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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19 14: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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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少年成长必读中外名著丛书》编委会

出版社:延边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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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生命

热爱生命试读:

序言

语文新课标指定了中小学生的阅读书目,对阅读的数量、内容、质量以及速度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培养语文素养,陶冶情操,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和终身可持续发展,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的文学素养具有极大的意义。

中、小学生是未来的主人,必须适应现代竞争激烈和交际广泛的世界生活,在心理、性格、思维、修养等内在素质铸造方面必须积极做好充分准备,同时在语言表达、社会交往等才能方面也必须打下良好的基础,这样才能顺应未来社会的发展潮流。

现代中、小学生不能只局限于校园和课本,应该广开视野,广长见识,广泛了解博大的世界和社会,不断增加丰富的现代社会知识和世界信息,这样才有所精神准备,才能迅速地成熟地长大,将来才可以自由地翱翔于世界的蓝天。否则,我们将永远是妈妈怀抱中的乖乖宝宝,将永远是温室里面的豆芽菜,那么,我们将怎样走向社会、走向世界呢?

世界文学名著是世界各国社会和生活的结晶,是高度艺术化的精神产品,具有永久的闪光魅力,非常集中、非常形象,是中、小学生了解世界和社会的窗口,简直是走向世界、观摩社会的最佳捷径。这些世界文学名著,伴随着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茁壮成长,具有广泛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特别是带着有趣的欣赏的心态阅读这些美丽的世界名著,非常有利于培养青少年积极的和健康向上的心理、性格、思维和修养,有利于青少年了解世界各国的社会和生活,不断提高语言表达和社会交往的才能,这样就可以早日走向社会,走向世界。

这套世界少年文学名著按照语文新课标指定阅读书目进行了精选,集中体现了语文新课标的精神。我们考虑到广大中、小学生的学识和时间有限,而许多世界文学名著又是卷帙浩繁,不便于中、小学生阅读,我们在参考和借鉴以前译本许多优点和长处的基础上,在忠实原著的基础上进行了高度浓缩,保持了原著的梗概和精华,还配有形象的插图和助读的注解,图文并茂,深入浅出,使之尽量符合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尽量适合少年儿童阅读,这就便于广大中、小学生轻松阅读和理解吸收了。

著名语言学家、北京大学教授陆俭明说:“语文负载着传承祖国文化和民族精神的任务,有着极其丰富的文化内涵,极其辉煌的人文精神,应当使语文的工具性与人文性水乳交融。为此,语文课程标准要求,在语言能力发展的同时,培养爱国主义情感,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提高文化品位、审美情趣。比如,在阅读中,要求学生不仅做到文通字顺,而且通过阅读作品,向往美好的情境,关心自然和命运,关心作品中的人物命运和喜怒哀乐,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从中获得对自然、社会、人生的有益启示。”

这就是我们出版这套世界少年文学名著的初衷,因此,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有着极强的启迪性和价值性,非常适合广大青少年阅读和收藏。

热爱生命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几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苦、煎熬的表情。

他们肩上扛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总算得力,帮着吊住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那些子弹我们藏在地窖里了,现在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

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随后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了闲着的手,好像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

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下,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水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撞撞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比尔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

靠近地平线的太阳,像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

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

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视了一遍。

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的荒野,使人感到恐惧。“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像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他像发疟疾似的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啦”一声落到水里。

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部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慢地、小心谨慎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像发疯似的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

他又和恐惧斗争起来,最后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像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

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砸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像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做“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

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有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想,“我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

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

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子,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分,但是他只能靠它们来充饥。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儿。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

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了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七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仍然是六十七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

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了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

他下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像生了锈的铰链,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支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像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些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

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向,这他是知道的。

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就到了。

他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他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了。

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像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像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

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痕。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

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

而那一群鸡却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

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

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群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及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

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芯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住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像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分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分。他丢开了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像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

他非常疲倦,总想歇一会儿——躺下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在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一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

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

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条暗缝,他一开始就会用石头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

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儿,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啕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

他升起一蓬火,喝了几罐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并且照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露宿。最后他检查了一下火柴是不是干燥,并且上好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冷,脚腕子疼得在抽动。

可是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

醒来时,他又冷又不舒服。

天上没有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愈来愈阴沉昏暗。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他周围的空气愈来愈浓,成了白茫茫一片。

天上下的一半是雨,一半是雪,雪花又大又潮。起初,一落到地面就融化了,但后来越下越多,盖满了地面,淋熄了火,糟蹋了他那些当作燃料的干苔藓。

这是一个警告,他得背起包袱,一瘸一拐地向前走,至于到哪儿去,他可不知道。他既不关心“小棍子地”,也不关心比尔和狄斯河边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下的地窖。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

他饿疯了。他根本不管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

那天晚上他既没有火,也没有热水,他就钻在毯子里睡觉,而且常常饿醒。这时,雪已经变成了冰冷的雨。他觉得雨落在他仰着的脸上,给淋醒了好多次。

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

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过分难过。他的脑子已经比较清醒,他又一心一意地想着“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地窖了。

他把撕剩的那条毯子扯成一条一条的,裹好那双鲜血淋淋的脚。同时把受伤的脚腕子重新捆紧,为这一天的旅行做好准备。等到收拾包袱的时候,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

雪已经给雨水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游荡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路程。

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

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像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就会猛烈地怦怦地跳一阵,逼得他透不过气,只觉得头昏眼花。

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小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他捉到了它们,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

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第二天的早饭。

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里路。第二天,只要身体许可,他就往前走。

胃里却没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

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愈来愈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

又过了一夜。

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堆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条毯子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

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有了饿的感觉。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得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对他来说,一绊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

有一次,他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把它们活活塞到嘴里,像嚼蛋壳似的吃起来。母松鸡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可是它闪开了。他投石子打它,碰巧打伤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击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追赶。

那几只小鸡只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跌跌撞撞地一直追去,时而对它扔石子,时而粗声吆喝;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

这么一追,竟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发现了潮湿苔藓上的一些脚印。

这不是他自己的脚印——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回来察看。

母松鸡给追得精疲力竭,可是他自己也累坏了。它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着倒在地上喘个不停。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手才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

天黑的时候,它终于逃掉了。

这时,他又绊了一跤,头重脚轻地栽了下去,划破了脸,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着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早晨。

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

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找到比尔的踪迹,可是没有关系,饥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路了?”

到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现在,他只有半条毯子、那个白铁罐子和那支枪。

一种幻觉开始折磨他。他幻想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它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白,枪膛里是空的。

经过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不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

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一面让种种奇怪的念头和狂想,像蛀虫一样地啃他的脑髓。

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着,他忽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叫他昏倒的东西。他像酒醉一样地晃荡着,好让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星乱迸。他狠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瞧瞧清楚。

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

这个畜生正在用一种好战的好奇眼光仔细察看着他。他举枪上肩,把枪举起一半,就记起来——没子弹了。他放下枪,从屁股后面的刀鞘里拔出猎刀。

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了那种警告性地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像给铁箍箍紧了似的,脑子里渐渐感到一阵昏迷。

处在这样衰弱的境况中,如果那个畜生攻击他,怎么办?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

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

现在,他又振奋起来,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狠,非常可怕。

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像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

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像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

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分还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我也会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我不甘心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

他又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酱,然后吞到肚里。匆忙之中,有时也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

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

他已经不再像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

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觉和美妙的梦境。

不过,他老是吮吸着,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随身带着的一点残屑。他不再翻山越岭了,只是自动地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阔的浅谷的溪水走去。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他只看到幻象。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醒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

太阳明朗暖和。他听到远处有一群小驯鹿尖叫的声音。他只隐隐约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也就不知道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好一会,温和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使他那受苦受难的身体充满了暖意。“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他可以想办法确定自己的方位。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

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的大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他慢慢地顺着河望去,宽广的河湾蜿蜒在许多小荒山之间,比他往日碰到的任何小山都显得更光秃,更荒凉,更低矮。

他于是慢慢地,从容地,毫不激动地,顺着这条奇怪的河流的方向,向天际望去,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他仍然不激动。“太奇怪了,”他想道,“这是幻觉吧,也许是海市蜃楼吧——多半是幻觉,是我的错乱的神经搞出来的把戏。”

后来,他又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只大船,就更加相信这是幻觉。他眼睛闭了一会儿再睁开。奇怪,这种幻觉竟会这样地经久不散!然而并不奇怪,他知道,在荒原中心绝不会有什么大海、大船,正像他知道他的空枪里没有子弹一样。

他听到背后有一种吸鼻子的声音——离他不到二十尺远的地方,他隐约看到一只灰狼的头。那双尖耳朵并不像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暗无光,布满血丝,脑袋好像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生不断地在太阳光里眨眼,它好像有病。

正当他瞧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至少,这总是真的,”他一面想,一面又翻过身,以便瞧见先前给幻觉遮住的现实世界。

可是,远处仍旧是一片光辉的大海,那条船仍然清晰可见。难道这是真的吗?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儿,毕竟想出来了。他一直在向北偏东走,他已经离开狄斯分水岭,走到了铜矿谷。这条流得很慢的宽广的河就是铜矿河。那片光辉的大海是北冰洋。

那条船是一艘捕鲸船,本来应该驶往麦肯齐河口,可是偏了东,太偏东了,目前停泊在加冕湾里。他记起了很久以前他看到的那张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现在,对他来说,这完全是清清楚楚、入情入理的。

他坐起来,想着切身的事情。裹在脚上的毯子已经磨穿了,他的脚破得没有一处好肉,最后一条毯子已经用完了。枪和猎刀也不见了,帽子不知在什么地方丢了,帽圈里那小包火柴也一块丢了,不过,贴胸放在烟草袋里的那包用油纸包着的火柴还在,而且是干的。他瞧了一下表,时针指着十一点。

他很冷静,很沉着。虽然身体衰弱之极,但是并没有痛苦的感觉。他一点也不饿,甚至想到食物也不会产生快感。现在,他无论做什么,都只凭理智。他齐膝盖撕下了两截裤腿,用来裹脚。他总算还保住了那个白铁罐子。他打算先喝点热水,然后再开始向船走去,他已经料到这是一段可怕的路程。

他的动作很慢。他好像半身不遂地哆嗦着。等到他预备去收集干苔藓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站不起来了。他试了又试,后来只好死了这条心,他用手和膝盖支着爬来爬去。

有一次,他爬到了那只病狼附近。那个畜生一面很不情愿地避开他,一面又要用好像连弯一下的力气都没有的舌头舐着自己的牙床。他注意到它的舌头并不是通常那种健康的红色,而是一种暗黄色。

他喝下热水之后,觉得自己可以站起来了,甚至还可以像想象中一个快死的人那样走路了。他每走一两分钟,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儿。他的步子软弱无力,很不稳,就像跟在他后面的那只狼一样又软又不稳。

这天晚上,等到黑夜笼罩了光辉的大海的时候,他知道他和大海之间的距离只缩短了不到四里。

这一夜,他总是听到那只病狼咳嗽的声音,有时候,他又听到了一群小驯鹿的叫声。他周围全是生命,不过那是强壮的生命,非常活跃而健康的生命。同时他也知道,那只病狼所以要紧跟着他这个病人,是希望他先死。早晨,他一睁开眼睛就看到这个畜生正用一种如饥似渴的眼光瞪着他。它夹着尾巴蹲在那儿,好像一条可怜的倒霉的狗。早晨的寒风吹得它直哆嗦,每逢这个人对它勉强发出一种低声咕噜似的吆喝,它就无精打采地龇着牙。

太阳亮堂堂地升了起来,这一早晨,他一直在绊绊跌跌地朝着光辉的海洋上的那条船走去。天气好极了,这是高纬度地方的那种短暂的晚秋。它可能连续一个星期,也许明后天就会结束。

下午,这个人发现一些痕迹。那是另外一个人留下的,他不是走,而是爬的。他认为可能是比尔,不过他只是漠不关心地想想罢了,他并没有什么好奇心。事实上,他早已失去了兴致和热情。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

他跟着那个挣扎前进的人的痕迹向前走去,不久就走到了尽头——潮湿的苔藓上摊着几根才啃光的骨头,附近还有许多狼的脚印。他发现了一个跟他自己的那个一模一样的厚实的鹿皮口袋,但已经给尖利的牙齿咬破了。他那无力的手已经拿不动这样沉重的袋子了,可是他到底把它提起来了。比尔至死都带着它。哈哈!他可以嘲笑比尔了。他可以活下去了,把它带到光辉的海洋里那条船上。

他的笑声粗粝可怕,跟乌鸦的怪叫一样,而那条病狼也随着他,一阵阵地惨嗥。突然间,他不笑了。如果这真是比尔的骸骨,他怎么能嘲笑比尔呢;如果这些有红有白,啃得精光的骨头,真是比尔的话?

他转身走开了。不错,比尔抛弃了他;但是他不愿意拿走那袋金子,也不愿意吮吸比尔的骨头。不过,如果事情掉个头的话,比尔也许会做得出来的,他一面摇摇晃晃地前进,一面暗暗想着这些情形。

他走到了一个水坑旁边,就在他弯下腰找鲦鱼的时候,他猛然仰起头,好像给戳了一下。他瞧见了自己反映在水里的脸。脸色之可怕,竟然使他一时恢复了知觉感到震惊了。

这个坑里有三条鲦鱼,可是坑太大,不好舀。他用白铁罐子去捉,试了几次都不成,后来他就不再试了。他怕自己会由于极度虚弱,跌进去淹死。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一层,他才没有跨上沿着沙洲并排漂去的木头,让河水带着他走。

这一天,他和那条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三里;第二天,又缩短了两里——因为现在他是跟比尔先前一样地在爬;到了第五天末尾,他发现那条船离他仍然有七里,而他每天连一里也爬不到了。

幸亏天气仍然继续放晴,他于是继续爬行,继续晕倒,辗转不停地爬;而那头狼也始终跟在他后面,不断地咳嗽和哮喘。

他的膝盖已经和他的脚一样鲜血淋漓。有一次,他回头看见病狼正饿得发慌地舐着他的血渍,他不由得清清楚楚地看见自己可能遭到的结局——除非——除非他干掉这只狼。于是,一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就开始了——病人一路爬着,病狼一路跛行着,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如果这是一条健康的狼,那么,他觉得倒也没有多大关系;可是,一想到自己要喂这么一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他就觉得非常厌恶。

有一次,他从昏迷中给一种贴着他耳朵喘息的声音惊醒了。那只狼一跛一跛地跳回去,它因为身体虚弱,一失足摔了一跤。样子可笑极了,可是他一点也不觉得有趣,他甚至也不害怕。他已经到了这一步,根本谈不到那些。

那条船离他不过四里路,他把眼睛擦净之后,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它。同时,他还看出了一条在光辉的大海里破浪前进的小船的白帆。可是,无论如何他也爬不完这四里路。这一点,他是知道的,而且知道以后,他还非常镇静。他知道他连半里路也爬不了。

不过,他仍然要活下去,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他居然会死掉,那未免太不合情理了。

命运对他实在太苛刻了。

他闭上眼睛,极其小心地让自己镇静下来。疲倦像涨潮一样,从他身体的各处涌上来,但是他勉强地打起精神。这种要命的疲倦,很像一片大海,一涨再涨,一点一点地淹没他的意识。有时候,他几乎完全给淹没了,他只能用无力的双手划着,漂游过那黑茫茫的一片。可是,有时候,他又会凭着一种奇怪的心灵作用,另外找到一丝毅力,更坚强地划着。

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现在,他能够听到病狼一呼一吸地喘着气,慢慢地向他逼近。它愈来愈近,总是在向他逼近,好像经过了无穷的时间,但是他始终不动。

它已经到了他耳边。那条粗糙的干舌头正像砂纸一样摩擦着他的两腮。他那两只手一下子伸了出来——或者,至少也是他凭着毅力要它们伸出来的。他的指头弯得像鹰爪一样,可是抓了个空。

那只狼的耐心真是可怕。这个人的耐心也一样可怕。这一天,有一半时间他一直躺着不动,尽力和昏迷斗争,等着那个要把他吃掉而他也希望能吃掉的东西。有时候,疲倦的浪潮涌上来,淹没了他,他会做起很长的梦。然而在整个过程中,不论醒着或是做梦,他都在等着那种喘息和那条粗糙的舌头来舐他。

他并没有听到这种喘息。他只是从梦里慢慢苏醒过来,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

狼牙轻轻地扣在他手上了,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把牙齿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了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

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摸过来,一下把狼抓住。五分钟之后,这个人已经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的身上。他的手的力量虽然还不足以把狼掐死,可是他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嘴里已经满是狼毛。

半小时后,这个人感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流进他的喉咙。这东西并不好吃,就像硬灌到他胃里的铅液,而且是纯粹凭着意志硬灌下去的。后来,这个人翻了一个身,仰面睡着了。

捕鲸船上,有几个科学考察队的人员。他们从甲板上望见岸上有一个奇怪的东西。它正在向沙滩下面的水面挪动。他们没法分清它是哪一类动物,但是,因为他们都是研究科学的人,他们就乘了船旁边的一条捕鲸艇,到岸上去察看。接着,他们发现了一个活着的动物,可是很难把它称作人。

它已经瞎了,失去了知觉。它就像一条大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它用的力气大半都不起作用,但是它仍不停,它一面摇晃,一面向前扭动,照它这样,一点钟大概可以爬上二十尺。

三星期以后,这个人躺在捕鲸船“白德福号”的一个铺位上,眼泪顺着他的消瘦的面颊往下淌,他说出他是谁和他经过的一切。同时,他又含含糊糊地、不连贯地谈到了他的母亲,谈到了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以及橘树和花丛中的他的家园。

看起来,这个人正在发胖,他每天都会胖一点。那批研究科学的人都摇着头,提出他们的理论。他们限制了这个人的饭量,可是他的腰围仍然在加大,身体胖得惊人。

水手们都咧着嘴笑,他们心里有数。等到这批科学家派人来监视他的时候,他们知道了。他们看到他在早饭以后萎靡不振地走着,而且会像叫花子似的,向一个水手伸出手。那个水手笑了笑,递给他一块硬面包。他贪婪地把它拿住,像守财奴瞅着金子般地瞅着它,然后把它塞到衬衫里面,别的咧着嘴笑的水手也送给他同样的礼品。

这些研究科学的人很谨慎,他们随他去。但是他们常常暗暗检查他的床铺上面摆着一排排的硬面包,褥子也给硬面包塞得满满的,每一个角落里都塞满了硬面包。然而他的神志非常清醒。他是在预备可能发生的另一次饥荒——就是这么回事。

研究科学的人说,他会恢复常态的——事实也是如此,“白德福号”的铁锚还没有在旧金山湾里隆隆地抛下去,他就正常了。

叛逆

“强尼,你要再不起来,我就不给你一点东西吃!”

这种威胁对他已经不起作用了。他仍旧睡在床上,尽量地想多迷糊一会儿。

他松松地握着拳头,像抽筋一样,有气无力地对半空里打了几下。这几下本来是想打他母亲的,可是她很熟练地避开了他的拳头,抓住他的肩膀,使劲地摇晃着他。

她是个眼色凄惨、容貌憔悴的女人,这种事她已经习惯了,天天如此。她抓住他的被,想把它拉下来。

可是那个孩子立刻收回拳头,拼命把被抓紧。他蜷成一团,缩在床脚,还躺在被窝里。她打算把被拖到地板上,那个孩子拉住不放。她于是使足劲一拉,因为她的身体比较重,孩子和被就抵不住了,因此,他就本能地随着被一块移动,免得给房间里的寒气冻着。

他给拖到了床边的时候,似乎一定要栽倒在地板上似的,可是他心里清醒过来了。他立刻把身子坐正,摇摇欲坠地摇晃了一会儿,然后一下子站到地板上。他母亲立刻抓住他的肩膀,摇晃着他。他又挥起了拳头,这一次劲更大,打得也比较难,同时他的眼睛也睁开了,她放松了他。

他醒了。“好吧。”他咕噜咕噜地说。

她立刻端着灯,匆匆地走出去,把他丢在黑房间里。“他们会扣你工钱的。”她回过头,警告他。

他不在乎黑暗。他一穿好衣服,就走到厨房里。

这个又瘦又轻的孩子,步伐很重。他那两条瘦腿好像重得不近情理,总是一步一拖。后来,他就拉过一张坐垫破了的椅子,坐在桌子旁边。“强尼!”他母亲猛然喝了一声。

他猛然站起来,一声不响地走到水槽那儿。

那是一个油腻、肮脏的水槽,排水口冒出一股臭味,他一点也不注意。对他来说,水槽里有臭味是很自然的。

他借着水龙头里流出的冷水哗啦哗啦地洗了几下就完啦,他并没有刷牙。事实上,他从来就没有见过牙刷,同时,他也不知道世界上居然有很多每天要遭受刷牙那份罪的大傻瓜。“你不用人叫,也该每天洗一次脸呀。”他母亲抱怨道。

她按着壶上的破盖子,倒了两杯咖啡。他一句话也没说,因为他们常为这件事吵起来,同时,他母亲在这种事情上又很固执。他每天都得洗“一次”脸——这是非做到不可的。

他于是用一条又湿又脏又破的毛巾揩了揩脸,弄得脸上沾着一丝一丝的断纱。“要是我们住得不这么远就好了。”她说,这时候,强尼才坐下来。“我也想尽力安排好。这个你是知道的。可是省一块钱房租也不是小数,何况这儿的房子宽敞一点呢。这个,你也是知道的。”

他几乎没有听见。这些话,他早就听她讲过很多次了。“省一块钱就多一点吃的。”他简单明了地说,“我情愿多走点路,多弄点东西吃。”

他吃得很匆忙,只把面包嚼了几下,就用咖啡把没嚼碎的面包块冲了下去。

所谓的咖啡只不过是一种挺热的、混浊的液体。强尼认为这就是咖啡——而且是很好的咖啡。这是他脑子里保存着的几种人生幻觉之一。他这一辈子,从来没有喝过真正的咖啡。

除了面包之外,还有一小块冰冷的咸肉。他母亲给他又斟满了一杯咖啡。快要吃完那块面包的时候,也就开始留心观察,看看还有没有吃的。可是她打断了他的询问的眼光。“得啦,强尼,别像猪一样贪得无厌,”她说,“你已经吃完了你那一份。你的弟弟妹妹都比你小呀。”

他没有还嘴,他不是喜欢多说话的人。他喝完咖啡,用手背擦了擦嘴,就开始站起来。“等一会儿,”她匆匆地说,“我想这块面包还可以切一片给你——一片薄的。”

她看出他想把面包干嚼下去,就伸出手,把她那杯咖啡倒在他的杯子里。“今天早晨,我胃里不大舒服。”她解释道。

远处的汽笛,拖长调子,尖叫了一声,引得他们都站了起来。

她瞧了瞧架子上的铁皮闹钟,正好是五点半。这个工厂区里其余的人才从梦中惊醒。她拉过一条围巾,披在肩膀上,把一顶不成样子的、又脏又旧的帽子戴在头上。“我们得赶快跑啦。”她一面说,一面捻断灯芯,向灯罩里吹了一口气。

他们摸黑走下了楼梯。

天气很晴,很冷,强尼一接触到外面的冷气,就哆嗦了一下。天上的星光还没有暗下去,城里一片漆黑。强尼和他母亲走起路来,都是一步一拖。他们好像连把腿提起来的力气也没有。

默默地走了十五分钟之后,他母亲转过弯,向右面走了下去。“路上别耽搁呀。”她在黑暗中最后嘱咐了一句。

他根本不理,只顾走他的路。

在这个工厂区里,家家都在开门,不久,他已经随着一大群人,在黑暗里向前赶路了。他才走进工厂大门,汽笛又响了起来。

他从一长排一长排的机器当中走到自己的位置上。他面前有一个装着小锭子的木箱,那上面有许多大锭子正在飞快地旋转。他的责任就是把小锭子上的纱绕到大锭子上。工作是很简单的,要紧的是速度。那些小锭子一会儿就把纱放光了,而把它们绞光的大锭子又那么多,真是连一点空闲也没有。

他机械地工作着,接纱头并不是难事。有一次,他曾经夸过口,说他睡着了也能接好纱头。关于这一层,有时候,他的确如此。在整个晚上,他在梦中接连不断地打上无数的结,仿佛辛苦了几百年一样。

其中有几个孩子偷懒,在小锭子放光了纱的时候,不换上新的。不过,监工总是不让这种事情发生。他发现强尼旁边那个孩子在玩这种把戏,马上给了他一记耳光。“你瞧瞧强尼——你为什么不学他呢?”那个监工怒气冲冲冲地质问着。

强尼的锭子全在飞快地转着,可是听到这种间接的称赞并没有使他心里觉得快活。过去,他的确也有过得意的感觉——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现在,当他听到别人把他当作一个光辉榜样的时候,他的冷淡的脸上毫无表情。他是一个十分熟练的工人。这一点,他完全明白,别人也常常对他这样说。这不过是一句很平常的话,再者,这种话对他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他已经从一个熟练的工人变成了一部完善的机器。

他是在机器上长大的。十二年之前,他一出世,耳朵里就听见织布机的乒乓轰隆的声音,嘴里就吸进了充满飞花的又热又潮的空气。为了把肺里的飞花排泄出来,他从出生的头一天起就咳嗽,因为这个缘故,后来他总是咳嗽。

现在,强尼旁边的那个孩子正在抽抽噎噎地啼哭。他的脸抽搐着,露出对监工的仇恨,同时,监工也在用威胁的眼光远远盯着他。现在,每一个锭子都在飞快地转着。那个孩子对着他面前旋转的锭子,恶狠狠地骂了几句。可是车间里的轰隆轰隆的声音,把他的声音盖住了。

强尼一点也不注意这些情形。他自有一种对待事情的看法。再者,这些事情已经变得很单调了,它们总是一再地重复出现,单就这件事来讲,他也见过了很多次。在他看来,反对监工,就跟反抗机器的运输一样毫无用处。

到了十一点钟的时候,车间里一下子紧张了起来。这种紧张的情绪立刻传遍了每一个角落。

强尼旁边的一个缺了一条腿的孩子,连忙一瘸一拐地跑到一个空箱子跟前,带着拐杖钻了进去。工厂的主任由一个年轻人陪同着走过来。

那个年轻人穿得很讲究,穿着一件浆过的衬衫——按照强尼对人的分类的方法,他一定是一位绅士,而且一定是一位“视察”。

这个年轻人一面走,一面用锐利的眼光瞧着那些孩子。有时候,他还要停下来问几句话。每逢他问起来的时候,他就不得不提高嗓门,拼命地喊,为了让别人听见他的话。在这种时刻,他的脸就会扭成一种很滑稽的样子。

他锐利的眼光一下子就看出了强尼旁边那部空着的机器,可是一句话也没说。同时,他也看到了强尼,他突然站住了。他抓着强尼的胳膊,把他从机器旁拖开了一步。接着,他就十分诧异地叫了一声,放松了强尼的胳膊。“非常瘦呀。”主任不安地笑了一声。“跟烟斗的管子一样。”视察回答道,“瞧那两条腿,这个孩子有佝偻病——初期的,不过他已经有了这个毛病。以后,他一定会生癫痫病死掉的,不然的话,那一定是因为肺病先让他送了小命。”

强尼听了之后,一点也不懂。再者,他对将来会生什么病,也不感兴趣。眼前就有一种病在威胁着他,而且要严重得多——这就是那位视察。“喂,小家伙,我要你老老实实地告诉我。”视察弯下腰,凑着强尼的耳朵喊着,让他好听见。“你几岁了?”“十四。”强尼撒了谎。他用尽气力,喊了这么一声,因为喊得太响了,就引起了一阵急促的干咳,咳得他把早晨吸到肺里的飞花都呛了出来。“看起来,至少也有十六。”主任说。“或者六十。”视察很快地说。“他老是这个样子。”“做了多久了?”视察马上问。“有好几年了。简直一点也没有长大。”主任回答。“我敢说,也许倒小了。照我看,他大概这几年里全在这儿干活吧?”“有时候在这儿,有时候不在——不过,那都是新法律颁布以前的事了。”主任连忙补充了一句。“这部机器闲着么?”视察指着强尼旁边那台没有人看管的机器问道。那上面的没有缠满的锭子像发疯一样地正在飞转。“好像是闲着的。”主任说完了,就做了个手势,招呼监工过来,然后指着机器,对着他耳朵高声讲了几句。接着,他就向视察报告:“这部机器是闲着的。”

他们过去之后,强尼就回来干活,他放心了,总算没有出毛病。

可是那个独腿的孩子没有这么好的运气。那个眼光尖锐的视察一下子就把胳膊伸到那只大木箱里,把他拉了出来。

他嘴唇发抖,脸上吓得变了色。

监工露出大吃一惊的神气,好像他头一次看到这个孩子似的。主任也板起脸,露出吃惊和不高兴的样子。“我认识他。”视察说,“他只有十二岁,今年我一共把他从工厂里赶出了三次,这是第四次了。”

他转过来对那个独腿的孩子说:“你答应过我,你起过誓,说你要去上学。”

那个独腿的孩子哇的一声哭了起来:“我求求您,视察先生,我们家里已经饿死了两个小孩,我们实在穷得没有办法呀。”“你为什么咳嗽得这样厉害?”视察问。好像在指责他犯了罪似的。

那个独腿的孩子好像否认有罪似的回答道:“没有什么。我不过上星期着了凉罢了,视察先生,没有什么。”

结果,那个独腿的孩子就跟着视察走出了车间,焦急的主任一路争辩着,也跟着他走了。接着,车间里又显得很单调了。

漫长的上午和更漫长的下午过去之后,放工的汽笛声又响了。

强尼穿过工厂大门走出去的时候,天已经黑起来了。

晚餐是一天里面他们全家一块吃的一顿——强尼只有在这一餐里才会遇见他的弟弟和妹妹。对他来说,这种会见,简直有点像遭遇战,因为他太老成了,而他们却幼稚得可怜。他受不了他们那种过分的不可思议的孩子气。

他不懂得这个。他自己的童年距离他太遥远了。他就像一个容易生气的老头子,给他们的幼稚的胡闹行为惹得心烦气躁,在他看来,这是莫大的愚蠢。因此,他就板着脸,一声不响地吃着晚餐,后来想到他们不久也要去做工了,气才平了一点。

强尼把这顿微薄的晚饭吃完后,把椅子向后一推,站起来,觉得松了一口气。他站在床和大门当中踌躇了一会儿,终于走出了门口。

他并没有走远。他一出门就坐在台阶上,蜷着两膝,向前垂着窄窄的肩膀,把肘支撑在膝盖上,用手掌托着下巴。

他坐在那儿,什么也不想。他不过是在休息。他的脑子简直睡着了。

他的弟弟妹妹也都出来了,跟其他的孩子一起,在他周围吵吵闹闹地玩耍。他们都知道他的脾气特别,容易生气,可是这些爱冒险的孩子仍旧忍不住要去逗弄他。

他们在他面前手拉着手,合着拍子摇晃着身体,对他唱着那种古怪的、难听的歌词。起先,他还用他从工头们那儿学来的骂人的话来骂他们。后来,看到骂也不起作用,他就想起了自己的尊严,索性一声不响。

这群孩子里的头目,是他的大弟弟威尔,一个才满十岁的孩子。强尼对他简直没有好感。由于不断地为威尔牺牲幸福和对他让步,他的生活早已很痛苦了。他明确地认为,威尔是一个受了他的大恩却忘恩负义的孩子。

由于他的牺牲和让步,威尔显然得到了不少好处。这个孩子发育得很好,身体很结实,长得跟他哥哥一样高,甚至比他还重得多。好像他哥哥的血大半流到了他血管里似的。在精神上也是如此。强尼总是又乏又累,一点也提不起精神,威尔却总是生气勃勃,精神百倍。

这时候,嘲笑的歌声越来越高了。威尔一面跳舞,一面吐出舌头,向他靠近。强尼突然伸出左臂,搂住威尔的脖子,用他的皮包骨头的拳头打威尔的鼻子。

这个拳头瘦得很可怜,可是打起来很厉害,他弟弟疼得直叫。其他的孩子全吓得叫了起来,他的妹妹珍妮,连忙冲进屋子里去了。

接着,他母亲就来了,像旋风一样,力竭声嘶地、又担心又愤怒地骂了几句。“为什么他非要惹我?”强尼挨了骂之后回答道,“难道他看不出我很累吗?”“我跟你一样大了,”威尔在母亲怀里气得要命地喊着,他脸上简直给眼泪和鲜血弄得一塌糊涂。“现在我长得跟你一样大,以后我会长得比你更大。到了那时候,我就要揍你——看我会不会揍你。”“你既然知道自己有多大了,你就该去做工,”强尼吼道。“你的毛病就在这儿,你应该去做工。妈应当让你去做工。”“他太小了,”她争辩道,“他不过是一个小孩子呀。”“我刚做工的时候,比他还小。”

强尼张开嘴,打算一起发泄他心里的不平,可是忽然又闭上了。他一赌气转过身,大步走到屋里睡觉去了。

他敞开房门,让厨房里的暖气进来。他在半明半暗之中脱衣服的时候,听见他的母亲正在跟一个偶然来拜访的女邻居谈话。他母亲正在哭,她的话里夹杂着抽抽噎噎的无力的哭声。“我真不知道强尼脑子里钻进了什么东西,”他听见她在说,“他从来不是这样的。以前,他真是一个很能忍耐的小天使。”“现在,他也真是一个好孩子,”她接着又连忙为他辩护道,“他总是老老实实地干活,他刚做工的时候,的确太小了。不过这也不是我的错,我的确尽了力。”

厨房里传来了拖长的啜泣声,强尼一面合上眼皮,一面喃喃自语:“我本来就是老老实实地干活嘛。”

第二天早晨,他又在蒙头大睡时被他母亲硬拖了起来。然后又是那样微薄的早饭,那样摸着黑赶路,他又瞧了瞧屋顶上暗淡的曙光,然后转过身,走进工厂的大门。于是又过了一天,而且一年到头,天天都是这样。

不过,他的生活里也有过变化——有时候他会调换工作,有时候,他会生病。

他六岁的时候,便成了威尔和更小的弟弟妹妹的小母亲和小父亲。他七岁就进了工厂——在那儿绕锭子。八岁的时候,他在另外一家工厂里找到了工作。这个新差事容易极了。他只要坐在那儿,手里拿一根小棍子,引导着在他面前川流不息地流过去的布就够了。这些川流不息的布从机器里出来之后,经过一个热滚筒,就流到别的地方去了。可是他始终坐在一个位子上,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只有一盏煤气灯在他头上闪闪发亮,他自己成了机器上的一个零件。

尽管那儿又潮又热,他仍旧喜欢那个差事,因为那时候他还小,还抱着很多梦想和幻想。他一面瞧着那些热气腾腾、川流不息地流过去的布,一面做着好梦。

不过,这是个不需要运动,不用动脑筋的活,他的梦愈来愈少,同时他的脑子也变得迟钝了。然而,他一个星期赚两块钱。

可是,他九岁时就失业了,这是麻疹造成的。复原之后,他在一家玻璃工厂里找到了工作。工资高了一点,可是这个活需要技巧,这是个计件的活。他的技巧愈高,赚的工钱也愈多,刺激就在这儿。于是,在这种刺激之下,他渐渐变成了一个出色的工人。

这是一种简单的工作,给塞到小瓶子里的玻璃塞子系绳子。因为总是要坐着,向前弯着腰,他的窄肩膀就变驼了,他的胸部每天要压缩十小时。这对他的肺很不好,可是他一天能扎三百打瓶子。

有了他这样的童工,主任觉得很得意,就带着一些参观的人去瞧他。在十小时,三百打瓶子都经过他的手扎好了。这就是说,他已经熟练得跟机器一样了。一点多余的动作都没有。他的瘦胳膊的一举一动,他的细指头上的肌肉的每一个动作,都是又迅速、又准确。

但他工作得非常紧张,结果他就变得神经过敏了。晚上在睡梦中,他的肌肉也要抽搐着。白天里,他又不能松一松,歇一会儿。他总是那么紧张,他的肌肉总是在抽搐。他的脸色愈来愈坏,给飞花引起的咳嗽也愈来愈厉害。

后来,他的压缩得很窄的胸腔里的衰弱的肺,患了肺炎,他就失去了玻璃厂里的工作。

现在他回到了一开始绕过锭子的那家麻织厂。可是升级也很有希望,他是一个优秀工人。不久他就要到上浆车间里去了,以后他还会升到织布车间。至此就算升到顶了,可是他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

他再也不做梦了,尽管当初他总是做着好梦。他甚至还爱过一个女人。那是在他才开始引导着布匹绕过热滚筒的时候,她是厂长的女儿。她比他大得多,已经是一个年轻的女人,他只远远地看到了她五六次。不过那也没有关系,他仿佛从流过他面前的布面上,看出了他的灿烂的前途,他会创造出劳动奇迹,发明神妙的机器,争来工厂头脑的地位,而最后抱住她,庄严地吻她的前额。

不过,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他已经变得太老气,太疲倦,不想恋爱了。再说,她已经嫁了人,到别的地方去了,因此,他就不再动脑筋了。

他很早就变成了大人——从七岁那年,他头一次领到工资的时候起。接着,他跟他母亲的关系就发生了变化。仿佛他既成了挣钱养家,在社会上又有了自己工作的人,他的地位就跟她平等了。

他在十一岁的时候就成了大人,一个十足的大人。那一年,他做了六个月的夜工。从来没有哪个做过夜工的孩子还会保留着孩子气的。

他生平经历过几件大事。有一次,他母亲买来了一些加利福尼亚的梅干。还有两次,她烘了几块牛奶蛋糕。这些都是大事。他常常很亲切地回忆着这些事。当时,他母亲还说过,将来她会给他做一种非常好吃的东西——据她说,那个东西叫做“浮岛”,“比牛奶蛋糕还好吃”。后来有好几年,他总是盼望有一天,他会看到桌子上摆着一盆浮岛,最后,他觉得这不过是一种不会实现的理想。

有一次,他在人行道上,发现了一枚两角五分的银币。这也是他生平的一件大事,同时也是一幕悲剧。当时,银子的亮光一照到他眼里,他还没有把它拾起来,他已经懂得了他的责任。他家里的人一向都是吃不饱的,他应当像每星期六晚上把工资带回家一样,把它带到家里。

还有一件事也是他常想到的,他只有一点模糊黯淡的印象,可是在他心灵里永远铭记着父亲那双野蛮的脚。这件事,与其说是记得起的一件具体事实的印象,还不如说像一场噩梦。

强尼在白天清醒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件事。他只在晚上,躺在床上,神志渐渐模糊,终于睡着了的时候才回忆起来。它常常把他惊醒,使他害怕得不得了。从来没有看见过他父亲的相貌。他只有一个印象,他只记得他父亲有一双野蛮的、无情的脚。

这些过去已久的事常常缠绕在他的脑子里,可是近来的事他却记不得了。天天一个样。昨天和去年都是一样,仿佛事隔千年——或者只过了一分钟。

十四岁那年,他到上浆机上去工作。这是一件重要的大事。除了一夜的睡眠,或者每星期的发薪日之外,到底有了一件值得记忆的事了。

这是一件划时代的大事。这是一个新纪元的开端。从此以后,“我到上浆机上干活的时候”,或者“在我到上浆机上工作之前”,或者“之后”,就成了他不离嘴的口头禅。

十六岁的时候,他进了织布车间,管理一台织布机,来庆祝他的生日。这又是一个带刺激性的工作,因为它是计件的。同时,因为他早就被工厂铸成了一部完善的机器,他的成绩很好。三个月之后,他就兼管着两台织布机,接着,他就兼管了三台,以至四台。

进织布车间的第二季度,他生产的码数,已经比任何其他的织布工人都多了,而且超过了不熟练的工人的生产量一倍以上。这时候,他赚钱的本事也快发展到顶了,他的家境也开始好转了。不过,这并不是说他的工资高到了超过需要的程度。孩子们在长大,他们吃得更多了。同时,他们都进了学校,而课本是用钱买的。还有,不知怎么,他工作得愈快,物价也涨得愈高。甚至连房租也涨了,可是房子却因为失修,反而变得愈来愈坏了。

他已经长得高一点了,不过身材增高了,人却比以前显得更瘦了。同时,他的神经也更紧张了。于是,神经愈紧张,更容易动怒。

他的生活没有一点乐趣,他从来没有看到日子是怎么过的。晚上,他在无意识的抽搐中睡过去了,其他的时间他都在干活,他所想到的,只有机器。除此之外,他的脑子就是一片空白。

暮春季节,有一天晚上,他下工回来,觉得非常疲倦。

他坐下来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好像在兴奋地期待着什么,可是他没有注意。他只是闷闷不乐地、一声不响地吃下去,无意识地吃着他面前的东西。

最后,他母亲实在忍不住了,就问他:“你知道你吃的是什么吗?”

他茫然地瞧着他面前的盘子,然后又茫然地瞧着她。“哦?”他说。“浮岛呀?”孩子们异口同声地大叫了一下。“哦,”他说。接着,他吃了两三口,就说:“今天晚上,我好像不饿。”

他于是放下匙子,把椅子向后一推,有气无力地从桌子旁边站起来。“看来,我还是睡觉去吧。”

他一步一拖地走过厨房里的地板,两条腿好像比平常更沉重了。

现在,连脱衣服也要费九牛二虎之力,一点使不出劲来。等到他爬上床了,一只鞋仍旧穿在脚上,他不由自主地哭了起来。他觉得头脑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向上涌、向外涨,弄得他的脑子混乱如麻、模模糊糊。他觉得他的瘦指头粗得跟腕子一样,指尖上也有一种跟他的脑子一样混乱、模糊的感觉。他脊背的腰部疼得他受不了,他浑身的骨头都疼。简直浑身疼,接着,他脑袋里就出现了一百万台织布机的撞击、压轧、怒吼的声音。整个空间都充满了飞梭。它们在星星中间错综复杂地穿来穿去。

他自己掌握着一千台织布机。它们的速度不断增加,越来越快,同时,他的脑子也松了弦,越转越快,变成了供给那一千只飞梭的纱线……

第二天早晨,他没有去工作。他正在他脑子里的一千台织布机旁边,拼命地忙着织布。他母亲上工去了,不过她先请来了一位医生。据他说,这是严重的流行性感冒。珍妮于是照医生的嘱咐,看护着他。

这场病很厉害,过了一个星期,强尼才能够穿上衣服,在房间里无力地拖来拖去。据医生说,再过一个星期,他就可以回去上工了。

星期天上午,也就是他复原的头一天,工头来瞧了瞧他。据这个工头对他母亲说,强尼是织布车间里最好的织布工人,他们会给他保留他的工作的。他可以从星期一起,再休息一星期来上工。“为什么你不谢谢他呢,强尼?”他母亲焦急地问道。

她于是很抱歉地对客人解释道:“他病得太厉害了,直到现在还没有完全清醒。”

强尼弯着腰坐在那儿,一个劲儿瞅着地板。等到工头走了之后,他还像这种姿势坐了很久。

外面很暖和,这天下午,他到门口的台阶上坐了一会儿,有时候,他会动一下嘴唇。他好像沉迷在无穷的计算中。

第二天早晨,天气暖和起来之后,他又坐在门口的台阶上。这一次,他带了铅笔和纸,来继续计算,这是一种很痛苦、很惊人的计算。“百万以后是什么?”中午,威尔从学校里回来的时候,他问道。“你是怎么算的?”

那天下午,他完成了这个任务。

以后,他每天都要坐在那个台阶上,不过,他不再带着铅笔和纸了。街道对面有一棵树,把他完全吸引住了。他会一连几个钟头地瞧着它,每逢风吹得它的枝条摇摇摆摆、叶子飘动的时候,他就觉得非常有趣。

这一星期,他好像始终沉迷在深刻的自省里。星期日,他坐在台阶上,放声大笑了几次,笑得他母亲心里很难过,她已经好几年没听到他笑了。

第二天早晨,天还没亮,她就走到他的床旁边去叫醒他。这一星期,他已经睡足了,很容易惊醒,他没有挣扎,她来扯掉他身上的被子的时候,他也不想把它抓住。

他只是安静地向着母亲说,说话的口气也很安静。“妈,没有用。”“你会迟到的。”她说,她仿佛觉得他睡得还是糊糊涂涂的。“妈,我醒着,我已经告诉你了,没有用。你最好别管我。我不会起来的。”“你会丢掉饭碗的!”她叫起来了。“我不会起来的。”他用一种毫无感情的声音重复了一遍。

这天早晨,她也没有上工。这种毛病她真是从来也没见过。发热同昏迷,她倒能懂得,可是这是疯病呀。她于是给他盖了被,叫珍妮去请医生。

医生来的时候,他睡得很安稳,后来他醒过来,让医生给他按脉。“不要紧,”医生说,“就是身体太虚了,没有什么别的毛病。”“他一向都是这么瘦。”他母亲主动地说。“妈,走开吧,让我睡完这一觉吧。”

他的声音很柔和,很平静,他于是很柔和,很平静地翻过身,又睡着了。

十点钟的时候,他醒了,随后就穿上了衣服。他走到厨房里,看见他母亲脸上带着十分害怕的表情。“妈,我要走了,”他说,“我想跟你说一句再会。”

她用围裙蒙着脸,突然坐下去,痛哭起来。他耐心地等着。“我早知道有这一天的。”她抽抽噎噎地说。

最后,她就拉下脸上的围裙,伤心失意地瞧着他那张若无其事的脸,问道:“到哪儿呢?”“我不知道,随便哪儿。”

他一面说,一面觉得街对面那棵树在他心里发出了耀眼的光芒。那棵树好像就藏在眼皮底下,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想看,他就会看见。“你的活呢?”她声音发抖地说。“我再也不干活啦。”“上帝呀,强尼,”她哭着说,“可不能说这种话呀!”

对她来说,他说的话简直是亵渎神明。强尼的母亲听到这种话,吓得连气也透不过来,就像一个母亲听见她的孩子否认上帝一样。“唉,究竟什么东西钻到你脑子里去啦?”她想责备他,可是又没有勇气。“数目,”他回答道,“就是那些数目。这个星期里我算了很多数,结果真是惊人。”“我真不知道数目又跟这有什么关系?”她泣不成声地说。

强尼耐心地笑了笑。他母亲看到他这样始终不闹别扭,不发脾气,心里更觉得吃惊。“我说给你听吧!”他说,“我累极了。是什么使我累得这样呢?是动作。我从一生下来就在做动作。我动得腻透了,我再也不想做动作了。“还记得我在玻璃厂干活的时候吗?那时候,我每天要扎三百打瓶子。照我的算法,大概扎一个瓶子要十个动作。这样,一天就是三万六千个动作。十天就是三十六万个动作。一个月,一百万零八千个动作。把那八千去掉不算(他用慈善家做好事的得意口气说),一个月就是整整一百万个动作——一年就是一千二百万个动作。“进了织布间之后,我的动作快了一倍。这样,一年就是两千五百万个动作。我像这样动了将近一百万年似的。“可是,这个星期,我一点也没有动。一连好几个钟头,我一动也不动。让我跟你说吧,那可真是太好啦,我干脆坐在那儿,一连好几个钟头,什么也不干,我从来没有快活过,我从来没有一点空闲的时候,我始终都在动。所以,我根本没有办法让自己快活。现在,我再也不干活了。我干脆坐定了,我要坐着,坐着,休息了以后再休息,然后再多休息一会儿。”“可是威尔跟其余的孩子怎么办呢?”她绝望地问。“对啦。‘威尔跟其余的孩子’。”他重复了一句。

可是他没有一点悲伤的口气。他早就知道他母亲为他弟弟费的那番苦心,可是想到这种事他再也不痛心了,再也没有什么关系了,连这种事他也不放在心上。“妈,我知道你给威尔做的安排——你想让他在学校里读下去,把他培养成一个管账的。不过,那也没有什么用,我不干了,他只好去干活。”“我辛辛苦苦把你抚养成人,你就这样啊。”她哭着说,她本来要用围裙蒙着脸的,可是一下子又改了主意。“你根本没有把我抚养成人,”他用悲惨而亲热的口气说,“是我把自己抚养成人的。妈,连威尔也是我抚养大的。他的个子比我大,比我重,也比我高。我小时候,一直没有吃饱过。他出世之后,只有几岁,我就在干活,挣饭给他吃了。不过那种事已经了结了。威尔可以去干活,跟我一样,不然的话,那就随他去,我根本不管。我累了,现在我要走了,你不跟我说一声再会吗?”

她没有回答。她又用围裙蒙住脸,哭起来了。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了一会儿。“我相信我是尽了力。”他说。

他走出屋子,到了大街上。一瞧见那棵孤单的树,他脸上就露出一副凄惨的笑容。“反正我什么也不干了。”他自言自语地轻轻说了一句,带着一种低声唱歌的口气。他若有所思地瞧了瞧天空,可是明亮的太阳,照得他眼都花了。他走了很久,可是走得不快。他顺着路,走过了麻织厂。

织布车间里低沉的轰隆轰隆声传到了他耳朵里,他微微笑了一下。他谁也不恨,只是渴望休息。

房子和工厂渐渐稀少了,空旷的地方渐渐多了,这时候,他已经接近乡下了。最后,城市就撇在他背后了。

他顺着铁路旁边一条树木茂盛的小路走了下去。他走路的样子,并不像人,简直像一只生病的猿猴。

他从一个小火车站旁边走过去,躺在一棵树下的草地上。他在那儿整整躺了一下午。有时候,他打起盹来,他的肌肉就在睡梦里抽搐着。醒来之后,他一动不动地躺着,瞧着那些小鸟,或者透过上面的树枝缝,仰望着露出的天空。

有一两次,他大笑了起来,不过这跟他所看到的或者感觉到的东西,都没有关系。

黄昏过去,黑夜初临的时候,一列货车隆隆地开进了车站。等到机车带着货车转到岔道上的时候,强尼就沿着列车旁边爬过去。他拉开一节空车厢的边门,笨拙地、吃力地爬了进去。他关上了车门。

火车头的汽笛响了。

强尼躺下去,在黑洞洞的闷罐车里微笑起来。

马普希的房子

“奥雷号”的外形虽然很笨重,但它在小风里面行驶得倒挺快的。船长一直把它开到拍岸的波涛刚刚退去的地方才抛下锚。

环形的希库鲁珊瑚岛低低地浮在水面上,这个一百码宽、周长二十里的珊瑚滩围起来的圆圈,比涨潮时的水平线高出三尺到五尺光景。在广阔的、水平如镜的礁湖底上,有许多珠蚌。礁湖的入口连一条双桅帆船也开不进,所以双桅帆船就只好停在外面,派它的小艇进去。“奥雷号”灵巧地放下一只小艇,六个棕色皮肤、只围着红腰布的水手跳了进去。

他们拿起了桨,站在船尾掌舵的那个年轻人,却穿着欧洲人的雪白热带服装,不过,他不是十足的欧洲人。他的白皮肤,在太阳光里隐隐透露着金黄色,他那闪烁的蓝眼睛里,也带着一种金黄色的光辉。

他叫做劳乌尔——亚历山大·劳乌尔。他的母亲——玛丽·劳乌尔,是一个有钱的、带着四分之一的外来血统的女人,独资拥有并且经营着半打跟“奥雷号”一样的双桅商船——他是她的最小儿子。

这只小艇冲过港道入口处的一个漩涡,驶进去,在汹涌的激浪里颠簸起伏,好容易才找到了水平如镜的礁湖上。

年轻的劳乌尔跳上白沙滩,就去跟一个高个子的土人握手。这个土人个子很高大,但右边的胳膊只剩下了一截,骨头露出肉外几寸长,因为日子久了,已经变成白色。他曾经碰到一条鲨鱼,结束了他的潜水捞珠的生涯,使他变成一个为了小利而拍马捣鬼的人。“你听见过吗,亚莱克?”他一开口就是这句话。“马普希弄到了一颗珍珠——多大的一颗珍珠啊!这样的珍珠,别说在希库鲁岛,就是在全保莫塔群岛,在全世界,也从来没有捞到过,把它买过来吧,现在还在他手里。你可别忘了,是我第一个告诉你的,他是个傻瓜,你用不了多少钱就可以弄到手。你有烟吗?”

劳乌尔从海滩一直向露兜树下的一间茅屋走去。他是他母亲的经理,他的差事就是到全保莫塔群岛去收购椰子干、贝壳和珍珠。

他是一位年轻的经理,他出来干这种差事还是第二次。因为缺乏估价珍珠的经验,不由有些心虚。可是,等到马普希把那颗珍珠给他一瞧,他千方百计地抑制住它在他心里引起的惊讶,脸上勉强保持着买卖人的毫不在乎的神色。

这颗珍珠使他大吃一惊:它有鸽蛋那么大,通体浑圆,乳白的光辉之中,还隐隐地反射着它周围的各种变幻不定的色彩,它简直是活的。

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东西。等到马普希把它放到他手心里,它的分量也使他很吃惊。“好吧,你要什么作代价?”他很巧妙地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问。“我要……”马普希开口了,同时,在他后面,衬托在他那张黑脸旁边,还有两个女人和一个女孩子的黑脸,点着头表示赞成。她们的头向前探着,流露出勉强抑制住的热望,眼睛贪婪地闪闪发光。“我要一所房子,”马普希接着说道。“它得有一个白铁的屋顶和一座八角挂钟。房子要有三十六尺长,周围有一道走廊。房子后面得有一间厨房,一间顶呱呱的厨房,要有锅子、罐子和一副炉灶。你得把房子盖在我们的法卡拉瓦岛上。”“就是这些吗?”劳乌尔不大相信地问道。“还得有一架缝衣机。”马普希的老婆——特法拉开了口。“别忘了那座八角挂钟。”马普希的娘——瑙瑞加上了一句。“对,就是这些,”马普希说道。

年轻的劳乌尔笑了。他笑了很久,笑得很开心。可是,他一面笑,一面却暗暗在心里盘算。

他生平没有盖过房子,关于盖房子,他只有一种很模糊的观念。他一面笑,一面估计着:到塔希第岛采办材料的盘费,材料本身的费用,回到法卡拉瓦的盘费,把材料运上岸和造房子的费用。如果算得宽一点,大约一共要四千法国银元。这可办不到!他怎么知道这样一颗珍珠值得多少钱?四千法国银元可是一个大数目——而且还是他母亲的钱。“马普希,”他说,“你真是一个大傻瓜。还是说个价钱吧。”

可是马普希摇了摇头,他后面的三个人也跟着一起摇头。“我要房子,”他说,“它得有三十六尺长,周围有一道走廊……”“好了,好了,”劳乌尔打断了他的话。“你要的那所房子,我全懂,可是办不到。我预备给你一千块智利大洋。”

四个人的脑袋不声不响地摇着,表示反对。“那么再算欠你一百块智利大洋。”“我要房子,”马普希说。“房子对你有什么好处?”劳乌尔问道。“飓风一来,就会把它刮掉的。这个,你应该明白,船长拉斐说,看这个天气,马上就要刮一场飓风了。”“法卡拉瓦岛上不会刮的,”马普希说道,“那儿的地势高得多,在这个岛上,是会刮的。随便来一场飓风就会把希库鲁岛刮得干干净净。我要把房子盖在法卡拉瓦。它得有三十六尺长,周围有一道走廊……”

于是劳乌尔又听马普希从头到尾把房子的情形讲了一遍。这位经理花了好几个钟头,想尽办法来打消马普希心里的房子,可是马普希的母亲和老婆,还有他的女儿,都支持他要房子的决心。

正在劳乌尔听马普希把所要的房子详详细细地讲到第二十遍的时候,他看见他的双桅帆船上的第二只小艇也靠拢了沙滩。水手们全没有放下桨,表示要他赶紧走。“奥雷号”的大副跳上岸,问了那个一只胳膊的土人一句话,就急忙朝劳乌尔奔来。

天突然变黑了,一片黑压压的密云遮住了太阳。劳乌尔向礁湖那面望去,可以看出飓风就要来临的预兆。“船长拉斐说,你得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大副一见面就是这句话。“他要我对你说,无论这儿有什么珠蚌,我们也只好等以后再来收买。气压表已经落到二十九点七啦。”

一阵狂风掠过他们头顶的露兜树,打到后面的那些椰树,把五六个熟透了的椰子重重地刮到地上。接着,雨就从老远的地方过来,在狂风怒吼中一路逼近,使得风头吹皱了的礁湖水面发出腾腾的雾气。

等到劳乌尔拔脚要跑的时候,头一阵雨点已经打在树叶子上了。“一千块智利大洋,现款,马普希,”他说道,“外加欠你两百块大洋。”“我要一所房子……”对方又说开了头。“马普希!”劳乌尔大声喊着,好让对方听见他的话。“你是个傻瓜!”

他奔出屋子,跟大副并排拼命朝沙滩下面的小艇赶去。他们瞧不见那只小艇。热带的骤雨把他们周围全遮住了。

一个人影从倾盆大雨里钻了出来。原来就是一只胳膊的呼噜—呼噜。“那颗珍珠到手了吗?”他对着劳乌尔的耳朵大声喊着。“马普希是个傻瓜!”他大声回答了一句,接着,倾盆大雨就淋得他们彼此看不见了。

半个钟头之后,呼鲁—呼鲁站在珊瑚岛朝海的一面望出去,瞧见“奥雷号”吊起了两条小艇,把船头朝大海掉过去了。他还看见,在它附近,有一只乘着狂风从海上驶来的双桅帆船,它抛好锚就放下了一只小艇。

他认识这只船,这是混血儿托里基的“奥洛亨纳号”。他是个商人,自任船上的经理,毫无疑问,现在他一定是在那只小艇的船尾。呼鲁—呼鲁咯咯地笑了起来。他知道马普希去年向托里基赊过一批货,还欠着没还。

暴风已经过去了。炙热的太阳火辣辣地晒下来,礁湖又水平如镜了。可是空气粘得跟树胶一样。“你听见过这个消息吗,托里基?”呼鲁—呼鲁问道。“马普希弄到了一颗珍珠。别说是希库鲁,就是在保莫塔群岛随便什么地方,或者世界上随便哪儿,也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珍珠。马普希是个傻瓜,再说,他还欠你的钱。你可别忘了,是我第一个告诉你的。你有烟吗?”

于是,托里基就朝马普希的茅屋走去。他是个很霸道的人,可是也相当愚蠢。他满不在乎地瞧了瞧那颗美妙的珍珠——只瞧了一眼;接着,他就满不在乎地把那颗珍珠放进了口袋。“你运气不错,”他说。“这倒是颗好珠子。我可以给你划一笔账。”“我要一所房子,”马普希惊惶失措地开始说。“得有三十六尺——”“三十六尺你奶奶!”这个商人接口骂道。“你要还清你的债,这才是你要的。你欠我一千二百块智利大洋。好吧,现在你算不欠我了。这笔账算清啦。这还不算,我还要给你记上两百块智利大洋的账,算我欠你。要是我到了塔希第,珠子的价钱卖得好,我再给你记上一百块智利大洋的账——这样,一共是三百块智利大洋。不过,你要记着,这只是珠子的价钱卖得好的话。说不定我会亏本。”

马普希苦恼地交叉着两只胳膊,低头坐着。这颗珠子算给人抢走了。他没有得到房子,只还清了一笔债。珠子丢了,什么也没看见。“你真是傻瓜。”特法拉说道。“你真是个傻瓜,”他母亲瑙瑞说,“你为什么要把珍珠交给他呢?”“我有什么办法?”马普希辩驳道。“我欠他钱,他知道我手里有这颗珍珠。你亲自听见他问我要去瞧的,我没有告诉过他,他已经知道了,是别人告诉他的,我又欠他的钱。”“马普希是个傻瓜。”纳库拉也在学嘴。

她是个十二岁的小姑娘,还不懂事。马普希找着这个发泄的机会,就一耳光打得她摇晃起来。接着,特法拉和瑙瑞就号啕痛哭起来,继续照娘儿们的那一套来责备他。

这时,在沙滩上张望的呼鲁—呼鲁,又看见一只他所熟悉的双桅帆船,在礁湖口外抛了锚,放了一只小艇。

这是“希拉号”,名字起得好极了,因为这只船是李微的,这个德国籍的犹太人是最大的珍珠商人,而希拉呢,大家都知道,是塔希第的渔民和盗贼的保护神。“你听见这个消息吗?”那个肥头缩脑、五官不正的胖子李微一上岸,呼鲁—呼鲁就问道。“马普希弄到了一颗珍珠,别说是希库鲁,就是在全保莫塔群岛,甚至全世界,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珍珠。马普希是个傻瓜,他把它卖给托里基,得了一千四百块智利大洋——我站在外面听他们谈的时候听见的。托里基也是个傻瓜,你可以从那儿便宜地买过来。别忘了,是我第一个告诉你的。你有烟吗?”“托里基在哪儿?”“他在船长林奇家里喝苦艾酒。他在那儿待了一个钟头啦。”

等到李微同托里基喝着苦艾酒,在那颗珍珠上讨价还价的时候,呼鲁—呼鲁又去偷听,只听见他们以两万五千法郎的惊人高价谈妥了这笔生意。

就在这时候,正在向海岸逼近的“奥洛亨纳号”和“希拉号”,忽然像发疯一样地放起了信号枪。那三个人跨出门去的时候,正好看到这两只双桅帆船急忙掉转头离开海岸,一面收下主帆和船头的三角帆,乘着使船身倾侧的暴风,向白浪滔天的海面疾驶而去。接着,大雨就把它们遮没了。“风暴过去之后,它们会回来的,”托里基说道。“我们最好离开这儿吧。”“照我看,恐怕气压表又降低了一点。”船长林奇说道。

他是一个白胡子的船长,因为年纪太大,已经不能再干这一行,他所以住在希库鲁,是因为他知道只有这地方对他的气喘病最合适。他走到屋里去瞧瞧气压表。“好家伙!”他们听见他的叫声,急忙跑了进去,看见他站在那儿,眼睛盯着指针,它已经降到了二十九点二。

于是,他们又走到门外,焦急地观察天色和海面。暴风已经过去,但天色仍旧阴沉沉的。他们看出那两只双桅帆船,张满了帆,后面还跟着另一只双桅帆船,正在一同回来。接着,风向一变,使得它们都放松了帆索,五分钟之后,风又突然朝相反的方向一刮,弄得那三只双桅帆船的帆都猛然扭到相反的方向,岸上的人都看得出在这一跳的时候,帆的下桁上的滑车突然一松,船索散掉了。

这时,拍岸的涛声非常响亮、深沉,其势逼人,一片大浪正在涌过来。一道可怕的闪电在他们眼前一亮,把阴暗的天空照得通明,跟着就是一阵隆隆不绝的、发狂似的雷鸣。

托里基和李微急忙向他们的小艇跑去。等到他们的小艇驶出礁湖口时候,正好和进来的“奥雷号”的小艇一擦而过。在进来的小艇上,站在船尾掌舵、给划船的水手打气的,正是劳乌尔。他因为摆脱不掉那颗珍珠在他脑子里留下的印象,正回来接受马普希所提出的一所房子的代价。

他上岸的时候,正遇到一阵密集的狂风暴雨,因此,直到他跟呼鲁—呼鲁迎面撞上时才看见。“太晚啦。”呼鲁—呼鲁大声嚷道,“马普希把它卖给托里基,得了一千四百块智利大洋;托里基又把它卖给李微,得到两万五千法郎。李微会到法国把它卖十万法郎的。你有烟吗?”

劳乌尔觉得松了一口气。

珍珠在他心里所引起的烦恼没有了。虽然他没有得到那颗珍珠,他可用不着再操心了。不过他不相信呼鲁—呼鲁的话。马普希很可能把它卖了一千四百块智利大洋,可是那个李微,对珍珠那样内行的人,居然会出两万五千法郎,就太不可能了。劳乌尔决定去找船长林奇,向他打听这件事,但是等他到了这位老航海家的家里,却看见他在睁大眼睛,望着气压表。“你瞧这上面是多少?”船长林奇焦急地问道,他擦擦眼镜,又去望那个气压表。“二十九点一,”劳乌尔说道。“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低的气压。”“可不是!”船长哼了一声。“我从小到大,在大海大洋里足足过了五十年,也从来没见过这么低的气压。你听!”

他们站在那儿待了一会,惊涛拍岸,隆隆地震撼着房子。他们走到外面,暴雨已经过去了。他们看见“奥雷号”停泊在一里之外,尽管没有风,却在巨浪中疯狂地颠簸摇摆,而海浪声势壮大地从东北方滚滚而来,猛烈地撞击在珊瑚岸上。

劳乌尔望过去,只看见白花花一片浪沫和波涛。“我看,今天晚上我得跟你一块过夜啦,船长。”他说。“整整二十九。”船长林奇报告道,他又去瞧了一次气压表,出来时手里端着一把椅子。

他坐下来,注视着海上的光景。

太阳出来了,使天气更加闷热,天空中仍然是一片死寂。海浪的声势却越来越大了。“我真不懂这些浪头是哪儿来的,”劳乌尔烦躁地咕噜着。“又没有风,可是你瞧,瞧那儿,那个浪头!”

一道几里长的浪头,正在以雷霆万钧之势,沉重地撞击着这座脆弱的环形珊瑚岛,像地震一样地摇撼着它,船长林奇吃了一惊。“好家伙!”他叫了一声,在椅子上欠起身子,又坐了下去。“可是就没有风,”劳乌尔固执地说。“如果风跟浪一起来,倒还弄得懂。”“不用操心,风马上就会来,够你受的,”船长阴沉地回答。

两个人默默地坐着。无数细小的汗珠从他们的皮肤里渗出来,聚成了许多水点,然后汇合成一条条的小河,流到地上。他们喘着气,而老头子呼吸尤其痛苦。一个浪头冲上了沙滩,淌到椰子树周围,几乎就在他们脚边退下去。“超过了高潮水位,”船长林奇说,“我在这儿住了十一年了。”

他又瞧了一下表。“三点整。”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后面跟着一大群孩子和狗,凄惨地走了过去。他们走到房子那边就站住了,随后犹豫了好久,才一齐坐在沙地上。

几分钟之后,从相反的方向又来了一家人,男男女女带着各种各样的家用什物。不久,船长的房子周围,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已经聚集了好几百人。船长问了一个才来的、怀里抱着吃奶的孩子的女人,才知道她的房子刚才给冲到了湖里。

这儿是好几里以内地势最高的地方。目前正是捞珠旺季,从周围的所有小岛上,甚至像塔希第那样远的地方,都有人到这儿来捞珠。“现在,这儿的男女老少,一共有一千二百人,”船长林奇说,“真不知道明天早上还能留下多少。”“可是为什么不刮风呢?——这个,我倒要知道知道,”劳乌尔问道。“别着急,小伙子,别着急,马上会叫你伤脑筋的。”

就在船长林奇说话的时候,一个大浪打到了珊瑚岛上。海水在他们椅子下翻腾,有三寸深。许多女人都害怕得低声哭泣,小孩子们全握紧手,瞧着滚滚的巨浪,悲戚戚地哭着。鸡和猫,本来都在水里慌张地乱跑,这时,就像商量好了似的,飞的飞,爬的爬,一起到船长的房顶上避难去了。

可是,太阳仍然在明朗地照耀着,天空中仍然是一片死寂。

他们坐在那儿,望着海浪和疯狂地颠簸着的“奥雷号”。船长林奇目不转睛地瞧着那些排山倒海冲过来的巨浪,直到瞧不下去了,他就用手遮住脸,不让自己再看见这个光景,接着,他就进了屋子。“二十八点六。”他回来之后,悄悄地说。

他胳膊上套着一圈细绳子。他把它一段段割成十二尺长,把一段交给劳乌尔,一段留给自己,然后把剩下的分给那些女人,劝她们各自挑一棵树爬上去。

从东北方吹来一阵微风,拂在劳乌尔的脸上,好像提起了他的精神。他看见“奥雷号”已经整顿好帆索,掉头离开海岸,他真懊悔自己为什么不待在船上。无论如何,它总是逃得出去的,可是这个珊瑚岛——一个浪头猛扑过来,几乎把他冲倒,他连忙选定了一棵树。随后,他想起了气压表,就跑回屋子里。他碰到船长林奇也在为这件事赶回去,于是,两个人就一同进了屋子。“二十八点二,”老航海家说道。“这一带快要糟了——这是什么?”

空中好像充满了某种东西在疾驰的声音。房子摇摇晃晃,抖个不停。他们听到了一种巨大的轰隆声。窗户全在轧轧地响。碎了两块玻璃,一阵狂风猛冲进来,刮得他们站也站不稳。

房间里的墙壁就像一个突然吹胀了的气球一样鼓起来。这时,又听到了一种新的声音,仿佛谁在砰砰地放枪,原来就是海涛的浪花在拍打着房子外面的墙壁。

船长林奇瞧了一下表——是四点钟。

他穿上一件厚粗呢上衣,从钩子上摘下气压表,把它藏在一只大口袋里。又是一个浪头轰然地打在这所房子上,这座单薄的建筑一歪,在地基上转了四分之一圈,然后一沉,地板歪下去十度。

劳乌尔先奔出去。狂风吸住他,立刻就把他卷走。他看出风已经转了向,在朝东刮。于是他就使了一个很大的猛劲,扑倒在沙地上,蜷伏不动。接着,船长林奇就像一捆稻草似的给风吹过来,趴倒在他身上。

这时,“奥雷号”的两个水手,立刻离开他们抱住的一棵椰子树,过来搭救,他们背着风,把身体弯到不能再弯的角度,一寸一寸地挣扎着爬过来。

老头子因为关节僵硬,不能爬树,两个水手只好用几截短绳子接起来,把他吊上树。他们就这样一次几尺地,终于把他吊到离地面五十尺高的树顶,把他捆在那儿。

劳乌尔只把他那段绳子绕在附近的一个树干上,站在地上观望,风势可怕极了。他从来没有想到风会刮得这样厉害。一片海浪冲击到珊瑚岛上,泻到湖里,弄得他从膝盖以下全湿淋淋的。

太阳已经不见了,一片铅灰色的薄暮笼罩下来。几点雨横扫过来,打中了他,力量跟铅子一样。一片带咸味的浪花扑在他脸上。他好像给人打了一巴掌。他的两颊火辣辣的,一双疼得难受的眼睛不由自主地流出了眼泪。

现在,已经有几百个土人爬到了树上。

劳乌尔一看天空,不由心惊胆战。天逼得太近了——老实说,好像就在他头顶上面,天色已经由铅灰变成了漆黑。

风势仍然在增强。凭感觉,他已经无法估计风力有多大了,因为这已经不是他生平所遇到的风所能比的。可是,不知怎么,他还是知道风势在增强。离他不远,有一棵树被风连根拔起,树上的人全摔到了地上。一个浪头扫过那段沙地,他们就不见了。

他所在的这棵树也在危险地摇摆,一个女人一面嚎哭,一面抱紧那个小姑娘,那个小姑娘则搂紧她的猫。

抱着另一个孩子的男人,碰了碰劳乌尔的胳膊,指了一指。他望过去,只看见在一百尺以外的那座摩门教堂,像喝醉酒似的东歪西倒地飞过去。

他找寻船长林奇的房子,不料它已经没影了。

事情的确变得很快。他看出在那些还支持得住的树上,很多人已经溜到了地面。

风势更厉害了。他自己的树可以证明这一点,它已经不再摇晃或者前后摇动了。相反,它甚至还很稳,风已经把它弯成了一个直角,它只不过在那儿一味地振动。最糟的是,速度太快。即使它的根还撑得住,在这样紧张的情况下,它也维持不了多久,它一定会折断的。

啊,有一棵树已经断了。他并没有看见它是怎么断的,可是那儿只剩下了半截给拦腰折断的树干。要不是亲眼看见,就不知道出事的情形。树倒的声音和人的绝望的嚎哭,在这片震耳的风浪声里,简直微不足道。

他偶然朝船长林奇的方向望去,正好出了事。他看见那棵树,一声不响就拦腰折断了。树的上半截,连同“奥雷号”的三个水手和那位老船长,都向湖上飞去。它并没有落到地上,它就像一根麦秆似的在半空里飞着。他瞧到它飞了一百码才摔到水面。他用力睁大眼睛,深信他看见了船长林奇在跟他挥手告别。

劳乌尔不再等了。他把绳子绕在树上向下溜。

一股咸水泼到了他头上。他屏住呼吸,拼命抓紧那绳子。他把绳子拴得更牢一点,可是一个浪头又淹没了他。上面的一个女人也溜了下来,跟他待在一块,可是那个土人跟另外一个女人和两个小孩,还有那只猫,却仍然留在上面。

这位经理已经注意到,那一堆堆靠近别的树脚的人正在不断减少。现在,他看出了这些变化就在他旁边发生。他得使出全身力量才抱得住树干,那个跟他待在一起的女人已经愈来愈没力气了。

每逢他从浪头里露出头来的时候,他首先总是很惊讶地发现自己仍然待在老地方,并且又很惊讶地发现那个妇人也仍然在那儿。最后,他冒出头来,发现只剩下他一个了。他往上瞧了瞧,树的上半截也不见了,留下的半截树干正在抖动。

现在,他没有危险了:树根仍然很牢,而树上招风的部分已经给削掉了。他重新向上爬,但是,因为身体衰弱,他只好慢慢地爬,海浪接二连三地打在他身上,最后他才爬到了海浪打不到的地方。接着,他就把自己紧紧地拴在树身上,打起精神来面对黑夜和那些他所料不到的事情。

他在黑夜里觉得非常孤独。有时候,他似乎觉得这就是世界末日,只有他是最后一个活人。

风势仍然一小时一小时地在增强。到了据他估计大约是十一点钟的时候,风势猛烈得简直叫人难以相信。它变成了一个恐怖的怪物。

风逼得他透不过气。他不能面对着它呼吸,因为它冲进他的嘴和鼻孔,把他的肺吹得像气泡一样。每逢这种时候,他就觉得他的身体里好像填满了结实的泥土。

他只有把嘴唇贴紧树身,才能呼吸一下。同时,风不断地冲击在他身上,使他筋疲力尽。他的身心都很困乏。

他不再瞧,也不再想了,他的神志,一半清醒,一半昏迷。他只有一个念头:“原来这就是飓风。”这个唯一的念头时隐时现,好像偶尔闪烁一下的微弱的火焰。有时,他会从昏迷中醒过来想着:“原来这就是飓风。”然后又昏迷过去。

飓风最猛烈的时候是从晚上十一点到早上三点,而马普希和他的女眷攀附着的那棵树,也就是在十一点钟给刮走的。

马普希漂到湖面的时候,他仍然抱着他的女儿。在这种窒息人的风暴的冲击,也只有南海的岛民才活得了。

他所依附的那棵露兜树,一直在翻腾的浪花里滚来滚去。为了不断地让自己的头和女儿的头露出水面,保持呼吸,他有时要抓紧树干,有时又要迅速地换一下手。

到礁湖对岸的沙地,有十里路。那些渡过礁湖、侥幸不死的可怜的人,到了对岸,十分之九都会死在飞舞的树干、木头、破船和房屋的残骸之下。

他们在奄奄一息、筋疲力尽之后,会给抛到这种疯狂的暴风雨的捣臼里,捣成肉泥。可是马普希的运气不错,但他从水里挣扎到了沙滩的时候,身上有一二十处伤口都在流血。女儿纳库拉的左臂断了,她右手的指头也给砸烂了,裂开的面颊和前额已经露出了骨头。

他一只手抓住一棵还没吹倒的树,支撑着,一只手抱住他的女儿,抽抽噎噎地呼吸着,而湖水则不时冲上来,没到他的膝盖,有时甚至没到他的腰际。

到了三点钟,飓风的威势总算到头了。五点钟的时候,只有一股疾风还在吹着。到了六点钟,就风息全无,太阳闪闪发光。

在仍然激荡不已的礁湖边,马普希看到了许多登不了陆的人的残缺肢体。毫无疑问,特法拉和瑙瑞一定也在其中。他顺着沙滩一路走,一路细细地看,终于找到了他的妻子,只见她半个身子躺在水里,半个身子露在外面。

他坐在地上哭了起来,发出粗犷的野兽似的声音,就像原始人在伤心痛哭一样。这时候,她忽然不舒服地动弹了一下,哼了几声。

他凑近去瞧了一下,她非但还活着,而且没有受伤。她不过是在那儿睡觉。她也同样得到了那个十分之一的机会。

在那一千二百个前天晚上还活着的人里面,只有三百个保全了性命。

礁湖里尸体狼藉。没有一座房子或者茅屋不被吹倒的。全珊瑚岛,找不到两块仍旧叠在一起的石头。每五十棵椰子树里没有吹倒的只有一棵,不过也都残缺不全,而且上面连一个椰子也没剩下。

到了第三天,大家才埋好他们死去的亲人,坐下来等待那些救济他们的汽船。

在这一段时间里,瑙瑞自从被飓风刮走,跟她一家人拆散之后,一个人经历了一番惊险的奇遇。就在她抓住一块粗糙的木板,给它弄得遍体鳞伤,身上扎满了木刺的时候,一个巨浪却把她凌空抛过珊瑚岛,送到了海上。

到了海上,在滔天的巨浪冲击之下,她丢掉了木板。她是一个年近六十的老太婆,不过,她从小生长在保莫塔群岛,一生都是在海边过的。她在黑夜里一路游着,为了呼吸,她在这扼杀一切、令人窒息的狂澜里,不断地挣扎。正在这时候,她的肩膀忽然给一个椰子重重地撞了一下。她马上想到了一个主意,抓住那个椰子。后来,在一个钟头之内,她又抓住了七个。她把它们拴在一起就成了一个救生圈,可是这东西虽然可以保全她的性命,也有把她砸成肉酱的危险。她相当胖,很容易受伤;不过,她对飓风很有经验,因此,她就一面祷告鲨神,保佑她不给鲨鱼吃掉,一面等着风势退下去。

可是,到了三点钟的时候,她已经昏昏沉沉,什么都不知道了。到六点钟,天上变得无风无息的,她还是昏迷得什么都不知道。直到她给冲上了沙滩,她才惊醒过来。于是,她就把皮破血流的手脚插到沙地里,在倒流的波浪里撑着向前爬,一直爬到海浪冲不到的地方。

她知道她到了什么地方。这一定是那个叫做塔科科达的小岛。这儿没有礁湖,也没有人烟。日子一天天过去,她只能靠那几个曾经帮她浮在海面的椰子生活。它们使她有了吃的喝的。不过她并没有尽量地喝,也没有尽量地吃。她知道能不能得救很成问题。

她看见了救生汽船正在水平线上冒烟,可是,能指望哪一条救生船会开到这荒无人烟的塔科科达呢?

到了第十天,她已经吃完了最后一个椰子,她渴得人都萎缩了。她勉强在沙滩上走着,想找到几个椰子。奇怪,尸首冲上来这么多,椰子一个也没有。照理,浮在海里的椰子当然比死人多得多!

最后,她就放弃了这个打算,筋疲力尽地躺下来。末日已经到了。除了等死以外,一点指望也没有。

后来,她从一阵昏迷里醒了过来,慢慢地发觉在她眼前的是一个尸首头上的沙红头发。海浪把这个尸首向她冲过来以后,又把它拉了回去。他翻了一个身,她才看出他没有脸。可是,这种沙红头发看起来却有点熟悉。

一个钟头快过去了。她并没有费心去辨认他是谁。她是在等死,因此,这个可怕的东西本来是谁,跟她毫不相干。

可是,过了一个钟头以后,她却慢慢坐起来,瞪着这个尸首。一个异乎寻常的大浪已经把它甩到了普通的浪潮够不到的地方。是的,她没有认错,这就是李微,那个德国籍的犹太人,也就是买下了那颗珍珠,乘上“希拉号”把它带走的人。

看起来,这一点是很清楚的:“希拉号”已经完蛋了。

她朝着那个死人爬过去。他的衬衫已经给撕掉了,她可以看出他腰里缠着一根放钱的皮带。她屏住了呼吸,解开那些搭扣,想不到轻轻易易就解开了。她连忙拖着这根皮带爬过沙滩。她把带子上的口袋一个一个地打开,可是全都空空的。

他究竟把它藏到哪儿去了呢?在最后一个口袋里,她终于找到了,这是他这一趟买到的第一颗,也是唯一的一颗珍珠。她于是又爬了几尺,以便避开皮带的臭气,然后仔细地瞧着这颗珍珠。

这正是先前马普希捞到的,而后来给托里基抢走的那颗。她又估量着它的分量,温存地把它滚来滚去。可是她看不出它有什么内在的美,她所看到的,只是马普希、特法拉和她的脑子里精心结构的那所房子。每逢她瞧见这颗珍珠,她就会看到那所房子的一切,包括那座挂在墙上的八角挂钟。有了这样的房子,才值得活下去。

她又等了八天,希望救生船来救她。在这段时间里,她用她所能找到的一切椰子的纤维,还有她的裙子上所剩的一切,编成绳子,把那副平衡架重新绑在独木舟上。

这只独木舟已经破裂得很厉害,她怎么也不能修得它完全不漏水;她只好用一个椰子壳做成一个瓢,放在船上当作舀水的工具。

到了第十八天,她趁着浪潮,在半夜里把那只独木舟推下海,动身回希库鲁。

她本来是个老太婆,艰苦的遭遇已经耗尽她的脂肪,现在只剩下皮包骨头和几条肌肉。那只独木舟又很大,得由三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划才成。可是岛上只有她一个人,所以只好独自一个人用一根代用的桨来划。而且,这只独木舟已漏得很厉害,她的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得用来把水舀出去。

到了天光大亮的时候,她还没有瞧见希库鲁,后面的塔科科达已经隐没在水平线下。太阳灼热地照在她的光身子上,蒸发着她身体里的水分。

刚过中午,她在独木舟里站起来,望到了希库鲁。那许多茂密的椰子树都不见了。她只看见一些零零落落、彼此相隔很远的残株。

这景象鼓舞了她。她没想到会离它这么近。海流正在把她推去。她拗着水势划过去,桨上嵌绳子的齿痕已经磨平了,她隔一阵就得把桨重新捆紧,这要费很多时间,此外,她还得把水舀出去。为了舀水,她在每三个钟头里,总有一个钟头不能划桨,而且,她又是一直往西边漂。

日落的时候,希库鲁已经在她东南方三里远近了。她继续奋斗了一个钟头,可是陆地仍然离她有那么远。

她已经给卷到了海流的中央,独木舟太大,浆太不中用,而她浪费在舀水上的时间和精力也太多。此外,她的身体也很衰弱,已经愈来愈不行了。尽管她用力地划,独木舟仍然要向西面漂。

她向她的鲨神祷告了一下,就跳下水游泳了。水果然使她恢复了精神,独木舟不久就被她撇在后面。游了一个钟头之后,陆地显然近了不少。

接着,发生了一件极可怕的事:

就在她的眼前,不到二十尺的地方,一片大鳍正在破浪前进。她沉住气,朝它游过去,它却慢慢溜开,等到到它不见了,她就把脸向下贴着水面,注意地瞧。鳍露出来以后,她又继续向前游。

这个怪物很懒——她看得出。毫无疑问,它一定是在飓风之后,吃得很饱了。如果它非常饿的话,它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向她冲过来的。它大约有十五尺长,她知道,只要一口,就会把她咬成两半。

可是,她一点也不能把时间浪费在它上面。不管她游不游,海流总是在拖着她离开陆地。过了半个钟头,那条鲨鱼胆子逐渐大了。它看出她不会害它,就把圈子缩小,向她逼近,每逢它溜过的时候,它总是贪婪地斜眼瞟着她。

她很清楚,迟早它一定会鼓足勇气向她冲过来的。她决计要占先一步。她现在所想的事情,简直等于拼命,她是一个老太婆,孤单单地浮在海里,饥饿和艰难辛苦已经折磨得她软弱无力,然而,面对着这只海里的老虎,她必须先冲过去,使它不敢冲过来。

于是,她就继续游着,等待机会。最后,它终于懒洋洋地游到她旁边,离她不过八尺左右。她突然向它猛冲过去,装出攻击它的姿态。它像发疯似的把尾巴一挥就飞也似的逃走了。

可是它那像砂纸一样的皮却擦了她一下,把她从肩膀到肘子的皮擦掉了一块。

它游得很快,圈子兜得愈来愈远,终于看不见了。

马普希和特法拉,正在那种上面盖着白铁屋顶的破片的沙洞里,躺着争论。“如果你早照我的话去做,”特法拉责备着他,这已经是第一千次了,“把珠子藏起来,谁也不告诉,现在它就会仍旧在你手里。”“可是,我剖开蚌壳的时候,呼鲁—呼鲁就在我旁边——我不是跟你说了千百遍了吗?”“是呀,我们今后不会有房子住了。劳乌尔今天还对我说过,如果你没有把那颗珍珠卖给托里基……”“我没有卖,是托里基抢走的。”“——他说,要是你没有卖掉那颗珍珠,他会给你五千块法国大洋,那可是一万智利大洋呀!”“他跟他母亲商量过,”马普希解释道。“她是懂珍珠的。”“可是现在珠子丢了,”特法拉抱怨道。“它还清了我欠托里基的账。不管怎么说,我总得一千二。”“托里基死啦,”她叫了起来。“他们都没听到他那条双桅帆船的消息。那条船已经跟‘奥雷号’和‘希拉号’一起完蛋啦。托里基会把他答应给你的那三百块欠账给你吗?不会吧,因为他已经死了。就算你没有捞到那颗珍珠,难道你今天也还欠他一千二吗?用不着,托里基死了,你总不能把钱还给死人。”“可是李微也没有付现款给托里基,”马普希说道,“他只给了他一张纸,一张在帕彼特可以兑现的纸条。不过现在李微已经死了,当然付不出,托里基一死,那张纸也跟他一道完了,要说那颗珍珠,它当然也跟着李微一块完了。你说得对,特法拉。我丢了珠子,什么也没得到。现在,我们睡吧。”

他突然举起一只手,倾听着。外面有一个声音,好像有人在用力地、痛苦地呼吸着。一只手摸索到了那张当作门帘的芦席上。“外面是谁?”马普希喝道。“瑙瑞,”外面回答,“你能告诉我,我的儿子马普希在哪儿吗?”

特法拉大叫了一声,抓住了她的丈夫的胳膊。“有鬼!”她吓得牙齿打战地说。“有鬼!”

马普希的脸色变得蜡黄,非常可怕。他有气无力地靠在他老婆身上。“好婆婆,”他吞吞吐吐地说,竭力掩饰他自己的声调,“我跟你的儿子很熟,他住在礁湖东面。”

外面传来一声叹息。马普希开始觉得高兴了。他骗过了那人。“可你是从哪儿来的,老婆婆?”他问道。“从海里来的,”回答的声音很凄惨。“我早就知道!我早就知道!”特法拉尖声叫着,身子来回摇晃。“特法拉从什么时候起,睡在别人家里的呀?”瑙瑞的声音隔着芦席传了进来。

马普希用又害怕又埋怨的脸色瞧着他的老婆。是她这一叫漏了底。“我的儿子,马普希,又是从什么时候起不认他的老娘啦?”那声音继续说。“没有,没有,我没有——马普希没有不认你,”他叫道。“我不是马普希,我告诉你,他住在礁湖的东头。”

纳库拉从床上坐起来,哭起来了。芦席开始在摇动。“你在干什么?”马普希问道。“我要进来。”瑙瑞的声音回答。

芦席的一边掀开了。特法拉打算钻到毯子里去,可是马普希把她拉住了,他总得拉住点什么才行。

这两个人彼此争持着,都在浑身发抖,牙齿打战,一面瞪着老大的眼睛,瞧着那个掀开了的芦席。他们看见瑙瑞爬了进来,身上滴着海水,连裙子也没穿。他们连忙向后滚,争着把纳库拉的毯子夺过来蒙住头。“你总可以给你的老娘一点水喝吧,”那个鬼很凄惨地说道。“给她一点水,”特法拉用颤抖的声音发了一个命令。“给她一点水,”马普希连忙把这个命令传给了纳库拉。

于是他们就一齐把纳库拉从毯子底下踢出来。一只颤抖的手放在他手上的时候,他因为感到了它的分量,就完全相信它不是鬼了。

于是,他就爬起来,一面拖着特法拉也起来,几分钟之内,大家全在听瑙瑞讲起她的遭遇了。后来,她谈到了李微,就把那颗珍珠放在特法拉手心里,这样,就连她也打消了成见,承认她婆婆的确还活着。“到了早上,”特法拉说道,“你可以把珍珠卖给劳乌尔,向他要五千块法国大洋。”“那么房子呢?”瑙瑞不赞成。“他会把房子盖起来的,”特法拉回答道。“他说盖房子要花四千块法国大洋。此外,他算还欠我们一千块法国大洋,也就是两千块智利大洋的账款。”“是三十六尺长吗?”瑙瑞问道。“对,”马普希回答道,“是三十六尺。”“当中那个房间里还有一座八角挂钟吗?”“对,还得有那张圆桌子。”“好了,给我点东西吃吧,我饿了,”瑙瑞心满意足地说道。“吃完了,我们就睡,因为我累了。明天早上,我们再把那所房子详细谈谈,然后再去卖这颗珍珠。我们最好还是叫他把那一千法国大洋付给我们现款。向商人们买东西,现钱总比赊账好得多。”

监狱

我在监狱的院子里干了两天苦工。

那可是个重活,虽然我一有机会就装病,但我还是给搞垮了。

这是因为伙食的关系——谁也不能靠那种伙食干重活。面包跟水,这就是他们给我们的一切。照说,我们一星期应当吃一次肉,可是,这肉总是不够分配,而且它又得先用来煮汤,煮得一点养分也不剩,因此,一个星期里能不能尝一次,并没有什么关系。

此外,我们得到的水很多,面包却老是不够。一份面包只有两个拳头那么大,每个犯人每天只能得到三份。至于水,它的确有一桩好处——挺热。

早上,它叫做“咖啡”,中午,它就很神气地成了“汤”,晚上,它又会化装成“茶”。其实,从早到晚,照旧还是那种水。早晨,它是黑水,颜色是用焦面包屑煮出来的。中午,它就去掉这种颜色,加上一点盐和一滴油。开晚饭的时候,它又换上了一种无论怎么也猜不出的发紫的赭石色,这是一种糟透了的茶,不过是倒是真正的热水。

我们这伙人全是伊雷县监狱里的饿汉。只有“长期犯人”才懂得什么叫做吃饱。这是因为,如果他们的伙食跟我们“短期犯人”的一样,用不了多久,他们就全会饿死。

我知道那些长期犯人吃得要充足一点,因为我们大厅底层有一整排牢房都住的是这种家伙,我在当杂役的时候,常常借着送饭偷他们的伙食。

我的朋友是管发东西的。我在院子里干了两天之后,就给提到牢房外面,成了一个杂役、一个“当差”。

一早一晚,我们把面包送到犯人的牢房里,但是十二点钟要采用一种不同的办法。罪犯下了工,全得排成很长的队伍进来。他们一走进我们大厅的门,就把手从他们前面的人的肩膀上放下来,不再走那种连环步。

门里面堆着许多放面包的盘子,我们的差事是在罪犯队伍走过的时候,端着面包托盘。每逢一个托盘分完了,譬如说,我端的那个托盘空了,另外一个当差就端来一满盘面包跟我换位。等他那盘分完了,我又端上一满盘面包跟他换位。这样,队伍不断地往里走,每一个人都会伸出右手,从托盘里拿走一份面包。

总当差的职务跟我们不同。他使的是一根棍子,他只站在托盘旁边看着。

那群饿慌了的倒霉鬼始终丢不开他们的妄想,他们总以为有时候可以想办法从托盘里拿走两份面包。但是根据我的经验,那种时候永远也不会有。只要哪只手敢大胆一试,总当差的棍子就会用一种闪电的方式——快得跟老虎爪子扑来一样——揍它一下。

他的手法很准,因为他用棍子打破的手太多,简直百发百中。他从来不会落空,他处罚起这些犯规的罪犯来,通常都是先把他的那份口粮拿走,然后打发他们回到牢房去吃那顿只有热水的饭。

有时候,碰到所有的犯人都躺在牢房里挨饿,我常常会发现当差的牢房里,另外藏着一百多份面包。我们这样克扣面包,也许显得很荒唐,不过,这是我们的一种外快。

在我们的大厅里面,我们都是掌握经济大权的人,我们所耍的手段,跟文明世界里那些掌握经济大权的人差不多完全一样。我们控制着整个粮食供应,我们跟监狱外面那些强盗弟兄一样,也是逼着他们要付出极高的代价才买得到。

那些在监牢的院子里做苦工的人,每一个星期,都会领到一块值五分钱的口嚼烟草。这种烟草就成了这个王国的货币。我们交换的方式是,一块烟草换两三份面包。他们之所以肯交换,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喜欢烟草,而是因为他们更喜欢面包。

唉,我也知道,这跟抢走婴儿口里的糖果一样,不过,换上你又会怎么办呢?我们得活下去。同时,对于敢作敢为、能创出一番事业的人,当然也应当有点报酬。

老天总知道,是我们让伊雷县监狱里的面包流通起来的。嘿!我们还在这些丢掉自己烟草的倒霉鬼中间,推动省吃俭用的风气呢……另外,还有我们所立下的榜样。我们让每一个罪犯心里都产生了能跟我们一样、能够搞一点外快的野心。我们是社会的救世主——照我看,这话可真不假。

譬如说,有一个一点烟草也没有的饿汉,他大概是个败家子,自己烟草全嚼了。很好,他有一副背带,我可以拿六份面包跟他交换——或者,如果他那副背带的质料很好,给他十二份面包。可是,我从来不用背带,不过那也没有关系,拐角上住着一个判了十年徒刑的杀人犯。他用背带,他需要一副,我可以去卖给他,跟他换一点肉,我要的就是肉。也许,他还有一本破烂的纸面小说,那可是宝贝。我可以先把它读完,然后用它跟烘饼的换饼,跟厨子换肉和蔬菜,跟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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