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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31 15: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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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庆屹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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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春天

四个春天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四个春天作者:陆庆屹设计:李洪达排版:李洪达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出版日期:2019-01-01ISBN:9787544294881本书由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一)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代序关于《四个春天》的一些小事

拍完《四个春天》后,很多次映后交流里,都有观众问到同一个问题:影片的拍摄过程中,有哪些记忆深刻的细节?每听到这个问题,我都会停顿片刻,因为这样的记忆太多了,需要选择,我每次的回答也不尽然相同。有些片段最终并未放入成片,但在生活里它们仍然影响着我。

我的房间斜对着厨房,起身便能看到天井。我习惯晚睡晚起,将近中午,爸妈会来叫我起床吃饭。一天起得早,我看见爸在天井里给妈熬中药。这个过程很漫长,要把煨出来的药汤熬成膏,所以火要小,还得不停搅动,防止粘锅糊掉。我问爸这么冷的天为什么不在厨房里熬,爸说味道太大,水汽太重。他说话的语气总是平平静静的。我几次去换他,他也不肯,说依我的性格做不好这种事。我隔着窗,看他挨着厨房坐在天井一角。厨房里妈在准备饭菜或做针线活。腊月间天气寒冷,爸一只手揣在手套里,脚焐在装有热水袋的脚套里,木铲子在锅里一圈一圈地划,手冷了就换另一只,满头白发在阴冷的空气里微微颤动。电磁炉的刺刺声从门窗缝里钻进来,细细的,安宁得让人心里微颤。我呆呆地看着被框在一扇窗里的他,像端详着一幅画,一幅在时间里流动的画。中药的味道渐渐传来,仿佛很多暗色记忆的索引,我心下一动,又架起了相机。虽然同样的景象拍了很多次,但我觉得每一次都有特别的意义,我愿意记录下哪怕千篇一律的动作。

刚拍了一会儿,妈从厨房里出来了,手里拿着做了一半的小鞋子,老花镜垂到鼻翼。她在爸侧后方站了好久,低头看着锅里搅动的木铲。爸没有回头,依然注视着手中的活计。我们三人的目光就这样以不同方式和心情,聚焦在那把木铲上。这感觉很奇异,仿佛那稳固的律动里,有一个情感的结把我们绑在了一起。过了一会儿,妈眼神恍惚起来,似乎神思已经飘远了。我猜想她一定回忆起了很多岁月中的风风雨雨。她眼神越来越温柔,抬起手抚摸爸的白发,柔声说,你的头发应该理啦。爸说,嗯。这一声回应让她回神过来,脸红扑扑地笑了起来,用普通话说,谢谢啦。妈在说一些难以启齿的话时,会换成普通话,似乎隔着一层习惯,就易于开口了。爸说,谢什么鬼啊。她好笑说,谢谢你的情啊,谢谢你的爱呀。爸也笑了,然后叹息一声,没再说话。

我从来没听过哪个老人这样直接地表达爱意。愣了一下,像偷窥了什么秘密而怕被发现一样脸红起来。我轻轻关掉相机,蹑手蹑脚摸回床上躺下。过了不久,妈来敲我的门,懒鬼,起来吃饭啦。我应了一声。那一整天,我都陷在一种化不开的温柔里。

一年除夕,年夜饭后我正在洗碗,爸妈打开了电视等《春晚》,房间突然黑下来,停电了。愣了一下后,黑暗里响起爸的笑声:哈哈哈,好玩。他突如其来的快乐点燃了我们的情绪,都跟着笑了起来。我掏出火机打亮去找蜡烛,隐约看到妈坐在路灯透窗而来的微光里左右顾盼。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也没有供电局的电话。互相讨论了一会儿,妈拍桌说,这电爱来不来,干脆去山里走走。于是一家人穿衣换鞋,说说笑笑往城外走去。那真是个特别的除夕之夜,父母面对突发情况的淡定让人钦佩,我这一生从未听过他们说一句抱怨的话,遭遇任何状况都坦然面对。

二〇一三年的春天,乍暖还寒。我一向作息不规律,爸妈早已习惯,从不打扰我。一天黄昏过后,我睡醒来打开房门,豁然看见天井对面,爸妈各处一室,妈在缝纫,爸在唱歌,兴起处挥手打着拍子。在黑暗里,他们像两个闪亮的画框中的人物,并列在一起,如此地和谐。两人手势起落的节奏韵律,奇妙地应和着。我连忙架起相机,镜头都来不及换,按下按钮,站在他们对面的夜黑里,静静地看着,心中排山倒海。那是我第一次在一定距离外,长久地凝视我的父母,我仿佛看到了“地老天荒”这个词确切的含义。

也是那年,暮春的一日,下午我和爸在客厅聊起他的童年,不知怎么睡着了,傍晚醒来天已黑透。迷迷糊糊中,隐约听到小提琴声——爸又在练琴了。我心念一动,抓起相机,找遍楼上楼下也不见他踪影,我才恍然大悟跑去楼顶。琴音渐渐清晰,爸背对我站在天台一侧,不远处的橘色路灯把他映成了剪影。逆光下,他的几缕银发闪着光,在微风里飘动。暖调的夜色,把纷扰嘈杂的世界抹成一幅洁净的画面,我站在他身后静静地看着。在某一刻,我希望这画面永远静止,我们父子就这样相对而立。等他暂停下来,我问怎么到楼顶拉琴。他说,我看你睡着,怕吵醒你,跑上来练。说着微笑起来,那笑容里,每个细胞都焕发出无尽的柔情。

曾有人问我,你父母身上那么多让人感动的特质,对你影响最大的是什么?我想了想,回答说,是温柔。温柔能带来这世上最美好的东西。光阴寂寂照片是我的日记帮助有限的脑容量记录下走过的路因为时间过得太快我怕拥有的幸福太容易失去从北京到贵阳从贵阳到独山北漂的人只有在春节时才能回家登高远望,青山如浪,起伏间,一座孤岛般的小城,夕阳下的独山回家当晚的夜空和迎春花这丛花原本从楼顶垂到我房间的窗口,一直覆到地面我的窗户因此从不挂窗帘花丛驻扎了近百只麻雀,我爸偷摸将花枝剪短,却挨了妈一顿骂窗口的迎春花落下来被风吹到天井的鱼池中后院的绿丛里晚饭后,爸想看《新闻联播》但觉得我们不爱看,便在卧室里用手机看妈则在房间里,点着灯读佛经和父母在一起很安心虽然我们之间无话不说但话也不多爸妈是勤于劳作的人,楼顶种着菜三楼放了一双解放鞋,专门干活的时候穿饭桌上的辣椒、茄子苋菜、花椒等等,都是自家种的菜蔬多到顺手抓起凹下去的东西都拿来当容器家里有个小小的青石磨肌理很舒服爸妈偶尔用用,做水磨糯米粉磨完滴干水分,捏碎,晒干拿来做汤圆爸不喜俗事,最大的爱好就是摆弄乐器家里二十多种乐器,不能说精通却自得其乐闲来在家耍耍乐器,妈是极其随性的人嫌椅子高懒得换,便拖来一把凳子垫脚妈是少白头从小有白头发向来是我爸帮她染染发时聊起我小时候干的坏事他俩都笑出了眼泪花每年春暖花开时,爸妈都会请付叔叔为一家拍照本有很多照片,可惜毁于二〇〇〇年的一场大火只余一些保存在一只木匣子里爸妈上了年纪,常常拿着放大镜找着相片里的青春明日离家,爸妈知道我喜欢吃粽子,说提前过端午青青翠翠的粽子,煮好就变成了棕黄色爸喜好糯食,刚出锅他就迫不及待了如果可以我真的希望他们比我年轻些有些悲伤我承担不起相比他们的豁达自然有时候我显得更加苍老老帅

我家在贵州南部,典型的喀斯特地貌,山长水远,青翠连天。每年春节回家,我常背着相机去拍些照片,记录附近的山水。近年来大规模的破坏性发展,殃及脚力所及之处,由于不会开车,只能乘车去一些交通便利的地方,很多想去的去不了,时常暗自遗憾。

那日,老同学一齐出游,老帅看我喜欢,说郊区还有很多漂亮的地方,如果有兴趣,第二天他带我去转转。我担心会耽误他时间,他扶了扶眼镜,憨憨一笑,说:“没事,明早九点我去接你。”

早上醒来,看看时间才八点,卧在床上,听檐下的燕子嘁嘁喳喳地谈情说爱,天井四壁反射出微弱的回音。九点整,电话响了,一接通,老帅说你出来吧,便挂了。通话时间,两秒。

去深沟的路上,峭壁夹道,抬头看,天空只有窄窄的一条,光线泻在有限的范围内。路两侧,一树又一树的山苍子花,明晃晃地散落在幽暗的沟壑里。十几年来,每年回家都有人跟我念叨深沟的美,曲溪清奇,密林遮天,悬瀑跌宕,三伏天仍水冷彻骨,堪比小七孔;更因人迹罕至,至今还有豹子和狼。

沿途有稀稀落落的村寨,老帅指给我那是谁谁的家。农忙时,近村的同学会互相帮忙,其实主要是为了聚在一起,人多干活就不累了。他说,人都是喜欢热闹的,对吧?初中毕业后,不少同龄人外出打工,老帅选择留在家里种地,这样有很多空闲时间看书。有时候两口子吵架,老婆会把他正在翻的书藏起来作为惩罚,吵得最凶的一次,甚至把他刚花了四十多块钱买的书撕了,撕完似乎又觉得不好意思,一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偷偷买了一本新的回来。我说你老婆真好。老帅说,嗯,特别好。我心里一动,留意观察他的表情,他很平静地看着前路。无论说什么,老帅都是这样的表情,像是在说别人的事。

进入翁台地界,路变得陡起来,狭窄崎岖,一路仿佛穿行在绿色的隧道里,没有遇到车和人。老面包车浑身上下乒乒乓乓响起来,后盖像没扣紧一样。老帅说,这车破是破,走这种烂路还挺狠的,速度不快,但力气大,我买它就是为了拉货。说着挂上一挡,拼命往上轰。我开窗深呼吸,耳朵灌满了风声。山里的绿,在阴天潮湿的空气里,色彩低黯而浓郁。偶尔滑过一树桃花,开在暗得发黑的山谷里,异常夺目。我看见对山有几丛粉色和白色的杜鹃,指给他看,他一脚踩死刹车,说下去拍吧。待我跳下车,把相机装上架子,他已经从另一侧车门拎出相机包背到了肩上,一手支开我一边催促,走嘛走嘛。

每到一个岔路口,老帅就把车停在路边,双手搭在方向盘上,介绍这些路分别去往哪里,每处有何特点和看点。我好奇他怎么熟悉这么多偏远的地方——“你知道我做什么的吗?家电维修。没生意的时候就开着车走村窜寨揽生意,见路就走,车顶大喇叭吼着:修电器修电器。这么多寨子,总会有坏的电器。活儿太多了,做不完的,好多人家没有车,像冰箱、洗衣机这些大件,坏了只能扔在角落。帮他们拉走,修好再送回去,赚钱不说,也算积德。”“那也有点辛苦的。”“这算什么,比种田好多了,我在城里那套房子,还有去年弄的葡萄园,都是修电器赚来的。而且不时可以在山山水水里溜达,也舒服。”

那天,我们去了深沟和奎文阁,相距二三十公里,但走走停停,花了不少时间。老帅在旁看我拍照,问为什么这里可以入画,我说明构思,他手搭手托住下巴,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过了几天,老帅来电话,说头些天鬼使神差路过一个叫“苗拱”的寨子,收了几个坏电器,已经修好,今天下晚等对方采完茶回家了送过去。“路上有个溶洞,淌出一条大河来,太神奇了,你要是想去,五点左右来兔场找我。要是不喜欢坐长途客车,等我去接也行,就怕一来一回,时间来不及。”我说不用接,他便告诉我在哪里乘车。兔场是独山以北三十公里的小镇,仅有一条街。之前老帅在独山维修这行还比较有名,但去年家里的葡萄园建好了,虽说要维持生计但不需要再赚那么多钱,就搬到了比较清静的兔场,避免社交。到了修理铺,老帅正在忙,让我稍等一会儿。我左右看看,见窗台上放着几本唐诗宋词,随手打开,书页纸张已经翻得很软了,书里折了很多角,大概是他喜欢的。

放倒面包车的后座,刚好塞进两台洗衣机、一台冰箱,绑紧后我们便上了路。天色突然暗下来,狂风吹得塑料袋满街飞。往北十公里后右拐,上了一条不起眼的乡道,路旁有一条平缓见底的碧溪,宽约二十米。对岸山脚一棵高大的泡桐树开满白花,树下一个老头在烧灰肥,大风吹得浓烟四散。老帅停下车让我拍,我看天色太暗,催他快走。他笑笑说不用着急,这条河就是从那个洞口流出来的。

车一停,我立刻凭直觉飞奔下山,想赶在雨前抓紧拍几张。找到离洞口最近的水岸,水似绿缎,平如镜,深不见底,幽幽地拐了个弯往阴森的洞口去了。那洞仿佛能拉拽人,有一种吞噬感。这种地方,需要花时间,才能拍出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车慢慢往山上盘,天空越现越大。上到高处,老帅停下车,指着群山脚下一处隐蔽的黑瓦寨子说,那就是苗拱,一盏灯都不亮,都摘茶去了吧。寨子后的山峦,一重又一重,沉甸甸地往远方延伸,消失在灰蓝的暮色里。浓云垂垂,仅在西边破云处裂出小片白光,斜照下来,天地呈现出戏剧性的苍茫感,像个舞台。风越来越烈,吹得三脚架左右晃,相机带哗哗作响。老帅裹紧衣服站在一旁,眯眼望着群山尽头的混沌天地说:那头的云掉下来啦,下午还热得冒汗呢,不过,人能有几次机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啊。

穿过密密的杉树林来到苗拱,天已尽黑,不时有鸡鸣犬吠在山里寂寂回响,荡漾出一个空旷的乡村之夜。湿润的空气里有淡淡的青草味和牛粪味。橘色的车灯光柱里雨丝斜斜落下。等人来取冰箱的当儿,啪的一声脆响,雨点打在车顶。天空忽然一亮,闪电了,随后雷声轰隆隆地滚过头顶。刚定神,刺啦啦的瓢泼大雨便砸了下来。顶着雨卸下货,那户人家对老帅很感激,拽我们去家里躲雨吃饭,说冰箱坏了一年多,落了很厚的灰,没想到还会得用。另一家门口有一大堆牛粪,被雨水一打,满地黄汤。老帅回来抱怨说这户人家真邋遢,洗衣机就放在牛粪旁边,太臭了,本来都有点不想收的,但看着他们听天由命又不忍心。搬上车后一个多星期了,车里还有牛粪味。

暴雨持续,已看不清回城的路,车子像泡在水里,我们要提高嗓门才能听到对方说话。雨刷的节奏跟不上落雨的速度,车窗上水厚得像一块大果冻。我提议要不先停下,等雨停了再走。老帅说不行,看这样子,平板桥不久就会被淹掉,那我们就只能等明天再回家了。外面漆黑一片,车灯照见的路面上有白色的颗粒蹦跳,再往前见白花花铺了一路——竟然下冰雹了,难怪这么冷。

老帅很焦虑,担心独山也下冰雹砸坏葡萄苗。诅咒了几句这鬼天气后,突然话头一转,说先到他家吃饭,吃完雨小了正好送我回家,并不是征求意见的口气。我还在犹豫,他就拨通电话让老婆准备饭菜了。

饭桌上,老帅沉吟了好一会儿,像积攒勇气似的,说起了多年的“文学梦”。话一开闸,他眼睛里泛出一种很有活力的光亮,边说边用筷子不断在菜盘边有节奏地敲击,停顿的间隙才想起往嘴里塞一大口饭。他说以前也曾跟独山的朋友说过这个梦想,大家都以为是玩笑,嘻嘻哈哈不当回事,后来索性不再提了。老帅家境贫寒,又是独子,需要跟父亲一起支撑家庭,现实条件不允许他义无反顾去追求理想,但他很早前就做了长远的规划,并一直有条不紊地执行——先攒两年钱,去贵阳职校学习电器修理,练得一手好手艺;接下来的十年没日没夜地工作,攒钱买楼房安置妻女,在老家村里给父母盖了一栋大房子,剩下四十几万种了近三十亩葡萄,这样以后每年有将近二十万的收入,没有后顾之忧,就可以潜心去追寻儿时梦想了。今明年他还要继续修电器,待到后年葡萄丰产,就可以停了。说到这儿,他咬住下唇点点头,眼神坚定地看着锅里沸腾的汤笑了笑,朝客厅里正在教女儿认字的老婆努努嘴说:“她很支持我,说葡萄园我来管,你就看书写字吧。”

老帅痴迷文字,什么书都看。我说也许可以少看些讲道理的书,多读小说。他突然眼睛一亮:哎呀,我怎么没意识到这个问题。

最初聊起我以为老帅不过是小城文艺人的情怀,便顺手给了他一些剧本。后来谈起心得,我一下子刮目相看——他不会上网,也没有人交流,这种见地需要天赋,更得益于大量的阅读。问起有没有写过作品。他说写过,现在看来很幼稚,先不给你看了。读东西是在作品之外,写东西也应该保持距离,否则容易无病呻吟。我点点头。

老帅说:从来没有跟人说过这么多内心话,在独山活了这几十年,很寂寞。但走到这一步,我已经成功了,不奢望成就的话,就不会失败。

不久后,我跟老帅去旺凳村收货。那天很晴朗,老帅心情好,哼起歌来。他突然问道,还记得你在我毕业纪念册上写的什么吗?你抄了一首费翔的歌《夏天的浪花》。说着他大声唱起来:可爱的女孩,让我到你梦里来。我们一起大笑起来。

小路穿过一片平缓的坡地,坡脑上一个老人坐在竹椅里,背对我们望着远山,淡蓝的山色映衬出他藏青色的清晰轮廓,有点仙风道骨。老帅说:以前这种景象司空见惯,近来也觉出这些画面的美好来,老农赶牛犁田是美的,老奶在沟边洗衣服是美的,我妈剪葡萄枝是美的,一棵茅草是美的,一片烂塘也美,都美。

路过一片竹林,老帅停下车钻进林子,为寨子上摔断腿的邻居向一人寻跌打损伤药,据说很灵。

手里举着药从竹林里小跑出来,老帅说:走,带你去看瀑布。我们一路往南,老帅指着沿路一条曲折茂密的树林带说:这是干河,其实是黑神河的下游,它在上游莫名其妙钻到地里,时不时又冒出一段来,就成了这条干河,水在地下流的,所以树木才这么茂密,雨水大的时候也会漫出岸来。

干河两岸平坦,汲饱雨水的原野上植物疯狂,在阳光下闪着绿光。遍地竖着几米高的剑茅,蓬蘽的白花东一丛西一丛,晃着眼睛,独山叫它“刺蓬”。水田里已有人在套牛犁田,隐约听到他们慢悠悠的谈天传来。山里人嗓门都大,性子都慢,性子急干不了农活。

对面走来一个弓腰背着一大捆草的老太,满脸皱褶,两手勒住左肩上的绳子,绳子套着比身躯还大的一捆草,我不禁感叹:这么大岁数了还干农活,也真是……老帅截住我话头:你完全不用有什么同情,就像我爹妈,干活惯了,接到城里住不惯,吵着回家种田。一辈子只会做这个事情,每天不动动手就痒,空虚得很。

过了几座桥,路又盘着山蜿蜒向下。在坡头,老帅停下车,指着远远的那朵云和下面一片壁立的白色悬崖,问我那崖子像不像瀑布。我说像麻将。他哈哈笑,说瀑布就在那里,被山挡住了。

转过一个大弯,有几座坍塌的房屋,高大的芭蕉树挡住破了框的窗户。老帅踩住刹车,只见几匹白练从右前方百丈高的崖顶扑下来,被山石树木撕成碎条,分合跌宕,几经转折,又在山脚合在一起,成了一条河,往山谷外流去。我激动得连声惊叹,从未想到独山有这么大这么美的瀑布,印象中独山没有大河,从哪儿来的这么多水呢?一时间真不敢相信。老帅说,往近走,你会更吃惊的。

他去停车的时候,我独自来到离水百米的高处,杂草乱岗,一时找不到下去的路,隔着空谷听轰隆隆的水声荡来,愈发觉得水势壮大。

老帅说,你慢慢拍,我到上面去踩点。我顺着老石阶路慢慢往上爬,他已经在一片开阔地上坐了下来招呼我:快,这里视野好。我随他坐下,凝视瀑布,视线一刻也舍不得离开。老帅说,你发现了吗,这条瀑布不像黄果树,一条河从最上面落下来。它的水是从崖子的岩层夹缝里流出来的,是不是很奇特?所以我一定要带你来看看。我又是感动又怕耽误他工作,四处徘徊了一会儿,狠狠心说,走吧。

寨子里空空的,只有一个老妇背着孙儿,端一碗饭在田坝上,看见有人来很热情,招呼我们进家吃饭。我拍了几张她家和孙儿的照片,问她儿子在哪里,如果方便可以把照片送去,让他带回来。她自豪地说:老大在麻万中学教书,我家的对联都是他写的嘞。老帅说:那我们肯定能找到你儿子。她说:哎呀,就算找到我儿,看到照片也要到暑假咯,平时他们都不回家的,就留个小崽给我带。

告别了瀑布和旺凳,我一路回想那不绝的水流声。老帅看我魂不守舍,笑我没见过世面:刚才你没注意,路边有一蓬映山红艳得滴血呢,过几天,甲定那边应该漫山遍野都开了,红彤彤的,那才让人叹为观止啊,到时候我再带你去。

这样跟着老帅四处游览,独山不断向我展现各式风姿。了解越多,反而越觉得陌生。我突然感觉“独山人”对我来说仅仅是个称呼。想必绝大多数的独山人跟我是一样的吧:概念里的独山只是一座小城,一座不断出现新的路新的楼、隔久不见就感到陌生的小城。而城外那些秀美的山水,无疑是陌生的。

我想,在认识的人里面,可以做独山代言人的,老帅再合适不过了。吴叔

吴叔要带我去看他给自己修的墓,虽然我觉得这事有点怪,还是跟着去了,那地方在城东的山里。

吴叔十七岁入伍,在黑龙江当工程兵。退伍后,因为力气大,被分配到铁路上铺轨,专门扛铁轨。父亲亡故后,吴叔想照顾老母,便申请回乡工作,被安排在水泥厂当保安,一直干到退休。

十年前,吴叔的母亲过世,他伤心欲绝,每天下班后步行到坟山,跟亡母说说话,坐到天黑再回家。他经常看到不远处的一座大墓,主碑有一人多高,和两侧斜开的附碑架起屋盖飞檐,檐下可供两人避雨,此外还有龙凤柱,包坟的石圈上刻有《二十四孝图》。再回头看母亲的小坟包,吴叔不由得心酸落泪,向石碑匠打听圈坟的价格,竟要两万多而且耗时,立碑也要五六千。当时,他的工资才八百,消费不起,一狠心——干脆自己来!正好在水泥厂工作,打不起石头的,就打水泥的吧。

为了运送水泥,吴叔学会了驾驶,花两千块钱买了一辆快报废的面包车,每天一下班就带着饭和水泥赶往母亲的坟地。先砌台阶,从山脚直通墓前。吴叔没做过泥瓦活,买了全套工具现学。又买了电瓶,以便夜里开工,每天干到十一二点才回家。夏天夜里他索性带着蚊帐,就在坟前睡了。平时,吴叔还格外留意各种与孝相关的图案,记在心里,回去试着画出来,熟练后,再在坟包水泥上刻成图。

一年来,吴叔将自己所有的知识技能和艺术想象力都献给了母亲,一座令人瞩目的七彩大墓拔地而起,台阶两侧两条大龙盘曲而上,在对山都能远远看到。他说:“小时候饭量大,我妈养我不容易,一辈子凄苦,我不对她好点不成人嘛,死了也要让她好好热闹热闹。”完工后,吴叔还不甘心,每有新的想法,就去加工。终于有一天,他觉得自己的创造力枯竭了,既满足又失落。然后在坟前杀了一头猪,宴请亲朋和附近村民。自此,他经常独自去欣赏自己的杰作,带上二胡,拉几曲给母亲听。

吴叔无法遏制心里滚滚的创作欲望,每每带着工具来,也不知道能再加工点什么,便感到格外空虚。于是,他琢磨也给自己修一座墓。在城东去往长坡的山路边,吴叔觅得一块荒地,之所以挑在路边是因为:“光是给自己搞个安身之所有什么意思,我还要盖一座凉亭嘞,哪个走累了,来坐一会儿。你晓不晓得那边的农民赶一次集要走两个多小时,妈吔,累得要死哦,有个歇荫的地方还不高兴死。时不时有人陪一下,我在下面也安逸啊,是不是嘛。”

吴叔看中的地方在路弯处,坐北朝南,正对着两山之间,可远眺数里外的火焰山。他很喜欢这个位置,奈何此处没有合适的平地,于是又开始自学风水,测地理,拉线量地。先打好一口井以便取水,再开石挖土,生生把一面陡坡挖进去,现出一块进深五六米、宽十余米的平地。吴叔喜欢琢磨,设计的是三米多高的活墓,有一道小门,打开门把棺材推进去,再立一块碑挡住就行。墓东侧砌了一座吊脚凉亭,拾级而上可平视墓顶。完工后,他嫌不过瘾,在西边又打了一座。吴叔觉得亭脚柱空,本想画点画上去,想了想还是对联雅致,便买了笔墨纸砚。停工时,他不是去母亲坟前看看,就是在家学写大字。

这时,吴叔已年过六十,退休了,可以整天泡在山里。路过的村民起先把他当疯子看,后来也跟他搭话递烟,熟悉起来。因为修墓,吴叔的风水知识与日俱增,以至有村民办丧事请他去做法事,几次之后,他已经是有名的“风水先生”了。偶尔也有崇拜他的村民过来给他搭把手,调一调灰浆,递点工具什么的。

五百多天后,吴叔的钱都花光了,这座巨型墓和两座吊脚亭也都修好了,到处包裹着眼花缭乱的图案,凡是能收集到的,都用上了:有贴上的瓷画;有电钻刻在瓷板上的线描,还勾了色;有直接刻在水泥上的浮雕。这里一幅《八骏图》,那里一幅《青莲图》;那边“八仙过海”,这边是“五蝠捧寿”。亭子顶上画了一幅八卦,还有万年历。墓门和水井之间,用五彩瓷片在水泥地上嵌出一只巨大的蝴蝶……花样百出,数不胜数。最后的考验是写对联,吴叔没上过学,练字也算是弥补了些许遗憾。谨终如此写完对联,他又空虚了。盯着路对面的一小块地发了痴——干脆再修一座大圆亭!修到一半,面包车经不起折腾,彻底报废了,他索性把车扔在坟边,背上工具走回了家,攒够钱买了一辆再来。七个月过去,他建起一座四米多高的亭子,名曰:宝山。还在亭基脚下修了一座菩萨房,开出了一大片水泥地作“观景台”。

站在观景台上,风从山坳吹过来,凉飕飕的。吴叔向我介绍他每一处的用心,说:“可惜今天有雾,看不到火焰山。”我问这些都是花自己钱修的吗,他说是啊,经常是没钱买材料了就只好停工,等有了点钱,就赶紧买水泥。“要不是没钱,至少能提前三个月。”他说,“有钱就赶紧花,花完省事,死了也轻松。来,给我和我的坟合张影。”透过取景器,我看见了一座专属于吴叔的宫殿。老哥儿俩

吴叔最好的朋友是谢叔,他们是在黑龙江当工程兵时认识的。那时候,部队上大多是西南、湖南和两广人。谢叔是广西金城江人,文文弱弱,身板像柳叶似的,一吹就飘,嗓音柔细,而且口音重,舌头捋不直,普通话说得费力。谢叔喜欢音乐,不管手头做什么,不由自主就哼出歌来。但因为口音重,一唱便被战友讥笑,人又敏感,气哭了几回。平时只管埋头干活的吴叔看不下去了,跳出来骂:“你妈的,你们说话也不标准啊,凭什么讽刺人家小谢。”吴叔个子矮小,但天生神力,脾气暴,一说话就半低着头,睖起眼瞪人。有人嫌他多管闲事,就日妈操娘地吵了起来。双方都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一起哄,这一架是不打不行了。吴叔不会打架,就是力气大,只会闷着头贴过去,抓起对方往地上掼,脸上挨多少拳头也顾不上。几个回合下来,对方被扔得骨头散架,他自己也鼻青脸肿。这一来,吴叔跟谢叔便成了莫逆之交。

当兵几年后,吴叔复员回了老家。谢叔考虑到自己家在农村,就申请随着吴叔到独山县,被分配到铁路上当修路工。为了适应在独山的生活,他还特意学习独山口音,到现在还是半像不像,怪怪的。

独山和贵州大多数地区一样,布依族、苗族混居,汉人都是外来者。近的有两湖两广西南几省人,远的有江浙甚至东北人,各种生活习俗、各地口音皆有,融融一堂。谢叔身体上的单薄,在部队是弱势,到了这里就不算啥了。那个年代,会吹笛拉琴的人不多,谢叔的文艺优势逐渐展露出来,颇受欢迎。不少人跟他学识谱演奏,偶尔有人逮到了蛇,会把蛇皮剥下来,送给他做二胡,他更是经常上山砍竹,做笛子送人。常来常往,独山人的热情让谢叔有了归属感,很快便融入进来。

没两年,谢叔谈了一个布依族的姑娘,会识字,做得一手好针线,还喜欢唱歌跳舞。订下婚期后,就去找吴叔当陪郎。吴叔直摇头,谢叔不高兴了,说:“平时看你挺豪爽的,怎么正用你时出不得色了,算什么朋友。”吴叔无法,只好应下来:“好好好,你不怕我丢丑就行。”谢叔不知道,贵州酒风盛,陪郎是替新郎喝酒的,吴叔顶多就是四五碗米酒的量,那天没喝几桌就睡地上了。第二天醒来,谢叔怪他:“你早说啊,我好找酒量大的去。”吴叔说:“哦,老子还以为你晓得陪郎是干什么的,非要出我丑。”婚后,谢叔的小日子过得滋润,夫妻俩闲下来就拉琴唱歌。吴叔也好二胡,两家住得近,三个人一得空就凑在一起咿咿呀呀。

谢叔时髦,是县城里第一批买录音机的,刨除生活费,所有钱都买了磁带。八十年代开始流行吉他曲,他一听欲罢不能,攒钱咬牙买了一把吉他,又到书店买了吉他谱自学。所谓触类旁通,没两年,谢叔的吉他水准在县城里已小有名气。有些单位开晚会,请他去弹奏几曲,掌声一片,时常要多弹两曲,他自然是很乐意。不久后,他听到克莱德曼的《星空》,又是听得欲生欲死,找时间去贵阳咨询钢琴价格,一听,心就凉了半截,这辈子是没指望了,心灰意冷回了家。不死心地买了个电子琴来替代,但怎么都不是那个味道,这让谢叔失意了很久。

九十年代,肯尼基的《回家》横空出世,谢叔一听到那悠长缠绵的音色,就怔住了,浑身筛糠,整个人都要化掉了,一天到晚翻来覆去地放,发誓无论如何也要买把萨克斯,这东西总不会比钢琴还贵吧。攒了几年的钱,还差得远,谢叔只好跟吴叔商量着借钱,吴叔说:“借什么借,算我合伙,买来一起练。”两人一凑,终于买了一把。萨克斯洋气,谢叔每天早晨去烈士陵园练习,成了县城一景。谢叔邀吴叔一起练,吴叔拿起来看了看,说这东西太难了,我还是拉我的二胡,吹我的唢呐吧,就再也没碰过。

这时,谢叔的老婆在菜行开了家米粉店,经济条件好了起来,儿子十几岁了,从小就喜欢乐器,读不进书。谢叔说,算了,读什么书,跟我玩乐器吧,退学。小谢自然是欢天喜地,说要不和吴叔商量商量,组个乐队吧。但没有鼓算什么乐队,大家凑钱买了一组简单的架子鼓,吴叔担任鼓手,谢叔弹吉他,小谢吹萨克斯,演奏一些流行歌。齐秦的《花祭》《冬雨》,苏芮的《酒干倘卖无》《一样的月光》《是否》,都是他们的拿手曲目。

渐渐地,县城的文化生活丰富起来,不期而同地冒出了几家舞厅,都是挨墙码着一排椅子,中间撒上滑石粉,昏昏暗暗,灯光迷离。门票五角一位,年轻人一到晚上就钻到里面去找对象。几家舞厅争相邀吴叔和谢叔的乐队去伴奏,可谓风光无限,还有一笔不错的收入。

小谢十九岁的时候,已经不甘于在县城舞厅里驰骋,说要去广州闯世界。谢叔很兴奋,把家里所有的钱都给他带上,又联系广州的战友关照。此时,舞厅的时代悄然落幕,取而代之的是卡拉OK,谢叔和吴叔重归自娱自乐的状态,不过大家娶亲办酒时,仍喜欢找这两位“当地名人”去助兴。家境宽裕后又过了十年,谢叔终于买了一架钢琴。

吴叔对乐队没谢叔那么狂热,他最爱的还是二胡。吴叔这人沉默寡言,热闹也来得但更喜欢安静,似乎二胡的音色更能体现自己的身世。吴叔谈过几个对象,不知道什么原因都没成,或许是年少时父亲就已离世,他对成家这种事也不太在意,又或许是散钱太快太随意,吓跑了女方。就这样,不知不觉便过了大半辈子。

春节时,吴叔来家里做客,正巧我妈还请来了余姨。余姨是我妈的闺蜜,二人在当地“山歌界”小有名气,联起手来几无对手,嫁娶的人家请她们去迎亲送亲,每每大胜而归。余姨来我家,总会跟我妈唱一唱山歌当开胃菜。那天,余姨颤颤巍巍唱了几首“姊妹歌”,我妈轻声和。吴叔垂头瘫坐在门边,也跟着哼,手里捏着不知道哪儿来的半截铁丝,轻敲地面打节奏,跷起的二郎腿一晃一晃的。我笑他:“你又不会唱,凑什么热闹。”吴叔撇嘴白了我一眼,昂起脸不理我。他上唇是翘的,一噘嘴更是打起弯来。我说:“你还不高兴啦,嘴巴都可以挂油瓶了。”吴叔说:“懒得跟你说,你问你妈,她们俩唱得过我了?开玩笑呢。”这时我妈笑笑地接腔:“你小看吴叔啦,他唱歌凶得很,还会唱那种烂流(下流)歌,我可不会唱。”

听我妈这么一说,吴叔高兴起来,歪着脸得意扬扬看着我:“你不懂山歌的,不要乱发言。唱山歌要会‘借歌打歌’,对方唱一句,你要还一句,要还得起,还得狠。你妈她们只会唱酒歌、迎亲歌、送亲歌、姊妹歌、苦恼歌、孝歌、筷子歌这些。现编词斗歌,她们不行。”一边说着,铁丝还敲着地。

我从来没听过吴叔唱山歌,有点不信,让他唱几句来听。他摆手:“没对手也唱不出来啊,你要会的话,我保证三五句就让你屁滚尿流,信不信?”我妈瞪起眼“去”了一声:“小吴你个狗骨头,烂流歌有什么好听的。”

这么一说,我更加好奇,央他来几句。吴叔说,没对手真不行,给你讲个好玩的事吧。说着偷瞄我妈一眼,看她笑嘻嘻的,就放开了胆:“说来你别瞧不起我啊,那会儿年轻不懂事。在水泥厂当保安的时候,厂里一丢铁蛋就喊我去查,年轻人嘛,喜欢玩,厂里一丢东西我就高兴,巴不得,骑车子到处乱转,到河边洗澡啊,捉鱼啊,总比在厂里待着安逸嘛。其实,东西都是厂里人自己偷的,大家都晓得。“有天,我骑单车去塘立那边,荒郊野岭的,又是下坡,骑得快了点。泥巴路嘛,抖啊抖,抖得嘴巴舔到眉毛来。哪晓得前面草堆里闪出一个老奶(婆娘)来,我赶忙拐弯,一下子飞了出去,差点撞到她。老奶手里面一大把萝卜,全都舞落地上了。我一想,坏,推起车子就要跑。嘿,没想到老奶张口就唱起来了:‘鬼崽鬼崽快下来,等我婆们唱歌来,单车把我撞到了,你想脱身脱不开。’“好嘛,我一想,你这不是自寻死路嘛,只要不赔钱就好。我放心乐意停下来,顶了她一句:‘老伯妈,你又不是放牛娃,单车把你撞到了,是你自家害自家。’“菜地里面的其他老奶干活无聊嘛,一听有歌唱了,都跑出来,前后拦我在路上。老奶嘴壳还硬得很:‘二十老几小郎哥,骑个单车莫假多,单车把我撞到了,你想跑也走不脱。’“我把单车支好,叉起腰就唱:‘老太婆,你故意拦我来唱歌,我单车又没碰到你,轮子没钻你裤裆脚。’斗歌就要像机关枪一样嘞,哒哒哒,一梭子,一般人是反应不过来的。乡下老奶不能缠,缠起来也麻烦,我趁她们不注意,推起车一跳,赶忙跑了。”祖方舅

一天晚上,我哥和我说起广西一起令人发指的命案,三言两语讲了大概过程后,他说小时候广西人给他的印象就是这样的:蛮。那时候他总是做噩梦,不敢走夜路,甚至白天一人上街都感觉危机四伏。这种感受我也依稀有过。

小时候我家住麻尾,依水而居,一溪一街并头躺卧在山谷里,被层层青山包裹。抬眼望去,山头上细线一样的小径曲曲折折,隐没在莽莽青嶂中,不知通向哪里。大人们是不让我们翻山的,说山那边有“苗子”和“拐子”,苗子专门打架,拐子专门偷小孩。总如此灌输,让我越来越笃信只有学校和街市这片区域是安全的。然而,即便这么小的范围内,也时常听到各种令人不安的消息。打架的、偷盗的、偷人的、摔死的、淹死的,这片相对安宁的乐园仿佛被一个大且动荡的世界包围着。

麻尾地处广西贵州交界,两边刁民丛生,互有偷抢,解决争端的唯一方法就是打群架。死人的消息时常传来,不足为奇。小镇居民对待生死的态度似乎和城市人不太一样,生活越好越惜命,而麻尾的多数人一辈子活在几道山沟里,压根没想过山外会有不同的世界;或许也想过,但不觉得有什么不同。

麻尾人管打架叫“挖架”,群殴叫“挖群架”,提到伤及人命的事件,总是说哪里哪里又“挖死”了一个。挖架时最重要的武器就是锄头,锄头确实有天然优势,劈可当斧,扫则当棍,被它挖一下就要办伤残证去了。

传播八卦人人皆好,尤其是在封闭的世外之所,除了聊天,别无娱乐。只是老师们说起这些事来,神态会稍微收敛些,口吻忧虑又漠然,总觉得与己无关,毕竟都是从外地被撵到乡下来的。而当地人一说起打架就兴致昂扬,口沫四溅眉飞色舞。提到这号人物,除了兵站的刘站长,就属余家湾的祖方舅了。

祖方舅是退伍军人,公社干部。声如洪钟,身材粗壮,手大脚大,满脸横肉,却不显得凶恶。不瞪眼的时候,笑眯眯的,很慈祥;惹急了才会目射凶光,吓人得很。他性格彪悍,有次不知怎的,嗓子起大泡,堵住了气管,喘不上气,他抄起筷子一下把血泡扎破,血从嘴里涌了出来,他抽出滴血的筷子,笑呵呵地说:“老子就是医生!”此事方圆十里无人不知。

祖方舅是我妈在余家湾做计划生育工作的时候认识的。起初,喜欢多养孩子的农村人很敌视我妈,工作很难开展。可越这样她越不服气,发了狠,非要把工作搞好不可。我妈跟村民们一起干农活,比他们干得还快还好。到了礼拜天,我爸也跟我妈一起下地,帮人薅草灌水。村里不少孩子是我爸的学生,看老师来了,慌忙跟着下地干活。一年半载,关系就慢慢融洽起来。

祖方舅虽是莽夫,对读书人却很恭敬。一看这瘦壳壳的老师吃起苦来不落人后,也竖起拇指服气了。有了他的帮衬,妈的工作进行得越来越顺利,两家人脾性相投,一来二去成了知交,往来频繁。因为他和我妈同姓,我就认了个舅。

一次去余家湾,我们刚进大队菜地,有脚快的看见,从庄稼里直起腰来打招呼,一会儿便见祖方舅远远奔来,身形像柱子似得,脚下生烟。爸妈放开牵我的手说:“祖方舅来了,跑过去。”我迎过去,被他一把抓起来,往空中抛,这种游戏我爸是不会跟我玩的,我又惊又喜,尖叫连连。连抛好几次,抱住了又用一脸胡楂扎我,两手揉我脸蛋,祖方舅那手指一根根和胡萝卜似的,手掌布满老茧,砂纸一样,疼得我直要挣开。逗得他和我爸妈哈哈大笑。

晚饭时,祖方舅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只鸡,快手快脚拾掇好,肉剁碎了烧干锅,鸡杂炒辣椒。厨事妥当,他提来一塑料桶土酒,咚一下跺在地炉边,拍拍说:“陆老师,今天我们把这点搞光。”我爸咂舌赔笑,不敢接话。祖方舅咧嘴大笑:“你要不能喝,我自己搞。”

祖方舅有四个孩子,老菊、老丽、老标、老飞。“老”字相当于香港电视剧里的“阿”。最小的老飞比我小一岁,总缠在妈妈的怀里,偷偷打量我们。老标大我三岁,性子很野,和我一混熟便偷偷拿来手电,拉着我去钻附近的几个山洞。山脚下的那口洞尤其阴森,碧幽幽的一潭水在洞口缓缓涌动。山腰处的洞则互相通联,洞内窄狭曲折,小厅小道,高低跌宕,大大小小的出口星罗棋布,从哪一处钻出来,都有意外之感。我们玩上了瘾,直到天色将晚,估摸着要开饭了才回来。

见我们浑身尘土,祖方舅再三盘问,老标支支吾吾地“招认”了,话音刚落,祖方舅便一巴掌扇了过去,边骂边倒酒:“挨刀崽,你不晓得那个洞死过人啊。”舅妈装作没看见,话都不敢搭。缓过劲儿来,又瞪我:“还有你,带你钻你就钻啊,下次连你一起打。以后去哪儿要问大人,晓得不!”我扁着嘴不敢吱声,用眼神向爸妈求助。没用,他们俩一样恶狠狠地瞪着我。

端起酒碗后,祖方舅就忘了这回事。他给我夹了一条鸡腿放在米饭上,让我捧着碗坐到一边的小板凳上去吃:“吃完才准起来!”那碗和我脸差不多大,鸡肉很香,啃起来很带劲。他一仰脖子,干了一碗,左手抹抹嘴巴,右手翻过碗来朝我爸妈示意,然后放地上,扭头过来看我吃,看着看着就笑了,伸手戳我:“傻崽,筷子夹不动,就动手嘛!”说着抓起鸡腿塞到我手里:“快点吃,还有一个。”

麻尾农村的规矩是,来客时小孩不准上席,老标几个靠在供桌下,碗里没肉,看着我啃鸡腿,羡慕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我妈看不下去,挑了满满一碗鸡肉块,分给他们几个。老标夹起一块塞到嘴里,脸上的泪痕和泥土混在一起,朝我憨憨地笑。

祖方舅喝了酒说话喜欢挥手,大有伟人气概:“余家湾里面不许打架,哪个打架我去打哪个。要是和外面的打起来了,整个寨子都要出动,要不他们不晓得我们厉害。”说起一宗灭门案的抓捕行动,祖方舅神采飞扬。“我们追了两个月,才找到他躲在哪里。狗日的也挨得,硬是躲在山洞里,害得我们喊了几天的话,也不晓得他还剩多少子弹,一个个都要守起,走也走不脱。我想悄悄往上摸,刘站长死活不让。说大不了饿死他,反正我们有吃的。哈哈哈,后来狗日的饿得不行了要投降,刚出来就遭几个年轻崽几枪打死了。”他咂了一大口酒,说:“活该,谁让他搞死那么多人,打死一两个大人不说,全家都杀,造孽。”说着前后摇晃着凳子,不端酒的时候,他的手一直扬着。

天色逐渐暗下来,祖方舅让舅妈点了两盏煤油灯,放在凳子上一边一盏。屋里除了地炉周围一圈,全都黑乎乎的。反倒是出了门,坝子在月光下还显得亮堂些。老菊老丽吃完饭出来,在祖方舅妈的看护下,陪我一起躲猫猫。

一桶酒喝完,爸妈牵着我回家,祖方舅飘着脚步送了我们十里路,到门口让他进家歇会儿,他不肯:“明天还要挑水。”说着跌跌撞撞走了,瞬间便没了影儿。后来听祖方舅妈说,那天晚上,他半道醉倒睡着了,半夜醒来就着月光才回了家。

后来我爸平反回了县城,两家往来少了,但感情一点没浅。祖方舅挑了一担新米坐火车来看我们,家里没人,他在门口抽着烟等到下班。看见我爸就笑了:“刚打的新米,比粮店的好吃多了,我挑点来给你们尝。一袋渣米一袋糯米,好吃得很。”我爸抓着他的手,半晌才想起开门。老丽姐弟在县城上中学时,都在我家寄宿。爸妈跟祖方舅说:“有我们吃的就有他们吃的,你放心。”但姐弟几个还是隔三差五回家背米来,那阵子家里米都吃不完。

初二时,我学会了抽烟。有次祖方舅来县城办事,在我家住几天,我让出房间去睡沙发,藏在枕头下的烟被他发现了。吃饭时,他从上衣内揣掏出收缴的烟,朝我坏笑,吓得我一身冷汗。饭后,他找我说:“你要不好好念书,我就告诉你妈,打不死你。”说罢问我想要点什么,我说不知道,他便塞给我十块钱:“听好了,不许买烟!”

长大离家后,我回麻尾的次数屈指可数,也再没去余家湾。

这年春节,祖方舅拎着两大块腊肉来拜年,我愣了一阵没认出来,他已经缩成一个干瘪的老头子,佝偻着,肩都要垂得跟背一般高了。他用肩膀撞撞我:“看什么看,不认识啊。”声音也像换了个人,沙哑无力。我赶紧给他递烟,他笑眯眯推开:“戒啦,不戒老咳嗽,一晚一晚睡不着。”扶他进屋后,他颤颤巍巍坐下,问我几时再去余家湾看看。我回说以后一定去,他撇撇嘴:“哼,搪塞我!我们家修大房子啦,老飞都有小孩了,马路也修得又宽又直,你再去肯定都认不出来啦。”

我看着祖方舅发呆,除了一些能依稀辨识的神态外,很难将眼前这个人和记忆中那个来去如风的祖方舅联系到一起。以后,也不知道还能再见他几次。老三

朝军是我发小,长我两岁,行三,大家都叫他老三。小时候,我们经常一道玩:爬山看远处的村村寨寨,砍小树做弹弓打麻雀;上树掏鸟蛋,钻山洞,挖地瓜、山药;下河扒螃蟹,围堰逮鱼;夜里偷偷打着电筒去抓田鸡;秋天割稻子的时候,农田里满处跑,抓蚂蚱,用霸王草穿成一串,烤着吃;冬天抱着砖头上的冰啃个不亦乐乎。

老三的爸爸是兵站站长,爽直人,符合一切武将的特征,络腮胡子大嗓门,哈哈一笑,墙皮都掉灰,手粗脚大,酒一灌多就要掏枪打人。不过平时挺温和,大家都喜欢。他爸年轻时是个空手抓狼的人物,一般不怎么提这些事,只有酒至微醺时才给我们讲授如何斗狼,如何追踪野山羊,附近山头哪些洞里有风景有暗河,哪些不能进。据说他以前很爱唱歌,自打结婚就再没一展歌喉,大概是老婆不让,怕勾引了其他女人。老三的妈妈在中学食堂掌勺,都叫她刘妈,也是火爆脾气,很有杨排风的风采,炒饭是她的一绝,干香滑口,锅巴不粘锅。每次炒完,总会让老三叫我一起去铲锅巴,那薄如蝉翼的锅巴放在手里我总舍不得吃,一点点地嚼,能开心上几个钟头。刘妈是个活泼的老实人,一辈子没有离开过麻尾。

老三的性格从小就显现出家传的纯正,从没“害怕”一说。到谁家都跟自家一般,看到喜欢的东西,伸手就拿,总有些其他玩伴没有的新鲜玩意儿,无形中就成了孩子王。我小时候没少因为跟老三走铁道捡糖纸而被大人揍。因为铁路危险不说,还很脏,糖纸上难免会粘些黄白物,可在他的教唆下,我屡教不改,怎么也拒绝不了花花绿绿的糖纸的诱惑。我们还把张着翅膀飞的大蟑螂塞进火柴盒,架在一堆树叶上点上火,烤熟了吃。蟑螂翅膀焦成了灰,别说,味道还真不错,跟烤蚂蚱不相上下,只是油太大,难怪我们那儿管蟑螂叫偷油婆。

我们还一起钻山洞,在洞口转泥虫。不知泥虫的学名叫什么,个头介于米粒和黄豆之间,灰不溜秋的。贵州溶洞口的泥土都是酥松的粉末状,棒子碴粗细,我们用火柴棍大小的树枝在酥土上划圈圈,转出一个三厘米深的锥形小坑,坑壁要陡,像快速搅出来的旋涡。不一会儿,泥虫感觉到震动,便从土里拱出来,跌跌撞撞滚到坑里,总是刚爬上来一点,又跌了下去,笨拙不堪,憨态可掬,我们总得先哈哈乐上一番,才往洞里爬去。

老三爸妈都善良热心,哥姐老实本分,唯独这家伙天生有些邪性,以致后来我看《菊豆》里那个野孩子放火烧房子的情景时,脑子里马上想到了他。

老三尤其喜欢捉弄丁婆婆,丁家的锁眼不定期被他用泥巴封死,急得丁婆婆跳脚骂街。这一来更把他惹恼了,一夜之间拔光了她刚下种的菜秧子,刚团出来的煤粑也被踩成了渣渣。而这只因为人家是四川口音,他不怎么听得懂。

中学东北角的矗崖上有个坟洞,里面有几个古坟。老三带着我们去扒人家的坟头,拣出腿骨来当刀剑,左劈右劈很是得意。

老三胆子大到了无所禁忌——翻墙到唐老师家天井去偷葡萄;一盆水把沙老师做饭的炭炉子浇灭;偷偷跑到洞口附近跟寨子的孩子讨牛来骑;哥哥在外当兵,探亲时带回的匕首也被他偷了去……有一次,唐老师家的机械表被老三用竹竿从窗口挑走了,害得唐老师骂了好几天。老三一听唐老师四川口音的麻尾话传过来,就捂着嘴笑,说表就藏在我家后门的柴垛里,我回家翻出来,找了个机会扔回唐老师家。老三却说我傻,还说下次要从狗洞钻进唐老师家再去偷。

其实,幼时并不觉得这些事有多坏,甚至有种隐隐约约的快乐,长大后回想才不禁直冒冷汗。这些“快乐”记忆大多集中在我三岁那年,后来老三上学了,我也跟着在铁路上工作的大舅走东走西,就很少见面了。六岁时我家搬到了县城,只在暑假回去过几次,也都没有遇到老三。

再见是多年以后了,那时我已经开始叛逆,有了“小霸王”的名头,四处惹是生非。一是因为无聊,二是打架上瘾了,对自己的行为越来越不自控。除了父母,任何人我都不放在眼里面。

一次学校秋游,我没有跟同学一道走,招呼几个好友另辟蹊径,去一个听说过没去过的地方。途经飞凤井,被翻垦的农田裸露出黑黝黝的泥土,起伏不平,延绵至天边云下。夏天暗色的田埂这时颜色变浅,把黑色的农田分割成不规则的条块,匍匐在起伏的大地上,像一幅巴尔蒂斯的画,画面里点缀的几个彩点,是躬身劳作的农民。我们一路嘶扯着嗓门,用最大声唱《北方的狼》,在弯曲的田埂逸乐纵情,嬉笑打闹。穿过茫茫林场,在翻越山岭时,一大片马尾松林横亘眼前。枝条密匝,横展而生,连成松云,隔开了天地,仿佛一个巨大的神秘洞穴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惶惑、好奇又兴奋地踏进去,厚厚的陈年松针铺在地面上,软软的,一踩下去就看不到脚。

停下吃东西时一对同学走散了,我们分头去找,结果我迷了路,只能认准一个方向闷头走,这一走就不知道去向哪里,顺着高高低低的人迹,天快黑的时候才终于穿出山林。

贵州山地地形复杂,只能边走边问。好容易看见个人,就忙奔过去问清县城的方向。晚上九点,终于快到家了。我心中很忐忑,因为家教严厉,迟迟不归是要挨揍的,虽说我在外面称王称霸,但回到家是半句话也不敢啰唆。可奇怪的是,妈看见我时居然笑盈盈地关切:回来啦。我疑惑着好似在梦中,妈说:快到厨房去吧,你看谁来了。

我揣起惶惑,拖着一双软脚走向厨房,刚一进来就是一愣,一个大小伙子站在我面前,有点眼熟,一口标准的麻尾口音:回来啦,快吃饭吧,等着你呢。我这才回过神来:哈,老三!

漫长的十年居然没让我们生分丝毫,嘻嘻哈哈搂搂抱抱拍起肩来。细细碎碎聊了些闲话,他前后左右看仔细我爸妈都在堂屋后,正色跟我说:你帮我个忙吧,除了你,我不知道还能找谁。

他从衣服内揣掏出一个纸包,方方正正,比砖头小一些,一层层的报纸包得很紧。左右看看,眼神里掩饰不住地透出一丝寒光。他把东西递到我手里:你帮我藏好,以后我回来找你拿。我接了过来。

没再说多一会儿,已过十点,老三起身告辞,爸妈一定要留宿,好生亲热地推推搡搡一阵后,老三还是要走。我趁这时把纸包塞到碗柜下,用吃面的大钵子盖住,缓步送老三走出大门,看他的身影在路灯的间隙里一高一低隐现,逐渐变小、消失,有些莫名的怅惘。回家后,总觉得那个纸包必是赃物无疑,捏了捏,猜是钱,也不确定,趁半夜把它藏到天花板上的墙洞里——那原本是我挖来藏刀的。

老三离开的第二天正好是个赶场天。独山的赶场天往往也是审判日,大会场摆上一排桌子当审判台,排列整齐的武警押着一排犯人,每一个都是粗麻绳结结实实的十字绑,脖子上挂着一块纸壳做的牌子直垂到胸前,上面粗毛笔大大地写着犯人的名字。他们多数垂头丧气,有胆大的会瞪着茫然的眼睛直视前方,眼中的凶光让人不敢对视。围观群众人山人海。要是看到哪个名字上画一个大红叉,大家就议论开了:今天要枪毙人呢,嘿嘿嘿。

审判日,犯人里有方氏三兄弟,那是老三的拜把兄弟,尽干些偷鸡摸狗、抢劫砍人的事。他们的劣迹我通过消息灵通的同学略有耳闻,但怎么也想不到,老三这家伙居然会去劫法场……这下整个县城沸腾了,我知道这个消息后,心里颤了一下,但面上强撑着毫不动容。

据说,那天审判时,大喇叭把法官慢吞吞的官腔扩散到大半个县城,老三突然从人群中冲到看台,想用手里的刀割断绑住他兄弟的麻绳。当然老三立刻就被武警制服了。在下一个审判日里,他也五花大绑胸挂纸壳牌出现在看台上,听说他一直笑哩哩的,满不在乎。我不知道他被判几年,关到了哪个监狱,都没去打听。

我猜测,老三是有意想进监狱的,至于什么原因,我想不透。此后的很多天里,我都会去捉摸他的动机,但怎么都不能说服自己,只是没想到,自此我再也没有求解的机会。

时间一天天过去,我几乎忘了那个纸包。偶尔想起来,会去摸一下,看还在不在,有没有被耗子啃烂。又过了一年,我也变成了无法无天的小混蛋,自觉成了家里的污点,无颜留在独山,就趁一起事件愤然出走。

之后两年我没有回过家。再后来父母搬家了,想来老三的纸包应该还躺在墙洞里陪着我的牛角刀,只是住进了另一户人家。又过了两年,我想取回纸包时,原来的房子已经拆掉了,我顿时傻了眼,纸包里是什么东西也成了谜。我想,总有一天老三会来找我,到时候再问他是什么。五六年后,又听到老三的消息:出狱后,他爸托人帮他找了份铁路上的工作。在一次斗殴中,他用铁道工的大铁扳子把人家脑浆打了出来。此后至今,再也没有了消息。重返少年

晚饭后赖在床上,初中同学里唯一有联系的明江打电话找我去聚餐,说都是望城中学的同学。我心里一跳,从初中毕业的暑假至今二十多年未见的人,都变成什么样了呢?一时间,当年的模糊记忆涌现眼前。

当年,中学属于一个叫秣马的寨子,因此早先名为“秣马中学”,后改名“望城中学”。校舍建在军用机场废弃的斜坡下,有时候走在机场上,蔓草连天,眼望不到边,心情异常爽朗,西边群山上,云影斑驳,高高低低地疾驰,高原的风灌满衬衫,扯平裤腿,呼呼作响。天地之广阔,让人忍不住大声歌唱。歌声会在风里传得很远。听到的同学也远远地应和,直到互相都听不见了。不知为什么,这时总会有种特别的感动。通往学校的两条路夹着一个大湖,叫“金鸡下海”。小时候,妈总带我来这里捶洗衣服。湖里的大鱼时常跃出水面,扑通一声,漾出大大的水波。湖底尽是怪石,枯水季仍能看到很多泉眼在汩汩冒水。近岸处的水草、石缝里藏着很多大虾子,脱下衣服一兜,总能抓到几只,把衣服拧干晒在教室窗口,到放学时太阳偏西,也就干了。岸边淤泥里插有很多巴掌大的蚌壳,移动时淤泥表面会留下一条条顺滑的痕迹,顺着一摸一准。每天上下学的路上,到金鸡下海抓虾挖蚌,曾是我最快活的时光。

其实,我最初就读的是麻尾镇的民族中学。初三上学期,被记了处分,留校察看。课间操时,在全校师生面前广播处分通知,上千双眼睛齐刷刷望向我。一气之下,我跑到教务处,扯下墙上的处分告示,撕个粉碎,背上书包回家,退学了。这对一生本本分分、受人尊敬的父母无疑是个打击。我爸又愧又愁,无心说话,甚至连责骂我的心情都垮掉了;我妈连看我一眼都不愿意。我起初并未意识到事态严重,但很快感受到压力,后悔自己意气用事,不敢出门,只机械地帮做点家务。家里笼罩着末日般的气氛。

那时,表姐在望城中学教书,得知此事后,建议爸妈把我送过去。以前我只在春天踏青时远远见过那所学校的二层房顶,从未想过这辈子会踏入那扇校门。跟表姐往城外的村路走去时,我整个人浑浑噩噩,只记得经过大树脚的塘边,一头异常肥硕的公猪在我们前面颠颠地小跑,两个巨大的“蛋”左一甩右一甩的。

我转过很多次学,对陌生感早已习以为常,但这回的新同学还是让我有些吃惊,他们跟城里孩子的区别一眼就能辨别出来——一个个眼睛睁得老大,看着我;面色黝黑,有的脸上皴出了血丝;几乎每只手都很粗糙,几乎每件衣服都很黯淡,肩部肘部缀着补丁。这让我想起初二时民中的一个同学因为穿了屁股有补丁的裤子,被大家取笑得趴在课桌上抽泣了一节课。

我被安排在第三排靠窗的位置,正好打量校园。隔着袖珍的操场是一池柳塘,柳丝被晨风吹得轻轻摆动。围墙外,有几户竹林环绕的人家,更远处是起伏的梯田。我回过头来,见有人怯怯地看我,我对望过去,他便迅速扭过脸去。他们回答老师问题时,手都举得很直,站立时,双手中指紧贴着裤线。

课间操后,我躲到花坛后面抽烟,引来一堆男生围观,他们大多挤挤挨挨站着,不敢靠近,胆子大的就跟我要一支来尝尝。学校里大多是住校生,每个周末回家背来下一周吃的米,几乎没有零花钱,根本没有钱买烟。其实,我的烟也都是帮人打架赚的。我成了这个学校唯一一个抽烟的学生,好像是刮来的一股邪风。

起初,城里的朋友经常来找我玩,朋友给我带来街上的八卦和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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