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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8 14: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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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足仪,向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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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哲学:华中师范大学精品公开课

死亡哲学:华中师范大学精品公开课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死亡哲学:华中师范大学精品公开课作者:杨足仪,向鹭娟排版:暮蝉出版社:中国友谊出版公司出版时间:2018-11-01ISBN:9787505744455本书由北京斯坦威图书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 导论 ——生生死死说生说死

对人类而言,死亡,既是最确定的事情,又是最不确定的事情。我们最能确定的是人人皆死,而最不确定的是不知道死亡何时降临。1.死,猜不透的谜

死亡,一个神奇之谜,一个我们不能不猜而又永远猜不透的千古之谜。自人类诞生并有了自我意识以来,人及其生死之谜始终像一个巨大的梦魇困扰着我们。人类为此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从“念天地之悠悠”转而“独怆然而涕下”。人们幻想着能如嫦娥奔月,希冀“与天地齐寿,与日月同光”。其中,寄托着我们最甜蜜的梦想,也隐藏着我们最深切的恐慌。

然而,有生必有死,这是铁的事实。那么,死了,是一死百了还是有什么东西继续存在呢?死又为何?自古以来,无论是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文学艺术家还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贩夫走卒,都会思考这个问题,且各有各的答案。

死亡作为人生中最难说清的现象之一,根源于死亡现象的奇异性。生,是生命的肯定状态,意味着有生命。死,是生命的否定状态,意味着无生命。对于任何个人而言,或者有生命,或者无生命,二者只能居其一。因此,谈论死亡的任何人都不可能亲身经历过死亡,这就叫“生者不知死”;而一旦他亲身经历死亡,他自己再也不能对死亡说出什么了,这就是“逝者不知死”。但是,死亡作为人生铁的事实,人类已经对其做出过各种各样的解释。

最早的死亡解释是原始的神话解释。研究原始文化的人类学家们已经对原始人的死亡观念做过详细的研究,从他们那里我们知道了原始的死亡解释的一些情形。原始文化的主要形式是原始宗教,而原始宗教往往借助于神话、仪式等方式表现,这实际上往往提供了一种对死亡的解释。世界上许多原始的死亡神话表明:原始人虽然承认死亡现象的存在,但更多的是以某种方式否认死亡。

在原始的死亡神话中,许多的原始部落认为,人是不死的,人的死亡只是各种偶然性导致的结果:如有的是恶魔所致;有的是由于手持不死赠品的使者传错了神的旨意所致;有的是使者中途的耽误而延误了时间所致;还有的是人类祖先的愚蠢选择所致;更有的是人类祖先的犯罪而致。大量的死亡神话表明:原始人的总的观念是以某种方式否定死亡,而对为何死亡并不在意。

科学的死亡解释从何为死亡出发,进行细致的研究和说明。这涉及许多相关的学科,如医学、法律、道德伦理、文化等。现代生活中,由于绝大多数人能死在医院里,自然死亡成了死亡形式里最重要的一种,因而,医学上的死亡定义也就上升为现代人的科学死亡定义的最重要的一种。当然,医学是十分严格的科学,医学上的死亡定义也是十分复杂的,而确定死亡的精确化的标准和程序显得尤其重要。

医学上的生命和死亡的传统定义是:

生命:一是活着的状态,即新陈代谢、生长、繁衍、对环境的适应性、动植物器官完成功能的状态。二是有机体从出生到死亡之间的时期。三是把生命物体与非生命物体区别开来的特征。

死亡:包括非感受性与非反应性、无运动与呼吸、无反射作用及脑电图平直。

现代医学死亡的标准是脑死亡。脑死亡概念的提出始于法国。1959年,在第23届国际神经学会上,法国学者首次提出“昏迷过度”的概念,并使用“脑死亡”,用以说明这类病人苏醒的可能性几乎为零。1968年第22届世界医学大会上,以“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为新的脑死亡标准,并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脑死亡的标准。目前,全世界已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脑死亡为标准,美、德、英、法、澳等十多个国家已经进行了脑死亡立法。2000年4月以来,我国卫生部启动脑死亡判定标准立法的制定工作。2003年,正在制定中的脑死亡标准,进行了第一次完整的、严格的临床应用:武汉市东西湖区一位心跳仍维持但脑已死亡的脑出血患者,被武汉同济医院宣布为脑死亡,这是我国首位被宣布为脑死亡的患者。

法律上的死亡标准以医学的死亡标准为基础。根据韦伯辞典的解释,生命,意味着动植物或有机体存在的状态。在此状态下,动植物或有机体能发挥自然功能,完成生理运动,或它们的器官能实现其功能。死亡,生命终止,不再存在。

此外,还有从社会、文化、心理等角度对死亡做出的各种解释,在此就不一一述说。2.死亡:人生的必修课

有人说,生命中最确定的事是我们都会死亡,而最不确定的事是不知死亡何时降临。今天,我们能做这做那,包括谈论死亡,是因为我们都还活着。但是,我们都会死,都会变成死人。这是我们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的事情,我们无法回避,也不应当回避。直面死亡、探讨死亡、进行死亡教育,就是要体悟人生的意义和价值,最终达到庄严地、从容地、自然安详地走向死亡。一句话,就是既要学会优生还要学会优死,正如文学家泰戈尔所言:“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生存抑或死亡,始终是人类面临的两难抉择。有生必有死的铁的事实,使我们无法逃脱必死的命运,这就是人类的生存悖论。对人来说,如果人纯然是天使,就不会担心死亡;如果人纯然是一种普通的动物,也就不懂得恐惧死亡。但人既非天使,亦非普通动物。天地万物间,唯人独特:人既是生理性的肉体,又拥有自我意识,因而,命中注定要直面死亡,这样的生存困境及其悖论尖锐地凸显出来:一方面,人是万物之灵长,是社会经济动物,是文化符号的创造者,他的精神翱翔于天空,思索着原子、星空和无限;另一方面,人又属于自然,是必有一死的高等动物,也是可怜的“有朽”。如此彻底的二元分裂构成了人独特的荒诞命运,它是人类所遭受的最基本的、最深刻的压抑和痛苦,也是历来的哲学所探讨的中心问题之一。

由于生与死是人生的两个相互规定、相互转化着的方面,因而,谈生即谈死,说死实乃谈生,其实质是一个赋予有限人生以永恒或无限的意义和价值问题,因而,归根到底是一个人生的意义和价值问题。中国历史上,孔子代表的儒家极力推崇“杀身成仁”、“死而不朽”;老子讲“死而不亡”,声称“死而不亡者寿”。荀子说:“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始终俱善,人道毕矣。”西方哲学讲,“预谋死亡即预谋自由”,主张“向死而在”“向死的自由”,强调“哲学是死亡的练习”,“死亡是哲学灵感的守护神”。哲学家对死亡的思考也真实地体现在对自己死亡的态度上。古希腊的原子论者德谟克利特弄瞎自己的眼睛后绝食而死;快乐主义哲学家伊壁鸠鲁坐在盛满温水的澡盆里,手捧酒杯“幸福”地走了。道德论智者苏格拉底为了善,饮鸩自杀,临终前还嘱咐着朋友要替他归还人家一只公鸡。无神论者布鲁诺面对宗教裁判所无畏地高喊:“你们宣读判决比我听到判决更加颤抖。”渴求永恒的叔本华要人在其墓碑上只刻上自己的名字。事实上,历史上的哲学大师们直面生死的超然态度和对死亡的深切领悟代表着人类对死亡的透彻思考,尽管看法各异,但他们共同奏出了一曲人道悲歌。

其实,在追求长生不老的漫漫征途中,人类所创设的一切神化工程,无论是宗教、神话、史诗还是现代科学技术,都是事关人类的生死大计,也是抗拒死亡、否定荒诞命运的真实的谎言。这对于人类生活条件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提高、对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的尊崇无疑有重要意义。但是,一旦这种追求违反了人的本性,伤害了人类情感,破坏了自然法则,给人类及其生活的世界带来灾难,这种长生不老的追求又有何意义呢?况且,这一切终究不能将“死亡”变成不存在。

由于生命存在着死的必然性,因此,思考生命的意义,也唯有了解死亡的全过程,生命的可贵才能彰显。我们直面死亡、思考死亡,就是思考人生。活着,无论什么样的人——贫穷高贵、英雄凡人——都应该感恩。宇宙自然的神奇创造万物,而只有我们生而为人,成为万物之灵,这已经足够了,难道我们不应该感谢上苍、敬畏自然、感恩生命?!如蒙田所说,每个人的生命都“受到自然的厚赐”,为人并活着,就是大自然的恩赐。感恩地活着,就是幸福,就会发现世界是如此美好。其次,直面人生,理解生、死,向死而生。实际上,上苍是公平的,生而为人,每人每天24小时,每人必死,人生如过客。但人生而伟大,生而渺小,如何活法,怎样死去,却是大大地不同,这在于每个人自己的选择。时至今日,死亡之所以仍是个沉重的话题,也被深深地误解着,主要原因就是我们每个人对生与死的不同理解与选择。

实际上,死亡并不可怕,死亡是温柔的和安详的,只要我们成熟地对待生命、对待死亡,学会如何死亡,我们就会庄严地、体面地、自然安详地走向死亡。学习死亡,就是认识死亡、理解死亡,进行死亡教育,其实质也就是生命教育。这种教育的目标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第一,在知识层面,就是帮助人们获得有关死亡问题的知识。第二,在情感层次,帮助我们在了解死亡问题后,在自己内心建立对此问题的看法与态度,如如何有效地解决和处理内在的冲突和对死亡的恐惧。第三,在行为层次,则使我们获得处理相关死亡问题的技能,当遇到问题时,能做出适当的行为反应。比如说,什么时候立遗嘱?是否将死亡列入自己的生涯规划中?面对死亡时,如何调整情感?当碰到有亲朋好友死亡时,又如何去帮助他们的家人调适情绪?等等。第四,在价值层面,死亡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死亡观。具体地说,就是获得正确的有关死亡及生命的自我意识与价值观,能理性地、合乎逻辑地思考和面对生死问题,让自己的心灵获得安顿。禁忌、逃避、冷漠、恐惧死亡,都不能将“死亡”变成不存在,乃至影响到生命教育。寺庙与经幡

今天,死亡之谜已被纳入科学的范畴来进行研究了。也就是说,于宗教、文学、艺术之外,死亡又成了生物学、医学、心理学、政治学、法律学、伦理学等许多具体科学或精确科学研究的对象。人类进入信息时代,死亡问题更是成了现代物理学、环境科学、社会心理学等的重大课题,并由此产生了一门综合性的新兴科学——死亡学。随着哲学的关怀又诞生了死亡哲学。死亡哲学就是对死亡之事实与现象进行总体的、全方位的、形而上的考察,也就是以理论思维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关于死亡的“形而上学”或“死而上学”。其探讨的问题是死亡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即死亡的不可避免性与可避免性)、死亡的终极性与非终极性(即灵魂的可毁灭性与非毁灭性)、人生的有限性与无限性(即死而不亡或死而不朽)、死亡和永生的个体性与群体性、死亡的必然性与人生的自由、生死的排斥与融会诸如此类的有关死亡的形而上的问题。

总之,对死亡的各种问题的探讨、正确的死亡教育,能帮助我们了解生死大事,珍惜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更加有目标,从而培养出提升健康与幸福的生活态度和面对死亡的安详,即所谓生得其益,死得其所。这样的人,才是生活着,而不仅仅是活着。从这种意义上说,死亡教育应当是人生的必修课。死亡是安详和平和的—— 第壹章 ——死亡的惊异

从根本上讲,哲学开始于惊异。柏拉图说,惊异“驱使我们去考察宇宙,由此产生了哲学,这是诸神赐予人类的最大的福祉”。雅斯贝尔斯讲:“由于惊异,人们不仅现在,而且一开始的时候,就去进行哲理推究:他们最初对于那些明显的难事感到惊异,然后一步一步地说明那些较大的难事——诸如有关日、月、星辰的现象,以及宇宙的创造。”的确,面对浩瀚的宇宙、自然,人类易生惊奇之感,而去求认知,追问世界的本质,由此形成哲学研究中的世界观、本体论、形而上学;面对易逝的人生,蒙生困惑之感,而去求觉悟,追问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由此形成哲学研究中的生存论、人生观和伦理学。死亡哲学也正是在人类对死亡、对死亡的本性的疑惑和震惊中产生出来的。从整个人类或是人类个体的死亡意识的产生来看,情形极其相似。1.原始人的不死信仰

在人类的早期阶段,死亡问题总是同原始宗教、神话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原始思维中,原始人往往凭借古老的“灵魂”和“万物有灵”的观念,以宗教、神话的形式拒斥死亡。原始死亡观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对死亡顽强的反抗和坚定的否定。实际上,“对原始人的思维来说,要想象自然死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原始宗教神话关心的,与其说是死亡,毋宁说是不死,神话就是关于不死的信仰。正如卡西尔所说:“在某种意义上,整个神话可以被解释为就是对死亡现象的坚定而顽强的否定”,其蕴涵的“对生命的不可毁灭性的统一性的感情是如此强烈如此不可动摇,以致到了否定和蔑视死亡这个事实的地步”。

以原始宗教神话形式表现出来的原始死亡观的基本观点可集中概括为:

第一,否定死亡的必然性。

可以想象的是,原始人肯定会经常碰到人的死亡现象,但那时的人们并没有人固有一死的必然性的认识。相反,在他们看来,死亡只是一种很偶然的现象,死亡没有必然性。

原始时期,许多神话故事都以某种方式回答了死亡的起源问题。这些死亡起源的神话实际上大都反映出原始人的死亡偶然性的观念。在有关死亡的神话中,许多原始部落认为,人原本是不死的,死亡不是不可避免的。人的死亡的发生都是由于某个特殊的事件,是一种偶发性事故导致的。比如,有的是恶魔所致;有的是由于手持不死赠品的使者传错了神的旨意所致;有的是使者中途的耽误而延误了时间所致;还有的是人类祖先的愚蠢选择所致;更有的是人类祖先的犯罪而致。

在澳大利亚、中亚、西伯利亚及北美,很多死亡神话把死亡与恶魔联系起来。在这些神话中,死亡是由创世主的敌人带到这个世界上的。古代社会大多数神话把死亡看成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如最早的祖先一次愚蠢的选择导致了人类的死亡。例如,在非洲流传的一个故事讲:上帝派变色龙给人的祖先送信,说他们将长生不老。又让蜥蜴送信,说他们必定会死。而变色龙沿途耽误了时间,让蜥蜴抢了先,蜥蜴把口信传达完后,死亡便来到了人间。

一则印度尼西亚的神话说,创世之初,天与地很近,创世主用一根绳子把他给人类的礼物吊起来。一天,他吊起一块石头,但人祖不想要它而要别的,上帝就收回石头。不久,又吊下一根香蕉,人祖就非常高兴地接收了。这时,祖先听到了从天上传来的声音:“因为你选择了香蕉,所以,你们的生命会如香蕉一样,会死去。如果你们选择了石头,你们的生命会像石头一样,永恒不朽。”《圣经》的“创世神话”也可看作是一种原始的死亡解释。蛇因为引诱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智慧树或善恶树),被上帝罚为用肚子行走,终生吃土,而亚当和夏娃从土而出(用泥土捏造),又归于尘土。我们可以这样来解读创世神话:人本来可以不死,这有两种可能:一是不受蛇的诱惑,不背叛上帝,即不吃善恶之果;二是即使吃了善恶之果,变得与上帝一样知善恶,但如果他们同时又吃了生命之树的果子,他们也会像上帝一样长生不老。不幸的是,人虽然像上帝一样有智慧,却难免一死。伊甸园

第二,否定生命的终极性。

总体上讲,在原始人那里,死亡并不是生命的绝对终结,他们对人的不可毁灭性抱有非常坚定的信念,这可从几个方面来印证:

其一,相信“死人活着”。就“死亡”一词来说,原始人对它的使用就极为讲究,要么用在敌人身上,要么在否定的意义上使用,但从来不正面用在自己的部落上。在具有典型意义的古埃及金字塔经文中,就找不出“死亡”的符号。经文中从头到尾起支配作用的符号传达的是对死亡的执着的、坚定的否定和反抗。可以说,金字塔经文“是人类最早的最大反抗的记录——反抗那一切都一去不复返的巨大的黑暗和寂静。‘死亡’这个词在金字塔经文中从未出现过,除非是用在否定的意义上或用在一个敌人身上。我们一遍又一遍听到的是这种不屈不挠的信念:死人活着。”埃及金字塔与狮身人面像

原始人都相信,人死后,总有一部分永远保留下去,或以另外的形式继续存在,如以幽灵、游魂的形式活着,或者再生。默多克、布留尔、卡西尔等文化人类学家的研究成果都表明,原始人几乎都相信人死后依然以幽灵的形式继续活着,或混在活人的社会中,或活在另一个世界上。大量的人种学材料也已证明,原始人有许多与游魂打交道的方式。比如说,对于亲近的死者,生者总是尽他们的全部力量使灵魂留在自己的身边:死者常常就被埋在作为它永久住所的宅第内,这样,死者的精灵成了看门神,而这个家庭的生命财产就依赖于它们的帮助和恩惠。因此,亲人们在去世时常常被恳求不要离去。中国的祖宗崇拜就认定:“死者与家族联结的纽带并未中断,而且死者继续行使着他们的权威并保护着家族。他们是中国人的自然保护神,是保证中国人驱魔避邪、吉祥如意的灶君……正是祖宗崇拜使家族成员从死者那里得到庇护从而财源盛隆。因此生者的财产实际上是死者的财产;固然这些财产都是留存在生者这里的,然而父权的和家长制权威的规矩就意味着,祖先乃是一个孩子所拥有的一切东西的物主……因此,我们不能不把对双亲和祖先的崇拜看成是中国人宗教和社会生活的核心。”可以说,中国源远流长的祖宗崇拜最好不过地确证了死者不死的观念,难怪卡西尔把中国人的祖先崇拜看作是标准的祖先崇拜,是研究人类祖先崇拜的范本。相反,对于那些死去的坏人,溺死、吊死或其他方式暴死者,其幽灵往往会变成恶鬼、厉鬼,四处徘徊并加害于人。为了防止死者的魂灵重返他的故居或者是重返人间,生者总是千方百计使灵魂远离自己。如在古印度、缅甸、印度群岛等地,当女人怀孕或分娩中死去时,人们相信她的幽灵会变作恶鬼,这个鬼会返回来折磨她的丈夫和家庭。为了阻止这类事情发生,较温和的做法是在死者死去的地方钉上钉子,严厉的做法则是在死者的眼睛或头上钉上钉子。还有的甚至在死者眼睛中撒上胡椒、辣椒或是在死者上路时,在路上设置路障,在其灵柩后抹灰等等。总之,以各种方式弄残死者的尸体或迷住死者的眼睛,使恶鬼不能走路,使亡魂忘记回家的路。

其二,相信死而复活。由于相信人死后继续以另外的形式存在,所以,原始人认为,“死人”同活人一样有感觉能力。如死人会以别的某种方式与活人交流沟通,他依然具有人的意识、欲望和渴求,在一定的条件下,他还可复活、再生。古代埃及人关于“永生”的神话、“死神”神话与信仰最为典型地体现了原始人的这种观念。在古埃及神话中,死神即奥西里斯(也译奥赛里斯)的神话是众多神话中最重要的神话之一。相传,在很久以前,有一叫奥西里斯的英雄,其父是地神,其母是天神。他原是农业、植物生长与丰产的保护神。他有一个弟弟塞特居心不良,要阴谋害死他夺取他的王位。有一天,塞特举办晚宴,邀请奥西里斯参加。中途,塞特拿出一只漂亮的大箱子,让赴宴者躺进去,说谁躺着最合适,这个箱子就送给谁。在场的人一一去试,但都不合适。轮到奥西里斯,当他刚一躺下,塞特与其同谋者就立即关上箱子,并把箱子扔进了尼罗河。奥西里斯遇害后,他的妻子也是其妹妹伊西斯找回了他的尸体。塞特知道后,又将奥西里斯的尸体剁成14块,扔到不同的地方。他的妻子历尽艰辛又从各处找回了丈夫的尸体,埋藏起来。后来,奥西里斯的遗腹子荷拉斯长大成人,为报父仇,他打败了塞特,还和母亲一道将奥西里斯的尸块拼凑起来,做成木乃伊。在神的帮助下,奥西里斯复活了。但是,奥西里斯不是复活在人间,而是复活成了冥世的国王,审判死人并保护人间。由此,在古代埃及人那里,死神奥西里斯不仅是仁善之神,而且还是主宰永生与复活大权的大神,是最受古埃及人崇仰的大神之一。埃及神话中的死神奥西里斯古埃及法老图坦卡蒙(公元前1333——公元前1323年在位)纯金棺椁图坦卡蒙法老纯金棺椁

古代埃及人相信人死而复生,除了笃信死神外,还在于他们认为人的身体中本来就包含有各种永生的成分,这些就是不死的灵魂。这些成分共分五种:一种灵魂叫“巴”,永远活着的意思,其形象是一只人头鸟。据说,人死之后的祭祀仪式,就是帮助转化为“巴”,离开躯壳,升入天界。第二个灵魂叫“卡”,它是每个人出生时就寄居于体内的神秘的偶体,是人的监护神。“卡”与人同形同貌同在,但人将死之时,“卡”会先到“来世”去。埃及人坟墓中放入大量的随葬品就是供“卡”使用的。第三种灵魂称为“伊卜”,就是心脏,是情感的中心,也被认为是每人的良心,具有辨别善恶的能力。第四种灵魂是“阿赫”,是人死后才能得到的一种神性和超自然能力。第五种灵魂称作“喀哈特”,就是人的躯体。躯体尽管会腐烂,但是,经过涂抹香油等适当的方式持久保存,它与“巴”、“卡”一起,死后也获永生,这就是为什么古代埃及人盛行木乃伊葬的根本原因。

尽管世界各民族有着极大的差异性,但有关死亡与复活的模式却极为相似。实际上,对不死性的否定和对生命永恒性的追求是所有原始复活神话的核心思想。“死而复生”这一个古老的神话母题,广泛地存在于巴比伦、叙利亚、弗里吉亚、埃及等东方民族以及爱琴海沿岸和海上诸岛的民族之中。除了古埃及的复活神话外,中国的刑天神话与精卫神话、古希腊的阿托斯与帕耳塞福涅神话、印第安人的熊人神话、巴比伦苏美尔的伊南娜神话等等,都是以不同的方式表达着同一主题:生命是永恒的,死亡是暂时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原始人以原始宗教神话的方式否定了死亡,拒斥了死亡,战胜了死亡。

其三,相信万物有灵。万物有灵是原始人主要的观念和最基本的信仰。“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了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之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原始人凭直观的感受和梦境的影响,把梦中见到的自己、他人或死人看作另一个存在,即灵魂的存在。这样,他自己的存在被认为是双重性的:在同一时刻里,他是作为一个有生命、有意识的个人而实际存在着;同时,自己又作为一个可以离开身体的、单独的灵魂存在。进而,把这种朦胧的意识推广到一切客体上,认为电闪雷鸣、飞禽走兽、山川草木、日月星辰都有灵魂,由此自然事物和自然力量都被人格化了,这就是万物有灵论。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产生了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灵物崇拜、祖先崇拜和偶像崇拜,也就产生了原始的宗教和神话。冥王称量心脏

其四,否认死亡的彻底断灭。考古学、人类学、民俗学、民族志学等众多学科研究表明,随葬是古代原始社会普遍盛行的风俗习惯。其渊源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是伴随着墓葬的出现而产生的。到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出现了墓形大小和随葬品多寡的差别,厚葬之风逐渐形成。按照这种习俗,人死以后,他生前所使用的东西以及他死后需用的东西,要么焚烧,要么放进坟墓里。这样做的目的是相信他在另一个世界需要它们,可以享用这些东西。

随葬又称殉葬,是指以器物、牲畜或活人随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大体上说,史前时代的随葬品依功能基本上可以分为生活用具、装饰品、生产工具、礼仪性用品等几大类。生活用具有陶、石、骨、木等器具。装饰品主要包括骨珠、牙饰、陶环及发笄等,这可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人墓葬,到新石器时代各文化中均较为流行,生产工具有骨、石、角、蚌、陶器等等,其中最多的是石器,有斧、锛、铲、镰、凿、刀、锥、锉、针、匕、矛、镞、磨盘、磨棒等等。礼仪性用品是与身份、等级、地位相关的用品,例如象征神权、王权、兵权的玉钺(或斧)、玉琮、玉璧等物都属此类。除此之外,新石器中、晚时期墓葬中,还广泛发现有猪、羊、狗等家畜动物随葬的现象。一般来说,因时代、地域和文化等的不同,随葬品也有很大的差异性,这也是考古学断代、文化类别、地域类型划分的主要依据之一。山顶洞人的装饰品山顶洞人的装饰品半坡遗址出土的石斧玉珠饰玉璧玉龙玉花鸟纹梳

在以活人陪葬的丧葬习俗中,陪葬的往往是死者生前的妻妾、侍仆,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作代替品随葬。《墨子·节葬下》称:“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据考证,早在龙山文化时期(约五千年以前),我国就出现了人殉现象。而殉葬制度盛行是殷商时期。考古发现,商朝男女贵族墓葬中都有大量的人殉。殷、周君王死后,其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悉数埋到坟墓中。从已经发掘的古墓中,考古工作者发现,殷墟侯家庄商王大墓中就有164具殉葬者的骸骨。在河南安阳发掘的奴隶主墓葬中,小的墓葬有几个、几十个人殉葬,大的墓中多达二三百人殉葬。这些人中有武士奴隶、驾车奴隶、养狗奴隶等等。他们或被杀死后殉葬或被活埋殉葬。活人殉葬是奴隶社会一种非常残酷的制度。殉葬殉葬坑

其五,相信灵魂不死。灵魂观念是原始人最主要、最普遍的观念。据词源学和词义学的考证,在古希腊文中,“灵魂”称为“Psyche”或“Noos”。Psyche原指肺或呼吸、气息,后变为灵魂、精神或神灵。Noos即后来的Nous,意为有意识的心灵。英文的“心灵”(Mind)就是从“灵魂”(Soul)演变而来。这一演变过程是从线形文字乙碑到梭伦改革完成的。其实,古代各民族都有灵魂的观念。我们称之为“灵魂”的,古罗马人叫“普纽玛”,印第安阿尔衮琴部落人称为“奥塔赫朱克”,阿比彭人称作“洛阿卡尔”,祖鲁人则叫“吞吉”。

在灵魂观念的信仰体系中,灵魂被设想成类似于空气或气息一样的东西,它寄居在人的躯体之中,又可逸出身体之外,游荡在空气中,或寄存于树木、山野或各种动物的身上。虽然原始人知道活人和其尸体的明显区别,但他们执着地相信,“死人活着”,死亡只是生命形式的转换。

这种灵魂信仰从根本上将统一的人二重化:一个是看得见的、活生生的、肉体实在的人,另一个是看不见的、无形无象的心灵或灵魂的人,这也就是相信两个实体世界的存在:可见的、可触的实体世界与不可见的、不可触的、“精神的”世界。可以想象的是,原始人的思维是不可能去自觉地把握后一个世界体系,他们只能凭着直观、想象、猜测、类比、隐喻去比附这后一个世界的神秘。为了进一步认识并描述这一神秘世界,原始人举行了克里普克和普特南所说的“命名式”,即给所谓的灵魂世界安名立姓,于是产生了“心”“心灵”“灵魂”等各种各样的心理词语。

在中国的原始民间信仰中,灵魂往往与神灵或鬼魂联系在一起。鬼源于魂魄的观念,魂魄象征天地之气,魂属于阳,来自天,主精神;魄属于阴,来于地,主形体。魂魄相合则生,相离则死。人死时,魂归于天,成神,魄归于地变鬼。可以说,神是高级的鬼,鬼是低级的神。鬼没有神那么高超的威力,也不是任何人死后都能成神。但人无例外地都会变成鬼。人死变鬼,从阳世转入阴间,在阴间受苦或者享福,这是从远古以来,甚至到今天,中国民间流行的基本信仰。他们不相信死亡是人的生命的终结,不相信人最终会沦为虚无。他们有意无意地相信,存在着另外一个世界,人死后就转入这一世界,是由人向鬼的转化。从现在大量考古发掘可以看到,中国古人厚葬的传统,即把大量贵重的实物如生产工具、生活用品、金银财宝,乃至动物、活人,尽其所能埋到地下去,这不仅仅是情感的表达,也是他们相信死人在地底下也可以享用这些东西。

对于远古的人类来说,灵魂不死的观念是灵魂崇拜的核心,而这一观念绝不是一种安慰,而被认为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命运,例如,在希腊人那里就是这样。当然,原始人不可能真正地认识到究竟有没有灵魂的存在,灵魂与身体的关系如何,更不可能从哲学的高度来说明灵魂的性质和本质。但灵魂观念的产生,却是早期人类一种关于梦、灵魂与肉体、生与死及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解释,是人类认识史上不可逾越的必经阶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思维能力的提高,这一历史阶段将被超越,人的死亡终被发现。2.人的死亡的发现

从原始宗教的灵魂崇拜到神灵崇拜,从灵魂到万物有灵,从自然神到人格神,从多神到一神的发展中,人的死亡事实被发现了。人的死亡的发现,从哲学上说就是认识到死亡的必然性或不可避免性和死亡的终极性。这是两个既有区别但又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层面。实现这种认识之旅,经历了一个非常缓慢的历史过程。伴随这一历史过程,人的死亡发现得以实现的各种条件形成了,原始死亡观崩溃了,人的死亡最终被确定了。

从社会发展史的视角审视,人的死亡的发现,是人类社会生活与社会基本制度演进的结果。

今天,提到原始社会,人们往往会用“原始公社”“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去描述那个我们既不能回去,更无法经历的特定社会的基本特征。这样的描述是基于大量的史料及各种科学的研究所做出的科学断定,它蕴涵着这样几个基本的事实,是构成人的死亡发现的历史基础。

第一,原始社会的群居生活淹没了个人,掩盖了人的个体性。原始社会,由于生产能力的极其低下,单个的个人根本不可能抵御各种外在力量的威胁,人们必须团结互助,过着集体的群居式生活,这就决定了原始人最本质的属性就是集体性。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个人毫不起眼,个人的需要、个人的力量都淹没在群体生活之中,由此产生了原始人的以无个体性为特征的原始心理,并滋生了对超个体灵魂的崇拜和信仰。在这种信仰中,超个体灵魂就是氏族或部落集体的不死的“守护神”。事实上,在原始部落,每一个氏族或部落都有一个不死的神灵,它通过部落首领的更替而延续下去,“是原始公社公有制度生发出来的集体不死的信念”,这是原始人否定死亡必然性与可避免性的重要依据。

第二,家长制家庭的出现提升出个人。随着父系氏族公社的出现,特别是随着作为新的社会结构单位的家长制家庭的出现,使淹没于集体中的个人成为家庭结构中的不可缺少的成员。在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基本结构中,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的作用都很分明,现实的个人对于家庭的作用也显得重要起来。这成为超个体灵魂信仰消退乃至崩溃的根本原因。

第三,社会分工的出现彰显了人的个体力量。社会分工是指人类从事各种劳动的社会划分及其独立化、专业化的过程。人类社会的分工是在自然分工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形成的。原始社会后期,在氏族部落共同体和后来的家庭内部自然分工的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及氏族之间交往的扩大,这种分工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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