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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7 07: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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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葛晨虹 陈延斌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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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道德发展研究报告2016——家教与家庭家风建设研究报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系列)

中国社会道德发展研究报告2016——家教与家庭家风建设研究报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系列)试读:

总序

陈雨露

当前中国的各类研究报告层出不穷,种类繁多,写法各异,成百舸争流、各领风骚之势。中国人民大学经过精心组织、整合设计,隆重推出由人大学者协同编撰的“研究报告系列”。这一系列主要是应用对策型研究报告,集中推出的本意在于,直面重大社会现实问题,开展动态分析和评估预测,建言献策于咨政与学术。“学术领先、内容原创、关注时事、咨政助企”是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系列”的基本定位与功能。研究报告是一种科研成果载体,它承载了人大学者立足创新,致力于建设学术高地和咨询智库的学术责任和社会关怀;研究报告是一种研究模式,它以相关领域指标和统计数据为基础,评估现状,预测未来,推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研究报告还是一种学术品牌,它持续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焦点和重大战略问题,以扎实有力的研究成果服务于党和政府以及企业的计划、决策,服务于专门领域的研究,并以其专题性、周期性和翔实性赢得读者的识别与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推出“研究报告系列”,有自己的学术积淀和学术思考。我校素以人文社会科学见长,注重学术研究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曾陆续推出若干有影响力的研究报告。譬如自2002年始,我们组织跨学科课题组研究编写的《中国经济发展研究报告》、《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报告》,紧密联系和真实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和人文社会科学发展领域的重大现实问题,十年不辍,近年又推出《中国法律发展报告》等,与前三种合称为“四大报告”。此外还有一些散在的不同学科的专题研究报告也连续多年,在学界和社会上形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些研究报告都是观察分析、评估预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其中既有客观数据和事例,又有深度分析和战略预测,兼具实证性、前瞻性和学术性。我们把这些研究报告整合起来,与人民大学出版资源相结合,再做新的策划、征集、遴选,形成了这个“研究报告系列”,以期放大规模效应,扩展社会服务功能。这个系列是开放的,未来会依情势有所增减,使其动态成长。

中国人民大学推出“研究报告系列”,还具有关注学科建设、强化育人功能、推进协同创新等多重意义。作为连续性出版物,研究报告可以成为本学科学者展示、交流学术成果的平台。编写一部好的研究报告,通常需要集结力量,精诚携手,合作者随报告之连续而成为稳定团队,亦可增益学科实力。研究报告立足于丰厚素材,常常动员学生参与,可使他们在系统研究中得到学术训练,增长才干。此外,面向社会实践的研究报告必然要与政府、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关注社会的状况与需要,从而带动高校与行业企业、政府、学界以及国外科研机构之间的深度合作,收“协同创新”之效。

为适应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报告系列”在出版纸质版本的同时将开发相应的文献数据库,形成丰富的数字资源,借助知识管理工具实现信息关联和知识挖掘,方便网络查询和跨专题检索,为广大读者提供方便适用的增值服务。

中国人民大学的“研究报告系列”是我们在整合科研力量,促进成果转化方面的新探索,我们将紧扣时代脉搏,敏锐捕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焦点问题,力争使每一种研究报告和整个系列都成为精品,都适应读者需要,从而铸造高质量的学术品牌、形成核心学术价值,更好地担当学术服务社会的职责。

报告一:中国社会治理视域下的家庭建设

家庭建设是当下国家、社会重点强调的建设任务之一。家庭建设同时也是中国当下多维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维。党和国家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任务,对治理体系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改革要求,是一种思路方略高度的新提法。概念微变后面体现的是我们党和国家对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经验的总结,表明中国对社会发展规律、国家发展和治理有了更自觉的认识把握。“家”在中国社会有着不同于其他民族、国家的独特历史根源和社会地位,与此相关,中国也才形成了浓厚的以“家”为核心与基础的传统文化。在中国,“家和万事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是中国独特历史根源和社会基础所形成的一种文化表达。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培育中,家风家教和家庭建设已经得到了国家社会的极大重视。

一、坐标位置:现代化治理体系中的家庭建设地位

“家”是中国社会的历史起点,也是中国社会结构的元点所在,还是中国人的心灵归宿与精神依托所在。“家文化”“血缘文化”已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基因,且在长期历史发展中,中国传统文化中也积淀了深厚的传统家庭美德内容。历史割不断也不能割断,我们今天建设现代中国,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文化,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在建设思路上都决不能忽略或离开家庭建设这个重要基点和维度。

治理理论是一种全新的政治分析框架,相对来说,传统政府管理是自上而下线性运作,现代治理更强调社会各主体、各因素在互动中实现治理。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习近平强调,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总体上是好的,有独特优势,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同时,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十八大以来,国家顶层一再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际上就是强调多元主体共治的理念。国家提出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对传统治理方式和治理理论的超越和发展。现代治理体系不同于传统管理-服从的二分模式,它强调治理主体多元、治理因素多维互动。除了政府、市场机制外,还应有第三方社会组织力量。现在人们讲社会治理主体多强调这三个因素,其实还应有公民个体的主体性力量和家庭的社会治理资源。尤其是对具有家国同构历史发展阶段的以家文化为特色的中国社会治理来说,更不能忽略家庭建设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和地位。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或基本单元,家庭是每个人的基本生活场所,家风家教和家庭建设在社会存在和发展中功能是多面的,也是重要的。“天下之本在家”,这种判断对于中国人、中国社会来讲尤其如此。家庭建设是关乎我们每个人生活幸福的基础因素,是关乎人口生产、人才培育成长的关键场所,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也是关乎国家建设、民族兴盛、社会文明和谐的基础工程。中国人自古以来就重视家庭、重视亲情,中国传统文化中形成了浓重的“家文化”。家庭建设在新时期、新时代也一直得到重视,20世纪50年代,国家(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就组织开展了评选“五好家庭”活动,在全社会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新风尚。至20世纪90年代,“五好家庭”进一步明确为“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标准与时俱进。但无论名称和标准如何改变,重视家庭建设,一直是中国社会发展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中国社会文明发展以及对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进一步自觉,家庭建设越来越多地被提上国家顶层的议事日程。

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主题就是“家庭建设”。习近平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要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2016年中央文明委发布了《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并组织了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社会要充分认识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为着力点,推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接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又强调要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努力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提出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中国的国家发展和社会治理,离不开家庭建设这个本源基点,正所谓“天下之本在家”,“不齐其家者,无以治其国”。

家庭在中华文明发展中更有独特的地位。中国因此形成了浓厚的以“家”为核心的传统文化。但事实上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家庭便作为社会基本细胞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该说,依赖家庭生活,重视家庭建设,是人类共同的生活方式和社会追求。“国际家庭日”的建立,表明家庭建设的重要性也已成为世界共识。“国际家庭日”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这个时期全世界普遍面临一些问题:家庭规模日趋缩小,离婚率普遍上升,“老有所养”问题已成世界性难题,人们的家庭观念也在普遍发生变化,等等,这些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1989年第44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宣布1994年为“国际家庭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the Family),并确定其主题为“家庭:变化世界中的动力与责任”。“国际家庭年”的宗旨是提高各国政府和公众对家庭问题的重视,也呼吁全世界共同关注家庭建设。之后联合国社会发展委员会又在1993年做出决定,从1994年起每年5月15日为“国际家庭日”(International Day of Families)。“国际家庭日”设立二十多年来(见表1-1),在提高人们普遍认识,促进各国政府制定与家庭有关的政策,推动家庭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表1-1 国际家庭日历年主题

从“国际家庭年”“国际家庭日”的建立,可见从东方家庭到西方家庭都有一些亘古不变的普遍的价值内容和意义。但东方尤其是中国,家庭更具有不同于西方生活和文化的独特价值、意义。

二、历史方位:“家”在中国历史及传统文化中的特有地位

习近平强调,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发展演化的结果。理解和解决中国问题及其发展,治理中国和建设中国,思路上必须从对中国特有的“家”的历史、文化及中国人“家”情结的民族心态的认知开始。“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抓家庭建设,首先必须解决思想认知自觉问题。家庭、家族、家文化,之所以在中国获得了独特地位和价值取向,这与中国走过的独特社会历史道路分不开,与中国特有的血缘根基、历史、传统文化分不开。在今天,我们强调中国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家庭建设就是多维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维。我们今天建设和谐中国、幸福中国、现代中国,思路上决不能忽略或离开家庭建设这个重要基点和视域。(一)中国传统家庭模式及血缘社会根基

血缘关系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历史起点,血缘氏族的彻底解体与历史性地保存,使中西方走了两条不同的文明之路。而这一历史性的分界,终使“血缘关系”成为中国特有的以家庭为核心基础的“家”文化的逻辑起点。中国固有的这一同步于历史的逻辑起点,造就了中国传统独特的血缘宗法社会,以及与此相应的一整套宗法制度和以血缘人伦为基础的“家”文化传统。中国儒家传统“修齐治平”的德性思想,就是站在维护治理传统血缘社会的立场上,对古代中国“亚细亚”的宗法社会存在所做的一种历史性总结。历史造就了儒家的德性思想,因而历史最终又选择了儒家,致使儒家的“家文化”得以历史地延续,并成为影响整个中国文化、历史进程的思想元点。

中西传统家庭模式和文化的差异,根植于中西方不同的历史发展模式。许多著名经典作家在论及人类由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的历史进程时,都认为中西方走了两条不同的历史道路,即以西方古希腊为代表的“古典的古代”,和以古代东方国家为代表的“亚细亚的古代”。简单地说,“古典的古代”的发展道路是从氏族到私产再到国家,个体私有制冲破了氏族组织,城邦国家代替了氏族;“亚细亚的古代”则是在没有摧毁原始氏族组织的情况下,直接进入奴隶制国家,血缘氏族制同国家的组织形式相结合。进一步说,“亚细亚的古代”形式的特点是基本不存在个人所有,土地以公有制为主,宗法血缘关系非常强。“古典的古代”的形式的特点是国家所有和私人所有并列,宗法血缘关系相对淡弱。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谈到城邦国家和氏族制度的区别,指出国家“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而氏族制度的基础是血缘关系。对此,梁漱溟先生曾做过专门分析,他认为在中西方社会结构中家庭的社会地位和作用有很大不同。简单讲,西方社会往往以个体为中心,家庭地位和功能相对次要,而中国传统社会往往以家庭为中心,家庭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或细胞。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分析中西方社会结构时曾说,西方社会结构是像田里柴捆一样的个体集合体,而中国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的‘差序格局’,这和西方的‘团体格局’大不相同”。在“差序格局”中,社会由不同个体按亲疏关系组成网状关系,是放大了的“家”。对此侯外庐先生曾分析:“古典的古代”是从家庭到私产再到国家,国家代替了家族。“亚细亚的古代”是由家族到国家,国家混合在家族里面,叫作“社稷”。西方人的“country”在中文叫作“国家”,实缘于指称家族的血缘关系和国家的政治关系一体化的宗法性社会政治组织,国家政治体制中带有浓厚的氏族遗制,使得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文化精神、历史进程获得了极大的特殊性。(二)家国同构格局中的“家国文化”取向

中国传统社会属于“家国同构”的社会历史模式。这是中国特有的历史模式。“亚细亚”历史道路表明,古代中国所处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土地公有制,以及低下生产力所必须依赖的社会组织形式,使得国家公共职能在没有完全分化解体的氏族组织基础上产生。由此,国家的社会结构自然就落在了天然的血缘组织上。在一般意义上,氏族血缘组织同国家政治经济组织是完全不同的,氏族制度同国家制度也存在本质区别。“家国同构”的社会历史模式在政治理念上往往是把“国”当作“家”来治理的,而在家庭观念中则是把治家和治国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上看待的。儒家文化就是感悟到了当时中国社会关系的血缘宗法性质,看到了忠孝德治对于国家秩序稳定的重要性,把“齐家”与“治国”提到同等地位。鲁哀公问孔子:“敢问为政如之何?”孔子答:“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周易·家人》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大学》也说:“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此谓治国在齐其家。”

中国传统文化是把孝亲、尊祖等家庭伦理扩展至国家治理,他们认为如同以孝道伦理维护宗族一样也应以忠孝伦理治理国家。在他们眼中,孝道是维系整个社会秩序的支柱。而孝道是源于天然血亲之爱,爱亲之情,仁爱之心天生就有,人性本善,人道天生。人道即是天道在人世社会的体现。“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礼记·丧服小记》)。仁爱既是人道之大,又是天道具相。在逻辑上,得天道者必践“亲亲”“尊尊”孝忠之道,这几乎是不言而喻的了。(三)“家”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

与西方文化或其他民族文化相比,中国人的心灵家园不似西方文化,是把精神家园置于宗教信仰中。中国文化有一种独特现象,即没有自生出严格意义上的典型的高级形态宗教。这种现象不得不引发我们思考,为什么作为人类普遍历史文化模式的宗教没有在中国产生出来。中国文化有其独特的系统和特质,这个问题同许多问题一样,只能在中国历史和文化整体的内在结构中寻找原因。原因多维,但中国血缘宗法伦理实践和家文化传统,是从根本上影响中国宗教信仰地位和走向的根源性原因。

探讨典型宗教没有在中国产生的原因,不能不考察华夏民族的祖先崇拜文化。人类自发的宗教和对超然力量的崇拜分不开。应当说,“大自然崇拜”是人类早期比较普遍的一种崇拜。原始人感觉到自然界有一种异己的强大力量,便把它作为一种神秘力量加以崇拜。除大自然崇拜外,原始人还存在着“灵魂崇拜”和“祖先崇拜”。对于中国古代民族来说,祖先崇拜是最重要的崇拜,这和中国古代特有的血缘宗法社会根基相联系。宗族首领作为智慧、能力、德性方面出色的长辈,生前给部族带来繁荣和强大,人们当然幻想祖先去世后不死的灵魂仍会在暗中保佑自己的部落和子孙后代,所以那些有德有功的祖先就从先祖中突显出来,被称为“祖宗”而成为崇拜对象。西方文化在彼岸神灵的天国寻找灵魂寄托,而中国传统文化中,“家”以及家国就是我们安身立命的永远的情结所在。

正是由于家庭在中国社会中有着独特的政治、文化地位,是独特的精神寄托之处所,“家”概念对于中国人而言有了极特殊的含义,没有哪一个民族的“家”文化,能够像在中国文化中这样凸显和丰富,没有哪一个国家的人,对家的依恋能够像中国人这样强烈。在中国家文化观念中,“家”的地位和意义超越着个体,在人生中甚至具有“根”的意义。“家”就是那个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世代相传的“生根”的地方,是可以永远依赖和寄托我们身体和心灵的居所。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人生道路上如果没有一个“家”,在精神上就会永远处于“居无定所”的状态中。正因为如此,“乡愁”成为中国文学中一个亘古常新的浓厚的主题。

席慕蓉的《乡愁》说:“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对家乡的眷恋可以说是人类共同而永恒的情感,但尤以中国人的乡愁心理为浓烈,远离故乡的游子无论在何处,老了之后总希望能落叶归根。余光中的《乡愁》说:“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艾青的《我爱这土地》说:“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城市化进程、人口流动成为常态,但乡愁之情仍弥漫在中国人的心头。打工诗人郑小琼也写“乡愁”:“夜晚的乡愁添加着我们的记忆……它在我的身体里安置了故乡的灯火。”中国人注重过春节,在外媒报道中,春运已不叫春运,而叫“地球上最大规模的人口迁徙”。春节的另一个含义就是“回家”。春节回家是每个在外工作、学习的中国人一年中最大的期盼。这就是中国人,中国人的乡愁就是这样浓。家或家乡已成为中国人的一种永远的“情结”。

中国形成了以“家”为核心的传统文化,也形成了特有的社会治理理念。在中国,“百善孝为先”“家和万事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中国历史实践的经验总结,更是中国独特历史根源和社会基础所导致的文化特征的一种显现。当下中国文明建设和现代治理进程中,国家顶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家庭建设的重要性,根源即在于此。

三、中国传统家庭模式及现代家庭应有功能

上述可见,在中国“家国同构”传统社会中,社会治理与社会和谐是建立在修身齐家基础之上的。历史是割不断的,在今天中国特色社会发展模式中,我们也必须十分重视家庭的独特社会地位和独特功能。一种模式和文化成为传统是有其历史根源的。“家”对于中国社会和中国人是一个基本的元点单位,除了生存归属单位外,它还是教育单位、秩序单位、独特的社会保障单位,当人生旅途中遭遇失利和风险时,家就会成为人们最好的避风救险的港湾。(一)家的归属感功能与和谐幸福家庭

人是社会性情感动物,有归属感需求。人们说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不同的一点即社会人际的“碎片化”“原子化”,伴随现代化的个体化、碎片化社会状况会有各种焦虑(压力大、不安全感、无意义感、孤独感、身份焦虑)。市场经济改革的重要结果之一,即后单位时代的到来,在这个时代,作为市场中的原子——个体都凭一张自己的身份证获得市场经济社会的流动资格,每个人获得了更多的身份自由,但却产生了新的焦虑。市场经济把中国甚至全世界都打通了,人们可以走得更远,选择更多,但也可能因为被迫选择而不适应,远离自己熟悉和依赖的社会归属(家庭、家乡、国家),许多人也可能会产生不安和焦虑。

社会归属或生活共同体可表现为国家、民族,也可以表现为某种社会组织,某种事业、文化共同体,还可以表现为社区或家庭。每一个体都生活在一个或多个社会共同体中。置身于一定的共同体中,个体会因为与他人以及群体有共同的感受、共同的价值观、共同的组织归属,而产生出强大的力量感和依赖感。在诸多现代性心灵困惑和心理危机中,用家庭建设解决心理孤独和归属感承载问题,是一个必须重视的治理、建设思路。市场大潮中,无论在哪,有家就有心灵归宿,就会心有所定。习近平接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也强调了这一点:“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

家庭幸福指数之一即“老有所养”。习近平在2015年春节团拜会上以家庭为主题的讲话,强调要“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中国传统形成的大家庭模式及其文化,使老年人生活在亲子家庭中,这对养老问题无论在物质生活还是在亲情关爱方面都有积极的社会意义。把家庭和谐作为社会和谐的基础,把家庭成员之间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在亲情仁爱的基础上,这是中国特色也是中国家庭文化传统中积极的因素。西方家庭模式相对而言更强调个体独立性,西方社会学家马克·赫特尔在《变动中的家庭——跨文化的透视》中,谈到西方社会老人赡养问题时指出,西方社会“老年人处境每况愈下的一个主要因素”,是“个体化核心家庭权利的扩大”。以至于一些西方社会学家把中国这种传统的家庭双向扶养模式,当作单向扶养模式的西方社会的一种有价值的参照。

中国共产党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执政目标就是要增进人民的福祉,让人民过“好日子”,但这个执政目标须要落实在千千万万的家庭幸福上。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为人民幸福谋利益就是这一执政承诺的具体化。习近平接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强调: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不是抽象的,最终要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体现在亿万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所以,幸福中国与幸福家庭息息相关,家庭建设很重要。(二)家庭教育功能以及家风家教建设

家是人生的起点,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建设还直接关系家庭教育,关系下一代的成长问题。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问题。习近平接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讲:“家庭教育涉及很多方面,但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应该把美好的道德观念从小就传递给孩子,引导他们有做人的气节和骨气,帮助他们形成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长大后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广大家庭都要重言传、重身教,教知识、育品德,身体力行,耳濡目染,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

注重家教,首先要注重创新现代家庭教育理念。随着社会历史变化和家庭关系结构的变化,家庭教育等一些传统家庭功能也在弱化。许多家庭教育只是学校教育的配角,养而少教、养而不教的现象并不少见。对于儿童、青少年而言,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老师,儿童社会化的最初阶段都是在家庭中完成的,即便在进入学校和社会后,家庭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教育功能。要创新家庭教育观念,注重早期教育。早期教育是儿童情商、性格、习惯、意志品质形成和发展的第一关键期,专家称之为“黄金期”。事实上整个成人过程家庭教育的影响都十分重要。李嘉诚曾说,任何事业的成功都弥补不了教育子女失败的缺憾。在此意义上,家庭教育至关重要!在教育内容和导向上,要注重以德-智教育双线展开。改变重智轻德现象,改变家庭过于偏重“成才”教育而忽视“成人”的教育。

其次,家庭教育和家风息息相关。家风是一种无言教育,悄无声息地影响家庭成员。“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在长期生活中,逐步形成的共同遵循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的总和。中华传统注重家风建设,积累了厚重的传统家庭美德和家训文化,其中的精华都是我们进行家风建设的资源。古代家训中有许多名作,如诸葛亮的《诫子书》、司马光的《训俭示康》、颜之推的《颜氏家训》、朱柏庐的《朱子家训》等,都有丰富的价值和内涵。西方家族文化中有“三代培养一个贵族”的说法。贵族爵位生而有之,但真正的贵族——有优良素质的人需要“三代培养”,这里强调的就是家庭家族的家风教养的重要性。

传统家风在道德人格涵养方面作用极大,“有家教”往往是人格和道德素质底线的代名词,“缺家教”等于没教养。古人强调“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民间俗语“传儿金银,不如教儿做人”,说的都是良好家风的重要性。积善之德和余庆之幸的问题,在伦理学上可归为德福关系问题。中国传统文化讲究行善积德,讲福报。事实上这个福报不是简单的因果报应,而是善善相循的结果。家有成才成事业的儿女,大多家教很好。好的家教家风传统,可以培养一代又一代人的优良素质。习近平在接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说:“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家风是家族子孙代代恪守家训、家规而长期形成的具有鲜明家族特征的家庭文化,是一个家族最宝贵的财产。对于领导干部这样一些重点群体来讲,家风建设尤其重要。(三)领导干部群体尤要注重家风建设

领导干部是运行公共权力的主体群体,党性素质和独特职责素质是领导干部应有的底线素质。公共权力大于天。公共权力的特殊性在于,它承载的是公共权力、公共利益、公共服务和公共责任,因而公共权力在运用过程中,具有强烈的公共性质,绝不能运用公共权力为权力个人或权力集团牟取利益。所以习近平总书记才反复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反复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执政党的公权力规约靠制度,更要靠权力主体的本色自律,即“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这一点对于运行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讲尤为重要。

公共权力的职业道德要求普遍比较高。而共产党不同于一般政党的地方,就在于除了政治信仰之外,还必须有较高的品德素质要求,即德性素质的要求。所以领导干部在有坚定明确的政治信仰和职业素质的同时还要有很高的道德要求、自律要求。他们拥有公共权力,是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既需要全方位发力,也需要重点发力。

习近平强调家风重要,更强调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他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我们党历来重视从严治家。毛泽东、周恩来等作为国家领导人,对自己的家庭历来从严治理;陈毅同志在《七古·手莫伸》中,告诫后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习仲勋也反复教诲子女要艰苦朴素,平等待人,权为民用,不谋私利。这些都是领导干部的表率。领导干部是群众的表率,也是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表率。领导干部作为公共权力运行者,必须要处理好“八小时”内外的关系,把从严治家当作从严治权的一部分来抓。

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习近平强调,“广大家庭都要弘扬优良家风,以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全社会的好风气。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家风”,“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教育亲属子女树立遵纪守法、艰苦朴素、自食其力的良好观念,明白见利忘义、贪赃枉法都是不道德的事情,要为全社会做表率。总之,家风可以聚为民风、世风,净化优化社会环境。

在今天我们建设现代中国、幸福中国,除了好的政治制度和好的社会法制外,我们还要诉诸中国特有的“家庭建设”和“家”文化取向。“家和万事兴”,家庭和谐不仅在传统社会而且在今天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点和资源。一般来讲,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为本的生活方式及家文化,在血亲情感取向基础上,会培养出辐射到社会人际“波纹”中的仁爱情感文化;在培育起家庭责任取向的同时,也培育了中国人和中国文化中对他人和对国家、民族、社会的责任感。这些东西已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重要文化元素。四、家庭与家庭文化建设的着力点

立足新时代社会背景,注重家风、家教和家庭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举措,也是落细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抓手。全社会上下要注重创新、落实,把家庭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全面推进。(一)抓认识:提高全社会对家风家教家庭建设的认知自觉“思想先行”是一种建设规律。推动中国文明家庭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落细落实,建构现代性的社会治理体系,必须提高对中国家庭的社会结构地位的深刻认知。

要引导社会上下深入理解家庭在中国社会中的独特地位,理解家庭建设对于幸福生活、社会和谐的重要性,切实推动家庭教育宣传实践与家庭建设行动。家庭是由社会经济关系所决定的,是家庭成员之间感情、生活、文化和价值观诸方面因素的综合。家庭具有生育、教育、休养生息、心灵归属、养老等功能,家庭功能的正常发挥离不开家庭建设。家风家教具有的教育、调解、导向、舆论监督功能,不仅是维系家庭和睦幸福的重要因素,也是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形成发展的基础,是社会风气与民风世风的重要影响源。中国社会从古至今高度重视加强家庭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孝老爱亲”“慈孝”“勤俭”“家和万事兴”“家齐天下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等传统家庭美德,这和家庭在社会和谐、生活幸福中的重要作用是分不开的。

要引导家庭和家庭建设工作者学习了解中国传统家庭美德思想内容,推进家庭文化建设和家庭教育宣传实践。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在漫长历史进程中,随着社会演变与变迁以及文明的不断推进积累并发展的,家和万事兴、孝老爱亲、修齐治平的思路,孝悌忠恕的仁爱精神,谦和好礼的价值取向,为人处世的诚信品质,克己奉公、先义后利的家国情怀,律己修身、身体力行的修为精神,艰苦奋斗、勤劳节俭的治家传统,笃实宽厚、推己及人的致和思想,威武不能屈的民族气节和立志报国的爱国主义民族精神,等等,都是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的瑰宝,值得后人不断学习。相关社会部门应着力挖掘整理和精选家庭美德文化内容,编辑成册,或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广为传播,使其对家庭和家庭建设工作者产生影响。中国传统道德中,人们把重要的人际关系视为“五伦”,把亲、义、别、信、序视为“五伦”关系准则,其中所含的积极成分,如家和万事兴、孝老爱亲、贤妻良母、勤俭持家等,都是构成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和良好家风建设的文化因素。

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博大精深,不仅包括日常家庭生活行为规范,也是维护家庭和谐幸福的道德基础。哪个家庭保有传统孝老爱亲的家庭责任感和道德家风,哪个家庭就会和谐幸福。所以应切实发挥文明办、妇联、教委、共青团等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作用,注重家庭文化建设,引导家庭以及家庭建设工作者深刻认知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在家庭建设中的历史根基和现代意义,这是现代家庭建设的动力基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实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维。(二)抓文化:传承中国传统家风家教文化,创建新时代中国特色家庭文化

传统家庭文化在转型期存在某些被解构祛魅的现象,新时期中国特色家庭文化的相对缺位也是当下家庭建设不够到位的原因之一,要想真正做好家风家教家庭建设,就必须创建与之相应的家庭文化。转型期文化及其价值观带来的变化,既对传统文化产生某种冲击,也对传统文化的更新创新提出呼唤,传统家庭文化在这个时期需要和现代家庭观念结合并创新出既有传统特色又有现代精神的中国特色家庭文化。

挖掘传承中国传统家风家教文化的美德内涵。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教育,家书、家信、家教、规训等更是林林总总。经过数千年实践和总结,形成了中国特有的家教文化。中国传统家教文化的内涵与特点具体表现在:一是中国传统家风家教文化始终以爱国主义民族精神为主题。多层面对子弟进行立报国之志、成忠义之才的爱国尽忠教育。传统爱国家训以及仁人志士以生命铸就的忠义之举,对家庭和子女的爱国情愫培养产生了深刻影响。二是中国传统家教文化多以仁义、和睦、亲邻、善邦为核心内容。中国文化主张的“和合”及其衍生出的“以和为贵”的价值观,一直是中国家庭对子弟进行家族观、群己观、国家观教育的核心内容。三是中国传统家风家教文化特别弘扬志高存远、自强不息的人格精神。传统家教重视立志勤学自强不息的教育,在培养塑造识体务实、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自强自立的理想人格和民族栋梁之材方面起了巨大推动作用。四是中国传统家风家教文化非常重视俭德教育。许多家训典籍都有“勤俭”专论,许多治家言论已成古代乃至现代人们关于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座右铭,也是涵育今天家教家训文化的丰富资源。

创新现代家教理念。创新现代家庭教育理念,要克服家庭教育功能弱化的现象,注重把家庭教育作为与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事情来做。一是在教育定位上,要坚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并重。要在全社会形成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格局,把家庭教育摆在与学校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不能使家庭教育仅成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和附庸。对于儿童、青少年而言,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人生的第一任老师,儿童社会化的最初阶段或者说“黄金期”都是在家庭中完成的,即便在进入学校和社会后,家庭仍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教育功能。二是在教育内容和导向上,要以素质教育为主线,树立正确育人观。要重视花大力气改变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等现象;同时要改变家庭过于偏重成才教育而忽视成人的教育,还有过多偏向个体发展,而忽视社会责任等单向度、不全面、短视的、失谐的内容和模式。三是要强调家长在家庭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榜样作用。“父以学为教。”父母家长是否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给孩子树立良好榜样,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教育环境,对孩子成长极其重要。要教育家长学会使用合理的教育方法。因材施教是家庭教育的理论基础和养成教育规律,古人强调通过言传身教、因人而异等方法进行家庭道德教育。各地文明办、妇联、教委、共青团等职能组织要注重多举措提高家长素质。利用多种媒体,使家长掌握家庭教育基本理念和方法,在家长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实施家教队伍辅导等举措,开办家长成长课堂;开展调研,对家庭教育中的问题以及经验进行研究,解决问题,推广经验。四是积极发挥社区作用,办好家长学校、家教指导中心,定期对家长进行培训,宣传家庭教育成功经验,更新家庭教育观念,使家长获得具体有效的家教知识,借鉴学习国内外家教和家庭建设经验,使家庭、学校、社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坚持以德立家,以德育人,涵育优良家风。家风是一种无言的教育,悄然无声地影响家庭成员。坚持以德立家,涵育优良家风,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家庭文化与和谐家庭的重要途径。传统家风在人格涵养方面作用极大,“有家教”往往是人格和道德素质底线的代名词。要注重家庭美德教育和社会公民教育相结合,培育家庭成员认同遵守传统美德与社会共同价值观,不仅有利于个体自身成长,也有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三)各职能部门组织要协同联手推动家风家教与家庭建设

发挥妇联职能优势,引领妇女和家庭自觉加强家风家教家庭建设。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引领妇女在家庭建设中发挥应有功能。“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这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关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长。广大妇女要自觉肩负起尊老爱幼、教育子女的责任,在家庭美德建设中发挥作用,帮助孩子形成美好心灵,促使他们健康成长,长大后成为对国家和人民有用的人。广大妇女要发扬中华民族吃苦耐劳、自强不息的优良传统,追求积极向上、文明高尚的生活,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一要以“妇女之家”为阵地,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形式,引领妇女和家庭学习、传承和践行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二应常态化开展评选“最美家庭”活动,切实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全过程参与中,深化对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的认识和把握。三要发动妇女群体的家庭建设优势,发挥家庭主妇在和谐家庭建设中的功能。妇女在家庭生活方式和家风形成中的作用至关重要,母亲对子女的教育更是影响终身。要培养引导妇女群体家庭建设的能力。

发挥文明办职能优势,以文明家庭建设为抓手,带动家庭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文明办作为文明家庭建设的核心职能部门,可有效调动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和积极性,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促推相关领导小组体制和协同工作机制的完善和实效力量,力推形成合力谋事、共同成事的社会化工作格局。此外,要注重把家庭文明建设纳入城市文明创评和相关工作的考评机制,如建立家庭文明建设相关评价指标,拓展利于领导重视的工作规导和利于群众参与的争创渠道,使家庭文明创建成为工作创新、工作成效、领导重视、群众认同的重要工作评价激励的过程。

注重启动家风、家训、家族荣耀史的挖掘,共同推进家庭美德传播行动。各相关部门、组织要组织引导千万家庭注重挖掘本家族历史或历史人物的典型事迹,激发现代人对家族荣誉的认可和自豪感,激发培养个人道德的原发性。重视挖掘家庭传统资源既有利于良好家风、家训和家教的传递,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方式途径。

注重“家”对个人成长的原发功能的引导,共同推进家庭教育阵地建设。不管时代怎么变,家庭作为个人生活、成人教育的功能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家庭是人生成长中的一个最重要的教育阵地,也是社会治理中完成培育有现代文明素质公民的一种重要基地。(四)延展构建学校-家庭一体化教育机制

扩展学校指导服务责任内容。各中小学和幼儿园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传统家庭美德融入未成年人的大教育机制中,和家庭、家长形成联动教育机制,营造良好家校关系和共同育人氛围。

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的教育协调功能。学校以及各级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机制。中小学、幼儿园要将“家长委员会”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订相关章程,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家长委员会要邀请有关专家、学校校长和相关教师、优秀父母组成家教指导队伍,面向广大家长定期宣传国家教育方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

要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要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学校沟通渠道,逐步形成以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幼儿园园长、中小学德育主任、年级长、班主任、德育课老师为主体,专家学者和优秀家长共同参与,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家庭教育队伍。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总体部署。

要构建家庭教育社区支持体系。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将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体系。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可以派教师到街道、社区(村)挂职,为家长提供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如常规举办育人咨询服务和亲子实践活动,开展先进教育理念和科学育人知识指导。定期开展家长和学生共同参与的参观体验、专题调查、研学旅行、红色旅游、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文艺、体育等活动增进亲子沟通和交流。举办经验交流会,通过优秀家长现身说法、案例教学发挥优秀家庭示范带动作用。

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配合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工委)等相关组织,在队伍、场所、教学计划、活动开展等方面给予协助,共同办好家长学校。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家教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幼儿园的工作部署中。中小学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庭教育指导和一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家庭教育指导和两次亲子实践活动,将学校安排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入工作量。

强化家教专职、兼职队伍建设。学校和社会要通过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措施开展家庭教育知识普及活动,鼓励带动各类家庭教育社会组织发展。针对家教队伍不够专业化和规范化方面的问题,要常态设立或引入家庭教育公益项目,引入专业社工服务,共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专家化、职业化。借助社会资源,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家庭教育进乡村”“家庭教育校园行”等系列活动,根据社区、学校和家庭的需求,定期举办健康讲堂、心理咨询、热线咨询、家教面询等服务。针对远郊区县和贫困家庭以及流动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家庭教育资源较为匮乏等问题,促进优质家庭教育资源、产品、服务惠及更广泛人群,有效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和家庭服务的规范发展。(五)加强对不文明尤其缺乏孝道的家庭问题的纠错规导管理

构建家庭建设体系,必须考虑把建立健全针对家庭不文明行为尤其是缺乏孝道行为的纠错与规导机制作为重要内容。只有全社会都积极参与到对家庭不文明行为尤其是缺乏孝道行为的纠错与规导中来,现代家庭文明建设才能更有成效、更加和谐。

一要严格要求父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关键在于提高父母的素质和他们实施积极家庭教育的能力,“养不教,父之过”,“孩子有问题,父母来‘吃药’”,当前这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此,千千万万个家庭的父母应始终坚持以子女为本,不断认识自我、认识孩子,不断强化把培养孩子作为一种崇高事业的理念,加强学习,尊重子女的合理需要和个性特点,把握家庭教育的规律和要求,始终把教育、抚养子女作为自身的法定职责,依法履行对子女的教育、抚养职责;同时要注重提升自身素质和家庭教育能力,积极发挥言传身教、榜样示范作用,重视与学校、社会共同形成教育合力,避免教而不当,切实增强家庭教育的实效性。

二要不断提高市民和农村居民的法律素质。城市社区和地方乡村政府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深入到社区、乡村向广大市民和农村居民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讲家庭暴力和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以及给家庭成员带来的危害。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报刊、电视、广播等社会媒介上及时地曝光和谴责残害、虐待老人的暴力行径,从而使虐待过老人的子女从思想上转变观念,自觉树立尊重老人的意识;让受过虐待的老人懂得子女虐待自己是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三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中国特色家庭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受虐老人的投诉接待工作,根据投诉、举报,主动深入调查分析,该调解的调解,该出警的出警,该批捕的批捕,该处罚的处罚,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订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指导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学校附近的游戏厅、录像室、网吧等不健康场所要坚决关闭,其他青少年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规范运作。政府部门要主动干预。要建立社区、农村预防家庭暴力组织体系,尤其是反虐待工作机构,积极发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预防和制止虐待老人事件中所起的主导作用,做到及早介入干预虐待老人事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协调功能,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自身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救助受虐老人,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要坚持以法助德的家庭建设制度规导思路。中国古代注重制度、政策和财力导向对家庭建设的保证作用。《礼记·内则》记载,“凡养老,五帝宪”,表明自五帝始就为社会养老制定了制度和宪令。《王杖诏书令》记载,年龄七十以上老人,朝廷赐王杖,享优待权力,其社会地位相当于俸禄六百石的官吏。古代朝廷的“举孝廉”“孝悌力田”“孝廉方正”等选官入仕政策,是对人们做孝子、守孝行的政治和财政支持与鼓励,可看作我国古代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也是现代家庭建设中需关注和运用的原则。当前家庭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导,在注重强化家庭教育、家风建设环节的认知和家庭成员的自觉努力的同时,要注重从家庭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度方面进行导向。要充分利用法制力量和政府行政力量,给出有利于和谐家庭、文明家庭建设的政策规导,如,台湾在住房、购房政策方面,就制度性鼓励孝老爱亲的家庭选择,如果子女在购买住房时为父母购买同一小区住房,为父母所购的这第二套住房将享受政府补贴的政策优惠。我们也应在政策规导方面积极创新思路,使孝老爱亲等传统家庭美德的落地获得政策支撑,既维护家庭建设软环境,也提供家庭建设的良性制度保障环境,把推进依法治家与以德立家结合起来,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逐步培育形成家庭建设社会支持体系,真正推动家庭建设。(六)构建家庭建设的社会支持和保障机制

家庭建设是全社会的事,需要合力聚力构建家庭建设的社会机制。尤其是相关部门,应当将其当作工作重心之一来力抓力推。相对而言,妇联、文明办、学校、关工委等部门应该对家风、家教、家庭建设以及核心价值观的家庭落实负有更多工作责任。齐抓共管的协同工作格局,必须在核心职能部门牵动促进下才能真正有效发力和全面推进。要建立各级党组织领导、行政支持,人大、政协、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企事业单位协同,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开放式保障体系,形成社会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机制。

发挥好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作用,把家庭建设纳入工作规划和布局中。各级组织要依据各地、各单位、各民族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结合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把家庭建设纳入本地、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党建工作中,制订规划、目标、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机制,明确责任、奖惩措施,狠抓落实,以实证能力推进家庭建设。要加强顶层设计,合理安排部署家风、家教、家庭建设工作,改变理念宏大叙事、实施缺少细则的落空现象。有了工作建设目标理念,有了文件精神和主体工作原则,各级组织部门和社会平台就必须跟进实施细则进行“顶层设计”。奥斯特罗姆说,缺少制度细则的制度等于“无制度”。各级组织要结合各单位、各部门、各地区正在推进的家庭建设工作思路,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家风家教家庭建设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顶层设计完善可行、层层落实至“0公里处”、成果预设可见可测。

结合百姓生活所需与工作实际,逐步形成家庭建设社会支持体系。家庭建设工作中一定要急家庭之所急,做面上工作的同时不忘深入家庭解决百姓的生活困难,树立做锦上添花工作的同时也注重做雪中送炭工作的思路。比如,在寻找“最美家庭”的同时,也寻找“最困难家庭”而给予帮扶解困,且这种解决“最困难家庭”的工作应成为有关家庭建设工作的常态思路,因为帮困解忧最困难家庭,不仅是社会主义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部分,也是帮扶困难家庭走出困境,走向和谐家庭、文明家庭的基础性建设。核心价值观和传统美德的宣传教育有多种形式,其中开发开展家庭服务,急群众之所急,提供群众所需服务,是对党和国家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传统美德的最好诠释和“宣讲”。要及时给予困难家庭、问题家庭尤其是孤寡老人、问题儿童等更多关爱、帮扶、救助。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家长签订责任状等形式的文件,指导、支持、监督家庭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要特别关心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儿童,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以城乡儿童活动场所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困境儿童特点和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关爱帮扶;要求主管部门履行社会责任,解决困难家庭尤其是孤寡老人困难,力保家庭建设中的底线管理原则。

总之,要跟进举措细节,多方开发家风、家教、家庭建设的方法途径,形成顶层设计、主管力抓、政策规导、宣传引导、活动实践、社会支持的家风、家教、家庭建设格局。(七)抓氛围:将家风、家教、家庭建设行动纳入社会媒体传播系统

现代信息社会是一个“媒介化社会”,各类传媒要立足各地精神文明建设需求,设置必要议题,发挥应有功能。相关部门要对相关媒体提出家庭建设宣传教育的“规定动作”,推进家庭美德传播行动、家教知识普及和宣传实践活动。要注意强化大众传媒的主体责任意识,媒体作为社会宣传的重要工具和平台,“承担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必须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发挥主流媒体与新兴媒体作用,统筹运用宣传舆论资源,汇聚传递文明家庭建设正能量。电视台、广播台、平面媒体等主流媒体应与家庭建设主题相配合,开设富有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专题、专栏等宣传平台,用好各地文明办、妇联等网络阵地,用好各类论坛博客、微信、微博、微视频、微电影、手机报以及城市大屏、楼宇电视、地铁公交广告等传播渠道,播放家风、家教、家庭建设相关公益广告,开设家庭文明专栏,扩大家庭建设的感染力、影响力。

社会宣传中要注重发挥典型家庭的引领示范作用。媒体应对选树出的具有良好家风、家教和家庭文明的典型家庭大力宣传,加强榜样引领。榜样的力量无穷且巨大,通过榜样引领示范,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大力选树宣传好和谐与文明家庭典型,加强示范引导,传播和谐文明家庭理念,推动良好家风培育,让典型家庭的榜样力量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建设中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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