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带一路”投资安全报告(2015~2016)(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8 0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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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卫东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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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带一路”投资安全报告(2015~2016)

中国“一带一路”投资安全报告(2015~2016)试读:

主编简介

曹卫东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担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研究院院长、复旦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德国《论证》杂志和香港《社会理论学报》编委、德国普莱斯纳学会学术委员等。历任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党委宣传部部长兼新闻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等职务。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和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计划。

邹统钎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校长助理、研究生处处长、旅游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中国遗产旅游研究中心主任、首都旅游协调与区域合作研究中心主任。《世界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旅游科学》、Journal of Heritage Tourism(《遗产旅游杂志》)、Journal of Destination Marketing & Management(《目的地营销与管理杂志》)、Journal of Northeast Asia Tourism Research(《东北亚旅游研究杂志》)编委。历任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等职务。

梁昊光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数字“一带一路”实验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首都发展研究院院长、书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北京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北京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等重大课题40余项。曾获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入选2009年“北京市优秀人才计划”。前言“一带一路”战略研究的关键问题曹卫东

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访问哈萨克斯坦期间,发表演讲时正式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构想;2013年10月,习主席访问东盟并在印尼国会发表演讲,提出了共同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一带一路”倡议由此提出。习主席在各个场合对“一带一路”的重大意义、目标、原则、路径、方法都有很清晰的阐述。“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后相关国家都做出积极响应,国内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也积极研究落实倡议。当前深入落实这一战略,应该准确理解、深入研究、找准定位、务实实施。一 “一带一路”战略的意义“一带一路”是中央根据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借用了两个历史符号,以经贸合作为主要形式,政治、经济、安全相结合而提出的新时期我国对内对外开放的战略,也是基于新的安全观提出的周边外交战略。落实“一带一路”战略研究,关键要深刻理解习主席提出的“五通”理念,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的格局。应当明确,“一带一路”是宏观战略,而不是具体项目,其战略意义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强调实现全面开放,改革开放以来前35年的开放基本是面向东部,现在东西南北全面开放;二是培育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形成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中西部地区以及内陆沿边开放的新支点,为国家发展转型争取更大的空间;三是宣示和谐包容的外交理念,表达与各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互利互惠建立新型国与国关系的愿望;四是拓展我国的外交空间,用以对冲东海、南海问题对东部地区的影响,突破一些国家对我国的制约,增大外交回旋的余地和博弈的空间;五是挤压恐怖主义生存空间,通过加强与中亚地区的经济往来和反恐合作,有利于遏制恐怖主义资源。“一带一路”战略是造福沿途各国人民的大事,必须坚持好事办好的原则,稳妥推进各项工作,而在实施过程中不适合就事论事。这五个方面意义是同等当量同等发生的作用,如果单单注重一个问题,事实上就会造成失衡,就会造成不能准确顺利地实施,甚至可能付出不必要的代价。二 “一带一路”战略研究需重点关注的问题“一带一路”是创新全球化发展模式的战略构想,有利于中国梦的实现,也有利于沿途各国发展。

第一,“一带一路”时空范围广、空间大,不确定因素很多,可以有一个原则的规划,但规划不宜过于具体,应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的原则,中央确定好原则、目标、方针、政策,留下足够的空间让地方和企业去探索,也要留下后期的实践和政策调整的空间。同时加强中观设计,处理好战略、战役和战术的关系。

第二,立足于已有的基础,充分考虑到我国和沿线各国的贸易投资现状。我国在可把握或通过努力能够把握的发展空间内,应尊重沿线各国的意愿和承受能力。同时兼顾好各有关方面以及世界主要经济体在这一地区的利益,要照顾各方的舒适度,不能超越现实条件。

第三,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而不是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政府把握好方向,努力营造一个好的环境,使地方和企业成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力量,善于发现各国利益的汇合点,寻求合作的最大公约数。

第四,切实把握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的关系,“五通”不仅仅是对外相通,也指对内相通,不能对外是通的而对内是不通的。因此要在政府管理体制、贸易投资管理体制等方面,寻求更多的创新和突破。

第五,“一带一路”必然会对地缘政治和经济格局产生影响,要做好对现有状况和风险的评估,对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希望达到的目标及时做出预判和调整,要充分预估可能的反作用力,避免出现问题时措手不及。三 “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具体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是个长期战略,坚持先易后难、由近及远、顺势而为、点线面结合、重点突破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设计可行的线路图,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应当把能办的事先办起来,要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努力扩大经贸合作总量。2013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贸易总额占该地区贸易总量的16.8%,投资仅占2.5%,合作空间巨大,应积极扩大与沿线各国的进出口贸易,加强双向投资,重点支持有条件承受的经贸合作项目,加大经济存在,以总量的提升扩大影响力,这是“一带一路”实施的基础。

第二,加快法律制度建设的进程,加快与有条件的国家签署各类合作协定,包括双边多边投资保障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司法互助协定、交通运输协定,同时能够释放实施“一带一路”的积极信号。

第三,试点推动跨国产业链的建设,把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和边境合作区结合起来,建立跨国产业链。在有条件的地区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开,形成延边境的跨国产业带。西部的广大地区应该找到新的突破点或者是开放的支点,这个支点是跨国产业区,可以与东部自贸区平行发展,先行先试,让沿边能够真正开放起来。

第四,选择与我国双边关系好、合作基础好、经济上重要的节点国家先行布点连线。要把主要的经济节点布下去,这样才能给沿线国家创造条件。

第五,要做好政策实施的设计,在实施“一带一路”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一些项目既具有战略意义,又需要进行市场运作,在这类项目运作过程中要注意协调好这两者关系。

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研究院组织了多方力量,就“一带一路”战略实施重点问题,共同研究探讨,并将相关研究成果集结成蓝皮书,希冀这本集合了集体智慧的年度报告能对政府、学界及业界有所裨益。“一带一路”的金融版图李博

摘要:2013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勾画出了“一带一路”概念的雏形。本文首先梳理和分析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背景,金融机构层面、业务领域等的合作。然后论述了“一带一路”建设中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包括政治风险、文化风险、经济发展不协调、法律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同样也面临现有合作的延续。最后重点提出了实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构建区域金融支持体系的建议和总体思想。

关键词:“一带一路” 区域金融 人民币走出去 风险“一带一路”是国家战略,需要国家间进行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及民心相通,需要沿线国家通过“一带一路”实现国家发展的利益共赢。金融系统作为价值转移的载体,各个国家现有的发展形态各异,未来“一带一路”方略的具体实施亟待对沿线国家的金融现状进行梳理、协调,建立多边的金融创新模式。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金融概况(一)经济发展概况

中亚五国中,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经济相对发达,经济结构以石油、天然气、采矿(稀有、有色和黑色金属)、煤炭和农牧业为主,2014年人均GDP分别为12276美元和9032美元,财政政策稳健,偿债能力较强。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三国发展水平相对落后,2014年人均GDP分别仅为2038美元、1269美元和1114美元。

东盟十国按人均GDP可分为三个梯队。1万美元以上的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为第一梯队,经济发展水平高,已实现现代化。4000至1万美元的泰国、印度尼西亚、菲律宾为第二梯队,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经济结构以第二、三产业为主,第一产业占GDP比重均在15%以下。4000美元以下的越南、缅甸、柬埔寨、老挝为第三梯队,属于农业国,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比例较高,工业门类不够齐全,技术薄弱,基础设施落后,外汇储备覆盖外债能力较弱,国有企业亏损、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等问题较为严重,有的国家属于世界最不发达国家。

南亚地区民族众多,宗教关系复杂,历史积淀问题较多。近年来,政局不稳、恐怖事件频发、外部大国在该地区战略利益冲突多。印度自1991年经济改革以来,增长潜力逐渐释放,高科技产业和服务业较为发达,但农村贫困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经常账户常出现赤字;财政赤字和外债处于可控区间内,但不断扩大。巴基斯坦经济基础差,受制于电力及水资源短缺、基础设施落后、脆弱的安全形势和较低的人力资本投入,人口红利不能有效释放,经济增长面临较大困难。外汇储备不足、经常账户赤字扩大,未来偿还债务压力较大。

总体而言,三个重点方向上多数国家属发展中国家,有的甚至是最不发达国家。大多数国家面临相似的瓶颈,例如基础设施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化水平低、吸纳就业能力差、国际收支不平衡、外债负担重、财政赤字和通货膨胀并存等。(二)金融运行概况

中亚五国中,哈萨克斯坦金融体制较为完善,其他国家金融发展程度不高。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能源需求降低、价格低迷影响了中亚各国银行的营利性,哈萨克斯坦银行业表现尤甚。中亚各国证券行业不发达,直接融资能力有限,保险业发展也较为缓慢。

东盟国家金融发展水平良莠不齐。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等国基本已建立较为完善的货币政策体系、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新加坡是公认的国际金融中心。其他国家金融发展程度相对偏低,老挝目前实行较为严格的外汇管控制度;柬埔寨金融政策宽松,证券业、保险业全方位对外开放,但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整体规模较小;菲律宾则是亚洲地区债券市场最不发达的地区之一。

南亚国家金融发展水平总体偏低。孟加拉国实行经常项目下货币可自由兑换,对资本项目实行严格的外汇管制;缺乏健全的金融监管制度,不良贷款比较严重;政府对银行干预较多,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印度实行较为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在外币兑换、汇出、账户开立等方面有诸多限制,人民币在印度市场尚不能正式流通兑换。缅甸目前尚未完全解除外汇管制,缅币和人民币不能直接结算,允许外国人或外国资本在缅甸建立外资银行或外国银行办事处。截至目前,缅甸尚未形成正规的证券市场。

除新加坡、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等少数国家外,沿线国家金融发展水平总体偏低,金融组织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较不健全,与我国金融合作存在较大潜力,也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二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合作现状(一)旨在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多边合作

中国通过参与东亚及太平洋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东盟与中日韩(10+3)金融合作机制,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机制,东南亚中央银行组织(SEACEN),中亚、黑海及巴尔干地区央行行长会议组织,上合组织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等区域合作机制,增加了与相关地区国家的沟通交流,提升了我国在区域金融合作中的参与力度。

EMEAP机制下,1995~1997年,鼓励成员间签署双边美元国债回购协议,共同抵御危机影响;2007年成立副行长级别的货币与金融稳定委员会,逐步构建区域危机管理框架;定期发布宏观监测报告,关注全球及地区经济金融风险。

10+3机制下,2000年5月各方通过《清迈倡议》,建立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网络。2010年3月,清迈倡议实现多边化(CMIM),总规模为1200亿美元。2012年5月,CMIM资金规模扩大到2400亿美元,新增危机预防功能。2013年5月,各方通过了CMIM修订稿。目前各方正在履行国内审批程序,并据此修订操作指引,增强CMIM的可操作性。此外,2011年5月,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作为CMIM的经济监督机构开始运营,首任主任由我方担任。目前各方已就将AMRO升级为国际组织的协议达成一致,并各自履行国内程序。(二)推动建立区域投融资机构

建立区域投融资机构,促进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加强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战略合作。经济上促进和深化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合作,拓展经贸关系;带动国内企业走出去,消化国内富余产能;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政治和外交上打造以我国为主导的亚洲金融合作体系,推进以我国为中心的亚洲经济一体化,营造和平稳定的周边环境。

2010年9月,我国领导人首次正式提出设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简称上合银行)的倡议。此后,上合组织各成员国领导人多次重申支持设立上合银行。绝大多数成员国积极响应该倡议,但因俄方态度消极而进展受阻。2013年以来,俄方态度有所转变,建议中方积极考虑加入欧亚开发银行,同时探讨成立上合银行。

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赴印尼出席亚太经合组织峰会时提出筹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的倡议。目前,在亚投行的筹备期间意向创始成员57个,已有54个国家签署了协定。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这标志着亚投行距离正式成立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按计划,亚投行将在2015年底投入运营,并在2016年初推出首批项目。(三)跨境人民币业务(人民币走出去)1. 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框架基本建立

2009年以来,为顺应市场需求,以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为目标,先后开展贸易、投资等人民币结算工作,逐步建立了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政策框架,有力地支持了对外贸易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

在目前的政策框架下,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覆盖所有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来华直接投资等,境内所有从事进出口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的企业均可自主选择以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和收付。此外,陆续开展了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以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RQFII)、人民币和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挂牌等业务,双边货币合作不断深化,人民币跨境循环使用渠道日渐顺畅。2. 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进一步扩大

一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保持较快发展。2012年1至12月,全国累计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2.94万亿元,同比增长41%,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金额2.06万亿元,占同期海关货物进出口总额的8.4%。2013年1至12月,全国共办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4.63万亿元,同比增长57.6%,其中货物贸易结算金额3.02万亿元,同比增长46.4%,占同期海关进出口总额的11.7%。至2013年12月末,与境内发生人民币实际收付业务的境外企业所在国家和地区为222个。

二是跨境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序开展。2012年全年,全国共办理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结算金额304亿元,同比增长51%;外商直接投资结算金额2536亿元,同比增长1.8倍。2013年1至12月,全国共办理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结算金额856亿元,外商直接投资结算金额4481亿元。截至2013年12月末,境外项目人民币融资已批贷项目金额1041亿元,贷款余额402亿元;除QFII试点机构外,共有131家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三是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人民币账户个数稳步增加。截至2013年12月末,境内代理银行为境外参加银行共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1954个,账户余额9196亿元;境外企业在境内共开立人民币结算账户13267个,账户余额728亿元。3. 开展双边本币互换

2008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白俄罗斯、印尼、新加坡、乌兹别克斯坦、蒙古、哈萨克斯坦、泰国、巴基斯坦、阿联酋、土耳其、乌克兰等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及欧央行签署了23个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总规模超2.5万亿人民币。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在维护金融稳定、便利我国与其他国家或经济体的双边贸易和投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境外国家和地区与我国的经贸关系日益密切,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范围日趋广泛。为了支持本国经济主体的对华贸易和投资活动,为其提供人民币流动性支持,目前已有多家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发起和动用了人民币互换资金。4. 促进双边本币结算

截至2013年末,人民银行共与9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签订了本币结算协定,其中与越南、蒙古、老挝、尼泊尔、吉尔吉斯斯坦、朝鲜、哈萨克斯坦7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签订的为边贸本币结算协定,允许在我国与周边国家的边境贸易结算中使用双方本币或人民币;与俄罗斯和白俄罗斯2个国家中央银行签署的为一般贸易本币结算协定。

允许在边境贸易和一般贸易中使用双方本币或人民币进行结算,降低了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汇兑成本,规避了汇率风险,对促进我国与这些国家的经贸往来发挥了积极作用。5. 其他合作安排

一是签署跨境抵押安排。201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央行签署了跨境抵押安排,为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增强了市场信心,维护了金融稳定。

二是开展货币直接交易或挂牌交易。2010年,人民币对马来西亚林吉特、俄罗斯卢布在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挂牌交易。目前,我国与新加坡正在就开展直接交易进行磋商。2011年以来,云南省开展了人民币对泰铢的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山东、吉林、广西和新疆等地开展了人民币对韩元、越南盾、老挝基普、哈萨克斯坦坚戈等周边国家货币的银行柜台直接挂牌交易。

三是关于清算行安排。继港澳清算行和台湾清算行安排后,2013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担任新加坡地区人民币清算行。10月,中新联委会第10次会议确定新加坡市场RQFII投资额度为500亿元人民币,并承诺将在条件成熟时开展RQDII投资新加坡市场。此外,近期日本、泰国以及欧洲部分国家均提出希望设立人民币清算行。(四)金融机构层面的合作1. 互设机构(1)中资银行机构在沿线国家设立机构情况。截至目前,我国包括工、农、中、建、交、国开行、进出口银行、中信银行及富滇银行9家银行机构在包括俄罗斯、新加坡、越南等14个国家设立了33家机构,机构形式有子公司、分行、代表处。(2)沿线国家在华设立银行机构情况。截至目前,包括俄罗斯外贸银行公开股份公司、泰国开泰银行(大众)有限公司等8个区域内国家的31家银行机构在我国设立了72家机构,机构形式包括子公司、分行、代表处。2. 业务合作(1)中资银行机构在沿线国家业务开展情况。中资银行机构在区域内国家的金融合作情况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政策性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多个区域内国家开展了多方面的金融合作,包括通过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代理行,与区域内国家开展业务合作,如中信银行与相关国家181个金融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二是我国部分边境省份的城商行与其相邻国家的金融机构开展了符合当地经济特点与业务需求的业务合作,如哈尔滨银行与105家对俄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与俄罗斯商业银行建立本外币清算账户34个,设立了卢布现钞交易中心、中俄跨境金融服务中心、对俄特色支行等直营机构;富滇银行与越南、老挝、柬埔寨、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机构建立代理行和账户行关系网络,开展了人民币对泰铢直接报价及相应的金融服务。(2)沿线国家银行机构在华业务开展情况。据统计,有8个区域内国家的银行机构在我国设立了分支机构,其中新加坡银行机构在我国资产规模最大,资产总额为1917.67亿元;其次为泰国,资产总额为216.72亿元;其他6个国家的银行机构在我国资产总额均不超过100亿元。(五)“一带一路”建设项目融资合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和政策安排,中资金融机构对“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家合作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截至2013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在“一带一路”周边29个国家累计承诺贷款1767亿美元。2001年起,进出口银行以援外优惠贷款和买方信贷等方式支持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口项目,2008年为喀喇昆仑公路改扩建项目提供贷款,并支持斯里兰卡汉班托塔港建设;2013年,分别与老挝国家电力公司、缅甸外贸银行签署《能源领域合作备忘录》《缅甸小额农业贷款融资安排协议》等合作文件。截至2013年底,进出口银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贷款余额约2461.75亿元,项目主要涉及交通、电力、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品、大型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出口,以及农林牧渔和矿产开发等领域。

同时,配合信贷支持政策,国内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了为相关合作国家提供集战略规划咨询、项目策划、投融资顾问、风险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以银行“走出去”推动企业“走出去”。国家开发银行完成了塔吉克斯坦、老挝“七五”规划咨询,柬埔寨、斯里兰卡等国规划合作,承担编制《中印经贸合作五年发展规划》《老挝“八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六)金融市场合作1. 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

截至2013年12月,26家获批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央行中有十余家来自丝绸之路经济带地区,在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同时,也提升了人民币的知名度。2. 促进亚洲债券市场开放

EMEAP机制下的亚洲债券基金和10+3金融合作机制下的亚洲债券市场倡议分别从债券需求角度和供给角度尝试推动亚洲债券市场的发展。(1)亚洲债券基金。亚洲债券基金(ABF)共分两期。ABF1成立于2003年6月,投资于8个EMEAP成员发行的主权与准主权美元债,初始规模为10亿美元。ABF2成立于2004年12月,投资于上述8个成员的本币债券,初始规模为20亿美元。ABF2下设泛亚债券指数基金和单一市场基金,规模各为10亿美元。与ABF1仅限于EMEAP成员进行投资不同,ABF2在基金运作一段时间后向公众投资者开放。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参与了两期亚洲债券基金的发行和管理工作,2011年亚债中国债券指数基金成功实现转开放。亚洲债券基金通过引入区域债券指数以及各成员市场分指数实施被动式管理,在完善市场基础设施、提供方便和低成本的本地区债券市场投资工具、消除各成员市场障碍以及带动私人部门的示范效应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各成员本币债券市场的发展和开放。(2)亚洲债券市场倡议。亚洲债券市场倡议由泰国于2003年在10+3框架下提出,其宗旨是发展本地区债券市场,促进亚洲储蓄投资于本地区,为本地区经济发展服务。自启动以来,亚洲债券市场倡议在推动区域债券市场发展、促进债券品种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债券市场监管合作、完善债券市场基础设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10+3国家通过了亚洲债券市场倡议新路线图,以进一步促进本币债券的发行、需求和监管以及市场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成立,初始总规模为7亿美元,为10+3国家的公司发行可投资级及以上的本币债券提供担保,促进本币公司债市场的发展。此外,目前各方还就成立多币种债券发行框架、区域债券清算中介等问题进行探讨。三金融合作面临的制约因素和挑战(一)地缘政治与政局影响1. 东南亚

一是南海争端问题导致中国与部分东南亚国家,特别是菲律宾、越南等国在安全关系、政治关系、战略关系等方面矛盾激化,对互信合作关系形成一定冲击,影响区域经济金融合作。二是东南亚地区是多民族、种族、宗教和文化的汇集地,缺乏区域共识,中国的崛起以及在区域内影响力的扩大成为影响中国与周边国家政治互信的敏感因素,不利于双方战略互信的构建。三是部分东南亚国家国内政局动荡反复,国内政治派别斗争尖锐,宗教、部族派别斗争暴力性强,反政府抗议激烈,导致这些国家风险突出,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及吸引投资能力,给我国金融机构和企业拓展国际业务带来较大风险和不确定性。2. 中亚

中亚国家民族问题比较复杂,政局动荡,经济也正处在转型阶段,一定程度上影响与我国的互动合作。中亚区域内部的水资源争端、毒品交易、家族势力等问题长期存在。

丝绸之路经济带牵扯多个地缘政治势力范围。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仍然将独联体国家视为自己传统势力范围,习惯性地戒备第三方力量参与,从而阻挠中国向西发展战略。迄今为止,中国沟通中亚的交通项目建设(如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铁路)仍然进展缓慢,主要受到俄罗斯关于中亚地缘政治思维的影响。除此以外,美国抛出的“新丝绸之路计划”、日本的丝绸之路外交等,也增加了该区域合作关系的复杂性。(二)已有经济联盟的竞争性排斥

目前中亚国家参与的经济联盟主要是欧亚经济共同体和统一经济空间,特别是俄白哈统一经济空间发展迅速,形成内部一致协同对外的坚固经济联盟,对外来经济势力的渗透形成屏障。

欧亚经济共同体有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五个正式成员国和亚美尼亚、乌克兰、摩尔多瓦三个观察员。随着独联体作用的下降,欧亚经济共同体成为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中亚统一的组织。

2010年11月19日,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总理在俄圣彼得堡举行关税同盟最高机构会议,并签署了涉及组建俄白哈三国统一经济空间的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包括协调宏观经济政策协议、竞争统一原则和规则协议、抵制第三国非法劳动移民合作文件等。一般来说,区域经济一体化有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联盟4个发展阶段。俄白哈三国经济一体化建设已经历了前两个阶段。2010年1月1日,俄白哈三国启动了关税同盟,标志着三国经济一体化进程进入实质阶段。俄白哈签订了包括《欧亚经济一体化声明》在内的17份文件,负责一体化进程的超国家机构欧亚经济委员会也开始运作,这为三国建设共同市场奠定了基础。统一经济空间建成后,将形成一个幅员广大的共同市场,实现商品、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

俄白哈金融方面的合作成果十分丰富。2010年12月9日三国签署了关于在统一经济空间框架内实现金融市场一体化的主要协定,即成员国资本自由流动协定和成员国服务贸易及投资协定。在上述协定框架内,2020年前成员国金融市场将根据国际惯例和标准制定统一的关于金融组织活动的法规,实行一致的金融市场参与者许可和监督程序,2015年前成员国将研究建立超国家金融市场协调机构。各方将争取自2020年1月1日起相互承认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务许可证,各国发行的证券将可以在统一经济空间范围内流通,在法律层面上消除对投资外汇资产和跨国从事金融服务的限制。2020年前,将根据国际标准统一调控金融市场风险的办法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体系。

中亚地区已有的经济联盟对其他国家的经贸合作既会产生积极影响,也会产生区域合作壁垒。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过程中,中国与中亚各国的金融合作难免会遇到统一经济空间联合行动的压力,甚至是排斥或者反对,这都需要在互利共赢的前提下加强沟通与协作,寻求利益共同体的契合点。(三)经济发展水平差距

中国与中亚五国同属发展中国家,但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是比较大的。按人均GDP可将中国、中亚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大致分为两个层次:哈、中、土三国可划分为第一个层次,乌、吉、塔三国划分为第二个层次。区域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一方面会影响各国经济合作的步伐,导致金融合作基础薄弱,使得金融合作停留在简单的协商对话、政策性协议的签署等初级层面,实质性的金融合作很难广泛开展,进而影响区域金融合作的进一步深化。

中国和东盟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国经济发展模式多元化,产业结构和经济特征各不相同,导致对金融的需求也有较大差异,各国金融市场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2012年,中国与东盟各国人均GDP的差距超过50倍,远高于欧盟内部16倍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内部30倍的差距水平。例如,新加坡作为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较高,而老挝等国的资本市场尚未成型。导致各国在制定金融政策时必然从本国利益出发,对于金融市场的开放步伐不一,金融政策协调难度增大,加大了实现区域货币金融合作的难度。(四)金融生态环境影响

部分沿线国家系统性风险高,金融机构资本充足水平、资产质量、抗风险能力都比较低,银行信用等级差,汇率不稳定,各国(尤其是相对落后国家)对金融服务业承诺的开放程度也存在一定限制。这些因素将使国内金融机构进入相关国家市场时面临高成本、低收益、币值不稳定、风险大等一系列不利因素。(五)人民币跨境使用还存在一些障碍1. 人民币境外使用环境有待改善

一是目前人民币尚未实现完全自由兑换,在境外接受程度有限,大部分国家没有开放人民币业务,境外企业、个人无法在所在国开立人民币账户;二是境外人民币存量不足,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较少,削弱境外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意愿;三是目前人民币较大规模流通仅限于周边不发达国家的边境地区,如缅甸、老挝等国与云南接壤的边境地区,使用范围局限于边民互市、边境小额贸易等,限制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推进。2. 银行结算渠道不通畅

一是与我国接壤的周边国家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银行业不发达,影响双边银行合作的质量;二是边境地区多为偏远山区,金融机构少甚至金融服务缺失,难以满足边民跨境结算需求;三是我方银行较少在边境接壤的二三线城市设立分支机构,不便于“走出去”企业办理人民币业务;四是周边国家银行收费高、资金到账速度慢、结算方式单一、结算品种少等均造成人民币跨境结算不畅;五是因服务缺失产生的“地摊银行”挤压正规银行发展,影响正常货币兑换业务。3. 跨境人民币清算效率有待提高

目前国内普遍使用的港澳清算行模式和代理行模式,由于参与主体范围狭窄、代理行数量少以及对国际SWIFT等外部系统依赖较重,给现行人民币跨境结算在效率性、安全性、便利性等方面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四进一步推动金融合作的政策建议(一)积极回应外方需求,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根据市场驱动的原则为境外人民币结算、清算和回流提供便利,推动人民币走出去。一是继续扩大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双边本币互换规模和范围。二是落实好现有本币结算协议并商签更多的本币结算协议。三是统筹考虑为有需要的国家建立人民币清算行安排,同时加快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四是促进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并为有需要的周边国家相关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便利。五是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措施鼓励以人民币出资来扩容现有基金规模或新设合作基金,促进人民币境外投资的发展,便利人民币“走出去”。六是鼓励境内外机构和个人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直接投融资,鼓励境内外银行为跨境项目提供人民币贷款。七是进一步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上海自贸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

云南、广西两省区与东盟之间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上具有特殊的、难以替代的区位、政策、经贸和人员往来优势。有了这些优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可以更加积极主动,在地区层面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态度也可更加明确,以更好更快地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内使用人民币。

从全球范围看,当前一些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还存在外汇短缺问题,如果这些国家和地区能获得人民币,就可以克服硬通货短缺障碍,拓展与我国的贸易投资关系。例如,部分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东盟国家就存在硬通货短缺问题,南亚的巴基斯坦和欧洲的白俄罗斯等国也存在这个问题,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能够有力促进我国与这些国家开展经贸往来。在进一步加快推进“走出去”战略情况下,用人民币进行对外投资可增加我国商品和劳务输出。如果用人民币为我国企业海外项目提供投资、信贷、股权融资等金融支持,就会带来对我国设备、劳务等方面的需求。我国在工程设备、原材料以及部分劳务服务等方面都拥有价格优势,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帮助企业“走出去”,对国内经济会有更大带动作用。在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程度还不够高的情况下,如果我国企业“走出去”采用美元、日元和欧元等国际货币,会产生汇兑成本,从而降低我国商品和服务的竞争优势。(二)在第三方开发机构设立专项“中国基金”,便利人民币使用

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第三方开发机构中设立专项的“中国基金”。“中国基金”有助于利用国际机构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降低我方贷款风险,又能发挥“事先投资”的引水作用,为后续企业的投资和银行贷款提供便利。此外,还可以人民币出资设立“周边合作人民币基金”,通过发放人民币境外贷款,支持周边友好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建设。这有利于带动企业和金融机构“走出去”,同时也有利于促进人民币在资本项下的输出。(三)完善区域金融安全网,发展区域金融市场

通过我国参与的各区域合作机制,不断完善区域金融安全网,进一步发展区域金融市场。在EMEAP机制下,加强货币与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功能,加强宏观经济监测,完善区域危机管理框架,同时加强亚洲债券基金建设,引导亚洲债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10+3机制下继续完善和细化储备库的操作程序,探讨部分以本币出资的可能性。在上合组织框架下推动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此外,在SEACEN、中亚、黑海及巴尔干地区央行行长会议、中日韩央行行长会议等机制下与各方加强政策协调和沟通,共同维护区域金融市场稳定。

进一步深化与沿线国家的区域监管合作。一是完善“一带一路”区域监管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沿线国家各监管当局间的沟通协调,扩大信息共享范围,提升在重大问题上的政策协调和监管一致性,逐步在区域内建立高效监管协调机制。二是构建“一带一路”区域性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实现对区域内各类金融风险的有效分析、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确保区域金融安全稳健运行。三是形成应对跨境风险和危机处置的交流合作机制,完善风险应对和危机处置制度安排,协调各方的处置行动,共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四)推动金融机构“走出去”,为双边金融合作提供支持

金融机构在推动双边经贸和金融合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与沿线国家在金融机构互设方面尚有很大空间。未来可考虑积极推动我国金融机构“走出去”,扩大我国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为促进双边合作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一是鼓励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欢迎外资金融机构来华设立机构。择优支持境外业务多、有境外业务风险管理需求的银行机构在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督促其加强对境外业务的管理。鼓励境内金融机构在“走出去”过程中,加强对沿线国家的分析研究,增强对相关国家经济金融情况、投融资政策等方面的了解,提高我国对外金融合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欢迎沿线国家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来华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在满足法规规定和审慎性要求的前提下,对其申请予以考虑。二是鼓励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方面的金融合作。鼓励中资银行机构结合“走出去”和外贸产业发展的特点开展机制创新和产品创新,加强与沿线国家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开展跨地区股权合作、银团贷款、融资代理业务等金融合作,构建优势互补机制,提高与沿线国家金融一体化程度。同时,进一步扩大金融合作覆盖面,有重点地着力提升在能源、基础设施、农业、中小企业、消费、民生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使我国及沿线国家的金融消费者都能切实享受到地区合作发展的成果。三是继续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动与沿线国家的“五通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收集、规划咨询平台和中长期投融资平台的作用。支持我国企业、产品、技术和标准“走出去”,支持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和资源能源开发合作,支持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大型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出口。(五)加快推进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建设

亚投行是由我国主导的、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机构,按照多边开发银行的模式和原则运作。其宗旨是有效动员域内储蓄和资本市场资金,支持域内交通、能源、通信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亚洲互联互通、地区经济金融合作与一体化进程,提高本地区经济整体活力和竞争力。亚投行正式运作后,我国可借助本国主导权和影响力,积极通过该多边机制支持有关中国至东南亚、南亚以及中亚的亚洲互联互通项目,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六)发挥上合融资机制作用

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是我国时任国家领导人在上合组织框架下提出的重要倡议,对于拓展区域互联互通建设和全面发展融资渠道,促进上合组织成员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后因俄方态度消极,相关工作进展缓慢。2013年以来,我国领导人在多边及双边场合多次做俄方工作,俄罗斯对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立场出现松动。2013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元首理事会第13次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要求推动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俄罗斯总统普京表示愿研究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的最佳方案。10月,李克强总理会见来华访问的俄总理梅德韦杰夫时指出,欧亚开发银行与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可并行不悖地推进。梅德韦杰夫表示,愿根据中方倡议探讨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问题。梅德韦杰夫还于11月上合组织成员国第12次会议期间表示,俄方愿与各方进一步讨论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问题。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对我国意义重大,俄方的态度是关键。我国应抓住俄方立场出现松动的关键时间窗口,顺势而为,制订灵活的方案,积极做工作,推动尽快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七)加强跨境征信合作

一是加强征信管理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征信管理部门在培育征信市场发展、征信机构监管、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和标准、防范信用风险、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沟通,及时交流各国的征信立法情况,增进相互之间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加强征信机构、评级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国内规模较大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在产品设计和开发、信用服务方式、信息安全保障、拓展信用服务领域等方面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同类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三是加强对信息跨境流动的研究。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就信用信息共享的范围、共享的方式、共享的内容以及在共享中如何保护好信息主体的权益等问题进行积极探索,为以后在信用服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做好基础工作。“一带一路”投资与金融市场态势分析曹卫东 江璐红 余金艳

摘要:“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给沿线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激发了我国的第四次投资热潮。与“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能源、科技、金融、旅游等投资日趋多元化,投资目的地也逐渐转变,央企、民企积极成为对外投资的重要力量。大规模的投资引发了对金融的大量需求,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以及各类金融机构在“一带一路”投资和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绿色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等金融创新方式是未来金融发展的重要趋势。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实现人民币跨境支付,完善金融系统化建设,构建跨区域金融体系,并做好对投资风险的把控,将为“一带一路”战略的投资发展提供安全的金融环境与保障。

关键词:“一带一路” 投资 金融一前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给沿线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激发了我国的第四次投资热潮。共建“一带一路”并非是“另起炉灶”,而是“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一带一路”战略是在世界格局大调整和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产生的,是推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一个重要框架。“一带一路”战略不是简单地延续以往的经济全球化,而是全球化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其最突出的特征是融入了“丝绸之路”的文化内涵。“一带一路”沿线总人口约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人口的63%和经济总量的29%。截至2015年5月底,中国对“一带一路”64个国家和地区累计实现各类投资1612亿美元,约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的20%。“一带一路”战略的根本意义在于通过“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支持周边国家的经济发展,同时加快中国与这些国家之间的经济融合,形成新的长期增长的动力。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快速发展,对“一带一路”的投资需求不断旺盛,企业“走出去”成为未来新态势,由此催生了相关金融配套服务的需求。

金融业的扶持与发展为“一带一路”投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丝路基金、亚投行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是助力“一带一路”投资与金融的重要动力,而绿色金融、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将开启全新的金融格局。把握“一带一路”投资与金融的发展态势,利用金融资金的扶持作用,防范投资与金融风险,将更好地实现“一带一路”的繁荣。二“一带一路”投资提速助力企业“走出去”(一)第四次投资浪潮带来发展机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了三次投资热潮。第一次是在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分税制改革之前的1993年;第二次是在房地产和制造业投资迎来黄金增长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连续三年保持25%以上高增长的2003年;第三次是2009年,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压力,中央果断推出4万亿元的一揽子刺激计划,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到30%,拉动中国经济迅速触底回升。在那之后,投资便在产能过剩的压力之下持续回落。尤其是2013年八项规定以来,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从20%以上大幅滑落至15%,创2001年以来的新低。“一带一路”有望改变中国,或将开启中国第四次投资浪潮,逆转投资低迷态势。

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积累的对外金融资产达5万多亿美元,而对外直接投资只有5000多亿美元。随着“一带一路”战略进入落实阶段,中国新一轮的投资热潮即将拉开序幕。从纯经济角度看,相关项目建设将直接或间接地拉动投资和经济增长。各地方“一带一路”拟建、在建基础设施规模已经达到1.04万亿元,跨国投资规模约524亿美元。

国家商务局数据研究显示,近年来,我国境内投资者对外直接投资不断增加。2004年,我国的境外投资数额几乎为零,2009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向全球122个国家进行投资,2014年,投资国家数量增长至156个(如图1所示)。投资的境外企业数量也从2009年的2283家快速增长至2014年的6128家(如图2所示)。2005年,我国非金融类直接对外投资数额仅为69.2亿美元,2014年,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对外投资更是快速增长,投资境外企业数量翻番,投资额更是实现了近15倍的增长(如图3所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达560亿美元,同比增长29.2%,将很有可能超额完成全年增长10%的预定目标。预计2015年国内“一带一路”投资金额或在3000亿~4000亿元,而海外项目(合计524亿美元,每年约170亿美元)基建投资中,假设1/3在国内,2015年由“一带一路”拉动的投资规模或在4000亿元左右,考虑到基建乘数和GDP平减指数的影响,我们预计将拉动GDP增速0.2~0.3个百分点。未来五年,中国对外投资年增速将保持10%以上。图1 2009~2014年中国对外投资国家数量图2 2009~2014年中国投资境外企业数量图3 2005~2014年中国非金融类直接对外投资数额(二)投资行业日趋多元化“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为沿线国家开拓了广阔的发展平台,带来了更广阔的投资机遇。随着“一带一路”政策的开放,我国境内投资者的投资行业与领域也逐渐拓宽,与沿线国家行业沟通交流不断加深。2006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中批发和零售业居榜首,其次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01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成为投资的最热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与采矿业紧随其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成为对外投资中增长速度最快的行业(如图4所示)。2010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超过2/3发生在能源类,但是在2014年却形成了完全不同的布局,能源类明显减少,行业分布已经日趋多元化,科技、媒体、电信、消费类等行业纷纷成为投资热点。图4 2007~201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

2010年到2020年十年间,亚洲基建存在8.3万亿美元缺口。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领域,亚洲许多国家将涌现大量投资机会,其中交通、能源和通信网络的建设将成为优先领域。据估算,“一带一路”基建总投资金额或高达6万亿美元。2015年各省“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一带一路”基建投资项目总规模已经达到1.04万亿元。投资项目集中在铁路、公路、机场、水利建设。其中,铁路投资近5000亿元,公路投资1235亿元,机场建设投资1167亿元,此外港口水利投资金额超过1700亿元。全球已有28个国家与中国洽谈引进高铁技术或合作开发,包括土耳其、委内瑞拉、沙特阿拉伯、利比亚、伊朗、泰国、缅甸、老挝、越南、柬埔寨、马来西亚、新加坡、罗马尼亚、巴西、墨西哥、波兰、美国、英国、俄罗斯和印度等。所有项目累计里程超过5000公里,总投资额近万亿元。“一带一路”基建投资中的另一热潮为港口投资。根据各地“一带一路”投资项目统计,未来计划开工的港口水利项目投资总额将达1765.92亿元,占“一带一路”计划总投资额的16.95%,仅次于铁路建设投资。16个战略支点相关投资计划至少278亿元,其中最多的是青岛港。从三大港口群划分看,环渤海港口群的投资热情最高,统计到的计划投资规模达到139亿元;其后依次是珠三角港口群和长三角港口群。

在“一带一路”投资中,虽然基建、能源、电力是拉动投资的龙头行业,但是,包括信息技术、新材料和高端制造在内的新兴行业,以及油气产业链、旅游业、电网设备类、交通物流业、基建业、金融业等产业将从“一带一路”获利,将迎来投资热潮。(三)投资目的地发生转变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与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目的地和行业布局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和人们以往印象里中国公司“走出去”都是投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非洲国家不同,对发达国家包括北美地区的投资日益增长,中东和亚洲成为第二大市场。

中国企业将对“一带一路”沿线48个国家进行直接投资,总额达70.5亿美元,区域主要集中在东盟成员国以及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另外我国企业在沿线60多个国家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1401个。2013年,中国对欧洲地区的投资仅59.5亿美元,同比下降15.4%;对拉丁美洲、大洋洲、非洲、亚洲的投资分别实现了132.7%、51.6%、33.9%、16.7%的较快增长;对北美洲的投资较上年实现0.4%的微增长。在北美洲的投资领域开始集中在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以及信息与通信科技业。同时,中国企业对投资澳大利亚的基础设施建设表现了浓厚的兴趣,包括悉尼西北铁路线和珀斯机场铁路快线。中国的金融机构已完成对大洋洲地区的布局,目前已有5家商业银行在澳大利亚设有子行或分行,有3家商业银行在新西兰设有子行。(四)央企排头,民企发力

央企在“一带一路”对外投资战略中借助其资金、技术实力等优势,成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主力军。目前已经有80多家央企(超过央企总数的七成)在“一带一路”地区都设立了分支机构,主要集中于基础设施、油气合作等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国中车等经济实力雄厚的央企,频频签署海外基建大单,扮演着“领头羊”的角色。除了基建类海外大单外,部分上市公司在高端装备领域开展投资合作。除了传统央企之外,一些央企旗下的子公司也不断加快海外投资的步伐。“一带一路”的投资发展中,民企扮演的角色逐渐突出,以安邦、复星为代表的民营企业也逐步成为投资的主力军,投资额占总额的比重从五年前的20%增加到2015年上半年的80%。未来民营企业对外投资数量和队伍还将不断壮大,日益成为“一带一路”投资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力量支撑。三“一带一路”金融加码支持投资

在企业对外投资过程中,获得配套的金融支持至关重要。企业进行海外投资,特别是基建等大规模投资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融资困难、渠道单一等问题往往成为制约企业“走出去”的瓶颈;与此同时,随着企业对外投资日益成熟,对金融的需求也从存贷款、结算等传统服务拓展到投行中介、风险控制、财务管理等各个领域。

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地区以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为主,所涉区域金融力量相对不足。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实力有限,国内企业缺乏安全高效的直接融资渠道,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和融资支持获取困难。另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尚无完善的区域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在涉及多个币种的跨境合作上缺乏多边合作机制。“一带一路”战略合作,无论是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还是经贸合作的便利畅通,最终的落脚点都在资金融通。随着国际产能和装备合作步伐加快,对融资等服务需求高的大型项目等不断涌现,金融支持的重要性尤为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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