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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7 15: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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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立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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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学集刊(第5辑)

潮学集刊(第5辑)试读:

本辑特稿

边缘的权力中心——新加坡潮人俱乐部醉花林的历史变迁与角色审视

[1]李志贤

摘要:成立至今已逾一个半世纪的醉花林俱乐部是新加坡历史悠久的华人俱乐部,也是东南亚潮州人最早成立的一所享有盛誉的俱乐部。早期的醉花林,入会资格门槛甚高,它的许多发起人和领导人都是新加坡财势声望皆显赫的潮籍名流巨擘、社会贤达,俨然是一所潮社精英俱乐部,时人称为“阿爷俱乐部”。它成立之初衷在于提供潮商侨领一个交换资讯、联络感情及消闲之处。其会所古意盎然,典雅幽静,成为早期富商侨领冠盖云集,醉酒挹花的首选场所。然而,这并不是醉花林应有的历史定位。在其历史变迁中,始终坚守“谋事业(潮侨)之发展,促社会(华社)之进步”,对新加坡潮人社群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以早期报章、乡讯、华人社团刊物、醉花林的文献档案,包括旧照片,以及口述资料为基础,从其领导人的身份地位、社会资源与影响力,它与华社的关系,在潮帮内部权力斗争中所扮演的角色等方面论证以上观点,梳理和勾勒出醉花林在新加坡潮人社群发展历程中的角色变迁,以还原其历史面貌,并从潮社生态的大视角,应用“边缘中心论”引申说明它虽然未曾是潮帮正式的权力中心,却俨然是潮帮权力中心边缘的另一中心。

中心与边缘是一个对立的概念,它体现了一个群体存在的某种不平衡的关系。但是这种不平衡的状态不是绝对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无论是将这个概念用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语境里,中心与边缘关系的发展都可以是一个动态过程,也可以形成一个互补的关系,边缘不一定就被“边缘化”。醉花林的发展变迁与所扮演的角色,应该可以为这个观点提供一个注脚。从潮社权力结构来看,醉花林是权力中心边缘的一个核心组织,若跳出潮社权力结构的固有框架,而从整个潮社生态的大视角来观察,无论是在早期的潮帮或今日的潮人社群,醉花林又何尝不能被视为潮社的一个权力中心?

关键词:新加坡潮人社群 醉花林俱乐部 陈成宝 非正式权力核心 边缘中心论一 引言

成立至今已逾一个半世纪的醉花林俱乐部是新加坡历史悠久的华人俱乐部,也是东南亚潮州人最早建立的一所享有盛誉的俱乐部。早期的醉花林,入会资格门槛甚高,它的许多发起人和领导人都是新加坡财势声望皆显赫的潮籍名流巨擘、社会贤达,俨然是一所潮社精英俱乐部,时人称为“阿爷俱乐部”。

醉花林成立之初衷在于为潮商侨领提供一个交换资讯、联络感情及消闲之处。其会所古意盎然,典雅幽静,确是早期富商侨领冠盖云集、醉酒挹花的首选场所。然而,新加坡潮人侨领陈振贤在1948年所撰写的《重兴醉花林俱乐部记》却指出:

……夫俱乐部之为团体小矣,及其至也,联络感情,切磋磨砺,谋事业之发展,促社会之进步,是王猛之扪虱,非王衍之清谈。商人卜式,倾囊以助边,弃职陶朱,三徙而致富,其益人之际,有如是者,岂只戏方城,饮醇醪而已哉。

溯醉花林之成立,将百年矣,此百年中,前辈创始于前,继者维持于后,集同侨之英才,执商界之牛耳,捐资救国,筹款赈灾,凡公益事业,各尽其力量而行之,所以国内外人士,无不知有醉花林者[2]也……

陈振贤之言,并非溢美之词,他对醉花林在新加坡潮人历史上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做了很好的阐释。本文要指出的就是,醉花林的历史定位不该止于“戏方城”,“饮醇醪”,系乡谊的层面上。在其历史变迁中,它始终坚持“谋事业(潮侨)之发展,促社会(华社)之进步”,对新加坡潮人社群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以早期报章、乡讯、华人社团刊物、醉花林的文献档案,包括旧照片,以及口述资料为基础,从其领导人的身份地位、社会资源与影响力,它与华社的关系,在潮帮内部权力斗争中所扮演的角色等方面论证以上观点,梳理和勾勒出醉花林在新加坡潮人社群发展历程中的角色变迁,以还原其历史面貌,并从一个潮社生态的大视角,试图以“边缘中心论”引申说明它虽然未曾是潮帮一个正式的权力中心,却一直是潮帮权力中心边缘的另一中心;很多时候,它是处理潮侨事务、协调潮商关系、排解潮帮纠纷的一个重要场所。二 醉花林的创立与变迁

据潘醒农在《马来亚潮侨通鉴》的介绍,醉花林俱乐部虽然迟至1890年5月2日才向新加坡社团注册局申请备案,但其始创年代更为早远,今天已不可考,相传是成立于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至[3]今已有170年。俱乐部的创始人是陈成宝(1805—1879)等先贤。陈成宝是英属马来半岛霹雳甲必丹陈亚汉之子,也是新加坡开发初期从事胡椒、甘蜜种植的潮籍(澄海)巨富和侨领佘有进(1805—[4]1883)的妻舅,颇有声望。他深受英殖民地政府器重,被委为新加坡鸦片专卖局局长,获得鸦片专卖权,并受封太平局绅与名誉推事,[5]很快便跻身潮侨四大富,与佘有进、陈旭年、黄金炎齐名。

英国人莱佛士于1819年开发新加坡之前,早有潮人在这个小岛上从事甘蜜垦殖。新加坡开发初期,从事胡椒、甘蜜种植和买卖的都[6]是潮州人。19世纪中叶以后,潮人侨居新加坡日众,许多潮籍商人业务渐盛,应酬日繁,他们期望有一个交换商讯、联络感情及消闲聚会之幽雅场所。1845年,陈成宝乃倡组醉花林俱乐部,且腾出其家族在庆利路(Keng Lee Road)门牌190号的亚答屋和园地作为会所。陈成宝逝世后,陈永锡、王柘榴、吴合弟、陈亚两、佘智章、庄振浩、刘老四、陈明和、何瑞吉和黄金炎等10人,各捐资400元,以[7]4000元向陈成宝家属购得该地作为永久会址,并将原有的亚答屋拆除,改建为一间空间更大的木屋,而他们也理所当然地成为俱乐部最[8]早的10位产业信托人。

1940年,澄海籍侨领李合平接任醉花林俱乐部总理,适逢第二次世界大战,日军南侵。新加坡沦陷后,俱乐部荒废了一段很长的时间。战后,会所已损坏不堪,每遇风雨,破漏不已,会员多无兴趣涉足。潘醒农指出:“民国三十四年(1945),由李合平君等倡捐重[9]修,始恢复今日之旧观。”1948年,时任俱乐部总理的陈振贤在上述《重兴醉花林俱乐部记》一文中也指出:二战后“醉花林俱乐部乘时重兴矣。于是呼工命匠,整理修葺,焕然一新,同人咸集,旧雨新欢,一堂济济”。他对醉花林之“重兴”感到欣慰,“以志鸿爪,于[10]是乎书”。因此,虽然今天没有详细的记录保存下来,我们仍可以相当肯定俱乐部在二战后确实曾进行过一次相当规模的修建工程。

到了20世纪60年代初,醉花林会所又进行了一次修建工程。1962年,时任总理黄诗通,司理庄卓岩,财政杨绍和和董事们皆认为应该及时集资重修会所,以恢复旧观。于是,董事会乃向会友募捐,获得热烈响应,在大家慷慨解囊资助下,顺利完成修建工程。尔后,历届董事会不时整修会所,继续增辟网球场、图书室,订购书籍,添置各种运动器具,将会所从原有的消闲去处,扩充为一个充实知识及[11]增加体育活动之场所。

虽然经过数次修葺,醉花林始终还是保留大木屋作为俱乐部会所,而这栋古老的建筑物耸立在一片超过1万平方米的土地上,也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地标。新加坡独立以后,在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和市区重建计划的影响下,这所先贤留下来的文化遗产,“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的外表,确与该地段的黄金价值和俱乐部的精神面貌极不相[12]称。”这所风光一时的潮州富商俱乐部,不仅建筑物有坍塌之虞,会所内的设施多已陈旧不堪,会务也日渐式微,会员急速老化,古老俱乐部面临着如何存续下来的挑战。

从1990年开始,醉花林的历届董事会曾数次向市区重建局提出各种重建新会所的方案,都未能获得批准,可谓一波三折。让董事会感到棘手的另一个问题是创会先贤们虽留下俱乐部这片永久地契的土[13]地,但立下章程,规定后人“不准典卖或抵押”,换言之,既不能卖地,也不能把土地抵押给银行,董事会是不能通过借贷筹集发展资金的。

迨至2006年,董事会重新周详研究和修改发展计划,决定用一部分地段重建俱乐部会所,另一部分地段“出租”予发展商建造高级住宅。这个把土地分割为二,不卖地,只“租赁”,租契为期99年的方案,解决了先贤的规定所带来的难题,而“出租”部分土地的收益,正可用来兴建新的俱乐部会所,这是使俱乐部取得资金重建会所和发展会务的一个较实际、一举两得的途径。董事会向国家发展部提交新的“二用”议案,并向时任外交部部长,祖籍潮安的杨荣文陈情。杨荣文从保存文化遗产的角度为醉花林请命。当时另一位祖籍澄海的部长,新闻、通讯及艺术部部长李文献医生也表示将协助醉花林落实重[14]建和发展计划。至此,古老的俱乐部才有了新契机。

新计划终于在2006年3月20日获得当局的批准,董事会很快委任重建发展小组,紧锣密鼓地展开重建事宜。2011年11月,醉花林俱乐部新会所竣工开幕。崭新的会所占地4700平方米,楼高四层,备有许多新颖的和现代化的设施。新会所东侧的一片5725平方米的土地,“出租”予发展商建造116个高级住宅单位。令人不胜唏嘘的是,一座百年古老建筑物为了让位给现代化的会所,终于逃不过被拆除的命运。新加坡又一处宝贵的文化遗产无声无息地被时代的洪流吞[15]噬了。

各种硬件设施齐全的醉花林,开始征募年轻的新会员,以加强俱乐部的软实力。在2010年的会员大会上,俱乐部通过了修改章程议案,一改过去非富则贵的潮州人才能加入醉花林的条规,开放门户让更多潮籍人士成为会员。董事会也建立了新的内部管理结构和运作机制,如设立“投资基金委员会”,以更妥善和透明地管理俱乐部的资产,成立由学者和文教界、企业界等领域的专业人士所组成的文教委员会,计划将会所内的图书馆建设为一个以潮人历史与文化藏书为主的资料中心,充分利用俱乐部先进齐全的设备,推广潮州传统文化,举办各种教育活动,希望醉花林俱乐部也能扮演一个潮州文化区域中[16]心的角色。三 醉花林俱乐部的几个特色

回顾醉花林170年的历史,我们可以归纳出这个古老俱乐部曾经展现的一些特色。严格审批会籍,入会门槛甚高

早期的醉花林俱乐部是潮人社群的一块金字招牌,会员都是当地的富商巨擘,潮人精英,是名副其实的“潮州阿爷俱乐部”,要成为醉花林的会员,也因此须经过一套严格的审批程序。醉花林的章程第[17]二章“社员”一栏有如下的明文规定:

第五条 资格:本社社员以潮州人,年满二十一岁,经营正当商业,或实业家或商行之经理为限。

第六条 入社:(甲)凡欲加入本俱乐部为社员者,须有社员二人之介绍,并填具志愿书,揭示于通告处二星期,再经职员投乌白枳审定。(乙)审查入社之职员六人,以乌白枳决定,如其中有二人投乌枳反对者则不准加入。以后如再欲入社,须过六阅月方能提出。(丙)获准加入之社员,须在二星期内缴纳基金贰百元,否则虽经通过亦属无效。

从章程可知,申请人首先要有另二位“阿爷”推荐。被推荐的申请人最低条件虽然是“经营正当商业,或实业家或商行之经理”,但董事会对申请人并非来者不拒。申请人在社会上除了要有一定财富权势、地位名望外,还须获得董事会的主要领导人(正总理,两位副总理,正副司理和财政),以独特有趣的投票方式,至少获得四颗“白枳”,才能成为会员。

当然,这种投票方式在今日已经不合时宜了,在1993年修订的新章程里,已经不见主要领导人“投乌白枳审定”的规定,申请会籍和审批程序更为明确。凡年满21岁的潮籍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都有资格申请会籍,申请人若符合资格和申请程序,“再经董事会以3/4[18]多数票通过接纳之”,即可成为会员。同时,申请人资格也不再限于商界人士,新章程同意招收专业人士为会员。长期以来,醉花林的会员人数都限制在100名,但为了解决会员老化的问题,醉花林在2010年再次修改章程,将会员结构改为两层制,即原有的100名“基本会员”,以及在章程修改后才加入,不享有投票权的“普通会[19]员”。这是董事会为了开放门户让更多本地潮人和外来潮籍居民参加,同时又维护原有会员的权利的一种权衡之策。环境优雅宁静,文人骚客最爱“醉花林”之名为何而来,由谁选取,至今已不可考,然从先贤取名“醉花林”,却可让我们想象古老俱乐部当时那种幽林深处,花香人醉之意境。

俱乐部会所是一间高脚屋,坐北朝南,虽称不上雄伟壮观和富丽堂皇,但园林宽敞,几经修葺后,呈现一片古意盎然,优雅幽静。园内古木参天,浓荫密布,青松翠竹,鸟语花香,置身其中,如沐春风,远离喧嚣,令人身心舒畅,倍感平和。俱乐部大门楼的门楣和大厅门梁上端皆悬挂着漆金的“醉花林”牌匾,笔法苍劲有力;厅堂梁柱皆镶上金色花卉飞鸟,雕艺精湛,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就连大厅摆设的茶几椅子等古董家具,以及所展示的许多名人雅士题赠的诗联书画,也为会所增添了几许的古色古香和诗情画意。

由于有这样令人陶醉的景观,醉花林不仅是当时潮籍富商侨领最爱去醉酒挹花之场所,它也曾经迎来了许多慕名到访的文人骚客,他们被醉花林的幽雅环境所感而引发雅兴,留下许多诗文墨宝作为纪

[20]念。例如在中国抗日战争期间南来新加坡担任《星洲日报》编辑的郁达夫,曾应侨领李伟南、陈振贤邀约,出席在醉花林所设的盛宴。晚宴过后,宾主移座前院品尝潮州工夫茶,郁达夫乘兴作诗,信手拈来,即成佳句,还写下“醉后题诗书带草,花香鸟语似上林”的一副对联。可惜的是,这位才子当年为醉花林所题的墨宝,早已遗失,只[21]留下一段郁达夫夜宴醉花林的佳话。潮菜“阿总”一流,潮帮庆宴首选

古色古香的醉花林,不仅是潮籍俊彦陶情聚首处,也是潮帮重要庆宴之场所。那是因为醉花林聘有一流的“阿总”(即厨师),为会员提供驰名新马的正宗潮州菜肴。

二战前的新加坡,传统的潮州菜馆不多,作为潮帮的高层俱乐部,醉花林聘有一流的厨师,绅商俊彦最爱在那里欢宴好友,款待宾客。早期的醉花林经常是冠盖云集,许多名流政要都曾是座上嘉宾。除上述的郁达夫夜宴醉花林是一例外,醉花林还保存了1921年民国专使[22]朱某莅访时和俱乐部董事及其他潮人侨领的合照。此外,据潘醒农所述,“清时之醇亲王、1922年英太子威尔斯莅星、克利福坡督及[23]其他来往嘉宾,均尝在该部欢宴”。《潮州乡讯》也载,1948年潮州八邑会馆曾假醉花林设宴欢迎前两广监察使刘侯武。同年,民国政府行政院顾问,国大代表郑振文抵新加坡省亲,醉花林俱乐部也在会所设欢迎宴。翌年10月,郑振文也承各方盛意款待,假醉花林宴谢好友和潮社侨领,座上还有曾任《星洲总汇报》主编的新闻学名教授冯列山博士,以及当时在新加坡开画展,后来迁居新加坡,成为南洋[24]画风开创人之一的陈文希。

除了会员们宴请宾客之外,醉花林在二战后恢复活动,就“每周[25]聚餐一次,由部员轮流做东,以资联络感情”,自此在古色古香的会所举行会员例常聚餐成为醉花林的传统,至今不变。此外,每逢华人佳节,如端午节、中秋节等,当时许多华人社团,如中国学会,也经常借用俱乐部园林,举行文人墨客吟诗赏月的高雅聚会。至于潮帮重要的宴会,以醉花林作为首选场所的例子就更加不胜枚举了,谨于文末列表仅举数例,其余不予赘述。

值得一提的是,1894年3月,新加坡粤商原定于醉花林宴请当时率领大清王朝北洋水师的海军提督丁汝昌。遗憾的是,因丁汝昌不想当地绅商为他破费,“均以足疾辞”,没有去赴宴,醉花林错过了接[26]待这位海军将领的机会。更令人唏嘘感伤的是,北洋舰队离开新加坡后约半年,就在中日甲午战争中全军覆没,丁汝昌也在战役中自杀殉国。早期潮帮权力的中心

以上的论述或会让人觉得醉花林是早期潮人的一所普通俱乐部,而它那怡人的环境和典雅的氛围,以及令人垂涎三尺的潮州佳肴则是它最大的号召力。虽然在潮人团体中成立较早,但相对于同一年创立的义安公司和迟至1929年才成立的潮州八邑会馆,它只是潮人社群权力中心之边缘的一所提供休闲活动的俱乐部。

从新加坡潮人社群的历史变迁来看,在佘有进创立义安公司之前,19世纪初就已经存在的粤海清庙和管理古庙的万世顺公司可说是潮人帮群最早的宗教中心和权力中心。1845年义安公司成立后,接管粤海清庙,继续满足潮人社群的宗教需求,同时也为潮人购置了不少公产,包括义山、土地和房屋,而且扮演了联络乡谊、为潮人谋求福利、代表潮帮对外交涉的社会功能,甚至在早期华人社会的帮群结构下,领导粤系帮群(潮、广、客、琼)联盟,与势力最大的福建[27]帮对抗。在1929年由林义顺等人召开的潮侨大会上,潮社赋予新成立的潮州八邑会馆正式的帮权,潮州八邑会馆成为潮社最高代表机关,而义安公司则重组,成为潮帮的信托与慈善机构,继续办理潮社[28]的慈善公益与教育事业。此后,两个组织在处理潮帮事务上相辅相成,许多时候还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情况。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这两个组织仍然是潮帮的权力中心。在这段长时期的潮帮历史进程中,表面上看来,醉花林始终是在这个中心的边缘,因为在当时的帮权结构下,醉花林的定位是一个“公余憩息之所,以交换[29]知识联络感情为宗旨”的休闲俱乐部。新加坡独立后,在强大的政府行政体系下,帮权结构解体,华社的许多社会功能已无须由各帮的“权力中心”来承担,各帮群的社团会馆过去扮演的社会功能逐渐式微,遑论是俱乐部。

事实上,醉花林的历史定位不该止于醉月飞觞系乡谊的层面上。正如曾任该俱乐部总理的陈振贤所言,醉花林俱乐部“岂只戏方城,饮醇醪而已哉”,它不单是潮籍侨领“联络感情,切磋磨砺”之地,对“谋事业(潮侨)之发展,促进社会(华社)进步”,也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潮州八邑会馆成立之前,潮社的许多重要事务都在醉花林商议筹划。义安公司、端蒙学堂、各儒乐社、善堂,以及后来的潮州八邑会馆等潮帮组织,大部分领导层都是俱乐部的董事与会员,故各个组织之重要议程,事先均假俱乐部商谈后,才回去召开正式会议讨论和表决。最重要的事例是1927~1929年间,林义顺和其他侨领向佘有进家族交涉有关潮社资产管理权和筹组潮州八邑会馆,就曾在醉花林[30]商讨议事,还在会所前廊摄影留念。由此可见,正如俱乐部成立时“社旗上四角为蓝色,中间白地间以十粒红星,取升平世界,潮州[31]十属之意义”,将自己定位为融聚潮州十邑的一个核心,醉花林可说是早期潮帮的另一个权力中心。

此外,潮帮许多重要的庆典宴会,尤其是接待外地来访的各国政[32]要名流、潮侨首领和商界巨子,也多以醉花林为首选地点。其中原因不能简单地以醉花林向来具有景色宜人、潮菜驰名的号召力来解释,我们还必须注意到这种现象其实也从侧面上折射了醉花林当时在新加坡华人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即使是今日的潮社生态,这种现象也没有改变。例如2012年初,潮州八邑会馆与义安公司对创立“潮州总会”产生争议,这两大潮人社团过去发生的一些摩擦因此而浮出水面。在潮州总会成立前,其发起人曾召集潮社七个邑的会馆代表在午宴上商讨成立潮州总会事[33]宜,寻求各会馆的认同与支持,商谈的地点正是醉花林。当时,潮人社团的紧张关系一直延续约一年半后,潮州八邑会馆的领导层换届才有所缓和。新任会长郭明忠在2013年4月1日走马上任后,不仅花了两个月的时间,主动拜访义安公司和潮州总会的领导人,也和醉花林俱乐部的总理会面,并在同年11月29日宴请各大潮人社团主要领导人,希望化解过去八邑会馆和各大潮人社团之间的歧见。八邑会馆首选的宴请地点也是在醉花林俱乐部新会所里的品潮轩潮州酒楼。在这个聚会上,各大会馆和醉花林的领导人都欣然同意两个月聚餐一[34]次,轮流做东,以此作为敦睦乡谊、交流合作的平台。由此可见,在潮社发展历史上两次重要纷争的磨合过程里,醉花林皆扮演了独特的角色,这不是偶然的现象,而足以说明它在潮社中的地位与重要性。

2011年醉花林新会所启用后,理事会修改章程招募年轻会员,致力于发展文教活动,醉花林重新定位出发。过去曾经沉寂一段长时间、无人问津的俱乐部,逐渐活跃起来,开始重获社会的关注,恢复了它在潮社中的地位。今天,无论是刊登在报章或其他出版物上有关潮社的通告、贺词、挽词,我们都可以看到醉花林和义安公司、潮州八邑会馆这两大主要潮人社团署名并列,俨然是另一个潮人的“中心”。[35]

我们还可以从醉花林历任领导人所具备的“社会权力”这个角度来观察。醉花林历任总理中如廖正兴、林义顺、李伟南、杨缵文、陈振贤、连瀛洲等人,都曾在二战前担任过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36]担任过中华总商会董事的醉花林领导人就更多了。他们同时也是各属地缘会馆或宗亲组织的领导人,也是新加坡华社具有影响力的一些跨帮社团的关键成员。这些领导人通过所掌握的社会资源和人脉关系,对潮社,乃至于整个华社作出了许多贡献。由这样一批具有实力和声望的侨领所领导的醉花林,其社会地位也当然会水涨船高。

如果说对慈善公益事业有所贡献是作为一个帮权中心须具有的重要条件,那醉花林在这方面所展现的实力和贡献也符合这个标准。早[37]期报章中就有许多醉花林推动公益,赞助教育活动的新闻报道,一直到今天,在周年庆典上颁赠善款予慈善与公益机构已经成为醉花[38]林的传统。这些贡献并不限于在新加坡本土,早在1922年,时任孙中山在广州的大元帅府秘书长,后来出任南京国民政府主席和行政院院长的谭延闿便因为醉花林诸董事曾经积极捐助中国教育事业而题赠谢词,表示“甚荷诸君子之助,知拳拳祖国教育之心,至可感也”[39]。1928年,醉花林也联合余娱儒乐社在当时位于大坡的庆维新戏院举行汉剧义演,筹款赈济中国山东难民,当时著名的潮侨领袖林义顺还亲自北上,代表潮社向中国政府捐献义款。二战期间,醉花林俱乐部也与潮州八邑会馆等积极参与发动、组织潮侨参加抗日救国活动,[40]多次举办义演,募捐筹款,救济中国受灾同胞,醉花林的成员还[41]因此被占领新加坡的日军列为要检证肃清的反日分子。由此可见,醉花林成立以后,捐资救国、赈灾公益、兴办学校等贡献早已享誉中外,不容漠视。四 总结

无论是从影响力或历史地位来看,醉花林在早期新加坡社会中不仅仅是一所潮商的俱乐部,还是一个群英济济,具有标志性的潮人组织。但是在潮人帮权结构的框架下,醉花林却不具有代表潮社的权力。正是处于正式权力中心之外的边缘,为醉花林创造了一个没有包袱、不带标签的轻松氛围,将潮帮中不同团体和各个领域的精英聚集在一起,建立起一个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或派别门户的共同身份——“醉花林会员”,一种“胶己人”(自己人)、“我群”的认同。这样一种身份认同使潮帮精英更愿意将潮人的议程或纷争带到醉花林谈论、探讨、商议,并达致共识。这样的交流沟通与处理方式,更为客观、平和,也符合华人社团在作正式决策之前先以非正式的协调达致共识的传统作风。就是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再加上俱乐部优美的环境和驰名的潮菜,以及其他资源所带来的优势,使醉花林自成立以来,超越了作为一所俱乐部所扮演的功能,而成为潮帮权力中心以外另一个非正式的权力核心,对潮社的历史与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42]

不少学者运用中心与边缘这个概念进行不同领域的研究。中心与边缘是一个对立的概念,它体现了一个群体存在的某种不平衡的关系。但是这种不平衡的状态不是绝对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静态,葛兆光便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历史和文化的研究中……中心与边[43]缘,原本并不固定。”无论是将这个概念用在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语境里,中心与边缘关系的发展都可以是一个动态过程,也可以形成一个互补的关系,边缘不一定就被“边缘化”。醉花林的发展变迁与所扮演的角色,应该可以为这个观点提供一个注脚。从潮社权力结构来看,醉花林是权力中心边缘的一个核心组织,若跳出潮社权力结构的固有框框,而从整个潮社生态的大视角来观察,无论是在早期的潮帮或今日的潮人社群,醉花林又何尝不能被视为潮社的一个权力中心。附表 潮帮在醉花林举行的一些重要宴会附表 潮帮在醉花林举行的一些重要宴会-续表责任编辑:林立

[1] 李志贤,1957年生,新加坡国立大学文学暨社会科学院中文系副教授。

[2] 陈振贤:《重兴醉花林俱乐部记》,载吴以湘《潮州乡讯》1948年第二卷第六期,第10页。

[3] 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南岛出版社,1950,第343页。

[4] 有关佘有进的生平,参见李志贤《石叻澄邑先哲传略》,澄海会馆,2015,第14~18页。

[5] 有关陈成宝生平,参见宋旺相《新加坡华人百年史》,叶书德译,新加坡中华总商会,1993,第17、108~110、128、132、135、139、141~142、148~150、153、158、161、164、172、277页;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第136页。

[6] 潘醒农:《回顾新加坡柔佛潮人甘蜜史》,载《汕头侨史论丛》(第一辑),汕头华侨历史学会,1986,第158~184页;Yen Ching-hwang,“Power Structure and Power Relations in the Teochew Community in Singapore,1819-1930”,载郑良树主编《潮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下册),暨南大学出版社,1994,第685~732页。

[7] 400元、4000元均指当时英国殖民地政府在新加坡(石叻)发行的货币,称“叻币”,以元(Dollar)为单位。

[8] 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第343页。

[9] 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第343页。

[10] 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第343页。

[11] 李志贤编著《流金岁月:醉花林俱乐部166周年暨新会所开幕双庆纪念特辑,1845~2011》,新加坡醉花林俱乐部,2012,第62页。

[12] 醉花林董事会:《告会员书》,《醉花林俱乐部会讯》,2006年8月。

[13] 《醉花林俱乐部章程》,第四章“产业”,1928年。

[14] 参见李志贤编著《流金岁月:醉花林俱乐部166周年暨新会所开幕双庆纪念特辑,1845~2011》,第94~108页。

[15] 参见李志贤编著《流金岁月:醉花林俱乐部166周年暨新会所开幕双庆纪念特辑,1845~2011》,第94~108页。

[16] 参见李志贤编著《流金岁月:醉花林俱乐部166周年暨新会所开幕双庆纪念特辑,1845~2011》,第94~108页。

[17] 《醉花林俱乐部章程》,第二章“社员”,1962年修订本。

[18] 《醉花林俱乐部章程》,1993年修订本,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入会”(甲),第1页。

[19] 《醉花林俱乐部章程》,2010年修订本,第五条“会籍”、第七条“普通会员”、第八条“基本会员”、第九条“入会资格”、第十条“申请会籍”,第39~40页。

[20] 参见李志贤编著《流金岁月:醉花林俱乐部166周年暨新会所开幕双庆纪念特辑,1845~2011》,第68~70页;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第344页。

[21] 蔡建奕:《醉花林诗酒夜宴话当年——郁达夫与〈星洲日报〉杂忆》,载《新加坡醉花林俱乐部成立一百五十周年纪念特刊,1845~1995》,醉花林俱乐部特刊编辑委员会,1996,第142~147页。

[22] 李志贤编著《流金岁月:醉花林俱乐部166周年暨新会所开幕双庆纪念特辑,1845~2011》,第76~77页。

[23] 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第344页。

[24] 《潮州乡讯》1949年第四卷第三期,第5页;第四期,第5页。

[25] 《潮州乡讯》1947年第一卷第一期,第4页。

[26] 《叻报》1894年3月6日。

[27] 李志贤:《粤海清庙与新加坡潮人的妈祖信仰》,载陈哲聪主编《2006国际海洋文化研讨会会后论文集》,耀昇企业社,2007,第15~33页。

[28] 潘醒农编著《马来亚潮侨通鉴》,第301~302、331~333页。

[29] 《醉花林俱乐部章程》,第一章“总纲”,第二条“宗旨”,1962年修订本。

[30] 李志贤编著《流金岁月:醉花林俱乐部166周年暨新会所开幕双庆纪念特辑,1845~2011》,第78~79页。

[31] 《醉花林俱乐部章程》,第五章“旗式”,1928年。

[32] 参见李志贤编著《流金岁月:醉花林俱乐部166周年暨新会所开幕双庆纪念特辑,1845~2011》,第72~73页。

[33] 《联合早报》2012年1月31日。笔者按:会议日期是2011年12月13日。

[34] 参见《新加坡潮州八邑会馆2013年度会务报告书》,新加坡潮州八邑会馆秘书处,2014,第12~28页;《本会馆与醉花林俱乐部的活动》,新加坡潮州八邑会馆秘书处,2015。

[35] 据颜清湟的解释,“社会权力”为帮权社会结构下一项重要的权力,其来源主要集中在控制潮人社会组织如会馆和宗亲会。参见Yen Ching-hwang,“Power Structure and Power Relations in the Teochew Community in Singapore,1819-1930”,第685~732页。

[36] 参见李志贤编著《流金岁月:醉花林俱乐部166周年暨新会所开幕双庆纪念特辑,1845~2011》,第146~173页。

[37] 陈钰杭、吴静玲、方思齐:《关于醉花林的报刊资料汇编》,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海外华人专题课程作业,2015,未刊。

[38] 李志贤编著《流金岁月:醉花林俱乐部166周年暨新会所开幕双庆纪念特辑,1845~2011》,第86~87页。

[39] 李志贤编著《流金岁月:醉花林俱乐部166周年暨新会所开幕双庆纪念特辑,1845~2011》,第80页。

[40] 李志贤编著《流金岁月:醉花林俱乐部166周年暨新会所开幕双庆纪念特辑,1845~2011》,第80页。

[41] 智英:《醉花林史话》,《南洋文摘》1965年第六卷第五期,第45页。

[42] 参见穆昭阳《中心与边缘》,http://www.chinesefolklore.org.cn/blog/?374,最后访问日期:2011年1月21日。

[43] 葛兆光:《中心与边缘·分歧与认同·离散与聚合》,《文汇报》2015年3月6日。

海上丝绸之路与华侨华人

南洋早期著名侨领陈旭年事迹考略

[1]陈贤武

摘要:陈旭年(1827—1902年),潮州彩塘镇金砂乡人。少有大志,不甘心于在家乡当小贩,南渡到柔佛种植胡椒和甘蜜。他在柔佛拥有第一至第七条港,成为一个大港主,获得广泛的特权。后来事业重心南移,成为新加坡一代富商。历经千难万险来到东南亚的华人移民,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辛劳作,改变了当地的面貌,在异国浇铸下一座座丰碑。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华人移民,给当地带去了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而在中国历史上,中国统治者对这批出洋谋生的子民最初的态度是弃之如敝屣。随着近代国门被迫“洞开”,清朝政府开始逐渐改善对这批海外华人的看法。本文借助陈旭年的发家史个案,从中寻绎近代海外华人的变迁史。

关键词:陈旭年 近代海外华人 制度一图1 陈旭年

潮州市彩塘镇从熙公祠以其精美的石雕建筑,被评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从熙公祠的主人陈旭年先生更具有传奇色彩。[2]

陈旭年原名陈毓宜,又名从熙,生于1827年(清道光七年),卒于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享年75岁。陈旭年可能是据其英文名(Tan Yeok Nee)译成中文时谐音所致。陈旭年原籍海阳县梅林湖北岸的上莆都金砂寨(今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金砂乡)。

关于陈旭年的资料,在大陆,早期关注较少,随着改革开放,华侨研究渐成热潮,且他的从熙公祠保存完整,建筑精美,关注始多。他的成就是建立在异国他乡,回国后履迹历经天灾兵燹,其资料多半荡然无存。其早年在家乡的事迹多系民间相传。因而,有关他的资料在海外的潮州会馆侨刊及新马的档案馆保存较多。目前所能看到的资料,无疑是由潘醒农先生编著,1950年新加坡南岛出版社出版的《马来亚潮侨通鉴·马来亚潮侨古今人物志·陈旭年》较为翔实。本文依据此传略,参考其他资料,略述如下。

陈旭年早年丧父,从小家境十分贫寒,备受豪绅欺凌,“幼年生[3]活平常,稍长在故乡为油贩。”由于生活陷入困境,为了生存,年仅17岁的陈旭年被迫出洋谋生。

民间则相传陈旭年少时家贫如洗,母子俩相依为命,生活极其艰难。一日,老母病危,旭年借贷无门,只好再到庵埠舅父家求助。他一边走一边想:“我每次向舅父要钱要粮,给的又少,还要遭责骂,这一次不如向舅父谎报母亲病逝,多骗来一些银子。”于是,刚到舅家门口,就放声大哭,报说母亲不幸身死。舅父急忙凑了些银子,让他回家办丧事。

旭年兴高采烈地拿钱回家,看见路上赌场很多,便跑进去赌“花会”,想多赢些钱。谁料把所有的银子输了个精光!

到了家里,母亲果真死了。旭年不敢再去找舅父开口了,痛哭之后,就用床上的破草席,把母亲尸体卷起来,找条麻绳捆紧,趁着天黑,带着一把锄头,把母亲背到桑浦山麓掩埋。

到了桑浦山脚,不料下起暴雨来,陈旭年只得暂时把母尸塞到一块大石下,自己躲进一间小庙。大雨过后,母亲的尸体却不见了,他前后左右遍地都找不到,只见大石下面被雨水冲积起一堆新土,他知道母亲已被掩在里面就不再寻找,回家来了。

想不到隔天一早,舅父带着风水先生上门来了。旭年只好撒谎说,昨天下午买了个薄馆,把母安葬了。舅父只好叫旭年带他们到坟地去看一看。

来到母亲“坟”边。舅父又悲又气,责骂旭年说:“这哪像坟堆?”风水先生稍一看,再用罗盘测量后,大声说:“这是一块宝地,一块活地,名叫鲇鱼出洞。可惜裹着薄棺,就差了!”旭年至此才坦白说:“我母只有破草席卷着,连一片薄板也没有。”那先生说:“这就太好了,鲇鱼若是藏在棺木里,就会被闷死。现在这样,乃是求之[4]不得的事呀!你外甥不久将能大富大贵!”

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为求发展,乃冒险搭航船南来。初履新加坡,曾往彭亨(州),后屡返新加坡以贩布为业。逐日行贩于直落吻囒加(Telok Blangah,俗称石叻门),因其信用孚著,该地居民,均乐于交易。至观来贵族德曼干之阿武巴加(Abubakar)尤为友善,结拜为盟兄弟,阿布巴加后为柔佛苏丹。”后来他又与阿武[5]巴加的表妹结婚,被潮人称为“番驸马”。二

在1855年以前,柔佛州的苏丹是东姑胡仙,他死后,由儿子继承王位,但实权控制在天猛公伊布拉欣(阿武巴加之父)手里。由于有英国势力作后盾,伊布拉欣自1855年起,已成为柔佛的实际统治者。

天猛公伊布拉欣成为实际统治者后,由于他雄才大略,有意把当时尚是地芜人稀,属于荒芜地区的柔佛州,全都开放。于是他开始鼓励华人迁入柔佛州,利用华人的努力去拓荒,同时,更推行“港主制”有计划地发展柔佛州。

陈旭年通过天猛公的关系进入柔佛州,是在1853年。这时,他和另一名股东同乡陈万泰(Tan Ban Tye)已取得柔佛河一支流叫作武吉伯兰卡(Bukit Berangan)的港主委任状,进行甘蜜和胡椒的种植。

18世纪时期,马来西亚各州多属森林处女地,尚未开发,当地土人都属于半开化民族。而柔佛是马来西亚半岛最南端的一个州属,北邻马六甲和彭亭州,南与新加坡仅一水之隔(不及2英里),发展较易。1855年,苏丹阿里签约,将柔佛的统治权交予属下天猛公伊布拉欣,创立“港主制度”,招募华人前往柔佛开港种植胡椒和甘蜜。

甘蜜(Gambier)为一种单宁酸的植物,熬煎成膏后,可供鞣皮染色和用做丝绸染料;又是嚼槟榔所不可少的配料。在树胶及棕油还未成为新、马经济命脉之前,胡椒和甘蜜,曾被誉为两地的“兴邦之母”,为这两个地区奠下初步的经济基础。19世纪以来,国际市场对胡椒和甘蜜的需求日益增多,新加坡的种植业随之迅速发展。但种植成长期长,所需劳力多,而政府颁布的法令不利于种植家投资,所以欧洲人裹足不前,种植者几乎清一色是华人尤其以潮人为多。1848年,新加坡的甘蜜种植业达到高潮,甘蜜店有100家左右。甘蜜与胡椒种植(两种植物是10∶1并种方式栽种)占当时新加坡全岛耕地面[6]积的76%,而且从业者90%以上是潮州人。

港主(Tuan Sungai)制度始于新加坡而推广于柔佛一带。天猛公伊布拉欣以“河流契约”方式,给予华侨开发土地者一张“港契”(Surat Sungai),全面控制管理土地的专有权。在陆路交通尚未发达,满是原始森林之地,河流是重要的交通之道。在河与河(主要是支流)交汇的地带开辟荒山野陇,当年称为“开港”。港主在该港的河口建一大厝,充作办事处,附近的河口便名为“港脚”(Kangkar)。“这是潮州人的方言,因为港主多数是潮人,这证明柔佛州现在的市镇,[7]原是甘蜜园,是昔年潮人由无数血汗拓殖所换来的。”港主于港地之内,有地面行政之权,征收财务之权,发行及使用货币、纸币之权,拘留住民讯问之权,专卖烟酒及设赌开当等饷码之权,转让他人之权。[8]说白点,“港主简直是一位具体而微小的封建小诸侯”,而港主每年只需纳税若干与苏丹。当时柔佛大大小小的港主和工人全是华人,[9]潮人占十分之九。

当时的柔佛荒山叠叠,峻岭重重,森林蔽日,虎豹成群,经常吞噬人畜,周围数十里渺无人迹,长期被人们视为天然“绝域”。陈旭年等来柔佛后,为了避虎狼之害,使垦殖事业顺利进行,他首先采取烧山除草的办法,使一切走兽无所藏身。然后以坚强的毅力,带领乡人起早摸黑顽强劳动,烧山、砍柴、锄地、种植,进而全面规划,使阡陌纵横,道路畅通,旧貌换新颜。他成为这一地区历史上的开埠创始人。“我潮侨富冒险性,群起领地开发,蔚成风气,故传说谓仅柔[10]佛州,即有一百三十八条港之多,潮侨开辟者占有十分之九”。

1862年,天猛公伊布拉欣逝世,由儿子阿武巴加继承为天猛公。阿武巴加通晓英文和马来文,同英国王室关系良好。同彭亨州的纷争结束后,自1863年中期起,天猛公阿武巴加便倾全力重组柔佛州行政权,并大力开发土地。自1863年6月至1866年12月止,共发出47个河流的港主委任状(Surat Sungai),范围由柔佛南岸直至峇株一带。

这时,陈旭年虽然只是一位30开外的年轻小伙子,却已是一个炙手可热的风云人物。在1863年9月5日至11日,短短的一周间,陈旭年取得4个港主权,这时,他已是一位拥有7条港的大港主了。[11]

此外,陈旭年还获得确定1853年地契及其新领域;获得柔佛河岸的港主权,其范围自哥打丁宜起至乌敏岛对岸的双溪港主业;获山地河,即柔佛河左边港湾地带的控制权。

安焕然在《马来西亚柔佛潮人的开垦与拓殖——以“搜集柔佛潮人史料合作计划”成果论述》一文中根据Carl A.Trocki搜集的港契资料显示,从1853年至1880年都有不少关于陈旭年当港主的记录。[12]

由于港主权的不断扩大,陈旭年俨然已成为柔佛州最大的头家,富甲一方。他既懂得经营管理,又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加上柔佛苏丹做后盾,在当地论声势他最大。他对柔佛王国的经济起着支柱作用,是柔佛王国财政、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1863年9月11日,陈旭年被委任为依斯干达德利[后易名为新山镇(Johor Bahru)]税收负责人。

在新加坡方面,陈旭年也没有放弃发展。在1866年,他创设的广丰、宜丰、宜隆、谦丰四家公司,业务发达,使他成为一名富有的甘蜜和胡椒商人。同时,他也和别人在新柔两地经营鸦片和酿酒生意。1863年至1866年之间,陈旭年管辖着柔佛州甘蜜和胡椒的出口,以及鸦片的进口。

陈旭年也在同时期,在新山市中心的纱玉河西岸开辟市场。今天,在纱玉河附近的一条街即以他的名字来命名,这也是对陈旭年开发柔佛所作贡献的一种肯定,这条街名就是陈旭年街(Jalan Tan Hiok Nee)。他在新山直律街(Jalan Trus)建有一座堂皇的住宅,后来转手给马来人端亚山。1913年,业主将该旧宅租给新创立的宽柔学校为校址,到了1917年第一届高小毕业时,董事部以12000元,购买该陈旭年故居,作为宽柔学校的永久校址。

到了1870年,陈旭年被授为柔佛侨长(Major China of Johor),他的声誉、地位和事业,可说已发展了顶峰。他是担任侨长职位的唯一华人,自陈旭年以后,就不再有这样的官衔了。1874年,陈旭年又被州议会(State Council)委为议员。他还是义兴公司的首领。历史说明,天猛公伊布拉欣独具慧眼,结合陈开顺(1803—1857年,[13]潮州东凤人)义兴公司的力量南拒英国、北抗彭亨,捍卫了柔佛的主权。1873年港主制度法令条款第十三条清楚说明,除义兴之外,不得设立其他会党。其实行“独尊义兴”的政策,也大大减少了柔佛帮派火拼的可能性,使柔佛得以稳健发展,欣欣向荣。另一方面,也使义兴公司成为唯一合法的华人代表组织。如果说陈开顺时代的义兴扮演的是武警的角色,那么1863年陈旭年的崛起,则是华社领导进入了“商贾时代”。随着时代的演进,阿武巴加面对国内方面和英国方面的压力而逐渐采取了“抑制会堂,扶扬商贾”的政策。当时,由于皇室与彭亨方面的连年内战,造成国库空虚。从而,陈旭年也就成为阿武巴加发展柔佛和建设柔佛的主要经济资助者。从这点上看,陈旭年和阿武巴加的联合可说是柔佛近代史的第二阶段。义兴公司南下肩负着的“反清复明”任务,在1863年后宣告结束。其后陈旭年多次陪同阿武巴加大君或其稚子进奉清朝。他本身也以赈捐方式获得顶戴花翎,封官晋爵。

这时候,陈旭年已成为南洋最著名的华侨领袖和实业家,他的声誉、地位和事业,可说已发展到顶峰。当地流传有“陈天蔡地佘皇帝”[14]的民谚。当年英国皇太子阿培维持及乔治亲王(后为英皇)于1882年访问柔佛时,陈旭年被推举为招待委员会委员之一。

为表彰陈旭年对柔佛州开发作出的贡献,新山市中心纱玉河附近的一条街于1889年被命名为“陈旭年街(Jalan Tan Hiok Nee)”。今此街口尚立有一个铁花架的告示牌,以简单的马来文和英文介绍这位风云人物,还附有小肖像,陈旭年蓄着白胡子,浓眉大眼,有一种豪气干练的气势。而今这条街已成为当地的文化名街,每逢星期六晚上7时至11时进行不同形式的文化活动,并成立“陈旭年文化街委员会”,让这条老街注入了新元素与新活力。柔佛河的最大一条港被命名为“砂陇港”(砂陇是陈旭年故乡金砂的俗称)。1985年8月17日,马来西亚柔佛州大臣在马来西亚潮州公会联合会51周年纪念会上致辞中,特别赞扬当年陈旭年对开发柔佛作出的重大贡献。至今,当地[15]华人都尊称他为“旭年公”。三

陈旭年的事业蓬勃发展,在柔佛州也影响到一部分权贵者的实际利益,他们对他产生了妒忌,把他当眼中钉,有意排挤他。因此,从1875年以后,陈旭年的事业重心南移到新加坡。他对新加坡的开发建设和经济繁荣作出了重大贡献。当时,新加坡开埠不久,地价很贱,他大量购进土地,开发房地产,在谐街(俗称水仙门)、桥北路(俗称桥头)、里利路(俗称皇家山脚)等地开发开创广丰、宜丰、宜隆、谦丰等商号,从事胡椒和甘蜜买卖,又投资房产,在新加坡热闹地区,购置许多店屋。同时,与章芳琳(福建人)、陈成宝等人在新加坡、柔佛两地合营烟酒等专卖,获得丰厚利润。

在新加坡,陈旭年起初居住在克里门街(Coleman Street)的寓所,该屋后改为阿达菲旅店。到了1885年,他兴建一座中国式大宅,准备作为久居之所,这就是新加坡昔日俗称潮侨“四大厝”之一的“资政第”大宅。“四大厝”是19世纪下半叶,分别由新加坡四位[16]潮籍富商修建的大宅。

他的“资政第”建成于1885年,位于当年的登路(Tank Road),也就是现在的克里门梭道(Clemenceau Av-enue)和槟榔路(Penang Road)的交叉口。据说当年新加坡缺乏建造中国式房屋的人员和建筑材料,因而“资政第”所有建筑员工和建筑材料都来自潮州。其建筑风格则是按照陈旭年在其故乡——潮安金砂乡所建的“从熙公祠”的建筑风格建成的,以此寄托他深深眷恋故土的情怀。两座建筑物同为二进院落布局,飞檐雕栋,古色古香。“资政第”的屋檐用潮州传统的工艺将瓷片镶砌成精美的中国古代人物和鸟兽;梁木则作黑色,以高超的工艺雕刻成一条条栩栩如生的飞龙,经历100多年至今仍完好无损。图2 新加坡邮局发行的“资政第”明信片

这座古色古香的中国式建筑物,所有建材与工匠都来自中国。年事已高的陈旭年想居住在这所富有中国情调的住宅修身养性,享其晚年。岂料,1900年新加坡本土的铁路开始铺设,其中一条穿过“资政第”背后,吵声破坏了“资政第”的安宁环境,使陈旭年居住其中心绪不安宁,最后不得不将心爱的大宅放弃,转卖给铁路局。

这四座大厝中,只有陈旭年的旧居“资政第”至今尚存。1974年,新加坡政府宣布将其列为国家保护古迹,成为永久保留的历史建筑物。1984年还以它为主题发行纪念邮票,向全球发行。今为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新加坡分校所在地,并加以修缮,使这座有130年历史的古宅负起新时代的使命,重焕生机。人们亦可从中窥见当年潮[17]州人开发新加坡的一些蛛丝马迹。图3 修复后的“资政第”

陈旭年的崛起,固然是当年的历史因素所促成,因为他是依赖拜把兄弟天猛公阿武巴加的权势而扶摇直上的,免不了招致不少人的妒忌,于是有人把陈旭年当作眼中钉,务必拔去而后快。由于天猛公阿武巴加经常在外,给了要陷害陈旭年的人以可乘之机,1875年的某一天,陈旭年终于被迫漏夜逃回新加坡,使他在柔佛州的全部事业毁于一旦。究竟因为什么缘故陈旭年必须漏夜逃亡呢?迄今还是一个谜,令史学家难以讲述清楚。但若干史料显示,柔佛州政府通过一些代理人,逐渐取回了陈旭年的产业和港主的拥有权,却是千真万确的。但他的“侨长”的职位,却一直悬空了。陈旭年离去后,天猛公阿武巴加曾要求另一个侨领陈宝声(Tan Seng Poh)继其位,亦为后者所[18]拒绝了。四

陈旭年为人乐善好施、爱国爱乡,在祖国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时,他积极响应清政府劝谕捐输,“封翁光前裕后,家业昌大,封翁食旧[19]德习贾,获奇赢,(广东)邻省灾歉,好义助赈,叠蒙朝廷优获”,[20]先以子鼎新封朝议大夫、南康府知府,而后又再以赈捐方式得封[21]资政大夫的正二品衔,顶戴花翎,建坊表彰。在家乡他慷慨大[22]方,“在其故里创建新乡,广厦多幢。”图4 “资政第”匾额

他对故乡怀有深厚的感情,清同治九年(1870年)他历时14年耗巨资在家乡金砂斜角头兴建“从熙公祠”。后又重建“陈氏家祠”(俗称麒麟祠),“光绪辛丑(1901年),封翁出赀集公派下子孙拆旧[23]宅立公庙,岁时祭祀,用申孝享”。当地俗语有“砂陇祠堂,下美沈厝”(均属彩塘),即比喻这二个地方的祠堂建筑的精美。可以说,“从熙公祠”是陈旭年梦魂萦绕的精神家园。

陈旭年返新后,在新加坡住了7、8年,郁郁不乐,便买棹归返桑梓,于1902年5月21日因患疟疾死于故乡,享年75岁。

陈旭年有5个儿子。他的次子鼎新(金藩)“产自新嘉之岛,不忘故里之踪。赋归来以见志,操成算而在胸”,由郞中外补江西省南康知府,“始策名部署,继游宦于豫章。”清廉爱民,为官绅民众所[24]爱戴,逢鼠疫流行,逝世于任上。鼎新子振贤(1893—1976年),字少铭,曾加入同盟会,从事光复革命活动。1925年重回新加坡。1935年出任四海通银行司理,1937年荣任中华总商会第二十一届会长。历任潮州八邑会馆正副总理,义安公司正副总理,新加坡参事局议员,南洋筹赈大会常委,广东会馆财政,潮安会馆名誉主席以及端蒙、树人等校董事。是新加坡华人中声名颇著的领袖。振贤有子女14人,其次子翼枢曾任自由社会党秘书。其后人大约有一两百人,[25]除新加坡外,有的定居加拿大和澳洲。结语

潮汕地处广东省的最东端,与福建省毗邻,总面积10346平方公里。地形大势,跟整个中国大陆有点相似,西北高而东南低,正应了古人“天高西北,地倾东南”的形容。潮汕东北部和西北部多高山丘陵,绵延起伏,东南方瀚海连天,潮汐渺溟,形成一个内陆相对比较封闭,又有很长海岸线的地理小区域。特殊的地理位置,造成了海上交通在潮汕历史发展过程的重要地位。潮商群体的产生、发展和群体性格的形成都与海上交通有着莫大的关系。

潮汕的地理环境,本来就是山地多、耕地少。宋元时期,已经有部分人口,靠着鱼盐工商为业谋生。到了明清时期,人口快速增长,而潮汕平原还没有完全形成良好的农业生产环境,水旱灾害多,务农苦而收益薄,远不能与行贩海外相比。利之所在,人乐趋之。民间海外贸易因此兴盛起来。明代林大春撰写于隆庆年间的《潮阳县志》论潮阳的“乡间之俗”,亦可以用来证明生态环境如何导致潮人海外商贸传统的形成:

惟峡山至于黄陇,爰及贵山,同条共贯。农士攸分,质文强半。江口鱼蓑,牛背牧笛,欸乃相闻,樵唱山隔。中有故家,杨陈范蔡。礼仪是敦,宾主百拜。暇日登临,骚墨间作。或仕或隐,扣槃为乐。

惟隆井至于举练,地产鱼盐,俗长会计。一水之隔,乡音各异。宛彼中洲,渔人所利。高田弗雨,水车作苦。海水漂流,田禾半死。风景不殊,人才间出。习尚稍差,文法是逐。

惟砂浦至于招收,地近俗殊。砂产美士,招多健儿。煮海为盐,下广为生。千顷霜飞,万斛鸥轻。况复精悍,视死如归。环堵以居,贼闻而悲。惜哉靡常,易动难固。惟有士者,礼义干橹。习俗难移,[26]吁嗟砂浦。

尽管明代海禁非常严厉,然而本地豪强、百姓私行贸易,窝藏、接济、通番不绝。亦正因为如此,当清代海禁一开,民间海外贸易被认可,本地的海外贸易船队,就成为东南沿海交通与外贸的主要力量之一。嘉庆《澄海县志》“风俗”篇“生业”条的按语说:《旧志》曰:邑僻处海滨,号称沃壤,农安陇亩,女勤绩纺,务本业,谨盖藏,为潮属九邑最。第地狭人众,土田所入,纵大有年,不足供三月粮。濒海居民,所恃以资生而为常业者,非商贩外洋即鱼[27]盐本港也。《前志》云:农工商贾皆藉船为业。信矣。

历经千难万险来到东南亚的移民,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艰辛劳作,改变了当地的面貌。他们或开矿拓荒,或种植橡胶,或修房筑路,以其心血汗水,在异国浇铸下一座座丰碑。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移民,同时给当地带去了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28]“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仕宦而至将[29]相,富贵而归故乡。此人情之所荣,而今昔之所同也。”而在中国历史上,朝廷对这批出洋谋生的子民的态度最初是弃之如敝屣。早在明代,统治者就曾禁止国民通商或居留外洋,他们认为“华侨是抛弃[30]祖国的行为不端者”,明朝政府不仅严禁人民出洋,同时亦禁止外国人在华私买或诱拐中国人。明万历年间就明确规定,“凡新旧夷商,不许收买唐人子女,倘有故违,举觉而占吝不法者,按名究追,[31]仍治以罪。”清朝自建立后继续坚持明朝政府对海外华侨一贯歧视的政策。尤其是清初,于华人出洋,禁令甚严,《大清律例》第二百二十五条:“一切官员及军人等,如有私自出海经商者,或移往外洋海岛者,应照交通反叛律处斩立决。府县官员通同舞弊,或知情不举者,皆斩立决。仅属失察者,免死,革职永不叙用。道员或同品官员失察者,降三品调用。督抚大员失察者,降两级留任,如能于事后拿[32]获正犯明正典刑者,得免议。”郑成功据守台湾时,企图反清复明,清政府为了切断郑成功军队的后援,不惜推行残酷的迁界令,将沿海[33]居民内徙,夷沿海村镇为废墟。为了防止臣民沦为海盗或与外国海盗勾结,对私出外境及违禁下海者执行更为严厉的政策:“凡官员兵民私自出海贸易及迁移海岛居住耕种者,以通贼罪论斩”,“凡国[34]人在蕃托故不归,复偷漏私回者,一经拿获,即行正法”。《澳门纪略》中还有如下记载:“(康熙)二十三年,海宇大宁,弛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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