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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6 11: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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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金东

出版社:中国税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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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因素研究

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因素研究试读:

总序

成立于2013年9月的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建设的十大高校智库之一。其职能和目标是:通过建立多学科融合、协同研究、机制创新的科研平台,围绕财政、税收、医疗、教育、土地、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领域,组织专家开展政策咨询和决策研究,致力于以问题为导向,破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题,服务政府决策和社会需求,为政府提供公共政策与治理咨询报告,向社会传播公共政策与治理知识,在中国经济改革与社会发展中发挥“咨政启民”的“思想库”作用。

作为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智库,我们在开展政策咨询和决策研究中,沉淀和积累了大量研究成果,这些成果以决策咨询研究报告为主,也包括论文、专著、评论等多种成果形式,为使研究成果得到及时传播,让社会分享,我们将把研究成果分为财政、税收、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系列,以丛书方式出版。

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税收理论与政策智库论丛”是“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丛书”的一个子系列。该丛书是由研究院专职和兼职研究人员,围绕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体制改革所涉及的重大税收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长期跟踪研究、积累完成的政策研究报告或专著。

推进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成果出版是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的一项重点工程,我们将以努力打造政策研究精品和研究院品牌为己任,提升理论和政策研究水平,引领社会,服务人民。2014年8月15日

摘要

自1996年以来,中国税收持续超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并呈现出三个典型特征:一是大幅度,以当年价格计算,税收增长率平均高出GDP增长率4—5个百分点;二是持久性,自1996年开始,税收超GDP增长已持续16年之多,即使是1998年金融危机和2008年经济危机期间都没有中断;三是独有性,这种大幅度、持久性的税收超GDP增长现象在世界所有国家中非常罕见,即使有个别国家出现税收超GDP增长也只是发生在短期的个别年份,没有达到中国的“现象级”程度。

针对这一问题,国内学者做了大量研究,虽然观点甚多,但在解释税收超GDP增长的特征上缺乏足够的说服力。一是无法解释我国税收增长幅度常年居高不下的特点,譬如,随着经济结构的日臻完善和税收征管效率边际收益递减,经济结构调整和征管水平提高势必不能保持十多年如一日的税收高弹性系数;二是这些理论没有将研究的焦点转移到中国的独有性特征上来,实际上,以上几个因素在国外也同样存在,但却没有出现像中国这样显著的税收超GDP增长现象,个中缘由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或许我们可以大胆推断,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某些特质促成了税收的超GDP增长。

在这样的思路下,另一个被称为“中国之谜”的问题引起了作者的注意:近20年来,在税收超GDP增长的同时,中国货币供给也呈现超GDP增长的态势,M2/GDP的比率远高于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在税收和货币同时超GDP增长的同时,发生了两者的同步增长。货币供给的超常增长很大程度上是中国存量资产货币化的结果,那么税收与存量资产又有着什么样的特殊关联呢?从逻辑上来说,GDP仅是指用货币表示的当年新增商品和劳务价值总和,而税收不但要对当年商品和劳务新增价值征税,也要对历年存量资产征税,并且随着国民财富的爆发式增长,来源于存量资产的税收也将越来越多,这必然带来税收和GDP增长幅度之间的偏离。近些年来,中国资本形成率一直高居世界第一,使得中国存量资产的积累速度也领先于其他国家,产生了源源不断的资产性税收。资产性税收不仅体现在持有环节的静态税收,还体现在资产交易环节的动态税收。由于原来的资产控制权掌握在国家手中,从计划转向市场的过程中,房地产等资产价格迅速上涨,同时由于“繁荣预期”的存在,中国资本交易市场异常活跃,交易规模和交易频次的高企,催生了大量资产交易环节中的动态税收。

当然,资产因素不能成其为税收超GDP增长的全部原因,本书的一大改进之处就是将所有传统因素都纳入到一个分析框架中,分析经济因素、征管因素和资产因素等在税收超GDP增长中的贡献率,并从内生根源上将税收的超常规增长归因于政府自我扩张的天性和约束机制的缺失。本书的研究既是对传统研究的总结,也是对传统研究的补充,将所有与税收超GDP增长有关的内容汇于一处,希望为后续的研究带来启发。

第1章是绪论。首先介绍了我国税收超GDP增长的现象,然后从“税收超GDP增长之谜”“货币超GDP增长之谜”“税收与货币同步增长之谜”三个谜题出发引出了对存量资产因素的思考。

第2章是文献综述。从税收超GDP增长的因素、内生动力、宏观税负概念界定及合理性研究四个方面阐述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指出传统研究没有解释出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独有性特征,而且研究视角过于局限于税收与GDP的关联性上。

第3章是税收超GDP增长的经济因素分析。本章论证了经济因素推动税收超GDP增长的关键在于经济结构调整而非经济总量增长,指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由于发展目标并不相同,因而在经济结构调整上的着力点也有所差异。以金融和房地产为主的虚拟经济部门是最为突出的高税行业,这也表明经济的虚拟化在推动税收超GDP增长的经济因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4章是税收超GDP增长的政策因素分析。本章利用税制结构变动指数测算了中国税制结构的波动程度,发现其波动程度高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而低于拉丁美洲国家。“分税制”改革以来的政策调整措施显示,我国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税制调整措施出台,给税制结构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近些年,中央政府提出的“结构性减税”,是近年我国税制结构变动的重要原因。

第5章是税收超GDP增长的征管因素分析。本章将税收征管效率界定为纳税能力、征税能力、税收努力三个层面。在随机生产边界模型基础上进行了税收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分解,结果显示,我国税收征管增收效应存在边际收益递减特征,说明我国税收征管空间正在逐渐压缩。

第6章是税收超GDP增长的资产因素分析。本章阐述了我国存量资产税收效应的逻辑机理,从静态和动态两个维度罗列了资产性税收体系,在资产性税收体系下,存量资产规模和存量资产交易规模的快速扩大成为我国资产性税收不断增长的动力,也为我国税收持续超GDP增长提供了可能。

第7章是税收超GDP增长的三项Divisia指数分解。本章推导出三因素Divisia指数分解方法将多种因素纳入到一个实证分析框架内,在控制价格统计因素的前提下研究了我国近年来税收超GDP增长的原因所在,发现资产因素和征管因素带来的行业税负提高是税收超GDP增长的最主要原因,贡献率平均达到80%,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经济因素是税收超GDP增长的第二推手,平均贡献率约为10%—20%,税制结构调整带来的政策因素对我国税收超GDP增长的贡献非常小,在零上下小幅波动。

第8章是部门因素的实证分析。通过对比检验和渠道检验两种方法验证了资产因素在税收超GDP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利用国际数据的面板门槛分析检验了资产因素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适用性,发现资本形成率越高的国家或地区宏观税负上升幅度越大。存量资产也是解读我国“税收与货币同步增长之谜”的关键所在。

第9章是中国税收高速增长的内生根源。政府存在财政支出规模的扩张需求,同时缺乏财政规模扩张的约束机制,是造成税收持续高速增长的内生根源。尽管中国政府有支出规模扩张的天性,但利用财政支出和税收收入两个口径进行的动态面板回归结果却显示,中国集权型政府支出规模的扩大并不能促进经济更快增长,反而可能会给经济增长带来负效应。

第10章是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可持续性判断。从经济视角、税制视角和政策视角分析了未来税收进一步超GDP增长的空间,认为短期内税收可能有所波动,但在较长时期内继续保持税收超GDP增长的可能性极大。

第11章是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在总结本书主要结论的基础上,提出长期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税收超GDP增长之谜;Divisia;指数分解;税收征管;资产因素;政府行为

Abstract

Since 1996, China's tax revenue has been keeping a higher growth rate thanGDP. There are three typical features of it: First is the large amplitude,tax growth rate exceededGDPby 4-5 percentage points in average if counted in current price index. Second is its persistence, it lasted for 16 years without interruption ever since 1996 and continued even during the financial crisis of 1998 and the economic crisis of 2008. Then is its uniqueness, it happened to some countries just with limited rate or only a few years but could rarely reach such Chinese phenomenal degree.

To solve this puzzle, domestic scholars have done a lot of research. Although their viewpoints were rich and diverse, however, their theory seemed not convincing when it came to the phenomenon's typical features. Firstly, it was unable to explain the persistence of China's tax-outpacing-GDP, only by optimizing economic structure and improving management level could not maintain a everlasting high tax growth elasticity for more than ten years. Secondly,their theory did not focus on Chinese unique characteristics; in fact, the factors put up by domestic scholars also existed in other countries but did not cause the phenomenon of tax-outpacing-GDPlike China, which was worth us thinking deeply. We might conclude that it's some characteristics in China's economic development that contributes largely to the phenomenon of tax-outpacing-GDP.

In this way, another puzzle caused the author's notice: in the past 20 years, when tax growth rate exceededGDPstrikingly, it also applied to the monetary supply.The ratio of M2/GDPwent up year by year to such a high level that exceeds most countries and regions in the world, which was called "China's mystery". To our surprise, there existed synchronous growth of tax and M2. Since the supernormal growth of monetary supply largely could be mainly a^ributed to monetization of Chinesestock assets, then how was the special relevance between China's tax revenue and stock assets? Logically speaking,GDPrepresented the monetary value of goods and servicesproduced in the very year; however, tax was imposed not only on the very year's added value but also on the accumulated value of stock assets. Along with the explosive growth of national wealth, tax from the stock assets would be soaring dramatically to make a deviation between tax growth andGDPgrowth. In recent years, Chinese capital formation rate has been ranked first in the world, which suggested a faster rate of assets accumulation and thus assets tax revenue in China ahead of other countries. Assets tax included static tax part in holding links as well as dynamic tax in transaction links. During the market process, the price of the assets that used to be in the hands of the state rose rapidly under the market laws. At the same time, as the “prosperity expectations” existed, China's capital market kept so unusually active that high transaction size and transaction frequency created large amount of dynamic tax during assets trading process.

Of course, assets factor could not serve as the whole reason why tax revenue growth exceedsGDP.A great improvement of this research was to incorporate all the traditional factors including economic factor, collection factor and assets factor into one analytical framework to analyze their contribution rate to tax-outpacing-GDP. At last, we took the inner expansion nature and lack of restriction mechanism in government self-expansion as the underlying cause of the puzzle of tax-outpacing-GDP. Our research came as a summary as well as a supplement of the traditional research on this field and gathered all related factors contributing to tax-outpacing-GDPinto one framework, hoping to provide inspiration for further research.

The first chapter was the introduction. This chapter first introduced the puzzle of tax-outpacing-GDPin China, and then put up with the viewpoint of assets from the three puzzles of “tax-outpacing-GDP, ”“money-outpacing-GDP” and “coordinated growth of tax and monetary supply.”

The second chapter was the literature review. This chapter listed research results of scholars at home and abroad about factors and underlying causes of tax-outpacing-GDP, concept and rationality of macro tax burden, then pointed out that the traditional study just limited their focus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tax revenue andGDPand could not explain the uniqu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s tax-outpacing-GDPpuzzle.

The third chapter was the analysis of the economy factor of tax-outpacing-GDP. This chapter demonstrated the key conclusion that economy factor lies in the adjustment of economic structure instead of economic growth.It's pointed out that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the local government had different development goals so that they did not the same on economic restructuring. The fictitious economy including the financial and real estate industry seemed to be the most prominent high-taxed industry, which showed that the fictitious economy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economy factor to promote the tax revenue growth exceedingGDP.

The fourth chapter was the analysis of the policy factor of tax-outpacing-GDP. This chapter used the tax structure turbalence index to measure the fluctuation degree of China's tax structure and found that the degree was higher than the OECD countries but lower than the Latin American countries. After the tax decentralization reform in 1994, China introduced many tax adjustment measures every year, casting great uncertainty to the tax system structure. In recent years, fiscal scholars and the central government put forward the concept of "structural tax cuts", which got to be the main reason why China's tax structure changed in recent years.

The fifth chapter was the analysis of the collection factor of tax-outpacing-GDP. This chapter defined tax collection e*ciency as the complex of tax ability, imposition ability and tax effort. We carried out 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growth decomposition of tax increase on the basis of stochastic production frontier model.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in China had characteristics of diminishing marginal returns and the space of tax collection in China was gradually compressed.

The sixth chapter was the analysis of the assets factor of tax-outpacing-GDP. This chapter described the logical mechanism of tax effect of stock assets in China and listed the assets tax system from the two aspects of static tax and dynamic tax. Under assets tax system, the rapid expansion of stock assets scale and assets trade size promoted a continuous growth of China's assets tax and thus also provided the possibility for China's everlasting tax-outpacing-GDP.

The seventh chapter was the three-term Divisia index decomposition of tax-outpacing-GDP. This chapter derived three-term Divisia index decomposition method to bring all influencing factors into one empirical framework and the pricing factor under control as well. It was found that sectional factor which was a mix of tax collection factor and assets factor served as the main reason of tax revenue growth with a more than 80 percentage contribution. Economy factor brought about by the development of high tax industry was the second force for pushing tax revenue growth exceedingGDPwith an average contribution percentage of about 10%-20%. Policy factor brought about by tax adjustment contributes little and fluctuates around the zero level.

The eighth chapter was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sectional factor. Through the two methods of comparison test and channel test we verified the important role played by the assets factor in tax-outpacing-GDP. The applicability of assets factor to other countries or regions was tested by panel threshold analysis with international panel data. It was found that countries with higher capital formation rate enjoyed a wider range of tax burden increase. The stock assets were also the key to interpret the puzzle of“coordinated growth of tax and monetary supply”.

The nineth chapter was endogenous cause underlying China's tax high-speed growth. Government's demand of self-expansion in fiscal expenditure and the lack of constraint mechanism of fiscal expansion served as the endogenous cause underlying China's tax-outpacing-GDP. Although Chinese government had the nature to expand expenditure scale, however, the dynamic panel regression using the two calibers including fiscal spending and tax income showed that, Chinese government expenditure scale did not promote faster economic growth and might bring negative effect to the economic growth in the contrary.

The tenth chapter was sustainability judgment of China's tax-outpacing-GDP. This chapter analyzed the further growth room for tax-outpacing-GDPfrom the three perspectives of economy, tax system and policy-making. It was predicted that tax might fluctuate in the short-term but would continued to maintain outpacing-GDPgrowth rate with large possibility in a longer period of time.

The eleventh chapter was the main conclusions and policy recommendations. This chapter first made a summary of the main conclusions of this book and then put forward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long-term system.

Keywords: Puzzle of Tax-outpacing-GDP; Divisia Index Decomposition; Tax Collection and Administration; Assets Factor; Government Behavior

第1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税收收入逐渐进入高速增长的轨道并一直保持至今。以1996—2011年为例,中国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8.64%,大大超出同期按当年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GDP)约13.46%的年均增长率。中国总体税收弹性系数(税收增幅与GDP增幅之比)更是从1996年的0.89达到了2010年的1.78,这一现象被称为“税收超GDP增长之谜”。中国税收超GDP增长有三个典型特征:一是大幅度,以当年价格计算的话,税收增长率平均高出GDP增长率4—5个百分点;二是持久性,自1996年开始,税收超GDP增长持续已有16年之多,即使是1998年金融危机和2008年经济危机都没有中断;三是独有性,这种大幅度、持久性的税收超GDP增长现象在世界所有国家中非常罕见,即使有个别国家出现税收超GDP增长也只是发生在短期的个别年份,没有达到中国的“现象级”程度。

对于税收收入超GDP增长的原因,国内学者观点甚多,大体上将其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经济因素,伴随着市场化程度加深、经济结构优化、外贸持续增长,中国税源的质量得到极大的提高,从而带动税收弹性的增大;二是征管因素,认为征管水平的提高是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最主要原因;三是政策因素,自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税制又经历了税种的扩充、征税范围的扩大及税率的提高,这些临时性或一次性调整成为税收超GDP增长的重要原因;四是统计因素,官方公布的GDP增长率是按照不变价格计算得来,而税收收入增长率是按照当年价格计算,因此其差异被无形中扩大。

不过以上学者的观点都缺乏足够的说服力:一是无法解释我国税收弹性系数常年居高不下的特点,譬如,随着经济结构的日臻完善和税收征管的边际递减,经济因素和征管因素势必不能保持十多年如一日的税收高弹性系数;二是这些理论没有将研究的焦点转移到中国经济的独有性特征上来,实际上,以上几个因素在国外也同样存在,但却没有出现像中国这样显著的税收超GDP增长现象,个中缘由值得深思。或许可以大胆推断,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某些特质促成了税收的超GDP增长。在这样的思路下,一个有趣的现象引起了作者的注意:近20年来,在中国超GDP增长的同时,货币供给(本书用广义货币供应量M2表示货币供应)也呈现超GDP增长的态势,M2/GDP的比率远高于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这被称为“中国之谜”(Mckinnon,1993)。从图1-1可以看到,虽然我国广义货币供给量和税收收入均常年超GDP增长,但它们二者之间的比率一直保持相对稳定,即存在协同增长的现象。1996—2011年,税收年均增长18.64%,而广义货币M2年均增长17.47%,两者几乎同步。在这一期间,当税收占GDP比重由9.93%上升至18.98%时,M2与税收收入之比却始终保持在10左右,由10.06略降低至9.49。那么,货币超常增长和税收超常增长之间是否存在稳定的数量关系?如果存在,这其中的原因又是什么呢?图1-1 税收收入(TAX)、广义货币供给量(M2)、GDP趋势

带着这样的思考,我们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发掘,发现资产因素是解读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现象的关键所在。根据国内学者对“中国之谜”的研究,M2超GDP增长很大方面和国内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的高企有关,即资产交易需求内生导致了货币超GDP发行,这被称为货币的沉淀效应。不同学者的研究均显示,广义货币M2超GDP增长是国内存量资产交易需求引发的,那么,这一发现促使我们更深入地思索:中国税收超GDP增长是否也和存量资产规模及其交易量有关,有着什么样的关联,这是本书所要研究的问题。从逻辑上来说,GDP仅是指用货币表示的当年新增商品和劳务价值的总和,而税收不但要对当年商品和劳务新增价值征税,也要对历年存量资产征税,并且随着国民财富的爆发式增长,来源于存量资产的税收也将越来越多,这必然带来税收和GDP增长幅度之间的偏离。应该说,存量资产及其存量资产税收是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重要原因。中国的税种多而杂,蕴含着一个庞杂的资产性税收体系,近些年来,中国资本形成率一直高居世界第一,使得中国存量资产的积累速度也领先于其他国家,产生了源源不断的资产性税收。资产性税收不仅体现在持有环节的静态税收,还包括交易环节的动态税收。住房商品化改革、国企改革等将计划经济时代掌握在政府手中的资产推入市场,在资本化和货币化的过程中,产生了资产价格的不断上涨,推动了资产交易规模,加之“繁荣预期”的存在,造成中国资本交易市场异常活跃,交易规模和交易频次的高企也催生了大量资产交易环节中的动态税收。

当然,资产因素不能成其为税收超GDP增长的全部原因,本研究的一大改进之处就是将所有传统因素都纳入到一个分析框架中,分析经济因素、征管因素和资产因素等在税收超GDP增长中的贡献率,并从内生根源上将税收的超常规增长归因于政府自我扩张的天性和约束机制的缺失。本书的研究既是对传统研究的总结,也是对传统研究的补充,将所有与税收超GDP增长有关的内容汇于一处,希望为后续的研究带来启发。

1.2 研究概念界定

1.2.1 税收收入口径

中国财政收入规范性较差,除税收收入以外,还存在数量庞大的非税收入及社会保障基金这类准税收收入。为了避免概念混淆,除特别指出之外,本书所研究的落脚点均是在于小口径的税收收入。本书之所以选择小口径税收作为研究中心,主要基于以下两点原因:

首先,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参考张斌和汪德华(2011)的研究,将全口径财政收入划分为预算内税收收入、预算内非税收入、预算外收入、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和土地出让金六部分统计如表1-1所示。表1-1显示,无论是中口径的税收收入(税收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还是全口径的财政收入也都存在明显的超GDP增长现象。如果以中口径的税收收入计,中国税收收入平均占到80%,如果以全口径的财政收入计,中国税收收入平均占到53%以上,税收收入在两种口径下均充当了主要收入来源。相比而言,非税收入中最为地方政府倚重的土地出让金最高也不过占到全口径财政收入的18.9%。而且,相比税收收入而言,其他非税收入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专款专用、收支对应的特征,缺乏明确的税收性质。表1-1 全口径财政收入及宏观税负

注:预算内税收收入、非税收入、预算外收入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由于2011年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011年无预算外收入统计;1998—2008年政府性基金数据来源于张斌和汪德华(2011)《“十二五”时期的财政收支规模》,2009—201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来源于李文(2013)《宏观税负的成因——基于公共品供求的非正常影响因素》;土地出让金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土资源年鉴》。

其次,其他收入渠道的收紧使得未来税收增收压力加大。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树立了中央集权型财政体系,中央掌握了绝大多数的财政收入,在财权上收的同时事权并未作大幅调整,使得地方支出责任巨大而财政收入有限。在晋升锦标赛模式下,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发展经济多方筹资,逐渐形成了土地财政、政府债务等为主的非税渠道和税收渠道双轨并行的特殊财政收入局面(周飞舟,2010;王叙果等,2012)。目前,支撑地方政府投资的非税渠道开始收紧,一是针对房地产的严厉调控促使土地出让金放缓甚至锐减的压力剧增,二是中央政府为了应对潜在财政风险,开始着手处理乱象丛生的存量地方债。不仅如此,中央政府加强了预算外收入的监督管理,要求自2011年起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种种政策趋势均倾向于压缩非税收入渠道。虽然2013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与GDP大体保持同步增长,但这只是新政府经济调控下的短暂景象,税收持续超GDP增长有其深层次根源,增长趋势非一朝一夕可以逆转。正如王剑锋(2008)、汤玉刚和苑程浩(2011)指出的那样,中央集权下的财政收入规范化只能倒逼地方政府加强征税,下一步,作为唯一合理的收入渠道,地方政府仍然有极大的激励提升本地税收收入,税收继续维持超GDP增长的态势趋紧。

1.2.2 存量资产概念

本书所定义的资产指的是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能够带来收益的经济资产,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2004)编著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一书的定义,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能成为经济资产:一是资产的所有权已经明确界定;二是资产的所有者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该资产的权利,也就是说,资产所有者既能够拥有或者实际控制该资产,也能够利用资产获得可预见的经济利益。后文中我们在论述中偶尔也会用到“资本”的提法,因为宏观经济核算理论中,资本和资产在概念上是一致的,经常出现两者交叉混用的情形,如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下的两个项目被命名为有形固定资产形成总额和无形固定资产形成总额。当然在微观经济学理论中,资本和资产涵盖的范畴仍然略有差异:一是资产在适用范围上更为宽泛,资本往往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联系在一起,是生产资料投入的一部分,而资产并不必然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关联,也可以是个人非生产经营目的拥有的财产;二是资本在生产要素范围上更为宽泛,不仅包括土地、投资品等,还包括人力资本等其他可投入生产的生产要素。考虑到本书所提及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基本都是在宏观经济层面进行,因而对二者并不加以区分,分析时如无特殊情形仍然以资产的提法为准。另外,从我们的表述也可以看到,资产比财产的范围要宽泛,财产往往指的是个人和企业自有的资产,可能并不是生产要素;而资产则可能来自于负债,只是一定时期内被企业等经济主体使用。

资产分为非金融资产和金融资产两大类。非金融资产主要分为固定资产、存货和其他非金融资产三个子类,而金融资产则分为国内金融资产、国外金融资产和储备资产三个子类。固定资产指的是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经济林木和役、种、奶、毛、娱乐用牲畜等生物资产以及其他使用的器具、工具,也包括计算机软件、娱乐和文艺品原件以及历史文物古籍等。存货则包括在生产和服务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以及尚未出售的产成品。根据资产的定义,其他非金融资产则是某些不经过生产过程创造而是自然产生的资产,如土地、矿藏、森林、水资源等,下文中将其称为自然资产。国内金融资产包括通货、存款、贷款、股票及其他股权、股票以外的其他证券、保险准备金等项目。国外金融资产包括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投资。总体分类如图1-2所示。从宏观层面来看,金融资产一般与非金融资产存在一一对应关系,一方面,前者往往通过信贷、投资等渠道为后者提供融资,另一方面,前者中的衍生金融工具均是以后者为标的。图1-2 资产的分类

之所以将资产称为存量资产,是因为资产均是长期积累后的分配结果,只能是某一时点上的数量。在宏观经济核算体系中,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的核算都属于流量核算,需要划分特定时期,只有资产负债核算属于存量核算,只在某一特定时点核算即可。存量性质也使得资产概念与流量意义上的GDP界限分明:存量资产由过去历年生产价值中未被消耗掉的部分和过去历年自然产生的资产部分积累而成,而国内生产总值只是当前年度内新生产出来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结构

1.3.1 研究方法

(1)指数分解方法

税收超GDP增长即宏观税负(税收收入与GDP之比)的不断提高。国内学者对税收超GDP增长的研究虽然丰富,但却存在两方面不足:一是大都聚焦于一种因素,而实际上税收超常增长很可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二是缺乏精确的定量分析,无法衡量出每种因素在税收超GDP增长的贡献率,这两点不足的根源在于缺乏恰当的计量工具。本书将能源经济学中经典的Divisia指数分解方法引入税收学研究中,利用多经济部门、多税种的增加值和税收收入数据,通过三项Divisia指数分解在控制价格统计因素的前提下将税收超GDP增长分解为经济结构调整、部门税负变化、税制结构变化等因素,从而使得多种税收超GDP增长的因素纳入到一个实证框架成为现实。(2)时间序列分析方法

本书使用的时间序列分析方法包括协整分析、边限协整分析及状态空间模型三种。Engel等(1987)和Johansen(1992)提出的传统协整检验方法适用于同阶单整的变量之间,能够分析变量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和短期变动影响。Pesaran等(2001)提出的边限检验(Bounds Testing)方法则能够将协整分析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平稳变量和一阶单整变量混合的变量之间,该方法是在Charemza等(1992)提出的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ARDL)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而成,具有很好的小样本性质,而且通过构建ARDL-ECM模型能够同时分析出变量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和短期动态影响。协整分析和边限协整分析都只适用于固定参数的线性关系中,如果变量间关系存在结构性变动,可以使用状态空间模型,该方法能够捕捉变量间的动态数量关系。(3)面板计量方法

为提升计量分析的可信度,本书还利用国内省级面板数据和国际面板数据对税收超GDP增长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检验。面板计量涉及了系统GMM面板回归方法和门槛面板回归方法,前者通过引入变量滞后项和其他工具变量有助于解决变量间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后者则能够更加准确地衡量出关键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非线性作用机制。(4)渠道检验方法

Acemoglu等(2003)提出的渠道识别检验主要是用来检验某个参考变量是否是解释变量影响被解释变量的重要渠道。第一步,不加入参考变量,只用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做回归,得到二者的计量关系。第二步,加入参考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得到三者的计量关系。对比第二次得到的计量结果相对第一次得到的计量结果的变化,如果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从数值和显著性上都明显降低,同时参考变量显著的话,表明参考变量是解释变量影响被解释变量的重要作用路径,即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是该参考变量的贡献。如果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从数值和显著性上基本没有变化,且参考变量也不显著,则可以认为参考变量在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中无贡献。如果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从数值和显著性上发生较小变化,则表明参考变量并非解释变量影响被解释变量的重要渠道。这一方法的逻辑实际上与温忠麟等(2004)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方法在原理上是相通的。(5)对比分析方法

本书在分析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问题时,始终将其他国家的情形作为参照对象,一方面找出二者之间的共同点,为中国的税收高速增长提供国际经验依据,另一方面关注二者之间的差别,分析中外差异的根源。这种对比分析方法贯穿全书,帮助解释了很多税制层面、经济层面以及政府层面的问题。

1.3.2 研究结构与主要内容

从理论研究出发,本书首先阐述了经济因素、政策因素、资产因素和征管因素推动税收超GDP增长的逻辑,三项Divisia指数分解表明经济结构调整在税收超GDP增长中的贡献率不足20%,80%则由资产因素和征管因素共同带来的部门税负升高导致。考虑到中国税收征管空间逐年压缩的事实,资产因素在近年来逐渐代替征管因素成为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主导因素,对中国数据的两个实证检验及国际经验数据的门槛面板分析都支持了这一观点。存量资产也是造成中国“税收与货币同步增长之谜”的直接原因。从中国税收增长的特点出发,本书分析了税收超GDP增长的政府根源,并对未来税收超GDP增长的可持续性做了判断。最后是本书的主要结论和对长期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总体研究结构如图1-3所示:图1-3 本书研究结构

第1章是绪论。本章首先说明了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问题,然后从“税收超GDP增长之谜”“货币超GDP增长之谜”“税收与货币同步增长之谜”三个谜题的视角引出了对存量资产因素的思考,而这恰恰是国内研究中常年缺失的一环。

第2章是文献综述。本章从税收超GDP增长的因素、内生动力、宏观税负概念界定及合理性研究四个方面阐述了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指出传统研究没有解释出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独有性特征,而且研究视角过于局限于税收与GDP的关联性上。

第3章是税收超GDP增长的经济因素分析。本章论证了经济因素推动税收超GDP增长的关键在于经济结构调整而非经济总量增长,指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由于发展目标并不相同,因而在经济结构调整上的着力点也有所差异,中央政府着眼于国民经济发展和宏观经济调控,而地方政府则着眼于财政利益,造成其对发展高税收行业不遗余力。以金融和房地产为主的虚拟经济部门是最为突出的高税收行业,这也表明经济的虚拟化在推动税收超GDP增长的经济因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虚拟经济部门涉及大量的存量资产和资产交易,资产性税收份额非常突出,尤其是虚拟资产价格攀升幅度较大、资产“双轨征税”机制都在无形中推高了虚拟经济部门的税负水平。

第4章是税收超GDP增长的政策因素分析。本章利用税制结构变动指数测算了中国税制结构的波动程度,发现其波动程度高于OECD国家,而低于拉丁美洲国家。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的政策调整措施显示,中国每年都会有大量的税制调整措施出台,给税制结构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种结构性变动恰好对应于财税学者和中央政府提出的“结构性减税”概念,即通过税制的结构性变动,给部分纳税人和应税行为减税,同时给另一部分纳税人和应税行为增税,在保证不会造成税收负担大幅变化的同时提高社会经济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第5章是税收超GDP增长的征管因素分析。本章将税收征管效率界定为“一客观两主观”三个层面,即纳税能力、征税能力、税收努力。在随机生产边界模型基础上进行了税收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分解,结果显示,中国税收的技术进步因素和技术效率改进因素均大于零但逐年递减,验证了中国税收征管增收效应的边际收益递减特征,也表明中国税收征管空间正在逐渐压缩。

第6章是税收超GDP增长的资产因素分析。本章阐述了中国存量资产税收效应的逻辑机理,从静态和动态两个维度罗列了资产性税收体系,在资产性税收体系下,存量资产规模和存量资产交易规模的快速扩大成为中国资产性税收不断增长的动力,也为中国税收持续超GDP增长提供了可能。

第7章是税收超GDP增长的三项Divisia指数分解。本章通过三项Divisia指数分解方法在控制价格统计因素的前提下同时衡量了经济因素、部门因素和政策因素在税收超GDP增长中的贡献率,发现政策因素对税收超GDP增长的影响非常微弱,经济因素的贡献率约为20%,剩余的80%则主要是征管因素和资产因素共同带来的部门税负提升所致。

第8章是部门因素的实证分析。一是利用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直接验证了资产因素在税收超GDP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在加入征管代理变量时的对比检验显示物质资本存量增长率对税收超GDP增长率的作用非常强烈,而不加入征管代理变量的渠道识别检验显示物质资本存量增长率是GDP增长率推动税收收入增长率上升的主要渠道,随后的分析显示,其主导性地位在2001年左右出现了历史性变动。二是利用国际面板数据通过面板门槛模型分析了资产因素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适用性,发现资本形成率越高的国家或地区宏观税负上升幅度越大。三是从资产因素视角解读了“税收与货币同步增长之谜”发生的机理,M2与税收的协同增长反映了存量资产规模对税收增长的重要作用,而M1与税收的协同增长则反映了资产交易规模对税收增长的重要作用。

第9章是中国税收高速增长的内生根源。本章从扩张需求和扩张约束两个维度分析了中国政府支出规模的发展趋势,领导官员基于晋升激励的财政扩张动机和既得利益者群体基于既得利益的支出增长动机都潜在地推动了政府支出规模的不断升高。政府与纳税人之间不完备的税收契约关系使得纳税人的集体税权得不到保护,无法监督政府税收权力执行及在公共品提供数量上向政府合理表达诉求,让政府支出规模失去了外在约束,同时税收法定主义的缺失又让政府支出规模失去了内在约束。尽管中国政府有支出规模扩张的天性,但利用财政支出和税收收入两个口径进行的动态面板回归结果却显示,中国集权型政府支出规模的扩大并不能促进经济更快增长,反而可能会给经济增长带来负效应。

第10章是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可持续性判断。从经济视角看,经济结构调整空间、经济虚拟化趋势和充足的城镇化空间为下一步中国税收增长的经济因素和资产因素提供了客观基础。从税制视角看,税制改革为中国税收增长预留了一定的征管空间,同时新房产税的开征扩大了静态资产性税收基本面,为资产性税收增长提供了空间。从政府视角看,房产税的开征有可能加大地方政府进行基础设施投资的热情和对房地产业税收的依赖性,促使地方政府从“经营企业”向“经营城市”的倾向进一步迈进,中央政府“稳定税负”的政策会使得非税收入比重进一步压缩,税收收入持续超GDP增长仍保留足够的政策空间。因此,短期内税收可能有所波动,但较长时期内继续保持税收超GDP增长的可能性极大。

第11章是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在总结本书主要结论的基础上,提出长期制度建设的政策建议。

1.4 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1.4.1 创新之处

(1)现有研究已经不再把税收超GDP增长看作是某一种单一因素的作用结果,而是从单因素论转向多因素论,即税收超常增长很可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由于方法上的局限性,大多数定量研究只能聚焦于某一种因素,无法精确衡量出各种因素在税收超GDP增长中的贡献率。本书利用Divisia指数分解等方法同时将价格统计因素、经济结构调整、税制结构变动、部门税负变化等纳入一个统一实证框架中,弥补了国内实证研究税收超GDP增长问题的一项空白。(2)以往的研究在解释“税收超GDP增长之谜”时不约而同地将角度集中在税收和GDP之间的关系上,本书跳出固有的思维,考察存量资产及存量资产税收对税收增长的影响,这在国内尚属首次。资产因素虽然不是税收超GDP增长的全部原因,但从本书实证分析来看,它是促成税收超常规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存量资产的着眼点也帮助本书同时回答了令人困扰的三个谜题,即“税收超GDP增长之谜”“货币超GDP增长之谜”以及“税收与货币同步增长之谜”。(3)前人对税收征管效率的实证分析往往忽视了存量资产因素,因而会造成对征管因素税收贡献的高估。本书加入物质资本存量作为投入要素,在随机生产边界模型基础上进行了税收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分解,论证了征管水平提高带动税收增长的内在逻辑,发现中国税收征管因素存在边际收益递减特征,能够带来的增税效应越来越小,征税能力和纳税能力带来的技术进步因素下降极快,中国征管水平提高更多是依赖于税收努力带来的技术效率改进因素。(4)本书不仅论证了部门因素是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主要因素,也利用实证检验和理论分析探讨了部门因素的内部主导因素变动。税收超GDP增长出现伊始,税收征管空间相对充裕,征管因素成为带动税负水平提升的主导因素,由于征管因素存在边际收益递减特征,其所能带来的税收增收效应逐渐式微,在这一背景下,中国政府于1998年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衍生出了新一轮的政策均衡,即高投资带动高税收、高税收反哺高投资的循环机制,资产因素取代征管因素成为税负水平提升的主导因素。(5)外生性和内生性问题一直是税收超GDP增长研究中较为对立的观点,本书认为两者是对立统一、由表入里的辩证关系,经济结构调整、征管水平提高、资产规模增长为税收超GDP增长提供了客观基础,政府主观因素是造成税收超GDP增长的根源,两者是外在和内在、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从这一角度出发,本书判断了未来税收超GDP增长的变化趋势,认为短期可能存在一定的波动,但由于仍然存在足够的税收增长的经济空间和政策空间,税收超GDP增长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还将继续保持下去。

1.4.2 不足之处

本项研究对资产交易规模仍然缺乏较为直接的估算方法,因而没有直接验证出资产交易规模对税收收入增长的贡献,而只是通过存量资产规模来间接反映。存量资产规模借鉴了张军等(2004)对物质资本存量的估算方法,没有将土地、无形资产等纳入进来,因而也只是不完全的存量资产估计。当然,所幸我们在方法如此匮乏的情况下也验证出了资产因素在税收超GDP增长中的重要影响。下一步,作者仍会持续关注存量资产方面的计算方法问题,希望在以后能够用更加直接和科学的手段衡量静态资产税收效应和动态资产税收效应在税收超GDP增长中的贡献率。

第2章 文献综述

2.1 税收超GDP增长的因素研究

对于税收超GDP增长的原因,国内学者大多属于“多因素论”,即税收的超常增长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贾康等(2002)提出的“三因素论”认为税收增长有“自然性增长”“管理性增长”和“政策性增长”三种原因;倪红日(2006)提出的“三因素论”认为税收超GDP增长来自于经济发展因素、加强征管因素以及政策调整等其他的特殊因素;在此之外,安体富(2002)和谢旭人(2006)也分别提出了“四因素论”和“五因素论”。纵览他们的观点,虽然在个别因素上存在差异,但提出的因素主要可以总结为经济因素、统计因素、政策因素和征管因素四个方面。

2.1.1 经济因素

学者对经济因素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

一是经济规模扩大对税收增长的影响,主要是指中国经济基本面在总量上的高增长是税收高增长的前提和基础,经济规模扩大带动的税收增长被贾康等(2002)称为“自然性增长”。国内不少学者实证研究了经济增长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程度,如王剑锋(2007)利用1997—2005年阶段中国数据的计算认为GDP规模增长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程度平均达到55%以上,周黎安等(2011)通过2003—2007年中国各省份国税和地税的成对面板数据(paired sampling)估计认为,GDP增长对税收增长的贡献程度接近45%。

二是经济结构调整对税收增长的影响,经济结构调整使得税源日益充沛,如在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税收贡献率较低的第一产业萎缩,而税收贡献率较高的第二和第三产业扩张,以及第二和第三产业中税收贡献率较高的采掘业、烟草加工业、汽车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较快成长,使得同样幅度的经济增长带来更大幅度的税收增长。伴随着市场化程度加深、经济结构优化、外贸持续增长,中国税源的质量得到极大的提高,从而带动税收弹性的增大(许宪春,2005)。王剑锋(2007)通过二、三产业增加值占比估算了产业结构优化对税收增长的贡献,发现1997—2005年阶段二、三产业结构变动对税收增长有4%以上的贡献率。方红生和张军(2013)通过二、三产业增加值与第一产业增加值之比作为非农化指标同样验证了高税行业发展即经济结构调整对税收增长的显著推动作用。

实际上,经济因素中,经济规模扩大并不必然带来税收超GDP增长,当控制其他因素不变,GDP规模增长只能带来税收收入同比例增长(王剑锋,2007)。经济因素能够带来税收的超GDP增长全部依赖于经济结构调整,也就是高税行业的发展(王剑锋,2007;方红生和张军,2013)。随着高税行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将会带来比经济增加值升幅更大的税收增长。

2.1.2 统计因素

所谓统计因素主要是指GDP的计算方式与税收有所不同,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一是进出口统计因素的差异。在计算GDP时,对于进出口贸易是按净出口值计入GDP,而无论是进口还是出口都分别贡献了税收(谢旭人,2006;王剑锋,2007)。根据王剑锋(2007)的研究,进口项目的税收贡献主要体现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及进口关税。不过,以上研究者都只强调了进口项目的税收贡献,而没有注意到出口项目的税收支出,以王剑锋(2007)估计的出口税收贡献最高的2004年计,其进口项目贡献税收为912.8亿元,而统计数据显示,该年度出口退税高达4200亿元,这表明,进出口统计因素不仅不能促使税收超GDP增长,反而会起到相反的税收净流失效应。

二是价格统计因素的差异。也有学者认为计价因素是税收超GDP增长的统计因素之一,税收增长是按现价计算,而政府公布的GDP增长则是按不变价计算,如果直接比较的话,将无形中扩大了两者之间的差距,需要按同口径价格进行调整才具有可比性(谢旭人,2006)。不过,郭喜和高红(2009)对税收收入进行了价格平减后,税收增长率只是下调了2—4个百分点,仍然显著高出不变价计算的GDP增长率。同理,高培勇(2006)将不变价计算的GDP增长率加上CPI价格指数增长率之后仍然显著低于税收收入增长率。可见,剔除价格统计因素之后,税收超GDP增长现象仍然显著存在。

2.1.3 政策因素

所谓政策因素主要是指在税收的结构性调整中,既有降税因素,又有增税因素,但由于增多降少,也导致了税收超GDP增长。自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中国税制又经历了税种的扩充、原有优惠政策的取消、征税范围的扩大及税率的提高,这些临时性或一次性调整成为税收超GDP增长的重要原因(贾康等,2002)。安体富(2002)等学者都认同这一观点,认为政策性增税增大了税收基础,提高了税收收入。

不过,高培勇(2006)罗列了1994—2005年间较大的税制调整事项,发现较大的增税调整仅有1999年恢复开征居民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和2002年车辆购置费改税,单纯考虑这两项调整带来的税收增收规模也仅能解释2005年税收增收额不足十分之一的比例。尤其是中国近年来提出了“结构性减税”的理念,税收调整既有增税成分,也有减税成分,仅仅是政策性调整不会支撑税收的长期超常增长。因此,政策因素是否是税收超GDP增长的显著原因仍然存疑。

2.1.4 征管因素

征管因素主要是指由于中国推行的金税工程、精细化管理、打击税收违法和犯罪,堵塞了税收流失漏洞,使税收征管能力提升,同样税收政策制度下税收征收率提高,也是税收增长快于GDP增长的重要原因。目前,税收征管效率提高是最为学者所推崇的因素之一,也是实证研究最为集中的因素。吕冰洋和李峰(2007)、潘雷驰(2008)等人的实证研究均认为征管水平的提高是中国税收超增长的最主要原因,贡献度从50%到80%不等。不过,税收征管效率本身的界定和度量有很大的差异,度量方法总体分为4种:

一是生产边界方法,该方法的运用又以非参数的数据包络分析(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DEA)方法居多,如吕冰洋和樊勇(2006)、吕冰洋和李峰(2007)、杨得前(2010)等都利用DEA方法衡量了中国税收征管效率,由于其投入变量的设置有所不同,因而得到的税收征管效率水平并无直接可比性。少数学者如陈工等(2009)、王德祥和李建军(2009)利用参数的随机生产边界分析(Stochastic Frontier Analysis,SFA)方法研究了中国税收征管效率问题,同以上利用DEA方法的学者结论类似,大多数结论都认为中国税收征管效率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

二是索罗余值方法,该方法的原理是将Solow(1957)提出的经济核算方法运用到税收征管的投入产出核算中,通过衡量技术进步因素来估算税收征管水平提高带来的税收增长率。如杨得前(2008)在两篇文章中分别利用1994—2007年上海市时间序列数据和1994—2005年全国省级面板数据测算了税收征管水平提高对税收增收的贡献程度,结果分别达到了44%和28%。

三是税收努力指数方法,该方法最早由Bahl(1971)提出,其原理是通过回归方程的方式拟合出理想化的税收收入数值,通过实际征收收入与理想税收收入数值的比例来衡量税务机构的税收努力程度。如潘雷驰(2008)利用税收努力指数方法衡量了税收征管水平提高对税收增长率的贡献程度,发现其解释力超过80%。不过该方法中对理想化税收收入的预测较为随意,尽管原理与生产边界方法类似,但由于没有将随机误差从非效率误差中剥离开来,其科学程度远不如后者。

四是代理变量法,该方法认为税收征管效率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概念,倾向于以税务机构若干指标变量来作为其税收努力程度的代理变量,而不是以复杂的计算过程来构造税收征管效率指标。如王剑锋(2008)以税务人员人数、平均受教育程度以及人均事业费作为税务机构努力程度的代理变量来衡量中央集权下税收努力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周黎安等(2011)则以税务稽查环节的查实率作为税务机构税收努力的代理变量测算税收努力程度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两者都得到了显著的正效应,即认为税收努力程度促进了税收增长。

上述4种度量方法也隐含了决定税收征管水平高低的“一客两主”的三个层面:一是纳税一方主观的税收遵从率,社会税收遵从率越高,则税收征管水平越高;二是征税一方主观的税收努力程度,税务人员的征管努力程度越高,则税收征管水平越高;三是征税一方客观的税收征收能力提升,如信息化工具的引入、人员配备的提升等都可能在客观层面提升税务机构的征收能力,即使两个主观因素保持不变,也能带动税收征管水平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一客两主”的三个因素也恰好对应于吕冰洋和郭庆旺(2011)总结的税收增长源泉的三个方面,即纳税能力、征税能力和税收努力。

2.2 税收超GDP增长的内生性动力研究

在研究之初,税收超GDP增长问题更多被看作是自然发生的产物,如贾康等(2002)、倪红日(2006)提出的“三因素论”、安体富(2002)提出的“四因素论”和谢旭人(2006)提出的“五因素论”都只是将税收超GDP增长视为完全外生的问题。其研究的缺陷也一览无余:一是完全外生的因素忽视了中国政府层面的主观努力,二是他们罗列的几种因素又都是其他国家普遍存在的情况,无法解释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独特性特征。经济结构调整、征管水平提高等所谓的客观因素实际上都具有很强的主观可控性,政府层面调整产业结构、抓税收征管工作的口号层出不穷,完全可以通过自身努力来提升几种因素的税收增收贡献。因此,税收超GDP增长不能简单看作是经济结构调整、征管水平提高等客观因素所致,其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政府行为。经济因素、征管因素等只是为税收超常增长提供了客观基础,政府天性使然的主观行为才是最终引致并维持税收超GDP增长现象的根源。对于政府层面的内生性动力机制,国内研究主要围绕三个角度进行:

2.2.1 “分权派”观点

“分权派”认为税收收入的超常增长主要来自于税收分权改革,分税制下的契约激励机制和政府竞争行为助推了税收增长。如郭庆旺和吕冰洋(2006)从契约激励的角度分析认为分税制是分占所有权和比例分成合同契约形式的结合,改变了财政收入包干体制下的定额分成合同和比例分成合同形式,具有明显的增收激励作用,促使地方政府提高了税收征管效率。在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之前实行的“财政包干”体制下,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同时存在定额分成合同和比例分成合同的税收契约形式,定额分成合同形式对地方政府的激励作用较强,但中央政府的订约成本较高,比例分成合同形式对地方政府存在“偷懒”激励,这种税收分配机制使得地方政府提高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受挫。而在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后,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形成了分占所有权和比例分成合同相结合的税收契约形式,分占所有权的税收契约形式占据大头,如中央政府拥有中央企业的税收征管权和税收利益,地方政府获得营业税等17个税种的税收征管权和税收利益。与定额分成合同和比例分成合同相比,分占所有权的税收契约形式激励性更强,同时也节省了中央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激励成本,这是造成税收收入不断超常增长的制度性因素。

2.2.2 “集权派”观点

与“分权派”观点相反,“集权派”学者认为税收收入的超常增长来自于中央征收集权程度的提高。在集权理论框架下,地方政府被看作是为了筹集发展地方经济必需的财政资金不惜发展预算外收入、侵蚀税基的博弈者,而中央政府负有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治义务,更倾向于用透明化的预算内收入来筹集财政资金,最终,掌控主动权的中央政府为防止税基侵蚀只能逐步加强中央集权,这一集权过程的副产物则是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集权派”的代表性学者是王剑锋(2008),他认为,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越激烈,其税收努力程度也就越低,这为中国税收增长留出了极大的税收征管空间,随着中央税收集权程度的加强,属于中央政府征管权限范围内的税收份额不断提高,拉升了中国整体的税收努力程度,进而带动了征收率的不断提高。中央税收集权下,有着更强征管动力和征管能力的中央政府逐渐掌握了税收征管的主导权,成为税收不断超GDP增长的根源。

2.2.3 “综合派”观点

“综合派”认为集权和分权都只是税收增长动力的一部分,两者的交互作用共同推动了税收高速增长。如汤玉刚和苑程浩(2011)构建了同时包含地方政府间横向竞争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纵向竞争的模型框架,发现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的税权上移以及中央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规范化进程都使得纵向竞争成为主要趋势,由此带来了税收的持续非常规增长。在其分析框架内,税收征管效率可以看作是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竞争的策略变量:横向竞争模式下,地方政府倾向于利用税收优惠手段搞经济竞争,拉低了宏观税负水平,这也是征管空间存在的重要原因;纵向竞争模式下,中央政府向上集中财权、向下摊派事权、规范财政收入秩序等措施造成地方政府入不敷出,财政压力陡增,只能被迫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从而促使了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发生。方红生和张军(2013)则利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攫取之手”和“援助之手”两个维度上的政策选择来解释税收超GDP增长的内生动力因素,认为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给地方政府造成了严重的收支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需要中央政府利用两只手的政策搭配来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和经济增长,两只手的治理模式在客观上推动了税收超常增长。

2.3 宏观税负概念的研究

2.3.1 分子口径

安体富和岳树民(1999)将宏观税负定义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总量占同期GDP的比重,用以衡量出当期生产的总价值中有多少被国家或地区征用,这也是国外所普遍采用的宏观税负定义方式。但考虑到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很不规范,这一宏观税负定义方式对中国不能直接适用。安体富和岳树民(1999)提出了从小、中、大三种不同口径衡量宏观税负,即税收收入占GDP比重是小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是中口径宏观税负,政府收入占GDP比重是大口径宏观税负。谭英华(1999)则从狭义、中义、广义角度提出了略有不同的三个宏观税负层次,狭义宏观税负与小口径宏观税负等同,广义角度与大口径宏观税负等同,唯一不同的是中义宏观税负是将社会保障性缴费纳入进来作为“准税收”与税收收入合并记为中义宏观税收收入,这一划分方式也与国外的税种划分标准相符,因而更加合理。张文春和刘宇(2001)指出,大口径宏观税负虽然涵盖最为全面,但制度外收入无法精确计算,给实际分析带来了很大困难。

2.3.2 分母口径

上述学者都是从分子角度考察宏观税负概念的合理性,也有学者对作为分母的GDP本身产生了怀疑,认为在中国的特殊国情下,有一部分GDP是无法产生税收的,要想确切衡量中国的税收负担水平,必须将这部分无法生产税收的GDP剔除,用剩下的“可税GDP”部分作分母。国内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是樊丽明和张斌(2000),他们详细阐明了“可税GDP”和“应税GDP”的内涵,认为GDP的增量和结构是税收增长的客观基础。在此基础上,王军平和刘起运(2005)对中国宏观税负进行了延伸研究,认为要科学测度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就必须剔除掉“非应税GDP”部分。但上述学者的研究在两个问题上缺乏说服力:一是其所阐述的“可税GDP”或者“非应税GDP”的内在逻辑同样适用于国外,而唯独中国发生了宏观税负持续增长的情况;二是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推进和税收优惠政策的取消,“可税GDP”或者“非应税GDP”占全部GDP的比例正在逐渐萎缩,而中国宏观税负持续增长的情况仍在继续。潘雷驰(2007)基于1978—2005年数据的实证检验发现,在剔除可税GDP部分前后,税收和GDP之间在总量、增量、增长率方面的基本关系并没有改变。考虑到宏观税负概念在国内国外的普适性,仍然应当以GDP为分母显得更为合理。

2.4 宏观税负合理性的研究

2.4.1 宏观税负对经济的反馈效应研究

根据凯恩斯学说,税收可以充当紧缩性财政政策的主要调控工具之一,如通货膨胀时期,政府通过增税降低居民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从而带来收入和产出的下降,抑制通货膨胀的恶化。也就是说,税收收入能够为国家履行职能提供必需的财政支持,但过多的税收收入将会给经济增长带来不利影响,这一点在国内外学者的研究中都得到了印证。Marsden (1983)基于20多个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数据分析了税负水平和经济增长率的关系,发现低税组国家经济增长率较高,而高税组国家则以牺牲经济增长率为代价换取了税收收入提高,高收入国家宏观税负水平每提高1%,经济增长率就下降0.34%,而低收入国家宏观税负水平每提高1%,经济增长率就下降0.58%。Folster和Henrekson(2001)对1970—1995年发达国家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有抑制作用,Angelopoulos 等(2007)构建了内生增长模型,利用1970—2000年23个OECD国家数据进行的研究也得到了同样的结论。也有学者从税收用途角度做了对比研究,发现税收收入用于非生产性公共支出会显示出对经济增长的负面影响,而当用于生产性公共支出,这种负面影响将消失,甚至可能出现对经济增长的显著促进作用(如Helms,1985;Scully,2003)。不过,Reed(2008)指出他们的研究之所以没有发现税收的负面影响,是因为其实证设计中用的年度数据容易受测量误差影响,且没有考虑税收发挥作用的滞后效应,这与Bartik(1991)指出的问题基本一致。基于此,Reed (2008)以每5年为间隔并加入了滞后变量,利用1970—1999年间美国48个州的税收负担和收入增长情况,发现税收负担水平对各个州内收入增长有显著的负作用。部分学者对中国宏观税负和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研究也基本上持这一观点,如王军平(2005)、王军平和刘起运(2005)基于中国1985—2004年时间序列数据的回归结果显示,大口径宏观税负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GDP增长率就会下降0.02个百分点。

上述学者的研究更多是线性分析,没有阐明宏观税负对经济增长负面影响的发生机制和发生前提。供给学派的代表人物阿瑟·拉弗认为,税率提高会带动总税收增加,但当税率超过一定限度,将使得企业因为经营成本加大而减少投资,从而使税基收缩,造成税收总量的不升反降,这就是著名的拉弗曲线阐明的原理。其理论核心就是说税率存在一定的合理限度,这即是最优税负水平的确定问题。Barro(1990)建立内生增长模型对所得税税率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二者呈“倒U型”作用机制,即所得税税率存在一个最优水平。Scully(1995)指出,政府本身利用税收收入提供的基本公共产品将为经济增长提供正外部性,但当税收收入超过最优水平,将对经济增长产生负影响,实证分析认为美国最优税负水平约为21.5%—22.9%,根据估算,1949—1979年间,美国因为超出最优税负水平损失的经济利益达到300亿美元。Scully(1996)提出,实现经济增长最优化的宏观税负与实现税收收入最大化的宏观税负是两个概念,利用新西兰历史数据估计的结果显示,前者要比后者相差接近一倍。

以上经典研究为国内学者提供了重要参考,由于中国宏观税负持续升高,对于国内宏观税负是否合理的疑问催生了大量有关最优税负水平的理论研究。马拴友(2001)借鉴Barro(1990)的模型,同时考虑财政支出安排,论证了使投资率最大化(从而经济增长率最大化)的最优税负水平的存在性,基于中国经验数据的实证分析估计出最优税负水平约为18%—19%。李俊霖(2007)借鉴Barro(1990)模型的回归方程估计出中国最优宏观税负水平约为20%,与马拴友(2001)的结论基本一致。刘凤良等(2009)认为已有的研究存在伪回归的可能,通过构建内生增长模型并利用ARDL回归估计出国内小口径宏观税负的最优水平约为16.8%,因此,为保证经济持续增长,他们提出了减税主张。彭志文和郭路(2011)则从居民福利最大化和政府财政支出角度出发,借鉴Romer(1990)的模型研究了国内最优税负水平,认为必然存在一个满足最优财政支出结构的税负区间,在这个区间内的宏观税负将不会对经济增长产生显著影响。

2.4.2 宏观税负对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

以上宏观税负提升对经济增长层面的影响研究更多着眼于效率,从公平角度来看,宏观税负的提升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同样有不利的影响。如前所述,安体富和岳树民(1999)认为,宏观税负衡量的是当期生产的总价值中被国家或地区征用的比例,过多的宏观税负将导致“国进民退”“国富民穷”。

高培勇(2006)研究认为,中国在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经过十多年税收持续超常增长之后,宏观税负又回到了1978年改革开放之初的水平,这与改革开放所倡导的市场化改革宗旨背道而驰,社会资源配置格局亟需重新评估目标取向。安体富和蒋震(2009)等的研究都表明,由于中国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近十多年来中国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长占据了越来越多的国民收入份额,使得个人收入占国民收入份额大幅下降。不仅如此,由于居民部门财产性收入增长乏力,造成居民部门国民收入份额和资产性收入份额“双降”的局面。吕冰洋和禹奎(2009)利用1997—2008年中国宏观资金流量表计算了中国宏观税负水平,认为由于中国实行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因而宏观税负提高的最终结果是税负大多流向居民部门,造成国民收入分配向政府和企业倾斜,这一分析结果与安体富和蒋震(2009)基本一致。潘文轩和康珂(2013)的实证分析结果也显示,税收收入超常规增长从两个方面抑制了居民消费:一是挤占了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空间,二是间接税为主的税制加大了居民消费的税收负担。

2.5 研究评述

对于传统的经济因素、统计因素、政策因素和征管因素四种解释角度,无论是基于“单因素论”还是“多因素论”,在解释税收超GDP增长现象的独有性特征和持续性特征上均不具有说服力:其一,经济结构调整、征管水平提高、税收制度调整等并非不可复制的国家经验,其他转轨国家如俄罗斯、巴西、南非为何没有出现持续的税收超GDP增长现象?其二,税收征管效率具有边际收益递减的特征,经济结构的优化也有其限度,那么为何中国税收超GDP增长可以持续十多年未见衰势?这些问题都昭示着中国税收超GDP增长必然有某些中国所独有的特质支撑,而上述几种因素都不具备充当这种特质的条件。不可否认,上述因素均在税收超GDP增长中发挥着或多或少的作用,但这些因素单独或者合计都无法解释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独有性和持续性,我们必须把视角转向一些中国经济机制独有的特征上。

从现有研究文献我们不难发现,研究者的基本出发点还是停留在税收与GDP的直接对比上,默认二者的计量基础具有一致性。这种研究逻辑本身出现了方向性错误,即忽视了存量资产对税收的贡献。GDP只代表当年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而税收不仅针对当年生产的价值征税,还会针对历年没有被消耗完而积累的存量资产价值征税。这表明,税收收入的计量基础并不局限于当年GDP,还包含数量庞大的历年存量资产。尤其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资本形成率的攀升,国内资本形成规模和财富存量不断累积,经济的虚拟化更是促成了资产交易的频繁发生,这些都涉及大量的资产性税收。正是由于GDP和税收的计量基础有所不同,后者大于前者,发生持续的税收超GDP增长现象也就有其必然性。反观中国资本形成率和资产交易活跃度,都常年居于世界前列,在解释税收超常增长的独有性和持续性上具有可行性。国内最早提出存量资产因素的学者是王剑锋(2007),遗憾的是,他认为存量资产因素对税收超GDP增长的贡献相当有限而没有深入分析只是一提而过。李冷(2009)等虽然分析了固定资产投资对税收增长的重要作用,但其着眼点局限在工业品价格上,仍未能从理论上提升到资产因素层面。国内最早重视这一问题并系统阐述资产性税收逻辑的是胡怡建和刘金东(2013),与王剑锋(2007)不同,他们认为资产性税收不仅来自于静态持有环节,还涉及动态的交易环节,无论是资产的持有还是交易,都不直接贡献GDP,这造成了税收计算基础和GDP计算基础的脱节,当资产性税收增长高于GDP增长,则会发生税收超GDP增长现象。“存量资产论”的提出形成了对既有传统研究的重大补充,也解释了中国长期以来发生的“货币与税收同步增长之谜”。从一定程度上,征管因素、经济因素等都存在税收红利递减的特征,而中国存量资产水平和资产交易规模的不断飙升则可以解释中国税收超GDP增长的持续性特征。

本书的研究并不否认税收超GDP增长的“多因素论”,只是认为税收超GDP增长的传统研究长期忽视了存量资产因素的存在,影响了以往研究结果的完备性和可信性,最为突出的就是造成征管因素贡献率的高估。与此同时,虽然现有研究已经不再把税收超GDP增长看作是单一因素的作用结果,但由于缺乏必要的研究工具,已有的实证研究仍然只是针对某一种单一因素进行,缺乏将多种因素纳入到一个实证分析框架的多因素研究,本书利用Divisia指数分解等方法实现了这一突破。

第3章 税收超GDP增长的经济因素分析

3.1 经济因素在于总量还是结构

前文已经述及,经济总量增长和经济结构优化都可以带来税收收入增长,但前者并不必然带来税收的超GDP增长,而只会带来二者的同步增长,我们可以做一个最基本的思想试验:将一个国家的货币单位瞬间升值10倍,则意味着该国经济增长率在数值意义上骤然升高,但该国的税收收入的数值扩大比例与经济总量的数值扩大比例完全相当,并未发生二者的涨幅偏离。经济结构优化则与之不同,正如第2章中述及的学者从分母口径进行的研究一样,不同行业存在“可税”与“不可税”、“低税”与“高税”的差别,当可税GDP部分比重及可税GDP中的高税产值部分比重不断升高,则单位GDP所能贡献的税收收入将越来越高,带来税收增长幅度高于GDP增长幅度。下文中我们将通过公式推导来加以证实。

3.1.1 经济结构不变情形

假定总GDP中含有不可税GDP、低税GDP、高税GDP三种,分别记为n GDP、l GDP、h GDP ,有时期1和时期2,在时期内,低税GDP和高税GDP的平均税率保持不变,分别为t和t。lh

假定经济结构不变,而经济总量增长,则三种GDP成分n GDP、l GDP、h GDP均以增长率g增长。

时期1的税收收入将为:

时期2的税收收入将为:

可以看到,税收收入的增长率也为g,与经济增长率等同,这意味着在经济结构不变的情况下,经济总量增长并不足以带来税收的超GDP增长。

3.1.2 经济结构变化情形

仍然假定总GDP中含有不可税GDP、低税GDP、高税GDP三种,分别记为n GDP、l GDP、h GDP ,有时期1和时期2,在时期内,低税GDP和高税GDP的平均税率保持不变,分别为lt和ht。假定经济结构也发生变化,即三种GDP成分n GDP、l GDP、h GDP、增长率有所不同,依次为ng、lg、hg ,且有n l h g g g<<。

时期1的税收收入仍不变,为:

时期2的税收收入将为:

我们对比GDP增长率和税收收入增长率如下:

可以看到,税收收入的增长率要高于GDP的增长率,这意味着在经济结构变化(高税GDP成分增长较快)情况下,税收增幅会偏离GDP增幅产生税收超GDP增长问题。

综上可见,经济因素发挥效应并不在于经济总量增长,只有在内在经济结构出现变化的时候,即高税行业发展速度超出低税行业发展速度,经济增长才会带来税收超GDP增长。

3.2 不同政府视角的经济结构调整

所谓经济因素实际上就是高税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税源质量提升,在征管水平不变、税制结构不变的情况下使得单位经济增加值所能贡献的税收收入增多,从而带来税收收入增幅高于GDP增幅。但是从经济结构调整本身来说,并不一定意味着高税行业的发展,我们提及经济结构调整概念,必须要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不同视角来阐述。

3.2.1 中央政府视角下的经济结构优化

宏观调控的大权集中在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对经济结构的调整要从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出发制定具体政策,其取向总是向着优化经济结构的方向,因此,我们更倾向于将其称为经济结构优化,而不是简单而中性的经济结构调整。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张承惠研究员的划分,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政府主导下的经济结构优化主要经历过三个阶段:

第一个经济结构优化阶段发生在改革开放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这一阶段的经济结构优化主要针对新中国成立后错误的经济发展方针下造成的产业结构失衡局面而提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长期实行“重工业优先”的方针,“以钢为纲”,提出要在钢铁和重工业方面“赶英超美”,这种指导思想下,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农业和轻工业发展落后的局面,60年代的饥荒和生活物资的极度匮乏都是个中佐证。“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尤其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开始着力在经济上“拨乱反正”,从明确农业的基础地位和提高轻工业在工业中的比重入手调整国民经济,使得经济结构逐渐优化。

第二个经济结构优化阶段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这一阶段的经济结构优化主要针对第一次经济结构优化阶段后期发生的供求失衡问题而提出。第一阶段提高了轻工业尤其是加工业的比重,但加工业发展过快,脱离了基础设施、原材料工业有限的发展速度,同时居民购买力的增长速度也脱离了农副产品的供给能力,造成较为严重的供求矛盾,进而带来了通货膨胀等问题。在这一背景下, 1988年9月的中央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了“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开始第二轮的经济结构优化。这一轮经济结构优化主要针对农业、能源工业、原材料工业、交通运输业等产业,通过投资、信贷方面的倾斜实现重点产业的优先发展。

第三个经济结构优化阶段发生在1997年以后。这一阶段的经济结构优化主要针对《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出台后的调整乏力局面而提出。1994年颁布的《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罗列的重点产业范围过大,中央政府心有余而力不足,支持面无法实现产业扶持的效果。在这一背景下,中央政府于1998年特别选取了纺织、煤炭、建材、钢铁、汽车和石化共计6个工业行业作为经济结构优化的重点行业,通过淘汰多余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同时接连发布了《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目的地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中央政府以上三个阶段的经济结构优化更多是着眼大局和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属于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一部分,并没有以财政利益作为产业调整的目标,这与地方政府行为有所不同。

3.2.2 地方政府视角下的经济结构调整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重塑了中央和地方的财力分配格局,加强了财政上的中央集权程度,而事权划分上并没有实质进展,使得地方政府财力和事权难以匹配。在财政收入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更倾向于大力发展税源充足的二、三产业来提高收入能力,经济的非农化进程被大大加速。如根据曹广忠等(2007)、方红生和张军(2013)的研究,地方政府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就有着深刻的财政层面原因,一方面,房地产能够贡献出可观的土地出让金,这一部分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大头;其次,房地产业是高税行业,单位增加值能够直接贡献的税收更加突出;另外,房地产业有非常强的溢出效应,能够拉动其他行业如制造业、建筑业的发展,间接贡献的税收也非常可观。长期以来,中国政府一直在强调产业结构调整,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实际上,结构优化不仅有重要的经济意义,还有着深刻的财政意义。从表3-1可以看到,中国各个行业中,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仍然占据龙头位置,其次是第一产业,再其次是批发零售业,建筑业、金融业和房地产业占比虽小,但表现出连年上升的趋势。表3-1 分行业增加值比重注:数据整理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交通运输业指的是交通运输、仓储与邮政业。

我们利用2002年和2007年中国投入产出表中的细分行业增加值数据计算了2002—2007年间的行业平均经济增长率,对比该平均经济增长率和2007年宏观税负可以看到,越是高税行业,其经济增长率越高,图3-1显示的经济增长率(标准化数值)相对于宏观税负率(标准化数值)的散点分布,横轴是宏观税负率的标准化数值,纵轴是经济增长率的标准化数值,从二者的拟合线来看,分行业经济增长率与其税负率高度正相关,即某行业的宏观税负水平越高,则其经济增长率也就越高。这其中有着深层次的内在关联:政府主动而为的政策引导是高税行业不断发展的外在动力,高税行业发展给政府带来更多的税收利益,税收既定利益又促使政府继续培植高税行业。这是一种螺旋式向上的循环机制,该循环机制也预示了中国经济结构优化进程的日趋缓慢有相当一部分要归因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发展思路差异:中国高税行业都是一些较为传统的行业,如制造业等,虽然能够带动经济增长和贡献丰厚税收,但其本身具有环境污染、资源消耗等弊端,因此,中央政府从宏观层面倡导有节制地发展这类传统行业,同时要大力发展较为新兴的高新技术、文化创意行业等,为这类行业的发展制定了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的发展(或者更具体地说是地方政府领导者)具有多重目标,除了要迎合中央政府政策外,还要在发展经济上有所建树,这就使得它们要兼顾自身的财政利益,从财政利益角度出发,地方政府希望通过倾斜发展高税行业给自己带来可观的收入,而新兴行业由于享受了很多中央政府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造成其税负水平较低,也使得地方政府在发展传统高税行业上不遗余力。表3-2 2002—2007年税负率和经济增长率数据注:分行业经济增加值数据来自2002年和2007年中国投入产出表,分行业税收收入数据来自于2008年《中国税务年鉴》。图3-1 分行业经济增长率与税负率的关联性

3.3 中国经济的虚拟化趋势

3.3.1 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

虚拟经济的概念衍生自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虚拟资本”概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虚拟资本描述为脱离实物资本、本身无价值但却能够产生剩余价值的资本种类。虚拟资本可能并没有实物资本那样的实际效用,但却具备独立的价值运动规律,能够借助流通等形式产生源源不断的价值增值。由于时代背景的限制,马克思只是将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产品视为虚拟资产,但实际上,随着经济市场化和信用化水平的提高,在传统虚拟资产以外,包括不动产、无形资产、艺术品等都开始表现出极强的虚拟资本特性,适用于资本化的预期定价模式,即资产的价值不再取决于资产本身的实际效用,而是来自于人为的预期,使得价格有可能大幅脱离其实际价值(王国忠,2007)。

虚拟经济则是虚拟资本较为密集的行业组成的经济部门,不同学者对虚拟经济的范围界定有所不同,总体可以分为两种口径:一是狭义虚拟经济,二是广义虚拟经济,《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作者刘骏民认为,狭义虚拟经济指的是金融业和房地产业,而广义虚拟经济指的是一切与物质生产活动无关的经济活动的总和,如博彩业、收藏业等也均要归入虚拟经济范畴。对于广义虚拟经济的归纳方法较多,最为到位的是刘骏民(2004)的研究,他认为经济中凡是依靠生产技术和生产成本形成价格的部门都属于实体经济部门,不依靠生产技术和生产成本而是以观念认知和心理预期为基础形成价格的部门都属于虚拟经济部门。从上述定义也可以看出,虚拟经济具有高流动性、高波动性、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等多重特征。高流动性指的是虚拟经济相比实体经济而言具有更高的流动性,实体经济要以实体产品的生产、流通为运行基础,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因而给流动性带来了不小的时空成本;而虚拟经济则可以脱离实体产品的生产、流通过程而独立运行,虚拟资本的持有和交易能够在瞬间快速实现,省去了实体产品生产和交付的繁复环节。高波动性指的是虚拟经济的波动程度要高于一般实体经济,如前所言,实体经济部门要依靠生产技术和生产成本形成价格,其价格的决定要遵循一般价值规律,不能大幅度脱离实用价值,这就使得其价格波动幅度较为有限;而虚拟经济部门以观念认知和心理预期为基础形成价格,这个过程取决于宏观政治环境、宏观经济环境以及行业发展水平等因素,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因而波动性更高一些,稳定性也更差一些。高流动性和高波动性特征也为虚拟经济带来了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正是流动的时空成本较低且波动程度较高,短期内获得高额投资回报的可能性加大,因此,投资者青睐于将资本用于虚拟经济投机以在尽量短的时间内牟取暴利,不过虚拟经济受多种因素影响,发生波动的频度和幅度都更大,从而自身的风险性也更大,具有高风险性特征。

理解虚拟经济的概念,还必须要把它区别于“网络经济”和“泡沫经济”。一是虚拟经济不同于“网络经济”,前者在英语中被称为“fictitious economy”,衍生于虚拟资本(fictitious capital)的概念,而网络经济在英语中被称为“virtual economy”,主要是从是否可视化角度来进行度量,它只是交易形式有所不同,需要借重于网络平台进行,从而造成这种交易形式在一定环节内不具有直观可视特征,但是其价格形成机制仍然没有脱离实体产品,因而不能将网络经济简单混淆于虚拟经济。二是虚拟经济不同于“泡沫经济”,虚拟经济不可避免地伴随着经济泡沫的产生,虚拟经济中的投机行为会造成巨量资本脱离实体经济而存在,简单的“钱生钱”游戏使得虚拟资本价格抬高,从而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泡沫,这种经济泡沫的存在有其合理性,无法从经济中彻底清除。虚拟经济并不等同于泡沫经济,正如经济泡沫并不必然带来泡沫经济一样,它们之间是从量变到质变的逻辑关系,只有当虚拟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或者说是经济泡沫达到一定程度,才会对实体经济带来损害,造成价格失控和经济虚假繁荣,最终导致泡沫经济形成直至破裂,酿成严重的经济危机。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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