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陪着你,过完这一生(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29 2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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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辞书

出版社:群言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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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陪着你,过完这一生

我想陪着你,过完这一生试读:

就算世界没有童话,我们至少还有骨气

过气的畅销书作家

我对着电脑键盘使劲地揉着自己的脑袋,学着小说中女人的样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没错,我就是一个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的言情小说作家,而且还是一个已经过了气、被大众遗忘了的言情小说作家。在写完了一部极为煽情且矫情的悲情小说后,我便告知自己的策划编辑:“我要写一部黑暗系的推理题材小说!”

听到我的这个决定,刘大肚就抱着他的啤酒肚抽笑了起来,他油乎乎的手掌使劲儿拍着我的大腿:“你疯了吧?就你……就你这样的?别开玩笑了!”

他讽刺我也就罢了,竟然还因为笑得太大声而呛到自己,使劲咳嗽起来,这叫人怎么忍?

这让我想到几年前第一次见到他时的情景,那时他还没有现在这么胖,自然也没有现在这样势利。

当年我的第一部小说《爱情游戏》畅销时,他恨不得天天把我捧在手心里,他说我是出版公司的“一姐”。但是好景不长,待我的第二部小说在上市后遭遇滑铁卢时,我才明白远比人心的善变更加可怕的是人生的善变。

至今为止,还有一大堆从印刷公司运来的书稿存放在我的书房里。我没办法处理它们,便把所有亲戚朋友的联系方式找出来,给他们每人寄去了十本,还装模作样地签上了我的大名。但就算这样,家里仍然还有一大部分的富余。

我本着不浪费的原则,把它们捆在一起,做成了简易的凳子。没想到,卖不出去的书做成凳子却刚刚好,这真的是很讽刺。

正是因为那次彻头彻尾的失败,让这位远近闻名的金牌策划编辑刘明——人称外号“刘大肚”——彻底抛弃了我。

眼下,他终于笑够了,咳嗽也止住了:“你说,你是不是疯了?言情小说那点逻辑结构你还弄不清楚,竟然还打起推理小说的主意。我劝你啊,尽快转行算了,别在这个行业祸害读者了!”

我“腾”地一下站起来,狠狠地盯着他看,什么话也不说。

我以为凭着这么多年彼此之间的默契,他一定能明白我愤怒的原因并适可而止。但事实证明我错了,我高估了他的理解能力,也高估了自己的想象力。

他只是被吓了一跳,向后靠了一下,转而又开怀大笑起来:“别怪我这么说,我是为你好,你要听人劝啊!先把工作放一放,找一个男朋友,谈个恋爱再说吧!”

我怒了:“我的书卖得不好,是因为我没谈过恋爱吗?啊?”“这个……唔,也不全是,市场这个东西,不好说。但你……”“那不就行了?我告诉你,我就是要写推理小说,你爱出不出。我还告诉你,这些年跟你合作我也受够了,你以为我就想写那些狗血流了满地的小说吗?每次都是在你的强烈要求下把稿子改了一遍又一遍,一遍又一遍!最后改得面目全非,连我这个亲妈都认不出了!”

我缓了口气,接着说:“我现在也算是看明白了,你的眼光也不行了,连读者的喜好都把握不住了,我劝你也趁早转行吧,省得祸害更多的作者!对了,最后通知你一件事——我要和你解约!”

刘大肚的抬头纹越来越深,他摇摇头,匪夷所思地问:“你是不是……”

我抢先一步答道:“对,我就是疯了!我不疯才怪呢!”

那天,我一时冲动就把老板给炒了。

在那之后的很多天里,我都觉得自己简直酷毙了,我为我自己感到骄傲,心中暗爽不已。

可一周后,等到新鲜劲儿过去了,我才开始后悔。

我想,毕竟他是第一个发现我有写作才华的人,如果说我是千里马,那他就是我的第一个伯乐。而对于女人来说,任何事情的第一次都显得无比重要。

后悔时,我开始自责,埋怨自己太没有良心,他帮过我不少,我不应该把事情做得太绝,不该硬生生地断了自己的后路。

反复思量之后,我终于在忐忑中拨通了公司的电话。

接电话的是刘大肚的美女助理,她说刘大肚去巴厘岛旅游了,半个月之后才能回来。

那一刻,我才彻底清醒,原来在我纠结的这段时间里,他和他的啤酒肚早就坐上飞机欢乐去了。他果真没有把我的事情放在眼里,更别提放在心上了。

我缓了一下心情,对她说:“等刘编回来了,请你告诉他,不,通知他,我们之间的解约手续还是尽快办了的好,好几家出版公司都在等着我签约呢,我的时间可耽误不起!”

毫无疑问,我说谎了,因为根本就没有一家公司和我有签约的意向,大家早就把我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俗话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在现如今的信息时代,变化都是以秒来计算的,后浪尚且你争我夺,前浪恐怕早已被人们遗忘在几千米深的海底了吧!

一个人时,我常常自己安慰自己:“离开了这样一家公司,离开了这样一个老板,是件好事才对。”

我只能这样想,否则生活还怎么继续下去?

2010年的那个夏天,我和原来的出版公司顺利解除了合同,彻底沦为了一个自由人。目前正在创作的是一本悬疑推理小说,可小说仅仅写了一个开头。两个月以来,我一直在重复修改开头的艰难日子中度过。

好在靠着前几年挣的稿费,我还能够支撑一些日子。可是一旦恋爱成家,势必就会给我造成强烈的经济和精神负担,所以我早已计划好,一年之内尽量避免接触任何雄性动物,就连养了三年的小公猫都咬咬牙送给了朋友。

我之所以能够忍受寂寞孤独以及每天只吃泡面和外卖的生活,其实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幻想着自己能够尽早写完这本书,等到将来小说一上市,挣到了大把大把的钞票时,我一定要把那些数都数不清的钱通通一股脑儿砸在刘大肚的头上,让他好好看看我这匹千里马是怎么再创辉煌的!

只是,所有的计划向来都没有变化来得快。

糟糕的外出

我正在睡梦中使劲儿用钞票砸刘大肚的脑袋时,手机突然暴躁地响了起来。

我迷迷糊糊地坐起来,被电话那头庄严的男声吓住了:“您好,请问您是露珠小姐吗?”

我一愣,思索半天终于想了起来,“露珠”是我写第一本书时用的笔名。

我点点头,才发现这是在电话里,便勉强地答应了一声。“您好,我是彩虹文学社的社长,前几次邀请您来参加研讨会您都没能来,所以这次希望您……”

我赶紧截住他的话:“不行啊,不行,我今天……今天我大姨妈要来!”

作为一个过气作家,最害怕的事情就是参加各种各样的文学研讨会,因为那样只会一次又一次地提醒我:过去的自己有多么辉煌,更衬托出现在的自己有多么落魄。

所以说,这种会议能躲一次就躲一次。

我的拒绝引来了电话那头长久的沉默,过了一会儿,竟然换了一个女人的声音:“露珠小姐,我一会儿把时间、地点发到您的手机上,您……身体好一点再过来吧!”“身体?我身体很好啊,喂,你们……”

对方不等我说完就挂了电话,我惆怅地坐在床上,不一会儿手机短信就来了,上面写着:云翔茶馆,203。

你们不会懂得我的感受的,否则就不会几次三番给我打邀请电话了。

我不禁自我嘲笑一番,又嘲笑了一番那个所谓的文学社之后,我觉得暂时去参加一次会议也好。反正坐在家里什么也写不出来,全当是外出散心了。

这样一想,我就来了兴致,跳下床,洗了一个香喷喷的澡,穿上我最漂亮的连衣裙,戴上遮阳帽,背上挎包,兴致盎然地出了家门。

因为不常外出的缘故,我那长年存放在地下车库里的自行车,上面爬满了蜘蛛网。蜘蛛网的厚度从侧面印证了我的资深宅女指数。

在夏日的早晨,打扮好,骑上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外出是一件多么开心的事情啊!

只是,这样富有浪漫气息的画面注定不会发生在我身上。

那天,我还没有走出小区的院门就被一辆飞驰而过的轿车溅了一身的污水。

我只得敲开保安室大爷的窗户,这个话题我和他探讨了不止一次:“大爷,咱们小区的排水设施能不能好一点,究竟能不能好一点,到底能不能好一点?每次下过雨后都要耗时半个月的时间才能把水排干净,还让不让人活了!”

保安室大爷喝了一口水,淡定地答道:“小姑娘,不要着急嘛,冲动是魔鬼。你反映的这个问题可不归我管,这是物业公司的事儿。哦,那个,那个,地上的东西是不是你的?”

我不耐烦地转过头去,竟然在那一大摊污水中发现了我破碎的手机。

我扔下自行车,跑过去,颤抖地把它捡起来。

它已经碎得不成样子了,这可是我最近才在某宝上团购的一款新型手机,整整花掉了我五百块大洋,现在它就这样草草地宣告了它生命的终结。

看着它破烂不堪的样子,我的心都碎掉了。再被这风一吹,什么都不剩了。

我怒吼了一声,转身扶起自行车就要去追那辆轿车,我一定要跟他讨一个说法!

保安室大爷拽住了我,笑嘻嘻地说:“你这太慢了,赶不上,骑我的电动车!”

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我和守门的老大爷达成了共识。

紧接着,就是我骑着颤巍巍的电动车飞驰在人行道上,追赶那辆可恶轿车的画面。

绿灯、绿灯……一路都是绿灯。

就在我距离那辆车子只有几米远的时候,它突然来了一个急转弯,超过前面几辆车后,就消失不见了。

我最终还是输在了最后一个红灯上。我摘下头盔,汗流浃背地下车跺着脚。一路上只顾追车,却忽略了我还有一项不认路的“特殊技能”。

冲动真的是魔鬼啊!

我打了一个响指,自言自语道:“对了,打电话啊!”

摸了一下湿漉漉的口袋,我恍然大悟,没有了手机,怎么打电话呢?

生活总是这样,在给了你一个惊喜的同时,总要再给你泼上一盆凉水,让你不要太得意忘形。

但不得不说,生活有时还是很有温情色彩的。就在我被刚刚那盆冷水冻得瑟瑟发抖时,它又及时朝我身上倒了一盆温热的开水。

在一冷一热之间,我的神志彻底清醒了。神志清醒了,眼神似乎也变好了。

我在几十米开外的一家加油站再次看到了那辆熟悉的轿车,我浑身的血液都沸腾了,急不可耐地过去,打算和对方理论一番。

越是靠近那里,我就越是紧张。仔细想一想,我好像很久都没有主动同陌生人说过话了,时间久到我自己都忘记了有多久。

我屏住呼吸,拍打着车窗:“喂,你把我的手机压坏了!喂!”

过了好久,车窗才缓缓地摇下来。

一个男人俊美的脸一点点出现在我的面前,他一身深色的休闲服,头发是褐色的,在阳关的照射下熠熠生辉。

我有些害羞起来,在我生活的圈子里很少有机会能够看到这样的帅哥。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我虽然贪慕美色,但我并不是一个花痴。对于任何赏心悦目的人和事,我都是看看就好,绝不动手。

他摘下墨镜,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不客气地问:“你有事吗?”

那种冰冷的态度瞬间将我拉回到了现实中,就在我准备拿出证物向他索赔时,坐在副驾驶位置的女人开口了:“这谁呀?怎么了?你有事?”

这时我才注意到他的身边原来坐着一个如此漂亮的女人——优雅,高贵,外表看来仿佛和这个世界绝缘。但她一开口,我便收起了崇拜的目光。

我把沾满泥污的手机捧到他们面前:“你们的车把我的手机压碎了,我一路追到了这里。”

女人呵呵干笑了几声:“你还真是执着!”“呵!拿给我看看。”男人对我说,并向我伸出手来。

他的手指也是那么漂亮,我有些不忍心把肮脏的手机放到他的手心里去。“快给我啊!”他催促了我一声,不得不说,就连他不耐烦的表情都那么有魅力。“你还真相信她说的话?阿暄,这不知道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人,随便拿了一个破手机就来讹钱,别信她!”

我瞪了那个女人一眼,什么也没说。

叫“阿暄”的男人看了看我,转头对女人说:“你看她的样子,一定追了我们很远。为这点钱,不至于。”

他看向我:“你的手机多少钱?算了,这都给你,够了吗?”

阿暄从他的钱包里拿出好几张百元大钞,塞到了我的手里,连同我的破手机一起。

我数了数,差不多有一千块钱。

这时候,车窗已经合上,车子加好了油,渐渐地向前移动着。我快步追上去,敲打着车窗,车子停了下来。“怎么了?不够?”阿暄一边说,一边又从钱包里抽出几张百元大钞,递到我面前。

他的这种行为严重地侮辱了我,虽然我很缺钱,但还不至于靠这种手段来骗钱。

我底气很足,把他给我的一千块钱一分为二,将剩下的五百块像天女散花一样扔到他们的面前,说:“我不是讹钱的,我这个手机只值五百块,剩下的钱还给你!对了,还有一句话我想提醒你以及你的女朋友,今天算你们幸运,轧到的只是一个手机,如果撞到了人还不停车的话,你们扔下的就是一条人命了!最后,麻烦你们经过积水的路段时,减速慢行好吗?”

阿暄和那个女人都一愣,而我在他们还没有发怒之前,便迅速地离开了。

我在心里抱怨他们用钱践踏我的尊严,有钱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后来我仔细地想了想,有钱确实是挺了不起的。

但对于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文艺青年的我来说,名誉比金钱更加重要。有了名誉,金钱也会不请自来。

倒霉的同门师兄

经过一番折腾,我早就把文学社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了。买了一个新手机回家后,我睡了一个舒舒服服的午觉,起床吃了顿美滋滋的晚餐,便坐在电脑桌前开始了漫长叹气之旅。

正在创作中的新书,我给它取名为“雨夜刑侦录”,因为凶案发生在下着瓢泼大雨的夜晚。

故事的主人公设定为一个四十多岁离异的男性警官,姓李,在两件看似毫无关系的凶杀案中发现了一条惊人的线索。这个线索将是我整本书的点睛之笔,只是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从这两起案件中摸出任何头绪。

连我都没有搞清楚的事情,李警官又怎么会知道呢?所以这些天以来,他都在毫无进展地忙碌着,其实也就是瞎忙。

我怕他跑出来骂我,于是早早关了电脑,躺在床上准备睡一个美容觉。

或许在梦里,我可以找到一个合理的答案……

终于,在李警官越过重重阻碍,拨开层层迷雾,马上就可以一睹真凶面容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了诡异的敲门声。凶手同时发现了李警官,掩面仓皇而逃。

李警官慌乱中开了几枪,可惜都没能打中,他便把目光聚焦在了外面的敲门人身上。只见他熟练地把子弹上膛,左手托住握着手枪的右手,身体斜侧着,一看就知道他身手灵活,可刚刚为什么又失手放走了凶手呢?一切都那么令人难以想象。

只见他迅速打开房门,眼神却立刻黯淡了。原来门外什么人都没有,难道刚才的敲门声都是自己的幻觉?要不然就是凶手有帮凶?既然有帮手,为何不朝自己身后开枪,反而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呢?

李警官端着下巴,认真思考着。他眼光扫向地面时,突然发现地板上有一个深褐色的盒子。他倒退几步,怀疑里面是炸弹。“原来如此。”他终于想通了,凶手是想制造一个意外的火灾事故现场,自己可绝对不能上了他们的圈套!

急促的门铃声把我从那个紧张得令人窒息的梦中喊了回来,我披散着头发打开房门,愣怔地望着快递小哥送来的包装精美的深褐色盒子,问:“这是什么?”

快递小哥耸了耸肩:“请问您是伍月吧?”

我点点头。“那就没错了,是一个名叫‘在云端’的匿名客户要求我送到这里来的,请您签收。”

我茫然地盯着快递小哥看了半晌,直到快递小哥被我看得脸红耳热地低下头做羞涩状的时候,我才回过神来。回神之后,却又突然想起,自己今日外出回来后竟然忘记了洗澡。我大叫了一声,把快递小哥吓得一哆嗦。“小姐,您还没有签名……”他说话的声音很没有底气,我听得不太清楚,也可能是楼下的动静太大了,我有些忽略了他的声音。听说,楼下这段时间要搬来一个新邻居。

送走快递小哥以后,我坐在沙发上,打开包装盒,发现里面全部都是形状各异的巧克力。

我再次盯着巧克力看了半晌,实在想不通是谁吃饱了没事干给我寄什么巧克力!总之对方一定不是我的朋友,大家都知道我这辈子最讨厌的东西就是巧克力了。别人吃了它会发胖,而我吃了它却会拉肚子。

我扔下礼物盒,起身走进浴室洗澡。

就在我起身的瞬间,从巧克力的盒子中滑落出一张卡片来,不过我发现它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了。

我每天起床后习惯空腹喝一杯纯牛奶,原本是为了身体健康,到最后竟演化成了强迫症,一天不喝就浑身难受。

我一边津津有味地喝着牛奶,一边读着卡片上的内容:“亲爱的作者朋友,您好!”

读到这里时,我被牛奶呛了一下,但我还是耐心看完了全文:“亲爱的作者朋友,您好!彩虹文学社本着为所有会员服务的宗旨,特送您此礼物,希望您吃得开心,玩得愉快,早日告别大姨妈!”

落款写着:彩虹文学社社长——顾西西。“早日告别大姨妈?什么意思?”

我捂着嘴恍然大悟,下一刻便羞愤得满脸通红。原来他们把此“大姨妈”误认为了彼“大姨妈”。古人常说:“祸从口出”,看来也不是全无道理的。

我拼命站在客厅跺着脚,突然动作停止,好像想到了什么。

我抓起那张卡片,再次仔细确认了一遍,目光最终定格在了“顾西西”三个字上。

我得意地笑了笑,盘腿坐在沙发上,顾西西?看名字应该是个男的,但可能不是真名,也像我一样都是笔名。

紧接着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上大学时同宿舍的闺密曾经和我说过:“你别看那些男生外表看起来阳光帅气又可爱,其实上啊……事实上啊……”

她越是卖关子,越是拉长音调,我就越是好奇。“其实都是——同性恋!”

我不敢相信,怎么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更加无法欺骗自己的心。原来我心目中玉树临风、温文儒雅的师哥和师弟,都不喜欢女人!

这对于我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彻底改变了我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闺密怕我不相信,还特意拿一个人做比喻:“你看那个人,名叫顾西西,长得帅,家里又有钱,但你什么时候看见他身边出现过任何的雌性动物?”

我迷糊地摇摇头,她打了一个响指:“这就对了嘛!他一定喜欢男人!”

当时年少青涩的我特别相信室友的这一推论,但现在想想,世界上的事情哪有什么是绝对的呢?就像我一样,从来都没有交过男朋友,可这并不能证明我的性取向就有问题。

只是眼前的这个顾西西,难道就是多年前躺着也中枪的那位同门师兄?

世界就这么小?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原地?

我陷入了深度思考中,拿起杯子继续喝牛奶,而这时,地板突然猛烈地晃动了一下,玻璃杯从我手中滑落,纯白色的牛奶洒了我一身。

我尖叫一声,第一反应是——地震了!

楼下的新邻居

我承认,我一点都不勇敢,尤其是在面临生死时。

我蓬头垢面地冲出家门,穿着一身湿漉漉脏兮兮的睡衣,一只脚的拖鞋还没来得及穿上,而且一边跑一边大喊着:“地震啦!地震啦!”

还好那时的我神志还算清醒,懂得一些自救常识。我的理智告诉自己:出现突发情况时不能乘电梯,否则就是自寻死路,于是我沿着安全通道向下狂奔。

刚往下跑了一层,我就傻眼了。

我家在十九层,而现在我所处的位置是十八层,也就是我的楼下。

时间仿佛静止了,十八楼的人全部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向我行注目礼,表情愣怔,好像是看到了外星人一样。

一分钟后,我看到几个人陆陆续续地笑了,然后该干吗继续干吗,而我尴尬地傻在了原地。

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冲着屋里喊:“哥,你快出来!”

很快,一个男人在我诧异的目光中闪亮登场。

我当然没有看清他长什么样子,且不说头发太多阻挡了我的视线,就算我能动一动手指把头发撩开,我也不会那样做。我只希望这场闹剧快点结束,只希望这位善良的邻居看不见我,看不见我……“怎么了?你们都在笑什么?”从屋里走出来的男人问。“不知道从哪儿跑出来一个疯丫头,说什么地震了,是咱家装修动静太大吓着她了吗?”

我瞪了他一眼,在心中默默地嘀咕着这孩子忒没礼貌。但那时,我只能做着强烈的思想斗争,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好了,左拉,别闹了。”那位哥哥说。

我承认我一听见“左拉”这个名字时,我的笑神经莫名地活跃了,我差点儿没忍住要喷笑而出,便只好低下了头去,想要趁他们不注意时默默地转身走人,可想要脱身哪有那么容易。

刚才还在嘲笑我的左拉脸“唰”地一下脸就红了,他小声说:“哥,不是让你别叫我的真名吗?”

他的声音虽然小,可我的耳朵却灵得很。“不叫你真名叫你什么?你忘记爷爷去世之前说了些什么吗?”左拉的哥哥开始严肃地教训起他来。

我刚转过身,左拉的哥哥竟然拉住了我的胳膊,温柔地问:“你好,你也是住在这里的吗?我是新搬来的,我叫左凡柯,我弟弟刚才不礼貌,你别介意。”

我努力打着圆场:“没关系,没关系,我不介意。那个,没事了吧?没事我就先走了。”“等等!”“又怎么了?”我谨慎地回头。“我还没有跟你道歉,这些天为了布置新家给你添麻烦了,你一定是住在楼下的吧?真是抱歉,刚才搬运工不小心把桌子摔在了地上,可能让你吓了一跳,没事,你放心,不是地震。”

我听到“地震”两个字头都大了,不过既然他误以为我是楼下的,我也就先承认了,因为我实在是懒得解释,看他那么能说会道的样子,如果我说我是住楼上的,免得他又要去找让楼上感觉地震的原因。

我太懒了,所以就这样吧。“嗯,没什么事,就是听说有新邻居要来,我来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不过现在看来,好像不需要我哈!那我先走了,有事你们可以来找我帮忙,有帮得上的,我一定义不容辞。”说着,我斜着身子,一步步往楼上挪着。“唉那谁,你不是住在楼下吗?那是十九楼!”

左凡柯搀扶着我慢慢地走到十七楼,礼貌地和我说过再见后才上了楼。

通过那件事,我彻底明白,美好的人生是不能掺杂谎言的。因为你说了一个谎,就要说无数个谎来圆。

作为一个职业作家,我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脑细胞可以浪费在构思谎言上,当然,兴许会有人说就因为是作家,所以谎言是可以信手拈来。但那天我还是在心里默默地发了个誓,今后即使是死在残酷的现实中,也绝不能苟活在温柔的谎言里。

我乘电梯到了十九楼,握住房门把手使劲儿向外拉扯,它却丝毫没有妥协的态度,反而是严丝合缝地贴在了墙壁上。

我所面临的残酷的现实是:房门锁上了,而且,我没有带钥匙!

不得不说,这个现实有点让我难以接受,我想上天一定是听到了我刚才真诚的誓言。

我坐在门口,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的智商进行评估。但后来我发现,不论我的智商到底是多少,我现在干坐着是一点用都没有的。于是我打起精神,准备乘电梯下楼找物业帮忙。虽然物业的工作人员平时总是以忙为借口推掉了业主的一件件急事,不过“出事找物业”这个根深蒂固的想法和“有事就打110”一样,处于绝望中的人总是愿意试试才甘心。

在我准备下楼时又一个“晴天霹雳”把我雷得外焦里嫩——公寓竟然停电了!

百年难遇的情况今天让我全部遇到了,我真的没有撞鬼吗?

十八楼的人还在,我明目张胆地从他们面前走过去,无疑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子。或许从今往后他们都会深深地记住我——一个精神有点儿问题的过气女作家。

想到这一点,我赶紧摇摇头,告诉自己不可以这样做,对于作家来说,名誉最重要,其他一切都是浮云。大不了我就等到晚上,等他们都离开了再下楼。

幸亏那是一个夏天,我不至于坐在家门口被冻得瑟瑟发抖;幸亏早上跑出家门前喝了几口牛奶,不至于饥肠辘辘。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人生跌入了谷底,有家不能回,有楼不能下,有饭不能吃,有钱没处花……好吧,越说越远了。

我回忆起上大学时,开始写小说,写的第一本书正好赶上了好时候,不仅出版挣到了稿费,还在青春文学界一夜成名。所以大学毕业后,我仗着自己稍微有一点文艺细胞,便放弃了找工作的好时机,全职在家写作。

可能是应验了那句话:越想得到的东西就越是难以得到。

上学时,学习是主业,写作是副业,我没有对它抱什么太大的期望,它反而开出了一朵绚烂的蝴蝶花。后来,我把全部的心思放在写作上,我傻傻地相信只要付出就一定有回报。我对写作倾注了自己全部的心血,甚至牺牲掉了休闲娱乐的时间,可是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在我面前长成一棵无人问津的狗尾巴草。

很多年以后,当我还是一个人在这座城市孤身奋斗时,我才彻底清醒。在这个看似井然有序的世界里,爱情就是上天创造出来的唯一的例外。爱情不是被动的等待,而是主动的寻找。

爱情不是手中沙,是掌上花。

唯一的粉丝竟然还是黑粉

就在我百无聊赖,把之前二十多年的人生细细地回忆了一遍之后,又冥思了一番生存的大道理后,太阳终于落山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显得尤为漫长。虽然是夏天,但晚上的气温仍然不算很高。我坐在房门口的台阶上,抱紧双臂,陷入了发呆状。

只听见安全通道处有拖沓的皮鞋声,紧接着一个黑色的身影缓缓走了上来。

我立马来了精神,迅速站起来,惊恐万分地后退了几步。

我以为自己是因为饥饿太久而产生了幻觉,所以使劲儿揉着眼睛,可那个身影并没有消失,反而是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看不清楚他的样子,说实话,我根本就不敢看。

在极度恐惧的情况下,人总是会出于本能反应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应急举动来。

此刻的我挥舞着手臂,在空气中捶了几拳。“喂,你干吗?”

是鬼的声音?不对,是人的声音。

我停止动作,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捅了对方一下,肉乎乎的,还有温度。

我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在地上,只觉得浑身发麻,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我以为……以为你是……”

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对方打断:“鬼吗?我才被你吓了一跳呢!蓬头垢面地一个人坐在这里搞什么名堂?大妈。”

什么?他把我当成女鬼也就罢了,竟然还叫我大妈?

我心中特别委屈,一整天什么都没有做,还遭别人的嫌弃。遭别人的嫌弃也就罢了,起码要让我吃饱饭有力气还击啊!

我扶着墙壁慢慢站起来,把头发胡乱整理了一下,质问道:“你瞎了吗?我像是大妈吗?有我这么年轻的大妈吗?”

那人恍然大悟,指着我的鼻子说:“是你。你……哦,上午我们见过不是吗?你是地震小姐,对吧?”“什么?”我想了一会儿说,“你还是叫我‘大妈’吧,我更喜欢这个称呼。”

他笑着说:“你可真幽默!你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住在你楼上的。”

楼上?我咬着手指头思索了一会儿,我的楼上住着一对新婚夫妻,他们上个星期就去国外度蜜月了,难道是提前回来了?

只能说,人处于极度饥饿状态时,脑袋是会短路的。我好像暂时失忆了一般,忘记了早上发生的糗事,忘记了我拥有的是一张十七楼居民的身份卡。

可我那么想要忘记的事情,他却偏偏要我再次想起:“我是左凡柯,新搬来的,你真的一点儿印象都没有了?难道我们上午没有见过吗?真奇怪!”

为了避免他再深究下去,我只能妥协:“哦,对,我想起来了,你就是新邻居啊!你好,你好,搬家搬完了吗?呵呵,我是……我本来想下楼打瓶酱油,没想到电梯突然抽风了,一路把我送到了十九楼,你说可笑不可笑!”

我大笑着,想要化解掉这份浓浓的尴尬,想要他快点离开。

可左凡柯好像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反而是站在那里和我聊起了天:“那你可以走楼梯下去啊,只有两层而已,不费劲。”

我一时无语凝噎:“我……啊!我发现我好像忘记带钥匙了,所以就在这里休息休息。”“好像——忘带钥匙了?”

我赶紧摸兜儿,然后点头:“确定,现在很确定,我把钥匙忘在了家里。”“可我去你家时,看到你家里有人啊?”

十七楼住着一位独身老太太,他一定是把她当成了我的奶奶。不过这件事情也不能怨他,毕竟是我先骗他的,苦果只能自己吃喽!“啊,你什么时候去的?去干什么了?”我问。

他打开手中的盒子给我看,但楼道里漆黑一片,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我闻到了比萨上浓浓的培根味道。对于一个从早到晚只喝了一杯牛奶的人来说,这无疑是在考验人性的弱点。“我刚搬来,想认识一下大家。对了,这一家没人吗?就差这家还没有送。你认识住在这里面的人吗?”他指着我家的房门问我。

我拼命摇头:“不认识,不认识,不认识。”

有人说,话说三遍及三遍以上就会彻底改变原语句的含义。比如我说了三遍“不认识”,就代表着“我认识”。

幸亏左凡柯对这一领域的知识没有什么涉及,他遗憾地努了努嘴:“哦,那改天吧!你不回家吗?要不要我送你?”“我都说了,我忘带钥匙了。而且我奶奶刚才也出门了,现在家里一个人都没有了……到现在,我连晚饭都没有吃,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

他很慷慨地把手中仅剩的一块比萨放在我的手里:“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去我家等,毕竟我们以后就是邻居了嘛,我也肯定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

我等的就是这句话!虽然一个女孩子只身前往陌生男子家有些冒险,但谁让我饿得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呢?

再加上左凡柯说他家里还有一罐可乐,虽然刚刚搬来东西有限,但他很愿意把那罐可乐也奉献出来。听他这样说,我还用得着思考吗?

下楼时,他几次把目光投向我家的方向,直到墙壁阻挡了视线,才快步走来,掏出钥匙开门。

我那时满脑子都是比萨、可乐,并没有注意到他稍显可怜兮兮的小眼神。

一进入他的家,我就惊呆了。灯光闪烁,富丽堂皇。不过就是个睡觉的地方罢了,有必要装饰得这么隆重吗?

我用手合上下巴,细细欣赏着。

在左凡柯家的客厅里,矗立着两根高耸的柱子,从地面一直延伸到天花板。

我总算明白了,怪不得我坐在沙发上能够感觉到强烈的震感,原来一切都要归功于这两个直径大约半米的庞然大物。通过目测,我大概看得出来其中一个柱子的顶部正好贴合在我家沙发的位置,震感也一定是装修队野蛮施工造成的。

嗯,除了那两个奇怪的柱子以外,其他的东西倒是蛮正常的。

他邀请我坐下,递给我一罐可乐,礼貌地说:“请用吧!”

我含笑点头接过来,三下五除二就把它们全部倒进了我饥饿的胃里。

左凡柯看呆了:“哦,抱歉,家里面吃的东西只剩这么多了,没想到你这么饿,我还有点速溶咖啡,要不你也来点?”

为了避免尴尬,这中间我一直都用碎发挡住我的面容,不让他一睹庐山真面目。不过我想,他可能对我长什么样子也完全不好奇。

趁着他去冲咖啡的工夫,我从凳子上站起来,左右转着,像参观动物园一样。

走到一处油漆味儿很浓的玄关处时,我看到一个和整间屋子的风格不是很一致的书柜。上面摆放着的那些书都是青春期的少女们才爱看的,难道这个大男人心理变态?

我拿起最上面的一本书,逐个往下翻看,最后竟然在那堆书中发现了我当年的滑铁卢之作——印有笔名“露珠”的《爱情小说》。

我的第一本书《爱情游戏》畅销后,紧接着流行的势头本想来一个“爱情三部曲”,所以第二本书就在刘大肚的威逼利诱下取了这么一个白痴的名字——爱情小说。没想到的是,我的三部曲还没有完成就突然惨遭截肢,现在想来都让我不禁潸然泪下。

那本遭人诟病的《爱情小说》早已被人们所遗忘,它就像是名牌包包的珍藏版一样,你可能听说过,但就是买不到。

我此刻的心情分外激动,看着站在吧台边为我冲咖啡的左凡柯,突然发现他整个人都闪闪发光了。

他那么年轻,却那么有气质,好像是从几千年之前穿越过来的古人一样。虽然距离他不是很近,但在灯光的映照下,我可以看到他忽闪着的睫毛上沾着点点金粉。他整个脸的比例也是那么的恰当,鼻梁俊俏,嘴唇丰满,就连耳朵都如此可爱。对了,对了,还有他水葱般的手指,增之一分则嫌长,减之一分则嫌短。

我心花怒放,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我的邻居中竟然有一个自己的铁杆粉丝,而且这个铁粉还是一个像网球王子一般的阳光少年。我陶醉在今后美好生活的宏伟想象中,一不小心就两眼迷离,口水流了三尺。

所有的事情我都想到了,就是忽略了一点:以我此时的窘状,怎么能接待我的粉丝呢?想到这里,我擦了擦口水,把头发弄得更乱些,希望他千万千万不要认出我来。

这时,左凡柯已经冲好了咖啡,走到我的面前。

见我抱着那本书,便蛮横地夺了过去,把咖啡杯摔在了茶几上:“我好心收留你,你就不能老实点?我告诉你,这间屋子里的东西不准你随便乱动!”

他越是表现出对那本书的珍爱,越是对我大喊大叫,我心里就越是甜蜜。

生平第一次发现被人训斥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我试探地问他:“你……很喜欢这本书吗?你觉得好看吗?”

他一边摩挲着书的封面,一边说:“嗯……还行吧!”“那你是不是我……露珠的粉丝?”

他迷茫地看着我问:“粉丝?什么是粉丝?”

我无语,想着:“你就不要那么腼腆了,承认了吧!承认了也没什么丢脸的。”“你是从外星球来的吗?连‘粉丝’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我真是败给你了!”

看他毫无反应,我凑近了,指着书上的名字解释道:“就是说你是不是喜欢这个人?”

他想了想,点点头。

我笑得嘴都快合不拢了。这一幕若是能让刘大肚亲眼看见那该多好!

我接着问:“那你觉得她长得……漂亮吗?”

左凡柯摇摇头。“什么?有那么丑吗?”“不是,我根本就没有见过她本人,现实生活中真的有这个人吗?”

他这句话的杀伤力比直接说我丑到人神共愤还要厉害。

我瞪着他:“既然你喜欢这个人,难道不应该查一点她的资料吗?要知道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长什么样子,喜欢什么样式的耳环之类的,这些统统都应该是作为一个粉丝的必备条件啊!”

他表现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着我不禁连连点头。

我一颗心总算放回了肚子里,想调教出一个忠实的粉丝,果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原来你说的‘粉丝’是这个意思啊,那我想你误会了,这本书是几年前我逛书店时随便买的,无聊时随手翻了一下而已……嗨,我跟你说这些干吗,快喝吧,一会儿就凉了。”

我顿时满脸黑线,没有预料到这个离我最近的粉丝竟然还是一个黑粉,但我天生就是一个不把砂锅打破誓不罢休的人:“可我刚才问你喜不喜欢她时,你点头了呀!我都看到了。”

我一边说着,一边再次把手指按在了我的名字上。

他看看书,又看看我,点头说:“对呀,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美工画的封面人物?”

我赶紧低下头去,看到我的名字被印在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少女的手臂上,那少女在美工的笔下活灵活现,娇羞态十足。这种类型的女人应该没有男人不喜欢吧?

我炽热燃烧的心瞬间冷了下来,不过半个小时而已,我就接连遭受到了两次重大的打击。

在我还能理性地控制自己的情绪时,便仓皇逃出了左凡柯的家。之所以说是逃出来的,原因在于我临走之前他很热情地极力挽留我:“你怎么了?看你脸色不太好,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我把房门关上之前,问了他一句话:“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真的像是傻了一样,几秒钟后又笑了起来,他一定认为我疯了。

紧跟着他的笑容,好像所有人都开始嘲笑起我来了:“哈哈,你快点放弃写作吧!根本就没有人喜欢你的书,你的书糟糕透顶,滚出文艺圈,滚出文艺圈……”

我站在漆黑一片的楼道里,捂住双耳,真希望第二天的太阳不要升起来,真希望此时此刻地球就可以毁灭。

那是我活了二十多年以来第一次产生这种消极极端的想法,我想我的情绪之所以低落到了极点,和左凡柯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是那时的我没有察觉到罢了。

青春因我遇上你开始

太阳照常升起

在前一天我经历了很多不幸的事情后,第二天当我站在物业门前,看着属于这个城市的第一道曙光射到我的皮肤上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满血复活了。如同新升的太阳一般,昨晚一切糟糕的情绪都像薄雾,很快就消散在了空气中。

物业人员并没有大家传说中的那么忙,一大早就帮我打开了房门。从那天我才开始明白,任何的八卦和小道消息听起来都很真实,但越是真实可能就越是靠不住。

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躺在软和的床上,蒙头大睡了一觉。我想要睡觉是因为累,不是身体上的疲累,而是心累。

睡梦中,我迷迷糊糊做了一个梦,梦中的李警官最后终于抓到了真凶,法庭审判时,他并没有丝毫骄傲的表情,反而是在悄悄流泪。他问我:“这就是你想要的结局吗?”

我对当时的情况浑然不知,激动地点点头,拍着他的肩膀说:“祝贺你,李sir,你终于把这个大案子给破了,局里的领导一定会破格提拔你的!”

他不再哭了,只是面无表情地把我的手从他的肩膀上挪开,冷冰冰地对我说:“这明明是你想要的结局,却偏偏把这种感觉强加在我们身上,我们又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替你去忍受这种痛苦和折磨!”

说完这句话后,李警官突然消失不见了。我想问问他究竟发生了什么,实在不行的话,可以商量着来嘛!我不是一个不通情理的作家,我是有耐心参考旁人的意见的。但他不等我说话,就带着一群人匆匆消失在了我的梦中。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再见过他。

醒来时,已经是下午四点钟,对于那个奇怪的梦我早已没有任何印象了。但当我从床上坐起来时,却感觉到有一滴眼泪从我的眼角缓缓落下,然后落在了我潮湿的枕头上。

我把那滴泪揉掉,起身走向洗手间。

就在我洗澡的过程中,手机响了很多次,但流水的声音太大,加上我喜欢在洗澡的时候唱歌,所以对屋外的动静一点都没有察觉。

等我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回到客厅后,才发现有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一直坚持不懈地给我打电话。

那位老朋友就是我之前提起过的大学闺密,也就是把帅气的顾西西当作同性恋典范介绍给我的那位少女。她的名字叫吴乐乐,是我在大学四年的时间里叫得最多的一个名字。

吴乐乐这个人向来以“魔鬼的耐力”著称,不管做什么事都一定要坚持到底,不成功就誓不罢休。大学毕业后,所有的同学几乎都找到了工作,只有她一个人信誓旦旦地说:“不考上研究生决不回头!”

就这样,她用牛一般的耐力坚持了整整三年,终于如愿换来了一张录取通知书。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她热火朝天读研的过程中,家中的老母突然得了重病,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不治身亡了。

经过这件事情以后,吴乐乐便看淡了红尘,主动退学,也加入了新一轮找工作的队伍中。

她跟我说:“二十多年以来,我一直认为自己的坚持是对的。就像我坚持参加高考最后终于从贫穷落后的山村里走出来一样,我相信这次我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坚持比别人活得更好——更好地在这个城市立足。可就在我为了前程拼搏努力的过程中,上天给了我一个巨大的惩罚,它让我失去了最爱的母亲。你说可笑不可笑,在母亲去世之前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多么爱她,甚至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认为是我的家庭拖了我的后腿。现在我才懂得,不是他们连累了我,而是我连累了他们。为了供我读书,母亲就算身体不适也不舍得花几百块钱去医院做个检查。说到底,还是我的好胜心害死了她。”

我问:“你付出了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就想考上研究生,现在终于梦想成真了,为什么不咬咬牙再坚持一下,你最擅长做的事情不就是坚持吗?做你最擅长的事情就好了。”

她叹了一口气,对我说:“人生就是一个岔路口,我们只能选择走一条路。而走在这条路上的我们,总会好奇:如果当初自己选择的是另外一条路,生活是不是会更好?如果当初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是不是能够看到更加美丽的风景?于是我们在一次次不停地缅怀和后悔中送走了大好的青春时光,直到老去。其实关于生命最正确的答案不是怀疑,而是无愧地走在当下的这条路上。”

那是吴乐乐和我说过的最长,也是最耐人寻味的一段话,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办完了母亲的葬礼后,吴乐乐在家乡找了一份工作,一边生活,一边照顾年迈的父亲。半年后,她的父亲在睡梦中安详地去世了。听说,老人离开时是面带微笑的。

吴乐乐对我说,那是她人生中做得最正确的一次选择。

后来,她回到了这个城市,从事一个和她的专业完全不相吻合的工作——导游。

真的像她说的那样,人生就是一个岔路口,你每时每刻所做的选择都有可能改变你的一生。而在我们中间,吴乐乐才是看过最多风景的那个人。

坐在疾驰的旅行客车上时,我再次想到了吴乐乐经历过的那段人生中最为黑暗的时光,恰好的是,她那时就坐在我的身边,我问她:“那段时间你是怎么熬过来的?”

她摘下墨色的眼镜,耸耸肩说:“就那样熬过来的呗!”

重新迎来全新生活的吴乐乐变得开朗乐观,少了一份专属于哲学家的忧郁气质。我想,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再说出那么富有哲理的一番话了。

就在四十八小时之前,我洗完澡安安稳稳地躺在沙发上看韩剧,打赌吴乐乐一定会再次给我打电话。可吴乐乐放弃了再次联系我,像是放弃了她研究生的学业一样。

我偏偏是一个耐不住性子的人,看她迟迟不给我打电话,心思早已跑到了九霄云外,听着电视机里熟悉的对话,陷入了沉思中。

我在想,究竟要不要主动给她打电话?你可能很难想象,像我这样一个急性子的人做起决定来其实比蜗牛还要慢,但是就连吴乐乐——一个固执的工科女都能抛弃前嫌重新来过,还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呢?

关上电视,躺在床上的我翻来覆去,一直折腾到晚上十二点才消停。当然,我的消停是在我终于拨通吴乐乐的电话后。

几年没见,她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风骚:“哎哟,你这个人,怎么还是习惯半夜三更给人家打电话啦,还让不让人家休息了啦……”“说人话!”“咳咳,这么多年没见,伍月,你还是这么浑蛋!”

我咯咯笑了起来,不是因为我脑子进水了,而是她真的好多年没有再叫过我“浑蛋”了。好吧,我承认自己确实是脑子进水了。但你能想象吗,一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再次亲切地调侃你时,那种感觉足以让人热泪盈眶。如果你曾有过和我一样的体会,相信你一定会理解我此时错综复杂的心情。

电话里,她通知了我一件重要的事情——全体毕业生的联欢大聚会。

我挠头,实在无法想象自己站在许多曾经是同学而现在恍如陌生人的老朋友面前该怎么说话,想想都会心情紧张:“那个,那个,我婶婶……”“你婶婶前年就去世了,少拿她当借口。”“哦,还有我的牙……”“你的智齿不是上大学时就拔了吗?还是牙疼?牙疼也没关系,吃个消炎药就好了,不耽误聚会聊天。”

我傻掉了,那时才明白有一个懂你的人很好,但有时可能也会很糟糕。

吴乐乐得意扬扬地说:“怎么样,没有借口了吧?你就参加一次聚会,死不了人!再说有我陪着你呢,你怕什么?你还是个作家呢,怎么就这么胆小?要知道艺术是来源于生活的,多去外面走走,见见人,说不定会给你带来灵感。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现在一定卡文了吧?”

我眼前一亮,问:“你怎么知道?你监视我?”“切,有那个心思,我也不监视你呀!那么多的小帅哥等着我监视呢!哈哈……说好了啊,明天我就去你家找你,我们一块儿坐车去聚会地点。”“聚会地点在哪里啊?”“秘密,明天去了你不就知道了吗?对了,不用带太多东西,几件换洗的衣服就行了,听说那里应有尽有,一周就能回来了。拜拜,亲爱的,明天见!”“哎,我……”

电话那头是连续的嘀嗒声。她果真懂我,不等我拒绝就把电话挂断,说不定这时连电话线都掐掉了。

我垂着头,保持着这个姿势坐到了天亮。

就这样,在阴差阳错中,在吴乐乐的逼迫下,我顶着黑眼圈坐在了不知开往何处的大巴车上……

毕业生联谊会

吴乐乐跟我说的那个神秘的聚会地点,那个要什么有什么的聚会地点,竟然是一个连青草都不长的小土山。

从汽车上下来后的那一瞬间,我恨不得再钻回车里,立刻坐返程回去。

吴乐乐死死拽住了我,像困住一个到手的猎物:“你休想逃走,有我在,你休想!”

我哀求道:“你昨晚上,不对,今天凌晨不是还说‘有我在,你不用担心’的吗?”

她诡异地看着我:“呵呵,朋友,你听错了,那是‘有我在,你休想先走’的意思,懂了吗?”

我懂了,只是懂得太晚了。早知道就把我的笔记本电脑“小黑”带来了,起码这一个星期不会过得太无聊。

事后证明,那时的我的确想太多了,因为现实情况和吴乐乐说的一样:“老同学见面,怎么会无聊呢?你想太多了。”

整个上午,我都被一种怪异的气氛包围着。说它怪异,是因为周围的人都很热情,算不上友好,只是让人尴尬的瞎热情。

那天,我重新认识了曾经的同窗校友小红、小蓝、小绿……总之整个人像是置身于一片刚刚盛开的花圃中,见识到了各种姿态的花骨朵,到最后看得我脑袋直冒汗,眼前一片苍白。

她们喧嚣的话语刺瞎了我的双眼,甚至有几个老同学叫着别人的名字却拥抱着我,拍着我的背说:“听说你老公出车祸死了?节哀啊,节哀……”

我失去了反抗和辩解的能力,那时我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笔下那些被关在小黑屋中的可怜人的想法了,因为此刻的我就和他们一样,变得麻木,变得不愿意说话,不愿意走动。

在一处僻静的地方,我趴在吴乐乐的身上,畅快地出了一口气。

她递给我一杯果汁,摇摇头斜眼看着我:“伍月,你还是这么害怕见人?你看那个,还有那个人,你都还认识吗?”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是两个洋气漂亮的女人,虽然个子不高,但很有气质。“不认识。”“她们啊,当年在咱们学校土得掉渣,比现在的你还要土,可你看看人家现在,傍上了大款,全身都是名牌。什么气质啊,还不都是钱堆出来的。你要是像她们这样打扮的话,追你的人恐怕都能排到山下了!你呀,改改老毛病吧!不要整天待在家里只知道看书、写书,就不怕有一天变成老姑娘了?”

我愣了愣神,脑中幻想着穿着各种高档闪光风衣,戴着墨镜的我。我想,如果自己真的变成那样,恐怕会更加难受到连家门都不愿意踏出了吧?朴素是我一贯的风格,又或者说,朴素束缚了我的生活。

我故作镇定地说:“我宁愿变成老姑娘,也不想变成黄脸婆!”

吴乐乐张大了嘴:“嗯,果然是作家,我说不过你。你自己待在这里吧,我去热闹了!”

她是一个害怕寂寞的人,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是一个徜徉在低级趣味中的人,可她的生活却比我有滋有味多了。

我是一个享受寂寞的人,是一个爱发呆的人,是一个整天泡在书堆里,算得上是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可我的人生和他们的相比,再苍白不过了。

我喝掉一罐可乐,冷静了下自己焦躁的心,准备向着人群慷慨赴死时,大家突然像蚂蚁看见了食物一般围成了一个大大的圆圈。

在他们的中间,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士,他的身边还依偎着一个娇小甜美的女孩子。“哦——亲一个,亲一个……”

大家拍着手,有节奏地呐喊着。

吴乐乐朝我抛了一个媚眼,见我丝毫没有反应,便从人群中挣扎出来,跑到我的身边,耳语道:“你认出来没,这个人就是顾西西。”

我的头顶仿佛响起了闷雷声,整个人都被烧焦了。

吴乐乐又补充道:“就是上学时我跟你提过的,那个像同性恋的帅哥。”

她终于从我的身上离开,双手插兜,遗憾地说:“其实我们都猜错了,人家的性取向正常着呢!哎,你知道他身边那女的是谁吗?××集团董事长的女儿!”

我像一道闪电一样扭头看着她,半晌才吐出几个字来:“就是,就是那个电池……”

她打了一个响指:“对,你总算清醒一次。就是全国销量第一的××能源集团董事长的女儿。嗯,通俗点讲,就是卖电池的。”

我看着远处的顾西西,不禁替他感叹:“这小子怎么这么好命!长得帅也就罢了,竟然还有一份上天赐给的好姻缘,这让我们怎么活?不行,我现在就要回去,我没脸混了,我要回去!”

羞愤中的我一时之间失去了理智,仰着脖子冲着苍天大吼了一声:“我要回去!”

干净利落的四个字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了我的身上,全场瞬间安静了下来。吴乐乐可能觉得站在我的身边有些丢人现眼吧,故意悄悄挪开了几步,用手捂住了双眼,在下面不停地给我使眼色,打暗号。

不过几秒钟之后,现场再次热闹起来,众人的焦点仍然是那一对金童玉女,而不是狼狈的我。“喂,你要疯啊!你想回哪里?”

我委屈地咬着下嘴唇:“我想回娘胎里,然后像电影中演的那样,用脐带把自己勒死。”

吴乐乐被我逗乐了,揉着我的头说:“你真是一个活宝!”

他们都以为我可爱并且风趣幽默,但没人知道并且懂得我心中真正的苦涩。

起码这时来说,只有顾西西一个人看出了我的尴尬。

就在吴乐乐捧腹大笑,我低头沉思的时候,顾西西走到了我们身边,问:“你怎么快哭了?”

吴乐乐停止了大笑,擦了一下眼泪说:“哦,我太激动了……”“不是,我是说你身边的这位。”

吴乐乐扭头看了我一眼:“她啊,她就是这样,一般……一般是高兴才会有这种表情。”

我在心里狠狠瞪了她一眼,但表面上仍旧保持着微笑,主动跟顾西西打招呼:“你好,我是伍月。”

顾西西和我握过手之后,立刻从兜里掏出一个干净的手绢,一边擦手,一边问:“我有点洁癖,你们不会介意吧?”

说实话,看到他掏手绢、擦手等一系列的动作后,相信任何人都会把他和“同性恋”这三个字联系在一起的。

人果然不可貌相!

顾西西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敏锐眼光,可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娘娘腔,之前我对他的那么一丝丝好感也立刻随风而散了。

他同样和吴乐乐了寒暄几句,很快视线又回到我的身上:“哦,我记得你!你……你……你的身体好点了吧?”

我呆滞,吴乐乐同样呆滞。

他拍了一下手:“我寄给你的巧克力你吃了没?其实你们女孩子的这些事情我也不懂,还是我亲爱的嘱咐我的,说你们那什么的时候,都喜欢吃巧克力。”

我顿时被雷得外焦里嫩,皮肤流油,头皮发麻,脸上冒汗。

此“顾西西”就是彼“顾西西”——彩虹文学社的社长,那个会错了意给我寄一大盒巧克力的“好心人”?

我环顾左右,想找一个地缝钻进去,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窘迫:“没事,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吴乐乐诡异地笑着问我:“你们一直有联系啊?”

我拼命摇着头,对顾西西说:“你认错人了,你一定是认错人了!我没有收到什么巧克力啊!”

他皱着眉想了会儿,问我身边的吴乐乐:“她是伍月?”“是。”“作家?”“是。”“笔名叫……”“露珠!”“露珠!”

二人异口同声喊出了我的名字。

他冲我笑笑道:“那就没错了呀!我记得,就是你!可能是地址写错了,你回头给我留个联系方式,我再寄一大箱给你。反正我亲爱的刚从法国回来,带回来很多巧克力呢!”“是吗?”吴乐乐双眼闪烁着光芒,“那我……可不可以也留一个联系方式?”

顾西西用手绢捂着嘴巴,微微点头笑着。

女人总是这样,对于还没有到手的礼物表现出来的激情,要远远超过得到手之后的兴奋,这可能就是她们总是在不停买包和拥有皮包的路上穷尽自己所有积蓄的原因。

从拥有包包数量的层面来讲,我的确不是一个合格的女人。

提起皮包,就不得不说一下顾西西女友肩上所挎的那个PRADA新款。我对这些东西没什么研究,连“PRADA”这个英文单词,我都是第一次从吴乐乐的口中听说。

那时天已经黑了,大家围坐在篝火周围,开着睡前的最后一次探讨会。

吴乐乐的眼睛始终都没有离开过那个皮包,随着它的移动而不停地转身,变换着坐姿。“那个包,我只在网上看到过,你知道它有多贵吗?”“有多贵?”“有……我也不记得了,反正它的后面有好多个零,对于我们这些平凡人来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既然买不起,咱就别看了。”我劝她道。“谁说的,饱饱眼福也好啊!你也多看看。”“看多了,小心长针眼。”“乌鸦嘴,快别说了!你看,你看,在晚上它看起来更加迷人了!”

我决心要让她死心,便说:“你喜欢,我送你一个,我看也没有多贵嘛!”

她有些惊恐地回头,质疑道:“你的稿费有那么多?”“嗨,这有什么,不就二百块钱嘛!算是我送你……明年的生日礼物了!”

她瞪着我:“大小姐,你那是山寨货,和这个能比吗?”“虽然价钱不一样,但长得都一样啊!”

她捅了一下我的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这能一样吗?比如说……你遇见了一个俊美的男子,你喜欢上了他,一直以为他是家财万贯,住在高大的城堡里的王子。可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他只是一个平民,没有钱,没有地位,没有城堡,只有一个茅草屋,你还愿意和他共度余生吗?”

我想了会儿,说道:“愿意!”

吴乐乐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你是真疯了。王子最后变成了青蛙,你还愿意?”“唔,愿意啊!刚才你假设的条件是:我遇见了一个男子,然后喜欢上了他。在喜欢上他之前,没有人告诉我他的身份,而后来那些城堡、王子的身份都是我假想出来的。等到真相大白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因为不是他骗了我,而是我自己骗了自己。既然现实不是这样的,那我就改变一下原先的想法好了。其实对于我来说,根本没有什么损失,我不过就是做了一个爱情的美梦罢了,如今梦碎了,可爱情还在。只要爱情还在,我爱的那个人还在,我们就可以共同编织一个属于我们彼此的梦境。这样的结局不是更好吗?”

吴乐乐吃惊地慢慢合上自己张大的嘴巴:“你果然是一朵奇葩!”

她说我是奇葩的这句话,我就全当她是在表扬我了。

就在大家聊得正嗨,迟迟不肯进帐篷休息时,顾西西嫌气氛不够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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