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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0 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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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伟珏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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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社会学评论(分支研究卷)

同济社会学评论(分支研究卷)试读:

丛书总序

当今世界正经历着巨大的历史变迁。一方面,伴随着信息化和全球化,高度网络化的消费社会正在逐步形成,另一方面,巨大的贫富差距、日益凸显的环境和能源危机以及以各种形式爆发的“民族”问题,在不同层面不断引发新的变化。所有这一切都对我们每一个个体的生存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产生了深远影响。

社会学作为一门从本质上理解我们所处时代的学科,不仅重视对人类的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把握,而且敢于直面现实,关注和解答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并提出种种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社会矛盾冲突、推动社会发展的提案。

社会学20世纪初传入中国,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被中断,1979年恢复。中国社会学重建至今已经走过三十多个年头。这期间,为了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中国的社会学者在积极进行学科建设的同时,弘扬直面现实之精神,对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现象及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丰硕成果。

同济大学社会学系正是诞生于这样的大背景之下。21世纪初,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的进一步推进,中国社会学步入快速发展时期。同济大学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性机遇,于2003年成立了哲学与社会学系并于同年开始招收社会学专业本科生。2006年单独设系,同年开始招收社会学硕士研究生。2009年划归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至今。经过10多年的努力,目前同济大学社会学系在欧洲社会理论和城市社会学等研究领域已经形成自己的特色,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值同济大学社会学系成立十周年之际,本系编辑出版《同济社会学评论》丛书。秉承学术研究自由与开放原则,本论丛拟陆续推出社会学论著和反映社会学学术前沿的译著。此次出版的三册《同济社会学评论》为同

济大学成立十周年纪念特辑,收录了这十年来本系教师的部分学术成果。这三册论文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同济社会学系现有的学术水准。衷心希望丛书的出版,能加深学界尤其是社会学界对同济大学社会学系的了解,促进同济社会学系与学界同仁的交流,进而提升中国社会学整体学术水准。朱伟珏于上海同济大学2014年6月

都市生活与城市空间关系的研究

张俊一 引言

西方社会工业革命后,城市迅速发展,城市生活与乡村生活相比呈现许多新的特征,西美尔(Simmel)——西方社会学的大师,以一篇《大都市与精神生活》,开启了西方都市生活集中讨论的序幕。[1]西美尔的观点是相对悲观的,他认为,“现代生活中的最深层次问题是个人在面对巨大社会压力、历史遗产、外来文化和生活技能时,[2]如何保持其自由和个性的存在”。在大城市中,由于货币、时间和[3]城市规模等因素的影响,个人在整个大城市中受到了客体文化的巨大压抑,个人只是不断去适应城市生活,个人在城市中是孤独的,[4]“身体的靠近和空间的狭小仅仅使得精神距离更加可见”。个人只是孤独地走在人群中成为都市生活的重要写照。在大城市中,个人被降低至一个实际上无能的层面,在喧嚣环境中的孤独,以缺少表情,缺少温情,缺少感情的方式去面对生活,西美尔没有给出改变的良方。“既然这样的生活力量已经变成了整个历史生活之树的根和冠,而在我们短暂的存在中,我们作为一个细胞并仅仅作为一个部分属于整个历史生活,那么我们的历史任务既不是谴责也不是抱怨,而仅仅是理[5]解。”

显然,西美尔的预言是有吸引力的,首先,他提出了城市社会发[6]展的一个基本问题,如果说,工业化过后,城市化是必然的结果,那么,城市生活的特征以及发展趋势是所有人都会关心的问题,也是理论研究者需要去不断尝试解释和回答的问题。其次,西美尔的悲观,引来了更多人对其观点的挑战,更多的人希望为城市生活找到更多的亮色,或者在城市生活中发现走向我们所希望的生活方式的途径。在西美尔之后,传统的城市社会学、新城市社会学的诸多理论大师都围绕都市生活展开过讨论。传统城市社会学主要的观点是:都市生活的特征是由空间、文化等因素决定的;新城市社会学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入手,认为都市空间的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结果也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都市生活由空间生产过程所决定,资本追求空间的利润与消费使用空间的要求有内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都市生活被异化。新近的城市研究和实践显示,人们正在尝试积极主动地去寻找新的都市生活方式,这样的研究和活动正在改变城市的观念和生活的空间。二 空间决定的都市生活

1938年,沃斯(Wirth,L.)发表了一篇《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7]都市生活》(urbanismas a way of life)的论文,现在已经被认为是城市社会学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篇论文。沃斯在文中提出了城市的基本概念,并建立起了一套研究城市生活方式的研究框架。沃斯是芝加哥学派的中坚人物,罗伯特·帕克(Park,R.)的学生,而帕克是西美尔的学生,沃斯的理论深受西美尔的影响。沃斯认为,都市生活的特征来源于城市的规模、密度和异质性,也就是城市生活的特征主要是由城市空间的特征决定的:“在观察和研究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归纳出一系列关于下列几点间关系的社会学命题:(1)人[8]口规模,(2)居民密度,(3)居民和群体生活的异质性。”

沃斯从三个方面对城市特征进行了组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行为,人与组织之间的社会行为,组织与组织之间的互动形式。正是这[9]三个方面构成了沃斯所理解的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都市生活可以理解为一种生活方式,它表征着人类联系的具体形式。都市生活作为一种特别的生活方式,可以从以下三个相互关联的角度去实证地介入:“(1)作为包括人口、技术与社会生态秩序的实体结构;(2)作为一种包含某种特殊的社会结构、一系列社会制度和一种典型的社会关系模式的社会组织系统;(3)作为一套态度和观念和众多以典型的集体行为方式出现并受制于社会控制的特殊机制的个[10]性。”沃斯的研究是建立在这样的假设和前提之上的,就是单个的城市可以作为一个研究的对象,个体(个人或群体)在社会空间结构中的位置是对环境适应的结果,位置的差别是由对环境的适应力差别[11]所决定的,其过程是由生存竞争的原则所支配的。其理论的渊源就是芝加哥学派的人文生态学,人文生态学认为,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人们的生活由空间所决定和影响,也就是人们为了适应城市的空间环境,自发地形成了特有的生活方式。

沃斯的论文发表后,反响很大。首先,他试图建立城市研究中具备经验研究基础的可以讨论的研究框架的努力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在以前的研究中,正如沃斯所言:“在马克斯·韦伯富有洞察力的论文《论城市》和罗伯特·帕克那篇有纪念意义的论文《城市:对开展城市环境中人类行为研究的建议》中,我们发现了非常接近于都市生活的系统理论。但这些精辟论述远不能形成一个有序的、连贯的理论框架,[12]以供研究参考。”由于缺乏基本的概念和可观察的经验做支撑,城市研究的讨论是混乱和无效率的。其次,他秉承了芝加哥学派的重要思想,就是帕克在《城市:对开展城市环境中人类行为研究的建设》一文中所提出的:“城市,它是一种心理状态,是各种礼俗和传统构成的整体,是这些礼俗中所包含,并随传统而流传的那些统一思想和[13]感情所构成的整体。”“城市化不再仅仅意味着人们被吸引到一个叫城市的地方、被纳入到城市生活体系之中的过程,城市化也指与城[14]市发展有关的生活方式的鲜明特征不断增强的过程。”因此,他把都市生活作为城市社会学的主要研究领域,这样的人文关怀是值得肯定的。最重要的是,从沃斯开始,都市生活成为城市社会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当然,沃斯的论文也成为后来者经常批判的靶子,这也正说明其文章的重要性。沃斯的文章是每一个后来者都需要认真阅读和领会的一座高峰。吉登斯(Giddens,A.)认为,沃斯企图超越制度、文化、历史、地理建立起普遍的城市研究框架是不明智的,“任何认为有关城市的普遍性理论只要以城市自身的特征为基础的想法——就如沃斯的做法那样——都是错误的。城市所表现和包含的只是更广[15]泛社会——城市仅仅是这个社会的一部分——的某些方面”。吉登斯建议放弃宏大架构,而从地方经验开始研究。卡斯特尔认为都市生活和都市无法成为独立的研究对象,沃斯在城市空间与城市生活之间制造了一种“伪相关”,因为被沃斯看作“城市生活方式”的那种东西并不是由城市环境造成的,而是更广泛的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反映,“是资产阶级工业化的文化表现,是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理性化进程[16]的产物”。三 文化影响的都市生活

沃斯的文章发表后,甘斯(Gans,H.)通过经验研究发现,都市生活的特征,很难完全从空间特征来加以概括,都市生活的特征是由居住者的年龄、性别、财富、生命阶段等文化特征所左右的。“以往的定义是把生活方式和每一个居住地类别的城市环境因素联系起来,但是,如果生活方式并不和居住地类型相一致,如果生活方式是阶层和生命阶段的结果,而不是由居住地的生态学上原因造成的话,[17]城市的社会学定义就不能被固化。”甘斯认为,生活方式不可以用地域去解释,但可以用该地域的居民特性(包括阶层特点和生命阶段)来解释。甘斯把特性作为他解释城市与郊区生活方式最重要的指标,特性指社区居民具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特征及他们在生命周期所处的阶段。

甘斯把城市区域细分为内城、外城和郊区,并将城市的居民分为四海为家者、单身者或无嗣者、种族村民、受剥削者、陷入困境者和落魄者。甘斯很快发现,他们中大多数的行为特征跟他们所居住的空间没有关系,只有少部分人的行为特征与其居住空间存在这样的联系。只有受剥削者和陷入困境者似乎受到了人口数量、密度和异质性的影响,即使有这些影响,也应该是居民的稳定性的结果,而不是人口数量、密度和异质性的结果。由此,甘斯对沃斯的空间决定都市生活的理论发出了挑战。

甘斯认为,“必须把对特性的分析作为对社区生活方式研究的出发点,这样才能揭示哪一种行为模式可以归因于居住地的特性或它的自然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揭示城市和郊区在什么程度上是相互独立[18]的”。而沃斯之所以有这样的结论是因为他受到了他所处时代和地点的局限,“他是在一个移民亚文化形成的时间内,在严重的经济萧条结束后,在一个人们选择最少的年代写成他的文章的”。

新近的研究将文化对都市生活的影响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共同的文化影响和教育。一个人在年幼的时候都被教育为:作为城市人应该怎样生活,作为乡下人应该怎样生活,这样的文化从小在他们的心里扎根,他们将来长大后不论在哪里生活,都会有特定的生活方式。二是一个人在城市里的生活方式是由其年幼时候的生活方式所约定和影响的,不论他现在身在何处,他的生活方式都是倾向于幼年时习得的生活方式。三是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是在特定城市的长期历史中形[19]成的,不能够普遍地概括,应放在不同的城市和地区。四是城市中存在多种文化和生活方式,不能做简单的对应和概括。文化观念强调了人们的生活态度、方式和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一旦形成后就具有相当的稳定性。

很显然,文化的影响是长久而持续的,人们在城市中的生活则存在流动和不稳定性,从文化来解释人们在城市中显示出的特定生活方式有一定的说服力。不过,从文化来说明城市生活方式的非唯一性和独特性,仅仅算得上是对空间决定论的一个补充,而不能够从根本上去否定空间对城市生活的影响,因为,不论从哪些方面来看,都市生活与乡村的生活都存在差异。四 空间文化共同作用下的都市生活

弥补空间和文化对城市生活影响论的一位关键人物,就是费雪(Fischer,C.),他提出的亚文化理论至今仍然深深影响着城市空间和文化的研究。费雪注意到了城市生活的独特性和多样性与乡村显然是有区别的,芝加哥学派对空间的重视在费雪这里得到了肯定,而他引入的亚文化观念则使空间与文化共同成为影响都市生活的关键因素。所谓亚文化是指一系列信仰、价值、规范、习惯的模式,亚文化是与亚系统联系在一起的。费雪指出,他的理论模型只是想表明城市生活对非规范行为的影响,并不针对城市中的其他行为。非规范行为涵盖了从艺术创新到持异议的价值观的表达,再到严重的犯罪这一系[20]列的行为。所有这些非规范行为都是偏离社会规范的。在这里,规模是一个很重要的参数,足够的城市规模为城市中反常行为的存在提供了可能。比如,在乡村中要形成集邮爱好者俱乐部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很难形成足够的多数,但是在大城市却成为可能。城市的规模、密度和异质性可以决定亚文化的种类、联系的强度、发展的空间等。

当一个城市规模大、密度高、异质性强的时候,城市中就存在多种亚文化,亚文化强度越大,非规范行为的发生率越高,城市的生活就会是多元的和丰富的。在这里,费雪的理论为西美尔悲观的理论抹上了一层希望的色彩。当城市中多元文化广泛存在时,这个城市无疑是宽容的,为多种生活方式、多种文化、多种创新留下了空间,也为寻求超越现有都市生活方式提供了可能。内心渴望交往的孤独的人群在城市中增加,为人际的联系提供了空间。随后的研究也证实,在城市中,社区是广泛存在的,社区的基础就是具有一定感情的社会交往群体,社区中的生活方式是具有特征意义的。

费雪的重要贡献在于,他强调了城市异质性对于文化多样性发展的积极主动作用,他的理论超越了空间决定论和文化影响论对城市生活形式的单向度思维,揭示了人在城市中主动地选择生活,个人能动性发挥的一面。这一点可能是费雪理论中最有启发性的。正如刘易斯·芒福德所言:“城市的主要功能在于化力为形,化权能为文化,化朽物为活灵的艺术造型,化生物繁衍为社会创新。”创新应该是城市的核心精神之一。很显然,费雪的理论为城市创新的出现提供了部分的理论解释。在城市这个大系统中,存在非常多的亚系统,这些亚系统中存在亚文化,当一些亚文化不断成熟和发展,可能从边缘走向中心,从另类走向流行,这样就为城市生活提供了变革的力量,也为不同的人群提供了选择的机会。在此过程中,个人可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社会群体,发现自己。五 空间生产过程中的都市生活

20世纪60年代,西方新城市社会学诞生,新城市社会学以马克思的理论为基础,对传统的城市研究做了批判性的梳理。列斐伏尔(Lefebvre,H.),是新城市社会学的核心人物,他批判传统的城市社会学是具有意识形态的,他认为,“任何主张,假如它直接或间接地[21]有助于生产关系的再生,那它就是意识形态”。城市经验现象所展现的不是纯客观的事实,而是资本主义下的社会关系。首先,他将空间生产视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空间的生产是资本主义扩张的必要条件,空间既是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也是结果。在空间的生产过程中,资本寻求超额的利润,与空间的使用要求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也就是说空间的扩张和发展依据的是资本增值的逻辑,而非服务生活的逻辑。现代都市“建筑环境”的特征就是空间商品化,以及人类活动和经验的“隐退”,“城市囚禁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22]们,并把它们推向广阔的社会边缘”。城市生活具有强烈的例行化特征,它被剥夺了道德的意义,也被剥夺了生活的诗意。以道德为基础的传统以及那种丰富得多的人类存在是如何被狭隘的例行生活所取代的呢?

列斐伏尔对日常生活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即把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的抽象劳动时间统治工人的日常生活世界的剩余价值生产理论,[23]翻转为抽象消费空间主宰现代日常生活的都市社会论。”他将传统马克思主义对生产的关注,转到消费领域,将对经济的关注,转到文化方面。在空间的生产过程中,城市人的生活被异化了,城市人受到的压迫和剥削更多地来自生活领域,而非生产领域。对空间使用的斗争以及对日常生活的控制已经成为资本要求和社会需要之间冲突的核心,城市斗争的关键是争取日常生活摆脱资本主义组织,并形成由人民大众来管理空间以及空间为人民大众服务的格局。对日常生活的突破,列斐伏尔认为来自城市中的节日和仪式,有助于人们重新找到酒神精神。因此,他提出了城市文化革命的主张,“他认为城市空间将是走出现代性的新开端,真正具有革命特征的社会转变必须表现出对日常生活、对语言和空间具有创造性的影响力,这样的空间构成的城市就是‘游戏的城市’,在那里,‘日常生活变成每个公民和每个社区都能进行的创造’”。列斐伏尔把解放了的都市空间视为这样一种场所,欲望在那儿得以实现,本真的人类需求得以形成,内在统一的文[24]化重现并取代了现存的碎片化和实用主义的文化。

另一位新城市社会学的核心人物——大卫·哈维(Harvey,D.)在新近的著作中,提出了希望的空间,他将空间的全球重组过程与身体的解放联系起来。身体作为一种社会构造,嵌入在社会—生态过程中,全球化是关于亿万个体之间的社会—空间的关系(social-spatial relation)。因此,如果没有对全球化的理解,身体就不能在理[25]论上和经验上被理解。哈维强调了全球空间重塑的过程对社会、生活和身体的影响,他承认自己的乌托邦,也希望超越原有的乌托邦,重新整合时间、空间和生活。

新城市社会学对都市生活的状态主要持批评态度,也提出了诊治的药方,应该说,其理想和目标是温暖人心、带给大家力量的。但是,因为其目标高远,论述抽象,在实践中基本上没有建树。不过,其理论的贡献还在于给各类城市实践和理论提出了挑战。六 都市生活主导的空间变迁[26]

新城市生活运动(New Urbanism)是20世纪末期在美国发起的一场城市发展方式变革,这场变革的核心是重新寻找美国人所向往的都市生活。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人需要休养生息,而多数美国[27]人向往的是花园洋房式的郊区生活,中产阶级纷纷搬离城市。郊区生活给美国城市和社会带来了系列问题,如都市蔓延、城市中心衰退、社区缺失和对汽车过分依赖导致交通拥挤,等等。1990年以后,新城市生活运动在美国悄然兴起,这一运动总体特征为拒绝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兴起的郊区规划,渴望创造另一种既适应街坊又适应都市空间的发展模式。新城市主义者试图通过重新引入传统街坊设计的理念,并使这些思想适用于各种都市和郊区环境,从而重新界定美国都市的本质。其代表人物为杜阿里(Duany)。新城市生活运动从生活方式变革的追求开始来改造城市空间,提出了系列的城市设计原[28]则,并进行了大量的实践。这场运动,对城市空间变革的影响很明显,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城市发展的方式和方向,其特征是以城市生活的变革引领空间的变迁,引导城市发展方式的变迁。

而更为明显的一个例子是《创造阶级的兴起和城市便利性》一书的出版,此书的观点是,城市的发展与否,与创造性人群的多少有关,而创造性人群对居住地和生活模式的选择有特定的空间模式,具备多样性和异质性特征的空间形式可以满足有创造力人群的需求,会吸引有创造力人群的集聚,从而促进城市的发展。新城市生活运动和创造阶级的兴起显示了对新生活方式的追求正在成为改变城市的重要力量,可以引导城市空间的变迁。也许,正如刘易斯·芒福德所言,“进入城市的一连串的神灵,经过一段段长期间隔后,走出城市的是面目一新的男男女女,他们能够超越其神灵的局限,这是人类最初形成城市时始料未及的”。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不再是被动地决定,而是主动地寻求和创造新的生活方式与空间形式,并在此过程中发现自己,创造自己,使城市真正成为滋养自身灵魂和身体之处。

当然,也存在对新都市生活运动和创造阶级的兴起的批判。在希望的空间中,哈维批驳了新城市生活运动将这种美国中产阶级的梦想普遍化的趋势和想法。这个运动的权威人物之一杜阿里(Duany,1997)认为,以新城市生活意向所提议的方式来正确地使用空间游戏将有助于纠正问题。他的提议证实了对小城镇美国的怀旧情怀,也就是对可靠性的社区感、习俗、混合的土地使用和高密度以及思想家的怀旧。把所有这些带回到城市设计中,那么城市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质量将会无限制地得到提高。这个主张通过对美国城市中“无地方性”及缺乏“真实性”的一系列批判性评论而得以巩固。新城市生活确实在与这种巨大的畸形做斗争,如何恢复历史、传统、集体记忆及[29]与之相伴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就成为其圣杯的一部分。

此运动的怀疑者,批驳新城市生活创建的意识形态既是乌托邦的,又是令人忧虑的。他们并不相信新城市生活曾经抓住过城市贫困和衰退的要害。哈维认为,如果想要实现新城市生活,就必须将其方[30]案植入一套限制性的社会过程之中。哈维的观点是值得思考和进一步理解的,他指出了都市生活发挥作用的限定条件,也给都市生活理论的实践提出了挑战和方向。七 结语

雅典宪章将城市的功能概括为居住、工作、交通和游憩。城市是现代社会人们的主要居住地和生活地。美好的城市生活是人们都向往的,从西美尔的悲观预言开始,人们逐渐去发现支配都市生活的因素,希望将城市生活从被支配的角度中解脱出来,虽有收获,但城市生活被支配的程度并没有减弱。面对城市化的世界,如果城市生活被异化,城市文明的传承、个人的发展无疑充满了阴影。从空间、文化、制度去破除都市生活的屏障,使人们充满自主、激情和创造性的努力是有成效的,而都市生活本身的解放所带来的希望和光芒更具吸引力,虽然它可能会受到决定论者的批判,认为在已有的制度和社会构架下,从行动的角度来改变的尝试多少有些乌托邦和不着问题本质,或者不切实际。从上面的分析中,我们隐约地感到,在城市生活领域,结构和行动者能动的矛盾可用马克思的这样一句话来概括:我们在已有的历史中创造历史,用吉登斯的话来讲,就是我们在受制约中创造了一个制约我们的世界。“无论是福是祸,都市生活不断的变化都会改变[31]城市,也会改变世界。”

从都市生活本身的转型去动摇和重新建立决定都市空间的构架是很有号召力的想法,尤其在已经进入城市化加速期的中国,大量的乡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40%多,农村中国正在向城市中国转变。城市改变了人们的居住空间环境的同时,也在改变其行为习惯和思想观念。环境的改变是迅速的、容易的,而行为习惯和思想观念的改变就困难得多,这成为原住民与新移民矛盾的来源,原住民以一种城里人的姿态对新移民评判,以城市的标准来要求新移民,但新移民感觉自己受到了乡下人的待遇,感到在城市中受到了更多的约束和不公正。显然,原住民对城市中的公共规则、生活方式更加熟悉,而新移民带来了冒险、勤劳等新的生活作风。如果以包容的新的都市生活方式来引导原住民与新移民,破除既有的隔阂,创造新的城市空间模式,就可能消除城市空间中存在的分异和隔离,实现城市的神圣功能——既是身体的家园,也是灵魂的家园。

中国城市现代化的速度让世人称奇,但一种奢靡的消费风气也在兴起,各种充满了诱惑的都市生活方式在广泛宣传,什么豪华、独享、尊荣富贵,应有尽有,其对中国城市空间的影响正在显现。对于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其资源、环境都受到了诸多约束,如果在城市生活中追求豪华的风气蔓延,其后果不堪设想,形成崇尚节俭的城市生活风气将是城市空间紧凑发展的重要条件。

中国传统建筑的地域风格特征明显,但现代城市的建筑风貌却十分类同,因此城市的文化精神也就无法显现,将城市生活的地域特征重新引入城市空间,在传统与现代、全球化与地方化之间可以寻求新的平衡,城市的个性和文化精神将彰显。参考文献

蔡禾:《城市社会学理论与视野》,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

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

吉登斯:《批判的社会学导论》,郭忠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

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

孙逊、杨剑龙主编《阅读城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

[1] 西美尔的论文发表于1903年,在西美尔之前有很多讨论传统和现代社会差别的成果,其中部分涉及了城市人的生活,比较有名的是恩格斯1845年发表的《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对生活在城市中的英国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和精神状况也有描述。

[2] 格奥尔格·西美尔:《大都市与精神生活》,郭子林译,载孙逊、杨剑龙主编《阅读城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第19页。

[3] 客体文化,是人类创造的规则、工具、象征物和产品的集合,与之相对应的主体文化是个人借以吸收并使自己融入客体文化的文化。

[4] 格奥尔格·西美尔:《大都市与精神生活》,郭子林译,载孙逊、杨剑龙主编《阅读城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第27页。

[5] 格奥尔格·西美尔:《大都市与精神生活》,郭子林译,载孙逊、杨剑龙主编《阅读城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第31页。

[6] 西美尔的一篇论文《社会是如何可能的》也非常有影响,其中提出了社会学的基本问题,一个好的问题往往是维系一个学科发展的重要动力。

[7] Urbanism(韦氏词典的解释是:the characteristic way of life of city dwellers;柯林斯英语大词典的解释是the character of city life;现代英汉大词典的翻译是:①城市规划,都市建筑规划,②都市生活方式;简明英汉词典的翻译是:都市生活,都市社会物质需求的研究,都市化)国内的翻译有城市性、城市生活、都市生活、都市主义等。

[8] 路易斯·沃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赵宝海、魏霞译,载孙逊、杨剑龙主编《阅读城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第9页。

[9] 《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卷》对生活方式作了如下表述:“不同的个人、群体或社会全体成员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制约和价值观指引下,所形成的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全部活动形式与行为特征的体系。”人们对生活方式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生活方式涵盖生活的全部领域,狭义的理解把“生活方式”限定在日常生活领域,转引自向德平《城市社会学》,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第218页。

[10] 路易斯·沃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赵宝海、魏霞译,载孙逊、杨剑龙主编《阅读城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第13页。

[11] 蔡禾:《都市社会学研究范式之比较——人类生态学与新都市社会学》,《学术论坛》2003年第3期。

[12] 路易斯·沃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赵宝海、魏霞译,载孙逊、杨剑龙主编《阅读城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2007,第8页。

[13] 罗伯特·帕克:《城市:对开展城市环境中人类行为研究的建议》,宋俊岭译,载《城市社会学》,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第1页。

[14] 路易斯·沃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赵宝海、魏霞译,载孙逊、杨剑龙主编《阅读城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2007,第5页。

[15] 吉登斯:《批判的社会学导论》,郭忠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第74页。

[16] 夏建中:《新城市社会学的主要理论》,《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4期。

[17] 蔡禾:《城市社会学理论与视野》,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第73页。

[18] 蔡禾:《城市社会学理论与视野》,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第73页。

[19] Charles,R.Tittle and Harold G.Grasmick,“Urbanity:Influences of Urbanness Structure and Culture”,Social Science Research,30,2001,pp.313-335.

[20] 蔡禾:《城市社会学理论与视野》,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第78页。

[21] 蔡禾:《城市社会学理论与视野》,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第168页。

[22] 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10页。

[23] 刘怀玉:《列斐伏尔日常生活的恐怖主义批判》,《求是学刊》2007年第3期。

[24] 吴宁:《列斐伏尔的城市空间社会学理论及其中国意义》,《社会》2008年第2期。

[25] 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15页。

[26] 国内的翻译有新城市主义、新都市主义、新城市生活。

[27] 中产阶级纷纷搬离都市,表示了他们对都市生活方式的不认可,当搬离都市形成了潮流,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就会在郊区建立。

[28] 新城市生活理论在城市设计方面重视邻里关系、步行空间、公共空间、公共交通、居住的多样和混合,代表性项目是由杜阿里夫妇设计的佛罗里达州的海滨新镇。

[29] 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164页。

[30] 大卫·哈维:《希望的空间》,胡大平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165~166页。

[31] 路易斯·沃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赵宝海、魏霞译,载孙逊、杨剑龙主编《阅读城市: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都市生活》,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第16页。

城镇化进程中村落拟城化现象研究

张俊

村落是农村的基本生活聚居点。在城镇化进程中,村落的人口应该向小城镇或城市集聚。但是,一些地方的镇区发展缓慢,村落迅速发展并向拟城聚落转化,在广州等地还出现了周边村落繁荣、镇区反[1]而萧条的“谢顶现象”。一 村落拟城化现象及其特征

村落拟城化是指村落向一种拟城聚落的转化,这种拟城聚落在外部景观上模拟城市,也具有了相当的城镇功能。但是,在内部组织构造、社区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等方面,仍然相当程度地保持着村社会的特征和秩序。比如,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万丰村利用毗邻香港的优越区位条件请工业进村,大力发展工业,并且建设了影剧院、酒店、公园等公共设施,村落成了文化娱乐活动和社交活动的重要场所,并具有了相当的城镇功能。村的崛起和城镇化使镇区传统中心地位下降。镇区、村落原先在空间上具有的主从分明的层级结构向网络结构转化。城镇建设的基本单位不再是镇,而是村,非农建设用地直接向村扩散和蔓延。村与镇区在城镇建设上的竞争,阻碍了要素向小城镇的流动,延缓了城镇化的进程。同时,村落的分散发展,助长了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和低效利用,并且使工业污染直接扩散到村,因而加大了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难度。

在村的建设上,村民追求与城市没有两样,在这样的心理作用驱使下出现了高消费、互相攀比和重复建设之风——在村中建设与城市水平相适应的基础设施,如医院、影剧院、高档的酒店、宾馆和大马路等,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村民的生活质量,但很多建设并不是出于村实际需要的考虑。盲目地在村中复制城市不但助长了超前[2]不当消费之风,而且不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特色村落景观的创造。虽然有土地、环境和农业保护区等各类规划,但是因为集体土地的非农业开发有利可图,所以在村的建设和发展中不按规划执行,违法用地现象普遍,违章建筑屡禁不止。村落的规划难以落实,各类建设也无法协调。反映在村的建设环境上是工业用地、居住用地相互交织,布局混乱;村民竞相建房,房屋密布无间距可言。

拟城聚落的发展范围在村,它受到村的社会传统、地域范围和村民自身利益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难以按照城市发展的要求来建设社区。村与村之间的竞争和网络化发展也减小了单个村集聚发展成城市型社区的可能。同时,拟城聚落在地域上分散,难以与其他城镇建成区联系在一起扩大规模,因而拟城聚落缺乏外界力量的介入,推动其向城市型社区转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建立了户籍、就业等系列制度和政策,堵塞了农民进入城镇或城市的途径,把农民束缚在农村土地上。改革从农村开始,城市改革滞后于农村,因而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面临着重重困难。二 村落拟城化的成因分析

影响农民向城镇转移的制度因素很多,但最为重要的是土地制度。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农民依靠集体土地生产和生活,使用集体土地的费用十分低廉,而一旦集体土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土地资本可呈几倍乃至几十倍的增值,但增值收益中的大部分流到了地方各级[3]政府手中。农民失去了土地,得到了微弱的补偿,但也随之面临进入城市发展的高昂地价和成本。稳定的职业和住房对于长期生活在城市里的城里人而言也不容易,更何况对于几乎没什么资本和技能的农民!当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有一定的积累需要在农村以外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和条件时,城市可以提供给农民的非农就业机会十分有限,进入小城镇的门槛也很高。走出去有困难,农民只好回到农村,依托村社区创造了一种新的就业和生活方式。包产到户的农民以村集体的方式组织起来,共同面对市场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村民通过集体组织和共同行动把乡镇企业直接办在了村,在村内实现了向非农就业的转化。比如,1996年宝安区各镇工业企业中村及村以下工业企业占74%,镇属工业企业只占26%,镇三级经济总收入中,村级及村以下收入占[4]61.6%,镇级收入仅占38.4%。村成为吸纳乡镇企业的重要载体。工业化是城镇化的主要推动力量,当村获得发展工业的条件后,它会不断地提供基础设施条件以满足工业发展的要求,从而推动了以村为单位的集聚和城镇化过程。村落就从传统的农村生活聚居点向具有工业生产职能和一定中心服务职能的城镇聚居形态转化。村民在村内也享受到了一些城镇水平的服务。

从村内办企业到村社区的建设,使村民体会到社区发展给自己的就业、生活带来的种种好处,因而村民不愿放弃既得的村社区利益进入城镇,但是村民并没有停止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建设拟城聚落圆进城梦是进不了城的村民的选择。农民进城的门槛太高,而在村落发展又有更大的利益可图,导致了村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面对村落分散无序发展之势,村规划则缺少力量和必要的手段进行调控,规划方案控制村土地的非农开发和建设,直接影响到村民利益。村为了吸引投资,会迁就投资者和建房者的利益,任意修改规划。规划部门由于人员不够,任务繁重,缺乏必要的手段进行调控。而且,城市规划部门对违法建设行为没有强制执行权,规划部门做出的违法处罚决定,按程序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需要经过一整套繁琐的程序。三 发展小城镇——防止村落拟城化的蔓延

要防止村落拟城化的蔓延,就必须为农民提供一条切实可行的转化为城市人口的途径。中国人地关系高度紧张,有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到城市。而传统的城乡二元体制把农民直接排除在城市之外,虽然城市改革正在进行,但是城市吸纳劳动力的能力仍然十分有限,目前,城市也有大量下岗职工需要再就业。小城镇是城之尾,乡之首,受传统体制约束少。以系列的制度和规划方法变革为突破口,调节小城镇与村落的关系,通过小城镇的集聚和城镇化发展可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而防止村落拟城化的蔓延。

低价征收集体土地和高昂的镇区地价是造成村落发展而镇区萧条的重要原因之一。防止村落拟城化,围绕以土地农转非为核心的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对此,可以从地方已有经验中得到一些启发。山东济阳县孙耿镇镇政府动员农民把各村承包到户的土地每人交出5厘,集中到镇中心统一建立工业开发区,各村不再分散办企业。集中到镇区的土地其地权还归村,各村把土地作股建立镇级农民所有的股份公司,由公司统一经营集中在镇区的土地,产生的收益各村按股分红。[5]这样的制度创造,不仅使农民仍然能够享受到土地在镇区非农开发带来的收益,而且也因此保证了农民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同时,它防止了人为造成的镇区地价远远高出村集体土地地价的现象,使镇区集中开发有了合理的经济基础。但是这样的制度安排,必须要有以下前提:镇区内所有的土地开发必须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虽然集中到镇区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但是它在用地性质上已经作了非农化改变。因此,集中在镇中心的所有集体土地,其用地性质、布局和开发强度等必须服从规划,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镇中心的建设符合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才能保证镇区的建设和整个城镇体系建设的协调。

据全国第一次小城镇抽样调查显示,全国平均每个小城镇镇区人口1.63万。非城关镇人口规模,1万人口以下的占65.76%,1万~3万[6]人口的占28.79%,5万人口以上的仅占6%。因此,大多数小城镇的规模远低于城市经济的最小规模。对小城镇进行行政区划调整,适当合并,不仅有利于扩大财力,进行集中建设,也有利于精简机构,减[7]轻农民负担。调整小城镇的行政区划可以配合机构改革进行。小城镇的新区划范围要结合人口、自然条件和现有的村镇网络。区划调整后的小城镇,包括原有的几个镇区,可能还会有集镇,因此,需选择实力较强的区域作中心,进行集中建设。这样,空间结构变成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一般村,城市建设的重点是中心镇。集中建设中心镇既保证了镇区足够的人口规模以形成城镇氛围,又可以提高各类设施的利用效率以降低使用成本,从而使进镇农民充分享受城市生活的优点。

镇政府对村发展的管理必须明确职能,合理定位,以提高效能。村社区有两种层次的需求,一是社区福利、治安、土地管理、公共设施建设等公共管理和政策的需求;二是面对市场和商品经济,发展村社区合作经济的需求。这两方面的需求在村民委员会的组织下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满足。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政府不应负责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对于农村社区的公共管理和政策,政府则必须制定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给予指导,尤其在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建筑和村落保护等方面。要防止村社区从小集团利益和近期利益出发盲目建设,扩大村社区规模,使大范围的社会利益受到损害。只要有农业,就会有村落,村落是农村的基层聚居点。以村落作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载体会带来许多负面效果。村落的发展和建设必须与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相适应。要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和自然环境状况适当兼并村落,改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条件,此外还要提供基层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幼儿园、小学、敬老院等,以使农村的人居环境得到改善。获得健康和教育是人的两项基本权利。村落建设要为村民发展提供条件,而最重要的是提供接近教育和文化等设施的机会和条件。村落建设的重点是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和为村民发展提供条件。

进入小城镇的农民希望享受到城市文明和城市生活。小城镇的镇区虽然有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但是规模有限、设施单一,无法满足人们的多样性需求。在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区,消费量也只能维持一两百米长的商业街二至三条,这与村民向往的城市生活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同时,镇区可以提供的就业机会也少。小城镇镇区如果还是保持原有的经济水平和设施状况则难以满足农民的愿望。另外,从设施利用效率、工业经济发展来看,也需要小城镇有一定的规模。因此,小城镇需要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扩大自己的规模和职能,提供多样性的设施和服务,从而实现到小城市的转变,使进入小城镇的农民真正享受到城市文明。

在城镇化过程中,中心镇向城市生活聚居点转化,村落向新型农村生活聚居点转化。在镇村发展过程中,建立起中心镇—中心村—基层村或者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基层村的村镇系统层级结构。镇、村职能界定和系统结构的动态变化,防止了村与村之间的低度竞争,减少了重复建设,保证了资源要素向镇区的集聚。镇区的强大和向城区的转化,为农民开辟了一条通向城市的道路,而不是停留于以村为单位的拟城聚落,因而有利于新型城市和农村社区的形成。

中国有九亿农民,几十万个村落。村落的变迁和发展将深刻影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影响城镇化的有序推进。中国的人多地少和城乡二元矛盾注定了中国人必须自己走出一条新的城镇化道路。如何合理引导广大农民自下而上的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并逐步推进,顺利实现农民生产、生活和观念意识向城市居民的转化,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为此,需要研究农民从村向镇集聚的积极性,小城镇向小城市转化的空间规律,探索提高新型城区和村落人居环境品质的方法;总结各地村落兼并、镇区集中发展的经验,进行理论分析和深化,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政策建议。据1998年村镇建设统计公报,平均每个镇仅设有一名村镇建设助理员。基层的规划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在扩大小城镇区划的前提下,应适当增加村镇建设助理员;对村镇建设助理员进行定期培训,在管理人员数量难以增加的情况下通过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来弥补人员的不足。另外,镇、村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镇长和村长,应经常参加村镇建设知识的学习和考核。村委会是农村基层活动力最强的自治组织,村委和村民有共同的利益。当村镇规划中出现了利益冲突,村委会会代表村民的利益参与协商和谈判。村民人多又分散,即使有再多的规划管理人员,也难以跟他们直接打交道,规划的思路和意图要让村民明白和理解,这就需要村委会作为中介来传达。因此,在村镇规划中公众参与并不是一句空话,如果规划不能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那么最后也难以实施。

面向城镇化的世界,研究中国村落的发展和变迁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城镇化过程中村落拟城化现象,必须对其深刻洞察,因势利导,因为“城镇化既可能是无可比拟的未来之光明前景所在,也可能是前所未有的灾难之凶兆,未来会怎样就取决于我们当今的所作所为”。[8]参考文献

折晓叶:《村庄的再造——一个超级村庄的社会变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温铁军:《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陷阱》,《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6期。

建设部村镇建设司:《1997年村镇建设统计公报》,《村镇建设》1998年第6期。

郑法:《农村改革与公共权利的划分》,《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4期。

陶红英:《村民私房违法建设是村镇规划实施难的关键》,《村镇建设》1999年第3期。

何兴华:《小城镇规划论纲》,《城市规划》1999年第3期。

国家体改委小城镇课题组:《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小城镇抽样调查工作综述》,《村镇建设》1997年第10期。

[1] 温铁军:《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陷阱》,《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6期。

[2]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的战略高度,其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3] 温铁军:《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陷阱》,《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6期。

[4] 《深圳次区域规划研究》,第145页。

[5] 温铁军:《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陷阱》,《战略与管理》1998年第6期。

[6] 国家体改委小城镇课题组:《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小城镇抽样调查工作综述》,《村镇建设》1997年第10期。

[7] 中央编制委员会抽样调查认为目前乡镇国家工作人员有350万,为养活这些人,农民要多负担175亿元。参见郑法《农村改革与公共权利的划分》,《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4期。

[8] 沃利恩道(联合国助理秘书长)为《城市化的世界全球人类住区报告1996》所作前言。

西方现代城市规划和社会互动关系

张俊 王世军一 现代城市规划的社会血缘

现代社会孕育了现代城市规划,现代城市规划从诞生之日起就带有社会血缘。霍华德《明日的田园城市》如今已被公认为现代城市规划理论的开山之作,他把社会问题看成是头等重要的大事。在其著作中,城乡社会的不平衡发展是社会问题的重要根源,他认为城市和乡[1]村必须成婚,在田园城市的基础上建设社会城市,最终实现对伦敦等大城市的改造,建设城乡和谐一体的社会。虽然在随后的100多年中,他的著作遭到了种种误解,社会改革的理想也曾被一些人淡忘,但在西方百余年城市规划的发展史中,肩负起社会责任,为社会公平、正义工作却是规划师最基本的职业信条。无数次规划理论的争论,规划实践中的分歧都是围绕着城市规划的社会责任展开的。可以说,田园城市规划理论所包含的对社会的关怀已经成了现代城市规划最重要的基因,它在城市规划发展的关键时期都会显示出强大的本源性力量,影响城市规划的发展。

正是现代城市规划的社会责任使规划作为一种职业、一种学科,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可和支持。当它的这一品质遭到质疑后,城市规划的社会地位也受到相应的动摇。在20世纪80年代,左派的规划理论认为城市规划让穷者更穷,富者更富,加大了贫富差距,右派的规划理论认为城市规划使社会的自由和积极性受到极大的影响,阻碍了自由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不再像以前一样怀疑规划的技术手段和做法,而是从根本上怀疑规划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是否有承担得起它所[2]标榜的社会功能的可能。这是一次对规划最大的挑战,因为它挑战了规划的基本信念和支撑——社会公平和正义。城市规划师以“沟通者”的形象代替了原有技术专家的形象,城市规划重新在社会中找到了力量,重新获得了社会的认可,城市规划的职业领域也实现了新的跨越和拓展。

在现代城市规划制度真正发挥作用之前,城市规划的一些控制因素及方式就已经在社会系统中自发产生,并在社会实践中发挥了作用。19世纪美国发展了契约限制,并将其作为土地管理的一种民间形式,房地产业主和开发商有他们自己的民间限制系统。已经在民间存在的自我调节方式和机制显示,社会具有对城市建设调节的可能和能力。政府采用城市规划的控制手段进行干预,其目的是使已经采用[3]的民间形式更加全面、更加有效率地发挥作用。

但是,城市规划制度的诞生并不代表社会自我调节的终止,城市规划的政府调控并不总是产生令人满意的效果,郭彦弘在《城市规划概论》中概括地指出了规划决策受到知识、时间和资金的限制,其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非均衡性、绝对性、长期性等矛盾。20世纪60年代,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对波士顿北端地区的描绘,使人们看到了一个被官方认定为波士顿最破败的贫民区,被规划师认为最糟糕的地方,但在没有任何金钱、任何规划行动进入的情况下,这一地区在20年内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呈现了整洁、生机勃勃的景象,该地区的少年犯罪、疾病和婴儿死亡率都很低。与此同时,雅各布斯批判由规划师规划的地区缺乏多样性和活力。她向规划师讲述的是“城市在真实生活中是怎样运转的”。规划师再一次看到了社会在城市建设上具有自我调节的功能,规划的行政干预若脱离社会就[4]不能产生满意的效果。20世纪80年代,来源于地方居民的公众规划应运而生。在英国伦敦的港区,新汉姆区大道的居民起草了一份《公众的皇家港区规划》,以抗议由伦敦港区开发公司设计的皇家港区规划。由于与实力强大的伦敦港区开发公司为敌,其作为“公众规划”[5]的范例并没有产生什么效果。但是,其他地方的公众规划取得了较大的成功,这也成为人们进一步关注的焦点。可以说,自从现代城市规划制度建立以来,社会对城市土地和建设的调节作用并没有消失,城市规划一直在寻找与社会的区别、联系和合作,社会力量的存在是城市规划持续变革的外在条件和动力。

现代城市规划起源于社会,带有社会血缘和基因,但自从诞生后就开始追求自身的完备,在其行政化、理性化、职业化的过程中与社会产生了持续的张力,城市规划的内容、程序、边界在持续变化。城市规划在与社会的互动中前行。二 城市规划的行政化与社会互动

1909年,英国第一部现代意义上的城市规划法(the Housing,Town Planning,etc Act)颁布,以此为标志,现代城市规划被纳入国家行政体系,而且成为国家政府职能中的重要职责,现代城市规划主要的功能是负责城市空间的安排和布局,但在规划过程中要考虑相关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因此,英国城市规划法的颁布开启了现代城市规划的政府管理之路。英国1947年的《城乡规划法》将土地开发权置于公众监督之下,从此,开发商必须按规定向国家——形式上是地方规划当局——申请开发土地的规划。几乎任何开发活动都要申请规划许可,不仅如此,规划职能不再只是对开发活动的控制,制定发展规划也成为每个地方政府的法定义务,并由中央政府来行使地方[6]规划之间的协调职能。用这样的方法,国家得到了监管和调节资本主义土地市场的权力。

在美国,现代城市规划的诞生从一开始就具有与政府行政管理行为结合在一起的综合性目标。正如亨利所指出的那样:“好的城市、正当而能很好运行的城市政府以及有效率的地方政府是现代城市规划[7]首要推进的目标。”在政府体制架构上,美国城市规划系统基本上是由州和自治市负责,没有统一的城市规划法规,不构成国家城市规划的概念,联邦政府通过联邦基金的安排影响城市和区域规划。各州在联邦政府的支持下,创设了一些规划工作的内容和规划机构,因而使规划成为政府一项日常性的,到后来甚至是必要的职责和工作。到[8]1936年,全美国除一个州之外,所有的州都成立了州规划委员会。但各州的城市规划行政体系和运作体系均有所不同,甚至在一个州内的各个自治市也各不相同。

城市规划立法使对城市土地和空间的开发控制成为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责。城市规划行政体系的建立满足了当时大规模城市建设所需要的空间协调职能,也取得了相应的成绩。但是现代城市规划在行政体系中的运作更注重解决城市发展中所面临的卫生、住房、环境等实际问题,提出规划的策略和解决措施,因而更多地在美学、环境和工程技术等方面体现价值。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城市规划行政化与社会的脱节开始受到批判。(1)对城市规划以物质空间环境作为工作重点而忽视社会环境进行了批判。社会学家认为,现实社会活动及其联系的网络并不会限定在固定的空间范围内,决定社会生活素质的根本因素是社会性的,而非物质环境的,企图通过物质和街道布局形态来形成和决定社会生活质量的做法不可取。规划的对象不仅仅是物质空间,还有城市社会系统。(2)对城市规划的行政效率进行了批判。虽然城市规划国家干预主义的角色功能普遍为人们所接受,但批判的矛头直指它的运作机制。政府过度干预导致了低效率的官僚主义决策,窒息了私人企业、竞争能力和效率。“由于延误了给发展项目颁发批准证书,成千上万[9]的工作岗位长期被锁在了规划部门的文件柜里。”(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的行政效果来源于社会,许多影响人们生活的重大决策是由政府以外的、运行在资本主义市场体系中的公司和机构做出的,政府城市规划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与非政府行动者的合作,以及政府能力与非政府资源的有效整合,仅依靠城市规划来实现理想的城市空间是不现实的。

针对批判,城市规划在理论和实践上做出了回应,城市规划在内容、规划的程序和方式方面都做了相应的调整。在规划的内容上,将城市看作系统,空间社会学取代了空间地理学或者形态学概念。规划师开始研究城市社会和经济问题,了解城市生活的复杂性和相关性。“在一夜之间,那些自命为艺术型城市设计师的城镇规划师,被新一代规划理论家告知,他们以前的城镇规划概念是不合时宜的,他们应[10]该把自己看作科学的系统分析员。”英国1968年的《城乡规划法》将社会规划、经济规划引入结构规划中,从此,规划的定义不再是主要涉及城市设计和物质空间规划的技能。

针对行政效率的批评,英国1968年的《城乡规划法》将规划分为结构规划和地方规划两个层次,区别对待地方发展中的战略和实际操作问题,以提高规划编制和审批效率。虽然结构规划是粗线条的,但是实际运作中仍然繁琐和缓慢。撒切尔夫人执政期间,赫塞尔对英国的城乡规划体系进行了改革。他“没有打算让过去40多年里在英国发展的规划体系沉没”,而是要改变体系运作的方式,其做法是[11]“精简”运作程序,使其更多地支持市场,在制定规划及控制发展中分辨重大事项与非重大事项,然后对每个事项采取不同的程序,确保发展规划集中解决主要问题。

20世纪70年代,欧美很多城市实现了从管理型向企业家型的转变。原因在于城市政府规模和职能扩张,而税收水平下降,城市政府的财政危机迫使其在管理思想和方法方面进行改变。20世纪8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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