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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9 21: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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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青敏,邱智超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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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文化与职业道德修养

护理文化与职业道德修养试读:

前言

“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美国纽约东北部的撒拉纳克湖畔,E.L.Trudeau医师的墓志铭上镌刻着这句名言。有时、常常、总是,就像三个阶梯,一步步升华为医者的三种境界。

现代社会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各种疑难杂症逐渐被攻克,药物治疗、手术治疗、介入治疗、生物疗法、免疫治疗等等层出不穷,但现实又告诉我们,不管新药物、新技术涌现频率有多快速,人类仍旧没有完全从疾病的痛苦甚至是死亡的阴影中挣脱出来。面对疾病、死亡,人的力量有时显得很柔弱、渺小。“治愈”是“有时”,不是“常常”,更不是“总是”。所以更多时候需要“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在帮助患者减轻痛苦的同时,学会去慰藉患者的心灵,让他们干干净净地活着、快快乐乐地活着、有尊严地活着。医务工作者不可能人人都能成为医学领域的顶尖人物,但只要有仁心,帮助和安慰就是我们最朴素、最难能可贵的东西,对患者的身心有着无穷力量的东西。

古希腊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曾经有一句名言:“医生有三件法宝,第一是语言,第二是药物,第三是手术刀。”医学是一门“人学”,抽去了医学的人文性,就抛弃了医学的本质属性。一名优秀的医者必须要在治疗疾病的同时,更多地去实践安慰、帮助患者的情感,本书旨在以护士人文修养为主线,强化政治方向和思想引领,凸显正确的价值使命,提升护生的人文素质综合修养,培养护生的爱伤观念,从而更好地为患者服务。第一章绪论学习目标(1)了解国外叙事医学的发展、国外叙事护理的发展以及我国叙事护理的发展。(2)熟悉叙事教育在护理人文修养中的应用。(3)掌握叙事医学、叙事教育的相关概念。第一节 叙事医学

医,仁术也。仁人君子,必笃于情。——喻昌一、叙事医学的发展(一)叙事医学的起源

阿瑟·克莱曼较早叙述美国医学发展面临的人文缺失困境,他首次提出必须将“疾病”(disease)与“病痛”(illness)区分开来。他认为两者归属于不同的世界,疾病归属于医生的世界,而病痛归属于患者的世界。前者是被观察、记录的世界,后者是被体验、叙述的世界;一个是寻找病因与病理指标的客观世界,一个是诉说心理与社会性痛苦经历的主观世界。

克莱曼批判了现代医学所信奉的单边主义和唯技术论,认为技术至上的临床路径必然导致医生眼中只有病,没有人;只有公共指征,没有个别镜像;只有技术,没有关爱;只有证据,没有故事;只有干预,没有敬畏;只有护理,没有沟通;只有救助,没有拯救。技术与人文的疏离以及现代医学在冰冷的医疗器械中的迷失成了普遍现象,医学行为丢失了仁爱的圣杯,被技术主义所绑架,被消费主义所裹挟,成为不可爱的医学。他于1988年提出医患交流双方的解释模式和病痛叙事概念,认为医生应该把了解患者的叙事模式作为治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美国医学从业者认识到叙事在临床治疗中的重要作用,也促成了近年来叙事研究新方法与医学的结合。(二)叙事医学的提出

2001年1月,美国内科医生Charon在《内科学年报》(Ann Intern Med)上发表“叙事医学:形式、功能和伦理”一文,首次提出“叙事医学(narrative medicine)”的概念。同年10月,Charon发表文章,正式发起了“叙事医学”运动。(三)叙事医学的发展

近年来,叙事医学教育在国外高等医学院校逐渐兴起。据美国医学院协会统计,在2009年调查的125所医学院校中,至少有59所将某种形式的叙事医学作为必修课。目前,国外各医学高校开展的众多形式叙事医学教育尚未形成统一的教学目标,但大多围绕Charon提出的“叙事能力”的定义和内涵开展相关的教学活动。“叙事能力”不只是简单地沟通交流故事,而是要求医生帮助患者通过对“疾苦”的叙事来建构疾病的意义。该能力有助于临床医生在医疗活动中提升其共情能力、职业精神、亲和力(信任关系)和对自我行为的反思。二、叙事医学的内容(一)叙事医学的定义“叙事医学”指的是一种医疗模式。在该模式中具有“叙事能力(narrative competence)”的临床医生通过“吸收、解释、回应患者的故事和困境”,来为其提供充满尊重、共情和生机的医疗照护。通过对该能力的培养,有助于实现叙事医学“优化医生诊疗思维,实现职业自省,改进医疗服务”的目的。在叙事医学的实施过程中,医生需要倾听患者及他人的叙事,理解并尊重所述故事的含义,进而代表患者的利益去进行医疗活动。(二)叙事医学教育与叙事教育“叙事医学教育”目前尚未形成明确定义,Charon提出,通过特定的训练方法(如精细阅读、反思性写作、与患者专业的谈话),以提高临床医生和医学生对患者的照护水平,可以看作是叙事医学教育概念的雏形。

与叙事医学教育相类似的术语有“叙事教育(narrative pedagogy)”,指的是通过叙述、解释和重构教育者和学生的故事、经历,达到教育目的和研究目的。

两者的相同点在于它们都是通过“叙事”这一过程,再现叙事者的世界观,重视的是人的情感、体验和主观诠释。叙事教育的本质是一种描述经验,解释现象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研究方法。叙事医学教育则通常被认为是以培养具有叙事能力,能够开展叙事医学实践的临床医生为目的的完整教学过程。(三)叙事医学教学内容

1.教学目标

Charon在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开展的叙事医学教学项目中提出,要培养医学生的一系列能力,其中包括“感知患者遭遇,理解所感知的遭遇,处理认知冲突.多视角看待疾病事件,设想疾病结局,采取一定行动”。

2.教学方法

在叙事医学教育中,主要采用的教学方法有精细阅读和反思性写作。精细阅读指通过对不同内容和不同体裁文学作品的阅读,以培养临床医生和医学生的倾听和理解能力,实现“参与”这一过程。美国学者Ker指出医学教育领域中的反思性写作是“以自我意识和(或)专业成长为目的的对自身经历进行反思的写作”。

3.教学策略

目前,国外各医科院校开展的叙事医学教育虽都围绕着培养“叙事能力”为目标,但各自的教学策略有所不同,总体情况可进行以下分类:依托课程教学的叙事医学教育和依托实践项目的叙事医学教育。

4.教学资源

目前,叙事医学教学资源尚未形成完善的体系,大部分研究主要聚焦于叙事素材的整理和开发。叙事素材可以是不同体裁的文学作品,如小说、散文、诗歌、传记,也包括影视作品、照片等形式。杨晓霖根据素材内容不同,将国外的叙事文本分为以下5类:①疾病叙事作品;②关于医生负面形象的叙事;③医生作家关于行医治病的散文小说;④患者关于疾苦及重建被疾病摧毁的身份的叙事;⑤医生归纳、传递医疗知识的叙事。

5.教学效果评价

叙事医学教学效果评价的内容围绕着叙事能力展开,包括接受培训者对于患者及其工作的态度,临床工作早期的习惯和愿望,学科知识的保留、表达和反思他们所见所感的能力,行医过程中的归属感及人文领域非认知方面的专业能力,如是否拥有诚信,富有同情心,为患者负责等。目前叙事教学效果评价的形式主要可以归纳为4种:①教师对学生的评价;②患者对学生的评价;③同学之间的互评;④自我评价与反思。对于学生叙事能力的评价,主要运用观察、问卷、访谈等方法,其中运用最多的是问卷法。第二节 叙事护理

怎样将我所学到的应用在自己的护理工作中,这是蕴藏在我心里所要追求的目标。——张祖华一、叙事护理的提出

叙事教育于20世纪90年代引入护理教育领域。在护理教育中,叙事教育是以研究为基础,通过解释现象学的方法,解释、分析和重构学生、教师、临床护士的生活经历,以达到教育目的的一种教学方法。二、国外叙事护理的发展

1993年,美国护理教育家Diekelmann首先将叙事教育方法引入护理教育,提出叙事来源于师生在学习、教学中的共同经历。自此,美国、加拿大、新西兰等国的护理教育者开始在护理教学和研究中应用叙事教育。Swenson(史文森)等构建了以叙事为中心的家庭护理实践课程,通过倾听、解读患者及其家庭成员的故事来培养护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为患者提供个体化关怀和照护的能力。

Adamski等组织护生倾听临床护士的关怀故事,并一起分析、讨论,指出这种方法有助于护生传达关怀态度,提高感知关怀的能力,进而内化关怀内涵。Kirkpatrick、McAllister等拓宽了叙事教育的应用形式,通过观赏电影、阅读文学作品的形式培养护生的人文关怀品质。Frei等让学生观察、鉴赏系列油画等艺术作品,将人文关怀的叙事意图间接地隐藏在鉴赏情境中,为护生走进患者的内心世界,增进对患者的理解,引发对日常护理实践的反思提供了时间和空间。

Wall等组织护生对所观看的电影展开讨论:电影制作人想要表达的是一种什么样观点?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患者遇到电影中的情形该怎么办?你又会如何反应?通过对叙事资料的解读、分析、讨论、引导性的提问激发护生的人文关怀情感。三、国内叙事护理的发展(一)背景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卫生政策改革,我国的医疗卫生领域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医学技术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但却从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医学的人文属性。在医疗体系发展技术化和商业化的背景下,我国医学教育也逐渐地去人性化,医学生社会化历程也受到了限制。在此社会背景下,叙事医学对于和谐医疗环境的形成显现出一定的积极作用。(二)现状

在临床医疗工作中,护士相比医生接触、陪伴和照护患者的机会更多,更容易发现患者的心理和精神需求。国内尚少有研究将叙事医学的有关概念引入护理专业领域。我国护理研究者也逐渐开始在学习借鉴叙事医学有关理论和应用的基础上,将其与护理专业特点有机结合,以培养临床护士及护生的叙事能力,使其能够理解和回应患者的故事和困境。在护理活动中运用移情与患者进行深入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并通过对自我行为的不断反思,来提高护理照护水平。这一能力的培养不仅有助于优质护理服务的贯彻落实,更有助于为患者提供更为人性化的护理照护。(三)研究

我国护理学者郭瑜洁通过教学实验研究,提出了运用叙事教育法开展人文关怀教学的四步程序,即创设情境、激发情感、躬行实践、引导感悟,而国外学者在各阶段也有具体的应用研究。在护理人文关怀教育中,叙事教育能够为护生创造真实或类似真实的关怀护理情境,有助于老师与护生分享独特的关怀教育资源,可以有效地引导护生品德的整体协调发展。

我国护理教育研究人员高晨晨等采用参与式观察法、行为事件访谈法和文献调查法收集叙事素材,运用内容分析法进行资料分析,并对其进行叙事化处理和分类制作,开发了一套围绕护理对象生命周期的叙事护理素材,涵盖“生命伊始的相迎”“成长途中的相伴”“流金岁月的相依”“桑榆到晚的相守”“临别之际的相送”5个主题,包含电子故事、图片、影视、书目推荐4种类型的素材,共计107件。这些叙事护理素材为护理院校和临床开展人文关怀教学提供了内容丰富、主题鲜明、专业特色明显的叙事护理资源。

许多学者也将叙事护理应用于护理人际沟通的教学中。护理人际沟通学注重学生的实践应用和体验交流,以提高学生的沟通能力和临床应用能力为目标。叙事教育的特点(随机性、体验性、启悟性、创造性)符合这一教学目标,为护理人际沟通的教学提供了新方法、新思路。在课堂中,叙事教育通过故事形式描述课堂理论,通过艺术、电影和文学作品呈现课堂理论,通过叙事角色扮演升华课堂理论,丰富了护理人际沟通的授课形式的同时也提高了护理人际沟通的授课效率,简化了护理人际沟通的授课内容的同时也促进了教师自身的发展和提升。(四)探讨

在我国护理教育的体制框架下,我们通过学习研究、查阅国内外大量文献,把当代医学伦理理论与实践的核心问题引入护理教育领域,将叙事医学的概念并将自身特点与护理教育实践相结合,重构医学人文精神,探讨适合我国护理教育实际的叙事护理教学模式、教学大纲及教材,为提高广大在校护生和临床护士的人文修养具有深远的意义。课后习题(1)什么是叙事医学?(2)简述叙事护理的研究进展?第二章生命与死亡教育学习目标(1)了解安乐死的概念以及现状。(2)熟悉生命的概念和内涵;死亡的概念和内涵,世界各国对于死亡的不同界定标准。(3)掌握在护理领域中如何对待患者的生命;正确地对待患者的死亡。第一节 生命教育

生命,那是自然付给人类去雕琢的宝石。——诺贝尔案例引导

美国作家欧·亨利在他的小说《最后一片叶子》里讲了个故事:病房里,一个生命垂危的患者从房间里看见窗外的一棵树,在秋风中树叶一片片地掉落下来。患者望着眼前的萧萧落叶,身体也随之每况愈下,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全部掉光时,我也就要死了”。一位老画家得知后,用彩笔画了一片叶脉青翠的树叶挂在树枝上。最后一片叶子始终没掉下来。只因为生命中的这片绿叶,患者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试谈谈此案例给予你什么样的启示?一、生命的概念

生命本质是过程。从宏观角度来说:一切都是生命,也就是过程。过程基本都有三个阶段:发生、存续、消亡。生物学定义:生命是由核酸和蛋白质等物质组成的分子体系,它具有不断繁殖后代以及对外界产生反应的能力。

人的生命可以分为生物性生命和精神性生命。首先是生物性生命。即人首先是作为自然生理性的肉体生命而存在的,这一点是与自然界的广大生物一样必须具有的基本属性。其次是人的精神性生命。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有高于动物的意识活动,有超越生物性生命的精神世界。《生命教育导师》培训课程把“爱即生命”(love is life)作为生命教育的核心理念。其基本模式为“呵护(care)、记录(record)、感恩(thanksgiving)、分享(share)”,简称“CRTS模式”。该模式的基点在于把每个人都作为主体,围绕着“爱即生命”这一核心和天、人、物、我4种关系而展开。即人人都要呵护、记录、感恩、分享爱和生命,人人都要呵护、记录、感恩、分享生命与天、人、物、我之间的关系。

生命价值教育是指教育者引导护生充分认识生命的价值及其意义,从而使护生敬畏、珍惜、尊重和欣赏生命的一种教育活动。这对护生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并与今后工作有非常密切的关系,一项调查研究数据显示,分别仅有6.67%和18.33%的护生表示接受过自杀预防教育反死亡教育,这与中国传统观念有很大的关系。自古以来,中国人都比较忌讳死亡,认为提到都会不吉利。护理工作是和生命打交道,所以要突破这一传统观念的束缚,护生应更多地了解死亡,接受死亡教育。(一)古代生命观

古希腊的哲学家,倾向于把一切尚不了解的产生运动的原因称之为“力”。以后的学者们就借用了这个“力的概念,研究了各种运动,如物理学中的“引力”“电磁力”,化学中的“亲和力”等。研究取得了很多成果,但至今未弄清古希腊哲学家很早就提出了所谓“活力”或“生命力”是什么。

中国古代哲学家,倾向于把尚不了解的产生运动的原因归之为“气”,生命被看作是“气”的活动。例如,“人之生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故曰通天下一气耳”。“气”也是不明确的概念,不同的学者有很不同的解释,如:“人之生,其犹冰也,水凝而为冰,气积而为人。”这里把生命的形成比作结冰的过程,也有把生命比作火的,如:“人含气而生,精尽而死,死犹撕,灭也”。

1.特创论

认为生命是由超物质力量如神或上帝等所创造的,或者是由某种超越物质决定的。这是在人类对自然认识能力很低的情况下产生出来的观念,后来又被社会化的意识形态有意或无意地利用,致使崇尚精神绝对至上的人坚信特创论。

2.自生论

上古时期人们对自然的认识能力较低,但已能进行抽象的思维活动,根据现象做出了生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结论。代表思想有中国古代的“肉腐生蛆,鱼枯生蠧”,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有些鱼由淤泥及沙砾发育而成”等。

3.佛教生命论

日、月、星、辰,风、火、雷、电、磁,金、木、水、火、土,是宇宙阴阳能量流转的低等体现,有了基本的自然元素条件,才能孕育生命。释迦牟尼佛说:“众生皆平等。”这里的生命泛指具有呼吸能力、延续能力的物体。呼吸是生命体表达阴阳的高级方式。

4.精神宿命论

宇宙万物都是由“精神”所构成的,万物都是按神的旨意构造的,人是宇宙精神的个体化,宇宙的秘密即在人类自身,有待解读。人自己即为单个的宇宙整体,太阳穴对应着太阳的位置,心脏对应着地球的位置。古人的“天人合一”就是说万物变化都会有相对应的必然的内在联系,中医的“三花聚顶五气朝元”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人类与宇宙运动变化发展的关系。整个宇宙及世界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任何事物都逃不出这个和谐法则,都不可能孤立存在。(二)现代生命观

根据生命形态的表现特征所归纳的生命定义在现代科学出现后,人们对自然现象分门别类加以研究。不同科学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生命,因此对生命的看法也不尽相同。

20世纪50年代以前,人们从所有生命形态的共同表面特征归纳出一个“生命”的定义认为:生命是一个具有与环境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生长繁殖、遗传变异和对刺激做出反应的特性物质系统。这种定义,描述了生命活动的一般特征,具有一定的科学认识价值。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愈来愈觉得这种定义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所有的这些特征都可以有一些例外。

1.化学进化论

主张从物质的运动变化规律来研究生命的起源。认为在原始地球的条件下,无机物可以转变为有机物,有机物可以发展为生物大分子和多分子体系直到最后出现原始的生命体。1924年苏联学者A.N.奥帕林首先提出了这种看法,1929年英国学者J.B.S.霍尔丹也发表过类似的观点。他们都认为地球上的生命是由非生命物质经过长期演化而来的,这一过程称为化学进化,以别于生物体出现以后的生物进化。

2.宇宙胚种论

随着天文学的大发展,人们提出地球生命来源于别的星球或宇宙的“胚种”,这种认识风行于19世纪。所有生物有统一的遗传密码以及稀有元素钼在酶系中有特殊重要作用等事实,为该论点提供了一些支持。

3.分子生物学

从生命物质微观构成的共性来概括生命定义。根据分子生物学的研究,人们对构成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生命体的形状、大小和结构可以千差万别,但它们都是由脱氧核糖核酸(DNA)、核糖核酸(RNA)和蛋白质等大分子为骨架构成的。二、生命的态度(一)故事分享

有位太太请了个油漆匠到家里粉刷墙壁。油漆匠一走进门,看到她的丈夫双目失明,顿时流露出怜悯的眼光。可是男主人一向开朗乐观,所以油漆匠在那里工作了几天,他们谈得很投机,油漆匠也从未提起男主人的缺憾。

工作完毕,油漆匠取出账单,那位太太发现比谈妥的价钱打了一个很大的折扣。她问油漆匠:“怎么少算这么多呢?”油漆匠回答说:“我跟你先生在一起觉得很快乐。他对人生的态度,使我觉得自己的境况还不算最坏。所以减去的那一部分,算是我对他表示一点谢意,因为他使我不会把工作看得太苦!

油漆匠对她丈夫的推崇使她落泪;因为这位慷慨的油漆匠,自己只有一只手。

态度就像磁铁,不论我们的思想是正面抑或是负面的,我们都受到它的牵制。而思想就像轮子一般,使我们朝一个特定的方向前进。虽然我们无法改变人生,但我们可以改变人生观;虽然我们无法改变环境,但我们可以改变心境;我们无法调整环境来完全适应自己的生活,但可以调整态度来适应一切的环境。毕竟,你的生活并非全数由生命中所发生的事件所决定;而是由你自己面对生命的态度与你的心灵看待事情的态度来决定。(二)生命名言(1)生命,那是自然给人类去雕琢的宝石。——诺贝尔(2)生命是一条艰险的峡谷,只有勇敢的人才能通过。——米歇潘(3)一个伟大的灵魂,会强化思想和生命。——爱默生(4)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罗曼·罗兰(5)我们只有献出生命,才能得到生命。——泰戈尔(6)生命在闪耀中现出绚烂,在平凡中现出真实。——伯克(7)我们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我们如能正确地运用它,一次足矣。——英国谚语(8)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次也不善于度过。——吕凯特(9)生命如流水,只有在他的急流与奔向前去的时候,才美丽,才有意义。——张闻天(10)尊重生命、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的生命,是生命进程中的伴随物,也是心理健康的一个条件。——弗洛姆(11)懂得生命真谛的人,可以使短促的生命延长。——西塞罗(12)使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也即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鲁迅(13)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陶潜(14)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忆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临终之际,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解放全人类而斗争。”——奥斯特洛夫斯基(三)生命的诗歌热爱生命——汪国真

我不去想,

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

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

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

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第二节 死亡教育

人生是通往死亡的一次旅行。——塞内加案例引导

老王80岁的老父亲确诊为食道癌晚期,经过药物、放疗、化疗等一系列治疗,身体变得越来越消瘦,从原来的150斤降到不足80斤,颧骨高耸,眼窝深陷。医院认定治疗措施对他没有太大价值,老王很迷茫,他并不知道,除了医院,虚弱的老父亲还能去哪儿?“如果接回家,他会不会怪我没有尽力?他会不会带着遗憾,悲愤地离开这个世界?我又该怎样面对姐姐还有亲友的舆论?”“最后一个月里,父亲被癌痛折磨得不成人样,一直高烧,身上插着各种管子,旁边心电图、脑电图滴滴地响……”用尽了各种治疗手段后,老人痛苦地熬了半个月,在一天凌晨2点走了。已过不惑之年的老王至今回想起来,还是忍不住红了眼圈。

试述:(1)如果是你,你该如何选择?(2)你怎样看待安乐死?一、死亡的标准(一)关于死亡的医学发展背景

医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人工呼吸机和心肺复苏术的出现,可以使部分患者恢复呼吸和心跳,使其生命得以挽救。

同时器官移植手术的发展,特别是心脏移植手术,要求供体的心脏是处于跳动状态,而这在传统死亡标准下便无法实施。由此可见,将心跳和呼吸的停止作为死亡的标准已失去权威性。(二)死亡的标准

1.哈佛标准

1968年美国哈佛医学院特设委员会发表报告,首次提出了“脑死亡”的概念,并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脑死亡的诊断标准。在1968年召开的世界第22届医学大会上,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提出了“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即脑死亡新概念,将脑死亡作为确定人死亡的新标准。(1)对外部刺激和内部需要无接受性和反应性,即患者处于不可逆的深度昏迷,完全丧失了对外界刺激和内部需要的所有感受能力,以及由此引起的反应性全部消失。(2)自主的肌肉运动和自主呼吸消失。(3)诱导反射消失。(4)脑电图示脑电波平直。

对以上4条标准还要持续24小时连续观察,反复测试其结果无变化,并排除体温过低(<32.2℃)或刚服用过巴比妥类药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的病例,即可宣布患者死亡。

2.WHO标准

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也于1968年提出了类似脑死亡的4条诊断标准。(1)对环境失去一切反应,完全无反射和肌肉活动。(2)停止自主呼吸。(3)动脉压下降。(4)脑电图平直。

3.中国标准

我国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与2009年完善和修订了成人脑死亡判定标准(2009版)。(1)判定的先决条件:①昏迷原因明确;②排除了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2)临床判定(以下3项必须全部具备):①深昏迷;②脑干反射消失;③无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呼吸,自主呼吸激发试验证实无自主呼吸)。(3)确认试验(以下3项至少存在2项):①正中神经短潜伏期体感诱发电位(SLSEP)显示N9和/或N13存在,P14、N18和N20消失;②脑电图(EEG)显示电静息;③经颅多普勒超声(TCD)显示颅内前循环和后循环呈振荡波、尖小收缩波或血流信号消失。(4)判定时间:临床判定和确认试验结果均符合脑死亡判定标准者,可首次判定为脑死亡。首次判定12小时后再次复查,结果仍然符合脑死亡判定标准者,方可最终确认为脑死亡。(三)死亡过程的分期(1)濒死期(agonal stage):是死亡过程的开始阶段,主要生命器官功能极度衰弱,逐渐趋向停止的时期。(2)临床死亡期(clinical death stage):心跳、呼吸完全停止,瞳孔散大,各种反射消失。临床死亡是临床上判断死亡的标准。(3)生物学死亡期(biological death stage):死亡过程的最后阶段,是指全身器官、组织、细胞的生命活动停止,称作细胞死亡,此期表现为尸冷、尸斑、尸僵、尸体腐败。二、对待死亡的态度(一)安乐死的发展

安乐死的理论和实践都有很久的历史。古代斯巴达人为了保持人的健康与活力,会处死生出来就存在病态的婴儿。亚里士多德曾在其著作中表示支持这种做法。在《理想国》一书中,柏拉图赞成把自杀作为解除无法治疗疾病痛苦的一种办法。毕达哥拉斯等许多哲人、学者、政治家都认为在道德上对老人与虚弱者,实施自愿的安乐死是合理的。

安乐死的再次提出,并大肆宣传和广泛推行,发生在19世纪30年代的纳粹德国。实际上,纳粹分子是在安乐死的借口下,实行种族灭绝政策。纳粹罪行的揭发,使人们在讨论安乐死和优生学问题时不能不有所忌讳。

1935年在英国成立第一个自愿安乐死合法化委员会,3年后在美国也成立了同样的委员会。1976年后法国、丹麦、挪威、瑞典、比利时、日本,甚至在天主教信徒很多的意大利和西班牙也都出现了自愿实行安乐死协会。这些民间组织的宗旨在于使安乐死合法化。英、美的安乐死协会还曾起草过能妥善防止发生谋杀、欺骗、操之过急的提案。他们的提案均被国家和地方立法机构一一否决。1987年荷兰通过一些有严格限制的法律条文允许医生为患有绝症的患者实行安乐死。

尽管安乐死至今还没有在多数国家合法化,但人们对给予病情危重而又无法治愈的患者以死的权力和自由以摆脱残酷的病痛折磨的做法,愈来愈多地采取同情的态度,认为这是符合人道主义精神的。虽然西方许多国家都把安乐死看成为犯罪行为,但支持实行安乐死的人数在不断增加。如荷兰和比利时承认安乐死是合法的,人们可以立下遗嘱并告诉医生:一旦他们患了不治之症,生命行将结束时,不要再用人工延长生命的措施进行抢救。如日本的安乐死协会建立于1976年,三年后已拥有两千名会员。

从历史的趋势来看,1983年世界医学会的威尼斯宣言提出了消极安乐死的正式意见,同年美国医学会的伦理与法学委员会对于撤除生命支持措施的意见都已为安乐死实施创造了条件。(二)安乐死的概念

安乐死(euthanasia)指对无法救治的患者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患者无痛苦地死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地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

中国的安乐死定义是指患不治之症的患者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患者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患者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三)关于安乐死的社会争论

1.消极的安乐死

许多医生认为,对于受到必死无疑的疾病折磨的患者,还是不要用人工的方法来延长其生命为佳,只要能使患者在死亡前比较舒适和安逸就行。自愿安乐死的人可在生前立下字据,授权医生,按其意愿在他们临终时不采用人工手段延长其生命。这种生前的意愿在法律上的效力,在世界各国与各地区并不一致。如美国1977年的“死亡权力法案”,要求医生尊重患者的愿望,已在许多州获得立法。

植物人不是天然的生命,而是高技术的产物,停止给植物人以生命支持的措施,并不意味着杀害性命,而只是停止制造人工的“生命”。而且这种没有意识,任人摆布的“生命”,是否符合患者的利益,甚至有损患者的尊严,还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所以有人认为,植物人问题不属安乐死,而属死亡的尊严问题。但由于感情和医学伦理学传统的影响,还是会出现处理上的困难。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过去难以存活的不正常婴幼儿可依靠先进的技术存活下来,当然,其生活的质量是低下的,他们还可能成为社会的负担。一般说,如果发现出生不久的婴儿有严重的生理或智力缺陷,现代医学确实无法补救,且这个缺陷将严重影响婴儿生活质量,在此情况下,而且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其法定监护人不愿意维持其生命时,医生可以接受监护人的意见停止其生命的维持措施,也即对于这种安乐死医生只能执行,给予咨询,而无权自做决定。

2.积极的安乐死

关于积极安乐死的争论更加剧烈,因为这种安乐死,从法律上看具有杀人的动机、行为、后果,形式上与谋杀的界线难以划清。据收集的资料,世界各国,除个别国家对积极的安乐死持容忍的态度、免予追究法律责任外,一般都把它视为一种特殊的杀人罪,如美国、日本、瑞士、挪威、波兰、德国等。

有一种值得注意的意见:可以不把这个难题当作医学伦理学问题,而作为当代社会生活提出的一个实际问题(即自杀的正当性问题)来对待。

在关于安乐死立法问题的讨论中,有人认为如果法律同意医生答应垂危患者安乐死的请求,那会树立一个杀害患者的先例,从而造成社会危机;于是医生可以不再下功夫研究患者的疾病。如果诊断错误(如误诊为晚期癌症),则积极地履行安乐死,造成的后果是无法挽回的。其次,在医生的角色中增加了杀手的内容,就违背了希波克拉底誓言的不得伤害患者这一基本要求。如果医生不仅治病,还杀人,这会严重影响医生的传统形象,而这种形象对于患者心理是有积极的、重要的作用。还有,患者的“同意”往往也存在问题,如果问一个受慢性病折磨的患者:你愿意继续受折磨还是无痛苦地“睡过去”,患者鉴于他给他人(家属及医务人员)带来的负担,也可能回答:“杀死我吧”。综上所说,对医生来说,安乐死不应当成为一种解决患者痛苦的正常办法,在安乐死方面医生不应当起主动提倡作用,而只能扮演配合和被动的角色。否则就会削弱医生救死扶伤的斗志。

3.安乐死的伦理争议

现代意义上的安乐死涉及不同的人或群体,包括安乐死者本人、医务人员、安乐死者亲属及其他需要医疗救助者。由于各方的社会身份、社会角色、责任和义务的不同,由于各方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同,导致不同的人或群体具有不同的安乐死观念,引发了如下5个方面的伦理争议。

1)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之争

生命神圣论与生命质量论之争是安乐死中首要的伦理争议。生命神圣论否认安乐死具有伦理价值,认为人的生命“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不得违背神的意愿而随意结束生命,包括自己的生命和任何他人的生命,即“人活着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义务”。由于西方的宗教传统,生命神圣论的观点颇为流行。生命质量论则肯定安乐死具有伦理价值,突出强调了人权和人的社会价值的重要性,认为人具有社会属性,因此一方面人必须保证最低限度的生命质量才有必要继续存活;另一方面人具有社会价值,当社会价值被破坏时,人的生命质量就失去了意义,人有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自由。很显然,生命质量论还逻辑地蕴含了另外两种被称为生命尊严说与生命自主权说的观点。因为当人由于自己的社会价值遭到破坏而选择结束生命时,事实上就是违背生命神圣论所认同的“神律”而做出的选择,同时这种追求生命质量的做法,也可以视为是维护生命尊严,如中国儒家文化中的“舍生取义”和西方的“为真理而献身”。

2)救死扶伤原则与减轻痛苦原则之争

在医学伦理实践中对安乐死的反对与支持主要反映了两种医学伦理原则,即救死扶伤原则与减轻痛苦原则之间的矛盾。救死扶伤原则自古以来都是医家的根本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在被奉为医务人员操守准则的《希波克拉底宣言》中就明确表示“我绝不会对要求我的任何人给予死亡的药物,也不会给任何人指出同样死亡的阴谋途径”。成立于1947年的世界医学协会在充分肯定该誓言的基础上,制定了日内瓦法规,强调医生必须以保护生命为己任。因此恪守救死扶伤原则的人们认为安乐死违背了救死扶伤原则,是变相剥夺他人生命,有悖于医生的职业道德的行为。减轻痛苦原则也是医学伦理实践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医生的职责除了治愈疾病外,还包括为患者减轻痛苦。安乐死的支持者认为为患者治疗疾病是减轻痛苦,当患者患有不可治愈的疾病并遭受极其痛苦折磨时,使其结束痛苦无痛死亡亦是减轻痛苦,是人道的行为。而任由那些身患无法治愈的疾病,又面临死亡的患者饱受病痛与医疗手段的折磨,医生却无动于衷,这才是不人道的,才是有悖于医生职业道德的。因而现代医生的职责不仅在于“挽救生命”,还包括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减轻或免除患者的痛苦,以表现对患者的深层伦理关怀。

3)资源浪费与合理分配之争

在关于安乐死的争论中,资源的分配一直是争论的一个焦点。安乐死的支持者认为社会的人和财物等资源十分有限,将大量资源用于救治那些患有不可治愈病症的人,或者用于维持那些植物人以及重残儿童的生命,实质上是一种对医疗资源的浪费,破坏了社会公正,而允许患有不可治愈病症或植物人等的安乐死则能使一部分医疗资源节省下来,从而用于更需要医疗救助的人。反对安乐死的人则认为,虽然社会的人和财物等资源非常有限,但如果以“节约资源”为名为患有不可治愈病症者或植物人实施安乐死,则可能导致对人的功利化理解,而且每个人都是社会的组成部分,因而每个人理当享受基本的生存权利,以“节约资源”为名,为不可治愈者或植物人实施安乐死,强制性地剥夺了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恰恰破坏了社会公正。

4)尊重人权与情境选择之争

20世纪70年代以来,有些学者将自愿安乐死限于承受难以忍受痛苦、自愿谋求死亡的绝症患者,认为患者拥有选择安乐死的权利,因此必须尊重他们的安乐死意愿,才能体现对患者的伦理关怀。但是也有学者出于境遇伦理学的考虑,主张人总是处于一定情境或境遇之中,并从这种情境或境遇出发做出自己的伦理决策,从而对患者的安乐死意愿的真实性提出诸种质疑:第一,每一个人都有活下去的权利,活着总比死要好。第二,自愿难以确定,一个患者在疼痛发作或因服用药物而精神恍惚或抑郁时表示的意愿是否可以算数?很可能在疼痛缓解或意识清醒时又放弃他的安乐死请求。第三,患者受到医生诊断的影响,有了某种绝望的愿望,但如果这种诊断是错误的,这又意味着什么?因此,应当谨慎对待安乐死,不可轻易肯定其价值,也不能武断地否定其价值。

5)中国传统“孝道”与现代亲情理念之争

在中国的安乐死讨论中,支持与反对的伦理之争主要表现为传统“孝道”与现代亲情理念之争。反对安乐死者认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老年人群体和病患者,以孝悌为基础的传统道德要求子女和亲属必须对患有重病的父母和其他亲属细心侍奉直到患者生命结束,而出于减轻痛苦致亲人速死的安乐死则有可能使子女背上“不孝”的罪名,这容易对中国以家庭为核心的社会传统伦理模式构成严重威胁,导致“血浓于水”的亲情纽带断裂。安乐死的支持者则坚持认为传统“孝道”与现代安乐死在意蕴上不能相容,因为现代安乐死本身就是人的现代亲情理念的表现,即家庭中各成员之间的权利平等,子女和父母都拥有对自身生存利益的决定权利,当遭受不可治愈的疾病折磨、难以忍受病痛的情况下,父母本人拥有选择安乐死的权利,子女要尊重父母本人的意愿才是孝顺父母;而且现代亲情理念还认为子女应注重在长辈生前关心长辈,尊重长辈、提高长辈生活质量,这样才是真正的“孝”的表现,否则只能表明子女的自私自利。

4.中国的安乐死现状

安乐死的问题在中国尚未正式讨论,但促使安乐死问题激化的那些先进的医疗技术,在中国已大量引进并推广。1988年7月5日,中华医学会、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法学会、上海医科大学以及其他有关单位,联合发起召开了“安乐死”学术讨论会。与会的各界代表一致认为,尽管中国在实际工作中,安乐死,特别是消极的安乐死几乎经常可以遇到(积极的安乐死,在中国已经公布至少7个案例,实际上大大超过此数),通常并不引起法律纠纷,但是考虑到中国的具体情况,还不存在为安乐死立法的条件。讨论中出现的分歧意见与国外大体相同。

自1994年始,全国人代会提案组每年都会收到一份要求为安乐死立法的提案。在1997年首次全国性的“安乐死”学术讨论会上,多数代表拥护安乐死,个别代表认为就此立法迫在眉睫。看来安乐死立法已不能回避了。但法律实现的是大多数人的意志,安乐死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意志,眼下尚无科学性的调查结果。而且法律付诸实践,就有极大的强迫性,一旦安乐死立法,它就像横在患者面前的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就可以真正解除患者的痛苦;用得不好,就可能成为剥夺患者选择生命权利的借口,被不法不义之徒滥用。

因此,在我国,虽然上海等地有悄悄实施安乐死的案例,但安乐死并未获得合法地位。据现行刑法解释,安乐死属故意杀人罪。对于其法律后果,一直有两种争论。一方认为,安乐死不能阻止行为的违法性,仍构成刑法上的杀人罪,但处罚可以从轻。另一方认为,安乐死虽然在形式上具备故意杀人罪的要件,但安乐死是在患者极度痛苦、不堪忍受的情况下提前结束其生命的医疗行为,而医疗行为是正常行为,因而可以阻却其违法性,不构成杀人罪。三、对丧亲者的安慰

丧亲者即死者家属,主要是指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失去亲人,是家庭的重大事件,直接影响丧亲者的身心健康。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很难面对亲人死亡的事实,从患者生病到死亡甚至到死亡后,对家属而言,也是一连串的哀伤过程。因此,做好丧亲者的安慰十分重要。(一)丧亲者的心理反应

丧亲者的心理特征主要表现为哀伤。根据学者派可斯(Parkes)的观点,其心理反应可分为4个阶段:(1)震惊和麻木:当家属获知患者得绝症或病情已到无法医治时,表现出不理解、不知所措和惊恐,难以承受既成的事实,甚至痛不欲生。病程短或突发意外死亡,震惊与麻木程度会更重。这种震惊也会发生在患者逝去后的最初阶段。家属的举止和谈吐可能会出现一些反常现象,如出现发呆症状,从几小时至几天不等,不能发泄自己的悲伤,以拒绝自己亲人已经死亡的事实。极个别的人因经受不了这种打击而自杀。(2)思念与抗议:是感情最强烈、最痛苦的阶段。当他们意识到亲人确实死亡,痛苦、无助和气愤的情绪便伴随而来。哭泣是主要的表现方式,并伴随强烈的思念之情,渴望亲人能奇迹般的复活,便表现出对亲人遗物的珍爱,想起死者的音容笑貌,有时仿佛看到亲人的身影或听到其声音,觉得亲人还在身边。(3)失调与抑郁:随着时间的流逝,丧亲者能理智地承认既成的事实。由于亲人的逝去,使日常生活发生了改变,伴随着无所适从的感觉,丧亲者感觉到独孤、颓丧,对一切事物没有兴趣,变现为冷漠、食欲减退和出现身体症状,老年人死亡率较高。(4)复原:丧亲者已接受亲人去世的事实,逐步从颓废中解脱出来,开始变得理智并重新寻找新的生活方向和方式,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和目标,将亲人永远怀念。(二)丧亲者的心理安慰

护理人员应认识丧亲者的悲伤过程。死亡是临终者痛苦的结束,但同时又是丧亲者悲哀的高峰,护理人员应对丧亲者给予同情、理解和帮助,给予心理疏导和支持,以缓解他们的身心痛苦。(1)分析丧亲者悲伤的症状,对其进行评估,按照悲伤的不同阶段给予相应的护理措施。(2)鼓励家属宣泄感情,认真倾听他们的倾诉。(3)给予心理疏导和支持,提供有关知识,安慰家属面对现实,帮助他们疏导悲痛,使其意识到安排好未来的生活和工作,是对亲人最好的悼念。(4)提供生活指导和建议,根据具体对象和情况,给予经济问题、家庭组合、社会支持系统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使丧亲者感受到温暖。(5)随访丧亲者。目前,国外临终机构通过信件、电话、访视死者家属进行追踪随访,从而体现临终关怀工作的价值。课后习题(1)简述死亡过程的分期。(2)观看影片《死亡医生You Don't Know Jack》,谈谈你的感悟。(3)你是否认同“死亡是生命的组成部分”这一观点。学生作品欣赏:“平行笔记”分享之——生与死的理解学生作品之一作者:心怡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说起我对生命和死亡的理解。首先在脑海中出现了泰戈尔在《飞鸟集》中曾经说过的一句“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当我学习了护理专业,我对这句话又产生了不同的理解。作为护士,我们的工作就是迎接生命,拯救生命,送走死亡和哀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会平静地接受死亡。即使有,家属和医护人员也会想方设法挽救生命。现代医学的进步让生命的消失变成一条长长的、缓缓的曲线。

大约是在7年前,外公被确诊胃癌,求生的本能促使他接受了手术,术后的他只剩下四分之一的胃。我很感谢也很庆幸现代医学的发达以及医生、护士精湛的技艺,当然,也包括他自己严格地控制饮食,时至今日,他依旧很健康。

乔布斯罹患罕见的胰腺肿瘤,与病魔顽强抗争8年。他曾在演讲中说过:“死亡是生命的完整,所以我将每一天都当作最后一天。”也许正是这种态度,他留下许多不朽之作。现代医学虽未能治愈他,却有效地延长了他的生命。

然而,医学的发达也是一把双刃剑,我们学会了如何分析检查结果,往往从一个数据我们就能精确地知道患者身上发生了什么,但是我们却几乎没有时间体会患者在遭受疾病时的生活体验。

现代医学虽发达但绝非万能。死亡应该是一件自然的事。你或将死亡视为敌人,但它终将会来临。所以,我不再将患者的死亡视为一种失败,而是每个人必须经历的过程。如果我能够让每一位患者在生命最后一刻都过得很满足或很安静,能真正的死如秋叶之静美,那这就是最好的治疗了。学生作品之二作者:小艳生命可贵

小时候,生与死在我脑海里就只是文字而已,根本不知道生与死是什么,只是很单纯地活着,但我很快乐。只要给我吃饱穿暖我便满足,哪怕是个火柴盒、木头块,甚至一根狗尾巴草给我玩,都感到无比幸福。

慢慢长大了,接触了护士这个职业,对生死才有了更深刻的体会。以前中专第一次在医院实习的时候,幸运地去了产科。一次在治疗室配药的时候,听到走廊里一个中年妇女在大声地打电话,老师正想让我出去叫她轻一点的时候,听到她说“我们丽丽终于生了!八斤八两的大胖小子,母子平安!嗯,是顺产!听护士说小家伙出来的时候拳头攥得紧紧的!”我没有出去,不敢打扰这份喜悦。虽然没看见人,但是我能想象得到她脸上的笑容,甚至仿佛能看到她眼角因过于激动的泪水。八斤八两的宝宝,能够顺产来到这个世界,是多么不容易啊,难怪小拳头攥得紧紧的,想要抓住这个世界,顽强地活下来。生命给人带来了希望和喜悦,当时的我便下定决心,为了守护这份希望,守护一个个努力来到这个世界的小天使们,把护理作为让我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

有生便有死,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当我们在等待死亡的时候,死亡也在等待我们,在我们彼此相遇的一刹那才有所体会。所有的所有不过如此!去年十月份,我爷爷因为病痛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所有人围在病床前,当呼吸停止的那一刻,在难过的同时,更多的是震撼!虽然在医院也看到过不少的人去世,但始终没有自己亲人的离世感受真切。因为不想让老人受苦,我们拒绝了气管插管等抢救措施,让爷爷安详地离开世界。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突然消失,突然变成一堆黄土和一把灰,使我们大多数人心理难以承受的。可是,这是一条必经之路,对于爷爷来说,可能也是一种解脱。爷爷虽然走了,但他会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作为护士,我们会比常人经历得更多,面对死亡,尊重死亡,敬畏死亡,是一个合格护士的必修课。

因为死亡无处不在,所以生命才可贵。为了对得起当时来到世界时紧握的拳头,认真活好每一天,到死那天才不枉来这世上走一遭。想起老师第一节课时说的“人在天堂,钱在银行”,在哄堂大笑的同时,大家有没有更深的感悟呢?

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我相信生与死都是美好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死应死的伟大,只有这样才不愧人的这一生。学生作品之三作者:小炜死亡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在上次实习过程中,我去过急诊重症监护室(EICU)和妇产科。经历过患者离世后家人的痛哭,也听到过一个小生命出生时全家的欢声笑语。

庄子在《大宗师》中这样看待生死:“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生者,乃所以善死也。”他把死亡看成是长久地休息。对于这个观点,我是赞同的。

记得在外科有一个老爷爷,癌症晚期。那天在交班的时候听到护士说,这个床位的患者快不行了,要注意一点。我就特地留意了下那位老人,那时候他已经处于昏迷状态了,子女不在身边,陪在他身边的只有他的老伴,他的老伴就默默地坐在旁边。下午患者情况不是很好,老师说“走,我们去帮患者接个氧气。”我和老师一起过去了,但没想到,她的老伴拒绝了,说不要接了。老奶奶沉默了一会儿,慢慢地眼睛红了,哭着说:“你们不要动他了,让他好好地走吧,别管他了。”听到这话,当时我心里很难过,觉得在一起那么多年,一个陪了自己这么多年的人要离开了,以后再也见不到,听不到声音了,这本身就是一件很让人悲伤的事情,而老奶奶还要亲口说让他走。我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所以我无法体会老奶奶到底是以怎么样的心情和勇气讲出这句话的。我想,如果不是真的治不了,不是真的不舍得看着自己的爱人这样痛苦,她一定是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的。第二天上班的时候那张床在消毒,听说老爷爷是在凌晨走的。

在EICU里,我看过很多老人身上插满管子:胃管、导尿管、双腔鼻导管、PICC,时不时还要帮他吸上几次痰。因为长期卧床,身上有严重压疮,连翻身都是被动的每隔两个小时一次,有时候神志不清的老人会说“你们为什么要虐待我……”听到这话内心是有点伤心的,可是也从侧面反映了他们的痛苦……

对于他们来说,死亡何尝不是一种解脱,不是长久的休息?学生作品之四作者:瑜卿守护生命

每个生命的诞生都充满了神奇色彩。从婴儿的第一声啼哭开始,就注定了生命的曲折,也注定了最终死亡的结果。这是一个任何人都无法回避的现实。生命总是给予我们强大的力量,不断地推动我们前行的道路,也让我们不停地追逐,不断地成长。

生命是脆弱的但又是坚强的,总是在不断地创造奇迹,挑战着自己的极限。

在课上老师与我们分享了一段关于五胞胎的视频。孩子的出生是那么突如其来;孩子在抢救室里又是那么惊心动魄;孩子的转院路程更是那么胆战心惊。五胞胎出生时的状况十分差,都出现了呼吸困难、心力衰竭。最终第五个宝宝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但我相信她会永远活在爱过她的人的心中。小宝宝们因为都是早产儿,所以许多器官和系统都还没有发育完全。体重也十分轻,最轻的一个只有500g,像巴掌一般大;最重的一个也仅有2100g。她们凭借自己顽强的生命力,闯过了多道难关,顽强地活了下来。这就是生命,虽然十分脆弱,但也十分坚强,不畏惧死亡的威胁。

生命犹如单行道,没有回头的机会。这就需要我们在工作时不允许有一丝一毫的差错,要对他人的生命负责。前几天,我在微博上看到一则新闻:河南林州一家医院给24名患儿使用了已过期半年的生理盐水。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我十分惊愕,怎么会这样?不是都要三查七对吗?过期这么明显的数字怎么会没有看到呢?作为一名医务人员,在工作时必须要做到一丝不苟,药物必须核对清楚再给患者使用。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倒带,没有重来。

死亡,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不是一个陌生的词汇。作为生命的终点,死亡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从容面对的。我们应该正确对待死亡,这样才会更加珍惜生命,珍惜我们拥有的美好时光。

生命是一种状态,有生命的诞生就有生命的离去,一个完整的生命意义包含着对死亡的理解。热爱生命是幸福之本,同情生命是道德之本,敬畏生命是信仰之本。作为即将成为医务工作者的我们应该怀着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投入工作岗位,让敬畏生命成为我们的信仰,这也将会成为我的信仰和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学生作品之五作者:小雯坚定信仰,为生命护航

人们心目中,对医学、医生有一种潜在的渴求,一种无声的呼唤,是什么呢?是慈爱、是温暖、是悲悯,是医生、护士除了技术精湛之外还要有的人文关怀。那么作为守护生命的白衣天使,我们要怎么样做才算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呢?

为医学事业终身未婚的中国妇科、产科医生和医学科学家——林巧稚前辈,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她总是轻声安抚患者,当患者躺下后,她会为患者遮挡好身体,检查的动作特别轻柔、小心。有一次,一个年轻医生给患者做妇科检查时,没有拉好遮挡的布帘。林巧稚立即过去拉好布帘,她走到学生身边说:“请你注意保护患者。”她的学生都记住了老师做妇科检查的要求:安慰患者、保护患者、动作轻柔。林前辈在细节处严格要求年轻医生,看上去这些事情与检查治疗的结果关系不大,但正是这些细节处体现了她对患者的尊重。她常说,所有的检查治疗都不过是方法和过程,它指向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对每一个患者负责任,让人更有尊严地生活。

谈到敬畏生命,让我顿时想到入殓师这个职业。入殓师又称为葬仪师,是为死者还原未死的状态,尽可能还原完整面容和身体;也就是为死者化妆整仪,纳入棺中的职业。很多人说,入殓师是一个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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