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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2 05:3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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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妮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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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爱有天意:简·奥斯汀情传

假若爱有天意:简·奥斯汀情传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假若爱有天意:简·奥斯汀情传作者:北妮排版:昷一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时间:2014-04-01ISBN:9787511344083本书由北京淘梦时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简.奥斯汀——写给自己的情书

在开始探寻一位英伦作家的一生之前,我突然想到一个关于中国大儒钱钟书的轶事,当年钱大学者写完了《围城》,一位美国读者非常喜欢,硬是要登门造访,不过他非常幽默地婉拒道:“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非要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大学者就是大学者,三言两语,堪称四两拨千斤,连拒绝人都拒绝得那么妙趣横生,让人丝毫不觉得尴尬。但是,我们必须承认,大多人都有着孜孜不倦的好奇心,或者说得通俗一点,可能是八卦的心,吃了鸡蛋,还真的就想认识一下那只下蛋的母鸡,想弄清楚为什么这只鸡的鸡蛋就如此与众不同呢?

既然这样,那话题不扯远了,回到我们的简.奥斯汀上,在读完了她享誉世界的《傲慢与偏见》《艾玛》《劝导》等等名著之后,我们还真的就很好奇,这样一部部关注于小范围的作品,没有重大矛盾和激荡的文字里,她怎么能就用如此机巧和流畅的语言,道尽了英国绅士与淑女之间的婚姻和爱情?如何能在不动声色的描述中,将十九世纪英伦的田园风情和古典情怀刻画得含蓄却让人心生向往?

简.奥斯汀在初始写作的时候定没有抱有在文坛大展拳脚的宏愿,一切的初衷不过是对一段逝去的时光和爱情的寄托罢了。只是上苍的眷顾总是来得这样曲折宛转,在前维多利亚时代的奥斯汀,没有收获理性的爱情,却在文字的诗意空间中获得了最完美的真爱。她在一部部脍炙人口的小说中,自说自话,为自己也为全球女性写下了情意绵绵的情书,更靠这份情书赢得了在世界文学女性书写中永恒的光芒和荣耀。

她逝世时年仅四十一岁,也从未曾离开过英国,却毫无疑问地是英国女性作家在世界文坛最被广泛熟知的代表人物;她情路伤感,终生未嫁,但在她的作品里,女主人公最终都收获了美满的婚姻。喜欢她的人认为她把爱情嫁给了文字,写出了大多数女性心中简单的梦,讨厌她的人的直指她文字的自欺欺人与通俗浅显……当全球的简迷为奥斯汀的一部部小说搬上大银幕欢呼雀跃时,厚重的历史公允地给了奥斯汀最恰如其分的评价:虽然她一直都是矛盾与质疑所在,却仍旧无法否定她的文字甚至是她的生平,对英国文坛乃至全球女性主义崛起来的影响力。

本书只是想通过回溯这位十九世纪英伦女作家的一生,找到两百年后她的文字依旧充满生命力的渊薮所在,找到大洋彼岸的那个曾经被称为“日不落帝国”的古典风情,从而还原她并不漫长的一生,或许我们会发现,她一生其实并非有文学的雄心壮志,只是迷文恋字,将岁月和情致迁徙淬炼成文字里的绕指柔情,沉淀为写给自己的情书,以此坚持着她那宛如锦衣夜行的小小骄傲,和对爱情未曾改变过的一介初心。第一章私奔——押注幸福的一场浪漫豪赌

每个女人都向往人生中起码要经历一次轰轰烈烈的爱情,即便粉身粹骨,于愿足矣。简.奥斯汀不过也是一小小女子,对爱情的痴缠想象与常人无异。但震撼的是,她为了心中炽热的恋情毅然走上了私奔的决绝之途,不能不说是一曲大快人心的精彩乐章,更是一局注定要输掉的浪漫豪赌,而这赌注便是爱情本身。

邂逅:众里寻他千百度

1796年,20岁的奥斯汀遇到汤姆?勒弗伊。情窦初开的她对一个聪明狡黠的爱尔兰年轻律师一见钟情。

在简坠入美好的初恋之前,她已经出落成一个亭亭玉立的美好女子,虽然算不上是标准的美人,也自是娴静得体、气度不凡的。据她的家人回忆,她是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子,有着圆圆的俊秀的脸庞,和充满活力的深情。无论走到那里,这样的女子势必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而在家庭成员众多的奥斯汀家,简与姐姐卡桑德拉作为家中唯一的两个女儿,也自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玛丽?罗素?米特福德说:简是她记忆中“最漂亮、最单纯、最容易受感动的在寻找丈夫的花蝴蝶。”

这样的评论带着玛丽本人的主观色彩,简.奥斯汀的忠诚崇拜者想必是不想让人评价自己的偶像是一个与普通女子无异的小小少女,也需要爱情,需要丈夫。

但是毋庸置疑的是,简在旁人的眼中是极富吸引力的那种女子,在社交场合中想必也是如鱼得水、好不快活的了。她嗓音如天籁,能歌善舞,性格活泼开朗,又不失优雅端庄。

奥斯汀挚爱的哥哥亨利对她的评价是另外一种描述:

她相当具有个人魅力……她五官端正,组合起来给人一种无比愉悦、感性与可亲的感觉,恰好反映出她的真实性格。她的皮肤细嫩光滑。说她雄辩的血液透过她羞怯的脸颊发言,也不为过。

而勒弗伊也定是一个翩翩的美少年,在一个偶然的时间里,悄然出现在简的面前。她感到猝不及防,对方也必定惊艳于眼前明眸皓齿的玉人。只是出于当时的社交礼节,他不会有过多的溢美之词,与这位素未谋面的简.奥斯汀小姐不过淡淡地递过一句问候。

英国人尽管生性保守,但是他们对社交的热衷却是无人能及的,不管处在什么时代,公共生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尤其是出身不低的成年男子,在社交场合能否如鱼得水几乎成为了一种荣誉和赞许。

钟爱社交的年轻的奥斯汀,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绚烂缤纷的生活,尽管她的家境并不富裕。

简的表姐伊丽莎?费丽德早就听闻自己的两个表妹都已长成“无暇的美人,并且虏获了无数男子的心”。

究竟在遇到勒弗伊之前,简的追求者有多少,又有着怎么样的啼笑皆非的故事,21世纪的我们不得而知这些秘而不宣的史实。

简纵然是决意要在社交场合中物色自己的终身伴侣,也绝不会草率地将自己的拳拳情谊随随便便托付给别人,这个人必须要是心有灵犀的知她懂她的,非不具有这样的条件是不会入得了简的法眼的。

年轻律师勒弗伊条理清晰,理智克制,却又不乏热血激情和浪漫想象,这样聪明的绅士与简不正是登对的郎才女貌?

勒弗伊与奥斯汀相遇的迪恩小屋,现在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旅游景区。当游客故地重游,在这间见证简.奥斯汀爱情的小屋中,必会唏嘘感叹,发出一通“有情人无法终成眷属”的感慨,随即拂袖而去,发誓再不来这伤心地。却在下次的旅行行程中,无争议的再次选择了这间小屋,即使是感叹,人们也愿意为真挚的爱情撒上那几滴眼泪。作为祭奠,亦是另一种形式的经历。

搬离迪恩的奥斯汀一家有重返迪恩聚会的可能,那时的英国中上阶层人士之间的社交活动风行,成年的女子都要在社交场合上崭露头角。而多才多艺的奥斯汀姐妹在当地的社交界也是风光无限。

简势必也如她小说中那些美丽的女主角一样,在一场场的舞会中迈着欢快的步子,与男主角执手跳跃在音符的节拍上,幸福无限。

奥斯汀和勒弗伊是心有灵犀的伴侣,只在人群中多看了彼此一眼,便确定了彼此的特别。正如渥伦斯基对安娜的爱火的燃起不过是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捕捉到了安娜脸上的光,那种光是一种被压抑的生气。

林黛玉之所以能够成为贾宝玉心中的唯一所爱,不是因为什么木石前盟,而是林黛玉是唯一一个知道宝玉想要什么的人,她从不强迫贾宝玉去做什么“仕途经济”的营生,和宝玉一样,对这类蝇营狗苟的事情,向来是不屑一顾的。

勒弗伊不是达西,现实中简的爱情必然不似伊丽莎白和达西之间的“傲慢与偏见”的延宕之爱,而是心意相通的一见钟情。勒弗伊邀请简跳舞,简微笑伸出手,二人手指相扣,在舞池中翩翩起舞。随风飘荡的裙摆,甜美的笑容,炙热的目光……

从奥斯汀塑造的众多能够在口舌之风上占上风的女性角色来看,奥斯汀在日常生活中的机敏和活泼可见一斑,能够在社交场合凭借话语的魅力博得关注的女人在奥斯汀看来更有魅力。伊丽莎白并不算时髦,距离美貌也还有一段距离,却能够成为高傲的达西念念不忘的心中所爱,这便说明了一切。

情窦初开的爱,是爱你在心口难开的小鹿乱撞,事实上,一切的发展是水到渠成的,不需要一个正式和刻意的一句询问,相爱的人之间总有他们自己的默契。

在惴惴不安的忐忑下,勒弗伊挑选了一个时机,想要表白自己的情意。人们一定会惊奇,18和19世纪之交的英国,真的是一个奇特的所在,人们既是极端保守的,却又是特别开放的。如果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有意,可以非常坦率地向对方说明自己的心意,如果对方也如此,便可找双方家长商定婚礼的事情,如果家长也没有异议的话。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都是建立在女方自愿的前提之上的。

勒弗伊最后定是没有说出那些俗套的表白之词的,他们已然已经是一对人人称羡的情侣了。

勒弗伊的对奥斯汀定是发乎情、止乎礼的,定不会有越雷池一步的言词。而事实也证明,其实两人的爱情故事非常简单,不过是一起跳跳舞、聊聊天。所以,二人的关系从未有一个所谓公开的说明,倒不如说是二人心照不宣、水到渠成的完美恋情。

尽管太过陷入爱情的奥斯汀在家人看来有些过于随意,甚至没人喜欢他和勒弗伊之间调情。这自然是后话了,不过这没有影响到奥斯汀的好心情,她的青春和爱情是一起发酵的,在18世纪的英伦乡间静静地开放着。

但对于20岁的奥斯汀来说,一种巨大的幸福感已经将她包围,他们已经坠入了充满浓情蜜意的爱河之中。

一向认为,恋情的最美好时刻是猜测对方心意的暧昧期,每天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和浅尝辄止的甜蜜中有种微醺的陶醉,这是分量刚刚好的小酌,是对爱情禁忌不敢随意打破的谨慎,更是太过在乎的热忱。

而最完美的爱情一定不是口口声声地说爱,而是在不经意地某个电光石火的瞬间,她想爱,他也一样。他想说什么,她通通知晓。完全不需要用任何言语来表达就已经深谙了,他们因此激动不已:他们都爱上了彼此。

热恋:两情相悦的炽热情愫

王小波在《爱你就像爱生命》里这样描述过爱情:“我和你好像两个小孩子,围着一个神秘的果酱罐,一点一点地尝它,看看里面有多少甜。”

王小波和李银河的爱情向来被世人称道,王小波调皮真挚而又自然的爱情表达总是让人忍俊不禁。李银河将王小波写给她的情书结集成书出版,成为二人不朽爱情传奇的永恒纪念。

于是有感而发,如果恋爱,那就找一个有才情的诗人去恋爱吧,因为他会用世界上最优美动听的语言把他唱给你听,把他的爱情化作诗歌变幻不居的节奏,就如同你因爱情的撩拨而忐忑不安的心。

文字之下的爱情更美,文字之下袒露的是爱人真率的赤子之心。即使没有文字,他也会用他的心灵谱写最美的爱情诗篇。

奥斯汀也是一个诗人,一个不是谁都能随便驾驭的有才华的女子,更不是会轻易爱上的女子。而一旦爱上便赴汤蹈火在所不惜。而恰逢那个值得飞蛾扑火的人出现了,王小波和李银河的爱情,总会有超越时空的共鸣者:奥斯汀和勒弗伊。

奥斯汀生命中最重要的第一个男人出现了,这份时间恰如其分的初恋,令少女奥斯汀心旌荡漾。

她会给勒弗伊阅读自己的游戏之作,边读边发出会心的笑声,勒弗伊也会提出自己对简的文字的独特领悟,无心的一句体悟却似是经由自己的口说出一样,简心中自会感叹二人之间如此完美的默契。

置身于绿色的大片草坪和布满鲜花、灌木丛的乡间小路,二人谈笑风生,似朋友,更似家人。他们谈社会见闻,谈家庭琐事,谈艺术人生……情人间的谈话总是异常活跃,有着耸动的激情和幸福的陶醉,甚至就这样一直聊到世界的尽头也于愿足矣。

各式各样的聚会和狂欢中,二人基本是如影随形,几乎可以说是公认的一对了。

这样每日与爱人相守的日子让简有种眩晕的幸福感。勒弗伊也对奥斯汀依依不舍,总是用深情款款的目光注视着她。

她不是一个故作矜持的所谓淑女,她坦然接受自己突然降临的爱情,欣然飨之。与当时那些在爱情游戏中追逐的男女不同,简在这份真挚的初恋中心神荡漾,幸福不已。

在此刻不禁让人大胆设想,若是奥斯汀没有发生后来的一切,成功地收获了爱情,那她对现实世界的思考会不会减少几分深度,会不会成为另一个在世俗中幸福的“简.奥斯汀”,而不是文史上留名的“简.奥斯汀”?

这必然会让简迷们陷入一种不知所措中,他们不希望失掉掉给自己精神慰藉的偶像,却又定不忍心看到偶像形影相吊的孤单落寞。

但现实的残忍却从不容许我们有半分的迟疑或者困惑,就干净利落的斩断了后人的纠结设想。

对于电影《成为简奥斯汀》中安妮?海瑟薇版的奥斯汀让人始终觉得隔了一层,安妮?海瑟薇作为好莱坞炙手可热的一线女星,虽然漂亮,却终归有太过精美华丽的长相,总觉得少了几分奥斯汀优雅淡然的感觉。

奥斯汀给人的感觉是理智中透着几分灵动,而不是像电影中呈现的那种犀利和过于活泼的性情。

而纵然是这样,陷入爱河的奥斯汀也是每日意兴阑珊的。太过年轻的女子陷入爱情只是因爱而去爱的,也许还没有做好考虑婚姻的准备,除非两个人的感情已经炙热到难分彼此。

突然想到奥斯汀笔下达西先生的一句话,忍不住会心一笑,“女人的想象力来得可真够快的,一眨眼的工夫就能从爱慕跳到恋爱,又从恋爱跳到结婚。”

奥斯汀是借达西的口来说明所有女人在爱情面前的共性吗?这个狡黠的女子即使在自己的作品中也不忘表达自己对女性情爱的特殊体验。

是的,以她对勒弗伊的青睐程度,相信即使对方向她求婚的话,她也会毫不犹豫地马上答应,然后马不停蹄地与他共奔婚姻的神圣殿堂。

他们必然也有过人约黄昏后的浪漫经历吧。在一个夏日的傍晚,一袭白色的棉质纱裙,裙摆处还匠心独运地编织成了荷叶边的图案,高雅而不失俏皮,一心对着装不大上心的奥斯汀在卡桑德拉的参谋下,选择了这件清丽脱俗的服装,来到与勒弗伊相约的地点。

对比奥斯汀晚期小说《诺桑觉寺》中的观点:女人穿得漂亮只是为了让自己满意。男人不会因此对她宠爱有加,女人更不会因此而喜欢她。

而情窦初开的奥斯汀,想必是没有践行自己在小说中表达的观点了的。在爱情面前,一切的理智都坍塌了。

勒弗伊没有迟到,英伦绅士礼节周到,怎么也不会让女士等候的。两个人在草地上席地而坐,只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这种感觉却足够如幸福的闪电般让奥斯汀心脏加速跳转,面色绯红。

勒弗伊在伦敦和汉普顿之间辗转,奥斯汀不是每天都能见到自己心心念念的恋人。但闺中淑女的风度和强大的自信心却让她也能够自持,尽管心中已经被思念折磨的茶饭不思,在见到恋人后却与往常无异,只是眼神和唇边的显然有光圈在跃动着。

勒弗伊这位奥斯汀口中“来自爱尔兰的朋友”,给她的生活上了快速旋转的发条。男女心意相投的美好让她乐不可支,也促使她对人生的积极思考和充沛的创作热情,就在第二年,《埃莉诺与玛丽安》也就是后来的《理智与情感》完成。

人们都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一个女人,那么一个风光无限的女人背后也总该会有一个男人,只是这个男人有一天会从女人的世界消失,成为一个缺席的在场,但这影响却历久弥新。

私奔:孤注一掷的爱情冒险

年少的时候喜欢看冒险的爱情故事,觉得要证明青春没有白活的方式就是轰轰烈烈地爱一场,至今还为高中时代整日枯槁学习争做好学生而没有早恋而心怀惋惜。好在奥斯汀的时代不存在什么早恋的问题,一般的女子不必去学校接受太多的教育,而且女人的天职就在于做一个淑女然后找一个好丈夫,终此一生,相夫教子。

比起婚后生活的责任和烦恼,爱情生活的步履总是更为轻快的,男女之间不必考虑太多,只要相爱,就够了。但不幸的是,越是炙热的爱情就越会加速通往神圣婚姻的路途,而婚姻就要考虑方方面面的因素。得不到长辈祝福的婚姻不是奋力一搏争取结合,就会是被迫放弃的命运了。

奥斯汀和勒弗伊选择了背水一战的私奔,争取通往美好的结合以抵达婚姻。

说起私奔,嘴边不禁哼起了熟悉的旋律,记忆中经由暗哑粗犷的男声演绎的勇敢和激荡,此刻竟直击脆弱的心房,潸然泪下。

一直到现在才突然明白

我梦寐以求是真爱和自由

想带上你私奔奔向最遥远城镇

想带上你私奔去做最幸福的人

在熟悉的异乡我将自己一年年流放

穿过鲜花走过荆棘只为自由之地

在欲望的城市你就是我最后的信仰

洁白如一道喜乐的光芒将我心照亮——郑钧《私奔》

爱情是人类永恒的主题,那么有关爱情的种种,也是古今中外的人不断从心灵的甘泉中所拼拼抒发的,或者低吟浅唱,或者声嘶力竭。主题的永恒却不能保证爱情在时空中的恒定与静止状态,它更像是一个顽皮的少年,以一种自我嬉戏的方式击打着恋人们本就朝夕不保的理智。

初恋的青涩,热恋的沸腾,苦恋的凄苦,绝恋的伤悲……

奥斯汀在此生唯一的初恋中,可谓是体会到了五味杂陈的感觉。她本来以为的不足以成为问题的问题,却在此刻突然从幸福的田园中喷薄出巨大的岩浆,烧的人遍体鳞伤。

勒弗伊是一个靠着叔叔的接济才能够继续自己律师梦想的有为青年;而奥斯汀家中也是子女众多,经济情况也不是特别理想。而当时社会的风气是结婚的时候攀上一个有钱的伴侣,是为自己也为家人谋利的值得赞许的行为。尽管很多年轻人并不遵循这样的价值观,但爱情并不是婚姻的绝对因素的观点仍大行其道,这种风气是奥斯汀所深恶痛绝的。

奥斯汀的这次恋爱,自然是不被家人所看好的。勒弗伊的母亲和卡桑德拉曾多次通过书信对奥斯汀进行苦口婆心地劝说,希望她能够放弃这段无果的恋情。

然而,两人却不想就此妥协于世俗的压力,于是决定私奔,到一个没有人认识他们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私奔在古今中外的爱情故事中绝不是个案。红拂夜奔,成全了美女识英雄的千古佳话;文君当垆,延续了爱情义无反顾的无悔和泰然;摒弃世俗,见证了因为爱情的劳伦斯携师母私奔;

心高气傲的奥斯汀与志向远大的勒弗伊一起拟定了私奔后的美好生活,他们可以选择一处同样宁静典雅的乡村,还能短暂地游历一下欧洲,种种美好的规划一日日地被设计出来,两个年轻人对未来还是充满了坚定的信念。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而到了约定私奔的这天,经过长期思想斗争的奥斯汀反而放弃了对这段恋情飞蛾扑火的执着。

奥斯汀是聪慧而理性的。在被短暂的爱恋激情冲昏头脑后,她静下心来细细思考二人之间的关系,决计为了勒弗伊也为了自己,她最后挥剑斩情丝,痛苦地亲自将这段刻骨铭心的恋情深埋。

私奔是两个人义无反顾奔向幸福的光辉举动,却是一群人流泪承担后果的不伦行为。在18世纪相对保守的英国乡村,一个女人做出这样的行为势必会让整个家族蒙羞的。奥斯汀能够摆脱私奔后整个社会口诛笔伐的梦魇。却无法摆脱私奔后潜藏的毁灭幸福的怪兽——贫穷。

贫穷并不是她所惧怕的,虽然不能称得上是安贫乐道,倒是她对并不富足的生活从来没有怨言。但是她更怕但是贫穷吞噬他们的恋情,而她视为身家性命的思想也只有在这贫穷中不断地沉沦。

权衡种种,理性的奥斯汀做出了她的抉择。

奥斯汀如自己小说中的女性所做的,理智选择了自己希望的爱情结局。她不是不爱,而是太爱了,爱到深入心扉才会如此小心翼翼。恋爱中的女人有多脆弱敏感,就有多强大自持。她们从来不在乎爱情能够带给自己什么,而在乎的是自己能够如何捍卫最伟大最纯粹的爱情。

而另一当事人勒弗伊的反应我们不得而知,二人惺惺相惜,相信他是懂得的。如若不然,也不会在时隔多年重逢之时,将自己的女儿起了相同的名字“简”,并且向他的侄子倾诉自己这段此生难忘的“少年之恋”,他并没有说奥斯汀的魅力何在,而只是一字一句地重复着“他有多么爱她”。

想必是在一个幽深寂寥的乡间小屋的约定,奥斯汀赴约前来,却没有打算要走的意思,她没有带行李,只孤身一人。

清冷萧瑟的风吹得她本来精致梳理的发髻有些蓬乱,勒弗伊见状已经了然于心。再后来就是所有爱情故事中看似悲伤的结局了:女主角奥斯汀一个人走上了乡间寂寥的小路,只留下伊人的背影永远定格在了男主角勒弗伊的记忆中。

心中为奥斯汀自设的画面,却恍惚中有时空穿梭之感,想到那个落魄文人柳永的遣悲怀的离别词: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舟催发。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柳永《雨霖铃》

柳永也是有情之人,与情意绵绵的恋人之间短暂的离别就作出如此凄怆缠绵的好词,而奥斯汀是抱着永别的心情转身离去的,那心底的悲痛相较而言会是多么地巨大呢?

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与何人说?

有时候,我们发现我们人生的所历并不重要,而重要的是陪伴着我们一路走过这一段人生的人。那个合适的伴侣不是相遇就遇到的,有人穷尽一生都没有找到自己的灵魂伴侣;而有人却在无知无觉中竟就这么错过了;最大的痛是明明知道彼此的珍重却还是生生地选择了分离。

奥斯汀经历的痛无疑是第三种。

回到家中,奥斯汀自是大哭了一场,那些压抑在心中的伤痛,曾言说和不曾言说的,都一股脑地涌上心头。她想写作,借以抒怀,却被深重的悲痛攫住,而竟写不出只言片语了。

人生不过短短数十载,激烈的大喜大悲却在短短一天的时间内发生,这对年纪尚轻的奥斯汀是不小的冲击。本来的私奔好戏,竟叫自己变成了永别的悲剧,想到这些还是带着深深的遗憾的。

但奥斯汀终归是奥斯汀。坚强的她在私奔未遂之后,只给姐姐卡桑德拉写了一封表达伤感的短信:“终于,这一天还是到来了,我将与勒弗伊?勒勒弗伊告别。而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一切都已结束。一想到这些,我不禁泪流。”

离去:你不在成就了回忆

爱的最高境界就是:我爱你,与你无关。

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女主角耗尽一生的时间和激情爱着那个作家,而作家本人却对此事一无所知,女主角几乎是以一种隐忍的方式表达爱慕,却因为这种不计后果的爱达到了一种情感震撼的效果,这份长久坚持的隐忍的秘而不宣的爱恋,却成为了最为执着激烈的爱。

茨威格告诉我们,爱可以不计得失,可以完全完全是一个人的事情。即使是独角戏一般的爱情,远不只是一种让人沮丧的苦情戏,而有着自己更为崇高和感人的力量。

奥斯汀的爱也是她一个人的事情,她的爱曾经与勒弗伊有关,而在她决定放弃私奔的那一刻,她的爱就与勒弗伊无关了。那是一种爱情的名亡实存,即使爱恋的对象已经不在这份爱中存在了,满载的回忆却不会凭空消失。失去所爱的痛苦也好,回忆以往的依恋也罢,这一切都是她一个人还在爱情的战场上孤军奋战的明证。

何以解忧,唯有美酒了吧。在酒精的放纵中让情感放肆地行动,记忆中的画面不断地切换放映,是酒精赋予了她美妙的回忆狂欢,却在酒醒之后,理智告诉她:一切的美好终归逝去了,人生还是要继续。

缘深缘浅,有时候真的不是我们渺小的个体能够全力主宰的。如若不然,又怎会有那么多的红尘男女在半生蹉跎中消极遁世。但是这样的态度自不是可取的,何必一定要在乎最后的结果呢,那曾经花开花落的美丽过程和欣赏着的美丽心情,不也是一笔值得此生珍藏的财富吗?

即使沧海化成沧田,只要初心不改,就依然能够在世事变迁中坦然自若。

依稀记得《半生缘》中男女主角有缘无分、无疾而终之恋,而半生坎坷的女主角曼桢却能释然道:“人老的时候,总有两三件事情拿出来说的,如果我和世均在一起了,生了孩子,那就没有故事了。”

也许,故事的最好结局就是没有结局。让对方成为自己心中永远的痛,只要一想起来就会眉头轻轻皱起,拧作一团,再后来就是胸口疼痛,完全无法忍受的痛苦让人冷汗直流,却又甘之如饴,至少想到你我有深重的悲痛,一如我对你爱的重量,是我们都无法承受的生命之轻。

勒弗伊是奥斯汀生命中匆匆的过客,他绝不是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却在她不长的人生中印下了一个不深不浅的烙印。过于深重,这烙印可能有深入骨髓的风险,爱情成为了致命的毒药;但过于浅薄,却无法匹敌这份初恋在奥斯汀心目中独一无二的位置。

有人说,人真正有心底发出感情来恋爱的,就是初恋。我说,人从心底发出全部的热情来恋爱的,才是初恋。

在这场几乎耗尽奥斯汀全部生命热量的爱恋中,她已然由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女蜕变成为一个独立坚强的女性,相信以后即使有再大的风波,她也会如这次一般处理的忠于内心、忠于灵魂。

也许有人会问,她不后悔吗?如果再给她一次选择的机会,奥斯汀还是会能够为爱而不爱的潇洒告别吗?还是不然。

这世界上唯一不能得到的就是如果,这种没有如果的生命境况就让人们在作出人生选择的时候思量再三,生怕抱憾终身;而一旦作出了选择即使心中有多么懊悔,也要吞咽选择后的苦果,倒有几分哑巴吃黄连的叫苦不迭。奥斯汀知道,自己不会后悔,即使有过短暂的悔意,她仍然庆幸,能够在这独自吞咽苦果的时刻同时回味爱情的甘甜。

人的大脑会对信息进行有选择的加工和保留,那些对个人刺激最深的事件,即使是细枝末节,却仿佛是精确的光盘刻录的影响,永远留在了记忆的深处,一旦在某个契机下打开记忆的那扇神秘之门,想要铭记的一件也没有落下。

而有些痛苦的经历,却在我们的自我保护机制作用下,自动被大脑屏蔽了。

想到12年度的英剧《黑镜》第二集,里面有一种记忆芯片能够植入到人的耳后,这个记忆芯片就类似于一个移动存储器,能够精准记录下人每天经历的事情。需要的时候,只需要通过芯片放映出来,不管好的坏的,都存在在这芯片里面。

科技的发展带来的残酷可见一斑,幸而这不过是天才编剧的想象。人的自由或许就在于有铭记或者遗忘的自由。

勒弗伊夫人惊觉儿子离家,恐怕已经猜到了儿子可能会私奔的可怕结果,只是一直不敢去证实这样的猜想。而勒弗伊的返家,对于母亲来说,想必是极大的安慰吧。

她一定在心中默念简奥斯汀的深明大义,却不想她无心插柳,只无奈绿柳成荫。大家赞许的是她从善如流的合乎伦理,却不想她的放弃私奔却是对伦理最大的嘲讽。

而奥斯汀的姐姐卡桑德拉此时也在爱情的痛苦煎熬中,也妹妹一起体验着思念的感觉,1796年这一年正是她的未婚夫福勒随军队出航的时间。

人说:“姐妹合心,其利断金。”但在爱情这幽幽暗暗、歧路丛生里,谁都不是谁的救世主,即便洞若观火,却也只能在隔岸观火的站立中无能为力的感叹。在回忆中短暂地沉入是一种慢性疗伤,这是唯一自救的方式。

以前的奥斯汀还不是经常地写信,她已经习惯身边有人倾听了,勒弗伊无疑是一个最佳听众。但是自此以后,她给家人朋友的信件显然多了起来,没有了现场的最佳倾听者,姑且就诉诸信件的往来吧。据奥斯汀存世的信件可以看出,她的信件是始于1796年1月9日的,后来渐渐多了起来。

除了刚刚结束恋情的时刻,她会向姐姐卡桑德拉倾诉内心的无奈和伤心,但是,她是肯定不会在以后的日子中再提到勒弗伊这个名字的了。这个名字成为环绕在奥斯汀家上空的幽灵,是禁忌,是一个不能开启的黑暗之门。

不管怎么说,有这份回忆如影随形,奥斯汀的小说世界也受到了极大的滋养,她因此能够深刻洞悉恋爱中男女的情状,能纤细入微地描摹书中男女的爱情纠葛,更塑造了一个个光辉动人的男性人物形象,这些人物中势必会有勒弗伊的影子在的。

勒弗伊自然不会如狗血的爱情偶像剧中的男子,再次拨动奥斯汀的心弦。初恋的失败倒不是什么新鲜的,大多数人最终的结婚对象都不是初恋对象,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嘲弄。为何我们用尽全部身心去呵护的恋情却无法相伴终老。是太过年轻,是艰险重重,是爱得太重,也是痛得太深……

离去:爱别离的缠绵悱恻

女人们总是喜欢聚在一起讨论各自的爱情和婚姻中的成败得失。每每谈到当年的青涩初恋,即使有遗憾,也多是充满甜蜜的美妙回忆,庆幸自己在青春年代有这样一段值得永远铭记的爱情。

中世纪禁欲主义的僧侣肯定不会苟同,爱情在他们的心中不过是庸俗的阿堵物,不能够涤荡人的心灵,甚至充当着类似引诱亚当夏娃的撒旦的角色。情欲具有不可抑制的力量,甚至能够引起不小的骚动,破坏人们走向成功的康庄大道,扰人心智。

初恋的情侣多半是以分手告终,很少有喜结良缘的夫妻是当年各自的初恋恋人的。或许正是初恋的不完美,就像是带有瑕疵的断臂维纳斯,才散发着独特的光芒,成为了永恒的美丽的象征。

奥斯汀的初恋对象是能够配上她的,她喜欢这个俊秀的绅士,尽管短暂的恋爱最终不可避免走向终结,可这回忆也足以承载一生的喜悲了。

悲剧相比喜剧更具有震人心魄的力量,因为悲剧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人在这种毁灭的痛苦中感受到灵魂的战栗和心境的净化。初恋是最美好的事情,而美好的毁灭留下来的伤痕,并不丑陋和让人嫌弃,而是凤凰涅槃的重生,不经历欲火的痛苦折磨,又怎么会有涅槃后的绚丽重生。

罗密欧和朱丽叶的爱情之所以拥有强烈的感染力,原因就在于他们爱情的不完美,罗密欧和朱丽叶以付出生命为代价成就了爱情的不朽传奇;梁祝的爱情故事的经久流传,不也是二人之间生死相随的深情,以毁灭而换取爱情的永恒,双双化蝶才能长相厮守。

奥斯汀在预感到自己这份无望的恋情后,写信给自己的姐姐,用一种几乎是傲慢的桀骜不驯的口气:

此刻,我收到了你的来信。你在这封长信中,大大地斥责了我,使得我几乎不敢告诉你,我和我那位爱尔兰朋友之间的事。你自己想想,和他跳舞,并肩坐在一块儿,都成为你口中放荡离谱的行为。然而,你只能再嘲笑我一次,因为他下周五之后,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了。

勒弗伊就这样消失在奥斯汀的世界中。昨日的欢笑却成了今日痛苦的根源。如果不曾幸福,也当然不知道痛苦的滋味会这么难捱。而爱情的传奇正在于这痛苦的不圆满。曾经的年少轻狂,不顾一切,青葱岁月,就这样随着一份恋爱的终结而随风消逝。

而这青春的感觉也因这痛苦而分别明晰,如果只是平淡如白水的青春年华,那青春的意义又何在呢?或者是青春的恋爱激情延续到以后的人生岁月,甚至在垂垂老矣的时刻,这份爱情或许早已经在人世的打磨中变了滋味,已是寻常的亲情或者是惯性的牵挂了。爱情容易死于平淡。在死于平淡以前,不如在轰轰烈烈的痛苦中终结吧,起码此刻的爱情还是它原来的样子。

杜拉斯说:爱之于我,不是一蔬一饭,肌肤之亲,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颓败生活里的英雄梦想。

杜拉斯对于爱情和婚姻的理解显然要比奥斯汀更加地黑色和绝望,她认为爱情需要和欲望并存,如果没有欲望,爱情就会失去得以依存的土壤,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但同为颇有才华的女性作家,二人的相同点就在于同样爱着爱情,爱着爱情带给人的感觉。只要人活着,就无法不谈爱情,尤其是对于女人而言。

爱情在婚姻中终结的形式是最为悲惨的,除此之外的爱情的终结都不该过分感伤,这是杜拉斯的理解,因为她认为正是婚姻让女人失去了自由,消磨掉欲望的爱情。

虽然这种想法有些悲观之处,但或多或少也指出了婚姻潜藏的风险。这世界上有一样东西没有风险吗?爱情?婚姻?友情?还是什么别的?

一旦涉及到永恒和纯洁的字眼的东西,人们都有种害怕失去的恐慌,是太过在乎的患得患失吧。

而英雄终归只能在沙场上才有用武之地。战死沙场的荣光总好比无用武之地的老死榻上来得死得其所。爱的英雄梦想自当也是这样的归宿。爱情梦想总有人去奋不顾身的追求,即使最后一无所有。

奥斯汀的初恋死了,但死得其所,没有遗憾,这样的离别是可爱并值得铭记的。情侣间在相爱的时刻分手不是最哀伤的故事,总比待爱情冷却、感觉不再的时刻再冷眼相对得要好的多。这是对奥斯汀最好的慰藉。

有人说爱情是婚姻的坟墓,爱情是一座让人犹豫不决不知道是否该踏入的围城。初恋作为爱情的朦胧形式,如果走入婚姻的殿堂,也许正巧是走向了非正常的死亡。这或许是萨特和波伏娃签订契约爱情协议的原因吧。他们不愿意两个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受到世俗的家庭关系的束缚,想永远保持两人之间爱情的激情,索性就不结婚了,维持一种契约式的情侣关系。这既给双发极大的自由,又能够为纯粹的爱情保鲜。

世人少有萨特和波伏娃的疾世愤俗的勇气和实践能力,多数还是接受一般家庭婚姻生活的围城,纵使永世难以挣脱的枷锁上身,也欣然应许。大概是因为孤独是人类永恒的疾病吧,总有一个知你、懂你、体贴你的人陪伴在侧,何乐而不为呢?

奥斯汀自然也愿意进入婚姻,甚至考虑过和勒弗伊结婚。她始终要比阴郁悲观的杜拉斯乐观明快得多。只是现实太残酷,世事变幻又太无常。前一秒钟还在温柔乡中温存缱绻,却敌不过下一秒钟必然降临的爱恨别离。乐观的奥斯汀总有可以聊以安慰自己的方式,这世上的事情,本就千头万绪,不是主观的人力能够随意决定的。

古往今来有多少文人骚客表达对爱情离别的叹息之声,这无数的叹息在阳光下幻化成无数的水滴,积聚成江海,是孟姜女苦倒长城的泪海。

不是所有的梦都来得及实现

不是所有的话都来得及告诉你

内疚和悔恨

总要深深地种植在离别后的心中

尽管他们说

世间种种

最后终必成空

我并不是立意要错过

可是我一直都在这样做

错过那花满枝桠的昨日

又要错过今朝

今朝仍要重复那相同的别离

馀生将成陌路

一去千里

在暮霭里

向你深深地俯首

请为我珍重

尽管他们说

世间种种

最后终必终必成空——《送别》席慕容“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人世种种,又怎么是人力能够掌控的,即使错过也因为彼时的美丽邂逅而无怨亦无悔,即使是一切终归成空的虚妄。别离是每个人的人生总要上演的惊心动魄,而明明留恋却要告别的痛惜也值得珍重。命运的车轮似乎总不顾及个人的奔跑追逐,但我们因为曾经拥有,便有迎接命运匆匆走过的勇气。此后的人生定是平行线的互不干涉,道一声珍重!第二章童年——总是回不去的豆蔻岁月

童年的美好是不能言说的,即使是曾经拥有一个破碎的家庭,童年的那份童真与无邪也会深深地留藏在一个人的记忆里,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年少爱追梦,但总要不急不慢,缓缓成长为自己的模样。简.奥斯汀跟其他人一样,成长在属于自己的天地里。虽然在乡下,但正是乡下的阳光雨露滋润了她的灵魂,让她在此后的一生中优雅、沉稳。

父亲:英伦乡绅的最初形象

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在女儿一生的记忆里,父亲总会占据很高的地位,父亲的形象高大、伟岸,充满魅力。凡是读过简奥斯汀作品的人,都不难发现,她的确有不小的恋父情结。这就不得不提一下恋父情节的古希腊传说:爱列屈拉是阿伽门农和克吕泰涅斯特拉的女儿,她恋父恨母,因为母亲为了私情不被父亲发现,就在大胜仗从特洛伊战场上回来的父亲设计杀害,而爱列屈拉就展开了复仇行动,最终杀死母亲为父亲阿伽门农报仇。

传说毕竟是传说,实际生活自然不会真正发生恋父恨母从而弑母的极端现象,但女儿对于父亲的依恋,确实是一种人类共通的深层文化心理。奥斯汀在自己的小说中也恰如其分表达了对于父亲的依恋之情。

如果说早期的《理智和情感》中对父亲偏爱还表现得较为压抑和谨慎,父亲只是作为一个缺席的在场形象在小说中若隐若现;那么在后来的《傲慢与偏见》中,就已十分大胆和直白了,伊丽莎白在母亲的穷追猛打干预婚姻的压力下倍感无助,而是父亲解救了她,全力支持伊丽莎白做出忠实自己内心的选择;最后在《爱玛》里所展现的父亲形象,简直就堪称完美。爱玛与父亲相依为命,却又让人惊叹于这世界上竟会有这么懂得女儿的父亲。

而现实生活中,简.奥斯汀的父亲在其文学道路上,绝对是功不可没。

简.奥斯汀出生于英国南部汉普郡斯蒂文顿镇的一个牧师家庭,日子小富安康,一家人和乐融洽,也颇受当地人们尊重。其父亲乔治.奥斯汀是个略有薄产的乡村牧师,也是一位藏书颇丰的博学之士。在当时的英国,教育当然不如现在发达,只有乡绅以上阶级的人才有条件受到良好的教育,而女子读书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乔治.奥斯汀的出生并不太好,可是因为他有一位有钱的叔父,叔父给了他莫大的支持,他才能够进入牛津大学接受教育,念完大学后,他成为了斯蒂文镇牧区的教区长。

就家庭情况而言,父亲乔治.奥斯汀给子女们提供了一个稍微说得过去的生活环境。父亲因为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他对子女们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在财富的层次上来说,这样的家庭充其量也只能算得上是“小乡绅”阶级。而且简.奥斯汀的家庭又比较庞大,家中还有五位兄弟和一个姐姐。在物质生活方面,也是紧紧巴巴,没有太多的宽裕。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父亲接受过良好的教育,但家庭条件和当时的社会环境也始终未能让简.奥斯汀进入正规的学校接受系统的学习。

当然,没有怎么接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并不意味着简.奥斯汀就不能接触到文学。作为知识分子群体一员的父亲因为酷爱书籍,他在家里珍藏了大量的有价值的书籍。这就为幼小的简.奥斯汀提供了极好的学习环境,有父亲这样毕业于英国传统名校的学者的耳提面命,自小耳濡目染的正统英式教育。这在一方面也可以解释为何在简.奥斯汀笔下,总有一股挥之不去的浓厚英伦风。

作为一位饱读诗书的学者,乔治.奥斯汀不但家中的藏书相当可观,他还非常乐意与子女们一同分享书中的智慧与人生。因而,即使在没有接受正规教育的前提下,简.奥斯汀在广泛阅读的基础上,仍旧逐步培养起细腻的鉴赏能力和表达能力。她能够用独特的视角和语言把日常生活中的细节表述得栩栩如生并颇得要领,不得不说,与其大量的阅读量密不可分。

父亲从小的言传身教,大量书籍的浸染,简.奥斯汀逐步培养了良好的文学素养。父亲的形象也作为一种极具影响力的因素存在在简.奥斯汀的心里。乔治.奥斯汀那极具书卷气且开明的父亲形象,成为了简.奥斯汀日后创作中难以挥去的记忆,自然而然地流淌在她笔下的人物性格中。在《傲慢与偏见》中,男性人物形形色色,包括至今蝉联为英伦女性中“最理想的约会对象”的达西先生,但就是在这样有魅力的帅哥前,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的父亲形象,那个讥诮幽默、大智若愚的父亲其实也丝毫不逊色。老先生身为配角都能如此出彩,可见作者下笔之时对父亲形象的偏爱。

奥斯汀的父亲乔治.奥斯汀的家族并不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尽管出身于当地一个古老的家族,但乔治.奥斯汀一脉的祖先却过着清贫的生活。祖母年纪轻轻就守寡,一个女人凭借一己之力抚养五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到了乔治奥斯汀这代,家庭情况才显然有所改观。

乔治.奥斯汀既然身负神职,自然是个有修养的虔诚之士,而且牧师在英伦乡村的社会地位不算低的。尽管十八世纪的时候启蒙运动已经席卷欧洲大陆,但是启蒙运动的领军人物却并不都反对宗教信仰,作为启蒙运动策源地的英国仍然是一个忠实宗教信仰的传统国度。

父亲的事业对奥斯汀也有着很大影响,尽管在其小说中她总是塑造出一个个有些好笑的牧师形象。但父亲因宗教熏陶的谦逊和温和对小奥斯汀还是有一定影响的,所以这不难解释她小说中的理想人物是兼有理智和情感的,甚至是更偏向理智的。

此外,父亲对奥斯汀最大的影响恐怕就是潜移默化的情感教育了吧。

可能女孩多多少少都对父亲有种仰视的情感,这种对于父亲的依赖甚至促使女孩在成年之后都会以父亲为样板为自己寻找伴侣。这是不同于对于母亲的亲昵之爱。父女之情更多的是崇拜和被崇拜的关系。

奥斯汀一定在童年的某个午后,坐在父亲的膝上,欣赏着斯蒂文顿牧师公馆庭院里的整齐苍翠的榆树和鲜花繁盛的花园美景。日光下的这对父女笑得特别开心。

在整个家庭的娱乐活动中,父亲是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的。如果不是父亲对文娱活动的偏爱,奥斯汀和众兄弟姐妹也不会对文艺有情有独钟的偏爱。

乔治.奥斯汀有极佳的口才,偏爱朗诵和演讲,对子女的口头表达才能也是格外关注的。小奥斯汀会在父亲的指导下为家人诵读考铂的诗,全家人每晚还会聚在一起诵读小说,在朗诵之后还会展开激烈的讨论。

在这文艺活动的熏陶下,不难理解奥斯汀何以能成为日后声名遐迩的女作家,她从童年时代就渐渐形成了机敏的观察力、雄辩的口才、幽默的说话方式、诗意的表达能力……

中国式父亲的代名词似乎总是隐忍的奉献之类的无私,而国外的父亲也何尝不是如此呢?只是奥斯汀的父亲在这里更是承担了她童年的启蒙者、精神上的引路人、思想上的崇拜者。亲情总是能超越狭隘的时空界限,不管是身处何时何地的人们,都在永无休止地讨论父亲和女儿的亲情关系。

母亲:温婉贤惠的名门闺秀

在有关奥斯汀的生平书写中,似乎很少有人提到奥斯汀与母亲的关系。相较父亲的深远影响,母亲和奥斯汀的母女关系似乎被放逐到了一个边缘的位置。而相较父爱的深沉伟大,母亲潜移默化的影响在奥斯汀的人生轨迹中同样重要。

简奥斯汀的母亲卡桑德拉?利家庭出身是一个有名望的古老家族。这个家族的托马斯?利爵士,甚至曾经在伊丽莎白女王执政时期担任过伦敦市长的要职。卡桑德拉利的祖父也是公爵钱多斯的妹夫,是彻头彻尾的贵族身份。而其父亲也是年轻有为,年纪轻轻就被任命为牛津万灵学院的研究员。

拥有贵族血统的卡桑德拉利有姣好的容颜,外号是“漂亮的利小姐”。毫无疑义的,卡桑德拉?利是一个温柔敦厚的主妇,生活简单质朴,虽然下嫁给乔治奥斯汀,却也能够安贫乐道。

作为一个养育了八个孩子的母亲,她有着深沉的母性关怀。1775年,在她生下简奥斯汀的第二天,就即刻写信给自己的嫂嫂,信中说道:“我帮她起名简。在我看来,她将会跟亨利很像;就如同卡桑德拉跟爱德华很像。”

这样的信在旁人看来可能有些大惊小怪,已经成为六个孩子母亲的卡桑德拉利显然还是有些欣喜若狂,两个女儿分别长得像自己的两个兄长,却成了一个多么惊人的发现似的,被兴奋的她告诉了自己的嫂嫂。

这便是母爱了吧。母亲在我们的人生中更多地扮演了一个“大惊小怪”的角色。如果你在外面受了委屈,她会无比心疼地给你一个拥抱,甚至感到比你还要难过;你生病卧床休息,她恨不得自己能取代你疼痛,以让你恢复健康。

相较父亲的精神启蒙,母亲的温柔呵护成为了另一道风景。当然,奥斯汀夫人不是一个简单的家庭主妇,良好的出身和教养使她能文善字,也能写得出一手好文章,估计稍加诱导也能成就一番事业呢。只是当时的妇女的教育根本没那么重要,尤其是像奥斯汀夫人这样的名门之后,只需要在家享受生活,甚至出门工作都会是一件有辱门风的事情。幸运的是,奥斯汀夫人的才华也影响了伶俐的二女儿。

奥斯汀太太在这一生中也不过去过两次伦敦,家庭生活的大部分内容就是做家务和照顾几个子女,还要烤面包,酿造啤酒,给家中养的几头奶牛挤奶。一个主妇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忙碌而又碎屑。

奥斯汀太太尽管出身名门,却从来不喜脂粉,多数时候是身着素色的简朴家常衣服,对外表不是那么看重。幸而她天生丽质,即使不施粉黛,也自有一种清丽脱俗的气质。

奥斯汀姐妹遗传了母亲的美貌,都出落得清秀漂亮,同时也深受母亲的影响,对女人的打扮雕琢也不很上心,尽管简奥斯汀有极高的品位和穿衣风格,但对过分讲究甚至有种鄙夷的态度。

据奥斯汀的侄女回忆,奥斯汀偏爱戴一种无边的礼帽,这种帽子款式太过简单呆板,有些老年女子的陈旧的感觉。但她似乎对这礼帽情有独钟,出门总是戴着这与自己年龄反差极大的帽子。

1810年5月5日,奥斯汀在写给卡桑德拉的心中这样说道:“布里吉斯女士经常戴着细纺平纹棉布缝制的无边软帽,其中有几顶特别漂亮。”

看来奥斯汀是自己对这种帽子情有独钟,尽管脸型圆圆的她戴上这种帽子有种奇怪的感觉。

衣着的差异一直以来都是无关紧要的差异,过分的讲究常常会毁了衣服的初衷。——《诺桑觉寺》

她似乎对自己的头发特别在意,总是跟卡桑德拉谈论她的帽子和发型,帽自然能省去做头发的麻烦,也能够起到装饰的效果,奥斯汀对帽子的偏爱一方面促使心灵手巧的她自制帽子,另一方面她也会向女性朋友借来最为时髦的帽子作出席舞会等社交场合之用。

她会因为新买了一瓶日本墨水而特意写信告诉姐姐卡桑德拉,因为有了这墨水,她就能够把她那顶想看两相厌的帽子染一染颜色,甚至声称这就是她全部的幸福的寄托。

她会给自己的衣服加上流行的缎带的装饰,使自己的一件紫色长袍变得光彩照人,她有自己独到的穿衣经和独立的时尚态度,并不是对时尚和服饰木然的人。

奥斯汀对于服饰和流行的态度见诸其散文和小说中人物之口,常常表现出一种自相矛盾的态度。她既在话语中表示对盲目追求潮流和不自然的穿衣风格的鄙夷之情,奢华精美的风格显然不符合清新自然的奥斯汀的口味,同时她也有自己独特的时尚观,能敏锐嗅到流行的走向并创造自我独立的风格。

尽管奥斯汀的父亲牧师的职业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但所获收入终不能为庞大的十口之家提供充足的供给,她的父母只为家里雇了一个厨子,没有女仆,甚至几乎没有闲钱为自己添置什么衣物。

这种缺乏的状态和母亲的习惯一方面造成了奥斯汀对于外在的忽视,而姿色不凡而又品位极高的奥斯汀又同时对外在有一定程度的渴望,或许是贫穷带来的长年压抑所致吧。

同时母亲的奥斯汀的影响还远远不止于此。

D.W.哈丁认为:“大多数孩子对母亲都有可能抱有一种矛盾的态度,在某些方面他们觉得妈妈是十分慈爱的,可是在另一些方面,他们发现妈妈确实是他们实现自己愿望的障碍,引起痛苦和失望的根源。

相信如果奥斯汀还尚在人世的话,定会对这样的评价点头称赞。试想一下,奥斯汀因为倔强的追求人格的独立而只要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放弃了很多追求者,甚至嫁入家境优厚的家族的机会。她的独身主义的坚持在那个时代的英国势必会引人非议的,更何况身为名门闺秀的母亲,怎么能够接受奥斯汀这样的任性之举。

相信奥斯汀太太有生之年的最大愿望就是希望自己的小女儿风风光光地出嫁。

1798年,奥斯汀在写给卡桑德拉的心中提到:“妈妈依旧精神矍铄,胃口很好,晚上也睡得很安稳。可是她的肠子仍不舒服。有时她会因气喘发作而抱怨不舒服,还说她胸腔积水,肝功能也失调。”

恪守孝道的奥斯汀,多次在与姐姐卡桑德拉的书写中提到母亲的健康状况,当然不会在现实中对母亲有太过的违逆,多是些沉默的应对吧。所以在小说中,这种潜意识便得以呈现了。她爱母亲,但更希望母亲能如父亲一样理解并纵容她。所以才会有小说中对母亲的弱化,这样的话,女主角才能够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不同于奥斯汀在小说中刻画的可亲可爱的父亲形象,她的小说中的鲜有通情达理的母亲,多是没有可爱之处的庸俗中年妇人。当然,这显然不能作为奥斯汀本人生活经历的直接投射,奥斯汀的母亲显然要可爱得多。但不得不说,她这样的叙事只是想要在自己的文学王国中毫无愧疚地怨恨母亲,而怨恨的唯一方式就是塑造了一个个并不怎么可爱的母亲。《理智与情感》中埃莉诺和玛丽安的母亲是一个软弱的、耽于幻想的中年女人。在遭遇家庭变故被继子扫地出门后,并没有成为一个独立坚强的母亲来勇敢承担变故,而是自怨自艾,遇到事情总是要长女埃莉诺帮忙拿主意,甚至缺乏很多的生活常识,作为一个年岁不小的女人,却全然没有独当一面的能力与魄力。《傲慢与偏见》对母亲的指责更激烈得多了。如果说埃莉诺的母亲还只是不够成熟强大,班奈特太太简直就是一个十足的势利眼,庸俗、浅薄而又势力,仿佛人生存在的意义就在于自己的几个女儿都能够嫁入豪门,从此万事大吉。《爱玛》中甚至根本就没有母亲的影子,母亲在爱玛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和爱玛命运相同的是:另外两个比较重要的人物也没有母亲。爱玛对母亲的记忆也苍白而可怜。

奥斯汀将自己对母亲的复杂感觉嫁接到小说中去,尽管不是如弗洛伊德那种潜意识满足的白日梦式的写作,却难以完全撇清现实世界中奥斯汀对母亲暧昧复杂的情感。

母亲是缺席的在场,母亲相较父亲而言,陪伴了奥斯汀整整一生的时间,比起父亲显而易见的影响力,母亲对奥斯汀的影响是潜在的。她似乎从未左右过奥斯汀人生的发展轨迹,却与一生未嫁的奥斯汀相依为命,其间或疼惜、或责难、或反对、或默许,诸种复杂的态度并于一端,传统的奥斯汀太太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这么一个特别的女儿。

姐妹:终身陪伴的亲密无间

简的母亲这样描述简与卡桑德拉之间的感情:“即便卡桑德拉要把自己的头砍掉,简也一定会坚持和姐姐一样这么做的。”

从各种版本的奥斯汀的传记得知,奥斯汀与家中排行老四的哥哥亨利的关系最为亲密,而卡桑德拉与老三爱德华最为亲近。

1815年哥哥亨利被多年跟随的胆病折磨地筋疲力尽,健康状况的堪忧让当时与哥哥亨利同住在伦敦的奥斯汀忧心忡忡,而这种担忧也对奥斯汀自己的健康状况产生了不好的影响。由此可见,哥哥亨利对奥斯汀的重要性。

奥斯汀夫妇的所有子女中,亨利是最为英俊的,他继承了奥斯汀夫妇的很多优点,尤其是父亲炯炯有神的褐色眼睛。

有人曾经非常可观地评价过亨利:他是全家中长相最英俊的。在他父亲的眼里,他最具才华。有些人却持有不同的看法。但大体上,多数人都非常欣赏他。他的口才极佳。跟他父亲一样,他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持有乐观的态度,好似一道和煦的阳光,时时照耀他人。

但是,要是论对奥斯汀最重要程度来说,卡桑德拉显然略胜一筹。毕竟亨利后来要结婚生子,有自己的人生,而卡桑德拉的人生里只有奥斯汀,奥斯汀的人生里也只有卡桑德拉而已,她们是一对本打算相伴终老的姐妹花,只可惜奥斯汀无法陪伴姐姐走完人生的全部旅程,便撒手人寰了,只留下卡桑德拉一个人默默走完剩下的人生。卡桑德拉在1845年的时候,才死于法兰西斯的家中,此时已经距离奥斯汀去世有28年的光景了。

卡桑德拉或许是这世界上除了奥斯汀的小说和父亲外,她最在意的人了。因为小说是她的孩子,父亲是她精神上的引路人,卡桑德拉在奥斯汀心中的排行榜,自然不会落到前三以外的位置。

奥斯汀和卡桑德拉对于事情的理解多数时候能够达成默契,尤其是在生活细节上,二人不约而同保持了大多数英国人的严谨习惯。在奥斯汀写给姐姐卡桑德拉的信件中,她坚持每次都在信封上使用恪守传统的写法,即在信封上写上“奥斯汀小姐”收,这是当时人们对未婚的家庭长女的尊称,而如果有人称简.奥斯汀为奥斯汀小姐,她就会很不高兴。姐姐卡桑德拉在给她的回信中,也会按照惯例在信封收件人处写上“简.奥斯汀小姐收”。

这世界上或许最了解的女人的就属女人自己了。但是不同的生活时代、家庭环境中的女人不一定能够做到完全理解另外一个女人。但姐妹花无疑是世界上最为理想的伴侣,是友情和亲情的完美结合体。

女人的敏感细腻使女人能够在一种琐碎的生活中获得极大的乐趣,甚至只是一起谈论八卦也能带来极大的快乐。

奥斯汀幼年时候是个羞怯的小女孩,害怕见生,总是躲在姐姐卡桑德拉的身后,凡事有什么样的活动,也一定是跟着卡桑德拉一起去参加。当时的英国对女孩的教育并不重视,一般家庭只是对孩子进行宗教和道德的教育,其他方面鲜有关注。因此,在奥斯汀家的男孩子们接受父亲知识熏陶的时刻,这两个机灵的小姑娘就可以在家中的各个地方自由活动一番了。或者看母亲做些灵巧的女红,或者到家中小花园的露台上玩耍,玩些小游戏,两个人追逐着在花园中奔跑……

1782年,年仅七岁的简奥斯汀陪同姐姐卡桑德拉和表姐简?库伯一起离家到牛津念书,投奔的正是守寡的库伯太太一手操办的小学校。从来未曾离家的奥斯汀姐妹们在这个小学校里得以认识外面的世界,姐妹几个的日子过得也算舒适。但是好景不长的是,学校所在地有一种叫做“溃烂性喉痛症”在校园蔓延,很多人因此致死。几个小姑娘便被接回了家。后来才被送到里丁的一家修道学校去求学。这家学校宽松的教学环境和自由的氛围给几个小姑娘带来了身心的巨大愉悦,每天上完指定的课程,课后一直到晚上的时间都可自由支配。而奥斯汀家的男孩子们也会不定期来看望,兄弟姐妹们可以一起共进晚餐。

虽然并没有学到太多有用的东西,学校里面教授的多是为了应付社交的一些基本技能,比如女红、舞蹈、法语等等。但这次的离家求学无疑开拓了小奥斯汀的眼界,也加深了姐妹间的感情,对以后两姐妹的终生陪伴来说无疑是一场预演。

1786或1787,奥斯汀姐妹返家。两姐妹各有各的兴趣爱好,奥斯汀的爱好很广泛,对很多事情都感兴趣,但她最喜欢的还是阅读和跳舞。卡桑德拉同样才华横溢,不过对绘画有更大的天分。

这次游学回家的更大收获是,父母开始把卡桑德拉和奥斯汀当做大姑娘看待,还分配给单独的房间供女儿们使用:一间卧室和一间梳妆室。在那间布满巧克力色地板的寝室中,有姐妹俩挚爱的诗歌和小说,卡桑德拉的画具。

每个小女孩在未成年的时候,最快乐的事情就是能够被当做大人看待,有自己的独立空间。在这个独立空间中,可以尽情支配自己的时间,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看看小说,读读诗歌,欣赏绘画,自己编写趣味横生的小故事……

奥斯汀和卡桑德拉就在这个并不是很宽大华丽的空间中,度过了无忧无虑的少女时代。她们常常和几个兄弟聚在一起玩各式各样的游戏,球棍接球游戏、猜谜、打纸牌,无聊的时候就跑到河边折各式各样的纸船,缓缓地放入河中,甚至许下一个少女的不为人知的小小心愿。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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