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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8 1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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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侯宜杰

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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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国会请愿风云

清末国会请愿风云试读:

引言

1905年,在立宪运动的推动下,清廷派遣五位大臣出洋考察政治。

1906年9月1日发布了仿行宪政的上谕。上谕在叙述了中国国势不振和各国富强的原因之后,写道:“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着内外臣工切实振兴,力求成效,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上谕虽然没有定下立宪的年限,使人民有遥遥无期之感,但立宪派和绅商学子认为,不待人民之请求,中国的专制政治就迈进预备立宪时期,即向民主宪政过渡的新时期,“诚古今未有之盛举”,仍然热烈欢呼,张灯结彩,敲锣打鼓,开会庆贺。

根据考察政治大臣的建议,清廷确立了师法日本的指导思想,从改革官制入手。1906年11月6日,朝廷发布了裁定中央官制上谕,内阁、军机处照旧;各部尚书均充参预政务大臣。外务部、吏部、学部均仍旧。巡警部改为民政部。户部改为度支部,以财政处并入。礼部以太常、光禄、鸿胪三寺并入。兵部改为陆军部,以练兵处、太仆寺并入。应行设立的海军部及军咨府,在未设以前,暂归陆军部办理。刑部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轮船、铁路、电线、邮政设立专司,名为邮传部。理藩院改为理藩部。除外务部堂官照旧外,各部堂官均设尚书一员,侍郎二员,不分满汉。都察院改设都御史一员,副都御史二员,六科给事中改为给事中,与御史均暂如旧。资政院、审计院均着设立。

国会(即议院)是民主政治在政权组织形式上的主要体现,没有国会,就称不上宪政。还在编纂官制大臣讨论改革草案之时,报刊就发出了成立国会的呼声。然而改革的结果,却没有国会,只有增设资政院。

按照编纂官制大臣拟定的《资政院官制清单》规定:资政院由原政务处改设,设立的目的是“为采取舆论之地,以宣上德,而通下情”,“为他日议院之权舆”。也就是作为以后设立议院的起始,“为立宪预备”。其组织,总裁(议长)一人,由皇帝从王公大臣中特旨简派;副总裁(副议长)二人,由皇帝从尚书、侍郎、督抚和出使大臣中特旨简派;议员也不由民主选举产生,而从王公世爵勋裔中钦选,从京官中会推,从宗室皇族、八旗士绅和各省官绅士商中保荐。其职权,议决新定法律,岁出入之预算,税法及公债,人民陈请等事项,但所陈事件,均由总裁、副总裁咨送内阁,请旨施行。若内阁总理大臣、副大臣“以为不可行”,“本院不得强政府施行”。

在《资政院节略清单》中,对于设立资政院是“为采取舆论之地,以宣上德,而通下情”的意图说得更为明确:“国民义务,以纳税为一大宗。现在财政艰难,举行新政,何一不资民力,若无疏通舆论之地,则抗粮闹捐之风何自而绝?营业税、所得税等法必不能行。日本明治元年岁入仅三千三百八万余元,至明治三十年,岁入已二万三千八百七十余万元,三十年中,增加七八倍,而民不怨。中国岁入仅八千余万两,一言加税,阻力横生,对镜参观,其故安在?此不能不采舆论者一也。”“近日民智渐开,收回路矿之公电,告讦督抚之公呈,纷纷不绝。若听其漫无归宿,致人人有建言之权,时阅数年,政府将应接不暇。惟专设一舆论总汇之地,非经由资政院者,不得上闻。则资政院以百数十人为四万万人之代表,通国之欲言于政府者,移而归诸资政院,化散为整,化嚣为静。又限制该院只有建言之权,而无强政府施行之权,使资政院当舆论之冲,政府得安行其政策,而民气疏达,亦不致横决难收,保全甚大。此舆论之不能不归于资政院者又其一也。”

中央体制改革依旧不脱专制性质,多数立宪派人士大感失望,尖锐地批评其为“伪改革”,“徒为表面之变更”,“袭皮相而竟遗精神”。对于不设国会,只设资政院,他们同样极其不满。如留日学生、湖南即用知县熊范舆(苗族)在《新官制评论》一文中指出:“立宪之神髓,在人民皆得参与国政而已。国会者,人民参政之机关也,故各立宪国皆使国会与政府对立。”而官制改革却将国会“置而不问”。现在所欲设立的资政院性质,“不过为政府之一部分”,与国会中的上议院不同。因为上议院的组织之法,应以议院法规定,与官制性质不同。就上议院而论,各立宪国之所以尚存这种制度,系因其当初设立国会时,贵族势力甚大,在事实上不能脱离贵族,才不得已特设一院位置之,此后诸国加以仿效。中国既然没有贵族专横的历史,大可不必从形式上模仿这种制度。资政院官制草案说帖说:“若仍用保举、征辟之法,与原设政务处无异,即与谕旨公诸舆论之意不符”。然而试问:资政院官制中所说的钦选、会推、保荐等法,与保举、征辟有多少差别?就是有异于政务处,也不符合“公诸舆论”之意。“选之者非人民,推之者非人民,保荐之者又非人民”,被钦选、会推和保荐者所参议的事情,必然不会出于他们所持意见的范围,根本不足充当四万万人的代表。何况资政院官制草案说帖“更明言其设立资政院之意旨,乃所以为增加租税,而使其替政府当舆论之冲乎!”实即“欲借资政院以抑制加税之阻力,是不过一筹款之新法耳”。资政院仅能通达下情,条陈治理,对政府并“无强制实行之力”,不同于立法机关的国会。使资政院当舆论之冲,只能为政府“分其谤”,政府对于人民,又可以卸其责。这样一来,“所谓政府得以安行其政策之目的,乃竟可以始终贯彻而毫无阻碍”,“政府之不愿舆论喧嚣于其耳,以妨害其专制之进行也,愈讳无可讳矣”。

出于这样的认识,立宪派人士自然不会满足于仅设资政院而不开国会,为了实行真正的宪政,他们便为召开国会而开始大声疾呼了。第一章要求速定召集国会年限一、立宪呼声高潮

由于朝廷没有定下何时颁布宪法,召开国会,立宪派最初要求的是迅速确定召集国会的年限,争取民权,为此而奋斗的急先锋首推杨度。

杨度字晳子,湖南湘潭县人,1875年生,1894年中举人,后纳资捐为郎中。1902年自费赴日本弘文学院速成师范班学习,次年又入东京法政大学速成科学习。在此,他接触了新的学说,思想大变,与革命派和立宪派人士均热情交往,后来完全转向立宪派。1906年12月,戊戌政变后流亡到日本的梁启超与他商议组织政治团体,并许以成立之后任干事长。他开始本极热心,后因与蒋智由、徐佛苏意见不合,梁启超也发现他有“野心”,遂致分道扬镳。

杨度认为,实行君主立宪最重要的莫过于制定宪法、建立责任内阁和召开国会三事。没有宪法限制君权,便无所谓君主立宪。现在的中国政府完全是专制性质,对外只知“送礼”,对内只知“偷钱”,“升官发财以外,百事非其所管”,一言以蔽之,是“不负责任之政府也”。欲望如此之政府“发达人民”,保护国权,根本不可能。必须对之加以彻底改造,使之成为责任政府,这是政治革命的目的。但相较而言,国会更为重要。国会最重要的本质“在于人民参政权”,应当以人民组织,能够代表国民,确实为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和监督机关。有了它,就可以“解决一切之政治问题”。

他说:君主立宪国家的宪法以英国的民主程度最高,普鲁士次之,日本最低,这种差异的产生与人民力量的大小和君主让步的多少有关,而决定性的因素则为国会是否建立。所以人民所当注意者:“惟专心竭力以求国会之早成而已。既有国会,斯不患无宪法;且必有国会,而后能有程度较高之宪法。何以故?必有国会而后国民有提议宪法、承认宪法之机关,始可以国民之意思加入于宪法范围之内,乃可望宪法程度之高也。”假使人人都起来力争开设国会,“日本亦不足虑,直可以成为普鲁士”。有了国会,也才能够监督政府,使之真正负起责任。因此,他极力鼓吹召开国会乃是“惟一救国方法”。说现在的世界是列强奉行“经济的军国主义”的“野蛮世界”,列强依靠其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实力进行侵略,已把中国变成“世界各国之中国”。中国贫弱的根源在于专制政体和政府不负责任。要消除贫弱根源,使中国变成一个与列强并驾齐驱的经济军事强国,唯一的出路就是实行政治革命,变专制政体为立宪政体,召开国会,把不负责任的政府改造成为责任政府。

杨度不泛讲预备立宪,而以召开国会号召天下,还有更实际的考虑。他看到朝廷不费什么力气便宣布了预备立宪,体制改革成效不著,认为“政府宁肯与人民一尺之空文,不肯与人民一寸之实事,人民与之争者,宜与争实事,而不与争空文”。而且立宪范围很广,若事事注意,不知从何着手,结果必致一事不办,故必须于诸事中“择其至重且大者,以专注之力而主张之”,这就是召开国会。召开国会事情简单,“一入人耳,尽可了然。以此唤起国民之政治思想、责望政府要求权利之心,必较为速”。国会一经召开,立宪也就自然实现了。同时还可用以测验政府有心立宪与否,使利禄之徒尽露鬼蜮之形。

与革命党竞争势力,是杨度鼓吹召开国会而又不好公之于众的又一原因。他向梁启超谈了自己的想法:“其所以必以国会号召而不可以他者,因社会上人明白者甚少……必其操术简单,而后人人能喻,此‘革命排满’四字所以应于社会程度,而几成为无理由之宗教也。吾辈若欲胜之,则宜放下一切,而专标一义,不仅使其脑筋简单者易知易从,并将使脑筋复杂者去其游思,而专心于此事……以此为宗教,与敌党竞争势力,彼虽欲攻我,亦但能曰办不到,而不能曰不应办也。”

基于以上考虑,从1907年1月起,杨度在东京创办并主编月刊《中国新报》,以此为阵地,组织力量,阐发宪政理论,重点鼓吹召开国会,“与政府宣战”,并参与对革命派的《民报》论战。他连续发表了《〈中国新报〉叙》、《金铁主义说》、《致〈新民丛报〉记者》等文,撰写出版《国会与旗人》,从各个方面阐述必须召开国会的理由。

杨度认为,要求召开国会是能够实现的。首先,政治革命的对象只有政府,不包括君主在内,阻力在君主方面极小,只要人民势力发展到能够强迫政府,再对君主进行要求不过是走走形式罢了,比民主立宪要推倒君主易于达到目的。其次,要求召开国会所恃之“武力”主要是社会舆论,但使举国舆论一致,政府势必投降。即使万不得已使用兵力时,由于不废除君主,“其兵力亦取警告政府而已矣”,较之革命也省力得多。

清政府及一切顽固守旧分子都说人民程度不足,不能召开国会。杨度力驳其非。他说,人民程度没有一定标准,若以普及教育和全部实行地方自治为准,在专制政体下永远办不到。看人民程度高低,只能以“中流社会”衡量,推动社会前进的“原动力常在中流社会”,“一国之优秀者常集于中流社会”,故论人民程度,只要看看“中流社会”就够了。现在中国人民的程度虽不及目前立宪国家的人民,但却超过了立宪国家刚立宪时的人民。而且人民程度是通过立宪逐步提高的,召开了国会,可以增进人民的宪政知识,历练人民的参政能力,要人民提高而不召开国会,就是颠倒是非,欺骗国民。再者,政府官员皆来自人民,若谓人民程度不够,而政府已够,也绝无此理。

当时有许多人抱着召开国会必须依赖政府的心理,还有些人害怕政府阻挠,怀疑国会开不成,这些都是妨碍召开国会的消极因素。针对这种情况,杨度指出,世界各国从未有政府愿意自动召开国会以监督自己的,欲中国政府自动召开也是绝对不可能的,官僚“心目中只有升官发财四字”,召开国会不利于“个人中饱,欲其赞成,不可得也”。因此绝不应有依赖政府之心,要靠人民主动争取。为此,他呼吁“天下贤者”起而组织政党,发动人民进行请愿,积极要求。政府“最易劣败”,并不可怕,只要大多数国民发动起来,“其势力已足于左右叱咤声中而促政府之倒矣”。不过,他又说大多数国民都起来要求国会在事实上是做不到的,也没有这个必要。有“上中社会”的人站出来号召,就能造成“势力大张”的局面,如“有数十百万人为一致之行动”,一定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为了使“上中社会”的人站出来号召,1907年4月,杨度特致函梁启超,说:“弟于《中国新报》第三期已言国会之可即开,然仅此一报,不得为舆论同然之据,疑之者尚复不少,则虽结党,未必能遽盛也。弟意《新民报》及《时报》等合力专言开国会事,事事挟此意以论之,如此者二三月,则国会问题必成社会上一简单重要之问题。”请其在掌控的报刊上同时鼓吹。梁启超痛快地接受了这个意见,复书说:“诚为良策。弟当遵此行之,并在《时报》上有所鼓吹。”

同年6月,杨度在东京成立了宪政讲习会,让熊范舆出任会长,实际上自己主持一切。7月,他发布《中国宪政讲习会意见书》,激烈谴责清政府“冥顽不灵,贪饕可耻”,根本不负责任,是造成今天中国处于灭亡之中的罪魁祸首。进而指出,政府之所以敢于不负责任,在于没有民选议院为之监督。人民如果不欲亡国,“非改造责任政府不可;如欲改造责任政府,非设立民选议院不可”。“担负国事,参预政权,公民之天职也”;世界各国历史证明,“有强迫政府立宪之国民,无自行立宪之政府”,“故我国民决不可守消极之态度”,“坐待他人之以政权授我也。夫宪法之结果,以国民之血争来者则有效,以政府之墨草就者则无功”。“本会同志有鉴于此,誓天泣血,奋励无前,实愿与薄海同胞互相提挈,以一腔之热血,为宪政之先驱。”肯定了国民应当享有参政权利,号召人民主动起来争取。

与此同时,宪政讲习会的会员宗室恒钧、满族人乌泽声等在日本创办的《大同报》月刊(1907年7月1日发行),也与《中国新报》取同一立场,此唱彼和,互相呼应,发表了多篇文章进行鼓吹。

熊范舆发表的《国会与地方自治》指出:救亡首在改革政体,使政府负责任。责任政府之所以产生,实由有民选议院之故。地方自治,非先开国会不能普及;议员能力,非先开国会不能充分,主张国会、内阁和自治同时并进。后来考虑同时并进不行,他又发表《再论国会与地方自治》,改为急谋先开国会。

在《大同报》第一期,乌泽声发表了《大同报序》和《满汉问题》两篇文章,后又发表《论开国会之利》和《〈立宪魂〉序》。在这几篇文章中,他论述了专制制度的危害,官制改革以后,内政腐败如故。立宪与专制的区别,唯一标准为有无国会。欲救中国,只有实行立宪,以谋速开国会。有了国会,可以扩张民权,制定优良的宪法,监督改造政府,收回利权,巩固国权。但实行立宪,不只是政府的责任,国民也有责任。各国宪政都是通过斗争得来的,“有强迫立宪之国民,未有自行开国会之政府;亦未有强压国民不败之政府,而有要求政府必胜之国民”。因此,国民“惟有热血赤诚发为物力,直与政府宣战,以谋速开国会”。“国民果能前者仆,后者继,死者僵,生者起,以碧血滴宪法之条文,以白骨建议院之基础,吾未见放任政府能维持其专制于不朽者”。号召国民“接踵而起,与政府为再度、三度、十度、百度之宣战,非得勿休,非获莫止。”并认为满汉人民在文明和精神上已经一致,成为“同民族异种族的国民”。满汉间的不平等“为政治之问题,非种族问题”,是“专制政体之产物”。那些“排满”或“排汉”者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民族主义,不知道国家,只知道君主。明确主张融和满汉,满汉人民在军事上、经济上和政治上平等,统合满汉蒙回藏为一大国民。

恒钧在《大同报》上发表了《中国之前途》,讲了专制制度的弊害,大声疾呼,外患严重,现在必须急速改良政治,巩固国基。“凡吾国民之所欲研究者无他道也,惟立宪而已;凡吾国民之所欲步武者无他道也,惟曰步武立宪的国民而已”。“而立宪在于今日之最急者,莫若开国会”。同时主张满汉融合,针对革命党人广为宣传的种族主义,强调指出:“今之中国,为满汉蒙回藏人合成之中国,而非一族一方之中国”;“满汉问题发生之由来,全由于内治败坏”,“政治之腐败为满汉问题发生之第一原因”。现在“外人既持军国主义以来,我亦当持军国主义以应。世界之大势,但有国界可言,而无种界可分”。“故满汉居于今日,对外只有同心努力,以撄外患;对内只有研究政治,以谋改良。满之不如汉者削之,汉之不如满者改之,庶几享同等之权利,服同等之义务,内力充足,百废俱举,外患或可不来,中国或可久保”。否则,“中国之前途,可谓无丝毫之希望”。

1907年10月,留日学生李庆芳在其创办的《牖报》杂志上,发表长达万余言的《宪政与国会》(不久又将其改名为《立宪魂》单独出版)。此文强调指出,立宪是“国民的立宪”,“即全国民出代议士以规定宪法,受君主之裁可,而不出于君主之规定也”。“就未立宪以前言之,但以改革政治为前提,而不以改易君主为前提”;“就将立宪之际言之,但以国民出而公定宪法为入手之方,而不以君主出而独颁宪法为入手之方”;“就已立宪之后言之,政府党之目的,在由政府规定宪法以左右国民,而吾辈之目的,在由国民规定宪法以左右政府”。“是故国民的立宪国家,以国体论,则为民权国体;以政体论,则为君主立宪政体”。欲改造责任政府,只有依靠国会。“有国会,则民权乃有实质”。国会开不开,“乃国民生死问题,而国家存亡之关键也”。国会一开,政府受到监督,不能不负责任。还指出,政党是立宪政治不能缺少的,号召国民组织。总之,“救国为前提,立宪为目的,国会为手段,政党为向导。而本论所注重者,即在立宪必先开国会也。”继而,他又在《中国新报》发表了《中国国会议》,从哲理、事实和法理上再次论述了其主张的“国民的立宪”。文中指出:宪法若由君主或执政者颁布,国民视其不关痛痒;惟使国民多数有协定宪法之权,宪法乃为有效。一国宪法的优劣程度,全看是出于独裁或者民定。立宪是国民的立宪,不是政府的立宪,国民应该“为急激的进行”。又指出:国民为主,政府为仆,对政府之举动,不能不设国会加以监督。国会的意思,就是国民的意思。国民要解决政治问题,当从国会着手。进而指出:“余对于中国立宪,主张君民一体,满汉平权”。现在满汉间有种族问题,这是政权不平等造成的。任何国家均有元首,若因元首牵及国家,此后中国必无元首而后可,否则必分为六国。因为若有元首,只能属于一族,若满人为元首,汉人不承认,汉人为元首,欲得满蒙回藏苗族之承认也不可能,必定分为六国,各君其君,各族其族,方能相安。因此,满汉两族不惟不必排,而且也不可排,不暇排,不能排。

此外,《中国新报》和《大同报》还发表了刘鼒和的《国会反对论之征伐》,薛大可的《财政改革与国会》,谷钟秀的《国会与二大问题》,以及《请开国会之理由书》等文,从不同角度论述了召开国会的必要和利益,批驳了各种反对妨碍召开国会的说法,鼓励人民勇敢地起来要求。《请开国会之理由书》写道:“资政院之组织,则在钦选、会推二者,未闻有民选之精神,则其备员于院中者,大抵顽钝无耻夤缘干进之官吏。此而欲其代表国民,谁实信之!”召开国会,“内之集合国民之心理以整顿内政,外之发展国民之势力以捍御外侮,振纲纪,固国本,莫重乎此”。并具体从整顿财政、振兴教育、扩张军备、澄清吏治、保卫国权诸方面阐明了国会必须速开的理由。“至于请愿之方法,则在于表示多数国民之全体意思,故演说不择何地,运动遍及同胞,一次无效,继之以再;再次无效,继之以三以四,前蹶后起,甲仆乙兴,或以团体之名义,或以地域之名义,均无不可。总期于一二年间,四方同志云集响应,集于辇毂之下,为帝阍之呼吁。彼政府虽极顽强,又安能冥然罔觉乎?”

黄可权积极参与了梁启超组织政闻社的发起工作,他认为:“今日政府之专恣无道,稍有人心者无不发指,则非造成一完全监督之机关,断不足以戢其凶横而伸吾民万一之宽,故国会一层虽事实上暂不能进行,而理论上万不可不力为鼓吹”。“要而言之,今日政府如此之横暴,政局如此之翻覆,吾辈当本其猛进之精神,出以峻烈之手段,非独党务之进行应如此,实中国此时代中存亡绝续之所系也。”因而,他特别注重召开国会的宣传与实际活动。1907年发表了长文《国会论》,写道:“中国政府之不负责任,可谓至极矣。对于国内,则凡人民之生命财产,任其蹂躏,而无丝毫之保障;对于国外,则举一国之土地利权,任其取携,而无几微之吝惜。亡国灭种之大祸迫于眉睫,曾不足以稍动其心”。现在政府进行的改革,将来“仍不免于虎头蛇尾之诮”。之所以如此,固然首在政府,但也在于国民没有责任心,没有发挥主动性。“故夫吾人于此,唯有急谋开设国会,使国民晓然于责任之所在,而不至放弃其天职。然后树立责任内阁,凡前此一切因循粉饰之惯态,推诿牵制之恶习,扫除净尽,对于天下务以开诚布公为主,一政策之行,一号令之出,俱任其责”。“若不许国民有参政之公权,而唯令国民为政府之私仆,则一铢一粟,亦必吝而不予。何则?因此政府者,非为保护吾民之权利而设,而为取偿吾民之义务而设,吾民所以对待政府者,亦唯有仿欧人不出代议士不纳租税之成例耳”。接着驳斥了“人民程度不足说”和“施政机关不备说”,论述了资政院的性质。指出:“政府自专自恣之既久,度未有以监督之柄授之他人者”。因此,“吾国民其毋望政府以监督权授之吾民,而必当奋发黾勉,以期政府之不得不受吾监督者,斯乃国民之天职也”。还指出:“国会之发达,以政党之发达为一要件”,“况吾国今日之政党,乃以促国会之成立为其重大之任务,其发达尤不可缓者乎!”二、上书请愿

1906年11月,清廷虽然决定在中央设立资政院,但直到1907年6月两广总督岑春煊奏请,均未引起政府的足够重视。光绪皇帝对预备立宪的进展很不满意,斥责各级官员办事不力。7月6日,光复会的核心人物之一徐锡麟在安庆率巡警学堂学生起事,将巡抚恩铭击伤,恩铭旋即死去。起事虽然马上遭到镇压,但对清廷震悚很大。奕劻“闻皖恩铭被戕警耗,大惧,以为实行预备立宪,庶可免暗杀之患”。对慈禧、光绪说:“欲弭革命之叛乱,舍实行立宪主义,实无良策。盖此辈无他术,只以中国为专制政体,专以压制为惑人之术,我若及早颁布实行,则革匪无术以惑人。”两江总督端方致电陆军部尚书铁良说:“吾等自此以后无安枕之一日,不如放开手段,力图改良,以期有益于天下。”此时国际形势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清廷加快了筹备工作,改组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再派外务部右侍郎汪大燮、邮传部右侍郎于式枚、学部右侍郎达寿分别到英国、德国和日本考察宪政。增设资政院也被提到了议事日程。7月25日,直隶总督袁世凯奏请迅速设立,以“采群言”,说:“预备立宪之方,莫亟于此”。8月11日,御史赵炳麟提出:“资政院宜实有议院性质”,议案得多数同意者,“政府不得拒绝”;政府违法失政,多数同意弹劾者,“必付行政裁判官评议,其重大者,政府不得居其位”。御史徐定超更进一步,12日奏请迅设上下议院。9月18日,署理黑龙江巡抚程德全认为:资政院“选举之途略狭,权责之寄太轻”,国会为“宪政之精髓”,不如“径开国会”,奏请在设立责任内阁的同时,“创立国会,以重监督政府之权。”

经过讨论,会议政务处同意袁世凯的意见,否决了赵炳麟的意见,认为议院与政府立于对等地位,不应有所偏重,“今以资政院为议院基础,借为政府之监督,在宪法未定、议院未立之时,组织办法,应使彼此相维,先使议政、行政权限分明,庶无凌虐之弊。”

根据会议政务处的意见,1907年9月20日清廷颁发上谕,命设资政院。上谕言:“立宪政体取决公论,上下议院实为行政之本。中国上下议院一时未能成立,亟宜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着派溥伦、孙家鼐充该院总裁。所有详细院章,由该总裁会同军机大臣妥慎拟订,请旨施行。”从此,资政院的筹备工作有了具体负责人。(一)请愿活动的兴起

资政院虽然开始筹备,但毕竟不是正式国会,立宪派人士仍然不满。上谕发布之后,《时报》就在一文中讲了英国创始上议院的历史后,指责说:世界各国有仅有下议院者,断无只有上议院者。中国未有贵族阶级,“设此不中不西、非官非民之制”,“大反立宪政体之精神”。外国上议院从无两议长之制,资政院设两总裁,而又满汉并列,徒见政出多门,并示天下以畛域之迹。现在国会未开,现设之资政院不过为政府之一部分,而非国会之一部分。且以资政为名,等于直接“谓此院不过政府之附属物,第借其资助云尔”。而犹“自鸣于天下曰,此足为四万万人之代表也,此即东西国之谓国会也,其谁欺乎!”

杨度见清廷坚持设立资政院,知道仅凭宣传鼓动,难以收到效果,首先组织宪政讲习会的一百多名同志签名,上书政府,请愿召开国会。1907年9月25日,选派宪政讲习会会长熊范舆和法部主事、留学生沈钧儒以及恒钧、雷光宇为代表赴京,将请愿书呈送都察院代奏。请愿书指出:“国家不可以孤立,政治不可以独裁。孤立者国必亡,独裁者民必乱。”日俄战争时,日本以全国一心而胜,俄国以上下分离而败,得失利害,已可了然。“今中国孤立之势,与前日之俄罗斯等,而外患之急迫,则百什倍之。非即行开设民选议院,使国家内部无上无下,同心协力,共济艰难,则国家终无自强之机,外患终无杜绝之日”。近数年以来,人心思乱,祸变迭兴,不惜铤而走险,推原祸本,皆由专制政体造成。“非开设民选议院,使万机决于公论,政权广及齐民,则独裁之弊不除,内乱之源不塞,阻碍民权之发达,违背世界之公理,土崩瓦解,岌岌可危,即无外忧,而天下前途已不堪设想矣”。接着具体论述了召开国会的六大好处,驳斥了几种反对速开国会的说法,最后要求朝廷“于一二年内即行开设民选议院”。

都察院当日将请愿书代递。军机大臣张之洞看后很不以为然,说:“中国,君主国也,而行政权出于君主,如民选议院左右行政权,与国体不符,恐民权增大,君权缩小。”领班军机大臣庆亲王奕劻和军机大臣世续反对甚力,其他大员也大多主张体察民智进步情形,再行开议。

立宪派人士闻知,著论予以抨击:“民选议院早设一日,即庶政早兴一日,而国事之失败亦必略少一日,救亡图治,其本端在于斯”。而军机大臣“犹执拥护官权,摧折民气之意见,以破坏为得计”。他们不知上下一心、与民共治之理,“目光所能及,思虑所能到者,但以为议院既为立法之机关,议员即有监督行政之资格,以监督行政之资格,而许人民公选明干正大之人以充其任,则用人不可以瞻徇,行政不可以擅专,贿赂不可以广纳,于国家纵有益,而于个人实有大不便者存。与其他日受制于民,孰若今日我先制民,务使主张民选议院者不得达其目的,而后我可以高枕无忧”。他们反对民选议院,“只知为个人计,非特不知顾汉人,抑并满人而有所不暇计也”。又严正指出,“时势至今日,民智已开,通才辈出,国民生存竞争之念,亦日益进行。凡从前违众独裁,剥夺民权之手段,可以施之于未开化之民者,断难常行于已开化之民”。“民选议院之设,正如箭之在弦,剑之出匣,万无可以一二人势力,遏天下万众之请求。”

9月30日,清廷又发上谕说:近已降旨先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顾议院言论之得失,全视议员程度之高下。非教育普及,则民智何由启发;非地方自治,则人才无从历练”。着学部通筹普及善法,编辑精要课本,以便通行。并着民政部妥拟自治章程,请旨饬下各省督抚择地依次试办。“务使议员资格日进高明,庶议院早日成立,宪政可期实行。”

对此,立宪派人士反驳说:从理论上讲,似乎有教育有自治而始开议院,不失为循序渐进之道。而从事实上看,“人民无议院,即无参政权”,“而徒恃目前无责任之政府,无智识之官吏”,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普及教育,需有政府在行政上立法,有议院加以监督;各国开设国会,除英国外,均不以地方自治为基础。议院不开,先谋自治,“但有官吏监督人民,人民不能监督官吏,自治之组织,终将为官治所败坏”。“以今日之事势言之,列国协谋,时机逼迫,惟有亟设议院,俾人民参与政权,上与下同负责任,或者犹可以救其亡。”否则,不等议院开设,国家就灭亡了。

11月12日,又有湖南举人萧鹤祥呈请代奏速开国会。12月15日,会议政务处议复程德全和萧鹤祥请开国会折呈。他们仍然坚持:“今资政院既经议设,实为议院之基础,并非贵族之更名,并令各省酌开董事会、议事会,以办理地方自治,应俟议事会、董事会办有成效,再行议开国会,庶免欲速不达之弊。”政府认定,立宪必须循序渐进,分阶段步骤,只能先设资政院,预立议院基础,过几年后再审时度势,考虑召开国会问题。

杨度等鼓吹召开国会,在一定程度上驱散了笼罩在社会上的重重迷雾,澄清了人们的糊涂认识,促进了知识分子和绅商的觉醒,激发起人们要求召开国会的热情。其发动领导的请愿,“首为国民发未申之意”,更开辟了人民以和平方式向统治者直接要求政权和民主自由的新时代,大大地开阔了人民的视野,启迪了人民的政治思想。而清廷筹备立宪的迟缓不力,在涉外问题上表现出来的妥协态度,以及颁布限制人民民主自由的种种法律命令,又使立宪派认识到召开国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有力地触发了他们要求召开国会的动机。他们在各报刊群相鼓吹,至1908年,已是“国会国会之声,日日响彻于耳膜”了。

立宪派认为政府的筹备工作十分不力,抓不住关键,仍然痛批。他们指出:“立宪之要点,只在开国会一事,则预备立宪之要点,亦即在预备国会一事而已。”而政府却不准备召开国会,“仅以画皮之资政院”敷衍粉饰,迁延时日,不打算实行真正的立宪。资政院的编制与议会不合,其权限不过是政府的顾问性质,“不能代表国民之公意,徒足供政府之驱使而已。”

至1906年,浙江、江苏的绅商业已分别成立商办铁路公司,奏准招股修筑苏杭甬铁路,浙境的杭州至嘉兴段、苏境的上海至嘉兴段先后动工兴修。英国却以1898年曾订立借款代筑此路草约为由,要求清政府改订正约,不准江浙人民商办。已调任为军机大臣兼外务部尚书的袁世凯等人妥协退让,促使清廷1907年10月颁发了借款修路谕旨,只准绅商搭股。两省立宪派人士立即领导人民掀起坚拒借款、铁路商办的热潮,指斥政府背弃“朝廷公诸舆论之言”,“尤非立宪办法”。通过这场斗争,立宪派深切地感受到召开国会的重要和迫切,有的说:“今非仅铁路问题,乃民权问题”,“可合二十二省开国会,以争还我民权。”有的说:“今日应急设议院,然后可保路矿。”《申报》的社论说:假如国会成立,监督政府,借款便不会发生。“故于今日而筹根本上救治之法,非国会不得其当,代表国民之意见而以全力撼政府,亦非国会不得其当。”《时报》亦连篇累牍发表重要文章,指出:“今日我政府实无一事而不腐败,纵我国民不惮烦日日而争之,事事而争之,其所补救者亦仅矣”,若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非召开国会不可。各省应立即组织起来,要求速开国会,“至再至三,继续进行,强矫不变,如万不得已,则以不纳租税为最后对待之手段”。现在爱国人民的斗争“但对于外而不对于内”,这是很不够的。“当移对外之方针以对内”,“专心一志”,“速行立宪、开国会之请愿”,将立法权掌握在国民代表手中,“不与政府以自由行动”。“对外争权利者,治标之法也;对内争权利者,治本之法也”。“欲收对外争权利之效,请先从事于对内争权利可也。”

在苏杭甬路权风潮中,江、浙的学生非常活跃,北京的京师大学堂等校的学生也积极声援,联名要求拒债筑路。1907年11月20日清廷谕令学部申诫学生,不准干预政事。为了平息风潮,叫国民“皆须尊崇秩序”,防止“下陵上替,纲纪荡然”,12月23日又下令编订报律;24日下令拟订政事结社条规;25日,再发整顿学务令,声称“不准干预国家政治及离经叛道、联盟纠众、立会演说等事,均经悬为厉禁”。教育部门必须对学堂切实整顿。学生如不遵从,“立即屏斥惩罚”,教员管教不严,“一并重处”。26日又谕令民政部、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严行查禁在京师开会演说。一道道命令气势汹汹,蛮横至极。

1908年3月11日,《结社集会律》颁布执行。3月14日,《报律》亦公布执行。在预备立宪期内,颁布一些法律,由过去的人治进入法治,既使统治者处理问题有法律根据,又使人民生活于法律范围之中,是有必要的。然而制定法律的目的应该是限制政府的专制行为,保护并扩大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而不是相反。颁布《结社集会律》打破了专制时代的厉禁,给了人民结社集会的自由,无疑是进步的;但开放又是十分有限的,无端地剥夺了教员、学生、广大“不识文义者”和妇女等人参加结社集会的权利;限制人数毫无道理;而笼统的“为维持公安起见”的规定,又给了当局随意解散或停止结社、集会和游行的借口,使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失去保障。《报律》规定的送审制度是专制的集中体现,所谓“扰害公安”等,均未作具体明确的界定,只能有利于当局的蛮横干涉,不利于言论自由。至于禁止教员、学生干预政治和开会演说,更属明显的专制行为。

因此,各报刊对以上法律命令无不痛加抨击。《申报》说,在预备立宪时期,政府非但不诱掖人民皆有政治思想,反而不准干预政治,欲实行专制,不妨明说,“何必用其专制之手段,以肮脏此立宪之美名也哉!”《政论》指出:学生在全国人民中“居先觉者之地位”,政府“若容国民之得与闻政治,去学生则事不成”。况且学生都是出于“神圣之爱国心,又岂可得而抹杀之,而使之不得达也?”不准学生与闻政治,不过“以便政府之私图”。《正宗爱国报》尖锐揭露:“甚么叫《报律》呀?简直的外号儿就叫收拾报馆,堵住报馆的嘴,不准你说话,就是《报律》的真精神。”《大公报》抨击说:“近观官府对待国民之举动,其手段其方法依然以压制为唯一宗旨”,“其去立宪之实行奚翅万里哉!”《时报》亦痛斥诸法律命令束缚舆论,“大背乎立宪之初志”,“是不啻开一线之樊,俾得窥见自由之山川日月,而又禁锢其重扃,复下之以紧钥,使之重归于黑暗”。

立宪派对政府失去几分希望,益发感到国民应负起政治责任。他们指出:“驱除专制政治之恶障,而尤以要求开设国会、实行立宪为唯一无二之天职。”“天下事惟患其机不动也,其机已动,则有是因即可有是果,惟因果间之关系,全系乎人为”。开设议院之因,已于朝廷下令各省在一年内办好咨议局的上谕中种之,较之预备立宪又进一步。“其能否由此因而获良果也,全视人民希望之热度如何。如果全国人民希望立宪之心切,视若布帛粟菽而一日不可离者,为种种要求,则宣布国会年限之期近矣。今世界中之大国,未有不行代议政体者,独吾中国瞻前顾后,犹期期未决,欲长保守此专制而为世界留一线之余毒,岂不傎欤!”

这次要求召开国会的宣传在各方面都超过了杨度等开始时的鼓吹,作了不少重要补充和发挥。更加突出地强调了国民在立宪中的动力和主体作用,进一步论证了人民确有立宪国民的资格。尤其可喜的是立宪派注意到了对工商业的动员。有的文章专门论述了召开国会与商人的切身利害关系,说商人受外国种种苛待,受政府种种压制,皆因无国会之故。有了国会,便可要求保卫,“今日最有便利于商民之事,莫国会若矣”。并且商人可以参加议员选举,当选的越多,对商业的改革越有好处,商民欲增长商界势力,就应要求速开国会。

通过对各国宪政史的研究,立宪派得出结论说:“宪政之所以能实行者,必由于其国民有一运动极激烈之一年月,盖不经此一时期,必不足以摧专制之锋芒,而竖平民之旗帜也。”他们大呼:“愿我国民即以今年(1908年)为全力请求国会之时期”,以迫使政府明示开设国会年限,使中国“换一新天地”。实行的方法,有演说、运动、上书几种。“演说不择何地,或省,或郡,或州,或邑,或城,或乡,或村,或镇”,“凡众人聚集之地,必垂泪以哀告之”。“运动不论何人,无贵,无贱,无老,无少,无智,无愚,无贤,无不肖,上而督抚监司,下而士农工贾,有赞成我之主义者,则直接运动之,有反对我之主义者,则间接而运动之”。“上书不拘何时,或数十人为一起,或数百人为一起,或数千人为一起,或用全省之名义,或用一郡之名义,或用一州一邑之名义。”(二)主要的请愿团体

经过立宪派的宣传鼓吹和组织领导,一个全国性的要求速定召集国会年限的请愿运动迅速展开。参加的既有立宪团体,也有各省人民。

1.帝国宪政会

帝国宪政会由康有为在海外领导的保皇会改名而来,在要求召开国会方面是较早的一个,仅次于宪政公会。1907年10月,该会即发动菲律宾、新加坡和香港的华商数万人推举代表入京,呈禀农工商部,要求速开国会,“以重人民参政之权”。同年11月15日,澳洲的帝国宪政会和《东华报》也电请召开国会。康有为也拟《海外亚美欧非澳五洲二百埠中华宪政会侨民公上请愿书》,要求“立开国会,以实行立宪”。1908年,帝国宪政会和南洋各支会都积极参加了请愿运动。

2.政闻社

政闻社由梁启超所组织,他认为:国会是“良政治之源泉”,人民求得良政治,也就是求得国会。“然立宪之动机起自政府而不起自人民,则其结果必无可观者。”在1907年10月17日召开的政闻社成立大会上,他演说时又强调指出:立宪的真精神,赖有人民选举的国会。国会监督的对象是政府,希望立宪之动机发自政府,无异于希望政府特建机关,等待人民监督自己,这是绝对不会有的事。如何才能除专制之毒,举立宪之实?第一,要变消极的态度为积极的态度,人人奋起为政治上之运动;第二,要变单独的行动为一致的行动;第三,要变暂时的进行为继续的进行。发动国民的责任在中流社会,大家都要加强责任心。

1907年12月,资政院总裁溥伦奉命赴日访问,梁启超觉得应利用这个机会表示意见。他考虑到若提出国会要求,必与熊范舆等的上书重复,也不会如其透辟,而且还可能引起政府惊恐,倒不如借资政院做文章,“以国会之组织寓诸资政院”,“为暗度陈仓之计”。因为“资政院为明年即设之机关,若能采用,则明年即已见国会之成立”,实际上更快。所以他写了一篇说帖,让总务员马相伯、常务员徐佛苏和社员侯延爽、长福在横滨呈交溥伦。内讲:既然设立资政院是为了树立议院基础,“则凡将来议院所应有之权限,今之资政院皆当有之”,包括完全的立法权、承认预算权、参与条约权和上奏弹劾权。其组织应含有上下两院性质,以半数议员备将来上议院之选,由钦选议员和各省咨议局派出的代表组成;以半数议员备将来下议院之选,全部民选。行政官本不能充任议员,只是中国属于草创,可以从权,人数宜少。对这个说帖,梁启超“自觉得意已极,巧言如簧,易于动听,又多为烘云托月之法,使易堕我玄中。”实则不然。此后政闻社即把请愿速开国会作为社中最大的事件来抓,将主要力量用于发动各省人民之上。与宪政公会、预备立宪公会和宪政研究会商定,发起各省士民签名,接着分头派员赴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南、江西、广东、河南等省活动。政闻社因遭清廷猜忌,特采取“于国会运动中寓扩张党势之实”的方针,态度尤其积极。

1908年7月2日,政闻社致电宪政编查馆,要求三年内召开国会。电报说:开设国会,“中国存亡所关,非宣布最近年限,无以消弭祸乱,维系人心。且事必实行,则改良易;空言预备,则成功难。凡事必斯,岂惟国会。近闻有主张七年、十年者,灰爱国者之心,长揭竿者之气。需将贼事,时不我留。乞速宣布年限,期以三年,召集国会。”

3.粤商自治会

粤商自治会是广东商人组织的立宪团体。1908年2月5日,日本商船二辰丸装运军火,在澳门附近的洋面卸货,为中国海军巡逻船截获,因其没有运往中国军火的护照,遂将船械扣留。日本驻华公使林权助要求将船放回,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无理条件。外务部居然全部予以接受。通过此次交涉失败,粤商自治会就认识到政府的腐朽无能和国民责任的重大:“现在预备立宪,凡我国民皆有担负国家义务。”3月26日,他们讨论了联络各省和海外华侨要求召开国会的问题。次日又开特别大会,进行了专门研究。会上,政闻社干部徐勤和帝国宪政会会员陈仪侃详述了日本蓄谋并吞中国的野心,呼吁同胞猛醒,尤当要求速开国会。会议一致决定:“欲雪国耻,须我国民担负责任,拟先由两粤联名,后联二十二行省,要求政府速开民选议院”;“政府许我以民选议院权利,我国民即担任海军捐之义务”,把认购海军捐作为“实行立宪之代价”。接着致函预备立宪公会,请其联合各团体,在上海从速设立国会期成会;函电各省,定期各举代表赴沪,妥议办法,赴都请愿。并说:“今欲实行自治,自不得不从请开国会求之”,即使不能马上得到,亦可“制造无形国会于国民脑根上,使为一致之进行,即以刺激普通社会,使自治能力之奋发锐进”。“得此以振自治之精神,其进步当不可以道里计”。4月,自治会又致电预备立宪公会正副会长郑孝胥和汤寿潜,请其联合各省,要求速开国会,以为国权发动之机关。25日,在大会上提出,现在同胞函认海军捐的甚多,持此以要求国会,较为操纵自如。当即议决布告中外,由国民担任海军开办费,此款先行认定,待国会成立再交。

5月下旬,自治会召开大会,大家以为政府既无速开国会之意,国民应当极力要求,至达目的为止,遂公举会长李戒欺领衔,致电都察院代奏,要求速开国会。电报大意谓:“统一行政,破除省界,提振自治,则民乐输将,惟不能不先从国会入手。方今滇乱藏危,东事又亟,若不速定时日,大局愈难收拾。国会一开,千万军费,崇朝可集。言之若妄,请杀生等,以谢天下。”

4.预备立宪公会

预备立宪公会成立于1906年12月,会长为郑孝胥,副会长为汤寿潜和张謇。汤寿潜字蛰先,浙江山阴县人。1890年著《危言》四十篇,主张变法,成为早期维新派的知名人物。1892年考中进士,选为庶吉士,入翰林院庶常馆学习三年,散馆后任安徽青阳县知县。他不愿做官,到任三个月,即辞官回籍。1903年,清廷任其为两淮盐运使,他托词亲老不就。1904年极力策动军机大臣兼外务部尚书瞿鸿禨勇敢地站出来倡导立宪,派人出国调查宪法。张謇字季直,江苏通州(今南通市)人。幼有“神童”之称。1894年考中状元,授职翰林院修撰。后目睹国事日非,不愿为官,致力于实业和文化教育事业,陆续创办了一些工厂和学校,成为东南著名的实业家和教育家,在社会上博得很大声誉。1904年立宪思潮高涨,他曾多次与汤寿潜等策动中央和地方大员倡导立宪。

张謇、汤寿潜在1907年12月和1908年1月曾与蒯光典两度讨论国会问题。与此同时,该会参与了成立国会期成会的筹备工作。1908年3月,会董沈同芳致函董事会,提出讨论国会请愿问题。4月15日,董事会议决设立国会研究所,研究开设国会之顺序,撰拟草案,上之政府;联络各省商会、学会。后移书各省和立宪团体,派遣代表赴京请愿。

6月30日,郑孝胥、汤寿潜、张謇代表该会电宪政编查馆说:“近日各省人民请开国会,相继而起。外间传言,枢馆将以六年为限,众情疑惧,以为太缓。窃谓今日时局,外忧内患,乘机并发,必有旋乾转坤之举,使举国人之心思耳目,皆受摄以归于一途,则忧患可以潜弭,富强可以徐图。目前宗旨未定,四海观望,祸端隐伏,移步换形,所有国家预定之计划,执行之力量,断无一气贯注能及于三年之外者”。“切愿王爷中堂宫保上念朝事之艰,下顺兆民之望,乘此上下同心之际,奋其毅力,一鼓作气,决开国会,以二年为限。庶民气固结,并力兼营,势急则难阻,期短则易达,措天下于泰山之安,其策莫善于此。”

7月11日,郑孝胥、汤寿潜、张謇再电宪政编查馆说:中国国大俗殊,国会与万国不同,无论哪国的政治家都无法裁决适当之办法,虽然虚拟年限,不过随意揣测,不足为定论,但问朝廷是否欲开国会。“果欲为之,则宜决然为之,直以最捷之法,选举召集,固非甚难,胥等所谓二年即立与(于)施行之谓。如以二年为简率,则虽五六年至七八年,亦与二年略等,未见其遂为完密也。迟疑顾虑,终于无成,实中国积弱之痼习,必先除去此习,乃有图存之望。时不可失,敌不我待,当世雄杰,或韪斯言。不胜忧愤,伏祈荩察。”

5.国会期成会

1907年12月,政闻社、预备立宪公会、宪政公会和宪政研究会就共同筹商此会,作为领导全国请愿运动的团体,正式发起于1908年春间。速开国会为其唯一宗旨,其任务为向政府上请愿书,对国民进行教育。会中职员暂由在上海各团体职员轮流担任。由于最初几个月江苏和浙江两省人民忙于抵制政府借款修筑苏杭甬铁路,预备立宪公会和宪政研究会参加筹备工作较少。后又因没有找到办公地点而拖延,一直未开成立大会。

5月初,《国会期成会意见书》在各报刊发表出来,流布极广。该书痛言请开国会为今日之急务,其要点为:

第一,“举一国人而不知己国与现世界之关系者,国必亡;举一国人而不知己身与其国家之关系者,国亦必亡”。“天择物竞,惟适乃存。当此弱肉强食之世界,其能应此潮流,以内固国本而外抗列强者存,否则亡而已”。“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使尽一国人而以国家大政为身外事”,“则其政治决无进步,而国自濒于危殆”。“仆等外观世界大势,内察己国实情,知政治之所以不良,实由政府不负责任;政府所以不负责任,实由无国会。则开国会者,非今日根本之要图乎!此本会之所以发起者一也。”

第二,“现世界各国,其竞争所以剧烈若是者,虽曰有强有力之政府为之后援,实亦有活泼进取之国民为之前驱,此其力所以愈滂薄而莫能御也。在吾国今日,于国民对外能力,万不可不早为预备,而此事又非速开国会,使吾民惯于政治上之活动不为功。此本会之所以发起者二也。”

第三,“立宪之诏宣布已及二年,而今日犹上下疑贰,莫知所为者,则程度不足之说实为之也。”“彼西方各国之立宪,则多数国民表示其欲立宪之心,而国家遂不得不立宪。吾国今日人怀希望立宪之心,然未尝为一度之表示,此政府所以得以一纸空文搪塞之矣。夫英国立宪政治之确定,其人民与政府之竞争数千载如一日;日本之要求国会也,请愿之书达七十余通。若是乎,人民苟不要求、不表示,则必无能达其目的之一日。此本会之所以发起者三也。”

第四,“立宪政治者,诚哉其不过少数贤者之政治耳”。“当其始反对专制也,实亦不过少数人民主之,而其他大多数人则以此少数人之自觉而自觉也”。“此则吾观于日本当国民运动勃兴之期,而叹其国中先觉之能以此自任也。当其始也,副岛、后藤建议于朝,于是有爱国公党之出现,其后解散而复兴。迨其第三次开会于大阪,于是决议飞檄全国,遣员游说各地,其后卒得二府二十二县十三万人之赞同,而以开设国会请愿书捧呈于政府。至十四年,而开设国会之诏寻下。是知天下事断无不劳而获。今第见日本立宪政治之美,而不知板垣、河野诸贤冒危难,犯艰险,其牺牲一己,以为国民奔走之苦”。“故我辈所希望者,在开国会以达救国之目的,然此预备功夫则亦万不可少。同人力薄能鲜,不敢以板垣、河野诸贤自任,然义务所在,不敢不尽。此本会之所以发起者四也。”“仆等既以以上种种理由发生是会,而具独一无二之宗旨,则在要求开设国会,不达目的则不已焉。其为要求之度数,自一至十,自十至百,自百至千,勿得勿休焉。其为本会之分子,不以地域限,不以职业限,不以团体限,合多数之同情,作正式之要求,勿得勿休焉”。“世界各国之要求国会也,难易则有之,而能与不能则非所宜问也”。“苟其心诚求之,断无不得者也”。“今吾民以国家存亡之公共利害问题,为上奏请愿之举,使朝廷而置之不理,则不特无以系天下之望,国事且从不可问矣”。“吾国民当此四面楚歌之中,使不从此急起直追,则朝鲜之续,当不在远。然外患终不足畏,在吾国民自审己身与吾国家之关系何如耳,吾国民其念之哉!”

6月,黄可权又在《时报》上发表《论国民皆宜加入国会期成会》,呼吁国民投入国会请愿运动。写道:“国会果由何道而成乎?考之各国之历史,有由于君主之承认者,有由于国民之力争者。要之,今世各国,莫不有代表民意监督政府之机关。而此机关之所以成立,无论出于君民之交让,或出于国民之自力,皆非以国民为之原动则末由告成”。国民如果不愿放弃其天职,“抱改良政治之热望,而有与世界列强争衡之心,舍成立监督机关,以改造政府奚由哉”!“非组织国会,万无可以救国之理。而组织国会,万无可以倚赖政府之理”。因为国会是与政府分权的,专制政府不会自动地把权力分给国民。“国民当先求国会之成立,而国会之组织及其组织之能完善与否,犹属于第二问题。苟国会而为国民所成立者,其组织未有不完备者”。国会期成会就是要求国会的先声,国民皆宜加入。因为加入之后,可以“泯省界之纷争”,“联农工商各界之感情”,“破党派之界限”,“定学派之指归”。末后写道:“我国之运命,少或五年,至多亦不过十年,此十年间稍纵即逝,吾愿吾国民之急起直追,而以成立国会为救国之第一招也。”

7月12日,国会期成会召开成立大会,并公祝江苏、安徽两省国会请愿代表首途。雷奋首先介绍了该会发起的经过,讲了今后进行的办法,就是致电各省,促其举代表入京,要求国会。使人人知道国会为今日所必需要,共起而担其责。政府以为人民程度不足,岂知以中国人为中国之代议士,何程度不足之有?若再迟缓,恐怕无容我开国会之日了。

接着王敬芳演说,大意谓:“国会期成云者,非宣布年限,目的即可云达,必有民选之真精神,而后可无遗憾。”

贺绍章讲了地方自治和教育普及两个问题,必待国会成立之后,方可解决。

叶惠钧痛驳了人民程度不足及预备立宪两种说法。

范秉均说:国会必期其成,重要理由有四:一、宪法编制问题,非国会无由参以国民之公意;二、地方自治问题,非国会无以促其成立;三、政党问题,非国会无以为活动之根据;四、外交问题,非国会无以救其失败。

演说之后,政闻社总务员马相伯起而向江苏、安徽两省国会请愿代表进京致祝词。他说:“请开国会,乃我全国人民之生命所关,财产所关,人格所关,岂仅个人之功名富贵而已,此所以必须欢送也”。今天我们请开国会,既无外国人干涉,又无坚船利炮的可怕,其前途必定大获胜利。“国会者,乃我中国立宪国民之大头衔也,乃我人民生命财产保险之护照也”。“今日江、皖两省代表为我民请开国会,即无异于为我民领取立宪国民之大头衔及生命财产保险之护照。我民之开会欢送之者,非为江、皖两省代表计,实自为计。”

末由江苏请愿代表孟昭常致答词。

雷奋为附生,孟昭常有举人功名,他们都曾留学日本,归国后加入预备立宪公会,成为该会的中坚。

会后该会宣布了简章:本会以速开国会为唯一之宗旨。责任有二:对于政府,递请愿书,表示国民正式之行动;对于国民,论著演说,俾国民皆知有要求国会之义务。凡国人而达于成年,表同情于本会宗旨者,皆得为会员。暂不收会费,但得自由捐助。本会职务暂由旅沪各团体职员中轮流担任,俟开大会时再行选举。

7月19日,该会致电宪政编查馆说:“顷全国人民组织国会期成会于上海,主张即开国会,全体一致,恳求俯顺舆情,立即宣布最短年限,以安民心”。(三)请愿活动的开展

在各省请愿中,以湖南为最早,这是宪政讲习会发动的结果。杨度等人知道一纸请愿书达不到目的,毫不气馁,坚持不懈,继续进行。

1.湖南的请愿活动

1907年10月,杨度为料理其伯父丧事回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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