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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6 07: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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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莫泊桑

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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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朋友

漂亮朋友试读:

译者序

世俗文学的大雅之作

自从人类开始文学创作以来,文学作品似乎就有雅俗之分,甚至有雅俗之争:究竟雅一点儿好,还是俗一点儿好,争论数千年也未能达成共识。我国自古就区分了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两者各行其道,名分上虽有高下,而实际却是伯仲之间,谈不上孰胜孰负。久而久之,就有人出来调和,从鉴赏角度拈出雅俗共赏之说。于是,对一部作品,给予雅俗共赏的评语,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了很高的赞誉。《漂亮朋友》就是雅俗共赏的一部法国小说。

称得上雅俗共赏的作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殊途同归,从雅和俗两个方向,通至文人雅士与平民百姓的共赏。《漂亮朋友》显然是从俗的一端,走向人所共赏的境地。

在不知炒作为何物的年代,人们争相传阅一部作品,所看重的正是作品本身的价值和魅力。所谓洛阳纸贵谈何容易,成千上万的作品,能赢得雅俗共赏者,可以说屈指可数。《漂亮朋友》就是屈指可数的一部佳作。

雅俗共赏的作品,能登上大雅之堂者,更是凤毛麟角。《漂亮朋友》就是这样一只麟角或者凤毛。

莫泊桑小说属于世俗文学,这应是不争的事实,甚至有人批评他的作品过于粗俗。他的中短篇小说三百篇,为他赢得了“短篇小说之王”的称号,换句俗话说,使他成为“故事大王”。

世俗文学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就是讲故事,讲俗人俗事,描绘人生百态,这是市民阶层特别喜闻乐见的。

莫泊桑从一举成名的《羊脂球》起始,似乎就给自己创作定了基调,并且一生遵循:每篇作品都要写成生动有趣的故事,写成纯而又纯的故事。他不同于雨果、巴尔扎克、司汤达,也不同于福楼拜、左拉等名家,讲故事就是讲故事,不是为了表现某个主题,也不发表议论,每部作品完全围绕着所讲的故事而剪裁,仅仅追求故事本身的喜剧性或悲剧性效果。

莫泊桑的小说,故事都发生在法国西北部的诺曼底,或者巴黎及其郊区。写这两个地区的风土世情及各色人物,他自然得心应手,因为诺曼底是他度过童年和少年时期的故乡,而巴黎则是他生活和从事文学创作的地方。

自不待言,莫泊桑写的多是小人物,有诺曼底狡黠的农民、慷慨的工匠、受欺凌的妓女、小职员、小店主、小市民,也有比市民还世俗的破落贵绅、富商、工厂主以及野心勃勃的政客。例如《项链》中因爱慕虚荣而毁了一生的小市民;《一家子》中为争取遗产而大打出手的一家人;《羊脂球》中面对敌人的淫威,表现的骨气远远不如一名妓女的那些富商和乡绅;《泰利埃妓馆》中去逛窑子而丑态百出的社会名流……总之,法国世俗社会的万象,在任何作家的作品中,也不如在莫泊桑的小说中展现得这么充分。不知法国到了19世纪下半叶,进入了空前的世俗社会,还是法国这个时期的社会,在莫泊桑的笔下得到空前世俗的描绘。无论哪种情况,都足以表明莫泊桑的小说,是地地道道的世俗文学。

莫泊桑不但善讲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故事,还讲一些怪异的故事,从而满足市民阶层的猎奇心理。如《谁知道》讲一个孤独者深夜回家,看见家具自动往外搬移,不胜惊恐而去住旅店;次日回家已四壁空空。然而数月之后,又突然原物归还,一件家具也不少。而名篇《奥尔拉》,更是以日记体讲述了一系列的怪异现象。

可见,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几乎没有莫泊桑笔触不到的地方。然而,这三百篇故事,虽说大多很精美,也还不过是市民文学的一道道小吃、一道道家常菜,即便是名小吃、特色家常菜。莫泊桑还要做出大菜套餐,这就是他的六部长篇小说,其中最出名的品牌,要算《一生》和《漂亮朋友》了。

尤其是《漂亮朋友》,是短篇故事集大全者,是市民小吃和家常菜集大餐者,是百种小味道集成的大品味。《漂亮朋友》是什么风味的一桌大餐,这里无须多费笔墨,请看文中开篇第一章的描述:瞧瞧这池座,全是携带妻子儿女的中产阶级,来看热闹,一个个都蠢头蠢脑。包厢里则是经常逛林荫大道的人,也夹杂着几个艺术家、几个二流粉头儿。我们身后,可是巴黎最怪异的大杂烩。那些男人都是干什么的?你观察观察,干什么的全有,各行各业,三教九流,而占主体的是无耻的恶棍。那中间有银行、商店、政府各部的职员,有新闻记者、靠妓女混饭的杈杆儿、换成便装的军官、穿上礼服的花花公子,有的在馆子里吃了晚饭来的,有的出了歌剧院,来这儿消遣一下,再去意大利剧院;还有一大帮男人形迹可疑,很难看出是混哪碗饭的。至于那些女人,全是一路货:在美洲人咖啡馆陪人吃夜宵,一两个路易金币陪一夜,窥伺能给五枚金币的生客,拉不到人时就通知自己的常客……《漂亮朋友》这一桌大餐,就是“巴黎最怪异的大杂烩”,幸而这是作者自道,而非笔者的贬抑。

大杂烩,不仅体现在这些三教九流、五行八作的人物身上,还体现在书中所讲的故事上。

比起司汤达的《红与黑》、巴尔扎克的《幻灭》、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来,读《漂亮朋友》有一个明显的印象,即这部长篇是由一系列中短故事连缀而成。换言之,《漂亮朋友》可以化整为零,写成一二十篇精彩的中短篇故事。现试举出几例:

生得一表人才的青年杜洛华,在学校学习成绩不佳,入伍当兵梦想晋升将军不成,于是来闯荡巴黎,幻想发财,怎奈他命运不济,仅仅在铁路局混了个小科员。微薄的薪金,花到月底连饭钱都不够,过不上他一心向往的奢华生活,夜晚逛街还期望艳遇,遇到揽客的妓女却不敢答腔;幸好有一名无以打发夜晚的花娘要价不高,也就成全了他的一段浪漫史。像杜洛华这样野心勃勃的青年不计其数,抱着黄金梦要过一辈子半潦倒的生活,写出来很有代表性,可题为《一个巴黎小职员的浪漫生活》。

以下为简便起见,只列出几个标题,由读者到书中去寻找详实内容吧。

具有炒作名声之嫌的《记者用笔和枪的决斗》;

天生杜洛华的一表人才必有用:《帅哥儿进军上流社会的撒手锏》;

官商勾结,操纵舆论,是孕育孪生暴发户的最大温床:《部长和金融家的双赢》;

制伏老板和扳倒外交部长的连环计:《冒险家队伍中的一匹黑马》;《一个成功男人身后的一个神秘女人》;《五十万的银婚和三千万的金婚》;《帅哥儿和四个女人》;

等等,每一章都是一篇精彩的故事。

总之,《漂亮朋友》这桌“大杂烩”的主打菜,也正是广大市民阶层喜闻乐见的三大内容:金钱、女人和冒险。

可见,《漂亮朋友》这部长篇小说,从人物、内容到讲故事的形式,处处体现出市民文学的特点。

这也并不奇怪,在著名作家中,莫泊桑应是市民意识最浓的一个,也是市民生活方式过得最滋润的一个。别忘了,莫泊桑的父亲是银行职员,他本人也在海军部当职员工作多年;父亲因婚外恋而夫妻离异,儿子干脆不结婚,成为猎艳能手……作品的许多场景都是他的生活场景。

莫泊桑带着这种市民意识,每次写作很快就进入状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创作生涯中(仅仅10年:1880~1890年),应是变化最小的作家,无论创作思想还是创作风格,似乎都没有什么变化。就好比一位纯熟的工匠,塑造出“众生相”的一个个精品,并不想给他的人物安上翅膀,使之变成天使,也不想给他的人物戴上四不像的脸谱,使之冒充外星人。“文如其人”,其人如文,在莫泊桑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其文何文?正是市民喜闻乐见之文。至此也许有人要问,这种译者序,究竟是褒还是在贬作者?其实,笔者是褒是贬都毫无意义,这里仅仅谈一个事实:《漂亮朋友》是堪称大雅之作的一部通俗小说。于是,有人又要问了:写了这么多,怎么还不见论证这部小说是大雅之作的文字呢?

现在不用论证了,《漂亮朋友》早已被公认为大雅之作,列入世界文学名著,在世界文学宝库中占一席显著的位置。一百多年来,以莫泊桑及其作品为题,发表了多少文章和专著,恐怕难以计数,盛赞他具有双重视觉,观察世界细致而深刻,从日常小事和人的行为中,看出人生哲理和事物的法则;

盛赞他是讲故事的高手,讲故事生动风趣,善于烘托气氛,制造戏剧效果,形成精致而鲜明的艺术风格;

还盛赞他是法兰西语言大师,他的小说语言清新自然,生动流畅,堪称法兰西语言的典范,借著名作家法朗士的话说:“他的语言雄劲、明晰、流畅,充满乡土气息,让我们爱不释手,他具有法国作家的三大优点:明晰,明晰,明晰。”

就连最看重创新的著名作家纪德,也难得这样给莫泊桑定位:“不失为一个卓越超群、完美无缺的文学巨匠。”

我国一家出版社出版“世界文豪书系”,二十余种莫泊桑的作品就位列其中,包括法国人在内,也不见有谁提出异议。《漂亮朋友》走完了从一部通俗小说到经典名著的过程。

现在,几乎人人都知道,《漂亮朋友》是一部经典名著了。可是许多人却忘记或者不知道,它原本是怎样一部小说。

这篇序言提醒的就是这一点。李玉民

第一卷

第一章

[1]

乔治·杜洛华拿一百苏硬币埋单,接过女收款员找的零钱,便走出餐馆。

他长得一表人才,又保留当下级军官时的威仪,这会儿挺直腰身,以军人的习惯动作捻了捻小胡子,美男子的目光对晚餐迟到的顾客迅疾一扫,就像老鹰那样一览无余。

几个女人已经抬起头来注视他,有三名青年女工,还有一个徐娘半老的音乐教师,是个头发不整、帽子落满灰尘的、衣裙一溜歪斜的邋遢女人,以及陪同丈夫的两个小市民,看样子全是这家廉价大众餐馆的常客。

杜洛华来到街上,伫立了片刻,想想该干什么。今天是6月28日,口袋里只剩下三法郎四十生丁,要支持到月底。这就意味面临选择:要么用两顿晚餐不用午餐,要么用两顿午餐不用晚餐。他考虑午餐二十二苏一顿,而晚餐为三十苏,如果只用午餐,那还能剩下一法郎二十生丁,又顶两顿小吃,就在街上吃点面包夹红肠,喝两杯啤酒。这就是他的主要花销,也是他夜晚的主要娱乐。转念至此,他就沿着洛蕾特圣母院街朝下坡走去。

他走路的姿势,还像身穿轻骑兵军装那样,昂首挺胸,仿佛刚下马似的双腿微微叉开,在行人熙熙攘攘的街上勇往直前,撞人肩膀,毫不客气地推开挡道的人。他那顶高筒礼帽已然破旧,斜压在耳朵上,鞋跟踏在铺石马路上嗒嗒作响,仍然摆出退伍军人轩昂的派势,傲视行人、房舍,甚至整座城市。

他那套衣服也就值六十法郎,但是潇洒的风度犹存,十分惹眼,虽略显俗了点儿,但毕竟活灵活现。他高高的个头儿,相貌堂堂,两撇翘起的小胡子仿佛长在唇上的青苔,小小瞳孔的蓝眼睛非常清亮,一头近棕褐色的金发自然卷曲,正中分缝儿,活像通俗小说中的反面人物。

正值夏夜,巴黎憋闷难耐,像蒸汽浴室一样燠热,在夜色中憋得大汗淋漓。阴沟的花岗岩洞口喷出一股股臭气;设在地下室的厨房,也从低矮的窗户朝街上散发泔水和剩浇汁的腐臭味。

那些门房都穿着衬衫,骑在草垫椅上,在各自门洞里抽着烟斗。行人都光着头,帽子拿在手上,拖着沉重的脚步。

乔治·杜洛华走在林荫大道上,又停下脚步,心中游移不决,不知做什么好。现在,他想去香榭丽舍大街和布洛涅树林大街,好在树下呼吸点新鲜空气,但是还有一种欲望也在撩拨,但愿有一次艳遇。

会有什么样的艳遇呢?他自己也说不清,反正他在等待,每天从早到晚,足足等了三个来月。不过,他仗着漂亮面孔和风流举止,有时说不上在哪儿也偷了点儿情,但是他总希望再多些,再有味些。

囊空如洗,又热血沸腾,在街头巷尾碰上浪荡的女人,他更是欲火中烧;那些女人柔声招呼:“漂亮的小伙子,跟我来好吗?”他哪敢跟着去呢,付不起钱啊;况且,他还等待另一种际遇,另一种亲热,少几分庸俗的。

然而,他爱去妓女云集的场所,如她们出入的舞厅、咖啡馆、她们兜客的街道。他爱同她们接近,同她们交谈,随便以“你”称呼她们,闻她们身上郁烈的香水味儿,感受同她们在一起的滋味儿。她们毕竟也是女人,是专供性爱的女人,他决不像出身高贵的那种男子,天生就鄙视她们。

他随着热得发昏的人流,拐上玛德莱娜教堂的方向。路两旁大咖啡馆客满为患,漫溢到了人行道,只见灯火辉煌,顾客面前的小方桌或圆桌上摆着玻璃杯,盛有红黄绿褐等各种颜色的饮料;大肚长颈瓶中,透明的粗冰柱亮晶晶的,冰镇着澄澈悦目的饮用水。

杜洛华不觉放慢脚步,嗓子干渴,真想喝点什么。

这种夏天的夜晚,又热又渴,实在难以忍受,他想象清凉饮料流进口中的那种快感。可是今天晚上,哪怕只喝两杯啤酒,第二天的那顿经济晚餐就泡汤了,而月底饥肠辘辘的滋味儿,他早已铭心刻骨了。

他心中暗道:“我一定得支持到10点钟,再去美洲人咖啡馆喝杯啤酒。真他妈的见鬼!怎么渴得这么厉害!”他又瞧瞧坐在那里饮用的那些人,所有那些人都能随心所欲地解渴畅饮。他经过一家家咖啡馆,摆出一副又放肆又快活的神态,打量每个顾客的外貌衣着,估摸他们身上能带多少钱。一股怒火袭上心头,恼恨安安稳稳坐着的那些人。搜搜他们的腰包,准能掏出金币、银币和零镚儿。平均起来,每人至少能有两枚金路易;每家咖啡馆有百十来人,两枚金币乘以一百,就合四千法郎啊!他口里嘟嘟囔囔:“这些蠢猪!”同时大摇大摆,显出优雅的姿态。在街角暗处若能逮住那么一个,那就毫不客气,非扭断他脖子不可,就像从前大演习时捉农家的鸡鸭那样。[2]

这时,他想起在非洲那两年军旅生涯,想起在南部省小哨所里如何勒索阿拉伯人。还有一次,他们到乌勒德-拉纳部落为非作歹,干掉了三个人,他和伙伴捞了二十只鸡、两只羊,以及黄金和半年的笑料,想到这里,他的嘴唇掠过一丝残忍而快意的微笑。

后来始终没有查出杀人凶手,其实也没有认真查,阿拉伯人算什么,简直就是当兵的天生的猎物。

在巴黎可就是另码事儿了,总不能挎刀持枪,明火执仗地抢掠,一点儿王法也没有。他感到内心还充满着在被征服国为所欲为的下级军官的全部本能。自不待言,他十分怀念在沙漠中度过的那两年时光。多遗憾没有留在那里啊!原指望回国要比待在那里强。哪料现在!……嘿,是啊,现在,可有好瞧的啦!

他舌头在嘴里打卷儿,咂咂有声,仿佛验证口腔的确干得要命。

周围人流涌动,显得衰竭而迟缓了,他总是这个念头:“这帮畜生,这些蠢货,坎肩口袋里都装着钱。”他用口哨吹着欢快的小调,横着膀子冲撞行人。被撞的男人,有的回头骂骂咧咧,有的女人则嚷一声:“简直是一头牲口!”

他经过滑稽歌剧院,在美洲人咖啡馆对面站住,心里合计要不要喝那杯啤酒,也实在焦渴难熬。他站在马路中间,在下决心之前,他望了望有光亮的大钟,才9点一刻。他深知自己,一满杯啤酒只要放到面前,他会一口气喝下去。过后呢,一直到11点钟,他又该干什么呢?

他走过去了,心中暗道:“我一直走到玛德莱娜教堂,然后再慢步折回来。”

他走到歌剧院广场边上,碰见一个胖胖的年轻人,那张面孔,模模糊糊在哪儿见过。

于是,他开始尾随那个人,边走边搜索记忆,口中念念有词:“见鬼,这家伙,我是在哪儿认识的呢?”

他搜遍脑海,也想不起来;继而,猛然间——这也是记忆的一种怪现象,头脑里出现了同一个人,没有这么胖,但要年轻些,穿一身轻骑兵的军装。他高声叫道:“嘿,弗雷吉埃!”他拉长脚步,赶上去拍那人的肩膀。那人回头瞧瞧他,问道:“先生,您叫我有什么事?”

杜洛华笑起来:“你认不出我来啦?”“认不出来。”“乔治·杜洛华呀,第六轻骑兵团的。”

弗雷吉埃伸出双手:“哎呀!老兄!你好吗?”“很好,你呢?”“唔!我嘛,不怎么样;想想看,现在我这肺,就跟纸浆一样。[3]我返回巴黎那年,在布吉瓦尔得了支气管炎,一年要咳嗽六个月,到现在有四个年头了。”“哦!看样子,你倒挺结实的。”

弗雷吉埃抓住老战友的胳膊,向他谈起自己的这个病,如何去治疗,大夫如何诊断,他身不由己,又如何难遵医嘱。医生要他去南方过冬;真的,他能去吗?他结了婚,又当了记者,这一行干得正火呢。“我在《法兰西生活报》,主持政治栏,给《救国报》报道议院动态,还不时给《环球》文学专栏写文章。就这样,我这条路走出来了。”

杜洛华诧异地端详他,看他变多了,也成熟多了。现在,他的言谈举止,都有了一种派头、一身庄重的打扮、一副自信的样子、一个酒足饭饱的肚子。想当年,他又干又瘦,腿脚灵便,总好乱冲乱撞,滋事吵闹,总有精神头儿,一刻也不肯消停。只三年的时光,巴黎就让他变了个人,现在身体肥胖,神情严肃,虽然不过二十七岁,两鬓已生出白发了。

弗雷吉埃问道:“你这是去哪儿?”

杜洛华回答:“随便转转,然后回去。”“那好,陪我去《法兰西生活报》社去好吗?有几份校样要改,然后,我们一起去喝杯啤酒。”“我跟你去。”

他们俩挽着胳膊走了,只有老同学或者老战友,才会留下这种亲热关系。“你在巴黎干什么?”弗雷吉埃问道。

杜洛华耸耸肩膀:“照直说吧,我快饿死了。当时服役期一满,我就一心想回到这里,为了……为了发家致富,确切地说,在巴黎混个生活。现在,我在北方省铁路办事处当职员,干了有六个月了,年薪一千五百法郎,仅此而已。”

弗雷吉埃喃喃道:“天哪,油水可不大。”“这话我信。可是,我怎么能混出头来呢?我在这里单枪匹马,一个人也不认识,也没人推荐。要干一番事业,我有那个心,却没那个路子啊。”

老战友从头到脚打量他一遍,就像一个实干家审视一个对象,接着口气十分肯定地说:“喏,老弟呀,在这里,什么都取决于胆量。稍微机灵点的人,当部长比当办公室主任还容易。要让人承认你,而不是去求人。真见鬼,你就没有找到好一点儿的差使,去北方铁路当什么职员?”

杜洛华应声说:“到处找遍了,一无所获。不过,这阵子,我倒瞄上个差使。贝勒兰驯马场有意聘我当骑术教练。若是应聘,最低我也能挣上三千。”

弗雷吉埃戛然站住:“别干那种蠢事,给一万法郎也不干。你一干上那个,前程就断送了。你在办公室里工作,至少还不出头露面,谁也不认识你,等到有了本事,你就可以离开办公室,去闯自己的天下。然而,一旦当上骑术教练,那就完蛋了。就像到一家全巴黎人都去用餐的饭店当领班一样,你一旦给上流社会的人或子弟上了骑术课,他们就再也不会平等待你了。”

他住了口,思考几秒钟,然后问道:“你有高中毕业证书吗?”“没有,两次会考都没通过。”[4]“没关系,反正你念完了高中课程。如果有人提到西塞罗或者[5]提比略,你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吧?”“嗯,差不多。”“好吧,会摆弄这些玩意儿的,也就是那么二十来个书呆子,此外,谁也不见得知道多一些。喏,给人以强人的印象并不难,关键的关键,就是别露怯,让人当场看破你无知。要施展手段,避开难题,绕过障碍,借助字典把别人难倒。要知道,人还不是都那么愚蠢,都那么无知嘛。”

他侃侃而谈,俨然一个老于世故的人,微笑着注视纷纷走过的行人。不料,他突然咳起来,只好站住,让这阵咳劲过去,然后,他声调沮丧地说道:“这支气管炎,就是治不好,你说烦人不烦人。现在还是大夏天呢。唔!今年冬天,我要去芒通养病,管他呢,健康第一。”

二人走到鱼市大街一扇大玻璃门前,在里边正反两面贴了一份报纸,有三个人停在那儿看报。

由煤气灯光勾画出的几个火红大字,就像一条标语,排列在门的上方:《法兰西生活报》。闲逛的人经过这里,一走进几个大字投射的亮光中,就赫然显现,如临白昼那样一清二楚,继而又倏忽没入黝黯中。

弗雷吉埃推开这扇门,说了一声:“进去吧。”杜洛华便走了进去,登上外面整条街都看得见的又豪华又肮脏的楼梯,来到一间前厅,看见两名员工向他的老战友问好,最后到了看似接待室的房间停下。这间屋子到处是灰尘,凌乱不堪,尿绿色的假丝绒椅子套污迹斑斑,有了破洞,好像老鼠咬的。“先坐这儿,”弗雷吉埃说道,“过五分钟我就回来。”

这间屋子有三个门,他从一扇门出去了。

这里漂浮着一种奇异特殊的气味,难以描摹,正是编辑部的气味。杜洛华一动不动待在那儿,有些拘束,尤其感到诧异。不时有人从一扇门跑进来,从他面前经过,又从另一扇门出去,根本来不及看清他们的面孔。

时而是年轻人,非常年轻,一副忙碌的样子,跑起来一阵风,手里拿的一张纸直飘动;时而是排字工,沾满黑渍的粗布工作服里露出雪白的衬衣领;以及类似上流社会人物穿的毛料裤。他们走路小心翼翼,手里捧着印了字的一叠叠纸,正是刚印出来而墨迹未干的校样。有时还走进来一位小个子先生,那身漂亮的打扮未免过分显眼,礼服紧紧箍住身子,裤子像模具似的裹着大腿。尖尖的皮鞋束缚着双脚,他就是报道夜晚社交新闻的记者。

还有别的人,神情严肃,极有派头,戴着平檐高筒礼帽,仿佛不如此不足以显得与众不同。

弗雷吉埃终于回来了,他挽着一个又高又瘦的男子。那人三四十岁,身穿黑礼服,上扎白领带,棕褐色头发,两撇小胡子尖尖地翘起来,一副放肆而踌躇满志的神态。

弗雷吉埃对他说:“再见,亲爱的大师。”

那人同他握手:“再见,亲爱的。”

说罢将手杖往腋下一夹,吹着口哨下楼去了。

杜洛华问道:“那人是谁?”“他就是雅克·里瓦乐,你应当知道,大名鼎鼎的专栏作家,剑术决斗专著的作者。他来看自己的清样。他和加兰、蒙代尔极富才智,在巴黎社会新闻专栏作家中,占头三把交椅。他每周给本报写两篇文章,每年就挣三万法郎。”

他们正要走,又遇到个矮胖的先生;只见那人留着长发,浑身邋里邋遢,上楼跑得气喘吁吁。

弗雷吉埃向那人深鞠一躬,让过去之后,他就对杜洛华说:“诺尔贝·德·瓦莱纳,诗人,是《死去的多少太阳》的作者,又是一个稿酬特别高的人,他向我们提供一个短篇就拿三百法郎,而每篇最长也不过三百行。走吧,去那不勒斯人咖啡馆,我渴得要命。”

他们到咖啡馆一落座,弗雷吉埃就嚷道:“来两杯啤酒!”他端起杯来,一口气就灌下去了,而杜洛华却一口一口慢慢喝,仔细品味,就好像品尝玉液琼浆。

他的同伴默不作声,若有所思,过了半晌,突然说道:“你干吗不试试记者这一行呢?”

杜洛华不免一惊,看了看同伴,迟疑地说道:“可是……要知道……我从来没有写过什么东西啊。”“哎!试一试嘛,先干起来再说。我可以用你,派你去搜集材料,联系些事情,拜访些人。开头一段时间,每月你大约能挣上二百五十法郎,车马费另报。我去跟社长说说,你愿意不愿意?”“我当然愿意啦!”“那好,先做一件事:明天到我家来吃晚饭。我只邀请五六位客人,有老板华尔特先生和他夫人、雅克·里瓦乐和诺尔贝·德·瓦莱纳,这两个人,刚才你见到了,还有我太太的一位女友。就这么定了,好吗?”

杜洛华迟疑不决,一时面红耳赤,显得非常为难,他终于讷讷说道:“要知道……我连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弗雷吉埃不禁目瞪口呆:“没有礼服?糟糕!这可是必不可少的。喏,在巴黎混,没有床睡觉可以,没有礼服可不行。”

接着,他突然搜搜自己坎肩的口袋,掏出一小把金币,捡出两枚金路易,放到老战友面前,口气特别亲热地说道:“先用着,有了再还我。用分期付款方式或租或买都行!把需要的衣服置齐。你自己置办吧,反正明天来我家吃晚饭,7点半,水泉街十七号。”

杜洛华诚惶诚恐,收起钱,磕磕巴巴地说道:“你真是太好了,我万分感激……请相信,我决不会忘记……”

对方接口说道:“好啦,别说了。再来杯啤酒,好吗?”他随即喊了一声,“伙计,两杯啤酒!”

等喝完了酒,记者又问道:“再去逛一逛,一个钟头,好吗?”“当然了。”

于是,他们又朝玛德莱娜教堂走去。“干什么好呢?”弗雷吉埃问道。“有人说,在巴黎一个闲逛的人,也总是有营生可干的。其实不然。就拿我来讲,到了晚上,我想随便走走,就不知道去哪儿好。到布洛涅树林去兜一圈儿吧,那要有一个女人陪伴才有意思——可不是总有现成的,随手就能拉来一个。去音乐咖啡厅吧,给我那药店老板和他老婆开开心还行,打发我可不成。那么,干什么呢?无事可干。这里有座消夏公园就好了,就像蒙索公[6]园那样,夜晚也开放,可以坐在树下,一边喝清凉饮料,一边欣赏优美的音乐。不要搞成娱乐的场所,而是漫步的地方,门票很贵,以便吸引美丽的贵妇人。小径铺着细沙,有电灯照明,想散步就散步,想坐下就坐下,可以就近,也可以在远处欣赏音乐。从前穆萨尔游乐园就差不多,不过,那儿有点像低级舞场,净演奏舞曲,地方不够宽敞,树荫不够多,也没有多少幽暗的角落。应当建一座非常美丽、非常大的花园。那多吸引人啊!真的,你想去哪儿?”

杜洛华一时难住,不知如何回答,最后狠了狠心,才说道:“风流牧羊女游乐场我没见识过,很想去开开眼。”

老战友叫起来:“风流牧羊女游乐场,天哪!我们还不跟进烤炉一样!好吧,行啊,总还有点玩头儿。”

于是,他们掉头朝蒙马特城关街走去。

游乐场门面灯火辉煌,照亮了汇聚在前面的四条街。一长排马车停在那里,都等待散场。

弗雷吉埃径直往里走,却被杜洛华叫住:“我们还没去窗口买票呢。”

对方拿腔拿调地说:“跟我在一起,用不着付费。”

到了检票口,三名检票都向他哈腰打招呼。中间那个还向他伸出手。记者问道:“还有像样的包厢吗?”“当然有了,弗雷吉埃先生。”

他接了递过来的包厢票,推开包了皮软垫的门扇,二人就到了大厅。

里面烟气缭绕,好似薄雾,笼罩了远一点的部位、舞台和剧场对面。那些人都在吸雪茄和香烟,冒出缕缕淡白色烟雾,不断上升,在宽阔的圆顶下聚拢,围住大吊灯,在坐满二楼看台的观众头上,形成了烟云密布的天空。

入口通向环形休息厅的宽宽过道上有三张柜台,三个涂脂抹粉的半老徐娘,正忙着出售饮料和色相;一帮女子站在一张柜台前,正等待来客;一群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妓女正在游荡,混迹在身着深色礼服的男人群里。

三名售货员身后有高大的镜子,映出她们的后背和过路人的面孔。

弗雷吉埃自信有权受人礼让,分开众人,快步朝前走去。

他走到一名女领座面前,问道:“十七号包厢在哪儿?”“请走这边,先生。”

他们走进小小的木板包厢,门就关上了。包厢前面敞开,板壁镶了红壁毯,摆了四张同一颜色的座椅,相互挨得很近,留的空隙难以过人。两个朋友坐下来,他们左右两侧都排列着相同的小包厢,构成长长的弧线,而两端则通到舞台;那些包厢也都坐了人,但只能看见脑袋和胸部。

舞台上三个穿紧身衣的年轻人,身材依次大个儿、中个儿和小个儿,正在轮流表演吊杠。

大个儿用小快步首先出列,他脸上挂着微笑,鞠躬时手掌一扬,仿佛向观众送去个飞吻。

他那胳膊和大腿的肌肉,明显由紧身衣突现出来;他挺起胸膛,尽量收回过分突起的腹部。他的头发正中精心开缝,等分梳向两边,模样儿就像理发店的小伙计。他姿势优美,纵身跃上吊杠,双手抓住,身子好似飞轮般旋转起来,然后伸展用力,身体挺直平卧,悬空一动不动,仅凭手腕的力量着附在固定的杠上。

他飞身落地,在池座观众的掌声中,再次微笑着向全场鞠躬,然后退回靠在布景上,每一步都显示腿部的发达肌肉。

第二个身体矮些,但更壮实,他走上前,做了同样动作。随后第三个也同样表演一番,赢得观众更为热烈的喝彩。

然而,杜洛华并不专心看演出,而是频频回顾,张望身后满是男人和妓女的休息大厅。

弗雷吉埃对他说:“瞧瞧这池座,全是携带妻子儿女的中产阶级,来看热闹,一个个都蠢头蠢脑。包厢里则是经常逛林荫大道的人,也夹杂着几个艺术家、几个二流粉头儿。我们身后,可是巴黎最怪异的大杂烩。那些男人都是干什么的?你观察观察,干什么的全有,各行各业,三教九流,而占主体的是无耻的恶棍。那中间有银行、商店、政府各部的职员,有新闻记者、靠妓女混饭的杈杆儿、换成便装的军官、穿上礼服的花花公子,有的在馆子里吃了晚饭来的,有的出了歌剧院,来这儿消遣一下,再去意大利剧院;还有一大帮男人形迹可疑,很难看出是混哪碗饭的。至于那些女人,全是一路货:在美洲人咖啡馆陪人吃夜宵,一两个路易金币陪一夜,窥伺能给五枚金币的生客,拉不到人时就通知自己的常客。有十年了,全是熟面孔,天天晚上见到她们,终年在同样地点,除非去圣拉扎尔监狱或者卢尔西纳医院,进行一段时间的‘疗养’。”

杜洛华早已不听伙伴说话了。有一个女人臂肘支在他们包厢上,正在凝视他。那是个棕发的胖女人,脸上涂了厚厚的脂粉,肌肤也涂白了,黑眼睛描得细长,覆盖着厚厚的假睫毛;那乳房过分丰满,撑起了深色丝绸衣裙,而那嘴唇涂得血红,犹如伤口,总之周身那种打扮给她增添几分野性、火热和放纵,却能煽动男人的欲火。

她扬头招呼从旁边经过的一个女友,跟那金发染成红色的同样肥胖的女友说话,故意提高声音,好让人听见:“瞧哇,那个漂亮小伙儿,他若是肯出十路易金币要我,我是不会拒绝的。”

弗雷吉埃转过头来,微微一笑,又拍了一下杜洛华的大腿:“这话可是说给你听的,你挺受女人的垂青,亲爱的,祝贺你呀。”

旧军官闹得满脸通红,手指不由自主地摸摸坎肩口袋里的两枚金币。

这时,幕已落下,乐队正演奏一首华尔兹舞曲。

杜洛华说道:“咱们到休息厅里转转怎么样?”“随你便。”

他们走出包厢,立刻裹进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拥挤推搡,随波冲荡,他们眼前是一片漂浮的帽子。那些粉头则两两一对,在这男人堆中穿行,轻盈地从臂肘、胸口和后背之间串来串去,仿佛在自家那样随便,在这男性波涛中弄潮如鱼得水。

杜洛华乐不可支,便随波逐流,简直醉意醺醺,大口大口吸着烟草、人的气味和妓女的香水味相混杂的污浊空气。然而,弗雷吉埃却冒了汗,气喘吁吁,连声咳嗽。“到园子里去吧。”他说道。

他们向左一拐,就走进一座带棚的花园,两眼不大美观的喷泉制造一点儿清爽。在盆栽的紫杉和崖柏下面,男男女女围坐着锌皮桌子喝饮料。“再来杯啤酒?”弗雷吉埃问道。“嗯,好啊。”

他们坐下来,瞧着走过的观众。

游荡的女人,时而有个停下脚步,带着俗媚的微笑问道:“先生,不想请我喝点什么吗?”弗雷吉埃总是回答:“一杯喷泉清水。”那女人咕哝一句:“去你的,没教养的家伙!”便走开了。

刚才在两名战友的包厢后壁的那个褐发胖女人,这时又出现了,她挽着那个金发胖女人,大摇大摆地走着。这两个女人天造地设,真是绝妙的一对。

她望见杜洛华,便会心一笑,就好像他俩刚才四目相对,已经交流许多体己的悄悄话儿了。她拉过一把椅子,泰然自若地坐在杜洛华对面,还让她女友坐下,然后用清脆的嗓音喊道:“伙计,来两杯石榴汁!”弗雷吉埃深感意外,说了一句:“你!也不觉得难为情?”

她回答:“是你这位朋友把我迷住了。他真是个漂亮的小伙子。我想,他会让我发疯的!”

杜洛华给人吓住了,一句话也对答不上来,他只是捻着小胡子,一味傻乎乎地微笑。伙计端来果汁,两个女人一口气干下去,然后站起身,褐发女人略微一点头,算是友好的表示,又用扇子轻轻打了一下杜洛华的胳膊,对他说道:“谢谢,我的小猫咪,你的话不怎么灵便。”

接着,她们扭动着屁股走了。

弗雷吉埃哈哈笑起来:“嘿!老兄,知道吗,你还真讨女人喜欢?这一点可得好好照料,你可能借上大力。”

他又沉吟片刻,又像梦呓似的,高声讲出内心的想法:“还是通过她们上得最快。”

他见杜洛华一直微笑不语,便问道:“你还想待在这儿吗?我可待够了,这就回去了。”

杜洛华咕哝一声:“嗯,我再待一会儿,还不晚。”

弗雷吉埃站起身:“好吧,再见!明天见,没忘吧?水泉街十七号,7点半。”“一言为定,明天见,谢谢你。”

二人握了握手,记者走了。

等他战友一消失,杜洛华顿觉自由了,他又美滋滋地摸了摸口袋里的两枚金币,随即站起来,开始游荡,用目光搜索人群。

不大工夫,他就望见金发和褐发那两位女郎:她们在乱哄哄的男人堆中穿行,始终那副乞婆的高傲神态。

杜洛华径直朝她们走去,临近又胆怯了。

褐发女郎对他说:“你的舌头活动开了吗?”

他结结巴巴说了一声:“当然啦!”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他们三人停下,伫立在那儿,阻碍了休息人群的流动,周围形成了一个旋涡。

这时,褐发女人突然问道:“你到我家去好吗?”

杜洛华眼馋得浑身一抖,就粗鲁地回答:“好哇,可我兜儿里只有一枚金币。”

女郎无所谓地笑了笑:“没关系。”

说罢她就抓住他的胳膊,表示这男人是她的了。

他们往外走时,杜洛华心里就合计:还剩下二十法郎,不难租一套礼服,好去参加第二天的晚宴。[1]一百苏合五法郎。[2]法属殖民地象牙海岸(旧称)。[3]巴黎郊区的小镇,19世纪是许多艺术家聚集的地方。[4]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古罗马执政官,著名演说家。[5]提比略(公元前42—公元37),罗马帝国皇帝。[6]位于巴黎东城十七区。

第二章

“请问,弗雷吉埃先生住在哪层?”“四层,左首那扇门。”

门房答话很热情,表明敬重这家房客。乔治·杜洛华上楼去了。

他感到有点拘束,胆怯,不大自在。有生以来,他这是头一回穿上礼服,这样一身打扮令他局促不安,总觉得处处有毛病:高帮皮鞋没有打油,不过式样相当精美,而他就爱卖弄双脚;衬衣是当天上午花四法郎五十生丁,在卢浮宫旁边买的,但是胸衬太薄,已经开裂了,而他平日穿的那些衬衣,都程度不同地破损了,就连最好的那件也穿不出去。

他的裤子略嫌肥了点儿,显不出腿部的线条,仿佛缠在腿肚子上,皱皱巴巴,一看就知道买的是旧货;也难怪,穿上这种二手衣服,临时凑合,往往是这种效果。唯独上衣还不错,碰巧基本上合身儿。

他一级一级慢腾腾上楼,心里发慌,怦怦直跳,唯恐当众出丑。猛然,他看见迎面一位盛装打扮的先生在注视他,二人近在咫尺,杜洛华不由得后退一步,随即又目瞪口呆,愣在那里:那正是他本人,映在立于二楼楼梯口制造景深效果的一面大衣镜里。他一阵狂喜,乐得浑身乱颤,他看自己的形象比原来想的帅多了。

他那住处只有一面刮胡子的小镜子,未能对镜观赏全身,而且,他在临时拼凑的这套行头上处处挑毛病,不禁夸大了缺陷,一想到自己这身打扮会显得土里土气,心里就惊恐万状。

不料,他猛然在镜子里瞧见自己,甚至没有认出来,还以为是另外一个人,一位社交人士,乍看上去显得很体面,很潇洒。

现在,他对着镜子仔细端详,不能不承认,从上到下这一身打扮,的确令人满意。

于是,他像演员练习角色那样研究起自己来,对着镜子微笑,伸出手,做各种姿势,表现各种情感,如惊奇、喜悦、赞同等,还研究微笑的不同程度,在女人跟前如何以目传情,让她们明白他所怀的爱慕和欲望。

楼道有一扇房门打开,他这样忸怩作态,怕让人撞见,怕让他朋友邀来的哪位客人瞧见,于是又飞快上楼。

到了三楼,又碰见一面大镜子,他放慢脚步,要瞧瞧自己如何走过去。

他觉得自己的姿态的确优美,走起路来很潇洒,顿时信心百倍。毫无疑问,他有了这副相貌和飞黄腾达的愿望,再加上早已暗下的决心和独立思考精神,肯定能成功。最后一层楼梯,他真想飞跑腾跃上去。到了第三面镜子,他又站住,以习惯的动作捻了捻小胡子,摘下帽子拢了拢头发,就像他常有的情况那样自言自语:“这真是奇妙的发现。”然后伸手按门铃。

房门几乎立即打开,面前出现一名男仆,只见他身穿黑礼服,脸刮得白白净净,神态庄重,衣着打扮完美无缺。杜洛华一见又慌神儿了,闹不清这隐隐约约的紧张情绪从何而来,也许是他无意间比较了二个人的装束吧。穿着锃亮皮鞋的仆人,接过杜洛华怕露出脏点而搭在手臂上的大衣,问道:“请问我如何通报?”

然后,他掀起门帘,朝着要让进杜洛华的客厅报了名字。

这时,杜洛华突然又慌了,觉得自己简直要吓傻了,气都有点儿喘不上来。他要朝期待已久、梦寐以求的生活迈出第一步了。不过,他总算走过去了。一位金发少妇站在那儿等待他;这间又大又亮、像温室一样摆满花木的客厅,只有少妇一个人。

杜洛华戛然站住,他完全困惑不解。这位笑吟吟的妇人是谁呢?继而他想起,弗雷吉埃结了婚,这位衣着华丽的金发美女,大概就是他朋友的妻子,他一想到这一点,就更加慌乱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夫人,我是……”

女郎却向他伸出手:“先生,我知道。昨天晚上你们相遇的情景,查理都对我说了。我很高兴他脑子来得快,请您今天前来同我们共进晚餐。”

杜洛华面红耳赤,再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感到对方正从头到脚打量审视他,斟酌着如何评价。

他想表示歉意,编个理由来解释他为什么衣冠不整,可是什么也想不出来,也就不敢接触这个难题。

他坐到女主人指给他的扶手椅上,立刻感到在他身体的压力下,柔软而富有弹性的丝绒凹陷下去,感到自己沉下去,有了依托,被这温柔的椅子紧紧抱住,由镶了软垫的靠背和扶手轻轻地托住,只觉得自己进入了美妙的新生活,拥有了无比甜美的东西,自己变成了个人物,从此脱离苦海;于是,他望了望一直凝视他的弗雷吉埃夫人。

她那身浅蓝色开司米连衣裙,充分显现她苗条的身段和丰满的乳房。短袖口和开得很低的领口镶有白色薄纱花边,袒露着手臂和胸口。头发束在头顶,脑后部分略微弯曲,颈上的金黄绒毛呈薄云状。在她的注视下,杜洛华倒放下心来,不知为什么,这目光令他想起昨天在风流牧羊女游乐场碰到的那个妓女的目光。但她的眼珠是灰色的,灰中带蓝,从而有一种独特的神色;她的鼻子秀气,嘴唇却很厚,下颏儿有点胖,那张面孔不大匀称,但有魅力,饱含热情和慧黠。这类女人的面孔,每一根线条都透出一种特有的风韵,似乎都有一种寓意,每一种表情都好像要显露或掩饰什么。

她略一沉吟,又问道:“您在巴黎很久了吗?”

杜洛华渐渐定下神儿来,回答说:“只有几个月,夫人。我在铁路上供职,不过,弗雷吉埃愿意帮忙,有望把我拉进新闻界。”

她更为明显,也更为和善地笑了笑,压低声音说道:“我知道。”

门铃又响了。仆人通报:“德·玛海勒夫人到。”

德·玛海勒夫人是位矮个儿褐发女郎,即人称褐发小娘子的那类。

她步履轻盈地走进来,只见她穿一条式样简单的深色连衣裙,模具似的,从头到脚全身线条都勾勒出来了。

唯有插在黑发间的一朵玫瑰花,特别引人注目,仿佛是她相貌的标志,突显了她的特性,给她定下了应有的风风火火的基调。

她身后跟着一个身穿短衣裙的小姑娘。弗雷吉埃夫人急忙迎上去。“你好,克洛蒂尔德!”“你好,玛德莱娜!”

她们相互拥抱。小姑娘像大人一样沉稳,探过去额头,说道:“你好,表姑!”

弗雷吉埃夫人亲了一下小女孩,随即介绍说:“乔治·杜洛华先生,查理的一个好朋友。”“德·玛海勒夫人,我的朋友,还沾点儿亲。”

她又补充一句:“要知道,我们在这里不要拘礼,不要客气,大家随便一点儿。就这样说定了,好不好?”

杜洛华点了点头。

这时,房门又打开了,来了一个圆滚滚的矮个儿先生,挽着一位高个儿美妇,他们就是华尔特夫妇。华尔特先生是南方犹太人,当上议员,是金融界和商界人士,又是《法兰西生活报》的老板。夫人比他高,比他年轻得多,举止高雅,神态十分庄重,娘家姓巴齐勒·拉瓦罗,父亲是个银行家。

继而,雅克·里瓦乐和诺尔贝·德·瓦莱纳脚前脚后来到,前者衣着十分漂亮,而后者衣领发亮,是披肩的长发给磨的,肩膀上还撒了一些白色头皮屑。

诺尔贝·德·瓦莱纳领带不正,似乎今天还不是他头一次外出了。他虽然上了年纪,但仍然风度翩翩,上前拉起弗雷吉埃夫人的手,在手腕上亲了一口。他弯腰吻手时,长发像水一样洒到少妇裸露的胳膊上。

这时,弗雷吉埃也进来了,回来晚了向大家道歉,他是在报社脱不开身,处理莫莱勒事件。莫莱勒先生是激进派议员,他就阿尔及利亚殖民要求贷款一事,刚刚向内阁提出了质疑。

男仆朗声报告:“夫人可以用餐了!”

于是,大家走进餐室。

杜洛华的座位恰巧排在德·玛海勒夫人母女之间,他又感到拘束起来,唯恐在使用刀叉杯匙时违背了什么规矩。他面前有四只杯子,其中发蓝的一只,究竟是用来喝什么的呢?

先上来汤,大家喝时什么话也没有讲。后来,诺尔贝·德·瓦莱纳问道:“你们看了报上登的戈蒂耶案件了吗?事情怪极啦!”

于是,大家议论这起因讹诈而复杂了的通奸案,但并不像家庭内部的闲谈,而是像医生之间谈论一种疾病,或者菜农之间谈论一种蔬菜那样。他们对这类事既不气愤,也不大惊小怪,只是怀着职业性的兴趣,探究不为人知的深层原因,并不在乎罪行本身。大家力图弄清楚这些行为的缘起,确定产生悲剧的大脑的所有现象,这正是特殊精神状态科学分析的结果。女士也都饶有兴趣,倾听这种探究和分析。近来发生的其余事件,大家也用新闻商人、分行出售人间喜剧的零售商那种务实眼光和看问题的方法,仔细研究,评论,审视每个方面,并衡量其价值,如同在商店里,仔细察看,反复掂量货物一样。

后来又谈到一起决斗事件,雅克·里瓦乐发言了。这是他的专题,谁也不能随便阐述。

杜洛华决不敢插一言。他时而瞧瞧身边的女郎,深受那圆圆的丰乳所诱惑。一颗钻石由金丝系在耳下,犹如从肌肤滑下的一滴水珠。她不时发表一种看法,而每次嘴唇都泛起微笑。她的思维很奇特,持论既贴切,又出人意料,属于熟谙世事的那种顽皮女孩,拿什么都满不在乎,略带怀疑精神,但是善意地评论事物。

杜洛华想称赞她几句,但是想不出词儿来,只能照顾她女儿,给她倒饮料,为她端盘添菜。女儿比母亲神态严肃,总是点头致意,用低沉的嗓音道谢:“先生,您真热情。”小小的人儿,却带着沉思的表情听大人谈话。

晚餐美味佳肴,大家都赞不绝口。华尔特先生大吃大嚼,几乎不讲话,他的目光从镜片下斜射下来,打量端给他的菜肴。诺尔贝·德·瓦莱纳同他较量,调味汁有时滴到衬衣的前襟上。

弗雷吉埃一本正经,微笑着照顾客人,不时同他妻子交换一下眼色,仿佛二人串通一气,正在顺利地干一件棘手的事。

一张张脸红起来,一个个嗓门儿也粗起来。仆人上酒,不时对客[1]人耳语:“考尔通,还是拉罗兹堡?”

杜洛华觉得考尔通葡萄酒合口味,每次都让人给斟满。一种甜美的快感已经传遍周身,热乎乎的,从腹部上头,冲到四肢,浸透全身。他感到通体舒坦,觉得生活、思想、躯体和灵魂无不舒坦。

他产生了欲望,要开口说话,要引人注意,要别人倾听并欣赏他,就像这些人一样,一字一句都令人咂摸滋味儿。

这工夫,聊天还持续不断,天南海北,各种想法相混杂,只要谁讲一句话,一句毫无意义的话,就从一个话题跳到另一个话题上,总之,当天的大事件都过了一遍,顺便又涉及到千百个问题,最后又兜回到莫莱尔先生就阿尔及利亚殖民化问题,提出的重大质问。

在两道菜之间,华尔特先生也开了几个玩笑,表明他思想多疑而粗俗。弗雷吉埃介绍一下他次日要发表的文章。雅克·里瓦乐主张在殖民地搞军人政府,将土地出让给在那里服役三十年以上的所有军官。“用这种办法,就能建起一个强有力的社会,”他说道,“因为,他们早就熟悉并热爱那个地方,也懂得当地语言,通晓那里所有的重大问题,而换了新去的人,必然处处碰壁。”

诺尔贝·德·瓦莱纳打断他的话:“不错……他们精通一切,就是不懂农业。他们会讲阿拉伯语,但是不知道如何栽甜菜,如何种小麦。他们甚至精通剑术,但是如何施肥却很外行。恰恰相反,这个新国家应当向所有人敞开大门。聪明人会在那里站住脚,其他人就得完蛋。这是社会发展的规律。”

他说完,便有点儿冷场。大家都微笑。

乔治·杜洛华开口说话了,可是他一发声,自己先吓了一跳,就好像从来没有听见过自己讲话似的:“那里最缺乏的,是良田。真正肥沃的土地非常昂贵,赶上法国本土了,而且全让非常富有的巴黎人作为投资买走了。真正的殖民,那些一贫如洗的人,因为饿肚皮而背井离乡的人,就全给扔到大沙漠里,那里没有水,寸草不生。”

所有人都注视他。他感到自己脸红了。华尔特先生问道:“先生,您了解阿尔及利亚?”

杜洛华回答:“是的,先生,我在那里待过两年零四个月,而且在三个省都住过。”

诺尔贝·德·瓦莱纳抛开了莫莱勒问题,突然向杜洛华问起他听一位军官讲的一种风俗。那地方叫姆扎卜,是个阿拉伯小共和国,非常奇特,位于萨哈拉大沙漠的腹心,是最酷热最干旱的地段。

杜洛华去姆扎卜游览过两次,于是,他谈起那里的奇风异俗:水同金子一样贵重,每个居民都必须承担各种公益服务,经商远比文明国家诚实。

杜洛华酒喝多了,谈兴大发,又一心要讨人欢心,便像吹牛一般夸夸其谈,讲述团队里的奇闻趣事、阿拉伯人的生活特点、战争历险等等。他甚至想到几个极富色彩的词,来形容那片黄沙漫漫、烈日炎炎、一望无际的荒凉国度。

女士的目光全投在他身上。华尔特夫人慢声细语地说道:“您回忆的这些事,可以写成一组迷人的文章。”这时,华尔特从眼镜上面射出目光,打量这个年轻人,仿佛这样才能看清对方的面孔。打量菜肴时,他则从镜片下面看去。

弗雷吉埃立即抓住这个时机:“亲爱的老板,刚才我向您提起这位乔治·杜洛华先生,请求您聘用他帮我搞政治新闻栏。马朗波走了之后,要有紧急和机密的采访,我就一个人也派不出了,报纸因而也受影响。”

华尔特老头儿开始认真对待了,他索性摘下眼镜,面对面端详,然后才说道:“毫无疑问,杜洛华先生有独特的见解。明天下午3点钟,他要是肯来同我谈谈,这件事我们就安排一下。”

他停了停,身子完全转向了年轻人,又说道:“不过,关于阿尔及利亚,您要马上写一小组妙文,就讲述您的回忆,也像刚才那样,将殖民化问题扯进来。这有现实意义,完全有现实意义,我敢肯定我们读者会非常喜欢。可是您得抓紧。第一篇文章,明后天我就要,赶在议会辩论的时候,以便吊起公众的胃口。”

华尔特夫人也补充一句,她一举一动,总摆出严肃优雅的姿态,一言一语,也总赋予垂青施惠的意味:“您不是有了个好标题:《非洲猎奇记》,对不对,诺尔贝先生?”

老诗人大器晚成,自然藐视和畏惧后起之秀,他冷淡地答道:“对,标题是很精彩,但是行文要切题,这是最大的难点;切题,在音乐上就叫合调。”

弗雷吉埃夫人微笑着,以保护者和行家的目光,看了杜洛华一眼,分明是说:“你呀,肯定能成功。”德·玛海勒夫人已有好几次朝他转过身去,她那钻石耳坠不住地抖动,小水珠仿佛要脱落似的。

小女孩则表情严肃,老老实实待在那儿,头埋在餐盘里。

仆人拿着约翰内斯堡葡萄酒,围着餐桌转圈斟入蓝色杯中。弗雷吉埃举杯向华尔特先生祝酒:“为《法兰西生活报》长盛不衰干杯!”

人人都向微笑的老板点头致敬。杜洛华踌躇满志,举杯一饮而尽。此时此刻看那劲头,就是一大桶酒,他也能喝光,再有一头牛,他也能吞下去,哪怕遇到一头狮子,他也能扼死。他感到周身有超人的力量,心中有战无不胜的决心和无限的希望。现在,他在这些人中间,就像在家里一样随便了;他在这里站住了脚,赢得了地位。他怀着新的自信,目光在每人的脸上停留,而且第一次斗胆对邻座的女郎说话:“夫人,我从未见过您这样美的耳坠。”

她转过身来,冲他微笑道:“这是我自己的主意,把钻石这样吊下来,只用一根细线。特别像颗露珠,对不对?”

杜洛华忘乎所以,又低声说了一句:“非常迷人……不过,耳朵也为这耳坠生辉呀。”

讲了一句蠢话,他这样大胆,真是又羞愧又心悸。然而,她却感激地瞥了他一眼,女人这种明亮的眼神能直透人的心扉。

杜洛华转过头的时候,又碰到弗雷吉埃夫人的目光,他从那始终和善的眼神中,看出一种更明显的喜悦、一种慧黠和鼓励。

现在,所有男士都同时讲话,一个个摇头晃脑,粗声大气,讨论建造地铁的庞大计划,每个人都有满腹牢骚要发,抱怨巴黎的交通如何缓慢,有轨电车如何不便,公共汽车如何讨厌,出租马车车夫如何粗鲁,等等,直到吃完餐尾甜食,这个话题才算谈尽。

大家离开餐室,又去喝咖啡。杜洛华开玩笑似的,将胳膊递给小女孩。她却神情严肃,向他道谢,并踮起脚,将手插进这位邻座男士的肘弯里。

他走进客厅,再次产生进入花房的感觉,只见屋内四角摆着盆栽的高大棕榈树,华美的叶子展开,伸向天花棚,再扩散成喷泉状。

壁炉两侧的橡胶树,树干像圆柱一般,墨绿的长叶层层叠叠。钢琴上方有两株不知名的小灌木,树冠圆圆的,鲜花盛开,一株深粉,一株雪白,实在太美了,看上去不像真的,仿佛是假花。

空气清新,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幽香,究竟是什么香味,说不清也道不明。

杜洛华心中安稳多了,便注意观察这套住房。屋子并不很大,除了木本植物,再也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陈设,也没有什么耀眼的鲜艳色彩。然而,人待在里面就觉得很自在,有一种宁静休憩之感,有一种温馨愉悦的氛围,周身都仿佛受到爱抚。

墙上镶的壁布是旧料子,呈淡紫色,缀满苍蝇大小的丝绒小黄花。

房门垂挂的门帘,有的是蓝灰布,有的是军黄布,上面用红丝绣了几株石竹花。座椅大小不同,形状各异,随意摆放,有长椅、宽大的和小巧的扶手椅、软墩和小圆凳,全都包着路易十六时期的锦缎,[2]或乌得勒支丝绒,图案为奶油底色衬出的红石榴。“杜洛华先生,您喝咖啡吗?”

弗雷吉埃夫人嘴唇始终挂着友好的微笑,递给他满满一杯。“好的,夫人,谢谢。”

他接过杯子,又拿起银夹子,俯下身去,正极度紧张,要从小女孩捧着的糖罐夹方糖时,忽听这位少妇悄声对他说:“您要去恭维恭维华尔特夫人。”

未待他应声,少妇就走开了。

他怕将咖啡洒在地毯上,先喝下去,等神经放松了,才设法接近他那新老板的夫人,找机会同她攀谈。

忽然,他发现华尔特夫人手中的杯子空了,离桌子又远,不知放在哪儿,于是,他就急忙冲过去:“劳驾,夫人,把杯子给我吧。”“谢谢,先生。”

他拿起杯子,返身又回来:“夫人,您大概不知道,我在那遥远的大沙漠里,《法兰西生活报》陪伴我度过了多少美好的时光。在法国本土之外,这的确是唯一能看到的报纸,因为,比起文学性、趣味性,它胜过所有报纸,还不那么单调,什么内容都有。”

华尔特夫人微笑着虽不经意又善气迎人,她口气严肃地答道:“这种类型的报纸正迎合新的需要,华尔特先生费了很大周折,才创办起来。”

他们就这样聊了起来。杜洛华平常话来得快,声音很有魅力,目光饱含美意;小胡子更具有难以抗拒的诱惑力,在唇上舒展,短短地卷曲着,金黄色又沾点火红,翘起的两端色彩稍淡,煞是好看。

他们谈论巴黎城区、近郊,以及塞纳河两岸,谈论温泉城市、夏日的游乐,以及各种日常的事物,这类话题无休止地谈下去,也不会累着脑子。

后来,诺尔贝·德·瓦莱纳先生端着一杯酒走过来,杜洛华便知趣地走开了。

德·玛海勒夫人刚跟弗雷吉埃夫人聊了一会儿,这时招呼他过去:“怎么!先生,”她突然对他说道,“您要想尝试尝试记者这一行啦?”

于是,他泛泛谈了他的计划,然后又开始他刚同华尔特夫人聊过的话题;不过,这回他掌握得更好,表现得也更为出色,把刚才听来的话当做自己的重复一遍,同时目不转睛地凝视对方的眼睛,似乎要赋予自己的话以深刻的含义。

德·玛海勒夫人也给他讲了些奇闻趣事,那样谈笑风生,表明她是个自知聪颖,又总爱表现风趣的女人;她越谈越亲热,把手放到杜洛华的胳膊上,讲些无足轻重的事儿却压低声音,赋予她的话以一种谈心的性质。杜洛华挨着这位关照他的少妇,内心激动起来,真想立刻为她献身,保卫她,显示他的价值;他应答时往往跟不上,恰恰表明他驰心旁骛。

这时,无缘无故,德·玛海勒夫人叫了一声:“罗丽娜!”小姑娘便过来了。“坐到这儿,孩子,待在窗口你会着凉的。”

杜洛华忽然产生一种强烈的欲望,要亲亲小姑娘,就好像这样亲一亲,会有什么东西传到她母亲身上。

他以请求的口气,既含有父爱,又含有对女性的殷勤:“您能允许我亲您一下吗,小姐?”

孩子抬起眼睛,一副吃惊的样子。德·玛海勒笑着说:“你就回答:今天我愿意,先生,但是这不能成为惯例。”

杜洛华马上坐下,将罗丽娜抱到他的膝上,用嘴唇拂了拂女孩额头上波浪状的秀发。

母亲十分诧异:“咦,她没有逃掉,这真叫人吃惊。平时,她只让女的亲一亲。您是不可抗拒的,杜洛华先生。”

他满面通红,不好回答,只是轻轻地摇着坐在他膝上的小姑娘。

弗雷吉埃夫人走过来,惊讶地嚷了一句:“咦!罗丽娜给驯服啦,简直是奇迹!”

雅克·里瓦乐叼着雪茄,也走了过来。杜洛华起身准备告辞,唯恐言语有失,前功尽弃,毁掉他开始的创业。

他躬身告辞,抓住女士伸过来的纤手轻轻握了握,然后用力摇晃男人的手。他注意到雅克·里瓦乐的手又干又热,并相应地同他热情紧握;诺尔贝·德·瓦莱纳的手又湿又凉,从手指间滑掉;华尔特老头儿的手又凉又绵软无力,毫无表示;弗雷吉埃的手胖乎乎,又温乎乎。这位好友悄声对他说:“明天,3点钟,别忘了。”

告辞出来,又到了楼道,他心中乐极了,真想跑下去,于是一步跨两个台阶,往楼下冲,忽然在三楼的大镜子里,他瞥见一位先生大步流星迎面而来,便戛然止步,一时满面羞愧,就好像叫人抓住了过错。

继而,他对着镜子照了许久,认定自己确是个美男子,心里简直乐开了花。接着,他得意地冲自己微笑,最后又恭恭敬敬深鞠一躬,就像对大人物施礼一样,向自己的形象告辞。[1]法国两个地区产的葡萄酒。[2]荷兰地区名。

第三章

乔治·杜洛华回到街上,心中犹豫该干点什么。他呼吸着夜晚的温馨空气,想到自己的前途,就渴望奔跑,幻想,一直向前冲。然而,头脑还萦绕一个念头:华尔特老头儿要的那组文章,于是,他只好决定立即回住所,着手工作。

他拉开大脚步回返,沿环城大道一直走到布尔索街。他住在这条街的七层楼里,同楼有二十家工人和市民住户。他拿点火用的蜡绳照亮上楼,只见楼梯特别脏,到处是纸片、烟头和垃圾,不禁一阵恶心,真想赶快搬走,住到干干净净、铺着地毯的那种有钱人的居所。这幢楼从上到下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油腻味,是饭菜、厕所和人的混杂气味,以及陈墙老壁的霉味,停滞在这里,怎么通风也驱散不掉。

这个年轻人的房间在六层上,从窗口往下一望如临深渊,正对着西部铁路的路基大沟,在巴底尼奥尔火车站旁边隧道出口的上方。杜洛华推开窗户,双肘依在生锈的铁栏杆上。

下面黑黝黝的大沟里,有三盏红色信号灯,一动不动,宛如野兽的巨眼;往远看还有几盏,再往远看还有。悠长或短促的汽笛声不时划过夜空,有的临近,有的勉强听得见,是从阿尼埃尔方向传来的,那种抑扬顿挫,听来好似人声在呼唤。有一次,汽笛声越来越近,仿佛持续不断的哀怨,越来越大,不久出现一大团黄光,隆隆飞驰而来,一长串车厢在杜洛华的目光下冲进隧道。

继而,他自言自语:“好啦,干活吧!”他将灯放在桌子上,正要写的时候,忽然发现他只有一本信笺。

凑合吧,就用信笺,于是他翻开一页,拿起鹅毛管笔,蘸了点墨水,再抬头用他最漂亮的字体写上:非洲猎奇记

接着,他考虑第一句话如何开头。

他的手捧着额头,眼睛注视着铺在面前的一张方形白纸。

他要说些什么呢?那会儿在餐桌上讲了那么多,现在连一个故事、一件事实都想不起来了。忽然,他有了个主意:“我应当从出发写起。”于是他写道:“那是1874年,大约5月15日,法兰西经过灾难深重的可怕年代,已然精疲力竭,正在休养生息……”

他又猛地停住,不知如何连上以下内容:他怎样上船,旅途情景,最初令他激动的事情。

考虑了十来分钟,他还是决定立刻描绘阿尔及尔,将开场白留待次日再写。

他随即在纸上写道:“阿尔及尔是一片雪白的城市……”就再也写不出别的东西来了。脑海又浮现出那座美丽而明亮的城市,那些平房犹如瀑布,从山顶泻向大海。然而,他当初的所见所感,再也想不出一个词儿来表述了。

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又加了一句:“居民有一部分是阿拉伯人……”然后,他把笔往桌子上一扔,站起身来。

他的小铁床躺的位置已经陷下去,只见上面扔着自己平日穿的破衣裳,空荡荡、软塌塌、皱巴巴、脏兮兮,就像陈尸房中的破衣烂衫。一张草垫椅子上,放着他那绸面帽子,是他唯一的帽子,口儿朝上,仿佛要接受施舍。

墙上糊着蓝花灰壁纸,污迹斑斑,同花朵数目几乎相当了,而且都已年深日久,说不清是怎么弄脏的,也许是按死的虫子或油点儿,也许是沾上的指尖油膏或洗衣服溅上的肥皂沫儿,无不呈现难以示人的穷困,即巴黎带家具出租的公寓房的寒酸相。自己生活如此贫穷,他不禁怒火中烧,心中暗道,无论如何要摆脱这种困境,从次日起,就要结束这种辛劳的生活。

想到这里,他突然又产生了一股工作热情,重又坐到桌前,寻词索句,要大肆描述一番阿尔及尔那奇异而迷人的市容,那是神秘而幽深的非洲的门户,描述那流浪的阿拉伯人和鲜为人知的黑人的非洲,尚未开发又吸引人的非洲,遍布珍禽异兽的非洲,有怪鸡似的鸵鸟、神羊似的羚羊、怪诞可笑的长颈鹿、神态严肃的骆驼、庞然大物的河马、奇形怪状的犀牛,还有大猩猩——人类可怕的兄弟,那些鸟兽仿佛为童话故事而生,有时在公园里看得到。

他隐约感到产生不少想法,讲一讲也许还成,如要诉诸文字写出来,可就无能为力了。于是他又开始急躁,站起身来,只觉双手出了汗,太阳穴怦怦直跳。

他的目光落到当晚门房送来的洗衣店账单上,顿时又陷入绝望,霎时间,他的快乐情绪,连同信心和对前途的信念,全都烟消云散了。完啦,全完啦!他什么也干不了,成不了大器,觉得自己又空虚,又无能,又无用,注定一事无成。

他转身凭窗,恰巧这时,一列火车冲出隧道,挟裹着猛烈的隆隆声响,驶向远方,要穿越田野和平原,驶往海滨。于是,杜洛华又想念起父母。

那列火车要从他们附近经过,离他们的住宅只有几里远。那座小房又浮现在眼前,它坐落在康特勒村口,地处高坡,俯瞰着鲁昂城和长长的塞纳河谷。

他父母经营一家小酒店,字号“美景”,每逢星期天,城郊的市民常去用午餐。父母要把他培养成一位绅士,就送他上中学。他念完高中,却没有拿下文凭,干脆去服兵役,打算当军官,再升为上校、将军。然而,他远未干满五年,又讨厌了军旅生涯,幻想到巴黎闯荡。

望子成龙已成泡影,父母倒希望将他留在身边;而他却不顾父母恳求,服役期刚满,就来到巴黎。这回是他主动想奔个前程,展望未来,他隐约看见自己借助时势飞黄腾达,至于什么时势,在他头脑里还很模糊,但他肯定能造出来并借助上。

他在军营的日子,深得女人的青睐,轻易就弄到手几个,甚至在地位高一点的圈子里,也有过艳遇;他引诱过一名收税官的女儿,弄得那女孩要放弃一切同他私奔;他还勾引过一位公证人的老婆,后来又把人家给甩了,弄得人家寻死觅活,差点儿投水自尽。

伙伴们给他这样评语:“他是个机灵鬼,是个滑头,遇到什么事儿都能应付。”

其实,他早就打定主意,要做个机灵鬼、滑头,遇事儿总能应付。

他那种诺曼底人的天生意识,经由军营生活的日常磨炼,又经在非洲抢掠、非法获利、广行骗术而膨胀,再由军中流行的荣誉观念、尚武精神、爱国情感、下级军官中流传的壮举和职业的虚荣心所激励,终于变成了三层底的八宝盒,里面货色俱全了。

不过,其中飞黄腾达的欲望占了上风。

不知不觉间,他又像每天晚上那样,开始想入非非了,想象有一次美妙的艳遇,他便平步青云,希望变成现实:他在大街上,遇见银行家或大贵族的女儿,二人一见钟情,便结婚了。

汽笛猛然一声尖叫,把他从幻梦中惊醒,只见未挂车厢的一辆火车头,从隧道钻出来,仿佛从洞里跳出一只大兔子,喷着白汽,尖叫着沿铁轨奔跑,驶向机修厂休息去了。

于是,一直萦绕他头脑的又快活又模糊的希冀,重又占据他的心,他朝夜空随意抛出一吻,是抛向他所期待的女子形象的爱情一吻,是抛向他所觊觎的鸿运的渴望一吻。然后,他关上窗户,开始脱衣裳,同时自言自语:“算了,明天早晨,我的精神状态会好些,今天晚上脑子太乱。也许是酒喝得有点儿过量了,这种状态出不了好活儿。”

他上床熄灯,随即就睡着了。

盼望好事儿或有愁事的日子就醒得早,杜洛华早早醒来,跳下床,过去打开窗户,以便如他常说的那样,干他一大杯新鲜空气。

隔着铁路的宽沟,对面便是罗马大街;街上的房舍,在朝阳的光照中非常明亮,仿佛粉刷成白色。往右侧远眺,能望见阿让特伊山丘、萨诺瓦高地和大麦山的风车,上面罩着淡蓝色的薄雾,宛如扔在地平线上一小块漂浮的透明纱巾。

杜洛华伫立了几分钟,眺望那远方的田野,喃喃说道:“像这样的天气,到那边游玩一定很开心。”可是转念又一想,他必须干事儿,说干就干,先拿出十苏钱,打发门房的儿子去办事处给他请个病假。

他坐到桌前,拿起羽毛管笔,蘸了一下墨水,手捧额头想主意,可是徒然,什么也没有想出来。

然而,他并不气馁,心中暗道:“哎,我还没有这个习惯。干哪一行都得学,这行也不例外。头几次要有人拉一把。我去找找弗雷吉埃,他用十分钟,就能把这篇文章给我搞出来。”

他换上出门的衣服。

到了街上,他又觉得他的朋友一定睡得很晚,现在登门还为时太早。于是,他开始悠然散步,走在环城大道的树荫下。

还不到9点钟,他就走到蒙索公园,浇过的花草湿漉漉的,十分清新。

他拣一张长椅坐下,又幻想起来。一个小伙子打扮得十分漂亮,在他前面走来走去,显然在等待一个女子。

那女子出现了,她戴着面纱,脚步匆匆,同他略一握手,挽住他的手臂,二人便走开了。

一种情爱的需要,激荡着冲入杜洛华的心田,需要高雅的、温馨的、细腻的情爱。他起身又往前走,不免想到弗雷吉埃。那家伙,还真够走运的!

他到了弗雷吉埃家的楼门口,正撞见他的朋友出来。“你来啦!这么早!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正好撞上人家要出门,杜洛华一时慌了神儿,结结巴巴地说道:“是这样……是这样……我那篇文章,写不出来,你知道,就是华尔特先生要我写阿尔及利亚的那篇文章。这没有什么奇怪的,我从来没有写过东西。这跟别的事儿一样,需要实践。我倒是确信,我很快就会熟悉。不过开头,我真是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各种想法都有,可就是表达不出来。”

他颇为犹豫,便住了口。弗雷吉埃狡黠地微笑着:“这情况我知道。”

杜洛华接着说:“开头阶段,大概人人都碰到。这不,我来了……我来求你帮我一把……有十分钟,你就能给我领上道儿,指示我怎么走,给我好好上一堂作文课,没有你,我是闯不出来的。”

对方始终快活地微笑着,他拍了拍老战友的胳膊,说道:“去找我妻子吧,她会给你解决问题,处理得跟我一样好。我训练过她干这种差使。今天早晨我没有时间,要不然我就给你干了。”

杜洛华突然吓住了,他非常犹豫,决不敢这么贸然:“可是,在这种时刻,我总不能跑去打扰她吧……”“哎!完全可以。她已经起床了。你到我的书房,就会看见她正在为我整理笔记。”

杜洛华死活不肯上楼。“不行……这怎么成……”

弗雷吉埃抓住他的肩膀,揪他转半圈儿,再朝楼梯推去:“去吧,你这个大傻瓜,叫你去你就去!你总不至于逼我再爬上四楼介绍你,再说明你的情况吧。”

杜洛华这才下了决心:“谢谢,我去好了。我就对她说,是你逼我的,非逼我去找她不可。”“行啊,放心吧,她吃不了你。千万别忘了,过一阵儿,3点钟。”“唔!放心吧。”

弗雷吉埃急匆匆走了,杜洛华则一级一级慢腾腾上楼,心里嘀咕该怎么说,会受到什么样的接待。

仆人来开门,他扎着蓝围裙,手中拿着扫帚。“先生出门了。”他不等发问就先说了。

杜洛华却坚持说:“请问问弗雷吉埃夫人能不能接待我。告诉她,刚才我在街上遇见她丈夫,是他让我上来的。”

然后,他就等着回话。仆人又返回来,打开右边一扇门,说道:“夫人等您呢,先生。”

她坐在办公椅上。屋子很小,四壁全被书籍遮住,都整齐地排列在黑木书架上,有红色、黄色、绿色、紫色和蓝色各式各样精装本,为单调的排列增添了色彩和欢快。

她穿一件镶花边的白色便袍,总那么笑容可掬,这时转过身来,伸过手去,肥大的衣袖里便露出裸臂。“这么早就光临?”她说道,随即又补充一句,“只是随便问问,毫无责备之意。”

杜洛华结结巴巴地答道:“唉!夫人,我在下面碰见您丈夫,本不愿上来,可是他非要我上来见您不可。实在不好意思,我都不敢说明来意了。”

她指着一把椅子:“请坐下,说吧。”

她两根指头夹着鹅毛管笔,灵活地摆弄转动着,面前有一大张纸,已经写了半篇儿,因这位年轻人来访而暂停了。

她坐在写字台前,就像在自己客厅里一样自如,就像忙她的日常家务。便袍里飘逸出一股幽香,是刚梳洗后的清新之气。杜洛华极力揣测,觉得隔着便袍柔软的布料,能看出这少妇的肉体雪白而光亮、丰满而火热。

少妇见他不开口,又问了一遍:“您说呀,到底是什么事儿?”

杜洛华犹犹豫豫,嘴里咕哝道:“是这样……实在是……不敢冒昧……只因昨天晚上我工作到很晚……今天早晨……又早早起来……要按华尔特先生的要求,写关于阿尔及利亚那篇文章……可是,一点儿像样的东西也没有写出来……我写的草稿全撕了……这种工作,我没有干过;于是来求弗雷吉埃帮忙……帮这一次……”

少妇受到恭维,心中好不得意,她开心地笑着,打断他的话:“他就让您来找我啦?……承情看得起……”“不错,夫人。他对我说,您能帮我摆脱困境,比他做的还要好……可是我,实在不敢,不愿打扰您。您理解吧?”

少妇站起身:“这样合作,会很有意思的。我真赞赏您这主意。来,您就坐到我这位置上,因为报社里的人熟悉我的笔迹。我们一起来炮制您的文章,这回,可是一炮打响的文章。”

杜洛华坐下,拿起一支笔,在面前铺展一张纸,便等待对方指示。

弗雷吉埃夫人站在旁边,看他做好这些准备,然后,她从壁炉上拿了一支香烟,点着了:“我干活不能不吸烟,”她说道,“喏,我们讲述点儿什么呢?”

杜洛华惊异地抬头望她:“我不知道哇,我就是为这个来求您的呀。”

少妇又说道:“对,这事儿我来安排。我做调料,可是还得有菜呀。”

杜洛华待在那里十分尴尬,犹豫再三,终于说道:“我想从头讲述我那趟旅行……”

这时,少妇在对面坐下,隔着大办公桌凝视他:“好吧,先讲给我听听,只讲给我一个人,明白吧,从从容容的,什么也不要漏掉,然后我再取舍。”

可是,她见年轻人还是不知从哪儿谈起,便开始提问,就像神父在忏悔室里那样,提一些非常具体的问题,帮他回忆起已然遗忘的细节、当时碰到的人物、只有一面之缘的形象。

她就这样,迫使他谈了一刻钟,就突然打断他的话,说道:

现在我们就开始写吧。首先,我们假设您是向一位朋友谈您的印象,这样,您就可以信口开河,发表各种各样的看法,我们若是做得到的话,可以又自然又风趣。开始吧:亲爱的亨利:你想了解阿尔及利亚的情况,会如愿以偿的。我在栖身的干垒小屋里无事可干,就逐日逐时记录我的生活,现将近乎日记的东西寄给你。有些地方,可能写得太露骨了,无所谓,反正您也不必给您认识的女士看……

她停了停,重又点着熄灭的香烟。在纸上刷刷作响的羽毛管笔也停下了。“我们接着往下写。”她说道。阿尔及利亚是一个法属国家,面积很大,毗连鲜为人知的广袤地区,即所谓的大沙漠:撒哈拉、中非等等。阿尔及尔是这块奇异大陆的门户,是雪白而美丽的门户。不过,首先得前往,这种旅途,可不是人人都觉得美妙的。你了解,我为上校驯马,是个非常出色的骑手。然而,一名出色的骑手,很可能是非常糟糕的水手。我就是这种情况。你还记得军医辛普勒达,我们叫他伊贝卡博士的那个人吧?医务所是块福地,当时我们认为时机成熟,可以到那里休养二十四小时,就去找他看病。他穿着红军裤,坐在椅子上,肥胖的大腿劈开,双手按着膝盖,臂肘悬空,手臂构成桥状,那对大眼珠滴溜溜转,用牙齿咬着自己的小白胡须。大概你还记得他的处方:“该士兵患胃功能紊乱,要按本处方服用三号催吐剂,休息十二小时,症状自会消失。”这种催吐剂十分灵验,绝对无法抗拒。既然必须如此,那就吞服下去。既然遵照了伊贝卡博士的处方,那就可以心安理得地休息十二小时。是的,亲爱的朋友,要抵达欧洲,那就必须在四十小时期间,遵照大西洋远洋轮船公司的处方,接受另外一种无法抗拒的催吐剂……

弗雷吉埃夫人搓着双手,十分得意自己的这一构思。

她站起身,又点燃一支香烟,开始踱步,一面继续口授,一面吞云吐雾,只见从她紧闭双唇的正中小圆洞里,一缕烟笔直喷出来,继而在空中扩展消散,化为缕缕灰线,仿佛透明的雾,好似蛛网的蒸气。有时,她一挥手掌,便抹掉这些经久不散的淡淡痕迹。有时,她则用食指果断地一切割,再一本正经地注视,截为两段的几乎看不见的烟气慢慢消逝。

杜洛华抬眼关注她的每个手势、每种姿态、身体的每个动作和面部的每个表情,只见她做这种不大明确的游戏,却丝毫也不妨碍思路。

现在,她想象旅途如何艰难曲折,描绘她杜撰出来的旅伴的形象,还编造一段艳遇,那女子是去探亲的一名步兵上尉的妻子。

然后,她又坐下来,要杜洛华介绍阿尔及利亚的地理,对此她一无所知。只用十分钟,她在这方面的知识就赶上杜洛华了,于是,她又写了一小章,专门讲解政治地理和殖民地理,以便让读者有个思想准备,去理解以后文章要提出的严肃问题。

接着,又写到去奥兰省旅行,这趟旅行完全是异想天开,主要介绍女人:摩尔女郎、犹太女郎、西班牙女郎。“只有这个话题才能引起人的兴趣。”她说道。

文章结尾是到高原脚下的赛伊达小住,讲述一小段美妙的恋情:下级军官乔治·杜洛华爱上一名西班牙女工,她在艾因哈加尔手工作坊干活,二人在光秃秃的石山中幽会,通宵听到豺狼、鬣狗和阿拉伯狗在岩石间狂吠嗥叫。

然后,她欢快地宣布:“明天待续!”她随即又站起身来,“文章就是这样写出来的,亲爱的先生。请署名吧。”

杜洛华还有些迟疑。“您倒是签名啊!”

于是,杜洛华笑起来,他在手稿下方写上:“乔治·杜洛华。”

弗雷吉埃夫人边走边吸烟。杜洛华一直注视她,却想不出一句话来表示感谢,只觉得在她身边很幸福,内心充满感激之情,以及初生的这种亲密关系所带来的肉体快感,觉得周围的一切都是她的一部分,一切,包括书籍遮住的墙壁。座椅、家具、漂浮着烟草味儿的空气,都有点特殊,都有点来自她身上的善良、温柔和可爱的气息。

她猛地问道:“您觉得我的朋友德·玛海勒夫人怎么样?”

杜洛华不免一惊:“哦……我觉得她……我觉得她很有魅力。”“对不对?”“对,当然了。”

他很想加上一句:“但是比不上您。”可他根本没这个胆量。

她又说道:“大概您还不知道,她有多风趣,有多独特,有多聪明啊!可以比做吉卜赛女郎,地地道道的吉卡赛女郎。她丈夫不怎么爱她,就是这个原因,眼睛只盯着她的缺点,根本不会欣赏她的长处。”

听说德·玛海勒夫人是有夫之妇,杜洛华不胜惊诧,殊不知这是极其自然的事。

他问道:“哦……她有丈夫?她丈夫是干什么的?”

弗雷吉埃夫人微微耸了耸肩膀,又挑了挑眉毛,动作协调一致,意味深长,却又难以理解。“唔!他是北方铁路的视察员,每个月回巴黎住一星期。他妻子称这是‘义务’或者‘一周苦役’,或者‘受难周’。以后熟了,您就会看出,她的感情多么细腻,为人多么热情。等哪天,您要去瞧瞧她。”

杜洛华不想走了,仿佛他是在自己家里,可以这样一直待下去。

不料房门无声地打开了,根本没有通报,就走进来一位高个子先生。

那人瞧见屋里有个男人,便立刻站住。弗雷吉埃夫人一时显得有点尴尬,从肩膀到面颊略有点儿发红,不过,她声调还是很自然地说道:“您倒是进来呀,亲爱的。介绍一下,这是查理的好友,未来的记者,乔治·杜洛华先生。”

然后,她又以无所谓的口气介绍:“我们的最要好最亲密的朋友,德·沃德莱克伯爵。”

两个男人彼此见礼,四目对视凝注。杜洛华立即告辞。

女主人也没有挽留。他讷讷讲了两句感谢的话,握了握少妇伸过来的手,又向刚来的表情冷淡而严肃的社交人士鞠了一躬,便匆匆离去,一时心里慌乱极了,就仿佛自己干了一件蠢事。

他重又来到街上,觉得情绪低落,心里别扭,一股淡淡的忧伤拂之不去。他信步往前走,心中纳罕,何以突然产生这种愁绪,根本找不出原因来,而脑海里不断浮现德·沃德莱克伯爵那副形象:那冷峻的面孔有点见老,头发花白了,表情稳重而傲慢,显见是个非常富有而又极为自信的人。

现在他意识到,正是这个陌生人的到来,打断了他的心已然习惯的一次美美的单独谈话,往他心中播下一种气馁绝望的情绪。须知这种情绪极易产生,往往听到一句话,看见一幅悲惨景象,一点微不足道的事情就能引发。

他还觉得,那人见他在那里颇不高兴,但又猜不出是何缘故。

下午3点之前他无事可干,现在还不到12点。兜里还有六法郎五十生丁,先去杜瓦尔粥铺吃午饭,再沿着林荫大道游荡一阵,打3点钟的时候,他便登上《法兰西生活报》那条招摇的楼梯。

几名员工坐在长椅上,叉着手臂等待吩咐差使。一名收发员坐在类似讲桌的小桌后面,正在整理刚到的信件。这种场面的安排可谓十分高明,足令来访者肃然起敬。人人衣着规整,个个派头十足,精神抖擞,不愧是一家大报的前厅人员。

杜洛华问道:“请问,华尔特先生在吗?”

收发员答道:“社长先生正在同人谈话。先生可以坐下稍候。”说着,他指了指已经满员的候见室。

候见室里有一些佩戴勋章、神态庄严的大人物,也有一些衣着不整的人:礼服一直扣到领口而看不见内衣,胸襟的污迹好似地图上的陆地和海洋。男人堆里还混杂三个女人,其中一个容貌很美,笑吟吟的,打扮得花枝招展,一副轻佻的样子;她旁边的那个则戴着悲剧人物的面具,脸上生了皱纹,同样打扮得花枝招展,但浑身透出一种凋残和做作的意味,如同一般离开舞台的女戏子,走了样的老来俏,变了味的爱情香水。

第三个女人身穿孝服,躲在角落里,一副寡妇的伤心相。杜洛华心想她是来讨施舍的。

二十多分钟过去了,没有叫一个人进去。

于是,杜洛华想出个主意,他又去找传达:“华尔特先生约我3点钟见面,”他说道,“不管怎样,您总可以看看,我的朋友弗雷吉埃先生在不在。”

对方便让他穿过长长的一条走廊,进入一间大厅,只见四位先生围坐着一张宽大的绿色桌子,正在写东西。

弗雷吉埃则站在壁炉前,叼根香烟,正玩棒接球游戏。他玩得很熟练,每次都能用木棒尖顶起黄杨木大球,同时数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

杜洛华接口说了声:“二十六。”他的朋友抬眼瞧瞧,并未停止手臂规律性的动作。“咦!你来啦!——昨天,我一连玩了五十七下。我们社里,只有圣保丹比我厉害。你见到老板了吗?要看大胖子诺尔贝玩这种游戏,简直能逗死人:他张着大嘴,就好像要把球吞下去似的。”

一名编辑扭过头来:“唉,弗雷吉埃,这种玩具,我知道有一副要出手,棒极了,是用安的列斯群岛产的木头做的,据说当年是西班牙王后的玩具。要六十法郎,不算贵。”

弗雷吉埃问道:“在哪儿?”说话间,第三十七下他接空了,便打开一扇柜门;杜洛华瞧见柜里有二十几副棒接球,做工都很精细,排列得很规整,还编了号,仿佛收藏的古董。弗雷吉埃将玩的一副放回原处,又问了一遍:“那宝贝放在哪儿?”

那编辑回答:“在滑稽歌剧的一个售票商那里。你想看的话,明天我把东西给你带来。”“好,一言为定。真那么好,我就要了。棒接球这玩意儿,总是多多益善。”

接着,他又转向杜洛华:“随我来吧,我带你去见老板,不然的话,你得一直泡到晚上7点。”

二人再次穿过候见室,还是原班人马待在那儿,还是原来的秩序。弗雷吉埃一露面,那个少妇和那个年老的女戏子便急忙站起身,朝他走来。

弗雷吉埃分别把她们带到窗口那边,尽管他们压低声音说话,杜洛华还是听出他以“你”称呼她们。

然后,弗雷吉埃和杜洛华推开包了软垫的两扇门,走进社长办公室。

持续了一个多小时的所谓谈话,不过是同杜洛华昨天见过的那几位戴平顶帽的先生打纸牌。

华尔特先生手里拿着牌,精神高度集中,出牌的动作十分诡秘;对家则像个老赌徒,摆弄着五颜六色的薄薄的纸牌,忽而压下,忽而抬起,一副灵活、乖觉和优美的姿态。诺尔贝·德·瓦莱纳坐在社长办公椅上,正在写文章,而雅克·里瓦乐则躺在长沙发上,闭眼抽着雪茄。

室内憋闷,一股家具皮革、陈旧烟草和印刷油墨的气味;这是编辑部的特有气味,记者无不熟悉。

在镶嵌铜饰的黑色木桌上,一大堆东西,简直令人难以相信,有信函、明信片、报纸、杂志、送货单,各种各样的印刷品。

弗雷吉埃同站在打牌者背后的赌客握手,一声不吭地观战,等华尔特老头儿一赢,便上前介绍:“我朋友杜洛华来了。”

社长猛地从镜片上面瞥了年轻人一眼,然后问道:“我要的文章带来了吗?今天正好赶上,和莫莱勒的辩论同时见报。”

杜洛华从兜里掏出折成四折的几张手稿:“带来了,先生。”

老板喜形于色,微笑道:“很好,很好。您挺有信用。我得审阅一下吧,弗雷吉埃?”

弗雷吉埃忙不迭地答道:“不必了,华尔特先生,我同他一起编这个专栏,会搞得很好。”

现在,是一位又高又瘦的先生,一名中间偏左的议员在发牌;社长接着牌,毫不在意地补充一句:“那就太好了。”

弗雷吉埃抢在这一局开始之前,俯身对着他的耳朵说道:“您知道,您答应我聘用杜洛华,取代马朗波。我给他同样待遇,您说好吗?”“好,很好。”

这位记者抓起朋友的胳膊,把他拉走了,而华尔特先生又打起牌来。

诺尔贝·德·瓦莱纳头抬也不抬,他仿佛没有瞧见或者没有认出杜洛华来。雅克·里瓦乐则不然,同他握手时非常用力,显得很热情,就像个遇事能靠得住的好伙伴。

他们再次穿过候见室。弗雷吉埃见所有人都投来目光,便对那位年轻女子,以所有人都听得见的声音说道:“社长过一会儿就接见您,此刻他正同财政预算委员会的两名委员谈话。”

说着,他匆匆走过去,那样子就像有紧急要事去办,要立刻拟一份无比重要的电文。

他们一回到编辑室,弗雷吉埃马上又拿起棒接球玩起来,他一边数着次数,一边断断续续地说:“就这样定了。每天下午3点钟,你到这儿来,我告诉你去跑什么事儿,要见什么人,当天下午、晚上,或者次日上午……一……我先给你开一封介绍信,把你介绍给警察局第一办公室主任……二……他会让你同他一名属下联系。警察局所有重要消息……三……当然,官方和半官方的全包括,你就同那人安排。具体问题你找圣保丹,他熟悉……四……等一会儿,或者明天,你见见他。最重要一点,你要善于从我派你去见的人嘴里套出话来……五……而且无论到哪儿,还要设法钻进那些关闭的门……六……干这些差使,你每月有二百法郎的固定收入;此外,你自己写的有趣新闻每行两苏钱……七……再加上约你写的各种题目的文章,也是每行两苏……八。”

接着,他的注意力完全移到游戏上,继续慢慢地数着:“……九……十……十一……十二……十三……”第十四下球掉了,气得他骂道:“他妈的,这个十三,总给我带来晦气。我也非得赶在13号那天死不可!”

一名编辑活儿干完了,也从柜子里取出一副棒接球。那人个头儿矮小,虽有三十五岁了,还是长着一张娃娃脸。又进来好几名记者,他们也分别去拿出各自的玩意儿。不大工夫,就有六个人并排背靠着墙,以相同的节奏和动作,向空中抛着红色、黄色或黑色的天然色彩的不同木质的球。他们展开了一场较量,两名还在写稿的编辑也站起来,充当裁判并计数。

弗雷吉埃赢了11点,那个娃娃脸的小个子输了,他按铃叫来办事员,吩咐一声:“九杯啤酒。”等饮料这工夫,他们又玩起来。

杜洛华也拿起一杯啤酒,和他这些新同事一起喝了,然后问他朋友:“要我干点什么?”

对方回答:“今天,没有给你安排什么事。你可以自便了。”“那么……我们的……我们那篇文章……今天晚上就发排吗?”“对,不过,用不着你管了。校样我来改。你去把明天要的续篇写好,还像今天这样,下午3点钟来这儿。”

杜洛华便道别,握了所有人的手,却不知那些手的主人叫什么,然后满心欢喜,精神抖擞,走下那条华丽的楼梯。

第四章

乔治·杜洛华渴望瞧瞧他的文章印成铅字的样子,有点兴奋过头儿,一夜没有睡好,天刚刚亮就起了床,跑到街上去转悠,离送报人挨个儿给报亭送报的时间还早呢。

他完全清楚,《法兰西生活报》先送圣拉扎尔车站,然后才送到他住的那个区,于是他走到车站,可时间还是太早,只好在人行道上溜达。

他看见卖报的女人来了,打开玻璃亭子,继而又望见一个男子头顶一大摞对折的大版报纸,就急忙跑过去,却只有《费加罗报》、《吉尔·布拉斯报》、《高卢人报》、《时事报》,以及另外两三种晨报,还不见《法兰西生活报》。

他忽然担起心来:《非洲猎奇记》会不会推到次日再登刊,会不会在最后时刻,不巧华尔特老头儿又不喜欢了。

他返身又朝报亭走去,发现开始售《法兰西生活报》了,是他自己没有瞧见送报人。他急忙跑过去,扔下三苏钱,打开报纸,浏览第一版的报纸。——根本没有。——他的心怦怦跳起来,又翻到第二版,看到一个栏目的下方大号字印着“乔治·杜洛华”,他激动不已。刊登啦!多叫人高兴啊!

他手里拿着报纸,帽子歪到一边,什么也不想,又信步走起来,真想拦住每个行人,对他们说:“买这份报!买这份报吧!上面刊登我的一篇文章。”他也希望像晚上报贩在林荫大道上叫卖那样,放开嗓子呼喊:“请看《法兰西生活报》,请看乔治·杜洛华的文章:《非洲猎奇记》!”他忽然产生一种强烈的欲望,要亲眼看看这篇文章,要在公共场所,到一家咖啡馆,在显眼的地方看这篇文章。于是,他就寻找已经有不少顾客的一家店铺,不得不走好长时间,最后看见一家酒店坐着好几位顾客,便坐到门前的露天座,说了一声:“一杯朗姆酒!”却没有想这种时刻,本来应当喝苦艾酒。继而,他又叫道:“伙计,给我《法兰西生活报》看看。”

一个系白围裙的人跑过来:“先生,我们没有那种报,这里只有:《号召报》、《世纪报》、《明灯报》和《小巴黎人报》。”

杜洛华非常愤慨,怒冲冲地嚷道:“那边有报亭!去给我买一份儿来!”伙计赶紧跑去,把报纸买回来。杜洛华开始看他那篇文章,好几次高声赞叹:“很好,很好!”故意引起邻座的人注意,使他们渴望了解报上的内容。他把报丢在餐桌上就走了。老板发现了,便招呼他:“先生,先生,您的报纸忘在这儿了。”

杜洛华答道:“我看过了,留给您。今天上面有一篇文章,还真有趣。”

他没有指出是哪篇文章。他离开时,果然看见邻座一位顾客操起他留在桌上的那份报。

他心中合计:“现在,我干点儿什么好呢?”于是,他决定去办公室领出当月的工资,再提出辞职。他的上司和同事见他如此举动,那种惊讶的样子,他事先一想,就高兴得浑身打颤。再想到上司会大惊失色,他更是心花怒放了。

他缓步走着,要拖至9点半之后到达,会计室10点钟才开门。

他的办公室间量很大,但是昏暗得很,冬季几乎整天要点着煤油灯。窗户朝着狭小的院子,对面是其他办公室。这间办公室里有八名职员,还有一位副科长,隔着一道屏风躲在角落里。

杜洛华先去领工资,总共一百一十八法郎二十五生丁,早已装进黄色信封里,放在负责发工资的那名职员的抽屉里。他领了工资,便以胜利者的姿态,走进他度过不少日子的宽大办公室。

他一进屋,副科长包代勒就叫他:“哦!是您吗,杜洛华先生?科长叫过您好几次了。您也知道,没有医生证明,连续请两天病假,他是不准许的。”

杜洛华挺立在办公室中央,准备制造效果,他朗声答道:“哼!我才不管那一套呢!”

所有职员都惊呆了。包代勒的头从屏风上面探出来,一副惶恐的神色。

他特别爱感冒,受不了穿堂风,关在屏风里面,就像躲进箱子里一样,只是在屏风纸壁上挖两个洞,以便监视他的属下。

室内一片死寂,苍蝇飞的声音都听得见。副科长终于迟疑地问道:“您说什么?”“我说我不管那一套。我今天是来辞职不干的。我到《法兰西生活报》社当编辑了,每月挣五百法郎,还不算按行计酬的文章。今天早晨,我已经开始到那里上班了。”

他心里本来打算多逗一会儿乐子,可是他按捺不住,一下子就和盘托出了。

不过,倒是完全达到了预期效果。一个个都愣在那儿了。

于是,杜洛华又宣布:“我去通知贝尔居易先生一声,回头再来同诸位告别。”

他出了办公室,去找科长。科长一望见他就厉声嚷道:“哧!您来啦!您应当知道,我不愿意……”

杜洛华打断他的话:“嚷嚷什么,别来这套……”

贝尔居易先生是个大胖子,面孔本来就红得像鸡冠子,这一惊非同小可,更是呆若木鸡了。

杜洛华又说道:“您这破地方我待够了。今天上午,我已经开始记者生涯了,报社给我的待遇很高。在下向您致敬了。”

他掉头走了,这下子总算报了仇。

他果然又回去,跟老同事一一握手话别。大家怕惹来麻烦,几乎不敢同他说话,因为办公室门敞着,刚才他同科长的谈话,他们全听见了。

他兜里揣着工资,又来到大街上。他知道一家好餐馆,价钱便宜,到那里美美吃了一顿午饭,又买了一份《法兰西生活报》,走时留在餐桌上。他还走进好几家商店,买了一些小东西,只为让人送货上门,好把他的名字——杜洛华——告诉人家。每次他还要加上一句:“我是《法兰西生活报》的编辑。”

然后,他又说明街道和门牌号,并且特意嘱咐一句:“请放在门房那儿。”

还有点时间,他就走进一家印字店铺,制名片立等可取,他叫人马上给他印制一百张,在他名字下面印上新头衔。

然后,他前往报馆。

弗雷吉埃摆出上司的架子,接待他就像接待一名属下。“哦!你来了,很好。正好有几件事派你去干。请等我十分钟,让我把手头的事儿忙完。”

一封信已经开了头,他接着写下去。

一个矮个男人坐在大桌子另一端,正在写什么,因高度近视而鼻子几乎贴在纸上,他身体相当胖,脸色十分苍白,秃脑壳雪白锃亮。

弗雷吉埃问道:“喂,圣保丹,几点钟你去采访那个人?”“4点。”“你带着杜洛华这个青年,让他见识见识干这一行的诀窍。”“好吧。”

弗雷吉埃转过身来,又对他的朋友说:“关于阿尔及利亚的续篇,你带来了吗?今天早晨这个开篇非常成功。”

杜洛华一时怔住,结结巴巴地答道:“没有……我原以为下午还有时间……有一大堆事情要处理……我还没能……”

对方颇不高兴,耸耸肩膀:“你若是不再准时一点儿,还像这样的话,那非得断送自己的前途不可。华尔特老头儿本来还指望你的稿件呢。我去对他说你明天交稿。你若是以为什么事不干,白拿工资,那可就错了。”

他沉吟了一下,又加了一句:“要趁热打铁呀,真见鬼!”

圣保丹站起身,说道:“我准备好了。”

这时,弗雷吉埃身子往椅背上一仰,摆出一副郑重其事的架式,开始下达指示,然后又转向杜洛华:“情况就是这样。中国将军李腾佛,到巴黎已经两天了,在大陆饭店下榻;印度公主塔波扎西布·拉马德拉奥·巴里,在布里斯托尔饭店下榻。你们去采访采访他们。”

他又转向圣保丹:“千万记住我交待给你的要点,问问中国将军和印度公主,他们对英国在远东的所作所为有什么看法,对英国的殖民统治制度有什么看法,他们是不是希望欧洲,尤其是法国介入他们的事务。”

他停了一下,又泛泛地补充道:“目前,公众舆论对这些问题兴趣特别强烈,读者若能同时了解中国和印度的态度,那就再好不过了。”

他又单独嘱咐一下杜洛华:“瞧瞧圣保丹是怎么干的,他可是个非常出色的采访记者,学着点儿,掌握诀窍,五分钟就把对方的话掏干净。”

然后,他又郑重其事地写起来,那意图昭然若揭,就是要拉开距离,将他过去的老战友,现在的新同事放在应有的位置上。

二人一跨出门槛,圣保丹便哈哈大笑,对杜洛华说:“瞧他那神气活现的样子!对我们也这样大吹大擂,简直就把我们当成他的读者了。”

二人来到林荫大道上,采访记者问道:“您要喝点儿什么吗?”“好啊!天儿这么热。”

他们走进一家咖啡馆,叫了清凉饮料。圣保丹开口讲起来,谈论报社,谈论所有人,举出大量惊人的事例。“老板吗?是个地地道道的犹太人!您知道犹太人,谁也改变不了他们的天性。那是什么种族啊!”他列举一些令人惊讶的吝啬的特点,那种吝啬是以色列的子孙所特有的,怎么费尽心机省下十生丁,怎么像厨娘那样讨价还价,怎么不顾脸面要求减价并总能得逞,怎么放高利贷,抵押借款等一整套手段。“这还不算,这老家伙什么都不信,见人就骗。他办的报纸,就是传播小道消息,什么天主教的观点,自由派的观点,共和派的观点,奥尔良派的观点,全都刊登,是个大杂烩,是个卖便宜货的流动百货摊,目的还是声援他的股票交易和各种各样的经营。他干这个手段可高明了,利用资本不到四个铜板的一些公司,一赚就赚上几百万……”

他口若悬河,还管杜洛华叫“我亲爱的朋友”。“这个守财奴,讲出来的话都是巴尔扎克式的。想想看,有一天,我在他的办公室里,那里还有那个老古董诺尔贝、那个堂吉诃德式的人物里瓦乐,碰巧行政主任蒙特兰到了,腋下夹着巴黎无人不知的那个摩洛哥羊皮包。华尔特扬起鼻子,问道:‘有什么新鲜事儿?’”“蒙特兰天真地回答:‘我刚付了我们欠纸店老板的钱,一万六千法郎。’”“老板腾地跳起来,真是惊人的一跳。”“‘你说什么?’”“‘我刚才向普立瓦先生付了我们的欠款。’”“‘啊,您疯啦!’”“‘怎么啦?’”“‘怎么啦……怎么啦……怎么啦……’”“他摘下眼镜,擦了擦,然后奇妙地微微一笑,这种微笑每次从他那大脸盘周围掠过,就表明他要讲什么鬼话或者粗话了,果然,他以冷嘲热讽而又坚信不移的口气说道:‘怎么啦?就因为我们在这笔款上,还能扣下他四五千法郎。’”“蒙特兰惊讶不已,又说道:‘可是,社长先生,那一笔笔账目都合乎规定,是由我核实,由您签署的……’”“老板一听,神态又严肃起来,郑重说道:‘您可真够天真的。要知道,蒙特兰先生,必须等欠债积累多了,结账时才好争取打折扣。’”

圣保丹行家似的点了点头,又加了一句:“嗯?这家伙,是不是巴尔扎克式的人物?”

杜洛华没有读过巴尔扎克的作品,但也深信不移地回答:“哦,当然啦。”

接着,采访记者又谈到华尔特夫人,说她是个十足的蠢货,谈到诺尔贝·德·瓦莱纳,说他是个一事无成的老笨蛋,谈到里瓦乐,说他是炒记者费尔瓦克冷饭的,然后又回到弗雷吉埃:“至于这个人啊,他不过是有福气,娶了那样一个老婆。”

杜洛华问道:“他老婆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圣保丹搓了搓手:“唔!那可真是个机灵鬼,鬼机灵。她是那个老色鬼沃德莱克的情妇,德·沃德莱克伯爵给她置了嫁妆,把她嫁了出去……”

杜洛华突然感到一阵透心凉,不禁怒火中烧,真想臭骂一顿,扇这饶舌的家伙几个耳光。不过,他只是接口问道:“圣保丹就是您的本姓吗?”

对方直截了当地回答:“不是,我叫托马。圣保丹是报社里给我起的绰号。”

杜洛华付了饮料钱,又说道:“我看时候不早了,我们该去采访那两位大人物了。”

圣保丹哈哈笑起来:“您哪,还是太天真了。您以为我真的会跑到那儿去,问那个中国人和那个印度人怎么看英国吗?面对《法兰西生活报》的读者,他们应该怎么想,就好像我不比他们更清楚似的。这类中国人、波斯人、印度人、智利人、日本人,还有其他国人,我已经采访了不下五百了。在我看来,他们回答全是一个口径。我只要把我最后采访的那个人所写的文章拿出来,逐字逐句重抄一遍就成了。要改动的地方,无非是他们的长相、姓名、头衔、年龄,以及他们的随员。哦!在这方面,万万不能出错,否则,《费加罗报》或者《高卢人报》,马上就会把我揪出来。至于要改动的情况,到布里斯托尔饭店和大陆饭店,问问门房,五分钟我就打听清楚了。我们抽着雪茄,一路步行去。总共能向报社要一百苏的车马费。喏,亲爱的,讲究实际的人,就是这么个干法。”

杜洛华问道:“若是这么着,当采访记者,进项一定可观吧?”

这位记者诡秘地答道:“是啊,不过,社会新闻的进项,哪方面也比不上,因为那是变相广告。”

二人站起身,沿林荫大道朝玛德莱娜教堂走去。突然,圣保丹对他同伴说:“要知道,您有什么事儿,尽管去办好了。我这儿用不着您。”

杜洛华同他握手告别了。

他一想起晚上要写那篇文章,心里就烦得要命,但还是开始构思。他边走边考虑,往脑袋里储存一些念头、想法、见解和小故事,就这样一直走到香榭丽舍大街的尽头,只见行人寥寥,因为近日天气炎热,巴黎街头空荡荡的。

他到了星形广场的凯旋门,就近找一家小酒店吃晚饭,然后沿着环城大道缓步走回住所,坐到桌前要写文章了。

然而,他一看到眼前这张大白纸,脑子里搜集的材料一下子就跑光了,就好像化作云烟消失了。他力图抓回一些片段的回忆,固定下来,可是抓回来又跑掉,要不然就是乱七八糟胡来一堆,不知道如何介绍修饰,也不知道从何谈起。

他费了一小时的劲儿,涂黑了五张纸,还是开头那几句话,根本写不下去。他心中暗道:“这行我还没练出来,应当再去上一课。”此念一生,他就激动得浑身战栗,心想又能同弗雷吉埃夫人一起工作一上午,可望在亲切、热诚而又十分温馨的气氛中,二人长时间单独相处了。他赶紧上床睡觉,现在反倒害怕再去伏案,会突然写成了。

次日起床比平时稍晚,他要把拜访的时间往后推一推,好事先品味那种快意。

10点钟敲过了,他才到朋友家按了门铃。

仆人来回答:“先生正在工作呢。”

杜洛华万万没有料到弗雷吉埃会在家。然而,他坚持要通报一声:“请告诉他是我来了,有一件急事。”

等了五分钟,才把他让进书房:正是在这里,他度过一个多么美好的上午。

弗雷吉埃身穿便袍,脚上穿着拖鞋,头戴一顶英国式的窄边软帽,正坐在杜洛华上次坐过的位置上,在写什么东西。他妻子仍然裹着那件白色便袍,嘴上叼着香烟,臂肘支在壁炉台上,正在口授。

杜洛华在门口站住,讷讷说道:“打扰你们了,真对不起。”

他朋友扭过头来,一脸怒气,咕哝道:“你还想干什么?快点儿,我们正忙着呢。”

杜洛华愣在原地,结结巴巴地说道:“没……没……没什么,真对不起。”

弗雷吉埃恼火了:“快点儿,活见鬼!别瞎耽误工夫,你闯进我家来,总不至于一时高兴向我们问声好吧!”

杜洛华这时心慌意乱,但还是横下一条心:“那倒不是……事情是这样……就是……我那篇文章还写不出来……上一次你是……你们是……那么……那么……那么热心……因此我就希望……我就贸然前来……”

弗雷吉埃打断他的话:“原来,你是拿人耍着玩呀。你以为活儿我都替你干了,到月底你去领工资就成了。没门儿!那工资,得凭本事挣!”

少妇继续抽烟,她一言不发,但总是微笑着,那种难以捉摸的笑容,似乎是一副可爱的面具,掩饰内心的讥讽。

杜洛华闹个大红脸,他嗫嚅道:“对不起……我原以为……我本来想……”

继而,他的声音突然清亮了:“万分抱歉,夫人,我再次向您表示由衷的感激,感谢您昨天为我写了那么美妙的专栏文章。”

接着,他略一躬身,对查理说了一句:“3点钟我去报社。”说罢就走了。

他大步流星往回走,嘴里不住地嘟囔:“好吧,这篇文章,我回去写出来,独自完成,让他们瞧瞧吧……”

他回到住所,一气之下,便写起来。

那次艳遇,已经由弗雷吉埃夫人开了头,他就续写下去,将长篇连载小说的一些细节、出人意外的波折和夸张的描写,全都堆砌在一起,再加上中学生那种笨拙的文笔、下级军官的那种老套子。用了一小时,他就写完一篇专栏文章,凑了一大堆荒唐话,信心十足送交《法兰西生活报》。

他遇见的头一个人就是圣保丹。圣保丹同他心照不宣,用力握手,并问道:“我采访那个中国人和那个印度人的谈话,你看过了吧,是不是挺有意思?让全巴黎人开了开心。可是,我连那两个人的鼻子尖也没有见到。”

杜洛华一行还没有看,他赶紧抓起报纸,浏览这篇题为《印度和中国》的长文,而这位采访记者在一旁,着重指给他看最有趣的一些段落。

弗雷吉埃突然来了,他脚步匆匆,气喘吁吁,俨然一副大忙人的样子:“哦,正好,我要用你们两个。”

他向他们发指示:必须弄到一系列政治新闻,当天晚上就用。

杜洛华把文章递给他:“这是关于阿尔及利亚的续篇。”“很好,给我吧,我去交给老板。”

多一句话也没有。

圣保丹拉着新同事走了,到了走廊,就问杜洛华:“您去财务室了吗?”“没有。去干什么?”“干什么?领工资啊。喏,总要预支一个月的,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呢……”“真的……我当然求之不得。”“走,我把您介绍给出纳。他决不会刁难。这里发钱很痛快。”

杜洛华去领了二百法郎,外加前一天刊登的那篇文章的稿酬二十八法郎,再算上他在铁路局领取的工资的剩余,他口袋里总共有三百四十法郎了。

他手头从来没有攥过这么多钱,以为自己永远会富下去。

圣保丹带他去四五家与他相竞争的报社,到办公室里聊天,希望人家已经弄到了他要采访的新闻,凭他那张利口巧妙地侃大山,就能挖到自己手中。

到了晚上,杜洛华再也无事可做,就想再去逛逛风流牧羊女游乐场。他不买票,壮着胆子闯检票口:“我叫乔治·杜洛华,是《法兰西生活报》的编辑。那天,弗雷吉埃先生同我一起来过,他答应给我申请免费入场,不知道这件事他是否想着办了。”

检票员查了一下名册,上面没有他的名字。然而,检票员人非常和气,对他说道:“您先请进去吧,先生,直接向经理先生申请好了,他一定会妥善处理的。”

他走进游乐场,紧跟着就碰见了拉舍尔,就是第一天晚上他带走的那个女人。

拉舍尔走到他面前:“晚安,我的猫咪。你好吗?”“很好,你呢?”“我嘛,还不赖。你哪儿知道,那天之后,我梦见过你两次。”

杜洛华微微一笑,心里十分受用:“唔!唔!这能表明什么呢?”“这表明你对我的心思,大傻瓜,这也表明你想的时候,我们就再来。”“你若是愿意,今天就来。”“行啊,我愿意。”“好,不过,你听着……”他颇为迟疑,话有点儿不好意思说出口,“要知道,这次,我一个铜子儿也没有,我刚从赌场来,全输光了。”

她身为妓女,早就习惯了男人的鬼把戏和讨价还价,凭自己的本能和经验,就嗅出了这是谎话。于是,她说道:“胡说!你心里明白,跟我来这套,也太不够意思了。”

杜洛华尴尬地笑了笑:“你若是愿意,十法郎,我只剩下这点儿了。”

拉舍尔像高等妓女那样,只因一时高兴不计钱财似的,喃喃说道:“随你便好了,宝贝儿,我只想要你。”

她抬起那魂牵梦绕的双眼,望了望年轻人的小胡子,挽起他的手臂,深情地偎依在上面。“先去喝一杯石榴汁吧。然后,我们一起转一转。我还想去歌剧院,就像这样,带你去炫耀炫耀。然后,我们再早早回去,你看好吗?”

杜洛华在妓女家睡到很晚,离开时天已大亮了,立刻想到去买一份《法兰西生活报》。他的手激动得发抖,打开报纸一看,没有他的专栏文章;他伫立在人行道上,心急火燎,快速浏览报纸各栏,希望最后能找到。

他心头猛然一沉,仿佛压上什么重物,因为他温存了一整夜,已经疲惫不堪,又砸下来这件恼火的事,真是雪上加霜,大有灾难压顶之势。

他上楼回房间,和衣倒在床上,呼呼睡过去了。

过了几小时,他来到编辑部,进办公室见华尔特先生:“先生,今天早晨我十分吃惊,在报上没有找到我的关于阿尔及利亚的第二篇文章。”

社长抬起头,冷淡地说道:“那篇文章,我交给你的朋友弗雷吉埃了,请他看看,他认为还不够分量,必须给我重写。”

杜洛华一听就火了,一句话也不回答,扭头就走,冲进他伙伴的办公室:“我的专栏文章,为什么你不让刊登在今天早晨的报上?”

这位记者正抽着香烟,仰身倒在扶手椅中,双腿跷在桌子上,鞋跟碰脏了刚开了头的一篇文章,他从容地、一板一眼地回答,那声音带着几分厌倦,听来十分遥远,仿佛从深洞里发出来的:“老板认为这篇文章写得很糟,让我还给你重写。喏,就在这儿。”

他用手指了指压在镇纸下的几张摊开的稿纸。

杜洛华满面羞惭,一时哑口无言,只好把稿子放进口袋里。这时,弗雷吉埃又说道:“今天,你先去警察局一趟……”

他指示杜洛华跑几趟事儿,采访一些新闻,杜洛华临走时,本想讲两句尖刻的话,却没有想出词儿来。

次日,他写好的文章又带来了,结果仍旧退回来。他又写了第三稿,眼看着又没有采用,于是他明白了,自己未免操之过急,他在前进的道路上,唯独弗雷吉埃可能向他伸出援助之手。

从此,他再也不提《非洲猎奇记》了,暗暗打定主意,要学会灵活和狡猾,既然有些必要,先卖力气干好采访记者这一行,然后再寻求发展机会。

他跑熟了剧院后台和政界的后台、国家要员和议会的走廊及衣帽间,看熟了办公室随员的那种眼高于顶的面孔、睡意蒙眬的执达员那种难看的脸色。

无论部长、门房、将军、警察、王公、杈杆儿、窑姐儿、大使、主教、拉皮条的,还是来路不明的阔佬、社交人士、赌博的作弊者、出租马车车夫、咖啡馆的伙计,以及其他许多人,他都保持经常联系,成为所有这些人利害相关而又不问冷暖的朋友,每日每时都能见到他们,思想也无须来个过渡,同他们所有人谈的事情有个共同点,即同他的职业有关,他也一视同仁,用一个尺度去衡量他们,用同一眼光去判断他们。他将自己比作一个品酒的人,依次喝下所有品牌的样酒,结果很快就难以分辨,马尔戈城堡葡萄酒和阿尔让特伊葡萄酒,还有什么差异呢。

时过不久,他就成为了一名出色的采访记者,精明、快捷、洞察秋毫,善于把握自己所得到的消息,拿编辑里手华尔特老头儿的话来说,他是报社货真价实的干员。

然而,他的稿子每行只付十生丁,加上二百法郎的固定工资,这点收入要应付林荫大道,出入咖啡馆和饭店那种生活的巨大花销,因此,他身上经常一文不名,心中经常为自己的穷困烦恼。

他看到一些同行出门,口袋里装满了金币,却怎么也弄不明白,他们使用什么秘密手段捞来这种阔气,他心里嘀咕,这种诀窍一定得弄到手。他又眼红又怀疑,这里面肯定有不为人知又不正当的手段,帮了什么忙,一系列默许的走私,等等。他必须识破这种秘密,打进那种默契的圈子里,在同事中争得一席之地,分好处时不再把他排除在外。

晚上,他时常凭窗眺望一列列奔驰而过的火车,心中合计着应采取什么对策。

第五章

两个月过去了,眼看到了9月份。杜洛华原指望很快飞黄腾达,却迟迟不能如愿。他感到特别不安的是,自己处于这种地位,士气不免低落,根本看不出要通过什么途径,自己才能平步青云,变得有钱有势,受人尊敬了。

他觉得自身禁锢在外勤记者这种平庸的行业中,如同关在四堵高墙里出不去。别人固然看重他,但也是按照他的地位来评价他。他给弗雷吉埃干了那么多事,可是弗雷吉埃呢,虽然还把他当成朋友以“你”相称,但是却把他视为下级,再也没有邀请他共进晚餐了。

杜洛华不时抓住机会,登一小篇文章,主要写写社会新闻,从而文笔也渐渐练出来,灵活多了,也有了分寸感,这是他写关于阿尔及利亚的第二篇专栏文章时所缺乏的。现在他写新闻报道,再也没有一点退稿的危险了。尽管如此,他要随心所欲地写专栏文章,或者作为评论家去阐述政治问题,还有很大距离,就像行驶在布洛涅树林里的马车上,车夫和车主的距离那样。他特别感到羞辱的是,上流社会的大门始终向他关闭,没有平等相待的关系,也不能同那些夫人耳鬓厮磨,偶尔有几位有名的女演员亲切地接待过他,但那也是出于利害关系的考虑。

况且,他从经验中也明白,所有那些女人,无论是交际花还是蹩脚的戏子,见到他所感到的是一种奇特的冲动,一时的好感,没有一个是他所能寄托前程的女子,他焦灼急迫的心情,就像被绊马索给绊住的一匹快马。

他总想去拜访弗雷吉埃夫人,但是回忆起最后那次见面的情景,便羞愧难当,也就打消了这种念头,不过,他还等待她丈夫主动邀请他。于是,他又念起德·玛海勒夫人,还记得她说过欢迎他去做客,有一天下午无事可干,他便前去拜访了。“下午3点以前,我总在家。”她这样说过。

两点半他去按门铃。

德·玛海勒夫人住在威尔讷伊街一幢楼的五楼上。

听到门铃响,一名女仆来开门。这是个矮小的女人,头发蓬乱,她边系帽带边回答:“哦,夫人在家,但不知她起来了没有。”

说着,她推开客厅的门:客厅门并不上锁。

杜洛华走进去,只见房间挺大,家具不多,料理得不够精心。几把扶手椅陈旧褪色了,由女仆随手靠墙摆成一排,毫无一个爱家的女子所维持的那种美观。四幅可怜的油画,画面分别是河上一只木船、海上一艘航船、平野上一座磨坊风车和林中一名樵夫,都镶在镜框里,用长短不一的绳子挂在墙上,而且每一幅都挂歪了。可想而知,四幅画歪挂在那里已经很久了,而不经意的女主人十分马虎,竟然视而不见。

杜洛华坐下来等待,而且等待了许久;一扇房门终于打开了,德·玛海勒夫人一溜小跑进来,她身穿一件粉红丝绸的日本式便袍,只见便袍上绣有金黄色风景、蓝色花卉和白色鸟儿。她高声说道:“您想想看,我还睡大觉呢。您真好,能来看我。我还真以为您早把我给忘了呢。”

她乐不可支,伸出双手,杜洛华马上抓住,像他看到的诺尔贝·德·瓦莱纳的那种做法,吻了一只手,因为,他见这家居并不起眼,心里倒自在起来。

女主人请他坐下,然后从上到下打量他:“您的变化真大啊!神气多啦。巴黎对您还真有好处。好吧,有什么新闻,对我说说吧。”

二人马上聊起来,完全像老相识,彼此都觉得一见如故,彼此都觉得性格相仿,同气相求,五分钟就能成为好友,相互间产生一股信任、亲密而多情的激流。

少妇戛然住口,自己也深感诧异,竟然说出这样的话:“真怪了,同您在一起,我就觉得认识您有十年之久了。不用说,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您愿意吗?”

杜洛华微微一笑,答道:“当然愿意啦!”而那微笑更加意味深长。

他觉得这位少妇身穿鲜亮而柔软的便袍,还是魅力十足,即或不如另一位身穿白色便袍显得那么苗条、那么娇媚而秀雅,但是更加撩人,更有刺激性。

弗雷吉埃夫人那种微笑,既不动声色,又和蔼可亲,既吸引人,又把人拦住,一面似乎说:“您对我的心意”,一面又表明:“要当心”,究竟是什么含义,永远也猜不透;杜洛华在她身边时,心中的欲望只是匍匐在她的脚下,或者亲吻她胸衣上精巧的花边,慢慢呼吸从双乳之间飘逸出来的芳香的热气。然而,他在德·玛海勒夫人身边,就感到心中萌发一种更强烈,也更确切的欲念,对着轻纱衬出的形体,这种欲望就在他双手里颤动。

德·玛海勒夫人滔滔不绝,每句话都撒播她习以为常的那种灵敏的神思,就像一名工匠玩一手好活儿,一举拿下一件公认的难活儿,令别人惊叹一样。杜洛华听她说话,心里就嘀咕:“这些话全记住该多好。听她聊聊每天的大事,就能写出优美的巴黎专栏文章。”

这时,有人轻轻地,极轻地敲了敲她刚才走的那扇门,她高声说:“你可以进来,小宝贝。”小姑娘出现了,她径直朝杜洛华走去,向他伸出手。

母亲大为惊奇,喃喃说道:“哟,还真给迷住啦!我简直认不出她了。”年轻人亲了亲女孩,让她坐到身边,一本正经地问一些体贴人的事儿,就是他们上次见面之后,她都做了些什么。女孩以笛子般的童音回答,表情却像大人一样严肃。

挂钟打了三下。记者站起身来。“常来坐坐,”德·玛海勒夫人说道,“就像今天这样聊聊天,见到您,我总是非常高兴的。对了,在弗雷吉埃家,怎么不见您的面儿啦?”

杜洛华回答:“唔!没什么。这段时间我很忙。希望近日我们能在他们那里再次相聚。”

他告辞出来,满怀希望,但又不清楚为什么。

他没有对弗雷吉埃提及这次拜访。

不过,拜访之后的几天,他还念念不忘,岂止是记忆,简直就感到这个女人虚幻的身影始终在眼前晃动,就仿佛他带走了她的什么东西,眼中留下她那躯体的影像,心中也留下她那精神的情趣。她那音容笑貌,萦绕心间,拂之不去,这种感觉,在一个人身边度过迷人的几小时之后,有时就会产生,就好像莫名其妙中了魔,迷住心性,因为神秘莫测,只觉得又亲密又朦胧,又惶恐又美妙。

过了数日,他再次前去拜访。

女仆将他引入客厅,罗丽娜随即来了,她不再伸出小手,而是递过额头,说道:“妈妈派我来请您稍候,她还未穿好衣裳,要过一刻钟才能出来。由我先陪您。”

小女孩这样郑重其事,杜洛华看着很开心,于是答道:“太好了,小姐,能同您共度这一刻钟,我不胜欢欣;不过,我要事先告诉您,我这个人,可整天玩耍,一点正经事儿不干。我提议玩一场猫上房。”

小女孩一下子怔住了,然后笑了笑,就像一位成年妇女听到一个有点刺耳的想法,略感诧异那样,她低声说道:“房间里可不是做游戏的地方。”

杜洛华又说道:“这我不管,我呀,在哪儿都能玩。来呀,追我吧。”

他开始围着桌子转,引逗小女孩来追。小女孩跟在后面,始终微笑着,一副出于礼貌而迁就的样子,有时也伸出手去抓他,但还是没有放开脚步奔跑。

杜洛华忽而站住,忽而蹲下,等她小步迟疑地走近时,他就像关在匣子里的魔鬼,猛地蹿起来,一个箭步跳到客厅的另一端。小女孩觉得这动作挺滑稽,终于笑起来,并且上来兴趣,开始小跑在后面追,以为要抓住的时候,还胆怯地小声欢叫。杜洛华挪动椅子挡路,迫使她半天围着转;他扔下一把椅子,又抓起另一把。罗丽娜现在跑起来了,完全投入这种新游戏的快乐中;她脸色粉红,每当对手逃避,耍滑,做假动作时,她就冲上去,显出孩子欣喜若狂的那种巨大劲头儿。

她以为要追上的时候,突然间,他张开手臂将她抓住,举上天花板,同时嚷道:“猫儿上房啦!”

小女孩喜出望外,开心地格格大笑,两条小腿乱蹬想挣脱。

德·玛海勒夫人走进来,惊得目瞪口呆:“啊!罗丽娜……罗丽娜做起游戏……先生,您真是个魔法师啊!”

杜洛华把小女孩放到地下,亲了她母亲的手。他们坐下来,想聊聊天,可是罗丽娜太兴奋了,坐在他们中间总说话,而平时她是那么沉默寡言,无奈只好打发她回房间。

她默默服从了,但是眼里滚动着泪花。

等屋里只剩下他们二人了,德·玛海勒夫人就压低声音说道:“您还不知道,我有一个大计划,而且想到了您。是这样:我每周都应邀去弗雷吉埃夫妇家吃晚饭,不时也到餐馆回请他们。我呢,不喜欢在家里招待人,天生没有这种本事;再说了,家务事我一窍不通,根本不会做饭,什么也不会干。生活上,我就喜欢马马虎虎。因此隔三差五,我请他们下饭馆,可是就我们三个人,总不是那么快活,我的熟人又跟他们凑不到一块儿。我对您说这些,就是要向您说明,这种邀请没有准时间,现在您该明白了吧,星期六晚上7点半,我邀请您同我们一起到富豪咖啡馆吃饭。您认识那家咖啡馆吧?”

杜洛华愉快地接受了邀请。少妇又说道:“我们总共只有四个人,正好一桌。这种小型聚会,我们这种女人还不习惯,因此一定非常有趣。”

她穿一件深栗色连衣裙,衬出她那身段、臀部、胸乳和胳膊,充分显示那撩人的风骚。杜洛华感到又迷惑又诧异,几乎有点不自在,但又不知是什么原因,只觉得这女人精心打扮得如此标致,而住宅又显见不注意美观,两者实在不协调。

凡是她身上的穿戴,凡是同她肉体直接密切相关的东西,无不精细优美,而周围的一切,她却毫不在乎了。

这次分手之后还同上次一样,杜洛华始终感到她在眼前,在他肉欲的幻觉中。于是,他心情越来越急迫,等待共进晚餐的那一天。

他的收入有限,还是无力购置一套晚礼服,便第二次租了一身黑礼服。他头一个到达,比约定时间提前了几分钟。

侍者引他上了三楼,走进单间雅座,只见墙上镶着红色壁毯,唯一的窗户正对着林荫大道。

一张方桌,四套餐具,台布雪白,仿佛上了漆似的油亮;酒杯、银餐具、暖炉,都快活地闪闪发光,辉映着两个枝形高烛台的十二支蜡烛。

向窗外望去,只见一大片淡绿色,那是各雅间强光照亮的一棵树的影子。

杜洛华坐在矮矮的长沙发上,红色沙发罩同壁毯一样,弹簧松了,身子陷下去,给他一种掉进洞里的感觉。他听到这家大饭店的嘈杂声,这是所有大饭店所特有的声响,有餐具和银器的撞击声、走在过道地毯上而减弱了的侍者的快步声,以及哪扇雅间门打开时传出顾客的说笑声。弗雷吉埃走了进来,同杜洛华握手的那种亲热劲儿,是在《法兰西生活报》的办公室里从未对他流露过的。“两位女士过一会儿就一道儿来,”他说道,“这种晚餐特别有情趣!”

接着,他瞧了瞧餐桌,让人灭掉一盏煤气长明灯,又走过关了半扇窗户,他怕穿堂风,挑了一个避风的座位,并且说明一句:“我要特别当心。有一个月还挺见好,可是近日又犯病了,估计是星期二那天,从剧院出来着了凉。”

有人打开门,两位少妇走进来,后面跟着一名餐厅领班。她们都戴着面纱,遮遮掩掩,小心翼翼,那种举止又神秘又可爱,是怕在这种人杂的地方,邻近或遇见不三不四的人。

在杜洛华向她问好时,弗雷吉埃夫人大肆责备他没有再去看她,还冲她女友微笑着加上一句:“原来如此,比起我来,您更看重德·玛海勒夫人,总是有时间去陪她。”

大家入座,领班将酒单递给弗雷吉埃。德·玛海勒夫人高声说:“两位先生想喝什么就上什么。至于我们,只要冰镇香槟,要最好的,柔和的香槟,别的一概不喝。”

等领班出去,她又兴奋地笑着说:“今天晚上,我可要一醉方休。我们要开怀畅饮,真的尝一尝醉生梦死的滋味。”

弗雷吉埃只当没听见,问道:“关上窗户,对你们没有什么妨碍吧?这几天,我的肺部又有点毛病。”“关上吧,没事儿。”

于是,他走过去关上另半扇窗户,返身重又坐下,那张脸就坦然平静多了。

他妻子一言未发,似乎在想什么事儿,那双眼睛低垂,微笑着凝视桌上的酒杯,还是那种淡淡的微笑,仿佛总在许诺而又永不兑现。[1]

奥斯坦德牡蛎端上来了,又小巧又肥实,宛如纤小的耳朵包在壳里,一送进嘴就融化在舌头和上颚之间,就像带咸味的糖块。

肉菜汤上过之后,又端上一条鳟鱼,那粉红色鱼肉,好似少女的肌肤,这时,餐桌上开始闲聊了。

首先谈起传遍大街小巷的一则新闻:一位上流社会的女士,同一位外国王爷在饭店雅间吃晚饭,被她丈夫的一位朋友撞见了,结果闹得满城风雨。

弗雷吉埃大肆嘲笑这桩艳事,两位女士则认为,那个饶舌的冒失鬼,完全是个不懂人情世故的小人。杜洛华同意她们的见解,还大声宣布,一个男子汉,在这种事情上,无论是当事者还是知情者,或者只是个见证人,都有义务将秘密带入坟墓。接着,他又补充说:“如果我们能指望彼此都绝对保密,那么生活会充满多么美妙的事情。经常阻挡,几乎总是阻挡女人的,就是惧怕的心理,唯恐隐私被人揭露。”

他又微笑着加了一句:“喏,是不是这样呢?”

女子为了一场短暂而轻率的欢乐,就怕造成不可挽回的丑闻,为此留下痛苦的眼泪,如果没有这种担心,会有多少人放纵,满足自己突发的欲望、一时强烈的感情冲动,或者一种异想天开的恋情啊!

他口若悬河,带着富有感染力的信念,仿佛在为哪个人辩护,为他自己辩护,言外之意便是:“同我打交道,就不必担心冒这种风险。不信就试试看。”

两位女士凝望着他,用目光表示赞同,认为他讲得入情入理,而且友好地默认,她们这种巴黎女人灵活的道德观,在这样严守秘密的保证面前,恐怕支持不了多久。

弗雷吉埃怕弄脏礼服而把餐巾挂在胸前,他一条腿收回压在身上,几乎躺在靠背椅上,突然他嘿嘿一笑,以怀疑论者那种坚信不移的神气,朗声说道:“活见鬼!是这码事儿,若是确信守得住秘密,谁还不想痛快痛快呢!哎呀呀!可怜的丈夫啊!”

于是,大家又谈起爱情。杜洛华虽不同意爱情永恒之说,但是认为可以持久,可以建立起一种联系,一种温情的友谊,一种彼此的信赖!感官的结合,不过是心灵结合的一种印记。然而,他特别憎恶那种纠缠不清的嫉妒、那种小题大做、那种吵闹、那种自寻烦恼,结果几乎总要导致关系破裂。

等他一住口,德·玛海勒夫人便发了一声感叹:“是啊,这是生活中唯一的好事儿,但我们又总是提出不可能达到的要求,坏了这种好事儿。”

弗雷吉埃夫人摆弄着餐刀,补充说道:“是啊……是啊……有人爱,就是好……”

她那遐想的神思似乎跑得更远,想到了一些决不敢明言的事情。

第一道正菜还没有上,他们不时喝一口香槟酒,抠几块小圆面包皮嚼一嚼,爱的念头,缓慢地,渐渐浸入他们的心田,令他们心醉神驰,如同清亮的酒一滴滴落入喉咙,令他们热血沸腾,精神恍惚了。

小羊排端上来了,入口鲜嫩而不腻,羊排下面垫着厚厚的小芦笋尖。“嘿!好东西!”弗雷吉埃嚷道。于是,他们细嚼慢咽,品味着嫩肉和奶油一般滑腻的芦笋。

杜洛华又说道:“我呀,只要爱上一位女子,她周围的一切就全部消失了。”

他怀着深深的信念这样讲,在享受口福时,又想到享受爱情,心情也就特别激动。

弗雷吉埃夫人一副超然的神气,喃喃说道:“第一次用手爱抚的时候,一个问道:‘您爱我吗?’另一个回答:‘是的,我爱你。’这种幸福是无可比拟的。”

德·玛海勒夫人刚才又举起高脚杯,将香槟酒一饮而尽,撂下杯子快活地说:“我呀,可不大信奉柏拉图。”

每人都浪笑起来,发亮的眼神表示同意这句话。

弗雷吉埃躺在靠背椅上,这时张开手臂按住垫子,口气严肃地说道:“您这样坦率,令人敬佩,这证明您是一位讲求实际的女子。不过,可否问一句,德·玛海勒先生对此有何看法?”

德·玛海勒夫人以悠长的、无比轻蔑的神态,耸了耸肩膀,接着明明白白地说道:“在这方面,德·玛海勒先生没有任何想法。他只有……只有弃权。”

于是,谈话又从柔情的崇高理论降下来,进入雅致的猥亵之花盛开的花园。

现在是巧妙的暗示,是用词语揭开面纱,如同撩起衣裙一样,现在也是言语的狡猾,是机灵而变相的胆大妄为,是各种各样毫无羞耻的虚伪,现在说的话虽用隐语,却揭示出赤裸裸的影像,让一切难以启齿的事情,都在人的眼中和头脑中飞快闪过,并让上流社会的人尝到绝妙而神秘的情爱,这是通过联想来煽情,在思想上达到一种不洁的接触,联想那些隐秘的、羞言的、渴望交欢的种种情事。

一道烤肉端上来了,小竹鸡四周围了一圈鹌鹑,接着又上豌豆、肥鹅肝酱,配以生菜沙拉;那像绿色泡沫似的一大盆齿状叶生菜,以及其他菜肴,他们不及细品,都胡乱吃了下去,只一心顾着说话,沉溺于情爱中。

现在,两位女士语近秽亵,不堪入耳了:德·玛海勒夫人天生胆大,仿佛有意挑逗;而弗雷吉埃夫人矜持中却别有魅力,那音容笑貌,整个举止都显出一种廉耻,嘴里说出来的话听似委婉,其实更加突出了放纵。

弗雷吉埃靠着软垫,完全躺下了,他不住口地又吃又喝,笑声不止,时而抛出一句话,大胆露骨到了极点,两位女士觉得说法上有点刺耳,装出有点难为情的样子,但也不过持续两三秒钟。他每次讲一句过分猥亵下流的话,还加上一句:“孩子们,你们这样很好。照此下去,你们最后非干蠢事不可。”

餐后甜食上来了,然后又喝咖啡,喝助消化的烈酒。他们的神经异常兴奋,再喝下烈性酒,就更加滞重,更加火热,一片朦胧恍惚了。

德·玛海勒夫人,正如她入席时宣布的那样,真的醉意醺醺了。她自己也承认这一点,表现出女性话多的欢快情致,不仅让她的客人开心,也突显了毫不掺假的一点儿醉态。

也许谨慎起见,弗雷吉埃夫人现在沉默不语了。杜洛华已经感到自己太冲动,现在机灵地收敛锋芒,以免有损自己的名声。

有人点着香烟,弗雷吉埃突然咳嗽起来。

这一阵呛咳来势凶猛,把他的喉咙都要撕裂,咳得他满脸通红,额头出了汗,用手帕捂住嘴喘不上来气。等这阵咳嗽平缓下来,他怒形于色,愤然说道:“这种聚会,我看一点意思也没有,实在愚蠢。”他那好兴致烟消云散了,又恢复在他头脑萦绕的对这病痛的恐惧上。“我们回去吧。”他说道。

德·玛海勒夫人摇铃叫侍者埋单。账单几乎立刻送来,她试图瞧瞧餐费,可是数字在眼前打转,她便把单子递给杜洛华。“您看看,帮我付了。我醉得太厉害,看不清了。”

她说着,将钱袋扔到杜洛华的手中。

总共一百三十法郎。杜洛华检查核实了账单,给了两张钞票,收下找回的钱,又低声问道:“给侍者留下多少小费?”“不知道,随您便吧。”

他拿了五法郎放在盘子上,把钱袋还给少妇,对她说道:“我送您到家门口好吗?”“当然好了,我自己找不到家在哪儿了。”

杜洛华同弗雷吉埃夫妇握手告别,便和德·玛海勒夫人单独乘出租马车走了。

杜洛华感到她挨着他,靠得特别紧,同他单独关在这漆黑的车厢里,只有煤气路灯不时突然照亮一下。他隔着袖子能感到她肩头的温暖,可是找不出一句话对她讲,一个词儿也找不出来,他的头脑已经被强烈的欲望所统摄,一心想把她搂在怀里。“如果我胆敢这么做,她会有什么反应呢?”他心下暗道。他想起餐桌上窃窃私语讲的那些猥亵的话,胆子就壮了,但同时又怕造成丑闻,还不敢轻举妄动。

德·玛海勒夫人偎在车厢角落,一动不动,同样一声不吭。如果不是路灯的光每次射进来,照见她那双明亮的眼睛,他还真以为她睡着了呢。“她想什么呢?”杜洛华明显感到,此时不宜说话,讲一句话,哪怕只讲一句话,他的机会就会不翼而飞;然而他又缺乏勇气,缺乏那种孟浪的、突然行动的勇气。

忽然,他觉出她的脚动了一下。她这样动了一下,是一种干脆的、神经质的动作,表示不耐烦,也许是一声召唤。这一动作几乎难以觉察,却令他从头到脚,浑身肌肤一阵猛烈的战栗,他忽地转过身,扑过去,用双唇寻找她的嘴唇,双手则抚摩她裸露的肌肤。

德·玛海勒夫人叫了一声,只轻轻叫了一声,她想抬起身,挣扎了一下,要推开他,然后便顺从了,仿佛力气用尽,抗拒不下去了。

时过不久,马车驶到她的住宅门前停下了。杜洛华吃了一惊,还没有考虑用什么激情的话向她表示感谢与祝福,向她表明自己怀有感激的爱。然而。她还不起身,还一动不动,是让刚刚发生的事情弄昏了头。杜洛华怕车夫产生怀疑,就先下了车,再伸手去扶少妇。

她踉踉跄跄,终于下了马车,一句话也没有讲。杜洛华按了门铃,在门要打开的时候,他声音颤抖地问道:“什么时候再见到您?”

少妇回答的声音极低,他只能勉强听见:“明天来同我共进午餐吧。”说罢,她便消失在门厅的暗影里,并推上沉重的门扇,咚一声像放炮一样。

他付给车夫五法郎,然后信步走去,心中喜不自胜,脚步飞快而又得意。

他终于抓到了一个,一个有夫之妇!一位上流社会女子!真正的上流社会!巴黎的上流社会!原来这么容易,这么出乎意料!

在此之前,他一直以为,要接近并征服一位夜思梦想的女子,必须无比殷勤,无休无止地等待,还必须万分机灵,围着人家转,总是表白爱情,总是叹气,又总是送礼物。孰料碰到第一个女人,稍事进攻,一下子就归顺他了,进展如此迅速,简直令他惊愕。“她是因为醉了,”他心中暗道,“明天,她的调门儿就会改变。我就得痛哭一场。”他这么一想,顿时不安起来,继而心中暗道:“算了,管他呢。我既然把她弄到手,就有法子保住她。”

他希望飞黄腾达,希望出名,发财并赢得爱情,种种希望都迷失在朦胧的幻景中,忽然,他从幻景中望见一长列女子,好似在天宫走过的一串哑角,只见那些女子个个妩媚风流,有钱有势,笑盈盈地走过去,一个接着一个消失在他那梦幻的金色云雾中。

他的睡梦充满幻觉。

第二天,他去拜访德·玛海勒夫人,上楼时心情有点紧张。人家会怎样接待他呢?拒不接待又该怎么办呢?如果连她家门也不让登呢?如果她把事情讲了呢?……不可能。无论她怎么讲,别人总会猜测出全部真相。因此,他能掌握这种局面。

矮个儿女仆来开门,她的脸色同往常一样。于是,杜洛华放下心来,就好像他早有准备,会见到女仆一张惊慌失态的脸。

他问道:“夫人可好?”

女仆回答:“是的,先生,总是老样子。”

女仆将他让进客厅。

他径直朝壁炉走去,想检查一下自己的头发和穿戴,对着大镜子先正一正领带,忽见镜中映出少妇站在卧室门口正注视他。

他装做根本没有见到,于是,二人在镜中相互观察,窥视,相互打量了几秒钟,然后才面对面相见。

杜洛华转过身。她站在原地未动,似乎在等待。他冲过去,结结巴巴地说:“我多么爱您!我多么爱您!”少妇张开手臂,扑到他胸前,然后抬起头,二人拥抱亲吻了许久。

杜洛华心中暗道:“真想不到这么容易。看来事情顺利得很。”二人的嘴唇分开之后,他一言不发,脸上挂着微笑,眼中极力显示无限的爱。

少妇也在微笑,而女人的这种微笑,正是主动表示欲望、同意,表示情愿委身。她喃喃说道:“只有我们俩。我把罗丽娜打发走了,让她到一个小伙伴家去吃午饭。”

杜洛华叹了口气,亲了亲她的手腕:“谢谢,我真崇拜您。”

这时,少妇挽住他的手臂,就像对待自己的丈夫似的,二人走到长沙发,并肩坐下。

杜洛华心想,谈话必须有个巧妙的、能抓住人的开场白,却没有想出可心的话,只好结结巴巴地说道:“这么说,您不太怪我啦?”

少妇伸一根指头按在他嘴上:“住口!”

二人默默无语,四目对视,滚烫的手指绞在一起。“我多么渴望您啊!”

少妇又重复道:“住口!”

隔着墙壁,他们听见女仆在餐室摆餐具的声响。

杜洛华站起身:“我可不能挨您这么近,离这么近我会失去理智。”

这时房门打开了:“夫人请用餐。”

杜洛华一本正经,给手臂让女主人挽住。

他们对面坐着吃饭,相互眉来眼去,总是对视微笑,心思完全放在他们自己身上,完全沉浸在初生柔情的无比甜美的魅力中。他们还在用餐,却不知道吃下去的是什么。杜洛华感到一只脚,一只小脚在桌下游荡,他就用双脚捉住,紧紧夹住不放了。

女仆出出进进,不紧不慢地取走空盘,端上新菜,似乎没有注意到有什么情况。

他们吃完饭,又回到客厅,并排坐在长沙发原来的位置上。

杜洛华一点儿一点儿凑近,紧贴在一起,又想拥抱她。可是,少妇冷静地把他推开了:“当心点儿,会有人进来。”

杜洛华便低声问道:“什么时候能单独见您一个人,好对您说我是多么爱您呢?”

少妇俯过身去,对着他的耳朵悄声说:“近日我登门,去您家作一次小小的拜访。”

杜洛华感到自己脸红了:“这个么……到我家……我那儿……很简陋……”

少妇微微一笑:“没关系。我去是看您,而不是看房子。”

于是,杜洛华又催问,她什么时候去。她定了个比较远的日子,是在下周。杜洛华又恳求日子往前提,他说话结结巴巴,揉搓着她的双手,两眼放光,那张红红的脸烧得厉害,完全为欲火所吞噬,这种欲火,在孤男寡女单独用餐之后,往往来势凶猛。

少妇开心地看着他怀着这种强烈的欲望,苦苦地哀求,于是一点一点让步,一天一天往前提。然而,杜洛华一再重复:“明天……说呀……明天。”

她终于答应了:“好吧,明天就明天。5点钟。”

杜洛华欢喜地长出一口气。继而,他们开始安安静静地聊天,那种亲密样子好似相识有二十年了。

门铃突然响了,吓得他们一抖;两个人身子一蹿,便拉开了距离。

她咕哝一句:“大概是罗丽娜。”

孩子进来了,开始一下子愣住,继而跑向杜洛华,看见他喜出望外,高兴得直拍手,嚷道:“哈!帅哥儿!”

德·玛海勒夫人笑起来:“咦!帅哥儿!罗丽娜给您命名啦!给您这个昵称多好,以后,我也叫您帅哥儿啦!”

他将小女孩抱在膝上,不得不同她一起玩他教给她的各种小游戏。

差20分3点了,杜洛华起身要去报社。他来到楼道,还对着半开的房门悄悄说了一声:“明天,5点。”

少妇微笑着回答“好”,便消失了。

杜洛华干完一天的活儿,便考虑如何布置房间,如何最大限度地遮掩住所的寒酸,以便接待他的情妇。他有了个主意,把日本小玩意儿别在墙上,于是花五法郎买了一整套日本版画、小扇子、小隔热屏,用这些东西遮住壁纸上太显眼的污迹。他还在窗玻璃上贴了透明的小画,有江中的行船、飞越红色天空的鸟儿、站在阳台上的五颜六色的仕女,以及在雪原上列队的小黑人。

他的居所小小空间只够坐卧,这样一布置,很快就像彩纸灯笼的内侧了。这种效果他挺满意,还花了一个晚上的工夫,用剩下的彩纸剪下鸟儿贴在天棚上。

布置完了上床睡觉,火车笛鸣犹如催眠曲伴他进入梦乡。

次日,他买了一袋糕点、一瓶马德拉葡萄酒,早早回到家中。可是,他不得不再出去一趟,买两个盘子和两只酒杯。他腾开桌子,将脸盆、水罐和盥洗用品藏到桌下,用一块餐巾盖住肮脏的木头桌面,这才摆上点心。

他开始等待。

5点一刻她到了,立刻被色彩鲜亮的各种图案吸引住了,不禁喊道:“嘿!您这家可真不错啊!只是楼道里人太多了。”

杜洛华一把将她搂在怀里,隔着面纱,激动地吻她前额和帽子之间的秀发。

一个半小时之后,杜洛华送她出来,一直送到出租马车车站,等她上车后,还低声对她说:“星期二见,同一时间。”

她重复道:“同一时间,星期二见。”由于夜幕已经降临,她便从车窗探出头来,同杜洛华亲吻。车夫朝牲口抽了一鞭子,她还喊了一声:“再见,帅哥儿!”一匹白马拖着疲惫的步子,拉着破旧的街车走了。

每隔三两天,杜洛华就接待德·玛海勒夫人一次,有时上午,有时晚上,就这样持续了三周的光景。

有一天上午,他正等待,忽听楼道里一阵吵嚷,便到门口瞧瞧。一个孩子号啕大哭,一个男人大发雷霆:“这家伙又怎么啦,大哭大叫的?”一个女人气急败坏,声音尖厉地回答:“是到楼上记者家的那个臭婊子,在楼梯口把尼古拉给撞倒了!这些娼妓,上楼一点也不当心孩子,就好像谁都得让路似的!”

杜洛华听见长裙窸窣、脚步急促登上这层楼梯的声响,他不知所措,慌忙撤回屋里。

他刚把房门关上,便有人敲门,他打开一看,只见德·玛海勒夫人气喘吁吁,惊慌失措地冲进屋里,结结巴巴地问道:“你听见了吗?”

杜洛华假装毫无所知。“没有哇,什么事儿啊?”“没听见他们怎么骂我?”“他们,谁呀?”“住在楼下的那帮穷鬼。”“没听见啊,告诉我,到底怎么回事儿?”

她哭起来,哽咽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杜洛华只好给她摘下帽子,解开胸衣带,扶她上床躺下,再拿湿毛巾拍打她的太阳穴:她还是喘不上来气儿。等到情绪稍微平静一点儿,她那满腔怒火便发作了。

她要杜洛华立刻下楼去,找那些人算账,把他们宰了。

他一再说:“哎!那是工人,是大老粗。想想看,这要闹到法庭上去,你就会被别人认出来,被收审,名誉就全完了。可不能跟这种人闹得身败名裂。”

她又另想主意:“现在,我们怎么办?我呀,我是不能再来这儿了。”

杜洛华答道:“这好办,我马上搬走。”

少妇咕哝道:“行啊,可是这要拖很长时间。”忽然,她灵机一动,有了个主意,顿时放下心来,“算了,听我说,我有办法了,这事儿让我来,什么你也不要管。明天早晨,我给你发来一张小蓝纸。”

她说的“小蓝纸”,就是巴黎发送的加封电报。

现在,她脸上有了笑容,想出这样主意,心中美滋滋的,眼下还不愿透露,到时候为了爱情,她会做出许多荒唐事儿来。

然而,她下楼时心情十分紧张,只觉得双腿发软,整个身子的重量全压在她情夫的胳膊上。

这次他们倒没有碰见人。

次日他迟迟未起来,将近11点钟还躺在床上,电报局邮差果然给他送来了小蓝纸。杜洛华拆开,读到下面电文:5时在君士坦丁堡街一二七号见面。叫人为你打开杜洛华夫人租的套房。克洛吻你

5时整,他来到一幢带家具出租的楼房,走进门房的屋子问道:“请问,杜洛华夫人是在这儿租了一套房吗?”“对,先生。”“请您带我进去好吗?”

这种微妙的局面,门房显然见得多了,知道必须慎重对待,他注视来人的眼睛,然后在一长排钥匙中选了一把,同时问道:“您就是杜洛华先生吗?”“对,一点不差。”

门房打开一个两间屋的小套间,就在一楼门房小屋的对面。

客厅的壁纸还相当新,印有花枝图案,红木家具上,盖着黄色图案的淡绿色棱纹布罩,地面铺着极薄的织花地毯,双脚走在上面能感到底下的地板。

卧室极小,一张大床就占去四分之三的面积,摆在里侧,两头都顶着墙,上面挂着沉重的蓝色棱纹布幔帐,下端掖在红丝绸鸭绒被下面,只见被面上满是可疑的污痕。

杜洛华心神不定,又心中不满,思忖道:“这套房间,又得让我花一大笔钱,看来我还得借债。这事儿她干得实在愚蠢。”

房门忽然打开了,克洛蒂尔德一阵风似的进来,连带衣裙发出窸窣的声响,她张开双臂,兴高采烈地说:“还不错吧,嗯,还不错吧?不用爬楼梯了。就在楼下,又临大街!出入走窗户,连门房都看不到你。我们在这里相爱,可以尽情欢乐了!”

杜洛华冷冷地拥抱她,到了嘴边的问题却不敢提出来。

她带来一大包东西,放到屋中央的独脚小圆桌上,打开包,拿出[2]一块香皂、一瓶鲁宾香水、一条毛巾、一盒发夹、一个扣纽钩,以及一只小烫发钳子,每当前额的发卷乱了就用来烫一烫。

这架势简直要安家落户,她兴致勃勃,每样东西都找地方放好。

她拉开衣柜的抽屉,说道:“我得带些内衣来,必要时好有换的,那就方便多了。我出门买东西,万一碰上下雨,就到这儿来晾晾衣裳。我们每人一把钥匙,门房那儿留一把,以防万一。我租了三个月,当然用你的名字,我的姓名可不能亮出去。”

于是,杜洛华问道:“什么时候付房租,告诉我好吗?”

她无所谓地回答:“亲爱的,已经付啦!”

杜洛华又说道:“那么,我就是欠你的喽?”“别这么说,我的小猫咪,这同你无关,是我要干这件小小的荒唐事儿。”

他装出生气的样子:“哎!不,这怎么成,我决不允许。”

少妇就凑到面前哀求,将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求求你了,乔治,我们这小窝算我的,只属于我,这会让我多高兴,让我太高兴啦!这不会伤害你吧?伤害什么呢?我希望把这献给我们的爱情。说你愿意,我的小乔乔,说你愿意,好吗?……”她就这样用眼神,用嘴唇,用整个身子哀求。

人家怎么恳求,他也不答应,还摆出恼怒的样子,最后才让步,认为这种要求,其实是合情合理的。

等她走了之后,杜洛华搓着双手,喃喃说道:“不管怎么说,她心眼儿真不错。”但是他并没有探询一下内心,今天这种看法从何而来。

又过了几天,他又收到一张小蓝纸,通知他说:我丈夫外出视察六周,今晚归来。我们暂停一周。多苦的差使,亲爱的!你的克洛

杜洛华呆若木鸡。老实说,他早就不想她是有夫之妇了。还有一个男人,要看看是什么长相,只瞧一眼,见识一下。

这期间,他还是耐心地等待那丈夫离去,有两个晚上,他又去了风流牧羊女游乐场,最后总是去拉舍尔那儿过夜。

一天早晨,他又收到一封电报,仅有六个字:即日,5时。——克洛

二人都提前赴约了。少妇满怀痴情,无比激动地投入他的怀抱,狂热地亲吻他的脸,然后对他说:“等我们尽情交欢之后,你若是愿意的话,就带我去找个地方吃晚饭。今天我可自由了。”

正值月初,杜洛华的工资虽然早就预支出去了,仅靠各处弄点钱,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生活,但这回碰巧他身上有点钱,乐得有机会为她花上几个。

他回答说:“行啊,亲爱的,你说上哪儿就上哪儿。”

约摸7点钟,他们出了门儿,走上环城大道。少妇紧紧偎着杜洛华,对着他耳朵说道:“你不知道,我挽着你的胳膊出门,该有多高兴啊,同你紧紧挨在一起,这种感觉我多么喜欢啊!”

杜洛华问道:“你愿意去拉居易勒老餐馆吗?”

她回答说:“不去,那儿太讲究了。我要去一家有趣的大众饭馆,职员和女工去吃饭的地方。我特别喜欢郊区小咖啡馆那种热闹的聚会!嘿!我们若能去乡下该有多好啊!”

杜洛华对这个街区的这类小饭馆一无所知,只好沿着环城大道游荡,最后走进一家酒馆,里面单设一间餐厅。德·玛海勒夫人隔着窗户瞧见两个没戴帽子的女孩,坐在两名军人对面陪着吃饭。

这间餐厅狭长,最里端有三位用餐的顾客,是出租马车的车夫。还有一个人,无法归到任何行业,他抽着烟斗,双腿伸到前边,两手掐着腰带,身子几乎躺在椅子上,脑袋从椅背横梁上仰向后面。他那夹克衫赛似污迹博物馆,口袋鼓鼓的像肚子,只见露出一个酒瓶的瓶口、一块面包、一个报纸包儿,以及耷拉着的一段绳头。他的头发很厚,天生短而弯曲,乱糟糟的,脏成了土灰色。他的帽子扔在椅子下面。

克洛蒂尔德一走进来,那华丽的打扮引起轰动。两对青年中止窃窃私语,三名车夫也停止议论,就连那个抽烟斗的人,也将烟斗从嘴上移开,朝前方吐了一口痰,偏过点儿头来打量。

德·玛海勒夫人低声说道:“这儿真不错,我们一定会觉得很可心,下次再来,我就换上女工的服装。”她毫不拘束,坐到油乎乎的桌前也没有厌恶之感。木头餐桌积的油腻,仿佛涂了一层油漆,满处洒的饮料就算是冲洗,伙计拿抹布抹上一把,就算收拾干净了。杜洛华倒有点不自在,感到有点丢脸,他想找一个挂衣钩挂他的高筒礼帽也找不到,只好放到一把椅子上。

他俩吃了一盘炖羊肉、一大片羊后腿和一份生菜。克洛蒂尔德一再说:“我太喜欢吃这个啦。我是下等人的口味,我在这儿比在英国[3]咖啡馆还要开心。”接着她又说道,“你若想让我玩个痛快,就带我去一家小歌舞酒吧。这附近就有一家,我了解,非常有趣,叫做‘白雪王后’。”

杜洛华吃了一惊,问道:“是谁带你去过那儿?”

杜洛华注视她,见她脸红了,神情有点慌乱,就好像突如其来这一问,唤起了她藏在心中的一段隐私。她迟疑了一下——女性的这种迟疑极为短促,一般很难看出来——便答道:“是一个朋友……”她沉吟了一下,又加上一句,“……他已经死了。”

说罢,她伤心地垂下眼睛,那伤心的神情倒十分自然。杜洛华第一次想到,这个女人过去的生活,有多少情况他不了解。毫无疑问,从前她有过几个情夫,都是什么样的人呢?属于什么阶层呢?

心中隐隐产生一股醋劲儿,一阵敌意,敌视这个女人心中和生活中一切他不了解的事情,一切根本不属于他的东西。杜洛华注视她这颗漂亮而沉默的脑袋,因为里面隐藏的秘密而恼火,心想甚至在此刻,这颗脑袋带着几分遗憾,也许还在想念另一个情夫,想念其他那些情夫。他多想钻进这记忆中瞧一瞧,搜索一遍,全部弄清,全部了解……

克洛蒂尔德还反复说:“你愿意带我去‘白雪王后’那儿吗?再去那儿,今天也就尽欢了。”

杜洛华心中暗道:“算啦!从前的事儿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真够傻的,还为这个自寻烦恼!”于是,他微笑着答道:“当然啦,亲爱的。”

等他们来到大街上,克洛蒂尔德便声调神秘,就像诉说心里话那样低语:“我始终未敢向你提出这种要求;可是你想象不出,我多么喜欢去那种男孩子胡闹,而女人不去的各种地方。等狂欢节的时候,我就装扮成男学生。我一身男学生打扮,肯定特别好玩。”

他们走进舞厅时,克洛蒂尔德就紧紧靠住他,望着那些妓女和拉皮条的男人,目光充满欣喜若狂的神色。她瞥见一名严肃的、站在原地不动的保安警察,就不时说道:“那警察看样子挺棒。”就好像这样才放下心来,不会有什么危险了。过了一刻钟,她看够了,杜洛华就送她回家。

一系列的冶游就这样开始了,到下层人消遣的不三不四的地方。杜洛华发现,他这情妇像大学生一样,对酒后闲逛兴趣特别浓厚。

她平时来赴约,就穿一件布衣裙,头戴一顶侍女便帽,是通俗喜剧中女仆戴的那种帽子。她在衣着上力求朴素淡雅,但仍旧戴着钻石戒指、手镯和耳环,每当杜洛华恳求她摘掉这些首饰时,她总拿出这条理由:“哎!不用,他们会以为这不过是莱茵河里的碎石子。”

她自以为伪装得十分巧妙,其实就像鸵鸟那样,将头插进沙子里。她就打扮成这样,出入那些下流的小酒馆。

本来她还要杜洛华打扮成工人模样儿,但他执意不肯,仍是常逛林荫大道的那身绅士打扮,甚至不肯将高筒礼帽换成软呢帽。

不过,她觉得他这样固执也没什么,用这种推理来安慰自己:“别人还以为我是个交了好运的女仆,跟上了一位少爷呢。”她认为这出喜剧无比美妙。

他们俩就这样出入大众酒馆、咖啡馆,到烟熏火燎的简陋饭馆里端坐下,也不管椅子瘸了腿,木桌多么破旧。餐厅里弥漫着呛人的烟雾,还残留着晚餐炸鱼的味道。身穿劳动服的汉子一边用小杯喝着烧酒,一边大吼大叫。伙计送来两份樱桃泡烧酒,惊讶地打量这奇异的一对。

克洛蒂尔德心惊胆战,又喜出望外,开始小口抿着红红的果汁,闪闪发亮的目光不安地扫视周围。她每吃下去一个樱桃,就有一种罪过的感觉,每喝下去一滴灼人辛辣的烧酒,都有一种强烈的快感,就像违犯天条,偷尝了禁果那样欢喜。

然后,她悄声说道:“我们走吧。”于是他们离去。她低着头,迈着碎步,像女演员下台时那样,快速地从餐桌之间溜出去。那些酒客臂肘撑着桌子,用怀疑而不满的目光注视她走过去。她一出门就长出了一口气,就好像逃脱了多么大的危险。

有几次,她战战兢兢地问杜洛华:“在这种地方,若是有人骂我,你怎么办呢?”

他拿出硬充好汉的口气答道:“这还用问,我当然保护你啦!”

她幸福地搂紧他的手臂,也许还隐约希望她挨人臭骂好受到保护,希望看到男人为她动起拳脚,哪怕是酒馆这些男人同她心爱的人大打出手。

这种冶游,每周重复两三次,杜洛华开始厌倦了,况且每次车马费和餐饮费要半个金币,近来他也很难搞到了。

现在,他的生活无比艰难,比他在北方铁路局干事时还要拮据,只因他当上记者的头几个月,大把大把花钱,出手不计,总抱着希望次日就能赚到大钱,如今财源枯竭,搞钱之道全用尽了。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向会计室借钱,可是,这个办法很快就不灵验了,他已经向报馆预支了四个月工资,还预支了他按行计酬的文章的稿费六百法郎。此外,他欠弗雷吉埃一百法郎,欠手头宽裕的雅克·里瓦乐三百法郎,还有令他不胜烦恼的无数小欠账,都说不出口,二十法郎或一百苏不等。

他向圣保丹求教,还能想出什么办法弄到一百法郎。圣保丹虽然擅长发明创造,这次也无计可施了。杜洛华这样一文不名,心里恼火极了,现在要花钱的方面更多,因此比从前更难忍受这种穷困。他心头憋着一股火,看谁都不顺眼,火气越来越大,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随时随地都可以发作。

有时他扪心自问,自己是怎么搞的,每月居然平均花出上千利弗尔,而且根本没有胡花,没有挥霍;不过仔细一算他就发现,在林荫大道随便哪家大咖啡馆,午餐要八法郎,晚餐要十二法郎,加起来就是一路易金币,零用钱总得十来法郎,也不知怎么就流出去了,这样总起来,每天就是三十法郎,到月底就是九百法郎。这还不算衣服、鞋袜、床单被罩,以及洗衣裳等各种花费。

因此,12月14日这天,他兜里一个铜子儿也没有了,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法子弄到点钱。

他像从前常有的情况那样,干脆不吃午饭了,下午就在报社里工作,心里又憋火又不安。

将近4点钟,他收到情妇的一张小蓝纸,只见上面写道:“我们共进晚餐好吗?饭后再一道散步。”

他当即答复:“无法共进晚餐。”继而又一想,舍弃她会给自己带来的欢乐时光,未免太愚蠢了,于是又加了一笔:“不过,9时我在我们居所等你。”

为了节省电报费,他派一名伙计将短简送去,然后又想法弄顿晚饭。

到了7点钟,他已经饥肠辘辘了,一点儿着落还没有呢。万般无奈,他就破釜沉舟,使出最后一招儿了。他等同事一个一个走光,只剩下只身一人时,便猛劲按铃。留下值班的老板的听差,闻声赶来了。

杜洛华站在那里,焦急地搜索自己的衣兜儿,气恼地说:“你瞧,富卡尔,我钱包忘在家里了,我还得去卢森堡宫赴晚宴呢,借我五十苏付车钱吧。”

那人从坎肩口袋里掏出三法郎,问道:“杜洛华先生不想多拿点儿吗?”“不用,不用,这就够了。谢谢。”

杜洛华抓起白花花的钱币,跑下楼去,到一家大众小饭馆吃晚饭;每逢身无分文的时候,他就到那里去用餐。

9点钟,他在小客厅等待情妇,双脚放在炉火前取暖。

她到了,看那情绪异常兴奋,异常快活,大概是受街上冷风的激发。“你若是愿意,”她说道,“我们就先出去兜一圈儿,11点再回这儿来。这天儿散步好极啦。”

杜洛华嘟嘟囔囔地答道:“干吗出去呢?待在这儿不是挺好的嘛。”

克洛蒂尔德帽子也没有摘,又说道:“你还不知道,外面月色美极了。今天晚上散步,肯定赏心悦目。”“这有可能,可是,我并不想出去散步。”

他说这话的样子气急败坏,克洛蒂尔德不禁诧异,觉得伤了自尊心,便问道:“你这是怎么啦?为什么这种态度?我不过是想出去兜一圈儿,不知道怎么就惹你生气了。”

杜洛华恼羞成怒,站起来说道:“我不是生气,而是烦得慌。就是这码事!”

克洛蒂尔德这类女人,一逆着就恼火,一无礼就大发雷霆。

她愤然作色,轻蔑而冷淡地说道:“我不习惯别人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那好,我一个人去。再见!”

杜洛华明白问题严重了,急忙追上去,抓住她的手亲吻,结结巴巴地说:“原谅我,亲爱的,原谅我吧。今天晚上,我心情非常烦躁,动不动就发火。要知道,我有不顺心的事儿,有些烦恼的事儿,全是职业上的。”

她心有点软了,但是情绪还未平静下来,说道:“这同我没关系,你心情不好,往我身上撒气,我可不吃这一套。”

杜洛华把她搂在怀里,往长沙发拖去:“听我说,我的小美人儿,我一点儿伤害你的意思都没有。我想都没想,话就出口了。”

他强按她坐下,自己则跪在她面前:“你饶恕我了吗?对我说,你已经饶恕我了。”

她冷淡地低声说道:“好吧,但是下不为例。”

接着,她又站起来,补充说道:“现在,我们去兜一圈儿吧。”

杜洛华还一直跪着,他用双臂搂住她的臀部,结结巴巴地哀求道:“求求你了,我们就待在这儿吧。恳求你了,就答应这点儿请求吧。今天晚上,我多么渴望把你留在身边,就在这儿,守着炉火,只陪我一个人。你说‘好吧’,求求你了,就说一声‘好吧’。”

她却毫不容情,斩钉截铁地反驳道:“不行。非出去不可。我可不能由着你的性子。”

杜洛华还在坚持:“恳求你了,我是有原因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她又说了一遍:“不行。你不想同我一道出去,那我就走了。再见!”

她一扭身挣脱了,朝门口走去。杜洛华又追上去,一把将她抱住。“听我说,克洛,我的小克洛,听我说,就答应我这点请求吧……”她不答话,只是摇头拒绝,闪避他的亲吻,极力想挣脱好走掉。

杜洛华还结结巴巴地说:“克洛,我的小克洛,我这是有原因的。”

她停下来,面对面注视他:“你说谎……什么原因?”

杜洛华满面通红,不知道说什么好。克洛蒂尔德又气愤地说道:“你瞧,就是说谎……真不是人……”

她眼含泪水,气愤已极,猛地挣脱了。

杜洛华再次抓住她的肩膀,万般无奈,他准备全部承认,以避免这场决裂,于是用绝望的声调明确说:“原因就是,我分文没有了……就是这码事儿。”

克洛蒂尔德戛然停止,注视他眼睛的深处,要从中看出真相:“你说什么?”

他的脸一直红到耳根:“我说我分文没有了。你明白吗?就连二十苏,十苏也没有;我们随便进哪家咖啡馆,喝一杯黑茶藨子酒,我也付不起钱啊。你逼我讲出这种丢人的事儿。我实在不能陪你一道出去,假如我们坐下要两份饮料,我总不能心安理得地对你说,我付不起账吧……”

她一直面对面注视杜洛华:“这么说……真是这码事儿啦……嗯?”

一眨眼工夫,他把所有口袋都翻出来,裤子的、坎肩的、礼服的口袋全翻出来,低声说道:“喏……现在……你满意了吧?”

她情绪非常激动,突然张开双臂,搂住杜洛华的脖子,断断续续地说:“噢!我可怜的宝贝……我可怜的宝贝……这我哪儿知道啊!你怎么落到这一步呢?”

她让杜洛华坐下,她自己则坐到他双膝上,搂着他脖子,不停地吻他,亲他小胡子,亲他嘴,亲他眼睛,逼他讲出来,他何以这样穷困。

他随口编造了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说他不得不帮助陷入困境的父亲,不仅拿出了全部积蓄,而且还欠了一大笔债。

他还补充说:“我的财源完全枯竭,至少六个月,我还得忍饥挨饿。无所谓。生活中,总有闹饥荒的时候。归根结底,为了金钱,不值当那么愁眉苦脸。”

克洛蒂尔德对着他的耳朵说:“我借给你,好吗?”

他不失尊严地答道:“你心肠真好,我的小宝贝。不过,求求你,别再说这个了。再说就会伤害我的自尊心了。”

她不讲了,只是紧紧搂住他,悄声说道:“你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多么爱你!”

这是他俩相爱的最美好的一个夜晚。

克洛蒂尔德要走的时候,又笑嘻嘻地说道:“嘿!一个人在你这样处境,忽然找见忘在兜里的钱,一枚滑进衬里去的硬币,那该多有意思啊!”

杜洛华也深信不疑地应道:“唔!那当然啦。”

她借口月色极美,要步行回家,并且望着明月赞叹不已。

这是初冬的夜晚,清冷而宁静,已经结了晶莹的薄冰,马车跑得很快,行人脚步匆匆,鞋后跟踏着人行道,发出嘎嘎的声响。

分手时,她又问道:“后天见面,你说好吗?”“当然好了。”“同一时间?”“同一时间。”“再见,亲爱的。”

他们又深情地拥抱。

杜洛华大步流星走回家,一路上心里总琢磨,第二天得想个什么法子摆脱困境。他要开门时,伸手摸坎肩的兜找火柴,却感到一枚硬币在手指间滚动,一时愣住了。

他点上灯,便抓出硬币,仔细一看,竟是面值二十法郎的一枚金币。

他觉得自己快要乐疯了。

他翻过来掉过去,端详着金币,思忖是什么奇迹在这里出现,总不会从天上掉进他口袋里的吧?

猛然间,他猜到了,一股怒火袭上心头。他情妇说过,钱币可能滑进衣服衬里的缝儿中,到穷困的时候发现了,果然如此。这种施舍,正是她干的。真叫人无地自容!

他狠狠地说:“好吧!看我后天怎么接待她!叫她尝尝好受的滋味儿!”

他上床睡觉时,心中还忿忿不已,感到受了极大的侮辱。

一觉醒来,已经很晚了,肚子饥饿,他想重新入睡,到下午两点钟再起床,继而又一想:“这样也不是办法,无论如何也得弄到钱。”于是,他起床出门,希望走在街上,会想出个好主意。

主意是没想出来,每经过一家餐馆,吃饭的欲望倒是更加强烈,直流口水。到了中午,他还是什么也没有想出来,就突然横下一条心:“管他呢!克洛蒂尔德这二十法郎,不妨先用来吃午饭再说,明天把钱还给她就是了。”

于是,他走进一家啤酒店吃午饭,花了两法郎五十生丁。到了报社,他又把三法郎还给听差:“喂,富卡尔,给你昨晚借给我的车钱。”

他一直工作到7点钟,出去吃晚饭,又从那笔钱里取出三法郎,再加上晚上喝的两杯啤酒,当天的花费就达到九法郎三十生丁了。

第二天这二十四小时里,他既不能再去赊账,也开不出新的财源,只好又从当晚要还给人家的二十法郎里,借出六法郎五十生丁,结果到赴约时,口袋里只剩下四法郎二十生丁了。

他脾气坏极了,就跟疯狗一样,决意要把事情立刻搞清楚。他要对情妇说:“跟你说,那天你放进我兜里的二十法郎,我发现了,今天先不还给你,因为我还没有时间解决钱的问题,境况丝毫没有改善。不过,等下次见面时,我一定还给你。”

然而她来了,那么温柔体贴,而又惴惴不安。他对她会是什么态度呢?于是,她不容工夫,一个劲儿地同他亲吻,以免一见面就得解释。

杜洛华心里也有打算:“等一会儿再谈这个问题也来得及。我要见机行事。”

可是“机”没见到,也就什么也没有说;这个话题很难启齿,每欲张口总是退缩了。

克洛蒂尔德也绝口不提出去遛弯儿了,而且千娇百媚,温柔可爱到了极点。

快到午夜他们才分手,约定下周星期三才能见面,因为,德·玛海勒夫人一连数日有饭局,要在外面进晚餐。

次日,杜洛华吃午饭,付钱时找那剩下的四枚硬币,又发现硬币变成五枚,其中一枚是金币。

起初他还以为,头一天人家找钱时粗心,错给了他一枚二十法郎的,继而又忽然醒悟,这又是施舍,感到屈辱,不禁一阵心跳。

悔不该当时什么也没有说。如果他慷慨陈词,大发一通,这事儿也就根本不会发生了。

他一连奔波了四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想弄到五枚路易金币,结果还是徒劳,又把克洛蒂尔德的第二枚金币吃下去了。

再次见面时,杜洛华气冲冲地对她说:“告诉你,那几个晚上的玩笑,不要再开下去了,我可真要生气了。”尽管如此,克洛蒂尔德还是设法往他裤兜里塞了二十法郎。

他发现时骂了一声:“他妈的!”却把钱移到坎肩口袋,以取用方便,因为碰巧他又身无分文了。

为了心安理得,他就这样考虑:“以后一总还她,说到家,这不过是借钱而已。”

报社财务在他苦苦哀求下,终于同意每天支给他一百苏。吃饭还勉强够,要还克洛蒂尔德那六十法郎却不可能。

克洛蒂尔德又恢复老习惯,夜晚发疯似的逛巴黎所有那些不三不四的地方。这种颇为冒险的冶游之后,杜洛华在身上哪个口袋里,总能摸出一枚黄灿灿的钱币,有一天甚至在他的靴子里,还有一天甚至在他的怀表盒里,这样时间一长,他也就不感到特别气恼了。

杜洛华心想,既然她有这种强烈愿望,而眼下他又无力满足她,那么与其舍弃这种乐趣,还不如她自己出钱得到满足,这不是极其自然的吗?

再说,每收到钱他都记了账,以便有朝一日如数偿还。

有一天晚上,克洛蒂尔德对他说:“你信不信?我还从未去逛过风流牧羊女游乐场呢!愿意带我去瞧瞧吗?”杜洛华颇犯踌躇,就怕撞见拉舍尔。随后他又想:“哎!反正我又没同她结婚。那女人若是看见我,就该明白怎么回事,也就不会同我说话了。再说,我们又坐在包厢里。”

他决定去还有一层原因:他乐得有此机会,一文不花就请德·玛海勒夫人进包厢观看演出。这也算是一种回报吧。

他让克洛蒂尔德先留在车里,自己去买票,好不让她看见这是游乐场的赠票。然后他再来接她,一同进去。检票员还向他们躬身致意。

散步的长廊里人很多,挤得水泄不通,男人和在那里转悠的粉头儿一片喧闹。杜洛华二人费了好大劲儿,才从人群中穿过去,终于到了自己的包厢,安顿下来。前面是一动不动的池座,后面则是人流如潮的长廊。

德·玛海勒夫人不大观看台上演出,只顾瞧身后那些来来往往的妓女;她频频转身看她们,真想碰碰她们,摸摸她们的胸衣、脸蛋和头发,好弄明白那些人到底是什么样子。

她忽然说道:“那儿有个棕色头发的胖女人,一直盯着看我们,刚才她好像要同我们说话呢,你看到了吗?”

杜洛华答道:“没有。你一定是看错了。”

其实,他早就瞧见了。那正是拉舍尔,在他们附近转悠,她两眼冒着怒火,嘴唇一张就要喷出激烈的话语。

刚才,杜洛华在人群里穿行的时候,同她擦身而过,她还小声对他说了一句“你好”,同时挤了挤眼睛,意思是说:“我明白。”然而,杜洛华却没有回答这种好意,怕被他情妇看见,他扬起头,撇着嘴,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走过去。那女人不觉上来一股醋劲儿,便又折回来,再次从他身边擦过,提高点声音说道:“你好,乔治。”

杜洛华还是没有搭理。那妓女越发不肯罢休,非让人家同她相认并问好才行,于是,她在他们包厢后面绕来绕去,等着有利时机。

她一发现德·玛海勒夫人在注视她,就赶紧上前来,用指尖捅了捅杜洛华的肩膀:“你好!怎么样,还好吗?”

然而,杜洛华并不回头。

于是她又说道:“怎么啦?打星期四之后,你就变成聋子了吗?”

杜洛华根本不理睬,他拿出一副鄙夷的神态,不屑于同这种女人说话,就好像说一句话也有损自己的名誉。

拉舍尔嘿嘿笑起来,那是狂怒的冷笑,她又问道:“你哑巴啦?舌头大概让这位太太给咬掉了吧?”

杜洛华火冒三丈,猛地一挥手,扯着气急败坏的嗓门说:“谁允许您这么讲话的?滚开,要不然,我叫人来把您抓走!”

这时,拉舍尔两眼冒火,胸脯气得鼓起来,不禁吼道:“哼!跟我来这套!算了吧,没教养的家伙!跟一个女人睡过觉,见了面至少也该打声招呼。不能因为今天你跟另一个女人在一起,见面就装做不认识我了。刚才我从你身边经过时,哪怕你稍微向我点点头,我也不会来打扰你。可是,你却要摆臭架子,目中无人。好,等着瞧吧!让我来侍候侍候你!哼!碰见我连声好也不问……”

她还会这样叫嚷下去,这时,德·玛海勒夫人却推开包厢门逃走,穿过人群懵头懵脑寻找出口。

杜洛华也冲出去,跟在后面拼命追赶。

拉舍尔望着他们逃跑,得意地大喊大叫:“截住那女人!截住那女人!她偷走了我的情人!”

他们身后一片哄笑。两位先生趁机取笑,抓住奔逃的女人的肩膀,要把她带走,还要搂住亲她。这时,杜洛华追上来,拼命将她拉开,一直拖到街上。

德·玛海勒夫人跳上一辆停在游乐场门前的空马车,杜洛华也跟着跳上去。车夫问道:“去哪儿,先生?”他便回答:“随便。”

出租马车开始缓慢行驶,随着路石颠簸摇晃。克洛蒂尔德大发神经,双手捂住脸,哽咽得上不来气儿。杜洛华手足无措,不知该说什么好。

他听见她在哭泣,便结结巴巴地说道:“听我说,克洛,我的小克洛,容我向你解释一下!这不是我的过错……我认识那女人,那是从前……刚开始那时候……”

她的双手突然从脸上移开,露出一副狂怒的面孔:一位钟情而又受了骗的女子,这样狂怒起来,就要说话了,她气喘吁吁,语句断断续续,急促地说道:“噢!……下流……下流……你干出什么勾当!……这怎么可能?……多丢人啊!……噢!上帝啊!……多丢人啊!……”

她的思绪越来越清晰,越来越有条理,火气也越来越大了:“你拿我的钱去玩她,对不对?哼,我给你钱……却便宜那个妓女……噢!下流胚!”

有几秒工夫,她似乎要想个更厉害的词儿,可是没想出来。接着,她就像要吐痰那样,突然咯出这么一句话:“哼!……蠢猪!……蠢猪!……蠢猪!……你拿我的钱去玩她……蠢猪!……蠢猪!……”

她再也想不出别的词儿,只好反复说:“蠢猪!……蠢猪!……”

突然,她身子探到车外,抓住车夫的袖子说:“停车!”然后打开车门,跳到马路上。

乔治想跟下去,但是她却大叫:“不许你下车!”声音大极了,吸引行人聚拢到她周围。杜洛华怕事情闹大,也就没有动地方。

德·玛海勒夫人从口袋里掏出钱包,借着车灯灯光翻零钱,取出两法郎五十生丁,交到车夫手中,以洪亮的声音说道:“拿着……这是车钱……是我付的……给我把这个浑蛋拉回去,送到巴蒂尼奥勒附近的布尔索街……”

围观的人哄笑起来。一位先生嚷道:“真棒啊,小姑娘!”还有一个小痞子站在车旁边,把头探进敞着的车窗,用尖厉的嗓门喊道:“晚安,小宝贝!”

马车又启动了,追在车后的是一阵阵笑声。[1]比利时一海滨城市。[2]过去方便扣鞋上和手套上纽扣的用具。[3]著名咖啡馆,位于意大利林荫大道,在富豪咖啡馆对面。

第六章

第二天醒来,杜洛华心情沮丧。

他慢腾腾地穿上衣服,坐到窗前想心事。他感到浑身酸痛,就好像昨天挨了顿乱棍。

最后,必须弄到钱这一急务,才激起了他的精神。他首先去找弗雷吉埃。

他的朋友双脚烤着炉火,在书房里接待他。“你起得这么早,有什么事儿啊?”“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欠债,事关名誉。”“是赌债?”

他犹豫了一下,随即承认:“是赌债。”“数额很大?”“五百法郎!”

其实他只欠二百八十法郎。

弗雷吉埃不免怀疑,问道:“是欠谁的?”

杜洛华没能立即答出来:“是欠……欠……欠一个叫德·卡勒维尔先生的。”“哦!那么,他住哪儿呢?”“住……住在……”

弗雷吉埃笑起来:“住在十四点寻午街,对不对?亲爱的,我认识那位先生。如果你想要二十法郎,这个数我还有,可以给你用,再多要可就没有了。”

杜洛华接受了这枚金币。

然后,他又挨家串,找他认识的所有人,约摸到了5点钟,最后凑到八十法郎。

还得弄来二百法郎,他毅然拿定主意,把筹措来的钱留住,喃喃说道:“算了吧,我才不为这个婊子烦恼呢,等我有钱了再还她好了。”

一连两周,他过着节俭、贞洁而又有规律的生活,头脑里充满了坚定不移的决心。继而,他心中又产生强烈的欲望,就好像有几年没搂过女人了,见到衣裙就浑身战栗,如同海员又望见陆地那样欣喜若狂。

一天晚上,他又去风流牧羊女游乐场,希望见到拉舍尔,果然一进门就望见她了,只因她很少离开这家游乐场。

杜洛华伸出手,笑呵呵地朝她走去。然而,拉舍尔却从头到脚打量他:“您找我有何贵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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