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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3 17: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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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的读书小马甲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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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爱情有时差

因为爱情有时差试读:

版权信息COPYRIGHT INFORMATION书名:因为爱情有时差作者:我的读书小马甲排版:燕子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5-01ISBN:9787559414014本书由北京风行盛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第一章因为爱你,所以愿意我喜欢你,所以我愿意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阳光带走阴霾,微风轻拂面庞,哪怕对方并不知道,但这就是你的全部。——引言

深夜,接到王大路打来的电话:“下个月,我结婚。”

我故意逗他,“新娘是谁呀?”

他嘿嘿傻笑,“来了不就知道了,记得随份子。”

说完就挂了电话,我咬牙切齿,恨不得冲过去掐死他。

躺在床上,月光透过窗帘跑进来,从地上爬到床上。我靠着床头,想起当年的美好时光。

在那个美好而纯真的学生时代,我还不满二十岁。那一年,满怀憧憬、志向远大的青年有很多,王大路算一个。

在一般人看来,王大路和其他男生没什么区别,一起上课,一起出操,一起对着漂亮女生吹口哨。

但王大路和别人又都不一样,痴情到自打遇到夏夏之后,他的眼里心里,便都只有她。除此之外,他和别人最不同的,还有那句被他一直挂在嘴边的话:“后街阿胡子见。”

嗯,那就从后街阿胡子大排档开始说吧。

王大路长相老成,属于典型的长着急了的那种,且他常以“路哥”自居。为了能够在群众中脱颖而出,他常常使出必杀技——请吃饭。

从学校三食堂二十块一份的烤鱼到人均上百元的多伦多自助餐,在我们每个星期吃一次酸菜鱼都觉得奢侈的时代,王大路请一顿高级自助餐那是家常便饭的事。

当然,王大路还是因此交了一些朋友的,比如说我。

有些人只是匆匆一现,有些人陪着他一起走街串巷,然后醉倒他乡。

王大路不是一个爱学习的人,这一点我们大家都知道,但是他从来不翘课,这一点全学院的老师也都知道。哪怕是网吧通宵一整夜,下线关机以后也会冲回宿舍拿了书,然后飞奔去教室上课。

王大路一学期的出勤率在男生中是最高的,学期结束时,他的挂科率却居高不下。大家都替他惋惜,可他却显得很坦然。他有一句人生格言:“就算是一事无成,也要做一样像一样。”但显然,他的“像”仅限于表面。

所以当他合上课本,就立即变成了后街大排档一哥,拉着我们到后街喝酒撸串。深夜十一点,王大路在宿舍楼里大喊:“撸串,撸串。”他的话,喊饿了好多人。

四楼有大汉听得火起,站在阳台上叫骂。结果王大路对着楼上大汉叫道:“后街阿胡子见。”

我们所有人都以为,这将会是一场腥风血雨,然而,那大汉冲下楼后,以最快的速度来到后街,却坐下来和王大路喝到了一起。撸串拼酒,一箱哈尔滨啤酒起步。

那一晚,王大路最终喝倒了大汉,也因此一战成名,一时间成了后街上的风云人物。

因为他的缘故,以后的几年,我们只去阿胡子大排档。我们一群人撑起整个阿胡子家的生意。

有一次深夜十二点半,王大路接到电话。电话里说“十分钟后,后街阿胡子见”。

王大路和我挂了电话,大步流星地向后街夜宵摊杀将过去。

那是夏夏请我们喝酒。

自打上一次和男朋友分手之后,夏夏已经单身很久了。这件事,我和王大路都知道。但我那时不知道的是,王大路这小子,竟然打着以“关心朋友”的名义,心里却对夏夏有着不可言说的情愫。

夏夏说,以后她再也不相信什么狗屁爱情了。还是我们两个兄弟好,随叫随到。然后便开始大口吃肉,大口喝酒。那豪爽劲儿,就连我这个大老爷们儿都自叹不如。

我突然想起两个多月前的事情,那时候的夏夏也是这样,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但她的眼里却流着泪。

我们经常会听到很多人说“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单身时茫然,恋爱也同样彷徨。

事实上,所谓不相信爱情的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从未感受过爱的滋味,却已听过无数个悲伤的结局;另一种是为爱遍体鳞伤,哀莫大于心死。

夏夏属于后者,她失恋过两次。

夏夏在笔记本的扉页上写着一句话:世界都沉默了。

有时候,当爱情来临的时候,总是悄无声息的。那时候,夏夏总是和我们一起,网吧、后街大排档。一到周五,王大路立马呼朋唤友,有钱的出钱,没钱的出人,齐刷刷地到后街阿胡子大排档。大排档环境差、老板脾气还不好,但是我们依旧兴高采烈、依旧十分喜爱。

阿胡子老板是个大胡子,每次上菜前,胡子一捋,抿上一口,咸淡便知。大排档里,常常都是熟客,哪一桌清淡点,哪一桌重口些,老板心里清楚。

每晚都有来自这座城市里的各路人马,他们出身不同,职业不同,身价不同,但大家却在这里纵情高歌,挥泪洒酒,哭干骂尽后,拖着累了一天的身体回家睡觉。没有人会把情绪长久地放在脸上,大家都会在第二天太阳升起前,将所有的糟心事儿都留在前一天晚上的酒桌上。

夏夏也一样。

那天,王大路点了很多菜,地锅鸡、护心肉、酱肉丝、酸菜鱼,全是硬菜,硬得大饱口福,硬得直呼过瘾。夏夏一个劲儿地吃,半只烤鸡抱着啃,那种豪迈的感觉,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我终于看不下去了,对她说:“要不你哭出来吧。”

夏夏说:“哭什么哭?这么多好吃的摆在眼前,我哪有空哭啊?”

我说:“你这样,我跟王大路都很担心啊。”

夏夏说:“担什么心?你们安心啦,我不会哭的,我要吃到撑,把肚子吃到滚圆,这样,所有的委屈就会全都撑出来。你们也吃啊,别光看着我啊。”

我跟王大路松了口气,刚开始准备举杯庆祝。可我的酒还没倒满,夏夏突然“哇”的一声哭了。

王大路放下杯子说:“就你这样,还想骗我们?”

没错,夏夏失恋了,初恋嘛!初来乍到,难免有些不知所措,可能多失恋几次就好了。

王大路说:“哭什么哭?来,吃个鸡腿补补。”说完,就见他抡着光膀子站上酒桌,对着后街整条街,振臂一呼:“那个买生蚝的,别看了,就是你。嘿,还有那个胖子,别一个人喝闷酒了。今天,大家随便吃,随便喝。不管你们吃多少,喝多少,账目全都算在我们头上。”

我当时差点就尿裤子了,这么多人,全算我们头上,割肾也不够啊。

那时候,我属于偶有余粮,所以能吃上一顿大排档,都会觉得相当满足。眼下这么多菜,不吃多可惜啊!所以我也顾不上心疼,只一心想着能吃多少吃多少。最后我们都喝多了,至于当晚的账有没有结,没有人去考证。但是那天晚上以后,王大路的人生,注定要重新开始规划。

因为,自打王大路碰上了夏夏,就变成了牛皮糖,想撵他都撵不走了。

后来,夏夏又恋爱了。

我们一起吃饭,还在后街阿胡子。这一次,不是十个人,也不是三个人,是四个人。多了夏夏男朋友。听说是国际商贸系的,和我们同届。上菜之前,我和王大路商量好,一定要考验考验他。

那一天,王大路拼死一样喝酒,我们三个男生喝了三瓶白酒,两箱啤酒。王大路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边喝酒边捏夏夏的脸。夏夏男朋友就那么看着他,却在一旁大口大口喝酒,就是不说话。

然后,夏夏就又失恋了。这次夏夏的恋爱周期很短,真的很短,只有五天。

夏夏哭着跑过来,扬言要和王大路绝交。

自那以后,王大路自知玩得有些过分,便痛下狠心,以后就这么办。

夏夏哭着要他赔她一个男朋友,王大路拍着胸口说,“包在哥身上。”

没有酒的日子,尚且可以,没有夏夏的日子,连彩虹都没有了色彩。那段时间夏夏和我们的联系就少了。王大路就像是霜打了的茄子,垂头丧气,连吃饭都没有力气。

单身的人久了,就会以为一个人也能过得很好,可以一个人逛街,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背包去旅行。这样的日子多么诗意啊。是啊,一个人熬过漫无边际的黑夜,一个人背包走过一望无际的荒野,一个人穿过满是人潮的城市。这份孤独又是多么磨人啊。看来,单身也不好啊!

所以,在第二次失恋之后的第二个月,夏夏终于主动给王大路打了电话,而王大路也终于满血复活。

毕业以后,王大路拒绝了家里的支援,毅然选择自己打拼,他和我在城中村租了一间毛坯房,除了一张床,里面什么都没有。

我们到二手市场买了冰箱、衣橱,还有一个写字台。写字台被拿来当作饭桌和凳子。吃过饭后的那段时间,王大路常常一屁股坐在桌子上,对着窗户外不远处的一处新楼盘望,一望就是好久。

我在里面住了半年,后来我离开以后,就王大路一个人住了。我走的前一天晚上,王大路早早下班,买了菜和酒。简陋的屋子里,两个刚毕业的愣头小伙儿在把酒言欢,畅想未来。

我问:“大路,以后有什么打算吗?”

王大路说:“我想去地产公司试试。”

我说:“挺好的。”

王大路说:“谁知道呢?”

我问:“大路,你怎么不谈对象啊?”

王大路说:“我不急!”

我说:“夏夏就挺不错,你觉得咋样?”

王大路第一次害羞得像个孩子,眼神躲躲闪闪。那个样子,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直到这一刻,我才终于知道王大路竟然对夏夏“图谋不轨”。

我不再追问,那晚,我们喝了很多酒,聊了很少的天。我知道,王大路不再是那个懵懂的愣头青大男孩了,他成熟了。

有天深夜,王大路接到夏夏电话,一边哭,一边说:“我家浴霸坏了,我去你那里,行吗?”

王大路毫不犹豫地在电话这头答应,“你来吧。”声音里却隐隐透着只有他能够感觉到的激动。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和王大路总是丢三落四,补办饭卡的钱,可以交上两个月房租。饭卡丢了,找夏夏,然后到食堂随便点,挑贵的点。水卡丢了,找夏夏,然后钻进浴室随便洗,唱着歌洗。后来才知道,夏夏也没钱,我们为此愧疚了很久。所以,当夏夏找到王大路的时候,王大路什么都会答应的。

夏夏去了王大路那里,一进门就哭着说:“王大路,我饿了。”

王大路接过行李,说:“走,带你吃饭去。”

夏夏说:“好。”

王大路问:“你脸色怎么那么差?”

夏夏走着走着突然就哭了,一边走一边哭。

王大路拉住夏夏说:“想哭就哭吧,哭完了再吃饭。”

夏夏哭得更厉害了。

王大路问:“怎么了?”

夏夏说:“我想吃蛋炒饭。”

王大路说:“那就别哭了,现在去吃饭,吃完回来,洗个澡,明天什么都好了。”

就算夏夏什么都不说,王大路也全都知道。王大路在心里骂那个狠心甩了夏夏的男人,说他没眼光。但同时却又隐隐有点感激他的不懂珍惜,给了自己这个机会。

吃饭回来之后,夏夏问:“晚上怎么睡?”

王大路说:“躺着睡。”

王大路是个好人,一夜醒来,什么都没有发生,世界和平。

夏夏爱吃,王大路就去买。夏夏喜欢吃什么,王大路就给买什么。在王大路这里住的两个月,夏夏长胖了十斤。

我对王大路说,“你太丧心病狂了,夏夏找不到对象,你能负责吗?”

王大路却笑得眯起了眼睛说:“时刻准备着。”

夏夏长胖了,失恋的阴霾也渐渐烟消云散。有一次夏夏喝多了,拉着王大路不肯放手。

失恋的人之所以难过,是因为情话听多了,恶心。最后只能自己喝点酒,大醉一场,把该吐的都吐出来,然后睡一觉就好了。可是失恋的人啊,为什么一定要喝那么多酒,流那么多泪,伤那么多心呢?

夏夏抱着枕头,一个翻身,连人带枕头滚下了床,嘴里还说着,“我没醉,我没醉。”

王大路说,“你知道为什么你每次不开心,我都要喝很多酒吗?因为酒很奇怪啊,特别辣,辣得人口干舌燥。每次我都对酒说,你别再辣我啦,我怕我戒不掉你啊。你看,戒不掉了吧。”

夏夏突然哭了。

王大路说:“怎么了?”

夏夏说:“我想吃蛋炒饭。”

王大路真的去了地产公司,每天要跑遍大半个城市,有时候也不见得能有一个意向客户。

三个月后,王大路来看我,我们扎进人群,全世界都是美女。面对着花花世界,街上的妹子或热辣、或甜美,我们走在中间,任凭心花怒放成海。

一天下来,精疲力竭,我和王大路醉倒在街头。

王大路醉意朦胧中,自言自语道:“世间这么多美女,为什么我的心里却只有夏夏一个人呢?”

春节后,王大路依旧一个人住在城中村。

有一次,夏夏拎着两只仓鼠过来。说自己要出趟远门儿,非要将自己的这双“儿女”交给王大路来养,一来算是给他找个伴儿,二来放在别人那里她也不放心。

可王大路不干了,他一大老爷们儿,哪养过宠物?这么娇惯的东西,他要是一不小心给养死了,夏夏还不得让他提头来见?所以硬着头皮就打算拒绝。结果夏夏却非要将这东西塞给他。

王大路隐约想到了什么,他看着夏夏说:“你还是把它们拿走吧,万一它们情到浓时,生了一窝崽怎么办?要不我带它们去结扎吧。”

夏夏都被气笑了,说:“你敢!你就不能挣钱养它们啊。”

王大路问:“你要走多久?”

夏夏说:“还不确定。”“什么意思?”他的心有点慌,答案呼之欲出,但他却不敢相信。“傻瓜。”夏夏看着他说,“我突然想起来以前在学校的时候,那时候真好,整天屁颠屁颠地跟在你后面,网吧、后街大排档。我失恋了,可以趴在桌上随便喝醉,因为你不会丢下我不管,我可以在你身上随便捶打,因为你不会跟我生气。可是,那一次你好奇怪,那是你唯一一次在我面前喝醉。”

有些人,有些事,一旦触碰,就再也逃无可逃,避无可避。

你不知道夜间的花开了,这很正常;你不知道山间的泉走了,这很正常;你不知道麦田里的人笑了,这很正常;所以你不知道我喜欢你,这也很正常。

夏夏问:“你为什么不找一个女朋友?”

王大路说:“认识一个新女生好麻烦,要给她讲自己的过去,要给她讲要多喝热水,要给她讲我的朋友和家人,要给她讲所有她没参与过的关于我的一切。”

夏夏说:“可是,爱情本来就是这样啊。”

王大路说:“可是,我的一切你都清楚啊。”

夏夏说:“赶紧找个对象吧。”

王大路说:“那……那……那要是我喜欢你呢?”

夏夏说:“那……让我哭一会儿。”

王大路说:“别哭了,我带你去吃饭吧。”

夏夏说:“吃毛啊?我快赶不上车了。”

王大路说:“别走了吧。”

夏夏说:“傻瓜,不走你养我啊?”

王大路说:“外加一窝小仓鼠。”

夏夏突然号啕大哭。

王大路说:“走吧,给鼠儿子们换个大房子。”

王大路终于没有食言,他亲自为夏夏找了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那肩膀就是王大路。

后来,夏夏在笔记本的扉页上又加了一句话:世界很沉默,命运很幽默,一个宇宙换一个你,我要好好珍惜。

人这辈子,会经历许多许多事,开心的,沮丧的,懊悔的,愤怒的。这些经历的总和叫作生活,它是一种状态,你选择了何种生活方式,生活也会反馈给你同等的境遇。她是你的选择,你一定会修成正果的。

2017年10月10日,我参加大路的婚礼,新娘是夏夏。

王大路看着夏夏的时候认真而幸福,也许当年考大学都没有这么认真过,也许在阿胡子撸串都没这么幸福过。

礼单上堆满了红包,我的红包格外显眼。

酒席宴上,大路很开心,每一位亲朋他都挨个敬酒,且杯杯豪饮。

大伙就开始起哄:“快给我们说说,怎么追到的新娘子啊?”

大路便坐了下来,说:“这么隐私的问题,怎么能随随便便告诉你们呢?大家吃好喝好啊!”

大家哈哈大笑,举杯庆祝。

有人冲上凳子,扯着嗓子喊:“亲爱的同学们,都他娘的站起来,让我们一起干了这杯酒。今天,王大路同学结婚,我们真是高兴啊。今儿个,大家敞开了吃啊,酒菜管够啊。”

我喝了很多,渐渐地,桌下的酒仿佛不再是酒,我仿佛看见了那个星光正好的夜晚,我们坐在后街阿胡子大排档,撸串、喝酒、大声欢笑。

2017年11月10日,王大路和夏夏在后街阿胡子请了我们吃饭,人不多,刚好一桌。

那天我们放肆大喝,把手机全部都关机丢到包里,让我们暂时和外面的世界告别,我们什么都不想,只想喝光所有的酒。我们边喝边唱,边唱边跳,每个人的脸上都挂满笑容,大声唱着《喜欢你》。

那晚分开的时候,王大路送我们,一路上我看见他一直牵着夏夏的手,一秒都没松开。

后来,我在王大路的微博里看到这样一句话:喜欢一个人的时候,阳光带走阴霾,微风轻拂面庞,哪怕对方并不知道,但这就是你的全部。

你把你的全部都交给了对方,那就是真爱啊!

是啊!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这是件多么美好的事啊,该结婚了,趁早结。

婚姻是生命中有趣的一次旅行。比任何一次行走都要有趣,爱情的套路千万个,法门却只有一个,四个字:细水长流。林夏,我会陪你一起找他

爱情的模样有千万种,有人愿意每天对你说一万遍“我爱你”,但也有人不管山长水远,路遥马亡,都愿随你流浪,给你肩膀。——引言

新年,林夏挤在上海外滩观看灯光表演的时候,偷偷在心里许了个愿望:“老天保佑,今年一定要让我找到他,一定一定要找到他啊。”

林夏在找一个人,找了很久很久。久到偶尔深夜醒来,她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遇到过这个人。久到只要认识林夏的人都知道,她在找一个人。但那人究竟是谁?除了林夏,大概也只有大头一个人知道了。

从外滩回出租屋的路上,林夏再一次抬头问大头:“我真的能找到他吗?”

大头微笑着冲她点头,这话他真是听过不下百次了!从一开始的同情,到后来的不耐烦,再到现在对此习以为常,甚至还能若无其事地鼓励她坚持下去,鬼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大头跟林夏是在公司认识的,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刚刚入职的菜鸟,而林夏是公司建筑设计组的组长,也是他的顶头上司,标准的白骨精,工作狂。在她手下工作,可让大头吃了不少苦。

而让他俩真正熟识的起因,还是一场意外。那天大头回到家才发现自己忘带了钥匙,无奈的他只能赶紧掉头打车回公司。

原本以为公司肯定关门了,但没想到居然没关,只是里头黑漆漆的一片,还怪瘆人的。大头拿了钥匙刚刚准备走人,突然听到茶水间里传来一阵阵的哭泣声,曾经看过的恐怖片儿突然从大脑里闪过,差点没把他给吓尿了。

本来大头是准备掉头就跑的,但是又耐不住好奇啊,就大着胆子朝茶水间走去,越接近哭声就越明显,隐约能听出是女声。他正准备推开门一探究竟的时候,门突然从里面被打开了!

伴随着一声惨叫,大头一屁股摔在地上。而女鬼就站在茶水间门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那个女鬼就是林夏。

那天以后,大头像是发现了一件不为人知的秘密一样,开始不自觉地关注林夏。这大概就是人的本性使然吧,对于神秘的事情总是充满了好奇心。反正不管他想不想,总是能有意无意地从其他人那里听到些关于林夏的消息。

而关于林夏一直在找一个人的事情,也是在那个时候大头偶然从同事的口中得知的。午休的时候,大家伙趁着老板不在聊起八卦,不知怎么就提起了林夏。公司里的前辈们都说那是个怪人,年纪轻轻就当上了项目组的组长,但公司却是换了一家又一家。“换公司?你们怎么知道的?”“嘿,这有什么稀奇的,我们这圈子就那么大点儿。上海但凡有点实力的公司,她几乎换了个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啊。”一个在公司待了三年的老人不屑地说道。“这么牛?”大头忍不住插话道。“谁知道呢,说不定……人家背后有人呢,嘿嘿。”前辈们都不约而同地露出心照不宣的微笑。

看着他们的笑容,大头觉得有点恶心。不知道为什么,潜意识里他相信那个女人不是他们说的那种人。刚要开口反驳就听到有人说:“但我好像听说,她不停换公司是为了找人啊?”“找什么人,我看是找男人吧,哈哈……”“你们够了哈,一群大老爷们儿讲人八卦无不无聊啊,再说了你们这样说有啥依据啊,一天就会吵吵,怪不得到现在还在给人打下手呢。”大头是个北方的汉子,一急起来就往外冒北方话。

听他这么说,其他几个人不乐意了,不怀好意地看着他,“哎呦喂,这儿还有人不乐意了,你小子不会是……”“你们说完了没有?”林夏的出现打断了一群人的对话,说她坏话的人都没好意思抬头看她,可她就像个没事儿人一样,自顾自地走回办公室。一时间众人都作鸟兽散。

大头也觉得尴尬,不过想想自己也没说什么也就当这事儿过去了。不过自那以后,林夏像是跟他干上了。所有棘手的案子统统往大头手里扔,搞得大家伙都嘲笑他,说他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被人家给嫌弃了。

只有大头自己知道,每次自己深夜加班的时候,总会看到林夏办公室的灯还亮着。偶尔当自己为了新的设计方案抓耳挠腮的时候,她就会出来提示他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这个部分又该怎么画。空闲的时候,还会拉着大头一起去实地考察,了解建筑区域的地形。

一开始大头觉得挺没面子的,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到了后来几乎是他们一起完成的那些案子。大头在这个过程里成长飞快,也开始打心眼儿里佩服这个在男人堆里打拼的强悍女人。

合作了那么久,两个人也渐渐变成了朋友,但大头第一次真正了解林夏,却是在她决定离职以后。

那天大头去给林夏交报告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她没来得及关上的电脑里,那一封新的辞职信。

忍了很久,大头还是没控制住,在下班后跑进林夏的办公室。对于突然到来的闯入者,林夏并没有过多的表示,只是用带着探询的眼光看着他。而大头一个一米八的壮汉,就这样在林夏的目光中败下阵来。

悄悄在心底骂了句“没出息”,大头才支支吾吾地问道:“那啥,我看到你要辞职啊。啊,不,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电脑的。嗯,也不是偷看了,是……”

或许是大头扭捏的样子太可笑,林夏忍不住笑出声来。直到把大头笑毛了,才回答道:“是呀,有什么问题吗?”“呃……没啥。就是……就是……也没啥,就是想知道你为什么辞职。”

林夏犹豫了一下才开口,但也答非所问,只是说:“走吧,我带你去喝酒,算是提前为我送行了。”

在酒桌上,林夏第一次主动提起了她在找一个人,找一个消失了很久的人。关于这个人,她并不愿意多说,只是解释了她为什么一次又一次地找工作,辞职,再找工作,再辞职。她坚信,只要自己认识的人越多,去过的地方越多,总有一天,她一定会遇见跟那个人有关系的人。

看着这样的林夏,大头突然开始有点心疼。他想起了刚刚来公司的时候,他在茶水间遇到的那个深夜哭泣的女人。他第一次觉得林夏或许并不如众人眼中看到的那么强大,她也不过是个平凡而又普通的家伙。所以在送林夏回家的路上,他突然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那啥,要不以后我陪你一起找吧!”

听到这句话,林夏突然开始爆笑,笑着笑着却笑出了眼泪。第一次有人毫无理由地相信她,也是第一次,有人毫无理由地愿意陪着她。

那天晚上,林夏哭了很久,把大头吓坏了。

林夏问他,“你说的是真的吗?不许骗我。”

大头一遍遍地发誓说:“我一定说到做到,不然就不是个男人!”

林夏这才笑了。

当然,大头也真的做到了。他退掉了自己的房子,搬到林夏的隔壁,平时下班休息的时候,就和林夏窝在出租屋里制定找人的计划,或者是陪着她满上海地找人。

说来可笑,他除了知道林夏要找的人,是个叫“徐洋”的上海男人以外,其他一无所知。茫茫人海,到处都是两条腿的男人,就这样毫无目标地要到哪里找去?甚至有的时候大头都开始怀疑,这个人到底还健不健在,又或者说存不存在,自己是不是有病啊,才会跟着林夏一起疯?但想过之后,又开始心甘情愿地陪着她,大街小巷地乱跑。

后来他也开始不断辞职,陪着林夏一次又一次地搬家。所有认识大头的人都觉得他疯了,放弃高薪的工作,跟着一个疯女人,一次又一次地重头来过。

这一切的结束,是在林夏最后一次辞职之后,她再也找不到能够接受她的公司。没有哪家大企业会一直容忍一个不断跳槽的员工,不管她的能力有多强,口碑却是一降再降。

关于自己被封杀的事,让林夏困扰了很久。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她已经付不起自己的房租。她把这些年所有的积蓄全部用来找人了,失去工作的她,根本无力养活自己。最初,林夏先找了几份临时工,后来干脆找了家小公司,从最底层开始做起。

放弃所有,再从小做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天多到看不完的材料,处理不完的杂事,陪客户喝酒都要喝到吐,还要抽出时间来找人。大头劝了她很多次,却都没有效果,林夏有时候真是固执得可怕。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几个月后,她终于成功地因为过劳而晕倒,被人送进了医院。

那是大头几年来唯一次对林夏发火,他把医院里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大吼着告诉她:“林夏,你就是个疯子,你要找的那个人根本不存在,就是他曾经出现过,现在也肯定死了!你醒醒吧,不要再找了,你找不到的,放弃吧!我求你了。”

林夏尖叫着捂上耳朵不肯听,一边哭一边说:“你骗人,我不信,我知道他还活着,我不许你咒他!你滚,你是个骗子,你滚!”“你让我滚?为了一个你找了这么多年都无影无踪的人,你居然让我滚?林夏,这些年我对你到底算什么?我他妈陪着你疯了这么多年,我到底算什么啊!”这个十几年不曾流过眼泪的北方汉子红着眼眶,眼底全是不可置信。

病房里的空气就像突然凝固了一样,没人再说话。他们就这样无声地对峙着,彼此都不愿意低头。最后大头受不了了,摔门而出。林夏一个人看着空荡荡的病房,放声大哭。

她也不想的,她也不想这样子的。可是那个人,是她的命啊!是她存在的意义啊!如果否定掉那个人的存在,就是否定掉她至今存在和付出的所有努力,没有那个人,林夏也就不复存在了呀。她该怎么办,她也没有办法啊。她只能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对大头说“对不起”。

病房的大吵过后,大头和林夏彻底陷入了冷战。这次大头是在心里发了毒誓,绝对不会再管那个没良心的傻女人。而林夏,其实她不是不知道大头对她的感情,可是在找到那个人之前,她什么都给不起他。与其再这样无休无止地把大头拖入深渊,不如就这样散了吧。

两个人抱着各自的想法,小半年没再联系。但林夏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回家都会发现,家里的卫生已经被打扫干净,饮水机里从来没缺过水,甚至连房租都有人付过了。她有很多次想跑过去质问大头,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要对她那么好?却一次又一次地在他家门口驻足不前,“果然,林夏你就是个胆小鬼!”她无奈地在自己心里嘲笑着自己。

他们再一次说话,是在林夏三十三岁的前夕。那天她提前下班回家,走到门口发现自家居然没有关门。原本以为进了贼,但推开门才发现,大头正在检查客厅的灯泡。“咳咳,那啥,我就是闲来无事过来串门的哈!你……要是没事儿我先走了哈,你休息吧!”被林夏当场抓包的大头有点尴尬,觉得自己一个大老爷们儿都被人家喊滚了,还这样死皮赖脸地缠着人家还真是犯贱。“那个,大头你等等。”“啊,咋啦?”“我……”林夏一瞬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喊他。看着大头期盼地看着她的眼神,欲言又止。最后也只能说:“没什么,那个,你走吧。”“哦”没有听到想听的话,大头有点儿失望。慢吞吞地收拾好工具,半天才离开。

看着被关上的门,林夏突然有点儿想哭。转过身,刚想回卧室。突然门“嘭”的一声巨响,有人像一阵旋风一样冲了进来:“林夏,咱俩不要闹了吧,你都不知道我这段时间过得多憋屈!”

林夏有些呆滞地站在原地,看着眼前这个手舞足蹈的男人,“叽里呱啦”的都搞不懂他在说些什么。只知道有什么温暖的东西从心底溢出,流经四肢百骸,一下子觉得整个人都恢复生气了。

和好以后,大头直接理所当然地接过了林夏家所有的家务,逼着林夏辞掉了之前那份苛刻的工作。理由是:“哥们儿现在升职啦,一个你嘛,我还是能养得起的。允许你在重新找到合适的工作之前,都赖在我这儿白吃白住。”

一开始,林夏还是有些不愿意。还是大头说反正她到哪里重头来过不都一样嘛,干脆做他手下的临时工,跟着他干算了。工资不高,但也不会太花时间,刚刚好能让她空出时间来找人。权衡了好久,林夏才勉强答应了,却一再保证不会麻烦他太久。“放心吧,你也麻烦不了我多久。你这么厉害,我相信你一定能很快找到工作的,别忘了,你可还是我半个师父呢!”大头笑嘻嘻地回应。

林夏三十三岁生日那天,吃完饭,大头喝多了,硬是要拉着她去黄浦江边散步。喝得醉醺醺的家伙,一路都在说些胡话。忽然,他拽着林夏停住:“林夏,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老子从那次看你在茶水间哭就喜欢上你了。你到底在找谁老子不管,但你能不能对自己好一点儿啊,你不心疼你自己,老子心疼啊!”

面对大头突如其来的告白,林夏并没有太过意外。她一直觉得自己就是个坏女人,明明知道大头为她做了这么多,也知道他喜欢她。有多少次她都想劝大头离开她,她知道大头值得更好的女人,但……她放不下,也不敢放手啊!如果说,那个人是林夏存在的意义,那大头,就是让她坚持走下去的救命稻草。除了这两个人,她的生命中再也找不到原意对她好的人了。“大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林夏看着大头身后的东方明珠,一点点陷入了回忆。

林夏出生在一个偏远的山村里,五岁的时候就没有了母亲,只能和自己的酒鬼父亲相依为命。她的爷爷奶奶做了一辈子的农民,骨子里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从来都不喜欢她,嫌弃她是个赔钱货。

在她的母亲跟人跑了以后,连唯一应该对她好的父亲都把所有的恨意转嫁到她的身上。每次喝多了酒就往死里打她,还常常不给吃的。从小到大,她从这些所谓的家人嘴巴里听到最多的话就是:“扫把星,你怎么不跟那个臭不要脸的丧门星一起滚蛋。我家的粮食就是喂了狗也不给你,饿死你个赔钱货。”如果不是邻居看不过去,经常趁大人不在送吃的给她,或许她早就死了。

就这样长到了十岁,所有的孩子都在上学的年纪,只有林夏一个人还在地里跟奶奶一起收玉米,种地。每次看到其他孩子背着书包去上学,她的眼里都充满了羡慕。不是因为多爱念书,只是羡慕他们可以活得那么无忧无虑,而不是像她一样,睁开眼就像个畜生一样,不停地被使唤。

而这样的人生,直到遇见了那个人才开始有了起色。

第一次见到徐洋的时候,林夏才十四岁,背着一只快有她半人高的背篓,里面装的满满的全是玉米。那个时候的徐洋,是来这个穷山村支教的大学生,或许是看林夏太可怜,他主动跟林夏搭话,说帮她把玉米背回家。在小林夏眼里,徐洋就像是天上的神仙一样,穿着干净的衣服和那些很有钱很有钱的人才能穿得起的皮鞋,冲她笑的温柔又和煦。对于他说帮忙的话,林夏鬼使神差地应下了,带着徐洋走了很长的路回家。

一路上,徐洋问了她很多问题:“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不去上学?为什么要背这么重的东西?你家没有拖车吗……”林夏一个都回答不上来。直到走到家门口,她才回答了徐洋唯一一个问题,她告诉他,她叫林夏。

徐洋笑眯眯地夸这是个好名字,林夏小心翼翼地扬起嘴角,腼腆地笑了。这是她第一次听到有人夸她,即使夸的只是个名字。但她还来不及告诉他这个名字是她母亲给她起的,父亲就回来了,一脸戒备地看着徐洋,把林夏拖回了家。

原本林夏以为他们的交集就到此为止了,但没想到徐洋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了林夏的处境。竟然主动找上门来,说愿意给他家一笔钱,只要他们能同意林夏去念书,而且林夏念书的所有费用都由他来承担。林夏爸爸原本还想拒绝,只是她奶奶见钱眼开,强逼着他答应下来。

躲在门后面听着他们谈话的林夏,自五岁以后,再一次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她整个人都傻了,连他们什么时候谈完的都不知道。她只记得那个十几年没给过她好脸色的奶奶,笑眯眯地看着她,就像看家里那一堆能卖钱的粮食。她只记得徐洋站在她面前,告诉她:“以后要好好念书,一定要考上大学,从这里走出去,好好生活。”

从那以后,那句话就印在了林夏的心里。她发誓,她一定要从这个穷山村里走出去,再也不要过那样的人生。她比所有人都要努力刻苦,在徐洋支教的两年里,想尽一切办法跟他学习所有知识。庆幸的是,林夏是个聪明的姑娘。尽管她只在五岁以前跟着母亲学习过一些基础的汉字,但还是能努力跟上大家的进度。

后来徐洋支教结束,临走的时候,他嘱咐林夏千万不要忘记答应过他的事情。林夏告诉他,她一定不会忘记的!等她考上大学,等她有能力离开的时候,她一定会去找他。“拉钩钩,做不到的是小狗。”徐洋笑得一如当初第一次见面时一样,温柔又和煦。林夏红着眼伸出小拇指,跟他约定。她在心里发誓,总有一天她一定会去找他的,一定会!“所以,这就是你这几年拼命在找那个人的原因吗?”大头低着头问。“嗯!如果没有徐洋,就没有今天的林夏。”林夏想起那些年痛苦的记忆,忍不住再次哽咽:“你能想象吗,那个曾经饿到跟狗抢食物的小女孩,凭什么走到今天啊,凭什么?所以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们拉过钩钩的。”“不要哭了。”大头走过去,将林夏抱进怀里。“不要哭了,你一定会找到他的,我发誓,一定会的。”

过了许久,等林夏心情平复了,大头才又问道:“那,徐洋走后你们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吗?为什么你现在都没有任何一点关于他的线索呢?”“不是的,在他走后的很多年里,我们都一直保持着联系,是他一直出资供我念完高中,我也如愿考上大学离开。可是,当我终于考到他的城市,再去找他曾经留下的住址的时候,我却发现他们搬家了。我不知道他们究竟去了哪里,而他的邻居告诉我,他们全家来了上海。”“所以,你也来了上海。”大头把话接了过去。他发现他还是太小看这个女人了,一个人要有多强大,才能从那样的困境里走出来,又要有多傻,才能守着一个承诺,找一个人一找就是快二十年。可这就是他的姑娘啊!他想要一辈子守护的傻姑娘!“其实你有没有想过,与其这样漫无目的地搜索,不如让你自己站在最显眼的地方,让他来找你呢?我相信,如果他能看到你,他一定能认出你来的!”“真的吗?但我真的可以吗?站在最高的地方?”林夏眼里又重新燃起了新的希望。“相信自己,你一定可以的!”而且我也会一直陪着你的,我的小姑娘。最后一句,大头没有说出来,但他会用实际行动来证明的。

三年后,当林夏如愿捧回设计大奖,站在这个行业的最高点的时候,大头也离开了原本的地方,创业成立了自己的建筑设计公司,并成功签下了林夏这颗设计界重新升起的星星。也一直践行着自己的承诺,不管经历多糟糕的境地,都一直陪在林夏身边,不离不弃。

2017年新年的外滩,大头原本是打算跟林夏求婚的,可是无数次触碰到戒指盒的手,却始终没有伸出来。听到林夏再一次问当初那个问题时,他想,还是再等等吧!反正她就在这里,还能跑不成。

或许是老天看他们活得那么努力,终于肯大发慈悲实现林夏的新年愿望。正月初四的早晨,林夏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称自己是徐洋的女儿。她告诉林夏,她是在整理父亲旧物的时候看到汇款单,才知道多年以前父亲曾经资助过一个小姑娘,还有一封没来得及寄出的信。她花了很久的时间才确定,林夏就是那个她父亲曾经资助过的人。她打电话不是为了要回报,只是想把那封信给她。

就如所有人想的那样,徐洋已经不在人世了。十多年前,林夏考上大学的那一年。一次车祸夺去了他和妻子的生命,他唯一的女儿跟着亲戚搬到了上海。所有人都不知道,有一个小姑娘,跋山涉水,辗转流浪,为了一个承诺,苦苦找寻了徐洋这么多年。

多年后的今天,林夏跪在徐洋的墓前,这次,她终于可以亲口告诉他:“嘿,我来找你了。我没有失信,也没有骗你。我考上了大学,离开了那个鬼地方,完成了我答应过你的事情。我有好好的生活,没有让你失望,你看到了吗?我,那个叫做林夏的小姑娘,终于找到你了。”

大头就站在林夏身后,看着她一遍又一遍地询问,哭泣。目光从她的身上移开,转向墓碑上的那张照片。“果然和林夏说的一样,是个笑得很温柔的人呢。感谢你曾经在她的人生里出现过,将她带离深渊。至于以后,她的未来就交给我负责守护吧!我会记得照顾好她。”

从墓地回来,大头就发现林夏变得怪怪的。总是时不时就用奇怪的眼光看着他,每次问她在看什么,她又说没什么,但过后又骂他是个笨蛋!搞得大头莫名其妙,有一次还直接问她是不是生病了。她回过头恶狠狠地回他:“你才有病!”对此,大头也是很无奈了。

又过了很久,林夏干脆不理大头了,反倒时不时叹气发呆。甚至有次竟然在公司开大会的时候走神儿了。大头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每天绞尽脑汁地想办法逗林夏开心。最后大头没办法了,硬要拖着她去看心理医生。“林夏,你不要这样,没了徐洋,你还有我啊,我们去看医生好不好?”“你在搞什么鬼啊!我没病。”林夏一脸疑惑地看着他。“没病,不可能。不是抑郁症,你怎么这么不对劲啊!”大头摇摇头,一脸的不相信。“你!哈!”林夏被他搞得哭笑不得,这个笨蛋!“我没病,但是我说,你……你这个家伙,到底什么时候才打算跟我求婚啊!”“啊?你说啥玩意儿?”大头觉得他的脑袋有些不够用了,刚刚林夏说的是啥来着?“笨蛋!”林夏生气地拎包要走。

幸好大头这回反应够快,“求!求!马上就求,这可是你说的哈,你……你……你等着,我……拿……拿戒指去,你不许跑哈!”

林夏看着大头匆匆忙忙地跑到隔壁,一不小心头撞在了架子上,还嘿嘿地傻笑,不由得湿了眼眶。她啊,终于等到了啊!她终于肯相信那句曾经看过的话,“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出现,给她温暖,免她惊,免她苦,免她四下流离,免她无枝可依,让她原谅过往一切的伤害,只记得珍惜每一天与他同在的时光。”

或许爱情就是这样吧,它会给人带来伤害,但也拥有治愈所有伤痕的能力。我爱你不是说出来的,而是无数个陪伴在身边的日日夜夜累积成的证明。大头用时间证明了他对林夏许的每一个承诺,不离不弃或许才是爱最好的诠释。再见,再见老夏

在画本里看过太多轰轰烈烈的爱情,我都不曾真正为之感动。直到真正的爱情在我眼前上演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爱情的名字,叫细水长流。——引言

2015年4月1日上午十点,老天跟我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我的爷爷夏海,被确诊患了阿兹海默症。医生说,在接下来的任何时刻,他的病情都有可能恶化,我们这些对他来说最至亲的人,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一点一点被逐出他的世界。

终有一天,他看着他的孙子夏雨,会像看陌生人一样。

我心存侥幸,觉得身为东北扛把子的老夏,无论如何也不会就这么被疾病打败。要知道,我们家老夏可是经历过抗日战争这种大世面的爷们儿。

然而,我错了。当奶奶慌张地跑到我面前和我说“仔仔,爷爷不认识我是谁了”的那一刻,我不知所措。

我和奶奶说:“爷爷肯定是太累了,我们等他睡一觉,一觉起来他就什么都记得了。他那么爱你,就怕我对你不好,怎么会忘了你。”

可是,老夏睡了好几觉,也没认出过我们。

奶奶说要陪他一起睡觉,他拒绝,说男女授受不亲;奶奶给他换衣服,他把门反锁了,说不穿衣服的样子不能给人瞎看。他这个东北爷们儿,生病了反倒更难搞了。

我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摇头说:“不知道。”

我喂他吃饭,他和我说谢谢;我扶他,他也和我说谢谢。我这个自打出生就被老夏的阴影笼罩着的五好青年,被他忘得一干二净,还不争气地被他给搞得眼红了。这个磨人的老头子,真是让我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说:“老夏,你这样会失去你帅气的孙子的。”

他问我:“你是谁?”

我说:“我是你孙子夏雨啊,你看,和你一样帅。”

他却说:“没下雨啊,天晴着呢。”

我哑口无言,他的回答似乎也没什么毛病。不过,我这名儿是他给我起的。

我指了指旁边的奶奶:“你知道她是谁吗?”

他说:“不知道。”

我说:“她叫雪华,是你的老伴儿,你最爱的就是她。”

他说:“不知道。”

病情恶化了的老夏,说的最多的就是不知道,我念紧箍咒似的给他重复我是谁、奶奶是谁,可其实,我并没有一定要他记得这些。我只是,不想他每天面对的世界都是陌生的。我想让他知道,很多人都爱着他。

我爱老夏,但不可否认,老夏是我挥之不去的童年阴影。

人家都说,隔辈亲最亲,我和老夏却是相爱相杀,打我记事起,他就是我记忆里打我次数最多的那个人。

老夏是个军人,就爱给人制定些无聊的条条框框。比如,吃饭的时候双手必须放在桌子上,大人讲话小孩子绝不能插嘴,电视遥控器只有大人可以碰……可以说,我的童年是被老夏摧残过来的,他用他的威严压制了我二十多年,我也和他誓死抵抗了很多年,就在我终于习惯了他的约束的时候,他却突然撒手不管了,这个老头子真是一点都不招人喜欢。

不过,你一定想不到,我家老夏还天生自带霸道总裁的属性,并且还是出场自带背景音效的那一款。

据不可靠消息称,老夏年轻的时候曾一次交往了14个女朋友,并且各个都爱他爱得要死要活的。我看着皮肤已经松弛了的老夏,一脸的难以置信,我甚至一度怀疑那个年代的男女比例是不是失调得过于严重。但是,老夏同志的理由,让我瞬间佩服的五体投地。他说,那些姑娘是看上了他的钱和他帅气的样貌。

我不信他的辩驳,但我也不想反驳他,毕竟,我觉得我也蛮帅的。可能这点儿帅气就是恰恰遗传了老夏的优良基因?

你以为老夏的撩妹模式已成过去式了对不对?其实不然。年逾八十的夏同志仍然宝刀不老,娴熟的撩妹手法堪称教科书经典款,我都有幸见识了那么几次。

第一次。我的奶奶雪华大美女和他说自己要出门和朋友打牌,老夏听后,眉头一皱,发现事情似乎并不简单,随后将下巴微微上扬四十五度,确定角度分毫不差后,眼神一定,语出惊人:“你要是出去了就不要回来了。”

不过,雪华同志也是见惯了众多套路的人,老夏的小儿科对她不起任何作用,她理都没理就出门了,留下风中凌乱的我和眼睛瞪得老大的老夏。“爷,你的段位还不够哦!”“你去叫她回来。”“谁?”“你。”“你就给她留一片自由天空任她翱翔吧。”“她不能走,我要吃饭的。”

我忍不住抬头看了眼表,也才下午三点,吃哪门子饭啊?难不成他一个上世纪的人还要喝下午茶?

第二次。老夏午觉起来发现他的雪华不在,走路的辅助器都不要了,直接健步如飞地来我卧室问我:“你奶奶呢?”

我说:“她去买菜了。”

老夏说:“带我去找她。”

我说:“你别去了,奶奶快回来了。”

老夏依然坚持:“带我去找她。”

我说:“太阳太毒了,你出去会中暑的,别去了,奶奶会骂我的。”

老夏生气了:“你不去我自己去。”

在他老人家的坚持下,我被迫带着他菜市场一日游,看他累得气喘吁吁的样子,我能做的只有扶着他。

在距离菜市场还有一百米的时候,雪华同志刚好提着菜出来,见到累得满头大汗的老夏,气得劈头盖脸就是一顿骂。可是,她越是骂得凶,老夏就笑得越憨,待雪华终于骂完的时候,老夏拉起她的手,说:“我觉得你想让别人看到你的老伴儿来接你,所以我就来了。”

老夏的一句话,让一旁的我愣了好半天。那一瞬间,我似乎明白了他为什么能够在娶了奶奶之后,一夜之间从一个花花公子变成了一个不烟、不酒、不嫖、不赌的四好丈夫。原来,所有的自我改变,全都是因为爱情。原来,爱情是这个样子的,不一定非要轰轰烈烈,但却在细水长流里美好得不像话。

第三次。老夏选择主动出击。

他在奶奶收碗筷的时候,凑上去说:“我昨天梦见你了。”

雪华同志依然见怪不怪,问他:“你梦见我做什么?”

老夏说:“我梦见没有你我就不能活了。”

不知道奶奶听到他的话是什么感受,我只觉得我一时间如遭雷劈,他这个上世纪的人怎么可以在我这个单身狗面前这么肆无忌惮地撒狗粮呢?

不过,我佩服死了老夏这股子有什么说什么的劲儿。人生在世,短短数十年,总是会有诸多的不幸与遗憾,你不能改变命运,但你可以选择原地等待,或是,勇敢面对。

比如老夏,尽管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的记忆正在被时间给吞噬着,尽管他比谁都明白,他随时都有可能什么都不记得,但他总会在自己还没有完全忘记的时候,用尽力气地爱想爱的人,记住想记住的事。

他说,他活着是为了奶奶。

所以,他让自己像个小孩子一样一刻不离地缠着他的雪华;所以,他会在被奶奶骂的时候笑得那么开心;所以,他会为了奶奶尽力让自己活得更久一点。

尽管,终还是有一天,他看着对面的雪华,看上好半天,也记不起她是谁。

老夏的病,虽然我们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但它还是恶化得毫无征兆。

就在前一天,他还和我们念叨着最想念家乡的炖菜的味道,可第二天,他就在床上睡了整整二十三个小时。醒来时,他看着雪华,眼里没有了当初的信任和依赖,他叫不上她的名字,甚至不知道他自己是谁。

我说:“爷,你是夏海,她是刘雪华,你俩是天生的一对儿。”

老夏看着我,思量了半天,我以为他是想起什么了,可他却说:“好听。”

奶奶像对小时候的我一样,宠溺地一口一口给老夏喂着饭,从头到尾都是笑着。待老夏吃完一碗饭,她替他拿手帕擦擦嘴,说:“不记得就不记得,反正我都赖你六十多年了,你还想赖不成?”

我说:“奶奶呦,你不怕我爷去找他那14个女朋友啊?”

奶奶笑:“他舍不得,我给他生了五个娃娃呢。”

每次提到生了五个孩子这事儿,雪华同志都特别骄傲。她觉得,这是她这辈子为老夏做过的最了不得的事儿,当然,老夏也这么觉得。

只是,现在的老夏并不知道她给他生了五个孩子,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对他这么好,他已经被病魔摧残得瘦了一大圈,他的记忆系统也彻底地紊乱了,紧接着生活机能也在逐渐退化。即使是刚吃过饭,一看见盛着饭的碗他就会觉得那是他的,他会吃着饭就忘记了吞咽,走着路突然停下来不知道下一步要干什么,和我说着话突然问我是谁。

诸如此类的事情太多太多,我却没有勇气一一枚举。

然而,从小和老夏斗争到底的我尚且觉得自己在这儿是强颜欢笑,奶奶陪老夏走过了十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的春秋冬夏,看着他从一个健壮的男人,变成这样一个谁人都不识的老小孩,她会不难过吗?可是,我在她的眼底除了幸福,竟然什么都没看出来。

也许,这就是老伴儿的真正含义吧,年轻时一起努力,老来就互相陪伴,相依相守,不管命运怎样发展,只要隔天醒来有人能和你一起扛就够了。哪怕过程中有争吵、有互相看不对眼,但是终究,那个人到你埋了黄土都忍不住牵肠挂肚。幸福,也大抵如此。

雪华同志不是个多浪漫的人,起码我没见她和老夏说过什么情话,但是自从老夏病了以后,她总是叫我们每天都和老夏拥抱一下。刚开始,我觉得两个男人抱来抱去的很奇怪,可如今,我才知道拥抱老夏的那个瞬间可幸福了,因为老夏开始抗拒我抱他。哪怕有那么一两次我连蒙带骗地抱了他,可他大多时候都是嫌弃死我了的。

我说:“咱爷俩这交情都不让抱啊?”

老夏回:“不让。”

我趁他不备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他却撇着嘴说:“现在的小孩子怎么这么不晓得矜持。”

我和奶奶抱怨,奶奶笑着把我推到厨房,说:“我做了他爱吃的东北菜,你端去给他吃,保证他认你这个亲孙子。”

是的,厨艺达人刘雪华同志为了老夏亲自下厨做了好几道东北菜,味道香得我口水都要给馋出来了。一直没有什么胃口的老夏吃了整整一碗饭,饭后连打了好几个饱嗝。

老夏说:“好吃。”

我说:“那能给我个拥抱吗?”

老夏:“不认识你,不能抱。”

说好的亲孙子呢?

因为工作的事儿,我离开了家几天,晚上和家里通电话的时候,我听奶奶说,老夏这几天,每天都得睡将近二十个小时,身体已经乏得没了力气,走路得靠辅助器了。

离开家两天,我无时无刻不记挂着老夏。我生怕他突然哪个瞬间想起了我,而我又恰好不在。他都说了,他爱奶奶多过爱我,我得自己争取宠爱不是。

但是显然,老夏没说谎,他确实很爱奶奶。

在他生活机能不断退化的时候,他在那一天的午后,无意间脱口而出了一声“雪华”,这个他有好几个月都没喊出口的名字。

因为他这一声,奶奶高兴地冲到他旁边抱着他连连喊“乖乖”,一直都未曾落泪的、坚强的雪华,因为老夏低低的一声呼唤,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奶奶抱着他,没问他怎么了,一遍又一遍地说:“好乖,好乖,你记起我的名字了是不是?我就说嘛,叫了一辈子了,哪能说忘就忘。”

这一年的剧变,使得被记起来变成了一件无比奢侈的事情。我不知道奶奶内心到底独自承受了多少哀伤,也不知道爷爷每天睁开眼睛面对的是怎样一个世界,我只觉得心疼,为什么天意那么爱作弄人,明明,他们相守的时间已经不会很长,却为什么偏偏要写上这么一出并不算精彩的戏码来作为结局?

去年的这个时候,老夏还会有说有笑地和雪华发脾气,会和她手牵手去公园找雪华最爱的三姑六婆聊天。

不过是短短的四百天,老夏却变得只能闭着眼睛坐在椅子上,安安静静的,不吵也不闹,仿佛一尊雕像。

这天是他八十五岁的生日,这么值得开心的日子,奶奶却发了好大的脾气。她哭着骂他一辈子为了这个家连一块钱都舍不得花;骂他只知道拼命,最后给自己落了一身的毛病;骂他不声不响地一个人受了那么多的苦。

奶奶骂得好凶,可是老夏却还是安安静静地坐着,他已经连睁眼的力气都没有了。但我明明记得,老夏说他最怕奶奶哭了,奶奶一哭,他就恨不得抽自己的嘴巴,他总觉得是他不好才惹奶奶不开心。

现在好了,他终于成功地惹到了雪华同志,自己却罢演了。

泄了气,奶奶走到老夏的身后,温柔地托起他的头,静静地站了一个下午。我看着她站得腿酸,想替她,她怎么都不肯放手。太阳的余晖洒在他俩的身上,好像把奶奶对爷爷一生的执着都给包裹住了。我想,那一刻,老夏也一定想起了和我们一样的回忆吧,尽管他闭着眼,可我知道,他的眼皮藏不住他六十多年的爱。

那天,我听到奶奶对老夏说:“你很棒,一直都很棒。你只是累了,我知道。”

我多么希望时间能就此停滞,这样老夏和雪华就能以他们的方式永远幸福下去了。

可是,天意往往不爱遂人的愿。三天后,老夏病情越发严重,甚至连呼吸都得以强制的方式才能进行。

我不愿意承认,我的老夏,我爱的爷爷,就这样要和我挥手告别了。

我好想叫醒他,告诉他我叫夏雨,我好爱好爱他,我想请他走的时候一定要记起我,记起我是除了雪华以外他最爱的人。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终了了,老夏也没搞清夏雨不是下雨。

爷爷曾说,他活着是为了奶奶。

奶奶也说过,如果没有了爷爷,她就要远走,开始过自己的生活。

这是让很多看多了美满爱情故事的我们不懂的地方,两个人不应该长长久久地厮守,在一个人的时候久久怀念肝肠寸断吗?好像不是,奶奶和爷爷的世界里,在一起是最幸福的,不在一起要让对方安心地幸福。

原来,两个人能久久地生活在一起,并不全然是因为爱情,而是在他身上,能找到懂得知足的自己。

原来,生活,可以是为了彼此才存在。平生不晚

老舍先生说:人,即使活到七八十岁,有母亲在,多少还可以有点孩子气。失去了慈母,就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但是却失去了根。有母亲,是幸福的。只要有母亲在,你就有最后的包容和依靠。

但其实,凡是血缘至亲,都尤其珍贵。平生不晚,且行且珍惜。——引言

陈东,一个身高180厘米,体重也180斤的横截面相当宽广的重量级人物。自他出生以来的28年里,除了头5年勉强体验了一把瘦子的快感,打第6年起,肥肉就成了和他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原本还算英挺的五官也愣是给撑出了憨态可掬的感觉。

用同事的话说,陈东就是吃激素长大的。

当然,能有如此标志性的身体,得归功于陈东的老爸陈景林。陈景林是个三星级餐厅的高级厨师,一辈子最大的乐趣就是做菜。在他40岁以前,最享受的事情是做菜给客人吃,40岁以后,陈东出生了,妻子又不幸离世,让他着了魔似的热衷上了给陈东做菜,一盘一盘的大菜换着花样地来,一点不怕把他这儿子给吃出毛病了。

儿时,老陈的大厨设定让陈东出尽了风头,每天都会有一两个同学央求着去他家蹭饭,陈东表面上装腔作势:“不行,你们得排队。”实际上,心里美死了。尽管肥肉蹭蹭地涨,眼睛被肉挤得越来越小,但陈东觉着,身上的每一寸肉都是老陈对他浓浓的爱。

上了高中以后,学校有了宿舍和食堂,陈东觉着新奇,没和老陈报备就自个儿交了伙食费。没想到,老陈却和他发了好大的脾气。

当时的老陈,已经是有了白头发的老头了,对着陈东吹胡子瞪眼:“学校的饭不干净你知不知道?那些做饭的都不正规,能和我做得比吗?万一影响到你身体的发育怎么办?你必须回家吃,没得商量!”

陈东没胡子,但是会瞪眼,“家里太远,我就要去学校吃。”

老陈二话不说拽着他就走,而陈东当时已经是个体重170斤的大胖子了,难以想象只有120斤的老陈是怎么拽走他的。当然,陈东才不会关注这个,他只知道老陈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不给他留面子。

那天,老陈做了他最爱吃的糖醋里脊,但是他一筷子都没动。陈东觉着,中年危机的男人简直不可理喻。但陈东没想到的是,这还只是开始。

在他和朋友去KTV玩的时候,老陈总能在轮到他点歌的时候一通电话把他给叫回家;在他想去烧烤摊吃烧烤的时候,老陈也总可以提前感知并且有效制止。陈东和老陈斗智斗勇了三年,却总也逃不出这个已经快奔六十的老头子的掌控,每每他内心刚燃起一缕叛逆的小火苗,都会被老陈给灭的丁点儿火星都不剩。到后来,他提议组局子出去玩儿,朋友都不乐意了,一句“你爸叫你回家吃饭呢”就把他给回绝了。

大概也是从那一刻起,陈东对老陈产生了强烈的抵触心理,不管是对他的人,还是他花样百出的饭菜。

陈东和老陈的关系发展到剑拔弩张的地步,是在他高考后报志愿的时候。

陈东一直和人说,老陈是个自私的老头子,但他没想到老陈会自私到干涉他的未来。他一直都想去南方城市读书,为了圆这个心愿,他甚至第一次尝试着和老陈心平气和地交谈。他觉得自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的可感人了,结果老陈一个“不行”就把他的希望给碎得稀烂。

老陈说:“你去太远没人照顾你,在附近读还能时常回家,你也还能回家吃饭。”

陈东气得摔门而出。打他记事起,老陈就用近乎讨好的态度每天给他做饭,逼他吃饭,最后直接拿着这张感情牌来约束他的人生。尽管老陈洗脑似的和他说自己年纪大了,唯一可以依靠、可以爱的只有他了,可是陈东搞不懂,他都把他喂成200多斤的大胖子了,为什么还不能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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