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值典藏:世界经典推理故事大全集(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6-09 03: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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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英) 柯南·道尔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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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值典藏:世界经典推理故事大全集

超值典藏:世界经典推理故事大全集试读:

前言

谓推理小说,是指以推理的方式来解开故事谜底的一种小说,故事中通常都包含有凶杀案和侦探,是以找出杀人凶手为中心所来展开推理的。推理小说的内容与侦探小说基本一致,区别在于它更注意运用科学的逻辑推理手段来拨开疑云迷雾,揭示案情以及侦破的过程。不过,也有部分推理小说并非以凶杀为主题,比如找寻失物或破解离奇事件的谜底等。

推理小说起源于欧美,在20世纪60年代大行其道于日本。推理小说甚至成为了继茶道、歌舞伎、相扑和漫画之后的日本“第五大国术”,这也使得日本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世界推理小说的发展中心,推理小说这个称谓,也是首先在日本启用的。

出色的推理小说,往往情节曲折离奇、引人入胜,作者通过对故事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精辟准确的判断,让读者不仅能获得艺术上的享受,而且也能得到思维方法上的启发。

日本知名推理小说家绫行人说:“写推理小说的人是喜欢恶作剧的孩子,至少我的确如此。总是在想如何在公平与不公平的边缘‘欺骗’读者,而自我陶醉。因此,出示作品时总是难免情怯,并且背地里窥探别人的反应。这种感觉,实在太美妙了。”

从读者的角度而言,阅读推理小说,又何尝不是一种美妙的享受?它们能让你在纷乱的迷宫里探索到智慧灵感的出路,在虚拟的环境里锻炼敏锐的观察力,在环环相扣的故事中体验水落石出的快感。

短篇推理小说不像长篇那样拥有较大的发挥空间,因此,相比之下,杰作更是寥若晨星。本文从那些屈指可数的短篇推理杰作中,甄选了数十篇最具代表性的作品:

在《金甲虫》中,你看到的虽然是探险寻宝,而非侦探破案,但其情节之曲折、逻辑之严密以及对密码破译的描述之精彩等,已经将暗号推理的内涵演绎得淋漓尽致,以至于后来所有的暗号推理都难以望其项背;

在《失窃的信》中,你见识的不仅仅是一个精彩的推理文本,而且还是一个被拉康、德里达、约翰逊、霍兰德等精神分析大师、解构大师、女权主义批评家和接受理论大师用来阐发各自理论的道具;

在《敦厚的诈骗犯》中,体现出的是弱肉强食的社会现实,如弱者的无助、底层劳动人民的辛酸,折射出了人生的无奈,读来感人至深,令人久久回味,这是一篇社会派推理的典范;

在《五个钟表》中,你将为凶犯所设计的五个缜密而连续的诡计,以及精湛绝伦的推理而深深折服,它会让你坠入推理小说的无边世界。这是一篇不可不读的本格推理精品,亦是破解不在现场证明的首屈一指的杰作;

在《步行九英里》中,尼克·威尔特教授仅仅凭借“步行九英里并非易事,特别是在雨中”这句话,就侦破了一桩命案,这篇以反向嵌入方式来破解谜团的推理故事,让人领略到了推理世界的无穷变化与博大精深;

……

一个故事包含一个推理,一个推理带给你一次启迪,一次启迪意味着一次思维的激荡与跳跃。

你若想更进一步走进推理的世界,领略更多推理大师的杰作,了解更多巧妙无比的谜网设计、出乎意料的故事情节、不到最后永远也猜不出的结局,那么,就请你往下翻阅本书,随主人公一道,步步为营,步步推论,通过严密、科学的推理,来破解一桩桩疑案,找出故事唯一的真相。

血字的研究

[英国]柯南·道尔初见福尔摩斯

我叫华生,是一名军医,在第二次阿富汗战役中受了重伤,幸好我的勤务兵把我从战场上救了出来。可没想到大难不死后,我又染上了伤寒,只好被送回国内,得到了九个月的休养假期。

回到英国后,我无亲无友,像空气一样自由自在。我先在伦敦的公寓里过了一段奢侈的生活,花掉很多积蓄。后来我实在撑不下去了,便决定换个地方居住。就在这时,我遇到了一个老朋友小斯坦弗。“真是奇怪,今天是第二个人跟我说房子的事了。”他嚷嚷说。

他说的那个人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说实话,小斯坦弗并不看好我和福尔摩斯合租房子。他说:“福尔摩斯在一家医院化验室工作,是一个思想古怪的家伙,痴迷于一些科学研究,冷血到无情的地步,我曾经见他用棍子抽打尸体呢!”“他精神上有问题吗?”我忍不住问。“不,不,据我了解,他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他有很多稀奇古怪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这就没问题了。我愿意和一个好学又沉静的人住在一起。”于是,在我的坚持下,小斯坦弗带我去找福尔摩斯。

走过一个窄窄的胡同,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又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这才看到走廊尽头的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座高大的屋子,里面杂乱无章地摆着无数器皿。一个瘦瘦的男人正在聚精会神地工作。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立刻抬起头来,兴奋地喊:“我发现了,我发现了!”那种神情就算发现了金矿也不会比他现在显得更高兴。“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红蛋白沉淀,别的都不行。”他兴高采烈,像小孩子拿到了新玩具似的,让我们看他的惊人发现。

他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用吸管吸了一滴血,放在水中,向我们解释说:“这点鲜血放在一升水里,占溶液成分的不到百万分之一,看着,好戏就要来了!”说着,他加了几粒白色的结晶进去,又滴了几滴透明的液体,很快,溶液变成暗红色,一些棕色颗粒沉淀在瓶[英国]柯南·道尔底上。“看到了吗?这种新试剂比以往的方法好多了,不论血迹新旧都可以发生作用。”福尔摩斯依然很兴奋。

我们都向他表示祝贺。然后,小斯坦弗给我们相互作了介绍,福尔摩斯热情地和我握手,俏皮地说:“看得出,您到过阿富汗。”我听了,吃惊地张大了嘴巴。

福尔摩斯没有理会我的吃惊,嘟嘟囔囔地说:“如果我早点发现这个方法就好了,它差不多可以在二十多个案件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说着,他一边摇头叹息,一边把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破口上。我看到他手上几乎贴满了同样大小的橡皮膏,由于受到强酸的侵蚀,手已经变了颜色。

我趁机观察了一下福尔摩斯。他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人,瘦瘦高高的个子,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警、果断,方正的下颌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福尔摩斯听到我想和他合租房子,似乎非常高兴,立刻和我约定明天一起去看房子。

走出实验室,我忍不住问小斯坦弗:“见鬼,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这就是他特别的地方。”小斯坦弗意味深长地一笑说,“他在了解别人方面,几乎比所有的人都高明得多。”血字的研究

第二天,我们到贝克街221号看了房子。房子很舒适,有两间整洁的卧室、一间宽敞明亮的起居室。我们都很满意,当即租了下来。我们很快就搬到了一起同住。我整天没什么事做,福尔摩斯成了我最好的观察对象。他是个非常有规律的人,每天早睡早起,把多数时间消磨在化验室或是解剖室里。他高兴的时候,精力旺盛,懒散的时候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动不动。他的知识面非常广博,对化学、解剖学、植物学、地质学、惊险文学、法律等相当精通,但对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又几乎一无所知,令我惊叹又好奇。

我原本以为福尔摩斯和我一样孤独,没想到他的拜访者竟然有很多很多,而且社会上各个阶层的人都有。有衣着整洁的绅士,有时髦的年轻姑娘,还有邋遢的老妇人……每当这些人光临我们的房子,福尔摩斯就会请求让他使用起居室,说那些都是他的顾客。天知道,这让我对他的职业好奇到何种程度。

我们逐渐熟识起来,在一次闲聊中我坚持说肯定是有人事先告诉了他我刚从阿富汗回来,或者是他瞎蒙的。福尔摩斯急切地分辩说:“嘿,那是我用观察力和直觉分析法分析出来的!”“我一眼就看出你是个军医,华生。虽然你的脸很黑,但手腕处却露出黑白分明的皮肤,这说明你的皮肤本来是白的,脸上、手上都是在炎热地区晒黑的。而且,你憔悴的面容、僵硬的左臂,都说明你刚刚经历了战争。从国内目前的战况看,在炎热地区参加的战争肯定是在阿富汗。这就是我对你的判断。”

原来如此,听完他的解释,我心中豁然开朗,忍不住对他所谓的直觉分析法稍稍表示了一些兴趣。这令福尔摩斯非常兴奋,他带着点孩子式的得意告诉我,他是一名私家咨询侦探,也可以说是侦探们的最高裁决机关。葛莱森、雷斯垂德、麦克唐纳等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都会来找他帮忙。世上还有这种职业?我觉得他在吹牛皮,可又不想与他争辩,就转脸看向窗外。这时,街面上一个体格魁伟、衣着朴素的人正在焦急地寻找门牌号。我想换个话题,就随口说:“不知道那个人在找什么?”

福尔摩斯跟过来,看了一眼,立刻说:“你是在看那个退伍的军曹吗?”

我心中暗暗发笑,这个狡猾的家伙,明知道我无法去取证,就顺口胡说八道。我正在心中遗憾不能揭穿福尔摩斯的阴谋,让他出丑,刚巧,那人竟然走进了我们的房子,把一封信交给了福尔摩斯。

哈,机会来了!我抑制不住心中的得意,走过去问:“请问您的职业是什么?”“当差的,先生!”他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端正身体回答说。

我看向福尔摩斯,故意提高嗓音问:“您过去是做什么的呢?”“军曹,先生。”他高声简单地回答说。

福尔摩斯的理论又一次得到了证明,我心中大吃一惊,忍不住向他请教:“你是怎么推断出来的呢?”“这很简单,”福尔摩斯说,“隔着一条街我就看到他手背上刺着一只蓝色大锚,再看看他军人的姿态、军人式的络腮胡子,还有他自高自大、发号施令的神气。从这些都不难判断他做过军曹。”“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称赞。“这算不上什么。”福尔摩斯说着给我看刚收到的那封信,“这件事才看起来不寻常呢。请你好好看一下吧。”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昨夜巡警在凌晨两点钟,在一长期无人居住的房中看到了灯光,他们前去查看时,发现一名男子死在了房中。房间中有几处明显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我们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明显的线索,更不知道凶手的情况,所以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葛莱森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都是伦敦警察厅的侦探,他们两个相互不服气对方,常常因案件的处理方式而争吵,都认为自己是最优秀的侦探。不过雷斯垂德比葛莱森更踏实、肯干,也肯听取别人的意见,所以他和福尔摩斯合作的机会比较多一点。“他们只会等我解决案子后再宣扬成他们的成绩。”福尔摩斯讽刺地说,但他仍然招呼我动身去凶案现场。

距离凶案发生的空房子还有一百米左右,福尔摩斯就坚持下了马车,在泥泞不堪的路上走来走去,两眼茫然地注视着地面,一会儿蹲下来比较马车的痕迹,一会儿检查地上的脚印,忙得不亦乐乎。我冷眼旁观,认为他纯粹是在装模作样。因为那泥泞的路上即使有凶手的脚印也早已被踏乱了,根本分辨不出什么。

葛莱森从房子里跑出来迎接我们,他是一个头发浅黄、皮肤白皙的高个子。他热情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欢快地说:“你来了,真是太好了,我把现场保持得很好,一切都没有动。”“可是那条小路除外。”福尔摩斯说,“我想你肯定是觉得从那里找不出什么线索了才没有保持现场吧!”

葛莱森躲躲闪闪地说:“我负责房子里的事,外面的归雷斯垂德先生管。”

福尔摩斯嘲弄地笑了一下,问:“你没有坐马车来吗?”“没有,先生。”“雷斯垂德也没有吗?”“他也没有,先生。”“那么,咱们到屋子里去瞧瞧。”

房子里没有任何摆设,空荡荡的,由于长久没人居住,灰尘堆积了很厚,光线也很昏暗。餐厅里光光的地板上僵卧着一个男子的尸体,有四十多岁,中等身材,黑黑的卷发,留着短硬的胡子。他紧握着双拳,两臂伸张,两腿死死地蜷在一起,僵硬的脸上露出龇牙咧嘴的可怕表情,看上去十分痛苦。

福尔摩斯在尸体前跪下来,检查尸体。他神情很严肃,这里摸一摸,那里按一按,还抬起死者的头嗅了嗅他的嘴唇。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宣布尸体检查完毕。

葛莱森派人进来抬尸体,“叮咚”,从尸体上掉下一枚戒指。葛莱森把它捡起来,看了一眼,立刻大喊:“哈哈,被我发现了。一定是有个女人来过这里,这可是一枚女人的结婚戒指哟。”

没想到福尔摩斯只是淡淡地看了一眼,就弯下身去检查死者的随身物品。葛莱森闹了个没趣,只好嘟嘟囔囔地自己把戒指收了起来。

死者名片夹上的名字叫锥伯,是个相当有钱的家伙。他身上的两封信是一家轮船公司通知开船时间的,一封是寄给他的,另一封是寄给约瑟夫的。从信上通知的时间相同不难看出,他们是约好要一起到纽约去。

福尔摩斯又仔细询问那些警官几个问题,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到这里来!”伦敦警察厅的另一个侦探雷斯垂德欢喜地跑了过来,他身材矮小,结实有力。“到这里来看,朋友们!”他兴奋地领着我们来到前厅,在壁炉的位置附近停下来。他点燃火柴,照亮墙面,墙上有一个用鲜血潦草写成的词,“瑞契(RACHE)”!“你们有什么看法?”雷斯垂德得意得像马戏班的班主似的炫耀着自己的把戏。“这算什么发现,没有任何意义。”葛莱森嘲弄地说。“那是因为你妒忌我的发现!我认为这是凶手故意留下的,这应该是一位女子的名字,‘瑞契’!不然,请福尔摩斯先生说说看。”雷斯垂德激动地反驳说,他们两个人立刻面红耳赤地争吵了起来。

福尔摩斯兴奋地吹了声口哨,不理会他们的吵闹,迅速拿出卷尺和放大镜检查这个血字,他有时测量墙壁,有时趴在地上放大一些尘土。我在一旁看着他的行动,觉得他像一只猎犬在丛林中活动,跑来跑去,寻找属于它的猎物。

福尔摩斯一直折腾了将近二十分钟,最后又把血字的每一个字母都仔细查看了一遍,这才满意地把工具收了起来。“别再吵了,伙计们。”福尔摩斯点燃了他的桃木烟斗,轻松地说,“这是一件毒药谋杀案。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男人,穿粗皮方头靴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发现,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如呆头鹅一般听得目瞪口呆。“哦,顺便说一声,不要再白费力气瞎猜了,这里根本就没有女子出现过。血字的意思是‘复仇’,而不是什么‘瑞契’!”说完,福尔摩斯就带着我离开了现场。

回去的路上,我忍不住问福尔摩斯:“你是怎么得来的那些信息?”“观察。”福尔摩斯咬着烟斗笑着说,“我发现有两道马车的痕迹,其中一道很深,证明是昨天晚上的痕迹,因为这里已经一个星期没有下雨了。巡警们说案发后再没有马车经过,这就说明车痕是凶手和死者一起来时乘坐的。”“至于新的马蹄铁嘛,”福尔摩斯“嘿嘿”一笑,“那是因为新换的马蹄铁的印痕特别清晰。只是一般人不注意这些细节罢了。”“哦。”听了福尔摩斯的解释,我一下明白了许多,忍不住又问,“凶手的身高你从哪里看出来的呢?”“一个人的身高是可以从他的步子的大小来测量的,另外从他站在那里在墙上写字的高度也可以判断出来,因为一般人都会写在与自己视线平行的地方,现在字迹距离地面是六英尺,证明他身高是不会低于六英尺的。”

哎呀呀,真好,听福尔摩斯分析案子真是一种很好的享受,如同看魔术表演一样,让人觉得精彩不断。

第二天刚吃完早饭,过道里和楼梯上就传来杂乱的脚步声,还有房东太太的抱怨声,我站起身来张望:“发生什么事了?”

福尔摩斯得意地说:“没事,是我的侦缉队贝克街分队。”

说话间,六个孩童冲了进来,他们看上去又脏又坏,像是六条小泥鳅,站在那里扭动不停。

福尔摩斯站起来,冲他们喊:“立正!”六条小泥鳅立刻像一条线似地站成了一排。

福尔摩斯又喊:“队长维金斯出列汇报。”

一个看上去十分精明的小男孩向前跨出了一步,高声喊:“报告,没有找到您让找的马车夫。”

福尔摩斯点点头,拿出一些先令来:“继续寻找,不找到不算完哦。现在把工资拿上继续去找吧。”

小孩子们高兴地上前领到了自己的“工资”,嬉闹着像一窝小耗子一样跑下楼去。“别小看这些孩子。”福尔摩斯严肃地说,“他们搜索消息的能力要超过几打警察呢。他们可以到处乱跑,什么地方都可以去,什么事情都可以想法打听到。别看他们淘气,他们很机灵,像针尖一样,无缝不入,可以做很多重大的事情呢。”“向我道喜吧,我已经找到凶手了!”葛莱森突然闯进房来,抓住福尔摩斯的手晃个不停。

原来,葛莱森从死者锥伯的遗物中看到他的帽子很新,就拿着帽子找到了他买帽子的商店,又从商店的记录上找到了死者此前的房东。在和她们的谈话中,他发觉两位女房东很不自然。他抓住这一线索,顺藤摸瓜,终于追问出死者在她们这里租住时曾多次调戏房东的女儿,前天女孩的哥哥看到了他的恶行后,曾拿着木棍追打锥伯,而且当晚很晚才回来。所以房东母女听说锥伯死了,还以为是女孩的哥哥做的呢。葛莱森喜出望外,立刻去找女孩的哥哥,可他坚决不承认自己杀了锥伯,说他追到门口时,那家伙已经逃上一辆马车跑了。而他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朋友拉去喝酒,所以才很晚回家。葛莱森当然不会相信他的话,直接把他拘捕了。

葛莱森正在得意扬扬,雷斯垂德也来了,不过,他是垂头丧气地来的。因为他追查的约瑟夫·斯坦节逊,也就是被害人的秘书,昨天晚上也在旅馆被人杀害了。

有个送牛奶的小孩路过那里,曾见过一个红脸膛的高大男子,正沿着梯子从三楼窗户上下来,不慌不忙的,那小孩还以为是个木匠呢。

葛莱森听完,脸色就变了。因为这个消息无疑证实了他找到的凶手是不对的。

案情越来越复杂了,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都相信,这肯定是某个集团组织的有规模、有组织的暗杀行动。福尔摩斯却轻轻摇摇头,微笑着说:“案子已经结束了,再也不会有什么暗杀出现了。”“结束了?”我们都着急地问他到底发现了什么。福尔摩斯狡猾地眨眨眼睛,说:“你们一会儿就会知道的。”

这时,门外传来喊声,“先生,马车已经来了。”我听出来了,是那个贝克街侦缉分队的队长维金斯。“好的,请他进来帮我搬东西吧。”他站起身来,到卧室里拖出了一只大箱子,我非常纳闷儿,福尔摩斯要出远门吗?他怎么没跟我提起这事呢?

维金斯带着马车夫进来了。那马车夫身材很高大,看上去十分强壮。他很不乐意地走向福尔摩斯,伸手去搬福尔摩斯刚从卧室里拖出来的大皮箱子。

突然,福尔摩斯迅速跳起来,用手铐铐上了那人的双手。“先生们,”福尔摩斯带着胜利的微笑宣布,“他就是杀死那两个人的凶手,杰弗逊·侯波先生。”

我们都被眼前的戏剧性变化惊呆了,有点不知所措。马车夫趁机从福尔摩斯手中逃出来,冲向窗户,一拳击碎了玻璃,准备从窗子跳出去逃走。

幸好我们都回过神来,一拥而上抓住他,用绳子把他的手脚都捆得结结实实的。那车夫十分凶猛,被捆上后还在奋力挣扎,最后等他完全明白了眼前的情况后,才放弃了逃跑的念头,靠在墙上喘息。“没想到我会被困在这里。不过,也许你们愿意听一下,我为什么要杀掉那两个恶棍。”他不等我们发表意见,就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二十年前,杰弗逊·侯波是个十分英俊的小伙子,他聪明能干,和几个伙伴一起到一个山谷寻找银矿。在六月的一个温暖的天气,他偶然遇见了美丽的露茜·费瑞厄小姐,被她的美丽和温柔深深吸引,热烈追求她。而露茜小姐也欣赏他过人的才能,愉快地答应了他的追求,两个年轻人就这样深深地相爱了。不久,侯波为了他们将来的幸福,到更遥远的峡谷寻找银矿去了。

他们不知道他们的幸福之路灾难重重。露茜和她的义父约翰因为曾经得到一个摩门教徒的援救,从此就一直生活在摩门教的控制范围内。

尽管老约翰完全是凭自己的能力开辟了一片沃田,从不依靠惨无人性的摩门教,但他的行为却依然被摩门教徒所左右。他们允许他不去掠夺别人的财产,不去抢夺附近的女人,却不允许他单身,一定让他多娶上几个妻子,扩充摩门教徒的人数。

摩门教义规定,摩门教徒的女儿必须嫁给摩门教徒,约翰漂亮的女儿露茜绝对不允许嫁给摩门教徒以外的人。

露茜是当地最美的姑娘,早就有很多人看上了她,最有势力的两个是摩门教其中两个首领的儿子伊瑙克·J.锥伯和约瑟夫·斯坦节逊。他们以三十天为期限,逼迫姑娘选出其中一个来和她结婚。露茜深爱着侯波,不肯答应嫁给那两个恶棍。老约翰也不想宝贝女儿失去幸福。

可是摩门教徒们的势力太大了,他们是一群无法无天的暴徒,整日杀人如麻,他们父女两人怎么反抗得了呢?

为了女儿的幸福,老约翰决定冒险试试逃亡。他托人给侯波带去消息,请他赶快回来帮助他们父女。

侯波得到消息后立刻飞奔回来,一路遭受了多次劫难,直到期限的最后一天夜晚,他才像蛇一样爬进了约翰的家。因为摩门教徒们封锁太严了,他一直这样爬了三天三夜才爬到了这里。

约翰父女俩在侯波的安排下,躲过守卫他们的人,悄悄向山边走去,那里有侯波准备好的三匹马,可以让他们逃往远方。

他们艰难地逃到山谷,骑上马,快速奔跑,奔跑。他们不停地跑啊跑,一直跑了一天一夜,终于逃进深山里,离摩门教徒们越来越远了。

眼看逃出了虎口,三个人都很高兴,他们决定在一个小山洞里躲一躲,歇歇脚。侯波点起火堆来,让他们父女俩取暖,安心休息,自己出去为他们打些猎物来充饥。

那天,似乎猎物特别难打,侯波不知道跑了多远,费了好半天,才打到一只猎物。他扛着猎物回到山洞,天哪,火还在燃烧,老人和少女都不见了!就在他们歇息的地方,一座新坟立在那里,“约翰·费瑞厄,生前住在盐湖城,死于1860年8月4日”。

侯波发疯般找遍了整个山谷,都没有找到露茜的坟墓。他想一定是那些摩门教徒杀死了老人,抢走了露茜。侯波跪在约翰老人的墓前发誓,他剩下的这一生只为复仇而存在,他一定要亲手杀掉那些仇人们!

后来,侯波打听到,是斯坦节逊杀死了老人,锥伯强行娶走了露茜。可怜的露茜结婚后不到一个月就忧伤地死去了。侯波偷偷去看她,取下她手上的结婚戒指,他要让锥伯看着那枚戒指死去!

这时,锥伯他们也发现了侯波的行踪,带人四处追捕他。侯波避开他们的追捕,住进大山里,过着原始的非人类的生活,寻找一切机会报仇。锥伯和斯坦节逊多次带人到深山里去杀他,但都被他巧妙地逃掉了。

侯波顽强地活着,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报仇,好几次都差点把他们杀掉。锥伯他们害怕了,就悄悄变卖了家产离开盐湖城,期望能够摆脱掉侯波。

可是他们想错了,侯波没有一丝犹豫,立刻追了出来,他一个城市一个城市、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寻找他们。

有一次,侯波在一个城市发现了他们,可还没等他采取行动他们就溜掉了。然后他们就开始更加频繁地东奔西跑,想把侯波拖垮。因为他们知道侯波根本没有钱和他们这样赛跑,他必须得靠替别人工作,挣钱来维持他的生活。

可是他们再次失望了。坚强的侯波忍受住了这一切苦难,像最忠诚的猎犬黏着猎物,终于在伦敦又一次发现了他们。

得知他们会在伦敦停留几天的消息,侯波兴奋极了。他知道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差,时间已经不多了,于是,他在伦敦找了一份马车夫的工作,紧紧跟踪他们。一连两个星期过去了,侯波终于找到有利的时机,亲手杀死了他们。

复仇计划完成后,侯波原本计划再赶几天马车,攒点钱回去守候露茜,没想到却被福尔摩斯派出的维金斯带到了这里。

侯波的故事讲完了,他的生命也快要完结了。现在对他来说,回不回美洲见露茜都不重要了。因为长期的艰苦生活让他患了动脉血瘤,早已到了晚期,每当他激动的时候就会喷血。锥伯的死亡现场出现的鲜血就是侯波找到仇人时,太过激动而流出来的,当然那个血字也是他用自己流出来的血即兴写的。

完成了一生的复仇计划,侯波再无牵挂,他在被捕的第二天就带着微笑死去了。

整个案件结束后,报纸上又开始吹嘘两位官方侦探的破案才能,并称福尔摩斯在这两位侦探导师的培养下,已经逐渐开始在侦探方面有所进步等之类黑白颠倒的话,真让人气愤不已。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经过这次案件都对福尔摩斯非常敬佩,不敢再猖狂,雷斯垂德还衷心地说福尔摩斯完全可以去做警察局局长的职位。

福尔摩斯淡然一笑,对我说他只关心案件的离奇程度,至于功劳最后会被吹嘘给谁,他从来不会考虑。我现在已经彻底被福尔摩斯征服了,决定以后跟随他侦查所有的案件,当然,我也会把他的功劳忠实地记录下来,公布于众。

四签名

[英国]柯南·道尔六颗神奇的大珍珠

福尔摩斯好动不好静,喜欢刺激的活动。给他一个难题,让他破解深奥的密码,或做最复杂的分析工作,这就是他追求的精神上的兴奋。

福尔摩斯除了醉心于离奇的案件外,还喜欢一些技术性的研究。例如,他曾写过一篇《各种烟灰的辨认》,一口气列举了一百四十多种烟灰,并详细说明了它们的区别和各自的特点。作为他个人的喜好我没什么可说的,可是,对我一个外行来说,一大早就被他的这些枯燥的烟灰理论折磨,可真是有些悲惨了。

于是,我拿出我的怀表递给福尔摩斯,带着一点捉弄的想法说:“喏,你不是常说任何一件日用品上留下的痕迹,你都可以辨认出使用者的特征吗?这是我新得来的表,看你能不能找出它原主人的性格和习惯。”

福尔摩斯接过来,先看看表盘,又打开表盖,看看里面的机件,最后又拿高倍放大镜观察了好大一会儿。看着他有些沮丧的神态,我有点报复后的快感。“这块表上几乎没有遗留的痕迹,因为它最近才擦过油泥,把那些痕迹擦掉了。”福尔摩斯说。“是的,它的确是擦过油泥后才到我手上的。”我淡淡地说着,心中不免对福尔摩斯用这个借口掩饰他的失败有些轻视。“虽然留下来的痕迹很少,不过我还是观察到了一些东西。”福尔摩斯眯着眼睛,靠在躺椅上说,“这只表是你哥哥的,而且是你父亲留给他的。它差不多是五十年前制造的,表上刻的代表你姓氏的‘W’和制表的时期差不多,因此,我断定这是上一辈的遗物。你父亲已经去世多年,按照习俗,珍贵的东西多数传给长子,所以它应该归你哥哥所有。”“是的。”“你哥哥的性格放荡不羁,他原本有很好的前途,不过他很爱喝酒,结果生活潦倒,最后因为好酒而死。”

听了这话,我难过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福尔摩斯,你可真不够意思,你一定早知道了我哥哥的境况,竟然还用这样的手法来嘲弄我。”“亲爱的华生,我只是观察这只表推测出来的啊。要知道,我连你有一位哥哥都不知道呢。”福尔摩斯和蔼地说。

我想想果真如此,便又忍不住问:“那你是怎么推测出来的呢?”“你看,这只表上有很多伤痕,说明他经常把零钱、钥匙什么的随手和它放在一起,对这么一只价值五十多英镑的表这么不在乎,说他放荡不羁毫不过分吧?一只表已经这么贵重,那他得到的遗产一定更丰富。“但是,看这里,这是当铺用针尖刻的号码,每当一次就会多一个号码。这里至少有四个,说明你哥哥经常会陷入窘困,不过他境况一好就会把表赎回来的。”福尔摩斯分析说。

我忍不住点点头。

福尔摩斯接着说:“再看看这个给表上弦的里盖,围绕孔部有上千个痕迹。这说明他经常喝醉,才会手腕抖动,留下这么多痕迹。顺便说一句,醉汉的表没有不留下类似痕迹的。”“真是对不起!”我诚恳地向福尔摩斯道歉,为自己误解他而道歉。

福尔摩斯挥挥手,耸耸肩,表示一点都不会放在心上。

这时,房东太太进来了,手里拿了一张名片。福尔摩斯接过来看了一下说:“哦,梅丽·摩斯坦小姐,好像没听说过。不过没关系,赫得森太太,请她进来吧。”

很快,摩斯坦小姐迈着文雅的步子进来了,她有一双蔚蓝的大眼睛,非常灵活,一看就是一个有智慧的姑娘。

她嘴唇颤抖,手足无措,看起来非常不安。她说:“您好,福尔摩斯先生。我是一个家教老师,我的女主人西色尔·弗里斯特夫人介绍我来找您。”“很好,请说说您的案情吧。”福尔摩斯搓着双手,兴致勃勃地说。“是这样的。”摩斯坦小姐说,“多年来,我一直有个困惑,因为每年的同一时间都会有人给我寄一颗珍贵的珍珠,目前已经送了第六颗了。所以我的女主人建议我来找您。”

福尔摩斯听了,双目炯炯有神,问:“这真是怪事,您认为谁会寄来这些珍珠呢?”“我是个孤儿。”摩斯坦小姐叹口气说,“世上唯一的亲人,我的父亲,早在十年前就莫名地消失了,但是除了他可能会给我这些宝物外,我再也想不出别人了。”

摩斯坦小姐说,她父亲是一位驻印度的军官,由于她母亲去世得早,所以她在很小的时候就被送往爱丁堡读书。1878年的一天,她父亲忽然从伦敦给她发了封电报,约定在伦敦的朗厄姆旅店相见。

但摩斯坦小姐赶到那里,并没有见到她的父亲,旅馆的人说她父亲的确订了房间,但是当天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

摩斯坦小姐在旅馆里等了一天,还是没有一点消息。没办法,她只好报警,在各大报纸上登寻人广告。可是,仍然一点消息都没有,看来父亲确实已经在人间消失了。直到六年前有人给她寄珍珠,又让她燃起了希望:父亲应该还活着,只是不方便出现。“你父亲失踪的日期还记得吗?”“记得。1878年12月3日,差不多有十年了。”“他的行李当时还在吗?”“在旅馆里,有一些衣服和书籍,哦,还有不少安达曼群岛的古玩,他从前是那里监管囚犯的军官。”

福尔摩斯打开记事本记了一下,又问:“他当时在伦敦有没有朋友?”“只有一个。舒尔托少校,我父亲在安达曼群岛的一位同事。我当时去问他,他说他连我父亲回到英国这件事都不知道呢。”“珍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寄的?”“1882年5月4日,大约六年前,我在《泰晤士报》上发现一则广告,征询我的住址,还说会对我有利的。不过广告下面没有署名和地址,我猜想是父亲在找我,就在广告栏里登了我的地址,当天就有人寄给我一颗大珍珠,以后每年都会在同一日期收到一颗同样的珍珠。”

说着,摩斯坦小姐拿出她带来的一个扁平盒子,里面有六颗我从未见过的上等珍珠。她又拿出一封信,说:“这是今天早上收到的。”

福尔摩斯接过来,认真查看了一番,“嗯,邮戳是伦敦西南区,信纸非常好,看来写信人非常讲究。唔,‘今晚请到莱西厄姆剧院外左边第三个柱子前等我。您如怀疑,可以带两个朋友一起来。您是被委屈的女子,一定会得到公道。另外,请不要带警察来,否则就不能相见。您不知名的朋友。’哈,真有意思!”“福尔摩斯先生,您认为我应该怎么做呢?”“去,咱们一定得去!”“好的,我晚上六点再过来。”摩斯坦小姐文静地笑笑,告辞走了。

刚刚送别摩斯坦小姐,早上原本还精神委顿的福尔摩斯立刻像刚睡醒的狮子,愉快地吹着口哨,出门去了。四个签名的故事

一直到晚上五点半,福尔摩斯才兴冲冲地回来了。“嘿,这个案子没什么神秘的。”他兴奋地对我说。“什么,你已经把真相搞清楚了?”我惊叫起来。“嗯哼,我发现了一些细节。瞧,《泰晤士报》刊登前驻孟买陆军第三十四团的舒尔托少校在1882年4月28日去世的讣告。”“这是什么意思?”“很明显!摩斯坦上尉在伦敦最可能去拜访的只有舒尔托少校一个人,可他竟然说毫不知情,这不值得怀疑吗?另外,四年后舒尔托死后不到一个礼拜,摩斯坦上尉的女儿就收到了珍珠,还说她是‘被委屈的女子’。这说明什么?很有可能舒尔托的继承人知道一些秘密,要来补偿她。”“可那继承人为什么现在才写信,何不在六年前还她公道呢?”“嗯,这其中肯定还有一些问题。”福尔摩斯说着,拿一把手枪放在口袋里。看来,他预见到今晚的行动有些冒险。

晚上六点,摩斯坦小姐来了。她听了我们的疑问,说:“舒尔托少校和我爸爸都是安达曼群岛驻军的指挥官,我爸爸经常会提起他的。哦,福尔摩斯先生,您看,这是我从我爸爸的皮夹里找到的,不知道有用没有,我还是把它带来了。”

那是一张旧纸,福尔摩斯用双层放大镜看了一遍,说:“这是印度的土产纸,似乎是一所大建筑的建筑图。哦,纸的左上角有一个神秘的怪字,还有几个文字,‘四个签名——琼诺赞·斯茂、莫郝米特·辛格、爱勃德勒·克汗、德斯特·阿克勃尔’。唔,我要好好想一想……”

说完,福尔摩斯就陷入了沉思中。这一路上,他就一直沉默不语,借助怀中手电筒的灯光,不时地在记事本上写着什么。

那是九月的傍晚,天气阴沉,浓郁的大雾笼罩了整个伦敦。街道上一片泥泞。很快,我们来到了莱西厄姆剧院,只见两旁入口处的观众拥挤不堪,双轮和四轮马车川流不息。

我们刚刚走到第三根柱子前,一个身材短小、面部很黑的男子驾着马车来到了我们身边。他先向摩斯坦小姐打了招呼,又追问我和福尔摩斯是不是警察,等得到了否定回答后,他才让我们上了马车。

马车开始快速奔跑起来,街道上雾气很大,令人感觉神秘而沉闷。我发觉摩斯坦小姐有些紧张,于是就竭力说一些我在阿富汗冒险的故事,希望能消除她的紧张和不安。其实,我当时的紧张并不亚于她,所讲的故事也乱七八糟,至今她还记得,我如何在黑夜里用一支双筒枪打死了一只钻到帐篷里的小老虎。

马车一直在奔跑,我很快迷了路,只知道走了很远,很远。福尔摩斯却丝毫没有受影响,车子每经过一个地方,他都能喃喃地说出我们的方位。

忽然,马车转入一个灰暗的区域,这里是郊区扩建的新区域。灯光昏暗,一片寂静。马车停下来,另一个仆人开门把我们迎了进去。

这是一个奢华的房间,窗帘和挂毯都很考究,软软的地毯,踏上去像走在草地上一样。房间的装饰富有华丽的东方风味,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一位身材不高的秃头男子站在那里,看上去三十岁左右。他打量了一下我们,不安地站在那里,显出一副紧张又可怜的神态。“您好,摩斯坦小姐。”男子紧张地自我介绍说,“我是塞迪厄斯·舒尔托,您父亲的朋友舒尔托少校的儿子。”“您好,这位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这位是华生医生。”“医生?”他听了兴奋地喊叫起来,“太好了,快帮我听听我的心脏吧。我觉得它好像出大毛病了。”

我帮他听了一下心脏,“心脏很正常,您只是有些紧张罢了。”“是的,我是有些焦虑。”他说着,不安地看了一眼摩斯坦小姐,遗憾地说,“您父亲是死于心脏病发作,否则您还能见到他呢。”

摩斯坦小姐的面孔一下苍白了。她喃喃地说:“我,我心里明白,永远见不到我父亲了……”我爱怜地看着她,怒视塞迪厄斯,生气他的话太直接,伤了摩斯坦小姐。

塞迪厄斯没看懂我的脸色,反而更激动地讲起了去世的摩斯坦上尉。原来,摩斯坦上尉失踪那天的确来找过舒尔托少校,他们在分宝物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摩斯坦上尉突发心脏病,摔倒在地上,撞破了头,不一会儿就死了。

舒尔托少校非常害怕,因为他们当时正在激烈地争吵,他害怕警察会认为是他害死了这位老朋友,就和仆人偷偷把他埋掉了。他一直隐瞒着这件事情,直到他病得快要死去的时候才告诉他的两个儿子,并要儿子们找到摩斯坦小姐,给她一部分宝物,因为那是她父亲应得的。

塞迪厄斯的双胞胎哥哥巴索洛谬并不同意把宝物分给摩斯坦小姐,塞迪厄斯竭力劝他哥哥,最后他终于同意每年寄一颗珍珠给摩斯坦小姐。当然这些珍珠只是宝物的一部分,因为其他宝物在舒尔托少校突然死去后就不知去向了。“你父亲从哪里得来的宝物?”福尔摩斯突然问。“我不知道。但父亲似乎对这些宝物很紧张,唉,我也很紧张,瞧,我都成了病人了。”塞迪厄斯说着,穿上厚厚的大衣。虽然那天晚上天气闷热,他还是穿得厚厚的,而且戴上了一顶兔皮帽子。

舒尔托少校一生都被恐惧缠绕着,他平时每次出门都要带着保镖,做任何事都万分谨慎小心。尤其是他去世前收到一封从印度来的信后,大受打击,本来就有病的身体更加糟糕,而且对装有木腿的人特别敏感,有一次他还打伤了一个装有木腿的英国商人。

就在他去世的那天晚上,塞迪厄斯兄弟俩都在身旁守着他,突然,舒尔托少校惊叫一声,手颤抖着指向窗外。塞迪厄斯兄弟俩急忙回头,看到窗子上有一张被拉长的、凶狠的脸。舒尔托少校受了惊吓,没来得及说出宝物的下落就去世了。

第二天早晨,他们发现父亲卧室的窗户开着,所有的柜子、箱子都被翻动了,在箱子上还钉了张破纸,上面写着“四个签名”。“‘四个签名’?”福尔摩斯感兴趣地挑挑眉毛,让塞迪厄斯继续说下去。

塞迪厄斯和哥哥知道那个神秘人在寻找父亲的宝物。他们当然也没闲着,花费了几个月时间把家中各个角落都挖了个遍。可是连财宝的影子都没找到。塞迪厄斯有些失望了,他哥哥巴索洛谬不肯放弃,还在一直寻找。“最终找到了吗?”我忍不住问。“找到了!”塞迪厄斯兴奋地说,“我哥哥是个聪明人,他觉得宝物应该是藏在房间里,于是,他把整所房子的容积都计算出来,连每个角落也都准确地测量了。最后,他发现,楼房高度是七十四英尺,可他测到的所有高度只有七十英尺,这差出来的四英尺肯定在房顶。于是,他在最高一层房屋的房顶上打了一个洞,真的,那个宝物箱就在那里!”“你们能猜得到吗?”塞迪厄斯依旧兴奋地说,“那批珠宝的总值不下五十万英镑!摩斯坦小姐,你应该得到一半,以后就不用再做家庭教师了。”

我和福尔摩斯不禁对这个小个子的男人有一些敬意,面对大笔的宝物竟然这么坦然,而且在摩斯坦小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宝物还给她,真的是非常可贵。我们都向他表示了敬佩和谢意,他毫不在乎地挥了挥手,说是谁的就是谁的,他不愿意霸占别人的钱财。“宝物现在在我哥哥的住处,咱们必须得赶到那里才能要回属于摩斯坦小姐的那部分财宝,因为我哥哥性格比较像我父亲,他并不想把财宝分给摩斯坦小姐。”塞迪厄斯有些扭捏地说。

于是,我们重新登上了马车,前往塞迪厄斯·舒尔托哥哥的住宅——樱沼别墅。

天哪,他哥哥竟然住在一片荒凉的空地里。在静悄悄的月光下,这片空荡荡的大房子显得阴森可怕。开门的仆人审问了我们半天,才引我们走进了院子。

院子里很黑,一片狼藉,不难想象他们兄弟在六年中几乎把这个大宅院翻了个遍。院子里几乎所有的屋子都是黑的,只有楼房门口的一间房子里闪烁着一盏孤灯。

忽然,一阵阵尖锐的、女人的叫声从房子中传来,我和摩斯坦小姐吓得缩成了一团,紧紧地拉着手站在一起。

塞迪厄斯·舒尔托告诉我们说那是他们女管家的声音。他壮着胆子喊了一声,女管家哭着跑了出来,“塞迪厄斯,您来了,太好了!您快去看您的哥哥,他好像出事了。”

我们把摩斯坦小姐留下来陪伴女管家,我、福尔摩斯和塞迪厄斯立刻进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塞迪厄斯紧张得牙齿打战、两腿哆嗦,我只好扶着他行走。福尔摩斯已经率先走在了前面,边走边搜索一些痕迹。

来到房子门前,福尔摩斯敲了敲,没有回应,他趴在钥匙孔上向里看了看,立刻跳了起来,“华生,这的确有点可怕。”

我凑上去一看,立刻倒吸了口冷气,哦,房子里面的人仰面坐在椅子上,面带僵硬的微笑,在月光照射下十分恐怖。

我们撞开房门,房子的主人已经死去多时了,在他身旁的桌子上放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四个签名”!

塞迪厄斯仍然站在门口哆嗦,忽然他指着天花板上的一个大洞喊,“宝物丢了!当时我和他就是从那里把宝物拿出来的!”“天哪,这可怎么办!”他发疯似的喊叫,“警察一定会怀疑是我杀了他,我该怎么办?”

福尔摩斯走过去安慰他,让他不要害怕,等他稍微镇定点后,又让他快去警署报案。塞迪厄斯一脸茫然地去了。

福尔摩斯开始检验尸身,他从尸体的耳朵上发现一根黑色的长刺,“瞧,就是这个东西,不出我的所料啊!”

我伸手去拔刺,福尔摩斯说:“小心,刺上有毒!”真是令人惊奇,刺刚刚拔出,伤口就完全合拢了,很难再找出刺伤的痕迹。“你摸摸他的身体有什么变化?”福尔摩斯说。

我摸了一下,嗬,肌肉硬邦邦的,像木头似的,“这是怎么回事?”我惊叫。“那是中了植物性生物碱的剧毒!哈,我再弄清几个环节就完全可以搞懂了!”福尔摩斯激动地搓着双手说,“好了,华生,我们开始工作吧!先来想象一下,那个人是怎么进来的?”

他说着,提着灯往前走着,并不期望我的回答,“瞧,窗户是关好的,窗框也非常牢固。嗯,附近没有雨水漏管,离房顶也很远。哦,看到了,窗台上有人站过。看哪,华生,这有一个脚印,还有一个圆泥印,嗯,那边也有。真是太好了,这些都是很好的证据。”

我看了看,说:“那好像不是脚印……”“是的,是一根木桩的印痕,瞧,这旁边的是一只后跟镶有宽铁掌的厚靴子的痕迹。嘿嘿,他一定是那个右腿装有木腿的人!”

我也赶紧跟着伸头去看,“福尔摩斯,人不可能进来啊,门锁着,窗子没开,烟囱又太窄了。”“这里!”福尔摩斯得意扬扬地指着屋中一个通向天花板洞口的梯子,他边说边爬了上去。我也跟着爬了上去,哇,积满灰尘的地板上竟然全是小小的赤脚印!

我吃了一惊,大叫:“是小孩子吗?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摇摇头,掏出卷尺和放大镜开始细心检查,他皱起眉毛,“未必是,华生。你看他的脚印和我们的脚有什么不同?”“他的脚趾全是分开的!”“是的。这是一个小生番,所以才有不同于我们种族的脚印。哈哈,他踩翻了木馏油,华生,让我们顺着找下去。”

福尔摩斯动作敏捷,像一只熟练的猎犬,收获着猎捕后的喜悦。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埃瑟尔尼·琼斯警长来了,他喘息着在房间里转来转去,立刻说:“不用问了,肯定是塞迪厄斯和他哥哥发生争吵,然后杀了他哥哥,带着珠宝逃走了。”“我们来的时候房子是关着的,难道说是那个死人细心地爬起来把门反锁上的?”福尔摩斯讽刺地问。“嗯,这个倒是个问题。不过,他们哥俩的确有过争吵,现在哥哥死了,珠宝也丢了,他自然逃脱不了干系。”说完,琼斯警长就要人把塞迪厄斯带回警局。这个可怜的矮子沮丧地喊:“瞧,我就知道会这样的!”“放心吧。我会为你洗脱冤屈的。”福尔摩斯说。

琼斯警长嘲笑地说:“得了,大理论家先生,不要随便答应别人。”“我不是随便说的,我相信这是琼诺赞·斯茂和他的同伙做的。琼诺赞·斯茂是个中年男人,皮肤晒得很黑,曾经是个囚犯。另外,他右腿装了一只木腿,左脚的靴子下面有一块粗糙的方形前掌,后跟上钉着铁掌。”

说着,福尔摩斯把我喊到一旁,让我把摩斯坦小姐送回家,顺便帮他去借一只名叫透比的狗来。

等我回到樱沼别墅,已经是凌晨三点了,可怜的塞迪厄斯和整座房子里的所有仆人都已经被带回警局。福尔摩斯正站在台阶上等我回来呢。

福尔摩斯让透比闻了闻浸过木馏油的毛巾,透比就汪汪狂叫起来,我们跟在它后面跑。它一直把我们引到紧靠水边的地方,看着我们用鼻子哼哼。“看来他们上船了。”福尔摩斯说着,绕着那个租船的小砖房转了一圈。这时,一个妇人追着一个小男孩从房中跑出来,福尔摩斯很巧妙地从这妇人口中打听出那装了一个木腿的人正是租的她家的汽船——“曙光”号,船身黑色,有两道红线,黑烟囱上有一道白线。

我们回到家中,福尔摩斯立刻招来他的“侦探小分队”,让他们开始去寻找“曙光”号的下落。

消息陆续传来,都说没有找到那只船。福尔摩斯有些着急了,他换上水手的衣服亲自出门去寻找线索,直到晚上才兴高采烈地回来。“有消息了吗?”我催问。“当然,”他得意地说,“我后来想到,那个人绝不可能让他的同伴在白天被人看到,否则很容易暴露,那么,他就只能暂时把船停在船坞处修理,等到天黑才能走。”

正在这时,琼斯愁眉苦脸地来了,他当初意气风发地抓走了那么多人,结果,证据表明他抓的人是无辜的。福尔摩斯安慰了他一番,让他立刻去联系一条警察快艇,等待在“曙光”号停留的船坞附近。

晚上,“曙光”号果然开出了船坞,一路跑得飞快。我们紧紧追赶,好不容易才向它靠近。可以看到那个木腿人正站在船头,他的腿边有个黑色的东西在蠕动,远远看去像是一条狗。这时,灯塔上的灯光照了过来,可以看出那个黑色的东西原来是个小黑人!他长着畸形的大头,乱蓬蓬的头发遮在脸上,两只眼睛闪闪发光。他翻着厚嘴唇向我们粗鲁地喊叫,像一只野兽在发狂。

福尔摩斯悄悄告诉我:“留心点,华生,小黑人一抬头我们就开枪。”

我点点头,一眼不眨地盯着小黑人。忽然,他从身上掏出一根圆木棒,准备放到嘴边。说时迟那时快,我和福尔摩斯同时开枪,小黑人高举着双手跌进了河里。

木腿人突然拨动船柄改变了方向,差点和我们的船撞在一起,搁浅在南岸的旷野边。木腿人从船里出来,竭力向前跑,可他刚跑几步就被泥沼陷住了木腿,站在那里动弹不得。他大声喊叫着,愤怒地想提起木腿,可是徒劳无功,反而被泥沼越陷越深。我们把船靠了过去,扔出绳索,套住他,像拖鱼一样把他拖了回来。

木腿人坐在我们的船舱里,满脸怒气,他说:“这可是怪事情,原本我可以轻松享受这五十万英镑,可是却在安达曼群岛修筑了半生的河堤。也许是天在作怪,从我接触这阿格拉宝物的第一天起,所有与它有关的人都倒了霉,不过,现在谁也别想得到宝物了,我已经把它们全部扔进了海里!先生们,你们想听听‘四个签名’的故事吗?”

没等我们回答,木腿人就开始讲起了他的故事。

木腿人名叫琼诺赞·斯茂,他原本是个流浪汉,在步兵三团调往印度的时候当了兵,随团队到了印度。令他痛心的是刚到印度不久,就在一次游泳中被鳄鱼咬掉了一条腿,他只好退伍了,到一家白人开的庄园做监工。大叛乱爆发后,他投靠的庄园主死了,他只好又一次入伍去攻打叛军。因为弹药缺乏,他和战友们就躲进了阿格拉城,就是在那里他遇到了另外三个知道阿格拉宝物的人,原来那是一个印度土王派人偷偷带出去的宝物。

他们四个人,琼诺赞·斯茂、莫郝米特·辛格、爱勃德勒·克汗、德斯特·阿克勃尔一起签名宣誓,杀死了那个带宝物的人,得到了宝物,并把它藏了起来。

他们原本认为在这个动乱时代不会有人追究这件事,没想到他们的行动被土王派来的另一个跟踪者发现了,他向司令告发有人杀了带宝物的人。于是带宝人的尸体被发现了,司令追究了他们杀人的罪行,四个人最后都被判了终身监禁,被送到安达曼群岛去服刑。奇怪的是没有追究那笔宝物,也许是告发他们的人不敢提起那些宝物,所以宝物就一直留在了他们当时藏起来的地方。

琼诺赞·斯茂在服刑时非常不甘心,他一想到他们有大笔的财富可以享受,却留在这里受苦,就万分恼火。于是,他找到了爱赌博却又没钱的舒尔托少校,告诉他说:“先生,我想请教您,我藏有五十万英镑的宝物,如果上缴政府,是不是可以减刑呢?”

舒尔托少校一下就惊呆了,结结巴巴地说:“五……五十万英镑?”“是啊,您觉得我应该报告总督吗?”“别着急,斯茂,你不要着急。我来帮你想办法。”

当晚,舒尔托少校就找来了他的好朋友摩斯坦上尉。大家经过商量后达成协议,舒尔托少校和摩斯坦上尉想办法放四个人走,他们分给两人一部分宝物。先由舒尔托少校去找到宝物,再由摩斯坦上尉和“四个签名”中的人一起去分宝物,由摩斯坦上尉给他带回他应得的一份。结果,舒尔托少校去了之后就没了消息,因为他一个人把宝物独吞了!知道这个消息后,琼诺赞·斯茂决心在他有生之年一定要杀死舒尔托少校!

他心中有了这个信念,觉得吃什么苦都无所谓了,一心想着怎么能从群岛逃出去,寻找现在正在享受幸福生活的舒尔托少校,他发誓不但要追回宝物,还要把舒尔托少校杀掉。在他当时的心里,杀掉舒尔托少校成了头等大事。

那个群岛四面环水,没有船根本就逃不出去。琼诺赞·斯茂坚持等待着。终于有一天,他用学到的医药知识救了一个当地的小生番,小生番非常感激,终日守在他的身边做仆人。小生番叫童格,是个很能干的船夫,还有一艘很大的独木舟。琼诺赞·斯茂发觉童格对他很忠诚,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就想到了让童格帮助他逃跑。童格立刻答应了他。于是,在忠心的童格的帮助下,他们顺利地逃出了群岛。

琼诺赞·斯茂逃出来之后就到处去找舒尔托少校,终于打听到他的地址,知道宝物还在他手中,当然,也知道他有两名贴身保镖保护着。但是,仇恨让琼诺赞·斯茂疯狂,他在舒尔托少校临死的那天晚上,冒险去了他的房子,亲眼看到他咽了气。

舒尔托少校死后,寻找宝物又成了他的头等大事。可是他搜遍了舒尔托少校所有的房间都没有找到宝物。他深信宝物肯定还在,就和童格在伦敦住了下来,每天靠童格表演吃生肉、跳生番战舞来维持生活。就这样过了几年,他得到准确的消息说宝物找到了,就在舒尔托少校的化学实验室的房顶!

他立刻带童格去查看。可是地势很是不利,他的木腿无法爬进楼窗。幸好他又得到一个消息:屋顶有个暗门可以进去。于是,他就在巴索洛谬吃晚饭的时候带童格去了。他在童格的腰上系了长绳,让童格爬上去后系好绳子让他拉着绳子上去。童格进去后发现巴索洛谬正在房中坐着,就把他给杀了。他们取出宝物后立刻去找早已租好的快船,没想到还是在途中就被抓获了。

琼诺赞·斯茂讲完他的经历,警官琼斯早就等得不耐烦了,他要把罪犯带回警局才能享受同事们对他的称赞,也能够得到上司的奖赏。

事情终于结束了,我不好意思地告诉福尔摩斯,我已经和摩斯坦小姐订了婚。福尔摩斯不太高兴地苦哼了一下,说:“我早已料到了。我是永远不会结婚的,因为爱情这种情感方面的事情只会影响到我冷静的思考。”

我笑了笑,不管怎么样,我想福尔摩斯还是祝福我的。

花园血案

[英国]吉尔伯特·基思·切斯特顿

在塞纳河畔,有一所与众不同的老房子,它仅有正门一个出口。院子里的花园看上去很精致,让人惊奇的是,花园外部居然看不到任何入口,原来,通往花园的所有入口都设在房子内。

这栋奇特房子的主人是巴黎警察局局长阿尔斯蒂德·瓦伦丁,这天晚上,瓦伦丁的家里将举行一场晚宴。

比预定时间稍迟了几分钟,身穿黑色燕尾服的瓦伦丁出现在了自己的住所中。他先是穿过书房,站在那扇通往花园的门前,向外眺望了片刻,便快步走进会客厅。

此刻,来宾已经站满了整个客厅,其中不乏达官贵人:

英国大使加洛韦勋爵,还有他的夫人,以及大使的女儿玛格丽特·格雷厄姆夫人,这是一个面容姣美的少妇;蒙特·圣·米歇尔公爵夫人和她的两个高贵漂亮的女儿;额头布满皱纹,戴着眼镜,看上去学究味极浓的西蒙医生;布朗神甫,他是瓦伦丁在英国认识的;奥布莱恩,一名法国外籍军团的军官,此人让瓦伦丁颇感兴趣,但他的注意力却一直集中在加洛韦勋爵一家身上,尤其是玛格丽特夫人……

就这么大致一扫视,瓦伦丁发现他今晚最主要的宾客还没有到,这位贵客是他在美国的一次旅行中结识的,此人名叫朱利叶斯·布雷恩,是个亿万富翁,布雷恩先生对一些小宗教团体的捐助极其慷慨,并因此声名远播。

终于,身材高大、同样身着黑色晚礼服的布雷恩出现在了客厅里,大家的关注焦点随即便转移到了此人身上,不过,很快大家的目光便从他身上移开,寻找着各自感兴趣的人,布雷恩先生也被加洛韦夫人挽着手臂走进了餐厅。加洛韦勋爵对此并没有什么不快,看上去他们一家对每个人都很友好,除了一个人——奥布莱恩。玛格丽特夫人看上去也对他没有好感,因为她是和西蒙医生一道步入餐厅的。

晚宴开始后,有人在抽雪茄,有人则打入了女人堆里,什么宗教都不信的瓦伦丁则和信仰一切宗教的布雷恩展开了激烈的争辩。其间,奥布莱恩一直都没有放弃对玛格丽特夫人的骚扰。而外交官出身的加洛韦勋爵则轻松自如地游走在各色人等之间,直到他发现玛格丽特夫人不在场了。让他感觉不妙的是,同时也不见了奥布莱恩的身影。

一种强烈的保护女儿不受伤害的念头,驱使着勋爵走出了宴会厅,当他走过瓦伦丁的书房时,恰好遇到了脸色苍白、一言不发、快步返回的女儿,这更加重了勋爵的疑惑。为了弄清真相,他继续向房子深处走去,直到发现了一个通往花园的入口。一轮新月破乌云而出,诡异的月光散射在花园一角,借助月光,勋爵看到了军官奥布莱恩。知道加洛韦勋爵来者不善,奥布莱恩匆匆和他擦身而过,进入了书房。

加洛韦勋爵尽管愤恨不已,但也无可奈何,多疑的他向花园走去,试图发现些什么。“草丛里有具尸体,血淋淋的尸体!”

勋爵尖锐的叫喊声从花园传出,闻讯后西蒙医生第一个冲了出来,“马上去告诉瓦伦丁先生。”

西蒙医生话音刚落,瓦伦丁侦探就出现在了现场,“真是不可思议,先生们,我一直在各地侦破疑案,这一次它居然发生在我的后花园。”

在加洛韦的带领下,人们在草丛深处发现了那具身材高大的男尸。让人惊骇的是,他的脑袋和身体已经完全分开,几绺褐色的头发混着血迹黏在了头盖骨上。“医生,快去看一下,”瓦伦丁几乎是用命令的口气说道,“一定是个身强力壮的凶手!”

饶是西蒙医生的解剖经验极其丰富,面对此种场景还是忍不住颤抖了一下。死者的脖子和下巴都有明显的伤痕,而下巴以上的部位则完好无损。看样子他也是晚宴的来宾之一,他的穿着说明了这一点。

瓦伦丁也在寻找着尸体周围的蛛丝马迹,但除了几个被折断的短树枝外,他一无所获。“谁?那是谁?”加洛韦勋爵毛骨悚然的声音再次响起。

朦胧的月光下,花园另一端走来了一个小个子,原来是布朗神甫,他底气不是很足地说:“没有发现任何通向这座花园的门。”

瓦伦丁的眉头皱了一下,但也不得不同意神甫的看法,“不错,我们确实应该弄清凶手是怎么进入花园的。”他说,“听我说,先生们,我非常想将今晚这些尊贵的客人排除在外,但你们知道,我作为警察局局长,就有责任来尽快破案。所以,也请你们配合我的工作,任何人都先不要离开这栋房子。”

听到了指令,大家开始分头行动,西蒙医生去寻找瓦伦丁的助手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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