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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09 11: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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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C.S.刘易斯(著),王甜甜(译)

出版社:台海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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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言马与男孩:彩插双语版

能言马与男孩:彩插双语版试读:

彩插

双语版作者:(英)C.S.刘易斯[著],王甜甜[译]排版:暮蝉出版社:台海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1-01ISBN:9787516816899本书由天津华文天下图书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彩插

能言马与男孩

第一章沙斯塔踏上旅程

这个冒险故事发生在正处于黄金时代的纳尼亚王国,发生地点就在纳尼亚和卡乐门两国的交界处。那时,纳尼亚的统治者正是至尊国王彼得和他的弟弟及两个妹妹。

在卡乐门遥远的南方,大海之滨的一个小港湾里,住着一个名叫阿什伊什的穷渔夫,他带着一个男孩一起生活,男孩名叫沙斯塔。他管阿什伊什叫爸爸。几乎每天早上,阿什伊什都会出海打鱼,到了下午,他就套好驴车,拖着早上打到的鱼去南边一两英里外的小镇上卖掉。如果卖鱼顺利,他的心情就比较好,回到家后就不对沙斯塔发脾气,可是如果鱼卖得不好,回家后他准会挑沙斯塔的错,甚至打他一顿。沙斯塔每天都要干很多活儿:修补和清洗渔网、做饭、打扫卫生,所以阿什伊什挑他的错很容易。

沙斯塔对南边的小镇一点也不感兴趣,他曾经跟着阿什伊什去过那里一两次,知道那里一点意思都没有。在小镇上,他遇到的全都是和他父亲一样的男人——穿着又长又脏的袍子,脚上的木鞋都已经张了嘴,露出脚趾,头上包着头巾,蓄着胡子,说起话来慢吞吞的,而且谈论的话题也无聊透顶。他一直都想去北方看一看,因为还从没有人去过那里,但他父亲不准他一个人去。每当他独自一人坐在门口补渔网的时候,他总会用渴望的眼神眺望北方,然而他只能看到一片长满青草的山坡,和远处平坦的山脊,山脊外便是一望无际的天空,空中偶有飞鸟掠过。

有时候,如果阿什伊什在旁边,沙斯塔会说:“哦,父亲,山的那一边是什么?”如果渔夫心情不好,他就抬起手给沙斯塔几个耳光,喝令他专心干活儿。如果他心情还不错,他会回答说,“哦,儿子,别为这些无聊的问题分心。有一个诗人曾经说过,‘专注正道才是财富的根本,问与自身无关的问题等于驾船撞向贫穷的礁石。’”

沙斯塔认为山的那一边一定隐藏着振奋人心的秘密,只不过他的父亲不想让他知道而已。然而事实上,渔夫之所以这样说完全是因为他也不知道北方究竟有什么,他也对此毫不关心。他是一个非常讲求实际的人。

一天,从南边来了一个陌生人,他和沙斯塔以前见过的人不一样。他骑着一匹健硕的花斑马,马儿长长的鬃毛和尾巴随风飘荡,马镫和马辔都镏了一圈银边。他头盔的顶部尖尖的,从丝质头巾中突了出来;他穿着一套锁子甲,身体的一侧还挎着一把短弯刀,背上背着一个镶满铜铆钉的盾牌,右手握一把长矛。他面颊的皮肤很黑,但沙斯塔对此不以为然,因为卡乐门的人都长这样,真正让他感到惊讶的是那个人的胡子——不仅染成了深红色,还卷卷的,闪闪发光,像抹了油一样。阿什伊什从陌生人胳膊上的金环一眼就认出他是一名泰坎,或者说大老爷,于是他立刻扑通一下跪在陌生人面前,头压得很低,胡子都碰到了地上,还忙不迭地摆手示意,让沙斯塔也赶紧跪下。

陌生人要求留宿一夜,阿什伊什当然不敢拒绝。他们把家里最好的食物拿出来做晚饭招待泰坎(不过,这位泰坎似乎不以为意),至于沙斯塔,和以往一样,只要家里有客人,阿什伊什就会扔给他一大块面包,把他打发出去。每当这时,沙斯塔通常都会和小毛驴一起在用茅草搭的马厩里过夜。可是今天天色尚早,还不到睡觉的时间,沙斯塔便坐下来,把耳朵贴在小木屋墙上的一道裂缝旁,听屋里的大人说话。他不知道偷听别人说话是不对的。以下就是他听到的内容。“好了,听我说,这房子的主人,”泰坎说,“我想买下你的男孩。”“哦,老爷阁下,”渔夫答道(从他那谄媚的口气,沙斯塔就能想象到他说话时脸上流露出来的贪婪表情),“尽管您的仆人很穷,可是无论您出多高的价钱,他都舍不得把自己的独生子卖了啊!不是有一位诗人说过吗,‘自然亲情比汤更浓烈,子孙后代比宝石更珍贵。’”“即便果真如此,”泰坎冷冰冰地答道,“可是另一位诗人也说过,‘企图欺骗智者,无异于将自己的背脊暴露于鞭笞之下。’别张着老嘴在这儿信口雌黄了。那个男孩一看就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你的脸颊和我一样黑,可是那男孩的脸是白的,就和北方那些讨厌却美丽的野蛮人一样。”“有句话说得好,”渔夫回答说,“‘盾牌能够抵挡宝剑的进攻,可智慧的眼睛能洞穿世间所有的防御!’令人生畏的客人啊,因为太穷,我终身未婚,所以膝下无子。但就在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开始他那威严而造福万民的统治的那一年,一天晚上,月亮又大又圆,亮得出奇,众神一时高兴,弄得我也睡不着了。于是,我就从这间寒舍的床上爬了起来,走到海滩上,想眺望下清冷的海面和月光,呼吸几口清凉的空气,提提精神。就在这时,我听到从海浪那边传来一阵像是咆哮低吼的声音,紧接着,一阵细细的啼哭声飘进了我的耳朵里。没过多久,一个大浪将一艘小船送到了岸边,船上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个因为饥渴而瘦骨嶙峋的男人、一个空的皮水囊和一个孩子。那个男人看起来似乎刚刚断气没多久(因为他的身体摸起来还是温的),孩子还活着。毫无疑问,当时我就断言,这对不幸的人一定是从失事的大船上逃出来的。遵照令人敬畏的神祇的安排,年长的那位不吃不喝,只为了让那孩子活下来,在他看到陆地的时候,他却死了。别忘了,神祇从来都不会忘记嘉奖热心帮助穷人,充满同情心的人(因为您的仆人就有一颗善良柔软的心)——”“别说自我称赞的废话了,”泰坎打断他的话,“我只要知道是你收养了这个孩子就足够了——谁都看得出来,你从他的劳动中获得的利益是他所吃面包的十倍。现在,我已经听厌了你的废话,你就直接告诉我你想要多少钱吧。”“您自己已经明智地提到了,”阿什伊什回答说,“对我而言,那个男孩干的活儿的价值大得无法估量。所以,在确定价钱时我必须把这一点考虑进去。如果我把这个男孩卖了,毫无疑问,我得另外再买一个或租一个男孩代替他干活儿。”“我出十五个月牙币。”泰坎说。“十五个!”阿什伊什用一种哭腔喊道,“十五个月牙币!您只出这么一点钱就想夺走我年迈时的依靠和内心的欢喜!尽管您是一位泰坎,但请不要愚弄我这个年纪一大把的人。七十个月牙币。”

听到这儿,沙斯塔站起来,悄声走开了。他已经听到了他想听到的内容。他曾经在小镇的集市上看过人们讨价还价的情形,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他很肯定,阿什伊什最终将会以远高于十五个但尚不到七十个月牙币的价钱把他卖出去,不过泰坎大人得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做成这笔交易。

如果我们偷听到父母打算把我们卖给他人为奴,心里一定难过得要死,但你可千万别以为沙斯塔会和我们一样伤心难过。首先,他现在的生活比做奴隶好不了多少。他心想,说不定骑着高头大马的泰坎大人待他比阿什伊什仁慈些。其次,在获悉自己的身世之后,他如释重负,内心充满了欣喜和兴奋之情。之前,他常常心有不安,因为无论多么努力,他都无法让自己爱渔夫,但他知道孩子理应爱自己的父亲。现在,一切水落石出,他和阿什伊什一点关系都没有。他终于卸下了一直压在他心头的重担。“啊,我可以是任何人!”他心想,“也许,我是一名泰坎的儿子呢——说不定,我还是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或神灵的儿子!”

他站在小木屋前的草地上,想着心事。暮色迅速笼罩大地,天空中已经有一两颗星星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而夕阳依旧映照着西方的天际。陌生人的马就站在不远处,悠闲地嚼着青草,缰绳松松地系在马厩墙上的一个铁环上。沙斯塔晃晃悠悠地走到马身边,轻轻拍了拍它的脖子。马继续啃噬地上的青草,没有理会他。

这时,沙斯塔的脑海里闪过另一个念头。“我真想知道,这位泰坎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大声地说出了心里的想法,“如果他为人和善的话,那就太好了。在大老爷的府上,有些奴隶什么也不用干。他们穿着好看的衣服,一点都不受累。也许,他会带我上战场,然后我救了他的命,他便赋予我自由,并且将我收为养子,给我一座宫殿,一驾马车,还有闪亮的盔甲。但是,他也有可能是个残忍可怕的人,让我拴着铁链在田里干活儿。啊,要是我能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就好了。可是我又怎么能知道呢?我敢打赌他的马一定知道,可惜它不会说话。”

马儿抬起了头。沙斯塔抚摸着它那像缎子一样光滑的鼻子,说:“老伙计,要是你能说话就好了。”

紧接着,有那么一秒钟的时间,他觉得自己像在做梦,尽管声音很低沉,但是他清楚无误地听到马儿开口说:“我能说话。”

沙斯塔瞪大眼睛,惊讶万分地凝视着马儿的大眼睛。“你是怎么学会说话的?”他问道。“嘘!小点声,”马回答说,“在我原来住的地方,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会说话。”“那是什么地方?”沙斯塔又问道。“纳尼亚,”马答道,“纳尼亚乐土——在纳尼亚,山上长满了茂密的石南花和百里香。在纳尼亚,河流众多,山谷里水声潺潺,长满青苔的山洞绿油油的,小矮人的锤子发出清脆的回音在幽深的森林里回荡。哦,纳尼亚的空气是那么的清香!在那里待一个小时远胜于卡乐门的一千年。”说完他发出一声嘶鸣,像是长叹一口气。“那你是怎么来这儿的?”沙斯塔问道。“我是被绑来的,”马回答说,“或者说,被偷来的,被抓来的,随便你怎么说都行。当时,我只是一匹小马驹。我妈妈警告我不要越过南边的山坡,踏足阿钦兰及其以南的土地,可是我没听她的话。啊,我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代价。这些年来,我一直都给人类当奴隶,我隐藏天性,假装普通的马,从不说话。”“为什么不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他们?”“我才不傻呢。被他们发现我会说话,他们会把我牵到市场上去展览,然后派更多的人看紧我。到那时,我就真的没机会逃跑了。”“可是——”沙斯塔刚一开口就被马打断了。“现在,听我说,”马儿说,“我们已经没时间谈论这些不相干的问题了。你想知道我的主人安拉丁泰坎是个什么样的人。让我告诉你吧,他是个坏人,对我太坏了,因为如果一个人过分苛刻一匹战马,那后果就严重了。去他家做奴隶,你还不如今晚就一死了之呢。”“这么说来,我最好赶快离开这儿。”听完它的话,沙斯塔的脸变得煞白。“没错,”马说,“不过,你何不带我一起跑呢?”“你也想逃跑?”沙斯塔说。“是的,你骑着我逃跑,”马回答说,“这对我俩来说都是个好机会。你看,我独自跑出去,背上没有骑手,人们会觉得我是匹‘流浪马’,然后跟在我后面追赶我。我背上有个骑马的人,我才能畅行无阻。另一方面,你仅凭自己那两条腿逃跑(人类愚蠢的双腿!),跑不了多远你就会被抓回来。可是,你一旦骑在我背上,你就能把卡乐门王国所有的马远远地抛在身后。对了,你会骑马吧?”“哦,我当然会骑,”沙斯塔说,“至少,我骑过驴。”“骑过什么?”马用极度不屑的口吻反诘道。(至少,马就是这个意思,而现实中,他发出了长长的嘶鸣——“骑过什——什——什么?”当会说话的马生气时,马腔马调就会更加明显。)“换句话说,”他继续说,“你不会骑马。这可有点麻烦。我得在路上教你骑马。你不会骑马,但是你会摔跤吗?”“我想是个人都会摔跤吧。”沙斯塔答道。“我说的是,你能不能做到从马背上摔下来后一声不吭地爬回马背上,哪怕之后再摔下来你心中也不会有丝毫畏惧?”“我——我试试看。”沙斯塔说。“可怜的小家伙,”马的口气稍稍柔和了些,“我忘了你还是个孩子。我很快就会把你训练成一名好骑手。现在——我们必须等到那两个人睡着再出发。我们可以趁这段时间计划一下逃跑路线。我的泰坎主人此行的目的地是北方的大城市塔什班,他要到蒂斯罗克的宫廷——”“嘿,”沙斯塔用震惊的口吻说,“你难道不应该说一句‘愿他万寿无疆’吗?”“为什么?”马反问道,“我是一匹纳尼亚的自由马。为什么要像这里的奴隶和傻瓜一样说话呢?再说,我根本就不想他万寿无疆,而且我知道,无论我想法如何,他都活不了那么长时间。我看得出来,你也来自于自由的北方。以后我们之间再也不要说这种南方套话了!好了,让我们言归正传,说说我们的计划。我刚才说了,我的人类主人打算前往北方的塔什班城。”“你的意思是我们最好往南走?”“我可不这么认为,”马说,“你看,他以为我和其他马一样又傻又聋。他会认为缰绳松了后,我就会自己回到家中的马厩或牧场上——他的家在南边,距离这里大约两天的路程。到那时,他就会回去找我。他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往北走。此外,他还可能认为有人早就盯上了他,一直跟到这里,趁他不备把我偷走了。”“哦,太好了!”沙斯塔说,“那我们就往北走。我一直都想去北方看看。”“那是当然,”马说,“因为你身体里流着北方人的血液。我确定你一定是个北方人。不过,我们说话的声音不能太大。我想他们很快就要睡觉了。”“我回去看看。”沙斯塔建议道。“这是个好主意,”马说,“你小心点,别被他们发现。”

天色暗了许多,除了从海滩传来的海浪声,四下里一片寂静。沙斯塔丝毫没有留意到涛声,因为自从他记事以来,他每天都生活在海浪声中。他悄悄地靠近黑漆漆的小木屋。他把耳朵凑到大门前听了一阵,什么声音也没有。他又绕到小木屋唯一的一扇窗子下,仔细地听,一两秒钟后,他听到了渔夫那熟悉的鼾声。一想到自己以后再也听不到这烦人的呼噜声,他心中不禁一阵窃喜。他屏住呼吸,带着一丝遗憾,以及比遗憾多不知多少倍的欣喜,一口气溜过门前的草地,跑到拴驴的马厩旁,轻车熟路地摸到藏钥匙的地方,打开马厩门,找到马鞍和马辔。他弯下腰,亲了亲驴鼻子,“真抱歉,我们不能带你一起走。”他说。“你终于回来了,”当他赶回马身边的时候,马说,“我都担心你是不是出事了。”“我把装备从马厩里拿过来了,”沙斯塔回答说,“现在,你能告诉我怎么把它们放上去吗?”

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沙斯塔手忙脚乱地小心翼翼地尽量不弄出声响地照马说的做“把肚带再收紧一点”,或“你会在下面找到一个搭扣”,或“你得把马镫再收紧一些”。当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它说:“好了,为了让一切看上去更像真的,咱们还得配上缰绳,但是你用不到它们。把缰绳套在鞍头,套得松一点,这样我就可以随意扭动脑袋了。记住,不要碰它们。”“缰绳是用来干什么的?”沙斯塔问。“通常来说,缰绳是用来为我指引方向的,”马回答说,“不过,这次旅行的方向由我来定,你就不用管了。还有一件事,你别揪我的鬃毛。”“可是,”沙斯塔哀求道,“我既不能拉缰绳又不能抓你的鬃毛,我怎么坐得稳呢?”“用你的膝盖,”马说,“这也是骑马的诀窍。用你的双腿夹紧我的身体,越紧越好,上身坐直,像根拨火棍一样立在马背上,同时手肘向内收。还有,你打算怎么处理马刺?”“当然是装在我脚后跟上,”沙斯塔回答道,“我也就知道这一点。”“那你最好还是把它们拆下来,放到鞍袋里。到了塔什班城,说不定能把它们卖了。准备好了吗?你现在可以上来了。”“哦,你太高了!”沙斯塔的第一次上马很快就宣告失败,他气喘吁吁地说。“我是一匹马,仅此而已,”马答道,“你上马的动作会让别人以为我是个干草堆!好了,这次好多了。现在,坐直了,记住我刚刚告诉你的诀窍,用膝盖夹紧。我当年在骑兵队里一马当先,还拿过赛马比赛的冠军,可现在背上却驮着一个像装土豆的麻袋一样的你,真是想想就觉得好笑!好了,我们出发了。”马儿发出并无恶意的笑声。

就这样,马驮着沙斯塔,小心翼翼地踏上了夜间潜逃旅程。首先,他直奔位于渔夫小木屋南边的那条流向大海的小河,很小心地在河边的湿地上留下了一些奔向南方的蹄印。但刚一走到小河浅滩的中央,他就立刻转头,逆流而上,向着上游走去,一直走到比渔夫的木屋还要深入内陆大约一百码的地方。在那儿,他选了一块铺满鹅卵石,不会留下任何蹄印的堤岸,并从北岸上了岸,然后继续慢步向北走去,直到小木屋、屋前的大树、拴驴的马厩、小溪——沙斯塔熟悉的一切——都消失在夏日的夜幕之中。他们一路走上坡路,此刻已经走到了山脊顶——一直以来,这道山脊都是沙斯塔所知世界的最远边界,山脊以外则是完全未知的世界。举目远望,他只知道前方是一片开阔的土地,绿草青青,除此以外,他什么也看不到。那片土地一望无际,是那么的狂野、孤寂、自由自在。“嘿,我说,”马说,“这个地方多么适合纵马驰骋啊!”“哦,别这样,”沙斯塔说,“还不到时候呢。我还没学会——求求你了,马儿。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布里伊-希尼-布里尼-霍奇-海。”马回答说。“我可记不住这么长的名字,”沙斯塔说,“我能叫你布里吗?”“哦,如果你只能记住这么多的话,我想可以吧,”马答道,“你叫什么名字?”“沙斯塔。”“嗯,”布里说,“你名字才难念呢。我们现在谈谈飞奔的事情吧。如果你会骑马,你就知道这可比小跑容易多了,因为你再也不必忍受马背上的颠簸起伏。你只需要夹紧膝盖,身体坐直,眼睛望着前方就行了。别看地面。如果你觉得自己快从马背上摔下来了,就更用力地夹紧膝盖,坐得更直。准备好了吗?现在,我们一路向北,直奔纳尼亚。”

第二章路边遇险

第二天将近中午的时候,熟睡中的沙斯塔感到脸上有温暖而柔软的东西在蠕动。他睁开眼睛,马的长脸赫然出现在他眼前。马的鼻子和嘴唇几乎都要贴到他的脸上了。他一下子想起昨晚那段激动人心的旅程,就立刻坐了起来。他发出一阵呻吟。“哦,布里,”他吸了一口气,“我浑身酸痛。没有地方不疼。我感觉自己都动不了了。”“早晨好,小家伙,”布里说,“我担心你会觉得身体僵硬。这跟从马背上摔下来没有关系。你才摔了十几次而已,而且每次都摔在可爱柔软的草皮上。只有一次,你摔在了金雀花丛中,划破了一点皮。是的,和摔跤无关,是骑马都这样。你早餐想吃点什么?我已经吃过了。”“哦,别管什么早餐了。什么都别管了。”沙斯塔说,“我告诉你,我动不了了。”可是,马儿只是一个劲用鼻子蹭他的脸颊,同时用马蹄轻轻地拍打他,他只得挣扎着坐了起来。起来后,他看了看四周,这才弄清楚周围的环境。他们的身后是一片面积不大的灌木丛,前面是一片草皮,星星点点的白色野花点缀其中,绿草地一直延伸到悬崖的边缘。大海在距离他们很远的山下,山脚下时不时传来一阵阵若有若无的海浪声。沙斯塔第一次从这么高的地方看如此辽阔的大海,他做梦也想不到大海竟如此五彩斑斓。两侧的海岸线向远处延伸开来,一个岬角连着一个岬角,海浪不断撞击岸边的岩石,激起一片又一片白色泡沫,只是从他们这儿听不到任何涛声,因为离得实在太远。海鸥在头顶盘旋,热浪笼罩着地面。这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然而,吸引沙斯塔注意力的却是空气。一开始,他想不出到底少了什么,直到最后他才恍然大悟——空气里少了鱼虾的味道。从小到大,无论是在小木屋里,还是坐在渔网旁,沙斯塔一直生活在这种气味当中。他觉得这种清新的空气简直太好闻了,刹那间,他过去的生活仿佛一下子很遥远,他似乎也忘记了身上的瘀青和酸痛的肌肉,开口说:“嘿,布里,你刚才是不是提到了早餐?”“没错,”布里答道,“我想你会在鞍袋里找到吃的。鞍袋就挂在那棵树上,昨天晚上,是你把鞍袋挂在那里的——或者说,今天凌晨吧。”

他翻了翻鞍袋,十分欣喜——他找到了一块肉馅饼(不是那么新鲜稍微有点干瘪)、许多干无花果和绿奶酪,还有一个装满酒的小烧瓶,以及一些钱。他们数了数,大约有四十个月牙币,沙斯塔长这么大还从没见过这么多钱。

沙斯塔背靠着一棵大树坐了下来开始吃肉馅饼,尽管他很小心,但还是疼得龇牙咧嘴。布里又从地上扯了一把青草,陪着他一起吃了起来。“我们用那些钱算不算偷窃?”沙斯塔问。“哦,”马抬起头,嘴里塞满了青草,“我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当然,一匹自由的马,会说话的马绝对不能偷窃。可是我想,就算我们把钱花了也没什么。现在,我们是敌国的囚犯、俘虏。这些钱是我们缴获的战利品。而且没有钱,我们用什么给你买吃的呢?我想,和所有人类一样,你不吃青草、燕麦之类的天然食品。”“我当然不吃。”“尝试过吗?”“我试过,可是我咽不下去。如果你是我,你也吞不下去。”“你们人类真是个奇怪的生物。”布里说。

当沙斯塔吃完早餐后(这是他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布里说,“在重新套上马鞍前,我想美美地在地上打个滚。”说完,他就倒在地上,打起滚来。“真是太舒服了!”他四脚朝天,一边用后背蹭着地上的草皮一边说。“沙斯塔,你也该像我这样打个滚,”它用鼻子哼哼道,“再也没有比这更提神的了。”

沙斯塔听了哈哈大笑起来,说:“你躺在地上的样子太可笑了!”“我的样子才不可笑呢!”布里说。他突然翻转身体,侧躺在地上,抬起头,认真地望着沙斯塔,微微喘着气。“我的样子真的很可笑?”他用急切的口吻问。“是啊,很可笑,”沙斯塔回答说,“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你是不是觉得会说话的马从来不做这样的事情,”布里问道,“对不对?这些愚蠢而滑稽的动作都是我从聋哑马那儿学来的。等我回到纳尼亚,要是纳尼亚的人和会说话的动物发现我沾染了低劣的坏习惯,就太可怕了。你觉得呢,沙斯塔?现在,坦白地告诉我,不要顾虑我的感受。你觉得真正的自由马——会说话的马——会在地上打滚吗?”“我怎么会知道呢?假如我是你,我才不会为这种事情烦恼呢。不管怎样,我们得先回到纳尼亚。你知道去那儿的路吧?”“我认识去塔什班城的路。到了那儿再往前走就是沙漠。别害怕,我们会想办法穿过沙漠的。过了沙漠,我们就能看到北方的山脉。想想看!一路往北,去纳尼亚!什么也阻挡不了我们前进的步伐。不过,我很希望我们能绕过塔什班,远离城市会更安全。”“我们能绕开塔什班吗?”“那就只能从内陆走了,穿越耕田和主干道,我不认识那里的路。不,我们还是沿着海岸线走,得悄悄地走。从这里一路向前,除了羊、兔子、海鸥和几个牧羊人,我们不会遇到任何人。好了,我们现在就启程,行吗?”

登上马镫,腿跨过马鞍的时候,沙斯塔只觉得两条腿仿佛断了一般,疼得厉害,不过马儿倒是很体贴,一下午都走得很慢,迈步时动作也很轻柔。夜晚暮色降临,他们顺着一条陡峭的山路走进一个山谷,找到了一个小村庄。在进村之前,沙斯塔下了马,步行到村子里,买了一块面包、一些洋葱和小萝卜。布里则借着暮色的掩护,绕过村庄,在村子的另一头和沙斯塔会合。后来,这种方法成了他们的惯用方法。

对沙斯塔而言,那些天好不自在。随着他的肌肉越来越结实,他从马背上摔下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他的骑术有了很大进步。可即便如此,在训练结束的时候,布里还是说他坐在马背上就像一袋面粉。“就算走大路很安全,小伙子,被人看到你骑在我背上我还是觉得羞愧不堪。”布里虽然说话粗鲁,但他是一名耐心的教练。再也没有比马更好的骑术教练了。沙斯塔学会了小跑、慢跑、跳跃,就连布里突然刹车或急转他都能稳稳地坐在马背上——布里告诉他,在战场上这样的情况随时都可能出现。说到这儿,沙斯塔就会恳求布里给他讲讲他驮着泰坎在战场上厮杀的故事。布里便说起了当年他亲历过的急行军、强渡激流以及骑兵对阵时的交锋和恶战,在那时,战马跟士兵一样拼了命地战斗——每一匹马都是强壮的成年公马——训练有素,能咬善踢,并且能看准时机抬起前腿,帮助骑士全力以赴挥剑或举斧砍向敌人,集马和骑兵的全部重量于一体,如泰山压顶般劈向对手。不过,尽管沙斯塔很想听他讲战斗的故事,但是布里平时很少主动说起。“别说这些了,年轻人,”他常说,“那些不过是蒂斯罗克的战争,我只是作为一名奴隶,一头蠢笨的牲口参战。如果是纳尼亚的战斗,我将以一匹自由马的身份,和我的人民一起并肩作战!那才是值得我津津乐道的战役。纳尼亚!北方!哈——哈!布鲁——嚯!”

沙斯塔很快就发现,每当布里发出这种声音的时候,就意味着他准备狂奔一场了。

就这样,他们一路向前,走了好几个星期,经过的海湾、岬角和河流多得数不清。在一个月夜——他们一直都是夜晚赶路,白天睡觉——他们将一连串矮坡抛在身后,行走在宽广的平原之上,一片茂密的树林匍匐在距离他们左侧大约半英里外的地方,而他们右侧的低矮沙丘后面隐藏着一片平静的大海。他们慢悠悠地溜达了大约一小时,时而慢跑,时而漫步,突然,布里停下了脚步。“怎么了?”沙斯塔问道。“嘘!”布里说,他看了看四周,耳朵也竖了起来,“你听到什么声音了吗?你听!”“听起来像是另一匹马的声音——就在我们和树林之间。”沙斯塔仔细听了一分钟后回答说。“另一匹马,”布里说,“这可不是我想要的。”“说不定是某个晚归的农夫骑着马刚好从这儿经过。”沙斯塔打了个呵欠。

布里说:“骑马的人绝对不是一名农夫,那匹马也绝不是农夫的马。你难道分辨不出那声音吗?听听那马蹄声。沙斯塔,我可以告诉你,驾驭马的是一名真正的骑士。听我说,有一名泰坎就在树林边上,他没有骑在马背上——那蹄声听起来太轻。我可以断定,那是匹血统纯正的好马。”“现在那声音停了下来。”沙斯塔说。“没错,”布里说,“可是,为什么我们一停下来他也停下来了呢?沙斯塔,我相信我们被人跟踪了。”“那我们该怎么办?”沙斯塔把声音压得很低,“你觉得他能看到我们,听到我们说话吗?”“以现在的光线来看,只要我们保持安静,他们应该看不到,听不到我们。”布里回答说,“看!有朵云飘过来了。我会一直等到云遮住月亮。到那时,我们就以最快的速度向右跑,去海滩那边。万一发生了不好的事情,我们还可以藏身于沙丘之中。”

等云彩一遮住月亮,他们就立刻向右奔去,起初还像平时走路一样迈步,后来干脆一路小跑起来。

云朵比之前看上去的更大、更厚,没有了月光,周围很快就暗了下来。沙斯塔对自己说:“现在我们一定离沙丘不远了。”然而就在这时,前方突然传来一个可怕的声音,吓了他一大跳,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低沉的咆哮声拖得很长,声音里带着一丝浓重的忧郁之情,而且听起来野性十足。布里闻声立刻掉头,以最快的速度向内陆飞奔而去。“那是什么?”沙斯塔倒吸一口冷气,问道。“狮子!”布里头也不回地向前狂奔。

此后的一段时间里,四周万籁俱寂,只有清脆的马蹄声在平原上回荡。最终,他们淌水越过了一条很宽但不深的小河。布里在河的对岸停了下来。沙斯塔这才发现自己全身湿透,颤抖不已。“河水也许能冲掉我们的气味,让那畜生找不到我们,”布里歇了会,气喘吁吁地说,“现在,我们可以慢慢走了。”

向前走时,布里说,“沙斯塔,我真为自己感到羞愧。刚才,我竟然像普通的聋哑马一样,吓得惊慌失措。我真的吓坏了。我的表现一点也不像会说话的马。我不惧怕刀剑、长矛和弓箭,可就是受不了——那些动物。我想慢跑一阵。”

可没一会儿,布里就又撒开蹄子狂奔起来——咆哮声再度传来,这一次,声音是从他们左侧的树林里传来的。“有两头狮子。”布里低声说。

他们狂奔了一阵之后,狮子的咆哮声消失了。沙斯塔说,“嘿!另一匹马也正在我们旁边奔跑。距离我们只有一石之远。”“那很好,”布里喘着粗气说道,“泰坎就骑在马上——他手里有剑——能够保护我们。”“可是,布里!”沙斯塔说,“如果我们被人抓住也一样会被处死,倒不如被狮子逮到。我会因为偷马被他们吊死。”他从没见过狮子,所以不像布里那样害怕狮子,但是布里见过。

布里只是打了个响鼻,并没有回答。他转了方向,开始向右跑去。奇怪的是,另一匹马似乎也在同一时间改变了方向,向左跑开了,不一会儿,两匹马之间的距离便拉开了。然而就在这时又传来了两声狮吼,一声紧接着另一声,而且是从左右两侧分别传来,两匹马之间刚刚拉开的距离又缩小了,而且很显然,两头狮子是从左右两侧夹攻。从旁边传来的狮吼声近得可怕,它们似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追上这两匹飞奔的马。天上的云此刻也飘走了,皎洁的月光照亮了地面,宛如白昼。两匹马在两名骑手的驾驭下并驾齐驱,那情形就好像双方正在赛马。事实上,布里(事后)也说在卡乐门还从没见过如此精彩的比赛。

此刻的沙斯塔已经完全乱了方寸,开始思量狮子究竟是要痛快地杀死他们,还是像猫捉老鼠一样,先玩弄他们一阵再将他们杀死。想到这儿,他又冒出一个新问题——被狮子咬很疼吗?与此同时(有时候,一个人在极度恐惧的时候就会如此)他也注意到了之前没注意到的一切。他看到骑在另一匹马上的骑手又瘦又小,身上穿着盔甲(月光照在盔甲上亮闪闪的),英姿勃发。那名骑手的脸上没有胡子。

这时,一个平坦且明晃晃的东西在他们面前铺陈开来。沙斯塔还没来得及想那是什么,只听到哗啦啦一阵响,一口咸津津的水便涌入他口中。原来那明晃晃的东西是一片嵌入内陆的海湾。两匹马正费力地在水中游泳,海水已经没到了沙斯塔的膝盖。一个愤怒的吼声从他们身后传来,沙斯塔扭头望去,只见一个毛发蓬松、外形可怕的庞然大物正趴在水边,但是他只看到一个影子。“另一头狮子一定已经被我们甩掉了。”他心想。

显然,那狮子一定是觉得眼前的猎物不值得它涉水弄湿全身。看起来,它丝毫没有跳进水中继续追赶的意图。两匹马并肩前行,已经走到了海湾的中部,对岸的陆地清晰可见。那名泰坎依旧没有出声。“他总会开口的,”沙斯塔心想,“只要我们一上岸,他就会开口说话。到时候,我该说些什么呢?我必须先想好说辞。”

就在这时,他身旁传来两个声音。“哦,我累死了。”其中一个声音说。“闭上你的嘴巴,赫温,别像个傻瓜一样。”另一个声音说。“我一定是在做梦,”沙斯塔心想,“可是,我敢发誓,我听到那匹马在说话。”

没过多久,两匹马便停止游泳,开始淌水,伴随着一阵哗哗声,海水从两匹马身体两侧及尾巴上倾泻而下,紧接着便传来了八只蹄子踩在鹅卵石上发出的咔嗒声——他们终于走出了海湾,登上了对岸的土地。令沙斯塔大为吃惊的是,那个泰坎压根就没有提问的意思。他看都没看沙斯塔一眼,只顾着敦促他的马儿继续赶路。可是,布里用肩膀挡住了另一匹马的去路。“布鲁——嚯——哈!”长嘶一声,“站住!我听到了,我刚才听到你说话了。夫人,继续假装可没有用。我听到你说话了。你是一匹会说话的马,一匹和我一样的纳尼亚马。”“就算她是,那和你有什么关系?”骑士凶巴巴地说,他的一只手已经按到了剑柄上。不过,从他说话的声音沙斯塔识破了一些事情。“哦,她是个女孩!”沙斯塔大叫道。“我是不是个女孩关你什么事?”陌生人没好气地反问道。“你只不过是个男孩,一个粗鲁、寻常的小男孩——很可能还是一名奴隶,偷了主人的马跑了出来。”“你知道的也就这些了。”沙斯塔说。“他不是贼,小泰克希娜,”布里说,“如果你非要说谁偷了什么东西的话,那也只能说是我偷了他。至于你刚才问我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在这个陌生的国度里,我遇到了自己种族中的一位女士,我想你不会以为我会对她不闻不问吧?我这样做是自然而正常的事情。”“我也觉得这很正常。”那匹母马说。“赫温,你能不说话吗?”女孩说道,“看看你给我惹的麻烦!”“我们才不会给你找麻烦呢,”沙斯塔说,“你想走就快走吧。我们不会强留你。”“你想留也留不住。”女孩说。“人类就是爱吵架,”布里对母马说,“他们和骡子一样讨厌。我们能不能表现得理智一点?夫人,我想你的遭遇大概和我一样吧?年幼时被人绑架——然后在卡乐门被当成奴隶奴役了多年。”“先生,你说得真是太对了。”母马幽幽地答道。“现在,也许你——逃跑了?”“赫温,告诉他别多管闲事。”女孩说道。“不,我才不这样说呢,阿拉维斯,”母马将两只耳朵侧向后方,“我和你一样,都在出逃。而且我确信像他这样高贵的战马一定不会出卖我们。我们的确是偷跑出来的,打算去纳尼亚。”“哦,我们当然不会出卖你们,我们也要去纳尼亚。”布里说。“当然,你一定早就猜到了。一个穿着破烂的小男孩骑着(或者说勉强骑着)一匹战马在夜晚奔跑,除了逃跑,还能是什么?与此同时,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一位出身高贵的泰克希娜,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穿着哥哥的盔甲——独自一人骑马奔驰,而且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假如我看不出事有蹊跷,叫我大傻蛋好了!”“那好吧,”阿拉维斯说,“你猜对了。我和赫温的确是偷跑出来的。我们想去纳尼亚。现在,你想怎样?”“怎么这么说呢?既然是这样,我们为何不一起走呢?”布里说,“赫温女士,我相信你愿意接受我在旅途中为你们提供的帮助和保护!”“你为什么一直和我的马说话,却不理我呢?”女孩问道。“请原谅我,泰克希娜,”布里说(说话时,他的耳朵也微微后仰),“那是卡乐门的对话方式。我和赫温都是来自纳尼亚的自由马,你打算前往纳尼亚,那你一定想做一个自由人。既然如此,那赫温就不再是你的马。我们可以说你是她的人。”

女孩张嘴想说点什么,但最终什么也没说。显然,她从没站在这样的立场上思考过问题。“但是,”沉默了一阵后,女孩开口说,“我还是看不出来我们为什么要一起走。人多难道不是更容易引起旁人的注意吗?”“应该说恰恰相反。”布里说。母马也跟着说:“哦,就和他们一起走吧。我觉得这样更自在。我们连去纳尼亚的路怎么走都不太确定。我相信像他这样的勇士懂的东西一定比我们多。”“哦,布里,”沙斯塔说,“就让她们自己走吧。你难道看不出来人家根本就不需要我们吗?”“我们需要你们。”赫温说。“听我说,”女孩说道,“我不介意一起走,战马先生,可是这个男孩呢?我怎么知道他不是间谍,不会透露我们的行踪?”“你为什么不直说我高攀不上你呢?”沙斯塔说。“安静一点,沙斯塔,”布里说,“泰克希娜所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泰克希娜,我愿意为这个男孩担保。他对我很坦诚,是我的好朋友。而且他既不是纳尼亚人,也不是阿钦兰人。”“好吧,那我们就一起上路。”她对沙斯塔不理不睬,很显然,她想要的是布里,不是他。“太棒了!”布里说,“既然现在有海水隔在我们和那可怕的野兽之间,你们两个人何不取下马鞍,我们大家趁机休息一下,正好说说彼此的经历。”

两个孩子就把马鞍取了下来,两匹马吃了点草,阿拉维斯从自己的鞍袋里拿出了相当精致的美食,可是沙斯塔心里仍在生闷气,就对她说:“不吃,还不饿。”他试图摆出一副强硬且高贵的架势,可是他从小生活的渔夫小木屋可不是学习高贵礼仪的好地方,所以他这样做的结果自然不乐观。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装得不像,所以心里更加窝火,表现得也就更糟了。两匹马儿倒是相处得十分融洽。他们都想起了纳尼亚的同一个地方——海狸大坝上的草地——并且还发现算起来他们俩竟然是表兄妹。这不禁让旁边的两个人愈发尴尬起来,最终,布里开口说:“好了,泰克希娜,和我们说说你的遭遇吧。别着急,慢慢说——我现在感觉相当舒适。”

阿拉维斯立刻说了起来,她静静地坐在那儿,说话的语气和态度完全变了一个样,和平时截然不同。这是因为在卡乐门,讲故事(无论你讲的是真实的故事还是杜撰出来的)是需要学习的,就像英格兰的男孩女孩学习写作文一样。两者唯一的差别就是,人们愿意听故事,但是我还从没听说过有人愿意读作文。

第三章在塔什班的城门口

“我名叫阿拉维,是个斯泰克希娜,”女孩说道,“我是基德拉什泰坎家唯一的女儿,我爸爸基德拉什是里士蒂泰坎的儿子,老基德拉什泰坎的孙子;伊尔松布勒蒂斯罗克是我爸爸的曾祖父,他也是阿尔帝布蒂斯罗克的儿子,我们家祖祖辈辈一脉相承,都是塔什神的后代。我爸爸是卡拉瓦尔省的省长,也是少数几个有资格穿着鞋站在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面前的人。我妈妈(愿神灵保佑她安息)已经去世,爸爸又娶了一位新妻子。我的哥哥在征讨西部叛乱时战死沙场,而我的弟弟还只是个年幼的孩子。现在,说说我爸爸的那位新妻子,我的后妈吧。她极其厌恶我,只要我在家里,她就觉得连太阳都失去了光辉,她的世界一片黑暗。所以她说服我爸爸把我嫁给阿霍什塔泰坎。阿霍什塔出身卑微,但近几年他凭借着阿谀奉承、玩弄阴谋诡计讨得了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的欢心,被封为泰坎,还做了好几个城市的市政官,等将来大宰相死了,他很有可能成为大宰相的候选人。这些还不算什么,他至少有六十岁了,而且还是个罗锅,脸长得像猿猴。可尽管如此,一来这个阿霍什塔有钱有势,二来我后妈极力劝说,我爸爸最终派人去说亲,结果和阿霍什塔一拍即合,他派人捎来话说今年仲夏就要娶我过门。“得知这一消息后,我顿时觉得整个世界暗无天日,我躺在床上,哭了一天。第二天,我就坐了起来,洗干净脸,让人给我的马赫温套上马鞍,带着一把锋利的匕首——哥哥曾经带着它在西方战场上杀敌——独自骑马跑了出来。当我看不到我家房子的时候,我走进一片无人居住的树林,找到一片开阔地,从马上跳下来,抽出匕首。在我拉开衣服,准备将匕首插进自己的胸膛之前,我向诸位神灵祈祷,希望能在死后见到我的哥哥。在那之后,我闭上眼睛,咬紧牙关,准备一刀刺进心脏,了结自己,然而就在这时,这匹母马突然开口说话了,它的声音听上去和人类女孩并无两样,她说:‘哦,我的主人,请不要自杀,只要活着,美好的未来就在前方等着你。’”“我当时说的还没有这一半好听呢。”母马嘀咕了一句。“嘘,女士,别说话,”完全沉浸在故事中的布里说,“她正在用卡乐门贵族的方式给我们讲故事,整个蒂斯罗克宫廷恐怕都找不出比她讲故事讲得更好的人了。泰克希娜,你继续说。”“当我听到我的马竟然说出了人类的语言时,”阿拉维斯接着说,“我对自己说,一定是死亡的恐惧干扰了我的理智,使我产生了幻觉。我顿时羞愧万分,因为我们家族的成员面对死亡时应当像被小虫子咬了一样泰然自若。于是,我第二次举起匕首准备自我了断,就在这时,赫温冲向我,把头挡在了我和匕首之间,就像一位母亲教育女儿一样,给我讲道理,训斥我。一时间,我内心涌起的强烈好奇心和惊讶使我忘记了自杀和阿霍什塔,我说,‘哦,我的马儿,你是怎么学会像人类的女孩一样说话的?’接着,赫温就告诉我——正如你们已经知道的——在纳尼亚,所有的动物都会说话,当她还是一匹小马驹的时候,有人把她从纳尼亚偷了出来。她还跟我说了纳尼亚的山山水水,还有那里的城堡和大船,直到我对她说,‘哦,塔什神和阿扎罗斯神,还有黑夜女神扎迪娜啊,我真想去纳尼亚看一看。’‘哦,我的主人,’这匹马回答说,‘只要你到了纳尼亚,你就会开心起来,在那片土地上,没有谁会强迫女孩违背自己的意愿嫁给她不想嫁的人。’“就这样,我们俩聊了起来,聊着聊着,我看到了希望,庆幸自己没有自杀。我和赫温约定一起逃跑,商量好了逃跑计划。回到我爸爸的府邸后,我换上了最鲜艳的衣服,在爸爸面前又唱又跳,假装很满意这桩婚事。我还对他说,‘哦,爸爸,你都不知道我有多高兴。请把令牌给我,让我带着女仆独自到树林里,为少女和黑夜女神扎迪娜做一次秘密的献祭,当女孩们准备出嫁,再也不能侍奉扎迪娜时,做一场这样的祭祀符合我们的习俗,而且十分得体。’我爸爸回答说,‘哦,我的女儿,你能这样我真是太高兴了,那你就去准备吧。’“我立刻去找我爸爸府里最老的一名奴隶,同时他也是我爸爸的秘书,当我还是个孩子时,他就常常把我放在膝上逗我哄我,他爱我胜过爱空气和阳光。我要他发誓替我保密,并且哀求他为我写一封信。他听后哭得老泪纵横,恳请我改变主意,不过最后,他还是说道,‘闻之必从,’然后按照我说的帮我准备好了一切。我将那封信封了蜡,藏在怀中。”“那封信上写了什么?”沙斯塔问。“安静,年轻人,”布里说,“你破坏了听故事的氛围。她会在适当的时候告诉我们的。你继续说,泰克希娜。”“接着,我叫来了女仆,吩咐她陪我一起去树林举办扎迪娜的祭祀仪式,并且让她明天一早就叫醒我。我尽量表现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还拿出酒来给她喝——我偷偷地在她杯子里掺了点东西,她喝了之后就会整整睡上一天一夜。等到房子里所有的人都睡着之后,我从床上爬起来,穿上了哥哥的盔甲,把我积攒的所有钱和首饰塞进腰带里,拿上食物,套好马鞍,在夜幕的掩护下骑马离开了家。我并没有像爸爸预料的那样奔向树林,而是朝着塔什班所在的东北方跑去。“我知道,三天之内,被骗的父亲还以为我去祭祀了,所以根本不会派人出来找我。到了第四天,我们来到了阿齐姆·巴尔达城。这座城市坐落在多条道路的交汇处,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的邮差骑着快马从这里奔向王国的四面八方,为有特权和特别许可的大泰坎送信。于是,我来到这座城市里的帝国邮政厅,找到他们的负责人,对他说,‘送信的使者啊,我这里有一封来自于我叔叔阿霍什塔泰坎的信,请务必将它交到卡拉瓦尔省长基德拉什泰坎大人的手中。这是五个月牙币,快把这封信给他送去吧。’信使的头儿回答说,‘闻之必从。’“那封信是假冒阿霍什塔的口吻写的,大概内容如下:‘阿霍什塔泰坎向基德拉什泰坎致意。以不可抗拒的,不屈不挠的塔什神的名义,敬启者。请获悉,在我前往贵府商定我与令爱阿拉维斯泰克希娜的婚约的途中,托众神灵的庇佑,我竟然与她在树林中偶遇。当时,令爱已经按照少女礼仪完成了向扎迪娜女神的献祭。当我得知她的身份之后,她的美貌和谨慎令我一见倾心,我心中顿时燃起了爱的火焰,我觉得假如不能立刻迎娶她为妻,我的世界将会变得一片黑暗。于是,我立刻准备好相应的祭品,举办了仪式,我们俩就地成婚,之后我便把她带回了家。我俩都祈祷并恳请你能尽快前来,让我们聆听你的谈笑,同时也希望你能带来我新婚妻子的嫁妆。由于新婚开销巨大,我希望你能尽快备好嫁妆,不要有丝毫延误。既然我和你亲如手足,我想你定然不会因为我和令爱的仓促结合而生气,毕竟我这样做完全出于我对令爱的深切爱意。望众神保佑你。’“做完这一切之后,我便马不停蹄地离开了阿齐姆·巴尔达城,我不担心有人追赶我,还期望我父亲在收到这封信之后能够立刻回信给阿霍什塔,或是干脆亲自前去拜访,这样等到事情真相大白的时候,我已经过了塔什班。这就是昨晚我被狮子追赶,遇到你们之前发生的故事。”“那个被你下药弄晕的女孩呢?”沙斯塔问。“毫无疑问,她一定会因为睡过头被打一顿,”阿拉维斯冷冰冰地说,“她是我后妈安插在我身边的眼线,她挨打,我很高兴呢。”“我说,这不太公平。”沙斯塔说。“我做这些事情又不是为了讨好你。”阿拉维斯立刻反唇相讥。“还有一件事我不明白,”沙斯塔说,“你还没有成年,和我差不多年纪,怎么就要谈婚论嫁呢?”

阿拉维斯什么也没说,但布里随即答道:“沙斯塔,别在那儿显示你的无知了。在大泰坎家族里,都是在她这个年龄成婚的。”

沙斯塔的脸一下变得通红(尽管当时光线很暗,谁也没有发觉),觉得自己受到了怠慢和冷落。阿拉维斯让布里也说说他的故事。布里便说开了,但沙斯塔觉得布里不该在他摔跤和糟糕的骑术上添油加醋说那么多。很显然,布里觉得这很好笑,但阿拉维斯并没有哈哈大笑。布里说完他们的故事之后,大家就睡觉了。

第二天,两个人两匹马继续一起赶路。沙斯塔更喜欢他和布里单独旅行的那段时光,因为现在布里和阿拉维斯几乎包揽了所有的谈话。布里在卡乐门生活的时间很长,经常混迹于泰坎和他们的马匹之间,所以许多阿拉维斯认识的人和地方他都知道。阿拉维斯常常会这样说,“如果你参加了祖林德瑞战役,那你一定见到了我的堂兄阿里玛什,”这时,布里就会回答说,“哦,是的,阿里玛什,他是战车队唯一的一名上尉,不是吗?我一直都不太看好战车或那些拉战车的马。它们不能算是真正的骑兵。不过,阿里玛什倒是一名值得尊敬的贵族。在拿下蒂贝斯之后,他在我的草料袋里加了糖。”或者,当布里说,“那年夏天,我一直都待在密兹里尔湖,”阿拉维斯就会说,“哦,密兹里尔!我的朋友拉萨阿琳泰克希娜就住在那里。那可真是个好地方。想想那美丽的花园,还有千香谷!”尽管布里不是故意将沙斯塔排除在谈话之外,但沙斯塔总会不由自主地觉得自己受到了冷落。当有着相同经历的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往往会情不自禁地谈论那些事情,如果当时你也在场,你恐怕也会和沙斯塔一样,有倍受冷落的感觉。

在布里这样伟大的战马面前,母马赫温表现得十分腼腆,很少开口说话。只要有可能,阿拉维斯就不主动和沙斯塔说话。

不过很快,他们就有了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思考。眼看塔什班城就要到了,沿途的村庄渐渐多了起来,规模也比之前的大了不少,路上的行人也更多了。现在,他们几乎昼伏夜出,夜晚赶路,白天找一个隐蔽的地方休息。每次停下来休息时,他们都会为了到达塔什班后该怎么办争执不休。之前,大家一直尽量回避这个难题,一拖再拖,可现在已经拖不下去了。在讨论中,阿拉维斯对沙斯塔不友好的态度倒是在慢慢减少。通常来说,相对于日常的闲聊,人们在谈论某项具体的计划时更容易改变对一个人的看法。

布里说,现在他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确定一个集合的地点,如此一来,就算大家在穿越城市的时候走散了,也能在城市的另一头顺利会合。他说位于沙漠边缘的古代国王墓地就是会合的最佳地点。“那地方看上去就像是巨大的石头蜂箱,”他说,“你们肯定不会错过。而且那个地方最好的一点就是没有卡乐门人会靠近那里,因为他们相信那里是食尸鬼出没的地方,恐惧使他们不敢靠近。”阿拉维斯问那里是否真的有食尸鬼,布里说他是纳尼亚的自由马,根本就不相信卡乐门的无稽之谈。沙斯塔也说他不是卡乐门人,所以一点都不害怕这些老掉牙的食尸鬼的故事,虽然事实并非如此。不过,他的这番话倒是给阿拉维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与此同时也让她感到有些恼火),当然,她也表示自己才不在乎什么食尸鬼。就这样,墓地就成了他们在塔什班城另一头的会合地点,这时,所有人都觉得接下来的行程将会一切顺利,直到赫温非常谦逊地指出,当他们进入塔什班后,最大的麻烦事不是穿过城市后该去哪儿会合,而是怎样才能顺利穿越这座城市。“夫人,我们明天再商讨这个问题,”布里说,“现在,让我们先小睡一会儿。”

不过,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并不容易。阿拉维斯首先建议说,他们应该趁着夜色的掩护,偷偷游过城外的那条河,根本就不用进城。可是布里立刻说出了两个反对的理由。其一,那条河的河口很宽,对于像赫温这样的母马而言,游这么长的距离实在有些吃力,尤其是她背上还驮着人。(事实上,他自己也觉得这段距离游起来太长太累,只不过他在说到这一点时轻描淡写而过。)其二,那条河上一定有很多船,甲板上的人看到河里有两匹马在游泳一定都会心生疑惑。

沙斯塔觉得他们应该到河的上游去,选一个河面稍窄的地方渡河。然而,布里说河的两岸有许多花园和度假屋,这些建筑绵延好几英里长,里面住着不少泰坎和泰克希娜,他们会骑着马在河岸边的路上散步,或是举办各种河上舞会。选择走这条路,极有可能会遇到一些认识阿拉维斯,甚至布里的人。“我们只能乔装改扮再上路了。”沙斯塔说。

赫温说,在她看来,最安全的方法就是从这扇城门直接走到下一个城门,穿越城市,因为走在人群中最不容易被人注意。不过,她也赞同沙斯塔关于乔装上路的提议。她说,“你们两个人必须换上破烂的衣裳,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农夫或奴隶。阿拉维斯的盔甲和马鞍之类的东西则必须包成包裹,放到我们背上,然后,你们俩还必须装出鞭打我们的样子,让人们以为我们只是两匹普通的驮马。”“我亲爱的赫温!”阿拉维斯用充满讽刺意味的口吻说,“无论如何乔装打扮,所有人还是能一眼就看出布里是匹战马!”“的确,我也这么觉得,”布里说,打了个响鼻,耳朵微微向后侧。“我知道这并不是一个很好的计划,”赫温说,“可是,我觉得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梳洗了,看上去都不太像原来的我们(至少,我相信我是如此)。我想,只要我们在脸上和身上抹些泥,然后低着头走路,装出一副又累又懒的样子,走路的时候不抬腿——也许,我们就不会被人认出来。还有,把我们的尾巴剪短些,不是那种很整齐的剪法——你们明白的——要剪成参差不齐的那一种。”“我亲爱的女士,”布里说,“你有没有想过我们以这副尊容回到纳尼亚,那情况会有多糟糕啊?”“这个嘛,”赫温谦和地说(她是一匹十分敏感的母马),“眼下最要紧的是先回到纳尼亚。”

尽管大家都不喜欢赫温的点子,但最终他们还是采纳了她的建议。按她说的做虽然很麻烦,而且还涉及到一些被沙斯塔称为“偷窃”,布里称作“突袭”的事情。那天晚上,有个农场丢了几个麻袋,第二天,另一个农场主发现自己少了一卷绳子,不过,阿拉维斯穿的破旧的男孩衣服则是他们在一个小村子里用钱买来的。夜幕即将将临时,沙斯塔像凯旋归来的战士一样,拿着买来的衣服与大家在路边一座郁郁葱葱的小山脚下会合。大家都很兴奋,因为翻过这座小山,前面就是塔什班了。他们登上山脊,俯瞰前方的塔什班。“希望我们能够安全穿越这座城。”沙斯塔小声对赫温说。“哦,是啊,我也希望如此,”赫温热情地回答。

当晚,他们沿着伐木者踏出的小径穿过树林。一走出树林,他们就看到前面的山谷里灯火点点。眼前的情景让从没到过大城市的沙斯塔吃了一惊。吃过晚饭后,两个孩子就睡觉了。第二天清晨,他们被马儿叫醒了。

星星依旧在天上眨着眼睛,青草上满是露水,踩上去凉得有些刺骨,在他们前方的右侧,大海的那一边已经隐隐现出了清晨的第一道曙光。阿拉维斯躲进树林里,等她回来的时候,她已经换上破烂衣服,看上去有些奇怪。她把自己的衣服卷成卷,抱在怀里。她把衣服、盔甲、盾牌和弯刀,以及两幅马鞍和各种马具装备全都装进了麻袋里。布里和赫温滚了一身的湿泥巴,让自己看上去脏兮兮的,现在要做的就是割短他们的尾巴了。阿拉维斯的弯刀是他们唯一可以利用的工具,所以他们又不得不解开其中的一个口袋,找出弯刀。这可是个费时间的活儿,而且对马的伤害也不小。“哦——哦!”布里说,“假如我不是一匹会说话的马,我一定会狠狠地给你一脚!你不是说割断吗,可我感觉你在硬拔!”

尽管光线很暗,两个孩子的手指冻得冰冷,但最终还是办妥了一切。两匹马的背上各驮了几个大布袋,两个孩子牵着缰绳(现在,两匹马都不再用辔头和皮带,改用缰绳)。就这样,他们启程了。“记住,”布里说,“尽量别走散。如果情况不允许,那我们就在古代国王墓地会合,不见不散。”“还有,别忘了,”沙斯塔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两匹马都必须牢记自己的身份,别张口说话。”

第四章沙斯塔遇到了纳尼亚人

沙斯塔向山下的山谷望去,起初,除了一片雾霭,以及透过雾气看到的几个朦朦胧胧的圆顶和尖塔,他什么也看不到。不过,随着下面灯光越来越多,迷雾渐渐散去,眼前的景象慢慢变得清晰起来。一条很宽的大河在这里分成两条支流,塔什班城就坐落在位于两条支流之间的那座小岛上,堪称世界一大奇观。小岛的边缘处耸立着一圈高大的城墙,涌起的浪花用力拍打着城墙底部的石基,城墙上的塔楼多得数不清,沙斯塔很快就放弃了清点塔楼。城墙内,一座小山拔地而起,从山脚到山顶,山坡上的每一寸土地都被建筑物覆盖——蒂斯罗克的宫殿以及宏伟的塔什神庙就在那里,一座又一座华美的露台还有宽阔的大街纵横其中,曲折蜿蜒的小径,以及柠檬树和橘子树遮蔽下的层层台阶若隐若现,色彩斑斓的屋顶花园、各式阳台、穹顶、尖顶、粗壮的廊柱、城垛、尖塔随处可见。当太阳从海平面上一跃而出,神庙巨大的镀银穹顶反射着朝阳灿烂的光辉,照得沙斯塔一时眼花缭乱。“快走啊,沙斯塔。”布里不断地催促道。

大大小小的花园星罗棋布地分布在山谷两侧的河岸上,他们一开始还以为那是一片树林,直到走近了,才看到隐藏在树丛中由白色围墙砌成的小房子。很快,沙斯塔就闻到了一股由鲜花和水果散发出来的自然香气,那气味馥郁浓烈,惹得人垂涎欲滴。十五分钟后,他们就走下小山坡,来到了这片花海树丛中,沿着一条平坦的小路继续前行,路旁全是白色的墙垣,低垂的树枝纷纷探出墙头,有的还伸到了路中央。“听我说,”沙斯塔用充满敬畏的口吻说,“这个地方真是棒极了!”“话虽如此,”布里说,“不过,我还是希望我们能够平安无事地穿过这座城市。然后一路向北,到达纳尼亚!”

就在这时,一个低沉、震人心魄的声音突然响起,渐渐的,那声音越来越大,最后整个山谷似乎都跟着震动起来。那是一种乐曲声,声音之猛烈,气势之威严,让人在肃然起敬的同时又不禁心惊胆战。“那是号令打开城门的号角声,”布里说,“我们很快就要到达城门口了。阿拉维斯,把你的肩膀耷拉下来,步伐显得再沉重些,尽量隐藏你身上的公主气质。试想一下,一直以来你都被人呼来喝去,拳打脚踢。”“说到这一点,”阿拉维斯说,“那你是不是也该把头放低一些,背再拱一点,尽量不让别人看出你是一匹战马呢?”“嘘,”布里说,“我们到了。”

他们的确已经到了。他们走到了河边,一座多孔桥横跨于河面之上。河水倒映着晨光,跳跃翻腾着流过大桥。在右侧靠近河口的地方,隐约看到一排桅杆。大桥上人来人往,绝大多数都是赶着驴子或骡子急急忙忙进城的农夫,驴子和骡子的背上都驮着货物,有些农夫的头上还顶着篮子。孩子们和马匹夹杂在农夫之间。“有问题吗?”沙斯塔小声地问阿拉维斯,脸上露出了奇怪的表情。“哦,对于你来说,这一切都是老样子,”阿拉维斯毫不客气地轻声答道,“你对塔什班城有什么好计较的呢?可是,我本该坐在轿子上,前呼后拥地进城,前面有士兵开道,后面跟着一群奴仆,说不定我还能去蒂斯罗克(愿他万寿无疆)的宫廷里参加盛大的宴会——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地混进城。不过,对你来说,情况就不同了。”

沙斯塔只当她在说傻话。

高耸的城墙立于大桥的另一端,黄铜大门已经敞开,门洞虽然无比宽大但看起来还是有些狭小,只因为那扇门实在是高得吓人。大门的两侧各站着六名紧握长矛的卫兵。阿拉维斯忍不住在心中想,“假如他们知道我是谁的女儿,一定会立即立正,向我敬礼。”而其他人则一心只想着如何才能顺利通过城门,希望士兵们不问问题就放行。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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