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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28 10: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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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亚平

出版社: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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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下和谐社会构建研究

市场经济下和谐社会构建研究试读:

第一章 和谐思想的历史渊源

和谐是全人类的共同追求。人和谐、家和谐、组织和谐、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是人类的美好理想。研究和谐问题,中外有着丰富的思想资源。挖掘和谐思想的历史渊源,厘清和谐思想的发展历程,从而揭示和谐概念的本质与特征,才能准确理解和谐社会,为市场经济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提供理论支持。

一、中国文化中的和谐思想

中国的和谐思想、和谐文化源远流长,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文化就是和谐文化,中华民族是以“和”为贵的民族,中国人是从“和”而来,为“和”而来的人。由于中国文化是儒释道合一的文化,所以,其和谐精神包含在儒释道三家的思想之中。不管是儒家的修身正己、仁爱忠恕、孝悌信义、天人合一等思想,或者是佛家的缘起性空、众生平等、慈悲利他等思想,还是道家的清净无为、道法自然等思想,无不贯穿着“广大和谐”的基本精神。(一)儒家的和谐思想

作为主张“入世”,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其思想中和谐的内容最为丰富。儒家在强调抓住修身这个根本之外,也特别注重人与家庭、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并提出了处理这些关系使之达到和谐的一系列准则。

1.修身正己 儒家思想认为修身是根本,“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四书》之一的《大学》提出了儒学三纲八目的追求,三纲指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八目指“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八个条目既是实现三大纲领的方法和步骤,又是儒家设计的人生进修阶梯。而在这八个条目中,修身是根本,是关键,又是枢纽,它与前面四级“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内修”项目连在一起就是“独善其身”;与后面三级“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外治”项目连在一起则是“兼善天下”,没有修身这个根本,一切都无从谈起。修身是要先解决人自身的和谐问题,儒家认为,人可以通过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成为人格完善、品德高尚的君子甚至圣人,达到至善的境界,实现人自身的身心和谐。自己的修身搞好了,自己正了,才能去管别人,正己,然后正人。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曾说,“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阐明从从政执政的角度修身正己的重要性。

孔子认为,君子的自我道德修养是有标准的,“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1]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是说,年轻的时候莫贪恋女色,到壮年的时候别好斗争强,到老年的时候勿贪得无厌。“君子有三畏:[2]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是说,君子要敬畏天命,要敬畏位高德隆的人,要敬畏圣人说的话。君子还要有五行:“恭,宽,信,敏,惠。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3]人。”是说,庄重则不会受到侮辱,宽厚则会受到众人的拥护,诚信则会得到别人的任用,勤敏则会有高的工作效率,慈惠则能够使唤别人。君子还要有五美:“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4]而不骄,威而不猛”。君子予人恩惠而自己却没有什么耗费,役使老百姓,他们却没有怨恨,有欲望却不贪婪;泰然自若却不骄傲;威严却不凶猛;“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5]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君子有九件用心思虑的事:看时要想到看明白了没有,听时要想到听清楚了没有,待人的脸色要想到是否温和,对人的态度要想到是否恭敬,言谈要想到是否忠诚,做事要想到是否认真敬畏,有了问题要想到如何向人请教,遇事发怒时要想到是否有后患,有利可得时要想到是否理所该得。孔子认为这样就符合“仁”,符合“礼”了。《大学》《中庸》都特别强调修身中要“慎独”,也就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也要谨言慎行,注意修养自己,而不能放纵自己,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不自欺欺人。同时,每个人都要自觉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从主观上努力修养自己、克制自己。所以,儒家还强调“为仁由己”的修养原则。

通过修身正己实现了人自身的和谐,就可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实现人与人的和谐。

2.仁爱忠恕 在人自身和谐的基础上,儒家的和谐思想尤为注重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主体是人,和谐社会的主旨是人际关系的和谐。儒家人际和谐理论的出发点是仁爱,而处理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是忠恕之道。

儒家认为,如果一个社会人人兴仁爱,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和谐,反之,人人凶暴残忍、贪得无厌,社会就会陷入混乱,人们就无法正常生活。所以,“仁爱”是社会和谐的根本。孔子把“仁”定义为[6][7]“爱人”,孟子也说,“仁者爱人”。他们所说的“爱人”不仅仅是爱自己的家人亲人,而且是要爱他人,关心他人,尊重他人,爱所有的人,用仁爱之心对待所有的人,甚至扩展到爱万物。从“爱人”出发处理人际关系,爱家人,爱他人,再到爱万物,以至万物一体,天下一家,万国一人,不仅可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而且可实现社会和谐、人天和谐。

当然,儒家还认为“爱人”不是不分善恶是非,对于为善之人、有德之人要爱之,对于为恶之人、无德之人则要恶之。因此孔子才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意思是说,只有仁人,才能够公正地喜爱应当喜爱的人,才能够公正地厌恶应当厌恶的人。

忠恕之道是儒家处理人际关系的最重要的道德准则。曾参曾说:[8]“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恕之道又可分为“忠道”和“恕[9]道”。“忠道”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意思是说自己想立足时也帮助别人立足,自己发达时也帮助他人发达。这是从积极方面来看的推己及人,也是“仁”的实践途径与方法。根据自己内心的体验来推测别人的思想感受,就可达到推己及人的目的。“恕道”[10]则是从消极方面来看的推己及人,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是说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要强加给别人。这是儒家处世准则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忠”是“恕”的高标准,是从积极意义上实践“仁”,推己所厌及他人而不恶加,是“恕”的低标准,是从消极意义上实践“仁”。实现这两个方面,就需要心底无私、心胸宽广、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人己一样,就可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忠诚、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宽容、相互信任,从而达到人际关系的理想境界。

3.孝悌信义 可将孝悌和信义分开来分析。(1)孝悌。百善孝为先。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仁,而仁的根本则是孝悌。孝是指由子女的孝心而引发的对父母的尊敬、孝爱与赡养。悌是指弟弟对兄长的恭敬。从广义上讲,悌也包含在孝中,是孝的重要内容,是孝的延伸。中国的《孝经》还把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推而广之,认为“孝悌之至”就能够“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大学》中也说,“孝者,所以事君也;悌者,所以事长也;慈者,所以使众也。”意思是,对父母的孝顺可以用于侍奉君主;对兄长的恭敬可以用于侍奉官长;对子女的慈爱可以用于统治民众。“孝”是一个大概念,其基本内容可以归纳为:

第一,养生送死,孝不违礼。孔子就阐述了子女对父母双亲从生到死的孝,“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11]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意思是,孔子说,有孝心的子女们,都要孝敬自己的父母双亲,日常在家里的时候,要尽恭敬的孝心,不可有些怠慢。养亲的时候,要有和乐的心情,和颜悦色,言笑承欢。双亲患病时要有忧虑之心,求医诊治。父母去世的时候,要尽哀悼之心,悲痛哭泣,遵礼治丧。死后的祭祀,要尽思慕父母之心,庄严肃静。以上五件如果做到了,方才可以叫做能够奉祀双亲。“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是儒家认为的最起码[12]的孝。孔子强调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也是为了在父母健在时照顾他们的生活,尽量不要长期离家在外,即使要出门也要告诉父母去到哪里,不要让他们忧虑担心。

第二,发自内心,敬爱父母。孝道的根本是孝心,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孝,对父母没有恭敬心,只在物质上赡养父母,这和养狗马之类又有什么区别呢?孝心会直接表现在脸上,孝心和态度是一个问题的内外两个方面,所以孔子在论述孝时有“色难”之说,“色”是指“和颜悦色”,是对待父母长辈应常持有的温文态度,“难”是困难,“色难”总的是指对父母(长辈)尽孝时要做到时时态度好很难(也有说是要让父母时时脸色好看很难)。孝爱的态度正是孝心的反映。不管你是否拿好吃的给老人吃,也不管你是否为老人做事,只要你不是发自孝心,内心不恭敬,态度不好,脸色难看,就是失去了孝道的根本。只要想想你生病的时候父母那种为你担忧的心情以及表现出来的态度,你就知道你的孝心应该如何表现,就知道如何尽孝道了。

第三,孝不忘义,孝义结合。儒家讲孝,并不是要求儿女、晚辈对双亲、尊者、长者一味无原则地奉迎,而是要求儿女在父母有过错时要反复婉言相劝,促其改正,若父母仍一意孤行,子女也不能滋生怨恨之心,而应一如既往地孝敬双亲。如果子女在父母有过错时还曲意顺从,就会陷父母于不义,那不是孝而是大不孝。

第四,珍爱自身,彰显父母。《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做子女的珍爱自己的身体,也是对父母的孝,而且是孝的起点。如果做子女的不珍爱甚至损伤自己的身体,让父母担忧,那是不孝。当然,做子女的道德高尚、奋发有为、受人尊敬,给父母、家庭、家族增光,那更是真正的珍爱自身,更是真正的孝。[13]“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第五,仁爱尽忠,使孝广大。在中国文化中,一个“孝”字可以概括伦理道德规范的全部,因为从孝道中可以延伸扩展出伦理道德规范的其他方面。儒家把孝亲与忠君联系起来,认为“忠”是“孝”的发展和扩大,要求以孝事君。孝延伸到政治领域,就是“忠孝之道”。朱熹认为“尽己之谓忠”。忠要求办事尽心尽力,死而后已。对君主当然要这样,即使是对不是君主的人也要尽力帮助。“孝悌”首先是要求将爱施予有血缘关系的人,进一步,还要推及到其他人身上。“孝悌”向外展开,就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14]幼”。

儒家宣扬的孝不仅是家庭关系的伦理道德准则,而且是一切社会[15]伦理道德的根本,“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夫孝,天[16]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因而,孝不仅具有和谐家庭的功能,而且还有和谐社会的功能。在家庭中,应该做到父慈子孝、兄友[17]弟恭、夫义妇顺。“父子笃,兄弟睦,夫妇和,家之肥也”。按照孝的原则处理父子、兄弟、夫妻关系,家庭关系就会和谐,就会建成和谐家庭。孝进一步向外延伸扩展,就有了忠君(忠于君父,在朝做忠臣和在家做孝子是一样的)、尊师、敬长、尊老、爱幼,进而还有了要求君主实行“以孝治国”、“以孝治天下”的社会管理模式。这样,在和谐家庭的基础上,就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2)信义。诚实守信是儒家强调的做人的基本品质,“人而无信,[18]不知其可也”。做人如果不守信用,那么任何事也做不成。交友更[19]是要注重诚实守信:“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以致曾子在每日三[20]省时要反省“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即和朋友交往是否不够诚信?就诚信而言,按照《说文解字》的说法,两字互相训解,“信,诚也……诚,信也。”但“诚”更多强调的是内向的追求,追求内心的至诚,是道德主体的内在追求;“信”则是内诚的“外化”,更多强调的是外信于人。孔子曾告诫自己的学生,“言忠信,行笃敬,虽蛮[21]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意思是说,讲话忠诚守信,行为笃实严谨,即使在异国他乡,也能够通达。讲话不忠诚守信,行为不笃实严谨,即使在本乡本土,也是行不通的。同时,孔子认为信又是“仁”的一种表现,在《论语·阳货》中,“子张问仁于孔子。孔子曰:‘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请问之。’曰:‘恭、宽、信、敏、惠。’”[22]

在儒家思想中,言信必言义,因为“信近于义”。“义”是指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礼记·中庸》对义的解释是:“义者,宜也”,说义就是“合宜”的意思。孟子则把义定义为人们的正确道路,[23]“义,人之正路也。”孟子还把义与其仁学思想联系起来,常常“仁义”并称。孟子认为,仁是人心,义是人路。有人心知道,才可行路。仁是安宅,义是正路。有安宅归居,行路才有必要。一切合乎仁德的行为,都是适理、合宜的,也即符合义的精神。如此,仁和义均内在于心,成为道德实践的内在原则和根据。仁是最高的道德理想,义是通向仁的必由之路。我们从仁是“人心”、是最高的概念来看,仁可以说包含了义;而从义是具体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来看,仁又生发出义。所以,“居仁由义”本质上是一种道德自律的思想。人的一言一行都合乎“仁”、“义”的要求,那他就是道德高尚的君子了。

4.和为贵“和”指事物之间和谐、协调的状态,还有和顺、平稳、和缓、关系好、均衡、调和、和解、相应之义。和为贵是儒家倡导的道德实践的原则,《论语·学而》中说,“礼之用,和为贵。”意思是说,礼的作用,以和谐为贵。言下之意是,一切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制定,都是为了使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能够恰到好处,使社会能够和谐。过去的圣王明君,都以此作为自己安邦治国的宗旨,使人们能够根据礼的要求做到和谐。《周易》认为“和”是天下万物的最佳状态。“保合太和,乃利[24]贞”。就是说,保持住至高至极的和谐,才会有利。太和是指最大的和谐。《中庸》把“和”与“中”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中和”概念,“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这是说“中”是人性的本然状态,而“和”是符合礼节法度的行为方式及理想的道德境界。现代学者杨树达在他的《论语疏证》中指出,“事之中节者皆谓之和,不独喜怒哀乐之发一事也。和今言适合,言恰当,言恰到好处。”他认为“和”就是适合、恰当、恰到好处。《国语·郑语》中说,“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生之。若以同稗同,尽乃弃矣。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意思是,和谐才是创造事物的原则,同一是不能连续不断永远长有的。把许多不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使它们得到平衡,这叫做和谐,所以能够使物质丰盛而成长起来。如果以相同的东西加合在一起,便会被抛弃了。所以,过去的帝王用土和金、木、水、火相互结合造成万物。可见太史认为“和”是“以他平他”,“和实生物”。

作为“人性本善”论的代表人物的孟子,从“恻隐之心”这一人[25]性基础出发讲“和”,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对“和”的阐释更进了一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有利于作战的时令、气候比不上有利于作战的地形,有利于作战的地形比不上人心所向、上下团结。他讲“人和”,来对应天时和地利,认为“人和”是根本,舍掉这个根本,天时和地利再好也无济于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不是纯粹而单一的社会问题,而是涉及天、地、人相互关系的综合而复杂的问题,是多方面矛盾冲突与交汇融合的动态过程。因而,孟子的这一思想对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孟子还认为,想要达到社会稳定,就应该让每个人都有恒产,[26]因为“有恒产者有恒心”,人人都有恒心,才能达到和合。可见,孟子不仅从精神方面探究了“和”,而且从物质方面探究了实现“和”的基础。

但是,儒家反对为和谐而和谐,主张以礼来节制的和谐。同时,古代先贤们还严格区分了“和”与“同”,孔子提出了“和而不同”[27]的论断,史伯也认为,“同则不继。”孔子的原话是“君子和而不[28]同,小人同而不和。”意思是一个有道德的君子在为人处事时会和别人和睦相处,但是不会盲目地附和别人、朋比成党,那是小人所为。“同则不继”指的是相同的东西重复相加,不可能产生新的事物。

5.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是和谐的最高境界,也是儒家文化根本的和合精神。总的看来,儒家的“天人合一”是指天与人、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为的相通、相应、相合与统一。其中“天”大体相当于“自然”(说它“大体相当于”是因为这里的“天”是被赋予了生命、感觉和意志的),“人”则大体相当于个体或群体的人及社会。“天人合一”不仅仅是指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而且还是指包括自我身心和谐、家庭和谐、人际和谐、社会和谐在内的全方位的最高形态的和谐。

儒家“天人合一”思想的根源来自“天命论”。孔子把“畏天命”放在君子三畏之首,可见他对“天命”的重视。他自己也是“五十而[29]知天命”。《易传》提出“三才”(天地人)思想,把人作为三才之一与天地并提。要求人要与天地变化规律相协调。“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下[30]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就是说,既有君德又有君位的大人,他的德行符合天地的意志,光彩和日月一样,符合四季的秩序,顺应鬼神的吉凶。先于天意行事,天意不违反他;在天意之后行事,则顺应天理。(天都不违反他,更何况人?何况鬼神?)《中庸》继承了以上思想,认为天人是相通的,“天命之谓性,[31]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认为,人的自然禀赋叫做“性”,顺着本性行事叫做“道”,按照“道”的原则修养叫做“教”。人性源于天道,教化基于人性。“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自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32]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是说,只有天下真诚达到极致的人能充分发挥他的本性;能充分发挥他的本性,就能充分发挥众人的本性;能充分发挥众人的本性,就能充分发挥万物的本性;能充分发挥万物的本性,就可以帮助天地培育生命;能帮助天地培育生命,就可以与天地并列而为三了。儒家追求的这种至真、至善、至美的道德境界恰恰是天人合一的结果,这是人(人类)通过不懈努力达到人格完善并合于天地的过程。

孟子也是主张天命论,主张天人合一的。他认为,“尽其心者,[33]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即是说,充分用心的人,知道人的本性。知道人的本性,就知道天命。保持住心,涵养本性,就可以侍奉天了。孟子发现,天道乃人道之源,人道乃天道之现,天命恰恰就在人性之中,心、性、天乃是一体,“尽心”、“知性”,就能“知天”。既然天人合一,那么,认识了人性就能认识天理。孟子认为,人性之所以异于兽性,就在于人性与天性相通,而兽性则不与天性相通。所以,孟子主张通过尽心、养性的方[34]法,来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

汉代的董仲舒从“天人感应”出发阐述自己的“天人合一”思[35]想,认为“事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天人之际,合而为一。”(这被认为是天人合一提法的最初来源)认为事情都按照自己的规律发生,人都按照规范做事,顺天应人,天人合一是一种理想的美好境界。他提出人是天生的,天与人是同类的:一样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等。天和人因同类而产生交互感应:天子行仁政做好事,则天降祥瑞;天子施暴政做错事,则天降灾异,以示警告。既然存在着人副天数、天人同类、天人感应,那么,天人是合一的。在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中,特别强调天人关系中人的地位和作用,他认为,虽然万物是天地生养,但是,使万物臻于成熟和完美的是人,故“天地之性人[36]为贵”。在董仲舒看来,人的伦理来自自然,那就应该对自然讲伦理。“天”即人,人即“天”的化身。“为生不能为人,为人者天也。”[37]总之,天是放大了的人,人是缩小了的天,天和人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相似性。

第一个直接使用“天人合一”提法的是宋朝的张载,他说:“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所谓诚明者,性与天[38]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意思是,若把天的功用和人的功用分离开来,则不足以谈论“诚”的境界;若把知天和知人区分开来,则不足以充分发挥“明”的作用。所谓“诚明”,即是人性与天道没有小与大的区别(也就是“天人合一”)。接着,张载据“诚明”而首次明确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命题:“儒者则因明至诚,因诚至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易》所谓不遗、不流、[39]不过者也。”就是说,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就是“诚”,懂得了这个道理就是“明”。儒者由懂得此道理而达成此境界,即是“因明致诚”;达于此境界,而宣扬此道理,就是“因诚致明”。所以说“天人合一”。达到了天人合一的最高境界,儒者就致学成圣了,合于天道也合于人道,这就可以做到《周易》所说的“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了。可见,张载是以“天人合一”为人的最高精神境界的。他据此提出的人生理想[40]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不难看出,张载的“天人合一”不仅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且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是综合性的、全方位的和谐。

程颐、程颢继承了张载的观点,而且走得更远。程颢认为,“天[41]人本无二,不必言合”,天与人、天道与人道本来就是一个,没必要说“合”。程颐更是认为,“道未始有天人之别,但在天则为天[42]道,在地则为地道,在人则为人道。”“天、地、人只一道也。”“心即性也,在天为命,在人为性,论其所主为心,其实只是一个道”[43]。在程颐、程颢看来,天道与人道用不着“合”,它们本来就是一个道,只是同一个道在天在地在人有不同表现,这就是人的道德属性,就是仁义礼智信。

然而,使天人一体说达到高峰的是明代王阳明。在他的思想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心”,他特别强调理不在心外,心即是理。“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44]万物皆举之矣”。“夫物理不外于吾心。外吾心而求物理,无物理矣;遗物理而求吾心,吾心又何物耶?心之体,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亲之心即有孝之理,无孝亲之心即无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45]忠之理,无忠君之心即无忠之理矣。理岂外于吾心耶?”在他那里,天人相通的根据是“良知”或“灵明”。他说:“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之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风雨露雷日月星辰,禽[46]兽草木山川土石,与人原只一体。”人心即是天地万物之心,是人心使天地万物“发窍”而具有意义,离开了人心,天地万物虽然存在,却没有开窍,没有意义。他的这种“天人合一”思想使人与天地万物之间达到更加融合无间的地步。凭借着“人心一点灵明”或“人的良知”的沟通,天地万物可以与人融为一体,同出一源,殊无区别。将此认识应用于社会,就形成了他“天下一家”的理想模式。王阳明提出的“万物一体”、“天下一家”的理想模式,以“明明德”为体,以“亲民”为用。他指出,“明明德者,立其天地万物一体之体也;亲民者,达其天地万物一体之用也。故明明德必在于亲民,而亲民乃[47]所以明其明德也。”这个由己及人的过程可以这样解释:“亲吾之父以及人之父,以及天下之父,而后吾之仁实与吾之父、人之父,与天下人之父而为一体矣。实与之为一体,而后孝之明德始明矣,亲吾之兄以及人之兄以及天下人之兄,而后吾之仁实与吾之兄、人之兄,[48]与天人之兄而为一体矣。实与之为一体,而后弟之明德始明矣”。把由己及人的方法广施于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就形成了“君臣也、夫妇也、朋友也,以至于山川、鬼神、鸟兽、草木也,莫不实有以亲之,以达吾一体之仁,然后吾之明德始无不明,而[49]真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矣”。意思是,若每个人都能依照这个方法明其“明德”,推广吾心良知,就能形成人人相亲、各安其分、各勤其业的理想社会。就会“天下之人熙熙攘攘,皆相亲如一家之亲。其才质之下者,则安其农工商贾之分,各勤其业,以相生相养,而无有[50]乎希高慕外之心;其才能之异,若皋虁稷契者,则出而各效其能”。显而易见,王阳明提出的“万物一体”、“天下一家”的理想模式,是天人合一、万物和谐的理想境界。王阳明认为,通过“求至善,存天理,致良知”,就可以实现“天人合一”。

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对张载推崇备至,他把张载的思想奉为儒学正宗、道学真传。他对天人合一的论述,继承并发挥了张载的气一元论,肯定了天与人统一于气的思想。提出“言心、言性、言天、言理,[51]俱必在气上说”,认为“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52],以为“气”是物质实体,而“理”则为客观规律。他还提出了“能受命者而后可以造命”的思想。认为人只要遵循自然法则,即“受命”,就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即“造命”。“惟循理以畏天,[53]则命在己矣。”他还指出,“在天有阴阳,在人有仁义;在天有五[54]辰,在人有五官。形异质离,不可强而合焉。”认为从形质来说,天与人是“异形离质”的,不可强合。但从道来说,天和人有“继”的关系,人道与天道有一定的联系。所以他又强调“尽人道而合天德”,认为“圣人尽人道而合天德,合天德者健以存生之理;尽人道[55]者动以顺生之几。”天的根本性质是健,人的生活特点是动。人的动与天的健是一致的,进而可以达到和谐即“合天德”。总之,王夫之的天人合一说力图探求天和人的相通之处,并以此来说明天人关系的协调、一致、和谐。(二)佛家的和谐思想

佛家和谐思想的主旨是对生命和自然的尊重,这种尊重自然、尊重生命的和谐理念,贯穿于佛家宣扬的缘起性空、众生平等、慈悲利他等思想和行为准则中。佛家认为出世和入世是不二的,因而,其思想和行为准则同样适用于调适人自我身心、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

1.缘起性空 佛家思想的核心是缘起论,这也是其和谐思想的核心、基础和前提。缘起,是指宇宙的一切事物包括宇宙本身都是因缘和合而生起的,缘就是条件,起是生起;性空,是指由于任何事物都不能不依赖其他条件而独立存在,都是各种其他因缘组合而成的,那么这个事物就没有它独立的自性,或者说,任何事物都会随着因缘(种子、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没有确定的自性,其自性是空的,所以叫自性空,简称性空,既然其自性是空的,那就没有必要过分执著。缘起论认为,有“因”(种子)有“缘”(条件),因缘和合而有“果”(结果、现实的存在)。世间上的一切都是因缘生起,都离不开因果法则。“因”和“果”之间有一个“缘”,“因”之所以能成“果”,就是有了这个“缘”。

缘起和性空是同一道理的两个方面,前者是说明现象,后者是提示本质。二者是绝对不可分开的,当我们说到缘起的时候,就已经包含了性空的意思,说到性空的时候,也已经包含了缘起的意思。

缘起性空的深奥道理,其内在特性,就是缘起法的万有因果律,所以缘起性空可以通过因果法则的六条定律具体表现出来。

第一条定律:果从因生。缘起的先决条件是“因”,有了“因”还要有“缘”,因缘具足,才能生“果”。“因”是主要的、内在的,是根据,是生果的直接力;“缘”是外因,是条件,能助因生果,是生果的间接力。因此,一切皆依因缘而存在,这就是“果从因生”的定律。

第二条定律:相由缘现。佛家认为,世间一切现象都是因缘和合所产生的假相,本身并无自性,所以说“缘起性空”;由于无自性,所以能随着缘生而现,缘灭而散,因此说“相由缘现”。佛家有“法不孤起,仗境方生;道不虚行,遇缘即应”的说法。

第三条定律:事待理成。佛家认为,世间万法的生起,虽然要有因有缘,但在因缘果报的生起上,还是因果的法则,只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如是因感如是果”,违背了这个“理”则,便不能成其“事”,所以说“事待理成”。

第四条定律:多从一有。在佛家看来,一就是多,多就是一,甚至“多从一有”。如把一个玉米粒种下去,浇水施肥,而后长大开花,结出许多玉米棒,收获许许多多玉米籽,但这都是由一粒种子而来。所以,佛教把布施比喻为播种,“一文施舍万文收”,其道理和“一粒落土百粒收”是一样的,这就是“多从一有”的定律。

第五条定律:有依空立。在依据佛教的理论,空才能有,如房子不空,就不能住人;世界虚空不空,包罗万象的人事物则无处安放。只有“空”了,才会有一切“有”,有是依空而立的。这就是“有依空立”的定律。

第六条定律:佛是人成。释迦牟尼佛悟道后发现,众生皆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但因烦恼无明覆盖,因此不能证得;只要断除无明,拂尘去垢,开悟佛性,自能证悟成佛。这就是“佛是人成”的定律。

佛家从缘起性空出发,把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不可分割的关系称为“依正不二”(每个人由过去业所感的身心叫做正报,即我们的生命的主体;而我们身心所依托的山河大地、国家社会叫做依报,即我们生命赖以生存的环境。)、“自他不二”(自己与自己以外的人或其他生命形式甚至物)。佛家认为,既然每个人的生存都有赖于他人和社会,人与人互相依存、密切关联,且人人都有成佛的可能,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相互依存、一体不二,那么,我们就应该对一切事、一切人抱有感恩的思想,采取和谐的“中道正观”来看待和处理这些关系。所谓中道,是指脱离边邪、不偏不倚的中正之道。离开了中道,不仅人心不能协调、社会不能和谐,而且人与自然、人与环境也不可能和谐。而遵循和谐的、智慧的中道正行,将其具体落实在正见、正思惟、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等“八正道”中,就可以实现人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全面和谐。

2.众生平等 在佛家理论中,众生平等的最完美表述是“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心是指我们的真心(佛家又称真如心),佛是指觉我觉他觉行圆满的人,众生不仅指人类,还指其他动物和其他生命存在形式。

佛家生命观的基调是众生平等,生命轮回。而这也是佛家和谐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佛家所说的“众生平等”可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人人平等。原来这是针对古印度存在的不平等种姓制度来说的,在古印度,不同种姓之间权利是极其不平等的。而在释迦牟尼佛创立的佛教中,佛祖自己就极力主张建立平等的种姓关系,即不论是何种姓的人,只要他信奉佛教并修行,就可以得到解脱,强调人在修行和解脱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后来形成了普遍平等的思想,不论贫富贵贱高低,佛性无别,个个平等。(2)有情众生平等。“有情众生”指一切有感情、有意识的生物。佛家认为,“有情众生”指六道众生:天、人、阿修罗、饿鬼、畜生、地狱。如果没有觉悟,众生会在六道中轮回。但不管哪一道众生,都是平等的。因为众生皆有佛性,这是他们平等的基础。(3)有情众生与无情众生平等。无情众生主要指没有感情意识的山河大地、花草树木、砖瓦器物等,按佛家的说法就是“器世界”。在佛家看来,这些无情众生与有情众生之间也是平等的,有情众生对无情众生应给予尊重和爱护,中国佛教天台宗等更是主张“无情有性”,认为无情众生同有情众生一样具有佛性,皆可成佛,因此一切众生平等。

众生平等的佛教思想在具体实践上则体现为“不杀生”,这条戒律既特别强调不得杀人,又要求不得杀害动物。不杀生一是慈悲心使然,二是避免因杀生恶业而堕入恶道。不杀生就是从护生中生起的崇高伦理规范。

总之,佛家的“众生平等”思想,包含着尊重生命、保护自然和环境的思想。佛家强调的“心净则佛土净”的理论与实践,要求人们修正自己的“心”,去除贪嗔痴“三毒”,开发出自己的无量智慧,觉悟成佛。这一思想启示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无论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还是处理人与其他众生、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心灵的建设,远比物质技术条件的发展重要。

3.慈悲利他 所谓“慈悲”,可以将慈和悲分开来看:“慈”是指给众生快乐、幸福,按佛家的说法叫“与人以乐”;“悲”是指去除众生的苦恼,使之摆脱痛苦,按佛家的说法叫“拔人以苦”。所谓“利他”,佛家说是“利他行”,就是以大慈悲心,护念一切众生,以般若方便力,救度一切众生,令众生从烦恼痛苦中得到解脱,安乐自在。佛教的慈悲不仅指要对自己之外的他人慈悲,有时也指要对一切有生命的事物慈悲。佛教的利他思想是在大乘佛教兴起之后才突出起来并大力加强的。

佛家在贯彻慈悲精神的实践中,提出了四摄和六和敬。

四摄,也称四摄事、四事摄法,是菩萨用以引导、教化、救济众生的方式方法,具体是指布施、爱语、利行、同事四种方法。布施,是指将佛法、金钱、实物、无畏(不恐惧)等广布散施给别人,以使别人得到好处;爱语,是以巧妙的方式和人们喜闻的语言对人说法、开示或劝导,对做错事者予以教诲,使之悔改;利行,是做“利他”之行,给人帮助、信心和欢乐;同事,与信徒和大众和谐相处、同甘共苦。这四摄法是菩萨行的大慈大悲精神的具体体现,尤其是“同事”(或同行、同利)一法,是最富有“菩萨行”特色的。

六和敬,简称六和,其本意是“依存而止住”,或以某种事物为所而止住,它是佛教制定的教团内部的组织原则,也就是一起修行者彼此之间应当努力做到的行为规范,其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谐。六和敬蕴含着平等、宽厚、和谐、谦让和互相尊重、恭敬、爱护的精神。其内容为:身和共住(大家住在一起共修,在生活上互相关怀照顾,必须做到身业清净、和睦相处,首先要杜绝的行为,就是肢体上的直接冲突)、口和无诤(在语言上彼此劝善止过、不做无益的辩论)、意和同悦(大家同住一起修行,必须做到意业清净,修行快乐,大家一起和悦,按佛家的说法叫“法喜充满”)、戒和同修(遵守共同的戒律一起修行,就是遵守共同的制度和规约,在共同组织框架、共同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之下,共同修正自己的行为——身语意行为)、见和同解(简单说就是建立共识,见是见地、见解,有共同的见解,才有共修的基础,见和同解就是要在思想观念上保持高度的统一;在认识事物的方法上,寻求同样的见解;对一套思想、理念,寻求一致的解答方式,见解一致,共同悟道)、利和同均(利是大家所获得的利益,包括财利和法利,不论是经济上的财利,还是知识上的法利,都必须平均分配,平等享受,不得厚此薄彼,使之发生利害冲突,或养成营私肥己的恶习,不能使教财成为公产,引起争权夺利的纠纷,影响到教团的存在)。佛家要求修行者不仅在教团内部遵循“六和敬”原则,而且在与信徒、大众相处中也要遵循此原则。

综上所述,佛家强调慈悲利他(大乘佛教不仅讲“自利”,更强调“利他”),把个人的真正解脱、觉悟与“世间”的改变联系在一起,与其宣扬的“自他不二”、“众生一体”思想是一脉相承的,这不仅可以提升修行者的思想境界,而且可以促使修行者重视利乐有情、造福众生的实践修为。

佛家的大慈大悲精神及落实到实践中的方法、规则、规范,都蕴含着丰富的有助于促成人的身心和谐、人与人之间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思想,这些思想在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有重要借鉴价值。(三)道家的和谐思想

道家的和谐思想的主旨是人生向自然的回归,即所谓“道法自然”,在清静无为,“无为而无不为”的修行过程中,可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人与万物的相交相融,实现天地人自然而然的合一。道家的和谐思想对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为一,保持和发扬人原有的素朴的自然本性,实现精神的宁静与自由,建立平等和谐的人际关系,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清静无为 在道家的说法中,“清静无为”也作“清净无为”。道家认为“清静”是道的根本,万物清静,则道自来居。“清静”指清心寡欲;“无为”则指应该顺从自然发展而自化,不加以人为的影响和干预。根据道教经典《云笈七签》的解释:专精积神不与物杂,谓之清。反神服气安而不动,谓之静。《老子》中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无为”并不是什么都不做,并不是不为,而是含有不妄为、不乱为、顺应客观态势、尊重自然规律的意思。从修行的角度讲,“无为”就是道教人生哲学的主要原则,也是做到返本还原的主要方法。这既体现了老子的宇宙观,是其政治治理之术,也是修行所追求的境界。在老子的宇宙观中,“清静”是大自然最早的形态;在他的社会政治思想中,“清静”则是理想领导人物的政治风格;在修养方面,“清静”则又指修养过程中的一种境界。《清静经》中说:“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大道无名,长养万物。”此处所说的“无形”、“无情”和“无名”,都说明了“道”的“清静”的现象。经中认为修养功夫主要就是效法“道”的“清静”,不但要“清静”,而且要“常清静”,要“真常应物,真常得性,常应常静”。“常应常静”就是“清静”的最高境界,也就是做到了“道”的“无为而无不为”。“常清静”在经中又叫“真清静”,就是要“心无其心”,“形无其形”,“物无其物”,能够“唯见于空,并且观空亦空”,最后才达到“湛然常寂”。“清静无为”可简释为克制外欲,清神静心,顺应自然,不加强制。

庄子将老子的“无”发展到极致,也将老子的“无为”发展到极致。这个极致就是“至人”与“逍遥”。庄子著有《逍遥游》,所谓“逍遥”,指一种个人精神绝对自由的境界。他认为,真正的逍遥是无待,是任其自然。所谓无待,就是无条件限制,无条件约束。他说:“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认为无为自然,有为徒劳;人只能顺应自然,不可能改变自然。提出只有凭借天地的正道,驾御阴、阳、风、雨、晦、明六气的变化,以遨游于无穷者,才是无所待、无所累的至人。至人无我、无为、无名,与天道一体,达到了超越生死、物我两忘、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庄子认为,只有到达这一境界,才是绝对的无待、无累,才是绝对的自由。

2.无为而无不为 在道家思想中,“无为而无不为”就是“道”。所以,“无为而无不为”既是“道”的本性,也是“道”的现象,同时又是“道”的作用。我们可以从个人修行、处世原则、社会政治准则等方面来理解“无为而无不为”。

在个人修行方面,“无为而无不为”是道家清静功夫的标准。老子自己在解释“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时说:“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无欲以静,天下将自定。”意思是说,清静功夫做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界时,即有万象将萌的动机;为了遏止这一动机,则应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是什么?就是“无欲”,“无欲”即是“清静”。这里所说的“天下”,是指人身中的小天地。后来道教中的《清静经》就是进一步发挥了老子的这一思想。所以,就道教修养方法上说,“无为而无不为”也是他们取得“长生久视之道”的一种手段。

同时,道家处世哲学中的主要原则也是“无为而无不为”。《淮南子·原道训》中说:“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文子·上仁篇》中说:“夫道退故能先,守柔弱故能矜,自卑下故能高人,自损弊故实坚,自亏缺故盛全,处浊辱故新鲜,见不足故能贤,道无为而无不为也。”“无为而无不为”还是道家社会政治思想中的一个最高准则。《庄子·天地篇》中说:“古之畜天下者,无欲而天下足,无为而万物化。”庄子在《应帝王篇》中又说:“游心于淡,合气于漠,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是完全同意老子的政治思想的。后来,《太平经》更是以“无为而无不为”作为致太平的根本,认为“上古所以无为而治,得道意,得天心者。”又说:“垂拱无为,弃不祥也。”它还将“无为而无不为”直接说成了“道”,它说:“王者行道,天地喜悦;失道,天地为灾异。”显然,这里所说的“道”,就是老子的“道”,也就是“无为而无不为”之道。

3.道法自然 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56]道,道法自然。”“道”的原意是道路、路径,但道家说的“道”是指宇宙万物所必须遵循的规律,或者说,道是决定一切的“绝对真理”。“道法自然”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道”又通过“德”的外化作用,把天地间这些包罗万象的事物属性完整地表现了出来。这种思想认为人是自然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人从属于自然。老子则把“道”看成是宇宙的本原和自然界的普遍规律。这里的“自然”,就是“无为”、“不争”、“不有”的意思。老子明确指出人应该效法天道自然无为,按天地本来的状态来生存,表现出老子以“人道”合“天道”的思想。

庄子继承了老子天道自然的思想,认为天道是自然无为的,主张[57]“无以人灭天”,坚决反对人为。主张“以人入天”,“从天之理”,“以天为师”,返璞归真,顺应自然天道。庄子认为,人类之所以产生种种纷争和冲突,就是由于人们过于注重人为,丧失了自然本性。要想消除纷争和冲突,就必须抛弃人为和造作,恢复本真。

修证“道法自然”的过程,就是一个法自然的清静无为、自由自在的过程,无论你是打坐、炼功、修证,还是在行住坐卧、穿衣吃饭等日常生活中,只需由它自然地存在、运行、变化,不做人为干预、造作,不假自我思维想象,自然而然,自由自在,那就对了。道家反对人对于自然与社会的干扰,甚至于认为正是由于有了圣贤,因此才会导致这个世界的不断堕落。“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就是说的这个意思。

按照道家的观点,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与自然之间应当和谐相处,协调发展。人来自自然又回归自然,也属于自然。因此,人类应顺应自然,尊重自然,效法自然。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道家将天地人视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认为人与自然万物有着共同的本源和共同的法则。在道家看来,道、天、地、人都是自然存在的,人效法大地,大地则依法于天,天则效法道,以道为其运行的依归,道则以自然为归,效法自然。道本身即是自然,自然便是道。人应当效法天地自然,遵循自然界的规律,依凭自然界的天性行动,道家反对破坏自然的矫饰和人为。人不可能超越自然并使自己游离于自然界之外,人没有不遵循自然规律的权利。如果人将自己与自然界对立起来,那么人就在自己作践或摧残自己,并最终会毁灭自己。这是一种将人置于自然界的系统之内,以天地自然的率真淳朴、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作为人类道德生活的底蕴和最高评价标准的思想。

怎样遵循“道”、修证“道法自然”呢?老子和庄子提出的修养方法是有所不同的: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58]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首先要减少知识和欲望,不能靠“为学”,“为学”只能增加欲望,虚伪百出,烦恼丛生。只有日减知识和欲望,没有了“为”的意念,最后便达到无为的境地。无为的结果,万物自然生长,各得其所。庄子的方法是,“堕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忘却自己的肢体,退除自己的听觉和视力,脱离了身躯并抛弃了智慧,通过“坐忘”、“心斋”等一系列修养的工夫,达到物我[59]两忘、逍遥无待的状态。庄子说:“忘己之人是之谓入于天。”只有忘掉自己的人,才符合天道,与自然融为一体。[1]《论语·季氏》。[2]《论语·季氏》。[3]《论语·阳货》。[4]《论语·尧曰》。[5]《论语·季氏》。[6]《论语·颜渊》。[7]《孟子·离娄下》。[8]《论语·里仁》。[9]《论语·雍也》。[10]《论语·卫灵公》。[11]《孝经·纪孝行章》。[12]《论语·里仁》。[13]《孝经·开宗明义章》。[14]《孟子·梁惠王上》。[15]《孝经·开宗明义章》。[16]《孝经·三才章》。[17]《礼记·礼运》。[18]《论语·为政》。[19]《论语·学而》。[20]《论语·学而》。[21]《论语·卫灵公》。[22]《论语·学而》。[23]《孟子·离娄上》。[24]《周易·乾·彖》。[25]《孟子·公孙丑下》。[26]《孟子·滕文公上》。[27]《国语·郑语》。[28]《论语·子路》。[29]《论语·为政》。[30]《易·乾卦·文言》。[31]《中庸》。[32]《中庸》。[33]《孟子·尽心上》。[34]《孟子·尽心上》。[35]《春秋繁露·深察名号》。[36]《汉书·董仲舒传》。[37]《春秋繁露·为人者天》。[38]《正蒙·诚明》。[39]《正蒙·乾称》。[40]《张子语录》。[41]《遗书》卷六。[42]《遗书》卷六。[43]《遗书》卷十八。[44]《王阳明全集》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第214页。[45]《传习录》卷中。[46]《传习录》卷下。[47]《大学问》。[48]《大学问》。[49]《大学问》。[50]《传习录》卷中。[51]《读四书大全说》卷十。[52]《读四书大全说》卷十。[53]《读通鉴论》卷二十四。[54]《尚书引义》。[55]《周易外传》卷二。[56]《老子》四十八章。[57]《庄子·秋水》。[58]《老子》四十八章。[59]《庄子·天地》。

二、西方文化中的和谐思想

和中国文化一样,西方文化中也有着丰富的和谐思想。古希腊的思想家们已经明确提出和谐思想,无论是最早明确提出和谐思想的毕达哥拉斯,还是赫拉克利特、亚里士多德,都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和谐思想。到了近代,黑格尔、傅立叶、魏特林等有代表性的思想家,也都提出了各具特色的和谐思想。(一)毕达哥拉斯的和谐思想

毕达哥拉斯(公元前572—公元前497)学派的创始人是毕达哥拉斯,同时他也是这一学派的首领,他生活在古希腊早期。毕达哥拉斯学派以其创始人的名字命名,是一个融政治活动、宗教信仰和学术研究于一体的派别。毕达哥拉斯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他最早提出“哲学”就是“爱智慧”,在西方思想界最早明确提出和谐思想。他对“和谐”思想的研究对后来的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产生过重要影响。毕达哥拉斯学派把研究“和谐”思想作为最重要内容,并把追求“和谐”作为最高理想。

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两条著名格言是:“什么最智慧?——数目”,“什么最美好?——和谐”。他们认为,“数”是万物的本原,是万物的模型,世界由“数”组成,万物则不过是“数”的摹本。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和谐思想与他们关于数的理论密不可分,首先来自他们对音乐的研究。这一学派通过研究音乐节奏的和谐,发现声音的长短、高低、轻重等差别与发音体在数量上的差别有直接的联系,音程间一定数的比例就可以构成美的和音,音乐的和谐是由数的比例关系所决定的。

这一学派的和谐思想,同时也是他们观察自然现象的结果。他们把对音乐的研究移过来用于对宁宙天体的研究,通过考察他们提出了宇宙和谐论,认为宇宙中的一切都存在着和谐,天体大小、运动速度及彼此之间的距离都存在特定的比例关系:正是这种大小、速度和距离不同,造就了天体之间的和谐关系。天体在运行时,各自发出声音,每个天体因体积差异而各发出自己特有的音调,而这种音调又是由天体之间的距离所决定的,这些距离彼此之间存在和谐的关系,构成天体的和谐音乐,即“天体乐章”。所以,整个宇宙就是一个和谐的大合唱,彼此都按一定数的比例协调地运动着。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恩格斯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就像数服从于特定的规律那样,宇宙也是[1]如此。于是宇宙的规律性第一次被说出来了。”

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和谐思想深深地扎根于他们对社会生活的关注和对人生的执著追求。在对诸多社会现象考察的基础上,毕达哥拉斯学派得出美德、友谊、爱情等也是和谐的结论。毕达哥拉斯说:“美德乃是一种和谐,正如健康、全善和神一样。”“友谊就是一种和谐[2]的平等。”同时,与直角三角形各边的比例关系一样,社会秩序也是一种永恒的、和谐的秩序。在对人自身的考察中,毕达哥拉斯认为灵魂与肉体的结合构成了人,灵魂的最高境界是和谐,“灵魂是身体中的对立面——热和冷、湿与干等的一种和谐,它像竖琴的弦一样[3]按照一定的比例,将这些对立面结合起来。”人是一个和谐的系统,婴儿“按照和谐的规律,在七个月,或者至多十个月内,婴儿便长成出世了。婴儿身上有各种生命的缘由,这些缘由都是根据和谐的[4]规律联系在他身上的,每一个缘由都在规定好的时间显现出来。”

基于以上考察,毕达哥拉斯学派得出一切都是和谐的,和谐具有普遍性、一般性、必然性和绝对性的结论。同时,在对十种对立现象:无限和有限、奇和偶、少和多、左和右、阴和阳、静和动、直和曲、明和暗、善和恶、正方和长方的考察中,毕达哥拉斯学派还提出了对立是事物存在基础的重要观点,而且把对立面上升到本原的高度。毕达哥拉斯学派把对立面的统一与和谐作为世界观的根本思想,包含了可贵的辩证法因素,对古代朴素辩证法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但是,他们夸大和谐的地位与作用,把和谐普遍化、必然化、绝对化,否定和谐的相对性与条件性,又犯了片面性的错误。

在毕达哥拉斯学派之前,古希腊哲学关注的重点是自然,往往是见物不见人。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和谐思想,使古希腊哲学的关注对象由自然现象扩展到人类社会。他们把和谐看做人们追求的最高境界,广泛研究了艺术、道德、健康、灵魂等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预示着哲学发展方向的改变,拓宽了哲学研究的领域。(二)赫拉克利特的和谐思想

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44—公元前484)继承和发展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和谐思想,提出了辩证的和谐思想,认为对立是和谐的基础。[5]他说:“对立造成和谐。”一方面,和谐是对立的产物,离开对立就无所谓和谐;另一方面,对立又造成和谐的多样性,多样性和谐的形成又反过来确证了对立的重要性。赫拉克利特的辩证和谐思想是在对自然和艺术的考察中产生的。自然也追求对立的东西,它是从对立的东西产生和谐,而不是从相同的东西产生和谐。例如自然便是将雌和雄配合起来,而不是将雌配雌,将雄配雄。自然是联合对立物造成最初的和谐,而不是由联合同类的东西。艺术也是这样造成和谐的,显然是出于模仿自然。绘画在画面上混合着白色和黑色、黄色和红色的部分,从而造成与原物相似的形象。音乐混合不同音调的高音和低音、长音和短音,从而造成一个和谐的曲调。书法混合元音和辅音,从而[6]构成整个这种艺术。赫拉克利特认为在社会生活中,对立统一也是普遍存在的。如善与恶、战争与和平、好与坏、正义与非正义等社会现象,也是对立统一的。就连神,也如此。

赫拉克利特强调斗争在和谐中的地位与作用,他指出世界不存在绝对的和谐,万物“既是和谐的,又不是和谐的”,而和谐倒是由对立和斗争造成的。他批评了毕达哥拉斯学派否定对立与斗争,片面强调统一与和谐的主张,认为“他们不了解如何相反者相成:对立造成[7]和谐。”与毕达哥拉斯的“美德就是和谐”相对,赫拉克利特提出“正义就是斗争”的观点。在赫拉克利特看来,和谐不是对立面的消除,而是以承认对立并保持对立为基础的,是对立的产物。正是对立双方的斗争,才促成矛盾双方的转化,没有对立的结合,就没有和谐和统一。

赫拉克利特对斗争的强调,并不是要因此否定“和谐”,而是要进一步探究和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他将和谐状态分为两种,即“看得见的和谐”和“看不见的和谐”,“看不见的和谐”是指运动、变化、发展中的和谐,“看得见的和谐”是指静止、僵化的和谐。对于这两种和谐,他认为“看不见的和谐比看得见的和谐更好”。因此,赫拉克利特用运动、变化、发展的眼光看待和谐。他所主张的和谐是一种动态和谐,充满着生机与活力。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静态和谐相比,赫拉克利特的“对立和谐观”更加丰富与深刻。但对斗争与对立的过分强调,也在一定程度上使赫拉克利特忽视了和谐的价值与意义。(三)亚里士多德的和谐思想

中国儒家有“中庸”的概念和思想,甚至书名就叫《中庸》,佛家有“中道”思想,其实,西方思想家也有此类思想。在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公元前322)那里,“中庸”是其和谐思想的中心概念,也是其社会伦理思想的核心和灵魂。亚里士多德还把“中庸”称为“中道”。其含义颇似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此类概念,也是“适度”、“适中”、“执中”的意思。

道德行为选择中的中庸思想。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人的欲望、情感和行为都存在着三种可能,即过度、不及和适中,而德性的目的就是在于根据理性的原则来处理欲望、情感和行为。人人都有欲望,个个皆具情感,如果处理不当,或者不及,或者过度,这都是恶的表现,唯有适中(适度),才是德性的特征,才是最好的,才是美德。“美德就是涉及激情和行动的,在其中过多乃是一种失败的形式,不足也是这样,而中间则受称赞,是一种成功的形式;受称赞和成功,都是美[8]德的特性”。“真正的幸福生活是免于烦累的善德善行,而善德就在[9]行于中庸。”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过度—适中—不及的模式来分析说明了各种品德。比如勇敢,亚里士多德认为,其过度是鲁莽,其不及是怯懦。唯有勇敢,既有所惧,也有所不惧,且事事处处以理性为指导,故最符中道原则。另外,如放纵和禁欲之间的节制,挥霍和吝啬之间的慷慨,谄媚和傲慢之间的温雅,傲慢和自卑之间的自尊,无耻和怕羞之间的谦恭等,才是中庸之道。

财富积累中的中庸思想。亚里士多德认为物质财富、身体健康和智慧品德是人们拥有好的生活质量的必备条件。依据物质财富的多寡,亚里士多德把公民分为三类:极富、极贫和两者之间的中产阶级。财富上处于中间状况的人们“最能顺从理性。趋向这一端或那一端——过美、过强、过贵、过富或太丑、太弱、太贱、太穷的人们都是不愿顺从理性的引导的。第一类人们常常逞强放肆,致犯重罪,第二类则往往懒散无赖,易犯小罪:大多数的祸患就起源于放肆和无[10]赖。”拥有足够的生活资料,即不像穷人那样希图别人的财产,也不像富人那么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觊觎;即不对别人抱有任何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这样才会拥有幸福的生活。

社会政治生活领域中的中庸思想。亚里士多德的“中庸”学说表现在他的政治学思想中,就是他中庸的政体观。他既反对少数寡头的专制制度,也反对平民掌权的民主政治。他认为贫富悬殊和强弱对立是导致各种政变和暴乱的根本原因,因此,一个理想的城邦社会应该由那些既不十分富有也不十分贫穷的中产阶级来当政,即中产政体。亚里士上多德按照财产的多寡把人群划分为三个阶级,他说:“在一切城邦中,所有公民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阶级)——极富、极贫和[11]两者之间的中产阶级。”他认为三个阶级中,极富者为寡头势力,其本性狂傲,只愿发号施令,不肯接受任何权威的统治。极贫者为贫[12]民势力,“仅知服从而不堪为政,就全像是一群奴隶。”出于他们各自的偏见,富人掌权后就会压迫平民,平民掌权后就会压制富人,因此,他们掌权都会使社会丧失平衡。而中产阶级则很少有野心,最能顺从理性。可见,亚里士多德心目中的理想政体之所以理想,就在于这种政体的主体——中产阶级,被亚里士多德看做是中庸的化身,能顺从理性而不走极端,能保持共和政体的“中间形式”和“中间性格”。

个人与社会关系中的中庸思想。亚里士多德中道思想的落脚点在于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达到至善道德境界。亚里士多德是通过对部分和整体关系的哲学考察来说明个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关系的。在他看来,虽然整体是由各个部分组成,但各个部分的总和并不能构成整体。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就本性来说,整体必然优先于部分。例如,如果整个身体被毁伤,那么脚或手也就不复存在了。在此基础上,他坚决反对当时道德生活中存在的腐朽享乐主义和消极逃世主义两种极端倾向。亚里士多德认为,享乐主义者把个人凌驾于社会整体之上,一味追求个人名誉、地位、淫乐,拼命聚敛财富,而逃世主义者则乐天安命,宁愿避世寂处,逃避社会公共义务,只求独善其身,这两种态度都把自己隔离于城邦之外,都歪曲了个人与社会整体的关系。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不仅是卑鄙的,而且是有害的。

但应指出的是,不能把亚里士多德的中庸和谐思想理解为折衷主义、调和主义。折衷主义和调和主义的实质是把各种对立因素,包括是非、善恶,无原则地掺和在一起,而后取中。事实上,亚里士多德的中道思想是排斥折衷、调和的。他一再强调,中道是与二恶相对的一个极端,是极端的善,只能在德性的意义上使用,在过度与不及里,不能有适度。认为:“要想在不义的、卑怯的和淫逸的行为中发现一种巾道、一种过度和一种不足,也是同等荒谬的;因为,循这条路走去,就会有一种过度的中庸,一种不足的中庸,一种过度的过度和一种不足的不足了。但是,正如并没有什么所谓节制和勇敢的过多与不足一样,因为居间者在某种意义上说乃是一个极端,同样地也没有上述各种行为的中庸或其过多与不足,而是只要一有这样的行为,就是[13]错的。”可见,亚里士多德的这种中道思想对是非、善恶的区别,有着鲜明的态度和严格的界限。它与不偏不倚的折衷主义、调和主义截然不同。(四)黑格尔的和谐思想

黑格尔(1770—1831)是德国古典哲学的集大成者,他继承了赫拉克利特“对立就是和谐”的思想,认为:“简单的东西、一种音调的重复并不是和谐。差别是属于和谐的;它必须在本质上、绝对的意义上是一种差别。和谐正是绝对的变或变化——不是变成他物,现在是这个,然后变成别的东西。本质的东西是:每一不同的、特殊的东西之与他物不同——不是抽象的与任何他物不同,而是与它的对方不同:它们每个只在它的对方本身被包含在它的概念中时才是存在的。变化是统一,是两个东西联系于一,是一个有,是这物和他物。在和谐中或在思想中我们承认是如此的;我们看到、思维到这个变化[14]——本质上的统一。”

其美学思想表达了同样的观点。黑格尔克服了古希腊思想家多从自然角度看待美与和谐的片面观点,把美、和谐与人、人类社会联系起来,拓展了和谐思想的内容。黑格尔认为美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和谐状态,但这种和谐只能存在于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因为在黑格尔看来,自然物无思想意识,因而是不自由的,无美可言;心灵虽然有意识,是自由的,但如果只停留在主体内,同样不是真正的自由,谈不上美。因此,只有心灵的自由在对象世界中得到实现,达到主体与客体、感性与理性、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才会出现美,才是一种和谐状态。

黑格尔不仅把自由看成是一种和谐状态,而且认为它是产生这种和谐状态的内在动力。因为,和谐不是一种静止、僵化的状态,而是一个运动、变化、发展和充满创造活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摆脱了被物所奴役和统治而带来的不自由与痛苦,重新恢复已丧失的人的本质,实现主体和客体、个性自由与社会伦理的和谐统一,这就是最美的理想社会。

柏拉图认为只有协调和一致才是和谐,相反的因素在还没有相互融合的时候也就不可能有和谐,赫拉克利特则提出对立就是和谐的思想。黑格尔批判继承了二者的思想,他指出:“比单纯的符合规律更高一级的是和谐。和谐是从质上见出的差异面的一种关系,而且是这[15]些差异面的一种整体,它是在事物本质中找到它的根据的。”“和谐”是“各因素之中的”“协调一致”。他又说:“和谐一方面见出本质上的差异面的整体,另一方面也消除了这些差异面的纯然对立,因[16]此它们的互相依存和内在联系就显现为它们的统一。”他认为,对立性与同一性两者的结合是事物发展的基础。他所强调的同一性是在差别和对立基础上的同一,他所强调的对立性是同一体自身的差别和对立,这就大大丰富了和谐思想的内涵。从对立统一的和谐可以看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更加深刻的和谐的辩证法。(五)傅立叶的社会和谐思想

19世纪初期法国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傅立叶(1772—1837),是西方近代最早提出“和谐社会”概念的人。他认为,在自然体系内存在和谐秩序,在社会体系内也同样存在。其“和谐社会”思想是建立在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把握和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基础之上的。傅立叶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全面解构,揭露了资本主义商业的种种罪行。强调必须彻底消除资本主义的残酷和不公,在社会利益与个人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达到社会各阶级的融合,最终形成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

傅立叶以其特有的社会心理学见识为基础,精密构建其理想社会。“情欲引力”概念是傅立叶和谐社会理论的一块基石。他特别强调人的情欲对社会生活的巨大推动力,认为和谐制度的美好之处就在于它能充分满足人的情欲。他把人的情欲分为三大类12种。第一类是5种物质的感觉情欲,是和人的5种感官相适应的情欲,即味觉、触觉、视觉、听觉、嗅觉;第二类是属于精神方面的4种依恋情欲,即友谊、爱情、虚荣心和爱家庭;第三类是3种分配情欲,即人对竞赛、多样化和创造性的要求,这是趋向社会统一的最高级情欲。人们要充分满足自己的情欲,追求幸福的社会生活,就必须成立一种能够使人的本能自由发挥的组织——“法郎吉”。

傅立叶所谓的“法郎吉”,实际上就是一种兼营生产和消费的农业合作社,即以农业为基本产业,从事合作生产及合作消费的自给自足的团体。这种团体拥有一座用于社交联络感情的建筑物——法郎斯台(Phalansters)。法郎斯台是社员的公共住宅、公共集会场所和公共食堂。在“法郎吉”里,没有强制的压力,私有财产仍然保存,友爱是唯一的纽带,以民主方法组织经济统制机关。

在法郎吉中,每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自由地选择和交换[17]工种,把自己的“聪明灵巧贡献给自己比较喜爱的诱人的活动。”工作依性质分成农、工、商、家务、教育、科学、艺术七种,人人都参加劳动。傅立叶认为,这种多样化的劳动可以满足人的多样化的情欲,使人摆脱长期从事一种劳动的单调和疲劳,提高人的劳动兴趣,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竞赛欲”和“创造欲”。恩格斯对此给予高度评[18]价,认为傅立叶“确立了劳动和享受的同一性。”在消费品的分配问题上,傅立叶坚决反对平均主义。他指出,“在这个制度下,任何[19]平均主义都是政治毒药。”他不主张按需分配,也不主张按劳分配,而是提出按比例分配的原则,在保证全体社员最低生活保障后,把余额分为12份,按照劳动、资本和才干以5/12,4/12,3/12的比率分配。

傅立叶的“和谐社会”思想带有浓厚的私有空想色彩,他不仅承认私有产权的存在,认为“法郎吉”应由资本、劳动和才能共同组成,而且幼稚地认为这些不同的资源所有者可以平等相处,互助互利。傅立叶因其不能正视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与劳动者不可调和的矛盾现实,其倾心设计的“法郎吉”一开始就注定要成为空想的,它愈是制定得详尽周密,就愈是要陷入纯粹的幻想。(六)魏特林的和谐思想

德国的工人运动活动家、空想共产主义思想家魏特林(1808—1871)于1842年出版了《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作为德国工人阶级的代言人,他在书中满怀激愤地分析了社会病态的产生,强调私有制是罪恶之源,揭露批判金钱拜物教和资产阶级民主自由的虚伪性,并提出“社会改革的理想”,描绘了他心目中共有共享、和谐自由的新社会蓝图,即“全体的和谐,以及在全体的和谐中的每一个人[20]的最大的可能自由。”

魏特林的和谐社会思想建立在欲望论的基础之上。受傅立叶情欲[21]引力论的影响,魏特林认为“欲望是发动整个有机体的动力。”他把欲望归纳为三大类:知识欲,占有欲和享受欲。一个社会的好与坏,一个人的幸福与不幸,就看人们能否达成欲望的满足。魏特林说:“从全体人的欲望和能力的自由与和谐中,产生出一切好的东西,反之,由于为了若干少数人的利益而压抑和克制这种欲望和能力,则产[22]生一切坏的东西。”他主张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人类欲望和能力应当永远保持平衡。如果为了满足某甲的欲望而抑制某乙的欲望,就造成社会关系中不平等的现象。因此,他呼吁每个人的自由和福利以及全人类的和谐必须得到保证。

魏特林将自己所设想的理想社会称作民主共产主义大家庭联盟,它是由消除国界和最终消除语言隔阂的各地区的小家庭联盟组成的。他认为大家庭联盟应该具备以下特征:财富共有共享、统一管理的协作生产、平等的权利、自由的理想、良好的风俗道德、人人节约的习惯、对社会的和谐管理。为了实现和谐社会,需要实行以下制度和措施有:取消私有财产权,恢复地产的共有共享;取消金钱(货币)和商品;废除继承权;推行能力选举制度;按交易小时制度分配;普遍实施“学习军”教育制度;通过哲学的医学“治病救人”。

魏特林还直率地提出“革命”的学说。革命不仅凭借“精神的力量”,而且要用“物质的暴力铲除那些有钱有势的人”;不能走改良的道路,而必须用强力推翻统治阶级。由谁去推翻旧制度呢?魏特林不是寄希望于产业无产阶级,而是流氓无产者。他甚至宣扬盗窃是穷人反对富人的手段。

魏特林的和谐社会思想是他整个思想中很有特色的一部分。他从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等方面无情地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入手,提出对未来社会积极的主张和天才的设想。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他自身认识的局限性,他的思想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如经济上的反市场性、政治管理上的天才精英论、文化道德上的宗教性。由于与马克思、恩格斯同时代,他的思想也因此没有成为马克思主义的直接来源,但他仍以自己独特的思想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1]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7页。[2]《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6页。[3]汤姆逊:《古代哲学家》,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291页。[4]《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5页。[5]《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3页,第19页,第23页。[6]《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3页,第19页,第23页。[7]《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3页,第19页,第23页。[8]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04,第205页,第205页。[9]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04,第205页,第205页。[10]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04,第205页,第205页。[1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05页。[12]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05页。[13]《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22页。[14]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302页。[15]黑格尔:《美学》,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80页。[16]同上,第180-181页。[17]《傅立叶选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76页。[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78页。[19]《傅立叶选集》第1卷,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15页。[20]威廉·魏特林:《和谐与自由的保证》,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92页。[21]威廉·魏特林:《和谐与自由的保证》,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61页,第163页。[22]威廉·魏特林:《和谐与自由的保证》,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161页,第163页。

三、马克思主义的和谐思想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以人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设想的未来美好社会,就是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的社会,在那里,人的价值得到重视,人的潜能被充分挖掘,人的个性得到全面发展,人的各种需求得到全面满足,实现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那就是共产主义社会(其第一阶段是社会主义社会),那就是和谐社会。马克思主义的和谐思想,是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的和谐思想的基本内容大体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

虽然马克思主义把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价值目标,但是,这一目标的实现是以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为前提条件的,因为人的全面发展的最终动因是生产力的发展。而只有人得到了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自身和谐了,才能实现社会和谐。

第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了物质基础。人的全面发展的现实基础是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因为人的发展是以人的生存为前提的,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资料的生产能力的高低,决定着人们的生存状态,也决定着人的发展条件。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资料极大丰富,会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马克思曾经指出:“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1]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人的全面发展首先是指人的体力与智力也就是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作为外部条件促进了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而人的劳动能力的发展和不断提高则是推动社会生产力更好更快发展的根本力量,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不仅可以使所有社会成员过上富足并日益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可以使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马克思指出:“我们首先应该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首先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2]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马克思从生产力发展和物质资料生产的决定作用指出了人的发展的最终动力。社会生产力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物质前提,也是人(每个人)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可以创造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资料,不仅可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且可以满足人们享受和发展的需要。马克思曾说:“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3]产的物质条件。”因此,人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高度一致的,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的实现,有赖于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去创造高度发达的物质条件。

第二,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自由时间。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有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若整天为工作所累,闲暇时间极少,那就不可能实现自由全面发展。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说道:“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人类社会的发展,正朝着具备此类条件的方向发展。即使是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像早期那样让工人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了。二战之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工人阶级的斗争,加之国家干预,普遍实行了八小时工作制,人们的劳动时间在不断缩短,有的国家还实行了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7个小时,全周共工作35个小时的制度。还有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会使人们的闲暇时间日益增多。因为生产力高度发达必然伴随着劳动生产率的极大提高,使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大大缩短,劳动者可以有更多的可自由支配的时间。而更多的闲暇时间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时间上的保证,人们有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扩大活动范围,增加活动种类,例如可以更多从事文化、科学、艺术、社交、娱乐等活动,这有利于人的才能和个性的全面发展。所以马克思说:“节约劳动时间等于增加自由时间,即增加使个人得[4]到充分发展的时间。”

第三,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为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了全面的教育。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教育可以使人摆脱分工所带来的片面发展,挖掘人的潜能,培养人的各种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他们十分重视教育的作用特别是其在人的全面发展中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重视的是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全面发展了的教育。他们曾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教育,提出了发展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内容不仅包括智育、体育,而且包括综合技术教育,是全方位的教育。通过这样的教育,把人培养成为体力和智力和谐发展、身心健康、脑体结合、各种才能都得到全面发展的新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中得到发展的。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反映了一定社会的需要,体现了社会关系的要求,社会关系通过教育而制约人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在人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生产力高度发达之后,教育可以拥有更多经济社会资源,教育范围会更加扩大,教育内容会更加丰富,教育手段会更加先进,教育水平会大大提高,这都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二)和谐社会的根本表现——社会基本矛盾的和谐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设想的未来社会中,实现了社会基本矛盾的和谐,即未来的和谐社会实现了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和谐。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人类社会是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不断发展的。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仅决定其性质,而且决定其发展变化及程度,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则具有反作用,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不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则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甚至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旧的严重阻碍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会被代表新生产力的阶级打破,新的、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则会建立起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就是这样从适应到不适应,经过社会变革重新适应,从而推动着社会发展;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也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的发展状况。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这种适合、匹配就是一种和谐。但是,这种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不是绝对的、永恒不变的。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和经济基础的相应变迁,会使其与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由适应变为不适应,由和谐变为不和谐,它们之间的矛盾要通过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整来解决。

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在未来的和谐社会中,完全可以实现社会基本矛盾的和谐,因为在那里,作为生产力的首要要素的人已经是全面发展了的人,这不仅是生产力更发达,而且更有条件代表发达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生产资料已完全实现社会所有,所有制更加完善,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完全能适应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快速协调发展;在上层建筑中,国家已经消亡,社会实现了自治,这时的上层建筑更适合经济基础,不仅保护它的经济基础,使其更加巩固、强大,而且在它与经济基础发生矛盾时可以更快协调。(三)和谐社会的关系体系——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运用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论述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他们认为,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社会性动物,人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必然和其他人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而社会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人们相互活动的产物。同时认为“一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取决[5]于和他直接或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此外还强调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与人同自然界的关系及与人的本质之间的统一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名言“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说的就是每个人自己的发展不仅不会妨碍他人的发展,而且还会成为他人发展的条件。这一著名论断从根本上回答了人与人之间是一种和谐的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只有到了他们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才会得到真正消除,因为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共同体的财富极大丰富,“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6]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实现表明,共产主义真正实现了社会公平,个人利益之间、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之间得以统一,由此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达到了真正的和谐。

人不是单个孤立的人,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正如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7]界,就是国家,社会。”人是社会化的动物,社会的本身就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的社会属性决定着人需要参与社会生产和交往活动,人的本质是人真正的社会联系。马克思主义观点认为,人是社会关系中的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解放与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与社会的解放和发展是统一的,所以在共产主义社会人与社会是和谐的。在这一理想状态的和谐社会中,社会关系不再是作为异己的力量支配人,而是置于人们的共同控制之下。个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关系的和谐成为相辅相成的互动过程:一方面,社会关系的和谐将使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从而使每一个个人更充分地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另一方面,只有全面发展的个人,才能成为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

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及其和谐,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不可分割,相互依存,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是“属人”的自然,二者不是对立的,而是和谐统一的:一方面,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占主体地位,人类在不断地与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过程中,[8]改造了自然,也创造了自然,“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另一方面,在人确定了自身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主体地位的同时,却不能否认自然对于人的“优先地位”,这是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并且“人靠自然界生活”。自然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而人类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因此,马克思说:“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9]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其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人类必须走出“人类中心主义”的误区,树立人与自然休戚与共的意识,否则就会受到自然的惩罚。恩格斯早就告诫:“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10]复了我们”。他还提醒人们:“如果我们需要经过几千年劳动才稍微学会估计我们生产行动的比较远的自然影响,那么我们想学会预见[11]这些行动的比较远的社会影响就困难得多了。”我们需要重新理解和建构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这样做的钥匙是实践,生产实践即劳动是人类最基本和重要的社会实践形式,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中介。人类只有在劳动过程中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同时,马克思主义还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并非孤立,它同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自然界是人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的基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实现人与社会和谐的前提,人与社会的和谐寓于人与自然和谐之中。只有当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协调有序的状态时,才可能达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在社会中发生和展开的。所以,人与自然的关系受制于人与人的关系,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协调二者的关系,有赖于调整和变革人们的社会关系。(四)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把自己理论所追求的最高社会理想标示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作为马克思主义诞生标志的《共产党宣言》中,他们第一次向全世界宣告了共产主义的伟大理想:“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更简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称为“自由人联合体”,认为这是比资本主义社会“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12]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在这里,马克思强调的是共产主义社会这个“自由人联合体”所要达到的理想,那就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后来,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直接把唯物史观称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这些都充分说明,马克思主义理论直接关注的是人及其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至少应包括人的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的需求的全面发展、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或者说,全面发展的人,其各种能力和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其多样性需求(物质的、精神的、社会关系方面的等)得到最大限度地满足;其社会关系普遍、丰富、全面,因为“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发展到什[13]么程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因为这时人已经得到全面发展,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的自由个性得到充分展示,因为个性的全面发展集中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的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综合表现与最高标准。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的能力、关系和需求的发展,都是为形成和发展人的自由个性服务的。未来和谐社会的核心就是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应该注意,在这里,“人”既是指个人,也是指社会的全体成员。“自由”主要是指人们摆脱了自身发展程度不够的束缚,摆脱了社会的制度体制的束缚,摆脱了旧的社会分工把人终生固定于某种职业、限制人的才能的全面发挥的束缚等束缚,每个人都可以结合社会的需要和自己的兴趣、特长进行自由选择,全面发挥自身的能力,既为社会作出最大的贡献,又使自己成为真正全面发展的新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还把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界定为个人的全面发展与人类整体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与人的自由发展的和谐统一。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就是人自身的和谐发展。人自身和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只有到了实现共产主义社会,才能为人的发展创造充分和必要的条件,才能真正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也才能实现社会完全和谐。[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68页。[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13页。[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4页。[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5页。[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515页。[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306页。[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页。[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3页。[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页。[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517页。[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520页。[12]《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649页。[1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95页。

四、和谐概念思辨

从以上论述来看,“和谐”包括以下几层涵义。

第一,和谐是社会的一种存在状态。和谐是反映事物与现象的协调、适中、秩序、平衡和完美的存在状态的范畴,是多样性的协调和统一,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合乎逻辑或规律。这是和谐的内涵和本质特征。“和”者,和睦也,有和衷共济之意;“谐”者,相合也,有协调、顺和、无抵触、无冲突之意。一般意义的和谐是指事物和现象的各个方面的配合协调,多样性的有机统一。

第二,和谐是符合事物本来面目的存在状态。本来面目原为佛家用语,指人的本性。后多比喻事物原本的模样。按照佛家的说法,本来面目的内涵就是佛性,是纯真的人性,是没有受到世染时的原本心态。本来面目的特质是清纯、明净、圆满、安详,它既是我们本来就有的,也是通过将相对的知识加以休歇将要得到的,更是现在也伴随着我们的。起点即终点,本源即终极。要见“本来面目”,就要不断地清除人性中的杂质,花一番时时勤拂拭的工夫,由于它时时跟随我们,所以使我们的每一个行为都从心的根源处流露出来。在人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符合“本来面目”的才是和谐。和谐社会是社会的一种存在状态,在那里,人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都和谐地存在着。这是和谐的内涵应有之义。

第三,和谐是矛盾化解、关系协调的存在状态。和谐不是没有矛盾,而是使矛盾不再激化,使矛盾缓和、化解,使关系协调。任何事物都是有矛盾的,任何矛盾都是客观的、具体的,在产生矛盾的基本条件依然存在的情况下,矛盾是不可能被消除的。和谐不是没有或消除矛盾,而是不让必然存在着的矛盾尖锐化、对抗化、激化,并成为影响事物的不利因素,利用矛盾的统一性促进矛盾的缓和、化解,使对立双方更加协调,转化为对事物发展有利的因素。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其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异相合、相反相成,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达到动态的和谐。这是讲实现和谐的根本途径。

第四,和谐是人类的最高价值目标。和谐是万物之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是人类追求的最高目标。这是强调和谐的价值。无论是《国语·郑语》说的“和实生物”,还是《中庸》讲的“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都说明了和生万物,和谐是万物之母的道理。作为个体的人,要追求人生的和谐,只有通过自身的修为达到了自身和谐,才能使家庭达到和谐,进而才能治国平天下,达到社会的和谐,才会使个体追求真善美的境界达到极致。至真至善至美才是真正的完全的和谐。就人类来说,对至真至善至美的追求永远不会停止,也就是说,人类对和谐的追求永远不会停止,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设想,共产主义才是真正的完全的和谐社会,才能达到真善美的至高境界。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即实现个体的人自身的全面和谐,才能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真正的全面的和谐,这才是人类追求的终极价值目标。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探索与贡献

中国共产党人为了打破中国不公平、不公正、不和谐的旧制度,争取全国人民的解放,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在实践上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和不懈的努力,而且在理论上进行了艰难的探索。无论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还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以及后来的历任中央领导集体,都正确地把握了当时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发展的内在趋势与特征以及当时世界历史发展的趋势与特征,选择了中国社会的正确发展道路,同时提出了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思想、观点和论断,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作出了理论贡献和实际贡献。

一、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探索与贡献

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革命道路和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政治和谐、民主集中制、公平公正、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统筹兼顾、多作自我批评、“双百”方针等观点,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社会和谐的思想理论成果。(一)关于依靠社会主义自身力量解决基本矛盾的思想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还存在矛盾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没有作具体分析,列宁也没有进行系统阐述,斯大林晚年虽有所认识,但也没有把它当做根本性问题来看待。毛泽东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实践经验,全面阐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和发展动力问题,认为这是全局性的问题,从而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比较系统的理论。

毛泽东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1]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不但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始终,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根本动力。同时,毛泽东还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和特点,认为它和旧社会的基本矛盾相比,已经具有了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它们不是对抗性的矛盾,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具有“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是在基本适应条件下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

基于以上认识,毛泽东提出了依靠社会主义自身力量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思想:既然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而是非对抗性的矛盾,那么,其解决方式也不需要像资本主义社会那样,采取剧烈的阶级斗争的方式,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不断地得到解决。毛泽东的这一论断,直到今天仍有现实意义,因为它蕴涵着这样一个命题: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并不是一切问题都解决了,还要通过改革来不断完善,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生产力。(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

在1957年6月19日的《人民日报》上,毛泽东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其中,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矛盾的思想。他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分为两类,一类是敌我矛盾,一类是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强调,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是敌对阶级在根本利益冲突的基础上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一般来说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毛泽东强调,两类矛盾虽然有严格的界限,但这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也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且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的。“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简单地说起来,前者[2]是分清敌我的问题,后者是分清是非的问题。”如果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或者采取错误的办法,都会挫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人民内部矛盾正是社会主义社会自身矛盾具有特殊性的客观反映,是社会主义在矛盾运动中不断发展这一规律的直接表现。毛泽东把人民内部矛盾判断为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他把研究和分析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作为重大课题提到全党面前,强调有必要在我国人民中,首先是在干部中,进行解释,引导人们认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矛盾,并且懂得采取正确的方法处理这种矛盾。毛泽东指出:“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便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3]济,发展我们的文化。”毛泽东研究人民内部矛盾,根本的目的在于促进中国生产力的发展,在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繁荣,在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这正是这一学说的实质和核心。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还提出了一系列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方针、政策,从不同的视角对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矛盾进行了深层次研究和探索,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关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理论体系。例如,他提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总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凡属于思想性质的问题,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4]解决”。他还把民主的方法概括为“团结——批评——团结”这一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总的方法、总的公式。关于处理经济利益矛盾的问题,他提出了“必须兼顾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三兼顾”原则。关于发展科学文化事业的问题,他制定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关于解决全局性的问题(作计划、办事、想问题,粮食问题、灾荒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知识分子问题、各种爱国力量的统一战线问题、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其他各项问题),他提出了“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等等。(三)关于实现政治和谐的思想

毛泽东的政治和谐思想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原则,又秉承了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创新性理论成果,是当代中国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毛泽东思想的理论视野中,政治和谐不仅是统治阶级协调内外关系的价值取向,也是人民革命事业追求的现实目标。因此,在革命战争年代,实现政治和谐的主张,实际上构成了革命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对敌的力量源泉。而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政治和谐则成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实践坐标。毛泽东关于政治和谐的理论主张,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如下四方面的内容。

第一,政治和谐的实质在于革命阵营的团结。早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就开始思考政治和谐对于革命成败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将革命阵营内部的团结问题提到了聚集革命力量的高度加以强调。他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指出:“中国过去一切革命斗争成效甚少,其基本原因就是因为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5]真正的敌人。”进而,在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的经济地位及其政治态度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了中国民主革命的总的政治路线。在抗日战争中,为了争取千百万人民群众加入到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统一战线中来,毛泽东在理论上进一步阐释了革命阵营团结的重要性。他指出:“只有经过共产党的团结,才能达到全阶级和全民族的团结,只有经过全阶级全民族的团结,才能战胜敌人,完成民族和[6]民主革命的任务。”革命阵营的团结是通过革命政党的团结来实现的,这无疑是我们寻求政治和谐的基本思路。

第二,思想斗争是实现政治和谐的基本途径。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论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时指出:“在抗日统一战线时期中,斗争是团结的手段,团结是斗争的目的。”他总结出了“团结——斗争——团结”的公式,揭示出了“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的政治斗争规律。事实上,毛泽东关于斗争与团结辩证关系的理论阐释,意在强调抗日阵营政治和谐的必要性。正是遵循这一思路的积极实践,有效地保证了我们党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政治主动地位,对于巩固和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便更为有效地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产生了重要的指导作用。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将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积累起来的政治和谐成功经验推广到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形成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政治和谐的基本思路。他指出:“在一九四二年,我们曾经把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这种民主的方法,具体化为一个公式,叫做‘团结——批评——团结’。讲详细一点,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按照[7]我们的经验,这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正确的方法。”

第三,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是实现政治和谐的重要前提。

毛泽东认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8]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因此,政治和谐实际上是通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实现人民阵营的团结。换言之,政治和谐并非与敌人进行政治妥协,而是为了更加有力地打击敌人。在毛泽东看来,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它完全不同于纯粹对抗性的敌我矛盾,它是一个“分清是非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就构成了实现政治和谐目标的一个重要前提。

第四,正确的工作方法是实现政治和谐的基本要求。随着解放战争逐步走向胜利,面对即将到来的新的形势,毛泽东重点强调了党组织的工作方法问题,特意撰写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一文。在文章中,毛泽东着重强调了政治和谐的重要意义,指出“党委书记要善于[9]当‘班长’”,要善于团结“一班人”去战斗。在毛泽东看来,这是保证党的事业成功的关键。为了指导党委书记的工作,毛泽东详尽阐释了各种具体的工作方法,其中核心的一条是“学会弹‘钢琴’”。毛泽东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弹钢琴要十个指头都动作,不能有的动,有的不动。但是,十个指头同时都按下去,那也不成调子。[10]要产生好的音乐,十个指头的动作要有节奏,要互相配合。”显然,从某种意义上讲,政治和谐正是体现着政治家游刃有余的工作方法。或者说,正是正确的工作方法造就了政治和谐的大好局面,从而为实现革命事业的总体目标奠定了基础。(四)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想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建党之日起,便以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为榜样,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建设中国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在建党的伟大实践中,适用于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也逐步丰富和发展起来,毛泽东为此作出了突出贡献,起了奠基作用。毛泽东在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倾向的斗争中,在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从总体上构建了民主集中制理论框架,深刻阐述了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并将民主集中制原则确立为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毛泽东认为没有民主,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因为大家存在意见分歧,没有统一的认识,集中制就建立不起来。什么叫集中?首先是要集中正确的意见。在集中正确意见的基础上,做到统一认识,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叫做集中统一。我们的集中制,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制。

毛泽东对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他指出:“在我们国家,如果不充分发扬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不充分实行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无产阶级的集中制。没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没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11]社会主义经济。”同时,毛泽东也身体力行地实践着民主集中制,正如邓小平所说的:“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一直比较注意实行集体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党内民主生活也[12]比较正常。”

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最根本的制度。我们党不是党员简单数目字的总和,而是全体党员按照一定组织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的有机体,是党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结合体。这种规律就是党内的民主集中制。第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党思想上的一致,保证党组织上的一致。第三,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的统一的关系,因此在党和国家工作中,必须既要坚持民主,又要坚持集中。第四,群众路线是民主集中制的基础,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反映了党内的群众路线。先民主,后集中,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同群众结合,这种民主与集中的过程,就是从党员群众中来,再到党员群众中去的过程。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也就是群众路线的方法。(五)关于公平平等的思想

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联系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在革命和建设中创立了自己的公平平等的思想。他吸收了“均平”观念的合理成分,同时批判了“绝对平均主义”的均等思想。早在1929年,他就在《古田会议决议》中,列举并分析了红军中的绝对平均主义,如“发给伤兵费用,反对分伤轻伤重,要求平均发给。长官骑马,不认为是工作需要,而认为是不平等制度。分物品要求极端平均……这些都证明红军官兵中的绝对平均主义还很严重”。而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根源“是手工业和小农经济的产物”,“只是农民小资产者的一种幻想”,所以,“必须反对不问一切理由的绝对平均主义”。到了1948年,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谁要是提倡绝对的平均主义,那就是错误的。”“在分配土地问题上主张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它的性质是反动的、落后的、倒退的。”

关于社会主义的公平问题,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时,就是公平实现之时。社会主义要消灭剥削,消灭私有制,建立人民的公有制。在这样的条件下,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平等。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新民主主义论》,他在这篇文章中说:“必须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才能适合于各革命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适合于表现民意和指挥革命斗争,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的精神。”这是在提倡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1947年,毛泽东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提出了消灭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剥削制度,消除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上的不平等,实现社会成员政治经济地位平等的完整思想。“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陈立夫为首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明确规定了人民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公平、平等有了制度上的保障。(六)关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思想

毛泽东在以苏联为鉴,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重要思想。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者,毛泽东看到,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它们相互对立,相互排斥,但这种对立和排斥并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而,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并使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毛泽东这一重要思想在《论十大关系》中有着较为集中的论述。其中开宗明义地讲:“提出这十个问题,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13]毛泽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明确了“积极因素”的科学内涵。毛泽东指出“在国内,工人和农民是基本力量。中间势力是可以争取的力量。反动势力虽是一种消极因素,但是我们仍然要做好工作,尽量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国际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要团结,不中立的可以争[14]取为中立,反动的也可以分化和利用。”其中,争取中间势力,在战略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毛泽东不止一次地强调这一点。他说:“争取中间势力很重要。在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起着很大的作用。他们人数不多,但影响很大,在某些时候甚至比工人阶级的影响还大。”[15]

第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还必须正确解决政治上的矛盾。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专门论述了政治上的五大矛盾。比如,对于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要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要注意研究少数民族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财政体制,使其适合当地的发展;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以巩固各民族的团结。又如,对反革命分子的处理,不同的历史阶段应采取不同的政策:1951年至1952年的镇反是必要的;1956年以后,对社会上被清查出来的反革命分子就应采取少捉少杀的政策,而机关、学校、部队里面被清查出的反革命分子,则应坚持一个不杀,大部分不捉。毛泽东认为,这样的政策可以稳定很多人,把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对人民事业,对国际影响都有好处。关于尽可能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毛泽东也有许多精辟的论述,正如他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中指出:“我们要把敌人营垒中间的一切争斗、缺口、矛盾,统统收集起来,作为反对当前主要敌人之用。”

第三,突出强调对一切积极因素的领导。革命和建设中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总是相对而言的,它们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并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假若缺乏战略指导或者指导失误,消极因素就可能成为很大的阻力,甚至使某些积极因素也转化为消极因素。总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这一方针,必须在坚持革命原则的前提下,辅之以机动、通融、妥协的策略,从而争取和团结大多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成革命和建设事业浩浩荡荡的大军。这种领导是一种服务——为被领导者服务,给予他们看得见的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同时给以教育。否则,就不能实现对他们的领导,因而也就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七)关于“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思想

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思想是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系统提出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具体化,就是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既各得其所又照顾全局。毛泽东曾以打麻将为例,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打麻将也一样,即使是最坏的“点数”,只要统筹调配,安排使用得当,也会以劣代优,以弱胜强。相反,胸无全局,调配失利,再好的“点数”拿在手里,也会转胜为败。

1.着眼现实是统筹兼顾的出发点 毛泽东指出:“这里所说的统筹兼顾,是指对于六亿人口的统筹兼顾。我们做计划、办事、想问题,[16]都要从我国有六亿人口这一点出发,千万不要忘记这一点。”他还说,真正承认我国有六亿人口,承认这是一个客观存在,这是我们的本钱。在上述主张中,毛泽东指出的中国现实,也就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即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加上地区、观念、文化、经济的差异,必然就会使得人民内部矛盾数量多而且十分复杂。毛泽东指出了统筹兼顾的对象必须是全国人民,这实际上是对当时一些只为少数人着想的小圈子主义的告诫。对于六亿人口的统筹兼顾就是要统筹全国人民的利益,也就是要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正视人民群众中存在着不同阶层、不同利益关系。此外,还必须统筹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

2.适当安排是统筹兼顾的基本途径和方法 适当安排是毛泽东统筹兼顾思想付诸实践的途径和方法。适当安排也就是要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强调指出:“党的领导干部决不可以嫌人多,嫌人落后,嫌事情麻烦难办,推出门外了事。”“无论粮食问题,灾荒问题,就业问题,教育问题,知识分子问题,各种爱国力量的统一战线问题,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其他各项问题,都要从对全体人民的统筹兼顾这个观点出发,就当时当地的实际可能条件,同各方面的人协商,做出各种适当安排。”毛泽东的上述主张,实际上是针对党的八大后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调整了党的八大前统筹兼顾方针的内涵,改变了以前党和政府侧重于经济建设中的利益关系协调,而忽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倾向。调整后的统筹兼顾方针的内涵,更注重从全面协调、全面平衡上适当安排,以缓解当时的各种矛盾,达到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尽可能将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的目的。

3.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是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目的 毛泽东指出,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就是为了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方针,从时间上看,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过去搞革命,我们就实行了调动一切的方针,今天搞建设,同样也实行这个方针。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思想明确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方法和方针,目的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实际上是初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方法。(八)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

有无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是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相互区别的显著的标志之一。毛泽东指出,“我们曾经说过,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沾染灰尘的,也应该打扫和洗涤。‘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是说它们在不停的运动中抵抗了微生物或其他生物的侵蚀。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的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方法。”

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着重在于两方面的培育。一是处理好党内的关系。1937年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提出:“共产党内的矛盾,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以后毛泽东反复强调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共产党的重要性,同时,毛泽东在1942年作的《关于整顿三风》的报告,强调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但作为领导者,对自己的批评是主要的。”二是处理好党外的关系。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报告不仅从处理中共党内关系方面,也从做好友党友军的团结工作、做好民众运动工作方面,提出了要培育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

毛泽东还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一种带有普遍意义的方法加以提倡,认为可以用它指导各项工作。他指出,马列主义的方法,基本的是分析的方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指出成绩和缺点,就是分析的方法。这样就把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到一种有普遍意义的方法的高度来认识和提倡。即在任何工作中都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人都需要不断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才能不断进步。这样就在思想方法上奠定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理论基础,为其成为处理党内关系、党外关系、工作关系和个人问题,处理党内外关系、党群关系等各方面的普遍原则,奠定了理论基础。(九)关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思想“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亦称“双百”方针。“百花齐放”是一种发展艺术的方法,就是指在文学艺术的发展中,让各方面的创造力都充分发挥,大家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发展、提高。1951年,毛泽东为中国戏曲研究院题写了“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题词,这是他首次使用“百花齐放”一词。“百家争鸣”是一种发展科学的方法,原来是指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学术界诸子百家争相表达、相互辩论的风气和局面,毛泽东古为今用,借用这一词语来说明发展科学就应该允许发表不同观点,允许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这样才能找到真理,促进科学的发展。

1956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合在一起成为了一个整体,并成为我们党发展科学文化事业的方针。1956年4月28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中提出:“艺术问题上的百花齐放、学术问题上的百家争鸣。我看应该成为我们的方针。”5月2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讲话时再次强调:艺术方面的百花齐放的方针,学术方面的百家争鸣的方针,是有必要的。到了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又一次强调了“双百”方针的重要性。《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用辩证法观点阐释了“双百”方针,并强调其重要性。在随后的南下中,毛泽东在各地的讲话都不厌其烦地反复阐述“双百”方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指出“这个方针不但是使科学和艺术发展的好方法,而且推而广之,也是我们进行一切工作的好方法。”“双百”方针是毛泽东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在毛泽东看来,香花或毒草要看“究竟它站得住脚站不住脚,还有多少观众”,要用实践来检验,而不能用强制的主观的行政手段来解决,辨别香花与毒草要靠群众、靠实践,要实事求是,即使是毒草,也要用正确的方法和它作斗争。“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对于我们今天建设和谐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有现实意义。[1]《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4页。[2]《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6页。[3]《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8页,第216页。[4]《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8页,第216页。[5]《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页。[6]《毛泽东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8页,第745页。[7]《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69页。[8]《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63页。[9]同上,第1440页。[10]《毛泽东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442页。[11]《毛泽东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6页。[12]《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0页。[13]《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页,第60页。[14]《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页,第60页。[15]《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页,第60页。[16]《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27页。

二、邓小平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探索与贡献

邓小平坚持一切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一切从我们所处的时代特征出发,既继承前人又突破陈规,在人民群众实践的基础上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成功与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成功地开辟了一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道路,并做出了一系列独创性的贡献。邓小平虽然没有直接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但在其博大精深的理论体系中,已经饱含了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思想

1957年之后,我们党由于错误地估计了形势,确立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根本指导思想,由此思想指导,阶级斗争被扩大化、绝对化,到“文化大革命”期间走到顶点,这使得人际关系紧张,无政府主义的泛滥,社会生活混乱不堪,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和谐。以邓小平为总设计师的党的新的领导集体,果断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代之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指导思想,开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开创与发展过程,这标志着中国人民开始了新的征程,也成为了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转折点。

现实证明,“以阶级斗争为纲”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邓小平清醒地判断了国际形势,认为和平与发展已成为时代主题;准确把握国内情况,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同时,从战略上考虑,认为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并使社会主义最终战胜资本主义,都需要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指导思想的转变以及在这一指导思想下制定的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所有制结构和分配结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外国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恰恰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二)“共同富裕”思想“共同富裕”思想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是高度一致的,可以说,前者是后者的一个重要理论来源。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是公平与公正,而共同富裕是公平与公正的直接表现。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思想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共同富裕理念,又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和发展。

在邓小平理论中,是十分重视生产力的。他的共同富裕思想也不例外,也是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基础。邓小平所界定的“共同富裕”的内涵,既包括人们物质生活的富裕,也涵盖了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富裕”,因为他是一贯倡导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的。邓小平反复强调:“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贫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1]子。”

邓小平所设计的共同富裕的路径是:通过有先有后的富裕,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可表示为:先富——后富——共富。具体来说就是,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裕起来,然后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从而实现共同富裕。在邓小平的共同富裕理论中,“先富”、“后富”、“共富”是一个完整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之间是辩证关系,不可片面强调哪一方面。邓小平明确指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2]共同富裕。”他还对共同富裕作出了科学预测:“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30多年后的今天,邓小平的预言变成了现实,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并将其付诸构建实践,正是要把“共同富裕”作为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中心课题来解决。(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思想“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邓小平和谐社会思想的重要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内容。具体说来包括如下内容:第一,在两个基本点问题上,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第二,在改革开放,推进四化建设方面,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惩治腐败。第三,在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上,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第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第五,在对外开放上,一手抓引进先进技术,一手抓抵制腐朽落后的东西。第六,在排除错误倾向问题上,一手抓反“左”,一手抓反右。第七,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一手抓加强党的领导,一手抓改善党的领导,等等。在以上一系列的“两手抓”思想中,起主导作用的“两手”是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其余各个“两手”都是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而说的。因此,“两手抓”最主要的就是两个文明一起抓。“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必然要求。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现阶段我国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实行的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本质得以充分展现的重要动力和途径。“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仅反映了改革开放的本质要求,而且也是改革开放的客观需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有利于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有利于达到通过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来实现推动我国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目的。改革开放需要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和消除社会各种丑恶现象结合起来,就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有效地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针。改革开放越深入,经济建设越发展,越要坚持这个方针,必须防止和避免“一手硬、一手软”,这方面的经验教训是极其深刻而宝贵的。加快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步伐,夺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必须更加充分地发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个方针的巨大威力。(四)“三个有利于”思想

针对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过程中如何判断是非成败的问题,邓小平多次强调,一定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和生产力标准。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是他在强调实践标准、生产力标准的同时,把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继续推向具体和深化,作出了一个极其明确的科学论断,这就是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巡时提出的“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这三条标准被人们称为“三个有利于”。“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提出,为我们提供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判断是非成败的科学武器。

第一,要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表现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上究竟是促进还是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即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由于社会主义的最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因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只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那就是正确的,成功的;反之,就是错误的,失败的。

第二,要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否有利于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综合国力包括物质生产力、资源开发力、经济发展力、国防军事力、科学技术力、文化教育力、社会精神力、民族凝聚力、外交影响力等。由于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归根到底是为了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综合国力弱小,就难于保证人民的根本利益。所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如果有利于增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使之有利于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就是正确的,成功的。反之,如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利于增强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不利于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那就是错误的,就是失败的。

第三,要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这是因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3]的。”同时,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正确的政治领导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特别重要的是,由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如果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即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能够得到不断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能够得到不断满足,那么,这就是正确的,就是成功的。反之,如果我们的改革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

通过对“三个有利于”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符合了这三条标准,就会有利于社会和谐。直到今天,这一思想仍有现实意义,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策措施是否得当,仍可用“三个有利于”来衡量。(五)“稳定压倒一切”思想

对于社会而言,稳定是指社会安定,没有动荡。稳定与和谐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稳定不等于和谐,但和谐了必然稳定。作为具有辩证思维和战略眼光的政治家,邓小平深知稳定对于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因而他反复强调“稳定压倒一切”。“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4]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邓小平在这里所说的稳定,其内涵,除具有上述一般含义外,更是从政治、经济、社会秩序、政策、城乡等诸多方面考虑的稳定。

邓小平提出的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的原则,强调稳定是前提,我们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稳定仍然是前提。没有社会的稳定,就没有改革的条件,没有发展的保障,已经取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成果也会遭到破坏,这不仅会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失去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且也会使人的身心恐慌,人与人关系紧张,人与社会对立,这根本不可能实现人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可见,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安定有序等都需要在“稳定”中实现。(六)培育“四有新人”的思想“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开始深入思考“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事关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必然涉及另外一个问题,即“社会主义究竟需要什么样的人来建设,如何培养造就这样的人”。1980年5月,他在书赠《中国少年报》和《辅导员》杂志的题词中,对全国青少年提出了“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的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的要求。这是邓小平首次以“四有”的表达形式,高度凝练地概括了他关于社会主义新人必备素质的思考。1982年7月,他进一步从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的高度,提出“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要是使我们的各族人民都成为有理想、讲道德、[5]有文化、守纪律的人民”的重要思想,以全体人民为对象,精辟概括了培育“四有”新人的理论。为了使培养“四有”新人的思想能够得到落实,邓小平相应提出了五条措施:(1)理想和道德教育要从小抓起。邓小平说:“革命的理想,共产主义的品德,要从小开始培养。我们党的教育事业历来有这样的优[6]良传统。”(2)要从群众的实际觉悟程度出发进行道德教育。邓小平认为,我们要求所有的人都努力上进,但毕竟还要看各个人自己是否努力。集体的努力也是各个人努力的综合表现。因此,我们在鼓励帮助每个人勤奋努力的同时,仍然不能不承认各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才能和品德的差异,并且按照这种差异给以区别对待,尽可能[7]使每个人按不同的条件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总目标前进。(3)要注意发扬社会主义文艺的积极作用。邓小平强调说:“不论是对于满足人民精神生活多方面的需要,对于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对于提高整个社会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文艺工作都负有其他部[8]门所不能代替的重要责任。”所以,他特别强调要注意精神产品的质量。他指出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4)要注意尊重教师的劳动和提高教师的素质。教师是人类文化科学和知识的传播者,对社会文明的传承起着重要作用,无论是物质文明建设,还是精神文明建设,都离不开教师的劳动。一个人从幼苗到成才,都离不开教师的精心培养。邓小平说:“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的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9]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5)要肃清林彪、“四人帮”的流毒,批判和反对资产阶级损人利己、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批判和反对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他曾说,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蚀,决不允许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在我国泛滥。此外,邓小平所强调的反对精神污染、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也是培养“四有”新人的重要措施之一。[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页。[2]《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1页。[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8页。[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4页。[5]《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8页,第105页。[6]《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8页,第105页。[7]《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6页,第209,第108页。[8]《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6页,第209,第108页。[9]《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6页,第209,第108页。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探索与贡献

2000年2月25日江泽民在广东省考察工作时提出了“三个代表”,他说:“总结我们党七十多年的历史,可以得出一个重要的结论,这就是: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人类又来到一个新的世纪之交和新的千年之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如何更好地做到这“三个代表”,是一个需要全党同志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深刻思考的重大课题。”后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被规范表述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的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承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蕴含着丰富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和观点。(一)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提供物质基础

马克思主义理论是重视生产力及其发展的,江泽民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尤其是邓小平理论重视生产力思想,一直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他又与时俱进地提出了先进生产力的概念,并把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放在“三个代表”之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社会生产力这个物质基础。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发展先进生产力,可以引导整个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生产力是人们改造自然、生产物质资料的能力。先进生产力是代表了当时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及生产力组织的先进水平的生产力,其发展要求既包含它本身的内容,也涉及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等方面。

第一,发展先进生产力,必须提高“人的要素”的素质。这里的“人的要素”,既包括创造知识、创造科技成果、具有企业家才能的“人才”,也包括从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从事管理、营销等工作的劳动者,包括直接操作的劳动者。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是首要的生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就必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努力开发我国拥有雄厚基础的人力资源。开发人力资源,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是关系我国发展先进生产力的重大问题。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紧紧抓住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代年轻人才,是一项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唯有英才不断涌现,我们的事业才能始终充满活力。要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业的社会环境,形成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机制,开创人才辈出并能充分发挥各种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新局面,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提供强大的人才保证。

第二,发展先进生产力,必须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按照生产力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的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过程,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过程,而科学技术则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以信息技术为标志的新的科技革命,极大地推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极大地推动了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以至于有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因此,我们要发展先进生产力,就必须大力发展科学技术。

科学的本质要求是不断创新。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强调创新的重要性时说:“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科学技术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总体上仍然落后。我们在发展先进生产力、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时,既要积极引进世界先进科学技术,更要大力推进知识创新、科技创新,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越。如果没有自主创新,那么我们想在世界科技领域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急需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抓住那些对我国经济、科技、国防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重大科技课题,加紧攻关,自主创新,推动关键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努力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持续增强科技创新力和竞争力。

要实现先进生产力、科学技术的大发展,必须首先完成科技生产力的大解放。因而,我们必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解除科技生产力在体制上的一切束缚。我们要坚持经济建设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加强科技同经济的结合,优化科技力量的布局和科技资源的配置,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发挥风险投资的作用,形成促进科技创新和创业的资本运作和人才汇集机制。

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是必然趋势,也是发展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科学技术的发展将来还会产生新的重大飞跃,跟上科技发展的步伐,才能很好地发展先进生产力。我们必须敏锐地把握这个客观趋势,始终注意把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同掌握、运用和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紧密地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不断用先进科技改造和提高国民经济,努力实现我国先进生产力及整体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第三,发展先进生产力,必须不断改革和完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在社会基本矛盾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要求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和它相适应,生产力是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它是不断发展的,生产力发展到什么程度,就要求生产关系作相应调整,有相应程度的生产关系和它相匹配,但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有着能动的、巨大的反作用: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不适合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则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严重时会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经济基础(它是一个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也有反作用。这一原理告诉我们,生产关系直接作用于生产力,而上层建筑则间接(通过生产关系)作用于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据。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发展生产力,特别是要发展先进生产力,就要不断调整、改革、完善不适应生产力特别是不适应先进生产力和时代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调整、改革、完善不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从而为生产力特别是先进生产力开辟广阔的发展通途。(二)大力发展先进文化,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提供精神支柱

文化是一个社会的精神支柱和灵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全方位的和谐:人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所有这些和谐不仅仅关乎物质利益方面,更重要的还在于精神文化方面。面对当代人们越来越多的精神世界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高度关注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发展和弘扬先进文化,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强大的精神支柱和智力支持。为此,应该着重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充分认识发展和弘扬先进文化的重要性。文化,是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积淀和产物,它既是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又是一种精神价值体系。先进文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晶,是能够顺应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揭示人类社会未来发展方向,为人类社会文明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文化。当代中国的先进文化,则是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为目标的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先进文化,不仅可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且可以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促进生产力发展,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是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它在中国整体社会价值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决定着整个价值体系的基本特征和基本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共同构成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大力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积极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凝聚力量、激发活力,进一步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支持。

三是要认真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方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方针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二为”方针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性质及其建设的目标和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双百”方针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也反映了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推进文化创新。只有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文化建设才能回答和解决现实问题、反映生活本质、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与此同时,要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不断推动文化观念、内容、形式、体制机制和传播手段的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坚持立足当代又继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立足本国又充分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繁荣是文化建设的永恒主题,管理是文化繁荣发展的有力保障,两者紧密联系,互相促进。

四是要借鉴世界优秀文化成果,继承和汲取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或先进文化是有传承的、开放的,它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因而,它既要立足本国,继承和吸收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又要面向世界,充分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成果。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优秀思想成果极其丰富,其仁的思想、和的思想、孝的文化、天人合一的思想等,都值得今天的我们继承、吸收、弘扬。对于外国的优秀文化,如其和谐思想、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创新意识等,也是需要我们很好地借鉴吸收的。但是,优秀的文化传统,还需要顺应时代的要求,实现现代性的创造性转化,同时融入民主精神、科学精神、市场精神、法治精神、竞争精神、公平精神等新理念。我们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准确把握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建设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总之,要通过大力发展先进文化,使人们坚持对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的信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优良道德,以爱国主义为基础、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使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普遍得到提高,使和谐文化深入人心,用文化凝聚人心、汇集力量,形成动力与合力,从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营造良好的精神文化基础和社会氛围。(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提供社会动力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对利益的追求和人民的需要,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种通过利益表现[1]出来的“经济条件归根到底制约着历史的发展”。恩格斯也认为,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的动力”不是别的,而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民族,并且在每一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而这也不是短暂爆发和转瞬即逝的火光,而是持久的、引起重大历史变迁[2]的行动”。这就是人们对利益的追求。人们对利益的追求及其满足不仅是历史发展的杠杆,而且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根本动力。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党只有代表了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使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统筹兼顾和协调发展,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提供强大的社会动力。

第一,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人民群众获得切实的利益。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努力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最高衡量标准。人民群众可分为整体利益和各方面的具体利益,各方面的具体利益共同构成整体利益,他们的整体利益是一致的,但具体到各方面的利益,也是有差别的。我们所有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当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准确把握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人群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充分考虑和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和承受能力,千方百计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不然的话,很容易引发利益被侵害群体的不满,增加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要“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其前提就是“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社会要和谐、发展,就要靠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而这种积极性源于人们对物质文化利益的追求及其满足。所以,中国共产党必须要把切实维护好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体现在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之中,真正落实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第二,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各种矛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物质利益必然呈现出多元化、多样化的特征,人民群众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同的利益要求,利益关系必然更加复杂,利益矛盾也会更加突出。就现阶段来看,我国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仍不平衡、不协调;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如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问题突出;公平与效率的关系还不协调,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依然严重,贫富两极分化并未根本改变;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以及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有加深的趋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有些地方干群关系紧张,党的执政能力面临新的考验;道德滑坡,诚信缺失,信仰危机等问题严重,极易引起更大的矛盾和冲突,等等。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让已经存在的矛盾尖锐化并成为不利因素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利用矛盾的统一性促进矛盾的缓和、化解,使对立双方更加协调,转化为对社会发展有利的因素。协调群众的利益关系也要通过我们党的工作变对立为和谐,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始终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解决新矛盾、新问题,必须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利益离不开体制的保障;改革中出现的局部问题,也要靠体制创新来解决。通过改革,使我们的各项体制更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本保障。这就要求各项改革政策的出台、修改和完善,都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现阶段,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群众,都属于人民的范畴,他们的利益都应当受到兼顾和维护,但在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时,必须把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因为这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谁是最大多数人?就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在我国,他们始终是人民的主体,是群众中的绝大多数。现阶段实现和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是在整个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都要努力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为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大力量。

第三,着力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只有切实关心和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群众才会真正拥护我们。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决定指出,要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矛盾的新特点,坚持以人为本,从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着手,特别从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问题入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其中提到的这些问题,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我们要做好长期努力的准备。但是,近期我们也有很多工作可做,例如构建并完善体制机制构,做了这些工作,可以使有些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并为最终解决打好基础。一是要尽快构建利益公平分配的协调机制。公平分配不是平均分配,市场经济下的收入分配必然存在差距甚至是较大差距,但这种差距必须在合理限度内,如果差距过于悬殊,就会影响社会的和谐。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打破了“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分配模式,逐步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的分配模式,分配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城乡居民之间、地区之间、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总体上呈扩大的趋势,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之间、不同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拉大,有的甚至差距悬殊。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必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特别是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要通过法律法规和政策,更加注重规范和完善分配秩序,调节收入差距并使之趋于合理,努力遏制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二是要构建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机制。就业是民生之本。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扩大就业,使劳动者享有充足的、公平的就业机会,才能够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从而才能使全体人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因此,当前更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并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的就业。同时要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完善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三是要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我们要继续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机制,使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从而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党和人民同舟共济、齐心协力,才能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3页。[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9页。

四、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体系的丰富与完善

进入21世纪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体系做了进一步的丰富与完善。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重要目标提出,之后随着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识的不断深入,又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将其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做出一系列的决策部署,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任何理论都是适应当时的客观要求而产生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也不例外,它是当时国内情况深刻变化、世界形势复杂多变、中国共产党完成执政的历史任务面临新的考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产生并形成体系的。

1.当前国情的必然要求 从中国国内的情况来看,要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就必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提出时,我们面对的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不断完善,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在加速,我国社会出现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形式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也越来越明显。我们正面临着并将长期面对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我国不同利益群体、不同社会阶层、不同社会成员的具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差别越来越大,利益矛盾如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稳定。按照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经验,人均GDP在1000~3000美元的时期是一个社会矛盾凸显期,而我国人均GDP在2003年已经突破1000美元,正向3000美元的目标前进。如果政策把握得当,正确统筹和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就会进入以后的所谓黄金发展时期,相反,如果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并尖锐,就会导致社会经济发展的停滞和严重滑坡,进入“拉美陷阱”。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出现的这些新趋势、新特点,我们必须认真把握,要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就必须正确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花更大的气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大力促进社会和谐。这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前提。

2.当前世情的必然要求 从世界形势来看,要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就必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当今时代的主题没有变,仍是和平与发展,但是,国际局势正在发生着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世界格局处于向多极化过渡的重要时期,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深入发展,科技进步突飞猛进,国际产业升级和转移速度日益加快,各国对经济发展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更加注重,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速,世界主要力量重新分化和利益调整进程加快,对我国的影响不可低估,经济全球化对全球的政治、文化以及人们的思维方式产生着重大影响,这些对我国的影响非常巨大。这对我国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今世界仍很不安宁,各种矛盾错综复杂,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由于世界力量失衡的局面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世界多极化趋势的发展不会一帆风顺。由于国际经济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推动世界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挑战和风险,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信息、军事等方面面临着严峻的压力。由于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恐怖主义活动依然猖獗,地区和国际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在这样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我们要有力应对来自外部的各种挑战和风险,必须把国内的事情办好,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局面。为此,必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当前党情的必然要求 从中国共产党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来看,要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就必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我们党实现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中国共产党执政有三大历史任务——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要完成执政的历史任务、巩固执政的社会基础,就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把人民群众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都充分发挥出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不断在发展的基础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就必须抓紧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夯实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营造良好的人际环境,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只有把这些工作都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做好了,我们党才有可能不断增强执政的社会基础,才有可能更好地完成这三大历史任务。(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形成过程

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执政党明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还没有先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以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实践为基础,为着我国的改革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适应新的世情国情党情,借鉴世界上其他执政党在社会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重要战略思想。但是,这一理论的提出并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而是经历了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深化的过程。

1.“和谐”概念首入党的史册 2002年11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报告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时,提出了“实现社会更加和谐”的要求,“和谐”二字由此载入中国共产党发展的史册。党的十六大之后,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和中国共产党自身发生的变化,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全面分析了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不断深化对社会和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的认识,为后来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和理论奠定了基础。

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首次提出 2004年9月16日至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19日,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七部分是“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概念首次被使用并且是在党的文件中使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由中国共产党首次提出的,它继承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思想精华、吸收了人类社会建设的有益经验,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升华。《决定》还从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健全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等方面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如何在新形势下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问题,到这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已有雏形,尚欠全面系统明确。

2005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着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他还在不同场合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后来,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提出要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抓好的一项重大任务,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

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体系基本形成 2006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专题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六届六中全会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以研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的中央全会,标志着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成熟,以及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先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但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我国社会在总体和谐的条件下,也存在不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接着,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指出,“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并从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等方面具体阐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强调要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必须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至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基本形成。(三)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体系和构建实践的贡献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体系和正在进行的构建实践,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和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既有理论贡献又有现实贡献。

1.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开篇就鲜明地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重大判断,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上的第一次,它也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又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也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科学理念和富民兴邦的行动纲领。《决定》中的这一论断,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科学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新的高度和新的境界。

第一,这个重大判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是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经验得出的重要结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法治的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未来理想社会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人的精神生活高度发展的社会,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

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三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做主的新中国,为我国实现社会和谐提供了根本前提。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的探索。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后,我们党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在有关我国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根本问题上取得了新的重大认识,为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也为我们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奠定了理论基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这一重大判断,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它表明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新的境界。

第二,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重要判断符合我们立党的本质要求和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和国家的这种性质,决定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我们具有不断促进和谐、最终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保证。我们要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优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目标。

第三,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个重要判断恰恰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通过把握这一科学论断,我们就能够更加全面深刻地认识到“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社会”、“为谁建设社会主义社会”等基本问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音符,用和谐发展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

2.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从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界定入手,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论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并具体阐释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措施,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整体,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第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表述从“三分法”发展为“四分法”。从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六大,党的文献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有过不同的表述,但一般都采取“三分法”即经济、政治、文化三方面的建设。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总结2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尤其是社会事业发展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把原来的“三分法”发展为“四分法”即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方面来表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而总体布局是对“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科学规划,这无疑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的认识从三位一体发展为四位一体。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认识上的推进,历来是同对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总结和对现代化总体布局认识的扩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实现“四化”的目标,到了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则认为我国现代化并不以“四化”为限,还要包括民主与法制和高度的精神文明等,再到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提出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党的十三大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富强民主文明这个三位一体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总结十三大以来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基础上,正式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我国现代化又一重要目标,并且指出,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就为此目标开始了艰辛探索,今天我们正式把和谐这个目标写入党的文献,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由三位一体扩展到四位一体。这无疑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三,深化和拓展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一重大判断,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中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它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一起,成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石。由于这一重大判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而我们已在上面把它作为第一个贡献专门加以论述。

3.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和谐社会建设 2003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在200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科学发展观被写入党章,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之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二者是内在统一的。我们应辩证理解二者的统一关系,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状态,还是一种价值目标,和谐社会建设都要靠落实科学发展观来实现。

第一,科学发展观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贯穿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过程。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社会要和谐,首先就要发展。不仅经济的发展能为社会的和谐与安定有序提供物质前提,而且社会上存在的种种不和谐现象归根到底也只有通过科学发展来解决。

第二,科学发展观揭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它要求必须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而这也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和谐社会内在的价值取向,《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落脚点和基本原则,和谐意味着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就必须“以人为本”,它不仅揭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目的,而且揭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依靠力量是人民群众,揭示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最终归宿。

第三,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要求完全一致。首先,全面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的“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就是只注重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建设造成的。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就必须提倡全面发展。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着眼于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始终注意“四位一体”的协调统一,而不能单纯强调某一方面,顾此失彼。其次,协调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根本条件。目前依然存在的城乡、区域发展的不平衡,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都严重影响着社会和谐,只有解决了这些不协调,社会才会和谐。再次,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的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求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需要通过可持续发展来实现。可见,科学发展观提倡的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正确处理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人与自然友好相处,保护生态环境,保证发展世世代代永续进行,也就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的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第四,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有着相同的方法论。二者的根本方法都是统筹兼顾。我们党把坚持“五个统筹”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后来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又讲了许多方面的统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尤其是处理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根本方法也是统筹兼顾。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所制定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有六项,其中第二项基本原则就是要坚持“五个统筹”。

4.更加注重民生 能否充分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需求,能否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社会能否和谐稳定的基础,努力解决好这一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所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最大限度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对民生问题给予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民生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与关注,首次被放在关键位置。胡锦涛明确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1]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在讲话中说:“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我们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改革开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2]生。”胡锦涛的两次论述,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到“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表明,中国共产党对民生更加重视,其民生观念和民生思想也在日趋完善。

在这样的认识和理论指导下,中国共产党正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诸如收入分配、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着手,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这是新时期新阶段中国共产党全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强社会建设的全新实践,这也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鲜明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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