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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13 06: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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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贺绍俊

出版社:贵州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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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篇小说年度佳作2015

中国中篇小说年度佳作2015试读:

序言

贺绍俊

读者翻开这一本中篇小说年选,大概会发现,所选的篇数要比往年少一些。道理也很简单,这次所选的小说大多都比较长,有好几篇都超过了五万字。中篇小说写得长,至少说明小说的故事性比较强。故事是小说的基本元素,这是文学常识。但小说过于迷恋讲故事的话,就有可能破坏小说的精神性和文学性。所以有一段时间以来,有所追求的作家以及批评家们都对小说的故事性保持警惕,甚至有人还刻意以反故事的姿态出现。批评界也有一种倾向,把那些故事性强的小说都归入到通俗小说里。如果以这种倾向来选小说,显然会遗弃掉一些故事性强的好小说。我在编选中特意提醒自己要克服这种倾向,因此对一些故事性强的小说更加关注。而且我发现,作家们在讲故事方面更加成熟老练。

张欣属于会讲故事的作家,她的《狐步杀》从一发表起就受到读者的热烈追捧,主要原因就在于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吸引了读者。但如果因为会讲故事而贬低张欣小说的文学性,则是一种最大的偏见。张欣写的是当代都市生活,但她并没有沉湎于都市的纸醉金迷的物欲诱惑之中,而是对那些在现实中被压抑的、被遗弃的,甚至被淘汰的精神性特别在意,比如她的小说始终有一种贵族气质在荡漾,她在书写世俗生活时仍然保持着高贵气质,流露出她对贵族精神的追慕。《狐步杀》就是这样一篇小说,特别是小说中的两个警察形象,虽然家境不同,但他们因为内心都有一种高贵气质而惺惺相惜。周槐序的高贵透着典雅,而忍叔的高贵则蕴藏着孤傲,他们真像小提琴与黑管的二重奏。在当代小说的园地里,从来还没有过这种精神气质的警察形象,这是张欣以自己的文学理想创造出来的文学形象。

董立勃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戈壁沙漠。《梅子和恰可拜》写的是爱情故事,但两个主人公,是一对相恋的爱人吗?也许这个问题很难用是或不是来回答。作者用最高尚的品质来塑造故事中的人物,在梅子身上,他将爱情推向了极致;在恰可拜身上,他将情义推向了极致。这篇小说与爱情有关,也与历史有关,但历史只是背景和引子而已,作者的用心完全在人物上。阿来的《蘑菇圈》同样也是既与爱情有关,也与历史有关。但阿来在处理历史时采取了不同于董立勃的方式。他要通过人物的命运来追问历史。故事重点是主人公斯炯的蘑菇圈,蘑菇圈简直就是斯炯的生存圈。但当我们读进去后就会发现,蘑菇圈更是一个历史的隐喻。由此也证明,好小说总是在故事后面藏着东西。

讲故事的成熟老练还表现在语言叙述上。在这几篇小说中,我们就能体会到不同的叙述风格。张欣的叙述细密;阿来的叙述淡定;而董立勃的叙述粗粝,与他笔下的戈壁沙漠十分贴切。最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孙频,她这样一位“70后”的纤弱女子,却写出了如此强悍的《柳僧》。这种强悍而又冷峻的叙述显然有助于强化小说的批判性。《柳僧》写的是底层人物,但根本就不是人们所熟悉的底层叙述,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位作家面对现实的严肃思考。孙频的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国民性批判。这是现代文学的重要传统,它应该通过当代作家发扬光大。孙频的小说有鲁迅的影子,但相对于鲁迅的冷静和冷酷,孙频更表现出情感的激越。好的小说不是当好好先生,必须具有批判性。收入本书的六篇小说都做到了这一点,从中可以看出作家们的人文情怀和正义精神。荆永鸣的《较量》也是写现实生活的,他写一所医院里同事与同事之间的较量,我们从小说中,能够分辨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吗?能够得出结论谁在较量中获胜了吗?不能够。这就是中国体制所特有的“较量”,几乎在我们身边的各种单位或组织,都会发生类似的“较量”。荆永鸣不去追求戏剧化,以他所擅长的日常化叙述,不动声色地将生活的常态揭开来,让人们看到了内在的危机。

刘建东的《阅读与欣赏》从标题看一点也不像是一篇小说。小说写的是“我”在工厂当学徒,与师傅冯茎衣之间发生的故事。“我”随着师傅感情和生活的变化,却感到越来越不熟悉师傅了。作者的用意恰在这个“不熟悉”上,他想告诉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亲人还是好友,都需要以“阅读和欣赏”的姿态去面对。但普遍的情景是,人们读不懂自己最熟悉的人,既然读不懂,那就更谈不上去欣赏了。因为缺乏阅读和欣赏,误解和纠结就与人们相伴终生。

不妨将“阅读和欣赏”这五个字也送给读者们,你们能否以“阅读和欣赏”的姿态去面对小说中的人物呢?

梅子与恰可拜

董立勃

那一年,很乱,可以说是乱世。乱得城里人全往乡下跑,什么地方都去。那么远的西部,西部西边的新疆,新疆西边的戈壁滩上,也来了不少人。其中一个人叫梅子,是个女的。是从南方来的。南方什么地方的,并不重要。南方女人,都差不多。有些娇小,却很能干。这一点,从梅子身上,也能看出来。

那一年以前,这块戈壁滩上早就有人了,不过,人有些少。少得有时骑上马走上一天,都遇不到个人。这些很少的人,一般来说用不着种地,光是戈壁滩上的植物和动物,就能让他们活下去,并且还会活得不错。比如说,有一个叫恰可拜的男人,一直生长在这里。他在马背上长大,又在马背上生活,当然,还会带着刀和枪。只是他的刀和枪,主要不是为了对付人,而是对付野兽。

谁都没有想到,连他们自己也没有想到,在那一年以后的某一天,南方女人梅子,会和这个叫恰可拜的男人相遇,并且有了一段故事。这到底是个什么故事呢,读到最后你就会明白了。

梅子刚来那年十九岁。属于从内地来到边疆的知识青年。但不属于第一批,也不属于最后一批。只属于他们中普通的一个。不过,就算是普通的一个,也是一样怀着为革命愿意献出生命和青春的理想来到荒野上的。

虽然发了军装,也说了是兵,可发到手上的,不是枪,而是农具,一种常用的叫坎土镘的农具。

干着种地的活,还像战士一样编成了班排。

没谁还会想到你是南方姑娘生得娇嫩,别让风雨吹着了,别让重活累着了,给你什么特别照顾。

都是女人,不管是北方的还是南方的,不管是胖的还是瘦的,不管是身体壮的还是身体弱的,全都会一样对待。

既然来了,得到了一个垦荒者的名义,就不能白得,你得用汗水,用力气,证明你是个好的劳动力,是个能战天斗地的好同志。

梅子明白。

明白了,便羡慕起别的女人身体的粗和壮。

从镜子里看自己一张脸,白得如涂了粉,很是恼火,恨不能从锅底抹一把灰,涂遍腮帮额际。

现在说起来很可笑,可当时真愁坏了梅子。

听说冰雪水洗脸,皮肤会粗糙,每落下一场雪,梅子就跑到门外,端一盆子白雪放到炉子上融化。没有雪,就到大渠里挖一块冰,用那浑黄的水,揉搓头发,擦洗身子。

仿佛是故意和梅子作对,浴过冰雪水的头发,更柔软更光滑,皮肤也更细腻。搞得别的女子以为梅子是用这个方法让自己变好看了,回去后纷纷效仿,也用冰雪水洗头洗澡。

这个法子不行,梅子只得又改换法子。

西部夏天的骄阳毒得能烤裂石头。开荒的人都戴着草帽,梅子却把发的草帽挂在墙上。

别人田间歇息,全往树的凉荫里躲。她却脸朝天,躺在刚犁过的松软的土地上,让火一样的阳光照晒。

皮终于被风和日光揭去了一层,但新换的,反而更白嫩了。

硬晒不黑。

气死梅子了。

有些人小看梅子,说看她的样子,柔弱娇小,干活肯定不太行。

梅子一直想有个机会,证明给别人看,自己不是个娇小姐。

一次割麦子大会战,雪亮的镰刀扫落时,碰到了小腿肚,顿时皮肉绽开。喷溅的鲜血染红了一只鞋,又打湿了一捆麦。梅子哼也没有哼一声,更没有掉一滴泪。撕下衬衣的一角,裹住了伤口。

晚上集合开会,队长表扬了梅子。

第一次受表扬,梅子不知有多高兴。

也是这个事以后,大家不再因梅子腰细脸白而小看梅子了。

血没有白流。成立铁姑娘班,公布的光荣榜上写着梅子的名字。

授予旗帜时,全部姑娘列队上台,梅子当然也上了主席台,接受着场部领导的握手祝贺。

还让梅子代表姑娘们表示了决心。这也成了梅子一生中最荣耀的时刻。

那以后,又过了一些年,梅子还是那个梅子,只是少女变成了少妇,姑娘变成了老娘。还有胆子和性格,主要还是她的人生经历,已经和当初的那个梅子完全不一样了。

小镇上第一个私人酒馆,就是梅子开起来的。

起名就叫梅子酒馆。

当时才刚刚改革开放,好多事没有人敢干,也不让干。梅子开酒馆,成了下野地很轰动的事。

那会儿,在小镇的还没有铺上沥青的土路上,梅子骑着三轮车,上面装满了酒馆用的青菜鲜肉酒水以及其他各种物品。

骑车骑得快,带起了风,扯得她的头发乱飘,衣襟也被往后拽,仿佛要故意突出她的脸子和胸脯。

要用劲,大小腿得一块儿用劲,随着脚踏子的上下变动,圆鼓的屁股不得不有节奏地幅度很大地扭动。

梅子骑三轮车成了一道风景。只要一出现,不管是谁,都会睁大了眼睛去看。

男人们看着骑在三轮车上的她,看了她的前面,又扭过头追着她的后面看。直到看不见了,才继续做自己的事。大多什么话也不说,默默地埋着头,但心里的滋味如喝了一口好酒。

自己也是女人的女人,见了梅子也要仔细看。因为是一块儿流过汗的,熟识得很,脸对着脸,就笑嘻嘻,说梅子真是会长,越长越水灵了越丰润了。也难怪,刚来时还小,还没有长开。

等梅子背过身,走出去好长一段路了,对着那条仍是美妙的背影,忽地沉下了脸,一口存积了很久的唾沫,被舌尖极脆地弹出,又像是唾沫会溜跑似的,忙一脚上去狠狠地踩住。

牙缝里挤出一句,不要脸。

莫说仅仅是嫉妒,什么事都要有个行为道德规范吧,你要是不遵守,就不能不让别人说包括骂,做人是要有原则的,并且每个年代的原则都会有些不同,梅子好像是也确实有可以让别人骂的方面。

过去的不说了,就拿眼前那个开得正红火的酒馆来说吧。知道梅子是怎么开起来的吗?哼,你还蒙在鼓里呢,现在,听我告诉你吧……最先想着开酒馆挣钱的并不是梅子,而是几个想尽快致富的男人,他们没有事坐在那儿聊天,想喝个酒都没有地方去,说要是开个酒馆生意一定会好。正好梅子去井台挑水,从旁边路过,无意中听到了。

刚开始改革开放,都想富起来。男人们不但说了,也去做了。看上了公路边一个仓库,没有用了,开个酒馆,正合适。仓库是公家的,得镇长同意。去找镇长,镇长没有给。镇长一直受党教育,听党的话。可时代变化快,很多事上,还没有转过弯来。不给房子,给点钱也行啊。这么多年一直过着穷日子,谁的口袋里都没有几个钱。买个日常家用的东西,都要算来算去。哪有钱来开酒馆呢。公家有钱,可这钱不可能支持私人去开酒馆。镇长大骂几个男人,是半夜做梦娶媳妇,尽想好事。

梅子口袋里也没有钱。可她真的是想开这个酒馆。因为她有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在南方上学,一直很需要钱。想让女儿更有出息,还需要更多的钱。

那天,梅子和往常一样去挑水,但在挑水时,想到了一些往常没有想到的事。

把水挑到家里后,放下了水桶。她走出了门,走向了场部。准确点说,是直接奔向那间镇长的办公室。

两个小时后,梅子拿到了开酒馆的营业执照,并且还从公家那里借到了一万元的消息,就传遍了小镇的每个角落。

许多人不信,跑来问梅子。

梅子点了点头。

够了,这已足够说明问题了,不需要再多问什么了。

几个男人辛苦奔波数日没有得到的东西,一个女人两个小时就全部拿到手了。凭什么?她没有一点所谓的后门和社会关系,新疆连她的一个远房亲戚都没有,也没有提什么贵重的礼品,许多人亲眼见她是空着手走进办公室的。她什么也没有,有的就是她的脸和屁股。况且她原本就是一个名声不好的女人。这可不是瞎说,是有事实根据的。

任何一个稍有想象力的人,都不难从中设想出个结论,并且还很容易就设想出了大致相同的情节。

梅子不聋,散发着臭味的流言灌进耳朵里。梅子不哑,可她没有对任何一个人分辩半句。她知道,如果她把那天办理开酒馆手续的过程说出来,在这个小镇上,是不会有一个人相信的。

他们不会相信事情的过程会是那样的简单,简单到枯燥无味。

反正说了也没有人信。梅子便不说。

那天梅子直接去了镇长办公室。

看见门是虚掩的。敲了两下,不等里面有人回话,便推开了。

镇长正在丢盹,光脑袋一点一点的,竟还带着节奏。

梅子故意使劲关门,碰出的响声,把镇长惊醒了。

看到梅子,惊醒的镇长一下子站了起来。

梅子却平静地在桌前的木椅上坐下。对镇长说,你坐下吧。

听到梅子说让他坐下,镇长才坐下来,好像是个很听话的孩子。可坐下来的镇长,脸上的表情并没有跟着放松下来。

实际上这位镇长已五十出头了,也出入过炮火纷飞的战场,光死人的样子也不知见过多少种了,按说这样的场合是没有道理慌乱的,一个女人怎么也不会比一个敌人更可怕吧,况且这个女人还是他的部下。

面对着梅子竟一时找不到话说。

倒像是梅子的位置比他还高,是他的领导,说话的语调也显得沉着威严。

我要开一个酒馆。

开酒馆?

就在镇上开,有人向你提出过。

可我没批。

这我知道。

你还是回南方吧,只要你同意,我们负责联系安排。

这个问题我早回答过了。

再商量商量。

还是商量开酒馆的事吧。

你看,别人开,我没有让开,再让你开……

这么说,你也是打算不让我开了?

我想,是不是再等等政策更明朗一些。

梅子不再说话,站起来要走。

不再说话,可比说了话还厉害。这个话,没有声音,可镇长听得见。

行行,我批,我批,不让别人开,让你开。

梅子又坐了下来,拿出了报告,让他在上面签字。

他拿过了桌子上的蘸水笔,手有些抖。

那个空着的仓库,让我来用。

行,让你用。

我还需要贷款。还要给公家借点钱。

借多少?

一万吧。

这么多呀?

我算过,得这么多。

行,借给你。

又接着往下写。梅子的目光触到他那光秃秃的脑门,发现上面结了一粒粒汗珠。便不由得皱了皱眉,把脸转向窗户。

窗子半开着,红色的窗帘被风吹得飘飘摇摇。

接过签过字作了批示的报告后,梅子飞快地扫了一眼,便起身拉开门走了出去。

连声谢谢都没有说。“砰”的一声脆响,门在身后迅速而坚决地隔绝了送她的目光。

镇长像挨了一击,身子随着靠椅往后仰。不过没有摔倒,只是椅子靠背的尖角在石灰墙上划出了深深的一道印子。

手在光脑门上抹了一下,抹下了一把汗。

要理解上面这个场景,寻出简单背后的复杂,也难,也不难。

其实在门“哗”地一下推开直到又“砰”地一下关上,无论是来了又离去的梅子,还是一直坐在椅子里的镇长,都想到了同一件事。

她和他都不愿去想,可没有办法,不愿想本身就已经在想了。

看起来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并且相隔已有十几年了,但两人都明白,之所以刚刚进行的这件事能顺利结束,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另一件记忆里的事。

这里边分明是藏着什么秘密。

是的,藏在心里的,不能看到也不能听到。失去了判断的真实依据,人们只能按常情常理解释,问题是生活里充满了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东西。

比如那个夏夜,谁也不会想象到在快要破晓的荒野里会发生这样的一幕……队长,现在的镇长就是原来的队长,一个对工作很负责任的干部。

队长有个习惯。醒得早了,干脆起床。拿上手电筒到地里转转,既可了解庄稼生长的情况,又可以检查一下上夜班的农工,如喂马的、看场的、耕地的、浇水的工作情况。看看他们中是不是有擅离职守偷睡懒觉的。

于是,这天早上,他穿过了还在静悄悄酣睡的农场营地,往正在灌浆的小麦条田走去。

说真的,他忘了新成立的铁姑娘班的丫头了,也干起了过去只有男人才干的浇水的活,并且像男人一样也上夜班,加了个“铁”字就该比男人还能干。

他更没有想到此时顺着水渠流向麦田里的水,正是由一个叫梅子的南方姑娘管理着,具体安排谁来浇水是由班排长负责的,用不着队长管。

他迈着平常惯有的步子,一只手把握着的一个淡黄色的光柱,在他身前身后无规则地晃动着。

看到一道毛渠垮了口子,一股水正悄悄地跑进荒地,他心疼起来了。

为了把天山上的雪水引过来,曾有多少农工被累垮累病,还有人甚至流了血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他手下就有两个人,一个被塌方的冻土块砸伤一个被砸死。

他喊了两声,没有人回应,就更火了,决心找到这个浇水的,狠狠地臭骂一顿。

于是,电筒射出来的光柱就有了明确的目的。

梅子本是很灵醒的。因为初次浇水没有啥经验,扛了个大坎土镘东掘西挖,这里堵缺口,那里放闸门,几乎一夜没有停闲过。

再铁,再想干好,也是姑娘啊,到了天快亮时,终于熬不住了。

想着只是坐下歇一会儿,结果屁股一挨地,身子就歪倒了,脑袋直接枕到了田埂上。

睡得太沉了,完全像死了过去一样。所以队长的两声喊,一点儿也没有听到。

电筒的光柱经过一会儿摸索,终于照到了她。

队长本来是想上去先踢一脚的,右脚都抬起来了,正好这时光柱落到了梅子睡熟的脸上。

队长一下子愣住了。右脚不但没有踢出去,连准备骂出口的一句脏话也咽进了肚里。

可糟糕的是,梅子由于干活干得太猛了,淌下了许多汗。不想受闷热的罪,就把已经很单薄的衬衣的扣子全解开了,想着透透风凉再系上,反正是夜里,四周也没有别的人,可还没有来得及再系上,就睡着了。

不巧的是那侧睡的姿态,又偏偏使那鼓圆的雪白的乳房完全地暴露在了手电的光照里了。

四周是漆黑的,没有一点动静,似乎世界上什么也没有了,只有一个刚长开了长圆了长大了的胸脯。

才刚四十出头的队长,霎时间热血便涌上了头脑。整个人昏了,晕了,完全失去了控制。

人一失去了控制,就有点不像个人了。队长变成了一只狼,一只饿狼。他这会儿看梅子,就像是看到了一只绵羊。

他一点办法都没有,除了扑过去,只能还是扑过去。

粗野的动作撞醒了梅子。她几乎是在昏昏沉沉的状态中推挡着躲闪着。

寂静中不时响起棉布的刺耳的撕裂声。

说真的,最初她并不完全明白发生了什么,只是本能地拼命抗拒着。

待她清醒过来了,已经没有力气了。尽管身体还在扭动,但几乎完全地被队长压在了身子底下。

天微微有些亮了。

一张宽大的脸急促地喷着热气凑到了她的脸上,梅子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不能相信地朝上望着,试图摆脱压迫的双腿也在同时停止了反抗。

队长。

她拼着力气喊了一声,尖利带些嘶哑显得十分凄惨。

宁静即刻被划得破碎,随即又“哇”的一声爆发出号叫般的痛哭。

这喊声和哭声已不单是为了面临的侮辱而发出。在听队长讲创业故事时,她的眼睛睁得好大,连眨一下都不肯。她在日记本上写下了队长是我最佩服最崇敬的人的话。可现在心中的偶像破碎了。

大约是这尖利的哭声和叫喊声,刺进了他的心,也许还有另外别的什么原因。反正就在梅子不再反抗他完全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他后退了,像害怕死亡的胆小鬼,这还是头一次,面对着梅子他不断地后退着,险些被一道土埂绊倒。

而梅子“腾”地一下跃起,连看也没有看他一眼,捂着脸回过身向荒野深处逃去。

不能遮掩住身体的碎布条飘动着,一会儿,苍白而且湿沉的雾便把她吞没了,又过了一会儿,连她的一息哭声也听不见了。

队长低着头站在那里,像个泥胎。

手电筒扔在脚旁的野草丛里,电门还开着,光团昏暗。

这件事梅子只对一个男人讲过,他的名字叫黄成。

梅子也曾想对另一个男人也讲一讲。但她发现这并不是一个只要听听便肯罢休的男人,他没准会惹下什么大乱子,使已经糟了的事情更糟。于是有好几次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想把这件事告诉而又没有告诉的那个男人,是一个猎人。

他的名字叫恰可拜。

和许多小镇上的人不同,恰可拜不是从外地来的,他已经不知道他的家族在这里生活了多少辈了。他们有着和内地人不一样的长相,属于另外一个种族,还说着不一样的语言,属于突厥语系。但这不影响他们和许多内地的移民在一块土地上生活,并且有了密切的交往,形成了很深的感情,他与梅子的故事也许就是一个小小的证明。

每每太阳从西边斜斜地照着酒馆,在白墙上淡淡抹下柔和的橘红色时,远处的地平线,就会以荒野为背景,由模糊而渐渐清晰地,如电影慢镜头一样慢慢推出一个人和一只狗。

狗有时跑在前头有时又落在后面,有时还毫无道理地离开主人钻到灌木丛里转一圈,再急匆匆奔回来。

不管狗如何,恰可拜的脚步决不乱,始终保持着不变的节奏,一步步踏在没有路的野地上。

由于土质有硬有软,留下的皮靴子的印迹就有深有浅。

他没有戴帽子,头发粗但不长,所以是乱乱地盘缠竖立在头顶上。鬓角处几绺自然地打出了几个小卷。

脸色黑里透着亮,一看就是太阳暴晒的结果。

眼睛浅蓝色的,像晴朗的天空一样,没有飘荡的乌云。

虽然服饰上,除了脚上的皮靴和腰间匕首外,其他装扮和西部汉人没什么不同,但只要随便地望他一眼,就能立刻判断出这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是传承了另外种族的血脉。

梅子酒馆开起来后,他差不多每天都会去酒馆坐一会儿,也会帮着做些可以做的事。

只要是恰可拜朝酒馆走过来,这时正在酒馆内忙碌的梅子不管手中干着什么活,都会蓦地一下仰起脸,让目光穿过厚厚的墙壁,看着恰可拜一步步走近。

为了证明这不是幻视,她会凝神竖起耳朵去聆听。

果然有踢踏踢踏的脚步声从地面上传递过来。

好有力的声响,她感到小酒馆的房屋微微晃动了起来。

究竟是什么让梅子在恰可拜离酒馆还有几百米时,就准确地知道了恰可拜又来了,连梅子自己也说不清。

这时正在忙碌的梅子不管手里正干着什么活,都会搁到一边。

拿起抹布把墙角的一张桌子擦拭干净,端上一盘切得极薄的牛肉和一碟油炸的花生米,再放上一杯伊犁大曲牌的烧酒,他每回就喝这么些,决不再多也决不再少。

待一切刚刚准备好,梅子回过身,正好看见恰可拜掀开门帘走进来。

他们并不多说什么,一般连一句话也不说。恰可拜会把带来的野鸡野兔或别的野味递给梅子。梅子也不会客气地说什么,只是伸手接过来,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

往往是梅子对他浅浅一笑,算是打了招呼,而他则是微微一点头,算是回应,人与人之间太熟悉了,就不会说什么客气话和什么客套的举止了。

接着两人错身而过,梅子总是闻到一股从荒野上带来的青草的新鲜气息,他自然也会闻到另外一种荒野上没有的香味,梅子回到厨房或者去招呼另外的客人,他便坐下喝酒。

只是猎狗不老实,在恰可拜脚旁卧一会儿,就站起身凑近梅子,用头蹭蹭梅子的脚或者用舌尖舔舔梅子的手。这时梅子会把一块新鲜的牛羊肉扔给它。它只吃梅子给的肉,对那些顾客随手扔来的骨头它是从来不去理睬的。

他坐在墙角,那是一个容易被目光和灯光忽略的位置。但那又是一个一眼就能把酒馆动静尽收眼底的位置。

慢腾腾地拈一粒花生或一片牛肉扔进嘴里,不慌不忙地嚼着。吞下去后再端起酒杯用双唇啜一小口,似乎有些拘谨还有些小心。

放下酒杯后,难免打量一下那些正在大吃大喝的过客,脸上似有似无现出的神情,仿佛心已离开酒馆,正在一个极遥远荒凉的地方漫游。

一群刚刚钻完了一口勘探井的男人从沙漠深处走了出来。

远远看见了梅子酒馆便欢呼起来。

载着井架以及各种装备的大型特种车在梅子酒馆前面停下。

门不是被推开而是被撞开的。

他们带着沙漠的燥热涌进酒馆,立刻改换了里面的空气。小酒馆里温度急剧升高,仿佛划一根火柴,就会烧起一场大火。

一个留着长发的大胡子青年,走到正在播送着新疆民歌的录音机前,“咔”地一下关住,换上了自己的一盘磁带,并且把音量开到了最大,顿时桌子面都颤动起来。

狂热的迪斯科摇滚舞曲用狂乱的节奏和声响把某种被压抑的欲望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了。他们立即发出“噢噢”的尖叫,从口袋往外掏着钞票,让梅子上最好的酒和菜。

梅子先端上酒。

又端上菜。

让梅子倒酒。梅子就挨着把每个碗斟满,他们喝酒像喝白开水一样,仰起脖子“咕咚咕咚”地一口气干完。

倒完了酒,梅子刚要离去,手被扯住了。大胡子青年要梅子陪着他跳舞。

梅子说不会。挣脱出被握住的手,往厨房走。

别走,跳一圈五十元,老子想乐乐。

回过头,看了大胡子青年一眼,觉得他的样子和话语挺滑稽,不由得从嘴角透出一些笑意。

见梅子笑了,以为她是欣然同意了。忙伸出双臂做出跳舞的姿势。

但梅子收起了笑,转过身去,给了他一个冷冷的后背。

大胡子青年被梅子这样对待,自尊心大遭伤害。

一时火气冲至脑门,竟不顾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两步并成一步跨上前,从后面抱住了梅子的腰。

一张喷着酒臭气的嘴顺着梅子后脖颈,粗鲁地凑向那白净光滑的脸颊。

差一点就要触到的时候,小胡子的额头像是突然撞到了一块坚硬的岩石,只觉得头晕目眩眼冒金星,连着向后退,一屁股墩倒在地上。

惹出“哄”的一片大笑。

睁开眼,看到一条大汉立在眼前。

大汉像打量一只死兽一样,毫无表情地看着他。

他涨红了脸,一跃而起,号叫着冲上来。

又像是碰撞一块黑色的巨石,这回是碰在脸上,好惨,口鼻都往外蹿血。

他蹲在地上捂住了脸。

伙伴们不笑了,全站了起来,朝大汉围过来。

恰可拜扫了他们一眼,还像是看死兽,同时,随便地拍了拍手掌,像是要把上面的灰拍掉。

猎狗从恰可拜叉开的两腿间钻出来,朝着那些围过来的男人,伸出了血红的舌头,露出了两排嚼碎过黑熊骨头的锋利牙齿。

他们不得不停下了脚步,望着这只不知有多么厉害的狗。

梅子这时从恰可拜身后站出来,脸上依旧是挂着淡淡的笑。

恰可拜回到墙角那张桌子旁,转过身时他们看见了他腰间的刀,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慢慢地举起了小酒盅。

类似的冲突还发生过几次,起因结果都大致相同。渐渐地大家就明白了一些道理。这酒馆虽是一个女人开的,却也是不能随便胡来的。语言可以放肆一点,但行为必须限制在一个范围里。不允许有丝毫的超越。

懂得了这些,一些人再到酒馆,自然就有了规矩。特别是看见墙角坐着的那个模样凶野的男人,更是只能在心里有些放肆,行为和言语上不敢有什么造次。

尽管对恰可拜有万般的嫉恨,但不敢有一点的流露,更不要说故意向他挑衅了。

只是在离开酒馆后,凭借自己的经验,编造着极肮脏的异族男人和南方女人的风流故事,既解了心头之恨,又得到一点无聊心理的满足。

其实他们对恰可拜恶毒糟践时,心里头不知对他充满了多少羡慕;也会对自己说,我要是有这么个相好,我也会像他一样护着。

下野地四下都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梅子酒馆的女老板,有一个情夫,是个荒野上的猎手。厉害得很,谁也不敢惹。不光打架厉害,在床上也很厉害,这一点,看他的样子也能看出来。

是情夫,光听人说。不敢惹,却是亲眼见。

对这个风流的故事,至今只有偶尔过往的路人才会觉得新鲜有趣。小镇的人要是听到了,会说这是个老故事,听过不知多少遍了,用不着再听了。

十几年前,当消失了快一年多的梅子再次出现在小镇上时,就有了这个故事。

那是一个平常的中午,太阳毒毒地烘晒着。人们不得不在树荫里吃饭,吃罢饭就铺一张芦苇席子在树荫里歇息。

看。

先是一个爬到了树上的少年喊叫起来。接着大人们因为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坐了起来,或者站了起来往少年指的方向看。

白花花的阳光水浪似的乱闪,虚虚的过一会儿才能把想看的看清。

待看清了,就不能再躺下睡了,竟连太阳晒也不怕了,离开了树荫站到了路边。

许多人听到了动静也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路两边挤满了人,形成了农场小镇难得的一次人群夹道迎接的场面。

真是梅子,从她失踪后,小镇上关于她的各种流言,一直没有停止过。

可现在,丢了的梅子又回来了。联系到那些流言,大家不能不关注她的现身。

梅子坐在马鞍上,身上穿了件男式军装,头发没有梳成小辫,散开着随风飘扬,脸还是那样白,似乎瘦了点,但显得更精神,表情上,看不出有什么悲伤,相反却给人一种坚定,似乎还有些骄傲的感觉。

看来她没有遭什么罪,传说她被人抢了,被人害了,被人杀了,还说她跟人私奔了。

天啊,她身后还坐着一个男人,相貌好凶啊,可身材魁梧极了。

梅子骑在马上能稳稳当当的,全仗他的扶持。

可不,梅子是紧紧靠着他的。

啊,她的肚子好像有些鼓起了,难道说她已经怀上孩子了?

他戴了一顶草帽,檐子低低压在眉上。

没错,不是个汉人,是个当地的民族人,他们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怪怪的浓烈的和野牛野马相似的气味。

瞧,他肩上还挎了一支枪,枪身闪着一明一灭的光亮。

是个打猎的,那不是吗,身后还有一条猎狗跟着呢。

就在他们还骑在马上,马蹄扬起的干燥尘灰还在飞扬的时候,一个几乎谁都不能不信的故事基本完成了,并且开始从一个人的嘴巴传向了另一个人……正在田埂上走,一匹马从浓雾里飞奔而来,没等梅子明白过来,只觉一阵旋风刮过,便被一条粗壮的胳膊拦腰抱起……后来,马在深深的胡杨林里站住,浑身蒸笼一般冒着热气。梅子吓呆了,被拖进了屋里……后来,把她放到床上,他就要脱她的衣服,梅子拼着全身力气反抗着……后来,梅子没有力气了,昏了过去……

后来,梅子就被脱得一丝不挂了……

后来,那男人说了好多好话,打回了黄羊烤熟了炖熟了,喂梅子吃……后来,梅子发现这个男人并不坏,而且他是那样的健壮……后来,梅子也就很情愿地和他睡觉了……

自然,女人和男人愿意睡觉了,就会怀上男人的孩子了,肚子就会隆起……后来这个故事越说越长越说越详细,看说的人的认真的样子仿佛是亲眼见了似的。不管怎样,这还是个很够味道的故事版本。所以它就在小镇流传了相当长一段日子,真正做到了家家都知道,人人都晓得。

那天,梅子和恰可拜骑着马一块儿出现在小镇上,好多人都看到了。只要是看到的人,一直会记着那个场景。

一男一女一马一狗,迎着燃烧的阳光和一片猜疑的目光,沿着小镇最宽的一条土路默默地移动着。

他们像是没有看见两边比树还要密集的人群一样,脸正正地朝着前面,好像站在的路两边的真的全都是树,而不是人。

离小镇最高大的那座房子越来越近了。

但在马蹄叩响房子前砖铺的地面前,沿着人们翻动的大小厚薄不同的嘴唇传递着那个像真的一样的故事已破门先入了。

没等听完,镇长就一下子站起来,冲到窗口,隔着玻璃,他看见了驮着一男一女的一匹马正不慌不忙朝着他这个方向走过来。

他呆住了。

一个月前,他从队长变成了镇长,他正沉醉在升官的喜悦中。

可是这一会儿,喜悦没有了,变成了紧张和害怕。他连屁股下的凳子还没有坐热乎,他的好日子就似乎要结束了。

关于梅子消失的真相只有他知道。他起初认为她是自杀了,并且有点希望她已不在这个世界上,这样有一个秘密也会随着死去,不再被人知道。但到了晚上一闭上眼,就看见一个披头散发的女鬼来挖他的心肝。本来他就迷信,相信善恶总有报应。如果她死了,自己就会又加一重罪,到时候他偿还不完还要子孙来偿还,这样一想他又希望她不要死。可她不死,她给别人讲或者去上级那里告他的状,他又该怎么办呢?不说镇长当不成了,很有可能还会坐大牢。战争期间他曾亲手枪毙过一个奸污了农家女的士兵。这些剧烈的内心活动,使他很快地消瘦了,头顶的头发也每日一撮撮地脱落。

马站住了。

男人用两只手托着梅子的腰,把她轻轻从马背上抱到地上。

他弯腰时,那闪动着幽蓝光亮的猎枪,刺眼地惊醒了还在发呆的镇长。

来复仇的,这个女人知道自己身单力薄,找了个强壮的男人当帮手。

决不会有错。镇长几乎没有再思索,转身离开窗口,冲向自己的办公桌,拉开抽屉,取出一支手枪,压上子弹打开机头。动作之熟练和迅速,是在一眨眼间完成的。

握枪的一只手连同枪一起放在半开的抽屉里。对面的人只能看到他的胳膊,不会发现他真正的用意。

心怦怦乱跳,打过那么多仗还没有这么慌乱过。“吱”的一声响,门开了。

梅子走了进来。带入一片金属般的阳光。强烈的光立即显出了屋内空气里纷乱的灰尘颗粒。

注视她的背后,越过她窄小的肩头,等待着。握枪的手出汗了。

给我一间房子。梅子说。

他没有听到。

给我一间房子。梅子又说。

他没有听清,看了她一眼后仍然注意着门口。

给我一间房子。梅子又重复了一遍。

他听见了,可没有回答,脸上的肌肉仍在紧张地抽搐。

我有孩子了。

梅子拍了拍微微有点隆起的肚子,一个字一个字咬着对他说。

握枪的手松开了。

想开口问问门口那个挎枪的男人是怎么回事。可没有这个勇气。对他来说,只要快让梅子从眼前离开怎么都行。因为脸颊那块抽搐的肌肉总也不停,把他的心拽得难受极了。

你是单身,不能分配房子。

我马上要生孩子了,我不再是单身了。

好吧,给你一间房子。

听到了这句话,梅子转过身走出了门。

一会儿门口又响起了“踏踏”的马蹄声。

关上半开的抽屉,队长知道,他没有事了,或者说暂时没有事了。看梅子的样子,她似乎并不想让别人知道那天早上在麦地里发生的事。也是的,又不是什么体面的事,说出去,对她也没有一点好外,她为什么要说呢?

除了梅子,全镇只有一个人知道那个带有传奇色彩的风流故事是瞎胡编的。可他一点也不想阻止它的流传,甚至希望它就是真的,更不愿用真正的细节去纠正。

他用沉默帮助了这个故事的传播。镇长都信了,肯定不会有假。

但如果谁老在耳边嘀咕这件事,他又会猛地一摇手,让对方住嘴。

可如果说他知道事情全部真相也是假的。因为梅子消失在白雾里以后的一年多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也弄不清楚。他也不得不根据那个传说的故事版本提出自己的疑问。

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如果是那个猎人的,他们又是怎样认识的?并且怎么有了不同寻常的关系?既然已有了孩子,为什么两个人还不结婚?虽是不同民族,但在西部,汉族女孩子人嫁给别的民族的男人,并不算什么稀罕的事,如果她要提出,他肯定会批准的。可她好像从来没有这个要求,是什么妨碍了他们?

按说,他有这个权力也有这个责任把梅子叫来问问,必要时也可以问问那个猎手。可他没有。甚至有些干部向他请示,是不是要去管管梅子,因为她还没有结婚就要生孩子了,这可不是一般的错误,并且和一个异族男人关系不清不白,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也被他坚决地阻止了。他的原则是和梅子尽量减少来往,最好是一点来往都没有,更不要说去主动惹她了,惹不好,她万一把那个夏夜的事扯出来他就完蛋了。

可以说,镇长为了保护自己,而不得不去保护她。这让梅子就算是没有结婚就有了孩子,却没有受到什么组织上的追究。在这个社会,只要组织上不去追究,就不会有太大的麻烦。

有了自己的一间小屋,梅子在里面生了一个孩子,是个小女孩。

那天,小女孩嘹亮的啼哭声传遍了小镇每个角落。

人们都竖起耳朵听,听了一会儿又口溅白沫地说,一个女人还没有结婚就生了孩子是件很有说头的事。

只是远远地看着那间孤独的小房子,没有人走进去,不知人们是怕什么,或者说是嫌什么,那个有枪的男人看起来真的有点凶恶,很像传说中的土匪和强盗。

那段日子,可以经常看见了一匹马在荒野和小镇之间跑来又跑走。

马停下来以后,会拴在门口一根木桩上,马上的人会先从马背上跳下来,再从马鞍子上取下鼓鼓囊囊的袋子。

里面装的是红糖、野山鸡和鱼还有一皮口袋刚挤的鲜羊奶或鲜牛奶。

没有谁觉得怪,这更证明了大家的猜测不是没有根据的。

几乎每天都要来一趟,多是早晨太阳升出时,人们就可以听到马蹄响,看到他出现在小镇上。

而什么时候离开就说不上了,这要看他在梅子屋子会待多长时间了。不过,不管待多久,也不会待到天黑,最晚到了太阳快落山,他肯定会骑马离开,奔向荒野深处,消失在远方的柔和的暮色里。

过了一些日子,梅子从小屋里走出来,面色和体态得了滋养,竟越发好看了。

脸上闪着做了母亲的幸福神采,像有意炫耀似的在暖和的时分抱了孩子出来晒太阳。

见了熟识的女人路过,竟也极从容地报以淡淡的微笑。

女人便凑近了,看那躺在她怀里裹在黄色斗篷里的孩子。把那小小的脸盘包括眼睛鼻子嘴巴眉毛都一一仔细地看。

看过了,嘴里连连地念叨着,好看好看,长大一定俊俏。心里却想着另外一个问题。

都觉得怪。怎么会没有一点点地方像那个骑马挎枪的男人。

一块儿来的女青年,多数都变成了娘们儿。不过,人家成了娘们儿,都有一个大家知道的丈夫为前提。梅子成了娘们儿,大家却不知道梅子的丈夫是谁。

起先都以为是那个骑马的猎人,在确定了不是他以后,反而会更想知道梅子的那个他是谁了。

一块儿从内地来的女伴忍不住跑来问她。

孩子他爸是谁?

是个男人。

他在哪里呀?

快回来了。

你们结婚了吗?

没结婚这孩子从哪儿来。

领结婚证了?

没领。

没领怎么算结婚?

我们举行过仪式。

这么说,你在等他?

当然了,丈夫出门了,老婆能不等吗?

回答得干脆利索,早知道会有人这么问,也早想好了,怎么去回答。

回答了也等于没有回答。梅子明白这个世界上许多发生了的事情不能说,而许多说着的事情实际上并不存在。

说了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是做了什么和正在做什么。

知道了梅子是有丈夫的,只是在另一个地方,干什么的不太知道,可都知道很快就要回来了。

于是都在等着她丈夫回来。不但梅子在等,大家也在等。

大家好像等得有些心急,在一起时,不止一次地说到这个事,不是为梅子着急,也不是为梅子担心。而是在猜想,那个真正的丈夫如果回来了,会和那个骑马的突厥男人之间发生什么事。并且都认定,不管是个什么事,一定会是个很有意思的事。

这个猜想让大家也和梅子一样天天在盼着一个男人的出现。

谁都没有想到这个等待会这么久。

女儿会跑了,会说话了,会自己捧着碗吃饭了。梅子才又下地干活了。

这以后,梅子以孩子太小,要养孩子为理由,总是不好好下地干活。别人也没有办法,因为镇长不管,别人也就没法管了。再说了,干活又不是给哪个人干的。是给公家干的。公家不管,愿意给她发工资,别人也就不想瞎操心了。

不好好干活,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在大家眼里,梅子不但作风不好,工作也不好,还是个骚女人,是个落后分子。工资虽然没有少给,可是到了年底,要评先进了,却不会有她的份。

再后来,女儿上学了。嫌农场的教学质量不太好,梅子把女儿送回了南方老家。

不用在女儿身上投入那么多时间和精力了,梅子还是不肯把心思用在干活上。老是和那个长相怪异像个强盗的男人骑着马去荒野上,不知去干什么。

什么不知道呀,想也想得出来呀,一男一女,都那么年轻力壮,到了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还能干什么呀。

不过,也有人说,梅子一个人住一间房子,真要干什么,也用不着跑到戈壁滩上去呀。

算了,管人家干啥,镇长都不管,咱们管她干啥。女人只要不要脸皮了,反正是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

大返城。结了婚的,全羡慕起了梅子,说她原来是早有远见。

不解释。

不少女人,支边青年和知识青年扔了丈夫扔了孩子,跑回了南方。

梅子无牵无挂,却还是留在那间孤单的小土屋里。

她似乎是最该回南方的,也是最有条件的,好多南方女人为了回城,硬是把西部的丈夫给抛弃了。因为,那会儿有个政策,只要是没有成家的知青,马上可以办回城手续。

一直到开了酒馆,梅子也没有回去的一点意思。真是让人想不明白,如果她真嫁给了恰可拜大家也就不说什么了,可她是一个人啊。甚至有人怀疑梅子是不是脑子缺了点什么。

酒馆并不是日日都敞开着门。门上挂锁的日子也并不固定。然而到了这一天,应该是六月的某一日,不管出现了什么情况,梅子都会把门关上,去做一件事。

这一天,一大早,恰可拜会骑一匹马再牵一匹备好鞍子的马,来到酒馆门前。

早做好了准备的梅子从屋里走出来,穿着一双平时不穿的黑色女式马靴,显得比平时高了,踩着铁蹬双手扳着鞍桥用力一跃,跨到马脊背上拽住了勒着马嘴巴的缰绳。

这时的梅子要比系着白围裙在酒馆忙碌的梅子看着更迷人。

转过脸朝着正在上升的太阳凝望。

在一片灿烂的光色里,她的姿态像梦一样虚幻。一缕头发被风吹得从耳际飘到嘴角,她干脆轻轻地咬住。尔后脚后跟抚摸般碰了一下马肚子,马便在她没有察觉的动作中向前走了。

马蹄踏在青草上沙土上没有声息。

梅子觉得自己离开现实很远很远,正穿行在往事的画廊,并且全是非常逼真的油画,一幅又一幅连接起来好长好长。

而每一幅又都是值得看了再看的。

有意落在她的后面,恰可拜和猎狗循着另一匹马的蹄印,大约离她有五六十米。他知道她现在正独自待在她的联想里,不喜欢有别的什么打扰。

而梅子会想到什么,有些他知道,有些他并不知道。他从不向梅子打听她的过去,但如果梅子说给他听,他也不拒绝,而是很认真地听,听了就会永远记住。

从很小恰可拜就记住了老人传下来的一句话,别人不想说的,别逼着人说,别人对你说的,不要像风一样让它从耳边溜过。

前面,梅子勒住了马。马前面是一条深沟,也叫干沟。

干沟是雪山下来的洪水长期冲刷而成,戈壁滩上有许多条这样的干沟。

洪水过后会在沟底形成了一个连着一个的大水坑大沼泽。

从很深的淤泥中会长出芦苇。又粗又高又密的芦苇像墙一样围绕着水坑,挡住了风,挡住了黄沙,让水变得很清很平。清得像镜子,平得也像镜子,天上飞过一只小鸟能照出它的影子。

第一次见到,梅子好喜欢,觉得它是个天然的大澡盆,自到了农场她没有全身泡在水里痛快地洗过身子,恨不得立刻跳进去洗个痛快。可跟在身边的老兵们,马上拉住了她,说你不想要命了吗?

于是她就听到了一个故事。

垦荒最初的日子,有两个农工见了这水,以为是同南方的湖北方的河一样,便欢笑着跳了进去。水深才到腰间,可淤泥又稀又粘谁也不知有多厚,很快就让他们陷了进去。他们越挣扎下沉得越快。很快,两个鲜活年轻的生命就这样从泥沼中消失了。

梅子一听,吓坏了。再看那泥泽,一会儿鼓起一个泡,“叭”地一响又破了,像是泥水里藏了个什么鬼怪,正在阴险地呼着气。

那以后她不再接近这干沟里的芦苇泥沼。

谁能想到那个大雾弥漫的早晨,她从正在灌浆的麦田里逃出后,并没有想到往哪里跑,完全是本能驱使着,让她只想快快从一种恐惧里逃出来。

当她不知跑了多久,猛一下刹住了脚,把捂着脸的手放开时,看到了前面黑乎乎的芦苇泥沼。

她忽然不再害怕了,明白了她跑到这里绝不是偶然的巧合。完全是老天的安排。

不错,没有失去所谓处女的贞洁,甚至连一块皮也没有碰破,只不过是衣服撕破了,可这又算什么,只要把被衣服一脱换上一身新衣服,反正换衣服是常事,梅子还不是和过去一样,完全可以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

只是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指的只是外表呀。可是梅子的内心呢,她也能像换衣服一样,把破衣服换掉,把那看不见的被撕碎的东西也换掉吗?

不是仅仅因为险遭污辱而悲痛欲绝,如果换一个人她也许不会那样号啕大哭得那么厉害,更不是因为衣服撕碎裸露了身子被人看见了。重要的是她内心的偶像被玷污了弄脏了,她当作的革命英雄前辈的男人原来竟是个色鬼流氓,让她怎么还相信她的理想。

心里头的血液不再流动,像冬天的河一样结了厚厚的冰。信念一旦崩溃,生命就像纸灰一样没有了分量。实在感觉不到还有什么珍惜的必要。不如轻轻快快交给随便吹来的一股风吧。

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已经步入泥沼中。

整个身体开始往下沉。乌黑的淤泥沿着白晳晳的小腿肚子往上翻涌,一种畅快的凉意渗进毛孔向全身扩散。

她不由得闭上了眼睛。像是要尽情品尝什么滋味似的,脸上显出了异常安宁的神色。

淤泥翻出水面,一片清净的水面马上被污染了,变得浑浊不堪。那种腐烂的臭味也随之浓烈起来。她感到一阵阵恶心,想把心里的什么东西呕吐出来。可又没有这种力气,胸口也越堵越厉害……不愿再想了,回过头,看见恰可拜也勒住马了,离她有十几米远。

见她回过头,他策马走过来,走到她身边,和她一齐望着沟底翻滚着的芦苇的绿浪。

都不说话。

这会儿没有雾,可那天雾很大。

他看见梅子时,梅子只有一个脑袋还露在水面,她的长发已像水藻一样浸在水中。他用身体压倒了一片芦苇铺出一条不会沉陷的道。把梅子从泥里往外拖时,他几乎用完了全身的劲。要知道他两天没有吃东西了。

在芦苇草上歇了一会儿,他又开始拖梅子。他没有劲抱起她也没有劲背起她。他只能拖着她的胳膊在沼泽地上爬行。

只有几十米宽的沼泽地爬了有一个多小时。

终于到了沟边,梅子还没有醒过来,他也快昏过去了。

他脱下自己的黄军衣盖在她身上后,便也像死的一样软软地躺在一堆虚土上了。

太阳升起来,先晒干了梅子的衣服,又晒热了梅子的皮肤,当暖意透到胸脯里后,梅子就醒过来了,睁开了眼睛……他叫什么名字?恰可拜问。

黄成。

是城里来的?

是的。

不等恰可拜再问,梅子自己就会不停地往下说。

他说他是某个大学的大学生,马上就要快毕业时,“文化大革命”爆发了。他成了一个红卫兵,还是个什么勤务员,是个头头。他们的总部大楼被另一派包围了。先是扔石头,后来顶着桌子往上攻,攻不下来就把消防队的救火车开来了,高压水龙头往上喷,全是汽油。楼烧起来了,好多人被烧死了,还有些人从楼上跳下去,被摔死了。他不想死,是从下水道里钻出来的。到处在抓他,说抓住他了要法办。城里待不住,就跑到戈壁滩上来了,一直跑到了下野地的这条干沟里……边说着,边扯动了缰绳,两匹马并排着顺着沟的边缘行进。

和黄成的故事,这么多年,梅子只讲给恰可拜一个人听了。不知讲过多少遍了,可每次讲起来,都像是第一次说到这个事。讲的人和听的人,都会有一些激动。

每年的这一天,也就是梅子被黄成救起也是他们相识相爱的这一天,梅子都要来到这里纪念她的爱情。

不要以为,恰可拜同梅子一起来到这里,只是为了陪着梅子为了保护她。对恰可拜来说,这个地方对他的意义,也一样是很重要的,尽管它和爱情没有什么关系。

大致人们都有这种感受,一件事发生了,非常突然,没有一点先兆,完全出乎预想之外。使你觉得实属巧合,是偶然机缘的结果。可是过后再把这件事仔细想想,包括最微小的声响和颜色都别忽略,反复地琢磨,反复地推敲,特别是考虑到它产生的效果,你就会越发感到这件事的发生是早就安排好的,无法变更和躲避的。像一条环形链条上的一个节扣,没有它就会断裂。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你的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以致使你确信不疑当时只能是那样而决无别的选择。

比如猎手恰可拜今天回忆起十几年前的那件事就是这样的感觉。他不再相信让他进入这个故事并负担起责任纯粹是一种偶然的巧合。

很难有一种什么说法能够解释那天他所遇的事。

的的确确。过去这片地方野兔子四处乱窜,坐到土包上也能随便打到几只。可这天恰可拜却连个兔子尾巴也没碰见。

有点生气的他靠着棵胡杨歇息。没有想到却从前面的芨芨草丛里悄悄钻出一只狐狸。

以为眼花了,揉了揉眼睛。再看果然是只大狐狸。好漂亮的一身毛,像软缎子一样在太阳底下闪烁着。

它也望到了他,却并没有惊恐地逃窜。

他的闷气消散了,抑制住因激动而乱跳的心,慢慢地把猎枪往上抬。

狐狸似乎察觉到了他的用意,不高兴了,转身朝东南方向跑去。

只有笨蛋才会眼看着猎物从手中逃掉呢。恰可拜毫不犹豫地紧紧追了上去。

这只狐狸真狡猾。既不从他的视线里消失,又决不落入他枪弹的射程内。这带有明显嘲弄意味的举止惹得他有些火了,不由得加快了双腿的摆动。

前面一个不高的土坡,狐狸上了坡回头看了一下,便下了坡。

赶忙到了坡上,朝下面的一片开阔地望去,他呆住了。狐狸连影子都没有了。却有一个年轻的男人背了一个口袋在离土坡五十米处朝着他走过来。他低着头,脚步很急。

恰可拜想大声问问他,见到有一只狐狸往哪里跑了。可没等话出口,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五六个戴红袖章的男人从两旁的红柳丛里跳出来。眨眼把那低着头的男人按在地上。

等恰可拜刚缓过神,那男人已被绳索横横竖竖捆紧。几只胳膊把他架起来,朝着不远处的路上拖去。

一辆大卡车停在一条土路上。

看着几个男人拖着一个男人,往路上的车子跟前走,恰可拜没有太当个事。

这样的事那个年月里常发生,恰可拜没有理由去问去管。对他来说,这会儿,他想的还是那只消失的狐狸,他要集中精力捉住这只狐狸。

就在恰可拜打算转身离开时,那个捆着的男人突然转过脸,让他看到了一张他再也无法忘记的清秀但倔强的脸。

没有想到转过了脸的男人,不但是想让他记住他的长相,更想让恰可拜记住他的话。他听到那个男人朝着他大声喊着,兄弟,请帮个忙,到干沟去,把这些吃的,带给我的女人。你还要告诉她,说我一定会回来,让她等着我,一定等着我,谢谢你了。

起初恰可拜还以为他是喊给另一个人听的。他朝四下看看,发现空旷的荒野上,除了他再没有别的人了,他这才明白那个男人把一件很重要的事托付给他了。

不等他做出回答,他们就把那个男人扔进了汽车。不过那个男人被扔进去后,又爬起来,就在车子开动时,把头伸出了车厢外,对他喊着,拜托你帮我照顾一下她,她有了身孕了,兄弟,求你了,兄弟……大卡车走出很远了,“兄弟”两个字还在空旷的大戈壁里回荡着。

走过去,拾起了那个男人扔下的口袋。看到里面装的尽是吃的东西。

翻身骑到马上,接着一行猝然中断的脚印,向干沟的方向走去。

本来想着只要把那句话和那个口袋捎给梅子,他就可以去干自己的事了。

可是她听完那句话还没有来得及接过口袋,就昏倒在地上。

他不能不守在她身边,并用带在身边的马奶子酒,像喂药一样喂进了她的嘴里,让她慢慢地醒过来。

他不得不用马驮起她,把她送回存放着她户口的小镇。因为她一个人在干沟的洞穴里是没法生活下去的。

按说把她送到了小镇上,这时候他已完成了嘱托,完全可以拍马远去,永不再回来。可是他知道了她已经怀了孩子,而那个男人又不在她的身边。他不能明明知道需要他去做的是什么,而又故意躲避。那个男人喊了他兄弟,还拜托了让他照顾她的。

他当时虽然没有说话,可他没有说不,就等于答应了。答应了人家,就要做到,并且还要做好。

后来他明白他已经做的和将要做的都是他必须要做的。

他要和这个女人一块儿等那个男人回来,他要告诉那个男人,你交给兄弟的事,兄弟做到了。

就这样过了一年又一年。

猎狗叫起来了。

挺直了身,朝远处草滩上看,一只火红的狐狸疾速掠过,在浅绿的草浪上,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

恰可拜取下猎枪。

被梅子抓住。

别开枪。

看了梅子一眼。

答应我,永远别朝狐狸开枪。

恳求的语调软得像水。

我们互相搀扶着走进那个洞穴,都饿得没有力气了。

我们像死了一样躺在地上,只睁着眼睛,连话都懒得说。

两只狐狸从洞的深处走出来,在我们身边站了一会儿,就出去了。

后来你猜怎么样,一只狐狸衔了一只老母鸡,扔到我们身边,那鸡的脖子还在滴着血……你信不信?梅子问。

恰可拜点点头。心里想,我一辈子再也不会向狐狸开枪了。

就是这个洞。

是地壳运动形成的天然洞穴,在沟壁下面洞口呈不规则三角形。往里望还可以看到一捆散开作床铺用的芦苇,不过上面落了一层厚厚的尘灰,印满了狐狸凌乱密集的足印。洞壁上烟熏火燎的痕迹像是刻在石头上的远古的神秘图案和文字。虽不能读懂,却能让人看了以后产生丰富的联想。

至少面对着它的梅子不能不被触动。

身子紧紧贴在洞壁上,让头触到粗糙的岩面,默默地闭起眼睛,一会儿,长睫毛便湿了。

快乐吗?

嗯。

还想死吗?

不了。

不再分开。

你不回城了?

不了。

跟我去小镇?

好,反正在哪儿都要上山下乡。

啥时候?

你说,听你的。

这里真好,还想住在这。

那就住在这。

……

生活真是变幻无常难以预测。先是让一个人的信念毁灭,逼得她走向死亡,可等她就要迈进地狱的门槛时,又把她一把拽回来,推进爱情的天堂,让她在巨大的快乐里头晕目眩,醉得不愿再醒来。

当她陶醉在幸福中,享受着人生难得的欢愉,生活又忽然一下变了脸,伸出了无情的手,把她的幸福残酷地夺走,扔到寂寞的大荒野上。却又故意不让她完全死心,留下那么一线希望,像早上地平线上的一抹光亮,让她甘心情愿地等待,等待,等待着太阳的重新升起。

那个太阳的名字就叫黄成。

梅子就是被生活这样安排的许多人中的一个。谁也没有办法改变。

在这个天然坑洞里的有一块大石头,下边压着梅子写的一封信。信很简单,只是告诉看到信的人,去什么地方就可以找到她。

每过一段日子都来看看信还在不在。已经不知换了多少封信了。信是纸的,在石头下放久了,就会潮湿,会破碎,就会没有了。

那个叫黄成的男人要来找她,一定会来坑洞里来找。只要进了坑洞,就会看到那个大石头,只要看到大石头,就会看到那封信,只要看到那封信,就可以找到她。

我好像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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