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5-26 00:44:42

点击下载

作者:(英)威廉· 萨默塞特·毛姆著 谷启楠译

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月亮与六便士

月亮与六便士试读:

前言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根据英国作家[1]赛琳娜·黑斯廷斯的传记《毛姆传:毛姆的秘密生活》,毛姆于一八七四年一月二十五日生于巴黎,父亲是律师,供职于英国驻法国大使馆。毛姆八岁丧母,十岁丧父,后被送回英国由担任牧师的叔父抚养。他孤独忧郁,以书为伴,养成了阅读的习惯。后来他就读于坎特伯雷的皇家公学,因口吃的缺陷而备受歧视,留下了心理阴影。在德国海德堡大学就读一年后,他回英国圣多马医学院学医,毕业后做了助产医士。一八九七年,毛姆出版了第一部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获得好评,从此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一九〇七年,他的喜剧《弗雷德里克夫人》在遭到十七个剧团拒绝后终于上演,大获成功。这是他“在通向巨大声望和财富的道路上迈出的第一步”。从那时起他创作了多部戏剧和小说。毛姆对哲学和宗教一直很感兴趣,阅读了“从柏拉图到罗素、从印度神秘主义到《奥义书》”等著作,不断探索人生的目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志愿参加了红十字会的战地救护工作,后来又为英国做过谍报工作。毛姆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人性的枷锁》,于一九一五年出版。这是一部带自传性质的小说,以作者早年的经历为基础,表现了一个青年人发现自我的历程。该书出版后毁誉参半,直到一九一九年才得到重新评价,确定了经典地位。从一九一六年起,他在秘书杰拉德·哈克斯顿的陪同下多次游历了世界很多地方,一九一九年曾到过中国。一九二八年,毛姆定居在位于法国里维埃拉费拉角的“毛宅”,他的家成了许多英美作家、艺术家、政客、社交名流聚会的沙龙。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毛姆做过新闻报道工作,并在美国居住。二战后他回到“毛宅”,继续写作。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十六日他在那里去世,享年九十一岁。《月亮与六便士》是毛姆继《人性的枷锁》后出版的又一部脍炙人口的长篇小说,后来还被改编成电影和歌剧。关于这部作品的主题、艺术特色和文学价值,罗伯特·考尔德教授已在本书序言中做了详细的论述和中肯的评价,笔者无须赘言。仅在此处补充一点情况,并谈一点感想。《月亮与六便士》实际上有两个主人公。明显的主人公是英国画家斯特里克兰,他的原型是法国后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毛姆对高更仰慕已久,早在一九〇三年就参观过高更的画展,被他描绘塔希提岛的画作所吸引,萌生了去南太平洋群岛旅行的想法,后来又想创作一部有关高更的小说。一九一六年,毛姆因患病需要疗养,遂与哈克斯顿一起去南太平洋群岛旅行。他们于一九一七年二月到达塔希提岛的帕皮提港。毛姆采访了当地人,搜集到很多有关高更的情况,看到了高更遗留的作品,还从土著人手里买下一幅高更画在玻璃门上的画。《月亮与六便士》于一九一九年问世,小说中的画家斯特里克兰与高更不乏相似之处:过去都是受人尊重的证券经纪人,有妻子儿女,为了追求艺术自由而离家出走,过着贫困的生活,在塔希提岛生活并创作,都病死在南太平洋的岛屿。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斯特里克兰与高更有很多不同之处,因为毛姆写的不是传记,而是小说。他从高更的事迹中提炼出素材并大胆地加以虚构,让斯特里克兰做出许多不为常人理解的极端的事,从而塑造出一个特立独行的天才艺术家形象。斯特里克兰为了心无旁骛地学习绘画和进行艺术创作,毅然摆脱了传统社会的重重束缚,甚至到了六亲不认的地步。在付出巨大代价之后,他终于画出杰作,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但也悲惨地结束了一生。毛姆不仅表现了斯特里克兰对艺术执着追求和为艺术献身的精神,也揭示出他的自私自利、无情无义、大男子主义等缺点,其性格比较复杂,比较接近真实。一些评论家认为这部小说的最大败笔是没有说明斯特里克兰突然弃商从艺的动机,笔者以为这正是毛姆的匠心所在。斯特里克兰不擅言谈,不擅与人交流,如果他没对别人透露过自己的动机,那么叙述者当然无从知道,也无可奉告,这完全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方法,也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和参与解读的机会。毛姆在当时就使用这种现代主义的技法,是很超前的。

小说中的另一个主人公,就是叙述者“我”。他是个涉世未深、自视清高、善于思考、有正义感的青年作家,可视为青年毛姆的替身。他虽然没有具体姓名,但在全书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读者必须透过他的叙述来了解斯特里克兰及其他人物。这位第一人称叙述者与斯特里克兰没有多少交集,在很大程度上是个观察者,只能告诉我们他的所见、所闻、所想。他不可能深入斯特里克兰的内心世界,因此对许多事只能揣测、猜想,甚至臆想,但他有哲学头脑,善于思考,也提供了自己的分析和评判。由于他的意见和看法毕竟主观,他被视为“不可靠的叙述者”。他对于天才与艺术的关系、艺术与爱情的关系、艺术与社会生活的关系进行了哲理性的思考,给小说增添了深度。看过全书后静心想来,我们对这位叙述者反倒比对斯特里克兰了解得更多,从他的讲述中可以看出他逐渐成熟的过程和虚构小说的过程。

小说中的次要人物也刻画得很生动。荷兰画家迪尔克·施特罗韦其貌不扬,绘画技巧欠佳,甚至显得有点傻,但他真诚善良,宽容大度,乐于助人,有艺术鉴赏力。这个人物与斯特里克兰形成了很大的反差,给人印象深刻。与斯特里克兰有联系的三个女人性格各异。艾米·斯特里克兰是固守传统社会价值观的中产阶级妇女,深陷婚姻的囹圄。布兰琦·施特罗韦义无反顾地追求浪漫爱情,却屡受伤害,悲惨而死。爱塔则延续了人类纯朴善良的自然天性,在婚姻中保持尊严和相对的独立性。

在这部小说里,毛姆通过天才艺术家与他力图逃离的资产阶级社会之间的冲突,演绎了小说的主题。“月亮”是远大理想的象征,而“六便士”则是蝇头小利的象征。一个人是抬头望月,志存高远,还是低头看地,追逐小利,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观。

从小说的结构来看,作者采取了大故事套小故事的模式。整部小说是一个大故事,由第一人称叙述者讲述。由于他对斯特里克兰缺乏了解,便访问了几个人,有画家施特罗韦、尼科尔斯船长、犹太商人科昂、鲜花旅馆老板蒂阿瑞·约翰逊、卡迈克尔医生、布律诺船长和库特拉医生,并把他们讲的故事也编织进去。这些人的故事丰富了叙述者的故事,也拓宽了小说反映社会生活的广度。这是小说引人入胜的一个重要原因。总之,《月亮与六便士》文字简洁,故事生动,主题深刻,经过历史的大浪淘沙,至今魅力不减,仍然吸引着各国读者。毛姆不愧是一个伟大的讲故事人。

重译《月亮与六便士》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首先要细读原文的文本,因为那是作家超越时空与我们对话的依据。尽管有前辈翻译家的作品可资借鉴,但重新细读文本,弄清楚作品的文化背景和文化内涵,仍是至关重要的。在此基础上,按照自己的理解逐字逐句翻译,努力寻找与原文最接近的译法,尽可能近似地再现原著的风格。这是笔者一贯追求的目标和效果。

在翻译本书过程中,笔者得到两位老朋友的帮助。一位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英语系的威廉·纽教授(Prof.William New),他一如既往地热情释疑解难,提供了许多重要的启示。另一位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西尔拉学院创作中心前主任帕特·麦克德米德教授(Prof.Patt McDermid),他推荐了毛姆的最新传记,给予了很多启发。特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感谢人民文学出版社马爱农编辑的鼓励和宽容,以及为本书付出的辛勤劳动。谷启楠[1] Hastings,Selina.The Secret Lives of Somerset Maugham.London:John Murray (Publishers),2009.月亮与六便士1

说实在话,我刚结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时,一点儿都没看出他跟常人有什么不同。然而现在,谁都不会否认他的伟大。我所说的“伟大”,不是指幸运的政治家或立功的军人的那种伟大;那种伟大与其说是个人的特质,不如说是其所处地位的特质;而境况一旦改变,那种伟大就变得微不足道了。人们常常认为,下野后的首相不过是个自视甚高、善于辞令的演说家,而退役的将军不过是市镇上一个温顺的英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伟大却是真实的。你也许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不能不对他的艺术产生兴趣,给予尊重。斯特里克兰既让人烦躁不安,又具有吸引力。他被人当作笑柄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为他辩护不再是怪癖的表现,赞扬他也不再是悖谬的表现。人们接受了他的缺点,认为是对他优点的必要补充。诚然,他的艺术地位仍可讨论,赞赏者的吹捧与贬损者的诋毁同样变化无常;但是有一点毋庸置疑:他确实有天才。在我看来,艺术中最有趣的现象就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艺术家个性突出,他即使有一千个缺点我都愿意[1][2]原谅。我认为,委拉斯开兹是比埃尔·格列柯更优秀的画家,可是他的画见得多了,对他就不那么赞赏了;而那位性感的、富于悲剧性的“克里特人”格列柯,则把自己灵魂的奥秘奉献给了世人,像奉献永久的祭品一样。艺术家——画家、诗人或音乐家——用自己崇高的或美丽的作品装点生活,满足人们的审美感;但这与人的性本能相似,有其粗野的一面:艺术家也把自己作为更伟大的礼物奉献在你的面前。探寻他的秘密恰如阅读侦探小说那样让人着迷。艺术家的秘密是一个谜,具有宇宙万物的优点——没有谜底。斯特里克兰最不起眼的作品透出一种奇特、痛苦和复杂的个性;肯定是这种个性,让那些不喜欢他的画的人不能无动于衷;也正是这种个性,激发了人们的好奇心,对他的生平和性格才那么感兴趣。

斯特里克兰去世四年之后,莫里斯·于雷才在《法兰西信使》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挽救了这位鲜为人知的画家,使他不至于湮灭,同时也开辟了一条道路,让后来那些多少有点循规蹈矩的作者们有所遵循。在很长的时间里,法国没有一个艺术评论家像于雷那样享有无可争辩的权威地位,而且公众不可能不受他的论断的影响;尽管那些论断看似言过其实,但后人的评判证实了他的评估是正确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名声已经牢固地建立在于雷评论的基础上。斯特里克兰声名鹊起,成了艺术史上最浪漫的事件之一。可是我不想评论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画作,除了那些与他性格有关的。有画家傲慢地说:外行人根本不懂绘画,要想表达对画家作品的喜爱,最好的方法是保持沉默并且掏出支票簿;我不同意他们的说法。他们把艺术视为手工艺品,认为只有工匠本人才能完全理解,这是一种荒谬的误解。艺术是情感的表达,而情感的语言是人人都能理解的。可是我承认,缺乏实际绘画技法知识的评论家常常无法对绘画作品做出真正有价值的评论,而我就是一个极不懂绘画的人。幸运的是,我用不着冒风险探索,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莱格特先生不仅是令人爱慕的画家,而且是能[3]干的作家,他在一本小书里已经详尽地探讨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画作。这本书的文风堪称范例,总的来讲,这种文风在英国已不像在法国那样受青睐了。

莫里斯·于雷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里概括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生平,文章经过精心策划,目的是吊一下好奇的读者的胃口。尽管于雷怀着对艺术无偏见的热情,真心想让有识之士注意到这位最具创新精神的天才,但他是个非常精明的记者,不会不知道利用“人的兴趣”更容易达到目的。所有过去接触过斯特里克兰的人——在伦敦[4]结识他的作家们、在蒙马特高地的咖啡馆里遇见过他的画家们——都惊喜地发现,他们当时见到的那个普通的失意的画家,竟然是个真正的天才,与他们有过交集。于是在法国和美国的杂志上出现了一系列文章,有对斯特里克兰的回忆,也有对他的赞赏,那些文章增加了他的知名度,虽给好奇的公众提供了情况,但没能满足他们的好奇心。这一题材很受欢迎,因此勤于钻研的魏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才得[5]以在他那部令人印象深刻的专著里开列出他所引用的诸多文章的清单。

人类固有创造神话的功能。这种功能迫不及待地抓住出类拔萃的人生涯中任何惊人的或神秘的事件,创造出传奇,并附加狂热的信仰。这是浪漫小说对于平淡生活的抗议。传奇里的事件成了主人公进入不朽境界的最可靠的通行证。爱讽刺的哲学家会笑着想起,瓦尔特·雷[6]利爵士之所以被人类的记忆珍藏,不仅因为他给以前未发现的领土[7]带去了英文名字,更因为他把自己的披风铺在地上,让童贞女王踏着走过去。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过着低调的生活。他树敌不少,交友却不多。因此,那些描写他的作者要发挥活跃的想象力,从很少的回忆中挖掘材料,就不足为奇了;很明显,他那已为人知的一点事情足够给浪漫派作者提供机会;他的生平里有许多古怪和可怕的成分,他的性格里有反常的成分,他的命运里也不乏可悲的成分。到了适当的时候,这样的情境便产生出一个传奇,明智的历史学家都不会贸然攻击它。

然而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大人却偏偏不是一个明智的历史学[8]家。他写了一部传记,公开宣称要把涉及他父亲后半生的“某些流传甚广的错误观念予以清除”,因为它们“给生者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很明显,在普遍为人接受的斯特里克兰生平故事里,有很多事会使体面的家庭觉得难堪。我饶有兴味地读了这本传记,我暗自庆幸,因为它既单调又乏味。斯特里克兰先生描绘了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的形象,一个脾气宽和、习惯勤奋、品性高尚的人的形象。现代的教士研究了一种叫作“经书阐释学”的学问,获得了通过辩解来掩盖事实的惊人能力,而罗伯特·斯特里克兰牧师大人“阐释”他父亲一生中所有的事实(一个孝顺的儿子可能觉得那些事很正当,值得记住)的巧妙手段,肯定会让他在时机成熟时登上教会的最高职位。我已想见他那双肌肉强健的小腿包上主教的皮裹腿的情景了。这样写传记也许是件勇敢的事,但有很大的风险,因为人们普遍接受的斯特里克兰的传奇大概已对他名声的增长起了不小的作用;有很多人之所以被他的艺术吸引,或因厌恶他的性格,或因同情他的惨死;而他儿子写传记的善意之举却给仰慕他父亲的人泼了一盆冷水。就在斯特里克兰牧师的传记出版并引起讨论后不久,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一幅重要作品[9]《撒玛利亚的女人》被卖到克里斯蒂拍卖行,卖得的款项比九个月前一位有名的收藏家购买时降低了二百三十五英镑(由于那位收藏家突然离世,这幅画才重回克里斯蒂待拍卖),这种情况绝非偶然。要不是人类有创造神话的非凡功能,可以不耐烦地摈弃满足不了其猎奇渴求的故事的话,单凭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魅力和独创精神也许还不足以挽回大局。很快,魏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就出版了专著,终于平息了所有艺术爱好者的疑虑。

魏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属于一个相信人性万分邪恶的历史学派;比起那些把浪漫故事中的大人物表现为家庭美德典范来恶意取乐的作者,这派历史学家肯定能让读者更安心地享受阅读的乐趣。[10]在我看来,如果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之间仅仅有经济关系,我[11]会感到遗憾;如果要让我相信提比略是个没有缺点的君主,像乔[12]治五世国王一样,那就需要更多的证据,比现有的证据要多得多(感谢上帝,那样的证据不大可能有了)。魏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评论斯特里克兰牧师那部天真无邪的传记所使用的措辞,很难不让人对不走运的牧师产生某种同情。斯特里克兰牧师大人为维持体面而讳言,被说成是“虚伪”;他拐弯抹角的讲述,被直斥为“谎言”;他对某些事保持缄默,也被诋毁为“背叛”。作者有小错可以批评,但考虑到他是传记主人公的儿子,又可以原谅;而魏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却根据这些小错,谴责了整个盎格鲁-撒克逊民族,说他们伪善、虚假、自命不凡、欺骗、狡诈、烹饪手艺差。斯特里克兰先生为了驳斥外界相信的他父母“不愉快”的传言,在书中声称,在一封寄自巴黎的信里,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说他的母亲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我个人认为他实在欠考虑,因为魏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把那封信复制进了书里,其实相关的段落是这样的:上帝惩罚我的妻子吧。她可是个了不起的女人。我希望她下地狱。教会在鼎盛时期都没有这样处理过不受欢迎的证据。

魏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热情赞赏者,不存在给他涂脂抹粉的危险。他的眼光准确无误,能看穿貌似天真的行动中的卑鄙动机。他不仅是个艺术研究者,还是个心理-病理[13]学家,对人的潜意识了如指掌。没有一个神秘主义者能像他那样从普通的事物中看出更深邃的意义。神秘主义者能看出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义,而心理-病理学家则能看出那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意义。看着这位学识渊博的传记作者急切地搜寻每一件可能败坏其传主声誉的琐事,真是别有一番乐趣。当他能找出残酷和自私的例证时,他心里对传主就更加同情。当他能用一些被人遗忘的轶事来质疑斯特里克兰牧师的孝行时,他会欣喜若狂,就像异端裁判所的法官在异教[14]徒判决仪式上那样。什么小事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你可以相信,如果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留下一张没付款的洗衣账单,这账单会被详[15]细地记录下来,如果他没有归还借来的半个克朗,这笔债的每个细节都不会遗漏。[1] 委拉斯开兹(1599—1660),17世纪西班牙的主要画家,被认为是西方最伟大的艺术家之一。[2] 格列柯(1541—1614),祖籍希腊开平岛,生于威尼斯共和国的克里特岛,后来成为西班牙最伟大和最独特的画家之一。[3] 《一个现代艺术家: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画作点评》,爱尔兰皇家学院会员爱德华·莱格特著,马丁·塞克尔出版社,1917年版。——作者原注[4] 蒙马特高地,法国巴黎的一个区。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曾有多国艺术家在此聚居。[5] 《卡尔·斯特里克兰:生平与作品》,胡戈·魏特布雷希特-罗特霍尔兹博士著,莱比锡:施温格尔与哈尼施出版社,1914年版。(德语中的“卡尔”相当于英语中的“查尔斯”)——作者原注[6] 瓦尔特·雷利爵士(约1552—1618),英国政治家、探险家、诗人。[7] 童贞女王,指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1533—1603)。[8] 《斯特里克兰:其人及画作》,画家的儿子罗伯特·斯特里克兰著,海因曼出版社,1913年版。——作者原注[9] 克里斯蒂拍卖行的目录中对这幅画的描述如下:一个裸体女人(社会群岛原住民)躺在地上,旁边是一条小河。背景是热带风景,有棕榈树、香蕉树等。画幅长60英寸,宽48英寸。——作者原注[10] 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莎士比亚戏剧《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中的男女主人公。[11] 提比略(公元前42—公元37),古代罗马第二代皇帝。[12] 乔治五世国王(1865—1936),英国国王,1910年至1936年在位。[13] 神秘主义者,以神秘主义为宗教信仰,认为人与神或与超自然界之间可以直接交往,并可从这种交往中领悟到宇宙的秘密。[14] 原文为葡萄牙语。指欧洲中世纪天主教会的异端裁判所对异教徒进行宣判并执行火刑的仪式。[15] 克朗,旧时英国硬币,价值5先令(相当于现在的25便士)。2

关于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文章和专著已经那么多了,我似乎没有必要再写什么。画家的画作就是他的纪念碑。的确,我比大多数人更熟悉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早在他成为画家之前,我就认识他了,而且当他在巴黎度过困苦年月时,我没少访问他;但如果不是战争的[1]动乱把我带到塔希提岛的话,我想我永远不会写下这些回忆。众所周知,斯特里克兰在塔希提岛度过了平生的最后岁月;我在那里遇到了一些熟悉他的人。我发现自己有条件讲清楚他的悲惨生涯中最鲜为人知的一阶段的情况。如果那些相信斯特里克兰伟大的人是正确的,那么真正接触过他的人的讲述便不是多余的了。如果有一个人跟埃尔·格列柯关系密切,就像我跟斯特里克兰那样,那么为了得到这个人的回忆录,我们有什么代价不能付出呢?

但我并不是用这样的借口来规避风险。不记得是谁建议过,为了灵魂的宁静,一个人每天要做两件自己不喜欢的事;说此话的是个聪明人,他提的准则我一直一丝不苟地奉行:因为我每天都起床,每天都上床睡觉。可是我的本性里有一种苦行主义的成分,我每星期都让自己的肉体经受更严格的磨练。我一直坚持阅读《泰晤士报》文学增刊,一期都没错过。想一想作者们撰写的大量的书籍,想一想他们看到这些书出版时心怀的美好愿望,想一想等待着这些书的命运,这真是一种有益的修炼方法。一本书有什么机会从浩瀚的书海中脱颖而出呢?而且那些成功的书只不过畅销一个季度罢了。老天爷知道作者付出了多大的辛苦,经历了多大的痛苦,忍受了多严重的心痛,为了给偶然看到书的人提供几个小时的消遣,或帮他在枯燥的旅途中打发时间。如果允许我根据书评来判断的话,这些书当中有许多是构思精细的优秀之作;作者在创作过程中确实很费思索;有些书甚至是作者毕生思虑和辛勤劳动的成果。我从其中悟出的教益是:作家应该从写书的乐趣和卸下思想重负的轻松感中求得报偿,而把其他一切置之度外,对于赞扬或谴责、失败或成功都不要在意。

现在大战来了,也带来了一种新的处事态度。青年人已经向我们老一代人所不知道的神祇求助,我们的后人要走的方向已经可以看出来了。年轻的一代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并且充满激情,他们来到门口不再敲门;他们已经闯进屋里,坐到我们的座位上了。空气中充满他们的叫喊和喧闹。有些年长的人模仿年轻人的滑稽举止,努力让自己相信,自己的鼎盛时期尚未结束;他们跟最活跃的人一起叫喊,但他们发出的战争叫嚣听起来却那么空洞;他们很像那些可怜的荡妇,企图用眉笔、油彩、香粉以及兴奋的尖叫来重现青春的幻象。明智的长者则仍然以体面优雅的姿态走自己的路。在他们有几分克制的笑容里有一种宽容的讥讽。他们记得,他们曾同样鄙夷地叫喊着把养尊处优的一代人踩在脚下;他们预见到,这些高举火炬的勇士很快也得让出[2]自己的位置。永远没有最终的定论。当尼尼微城自恃伟大、不可一[3]世的时候,新的福音书已经老旧了。这些在传道者看来那么新鲜的豪语,已经被前人说过上百遍了,连腔调都没改。摆锤向后摆动,又向前摆动。走环形路,每一圈都是新的开始。

有的时候一个人能活得很长,从他占有一定位置的时代进入他感到陌生的时代,后来,好奇的人就看到了人生喜剧中最独特的场景。[4]举个例子,现在谁还会想起乔治·克拉布呢?当年他是个著名的诗人,世人一致承认他有天才,这种意见一致的现象在现代更复杂的生[5]活中实为罕见。克拉布在亚历山大·蒲柏学派的影响下学习写作,并用押韵双行体写了很多道德说教的故事。后来,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战争爆发了,诗人们唱起了新的歌。克拉布先生继续用押韵双行体写他的道德故事。我想他一定读过那些在世界上引起那么大震动的年轻人写的诗歌,我想象他认为那种文体很糟糕。当然啦,许多作品确[6][7][8]实糟糕。可是济慈和华兹华斯写的颂歌、柯尔律治的一两首诗,[9]还有雪莱的几首诗,却揭示了前人从未探索过的广阔的精神领域。克拉布先生虽是过气的作家,但仍坚持用押韵双行体写道德故事。我随意浏览了年轻一代作家的作品。在他们中间,很可能有一个更热情的济慈或一个更优雅的雪莱已出版了让世人愿意记住的诗篇。我不能肯定。我赞赏他们的“文雅”——他们年纪轻轻就取得了那么多成就,我要是还称赞他们“有希望”,似乎太荒唐了;我赞叹他们文风的精彩,但尽管他们用词丰富(他们的措辞表明,他们还躺在摇篮里[10]就开始翻阅罗热编的《同义词词典》了),却没告诉我什么信息:在我看来,他们知道得太多,感觉过于肤浅;他们拍着我的后背表示友好,投入我的怀抱表示热情,我真受不了;在我看来,他们的激情有点苍白,他们的梦想有点乏味。我不喜欢他们。我已经过时无用了。我还要继续写押韵双行体的道德故事。可是,如果除了自娱自乐以外,要是我这样做还有别的目的,那我就是三倍的傻瓜了。[1] 塔希提岛(又译为大溪地岛),太平洋中南部社会群岛中向风群岛的最大岛屿。居民以波利尼西亚人为主,亦有法国人等。[2] 尼尼微城,古代东方奴隶制国家亚述的首都(约公元前700—公元前612),位于底格里斯河东岸。《圣经》中多次提及。[3] 福音书,指《圣经·新约》中的《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或《约翰福音》。[4] 乔治·克拉布(1754—1632),英国诗人、外科医生、教士。[5] 亚历山大·蒲柏(1688—1744),英国诗人,以幽默和才智闻名。[6] 济慈(1795—1821),英国诗人,被认为是浪漫主义运动中最伟大的人物之一。[7] 华兹华斯(1770—1850),最负盛名的英国诗人之一,与柯尔律治共同开创了英国诗歌中的“浪漫主义运动”。[8] 柯尔律治(1772—1834),英国浪漫主义诗人。[9] 雪莱(1797—1851),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主要诗人之一。[10] 罗热(1779—1869),英国辞书编撰家。他编写的《罗氏同义词词典》是一本广受欢迎的工具书,于1852年问世,此后定期修订出版至今。3

然而这些都是顺便说说的。

我写第一本书时还很年轻。由于偶然的运气,我的书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各种各样的人都想跟我结识。

我最初是怀着羞怯但又急切的心情被领进伦敦文学界的。现在我常回忆起那时的情况,未免有些感伤。我已有很长时间没去那里了,如果那些涉及伦敦文学界现时特点的小说描写得准确的话,伦敦确实有了很大的变化。作家们聚会的地点变了。切尔西区和布卢姆斯伯里区成了雅集的场所,取代了汉普斯特德、诺廷山门、高街、肯辛顿。[1]那时候,年龄在四十岁以下算是明显的优势,而现在,年龄超过二十五岁就让人觉得可笑了。我想,在那些日子里,我们有点羞于流露自己的情感,由于怕受嘲笑,对自己的言行有所约束,避免给人以更[2]明显的自视甚高的印象。我不相信在那个文人聚集的波希米亚社群里存在提倡禁欲的极端文化,但我也不记得那里有当今似乎流行的那种粗俗的淫乱现象。我们那时用体面的缄默来掩盖奇思怪想,并不觉得虚伪。我们也并非总是直言不讳。那时妇女还没能完全展示自己的才能。

我住在维多利亚车站附近,我记得那时经常坐很长时间公共汽车到好客的文学界人士家里去。我很羞怯,总是先在街上来回溜达,等鼓足了勇气才去按门铃;然后,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被领进一间屋子,里面很闷,满是客人。我被介绍给这位名人、那位名人,他们出于好心称赞我的书,让我感到特别不舒服。我觉得他们期待我说些睿智的话,可我想不出说什么,总是聚会过后才想起来。我尽力掩饰自己的尴尬,主动帮着端茶送水,分发切得不规则的面包和黄油。我不想引起别人注意,以便能轻松地观察这些名人,听他们说睿智的话。

我记得那些身材高大、身板直挺的女人,她们长着大鼻子和贪婪的眼睛,穿的衣服如同甲胄;我还记得那些瘦小如鼠的老处女,她们嗓音柔和,目光犀利。她们吃涂了黄油的烤面包时总要戴着手套,这让我惊讶不已;我注意到,她们以为无人注意时会把手指头往座椅上抹,那种若无其事的神情真让人羡慕。这样做肯定有损于那些家具,但我猜想,当这位女主人回访这些朋友时,她也会对她们的家具进行报复。这些女宾中,有的人穿得很时髦,她们说一点儿都不明白为什么你写了一本小说就应该穿过时的服装。如果你身材姣好,不妨最大限度展现出来,你的小脚穿上时髦的鞋子并不会妨碍编辑接受你写的“东西”。可是别的女宾则认为这愚蠢可笑,她们自己穿着用“艺术[3]印花布料”做的衣服,戴着俗艳的首饰。男宾们从外表看并不怪僻。他们尽可能打扮得不像作家。他们希望被人看作精通世故的人,走到哪里都会被当成一家城市公司的经理人。他们总是显得有点疲劳。在这之前我没结识过作家,我发现这些人很古怪,但总觉得他们好像不大真实。

我还记得,当时我认为他们的谈话富于机巧,常常惊讶地听他们说尖刻的幽默话,只要一个同行作家转过身去,他们就会用那样的语言把他贬斥得一无是处。艺术家与全世界其他人比起来,有一个优越条件:他们的朋友们不仅给他提供了可讽刺的长相和性格,而且提供了可讽刺的作品。我对于能否像他们表达得那么恰当,或者那么流畅,不抱任何希望。在那些日子里,谈话仍然是一种艺术,需要修炼;简[4]洁机敏的应答比锅底下烧荆棘的爆声更受赏识;隽语警句(那时还不是愚笨者用来佯装睿智的机械工具)给文人雅士的闲谈增添了风趣。可惜的是,那些机智的妙语我全都记不起来了。但我认为,当我们的谈话转向书稿交易(写作艺术的另一个方面)的细节时,话题才集中起来,谈话从来没有那么舒畅过。在讨论了最近出版的新书的优点之后,我们自然会琢磨这书卖出了多少册,作者得到了多少预付款,总共可能赚多少钱。然后我们会谈论这个或那个出版商,比较一下哪个慷慨大方,哪个自私小气;我们会争论是去找愿意提供优厚稿酬的出版商,还是去找认识书的价值并“强力推销”的出版商。有的出版商做广告不在行,有的就做得很好。有的出版商是现代派的,有的是老派的。随后,我们会谈到经纪人以及他们替我们争取到的稿酬;谈到编辑以及他们欢迎什么样的书稿,一千字给多少钱,是即时支付还是用其他方式支付。在我看来,这一切都有浪漫色彩,给我一种亲密感,让我觉得我是某个神秘兄弟会的成员。[1] 切尔西、布卢姆斯伯里、汉普斯特德、诺廷山门、高街、肯辛顿,均为伦敦市内的地名。切尔西区在泰晤士河北岸,19世纪和20世纪初有许多艺术家聚居于此,有艺术区之称。布卢姆斯伯里为20世纪初一些英国作家和艺术家的聚居地。汉普斯特德为伦敦北部一个高级住宅区,有许多作家和音乐家在此居住。[2] 波希米亚社群,此处指聚居伦敦的那些追求非传统的生活方式和创作方法的作家和艺术家群体。“波希米亚”原指捷克的波希米亚省,19世纪以来也指任何可以便宜地生活和工作,而且可以不依传统行事的地方,一个远离体面社会的追求心灵自由的人的社区。[3] “艺术印花布料”,似指著名的“利伯蒂艺术印花布料”,由英国利伯蒂公司于1892年首次推出,并畅销至今。[4] 锅底下烧荆棘的爆声,此典故出自《圣经·旧约全书》的《传道书》第7章第6节:“愚昧人的笑声,好像锅下烧荆棘的爆声。”4

在那个时候,谁都不像罗丝·沃特福德那样关心我。她集男性的才智和女性的任性于一身,她的小说既有独创性又令人困惑。有一天,我就是在她的家里遇见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妻子。沃特福德女士正在举办茶会,她的小房间比平时更加拥挤。每个人似乎都在和别人交谈,而我呢,则默默地坐着,觉得很尴尬;可是我太羞涩,不愿冒昧地加入别人的谈话,他们似乎都在专注地谈论着自己的事。沃特福德女士是个很周到的女主人,看见我的窘态便来到我面前。“我想让你跟斯特里克兰太太谈谈,”她说,“她正夸赞你的书呢。”“她是做什么工作的?”我问。

我意识到自己的孤陋寡闻。我想,如果斯特里克兰太太是个知名作家的话,我在跟她谈话之前不妨先确认一下。罗丝·沃特福德庄重地低下眼皮,好让回答有更好的效果。“她专门举办午餐会。只要你的呼声高一点儿,她就会邀请你。”

罗丝·沃特福德是个玩世不恭的女人。她把生活看成写小说的机会,把公众当成素材。如果有些人表现出赏识她的天才,又适度慷慨地款待过她,她有时便会邀请他们去家里做客。对于他们追捧名人的弱点,她虽持有平和的鄙夷态度,但仍彬彬有礼地扮演着著名女作家的角色。

我被领到斯特里克兰太太面前,我们一起谈了十分钟。我没注意别的,只注意到她的声音很动听。她在威斯敏斯特区有一套公寓,俯瞰着尚未完工的大教堂,我们两人因住在同一地段而感觉友好。对于住在从泰晤士河到圣詹姆斯公园这一地带的人来说,陆海军百货商店成了一种联系的纽带。斯特里克兰太太找我要了地址,几天之后我就收到了午餐会的请柬。

我那时没有什么约会,因此很高兴地接受了邀请。那天我到得有点晚,因为我怕去得过早,先在大教堂周边遛了三圈。我到达的时候,发现客人已经到齐了。那里有沃特福德女士,还有杰伊太太、理查德·特文宁、乔治·罗德。我们都是作家。当时正值早春,天气晴朗,大家的心情都很愉快。我们无话不谈。沃特福德女士先前曾犹豫,参加聚会是按她年轻时的审美标准穿灰绿色裙装并拿一支水仙花呢,还是按成年后的随意风格穿高跟鞋和巴黎连衣裙呢;这次她戴了一顶崭新的帽子。新帽子让她情绪高涨。我还从来没听过她如此恶毒地谈论我们共同的朋友。杰伊太太明白,出格的言语是风趣的精髓,于是她用近乎耳语的声调议论别人,她的话简直会让雪白的桌布泛出红晕;理查德·特文宁滔滔不绝地发表新奇的谬论;乔治·罗德知道自己无须展示几乎尽人皆知的才智,他张开嘴巴只是为了把食物塞进去。斯特里克兰太太虽然说话不多,但有一种令人愉悦的天才,能让谈话围绕着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出现冷场的时候,她立刻说上一句恰当的话,让谈话继续下去。她是一个三十七岁的女人,个子较高,体态丰满而不肥胖;她并不漂亮,但是脸让人喜欢,也许主要是因为她有一双慈祥的棕色眼睛。她的皮肤发黄。黑头发是精心梳理过的。三个女人当中,唯有她是颜面没有化妆的,相比之下显得很朴素,不做作。

她家的餐厅是按那个时期的优雅风格布置的,非常简朴。墙上有[1]很高的白木护墙板,绿色的壁纸,挂着几幅惠斯勒的蚀刻画,都镶在简朴的黑画框里。印有孔雀图案的绿色窗帘垂下来,形成了一道道竖褶;绿色地毯上有白兔在繁茂的树丛中嬉戏的图案;这窗帘和地毯[2][3]都显示出受威廉·莫里斯的影响。壁炉台上摆着代尔夫特蓝陶器。在那个时期,伦敦一定有五百个餐厅装饰得与此一模一样。其特点是淡雅,具有艺术性,并显得沉闷。

离开斯特里克兰家时,我跟沃特福德女士一起走,晴好的天气和她的新帽子促使我们漫步穿过圣詹姆斯公园。“刚才的聚会挺不错的。”我说。“你觉得饭好吃吗?我告诉过她,如果她想请作家,就必须给他们吃好的。”“这个建议太好了,”我回答,“可是她为什么要请作家呢?”

沃特福德女士耸了耸肩。“她觉得作家们很有意思。她想附庸风雅。我认为她的头脑比较简单,可怜的人,她认为我们都很了不起。不管怎么说,她很高兴请我们参加午餐会,这对我们也没有坏处。我喜欢她这一点。”

当时有很多人热衷于追捧名人,他们从汉普斯特德的高级府邸直[4]追到柴尼道上最简陋的工作室;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斯特里克兰太太是所有追捧者中最单纯的一个。她年轻时在乡下过着清静的生活,[5]穆迪图书馆提供的书籍不仅给她带去浪漫故事,也带去了关于伦敦的浪漫传奇。她对读书有真正的热情(在她这样的人中,这种热情很少见,多数人对作家比对其作品更感兴趣,对画家比对其画作更感兴趣)。她营造了一个想象的世界,自由自在地生活在里面,这种自由是她在日常的世界里从未得到过的。她逐渐地了解作家们的时候,就像登上一个过去只能隔着脚灯观看的舞台进行探险。她用戏剧的眼光看待作家们,真的觉得自己似乎过着更大范围的生活,因为她款待了他们,还造访了他们的森严壁垒。她认可他们的人生游戏规则有合理性,但从来没想按照他们的规则去调整自己的行为。他们道德上的怪癖,正如他们的怪异着装、荒谬理论和悖论一样,是让她深感兴趣的节目,但对她的信念却没有丝毫影响。“有没有斯特里克兰先生?”我问。“有啊;他在城里做事。我想是个证券经纪人吧。他很乏味。”“他们两人关系好吗?”“他们相互爱慕。如果你在那里吃晚饭,会见到他的。可是斯特里克兰太太不常请人吃晚饭。斯特里克兰先生不爱说话。他对文学或者艺术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为什么好心的女人总会嫁给乏味的男人呢?”“因为聪明的男人不愿意娶好心的女人。”

对这个观点,我想不出什么话来反驳,于是我就打听斯特里克兰太太有没有孩子。“有啊,她有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两人都在上学。”

这个话题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我们聊起了别的事。[1] 惠斯勒(1834—1903),美国画家,1859年后主要居住在英国伦敦。[2] 威廉·莫里斯(1834—1896),英国设计师、画家、诗人、实业家和社会主义者。主要以其家具和居室装潢设计而闻名。[3] 代尔夫特蓝陶器,17世纪早期首先在荷兰代尔夫特生产的一种锡釉陶器。后来此技术传到英国,英国也生产这种陶器。[4] 柴尼道,伦敦切尔西区的一条历史街道,曾有很多作家和艺术家在此居住。[5] 穆迪图书馆,由英国出版家穆迪(1818—1890)于1852年建立。5

夏天里,我没少见斯特里克兰太太。我常去她的公寓参加令人愉悦的小型午餐会和更难应付的茶会。我们相互之间都有好感。我很年轻,大概她有意对我这个刚踏上文学创作艰辛道路的新手加以指点;而对我来说,遇到小麻烦时有人求助,确知有人会注意听我倾诉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我是非常高兴的。斯特里克兰太太有同情别人的天赋。同情心固然是一种迷人的功能,但常被那些意识到有此功能的人所滥用;因为他们迫不及待地抓住朋友的不幸遭遇来施展自己的灵活手段,有盗墓食腐尸者那样的邪恶。同情心像油井一样喷发出来,而富有同情心的人则常常肆意挥洒他们的同情,有时会使受难者困窘。有那么多人已把泪水洒在众人胸前,我不能再洒上我的泪水了。斯特里克兰太太运用自己富于同情心的长处很有分寸,让你觉得接受她的同情是帮助她。由于年轻热情,我对罗丝·沃特福德说了这个看法,她说:“牛奶是好东西,特别是加了一滴白兰地酒的。可是人工饲养的奶牛却巴不得让奶都流掉。乳房肿胀是很难受的。”

罗丝·沃特福德尖嘴薄舌。谁都说不出如此刻薄的话;而另一方面,谁做事都不如她做得漂亮。

斯特里克兰太太还有一点让我喜欢。她把家庭环境布置得很优雅。她的公寓总是干干净净、令人愉快,用鲜花装点得色彩斑斓;客厅里的棉布印花窗帘图案虽古朴,但色彩鲜艳,很漂亮。小餐厅颇具艺术风格,在那里吃饭令人愉悦;餐桌很好看,两个女仆苗条而秀丽,饭食是精心烹制的。客人们不可能看不出来,斯特里克兰太太是个优秀的管家人。你觉得她肯定是个令人艳羡的母亲。客厅里挂着几张她儿[1]女的照片。她的儿子叫罗伯特,十六岁,就读于拉格比公学;你可以看见他穿法兰绒衣服、戴板球帽的模样,还有穿燕尾服和立领衬衫的模样。他有母亲那样的白净的前额和一双沉思的漂亮眼睛。他看上去干净、健康、正常。“我认为他不很聪明,”一天我看他的照片时,斯特里克兰太太说,“可我知道他是个好孩子。他的性格很吸引人。”

斯特里克兰太太的女儿十四岁,头发像她母亲的一样,又粗又黑,披到肩上,浓密而漂亮。她那和善的表情和庄重平静的眼睛跟她母亲的一模一样。“他们两个都是你的翻版。”我说。“是啊,我认为他们随我多些,随父亲少些。”“你怎么从来没让我见他们的父亲呢?”我问。“你愿意见吗?”

她笑了,她的笑容确实很甜美,她有些脸红;那个年龄的女人竟然那么容易脸红,实属罕见。也许她的纯真是她最吸引人的特点。“你知道吗,他对文学一窍不通,”她说,“他是个十足的小市民。”

她说这话并没有鄙夷的口吻,而是充满感情,她先指出丈夫最大的缺点,似乎是想保护他免受她的朋友的误解和批评。“他在证券交易所工作,是个典型的经纪人。我想他会把你烦死的。”“他让你烦吗?”我问。“你看,我正好是他的妻子。我很喜欢他。”

她笑了笑,以掩饰她的羞涩;我想她怕我听了她的坦言会挖苦她,像罗丝·沃特福德那样。斯特里克兰太太迟疑了一下。她的目光变得温柔了。“他从来不会假装有天才。他在证券交易所甚至赚不了很多钱。可是他绝对是个好人,很善良。”“我想我会很喜欢他的。”“什么时候我请你单独跟我们吃晚饭,可是,要注意,你可是自愿冒风险来的;如果那天晚上你过得没意思,可别怪我。”[1] 拉格比公学,一所男女兼收的寄宿学校,位于英格兰沃里克郡的拉格比镇,是英国最古老的公学之一。6

可是当我终于见到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时,限于当时的具体情况,我只算是跟他认识了。一天早上,斯特里克兰太太派人送来一张便条,说她当天晚上要开宴会,有一个客人婉言谢绝。她请我去填补空缺。她写道:

出于礼节,我事先声明,你会被烦死的。这次宴会从一开始就是完全乏味的宴会,可是如果你愿意来,我将不胜感谢。你和我可以单独聊一会儿。

为了表示友好,我只能接受邀请。

斯特里克兰太太把我介绍给她丈夫时,他冷漠地握了握我的手。斯特里克兰太太快乐地转向他,试图开个小玩笑。“我请他来是让他看看我确实有丈夫。我想他已经开始怀疑了。”

斯特里克兰先生有礼貌地笑了一声(人们通常用这样的笑声去回应自己并不觉得有趣的笑话),但他没有说话。新来的客人需要男主人过去照应,我就被晾在一边了。当我们这些客人终于集合起来等着宣布开饭时,我一边跟主人委托我“接待”的女宾聊天,一边在想,有教养的人很奇怪,他们发明各种枯燥乏味的活动,并把自己短暂的生命浪费在这些活动上。正是这种聚会让你疑惑,女主人究竟为什么不嫌麻烦要请客,客人们又为什么不嫌麻烦来赴宴。这次宴会总共有十个人。他们见面时很冷淡,分手时会如释重负。当然啦,宴会纯属社交功能。斯特里克兰夫妇对有些他们并不感兴趣的人“欠了”请客债,所以邀请了他们;这些人也就接受了邀请。为什么呢?为了避免夫妇俩单独用餐无聊,为了让自己的仆人得到休息,他们没有理由拒绝邀请,因为邀请者“欠了”他们一顿饭。

餐厅里很拥挤,走动不方便。里面有一位英国王室法律顾问及其夫人、一位政府官员及其夫人、斯特里克兰太太的姐姐及其丈夫麦克安德鲁上校,还有一位议员的妻子。正是因为那位议员发现自己届时无法离开议院,我才受到邀请来填补空缺的。赴宴的客人之尊贵给人印象深刻。女士们太优雅了,用不着穿讲究的服装;她们对自己的地位太自信了,用不着去取悦别人。男士们很阔绰。所有的人都露出一种因生活优裕而心满意足的神态。

每个人都本能地希望宴会顺利进行,因此谈话的声音都比随意说话时要大一点,屋子里一片喧哗。可是大家没有谈论共同的话题。每个人都与邻座的人谈话:喝汤、吃鱼和小菜时跟右边的人谈话,吃烤肉、甜食和咸点心时跟左边的人谈话。他们谈政治形势,谈高尔夫球,谈他们的孩子和最近上演的话剧,谈皇家艺术学院展出的绘画作品,谈天气,还谈他们的度假计划。说话声一刻都没有停止,喧哗声越来越大。斯特里克兰太太完全可以庆贺自己的宴会开得很成功。她的丈夫很有礼貌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他大概没说多少话,到了宴会快结束时,我似乎看见坐在他两边的女宾脸上有疲惫的神情。她们发现他太沉闷了。有一两次,斯特里克兰太太稍显焦虑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最后斯特里克兰太太站起来,领着女宾们走出房间。斯特里克兰先生在她身后关上了门,走到餐桌的另一端,坐到王室法律顾问和政府官员之间。他再次给我们传递波特葡萄酒,并递上雪茄烟。王室法律顾问称赞酒好,斯特里克兰告诉我们他是在哪里买的。我们聊起了酿酒和烟草。王室法律顾问给我们讲他处理的一个案例,上校则谈起了马球。我没有什么可说的,就静静地坐在那里,尽量有礼貌地表现出对他们的谈话感兴趣;我认为谁都不在意我,就轻松地观察起了斯特里克兰先生。他比我想象的个子要大:我不知道先前为什么会想象他要瘦些,而且长相没什么特点;事实上他身宽体胖,手脚很大,穿着晚礼服显得臃肿。他给你的印象有点像一个着装得体的马车夫。他有四十岁,长得不好看,但也不丑,因为五官端正;但他的五官比一般人的都大一点,就显得笨拙了。他的大脸刮得很干净,裸露的地方很多,看起来不舒服。他的头发颜色发红,剪得很短;他的眼睛较小,呈蓝色或灰色。他看上去很平常。我不再疑惑斯特里克兰太太为什么为他感到有些难为情;对于一个想在文艺界占有一席之地的女人来说,他几乎不能给她加分。很明显,他没有社交天才,但是男人没有这种天才倒也无所谓;他甚至连怪癖都没有,无法把他与常人区别开。他不过是个善良、乏味、诚实、平凡的人。你虽然会爱慕他的优良品质,但会避免与他交往。他无足轻重。也许他是社会的好成员,是好丈夫和好父亲,是诚实的经纪人,但你没有理由在他身上浪费时间。7

夏季日渐式微,我认识的人都在安排外出。斯特里克兰太太准备带全家去诺福克郡海岸,这样孩子们可以到海边玩,丈夫也能打高尔夫球。我们互相告别,并安排秋天再相会。可是,我在城里的最后一天,从陆海军百货商店出来时却碰见了她和她的儿女;她跟我一样,在离开伦敦之前出来买最后一批东西。我们又热又累。我建议一起去圣詹姆斯公园吃冰激凌。

我想,斯特里克兰太太很高兴让我看看她的孩子,因此她立刻高兴地接受了邀请。两个孩子比照片上的更漂亮,她为他们骄傲是理所当然的。我比较年轻,孩子们不感到拘束,他们快乐地谈论着这事那事。他们特别懂事,特别健康。树荫下凉爽宜人。

一个小时后,他们母子三人挤进一辆公共马车回家去了,我便悠闲地朝着我的俱乐部走去。也许我感到有点孤独,就想起了曾看到的这家人的快乐生活,不禁生出一丝嫉妒之情。他们看来是相亲相爱的。他们有自己的玩笑话,外人听不懂,而他们则被逗得大笑。如果按照隽言妙语的标准来衡量,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也许是乏味;可是他的智力足以应对他的环境,这就是一张通向适度成功的通行证,更是通向幸福的通行证。斯特里克兰太太是个有魅力的女人,她爱她的丈夫。我想象,他们没有因盲目冒险而招致麻烦,因此他们的生活是诚实而体面的;有两个规矩可爱的孩子,显然一定会传承他们的种族和地位的一贯传统,因此他们的生活绝非毫无意义。夫妇俩会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变老,会看到一双儿女长成懂事的大人,并适时婚配——一个会娶一位漂亮的姑娘,那姑娘将成为母亲,生育健康的孩子;另一个会嫁给一位英俊阳刚的男子,显然是个军人;他们夫妇俩最终会生活富足,有尊严地退休,受到子孙的爱戴,在度过了幸福而充实的一生之后,天年而殁,隐入坟墓。

这一定是无数对夫妻共同的故事,它提供的生活范式有一种纯朴的优雅。它让你想起一条平静的小河,平缓地流过绿色牧场,受到可爱树木的荫蔽,最后流入浩瀚的海洋;但大海是那么平静,那么寂寥,那么冷漠,你突然被一种莫名的不安所困扰。我的天性中有怪癖的成分,即便在当时也十分强烈;也许只是由于怪癖,我才感觉这种大多数人都过着的生活有些缺陷。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虽然看到了它那种井然有序的幸福,可是我沸腾的热血需要更狂野的渠道恣肆流泄。在我看来,那种轻易得来的快乐中似乎有某种令人惊恐的东西。我内心渴望过一种更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经历变化——变化以及不可预知的事物带来的刺激,我倒是准备去攀爬嶙峋的岩石,闯荡危机四伏的浅滩。8

读了前面我写的关于斯特里克兰夫妇的文字之后,我意识到他们的形象一定显得朦胧(昏暗)。我没把那些通常能让书中人物鲜活的特性加在他们身上;我在想这是不是我的错,我绞尽脑汁回忆能使他们形象生动的古怪言行。我觉得,如果我描写他们说话的特点或怪异的习惯,就可以赋予他们独特的意义了。按照我现在的描绘,他们就像一幅古老壁毯上的人形,与背景区别不开,从远处看似乎失去了形状,因此你看到的只是色彩悦目的壁毯。我唯一的辩解理由是,他们夫妇给我的印象确实如此。众人的生命是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他们生活在其中并依赖它生存;斯特里克兰夫妇正具有你能在众人身上找到的朦胧特质。他们像人体的细胞,尽管必不可少,但只要是健康的,便湮没在巨大的整体里。斯特里克兰家庭是一个普通的中产阶级家庭。一个和善而好客的女人,有着喜欢款待文学界小名人的无害的癖好;一个很乏味的男人,在慈悲的上帝赋予他的生活位置上恪尽职守;两个漂亮健康的孩子。没有比他们再普通的家庭了。我不知道他们有什么能吸引好奇的人。

当我反思后来所发生的一切时,我问自己,我是不是脑子太笨,没看出来查尔斯·斯特里克兰至少有一点与常人不同。也许是吧。从那时到现在已经很多年了,我认为自己对人类已有了较深的认识,但即使我初遇他们夫妇时就有现在这种认识,我对他们的判断也不会有什么两样。多年来我已了解到人心莫测,今天我若听到那年初秋回伦敦后听到的那个消息,就不会那么惊讶了。

我回伦敦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在杰明街碰见了罗丝·沃特福德。“你看起来很高兴,精神很好,”我说,“有什么事啊?”

她笑了,眼里闪着光,充满我熟悉的那种恶意。那意味着她听到了有关一个朋友的传闻,这位文学女性的直觉完全处于警觉状态。“你见过查尔斯·斯特里克兰了,是不是?”

不仅她的面孔,而且她的全身都给人迫不及待的感觉。我点了点头。我怀疑那个可怜鬼是不是在证券交易所赔了本,或是让公共汽车轧伤了。“多可怕呀,是吧?他扔下妻子出走了。”

沃特福德女士肯定觉得,这个话题不适合在杰明街的路边详谈,于是她像艺术家一样只抛出事实,然后说不知道细节。我不能对她做出不公正的判断,认为她仅仅因为谈话环境这么点小事就不透露细节,但她是很固执的。

我气愤地追问,她回答:“告诉你,我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她高傲地耸了耸肩说,“我相信,市里一家茶点店已有一个年轻姑娘辞职了。”

她冲着我笑了笑,然后说她预约了要去看牙科医生,便得意洋洋地走了。与其说我感到沮丧,不如说我兴趣倍增。在那些日子里,我还缺乏第一手的生活经验,遇上一件发生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并同书上讲的类似的事,我非常激动。我承认,随着时间的流逝,我现在已经习惯看到熟人中发生这类事了。可是当时我还是有点震惊的。斯特里克兰一定有四十岁了,这个年龄的男人竟然陷入爱情纠葛,真令人作呕。我那时年轻自负,容易走极端,认为三十五岁是男人谈恋爱而又不丢人现眼的最高年龄界限。对我个人来说,这个消息令我有些尴尬,因为在这之前我从乡下给斯特里克兰太太写了信,告诉她我要回伦敦,并说我要在某日去跟她喝茶,除非她回信告诉我不要去。今天就是定好的日子,而我并没有收到斯特里克兰太太的回信。她是想见我,还是不想见我?很可能她在气愤之中忘了我的信。也许我不去更明智。再说,她也许想对家事保密,我要是流露出听说过这奇怪的消息,那就太不慎重了。我一方面怕伤害这个善良女人的感情,另一方面又怕妨碍她的事,这让我很费思虑。我觉得她一定很痛苦,我不愿意看着别人痛苦而自己又帮不了忙;但我内心又有一个愿望,想看看她怎样应对这件事,为此我感到有点不好意思。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