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知明作品集(卷一灵魂的家园)(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8 19:57:18

点击下载

作者:冯知明

出版社:珠海出版社

格式: AZW3, DOCX, EPUB, MOBI, PDF, TXT

冯知明作品集(卷一灵魂的家园)

冯知明作品集(卷一灵魂的家园)试读:

一、男人私语

几千年来,云梦泽一天一天在消瘦下去,就像那个名叫楚的,曾经是世界上最大王朝的国度,它的背影已离我越来越远。记忆因流水而生动,我开始懂得贫穷是对“美的破坏”。背着行李站在他乡的大路上,耳边便常常清晰地听见云梦泽的呼唤,温存而宽厚的嗓音,像红铜般的圆月,像朝霞般的初恋。我知道,那是云梦泽的声音,它已将我那苦涩而神秘的故里,宽慰了几千年。

打 鼓 泅

十岁左右,正上小学四年级时。一些调皮捣蛋的半大孩子,个个晒得像黑泥鳅,水珠溅到身上,只好滑溜溜地往下滚。之所以这样黑不溜秋,和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在小河里躺一会儿,又在太阳下一阵暴晒,半日光景,便黑得可人了。如果一个酷暑十之八九这般度过,身体即犹如黑绸缎一般地黑,甚至小姑娘走近这些顽皮鬼,墨黑透亮的身体还可以隐约现出个俊俏的人影儿哩。

夏天能让顽童如此着迷的,其实是一个叫人乐此不疲的游戏——打鼓泅。打鼓泅,说来惭愧,其实就是跟城里人说的游泳差不多,乡下的孩子土里土气,是断断不会说什么游泳的,因为这样说起来不顺溜,不自在。打鼓泅当然也和城里人说的游泳有不同之处,他们不可能在游泳池里,只能在小溪沟里或水塘之中进行。这些幼年的孩子只能靠着坡边来些狗爬式,在塘边挨坡用脚打水,翻起来的多是泥浊水,待爬上坡,躯干上甚至是头顶口中鼻孔里耳后根儿都涂满了乌泥。可那个时候,这是顽童在夏天里最向往的游戏。

尽管毛主席不让我们读死书,但我们还是每天都必须背诵他老人家的教导:“学生也是这样,不但要学工也要学农……”可乡下人认死理,在学习上抓得贼紧。如果自己想见缝插针去满足这夏天的嗜好,就只有在午睡课偷偷地进行了。那时,乡下的小学居然安排有一个小时的午睡课,想来叫人很纳闷,但它确实是我们小学的一种制度。

午睡课在下午进行,男生们大部分在课桌上“摊条儿”,女生们则趴在桌沿睡觉。一般情况下,老师安顿好学生后便回办公室打会盹儿。这是个大好时机,我们便结伙溜了出去。小学不远处,有条新开的小溪沟,开这条沟时,挖出了许多棺材板子和死人骨头。老师为了防备我们下河玩水,特别告知这沟里有死人骨头,尽管不明说,我们知道这里必定有水鬼。老师还警告说,防治血吸虫的人还在这里打死了许多钉螺,这就是说这小溪里还有血吸虫。我们也意识到这确实怕人。来到它的身边,河水静静地流淌,小鱼儿搅着水草自在地游来游去,下午日晒又十分厉害,让人热得喘不过气来。你说怎么办,下水去,一句话——打鼓泅!老师追查下来,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找带头下水的人。那好,下水之前,首先建立攻守同盟,几个小伙伴把手一摊,嘴里念念有词,便发了狠誓。如此这般,被老师抓住,只能每人挨上一巴掌。我在幼年,不算太顽皮,也许是胆儿有点小吧,但顽童们这么疯玩太吸引我,不时也会跟去。

有一天,我们让教导主任逮了个正着。在学校里,可以不怕校长,可以不怕班主任,但教导主任是万万绕不过的。我们之所以怕他,是因为他这个“教导”和毛主席的“教导”是一个词,他会把我们一切行为记录在案,直接呈送给毛主席,他还可以随时把我们的行为和毛主席的教导联系起来。背诵了毛主席教导,他就可以随便体罚我们,有时把我们打得头破血流,我们却不敢造他的反,因为他的行为直接代表毛主席。他有许多整学生的点子,让人害怕极了。那天得知他去公社教导组开会,一向胆小的我才敢跟下水。我们不知危险将近,正在小河里尽兴游着,远远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快步走来,同伴惊呼:“教导主任来了!”我们一听,吓得直往坡上冲,想抓了衣服便跑。哪知还是慢了一步,一大堆衣服让他连锅端了。

我们只好蹲在河里等着倒霉。过会儿,班主任来了。他逼我们回老师办公室穿衣服。他说:“做都做了,有什么丑可怕的。”我们只好听天由命跟去了。没进校园门,老远就望见操场上站了黑鸦鸦的一片,是全校学生大集合。最最要命的是,我那童婚的小小女朋友也在操场看着。那一刻,我只感到血往头上直涌,不知所措。当我们被押到操场时,六个童年的伙伴,不约而同地弯下腰,双手捂着羞处,一步步地往前挪。那次,被彻底地曝了光。我只听见操场上哄笑一团,大脑在那一刻,近乎一片空白。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打鼓泅的兴趣了。从那时起,我才知道什么叫羞耻,突然发现自己长大了许多。

听 雨

我在湖区长大。小时候的湖区,每到春夏之际,先是春雨霏霏,缠缠绵绵,雾蒙蒙白茫茫的一片天地。入夜时分,春潮涌动,春雷似乎从遥远的地方沉沉袭来,发出幽远深厚的闷响,像春天的脚步声。那时我们一家蜗居在茅草屋里,在这样的初春,风声中夹杂着沙沙雨声,祖父便会讲:“春雨贵如油,润物细无声。”在这样的夜晚,伴着一盏摇曳的豆油灯,弟兄姊妹几人挤在一张床上,吵吵嚷嚷地听着祖父讲着一些古话,使我们感到雨中的夜,总会有水鬼上岸找替身,有披头散发的女鬼侵扰别人家的小孩,那份恐惧会夹杂着些许兴奋。过去,乡下的茅屋为防贼人,只留下一块砖大小的望眼窗。我们会轮流站在弟妹柔弱瘦小的肩上,爬上小小的望眼窗,看夜色中淅沥的小雨,只是把眼朝外一瞄,便缩回头来叫道:“好怕呀!”好像那雨丝长了手似的,会把我们一幷捉去。那春夜的细雨像从我们小脑袋里抽出一般,抽得我们好快意!

夏夜的雨可是少了这份柔情蜜意。它来势十分凶猛,那才是一种真正的狂风暴雨。那雷声轰隆,就像是落在你身边,叫你心慌得喘不过气来。每到这时,祖母连呼:“善过!”告诉神说,我们是没有过错的人啊!她还会去焚上一炷香祈祷一番。我们的心马上安稳了许多,再次听那雷声时,好像它已渐渐离我们远去。夜里常会被雷声吓醒,不敢喊,不敢叫,静静听那茅屋外的雨声,那绝对不是雨声啊,简直就是瓢在泼,桶在倒,哗啦啦地不肯间断。屋檐下被陡地冲出了很深的沟壑。其实,在夏的夜雨里,我们会盼望着第二天早早地到来,因为我们会从屋檐下、屋前屋后的坡地上捉到许多活蹦乱跳的鱼,它们居然在这雷雨夜从湖里窜到家门口来了。

后来进了城,住在高楼大厦里,走在水泥地面上,雨声听得少了,即使是望着白茫茫的窗外,也难以听到那哗啦啦的声响。我望着窗外若有所思,总像缺少了些什么。哦,那雨的韵味再也找不到了。在这城市的雨夜里,总有种淡淡的失落感陪伴着我。渐渐地,听雨的感觉就这么消失殆尽。因为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夜,不管是酷暑还是严寒,我的窗口凉篷上总会彻夜地听到那“叮咚”的滴水声。我很难判别这到底是雨声还是空调的滴水声。年龄渐长,夜里总会失眠,听到窗外似雨非雨的声音,一种忧郁一种惆怅就会慢慢填塞我的心胸。

有一天,散漫地翻着一本诗集,一篇叫做《雨夜情怀》的散文诗吸引了我。诗人写他在一个雨夜倾听那淅沥的雨声,生出了多情和浪漫,召唤他的恋人,把她抱到窗台上,边听那夜的雨声边和她做爱。诗人感叹道:非常美妙啊,美妙得难以言传。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在那雨夜,那白色的窗纱下、那微风中,一幅生动的图画便跃入眼帘。

于是,我在某个雨夜给一个与我生命有关的女人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这个雨夜我十分想她。

看 海

极地号巨轮成功登临南极,我不知道是不是中国航海史上的第一次。那年夏天,我和一位朋友去青岛时,见过它庞大的身影,这个极地号停泊在青岛的时候,便是我们第一次去的时间了。尽管后来青岛去过多次,但第一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我们那时还可以算得上是男孩子,雄心勃勃地想当作家和诗人。之所以去青岛,是想在海边之城找个又便宜又安静的地方度假搞创作。住到一个海军基地的招待所,窗外是大海,临窗就可望到栈桥。住在这里经济实惠,饭菜也好。

一呆就是十余天,我紧张地写了一个中篇。我那朋友建议,每天下午读一会儿书吧。我还记得那本书名为《雨王·汉德森》,是两人共同读完的。有一天,一阵叽叽喳喳的女孩的声音在楼下响起来。我们好奇地到走廊上一看,来了二十余个女孩子。通过招待所的所长打听(他是文学爱好者,很愿意和我们谈),得知这是从大连来的某海军学院的女学员。

十分遗憾她们不肯穿海军服,如果那样,会显得更整齐而又漂亮。吃饭的时候,所长主动向她们介绍了我们,说我们是记者和作家。几个女兵齐刷刷地投来眼神,因为受到关注,我们两人都涨红了脸。女兵们对我们的窘迫只是轻柔地一笑。

第二天,这个基地招待所要了个小型军舰,让女兵们领略海上风光,所长问我们愿不愿意去。这种机会我们哪会放过呢。有昨天所长的介绍做铺垫,我们厚着脸皮往前一凑,就和她们混熟了。我们对她们好奇,她们对我们好奇,一边在海上看风景,一边和她们穷聊;我们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编的故事生动幽默有趣;还装着采访的样子,详细向她们询问其实是些套近乎的问题。女兵们对我们怀着同样的心理,她们人多,我们交谈得很杂乱,气氛却是热烈的。

第三天下午,女兵领队顺便问我们去不去海边游泳。领队皮肤微黑,脸色红润,像被海风吹多了的缘故。这求之不得的好事儿,哪有不去之理呢?我们换好游泳的小裤衩,象征性地披了个浴巾,跟了过去。海就在一侧,十余分钟即可到达。女兵们下海后,像群鸭子般的喧闹不已,我们沉浸其中,很是受用。玩了一会儿,她们慢慢地适应了水性,稍稍分散开来。我们正处在她们包围圈中,尽管不好多说,眼睛可没有闲着,一个个地溜看,她们的泳装可各有千秋,一个比一个耐看。

我想男性对女性有一种奇怪的感应,我们两个几乎同时向领队看去。她穿着天蓝色的泳衣,把身体与海色融为一体了。她这时静静地在仰在海面上划着水,陶醉其中;两根系泳装的肩带被海波摇散了,一对大大的白皙的乳峰半浮在海面上,在湛蓝的海面上像一对洁白无瑕的玉。我们几乎停止了心跳,半张着嘴,惊讶地看着。这是我首次面对女性半裸的身体,没有慌乱,更没有觉得刺激,只怕把她惊醒,又想替她掩饰。但我们什么也没做,就这么呆乎乎地看着。也许我们异样的眼神让她有了感觉,她低头看去,十分慌乱地快速沉下海,系好了带子,然后召集她的女兵们,撤了回去。走时挖了我们一眼。我们像犯了错的小学生,讪讪地不远不近地跟在她们身后。

回招待所后,我们去冲澡间冲澡,从头到脚就那么冲着。两人都想说点什么,但谁也不肯先开口。冲澡时,我的小裤衩沉甸甸的,低头一看,裤衩当中有小半捧细沙积在那儿。我掏了出来,对朋友说:“看,把海带回来了。”他亦掏了半捧。于是,我们心有灵犀地笑起来。

当晚,我们打开了游泳时的那一幕。讨论了半夜,认为必须有个交代才行。两人商量以写信的名义,向她赔礼道歉,这样可以把事说文雅清楚又不会使双方感到尴尬的。于是两人共同执笔,花了两小时,写了封三千余字的长信,打算由所长转交给她。

第二天睡过了头,9点起床时,慌忙去找所长,得知她们已提前离去了。

以后我见过各式各样的美女雕像,甚至在巴黎的罗浮宫也见过一些世界名雕。我还是敢说,那海面浮现的双乳,是我平生见过最美的雕像。

春江花月夜

曾有说法:“十万人才下海南。”海口的大街小巷公司林立,依然容纳不了这些人才,到处都是找工作的人。许多高学历者找不到工作,拿着文凭站在人流多处,希望有人能同情地赏几个铜板。

我是其中的一员,去海南还不算冒险,经由一个朋友介绍,冲着一本正在筹备的青年刊物而去的。那时的大陆绝少有娱乐刊物,我建议办成一本南方娱乐杂志,肯定会畅销的。老总却一定要为“我们永远的中国,年轻而古老的中国呐喊”。理想归理想,市场对他这种构想不认账,杂志创办之初就陷入步履维艰的境地。

这个杂志社组建人员,有七个省的人。这些人曾在当地做过记者或编辑,工作固定,收入也不错,但多是不得志者,想在海南一展宏图,同时赚点钱。但到这里后,工资时常发不出来,又背井离乡,大失所望,其愤怒可想而知。每到发薪之日,就是老总在劫难逃之时,他们把愤怒发泄到老总头上,甚至围攻老总哩。

我那时做编辑做记者做发行,三者兼于一身,也出于多赚钱的考虑,不至于活得尴尬。我们的稿件大多来源于海南以外的各省区,较少海南本地的。但偶尔也有一两个投稿者,我便从一位送稿的作者中认识了她。这是位大龄女青年,二十八九的年龄,河南人,长得壮实高大,方脸盘儿,因为奔波而变得十分憔悴,这副样子很难让人动心。和她在一块儿,也不会产生赏心悦目之感。但她的散文写得不错,有些无奈有些感伤有些忧郁,掩藏着淡淡的哀愁,很能打动同样经历的女性。青年刊物强调纪实,不太发这类过于抒情的文字,但我看了她几篇,确有过人之处,特选发了两篇。样书寄出后,她来电话表示感谢,幷请我吃饭,我们就开始接触。她不是那种不识趣的人,从不会勉强什么,如果我曾经请过她,她下次一定回请我,绝不肯欠半点人情债。偶尔打个电话相约,我即便婉言谢绝,她也不会抱怨什么,所谓君子之交淡若水吧。

在海南,我们还是有个去处,白沙头的天然海边浴场。从杂志社的文明东路出发,骑着辆“吱呀”怪叫的破自行车,要走上40分钟。这里每晚都有人来玩(除非台风暴雨时),因为海岸线很长,又是白色海滩,海滩上长满一簇簇壮实的红茎柳。夜时,有些蜥蜴在这里跳来跳去,海风柔和地吹来,在浅海边游上一会儿,再爬上岸随便找块沙地躺下,非常惬意。有一天,我同意和她相约前往。临出发前,我做了个十分后悔的决定,有位同事从宿舍里探出头,我顺手一挥,捎上了他。哪知这小子一路上讽刺我带上这么个丢份女伴,没趣透了。我回敬道:“在这样的生存状态下,还想欣赏美,做梦去吧。”

我们抵达海边,一轮银白的明月从东边冉冉升起,这天正好十五月圆时。海面平静,海风从远处吹来,有些咸腥味儿。海岸与海浪相接,发出轻柔的沙沙声响,很悦人耳。举目眺望,悠远而广阔,烟波浩渺,显得神秘莫测,让人顿生几分豪迈之气。我们说些闲话,不近不远,往海岸深处走,人渐渐地稀少起来。我们不约而同地站着,不太敢远离人群。这时,月亮真圆,月光异常明亮。她情不自禁地诵起《春江花月夜》来:“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我静静地聆听着,感到天地大海浑然一体,此刻她深深地沉醉其中,与美妙的大自然不可分割了。

我静看她时,发现她真是极美呀!还没等她诵完,我的那个同事,一个会写几首歪诗的家伙,极孟浪地冲过去深深地拥吻她。我气极了,那个拥吻她的人应该是我。

那一刻,我对美的理解得以升华。

红葡萄酒的浪漫

最初走近葡萄酒,记得是“王朝”刚刚上市时,因为它是一种超前消费,其价格有些令人咋舌。口感呢,除了微酸,好像没有别的可以称赞了,习惯于白酒的中国人感觉它还软绵绵的没劲。第一次喝它,也许受外国名著的影响,知道葡萄酒是和贵族的高雅相连的,于是我言不由衷地对出现的这个新品种称赞了一番,并预言说,中国不可能产生贵族,所以葡萄酒这玩意注定是没有销路的。

过了很久,我对葡萄酒都没有感觉,或者说,在脑海里,对它没有任何概念。即使它出现在餐桌上,也能视而不见。不知什么时候,听说中国产生了“一号饮料”,是某个国家领导人创造发明的,就是将红葡萄酒和雪碧或可口可乐勾兑后,变成一种介于酒和饮料之间的饮品。喝起来有些酒气,那种微酸的葡萄味则失去了,剩下的带着苏打的甜味,很适应于中国人口感。因是一号饮料,一时间很时髦,举国上下趋之若骛。

我真正接触葡萄酒,是在欧洲游历的那段时光里。也许因为环境的改变,也许是潜藏在我记忆里那些名著的影响。比如说:看到赛纳河,茜茜公主的皇宫,还有那些神秘的古堡,在多瑙河之滨流连忘返之时,难道不会喝点葡萄酒助兴吗?何况找中国白酒,有点难于上青天之感。面对琳琅满目各种各样的葡萄酒,我一时豪兴大发,产生了喝尽各种品牌葡萄酒的念头。现在想来还有几分得意,也使我欧洲之行留下了特别的记忆。

多的时候,我只能喝五六个马克的葡萄酒,也有十几个马克的,当然最贵的也没有超过35个马克,是准备买好了回来送人的,我自己忍不住把它打开喝掉了。记得那时我每两天去一次超市,每次总能兴奋地找到新的品牌带回去。真的,欧洲的大小国家太多,葡萄酒的品种也很多,现在数来还历历在目。我记得首先是从德国的葡萄酒开始喝的,依次排列的有法国、英国、意大利、奥地利、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荷兰、比利时、波兰,甚至还有如卢森堡这样的小国家。后来到维也纳待几天,也换了几个葡萄酒的品牌。

其实喝葡萄酒还是有些讲究的,打开瓶盖的时候,不要马上开饮,要让新鲜空气渗透进酒里,据说这样口感会好一些。我特别买了一个高脚的玻璃杯,先倒出一丁点来,在玻璃杯里摇晃一下,然后送进嘴里,抿一点,叭嗒叭嗒地咂着嘴唇,让葡萄酒溢满口腔,那股葡萄酒的香气慢慢地从鼻孔透出来,先就叫人陶醉了。这个喝葡萄酒的习惯我至今还保留着。我比较喜欢在喝红葡萄酒的时候,加一小块冰,把冰块放到葡萄酒杯里时,轻轻地晃动杯子,冰和玻璃杯撞击的那种清脆悦耳的声音,往往弄得我心旷神怡。拿眼看去,一条细细的白色的水线,从冰块中漂出,把那红得发亮的浓浓的葡萄酒,慢慢地化开来。然后中指和食指间托着玻璃杯的高脚,优雅地送到唇边,轻轻地呷上一口。那种微酸,那种冰凉产生的感觉真是没法形容。实在说,我不太喜欢白葡萄酒,尽管口感一样,也非常纯正,香味也能沁人心脾,但我固执地认为,葡萄酒应该是红色的,我自然就要喝红色的葡萄酒了。

人喜爱一个东西,慢慢地就会把它跟自己的命运连接起来。有两个与我生命有关的女人,因为红葡萄酒的缘故,把我们紧紧地连在一块。某个深夜,我的电话骤然响起。电话那头的声音告诉我,她喝了两瓶红葡萄酒,心里很苦很苦,而且摔到床下爬不起来。当我走近她的时候,她坐在那里看着我,一副孤立无援而又傻乎乎的样子。我十分爱怜地伸出双臂,她便顺势拥进我的怀里,把头深深地埋在我的胸口上……在一个国庆国际友人的招待会上,另外一个女人也喝了两瓶红葡萄酒。她一直强忍着,撑着回到家,吐了一地,大哭起来,哭了很久。在此之前的近半年时间里,我们先是剧烈地争吵,然后就是冷战,互相不理睬对方,好像我们建筑的情感之巢,面临着土崩瓦解。因为两瓶红葡萄酒的缘故,让她大哭了一场,吐尽了心中的郁闷之气,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红葡萄酒,难道是我的生命之源,抑或是我的爱情之源?

小镇·小厂·红衣女孩

一条小河从西边来,一条小河从北边来,在小镇这弹丸之地交汇。河上有一个小闸把关,泄洪时让水流入大河,干旱时让大河的水回流。这条大河说大也不大,是汉江的一条支流,人称“南支河”。南支河向东边县城方向流去,经过若干个小镇和大小河汊湖泊,通过一个大泵站(那泵站兴建时,曾有报纸报道,它的孔可以穿行一辆解放牌大卡车哩),这样内河的水便流入汉江。南支河静静地流淌,即使在盛夏涨水的时节,也是不紧不慢地流向东边。

记忆因为河流而生动,记忆因为河流而清晰,记忆因为河流变得丝丝缕缕缠缠绵绵。那是个很小的镇,沿着南支河堤有一家供销社,供销社旁有个副食小店,小店旁有个小餐馆,餐馆旁是个小巷,餐馆对面是个小粮店,粮店旁边还有个集贸小市,四邻八乡的农人会弄些地里的小菜、家养的东西在清晨做点小买卖。这是小镇的中心,镇上最热闹和繁华的地带。

在粮店和集贸市场之间有条小巷,小巷的西边围着农机修造厂的电锯板车间,小巷的东边围着它的机修车间。从这条小巷走上百十余米,就到了农机修造厂的大门。这个小厂在1950年代便有了雏形,那个时候通过互助组的形式,将一个打铁铺和几个老木匠老篾匠捏在一块儿,就成了一个家庭作坊似的简易小铺子。到了1970年代,工厂在此基础上有了发展,扩大了规模,遂更名综合厂。后来又有了铸造车间、机修车间、锯板车间,因为能铸造大船上用的起锚机、人力搅盘器、舵机等配件和抽水用的水泵,又改叫农机修造厂。这时我父亲作为书记雄赳赳气昂昂地领导着这个小厂,人丁兴旺,最多时有百十号人哩。

与小厂宿舍平行的还有条长满水草的老河,因为新河的开凿,把它堵塞了,于是半截死河成为小厂的天然垃圾场地。一排职工宿舍顺河沿而建。垃圾堆在夏天里发出一阵阵恶臭,加上西晒,宿舍的职工不敢开窗。乡下人在污染的环境里生活惯了,闹个小病小灾,身体还是抵抗得住的;真正有了大病,小厂北邻着小镇医院,看病很方便。那些白大褂在乡镇人看来,可是十分神圣的角色。医院北边,还有一所小学,总会传出孩子们的朗诵声。在新河岸旁,新建了邮电所、银行办理处、工商所、税务所。新河岸边也是镇政府所在地,镇政府之北,还有家以女工为主的编织厂。这个小镇,麻雀虽小,一切都很齐备了。

小镇最生动的地方在哪里?就是我呆过三四年的小厂。请听,那打铁车间新买的弹压机,敲起快要熔化的鲜红的铁块发出的轰隆声,就像向人们宣告它的存在和不可忽视,在南支河上行船的渔人也能听见。车修车间几架很大的车床、锯床、刨床,还有土法上马制作的机器,开起来是绝妙的“轰隆”交响曲,震得小镇的地面阵阵发抖。就算在白天,电焊的耀眼弧光也可使阳光黯然失色。到了夜晚,这弧光一闪一闪地直冲云霄,几十里地的天空可以看到它逼人的光芒。每星期小厂要开一回铁炉,用铁水浇铸铸件模型。那炼铁炉一开,鲜红的铁水不仅映红了工人的脸膛,烤焦了他们的工作服,而且把北邻医院住宅区的墙壁也烤得炙热。下班的时候,百十号人一拥而出;上班的时候,百十号人各就各位。这个小镇小厂的阵容是何等的气派呀!

小厂的工人来自四邻八乡的农家子弟,他们多是想在这里学点手艺。它最为兴盛时,我就是其中一员。在这里,我结交了一批好朋友。午休时,常结伴出去玩耍,新河北岸的那个女工云集的编织厂,成了我们想方设法要去的地方。夏日白天老长,下班后至少呆上两小时天才能黑。我们总会去镇上的小闸看着流水,诉说些年轻的心事。一天傍晚,我和铸造车间长相英俊的韩顺发、为了爱情带着女朋友私奔的机修车间的车工祁先标,还有一位锻工(铁匠新式称法)祁中州,一块在这里穷聊。不知怎么扯到会水不会水上了。祁中州说自己不会水,韩顺发不信,顺手把他推下闸。祁中州果真如秤砣落水,水面上冒出一串水泡。我们停住笑,惊讶地看着河面,半天浮不起人来。韩顺发急了,跳了下去,用头把人顶起来,还赔了一餐酒。我在这个小厂交了一大一小两个朋友圈子,经常在一块儿胡闹,互相纠缠。还有一群大我十余岁的大哥型的朋友,比如技术指导孙建清、被厂里姑娘们暗中青睐的孙安华、腿脚不便却有一身过硬技术的方组武,还有我在《红头绳》中提到过的那位女“幺爷”,后来,我又和一群比我小四五岁初进厂的青工们建立了友谊。像熊家堤的熊旺清、虾集小镇上来的小美女叶志娥、有个放电影大哥的丁名洋。我一度成为小小师傅,带过一个名儿很美的叫瑶君的女弟子。还有件趣事值得一提,我有个表姐余运香,也在这个小厂里,年龄偏大,怕嫁不出去,向我和韩顺发诉说。我们第一次听到女孩怕自己嫁不出去,深深地感动了,争着要为她作出牺牲娶她,弄得她又哭又笑。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小厂也产生过热血青年。万信海,是个长得极英俊的年轻人,他是那种可以被女孩子入梦的白马王子型的人物,可从不为色所动。他能做一手很好的木工活,绘制精美的机械制图,却要效法毛泽东似的革命,阻止中国产生修正主义。还有一位好友詹必发,长得胖乎乎的,不肯洗澡,脖颈处常常有一道道黑项圈。他上书中央领导人,认为中国要想民主,必须三党鼎足并立,像个固定三角形,可以起到稳定和相互钳制的作用。小厂能产生以天下为己任的年轻人,我因此为他们骄傲。想到这些朋友至今仍历历在目,想起他们的纯朴、豪爽和侠义,仍令我感到温暖和亲切。他们都曾热切地鼓励我能写点名堂,成为一个能够写书的人,或多或少给过我帮助。几次和韩顺发上县城,我都变着法儿往县新华书店钻,他总会为我付上一两本书款。我大量的阅读就是在这个小厂完成的。

在小厂的时候,我先和几个青工同住单身宿舍。因为爱学习,父亲也动用了他的权力,在孙安华去县城当工人后,我便搬到他的住处来了。他的住处在厂食堂内,一个不足6平米的小单间。我每天下班洗漱完毕,8点不到便上床睡了,到零点时分精神抖擞地起床看书和写点东西。就是现在,我在晚上七八点钟,精神总处在萎靡不振的状态中,也许是那时习惯留下的后遗症吧。

当我忆起我的小厂时,总会带着感恩的心情,充满了柔情密意。我每天早睡早起,如果在凌晨两点多钟起床,下半夜便会在灯光下度过了。看书或者写作三小时左右,食堂的师傅们已起床忙碌早点,我可以转悠着出厂门,吸吸新鲜空气,做做扩胸运动。在厂门口时,从粮店和集贸市场的小巷间开始不停地焦急张望;实在忍不住,会走进小巷,拐弯向左,向供销社方向走去。感觉有人来了,做贼心虚地闪进供销社旁的一个窄小的巷子里,鬼头鬼脑地探出头,又急不可耐地巡视。这时,耳朵变得特别灵敏,感觉行人隐隐约约地从远处走来。在这样的凌晨,赶集的人们只怕正在途中,还没有进入集镇。黎明的光亮显得很暗,有些薄雾笼罩在河面上,街道两边的马路因为几处建筑的遮掩,更显几分阴暗。我大瞪眼睛,侧耳聆听,终于听到那特有的熟悉的脚步声。渐渐地,脚步声踢踏而来,那个有些朦胧的人影跳动着,令我的心房发紧。其实,根本不用看,闭上眼时,她便活灵活现在头脑里。她是一位身体姣小的女孩,喜欢穿红色衣衫,脸型微圆,随意地扎上一束马尾巴,听凭它在脑后跳动。我最喜欢偷看她走路的样子,那不是走,而是一种舞,一种随意屈从身体行走的舞蹈,配上那常穿的红色上装,和那摆动的一束头发,像团火焰在腾挪在跳跃之中。她行走出一种节奏感,产生出一种雅致,一种神韵,像美的旋律,像河的波浪,成为这清晨小镇一道流动的风景。

初识她的时候,知道她是这个小厂会计的女儿。高中二年级时,因为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被老师点名罚站,她骂了句什么,挨了老师一巴掌,当场拽着书包跑回家,坚决不肯复学。父亲让她顶替正在生病的母亲为小厂工人们做饭。她那时还不到17岁。每天必须早早起床,去小厂食堂打杂。几次,我看见她想把蒸馒头的锅盖掀下来,费很大的劲也掀不动。当我和她相遇时,她总会冲我笑,嘴角处现出两个惹人喜爱的酒窝。她穿着很注意整洁,劳作时会套上护袖,扎着围兜,脸上溢出汗珠,会用手腕擦拭,擦拭的样子像小孩模仿大人的动作,有些可笑,有些可爱。不知什么时候,我便不自觉地偷偷跟踪她,为的是看她那走路的样子。偶尔,也会装成不经意地遇上她,她会望我笑笑,说不上两句话。这时的我喉头发紧,似有许多话被堵塞了,心发慌脸发烧。她在食堂打工,我在机修车间上班,最初很难见面。许是我看她的神色使她在意,再见我时,她多少有点不自在了,脸会微微一红,头会微微一扭,不好意思地偷笑,赶忙离开。有时上班中途,我会溜回寝室,她稍有空闲,我必瞒着食堂师傅偷偷地向她招招手,示意她到我房间里说说话。她第一次进我的寝室,对我到处堆放的书很是惊讶。因为有书作为话题,我可以滔滔不绝地讲许多经典故事,她常听得如醉如痴。我告诉她:“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制定了雄心勃勃的计划,并为之努力奋斗,我的未来一定很辉煌。她为我的自信而感动,有几次情不自禁地说:“你一定会有出息的!”这句话像只铁钉钉进我心里。

尽管我父亲能够领导这个小厂,我依然不能摆脱农家子弟这重身份。而她居住在小镇上,长相靓丽,在小镇上引人注目,有人给她介绍小镇医院里刚出卫校的年轻人。在人们看来,我们是不般配的。我的确什么也没有,家庭贫寒,身体十分瘦弱,相貌尽管不难看,却多少有些古怪。我只给她一个希望,她便投身过来和我合抱这个未来之梦。她常帮我誊清凌乱的稿件,在冬天里,双手冻得肿起来,青一块紫一块的。后来,我离开了这个小厂,豪气冲天,一门心思地回家做起“专业作家”,她便成了我生命中惟一的救命稻草,不断地给我买文学书籍、文稿纸,给我邮寄稿件的零花钱。在一个酷夏,我只穿着一条三角裤衩,伏在桌上写字,把双腿放在盛满水的桶里降温。她突然而至,见到这一幕,一向心静如水的她激动地哭了,十分肯定地对我断言:“你肯定会有出息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我们偷偷相爱了。小小女孩将她的一切都倾注在爱里:悄悄送我一个小首饰,用勾花针勾出贴领口的小图案,向年长的女工学织毛衣。不久,这个修造厂因为与武昌积玉桥一家残疾人福利皮鞋厂建立了关系,决定办一个皮鞋厂。我们被派往武昌学习,住在一个廉价的旅馆,白天同去做学徒,下班后便聚在一块。平时人多眼杂,很少有机会单独相处,即使在一块儿也难得说几句话,但只要可以不时地偷看对方一眼,已经很幸福了。

一个小女孩,在这个小镇上,守着一个男孩给她的一个未来之梦,尽情尽心地编织。她一次次地承受着来自家庭的压力,来自朋友的劝阻。特别是我自己成为“专业作家”后,整天处在梦游状态,被人称为“疯子”和“神经病”,被人看成无所事事不务正业整天胡思乱想之辈。她却坚信我一定能够成功。我真不知道她那柔弱的肩膀何以能承受这般重压,那脆弱的心灵何以变得如此坚强。我像一个在黑暗的深渊中摸索的旅人,目标太过远大,不知脚下的路如何行进;像不太会游水的人掉进了大海,多少次绝望得想就此沉沦下去。但我不能也不敢使她有半点失望,她对我的那份信任像条绳索把人绑得紧紧的,使我不敢有半点气馁,只能绝无退路地拼搏下去。多少次,我只有一个单纯的念头,哪怕一个字变成铅字,也能让她几分欣慰,不致于让人笑她有眼无珠。我们彼此依存,心意相通于这巨大的压力下,坚守着这块神圣的初恋阵地,长达7年之久。又过了几年后,我在另一个小镇见到她,她带着自己不足两岁的女儿,让女儿叫我“叔叔”,我连忙接过她的女儿抱了一下,就飞快地逃开了。回到住处,躺在床上,我整个身体像被抽空一样,疲惫到了极点。

以后的生活中,我和女性交往时,有人说我是个花花肠子花花心的泛爱主义者;还有人说我是个女性崇拜主义者;另有女性对我评价,认为我对女性的那种纯洁近乎一张白纸,总是乐呵呵地被骗。我不会介意别人对我的任何评价,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因为一位女性给我太多太多,我穷尽这一辈子也无法偿还!我惟一能做到的,是这辈子不能对女性有半点伤害,借以回报她对我的这份沉甸甸的爱。在和妻子恋爱时,我原原本本地告诉了那段初恋的经历,她也非常敬佩这位女性。一个寒假回到老家,妻子伙同我的小妹慕名去偷偷见过她,称赞她有出众的美,并强调说:“我特别指她的心灵。”

我出版第一部长篇小说时,在扉页上恭恭敬敬地写道:“谨以此书送给一位女性,是她铺垫了通往我事业的道路。”

两次相亲

1980年代中期。我进入一家小得可怜的乡镇企业,尽管小,在当地可也是了不起的大厂,有一百多号人哩。

在这里,我一边工作,一边继续做文学的春秋大梦。心想,如果自学成材,不是比大学生强多了么!那时,我订了计划,晚上早早睡觉,午夜起来读书写作,规定有人找我讲话不得超过三分钟。在贫瘠的乡间这么做,自然被人当作神经病了。我立志做作家的消息很快就被同事们知道了,大伙用十分怪异的目光看我,像看国宝熊猫似的。有人甚至说,一个连大学也考不上的人,竟然宣称当什么鸟作家,痴人说梦。

我自信我是一只鹰在一群鸡里,这些只不过是鸡的议论。它们之所以如此议论,是没有看到鹰振翅高飞时的情形。我暗暗发誓,一定要飞给他们看看才行!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看我,有几位和我一般大小的年轻人,认为我有如此雄心,定会成功。他们有时给我买书,使我不至欠缺精神养料;有时请我吃饭,便于加强营养,保证前途无量的贵体,而且尽可能地不打搅我,令我十分感动。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成功了!其实我明白,离成功还十分遥远,不过是在小报上发了几个豆腐块,最成功的也只是在省报上发了个通讯而已。于是,朋友们为我大造声势,见人就说:“他是作家,上了省报的!”陌生人一听,都睁着奇大的眼睛看,这在贫穷的乡村小镇可不得了,甚至有人称我为文曲星。那时文学青年很多,我们自动结社,县里也常搞点讲座,我得以有机会去县城,一位同事调进小县城的一家企业,他也是我有“出息”的鼓吹者。这时,我经历了平生的两次约会。

我的这位“出息”鼓吹者,认识了一位少女。那少女幷不太喜欢什么文学,当然书还是会看看的。她对作家也很崇拜(我忘了她在哪里工作)。而我这种人,尽管还不能称为作家,可是苗头在那里,今后会前途无量。在这位热心的朋友安排下,我们在一个黄昏终于见了面。朋友简单地介绍了一下(其实他做了大量的幕后工作),给我们单独接触的机会。请想想,我一个乡下青年,土里土气,只不过发了几个豆腐块文章,别人在起哄,我有时情不自禁地飘起来,但大体对自己还是有点认识的,心底十分自卑。对这次约会,我实在说,不抱什么希望,也不奢谈什么朋友。当然,为了使自己不显得土气,精心修饰了一番,但形象在此,气质在此,爹妈给的,后天也不足,是无法解决的问题。罢罢罢,权当本人作为作家体验生活吧。

见面后,姑娘主动伸出手来,还微笑地称我为“作家”。她身上的香气熏得我几乎不能自持,她落落大方的态度又使我紧张的神经多少有些缓解。我领着她从一个小巷出发,打算上汉江大堤,在那里承受习习凉风,施展一下自己的才华。我们和介绍人分手后便进入小巷,好像这小巷并不算长。我这人特爱激动,还有一点就是走路出奇地快,到现在也没有多少人能走过我。我一边打手势,一边畅快地谈着,先从我涉猎的世界名著谈起,然后谈我的构思、谈我的理想……谈着谈着,我就激动了,找不着北了,我手舞足蹈,完全进入了自己的世界,特别是面对一个来自县城里的好看的倾听者。

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来到汉江大堤上。凉风吹来,我有些清醒了,才感到自己口干舌燥,因为太激动声音也有点嘶哑了。这时,我回头去看身旁含情脉脉的少女。天哪!她的人影早已不见了!我慌极了,赶忙睃巡汉江大堤上下,她她她……一个鬼影子也见不到了。这就是说,我在小巷里就把她弄丢了。真太浑!我狠狠地骂自己,疯狂地冲下堤去,往回来的路上找丢失的姑娘,那姑娘哪里还有半点影儿!第二天,介绍人传来了话,姑娘向介绍人评论说:给她介绍一个神经病干吗?我挨了顿臭骂。但事已如此,再也无法挽回。

可是热心的朋友认准我是个天才,是绝对有出息的,他一定要为我找个县城的姑娘,他认为只有县城的姑娘才能配我。不久,又介绍了一位在储蓄所工作的,他的远房表妹。要知道,在银行工作可是金饭碗哪,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而且姑娘对我这个未来的作家有兴趣,我能不高兴吗?我充分汲取了上次的深刻教训,总结出失败的原因就是走路太快,太爱激动。为了有效地防止重蹈上次的覆辙,我冥思苦想,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了办法。按照散步的步子,我在两小腿之间拴了一根细线,只要我激动加快步伐,这细线就会提醒我,让我悠着点儿。

黄昏又至,我们通过热心的朋友简短介绍,又出发去汉江大堤谈情说爱了。我自控能力较差,幸好这次有细丝儿时刻提醒,但我无法口惹悬河,发挥不太正常。过了将近半个小时,姑娘连打了呵欠,说有点累,想回去休息了。我没法,决定送她回去,却被她一口回绝,只好怏怏不乐地各自分手走了。

哪知第二天早上,热心的朋友把我从床上揪起来,破口大骂道:“你他妈的不喜欢别个姑娘伢,也不要装跛子吧!”天哪!我昨天真是个跛子吗?

从此,我结束了由介绍人来为我介绍女朋友的光荣历史。

小厂女工

我想男人就应该皮肤黑黝黝的,这是健康肤色,并能显现出躯体的健美。皮肤白皙是女人的专利,俗话说,一白掩百丑。我曾注意过长相一般,而肤色洁白的女性,的确别有一番韵味儿。

一个男人肤色长得非常白,是个什么样子,会叫人羡慕吗?当然不会。很不幸,本人尽管出身于贫瘠的乡村,经常日晒雨淋,皮肤就是不黑,有时为了让自己肤色变黑,我有意穿上短裤在无人的旷野晒它个几小时,皮肤晒得发红,可几天后,蜕掉薄薄一层,还是白皙如初。就是现在,比较亲近的女性,对我嗤之以鼻,发表评论说:“你这么白,真是异怪死哪!”

多年前,我曾在一家小厂待过不下于三年的光景。这小厂坐落于靠湖边的一个小镇,我那时分配在机修车间当车工,好像不超过二十岁。因为身体皮肤白皙,害怕被人耻笑,从来不肯穿短裤短袖。这对于一个调皮的大男孩来说,是极不正常的。不超过二十的青年,生理年龄不大,但心理上总想表现自己成熟老练,装出一副能说会道油腔滑调的样子来。其实装的总是装的,就像嫩黄瓜上长满了小小墨绿色刺头儿,只眼望穿,是一条嫩黄瓜吧。我还有个坏毛病,特别爱脸红。因为皮肤太白,因为羞涩,脸便像泼血一般的红透了。我在自己脸发烧时,赶紧双手捂脸,这么一来,比让人看脸红更好笑更滑稽。

在这个小厂,最值得留念的是,我有个悄悄的小小女朋友。我们偷偷地爱着,谁也不知道,爱得甜甜蜜蜜,忘我而投入。有一天,剥给她一块糖,她居然在机器的轰鸣声中,趁众人不备,用她的小嘴把糖喂给我,这可是一件十分胆大的举动,让我至今不能忘怀。

这个机修车间,多是大嫂型的女工,她们做工精细,很赢得客户的信任。我太羸弱,干不了太重的体力活,便分配在这个车间里,在女工堆打滚。女工们边干活,边说些荤话,藉以打发单调的时光。她们动不动就拿我打趣,在我这里揩油占便宜。我也想和她们插科打诨,冷不丁捏她们一把。我倒觉得这蛮好玩,可我那小小女朋友却不高兴了。我赶紧申明,是她们撩拨我,我是被迫的。她愤怒地指出:“看你那一脸笑,还被迫的,被迫个鬼哟!”为此她常和我赌气,不肯理我,我也不知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有段时间,我尽可能回避这些女工大嫂,不理她们的挑逗,哪知更激发女工们撩拨的兴趣。

有一天,我那小小女朋友请假,女工大嫂们又那么不紧不慢地撩拨我。机会来了,我挖空心思拿她们的身体开玩笑,比如谁长得胖,叫她是个面粉袋。谁长得圆,骂她是个猪也不啃的番瓜,还把她们平日里在床上做的什么丑事也编排一顿(其实,那时我根本不知道她们在床上怎么做,只是为了报复胡说一气罢了)。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真是惹祸上身。女工们一阵嘀咕,从四面包抄过来。我好笑地看她们,心想她们能把我怎么样?我一个男的,还怕对付不了这些娘们吗?她们就此扑过来,有的揪我,有的搔我,最要命的是她们胳肢我,我本来怕痒,她们这么一闹,我浑身软瘫,像团没骨头的泥巴塌倒在满是油污的车间里。不知是谁说了句:“把这个小白脸全扒了。”我一听,嚎叫一声:“你们敢!”哪知这句话出口,恰恰刺激了她们。她们围上来,揪揪捏捏,嘻嘻哈哈,三下五除二,把我身上的衣服全扒光了。还狠狠地掐我,有几处青紫印好久没有消褪。我的血往头上涌,平生第一次面对这种局面,实在不知如何应付。

坏就坏在这时我那小小的女朋友,不知为了拿件什么东西,返回车间。她迟不来早不到,恰恰这个时候来,真是要命!她进来时,见到这一幕,像被雷打的惊呆了。我们眼睛一对视,她双手捂着脸,“哇”的一声,大哭着跑走了。女工们这时才意识到闯了祸,住了手。我慌忙套上衣服逃也似的跑回宿舍。

那次我几天都不肯出门见人,太丑了,实在说恨不得死了才好啊!

童 婚

童婚对现代人来说,已经很陌生了。在过去的中国社会里,就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与生俱来的。1949年以后,因为强调婚姻自由,又处于新时代新社会新风尚下,社会风气的确焕然一新。但在1960年代的中国乡村,强劲的婚姻自由之风还是难以吹进这天高皇帝远的偏僻乡村吧,童婚之俗在这里依然盛行。

童婚的确定,其仪式并不复杂。媒人是第一重要的因素。有俗话:“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老人们每每议及“媒婆”的重要性,就拿出七仙女来作比:“连神仙结婚也要槐荫树做媒,何况我们人乎。”媒婆是谁也离不开的角色,她们的形象却十分糟糕,乡里流行的“长舌妇,嚼舌根,骗了男方骗女方。一旦姑娘进了门,媒婆从此扔过墙”,便是对她们的生动写照。事物往往就是这样互相矛盾。我们家乡流传着一个关于媒婆的著名故事,似乎可以将媒婆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说的是媒婆给一个塌鼻子的姑娘和跛腿的青年做媒。相亲时,媒婆让跛腿的青年骑马,让塌鼻子姑娘拿簇鲜花放在鼻子上,结果双方都为自己的好运而庆幸不已。等到成亲真相大白时,双双起劲地骂媒婆不是好东西。几个日子的鱼水之欢,两人回头一想,如果不是媒婆的如此心计,哪有他们今日的美满呢?他们的这种缺陷能够产生婚姻吗?他们不得不感激媒婆。听说“走马观花”的成语就是从此而来。家乡的媒婆居然能创造出成语,这多少令人有点自豪。

媒婆有业余媒婆和专职媒婆两种。所谓专职,不外乎所做媒的成功率高,能言善辩巧舌如簧,慢慢地就靠做媒过活。如果做媒一旦失手,那就自动退出“媒妁”这个舞台。我小时候认识一个称之为“三婆”的老人,她凭那张三寸不烂之舌,撮合了许许多多少男少女的好事。可是有一次,不知那个环节出了纰漏,姑娘迟迟不肯出门,迎亲队伍迟迟进不了村子。后来弄得两亲家对打起来,婚事就此告吹。三婆便对自己的失败做了个了断,上吊自杀了。据说后来她的鬼魂迷惑新娘大哭大闹,逼着新郎家重开酒席,迎娶了新娘。

有了媒婆这个角色之后,算命先生可是不能少的。算命先生在家乡也是一道风景。他们通常穿一件蓝色的长袍,戴一副圆圆的墨镜,左手擎着竹篙探路,右手拇指和食指叉成一个倒八字型,这样可以十分灵巧地挑着那只微型铜锣,中指和无名指处夹着一个小锤子,走上几步就敲上一敲。尽管锣小,声音倒是不小的,向湾台中的老人和女人们通报他们的到来。被人邀请时,算命先生总是悠悠地坐下,慢声细气地询问:“你郎问么家沙?”家长答道:“问婚事。”于是算命先生要了男方的八字、女方的八字,哪怕双方当事人尚在奶窝里,只要问婚事,就称男方和女方,这一点不能含糊。家长报上生辰八字来,算命先生先是一阵念念有词,既而用拇指掐一掐点一点中指和食指上的三段关节,用上下唇“吧哒”一下,家长并不是十分着急,只是提高声音道:“你郎说!”算命先生说:“相克。”家长依然说:“照直说。”算命先生说此女命相硬,或曰属相相克,如果是克夫之命,那可是另当别论了。相克之事基本可解,比如用换名方式,命里如缺水名字上就加三点水,缺土就加土,反正要把这相克化解掉。童婚通过算命先生确认,就可以选一个良辰吉日,日子也是算命先生来定。

以下的仪式就叫做定亲,也可以说是“抬盒子”。但男女双方各有叫法,男方叫“发八字”,女方叫“接八字”。有两个“投帖”之人,这人通常由男方的同辈哥哥担当此任。“投帖”的两个人用扁担抬着盒子,盒子呈四方形,上了大红朱漆,盒面上贴着一个大大的“喜”字,盒子里装上定亲布料,其中有华达呢一匹五尺、灯芯绒一匹六尺、纺绸一匹五尺、毕叽呢一匹五尺、绸缎两匹各五尺、花洋布一匹五尺、上等棉布一匹八尺,凑足八套。还有两块肥皂、两双袜子(如果是丝袜那就更上档次)、二十条手帕(这是送给女方同族的姐妹们的),特别不能少的是一打绣花线,这对女娃将来有很强的暗示,希望长大的女娃能心灵手巧,女红做得拔尖出众。殷实的人家还要扯上几尺当时难谋的的确良布,如再加上一对耳环、一对手镯的话,估计这个“抬盒子”将轰动四乡八邻,这不是一般人家可以做到的。盒子的上面,则是一刀肉、两条红鲤鱼、两斤红糖、六斤糖果、二斤油面、若干包茶食(是一种糕点类食品)和若干瓶酒(其数目要以女孩子家父辈兄弟们多少来定)。出门时就放上一挂鞭炮,这样“投帖”者就可以和媒人一同出发了。到了女孩子家,也放上一挂鞭炮,叫做“迎亲”。媒婆和“投帖”者喝茶时,女娃家就简单地举行一个交接仪式,把男娃的生辰八字和女娃的放在一块儿,然后郑重地放在女家祖宗牌位上,上香烧表,先简单介绍男方家世,特别告诉祖宗,我们家和这家没有世仇,这家人很厚道很殷实,和他们结亲门当户对,珠联璧合。又说,祖宗们昨天没有托梦来表示异议,今天人家已送来“拜帖匣子”,这亲事是两边祖宗终审通过的云云。祷告完毕,皆大欢喜,定亲仪式暂且告一段落。

当男方返回时,女方如果不回赠一点东西给男方,就显得失礼了。但也不宜太过铺张,聊表心意即可:一套笔墨纸砚——一支毛笔、一瓶墨汁、一个练习簿和一个砚台,希望男娃满腹经纶,今后夫唱妇随。女方还须给投帖的两人各打发一双袜子和两块钱。一般说来,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女方一根线也不能动用,一直要完整地保留到双方结婚,才显得女方会攒钱会持家。这有两个原因,一是怕男方笑话;二是留条后路,以防女方要退亲时,男方故意刁难,索要与当初一模一样的聘礼。但如果是男方要求退亲的话,女方就不必退还聘礼了。一旦形成这种关系,男方就叫女方父母为“亲爹亲娘”。这种叫法不知缘于何处,听起来似乎比自己父母还要亲,或者是取悦对方父母的一种做法。

我也有一次童婚的经历,是我姑妈撮合的。姑妈给自己娘家的侄子找一个她婆家的侄女。这门亲事一旦说成,那她的娘家与婆家的关系就亲上加亲了。在姑妈的不懈努力下,我出生不到两周岁就定亲了。为我掐算婚事的是祖母的巫师顾问铜伯先生。铜伯先生可是我们这一带声誉最高的算命先生,他支起耳朵听了听我的声音,掐指算来,说我们还是很般配的,只是这娃儿生于午时,命相太旺,扯起嗓门一叫,这般“吓人巴沙”,嘴巴真大,这娃儿吃“四方外头”的饭,不是一般的姑娘拴得住的。当我们的亲事解聘之后,我母亲还反复在姑妈那儿表白说:“这铜伯先生早就断了言的,命该如此的!”

我上小学三年级时,正好和定亲的姑娘同一个班级。好就好在我任班长兼学习委员,这样在心理上还是有点优势的。有一次惹烦了我的同桌,他便在课休时扯着嗓门:“某某某/某某某/是一对!某某某/某某某/是一双!”他尽管不指女孩子姓甚名谁,同学们都心知肚明,于是教室里成闸门打开之势,他叫一声,教室里随即起哄一次。小女孩“哇”的一声捂着脸逃回了家。

成为所称的回乡知识青年后,我痛切地感到不管认命与否,我都将遭遇土地,弄不好还得和它打上一辈子交道,这是我不肯甘心而又不能不面对的现实。那时候,一边在田地里劳作,一边默默凝视着远方,总是那样胡思乱想,长夜难眠。因为分田单干,不得不学会犁田。那牛见了一个戴眼镜的瘦弱青年犁田,似乎也觉得软弱可欺,半天下来只肯走两圈,无论怎么推、拉、赶、打,它就是钉在原地不动,让人又急又气,欲哭无泪!我伤感又难过,前途在绝望中更是一片渺茫。另外一件事也压迫着我,定亲女家已通过姑妈要求送礼,就是要男方每逢端午和春节时给女方的家族长辈送礼,通常要送上三五年,叫做“送茶”,我想这大约是女方对男方长时间考查之后,取得的一种认同过程。送上一两年后,男方便利用每年两季的送礼时节,反复向女方“求亲”。已被要求“送茶”,这就意味着,我已长大成人了,一旦结婚,将永远被拴在这片土地上了。起先,我是不顾一切极力抗拒,但面对各种势力的软硬兼施,尤其是母亲的泪水,我被套上了,屈服了,在一种极度的不甘心之中开始了我的婚姻之旅。

王家有女初长成。有些丰满的身形不失婷婷玉立之态,十分健康的肤色,那是尽情沐浴阳光的结果。她总喜欢微微垂一垂头,拿她那黑得放光的眼睛飞快地向我挖过来,随即绽开荷花般的有几分波纹的笑,笑中露出几丝顽皮来。总喜欢说一会儿话,便轻轻地撮起她的下唇,吹一吹那稍嫌过长的流海,因为流海总是遮盖她那神韵十足的眼睛。我常盯着她想,那个和我同班的同学哪里去了?那个扎着羊角小辫的丫头片子哪里去了?生命在青春年少之时,都会呈现出耀眼的光芒,何况这个在阳光下茁壮成长的少女呢?我们家自从搬到了河那边后,和她们家隔河相望,抬眼便可眺望她家房后的一块水杉林。记得一个有雾的深秋的早晨,她几乎是怒叫着她那淘气小弟的名字,要他回来。这句短促的声音,居然能冲破重重雾障传入我的耳膜来。我一定是会心地笑了。这就是乡村的朴实动人之处,日出而作日落而归,鸡犬之声相闻。那时候,哪里能体会到这些美妙之处呢!

转眼到了第二年春上,我清晰地记得那是油菜花开得金黄的时节,我顺着我家房前的田中小径往西慢慢走去。小径北边是绿得诱人的麦苗,在微风中翻滚着波浪;南边是成片的菜花地,那金色流苏让人感到那小小田径摇摇欲坠,稍不小心定会冲埂而过。我慢慢地在这绿浪金波中走过,那个拐角处就是她的家。那个春日的黄昏,夕阳西下之时,田埂上有一株默默无闻的垂柳,她就斜靠在这棵小树旁。夕阳的余辉把她点染得十分圣洁,垂柳的细枝在她脸上轻轻地拂面抚摸。春虫们已经开始了柔弱的鸣叫,垂柳上还有两只无名小鸟在嬉闹。她却烦乱地挥了挥手,驱走了两只小鸟。她的目光直逼过来,这是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正视我。我被那目光逼得有些慌乱。她用上牙咬了咬下唇,然后猛地吹了吹眼睑上的流海。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直呼我的姓名。我从已习惯了的她对我称呼的“哎”中反应过来,预感到这次相处定不寻常,镇静地以目光回敬过去。她憋住气尽量用平缓的语气说:“你的心越来越野,你的心越来越大,我是拴不住你了。你要走也可得,但你要答应我,走得越远越好,让我永远见不到你!”

又过了几天,春耕播种时节又至。我们家的一块改种水稻的责任田在她们家屋后,正好与她们家的水稻田相邻。在朦胧春雨中,两家背对着背播插早秧。她斜面看我,我向她招手致意,她却径直向两家公用的田埂走过来。我只好迎了上去。她对我既怨又恨地说:“你怎么还在田里?为什么还不走?”

就这样,我的漫长的童婚之旅便宣告结束。

红头绳

你有过在睡梦中被暴打的经历吗?而施暴者恰恰是你母亲。母亲不是气急了是不会如此狠心的,而你做的是一件至今也想不明白说不清楚的事。这的确是在幼年时最为尴尬的事情之一。

事情要从一件红色的绒线衣说起。拥有红绒衣的时间,应该是在学龄前,也就是六七岁的样子吧。红绒衣的来历很复杂,母亲那时向人反复讲述过,故我记忆犹新。这绒衣是我外婆娘家弟弟的女儿编织的,这个女儿我叫她幺爷,为什么这样称呼她,据说“幺爷”的祖母是我祖父的姑妈的缘故。外婆有三姐妹,有一个大姐(我叫她大爹)在天门港,全家都是做工人的(那时是多么令人羡慕的职业),这大爹家有两个儿子,一个叫大双一个叫小双,让叫做“幺爷”的女儿为他们编织两件毛线衣,“幺爷”便用他们的“落头(意为剩下的)”给我编织了这件毛绒衣。为什么“幺爷”要给我这件毛绒衣呢?原来那时父亲在一个小厂做书记,她想当工人,按说还有点行贿的嫌疑。

这件毛绒衣在湾台绝对只有一件,甚至可以吹牛在我们周围的湾台恐怕也只有一件。一时间,母亲是何等地自豪!每逢和人说话时,只要我在场,她三句两句后,便把话题引到了毛绒衣上。于是妇人们“啧啧啧”咂咂嘴巴:“哟哟哟,这么金贵的东西一穿,人变得几多体面啦!”我被脱去了两层外衣,让观者好好地摸一摸,又赢得了许多赞美声。

毛绒衣在别人眼里这般金贵,穿着它就会产生十二分的得意,自然不是谁都可以碰可以摸的。比如常和我在一块玩的小伙伴,第一次感到了他们的手像乌龟爪子那么脏。他们的手一伸,我皱起眉头,把身子一摆,从鼻孔里“吭”了一声:“想摸,洗手去!”因为有了红毛绒衣,我的身形动作有了很大的变化,弄得一起玩耍的男孩子又气又恨又蔑视又看不起,以至和我绝交。但我自我感觉特好,不在乎谁和我绝交,对他们的脏爪子还可以眼不见心不烦呢。那时节白毛女是一种时髦,杨白劳在大过年时为女儿扯了二尺红头绳。惹得湾台的丫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下载完整电子书


相关推荐

最新文章


© 2020 txtepub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