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制度与大革命:论美国的民主:托克维尔文集(插图全译本)(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3 14: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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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托克维尔(TocquevilleA.)

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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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制度与大革命:论美国的民主:托克维尔文集(插图全译本)

旧制度与大革命:论美国的民主:托克维尔文集(插图全译本)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旧制度与大革命:论美国的民主:托克维尔文集(插图全译本)作者:托克维尔(TocquevilleA.)排版:小不点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时间:2013-04-01ISBN:9787511516411本书由北京兴盛乐书刊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导 读《旧制度与大革命》、《论美国的民主》是托克维尔的两部传世名著,虽然内容上各有所表,但政治思想上却有着高度的内在关联性。

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托克维尔所要探讨的问题是:“阐明这场在几乎整个欧洲同时酝酿的大革命在法国爆发而不在他国爆发的缘由,缘何它好像自发产生于它即将捣毁的社会,最终旧君主[1]制缘何会这么彻底而又冷不防地倒塌。”

大革命前的法国究竟处于怎样的社会状态中?许多中国读者往往根据教科书,笼统地认为此时法国还处于那种标准的“封建社会”。托克维尔澄清了这样一个史实:法国的“中央集权制并非如人们所言[2]是大革命和帝国的业绩,而是旧制度的一种体制”。这也是欧洲史学界的惯常认识。

历史上,欧洲诸国是一个传统而典型的封建制度国家。王权不仅被强大的教权所掣肘,同时,国内的贵族也有力地制约着王权,有些大贵族甚至随时在觊觎王位。英国都铎王朝时期,亨利八世开始了宗教改革,其目的正是加强王权统治。稍后,法国也开始迈向了中央集权制,不过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加以实现的,这就是卖官鬻爵制度。

法国的卖官鬻爵制度源于亨利四世统治时期,即由王权设置各种荣誉性官位出售给贵族。建立这个制度的最初目的是为防止贵族对王权的威胁,对贵族权力进行分化和削弱,国王以荣誉换取贵族的权力,把贵族们笼络到身边,让他们终日花天酒地,醉生梦死。但这个制度从路易十三开始,迅速地演变为腐败性制度,许多贵族自愿放弃权力,以侍奉国王为荣,甘愿成为国王的弄臣,在纸醉金迷间奢靡享乐。路易十四时代,国王就设立过一个“御衣大师”的职务,这个职位后来被卖给一位叫罗什科富的公爵。到革命前夕,这个制度的腐朽程度已经无以复加,据说,“凡尔赛宫内常有一万七八千名贵族廷臣,其中469名专侍王后,274名侍奉王弟,国王的伯母有200多名随从,连路易十六刚出生的女儿也有80名贵族侍候”。这些脱离领地的封建主们,都成为制度性的免税特权阶层。托克维尔称之为“特权里最令人讨厌[3]的特权”。

此时法国的政治统治,实际已成为一个半封建制和半中央集权制的混合物,从外部看,教士、贵族、农民三个阶层等级分明,封建制度的基本框架没有多大变化,但内部运行方式已经受到严重破坏。原本依附于贵族的农民随着领主们改换门庭投靠国王,农民们越来越多地成为自耕农或自由民,贵族制度实际上处于崩溃之中,贵族与农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脱离了依附关系而获得相对自由的农民,却把本来需要由贵族承担的税赋承担了起来,这就出现了富人免税而穷人纳税的情况,托克维尔痛斥道:“如此一来,捐税的不平等每年都让各阶级分离,令人们互相孤立,其深刻程度超过了往昔任何时代。最有能力纳税的人被免税,最没有能力交税的人却必须交税,以此为宗旨的捐税势必引发一个可怖的结果——富庶者免税,贫穷者交税。”[4]

被收买的贵族已无法像传统封建贵族一样统治自己的臣民,国家向各行省派出行政官员对地方进行治理,这已经属于中央集权制的治理形式。由国王任命的各级地方政府官员,虽然拥有很大权力却指挥不了贵族,贵族虽然丧失了行政权却保持着军队指挥权、教育权这类的传统权力,在中央集权制下维持着封建制度的许多特征。路易十四时代取消了传统的三级会议,剥夺了高等法院的权力,王权成为既无约束又无法正常运转的权力,整个法国的治理体系已经变得非常混乱。

法国革命前夕,也正是欧洲新的社会阶层兴起的时代,他们势必要与传统老贵族展开竞争,这种竞争首先由经济竞争开始,并进而演变为权力竞争。封建时代,国家的政治机器均由贵族掌控,新阶层如果不能获得相应的政治权力,就无法发展壮大自己,因此,他们在拥有一定资产后,走上了传统贵族的老路:向国王购买权力,成为新兴的资产阶级贵族。“我坚信,资产阶级中的免税者与贵族中的免税者[5]数量相同,而且往往比贵族还多。”既然富裕阶层都成为免税者,那么毫无疑问,社会底层就成为社会经济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所以托克维尔说:“虽然在捐税问题上,整个欧洲大陆都有不平等存在着,但很少有哪个国家的这种不平等变得像在法国那样的显著,那样的让[6]人时常有所感受。”

此种情形下的法国,王权统治的向心力已经离散。“旧制度暴露出其本来面目:条规强硬庄严,实行起来却松懈而不强硬。这是它的[7]特征。”法律虽然众多、严苛,但在相当程度上失去了实际作用,要么滥用法律,要么敷衍了事。这样,“人民对当局的俯首帖耳还是全面的,不过他们顺从当局却是出于习惯而非出于本心所想;因为,如果人民时不时激动起来的话,最微小的波动迅猛就能够把人民引向[8]暴动,此时镇压人民的并非法律,而是暴力和专制”。大革命爆发于法国也就顺理成章了。

在《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第三编中,托克维尔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其中比较重要的是:“在路易十六统治时期,旧君主制最为昌盛,缘何繁荣反倒促进了大革命的爆发”和“为什么将人们的负担减轻了,反倒把人民激怒了”。在前一个问题中,托克维尔提出了自己的著名论断:“被革命捣毁的政权差不多总是好于它之前的那个政权,而且经验启发我们,对于一个糟糕的政府而言,最危险之际往往就是[9]它着手改革之际。”对于后一个问题,托克维尔则给出了一个著名的结论:“无私的信仰和不吝啬的怜悯将当时有文化的阶级感动了,并令其参与到革命中去,而让人民行动起来的是满心的苦楚愤恨和要改变处境的强烈愿望。前者的激情终于将后者的愤怒与贪婪点燃并煽[10]风助势。”

一个愿意改革的政权当然要好于腐败冥顽的政权,但之所以要改革,不是因为它的不合理,而是因为它有着太多弊端,已不再适应和维持社会发展需要。尽管一些改革措施的实施使经济得到了繁荣,各项制度也松弛了下来,人们却更容易看清楚旧制度的弊端,经过启蒙运动洗礼的法国,已无法容忍这些弊端,要求改革的愿望也就越来越强烈。

到法国革命时期,人们刚刚经过了一个启蒙的时代。18世纪被称为“启蒙时代”,从1746年开始编撰的《百科全书》导致了“百科全书派”的出现,它将启蒙运动推向高峰,经过启蒙思想家们不懈努力,理性主义和人权思想得到普及,而理性主义和人权思想都具有普适性的意义,是普世的价值观。不论是启蒙运动的领袖们还是接受了启蒙运动洗礼的民众,主要来自上流社会,即被托克维尔称为“有教养的阶层”。一旦改革来临,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为变革的先驱者。

既然改革,历史上长期积累的问题必然会全部暴露出来。而改革原本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行为,但不论贵族还是王权,都没有进行彻底改革的打算。贵族索取的自由是贵族的自由,不是法国人民的自由;王权所表达出的开明统治,目的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旧制度的各种社会规范已不再可能容纳现实社会的需要,社会公众的诉求与统治者所能释放的权力就产生了严重冲突。一旦无法处理好权利的赋予与需求之间的关系,革命火种往往会就此埋下。可又有几个掌权者愿意主动放弃权力呢?结果,改革演变为革命。因[11]此托克维尔说,大革命“绝对不是一次偶然之事”。

美国1776年独立革命以来直到1830年,除建国初期的“谢斯暴动”以外,几乎没有发生过严重的社会动荡。而1789年大革命之后的法国,直到1830年的40年时间里,整个国家都处于持续的政治动荡中:大革命10年中,几乎不断出现各式各样的动荡,直至演变成大屠杀;其后,拿破仑的专制统治开始了大规模欧洲征服,并以失败告终,更是引起全欧洲的动荡;路易十八的波旁王朝复辟,使大革命看上去似乎成了一件可有可无的政治事件;1830年,复辟的波旁王朝又因七月革命被七月王朝(即奥尔良王朝)取代。任何一个国家经历如此高强度的动荡,都很难再继续前行。这种政治变化还影响到了托克维尔的家庭,他本人支持奥尔良王朝,而他的家庭则拥护已垮台的复辟王朝。动荡的法国政局与稳定的美国社会形成了极为鲜明对照。拥有法官身份的托克维尔,为避开这些动荡,他借考察美国监狱制度之机,于1831年4月前往美国,对美国的社会进行了为期9个月的全方位考察。

回国之后,他首先写出了《论美国的民主》上卷,并于1835年发表,五年之后又发表了下卷。这部著作一经出版即引起轰动,不断连续再版,使托克维尔跻身一流思想家的行列。

托克维尔于1848年该书的第十二版序言中,明确说明了写作该书的目的:“问题已经不是探讨我们法国应当建立王国还是共和国,所以我们只应当研究我们要建立的是一个动乱不已的共和国还是一个永久康宁的共和国,是建立一个有条不紊的共和国还是一个杂乱无章的共和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共和国还是一个黩武好战的共和国,是一个自由的共和国还是一个专横的共和国,是一个威胁财产和家庭神圣不可侵犯权利的共和国还是一个承认和以法保护这种权利的共和国。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不仅对法国有重大意义,而且对整个文明世界也有重大意义。”这个问题至今依然具有重大意义。

那么有没有已经解决这个“重大问题”的模范国家呢?托克维尔接着说道:“这个问题,美国已在六十多年前就解决了……它以最直接、最无限、最绝对的形式在美国得到了实施。”尽管如此,作者没有忘记告诫读者,学习美国“并不是为了亦步亦趋地仿效它所建立的制度,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适用于我们的东西”。《论美国的民主》一书,就是为读者介绍美国人是如何把自己国家治理成一个康宁、有条理、爱好和平和自由的国家的。《论美国的民主》堪称鸿篇巨制,典雅的文笔与深邃的思想相映生辉。上卷的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美国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则以社会学的分析手段,分析了美国是如何保障这一制度的。下卷又分四个部分,以美国民主制度为背景,介绍自己的所见所闻,阐述自己的政治思想。限于篇幅,这里对本书最核心的问题进行一些简要介绍。

作者在开篇第一句就写道:“在美利坚合众国逗留期间,有一些[12]新鲜事物引起了我的注意,其中最吸引我的就是身份平等。”托克维尔对“身份平等”没有明确定义,但从全书内容、对等级制的批判以及实际发生的效用来看,当指“政治平等”的可靠性最高,也只有在政治平等的条件下,才能确保民主制的真正实现。“身份平等”几乎成为贯穿该著的核心。1620年11月乘坐“五月花号”前往美洲大陆的英国移民,在上岸前签订了一个契约,即《五月花号契约》,这份契约奠定了移民们“身份平等”的基础,它同时也是现代民主制度中最重要的基础:“我们在上帝的面前,彼此以庄严的面貌出现,现约定将我们全体组成公民政体,以使我们能更好地生存下来并在我们之间创造良好的秩序。”这块英属殖民地,很早就从欧洲等级制度中解脱出来,形成一个平等的公民社会,而整个欧洲直到法国革命,都还处于等级制度中。等级制是欧洲封建国家的基础性制度。

移民聚居点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步扩大,形成在平等基础上缔结的社群关系,由乡镇而城市,由城市而州,最后扩大到国家。从1620年到独立战争的一百五十余年中,这块殖民地的公民社会特征已十分成熟,居民们培养出高度的自治能力。托克维尔在第一编第二章中写道:“在欧洲的大部分国家里,政治生活都是由上而下的,先从社会的上层开始铺展,然后逐步地而且是不完整地传播到社会的其他部分。“而在美国情况则恰恰相反,那里的乡镇在县之前成立,县又在[13]州之前成立,州又是在联邦之前成立。”我以为这是理解美国政治制度形成的关键。

美国所建立的是一个民主制的共和国。“民主”的意思是指人民主权。由封建制国家向民主制国家的转型过程中,必然会遭遇一个重大问题:封建王权、贵族是旧制度的主权和权力行使者,世袭身份决定了他们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中都不属于“人民”的范畴。民主制的建立意味着主权的转移,王权必须要放弃行使主权的权力,贵族则要放弃治理的权力,如果不愿意放弃这个权力,“民主制”就无以建立,权力者就成了人民的“敌人”。由此引发激烈冲突也就不奇怪了。

美国建国却不存在主权转移的问题,如果民主制还有“敌人”的话,那就是所建立的权力自身。因此,美国先贤们在制定宪法的时候,其重心就在于权力的限制,这就是现代宪政的意义。宪政,不仅在于是否有一部宪法,而在于宪法的内容是否具有限制权力和保障权利两个方面的内容。在平等前提下制定的法律,就必须要对权力进行有效限制,否则,掌权者势必发展成为新的特权阶层,这无异于制造了一个新的等级制度。

权力限制的第一个重要方式是分权。前面曾提及英国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这个改革对美国社会、政治基础的形成具有很大影响。亨利八世的改革虽远不够成熟,却出现了三权分立的基本框架,“国王在国会”的规定,导致行政权和立法权分离,但王权又直接行使行政权,还没有形成后来虚君共和的内阁制。移民们把这个制度的印记带到了美洲大陆,形成与后来英国有所区别的“三权分立”的治理结构,英国的行政权由议会掌握,而在美国,总统则被放在了官僚机构首脑的位置上,可以直接组织政府并行使行政权,仅在立法和预算的问题上受制于国会。马克斯·韦伯在《学术与政治》一书中指出了美国与英国政治的这种差异。

权力限制的第二个重要方式是地方自治。“多数人暴政”是民主制度很有可能会遭遇到的一个难题,因为通过选举产生的政府往往会以民意为基础,实行对少数人的专政。但托克维尔却认为美国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将集权分为两种:“其中的一种集权被我叫做政[14]府集权,另一种集权则叫做行政集权。”他认为美国只有政府集权而不存在行政集权,这是因为普遍的地方自治在起作用。中央政府不能干预各级地方政府的治理,地方行政长官不由中央政府任命,而是通过地方选举产生的,因此,地方治理并不听命于中央政府,地方出现纠纷也无需中央政府通过行政方式干预,由独立的司法途径解决即可。

权力限制的第三个保障是行使高度的自由权利。正是在“身份平等”的条件下,美国民众拥有了多种自由的权利:组织政党的自由、出版的自由、信仰的自由、结社的自由等,这些自由的权利大大制约了权力的胡作非为,确保个人权利不受权力的侵犯。

身份平等是美国社会的结构性基础,民主和自由是美国精神的根本依据。该书的下卷主要通过民风民情,考察民主在美国社会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可以视为一部内容丰富的社会学调查报告。由于下卷内容广泛,几乎涉及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而托克维尔文笔优美、叙事从容,读者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阅读,获得对美国社会状况的了解和认识。

本书收录了托克维尔两部最重要的著作《旧制度与大革命》和《论美国的民主》。美国从独立战争到宪法制定,再到权利法案的制定,与法国大革命的时间非常接近乃至重合:美国宪法生效的这一年与大革命爆发为同一年,这也是美国提出权利法案(即美国宪法修正案的前十条,统称为“权利法案”)和法国颁布《人权宣言》的一年,即1789年。

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都深刻地改变了未来的世界。近些年来,许多中国学者较多地接受了汉娜·阿伦特以及新保守主义的思想主张,高度赞扬美国民主,尖锐批判法国革命。但作为对历史行为和现象的研究,不能脱离具体的历史语境,历史的运行轨道并不按照后人的情感或理性进行选择。不能把今天的观念性判断强加给历史。因此,将两国革命的理由进行一些比较性阐释,显得颇有必要。

托克维尔对身份平等情有独钟,他说:“平等也许算不上崇高,但你不能否认它很正义,正是因为它的正义才让它变得伟大而美[15]丽。”这种“爱好”正如我们在书中看到的那样,与两国实际状况有着莫大关联,既然美国以“身份平等”为立国之根本,托克维尔就有理由将美国的稳定和安宁归因于“身份平等”,而法国要推翻旧制度,也正因为对等级制度造成的后果有着切肤之痛。

看到因美国“身份平等”而产生的积极后果,我们就不难理解法国人为什么会为“身份平等”而起来进行一场革命。平等意味着不得制定超越他人权利之上的法律,任何一种对他人权利的剥夺都会产生不平等。同样,在不平等的状态下,也一定会出现剥夺他人权利的情况,这恰恰是等级制度的特征。身份平等为每一个人都提供了通向未来的可能性,也就是今天所说的机会均等,每一个人只要具备了充分条件,就能够按照自己的愿望来塑造自己。但法国在等级制度下,普罗大众却因为不具有平等的政治身份,几乎丧失了一切机会。托克维[16]尔甚至以中国的科举考试为例,来说明平等的优势,他从中国科考制度中看到了身份转换的可能性,只是这种转换与现代政治平等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平等与自由的关系具有高度的连结性。在自由的含义上,美国自然地继承了封建主义的传统自由观,坚定地维护个体自由。但封建制度下的“自由”毕竟是一种政治特权,只有在身份平等基础上缔结的自由关系,才具有全民性和普适性。个体自由只是自由的开始,人人自由才是最终目的。法国少数贵族的自由,并没有给更广大的普通民众带来利益,他们只能经历一次“政治解放”的过程才能得到。因平等缔结的自由,相比因“解放”而获得的自由要牢固和扎实得多。

法国“革命”尽管属于一个政治事件,但革命的理由只能从历史中产生,法国革命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是美国革命所不曾遭遇的。法国革命造成的动荡,其本质是一场内乱。在这场内乱中,革命家们高蹈而不切实际的理想,与王权及其贵族对传统权力的坚定维护,对大革命动荡的不断加剧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法国革命不具备美国革命的基础——政治平等,而政治平等作为美国的建国基础,也正是大革命所要争取的内容。独立战争,由于一个新国家的出现,在相当意义上变成了一场对外战争,投入战争的状态、条件、心境大不一样,后果也完全不同。美国革命的意义是创造历史,法国革命的意义则在于颠覆历史——它所面对的是旧制度。因此,对大革命性质不宜草率地做出否定结论——因为法国人民所争取的,正是美国已经得到的东西,这就是托克维尔称之为“很正义”的东西:身份平等。因此,大革命在性质上是向善的,追求的是人类所共同期待的美好事物。

对大革命作出性质上的肯定性判断,不意味着是对革命过程中产生的暴力和屠杀行径表示容忍与赞美,在革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还要在更为具体的演变过程中寻找答案。我们反对极权、专制、杀戮和暴力统治,唯有最大程度地接近历史本原,才能更加准确地解释历史,也才可能更好地以史为鉴。施京吾[1]见本书正文此处。[2]见本书正文此处。[3]见本书正文此处。[4]见本书正文此处。[5]见本书正文此处。[6]见本书正文此处。[7]见本书正文此处。[8]见本书正文此处。[9]见本书正文此处。[10]见本书正文此处。[11]见本书正文此处。[12]见本书正文此处。[13]见本书正文此处。[14]见本书正文此处。[15]见本书正文此处。[16]见本书正文此处。旧制度与大革命作者前言

我目前所著述的这部作品并非一部法国大革命史,关于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早已有人有声有色地记叙过,我不想再这么来一遍。《旧制度与大革命》是一部研究法国大革命的书。

1789年,法国人用任何人民所未曾付出过的最大能量,以一道鸿沟将往昔与未来分隔开来,也将自己的命运分为两段。为此,他们十分警惕,唯恐将往昔的事物引入他们的新领域:他们为自己设定了很多约束,力求将自己打造成完全异于父辈的模样,他们竭尽全力地试图令自己焕然一新。

我一直认为,在这项非比寻常的事业里,他们的成就不仅远小于外人所想象的,而且也远小于他们自己最初所设想的。我坚信,他们在浑然不觉中从旧制度里继承了大部分情感、习惯、思维方式,甚至可以说,他们是凭借这些领导了大革命——一场摧毁旧制度的大革命,他们在建筑新社会的大厦时,采用的是旧制度的砖瓦,虽然他们如此行事时并不心甘情愿。所以,想要充分理解大革命与大革命的功劳,就得把我们当下视野里的法国暂时遗忘,而去考察那过往的、坟茔里的法国。在此,我试图做的便是如此。不过,为达到这个目的,我所付出的辛劳比我所预想的要艰苦得多。

对于君主制最初几个世纪、中世纪及文艺复兴时期的历史,很多著作已进行过深入的研究,我们不仅对当时发生的各种事件了然于心,而且对这些不同时期的法律、习惯、政府精神与民族精神亦有所知晓。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花费心思和精力同样仔细地研究18世纪的历史。对于18世纪的法国,我们自认为非常了解,因为我们清晰地目睹了它表面上那刺眼的光芒,因为我们掌握着当时最优秀人才的历史细节,因为睿智或长于言辞的批评家们已让我们对18世纪赫赫有名的大作家们的著作了解甚多。然而,对于处事的方式、多种制度的实际实施、各阶级相互的确切位置、被人淡漠的阶级境遇与情感,以及舆论风尚等,我们只有一些朦朦胧胧且时常是不正确的认识。

我试图深入到旧制度的腹地。在年代上它距离我们一点都不遥远,只是大革命将它与我们隔断了。

为达到这个目的,我不仅重新阅读了18世纪的名著,还研究了很多知名度不高或不值得为人所知的作品,它们并非精雕细琢之作,然而却能够将真实的时代精神更好地反映出来。我认真阅读全部的公共文告——在大革命之前,法国人已在这些公共文告中表达出了自己的见解与喜恶。在这个方面,省三级会议及后来的省议会的会议记录给了我很多启示。我特别研究了1789年三个等级草拟的陈情书。这些陈情书的手稿长达数卷,它们堪称法国旧社会的遗嘱,是法国旧社会愿望的至高体现,是其最终意志的真实反映。在历史上,这份文献是绝无仅有的,但我认为它还不够。

一个国家,如果它有着强大的行政机构,那么,其国民的思想、期盼、痛苦、激情与利益,往往早晚会在政府面前暴露出来。通览政府档案,不仅能让人对政府的统治手段有一个精确的概念,而且能一眼望到整个国家的境况。现在,倘若将充斥内政部和各省案卷中的秘密文件统统让一个外国人翻阅,这个外国人会快速地将我们了解。该外国人对我们的了解程度甚至会超过我们对自己的了解程度。读者将会明白,在18世纪,政府权力业已非常集中,十分强大,惊人地活跃,它不断地赞助、阻碍或批准某项事业,它有很多的承诺,也会有很多的给予。它以多种多样的方式施加影响,不仅主持大政方针,而且对千家万户予以干涉,甚至干涉每一个人的私生活。除此之外,它从不张扬,所以人们并不担心在它眼前展露自己最隐秘的不足。我花[1]费相当长的时间在巴黎和几个省研究档案——这些档案是政府遗留下来的。

果然如我所想的那样,我在那里瞧见了鲜活的旧制度,它的思想、它的激情、它的偏见、它的行为,每个人都不受任何约束地用自己的语言发声,展露他们最隐秘的念想。由此,我知晓了当代人所不知道的关于旧社会的大量概念,因为我目睹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资料。

随着这项研究的深入,我惊讶地在过往的法国随处窥见很多眼下法国的显著特点。从中我发现大量曾经以为源于大革命的情感,大量我一直以为只可能来自大革命的思想,以及只可能产生于大革命的习惯:我时刻触碰到深扎于这片悠远大地中的当今社会的根蒂。时间节点距离1789年越近,我对滋生大革命的那种精神的形成、产生和壮大的境况看得越清晰。法国大革命的全部面貌渐渐在我眼前展现出来,法国大革命已经预示出它的性格及特征——这就是它本身。在此,我一方面发现了革命在其最初努力中所作所为的缘由,另一方面,或许更发现了它将长远树立的目标的迹象。因为,大革命可分为两个阶段,而这两个阶段是截然不同的。在第一阶段,法国人貌似想捣毁过往的全部;在第二阶段,法国人想恢复一部分已被遗弃的事物。旧制度有很多法律与政治习惯在1789年骤然间不复存在,几年过后又“重出江湖”,这种情景就好比是河流的一段沉落到地下,但又在不太远的地方重新崭露头角,让人们在新的河岸目睹到同一水流。

我将这部作品献给公众,是想阐明这场在几乎整个欧洲同时酝酿的大革命在法国爆发而不在他国爆发的缘由,缘何它好像自发产生于它即将捣毁的社会,最终旧君主制缘何会这么彻底而又冷不防地倒塌。

从思想上说,我已着手的这部作品不应该到此结束。如果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我其实是打算穿越这场漫长革命的兴衰浮沉,追踪这些法国人(不久前我还在旧制度下与这些由其培育的人们密切交往),观看他们因种种历史事件而变化、改造,却一点也不改变本质。他们在我们面前不断地重现,尽管面貌存在小小的差异,但始终能够识别出来。

首先,我要和他们一起经历1789年的最初时期。那时候,他们的心灵被热爱平等与自由的思想占据,他们不仅渴望建立民主的制度,而且试图建立自由的制度;不仅要摧毁种种特权,还要确认种种权利,并让它们神圣化。这是青春、热血、豪迈、慷慨而真诚的时代,虽然它有种种错误,但人们仍将世代纪念它,并且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它还将使全部想腐蚀或奴役他人的那撮人寝食难安。

在对法国大革命的进程进行简要追溯时,我将试图说明:同样是这些法国人,由于哪些事情,哪些错误,哪些失策,最终将他们的初[2]衷抛之脑后,将自由予以遗忘,一心想做世界霸主的平等的仆役;一个比大革命所推翻的政府愈发强悍、愈发专制的政府,怎样重新夺取并将全部权力集中起来,把以如此巨额代价换得的全部自由予以取消,只留下空洞无物的自由表象;这个政府怎样将选举人的普选权标榜为人民主权,而选举人一方面不明真相,不能共同商议,另一方面也不能加以选择;它又怎样将议会的屈服和默许吹捧成表决捐税权;与此同时,它还将国民自治权取消,将权利的各种主要保障取消,甚至取消了思想、言论、写作的自由(这些恰恰是1789年获得的最珍贵、最崇高的成就),而它竟然还以这个伟大的名义自夸。

我一直论述到大革命似乎将要完成它的业绩而新社会已然诞生时。随后,我将对这个社会本身进行考察,试图分辨出它在哪些地方与以前的社会有相似点,在哪些领域有所差别;我们在这场翻天覆地的运动中获得了什么,又失去了什么。最终,我试图推测我们的将来。

第二部著作有一部分已写出了草稿,然而由于还不成熟,所以不能对世人公开。对于我是否有精力将它完稿,谁能准确地说出来呢?相较于民族的命运,个人的命运更要幽暗叵测一些。

在写这本书时,我希望自己不心怀偏见,然而我很难说我写作时没有抱持激情。一个法国人在谈论到他的祖国,思忖到他所处身的时代之际,居然不动任何心思,这简直令人无法容忍。我承认在对旧社会的各个部分进行研究时,我从来没能将新社会百分百地弃之不顾。我不仅要弄明白病人因哪种疾病而逝去,还要摸清他当初得以保命的缘由。我宛如一名医生,力图在每个穷途末路的器官内发现生命的规律。我想要绘制一幅精准至极同时又能发挥教育意义的画面。所以,每逢我在先辈身上察觉到某些我们差不多已经丧失但又非常必要的刚强品质——真正的独立精神,对伟大事物的热忱,对我们自身和事业的信仰——之际,我便将它们加以突出;同理,当我在那个时代的法律、思想、风尚中碰到啃噬过旧社会而如今依然折磨我们的某些弊端的蛛丝马迹之时,我也特意将它们一一揭露而出,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将这些东西在我们身上滋生的恶果看个透彻,从而深刻知晓它们还可能在我们身上行恶。

我声明,为了达到这些目的,我不担心得罪任何人,无论是个人、阶级,还是舆论、回忆,也不管他们如何让人敬畏。我在如此行事时经常满怀歉意,但从未曾有内疚之感。但愿那些因为我而心有不快之感者,鉴于我正直而无私的初衷而宽宥我。

可能有不少人会批评我在这本书中表达了一种对自由的完全不合时宜的热爱,他们试图让我相信,在法国再没有人对自由有所关心。

我只是恳请那些对我提出这种批评的人不妨思忖一下,我热爱自由是一件由来已久的事情,绝不是从今天才开始的。时光回溯到20多年前,当谈论起另一个社会之际,我就几乎一字一句地记录下了人们现在即将阅读到的内容。在未来的幽暗中,人们已经可以洞察三条十分明显的真理。第一条是,现在正有一种不明的力量正在驱使着全世界的人,他们可能控制或减缓这种力量,然而并不能将它战胜,它时而轻轻时而狂猛地促使人们将贵族制度摧毁;第二条是,在世界上全部的社会中,长时间以来一直最难摆脱专制政府的社会,恰恰便是那些已不存在贵族制以及贵族制不能再存活下去的社会;最后,第三条真理是,没有哪个地方的专制制度导致的结果比在上述社会中危害更大——在助长这种社会所特有的各种弊端方面,相较于任何其他政体,专制制度的影响都更为强烈。如此一来,就推动它们顺着其原本的自然趋向而发展。

在这种社会里,人与人之间再无种姓、阶级、行会、家庭的任何瓜葛,他们全心关注的只是一己私利,他们只顾及自身,屈身于狭隘的个人主义之中,公益品德完全失去了呼吸的空间。专制制度不仅不与这种倾向进行斗争,反而为其大开绿灯;因为专制制度将公民身上所有的共同情感、所有的相互需求、所有和谐相处的必要、所有共同行动的机会都剥夺了,它用一堵墙将人们幽禁于个人生活之中。“自扫门前雪”原本就是人们的一种倾向,专制制度现在让其互相孤立;人们原本就漠然相视,专制制度如今让其冷冻成冰。

在这种社会里,没有什么事物是一成不变的,人人都处于凄苦焦虑的状态,担忧地位下降,并铆足劲头往上爬;金钱已成为区分贵贱尊卑的重要标准,还具有一种独特的流动性,它不断地易手,改变着个人的处境,使家庭地位上升或下降,所以几乎没有谁不拼命地存储金钱或赚取金钱。不惜一切代价发财致富的欲望,对商业的癖好,对物质利益与享受的追逐,便成为最司空见惯的情感。这种情感毫不费力地在一切阶级之中蔓延开来,甚至贯彻到一向与此无缘的阶级中,倘若不对此进行阻止,它将很快导致整个民族颓废得一落千丈,可是,专制制度从本质上却对这种情感抱有赞成与提升的态度。这些令人委靡的情感是有益于专制制度的:它让人们的思想从公共事务上转移开,使他们一想到革命就全身发抖,只有专制制度能给它们提供秘诀和荫庇,让贪欲大行其道,任凭人们以不义之行捞取不义之财。如果没有专制制度,这类感情可能也会趋于强烈;而有了专制制度,它们则居于绝对上风的地位了。

反之,只有自由方可在这种社会里与社会固有的各种弊病相抗,使社会不至于朝着斜坡向下滑落。事实上,只有自由才能让公民甩掉孤立,推动他们互相接近,因为公民地位的独立性让他们在孤立的状态中生活。只有自由才能让他们有温暖感,并日益团结起来,因为,在公共事务中,人与人之间需要互相理解,与对方交流沟通,还要乐善好施。只有自由才能让他们从对金钱的崇拜之中逃脱而出,消除日常私人琐事的忧烦,让他们时时刻刻都意识到、感觉到祖国高于一切,祖国近在眼前;只有自由可以随时以更强烈、更高尚的激情替换掉对幸福的沉迷,让人们拥有比发财致富更崇高的事业心,并且创造知识,让人们可以辨别与判断人类的善与恶。

自由缺位的民主社会或许会变得富有、文雅、华丽,甚至繁荣昌盛,因其平民百姓至关重要而显得强大;在那里能够见识到德劭之士、家中贤父、诚笃商人和可敬的产业主,甚至还会碰见卓越的基督徒,因为尘世中并没有他们的祖国,在最腐败的风尚中,在最恶劣的政府下,基督教的荣耀造就了卓越的基督徒:罗马帝国最腐朽的时代就曾点缀着卓越的基督徒;但是我敢指出,在这种社会中,绝对见识不到伟大的公民尤其是伟大的人民,而且我确认,一旦平等与专制相结合,那么,心灵与精神的普遍水准便将不断降低,永无尽头。

20年前,我所思所言的就是这些。我认为,从那时起,世界上并未曾出现什么事情可以令我的思维和言辞发生改变。当自由受追捧之际,我表现出了对自由的欣赏;当自由被人们抛弃之际,我仍坚贞不渝,对此人们是不敢苟同的。

此外,请大家仔细琢磨一下,我与大多数在这个问题上反对我的人的相左之处,或许比他们自己认为的都要小。一个人,倘若他所属的民族有安享自由所必需的品性,却又生就卑躬屈膝地逢迎某个同类人的喜恶,而不去依循他亲身参与制定的法律,试问这样的人算是哪类人?在我看来,这样的人是没有的。专制者自己也不否认自由的曼妙,只是认为唯有他才有资格享受自由;对此大家并无异议,分歧在于对人的尊重程度。所以,严格地说,人们对专制政府的喜好与其对国家的蔑视是完全契合的。要想让我随此潮流而动,怕是仍须等待时日。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所著述的这部书是一项浩繁工程的成果。其中一些章节尽管篇幅不长,但却耗费了我一年多的研究时间。倘若本书对某些读者有所启发,引发他们想要获取更多例证的兴趣,我乐意另行提供。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1]我特意对几个大总督辖区的档案进行了查阅,特别是查阅了图尔的档案。图尔的档案非常完整,对这个位于法国中心的有着百万人口的辽阔的财政区的情况反映得很好。在这里我要对格朗梅松先生这位十分能干的图尔档案库的年轻保管员表示感谢。另外一些财政区(含法兰西岛)则令我注意到,在王国的绝大多数地区,情况都是这样的。——原注[2]指拿破仑·波拿巴(1769—1821),法兰西第一共和国执政、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出生在法国科西嘉岛,是一位卓越的军事天才。——译者注第一编第1章法国大革命爆发时,人们对它的评论不一

在提醒哲学家、政治家们要谦逊谨慎方面,恐怕没有哪件事比法国大革命史更有效了,因为从来都没有过一个历史事件,能比它更伟大、更悠远、酝酿得更成熟却更无法预料的了。[1]

即便是伟人弗里德里希这种天纵之才,也未能预感到这场革命的到来。虽然他对此有所接触,却置若罔闻。非但这样,其实他早已遵循着大革命精神在行事。他不仅是大革命的先行者,甚至堪称大革命的代理人。然而,当大革命临近时,他却未能辨认出来。而在革命终于爆发的时刻,它表现得迥异于历史上的众多革命,独具特殊的新面貌,因而一开始未被人们觉察到。

在国外,法国大革命成为闻名遐迩的事件。它几乎在各国人民心中滋生出一种模模糊糊的新时代即将到来的观念,一种变革与改良的朦胧希望,但无人猜得出法国大革命到底是种什么模样。各国君主和大臣居然缺乏这种隐约的预感,这种预感使人民一遭逢大革命便“骚动”起来。刚开始,各国君主和大臣认为革命只不过是一场周期性疾病,各个民族的体质都很难规避,它只是为邻国的政治开拓新的领域,没有什么别的后果。倘若他们偶然说出了法国大革命的真谛,那也是不经意中说出的。1791年,德意志各国君主在匹尔尼茨聚会,确实宣称法国君主制所面临的威胁乃是欧洲所有旧的政权的共同威胁,它们同法国一样正面临危机,然而实际上,他们一点也不相信这番话,当时的秘密文件反映出,这对他们而言,只不过是巧立借口,以遮蔽他们的意图,或者在大庭广众下对这些意图予以粉饰罢了。

在他们眼中,法国大革命是一次稍纵即逝的地方性事件。对他们而言,他们只需要从中坐收渔翁之利即可。鉴于这种观念,他们密谋策划,多方准备,组织成秘密联盟。猎物既然近在咫尺,他们便彼此争抢起来,既彼此分裂,又相互亲近。他们的准备称得上是照顾到了各个方面,偏偏未能预料到即将发生的事件。

英国人对自己的历史至今还有着非常清晰的印象。他们长时间实行政治自由,所以非常有见地与经验,穿越厚重的帷幕,他们确实窥到了快速逼近的伟大革命的面貌,可是他们没能辨别清它的形式,不知道法国大革命即将对世界的命运和英国的命运产生怎样的影响。大[2]革命即将开始时,阿瑟·扬正在法国游历,在他看来,这场革命已经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但他对于这场革命的意义却毫不知晓,甚至以为大革命会扩大特权。他曾这样指出:“假若这场革命能够赋予贵族更多的优越地位,那么我认为,它便是弊远胜于利的。”[3]

自法国大革命开始之日,在埃德蒙·伯克心中,仇恨之火便燃烧了起来,然而在某些时刻竟连伯克对大革命也没有定见。最初他以为,大革命将会削弱法国,甚至将法国颠覆。他说道:“不容置疑的是,法兰西的好战本领将长期匿迹,甚至会永远消失,继往开来的一代将如同那位古人所说:我们曾听闻,高卢人自己古时候曾以武力闻名。”

在正确判断历史事件方面,距离近的比不上距离远的。在法国大革命即将爆发之际,人们对革命将造就的事业并未有精准的认识。在众多陈情书里,我只寻觅到两份陈情书表达了人民的某种恐惧心理。人们惧怕的是王权——或者说是当时所指称的“宫廷”——继续享有压倒一切的优势。三级会议表现得唯唯诺诺,并且存在时间十分短暂,让人忧心忡忡。人们惧怕遭到暴力的袭击,贵族对此尤其忐忑不安。大量的陈情书指出:“御前卫队应宣誓绝不将枪口对向公民,即便是发生骚动或暴乱。”只要三级会议开得自由,所有的弊端都会消失殆尽;要实行的改革尽管是个巨大的工程,然而实行起来并不是一件难事。

可是,法国大革命依照自己的进程发展——随着魔鬼之头颅逐渐浮现,它那奇特狰狞的面貌显露而出。法国大革命在将政治机构摧毁后,又将民事机构予以废除;在变革法律之后,又将风尚、习俗直至语言予以改变。法国大革命不仅捣毁了政府结构,接下来还动摇了社会基础,貌似最终要连上帝也一起清算。这场大革命很快便超越了国界,携带着前所未闻的种种手段、新的战术、致命的准则,也就是

[4]皮特所说的武装的舆论,这个出奇强大的国家与诸帝国的阻碍进行对抗,将一顶顶王冠摔得支离破碎,将一个个民族蹂躏践踏,而且居然有这样的怪事:把这些民族争取到他们自己这边来了!随着这一切的爆发,人们的观点发生了变化。欧洲各国君主和政治家起初视为各民族生活中的司空见惯之事,摇身一变成为新鲜之事,它甚至与世上历来发生的一切对峙起来,然而它又这么普遍,这么恐怖,这么令人费解,以致面对这种现象,人类的精神渐次迷惘。一些人心想,这个闻所未闻的力量仿佛自生且永恒,人们无法阻止它,它也绝不会自动终止,它将把人类社会推向最终的彻底崩塌。许多人把大革命看作魔[5]鬼在人世间发力。自1797年起,德·梅斯特尔先生就曾这样说:“法国革命具有恶魔的特点。”反之,另一些人则在大革命身上察觉到了上帝的福音,它不仅要更新法兰西的面目,而且要让世界耳目一新,称得上要创造一种新人类。在当时的一些作家身上,都具有这种宗教[6]色彩的恐慌心理,宛若萨尔维最初见到蛮族。伯克继续阐述他的思想,惊呼道:“法兰西何止是丧失了旧政府,简直丧失了一切政府,与其说法兰西必将成为人类的灾害与恐怖,不如说它几乎成了侮辱与同情的对象。然而,从这座被谋杀的君主制的坟茔里,却有一个可怕、庞大、超出人类全部想象力的丑陋的怪物走出来。这个丑陋的怪物径直向目的地奔去,不惧怕危险,也未因悔恨而止步,它漠视所有固有的准则,漠视所有常规的手段,谁要是不理解它的存在,就会被它摧垮。”1792年8月10日,巴黎市民攻下王宫

法国大革命的确如当时人们所感受到的那样非比寻常吗?的确如他们所言语的那样奇怪,那样颠倒天地和锐意改革吗?这场离奇而可怖的革命的真正意义何在?它的真正特点是什么?它的深远影响有什么?它具体捣毁了哪些东西?它又创造了什么?

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和论述的时机看来已经到来,现在我们所处的确切位置恰好能让我们得以更好地观察与判断这个伟大的事物。我们距离大革命已相当遥远,让我们只能稍微感受到那种使参与者激情万丈的耀眼的革命热情。同时,我们距离大革命仍然相当近,让我们可以深入到指引大革命的精神中去进行理解。而过不了多久,人们就很难做到这一点了。因为伟大的革命一旦成功,就会令产生革命的原因荡然无存,革命因其本身的成功,反倒会变得不能被理解了。[1]即弗里德里希二世(1712—1786),又译作腓特烈二世,普鲁士国王(1740—1786年在位),欧洲历史上的杰出统帅,史称腓特烈大帝。在他统治时期,普鲁士军力大增,领土得到扩张,成为德意志的霸主。不仅如此,腓特烈二世还在政治、经济、哲学、法律甚至音乐等诸多方面都颇有建树。——译者注[2]阿瑟·扬(1741—1820),又译作阿瑟·杨格,英国人,农业经济学家,货币数量论的拥护者。1763年起从事农业经营。1967年起考察英国、法国等地的农村,根据当地的农业状况写出了一系列的游记,如《爱尔兰游记》(1780)、《法兰西游记》(1791),后者包含研究大革命前和大革命初城乡社会状况的宝贵资料。1784年创办《农业年刊》,并为主要撰稿人。1793年任英国政府农业局的首任局长,直到逝世。他是英国农业革命的先驱,对农业的研究涉及许多方面:提倡条播、马拉犁;认为英国萨福克郡的轮种制是合理的,种植块根作物可减少土地闲置;认为生产手段的合理配合是农业经营中的重要原则,由此提出大经营胜于小经营的理论。他对农业革命理论的宣传和解释,对其他国家农业革命的兴起有着促进作用。——译者注[3]埃德蒙·伯克(1729—1797),爱尔兰政治家、作家、演说家、政治理论家和哲学家,曾在英国下议院担任了数年辉格党的议员。他最为后人所知的事迹,包括他反对英王乔治三世专权,支持美国革命,以及批判法国大革命。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使他成为辉格党里保守主义的代表人物,被视为英美保守主义的奠基者。伯克早期还出版过美学著作,并创办过政治期刊。——译者注[4]即小威廉·皮特(1759—1806),毕业于剑桥大学,是英国历史上最年轻的首相(任期1784—1801年,1803~1806年),更被公认为英国首相中的“第一智者”。任首相期间曾组织反法联盟,并与拿破仑作战。——译者注[5]德·梅斯特尔(1753—1821),法国政治家、作家和哲学家,著有《法兰西论述》(1796)、《论教皇》(1819)等书,鼓吹君主制和教皇权,对大革命持坚决反对的态度。——译者注[6]萨尔维(约390—484),历史学家、基督教护教论者,著有《论上帝政府》一书。——译者注第2章人们曾认为,大革命的根本与最终目的在于摧毁宗教权力与削弱政治权力,实则不然

攻击教会是法国大革命的最初措施之一。在大革命所产生的激情里,反宗教的激情是最先燃起并最后熄灭的。就算人们在为了换取安宁而被迫忍受奴役,并且对自由的热情烟消云散之际,他们仍然在反抗宗教的权威。拿破仑可以制服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天赋,然而他拼尽全力也不能将它的反基督教天性制服,甚至到了现在,我们仍可看到一些人,他们以为不敬上帝就等于是弥补了曾经对政府小吏马首是瞻的过失,他们摒弃了大革命信条中最自由、最高贵、最引以为豪的全部,却以忠于大革命的精神扬扬自得,因为他们对上帝依旧没有信奉的情怀。

然而,到了今天,人们不难弄清楚,反宗教的战斗只是法国大革命中的事件之一,是大革命面貌的一个突出的却稍纵即逝的特性,是酝酿大革命并为其先锋的那些思想、激情、个别事件的暂时产物,并非大革命自身的特征。

人们有理由把18世纪的哲学波拿巴将军在雾月18日政变中当做大革命的一个主要原因,因“雾月”系指11月份。1799年11月,拿为18世纪的哲学的确具有深刻的破仑以解除雅各宾派过激主义威胁法兰西第一共和国为借口,开始发动政变,非宗教性。然而只要你仔细观察,希望通过“权力集中”战胜外国力量。就会看见它有两个部分,这两个他派军队控制了督政府,接管了革命政部分彼此分开,且有天壤之别。府的一切事务,开始了为期15年的独裁统治。这一天是法国共和历雾月18日,

一部分包括有关社会地位和所以,历史上称拿破仑在这天发动的政民事、政治法律准则的全部新的变为“雾月政变”,史上通称“雾月18或革新的观点,举个例子,人类日政变”。与生俱来就是平等的,所以就应该将种姓、阶级、职业等方面的一切特权予以取消,让人民享有主权,让社会权力变得至高无上,并且对规章制度也加以统一。所有这些信条不仅是法国大革命的原因,而且甚至可以说就是法国大革命的内容。它们是大革命最基本的成果,就时间而论,则是大革命最永恒、最切实的成果。

18世纪的哲学家的另一部分信条就是与教会为敌。他们攻击传教士,攻击教会等级,攻击教会机构及教义,而且为了能够将教会彻底推翻,他们还想连根拔掉教会的基础。然而,既然18世纪哲学的这一部分产生于法国革命正在摧毁的种种事实中,那么它必然与这些事实一并渐渐隐没,最终仿佛被淹没于大革命的胜利之下。为了让我的意思更明确,我只需补充一句,因为我还要在其他章节对这一重大问题加以论述:基督教之所以导致如此强烈的仇恨,并非因为它是一种宗教教义,而是因为它是一种政治制度;并非因为教士们甘愿对来世的事务进行统筹管理,而是因为他们是尘世的地主、领主、什一税的征收者、行政官吏;并非因为教会不能在即将建筑起的新社会享有一席之地,而是因为在正被摧毁的旧社会里,它占据的地位是最有特权、最有势力的。

可以思考一下,时光的流转已经证实了,并且每时每刻都在证实以下这一真理:随着法国大革命政治功绩的稳固,它的反宗教事业即告消亡;随着法国大革命所打击的所有旧政治制度更彻底地被捣毁,大革命所厌恶的种种权力、影响、阶级被完全征服,消失殆尽,它们所激起的愤恨,作为失败的最后标志,也渐渐消散;最后,当传教士从所有和他们同时倒台的事物里日益脱离出来之际,人们就会观察到,教会的力量在人们的精神中逐渐恢复,并且更加稳固。

不要认为这种现象只在法国才有,事实上自法国大革命以来,欧洲的基督教会没有一个不重新繁荣起来的。

如果认为民主社会一定对宗教持敌对态度,那就是大谬不然了。在基督教甚至天主教中,并没有什么事物是跟民主社会的精神绝对水火不容的,有很多东西甚至对民主社会大有裨益。再有,历朝历代的历史表明,最具有生命力的宗教本能在人民心里一向是根深蒂固的。一切业已消亡的宗教都在人民心里有自己的归宿,而倾向于取悦人民的思想感情的各种制度,最终总是将人类精神向着不信仰宗教的方向推进,这难道不是一桩怪事吗?

我刚才关于宗教的论述,对社会权力更为适用。

法国大革命一举推翻至今维持社会等级制度和管束人的所有组织与习俗,人们见到这些就可能会想,大革命的结果非但是将个别社会秩序捣毁,还要将所有社会秩序摧毁;非但是将某一政府推垮,还要将社会权力本身摧毁,进而断定,无政府主义是法国大革命在本质上的特征。然而,我敢断言,这样说只是瞧见了表象而已。[1]

法国大革命爆发后还未满一年时,米拉波曾私下写信给国王说:“请对比新形势与旧制度,从中将会收获到安慰与憧憬。国民议会有一部分法令,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法令,显然是有利于君主政府的。对于高等法院、三级会议省份、教士、特权阶级和贵族集团予以取消,岂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只组成一个单一的公民阶级,这个念想会让黎

[2]世留欢欣不已,因为对于权力的执行而言,这种貌似平等的表象为其提供了更多方便。很多届专制政府都在加强国王权威方面下工夫,然而他们所做的还不如革命在这区区一年里所做的多。”有资格领导大革命的人对大革命正是这样理解的。

法国大革命的宗旨,一方面要改革旧政府,另一方面还要废除旧的社会结构。它必须同时攻击所有现存权力,摧毁所有公认的势力,涤去种种传统,更新风俗习惯,甚至从人们的思想里清除所有一向培育敬重顺从的观念。这就产生了法国革命这么独特的无政府主义特征。

可是,抛开上述琐碎细务,你就会察觉到,一个庞大的中央法国大革命早期手持三色旗的无套裤汉政权将很多事物统统吸引了过形象来,并将其吞噬在它的统一体中。这些事物是从前分散在大量从属权力机构、等级、阶级、职业、家庭、个人之中,同时也散布于全社会的一切零散权力与影响。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世界上还从未出现过一个类似的政权。法国大革命创造了这一新权力,或者干脆说,这一新权力是从法国大革命导致的废墟里自动产生的。的确,尽管大革命建立的政府更加脆弱,可比起它所推翻的任何政府来却强悍百倍。出于同样的原因,它脆弱的同时又有强悍的一面,对此接下来将另加阐释。

透过即将倒台的旧制度的微尘,米拉波已经洞见到这个简单、正规而庞大的形式。虽然它硕大无朋,但当时却还未被民众察觉到。然而,渐渐地,时光的流转令其昭然于世。现在,各国君主对此特别关注。他们赞美并钦羡这个庞然大物,不仅大革命所孕育的人们,连那些与大革命凿枘不投甚至完全相对峙的人们也表示赞成,他们均在各自的领域尽力摧毁豁免权,废除特权。对于不同等级,他们采取了融合的态度,让不同等级社会地位趋于平等,用官吏将贵族替代,用统一的规章制度将地方特权替代,用统一的政府将五花八门的权力机构替代。对于这番革命事业,他们克勤克俭。当遭逢障碍时,他们常借用法国革命的种种手段与准则。有时出于必要,他们不惜鼓动穷人反对富人,鼓动平民反对贵族,鼓动农民反对领主。对他们而言,法国革命既是灾难又是导师。[1]米拉波(1754—1792),大革命初期著名政治家、演说家,1776年他与女友私奔,落脚阿姆斯特丹后靠写攻击法国旧制度的小册子谋生,声名鹊起。1777年他被荷兰移交给法国,监禁到1780年,此间大量阅读和写作。他于1784—1785年居留伦敦,后于1786—1787年出使普鲁士。1789年他以第三等级代表的身份入选三级会议,尽管个人反对三个等级联合开会,但他支持新建的国民议会的合法性,并于法国大革命初期在其中成为核心人物。曾当选制宪议会议员,参与起草《人权宣言》,主张君主立宪。——译者注[2]黎世留(1585—1642),法国宰相、枢机主教、政治家。1607年任吕松主教,1614年作为普瓦图的教士代表出席三级会议。两年后受到摄政太后玛丽·德·美第奇的重用。1617年遭国王路易十三放逐。后又为路易十三所赏识。1622年任枢机主教,1624年进入枢密院,同年为宰相。黎世留被后人称为法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有谋略也最无情的政治家。——译者注第3章大革命这场政治革命缘何以宗教革命的形式展开,其原因是什么

所有国内革命与政治革命都有一个祖国存在,并拘囿在这个范围之内。然而法国大革命并无自己的疆界,甚至大革命的影响已从地图上将全部的旧国界都抹除了。无论人们的法律、传统、性情、语言是怎样的,它都让人们互相靠近或者分离,它常让同胞相互敌视,让兄弟形同陌路。甚至说,它超越所有国籍将一个理念上的共同祖国构筑出来,而各国人民都可以做它的公民。

将一切史册翻遍,也寻觅不到任何一次与法国革命特征相同的政治革命。唯有在某些宗教革命中方可找到此类革命。所以,倘若用类比法对这个问题作出解释,就得把法国革命与宗教革命进行比较。[1]

席勒在他的《三十年战争史》中准确地提出,16世纪伟大的宗教改革让互不知晓的各国人民突然相互接近,并且通过崭新的共同信仰紧密团结在一起。是的,法国人与法国人彼此征战时,前来助战的是英国人:一个在波罗的海纵深处出生的人居然深入到德意志的腹地,来保护那些他们从没有听闻过的德国人。一切对外战争都具有内战色彩,一切内战都有外国人参与。各个民族的旧利益被抛至九霄云外,代之以新利益,取领土问题而代之的是各种原则问题。全部的外交规章都彼此掺杂,混乱无比,让当时的政治家们瞠目结舌,头疼不已。这便是1789年后欧洲的局势。

所以,法国革命是一场政治革命,通过宗教革命的方式进行,披着宗教革命的外衣。看看它有哪些具体特征与宗教革命相差无几:它除了跟宗教革命一样流传非常远外,还像宗教革命一样亦是借助预言与传道而深人人心。这是一场催生布道热情的政治革命。人们激情满怀地在国内实现革命,又以相同的热情令其向国外扩散。试想这是怎样崭新的图景!在法国革命向世界展示的从未闻及的事情中,此事的确是最为新鲜的。然而,我们暂且不要就此止步,应该更进一步深入探讨,考究此种相类的结果是否源于隐而不显的相近的原因。

宗教的一贯特性是将人本身视为考虑对象,而对国家的法律、习俗和传统在人们的共有本性中加入何种特殊成分并不关注。宗教的主要宗旨是调整人与上帝的整体关系,调整人与人之间的一般权利与义务,并不顾及社会的形式。宗教所标明的行为规范并不拘囿于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人,而主要包括父子、主仆、邻里。宗教既然根植于人性本身,就能为所有人同样接受,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宗教革命因此往往拥有非常广阔的舞台,很少如政治革命一般局限于某一国的人民、某一个种族的疆域里。倘若进一步考察这个问题,我们就会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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