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形罩·译言古登堡计划(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1-01-29 00: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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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西尔维娅?普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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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形罩·译言古登堡计划

钟形罩·译言古登堡计划试读:

作品简介

《钟形罩》是美国著名女诗人和作家西尔维娅·普拉斯创作的唯一一部小说。该书1963年在英国出版,1971年在美国出版后引起巨大轰动和广泛的社会反响,1979年还被拍成电影。

主人公艾丝特·格林伍德就读于东部名牌女子院校,因刻苦读书在学校总是受人挤兑。她和准医生男友巴迪的感情已是明日黄花,却找不到机会分手。在某时装杂志的写作比赛中获奖后,她得以前往纽约该杂志社工作一个月。在这个月里,她遭遇了杂志社“穿Prada的恶魔”式的女编辑上司、同在杂志社工作的聪明不羁的女友多莉安以及英俊倜傥的联合国同声译员康斯坦丁等人,充分体验了纽约大都市的浮华富丽和光怪陆离。杂志社工作结束后,她回到波士顿郊区家中,面对家人和邻里枯燥单调的生活方式终日抑郁不已。这时她开始了精神崩溃的过程,分不清真实和幻象,屡次试图自杀,还经受了荒唐的电击治疗并辗转于精神病院之间。后来在诺兰医生的帮助下,她终于恢复了正常,做回了自己身心的主人。

这部小说如同普拉斯的诗歌一样,是她的精神自传——不愿陷入社会为女性打造的贤妻良母的窠臼,不愿失去渴望自由生活的自我,但心中的呐喊始终无人倾听。就像是特吕弗的电影《朱尔和吉姆》,艾斯特的故事也充溢着浓烈奔放的情感、自我毁灭的绝望以及疼痛难忍的新生。在故事的展开过程中,除了丰富的内心独白,亦穿插了大量的闪回片段,幻象与现实时有交织。同时,小说被丰盈的自我感受包围着:热烈莫名的向往、疯狂冲动的冒险、对爱和性的探究、对未来的憧憬和困惑、企图尝试一切又逃避一切的纠结……一如用快速的镜头扫过内心所有角落,又像是在玻璃杯中倒入令人迷醉的幻象并用现实加以搅拌。这是每个女孩的——也是每个人的——青春和抗争的诗篇,虽然我们终有一天青春不再,或者无奈地变成了自己曾极力抗争的对象。

作者简介

西尔维娅·普拉斯(1932-1963),著名女诗人、小说作家、儿童文学作家,是继艾米莉·狄金森和伊丽莎白·毕肖普之后最重要的美国女诗人。1932年10月出生于波士顿,幼年丧父,由母亲和外祖父母抚养长大。以最优秀毕业生荣誉毕业于史密斯学院,由富布莱特项目资助在剑桥大学纽汉姆学院修习英语文学。1956年与后来成为英国桂冠诗人的泰德·休斯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子。普拉斯长年受抑郁症困扰,一度被送入精神病院治疗。1963年2月,在婚姻破裂、独力抚养孩子、文学创作等多重压力下,她在伦敦寓所中开煤气自杀身亡。

普拉斯是自白派诗歌的主将,最著名的诗集是《巨人及其他诗篇》、《艾瑞尔》,另有《渡湖》、《冬树》、《普拉斯诗全集》等,其中《全集》于1981年获得普利策奖,普拉斯也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在去世后获得普利策奖的人。她还以笔名维多利亚·卢卡斯发表了唯一一部小说《钟形罩》。普拉斯去世后,泰德·休斯为其整理诗稿出版,她的母亲为其整理日记和书信出版。她的作品在六

十年代被视为女权主义的指路明灯,而她本人也被奉为女性意识觉醒和女性文艺创作的先驱。

2003年,普拉斯去世四十周年时,英国以西尔维娅·普拉斯的生平拍摄了电影《西尔维娅》,由奥斯卡影后格温妮丝·帕特洛出演普拉斯,现任007丹尼尔·克雷格出演其夫泰德·休斯。

书评摘选

一个年轻女子生命中的六个月“《钟形罩》描述的是西尔维娅

十岁那年的经历,在书中能看到她如何尝试死亡、如何身陷世俗的泥沼而动弹不得。这是一本绝好的小说,就像她在离开人世前写下的诗歌一样苦涩冷酷。如果塞林格的小说主人公弗兰妮后来度过了地狱般的十年,那么她十年后也会写一本这样的自传。”——罗伯特·斯科勒,《纽约时报》书评专栏。“一种独特的尖锐……一种特殊的感染力,一股令人心悦诚服的力量,它充分展现了满怀希望和善意的人们的那份脆弱。”——《新闻周刊》“风趣、悲痛、粗放、激情、质朴,在书中交替糅合。本书最突出的特质就在于使人讶异的直截了当,就像正午时分拍摄的一系列快照。这部天然去雕饰的自传,讲述了一个年轻女子生命中的六个月,起始于她前往纽约一家时尚杂志担任大学生编辑,结束于她精神崩溃、住院治疗后走出一家精神病院。”——玛莎·杜菲,《时代周刊》“西尔维娅·普拉斯唯一的小说,虽然笔墨质朴无华,但其实是一部非同寻常的优秀作品……它拥有激烈而令人难忘的尖锐性。西尔维娅·普拉斯总是在用典雅的克制和文字的纯净来避免让你心碎,但在故事结尾,读者的心还是被揉碎了。”——露西·罗森索尔,《周六文学评论》“一位刚过而立之年的美国女诗人,与丈夫分居后带着孩子住在伦敦一个冰冷的公寓里。1963年2月11日,她用煤气自杀这种惨烈方式进入了永恒的虚无。

个月后,她去世前写的十首诗登在了《Encounter》杂志上,短短两页篇幅引发了巨大的反响。创作这几首诗时,她每天写二至

首;‘写诗,’她写道,‘在凌晨

点……晨光熹微,在婴儿啼哭和送奶工整理叮当作响的牛奶瓶之前,这似乎是漫长无尽的时光。’1965年,她丈夫出版了她的遗作选集《艾瑞尔》……去世八年后,西尔维娅·普拉斯已然成为现代文学历史上的重要人物。”——理查德·洛克,《纽约时报》书评专栏。

译后记

译后记——没疯过怎么知道自己是正常的?

西尔维娅·普拉斯,在短暂的

生里,她非常文艺地攻读英语文学,非常文艺地待过精神病院,非常文艺地邂逅并嫁了泰德·休斯这个英伦元稹(你们懂的,元稹除了好基友白居易以外,还有名妓薛涛和普救寺崔莺莺这些红颜知己),非常文艺地创作了足以流芳百世的诗歌,非常文艺地在叶芝故居吸煤气自杀,非常文艺地在身后被追奉为女性独立的先锋和旗手。这才是宇宙终极版的女文青,秒杀一切妖孽鬼怪。因此,能争取到机会翻译这样高大上的女文青的唯一一部小说,真是与有荣焉。

翻译最神奇的地方,就是能通过对字句的琢磨咀嚼与作者进行超时空的交流。普拉斯的文字质朴灵巧、简洁明了;跨越半个世纪的时间,细品她的文字,仍能深刻地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美丽和哀愁。《钟形罩》中的艾丝特·格林伍德即是普拉斯的化身,这个十

岁的女孩既渴望挣脱传统和家庭的束缚,去追逐喧嚣人世的浮华富丽,却又希翼着纯净平和的心境;外表骄傲世故,内心却胆怯稚气;想要挥霍青春以体验自由和放纵,但总有些时候不得不循规蹈矩;理想的情人只可远观,等走近前来却发现全不是那么回事;未来可选择的道路太多,犹豫迷惘间前方便隐没于无边黑暗中……相似的女子你一定在电影中看过很多,《狂人皮埃罗》中的玛丽安,《花与爱丽丝》中的爱丽丝,《戏梦巴黎》中的伊莎贝拉,《午夜巴塞罗那》中的克里斯蒂娜……她们未必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但一定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这种青春期的疯狂和躁动,一定隐伏在你我的血脉里,默默等候着那个迸发和喷涌的瞬间。

翻译不仅是与作者的对话,也是与自我的对话。在书中,自我意识和社会定位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加上对现实的失望和对未来的不确定性的恐惧,使艾丝特坠入精神崩溃的深渊。虽然故事里的艾丝特最终走出了精神病院,和她之前强烈抵抗的现实达成了妥协,恢复了形式上的正常;但实质问题并没有解决,头上高悬的“钟形罩”仍时时有可能落下困住她。真实的西尔维娅则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式来解决亦或是逃避了这些问题,也许在死亡中她终于获得了平静。当然,我们绝不能用自我毁灭的方式去探寻生命的真谛或是解决生活的难题。不过,阅读艾丝特/西尔维亚的人生剧本,也让我们有机会反思和探寻自身的精神世界。对于个人而言,“我是谁”、“我从何而来”、“我又去往何处”——就算小区保安哪天忘了问你一遍,你就真的不需要花个

分钟仔细想想么?《钟形罩》有一半篇幅写的是疯子和疯子眼中的世界。不过译完之后,总觉得现实世界更加疯狂而不可理喻,好似《爱丽斯漫游仙境》中混乱的下午茶会;而疯子们的小世界反而洞若观火、天马行空、平静随和。夏目漱石的那只猫也曾说过:“莫非所谓社会,便是全体疯子的集合体,像细胞之于生物一样沉沉浮浮、浮浮沉沉地过活下去?说不定其中有些人略辨是非,通情达理,反而成为障碍,才创造了疯人院,把那些人送了进去,不叫他们再见天日。如此说来,被幽禁在疯人院里的才是正常人,而留在疯人院墙外的倒是些疯子了……”所以,没疯过怎么知道自己是正常的?你确认自己现在正常么?

虽说译林版的翻译珠玉在前,但我也希望自己的译文能让读者有别具一格的阅读感受。接手翻译后,为普拉斯的文字所深深吸引,因此一鼓作气二

二天完成初稿及一百四十余条的注释,又三十天完成共三轮的修改核对。搞定之后便自我放纵——不,是自我放弃地——跑去吃了帝都传说中最大size的批萨,以最下里巴人的方式向我心中最阳春白雪的作者和作品深深致敬。

P.S.真挚感谢译言的亲爱的同仁,克里斯,梅子,毛毛,不知名的精审编辑……还有在Q群里为译文难点提供意见的真诚的筒子们……

2013年12月17日【译文】

钟形罩

西尔维娅·普拉斯一

那是一个诡谲而闷热的夏天,在那个夏天罗森伯格夫妇[1]被押上了电椅,而我在纽约浑浑噩噩地活着。我对死刑有些傻气的想法。被处电刑的念头着实让我恶心,但报纸上连篇累牍的全是这个——每条街转角处、每个闻起来尽是霉味和花生味的地铁入口,都贴着这样的大幅标题圆睁着眼瞪着我。虽然跟我没什么关系,但我还是忍不住设想,活生生地全身被电灼火燎是什么感觉。

我想那必然是世上最糟的事了。

其实纽约城就已经够糟的了。不到早上九点,那矫揉的、乡村般潮湿的新鲜空气——它在夜间不知怎地就渗了出来——就已像美梦的结尾那样蒸发殆尽。在两边楼房夹道形成的花岗岩峡谷底部,海市蜃楼般灰蒙蒙的热气氲氤着;炙热的街道在烈日下摇摆不定,白晃晃的车顶被烤得咝咝作响,干涩的煤渣吹进了我的眼睛和喉咙里。

在收音机上,在办公室里,我总能听到罗森伯格案的报道,直到它在我脑海里萦绕不去。这像极了我第一次看见死尸的情形。看到死尸后过了几周,尸体的头颅——或是其他什么残余部位——仍时时浮现在我早餐的鸡蛋熏肉背后和巴迪·维拉德的面孔后面。而我之所以能看见那具死尸,也全拜巴迪所赐。很快,我就觉得自己似乎到哪儿都被一根绳子和那具死尸的头颅拴在一起,它仿佛某种没鼻子的黑色气球,散发着酸臭味。

我当然知道那个夏天自己有点不对劲,因为我满脑子想的都是罗森伯格案,以及自己是多么愚蠢地狂购那些价格昂贵、穿着却受罪的时装,它们挂在我的衣橱里,好似一条条没精打采的鱼;还有我在大学里踌躇满志积攒的小成就是如何在麦迪逊大道[2]光滑的大理石路面上和玻璃橱窗前化为乌有的。

按理说,我正当年。

按理说,全美国成千上万像我这样的女大学生都会对我艳羡不已:我仅用一小时午餐时间就在布鲁明戴尔百货店[3]买下了尺码为七号的漆革皮鞋。而其他女孩追求的无非就是踩着这样的靓鞋,再搭配黑色漆革皮带和黑色漆革手袋,然后威风出行。在我的照片里,佳人啜饮马丁尼酒,衣衫轻薄;裙子的紧身上衣饰有仿银箔片,下摆则是一大团云朵似的雪白轻纱;身处高楼天台,头顶星光璀璨;还有几个拥有典型美式健壮身材的陌生男子环绕四周,尽管他们可能只是临时雇来或者租来充门面的。当这照片在我们十二个女孩工作的杂志上刊登之后,人人都觉得我当时真是风头正劲。

他们总会说,看哪,美国遍地是奇迹。在一个偏远小镇呆了十九年的乡下姑娘,穷得买不起一本杂志,却有幸得到大学的奖学金,到处拿奖,最后居然还像开着自家车一样玩转全纽约。

可惜我连自己都玩不转,更勿论其他了。我就像一辆懵懂呆滞的电车,从旅馆晃悠着驶向办公室,从办公室晃悠着驶向酒会,又从酒会晃悠着驶回旅馆和办公室。我想也许自己应该像其他女孩那样快活,但就是提不起劲。我感到生活像一潭死水,空空落落,又好似平静的风暴眼,在四周巨大喧嚣的包围下木然前行。

我们十二个人都住在一家旅馆里。

我们靠着写散文、小说、诗歌和时尚简讯在某时尚杂志举办的比赛里获了奖,奖品就是在纽约这家杂志社工作一个月,费用全免,还有不少免费福利,比如芭蕾舞剧门票、时装发布会入场券、在名牌沙龙做头发、与我们感兴趣的领域的成功人士会面,还有专人指导我们根据肤色上妆打扮。

我现在还留着当时他们给我的化妆盒,是专为有着棕色眼睛和棕色头发的女士设计的。盒里有:一管棕色睫毛膏,顶端有个小睫毛刷;一圆盒的蓝色眼影,大小刚够你把指尖蹭上去;另有三支口红,颜色从粉红到朱红;所有东西都放在一个精巧的镶金小盒里,盒子内里还嵌了面小镜子。我还有个白色的塑料太阳镜盒,上面缀着彩色贝壳、亮片和一个绿色的塑料海星。

我意识到这些堆积如山的小礼物其实是在为那些公司做免费广告,不过这也没啥好挑剔的。这些从天而降的免费馅饼也曾让我乐不可支。后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把它们藏了起来,但过后等我感觉好一些的时候,我又把它们找了出来,而且现在还摆在家里各处。时不时我也用用那些口红,上周我还把太阳镜盒上的塑料海星剪了下来给家里的小婴儿玩。

言归正传,我们十二个女孩住在旅馆里,而且住在旅馆同一侧同一层,一人一间,房间全挨着,这让我想起了大学宿舍。这旅馆有点不正常——按说一个正常的旅馆至少得在同一层里混住了男男女女吧。

这家旅馆名叫亚马逊[4],只接待女客,住客也大多是与我同龄的富家千金,父母们只想确保自己的宝贝女儿住在登徒子们不能染指和诱骗她们的地方。小姐们要么准备就读像凯蒂·吉布斯这类时髦的秘书学校,在那儿上课必须严整地戴帽子、穿丝袜、戴手套;要么就是刚从凯蒂·吉布斯这类学校毕业,当了老板们的秘书,每天无非就是在纽约城里闲逛,等着嫁一个青年才俊。

这些女孩在我看来真是无比乏味。她们在日光浴天台上打着哈欠,涂着指甲,想方设法保持在百慕大晒出的古铜肤色,看起来无聊得要命。我曾经和其中一个姑娘聊了一会,发现她觉得乘游艇没劲,坐飞机旅游没劲,圣诞节去瑞士滑雪没劲,连巴西帅哥都没劲得很。

我烦透了这些女孩。但心中的嫉妒之情却不能说与人知。活了十九年,除了这次来纽约,我还从没出过新英格兰[5]。这是我人生的第一个难得机遇,而我却在这枯坐一隅,任如水时光自指缝间流失。

我想,当时多莉安也算是个大麻烦。

以前我从未见过多莉安这样的女孩。她在南部读的是一所专收上流社会女孩的学院;金黄得几乎发白的头发烫得全竖起来,蓬松得像是顶着一头棉花糖;蓝色眼睛好似透明的玛瑙珠子,坚硬、精美、几乎坚不可摧;嘴角微微上翘,永远是轻蔑的神色。但不是那种令人生厌的轻蔑,而是闹着玩的、捉摸不定的轻蔑;似乎她周围的所有人都愚不可及,而只要她乐意,她就能巧妙地把他们都奚落一番。

在众人中,多莉安唯独赏识我。她让我觉得自己比其他女孩聪明多了,而且她也是真心有趣的人。在会议室桌前,她常常坐在我旁边。在那些来访的名流侃侃而谈时,她总是压低声音,悄悄向我发表她对名流们风趣刻薄的评价。

她告诉我,她那所学校对时尚十分敏感,每个女孩所携手袋的材质必须与所穿衣服材质一致,因此每换一套衣服,就得相应地换个手袋。这样的细节让我心醉神迷。它所代表的奇妙旖旎的腐朽生活像磁石一样牢牢地吸引着我。

唯一能让多莉安冲我咆哮的事,就是我居然费劲巴拉地要在交稿期限前赶稿子。“你累死累活做那个干什么?”问话的多莉安穿着桃红色丝织晨衣,慵懒地倚在我床上,拿磨砂板打磨她那长长的、被烟碱染黄了的指甲。而我正用打字机撰写采访一个畅销小说家的稿件。

这里不得不提一件事——我们其他人都穿着浆硬的夏日棉布睡衣和有衬里的家居服,又或是可兼作海滨浴衣的毛巾布睡袍;但多莉安穿的却是长及脚面的半透明尼龙和蕾丝睡衣,而且她的晨衣和皮肤一个颜色,因静电的缘故紧贴皮肤,曲线毕露。她身上有一种有趣的微微的汗味,让我想起折下香蕨木[6]的扇贝型叶子并在指间揉碎叶片后闻到的麝香味道。“你又不是不知道,老杰·希[7]才不在乎你是明天还是下周一才交稿呢。”多莉安点起一支烟,烟雾从她鼻中悠悠散出,遮住了她的眼睛。“杰·希丑得跟恶鬼一样,”她继续冷冷地说着,“我敢打赌,她家老头子但凡靠近她都赶紧关灯,不然就吐惨了。”

杰·希是我的顶头上司,虽然多莉安这么作践她,我还是很喜欢她。她可不是时装杂志界那种假睫毛忽闪忽闪、珠光宝气闪瞎眼的话痨。杰·希很有头脑,于是她那匪徒似的丑陋长相也就无关紧要了。她精通数国语言,认识这行里所有的好笔杆子。

我曾试着想象杰·希脱下严肃的办公室套装和正餐场合戴的帽子,然后和她那胖老公躺在床上的样子,不过就是想不出来。我总是没法想象人们是如何享受床笫之欢的。

杰·希总想为我指点迷津,我认识的所有老太太们也总是好为人师,但我突然发现她们其实也没什么好教我的。我合上打字机的盖子,关上了它。

多莉安莞尔一笑:“开窍啦!”

有人在敲门。“谁啊?”我懒得去开门。

贝茨被从堪萨斯州揪来的时候,脑后梳着活蹦乱跳的金黄马尾辫,脸上挂着十足的大学男生梦中情人[8]的笑容。我记得有一次,我俩被叫到一个电视制作人的办公室。他下巴刮得铁青,穿着细条纹西装,问我俩有什么想法能让他做个节目。接着贝茨就开始大谈堪萨斯的雄玉米和雌玉米。那该死的玉米让她谈得如此兴高采烈,连制作人眼里都泛出了泪光。不过他还是抱歉地说,很可惜,这个题材没法用。

不久之后,美容版的编辑说服贝茨剪了头发,还把她包装成一个封面女郎。到现在我还是能时不时从“P·Q的老婆穿的可是B·H·雷格[9]设计的衣服!”这类广告画里看到她的笑脸。

贝茨老是邀我和她还有其他女孩一起参加活动,就好像怎么着也得救我于水火中一样。她从来不找多莉安。私下里,多莉安管贝茨叫“波利安娜[10]女牛仔”。“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坐出租车走?”贝茨的声音透过门传进来。

多莉安朝我摇了摇头。“你先走吧,贝茨,”我喊道,“一会我跟多莉安一起去。”“好吧。”我听到贝茨沿着楼道轻轻走开。“咱们去那要是呆烦了就闪吧,”多莉安对我说,顺手把烟在我床头阅读灯的底座上捻灭,“咱们可以接着进城去玩。她们在这搞的那些晚会叫我想起高中体育馆里举行的老式舞会。她们干嘛老找那些耶鲁的学生?他们都好傻——啊——”

巴迪·维拉德就是耶鲁的学生,不过现在回想起来,他不对劲的地方就是他实在是个蠢货。嗯,没错,他老是拿高分,还和科德角[11]那儿一个叫格拉迪丝的下流女招待有一腿,但他一点洞察力也没有。多莉安却能明察秋毫。她的每一句话都像是从我心底深处发出的隐秘之声。

正值剧院开场时分,我们被困在拥堵的车流中,我们乘坐的出租车正好夹在贝茨那辆车和坐着其他四个女孩的车中间,哪辆车也动不了。

多莉安那晚看起来美艳绝伦。她穿着一件裸肩的白色蕾丝裙,裙子里是一件贴身的紧身胸衣,在腰部陡然收紧,使她的身材前突后翘。淡淡的妆粉也掩不住她皮肤透出的古铜色光泽。她身上的香水味浓得好像她随身带着一整个香水店。

我穿着一件四十美元的黑色人造茧绸紧身裙。那时我刚得知自己成为即将前往纽约的幸运儿之一,一时冲动就用奖学金买下了包括这条裙子在内的一堆东西。这条裙子的裁剪如此诡异,穿了它就没法再穿任何胸衣。不过我也无所谓,反正我瘦得像个男孩,身体毫无曲线可言。而在那些炎热的夏夜,我也挺喜欢那种几乎赤身露体的感觉。

在纽约,我的古铜肤色也褪去不少,看起来像个中国小妞一样皮肤暗黄。要是平常,我会因为自己的裙子和诡异肤色而惶恐不安,但有多莉安在身边,这些不安都飞到九霄云外了。我感到自己聪明且愤世嫉俗得没治了。

这时,有个穿着蓝色的伐木工衬衫、黑色丝光斜纹裤、蹬着压模牛仔皮靴的男人从酒吧的条纹布凉棚下向我们走来,刚才他就在那盯着我们的出租车瞧个不停。我也没做美梦,心里很明白他是冲着多莉安来的。他穿梭着走过车流,故作热情地倚在我们车窗的下沿上,车窗一直开着。“我能问问,在这么美好的夜晚,两位美女干坐在出租车里做什么呢?”

他边说边咧开大嘴,笑容可掬,牙齿洁白,活像个牙膏广告。“我们要去参加一个舞会。”我脱口而出。这时的多莉安突然僵坐着扮起了哑巴,只是漫不经心地拨弄着她白色蕾丝手袋的表面。“听着就没啥意思,”那个男人说,“你俩干嘛不加入我们,到那边酒吧喝两杯?我还有些朋友也在那等着。”

说着他就朝酒吧凉棚下或站或坐、懒懒散散、衣着随意的几个男人点了点头。那些人一直用眼睛追着他,当他回头向他们示意时,他们爆发出一阵笑声。

这种有点低沉和世故的阴沉笑声原本应该让我警惕起来。这时车流有往前挪动的迹象了,我明白如果继续坐在车里,不到两秒钟我就会后悔没有抓住机会去看看纽约真实的一面,而不是杂志社的人精心设计想让我们看到的东西。

于是我问:“你觉得呢,多莉安?”

那个男人还是笑呵呵的:“是啊,你觉得呢,多莉安?”我现在已回想不起来他不笑是个什么模样。感觉他这一辈子都笑呵呵的。笑成这副模样,只能是天生的。“那好吧。”多莉安对我说。我打开车门,我俩跳下车朝酒吧走去,这时出租车还在往前挤着开。

只听一阵尖利的刹车声,随后是沉闷的碰撞声。“哎,说你俩呢!”我们的出租车司机把头探出车窗,气得脸都涨紫了,“你们到底想干嘛?”

刚才他一个急刹车,后面那辆车刹车不及,狠狠地撞在他车屁股上,车里的四个女孩颠颠倒倒、跌跌撞撞挣扎着从车底板上爬起来。

在一片汽车喇叭声和叫骂声的轰鸣中,这个男人把我们留在路边,笑着走回去塞给司机一张钞票。我们看到杂志社的女孩们挨个坐着车走了,出租车一辆接一辆,好似去参加一个没有新娘只有伴娘的婚宴。“快来,弗兰基,”这个男人向那伙朋友中的一个喊道,一个小矮个从那伙人中走出来,随我们一道进了酒吧。

这矮个恰恰是我最看不上的那种男人。我不穿鞋就有五尺十寸[12]高,每次和矮个男人在一块,我就得驼着背挪步走,屁股瓣儿一上一下,以便让自己看起来个子矮一点。但这也让我觉得自己沦为马戏团串场表演时出现的笨拙病态的怪人。

一开始我还存有幻想,觉得没准按照身高配对,我还能和最初跟我们搭讪的男人待在一起,他足有

英尺高。但他再没看我第二眼,闷头就和多莉安往前走。我只好假装没看见叫弗兰基的小矮个黏在身边尾随而来。我紧挨着多莉安坐在吧台前。

酒吧里十分昏暗,除了多莉安我什么都看不清。银白色头发和银白色裙子让她看起来银光闪闪。她一定是反射了酒吧屋顶的霓虹灯的光芒。我觉得自己逐渐消融在影子里,就像是与我素昧平生的某个人的照片底片。“那咱们喝什么?”那个男人笑得更欢了。“我觉得我就来杯老派[13]吧。”多莉安对我说。

点哪种酒总是让我不知所措。我根本分不清威士忌和杜松子酒,点的酒从来不合自己口味。一般来说,巴迪·维拉德和其他我认识的大学男生要么穷得买不起烈酒,要么根本就瞧不上喝酒。那么多大学男生烟酒不沾真是件稀奇事,而这样的男生还都让我撞上了。巴迪·维拉德干过最出格的事就是给我俩买了一瓶杜博尼酒[14],而他买这瓶酒只不过是要证明自己除了是个聪明的准医生以外,还是个有品位的人。“给我来杯伏特加。”我说。

那个男人细看了我一眼:“加什么?”“不用,”我说,“我只喝纯伏特加。”

我那时以为如果我往伏特加酒里加冰或杜松子酒或其他什么肯定显得特土气。我曾经看过一个伏特加酒广告,蓝光剔透的雪堆上赫然立着满满一杯纯伏特加酒,看上去如水般清澈纯净。所以我以为只有干喝纯伏特加才对。我梦想着终有一天能点到一杯合心的酒饮。

侍者走了过来,那个男人给我们四个都点了酒。在这个都市风范的酒吧里,他一身牧场行头却也怡然自得。于是我猜他没准是个什么名人。

多莉安还是沉默着,只是抚弄着软木杯垫,然后点了一支烟,不过那男人也不介意。他紧盯着她,就好像人们在动物园紧盯着白色的金刚鹦鹉,巴不得它说点人话。

酒来了。我那杯果然清澈纯净,跟广告里的一样。“你是做什么的?”我问那男人,好打破我四周突然升起的如丛林密草般厚实的沉默,“我是说你在纽约是干什么的?”

那男人好容易把粘在多莉安肩膀上的眼神拔回来,他慢条斯理、好似费了不少劲地说:“我是个打碟的DJ,你没准听说过我。我叫兰尼·谢波德。”“我听说过你!”多莉安突然开口了。“太好了,甜心,”那男人说道,忍不住又笑了,“那咱们说话就方便多了,我可是名满天下的哦!”

说完兰尼·谢波德就给了弗兰基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那你们从哪儿来?”弗兰基突然坐正了问道,“你叫什么名字?”“这位是多莉安。”兰尼一边说着一边把手绕到多莉安的裸肩后面,搂了她一下。

让我吃惊的是多莉安根本没流露出她已经发现他在干嘛。她只是镇定地坐在那,灯光下微黑的肤色和白裙使她看起来像个漂白成金发白肤的黑人女子。她优雅地啜饮着自己面前的酒。“我叫艾莉·希金波特姆,我从芝加哥来。”我说道,说完觉得安全多了。我可不愿意今晚的所作所为与我的真实姓名和真实籍贯波士顿发生什么联系。“好吧,艾莉,咱们跳个舞好吗?”

一想到要和这个踩着橘色小山羊皮增高鞋、穿着小里小气的圆领衫和软塌塌的蓝色运动外套的侏儒一起跳舞,我就想笑。如果说我有什么瞧不上的,那就是一个男人穿了一身蓝。黑或灰、哪怕是褐色都没啥,就是蓝色行头真真可笑。“我现在没心情跳。”我冷冷地说,把背扭向他,还把椅子朝多莉安和兰尼那儿挪了挪。

那边俩人早已成了老相识。多莉安用细长的银勺把杯子底部的水果块舀起来吃。每次多莉安把勺子送到嘴边时,兰尼就假装是小狗或者什么宠物,嗷嗷叫着着要从勺子里吃水果。多莉安咯咯直笑,只顾对着水果块舀个不停。

我感到伏特加还真合我的心意。它味道独特,一口饮下直捣胃部,就好像吞剑艺人吞入腹中的那柄剑。喝着它,我仿佛位列仙班呼风唤雨。“我还是走吧。”弗兰基说着站了起来。

酒吧里实在太昏暗,我看不清他的脸。不过我第一次听清了他的高亢傻气的声音。没人理睬他。“喂,兰尼,你还欠我东西呢。好好记着,兰尼,你还欠我东西呢。对不,兰尼?”

既然是萍水相逢,我觉得弗兰基当着我们俩女孩的面提醒兰尼欠他东西还真是不可理喻。弗兰基杵在那儿就是不走,反复念叨这句话,直到兰尼伸手入怀掏出一大卷绿钞票,揭下一张好像是十美元的丢给弗兰基。“闭嘴快滚!”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兰尼这句话也是对我说的,不过那时多莉安开口了:“艾莉不来,我也不来。”她如此自然地讲起我编造的名字,真有两把刷子。“哦,艾莉肯定也会来的,对吧,艾莉?”兰尼说着,还朝我眨了一下眼睛。“当然,我来。”我答道。弗兰基早已遁入夜色没了踪影,所以我想自己肯定得跟紧多莉安。我想要尽可能多地体验这个世界。

我喜欢在关键情势下观察他人。要是遇见路上发生了车祸,或者街头斗殴,或者实验室瓶子里泡着一个死婴,我都会停下脚步瞅个没完,弄得自己今后永远也忘不掉眼前所见。

如果不是这样,我肯定不会知道自己现在知道的这许多东西。即使眼里所见让我惊恐恶心不已,我也不动声色,只不过假装我早已熟知眼前这一切。

本章注释:

[1]罗森伯格夫妇:朱利叶斯·罗森伯格(JuliusRosenberg,1918-1953)和艾瑟尔·格林格拉斯·罗森伯格(EthelGreenglassRosenberg,1915-1953)。夫妇二人是冷战时期美国的共产主义人士,被指控为苏联间谍,其判决与执行死刑的过程轰动了当时西方各界。夫妇二人的支持者认为判决代表了当时美国国内迫害异己的麦卡锡主义。美国在冷战期间判决因从事间谍活动而处死的公民只有罗森堡夫妇。直到今日其罪名是否属实仍有很大争议。参见中文维基百科“罗森堡夫妇”词条。本文依从国内译文习惯将其译为“罗森伯格”。(译注)

[2]麦迪逊大道(MadisonAvenue)是美国纽约市曼哈顿区一条南北走向的大道。该路得名于麦迪逊广场,麦迪逊指的是第四任美国总统詹姆士·麦迪逊。麦迪逊大道是纽约时尚中心,聚集了大部分著名时尚设计师和上流社会发型沙龙。另外,在1920年代的繁荣时期,这条大道开始成为广告业中心,甚至一度成为美国广告业的代名词。参见中文维基百科“麦迪逊大道”词条。(译注)

[3]布鲁明戴尔百货店(Bloomingdale’s)是美国一家连锁高端百货商店,由梅西集团所有。该集团旗下另一家商店即著名的梅西百货。(译注)

[4]亚马逊(Amazon):作者虚构的旅馆名称,很可能指代的是纽约的芭比赞旅馆(Barbizon)。作者虚构此名称可能还有以下考虑:亚马逊人是古希腊神话中一个全部由女战士构成的民族,其最独特的传统是女战士们会自割右胸以便打仗时射箭。(译注)

[5]新英格兰地区(NewEngland)位于美国大陆东北角,濒临大西洋,毗邻加拿大;包括缅因、新罕布什尔、佛蒙特、马萨诸塞、罗德岛、康涅狄格这六个州。(译注)

[6]香蕨木(sweetfern):北美洲东部的一种芳香的落叶灌木,具有窄而深裂、类似蕨类植物的叶子,小花集结成葺荑状花冠。(译注)

[7]指导艾丝特的这位编辑的名字应该是以字母J开头,姓氏以字母C开头,她的全名在文中并未提及,大约是按照当时对出版界成名编辑或成功职业女性称呼的习惯,简称她为JayCee,其实就是J.C.,为符合中文表达习惯将其译为杰·希。(译注)

[8]原文为Sweetheart-of-Sigma-Chismile,直译是“西格玛·凯大学男生俱乐部的甜心似的笑容”,西格玛·凯为希腊字母ΣΧ,美国大学学生俱乐部或联谊会常以希腊字母命名。“SweetheartofSigmaChi”也是美国大学俱乐部或联谊会传唱极广、最受学生热爱的歌曲名称;它于1911年写成,由哈利·克里弗德(HarryCliford)首唱。参见英文维基百科“SweetheartofSigmaChi”词条。(译注)

[9]B·H·雷格(B.H.Wragge):美国服装设计师。(译注)

[10]波利安娜(Pollyanna)是美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品的主人公,她生长在新英格兰小镇上,乐观开朗、乐于助人。自1913年伊莲诺·H·波特(EleanorH.Porter)的畅销小说创造了这一人物后,不断有系列电影、电视剧、小说诞生。参见英文维基百科“Pollyanna”词条。(译注)

[11]科德角(CapeCod)位于美国东北部马萨诸塞州最东边,延伸进入大西洋,海岸沙滩风光秀美,是著名的夏季度假胜地。参见英文维基百科“CapeCod”词条。(译注)

[12]英尺(feet)和英寸(inch)为英制长度单位,五尺十寸约合1.78米。下文六英尺约合1.83米。(译注)

[13]老派(old-fashioned):一种鸡尾酒,混合了糖、苦味剂、威士忌或白兰地酒类,饰以柑橘类果片。通常用矮小浑圆的平底玻璃杯装盛,这种玻璃杯也因此得名叫“老派酒杯”。参见英文维基百科“OldFashioned,acocktail”词条。(译注)

[14]杜博尼酒(Dubonnet)是一种甜味开胃酒,由加度葡萄酒、药草、奎宁和其他酒类调制而成。参见英文维基百科“Dubonnet”词条。(译注)二

我可不会错过上兰尼家瞧瞧的机会。

他家布置得跟牧场里的房子没啥两样,只不过是建在了纽约的公寓楼里。他告诉我们,他把房子里一些隔断打掉,好让地方显得更宽敞,然后在墙壁上钉满松木板,还搭起一个别致的马蹄铁形状的松木板吧台。我感觉地板肯定也是松木板铺设的。

脚下铺满了白色的大熊皮,屋里唯一的家具就是不少盖着印第安毯子的低矮床铺。墙上没挂画,却挂着不少鹿角、野牛角和填塞成标本的兔子头。兰尼伸出拇指摩挲着墙上长耳大野兔那温顺的灰色小鼻子和支楞着的耳朵。“那小东西是我在拉斯维加斯开车轧死的。”

他走向房间的另一头,脚上牛仔靴子的回声听起来像枪击声。“来点音响!”说着,他的身影越来越小,直到消失在远处一扇门里。

突然间音乐自四面八方奔淌而出,不一会又停了,接着就听见了兰尼的声音:“我是你们的午夜音乐主持人,兰尼·谢波德,为你带来一组流行榜单顶尖金曲。本周咱们马车队的第十名非她莫属,就是我们最近经常听到的金发小女孩……举世无双的‘向日葵’!”

我生在堪萨斯,我长在堪萨斯,

等我当了新娘子,还要嫁在堪萨斯。“活宝!”多莉安叹道,“你看他是不是个活宝?”“绝对是!”我答道。“听着,艾莉,帮我个忙。”她现在似乎已经把我当作真艾莉了。“没问题。”我说。“千万别走,好吗?如果他想干点什么坏事,我可斗不过他。你看到他那一身肌肉没?”多莉安吃吃地笑着。

兰尼忽然从后面的房间里闪了出来:“我这儿的录音设备可值两万美元呢!”他慢悠悠地走向吧台,摆开三个杯子、一个银色冰桶和一个大饮料杯,然后从几个不同的瓶子里倒出酒来混合调制。

……那坚贞不渝的女孩,她曾答应会一直为他守候,

她就是那向日葵州的向日葵。“不错吧?”兰尼平端着三杯酒走了过来,杯壁上沾着大粒汗珠似的水滴。他把酒杯递给我俩时,杯里的冰块叮咚作响。一记拨弦声后,音乐戛然而止,兰尼报送下一曲的声音又响起。“啥也比不上听自己的声音舒服。嗨,”兰尼的眼睛逗留在我身上,“既然弗兰基溜了,我们该给你找个伴,一会我叫一个哥们过来。”“没事啦,不用麻烦。”我说道。我可不愿直截了当地告诉他千万得找个比弗兰基大几号的男生过来。

兰尼松了口气:“你不介意就好。我可不想惹多莉安的朋友不高兴,”他笑哈哈地对着多莉安,“是吧,宝贝?”

他向多莉安伸出手去,一句未说,手里的杯子也未放下,俩人就默契地跳起了吉特巴舞[1]。

我在一张床上盘腿坐下,尽力让自己看起来既热诚又冷静,就像我有次看到一个商务人士观看阿拉伯肚皮舞娘表演时的表情。但当我往挂着填塞兔头的那面墙上靠过去时,那张床居然开始往房子中间出溜。没办法,我只好改坐在地面熊皮上,背靠着那张床。

我那杯酒湿漉漉阴沉沉的。我每多吮一口,它的味道就越像死水。杯壁中间画有一条缀着黄色圆点图案的粉色套马索。我把酒喝到套马索以下一寸[2]的位置又过了一会,等我再喝一口时,杯中酒又升到套马索以上的位置了。

空气中回响着兰尼的低沉嗓音:“为何啊为何我要离开怀俄明?”

即使在歌曲的间歇,那俩人也没停止跳吉特巴。在这些红白相间的毯子和松木板中间,我感到自己在慢慢缩成一个小黑点。我就是那地上的一个洞眼。

看着两个人越来越为对方痴狂真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情,尤其你还是房间里那个多余的人。

这好比坐在一列高速驶离巴黎的特快列车上,当你回头看巴黎时,随着每一秒过去,城市变得越来越小;但你终归意识到其实是你自己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寂寥,并以每小时百万英里的速度奔离那璀璨灯火和人间乐事。

兰尼和多莉安老是撞在一起,彼此亲吻,摇摆着喝一大口酒,然后又紧紧贴在一处。我觉得最好还是在熊皮上躺下来睡一觉,等多莉安想回旅馆了再起来。

突然间兰尼发出一声怒吼。我惊坐起来。多莉安死死咬住了兰尼的左耳耳垂。“放开我,你这母狗!”

兰尼一弯腰,多莉安就被他扛上了肩膀。她手中的杯子在空中滑出一条又宽又长的弧线,最终咣当一声笨拙地撞在松木地板上。兰尼怒吼着,还转起了圈,他转得如此之快,我都看不清多莉安的脸。

通常情况下你会注意到某人眼睛的颜色,同样地,我注意到多莉安的整个胸部都从裙子里甩了出来,她脸朝下被兰尼架在肩上转圈,两个乳房就像成熟饱满的褐色甜瓜晃个不停,双脚朝天乱蹬一气,还尖声高叫着。不一会这俩就放声大笑,转圈也变慢了,兰尼试着透过多莉安的裙子去啃咬她的臀部。就在这当儿,我推门而出,以免看到更刺激的场面。我双手抓着楼梯护栏往下走,全身都靠在护栏上,一路上半走半滑。

我摇摇晃晃走上人行道,才发现刚才兰尼家里是开了空调的。人行道上攒了一天的滚烫变味的空气,蓦地涌上来照我脸上甩了一巴掌,像是之前对我侮辱得还不够。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有那么一会儿,我逗乐似的打算打个车再去原先那个舞会,但很快就放弃了这个念头,因为舞会大约早已结束,我可不要孤零零地站在空旷的舞厅里,看着一地彩纸屑、烟头和皱巴巴的餐巾纸。

我小心翼翼地走到最近的街角,用指尖擦着左边大楼的墙让自己站稳。我抬头瞧了眼街道标识,然后从手袋里取出纽约地图。我所在的地方离旅馆正好得先直走四

十三

个街区,再拐弯走五个街区。

长途步行没难住我。我朝正确的方向迈开步子,低声数着走过的街区。当我终于走进旅馆大厅时,人已经完全清醒了,只是脚略有些肿,这怪不着别人,因为我出门前没套上袜子。

大厅空空如也,只有一个值夜的职员在亮着灯的前台小间里打瞌睡,他的身旁是一串串钥匙圈和安静的电话。

我悄悄溜进没有服务员的电梯间,按下了自己的楼层号。电梯门悄然合上,仿佛一架无声的手风琴。忽然我的耳朵嗡嗡作响,我发现对面有个眼影晕得一塌糊涂的华裔女子正傻呵呵地直盯着我的脸看。那其实就是我自己的映像。我看起来满脸皱纹、精疲力竭,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楼道里连个鬼影也没有。我开门进了屋。屋里乌烟瘴气。一开始我还以为这不知从何而来的烟雾是对我的某种责难,后来才想起来这多半是多莉安抽烟留下的。我按钮打开窗上的通风口。这家旅馆把窗户固定得很牢,住客不能完全打开窗户探出头去,不知何故想起这我就火冒三丈。

我立在窗户左边,脸颊贴着木头窗框,看着夜幕下的联合国大楼在闹市区勉力保持平衡,好似一个诡异的绿色火星人蜂巢。车道上川流不息的红白车灯和不知名的桥上闪烁的灯光映入眼帘。

这种静默让我怏怏不乐。它不是夜深人静的静默,而是我自身的沉寂。

我很清楚汽车正在发出声响,待在车里和座座大楼灯火通明的窗户后面的人们也正在发出声响,连河流都在发出声响,可我就是听不见一点声音。整座城市悬挂在我的窗户上,像一张海报摊平铺开,灯光闪烁,璀璨夺目。尽管我在这个城市收获良多,但眼前的一切也许只是昙花一现的海市蜃楼。

床边那个瓷白色的电话也许能把我拉回现实。不过它在那静躺着,沉默得像一个死人头颅。我开始回想我曾经给过电话号码的人,这样就能写出个清单,上面列着所有可能给我打电话的人。但想来想去,也只想起我曾把号码给过巴迪·维拉德的妈妈,她想把我的电话告诉她认识的在联合国总部工作的一个同声传译。

我听见自己发出一声短促的干笑。

我能想象巴迪的妈妈想给我介绍什么样的同声译员,一直以来她都极力撮合我和巴迪的婚事。可惜巴迪当时正在纽约州北部什么地方住院治疗肺结核。那年夏天,巴迪的妈妈甚至想在巴迪待的那家肺结核疗养院安排我做女服务生,好让巴迪不感到寂寞。她和巴迪都不理解为何我不去疗养院而非得来纽约。

梳妆台上的镜子似乎有点歪斜,银光刺眼。镜中人面孔扭曲,好似牙医的水银球上照出的倒影。我原想爬回床上,钻进被子里睡一觉,但转念一想,这就像是硬把一张胡乱涂鸦的肮脏信纸塞入一个干净整洁的信封。于是我决定还是先泡个热水澡。

迄今为止,我还找不到什么事是热水澡不能治愈的。每次我悲痛欲绝,或是紧张失眠,又或是和一星期见不上一回的男人谈恋爱,以致自己一蹶不振时,我就会对自己说:“还是泡个热水澡吧。”

我习惯在浴缸里冥思苦想。水温一定要非常烫,烫得你都没法下脚,然后你往缸底沉下去,一寸一寸,直到水漫过脖子。

我记得自己在里面伸展过四肢的每个浴缸顶上的天花板。我记得每个天花板的材质、裂缝、颜色、湿痕和灯具。我也记得每个浴缸:四脚是鹰头狮身怪兽的古典浴缸,棺材形状的现代浴缸,可眺望室内百合花池的粉红色大理石梦幻浴缸。我还记得所有水龙头的形状大小,以及各式各样的香皂盒。

只有在泡热水澡的时候,我才最是闲适自在。

我躺在这家只招待女客的旅馆的十七层房间的浴缸里,高悬在纽约市的喧嚣躁动之上,泡了快一小时,我觉得自己又被净化了。我从不相信洗礼或者约旦河圣水那一套。但我相信,我对泡澡热水的热爱不亚于宗教信徒对圣水的笃信。

我自语道:“多莉安消失了,兰尼·谢波德消失了,弗兰基消失了,纽约也消失了,他们全消失不见了,他们全都无关紧要。我不认识他们,我从来就不认识他们,我是纯洁无瑕的。我看见的那些烈酒和热吻,回来时一路上粘在我皮肤上的灰尘,都被净化了。”

我在清澈的水里躺的时间越长,就觉得自己越纯净。最后当我走出浴缸、拿一块巨大柔软的白色旅馆浴巾把自己裹上时,我感到自己像新生婴儿一样纯洁甜美。

敲门声吵醒我时,我不知道已睡了多久。起初我没在意,因为敲门的人老是在喊:“艾莉、艾莉、艾莉,让我进来!”可我又不认识什么艾莉。马上另一种敲门声——尖锐利索的砰砰声——盖过了第一种单调的闷响,另有一个清脆得多的声音喊道:“格林伍德小姐,你朋友找你!”这下我知道门外是多莉安了。

我摇晃着站起来,在黑黢黢的房间中间停了一下,晕晕乎乎试图站稳,我很气恼多莉安吵醒我。我能摆脱这个悲伤夜晚的唯一方法就是好好睡一觉,可她居然把我吵醒,搅活了我的美梦。我想要是继续假装没睡醒没准敲门声就停了,她们会还我安宁。不过等啊等,她们还是没完没了地敲着。“艾莉,艾莉,艾莉,”第一个敲门人嘟囔着,另一个人则嘶声喊道:“格林伍德小姐,格林伍德小姐,格林伍德小姐……”就好像屋里还有我的什么分身一样。

我打开门,眯着眼向亮堂堂的楼道里看去。印象里当时天未亮夜未尽,倒像是插入晨昏之间、永无止境的某种可怕的时间间隔。

多莉安烂泥一般瘫在门框上。我刚出来,她就跌入我怀里。她的脑袋已垂到胸前,硬直的金发从深色发根处散落下来,好像草裙的穗子一样,因此我看不清她的脸。

我认出了穿黑制服的值夜女服务员。她矮小敦实,唇上有浓密的汗毛,平常就在我们这层一个小间里熨烫女士们白天穿的正装和晚宴穿的礼服。我实在不明白她是怎么认识的多莉安,她为何要帮着多莉安把我闹醒,而不是安静地把多莉安弄回她自己的房间。

看到多莉安平静地躺在我怀里,偶尔打打酒嗝,女服务员便转身大步走回她自己的小房间,那里放着一台老旧的胜家牌缝纫机和白色的熨衣板。我真想追上她,告诉她我跟多莉安没啥关系;因为她看起来就像旧时的欧洲移民,严肃勤劳、固守伦常,让我想起我那来自奥地利的外婆。“让我躺下,让我躺下,”多莉安咕哝着,“让我躺下,让我躺下。”

我总感觉如果扶着多莉安穿过门走进房间,再扶她爬上我的床,那我永远也摆脱不了她。

她的身体温暖柔软,全身力量都压在我一只手上,仿佛是一堆枕头压着我的手。她踩着后跟打钉的高跟鞋,曳着脚,步履蹒跚。她太重了,我一个人没法拖着她走完那道长走廊。

于是我决定把她丢到楼道地毯上,关门上锁继续我的清梦。等多莉安醒来,她根本不会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只会以为她自己还没叫醒我就在我门前醉晕过去了,然后她一定会自己站起来,自觉地走回房间去。

我轻轻地把多莉安放倒在楼道绿色的地毯上,她突然低低地呻吟了一声,撑着我的手臂向前探出脑袋,她嘴里喷出一股棕色的呕吐物,在我脚下很快出现了一大滩污物。

多莉安骤然变沉了。她的头低垂着直扑入那滩污物,几绺金发也垂下来耷拉在污物表面,就像浮在沼泽上的树根。这下我发现她真睡着了。我往后退了几步,那时我自己都还是半睡不醒的。

那天晚上对于多莉安我下了决心。我决定还要继续关注她、倾听她说话,但是内心深处我要跟她一刀两断。在心里头,我将会忠于贝茨和她那些天真无邪的朋友们。毕竟从心底说,我和贝茨才是一类人。

悄无声息地,我缩回房里关上门。又想了想,我还是没上锁。我终究没法狠下心那么绝情。

第二天早上,我在枯燥而阴沉的热天中醒来。我穿上衣服,用冷水扑面,抹了点口红,慢慢打开门。我甚至有点希望多莉安还躺在那滩呕吐物里面,她成了指证我肮脏天性的丑陋而真实的罪证。

不过楼道里空无一人。覆盖整条走廊的绿地毯青翠洁净,只在我门前有一块模糊的、形状不规则的污迹,像是什么人不小心撒了杯水,又赶紧轻拍擦干了。

本章注释:

[1]吉特巴舞(jitterbug)是美国二十世纪早期流行的一种舞蹈形式,起源于各种不同类型的摇摆舞。节奏紧张激烈,由变化的两步舞步组成,装饰性舞步较多,还有特技动作;伴奏主要是快节奏的摇摆或爵士舞曲。参见英文维基百科“jitterbug”词条。(译注)

[2]此为英制长度单位,1英寸约合2.54厘米。(译注)三

在《仕女时光》杂志社的宴会桌上摆放着半块半块的黄绿色鳄梨,里面塞满了蟹肉和蛋黄酱;大盘大盘的鲜嫩烤牛肉和冷鸡肉;还有许多堆满了黑色鱼子酱的雕花玻璃碗。那天早上我没时间在旅馆餐厅吃早饭,只灌下一杯煮过头的咖啡,苦得我鼻子都皱起来,到现在还是饥肠辘辘。

来纽约前,我从来没在高级餐厅吃过饭。哈沃德·约翰逊餐馆可不算,我在那和巴迪·维拉德这类小伙子只吃过炸薯条、奶油汉堡和香草刨冰。不知为何,我对美食的热爱是其他事物无法比拟的。而且不管我吃多少,我老是胖不起来。除了一次例外,这十年来我的体重基本没什么变化。

我钟爱的餐点里总是充斥着黄油、奶酪和酸奶油。在纽约,我们总能免费和杂志社的同事以及来访的各路名流们一起吃午饭,以致于我养成了这样一个习惯:快速浏览大幅的手写菜单——那些菜单里一小碟配菜的碗豆就要五六十美分——然后我就挑最丰盛、最昂贵的菜,一点就点一串。

鉴于这些饭菜都能报销,我也就一直心安理得。因为我吃得快,即使其他人因为想减肥而只点了大厨招牌沙拉和西柚汁,等他们吃完时我也早吃完了。话说回来,我在纽约碰见的所有人几乎都在努力减肥。“在此,我谨代表同仁热烈欢迎我们有幸遇见的最靓丽、最睿智的年轻女士们,”圆胖秃头的宴会主持人对着他衣襟上的微型麦克风气喘吁吁地说,“在《仕女时光》举办这次宴会,仅稍表我们‘美食尝鲜厨房’的好客之意,我们更要对女士们莅临现场表示诚挚感谢。”

场内响起一阵优雅的、淑女风范的零落掌声。我们都坐在亚麻桌布覆盖的巨大餐桌后面。

我们这些女孩来了

十一

个人,大多数带我们的编辑也来了。《仕女时光》“美食尝鲜厨房”的所有员工全部到场,都穿着干净的白色制服,戴着整齐的发网,妆容无懈可击,妆色则是整齐划一的蜜桃馅饼色。

之所以只有十一个人,是因为多莉安没来。不知出于什么考虑,他们把她安排在我旁边的座位,但这个座位一直空空如也。我帮她留下了桌签——那是一个能装进口袋的小镜子,顶上用花边字体印着“多莉安”字样,边上缀印着一圈磨砂效果的雏菊花,托衬出中间的银色镜面,将来可对着此镜贴贴花黄。

那时多莉安正和兰尼·谢波德厮混着。那段时间只要一有空她就和兰尼·谢波德黏在一块。《仕女时光》是一本颇具影响力的妇女杂志,每期都有豪华的特艺彩色[1]美食页面,足有平常杂志页面的两页大,且每月都有不同主题和场景。在午餐会的一小时前,我们参观了杂志社那多如繁星的富丽堂皇的厨房,见识了摄影师给顶着冰淇淋的苹果派拍照有多费劲,因为冰淇淋总是在融化,必须用牙签从后支撑;一旦出现融化的迹象,就必须马上更换新的冰淇淋。

目睹厨房里那些堆成山的食物让我头晕目眩。虽然我们家不会饿肚子,但我外婆老是煮些廉价腿肉和廉价猪肉条,而且她还习惯在你用叉子把第一口食物送到嘴边时念叨:“你可得好好品尝,这是一磅四十一美分的!”于是我总觉得自己吃的不是星期日特制烤肉而是一块块硬币。

当我们站在椅子后面聆听主持人致欢迎词时,我低下头偷偷瞄了一眼鱼子酱碗的位置。有一碗鱼子酱很巧妙地摆在了我和多莉安空着的座位中间。

我默默打着算盘:我对面的女孩可够不着它,因为桌子中间隔着山一样高、用杏仁蛋白水果软糖做的摆饰;而我右手边的贝茨,如果我把装面包黄油的盘子放在肘边,正好把她伸手来拿的路径阻断,那她肯定不好意思要我跟她一起分享。再说了,贝茨和右边的女孩之间摆着另一碗鱼子酱,离她更近,她完全可以吃那碗。

我外公和我之间有个开不腻的老笑话。他是我家乡小镇附近一个乡村俱乐部的侍者领班。每周日我外婆都开车上那接他回家,这样他周一就能在家休息一天。我弟弟和我轮流陪外婆一起去。外公就会假装我俩是俱乐部的常客,招待外婆和我弟弟或我吃一顿周日晚餐。外公热衷于让我品尝各式珍馐美味。到九岁时,我就已深深爱上了冷土豆奶油汤、鱼子酱和凤尾鱼酱。

这个笑话就是,在我的婚宴上,外公一定会亲眼目睹我风卷残云地吞下所有鱼子酱。之所以说它是个笑话,是因为我打算一辈子单身;即使我真结婚了,外公也付不起买鱼子酱的钱,除非他去洗劫那个乡村俱乐部,然后用手提箱把抢来的鱼子酱带走。

装水的玻璃高脚杯、银餐具和骨瓷盘子叮当作响,在它们掩护下我悄然用鸡肉片铺满整个餐盘,再在鸡肉片上面堆上厚厚一层鱼子酱,就好像在面包片上抹上一层花生酱。然后我一块接一块捡起鸡肉片,轻轻一卷以免鱼子酱溢出来,再送入嘴里。

有一阵,每当要辨清在餐桌上使用何种餐勺,我就惶恐不已。后来我发现,就算你在餐桌上举止不当,只要你同时表现出不可一世的态度,仿佛深谙此道,那就没事了,也没人会觉得你举止粗俗或者缺少教养。他们反而以为你是真情流露、诙谐机智。

这窍门是那天杰·希带我去和一个著名诗人吃饭时我学会的。在那样一家高贵典雅、随处可见喷泉和吊灯的餐厅就餐,其他男士都身着黑色西服正装和雪白无瑕的衬衫,而诗人却穿着一件丑陋粗笨、带着污迹的褐色花呢夹克,一条灰色裤子,外加一件红蓝格子的开领套头衫。

在跟我畅谈天性与艺术的对立时,这位诗人用手抓起沙拉就吃,一片接一片。他那短粗的苍白手指拈着一片片滴滴答答的莴苣叶子,在沙拉碗和他的嘴之间来来回回,我的眼睛也跟着他的手来来回回。餐厅里没人偷笑或是窃窃私语妄加评论。这位诗人把手抓沙拉升华成唯一正常合理的沙拉吃法。

我们杂志的编辑和《仕女时光》的职员们都坐在远处,贝茨看起来友善可亲,她也不像是会喜欢鱼子酱的样子,因此我越来越有信心了。吃完第一盘冷鸡肉和鱼子酱后,我依样画葫芦又弄了一盘。然后才向鳄梨和蟹肉沙拉伸出手去。

鳄梨是我最喜爱的水果。以前每个星期天,外公都会给我带一个鳄梨。他把它藏在手提包的底部,压在六件脏衬衣和星期天出版的连环画下面。他教我吃鳄梨的方法:在炖锅里把葡萄果子冻和法国沙津酱炒化,然后把这石榴红色的浓酱倒入挖开去核的鳄梨里。就为了那酱汁,我也着实有点想家。相比之下,这里的蟹肉口感极其苍白。

当我不再担心有人来抢鱼子酱时,我才向贝茨问道:“皮草展怎么样?”我用汤勺刮出盘子里最后几块盐腌的黑色鸡蛋,吃完还不忘把勺子舔得光可鉴人。“棒极了!”贝茨笑道,“他们给我们演示了如何用貂尾和金链做一条多用围巾。那种金链你能在伍尔沃斯商店[2]用一美元九十八美分买条一模一样的。所以展示刚结束,希尔达就急忙跑去皮草批发仓库以很低的折扣买了一大包貂尾,然后到伍尔沃斯买了金链,再把两样东西一缝,她在公共汽车上就迫不及待地披上了。”

我凝视着坐在贝茨另一侧的希尔达。看哪,她正是披着一块看起来价格不菲的皮草围巾,一条摇曳的金链把围巾系在了她肩膀一侧。

我从来都搞不懂希尔达。她有六尺[3]高,大大的绿眼睛有点斜,烈焰红唇,一副茫然的斯拉夫人表情。她自己会做帽子。她跟着时尚版编辑做学徒,这一点使她跟多莉安、贝茨和我这样稍有文化的女孩有了不同,我们主要是写专栏文章的,虽然有些文章的内容仅限于健康和美容。我怀疑希尔达是个文盲,但她却能做出艳冠群芳的帽子。她去纽约一个专门教授制作帽子的学校上学,每天上班都戴一顶新帽子。这些帽子都是她亲手用杂七碎八的麦秆、皮草、缎带或颜色深浅不一的面纱捣鼓出来的。“不可思议,”我说,“真是不可思议。”我很想念多莉安。如果她在一旁,她肯定会就希尔达神奇的皮草围巾低声说几句尖刻的俏皮话,哄我开心。

我情绪十分低落。就在那天早上,杰·希亲手撕掉了我的伪装面具,我感到之前对自身所有不好的怀疑都变成了现实,我再也无法掩盖自己的真面目。在经历了以往十九年对各种高分、奖品和助学金的不懈追求后,我终于懈怠了,放慢了脚步,从赛跑中彻底掉队了。“你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去看皮草展呢?”贝茨问道。我大概有印象她是在重复提问,一分钟之前她问过同样的问题,只不过我没听进去。“你是和多莉安一起去的?”“不是,”我答道,“我本来想去的,但是杰·希打电话叫我去一趟办公室。”虽然我压根没打算去皮草展,但我说服自己相信原先是真的想去,这样杰·希对我的伤害就更加真实深刻了。

我告诉贝茨那天早上我是如何躺在床上计划去看皮草展的。不过我并未告诉她,在那之前,多莉安走进我房间说:“你干嘛要去看什么狗屁展览?兰尼和我一会要去科尼岛[4],一起来吧!兰尼会给你找个好小伙子。中午吃正餐,下午看电影首映礼,这一天本来就乱得很,咱们不去也没人介意。”

一开始我有点动心。去看皮草展太蠢了,我从来不喜欢皮草。不过我最终决定要尽情赖床,然后去中央公园躺草坪,就躺那块我在一片光秃秃、有鸭池的野地里找到的草最长的草坪。

于是我告诉多莉安,我既不会去参加皮草展、午餐会和电影首映礼,也不想和她一起去科尼岛。我只想赖床。多莉安走了以后,我思索着为什么自己再也没法老实做该做的事情,这种思索让我难过而疲惫。接下来我又思索为什么自己就是没法大胆做不该做的事情。没想到这种思索让我更加难过疲惫。

我不知道几点了,但我听到女孩们在楼道里欢声笑语、互相催促着准备去看皮草展。过了一会楼道安静下来。我直挺挺躺在床上,瞪着空洞的白色天花板;四周的寂静膨胀得越来越大,我的耳膜都要随之胀破了。这时电话铃响了。

我盯着电话看了一会儿。听筒在骨瓷色的听筒架上微微颤动,所以我知道它是真的在响。我以为我可能在某个舞会或聚会上给什么人留了号码但自己又忘了。于是我拿起听筒,用沙哑但热诚的嗓音问:“你好?”“我是杰·希,”杰·希的声音像机关枪似的,又快又猛,“你今天有没有时间来办公室一趟?”

我一下跌坐在被子里。我不知道为什么杰·希觉得我今天会在办公室。我们有油印的日程表卡片,每天的活动一目了然;有不少白天和下午我们都不去办公室而是在城里参加活动。当然了,有些活动是自己决定去不去的。

我停顿了好长一段时间。然后怯生生地回答:“我正想去参加皮草展。”当然了,我从来没想过要去那个展览,但我也找不出其他的借口。“我都跟她说了我要去看皮草展,”我跟贝茨抱怨道,“但她非得让我去办公室。她说想跟我谈谈,有活儿给我干。”“哎呀!”贝茨同情地叹道。她肯定看到我的眼泪扑嗒扑嗒掉进装着蛋白酥皮饼和白兰地冰淇淋的甜品碟子,于是她把自己那盘没动过的甜点推给我,我吃完自己那份,又失魂落魄地开始吃她那份。哭鼻子让我有点不好意思,但那些眼泪可都是真心的。杰·希的确对我说了一些伤人的话。

当我有气无力地走进办公室时,已经十点了。杰·希起身从办公桌后面走过来关上了门。我和她的办公桌正好面对面,于是我在放了打字机的我那张桌子后面的旋转椅上坐下来,她也在她桌子后面的旋转椅上坐了下来。窗户那里满是装在瓶瓶罐罐里的植物,摆了好几个架子,在她身后探头探脑,就像个热带花园。“你对自己的工作不感兴趣吗,艾丝特?”“当然感兴趣,当然,”我说,“这里的工作很有意思。”我几乎是喊出这几个词,仿佛这样能让自己的话更可信,不过我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

我这一辈子都在告诉自己,我所追求的就是当个拼命三郎读书写作干活,事实上也差不离。每件事我都做得尽善尽美,功课门门全优。等到上大学时,已经没人能阻挡我的风头了。

我给大学所在小镇的报纸当大学生记者,还是学校文学杂志的编辑和荣誉委员会的秘书。那个荣誉委员会主要公布学术违纪和社会违法行为以及相应处罚,是个相当受欢迎的机构。老师们当中有个知名的女诗人兼教授极力支持我申请就读东部最大的几所大学的研究生,我还有望每年获得全额奖学金。现在我还在这家知性时尚杂志社给最杰出的编辑当学徒,可我每天除了像个蠢笨的拉车大马踌躇不前外,还做了什么?“我对每一件事都很感兴趣。”这些话空洞单调,像一片片木头硬币落在杰·希的办公桌上。“我很高兴听到你这么说,”杰·希的语调有些刻薄,“在杂志社的这一个月,只要你卷起袖子好好干,你能学到不少东西。在你之前的那个女孩,从来不浪费时间看什么时装展。离开这以后,人家直接进了《时代》杂志!”“天哪!”我的语气还是那么要死不活的,“平步青云啊!”“当然了,你还有一年才大学毕业,”杰·希的语气稍微温和了点,“你毕业以后想做什么呢?”

我原先一直以为自己计划拿高额奖学金去读研究生,或者拿助学金去欧洲各国游学;后来我又觉得将来会当大学教授,出版自己的诗集;又或者边写诗边当个编辑。这些人生规划我经常张嘴就来。“我真的不知道。”我听到自己嘟嚷了这么一句。听到自己这么说,我十分震惊;因为刚说出口,我就知道这是实话。

这句听起来是实话,而且我也承认它是真的。这就好比有个老是在你家门口晃荡的莫名其妙的人,突然敲开门自我介绍是你亲爹,而你和他也确实长相酷似,于是你不得不承认这家伙是你亲爹,而那个多年来你一直叫爹的家伙其实是个假货。“我真的不知道。”“你这样将来肯定一事无成,”杰·希顿了一下,“你会说哪几门外语?”“嗯,我想我能读懂一点法语,而且我一直想学德语。”话说这五年来我总是告诉别人我一直想学德语。

我妈妈在美国长大,小时候却说德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学校就为这老被其他孩子扔石头。在我九岁时就去世的父亲也说德语,他的老家是一个狂躁阴郁的小村子,坐落在德国普鲁士的黑暗核心地带。我最小的弟弟当时参加“国际生活居留实验”项目[5],住在柏林,德语说得跟母语一样流利。

不过我没有告诉别人的是,每次我一拿起德语词典或者德语书,一看到那些密密麻麻、黑乎乎、棘铁丝似的字母,我的心智就像蛤蚌壳一样紧紧关闭了。“我一直想进入出版业工作,”我努力想找到一根救命绳索,好牵着自己重新变回以前那个光彩照人的自我推销员。“我想我应该会去一些出版社申请职位。”“那你得好好学学法语和德语了,”杰·希毫不留情地说,“而且最好也学学其他外语,比如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要是能学点俄语就更好了。每年六月毕业季,成百上千的女孩都跑来纽约,梦想着当编辑。要想吃这行饭,你就得证明自己不是个庸才。我看你最好还是多学点外语吧。”

我可不敢告诉杰·希我那最后一年大学时光早已挤不出丁点时间来学外语了。我选了一门绩优生专修的教人独立思考的荣誉课程,还选修了托尔斯泰和陀斯妥也夫斯基的作品研究,参加了一个诗歌创作高级研修班,还准备把所有时间投入对詹姆士·乔伊斯[6]作品的某些晦涩主题的研究和评论。可我连他的《芬尼根守灵夜》都抽不出时间来读,因此迟迟未选定主题。不过我的教授非常热心,答应给我些关于书中双生子意象的指点。“我会尽力而为的,”我告诉杰·希,“我很可能正好适合他们设置的那种双管齐下的初级德语速成班。”当时我还真相信自己会去参加那课程。我总有办法说服班主任允许我做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她也把我当成某种有趣的试验品。

在大学里我有两门必修课是物理和化学。我已经修完了一门植物学,考得还不错。整个学年的考试我一道题也没错过,甚至有一阵子我还玩世不恭地想着是否成为一个植物学家,去非洲探索大草原,或者去上南美洲研究热带雨林。这是因为比起去意大利研习艺术和去英国研习英语文学,当时在诡异学科钻研这类古怪玩意从而获得大笔助学金的几率要大多了。在这些领域,竞争并不激烈。

植物学其实挺好的,我很喜欢把叶子大卸八块放到显微镜底下,然后描画出面包霉或者蕨类植物繁殖周期中奇特的心形叶片。在我看来,植物的世界如此真实。

我走进物理学教室的那一刻就知道死定了。

一个叫曼兹先生的矮个男人,皮肤黝黑,口齿不清,身着蓝色紧身套装,手持一个小木球,站在全体学生面前。他把球放到一个大幅度倾斜的滑道槽内,松开手让球滚到滑道底端。他讲起字母a代表加速度,字母t代表时间,一转眼他就在黑板上写满了乱七八糟的字母、数字和等号,我的大脑瞬间就阵亡了。

我把物理学课本拿回宿舍。这是一本油印书,书页油汪汪的,足有四百页厚,没有图片或照片,只有表格和公式,还裹着砖红色硬纸板封皮。这本书是曼兹先生专门给大学女生写的物理教材。如果我们成绩出色,他还计划出版这本书呢。

于是,我苦读那些公式,按时上课,看着小球从滑道里滴溜溜滚下来,坐等下课铃响。学期结束时,大多数女生都挂了科,只有我拿了个优秀。一大群女孩对着曼兹先生抱怨这课实在太难了,曼兹先生却说:“不对,这课可没那么难。你们中间有个女孩就得了个优!”“谁啊?快告诉我们!”女孩们嚷着。曼兹先生摇摇头,不置一词,倒是偷偷向我递了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亲切笑容。

就为这,下学期我死活也得把化学课给逃了。这学期的物理倒是拿了个优,但我早吓破胆了。攻读物理时我一直觉得恶心难受。我着实无法忍受它把世间万物全降格简化成字母和数字。在植物学那里,黑板上列的是叶片形状、叶片里用来呼吸的气孔的放大图片以及像“胡萝卜素”和“叶黄素”这样引人入胜的术语;而物理学这里只有曼兹先生用特别的红色粉笔写下的不堪入目、难以辨认的公式,字写得像到处乱爬的蝎子。

我知道化学课一定更恐怖,因为我之前在化学实验室墙上看到了一幅巨大的周期表,列了九十多个化学元素。所有像“金”、“银”、“钴”、“铝”这样完美无瑕的字都被简化成丑陋的缩写,缩写后面还跟着不同的十进制数字。要是再绞尽脑汁学这种东西,我肯定得疯了,而且不出意料一定会挂科。要知道,我能拖着自己熬过上半年,全靠破釜沉舟的可怕毅力。

我想了个妙招,然后就去找班主任了。

我的说辞是,既然我归根到底是个英语专业的学生,那么我就需要足够时间完成一门研究莎士比亚作品的课程。她应该和我一样清楚,反正等学期结束时我肯定能在化学课拿个优,那我为何还要浪费时间去考试?为什么我不能只去听个课并在课上认真听讲,而后咱就别斤斤计较考分和学分呢?对于绩优生荣誉课程的授课者和学习者而言这是个荣誉问题,而且内容毕竟重于形式,如果你知道自己反正会拿个优的话,再费劲去考个高分不是没啥意思吗?正好从我下一届开始,学校已不再要求学生在第二年必须修习理科课程,我们班就成了必须遵守旧规则的最后一届倒霉蛋。我拿这事来跟班主任说,也更有说服力。

曼兹先生也全力支持我的小把戏。我借口自己对他的课喜欢得不得了,不想为了那么庸俗的学分和优秀成绩来上课,而只是想充分体悟化学知识的美妙。这种借口让他心花怒放。我觉得自己能想出即使转修莎士比亚作品也要坚持来上化学课的提议真是天才。这个举动虽然多余,却显得我不忍割舍心爱的化学课。

当然了,没有物理课那个优做铺垫,我的小伎俩也不可能成功。如果班主任发现我实际上有多么害怕和抑郁;或者如果她发现我甚至非常严肃地想过一些铤而走险的办法,比如找医生开诊断书证明我不适合学化学,那些公式会让我晕厥,等等理由,不一而足;那么我相信她根本不会听我花言巧语,而且会毫不犹豫地逼迫我必须修完化学课。

教师联席会顺遂地通过了我的申请。之后班主任还告诉我,有几位教授被我的申请深深打动了,他们觉得这是一种学术意义上的真正成熟。

接下来这半年我就偷着乐了。我一周上五次化学课,一次不落。曼兹先生站在圆形剧场似的巨大教室的最底层,讲台老旧,摇摇晃晃。他把一个试管里的东西倒进另一个试管,不时生起些蓝色火苗、红色火焰和黄色烟雾,我把他的声音自动屏蔽了,假装那是只蚊子在远处哼哼。我往座位上一靠,一边欣赏各色火焰亮光,一边书写着大段大段的田园诗[7]和

十四

行诗。

曼兹先生时不时看我一眼,每次都能看到我在奋笔疾书,于是就对我欣慰地笑笑。他肯定以为我对他的课痴迷不已,无法不认真记笔记,而不是像其他女孩那样,只是为了考试及格而麻木地抄写公式。

本章注释:

[1]特艺彩色(Technicolor)是1916年发明的一种胶片上色和彩色电影制作技术,之后几十年间屡有改进。特艺彩色以极其饱和的色彩层次和超现实的华丽色彩而闻名,是1922年至1952年间好莱坞应用最广泛的彩色电影制作方法;同时也是特艺电影公司(TechnicolorMotionPictureCorporation)的商标。主要原理是利用彩色滤镜、局部镜、三棱镜和三卷黑白胶卷同时纪录三原色光,再对胶片进行冲印、染色和叠加,即可制成全彩色图片或用普通放映机播放彩色电影。参见英文维基百科“Technicolor”词条和百度百科“特艺彩色”词条。(译注)

[2]伍尔沃斯商店(Woolworth's)是美国著名的专售廉价物品的连锁批发商店,1878年首家店在纽约开业,逐渐成长为美国最大最成功的连锁商店之一。但上世纪八十年代后业务逐渐萧条,2001年更名为富乐客公司(FootLocker,Inc.),全面转向体育用品销售。参见英文维基百科“F.W.WoolworthCompany”词条。(译注)

[3]同上文注释,约合1.83米。(译注)

[4]科尼岛(ConeyIsland)是位于纽约市布鲁克林区西南的一个半岛和海滩。原为隔水相望的障壁岛,经垃圾填埋后与大陆相连。二十世纪上半叶是著名的游乐园和海滨胜地,二战后游客人数逐渐减少。参见英文维基百科“ConeyIsland”词条。(译注)

[5]国际生活居留实验(TheExperimentinInternationalLiving):缩写为EIL,是由位于佛蒙特洲的WorldLearning——一家非盈利性的教育机构所组织的全球教育项目,安排美国高中生和全球各年龄段的学生到国外在当地人家庭住宿,学习语言和艺术、参加社区服务、野外冒险和地区开发项目。参见英文维基百科“ExperimentinInternationalLiving”词条。(译注)

[6]詹姆士·乔伊斯(JamesJoyce,1882-1941):爱尔兰著名作家、诗人,代表作有《都柏林人》、《尤利西斯》、《青年艺术家的画像》和《芬尼根守灵夜》等。(译注)

[7]田园诗(villanelle):一种有固定格式的十九行诗,由五个三行押韵的诗节加一个四行诗节组成。第一个三行押韵诗节中的第一行和第三行在其后诗节中轮流重复出现,并作为四行诗的结尾对句一起再次出现。参见英文维基百科“villanelle”词条。(译注)四

不知为何,在杰·希的办公室谈话时,成功逃掉化学课的经历浮现在我脑海里。

在她跟我说话的全过程中,我都看见曼兹先生站在她身后的虚空里,就像变戏法从帽子里跳出来一样,手里拿着小木球和试管。那是复活节假期前的一堂课,试管里液体翻腾,冒出一团巨大的黄烟,散发出臭鸡蛋的味道,曼兹先生自己和所有女孩都哄堂大笑。

我感到很对不起曼兹先生。我真想四肢着地爬到他面前忏悔自己的弥天大谎。

杰·希递给我一摞稿件,语气比刚才又和蔼多了。那个早上剩下的时间,我都用来读稿并把我对这些稿件的意见打在粉红色的办公室通告纸上,然后把通告纸送到指导贝茨的编辑的办公室,好让贝茨第二天来的时候能读到。杰·希不时打断我,告诉我些实用的东西或者聊些办公室传闻。

那天中午杰·希预备和一男一女两个作家一起吃午餐。那位男作家刚刚把六个短篇卖给了《纽约客》[1],另外六个短篇卖给了杰·希。这让我很吃惊,因为我不知道原来杂志社还能半打半打地买文章,而且那六篇文章的稿酬总额简直让我目瞪口呆。杰·希告诉我,这顿饭她得格外小心,因为那位女作家也为杂志社写稿,但是《纽约客》从来没买过她的文章,而过去五年间杰·希也只买下她的一篇文章。一方面,杰·希要对更为知名的男作家阿谀奉承,另一方面她也不能冷落伤害了那位名气略逊一筹的女作家。

当她办公室墙上的法国挂钟里的小天使上下扑棱着翅膀、举起镀金小喇叭送到嘴边、一连吹出

十二

个音符后,杰·希告诉我今天干的活儿够多了,我可以下班去参加《仕女时光》的午餐会和电影首映礼了。她也希望明天能看见我光彩照人地早早出现在办公室。

她迅速地在浅紫色上衣外面加上一件西装外套,戴上缀着紫丁香假花的帽子,简单地补了些妆粉,推了推厚厚的眼镜。她看起来丑极了,但又非常聪明利落。离开办公室前,她用戴着浅紫色手套的手拍了拍我的肩:“别让这邪恶的城市征服了你。”

我在旋转椅里静坐了一会,想着杰·希的话。我试着想象哪天等我成了著名编辑艾·格[2],我也坐在一个摆满了罐装塑料植物和非洲堇的办公室里,每天我的秘书都得来浇花弄草。我真希望有个像杰·希这样的妈妈,那我就知道行止进退了。

我亲妈一点儿指望不上。我父亲去世后,妈妈靠教速记和打字养活我们,私底下她痛恨这种生活,痛恨我那死了也没留下几个铜板的父亲,因为他生前根本不信什么人寿保险的推销。她老是催促我一定要在大学毕业后学习速记,这样除了大学文凭以外我还能有个糊口的手艺。“上帝的十二使徒都得做帐篷为生呢,”她总是这么说,“他们也得讨生活,就像我们一样。”

我把手指放在温水里洗了洗;刚才《仕女时光》的一个女招待收起那两个空冰淇淋碟子,放下一个洗指碗。我用还十分干净的亚麻布餐巾认真地擦拭手指,然后折起餐巾轻放至双唇间,结结实实地抿了一下。当我把餐巾放回桌上时,餐巾中间开出了一朵模糊的粉红唇印,像一颗小小的心。

我想到自己走了多么漫长的一段路才走到今天。

我第一次看见洗指碗是在我的女赞助人家里。奖学金办公室那满脸雀斑的矮个女士告诉我,在我们大学,拿了奖学金以后,如果这份奖学金的赞助人还在世,依照传统你得给赞助人写封感谢信。

那时我获得了费罗明娜·吉尼奖学金。吉尼夫人是一位富有的小说家,二十世纪早期曾就读于我们大学,她的处女作小说就被拍成一部由贝蒂·戴维斯[3]主演的默片,还被改编成一部至今仍在播放的广播连续剧。我发现她居然还活着,而且就住在离我外公工作的乡村俱乐部不远的一座大宅子里面。

于是我用碳素墨水和灰色信纸给费罗明娜·吉尼夫人写了一封长信,信纸抬头是红字凸纹印刷的大学名称。在信中,我描述了秋天我骑车去山里看到的树叶是什么样;跟住自己家里每天挤公共汽车去市里上大学相比,住在校园里是多么舒适;我是怎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又是如何期许有一天自己也能像她那样妙笔生花。

其实我只在城里图书馆读到过吉尼夫人的一本书——大学图书馆不知何故没有收存她的作品——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充斥着冗长而悬疑的问句,比如:“赫克托兴奋地想道:‘伊芙琳到底会不会发现格拉迪斯其实过去早就认识罗杰了?’”或者“‘当多纳德发现那个爱尔西的孩子正和洛尔莫普太太一起藏在与世隔绝的乡下农场时,他还怎么能娶她呢?’格丽塞尔达一边想着,一边问着被月光照亮的冰冷枕头。”据费罗明娜·吉尼后来亲口告诉我,虽然她在大学成绩一团糟,但这种书还是给她带来了数不尽的财富。

吉尼夫人给我回了封信,邀请我到她家吃顿午饭。就是在那我第一次见识了洗指碗。

吃那顿饭时,有个碗里的水上漂着几朵樱花,我猜想这一定是某种日式餐后清汤,于是喝得一滴不剩,连轻脆的花骨朵都嚼了咽下去。当时吉尼夫人什么也没说。直到很久以后,当我和学校里认识的一个刚进入社交界的女孩谈起那顿午宴时,我才明白自己干了件什么样的蠢事。

当我们走出《仕女时光》杂志社那些亮如白昼的办公室时,外面的街道一片灰暗,烟雨蒙蒙。这种雨不是净化身心的甘霖,却像是我想象中巴西特有的怪雨。咖啡碟大小的雨滴从天而降撞击着炙热的人行道,微亮的黑色水泥地上翻腾着升起一阵水雾,嘶嘶作响。

在中央公园独自静享午后时光的小心思,就在《仕女时光》杂志社玻璃打蛋器似的旋转门里被生生搅碎了。穿过温暖的雨幕,我和贝茨、希尔达和埃米丽·安·欧芬巴赫一起冲进了出租车,车子不停颤动,如洞穴一般昏暗。埃米丽是个一本正经的小女生,一头红发在脑后梳成圆髻,她和丈夫以及三个孩子住在新泽西州的蒂内克市。

晚上的电影乏善可陈。影片主角是一个长得像裘恩·艾利森[4]的善良金发女孩,还有个长得像伊丽莎白·泰勒[5]的性感黑发女孩,不过她们跟那两位明星相比可谓地下天上。还有两个高高壮壮、肩膀宽阔的笨蛋,叫着瑞克和吉尔这样的大俗名。

这是部关于橄榄球的特艺彩色[6]爱情故事片。

我痛恨特艺彩色影片。在这种片子里,每换一个场景,每个人物似乎都必须换套光鲜亮丽的行头,像一个个晾衣架似的傻站着;屏幕里四面八方尽是无穷无尽的青翠树林、金黄麦浪和蔚蓝大海。

今晚这部片子的主要情节都发生在橄榄球场的露天看台上,那俩女主角穿着漂亮的套裙挥手欢呼,翻领上别着圆白菜大小的橙色菊花;剩下的情节发生在舞厅里,女孩们穿着好似从《乱世佳人》里直接揪出来的华服,和约会的男伴们纵横舞池,然后偷偷摸摸到洗手间讲些闺房私语。

我看出结局一定是善良女孩和橄榄球帅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不过性感女孩还是孑然一身,因为那个叫吉尔的男人从头到尾都只想找个情妇鬼混,而不是讨个老婆过日子。果然吉尔后来买了张单程票收拾行李远赴欧洲了。

就在此时我开始觉得肚子不舒服了。我四下张望,看到一排排痴迷看片的小脑袋,脑袋正面全映照着一样的银幕亮光,背面全是一样的黑色阴影,所有人看起来都像是顶着一个傻兮兮的月球脑袋。

我觉得马上要吐出来了。不知道是这个烂片还是刚才吃的鱼子酱让我腹痛如绞。

半明半暗间,我低声向贝茨耳语道:“我想回旅馆。”

贝茨正全神贯注地凝视银幕。“你不舒服吗?”她悄声说道,嘴唇几乎没有动。“恩,”我答道,“难受得要命。”“我也是。咱们一起回去吧。”

我们从座位上往外走,一路上不停地跟人道歉:“劳驾!”“劳驾!”“劳驾!”同一排的人抱怨不已,发出嘘声,还得把自己的雨鞋和雨伞挪开好让我们通过。我见到别人的脚就踩,这样才不会满脑子想的全是呕吐。想要呕吐的强烈渴望像气球一样在我面前膨胀开来,遮住视线,其他什么都看不到了。

当我们走上街时,微温的残雨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

贝茨看起来也很吓人。她脸颊上的如花红晕早已褪去,在我面前漂浮的是一张惨绿、汗湿、憔悴的脸。我们跌入一辆车身上刷着棋盘方格图案的黄色出租车。每次你犹疑不决是否打车时,总有这样的出租车在街边一字排开请君入瓮。在去旅馆的路上,我吐了一次,贝茨吐了两次。

这司机转弯时开得如此之猛,我俩在后座上一会被甩到左边,一会又被甩到右边。每次我们俩某个人感到难受了,就会悄悄地往前倾,好像掉了什么东西想把它从地上捡起来;而另一个人就会小声哼哼着,若无其事地往车窗外面看。

即便如此,司机似乎也明白我们在干嘛了。“嗨!”他抗议道,一边开车冲过一个刚刚变成红灯的路口,“你俩可别在我车里吐。最好下车到街边吐去。”

不过我们什么也没说,估计他觉得我俩快到旅馆了所以也没有赶我俩下车。不久我们的车就在旅馆大门口停了下来。

我俩没敢多停留,唯恐多出一笔赔偿费。我俩将一把银色硬币塞进司机的手,下车前还特意在座位底下扔了几张面巾纸来遮盖车底板上的污物。我俩疾跑穿过大厅,冲进空无一人的电梯。幸运的是,这时是一天中比较清静的时段。在电梯里,贝茨又恶心欲呕,我扶着她的脑袋。不一会我也难受欲吐,这下轮到她扶着我的脑袋。

大吐一场之后,通常你会觉得舒服不少。我俩拥抱了一下,互道晚安,然后分别走进楼道两头各自的房间自行躺下。没有什么事能像并肩呕吐这样让人迅速地交情匪浅。

不过刚关上门、脱下衣服、栽倒在床上,我就觉得更难受了。我还得上趟厕所。我挣扎着爬起来穿上绣着蓝色矢车菊的白色浴袍,跌跌撞撞地跑向楼道里的卫生间。

不过贝茨已经占着这个卫生间了,我能听到她在门后呻吟着,我只好立刻转身沿着走廊拐角跑向大楼另一翼的卫生间。那个卫生间离得那么远,我觉得自己随时可能倒地死去。

我坐在马桶上,头向前倾趴在洗脸池上方,不仅晚饭连内脏都全泄出来了。恶心的感觉在身体里不断翻腾,一浪接一浪。每一股恶心劲儿退去后,我都像沾了水的叶片一样全身无力,颤抖不已。随后又有一股恶心劲儿涌了上来,卫生间变成了酷刑室,脚下、头上和四壁上光亮的白色瓷砖逐渐收紧迫近,把我碾压成了碎片。

我不知道这样持续了多久。我让洗脸池的冷水一直哗哗流着,池里的下水塞早被我取了出来,因此任何进卫生间的人都会以为我正在洗衣服。后来当我觉得不会再有人打扰我时,我在地板上躺成一个“大”字,一动不动。

这会儿不像是夏天的时令了。我感到冬意凛然,全身骨头瑟瑟发抖,牙齿咯咯碰撞,随手从房间里拿出来的大块白色毛巾被我垫在脑袋底下,像是冷漠的雪堆。

我觉得有人这么砸门真是没有礼貌。难道她们不能像我刚才那样跑去拐角那边的卫生间,然后让我清静清静吗?但是门外的人还是不停砸门,哀求我让她们进来。迷糊间我好像听出了那是谁的声音,貌似是埃米丽·安·奥芬巴赫。“马上就好。”我说。嘴里吐出的词句像糖浆一样粘稠。

我强打精神,慢慢起身,第十次冲掉马桶,把洗脸池清理干净,卷起毛巾,这样呕吐的污迹就没那么明显了,然后打开门走出来,拐进楼道。

我知道如果再多看埃米丽或者门口其他人一眼我就完了。所以我呆滞地牢牢盯着楼道尽头那扇漂浮的窗户,一步一顿,趔趔趄趄。

下一秒我就看到了某人的鞋子

这是一双结实的黑色皮鞋,旧且不说,表皮都开裂了;脚尖部分有组成贝壳形状的透气小孔;鞋面毫无光泽。这双鞋正对着我,它似乎立在一大块坚硬的绿色平面上,那块绿色平面硌得我右边脸颊生疼。

我安静地待着,等着有什么提示告诉我接下来要做什么。在那双鞋的左边,我看到白色地面上有一堆模糊的蓝色矢车菊,这使得我几乎喊出声来。原来我已摔倒在地,正看的就是自己身上穿的浴袍袖子,袖子末端露出的左手瘫在地板上,犹如一条苍白的鳕鱼。“她应该没事了。”

这声音来自我脑袋上方冷静而理性的区域。起初我没察觉有什么怪异,但很快觉得不对劲。这是个男人的声音,而我们旅馆全天候都禁止男士出入。“还有多少人也是这样?”那个声音继续问道。

我兴致勃勃地侧耳听着。走道的地板坚硬踏实。知道自己已经摔倒了真好,至少我不会摔得更远了。“大概还有十一个,”这是个女人的声音。我猜她定是那双黑色鞋子的主人。“我记得还有十一个人,不过有一个找不着了,所以只剩十个。”“那你把这姑娘送回床上去,我去照料其他人。”

我听到右耳传来的空洞脚步声慢慢远去。远处打开了一扇门,里面传出说话声和呻吟声,然后门又关上了。

有两只手插入我腋下,还有位女士说:“起来,起来,亲爱的,我们会捱过去的。”我感觉自己被半搀着站起来,两侧的房门一个个缓慢后退,然后我们走进一个已经打开的门。

床上的被子已经打开,那位女士扶我躺下,把被子拉倒我脖子下面,还在我床边的扶手椅上小憩了一会。她以手扇风,那粉红的手圆圆胖胖。她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和一顶白色护士帽。“你是谁?”我气若游丝。“我是这家旅馆的护士。”“我出了什么事?”“食物中毒,”她言简意赅地答道,“你们这伙人全食物中毒了。我以前还从没见过这种情况。这个也病倒了,那个也病倒了,你们这些小姐们到底往肚子里塞了什么玩意?”“其他所有人都病了?”我带着些许希望问道。“一个不落!”她肯定地告诉我,还带些幸灾乐祸,“病得不轻,哭爹喊娘的。”

房间在我四周温柔地盘旋着,似乎出于对我突如其来的病弱的同情,那些椅子、桌子和墙壁都在小心地抑制自己的重量。“一会医生会来给你打一针,”那个护士在门口说,“现在你先睡会儿吧。”

她一关上门,一张白纸似的门就取代了她的位置。不一会,一张比门还大的纸又取代了门的位置,我不自主地漂向那张纸,带着微笑沉沉睡去。

突然有人拿着个白色杯子站在我枕头旁边。“把这个喝下去。”她们说。

我摇了摇头。枕头就像一卷稻草被压得窸窣作响。“喝完这个就舒服多了。”

我鼻子下面多了个厚实的白色骨瓷杯子。室内光线昏暗,辨不出是白天还是黑夜。我凝视着杯中清澈的琥珀色液体,上面漂着小块黄油,微微有些鸡肉的气味飘进了鼻子。

我迟疑地看向那穿着裙子、托着杯子的人。“贝茨?”我问。“贝茨个头,是我。”

抬起眼皮,我看见装着围栏的窗户映衬出了多莉安的头部轮廓。她的金发发梢被身后的灯光照亮,形成一个金色的光环。她的脸陷在阴影里,我看不清她的表情,但我能真切感受到从她指尖流淌出熟稔的温情。我原先以为她是贝茨,或是我妈妈,又或是那个散发着蕨类植物味道的护士。

我低头吮了一口鸡汤,唇舌似由沙石砌成。慢慢地,我一口口喝完了汤。

我像是被彻底清洗了一遍,身心圣洁,静候新生。

多莉安把杯子放在窗台上,在床边的扶手椅上坐下来。令我惊奇的是这个瘾君子居然到现在还没有掏出烟来吸上两口。“你可差点就挂了。”她终于开口了。“肯定是鱼子酱出了问题。”“鱼子酱个头!是那些蟹肉。他们拿去化验了,里面全是大团的腐败碱。”

我还记得《仕女时代》杂志社那些没有尽头的仙境般洁白的厨房,想起了一块块塞满了蟹肉和蛋黄酱的鳄梨,在耀眼的灯光下被摄入镜头;想起了从蛋黄酱毯子下探出头的蟹钳肉,肉质细腻,白底粉点,诱惑十足;还有摇篮一样拥抱着这些食物的金黄色梨杯,口感柔和,杯口边缘是鳄鱼皮似的绿色。

毒药啊!“谁做的化验?”我想也许刚才那位医生把某人的胃抽干,然后在旅馆里他自己的实验室里检测分析了刚抽出来的东西。“就是《仕女时光》那些白痴呗。看到你们这些人像九柱戏[7]的柱子一样被全部撂倒后,有人给咱们办公室打了电话,办公室又给《仕女时光》打了电话,那儿的人赶紧把中午大餐剩下的东西都化验了个遍。哈!”“哈!”我空洞地回应着。看到多莉安回来真好。“他们还送了礼物来,”她又补充道,“就在楼道的大纸箱里。”“怎么这么快就送到啦!”“加急快递呗,你以为呢?要是你们到处抱怨在《仕女时光》集体食物中毒了,他们就别在这行混了。要是你正好认识个机灵点的律师,肯定能告倒他们,让他们输得一个子儿都不剩。”“什么礼物?”我觉得要是礼物足够精美,那我也不打算追究这事了,毕竟吐了一场后我感到身心如此清爽。“就搁在外面楼道里晾着,还没人开箱看呢。现在也就我一人还能站着,所以他们派我用小推车挨个给你们送鸡汤。头一份我可是给你送的。”“帮我看看到底是什么礼物嘛!”我恳求道。我又想起了什么:“我也有份礼物要给你。”

多莉安走到外面的楼道里。我听到了她拆箱子的沙沙声,接着是撕开包装纸的声音。最后她拿着一厚本书走了进来。那本书表面光滑,印满了人名。“《年度最佳短篇小说三十篇》,”她把书扔到我膝盖上,“箱子里还有十一本。我琢磨着这是他们给你们准备的病榻读物。”她顿了一下,“我那份礼物呢?”

我把手探进手袋摸索着,把印着多莉安名字和雏菊图案的那面小镜子递给她。四目对视,我俩都大笑了起来。“我那份汤你要是想喝就给你,”她说,“他们算错了,送来的托盘上有十二碗汤。兰尼和我在躲雨的时候,往肚子里塞了好些热狗。现在我可一口都吃不下。”“给我吧,”我说,“我饿坏了。”

本章注释:

[1]《纽约客》(TheNewYorker)是著名的综合文艺类刊物,1925年创刊,由美国纽豪斯家族属下的康德·纳斯特出版公司发行。内容包括政治观察、人物介绍、社会动态、电影、音乐戏剧、书评、小说、幽默散文、艺术、诗歌等。原为周刊,后改为每年四十二期周刊加五个双周刊。参见英文维基百科“TheNewYorker”词条。(译注)

[2]主人公名叫艾丝特·格林伍德(EstherGreenwood),姓名缩写是艾·格(E.G.),这种缩写方式是模仿指导她的那位编辑杰·希(J.C.)。(译注)

[3]贝蒂·戴维斯(BetteDavis,1908-1989):原名露丝·伊丽莎白·戴维斯(RuthElizabethDavis),美国电影、电视和戏剧女演员,20世纪30年代起开始活跃在舞台和银幕上,曾两次获得奥斯卡最佳女主角奖。参见英文维基百科“BetteDavis”词条。(译注)

[4]裘恩·艾利森(JuneAllyson,1917-2006):美国著名的喜剧、电影、电视女演员,1938年作为百老汇舞者出道,1951年获金球奖最佳女演员奖。参见英文维基百科“JuneAllyson”词条。(译注)

[5]伊丽莎白·泰勒(ElizabethTaylor,1932-2011):美国最伟大的女演员之一,童星出身,作品众多,两获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女主角奖,见证了好莱坞黄金时代。参见英文维基百科“ElizabethTaylor”词条。(译注)

[6]参见第三章的“特艺彩色”注解。(译注)

[7]九柱戏(Ninepin):也叫九柱保龄球,欧洲传统体育游戏,游戏方式类似保龄球。它与日常所说的标准保龄球(十个球瓶)的主要区别在于九柱戏只有九个球瓶摆成菱形,球上没有放手指的洞眼,而且在许多球道中球瓶上方还系有绳子。参见英文维基百科“Nine-pinBowling”词条。(译注)五

第二天早上七点电话铃响了。

我缓缓地从黑沉的睡眠深渊往上浮游。昨晚我收到夹在房里镜子上的一封电报,杰·希让我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安心休息养好了再来,还对我吃了变质的蟹肉感到十分同情。所以我猜不出是谁打的电话。

我伸出手拽下电话扯到枕头上,话筒这一端抵着锁骨,听筒那一端搁在肩上。“你好?”

那头有个男人在说话:“是格林伍德小姐吗?”他的声音稍微带点外国口音。“是我。”我答道。“我是康斯坦丁·某某某。”

最后报的姓氏我没听懂,听起来里边有无数个“斯”和“克”。我从不认识什么康斯坦丁,但我没勇气说出来。

这时我想起了维拉德太太要给我介绍的同声译员。“哦,幸会幸会!”我大声说道,立刻从床上坐起来,用双手抓起听筒贴到脸旁。

维拉德太太居然有本事给我介绍个叫康斯坦丁的男人,此前我还从来没为此赞许过她。

我收集那些名字有特色的男友们。之前我认识一个叫苏格拉底的。他又高又丑,却很有文化,他父亲是好莱坞一个著名的希腊裔电影制作人。可惜苏格拉底是个天主教徒,这就毁了我俩的缘分。除他以外,我还认识一个在波士顿商业管理学校读书的白俄罗斯人,叫阿提拉。

又谈了几句,原来康斯坦丁想约我今天晚些时候见见面。“下午你想来参观联合国大楼吗?”“我现在就能看见联合国,”我有点神经质地吃吃笑着。

他似乎有些窘迫。“我是说我现在能从窗户里看到联合国大楼。”可能我说得太快他理解不了。

沉默了一下。

接着他说:“也许稍后你想一起吃点啥呢。”

我从这话里听出了维拉德太太的口头禅,心倏地往下一沉。维拉德太太总是邀请你吃点啥。我记得这位先生刚来美国时就住在维拉德太太家里——按照她的计划,如果她在家里招待了外国人,那以后她出国玩的时候,这些外国人就该在他们自己家招待她了。

我总算摸清了维拉德太太的小算盘。她不过就是拿跟我在纽约吃饭这事来换取她将来去俄罗斯旅游时的落脚之处。“好吧,那就吃点啥,”我生硬地说,“你几点过来?”“我大约两点过来接你。你住在亚马逊旅馆,对吧?”“是的。”“啊,我可知道你的旅馆在哪。”

他似乎话里有话,后来我醒悟到很可能亚马逊旅馆住的一些女孩就在联合国做秘书,而他也很可能常来这里一次带一个女孩出去。等他先放下电话,我也收了线,往后躺倒在枕头里,感觉异常糟糕。

瞧,只为了些无聊的小事,我又开始做白日梦,幻想着白马王子对我一见钟情的美妙图景。其实不过是应个景转一圈联合国,然后一起吃个三明治而已。

我试着重新燃起斗志。

很可能维拉德太太介绍的同声译员又丑又矮,最终我会像鄙视巴迪·维拉德那样鄙视他。这种想法多少让我有点自鸣得意,因为我打心眼里瞧不上巴迪·维拉德。虽然大家都以为等巴迪从肺结核疗养院出来后,我俩就会喜结连理;但我自己最清楚,就算地球上只剩巴迪一个男人,我也绝不会嫁给他。

巴迪·维拉德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当然了,起初我并不知道他是个伪君子。我以为他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男生。在他终于屈尊看我一眼前,我已在远处默默暗恋了他五年。在他慢慢开始关注我的那段美好时光里,我依然恋慕着他。不过就在他越来越在意我之时,我却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发现这家伙居然是这样一个伪君子。现在他一心想娶我,我却恨他入骨。

最惨的是我没能直截了当地告诉他我对他的看法。因为我还没来及告诉他,他就患上了肺结核。所以我现在只能迁就他,等他身体康复、能接受这个赤裸裸的真相时再说。

我决定不下楼吃早饭了。去餐厅吃饭意味着要穿戴整齐。不过既然这一早上都准备赖床,又何必折腾自己穿衣服呢?也许可以打电话去楼下餐厅让他们把早餐用盘子端上来,不过这样我就得给送餐的服务员一点小费,可我从来没搞清楚该给别人多少小费才合适。来纽约以后,我在给人小费这事上有过不少惨痛经历。

比如我刚到亚马逊旅馆,就有个穿着旅馆行李员制服的光头矮矬男人主动提起我的行李送我进电梯、帮我打开房门。很自然地,一进房我立刻奔向窗口,看看外面风景如何。没过多久,我察觉那个行李员在我身后忙个不停,一会拧开洗脸池的冷热水龙头跟我说:“这个出热水,这个出冷水……”;一会又打开收音机,告诉我每个电台的名字。我感到不安,所以还是拿后背对着他,语气坚定地说:“谢谢你帮我把行李拿上来。”“谢谢谢谢,就会说谢谢。哈!”他的语调令人不快、暗含讥讽。没等我转身弄明白他到底在烦恼些什么,他就一溜烟出门了,还粗鲁地把门重重摔上。

后来我把这个行李员的奇怪举动讲给多莉安听,她说:“你这笨蛋,他在等你给小费呢!”

于是我问多莉安我该给多少钱。她说最少得二

十五

美分,如果箱子特别重,就该给三十五美分。其实那次我自己完全能把箱子搬进房间,只不过那个行李员上赶着非得帮我拎箱子,我也不好拒绝。我还以为这种服务的费用都已经包含在房费里了。

只要是我自己能轻松搞定的事,如果别人替我做了而且我还得付他钱,我就特别不痛快。一遇到这种情况我就很紧张。

多莉安说只要给总价的百分之十当小费就行了。不巧每次手上的零钱都没法正好给服务员小费。我又不能给人半个美元后还说:“这里边只有十五美分是给你的小费,麻烦再找给我三十五美分。”这么做简直愚不可及。

我第一次在纽约搭出租车时给了司机一角钱小费。那次的车费实际是一美元,所以我觉得给一角钱小费刚刚好。我得意洋洋地微笑着把一角硬币递给司机,但他只是在手心里翻来覆去地看那枚硬币。我下车时暗自希望自己没有错给他加拿大元的一角硬币。这时他突然向我吼道:“小姐,我也是人,也要讨口饭吃啊!”他的喊声震耳欲聋,吓得我落荒而逃。幸好前方有个红灯亮了,不然他准得一边开车跟在我身旁,一边穷嚷嚷着让我下不来台。

我伸手摸到了《仕女时光》的人送来的那本书。

一翻开书就掉出一张卡片。卡片正面印着一只贵宾犬,穿着绣花的短睡衣,蹲在狗篮子里,神情悲戚。卡片里面印着那只熟睡的贵宾犬躺在狗篮子里憨笑着,身上盖着一个刺绣样子,上面印着:“好好休息,速速康复!”卡片底部有淡紫色墨水的手写笔迹:“祝愿早日康复!——《仕女时光》所有挚友敬上。”

我浏览着一个个故事,直至读到一个无花果树的故事。

故事讲的是,在一个犹太男人的房子和一所女修道院中间长了一棵无花果树。那犹太人和修道院里一个深肤色的美丽修女每天都在无花果树下相遇,一起摘熟了的无花果。有一天,他们发现树枝上的鸟窝里有个鸟蛋要孵出来了。就在他们看见一只雏鸟啄开蛋壳钻出来时,他们的手不知怎地碰在了一处。美丽的修女从此不再出来摘无花果了,换了个面目可憎、笃信教义的厨房女佣。不承想每次俩人摘完果之后,这女佣非得数数犹太人摘了多少果,就是不许犹太人比自己摘的多。犹太人对此怒不可遏。

我觉得这个故事很讨人喜欢,尤其是故事里那棵无花果树,冬日里为皑皑白雪所覆盖,可到了春天依旧结了满树青果。我依依不舍地翻到最后一页。就像匍匐前进钻过一道栅栏,我也想匍匐钻入铅字印刷的字里行间,在那青翠曼妙的大无花果树下美美睡上一觉。

我想到也许巴迪和我就像那犹太人和修女。当然了,我俩不是犹太人,也不是天主教徒,而是一位论派[1]教徒。我们在自己想象中的无花果树下相遇,只不过我们看到的不是小鸟孵化,而是婴儿降生。随后又发生了一些破事,结果我们分道扬镳了。

躺在白色的旅馆大床上,我感到孤独而虚弱,似乎自己也来到了阿迪朗达克山脉[2]那家疗养院,甚至觉得自己变成了最卑劣的小人。在来信里,巴迪老是告诉我,他是怎样阅读一个医生诗人写的诗;或者他是怎样发现俄罗斯某个已去世的著名短篇小说家也曾当过医生。这样看来,也许医生和作家还是能和睦相处的。

对于在交往两年间一直唱反调的巴迪而言,这也算是改弦更张了。我清晰地记得那天他笑着对我说:“艾丝特,你知道诗歌是什么吗?”“不知道,是什么?”我说。“一粒尘土!”

他因想出了这么个妙论而眉飞色舞,而我只能盯着他的金发碧眼白牙——他的牙又大又结实——挤出几个字:“可能是吧。”

整整过了一年,如今在纽约市中心,我才终于想出了怎样反驳他

我经常花很多时间假想我与巴迪·维拉德之间的对话。他比我大个两三岁,思维方式科学严谨,总能证明自己的观点。跟他在一块,我总得绞尽脑汁才能勉强维持尊严。

我脑子里假想的这些对话通常都以我和巴迪实际有过的对话开头,只不过结尾不再是我呆坐一旁干巴巴地回答“可能是吧”,而是我尖锐机敏地对他进行了回击。

今时今日,仰面朝天躺在床上,我想象着巴迪对我说:“艾丝特,你知道诗歌是什么吗?”“不知道,是什么?”我会这样说。“一粒尘土!”

然后就在他笑逐颜开、眉飞色舞时,我就会说:“你解剖的那些尸体才是尘土!你以为你正在治愈的病人才是尘土!他们是尘土中的尘土,没什么比他们更尘土了!一首好诗流传的时间比你手上一百个病人的寿命加起来还要长!”

当然,巴迪肯定无言以对,因为我说的是真理。人不过是来自尘土。与其给“尘土”们看病施药,不如写下万古流芳的诗篇,使人们在郁郁寡欢、病痛缠身或无法安眠之时也能默默吟诵以慰藉心灵。

我以前的问题在于把巴迪·维拉德说的每字每句都当成金科玉律。我还记得那个晚上他第一次吻我的情形,就在耶鲁三年级学生联欢舞会之后。

当时巴迪邀请我参加舞会的方式真是古怪。

有个圣诞节假期,他莫名其妙地闯进我家,身穿一件厚厚的白色高领毛线衫,看上去英俊潇洒,引得我盯着他瞧个不停。他对我说:“没准哪天我顺便去学校看你,好吗?”

我不由瞠目结舌。之前只有从学校回家时,我才能在周日教堂活动中远远地朝巴迪望上一眼。不晓得巴迪受什么刺激大老远地跑来见我——他说从他家到我家来了个两英里[3]越野跑,就当锻炼身体了。

我妈妈和巴迪的妈妈是好朋友。她们进了同一所学校,都嫁给了自己的教授,定居在同一个小镇。不过巴迪总是不在家,他要么在秋天拿着奖学金去读预科学校,要么在夏天去蒙大拿州抗击疱锈病[4]挣钱。虽然妈妈们是亲密校友,但我俩一点也不熟。

这次突如其来的拜访之后,直到次年三月初一个天气晴朗的周六早晨之前,巴迪都杳无音信。那天我正在大学宿舍房间里苦读“隐士彼得”[5]和“穷鬼沃特”[6],下周一就要考十字军东征的历史了。这时楼道里电话响了。

通常情况下大家应该轮流去楼道里接电话。不过由于我是这一层唯一的大一新生,所以其他大四女生老让我去接。我等了一会,看看有没人赶在我前面接了电话。这时我想起别人很可能都去打壁球或离校度周末去了,所以还是我出来拿起了听筒。“是你吗,艾丝特?”楼下值班的女孩问。我说是,她说:“有个男人找你。”

听到这我十分诧异,那年所有的初次约会对象都没再约过我第二次。但我只是流年不利罢了。每周六晚上,当我双手汗湿、满怀期待地走下楼梯,等着学姐们给我介绍她姑姑最好朋友的儿子,结果总能看见一个白蘑菇似的男生,不是尖耳朵或大龅牙就是小瘸子。这对我太不公平了。我又不是个残废!我只是刻苦学习、废寝忘食而已啊。

我梳了梳头,擦上点口红,拿上历史书。要是访客不怎么样,那我就借口要去图书馆把他甩掉。下楼一看,竟然是巴迪·维拉德,他穿着卡其色拉链夹克、粗蓝布裤子和磨了边的灰色运动鞋。他斜靠在存放信件的桌子上,笑容可掬。“我是来打个招呼的。”他说。

为图省钱他一路搭便车,从耶鲁大老远跑来这,只为跟我打个招呼——真怪异。“你好啊。咱们出去到门廊那里坐坐吧。”

值班的那个女孩是个好管闲事的大四女生,这会儿已经好奇地打量我许久了,所以我想换到门廊那里去说话。很显然,她觉得巴迪一定是脑子进水了才来找我。

我们并排坐在两个柳条摇椅上。阳光清亮,没有一丝风,几乎有点灼热。“我只能待几分钟。”巴迪说。“别呀,留下来吃午饭吧。”我说。“哦,那可不行,我是来给琼安当舞伴参加二年级生舞会的。”

我立刻觉得自己傻得独一无二。“琼安最近好吗?”我冷冷问道。

琼安·纪灵也来自我俩的家乡小镇,跟我们上同一个教堂,在大学比我高一年级。她是颇具权威的班长,物理学专业,还是大学曲棍球队的冠军。她那炯炯有神的卵石色眼睛、墓碑似的微亮牙齿以及带有喘息的声音,回回都让我坐立不安。她的块头像匹大马。我觉得巴迪的品味真是惊世骇俗。“琼安啊,”他说,“两个月前她就求我跟她参加舞会,还让她妈妈找我妈妈问我能否带她去,那我还能怎么办?”“不想去就别答应呗!”我有点小肚鸡肠。“不会啊,我挺喜欢琼安的。她才不在乎你在她身上花不花钱或者花多少钱,她还喜欢户外运动。上回她来耶鲁过周末,我们一起骑自行车去东部巨石[7],她可是唯一不用我推着上坡的女孩。琼安人挺不错的。”

我嫉妒得周身发冷。我从没去过耶鲁,而宿舍楼里所有女生的周末最佳去处就是耶鲁。对巴迪·维拉德我决定死心了。要是对什么人死心了,也就不会失望了。“那你还是去找琼安吧,”我的语调冷漠平淡,“我一会还有个约会,人家可不希望看见我跟你在一起。”“约会?”巴迪看起来很吃惊,“跟谁?”“俩呢,”我说,“隐士彼得和穷鬼沃特。”

巴迪没说话,于是我又说:“那是他们的绰号。”

接着我补充道:“他们从达特茅斯学院[8]来。”

看到巴特始终一言不发,我就明白他没读过什么历史书了。他从柳条摇椅里噌地站起来,无谓地用力推了椅子一把,然后把一个印着耶鲁纹章的淡蓝色信封扔到我膝盖上。“这儿有封信。本来要是你不在,我就把它留在宿舍前台给你。信里有个事儿要问你,你可以写信答复我。不过我现在不想当面问你了!”

巴迪走了以后我拆开那封信,信里邀请我去参加耶鲁的三年级生舞会。

震惊之余,我尖叫了几声,跑进宿舍楼呐喊道:“我要去参加舞会啦!我要去!我要去!”门廊上白日当头,刚进楼道简直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清。我紧紧拥抱那个值班的大四女生。当她听说我要去耶鲁的三年级生舞会时,不仅惊诧,还对我敬佩得五体投地。

怪事来了,在宿舍楼里,我从此麻雀飞上枝头。我那层的大四学姐们开始跟我打招呼,经常还有人十分自觉地出来接电话。再也没有人在经过我门口时故意大声嘲讽道:“怎么会有傻瓜浪费这么金贵的大学时光,把自己埋在故纸堆里!”

不过,在那场耶鲁舞会上,巴迪待我就像一个朋友或者表亲。

整场舞会里,我俩跳舞时恨不得跟对方隔开一里开外。直到放“友谊地久天长”这首歌时,他突然把下巴搭在我头上,像是累得不行了。之后,在凌晨三点的黑暗中,我们冒着凛冽寒风,漫步五英里走回我住的家庭旅馆。我睡在起居室超短的沙发上,一晚只要五十美分,而其他大多数好歹有张床的地方都得要两美元。

我感到单调乏味,眼前尽是破碎的幻影。

之前我一直幻想着巴迪会在那个周末爱上我,这样的话那一年剩余的所有周六晚上我都不用担心怎么捱过去了。就在走到我住的家庭旅馆时,巴迪突然说:“咱们去化学实验室吧!”

我吓了一跳:“化学实验室?”“对。”巴迪过来拉着我的手,“实验室后面的景色在山上看特别美!”

确实是,化学实验室后面有片山坡,站在上面能看到纽黑文市[9]的几点灯火。

我站在那假装欣赏眼前的景色,而巴迪则在崎岖不平的地面上找了个稳当的立足点。他亲吻我时,我睁着眼睛,努力记住那些房屋灯火的间距,这样以后就不会淡忘了。

亲吻之后,巴迪往后退了一步,“哇!”他说。“哇什么?”我有点惊讶地问。这个吻干巴巴的,毫无激情。我记得当时暗暗寻思,我们在寒风里走了五公里,嘴唇都被吹干裂了,这时候接吻真是太不合时宜了。“哇,吻你感觉真好!”

我端庄地对此不作评价。“我猜你跟很多男生出去过吧。”巴迪说。“恩,应该是吧。”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一年里之前的每周末我一定都是和不同的男孩出去约会了。“恩,我还有很多东西要学。”“我也是,”我赶忙插道,“毕竟我还得靠好成绩保住奖学金呢。”“不过呢,我还是可以每三周的周末来找你。”“好啊!”我几乎要晕厥过去,按捺不住想回学校告诉所有人。

巴迪在家庭旅馆的门口台阶上又吻了我。第二年秋天,他拿到医学院的奖学金以后,我就不去耶鲁而是去医学院看他了。正是在那儿,我发现这么多年来他一直把我当个傻子玩弄,以及他究竟是个怎样的伪君子。

就在观看婴儿降生的那天,我看到了真相。

本章注释:

[1]一位论派(Unitarianism):或称一神论派、神体一位论等,其教徒也称一位论者(Unitarian),即否认三位一体和基督神性的基督教派别。此派别强调上帝只有一位,而非传统基督教所相信的上帝由三个位格(圣父、圣子和圣灵)组成。此派早年曾被教会定为异端。参见中文维基百科“一位论派”词条。(译注)

[2]阿迪朗达克山脉(Adirondacks)是位于纽约州东北部的山脉。面积240万公顷,是纽约州最高的山峰,属广义的阿巴拉契亚山系的一部分,但在地质上属加拿大古地块南延部分。多湖泊和森林,是著名的夏季疗养地和旅游地。参见百度百科“阿迪朗达克”词条。(译注)

[3]英里(mile)为英制长度单位,1英里约合1.6公里。(译注)

[4]疱锈病(blisterrust):由松芍柱锈菌引起的一种松树疾病,会导致明显疱状突起且感染区域通常会坏死。当年主干受害的幼树,大多于次年春季死亡。参见百度百科“疱锈病”词条。(译注)

[5]隐士彼得(PetertheHermit,1050-1115):法国北部亚眠的一位修士,是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的重要人物。他率领平民十字军攻打贝尔格莱德和君士坦丁堡,兵败后加入正规十字军。参见英文维基百科“PetertheHermit”词条。(译注)

[6]穷鬼沃特(WalterthePenniless):真名为Fr.GautierSans-Avoir,是法国柏伊希-桑萨瓦尔(Boissy-sans-Avoir)的领主。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伊始,他作为隐士彼得的副手共同领导平民十字军。在给隐士彼得留下平民十字军的主力后,他独自带领自己的军团先行穿越了神圣罗马帝国、匈牙利王国与东罗马帝国的保加利亚省,二人在君士坦丁堡会师。1096年10月21日,在土耳其塞尔柱王朝基利杰·阿尔斯兰一世部队的攻击中死去。参见中文维基百科“沃尔特·桑萨瓦尔”词条。(译注)

[7]东部巨石(EastRock):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中南部、纽黑文市北部,最高点112米,长2公里,是一块黑色火成岩的岩脊。它也是纽黑文市东部巨石公园的中心,公园景色优美。参见英文维基百科“EastRock”词条。(译注)

[8]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College)是美国著名的私立大学,常被简称为“Dartmouth”,位于新罕布什尔州汉诺威市。它创立于1769年,是常春藤联盟中规模最小的一所。参见英文维基百科“DartmouthCollege”词条。上文已说明,隐士彼得和穷鬼沃特都是欧洲历史人物,女主角说彼得和沃特从达特茅斯学院来是为了戏弄不懂历史的巴迪。(译注)

[9]纽黑文市(NewHaven)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中南部,是美国东部重要海港和工商业城市,也是耶鲁大学所在地。(译注)六

我总是恳求巴迪带我去看一些真正有趣的医院景象,因此有个周五我逃了一天课来找他,准备一整个周末都和他在一起,结果他就跟我吐露了实情。

开始时,我穿着白大褂坐在一个高凳上,房间里有四具尸体,巴迪和他的朋友们正在给尸体开膛破腹。这些尸体看起来没有一点人样,因此我并不害怕。他们的皮肤僵硬紫黑,像皮革一样;他们散发出古旧的腌菜缸的味道。

之后,巴迪领我出来走进一个大厅,里面陈设着几个巨大的玻璃瓶,装着在出生前就已死去的婴孩。第一个瓶子里的婴孩只有青蛙大小,大脑袋耷拉在蜷曲的小小身体上。第二个瓶子里的婴孩又大了一点,第三个瓶子里的更大了一点,最后一个瓶子里的婴孩已有正常出世的婴儿那般大小了。最后那个婴孩似乎在望着我,露着小猪崽似的微笑。

能如此平静地注视这些让人毛骨悚然的东西,让我十分自得。唯一让我惊跳起来的一次,发生在我把胳膊肘靠在巴迪手下那具尸体的腹部、看他如何解剖肺部之时。刚过一两分钟我就感觉到胳膊肘上有一阵灼烧的感觉,我立刻想到既然尸体的皮肤还如此温暖,那没准这尸体还没有死透。所以我低低惊叫一声,一跃从高凳上跳下。巴迪向我解释说这种灼烧感只是浸泡尸体的溶液带来的,于是我又镇定自若地坐回刚才的位子。

午饭前一小时,巴迪带我去听一堂课,讲的是镰状细胞性贫血和其他一些令人愁肠百结的病症。医生把病人用轮椅推到讲台上,问他们一些问题,问完了又把他们推走,然后向学生演示彩色幻灯片。

我记得有一张幻灯片上是一个正在微笑的美丽女孩,但脸颊上有个黑色的痣。“这个痣出现二十天之后,这个女孩就死了。”讲台上的医生说。所有人都沉默了一会,不料下课铃响了。因此时至今日我也没弄明白到底那个黑痣是什么,那个女孩到底是怎么死的。

那天下午我们去看产妇生小孩。

首先我们在医院走道里找到一个医用纺织品储藏室,巴迪给我拿了个白色口罩和一些纱布。

有个又高有胖的医学院学生在附近闲逛,块头大得就像西德尼·格林斯翠特[1]。他看着巴迪用纱布把我的脑袋一圈一圈缠上,直到完全包住头发,只留下两只眼睛从白口罩上面往外张望。

这个胖学生发出一阵令人不快的傻笑。“至少还有你老母爱你。”他说。

他说这话时我正忙着想他到底有多胖,以及一个男人特别是一个年轻男子胖成这样该有多不幸,哪有女人能忍受吻他时还得越过那个啤酒肚。因此我没有立刻意识到这胖子刚才说的那句话是在侮辱我。等我意识到他有多么自命不凡,并想出了一句犀利回复“胖子只有他老母才爱”来挖苦他时,他早已扬长而去。

巴迪仔细看着墙上挂着的一个奇怪的大木板。木板上有一排洞眼,第一个洞有一美元银币那么大,而最后一个洞有一个晚餐盘子那么大。“正好,”他对我说,“现在马上有人要生孩子啦。”

在产房门口站着一个瘦削驼背的医学院学生,他和巴迪认识。“嗨,威尔,”巴迪说,“这活儿谁干?”“我。”威尔哭丧着脸。我注意到有几滴汗珠挂在他高高的苍白前额上。“是我。这可是我第一次接生。”

巴迪告诉我威尔是医学院三年级生,要毕业就得至少接生完八个小孩。

然后他注意到远处楼道那头有一阵喧闹声,一些穿着灰绿色衣裤和无沿手术帽的男人还有一些护士推着一辆推车,有先有后地向我们走来,推车上有一个巨大的白色隆起。“你可不该看这个,”威尔对我小声嘀咕道,“看了你就不想自己生孩子了。他们就不该让女士们来看生小孩。要是女士们都看了,人类的末日就到了。”

巴迪和我都笑了,然后巴迪和威尔握了握手,我们都走进了产房。

他们把产妇放到手术台上,看到那个手术台我就惊呆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它看起来像是某种凶恶的受刑台,金属脚蹬在台面一端支起,另一端还有各式各样我不认识的仪器、电线和插管。

巴迪和我一起站在窗户旁,离产妇只有几米远,视线很好。

产妇的肚子挺得高高的,我没法看见她的脸和整个上半身。她似乎只剩一个硕大的蜘蛛肚子和被脚蹬架高的两条细长丑陋、虚弱无力的腿。在生产的全过程中,她一直在发出这种非人的呼哧呻吟声。

后来巴迪告诉我这个产妇已经被注射了药物好让她忘记正在经受的疼痛。虽然她咒骂呻吟着,但身处半麻醉的状态下,她并不知道自己正在经历什么。

我一听就觉得这种药物肯定是男人发明的。这个产妇正在忍受巨大的痛苦,显然已经痛得死去活来,否则也不会呻吟成那样。但生完之后等她回了家,她又开始制造下一个小孩,就是因为药物让她忘记了之前的疼痛有多么惨烈。即便如此,在她身体里某个隐秘的部位,始终潜藏着一条漫长黑暗的、无门无窗的痛苦走道,时时等候着重新开启并把她再次吞噬。

从旁指导威尔的主治医生不停地对产妇说:“往下用力,托莫利洛太太,用力,做得好,用力!”最后,在她两腿之间那剃净毛发的开裂处,那沾着杀菌剂的血淋淋的所在,我看到一个黑乎乎的覆有毛发的东西露了出来。“婴儿的脑袋。”在产妇呻吟声的掩盖下,巴迪向我低语道。

但不知为何,婴儿的脑袋被卡住了。于是主治医生让威尔进行侧切。我听见了剪刀像铰布料一样铰开产妇皮肤的声音,鲜血喷涌而出——那是一种可怕的亮红色。随后似乎突然之间婴儿就蹦入了威尔的双手。婴儿皮肤呈靛青色,身上覆盖着面粉似的白色粉状物,还有斑斑血迹。威尔受了惊吓,反复念叨着:“我捧不住它了,我捧不住它了,我捧不住它了……”“你可得捧住了!”主治医生说着就从威尔手里接过婴儿,开始给婴儿按摩全身,婴儿身上的靛青色逐渐褪去,它发出了嘶哑的哇哇哭声。我看到那是个男婴。

这婴儿来到世间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朝医生的脸上撒尿。后来我跟巴迪说这事真不可思议,可他告诉我这事很有可能会发生,不过能看到的机会也不多。

婴儿出生之后,产房里的人自动分成了两组。护士们把一个狗牌似的金属识别牌别在婴儿的腕子上,用棉签擦拭婴儿的眼睛,把婴儿包裹起来放进有帆布护栏的小床;威尔和主治医生开始用一根针和长线给产妇的创口缝合。

我听到有人说:“是个男孩,托莫利洛太太。”不过产妇既没有回答也没有抬起头。“怎么样?”当我们走过医院绿油油的方庭草地时,巴迪面有得色地问我。“真精彩,”我说,“叫我天天看都没问题。”

我不是很想问他是否还有其他生小孩的方式。不知为何,对我而言最重要的其实是亲眼看见婴儿从身体里产出来、确认那是自己的婴儿。既然逃不过那样的剧痛,那还不如始终保持清醒。

我一直想象着自己在生完孩子以后,用胳膊肘支撑着身体在产床上坐起来——面色必然如死灰,脂粉不施;刚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但还是欣慰地笑着,焕发着慈爱的光芒;头发垂至腰间,伸手去抱我那在襁褓中蠕动的幼小的头胎子,轻声呼唤着他,不管是什么名字。“为什么婴儿身上要撒满面粉?”为了让谈话继续,我问巴迪。他告诉我,那种白色滑粉是用来保护婴儿皮肤的。

我们回到巴迪的房间。他的房间只能让我想起修道士的密室,四面墙、床铺和地板上没有任何装饰,桌上堆满了《格雷解剖学》[2]和其他厚得吓人的书。巴迪点起一支蜡烛,打开一瓶杜博尼酒。我们在床上并排躺着,巴迪啜着他的酒,而我从自己带来的那本书里挑出“我从未游历的某处”和其他诗句,大声朗读着。

巴迪曾经说,如果像我这样的女孩日以继夜地读诗,那么诗歌里一定有什么奇妙的东西。所以每次我们见面时,我就给他读些诗,跟他解释我在这首诗里面读到了什么。这是巴迪的主意。他总是把我们周末的活动安排得满满当当,这样我们就不会后悔浪费时间待一块了。巴迪的父亲是个教师,所以我想巴迪没准将来也会当个教师,他也总是向我解释定义、引介新知。

在我读完一首诗后,巴迪突然说:“艾丝特,你见过男人吗?”

从他说话的方式我立刻明白他指的不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或者男人这个普遍概念,他指的是裸体的男人。“没有,”我老实说,“只见过裸体雕像。”“恩,那你不想看看我吗?”

我不知道如何回应。近来妈妈和外婆已经开始向我多次暗示巴迪是个多么纯良的好小伙子,他的家世是多么清白正派;教区里的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一个模范人物,他多么孝顺父母尊长,而且还体格健壮、英俊聪明。

我所听到的这些,全是在说巴迪多么品性纯良,和他在一起的女孩也一定会保持纯良的品性。因此当时我也不觉得巴迪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有什么害处。“好吧,那就看看吧。”我说。

我注视着巴迪拉下他斜纹棉布裤的拉链,脱下裤子,把裤子放在椅子上,然后又褪下内裤,他的内裤质地类似尼龙鱼网。“这种质地比较凉快,”他解释道,“我妈妈说容易清洗。”

他就那么直挺挺站在我面前,我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不过我唯一能联想到的就是火鸡脖子和火鸡胗。我的心情着实沮丧。

我一言不发,巴迪似乎很受伤。“我觉得你应该习惯我这个样子,”他说,“现在该你了。”

不过我突然感到在巴迪面前宽衣解带就好像在大学体检时拍摄形体照,你得光溜溜地站在相机前,心里非常明白这张正面和侧面全裸照会被收藏进大学的学生体质档案里,还会根据你身体站直的程度被分成A、B、C、D几个等级。“还是下次吧。”我说。“那好吧。”巴迪又穿上了衣服。

随后我们亲吻拥抱了一会,我感觉又好了些。我喝完剩下的杜博尼酒,盘腿坐在巴迪的床尾,找他要了把梳子。我把头发往前梳,直到遮住脸让巴迪瞧不见。我突然问:“巴迪,你跟别人有过关系吗?”

我不知道为何鬼使神差说了这句话,它自然而然地从我嘴里蹦了出来。之前我从来没想过巴迪·维拉德会和什么人发生关系。我指望他说:“没有,我希望在与像你这样纯净贞洁的姑娘结婚时,也能把我自己的纯洁和童贞献给我的新娘。”

但巴迪没答话,他的脸涨红了。“到底有没有嘛?”“你说‘有关系’指的是什么?”巴迪问话的声音很空洞。“你懂的,你跟别人睡过觉吗?”我还是一下下地梳着头,头发披散在靠近巴迪的那面脸颊上,我能感觉到起了静电的发丝紧紧贴着发烫的脸。我很想大喊:“别说了,别说了,别告诉我,什么也别说。”但我没说出口,只是静静地坐着。“是,我有过。”巴迪终于承认了。

我差点一头栽到地下。从巴迪吻我的第一夜起,听到他说我肯定阅人无数,他就让我以为自己比他性感成熟得多;而后他做的所有事情,包括拥抱、接吻和爱抚,我也以为他只是被我魅惑而情不自禁,以为他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而今我终于发现他一直以来都在装傻装天真。“讲讲呗。”我慢慢地反复梳着头发,似乎每梳一下,梳齿就在我脸上深挖一下。“她是谁?”

见我没生气,巴迪松了一口气。他甚至看起来像是因为终于能向别人告解自己受诱惑的经过而大大松了一口气。

当然啦,是别人勾引的他,他没有挑起事端,这事更不是他的错。去年夏天,他在科德角一家旅馆当小工。那个女人就是那时一起工作的女招待。巴迪发现那个女人老是奇怪地盯着他看,在厨房的一片混乱中还老拿胸部蹭他。终于有一天他问她到底有什么不对劲,她直勾勾地看着他的眼睛说:“我想要你。”“和香菜一起端上?”巴迪无邪地笑了。“不用,”她说,“找个晚上吧。”

这就是巴迪痛失纯洁和童贞的经过。

起初我以为巴迪只跟那个女人睡过一次,但当我为了确认一下问他到底睡过几次时,他居然说他不记得了,只是那个暑期剩下时间他们大概每周睡两三次。一周三次,十周就是三十次,这个数儿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了。

在这之后,我心里有些东西就被冻结了。

回到学校以后我到处问那些大四学姐们,如果她的男友突然坦白说一个夏天就和某个放荡的女招待睡了三十次,而且是在你侬我侬时突然坦白的,她们会怎么做。不过学姐们告诉我,大多数男孩都这样,只要你还没和他确定关系、订婚或结婚,你还真没法指责他。

其实烦扰我的并不是巴迪跟别人睡觉这件事。我也读过各种颠鸾倒凤的故事。如果是其他男生,我只不过会问他一些最有趣的细节,没准自己出去跟别人鬼混一夜就算扯平了,从此再不提起。

我真正不能忍受的是巴迪一面伪装纯良一面骗我说我很性感,而私下却早与那个荡妇有一腿,他肯定老想当着我的面好好嘲笑我一番。“你妈妈怎么看那女招待?”那个周末我曾问巴迪。

巴迪跟他妈妈亲密得离谱。他总是引用他妈妈关于男女关系的高论,而且我知道维拉德太太对男生和女生婚前守贞这事是个狂热支持者。当我第一次去她家吃晚饭时,她看我的眼神诡异狡猾、有所探求,我立刻看出她想分辨我是否还守身如玉。

正如我所想,巴迪尴尬不已。“妈妈问起过格拉迪丝的事。”他承认。“哦,那你怎么说的?”“我说格拉迪丝是单身、白种人、二十一岁。”

我可知道,他这么说纯粹是为我高兴,他本人永远不会这么无礼地跟他妈妈说话。他总说他妈妈讲了:“男人需要的是伴侣,女人需要的则是无尽的安全感。”或者“男人是射向未来的箭矢,但箭矢都是从女人这里射出去的。”不一而足,听得我直反胃。

每当我想反驳他转述的妈妈名言,巴迪就会说他父母仍然相敬如宾,对这个年纪的夫妇来说实属不易,这足以说明他妈妈必然是个洞悉男女关系的专家。

于是我决心一劳永逸地甩了巴迪,不是因为他睡了那个女招待,而是因为他没胆量向大家坦白这事,也不敢面对这就是他性格的一部分。此时楼道里电话响了,有人用似乎洞晓一切的单调声音喊道:“找你的,艾丝特,波士顿打来的。”

没接电话我就知道肯定出事了,在波士顿我只认识巴迪,但他从不给我打长途电话,因为电话比写信贵多了。有一次,他有个口信想让我立即收到,于是他站在医学院门口见人就问,看看有没有人周末正好去我的学校,如他所料正好有人去,于是他就托人把一封短信捎给我,当天我就拿到了。他连一张邮票都不用买!

电话那头正是巴迪。他告诉我,在每年秋季的X光胸透检查中他被发现染上了肺结核,所以他要离开医学院去阿迪朗达克山脉的一家肺结核疗养院,那家疗养院专为得了肺结核的医学生提供奖学金。接着他说上周末之后我还没给他写信,他希望我俩之间别有什么芥蒂。还问我能否至少每周给他写封信,并且在圣诞节假期上那家疗养院看他去?

我从来没听过巴迪的声音如此烦恼不堪。他总是为自己的健壮体魄而骄傲自大。我鼻子堵了不能呼吸,他就说我是身心失调。我觉得一个医生持这种态度真是奇怪,他不如改行去当精神科医生得了。当然这话我从没当面对他说过。

我告诉巴迪我很难过他竟得了肺结核,答应他我一定写信。不过挂上电话后我一点也不难过,只是感到如释重负。

我觉得肺结核一定是上天对巴迪过着双重生活、老是自觉高人一等的惩罚。随后我想到现在真是便利,我不用跟学校的所有人宣布我已经跟巴迪分手了,然后又重头开始那些无聊的初次约会。

我只告诉大家巴迪得了肺结核,我们基本算是订婚了,然后每周六晚上我依旧在宿舍埋头学习。不过这回她们对我异常亲切,因为她们都以为我是如此坚强,就为了隐藏一颗破碎的心而像过往一样独自苦读。

本章注释:

[1]西德尼·格林斯翠特:全名西德尼·休斯·格林斯翠特(SydneyHughesGreenstreet,1879-1954),英国戏剧和电影演员,曾出演《马耳他之鹰》和《卡萨布兰卡》等影片。(译注)

[2]《格雷解剖学》(Gray’sAnatomy)是由亨利·格雷(HenryGray)写成的人体解剖学教科书,最早名为《解剖学:图例介绍和外科手术》,后来出版的版本都把书名缩简为《格雷解剖学》。它是医学界公认最具影响力的解剖学专著,自1858年初版以来,不断修改增补再版。参见英文维基百科“Gray’sAnatomy”词条。(译注)七

果不其然,康斯坦丁实在太矮了,不过他也不乏英俊之处,有淡棕色的头发、深蓝色的眼睛和一副生动而挑逗的表情。他看起来跟美国人相差无几,皮肤晒成很深的古铜色,牙齿完美无瑕。不过我还是能一眼看出他是外国人。因为他有我以前认识的所有美国男人都没有的特质,那就是直觉。

起初康斯坦丁猜我不大像是受维拉德太太保护资助的学生。我抬了抬眉毛干笑几声。没一会,我俩就开诚布公地贬损起维拉德太太。我暗自想:“康斯坦丁肯定不介意我个儿高、讲不了几门外语、没去过欧洲,他一定能看透那些俗物,发现我真正的价值。”

康斯坦丁开车带我去联合国大楼。那是辆老旧的绿色敞篷车,舒适的褐色皮椅有了裂痕;他开车时还放下了顶篷。他说自己的古铜肤色是打网球晒出来的。当我们并肩坐在车里、沐浴着阳光飞速穿越街道时,他握住我的手捏了捏。这甚至比九岁那年夏天父亲去世前带我在炎热的白沙滩上奔跑嬉戏还让我高兴。

康斯坦丁领我在联合国大楼一个肃静的豪华会议厅里坐下,旁边坐着一个不苟言笑、身材壮硕、不施粉黛的俄罗斯姑娘,她和康斯坦丁一样也是同声译员。那时我想,真奇怪自己竟然从来没发觉,九岁以后就再未拥有纯粹的快乐了。

在九岁那年的沙滩之旅后,虽然妈妈在精打细算之余全力支持我参加女童子军、上钢琴课、上水彩课、上舞蹈课、去航海夏令营,而后上大学,在早饭前的薄雾中划船,吃脆底馅饼,每天都有新鲜念头像爆竹一样炸响——但我再没有像那天那样快活了。

我的目光似乎能穿透那个俄国姑娘的双排扣灰西服,她滔滔不绝地说出一个又一个成语,用的是她那秘不可知的语言——康斯坦丁告诉我成语是最难翻译的部分,因为俄罗斯人的日常用语和我们的并不相同。我全心企盼着自己能占据她的身心,这样我在余生中都能大声嚷出一个个俄语成语了。虽然这并不能让我高兴一点,但就像往一堆鹅卵石里再扔进一小颗一样,至少聊胜于无。

会议厅里的代表们黑白黄肤色各异,坐在摆了各自桌签的麦克风后面,争论不休。康斯坦丁、那个俄国女译员以及会场的所有代表们似乎都被推移到远处。我看着他们的嘴唇上下张合,却听不到一丝声音,就好像他们坐在一艘离岸远去的大船的甲板上,而我一个人搁浅在巨大的死寂当中。

我开始细数我不会做的事。

首先是做菜。

我妈妈和外婆都是顶好的厨子,所以油瓶倒了我都不扶。她们总想教我做几道菜,而我只是茫然地看着她们忙碌,嘟哝着:“好的,好的,我知道了。”她们的厨艺课从我脑子里流水似地淌过,过后无痕。等我自己动手做时老是做砸了,于是再没人叫我做菜了。

我想起了朱迪,她是我大一学年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女友。我还记得有一天早上在她家里她给我做炒蛋吃。拿上来的炒蛋味道十分独特,我问她在里面放了什么,她说放了奶酪和蒜味盐。我又问谁教她这么做的,她说没人教她,就是她自己突发奇想而已。要知道她可是个讲实干的人,还主修社会学。

我也没学会速记。

这就意味着大学毕业后我可能找不到一份体面的工作。我妈妈总是唠叨说没有一技之长的英语专业学生毕业后没人要,但若是懂速记的英语专业学生那就另当别论了——她简直是炙手可热。所有正在往上爬的职场男士们都会抢着要她,她能把听到的话语誊写成一篇篇激情澎湃的文字。

麻烦在于我打心眼里痛恨为男人服务的任何想法。我还想口授自己的激情澎湃的文字呢。不仅如此,我妈妈给我看的书上那些速记符号对我来说,就跟物理课上t代表时间、s代表距离总长一样可恨。

我拉的单子越来越长。

我跳舞一塌糊涂,我唱歌五音不全。我没有平衡感,每次在体育课上头顶书本、平伸双手地走在一条窄木板上时,我总会摔个鼻青脸肿。我不会骑马,也不会滑雪,虽然这是我最想从事的两项运动,但就是花不起这钱。我讲不了德国话,读不了希伯莱语,写不了中国字。联合国会议厅里那些人所代表的远在天边的古老国家,其中有大多数我不知道它们在地图的什么角落。

坐在联合国大楼核心的这个隔音室里,一边是网球健将、同声译员康斯坦丁,另一边是堪称成语达人的俄国姑娘,有生以来第一次我感到自己一无所长。问题是,过了这么多年一无所长的日子,我竟然都没有发觉。

我唯一拿手的就是赢取奖学金和竞赛奖章,但这样的好时光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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