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孔传》虚词研究(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1 23: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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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爱涛 著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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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孔传》虚词研究

《尚书孔传》虚词研究试读:

总序

国家的综合国力,既包括由经济、科技、军事实力等所体现出来的硬实力,也包括以文化和价值观念、社会制度、发展模式、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的吸引力所体现出来的软实力。软实力最大的来源就是文化。中国语言、文字等方面的成就,对中华文明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也是人类文化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西地处我国西南边陲,南濒北部湾,东北接湖南,东连广东,西北靠贵州,南接云南,西南与越南毗邻,是中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其发展历史十分久远。

广西的语言资源丰富多样,使用情况非常复杂,双语及多语现象十分普遍。一方面,在广西境内存在不同的民族共同使用一种语言的现象,也存在一个民族同时使用多种语言的现象。另一方面,广西的双语现象十分普遍,许多地方多种语言或方言交叉覆盖,许多广西居民都是双语或多语能力者,同时会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语言或方言,各种语言和方言相互借用混合,语言使用情况十分复杂。

广西毗邻东南亚,是中国与东南亚联系与交往的重要前沿和枢纽,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两者在地缘文化、语言、生活习俗上有一定的接近性。在面向东南亚的国际化战略中,经济贸易国际化是核心,高等教育国际化是动力,其关键都是人才培养国际化,使人才构成国际化、人才素质国际化和人才活动空间国际化。

为配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战略部署,配合广西大学努力建设高水平区域特色研究型大学的定位,深入研究中国与东南亚人文关系的规律性,整理、开发与利用广西及东南亚丰富的语言文化资源,传播中国语言与文化,实现国家北部湾经济区域发展战略,广西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中心以人才培养目标为引领,强调专业特质,体现专业主体性,在语言学研究和汉语国际教育教学与研究两个方面齐头并进,师生合力,取得了丰硕成果。

这套丛书就是近年成果的呈现,其中包含广西语言状况调查研究、《尚书孔传》虚词研究、“当代中国语言学的回顾与展望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等语言学研究著作,又精选数年来所培养的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优秀论文,整理成三辑,以展示培养成果。

广西大学汉语国际教育专业2008年首次招收本科生,2009年首次招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2015年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势特色专业。经过近10年的建设,目前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和硕士毕业生已达到600余人,其中汉语国际教育硕士318人。多年来,我们在专业性观照下,强化基础理论知识与能力,多元化配置教学模式、方法、基地、师资等要素,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强化教师与学生、理论与实践、学校与企业的互动,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与传承文化功能。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展,为广西的经济文化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此套丛书力求兼顾语言学与汉语国际教育两方面的面与点,有助于充实对语言本体及使用情况、面向东南亚的汉语教学探索及研究的认知,分享广西大学培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的经验。我们深知,还有诸多问题尚待我们进一步探索,但因能力、实践时间和条件等有限,丛书难免有错漏之处,诚请学界同仁和专家不吝指正、赐教。黄南津 吕军伟2017年6月18日

绪论

《尚书》是我国最早的政史文献汇编。上自原始社会末期,下至封建社会初期,以诰、谟、誓、命、典等文体形式,《尚书》记载了我国尧、舜、夏、商以及周时期君王的文告和君臣的谈话记录,涵盖了政治、军事、地理、天文、教育、刑法等多方面的内容,反映了华夏上古文化的各个侧面,是研究我国原始社会和奴隶制社会政治制度、政治思想的重要历史资料。因此,《尚书》被奉为“我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哲学经典,在儒家‘五经’中地位最尊,既是帝王的政治教[1]科书,又是封建士大夫必读必尊的大经大法”。但是,在几千年的流传过程中,《尚书》因篇章内容晦涩、经文本身真伪等引发诸多问题,历经曲折,纠纷繁杂,成为中国经学学术史上的一个旷日持久的研究课题。《尚书》最早叫作《书》。春秋战国之时,《书》已为典籍中所引用。西汉时,《书》才称作《尚书》。公元前221年,秦并六国。为加强思想统治,秦始皇于是“焚书坑儒”,禁民间私藏书籍,以愚黔首。此后,又经公元前202至前206间楚汉战乱,《尚书》便渐多散佚。汉惠帝时,废除秦朝挟书之制,秦博士济南伏生传《尚书》,但已残缺不全,实仅有二十八篇,并以此教于齐鲁之地,称为“伏生本”,即:《尧典》、《皋陶谟》、《禹贡》、《甘誓》、《汤誓》、《盘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伏生《尚书》为秦朝官方定本,根据秦朝统一文字的诏令,已用秦的隶书改写过;又因为汉承秦制,隶书仍为汉代常用文字,故汉代经学家称此二十八篇《尚书》为“今文《尚书》”。汉武帝之时,又从民间求得《泰誓》一篇编入“伏生本”。由此,这二十九篇今文《尚书》成为汉代官方定本。同时,汉代还传有另外一个《尚书》版本,即“古文《尚书》”。《汉书·艺文志》记载:“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2]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这部出自孔子旧居壁中的《尚书》是用先秦古文字所写,共四十五篇,被称为“古文《尚书》”或“孔壁本”。后来,经孔安国对比“伏生本”《尚书》,其中二十九篇基本相同,另多出十六篇,即:《舜典》、《汩作》、《九共》、《大禹谟》、《弃稷》、《五子之歌》、《胤征》、《汤诰》、《咸有一德》、《典宝》、《伊训》、《肆命》、《原命》、《武成》、《旅獒》、《冏命》。此谓之“逸书”或“逸篇”。考察今文《尚书》与古文《尚书》,内容基本相同,只是篇数和字体存在区别。但是,二者版本、来源不同,学者研究方法、理解经文有异,造成了中国经学学术史上的“《尚书》今古文之争”。

公元311年,“永嘉之乱”爆发,西晋灭亡。此次动乱使得汉魏以来的官方藏书遭到严重损害。其中,今文《尚书》各种版本以及“逸篇”等全部丧失。东晋元帝初年,朝廷为维持统治,恢复“五经”,遍访求书。当时,豫章内史梅赜献汉孔安国传本《孔传古文尚书》,共计五十八篇,分为四十六卷。其中,三十三篇内容基本同于西汉时的今文《尚书》二十八篇(伏生本),但又多出二十五篇(后人称为“晚书”),即:《大禹谟》、《五子之歌》、《胤征》、《仲虺之诰》、《汤诰》、《伊训》、《太甲上》、《太甲中》、《太甲下》、《咸有一德》、《说命上》、《说命中》、《说命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冏命》。此外,梅氏所献《孔传古文尚书》还附有孔安国的注解以及一篇《孔安国序》(后人称为“大序”)。此版本因经文完整、注释简约,最终被朝廷立于学官,取得儒家经典正统地位。

唐代兴学崇儒,考订“五经”,科举取士,以梅氏所献的《孔传古文尚书》为底本而编撰《尚书正义》,并作为官学正本,刊行天下。自此,《孔传古文尚书》的经学正宗地位就完全确立。两宋之际,疑古之风兴盛,以吴棫、朱熹、蔡沈等诸多学者怀疑《孔传古文尚书》之真伪,始有“伪古文《尚书》、伪《孔传》”之称。元明二代,遵行宋学,吴澄、梅等对古文《尚书》展开进一步的疑辨,但无明确定论。至清代,考据之风兴盛,阎若璩著《尚书古文疏证》八卷,究古文《尚书》与《孔传》一百二十八条作伪证据,使得“真伪之争”正式定案。尤其是2012年,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宣布,经过多年对出土的战国竹简的研究,再次表明传世两千多年的古文《尚书》是伪书。在清代和近现代时期,多数学者注重于研究《孔传古文尚书》中与“伏生本”相类似的篇目,即“今文《尚书》二十八篇”。

然而,《尚书》研究历经数朝数代,其存在的问题仍然还有很多没有解决,诸如伪古文《尚书》与伪《孔传》产生的时代、作者等问题。同时,“伪古文《尚书》、伪《孔传》真伪之争”虽然定案,但“翻案”之余风未息,至今仍存在种种争论。这些都需要从新的角度对古文《尚书》、《孔传》展开更为深入的研究。一 《尚书孔传》虚词研究的意义与价值

本书从现代语言学角度,利用新的理论和方法,对《尚书孔传》(以下简称《孔传》)的虚词及其特点进行系统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研究价值。(一)《孔传》虚词研究的语言学意义与价值

1.《孔传》的虚词研究对汉语语法历史发展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在汉语史研究中,汉语史如何分期一直是存在争议。王力先生指出:“如果不能解决汉语史的科学的分期问题,那就意味着我们对汉语的历史发展的研究始终停留在浮面上,我们实际上没有看清楚汉语[3]是怎样发展的,自然就谈不上什么历史关键了。”目前,学术界关于汉语史分期有多种不同观点。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吕叔湘先生为代表的“两分法”,王力、潘允中、贝罗贝等为代表的“四分法”,高本汉、太田辰夫等为代表的“五分法”,等等。综观各家对汉语史的分期,虽然观点不尽相同,但划分的依据主要是从语言的各个要素进行综合考虑。关于《孔传》出现的时间,历经数代学者的考证、研究,约在魏晋之间。但是,魏晋时期的汉语发展,带有上古汉语向中古汉语发展过渡的特征,其语言本身包含着新质要素的产生,也包含旧质要素的消亡。因此,对《孔传》虚词系统进行研究,并与共时、历时的语言材料相比勘,可以为探究汉语语法发展历史规律以及汉语历史发展分期提供重要的材料和线索。

2.《孔传》虚词的研究拓展了汉语研究的范围

在古代汉语研究中,我们经常使用的语料主要是典籍本身,并以此透视汉语演变规律,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注释语料研究的重要性。尽管中国古代是否存在语法学在语言学界仍有争议,但杨树达先生指[4]出:“治国学者必明训诂、通文法”。这说明,在古代汉语中训诂学与语法学是紧密相关联的。古代汉语的训释语言中包含某些语法现象的产生以及发展。但是,就注释语本身来说,就是用其当时的语言解释过去的语言。也就是说,注释家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当时“活的语言”,而这种“活的语言”既有约定俗成、相对稳定的一面,又必然体现汉语发展的、阶段性的演变过程。对此,刘师培先生曾经指出:“言语的变化可以随时代、方俗有所不同,需要用通俗之文去解释书籍所用之文。”因此,在汉语史的研究中,根据某一时代中的注释语言材料,经过比对分析,对于研究汉语演变之变化规律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二)《孔传》虚词研究的文献学意义与价值

从语料性质上看,《尚书》是我国最早的历史文献资料汇编,其内容比同时代的金文、甲骨文等文献更为丰富多样。《孔传》是为《尚书》所做的注释,就其本身的文献资料价值来看,如业师钱宗武教授所指出的:“《孔传》伪在作者,但作为魏晋《尚书》的训诂却是不争的事实,况且《孔传》行世以后,《孔传》以前的诸家说多数相继失传。《尚书正义》(即《孔疏》)又以《孔传》为研究基础,《尚书正义》是唐代《尚书》训诂的代表性著作。否定《孔传》,汴[5]宋以前就没有多少可以利用的《尚书》训诂材料了。”因此,《孔传》作为研究《尚书》的注疏材料,对其虚词进行系统研究,具有文献学、训诂学、历史学等方面的学术价值。《孔传》虚词研究在文献辨伪方法上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古籍浩繁,难以计数。其中,伪书以及文献辨伪学源于何时,并无定论。例如,俞兆鹏的《中国伪书大观》认为:“从时代上看,上起先秦,下[6]迄晚清,代有伪书。”顾颉刚的《中国辨伪史略》认为:“辨伪工作,萌芽于战国、秦汉,而勃发于唐宋元明,到了清代濒近于成熟阶[7]段。”因此,对古书的辨伪,是文献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就古书辨伪的方法来说,在前人的基础上,杜泽逊《文献学概要》提出二十种辨伪方法。其中,从语言角度则是强调“特殊词语、声韵[8]系统和时代的矛盾”考辨。司马朝军《文献辨伪学研究》总结了《四库全书总目》的辨伪方法八类三十二条;其中,从语言角度则是[9]强调“音韵、词源、方言、文辞”考辨。从总体来看,前人在文献的辨伪方法上主要侧重于文学文献角度,其间虽然也注意到了词语、语音等语言方面的差异,但这种差异并不构成语言的系统性,这就给辨伪学的发展留下了进一步拓展的空间。正如杨伯峻先生认为的:“从汉语史的角度来鉴定中国古籍的真伪以及它的写作年代应该是科学方法之一。任何一部伪造的古籍,不管伪造者如何巧妙,都能在他的语言上找出他的破绽来。我们根据这些破绽,便可以判明它是伪书,[10]甚至鉴定它的写作年代。”对于古文《尚书》以及《孔传》,虽经宋、元、明三朝辨疑,至清代阎若璩等人为之“定案”;又,今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根据出土文献战国竹简再次“定案”,但辨疑之波迄今未止。但是,把《孔传》放入辨伪学的范畴内,利用现代语言学理论与方法,考察《孔传》虚词系统,为其文本的时代性以及作者真伪性的判断提供语言学依据,这在学术史上对于辨伪学研究方法是有借鉴意义的。二 《尚书孔传》虚词研究的现状

目前,学术界对于《孔传》研究的关注度偏低,多是基于《尚书》学史的研究背景下所涉及的文献考证,而从语言学角度并纳入汉语史领域研究的很少。相关研究大抵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孔传》的文献研究现状

近些年来,随着《尚书》学的深入研究,《孔传》的问题也多被学者研究所涉及,但形成专著的比较少。其成果主要集中于对《孔传》出现的时间、作者、真伪等问题的探讨。

1.专著方面

在围绕《尚书》综合性研究基础上,对《孔传》进行专章性的探讨。主要代表作有以下:前辈学者陈梦家《尚书通论》对《孔传》的作者以及出现时间有专述。他认为:“东晋晚叶,会稽孔安国侍中推造古文《尚书》二十五篇,又作《尚书序》,又为今古文五十八篇及书序作书注,此书似奉晋武帝诏而作,主旨在缀集古义,而作者以今推古,于传注之外增益古文。书出,徐邈注音,范宁变隶古定为今字。东晋之末行于民间,齐时已立于学官,此后南朝盛行,隋初始入河朔。[11]唐立为官学。”张西堂《尚书引论》于第六章专述“伪孔传本之伪证”,从“梅《尚书考异》所提出者”、“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所提出者”两个方面,论述“史汉无孔安国作书传之事”,并提出[12]“伪孔传出于王肃”。马雍《尚书史话》对《孔传》的产生以及辨伪进行了梳理,认为“《孔传》并不是同一人同一时候造出来的,而是分两个阶段形成的”,“它实际上保留了不少古注,标一个‘伪’[13]字并不贬低它的学术价值”。蒋善国《尚书综述》在第五编“尚书的真伪”中,对“伪《孔传》的由来和出现年代”、“伪《孔传》作者”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考辨,认为“伪《孔传》出现时间约在太康三年以后”,并从“思想”、“传注古书”、“经学”、“时代”、“姓氏[14]与著作”等五个方面论证“《孔传》作者为孔晁”之说。刘起釪《尚书学史》按照时代先后顺序,对《尚书》学的流变详加考察。其中,第六章“魏晋至唐的《尚书》——伪古文出占《尚书》正统”对伪《孔传》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伪《孔传》出现在东晋初[15][16]年”之说。同时,刘氏还著有《尚书研究要论》、《尚书源流及[17][18]传本考》、《日本的尚书学与其文献》等书。蒋氏、刘氏的著作是目前学术界《尚书》综合研究的新成果。张岩《审核古文〈尚书〉案》则力主《孔传》作者为汉孔安国,认为“在司马迁撰写《史记》的过程中,具体采用过孔安国‘古文说’,班固所说的‘古文说’是指孔氏‘《尚书》古文学’的‘师说’、‘家法’,也就是《孔传》的内

[19]容”。此外,还有一些《尚书》方面的研究著作也涉及《孔传》[20]研究,例如:许锬辉《尚书著述考》、吴福通《晚出〈古文尚书〉[21][22]公案与清代学术》、刘德汉等《尚书研究论集》、吴康《尚书[23]大纲》,等等。

2.期刊论文方面

关于《孔传》的研究,主要是围绕古文《尚书》真伪之辨而进行的初步探讨,具体如下:《〈尚书〉传王孔异同考》(吴承仕,《华国月刊》,1925年第10期)、《古文〈尚书〉作者考》(陈梦家,《图书季刊》,1943年第3/4期)对古文《尚书》与《孔传》作者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梅赜〈尚书〉古文真伪管见》(黄肃,《许昌师专学报》,1987年第3期)认为“梅赜献的《尚书》集两汉、魏、晋辑佚,整理《尚书》的大成”,并否认古文《尚书》以及《孔传》之伪;《〈尚书〉述略》(钱宗武,《益阳师专学报》,1989年第3期)指出了《孔传》研究的价值,即“《孔传》汇集了前人的研究成果,比汉儒的传注更加精审,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是阅读《尚书》的重要训话材料”;《〈尚书孔传〉的出现时间》(李学勤,《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2年第1期)提出“《尚书孔传》魏晋间业已存在”;《伪〈尚书〉的出现及考辨的历史》(杨旭敏,《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尚书〉的古今文问题》(邵毅杰,《图书馆杂志》,2005年第8期)、《〈尚书〉中近一半篇目是怎样被证明是伪造的》(陈增杰,《温州师范学院学报》,1995年第5期)等对伪古文《尚书》以及《孔传》的考辨历史进行了比较完备的梳理;《古文〈尚书〉流传过程探讨》(杨善群,《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4期)指出“古文《尚书》自西汉以后长期流传于世,至魏晋之际完备成集而形成传授关系,其来源可能有七个方面,非一人一时之伪造”,“不管推定古文并为之传注的是哪一个孔子后代,孔氏家族长期收藏和修缀,无疑是古文《尚书》又一个相当重要的渊源”;《伪〈古文尚书〉与伪孔安国〈尚书传〉》(王树民,《文史知识》,2003年第10期)指出“伪《古文尚书》与伪《孔传》的研究价值”,“作为魏晋时期的作品,在文学史和思想史等方面,都是直接史料”;《朱熹证伪〈古文尚书〉及〈序〉、〈传〉详考》(杨文森,《文教资料》,2007年第6期)“以朱子《文集》和《语类》为基础,整理了朱子对《古文尚书》及《序》、《孔传》的分析”;《〈尚书孔传〉成书问题新探》(陈以凤,《史学史研究》,2010年第1期)通过“《孔传》与《小尔雅》两书释词的比较研究,认为今本《孔传》当是包括孔安国在内的孔家学者的集体作品,是汉代孔氏家学的产物”;《“伪〈古文尚书〉案”平议》(丁鼎,《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0年第2期)指出“虽然目前彻底推翻阎氏的结论为时尚早,但起码说明阎氏的结论远非定论,是可以继续探讨的”。这表明,关于《孔传》与古文《尚书》的真假之争远未休止。

3.学位论文方面

目前,关于《孔传》的研究主要有以下3篇:《西汉孔氏家学及“伪书”公案》(陈以凤,曲阜师范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对“作书传说”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辨析,认为“今传本《孔传》不是安国所亲作,当成书于安国以后的孔氏学者手中”;《建国后“伪〈古文尚书〉”及〈尚书孔传〉研究平议》(白林政,曲阜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从“作者”、“出现时间”、“真假”等三个方面对《孔传》进行了全面的整理与研究,并认为“《孔传》何时面世,仍有不同说法,其研究仍需继续深入”;《东晋古文〈尚书〉真伪研究》(李艳芳,辽宁师范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对《孔传》出现的时间进行了初步的整理,列举了刘知几、朱熹、陈梦家、刘师培、陈汉章、皇甫谧、孔颖达、蒋善国、郭璞、李学勤等学者的观点,并认为“《孔传》保存了不少《尚书》的逸文和古注,对词义与文义的解释是研究中、上古汉语的重要参考资料”。(二)关于《孔传》的语言研究现状

目前,学界对《孔传》的语言研究比较薄弱,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专著方面

业师钱宗武教授的《今文尚书语言研究》,结合了《孔传》的部分训释材料,对今文《尚书》中的复合词、成语、单音词、通假字、代词、特殊词序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的、系统的研究,填补了汉语史研[24]究上的空白。其后,又著《尚书新笺与上古文明》,结合《孔传》的语言特点,从语言学角度对今文《尚书》传世文本进行全面解析,详细考察了其中的文字、词汇、语法等现象,见解精辟,内容丰赡[25]。此外,又著《今文尚书句法研究》,从语法角度详细对比了经文与《孔传》中的判断句、被动句、宾语前置句,揭示了文献语言句法[26]形态演变的规律,对于汉语史的研究具有重要价值。

2.期刊论文方面《〈孔传〉或成于汉末晋初》(钱宗武,《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立足于语言的时空性和社会性特点,并运用语言学方法,考察上古文献范围副词“咸”和“胥”的历时、共时变化,进而推测《孔传》的成书年代,开创了研究《孔传》虚词的一个新角度。此外,还有一些学者通过经文与《孔传》语料结合,进行语言学上的初步探索。例如:《试论〈尚书〉中叹词的作用及其影响》[廖振佑,《江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年第3期]、《试论今文〈尚书〉的叹词》(沈丹蕾,《广西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尚书中的“克”与“能”》(刘利,《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9年第1、2期合刊)、《今文〈尚书〉歧义结构研究》(张文国、张文强,《柳州师专学报》,2002年第1期)以及《今文〈尚书〉指示代词研究》(张文国、张文强,《聊城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等等。

3.学位论文方面《今文〈尚书〉经文和〈孔传〉虚词对比研究》(孙浪,扬州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初步描写分析了今文《尚书》经文和《孔传》中的部分代词、介词、连词和副词的用字相应变化情况,以及今文《尚书》经文和《孔传》中部分虚词的使用有无变化情况,揭示了其中一些语法变化趋势。但是,对于《孔传》本身共时层面上的虚词并无系统的研究。

纵观《孔传》的研究,前人虽然取得了很多的成果,但主要是围绕校勘、辨伪、词语训释等文献学角度进行探讨,而这种探讨也是比较零散的,没有系统性。尤其是从汉语史角度对《孔传》虚词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尚未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是汉语史研究所取得的成果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文献学家在研究《孔传》时,多侧重于文献证据而较少考虑语言特征。但是,语言是社会的产物,某部作品出现时必然带有其语言的时代特色。诚如周锡所言:“以文本之语体印证其语料,如两者的时代特征相合,始可作出认定,而成为强有力的本证;否则,对有关纸上材料的可靠性也尚须存疑。所谓语言形式,主[27]要指语法、修辞(包括某些虚、实词的运用)、音韵等方面。”因此,本书立足于《孔传》虚词语料的穷尽性统计,借鉴汉语史以及语言学的前沿理论,采用共时研究与历时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探求《孔传》本身的语言结构特点并进行系统的描述,进而揭示汉语虚词演变的过程与规律,为长期的《孔传》辨伪提供新的方法和新的证据。三 《尚书孔传》虚词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一)研究思路

首先,选择版本。本书研究以清阮刻本《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中的《尚书正义》为底本,从文本的实际出发,以丰富的例证来得出相关结论,从而避免以偏概全现象的发生。

其次,从《孔传》全文的虚词语料出发,以副词、介词、连词、代词、助词、语气词等六类为主线建立整体的《孔传》虚词系统,描写、统计、分析每一个虚词在小类中的分布、意义以及功能特点。

最后,对《孔传》虚词的每个类别进行统计,分析每个虚词出现的频率,并从功能、意义上,考察每类虚词在同一范畴内的规律与特点。同时,对《孔传》中所出现的虚词,将其纳入汉语史研究的范畴,揭示《孔传》虚词的语言的特点、规律以及在汉语史研究中的作用与地位。(二)研究方法

1.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从文本语料的实际出发,对《孔传》虚词进行定量与定性的分析。所谓定量分析,“就是将处于随机状态的某种语言现象给予一定的数量统计,通过频率、频度、频度链等量化形式来揭示这类随机现[28]象背后所隐藏的规律性”。所谓定性分析,即“研究主要凭借的[29]是研究者对材料的主观感受和判断”。在《孔传》虚词研究中,将二者充分结合起来,对文中所有虚词进行穷尽性统计,并加以归类,进而调查每个虚词在整个系统中的具体使用频率,由此来确定该类虚词的语法特点,从而科学、客观地揭示《孔传》虚词的语言特点与规律。

2.描写归纳与解释分析相结合

在对《孔传》虚词调查、描写、统计的基础上,运用语言学的相关理论对文中具体的实例和数据进行解释,从中发现其内在特点。同时,立足于语言的系统性,从词的个体与类别角度出发,分析每个虚词在具体语言环境中的静态语义和动态意义。由此,揭示出《孔传》虚词系统的既相对稳定又不断演变的语言系统特点。

3.共时描写与历时比较相结合

在研究中,首先对《孔传》虚词作共时描写,呈现文中副词、介词、连词、代词、助词、语气词等的具体数量分布、意义以及功能特点,揭示《孔传》虚词系统的真实面貌。同时,结合汉语史研究的成果以及上古、中古等时期的虚词语料,进而探究《孔传》虚词在汉语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特点和规律。四 本书的写作结构

本书在结构上分为上、下编。上编为《尚书孔传》副词研究,下编为《尚书孔传》代词、连词、介词、语气词、助词研究。凡7章。

第一章是《孔传》副词的分类及其特点。主要从副词在句中的语法意义角度,将副词分为判断、时间、程度、状态、疑问、关联、范围、劝令、否定、推度等十类,逐一分析每个副词的特点,揭示副词的静态语义的分布情况以及每个副词在具体组合关系中呈现的动态意义。

第二章是副词的词频分析及其与古文《尚书》、清华简副词的比较研究。第一节是《孔传》副词词频统计与分析,主要是对《孔传》副词的数量、类别和个体副词频率进行考察,揭示其内在规律与特点。第二节是《孔传》副词与古文《尚书》副词的比较研究,主要从副词的数量、频率、语音形式、表义特征等方面揭示二者的差异性。第三节是《孔传》副词与清华简副词的比较研究,主要从副词的数量、频率等方面分析两者之间的联系与不同之处。

第三章是《孔传》代词的功用及其特点。第一节是人称代词的用法及其特点。第二节是指示代词的用法及其特点。第三节是疑问代词的用法及其特点。前三节主要是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逐一考察每个代词的特点,并解释与分析代词在实际语境中的意义和功能。第四节是代词统计与分析,主要是比较各类代词和代词内部的词频,进而揭示《孔传》代词词频存在明显差异、语法功能呈现集中化等规律与特点。

第四章是《孔传》连词的类型、用法及其特点。第一节至第八节主要是从连词的语法功能角度,将连词分为顺承、假设、递进、并列、选择、让步、因果、转折等八类,并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连词进行描写归纳、解释与分析。第九节是连词统计与分析,主要是考察每一类连词的使用频率以及分布情况,进而揭示《孔传》连词的使用频率存在不均衡,单音节连词占据优势,语法功能比较齐备,分工比较明确等规律与特征。

第五章是《孔传》介词的语法功能分析。第一节至第五节主要是从介词在句子中的功能角度,将介词分为五类:表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工具、条件、方法和依据,表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对象,表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原因或目的,表与动作行为有关的时间,表与动作行为有关的处所或范围,并进行详细的描写归纳、解释与分析。第六节是介词词频统计与分析,主要是从介词的使用频率角度对《孔传》介词进行考察与分析,揭示出不同类、不同个体介词出现频率特点。第七节是关于介词“于”和“於”的讨论,从历时角度指出二者的出现与使用在不同时代存在明显差异。

第六章是《孔传》语气词的语用特征。第一节至第三节主要是根据语气词在句子中的语法意义,将语气词分为表陈述语气、表疑问语气、表感叹语气等三类,进而对每一个语气词进行描写归纳、解释与分析,揭示每个语气词在句中所具有的语法意义。第四节是语气词词频统计与分析,主要是从频率角度对《孔传》语气词进行考察、统计与分析,揭示其内部出现频率、形式与跨类情况等存在差异性。

第七章是《孔传》助词的类型及其语用特点。第一节至第三节主要是根据助词的语法功能,把助词分为结构助词、语助词、语缀助词等三类,并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每一个助词进行描写归纳、解释与分析。第四节是助词词频统计与分析,并对助词“之”和“是”进行讨论,指出两者的历时变化特征。[1] 刘起釪:《尚书源流及传本考》,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页。[2] (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706页。[3] 王力:《汉语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32页。[4] 杨树达:《高等国文法》,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1页。[5] 钱宗武:《〈尚书补疏〉疏证》,《清代扬州学术研究》,台北:台北学生书局,2001年,第546页。[6] 俞兆鹏:《中国伪书大观》,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页。[7] 顾颉刚:《中国辨伪史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48页。[8] 杜泽逊:《文献学概要》,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252页。[9] 司马朝军:《文献辨伪学研究》,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76页。[10] 杨伯峻:《杨伯峻学术论文集》,长沙:岳麓书社,1984年,第143页。[11] 陈梦家:《尚书通论》,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33页。[12] 张西堂:《尚书引论》,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58年,第5、160页。[13] 马雍:《尚书史话》,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61页。[14] 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324、361页。[15] 刘起釪:《尚书学史》,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94页。[16] 刘起釪:《尚书研究要论》,济南:齐鲁书社,2007年。[17] 刘起釪:《尚书源流及传本考》,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87年。[18] 刘起釪:《日本的尚书学与其文献》,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19] 张岩:《审核古文〈尚书〉案》,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19页。[20] 许锬辉:《尚书著述考》,台北:“国立”编译馆,2003年。[21] 吴福通:《晚出〈古文尚书〉公案与清代学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22] 刘德汉等:《尚书研究论集》,北京: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1年。[23] 吴康:《尚书大纲》,北京:商务印书馆,1941年。[24] 钱宗武:《今文尚书语言研究》,长沙:岳麓书社,1996年。[25] 钱宗武:《尚书新笺与上古文明》,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26] 钱宗武:《今文尚书句法研究》,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27] 周锡:《易经的语言形式与著作年代》,《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4期。[28] 唐钰明:《定量方法与古文字资料的词汇语法研究》,《海南师范学院学报》,1991年第4期。[29] 苏新春:《汉语词汇定量研究的运用及其特点》,《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上编《尚书孔传》副词研究

在古代汉语中,副词是词类系统中比较特殊的一个类别。“在多数情况下,副词对句中谓语起修饰作用,可用来表示动作行为以及状态性质的各种特征,或者显示句中主语、宾语与谓语发生关系时的范围、状态以及方式等。从句法功能上看,副词一般情况下不能独立存在,而只能依附于句中谓语成分,这是谓语的重要标志,常作状语或[1]补语;自身所表示的含义比较具体,用法也比较灵活。”但是,目前的研究状况,对于副词分类、研究理念、虚实的归属等方面均存在比较多的争论。“副词”的名称由杨树达先生在《中国语法纲要》中最先提出,《马氏文通》将之归为“状字”。杨氏、马氏都将副词归入实词范畴,而后,陈承泽、金兆梓、黎锦熙、陈望道等学者赞成将其归入实词。吕叔湘先生的《中国文法要略》则称副词为“限制词”,属于“副助词”,其《语法修辞讲话》明确地将副词归为虚词。王力的《中国语法纲要》称之为“半实词”,认为“实多虚少”。何金松先生指出,之所以产生争议,“大概是依据的材料不同,所持的标准不同,[2]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所得结论就不一样”。因此,关于副词的虚实问题,讨论历时久远,从古代汉语到现代汉语,众多学者看法不一。但是,“根据副词一般不能作谓语,不能单独成句,却有较淡薄的词[3]汇意义来看,副词虚多于实,是半虚词”。鉴于此,我们不再继续该问题的讨论,而将《孔传》中的副词纳入虚词范围进行研究。

关于副词的分类,长期以来,语法学家们的看法也是不尽相同。吕叔湘先生曾经指出:“副词内部需要分类,可是不容易分的干净,[4]因为副词本身就是个大杂烩。”这就指明了副词分类的必要性与复杂性。早在中国第一部用现代语言学理论研究中国语法的著作《马氏文通》中,马建忠将“状字”分为“以指事物之成处者”、“以计事成之时者”、“以言事之如何者”、“以度事成之有如许者”、“以决事之然与不然者”、“以传疑难不定之状者”等六类,对副词进行了比[5]较全面的、初步的划分。马氏以后,众多学者立足于自身的知识背景、理论方法以及分类标准,对副词的内部类别划分多有不同。例如: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中把副词分为“时间、地位、数量、否定、[6]地位、性态”等六类。吕叔湘在《中国文法要略》中把副词分为“程度限制、方所限制、判断限制、否定限制、时间限制、动态动相[7]限制、一般限制”等七类。王力在《中国现代语法》中把副词分为“时间修饰、程度修饰、范围修饰、方式修饰、可能性和必要性、否[8]定作用、关系末品、语气末品”等八类。朱德熙在《语法讲义》中[9]把副词分为“范围、程度、时间、否定、重叠式”等五类。胡裕树在《现代汉语》中把副词分为“时间与频率、否定、语气、情状、程[10]度、范围”等六类。黄伯荣、廖序东在《现代汉语》中把副词分为“程度、范围、时间与频率、肯定与否定、情态与方式、语气”等[11]六类。杨伯峻、何乐士在《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中把副词分为“时间、程度、状态、范围、否定、疑问、推度、判断、连接、劝[12]令、谦敬”等十一类。综合前辈学者的观点,本书把副词的句法功能作为主要标准,把语法意义作为辅助标准,并参照杨伯峻、何乐士两位学者对副词的分类以及定义,将《孔传》副词分为“状态、时间、范围、程度、判断、关联、推度、否定、疑问、劝令”等十类,穷尽性地统计并逐一描写、分析《孔传》中出现的副词。[1] 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北京:语文出版社,2003年,第226页。[2] 何金松:《虚词历时词典》,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7页。[3] 李载霖:《古汉语语法学述略》,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7页。[4] 吕叔湘:《汉语语法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512页。[5] 马建忠:《马氏文通》,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27页。[6] 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20页。[7] 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17页。[8] 王力:《中国现代语法》,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13页。[9] 朱德熙:《语法讲义》,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94页。[10] 胡裕树:《现代汉语》,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90页。[11] 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4页。[12] 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北京:语文出版社,2003年,第227页。第一章 副词的分类及其特点

在《孔传》中,副词凡146个,即:“信”、“已”、“以”、“亦”、“皆”、“敬”、“始”、“毕”、“转”、“并”、“既”、“重”、“相”、“总”、“未”、“足”、“咸”、“将”、“复”、“不”、“又”、“若”、“即”、“凡”、“非”、“辄”、“何”、“尽”、“唯”、“无”、“乃”、“遂”、“广”、“俱”、“慎”、“笃”、“终”、“各”、“均”、“否”、“初”、“则”、“明”、“殊”、“当”、“先”、“惟”、“同”、“群”、“历”、“错”、“必”、“新”、“特”、“分”、“疾”、“后”、“过”、“勿”、“日”、“常”、“宜”、“或”、“故”、“宁”、“再”、“固”、“难”、“专”、“数”、“共”、“便”、“至”、“长”、“近”、“甚”、“合”、“徒”、“鲜”、“大”、“肆”、“互”、“率”、“顾”、“今”、“杂”、“正”、“更”、“别”、“亲”、“久”、“速”、“本”、“一”、“其”、“庶”、“恐”、“如”、“旁”、“自”、“尚”、“岂”、“易”、“前”、“犹”、“多”、“务”、“反”、“次”、“默”、“厚”、“向”、“迭”、“且”、“极”、“早”、“兼”、“最”、“恭”、“朝”、“渐”、“独”、“实”、“果”、“但”、“继”、“时”、“悉”、“益”、“胜”、“详”、“枉”、“颇”、“审”、“昔”、“普”、“矫”、“方”、“任”、“尝”、“轻”、“莫”、“备”、“具”、“善”、“通”。下面分类述之。第一节 状态副词

状态副词是指用于句中谓语前面表示动作行为状态或方式的一类副词。李明晓、胡波、张国艳认为,“这类副词在语义上为表示动作行为进行时所呈现出来的状态,或表示动作行为进行时行为主体所采取的方式、手段等。其表示的意义比较具体、实在,语义指向也相对[1]比较单一”。这类副词一般出现于被修饰的句中谓语前面,作状语。在《孔传》中,状态副词凡45个。亦

在《孔传》中,“亦”可以作状态副词、判断副词、疑问副词、关联副词,凡143例。其中,“亦”作状态副词,用于句中谓语前面,表人、事、行为、性状等之间的相关或相同关系,作状语,可译为“也”、“又”等。凡98例,诸如:(1)北称朔,亦称方,言一方则三方见矣。(《尧典》)(2)名言此事,必在此义;言出此心,亦在此义。(《大禹谟》)(3)言我亦法汤大能进劳汝,以义怀汝心,而汝违我,是汝反先人。(《盘庚中》)(4)四国作大难于京师,西土人亦不安,于此蠢动。(《大诰》)(5)言天道所以至于保安汤者,亦如禹。(《召诰》)(6)文武亦法禹汤以立政,常任、准人及牧,治为天地人之三事。(《立政》)(7)其断刑文书上王府皆当备具,有并两刑,亦具上之。(《吕刑》)[2]《说文解字》:“亦,人之臂亦也。”《说文解字注》:“人臂两[3]垂,臂与身之间则谓之臂亦。”这是“亦”的造字本义。“亦”的虚词用法是其假借义,可作副词,由先秦沿用至两汉及以后的文献中,六朝以后又产生了一些新的副词义,但这些用法元明之后就大多消失[4]了;现代汉语只保留了表“同样”、“类同”的副词义。相

在《孔传》中,“相”作状态副词,凡59例。(一)“相”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作状语,表主体在动作行为中彼此对待、互为接受,可译为“互相”。凡40例,诸如:(1)四山相连,东南在豫州界。(《禹贡》)(2)责其不以情告上,而相恐动以浮言。(《盘庚上》)(3)当教民无得相残伤,相虐杀,至于敬养寡弱,至于存恤妾妇,和合其教,用大道以容之,无令见冤枉。(《梓材》)(4)周公摄政七年二月十五日,日月相望,因纪之。(《召诰》)(5)六卿典士相师效,为非法度,皆有辜罪,无秉常得中者。(《微子》)(6)君臣以道相正,故下民无有相欺诳幻惑也。(《无逸》)(7)上下相维,外内咸治。(《周官》)(8)贤能相让,俊乂在官,所以和谐。(《周官》)(9)言敝俗相化,车服奢丽,虽相去万世,若同一流。(《毕命》)(10)三苗之民渎于乱政,起相渐化,泯泯为乱,棼棼同恶,皆无中于信义,以反背诅盟之约。(《吕刑》)(二)“相”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作状语,表主体动作行为一个接一个地接连发出,可译为“接连”、“相继”等。凡2例。(1)五行之德,王者相承所取法。(《甘誓》)(2)王使殷民上下相承有次序,则万年之道,民其长观我子孙而归其德矣。(《洛诰》)(三)“相”构成惯用词组“相率”、“相与”,凡17例。

1.“相与”由副词“相”和介词“与”组合而成。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作状语,表动作行为由几个主体相互或共同发出,可译为“互相”、“共同”。凡9例,诸如:(1)当怜下人之犯法,敬断狱之害人,明开刑书,相与占之,使刑当其罪,皆庶几必得中正之道。(《吕刑》)(2)汝忠诚不属逮古,苟不欲徙,相与沈溺,不考之先王,祸至自怒,何瘳差乎?(《盘庚中》)(3)言今我一二伯父,庶几相与顾念文武之道,安汝先公之臣,服于先王而法循之。(《康王之诰》)(4)群臣当分明相与谋念,和以相从,各设中正于汝心。(《盘庚中》)(5)言古之君臣相与同劳逸,子孙所宜法之,我岂敢动用非常之罚胁汝乎?(《盘庚上》)(6)民亦安君之政,相与忧行君令。(《盘庚中》)

2.“相率”由副词“相”和动词“率”组合而成。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作状语,表动作行为由不同主体接连发出,可译为“相继”。凡8例。(1)言桀君臣相率为劳役之事以绝众力,谓废农功。(《汤誓》)(2)佞人斥远之,则忠信昭于四夷,皆相率而来服。(《舜典》)(3)乐感百兽,使相率而舞,则神人和可知。(《舜典》)(4)吹笙击钟,鸟兽化德,相率而舞,跄跄然。(《益稷》)(5)相率割剥夏之邑居,谓征赋重。(《汤誓》)(6)众下相率为怠惰,不与上和合。(《汤誓》)(7)言汝不相率共徙,是为败祸奸宄以自灾之道。(《盘庚上》)(8)冕服采章曰华,大国曰夏,及四夷皆相率而使奉天成命。(《武成》)[5]《说文解字》:“相,省视也。”《说文解字注》:“省视,谓察[6]视也。按目接物曰相,故凡彼此交接皆曰相。”“相”修饰动词,作副词,其动作行为总是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主体。在先秦已有用例,如《礼记·学记》:“故曰:‘教学相长也。’”一般沿用于文言之

[7]中。敬

在《孔传》中,“敬”作状态副词,凡54例。用于句中谓语前面,作状语,表对人、神、尊长等恭敬,可译为“恭敬”、“认真”等;或表对事情的严肃、谨慎态度,可译为“认真”、“谨慎”、“恭敬”等。诸如:(1)东方之官敬导出日,平均次序东作之事,以务农也。(《尧典》)(2)言早夜敬思其职,典礼施政教,使正直而清明。(《舜典》)(3)言其外布文德教命,内则敬承尧舜。(《大禹谟》)(4)日日严敬其身,敬行六德,以信治政事,则可以为诸侯。(《皋陶谟》)(5)言敬奉天命以承顺天地。(《太甲上》)(6)汝皆大不布腹心,敬念以诚感我,是汝不尽忠。(《盘庚中》)(7)言王如此,谁敢不敬顺王之美命而谏者乎?(《说命上》)(8)历数节气之度以为历,敬授民时。(《洪范》)(9)今治民将在敬循汝文德之父,继其所闻,服行其德言,以为政教。(《康诰》)(10)言汝为王,其当敬识百君诸侯之奉上者,亦识其有违上者。(《洛诰》)(11)今汝惟是敬顺居汝邑,继汝所当居为,则汝其有安事,有丰年于此洛邑。(《多士》)(12)当敬顺我此言,自今以往,敬用治民职事。(《君奭》)(13)言文武知三宅三俊,故能以敬事上天,立民正长。(《立政》)(14)敬迎天之威命,言奉顺继守文武大教。(《顾命》)(15)今我敬命公以周公所为之事,往为之哉!(《毕命》)(16)叹而敕之,使敬用所言,当长辅汝君于常法。(《冏命》)(17)当怜下人之犯法,敬断狱之害人,明开刑书,相与占之,使刑当其罪,皆庶几必得中正之道。(《吕刑》)(18)众人其有得佚马牛、逃臣妾,皆敬还复之,我则商度汝功,赐与汝。(《费誓》)[8]《说文解字》:“敬,肃也。”本义为“做事严肃”,后引申为“恭敬”义。用作副词,先秦时期已经有用例,如《左传·襄公二十四[9]年》:“舒鸠子敬逆二子,而告无之。”后来,一直沿用至今。慎

在《孔传》中,“慎”作状态副词,凡24例。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作状语,表动作行为的谨慎态度,可译为“慎重地”、“谨慎地”等。诸如:(1)言慎修其身,厚次叙九族,则众庶皆明其教,而自勉励翼戴上命,近可推而远者,在此道。(《皋陶谟》)(2)言善恶之由无不在初,欲其慎始。(《伊训》)(3)惟汝大明父文王,能显用俊德,慎去刑罚,以为教首。(《康诰》)(4)侯、甸、男、卫之国当慎接之,况太史、内史掌国典法所宾友乎?(《酒诰》)(5)为治当慎祀于天地,则其用是土中大致治。(《召诰》)(6)言自汤至于帝乙,皆能成其王道,长慎辅相,无不明有德,慎去刑罚,亦能用劝善。(《多方》)(7)言此三者虽小官长,必慎择其人。(《立政》)(8)小臣犹皆慎择其人,况大都邑之小长,以道艺为表干之臣及百官有司之职,可以非其任乎?(《立政》)[10]《说文解字》:“慎,谨也。”表“谨慎”义时常用作实词。后来,这个义项用来修饰动词谓语,表对动作行为采取慎重态度。用作副词,先秦时期已见用例,如《左传·桓公十七年》:“疆埸之事,慎[11]守其一而备其不虞,姑尽所备焉。”后来,一直沿用于文言之中。明

在《孔传》中,“明”作状态副词,凡21例。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作状语。(一)“明”表动作行为的公开性,可译为“公开地”、“明白地”等。凡12例,诸如:(1)明告天,问桀百姓有何罪而加虐乎?(《汤诰》)(2)明用卜筮考疑之事。(《洪范》)(3)四国君叛逆,我下其命,乃所以明致天罚。(《多士》)(4)言小子,明当受教训。(《蔡仲之命》)(5)当怜下人之犯法,敬断狱之害人,明开刑书,相与占之,使刑当其罪,皆庶几必得中正之道。(《吕刑》)(二)“明”表动作行为的周遍性,可译为“详细地”、“明确地”等。凡2例。(1)下及我治事众士,大小无不皆明听誓。(《泰誓上》)(2)周公以成王命诰康叔,顺其事而言之,欲令明施大教命于妹国。(《酒诰》)(三)“明”表动作行为的确凿性,可译为“明明”。凡2例。(1)称小子,明当受教训。(《康诰》)(2)言天神无有降地,地民不至于天,明不相干。(《吕刑》)(四)“明”通“勉”,表示勉力做出动作行为,可译为“努力地”。凡5例。(1)往行政化于新邑,当使臣下各向就有官,明为有功,厚大成宽裕之德,则汝长有叹誉之辞于后世。(《洛诰》)(2)如此我其退老,明教农人以义哉!(《洛诰》)(3)言公当明安我童子,不可去之。(《洛诰》)(4)汝当庶几明是我言,勿忽略。(《顾命》)(5)明慎其所与治乱之机,则为明王明君。(《太甲下》)[12]“明”,古文或作“朙”。《说文解字》:“朙,照也。”本义为“照亮”,引申为“光明”、“明亮”等,进一步引申为“明白”、“明确”等。用作副词,先秦已有用例,后一直沿用至今。此外,“明”又可通“勉”。王引之《经义述闻·尚书上》:“《尔雅》:‘孟,勉也。’‘孟’与‘明’古同声而通用,故‘勉’谓之‘孟’,亦谓之‘明’。”[13]“明”通“勉”的用例多见于先秦早期著作以及后世的仿古之作。自

在《孔传》中,“自”作状态副词,凡21例。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作状语,表动作行为的各种状态。(一)“自”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表动作行为是主体亲自做出,可译为“亲自”。凡11例,诸如:(1)其当尽自教众官,躬化之。(《洛诰》)(2)言王今来居洛邑,继天为治,躬自服行教化于地势正中。(《召诰》)(3)自遗智命,无不在其初生,为政之道,亦犹是也。(《召诰》)(4)惟天命我周邦,汝受天命厚矣,当辅大天命,视群臣有功者记载之,乃汝新即政,成王顺周公意,请留之自辅。(《洛诰》)(5)非我有周执德不安宁,自诛汝。(《多方》)(二)“自”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表动作行为或状态原本如此,可译为“本来”。凡2例。(1)言为王而令万姓如此,则能保安先王之宠禄,长致众民所以自生之道,是明王之事。(《咸有一德》)(2)军人无敢暴劫人,逾越人垣墙,物有自来者,无敢取之。(《费誓》)(三)“自”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表动作行为是自动发出或另外发出,可译为“自动”、“另外”等。凡5例。(1)非先祖不助子孙,以王淫过戏怠,用自绝于先王。(《西伯戡黎》)(2)各自谋行其志,人人自献达于先王,以不失道。(《微子》)(3)各成其短长之命以自终,不横夭。(《洪范》)(4)乃惟汝自召罪以取诛。(《多方》)(5)当各用心奉忧其所行顺道,无自荒怠,遗我稚子之羞辱。(《康王之诰》)(四)“自”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表所述顺乎自然,可译为“自然”、“肯定”等。凡3例。(1)非商以力求民,民自归于一德。(《咸有一德》)(2)汝忠诚不属逮古,苟不欲徙,相与沈溺,不考之先王,祸至自怒,何瘳差乎?(《盘庚中》)(3)言至道之王遭变异,正其事而异自消。(《高宗肜日》)[14]《说文解字》:“自,鼻也,象鼻形。”甲骨文中的“自”正是象鼻形。甲骨文还有本义的用例。例如:“贞:有疾自”(《殷墟文字乙编》6385号卜辞)。由“鼻”义引申为“自指”义。“自指”义含有“本”义和“始”义,可用作实词,也可以用作副词和介词。这两[15]种用法,句例可上溯至殷商甲骨文。后来,一直沿用至今。犹

在《孔传》中,“犹”可作状态副词、关联副词,凡23例。其中,“犹”作状态副词,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作状语,表动作行为、情况持续,可译为“仍然”、“依旧”等。凡18例,诸如:(1)除丧,犹不言政。(《说命上》)(2)未成一篑,犹不为山,故曰功亏一篑。(《旅獒》)(3)成王信流言而疑周公,故周公既诛三监,而作诗解所以宜诛之意以遗王,王犹未悟,故欲让公而未敢。(《金縢》)(4)自遗智命,无不在其初生,为政之道,亦犹是也。(《召诰》)(5)叹古之君臣,虽君明臣良,犹相道告,相安顺,相教诲以义方。(《无逸》)(6)冬大寒,亦天之常道,民犹怨咨。(《君牙》)[16]《说文解字》:“犹,玃属。……曰陇西谓犬子为犹。”又《尔雅·释兽》:“犹,如麂,善登木。”本是一种动物,猴属。作其他实词用的“犹”字,与本义并无必然联系,是一个假借字。“犹”的动词义为“如同”、“好比”、“好像”等。“犹”的虚词用法是从其动词义引申而来的。“犹”作副词、连词和介词。连词“犹”和介词“犹”两汉以后逐渐少用,以至消失。副词“犹”自南北朝以后又产生了一些新义,如“独”、“只”、“已经”等,但这些新义在现代汉语中又[17]消失了。大

在《孔传》中,“大”可作程度副词、状态副词、推度副词,凡97例。其中,“大”作状态副词,用于句中动词谓语前面,作状语,表动作行为的状态,可译为“广泛地”、“大规模地”、“大量地”等。凡14例,诸如:(1)帝先安所止,动则天下大应之,顺命以待帝志。(《益稷》)(2)民不循教,发善言大告用诚于众。(《盘庚中》)(3)大下汝民命,谓诛四国君。(《多士》)(4)天惟是桀恶,故更求民主以代之,大下明美之命于成汤,使王天下。(《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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