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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30 14: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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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郑世明

出版社: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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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影像:权力视野中的中国电视媒介研究

权力的影像:权力视野中的中国电视媒介研究试读:

殊声而合响,异翮而同飞——《影视学术前沿丛书》总序

《影视学术前沿丛书》的四位作者均为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博士毕业生,其中三位还是我2003届的学生。不论作为丛书主编还是以其他身份,为这套丛书作序都无法推辞,责无旁贷。

我以为,出版社之所以把丛书命名为“影视学术前沿”,大概出于两种彼此关联的原因:一是因为这四位作者都非常年轻,他们出生于1970~1974年之间,是标准的“生于70年代初”的影视理论工作者;二是因为他们观点新锐、思维活跃,文笔也“才锋峻立”,能够“竭才以钻思”,从而触及影视理论研究的前沿话题。

可喜的是,虽然他们因为年轻不免各逞其才,却都没有意气用事,没有潦草治学、鲁莽为文,而是以理性框限激情、以辩证规约偏见、以实证防止臆断,显示出令人欣悦的清新学风。

丛书的每一本书稿,均以他们的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在此基本框架内、外,有所修正和增补。因其吸收了博士论文答辩时各位评阅专家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积淀了他们毕业后几年中的进一步思考和研究,故而更加厚实、理性、全面、深入。对他们的书稿,我不想过多具体评判,在此,更愿意引用当初博士论文答辩时专家们的卓识睿见,以避免“自家孩子自家疼”的主观性:

对于锦芳的《缺席与在场的辩证图景——新时期中国电影观众问题研究》,高鑫指出:“论文选取了一个独特、新颖的言说角度——从电影观众问题研究,探讨中国新时期电影衰落的原因,以及复苏、振兴的方法,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论述中将新时期电影置放于世界电影潮流和中国电影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加以审视和思考,置放于政治、经济、社会、历史、人文的巨大背景下加以考察和论辩,因而有了坚定的立论根基,视野开阔,论据充足,言之可信。论文对中国电影,特别是新时期电影的阐述体现了全局的把握能力,理论准备亦十分充足,故而时时流露出闪光的理论光彩,如对‘错位批判’的揭示;对‘文以载道’的评判;对电影是‘软性’还是‘硬性’的论辩;对‘自然人性’与‘电影快感’的剖析,都很到位,充分显示出论者的理论洞察力和学理涵养,振聋发聩,令人击节叹赏。总之,此文写得有文采、有才气,是一篇优秀的博士毕业论文。”王一川指出:“论文从观众角度切入电影研究,提出了‘电影史是看不见的观众史’的论点,为中国电影研究提供了值得重视的新视角。运用丰富的材料表明,电影观众在新时期大量流失具有必然性;并从审美与消费两方面进行剖析,提出了个人见解。从电影观众研究出发,引导到对中国电影产业状况的深层反思,并由此揭示了错位电影观及其僵化体制,这种反思与揭示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论文文笔流畅,章节标题体现了对‘文学性’的追求,不少地方可读性较强。”张海明指出:“论文抓住了电影观众这一重要环节,从电影观念、体制、社会文化的变迁等诸多方面深入剖析了中国电影的痼疾,对导致新时期以来中国电影观众大量流失以及由此带来的电影萧条作了精当的分析,并对中国电影如何走出困境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论文不仅在选题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对相关问题的论述也能高屋建瓴、探本问源,从而给人以有益的启示。‘用外科大夫般的理性分析和冷静评判,寻找纠缠着中国电影的内痛外伤’(作者语)。应该说,这种冷静清醒的态度与客观求实的精神,使作者在涉及一些复杂问题时能够一针见血,发现问题的症结。论文另一个值得称道的地方是收集了大量的统计数据并展开对比,如电影观众在中国早期、建国后、新时期以来等不同阶段的消长起伏,又如好莱坞电影、亚洲各主要国家的电影发展状况等,都有大量的数据举证。不仅增添了论证的可信度,也使得论文本身科学严谨,避免了意气或感情用事的偏颇。”章柏青指出:“以往研究电影,重的是作者论、作品论,该论文从接受者(观众)的角度观照电影史、电影业,且将笔力集中在新时期,其选题切入的角度独特。在论述中,论文并非就观众论观众,而是从新时期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化,从这一时期世界电影的背景中,由审美、消费两条线聚焦中国观众;又从中国电影观众的流变中,反观中国电影、中国电影业,使论文既是对新时期中国电影观众的研究,又是对新时期中国电影创作、电影产业的研究,透视出作者对中国电影体制、艺术电影与商业电影、电影审美与电影消费等多方面的思考。上述方面也是本论文理论价值与应用价值所在。从论文整体看,选题有相当难度,作者对研究领域的文献资料有基本掌握,学风严谨,文字表达流畅。”彭吉象指出:“这篇论文的选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抓住了当前中国电影发展进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即对电影观众问题进行剖析与研究。该论文通过大量数据资料,深入分析了新时期中国电影观众流失的现象。该论文提出了‘电影史也是观众史’的论点,认为电影发展流变的历史,其实也是一部‘观众史’:在世界电影和中国电影的百年进程中,都可以看到观众对于电影语言变革和电影形式创新的无形驱动力;正是观众这只看不见的手,推动着电影工业的发展。该论文涉及中国当前电影发展的重大问题,搜集了许多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阐述了作者的观点,是一篇合格的博士学位论文。”周星指出: “在中国电影研究中,还鲜有见及对新时期电影观众问题做如此理论层面剖析的论文。论文选题涉及了中国电影发展的要害问题,无疑是有警示意义的,它有助于21世纪中国电影的发展策略研究构架的建立和重要因素的确立。论文有别于相关的电影产业化研究、艺术与商业现状研究或史论评析得失研究,但上述内容都成为电影观众问题的容纳因素和关照内容。因而,论文紧扣住电影研究的前沿论题又角度新颖,综合研究的视野使论文具有厚度;比照的方法、数据参考的方法也是本文扎实的体现。研究的方法论保证了深入的可能。论文学风朴实,思维细密,结构合理,语言流畅,对问题的剖解也见出论者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

对于竹青的《流年光影——香港电影:“七九新浪潮”之后》,王一川指出:“论文采用文化研究与文本解读相结合的方式,在方法上具有创新意义。论文从政治、经济和娱乐产业三方面外因入手剖析香港电影的市场状况,进而结合功利主义意识和电影工业的过度膨胀等内因去说明,揭示了香港电影的盛衰缘由;从商品化、世俗化和标准化三方面考察香港电影生态,并进而对其类型电影作了研究,这有助于显示香港电影的独特地域特征。论文还对香港电影的文化特性作了分析,考察了其中的两种集体意识形态;对香港电影的作者风范的探讨,结合具体文本分析进行,显示了必要的具体性和可靠性。”周星指出:“这是一篇大气而扎实的论作。论文选取‘七九新浪潮’之后的香港电影创作,对其进行了全面而宏观的搜检与分析。选题新,为未有人深入描述的课题。作者构筑了得以宏阔把握香港电影的整体架构,网罗了市场状况、文化生态、类型创作模式、艺术创作形态以及潜藏于创作中的时代变迁的心理进行深入分析,许多见解深入浅出,新鲜独特。论文宏观把握准确,细部分析到位,个例掌握恰当,论说稳重妥当又切合实际。论文语言流畅,逻辑联系清晰,结构合理,有良好的学术功底。我认为这是一篇优秀的学术研究论文。”张海明指出:“论文《流年光影——香港电影:‘七九新浪潮’之后》从选题来说是很有价值的,而论文着力论述的几个重要方面如香港电影的市场状况、香港类型电影、香港电影题材与香港社会文化等,都较以往的研究有所丰富,有所深化。此外,关于许鞍华、王家卫、杜琪峰等香港著名电影导演艺术个性的分析也表现出论文作者的独到的感悟。”高鑫指出:“本论文在大量掌握香港电影文本以及创作者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地审视并剖析了‘七九新浪潮’之后香港电影的发展历程、创作特征及重要走向,具有较强的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论文中不乏独特的理论见解和艺术观念,特别是引言中第三节对香港电影考察的三个视点:商业市场运作、香港社会现实与时代精神、本土化内涵与独特艺术风范。第二章第一节对香港电影生态的剖析:商品化、世俗化、标准化,写得更是有理有据,剖析深入,见解独到,有相当高的理论深度,体现了作者丰厚的学养和理论创造性。这是一篇建立在对香港电影文本剖析上的有思考、有理论、有见地的优秀博士论文。”章柏青指出:“该论文对‘七九新浪潮’之后的香港电影作了一次整体的回顾与反思。作者论述中采用了文化分析与文本解读的方法。其中‘引言’部分对分析与评价香港电影的三个主要视点的论述,第二章中从‘商品化、世俗化、标准化’角度来考察香港电影的论述极具自己的独到见解。论述香港电影文化内力一章是论文中有较深理论意义的部分,观点正确,符合香港电影的实际情况。论文在资料收集上有一定难度,作者作了极大的努力,日后仍可进一步丰富。”彭吉象指出:“该论文运用辩证的观点,对香港电影的成功之处与不足之处进行了全面的剖析,既有具体的影片分析,又有作者的独特思考;既有对香港电影创作规律的探索,又有对香港电影商业化市场运作的剖析;既有对香港电影叙事策略的研究,又有对香港电影文化内涵的追寻。从这个意义上讲,该论文对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的香港电影从整体上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内地学术界对于香港电影的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

对于凌燕的《可见与不可见——90年代以来中国电视文化研究》,王一川指出:“凌燕的博士学位论文《可见与不可见》探讨了90年代以来中国电视文化的政治经济学问题。论文选题新颖,可以填补国内博士论文选题的一个空白,对于理解中国当代文化状况也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论文从‘政治经济学’视角切入电视文化,显示了视角上的创新意识,有助于‘发现’电视文化的被隐匿的深层意义。论文对于当前中国电视文化中的体制矛盾与话语冲突的分析,涉及了诸多现实紧迫问题,体现了个人独到的观察、思索。论文进而先后结合新闻评论类、谈话类、女性类节目的个案分析,考察了中国当前电视文化的政治、经济学内涵,使得宏观思索沉落到具体现象分析中,显示了敏锐的理论思考与严谨求实态度相结合的学风。论文在分析中国电视文化状况的过程中,注意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见解,体现了求实中创新的精神。论文视野开阔,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材料翔实,语言流畅,有个人独到见解。”王岳川指出:“该论文对处于发展过程中的电视体制的改革加以新的分析,揭示出电视身份与角色的双重性,以及电视兼具意识形态宣传和大众传媒赢利的双重身份。并分析了《焦点访谈》等新闻评论节目的话语权力机制。论文选题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对本研究领域文献资料的掌握较为全面,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实践意义。论者写作水平较好,学风朴素,达到博士论文水平。”周星指出:“在我所见到的关于电视文化分析的文章中,本论文的大气、理论深度和实证分析的细致都是少有的。论文选择中国电视十年来的巨大变化背景下的文化现象和相关体制、机制问题,运用政治经济学、传播学、社会学的研究成果综合剖析电视,显示了研究视野的开阔性,对个案研究的细致与深入,超越了同类探讨,视角独特。论文新意颇多,个性独具,语言顺畅自如,真正显示博士论文的深度。我认为在电视研究中是难得一见的优秀论文。”杨远婴指出:“论文通过对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新闻调查》、《实话实说》等节目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揭示作为政治宣传喉舌的电视运作机制,描述其意识形态规范化过程,指出叙事策略和导向途径,表现了关注现实、介入现实的人文情怀。论文对90年代电视体制变革的轨迹、文化精英介入媒体制作的双重意味、新闻评论节目的修辞方式、媒介女性表达的矛盾性等进行了细密而到位的分析,富于理性精神且充满批判激情。论文以对具体电视栏目的实证研究为主脉,因而作者对阐释对象做了大量田野调查式的资料工作,这一方式对于突破院校学术研究的书本化颇有意义。关于电视文化的政治经济研究在中国鲜有前例,本论文对这一领域的开拓具有积极的现实价值。论文结构清晰、表达流畅。”熊澄宇指出:“作者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透视90年代以来的电视文化,论文选题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明显的社会实践价值,论文并不像学术界常见的从理论思考去论述文化现象,而是以有代表性的电视栏目为例,透过文化现象直接切入文化背后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管理体制、操作模式以及权力制度、利益、社会建构等重大而又敏感的社会现实问题。论文分析深刻,言辞犀利,观点鲜明,表达了作者较强的理论功底和对本领域文献资料掌握的深度。作者在文中提出的许多问题和思考对我国电视领域管理层的政策导向和从事实际工作的一线操作人员均有参考和借鉴价值。”

对于世明的《权力的影像——权力视野中的中国电视媒介研究》,高鑫指出:“论文从权力的视点出发,集中研究了中国电视是权力影像的本质特征,角度新颖,视野独特,从而填补了我国在这一研究领域里的缺失和空白,故而有着较强的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由于作者对中国电视媒介有着较为深入的了解,理论准备又较为充实,故而论文写得思路清晰,有理有据,言之成理……不失为一篇用功之作。”周星指出:“这是一篇对电视媒介理论功能探究的有深度的论文。不同于常态的电视媒介研究的传媒形状研究,本文抓住权力之于电视媒介的理论命题,对电视媒介权力定义、内涵及特性做了很有启发性的阐发,将问题引入到对电视媒介重新审视的新背景中。”张海明指出:“论文的创获不在于对国外有关媒介权力理论的梳理,尽管这也是作者的用力之处,而在于对中国电视媒介权力性质与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文化权力的复杂关系,以及这种媒介权力如何在与其他权力的转换中实施的具体探讨。”章柏青指出:“视角新颖,观点敏锐……某些观点具有独创性。”王一川指出:“论文的把握是基本成功的,可以视为当前中国电视媒介研究上的一次有意味的收获,对于今后的同类研究应具有启迪意义。”彭吉象指出:“该论文涉及到一个具有较大难度的课题,而且视角也比较新颖……”

时光真是最高明的魔法师,回想2000年的灿烂秋日,世明、竹青、锦芳入学后在我家书房上课的情景,那时他们都还那样稚嫩、青春、质朴;转眼间,他们已奔向各自的工作岗位,或教书育人,或投身政务。想起和他们一起度过的三轮多彩四季,想起这三个被我称为“小家伙”的学生和小友,不由感慨系之,备觉欣慰和温馨。三人之中,在年龄上,世明最长、锦芳最小,竹青居中;在性格上,世明宽厚、竹青细腻、锦芳热诚;在文风上,世明清通、竹青密巧、锦芳朗练。三个小家伙相处融洽亲密,上课同来同去,学业互帮互学,颇有古意,让作为导师的我大为欣慰。让我更感欣慰的是他们的成长:作为青年,作为学人,作为影视研究者和实践者的成长。围绕“中国影视与中国传统文化”理论研究和“中国影视美学”学科建设,他们入学后,开始了我一贯要求和主张的影视美学“民族化”研究和思考。当时我还有些担心,以他们的年龄和阅历,以他们的心性和积累,他们真的能够辩证地认识“民族化”、“传统性”吗?他们的作业和毕业论文回答了我。继承传统不是复古,借鉴西方不是照搬,影视“民族化”应当是在影视创作、影视理论两个维度上,继承传统、借鉴西方后的再度生成,应当是一种复杂的创造,而非机械的复制。

凌燕是北师大艺术与传媒学院2001届博士毕业生,性格内向但文笔犀利。她的论文能把女性的纤密和男性的宏阔结合起来,自成一体,也是一位有思想、有才气的影视批评新锐。在出版社的推动下,他们四人自然而然走到一起,决心合力推出这套丛书,大有“环顾周遭,惺惺相惜”之意。他们这种建立在学术理解基础上的亲密友情,让我为之深深感动、感叹。

这套丛书的四本专著,两本观照电影、两本研究电视,研究方法不同,书稿风格自然各有偏美。翻看他们四人的书稿,既有“藏颖词间”之文采可喜,亦有“露锋文外”之后生可畏。关于中国影视的问题和前景、方向和途径,关于中国影视的民族化、现代化、大众化,在此不想重复我在许多文章中反复论述、不断思考的观点。中国影视理论建设和创作实践,是依赖整个民族共同努力的集体行为。青年人才的不断成长、成熟和加入,是这种集体行为保持活力的源泉。所以,看到他们的学术活力,看到他们的友好共进,我对中国影视的未来充满信心。

当然,作为一个过程,他们年轻的研究也许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他们正以认真思考和沉静努力,去完成这一过程——学术成长。《文心雕龙·才略》中有一句话——“殊声而合响,异翮而同飞”,我愿意把这句话送给四位作者,愿四位小友“殊声而合响”,为中国影视的未来而“响”;“异翮而同飞”,为中国影视的明天而“飞”。最后,我更想把这句话送给中国影视界的所有研究者、创作者,以及我自己。那样,我们的影视事业才会繁茂蓬勃,花果满枝,我们的影视品牌才能声名远播,飞向世界。

导论

2003年阳春三月,正是草长莺飞的季节。和平的鸽子在蓝天飞翔,幸福的人们安居乐业。但是,世界并不太平。以美国为首的美英联军,不顾联合国和世界上大多数爱好和平的国家的反对,公然违背国际法,悍然发动了针对一个主权国家的军事行动,派出20多万全副武装的大军,踏足海湾,侵入伊拉克领土。他们的名义是推翻专制政权,解放伊拉克人民,但真实用心却是掠夺这个海湾国家丰富的石油储备,占据美国在中东地区的核心战略地位。美国是一个推崇“强权即公理”的霸权主义国家。其进入新世纪以后,已经先后发动了两场战争。它以超强武力作后盾,拿自己制定的价值标准衡量世界,置世界人民的和平愿望于不顾,在单边主义的歧途上越陷越深。这场战争,由于美英政府单方面宣布最后48小时战争通牒,由于高科技数字电视采编设备的大量使用,由于美英联军允许各国记者随军采访,从而变成历史上第一场在电视屏幕上同步直播的战争。全世界关心这场战事的人们,通过电视屏幕目睹了一个主权国家被他国野蛮轰炸的无奈以及无辜百姓的死伤。这场战争既真实地发生在战场上,又发生在电视屏幕上。敌对双方同时打响了一场宣传战、信息战。一会儿美英联军声称俘获伊拉克士兵数千人,一会儿伊拉克公布打死打伤美英联军多少多少士兵。一会儿美英联军宣布已经完全攻克某个城镇,一会儿伊拉克军方反驳说那里仍在伊军手中。纷纭而庞杂的信息来源,使局外人迷惑,也让许多军事专家看不清楚。真相似乎隐藏在美英联军高耸的坦克炮塔中,又似乎躲避于伊拉克军队欢庆胜利的场面里。在美国,CNN全天24小时进行战争直播;在中国香港,凤凰卫视也派出大批记者奔赴一线;在中国内地,中央电视台第一次分别在CCTV-1、CCTV-4、CCTV-9直播伊战进程。战争局势的晦暗不明、战况的复杂多变,使大批专家学者拥有了评说这场战争的空间。演播室里,专家纵论战争的战略战术,分析战争的各种后果以及对于国际局势的影响;演播室外,观众也随着这些专家的言谈参与到对战争本身的分析中去。而有限的电视画面资料,成为人们认识和理解这场战争的唯一途径。

各方立场不同,对战争的解读也迥异,其中暗含着不同的意识形态差异。据《参考消息》的报道,CNN在播放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发表电视讲话时,在电视屏幕上另一个画框里是美英战机轰炸巴格达的场面,看上去似乎是在轰炸萨达姆。卡塔尔半岛电视台在播出美国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的电视讲话时,屏幕上另一边的小画框里,播放的是伊拉克军队行进的场面。而伊军坦克的炮口正对着拉姆斯菲尔德的脑袋。两家电视台的立场分歧由此可见一斑。CCTV-1直播伊拉克战争的片头,先后换了三次。最早的片头中,一方是美英联军的武器装备和美国总统布什的面部特写,另一方是伊拉克总统萨达姆的特写画面以及伊军备战的场面。随着战事发展,CCTV-1换掉了早期片头中的几个镜头。一个在战争中受到惊吓的伊拉克小孩默罕默德大声哭泣的画面代替了萨达姆的特写。后来,CCTV-1又制作了时间稍长一些的片头。用诗一样的语言表达了明确的反战态度,并在片头最后,加上鲜明的中英文字幕:NO WAR(停止战争)。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说,“我们在直播一场悲剧。”但是,由于美英联军对于电视播出画面的严格控制和精心筛选,一场立足于高科技军事技术的战争掩盖了这场战争的残酷性。我们看到,在美英联军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每一次展示给人们的是美英联军运用高科技武器对伊拉克人精确打击的镜头。屏幕上往往先出现一个攻击目标,当它被锁定以后,转瞬间就灰飞烟灭。这一切太像是一场电子游戏,在美军指挥官镇定而自信的脸上,丝毫看不到杀人者的嘴脸;在电子屏幕上,也找不到死伤者血肉模糊的残骸。那些关于战争的一切灾难、死伤和残酷都被战争中的新闻管制轻轻遮住。卡塔尔半岛电视台以相对客观的立场,播出了战争给伊拉克人民造成的灾难,也播出了美英联军战死士兵的镜头。对于这些真实情况,美国策动战争机器的一小部分官员是非常恼怒的。他们甚至下令停止国内各大电视台转播这些画面。美国拥有世界上实力最强的舆论宣传机构。从某种意义上说,垄断新闻,就是垄断真相、垄断人们的耳目。世界的面貌、战争的面貌,都被少数掌权的美国人左右着,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权力与电视,从来没有这样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电视,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权力的影像。

挟经济全球化之力,文化的“多元化”同样势不可挡。国际社会中,发达国家的强势文化已经给发展中国家的文化生存带来巨大的冲击和威胁,这在影视业方面表现得尤为显著与直接。这个世界的面貌正在逐渐地被发达国家的视听工具重塑着、改写着。它所形成的文化旋涡正以越来越大的引力把弱势文化吸入、吞噬。黄会林先生指出,“目前,由于卫星电视、互联网络的发展,世界范围内的文化交流和融合正在加速。但也应看到来自西方影视文化的包围与侵蚀,一场以文化为武器,以影视为媒介的新的殖民运动正在悄悄展开。亚洲,尤其是中国,被西方称为影视文化竞争‘最后的疆场’。他们极力向中国倾销其影视产品,以及包含其中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对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少年成长带来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局面的形成,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发达国家拥有强大的文化工业机器,它日夜不停地运转,刺激着全世界视听产业的生产与消费。在这样的背景下,电视媒介在转型期的中国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不仅承担着信息传播、社会文化教育、意识形态宣传、游戏娱乐、艺术创造等功能,发挥极其强大的社会型塑作用,而且要以改造、传播民族文化为己任,来应对西方传媒的冲击。如今,电视节目的消费成为各个阶层的中国人闲暇时的主要活动之一。围绕着电视节目的生产与消费,引发了实践应用层面、理论研究层面的热烈探讨。总体来看,20世纪90年代中国电视的发展呈现出渐变式改革的特点。由于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的出现,中国的电视新闻改革实践先于电视理论的创新,使90年代中国电视新闻节目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电视新闻的变革中,纪实观念、平民视角、现场意识、直播实验轮番登场,并且波及到其他类型电视节目的制作。伴随着电视栏目的频频改版,转型期的中国电视节目呈现争奇斗艳的热闹景象。另外,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本土的电视节目生产与消费将不得不面临海外媒体大鳄的巨大挑战,它刺激并引发了中国电视界的集团化改革浪潮。相应地,中国电视节目也在悄悄发生新的变化。但是,现实的电视理论研究状况却并不令人乐观,呈现出的局面是热度有余,深度不足,急功近利,随波逐流。电视理论的研究相对滞后于电视实践的发展。

本书试图在权力视野中考察电视媒介的权力内涵,并通过具体的电视文本和电视实践论证电视媒介内部各种权力关系运作的策略和秘密。它将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楚地看到电视文化生产与消费的过程,并在这个生产与消费的过程中,把握住电视媒介运作的方式和特征。笔者个人以为,这项研究对于探索转型期电视等强势媒体参与主流意识形态的生产与消费,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由黄会林先生引领的一班学人,倡导影视艺术的民族化研究,为本论题指引了研究方向,奠定了理论基石。黄先生指出:“尽管影视艺术是国际性的,影视理论中的本体论部分也有着通行的认知意义;但影视理论中的功能论部分却有着鲜明的民族色彩,因为影视艺术每一种功能的发生,都离不开民族文化的土壤。因此,影视艺术输入中国的历史,也是它逐步本土化的过程。中国影视能否在世界上拥有它应当具有的地位,关键在于中国影视是否生成了具有民族特征的艺术风格。”本书的研究就建立在中国特色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上,并将研究方向指向当下丰富的电视实践活动。由于目前本人涉猎范围还十分有限,在此只能比较笼统地介绍这一课题的部分理论依据。我们知道,人不同于动物的地方在于,人是生活在一个意义世界里。人是唯一能够创造和使用符号,从而创造文化的符号动物。人们创造符号和象征系统,用以表现、传达和交流意义。而且,在人所创造的意义世界中,周围的物以及我们的身体和行为都被赋予某种符号显示的功能。在这个意义上,物质生产与消费就不纯粹是满足生存的生理性和物质性活动,它同时也是一种符号活动、交流活动和表现活动。电视媒介的出现,使人类拥有了一种新的不同于传统语言文字的电子符号,也有人把它称为视听语言,它成为人类符号生产与消费的全新手段。我们现在一般认为电视、电影都属于文化工业,作为文化工业产品,电视节目有着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性,它更大意义上是一种符号商品。因此,电视节目的生产与消费不仅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活动,同时也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活动。人们收视电视节目的过程,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电子符号的生产与消费过程。重要的是,在这一过程中,人们已经不知不觉地参与了社会精神文化的建构,同时也被建构为带有层际特征的文化人群和意识形态认同者。在这个复杂的过程中,各种权力形态用不同的方式参与其中,从而在主流意识形态的生产、消费欲望的制造和文化命名权的争夺上,呈现出极其纷乱和多重交错的关系。本书即尝试梳理和分析这些权力关系之间的转换策略,解读它们对于电视媒介文化生产和消费的控制手段,描述当下电视媒介文化生产和消费的现状。

我们把研究范围确定在20世纪90年代,是基于如下考虑:首先,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走向来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并将给予它们和国有企业同样的社会地位和发展机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标举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扩大了执政党的社会基础,指明了从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方面进行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方向。在这样一个进行时态的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力量之间出现了差异比较大的能量对比和利益裂隙,多元话语得以穿插其中,表达着不同利益主体的声音。在主流意识形态的统摄下,我们迫切需要研究电视媒介权力运作的内部机制,营造一元为主,多声部共生的媒介生态环境。其次,从社会文化的变迁来看,90年代是一个以消费为主导、受大众传媒支配、以实用精神为价值取向、由多元话语构成的新的文化时代。90年代初期文化市场逐渐形成以后,“大众文化”崛起的现象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文学经历了80年代的黄金时代后,在90年代已日趋边缘化。由市场经济催生的大众文化迅速占领文学退场后的文化舞台,知识分子在经历了短暂的被抛向边缘的阵痛后,又从传媒那里找到新的发言场域。“读图时代”的出现使大众传媒代替文学成为大众主要的文化消费对象,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审美习惯,改变着人们对生活的想象甚至生活方式。当代中国的大众文化出现了从“话语的”文化向“形象的”文化转型的现象。法国思想家利奥塔把“话语的”文化与“形象的”文化作了区分。他认为“话语的”文化就是现代文化,其特征是理性主义,依据的是“现实原则”。而“形象的”文化则是后现代文化,其特征是感性张扬,依据的是“快乐原则”。“话语的”文化以文字为载体,“形象的”文化以图像为载体。从“话语的”文化转向“形象的”文化,其实是从文字转向图像,图像的霸权已经威胁到了文字。这其中包含着一种意识形态的变化。有学者指出,“读图乃是从一种意识形态向另一种意识形态的悄然递变。它与中国当前小康社会和消费文化的总体性密切相关,反映出眼睛从抽象的理性探索,转向直接的感性快感的深刻变换”。因此,“欲望原则”、“快感原则”成为消费社会主要的驱动力。大众文化中以电影、电视媒介为主所建构的影像文化也具有这种特征,它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文化消费习惯。最后,从传媒自身发展来看,在90年代,电视的传播观念转变了(由传者为中心变成受者为中心),管理的机制创新了(频道制、制片人制、主持人制纷纷出现),节目的形态多样了,技术的含量提高了,广播电视伴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发展壮大而成长,特别是电视一跃而成为最具影响力的第一传媒。由于90年代中国电视在实践层面的丰富性,为我们进行理论研究提供了很大的思考空间,所以我们界定90年代作为本书研究的一个时间段。在研究对象上,我们主要以中央电视台的栏目为文本进行分析。这是因为在目前中国的电视媒介机构中,中央电视台占据了无可匹敌的龙头老大地位。其政治资本、经济实力、文化积累使它有能力在中国传媒界产生巨大的影响。在具体的研究中,本书试图借用哲学、社会学、政治学和媒介文化研究的成果,采用一些新的理论视角、理论资源观照这一课题范围内丰富的实践内容,并加以理论化的阐释和解读。

根据本人的实践经验和掌握的有关书籍音像资料,90年代中国电视媒介的研究可谓众声喧哗,热闹非凡。但追逐于某一成功节目、成功栏目背后的经验总结文章比比皆是,共性研究、规律研究、比较研究还停留在一个较浅的层次。电视从业人员关于某一期节目、某一个栏目、某一次直播的操作经验介绍很多,系统的宏观研究比较缺乏。目前这一课题国内尚无专著,不过,已有论者对相关课题作出探索,比如采用传播政治经济学理论观照电视节目的生产、电视节目生产主体(制片人、编导)研究、电视节目与社会建构的关系、电视节目中的意识形态分析、权力关系分析、电视节目的品牌研究等等。这些成果为展开我们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国外相关理论专著已经出现,这些理论资源虽然极富启发,但如果结合中国电视发展的实际,尤其是本选题的研究内容,还需要很大的消化吸收工作。总体来看,这一选题的研究需要总结、深入分析的东西很多,运用新的理论视角探索的空间还很大。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开始一次理论探险,共同走进90年代中国电视的权力世界。

第一章 电视媒介权力:概念及内涵

第一节 话题的引入

对于电视在当今美国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埃能伯格传播学院前院长乔治·杰伯纳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电视改变了这个国家的政治生活,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习惯,形成了一代人的风格,使地方事件一夜之间成为全球的新闻,把信息和价值观的传播从传统的渠道引入中心化的网络,继而到达每一个家庭。一句话,它深刻地影响了那个我们称之为社会化的过程,那个使我们的种族成为人类成员的过程。”毫无疑问,电视是美国社会媒体世界的中心。

在我国,统计数字表明,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的事业中,首当其冲的是交通通讯,其次就是电视。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广播电台308座,电视台363座,广播电视台37座,县级广播电视台(转播)1441座;共播出广播节目2006套,电视节目2165套,平均每日播出广播节目24503.3小时,电视节目25611.5小时。全国现有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744座,调频发射台和转播台17554座,实验台427座,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51517座;微波站3006座,微波线路91783公里(微波主要作为备份手段);卫星地球站34座,卫星收转站82.6万座;使用4颗卫星29个转发器转播126套广播节目和74套电视节目;国家广电光缆干线网3.8万公里,省级干线网10万公里,市、县分配网300多万公里,联通1亿多户家庭;全国城乡有收音机5亿台,电视机3.7亿台,广播听众近12亿,电视观众近13亿;已经建立了无线、有线、卫星等多技术多层次混合覆盖的、现代化的、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广播电视覆盖网,我国广播电视在国内的人口综合覆盖率已分别达到93.56%和94.82%。全国广播电视系统现有在职职工51万多人。如今,电视以及电视所带来的文化已经深入到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社会舆论和文化影响力。

上个世纪60年代,肯尼迪总统的当选和遇刺,席卷全美的民权运动和越南战争,改变了美国新闻界的传统格局,电视以其巨大的传播优势异军突起,占据了美国社会舆论宣传的中心地位。《纽约时报》记者哈伯斯塔姆描述那个年代的美国新闻界时写道:“20世纪60年代初期是新闻界的吉庆年,肯尼迪夫妇本身就是一部耐读的刊物,有助于新闻界的丰收年景,但在后来几年,局面出现了变化,因为电视的介入改变了,在华盛顿,报界的力量迅速下降,电视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渠道,全城的记者都有同感。旧的秩序改变了,电视进入统治地位。”到了70年代,著名的水门事件,使美国电视新闻界不仅促成了政权的改朝换代,同时也推动产生了新的电视报道形式:即以《60分钟》为代表的调查性电视新闻节目。这些情况,进一步奠定了电视媒体在美国传媒界的主流地位。水门事件最早通过《华盛顿邮报》的记者伯恩斯坦和伍德沃德艰苦卓绝的努力得以披露,随后,在CBS著名主持人克朗凯特的授意下,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根据《华盛顿邮报》这两位年轻记者的报道,在晚间新闻中制作了两组长达14分钟的节目。电视新闻凭借其他媒体不可代替的技术优势,主要是电视画面带来的现场感,使对水门事件的电视报道成为当时美国人每天必看的节目。它不仅将这条新闻由华盛顿新闻变成了全国性新闻,更变成了全世界的头条新闻。对尼克松总统的民意测验显示,1972年总统选举结束后,美国公众对尼克松的支持率高达68%,而到了1973年8月,在电视对水门事件报道的影响下,这一数字下滑到31%。电视对水门事件的新闻报道和实况转播,直接导致了尼克松总统的下台。电视,第一次使人们意识到,它也是一种权力。在美国,记者的权力被看做是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之外的第四种权力。

20世纪90年代,中国电视也迎来了它的黄金时代。一些代表性的事件,比如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的出现,《焦点访谈》的开播,香港回归的直播报道以及晚近的伊拉克战争直播报道,凸显了电视媒介在中国传媒界的超强影响力。从某种程度上说,电视媒介已经蚕食了其他媒介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如今,一个常见的现象是,在国内大大小小的各种会议上,当各大报纸、电台的记者和有关人员都已经入座以后,会议却迟迟不能开始。因为主办方在等待姗姗来迟的另一个主角:电视台的记者。似乎没有摄像机镜头的配合,这个会议就等于没有召开。电视媒介的权力就像摄影机黑洞洞的镜头,逼视着每一个在它面前出现的人。没有人怀疑,电视已经深刻地影响了当代中国人的生活,它不仅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主角,不仅成为媒体中的新贵,而且也已经成为一种权力本身。

第二节 权力研究的复杂性

在中西方文化中,权力都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权”的概念有两个基本含义,一是衡量审度之意,如孔子所说:“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孟子说:“权,然后知轻重。”二是制约别人的能力,如早期法家人物慎到认为,“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后来法家著作《管子》也指出:“欲用天下之权者,必先布德诸侯。”在西方,英语中的power 一词来自法语的pouvoir,法语的该词源于拉丁语的potestas或potentia,意指能力,它们都是从拉丁语的动词potere即“能够”引申而来的。因此,在英语中,权力一词的基本含义是“能力”。近现代以来,西方思想家对权力下了很多定义。美国权力政治学家丹尼斯·朗总结说,“它(权力)既被视为个人、群体或更大社会结构拥有的一种品质或属性,又被视为个人或集体参与者之间主动或互动过程或关系的指标。此外,它还被应用于物理现象与物理过程。”近年来,由于米歇尔·福柯和尼采理论的广泛影响,权力概念的内涵又发生很大的改变,以至于包括语言在内,也隐含着权力关系。

给权力下定义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常常使人不知不觉地陷入概念本身的泥潭中。在这里,我们引述西方学术界对权力概念的理解,大体界定一下权力概念的特征。在西方,有关权力理论影响最大的人物当推马克斯·韦伯。韦伯认为,权力是指“在社会交往中一个行为者即使在遇到抵抗的情况下,也能实现其意志的可能性,而不管这种可能性以什么为基础”。在韦伯那里,“可能性”一词暗示出权力并不仅仅是在使用中才存在,它更是一种潜在的能量,即权力本身也会由于环境以及形成权力的资源在分配方面的变化而变化。总体说来,韦伯认为,权力是一种可以达成某种结果的潜在能力,它的形成原因在于行动者拥有某种资源。霍布斯将权力定义为个人“获得任何未来明显利益的当前手段”。尼采则把他的“权力意志”等同于类似生命力或保存与增强有机体活力及其对环境控制的冲动那样的东西。而这种冲动基本上属于人类的一种“行动权”。尼采把人的“行动权”与“控制权”互相混同,因此,他的权力观有泛化之嫌。葛兰西的“霸权”理论较少强调凭借实际强制和控制生命需要的物质资源对所属阶级群体进行政治和经济统治,而是更多强调通过控制文化传播机构来塑造他们的思想意识。福柯的权力观是从他的知识考古学出发的。福柯认为知识只是一种技术或工具,它被声称有优越条件利用它的某些群体用来建立并确保对其他群体的控制权。如果把某群体控制其他群体的权力视为社会的显著特征,由于语言是文化表达和传播的主要媒体,那么语言就不可避免地会反映和加强社会的不平等。它成为行使权力的主要媒介和效果。作为“统治性言论”,要通过“突出”自己和自己关心的问题,同时“排斥”从属群体——下级群体,来维护特权群体的“意识形态霸权”。按照福柯的权力理论,权力已经渗透到人类意识的核心。陶奈的观点是:“权力可以被定义为一个人(或一群人)按照他所愿意的方式去改变其他人或群体的行为以及防止他自己的行为按照一种他所不愿意的但是被改变的能力。”罗伯特·达尔把与权力有关的一些术语,如权威、控制、强权、说服、强力、强制等归纳为“影响力术语”,而权力就是指“用制造严厉制裁的前景来对付不屈从,从而得到屈从”的一种特殊的影响力。彼得·布劳认为,“它(权力)是个人或群体将其意志强加于其他人的能力,尽管有反抗,这些个人或群体也可以通过威慑这样做。威慑的形式是:撤销有规律地提供的报酬或惩罚,因为事实上前者和后者都构成了一种消极的制裁。”罗伯特·威森把权力概念定义为“权力是一个人凌驾于他人之上并促使其有某种行为的能力”。

丹尼斯·朗总结了权力概念含糊不清的原因,他认为,现有权力概念来源于三种用法:“(1)最普通的用法是作为影响、控制、统治和支配的近似同义语,导致看起来权力具有这些词语的某些或全部不同色彩。(2)作为个人具有的属性或品质,权力可能被视为人们追求的,甚至是人类奋斗的基本目标。因此产生了涉及人性本身性质的人类基本动机问题。(3)既然在一切大规模的复杂的‘文明’社会里,权力在群体之间分配不均,这些社会的文化就会反映和体现这种不平等。用时髦的话来说,控制其他群体的某些群体的‘霸权’一定会转译在他们的一切活动和表现方式中,包括人类最杰出的创造物和占有物——语言在内。”在本书的研究中,我借鉴丹尼斯·朗的权力定义,即“权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这个定义内容相对宽泛,可以在比较大的范围探讨各种权力的形式和作用方式。按照这个定义,权力不能仅仅被视为施加惩罚或强制的能力,权力应被看做是影响的一个特例,即有意影响而不是非有意影响。

第三节 媒介权力研究相关理论的回顾

媒介权力(Media power)或大众媒介的权力,一直是西方传播研究的重点。从西方的媒介权力研究来看,媒介权力这一术语可以被理解为:现代传播媒介是一种对个人或社会进行影响、操纵、支配的力量;它具有事件得以发生和影响事件怎样发生、界定问题以及对问题提供解释与论述,由此形成或塑造公共意见的种种能力。翻阅西方传播研究史料可以看到,关于媒介权力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媒介的功能研究和效果分析理论中。传播学创始人之一、美国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威尔在《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中,提出“一句话”、“三功能”的传播学基本理论框架。他认为,“谁?说些什么?通过什么渠道?对谁说?有什么效果?”应该是传播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从这一理论出发,后来引申出了传播学的“控制分析、内容分析、媒介分析、受众分析和效果分析”五大研究课题。他认为大众媒介有三种功能:监视社会环境;协调社会关系;传递社会遗产。其中,“监视社会环境”是和媒介权力有直接关系的理论。传播媒介的一个重要权力作用方式就是“监视环境”。另一位传播学创始人库尔特·勒温提出了传播学研究中的守门理论。1947年,库尔特·勒温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一文中,将传播系统内的“守门行为”和“守门人”概念进行了理性阐释。他认为,在传播过程中,信息总是沿着包含有检查点即“门区”或关卡的某些渠道流动,那些能够允许信息通过或禁止信息流通的人或机构,即为守门人。守门人的主要作用是选择和过滤他所接到的信息。守门理论的提出,清楚地说明了传媒工作者或传媒管理者在选择和过滤信息方面的主导作用和拥有的权力。卡尔·霍夫兰是传播学说服理论的主要奠基者。1953年,霍夫兰与人合作出版了《传播与劝服》一书,劝服是传播媒介的一个主要功能。其中,信源的可信性研究、恐惧诉求的分析、一面之词和两面都说、先说和后说的对比研究为传播策略和技巧研究增加了新的课题。保罗·拉扎斯菲尔德与默顿从社会学的角度提出了大众传播媒介的三种功能:(1)授予社会地位;(2)促进社会准则的实行;(3)麻醉精神的消极功能。拉扎斯菲尔德在研究美国总统竞选时,发现了“意见领袖”这个观点,从而突破了“枪弹论”的局限。他的研究揭示了“意见领袖”是信息传播的中间站,指出大众传播媒介的直接效果并不明显。总之,早期的研究重心是在信息的“传者”,其偏颇之处在于忽略和轻视了“受众”的反应以及传播效果的局限性。

大众传播媒介的效果研究主要有四种理论。我们先来看“议题设置”。作为一种理论假设,这个理论认为,大众媒介只要对一些问题注意,对其他问题忽视,就可以影响公众舆论。我个人认为,尽管这个理论还存在着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议题设置到底是发生于媒介,还是公众和他们的信息需求,或者是充当媒介信源的精英人物;另外,议题设置到底是对受众个体议事日程产生直接影响,还是通过人际影响发生作用,这些还很难作出理论判断。但是,对于我国的传媒机构来说,特殊的国情决定了国有的主要传播媒介(比如《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完全可以设置舆论议题,动员社会力量。这从揭批法轮功等带有很强政治命题的报道中可以看出端倪。所以,这一理论对于我们研究当下中国传媒的权力有很大的参考价值。第二个理论是美国传播学者鲍尔·罗克希与德福勒提出的大众传播效果依赖理论。这个理论认为,在现代社会里,受众成员依赖大众媒介信源来了解和适应他们所在社会中发生的情况,在媒介、受众和社会之间存在着一个有机的联系,在某些条件或某些社会中,媒介将比在其他社会中更集中地用于发布社会的、政治的信息。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够更好地理解媒介在信息掌控和发布方面的特权。“沉默的螺旋”理论是德国社会学家伊丽莎白·内尔纽曼教授提出的。这个理论阐释了公众舆论形成的原因。她认为,大多数个人力图避免因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造成的孤立。“因此,占支配地位的或日益得到支持的意见就甚至会更得势:看到这些趋势并相应地改变自己的观点的个人越多,于是一派就显得更占优势,另一派则更是每况愈下。这样,一方表述而另一方沉默的倾向便开始了一个螺旋过程,这个过程不断把一种意见确立为主要的意见。”在研究大众传播的长期效果时,“信息沟”理论进入人们的视野。这个理论认为,信息流的增长往往产生负效果,即在某些群体内,知识的增长远远超过其他群体;“信息沟”将会出现并扩大一个社会群体与另一个社会群体之间在某一特定问题上的知识距离。事实上,在这个理论看来,那些受过良好教育、在社会中具有较高政治经济地位的人们,将比受教育较少、地位较低的人们能更好地吸收信息。总之,“信息沟”的假设,为我们研究媒介权力提供了另一种理论参照,它能够解释在同样的社会中,不同地位、不同阶层的人们信息消费和生产存在着不平等,因此,其知识权力和信息权力也相应地存在差别。

1977年,美国学者卡茨将过去40多年的传播效果研究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1935年至1955年,认为传播媒介是“枪弹”、“注射针”,具有巨大的威力,是万能的;第二阶段:1955年至1960年,认为大众传播媒介极难改变一般人的意见、态度和行为,其效果是有限的;第三阶段:1960年至今,似乎采取这样的立场,既承认大众传播媒介有相当大的效果,也强调它并非万能。

与效果分析经验研究不同的是在法国崛起的结构主义方法论影响下的阿尔都塞(Louis Althusser)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理论和福柯的监视装置理论。“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概念认为宗教、教育(各种国立和私立的学校)、家庭、法律、政治(不同党派的政治体系)、工会、交往(出版、电台、电视)和文化(文学艺术、体育运动等)都属于意识形态的国家机器,目的是为了保证或担保在表现领域中象征暴力的垄断能够永远存在下去。1975年,福柯在其《规训与惩罚》中提出了一个中心概念即装置(Dispositif),指组织和思想的总体表现形式,是一个异质性的整体,它包括表述、制度、建筑、规章、纪律和行政措施、科学陈述、哲学命题、道德和博爱。这个概念被引进传播研究领域。电视可以被看做一种组织时间和控制时间的制度模式,持续监视个人和保证个人行为的正面性,电视成为一个“组织机器”,成为“被颠倒的敞视”,具有象征权力的功能。

第四节 电视媒介权力的定义、内涵和特性

著有《未来的冲击》、《第三次浪潮》等书的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认为,权力表示有目的性的支配他人的力量。他指出,“无论统治集团或个人在私人关系中怎样利用权力工具,暴力、财富和知识都是基本杠杆。它们构成权力的三大支柱。”他认为,权力最赤裸的表现形式是:用暴力、财富和(最广泛意义上的)知识使人按一定的方式行事。托夫勒进而对三种权力划分了等级,他认为,与暴力和财富相比,知识是一种“高质权力”。他说,“高质权力的含义非常丰富。它意味着效率,即能用最少的权力之源达到某个目标。你可以经常用知识让另一方按你的议程行动。知识甚至可以说服最初创造它的人改变初衷。……知识可用于惩罚、奖励、劝说甚至转化工作。它可以化敌为友。如果知识运用得好,人们可以首先避开糟糕的环境,以免浪费武力或财富。”总之,“知识本身不仅仅是高质权力之源,而且是暴力和财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换言之,知识已从金钱力量和肌肉力量的附属物变成了它们的精髓。事实上,知识是终端放大器。它是即将发生的权力转移的关键”。在托夫勒那里,“知识”的含义十分广泛。它包括信息、数据、图像、想象、态度、价值观以及其他社会象征性产物,不论这些产物是真的、大致真实的还是假的。如果我们参照这个定义来理解电视媒介传播内容的性质,应该说,电视媒介传播的精神—文化、信息都属于知识的范畴。所以,这些精神—文化、信息也隐含着一种影响和支配他人的权力。

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在《权力与相互依赖》这本书中,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权力:行为权力和资源权力。他们认为,“前者指的是获得你想要获得结果的权力;后者指的是拥有通常同你想获得结果的能力相关的资源。行为权力可以划分为硬权力和软权力。硬权力指的是通过惩罚的威胁或回报的承诺迫使他者去做本来他不想做的事情的能力。无论是经济胡萝卜还是军事大棒,长期以来,诱致或强迫他者就范的能力一直是权力的核心要素。……另一方面,软权力是一种通过让他人做他人自己想做的事情而获得预期结果的能力。这是一种通过吸引而非强迫获得预期目标的能力。它可以通过说服他人遵从或使他们同意那些能够产生预期行为的准则或制度来发挥作用。软权力可依赖某人的观念或文化的吸引力,也可依赖通过塑造他者偏好的标准或制度设置议题的能力。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行为体试图传递的免费信息有多少说服力。”从资源权力的角度看,电视媒介是一种特殊的制度性的权力,它来源于电视媒介所占有的传播资源。所谓电视媒介的制度性特权,是指电视媒介从业者占有电视传播媒介的精神—文化和信息传播的权力,这是一种根据现代社会需要所作出的制度性的安排,是一种职业权力。说它特殊,是因为它不像政治权力那样受到明显的国家制度的保护,它是由社会公众赋予电视从业者的一种职业权力,并不具有很大的强制性,也没有明显的制度性的权力结构。但从一种社会制度安排的角度,我们还是可以把它归入一种广义的制度性权力。从行为权力的角度看,电视媒介是一种丹尼斯·朗意义上的有意影响的权力。所谓有意的影响力,是指电视媒介权力包含某种从业者试图影响和改变他人思想进而间接左右其行动的目的性。我们以下在研究电视媒介权力时,将主要从电视媒介的制度性特权和有意的影响力的角度理解电视媒介的权力内涵。

一、电视媒介权力的定义

参照以上论述,除了我们已知的权力形式,比如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等等,笔者认为,还存在着精神—文化、信息的权力。这种权力就是托夫勒意义上的知识的权力。这种权力形式主要不是对权力对象进行强制性的控制和惩罚,而是通过有意的精神—文化和信息的影响,来使权力对象发生某种预期的改变。如果把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称为“硬权力”的话,精神—文化和信息的权力可以叫做“软权力”。笔者认为,电视媒介的权力应该属于这样一种“软权力”。它是和信息生产与传播、社会精神—文化生产与传播直接相关的一种权力形式。下面我们从系统论的角度,对电视媒介权力的定义作一个界定。

社会学家胡守钧先生在《走向共生》这本书中,用系统论的研究方法,把社会分为三个子系统,即:经济系统、政治系统和文化系统。“所谓经济系统乃是以人与财富的关系为测度所析取的系统……所谓政治系统,乃是以人与权力的关系为测度所析取的系统……所谓文化系统,乃是以人与精神产品的关系为测度所析取的系统。”按照胡先生的说法,三种系统都可以转化为经济人、政治人和文化人组成的系统。胡守钧先生认为,文化系统由三个基本环节构成:(1)收集资料;(2)创造;(3)传播。在三个环节中,“传播对于文化创造至关重要,资料来源和作品流布皆依赖于传播,控制传播,就是控制整个文化系统”。因此,胡先生根据人与传播的关系,把传播体制划分为三种,即一元传播体制,一种力量控制传播媒体;多元传播体制,多种力量控制传播媒体;混合传播体制,介于一元和多元之间的传播体制。由此又可以推导出三种不同的文化状态,即舆论一律、百家争鸣和介于两者之间的混合文化状态。如果我们借用这种理论来为媒介权力定位,可以清楚地看到,所谓媒介权力就是由文化人控制传播所产生的权力。权力的主体是文化人,行使权力的工具是传播媒介,权力的客体是传播的对象。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文化人主要是指那些具体的直接掌握媒介资源的媒介文化人,也即媒介从业人员。在下面的论述中,我们还会指出,媒介机构之外的文化人是以间接的方式参与行使媒介权力的。胡守钧先生认为,由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子系统组成社会大系统,三个子系统之间相互协作,相互影响,构成“三环套”。

三个子系统以各自为中心,相互作用,可以生成九种子系统。在这样一个清楚明白的结构关系中,我们发现,由于电视媒介的工具属性,电视媒介权力是由电视媒介文化人(也即电视从业者)出面控制,但却是政治人、经济人和文化人(电视媒介之外的知识分子或者文化精英)三方共同操纵的一种权力。当然,我们这里所谓的政治人、文化人和经济人已经不是胡先生所述的一般意义上的概念,而是特指拥有一定地位和资本的少数人。关于这一点,本书还要在后文进一步分析。结合以上种种分析,可以初步得出结论,所谓电视媒介权力,是由电视媒介文化人代理,政治人、经济人和文化人共同控制的、以有意影响和改变权力对象思想、行为的精神—文化、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权力。它既是一种特殊的制度性的权力,又是一种有意影响的权力。

需要指出的是,权力的媒介与媒介的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权力的媒介,其涵义是指媒介作为一种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或者社会权力的工具,为它们的目的服务。这个概念侧重于说明传播媒介与各种权力,特别是政治权力的关系。它揭示了传播媒介在权力面前的依附性地位,即传播媒介从来也不是中性和独立的,它是为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服务的舆论工具。媒介的权力,其涵义是指媒介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权力形式,如何发挥影响社会舆论、左右公众意志的作用。它和其他权力形式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转换关系。电视媒介权力产生的前提,是在知识(包括精神文化和信息)成为权力的一个维度、传播技术高度发达的背景下所出现的现象。它的具体形态和运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的论证和分析。另外,权力的主体是人,而电视媒介是一种传播工具。为了便于对电视媒介的权力进行分析,我们把电视媒介看做一个具有人格特征的主体。电视媒介的人格特征是由从事管理、制作和传播电视精神—文化、信息产品的所有人员的人格特征共同汇聚而成的。比如,中央电视台的人格特征就具有北方人那种理性、大气和严肃。而湖南卫视的人格特征则像是南方女子,灵秀、细腻而感性。但我们在下面的分析中,不会特别指出这一点,这是因为,电视媒介的主体是复杂多变的,它由政治人、经济人和文化人共同组成。而且,在不同的情形下,主导角色也会发生转换。在具体的概念使用上,为了便于论述,我们把电视媒介采集、生产和传播的文化产品,统称为“精神—文化、信息产品”。

二、电视媒介权力的内涵

根据权力主体的不同,权力可以分为个体的权力、群体的权力和社会的权力。以权力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为标准,可以把权力分为潜在的、明示的和现实的三种类型。以权力的外部特征为依据,可将权力分为有形的和无形的两种类型。有形的权力是指制度化、成体系的并得到国家或者组织的团体力量支持的权力,如法律或各种组织章程。无形的权力是指各种非制度化的权力,主要表现为习惯、传统、道德、宗教等社会意识形态中未经制度化的、没有组织依托的权力。这里我们要重点介绍另一种权力的分类方式。根据权力产生的资源来划分,权力可以分为经济的、政治的和精神的权力。经济权力一般以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为基础,权力主体通过对物的控制而达到对人的支配。由于经济是整个社会生活的基础,因而它是社会权力产生的总根源。政治权力是指一个阶级或集团由于在社会的政治体系中居于统治地位而获得的支配性地位和能力。精神权力也是一种知识权力,它指的是个人或集团通过对精神资源或观念性价值的控制而实现的权力。在精神生活中处于支配地位的个人或集团,往往能够借助教育、宣传、观念灌输、心理诱导等方式,影响或改变另一些人或集团的精神世界,使他们自觉地服从自己的意志,从而实现自己的权力。以上三种权力具有互补功能,它们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相互转化。

参照权力概念的内涵、特征和分类,可以大体确定电视媒介的权力内涵。

电视媒介包含一种政治权力,它是由政治人间接参与的一种权力。电视媒介从一开始出现,就是一种传播工具。而且主要是作为统治集团的舆论宣传机器来传递信息、传播文化的。所以,电视媒介与政治权力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电视媒介就是政治权力的媒介。

电视媒介包含一种经济权力,它是由经济人间接参与的一种权力。电视媒介的经济权力是由电视媒介的产业属性决定的。如果说改革开放以前和初期,学界还讳言传媒的产业属性,那么到今天,报界的集团化已经四处开花,电视传媒的集团化也方兴未艾。承认电视传媒的产业属性,似乎花了我们太多的时间,其实,这种属性也是电视传媒先天携带的。因此,电视媒介的产业属性决定了电视媒介与经济权力之间必然保持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电视媒介包含一种精神—文化和信息的生产与传播的权力。它可以简称为一种文化权力,是由文化人间接参与的一种权力。电视媒介是社会精神—文化和信息的传播工具,还有“媒介即信息”(麦克鲁汉语)。所以,电视媒介既是生产信息的工厂,本身又是信息。电视媒介的精神—文化、信息权力就在于,它以占有传媒资源的优势,通过传播自己制造的精神—文化、信息产品,影响和改变人们的思想与行为。

电视媒介包含一种社会权力。社会的权力往往以职权的形式相对集中于部分社会成员的手中。这些与职责相联系的社会权力又被人们称为“公权力”。公权力与公共利益相联系。记者行使的就是一种社会权力,主要表现为满足公众的话语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总之,电视媒介的政治属性、经济属性和文化属性与政治、经济以及精神—文化、信息权力(以下简称文化权力)之间,像是一种复杂的联姻,相互纠缠,难解难分。由电视媒介三种属性和三种权力之间的关系,可以得出结论,电视媒介权力的生成,是政治权力、文化权力和经济权力三方博弈的结果。

三、电视媒介权力的特性

电视媒介权力的特性十分复杂,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加以分析。首先,美国政治学家丹尼斯·朗在《权力论》中,借用贝特朗·德·儒旺纳尔的观点,定义了一切权力关系的三个不同属性。德·儒旺纳尔认为:“权力或权威有三个特性:广延性是指遵从掌权者命令的B(权力对象)数量很多;综合性是指A(掌权者)能够调动B所采取的各种行动种类很多;最后,强度是指A的命令能够推行很远而不影响遵从。”用权力的广延性、综合性和强度来观照媒介权力的特性,我们能够发现如下结论:

1.电视媒介权力无疑具有很大的广延性。权力关系的广延性可狭、可广。前者可以用孤立的一对一的关系来说明,比如一个上司和一个下属;后者可以用政权来解释,比如一个君主统治数千万的臣民。电视媒介权力关系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电视媒介权力的掌管者一般来说是执政党。记者和编辑只能在十分有限的范围内代理这种权力。执政党通过媒介发布消息,进行舆论宣传和控制,影响最广大的民众,权力对象的数量十分惊人。这是电视媒介自身的传播特性所决定的。

2.权力关系的综合性是指掌权者掌握权力领域的数量,或权力对象全部行为和生命活动受到控制的比例和范围。它有两极。一极无所不包。比如家庭中,家长拥有控制一个婴儿吃喝行动甚至学习思考的权力。另一极非常具体,比如交通警察处罚违章司机的行为。然而电视媒介权力的综合性是十分全面的。它的作用范围无所不包,从人的衣食住行到行为规范、思想内容,从人的外部行动到人的内心世界,电视媒介权力的触角无处不在。

3.电视媒介权力的强度是弹性的,可大可小。丹尼斯·朗认为,在一般原则的某一水平上,权力的综合性和强度的区别没有多大意义,“因为这两个权力关系属性都代表掌权者对权力对象的行为所产生效果的范围极限”。权力关系的强度,通常是以权力对象接受权力控制和影响的极限来作为衡量标准的。如果掌权者试图将权力超出某一特定领域,就会遭到权力对象的拒绝。比如,一个教师有权决定讲课内容,需要哪种教材,规定考试规则和评分等级。但如果教师指定五倍于通常的读物,使选课的学生都不及格,他(她)很可能失去在学生面前的权威,这就是教师权力的底线和强度。笔者认为,电视媒介权力的强度必须借助其他权力来放大和强化,比如利用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或者文化权力来实现电视媒介权力的意图。因为电视媒介权力缺少强制性,它不能够直接左右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所有思想和行动范围,但却可以通过舆论对他们的思想和行动产生影响,并借助其他权力的作用达到目的。

从另一种研究角度看,我们可以借鉴现有的研究成果进一步分析电视媒介权力的特性。目前,关于权力的特性有很多表述,如资格性、多元性、排他性、渗透性等等。这里主要介绍权力的五种基本特性:

1.强制性。权力主要是一种强制性的力量,获得权力就等于获得了使他人意志服从于自己利益和目标的能力,而且一旦得到权力,权力主体对权力的行使无须事先征得权力客体的同意。

2.工具性。权力本身并不是它的主体所追求的最终目的,而只是达到目的所需要的一种手段或工具。

3.对象性。权力总是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任何权力都有其特定的作用对象和范围,它们决定了一种权力行使的界限和应用范围。

4.不平等性。权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影响力,是一种支配或控制他人行为的物质力量。权力主体在权力关系中处于主动的、支配的地位,而权力客体则处于被动的、被支配的地位。

5.目的性。权力的行使总是和一定的目的相联系的,这种目的构成了权力运行的内在动力。

如果用权力的强制性、工具性、对象性、不平等性和目的性来对照电视媒介权力能够得出什么结论呢?笔者认为,电视媒介权力自身不具有强制性。权力的强制性主要体现在国家权力中。国家的权力机构体系中,设有专门的暴力镇压机关,它的任务就是为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国家意志的贯彻提供实施强制的手段。电视媒介权力是一种精神—文化、信息控制的权力,它没有依托某种国家暴力机器来强制实施。它只以操纵、说服和树立权威的方式诱导权力对象采取行动。电视媒介权力具有明显的工具性。它通常是被执政党或者某些财团或者某些文化精英操纵着,目的在于达到一定的宣传意图,左右舆论,控制民众。电视媒介权力特定的作用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处于社会中低阶层的大众。统治集团除非内部出现危机,一般不会成为电视媒介权力制约的对象,电视媒介的政治喉舌属性决定了它的作用范围。电视媒介权力的不平等性意味着,权力主体在权力关系中处于主动的、支配的地位,而权力客体则处于被动的、被支配的地位。电视媒介权力属于整个社会阶层中少数人手中的权力。掌握着政治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少数人,即所谓的精英阶层,必然拥有比普通民众更大的媒介权力,他们制定各种标准和规范,以隐性的方式影响民众,让社会的中低阶层按照他们制定的价值观去生活。电视媒介权力的目的性与它的工具性是统一的。电视媒介成为哪个阶层或团体的工具,就代表哪个阶层或团体的利益,并为他们的目的服务。

综合以上两个角度的论述,笔者认为,电视媒介的权力特性可以抽象概括为四种,即“隐蔽性”、“公共性”、“双重性”和“依附性”。

1.隐蔽性。所谓隐蔽性,是指电视媒介的权力特性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不是外露的,而是内蕴的;不是显性的,而是隐性的。电视媒介往往通过议程设置等手段,放大或遮蔽一些社会现象、社会问题。在议题设置的过程中,已经贯穿了各种权力关系、权力话语。只不过它是被缝合在媒介文本的字里行间,不易被人发现。而且,在电子传媒时代,影像的欺骗性、媚惑性远远大于文字的诱导性和煽动性。在具体的电子文本编辑上,由于调动了影像、文字、音乐等诸种技术手段,它带给受众的往往是直接诉诸感官的冲击,其感性刺激中常常包裹着不易被人觉察的理性判断,更加富有说服力。电子文本独有的文化特征是“流动性”。1974年,英国伯明翰文化研究学派的创始人雷蒙德·威廉斯出版了《电视:技术和文化形式》一书。在这本书中他提出了一个广为人知的概念即“流”(flow)。他认为,日以继夜的电视节目播放“流”构成了与传统文学和视觉艺术文本迥异的文本集合,对善于处理单一的、不连续文本的研究来说,“流”是难以把握的。威廉斯说,以往交流体系的核心部分——书籍、小册子、戏剧等都是孤立、不连续的,而“流”可能是电视广播最显著的特点。威廉斯分析我们在捕捉电视“流”的含义时往往感到无力和困惑,这是因为我们以前的阅读经验是建立在一个固定的文本上,我们理解事物和评判事物的模式与特定的、孤立的文本紧紧联系在一起。而电视节目的意义则建立在“流动”的电子文本上,它带给人的是一种不同于文字阅读的“看”的经验。感性的、直接的“看”,取消了理性的、间接的“读”,从而在经典意义上的传统文化价值被电视文化的通俗性打破了,中产阶级专业人士的话语霸权和文化阐释权也被逐渐取消,而底层阶级的文化趣味得到展示,底层话语的灵性得到宣扬。因此,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们面对电视文化的滚滚洪流,碎片一样的影像符号,突然觉得自己被抛向新兴电子文化的边缘,斯文扫地、俗不可耐的镜像之流相互折射,具有莫名的恐怖力量。他们患上了失语症,他们因此而指证了电视在多频道、全天候的持续播出中,超负荷的信息填塞给人造成的信息膨胀焦虑症和信息紊乱综合症。但是,这种被知识阶层所诟病的电视文化特征,却对普通民众具有很大的影响力。简单地讲,电视文化的通俗性与一般受众的文化认知水平保持在一个相对平衡的尺度上,这反而加大了电视媒介的权力效应。总之,电视媒介权力的隐蔽性是和它的技术特征、传播方式以及文化特征息息相关的。

2.公共性。公共性特征首先表现在电视媒介行使某种权力时,总是以国家整体利益和全社会民众共同意愿的名义进行的。其次,电视媒介的权力行使范围主要围绕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调节和管理。传媒因此被称为“社会公器”。所以,电视媒介的权力具有公共性。

3.双重性。电视媒介权力的双重性在于,它既可以发挥正面的、积极的舆论引导、社会动员功能,也可能产生负面的、消极的破坏社会稳定、扰乱民众视听的功能。1996年9月26日,江泽民总书记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党的新闻事业与党休戚与共,是党的生命的一部分。历史经验反复证明,舆论导向正确与否,对于我们党的成长、壮大,对于人民政权的建立、巩固,对于人民的团结和繁荣富强,具有重要的作用。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用福与祸的关系来说明电视媒介权力的双重性,十分形象生动。

4.依附性。首先,电视媒介是一种社会传播工具,在工具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权力必然是依附性的,它不可能独立地发挥作用。电视媒介权力的非强制性决定了这一点。其次,电视媒介权力的作用方式并不是独立的。我们观察到,电视媒介权力总是依靠背后的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来改变权力对象的意志,诱使和说服他们按照某种电视媒介权力的意图行动。这种依靠也可以理解为一种代理。电视媒介权力是在代理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的过程中,生成电视媒介自身权力的。当然,这个代理过程是一个复杂的权力平衡和博弈的过程。所以,电视媒介权力的依附性表现在它必须与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文化权力相结合才能发挥功效。在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的博弈中,哪种权力占上风,哪种权力就会和电视媒介联起手来,形成合力,发挥社会整合和社会动员的功效。同时,电视媒介的文化权力,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和经济权力、政治权力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相互转化。总之,电视媒介的权力不能够独立存在,它不是一种绝对独立的权力形态。从根本上说,这是电视媒介的工具属性决定的。

第五节 电视媒介权力的形式

丹尼斯·朗把权力的形式区分为武力、操纵、说服和权威,又进一步把权威细分成强制性权威、诱导性权威、合法性权威、合格权威以及个人权威。他以图表说明了权力的各种形式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见下图)。

武力的终极形式是暴力。暴力形式分为物质暴力和精神暴力。操纵的概念是被这样界定的,“当B不知道A影响他的意图,而A在事实上做到使B追随他的愿望时,我们可以说,这是操纵的事例”。丹尼斯·朗解释说,任何影响他人反应的有意而成功的努力,只要他未将所需的反应明确告诉对方,就构成操纵。丹尼斯·朗引用达尔和林德布洛姆的研究,认为“通过使用信息、奖励和剥夺,蓄意操纵他人的领域,看来会像自发领域控制一样普遍、广泛和全面……”操纵这种权力形式不大可能引起权力对象的直接反抗,成功的操纵有时甚至会被权力对象当做自己的主动选择,认为是一件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从而激起他们热烈的响应。操纵更多地借助于符号信息,影响他人的行为。丹尼斯·朗认为,说服也是一种权力形式,比起其他权力形式,说服更像自发的公平交易。丹尼斯·朗把说服定义为:“如果A向B提出论据、呼吁或劝告,B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目标独立地估量其内容后,接受A的意见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那么A就已经成功地说服了B。”

电视媒介不属于物质暴力的形式,但却可以归入精神暴力的形式,它通过言辞或其他符号方式有意侮辱、贬低或者丑化一个人,对其精神造成巨大的伤害。丹尼斯·朗认为,现实生活中还存在制度化的精神暴力形式,“例如革职仪式,从事黑色魔术或巫术,发表咒骂声明”。那么,电视节目中屡见不鲜的暴力场景、凶杀场面、污言秽语或粗口,是否客观上对受众产生思想或者情绪上的侵害呢?所以,有学者以“屏幕暴力”来形容电视的精神暴力,不无道理。

电视媒介显然也包含着操纵这种权力形式。丹尼斯·朗认为,在掌权者和权力对象之间,存在两种主要的操纵形式:“一种是掌权者可以通过用作隐蔽暗示的符号通信,对权力对象行使秘密控制,以限制或有选择地决定权力对象的信息供应;一种是不露声色地反复灌输某些积极或消极态度。”大多数商业广告和许多政治宣传都涉及这种操纵方式。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以及其他关于人的生物学、心理学研究,把操纵技术延伸到人的潜意识世界,一批掌握这种知识和技能的专家成为令人不安的因素。在对于电子符号如何辐射和刺激人类大脑的研究中,也出现一些值得注意的成果,所有这些知识都已被用来操纵人本身。所以,电视所具有的魅惑性在很大程度上对人们独立认知和判断的能力发出了挑战。对此,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阿多诺认为,人们对电视的反应不是“自由”主体那种独立的反思性的反应,而是下意识的群众化的反应:“现代大众文化的重复性、雷同性和无处不在的特点,倾向于产生自动反应并削弱个体反抗力量。”电视播放系统能在瞬间便将同一信息符号广为传播,电视媒介的这种技术特征成为阿多诺批评以电视为代表的大众文化麻痹和操纵群众的一个主要原因。好莱坞影片《楚门的世界》,讲述了一个名叫“楚门”的男子,从一出生就被放置在一个精心设计的电视片场,他的一举一动,他的全部生活内容都在他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电视机构转播出去。他的邻居、朋友甚至他爱上的姑娘都是电视台导演安排的演员。直到有一天,他偶然发现了这个秘密,终于从无处不在的电视摄像机镜头中走出来,进入真实的世界。如今,风靡欧美的“真人秀”节目,给我们形象地展示了电视媒介权力操纵一切的巨大威力。电视所操纵、营造出来的世界,电视对于人的欲望的制造,可能已经形成人的“感觉需要”。在这种情况下,人并不能够区分自己每天所想所要的一切哪些是出自内心的真正需要,哪些是被媒介机器制造出来的需要。

说服是电视媒介的一种主要权力形式。丹尼斯·朗指出:“印刷机、广播和电视发射机、扬声器和扩音设备的拥有者和控制者对个别公民拥有巨大的说服优势。个别公民的答辩,只能是关掉电视或收音机,或者拒绝购买特定报纸。而在现代城市生活条件下,他无法避免完全成为暴露于控制无所不在的通信媒体的那些人的大量说服之下的一名‘受制听众’。通信技术革命已经建立了新颖、复杂的说服工具,使用这些工具构成至关重要的权力资源。”从掌权者角度来说,说服这种权力形式是成本较低,又不会引起权力对象敌对或反对的最可靠的方式。毫无疑问,电视成为最具有时代特征的说服工具之一。

电视媒介与权威的关系十分复杂。丹尼斯·朗把权威作了非常细致的区分。他认为,权威可以分成强制、诱导、合法、合格、个人五种类型。在丹尼斯·朗看来,权威的实质就是发布命令。他根据权力对象不同的服从动机,详细地辨别了权威与权力的不同。我借鉴丹尼斯·朗的分类方法,是因为在这种详细区分中,能够对应地找到电视媒介的权威内涵。

强制性权威是政治权力的主要基础。它是借助武力威胁建立起来的一种权力形式。显然,电视媒介与这种权威形式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诱导性权威是依靠给予权力对象某种奖励或者回报建立起来的权威形式。丹尼斯·朗认为,诱导性权威是经济权力的特殊性质,但它不同于残酷的经济剥削。他解释说,“(诱导性权威)是存在于一切社会几乎无处不在的权力形式,在那里一些人比另一些人对生活资料行使更大的控制权——通常是对生产资料有更大控制权的结果。事实上,在生产水平达到超过维持生命的一切社会中,劳动分工造成获得生产资源的不平等,使一些人得以对另一些人行使权威。”由于在现代社会中,商业逻辑已经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所以,只要存在交换关系,只要交换双方不平等,原则上都存在一种诱导性的权威。甚至占有卓越的知识和技能,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都可能成为行使权力的基础。具体到电视媒介机构来说,它所拥有的丰富物质财富和巨大的象征资本,足以对观众形成诱惑。在观众和电视机构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交换关系。电视媒介以精神鼓励、物质奖励或其他方式,诱使观众关注节目,并按照节目的某种要求或者制定的规则来行动。这样,在观众和电视媒介之间,就出现了一种诱导性的权威关系。对于电视台来说,行使诱导性权威主要是为了扩大电视栏目或者节目的知名度,拉动收视率。

所谓合法性权威,按照丹尼斯·朗的定义,是指这样一种权力关系,“其中掌权者拥有公认的发布命令的权力,而权力对象有公认的服从义务。是任一特定命令的来源而不是其内容赋予合法性并引起接受命令之人的自愿遵从”。合法性权威以共同规范为先决条件,这种共同规范可以是道德规范,也可以是某一特殊群体的特殊规范,比如军队纪律。在这种共同规范面前,每一个人都有某种不自觉的遵从意识。如果权力对象不愿服从,就可能受到来自社会压力这样的精神惩罚。丹尼斯·朗认为,合法性权威比强制性权威和诱导性权威更有效率。因此,“赤裸裸的(即强制性的)权力总是谋求以合法性为外衣”。合法性权威是一种相对隐蔽的权威形式,它有时已经内化为权力对象的自我约束意识,所以发挥作用相对更可靠。对于电视来说,合法性权威是被电视代理的。电视媒介总是以公众利益的名义或者共同道德标准来评判一件事情的是非。从某种角度上说,电视是社会共同规则的监督者和执法者。中国老百姓出于对舆论的崇拜、对技术的相信,常常天然地对电视抱有某种程度的信任和认同。这也可以说是电视拥有合法性权威的一个民意基础。

合格权威是丹尼斯·朗的一个发现。他认为,很多研究权威的学者忽略了基于专门知识或技能基础上的权威。他指出,“合格权威是一种权威关系,其中对象服从权威的指令是出于信任权威有卓越的才能或专门知识去决定何种行动能最好地服务于对象的利益与目标”。他用“医嘱”来说明合格权威的行使方式。比如一个医生向患者提出建议,说:“停止喝酒,否则你在一年之内会死亡。”那么,病人可以听从,也可以拒绝。医生并不能用强制手段要求病人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病人遵从了医生的建议,就表明他基于对医生才能和医术的信任,服从了医生的合格权威。合格权威的显著特点就在于,权力对象接受某种外部权威的命令是因为相信这是为他自己的利益服务的。合格权威能够以知识和技能,而非仅仅靠强制性规范发挥作用。丹尼斯·朗还指出,当拥有合格权威的专家学者担任职业角色时,合格权威很容易变成合法权威。他解释说,“专业从业人员对顾客并无约束力,但他通过国家承认得以在实际上垄断他提供的服务。他的正式证书具有像官职标志一样的作用,使他免除说服顾客听从劝告的负担。”他还进一步指出在现代社会中,专业人员如果滥用自身拥有的合格权威的危险性。他说,“把专长用作谋求特权和权力的假面具,而不是像声称的那样作为增进公众利益的方式,使专长越来越处于危险境地。”这种危险,其实就是专业人员借助合格权威的名义,谋求自己的某种特权。如果一个掌权者同时拥有某种基于专业知识的合格权威,他很可能会把这种权威作为自己统治合法化的手段。比如,南美洲一些国家所出现的专家型的总统,常常顶着某个英美名牌大学经济学博士的头衔。可以说,经济学博士的头衔帮助他获得了更稳固的政治地位。那么,合格权威对于电视媒介有什么意义呢?我们可以从电视频频借助专家访问来增加自身可信度和合法性的角度来理解这一权威方式。现在,专家介入电视已经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指出,电视的传播特性需要一批“快思手”。布尔迪厄认为,电视追求收视率和时效性,给记者和专家带来很大的压力。而人的思维是需要足够的时间的。因此,布尔迪厄提出了一个问题:“电视在赋予那些认为可以进行快速思维的思想者以话语权的同时,是不是已经命定只配有一帮子fast\|thinkers(快思手),一些比他们的影子思维还要快速的思想者?”在布尔迪厄看来,电视台一些部门手中掌握的专家通讯录上的那些“快思手”,是没有时间对电视所提出的种种问题进行思考的,他们只能按照一种“固有的思想”对新闻事件发表评论。他指出,“电视只赋予一部分快思手以特权,让他们去提供文化快餐,提供事先已经过消化的文化食粮,提供预先已形成的思想。”布尔迪厄的观点不免带有某种精英色彩,对专家介入电视过于苛责了。但他的分析也揭示出某种现象。我们看到,在中国现在的各类电视栏目中,一些领域的专家也成为这样的“快思手”。他们以自己比观众更丰富的专业知识,在某些突发事件到来时,常常在第一时间被请到电视演播室,分析事件成因、描述事件特点、介绍事件背景、预测事件发展态势。比如,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俄罗斯人质绑架事件、伊拉克战争等重大新闻发生时,专家评论成为必不可少的电视内容。更极端的例子出现在凤凰卫视,首席评论员阮次山、曹景行、何亮亮等人,既是媒介从业者,又是长期从事某领域研究的专家学者,他们自己常常充任某一节目或栏目的主持人、制作人。这种情况下,已经分不清他们的身份。专家与传媒从业者一体,合格权威从这个意义上已经变成了合法权威,从某种程度上看,也已经制度化了。所以,借助电视传媒,专家话语在我们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获得越来越大的权威影响力。这是电视合格权威的主要内涵。

按照丹尼斯·朗的研究,权威的最后一种形式是个人权威。他认为,个人权威是被爱者对爱者的权力,爱者按照“你(被爱者)的愿望就是我的命令”的原则行事。个人权威有双重含义:一方面,它是基于掌权者的特殊性格和能力而不是基于其社会角色或广义的规范品质;另一方面,它源于对象对独特的个人品质的感觉和评价而不是掌权者强制、奖励或提供专家咨询的资源。在他看来,爱情、尊敬、友谊或存在倾向于统治与屈从的心理素质都是个人权威关系的基础。他认为,个人魅力是个人权威最纯粹的形式。总之,“个人权威是最漫无边际的权威形式,它的成分存在于几乎一切权威关系之中,因为权威总是由具有独特个人品质的具体人物行使的”。对照电视媒介,如同我们在本书前面所交待过的,根据它的人格特征,它所具有的个人权威主要体现在主持人身上。香港的凤凰卫视中文台,曾经有过“四大名旦”美誉的著名女性主持人:吴小莉、杨澜、陈鲁豫和许戈辉。它采用明星主持人策略,打出人性化招牌,吸引内地观众的注意力。每一个主持人都有自己的拥趸。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凤凰卫视的一种个人权威呢?另外,像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的著名主持人白岩松、水均益、敬一丹、李咏、王小丫等人,都是家喻户晓的知名人物。他们以自己不同的个性特征,从各个角度强化着《东方时空》、《焦点访谈》、《非常6+1》、《开心辞典》等栏目的人性化魅力。爱他(她),就信他(她),听他(她),看他(她)。应该说,个人权威使电视走进了观众的心灵世界,变得更加令人信服。

第六节 电视媒介权力的资本构成

资本是权力的重要基础。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提出了“资本”的概念。他认为,资本是一种积累的劳动,个人或团体通过占有资本,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由于资本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形成和积累,而其一旦形成后又具有产生新的利润的潜力,它就使得社会生活超越了简单的碰运气的游戏或“轮盘赌”的状态,从而建立起较为稳定的秩序和规则。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实际上就是一部资本积累的历史。在每一个社会中,成员都可以按照占有资本的数量而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或者等级,因此,每个占有资本的团体或个人总是在竭力保持和扩大自己的资本。资本的积累产生了权力,而那些“通过既存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获得特权地位”的人,即统治阶级,他们从不满足于赤裸裸地通过对经济资本的占有来行使其特权,而是通过将经济资本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资本,即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并将后者定义为“非经济的”和“非功利的”,来巧妙地掩蔽统治阶级对社会生活实质上的垄断和统治。

一般认为,除了政治资本以外,资本还可以表现为三种基本的形态:(1)经济资本,这种资本可以立即并且直接转换成金钱,它是以财产权的形式被制度化的;(2)文化资本,这种资本在某些条件下能转换成经济资本,它是以教育资格的形式被制度化的;(3)社会资本。

电视媒介的资本构成包括:电视媒介的政治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电视媒介的政治资本是指其长期积累的政治影响力和政治权威性。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焦点访谈》,这两个栏目拥有非常大的受众群和影响力。《焦点访谈》曾经被两任总理先后命名,在中国特殊的国情中,这也是一种政治资本。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开设了《焦点访谈》督查情况反馈机制,就中央领导每一次对《焦点访谈》的批示,以国办的名义正式行文,要求对批示后的督查情况进行反馈。这是《焦点访谈》独家拥有的政治资本。可以肯定地说,类似这些政治资本造就了《焦点访谈》巨大的媒介影响力。

电视媒介的经济资本主要是指电视媒介的资金积累。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收入平均是各省级电视台的十倍以上。以1997年为例,全国电视广告收入114亿元,仅中央电视台就占去其中的36.6%,31个省级电视台占去其中的38.8%。中央电视台财大气粗,资本雄厚,拥有先进的采编装备,国内没有什么电视台能够和它抗衡。与一些国外大型传媒机构相比,中央电视台虽然排名还比较靠后,但资本增长潜力十分巨大。

需要指出的是,在转型期,以中央电视台为代表的中国电视媒介的政治资本能够和经济资本进行顺利的转化,从而谋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和政治影响力。有学者认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中国传媒肩负两种角色,即舆论引导者和经济创收者。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传媒的双重角色基本上是政治角色占有压倒性的地位,经济角色是隐性存在。改革开放以后,传媒的经济角色越来越重要,从某种意义上说,传媒的经济角色已经发展到要与传媒的政治角色平起平坐的地步,所以传媒界才会提出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两个车轮一起转的思路。这个思路的实质是,既不淡化或者削弱传媒的政治舆论导向,又可以让传媒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其良性循环的关系是这样的:用传媒雄厚的经济实力进一步加强传媒的政治角色,同时寄希望于传媒的政治权威能给它带来滚滚财源。那么,在实践中,如何把传媒的政治资本顺利地转化为经济资本就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单位的部分政治优势被取消,但依然拥有相当大的影响力,这主要体现在采访权力上。高一级的媒体一般比低一级的媒体享有更多的采访优先权,在重大事件的报道上,拥有更全面更独家的新闻素材。这种优势反过来又为电视台带来很高的收视率,赚取更多的广告费。成功的例子如《焦点访谈》,由于它是国家级媒体的新闻栏目,就享有一般媒体根本不具备的权威。而且,两位总理的命名,又使它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影响力大大增强。《焦点访谈》的政治优势体现在,它可以设置议题,如反对法轮功的报道;它还可以获得独家新闻素材,如法轮功练习者在天安门广场自焚的录像资料。这其实也是一种采访垄断。《焦点访谈》前的广告时间是中央电视台最贵的广告时段。可以说,《焦点访谈》的高收视率为中央电视台带来了很高的经济回报。反过来,雄厚的资金实力又帮助政治权力更好地实现了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总之,中国电视传媒可以说是非常特殊的国有企业,一方面它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不用交那么多企业税;另一方面它又可以开展正常的企业经营,有些媒体还拥有自己的上市公司,这些使它有别于普通的事业单位。在两种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中国电视传媒脚踩两只船,哪个体制对自己有利就靠近哪个体制,两种体制的好处一家独享。这实际上构成了电视传媒的垄断经营。

电视媒介不仅包含政治资本和经济资本,而且包含着文化资本。文化资本是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他认为,“文化资本”可以以三种形式存在:(1)具体的状态,以精神和身体的持久性情的形式;(2)客观的状态,以文化商品的形式(图片、书籍、词典、工具、机器等等),这些商品是理论留下的痕迹或理论的具体显现,或是对这些理论、问题的批判等等;(3)体制的状态,以一种客观化的形式,这一形式必须被区别对待,因为这种形式赋予文化资本一种完全是原始性的财产,而文化资本正是受到了这笔财产的庇护。电视媒介是一个机构和一个组织,不是一个具体的人,如果参照布尔迪厄关于文化资本的定义,可以看出,电视媒介的文化资本主要是指一家电视机构所创造的文化产品(以各种类型的节目为载体,即文化资本客观的状态)、所累积的文化影响力(即文化资本体制的状态)和汇聚的文化精英人数。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文化精英包括主持人,包括一些电视栏目相对固定的的嘉宾,包括一些参与电视节目制作的专家学者。我之所以把这些文化精英也算做电视媒介机构的文化资本,是因为他们事实上是电视台的人力资本。他们个人的名气通过电视机构得到保护和放大,他们实际构成了电视媒介文化资本的“具体的状态”。电视机构通过这些人的聚合形成自身的文化资本的具体状态。换句话说,这些人的总和构成了电视媒介机构的人格特征和文化习性。电视媒介的文化资本和经济资本通过电视媒介所生产的精神—文化、信息产品也可以相互转化。布尔迪厄认为,“文化商品既可以呈现出物质性的一面,又可以象征性地呈现出来,在物质方面,文化商品预先假定了经济资本,而在象征性方面,文化商品则预先假定了文化资本。”可以说,文化资本与政治资本、经济资本的转化,构成我们下文将要论述的主要议题。

社会资本是一个非常复杂、充满争议的概念。美国社会学家J.科尔曼认为,所谓社会资本,就是个人拥有的、表现为社会结构资源的资本财产。它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要素组成,主要存在于人际关系和结构之中,并为结构内部的个人行动提供便利。布尔迪厄关于社会资本的概念也很有代表性。他认为,“它(社会资本)是以社会义务(‘联系’)组成的,这种资本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换成经济资本,它是以某种高贵头衔的形式被制度化的”。中国学者边燕杰、丘海雄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个人通过社会联系摄取稀缺资源并由此获益的能力。这里指的稀缺资源包括权力、地位、财富、资金、学识、机会、信息等”。

根据以上社会资本的概念,有学者认为,“媒体的社会资本是指媒体通过一种合法的特殊的社会联系摄取稀缺资源并由此而获益的能力的集合。这里的稀缺资源包括:资金、公信力、人才、纸质媒体的纸张、广告、好的新闻线索、高回报的投资机会、好的合作伙伴等。这里的能力的集合是强调媒体的社会资本存在于一个整体,一个系统中”。

我们从最基本的意义上来理解,社会资本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资源。占有某种社会关系,就意味着拥有某种特殊的便利和权力。在重视“关系学”的我国特殊的社会语境中,社会资本有很大的经济价值和政治价值。以人为例,如果一个人认识某个领导、熟悉某个工商界精英,他就能抬高自己的身价,提供办事的方便。社会资本雄厚的人,身边会编织出一张很大的关系网,布满丰富的信息神经元,一有什么事情,他们立刻会得到消息。这些人大都路路皆通,神通广大,穿梭周旋于各个政府部门之间,游刃有余。

具体到电视媒介的社会资本来说,在与其他社会机构和组织的关系上,它包括纵向的和横向的两种关系。纵向的关系是指它与主管党政机构的关系、其他党政机关的关系以及群众的关系。主管党政机构包括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和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这些是电视媒介管理机构。它们制定和发布媒介经营和管理的法规,部署媒介宣传工作的重点,对媒介进行监督和指导。其他各级党政机关是电视媒介主要的信息来源。另外,电视媒介一个重要的社会资本是大量的收视群众。他们不仅为电视媒介提供采访线索和新闻,而且是电视资本与其他资本进行转换的重要基础。没有观众的电视台是不可想象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观众是电视媒介最大的、最重要的社会资本之一。电视媒介与其他组织和机构的横向联系,包括媒体与媒体之间的联系,媒体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联系等等。现在,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景,一个文字记者在采访,图片记者在一边拍照,而这一切又被即将进行采访的电视记者摄入镜头,其他期刊可能以这个场景作为某个重大事件的封面。一个重要新闻会在同一时间出现在各大报刊杂志、广播电视节目中。媒体与媒体之间的联系,伴随它们之间的竞争变得越来越紧密。媒介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比如与公司、企业之间保持密切的社会关系,从某种角度看,是一种生存策略,因为媒介的广告客户就存在于这些社会关系中。在激烈的媒介市场竞争中,赢得优质广告客户,是媒介做大做强的一个重要基础。

总之,电视媒介的社会资本积累得越丰厚,其摄取社会资源的能力就越强,所发挥的社会影响力就越大,其媒介权力也就越明显。比如说,中央电视台(CCTV,简称央视)和国家各大部委之间保持着良好的相互关系,因此,它有条件获得最新的、一手的重要新闻,从而建立了自身在中国传媒界独有的权威。又比如,在创办具体栏目时,CCTV的旗号一举,应者云集。笔者曾经听到过这样一件事。某地方电视台的编导,创办了一个以演艺界明星为主要访谈对象的谈话栏目,开播以后,每每苦于节目录制前邀请明星大腕的不易。有一次,见到央视《影视俱乐部》的编导,非常羡慕地说,“你们每期节目坐在人堆里的明星匀给我们一两个,就够做一期节目了。”可以说,央视的影响力,使其拥有了相当强大的感召力和广泛的社会资本。这些社会资本,反过来进一步增强了栏目的知名度和收视率。以精英对话为栏目定位的CCTV-2的《对话》,从创办之初,就坚定了邀请嘉宾的标准,非世界级,至少也是国家级的商界精英。这些人常常是前脚走入中南海,后脚跨入演播室。我们简单罗列一下它所邀请的人物名单:首期节目的主角是被誉为“数字世界之王”的美国思科系统有限公司总裁兼CEO约翰·钱伯斯。其他如摩托罗拉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克里斯托夫·高尔文以及电脑界巨人英特尔公司的总裁克瑞格·贝瑞特、娱乐界大鳄维亚康姆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萨姆·雷石东等等,每一个人的名字无不是如雷贯耳,举足轻重。国内的大企业家如联想董事局主席柳传志、中远集团总公司总裁魏家福等等也都是业界一言九鼎、翻云覆雨的人物。可以说,把这样的人物请进演播室,本身就是新闻。而创办这样的栏目,地方电视台即使想得到,也没有能力做得到。但在CCTV,只需要区区十几个人,就可以把它运作起来。这些精英的到来,迅速提高了《对话》栏目的知名度,大大增加了央视的社会资本积累,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央视在工商界的影响力。

第二章 在权力视野中对中国电视媒介性质的重新定义

在展开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之前,先来回顾和总结一下现存电视体制对电视媒介性质的规定。不同的电视体制,决定电视承担的社会功能和电视媒介的性质也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世界上通行三种电视体制,第一种是欧洲以英国为代表的电视体制,即公有公营电视体制。它的内容是把电视作为一种公共舆论的载体,电视机构是社会公器,发挥着对政府的监督和制约功能,同时也是民众意见的讲坛,体现了公众言论自由的民主权利。第二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电视体制,即私有商营电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电视机构是可以掌握在私人大企业主手中的,因此,它带有追逐利润的性质。电视机构的主要功能是制作受公众欢迎和认可的电视节目,为公众提供信息消费和文化娱乐的商品。第三种是以前苏联和中国为代表的电视体制,即国有国营电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媒介收归国有,作为执政党的舆论宣传工具,发挥宣传政治观点、引导社会舆论、动员人民群众、教化普通百姓的作用。电视制度比较表

从广播电视领域来看,以数字化为核心的技术进步席卷欧美各国,有线电视技术与卫星电视技术的发展,使频道有限性这一政府干预的重要理由失去根据,同时也让更多的投资者看到广播电视领域巨大的商机。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撒切尔夫人、里根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取代了凯恩斯主义成为西方社会的主流理论,其核心在于让市场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反对政府干预经济生活,反对福利社会的种种措施,主张给私营经济更多的自由。在市场化理论的倡导者看来,深受政府控制的公共服务广播电视效率低下,机构臃肿,缺乏创新,失去越来越多的观众。他们认为只有商业广播电视在追逐利润的市场竞争中,才能推动广播电视新技术的改造,开拓服务内容,进一步满足公众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西方社会的广播电视掀起了市场化的浪潮,其实质是市场因素在与政府控制之间的角逐中占了上风。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原有的在广播电视内容方面的大部分限制性法规不断被取消,用以限制传媒公司集中的措施或被取消,或被放宽。1996年新的传播法通过以后,市场化达到高潮,一批全球性超级传媒王国随后出现。经过市场化的洗礼,原来以公共服务广播为主体的欧洲国家,纷纷引入商业电视网,形成二者并存的局面。

从20世纪70年代末至今,中国的经济体制逐步完成了从计划经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巨大转变,从而实现了经济的市场化。从中国电视媒介的经费来源看,在不同的时期采用了不同的体制。1979年以前,类似于NHK 和BBC,电视台不播放商业广告,政府全额拨款。1979年到2002年,类似于法国公共广播电视媒体、德国公共地面电视媒体、西班牙广播电视台、意大利广播公司、俄罗斯公共广播电视机构和加拿大广播公司。这些国家的公共广播电视媒介有两种经费来源,一种是政府拨款,另一种是广告收入。中国电视媒介机构的财政来源呈现出广告收入快速超过政府拨款的状况。少数规模较大的电视机构已经实现100%自给并逐年向有关管理部门增加上缴金额。有研究者认为,2002年以后,按照全国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精神,中国电视媒介机构要完全实现自收自支。但在媒介性质上又不是商业台,仍旧是公共电视台。因此,中国电视体制将是一种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新模式;国有国营,执行公共电视台的职责,采用商业电视台的运营方式。中国电视体制的这种混合状态,为我们重新解读中国电视的媒介性质提供了更大的空间。那么,在权力视野中,我们该怎样理解电视媒介的性质呢?以下,尝试运用一些文化研究和法国思想家福柯的权力理论来重新界定中国电视媒介的性质。这是展开本书进一步研究的理论基础。

美国传播学学者理查德·戴恩斯特提出了“电视,我们时代的机器”的观点。戴氏认为:“尽管几乎不能将电视误认为是一块完全未经商业染指的纯美学领域,然而也不可能将其降低到粗俗的商业套语的地位。价值的电视视觉形态同时在好几个区域运作,在图像转播的动态过程中,就交叉于金钱、政权、文化利益等一长串力的链环之中。……因此,我在此提供一幅地图,将可能受电视操纵的经济用两个概念轴加以规范,这两个概念轴以高度凝练的简略表达,即‘机器’和‘形象’。任何对电视的具体分析都必须处理名为‘机器’和‘形象’的问题。”可以说,电视作为一种形象制造机器,再生产了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相比之下,我们的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社会环境,决定了我国的电视传媒呈现出与西方电视媒介不同的特征。但是,在探究电视媒介与其他权力形式的关系时,我们可以借鉴一些西方传播和文化理论,来参照、比较我们自己电视文化的研究,以期获得某种启发。下面,我尝试从三个方面,解读中国电视传媒与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文化权力的关系,并从这个角度重新定义电视媒介的性质。

第一节 作为一种经济权力的电视媒介:消费欲望生产工具

电视传媒与经济权力的关系在于,两者联袂制造出电视屏幕上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电视是消费欲望的生产工具。“文化工业”的概念是我们理解电视媒介参与制造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关键词之一。阿多诺和霍克海默在1947年出版的《启蒙的辩证法》一书中,专列一章“文化工业:欺骗群众的启蒙精神”,第一次使用了“文化工业”这个概念。在这本著作中,他们首次揭露了当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具有大工业的特征。这种大工业化的文化生产,不同于前资本主义时代的个体劳动者的精神劳动。那时,文化是少数“天才”的特权,他们所造就的文化即所谓的精英文化、贵族文化。现在,由于科技的发展,文艺作品制作的手段日渐普及,文艺创作转变为建立在科学技术之上的可以大规模成批进行生产和复制的活动。作者认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已经使“电影和广播不再需要作为艺术”,而转变成了“工业”,因此就以“文化工业”指代这些新的文化现象。其含义是:马克思对商品生产的批判理论能够也应该被运用于符号产品的生产,应用于具有审美的、娱乐的、意识形态的使用价值产品的生产上。精神文化产品像任何其他资本主义工业一样具有以下特征:使用异化劳动,追求利润,依靠技术、机器提供的优势,主要致力于生产“消费者”等等,这就是“文化工业”。文化工业的产品,是一种适合于大众口味的、方便面式的精神文化消费品。今天流行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畅销小说、商业电影、通俗电视剧、流行歌曲、休闲报刊等,都是这种文化工业的产物。法兰克福学派从艺术和哲学价值评判的双重角度,对“文化工业”予以否定。他们认为文化工业被满足“大众”需要的商业力量所操纵,以娱乐消遣为目的,它所制造出来的精神文化消费品丧失了艺术作品作为艺术本质的否定与超越精神。同时,这种艺术创造的方式依赖于机械技术,作品内容和风格千篇一律,缺少艺术价值。另一方面,凭借对媒体的垄断,文化工业控制了大众日常生活直至内心欲望,取消了个体的批判精神和否定意识,使之成为“单向度”的人。而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则通过文化工业对广大民众进行意识形态控制,巩固自身的统治。

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马尔库塞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首先从“消费控制”开始。在他看来,文化工业的先进手段使得“那些为了某些特殊的社会利益,从外部强加于个人的需求”不断大量生产出来,特别是所谓“强迫性消费”。在大众传播媒介的诱导下,人们在消费过程中不断得到一种虚假的满足,“人们似乎是为商品而生活,小轿车、高清晰度的传真装置、错层式家庭住宅以及厨房设备成了人们生活的灵魂。”在马尔库塞看来,追求物质享受并不是人的本质特征,但是,在现代西方社会里,由于商人和传媒的共同操纵,人们把物质需求作为自己的最基本的需求,一旦把追求物质享受这种“虚假的需求”奉为信条,实际上人们已把“商品作为自己生活灵魂的中心”。人同产品的关系被颠倒了,不是产品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被生产,而是人为了使产品得到消费而存在。人拜倒在物面前,把物作为自己的灵魂,这就意味着忘却了、失去了自己的灵魂。

马尔库塞指出:“生产机构及其所生产的商品和服务设施‘出售’或强加给人们的是整个社会制度、公共运输和通讯工具,衣、食、住的各种商品,令人着迷的新闻娱乐产品,这一切带来的都是固定的态度和习惯,以及使消费者比较愉快地与生产者、进而与社会整体相联结的思想和情绪上的反应。在这一过程中,产品起着思想灌输和操纵的作用。”

而“强迫性消费”正是通过广告、通过大众传媒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它可以不遇丝毫抵抗就进入人们的私人生活,在不知不觉中将其完全改变,使之逐渐划一,削弱了个人自己的思考与判断能力。人在文化工业的熏陶下,已经消弥了个性。个人自主性的丧失和个性的泯灭意味着批判精神和否定意识的消失。人们就自然出现了一种单向度的思想和行为模式。在这种模式里,“凡是其内容超越了已确立的话语和行为领域的观念、愿望和目标,不是受到排斥就是沦入已确立的话语和行为领域。它们是由既定制度的合理性及其量的延伸的合理性来重新定义的”。可以说,文化工业在使人成为“单面人”的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电视媒介是文化工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产业,它并不讳言自身的商业目的。因此,肯定电视媒介与文化工业的关系,是进一步分析电视媒介参与建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前提。“大众文化”是理解电视媒介参与制造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另一个关键词。

金元浦先生在他的文章《定义大众文化》中,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说法,“我们今天所说的大众文化是一个特定范畴,它主要是指兴起于当代都市的,与当代大工业密切相关的,以全球化的现代传媒(特别是电子传媒)为介质大批量生产的当代文化形态,是处于消费时代或准消费时代的,由消费意识形态来筹划、引导大众的,采取时尚化运作方式的当代文化消费形态。它是现代工业和市场经济充分发展后的产物,是当代大众大规模地共同参与的当代社会文化公共空间或公共领域,是有史以来人类广泛参与的,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文化事件”。“大众文化”的一个主要特征,是它的消费内涵。甚至可以这样说,“大众文化”的生产就是以刺激大众消费为目的的。没有消费的“大众文化”产品,要么内容不够适销对路,要么根本就不属于“大众文化”产品。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的消费内涵抱着明显的批判态度。阿多诺认为,“大众文化呈现商品化趋势,具有商品拜物教特性”。“大众文化生产的标准化、齐一化,导致扼杀个性”。“大众文化是一种支配力量,具有强制性”。大众文化“剥夺了个人的自由选择。”总之,“大众文化”的消费属性、商品属性决定了它与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电视媒介是大众文化生产的主力军,所以电视媒介既是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产物,也是推动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生产的主要力量。

文化工业与大众文化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在运用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批判大众文化和文化工业的消极意义时,必须指出,这种批判是一种悖论性的批判。对于绝大多数在现代社会中被边缘化和被冷落的弱势人群来说,大众文化是他们最有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消费的文化内容。我们不能以大众文化的商业属性、平面化内涵、维持现存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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