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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1 13: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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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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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论证

资本主义论证试读:

内容提要

所谓“资本主义”是指资本主导社会经济和政治的意义。资本主义并没有准确定义,不同的经济学家也对资本主义有不同的定义,一般而言资本主义指的是一种经济学或经济社会学的制度,在这样的制度下绝大部分的生产资料都归私人所有,并借助雇佣劳动的手段以生产工具创造利润。在这种制度里,商品和服务借助货币在自由市场里流通。投资的决定由私人进行,生产和销售主要由公司和工商业控制并互相竞争,依照各自的利益采取行动。

第一篇 资本的性质和概念

第一章 人和自然

自来政治经济学的系统论述或教科书,很少不在这一点或那一点上讨论到属于自然科学的问题。这些讨论通常总是放在论生产的这一章中的。在这些讨论中,我们知道,创造新商品并不意味着创造新物质,因为物质是永远不变的,是不能有所增加的。我们也从而理解到自然界以物质和力的两种形态在生产活动中贡献什么;机械能贡献什么,化学能贡献什么,有机体力量的贡献又是什么;气候、热度、湿度等对生产的发展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性;机械活动是建筑在什么物理和技术基础上的;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对这种习惯的原理,没有一个具有常识的人会表示非议的。这就是我们有意或无意地对知识的一个最重要的原理,即对科学的统一性表示尊重的方式。自从培根以来,我们已认识到没有一种科学能单独地把其所研究的各种事物探讨到底而必须在这里或那里停下来让姐妹科学作进一步的探讨。所以全面性的解释,只能用各种科学的总和来求得。因此,作者如果不欲仅仅把一堆贫乏的支离破碎的东西置于读者之前,那他除了显然属于专业性的知识以外,至少必须加上一些足以把这种专业知识和人类知识有机整体中的有关的科学联结起来的东西,并指出可以使他所开始的解释可以达到结论的方法。

然而如果我们理论家认为加上这些终极真理——我们可以这样称呼它——仅仅是为了便于陈述或为了便利读者,那就很不恰当了。对我们科学研究者来说,这些真理如果运用得正确,是有极大作用的。它们可能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可以防止我们轻率地凭空建立我们的全部科学体系或其中的一部分,而不自觉地把某些从物理学和心理学上看,其假设和结论都是荒谬的东西作为政治经济学而保存下来。但勿误会,我毫不认为政治经济学应具有和其本身无关的性质而变成自然科学或心理学。我的意思只是说它必须和这些科学不相违背。一切在自然科学或心理学中是错误的东西,在全部科学和各种科学中也是错误的。为了避免不知不觉地和某些基本真理背道而驰,最好的方法也许是将这些真理用文字明白地写出来。

在这部著作中,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具有这样一种性质,那就是它特别需要根据正确的自然原则。忽略这一点,损失将很大。因此,我有充分理由依循优良的传统,在展开我的理论之前先来谈一谈某些涉及到自然科学中有关的领域的基本真理。我将努力避免滥用这个机会而用一堆繁琐的科学材料来打扰读者。我首先要谈的几个真理,按专门科学分类来说,确实是属于自然科学的领域的;但其性质如此普通,所以在实际上已超出部门的界限,而隶属于知识的共同领域了。它们是尽人皆知而为众所公认的;在我们经济文献中自来就以这样或那样形式表达出来。我却认为在运用这些真理上我确实有一个突出的地方:我企图这样来处置它们,使它们不只是一些介绍理论的段落,而能始终融会贯通在整个理论之中。这些涉及物理领域的枝节话通常总是放在经济著作的某些角落里,与其说是为了应用,毋宁说是为了装饰;在某一章中这些枝节话非常被重视,而在其后各章中却又把它遗忘了,甚至被否定了。在本书以下各章中,我将努力避免这种错误,凡是有任何需要依赖这些真理的地方——在讨论资本时就常常有这类情况——务必谨慎而坚定地和这些原理保持联系。这样既不耽心我们的经济理论会具有自然科学理论的面貌,同时它也不至成为和自然事物相矛盾的东西。“人为幸福而奋斗”;这也许是最一般地,同时的确也是最笼统地表达了各式各样的复杂的奋斗活动。全部奋斗的目标是为了争取我们认为和觉得愉快的那些际遇和条件,而没有了那些我们就认为是不愉快的。如果不用“为幸福而奋斗”这样的词句,我们也可以用:“为自我保存或自我发展而奋斗”或“为生活最大可能的发展而奋斗”;或者我们可以同样恰当地用这类字句:“为需要的最大可能的满足而奋斗”。因为我们在经济术语中极其熟悉的措辞需要和“需要的满足”其最终意义,分别说来,“需要”无非是一个人没有满足的渴望——渴望他能处于他认为是合适的(或较目前更为合适的)境遇中,而“需要的满足”无非是成功地获得这些境遇。

我们整个世界均为因果规律所支配着,无充足的原因即不能产生结果;人和他的种种外在条件也不能例外,没有一个我们所称为“满足需要”的环境的有利变化可以产生,除非它先有一个充足原因。每一个满足,必须先有一个得到满足的适当手段。这种满足人类需要的适当手段,或者——其同义语——人类环境的有利变化的起因,我们称它为财货。一个人有需要时他能从世界上不同领域中找到财货,他在人的世界中和在物的世界中都可以找到财货。在这两个不同的领域中,我们对“财货”这个名词的用法有些不同;其理由很明显,无须在这里讨论。一方面,“财货”这个名词所指的并不是对我们有用在以下的讨论中我们将只和物质商品打交道。

物质财货是外在世界的一部分,它们是自然物。正因为如此,它们在组织和作用上完全是自然产物,服从于自然规律。人的财货是“造物主”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这一事实却并不能使这些财货不受自然秩序的支配,正如人自己无法使他的自然本质从自然支配中解放出来一样。因此,物质财货只有在自然规律允许,并且要求以某种组织的物质形态而不是别种组织的物质形态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存在。如果按照自然规律而发生的一个新的自然力的结合,使旧的物质形态归于分解,则这些物质财货就会消失。物质财货丝毫不能发挥效能,无论这种效能对人有益有损或无关得失,除非物质和力的某种结合根据自然规律恰恰产生了这一种效能而不是其他效能。

这些命题似乎太琐碎了,琐碎得不需要任何正式的论证。的确,没有一个人会认真地反驳它们的。但是这些命题尽管如此简单而琐碎,可是在一定的场合下,这些真理会被人们置于脑后,而暗中和它们相抵触的理论会被传播开来。因此,理论家有很好的理由来强调这些真理,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把它们的逻辑结论贯彻运用到自己研究的那些部门中去,特别是作为经济理论的基本真理。这些部门指的是财货的职能和财货的起源;换言之,即财货效用的理论和财货生产的理论。

关于财货效用的理论,我已在所著《资本和利息》一书中讨我们已经说过,自然财货的起源完全受自然规律的控制。没有物质财货能够产生出来,除非物质和力配合在前,使财货必须按照自然规律恰恰以这种物质形态出现。从自然观点来考察,财货的形成纯属自然过程。但从人的观点来考察,却并不是这样的。人很有理由来强调从纯粹自然观点来看时很难看出的一个区别。世界上存在着一大堆有用的物质,它们未经人力的加工,而是物质和力在有利条件下结合的产物——这种产物,从人类目的论的观点来看,应认为是偶然的。如江河潮流所冲积而成的丰饶的岛屿;如繁殖在天然牧场和草原上的牧草;如森林中的浆果和树木;如有用的矿藏等等。自然虽然这样“偶然”地给人很多好处,但是还远远地不够。在未经人工的自然界中,我们所有的东西大都是粗糙巨大的,而我们所需要的往往却是精微细小的。就是在一些事情中,如我们要把彩色的岩石碎片拼成一个有规则的图案,我们还要做许多事情,我们不能把岩石的碎片放在一个万花筒中坐待“偶然”震动把这些不符合设计的岩石摇成我们心目中的图样。运动着的物质和力可能结合的方法是千变万化的,而在每一种变化中又有无数可能的结果,其中有利于人的却只占少数。在不受干扰的自然发展中,这些有利于人的效果是难得发现的,而人又具有各种各样的需要,怎么能满足这些需要呢?因此,他在自然发展的过程中另外加入了一个因素,他自己的有意识地加以指导的能力——这才开始生产他所需要的财货。“生产”的意义是什么呢?经济学家常说的财货的创造,并不意味着产生出从未存在过的物质——这不是“创造”这个名词真正所指的那种创造——只不过是把一种不灭的物质改变成为更有益的形态,这些都无需再赘述了。更正确的,但仍易惹起误解的说法是:在生产过程中,自然力是人的仆役,是为人所驱使俾有利于人自己的仆役。倘然把这种说法理解为人在任何场合下能够凭自己的意志去代替自然规律,能够任意“迫使”自然规律破例而服从他自己的命令,那就完全错误了。无论造物主愿意与否,没有一个物质原子能够在一瞬之短的时间内或一发之细的空间中不遵循不变的自然规律的要求而运动。人在生产中的作用是极其有限的。人的作用仅仅在于——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他把自己的“人力”和自然界的“自然力”这样结合起来——用这样的方法结合起来使它们在自然规律的支配下产生一种合乎需要的一定的物质形态。这样,尽管有人的干与,财货的起源仍然纯粹是自然的过程。自然过程并没有受到人的干扰,只是由于人力的参与,这个自然过程得以完成,人对物质财货的产生仅仅提供了一个前所缺少的条件。

若是我们更仔细的观察人是怎样协助自然过程的,我们就会发现他的唯一的但是很大的贡献在于使物体运动。“使物体运动”,这一观念是了解全部人类生产及其结果的一把钥匙;——是了解人如何控制自然和其力量的一把钥匙。其所以如此,仅仅因为力量是蕴藏在物体内部的。为人依靠自己的体力——移动物体的能力——能指定物体应安置之处时,他就能控制自然力所能发挥效能的地方,就是说,能控制自然力发挥作用的方式和时间。

我说控制自然力发挥共作用的方式,当然一个一磅重的重物只能像一磅重的重量那样发生作用,而不能以任何其他方式发生作用。无论它是一个压写字台上纸张用的镇纸,或者在秤上的一个砝码,或者不论它能否压低蒸汽机的活塞,它永不停止发挥其质量所赋有的引力作用。但是正因为同一种自然力的表现总是同样的,所以如果使它按照各种不同的配合进行工作,就可以得到许多非常不同的结果;——正如把同一个数目加到许多不同的数目上去,就可以得到许多不同的和数。因此,我们的一个一磅重的重物尽管其本身的作用经常是不变的,可是如果我们把它放在不同的环境中,它就会发生不同的效果:有时它可以镇压写字台上的一堆纸张,有时它可以指示共他物体的重量,有时它可以调节锅炉内的蒸汽的压力。

我又说人力能控制自然力发挥其作用的时间。这一点也不应仅照字面来理解它。更不应作这样的推想,以为自然力的活动是有间断性的,因而人能够有时使其静止,有时使其重行恢复活动。相反,自然力是经常在活动着的,一个缺乏活动性的自然力,这是措辞上的一个矛盾。但有时有这样的情况,几个力量可以如此结合起来,以至它们的活动在一个时间内彼此互相抵销因而停止活动——如果不是完全停止的话。还有些活动非常轻微,就人类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人在生产中的活动,我们可以把生产者“使物体运动”的方式恰当地划分为三类,第一类:由于缺乏更好的名称,我们可以称之为单纯的运动或位置的变易——在这里人们把全部物体从一个场所运输到另一个场所。譬如采矿者把矿物从矿井深处送到地面上来;把商品从产地运到需求和使用的地方。第二类,包括这样一种运动,一个物体的全部或一部分从一种形态变成另一种形态,如铁变成钉子,云石形成雕像,黏土制成烟斗,象牙制成日规,弹性橡皮制成梳子,玻璃制成玻璃杯,木料制成家具等。第三类,最普通的方法是将不同的物体集合起来放在一处而形成物质的总体。这些总体可能是暂时性的,可能是永久性的。前一种例子是,图印压在硬币上,石錾切削云石,雕刻工具用在木料上,矿石投入熔炉,棉纱卷入织布机,纸张放在印刷机上,织物放在剪断机上,耕犁行驰在土地上。后一种例子是:我们用木料、石块、石灭、铁等等建筑一幢房屋,我们把轮盘、弹簧、钟摆、停止器和许多其他东西配置在一起制成钟表;总之它包括工业中的一般处理方法。我必须提醒读者,这三类划分既不是也不意味着严格的科学分类。的确,在许多方面这三类是相互交错的。例如,暂时的结合也往往一半属于形态改变,而我所说的单纯的位置改变,从某一角度来看,同时也是一个物质的结合,即被移动的东西和移往的目的物(属于“人”的或“非人”的)的结合。这样一种这些考察,给我们指出了人对自然控制的方式,同时也指出了这种控制的程度和控制程度的有限性。正如我们所见到的,人有某种力量能使自然力按照人的意志在何时、何地以及按照何种方法进行活动;但只有当人能够控制潜藏着这些自然力的物质的时候,人才具有这种力量。但物质的体积以及我们在达到目的之前必须加以克服的阻力往往都是很大的,然而我们所能使用的体力却是很有限的而且比较地微不足道的。在另一方面,物质往往又是太微妙了;非我们的一双粗手所能操纵的。我们的利益往往要求我们把无限细微的东西重新作无限精密的安排:我们粗笨的手指,如何不适宜于对付原子和分子呀!自然每天在每一株植物、每一张叶片中放出成千上万的奇异精微的细胞组织,而人类的手即便企图仿造这么一个细胞也完全是无能为力的呀!如此说来,人的力量是有双重缺陷的:比起所要降服的物质的体积来人是太渺小了,比起物质的结构来人是太粗糙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果没有真正的助手,那么我们要克服这双重缺陷来从事生产,条件就太坏了。这些助手之一就是人类的智慧从考察事物的因果关系中,我们认识到产生所需要的财货的自然条件;从此,我们逐渐懂得了人类的力量该用在何处才能有效,用在何处是无效的。于是我们学会了如何避免从事于无结果的动作而选做有效的工作。这样运用的人类力量,好比一支小而统率得很好的军队。这一队伍,由于它的机动性,团结力,以及有力地利用了适当的时机,弥补了员额不足的缺陷。人和自然的斗划分方法,将使我们易于理解,也可证明下文所谈的生产过程的一般特征的正确性。我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很容易看出,凡人所能意想到的每一个生产活动,都能归入这三类基本万法中去。并且还在这样的程度上,也证明这种活动必将纳入正文所指的一般公式中去,在正文中,我们把物质财货生产的性质和方法,说成是通过使物体运动,对自然力进行控制。

争中还有一个强有力的助手,就是自然本身。在自然界的宝库中,我们找到了使自然自相对抗和自然力自相矛盾的手段;若非如此,那末我们在全部生产中所能做的事情确是小得可怜了。但是在这里我们碰到一个课题,这一课题本身就很重要,尤其就我们所从事的探讨而言,也不容许我们仅作草率的叙述。

第二章 资本的性质

一切生产的最终目的,是制造满足我们需要的物品,亦即制造用于直接消费的财货,或消费品。个近因同其他适当的物质和力量结合起来,直到最后——也许要经过许多周折——得到成品,即满足人类需要的手段。

这个区别的性质和重要性,可以从几个例证中看出来。由于这些例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明我们理论中实际上最基本的命题之一,所以我必须不避繁琐来加以叙述。

例如一个农民需要饮水。水源和他的住宅有一段距离。他有许多不同的方法可以满足他的日常需要。第一,他可以在渴的时候到水源去用手掬水喝。这是最直接的方法,行动之后马上就得到满足。但这是一个不方便的方法,因为他每当渴的时候就要到水源去。同时这也是一个不圆满的方法,因为他永远不能储存大量的水来供给其他需要。第二,他可以用一段木料凿成水桶,再从水源把每天所需用的水运到他的茅屋里去。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很明显的,但这需有一段相当长的迂迥过程。他必须花费也许是一天的时间来做桶;在做桶以前,他必须到树林里伐倒一棵树;在伐树之前,他还得做斧头,如此等等。另外还有第三种方法,他不是伐倒一棵而是伐倒很多棵树;并把这些树干劈开凿空,连接起来,铺成一条能引水到他的茅屋里去的渠道。显而起见,这在劳动的支出和得到水之间,要有一段非常迂迥的过程。但这样一来效果是大得多了。这个农民不再需要肩挑沉重的水桶,从住宅到水源去;他在自己的大门口就可以经常而充分地得到最新鲜的水的供应。

另举一个例证:如果我需要石头来建造房屋,而在邻近的山中有富有上等砂石的矿脉。怎样得到它呢?第一,我可以用空手使松动的石头前后摇动,取下可能断裂的石块,这是最直接的,但却是生产力最小的方法。第二,我可以拿一块铁做成铁锤和凿子;然后使用它们来开取坚硬的岩石——这是一个迂迥的方法,它当然比前一方法能够得到更好的结果。第三,有了铁锤和凿子之后,我用它们在岩石上凿一个洞;然后将注意力转移到取得木炭、硫黄和硝石上面,将这些原料的粉末混合起来,灌入洞中;再把岩石炸成适用的碎块——这是一个更加迂迥的方法。不过经验指出,它在效果上比第二种方法更为优越,正如第二种方法优于第一种一样。

再另举一例:如果我的眼睛近视,希望有一付眼镜。为此,我需要磨光的玻璃和钢质镜架。不过,自然为这一目的提供的一切只是硅土和铁矿石。我将怎样使这些东西变成眼镜呢?无论如何,我是不能直接用硅土制成镜片,也不能直接用铁矿石做成钢质镜架的。这里没有直接的生产方法。除了采用迂迥的方法——而且是非常迂迥的方法——以外,别无其他办法。我必须取得硅土和燃料,设窑用硅土炼成玻璃;再把这样得到的玻璃通过一系列工序仔细地精炼,加工和冷却;最后把这样制成的玻璃——也是用事先精心设计的精密设备制成的——磨成适合近视眼的透镜。同样,我必须在鼓风炉中冶炼矿石,将生铁变成钢,并用它来制造镜架——如果没有一连串的工具和装备,这种生产过程就不可能完成;而在工具和装备方面,事前也需要付出大量的劳力。所以,制造眼镜是要采用非常迂迥的方法才能成功的。

从所有这些例证中得出的效益是同样明显的。这就是——用迂迥方法生产财货所得到的结果,比直接生产它们为大。如果财货可以用任何一种方法来生产,则用间接的方法可以以等量劳动得到较大的成果,或是用较少的劳动得到同样的成果。除此而外,间接方法的优越性还表现在它是能够获得某些财货的唯一方法。如果我可以这样说:它是这样的优越,以致往往是唯一的方法!

迂迥的方式比直接的方式能得到更大的成果,这是整个生产理论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命题之一。必须强调说明,这一命题的唯一依据是实际生活的经验。经济学理论不说明,也不能演绎地说明它必然是这样的;但是,所有生产技术一致的经验,说明它是这样的。这就够了,特别是经验中的许多事实都告诉我们,这个命题对任何人都是平凡和熟悉的。但为什么是这样的呢?经济学家可以完全拒绝回答这一问题。采用从远处开始的生产方法能得到较大的成果,这一事实本质上是一个纯粹的技术事实。而解释技术问题并不属于经济学家的本分。例如,热带的土地比极圈内的肥沃,制造硬币的合金比纯金属更耐磨损和裂伤;铁路比一般的道路更便于运输——所有这些都是经济学家所承认的事实,但这些都不是他的学科要求他来解释的。不过,这恰巧是为了经济学家本身的利益——即为了设定他自己的任务范围——最好越出经济学领域的一个例子。如果严肃的自然真理弄清楚了,政治经济学就不会沉缅于任何关于自然真理的想像或虚构之中了;而在这些问题上,政治经济学从未在取代其本身的想像色彩的愿望和实践方面落后过!虽然这条规律已经完全为经验所证实,我还认为说明它的原因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在说明了生产的性质以后,说明它的原因就不很困难了。

归根结柢我们全部的生产活动都是物质的调度和结合。为了从这些力量的结合中,产生出所想望的成果,即所需要的产品,我们必须知道如何把适当的物质形态在适当的时刻配合起来。不过,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物质的自然形态往往是无限的巨大,又往往是无限的精细,以致人类的双手显得太粗糙或无力加以控制的。当我们需要建筑用的石料时,我们无力克服石壁的聚合力;正如我们无力从碳、氮、氢、氧、磷和钾碱等拼成一粒小麦一样。不过,有一些力量能够轻易地作我们所不能作的事情,这些就是自然力。有许多自然力,其能力之大远远超过人力,在微观世界中还有另外一些自然力,能使许多东西结合起来,而使我们笨拙的手指感到惭愧。如果我们能够成功地使这些力量成为我们生产活动中的助手;那么,人类可能作的事的范围,就将无限地扩大。这点我们现在已经作到了。

我们成功的条件是,比起许多将被变成所想望的财货的物质来,我们能更容易地控制那些帮助我们的所依存的物质力量。可喜的是,这些条件是经常能够得到满足的。我们软弱柔顺的双手不能克服岩石的聚合力,但是坚硬的铁凿是能够的;有了铁凿和铁锤,我们就可以不大费力地操纵它们。我们不能从土壤里把磷和钾碱的原子收集起来,也不能把周围大气中碳和氧的原子收集起来,将它们拼成麦粒;但是,种子的有机化学的力量能够使这个不可思议的过程进行起来;而我们却能容易地把种子埋在它起奥妙作用的地方——土壤里面。当然,我们有时不能直接地控制帮助我们的力量所依存的那些物质的形态;但我们的确能够按照我们希望它来帮助我们的那种方式,靠着它来帮助我们自己;我们设法取得第二种自然力量的联盟,这种自然力量能将带有第一种力量的物质形态置于我们的控制之下,我们希望把井水带到住宅里去,木制的导管能迫使井水服从我们的意志,依照我们规定的路线流动;但是,我们的双手无力使森林中的树木变成导管。可是我们不难想出一个办法。我们求助于斧头和凿子作为第二个助手,有了它们的帮助我们得到了导管,于是导管引水进来了。在这个例子中通过两个或三个成员所作的,也可以通过五个、十个、甚至二十个成员,得到同样或更大的成果。正如我们利用一种友好的力量来控制和引导构成财货的中间物质、并利用第二种友好力量来控制和引导第一种友好力量,我们也可以利用第三种力量来控制和引导第二种力量,利用第四种力量来控制和引导第三种力量;这样一直下去——总是向最终成果的更远的一个原因追溯上去——直到最后达到我们能方便地用我们本身的力量来控制的一个原因为止。这就是我们深入探讨迂迥生产方式的真正的重要性所在。这是与迂迥生产方式有关的后果的理由:任何迂迥的方式都意味着,利用比人类的手更有力或更灵巧的力量来为我们服务;迂迥方式的范围的每一次扩大都意味着,有更多的力量来为人类服务,也意味着把生产的某部分负担,从有限而昂贵的人类劳动转移到丰富的自然力上去。

现在我们可以把早已等着发表、且读者也一定已经想到的一个概念用文字写出来了,用迂迥方法进行的那种生产,不过是经济学家们所谓的资本主义生产,同它对立的就是直接达到其目的的那种生产方式,即如同德国人所说的“赤手空拳的生产”(Mitder nackten Faust)的那种生产。而资本只是在迂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里出现的中间产物的集合体罢了。

我用这种方式来解释资本理论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概念,我也极愿谈到这里为止。不过,如同资本理论中其他许多概念一样,资本这一概念,本身已经成为理论家们争论的根源了。分歧的解释多得惊人,而它们又互相对抗,这种令人厌恶的争论阻挡了资本理论的研究;资本概念的混乱本身已经够坏的了,而由于资本给近代科学提出了需要考虑和讨论的许多新的问题,情况就更坏了。这的确是非常不幸的事,当一门科学已经认真地,甚至热烈地去解决社会上许多根本问题——即全世界都知道而正在考虑和讨论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要澄清与资本这个名称有关的许多实际问题,较之把有关资本这个名称的正确用法的争论一一列出更能引起人们的兴趣。然而,事实依然是,关于名称的争论,给问题带来了极大的混乱;此外,如果写出一部有关资本的著作,而不涉及到这种有关资本的最热闹的(如果不是最繁琐的)争吵,他就要被人误解——这并不是毫无理由的。基于这两个原因,我感到不得不重蹈激烈争论的道路,并期望对争论问题的公正而冷静的探讨,最后能够使争论平息下来。

只要回顾一下最近几年的情况我便能想起以下各人的研究:克尼斯(《货币论》,柏林1873年版,第1—56页)、科萨(《资本的来源》,1874年,载于《政治经济知识》,米兰,1878年)、里卡—萨勒诺(《资本的原理》,米兰,1877年版)、昂普芬巴克(《农垦资本》,维尔资堡,1879年版)、库纳斯特(《论资本的法的概念》,载于《德意志法律解释论丛》,1884年版)、萨皮诺(《经济组织上的资本和政治经济字上的资本》,米兰,1886年版)等。同时我们有洛贝尔图和马克思两人都以《资本论》为题的著作,并且还有在更加渊博的结构中的精密的叙述,特别是瓦格纳(《政治经济学基础》,1879年第2版,第36页)、克莱瓦赫特(《松贝克手册》,第1版,第170页、第2版,第206页)以及科恩(《国民经济基础》,斯图加特,1885年版,第145—147节)等的著作。

第三章 资本概念的历史发展

用对资本概念的发展作历史的考察来开始进行讨论,是最恰当不过的。本一词的更进一步的解释:“资本给所有者一切幸福”(Capitale di-citur bonum omne quod possidetur)。但不久,科学也承认了这种概念的沿用。我们在休谟论利息的短文中大体上发现了这种用法。那时他指出利率不是由货币的量决定,而是由有用的财富或积蓄的量决定的。唯一不足之处是,他应该正式称这些财富或积蓄为“实际资本”。这一正式的转变最后为杜阁完成了。他在他的《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一书中说:“无论是谁,在一年中拥有较他需用为多的财货,他可以把多余的部分积蓄起来。这些储存的财货,就是人们所谓的资本。……无论这些财货,或这笔资本,是以金属的形式,还是以其他物品的形式保存下来,都完全一样。因为货币代表任何一种财货,正像,另一方面,所有其他财货代表货币那样。”这样,杜阁对于资本的概念提出了历史进程中第二个解释。

不久,这种解释就为第三种所代替。因为当杜阁把所有储存的财货都无区别地叫作资本时,他似乎把概念扩大得太广泛了。在定义中用“财货”这个词代替“货币”一词,只是反映出当时对该问题有了更彻底的理解。不过,把积存的商品毫无区别地叫做资本,就毫无理由地抛弃了关于资本的旧的概念的第二个特征——即资本具有产生利息的能力,能取得财货等等。在这个程度上,杜阁关于资本的概念,一部分只是时代的产物;一部分则是该名词的新解释。这种新解释同时使他受到了责难,说他毫无理由地忽略了财货和财货之间意味深长的内在差别。不是别人,正是亚当·斯密改变并修正了杜阁的定义。他说“储存”的存货应该被区分为两然而,采用了这种区分,亚当·斯密又引进了另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对资本概念的发展,注定要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他说他这种用法,既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整个社会。只是由于这种立场的改变,资本概念所包括的事物,也有某些改变。这就是说,个人,除了生产财货因而获利外,也可以把供消费用的财货(如房屋、跳舞服和家具等)借给别人而获利。但整个社会,除了通过生产新财货而外,不能使其本身富裕起来。因此,对社会而言“获利手段”这概念,就和原来的较狭隘的“生产手段”这个概念相一致起来。和这一点相一致的是:从社会的观点看来,资本的概念必须以生产手段的集合体为限。把这个无关重要的见解的意义更精确地提出来是值得的,——顺便说一说,这个见解亚当·斯密叙述得比较含蓄,比我在上面对它的意义所作的概括的叙述要不明显得多。

首先,这是将资本区分为两个独立的概念的开端——这些概念以后被分为国家资本和个人资本。或者,把它们的关系说得更精确一些,资本的原始概念(即把资本看作是一堆产生收入的财货),以“私人资本”的名称保留了下来。但在“国家资本”这个名称之下,它分出了一个支派,这个支派很快发展成独立的重要概念;不久这个支派确比原始的概念本身更为重要了。人们很快认识到现在人们所称为资本的那一类财货对生产具有很明显的重要性。这就成为新概念在生产理论中能有许多有益的应用的原因。这样我们看到资本的国家概念,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成为生产理论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而且还被引入到许多如今和它的名称联系在一《国富论》,第2篇,第1章。起的极其重要的问题当中去。在土地、劳力、资本三个支柱中,我们发现这新概念使资本得到了财富三大来源之一的名称;或者,像后来那样它被当作生产三要素之一。

但是,在整个时间内,由于老的原始的概念——后来被理解为私人资本——资本一词依然和分配或收入理论中的利息现象联系在一起。因此,从那个时候起,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现象,它注定要成为许多错误和纠纷的根源。这个特殊的现象就是:两种根本不同的现象,根本不同的问题,却被放在同一个名称之下加以讨论。资本,作为国家资本,成为生产中许多最重要问题的中心;作为私人资本,则成为一个根本不同的利息问题的中心。

由于这些情况,有必要指出:亚当·斯密关于资本概念的两个不同的变体,完全是两个纯粹独立的概念。它们依据的基础本质上也是绝对不同的,只是在表面上极模糊地被联系在一起罢了。然而,好像巧合的事情那样,正是这些从属的和表面的联系,使新概念得到了这个名称,从而引起了两个概念名称上的雷同。如前所述,私人资本概念的重心,在于获得利息上,在于作为收入来源这一特征上;另一方面,国家资本概念的重心,则在生产上,在作为生产工具这一特征上;使它们结合起来的模糊的联系,是偶然的情况,就是,人在生产中使用的财货,正是作为整个人类的利润和利息来源的那个财货,因此,也就是原始意义所称的资本。现在,和收入相联系,虽然使资本的国家概念获得了一个名称,但这并没有使它获得活的内容。在生产关系方面这点特别突出,以致不久以后资本的正式定义就建筑在这种关系上了。资本被定义为:“产出了的生产手段”的集合体等等。但再仔细地考察,产出了的生产手段,和那些成为一个人的带来收入的资本的存货,似乎绝不是完全相同的。这点不至于会引起疑惑罢。一个社会向其他一些国家贷出消费品,靠利息获得收入,这也是没有怀疑余地的。在这个矛盾指出以后,国家资本都被定义为生产手段的集合体,这样好像实际上强调地承认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人们对资本发生兴趣,只是由于它对生产有关系,丝毫不是由于它有一个附带的特征,就是它是社会获得利息的来源。简单来说,对于国家资本,作为利息来源的这个特征,只是在一个瞬间出现;不过,这个瞬间之久,足以对它加上“资本”这个名称。当概念的重心转移到生产的关系方面时,就不是这样了。这时,国家资本已被看作是一个独立的概念;从本质上,和它的同名者——私人资本,完全不同了。

这些概念发展以后,经济学理论的史学家现在可以清楚地区分它们了,但这个区分在当时和以后的很长时间内还没能被看出来。对于亚当·斯密自己,我可以说,整个概念仍在酝酿之中。他的许多见解还远远没有固定下来;因此,他偶尔把它们解释成为一种完全不同的,甚至丝毫不能和基本概念相适应的东西。关于这点可举这一个实例:他把资本的国家概念,引伸到私人的各式各样的财产、才能、技艺等等上面去——这些事实都不能作为“存货”中的因素。它们就像魔鬼轻率地施展邪术一样,使资本理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得安宁。然而,这毕竟只是一个不太重要的插曲。主要之点在于,亚当·斯密的追随者们,不仅浚能摆脱他在资本概念上留下来的混乱,而且,相反地,他们积极地承受了这个最严重的错误之一。他们没有注意到,亚当·斯密和他们所谓的“资本”,包括着两个从根本上就不相同的概念;他们以为,他们在生产理论中谈到的资本,和产生利息的资本是相同的。正如我们了解的那样,亚当·斯密早已经注意到,在通常所称为资本这一词的许多意义中,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例如,出售的房屋、租用的家具或跳舞服,只是一种意义的资本,而不是其他意义的资本,他的追随者们也忠实地传授了这个见解。但是,显而易见,他们并未重视这一点——对于一个只涉及到少量出现的化装服之类的区别,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呢?——他们坚持他们关于资本的理解,即它是生产的要素,是利息的来源。于是,一个混乱引起了另一个混乱。以前,不过是概念上的混乱;现在,却是现象上和问题上的了。资本从事生产,也产生利息。不就自然而然地引出这样一个结论:资本产生利息是由于它能生产。这样,由于对资本概念的混乱而导致出来的结果,使资本生产力这个幼稚而片面的理论发展起来了。这个理论从萨伊的时代起,直到现在或多或少使经济科学蒙受了有害的影响。我们同代的社会主义和半社会主义的作家们,首先用区分资本为“纯经济资本”和作为“历史法定范畴”的资本的方法,最真实地来反对这些概念的混乱。刚才已经说过的混乱中去,认为应该用一个综合的概念,作为:“资本”的定义。不过,有一派,实际上占多数的一派,着重于生产手段方面,而另一派,却着重于收入的来源方面。这样,他们给于资本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这是产生不同定义的一个有效原因,但另有一个更有效的原因。不管资本的理论概念,仅仅包括生产手段,或是更自由地,也包括获利手段在内,无论如何,生产手段中,或获利手段中都有许多不同的种类。现在,虽然在用于生产或获利的各种各类财货中,经济学家发现了更多的相似点,和更多的不同点,他们还是认为应把它们用资本这个概念概括起来。某时包括所有的获利手段,和所有的生产手段毫无例外,而有时只包括其中的一部分。而这个部分,又按照作者的兴趣,可以大些或小些,有时不大不小,有时却很小。可以这样说,实际上,凡逻辑上和数学上可以想像得到的综合和排列,经济科学在这里都可以找到。

我既不打算对这些情况作一完整的陈述,也不企图顺序地加以叙述,我将简短地把它们的要点列出来。

许多作者把资本定义为一批“为生产服务的产品”,或者定义为若干批“生产出来的生产手段”。这一概念,很明白地是以资本在生产中的关系为根据的,它一方面把土地(作为不是生产出来的生产手段)排斥在外面;另一方面,又把一切用来直接满足需要的财货排斥在外了。我根据这个概念,把资本定义为一批中间产品。由于它不是亚当·斯密的(国家的)概念的变种而不过把它说得明确些,因此,我也不把它算作一个独立的概念。

然而,赫尔曼所提出的看法,应该被认为是一个独立的概念;而且,也是资本概念在顺序上的第四种解释。他回溯到把资本作为收入的来源,并把这点作为他的定义的对象:他说,资本是“一个具有交换价值的效用的持久基础”。和上面的定义相反,这个定义在资本的概念下,包括着所有的土地,而且,也包括一切永久性的消费品,如家具、房屋等。即使是那些所有者亲自使用的物品,也包括在内。

门格尔对资本概念作了第五种解释。他把资本定义为现在为我们所掌握的而在将来使用的那些更高极的经济财货(生产性财货)。这个定义在一方面要比赫尔曼的狭一些,而在另一方面,却要宽一些。它不包括耐久性的消费品(“第一级财货”),不过它的定义宽得足以将劳力的生产性服务也包括在内,而赫尔曼并未把它算作资本。关于资本概念的第六种解释是由克兰瓦赫特提出的。他认为资本的一个特征是,它能减轻获利的劳苦或生产性劳动。在他看来,这一特征并不为一切生产手段所具有而只是共中一类,即生产工具所具有的。而生产活动中的物质或材料,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是绝对被动的;它们被加工着或者被消耗着,但对工作没有帮助。因此“从逻辑上看,资本概念应以生产工具为限”。资本概念的第七种解释是杰文斯提出的。它和上面的解释有点相似。这就是说,杰文斯也认为这点是证明了的,即资本应理解为“用来便利生产的财富”。不过,他和克兰瓦赫特不同,他在另一类具体财货中发现了这一特征。他说:资本的唯一的和最重要的作用,是使工人能在任何一件持续得很长久的工作中等待到最马克思得到资本概念的第八个解释。如所周知,他把利息看作是资本家牺牲劳动者而得到的利润。这个剥削因素,对他是如此重要,以致他将它作为资本概念的一个组成部分。他认为资本只是那些生产手段,掌握在资本家手中,用作“剥削和奴役工人的手段”。但是同样这些东西,如果为工人所掌握,就不是资本了。资本概念的第九种解释,来自著名的资本理论的评论家——卡尔·克尼斯。他以善良的意图要解决可怕的混乱,并要使每个人满意。为了这一目的,克尼斯竭力想把资本的概念,扩大得如此之广,以致于许多最重要的敌对解释,都能包括进去。他在财货为未来服务这一点上找到了他想像中的资本概念的综合因素。于是,他将一个社会的资本定义为!“社会所现有的一切财货(无论用于消费、获利或生产)可以被用来满足未来的需要者”。这个定义事实上既包括杜阁的“贮存起来的财货”,也包括亚当·斯密学派的“生产出来的生产手段”,以及赫尔曼的定义所指的能提供持久效《政治经济学理论》,伦敦版,1879年,第2版,第242页;在264页很强调地指出:“资本不是铁路,而是建造铁路的人的食物”。《资本论》,第1卷,德文第2版,第796页(第1版747页)。并参阅克尼斯:《货币论》,第1版,第53页。《货币论》,第1版,第47页。在第2版(1885年)中,这一概念被全部保留下来,不过常常以不精确的方式简略地加以陈述,因此,在那里我未特别指出其矛盾,我是引自第1版中比较明确的说法的。用——亦即未来效用——的基础的一切财货。

瓦尔拉对资本概念的第十种解释,是很独特的。瓦尔拉将一切经济财货分为“资本”和“收入”(Revenu)。所有这些种类的财货,不管它们的目的如何,凡可以被多次使用的——就是所谓耐久性的财货——他都称之为资本;反过来,一切非耐久性财货则是收入。具体说来他叫下面这些为资本,土地(Capitaux fonciers),人(Capitaux personnels)和流动性耐久财货(Capitaux proprementdits or Capitaux mobiliers)。而把食物、工业生产中的原材料和燃料等看作是收入。有的生产能力的价值。……或是生产性的物质价值的集合体。关于资本概念的不同解释虽有如此之多,我们还没有把各式各样的支派列举出来。除了上面这些形式不同的解释外——他们都是不同的定义——还可能在定义的公式上完全一致,而对其本质却有很多的不同的看法。这可能由于一个重要的或突出的单词,在各个定义中,有不同的含义。且不举次要的例子。这里有两个具有特征的术语,它们可以有不同的释义,使资本这个概念具有实质上不同的解释。其中一个就是“财货”这个词。在将资本定义为一批或一组财货的许多经济学家中,有一些用这个词来指其狭义的意义,认为它只是物质财货的供应;另一些则把它扩展到非物质的东西上去,认为应包括像国家、和平、法律、民族尊严、品德等等;再有一些则使这一术语包括有用的个人财产和能力;而另外一些人则将人本身也纳入资本概念之中。另一有代表性的术语“生产手段”,或略作“生产”,其含义也很模糊。虽然某些经济学家,他们占大多数,将生产单纯理解为满足人类需要的物质的生产;而另外一些人,则将他们所说的“内在财货”的生产(即生产为人们服务的,和在人内部的,适当的条件)也算进去。结果是,这个重要的术语“生产手段”失去了任何可能的限制,甚至用于直接享受的财货也可以包括到资本这个概念中去,因为它们是产生满足、健康和文化等“内在财货”的生产手段。在这一点上,最大的罪人是罗雪尔。他首先将资本定义为“可似促进生产的任何产品”;接着又根据这些产品所影响的是物质财货的生产,还是“个人的财货或有用的关系的生产”,将这个总概念区分为“生产性资本”和“使用资本”。这样一来,虽然在定义上有所不同,但他的资本概念,实质上和杜阁的概念差不多了。

第四章 资本的真实概念

政治经济学家们一般都没有注意到使他们的定义统一起来。然而在这里,对概念解释的差别是这样的厉害,似乎暗示着,争论的内容,可能是非常特殊的,我认为克尼斯当他就下面一段话的时候,已经完全正确地估计到这种情况的特殊性。他说:“如果说某个定义是恰当的还是不恰当的,或者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这里已经不是一种普通的科学争论,而还有某些东西夹杂其间了”。争论的内容并不是定义本身,而是被定义的形式,或者如我愿意说的,是专门术语的问题。许多定义本质上的差别,并不在于各人以不同的眼光来对同一事物下定义,而是在于各人对完全不同的东西下定义。因之各不相容的定义都被包括在同一个概念里,因为各人都把他自己要下定义的东西叫做资本。

显而易见,虽然这种情况可以解释为什么会有这许多不同见解,可是不幸它使人更难判断孰是孰非了。因为在命名法的许多问题中,严格地讲,是没有正确或错误之分的。因此,没有什么能使人信服的;只能或多或少地近似罢了,而人们还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对这种近似性保留不同的见解,不过,十分清楚,我们的争论必须加以解决,经济科学不可能永远容许自己的代表人物,对同一个名称自由地认为它有十个或十一个基本不同的解释。政治经济学要求有明确的思想,而为此,先决条件是要有明确的概念和明确的语言。我们最终必须取得一致,正如在许多记述性的自然科学,如动物学、植物学、矿物学和地理学等的命名法中,人们不断地发生许多争论,而通过这些争论,人们已经取得了并将继续取得一致一样。多数人联合起来,慢慢地但肯定地丢掉不同的意见而变成流行了。

不过,在我们关于资本概念的许多不同解释中,我们可以期望依靠哪一种解释来把没有偏见的人们统一起来呢?在我看来,如果我们一旦认清了争论的性质,主要是个术语命名的问题,则我们就不会像大量混乱情况直到今天使人们认为的那样,感到难于作出决定了。幸而对于名词学问题中必须服从的某些主要原则,人们决不会有什么怀疑。如果这些原则被公正地采用的话,那么;绝大多数不同定义将被抛弃,至多留下两个或三个需要在它们之间作慎重考虑的定义。即使在这少数几个中,关于哪一个最为合适的问题,意见是这样的偏向于一面,以致即使这个定义不能为所有人所接受(指导我们的究竟只是近似性),但还是可以指望为大多数人所自愿接受。

在我看来,我们所要遵守的一些指导原则有如下列:第一,且主要的,十分明显,我们对资本概念的解释,在逻辑上必须是没有争论余地的;这就是说,它不应该自相矛盾,而且还应适合于下定义的这个对象。其次,我们不要怕多费词句;亦即,我们不应该把资本这个名称,加到一个已经另有一个名称的概念上去,或者使它成为另一个概念的同义语,而其他一些有价值的概念,虽然资本这个概念也可适用于它们,反而不给它们题名。第二,我们选用的这个概念,必须在科学上是重要和有用的。最后,但不是最不重要的,除非基于某些逻辑的或合适的理由,迫切要求更改时,资本这个名称,仍旧应该保留它长期沿用和最通用的概念。或者,用一种更婉转的方式来说明它:像目前大家所做的那样,把一些最重要的理论和社会问题,置于“资本问题”这一通用的名称下来处理;由于这个道理,资本这个名词,只要可能,就应这样加以使用,以便我们在争论当前重大问题时,不致遇到许多困难。

根据这些规则,我应该提出以下的见解,作为争论问题的最适当的解决法。

一般说来,我们把那些用来作为获得财货的手段的产品叫做资本。在这个一般概念下,我们把社会资本这个概念作为狭义的概念。我们将把那些用来作为在社会经济方面获得财货的手段的产品叫做社会资本,或者由于只有通过生产才能有这种获得,因此,我们把那些被指定用于再生产的产品——简言之即中间产品——叫做社会资本。作为两个概念中较广义的一个的同义语,我们可以适当地使用获利资本这个名词;或者虽不大适当,但更符合习惯,可用私人资本这个名称。另外,社会资本,两个概念中狭义的一个,可以被恰当地或简略地称作生产资本。下面就是我所以这样分类的理由。

无论是广义的资本,还是狭义的资本,都标志着经济学上最重要的范畴。“用于获利目的的产品”,对作为利息来源的收入的理论具有明显的重要性;而“中间产品”至少对生产理论具有同样大的重要性。仅堪糊口的直接生产,同采用迂迥有效方法的生产,两者之间的差别非常重要,所以显然应该为后者创造一个特殊的概念。这点业已作到了——我们将看到,虽然不是用唯一可能的方法,至少也是用不算不适当的方法做的——即把在这种迂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品”集合在一起,放在资本这一概念之下。

此外,提出的解决办法是最保守的一个。它没有特别强调资本这个词的历史起源是和获得或收入有关系,而我们的解释也是忠实于这一点的,它保存了双重的联系——一方面和利息获得联系着,另一方面又和生产联系着——这种联系是亚当·斯密引进资本概念中去的,以后它就在科学习惯用词中采用了。它的优点在于不需要在名词上大加更改而求得多数人的接受,这个多数派已经和我们在一起了,如果我们再能获得无偏见的人的赞同,这个概念可以很容易地取得一致同意。在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凡专门研究成最郑重地从事资本概念及其问题的研究的一些作家,几乎毫无例外地都在最后,正确地采用了这一概念,或者至少是与它极为接近的概念。和这个有关的另一个优点是我们无须对目前都被放在资本问题这个名称之下加以讨论的两类问题给以名称上的变动。我们保持了这个流行的名称,它同时指“生产要素”和“利息来源”。最后据我看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虽然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和作为利息来源的资本两者之间,还存在着实质上的差别;然而在解释中,不必要将资本分成两个概念,虽然这两个概念有似犬马那样是各不相同的。我们的两个概念;恰巧有足够的共同点,可以容许放在一个共同定义里,而用狭义的和广义的概念来加以区分。诚然,它们的联系并不是密切的,而从已经说过的来看也不可能是这样;它们的联系仅仅依靠偶然的情况,这就是在整个社会(它除了通过生产而外,不可能获得财富)看来,作为生产出来了的获利手段(广义的资本)的财货也就是作为生产出来的生产手段(狭义的资本,或称为社会资本)的那些财货。应当注意到,我采用社会资本,而不用国家资本这个成语,我所以这样作的理由是,对于一个有限的社会来说,获利手段非但包括生产性的财货,而且还包括贷给外国的消费性财货,所以那些采用国家资本这个概念的人,或是必须将上面所指的消费性财货包括到生产性财货商品里面去,于是得到一个非常不妙的概念:或是,如果他们打算使它局限于为生产性财货,则他们就得将他们的国家概念,建立在一个完全独立的基础上,而资本理论的作家季德(《政治经济学原理》,巴黎,1884年版),以甚至在法国文献中也是少有的明确性承认资本概念中有两个变种,并把它们区分为“单纯生息资本”和“生产资本”。他说“前者是为个人取得收入的资本,后者则是在一个国家里生产新财富的资本”。(上引书第148页)。他的唯一不足之处在于他只把生产资本当作“真正的”资本。

在英文文献中,我们的这个概念(当然没有把这两个变种明显的区分开来)差不多是唯一流行的概念,这点是大家都知道的,我不必多举例子了。一般说来,在这方面,“舆论”是这样的突出,以致不久以前,克兰瓦赫特(《桑柏格手册》,第2版,第210页。)可以这样解释说:“现在政治经济学的习惯认为:资本的基本特征是它是生产的物质手段”。唯一尚未一致的地方是,土地应否当作资本。最后我敢说:最有代表性的一个敌对的定义,克尼斯的定义,在形式上不同于我们者多,而在本质上不同于我们者少。至少,他巧妙地发展了这样一个观念——我们叙述资本概念时一个真正重要的观念——即对资本下定义的时候,我们必须规定“已在资本名称之下出现的”那些问题的对象究竟是哪些对象。(《货币论》第19页)和另一个概念断绝所有逻辑上的联系——无论如何,这将是一种异常可疑的政策。我们的“社会资本”却避免了所有这些困难。

第五章 几种资本概念的比较

现在我们可以回顾一下已经提到过的其他资本概念,并且考察它们能不能更好地满足科学的要求。

据我看来,和我们的概念最接近的一个概念是有启发性的那个概念,即可以简单地称作“国家维持基金”的那个概念。这个概念和杜阁的“贮存起来的财货”非常近似,它包括除土地以外的一切物质财货。我们以后将要很确切地来认识它。为了避免重复,我在这里不作进一步的叙述了。我在这里只说这些就够了。国家维持基金的概念,和我们自己的概念一样,是一个有重大科学启发性的概念,而在与资本这个字有关的那些问题上,也是那样。特别是,由于它和资本主义生产(以漫长的过程和迂迥的方式进行的生产)的现象,接触很多,它甚至比我们所说的中间产物的概念更为恰当。我们的概念,确实包括了生产过程期间出现的一切财货,亦即使生产继续并协助完成生产的财货;不过,它不包括在生产初期所需要的消费品,使生产得以开始的创办基金。因此,它丢掉了链条里的第一个环节,而这个环节却是非常重要的;但,维持基金的概念,依照我对它的理解,包括全部财货,即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得以开始并持续到底的全部财货。

虽然在资本理论中这个概念是重要的,可是,和其他概念相较,我把它放在第二位,理由是:第一,由于把那些用于获利或用于生产的维持基金和那些完全与获利无关因而也根本和资本的科学问题毫无关系的维持基金加以严格的划分是有一定困难的。第二,在任何情况下,“中间产品”的概念具有相当明显的重要性,使得它比起“国家维持基金”的概念来,更有必要用资本这个名称来说明和强调。第三,和“国家维持基金”的概念相较,由于具有清晰明了且已经为大家所熟悉的明显优点,“中间产品”这名称,在我看来,更值得采用。资本,生产的要素,不能再不给它一个名称:由于这些理由,“国家维持基金”的概念应该居于第二位。

其次重要的是罗雪尔的资本概念。由于这位作者的科学地位是相当地高,以及他的学说传播得很广,因此,我们必须更充分地讨论他给资本下的定义。不幸的是,我不得不说,据我看这绝不是什么可喜的事。罗雪尔的资本定义的形式,和作为我们定义的基础的那个概念非常接近,他给资本定义为“贮存下来用于未来生产的任何产品”。不过,接下去,当列举一个社会的资本成分的时候,他又转向杜阁的概念,把房屋、“为人服务的工具”等,简单说,即把直接消费的财货也包括了进去。这种动摇是由于罗雪尔给“产品”和“生产手段”作了一个异常广泛的解释。他将一种实际需要的任何满足,看作是“人的财货”的产物。这就使他认为,用来满足人类需要的任何东西(简单说,这就是一切财货),都是生产手段。任何一个没有偏见的人可以看出,这是多么的不幸。没有正当理由,它废除了存在于满足需要的财货的生产,和这些财货的消费之间的非常重要的对立。例如,他称懒人为一个热心的生产者,经常考虑他怎样能够生产饱食、悠闲和娱乐等财货。此外,它还会引起词句上的浪费。如果把“生产手段”这个概念和“财货”这个概念等同起来,那末真正的生产手段就没有名称了。而后者,作为一个最重要的经济学范畴,应该同供直接消费用的财货明显而清楚地区分开来。就这样,我们从一个术语的混乱,陷入到另一个。在罗雪尔自己的概念里,这一点特别明显。他感到在他的资本概念里,有极其明显的需要,把生产“物质财货”的财货,同只生产“人的财货”的其他财货区分开来。他称前者为“生产资本”,称后者为“使用资本”这种说法,有双重的缺点。第一,把“使用资本”和“生产性资本”对立起来,这样,就暗中认为“使用资本”不可能有成为生产手段的能力了。但是恰巧由于他们有这种能力,即作为“贮存起来用于未来生产的产品”的能力,才把它们纳入资本概念中去的。第二,“生产性的”这个词,被同时用来作为将所有资本结合在一起的述语;又作为将资本分为两个概念的述语。还有什么专门名词比这更为不幸呢?然而,罗雪尔的资本定义不仅是不恰当!据我看,它在逻辑上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它并没有包括罗雪尔预定要让这个定义加以说明的东西。在他将全部财货命名为生产手段之后,我们可以想见,他是想把土地以外的全部财货,看作资本。“贮存下来用于未来生产的产品”这个定义——如果包括个人财货的生产的话——似乎可适用于它们全部。可是,这不是罗雪尔的意思。从他所列在后来各版中,罗雪尔显然受了克尼斯关于这一问题所说的话的影响,正式加了一些东西进去,把他的资本定义扩大了。现在的定义如下:“任何用来促进生产的(甚至为了将来有系统的使用)的东西,我们都叫它资本”。可是加进去的这些东西买质上同这个资本概念最密切地联系着的资本概念——它也把消费品和获利手段列在一起——是克尼斯提出的。它所根据的一个见解,从理论上来看,既有趣又重要。然而仔细地加以考察以后,我认为它并不优于我们所提出的概念。

克尼斯的资本定义是:“社会所有的,可以被用来满足未来需要的全部财货”。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出,这个定义几乎逐字与另一个显然很重要而基本的概念相符。如果我们拿掉“未来”这个词,它就包括一个社会为满足需要的现有全部财货,这恰巧是大多数作者习惯上称之为社会的“财富”(Vermogen)的。如果我们也像克尼斯那样,财富的定义了。而他的资本概念就和财富的一般概念相同了。

如果克尼斯实际上确是这样想的,那就不难对他的资本概念作一定论。我们可以责难他徒费词句。用资本这个词来表示熟知的已经具有财富这个名称的同一个概念,显然是不必要的重复词句;而另一些重要的概念——例如,某些获利手段的集合体——却没有名称。不过,克尼斯一点也不想把两者等同起来。他确实反复和强调地说明,他的概念只包括全部财货的一部分,而且他反对把他的分类的第二部分,即用来满足“当前需要”的财货,包括进去。这种分法显然认为“当前”这个词不能照字面来理解。因为,如果“当前”被严格地理解为未来和过去之间的那个瞬间,那么,在这个瞬间被使用的财货,当然是少得微不足道而无讨论价值,更不用说把一个科学的分类和一个新的概念建筑在它上面了。假定克尼斯的分类的第二部是有意义的话,那末,这个“当前”必不是一个瞬间而是一段时间了。不用说,这样就要占用未来的时间了,所谓“当前”就不是一瞬之间,而是要或多或少地侵占最近未来的一部分。

或许有人认为对精确定义的严格性提出这样一种异议,这种提法乃是故意卖弄学问,但我以为,如果一个科学容许它的最重要的一个概念,且确是它的唯一的特征性概念,有着很模糊的意义,这是非常不幸的事。克尼斯就是这样的,为了防备它的资本概念融合在财富的概念之中,他必须使当前和未来之间明显地区别开来。说他的资本概念只有把当前和未来严格分开才能存在,这样说并不过分。而这种区分就会失去它的意义,只要用于最近将来(究竟还是将来)的财货,不归在为将来服务的资本这一边,而归在另一边!

然而进一步观察:如果我们给当前加上未来的一个部分,这个附加的部分有多长一段时期呢?它是不是下一个小时,或是第二天?或是更长的一段时间——比方说本月,或是一个财政年度?我认为这是应该确定的一个要点,而克尼斯本人没有说过什么。如果,我们站在他的地位,考虑不同的可能性,显而易见,附加一个短的时间,如一个小时或一天,并不会得到预期的结果。

一个人在一天内消费的财货额,是它的收入的,也是它的财富的极小的一个部分,同样推想,从形成一个社会的总财富的财货的总额中,分出一个千分之一的部分,以便把其余的合并在一个独立的概念之下,很少有人会认为这样作是适当的,何况,当那个千分之一的部分,从总额中划分出来的时候,并没有依靠明确的界线,而只是根据“当前”这个词的一个平常而又有某些隐喻的意义,这更是不适当的了。简单来说,一个资本概念,约略等于财富概念的,是太和财富概念接近了,这个概念就没有任何科学的意义。

不过,如果我们附加一个较长的时间上去,比如说一个月,我们又会碰到一些新的困难。由于这个改变,我们现在可以从资本概念里,除去预定在本月日常生活中消费的全部财货。好罢,我可以在这些财货被消费掉以前,从它们那里得到一笔收益,而不致妨碍消费。例如,我可以把打算在本月十五号用的一笔款项,存入银行,从而获取十五天的存款利息。或者,我也可以把它存入往来帐户中。现在怎么样呢?这笔生息的款项属于资本呢?还是不属于资本呢?无论答案如何,我们不能避免严重的困难。如果我们给肯定的答复,我们就要受到不合逻辑的责难;因为按照假定,这一整个月是一个延长了的当前。但是,如果我们给它否定的答复,我们首先就会和牢固的习惯用法发生极大的矛盾,接着,我们就会委身于一种奇怪的学说,认为一种无疑地能产生利息的东西不是资本,最后,我们会放弃成为克尼斯概念的最有力的长处的东西——即它的词解的目的。克尼斯提出这个资本概念,其明显的目的是,想把所有以前的争论中的概念,统一在这个概念之下,作为一个更高和更广泛的统一体。在这个概念里,杜阁的“财货的存货”,亚当·斯密的“获利手段的集合体”和赫尔曼的“耐用的财货”,都可以充分地容纳进去。但当任何一种获利手段——特别是有利的存款,资本概念中的第一项——不被认作资本的时候,这种调解任务(也就是克尼斯理论的根据)就会失去意义了。因此,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我们都不能从克尼斯的概念得到满意的结果。不过,对克尼斯作个公平的估价,我断然认为,他的概念根本上,是很深刻而是有意义的。如果他的概念对其目标说来是失败的,这也只是由于表面的缺点罢了!或者,我可以这样来说,这些缺点是属于概念的技术方面的。为未来服务这一个事实,是我们称为资本的那些财货的一个特别重要的特性,实际上,这一特性对解决有关资本的那些最重要的问题提供了一把钥匙。可是,它并非是一个有区别性的特性,而只是资本和许多其他财货所共有的一个特性,这种财货,我们完全有理由不当作是资本;基于这个理由——也只是基于这个理由——它不适合于作为我们定义所依据的,一个构成上的,区分性上的特征。

以上所谈到的一些资本概念,大体上,同我们的概念的区别在于:它们既包括消费品,也包括获利手段。我们现在来讨论那些概念,它们把获利手段的整体叫做资本,在这一点上,是同我们的概念一致的;但在这个整体内应包括什么,既不同于我们的概念,而且它们相互之间也不一致。

这样概念中意义最广的一个,把一切获利手段——不仅包括物质的,而且也包括人的,都放在资本这名称里去。在不同的名称下,它也将劳力当作资本。许多的概念以为工人的工作是资本;另一些人以为工人的劳动能力是资本;还有一些人则以为整个的工人这个人是资本。当然,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把获利的一切事物的整体,都包括在一个统一的概念之下,并用一个普通的名称称呼它。这点在资本概念里,并在“获利手段”、或“生产性财货”、或“高级财货”等名称下作到了。不过,是否应该把这些概念叫做“资本”呢,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了。我应该强调指出,这是不可以的。首先,如果把所有获利手段的整体都叫做资本,那末它就不可能用于那些狭义的获利手段的集合体上了,但后者同样也可以称作资本的。现在,前一个概念已被公认应用上述名称来称呼了;而那个狭义的概念却非常的重要,而且除了用资本这名称以外,别无其他名称可用。因此,即使这个问题,在其他方面还有商榷的余地,我们应当以节约术语为理由,决定不拟把资本一词来(《理论国民经济学的基础》第310页)曾经在这一点上批评了克尼斯。萨克斯对克尼斯的概念弱点的批评既是尖锐的又是极为正确的,但他并没有认出其中所包含的真理核心而用大体上表达得颇为粗鲁的判断来作为结束。指获利手段的总体。然而这问题是没有商榷余地的,它已经为一般用法所拒绝了。在政治经济学和实际生活中,通常我们久已习惯于把某些重大的社会问题当作资本问题来处理,并且在这样作的中间,我们已经在心目中有了一个资本和劳力相对立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包括劳力的资本概念。资本和劳力,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资本的利息和劳力的工资,的确,都不是无害的同义语;它们表达了最显明的、可以想见的社会的和经济的对立面。

现在,如果有人突然把劳力称作资本,其结果又将是怎样呢?在最有利的情况下,它将是一个无可取的,名词上的改变。如果整个世界适应了这种改变,并且十分清楚,这仅仅是名词上的改变,那末,很明显,把劳力放进一向叫做资本的这个概念中去,劳力和资本之间的差别在同一个名称下,依然是无法调和的。和以前一样,每个人都会注意到这个区别,并且毫无偏见地去处理由它们所引起的社会问题,经济学理论除了由于探讨的主要对象没有名称而感到不方便外,不会遭受任何实质上的损害。当然,一旦劳力被认为是资本,我们就必须停止把资本这名称给它的社会对立面了。

我说,这可能是在最有利的情况下产生的结果,不幸的是,这样一个结果是不会产生的。很可能,名称的合并会引起问题的混乱。我们不必在这一点上欺骗自己;名称和流行语经常对我们产生莫大的影响。我们中大多数人,非常喜欢藐视麻烦的矛盾和消除困难的问题。难道有人会放过资本一词的新意义所提供的迷人的机会么?以前,资本和劳力两个词,照过去那样使用时,其间存在着不和、对比和冲突。现在,一个简单而巧妙的词,要把所有的对立结合起来;我们认为对立的东西实际上是一致的;劳力即资本,工资和利息事实上是一回事!

读者也许认为,一个严肃的思想家会说出这种话,只是一个笑话罢了。不幸,经济学文献中实实在在有这样的事,例如我们看到某些作家就抱有这种将劳力重新取名为资本的不幸见解。首先就是麦卡洛克,他把劳动者当作是一件固定资本,当作一种机器。当他这样撕去了资本和劳力之间的差别时,他立即引出了逻辑的结论,把利息和工资之间的区别也废除了。他以为它们是一致的;不过——很重要的也是很可笑的,他不知道究竟应该用工资来解释利息呢,还是用利息来解释工资。他使用以甲解释乙,又以乙解释甲的方法来解决他的困难。他首先长篇大论地说,利息实质上只是“预先积存着的劳动”的工资,然后,他试图把工资的性质说得清楚一些,而将它解释为资本的利润——被称作人的机器用他的资本赚来的,除去一笔用以重置其磨损的款项之后的普通利润。他似乎没有想到,像这样的一个循环说法,实际上不能解释任何一种现象。

麦卡洛克的不成熟的学说,已经几乎被人遗忘了。不过,如果我未看错的话,它有以另一种形式复活的危险。最近,我们已经碰到许多和上述学说密切有关的见解,它们突然兴起而数量又这样的大,大有风行一时之概。魏斯·达尔贡和奥夫纳几乎同时,且几乎以同样的词句告诉我们,每个工人都代表等于他的教养费的一笔资金——比方说,不熟练的工人是一千“泰勒”*,或者熟练的工人是三千“泰勒”。或按另一种估价方法,他们教导我们,工人等于资本化了的他的年劳力的纯收入。因此,他的工资是资本的一种特殊租金,因之,必须像其他任何租金一样,至少包括下列三个成分:(1)按最低生活费计算的人这种机器所必需的维持费:(2)偿还防老保险费的分担部分;和(3)根据人这种机器的资本值,按一般利率计得的纯利息。一切光荣归于提出这种理论的动机。这是为穷人打算,也是为了阶级的调和。在工资铁则(它使工人除了最低生活费以外,没有挣得多一些的希望)和社会主义理论(它把什么都许给工人,而不给有产阶级任何东西)之间,它采取了中间路线。它把竞争得来的利息留拾物质资本的所有者,但要他分出一部分给人这种资本的所有者。这样,根据这种理论,工人合伙资本主义,变成了调和和人道的黄金果所应遵循的魔术般的公式了。可惜它只是一个公式,只是一堆其中没有真理的词句罢了。很少有人会否认,在某些点上,一个工人,他的教育费和已经为他预付的生产训练的费用,同某种资本之间,有种相同之处。但究竟类似到什么程度呢?有时候我们为了必要的比较,或者,当没有科学的严格要求时,我们是可以利用这样类比的;这时候可以容许用一个譬喻,把劳动者称作“资本”,也可把资本形象地称为“以前的劳力”或“储存的劳力”。然而这个类比不能始终保持正确,特别对工资和利息言,它不能如此。资本产生利息或收益,是根据一种完全特殊的理由——这种理由不适用于劳力,或者是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能适用。在我们研究利息理论的时候,我希望把这点完全弄清楚,但现在我要说这一些——如果一个人想用利息现象来证明工资,使工资的本质更易了解的话,他就必须大大地改变他的观点。在这两个现象之中,工资的现象是简单和容易了解的。一个人贡献出叫做劳力总而言之,把劳力包括在资本概念之中,即使在最有利的情况下,也是不适当的:而在比较不利的情况下(不幸这却是实际的情况)是有害的,它将使名词上的混乱继续下去。为不正确的类比打开门户,而在有关当今最重要和最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方面,模糊人们的思想。因之我慎重地决定,并希望大家一致地,把人身的获利手段排斥在资本概念之外。很有意味的是:凡用利息来解释工资的作家,没有一个试图解释利息本身的。他们只把利息看作一个事实——麦卡洛克是例外,他异常天真地,把解释倒了个头,用工资来解释利息。我满意地看到沙夫尔没有卷入上面批评过的那些理论中去,虽然他的社会和政治趋向肯定是在他们这方面的(《土宾根杂志》,第41卷,第225页)。参阅施穆勒,他的结论和我的相符(《收入学说与赋税原理的关系》,《土宾根杂志》,1863年版,第24页);克尼斯:《货币论》,第15—22页;里卡-萨勒诺,前引书第28页,科萨:《资本的来源》,载于《政治经济学知识》,1878年版,第163页。科萨反对过分地扩大资本的概念,这是值得注意的。他说,人们常感到缺少一个名词来明确地,不多不少地,指出那些直接为生产服务的产品,他接着说:“如果资本这一概念过分扩大,包括了其他产品或其他生产因素,那它或是全然消失,或是不再有存在的地方。换言之,它会成为一个或是全无用处,或是不好使用的不完善的、或多余的工具,这样一个范畴应予断然排除,不再在经济研究中传播,如果我们不愿这一科学化为无益的纯然字面上的论争,”同上书,第168页。

争论的下一阶段,给我们带来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还是把资本这个名称只用于为获利用的劳力的产品,即“以前貯存的劳力”,还是也把土地包括在内。这两种见解都认为资本这名称确是个重要而有用的概念。同劳力相比,土地和“生产出来的”物质性的获利手段确有许多相同之处。因此,把它们放在一个概念之下,是有理由的。同样,从两个获利手段上所得到的收入,在许多基本方面,也有相同之点,这点也有利于将它们结合在一个概念里。但另一方面,在许多基本方面,土地和资本却是不同的。前者是不动的,而后者大多数是可动的。前者是自然的赐物,后者则是劳力的成果。前者不能增加,后者可以增加。地主的社会经济的地位本质上与资本家的不同;土地的所有权,和动产的所有权是根据基本上不同的理由而被认许的。土地是某一种生产的特殊对象,在经济上有着许多重要的特点。得自土地的收入,一方面受与得自资本的收入相共同的许多规律的支配,另一方面还受许多自己所特有的规律的支配——例如,地租随经济的发展而上升,而利息却因经济发展而下降。由于这些理由(此外还有许多理由一个狭义的概念,以及同它相应的那部分收入(虽然它们相当地重要),就根本没有名称了。否则,如果我们丢掉了资本和资本租金这两个名词,那末无论对生产出来的获利手段的集合体,或是对来自它们的收入,我们都没有简单的相应的名称可用了。另一方面,用资本这名称来指生产出来的获利手段,我们就可以避免这种术语上的混乱。这样一来,一切物质的获利手段的总体,可以适当地和简单地被称作“获利财富”,而由它产生的一切收入,可以按照洛贝尔图的先例,称作租金,包括它的两个分类,地租和资本租金。

把资本限定为“生产出来的获利手段”,具有另一个优点,即它和普通用法是相一致的。无论是科学语言还是普通语言,都明白地告诉我们,它们未将土地归入资本之内,而是将两者对立起来的。我们的语言,清楚地将地主和资本家区分开了,没有一个人会说,一个国家拥有许多肥沃的土地,因而据有大量的资本。利息这个名称,通常从未被人们用来指得自土地的收入。而在科学文献中,只是微不足道的少数人才这样使用的。在重大社会问题的讨论中,土地的所有权,和资本的所有权,通常总是为完全不同的人们,用完全不同的方式,予以抨击或辩护的。如果我们概括上面所说的,我们的结论似乎是,根据反复陈述的理由,虽然这里不可能有一种绝对的定论,但大部分人都赞成把资本定义为“生产出来的生产手段”,而反对把土地包括在内。

最后,我以为,将资本限制得更加严格的那些概念,可以容易而明确地予以驳斥。克兰瓦赫特想把生产材料和生产工具区分开来,而且只将后者看作资本,其理由是,在生产中积极地和我们合作并协助我们的只有工具,而生产材料则纯粹是被动的。但这一假定并不正确。生产材料的作用不仅仅是提供无生命的和可马克思又想将资本概念限于不掌握在工人自己手里的生产手段,而这种生产手段又是被用来剥削工人的。因此,在他的心目中,资本和“剥削手段”是同样的东西。这个区分将是一个十分重要和有参考价值的区分,如果剥削理论本身是正确的话。不过,正如我在前一著作中指出的那样,这个理论是不正确的,因此,建立在这一理论上的这个定义,也和它一起不正确了。

杰文斯认为资本是,“为养活从事工作的各种各类的工人所必需的那些日用品的总和”:“不是以货币的形式就是以食品或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实物形式出现的工人的工资”。如果这一点是正确的话,那末,凡是工资高而生活费用低的地方,那里的资本就多。一个非洲的部落,既没有工业,也没有机器,也没有工厂,也没有铁路,只是生活在炎热的太阳底下,生活的必需品在这里是毫无限制地产出着,这里的资本就最多!当然,十分明显,杰文斯心目中的见解,是一个完全正确的见解;但它用来说明这个见解的措辞却是不幸的。他把形成资本的条件,和资本本身混淆起来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方式,是漫长和迂迥的,而人必须备有在他获得报酬之前的一段时间内用来维持生活的一切东西才能进行生产。但构成资“在严格的物理意义下,这当然是不正确的”。(《所谓科学的社会主义的基础和目的》,英斯勃罗克,1885年版,第192页。)参阅《资本和利息》,第6篇,第313页。

参阅《政治经济学原理》,第2版,第242、263页。本的不是维持生活的物资;特别不单是维持生活的物资。只有当人们确确实实地走上有益而迂迥的过程时(而这是有了生活手段之后才能办到的),资本才能出现;也就是当人们制造机器、工具、铁路、工厂,筹集原材料的时候,资本才能出现。不管维持生活的物资是多么地充裕,如果工人必须在做一天吃一天的状况下消费这些物资的话,社会显然不能积累丝毫资本。

最后,还有一些概念,它们不把资本当作财货的集合体,而当作虚悬在财货上面的一个抽象的量,例如,库纳斯特的“价值总额”,或者麦克劳德的“流通能力”。一般来说,我不赞成把经济概念这样的抽象化,它们通常是克服困难的庸俗办法。如果在困难的问题中,碰到了某种麻烦的、尖锐的概念,这些概念符合于实际生活,而没有适当的解释办法,时常会有一些理论家准备将它从具体形态中抽象出来;这样一来,当然,这些概念失去了粗糙的棱角,不过,与此同时,也失去了它的力量和真理,它变成一个成语,其结果是空话。这里就是一个这样的实例。如果我们让这些定义的发起人解释一下他们的词句,并且问他们,能不能说一个无形的价值总额,或是流通能力,可以碾谷、纺纱、耕田,或是挑担;或者问他们,这些工作是不是总是用磨粉机、织布机、犁和机车等普通物质财货来完成的,他们就会窘态毕露了。因为,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简直不能否认,在资本的名称之下,他们经常地或特别地会想到某些协助人生产的东西,而这些东西所具有的物质性,是和抽象的莫测高深的抽象定义“价值总额”或“流通能力”风马牛不相及的。在谈到这些资本定义的起源时,极有意义的是,它可以被追溯到一位作家(J.B.萨伊)的乱七八糟的措辞上去,他经常很不讲究他陈述自己概念的方式。萨伊首先——而且完全正确地——用资本这个名称来指某些作为促进生产的工具的那些劳动产品,如种子、染料、羊毛、工具、机器、房屋和家畜等等。并把它们的总价值叫做资本价值。以后他又说,一个资本价值可以采取很不相同的形式,如货币、房屋、家具和日用品等等,这就使它称“这种价值为一笔资本,它体现在用于生产活动的物体之中,无论这些物体是什么”。经济财货的第三个来源。因此,如果没有偏见的人终将同意一个资本概念的话,我们可以指望,这个概念将是被选择的一个。

第六章 社会资本和私人资本

关于我们的概念中的两个部分,社会资本(或生产资本)和私人资本(或获利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还有几点要加以说明。当我在列举和讨论各种理论的时候,我在这点上已表示过我的意见,这里只要简短地总结一下就可以了。私人资本——我们现在这样称它——是个原始概念。它不是资本总概念的一个支流,或一个部分,而是资本概念本身。国家资本,或更确切些社会资本,在该理论的历史发展中,是从另一个概念里面分出来的,是一个较为狭义的概念。本质上它是个相当独立的概念。在每一个基本方面(在定义上,在科学运用上,以及在范围上)它是站在完全独立的原理上的。它和私人资本这个概念仅仅为表面的和次要的情况所联系起来:就是说,它的“中间产品”的总和恰巧在范围上相同于整个社会作为收入来源的那些产品的总和——就是构成老资本概念的那些产品的总和。但由于历史的偶然性,这种次要的情况却在新概念的命名上起了很大作用;因此它也被叫做、并将继续被叫做资本。而这种情况,只要其间的关系未被彻底了解,就会造成经常被提到的可悲的混乱,不仅仅使两个同名的概念,而且也使和它们有关的根这种混乱情况,依我所知,首先被洛贝尔图所反对,而瓦格纳毫不含糊地附和了他。在这一过程中,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之间的差别又有了一个新的解释,一个很有趣的解释,而同时已很快地和很广泛地被接受下来了,所以我不得不对它表示一些意见。瓦格纳,像洛贝尔图一样,把作为“经济范畴”的资本和“历史一法律意义下”的资本(或资本资产)区别了开来。“作为经济范畴的资本,如果不从对资本资产的法律关系来考虑,则是这样一些经济财货——自然物资——的积存,这些财货是为社会生产新财货用的技术手段;是生产手段的积存;它是国家资本(或其中的一部分)。历史-法律意义下的资本,或资本资产,是可以作为一个人获利(租金或利息)手段的那部分个人财产,因之它是被这个人为获利目的而保有着的;它是租金基金或私人资本。”在这里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的区别已经缩小成为这样一个区别了:即一方面是财货的自然积存和另一方面是私人对这个自然积存所保有的法权之间的区别了。

我绝不否认这个新区别的重要性和有用性。它的出现是经济批评中的一件头等重大的事件,而它在阐明根本上不同的各问题方面,做出了有益的贡献。没有它,一个关系更大的区别——社会资本和私人资本之间的区别——肯定地不会被注意到的。但有一点我认为不足的,它没有说出后一个区别的全部意义,因之不能确切地代替它。社会资本和私人资本作为一方,国家资本和资本资产作为另一方,这二类之间,不管在范围方面或者在内容方面,并不完全相符合,以致我们不能简单地用后者来解释或替代前者,它们是二个独立的范畴,各自建立在不同区别的基础上。社会资本和私人资本之间的区别并不只是财货的自然积存和对这些财货的所有权之间的区别,它们代表两种不同的财货的自然积存。社会资本只包括生产手段;私人资本也包括某些日用品。这些不同的自然量,或财货的积存进一步发挥不同的经济作用。如果在这上面再加上另一个区别一一即社会资本是一种不受法律节制的范畴(也就是说它是一个纯粹的经济范畴)——而作为收入来源的资本必须有个物主,因此它是建立在历史和法律之上的一种所有权,那末,这不过是许多区别中的又一个罢了,因而它不是一个特殊的或基本的区别。因为如果我们不去管头两个区别,而按照有没有历史-法律的所有权问题来划分,我们将发现这样一种划分将使各类中的组成部分有很大的更动。在第一分类中,的确仍将和以前一样,仍将是社会资本,自然的生产手段。在第二分类中,我们只有目前被看作私人财产又被看作租金来源的那种同样的生产手段,而没有那些用作租金来源的消费品,像住房,图书馆等等,为了弥补这些东西,并使私人资本的范围扩大到应有的程度,我们不但要把以历史和法律为根据的私人物权,而且也要把另一类更为广泛的财货的自然积存放入自然生产手段中去。

或许这种把区别混淆起来的不合理情况可以用一个完全类似的例子来加以说明。如果有人要我们在“生产”和“交换”两个概念之间说出一个区别来,而我们回答说,生产是个纯粹的经济范畴,而交换(它必须以私有制的存在为前提)是一个历史一法律现象,则这样一个回答很难被认为是充分的。我们将会得到这样一个印象,就是这个回答给我们指出了一个区别,但没有给我们指出生产和交换之间的这个区别,因为交换的实质显然并不在于它是一个“历史-法律范畴”。它也是一个很重要的经济范畴;的确,它恰如生产一样是另一个经济范畴;凡要解释这两个概念的人,必须首先和立刻指出两者的经济性质之间的区别。同样,在“纯粹经济的”和“历史-法律的”这个对立中,一个区别被指出来了——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区别——但是社会资本和私人资本间的特征性的区别却没有被指出。

让我再重复一遍说,我认为洛贝尔图和瓦格纳所指出的关于自然资本和资本资产之间的区别确是一个很重要的区别,是一个在任何情况下也必须被指出来的区别。我要说明的是,这个区别不应当与社会资本和私人资本之间的区别相混淆起来,因为后一个区别是建立在完全不同的基础上的:而社会资本和私人资本的定义不应当以从另一个完全不同的区别那里借来的一些特征作为基础。

洛贝尔图本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证明这不单纯是一个有关公式的争论。他的片面的概念使他直接得出了一个错误的利息理论。依他看来,私人资本的实质在于和它有关的暴力的历史-法律环境,因此,很合逻辑地,他把私人资本的利息说成是单纯地由于这些环境的存在。在它看来利息就是抢劫;是资本所有者靠着生产资料所有权给与他们的暴力而从工人那里挤出来的利润。在另一方面,如果洛贝尔图注意到这个问题的经济方面,他将看到,那另一种财货的自然集合体(即私人资本)起着,并且将继续起着一种和社会资本一样的特殊经济作用;此外,他也将看到,利息是单纯地作为这种经济因素的自然产物而产生的。这样,他将在结束本章之前,还有一点要指出的:构成社会资本和构成私人资本的具体财货究竟是哪些呢?这个问题的答案自然应当从这两个概念的定义中得出。但特种情况引起了一些争执,不仅对定义是否正确有所争执,而且即使有了公认的定义,对每一个定义的范围也有着争执。因此,在这一点上必须弄得非常明确。

社会资本,作为促进生产的产品总和,包括:——

1.土地的生产性改良、配置和运用,只要它们保持独立的状态,像水闸,沟渠,篱笆等等。但是只要它们和土地完全混合在一起的时候,它们不应该当作资本,其理由同不把土地当作资本一样。2.各种生产性建筑物——工房、工厂、仓库、场所、店铺、街道、铁路等等。但居住用的房屋以及其他直接用于娱乐、教育,或文化等的房屋(像戏院、学校、教堂、法院等)不包括在资本之内。

3.工具、机器以及其他各种生产性器具。

4.生产上用的有用动物和驮兽。

5.生产上用的原材料和辅助材料。

6.在生产者和商人手中作为仓库存货的制成的消费品。

7.货币。

粗看时,最后两项是有疑问的。在仓库中的消费品,在外表上,已不再是“中间物品”而是“制成品”了,而货币不是生产工具而上面七项,我认为已把社会资本所应包括的物品,包罗无遗了。不用说,对资本的概念采取另一种看法的那些经济学家,还要把其他东西——像土地,耐用消费品,工人本身,等等——加进去,这里不必一一加以列举。但是很奇怪,那些对资本采取同我们一样的看法的作家,也建议把某些东西加进去。

在这一点上,最令人惊奇的是,从英国早期经济学作家直到瓦格纳,一致地把生产工人的生产资料包括在社会资本之内。当然工人的实物工资——工人用的食品、衣着、燃料、照明用具等——从预付给他们的企业家的立场看来是他的私人资本。但我认为很明显的,在社会整体的立场上,这些物品不能当作资本,如果资本的定义是生产手段的总体的话。“生产手段”这个概念应该是,也确实是,“消费手段”这个概念的对立词。这些对立词的意义是丝毫没有怀疑的,正像工人的生活资料是满足他们需要的直接工具,以及工人是社会的成员一样,也都是没有怀疑的。如果情况确是这样,那末工人的生活资料应划为用来消费或用来直接满足社会需要的财富,而不应划为生产手段或资本,这在我看来好像已经证明了的。但如果不把工人看作社会的成员(工商业也是为他们谋幸福的),而是看作劳动的物质机器,那末情况就相反了。那时,也只有在那时,工人的生活资料将自然地和牲畜的饲料,炉子的燃料,划入一类了;它将是生产手段或资本了。这种见解是无须加以驳斥的。

但是,可以指出,生产工人不仅是消费人员,而且也是积极的经济工具,因之,直接用来维持他们生命的生活资料,间接是为促进财货的生产服务的。但在这里,对生产的单纯的间接关系是不够的。因为,很容易看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之间的区别,只有当它指物品的直接归宿时才有意义。如果我们要注意到它们的间接归宿,我们就得毫无例外地把所有物品都归入消费资料中去,因为甚至生产资料也是间接地为满足人类需要服务的。这里又有了一个困难。把物品划分为消费品和生产品,意味着一个真正的划在如此明显的论点下,被反对的这个学说居然会被如此普通且如此固执地坚持着,这种现象初看上去是不可理解的,但如果我们把产生的背景仔细地研究一下,也不难解释。我想有两个有力因素引起这种结果。一个是历史传统,它在这里是很强烈而根深蒂固的。不要忘记,把工人的生活资料放进资本概念中去,是在这样一个时候,那时资本概念本身尚未有明确的定义,特别是,那时私人资本——工人的生活资料无论如何是属于私人资本这个范畴的——还没有明确地从社会资本——工人的生活资料不属于这个范畴——中划分出来。这种观点得到一种特殊的在长时期内流行的见解的支持,这种见解认为资本的功能是“使劳动力发挥作用”——这是工人的生活资料显著地实现了的一种功能。此外它还得到著名的工资基金论的支持。这个理论认为工资率主要决定于工人人数和工资基金数(即用来养活工人和支付工人工资的资金数)两者之间的比例——这种见解有助于把生活资料进一步和资本概念联系起来。最后另一个推进的因素或许是经常而公正地被批评的英国学派的一种倾向,它把工人们看作是生产的机器,又把他的工资看作是单纯的生产成本中的一个因素——应从国民收入中扣除的部分而不是国民经济中的一部分。有着这样广泛的支持,工人的生活资料成为社会资本中的一个因素这一个论点,逐步地,又这样牢固地潜入到科学意识之中去了,以致有许多人把它当作一条不必讨论的公理了;后来虽然发现了私人资本和社会资本之间的区别,又把社会资本定义为生产资料的总和,这样就把这种见解的基础粉碎了,但这个见解仍能以权威的势力保持住它的地位。

第二个因素比历史传统的势力更大;它不但在过去对这些传统的形成起过作用,而现在还在起着作用。这个因素,如果我不错的话,就是有意识或无意识地趋向于对资本概念的另一种解释不同于承认我们可称之为正式定义的那种资本概念的解释的解释。经济学家们曾经在,现在还在,和资本问题有着许多有意义的关系的两种概念——“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概念和“国家维持基金”的概念——之中犹豫着。的确,在正式的定义中,“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最后占了优势;但是经济学家们,很正确地感觉到“国家维持基金”和资本理论也有些关系,未能完全放弃这个概念。这样他们把一对学生概念放在一起了,在生产手段本身(这是正式定义所承认的)之中,加进了维持基金概念的一部分,生产工人的生活资料。当然这样一种分类(它是犹疑和折中的结果)是不会令人满意的。经济理论必须在两个敌对概念之间作出决定性的选择;不管选择的结果如何,这概念将是有限制的,明确的,不同于被批评的各个作家所给它的那样。或者我们将选择这样一个概念,它把资本当作中间产品的总和——这个选择由于上述命名适当的理由,我想是较为欢迎的一个——这样工人的生活资料就不在概念之内了;或者我们把维持基金——它使迂迥生产方式成为可能——叫做资本,这样,将和以后所说的那样,最后私人资本包括下面各项:——

1.构成社会资本的一切财货。

2.那些消费品、物主自己不用而用来通过交换(出售、出租、出借)获取别种财货,像出租的房屋,出借的图书,企业主预付给工人的生活资料以及其他许多东西。

并多作家加进“关系”,商标,商业联系,法权。当然,这些东西,由于上面所说的理由,我不当它们是组成资本的独立类别。

现在,写了这样长的引论之后(鉴于我们这个理论中有着类似的混乱情况,这样做是可以原谅的),我们可以从概念转到它们有关的各个问题上来了。在下篇中我们将详细阐明本篇头两章中所约略谈到的概念的理论,作为生产工具的资本理论,或社会资本理论。

第二篇 作为生产手段的资本

第一章 引言

在阐明作为生产的工具或用具或手段的资本的理论时,我们不得不叙述和说明在财货的经济生产中资本的出现及其结果。我们所要说的一切围绕着两个问题:资本是怎样产生的?以及它的生产性工作的性质是什么?第一个问题涉及到资本的形成和累积的理论;第二个问题涉及到资本的生产功能。

读者已经涉猎了许多种资本理论和定义,当他在我们目前要探讨的问题上遇到类似的不同意见的时候,大概不会再感到惊奇。当然,大家对资本在生产中异乎寻常地有用这一点是没有异议的。但我想这是经济学家们所能同意的唯一的论点。只要再追问一下,这种有用性究竟指什么,或者,资本的协作,其性质究竟是什么?——大家就不再一致了。一个人认为资本的效用在于使劳力得以运用;另一个人认为在于储存或代替劳力;第三个人认为在于实施劳力;第四个人颂扬它使人们能控制自然力;第五个人说它使工人能“在企业的开端与结束之间放进一段时间的间隔”。像劳德代尔这些人把它和土地与劳力一起当作一个独立的、原始的生产要素;另一些人,像季德,称它为一个独立的但仍只是一个派生的要素。克兰瓦赫特只把它看作是一个“条件”;凯雷又把它看作是生产的“工具”或“用具”。的确,我们的理论家们甚至对这种有用的生产辅助物是怎样产生的都没有一致的看法。如果我们具体地问:一架飞机、一把犁或一只蒸汽机是怎样造出来的?——他们或许可能很正确地详细地说明这些资本的具体部分是怎样产生出来的。但当他们耍把所看到的东西概括起来,他们就分道扬镳了。一个人说资本起源于储蓄;另一个说不是的,它一定是被生产出来的;而第三个说它是这两者共同产生出来的。

经济学家们在这些问题和类似的问题上的意见不一致,比起他们在利息理论上的不一致来更能引起人们的惊奇。这里的问题是非常不同的,也是基本上较容易的。在利息理论上,困难是在于对确实很混乱的事实拾以正当的解释,而在这里除了正确地叙写事实外,没有别的工作了;而这些事实也是大家异常熟悉的。我们说过,大家知道一架飞机或一部蒸汽机是怎样造出来的。同样每个人都正确地知道一架飞机、一部机器、一把犁,或一种原料在生产中做了些什么工作且是怎样做的。只要把那些东西的特点排除掉,而把那些东西的普通的共同具有的东西用适当的词句描写出来,则资本形成和资本功能的理论就差不多已经写成了。

为什么经济学家在这种简单的工作中失败了呢?这是由于他们不让事实来说明自己。不是简单地实事求是地叙述这些事实,而是想像出了许多解释或者加了许多解释进去;突出了一点,忽略了另一点,而第三点被忽视了,至于根本不存在的第四点却加了进去。如果每个人把自己的特殊见解具体地加进事实中去,则每个人从它们中得出某种不同的东西,还有什么惊奇的呢。在我看来,在这样一种情况中,理论家最重要的责任,就是要避免上面谴责过的那些过错。为了确定不移地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将明确指出(即使仅在外表上)这样一个区别:事实的叙述和事实的解释之间的区别。因之,在下一章里我们将详细叙述资本主义生产的过程。对事实真相有了一个确切的认识之后,在关于资本的生产功能和关于资本形成理论的各章中将有解释和说明。

第二章 资本主义的生产

资本主义生产的过程我们已经在前面提纲式的讲过了。其中有些方面还需要在这里更精确地检查一下。我将一面回顾以前所说的,一面在需要时作些补充说明。

人们的一切生产,目的在于获得消费用的财货。这些消费品必须以物质形态存在着,因而也受自然规律的支配。我们知道,为了获得它们,我们必须设法使各种积极力量很好地配合起来,以便达到预期的结果。因此我们得到的一件产品,它是按照自然规律产生出来的,也将按照自然规律继续存在下去。现在,比较仔细地来看看人们能对这种生产性的结合使用的力量的性质。它是由两个数量上很不相同的成分组成的——第一,自然界无尽期地发挥人生活在其中的自然界中,包藏着永不静止的大量能量。万有引力使这个地球保持球形;使每样东西紧贴在地面上;使雨落在地上,把江河之水引向大海;使潮水时起时落;不停地在地壳的每一点上起着压力、重量等作用。太阳给地球带来光和热,产生了无穷无尽的物理和化学作用,其中植物的生长特别引起我们的注意,一方面是由于它的神秘性,一方面是由于它对人类的重要性。至于分子、电子以及每个原子对邻近原子不断地发挥的化学作用和反作用,那更是无穷无尽的了。这种不借助人力而由自然界不断发出的能量的总和,我们可以把它当作人类生产资源的一部分;这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我们视它为天然资源。这是人们只要可能,可以随心拿用的一个无穷宝库。目前只动用了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现在,自然能还有更大的一部分在结合的过程中自行消失,这一部分从人类的目的论的观点看来似乎是无用的或甚至是有害的。潮水的起伏,河流和瀑布的冲力,大气的流动,巨大的电力,磁力,以及万有引力——这些蕴藏在地球内部的能量,只有很小的一部分被人们利用了。其他能量,如上地的生长力,利用得多一些,但离充分利用还很远。农业科学的稳步前进,不但使我们有希望可以从土地上获得越来越多的效用,也使我们怀疑这方面的进展还远远没有到底哩。

我们已经看到,我们所以能控制这些自然力,乃是通过我们生产资源中的另一部分,我们自己的人力。我们拿出自己的劳力以各种巧妙的形式同自然作用结合起来。所以在生产中我们所得到的一切是两种(只有两种)根本的生产力——自然和劳动——的结果。这是在生产理论中最确定不移的见解之一。人们有着大量随手可用的自然作用,可以把自己的人力和它结合起来。自然界自己起的作用,以及人和它一起起的作用——这是各种财货产生的双重来源,也是它们能产生的唯一来源。第三种基本来源是没有插足之地的。

这两个因素就是在生产工作中技术上起一切作用的东西。但在经济上还必须指出另一个很有启发性的限制。作为人类生产活动的基础的大量自然资源中,有一部分应特别引起经济学家的注意,那就是自然界中只有有限供应的那些有用物品。的确,在自然界中的物质和能量是不会缺少的;碳和氮、氧和氢——一般说来,大部分的“原素”——本来不比电力、磁力、化学能和万有引力少一些。但适合于人类需要的这些元素的某种自发结合,可能相对地稀罕;像有用的植物和矿物,能供利用的水源,肥田等等。自然界中这种有限的赐品和能量给我们带来了特殊的经济重要性。不经济地使用它们乃是愚蠢的。像空气、水、阳光等取之不尽的技术要素,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和任意浪费,不会使生产遭受损失。但有限制的那些技术要素必须小心处理,必须储存起来,必须充分地加以利用。换句话说,在较大范围的技术性天然资源之中,它们是人类的特殊的经济性的天然资源。因为所有,或几乎所有的自然的有限的赐物或能量都是和土地结合着的,我们可以无危险地把土地,包括它的一切活动或使用,作为这种经济性天然资源的代表。对土地的使用来说,劳动的运用是它的对立物。劳动差不多全部是带有经济性的。这是部分由于体力供应按人类对它的广泛的需求来看是这样的稀少,以致最勤勉的劳动也不能充分满足人类对财货的需求,更谈不到大量超过这个需要了;部分地是由于从因此,自然和劳动是生产的技术要素,土地和劳动的使用则是经济要素。后者是进行生产的人利用自然,利用自然的肥沃土壤和无限力量来取得高利的本领。只有土地和劳动的使用才是要求经济处理的力量,因为在技术上也是必要的无偿的自然力的合作是毫无问题并无需代价就可以得到的。唯有能支配土地的使用和劳动的服务的人,才能得到所想望的经济产品;而不能支配它们的人,就得不到这种产品。如果生产技术相同的话,拥有一倍或一半这种支配权的人,就得到一倍或一半的产品。因此,在生产中,只有土地和劳动才是同经济社会有关和必须加以考虑的力量。总之,土地和劳动——或者更确切地说,土地的使用和劳动的服务——是最重要的经济生产力。那末,人用什么方法来使用这两种基本的生产力呢?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暂时回到熟悉的生产方法上来。

要用这两种生产要素来制造人类消费的财货,人们可以采用下面两种方法中的一种。它可以把一些经济生产力互相结合在一起——或者把它们同无代价的自然力的活动结合在一起,使所想就一般经验讲,“劳动时间愈久,照例,工作就愈感到吃力”,参阅杰文斯:《政治经济学原理》,第2版,第185页;和戈森:《论人类交换法则及由此产生的人类行为准则的发展》,1885年版。

我相信这就是事实说明得十分清楚的情况,而洛贝尔图坚持和反复强调,劳动是对人类经济有关的唯一原始力量,并从这里得出结论说一切财货在经济上都可以认为完全是劳动的成果的时候(《关于我国形势的认识》,第一讲,《近代地产信用缺乏的说明和救济》,第二版,第160页,《社会问题解说》,第69页),正是对上述情况的深刻理解。

如果今天我们听任一块肥沃的土地闲置着,或者听任一座矿山或水利资源原封不动不加开发;总之,如果我们不是在经济上对土地作有价值的利用的话,我们就等于直接作违背我们福利的事,也正如我们不经济地浪费劳动一样。望的财货作为结合的结果而立即出现,例如在海边采集贝类。他也可以采取迂迥的方法,用他所支配的生产要素,首先制造另一种财货,然后依靠它的协助,再生产他所需要的财货;例如,先去制造渔船和渔网,然后再去捕鱼。我们已经知道,前一种生产方法等于德国人所说的“不用资本的”(Kapital1os)生产,而后者则与资本主义的生产相同:而在间接生产方法中出现的中间产品,则是经济的社会资本。

采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法,有两种同样性质和同等重要的后果。一种后果是有利的;另一种则是不利的。有利的后果,我们业已考察过了,即这种生产方法有较大的技术生产力。花费一样多的主要生产力量分是以这一命题为根据的。因此我必须指出下面两点来防止任何误解。

首先,很可能在特殊的例子中,间接生产方式不仅更好而且更快。一个人要从高树上采苹果,如果他先从别棵树上攀一根树枝,然后用它把苹果从树上打下来,这样做比爬上树去一只一只地用手摘下来,能更快地达到他的目的。但这不是一条定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我们采用迂迥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时,必须等待,有时要等待很长一段时期,才能得到最后产品。我不必再举已为大家所熟悉的例子了;我只要指出这一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经常带来的这种时间上的损失,是大家热烈讨论着和指责着的,工人对资本家的依赖的唯一根源。如果资本主义生产也像普通无技术的直接生产一样,也可以做一天吃一天的话,那末没有东西可以阻止工人自始至终为他们自己进行这种迂迥式生产了。他们还是要依赖于地主,因为地主可以阻止他们利用他们所需要的土地,但是他们可以不依赖于资本家。只是由于工人们不能等到迂迥生产方式——它以获得原料和制造工具开始——生产出能供消费的产品,所以工人们就在经济上依赖于资本家,因为在这些人手里已经掌握着我们所称的“中间产品”。再者——虽然这点似乎是毋须指出的——当我们说资本主义生产需要时间时,如果有人说一件具体资本,譬如一件工具,一旦到这里,我们已把资本主义生产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且已把它同完全不同资本进行的生产作了对比。但是这里我们提出一点应注意之点,就是,在资本主义生产中是有阶段和程度的;正确地说,有着许多程度的“资本主义”。制造消费品可能采用的迂迥方式,其时间长短是非常不同的。我们可以制造中间产品,再用它们在一个月内,一年内,十年内或一百年内制成最终成品。现在的问题是:这样程度上的不同对产品有什么影响?

大体上可以这样说:不仅最初几级的生产量更大些,而且生产过程越是延长,技术效果就越大;但当生产过程延长时,产量往往以较小的比率增长。

这条定理也是根据经验,仅仅根据经验得来的。它必须作为生产技术上的一个事实来接受。读者只要在心中想像一下消费品生产的每一个步骤,就可以很容易地判断它是否正确。例如如果我们仅仅收集干树枝或折下树上的细枝,我们就可以直接获得炉用木材。利用一柄石斧使生产迂迥了一些。如果掘出矿石,准备燃料和工具,熔铁炼钢,最后造出钢斧,生产过程就更长了。再往前推上去,我们可以制造采矿机器、复杂的炼铁炉,制造切削钢斧用的特殊机器,再往前推,我们可以建立工场和机器来制造各种各样的设备等等。没有疑问,每增加一级,提高了全部过程的生产率;就是说,每获得一个单位的成品,譬如一立方尺木材,将用去较小比率的劳动量(直接的或间接的)。但是同样无疑的,是最初两种生产方式——用石斧或钢斧的两种生产方式——在伐木的生产率上要比后来的各种改革引起更大的变革。虽然以绝对数字看,后来各种改革所引起的生产率的增长也是很大的。

如果必要,可以更容易地用数字来证明这一点。例如一个工人用双手一天内可以伐木二立方尺,而用三天制成石斧能伐木十方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需的三天时间的报酬是一个人每天多八立方尺。现在把这种生产方式所需的时间加一倍——需要六天时间——所得的报酬也可能加一倍,即十六立方尺。但如果时间加二倍,报酬大致也会加二倍。如果把它增加一千倍——譬如先开矿,然后在几年之后制成斧头——报酬肯定不会增加一千倍。如果可能的话,那末一个工人一天之内将能伐木八千立方尺了;从某一点起——这一点不会离开起点很远——产量虽然仍旧有增加,但将以较生产时间为小的比率增长。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确定的数字是不可能规定下来的,不能肯定地说,究竟从哪一点起,生产率将随生产过程的延长而开始减低,或者一般地说,不能肯定生产过程延长后,产量增加的确切数字。这些数字由于备生产部门技术情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也由于生产技术的发展阶段不同而有所不同。每次技术发明也会使这些数字发生改变。例如火药的发明一下子把狩猎的生产力提高了的百分之五十,把采石的生产力增加了一百倍。我们可以很自信地把上面说过的那个定理重复一遍:生产方式的每一次延长(只要生产过程的延长会引起增产,而增产量到了某一点通常就要减退,这两点在我们学科中早已被注意到和认识到!大部分是在另一种形式下即从生产率理论谑语那里借用来的那种形式下被认识到的。好多年以前屠能就用最客观的方式说出这些现象,并指出:资本逐渐增加时,最后加进去的资本确实能增加劳动的产品,但增加的比率是逐步减少的。在这个事实基础上,他自己提出了这个著名的学说:利率使自己适应于用在生产率最小的企业中的最后加进去资本的生产率;随着这个学说的出现,这些事实很广泛地被认识和接受了。但为了同当时的流行作法相一致,这些事实不得不采取特殊的表现形式和生产率理论的辞句;这样,最恼人的错误和混乱也随之混进去了。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我认为在这里用最简单的语句把事实重述一遍是有好处的。

或许这一点是不需要证明的,即消费品的资本主义生产,虽然采用迂迥的和分级的方法进行,但并不因此而就不是一种紧密关联着和统一的生产。生产中间产品的劳动——我们将根据洛贝尔图的继续。当然,今天的成品对于几世纪来的劳动的成果说来只是一个极微小的部分——即使可能也不值得计算的部分——。因此,如果我们一定要根据从第一次投入劳动直到完成工作为止的这个绝对时期,来算出今天的成品的价值,将使我们对耗费在削手杖上的资本主义的程度产生一种非常错误的看法。

更重要和更正确的,乃是看一看从在各阶段工作中不断地支出原始生产力(劳动和土地的使用)起到制成的消费品的出现为止之间的平均时期有多长。生产的资本主义程度是大是小,要看原始生产力在各工序中发挥作用的平均时期是长还是短。例如,一件商品的生产,需费一百天的劳动——为了简便起见,我们不把共同起作用的土地的使用计算在内——,其中一天是在制成品出现之前十年用去的,另一天在九年之前,其余各天在八、七、六、五、四、三、二、及一年之前,而其余的九十天是在紧接着成品出现之前用去的。这样,第一天的劳动报酬是在十年之后偿付的,第二天的在九年之后,第三天的在八年之后,依此类推,而最后九十天的是即刻偿付的。计算法如下:——

就是说,一百天的劳动是平均在半年之内偿付的。假使说,另一件商品的生产,也需要费一百天的劳动,这一百天也是在十年之内用去的。但使用的先后是这样的:二十天是在十年之前用去的,另外二十天在九年之前,第八年到第一年之间每年用去五天,最后二十天是在紧接成品出现之前用去的,所得平均数就完全不同,且要大得多:——

即超过五年半。此外,在上述两个例子中,很可能有若干天的劳动是在几世纪以前就用去了,但这个微小的数字不会影响平均数,因之在大多数场合下,可以不计。上面所说的迂迥生产方法的延长和资本主义的程度,必须在方才解释的意义上加以理解。过程的长短,或其延长或缩短不应当用从付出最初一点劳动到付出最后一点劳动之间的这段时期的绝对长度来衡量——否则,拿一把恰巧是用罗马时代开出的铁矿石制成的铁锤敲碎一个栗子这样一种劳动,也可以算作最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了。也不应当用生产过程中所包括的独立的中间产品的数量来衡量——否则,当一个孩子用三种中间产品(树枝、石灰和粘鸟胶),在制造它们的同一天去捉鸟,他的捉鸟工作要比费几年的精力来开矿的矿工的劳动更具有资本主义性质了。这个时期应当以从不断地支出劳动、使用土地直到获得最后产品为止之间的平均时期来计算。只有在那些生产方式中,即这里原始生产力的使用,平均分布在整个生产时期的场合下,生产过程的绝对长度才能正确衡量资本主义的程度。让我们把上面适用于一个生产过程的说法,运用到整个社会中去。每年一个社会重新获得并运用一定数量的原始生产力——以劳动和土地为代表的生产力。社会的生产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越远——当然,完全不用资本的生产是没有的——那么一年内为生产消费品而消耗的生产力的比例也越大。生产越具有资本主义性质,一年内消耗的生产力的比例也越小,而投入中间产品——它们只能在后来才能变成制成品——的比例将越大。再者,资本主义程度越高,这些中间产品变成制成品的时期也将越远。因之,一个做一天吃一天的社会,一年内生产力能生产多少,就消费多少。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只消费本年生产力所生产的成果的一小部分,而更多地消费从前各年中生产力所产生的成果,同时它还有余力制造为将来服务的中同产品。资本主义程度越高,它能消耗更远以前年代的(平均地讲)生产力所生产的成果,也能照顾到更远的将来年代的需要。

现在,我相信,下面这种说法,它说出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主要方面,将不可能被错误地理解吧。

人所生产的一切消费品,都是通过人力和自然力的结合才出现的,而其中的自然力,一部分是要经济代价的,一部分则是没有代价的。依靠这些主要的生产力,人可以直接地,或是通过称为资本的中间产品的媒介,来制造他所想望的消费品。后面的这种生产方法需要耗费时间,但在产品的产量方面有一定的优点,而且这个优点同迂迥生产方法的每一延长有关,虽然它也并随着时间的延长而成比例地递减。

第三章 资本在生产中的职能

看了上章所说的之后,就不难指出资本在经济虫产中所起的作用。

首先,资本有表征上的重要性。它就是有利的迂迥生产的表征。我故意说有利的生产方法的“表征”而不说它的“原因”或“条件”,因为,实际上,它是一个结果而不是原因。人们今天用船和网来捕鱼,而不是在池塘旁边用手捉鱼,不能说他们是因为拥有船和网才采用这种比较有效的方法的。很明显,由于他们采用了这种方法他们才有船和网的。一般讲来,在利用这些东西之前,他们一定早已采用了这种迂迥的方式。但资本的重要性还不止于此。第二,这是资本的生产效率的主要方面——资本是完成这种有利的迂迥过程的有效的中间原因。每一笔资本,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用的天然能力的储存,这些能力起作用时帮助了迂迥过程的顺利进展,而资本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形成的。我说“中间原因”而不说“原因”。资本不发出独立的推动力;他不过把根本的生产力所发出的推动力传达出去罢了,好像一个台球弹子推动另一个弹子一样。的确,资本的职能曾被称为“自然力的禁闭”。这个名称很合式也很好。但不要忘记,这种特性是属于整个资本主义过程的,不但属于“下降部分”(一般叫做资本的使用)而且也属于“上升部分”(资本本身首先在这里被制造出来)。人们并不首先利用资本把自然力禁闭起来;资本本身是以前被禁闭着的自然力——能听从人们指使的原始的生产力——的产物。总的说来,在经济学家给与资本的许多种特征中,在这方面最确切的一个是“生产的工具”这个特征。

但,第三,资本也是所采用的其他各种迂迥生产方法的间接原因——所谓其他各种,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除了资本本身形成的以外的各种。当人们掌握了许多资本的时候,他不但能顺利地完成这个过程,在这个过程里现有的资本形成了,但同时也能采用别种新的方法。因为目前有的资本存货(这些基本上不过是处于过渡状态的消费品的总和)每年贡献出其中的一部分,因为这部分已完成了过渡状态而变成制成品了,而这些成品留作本经济年度直接消费之用。这样,资本存货越大,那末过去的生产力对目前消费的贡献也越大,因之,为目前需要而动用目前生产力的数量也越小。这样,就有更多的目前生产力可以留下来为将来服务了,就是投资到更长久的生产过程中去。

如果一个社会这样的穷,一年内,假定为1888年,从资本主义的中间产品所成熟过来的消费品,只有该年需要的1/20,那末其余的19/20必须从1888年内的劳力和土地的使用中得来,因之该年的生产力中只有很小一部分可以剩下来发展为以后年代生产消费品的生产方法。反过来,如果,从前已经累积好了大量的中间产品——原料、工具、机器、工厂、工场等——它的数量这样的大以致逐渐成熟过来的消费品可以满足1888年消费需要的5/10,1889年消费需要的4/10,1890年消费需要的3/10,依次类推,那末1888年的生产力中只有一半将用来满足本年的需要,而另一半可毫不迟疑地全部用来生产在以后年代里可以转成消费品的中间产品了——后面各年的情况也可按比例依此类推。

在这个意义上,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正确地说,人最后,我们现在可以容易地和绝对地来回答这个有很多争执的问题了:资本本身是否具有任何种独立的生产力;或者以通常的词句来说,资本是不是同劳动和自然相并立的,独立的,第三种“生产要素”?

答案必然是个很明确的否定的答案。我想这是任何人可能得出的唯一的一个答案,如果他对提出这个问题的意义何在有明确的认识,同时他认识到这问题必须提出,如果它值得提出的话。这个意义是一个很值得强调的意义。下面这个譬喻可以使问题弄得很清楚。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投了一块石头,杀死了他,是不是这块石头杀死他的呢?如果这问题是随便地提出来的,可以毫不迟疑地回答说:是的。但如果犯人在法院里申辩说,杀死这个人的不是他而是石头,那末怎么样呢?如果这样来理解这句话的意义,我们是不是还可以说石头杀死了这个人,而宣告犯人无罪呢?

现在经济学家就是用这样的强调方式来探讨资本的独立生产力的。这个问题是在我们探讨构成物质财货的各个因素的过程中出现的。正像化学家对复合物的分析感到兴趣,经济学家也有兴趣分析物质财货的各个过渡阶段,追究它们的根源,要把成千上万种生产工具或辅助物——它们直接或间接有助于这些财货的产生——分解成为万物得以产生的简单的、根本的能力。在这一点上,就产生了资本是不是一种独立的生产力的怀疑。探讨的全部精神使这个问题只能有一个意义,而重点是很明显的。我们不是要问附属的中间原因,而要问最终的独立的因素。问题不是资本在获得生产后果的过程中起不起作用——正像石块对杀人起不起作用一样——而是,如果承认有生产结果的话,是否其中某一部分完全地或特殊地由于资本而得来的,而不能归功于其他两种公认的基本要素,自然和劳力。现在这个问题能正面回答么?

肯定是不能这样回答的。资本只不过是自然和劳动力的一种中间产品。资本本身的起源、存在,和以后的作用,也不外乎是生产的真正要案——自然和劳动——连续活动中的一些阶段。唯有自然和劳动自始至终从事消费品的生产。唯一的区别是,它们有时候立即生产出消费品来,有时候要分作几个阶段来完成。在后一情况下,每一阶段的完成,都是以生产出预制品和中间产品作为标志的,于是资本也就出现了。不过,如果产品不是立即生产出来,而是采用分期的方式,试问,它的创造者的工作量会不会有一些减少呢?如果今天我将自己的劳动同自然力结合起来,用黏土制造出砖来;明天我又将自己的劳动同自然的赐予结会起来,从而得到了石灰:后天又制出了灰泥,于是建造了一道墙。能不能说,墙的某些部分,我同自然力都没有做工作呢?而且,在一件需要很长时同才能完成的工作——比如说建造一幢房屋——还没有全部完成以前,那就必然是在某一时刻先完成四分之一,然后完成二分之一,然后又完成四分之三。人们能够将这些不可避免的阶段叫作房屋建造的各不相干的必要条件,并认为为了建造一幢房屋,除了建筑材料和劳动而外,我们还需要一幢完成了四分之一的房屋,完成了二分之一的房屋和完成了四分之三的房屋吗?将工作进行中表面上具有资本形式的这些中间步骤,提高成为同自然和劳动并列的独立的生产因素,也许在形式上不那么使人注目,但它实际上是丝毫也不正确的。

如果没有分工,如果没有分工把生产消费品的整个过程分成若干明显地独立的生产活动,那末这个问题是决不会产生的。分工使经济学家们忘掉把生产消费品的工作看作一个整体,使他们谦逊地把人类以前的活动所生产的不独立的中间产品看作一种独立的力量。即使这样,如果没有另一个原因,理论家们还是不会产生这种混乱的。那就是一般人都公认生产要素和收入类别是对称的,同时经济学家如果不承认资本是一种独立的生产要素,则在解释利息和把它合理化起来时就会感到为难。人们说,一切天然收入是基于参加了财货的生产。收入的各个类别不过是付给各种生产参与者的报酬的形式罢了。地租是付给自然要素的报酬,工资是付给劳动要素的报酬,而利息呢——好罢,如果它不被解释为付给第三种,独立要素的报酬,就没有物质的基础了。在理论上它似乎没有被解释清楚,在实际上——这对理论家可能更为严重——它也没有被证明为合理的。这样就使许多学者钻入了牛角尖,宁愿不正视事实而不愿放弃资本是独立的生产力的看法,以致也不愿放弃流行的利息理论的受人欢迎的基础。

事实说得很明显。不可否认,按照要素这个词的原意来说,资本不是一个要素,因为它本身是由自然和劳动的合作中产生出来的。不但这样,这点(由于命运的嘲弄)应当由那些把资本当作独立的生产力的理论家们明确地加以证明——正像在他们之前曾由亚当·斯密加以证明那样。在他们的价格理论中,当必须指出一切物价最后怎样分解为地租、工资和利息时,他们只得详尽地证明具体的资本不是一个要素;譬如,铜与钢,两种制造表的资本,是由于天然矿石、矿工以及以前的资本的合作而产生的,这些东西本身也是以同样方式产生出来的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要把方才被证明为不独立的中间产品,说成是独立的生产力,他们不得不采取一些非常独特的办法了。最常用的是暖昧和简略。不是老老实实地设法解决这个明显的矛盾,他们或者根本不指出可疑之点,或者即使指出了,却用一些意简言赅的语句带过去了。一连串作家毫不犹豫地在一页上把资本解释为一种“得自”自然和劳动的生产要素,而在另一页上又把它解释为与自然和劳动并立的第三种独立的生产要素。穆勒屈服于事实的压力,不得不承认资本本身是劳动的产物,所以它在生产中的功能实际上是劳动的间接形式。但一转身他又保留了资本的独立性。他说“不必要特别把它分割开来。为生产这一工作中所需耗费的资本而在以前投入的劳动和对这一工作本身投入的劳动是同样重要的。”因之,由于在两个不同的生产阶段中,必须把劳动投入两次,所以必须承认还有劳动以外的另一样东西是独立的生产条件!

当然有些作者处理这个问题比较严肃一些。他们并不规避这个困难,只是设法去找出一个真正的解决办法来。他们决不忽视这样一个事实:资本首先是通过几种简单要素的结合而出现的。因此,他们正确地不说资本本身具有一种要素的特征;但他们还是需要一个支持利息的独立支柱。他们把资本分解成几个因素,因而发现除了自然和劳动之外,还有一种独立的因素:西尼尔称它为节制,赫尔曼称它为资本的使用。这些解决办法我在《资本和利息》一书中曾详细地讨论过,并且认为是不很恰当的。特别是赫尔曼的解释,因为这样必须把资本所提供的“使用”说成比资本本身更为基本的东西——好像先有鸡生出来的蛋,后有鸡似的!虽然如此,对于我们目前的问题讲来,这些理论都是很有启发性的。它们说明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中最有远见的思想家宁愿以危险的人为的解释冀求问题的解决,而不愿同意流行的学说——即资本本身,虽然起源于自然和劳动的合作,仍然是一种同它们相并立的“独立的”生产要素!

因此,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把资本从独立的生产力中除去,正如一部分英国学派在很久以前所作的那样,也正如社会党人近来所作的那样。然而我可以说,他们这样做的方式并不完全恰当。在资本的作用中,他们看到的只是在生产资本中消耗的劳动的作用,他们将资本解释为“预先储存的劳动”。这是不正确的。资本——保持同样的说法——固然是“储存的劳动”,但它却包括更多一些的内容,它也是储存的有价值的自然力。资本是一种媒介,通过它,两种固有的生产力可以发挥它的作用。就拿黄金的作用来讲,当它作为资本用于镀避雷针时,掘出金矿石并加以提炼的矿工的劳动并不是唯一的有贡献的力量;在存贮这种有价值的矿脉或砂金方面,自然也有它的一份贡献。

那末,虽然我们把资本在生产中的作用归因于自然和劳动,资本本身是否有生产力的呢?当然是有的,从生产性这个意义非常含糊的词彙的几种意义上说,它都是有生产力的。首先,资本是“有生产力的”,因为它在财货生产中有自己的目标;其次,资本是有生产力的,因为当迂迥而有利的生产方法的开始的时候,它就是完成这种方法的有效工具,最后,资本是有间接生产力的,因为它使采用新的可以获利的生产方法成为可能。然而,在一点上它却没有生产力,即按争论最重要部分关键所在的意义来讲,资本并非具有独立生产力的。老经济学家洛茨简明而扼要地说:“在资本中绝对不存在任何独立的劳动的问题”。

第四章 资本形成的理论

关于资本的形成,在经济学里流行着三种见解。一种认为它起源于储蓄,第二种认为它起源于生产,第三种认为它起源于储蓄与生产。其中第三种接受的人最多同时也是正确的一种。但这个公式还必须略加扩张,并且应当以一种比以前既更清楚又更近实际的形式表达出来。

首先,用最简单易懂的词句把问题说出来。假定有一个隐士不用任何种资本工作着——像飘流在孤岛上的鲁宾逊,既无工具又无武器,由于没有资本,他最初必须以最原始的方法,像采集野莓之类来维持生命。在他能得到第一笔资本(像一付弓箭)之前,将发生什么事呢?

让我们来考验第一种理论。仅有储蓄就能够产生资本么?当然不能。只有一样物品——野果——我们的鲁宾逊可以随意储蓄一定的数量;他可以积存一堆野毒——消费品——但这不能使他得到弓箭。很明显,这些是必须积极地加以生产的。

那末,说资本是生产出来的,够不够呢?当然也是不够的。当然只要鲁宾逊有时间开始生产资本,资本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但是在他有时间生产资本之前,还有些事情必须去做,这些事是什么,决不是不言自明的。为了要使资本得以形成,生产力必须解放,而只有通过锗蓄,才能解放生产力,这一点我们在以后会明白。

我们的鲁宾逊每天能支配的原始生产力等于——不计自然的赐物——一天的劳动,我们假定这一天的劳动为十小时的劳动。现在假定在他茅屋四周的野莓很稀少,以致他劳动十小时所得到的一个孤独个人的资本一样,国家的资本只能通过劳动而不是通过储蓄,才能产生和增长),拉萨尔(《资本和劳动》第64页);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2版,第619页)。其他学派的近代一些作家边倾向于这一种见解;季德就很明确和坚决(《国民经济学原理》第167页);克兰瓦赫特不太坚决(《桑伯格手册》,第2版,第213页);麦耶(《收入的本质》,1887年版,第213页),瓦格纳更妥协些(《国民经济字原理》,第2版,第298节),而寇思则暗晦而含混些(《国民经济学原理》,1885年版,第257节)。但是虽然把资本归因于劳动这个趋势正在发展着,把它归因于储蓄的这个见解依然为多数人所接纳。但持有后一种见解的作家经常正确地指出一些限制,并强调指出光是储蓄是不够的。必须也有“劳动”或“用之于生产目的”诸如此类——的确,这或许是许多老一辈主张储蓄理论者的真实意义,不过他们认为太明显了,所以汉有明确地说出来。参阅劳(《国民经济学教程》第8版,第1卷,第133节),里卡-萨勒诺(《资本理论》,第4章,第118页——“资本得源于勤劳和节约”);科萨(《政治经济学原理》,第8版,第39常约捌渌矶嘧骷业闹鳌*仅足以维持他最低限度的生活,很明显,资本的形成是不可能的。劝他生产一付弓箭也是无用的。生产需要时间和体力,而鲁宾逊的全部时间和精力都已用在维持生命这方面了。所以,如果没有别种东西,耍生产资本是很困难的;我们把上面例子中所假定的事实更动一下,就能立刻看出所谓别种东西究竟是什么。

假定,野莓的供应量非常之多,采集九小时就可以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十小时的采集就可以使他非常健壮。那么很明显现在他有两条路可供选择了。或者他可以充分利用这样的机会,把十小时劳动的成果全部消费掉——这样他显然将没有时间和精力制造弓箭了;或者,虽然在他手头上的生产力足够使他生活得好些,但他满足于最低限度的生活,就是,只要采集九小时就够了;这时候,也只有在这时候,他有第十个小时空闲下来,可以利用它来制造武器为将来服务。换句话说,这就等于说:在资本真真能被形成之前,生产资本所需的生产力必须通过侵占目前的享受而储蓄起来。

为了避免预料中很可能会产生的错误,必须明确地指出:这种对目前享受的侵占不必是彻底的匮乏。既有着更多的生产力,鲁宾逊的选择不是像上面例子中的那样,最低限度的生活和比较宽裕的生活之同的选择;而是较宽裕的生活和极宽裕的生活之间的选择。问题不是这些对目前享受的侵占是否绝对不重要,而是这些侵占对那个数量之间的关系——我用“收入”这个最简短和最能为大家所理解的词来表达这个数量,但这个词不幸在科学使用中还没有确切的定义。最重要的事是目前的生产力资源不应当全要注意,我说的是生产力的储存;因为储蓄的直接对象不是构成资本的财货,而是生产力。这点很重要,必须特别加以强调,因为在目前太不受人注意了。人们储存消费品,他的享受物品;他就储存了生产力,用这些他就能生产资本。只有在特殊情况下,资本本身才是储蓄的直接对象;这只有在那种财货的情况下才能发生:即那种财货,由于它的特性,既可以用作消费品,也可以用作生产资料——例如谷物。如果人们不把这些财货直接消费掉,他的储蓄直接奠定了资本的基础。当然,要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建筑,还得在储蓄这个消极因素之上,再加上把储存下来的射货作为中间产品投入生产中去这个积极因素。

不难指出:正像第一次资本的形成一样,以后每一次资本存货的增加都要受这种条件的限制。假定在一个月之内,我们的鲁宾逊每天只消费掉他在九小时内所采集的野果,而用第十个小时来制造武器。三十小时的工作使他有了弓和箭,有了这些他有可能使他的生活过得更容易更丰盛些。自然,他的欲望增大了。他要好衣服,住房,以及一切使他舒适的物品了。但为此,他需要适用的中间产品——斧,钉、钳等等。现在我们进一步要问:还有哪些条件满足后,才能使鲁宾逊得到这种新资本呢?

这是很容易回答的。如果他利用弓箭所给他的优越条件来增加他的直接消费——就是说,他用他的全部时间来为目前服务,如打猎、采果,睡眠等,则他不但得不到新资本,而且还要丧失他的旧资本。弓和箭不能永久不坏。在一个月内,我们可以说他的箭会用命题的形式来说:为了使资本继续保存下去,人们必须从本阶段的生产力中抽出一部分来弥补在本阶段内所消耗的以前的生产力的成果。或者换句话说,本阶段的消费量受限制于本阶段内出现的生产力——包括现在的和以前的生产力——所生产的产量。

最后,如果有可能进一步增加资本,那末很明显地,必须从目前消费中抽出更大数量的现有生产力来为将来服务;鲁宾逊必须从他的十小时劳动中抽出一小时来用于修理旧武器,而用不到九小时的时间来采果和打猎;如果他要制造新资本,就得利用其余的劳动时间。一般地说,他必须把本阶段的直接消费,减少到这样一个程度,即它所消耗的只能不是本阶段内出现的全部生产力(包括目前的和过去的生产力)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简言之,必须节约生产力。

这些都很清楚而简单;的确,对我们的目的言,这甚至太简单了一些。如果目的只在于明确说明最简单的一般原理——提出一个经济过程的雏型——那末鲁宾逊这个例子以及原始情况的描述是很好的,——在这个程度上,我相信我们的鲁宾逊也已尽了他的一份力量。但是当然这些例子不能代表特殊的、发展了的现代社会的真实情况。这里就有必要从实际生活中拿些例子和解释来充实这个抽象的公式。因此,我们就要离开这凄凉的鲁宾逊海岸,而来谈谈有着千百万人口的大国的工业管理。

第五章 社会中资本的形成

假定有一个拥有一千万壮健人民的社会。为了不使问题复杂化,我们暂不把土地的使用计算在内,这个国家一年的资源——它的原始生产力——就等于一千万年的劳力。它的资本积存量我们假定为三千万年劳动的成果(以及适当数量的土地的使用),它们是以中间物品的形式在以前各经济年度里积存下来的。再仔细看看这些资本存货的内容。

从本质看,每一种资本是一群中间产品,它们的共同目标是逐渐成熟起来成为消费品,或享受品。它们通过不断的生产过程——它们本身也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出来的——达到这个目标。它们好像都在通向人类消费目标的大道上前进着。但它们必须走过的这条路的长短是不同的。这一方面是由于各生产部门所采取的迂迥方法,长短就有所不同:譬如采矿和铁路建筑的所采取的方法要比伐木所采取的迂迥而冗长得多。但一方面也由于构成社会资本的那些财货,在一定的时刻,都处在各自道路上的不同地点。有许多种中间产品还在迂迥道路的起点,像钻孔机,它的毕生工作是把钻杆打进矿里去。有些中间产品在半路上,另一些,像准备做衣服的衣料,已经在它们各自生产过程的末端了。某一时刻的资本存货代表着各种生产过程的截面,而生产过程有长有短,所处地位有先有后,正像国家人口统计代表着各人生活的横截面,把各人在不同生活阶段的情况记录了下来。

根据各种中间产品离消费目标的远近,全部资本可以分成各种成熟年级或成熟阶段,可以很合适地用同心圆图来表示。第一图中的最外圈包括明年内就成熟为消费品的那些财货;第二圈包括后年内可成熟的那些财货;第三圈包括再下一年可成熟的财货,依此类推。在一个生产尚未高度资本主义他的社会里,最里面的几个圈会很快地略去(第二图),因为在这种社会里,很长的迂迥生产方法——像好几年以后才能获得最后成品的生产方法——是很少的。而在一个高度发展了的社会里,中间的圆圈就很多,而最里面的几圈,虽然比较小,但内容是相当丰富的。

用同心圆来代表各成熟阶段是特别合适的,因为它也很好地表明了各阶段之间的数量关系,最外一圈面积最大,而里面各圈逐步小下去,正好说明第一级——在生产过程的末端——总是包括最大数量的资本,而以下各级包括越来越小数量的资本。这是由于两个理由。第一个理由是各生产部门一般都采用不同长度的生产过程——长度因各部门中技术情况而有所不同。许多部门在一年之内完成从头至尾的整个生产过程;许多部门需要二年、三年、四年,五年的时间;只有少数部门需要十年、二十年或三十年的时间。结果,在最高各级中——即在时间上离成品最远的各级中——只有不多几个生产部门;譬如,第十圈里的中间产品只能由那些至少有十年的生产时期的生产部门来提供。但是较低各圈不但可以由那些最后被指名的生产部门来满足(因为这种生产过程很长的中间产品也得通过一个圈一个圈而走到成熟),而且也可以由那些生产时期更短的生产部门来满足,因之越近第一级,所包括的中间产品也越多,而在第一级里每一个生产部门都可以找到它自己的中间产品。

但还有另一种情况也在向同一方向发生作用。中间产品逐渐向消费品成熟需要不断加进目前的生产力。在每一个生产阶段必须把新劳动加到从上一阶段转移过来的中间产品上去,而这些中间产品又将以更成熟的形式转移到下一个阶段去。在一个阶段里,中间产品羊毛,加进了劳动,变成中间产品毛线;再在下一个阶段里,再加进劳动变成中间产品呢绒,以此类推。结果是这样,在每一个生产部门中,投资的数量随着阶段的前进,从一个圈到下一个圈而增长着。也就是说,结果,下面的各个圈,正像以前说过的,不但同更多的生产部门有关,而且也包涵着更大的投资,这就使下面各级,由于两方面的影响,较上面各级中的数量要大些。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可以把我们的例子用数字来表达了,为了方便起见,我们假定一个社会的全部资本包括在十个年度圆圈内。如果总资本有三千万个劳动年(为简便计我还不把土地投资放进去),我们假定各圈的分布情况有如下表:

第一圈包括中间产品6百万个劳动年

第二圈包括中间产品5百万个劳动年

第二圈包括中间产品4百万个劳动年

第四圈包括中间产品3.5百万个劳动年

第五圈包括中间产品3百万个劳动年

第六圈包括中间产品2.5百万个劳动年

第七圈包括中间产品2百万个劳动年

第八圈包括中间产品1.7百万个劳动年

第九圈包括中间产品1.3百万个劳动年

第十圈包括中间产品1百万个劳动年

在正常情况下,最外面的一圈,每个从资本中分裂出来而变成这些问题很容易回答。要保持现有的资本,这个社会在现时生产中消耗的劳动年不应当超过四百万个。

有着其余的六百万个劳动年、由于第一年圈的分离而已减少的资本,必须在数量上和质量上予以补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必须加进劳动使其余九个年圈都向成熟前进一步,而现在已消失了的第十级必须从新建立起来。这样做所需的劳动量可以确切地计算出来。以前的第二级,还只包涵着五百万个劳动年,为了使它的价值同原来的第一级完全相等,必须加进:

1百万个劳动年

第三级 必须加进 1百万个劳动年

第四级 必须加进 0.5百万个劳动年

第五级 必须加进 0.5百万个劳动年

第六级 必须加进 0.5百万个劳动年

第七级 必须加进 0.5百万个劳动年

第八级 必须加进 0.3百万个劳动年

第九级 必须加进 0.4百万个劳动年

第十级 必须加进 0.3百万个劳动年

建立一个新的第十级必须加进 1百万个劳动年

合计6百万个劳动年

必须指出,这六百万个劳动年究竟用在何处,即究竟用在哪一圈里,这点不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如果这六百万个劳动年虽然用来制造中间产品,但不是按照上表的分配法——譬如它们全部被用来制造第一圈内中间产品,这些中间产品一年内就会成熟——则就会产生两种缺点:第一,后面各圈中的中间产品的生产就要停滞不前;第二,我们知道,较短的生产方式,生产率不高。六百万个劳动年都用在一个圈内,目前的确还可以把同样数量的生产力转移到将来去,但是——这里归根结底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些生产力,由于只有一年生产过程,只能提供小于本年度从以前各年得来的消费品数量,下一年度的生产就因之而减小,资本存货就不能保持在原来的水平上了。

再者,如果要增加现有的资本存量,这个社会必须放弃享受它可以享受的一部分消费品——但同时仍使资本维持在原来的水平——它必须从为目前服务的生产力中抽出一部分来;它必须把它们储存起来,为将来生产之用。生产力可以用各种方法储存起来。(1)其他条件不变,目前生产力的较小的一部分——譬如不是四百万个劳动年而是三百万个——可以用在直接的“现时生产”。或者(2)对储蓄的准备已作了安排,把全部资本这样组织起来,使即将成熟的一圈减少其资本总额,譬如不是六百万个劳动年,而是五百万个。那末由于现在只需要五百万个劳动年,而不是六百万个来作资本的补充,就剩下一百万个劳动年可以用来形成新资本——假定像以前一样,目前一千万个劳动年的目前生产力资源中有四百万个是用在“现时生产”中。或者(3)可以想像,资本的结构也可以改变,把原来规定要流入最近成熟阶段的资本减少下来。大家知道,许多东西有许多种不同的用途,这样就可以把已经成熟了的,或快要成熟的财货推到后面的若干阶段去,例如谷物可以不作食物用而留作种籽,或用来酿酒;煤可以不作家庭烹饪用而用在熔铁炉中,铁可以不必用来制造公园铁栅而制造机器;诸如此类。如果采取这种改变用途的方法,成熟的资本从六百万个劳动年减到五百万个,再除去四百万个已用在“现时生产”中的,便将有一百万个劳动年省下来形成新资本了。

所有这三种方法——在实际生活中,第二种最普通,而第一种最少见——有一点很重要的共同点:在当前年度内,只有九百万个劳动年的产品被消耗掉而出现的劳动年却有一千万个;换言之,就有一百万个劳动年被储存下来了。到这里为止,我们描写一个社会中资本的形成,好像这个社会是个在一个机构领导之下的统一的经济。当然这是不对的。因之,我们进一步看看在一个有着分工而工业由许多人领导的社会里,那些能使资本形成的生产力是怎样被运用的,再进而追问这里是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那里私人资本和私人企业是被禁止的,那里全部国民生产是由国家组织的,资本的形成以及在这个上面所需要的以前生产力的储存,是由政府管理的。所采方法很简单,只要把全国工人的很大一部分转移到很长的生产过程中去,这样,资本——以中间产品的形式出现——的形成将是大量的,将来成熟的产品数量也将大大增加。许多工人——相对地说——将去开矿,造铁路,疏通河流,制造机器等等;较少工人将去酿酒,缫丝,制造花边,制啤酒,织布等等。因此,人民就不得不由于上面的压力而去储蓄,因为由于国家这样经营一国的生产,一年之间将较少地生产直接供消费的财货——就是说,要比仅仅保持原有的资本的情况下少一些。这样腾出来的生产力,将投入漫长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去。

比较复杂些,但是在理论上还是容易掌握的,是目前我们看到的个人主义社会组织的程序。首先,这里决定每年出现的生产力应怎样来使用的是企业家,他们因此也就决定着国家的生产方向。但是他们不能随心所欲地作出决定;他们是以产品价格为指导的。那里需求活跃,价格有利,他们就在那里增加生产;而那里由于需求减退,货物滞销,价格落到低于支付水平,他们就减少那种货物的生产。供应的增加或缩减将继续下去,一直到该商品的生产和需要相适应为止。因此,归根结底不是这些企业家决定着国家生产的方向,而是消费者,“公众”,决定着它。一切决定于有效的需求——决定于他们通过他们的收入而发挥出来的有效需求。一国人民的总收入,在长期内,等于他们的生产的总利润。代表一年收入的那一个圈大体上等于代表其生产力的一年的利润的那一个圈。如果社会上每个人恰巧消耗掉相等于他的年收入的消费品,那末对消费品的需求就会增加;再通过物价就可使企业家调节他们的生产,使全年生产力的利润都以消费品的形式出现。如果一国人民的一年资源是一千万个劳动年(以及相应的土地的使用),而他们愿意而且也确实消费了他们的以消费品形式出现的全部收入,那末整个一千万劳动年(以及相应的土地的使用)的产品必须每年都变成消费品。这样再也没有多余的生产力来增加资本了,资本只能保持原状。

反之,如果每个人平均只消耗他收入的四分之三而把其余储蓄起来,那末很明显,购买消费品的欲望或对消费品的需求也将下降。只有原来的四分之三的消费品可以卖掉。如果企业家在一个时期内仍按照原来的计划来生产,而提供一千万个劳动年的消费品到市场上来,则超额供应很快就会使物价下降,商业就会亏本,而捐失的压力将迫使企业家们调整生产使其适应改变了的需求情况。他们将设法使一年之内只有七百五十万个劳动年的产品变成消费品(不管他们是把第一级产品变成消费品还是增加现时生因此,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事实:储蓄与资本形成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没有人储蓄,全体人民就不能累积资本,因为对消费品的大量需要,通过物价的冲击,会迫使生产者把一年的生产力转向消费品的生产中去,因之没有多余的生产力来增加资本了。但如果人们从事储蓄,改变了的需求,同样通过物价的冲击,会迫使企业家们改变他们的生产方向;用于目前消费的生产力将减少;而用于生产为将来服务的中间产品的生产力将增加;换言之,目的在于增加将来的消费的经济,资本将会增加。

现在还有第三种可能性。每个人的平均消耗量可以超过他们的收入;不但不储蓄反而用掉他们原有的财富,依照我们的理论,这样一定会引起社会资本的减少,事实也是这样。经过的步骤是这样的。由于普逼的奢侈,对消费品的需求就会超过社会一年的收入,也就是超过一年生产力的产品。生产受了物价的刺激会适应于需求。譬如,按照原来的安排,第一圈及共六百万个劳动年,将在本年内成熟,而构成本年度资源的一千万个劳动年中,四百万个用于“现时生产”,其余的六百万个用于补充消耗掉了的资本。现在假定由于人民的奢侈,一年对消费品的需求增加到需要一千二百万个劳动年来生产它。企业家大致将这样来安排生产。或许计划的改变用这种方法最易达到,即资本从一种用途转移到另一种用途去。要以五百万个劳动年,而不是四百万个,投入现时生产中去,相应地,作为资本补充之用的,将从六百万个缩减到五百万个。这样才能满足上述一百万个额外需要。同时用转移用途的方法,他们也许会把另外的一百万个劳动年的产品从较远的一级转入第一级中去,这样也可增产本年的消费品。这样又可以满足第二个一百万个劳动年的需要。该社会现在有了并消耗了它所需要的,即一千二百万个劳动年所生产的消费品;脱离了接触,他们便开始不从事实真相出发、而从公式出发进行演绎,不知不觉中堕入了空洞的理论。我认为许多经济学家已犯了这个错误,所以我宁愿多费词句,而不愿冒诡辩之嫌。

第六章 可能的反对意见

在上面的叙述之后,还应当简略地检查一下若干最重要的反对意见。其中两个特别值得注意。第一个反对意见是,认为构成资本的绝大多数财货,按其性质来说是不适宜于直接消费的。因之把它们从一种它们决不能效劳的用途中抽出来,并没有什么损失。的确,说一部蒸汽机或土壤改良、或瓦片及金属杆等的“不消费”乃是一种储蓄或节约,这是很可笑的。我看这对那些仅仅肤浅地或错误地表述储蓄理论的人,是一种无价值,但依然很好的反对意见。但对该理论的实质,它并不能证明任何东西。如果有人这样愚蠢竟把储蓄解释为必须把制成的资本,具体的资本,“储蓄”起来,那末人们必然会反驳他说,人是不能吃铁的机器的。但这完全不是持这种理论的代表作家的意思。他们只是说,没有储蓄,资本就不能形成或增加;只是说储蓄像劳动一样,是资本形成的不可缺少的一个条件。这些在字面上都是正确的。机器本身不是储蓄起来的,而是制造出来的。但是要制造它们,人们必须在早些时候把生产力从为目前服务的生产中抽出来;因之,人们不得不把它们储蓄起来。牺牲,节制或克制不必和储蓄联在一起。这样说也许有助于平息争论。储蓄之中或许有牺牲,它也许是值得嘉许的,但完全不需要。收入小的人当然要感到一些不便,要它放弃这些享受,需要高度的克制;但一个收入十万镑的人,如果他满足于消费半数,不能因为他储蓄了另一半作为资本而称他为节约模范。仅是锗蓄这个事实乃是资本形成所不可少的东西;不管其中有没有牺牲或克制,结果是一样的。从这里可以得出这样一条理论性真理:“储蓄”是资本形成所必需的第一点,是不能用来在道德上或社会政治上,证明利息的合理性。这是利息作为一个理论问题和作为一个社会经济问题两者相混淆的又一个例子——我在别处认为这种混淆带来了许多害处。一方面,把资本的形成事前必先有储蓄这条理论和利息是应得的“节制的报酬”这一道德观念相混淆起来了;另一方面,虽然正确地认识到不能用这种笼统的话来论证利息的合理性,但由于这种混淆,不但否定了社会政治的错误结论,而且也否定了真正的理论前提。

如果这些问题分清楚了,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双方各自的价值。对洛贝尔图和拉萨尔,我们可以同时承认储蓄不一定是道德的英雄主义,因之不是使利息合法化的充分的社会政治上的理由;但我们必须坚决承认这一个理论真理,郎储蓄这个事实无论如何是资本形成所必需的。

第二种反对意见强调这一个事实:一个人要积累资金,他的收入必须多于他的消费,因之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资本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劳动生产率——勤奋,而不是节制。所以洛贝尔图用了许多话说,如果在经济发展初期,一个“孤立的工人由于必须经常做一天吃一天,没有时间做工具”,这只得怪劳动生产力太低了。如果后来生产率增加了许多,譬如说八小时工作就能够维持一天的生活,那末“在他以前不得不全部用来维持生活的劳动时间中,现在已有一部分多余下来可用于其他劳动了,这就是他现在用来制造工具的剩余时间”。从这个非常正确的观察中,洛贝尔图却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使首要资本的出现成为可能的只是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而不是储蓄。克兰瓦赫特用了更简短而强调的词句说出了同样见解,他说:“把收入的一部分,譬如说一半,存入银行的人纯粹是勤奋的人。譬如说,他很可以用一天五小时的劳动赚得他的最低限度的生活,而下午则从事娱乐和游玩;但他不这样做,他却一天劳动十小时而经常把在下午挣得的收入存进银行”。我认为,这种反对意见是很容易对付的。认为资本的产生是由于人的“单纯的勤勉”,那是不正确的。人既勤勉又能积蓄。如果人仅仅是勤勉,他就会每天将午后劳动的成果连同午前劳动的成果一起消费在即时的生活享受上。人所以不这样做,是由于他也是能积蓄的。我完全承认,愈是勤勉,就愈能得到超过生活必需的报酬,而且同样地,劳动生产力愈高,也就愈有利于积蓄;正如我也承认,没有收入,积蓄和资本的形成都是不可能的一样。不过,我也必须同样着重地指出下面的事实:如果没有从当前的使用中抽出收入的一部分,并把它“积蓄”起来的话,那末,即使是最大的收入,也不能导致资本的形成。生产和积蓄是资本形成的两个同样必要的条件;如果否认任何一方的合作,那就是一种片面的说法——不幸的是,这种说法在资本学说中已经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但是,这是不是和我在上一章坚决主张的命题相矛盾呢?在上一章中我认为一切财货(因而也是一切资本)都是由两个因素——自然和劳动——产生出来的,其中并没有积蓄。当然不矛盾,因为我并不打算像西尼尔那样,将积蓄同自然和劳动放在一起,作为生产上的第三个要素。积蓄不能同这两个因素并列,而只能作它们的后援。积蓄不能这样地分担自然和劳动在生产活动中的任务,使生产活动的任何部分是单独由于它发生作用而来的;积蓄只能使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必须完成全部生产活动的生产力,即自然和劳动,直接用于生产资本的目的,而不是用于生产消费品的目的。总而言之,积蓄所处的地位,不是在生产手段之中,而是在生产动机——决定生产方向的动机——之中。因此,自然和劳动是仅有的真正生产力这一说法,和下面的较广泛的说法,是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的;这一广泛的说法是,要生产资本,首先一定要有某些放弃本来可以直接消费的一部分消费品的明智安排;换句话说,首先一定要有“积蓄”。

有人反对说,储蓄是一种“不消费”——一种纯粹消极的东西;而纯粹的否定,不会产生出什么东西来。依我看来,这里面雄辩多于真理。储蓄纯粹是消极的东西,这样说是否正确呢?既然没有比“纯粹的无行动”更容易的了,那末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感觉到储蓄是一件非常困难、非常不合人意的事呢?实际上,储蓄是种精神活动,时常,虽不是经常,是种煞费心机的精神活动,事前要作长期的考虑和各种敌对动机之间的斗争。当然,这不是一种生产性行动,持有上述反对意见的代表作家们如果他们用这种意见来反对那些要把储蓄提高到这样高的地位,把它叫做第三种生产要素的那些理论家的话,那末它们是对的。但是,的确,虽然储蓄只是一种精神活动,它是足够在资本的形成中发挥它的作用——发挥一种指导生产的作用的。

至于它是不是一个“纯粹的否定”,我们决不允许让雄辩的考虑来干涉重要的科学事实的确立。我们必须强调地指出,所争论最普通的回答,虽然由于笼统而是不够的,是这样的:在经济生活中,人们所企求的是财货的价值,这里我们遇到了一个不能三言两语来讲清的非常重要而困难的问题。为了给我们工作的最主要的部分——对利息的解释——打好基础,我们必须进而研究价值理论。因之,在现阶段我将暂时把资本形成的理论搁在一边,直到最后一章,在那里,我们将给它下一个现在还不能下的结论。我不否认有人可能找到一些例子,在那里,如果没有我们所说的储蓄,资本——特别是社会资本——也可以出现。但我坚持我的说法,就是在资本形成的大多数场合下,像我所指出的那一种储蓄是有它的地位的。

第三篇 价值

第一章 价值的两个概念

但首要的是,我们要给这些由传统因袭下来的、不适当地被称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东西,起一些正确的名称。这两类现象,人们一向都含混地称之为“价值”,而我们耍将它们区分为主观价值和客观价值。主观价值是一种财货或一类财货对于物主福利所具有的重要性。在这一意义上,如果我认为我的福利同某一特定财货有关,占有它就能满足某种需要,能给予我以一种没有它就得不到的喜悦或愉快感,或者能使我免除一种没有它就必须忍受的痛苦,那末,我将说这一特定财货对我是有价值的。在这一情况下,财货的存在意味着我在福利上的收益;没有它就意味着我的捐失:它对于我是一个重要的东西,它对于我是有价值的。

另一方面,客观价值指的是一种财货获得某种客观成果的力量或能力。在这一意义上,有多少种和人有关的客观成果,就有多少种价值。食品有营养价值,木材和煤炭有发热价值,肥料有肥田价值,爆炸物有爆破价值等等。在任何这类表述中,价值这一概念完全与物主的福利或捐失无关。如果我们认为掬木比松木具有较高的发热价值,我们仅仅是说明一种纯粹客观的、而且可以说是机可是上面用例证说明的各种客观价值,并不属于经济关系,而是属于单纯的技术关系。虽然它们在经济学教科书中经常被涉及到,但它们究竟不是属于政治经济学的。详细地说明木材的发热价值,并不是经济科学范围以内的事情。而且在说明其他经济现象时,也没有必要着重论远这种发热价值,正和没有必要着重论述任何其他物理的或技术的事实一样。我提供这些例证只是作为例证,目的在于把上述客观价值和那类对政治经济学当然具有最最重要意义的客观价值——即财货的客观交换价值——的密切关联的性质说得更清楚一些。我用客观交换价值这一个辞句,意指财货在交换中的客观价值,换句话说,即用它来换得一定量其他经济财货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被看作是前一财货的一种力量或特性。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说一匹马值五十镑或一幢房屋值一千镑,如果我们能够用它们分别换得五十镑或一千镑的话。

还必须注意的是,在这里,正像在发热价值及其类似表达中一样,我们毫未谈到财货对任何物主的福利可能发生的影响;我们仅仅指出这样一个客观关系:在交换中,某种射货可以换得一定量的其他财货。在这个场合中,上述的特有的现象再次出现了,“价值”这一名词能够很适当地用“力量”这一名词来替换,而在通俗语言中确实是这样替换的。除了“交换价值”这一名词外,英国经济学家毫无区别地使用“购买力”这一名词,而我们德国人也开始以同样的方式,一般使用交换能力(德语原文为Tauschkraft)这个名词。

因此,价值的经济理论有双重任务,一方面要解释主观价值的规律,另一方面要解释客观交换价值的规律,后者从经济学的观点来衡量,是客观价值的最重要的一个部分。第一个任务,我们将在这一篇中加以说明,第二个任务,将在下面讨论价格理论的一篇中来说明。的确,“价格”和“交换价值”这两个名词的含义并不一样。交换价值是一种财货在交换中取得一定量其他财货的能力,而价格就是那一定量的其他财货。但两者的规律是同一的。价格规律解释一种财货实际上取得某一价格,并且说明为什么它取得这样一个价格,它同时也说明这一射货是可能、以及为什么可能获得这个价格的。事实上,价格规律包括了交换价值规律。

第二章 主观价值的性质和根源

一切财富——按“财货”这个词的真实意义来说——都对人类福利具有一定的关系。但这一关系有着两种不同的等级。当一种财货具有为人类利益服务的一般能力时,它属于较低的等级。另一方面,较高的等级要求一种财货应该不仅是满足人类需耍的因素,而且必须是人类福利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就是这样一种条件:有了这种财货,某种满足才能成立,否则就不能满足。在日常生活用语中,我们可以找到这两个等级的名称。较低级的称为用途,较高级的称为价值。已为普通语言所公认的这一区别,我们必须把它弄得很清楚,因为全部价值理论需要这样做。

一个人居住在涌泉的旁边。他注满了一杯水,而泉源每分钟继续涌出足够注满另一百杯的水。另一个人在沙漠中旅行,在灼热沙地里走了一整天,他同最近的绿洲还相隔很远,而他只剩最后的一杯水。在两个例子中,一杯水对物主福利的关系是怎样的呢?

我们一望可知,关系是十分不同的;但其差别在何处呢?差别不过是这样,在前一场合中,我们只有称作较低级的福利关系,即用途的关系;在后一场合中,我们还有较高一级的关系。在满足需要的能力方面,在前一场合和在后一场合中一样,水的用途是一样的而程度也是一样的;因为显而易见,水的有用的性质——水的解渴能力所依据的性质,如清凉、味道等等,——没有丝毫被其他一杯水也有同样性质这一事实所削弱;而在后一场合中,这些对人有用的性质,也不因附近没有水这一偶然的环境而丝毫有所增加。但如果以第二级的关系来衡量,这两种场合就有很大的差别了。在前一场合中,我们可以说,有了这一杯水不会使这个人取得更多的满足,而没有了这一杯水也不会使他的满足减少些。他有了这一杯水,他可以用来解渴;如果他没有这一杯水,他也能用每日每分钟泉源不断喷出来的水来解渴。因此,如果他喜欢的话,他可以把这杯水作为解渴的因素,这杯水不可能是他得到满足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对于他的福利来说,这杯水是可有可无的、无足轻重的。

在后一场合中,那就完全不同了。在这里我们必须说,如果旅行者没有最后的那一杯水,他就不能解渴,他就必须忍受干渴的痛苦,甚至可能因之而死亡。因此,在这一场合下,我们看到这杯永不单是人类满足需要的一个因素,而是不可缺少的条件。在这里,这一杯水是很重要的,甚至是必需的;它对物主的福利是非常重要的。

那末,说这里所作出的这个区别是在我们科学的整个范围内最有成效和最基本的区别之一,并非夸大其辞。它的存在既不归功于显微镜的放大,也不归功于逻辑学家的无益的细分。在人类世界中它有它自己的生命,人们认识它,利用它,并把它用来作为他们对财货市堤共同态度的指导,这不仅涉及到对财货作智力上的估计,而且也涉及到财货的实际买卖。一件财货如果仅仅有用,一个实事求是的商人对它是不会注意和关心的。在理论上知道一件财货可能“有用”,如果他同时在其他方面也知道没有这件财货他的需要同样可以得到满足,那就不能使一个人对这种时货有任何实际的兴趣。对我们的福利来说,这种东西实际上等于没有价值,我们也是这样来对待它们的,当我们失去它们的时候,我们并不至受害,而且也不想去取得它们。谁会关心或设法阻止将一杯水倒入泉中,或让一立方呎空气逃跑掉呢?另一方面,当一个人以锐敏的眼光认识到某种特定财货与某种福利有关的时候,他的实际兴趣将转移到他认为是福利的条件的那种财货上去;我们从财货中观察到和衡量我们的福利,我们在它对我们的重要性中看出价值;最后,我们产生了和这个重要性成比例的、要取得和掌握这一财货的渴求。

因此,价值的正式定义是一件财货或各种财货对物主福利所具有的重要性。至于重要性的种类和理由,严格地说,都不必加到这一定义里去;因为财货对人类福利的重要性仅能在一种情况下表现出来——即作为为人类福利所不可缺少的条件。可是由于在价值的其他定义中,它往往被译为“重要性”,而所谈及的重要性却错误地建立在单纯的效用能力之上,或者同样错误地建立在成本耗费的必要性上,等等。所以我们将毫不含糊地将它明确地界说为:财货或各种财货所具有的那种重要性,它是构成物主福利的一种效用的公认的条件,而没有这些财货就不能得到这种效用。

一切物品都有用途,但并不是一切物品都有价值。一种物品要具有价值,必须既具有有用性,也具有稀缺性——不是绝对稀缺性,而是相对于特种物品需求而含的稀缺性。更确切地说:当物品的全部货源不足以保证满足需要时,或当没有某些物品,货源就将不足的时候,这种物品才有价值。另一方面,当货源如此丰富,能满足适合于由它来满足的一切需要,此外还有剩余,这种剩余一方面找不到其他用场,一方面它的数量如此之大,以致没有我们所重视的那些物品也不会影响任何一种需要的满足时,这种物品就没有价值。

在说明了价值的性质以后,就不难证明这些命题了。如物品供应不足,某些需要必然得不到满足,这很明显,只要有一种物品告缺,就会有一种需要得不到满足,而增加一种物品,就会有一种以前不能满足的需要得到满足。因此,十分明显,某些满足或福利决定于那种物品的有无。相反的,同样十分明显,如果任何种类物品都过剩了,那末一种物品的告缺就无足轻重了——因为它可立即从过剩部分中取得替代;同样,如果增加另一种这样的物品也不会取得任何效用——因为它不能被使用于任何有用的场会。例如,假定一个农民每天只要十加仑水供一般需要——比方说,用来作他本人和家属仆役的饮料,用来洗衣服,以及供牲畜和牧塌之用等等——并假定附近唯一的水源每天仅能供应八加仑水。显而易见,要从他的水的供给量中,省出一加仑水来,就不能不使他的需要和经济的目的蒙受或多或少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每一加仑水就成为某种用途的条件。即使水源正好能供应十加仑,情况依旧是这样。但如果水源每天供应二十加仑,同样明显,损失一加仑水,对农民不会有丝毫的损害。他只能有用地使用十加仑水,而必须让其他十加仑不加利用地流掉。如果一加仑水泼翻了,它可从剩余部分中得到补充,其唯一的影响只是剩余的无用的水从十加仑减为九加仑罢了。

货源不足或仅仅够用的物品才是经济上要加以考虑的物品——即我们要“节约”或设法取得和保持的物品,——而那些货源充沛的物品是每一个人都能免费获得的。我们可以把上述命题简述如下:一切经济物品都具有价值,一切能免费获得的物品都没有价值。无论如何必须牢牢记住,唯有依靠数量的关系才能够决定某种物品究竟是仅仅能够有用,还是同时也是一种效用的条件。

第三章 价值的大小

谈到规定价值量的原则,我们便进入价值理论的主要任务所在的领域里来了,而同时最大的困难也在这里。这些困难是许多特殊情况巧合的结果。从某一观点来讲,这条真正的原理几乎能自己说明自己。

如果物品价值是其对人类福利的重要性,而这一“重要性”意味着我们的某些福利决定于我们是否占有这种物品,那就很明显,物品的价值量必须由决定于这一物品的福利的量来决定。如果这些物品给予我们的福利很大,那末,这些物品的价值就高,否则就低。

但从另一点来看,经济界的某些事实,似乎同这一简单而自然的解释有着矛盾。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每一个人都知道宝石具有许多作者(《康拉德年鉴》,第16卷,第417、513页、尤其是第424、430、551页)其中包括晚近的沙林(他说:要“节约”的和“有价值”的物品的显明标准是不易获得和必须花费劳动等等),他们只给定义提出了一个次要的理由,而没有提出一个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和首要的理由。一般地说,唯有当我们由于物品供应不足因而不能满足或眈心不能满足我们的需要时,我们才决定甘愿付出劳动等等,来取得这种物品。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不是同时存在着另一种情况或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理由;换句话说,如果不是那些难以取得的物品,同时也是供源不足的物品的话,劳动和辛苦本身是不能使物品具有经济的性质的。可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货源的不足,而不是获得该物品的困难,这一点在下列各例子中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我承认,这些例子并不很普通)。在这些例子中,技术情况是属于这样一种性质,即只有在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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