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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0 0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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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光潜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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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春天里看到的

我在春天里看到的试读:

出版说明

朱光潜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美学家,他学贯中西,博古通今,所形成的美学体系融合了西方美学和中国传统美学,沟通了中国现代美学和当代美学。本选集即是从朱光潜先生的美学著作中精选了30篇文章,按照美学原理、审美趣味、艺术欣赏、艺术创作、美与人生的顺序组织成集。在选编过程中,参校了开明书店版《谈美》《谈文学》,以及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朱光潜全集》等书,为了尊重并保持作品原貌,除了对个别文字、标点错误作了订正,对一些译名、概念作了注释,其他内容基本不作改动,特此声明。

阿尔卑斯山谷中有一条大汽车路,两旁景物极美,路上插着一个标语牌劝告游人说:“慢慢走,欣赏啊!”许多人在这车如流水马如龙的世界过活,恰如在阿尔卑斯山谷中乘汽车兜风,匆匆忙忙地急驰而过,无暇一回首流连风景,于是这丰富华丽的世界便成为一个了无生趣的囚牢。这是一件多么可惋惜的事啊!

朋友,慢慢走,欣赏啊!辑一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美的欣赏极似“柏拉图式的恋爱”。这种恋爱是否可能,颇有人质疑,但是历史上有多少著例,凡是到极浓度的初恋者也往往可以达到胸无纤尘的境界。从现实生活出发还是从抽象概念出发朋友们:

在我接到心向美学的朋友们来信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究竟怎样才算美?“美的本质”是什么?

提问“怎样才算美”的朋友们未免有些谦虚。实际上这些朋友们每天都在接触到一些美的和丑的事物,在情感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感受甚至激动。例如一个年轻小伙子碰见一位他觉得中意的姑娘,他能没有一点美的感受吗?一个人如果不是白痴,对于具体的美和丑都有些认识,这种认识不一定马上就对,但在不断地体验现实生活和加强文艺修养中,它会逐渐由错误到正确,由浅到深,这正是审美教育的发展过程。而现在有些人放弃亲身接触过和感受过的事物不管,而去追问什么美的本质这个极端抽象的概念,我敢说他们会永远抓不着所谓“美的本质”。法国人往往把“美”叫作“我不知道它是什么”(Je ne sais quoi)。可不是吗?柏拉图说的是一套,亚理斯多德说的又是一套;康德说的是一套,黑格尔说的又是一套。从马克思主义立场来看,他们都可一分为二,各有对和不对的两方面。事情本来很复杂,你能把它简单化成一个“美的定义”吗?就算你找到“美的定义”了,你就能据此来解决一切文艺方面的实际问题吗?这问题也涉及文艺创作和欣赏中的一系列问题,以后还要谈到,现在只谈研究美学是要从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事例出发,还是从抽象概念出发。

引起我先谈这个问题的是一位老朋友的来信。这位朋友在五十年代美学讨论中和我打过一些交道。他去年写过一篇题为《美的定义及其解说》的近万言长文,承他不弃,来信要我提意见。他的问题在现在一般中青年美学研究工作者中有普遍意义,所以趁这次机会来公开作复。

请先读他的“美的定义”:

美是符合人类社会生活向前发展的历史规律及相应的理想的那些事物的,以其相关的自然性为必要条件,而以其相关的社会性(在有阶级的社会时期主要被阶级性所规定)为决定因素。矛盾统一起来的内在好本质之外部形象特征,诉诸一定人们感受上的一种客观价值。既是客观规律,又是主观理想;既是内在好本质,又是外部形象特征;既是自然性,又是社会性;既是一定人们感受,又是客观价值。定义把这一大堆抽象概念拼凑在一起,仿佛主观和客观的矛盾就统一起来了。这种玩弄积木式的拼凑倒也煞费苦心,可是解决了什么问题呢?难道根据这样拼凑起来的楼阁,就可以进行文艺创作、欣赏和批评了吗?“定义”之后还附了十三条“解说”,仍旧是玩弄一些抽象概念,说来说去,并没有把“定义”解说清楚。作者始终一本正经,丝毫不用一点具体形象,丝毫不流露一点情感。他是从艺术学院毕业的,听说搞过雕塑和绘画,但始终不谈一点亲身经验,不举一点艺术实践方面的例证。十九世纪法国巴那斯派诗人为着要突出他们的现实主义,曾标榜所谓“不动情”(impassivité)。“定义”的规定者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在文章里怕犯“人情味”的忌讳,阉割了自己,也阉割了读者,不管读者爱听不爱听,他硬塞给你的就只有这种光秃秃硬邦邦的枯燥货色,连文字也还似通不通。到什么时候才能看到这种文风改变过来呢!

读到这个“美的定义”,我倒有“如逢故人”的感觉。这位故人仍是五十年代美学讨论中的故人。当前,党的工作重点实行了转移,实现四个现代化成了全国人民的中心任务,各条战线正在热火朝天地大干快上,文艺界面貌也焕然一新。但这一切在这位搜寻“美的定义”的老朋友身上仿佛都没有起一点作用,他还是那样坐井观天,纹风不动!

十三条“解说”之后又来了一个“附记”。作者在引了毛泽东同志的研究工作不应当从定义出发的教导后,马上就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的“然而”:“然而同时并不排除经过实事求是的研究而从获得的结论中,归纳、概括、抽绎出定义。”是呀,你根据什么“实事”,求出什么“是”呢?你这是遵循毛主席的“辩证唯物主义路线”吗?

接着作者还来了一个声明:

以上“美”的定义,无非自己在美学研究长途中的一个小小暂时“纪程”而已。以后于其视为绊脚石时,自己或旁人,都可以而且应当无所爱惜地踢开它!这里有一个惊叹号,是文中唯一的动了一点情感的地方,表现出决心和勇气。不过作为一个老友,我应该直率地说,你的定义以及你得出定义所用的方法正是你的绊脚石。你如何处理这块绊脚石,且观后效吧!

读过这篇“美的定义”之后不久,我有机会上过一堂生动的美学课,看到新上演的意大利和法国合摄的电影片《巴黎圣母院》。听到那位既聋哑而又奇丑的敲钟人在见到那位能歌善舞的吉卜赛女郎时,结结巴巴地使劲连声叫“美!美、美……”我不禁联想起“美的定义”。我想这位敲钟人一定没有研究过“美的定义”,但他的一生事迹,使我深信他是个真正懂得什么是美的人,他连声叫出的“美”确实是出自肺腑的。一听到就使我受到极大的震动,悲喜交集,也惊赞雨果毕竟是个名不虚传的伟大作家。这位敲钟人本是一个孤儿,受尽流离困苦才当上一个在圣母院里敲钟的奴隶。圣母院里的一个高级僧侣偷看到吉卜赛女郎歌舞,便动了淫念,迫使敲钟人去把她劫掠过来。在劫掠中敲钟人遭到了群众的毒打,渴得要命,奄奄一息之际,给他水喝因而救了他命的正是他被他恶棍主子差遣去劫夺的吉卜赛女郎。她不但不跟群众一起去打他,而且出于对同受压迫的穷苦人的同情,毅然站出来救了他的命。她不仅面貌美,灵魂也美。这一口水之恩使敲钟人认识到什么是善和恶,美和丑,什么是人类的爱和恨。以后到每个紧要关头,他都是吉卜赛女郎的救护人,甚至设法去成全她对卫队长的单相思。把她藏在钟楼里使她免于死的是他,识破那恶棍对她的阴谋的是他,最后把那个恶棍从高楼上扔下摔死,因而替女郎报了仇、雪了恨的也还是他。这个女郎以施行魔术的罪名被处死,尸首抛到地下墓道里,他在深夜里探索到尸首所在,便和她并头躺下,自己也就断了气。就是这样一个五官不全而又奇丑的处在社会最下层的小人物,却显出超人的大力、大智和大勇乃至大慈大悲。这是我在文艺作品中很少见到的小人物的高大形象。我不瞒你说,我受到了很大的感动。

我说这次我上了一堂生动的美学课。这不仅使我坚定了一个老信念——现实生活经验和文艺修养是研究美学所必备的基本条件,而且使我进一步想到美学中的一些关键问题。首先是自然美与艺术美的关系和区别问题。现实中有没有像敲钟人那样小人物的高大形象呢?我不敢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我只能说,至少是我没有见过。我认为雨果所写的敲钟人是艺术创造出来的奇迹,是经过夸张虚构、集中化和典型化才创造出来的。敲钟人的身体丑烘托出而且提高了他的灵魂美。这样,自然丑本身作为这部艺术作品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也就转化为艺术美。艺术必根据自然,但艺术美并不等于自然美,而自然丑也可以转化为艺术美,这就说明了艺术家有描写丑恶的权利。

这部影片也使我回忆起不久前读过的人民美术出版社一九七八年印行的《罗丹艺术论》及其附载的一篇《读后记》。罗丹的《艺术论》是一位艺术大师总结长期艺术实践的经验之谈,既亲切而又深刻,在读过《罗丹艺术论》正文之后再读《读后记》,不免感到《读后记》和正文太不协调了。不协调在哪里呢?罗丹是从亲身实践出发的,句句话都出自肺腑;《读后记》是从公式概念出发的,不但蔑视客观事实,而且帽子棍子满天飞。

过去这些年写评论文章和文艺史著作的都要硬套一个千篇一律的公式:先是拼凑一个历史背景,给人一个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假象;接着就“一分为二”,先褒后贬,或先贬后褒,大发一番空议论,歪曲历史事实来为自己的片面论点打掩护。往往是褒既不彻底,贬也不彻底,褒与贬互相抵消。凭什么褒,凭什么贬呢?法官式的评论员心中早有一套法典,其中条文不外是“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创作方法”“自然主义”“理想主义”“人道主义”……之类离开具体内容就很空洞的抽象概念,随处都可套上,随处都不很合式。任何一位评论员用不着对文艺作品有任何感性认识,就可以大笔一挥,洋洋万言。我很怀疑这种评论有几个人真正要看。这不仅浪费执笔者和读者的时间,而且败坏了文风和学风。现在是应该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的时候了!《读后记》的作者对罗丹确实有褒有贬,不过贬抵消了褒。我们先看他对罗丹所控诉的罪状,再考虑一下如果这些罪状能成立,罗丹还有什么可褒的?为什么把他介绍到中国来?

作者一方面肯定了罗丹的现实主义,另一方面又指责罗丹的现实主义“不过是‘写真实’的别名”。我们还记得“写真实”过去在我们中间成了一条罪状,难道现实主义就不要“写真实”吗?作者还挑剔罗丹不该把现实主义说成“诚挚是唯一的法则”,理由是“根本不可能有什么超阶级的‘诚挚’”,试问过去公认的一些阶级成分并不怎么好的现实主义大师,例如莎士比亚、费尔丁、巴尔扎克、易卜生、托尔斯泰等等,都不“诚挚”,都在以说谎骗人为业吗?作者还重点地讨论了艺术如何运用丑的问题。他先褒了一笔,肯定罗丹描绘丑陋有不肯粉饰生活的“积极内容”,没有否认自然丑可以化为艺术美,接着就指责罗丹“偏爱残缺美”,毕竟“含有不健康的消极因素”,因为他“受到了颓废思潮的很深的影响”,“罗丹思想上同颓废派的联系,使他不能正确辨认生活与艺术中的一切美丑现象”。试问罗丹既不能正确辨认生活与艺术中的一切美丑现象,他不就成了白痴吗?还凭什么创造出那些公认为杰出的作品呢?罪状还不仅此,罗丹“偏爱残缺美”,“也破坏了艺术的形式美”,“罗丹作品形式上的缺点正是反映了内容空虚和消极反动”。总之,一戴上“颓废派”的帽子,一个艺术家就必须一棍子打死。请问广大读者,《罗丹艺术论》和罗丹的作品究竟在哪一点上表明他是个颓废派呢?就历史事实来说,罗丹在“思想上同颓废派”究竟有什么联系呢?和他联系较多的人是雨果和巴尔扎克,他替这两位伟大小说家都雕过像,此外还有大诗人波德莱尔,他和罗丹是互相倾慕的。波德莱尔的诗集命名为《罪恶之花》,一出版就成了一部最畅销的书,可见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批准。但是《罪恶之花》这个不雅驯的名称(注:趁便指出,原文Mal应译为“病”,即“世纪病”中的“病”,“罪恶”是误译)便注定了他在某些人心目中成了“颓废派”的代表。罗丹和他确实有联系,那他也就成了颓废派。依这种逻辑,雨果和巴尔扎克当然也就应归入颓废派了。要深文罗织,找罪证也不难,雨果不是在《巴黎圣母院》里塑造了五官不全的奇丑的敲钟人吗?巴尔扎克不也写过许多丑恶的人和丑恶的事吗?

我们在这里并不是要为颓废派辩护。在十九世纪末,据说颓废主义是普遍流行的“世纪病”。这是客观事实,而且也有它的历史根源。处在帝国主义渐就没落时期,一般资产阶级文化人和文艺工作者大半既不满现状而又看不清出路,有些颓废倾向,而且还宣扬人性论、人道主义、天才论、不可知论和一些其他奇谈怪论。他们的作品难免有这样和那样的毒素,但毕竟有“不粉饰现实生活的积极内容”,而且在艺术上还有些达到很高的成就,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对待他们呢?为着保健防疫,是不是就应干脆把他们一扫而空,在历史上留一段空白为妙呢?这其实就是“割断历史”的虚无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毫无共通之处。

朋友们,我和诸位在文艺界和美学界有“同行”之雅,在这封信里向诸位谈心,以一个年过八十的老汉还经常带一点火气,难免要冒犯一些人。我实在忍不下去啦!请原谅这种苦口婆心吧!让我们振奋精神,解放思想,肃清余毒,轻装上阵吧!两种美

自然界事事物物都是理式的象征,都是共相的殊相,像柏拉图所比拟的,都是背后堤上的行人射在面前墙壁上的幻影。科学家、哲学家和美术家都想揭开自然之秘,在殊相中见出共相。但是他们的出发点不同,目的不同,因而在同一殊相中所见得的共相也不一致。

比如走进一个园子里,你抬头看见一只老鹰坐在苍劲的古松上向你瞪着雄赳赳的眼,回头又看见池边旖旎的柳枝上有一只娇滴滴的黄莺在那儿临风弄舌,这些不同的物件在你胸中所引起的情感是什么样的呢?依科学家看,松和柳同具“树”的共相,鹰和莺同具“鸟”的共相,然而在情感方面,老鹰却和古松同调,娇莺却和嫩柳同调。借用名学的术语在美术上来说,鹰和松同具一个美的共相,莺和柳又同具一个美的共相,它们所象征的全然不同。倘若莺飞上松顶,鹰栖在柳枝,你登时就会发生不调和的感觉,虽然为变化出奇起见,这种不伦不类的配合有时也为美术家所许可的。

自然界有两种美:老鹰古松是一种,娇莺嫩柳又是一种。倘若你细心体会,凡是配用“美”字形容的事物,不属于老鹰古松的一类,就属于娇莺嫩柳的一类,否则就是两类的混和。从前人有两句六言诗说:“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这两句诗每句都只提起三个殊相,然而可象征一切美。你遇到任何美的事物,都可以拿它们做标准来分类。比如说峻崖、悬瀑、狂风、暴雨,沉寂的夜或是无垠的沙漠,垓下哀歌的项羽或是床头捉刀的曹操,你可以说这是“骏马秋风冀北”的美;比如说清风、皓月、暗香、疏影、青螺似的山光、媚眼似的湖水、葬花的林黛玉或是“侧帽饮水”的纳兰,你可以说这是“杏花春雨江南”的美。因为这两句诗每句都象征一种美的共相。

这两种美的共相是什么呢?定义正名向来是难事,但是形容词是容易找的。我说“骏马秋风冀北”时,你会想到“雄浑”“劲健”,我说“杏花春雨江南”时,你会想到“秀丽”“纤浓”;前者是“气概”,后者是“神韵”;前者是刚性美,后者是柔性美。

刚性美是动的,柔性美是静的。动如醉,静如梦。尼采在《悲剧之起源》里说艺术有两种:一种是醉的产品,音乐和跳舞是最显著的例;一种是梦的产品,一切造形的艺术如诗如雕刻都属这一类。他拿光神阿波罗和酒神狄俄倪索斯来象征这两种艺术。你看阿波罗的光辉那样热烈吗?其实他的面孔比渴睡汉还更恬静,世界一切色相得他的光才呈现,所以都是他在那儿梦出来的。诗人和雕刻家的任务也和阿波罗一样,全是在造色相,换句话说,全是在做梦。狄俄倪索斯就完全相反。他要图刹那间的尽量的欢乐。在青葱茂密的葡萄丛里,看蝶在翩翩地飞,蜂在嗡嗡地响,他不由自主地把自己投在生命的狂澜里,放着嗓子狂歌,提着足尖乱舞。他固然没有造出阿波罗所造的那些恬静幽美的幻梦,那些光怪陆离的色相,可是他的歌和天地间生气相出息,他的舞和大自然的脉搏共起落,也是发泄,也是表现,总而言之,也是人生不可少的一种艺术。在尼采看,这两种相反的美熔于一炉,才产出希腊的悲剧。

尼采所谓狄俄倪索斯的艺术是刚性的,阿波罗的艺术是柔性的,其实在同一种艺术之中也有刚柔之别。比如说音乐,贝多芬的《第三合奏曲》和《热情曲》固然像狂风暴雨,极沉雄悲壮之致,而《月光曲》和《第六合奏曲》则温柔委婉,如悲如诉,与其谓为“醉”,不如谓为“梦”了。

艺术是自然和人生的返照,创作家往往因性格的偏向,而作品也因而畸刚或畸柔。米开朗琪罗在性格上和艺术上都是刚性美的极端的代表。你看他的《摩西》!火焰有比他的目光更烈的吗?钢铁有比他的须髯更硬的吗?你看他的《大卫》!他那副脑里怕藏着比亚力山大的更惊心动魄的雄图吧?他那只庞大的右臂迟一会儿怕要拔起喜马拉雅山去撞碎哪一个星球吧?亚当是上帝首创的人,可是要结识世界第一个理想的伟男子,你须得到罗马西斯丁教寺的顶壁上去物色,这一幅大气磅礴的创世纪记,没有一个面孔不露着超人的意志,没有一条筋肉不鼓出海格立斯的气力。对这些原始时代的巨人,我们这些退化的侏儒只得自惭形秽,吐舌惊赞。可是凡是娘养的儿子也都不免感到一件缺憾——你看除《德尔斐仙》(Delphic Shbyl)以外,简直没有一个人像女子!你说那位是夏娃吗?那位是马妥娜吗?假如世界女子们都像那样犷悍,除着独身终身的米开朗琪罗以外的男子们还得把头罄低些啊!

雷阿那多·达·芬奇恰好替米开朗琪罗做一个反衬。假如“亚当”是男性美的象征,女性美的象征从“密罗斯爱神”以后,就不得不推《蒙娜丽莎》了。那庄重中寓着妩媚的眼,那轻盈而神秘的笑,那丰润而灵活的手,艺术家们已摸索了不知几许年代,到达·芬奇才算寻出,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成功!米开朗琪罗画“夏娃”和“圣母”,像他画“亚当”一样,都是用他雕“大卫”和“摩西”的那一副手腕,始终脱不去那种峥嵘巍峨的气象。达·芬奇的天才是比较的多方面的,他的世界中固然也有些魁梧奇伟的男子,可是他的特长确为佩特所说的,全在“能勾魂”(fascinating),而他所以“能勾魂”,则全在能摄取女性中最令人留恋的特质表现在幕布上。藏在日内瓦的那幅《圣约翰授洗者》活像女子化身固不用说,连藏在卢佛尔宫的那幅《酒神》也只是一位带醉的《蒙娜丽莎》。再看《最后的晚餐》中的耶稣!他披着发,低着眉,在慈祥的面孔中现出悲哀和恻隐,而同时又毫没有失望的神采,除着抚慰病儿的慈母以外,你在哪里能寻出他的“模特儿”呢?

中国古代哲人观察宇宙似乎全都从美术家的观点出发,所以他们在万殊中所见得的共相为“阴”与“阳”。《易经》和后来纬学家把万事万物都归原到两仪四象,其所用标准,就是我们把老鹰配古松,娇莺配嫩柳所用的标准,这种观念在一般人脑里印得很深,所以历来艺术家对于刚柔两种美分得很严。在诗方面有李、杜与王、韦之别,在词方面有苏、辛与温、李之别,在画方面有石涛、八大与六如、十洲之别,在书法方面有颜、柳与褚、赵之别。这种分别常与地域有关系,大约北人偏刚,南人偏柔,所以艺术上的南北派已成为柔性派与刚性派的别名。清朝阳湖派和桐城派对于文章的争执也就在对于刚柔的嗜好不同。姚姬传《复鲁絜非书》是讨论刚柔两种美的文字中最好的一篇,他说:

自诸子而降,其为文无有弗偏者。其得于阳与刚之美者,刚其文如霆如电,如长风之出谷,如崇山峻崖,如决大河,如奔骐骥;其光也如杲日,如火,如金镠铁,其于人也如凭高视远,如君而朝万众,如鼓万勇士而战之。其得于阴与柔之美者,则其文如升初日,如清风,如云,如霞,如烟,如幽林曲涧,如沦,如漾,如珠玉之辉,如鸿鹄之鸣而入寥阔;其于人也漻乎其如叹,邈乎其如有思,暖乎其如喜,愀乎其如悲。观其文,讽其音,则为文者之性情形状举以殊焉。

统观全局,中国的艺术是偏于柔性美的。中国诗人的理想境界大半是清风皓月疏林幽谷之类。环境越静越好,生活也越闲越好。他们很少肯跳出那“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的宇宙,而凭视八荒,遥听诸星奏乐者。他们以“乐天安命”为极大智慧,随贝雅特里奇上窥华严世界,已嫌多事,至于为着毕尝人生欢娱,穷探地狱秘奥,不惜同恶魔定卖魂约,更忒不安分守己了。因此,他们的诗也大半是微风般的荡漾,轻燕般的呢喃。过激烈的颜色,过激烈的声音,和过激烈的情感都是使它们畏避的。他们描写月的时候百倍于描写日;纵使描写日,也只能烘染朝曦九照,遇着盛夏正午烈火似的太阳,可就要逃到北窗下高卧,做他的羲皇上人了。司空图《二十四诗品》中只有“雄浑”“劲健”“豪放”“悲慨”四品算是刚性美,其余二十品都偏于阴柔。我读《旧约·约伯记》,莎士比亚的《哈雷姆特》,弥尔顿的《失乐园》诸作,才懂得西方批评学者所谓“宇宙的情感”(cosmic emotion)。回头在中国文学中寻实例,除着《逍遥游》《齐物论》《论语·子在川上》章,陈子昂《幽州台怀古》、李白《日出东方隈》诸作以外,简直想不出其他具有“宇宙的情感”的文字。西方批评学者向以sublime为最上品的刚性美,而这个字不特很难应用来说中国诗,连一个恰当的译词也不易得。“雄浑”“劲健”“庄严”诸词都只能得其片面的意义。中国艺术缺乏刚性美在音乐方面尤易见出,比如弹七弦琴,尽管你意在高山,意在流水,它都是一样单调。

抽象立论时,常容易把分别说得过于清楚。刚柔虽是两种相反的美,有时也可以混合调和,在实际上,老鹰有栖柳枝的时候,娇莺有栖古松的时候,也犹如男子中之有杨六郎,女子中之有麦克白夫人,西子湖滨之有两高峰,西伯利亚荒原之有明媚的贝加尔。说李太白专以雄奇擅长吗?他的《闺怨》《长相思》《清平调》诸作之艳丽微婉,亦何减于《金筌》《浣花》?说陶渊明专从朴茂清幽入胜吗?“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又是何等气概?西方古典主义的理想向重和谐匀称,庄严中寓纤丽,才称上乘,到浪漫派才肯畸刚畸柔,中国向来论文的人也赞扬“柔亦不茹,刚亦不吐”,所以姚姬传说,“唯圣人之言统二气之会而弗偏”。比如书法,汉魏六朝人的最上作品如《夏承碑》《瘗鹤铭》《石门铭》诸碑,都能气势中寓姿韵,亦雄浑,亦秀逸,后来偏刚者为柳公权之脱皮露骨,偏柔者如赵孟 之弄态作媚,已渐流入下乘了。从生理学观点谈美与美感朋友们:

你们来信常追问我:美是什么?美感是什么?美与美感有什么关系?美是否纯粹是客观的或主观的?我在第二封信里已强调过这样从抽象概念出发来对本质下定义的方法是形而上学的。要解决问题,就要从具体情况出发,而审美活动的具体情况是极其复杂的。前信已谈到从马克思在《资本论》里关于“劳动”的分析看,就可以看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都有审美问题,既涉及复杂的心理活动,又涉及复杂的生理活动。这两种活动本来是分不开的,为着说明的方便,姑且把它们分开来说。在第三封信《谈人》里我们已约略谈了一点心理学常识,现在再就节奏感、移情作用和内摹仿这三项来谈一点生理学常识。

一、节奏感。节奏是音乐、舞蹈和歌唱这些最原始也最普遍的三位一体的艺术所同具的一个要素。节奏不仅见于艺术作品,也见于人的生理活动。人体中呼吸、循环、运动等器官本身的自然的有规律的起伏流转就是节奏。人用他的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去应付审美对象时,如果对象所表现的节奏符合生理的自然节奏,人就感到和谐和愉快,否则就感到“拗”或“失调”,就不愉快。例如听京戏或鼓书,如果演奏艺术高超,像过去的杨小楼和刘宝全那样,我们便觉得每个字音和每一拍的长短高低快慢都恰到好处,有“流转如弹丸”之妙。如果某句落掉一拍,或某板偏高或偏低,我们全身筋肉就仿佛突然受到一种不愉快的震撼。这就叫作节奏感。为着跟上节奏,我们常用手脚去“打扳”,其实全身筋肉都在“打板”。这里还有心理上的“预期”作用。节奏总有一种习惯的模式。听到上一板,我们就“预期”下一板的长短高低快慢如何,如果下一板果然符合预期,美感便加强,否则美感就遭到破坏。在这种美或不美的节奏感里你能说它是纯粹主观的或纯粹客观的吗?或则说它纯粹是心理的或纯粹是生理的吗?

节奏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也是心理和生理的统一。它是内心生活(思想和情趣)的传达媒介。艺术家把应表现的思想和情趣表现在音调和节奏里,听众就从这音调节奏中体验或感染到那种思想和情趣,从而起同情共鸣。

举具体事例来说,试比较分析一下这两段诗:

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其险也若此,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李白《蜀道难》

呢呢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划然变轩昂,猛士赴敌场。浮云柳絮无根蒂,天地阔远随飞扬。……跻攀分寸不可上,失势一落千丈强!——韩愈《听颖师弹琴》李诗突兀沉雄,使人得到崇高风格中的惊惧感觉,节奏比较慢,起伏不平。韩诗变化多姿,妙肖琴音由缠绵细腻,突然转到高昂开阔,反复荡漾,接着的两句就上升的艰险和下降的突兀作了强烈的对比。音调节奏恰恰传出琴音本身的变化。正确的朗诵须使音调节奏暗示出意象和情趣的变化发展。这就必然要引起呼吸、循环、发音等器官乃至全身筋肉的活动。你能离开这些复杂的生理活动而谈欣赏音调节奏的美感吗?你能离开这种具体的美感而抽象地谈美的本质吗?

节奏主要见于声音,但也不限于声音,形体长短大小粗细相错综,颜色深浅浓淡和不同调质相错综,也都可以见出规律和节奏。建筑也有它所特有的节奏,所以过去美学家们把建筑比作“冻结的或凝固的音乐”。一部文艺作品在布局上要有“起承转合”的节奏。我读姚雪垠同志的《李自成》,特别欣赏他在戎马仓皇的紧张局面之中穿插些明末宫廷生活之类安逸闲散的配搭,既见出反衬,也见出起伏的节奏,否则便会平板单调。我们有些音乐和文学方面的作品往往一味高昂紧张,就有缺乏节奏感的毛病。“张而不弛,吾不为也!”

二、移情作用:观念联想。十九世纪以来,西方美学界最大的流派是以费肖尔父子为首的新黑格尔派,他们最大的成就在对于移情作用的研究和讨论。所谓“移情作用”(einf hlung)指人在聚精会神中观照一个对象(自然或艺术作品)时,由物我两忘达到物我同一,把人的生命和情趣“外射”或移注到对象里去,使本无生命和情趣的外物仿佛具有人的生命活动,使本来只有物理的东西也显得有人情。最明显的事例是观照自然景物以及由此产生的文艺作品。我国诗词里咏物警句大半都显出移情作用。例如下列名句:

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李白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杜甫

颠狂柳絮随风舞,轻薄桃花逐水流。——杜甫

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姜夔

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斜阳暮。——秦观都是把物写成人,静的写成动的,无情写成有情,于是山可以看人而不厌,柳絮可以颠狂,桃花可以轻薄,山峰可以清苦,领略黄昏雨的滋味。从此可见,诗中的“比”和“兴”大半起于移情作用,上例有些是显喻,有些是隐喻,隐显各有程度之差,较隐的是姜、秦两例,写的是景物,骨子里是诗人抒发自己的黄昏思想和孤独心情。上举各例也说明移情作用和形象思维也有密切关系。

移情说的一个重要代表立普斯反对从生理学观点来解释移情现象,主张要专用心理学观点,运用英国经验主义派的“观念联想”(特别是其中的“类似联想”)来解释。他举希腊建筑中的多立克式石柱为例。这种石柱支持上面的沉重的平顶,本应使人感到它受重压而下垂,而我们实际看到的是它仿佛在耸立上腾,出力抵抗。立普斯把这种印象叫作“空间意象”,认为它起于类似联想,石柱的姿态引起人在类似情况中耸立上腾、出力抵抗的观念或意象,在聚精会神中就把这种意象移到石柱上,于是石柱就仿佛耸立上腾、奋力抵抗了。立普斯的这种看法偏重移情作用的由我及物的一方面,唯心色彩较浓。

三、移情作用:内摹仿。同属移情派而与立普斯对立的是谷鲁斯。他侧重移情作用的由物及我的一方面,用的是生理学观点,认为移情作用是一种“内摹仿”。在他的名著《动物的游戏》里举过看跑马的例子:

一个人在看跑马,真正的摹仿当然不能实现,他不但不肯放弃座位,而且有许多理由使他不能去跟着马跑,所以只心领神会地摹仿马的跑动,去享受这种内摹仿所产生的快感。这就是一种最简单、最基本、最纯粹的审美的观赏了。他认为审美活动应该只有内在的摹仿而不应有货真价实的摹仿。如果运动的冲动过分强烈,例如西欧一度有不少的少年因读了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就摹仿维持自杀,那就要破坏美感了。正如中国过去传说有人看演曹操老奸巨猾的戏,就义愤填膺,提刀上台把那位演曹操的角色杀掉,也不能起美感一样。

谷鲁斯还认为内摹仿带有游戏的性质。这是受到席勒和斯宾塞尔的“游戏说”的影响,把游戏看作艺术的起源。从文艺的创作和欣赏的角度看,内摹仿确实有很多例证。上文已谈到的节奏感就是一例。中国文论中的“气势”和“神韵”,中国画论中的“气韵生动”都是凭内摹仿作用体会出来的。中国书法向来自成一种艺术,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里说字有十美,其中如“魄力雄强”“气象浑穆”“意态奇逸”“精神飞动”之类显然都显出移情作用的内摹仿。书法往往表现出人格,颜真卿的书法就像他为人一样刚正,风骨凛然;赵孟 的书法就像他为人一样清秀妩媚,随方就圆。我们欣赏颜字那样刚劲,便不由自主地正襟危坐,摹仿他的端庄刚劲;我们欣赏赵字那样秀媚,便不由自主地松散筋肉,摹仿他的潇洒婀娜的姿态。

西方作家描绘移情中内摹仿事例更多,现在举十九世纪两位法国的著名的小说家为例。一位是女作家乔治·桑,她在《印象和回忆》里说:

我有时逃开自我,俨然变成一棵植物,我觉得自己是草,是飞马,是树顶,是云,是流水,是天地相接的那一条地平线,觉得自己是这种颜色或那种形体,瞬息万变,去来无碍,时而走,时而飞,时而潜,时而饮露,向着太阳开花,或栖在叶背安眠。天鹨飞升时我也飞升,蜥蜴跳跃时我也跳跃,萤火和星光闪耀时我也闪耀。总之,我所栖息的天地仿佛全是由我自己伸张出来的。

另一位是写实派大师福楼拜,他在通信里描绘他写《包法利夫人》那部杰作时说:

写作中把自己完全忘去,创造什么人物就过着什么人物的生活,真是一件快事。今天我就同时是丈夫和妻子,情人和姘头(小说中的人物——引者注),我骑马在树林里漫游,时当秋暮,满林黄叶(小说中的情景——引者注),我觉得自己就是马,就是风,就是两人的情语,就是使他们的填满情波的眼睛眯着的那道阳光。

这两例都说明作者在创作中体物入微,达到物我同一的境界,就引起移情作用中的内摹仿。凡是摹仿都或多或少地涉及筋肉活动,这种筋肉活动当然要在脑里留下印象,作为审美活动中一个重要因素。过去心理学家认为人有视、听、嗅、味、触五官,其中只有视、听两种感官涉及美感。近代美学日渐重视筋肉活动,于五官之外还添上运动感官或筋肉感官(kinetic sense),并且倾向于把筋肉感看作美感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实中国书家和画家早就明白这个道理了。

四、审美者和审美对象各有两种类型。审美的主体(人)和审美的对象(自然和文艺作品)都有两种不同的类型,而这两种类型又各有程度上的差别和交叉,这就导致美与美感问题的复杂化。先就人来说,心理学早就把人分成“知觉型”和“运动型”。例如看一个圆形,知觉型的人一看到圆形就直接凭知觉认识到它是圆的,运动型的人还要用眼睛沿着圆周线作一种圆形的运动,从这种眼球筋肉运动中才体会到它是圆的。近来美学家又把人分成“旁观型”和“分享型”,大略相当于知觉型和运动型。纯粹旁观型的人不易起移情作用,更不易起内摹仿活动,分明意识到我是我,物是物,却仍能欣赏物的形象美。纯粹分享型的人在聚精会神中就达到物我两忘和物我同一,必然引起移情作用和内摹仿。这种分别就是尼采在《悲剧的诞生》里所指出的日神精神(旁观)与酒神精神(分享)的分别。狄德罗在他的《谈演员》的名著里也强调过这个分别。他认为演员也有两种类型:一种演员演什么角色,就化成那个角色,把自己全忘了,让那个角色的思想情感支配自己的动作姿势和语调。另一种演员尽管把角色演得惟妙惟肖,却时时刻刻冷静地旁观自己的表演是否符合他早已想好的那个“理想的范本”。狄德罗本人则推尊旁观型演员而贬低分享型演员,不过也有人持相反的看法。上面所介绍过的立普斯显然属于知觉型和旁观型,感觉不到筋肉活动和内摹仿,谷鲁斯却属于运动型或分享型。因此,两人对于美感的看法就不能相同。

我还记得五十年代的美学讨论中攻击的靶子之一就是我的“唯心主义的”移情作用,现在趁这次重新谈美的机会,就这个问题进行一番自我分析和检讨。我仍得坦白招认,我还是相信移情作用和内摹仿的。这是事实俱在,不容一笔抹煞。我还想到在一八五九年左右移情派祖师费肖尔的五卷本《美学》刚出版不久,马克思就在百忙中把它读完而且作了笔记,足见马克思并没有把它一笔抹煞,最好进一步就这方面进行一些研究再下结论。我凭个人经验的分析,认识到这问题毕竟很复杂。在审美活动中尽管我一向赞赏冷静旁观,有时还是一个分享者,例如我读《史记·刺客列传》叙述荆轲刺秦王那一段,到“图穷匕首见”时我真正为荆轲提心吊胆,接着到荆轲“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时,我确实从自己的筋肉活动上体验到“持”和“揕”的紧张局面。以下一系列动作我也都不是冷静地用眼睛看到的,而是紧张地用筋肉感觉到的。我特别爱欣赏这段散文,大概这种强烈的筋肉感也起了作用,因此,我相信美感中有筋肉感这个重要因素。我还相信古代人、老年人、不大劳动的知识分子多属于冷静的旁观者,现代人、青年人、工人和战士多属于热烈的分享者。

审美的对象也有静态的和动态的两大类型。首先指出这个分别的是德国启蒙运动领袖莱辛。他在《拉奥孔》里指出诗和画的差异。画是描绘形态的,是运用线条和颜色的艺术,线条和颜色的各部分是在空间上分布平铺的,也就是处于静态的。诗是运用语言的艺术,是叙述动作情节的,情节的各部分是在时间上先后承续的,也就是处于动态的。就所涉及的感官来说,画要通过眼睛来接受,诗却要通过耳朵来接受。不过莱辛并不排除画也可化静为动,诗也可化美为媚。“媚”就是一种动态美。拿中国诗画为例来说,画一般是描绘静态的,可是中国画家一向把“气韵生动”“从神似求形似”“画中有诗”作为首要原则,都是要求画化静为动。诗化美为媚,就是把静止的形体美化为流动的动作美。《诗经·卫风》中有一章描绘美人的诗便是一个顶好的例:

……手如柔荑(嫩草),肤如凝脂(凝固的脂肪),领如蝤蛴(颈像蚕蛹),螓(一种虫)首蛾眉,齿如瓠犀(瓜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前五句罗列头上各部分,用许多不伦不类的比喻,也没有烘托出一个美人来。最后两句突然化静为动,着墨虽少,却把一个美人的姿态神情完全描绘出来了。读前五句,我丝毫不起移情作用和内摹仿,也不起美感;读后两句,我感到活跃的移情作用、内摹仿和生动的美感。这就说明客观对象的性质在美感里确实会起重要的作用。同是一个故事情节写在诗里和写在散文里效果也不同,例如白居易的《长恨歌》和陈鸿的《长恨歌传》不同;同是一个故事情节写在一部小说或剧本里,和表演在舞台上或放映在电视里效果也各不相同,不同的观众也有见仁见智、见浅见深之别。

我唠叨了这半天,目的是要回答开头时所提的那几个问题。首先,美确实要有一个客观对象,要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样美人的客观存在。不过这种姿态可以由无数不同的美人表现出,这就使美的本质问题复杂化。其次,审美也确要有一个主体,美是价值,就离不开评价者和欣赏者。如果这种美人处在空无一人的大沙漠里,或一片漆黑的黑夜里,她的“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能产生什么美感呢?凭什么能说她美呢?就是在闹市大白天里,千千万万人都看到她,都感到她同样美吗?老话不是说“情人眼底出西施”吗?不同的人不会见到不同的西施,具有不同的美感吗?

我们在前信已说明过在审美活动中主体和对象两方面的具体情况都极为复杂。我们当前的任务是先仔细调查和分析这些具体情况,还是急急忙忙先对美和美感的本质及其相互关系作出抽象的结论来下些定义呢?我不敢越俎代庖,就请诸位自己作出抉择吧!谈在卢佛尔宫所得的一个感想

朋友:

去夏访巴黎卢佛尔宫,得摩挲《蒙娜丽莎》肖像的原迹,这是我生平一件最快意的事。凡是第一流美术作品都能使人在微尘中见出大千,在刹那中见出终古。雷阿那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的这幅半身美人肖像纵横都不过十几寸,可是她的意蕴多么深广!佩特(Walter Pater)在《文艺复兴论》里说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特殊精神都在这一幅画里表现无遗。我虽然不知佩特所谓希腊的生气、罗马的淫欲和中世纪的神秘是怎么一回事,可是从那轻盈笑靥里我仿佛窥透人世的欢爱和人世的罪孽。虽则见欢爱而无留恋,虽则见罪孽而无畏惧。一切希冀和畏避的念头在霎时间都涣然冰释,只游心于和谐静穆的意境。这种境界我在贝多芬乐曲里,在《密罗斯爱神》雕像里,在《浮士德》诗剧里,也常隐约领略过,可是都不如《蒙娜丽莎》所表现的深刻明显。

我穆然深思,我悠然遐想,我想象到中世纪人们的热情,想象到达·芬奇作此画时费四个寒暑的精心结构,想象到丽莎夫人临画时听到四周的缓歌慢舞,如何发出那神秘的微笑。

正想得发呆时,这中世纪的甜梦忽然被现世纪的足音惊醒,一个法国向导领着一群四五十个男的女的蜂拥而来了。向导操很拙劣的英语指着说:“这就是著名的《蒙娜丽莎》。”那班肥颈项胖乳房的人们照例露出几种惊奇的面孔,说出几个处处用得着的赞美的形容词,不到三分钟又蜂拥而去了。一年四季,人们尽管川流不息地这样蜂拥而来蜂拥而去,丽莎夫人却时时刻刻在那儿露出你不知道是怀善意还是怀恶意的微笑。

从观赏《蒙娜丽莎》的群众回想到《蒙娜丽莎》的作者,我登时发生一种不调和的感触,从中世纪到现世纪,这中间有多么深多么广的一条鸿沟!中世纪的旅行家一天走上二百里已算飞快,现在坐飞艇不用几十分钟就可走几百里了。中世纪的著作家要发行书籍须得请僧侣或抄胥用手抄写,一个人朝于斯夕于斯的,一年还不定能抄完一部书,现在大书坊每日可出书万卷,任何人都可以出文集诗集了。中世纪许多书籍是新奇的,连在近代,以培根、笛卡儿那样渊博,都没有机会窥亚理斯多德的全豹,近如包慎伯到三四十岁时才有一次机会借阅《十三经注疏》。现在图书馆林立,贩夫走卒也能博通上下古今了。中世纪画《蒙娜丽莎》的人须自己制画具自己配颜料,作一幅画往往须三年五载才可成功;现在美术家每日可以成几幅乃至于十几幅“创作”了。中世纪人想看《蒙娜丽莎》须和作者或他的弟子有交谊,真能欣赏他,才能侥幸一饱眼福,现在卢佛尔宫好比十字街,任人来任人去了。这是多么深多么广的一条鸿沟!据历史家说,我们已跨过了这鸿沟,所以我们现代文化比中世纪进步得多了。话虽如此说,而我对着《蒙娜丽莎》和观赏《蒙娜丽莎》的群众,终不免有所怀疑,有所惊惜。

在这个现世纪忙碌的生活中,哪里还能找出三年不窥园、十年成一赋的人?哪里还能找出深通哲学的磨镜匠,或者行乞读书的苦学生?现代科学和道德信条都比从前进步了,哪里还能迷信宗教崇尚侠义?我们固然没有从前人的呆气,可是我们也没有从前人的苦心与热情了。别的不说,就是看《蒙娜丽莎》也只像看破烂朝报了。

科学愈进步,人类征服环境的能力也愈大。征服环境的能力愈大,的确是人生一大幸福。但是它同时也易生流弊。困难日益少,而人类也愈把事情看得太容易,做一件事不免愈轻浮粗率,而坚苦卓绝的成就也便日益稀罕。比方从纽约到巴黎还像从前乘帆船时要经许多时日,冒许多危险,美国人穿过卢佛尔宫决不会像他们穿过巴黎香榭里雪街一样匆促。我很坚决地相信,如果美国人所谓“效率”(efficiency)以外,还有其他标准可估定人生价值,现代文化至少含有若干危机的。“效率”以外究竟还有其他估定人生价值的标准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最好拿法国理姆(Reims)、亚眠(Amiens)各处几个中世纪的大教寺和纽约一座世界最高的钢铁房屋相比较。或者拿一幅湘绣和杭州织锦相比较,便易明白。如只论“效率”,杭州织锦和纽约的钢铁房屋都是一样机械的作品,较之湘绣和理姆大教寺,费力少而效率差不多总算没有可指摘之点。但是刺湘绣的闺女和建筑中世纪大教寺的工程师在工作时,刺一针线或叠一块砖,都要费若干心血,都有若干热情在后面驱遣,他们的心眼都钉在他们的作品上,这是近代只讲“效率”的工匠们所诧为呆拙的。织锦和钢铁房屋用意只在适用,而湘绣和中世纪建筑于适用以外还要能慰情,还要能为作者力量气魄的结晶,还要能表现理想与希望。假如这几点在人生和文化上自有意义与价值,“效率”决不是唯一的估定价值的标准,尤其不是最高品的估定价值的标准。最高品估定价值的标准一定要着重人的成分(human element),遇见一种工作不仅估量它的成功如何,还有问它是否由努力得来的,是否为高尚理想与伟大人格之表现。如果它是经过努力而能表现理想与人格的工作,虽然结果失败了,我们也得承认它是有价值的。这个道理布朗宁(Browning)在Rabbi Ben Ezva那篇诗里说得最精透,我不会翻译,只择几段出来让你自己去玩味:

Not on the vulgar mass

Called“work”,must sentence pass,

Things done,that took the eye and had the price;

O’er which,from level stand,

The low world laid its hand,

Found straight way to its mind,could value in a trice:

But all,the world’s coarse thumb

And finger failed to thumb,

So passed in making up the main account;

All instincts immature,

All purposes unsure,

That weighed not as his work,yet swelled the man’s amount:

Thoughts hardly to be packed

Into a narrow act,

Fancies that broke through thoughts and escaped:

All I could never be,

All,men ignored in me,

This I was worth to God,whose wheel the pitcher shaped.

这几段诗在我生平所给的益处最大。我记得这几句话,所以能惊赞热烈的失败,能欣赏一般人所嗤笑的呆气和空想,能景仰不计成败的坚苦卓绝的努力。

假如我的十二封信对于现代青年能发生毫末的影响,我尤其虔心默祝这封信所宣传的超“效率”的估定价值的标准能印入个个读者的心孔里去。因为我所知道的学生们、学者们和革命家们都太贪容易,太浮浅粗疏,太不能深入,太不能耐苦,太类似美国旅行家看《蒙娜丽莎》了。

你的朋友 孟实“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美感与联想

美感与快感之外,还有一个更易惹误解的纠纷问题,就是美感与联想。

什么叫作联想呢?联想就是见到甲而想到乙。甲唤起乙的联想通常不外起于两种原因:或是甲和乙在性质上相类似,例如看到春光想起少年,看到菊花想到节士;或是甲和乙在经验上曾相接近,例如看到扇子想起萤火虫,走到赤壁想起曹孟德或苏东坡。类似联想和接近联想有时混在一起,牛希济的“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两句词就是好例。词中主人何以“记得绿罗裙”呢?因为罗裙和他的欢爱者相接近;他何以“处处怜芳草”呢了?因为芳草和罗裙的颜色相类似。

意识在活动时就是联想在进行,所以我们差不多时时刻刻都在起联想。听到声音知道说话的是谁,见到一个字知道它的意义,都是起于联想作用。联想是以旧经验诠释新经验,如果没有它,知觉、记忆和想象都不能发生,因为它们都根据过去的经验。从此可知联想为用之广。

联想有时可以意志控制,作文构思时或追忆一时记不起的过去经验时,都是勉强把联想挤到一条路上去走。但是在大多数情境之中,联想是自由的,无意的,飘忽不定的。听课读书时本想专心,而打球、散步、吃饭、邻家的猫儿种种意象总是不由自主地闯进脑里来,失眠时越怕胡思乱想,越禁止不住胡思乱想。这种自由联想好比水流湿,火就燥,稍有勾搭,即被牵绊,未登九天,已入黄泉。比如我现在从“火”字出发,就想到红、石榴、家里的天井、浮山、雷鲤的诗、鲤鱼、孔夫子的儿子等等,这个联想线索前后相承,虽有关系可寻,但是这些关系都是偶然的。我的“火”字的联想线索如此,换一个人或是我自己在另一时境,“火”字的联想线索却另是一样。从此可知联想的散漫飘忽。

联想的性质如此。多数人觉得一件事物美时,都是因为它能唤起甜美的联想。

在“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的人看,芳草是很美的。颜色心理学中有许多同类的事实。许多人对于颜色都有所偏好,有人偏好红色,有人偏好青色,有人偏好白色。据一派心理学家说,这都是由于联想作用。例如红是火的颜色,所以看到红色可以使人觉得温暖;青是田园草木的颜色,所以看到青色可以使人想到乡村生活的安闲。许多小孩子和乡下人看画,都只是欢喜它的花红柳绿的颜色。有些人看画,欢喜它里面的故事,乡下人欢喜把孟姜女、薛仁贵、桃园三结义的图糊在壁上做装饰,并不是因为那些木板雕刻的图好看,是因为它们可以提起许多有趣故事的联想。这种脾气并不只是乡下人才有。我每次陪朋友们到画馆里去看画,见到他们所特别注意的第一是几张有声名的画,第二是有历史性的作品如耶稣临刑图、拿破仑结婚图之类,像伦勃朗所画的老太公、老太婆,和后期印象派的山水风景之类的作品,他们却不屑一顾。此外又有些人看画(和看一切其他艺术作品一样),偏重它所含的道德教训。理学先生看到裸体雕像或画像,都不免起若干嫌恶。记得詹姆斯在他的某一部书里说过有一次见过一位老修道妇,站在一幅耶稣临刑图面前合掌仰视,悠然神往。旁边人问她那幅画何如,她回答说:“美极了,你看上帝是多么仁慈,让自己的儿子去牺牲,来赎人类的罪孽!”

在音乐方面,联想的势力更大。多数人在听音乐时,除了联想到许多美丽的意象之外,便别无所得。他们欢喜这个调子,因为它使他们想起清风明月;不欢喜那个调子,因为它唤醒他们以往的悲痛的记忆。钟子期何以负知音的雅名?因他听伯牙弹琴时,惊叹说:“善哉!峨峨兮若泰山,洋洋兮若江河。”李颀在胡笳声中听到什么?他听到的是“空山百鸟散还合,万里浮云阴且晴”。白乐天在琵琶声中听到什么?他听到的是“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苏东坡怎样形容洞箫?他说:“其声呜呜然,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舞幽谷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这些数不尽的例子都可以证明多数人欣赏音乐,都是欣赏它所唤起的联想。

联想所伴的快感是不是美感呢?

历来学者对于这个问题可分两派,一派的答案是肯定的,一派的答案是否定的。这个争辩就是在文艺思潮史中闹得很凶的形式和内容的争辩。依内容派说,文艺是表现情思的,所以文艺的价值要看它的情思内容如何而决定。第一流文艺作品都必有高深的思想和真挚的情感。这句话本来是不可辩驳的。但是侧重内容的人往往从这个基本原理抽出两个其他的结论,第一个结论是题材的重要。所谓题材就是情节。他们以为有些情节能唤起美丽堂皇的联想,有些情节只能唤起丑陋凡庸的联想。比如做史诗和悲剧,只应采取英雄为主角,不应采取愚夫愚妇。第二个结论就是文艺应含有道德的教训。读者所生的联想既随作品内容为转移,则作者应设法把读者引到正经路上去,不要用淫秽卑鄙的情节摇动他的邪思。这些学说发源较早,它们的影响到现在还是很大。从前人所谓“思无邪”“言之有物”“文以载道”,现在人所谓“哲理诗”“宗教艺术”“革命文学”等等,都是侧重文艺的内容和文艺的无关美感的功效。

这种主张在近代颇受形式派的攻击,形式派的标语是“为艺术而艺术”。他们说,两个画家同用一个模特儿,所成的画价值有高低;两个文学家同用一个故事,所成的诗文意蕴有深浅。许多大学问家、大道德家都没有成为艺术家,许多艺术家并不是大学问家、大道德家。从此可知艺术之所以为艺术,不在内容而在形式。如果你不是艺术家,纵有极好的内容,也不能产生好作品出来;反之,如果你是艺术家,极平庸的东西经过灵心妙运点铁成金之后,也可以成为极好的作品。印象派大师如莫奈、梵高诸人不是往往在一张椅子或是几间破屋之中表现一个情深意永的世界出来吗?这一派学说到近代才逐渐占势力。在文学方面的浪漫主义,在图画方面的印象主义,尤其是后期印象主义,在音乐方面的形式主义,都是看轻内容的。单拿图画来说,一般人看画,都先问里面画的是什么,是怎样的人物或是怎样的故事。这些东西在术语上叫作“表意的成分”。近代有许多画家就根本反对画中有任何“表意的成分”。看到一幅画,他们只注意它的颜色、线纹和阴影,不问它里面有什么意义或是什么故事。假如你看到这派的作品,你起初只望见许多颜色凑合在一起,须费过一番审视和猜度,才知道所画的是房子或是崖石。这一派人是最反对杂联想于美感的。

这两派的学说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我们究竟何去何从呢?我们否认艺术的内容和形式可以分开来讲(这个道理以后还要谈到),不过关于美感与联想这个问题,我们赞成形式派的主张。

就广义说,联想是知觉和想象的基础,艺术不能离开知觉和想象,就不能离开联想。但是我们通常所谓联想,是指由甲而乙,由乙而丙,辗转不止的乱想。就这个普通的意义说,联想是妨碍美感的。美感起于直觉,不带思考,联想却不免带有思考。在美感经验中我们聚精会神于一个孤立绝缘的意象上面,联想则最易使精神涣散,注意力不专一,使心思由美感的意象旁迁到许多无关美感的事物上面去。在审美时我看到芳草就一心一意地领略芳草的情趣;在联想时我看到芳草就想到罗裙,又想到穿罗裙的美人,既想到穿罗裙的美人,心思就已不复在芳草了。

联想大半是偶然的。比如说,一幅画的内容是“西湖秋月”,如果观者不聚精会神于画的本身而信任联想,则甲可以联想到雷峰塔,乙可以联想到往日同游西湖的美人,这些联想纵然有时能提高观者对于这幅画的好感,画本身的美却未必因此而增加,而画所引起的美感则反因精神涣散而减少。

知道这番道理,我们就可以知道许多通常被认为美感的经验其实并非美感了。假如你是武昌人,你也许特别欢喜崔颢的《黄鹤楼》诗;假如你是陶渊明的后裔,你也许特别欢喜《陶渊明集》;假如你是道德家,你也许特别欢喜《击鼓骂曹》的戏或是韩退之的《原道》;假如你是古董贩,你也许特别欢喜河南新出土的龟甲文或是敦煌石窟里面的壁画;假如你知道达·芬奇的声名大,你也许特别欢喜他的《蒙娜丽莎》。这都是自然的倾向,但是这都不是美感,都是持实际人的态度,在艺术本身以外求它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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