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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09 07:5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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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 查尔斯•约翰•赫芬姆•狄更斯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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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古玩店

老古玩店试读:

第一章

我通常是在夜晚散步的。夏日里,拂晓时分便推门而出。整日间,或漫步乡间田野,或徜徉阡陌小径;更有时,一连几天、几个星期都不着家门。话说如此,若非在乡下,我极少在天黑前出门。感谢上苍!一如世间百般生灵,我热爱着它洒落人间的光芒;我感受着它赐予大地的生机。

不知不觉间,这已成习惯:一来,它对我羸弱的身体有所裨益;二来,它使我有更好的机会观察满大街来来往往的人,琢磨他们的脾性及所从事的行当。正午时分,烈日灼灼,行人步履匆匆,不合我这般闲情逸致之所需;相比大日头底下的一览无遗,借着夜市街灯或是商铺橱窗之光的隐约一瞥,时常更适我意。必须承认的是,从这点来看,夜晚比白天温柔。夜的温柔刚刚铸就了美轮美奂的海市蜃楼,但白昼一旦来临,十有八九会将其摧毁,而且是随心所欲,丝毫不加怜悯。

那南来北往的步履从未间断,那躁动不安的焦灼永无休止,那能把粗粝之石踏平磨光的脚步一刻不停歇——在窄巷里居住的人们居然忍受得了这一切!这难道不能算是一种奇迹吗?试着想象一下居住在像圣马丁法院这种地方的病人,他们必须忍受身体的疼痛,已是疲惫不堪,还要成天听着这些脚步声,不由自主(就像是必做的功课)就会去分辨走路的是小孩还是大人,是破衣烂衫的叫花子还是西装革履的优雅人士,是无所事事的人还是忙忙碌碌的人,是漫无目的、脚步迟疑的闲逛者还是心有所盼、步伐轻快的寻欢者。他们想到了无时无刻不盈贯于耳的喧嚣吵闹,想到了生命之河不停奔流,向前、向前、再向前,流淌在一个个令人辗转反侧的梦里,而自己仿佛注定要躺在嘈杂的教堂墓地里,身已死意识尚存,未来几个世纪恐怕都别指望得以安息。

桥上(免收过桥费)熙熙攘攘的人群南来北往,络绎不绝。其中,许多人会在美妙的夜晚,伫立桥头,无精打采地望着脚下的流水,任凭脑海里某个模糊的想法,一点一点沿着青翠的河岸蔓延开去,直至湮灭在浩瀚的大海里;也有些人会在桥上稍驻小憩,卸下肩上的重担,凭栏远眺,幻想着自己衔着烟斗优哉游哉,去到悠然缓行的破船里,躺在热烘烘的帆布上晒太阳睡大觉,那该是何等纯粹的幸福;还有特别不一样的一些人(肩上的担子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他们停留在桥上时想到的是自己听说过或是在书上看到过:溺水不是惨死,而是所有的自杀方式里面最简易、最可靠的一种。[1]

每到春夏,太阳升起时,考文特花园市场的空气中便会弥漫着阵阵鲜花的芬芳,花香甚至盖过了前一夜灯红酒绿制造出来的污秽气息。整夜被挂在阁楼窗户外面的鸟笼里的那只斑鸠闻到花香,简直欣喜若狂!可怜的小鸟!在这儿周边,唯有这只鸟儿跟别个小俘虏同病相怜。在其他的小俘虏中间,有些看到醉醺醺的买家把热烘烘的手伸过来就缩回去,脑袋耷拉在地;余下的有气无力地紧挨在一起,只等有人来让它们浸一下水提一下神,以便取悦未喝醉的其他买家。上班途中路过这儿的老职员看到它们,不免心生好奇:这些鸟儿憧憬的是乡村景致,如今它们心中装得却是什么呢?

此时此刻,我无意详述我的漫步见闻,只因我即将讲述的,也是时常浮现在我脑海里的这个故事,源于我的一次漫步经历。有鉴于此,姑且一叙,谨作引言。

有一天晚上,我闲逛进城,悠悠然走在平日里常走的路上,脑子里琢磨着七七八八的事情。突然,一声询问引起了我的注意。询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并未听清楚,只觉应当是在朝我发问,尤其是那声音温柔甜美,令我顿生愉悦。我匆忙转身,发现身边站着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她央求我告诉她,要到离这儿相当远的一条街道,应该怎么走。确切而言,那条街远在另一个城区。“离这儿还远着呢,”我说道,“孩子。”“我知道,先生。”小女孩怯生生地答道,“应该是还很远,我今晚就从那儿过来的。”“你自己一个人来的吗?”我说着,面露些许诧异。“嗯,就我一个人,路途遥远我倒是不担心,只是现在我迷路了,心里有点害怕。”“那你怎么会想到来找我问路呢?万一我给你瞎指一通呢?”“我敢肯定您不会的,”小家伙说,“您这么大年纪了,自己走路都是这么慢慢的。”

小孩说话时,语气是那般诚恳、那般坚定,说着说着,她那澄澈的眼眸泛起了泪花。抬眼望我的时候,她那单薄的身体在颤抖。此情此景将我打动了,我竟不知该用何言语形容。“走吧,”我说道,“我送你过去。”

她把手交给我,是那般地信任,仿若襁褓之中便与我相识。于是,我们俩一起艰难跋涉。小家伙不停调整步伐,与我保持一致,看起来更像是她在给我带路、照顾我,而不是我在保护她。我注意到,出于好奇,她时不时偷眼打量我(眼神十分犀利敏锐),也许是为了说服自己,确定我不是在骗她。每多看我一眼,她的心里似乎就会多长出一分信任。

我心底里的那份好奇和兴致,跟小女孩的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无疑,她还只是个孩子;然而,据我观察,她的身板尽管娇小纤弱,却透着一股别样的朝气活力。这种天气,原本该多穿一点,可她却穿得极为单薄,好在十分齐整,没有露出半点贫穷或是无人看管的痕迹。“谁让你一个人跑这么远的路呢?”我问道。“一个对我很好的人,先生。”“那你来干什么了呢?”“那个嘛,我不能说。”小女孩说话时的语气很坚定。

听到这般回答,我不由诧异地看了一眼这个小家伙,心里好奇到底是何种差事,让她都已经想好如何应对盘问。她那敏锐的眼神似乎是看穿了我的心思,我们四目相对时,她解释道,她刚才办的并不是坏事,不过是个很大的秘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大秘密。

她的言语之间,听起来没有半点狡黠与欺瞒,夹带着一份无可置疑的坦诚,令人感觉至诚至真。她像之前那样,继续朝前走。我们一边走,一边兴高采烈地交谈,变得愈发熟识起来。然而,她只字未提家里的情况,只说这条路她不曾走过,询问是否是通往她家的捷径。

一路上,我们边走边聊,但我的脑海里反复琢磨着那个谜题,想到了千百种答案,但都挨个被自己推翻。小女孩天真无邪,对我心怀感恩,我却利用她的感恩之心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实在羞愧难当。我喜欢这些小小人儿,但如果这些刚从上帝那儿来人间报到的小小人儿喜欢我们这些垂垂老者的话,那么,这事就绝不可小觑。起初,正是因为她对我的信任让我感到欣喜,我才决定不负所望,呵护起令她信任于我的那份天性。

不过,我没有理由不去看看,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如此不近人情,打发她在夜里独自一人出如此远门。知道自己快到家了,她就与我告别,剥夺我实现这个心愿的机会,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发生。于是,我避开最寻常的巷陌,专挑最蜿蜒曲折的小路。因此,我们来到她所说的那条街时,她才意识到自己的所在。于是,她高兴得拍起手来,在我前面不远的地方奔跑。这位小相识在一扇门前停了下来,站在台阶上等我赶到时才开始敲门。

这扇门有一部分嵌着玻璃,且无任何百叶帘遮挡。起初,我并未察觉到这一点,因为里面漆黑一片而且静寂无声。我急切地(事实上,小女孩此刻的心情与我毫无二致)期盼有人应声而来。敲了两三次之后,里面终于有点动静了,似乎是有人在走动。最后,玻璃透出来一点微弱的灯光。掌灯人必须在一大堆散乱物品之间艰难前行,因而,这点光亮移动得非常缓慢。正因如此,我才得以看清楚出来开门的人是何等模样,而他所过之处又是何等景象。

走来开门的,是个白发老人。至于脸庞和身形,因他走出来时,把灯高举过头,眼睛看着前方的路,使我有机会看得一目了然。尽管岁月催人老,我分明辨得出他的身子骨清癯瘦削,与小女孩的娇小纤弱有几分神似。他们都长着一双明亮的蓝眼睛,这点无疑是相似的。然而,岁月在老人的脸上留下了一道道深深的沟壑,刻下了丝丝缕缕的忧愁,至此,他们俩再无半点相似之处。

他不慌不忙走出来的那个地方,犹如放置古玩的容器,将蛰伏于尘世偏僻角落的古怪玩意儿隐藏起来,使它们躲过世人充满嫉妒与猜疑的目光。屋里到处站立着一套套甲胄,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个穿着盔甲的幽灵;还有从修道院门廊搬来的精美雕刻物件;各式各样锈迹斑斑的兵器;陶瓷、木制、铁制、象牙制的残缺雕像;还有在梦中才设计得出来的挂毯和怪诞家具。小老头那副憔悴的面容恰与这个地方完美契合。他一定是到过老教堂、坟墓,还有被废弃的老宅,然后亲手将这所有的破烂找出来并收集在一起。这一整屋藏品,没有哪件东西看起来比他更苍老,比他更颓废。

他转动钥匙开锁,带着些许好奇,将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然后,他又朝我的同伴看了看,好奇心未减半分。门开了,小女孩喊了他一声“外公”,并把我与她相识的经过告诉了他。“天啊,上帝保佑,孩子,”老人拍着她的头,说道,“你怎么会迷路了呢?万一把你弄丢了,我可怎么办呢,妮尔!”“我总会有办法回家找您的,外公。”小女孩说话时显得很勇敢,“您压根儿不用担心。”

老人亲吻了小女孩,把目光转向我,请我一定进屋坐坐,我便进去了。他关门锁门,拿着烛火走在前面,带我穿过刚才我在门外已经看到的地方,来到靠里的小客厅。客厅里另设有一扇门,门后像是一间密室。我看见里面摆着一张小床,犹如小仙女的寝榻。房间虽然很小,但是布置得很漂亮。小女孩点了一根蜡烛,蹦蹦跳跳跑进小房间,留下我和老人单独在客厅里。“太辛苦你了,先生。”他搬了把椅子放在火炉旁边,说道,“我该如何答谢你才是呢?”“往后,你可得对你的小外孙女多上点心,老哥。”我回答道。[2]“多上点心!”老人尖声喊道,“对妮儿多上点心!呵,有谁心疼小孩子像我这样心疼妮尔的呢?”

他说这句话时,带着明显的诧异,以至于我一时语塞,不知该言何以对;再加上他看起来有些虚弱恍惚,我就更不知所措了。他的脸上写满深深的忧愁,这让我确信:他并非如我起初所想的那样——要么年老昏聩;要么愚钝无知。“我以为你没替她着想——”我说道。“我没替她着想!”老人打断我的话,嚷道,“我没替她着想!哎,你是有所不知啊!小妮儿,小妮儿!”

无论是什么人用何种表达方式,要想赋予这两声昵称更多深情,怕是不可能了。我坐等他接着往下说,他却单手托着下巴,盯着炉火,间或摇了两三次头。

我们俩就那样坐着,彼此无言。此时,小密室的门开了,小女孩回到小客厅。她那浅棕色的头发散乱地披在肩膀上,大概是着急出来陪我们,小脸蛋泛着红晕。她一出来就马上忙着准备晚餐。在她忙碌时,我察觉到老人伺机盯着我,比刚才开门那会儿观察得还仔细。让我诧异的是,从我来到现在,里外都是小女孩一个人在打理;这屋里除了我们,似乎没其他人了。趁她不在,我旁敲侧击问了这事。老人回答说,她做事仔仔细细的,叫人放心,没几个大人比得过她。“每次想到小孩子,”我以为这是老人自私之处,一时激动,情急说道,“不过是比婴儿大不了多少的小孩子,就要开始经历人生百态,我就感觉痛心。这会消磨他们的自信心和质朴的情怀——这是老天赐予他们的最好的两样品质——这是要求他们在还无法体会我们大人的快乐时,就要开始分担我们的忧愁。”“她的这两样品质永远不会被消磨,”老人说着,用坚定的眼神地看着我,“它们已经深入她的骨髓。再说了,穷人家的孩子懂得什么快乐呢。小孩子玩的东西,再便宜也得买,得花钱啊。”“可是——恕我直言——你肯定还没有穷到这个地步。”我说道。“她不是我的孩子,先生。”老人回答,“她妈妈是我女儿,我女儿家很穷。你看我过的这样子,可我半点积蓄都没有——一个便士都没有。但是,”他把手放在我的手臂上,侧过身悄声说道,“她总有一天会富起来,变成有钱人。你可不要因为我让她干活就把我想成是恶人。你看见的,她干得很来劲儿。对于这种她那双小手就能帮我做的事,要是我劳烦他人代办,她知道了会伤心的。我没替她着想!”他突然抱怨起来,嚷道,“呵,我操了一辈子心,为的就是这个孩子,上帝明明知道,却从来不让我发过一回财——一回也没有,从来都没有!”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我们所谈论的小对象又回到小客厅。老人没有接着往下说,他把手从我的手臂上移开,示意我上桌。

我们正准备用晚餐时,有人在敲我刚进来的那扇门。妮尔突然会心大笑,我听了很是欢喜,因为那是孩子天真烂漫的笑声,充满了欢乐。她说不用猜,准是亲爱的老朋友基特回来了。“傻瓜妮尔!”老人摸了摸她的头发,说道,“她总是笑话可怜的基特。”

小女孩又笑了,笑得比之前还要开心。我纯粹是被她的笑声感染,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小老头拿起蜡烛走去开门,回来时身后紧跟着基特。

基特顶着一头蓬发,走路时拖着步子,显得拙手拙脚。他的嘴巴异常宽大,脸颊通红,长着朝天鼻,当然,还有一副我见过的最滑稽的表情。看到陌生人在场,他嘎然停下来愣在门口,手上转着一顶圆得不能再圆,就连一点帽檐儿都没了的破帽子,一会儿倚着左腿站立,一会儿倚着右腿,两条腿不停换来换去。人是站在门口,眼睛却朝客厅里瞟,那是我见过的最不同寻常的斜睨眼神。从那一刻起,我就对这个小伙子心存感激,因为我感觉到:他是小女孩生活里的开心果。“路很远,不是吗,基特?”小老头问道。“哎呀,那个,老远了,老板。”基特回答道。“你肯定是饿着肚子回来的吧?”“哎呀,那个,我真觉得自己饿得够呛了,老板。”他如是回答。

小伙子说话时的一大特征,就是歪着身子,头都快扭到肩膀上了,好像不配合这个动作,他就不知道如何开口说话。我想他应该到哪儿都能把人逗乐。就凭他那古里古怪的模样,小女孩不被逗得乐不可支都不可能。在一个看起来并不适合她待的地方,能有东西让她快乐,这着实令人欣慰。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基特因为自己营造出如此欢乐的氛围,心里沾沾自喜。有好几次,他努力让自己保持严肃,最终还是忍不住张开大嘴,捧腹大笑,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线。

老人回至先前的恍惚神态,对眼前发生的一切视若无睹。我注意到,小女孩止住笑声时,她那明亮的双眸盈满了泪水。自己晚上经历了迷路这件小事,现在的她是真心实意地迎接她最要好的这位粗笨伙伴平安归来。基特本人(从头到尾都是同一种笑法,他的笑和哭没什么两样),则是拿了一大片面包和肉,以及一马克杯啤酒,走到角落里,自顾自地在那儿狼吞虎咽。“啊!”老人朝我叹了口气,好像我那一刻正在和他说话一样,“跟我说我没替她着想的时候,你一定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第一次见面说的话,还请不必太多心,我的朋友。”我说。“我没多心,”老人似乎心有所想,回答道,“没多心。到这儿来,妮尔。”

小女孩匆忙跑了过来,搂住他的脖子。“我疼你吗,妮尔?”他说道,“说说看——我疼你吗,妮尔,疼还是不疼?”

小女孩没有搭话,把头埋在老人怀里,仅用该亲密的举动作为回答。“你怎么哭了?”外公把外孙女搂得更紧了,朝我瞟了一眼,说道,“你最明白我是疼你的,见我这么问你,显得我们不亲,所以不高兴,对吗?好了,好了——那就让我们说——我非常疼你吧。”“本来就是,您本来就疼我,”小女孩发自肺腑回答道,“基特知道您疼我的。”

基特正在吃他的面包和肉,一刀切下一大块肉,一口吞下三分之一,像杂耍演员一样镇定自若。见妮尔如此恳切地问他,他立刻停下来,大声喊道:“没人会傻到说他不疼你。”说完,他又咬了特别大一口三明治,然后就没办法再说话了。“她现在是穷得可怜,”老人轻轻地拍着小女孩的脸蛋,说道,“但是我得再说一遍,她很快就会富有了。虽然这一天姗姗来迟,终将是会到来的;再怎么姗姗来迟,也必定是会到来的。游手好闲、挥霍放荡那样的人都有钱了。什么时候轮到我!”“我现在要多幸福就有多幸福呢,外公。”小女孩说道。“呸,呸!”老人回答道,“你不懂——你是最应该得到幸福的人!”他又在牙缝间喃喃自语地说道,“必定会有那么一天的!我深信那一天必定会来到,迟来点倒也好得很。”他叹了口气,回到先前的沉思状,抱着小女孩坐在他的腿上,看似对周围的一切置若罔闻。此时已近子夜,我起身告辞了,他才缓过神来。“等一等,先生。”他说道,“嘿,基特——快十二点了,孩子,你怎么还在这儿呢!回家去,回家去,明早准时过来,还有事情等着做呢。再见!来,跟他说再见,妮尔,该让他回去了。”“再见,基特。”小女孩说道,她的眼神里闪烁着欢乐与友爱。“再见,妮尔小姐。”小伙子回答。“再来谢谢这位绅士,”老人打断了他们,“要不是承蒙他关照,我今晚可能就把我的心肝小宝贝弄丢了。”“不会,不会的,老板。”基特说道,“不可能,不可能的。”“你想说什么呢?”老人嚷道。“我会把她找回来的,老板。”基特说道,“我会把她找回来的。我敢打包票,只要她还活在地球上,我就能找到她,我能找到她,别人有多快,我就能有多快,老板。哈,哈,哈!”[3]

基特再次张开大嘴,像斯丹特一样大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他一步步退到门口处,然后一阵风出了门。

出了门,那个小伙子一溜烟离开了。待他走后,小女孩就忙着收拾饭桌。老人说道:“你今晚可是帮了我大忙,先生,而我好像还没好好答谢你。但,我这颗卑微的心真的感激你,她也是!她比我更该感激你。如果你走了,心里认为我不领你的情或者认为我对她疏忽大意,那就是憾事一桩——我真不是那种人。”

我说,从刚才亲眼所见,断然可以肯定他不是那种人。“但是,”我补充道,“我能否问你个事?”“嗯,先生。”老人回答,“什么事?”“这个娇小的孩子,”我说道,“长得这么漂亮,又这么聪明——除了你,没有其他人照顾她了吗?她没有别的人跟陪伴她、教导她吗?”“没有,”他用焦虑的眼神望着我的脸,说道,“没有,她不需要别人。”“养育孩子这件事可出不得一丝一毫的差错,”我说道,“难道你就不担心自己会出什么差错吗?我敢肯定你是好心好意的,可你能担保自己知道如何承担起如此重托吗?跟你也样,我也一把年纪了。上了年纪的人总是会对一切朝气蓬勃的事物心怀关切,我也同样有这么一颗心。你该不会觉得晚上我看着你和这个小家伙,就只是看着好玩,没有半点心痛的感觉吧?”“先生,”老人沉默片刻之后,回答,“不管你说什么,我都没有权利难过。的确,在很多方面,我像是孩子,她倒像是大人——你亲眼见到的。但是,不管是醒了还是睡着,是白天还是黑夜,身体是好还是坏,我都关心着她。如果你知道我有多关心她,你就会对我另眼相看了,一定会的。唉!对老人而言,这样的生活是疲惫的——疲惫的,令人疲惫的生活——但我有一个大的目标要实现,我一直在为之努力。”

看他情绪激动,变得不耐烦起来,我转过身,把一进屋就脱下来的外套穿上,决心不再说话。可是,看到小女孩胳膊里挂着一件斗篷,手里拿着一顶帽子,还有一根手杖,正耐心地站在一旁等候的时候,我不免心生好奇。“那些东西不是我的,亲爱的。”我说道。“嗯,不是您的,”小女孩回答道,“是我外公的。”“可今晚他应该不会出门了。”“哦,他要出门。”小女孩莞尔一笑,回答道。“小朋友,那你怎么办呢?”“我!我当然就待在这儿。向来都是这样子的。”

我一脸惊讶地望着老人。但是,他正在整理,也可能是假装正在整理他的衣服。我又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单薄柔弱的小女孩。就她自己一个人!在这个昏暗的地方,度过漫长沉闷的一整个晚上。

看样子,她并没有察觉到我的惊讶,仍然欢欢喜喜地帮老人披斗篷。老人准备好了之后,她拿起蜡烛照路,送我们出去。发现我们没有如她所想的那样跟在她的后面时,她回过头来微微一笑,停下来等我们。从老人脸上的表情,我看得出,他很清楚我为什么不肯迈步,可他只是示意我走在他前面。我别无选择,只得照做。

等我们来到门口时,小女孩放下蜡烛,转身说晚安,仰起脸,亲吻了我,然后,朝老人跑了过去。老人一把搂住她,请求上帝保佑她。“睡个好觉,妮尔。”老人低声说道,“天使会守护在你的床头。不要忘记做祷告,乖宝贝。”“才不会忘记呢,”小女孩认真地说道,“做祷告让我感觉很幸福!”“那就好,我知道祷告会让你感觉幸福,必须的。”老人继续说道,“念上一百遍上帝保佑你!明天一大早我就回家了。”“您不用敲两次,”小女孩回答道,“门铃一响,我就醒了,就算是在梦中,我也会醒的。”

说完,他们就分开了。小女孩打开大门,(现在已经有百叶门帘把玻璃挡起来,我刚才听到声音,知道是那个小伙子走的时候拉上去的),再次和我们告别,声音清脆而温柔,让我在往后的日子里千百次地回想起来。她抵着门,让我出去。老人稍微停了一会儿,直到门被轻轻关上并在里面反锁了,才放心地走开,但走得很慢。到街角时,他停了下来,一脸难为情地说实在不凑巧,我们俩不同路,他得先告辞。我原本想说几句话,可他匆忙离开了,动作之敏捷简直出人意料。我看见他两次三番回过头来看我,似乎是着确认我是否仍旧看着他,跟在他后面。夜色朦胧,轻易就看不见人。没过多久,他就消失在我的视野中。

我在原地逗留,迟迟不愿离去,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何踟蹰。我惆怅地望了一眼刚刚走过的那条街。片刻之后,我就走了回去,在那座房屋前面徘徊流连,停在门口听是否有动静:里面完完全全漆黑一片,如死一般寂静。

我依旧在徘徊,挪不开脚步,心里琢磨着小女孩可能遭遇的每一种灾难——比如,火灾、强盗,甚至是谋杀——仿佛我一转身离开,必定会有某种罪恶降临。一听到街上关窗闭户的声音,我就到古玩店门前走一遭,然后穿过马路,到对面抬头看着这栋房子,确定不是从这房子里面发出来的声音。不是!这里依旧漆黑、冰冷、毫无动静。

过往行人寥寥无几;大街肃杀萧瑟,差不多就剩我一个人了。偶尔有个把流浪汉从戏院出来,从我身旁匆匆走过。我也不时闪到一边,避开酒后呓语、踉踉跄跄往家走的醉汉。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而且很快就完全没有了。钟声敲响,夜里一点钟了,我依然在徘徊。每次我都跟自己发誓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可每次我都能另找一个理由留下来。

越是想着老人说过的话,想着他的神情举止,我就越是捉摸不定自己刚才所看到的和所听到的。我忧心忡忡,极担心他晚上没在家,必不是做善事。仅从小女孩的天真,我便能了解事实就是这样子。当时我也没有掩饰我的惊讶,而老人就在旁边,他分明看见了,却守口如瓶,未做任何解释。想到这些,老人枯槁的脸、恍惚的神情、焦虑不安的模样,自然一遍又一遍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愈发清晰起来。他疼爱小女孩的方式和世界上最坏的坏蛋没有两样,就连那份疼爱本身也极端矛盾。否则,他怎么舍得让她自己一个人待在家呢?或许,我倾向于把他想成坏人,但我从不怀疑他真心疼爱小女孩。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切,想到他喊她的语气,我又无法说服自己他是个坏人。“我当然就待在这儿了!”小女孩当时这样回答我,“向来都是这样子!”到底是什么事情要他夜里出门,而且夜夜如此!我回忆着所有我听说过的诡异故事,以及大城市里常年无法破案的隐匿恶行,它们大多荒诞不经,却都无法套在这件神秘的事情上。我越是想揭开谜底,就越是理不出头绪。

满脑子想着这些事情,连带着一大堆相关联的事情也涌上了心头。就这样子,我继续在大街上徘徊了长长的两个钟头。后来,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虽然兴致未减,一如起初,但此时的我已不胜疲惫,只好就近雇了一辆马车,回到家中。火炉里,熊熊火焰在欢快地窜着火苗;油灯燃烧着,很是亮堂;我的闹钟,还像之前那样,用熟悉的滴答声迎接我的归来。一切安静、温暖、叫人欢欣,而我刚才离开的地方却是那么幽暗、漆黑。两相对比,我便觉得自己幸福至极。

然而,那一整个晚上,不管是醒着,还是在梦中,同样的想法反复出现,同样的画面反复呈现,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我的眼前浮现出那座古老昏暗的房子——一套套阴森吓人的甲胄,透着一股幽灵般死寂的气息;一张张扭曲的面孔,正在木头堆和石头堆里咧嘴笑;木头上的灰尘、锈迹还有蛀虫——在这一堆废物、破烂和古旧的东西中间,那个漂亮的小女孩独自一人在温柔的梦乡里,做着欢快明媚的梦,嘴角微微扬起。

[1] 考文特花园:位于圣马丁大街与特鲁里街之间,隶属威斯敏斯特区。早期是中部地区的蔬菜水果市场,现今是购物旅游旺地,而其中的皇家剧院亦被称为考文特花园。(译注)

[2] 妮儿:妮尔的昵称。

[3] 斯丹特:希腊神话中,特洛伊战争的先驱,仅出现在荷马所作的英雄史诗《伊利亚特》中。荷马称他一个人的声音敌得过五十个人。在现代英语中,常用以比喻人的声音洪亮。(译注)

第二章

我离开古玩店的情形,前文已做详述。此后,我心心念念要再去一次。经过近一个星期的心理斗争,我最终妥协了,并且决定这次要白天过去,因此一大早就起身赶路。

我从那座房子前走过,又在街上来回兜了好几圈。因为心下明白自己是不速之客,兴许还不很受欢迎。故而,这样的犹豫实属正常。不过,店门紧闭,假如我单单是继续在店铺前面来回兜圈,应该不大可能被里面的人认出来。于是,我很快克服了这种彷徨的心理,来到古玩店的货栈。

老人和另外一个人在店铺最靠里的地方,刚才似乎吵得很凶,因为两人说话的声音都抬得很高,看我进去了才突然安静下来。老人慌忙朝我走过来,跟我打招呼,说话时声音有些颤抖。“我们正吵得不可开交呢,你来了。”他一面说,一面指着刚才我就见到和他在一起的那个人,“这个家伙总有一天会要了我的命。他要是够胆,大概老早就这么干了。”“呸!要是你有本事,你早就咒我死了。”另外那个人瞪了我一眼,皱了皱眉头,回嘴道,“我们心里都有数!”“我倒是想我有这本事。”老人颤巍巍地转过去对着他,嚷道,“如果发毒誓、做祷告、念赌咒能让你从我眼前消失,我早该这么做。你要是死了,我对你没了义务,也就解脱了。”“我就知道。”另外那个人回答道,“我以前就这么说来着,不是吗?但是,毒誓也好,祷告也好,赌咒也好,哪样也要不了我的命。所以,我还活着,偏要活着。”“他的妈妈死了!”老人情绪激动,握紧拳头,抬头望着上空,嚷道,“这就是天理!”

另外那个人站没站相,一只脚翘在椅子上,对老人报以鄙夷的一声冷笑。这位年轻人,二十一岁左右的光景,长得匀称壮实,当然外表俊朗,只是脸上的神情一点儿也不讨喜,连带行为举止,甚至是穿着打扮,无不透着一股痞子气息,且简慢无礼,任谁见了都会退避三舍。“不管什么天理不天理的,”那个年轻的家伙说道,“我人既然来了,就要一直在这儿待下去。我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除非你派人来把我弄走——我知道,你不会这么干。我再跟你说一遍,我要见我妹妹。”“你妹妹!”老人挖苦道。“嗯!这层关系是你可变不了。”那个人回答道,“要是你能,你老早就改了。我要见我妹妹。你把她关在这儿,用你那些狡猾的秘密毒害她的思想。你的钱多得数都数不过来,你还假惺惺装作疼她,好[1]让她替你卖命干活,每个星期替你多赚那么几个破先令。我想见她,我要见她。”“这里有一位道德家在谈论毒害思想!这里有一个慷慨的灵魂瞧不起破先令!”老人转过身来对着我,嚷道,“就是个浪荡子,先生,他根本没有权利提任何要求,对那些不幸与他沾亲带故的人没有,对社会也没有。他在社会上为非作歹,一无是处。还是个骗子,”老人走近我的身边,压低嗓门,补充道,“他知道她对我来说多么宝贵,看到有陌生人在场,就连这点,他都想着找茬伤害我。”“陌生人在不在场,与我无干,外公。”年轻人听了之后,说道,“我希望,我对他们来说也是不相干的。他们最好管好自己,别管到我的头上来。有个朋友在外面等我,照这个样子看来,我一时半会儿是走不了了。如果你同意的话,我得去把他叫过来。”

说完,他迈步走到门口,朝大街望去,对着我们看不见的某个人频频招手。看他招手时不耐烦的样子,估计劝那个人进来颇得费一番工夫。最后,马路对面出来一个人,慢慢悠悠地晃过来,佯装凑巧路过,但演技着实不佳,显而易见,是个邋遢但有风度的人。他又是皱眉头,又是晃脑袋,表示不愿过来,但最终还是过了马路,被带进店里。“喏!这是迪克·斯威夫勒!”年轻人说着,把他的朋友推了进来,“坐吧,斯威夫勒。”“可这个小老头好说话吗?”斯威夫勒先生低声问道。

斯威夫勒先生坐了下去,看了看大家,讨好地笑了笑。然后,他说道,上个星期下着雨,是鸭子的好时节,这个星期却是灰尘满天飞。他还说,站在街角那根灯杆旁的时候,他看到一头猪嘴里衔着一根稻草从烟草店出来。从这上面判断,他认为未来一个星期又是鸭子的好时节,而且雨肯定会下个绵延不停。接下来,他伺机赔礼道歉说,如果他的着装打扮有疏忽不得体的地方,请大家多多见谅,因为昨晚“太阳照得太刺眼”。这句话一说,大家都明白他是在用最婉转的方式向听众传递一条信息:他昨晚喝得烂醉如泥。“但是,”斯威夫勒叹口气,说道,“一旦灵魂的火花被欢乐的烛焰点燃,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友谊的翅膀永不脱落半根羽毛!一旦生命被玫瑰美酒延展,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人生苦短!”“你不必在这儿充当主事人。”他的朋友半侧着身子,说道。“弗雷德!”斯威夫勒先生拍了拍鼻子,大声说道,“聪明人一点就破——没有钱,我们也可以过上幸福美好的日子,弗雷德。别的一个字都不用再说了。我心里有数;说话须得察言观色。我就悄悄地问一下,弗雷德——这个小老头友善吗?”“没你的事。”他的朋友答道。“又说对了,很对。”斯威夫勒先生说道,“谨言,亦要慎行。”说着,他眨了眨眼睛,一副讳莫如深的样子;然后,双臂交叉着,靠在椅背上,一本正经地仰头望着天花板。

至此,如果我们怀疑斯威夫勒先生还未从他提到的“刺眼的太阳光”中完全苏醒过来,也不是一点都站不住脚。即便他的言语不至于令人产生怀疑,那么,他那缠绕得像铁丝网的头发、黯淡无神的双眼以及蜡黄的脸,依然可作有力证据。正如他本人暗示过的那样,他的穿戴算不得十分整齐,简直是乱七八糟,轻易让人联想到他是裹着衣服就睡了。他的行头包括:一件棕色紧身外套,前面有许多黄铜金属扣子,背后却只剩下一粒;脖子上系了一条鲜艳的格子围巾,里面穿了件方格背心;下身穿了一条白裤子,裤子上泥巴点点;头上戴着一顶软塌塌的帽子,被他有意前后反着戴,以便挡住帽檐上的一处破洞。外套胸前的那只外口袋装着一块非常大又非常难看的手帕,露出来最干净的一角;脏兮兮的腕带被他拼命往上捋,盖住袖口,好似为了炫耀;没戴手套,不过拿着一根黄色手杖,手杖顶端是手型骨雕,造型是手里握着一粒黑球,小手指上戴着一枚戒指,以上这些便是斯威夫勒先生的外貌特征(此外,应当补充的是,他身上烟草味道浓重,通身散发一股油腻腻的味道)。他向后仰靠在椅子上,两眼盯着天花板,为在场的同伴献上忧伤韵味特别浓重的歌曲片段;为了配合音调所需,他偶尔回尖起嗓门,然后,唱到半中间又突然打住,回到先前的沉默状态。

老人抱着手坐在椅子上,时而看着外孙,时而看着外孙带来的陌生朋友,似乎无可奈何,又完全无计可施,只能任凭他们为所欲为。那个年轻人斜倚在离他朋友不远的一张桌子上,大有一副无动于衷的姿态。尽管老人在言语和神情上都对我有过恳求,我仍感觉不便干涉,只得极力佯装自己正在专注地琢磨着几件待售商品,对眼前任何人丝毫不关心。

沉默并没有持续多久。斯威夫勒先生洋洋洒洒地向我们发誓:他[2]的心向往高地,目前就缺一匹阿拉伯骏马驰骋战场,好让他立下汗马功劳,实现精忠报国的心愿。说完,他的双眼突然从天花板上移开,重新开始天马行空的演说。“弗雷德,”斯威夫勒先生好像突然心有所想,停顿片刻后,又像之前一样问道,“这个小老头友善吗?”虽是窃窃私语,但大家都听得见。“这有什么关系吗?”他的朋友没好气地回答。“是没什么关系,可他友善吗?”迪克说道。“当然友善。他友不友善关我什么事?”

这样的回答似乎让斯威夫勒先生更有底气侃侃而谈了,于是他伸了个大懒腰,试图引起我们的注意。

首先说到的是苏打水。他认为,总体而言,苏打水是个好东西,但是容易导致胃寒,须得配以生姜或者加服少量白兰地;如果不考虑价格的话,他觉得白兰地在各方面都比生姜更受欢迎。对此,没人提出异议。于是,他继续说道,人类的头发是二手烟的一大容身之处。[3]威斯敏斯特学院和伊顿学院的年轻学生遇到朋友紧急约见,会吃下大量的苹果,企图将烟味全部掩盖掉,结果还是经常露馅,就是因为[4]他们的头发拥有这项卓越的功能。因此,他总结道,如果皇家协会成员关注到这件事,并致力于在科学领域寻找有效的方法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他们真的应该被尊崇为人类的恩人。和上述观点一样,这个观点也无可辩驳。于是,他又提到了牙买加朗姆酒。他说毫无疑问,牙买加郎姆酒这种烈性酒喝起来非常顺口,营养丰富而且味道超群,但缺点在于:喝完第二天经常还能闻到酒味儿。这点同样没有人敢和他争论。这样一来,他越发添了信心,人也变得越来越放松,话匣子就打开了。“绅士们,”斯威夫勒先生说道,“如果亲情决裂,出现分歧,那就是一件可怕的事情。如果友谊的翅膀永不脱落半根羽毛,那么,亲情的翅膀就永远不能被剪断,而应该不断延展,保持和睦相处。为什么外孙和外公非得针锋相对,大动干戈呢?亲情不是本就该弹奏出天伦之乐的和弦吗?为什么不握手言和、尽弃前嫌呢?”“住嘴。”他的朋友说道。“先生,”斯威夫勒先生回答道,“请不要打断主事人!绅士们,现如今,事态如何呢?这位是可爱的老外公——我说这句话是极为虔诚的——这位是年少轻狂的外孙。可爱的老外公对年少轻狂的外孙说:‘弗雷德,我把你抚养成人,为你提供教育。我让你走正道,经营人生;而你犯了年轻人常犯的错误,走偏了一点。你不会再有第二次机会了,半个鬼影子都不会有了。’年少轻狂的外孙对此做出了回应,他说:‘你有钱,要多少有多少,可你从来没在我身上额外多花过半分钱。你把一沓又一沓的钱存起来,要留给我妹妹。她跟着你,过着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生活,一点意思都没有——为什么你就不能站在你的成年亲人这边,稍稍替他想一下呢?’可爱的老外公一听就不高兴了,不仅不像他那个年纪的老人那样高高兴兴,随时准备掏腰包讨好儿孙,让儿孙开心,还要倒戈一击、骂人,翻旧账,见到一次就劈头盖脸骂一次。那么,问题很明显,如果这样的局面持续下去,岂不是憾事一桩?如果这位先生能拿出合理的份额,不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吗?大家不就都舒坦了吗?”

斯威夫勒先生滔滔不绝,说得抑扬顿挫,双手不停地来回比划。突然,他拿手杖头塞到自己嘴巴里,生怕多说反而会削弱刚才那长篇大论的效果。“你为什么追着我、缠着我?上帝帮帮我!”老人转身对着外孙说道,“你为什么要把你的狐朋狗友带到我这儿来?我告诉过你多少次了,我这一生操碎了心,省吃俭用,哪里还有钱?”“我跟你重复过很多次了,”外孙冷眼看着老人,回答道,“我心里有数。”“你已经决定要走哪条人生道路,”老人说道,“去走就是了。别来管我和妮尔怎么苦、怎么累。”“妮尔很快就成人了,”外孙回答道,“在你的熏陶教导下,我要不是三天两头来露个脸,她一定会把我忘了。”“当心点,”老人突然两眼放光,说道,“免得在你最差钱的时候,她把你给忘了。当心点,千万别有那么一天你打赤脚在大街上流浪,她却驾着属于她的帅气马车。”“你是指她拥有你的财产那天吗?”外孙反问道,“他说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像个穷佬呢!”“不过,”老人放低了音量,就像是在自言自语,说道,“我们穷成什么样子了!这都过的什么日子啊!就因为一个小孩子,她从不干坏事,从没做错事,却没因此走运!在期盼中等待,在等待中期盼!”

老人说这些话的声音低到年轻人无法听清楚。斯威夫勒先生大概误以为他刚才说的话起了作用,老人此时正在做心理斗争。因此,他拿手杖戳了一下他的朋友,悄声说,他确信自己已经撬开吝啬鬼的锁,坐等提成呢。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发现自己错了,就越发觉得困意沉沉、索然无趣,不止一次暗示想要立刻离开。这时候,门开了,小女孩本人出现了。

[1] 先令:英国旧辅币单位,最初是一种金币,可以追溯到罗马帝国时代的苏勒德斯币。英国最早使用先令。一英镑=20先令,1先令=12便士。1971年英国货币改革时被废除。(译注))

[2] 高地:多山地区,通常指苏格兰高地。著名诗人彭斯写过一首诗歌《我心在高地》。

[3] 威斯敏斯特学院和伊顿学院:英国两所公立学校。

[4] 皇家协会:英国伦敦的科学学术协会,是现存的最古老的科学相关协会。(译注)

第三章

小女孩走了进来,一个年纪较大的人紧跟其后。那个人生得一副嘴脸叫人看了便知难缠,唯恐避之不及。他的头和脸都很大,配上巨人的躯干也凑凑有余,偏他的身段生得低矮,称其为侏儒亦不为过。他的黑眼珠一刻不停地转动,目光狡黠奸诈;嘴和下巴长满又粗又硬的胡茬,像极了猪鬃;至于他的肤色,再怎么看都是不干净、不讲卫生的那种。但最令他脸部表情显得怪诞的是他那骇人的笑,看起来仅仅是习惯使然,与欢天喜地或是志得意满搭不上边儿;而且,他一笑起来,总会露出嘴里稀疏几颗大黄牙,看过去就像一条喘着粗气的狗。他通身的行头包括:一顶很大的尖帽子、一件破破烂烂的深色外套、一双硕大的鞋,还有一条脏兮兮的白色围脖,软塌塌地堆在一起,他那粗硬的脖子便大部分都露在外面。他的头发是灰黑色的,太阳穴以上剪的是短平寸头,耳朵周围垂下来几缕头发就像是乱七八糟的稻穗。他那双手布满纹路,皮肤粗糙,看去肮脏不堪,指甲是又长又黄,指甲盖凹凸不平。

我之所以有宽裕的时间注意这些细枝末节,是因为:一来,这些特征太过明显,无需近距离仔细观察;二来,在有人开口说话打破僵局前,有一段时间上的空白。小女孩战战兢兢地朝她哥哥走去,拉起哥哥的手。侏儒(姑且如此称呼他)迅速将在场的每个人扫一遍,而古玩店的老板显然没料到这位粗鄙的朋友今日到访,显得有几分局促不安。“啊!”侏儒一直在仔细地打量着年轻人,此时伸出手来遮在眼睛上方,说道,“那应该是你的外孙,邻居!”“我倒真想说他不是,”老人回答道,“可他偏就是。”“那位呢?”侏儒指着迪克·斯威夫勒问道。“他的朋友,在这儿就跟他一样不受欢迎。”老人说道。“那位呢?”侏儒转过身来,直指着我问道。“一位好心人,前天妮尔从你那儿回家时迷路了,是他带妮尔回家的。”

小矮人转身对着小女孩,像是要责备她,又像是想表达他心中的诧异。可是,小女孩正在和年轻人说话,他只得保持缄默,埋头倾听。“好了,妮儿,”那个年轻人大声地说,“他们教你要讨厌我,呃?”“没有,没有。丢死人了!天啊,他们没这样教呢!”小女孩嚷道。“那是教你要爱我,这有可能吗?”她哥哥冷笑一声,紧接着问道。“也不是,”她回答道,“他们从来没跟我提起过你。他们真的从没提起过你。”“我想也是。”他恶狠狠地瞪了他外公一眼,说着,“妮尔,我想也是这样子。哦!你这话我信!”“可我很爱你,弗雷德。”小女孩说道。“毫无疑问的!”“我是真的爱你,会一直爱着你。”小女孩情绪激动,不停重复着,“不过,哦!如果你别再骚扰他,别再让他不开心,我会更加爱你呢。”“我懂了!”年轻人漫不经心地俯下身亲吻小女孩之后,一把将她推开,说道,“看看——他们教你的,你也说完了,走吧。用不着哭鼻子。咱俩好聚好散。”

接下来,他默不作声地盯着他妹妹,直到她回到她的小房间,把门关上。然后,他转向侏儒,冷不丁冒出一句:“喂,你姓——”“你是指我吗?”侏儒回答道,“我姓奎尔普,你可能还记得。我的名字不长——丹尼尔·奎尔普。”“那么,听着,奎尔普先生,”那个年轻人继续说道,“你跟我外公说话还管点用。”“有点用。”奎尔普先生肯定道。“他做的那些神神秘秘,不敢告人的事,你也知道一些吧。”“不多。”奎尔普的回答还是一样干脆。“那么,允许我借你的面子,跟他说几句话,只此一次,不再啰嗦。只要他继续把妮尔留在这儿,那么,这个地方,我什么时候想来就来,什么时候想走就走。如果他想跟我断绝关系,就让他先跟妮尔断绝关系了再说。我到底做错了什么,要被他当成烦人精,躲着我、防着我,我是瘟神吗?他会跟你说,我不近人情,不关心妮尔,不为她着想,就像我也不关心他一样。随便他爱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在乎的是自由,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时时刻刻提醒她我的存在。高兴了,我就来找她。这就是我想说的重点。我今天来这儿,就是为了声明这件事。为了这个目的,我还要再来五十次,照样来一次成功一次。我说过,不达目的我誓不甘休。我的目的达到了,今天就到此为止。走,迪克。”“等等!”斯威夫勒先生看见他的同伴转身朝门口走去,嚷道,“先生!”“先生,有何吩咐?”奎尔普说道,因为刚才那声称呼正是对着奎尔普喊的。“先生,在我离开这个欢喜热闹的地方,离开这个光芒四射的大厅之前,”斯威夫勒先生说道,“请允许我,斗胆说句微不足道的话。先生,今天,我来这儿,这位老头儿给我留下的印象很友善。”“继续,先生。”丹尼尔·奎尔普说道,因为说话的人突然停下来了。“有鉴于此,以及我心中由此而生的所思所想,身为调解方,我觉得胡搅蛮缠、坑蒙拐骗或恐吓威逼,都不是充实灵魂、促成争吵双方和谐共处的办法。在此,我斗胆献策,望采纳。能否允许我跟您私底下说上一言半语,先生?”

不等对方允诺,斯威夫勒先生已经上前走到侏儒身边,侧着身子,躬下腰凑到他耳边说话,声音大到几乎在场所有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提这个小老头的暗号是——叉子。”“是什么?”奎尔普问道。“叉子,先生,叉子。”斯威夫勒先生像将军训斥士兵一样猛拍了对方一下,说道,“明白了吗,先生?”

侏儒点点头。斯威夫勒先生向后退去,同样点了点头。再往后退去,再点点头,如此循环往复。就这样,他总算是退到门口了。然后,他大咳一声,为的是引起侏儒的注意,同时也好有机会用哑剧表演的方式,表达他们之间那份最亲密的信任,最坚不可摧的交情。严肃的哑剧表演是他传递这些意思的必要手段,意思传达完毕,他就跟他的朋友离开,消失了。“哼!”侏儒一脸怨气,耸了耸肩,说道,“亲人再亲也不过如此。感谢上帝!我没有这种亲人!你也不需要,”侏儒转向老人,接着说道,“假如你还没有像芦苇那么脆弱,还没到快没知觉的程度,你也不需要。”“你叫我怎么办呢?”老人无助得几乎要绝望了,反问道,“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叫我怎么办呢?”“如果我是你,我会怎么做呢?”侏儒说道。“无疑是采取暴力手段。”“你说对了,”小矮人回答道,对此番褒奖高度满意,显然他认为这是老人对他的赞赏。他搓着两只肮脏的手,咧着嘴笑得像个恶魔。“你去问问奎尔普太太,美丽的奎尔普太太,温顺乖巧、胆小可爱的奎尔普太太。但是,这倒提醒我——我把她一个人丢在家里,她一定会着急的。我一刻不回去,她就一刻不得安宁。我知道我不在家的时候,她经常那样子。不过,除非我让她说,提示她怎么想就怎么说,我绝对不生气,否则,她才不敢跟我说呢。哦!训练有素的奎尔普太太。”

这个长着大脑袋、小身子的家伙慢慢地搓着双手,一转又一转,一圈又一圈,看起来着实叫人害怕——就连做这种微小的动作,都显露出几分滑稽可笑的韵味。他垂下浓密的眉毛,高翘着下巴朝上望,一副无限窃喜的模样。这副德行,要是被故事里的小恶魔看见了,应该早就被学了去,化为己用。“喏,”他把手揣到怀里,悄无声息地走到老人旁边,说道,“我怕万一出个什么岔子,就亲自带来了。这可是含金的,妮尔的包太小装不下,再说她也扛不动。你要及早做打算,邻居,得让妮尔适应这种重活儿。哪天你死了,不管多重的东西,她都得自己扛。”“上帝保佑,她能行的!但愿如此。”老人说道,有几分像是在沉吟。“但愿如此!”侏儒重复着,凑到他耳根边,说道,“邻居,我真想知道所有的这些钱,你都做了什么好投资。可惜你城府太深,死守着你的秘密。”“我的秘密!”对方一脸憔悴地说道,“是的。你说对了——我——我——死——死——守着。”

他没再说话,拿着钱转过身,迈着踉跄的步子,蹒跚地走开,手压在头顶上,犹如一个疲惫而沮丧的人。走进小客厅后,他把钱锁在壁炉上面一个铁制保险箱里,这一切被侏儒尽数看在眼里。侏儒沉思片刻之后,打算告辞回家。于是,他说,如果他不赶紧走,奎尔普太太一定会等着急了。“邻居,既然如此,”他补充道,“我得掉头往家走了,代我向妮尔问好。虽然她迷路,给了我一个意外的机会来你这儿,但我还是希望她别再迷路了。”说着,他向我鞠了个躬,斜睨了我一眼,然后认真将四周扫视了一遍,似乎视线范围内的每一件东西,不管多么微小细碎,他都要看个清清楚楚。终于,他走了。

有好几次,我也想着要走,可老人执意不肯,硬是挽留我。他一再诚恳地让我留下来和他待一会儿,并就上次我们之所以相识的事情,多次向我表示感谢。盛情难却,我便坐下去,假装在认真赏玩他摆在我眼前的古玩小件以及几枚勋章。实际上,劝我留下来无须费劲。如果说第一次见面已经激起了我的好奇心,那么这样的好奇心当然至今仍未褪去。

须臾过后,妮尔来了。她把针线活计摆到桌子上,坐在老人旁边。房间里摆放着新鲜的花朵,宠物鸟的小笼子上有一片绿叶遮挡,充满活力的新鲜气息悠然飘荡在这座古老昏暗的房子里,守护在小女孩的身边,令人心旷神怡。当目光从清秀标致的小女孩转移到忧心忡忡、憔悴不堪的驼背老人身上时,虽有些许新奇,但并不令人感到愉悦。随着他渐渐老去,身板越来越不利索,这个孤孤单单的小家伙会落得如何?尽管他不是个称职的监护人,可是,如果连他都死了,她的命运会是怎样呢?

老人拉着她的手,大声说话,倒像是在解答我的疑虑。“我的心情会好起来的,妮尔。”他说道,“得有一笔丰厚的财产留给你——我自己是不需要了,但你需要。你这么单纯的一个孩子,如果没有钱,一定会吃到各种苦头。想到这里,我无法不相信:心想事成,这笔钱终将会到来的!”

她兴高采烈地望着他的脸,并没有应答。“每当我想到,”他说,“这些年——你小小年纪所走过的这么些年——跟我在一起生活的这么些年;每当我想到,自己这么个没趣味的人,不认识半个你的同龄人,也不懂得半点孩童的乐趣;每当我想到,你长这么大,都是孤孤单单的,除了我这个老头子,你几乎没跟小伙伴们玩过,有时候我就担心自己是不是对你太不近人情了,妮尔。”“外公!”小女孩嚷道,毫不掩饰她心中的诧异。“我不是有意的——不,不。”他说道,“我曾经憧憬过,有一天能让你像别人那样,成为世界上最快乐、最漂亮的小公主,跻身上流社会。可是,现在我仍旧是在憧憬,妮尔,我仍旧是在憧憬。而且,如果我不得已要离你而去,我该如何让你有能力应对世事?笼子里那只可怜的鸟也大了要自己出去闯,四海为家,只能听天由命——你听!基特在外面。去看看他,妮尔,去看看他。”

她站了起来,急忙出去,却停下,折了回来,一把抱住老人的脖子;然后,又离了他,赶着去开门——为了不让人看见她落泪,这次她走得更快了。“借一步说话,先生,”老人赶紧悄悄地跟我说道,“自从你前天晚上跟我说了那些话之后,我心里一直很不安,只能自我安慰,我已经把一切做到最好——就算有办法重新来过(实际上我也没办法),那也已经太迟了——但我还是希望能够如愿以偿。一切都是为了她。我自己饱经贫困之苦,希望她免遭贫穷带来的磨难。她妈妈,也就是我自己的乖孩子,在各种不幸的折磨下早早离开人世。我不想她重蹈覆辙。我要留给她的东西——不是三两下就能花完挥霍完,而是让她一辈子都不至于拮据。你在听我说话吗,先生?她不会只拥有一丁点儿,而是一大笔财富——嘘!不管是现在,还是其他任何时候,我都只能告诉你这些。她又回来了。”

涌入我耳朵里的所有这些话,句句饱含真情;他抓着我的手臂时,手抖得厉害;他盯着我,紧张得眼珠子几乎都要瞪出来了;他激动的神情充满了焦虑——这让我满心诧异!从我的所见所闻,以及他的诸多言语,我推测他应该是个有钱人。我还捉摸不定他的性格,只觉得他也是一个不幸的可怜虫,把赚钱当成了人生唯一的目标和追求,在成功聚敛巨额财富之后,心里备受折磨,时刻惧怕贫穷,尤其害怕失去财产,变得落魄。他所说的许多事情,虽然我揣摩不透,但都与我此时的猜想不谋而合。最后,我断定:他无疑属于这类不幸的人。

这并非我轻下定论,尽管当时确实没有机会多加考虑,因为小女孩径直走了过来,当下就忙着给基特上写作课。他们好像每个星期都要上两节课,其中有一节课固定是在那天晚上。这件事给基特以及他的老师都带去了无限欢乐。因为有陌生人在,基特显得不好意思,花了好长时间,才被说服在客厅里坐下去。坐下去之后,他卷起袖子,拱着胳膊,趴在抄写本上,斜眼看着一行一行的字,面露难色。他刚一拿起笔,浑身上下就溅上了墨渍,连发根儿都沾点墨水。偶然写对一个字,却因为要写下一个字,胳膊就把写好的那个字抹花了。每犯一个错误,小女孩就会发出一阵欢快的笑声,基特则笑得更大声、更欢乐。不管怎样,整个课堂里,她想尽心尽力教他,而他也急急切切想学好。说了这么多细节,不免占去相对多的时间和篇幅,原本只须说他们在上课就够了。黄昏离去,夜晚来临,老人又开始变得烦躁不安、不耐烦。他在同一个时间点,悄悄地离开了那座房子。小女孩又是独自一人在昏暗的四壁之内睡觉。

至此,我已经以我的视角将故事讲述了许多,并将这些人物都为读者做了介绍。为方便后续叙述,我暂且回避,留待这些重要且必要的人物自己去演绎了。

第四章

[1]

奎尔普夫妇住在塔山一处阴凉之地。家中大老爷——奎尔普,如若手头有事,就会离了奎尔普太太出去办事,留她守着空闺独自哀思。

奎尔普经营范围广泛,所做之事五花八门,极难说清楚他具体从事的是哪一行,哪一种职业。沿河一带肮脏的大街小巷上,到哪儿都能看见他收取租金的影子;他为商船水手和小办事员提供贷款;参与东印度公司商船上的多名大副所做的投机买卖;公然在海关大楼的眼皮底下抽着他走私的雪茄;几乎每天都赶场赴约,所约之人大多戴着[2]光亮的帽子,穿着圆夹克。在泰晤士河靠萨里郡的那一侧,岸上有一座沉闷的小院子,被命名为“奎尔普码头”,里面老鼠泛滥成灾。院子里有木头搭的一间小账房,歪歪斜斜得不成样子,坐落在土堆之上,好似天外之物从云端掉落,坠入土里;还有少数生锈的船锚碎片、几个大铁环、几捆虫蛀的朽木,以及两三摞表面凹凸不平、有断裂及破损之处的旧铜板。丹尼尔·奎尔普在奎尔普码头承包拆废船,但照目前这幅光景来看,要么是他的业务规模非常小,要么是船只都已被他拆卸成特别小的碎块了。在这儿,不管生活气息,还是贸易气息,都不算浓厚,唯一的居住者是一个穿着帆布衣服的小男孩,兼管水陆事务。他的工作内容单调,不是在退潮时坐在桩头上往烂泥里扔石头,就是在涨潮时双手插在口袋里,漫不经心地望着河面上来来往往的繁忙景象。

在侏儒位于塔山的居所中,除了他本人及奎尔普太太的必要居住空间之外,还有供他的岳母大人使用的一间小卧室。老太太与他们夫妇俩同住,整日间和丹尼尔的硝烟不断。尽管如此,岳母大人对女婿绝非毫不畏惧。事实上,这个丑陋的家伙总是千方百计——至于他利用的是丑陋的相貌、凶残的手段,抑或是与生俱来的狡猾,都无关紧要——让平日与他交往的大多数人心中有所忌惮,见他发威就立马学乖,但没人像奎尔普太太那般彻头彻尾被他降服。蓝眼睛的奎尔普太太生得娇小美丽,说话柔声细语,正是如此佳人与侏儒喜结连理。不过,诸如此类的奇绝恋爱绝不罕见。嫁给侏儒以后,她每天都为自己当初糊涂犯傻而做深刻而切实的忏悔。

前文说过,奎尔普太太正在她的闺房里哀思。她确实是在闺房里,但并不是独自一人,因为除了我们刚刚提到的她的母亲——那位老太太,还有六七位街坊邻居的太太在场。离奇巧合的是(当然,应该是私底下通过气儿了),她们不约而同,陆续来到她家,而且恰好都在下午茶时间——闲聊的好时光,且那个房间有树荫遮蔽,很是凉爽,让人感觉懒洋洋的;房间的窗户敞开着,窗台上有几株用来挡灰的植物,内设茶几,外有古塔,环境宜人。怪不得这些太太们聊得乐不思蜀,尤其是还有美食的诱惑——新鲜的黄油、刚出炉的面包、虾子以及水芹。

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场合,这些太太们凑在一起,再自然不过地会将话题转移到男性虐待女性这一弱势群体的倾向性问题,以及性别弱势群体奋起反抗抵制男权暴力、维护权益与尊严的责任所在。讨论这一话题之所以顺理成章,原因有四:其一,奎尔普太太作为少妇,因受丈夫管束,已是臭名昭著,需被鼓动起来反抗;其二,奎尔普太太的母亲,有个值得称颂的优点——性格泼辣,有意抵制男权;其三,每位客人都希冀表现出自己在这方面的手段比大多数女同胞高明;其四,这些太太平时见了面,彼此之间总要相互诋毁,今天既以密友身份组成了统一战线,不便再谈老话题,因而,再好不过的消遣自然就是同仇敌忾了。

有鉴于此,一位壮太太便抛砖引玉了。她以极为关切与同情的口吻,询问奎尔普是怎样的一个人。对此,奎尔普的岳母语锋尖锐,回答道:“哎!他通身就没一样的,身体倒是好得很,野草肯定要长得好一些嘛。”太太们听完,无一不叹气摇头,表情凝重地望着奎尔普太太,仿佛她是个殉道者。“啊!”发言人说道,“要是您能给她支点招儿就好了,金尼温太太。”此处必须交代一下,奎尔普太太待字闺中时,人称金尼温小姐。“太太,我们女人该如何善待自己,没人比您更清楚了。”“女人确实应该善待自己,太太!”金尼温太太回答道,“我可怜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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