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权辩护:关于政治及道德问题的批判(双语对照)(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4 0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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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著),常莹,典典,刘荻(译)

出版社: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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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女权辩护:关于政治及道德问题的批判(双语对照)

为女权辩护:关于政治及道德问题的批判(双语对照)试读:

前言

我焦虑不安地研究了历史记载和世界的现状,感到忧郁、悲愤和沮丧。我感慨万千但却必须承认:要么是造物使人生而如此不同,要么是我们这个世界当前所发展出来的文明异常地不公。我阅读各种讨论教育问题的书籍,悉心观察父母的行为与学校的管理情况。我得出了什么结论?——我深信,对于我的女性同胞的教育的忽视是造成这种令我悲叹的不幸的重要原因,尤其是我们基于一些草率的结论而做出的种种言行,让女性变得软弱可悲。事实上,女性的行为举止已经清楚地表明,她们的思维并不健康。她们就像是在过于肥沃的土壤里培育出来的花木一样,生命的力量和实用的价值都让位于外表的美丽。那些绚丽的枝叶,在愉悦了挑剔的观者之后,在远没有到达正常的成熟时节之前,便已凋谢并因而被冷落漠视。我认为,错误的教育体系是导致女性这种华而不实状态的原因之一。这个体系建立在一系列由男性所撰写的相关书籍之上,这些作者视女性为女人而非独立的[1]人,乐于看到她们成为迷人的情人而非深情的妻子和理智的母亲。他们对这种华而不实的状态的推崇,蒙蔽了女性的心智,以至于现代的文明女性,除了少数例外,都只顾着激起男性的爱慕,而她们本来应该怀有更高尚的理想,并且因能力和美德而赢得尊重。

因此,在讨论女性权利和行为的著作中,那些专为女性的进步所著的作品是不可忽视的。尤其是有些作品直言不讳地指出,矫揉造作的行为让女性意志薄弱,而男性精英们所撰写的教科书则带有和那些等而下之的作品同样的倾向:按照正统的伊斯兰风俗,女性仅仅被看作是雌性生物,而非人类的一部分,同时性别之间细微的不同被夸大为本质性的差异,借此将男性抬高到众生之上,再往他软弱的手里塞上一把所谓的“天赋的权杖”。

虽然,作为一名女性,我并不想让读者认为我有意热议诸如女性的平等地位或女性低人一等的地位这一类充满争议的问题,但是,问题已经摆在我的面前,我不能忽略它,那会让人误解我的主要思想。因此,我稍停片刻,简要地说明我对这个问题的观点。在物质世界的[2]体系里,总体来说,可以看到雌性在体力上相对于雄性处于劣势。[3]雄性追逐,雌性臣服——这是自然的法则。这个法则看来不会为了让境况变得对女性有利而被中止或废除。雄性在体格上的优势无可否认,这是天赋予男性的高贵特权!但是男性并不满足于这种优势,他们还想把我们女性贬抑得更低,让我们仅仅成为昙花一现的玩物。而女性,被男性出于肉欲的崇拜爱慕冲昏了头脑,并不去追寻在他们心中获得永久的地位,或者成为他们乐于交往的同胞朋友。

我注意到一种显而易见的观点:我时刻都能听到反对拥有男子气概的女性的呼声。但是要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女性呢?如果男性是打着这个旗号去攻击她们对于狩猎、射击和赌博的热情,我会热忱地与他们一道呼吁,但是,如果这是为了反对她们模仿有男子气概的美德,或者更确切地说,为了反对女性通过习练获得那些能够令人类品行更加高贵的才能和品德,反对她们借此成为更高尚的生物、作为一个群体更配得上被称为是人类的话——那么我想,凡是以冷静的眼光来看待这件事的人,一定会和我一样,希望她们能够日益赋予男子气概。

讨论至此,问题自然分化为两个方面。首先,我在考虑问题的时候要将女性当作是高贵的人,认为她们和男性一样,来到这个世界是为了展现她们的才能。其次,我要更具体地指出她们所独有的使命。

我希望可以避免许多可敬的作家都曾犯过的一个错误:除了散落[4]在《桑福德和莫顿》一书中少数的隐晦建议外,对于女性的指导多是针对于贵族女性的。但是我要坚定地告诉女性同胞,我更注重中产阶级的女性,因为她们显现出了最接近自然的本色状态。也许那些矫揉造作、放荡虚荣的种子就是由贵族所播下的。软弱造作的人们渴求超越了人类正常所需的物质和感情,他们那过早成熟且违背自然的成长方式败坏了最基本的道德,向整个社会传播着堕落的风气。贵族女性是人类之中最值得怜悯的一个群体!贵族教育让她们变得空虚无助,成长中的心灵由于缺乏对那些赋予人类尊严的职责的践行,而无法变得坚强。她们活着只为了享乐,而自然的法则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于是她们很快就只能享受空洞乏味的乐趣了。

总之,我的计划就是要对社会各个阶层女性的道德品质逐一进行考察。作为提示,现在先说到这里就够了。而且这里也只是先把问题提出来,因为在我看来,前言的要义就是对作品的内容先做一个粗略的介绍。

我希望,女性同胞们可以原谅我把她们当作是有理性的生物,而没有恭维她们“迷人的优雅”,也不认为她们会一直像孩子一样无法独立。我想真诚地说明什么是人类真正的尊严和幸福——我希望说服女性去争取身心两方面的力量,想要使她们明白:言语缠绵、多愁善感、趣味高雅几乎是软弱的同义词,而一个仅仅是被人怜悯的对象,她所享有的因怜悯而生的所谓爱慕,很快就会变成轻蔑。

因此,我不愿使用高人一等的男性为了培养女性的奴性依赖而使用的那些美妙说辞。并且我鄙视那些被假想成是女性特质的性格特征,比如“软弱而优雅的心灵”“极度的敏感”“甜美温顺的举止”。我希望告诉大家品德比优雅更重要,无论对于男性还是女性,最值得赞美的追求都是获得成为一个“人”所需要的品质。对其他次要问题的考虑也都应遵循这个简单的衡量标准。

以上就是我写作计划的梗概。我一想到这个问题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情感,如果我在表述理念的时候总是带有这种情感的话,一些读者也许会觉得我是在讲述我的个人经历和感想。我对自己将要论述的重要问题跃跃欲试,不打算花费时间去斟酌词汇或者修饰文风——我的目的是写一本真正有用的书,真诚将会补偿文句质朴的不足。我更希望通过论证的力量来说服读者,而不是让他们迷醉于典雅的辞藻,所以我不会在雕琢文字上浪费时间,或者编造冗长而矫情的浮夸之词,这些脑子里编造出的东西永远无法触动心灵。我要阐述事实,而不是堆砌文字!同时,我迫切地希望女性可以成为更加值得尊敬的社会成员,因此我会尽力避免使用那些渐渐从散文扩散到小说,再从小说进入到日常书信及谈话中的华丽辞藻。

这些信口说出来的漂亮的恭维话,这些对于真正的灵性之美的扭曲夸张,损害了人们的鉴别力,并且制造出一种背离纯朴真理的病态美。人们被虚伪的情感和夸张的情绪所包围,他们内心的自然情感受到了压制,家庭之乐也显得枯燥无趣。而家庭之乐本是可以令那些培育理性和不朽的灵魂、引导人们追求更崇高事业的职责变得甜美的。

近来,虽然女性的教育已经得到了比以前更多的重视,但是她们仍然被看作是微不足道的人。连那些想要帮助女性进步的作家,也在用讽刺作品嘲笑她们,或是用说教来表达对她们的怜悯。众所周知,她们把青少年时光都用在了学习粗浅的才艺上,却放弃了发展身体与心灵的力量。她们这样做既是为了迎合那些关于美貌的轻浮观点,也是为了满足她们通过婚姻稳固自身地位的愿望,因为婚姻是她们提升自己地位的唯一方法。这种欲望让她们堕落至与禽兽无异的境地。婚后,她们表现得就像孩子:她们梳妆打扮、被爱称为是“造物主的杰

[5]作”。这些软弱的人只能成为别人的玩物!她们能够掌理好一个家庭,或者照顾好那些被她们带来人世的可怜婴儿吗?

时下,贪图享乐取代了那些可以扩展灵魂的雄心壮志和更为高尚的激情。由此以及当今女性的行为,可以得出结论: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女性所受的教育只是要让她们变成无足轻重的玩物,只是在培养傻瓜!如果我们可以证明,要求女性有所成就却不去培养她们的理[6]性,她们便无法履行职责,而在短暂的青春美貌消失之后,她们会变成无用的可笑之人。那么我认为有理性的人都会原谅我试图让女性变得更加男性化、更加值得尊敬。

实际上,“男性化”不过是个吓唬人的字眼罢了:担心女性会变得过于勇敢坚毅实在没什么必要。她们的体力明显不如男性,这在某种程度上令她们必须在生活中对男性多有依赖。可是有什么理由还要以偏见来加强女性的劣势?为什么要让道德有性别之分?为什么要意图将质朴的真理与充满肉欲的幻想混为一谈?

事实上,那种所谓的“女性美德”的说法其实是对女性的过分贬低。我认为,正是人为造成的女性的软弱催生了她们霸道的习性,这并非自相矛盾:软弱让她们变得狡诈(而狡诈正是力量的天敌),于是她们扮出一副可耻的孩子气,可这无法帮她们得到别人的尊重,反而让她们沦为他人欲望的对象。其实我们无须故意制造这种偏见,女性也自会安于她们的从属地位,而且会表现得比现在更加值得尊重。[7]同时也让男性成为更加正派与谦逊的人吧,如果女性不能同他们一[8]样变得更有智慧,那才说明她们是真的缺乏理性。

几乎不必说,我现在所讨论的是女性的总体。有许多女性比她们的男性亲属更有见识:在夫妻关系中,除非是两人不断争斗而保持均势,否则情势自然会向强势的一方倾斜。在有些家庭中,是女性支配着自己的丈夫,她们的人格并没有遭到贬低。因为,有智慧的人总会支配他人。[1] 此部分原文在古登堡计划提供的原文中从缺,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为男人的权利辩护和为女人的权利辩护(影印本)》补全,并标记以备查阅。[2] 此部分原文在古登堡计划提供的原文中从缺,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为男人的权利辩护和为女人的权利辩护(影印本)》补全,并标记以备查阅。[3] 此部分原文在古登堡提供的原文中有,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为男人的权利辩护和为女人的权利辩护(影印本)》中从缺,仍旧保留,并标记以备查阅。[4] 英国作家托马斯·戴(Thomas Day,1748—1789)所撰写的一本儿童读物。主要描写一个骄纵而一无是处的富家子弟,在机缘巧合之下向农夫之子学习并改过自新的故事。作者出身于牛津及中殿法学院,毕生致力于道德与社会的改革运动。(译注)[5] 参见莎士比亚的著名作品《哈姆雷特》,第三幕,第一场。在这一场中,哈姆雷特王子在疯狂中对恋人奥菲利娅说:“我也知道你们会怎样涂脂抹粉;上帝给了你们一张脸,你们又替自己另外造了一张。你们烟视媚行,淫声浪气,替上帝造下的生物乱取名字,卖弄你们不懂事的风骚。” (译注)[6] 有一位风趣的作家——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了——曾问过,女人们在四十岁以后还有什么事可做。[7] 此部分原文在古登堡提供的原文中有,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为男人的权利辩护和为女人的权利辩护(影印本)》中从缺,仍旧保留,并标记以备查阅。[8] 此部分原文在古登堡计划提供的原文中从缺,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为男人的权利辩护和为女人的权利辩护(影印本)》补全,并标记以备查阅。作者小传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生于1759年。她的父亲行踪不定,以至于人们难以确定她的出生地。不过,她认为自己出生于伦敦或者埃平森[1]林,她在埃平森林度过了五岁以前的时光。玛丽幼即敏慧、善解人意、富于决断。但暴君般的父亲和懦弱的母亲,给不了她任何良好的家庭熏陶。除了普通走读学校里教的那些课程,她没受到过专门的文学教育。她在不到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牧师克莱尔先生和弗朗西丝[2]·布拉德小姐。弗朗西丝长她两岁,很有品位,且在美术方面颇有见识,这似乎对她早期性格的形成产生了很大影响。十九岁时,玛丽离开父母,去为一位道森夫人做伴护。直到两年后她回家照顾病重的母亲,才结束了这份工作。母亲去世后,玛丽永远地离开了父亲的家,搬去与弗朗西丝同住。这令她们更加亲密,彼此深深依恋。1783[3]年,她和弗朗西丝在纽因顿-格林共同开办了一所学校。她在这里[4]认识了普莱斯博士,他们彼此十分敬慕和倚重对方。

据说玛丽是出于慈善与博爱的动机才去做一名教师的。教师的职责艰难而且责任重大,而她在工作中的表现证明了她是一位十分优秀的教师。她的朋友和助手弗朗西丝,婚后搬去了葡萄牙的里斯本,并在那里因旧疾肺病而病逝。玛丽十分牵挂弗朗西丝,于是将学校委托他人代管,前去葡萄牙照顾弗朗西斯度过最后的时光。这次出国开阔[5]了玛丽的眼界,就像杨格博士“为纳西莎偷得一方墓穴”:虽然此前她对宗教也并不偏执,但此行的经历令她对盲目崇信以及偏执的宗教观念的害处有了更多的了解。

回国后,玛丽发现在她离开期间学校的境况因管理不善而一落千丈,加上早已有意献身于文学,于是她下定决心开始职业作家生涯。伦敦出版商约翰逊久已仰慕玛丽的写作才华,两人于1787年开始合作,但不清楚是哪一方先提出的邀约。此后三年,玛丽积极从事文字工作,不过多是进行翻译、缩写、编辑一类的工作,而非创作自己的作品。因为失去挚友的打击,这段时间玛丽是在抑郁的情绪下工作的。《玛丽,一篇小说》(Mary, A Novel)这部作品中的大量细节和意绪都取材于她与弗朗西丝的亲密情谊,小说出版后,玛丽的抑郁程度更深了。

玛丽的父亲经济状况窘迫,所以她厉行节约,用自己的积蓄周济弟妹,以免他们无以为生。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父亲也仰赖她的资助,她甚至还设法照料着一个孤儿。

从事翻译和编辑工作的经历,使玛丽能够熟练地组织和表达思想,这些对于她日后的发展无疑是颇有益处的。玛丽很快遇到了展现[6]才华的机会:赫赫有名的伯克发表了他著名的作品《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玛丽热爱自由,对这本在她看来是颠倒黑白的书大为愤慨,[7]于是写下了对这部著作的最初的驳斥。玛丽成功了,她的作品虽然过于锋芒毕露,攻击对手毫不留情,但却激情澎湃、极富感染力——伯克那些热爱自由、思想开明的朋友虽然爱戴他,却也对其对自由的侮辱感到不满和厌恶。

据说玛丽原本对自己的能力不太自信,但是这部作品受到了广泛的欢迎,这让她有机会通过他人的评价来认清自己的能力。不久,玛[8]丽吸收了读者对前作的评价,开始进行新的创作,她只用了六个星期就完成了这部作品。这一新作的功过,就留待每一位读者自行判断吧。总而言之,她独自迈出了大胆的一步,去为人类中的半数进行辩护。无论是在化外之地还是文明社会,这半数的人都被社会习俗剥夺了她们本应拥有的尊严——她们作为有理性的生命所应得的平等地位。新作揭穿了那些意在禁锢女性的花招,它们诱使女性容忍甚至爱上她们所禁受的奴役。这让我们的女作家异常愤怒:她觉得忍受粗鲁无情的压迫都比忍受这些浮华虚假的殷勤好——表面声称女性是骄傲、是造物的杰作,实则将她们贬低为玩物、附属品、毫无价值的存在。这部作品遭受众多非难,而且不出所料,玛丽发现最大的敌意恰恰是来自那些美丽柔媚的人们——她的女性同胞中那些幼稚的、被宠坏的女人。[9]

1792年,玛丽搬到巴黎,认识了来自美国的吉尔伯特·伊姆利。他们渐渐相互吸引并走到一起,但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登记结婚。因为缔结婚约会令伊姆利与她分担她自己家庭的经济窘境,而玛丽不愿如此。不过她曾郑重地考虑过订婚,两人还曾计划移民到美国,在那[10]里他们应当可以顺利完婚。当时正是罗伯斯庇尔恐怖专政时期,[11]伊姆利离开巴黎去了阿弗尔,玛丽亦随后前往。他们在那里居住了一段时间,直到伊姆利借口忙生意,又离开阿弗尔去了伦敦。他答应玛丽很快会在巴黎与她重聚,然而他并没有去巴黎。1795年,他让玛丽到伦敦去。此时玛丽已有了一个女儿,并为她取名弗朗西丝,以纪念早年的那段友谊。

玛丽在去英国之前已经对她与伊姆利的感情有了不祥的预感:他对她的爱情即使尚未完全消散,也已然淡去。到英国后,玛丽发现预感已不幸地成为了现实。伊姆利的关心是如此的形式化与勉强,让她不可能觉察不到。即使他将自己的态度和心不在焉归因于工作繁忙,玛丽也看得出来他对她的爱情已经成为过去。用玛丽自己的话来说:“爱情,甜蜜的幻想!严苛的理性迫使我放弃,理性让我看到感情已然无望,我只好学着满足于理性本身带来的愉悦。”玛丽并未过多地表露她此时的悲痛,但从她曾经打算自杀的事实中我们不难对此窥见一斑。第一次伊姆利阻止了她,但她再次打算自杀,在泰晤士河投水。玛丽投水后失去了意识,然而还是被打捞上来并救活了。她用了两年时间,尝试各种办法想挽回与伊姆利的感情,伊姆利也一直百般地辩白与忏悔。最终,玛丽决心放弃挽回伊姆利的希望,并努力接受他不再和她的未来有任何联系的现实。玛丽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此后她曾与他有过一次私人会晤,那时她已不再为此感到任何痛苦。[12]

1796年,玛丽与相识数年的威廉·戈德温感情升温。戈德温写作了《政治正义》以及其他几本在当时曾引发非议的著名作品。虽然他们在最初相识时并未一见钟情,但这次重逢后却开始惺惺相惜,不知不觉地渐渐亲密起来。用玛丽的传记作者的话来说,他们对彼此的挚爱,“是爱情最为纯净的形态,它在彼此的心灵中默契地生长着,最细致入微的观察者也察觉不到步调上的不同。一个性别没有像传统风俗所鼓励的那样采取主动,另一个性别也不曾逾越矜持高雅的严格尺度。在这段关系中,没有主动与被动、猎人与猎物之分。并没有谁刻意地去改变,但两人间的距离自然而然地就消失了”。

婚后仅仅数月,玛丽产下一个女儿,这个孩子就是日后在文学界[13][14]享有盛名的玛丽·雪莱——珀西·比希·雪莱的孀妇。玛丽却在产后不久就过世了。

我们无法不为玛丽的早逝感到痛惜——她那卓越的才华才刚刚有了用武之地,她那热烈的情感历经曲折痛苦,才刚刚找到休憩之地,而她竟在此时逝去,思及此处怎不令人扼腕叹息!我们情不自禁地揣想,若她不是在乌云密布、压力重重之时离去,若她能够见证之后可能到来的胜利将会有多么的光明和宁谧,那该多好!然而,正是因为她的早逝,我们更要探查这一悲剧发生的缘由。我们会明白:需要改变的,不是个人,而是社会;不是法令,而是公众的观念。《为女权辩护》的作者,生于1759年4月,卒于1797年9月。

这篇小传中所述诸事,取自此书作者那悲痛的丈夫所撰写的回忆录,因此应当是确切可信的。他说了她许多好话(也未对她性格中的瑕疵避而不谈),并在最后声明说:她是个“可爱的人,一举一动都有着最迷人的女性气质”。[1] 埃平森林(Epping Forest),位于伦敦东北方向。(译注)[2] 弗朗西丝·布拉德(Frances Blood),即牧师克莱尔先生(Mr. Clare)的女儿。(译注)[3] 纽因顿-格林(Newington Green),位于伦敦北部边界地区。(译注)[4] 理查德·普莱斯(Richard Price, 1723—1791),英国杰出的道德哲学家、财政专家,18世纪启蒙运动中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著有《关于道德的原则性问题的评论》(Review of the Principal Questions in Morals)等几部颇有影响的作品,是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热情支持者。普莱斯是男性团体“合理的新教徒”的领导人之一,他激烈反对基督教关于原罪和永久惩罚的传统观念。身为国教徒的玛丽被这些激进的言论深深吸引,在普莱斯的影响下经常参加他们组织的活动,并在普莱斯家中结识了包括自由出版人约瑟夫·约翰逊(Joseph Johnson)在内的一些其他主要激进派人士。约翰逊后来成为玛丽的主要出版人。(译注)[5] 这里是指玛丽在安葬弗朗西丝时,也像杨格博士一样体会到了宗教偏见带来的困境。杨格博士,全名爱德华·杨格(Edward Young, 1681—1765),英国诗人、剧作家兼文艺评论家。他在几年之内接连经受了失去爱妻、继女和女婿的悲痛,在痛苦中写就了传世诗作《哀怨,或关于生、死、永生的夜思》,简称《夜思录》(Night Thoughts)。他的继女伊丽莎白·李(Elizabeth Lee,即纳西莎)作为一位新教徒,死后无法以传统方式入葬,即杨格博士诗中所言“被群狗享有的慈善拒之门外”(Deny'd the charity of ...their dogs enjoy)。杨格博士于是“怀着虔诚的亵渎偷得一方墓穴”(With pious sacrilege a grave I stole),将她秘密埋葬在蒙彼利埃。(译注)[6] 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 1729—1797),爱尔兰政治家、作家、演说家、政治理论家和哲学家。他最为后人所知的事迹之一,是其对法国大革命的批判,见于《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他常被视为英美保守主义的奠基者。(译注)[7] 指本书作者于1790年所著的《为男权辩护》(A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Men)一书,该书热情地歌颂了法国大革命,令她一举成名。(译注)[8] 即本书。(译注)[9] 吉尔伯特·伊姆利(Gilbert Imlay, 1754—1828),美国商人、作家、外交官。他曾在肯塔基州做土地投机生意,后到美国驻法大使馆工作,著有两本书,是美国最早期的作家之一。(译注)[10] 罗伯斯庇尔(Maximilien François Marie Isidore de Robespierre,1758—1794),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重要领导人物,雅各宾派(Jacobins,参加雅各宾俱乐部的政治团体,成员大多数是小业主,主张激进)政府的实际首脑之一。“罗伯斯庇尔恐怖专政”,是指1793年9月至1794年7月,由罗伯斯庇尔领导的雅各宾派在统治法国期间实行恐怖政策,将当政者认为有嫌疑的“反革命者”全都送上断头台,有数千无辜者因此而被残忍杀害。1794年7月,热月政变爆发,罗伯斯庇尔被斩首,雅各宾专政结束。(译注)[11] 阿弗尔(Le Havre),法国著名港口城市,位于塞纳河口,距巴黎约200公里。(译注)[12] 威廉·戈德温(William Godwin, 1756—1836),英国记者、哲学家、小说家。戈德温被认为是功利主义的最早阐释者之一以及无政府主义的提出者之一。他在《政治正义》(Political Justice)一书中,将各种社会问题都归罪于婚姻和财产这一类制度安排。(译注)[13] 玛丽·雪莱(Mary Shelley,原名Mary Wollstonecraft Godwin,1797—1851),英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随笔作家、传记作家及游记作家。她因于1818年创作《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或译《科学怪人》),而被誉为科幻小说之母。(译注)[14] 珀西·比希·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 1792—1822),著名的英国浪漫主义诗人,被认为是历史上最出色的英语诗人之一。(译注)[1]致前奥顿主教塔列朗·佩里戈的一封信

先生:

我非常愉快地阅读了您最近发表的那本关于国民教育的小册子。这是我第一次写献词,谨将拙作敬献于您,希望能获得您的关注。因为我认为您能够理解我,您不像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礼之徒,他们只会用嘲笑来掩饰自己对问题的无知。而先生您,我对您的理解的重视还不止如此呢:我深信您不至于因为您的看法与我不同,就将拙作扔在一边,并草草地做出结论说我错了。请原谅我的直白,但我不得不说,您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与之前的人们一样,都太过于草率了——在他们那个时候,别说是女性的权利,就连男性的权利也被当作是异想天开而饱受践踏。因此,我出于坚定的人道主义立场,呼吁您考虑我所提出的、关于女性权利和国民教育的问题。先生,因为我的论证,是出于无私:我做此辩护是为了所有女性,而非我个人。我一向认为自立是人生中所能拥有的最大福祉,是一切美德的基础。即使我生活在一片贫瘠的不毛之地,哪怕我的其他欲望都不能满足,我也要坚决捍卫我的独立。

对全人类的爱,驱使我奋笔疾书,去赞颂我心目中的美德之源。也是出于同样的动机,我真切地希望能够看到女性获得应有的地位,从而让她们能够促进而非阻碍那些作为道德要义的崇高原则的发展传播。事实上,我对女性权利和义务的见解,也许就是自然而然地从这些基本的原则中产生出来的。所以我认为,您和其他那些能够草拟出这可敬的宪法的开明头脑,是不会与我意见相左的。

在法国,知识的普及程度无疑胜过欧洲其他任何地方。我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那种由来已久的两性之间的社交传统。我要坦率地说出我的感受,真实的情况是:在法国,酒色之徒深得声色犬马之精髓,人们都在冲动之下依欲望行事,再加上政府与民间组织所奉行的那种表里不一的行为规则,导致法国人的性格里有一种可怕的[2]精明,他们很恰当地称之为“手腕”。这种手腕自然会造就虚文缛节盛行的风气,令真诚的言行不复存在,优雅的礼仪有名无实。而美德最适宜的表现形式——端庄的仪态,在法国甚至比在英国更加受到蔑视,以至于法国女性把动物都能凭本能表现出来的那一点儿端庄都当作是假正经。

礼仪和道德的关系如此密切,以至于它们常被人混淆。虽然礼仪只是美德自然流露的结果,但人们由于种种原因而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变得虚伪堕落,道德在他们身上成了空话。克己持重、注重家庭生活的整洁雅致,是端庄的殿堂里的优美支柱;法国女性对此却几乎是鄙视的。但是,假如她们的胸中燃烧着对法国的纯洁热爱,那她们就不仅不会鄙视这些美德,反而会致力于提升同胞的道德:她们会教育男性,不仅要尊重女性的端庄,同时自己也要成为端庄的人,并将之作为得到女性尊敬的唯一方式。

我主张女性权利的主要论据,建立在一个简单原则之上:假如女性不能接受教育,准备好成为男性的平等伴侣,那么人类的知识进步就会停滞。因为真理必须适用于所有人,否则它就失去了在普遍实践中的意义。而且,如果女性不明白为什么应该具备美德,如果她们不是作为独立的人,没有使自己的理性强大起来,以便她们可以理解自己的职责,并看到责任是如何关系到她们的根本利益的话,我们又怎么能期望她们会与男性一起去追求美德呢?若想教育孩子们理解爱国主义的真义,他们的母亲必须是一个爱国者,而对人类的爱(这是一系列美德的源泉),只能来自对人类道德和公民利益的深思熟虑,但是现在,女性的教育和处境都使得她们与这种洞见无缘。

在拙作中我提出了很多我认为足以令人信服的论据,用以证明目前流行的、关于女性角色的观念是有悖于道德的。我一直主张,要使人的身心更健全,就必须要使忠贞的观念被社会更为广泛地接受。而除非男性不再像现在这样推崇虚有其表的女性,除非女性具备了美德与智识,从而表现出了精神上的美好以及纯朴动人的感情,否则忠贞在男性群体中将永远无法得到重视。

先生,请您平心静气地考虑一下这些意见,因为当您评论说“我看到人类的一半被另一半排除在一切政治活动之外,理论上来说,这[3]是一个令人费解的政治现象”的时候,您几乎已经触及了这个真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你们的宪法是以什么为依据的呢?假如男性作为“人”的抽象权利能够被讨论和阐释,那么基于同样的理由,我们也不必害怕同样地去检视女性的抽象权利——虽然当下这个国家流行的观点与此不同,他们和您都用成规惯例来证明女性受到压迫是合理的。

我向作为立法者的您请求,请您考虑这个问题:虽然您笃信自己是按照最能增进妇女幸福的方式来行事的,但是,当男性可以为他们的自由而斗争、在关于其自身幸福的问题上能够自行作出判断的时候,压制女性是不是会令您自相矛盾以及有失公平呢?假如女性和男性一样拥有天赋的理性,是谁规定了男性才是唯一有权做决断的人呢?

所有的专制者们,从昏庸的国王到昏庸的一家之主,都用这种论调为自己的专制辩护:他们都热衷于扼杀理性,却又总是声称那是为了别人好。当您拒绝承认女性拥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迫使全体女性困守在家庭之中、在黑暗中摸索的时候,您不是也在扮演着同样的角色吗?先生,您肯定不会认为,一种不以理性为基础的义务是有约束力的吧?如果困守于家庭真的是女性的宿命,那也应该用理性来证明它。而理性已经严正地证明了:女性获得的理性越多,就越能够理解她们的义务、善尽她们的责任。这是因为,任何权威都不能使她们怀着美德去尽义务,除非她们能够理解这种义务、除非她们的道德和男性的道德维系于同样的、不朽的原则。尽管她们也可以成为得力的奴隶,但是奴隶制度只会产生一个结果:让主人和可悲的依附者一同趋于堕落。

但是,如果女性在毫无发言权的情况下,被剥夺了天赋之人权,那么为了避免新宪法被认为是不公平的以及自相矛盾的,请您首先证明女性是缺乏理性的,否则你们的新宪法——第一部基于理性的宪法——中的这个污点,将一直地证明:男性一定要以某种形式如暴君一般地行事。而专制暴政,无论出现在社会的哪个角落,都只会是对道德的破坏。

我反复主张,并且用我认为是无可辩驳的事实论据来证明的一点就是:不应当将女性强迫性地限制在家务上。因为无论她们是如何地无知,都会插手到比家务更为重要的事务当中去,而一旦基于理性的合理计划超出了她们的理解范围,她们就会无视个人的职责,用狡猾的小把戏去破坏它。

而且,在女性只能学习各种个人才艺的时候,男性却能寻求各式各样的享受,于是不忠的丈夫造就了不忠的妻子。这些无知的女性,既没有接受过要尊重公众利益的教育,又不能拥有任何公民权利,若她们试图用报复的手段为自己寻求公正,实在也是情有可原。

这个社会的灾厄之盒就这样被打开了。而我们又拿什么来保护个人的美德呢?它正是公众自由和普世幸福的唯一保障。

那就让压迫不能再在社会上立足,使两性能够在普遍的自然法则下各安其位。而且,如果你们以更加公正的法律去规范你们的公民,那么他们的婚姻也将会变得更加神圣。你们的年轻男性将能够出于爱情的动机来选择妻子,你们的年轻女性也会因为真正的爱情而不再虚荣。

这样的话,一个家庭中的父亲不会再因嫖妓而伤身败德,也不会一味地顺从情欲的召唤,却忘记人之所以会有情欲的根本原因,而母亲也不会忽视她的儿女,只顾卖弄风情,因为理性和端庄会让她得到丈夫的情谊。[4]

除非男性开始重视父亲的义务,否则期望“识时务”的女性将对镜梳妆的时间用到教养子女上是不切实际的。因为女性使出这点狡猾的手段只是一种自然的本能,好让她们能间接地得回一点点她们那份被不公正地剥夺了的权利——如果女性不被允许享有合法的权利,她们就只能寻求非法的特权,从而使男性和她们自己都陷入邪恶的境地。

我的心愿是:先生您能在法国进行一些对这类问题的调查研究。如果这些研究能够证实我的理念,如果我们充分地证明了尊重女性权利是理性的要求、我们应当为人类的这一半高声疾呼公平正义的话,那么当你们的宪法进行修订的时候,女性的权利就该得到尊重。

此致,

敬礼!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1] 夏尔·莫里斯·德·塔列朗-佩里戈(Charles Maurice de Talleyrand-Périgord,1754—1838),法国贵族,在旧政权下曾任奥顿主教。法国大革命中,他主张把三级会议改为国民议会,倾向第三等级,提议没收教会财产,并获任国民制宪议会主席。在法国政治风云变幻莫测的几十年里,他以超人的政治手腕,几乎总能保有高官厚禄。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30年代,曾在连续6届法国政府中担任外交部部长、外交大臣乃至总理大臣的职务。玛丽此信应写于法国大革命时期,塔列朗担任国民制宪议会主席期间,是为了回应其在教育问题上对女性的轻视。(译注)[2] 此部分原文在古登堡计划提供的原文中从缺,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为男人的权利辩护和为女人的权利辩护(影印本)》补全,并标记以备查阅。(译注)[3] 参见塔列朗-佩里戈在1791年法国制宪会议上发表的《公共教育报告》,即本章第一段中所提到的小册子。塔列朗-佩里戈在报告中提出,女性只应接受家庭教育。引文见原书第118页。(译注)[4] 参见《路加福音》16:8。(译注)第一章论人类的权利和义务

当今的社会现实,让我们有必要重温追求最为质朴的真理时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以对抗那些随处可见的强大偏见。作为准备,我先问几个简单的问题。这些问题的答案本来有如作为人类思考之基石的公理一般不言自明,不过,一旦涉及具体的行为动机,人们言行便会公然地与此相背离。

人类何以超拔于禽兽?答案就像一个大于半个一样显而易见:因为人有理性。

一个人因何而卓然于世人?我们不假思索地回答,因为此人具备美德。

人类为何会具有激情?经验告诉我们,在与欲望抗争的过程中人类能够收获知识,这是禽兽所不能的。

所以说,理性、美德与知识的多少,决定了人们本性的完善程度与谋求幸福的能力,也区分开了每个人、指引着规范社会的法律。知识与美德是在一个人践行理性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产生的。将人类作为一个总体来看,这一点也同样无可争议。

在对人类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过这一番简要的说明之后,似乎我们没有必要再试着去阐明这些看来无可争议的真理。然而仍有一些根深蒂固的偏见令理性蒙尘,种种虚伪的品质仍在冒顶美德之名,各色偶然事件常常使得人们的理性变得混乱甚而被引入歧途,因此我们有必要廓清事实,辨清质朴的真理与偶然的例外。

人们常常被偏见所蒙蔽,并且自己也无从追溯是从何时开始。他们不但没有用自己的理性去根除这些偏见,反而还要为它们辩护。因为要坚持自己的原则,需要坚强的意志,所以当需要克服偏见的时候,许多人因为意志软弱,而临阵退缩或半途而废。我们就这样接受了偏见,它们通常看似有理,其实只是基于片面和狭隘的观点而得来。

让我们回到基本原则上来。偏见先天即有缺陷,却善于粉饰狡辩。可那些思想浅薄的人们总是认为不需花太多精力去识别偏见,还声称这些本质腐朽的观点能够有助于思考。偏见就这样作为可以便利思考的手段被与基本原则不断地相提并论,似是而非地冒顶了基本原则之名,直到真理迷失于模糊的言辞、美德流于形式、知识让位于浮华的虚无。

几乎所有有理性的人都坚信,社会在理论上是按照最明智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并且根植于人类的本性之上,以至于试图找到证据来证明它的行为看起来都是在冒犯大家。但我们还是必须证明它,否则理性就无法战胜偏见的成规。而我们每天都在看到这些偏见在不断地侵蚀常识,它想证明剥夺男性(或女性)与生俱来的权利是合理的。

欧洲大众的文明并不完善,不仅如此,我们的文明还有这样一个问题:人们以天真本性和自由为代价换回来的东西,是否包含着一些美德,能够抵偿他们为了粉饰自己的无知而做出的愚行所带来的痛苦,能够值得他们忍受形式精巧而隐蔽的奴役?人们心目中的最高成就,就是过上富人的光鲜生活、享受被拍马屁者奉承的乐趣以及进行其他种种卑劣的自利之举。自由则沦为伪爱国主义者用来自我标榜的便利工具。地位与头衔的重要性被无限地放大,这令才华卓越之人[1]“不得不低下他们相形见绌的头颅”。除了少数例外,有才能的人因为没有地位与财产而专注于博取名位,这是国家的不幸。一个默默[2]无闻的冒险家渴望与王公贵族分庭抗礼、向往三重冠下的名位,在他争得权位的过程中,会有多少人在承受着前所未有的痛苦啊!

这其实就是身份、财产与权力世袭制的恶果,几乎所有那些有洞察力的人在为世袭制的合理性进行辩护时,说的都是亵渎上帝的恶言。照他们的说法,造物主创造了人类,可之后人类却不再听命于他,他们违背天命去盗取天宫的理性之火,神为了惩罚人类的冒犯,便将罪恶隐藏在这星星之火中,传遍世间。[3]

卢梭就相信这种是神意让人间充满痛苦与无序的观点。可他也受不了再和矫揉造作的傻瓜们打交道,而迷恋上离群索居。作为一个乐观主义者,他还用自己少见的雄辩之才力证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动物,好让他的幽居生活显得是顺从天命而非出于无奈。他被自己对上帝至善的信仰误导了——上帝只会赐予世间美好,人怎可因自己的感受而怀疑上帝!所以他认为人间确实存在罪恶,但那是人类咎由自取。他没有注意到他为了赞颂神而过分地贬低了人,其实这两者对于神性的至善完美都不可或缺。

卢梭的结论建筑在一个错误的假设上,这让他倡导保持自然状态的论点虽然看起来很有吸引力,但实际上并不合理。我认为它不合理的原因在于:如果说无论文明如何改进都不会比自然状态更好,那么这其实就是在指责上帝的智慧。一方面相信上帝让世间所有事物按照正确的方式存在,另一方面相信罪恶就是由上帝所创造并且了解的人类造成的。这是自相矛盾的说法,既不合乎逻辑,也是对上帝的不敬。

万能的上帝造人并将我们置于世间,他看着是好的,才允许它发生:他容许人类在各种原始的欲望中一步步地走向理性,因为他能看到今日的罪恶会在未来升华出美德。我们是他从无名中创造出来的无助的生灵,是他准许我们如此,否则我们如何能游离于他的旨意之外,在罪恶中学习美德?当卢梭热情地为上帝辩护的时候,他怎么会做出那么自相矛盾的论证呢?如果人类永远停留在野蛮无知的原生状态,即使他的妙笔生花也无法在这样的人当中找到哪怕一点可供美德植根的土壤。人是为了完成生死轮回而来到世间的,我们的天命就是完善造物主的世界,可是我们的本性中有与天命冲突的部分需要克服,虽[4]然那敏感漫步者对此未经深思而无法领会。

更进一步地说,如果人类是有理性的生物,并且能够不断磨炼他们与生俱来的能力,来完成上帝赋予他们的使命,如果仁慈的上帝也[5]认同会思考与自省的人类应当有超拔于禽兽的生活方式,那么这就是上帝赐予人类的、最宝贵的天赋。如果是上帝赋予人类这种可以让他们超越那种纯感官层面的、野蛮蒙昧的安适的能力,我们怎能认为这天赋是一种诅咒?若我们只存在于眼下的这个世界,那么有这种天赋也许是不幸的:为何仁慈的造物主要给我们欲望,又给我们思考的能力?这只能让我们怨恨自己的生活,让我们对于真正的价值产生错误的观念。可他引导我们从只爱自己,走向那种因为领会到他的智慧与美好而兴奋不已的伟大感情。如果这种伟大的感情不是为了帮助我[6]们改进自己的本性,他为何要为了奖赏我们的努力而让我们能够领受一种更为贴近他本身的美好呢?我坚信上帝是万能的,所以我认为世间的任何罪恶都是因为上帝让它发生才会存在的。

卢梭力证原始的一切都是好的,很多其他人认为现在的一切都是好的,而我则认为一切在未来都会好的。

卢梭坚持他对于原生状态的赞美,进而还赞颂野蛮。他将法布里[7]西乌斯不好的一面隐去不提,无视罗马人征服世界的时候对于被征服的民族从来不讲自由与美德的事实。他热衷于搭建自己的学说,为此不惜污蔑说天才们的种种努力皆是邪恶的,却将野蛮人的道德抬高[8]神化。斯巴达人被他尊为半神,其实他们野蛮得几乎很难算得上是人类,他们不讲公正和感恩,冷血地屠杀了曾英勇地挽救过他们这些压迫者性命的奴隶们。

就因为厌倦了上流社会矫揉造作的礼仪和美德,这位日内瓦的公民,就像把麦子和麸皮不加分辨地一起扔掉一样,将文明与罪恶也一同抛弃了。他根本没有弄清楚,那令他热切的灵魂深恶痛绝的罪恶到底是文明的产物,还是野蛮的余孽。他看到罪恶践踏着美德,伪善代替了真实。他看到天才被权贵摆布,为他们险恶的目的服务,却从未想过将这种种为害至巨的行为归因于权力的专横与世袭,这种制度与人因智慧超群而自然取得的超越同侪的优势针锋相对。他没有意识到,王权世袭不但使得高贵的血统不需几代就孕育出愚痴的后代,更给无数人树立了怠惰与恶行的榜样。

王权的特质中最可鄙的一点,是人们为了得到至尊的地位所犯下的种种罪恶。卑鄙的诡计、伤天害理的罪行,以及其他种种让人性蒙羞的恶行,都是取得这无上名位的必由之路。而大众竟然还能容忍,[9]这些强取豪夺之人的后代继续安稳舒服地坐在那染血的御座之上。

当一个社会最主要的管理者只被教授以捏造罪行和一些愚蠢幼稚的例行公事,这个社会除了遍布乌烟瘴气,还能有什么其他可能?人类难道永远都不能变得有智慧吗?他们难道还要继续期望从秕子里收[10]获谷粒、从蒺藜枝头摘取无花果吗?

即使所有有利的条件集齐,也没有任何人能有足够的知识和智慧,可以履行国王所拥有的、不受限制的职权。何况国王的尊贵地位就是他修习智慧与美德最不可逾越的障碍。当一个人被奉承和声色犬马包围,他还能有什么其他的感情和思想?国王的地位必然会让他比他最卑劣的臣民还差劲,把无数人的命运系于这样一个软弱无常之人的身上实在是疯狂之举。但我们不能推翻一个强权再代之以另一个强权,因为无论哪个都会让软弱的人被毒害。对权势的滥用证明了人们彼此越是平等,社会上就越多美德和幸福。这一点和其他任何类似的道理一样,都只需简单的推理即可得到,可是它们却招来了很多人的反对。反对者说:如果古老相传的智慧不再具有绝对的权威,教会和国家就会陷于险境。他们污蔑那些因为看到人类的痛苦而奋起挑战统治者权威的人是渎神者、是人类公敌。这些恶毒的诽谤,竟被加诸于[11]一位最优秀的人身上。虽然他已经离世,可是他宣扬和平的遗音犹在,当我们讨论到这样一个与他的心意如此切近的话题时,我们应该为他默哀。

抨击完神圣的国王陛下之后,我接下来的观点大概不会再引起什么大惊小怪。我坚信任何一个靠着森严的等级来建立权威的职业,都有损德行。

举例来说,常备军就与自由格格不入。军纪的基础在于服从和严苛,要指挥军队建功立业必须要对其有充分的控制权。只有少数的军官能够感受到浪漫的荣誉感所激发的激情——这是一种建立在时下流行观念的基础之上的道德,而大部分下级士兵只能如海浪般听命行事,当他们在上级的命令下热血沸腾地冲锋陷阵的时候,他们几乎不知道也不关心为什么要这样做。

此外,也没有什么能比一帮闲散肤浅的年轻人临时驻扎在乡间更能为害乡里道德的了。他们所做的唯一的事情就是跟女人们搭讪,他们的恶行被掩盖在文雅的举止和光鲜的制服之下,因而更加具有危险性。他们时髦的样子,不过是奴隶的徽记,只能证明他们的灵魂中没有足够强大的个性特质。可是纯朴的乡民却不能识破他们文雅之下的轻浮,反而对他们敬畏不已,竞相效仿他们的恶行。所有军队都是专制者手中的锁链,他们不问青红皂白,只为统治服务,已是社会难以承受的罪恶与愚行之重。一个有地位和财产的人,自会步步高升,除了追求奢侈的生活没事可做;而清寒的正人君子,想要凭借自己的本领求得发展而不能,只得依附于人或自甘堕落。

海军的水手与此类似,所不同的是他们的恶劣言行更加粗野。在不轮值履责的时候,他们更加懒惰。跟他们相比,陆军的轻浮似乎无伤大雅,甚至可以被称之为是活泼闲散的生活。前者接触的多是男性,所以更喜欢讲笑话和恶作剧。后者总有与上流社会女性交往的机会,惯会说些多情的假话。但不论是粗野地大笑还是斯文地假笑,他们的脑袋里都没有什么思想。

让我再把对比扩大到教士这个需要更多脑力的职业上来。虽然等级制度同样牢牢地控制着这个群体,但是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提升自己。神学院的教育养成了他们的盲从,见习时候他们又看到助理牧师如果想要得到晋升,就要对教区牧师和施主极尽谄媚。世上最强烈的对比,也许莫过于卑躬屈膝、仰人鼻息的助理牧师和仪态雍容的主教之间的区别了。不论他们所激起的是别人的尊重还是轻视,都会让他们无法善尽自己的职责。

每个人的个性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其职业的影响,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一个人也许只是表面看起来通情达理,但如果你深究他的个性可能会发现并非如此。而那些软弱平凡的人,除了体貌特征,简直没有什么特质,他们所有的想法都被权威思想洗脑过,就好像被倒进了酒桶里再也无法分离出来的葡萄酒一样,他们孱弱的思维不足以让他们与他人不同。

因此社会在进化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不要让人因为职业的影响而变成坏蛋或傻瓜。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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