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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3 21: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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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丞 著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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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与风险承担

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与风险承担试读:

前言

银行风险承担的水平不仅决定着银行的业绩与增长率,还对一国经济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极大的影响。次贷危机后,监管当局日益关注银行的风险承担,这使得此命题成为当前学术界的热点。同时,随着心理学相关研究逐步深入,大量文献指出,管理者乐观主义会对企业行为产生显著影响。据此,我们不难从直觉上得出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风险承担有某种影响的结论。

但通过文献整理,笔者遗憾地发现,至今还很少有文献就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进行探讨,大部分文献都是在银行主体完全理性的基础上对银行风险承担进行研究。理论分析与实际情况的脱节,导致现有经济学文献在分析各因素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时,得出了诸多存在争议的结论。不仅如此,银行风险承担的现有研究在其他很多方面都有待完善,如大量文献都存在混淆银行风险承担与银行风险代理变量,忽略银行主体的异质性等问题。而管理者乐观主义方面的研究更是亟待完善,大部分相关文献都混淆了乐观主义与过度自信这两个概念,在理论分析中更存在过度依赖主观判断等问题。笔者认为,尝试完善与丰富现有相关研究,正是本书立论依据之所在。

本书主要探讨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及此影响在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中的地位。要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我们有必要按照以下逻辑展开分析:第一步,运用文献分析及逻辑推理法,对管理者乐观主义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内涵及现有文献对两者联系的研究现状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分析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风险承担是否有影响及有何种影响,以将管理者乐观主义纳入到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框架;第二步,运用文献分析、逻辑推理及历史分析法,对现有文献中关于银行风险承担及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影响因素加以整理,在研究各因素间逻辑关系的基础上,构建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并通过理论分析,探讨管理者乐观主义在其中的地位;第三步,运用实证分析法,检验全书理论假设;第四步,运用规范分析法,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同时分析本研究的不足,为进一步研究指明方向。具体而言,本书主要分析了以下内容。

第一,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内涵。什么是乐观?乐观是一种积极的人格特征,是一种对未来发生事件的正向预期倾向,这种正向预期倾向会通过相关决策反映。大量文献研究都指出,人们普遍倾向于积极看待未来,认为自己经历积极事件的可能性高于平均水平,即所谓的乐观偏差现象。由于乐观偏差的普遍存在,导致管理者在评估外部事件对自身的影响时,普遍具有容易得出“优于平均”的结果的倾向,这种倾向就是本书所探讨的管理者乐观主义。管理者乐观主义与管理者过度自信这两个概念间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从过度自信内涵的发展来看,过度自信更多的是偏重于强调个体对私人信息精确度、个体能力及重要性的评估高于个体的实际情况,而非优于平均。

第二,银行风险承担的内涵。很多文献将银行风险承担与银行风险相混淆。本书在全面回顾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强调指出银行风险承担是银行承担风险的意愿及在此意愿基础上所进行的风险决策的统一,如果银行只有承担某种风险水平的意愿而没有相应的风险决策,就不能算作银行风险承担。银行风险承担所决定的风险决策,最终让银行资产体现为一个具备一定风险特征的资产组合。

第三,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影响风险承担的理论基础。从风险决策理论角度来看,风险决策是“以预期为基础”的,由于管理者乐观主义本质上是管理者预期所具有的普遍正向偏差性,而银行风险承担是银行风险承担意愿与相应风险决策的统一,因此,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风险承担有着必然的影响。根据认知心理学,风险决策实际上包括信息搜寻、信息编码、信息评估三个阶段,本书首先运用前景理论分析了信息编码及评估阶段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风险承担的影响,然后在分析启发式在风险决策信息搜寻过程中的地位的基础上,探讨了管理者乐观主义与风险承担在信息搜寻阶段的联系。经济学分析方面,本书在建立相关模型的基础上进行了分析。本书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第一个核心假设,指出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风险承担有正向影响,这为进一步提出与论证第二个核心假设奠定了基础。

第四,管理者乐观主义在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中的地位。首先,本书在整理探讨银行风险承担影响因素的经济学文献、银行风险成因理论、监管当局监管要点的基础上,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因素进行了总结;在剔除存款保险制度等受其他因素影响较大且能被其他因素反映的因素的基础上,将银行业市场结构、宏观经济波动、货币政策、银行资本率、银行规模、银行流动性、公司股权结构、管理者乐观主义这八个因素作为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因素加以分析。其次,本书分析了现有经济学文献在管理者乐观主义影响因素方面研究的不足,在借鉴心理学关于乐观偏差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经济学研究的实际,将事件特征及比较对象类型纳入到管理者乐观主义影响机制的研究框架,提出货币政策实施、宏观经济波动、银行流动性变动、银行资本率升降、银行规模扩缩、公司股权结构调整等事件,它们都可能通过事件的特征以及比较对象的类型两个维度影响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假设。再次,本书在以上假设的基础上,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第二个核心假设,指出管理者乐观主义在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中有着重要地位。最后,本书从多个角度对相关假设进行了理论分析,进而证明了第二个核心假设。

第五,对相关研究假设的实证检验。主要结论如下:首先,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中的各因素对银行风险承担有着显著且稳健的影响;其次,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中的各因素对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有着显著且稳健的影响;最后,管理者乐观主义在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中发挥着显著且稳健的中介作用。鉴于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不仅能直接影响到银行风险承担,在各因素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中介作用,本书认为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在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中有着重要地位。

第六,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并分析本研究的局限性。

本书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了管理者乐观主义影响银行风险承担命题的理论基础;运用参照点选择及迁移理论,对现有银行风险承担研究在诸多方面存在的争议加以解释;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进行了总结;分析了管理者乐观主义在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中的重要地位;尝试突破银行风险承担领域的银行主体同质性假设。

受作者自身能力和精力等方面的限制,本研究至少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第一,未全面系统分析管理者异质性;第二,未直接量化分析管理者乐观主义;第三,未比较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中各因素的重要性。上述问题,或许是后续研究需要重点关注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管理者乐观主义 银行风险承担 影响机制

导论

一、问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近几十年来,在银行业全球化、业务多元化及并购大浪潮的共同推进下,银行业正变得日益复杂,在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也越发重要。与此同时,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也在显著加剧,一系列突发事件都对银行业的稳定产生巨大冲击。大量文献指出,如果银行业出现危机,不仅会对虚拟经济产生冲击,还会对实体经济产生持续影响,如会对(1)GDP增长率及工业生产率产生长期负面影响(Bordo et al.,2001;Calomiris&Mason,2003;Laeven&Valencia,2008;Cecchetti et al.,2009;Ivashina&Scharfstein,2010;Reinhart&Rogoff,2012;Schularick&Taylor,2012;Giesecke et al.,2014)。长期以来,考虑到银行业在金融市场中的特殊地位及重要性,世界各国都对银行风险问题倍加关注,银行业也成为金融监管最为严格的行业。

迄今为止,大量文献研究都表明,风险承担水平是决定公司业绩与增长率最为基础的命题(Bromiley,1991;John et al.,2008;Boubakri et al.,2013),而与银行风险密切相关的银行风险承担,不仅决定着银行的业绩与增长率,还对一国的经济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极大的影响(Bernanke,1983;Keeley,1990;Calomiris&Mason,1997,2003)。现有文献基本认同,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限责任的股东可能会背离债权人(Merton,1977)及监管者(Boyd&De Nicoló,2005)的意愿,偏好于过度追求风险。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不仅证实了前期文献强调银行风险承担问题的正确性,也显示了金融体系在银行不负责任的风险承担面前是何等的脆弱。随着对银行危机成因的探讨逐渐深入,银行监管当局日益认识到,要对银行进行有效监管,有必要了解其制定的政策会对银行风险承担造成何种影响,因此必须对银行的风险承担给予足够的关注(Pathan,2009;Schularick&Taylor,2012),银行风险承担问题也因而逐渐成为当前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从另一方面来看,随着心理学的发展,大量文献都指出,人们对不确定的将来持有乐观还是悲观的态度,会对人们实际的将来、经历、意愿、决策和行为产生影响(Kahneman&Tversky,1979;Weinstein,1980;Armor&Taylor,1998;Mellers&McGraw,2001)。而管理者作为企业风险决策的直接制定者,其对不确定持有的态度必然会对企业风险承担产生影响(Gervais et al.,2011;余明桂等,2013)。现有文献研究表明,人们普遍倾向于积极地看待将来(Robinson&Ryff,1999;Newby - Clark&Ross,2003;Schacter&Addis,2007;Sharot et al.,2007),而管理者相对于一般个体更容易呈现乐观偏差(Taylor&Brown,1988;Brown&Marshall,2011),因此,由乐观偏差导致的管理者乐观主义是普遍存在的。很多文献进一步指出,这种普遍存在的管理者乐观主义会导致管理者偏好于风险行为或降低管理者釆取有效措施来控制风险的动力(Seaward&Kemp,2000;Hablemitoglu&Yildirim,2008;Coelho,2009)。根据以上文献,从直觉上讲,我们很容易得到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风险承担应该有着某种影响的结论。此外,次贷危机在给全球银行体系带来重大冲击的同时,也暴露出原有的巴塞尔新协议中存在的诸多不足。巴塞尔委员会为加强银行业的风险管理与监管,提出了一整套综合的改革措施,其改革目的主要是提高银行在压力时期的稳定性和控制银行系统间的风险。研读《巴塞尔协议Ⅲ》不难发现,一系列新措施,如前瞻性拨备、资本留存、反周期超额资本、应急资本等,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银行管理者的判断与决策。由此可见,随着巴塞尔委员会对《巴塞尔协议》的修订与完善,巴塞尔委员会越发重视管理者在银行风险控制中的作用,银行管理者在银行风险评估与防范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笔者通过文献整理,遗憾地发现,至今还很少有文献就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进行探讨。

相对于一般企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自然有其特殊之处。那么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因素具体有哪些?这些因素如何影响到银行风险承担?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是否会影响到银行风险承担?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在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制中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要对银行风险进行有效监管,我们有必要对以上问题进行解答。遗憾的是,由于银行风险承担理论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以至于现有文献也未对以上问题给出较好的答案。

本书的研究目的在于,从厘清银行风险承担与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内涵出发,探讨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并分析此影响在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中的地位,为监管当局的银行风险监管提供相关理论依据。本书的研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理论方面。首先,本书探讨了银行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并在深入剖析管理者乐观主义在各因素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的基础上,分析了管理者乐观主义在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中的重要地位。这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完善银行风险承担的理论体系,还有助于丰富与完善行为公司金融相关理论。其次,国内外对于银行风险承担影响因素的研究,大部分文献都是在银行主体完全理性的基础上对银行风险承担进行分析。理论分析与实际情况的脱节,导致现有经济学文献在分析各因素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时,得出了诸多存在争议的结论。本书针对这些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试图加以解释。再次,当前主要是从某一个或某几个因素角度展开,而系统阐述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的文献相对较少。本书在对银行风险承担影响因素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机制进行了初步总结,这不仅有助于进一步丰富与完善银行风险承担相关理论,而且有助于金融风险成因理论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此外,本书在文献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心理学、行为金融学相关文献对管理者乐观主义与管理者过度自信的相关分析,对管理者乐观主义的概念进行了明确界定,并在此基础上,对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影响机制进行了分析,进一步充实了行为金融的相关理论。最后,本书还运用相关样本对相关问题进行实证检验,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实证依据。

第二,现实方面。银行是以风险为经营对象的,适宜的风险承担水平不仅有利于银行体系的稳健,还有利于银行自身价值的提升。因此,关注银行风险承担不仅有助于监管当局提升银行风险监管的质量,还有利于银行价值的提升。本书从管理者非理性角度展开,相对于其他基于理性人假设的银行风险承担研究更切合实际情况。此外,本书还发现管理者乐观主义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在银行风险承担影响机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书不仅能为银行监管当局的风险监管提供理论指导,还有助于银行公司风险决策机制的完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者有限理性对银行风险决策的负面影响,提高银行风险决策的合理性。

二、重要概念界定

(一)管理者乐观主义1.已有文献对乐观内涵的阐述

长期以来,在经济学、哲学、文化学、社会学等领域,乐观这一概念都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但学者们一直都未能清楚阐述乐观的内涵,更无法达成认识上的一致。近几十年来,随着积极心理学的发展,大量文献对乐观本质进行了深入探讨,并逐渐达成一致。

从现有文献来看,大部分文献都认为,Tiger(1979)最先对乐观进行了界定,提出乐观是个体期望事件给自己带来利益或愉悦感时所伴随的心境和态度。此后,一些文献提出,乐观是个体对未来积极和消极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价值的主观判定(Leif&Anne,2000),(2)还有些文献指出乐观是对未来好结果的总体期望(Scheier,1986),Alan(2004)则认同了Seligman从归因理论出发对乐观的定义:乐观是个体对成功或失败进行归因时,表现出的将坏事件归因于外部不稳定的具体原因,而将好事件归因于内部稳定的普遍原因的具有稳定倾向的解释风格。段海军和霍涌泉(2011)将乐观定义进行了分类,将乐观分为基于人格取向的乐观主义及基于解释风格取向的乐观主义,该文献认为Scheier(1986)对乐观的定义就是人格取向的乐观主义,即气质性乐观。对于气质性乐观的解释有四种模型:认为乐观和悲观是一个刻度尺的两个极端的单维模型(Scheier,1986);认为气质性乐观是由积极的乐观和消极的悲观两个亚特质所组成的双因素模型(Marshall,1992);综合单因素及双因素的等级模型(Roysamb&Strype,2002);包含与个体有直接关系好结果的预期的个人乐观、与个体没有直接关系好结果的预期的社会乐观及与个体先前行为经验无关的自我效能乐观三个方面的三因素模型(Schweizer,2001)。

综合以上观点可以看出,乐观是一种积极的人格特征,是一种对未来发生事件的正向预期倾向(陈瑞和陈红,2006)。如果个体对事物抱有乐观,则他对未来发生的事件会有正向的预期,这种态度可以泛化到个体认知及行为的方方面面(谢晓非,2001)。因此,管理者乐观就是企业管理者对未来正面结果或者状态的预期。2.对乐观内涵的进一步探讨

由于乐观是个体对未来发生事件的正向预期,要进一步探讨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内涵,我们首先要分析一下预期的内涵。

在《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中,预期即预先期待的意思。无论是心理学还是经济学,都认为预期对主体行为有着直接的影响,人们的行为都是以预期为前提的。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自冯特创立心理学以来,心理学就沿着以研究“意识”本身(如情感等)的构造主义心理学及以研究“意动”(即意识的功用)的机能主义心理学两条脉络发展,但无论是哪条脉络,心理学研究都最终与人的行为相联系。20世纪60年代后,主流心理学从以“潜意识”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精神分析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为Freud,1895)及以“刺激—反应”为主要研究对象的行为分析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为Waston,1913)发展成为当前作为心理学主流的认知心理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为Miller,1956)。该学派在糅合各个心理学派的观点的基础上对心理与行为的关系进行了解释,认为人们会根据他们所认为的环境刺激而采取行动,即人们会根据自己的预期而采取行动,而预期作为认知的结果,其形成过程也就是心理认知形成的过程,而这一过程涵盖了心理学研究的绝大部分内容。这一观点集心理学各主要流派的观点为一体,成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主流观点。

在心理学的领域,预期与行为的关系往往是研究的终点,从本质上讲,预期是一种心理现象,对预期与行为关系本身的研究,更多的是一个心理学的命题,研究成果最终会形成一个心理学的结论,或者说成为研究的终点;而在经济学的领域,预期往往是研究的起点,或者说,往往是研究的基石,经济学家更多地关注行为间的相互作用。因此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预期这一命题是连接心理学与经济学的一个关键点(王君柏,2012)。

经济学的发展中很早就融入了预期这一概念,如Marshall(1890)提出的均衡利息论,Wicksell(1898)提出的累积过程论,Fisher(1896)提出的利率期限结构预期假说,Frisch&Tinbergen(1930)提出的蛛网理论,Myrdal(1933)提出的“事前”与“事后”分析概念等早早地就包含了预期的概念,而Keynes(1936)更是将预期作为主导思想运用于宏观经济学的各个领域。此后,随着Keynes理论被不断地发展与修正,预期概念在经济理论上也得到不断发展,如Hicks(1939)提出的不确定预期与预期弹性理论等。20世纪60年代,为解释Keynes理论无法解释的“滞胀”问题,预期的功能被再次强化,出现了基于货币中性与货币非中性、自然率、理性预期三大假说的理性预期学派。通过对以上理论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预期这个概念在经济学中是理论构建的假设与起点,经济学总是在一定预期假设的基础上研究主体行为,或者说预(3)期对主体行为有直接的影响。学者们对预期的定义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结论,如申海波(2000)提出,预期是经济主体的基本行为方式,本质上是对同当前决策有关的经济变量的未来值的预测;江世银(2008)在其著作《预期理论史考察》(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中提出,预期是经济行为主体在做出行动决策之前,对未来经济形势与重要经济变量变化趋势的主观判断和估计,他认为预期是一种社会心理现象,普遍影响着人类行为。江世银(2012)进一步指出,从形成过程来看,预期是客观条件与主观心理相互作用的产物,不仅预期自身有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已形成的预期也会通过影响各经济主体的行为而反作用于经济环境。

通过以上文献,本书认为,由于预期作为一个复杂的、不断进化的心理认知过程的结果,很难进行直接考察,但由于预期对主体行为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我们往往可以通过主体决策来判断主体的最终预期。综上所述,本书进一步指出,管理者乐观是企业管理者对未来正面结果或者状态的预期,并通过相关决策反映。3.乐观偏差与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关系

大量文献都指出,人们普遍倾向于积极看待未来,认为自己经历积极事件的可能性高于平均水平(Tiger,1979;Weinstein,1980;Markus&Nurius,1986;Newby&Ross,2003;Robinson&Ryff,1999;Schacter&Addis,2007;Sharot et al.,2007)。但实际上,根据统计学原理,从总体上看,大多数人经历积极事件的可能性不可能高于平均水平。这说明个体的乐观判断往往是有偏差的,也就是所谓的乐观偏差现象(Weinstein,1980)。陈瑞君(2013)在总结现有文献的基础上,指出乐观偏差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并对个体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从积极方面来看,乐观偏差能使得个体保持相对高水平的自尊、减少焦虑,同时能激发个体更大的成就动机和坚持性去获得成功(Klein&Cynthia,2002;Coelho,2009);从消极方面来看,乐观偏差会导致人们偏好于风险行为或降低人们釆取有效措施来控制风险的动力(Seaward&Kemp,2000;Hablemitoglu&Yildirim,2008;Coelho,2009)。

Heaton(2002)、Campbell et al.(2011)、花贵如(2011)将管理者的这种乐观偏差定义为管理者乐观主义。由此可见,所谓管理者乐观主义,即是指由于乐观偏差的普遍存在,导致管理者在评估外部事件对自身的影响时,容易得出“优于平均”的结果的一种倾向。管理者乐观主义本质上是管理者预期所具有的普遍正向偏差性。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直觉上讲,由于银行的特殊性,不仅银行管理者的乐观主义会对银行风险承担产生影响,其他企业管理者的乐观主义也可能会对银行风险承担产生影响,需要强调的是,本书所研究的管理者乐观主义,特指银行管理者的乐观主义,而并未考虑其他企业管理者(4)的乐观主义。4.管理者乐观主义与管理者过度自信的区别

许多文献将过度自信与乐观主义两个概念混淆,为厘清本书的逻辑,有必要对这两个概念进行区分。本书认为,过度自信最初定义的过窄与自信内涵的过宽,导致后期学者对过度自信内涵的过度扩展,是导致大量文献将乐观主义与过度自信概念混淆的主要原因。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过度自信是与校准及概率判断研究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从20世纪60年代起就被广泛运用于相关心理学研究中。所谓校准,是指主观概率与客观概率的吻合程度(Slovic et al.,1977;Klayman et al.,1999;Koehler&Harvey,2004),过度自信作为一种校准偏离,原本用于反映人们设置了过窄的置信区间或错误估计概率,导致人们判定自己结论正确的主观概率超过了客观概率的情况,即过度自信是指个体对自己信息精确度的高估。这一定义不仅在心理学得到广泛认可,在金融领域也得到非常广泛的应用(Kahneman et al.,1979;Kyle&wang,1997;Goel&Thakor,2008;Gervais et al.,2011)。一些文献还对过度自信与乐观偏差的关系进行论述,指出人们的自信常常是不准确的,或者说人们经常是过度自信的(Kahneman et al.,1982;Blanton et al.,2001),而过度自信的个体更容易在风险判断时产生乐观偏差。

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与过度自信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自信的内涵却非常广泛。心理学上讲,自信是指个体对自己的个性心理及社会角色的积极评价,表明了个体在何种程度上认为自己有能力、重要和有价值。随着心理学的发展,过度自信的内涵逐渐向自信的内涵靠拢,进而被赋予更多的内涵,主要包括个体过高估计自身能力(Miller et al.,1975;Roger et al.,1994)与控制能力(Langer,1975;Taylor&Brown,1988)等。一些文献从情感心理学角度出发,认为过度自信源于自我归因偏差,即人们倾向于将成功归因于自身技能与能力,而将失败归因于运气及其他不可控因素(Bem,1965;Odean,1998;Larwood&Whittaker,1977)。而这一归因与导致乐观偏差的“将坏事件归因于外部不稳定的具体原因,而将好事件归因为内部稳定的普遍原因的具有稳定倾向的解释风格”就极为相似,只是Alan(2004)对乐观的归因更为抽象一些而已。

当过度自信的内涵被Larrick(2007)等学者进一步扩展,其所代表的个体对信息精确度、自身能力及控制能力方面的过高估计被认为是优于平均水平之时,过度自信这一个概念就与乐观偏差概念有了非常显著的交叉,因为乐观偏差反映的就是个体认为自身经历积极事件的可能性高于平均水平,认为自己优于平均是乐观偏差的核心特征。过度自信原本强调的个体对信息精确度、自身能力及控制能力方面的过高估计,并非一定是“优于平均”的,而只是高于其实际水平而已。因此,本书认为,Larrick(2007)等学者对过度自信内涵的扩展其实已经与过度自信的原本内涵脱节,将“优于平均”纳入过度自信的范畴,其实是过度自信概念被过度扩展后的结果。

当过度自信的概念被过度扩展后,一些文献将乐观偏差纳入到过度自信的范畴中,认为乐观偏差是过度自信的一种表现形式的观点,如David et al.(2012)等。实际上,从过度自信内涵的发展来看,这一个概念更多的是偏重于强调个体信息的精确度,即使是在能力、重要和有价值的评估方面,也应该更多的是在强调高于自己的实际水平,而非优于平均。实际上,这一信息或判断可能认为个体“优于平均”,也可能认为个体“劣于平均”,这与乐观偏差所强调的“优于平均”还是有显著差异的。

在未认识到过度自信与乐观主义的差异情况下,不少文献将过度自信与乐观偏差完全等价。比如,Malmendier&Tate(2005,2008)的研究是经济学中探讨管理者过度自信最为经典的文献之一,然而该(5)文献中所定义的过度自信却是基于“优于平均水平”这一概念的。本书认为,由于Malmendier&Tate的逻辑是基于“优于平均水平”这一概念的,其研究的主题使用与乐观偏差紧密联系的管理者乐观主义这一概念可能更为合适,其他类似文献,如Campbell et al.(2011)等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对此,Malmendier&Tate(2005)在文中的备(6)注中也承认,其所研究的过度自信其实某些时候更接近于乐观偏差。这些文献使用过度自信而非乐观主义,并非是想探讨与校准密切相关的过度自信,而是想探讨与优于平均密切相关的乐观主义。这些文献之所以选择使用过度自信这一概念,主要是因为他们想强调个体那些优于平均的判断是由“人们倾向于将成功归因于自身技能与能力,而将失败归因于运气及其他不可控因素”的归因导致的。如Malmendier&Tate(2005)明确指出,只是出于区分个体对未来结果的正向预期是应该归因于个体对自身能力评价偏差还是对所处环境评价偏差,该文献使用了过度自信这一概念,以强调对未来结果的正向预期应该归因于个体对自身能力评价的偏差。但是,实际上,从归因理论来看,乐观主义也表现为将坏事件归因于外部不稳定的具体原因,而将好事件归因为内部稳定的普遍原因,因此Malmendier&Tate的这一选择值得商榷。而这一问题之所以会出现,可能是文献对乐观的归因解释过(7)于抽象的缘故。

从乐观偏差角度来看,根据相关文献,影响乐观偏差的因素主要有事件特征(Price et al.,2002;Harris et al.,2008;Hablemitoglu&Yildirim,2008;Krizan&Windschitl,2009)、个体特征(Chambers et al.,2003;Lench&Ditto,2008)、比较对象的类型(Shepperd et al.,2002;Liviatan et al.,2008;Harris&Hahn,2011)、文化因素(Rose et al.,2008;Gaertner et al.,2008)。其中个体特征就包括个体的人格因素,如自信等,且过度自信的个体在进行风险判断时更容易产生乐观偏差(Coelho,2009;Camerer&Lovallo,1999;陈瑞君,2012)。由此可见,管理者过度自信是个体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导致管理者乐观偏差的主要原因之一。

综上可见,管理者过度自信与管理者乐观主义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之间存在对立关系,管理者过度自信主要指个体对自身能力和知识的过度信任,高估判断的精度与正确性,这是一种个体特质,不容易改变,而管理者乐观主义是指个体在估测未来时的无条件正向偏误,它不仅是管理者的个体特质,也是时变的(Nofsinger,2005;Hackbarth,2009);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统一关系。从归因上看,管理者乐观主义与过度自信都源于类似的解释风格。随着过度自信内涵的不断扩展,这两个概念之间才有了明显的交叉。因此,本书认为,当个体高估判断的精度与正确性时,我们应该更多地认为个体存在过度自信;而当个体认为自己优于平均时,我们应该更多地认为个体存在乐观主义。(二)银行风险承担1.银行风险承担的定义

作为当前学术界的新热点,现有相关文献尚未对银行风险承担给出一个统一规范的定义。一些文献将银行风险承担定义为商业银行承担风险的行为,包含从事风险业务的动机、决策和执行。如李燕平(2008)指出,银行风险承担是对银行风险业务经营的总称,包括承担风险的意愿和结果两个方面,前者是指银行主观上希望或愿意接受风险的动机,称为风险承担激励,后者是银行最终实施的风险决策,称为风险承担行为。一些文献则认为,银行风险承担属于主观意识范畴,反映的是银行承担风险的主观意愿。如刘懿(2010)指出,从表面上看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选择属于主观意识范畴,是银行经营参与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这些主体包括股东、债权人、管理层、监管当局等,他们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对银行风险选择行为有着不同的偏好,这些偏好有些是相互兼容,而有些是相互对立,这些偏好的力量会作用于银行风险行为的选择,而这些力量相互均衡的结果就是商业银行风险承担的最终表现。还有一些文献从银行风险承担与银行风险两个概念的差异性角度对银行风险承担进行定义,例如,曹艳华和王庆金(2011)认为,银行风险承担是银行主动的冒险行为,银行风险承担与银行风险的区别在于银行风险承担行为会带来银行风险的增加,但反之并不成立;再如,栾天虹(2013)认为,银行风险承担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行为中所选择和承担的风险。

本书认为,要准确对银行风险承担这一概念进行界定,有必要了解这一概念的来源。根据Black&Scholes(1973)模型,银行股权的价值是以银行资产为标的的,以其债务的本息作为执行价格的欧式看涨期权,由于期权价值与标的资产价值的波动性正相关,因此银行风险与银行股权的价值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银行是以风险为经营对象的,而代理问题的存在(Jensen&Meckling,1976),使得银行股东与作为银行实际管理执行者的银行管理者,在银行风险承担方面存在着矛盾与冲突。Merton(1977)从信息不对称和银行股东有限责任角度对银行风险承担问题进行了分析,他认为银行股东与银行债权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股东拥有比债权人更多的信息,由于股东责任有限,银行股东有通过加大银行资产的波动性来提高自身或有要求权的内在冲动,即银行有将资产配置到风险更大的组合中去的偏好,并据此提出了银行风险承担(Bank Risk - Taking)问题。此后大量文献从多个角度对银行风险承担问题进行了探讨,基本都认为银行风险承担问题探讨的是银行承担风险的意愿及相应决策。如Bhattaeharya&Thakor(1993)的研究就指出,因为银行是高杠杆的企业,并且大多数的存款负债都存在保险,因此,当存款人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减少对银行监督时,管理层有激励增加风险;此外,银行的特许权价值越大,银行越趋于避免从事高风险活动,因为当银行破产时,银行所有者无法转让其拥有的特许权,因此,银行特许权价值越高,银行越趋向于采取低风险的经营策略,即银行风险承担水平越低。

通过全面回顾Merton(1977)、Marcus(1984)、Herring&Vankudre(1987)、Keeley(1990)、Hellmann et al.(2000)、Joseph et al.(2001)、Gonzalez(2005)对银行风险承担问题的研究,可以发现银行风险承担命题所讨论的其实是银行承担风险的意愿及其相应风险决策。由此可见,刘懿(2010)、曹艳华(2011)、栾天虹(2013)的相关定义都有其可取之处。综上所述,本书认为,银行风险承担是银行承担风险的意愿及在此意愿基础上所进行的风险决策的统一。如果银行只有承担某种风险水平的意愿而没有相应的风险决策,就不能算作银行风险承担,银行风险承担必须是银行风险承担意愿与相应风险决策的统一。银行风险承担所决定的风险决策,最终通过让银行资产体现为一个具备一定风险特征的资产组合。实际上,银行承担风险的意愿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难以进行考查,我们只能通过银行相应的风险决策分析银行承担风险的意愿,因此,银行风险承担实际上就是指银行风险决策所表现出的银行所愿意承担风险的程度。2.银行风险承担与银行风险的区别

Knight(1921)在其著作《风险、不确定性与利润》一书中通过比对不确定性与风险,对风险的概念做了经典定义,并认为平均数是期望值,而风险就是方差。Jorion(2007)认为,所谓风险,是指当资产、股票价格和盈利情况出现非预期结果时的不确定性。从银行风险承担角度来看,银行风险可以分为银行出于盈利的目的愿意承担的风险及银行意料之外所承担的风险两种。比如,银行为加大贷款规模,降低银行贷款标准,由此导致的风险就是银行愿意承担的风险;再如,1971年固定汇率体系崩溃引发的汇率波动、1973年石油问题引发的CPI与利率波动、1987年美国股市黑色星期一引发的波动、1994年美联储调控对债券市场的冲击、1987年日本股市崩溃引发的波动、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问题、1998年俄国债务违约危机、2001年“9·11”恐怖袭击等,这些突发事件所导致的银行风险就是银行意料之外所承担的风险。而银行风险承担所分析的是银行承担风险的意愿与相应决策。由此可见,银行风险承担与银行风险这两个概念是对立统一的。首先,两者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异,银行风险承担命题所研究的是银行承担风险的意愿及相关决策,该命题关注的重点是风险损失出现前银行的风险态度;而银行风险所研究的是不确定性对银行的影响,该命题关注的重点是银行资产可能或已经遭受的损失,或者说不确定性对银行资产安全的影响。从反映指标角度来看,能反映银行风险承担的指标应该是与银行的风险决策直接挂钩,而反映银行风险的指标应该是与银行资产所面临的波动性直接挂钩。其次,当然,这两个概念之间也存在着密切联系,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对银行风险水平的高低有着重要影响,但是银行风险水平的高低却不一定能反映银行风险承担的水平。3.银行风险承担的分类

由于银行风险承担理论尚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相关文献对沿着哪条脉络研究银行风险承担至今并未形成统一认识。长期以来,由于贷款业务对商业银行的特殊意义以及人们对银行风险的微观认识不足,大量文献都是通过考察贷款风险来分析银行风险承担的。相关经典文献,如Fisher(1933)、Minsky(1954)、Diamond(1983),建立了从贷款风险角度通过“过度信贷”考察银行风险的分析模式,这一分析模式至今被很多学者采用,如Viral&Hassan(2012)等。根据此思路,大量文献在实证分析中运用与贷款风险相关的指标,如“资产中不良贷款比”或“贷款中贷款损失准备比”等,来考察银行风险承担(Laeven&Majoni,2003;Jack et al.,2011;张雪兰等,2012等)。

随着银行风险相关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对银行风险的微观认识也不断完善。《巴塞尔协议》将银行风险细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这使得我们有必要从更全面的角度考察银行风险承担问题。实际上,随着银行业务发展的多元化,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贷款业务在银行业务中所占的比重正日益下滑。

由表0—1可见,相对于2006年,2011年我国商业银行盈利中非利息收入的比重已经显著提高,对于上市银行而言,这一比重的均值更高达46.12%。由此可见,继续用贷款风险相关指标来考察银行风险承担很有可能导致片面的结果。表0—1 我国银行NNI指数统计 %注:NNI=Non - Interest Income/Gross Revenues,带*一行为我国上市银行2011年NNI数据统计。数据来源:BANKSCOPE数据库。

实际上,从资产配置角度考察银行风险问题的观点已经得到大量文献的广泛支持,银行总风险、系统性风险、公司风险等与资产配置相关的指标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Ronald&Donald,2000;Pathan,2009)。而在银行风险承担研究领域,“风险加权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这一指标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大量文献指出,银行风险加权资产反映了所有易受市场条件或信用质量变化影响的资产,该方法的合理性在于组合风险是由资产在不同风险金融工具中的配置比例所决定,该指标可以清晰地反映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Shrieves&Dahl,1992;Jacques&Nigro,1997;Aggarwal&Jacques,1998)。

三、相关文献评述

(一)管理者乐观主义相关研究

由于现有经济学文献中大量存在着将管理者过度自信与管理者乐观主义混淆的情况,导致以管理者乐观主义为主题的文献至今并不是很多,但也不乏大家之作,如Heaton(2002)、Campbell et al.(2011)等人的研究。其实,由于管理者过度自信与管理者乐观主义间存在着对立统一关系,两者根本无法完全割裂区分,也并不能完全等价。厘清两者之间的区别的关键,是确定“优于平均水平”这一概念的归属问题。根据前面的概念区分,本书认为,如果现有关于过度自信的文献,其探讨过度自信的逻辑完全是基于“优于平均水平”(8)的,那么其实质上更多的是在探讨管理者乐观主义问题,这些文献其实应该归于管理者乐观主义的文献范畴。遗憾的是,现有经济学文献探讨管理者过度自信问题时,很少有结合银行风险承担问题展开深入讨论的,而且现有文献,特别是国内文献,基本上是以实证为主,相关理论分析也是将管理者过度自信作为管理者的一种固有特质,进而分析这种特质对公司行为的影响,很少有文献对两者之间的理论基础进行深入分析。考虑到本书的研究目的,本书并未对过度自信相关文献进行全面综述,而是结合本书主题,从管理者乐观主义的普遍性与时变性、形成机制及其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三个方面展开综述。1.管理者乐观主义的普遍性与时变性

大量文献指出,人们普遍倾向于积极看待未来,认为自己经历积(9)极事件的可能性高于平均水平(Robinson&Ryff,1999;Newby - Clark&Ross,2003;Schacter&Addis,2007;Sharot et al.,2007)。但实际上,根据统计学原理,总体上看,大多数人经历积极事件的可能性不可能高于平均水平,这说明个体的乐观判断往往是有偏差的,也就是所谓的乐观偏差现象(Weinstein,1980)。人们对同一客体可以同时拥有两种不同的态度,即外显的态度系统和内隐的态度系统。外显的态度系统是有意识地、控制地、反思性地、慢速地进行加工;内隐的态度系统是无意识地、自动地、直觉地、快速地进行加工(Cunningham&Zelazo,2007)。从现有文献来看,乐观偏差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人们不但会有意识地认为积极事件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而消极事件更可能发生在他人身上,而且人们还会自动化、无意识出现乐观偏差(陈瑞君,2013)。Heaton(2002)、Campbell et al.(2011)、花贵如(2011)将管理者的这种乐观偏差定义为管理者乐观主义。乐观偏差是普遍存在的,而且管理者相对于其他群体更容易出现乐观偏差,因此管理者乐观者主义是具有普遍性的。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乐观偏差对个体有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从积极方面来看,乐观偏差能使得个体保持相对高水平的自尊、减少焦虑,同时能激发个体更大的成就动机和坚持性,以获得成功(Klein&Helweg - Larsen,2002;Coelho,2009);从消极方面来看,乐观偏差会导致人们偏好于风险行为或降低人们釆取有效措施来控制风险的动力(Seaward&Kemp,2000;Hablemitoglu&Yildirim,2008;Coelho,2009)。

不少文献指出,管理者乐观主义往往是时变的,同时包括乐观与悲观两个方面(Nofsinger,2005;Shefrin,2005;Hackbarth,2008)。一些文献还指出,管理者乐观主义的时变性可能是因为外部情境引起个体发生“感知性扭曲”。实际上,从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形成机制上看,管理者乐观主义的时变性是由于个体的动机和认知机制发挥作用过程中,影响因素的变化对管理者乐观主义水平的影响。在心理学文献中也有类似论述,主要表现在对乐观结构的讨论。一些文献认为,乐观和悲观是一个刻度尺的两个极端的单维模型(Scheier,1986);还有些文献则认为,气质性乐观由积极的乐观和消极的悲观两个亚特质构成(Marshall,1992);此外,还有文献提出了综合单因素及双因素的等级模型(Roysamb&Strype,2002)及包含与个体有直接关系好结果的预期的个人乐观、与个体没有直接关系好结果的预期的社会乐观及与个体先前行为经验无关的自我效能乐观三个方面的三因素模型(Schweizer,2001)。但基本上所有文献都支持,乐观偏差应该与悲观偏差联系起来共同进行研究和测量(Taylor&Sheppard,1998)。由此可见,无论是从经济学文献还是从心理学文献来看,管理者乐观主义都具备时变性。2.管理者乐观主义的形成机制

陈瑞君(2012)指出,乐观偏差是由动机和认知机制共同作用导致的,前者解释了乐观偏差产生的原因,后者则说明了乐观偏差出现的方式(Hoorens,1993;Weinstein,1989)。所谓动机机制,指人们面对消极事件时,愿意产生不切实际的乐观结论以降低焦虑等消极情绪对自己的影响,或愿意相信自己更可能经历积极事件以维护或提高自尊(Klein&Helweg,2002;Chambers&Windschitl,2004;Sedikides&Gregg,2006);认知机制是指个体由于自我中心主义、聚焦主义及认知—生态取样机制(陈瑞君,2013),其注意和信息搜索具有很强的选择性,个体在进行决策时会犯信息加工的错误。

自我中心主义指个体在行为和观点上完全以自己为主而不考虑他人的人格倾向,个体在进行比较判断时会更关注与自己有关的信息。陈瑞君(2012)指出个体的自我中心主义倾向可以用可得性启发和锚定与调整启发来解释。可得性启发,是指人们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往往会依据特定心理内容到达头脑中的难易程度来判断其相对频率,这使得相对容易被回想起来的事件相应被认为具有更高的频率,即被认为更常出现或发生,其中个体自我信息相对而言最容易被回想(Kruger et al.,2008);锚定与调整启发是指个体在进行判断时,会以“锚”为判断的依据,并在“锚”的基础上,对事件的评估进行调整,而且是不充分的调整,即人们在进行比较判断时,一般一开始就会锚定与自己有关的信息来进行自我判断,个体虽然会根据他人的有关信息对最初的判断进行调节,但这种调节往往是不充分的,同时,人们还会高估比较判断中根据与自己有关的信息进行自我判断所得到的估计结果的可靠性,由此导致乐观偏误(Chambers et al.,2008;Windschitl et al.,2008)。

聚焦主义是指个体专注于一个特定的事件(即聚焦主义所指的焦点),而较少关注其他可能的倾向(陈瑞君,2012),焦点位置的信息就是“锚”,而非焦点信息对信息加工过程的调整往往是不充分的。与自我中心主义不同,当个体将自我处于焦点时,个体自我中心倾向会提升,反之则会降低(Wilson et al.,2000;Windschitl et al.,2003;Chambers&Suls,2007;Windschitl et al.,2008)。

认知—生态取样机制是指人们往往会根据认知和环境的连接样本进行判断。该机制指出,人们的判断决策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基于总体进行的,而是基于人们从总体中所抽取样本进行的。这些样本既可能来自于环境,也可能来自于人们的相关记忆,在此过程中很容易取样偏差,并进一步引致判断偏差(陈瑞君,2012)。Klaus(2000)从四个方面探讨了人们如何通过认知—生态取样引致判断偏差:第一,基于样本的判断角度,涉及判断对象、与判断对象相关的信息的自然积累及信息形式的转换三个方面,在其中,由于个体的记忆不仅取决于体验本身,还取决于回忆时占优的环境条件,因此,与自己有关信息的积累最容易导致偏差;第二,环境中的刺激分布方面,环境中的刺激分布存在差异,人们的信息提取有很强的选择性,人们往往(10)会更关注那些容易接触的方面;第三,取样过程及其结果方面,判断偏差之所以出现,是人们判断反映的结果往往只是基于所选择的(11)样本某个方面进行的;第四,人们取样过程中往往对自我信息更敏感,且由于元认知监控能力不足,人们往往意识不到自己的取样偏误。(二)银行风险承担相关研究

Black&Scholes(1973)认为一个具有负债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被认为是一份欧式看涨期权合约的拥有者,合约的执行价格就是债务的面值,因此一个具有负债的公司的股东是偏好风险的。Jensen&Meckling(1976)提出的委托代理理论则认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股东追求风险的动机增强。对银行而言,由于银行是高杠杆的企业,这一问题显得更为严重。根据Black&Scholes(1973)模型,银行股权的价值是以银行资产为标的的,到期执行价格为其债务(含本息)的欧式看涨期权,由于期权价值与标的资产价值的波动性正相关,因此银行风险与银行股权的价值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银行是以风险为经营对象的,而代理问题的存在(Jensen&Meckling,1976),使得银行股东与作为银行实际管理执行者的银行管理者之间,在银行风险承担这一问题上存在着矛盾与冲突。Merton(1977)从信息不对称和银行股东有限责任角度对银行风险承担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银行股东与银行债权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由于股东责任有限,银行股东有通过加大银行资产的波动性来提高自身或有要求权的内在冲动,即银行有将资产配置到风险更大的组合中去的偏好。Boyd&De Nicoló(2005)对当时已有文献进行总结,指出存款准备金制度以及其他形式的政府干预也会引发道德风险,进而影响到银行风险承担。该文献进一步指出,银行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提高银行股东利益与银行利益的关联性来解决银行股东偏好于过度追求风险的问题,并在总结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提出强制性资本要求及提高银行特许权价值两条途径。所谓强制性资本要求,是指监管当局对银行财务杠杆率的限制,正是基于此思想,《巴塞尔协议》提出了被广泛采纳与运用的基于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而提高特许权价值,则是指让银行股东通过银行能获取足够大的利益来降低其风险偏好程度,即通过使银行能获取垄断租,让特许权变得有价值,进而提高银行股东的破产成本。

可以说,Boyd&De Nicoló(2005)的研究对次贷危机爆发以前银行风险承担研究做了很好的归纳与总结。在此阶段(1977—2006),关于银行风险承担的研究主要就从三个方面展开。第一,一些文献探讨了特许权价值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主要是从银行业市场结构角度展开研究(Marcus,1984;Herring&Vankudre,1987;Keeley,1990;Hellmann et al.,2000;Joseph et al.,2001;Gonzalez,2005等)。第二,还有一些文献则从资本监管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关系角度展开研究。如Furlong et al.(1989)、Holmstrom&Tirole(1997)的研究指出,强制性资本要求的提高会导致银行资本(12)率水平提高,进而使得银行风险承担水平降低;而Koehn&Santomero(1980)、Blum(1999)则指出,如果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的成本过高,那强制性资本要求导致的资本充足率提高只能导致现在的风险水平提高,即银行为提高资本充足率而追求提高当前的风险承担,Davies&McManus(1991)、Park(1997)、Besanko&Kanatas(1996)、González(2005)、Hellman et al.(2000)、Marshall&Prescott(2001)等学者也提出了类似观点。第三,一些学者在探讨自己所关注的领域时,对与银行风险承担交叉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这些研究大多零散于各个领域且不成体系,如Mestera(1996)对银行效率与银行风险偏好的研究、Benjamin(1998)对或有负债与银行风险承担的分析、Anderson&Fraser(2000)从公司治理角度对银行管理者持股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等。在此阶段,虽然相关文献大多指出银行风险承担问题对一国的经济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极大的影响,但由于大量文献都混淆了银行风险与银行风险承担,因此与银行风险承担直接相关的文献并不是很多,相关研究基本还是以特许权价值与资本监管为主线的。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证实了前期文献关于银行风险承担对金融稳定有极大影响的论断。随着对次贷危机成因探讨的逐渐深入,银行监管者日益认识到,要对银行进行有效监管,必须对银行的风险承担给予足够的关注(Pathan,2009),同时,《巴塞尔协议》的修订对银行风险承担理论的发展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这使得银行风险承担问题逐渐成为当前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大量文献紧盯银行股东有限责任问题展开研究。这不仅推动了原有基于资本监管及市场结构视角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同时还拓展出新的研究范畴。

第一,近期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关于资本监管与银行风险承担关系的研究。作为银行风险承担的核心问题之一,对强制性资本要求与银行风险承担关系的探讨由来已久。次贷危机后,大量文献对资本监管如何阻止银行出现新的危机进行了深入研究(Kashyap et al.,2008;BIS,2010;Acharya et al.,2011;Admati et al.,2011;Calomiris&Herring,2011;Hart&Zingales,2011;Berger&Bouwman,2013)。这些文献普遍认同,强制性资本要求的提高不仅能够提高银行的生存能力,而且还会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Acharya et al.,2011;Allen et al.,2011;Mehran&Thakor,2011;Thakor,2012)。但我们不能忽视,的确有强制性资本要求的提高导致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提高的情况存在(Laeven&Levine,2009)。对此矛盾,能给出解释的文献至今寥寥。此外,资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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