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回热爱(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17 07:17:13

点击下载

作者:李军奇

出版社:上海市华文创意写作中心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寻回热爱

寻回热爱试读:

爱物篇

不能像海豚那样求爱

海豚在大众眼里,往往跟玩偶或者熊猫甚至孩子一样,都受欢迎。它们憨态可鞠的样子让人们很容易联想到忠诚、简单。其实,研究者发现,海豚有着人们不容易发现的聪明,有时候居然像奸诈小人般动用权术,利用友情,玩弄“女性”。

澳大利亚海岸有一种鼻子像酒瓶的海豚,雄性海豚早在青年时期就与另外一只或两只海豚桃园结义。它们一连几年甚至终生泡在一起,它们总是同步露出肚腹并在水面游动,以此炫耀其牢靠的联盟关系。这种联盟不完全是嬉戏性的。雄性海豚企图勾结同党,随时准备从竞争者手中抢走有貌美的雌海豚,类似人类的抢亲。它们更多的是色诱雌海豚,晓之以利,动之以情,雄海豚们在雌性面前极度殷勤,进行一系列高难度的技艺表演,跳跃着,旋转着,翻着斤斗,一切动作都是同步进行。场面既壮观又令人恐惧,让雌海豚在既陶醉又惧怕的氛围中领略“男子汗”的魅力,安心留下。如果有雌海豚芳心难以打动,想要逃婚,雄海豚会紧追不舍,咬它,用身体撞它,气急败坏,科学家将这种试图控制雌海豚的行为叫做“群牧”。有时候,雌海豚从水下冒出来的时候,肚腹上满是深深的牙痕。

为了抵御异性的侵犯,雌海豚也组织了同样复杂的“姐妹团”,它们又时候会追捕偷走了自己朋友的雄海豚。

像酒瓶鼻子海豚这样一些家伙也知道集体决定的重要性。它们往往会花费数小时的时间,在一处安全的海湾召开会议,来回巡游,彼此用那可爱的鼻子拱着,并奏出一曲由叽叽吱吱、乌里哇啦的声音构成的交响乐。喧闹的声音会随着会议进程越来越高,直到它们到达最后决定的时候。看来,民主确实需要时间。

雄性海豚在挑选哥儿们得时候,肯定首先看它是不是单身汉。条件合适了,先是熟练地抚摸几下对方的胸鳍,或者用它们的嘴轻轻啄几下,“哥们,来吧,大家一起冒险。”一般情况下,联盟很快达成。

群牧行为多发生在雌海豚的生育期,雄海豚围着异性的阴部嗅个不停。如果哪个雌海豚动情了,这种骗亲目的就达到了。偷到雌海豚后,“兄弟团”基本解散,雌海豚让一个由两只或者三只海豚看守,其他“兄弟”识趣地离开。

这种哥们义气可能转眼即逝,曾经合作的兄弟,这次是朋友,下次就成了敌人:同一条雄海豚它可能会为另一个“兄弟团”来抢上次骗来的雌海豚。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海豚其实在这点上被人类更开化一点,它们早认识到了友谊的有限性。

大马哈鱼的残酷恋爱

比起人类的盲目爱情,大马哈鱼更富有献身精神。

大马哈鱼又称鮭鱼,是一类典型的洄游鱼类。相传清太祖努尔哈赤统治黑龙江流域时,有一次哨所被敌军包围,努尔哈赤的军队断了粮草,人马饥饿难忍。就在这时,从哨所旁的河里突然跳出许多又肥又大的鱼,不仅人喜欢吃而且连马也吃得津津有味。填饱肚皮的人马骁勇异常,杀开逃生的血路。从此人们把这种连马都爱吃的鱼叫做“大马哈”了。

另一种说法是每年秋风肆虐的时候,乌苏里江里聚满了大马哈鱼。居住在两岸的赫哲族人这时就会欢呼雀跃的喊:“达依马哈”,意思是说定时往来的鱼儿到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中国人的生殖观念,但和大马哈鱼相比,相形见绌。现代人的生育目前明显受到独身、丁克家庭等现代婚育思潮的冲击,而大马哈鱼传宗接代的念头压倒一切,祖祖辈辈坚定不移,没条件也要创造条件。

大马哈鱼的祖辈原本生活在寒冷地区的江流中,但是那里食物缺乏,为了生存,它们不得不顺河而下,直抵海洋。海洋中有着丰富的食物,只要身体不残缺,个个都能丰衣足食。然而小康的生活依然抵挡不住它们日益膨胀的思乡之情。落叶归根的观念让它们吃喝不香。

吃得肥肥美美的大马哈鱼就像大肚的少妇回归娘家,鼓鼓囊囊地开始出发。途中不但跳跃数米高的瀑布,而且也要闯过蹲坐在河里就等着它们的狗熊的利掌。此生(生命)为生(生育),死不足惜。每昼夜潜40千米,浩浩荡荡,气贯长虹。数千里的跋涉,抵达产卵地。这时的大马哈鱼整个身体暗淡无光,瘦得背部像驼峰一样突出来,下颚向内变成钩状,又大又长的牙齿裸露在,呈现出一副狰狞的面孔。尘风未洗,这些“结婚狂”就开始还在积极地筹划着它们的婚礼。开始时它们在清澈的溪流里嬉闹玩耍,然后成群结队地聚集在一起,配对联合作战。先是雌鱼摇动身体和尾巴,把河底掘成浅洼,将卵产在里面。这时,雄鱼上前,立即射出精子,铺天盖地,恣意汪洋,还没有那个动物像它们那样将生殖当成酒醉般的狂欢。受精的卵子沉到洼底之后,雄鱼由摇动尾巴用细沙把卵覆盖。这样反复几次。期间如果有嘴馋的入侵者来犯,雄鱼重新抖擞精神,与之决一死战。这是大马哈鱼一生中最壮美的时刻。

大马哈鱼的胚胎发育期很长,需要3~4个月的时间小鱼才能从卵膜中孵化出来。刚出壳的小鱼就有2厘米左右,肚子底下还拖着残留的卵黄为它的继续发育提供营养。待长到4厘米左右,它们才纷纷离开孵化窝到附近的水里去觅食小动物为生。生殖完毕的大马哈鱼筋疲力尽了,在故乡甘美的水中幸福地合上双眼,慢慢地死去。在小鱼疯长的季节,江河里却布满成千上万的大马哈鱼的尸体。有时这些尸体也会成为饿急了的小马哈鱼的美味。

小大马哈鱼孵出的日子正是早春时节,天气还很冷,其它鱼类都没有苏醒过来,环境对它们来说是安全的。等长到6厘米后,它们便要离开它们的故乡顺着急流向着大海的方向出发了。大鱼的思乡之切与小鱼的念海之情同样浓烈,于是穿梭的往来就这样生生不息。

大马哈鱼仿佛一生下来就肩负着生殖的使命,生殖对它们来说是单纯而神圣。父辈舍生千里生子,儿女却稀哩糊涂地蚕食了父辈。残酷的生命代谢就是以这样的方式演绎。残酷的青春,残酷的恋爱。

尽管毫无亲情可言,但这也净化了河流,物种的无意识却成全了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生机勃发。

地球脉动

尘烟滚腾,尘埃飞旋;狮睡白昼,夜杀大象。

万千野牛蹄踏沙石,狼烟滚滚,它们在迁徙,寻找青草,寻找青春,寻找繁衍;

亿计鸟雀群起群落,狂风般暴烈,整体摆动,密密麻麻,叽叽喳喳,席卷草甸;

群狮被干旱蒸走了威风,懒散地瘫在林荫下。看着寻水而来的群象,它们躲闪着,即使是金贵的水坑,也乖乖地让出。夜晚,兽性昂扬,群狮精神。失群的大象被饿疯的群狮围攻,左右猛扑,大象低吼着快跑。有骁勇的狮子从大象屁股处跃起,几番挣扎,居然骑行大象的头部,血口猛砍。大象的头部和屁股,挂着五六张凶猛的嘴巴,它终于轰然倒地。

在《地球脉动》里,我看到了生殖的壮观,生息的繁盛与冷血。《地球脉动》,不只是讲述大自然的野性,更多地将人性的镜头深入地球的皱褶里——那些罕无人迹的极地,被迫改变猎杀技巧和路线的白极熊,孤独的针叶林与林间饥饿的山猫;那些壮阔的水草地,长颈鹿优雅地行进在百花点缀、大水浸漫的湿地;水鸟画着弧线,擦地飞行,啄食鱼虾。生物的多样性,从未如此震撼人心地美丽。

这是BBC的巨制——热气球,直升机,航拍;军用摄影机,1公里外的清晰特写;100小时蹲守,终于拍到某类雄鸟令人嘡目结舌的求偶表演。专业精神,与财富的结盟,抓到的画面,除了震撼,还是震撼。

为什么保护生物多样性。一切是为了人类。一个物种的灭绝,意味着人类失去一个生存的保险系数和一个免疫器官。森林在以人的发展的理由下大片消失,动物被逼退(有种山羊最后居然只能生活在四周几乎是垂直的山崖上),环境恶化,温室效应,冰层消失,我们生息的地球已经病了。

保护濒临绝境的动植物,不只看成是人类宽大的爱心在怜惜众生,更是拯救我们人类自身。

老猫不死

2009年9月初回老家一次,上上周回到老家,养了十年的老猫还健在。有所感,稍追忆如下。

(一)生死劫

10年前,黄怜正拱在妈妈的腹下吃奶,突然被主人拎起耳朵,转交给身后的一个男人,我的父亲。

吃着牛奶与稀饭,黄怜毛发凌乱地长大。如果没有母子分离,妈妈会用舌头将儿子打扮得鲜亮精神。这本是一只小猫该得的幸福。只是因为我家鼠患告急。

脾气暴躁的父亲,可以让门前过路的顽皮小孩蹑脚而行,但对门内捣蛋的家鼠,莫可奈何!

黄怜细细地“喵咪”几声,老鼠晚上不敢到地面流窜;三个月后,黄怜跳上阁楼,“喵咪”几声,老鼠白天不敢“咯吱”。

10年前,我大学毕业一年多,在长沙忙碌。这些,都是母亲后来转述我的。

黄怜杀鼠无数,家里吃光,耕耘屋外。我家方圆百米,只鼠不见。

黄怜恋家,逮住只老鼠,都要拖回家吃,躲在粮食柜子下吃,每天柜子下留下几条老鼠尾巴。父亲打扫多了,就烦了。于是只要见黄怜叼老鼠回家,就拿扫帚赶它。

黄怜从正门口跳出,不久就从院墙跳跃而下。大餐,还是在老地方吃。

父亲与黄怜的梁子就在吃的问题上结下。

黄怜威震猫界。黄怜走过,女猫抢着抛媚眼。

黄怜起初不怎么搭理,英雄难抵脸皮厚的美人,终于夜夜调情在屋顶院墙上,惹人睡眠。

父亲很烦。见女猫,石子就招呼上去。

黄怜10年中送走了三个同胞,它们纷纷毙命于吃过毒药的死老鼠。黄怜只吃活鼠,它倔强地活着。

家里其时早没老鼠,父亲为了拒绝黄怜拖老鼠进屋,将先前大门下的猫洞,也用木板补起。

黄怜唯一一次生死关,还是挣扎在老鼠药上。那时我正好探亲回家。

黄怜四肢扯长地躺在地上,瞳孔的光,散淡着,眼屎窝在眼角,似乎有眼泪。间或它凄厉地“喵呜”一声。母亲说,早上发现它躺在屋里,是吃了中毒老鼠的症状。“现在老鼠耐药性强了,一般老鼠药杀不死它。猫可能吃了一只刚吃过鼠药的老鼠。”已经给黄怜打过专门解毒的针。也许毒性太大,黄怜仍躺地不起,父亲都想要放弃。现在逮买只猫容易,父亲讲。

母亲说,等等,再看看。

突然黄怜猛地弹起,离地半米高,之后,小幅度地蹦起。“喵呜”不停。母亲说,毒性又发作了。

我忍着泪告诉母亲,“还给它打一针吧。”母亲可能正等我的话,不顾父亲的阻拦,抱起猫就走,中途,猫被我抱起,它浑身滚烫。它不再挣扎,顺从地耷拉着脑袋。

奇迹出现,黄怜跨过生死关。

从那以后,黄怜更恋家了。有人给它“咪”一声,它马上走过来,挨着你的脚躺下,用爪子蹭蹭裤脚,见你不反感,得裤子上腿。父亲咳嗽几声走过,黄怜怯怯地绕远。

(二)老猫不死之出走记

标签:情感 2009-09-07 16:19 星期一。黄怜来我家第五个年头时,亲戚的猫生了,满满一窝,没卖完,父亲随便要了一只小猫。其时黄怜比较油条,整天在外和一群来历不明的野猫厮混,不再恋家。

春节我回老家,这只小猫正和黄怜冷战。

母亲说,黄怜一看见小猫靠近,肥厚的爪子就扑打过去。小猫在黄怜那得不到怜爱,就不再理黄怜了。

即使寒冷的北方冬季,小猫也不找黄怜相依取暖。小猫一次认真地钻进白天烧过的炕洞,只听一声惨叫,小猫窜出来,一跛一瘸。尾巴烧掉、皮毛零落。

我想,那时黄怜如果在身旁,肯定一直是冷笑着——小子,那里能去,还会轮到你?

黄怜真肥呀,一年没见他,像只小狗。它懒洋洋地侧躺在门前台阶上,晒着太阳。我推开大门,它只是不开心地抬起头,看了看,仿佛我是外人,打扰了它静谧的午休时光。

母亲说,黄怜现在能跑好几里远。有时她在村头(我家住村尾,村中大道长约4里),也能看到黄怜。它看见母亲,会突然愣一下,站在路旁。听到母亲召唤,扭头就跑,几下就消失在墙头屋后。

黄怜窜门多了,父亲骂它是野猫。

第一次黄怜离家出走,也是父亲打的。因为它挑食,对剩饭不理不睬。

2天后,黄怜回家,脖子处有血迹,毛发粘在一起。它独自躺在院子一角,舔着皮毛。

慢慢,它离家时间长了,三天,四天,家常便饭。

也慢慢,它不再带伤回家。昂首挺胸。

(三)老猫不死之牙齿脱落

标签:情感 2009-09-10 10:45 星期四。最近几年回家,要么结婚,忙于招待亲朋;要么带孩子,忙里忙外。没怎么记起黄怜,似乎它不曾走进我家大门。也许潜意识里认为,它已经走了。

2009年8月底回老家办事。在院中闲聊。一只瘦弱的黄猫懒洋洋地跳过大门门槛,熟视无睹地继续走着。

儿子第一次近距离看见猫,高兴坏了,嚷着火星语,踮着脚尖,摇晃着向黄猫扑去。我问母亲这是谁家的猫。母亲说,是黄怜呀,十岁多了。

太不像了!昔日的肥胖与威风,似乎被风刮去,只留下干瘪肚皮与黯淡皮毛。

我喊了它一声,它马上扭头,向我走来,仿佛我们彼此没有相隔几年,仍是老朋友。它卧在我脚下。不过不再自作主张地蹭我的裤脚,谨慎地望我,那眼睛,有了时光的艰涩。

我拿肉给黄怜吃,母亲说,它牙齿掉过了。“老了?自然掉的?”

母亲说:“可能偷吃了别人家的肉,被打掉的。”

我继续问母亲,黄怜还捉老鼠吗?

母亲说,还捉,基本上只吃一点,可能是用断齿咬的。

专门查了资料,猫的寿命大约有12—17年左右,猫10岁以上就进入老年期。在鼠药泛滥的农村,能活到10岁,也算是奇迹。

所以,我宁愿相信黄怜的牙齿,和父亲的牙齿一样,已被时光夺去。

没有肉吃的家猫,应该生不如死了。难怪它一副厌世的模样。

拿人的年数类比,黄怜已进入花甲,需要晚辈景仰了。

不晓得曾经风流快活的它,有没有儿女留下?

逡巡在黑夜的路边,遥望万虫唧唧的庄稼地,它是否想起年少时的夜夜笙歌?

强权的拾牙慧者

在非洲的河湖里,一只鳄鱼刚刚饱餐了一顿。它慢慢地爬到岸边,懒洋洋地躺下来,张开长满锋利牙齿的大嘴晒太阳。

这时,几只燕千鸟飞过来,一下子钻进了鳄鱼的嘴巴里。

自投罗网的牙祭?燕千鸟其实只是鳄鱼自动的“牙签”,是鳄鱼口腔的清道夫。它们鳄鱼的“血盆大口”中寻觅水蛭、苍蝇和食物残屑,用尖尖的嘴巴将鳄鱼牙缝里的肉渣一点点剔出来!有时,鳄鱼睡着了,燕千鸟就飞到它的嘴边,用翅膀拍几下,“喂,漂亮的将军,睡得舒服。”鳄鱼看见是亲爱的燕千鸟来了,就自动把嘴张开,舒舒服服地等着剔牙。燕千鸟在鳄鱼臭哄哄的嘴巴里穿行,就耍杂技的像在锋利的刀忍上跳舞,它们身姿轻盈,而观者紧绷神经。

有时候,燕千鸟干脆在鳄鱼栖居地营地,好像在为鳄鱼站岗放哨,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警觉地一哄而散,使鳄鱼猛醒过来,做好准备,迎击来侵犯的敌人。

燕千鸟又叫“牙签鸟”,因敢经常“火中取粟”,与鳄鱼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也叫“鳄鸟”。

无独有偶,在中南半岛的森林里,有一钟名叫虎鹃的小鸟,也像鳄鸟一样跟随老虎出没。这个森林之王也像鳄鱼一样养成了饱餐后张着最休息的特性,而虎鹃就灵巧地投身虎口,啄食虎牙间的肉屑。

诗人顾城在诗中这样描写:鳄鱼吃饱了/爬在岸边的浮泥上/小眼睛冷冷带笑/它张大丑恶的长嘴,鳄鸟便跃入口中/剔取牙间的肉屑。“鳄鱼死了?那鸟又将如何是好?”/也许会有这样的问号。不用担心/所有带血的鳄嘴/都可以成为它的新巢。“鳄鸟并未直接杀戮/可能在它心里/还有天良燃烧?”/它渴望的/永远是饮血食肉/只是缺少鳄鱼的尖牙、利爪在人类眼里,虎口夺食、与虎谋皮,是人类对那些企图与强者分享胜利果实的弱者的忠告。似乎强者都是不可信任的;同样,狼狈为奸、狐假虎威,也是对不知天高地厚的弱者的诅咒它们没有凶残的本领但有凶残的念头。但在动物界、自然界,这种生物间互相依存的现象没有人类想得那么复杂,各得其所,情谊绵绵,不见得谁比谁地位低下。攀附,是人类有所企图的弱者的评价,而共生,是生物。

生存时必备的信任。

少女鱼的免疫之计

少女鱼是一种小型的热带珊瑚鱼,它的颜色鲜艳明亮,是那种长像讨喜的小家伙,花枝招展,自然就有了少女鱼的美誉。在水族馆它大号大斑马,这是因为它白色为底色的身上有深褐色横带的緣故。少女魚不难辨认,它的身上其实只有三条横帶,第一条在眼部称眼带,第二条跨胸鰭,从胸鰭上方起一分为二,第三条则在近尾部的地方,尾柄上则有一条较细的横带。

美丽的少女鱼在凶险的海底不一定是弱者。没有必杀技在“江湖”上是混不下去的。少女鱼在幼鱼时和许多鱼一样在背鰭后端长有一个假眼斑,来犯敌人误认为那地方是其头部,转而攻击其他地方,少女鱼乘机得意顺利逃脱。不幸的是假眼睛随着成张会逐渐消失,成长的烦恼就来——怎么避免成为江湖中的弱者?

少女鱼开始与狼与舞,海底杀手——海葵出现在少女鱼的视野。

海葵身子不灵活,但手中的武器尖端,它们群体性地盘踞在海中岩石上,触手在轻轻地拂动,那橙色、绿色、橘红色的触手犹如一朵朵盛开的野花。它的每一根触手都布满了毒细胞,小鱼不小心碰到,海葵马上“开火”,毒性麻醉剂瘫痪了不幸的鱼儿,触手将小鱼抱着送入口中。

少女鱼不是天然对海葵的毒液免疫,而是它们识破了海葵武器系统的关键部件。

原来海葵的毒液居然对自己也有杀伤力,为了避免自残,海葵能够分泌一种粘液,被这种粘液包裹起来的海葵就不害怕自己的毒液了。少女鱼是天然的医生,它们谨慎地去碰撞海葵的触须,一边忍住剧痛,一边去蹭海葵身上的粘液。获得粘液的少女鱼终生不用担心被麻醉。

获得秘密武器的少女鱼不再惧怕海葵,它们随时都可能钻进海葵的体腔内,逃避天敌的追捕。海葵的效劳也不是大公无私的,少女鱼就用自己做诱饵,将追击它的鱼儿引入海葵的势力范围,海葵也因此获得美餐一顿。少女鱼还经常把自己吞食不下的食物丢入海葵众中,以报答海葵的保护之功。

少女鱼与海葵的共生现象直到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才被人类破解。

实践得真知,不知多少少女鱼经过海葵的折磨,累累白骨才让后来者通晓这么个秘密。我想少女鱼第一次试探性地被蜇伤,真的是要用胆大心细来形容——被蜇多了,肯定玩完;蛰少了,没见效果,可能蜇了白蜇。在地球上,通过“打针”获得病菌的免疫力的动物不多,人算一种。

不同的是人类是以强者的身份横行地球,而少女鱼以智慧的头脑周旋于无情的世界,长袖善舞,与虎谋皮。

一个是为了发展,一个是为了生存。

江湖无情,美丽无罪。

食铁鸟的残酷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沙特阿拉伯的森林里,有一种鸟,长像有点不那么环保,一个惨白的又尖又小的脑袋,连接在一个又大又圆的乌黑的身子上,长像差点不是它的过错,关键是叫声似破锣,当地人居然不愿承认它属于鸟类。鸟吃虫子是天职,过份点,吃点沙石,但这种鸟能以吃铁来饱肚子。铁钉、铁渣、铁末是它们的最爱,看见了喜不自胜,见了猛啄,囫囵吞铁。在童话故事里,出现过一个铁匠午休时一口袋铁钉被偷食的故事。它就是人见人怕、鬼见鬼愁,动物界赫赫有名的消化机器——食铁鸟。

这是一个肠胃坚硬的家伙。没有金刚钻,自然不揽瓷器活。吃钢化铁,要的是真家伙。食铁鸟的胃里储藏着大量含盐酸的胃液。这就让它的胃囊如同高温的锅炉,吃下前是固体,吞进后是液体。作为配套设施,食铁鸟的牙齿与喉管,也异于常鸟——耐磨、耐戳。

我国古代,曾传说有一种食铁兽,说是它用舌头舔铁锅,可以在很短的时间中,能把一口铁锅吃进肚子里去。《诗经·尔雅》里记载着一种叫做貘猥的动物,它长着大象的鼻子,犀牛的眼睛,狮子的脑袋,豺狼的毛发,又一个凶猛而丑恶的四不像!

这家伙不但与铁有仇,而且与孤独有恨,古书里有貘猥专吃孤独行人的传说。因为这种动物认为,人不应该是孤单的,而该是手和手、心和心连接在一起的。

有些玄乎,这貘猥敢情是人类团队精神的最早撮合者?莫非它也无法忍受孤独,看见独行的人类,恨得牙齿痒痒?

食铁的动物,我想,它们大概就像动物偶然故意吃进沙石一样,要么帮助消化,要么补充矿物质。大象定期到岩洞里用长齿撬下岩石,咀嚼吞下,是为了吸收岩石中的盐份;人类不是也时有某人偏好吃铁吃玻璃的消息见报吗。

花猫没心思晒月亮

有只花猫在流窜。

黑夜,6只小狗崽被一只中等黄狗率领,在暗夜下猫着腰潜行,14只小绿灯泡闪烁着嚣张的光芒。

路上,它们气势汹汹,白天被人霸占的道路此刻它们就是王,大摇大摆。小花猫从草丛中窜出,突然被一只小狗崽觉察到了,倘不是身手敏捷,迅即跳开,定然被误伤。

夜,只有远处传来人声。这是一排排楼房间多出的废墟,乱砖荒草。小花猫是这里的常住居民。狗是游魂夜鬼,白天乖乖地吃着主人倒下的饭菜或挂着肉丝的骨头,夜晚,精神矍铄,个个悄没声息地钻出家门,在这个废墟间碰头,开始了狗的江湖生活。

猫站在一堆拆掉的木堆上,看着被狗悄悄打乱的夜晚。一只迷路的鸡没有叫声地扑棱着翅膀飞窜;一对老鼠夫妻赶紧绕道躲避;远处有人的脚步传来,狗崽机警地收住脚步。

小花猫很绝望。三个月以前,她有个青梅竹马的朋友小黑。他们相逢在废墟间,身边的荒草见证了他们的友谊。她相信了缘分,废墟间的游荡,让她感到生命的新鲜。他俩是废墟间的王。

两个月前,小花猫口渴了。小黑让她等待,他去寻找水源。这是干渴的盛夏,废墟间有口废弃的水井,井口安置着压水机。那几天,去水进的路上,白天与黑夜,都是络绎的人群。小黑去探望井旁有没有人影,假如没有,他要和小花猫要在井旁的小水坑中打滚。

小黑去了半个小时,还没半点动静。小花猫忍不住了,在井水旁,没有小黑乱窜的身影。

小黑失踪了,小花猫也从主人家失踪了,她天天在废墟间期待奇迹。没有等来小黑的亲热重现,而那群狗东西出现了。

废墟,天堂;天堂,废墟。

这年的中秋,小花猫失眠了,她没心思晒月亮。

留恋篇

清明是年气的缭绕余音

少时,清明是年气的缭绕余音。正月十五是大年的正式谢幕,尽管心里有些欢乐不再的哀伤,但还想,有清明呢。

清明时,有青青无边的麦田,有旷野处不时炸响的鞭炮声,还有,上课迟到后的冠冕堂皇和大摇大摆。

清明,在老家,和正月十五一样,需要出门上坟孝敬祖先的:用最精细的面粉做最白的面条和带造型的馒头祭在坟前,白纸或灰纸剪成互相扯连的细纸带(我们喊那叫孝纸)散挂坟头墓后。

面条过带凉开水,放点葱花、辣椒和醋,意味着天气变暖,祖先可以换换口味了;白纸带什么用场,我至今还没琢磨清。这些是清明节祭祀祖先所特有的。

我小时,还没有双休日,记忆中,清明节从来没碰到过星期日。上午一放学,跑回家,匆匆扒拉几口饭,就冲到门外。那时父亲还没退休,哥哥工作在外,几个姐姐对上坟根本不感冒。家里没有大男人,可怜的母亲只好自己挑着祭品,四处在田野转着,挨个上坟。我对上坟路线了然于胸,站在门口,手搭凉蓬,四下搜索,就知道母亲的大致位置,实在不行,就喊两嗓子。追上去,一个准。我麻利地帮母亲将凉面与馒头摆上在祖先的坟前,又熟练扯出一些孝纸,分散在坟四周。插香,点炮。青草蔓延的坟头与绿气昂然的田野,被白纸点染,碰到蓝天微风,青涩草香闻风乱撞,舒目清肺。高兴呀,我想唱歌,但不敢唱,怕吓着祖先呀。一阵忙活,回到家,已到上课时间,中午老师布置的作业几乎没时间做,那时可能是家乡整个教育水平不高,我从未被作业问题困扰过,一般是在上午最后一堂课上偷偷地提前完工。

跑一圈下来,也饿了。母亲就将给祖先意思过的凉面给我吃。面粉是最好,手工是最巧的,油辣椒是红亮的,好吃,两大碗。呼呼下肚,我才悠哉乐哉地上路。才不怕迟到呢,因为老师也是当地人,中午也要上坟,路上说不定能碰上他们呢。一句“老师,你也忙完了?”他是有脾气也没脾气。

现在想来,清明,是一个与蓬勃大自然亲近的最好的节日。也是,这天是一年中“合法”响炮的最后机会(那时除了红白喜事,一般情况,只有过年和清明时响炮)。伤心中有些最后疯狂的味道,也许,百般情绪里也夹杂着长大成人的愿望(能帮母亲做点事)。

失去“跑鞋”的朋友

相对于贾樟柯小城青年的无聊与和菜头小镇青年的波澜不惊,乡村青年的命运是黑暗的深渊——无所不在的变数,处处痛苦的磨难。

昨天晚上,初中的一个朋友突然闯进梦中。依稀记起他走路有韵律的摆动,瘦高的个头,乡村难见的细声细气的腔调。因为距我家不远,朋友家的情况多少传入我耳——他的父亲因病早逝,一个兄长忠厚异常,为了拉扯三个儿女,赡养老人和支付小叔子的学费,面相厚道的嫂子也刻薄起来——变得不爱搭理自己孩子以外的人,和自家老公说话,多的是粗声粗气,更别说有好脸色对待婆婆了;朋友,更成了非我族类,见了心烦。我去过朋友家的有限几次,都碰到她指桑骂槐的霸道场景。我替朋友难过,那尴尬的场景,让我落荒而逃。

朋友可能见识多了,也许真的理解生计危艰,学会了泰然处之。没见过他怎么给我讲述家庭的遭遇,只记得他最多的表情就是微笑,微笑地讲解他喜欢的汪曾祺。

他的功课拔尖,可能当时为了考取好点的中专,专门留了一级,正好我和同班(80年代末,乡村学子能考上不交学费还能分配工作的中专,算是异常了得之才),钢笔字风骨秀丽,作文尤其出色。至今我还记得他给我说过的一篇作文题目——送你一双风的跑鞋。我记得他神情喜悦地给我讲解文章的精妙之处,似乎“风的跑鞋”引子某人名句(我至今没查出来),以此发散开来,讲述他对未来的憧憬。我现在还回忆起自己其时对他的崇拜——那么精神的句子,那么清朗的词语,那么深邃的表达。明朗的,有书可读的,没有家庭纷扰的未来,他没有等到,1993年还是1992年的冬天,父亲告诉我,他得白血病死了。当时,我捏着父亲送来的白馒头,白晃晃的雪地里,白晃晃的阳光下,我的手在空中僵硬了十几秒,眼泪在涌动。

那年初三,命运不济,很少对弟弟凶过脸的兄长要朋友退学,到陕北出苦力(似乎是背木材之累的事情)。我本来想找机会去看他,但想到这是一个让自尊扫地的家庭变故,我的任何婉谢与辞别,都会让他难堪。我不想让朋友在难过中感受生之蹉跎,命运的不公。他和一群粗壮汉子离开了山村,走了,不知道是不是心死如灰地走了。我现在想,如果给他机会考中专,他绝对会考上市里最好的中专;如果他想进高中,他肯定能考入重点大学。大学里,有他喜欢的书读,有他喜欢的梦做。同样的事情,我不会比他做得更好。

我如愿考上了市一中。后二姐(二姐和朋友是初一\初二时的同级同学)告诉我,朋友被检查出白血病,已送回老家治疗(其实是等死,他家里哪有钱给他治病)。其时高中进入学习紧张期(为杀入前三名,路灯下,公共自习室,到处留下乡下少年不服输的的身影,一个冬季下来,害得我十指关节全部冻肿),也没有回家看他。没等到学期末,父亲就传来他病死的消息。

他是在没有书,没有朋友的情况,孤苦地走了。不知道他在等死的日日夜夜里,他会望着窗外明月,想起什么,会想起我这个绝情的朋友吗?

隔十多年,朋友没来由地走进我的梦乡。深夜里我突然被儿子的哭声惊醒,该给孩子换尿布了。心事沉沉地忙完孩子的事,黑漆漆地我呆坐在床上,睡意全无。

十年风烟

1998年4月初入长沙,那是阴雨天。面试,笔试,7月进入湖南生活频道。从干冽北国到潮湿南方,鸟语花香,恍惚十年。

茫茫十年,灰心过,沮丧过,难堪过,唯独没有绝望过。

异乡

的生活,没有让我更多地融入,也没有让我更多地排斥。我甘愿以旁观者的身份欣赏与批评着这个养育我十年的城市。这个城市和全中国更多的城市一样,陷入无可救药的暧昧中。它的势利与滑头,它的单调与乏味,与别的同样企图国际化的大城市一样令人愤怒。

在故土西安,它一样无趣和无味。即使乡音和故交,也消不去离愁。是的,人面桃花,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异乡

有些缘分,是难以解说清楚的。2001年7月离开长沙时,居然带着莫名的预感——我还会回来。

2004年2月,预言变现。对于吃回头草的经历,我只能说是在适当的时刻做了一个不很适当的决定。

这个城市,至今我只能听懂方言。曾一度天然靠近那些操持普通话的本地人。我是一个普通话很塑料的北方人,却极度厌恶方言,包括自己的乡音。外地的大学同学碰面了,习惯用秦腔招呼我,我却难以找回亲切。基于一个异乡人对方言排他性的天然敏感,我无比热爱祖国的普通话。

在一个不怎么开放的城市,在普通话里,我试图寻觅一种超越性的共鸣。

当然,这也包含着我对自己语言自卑的抵抗。哑巴英语直接让我自残了英语学习的积极性,继而伤害了学习语言,包括方言的能力。

王朔说,江浙人,北京话,新思维,旧传统,所谓美女中极品。

我不认同,北京话也是方言。

2005年,工作之便,几乎跑遍湖南所有地级市,见识了更多方言,从这些操持方言者努力照顾我的声腔中,我没有读到霸气和排它,而是嗅到温暖与弱势。我眼眶常常湿润,原来方言指代的更多的是生活,而不是身份。

与岳父母交流,常常听不懂彼此的语言。岳父也是一个不太言语的人。陪妻子回老家,除了必要的寒暄与交流外,为避免尴尬,也常看电视。岳父曾纳闷地问过妻子,小李是不是一个喜欢看电话的人。

岳父客气了。要是在我老家,注重教养、性格暴烈的父亲,如果碰到如此的女婿,早给脸色看了。

好在,妻子基本使用普通话,而且是很标准的那种。我没有被方言孤立。

上次去宁乡县城的街头等妻子,踌躇在约定地点,忽然耳边的音乐让我打了个激灵,“我来自偶然,像一颗尘土”,浑厚的女声突然击伤我。这是目前公司最热衷的教育员工的曲目,在公司活动或培训上听多了,有点天然排斥。现在一人,尤其是将为人父,突然品出歌中的孤独与伤情——偶然生世,被动到人间;有人小姐心丫鬟命,有人屋漏偏逢连夜雨。

但我已习惯异乡人的命数,离开面条和馒头的日子,我同样肥胖。

友情

不要太对他人抱有太完满的期望,不只是自己对人心不古的普遍怀疑,而是永远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绝对隔膜。我不是伟人,有着自己的道德美好与人性残缺,我明白自己对别人九份的古道热肠往往敌不过一份的严苛或恼怒。

一边失望曾经的友情背叛,一边满腔热血地经营友情。这非常符合我这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的性情。很难想象那些利用友情背叛友情者,他们将拥有什么样的心灵空间。寂寞一人时,老婆背叛时,失意困顿时,病困颓废时,他们会不会想起精神牵挂和无功利友情的作用?醉酒醒来时不知何时赶来的老友的床头守侯,三十岁生日收到的朋友手工制作的个人书籍,被房贷围困绝望时收到爽快的支票,都一一成为我永生难忘的温暖胶片,不时冲洗我被尘诟蒙污的心灵。是的,相信友情。

和别人一样,我也中了“兵毒”。不同的是,他们因许三多与世格格不入的性格,而我因《兄弟连》战火硝烟中多态与变化的人性。被炮火轰炸过的友情,被什么都值得珍惜。

我们不能安享友情,毕竟友情不是口香糖。

为了眼前带点兴趣性的工作,我失去许多个人空间,连带个人娱乐爱好。我不会卡拉,不会麻将,不会喝酒,我失去社交性的交友手段。我有点绝望地明白——此生的朋友大概就是眼前这些人啦。那些被我生气过和被我批评过的朋友,原谅我,这个来自最终被车裂的秦国改革家商鞅封地的汉子,在认真和动气时,容易口出飞刀,伤了朋友的身,也伤了自己的心。

我一直坚信,所谓人生评价,从来有两条标准。而更大众的似乎更有说服力,那就是“事业成功,身家幸福”,说彻底点,就是“有钱,有职”。而小众点,或者说更内心点的标准是,依从内心呼唤,认真做事,且能享受工作带来的乐趣。说贱点,工作带那么点兴趣,老板撒的银子少了,也会乐呵呵拉套推磨。

去年,就有同学计划十年聚会。抱歉,有点泼凉水的态度让同学见识了我的寡情与残酷。我可以想见,那些被金钱折磨多年的同学,带着沧桑的脸庞,难免唏嘘人生的得意与蹉跎。我不忍见昔日意气风发的“无差别”同学变成世俗男女。见多了吹捧与仰望,彼此相隔十年,还要拜读类似的表情,我讨厌这样的场景。

如果据此你说我是一个吃不到葡萄的失意人,我也不介意。我知道,纯纯的同学情,我也回不去了。

在他乡飘零,在现实梦想。我是飘零人。

又飘粽香

明日是端午节,套用一句老话:这几天空气里都是粽子的味道。

小时候,家里过端午,前几周,妈妈和姐姐就要张罗包粽子的叶子。老家一般用芦苇的中下端的叶子,阔大、平展者为上品,摘下的叶子要放在大锅里煮洗一遍,如此,叶子才会舒展,柔韧性增强,包时也不容易被叶子的边锋划破手,包出的粽子煮熟后清香幽远。

但毕竟老家芦苇地不多,更多人家包粽子用一种我已忘掉名字的植物叶子,它是椭圆形的,母亲一般是从集市上买到。但它煮出来的味道绝对好不过芦苇叶子。

糯米做的,小米做的,各类粽子热腾腾地摆上桌。粽子分咸吃和甜吃。

妈妈将黄豆发的豆牙做成凉菜,咬起来清脆爽口,夹一大筷,就着已胖胖地躺在碗里的粽子,香香地吃着,是为咸吃;我最喜欢糯米粽子,里面烂熟的豆荚子或大红枣已将红色蔓延开来,糯米变成了饱满红润的米肉,和着清凉的芦苇叶香,已让人口水顿生。舀一大勺白砂糖盖在粽子身上,狼吞虎咽,是为甜吃。

童年和少年,端午节是香甜的,没有龙舟竞发。更多的梦想是,家中的装粽子的篮子是掏不光的。

上周,陪妻子逛超市,看到了粽子,我又独独买了糯米枣子味的粽子。

看着我撒上那么多白砂糖,妻子又埋怨了,那么胖了,还这样。我得意地笑着:一年就这么一次吃,白糖也有点嫌我看它不起了。

元宵的乐与伤

鞭炮连绵不绝,五彩的焰火绚烂夜空。在老家过正月十五,一直是少时的我过年最快乐的事情。

也许是穷乡僻壤,初一放鞭炮,十五看焰火,几乎是我们老家约定俗成的规矩。少时看完春晚放鞭炮、早上逡巡找炮(翻捡未响的鞭炮);十五挑灯上坟(祭祀祖先),聚众看焰火,都是我们那里的少年过年最快乐的事情。小学时期,我唯一一篇被老师当范文当堂念的作文,就是关于元宵节的。

元宵节也没忘给一个少年留下肉体印记——一个炸飞的鞭炮挂花了我的本不英俊的脸,至今疤痕醒目地悬在左眼下方。

过年的幸福,对我,更多的停留在这些玩乐上。年味,就是硝烟味。

在老家过元宵节,几乎都是上大学以前的事情(开学早)。下午四点多,早早吃完饭,就开始做上坟前的准备工作。一般是兄长拿真钱放在买来的一叠黄纸(专门用来给过世的人烧的纸,一张一般有三张百元大钞的大小)上,用一个木板压着,再用一个棒槌或其他重物击打,反复动作,直到黄纸上布满票痕。一般这时兄长会对身边的奶奶开玩笑:“用新钱打的,我手重,都印上去了。”爷爷去世早,奶奶总说爷爷给她托梦,总缺钱花,给去世的人烧黄纸,就是等于送冥币。这时奶奶也也会满意地夸奖她长孙几句:就我军(哈哈,我兄长也带“军”字。称呼对方,名字前带“我”,表示说话者自觉与交流对象关系不同一般,一般是长辈)孝顺。

奶奶不像刻板的父亲,口才也非一般女流。我们孙辈也喜欢和她开玩笑。

关于上坟,我和兄长、父亲一般有分工。坟在山坡上的,我去;平地的,兄长去;不用跑远路的,父亲去。当然几个重点的家族近亲,譬如父亲的爷爷和奶奶,大家都要去。家族女辈,是被剥夺上坟资格的。

上坟时刻到了,远路的,先出发。我一般提个篮子,装上一些黄纸、香、小蜡烛和鞭炮,和领队的一个年轻堂叔出发。年龄更小的孩子,也图热闹,非要挑个小灯笼跟着去。于是十多人的队伍在吵吵嚷嚷中开拔了。记得一个做生意的堂叔,他是孩子王,最有趣。每次给祖先烧纸、磕头,他都“要求”祖先保佑他,“发财了,我带录音机给你上坟。”我们小孩子总插话:“他喜欢听戏呢。”

老家地处一个盆地,四处环绕的是不高的群山,等到晚上8点,放眼望去,燃亮的小蜡烛,仿佛碎落的星星,撒满山坡;清脆的鞭炮声、怪叫的烟火声,撕破了乡野的宁静。这天,仿佛大家的嗓门都大了,到处能听到嘈杂的人声。

等到几路人马汇合,立赴大家都觉得血缘很近的祖先的坟前去。“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里是更是热闹的PK,每家都拿出一些“尖端”焰火,持续燃放。

因为最后上的坟距离村庄很近,经常有人手持焰火点着,老长时间不见冒烟,以为灭了,焰火的头垂了下来,结果烟火突然发力,几颗照明弹就冒失地飞进附近人家的大堂里。于是嘲笑的,呵斥的,各种声音又猛烈地被集中引爆。

热闹完,回家,母亲一般正在敬神。在屋里的柜子上、窗台上、门口两边,小红蜡烛已经点亮,姐姐已烧好元宵,等着我们父子仨人。

简单吃完,听着兄长的吩咐,我飞快地搬出椅子,拿出剩余的焰火,准备在院子里燃放。

最快乐时,也是我最伤感的时刻。我知道,明天,就没有鞭炮;明天,兄长就要上班,我要离家上学;明天,父亲铁血暴政重新开始。

那时,我希望焰火能长长地燃放下去,永远璀璨,没有寂灭。

上了大学,再也没有机会在家过元宵节了。工作后的一次跳槽,我终于找到了借口,在家里过了正月十五。那天我又一次成了我家上坟的主力,去上远坟。身边蹦达着更小的堂弟,堂侄,那个做生意的堂叔,早就被其子替代领队的资格。我学着过去那样疯狂地在山坡上,从一个坟地蹿到另一个坟地,喝着寒风,很舒服。

那次,不小心炸响的鞭炮点燃了荒草。我带着小家伙们,拼命扑打迎风猛蹿的火龙。筋疲力尽,没奈何地看着火龙跑远。幸亏,那里没有树林。

前天下午,打电话回家,兄长一家也回老家,正准备做饭。十五上坟的事情,看样子又落到他头上。人要讲良心,兄长的女儿已经上了大学,还要爬山上坟,无疑是替我受罪。那天在电话里,我头一次向兄长问候节日。似乎过去,觉得这些都过客套,羞于出口。但这次,我是真诚的。

神叨篇

从文墓游记

从文墓静静地安窝在凤凰听涛山腰。早已闻名他那句牛皮的墓志铭——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也令人惊讶地暗淡在有点麻的碑石上,轮廓模糊。墓主是一个不长口才的人,他将热烈的情绪与激烈的想法限制在一个个平缓的字句中。没几个人读懂他的翠翠,但人人都拿翠翠在向往爱情的淳朴与痴狂。从文的夫人在他去世后曾说,没人理解他内心在想什么。

让人意外的是,令这座小城暴得大名的从文墓地,破旧不堪。我辈只能算是前文学青年,怀着景仰大师的心情,专门踏访他的归宿。谁曾想到,登山的入口,写着大大的公厕几字,乡土菜的招牌也没有忘记这个游客必来之处。本是初冬,肃杀一片,再加上这几个不怎么爽目的招牌,不怎么卫生的地面,心情骤然败落。不知道其他游客见此景有何情。那位安息于此的游子,肯定不会爽快。

黄永玉题字的碑石在去从文墓的途中。“一个战士,要么战死沙场,便是回归故乡”。他将表叔从文视为“战士”,我想很难恰贴。是形容他的内在抗争精神,还是写他的文学精神?我对从文生平和性情知之零碎,就不敢再多妄言了。

多向上走几个台阶,就看到了从文的墓碑。那边16字的墓志铭被风雨模糊了,风岁月消蚀了,本来字体不大,需要仔细观看。墓前不知是哪个偈拜者留下的桔子,黄灿灿的,像熟足了的岁月。不知从文生前喜欢吃桔子不,这是他家乡的特产。很惭愧,急腾腾到了墓碑前才记得没有带束鲜花。我是不习惯祭拜亡灵的人,更多的关于生死的思索停留于纸上,所以疏于准备。

简单的没有规则的碑石,以至于让同来朋友还想继续找从文的坟墓。通过从文墓地的石板路,日益破碎,野狗游荡,山化烂漫,乡野的味道迎面扑来。而相反的方向,是那些戴着老建筑帽子的商业化店铺,那里洋溢着殖民文化的小资与繁华——非本土的旅游产品扎堆吆喝;河的对面,小资或愤青味道的酒吧日夜喧闹。这也是所有旅游名胜的通病,与凤凰同名的丽江也是如此。酒吧仿佛无孔不入的病毒,引起当地发烧,之后是游客感冒。

我们是来寻找什么?说实在的,这里的山并非高峻秀美;沱江的流水也不清澈。凤凰和中国所有的小城一样充斥着没特点的水泥楼房,而那些翻新的民居像被圈养的动物,沿江摆开,从高处望去,泾渭分明。我是来看建筑的,但建筑可以复制,多年以后,人们有必要千辛万苦几经转车到这里看房子?我们是来看这里的百姓,可以说,凤凰小县城的人,和我们的生活没有两样,更多的苗人生活只能去深山老林去体会。

朋友说旅游何为?大部分人就是想看奇山秀水,不忘景前留影;有的人想寻找一段奇遇,或许是旅途的结识新朋,或许是遭遇艳情,山水倒是其次;还有人,想在别样的民俗中寻找文化的踪影,在仔细琢磨中体会闲暇的乐趣。

很可惜,我们都是生活压力下的匆匆旅人,更多的只能做“到此一游”的过客,走马观花般劫掠了当地民俗和风光的艳丽之花,心始终是游荡漂浮的。本来是平复心情的旅游,也难掩浮躁,走进舶来的酒吧,企图安抚寂寞之心。

挫折

从毕业至今,经历了不少人生挫折,但让人放心的是任何工作的困难均能成功化解,并且自己也喜欢那些富有挑战性的工作,厌恶毫无生机的千篇一律;而情感上呢,由于惧怕,不太轻易触碰,因而无所谓失败;在人际关系上,很简单,以心换心,从不参与利益争斗,无所谓暗箭伤人,腹背受敌,爱之则近之,讨嫌者请滚远。

人生难免遇上挫折,没有挫折的人生像毫无波澜的流水,而挫折正如河底尖利的碎石和巨大的卵石,它们将柔弱的河水塑造得有些凶险,不可小觑。最出色的水平不是风平浪静地老死于床塌,而是长于搏击风浪却最终葬身水底。

但是不是所有挫折历经过了,丰收的果子就捧在眼前?是不是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突然间我怀疑这句话的客观性与准确性。

我推猜第一个说出这话的人定是事业有成者,他不敢忘掉自己吃过的苦,更不忘记告诉别人——成功不是唾手可得,你可要吃得下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