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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19 04: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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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书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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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简史

死亡简史试读:

死亡简史

作者赘言

自有人类以来,迄于今日,已有850亿人先后死在这个星球上。他们全是我们的亲族父祖。

一代又一代的生者,都在埋葬着先他们而去的长辈,有时是他们的同辈甚或晚辈。

这是一个绝对不可逆转的过程。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所以,当查士丁尼用大把的金子去诱使掘墓工人更卖劲地干活时,工人们丝毫不为所动:谁知道他们自己将在何时,又将由谁来埋葬呢?当整座城市的大街小巷里都塞满了腐尸,当几分钟前还说着话的同伴晃晃悠悠就倒毙了,这时候谁说话才算数?死神,还是罗马皇帝?查士丁尼的金山能挡住死神沉重的步伐?尽管如此,工人们毕竟没有停止掘墓工作,丛葬坑中的殓尸工人也在尽力把腐尸摆放整齐——这是生者对死者的尊重,也是对死亡的敬畏,今后,别的人也会如此对待自己。但是,埋葬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死亡的步伐。人们不得不将堆积如山的尸体直接推向大海,以致博斯普鲁斯海峡的海面上,浮尸如同厚厚的泡沫,覆盖了冰冷的海水……

这是在公元6世纪中叶,当瘟疫笼罩在君士坦丁堡之时出现的情景。在那次瘟疫肆虐中,罗马帝国失去了三分之二的人口。瘟疫在同时期的中国被称作“伤寒”。东汉末年伤寒制造的尸体数量,竟到了“填塞道路”的程度,医家张仲景一家即死去一百多口,“伤寒十居其七”,因此愤而著医书《伤寒论》,以图悬壶济世。

那么,有谁问过,在人类如此大规模速死中被埋葬的死者,他们生前过得快活吗?他们愿意死吗?他们死得自然安详吗?答案恐怕会令所有生者惊恐不安:在全部已死的人类中,只有极少一部分死于衰老。就是说,绝大部分死于意外:要么是天灾——例如饥馑、瘟疫和其他生存环境的恶化;要么是人祸——例如战争、动乱、暴力和其他形式的自相残杀。

战争的结果是父亲埋葬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长期的社会动乱,可能导致流血飘橹尸骸如山,中原百里不闻鸡犬之声。谁愿意在饥荒中成为饿殍?谁愿意在兵燹中变为枯尸?因此可以说,在全部已死的人类中,绝大部分生前并不快活;他们的死是非正常死亡,而且死的时候很痛苦。

在自然力量的打击下,人类是渺小羸弱的,孤立无助的。人类死于天灾,就像森林焚于山火,也许这是天意:以大规模速死的方式,来维系生命的更新。

人确实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另一个不争的事实却是:人类也是愚蠢的,不理性的。人类的历史基本上就是一部战争史,一部暴力争斗史。

认为人类的历史是文明史的观点,只在下述实指中才有意义:人类为战争确立的游戏规则完善一些了,公平一些了;国家行为开始试着接受理性的约束;统治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社会控制更有效一些了……因而,人类在死亡过程中,非正常死亡的比例有了下降的趋势。这大概就是文明的成果。

更有效地避免非正常死亡,建设快活的人生,应该是人类共有的追求,中国人称此为享尽天年,享足死福。

然而人类是怯懦的。由于死亡是无法重复操作的、人无法表达对其感受的未知状态,因而人对死亡有着本能的畏惧,总是期冀着能延年益寿,推迟死亡的来临。特别是在科学至上的时代里,在欧罗巴文化席卷全球的眼下,由于科学家宣称人可以活到200岁甚至更长,外科医生甚至可以为一个人换头,人类再一次地变得痴迷可笑——他们想抵抗死亡。但是,假如科学真的可以延迟甚至阻止死亡,生命质量就将下降,乃至失去意义。

死亡被人类深深地误解着。其实,死亡是温柔和安详的,它有着无比宽广的胸怀。人类能够死,真是不可思议的奇迹——茫茫宇宙,哪里能够找到死亡?如果没有死亡,哪里能够出现生命?死亡是美丽庄严的。

人类如果不再自己制造祸端,如果能够更理性更成熟地对待生命,人类就能学会如何死亡,庄严地、体面地、自然安详地走向死亡——这是人人都应该学习的,每个人都有这样去死的权利。第一章死在东西方——阳世对冥界的窥探

古埃及人:为死而忙碌

用象形文字写成的古埃及经文

这行经文被译为:

他说,

安宁地来到这里并穿越天空的人,

就是太阳神拿破仑在埃及对他的远征军将士说:

士兵们,在这些金字塔顶上,有四十个世纪在注视着你们!

这时候,这位法兰西未来的幼稚皇帝并不知道,对他们的注视来自下面而不是上面:他脚下的土地中,正安静地沉睡着几十个世纪以来陆续会聚在一起的伟大法老们,他们的脸上都刻着永恒而又迷人的微笑。

征服埃及,进而瞄准远东,这是拿破仑的问题。法老们的问题是:你不觉得这有点可笑吗?

一次精彩的历史对话,也许应该说是死者对生者的教育,就此拉开了序幕……

因为上帝执意要让拿破仑圆他的埃及梦,所以尽管纳尔逊(Horatio Nelson,1758~1805)的舰队在外海曾与法国舰队两度相遇,但这位雄狮般的英国海军统帅,却鬼使神差似的没有发动攻击,居然让法国人渡过了地中海!

1798年7月1日,法军突然在亚历山大登陆,惊慌失措的埃及总督率部投降。拿破仑没有耗费一枪一弹,就从奥斯曼的土耳其人手中接管了埃及!法国人声称,奥斯曼帝国对中近东地区的统治,是违背上帝意愿的,他们此行的目的就是要解放埃及,把埃及交还给埃及人民!

但是接下去,这支法军的日子并不好过:8月1日,停泊在阿布基尔(Aboukir)港的拿破仑舰队终于遭到纳尔逊的猛烈袭击,几至全军覆没;9月,土耳其军队开始在叙利亚集结,准备反攻;10月21日,开罗当地人群起暴动,反对“解放”,拿破仑的有名战将迪皮伊(Dupuy)将军死于骚乱中;最可怕的是,军中开始流行热病和痢疾,士气已经非常低落……

此时拿破仑做出了破釜沉舟的决定:从陆路直接进攻奥斯曼首都君士坦丁堡,同时重组舰队准备返回法国。就在这样艰难的时刻,土耳其军队抢先实施了在阿布基尔的强攻登陆。战斗开始前,拿破仑召见米拉将军,告诉他“这是一次决定世界命运的战斗”——米拉感到这句话有点莫名其妙!

在艰苦卓绝的攻防战中,许多法国人都不知道自己大老远地跑来干什么,在亚历山大附近修筑罗森塔(Rosette)要塞的工兵,却从残墙背后挖出了一块玄武岩石碑,碑上有三种不同文字的铭文:无人能够识读的象形字和科普特文,最下面则是一段希腊文。随军学者们根据希腊文辨识出,铭文是托勒密五世(Ptolmys V,前203~前181)在公元前196年发布的一道诏令。那么,合乎逻辑的推论是,希腊文是碑上另两种文字的译文;换句话说,托勒密五世的诏令是用三种文字镌刻的。

这个猜测具有两层含义:自中世纪以来就无人能够解读的埃及象形字,在“死了”一千多年之后,似乎出现了被破译的一线希望;第二,托勒密五世的诏令要用三种文字颁行,说明象形字在他那个时代就已经濒临绝境了,尽管此前它已经存在了三千多年。另一份资料说明,在克丽奥佩特拉(Kleopatra,前69~前30)时代,埃及王宫中只有她一人懂得象形字……

那么,这种写在人类历史首页上的文字,是从什么时候褪色以致完全隐没的呢?

公元前332年,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前356~前323)征服埃及。在随后的年代里,埃及进入了希腊化时期……

公元前47年,恺撒(Caesar,前100~前44)攻占了亚历山大城,纵火将城中藏书达70万卷的世界最大图书馆焚毁,许多与法老时代有关的埃及文献,在那次灾难中化为灰烬……

公元391年,罗马皇帝提奥多西一世(Theodosius Ⅰ,346~395)颁布法令:关闭帝国境内除基督教以外的所有异教神庙,作为罗马行省的埃及自然不能例外。于是,埃及最有学问的群体——祭司——就此消失了……

公元641年,阿拉伯人占领了埃及,尼罗河神礻氏,被世界彻底遗忘了;象形字,无人能识了;神庙,坍塌了;法老们深藏在地下,进入了沉沉梦乡……

埃及酣睡了一千多年之后,把一本象形字课本发给了远道而来的拿破仑。这就是他远征埃及的全部收获。而拿破仑居然就和所有他那个时代的学者们一起,规规矩矩地从字母开始了启蒙学习。

法国人当时可能并不知道,他们已经得到了开启历史隧道的钥匙,下一步就得看他们如何使用这把钥匙了……

尚波里庸(Champollion,1790~1832)——法国年轻的东方学者,首先想到并且发现:国王托勒密五世的名字,就在罗森塔碑上!按照埃及人的习惯,法老的名字有一圈边框。后来,这个带边框的名字再次出现在菲莱岛的方尖碑碑文中;另一个带边框的名字,被辨认出是埃及艳后克丽奥佩特拉。

经过对比,尚波里庸从这两个名字中发现了四个语音符号,并由此排列出了其他字母。根据这个字母排序表,很多带边框的名字被核实了身份,牵出了一揽子希腊罗马人。同时,一个枝繁叶茂的法老群落渐渐浮现出来,使现代世界惊愕不已!

实际上,以尚波里庸为代表的法国学者,从一开始就找到了正确的路径:叩问法老!

法老在哪里,埃及就在哪里。法老在想什么,埃及就在想什么。法老怎样存在,埃及也就怎样存在……

随着象形字被逐步破译,法老家族渐渐凸现,埃及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850年,来自法国布洛涅的一位中学教师马里埃特,在萨卡拉发现一座已被沙漠掩埋了半截的斯芬克斯像。接着是第二座,第三座……就这样,斯芬克斯指引着他找到了孟菲斯巨大的地下神牛墓。此举相当于拿到了埃及地下世界的首张门票!这一惊世大发现,使这位业余埃及学新手成了杰出的考古学家,并在日后荣任埃及文物局局长。

1881年春天,马里埃特的继任者加斯东·马斯佩罗爵士在古尔纳居民中发现,有个秘密盗墓团伙一直在向掮客提供珍贵文物。他果决地逮捕了首要分子。盗墓贼供出了在德尔巴哈里神庙附近的峭壁上,有一座不为人知的法老墓穴……

为此,埃及总督指派了一个调查委员会,成员包括博物馆馆长、前局长马里埃特的助手布鲁施,以及一位监察官。他们在盗墓贼带领下,吃力地攀上峭壁,从一道被砂石严密掩蔽的岩缝中钻进去,在这里有一条孔道直通山的深处。

走过长长的甬道,在地下大约11米深处,委员们发现他们走进了第18和第19王朝的墓室!布鲁施借助手中的烛光,如同酒醉一般,边走边读刻在石棺上的法老名字:阿摩西斯一世(Amosis Ⅰ),图特摩斯一世(ThoutmosisⅠ)、二世、三世,阿门诺菲斯一世(AmennophisⅠ),塞蒂一世(SetiⅠ),拉美西斯二世(Ramses Ⅱ)、三世;王后尼菲塔丽(Nefertari)、阿谢普苏(Hatshepsonut)、阿霍特普(Aahotep)等等也都在这里。此外还有王子、公主和王室成员以及宫廷内的高官大臣们!

布鲁施不止一次怀疑自己的眼睛,然而眼前的一切确实是真的:数不清的石棺,各种各样的陪葬品,存放在罐子中的法老的内脏,以及当时用于葬礼的帐篷……马斯佩罗闻讯赶到现场,后来曾向朋友这样描述了他当时的感受:

这些阿拉伯人发掘出整整一地窖的法老!真正的王中之王!图特摩斯三世,塞蒂一世,解放者阿摩西斯,征服者拉美西斯二世!如此贴近他们,布鲁施以为自己产生了幻觉。而我看到并摸到这么多人物的遗体时,也以为自己在做梦。本来,我们只可能知道他们的名字,而不可能再知道别的啊!

如果对法老们的身世哪怕很粗略地知道一丁点,也就可以理解马斯佩罗当时为何着了魔似的激动。在突然呈现出来的法老群之中,随便举出一位都是曾在人间呼风唤雨权倾天下的人物,例如——

当马斯佩罗和他的同事们从极度兴奋中缓过劲来以后,立刻就产生了疑惑:这么多法老和重要人物,为什么都集中在德尔巴哈里?在开会?像这么些重量级的人物,如果都待在各自的陵寝中,以他们的“级别”而言,什么样的“待遇”不能享受?什么样的豪奢场面不能拿来摆谱?可现在,却如此寒碜地挤在一起,就好像在防空洞里躲炸弹似的!

也许,这是死者的聪明所在:他们知道活人贪婪,会掠走金银器物,但是不会抢劫木乃伊。事实正是如此,自公元前12世纪起,底比斯的埃及人就开始了他们的盗墓生涯。第21王朝的祭司们害怕盗墓者惊扰法老,因此把当时他们所掌握的法老木乃伊,悉数转移,藏匿在不为外界所知的地方。果然,法老们的陵墓在以后的岁月中,几乎都被盗掘了。有趣的是,盗掘者取走了法老的财物,但财物始终不会消失,只是转来转去而已,盗掘者自己却死了——这是不是也算一件逗引法老微笑的事情?

1912年,慧眼识人的马斯佩罗推荐画家霍华德·卡特(Howard Carter)担任监理,在国王谷那反复挖掘过的工地上,再度发掘。经过十年的探寻,1922年11月4日,卡特找到了一道被墙堵死了的门。石膏墙上盖有守卫者的印鉴和一位人们很不熟悉的法老的印鉴:图坦卡蒙。

图坦卡蒙(Tutenkhamon,公元前1333~前1323在位),埃及第18王朝一位年轻的法老,死时只有19岁。有现代学者认为,法老死于一次谋杀——因为王后两次流产,并且全是女婴,而帝国需要男性继承者。弑君者是握有重权的宰相埃耶。为了掩盖篡权的罪行,埃耶曾经千方百计地做下手脚,试图从历史中抹掉图坦卡蒙的痕迹。后世对图坦卡蒙知之甚少,原因正在于此。可以想象,历代盗墓者的“工作计划”中根本就没有列入图坦卡蒙这一“开发项目”——这一次,法老可是真让现代世界开眼了:数不清的财宝和珍贵文物,在陵寝中满箱满柜满缸满钵地塞紧了大大小小的空间,从法老的椅子,到女神的河马大床;从王后流产的公主胎婴,到国王的肝脏,什么都有。为了把它们一件件完好无损地搬出来,发掘者用了整整四年时间!

此后,对埃及地下世界的发掘,就再也没有停止。人们是否问过:这样做法老会不安吗?

在任何一种有关埃及历史的文献中,奥赛里斯(Osiris,旧译乌色里斯)都是被作为第一主角来叙述的。即使是普鲁塔克在书中讲述奥赛里斯,也是使用严谨的春秋笔法而并非抒情文体。没有奥赛里斯,就没有埃及的一切。但是他的故事却有多种版本。比较趋于一致的情节是这样的:

奥塞里斯是大神们的爱子,埃及之王。因为他,埃及得以繁衍生息、富足祥和。而他的弟弟塞特(Seth),却觊觎着王位。有一次,塞特将一个美丽的大箱子抬到奥赛里斯的宴会上,让大家轮流进去试试,看谁最适合躺在里面。当奥赛里斯在箱子里躺下后,塞特立即扣死了盖子,并将箱子推到了尼罗河的出海口……这件事发生在哈斯月的第十七天,一个双重不吉利的日子。奥赛里斯就这样结束了他在阳世28年的生活。可是他的妻子爱西斯(Isis)在悲哀之余,决心要找回丈夫的遗体。第二年春天,她在比布罗斯找到了那只箱子。她把箱子运回埃及,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可能就是在这个时候,她从奥赛里斯的尸体受孕了。紧接着,塞特发现了藏箱子的地方,赶去将奥赛里斯的尸体砍成碎块,遍撒于埃及各地。爱西斯再度踏上了寻找丈夫遗骸的旅途。历尽千辛万苦,一处处地寻找搜集,她总算把奥赛里斯的遗体拼凑完整了。了却这桩心愿的同时,她生下了儿子贺鲁斯(Horus)。贺鲁斯长大成人之后,挑战塞特并将之擒获。后来,母子俩把奥赛里斯制成木乃伊,在大神的帮助下,奥赛里斯得以复活,成为主管阴间的冥神,与拉神(Ra,即太阳神)一起主宰世界。

由此,奥赛里斯告诉了他的人民:制作木乃伊,是为了复活。爱西斯无论如何也要找到尸体,正是为复活做准备。贺鲁斯从死亡那里获取了自己的生命,证明生命是可以穿越生死之门的。死亡,只是另一种生活的开始;人会得到永生……

奥赛里斯以自己为榜样,印证了自古以来埃及人就坚信不疑的真理:人能获得永生是因为,人的身体中住着巴(Ba)。巴的状貌是一只人头鸟,面容跟死者一样,有人的双臂。人死后自然成为巴,或者通过祭司祈祷转化为巴。巴可以自由行动,可以变成它愿意的任何形状。肉体只能在地上活动,或与巴结合后在冥界游走,巴却可以自由飞翔。为了死者的复活,巴必须每天夜里与肉体结合。《亡灵书》中说:“我看见我的巴朝我走来,它再次看见了它的身体并栖落在它的木乃伊上……”

卡(Ka)是寄存在每个人躯体中的监护神。卡的象形字符号是两只举向天空的手臂,象征拥抱与保护。卡既是生命的活力,也是生命的欢乐。当克努姆神(Khnoum,创造人的神)在制作人的时候,把每个人都做成了同样的两份,一份是这个人的躯体,另一份也就是他的卡。埃及人祝酒时说:“为了你的卡,干杯!”卡终其一生都与本人同在。只是人将死时卡会先到来世去。所以死者最要紧的是与他的卡重新建立联系。

人的心是理性、情感、意识、记忆等等的源泉,也是自由意志之源。因此,心可能反对神以及神建立的秩序,所以在进入冥界时要通过末日的审判,将死者的心放在天平的一端,另一端是正义之神玛奥特(Maat)。心也可能遗弃人,把人的意识和意志带走。对于死者来说,心就成了最重要的器官,必须严加保管。

阿赫(Akh)是人在来世中经过神化的生命形式,只有当人死了以后才可能获得阿赫,因为要成为阿赫必须经过奥赛里斯的审判。没有制成木乃伊的死者也不能成为阿赫。

人的自然之躯被称为喀哈特(Rhat)。喀哈特虽然跟灵魂是有联系的,但由于它会物化,所以要特别精心地照料。从《亡灵书》第162节中可以看到,亡灵是如何地重视自己的木乃伊,它向特姆呼告,祈愿木乃伊能够获得永存:

哦,我的父王奥赛里斯!我来此并用香料涂抹全身,我和父王一样不再腐朽。哦,来吧,让我呼吸……我的话卡大神会相信的,他决不会拒绝我,不会将我们丢弃……哦,我的父王奥赛里斯,我的肉体不会化去,不会生长蛀蚀的毒虫。我不会散去,不会枯萎,不会化去,我会常葆血肉之永恒……

如此,每个人都有一个自然之躯,一个神灵之躯,以及心灵、精灵和经过审判的来世灵魂。它们是不可分割的。其中之一幸福,“整个人”也会幸福。保存自然之躯,是为了亡灵的再生。只有严格按照仪式归葬,灵魂才会愉悦。伟大仁慈的奥赛里斯,会在冥界悉心照料每一个亡灵。没有人是不死的,包括太阳神在内;但是没有人是不会再生的,人人都能永生。对于法老来说,奥赛里斯将在冥界微笑着等待他们:他们将会成为奥赛里斯的一部分——因为宇宙和世界的秩序是神建的,当一位法老死去之后,他就成为奥赛里斯;新的法老则是奥赛里斯的儿子贺鲁斯的化身。将来这位法老死了,也会成为奥赛里斯,新的贺鲁斯又会接替执政……秩序就是在这样的循环中保持平衡的。

那么,通向冥界的路在哪儿呢?让太阳引导你吧……

通往冥界的路沿着太阳的旅途从日落后开始。当阳光渐渐消逝,太阳将世界留在自己的身后,把光带到看不见的深处。穿过死亡之国后,它在每天早晨复出,重新充满活力。

——《亡灵书》

太阳在旅途的最后一个小时,将从一条巨蛇的尾部进入蛇身。在穿越整个蛇身时,每往前走一步,他就会年轻一轮,当他从蛇口出来时,就像刚出生时那样充满活力。人跟太阳一样,同属黑白两界。当灵魂去天国的时候,肉体去冥界。但是两者都不会消亡,死只是将两者暂时分开罢了,它们终将在来世合而为一。肉体与灵魂在来世的结合当然有赖于太阳神周而复始的旅行,黑夜中,他从冥界带走新的生命……

为了使新的肉体更强壮伟岸,人必须非常精细地制作木乃伊,或者用塑像的方法来重塑肉身。当木乃伊制成后,它就应该有个非常坚固的永久住所。特努大神跟亡灵之间有过这样的对话:

亡灵:我能活多久?

特努:你应有上亿年,上亿年之久……

——《阿尼纸草·第68片》

在什么地方能找到上亿年的住所?公元前2670年,埃及第四王朝法老胡夫(在位时间约为华夏上古时的黄帝)在尼罗河西岸为自己建造了一座金字塔,即胡夫金字塔。此塔高146米,底面正方形,边长230米,塔身为等边三角形。为了建造这座宏伟的巨塔,平均2.5吨的巨石共用去260万块,10万埃及人辛勤建造了30年方告成功。像这样建起来的规模不等的金字塔,迄今还保存着60余座!

而踏遍埃及全境,竟找不到任何一处从历史上保留下来的居处建筑,就连当时的王宫,也不过是用坯泥建造的,现在早已化为泥尘了!可见,埃及人从不关心生前的居处,那只不过是他们的旅店而已,唯有陵墓,才是他们永久的住所。

作为神的宠儿,法老们必须留下自己的不坏之身:宏伟的塑像以及安宁肃穆的木乃伊。在底比斯,在卢克索,在卡纳克,法老们的塑像和神庙、法老们的永久居所金字塔都在告诉阳世:请不要惊扰我们……

一个为死亡付出了那么多智能和心血的民,一个将冥神放在最高地位的民族,一个把惊世之美奉献给了亡灵的民族,他们有权把自己几十个世纪的信仰坚持下去,已经长眠地下的亡灵,有权不受骚扰地继续住在自己的永久居所内。他们应该得到尊重……

中国人:盘旋在死亡头上

中国人与西亚,甚或北非之间,肯定有着某种幽深的瓜葛。20世纪下半叶发现的三星堆,应该就是这种瓜葛的明证。浓眉大眼高鼻梁的青铜面具,决不是“后现代”艺术作品:它必定表达了某一人种的特征。

难怪有学者认为,三星堆一度曾为世界的宗教祭祀中心。

如果仅就现有的史料来看,则华夏民族较之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和尼罗河畔的埃及人,以及北非闪、含两系,无疑是个晚得多的后起民族。可能也正因为这一点,它比那些更古老的民族显得成熟理性,且有头脑。在解决人类同时面临的生与死这个“第一课题”时,华夏民族显示出它特有的“超越”神韵,特别是对待死亡的态度,尤其卓尔不群,独树一帜。

中国文字史前史结束甚晚,史家研究上古时期,往往苦于史料匮乏。从神话中清理文化脉络,是一条无奈之中开辟的蹊径。《山海经》即是学者们挖掘的矿藏之一。

又北二百里,曰发鸠之山,其上多柘木。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狡。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

——《山海经·北山经》

炎帝幼女女娃,溺毙于东海,死后化作红爪白喙的精卫鸟。精卫衔西山木石欲填东海,往来不息……精卫填海的故事,被后人演绎成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意志力量。也有人认为它表达了古人对死亡的抗争。更有人认为,这是彰显精卫战天斗地改造自然为民造福的精神!认真说起来,上古时期的人恐怕不会有那么高的觉悟,或者那么“形而上”的哲思。其实这个故事传达的信息很清楚:

人是会死的,比如溺死在海里。“死”之后是什么呢?一只鸟?或别的什么?

人与山川日月、江河湖海同在;万物有灵,皆可相通。

那种稀奇古怪的动物,莫名其妙的死亡,变幻叵测的自然,毫无来由的杀戮,在《山海经》里比比皆是——

共工之臣曰相柳氏,九首,以食于九山。相柳之所抵。厥为泽溪。禹杀相柳,其血腥,不可以树五谷种。

——《山海经·海外北经》

东次四山之首,曰北号之山……有兽焉,其状如狼,赤首鼠目,其首如豚,名曰,是食人。有鸟焉,其状如鸡而白首,鼠足而爪,其名曰雀,亦食人。

……

又东北二百里,曰剡山……其状如彘而人面,黄身而赤尾,其名曰合窳,其音如婴儿。是兽也,食人,亦食虫蛇,见则天下大水。

——《山海经·东山经》

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腹生禹……

——《山海经·海内经》

洪水滔天、怪兽食人、杀戮攻伐……死亡无时无刻不与人相伴。先民们并不需要特别的聪明,很容易即可注意到:无论自己的族类还是异类,都不能摆脱天地自然。岩画上的日月星辰,殷商祭器上的饕餮之相,都是先民们把自己置于天地宇宙的朦胧表达。

儒之思想萌芽,无疑植根于先民的上述观察与想法。因此,《易·乾·文言》曰:“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人本由天地生成,自应服从和遵循天地之道,并进而将人的终极道德原则,与宇宙自然的最高法则涵化为一体。“天生庶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诗·大雅》)如果人德齐于天德,则归于天人同德。那么,人的生死,实际上归属宇宙生死大化。

有此认识,又何须畏死?但儒家同时还提出了终极价值目标:天道至善。于是人生便负载了责任:以道德学问的修养,自洽于“天下有道”这一目标的推进,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乾》)现世也就具有了极其重要的意义;来世,在儒学的观念世界中则没有存在价值,故儒家无“来世”之说。孟子在论及天道与人生时说:“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孔子说得更其直白:“朝闻道,夕死可矣!”哪怕生命短促到朝夕之间,只要能与道共生,也就无复他求了……

儒家不追求来世、永生,儒家追求不朽。

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

——《春秋左传》

为天下有道而立德、立功、立言,这就是所谓三不朽。若无建树,等于虚掷了生命,所以孔子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可见,儒家虽轻言生死,却意在超越。对儒者来说,重要的问题不在死或不死,而是以什么名义死。

当同时期的希腊人还只是些“半开化的蛮子”(丹纳语)之时,中国人已经在思索如何完善道德规范。仁、义、礼、智、信、勇,或曰忠、孝、节、义,逐渐凝为儒者所追求的品格。由于这种个人的道德追求被赋予了终极价值的意义,因而是高于生命的。孔子倡导士人毕其一生追求道德实现,如果事属不能两全,则以死成就道德:“士不可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已为己任,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孟子则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告子上》)这就说得更加清楚:我留恋生命,渴求有义,如果两者不能同时拥有,那么我舍弃生命以获取义的实现!

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自此成为一代又一代中国知识分子慷慨赴死的理由;当儒道这一精英文化渐变为主流意识形态以后,“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则成为中国人普遍推崇的高尚气节。《左传》宣公二年载:晋灵公暴虐无道,正直大臣宣子(赵盾)屡屡谏止,灵公假意表示将改过自新,其实已暗生杀机,终于支使去刺杀赵盾。结果,死的却不是赵盾:

宣子骤谏。公患之,使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为赵盾的品格所动,不愿对高节之士下手,但又不能失信于灵公的委托,只好舍生取义。赵盾的高节本在义理之中,可敬的是前去杀他的!由此可以看出,舍生取义的道德准则已从读书人中扩展至天下壮士。《史记·刺客列传》所载,即多为轻生死而重侠义的豪杰,并非都是士人。聂政,屠夫而已。但为“义”所驱使,竟可以死得壮烈非凡:严仲子为韩国卿士,结仇于韩相侠累,恐遭其暗害,遂流亡至齐。闻聂政名,携重金往访,欲使聂刺杀侠累。聂因老母在堂,奉养之责未竟,因而坚辞不受。而严仲子则始终如一,以优礼待聂政。直至老母去世之后,聂政才慨然应允——

久之,聂政母死。既已葬,除服,聂政曰:“嗟乎!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而严仲子乃诸侯之卿相也,不远千里,枉车骑而交臣。臣所以待之,至浅鲜矣,未有大功可以称者,而严仲子奉百金为亲寿,我虽不受,然是者徒深知政也。夫贤者以感忿睚眦之意而亲信穷僻之人,而政安得嘿然而已乎!且前日要政,政徒以老母;老母今以天年终,政将为知己者用。”乃遂西至濮阳,见严仲子曰:“前日所以不许仲子者,徒以亲在;今不幸而母以天年终。仲子所欲报仇者为谁?请得从事焉!”

于是严仲子以实情告。聂政知此行必死,人多无益,乃不带伴从,只身入韩,直取侠累——

杖剑至韩,韩相侠累方坐府上,持兵戟而卫侍者甚众。聂政直入,上阶刺杀侠累,左右大乱。聂政大呼,所击杀者数十人,因自面皮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

——《史记·刺客列传》

聂政事败自杀,但死法未免太酷烈:先以刀割毁脸面,挖出自己眼睛,然后剖腹……侠累将聂政暴尸于市,千金悬赏知其来历者,竟无人知悉。事至此本已了结,未料又起波澜:聂政之姐聂荣,在齐听到了韩国发生的事后,断定乃聂政所为。于是立即前往辨认,果然是聂政!聂荣大哭道:这是轵地深井里人氏聂政啊!韩国人大惊,对她说:你怎么还敢前来认尸!就不怕受牵连吗?聂荣哭着说道:他这样毁容自污,蒙羞受辱,正是因为他怕连累姐姐啊!可是我又怎么能为保全自己性命而埋没他的英名呢?接着大喊三声,死于聂政尸旁!

刺客中更为国人熟知的,当推荆轲。荆轲,卫人,好读书击剑。燕太子丹曾在秦国为人质,受辱归国,燕、秦誓不两立。秦将樊于期得罪秦王,入燕投奔太子丹,燕、秦愈益交恶。强秦之下,燕国势若危卵。太子丹经田光引荐结识荆轲,欲谋刺秦王。事属机密,太子诫田光“勿泄”,田光乃自杀以释太子疑。此后太子奉荆轲为上卿,车骑美女任其所欲。荆轲为诓秦王而需樊于期人头,太子不忍杀之,樊将军却慨然自刭以献……临行,太子知荆轲此去必不能生还,于是身着缟素,与知其事者相率送行于易水之上,以壮其行——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史记·刺客列传》

至秦,荆轲重贿蒙嘉为己游说,得见秦王。佯献叛将樊于期头,及燕之割地督亢地图。秦王展阅地图,图穷而匕首见。荆轲就势以匕首刺秦王,不中,绕柱追逐,秦王以剑回击,断荆轲左股。荆轲犹作困兽之斗,终于力不能敌——

荆轲废,乃引其匕首以掷秦王,不中,中铜柱。秦王复击轲,轲被八创。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于是左右既前杀轲,秦王不怡良久。

——《史记·刺客列传》

事发后,秦引兵攻燕,燕大败,秦穷追太子丹。燕王杀太子以谢罪于秦。秦并天下之后,荆轲昔日知交高渐离,以善音律被秦始皇召见,赦其死罪,令随侍击筑。高渐离暗以铅置筑中,寻机击杀始皇帝,然因其目盲而未果,高渐离亦被诛杀……

因“刺秦”事件而纠集起来的这一干人等,都先后身殉其事了。但他们当初介入这个事件的动机,以及他们的勇气,却长留青史,令后来者为之动容。驱动他们的力量只是一个字:义。为义而赴死的卓行,在历史发展中渐渐转变为庶民社会的操守,最终又潜入江湖,再变为江湖中的最高价值目标。

而朝堂之中的士人群体,则多为“仁”所驱策。王子比干,明知殷纣王“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行为已近疯狂,前不久才“醢”了九侯又“脯”了鄂侯——一个被他剁成了肉酱,另一个被割成一条条地晾了肉干,三名内阁成员就死了两名,而且现摆着吓人的“炮烙”刑具:有敢再多言者必不宽贷!而比干就是傻透了要寻死——

纣愈淫乱不止。微子数谏不听,乃与大师、少师谋,遂去。比干曰:“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争。”乃强谏纣。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剖比干,观其心……

——《史记·殷本纪》

殷纣以其暴虐不仁,天下群起而攻之。领头攻击的人,便成了天下四方的新主子——周天子。然而并不是所有士人都拥护这场“革命”,伯夷、叔齐兄弟俩,就是持不同政见者。他们认为,以暴力手段推翻殷纣,是以暴易暴,同样不仁。如果兄弟俩生于今日,则他们的观点应表述为:政权不应当被暴力夺取,暴力是非法的。作为殷人,为抗议新朝,他们“义不食周粟”,隐入首阳山。在他们行将饿死之际,唱出了这样的咏叹之词:“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歌毕而死在首阳山上……可能是对这唱词不以为然,孔子认为“求仁得仁,又何怨乎!”——伯夷叔齐不是为追求仁而赴死的吗?现在已经成仁了,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这是为秩序、为争仁政而死。公元前547年,齐国权臣崔杼心怀不轨,在家泡病假。齐庄公趁探病之机,欲私会崔妻姜氏。崔杼本谋逆已久,庄公等于自蹈陷阱,被射杀于崔宅……事发后,崔杼迅速收拾政局,立杵臼为齐景公,自任右相,庆封为左相,乃一手遮天,齐国无人敢言。负责国家档案的齐太史不动声色,秉笔直书“崔杼弑庄公”。崔杼大怒,杀了太史官。太史之弟继任为太史官,第二次在史册中直书“崔杼弑庄公”,结果也被杀了!第三任史官是两位殉职太史最小的弟弟,他知道崔杼不准曝光谋杀国君的事,也知道自己的两位兄长为何赴死。他提起笔来,毫不犹豫地把那五个字再度写进史册……

崔杼杀不下去了。他所面对的,不是这个史官世家的几兄弟,而是士人的浩然正气,是比生命还要沉重的直节。

直节垂范千载,历来为士人推崇、庶民景仰。因节而勇、因节而刚者,历朝历代在在有之,已成为中国人精神中的脊梁,可以玉碎,宁折不弯。当蒙古大军势若狂潮,席卷长江南北之际,文天祥以一介书生督军抗击,若无死节之志,怎能有“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绝唱?史载文天祥“美皙如玉,秀眉而长目,顾盼烨然”,如此清朗俊秀人物,却生就一副铮铮铁骨。南宋覆灭,文天祥在广东被俘,元军将其押解至京,已降了蒙古人的前宋恭宗皇帝赵显,还有前丞相留梦炎,都来劝天祥降了算了,天祥不为所动。元朝重臣阿合马、丞相孛罗,轮番与之斡旋,天祥义薄云天,矢志不降,回答说:“今日天祥至此,有死而已,何必多言!”此后在兵马司羁押三年之久,始终端坐不卧,脚不沾地……世祖忽必烈知其死志难移,于至元十九年十二月八日(1283年1月8日)最后一次召见劝降,志不改,次日,文天祥在北京宣武门外菜市口就义,年止47。刑前,天祥从容地对吏卒说:“吾事毕矣。”死后数日,仍面色如生。其衣带上有自留绝笔:“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所以仁至。读圣贤书,所学何事?而今而后,庶几无愧!”真是感天地而泣鬼神!

对于南下的蒙古人来说,也许这是他们第一次真正领略骨子里的华夏精英文化。一个军事上强大的民族,击败了一个文化发达的民族,胜利者就会碰上文天祥式的囚徒。同理,能以巧取豪夺得天下者,未必能尽得天下读书人。明洪武后,靖难兵起,至建文四年,惠帝朱允不知所终。成祖朱棣新即位,大肆收罗人心,召用惠帝侍讲学士方孝孺。孝孺死活不干,被关了起来。为使其就范,成祖派人再三劝谕,仍不屈。成祖更亲自慰问,不料老先生竟当面声讨起皇上来了!结果自然不问可知——

召用孝孺,不肯屈。系狱。一日遣人晓谕再三,终不从。又召草诏。及见,悲恸彻殿陛。上降榻劳曰:“先生无自苦,余欲法周公辅成王耳。”孝孺曰:“成王安在?”文皇曰:“渠自焚死。”孝孺曰:“成王不在,何不立成王之子?”文皇曰:“国赖长君。”孝孺曰:“何不立成王之弟?”文皇又曰:“先生无过劳苦,此朕家事耳。置之。”左右授笔札,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孝孺大批数字云云,投笔于地,又大哭,且骂且哭曰:“死即死!诏不可草!”文皇大怒,命磔诸市。孝孺为绝命词曰:“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呼哀哉兮,庶不我尤。”时年四十六。复诏收其妻郑,郑先自经死。宗族坐死者八百七十三人……

文天祥47岁就义,方孝孺46岁赴死。孝孺死得极其惨烈:先是当场被削去脸颊皮,以免再开尊口,后才是磔刑——被人一刀刀地剔下肉来,直至只剩下骨架!就这一段史实而论,方孝孺似乎死得有些不值:朱棣都说了,他跟朱允,叔侄之间;叔叔打跑了侄子干外人何事?谁做皇帝,是朱家的家事,你方老先生操的是哪门子心呢?但以政治信仰的独立而论,则方孝孺无疑给皇帝上了一课:即使打得下江山,你也不能尽数收买人心!不过为这“授课”付出去的未免太多了:方家873位族人掉了脑袋!

然而,与方孝孺同样死节者,是整整一大批清流士人!这些人不独为国家栋梁,也是明初的知识精英。恐怕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民族,会在皇帝易人之际,出现这么多优秀人物为道德慷慨赴死!死节人数之多,殃及家眷亲友之广,施刑之酷虐,实为罕见。而牺牲者是在拒绝新朝高官厚禄招用的情况下选择死的!“壬午殉难”,是一次中国士人轻生死的儒者精神的大检阅。这段史实,至今读来犹能感觉何谓中国人的脊梁,《明史纪事本末》简略地记载了一些死节者就义的情景,如——

铁铉,37岁,建文帝的兵部尚书,被俘后押解至京,在庭上始终背朝新皇,不屑正视。朱棣令人割下他的耳鼻蒸熟后强使铁铉自己吃下,问他:“甘否?”铁铉厉声答曰:“忠臣孝子肉有何不甘?”于是令人将他“寸磔”——一刀一刀地慢慢割下肉来,铁铉骂声至死方绝。朱棣仍未解恨,令人架上大镬,熬油数斛,将铁铉尸体投下去炸成焦炭。不料铁铉浮尸在热油上仍旧背朝朱棣,朱棣大怒,命令内侍用十几根铁棒把尸体翻过来,夹住使其向北,说,现在你总算参拜我了吧!话音未落,尸体在油锅中爆裂,沸油溅起丈余,烫得内侍弃棒逃窜。此事令朱棣郁闷不已。随后,官方将铁铉83岁的老父铁仲和母亲薛氏、儿子福安一并流放至海南后杀死;铁妻和两个女儿并发教坊司充做官妓……

卓敬,户部侍郎,金川门失守后被捕,罪名是没有在燕军进城时及时表态拥护新政。卓敬回答说:“先帝若依敬言,殿下岂得至此?”朱棣大怒,本想一杀了之,但又惜其有才,于是监禁起来,不断做他的思想工作,启发他认清形势,弃暗投明。卓敬只是流涕而已,深责自己不能力挽狂澜保全社稷,但求早死。朱棣不得已而杀了卓敬,诛其三族。抄家时发现,生前当了那么大的官,家里财产仅仅是图书数卷!此令朱棣感慨不已:“国家养士三十余年,不负其君者,唯卓敬耳。”卓敬是壬午殉难中死得较为体面的一位。

陈迪,礼部尚书,受建文帝命督军储于外,本来可以逃走的,闻事变却立刻回京,共赴国难。朱棣召陈迪责问,陈抗声指斥对方。结果被判决连同儿子凤山、丹山一起“磔于市”。临刑,儿子凤山叫屈说:“父亲连累了我!”陈迪厉声呵斥,叫儿子闭嘴,并大骂朱棣。上边命令割下两个儿子的鼻子和舌头,强令陈迪吃下去,陈仍谩骂不已,于是加重刑罚为凌迟处死——活剐了……

暴昭,刑部尚书,被执后“抗骂不屈,文皇大怒,先去其齿,次断手足,骂声犹不绝,至断颈乃死”……

景清,左佥都御史,曾受建文帝命前往燕王府探看动静,所以朱棣与之相熟。事变发生后,景清假意归附新主,朱棣大喜曰:“故人也,厚遇之。”让景清仍做原官。八月十五日,景清身着红衫,袖藏暗器,伺朱棣出御门时奋身行刺,为左右力士制服,搜出佩剑。景清见事已败,乃挺身大骂。朱棣令人先敲掉他的牙齿,他却连牙带血喷向朱棣。最后,景清被剥皮至死,骨肉剁成了酱,整张人皮内楦上草,缝合后套上械具铁链锁在长安门示众。奇怪的是,“驾过长安门,索忽断,所械皮趋前数步,为犯驾状。上大惊,乃命烧之。”那具皮草人居然会断其锁链扑向朱棣?!此后朱棣噩梦不断,认为是景清作祟,下令清洗他的家乡,杀光他所有的族人乡党。结果追根溯源,层层相牵,株连了大批无辜死于非命,以致村落成为废墟——“命赤其族,籍其乡,转相扳染,谓之瓜蔓抄,村里为墟。”……

练子宁,右副都御史,被捕后自己用手抠断舌头,蘸血书四字于地:成王安在?朱棣大怒,命处磔刑;搜捕其宗族151人,处死后剁成小块撒布于市。同时,又捕获其九族之内“亲家之亲”者数百人,抄没其家,流放边疆。这种“转相扳染”、网罗无辜的连坐并罚手段,被称为“瓜蔓抄”。几年之后,吉水籍的钱习礼在朝中做官,有人举报钱与练子宁有姻亲关系,属漏网罪党。朱棣说,如果练子宁还在,我一定会用他,何况是钱习礼!看来朱棣似有悔意。

黄观,礼部侍郎,奉命在上江诸郡征兵,抗击燕师。行至安庆,闻金川失守,痛哭道:“我妻性情刚烈,必然寻死!”于是先在江上为妻招魂。第二天家人果然来报,说家已被抄,夫人翁氏带领二女及家属十余人在通济门淮清桥投江而死。黄观得报后,自投罗刹矶江中。其家被籍没,姻亲族党百余人被流放。

姚善合,苏州知府,镇常、松四郡守。事变之后,姚放言“善职守土,义当与城存亡。”后被手下出卖,朱棣亲自审问,说你一个小小知府,怎敢举兵对抗我!姚厉声答道:“臣各为其主耳!”慷慨领受磔刑。他的朋友黄钺在家里听到姚善合就义的消息后,遂登川桥拜祀,而后从容整冠,奋身入水死。

王叔英,翰林修撰,奉诏募兵,行至广德,闻建文帝逊位,大哭,自缢于妙观银杏树下,夫人金氏亦自尽而亡,二女投井自杀。

王良,浙江按察使,闻燕师入京,恸哭欲死,而心存犹豫。妻问何故,王说他不知道如何处置家室。妻笑道:“吾何难!君为男子,乃为妇人谋乎?”她自己果决地投水而死。王良于是关上家门,屋子四周架上木柴,举火抱印,一门俱焚。兵部郎中谭翼亦是投身火海,自焚而死的。

刘,谷王府长史,刘伯温之子,博通经书,深谙兵略,曾被太祖朱元璋视为奇才。朱棣将其从家中押解至京,许以高官,要他出来为新朝做事,刘不冷不热地拒绝了,并且在言谈间继续称朱棣为“殿下”,而不称陛下,因而被关入大狱中。一夕,用自己的发辫吊死牢中。

陈思贤,漳州府学教授,闻朱棣已在京称帝,恸哭曰:“明伦之义,正在今日。”乃率领他的学生伍性原、陈应宗、林珏、邹君默、会廷瑞、吕贤,集合在明伦堂,为建文帝设位哭临。后被执送京师,一并处死。

高巍,参军断事,洪武时被旌表的孝子,主动上书给朱棣说:“臣窃自负,既为孝子,当为忠臣,死忠死孝,臣愿也。”城破之日,高巍缢死在驿舍。

庐原质,太常少卿,与方孝孺交游,朱棣召见,拒不变节,被处死,宗族连坐。教授刘政闻方孝孺死,痛哭绝食而死。刑部右侍郎胡子昭被指为方孝孺同党,临刑受戮,吟诗曰:“两间正气归泉壤,一点丹心在帝乡。”

茅大方,右副都御史。率众抗击燕师,兵败被俘,审讯中拒不屈服,结果与其三个儿子同日被杀,并被“弃市”;两个孙子死在狱中,妻张氏发教坊司充做官妓,病死后弃其尸。

司中,佥都御史,朱棣召见,意欲劝其归顺,不屈。于是命左右用铁丝帚刷其皮肉,直至刷出骨头而死。陪同司中一起受刑而死的,还有他岳家和宗族80多人。

胡闰,大理寺少卿。事变之后,朱棣为了收拾局面,笼络人心,因此做出开明姿态,意欲争取前朝名流出来为新朝做事。朱棣首先召方孝孺草诏,就是因为方是士林领袖;草诏,意在宣告江山易主了,皇帝换人了,号召天下效忠新主。方孝孺至死不肯草诏,于是朱棣打算另请高明,就宣召了胡闰和高翔。二人接召后,却为建文帝披麻戴孝,一身丧服入殿,并且大声号哭。朱棣耐着性子,先召胡闰晋见,谕令他把丧服换了,胡回答:“死即死,服不可更!”朱棣威胁说难道你不怕被“族诛”?胡闰仍不屈,朱棣命力士用金爪击落其齿,牙齿全部被击落,胡骂声不绝。朱棣大怒,缢杀了胡闰,用碱灰浸渍其尸体,致使皮肤整体脱落,然后楦入干草,悬在武功坊示众;胡全家死难270人,只有一四岁女儿漏刑得免。

高翔,监察御史,与胡闰一起被召,丧服入见,临殿大哭,不屈被杀。后家产籍没,一族尽死;下令今后凡高姓者经营之产通通加税,好让姓高的世世代代都骂高翔!这还未解恨,又掘了高翔先人之墓,将遗骸杂入犬马骨头烧成灰,扬弃于野。

侯泰,刑部尚书,督军饷至淮安,闻京师失守,行至高邮被逮,下锦衣卫,不屈而死。妻会氏配与象奴,弟敬祖、子侯皆死,家籍没。

董镛,监察御史,被执论死,女发教坊司,族人受死及流放者230人。

魏冕,监察御史。燕师将攻入,宫中火起,有人劝其赶紧迎附,冕厉声曰:“使吾改臣节,明君亦不用也。奈何自污!”遂自杀,朱棣下诏诛其族。与魏冕同乡的邹朴,闻冕死,亦绝食自杀,时称永丰双烈。

大理寺丞刘端、刑部郎中王高,相约弃官逃匿,被逮,朱棣亲自审问道:“方孝孺、练子宁是何种人?”刘端回答:“是忠臣。”朱棣说:“你们这样逃走,忠不忠?”刘端说:“保存自己是为了将来谋图举事!”朱棣命令将二人鼻子削了,说,现在你们还有人样吗?刘端骂道:“我犹有面目,即死可见皇祖!”朱棣大怒,立捶杀之,流放其家。

何申,中书舍人,奉使到四川,至三峡,闻金川失守,恸哭吐血,几天后即去世。

程本立,佥都御史,被委派为江西副使,还没有上路,燕师已渡江而来,程悲愤自缢而死。朱棣诏夺其恩典(即剥夺政治权利),籍没其家,查抄时发现,他只有几件旧衣裳。

龚泰,给事中。燕兵渡江,奉命巡城,龚泰知形势危急,嘱咐妻傅氏带领幼子远走,或者一起投井,决不能被俘受辱。宫中火起时,泰急忙赶赴,被燕师兵校阻止,于是自投城下摔死。

指挥张安被逮,半道上脱逃,隐入山中采樵。闻京师陷落,卓侍郎被杀,呼天号哭道:“国既就篡,我不愿为其民。”于是扔下所砍的柴,投水而死。

张安国,工部侍郎。当燕兵逼京师之时,与妻贾氏商议说:大势已去,我不是军人,不能率众应敌,又不能屈膝投降,怎么办?妻说,只有当隐者。夫妻二人乃乘舟隐入太湖,忽而听说京师陷落,建文帝自焚,张安国大恸,对妻说道:“食人之禄而存身于新主之世,耻莫大焉!”乃凿舟以自沉……

如此死节者,真是举不胜举。仅见诸史籍者,就令人目不暇接,更遑论公卿以外、士林之中名不见经传者!一些处于事变中心的人物,史籍上也只能寥寥数语,如“监察御史巨敬被执不屈,死之,诛其族。”区区十五字,意味着朝廷监察部门首长巨敬和他的整个家族全部被杀。

可笑的是,这次靖难兵起之时,建文帝在南京的大臣们个个慷慨激昂,纷纷相约以死节。而中间也有一些人,两眼正偷觑着北京南来的燕军;听说朱棣快要渡江了,便赶紧暗自打点,通关节,找门路,向“叛贼”那边频送秋波,私下表态,拟迎新主,谁还较了真的要“勤王”?……据《天顺日录》云:“文皇过江,胡广、金幼孜、黄淮、胡俨、解缙、杨士奇、周是修俱约同死。是修具衣冠,诣应天府学拜宣圣遗像,自为赞系衣带,缢东庑下。后缙(一说为杨士奇)为周作传,戏谓其子曰:‘当时若同死,谁与尔父作传邪?’”这几位名公之中,只有周是修老实,东庑下投环去了。其余都是人精,活得特别滋润。解缙更觉理直气壮:因为是他后来为周作了传,所以他对周子说,要是当时真的一起死了,谁来替你老子作传?另据《琐缀录》,解缙与几位义士相约死节之后,扑腾扑腾心跳,派人去胡广家打探动静。探子回报说:胡老爷从厕所出来,问家人猪喂了没有?解缙立马放松下来,笑曰:“一猪尚不舍,肯舍性命乎?”

解缙、胡广式的聪明人,虽然工于盘算,但毕竟俗流,徒为后人笑。儒家“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精神,每于国难来临之时,便见端倪。明亡时,抵抗清兵至最后时刻的弘光礼部尚书黄道周,兵败被俘,于1646年在南京问斩。刑前,黄撕下衣襟,以指血书:“纲常万古,节义千秋,天地知我,家人无忧。”黄因身材高大,刽子手够不上力,刀在手中颤抖不已,只好跪请黄坐下受死,黄颔首曰可。抗清义士夏完淳,被俘时年止17,竟也能含笑赴死;柳如是,一风尘弱女子,毫无惜死之态,拥此红颜,“国家栋梁”钱谦益当羞愧死!儒之精神,已然积淀在中国读书人灵魂深处,由此可见一斑。

……

儒不畏死,亦不关心“死后”。孔子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就是这意思。然而儒家重视为什么而死,以什么名义死——为天下有道,因仁与义。因此现世具有积极意义,“立德”、“立功”、“立言”,不朽始于现世……孔子死时从容安详,正可说是实践了儒之大道。《礼记·檀弓上》载,孔子梦见自己坐奠两楹之中,预感死期将至,早起出门,拄杖而行,且走且唱曰:“泰山其颓乎!梁木其坏乎!哲人其萎乎!”子贡知道孔子要去了,赶紧趋前伺候,孔子于是从容地交代了身后之事。

以对死亡的态度而论,柔与刚,儒家属刚;智与勇,儒家为勇。此为华夏文化之一翼,另一翼无疑是道家。

道家所谓的“道”,并非儒之“天道”。孔子向老子请教什么是道,老子回答说:“天不得不高,地不得不广,日月不得不行,万物不得不昌,此其道与!”(《庄子·知北游》)就是说,道是事物之所以为事物的本源之理,道就是一切,一切即是道。道高于儒家所说的天。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很明显,人以天地为法,天地以道为法,而道法自己;天地人三者皆由道生,道则“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老子·二十五章》)。实际上,道家的道论,就是宇宙本体论,是关乎宇宙理论的最高框架。

道家在这个框架内如何放置人呢?据庄子说,老子曾教导孔子曰:“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隙,忽然而已。注然勃然,莫不出焉;油然谬然,莫不入焉。已化而生,又化而死。生物衰之,人类悲之。解其天,堕其天帙,纷乎宛乎,魂魄将往,乃身从之,乃大归乎!不形之形,形之不形,是人之所同知也……”

——(《庄子·知北游》)

这是说,一个人在天地间的存在,有如从缝隙中看白驹跑过,只是瞬间的事,理同蓬蓬勃勃万物竞生,不经意间已然萎谢。变生而死,变死而生,生物为之哀号,人类为之悲鸣。无如卸下贪生的包袱,解开怕死的疙瘩,让灵魂飘向天涯,让躯体埋入地下——这才是返归本源;当初降生无形变为有形,死之时则有形归于无形。这乃是人所共知的常识。

老子认为天地万物皆在变化中,没有什么是可以长久不变的,“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老子·二十三章》)庄子祖述老子,亦强调万物“有待也有死,有待也有生”,“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庄子·达生》)没有什么力量能阻止生命降临,也没有什么力量能阻止死亡带走它。不过,庄子认为生死并非矛盾,死亦并不可怕,此乃一而二、二而一之事,只不过同一变化呈现出的两相而已:

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气耳。”圣人故贵一。

——《庄子·知北游》

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

——《庄子·大宗师》

在庄子看来,生与死是相连属的事情;“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无非气之聚散。死乃是安息。所以庄妻死时,惠施前往吊丧,却正遇庄子“箕踞鼓盆而歌”——仿佛在庆祝什么似的!惠施大不以为然,庄子却认为,生死一如春夏秋冬四时运行,是不得不然的事。西晋郭象对此解释说:“夫死生之变,犹春秋冬夏四时行耳,故死生之状虽异,其于各安所遇一也。今生者方自谓生为生,而死者方自谓生为死,则无生矣。生者方自谓死为死,而死者方自谓死为生,则无死矣。”对生说来,生是生,对死说来,生是死;对生说来,死是死,但对死说来,死是生……由是,能做到“生时安生,死时安死”,就可算是顺应自然,超越生死而与道同一了。

显然,在探究如何超越生死的途径上,庄子与宗师老子略异其趣。老子认为,人如果不在乎生,反倒能全其生。生贵乎自然,贵乎与道同体。人如果改变了道原初的面貌,则无异于加速死亡。“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植物在生发之初,都很柔弱,但却生机盎然,待到它们高大茂盛之时,也就离死不远了,所以老子说:“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老子·三十章》)一切强盛的事物,都正在离道而去,也就为时无多了。所以老子主张回到事物生发之初的状态,即柔弱的状态。因其“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四十二章》),则事物的本源当溯归为一;万物归一,可与道同体。故老子提出:“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为天下贞。”(《老子·三十九章》)得一的结果,“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老子·二十二章》)——委屈、压抑、卑下、朴拙、少索取,结果可能得到保全、伸张、充实、生机和额外的赐予。

老子之所谓“抱一”,和他所说的“从事于道者,同于道”,也就是通过得道而超越生死,达于“死而不亡”的最高境界。庄子之“生死齐一”,同样追求“一”的境界,实际上这正是道家对生死的超越,同时也是对死亡的审美观照。

道家通过对生死的探究,进而将人性引入自然之境,力倡人之天性伺服自然。伯乐以精于相马而得意。然而,为伯乐“相”中之马却大不幸!千里马所以能千里,乃是自然赋予它的本性,并非为方便人役使。伯乐相马,实则害马——

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絷,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

——《庄子·马蹄》

马以其蹄跑雪踏冰,全身披毛挡风御寒;渴觅甘泉,饥寻茂草;有敢犯者以后腿尥蹶子自卫。这就是马的自然天性。不幸的是马被豢养起来,纵有高楼大殿,马并不喜欢。更不幸的是伯乐出来说:“我的专长是收拾马!”于是马开始接受准备阶段的整治:烧烙杂毛,修剪鬃鬣,削足钉掌,火印打号;安笼头、衔嚼铁、系缰绳;捆扎背、胸、腋、腹、臀。之后,拖入马棚关进槽枥……经过这般折腾,约占二三成的马匹,因为傲岸不驯而被收拾致死。其后进入第二阶段强化训练,结果在耐饥训练中饿死一批;在耐渴训练中又渴死一批;训练长时间快速奔跑,累死了一批;快跑中再令其突然加速,又暴毙了一批。这尚且未完,一些天性难抑的不良分子被称作害群之马,当众屠杀以儆效尤。如此一来,马之死者已过半数。有少量侥幸“毕业”者,从此嘴里横卡着嚼铁,刺唇硌牙;浑身上下绳捆索绑,任由鞭打……

这还是不是漠北草原上那引颈嘶鸣的自由之马?

人与马无异。如果人汲汲于功名,胶胶于生死,有太多追求,有太多向往,势必心为物累,伤身害命。一个声名富贵毕于一身的人,也就是一匹披挂着华丽鞍鞯的驯马而已;一个与自然相抗衡,实现抱负、有所作为的人,也就是自取败路、追求速死的人。“勇于敢则杀”,“强梁者不得其死”。老子一再强调盛势有力、功勋业绩,对性命乃是最大威胁,如欲珍惜性命,全生以避害,则应“安时而处顺”,做到顺乎自然,无为而不争。唯有如此,才能远离死亡的威胁。《老子·十三章》云:“吾所以有大患,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无身,意谓身归自然,无所欲求。如果连“身”都没有,纵使黄金的鞍鞯笼头,于我又往何处披挂呢?故而老子主张清虚自守,唯道是从,“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抱慈守拙,不出风头。即使一不当心闹了个荣华富贵,也当功成身退,赶快回归自然状态。对于老子主张“无为”、全生以避害的观点,庄子论证说:

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则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伯夷死名于首阳之下,盗跖死利于东陵之上,二人者,所死不同,其于残生伤性均也。

——《庄子·骈拇》

伯夷死于名,盗跖死于利,追求目标不同,但其害了自己性命则毫无二致。有鉴于此,庄子主张,人应当从世俗世界的价值观中彻底超脱出来,不为物累,亦不为形骸智巧所累。超脱,则心性可以甘于寂寞,恬淡而无为;无为则无忧,然后清虚近于道……庄子同样重视生命,力主全生避害。他认为,人生应当是这样一种状态:

圣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静而与阴同德,动而与阳同波;不为福先,不为祸始;感而后应,迫而后动,不得已而后起。去知与故,循天之理。故无天灾,无物累,无人非,无鬼责。其生若浮,其死若休。不思虑,不豫谋。光矣而不耀,信矣而不期。其寝不梦,其觉无忧。其神纯粹,其魂不罢,虚无恬淡,乃合天德……

——《庄子·刻意》

庄子在这里说的意思是:生由自然,死随物质变化。静似阴柔,动如流光。不预先祈福,不为祸肇端。有感然后回应,见迫而后动作,因不得已事方兴发。去机巧、顺自然。庶几无天灾,无身外羁绊,无人非议,无鬼神见责。生时如同浮沫,死去恰似安息。无所思虑,不必谋划。闪亮然而不刺眼,信实但无待外求。睡觉不做噩梦,醒来亦无忧愁。心灵单纯,精神不疲。清虚恬淡,与自然特性相合……

安时处顺、自然无为、清虚自守、全生避害,成为道家倡导的人生观和幸福观。究其要义,在与自然归一,在对现世的超越,以此升华自我,齐于天地,齐于自然,齐于宇宙。不仅如此,道家还以其对社会、对儒家“入世”与“进取”的批判,为失败者开辟出一条“出世”的回归坦途。针对儒家推崇的道德仁义,礼智忠信,老子严厉地批判说:

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老子·三十八章》

任何时代,如果社会竭力提倡什么东西,那恰好证明这个社会没有那样的东西。在老子看来,儒家所提倡的东西,都是大而无用而且有害的东西。老子希望看到的社会,是“小国寡民”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们“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这个社会“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有交通工具,但是人们却不太需要;有军队,然而派不上用场,甚至这个社会“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概言之,这个社会是自给自足的,人民安居乐业,不愿迁徙,所以舟舆无大用;人们淳朴无欺,无为不争,所以用不着武力;日子过得恬淡寂寞,因而老死不相往来……这是个不文饰、无智巧的社会,靠无为而治。老子切齿痛恨的是暴力,是那些为建“文治武功”而伤民的当政者。“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是以轻死。”“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庄子对儒家的批判尤为激烈。儒家轻死,庄子重生;儒家动辄以死抗争,庄子认为死得愚蠢——

世之所谓贤士,伯夷、叔齐,伯夷叔齐辞孤竹之君而饿死于首阳之山,骨肉不葬;鲍焦饰行非世,抱木而死;申徒狄谏而不听,负石自投于河,为鱼鳖所食;介子推至忠也,自割其股以食文公,文公后背之,子推怒而去,抱木而燔死;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此六子者,无异于磔犬流豕操瓢而乞者,皆离名轻死,不念本养寿命者也。世之所谓忠臣者,莫若王子比干伍子胥。子胥沉江,比干剖心。此二子者,世谓忠臣也,然卒为天下笑。自上观之,至于子胥比干,皆不足贵。

——《庄子·盗跖》

伯夷、叔齐,算得上世所称道的贤士了,他们却放着孤竹国的国君不做,跑到首阳山上饿死,连尸骨都不能入土。鲍焦抨击世俗,为标榜清高抱树而死。申徒狄因为君主不听劝谏,愤而背着石头跳河,喂了鱼了。介子推忠至极点,连自己大腿上的肉都能割给晋文公吃,文公还是疏远了他,介子推因而自焚。尾生与女子约会于桥下,女子未来而大水来了,尾生抱着桥梁柱不走,为一个信字而淹死了。此六人,与被杀的狗、淹死的猪、讨饭的丐没有什么不同?他们都是为名而死、不顾根本不惜性命的人,这样的行为不值得尊崇……

在道家看来,生死苦乐全在乎依违自然。依从自然,即获自由;违背自然,其苦不堪。南海神与北海神忽想报答中央陆地神混沌对他们的善待,有一次他们聚在陆上,也就是混沌的肚子上商议说,人都有七个孔窍,用来吃饭、听话、呼吸、看世界,而混沌却没有,不如我们帮他凿出七个孔。于是他们在混沌身上一天凿出一个孔,凿到第七天,混沌死了。事在《庄子·应帝王》中:“南海之帝为,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混沌。与忽时相遇于混沌之地,混沌待之甚善。与忽谋报混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混沌死。”混沌之死,说明了“苦在于自然之未能顺”。而与忽虽然好心想帮混沌,最终却得到“苦心劳形,以危其真”的结果。

道家通过与儒家在持论上的对立,阐释了他们对生命、对死亡的不同看法。有些主张几至水火不容。正是由于其不同,因而存在着极大的互补作用,而两者在处处不同之外,却又在更高层次上相互整合为价值目标的相同——即对死亡的超越。

几千年来,中国士人总是以儒、道为其灵魂的两翼。在性情与处世态度上,随处可见儒、道气质。读书人在踌躇满志、春风得意的时刻,乃儒家心态,慨然以天下为己任,当今之世舍我其谁!如若受挫失败,身居困厄,则幡然悟道,超脱出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一个向往正义,一个追求自由。中国士人终其一生,或则先儒后道、先道后儒,或则儒道互参、亦儒亦道。东方朔为汉武帝宠臣,每以滑稽向武帝荐儒道,而其人却道家风骨,声言他是“避世于朝”——为躲避俗世而隐居在朝廷。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回家“采菊东篱下”,喜欢“悠然见南山”,但他毕竟也出来做了一回小官,有过“用世”之经历。特别是在性命攸关之际,儒、道往往同时毕现。比如——

宋明帝赐王景文死,敕至之夜,景文方与客棋,看敕讫,置局下。待争劫竟,乃敛子纳奁中,已毕,徐言“奉敕见赐以死”。因出敕示客而举赐鸩,反谓客曰:“此酒不可相劝。”遂仰饮而绝……

——《初潭集·师友》

宋明帝刘,南朝恶名昭彰的暴君。因为忌惮母舅王景文权重位高,所以逼王自己了断。敕令是晚上送达王家的,其时王景文在跟朋友下围棋,棋局正逢“打劫”,一子之争而双方你来我往,欲罢不能……王景文看过敕令之后,塞在棋盘下面,继续他的“劫争”。终于见出胜负,结束棋局。王将黑白棋子分别盛入匣中,收拾停当之后,才淡淡地对朋友说:“刚才接到赐我死的敕令。”王让朋友看那敕令,同时斟满了官家附送的剧毒鸩酒,举杯抱歉地对朋友说:“这酒我不能劝你饮。”接着一仰脖子,尽饮而死。

王景文,崇儒耶?奉道耶?

石崇与潘安仁为孙秀构陷,同日受死,相遇刑场。一个富甲天下,一个盖世风流。石崇调侃曰:“天下杀英雄,卿复何为尔?”潘应声答曰:“俊士填沟壑,余波来及人!”——英雄被杀,你来干啥?这边回答说:天才倒地,波及俗人。死到临头了,两人还像刚洗过桑拿,躺着品茗闲话。没有一肚子诗书和一辈子的彻悟,何来如此神韵?

这种非儒非道、亦儒亦道的人格,频见于后世文人中。明季儒者罗伦曾大言曰:“生必有死,圣贤无异于众人。死而不亡,与天地并久,日月并明,其唯圣贤乎!”正可见一斑。

金圣叹,江苏苏州人,明末秀才,一生以读书著述为务。满人入主后,金对时政多有讥刺。清顺治帝死,大臣设幕哭临;金集合儒生百余人赴孔庙行哭,上揭帖请逐酷吏任维初,实则抒发亡国之恨。事觉被捕,同年底以倡乱罪处斩,妻子家产籍没。哭庙案中同斩诸生共十八人。圣叹狱中有言:“杀头,至痛也;籍家,至惨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以此观之,金纯粹一儒生。但其博览群书,绝意仕进,生性狂放不羁,似又宜作道家论。传言圣叹遗书中有云:“花生米与茶干同啖,有火腿风味。此法若传,我死无恨。”

滑稽突梯,更何来杀头之痛?可以说,在面对死亡时,儒家帮助人体验崇高;道家则帮助人感觉自由。

泰戈尔说,我将死了又死,以明白生是无穷无尽的。南亚次大陆,正是一块不断产生辉煌,又不断埋葬辉煌的地方。它先是以印度河流域的灿烂文明令后人魂牵梦萦;接着又出现了伟大的吠陀——婆罗门文化。当历史还来不及消化的时候,这两者都已悄无声息地隐没了。代之而起的是照亮世界的佛光——佛教文化。然而自佛踏上世界旅途之日起,它在印度即淡漠以致完全消逝……

佛之东渐,当在后汉之时。跟佛诞生的环境一样,其时华夏充满了离乱忧思。饥馑与杀戮,战祸与瘟疫,轮番发作在中原大地:黄巾起义、董卓酷政、高平陵屠城、八王之乱、五胡乱华……致使生灵涂炭,民有倒悬之苦。人自作恶,则诉之鬼神,志怪小说因而滥觞于两晋南北朝;鬼神不应,则反求诸己,禅心玄谈因而风行于士林百姓中。佛说,人世乃大苦难,人由于“无明”(不觉悟)而不能脱离苦海。弘扬佛法即是解脱……于是皈依者日众。

综观整个佛说,根本要义在“了生死”和“入涅”。生死所以为佛家“大事”,乃由于生与死是人生一切苦难的缘由。以佛法而论,人之生、老、病、死、恩怨相会、所求不得、穷、灾、祸、乱,诸般痛苦都由“生”而来。有生必有死,必有死后的再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人在这片苦海中沉浮漂泊,孤苦凄惶,无所凭依,找不到一块可以永驻的安乐之境。佛祖释迦牟尼曾将人世之苦,列于四大真理之首:苦谛、集谛、灭谛、道谛。苦谛以人世为一大苦海,世界是苦集之场,众生不能安乐,为无常患累逼迫。人生就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欲断除诸苦,唯生死能了;生死未了,忧悲苦恼哪能得了?因而佛高悬“了生死”这一宗旨。

人生诸苦缘何而起?据佛说,有十二因缘——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死。《阿含经》反复论证一偈:“此有则彼有,此生则彼生;此无则彼无,此灭则彼灭。”其中“此”即是“因”,“彼”即是“果”。任何现象,皆由内在作用(因)与外在作用(缘)结合而生。十二因缘按排列,呈循环的因果关系,每一条既可是原因,又可是结果。如“无明”(无知,不明佛理),是“行”(个人意志行为)的因;“取”(追逐)是“爱”(贪欲)的果。若要脱离死亡,先须脱离生存;欲求了悟,先脱“无明”。这便是所谓集谛。

解脱之道是为灭谛。肉体解脱的途径是死亡,而死与生相续——

前识灭已,后识生时,或生人中,或生天上,或堕傍生、饿鬼、地狱。大王:后识生时无间生起,彼同类心相续流转,分明领受所感异熟。大王:曾无有法能从此世转至后世,然有死生业果可得。大王:当知前识灭时名之为死,后识餐起号之为生。大王:当前识灭时无有去处,后识餐起无所从来,所以者何?本性空故。

——《大乘流转诸有经》

这是佛对摩揭陀国王就人死后的去向讲法:人临死时,最后一念意识灭后紧跟着就会产生下一念意识。就像生时前念灭而又生后念,其间不会停顿。死后意识相续而生之际,将受其生前行为之“因”所种下的果报,生于天、人、鬼、畜、狱五道中。尽管从今生中没有转移什么东西到后世去,后世的生命也并非今生的生命,但今生与后世之间,却有因果相续的关系。前念已灭,名之为死,后念续起,名之为生。生死相续的轮回,本性是空,没有固定不变的东西在实受生死。为什么呢?只要你审视一下眼前念头的生灭——前念灭后到哪里去了?后念续起又从何而来?生死也是如此,当觉悟“空”的本性啊……

可见肉体之死与灵魂无关。灵魂在生死轮回中仍为十二缘起所困,若要灵魂脱离轮回,除非入于涅。涅,即是灭——灭生死之大患,灭生死之因果,无为空寂,灵魂达于冥然无形的超然状态、入于无境之境。东晋慧远和尚称此为“冥神绝境”。此境有常、乐、我、净四德,为极乐世界。关于涅,小乘佛教有“有余”、“无余”之说:“漏尽心解脱,任持最后身,名有余涅。诸行犹相续,诸所受皆灭,寂静永清凉,名无余涅。”(《本事经》)即是说,修行者已断除此生烦恼,证得阿罗汉果,但还依于宿世业报所由生的肉身,并因此而尚有小苦小不自在,此谓有余涅。已脱肉身羁绊,永享极乐,谓之无余涅。大乘佛教更于此两种外,有“无住涅”之说——

无住处涅,谓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轶翼,由斯不住生死涅,利乐有情,穷未来际,用而常寂,故名涅。

——《成唯识论·卷十》

大意是,得无余涅,而又超越其寂灭之境;以慈悲济众生,入生死不住生死,入涅不住涅,度化众生永无了期。

关于进入涅之法,早期佛说甚为烦琐,要求渐悟,修持过程中,有所谓八正道、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共三十七道品。其中如“八正道”有:正见、正志、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此八正道要求修持者“正”自己的见解、思维、言语、行为、起居、意念和禅定……其烦可见一斑。

佛在中国历五六百年,完成了与华夏文化的整合,形成了颇具中国特色的佛教理论。在诸多流派中,以唐时慧能所创禅宗影响最大。禅宗的脱颖而出,正在它提出了“顿悟”,从烦琐冗长的修持中跳脱出来,将佛说化为人人都可了悟的道理:“自性迷,佛即众生;自性悟,众生即佛。”成佛之途,全在一念之悟;克服“无明”是瞬间的事情,此即“顿悟”。所以有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之说。

禅宗对生死的理解甚为明了,即“明心见性”、“见性成佛”——佛性就是人之本性,明了人之本性即可洞见佛性。慧能说:“汝等诸人,各信自心是佛,此心即是佛心。”禅宗认为,人能自觉把握生命的内在本体,就可达到成佛的境界,超越生死。只要“以无念为宗”,存于世而心不被外境所迷,“不于境上生心”,则“挑水砍柴无非妙道”,此即佛境。

对于禅宗来说,人生固然也有生老病死之苦,但若不以此为苦,则苦无所生,苦海也就与“极乐世界”无差别,要有平常心。平常心即超生死之道心。

至此,佛学在中国已然完全汉化。从佛学登陆初期的形神之辩、薪火之喻等等玄思清谈,到隋唐时各宗各派对佛理佛法的深入探讨,佛学得以成为一门成熟的宗教。虽然佛教谈六道轮回,三世因果,最终它仍被导入了儒、道两家共有的价值体系——超越生死。

古希腊罗马人:厌恶死亡

希腊人的历史,可以上溯至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青铜时代中期。印欧人种向北迁徙的漫长过程,止于他们在喀尔巴阡山和乌拉尔山之间找到了欧罗巴(Europe)大草原。这些蛮子当中的一小部分,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到达了今天的阿尔戈利斯湾(Argolide),当时海湾附近的勒纳(Lerne)已经发展得像模像样了。传说中的怪物许德拉(Hydre),就是在那里被赫克力士杀死的。这些被称作爱奥尼亚人的印欧移民,一度曾是迁徙地文明的破坏者。他们毁灭了除克里特岛以外的所有文化,而以自己创造的文化覆盖了希腊。

正如当初从欧亚大陆侵入伯罗奔尼撒半岛,希腊先民们并没有从此定下心来过安分小康日子的打算。他们很快就扩张到了爱琴海对面,在安纳托尼亚沿海的米利都(Milet)、科洛丰(Colophon),以及叙利亚-腓尼基一带,建立起了自己的势力范围。滚滚财富迅速汇入爱琴海西岸,把这个多山的岛国变成了人间天堂。爆发于公元前13世纪末的特洛伊(Troie)之战,起因并非传说那样,斯巴达王后海伦被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骗,而是阿开亚人(Acheens)觊觎特洛伊的巨大财富。

不难想象,这个矫健地驰骋在大海上的民族,是何等地志得意满:他们有挺拔健硕的身材,聪明过人的头脑;他们有用之不尽的财富以及惊人的创造力;他们的头顶上是湛蓝的天空,脚下是蔚蓝的海洋,中间有雪白的云……这个对美有着天生敏感的民族,不创造出蔚蓝色的文明才是怪事!他们是海之骄子!置身在这样一个人文环境,谁不热爱生命?谁不留恋生活?谁又能指责古希腊人厌恶死亡呢?如果把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拖向死亡,这个孩子难道不会又哭又喊地挣扎?

罗马人跟希腊人一样,精神上他们是一个族类。不同只在,罗马人是从北方回归到意大利半岛的。他们在印欧人向北迁徙的过程中,比希腊人的祖先走得更远:他们一直走到了斯堪的那维亚。因此罗马人的祖先多费了些时间,晚至公元前1000年左右才到了罗马附近……

对死亡的厌恶,自希腊罗马时代开始,逐渐演变成为西方世界的传统心理。与东方人对死亡的态度相较,反差之剧已近乎黑白。例如,在战争中,西方军队的统帅会要求他身陷绝境的士兵向敌方投降,以保住性命;美国人为了救一个士兵竟不惜采用一切手段(可观看《拯救大兵瑞恩》),此举为中国人所大不解。前文所述文天祥、黄道周,正是在与蒙古人和满族人的战争中兵败被俘,拒绝投降而命丧黄泉的。在中国人看来,他们的行为天经地义,死得其所。这是在抵抗异族入侵的战争中,为道德完善而牺牲性命。文官不爱财,武将不惜死,本就是中国庶民对经国安邦者的期望。

文化背景与传统心理的差异,导致东西方人在如何对待生命与死亡的问题上,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态度。

在《荷马史诗》中,赫克托尔之死是整个特洛伊战争最重要的事件之一。这时战争已持续快十年了。由于赫克托尔在战斗中杀死了希腊战将帕特洛克罗斯,使希腊人悲痛万分,尤其是帕特洛克罗斯最挚爱的朋友、希腊猛将阿喀琉斯为此痛不欲生——

阿喀琉斯听见这个消息,立刻落进了漆黑的绝望深渊。他用双手抓起地上的黑土,把它撒在他的脑袋上,他又拿土涂抹他那美好的脸庞,那件香喷喷的短褂子上也撒满了肮脏的泥土。然后他滚倒地上,像个被打倒的巨人似的躺在那儿,弄脏了他的头发,并且拿他自己的手去拔下它来。他从帕特洛克罗斯俘虏来的那些女仆们都大吃一惊,一齐尖叫着跑出门去。她们都拿手捶胸,到她们那高贵主人的身边去扑倒在地上。在旁边,安提罗科斯眼泪汪汪地正在哭出他那个高贵的心,一面抓着阿喀琉斯的双手,防他要拔出剑来自刎。突然,阿喀琉斯发出一声可怕的狂叫……

怀着如此悲痛的心情,阿喀琉斯率领希腊军向特洛伊人发起了猛烈进攻,直至将特洛伊人追击到了他们的城堡。而这时候,特洛伊人的主将赫克托尔却有意留在城堡外不肯躲避——尽管父王和母后都在城头捶胸顿足地要他赶快回来。他觉得由于自己的固执而牺牲了军队,已经“没有脸面回去见我的国人和那些拖着长裙的特洛伊女人们”,他想跟阿喀琉斯在战场上决一雌雄,“或者是我杀了他,活着回家去,或者是我自己在特洛伊城前面光荣地战死”。他也曾想到把海伦交还给希腊人,那样就可以跟阿喀琉斯讲和;或者把特洛伊的财富分给敌人……但他那“不可制服的灵魂”不同意那样做。那么能不能向阿喀琉斯哀求呢?“他将不会可怜我,也不会顾念我的身份,却要把我像个赤裸裸的、没有武装的女人一般立刻杀死”。思前想后的结果,使赫克托尔终于认清了他已没有任何退路,他必须冒死迎战阿喀琉斯。尽管他鼓起了勇气,但当接触到阿喀琉斯时,他还是“簌簌发抖”地逃开了;他围着自己的城堡跑了三圈,而且意识到死已不可避免,他大声地嚷起来了:“啊呀,那么是神招我来就死的了……死已经离我不远了,它正对着我的脸膛审视,我是无法躲避的了。宙斯和他那个当射手的儿子虽然那么好意地对待我,那么地帮助我,可是他们一定早就决心要这样的了。所以现在我要遭遇我的死亡了。至少让我这条命卖得贵一些,不要走上一个不光荣的结局,也好传些赫赫的声威到未来人的耳朵里。”

赫克托尔最后拼死一战,终于不敌阿喀琉斯,被刺中倒下了。这时他恳求阿喀琉斯在他死后将他的尸体交还给特洛伊人,但遭到了暴怒的阿喀琉斯的拒绝。赫克托尔断气前谴责了阿喀琉斯的铁石心肠,随后“死把赫克托尔的话截断了,他那脱离躯壳的灵魂张开翅膀飞往哈得斯之宫,一路痛哭着它的命运和它留下来的青春和壮志……”

这位希腊人的主要对手,特洛伊的英雄主将,死的时候全无人们希望看到的慷慨激昂、气壮山河的场面。相反,英雄在死亡面前曾畏首畏尾,仓皇战栗;也曾设想过向敌人乞求,甚或出卖国家……总之,平素里隐藏甚深的怯懦,在死亡将临时突然暴露得一览无遗。这就是复杂而又健全的人性——人的本能是乐生恶死的,特别是天真烂漫的古希腊人。

对生命留恋和对死亡憎恶的人,决不仅止于赫克托尔,《荷马史诗》中所有的希腊英雄个个如此。克尔吉女神命令奥德修到地狱去寻找盲人泰瑞西阿,以听取他的预言,奥德修却意外地看到了自己母亲的亡灵——

……我真想要拥抱我死去的母亲的魂灵。我三次向她跑过去心想要抱住她,但是三次她都像影子的幻梦一样,从我手中溜走了。这使得我心里更加痛苦。我对她激动地说道:“我的妈妈,我很想拥抱你,虽然是在阴间,你为什么不能留下,让我们彼此拥抱,让我们冰冷的悲哀得到安慰呢?你难道是可怕的波瑟丰妮遣来的一个幻影,只来增加我的悲伤与痛苦的吗?”

我这样说。我的尊贵的母亲回答道:“啊,我的最不幸的儿子,宙斯的女儿波瑟丰妮并没有欺骗你。一般世人死后都是这样的。人死后骨肉分解,被烈火的强大力量消灭掉。一旦生命离开白骨,灵魂就像梦幻一样飞走,到处飘浮。你快快回到阳世去吧,你要好好记住这一切事情,以后好告诉你的妻子。”

母亲的魂灵消逝后,奥德修又从排队等候喝羊血的鬼魂中,认出了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和英雄阿喀琉斯的魂灵:

在女神波瑟丰妮把那些柔弱妇女的鬼魂驱散到各处之后,就来了阿特留之子阿伽门农的鬼魂。他面容沉郁,四周集合着同他一起在埃吉斯陀家里死去的战士的鬼魂。他喝了乌黑的羊血,开始认出是我。他大声痛哭,流了很多眼泪,向我伸出手,希望能够接触到我。可是他不像从前那样身体矫健,这时已经没有力气了。我看见他,感觉怜悯,流下泪来……

在与阿伽门农泪眼相向之际,阿喀琉斯和另外几位希腊英雄的魂灵也来到了。奥德修对阿喀琉斯的魂灵说:“阿喀琉斯,我看从古到今没有比你更幸福的人了。你从前活着的时候,我们阿开亚战士对你像对天神一般尊崇,现在你在这里又威武地统率着鬼魂们。阿喀琉斯,你虽然死了,你也不必悲伤。”

我这样说,他立刻回答道:“光荣的奥德修,我已经死了,你何必安慰我呢?我宁愿活在世上做人家的奴隶,侍候一个没有多少财产的主人,那样也比统率所有死人的魂灵要好……”

此时的阿喀琉斯,对死亡是那样的厌恶,以致宁可人间为奴,也不做鬼王。但是他在生前,却毫无悲悯之心地杀死了赫克托尔,并且将他的尸体倒拖在战车后,残忍地撕扯着赫克托尔父母的心。在《荷马史诗》中,死亡在人心灵中引起的震颤,是最令人难以忘怀的——

就像这样,赫克托尔的脑袋在尘埃里打滚儿。他的母亲看见他们这样对待她的儿子,就扯她自己的头发,大声痛哭着把她那个漂亮的面纱从她头上拉下来丢掉了。他的父亲伤心得不住呻吟,他们周围的人也一齐接声痛哭,整个城市都陷进绝望中了。从它那高峻的城头直到最低的街巷,大家都在那里哭,就连伊利翁整个都着起火来也没有这么大的哭声的。那普里阿摩斯在恐怖中奔往达耳达尼亚的城门,意思是要出城去,大家好容易把他阻拦住了,他就爬行到粪堆里,一个个叫着名字向大家哀求。“朋友们,随我去吧,”他说道,“你们照顾得我太过分了。让我独自到阿开亚人的船上去吧。我要去向这个没有人性的怪物求告,他也许会因赫克托尔的年轻而感到羞愧,因我年老而觉得怜悯……我那许多儿子都正在年轻力壮的时候被他屠杀了。这许多的儿子我都要痛哭,可是有一个我哭得更加厉害,使我更觉伤心,简直要把我伤心到坟墓里去的,那就是赫克托尔了。啊,我恨不得他死在我的怀抱里啊……”

这就是那普里阿摩斯痛哭流涕说的一番话。所有特洛伊的公民都加进了他们的哭声,现在赫卡柏也领导着一班特洛伊女人开始一场辛酸的恸哭。“我的孩子啊!”她哭道,“啊,我真命苦啊!现在你已经死了,我为什么还要活在这里受罪呢?你在特洛伊,无日无夜地都是我的骄傲……现在死和命运已经把你带走了。”

为了阻止阿喀琉斯把赫克托尔的尸体拿去喂狗,年迈的父亲决心放弃国王的尊严,不顾赫卡柏王后和全体特洛伊人的反对,携重金去到了希腊军营中,匍匐在仇敌的膝前,双手抱住对方的膝头,连连亲吻仇敌那双杀了他许多儿子的手。他哀哀地求告道:“最最尊敬的阿喀琉斯,”他说道,“想想你自己的父亲吧,他是跟我一般年纪的,除了悲惨的老景之外,是什么都没有了的……但是他,至少总还有一种安慰。他知道你还没有死,是天天可以指望他的爱子从特洛伊回去的。至于我,我是完全破产了。我本来有过这个广大国土里最好的儿子,现在一个都不剩了……我带上这些辉煌的礼品到阿开亚人的船舶来,就是为要向你把他赎回去。阿喀琉斯啊,你要敬畏神明,可怜可怜我,想念想念你自己的父亲,我比你的父亲更应得到怜悯,因为我已经迫不得已做了一件从来不曾有人做过的事情了——我已经把那杀我儿子的人的手抬到我嘴唇上来过了。”

这是魔鬼听了也会心软的哀告!为了得到儿子的尸体,贵为国王的父亲,竟不惜亲吻那双杀过自己儿子的仇敌的手!希腊统帅阿伽门农,却经历了另一种刻骨铭心的痛苦:为了遵照神谕,他必须杀掉自己的女儿,否则希腊舰队不能出航。女儿伊菲革涅亚并不知情,只是感觉到父亲要杀害她。一个稚嫩的少女,面对死亡时感到了极度的恐惧——“父亲哟,假使我有俄尔甫斯的可以感动石头的神异声音,我将用雄辩的话引起你的同情,但是,唉,我没有这能力!我只有哭泣并用双手代替橄榄枝抚摩你的双膝。不要让我这么年轻地就去死,大地的光辉是可爱的,不要逼我走进黑暗的地府里去……将你的心肠放软些,怜惜我吧。对于人,再没有比生命更可爱的!在悲惨中生活也胜于最光荣的死!”

——斯威布:《希腊的神话与传说》

在悲惨中生活也胜于最光荣的死!这就是古希腊人对生死的经典看法。唯其如此,他们才会毫不遮掩地表达他们对死的厌恶。悲剧大师欧里庇德斯(Euripides,前485~前406)曾在他的著名悲剧《美狄亚》中,用大量篇幅着力渲染了死的可怕:美狄亚毒杀了夺去她丈夫的情敌,有人向她报告了公主死时的惨相——

这时候我看见那可怕的景象,看见她忽然变了颜色,站立不稳,向后面倒去,她的身体不住地发抖,幸亏是倒在那座位上,没有倒在地下。那里有一个老仆人,她以为是山神潘或是别的神在发怒。等到她嘴里吐出白沫,眼里的瞳孔向上翻,皮肤上没有了血色,她便大声痛哭起来,不再像刚才那样叫喊……那可怜的女人由闭目无声的状态中苏醒过来,发出可怕的呻吟。因为那双重的痛苦正向她袭来:她头上戴着的金冠冒出了惊人的、毁灭的火焰;那精致的袍子,你的孩子献上的礼物,更吞噬了那可怜人的细嫩的肌肤。她被火烧伤,忽然从座位上站起来逃跑,时而这样、时而那样地摇动头发,想摇落那花冠,可是那金冠越抓越紧,每当她摇动她的头发的时候,那火焰反加倍地旺了起来。她终于给厄运制服了,倒在地下。除了她父亲而外,谁都难以认识她,因为她的眼睛已不像样,她的面容也已不像人。血与火一起从她头上流下来,她的肌肉正像松脂泪似的,一滴滴的叫毒药的看不见的嘴唇从她的骨骼间吮了去,这真是个可怕的景象!

索福克勒斯(Sophocles,前496~前406)在描写死亡时,手法跟欧里庇德斯略有不同,他要人们去体验死亡的痛苦,而不是去观察。在《特剌喀斯少女》中,他让赫拉克勒斯直接上场,展示了濒临死亡时的惨痛:赫拉克勒斯的妻子被怪兽诓骗,将它沾血的长袍送给丈夫穿上,结果长袍被火一烤便像无数毒蛇咬噬赫拉克勒斯,使他“痛得连骨头都战抖起来”。痛苦不断加剧,到了他完全不能忍受的地步,最后已使他近于发狂了——

宙斯啊,我到了哪里了?我躺在什么人中间忍受这无穷尽的痛苦?哎呀呀!这可恶的病痛又在咬我!哎……

……你们是哪里人,希腊人中最忘恩负义的东西!我这苦命的人多少次为希腊人在海上、在各处树林间清除妖怪,累得我要死。但如今,在我害病的时候,怎么没有人带着火或剑来使我免于痛苦?唉,唉,怎么没有人愿意前来,从我这可怜的身体上使劲砍下这颗头颅?哎呀呀!

儿啊,你在哪里?这样,这样抱住我,扶我起来。唉,唉,我的命运呀!

这可怕的病痛又冲上来,冲上来毁灭我,这无法医治的恶毒的病痛啊!

冥王啊,请你接待我!宙斯的闪电啊,请你烧毁我!主啊,扔下你的霹雳,父亲啊,扔到我的头上吧!因为这毒物又在咬我,又在恶化,蔓延!我这双手啊,这双手啊……

哎呀,哎呀,我完了!毁灭了!再也看不到阳光了!哎呀……

这就是英雄之死。

那么普通人的死呢?痛苦吗?如果目睹他人之死呢?如果亲手杀死他人呢?阿喀琉斯因为朋友帕特洛克罗斯被杀而伤心欲绝。可是他自己不但很快就杀死了赫克托尔,而且当众侮辱赫克托尔的尸体。太阳神阿波罗是人类理想男子的标本,可是如此俊逸的美男,却能毫不手软地剥掉敌人的皮!罗马的圆形竞技场内,成千上万酷爱自由、礼赞生命的漂亮公民们,会一致对胜利在握的角斗士大喊:“杀死他!杀死他!”他们渴望看到血,看到格斗中失败的一方被残酷地杀死,而且死得越痛苦越好!直到今天,人们仍能够从西班牙的斗牛场中,看到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或高智前卫的时髦男女们嗜血的本性。

对于古希腊罗马人的民族性格,大多数哲学家有一种共识:他们是发育健全的儿童:纯真、质朴,充满活力。这看法也许是对的。不过这儿童却有着孩子的残忍——他们会亲手撕碎一只蝴蝶,或将一只小鸟吊死。他们也许还很倔犟,一定要把伙伴摁到地上才肯罢休——这种天性被称为“勇敢”,或者更斯文的说法是“尚武”。这就是特洛伊战争能打起来的原因;这也是亚历山大能够席卷欧亚非三大洲、斯巴达人能够抗击波斯的原因……

怕死,然而好斗;珍视生命,却并不设计彼岸;爱美,但却可能作恶。希腊人也许是世界上最具创造力的民族,同时也是最早意识到人性恶的民族。关于这一点,不妨听听他们的哲学家怎么说……

当今一切被称为“现代”的文化,都跟希腊有关。因为眼下是欧风美雨的季节——西方文明在领导着全球现代化。毫无疑问的是,希腊文化是全部西方文明的母本,哲学与科学都诞育在那里。

然而在论及死亡这样沉重的课题时,得天独厚的希腊哲学家,却未必能有他们的东方同行那么从容睿智,那么高蹈空灵。希腊太自由了,哲学家太幸福了。爱琴海西岸有取用不竭的国家财富,爱琴海东岸有工蜂一样的亚细亚奴隶。神给哲学家分配的工作就是沉思、辩论、演说,以及晒太阳和用锡杯喝葡萄美酒……

安纳托尼亚沿海的米利都,就是这样一个喝酒晒太阳的好地方,因而从这个小小的城邦里产生了世界绝对一流的学者,如泰勒士、阿那克西曼德、毕达哥拉斯之类精英人物。

泰勒士(Thales,前624~前547)被人们誉为世界第一哲学家,因为比他还要早的职业哲学家似乎没有见诸史册。人们容易记住泰勒士是因为两件事:他让那些嘲笑哲学无用的人亲眼看到,只要哲学家愿意,就能凭借知识赚很多钱——他根据气象观察,在橄榄油生意中狠赚了一大笔;第二是,他只用几个字就树起了一面旗帜,引来无数天才的思想家奉献出毕生智能。这几个字就是刻在科林斯神庙中那句不朽的格言——“认识自己!”泰勒士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水。这很容易理解,对于生活在海边并且命运与航海有着密切关联的人来说,水乃是他们肉体与精神两方面的依托。在泰勒士看来,人的灵魂也是由水构成的某种具备运动能力的东西。

这样,泰勒士就提出了一个粗线条的理论框架:水是万物的本原,万物终将归复为水。跟泰勒士基本上同时代的米利都另一位哲学家阿那克西曼德(Anaximandros,前610~前546),则提出了“气本原”论,认为世界本原是气,人的灵魂由气所派生、构成。爱非斯学派的领袖人物赫拉克利特(Herakleitos,前540~前480)却认为,灵魂是一种由湿气里蒸发出来的火性物质,渗透弥漫在人的全身,没有边界,有思想感觉,甚至有认识能力……

与此不同的是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前580~前500),这位向世界贡献了a2+b2=c2的“真理发现者”坚持认为,数才是世界的本原。“一”可以产生“二”、“三”、“四”……这些数产生点,点产生面,面组成体,体产生火、水、土、气四大元素。四大元素结合生成太阳月亮及万物。而日、月所分离出来的冷、热两种元素,就凝成了灵魂。

毕达哥拉斯学派集合了众多学者,论证了灵魂的构成:灵魂有表象、生气(即生命或精气)和心灵三个部分。动物只有表象和生气,唯有人类三者俱全。生气在人身上居于心;表象与心灵居于脑。后来这个学派的菲罗劳斯又发展出三魂说:第一为生长灵魂,在人的脐部;第二为动物灵魂,位在心脏;第三为理性灵魂,在脑中——这是人所独有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同时还认为,人死后仍能存在并可转世的,只是灵魂中的心灵和理性部分。灵魂与肉体的结合乃是一个悲剧:肉体是灵魂的囚笼,灵魂在肉体中得不到自由;更糟的是肉体死后灵魂受命运支配,还会寄居于新的肉体继续被囚禁折磨,永无了期!

从上面那些哲学家的论述看,有个较明显的共同点:他们都关注自然和物质世界,力图从物质范畴抽象出灵魂学说。至于毕达哥拉斯的灵魂不死论,则明显来源于他游学埃及时,从祭司老师那里获得的启示。在这种侧重于物质世界的思辨中,已经闪耀着科学因子的光芒,所以,现代科学产生于希腊是毫不足怪的。

把哲学家的注意力从自然转向人自身的智者,是苏格拉底(Sokratesl,前469~前399)。他重新提出了泰勒士“认识自己”的口号,并把它解释为“关心和改善自己的灵魂”。苏格拉底根据巴门尼德“一”的哲学观,对灵魂的本质、结构以及作用提出了一套系统深入的论证。他认为,灵魂乃是单一的本原,所以不朽,也不可分解;灵魂是无形无影的,是自由和自动的,它永不寂灭。同时,灵魂是运动的本始,“一切无灵魂的物体由外力而动,但有灵魂的则自己动,因为这是灵魂的本性。”(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在苏格拉底看来,灵魂中居住着心灵和理智,因而人的灵魂各有高低不同:肉体欲望越重灵魂越轻;反之灵魂越高。灵魂最高级的人是哲学家,因为他们直接面对真理,摆脱了感性世界的羁绊。苏格拉底是灵魂、肉体二元论者,他的灵魂解脱之道是牺牲肉体。由此出发,他主张哲学应当帮助人学习如何死;哲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学习死亡。苏格拉底最终因政治缘故而被处死,死前非常安宁,就刑之前还在跟学生探讨学问,颇像中国圣哲孔子……

苏格拉底死后,他最出色的学生柏拉图(Platon,前427~前347)继续对灵魂问题进行探讨。柏拉图把灵魂分为理性、激情、欲望三个部分:理性在脑,激情在胸,欲望在腹。三者始终处在斗争与倾轧中,和谐的时候极少。灵魂须与肉体结合,只有理智部分是独立在形体之外的。因为灵魂先于形体存在,它具备某些先验的东西,当它回忆那些东西时,也就形成了人对理念的认识,“灵魂在取得人形之前,就已在肉体之外存在着,并且具有知识。”(《斐多篇》)同时,灵魂受自身好、坏两种力量控制:当灵魂被坏的力量控制时,人变成卑鄙小人,成为受肉体欲望摆布的“自己的奴仆”。所以人必须发扬灵魂中好的一面,即理智的一面,抑制欲望,为灵魂获得自由而“当自己的主人”。

据柏拉图自己说,他曾受到东方神秘宗教的影响,因而坚信灵魂不死,并会因生前行为而于死后在冥界接受审判。在其所著《理想国·卷十》中,通过战士沙尔死而复活,柏拉图描写了肉体死后灵魂的去向:沙尔说,灵魂游离后,在冥界他看到地上有两个洞,天上也有两个洞,中间是审判席。亡魂逐个通过其间,主审者根据其生前行为的善恶,在它们背上贴上标记。善者从右孔升入天堂,恶者由左孔坠下地狱。沙尔在那里看到,希腊的英雄们通过拈阄选择再生之体。比如,生前为女人所害,深怀怨恨的弗沃斯灵魂,不愿再进女人的肚子,因而选择了做一只雁。沃狄塞斯的灵魂回忆起生前太劳累,所以选了一位懒散的闲人过下辈子……

看来,古希腊的哲人们都很关注灵魂。但他们在论证灵魂的时候,方法未免太“科学”了。在构建灵魂的“彼岸”时,他们的建树远逊于他们在其他领域内的创造。然而,对灵魂的探讨,却使希腊的哲人们充分认识了人性:他们认为人性是恶的——赫拉克利特在论证世界本原的过程中,不忘指出人性的本质:“世界由火组成,一切皆变,多数人是邪恶的”;苏格拉底警告人要“关心和改善自己的灵魂”;柏拉图基于人性恶的认识,提出:“没有法律,人无法将自己区别于野蛮人”;亚里士多德说:“人更近野兽而远离神灵,多数人生来愚昧、懒惰、贪婪、残忍。”

幸运的是,西方人并未止于这一认识,而是以此为出发点,孕育出了极为强势的伦理道德文化和理性的社会、法治思想。沿着这一思路,西方产生了一连串的思想家,试图重塑“人”的形象。西方文明,就是在这样的人文精神指引下走向现代的。跟希腊先哲们同时的东方哲学家,也曾产生过恶的观念,但其人文精神却没有因此而得到拓展。波斯占星家查拉图斯特拉(Zarthustra,前628~前551)率先提出,善与恶是宇宙中的两大基本力量。可惜这个观点却仅止于附丽在远古的光明(Light)与黑暗(Darkness)二元对立论基础上,没有发展出新意。倒是东正教、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从查拉图斯特拉那里吸收了道德世界善恶对立的思想成果,补充了各自的教义……

当霍布斯说“人与狼相似”的时候,他是否想到了罗马人?不得而知。但罗马人自己却欣然承认,他们是母狼哺育的后代。

甚至奥古斯都(Augustus,前63~前14)还在位时,罗马人的军事光荣就开始退潮了。原先隐藏在尚武精神后面的“狼性”,有时候就会龇牙咧嘴地闪现出来。

提比略(Tibreius,前42~37)派到巴勒斯坦去的总督彼拉多(Pilate),是个名副其实的“帝国主义分子”。他上任时居然命令军队高举着画有罗马皇帝肖像的旗帜,浩浩荡荡开进犹太人当中。第二天,全巴勒斯坦就出现了骚乱。接着他又动用犹太教圣殿的库银,用来修一条水沟,结果导致愤怒的教徒包围了他的官邸……

如果彼拉多稍许有点政治头脑,他就会注意到:巴勒斯坦人早已在暗中酝酿着反对罗马了;在犹太教各派中,最激进的是法利赛人(Pharisees),相对说来耶稣的教派还算是较为温和的。法利赛人曾问过耶稣,该不该向罗马交税?耶稣握着一枚有恺撒头像的银币说:“恺撒的物当归给恺撒,神的物当归给神。”(Render to Caesar the things that are Caesar’s,and to God the things that are God’s.)可见基督教派对罗马当局是抱合作态度的。彼拉多要瓦解反对罗马的敌对力量,就应该拉拢耶稣,搞点统战工作。但他没有那样做,因为他的狼性其时正处于活跃状态——他逮捕了耶稣,做了一点审讯的表面文章,就把耶稣钉上了十字架。这样一来,彼拉多就等于把犹太教内一个叫基督教的小派别,推上了世界舞台;也把他用来行刑的十字架,点化成了人类救赎的崇高旗帜。耶稣之死,自此成为这个世界上人类学习死亡的最经典的几本教材之一。据《新约全书》中最近于原始材料的《马太福音》载,耶稣死得很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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