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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05: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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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度强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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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站在马云背后:总裁律师帮总裁打天下

谁站在马云背后:总裁律师帮总裁打天下试读:

前言

2017年3月24日,美国《财富》杂志公布了2017年度全球领袖人物榜单,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名列榜单第二位。中国商界,高手如云,但能像马云这样,长期被关注、被聚焦者,实在不多。除了马云本人,他的总裁律师蔡崇信、十八罗汉等阿里精英,也逐渐被公众所熟知。

众所周知,阿里是合伙公司,共37位合伙人。但除了马云,唯一一位终身合伙人就是蔡崇信。马云也多次强调,是蔡崇信帮助他成就了今天的伟业。

遥想15年前,在有着“人间天堂”之称的杭州,在美丽的西湖上,两个男人一边划船,一边交流。突然,马云兴奋地站起来,手舞足蹈,恨不得跳下湖,畅游一番。他实在太开心了!

因为蔡崇信主动表示想加盟阿里!

当时的马云,莫说功未成,名未就,就连公司也只有雏形,尚未注册,更没有任何规则层面的顶层设计。除了他始终谈论着的伟大愿景,再无其他有说服力的东西。而蔡崇信,不仅拥有耶鲁大学经济学学士及耶鲁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兼通法务和财务,还是德国一家投资公司的高管,年薪近百万美元。马云隐约觉得,蔡崇信是能帮自己实现创业梦想的人,他具备自己不具备而创业又需要的东西。但对方不太可能加盟阿里。以蔡崇信的实力,当时买下几十个阿里巴巴都没问题。出乎意料的是,游湖过程中,蔡崇信竟主动表示想加盟阿里,放弃百万年薪,每月只拿500元人民币!

加盟阿里后,蔡崇信为马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注册公司,制定公司最初也是最重要的一批规则章程。然后,在湖畔花园炎热的夏夜,蔡崇信挥着汗水,给第一批员工讲股份、讲权益,让马云和“十八罗汉”在18份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英文合同上签字画押。不经这一步,阿里巴巴会是一个家族企业,会一直也只能一直以“感情”“理想”和“义气”维持团队。是蔡崇信将阿里做成了公司,以正式合同的形式将整个团队的利益绑到了一起。

接下来,蔡崇信成为阿里的非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在15年里负责完成了阿里集团的许多里程碑事件,最终与马云一道攀上了事业巅峰。相较马云无数的光环,属于蔡崇信的头衔只有一个,那就是“马云背后的男人”。蔡崇信曾戏称,“马云成功背后不止有男人,也有女人,阿里巴巴的成功从来不是一个人的成功,而是所有参与人的成功”,但谁都无法否认,蔡崇信对马云乃至整个阿里集团的不可或缺性。

蔡崇信据说还是“马云背后的神秘男人”。去阿里巴巴采访蔡崇信,每个人都会闭嘴,“他不能谈!”为什么?“他太敏感了,要我谈马总(指马云)都可以,就是不能谈他!”事实上,蔡崇信并不神秘,他的身影经常出现在台北街头。中等身材,斯文的外表,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年近五十,但走在路上还有几分学生味,在街头擦身而过也不会引起太多注意。在难得露脸的公开场合上,也常因站在马云后面,所有镁光灯都聚集在马云身上,这正是个性非常低调的他最希望的结果。

但无论他多么低调,以阿里巴巴如今对全球消费市场的影响力,蔡崇信都让外界难以忽视。用一些媒体的话说,蔡崇信其实是一个“隐英雄”。马云本人也亲口说过,这辈子他要感谢四个人,前两位是让阿里巴巴引进资金和资源的孙正义和杨致远,一位是他一直崇拜的武侠小说作家金庸,最后一位,就是蔡崇信。没有他,阿里巴巴恐怕撑不过电子商务泡沫;没有他,阿里巴巴就拿不到软银资金、吃不下雅虎中国。15年前,马云曾经为蔡崇信的加盟而兴奋。今天,依然是同样的感觉。蔡崇信,实在是不可多得。

当然,这不意味着,没有蔡崇信,其他人便不要做企业了。

马云,到底看重蔡崇信哪一点?

我们又该在哪方面引以为鉴,深思慎取?

其实,蔡崇信并不是什么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奇人异士,他贡献的是扎扎实实的学识,以及对规则驾驭的深厚功底。这种综合实力是所有企业总裁都看重的,也是所有有志成为下一个蔡崇信的人必须学习,也能够通过学习掌握的。

举例来说,2013年9月,阿里巴巴正与香港证交所隔空争论之际,阿里巴巴决定向港交所递出一封信,说明他们所坚持的“合伙人制度”理念。但这封信的落款署名,不是马云,而是阿里巴巴集团创始人及阿里巴巴集团执行副主席蔡崇信。

蔡崇信之所以能对规则有如此高的驾驭能力,得益于其法学博士和律师世家的背景。他本人是耶鲁的法学博士,父亲蔡中曾则是台湾取得耶鲁大学法学博士的第一人,还担任耶鲁大学的校董,自家有律师楼,经营得有声有色。再往前追溯,蔡崇信的祖父蔡六乘,当年也是上海滩的法律名人,服务过的人包括上海黑帮教父杜月笙,并参与营救“七君子”。

蔡崇信从小跟在父亲身边,耳濡目染,一点一滴地学习长辈对事情冷静的策略分析能力。后来,台湾的大牌律师不再局限于法律业务,大型投资案、财务规划等也成为主要业务,工作性质类似蔡崇信现在的工作。如今他在事业上表现杰出,蔡中曾对其影响最大。

本书并非简单书写马云与蔡崇信的成功史,而是想通过这两个最有说服力的人,强调一个现代企业家必须懂得并且抓好企业经营的两大核心,一是制定游戏规则,二是搞产品创新。而规则的事情一定要和擅通规则的专家一起,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本书将通过大量案例和商战故事,为各位企业家指明方向,帮助企业持续创造更多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那么,就让我们怀着虔诚的学习态度,走进这本书,具体地去体悟作为一个总裁律师所应具备的方方面面吧!——引言——马云是真正的企业家,而蔡崇信是优秀的总裁律师课01马云善用规则,更善用规则之师

在2015年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马云说过一句掷地有声的话:“如果互联网没有规则的话,毫无益处。”众所周知,马云身上有个“规则破坏者”标签,还获得过一个很无厘头的“改变游戏规则奖”。同时,他又以破坏者的身份再创了电子商务的游戏规则。这个看上去来自外星的人,貌似可以不受人类规则的限制,翻手云,覆手雨,自由来去。

其实,所谓的“规则破坏者”,不过是对他颠覆传统、落后的商业模式的文艺性阐释。马云是善用规则,也是最敬畏规则的人。在马云那里,规则就是规则,“善意的”破坏也不允许。

最有说服力的例子莫过于2011年的卫哲辞职事件。

那是2011年1月中下旬某日,马云偶然看到某封邮件里有些蹊跷。几个阿里老同事在邮件里讨论吃什么,一个女员工在邮件里随口说了句:“他妈的,我还在看一个案子,可能个别员工涉及到欺诈问题。”马云当时很好奇:什么案子会让一个女孩子说“他妈的”?马云马上把她找来,聊完立即找到卫哲。事实上,卫哲很早就知道阿里B2B平台上的商家欺诈问题,也一直在用常规方式调查、处理、防范,并有了一定成效,作弊商家比例已从1.1%下降到了0.8%。但卫哲搞不清阿里员工跟作弊商家的关联度有多高。马云觉得这个事搞大了,也必须搞清楚。调查结论出来后,COO(首席运营官)李旭晖先站出来主动辞职,卫哲紧随其后,由于是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很快被披露出去,并迅速引发了争议。

在外界看来,这是马云的“阴谋”,因为他显得过于高调。马云表示:“大家认为一定是经济利益的冲突,我们只求自己相信,这个牌坊很重要,既然扛了就得扛下去。现在的问题是,很多人都难扛了,人家还天天晚上翻墙进来,麻烦大了。从调查一启动开始,我都希望这不是真的!”

马云也表示:“我很喜欢卫哲,当发现这个事情时,我就开始难过,这件事情一旦确定是真的,真有这么多员工涉及到这个事情的话,解决的方案只有一条,一定有人为此付出代价,而承担最大的代价一定是CEO。否则阿里巴巴价值观就是只针对员工,就是贴在墙上的(废纸)。”

卫哲生于1970年,20岁出头时就做了“中国证券之父”管金生的秘书。此后十余年间,他从金融业到咨询业,再到跨国企业中国总裁,一路顺风顺水。加盟阿里仅一年,其掌管的阿里巴巴B2B便成功在香港上市。但,这次他碰了阿里的高压线,必须杀无赦。用马云的话说就是:“这事(诚信)谁也别碰我,其他事都可以讨论。做企业不能当侠客,我是公司文化和使命感最后一道关。作为大家信任的CEO,我要做的是捍卫这个公司的价值体系。如果你叫我一声大哥我就可以不杀你,那以后,有多少兄弟叫我大哥?我不是大哥。”也有人说,马云也应对此承担责任,马云称:“我承担的就是卫哲的离开,这是我在阿里巴巴11年来最大的痛,因为是兄弟,失去的是亲情。离开阿里的卫哲不需要我帮助,但我给了他一个大礼,就是这道伤疤。这道伤疤会比他身上任何一个勋章都值钱。”

当事人卫哲是怎么说的呢?他总结,阿里教会了自己两件事:第一,中国互联网不需要一个更会赚钱的公司;第二,不要总是想着捕捉机会,而是要找到问题。

不久,巨人投资董事长史玉柱在微博中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此重大的人事变动,如果换我坐在马云的椅子上,说不准会缺乏魄力而破坏公司规则”。同时他说,巨人企业文化里有句“敢于承担个人责任”,近年可能已流于形式。看到卫哲引咎辞职,深感阿里巴巴才真正敢于承担个人责任,阿里巴巴的成功绝非偶然。

后来,马云多次讲到相关问题,并特意提及他的浙商前辈胡雪岩。胡雪岩有句名言,叫“生意越来越难做,越难做越是机会,关键是你的眼光”,马云深表认同,同时认为胡雪岩给我们树立了一个非常坏的榜样——红顶商人。世人皆说,经商要学胡雪岩,但这明显不对,因为钱和权不能碰在一起,做了生意就一定不能考虑当官从政,从了政就一定不要再想钱。这两件事情就像炸药和雷管,碰在一起总要爆炸。红顶不能做,黑顶更不能做,要知道自己有什么,要什么,放弃什么。在规则面前,我们都是学生,必须保持虔诚。用蔡崇信的话说,一开始,马云是一个说服自己的学生过来为他打工的企业家,后来成长为一个名副其实的全球商业领袖。这不叫转型,更准确地说这是进步。每年他都有进步。用我们的话说则是,马云能够成功,在于他善用规则,更善用规则之师。“有什么,要什么,放弃什么”,据说是一位前辈高人对马云讲的。高人是谁不得而知,但仅就规则这一点来说,马云背后时刻站着一位高人,也就是规则之师蔡崇信。二人其实是一对搭档,前者负责执行,后者负责制定,从价值观到公司细则。过程中少不了争吵。蔡崇信曾表示,有时会与马云在电话中据理力争,会激烈地争吵,甚至挂断电话。这倒不是说马云一定不对,而蔡崇信始终正确,重要的是他们可以相互坦诚地批评与接受,绝不会因此伤害感情。这点至关重要。课02蔡崇信精通华尔街精密规则,是优秀的总裁律师

在中国企业界,有两对夫妻档令人称羡——SOHO中国的潘石屹、张欣,当当网的李国庆、俞渝。他们的共同点是,夫妻中有一方谙熟资本市场,其公司运作上市的能力天生就比较强。具体说来,张欣来自高盛,而俞渝来自华尔街。

这是一种幸运。因为在企业运作中,懂资本的人才、晓法律的人才通常是很难在团队中培养的,因为他们不仅要懂专业,而且需要经验。通常,只能花费重金,从外部引进。马云的幸运在于,蔡崇信不是阿里巴巴找来的,而是上帝送来的,是机缘巧合。

最重要的是,此人不仅谙熟资本运作,善于驾驭高额资金,具备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能力和经验,而且谙熟法律、财务,精通华尔街精密规则,是一个复合的专业人才。对此,蔡崇信曾经说过:“我以前是个律师,懂得如何设立公司,并且能帮助公司筹集资本。我知道自己拥有其他人没有的知识,所以他们在那个方面很信任我。在我擅长的世界里,我感到非常自信、非常自如。我没有想过大包大揽,我知道自己的角色是什么。”

蔡崇信的角色是什么?普通人知之甚少。这主要是因为中文媒体采访蔡崇信时,阿里往往会婉拒。蔡崇信只接受少量西方媒体采访,只在马云不方便回应时,从专业角度回应与发声。比如去年,当华尔街大空头吉姆·查诺斯声称仍在做空阿里股票时,蔡崇信便回应称,查诺斯“既没有理解阿里巴巴的业务,对中国数字化经济的力量也没有正确的评判”,并表示“很佩服吉姆·查诺斯,因为他能够忍受做空阿里巴巴所带来的痛苦”。同时,蔡崇信表示,阿里不会收购雅虎的剩余业务,包括雅虎所持阿里的大量股份也不收购。因为雅虎坐落在美国加州,任何资产交易都将面临35%的联邦收入税。粗略计算,阿里收购雅虎所持股份,税单高达130亿美元。为什么说蔡崇信是优秀的总裁律师

蔡崇信在阿里巴巴的发展壮大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他不仅拥有很强的法律、财务投资能力,还能站在国际战略视野,使公司真正规范化运作。这也正是总裁律师最核心的三项能力:懂经营、会管理、通市场。

从蔡崇信进入阿里巴巴起算,阿里巴巴一共经历了3次重要增资,每一次,都让阿里巴巴脱胎换骨,有了崭新的面貌与股东成员,这背后都是蔡崇信操刀,辛苦奔波的成果。

第一次增资是2000年,也是难度最高的一次,阿里巴巴要增资2500万美元。当时正值网络泡沫,网络公司血流成河,不知倒了多少家,阿里巴巴的状况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此时,蔡崇信找上了日本软银的孙正义。

蔡崇信和马云两人赴软银在东京的办公室谈判,投资银行出身的蔡崇信,深谙谈判出价之道,即使两人明知当时的阿里巴巴体质羸弱,根本没有多少谈判筹码,但一坐上谈判桌,马云就发挥其独有的个人魅力,大谈阿里巴巴的美丽前景,一旁的蔡崇信虽然不多话,却在关键时刻,对孙正义前两次的出价,勇敢说“不”。最后两人“完美搭配”,让孙正义点头答应拿出2000万美元。这一仗,蔡崇信帮阿里巴巴渡过最危险的难关。

软银的资金到位后没多久,美国科技股就因网络泡沫,从高点崩落,许多电子商务公司都在这波熊市中灭顶,唯独资金在手的阿里巴巴,有惊无险的挺过这场世纪风暴。蔡崇信的运筹帷幄,当然得在功劳簿上记一大笔。

此后,2004年、2005年,蔡崇信再度发挥冷静清晰的策略分析能力,分别替阿里巴巴筹资8200万美元,并合并雅虎中国,这两次重要的翻身,不仅让阿里巴巴有充足的资源,建构“淘宝网”,也因合并雅虎中国,坐稳今天中国第一大电子商务的宝座。

一位投资银行人士分析,一路走来,蔡崇信操盘的最大难度,就是以马云为首的经营团队“根本没有钱”,这群人手中唯一有的就是“看对市场,卡对位置”。

蔡崇信必须在“引进市场资金”和“掌握主导权”之间,充分折中拿捏,如何引进资金,又不能经营权旁落,行进间,还能一步步把阿里巴巴推上电子商务王座,其中制胜的关键和蔡崇信对市场的敏锐嗅觉以及经营管理的长期积累分不开,所以说蔡崇信是一位优秀的懂经营、会管理、通市场的总裁型律师。难怪马云会说:这辈子他要感谢四个人,前二位是让阿里巴巴引进资金和资源的孙正义和杨致远,一位是他一直崇拜的武侠小说作家金庸,最后一位,就是蔡崇信。——第一部分——企业家需要懂经营、会管理、通市场的总裁律师2014年4月,当我首次在国内提出“总裁律师”这个概念的时候,遭到了很多外界的质疑、反对和不理解。在人们的固有印象中,律师大多是解决问题的角色,也就是说他们一般在问题出现后发挥作用。而总裁律师不同于传统律师,指的是总裁身边的懂经营、会管理、通市场的总裁型律师。律师应该利用自己在规则上的优势,深入企业的经营管理,像目前以蔡崇信为代表的总裁律师在企业经营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他们不仅为企业规避风险,同时参与到了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促进企业更加稳健地发展前行。国内目前有7000万家中小企业,对总裁律师的需求非常明显且旺盛,本书呼吁更多的律师加入总裁律师的行列,与企业家携手为中小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课03法商时代呼唤法商领袖摘自高度强著《滳语录》法商融合是大势所趋“法商”是2007年问世的新词,世人对它还很陌生。

从内涵上看,法商有两层含义:

首先,法商指法治商数,即Law Quotient,简称LQ,与智商(Intelligence Quotient)、情商(Educational Quotien)如出一辙。通常,人们认为一个人智商好、情商高,就能拥有不错的事业与人生。然而有不少例外,这些例外通常都是由一些法商低的人造成的。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对法律知识了解较少、了解程度较低,并且对法律缺乏尊崇;或一个人虽然对法律知识了解很多,但缺乏感情上的依赖和认同,我们就可以说这个人法商低。

其次,法商是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守法习惯等法律素养的总和,特指那些守法经营的商人与商家。因为相较普通人,“法商”对商人、对企业家的影响更加广泛、深刻。粗略算一下,经营一家企业,至少会涉及上百种法律,相应规章、规定就更多。可以说,法寸步不离地影响着商业行为。反过来说,那就是商无法不兴,商无法不稳。

经商,首先要精通法律,或者聘请同时精通法律与商业的人,也就是总裁律师。

而律师不具备商业思维,恰如企业家不具备法商一样遗憾。

让律师具备商业思维,让总裁具备规则思维,法商融合,是大势所趋,也是我们致力于斯的事业和责任。延伸阅读第四届亚太法商论坛隆重举办蔡崇信被评为2014“影响中国”十大法商人物之首

2015年2月1日,亚太法商论坛2014年会暨第四届百强大律师颁奖盛典在全国人大会议中心隆重举办。《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刘桂明,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孙选中,中顾法商集团董事长高度强等出席了论坛。中顾法商集团董事长高度强在亚太法商论坛上发表致辞

论坛围绕“全球一体化大背景下,亚太区法律与商业融合之道”的主题展开各种形式的对话和交流。其间举办了开幕式、颁奖盛典、高峰论坛、主题演讲等多场大型活动,论坛取得了圆满成功。高度强老师为获奖者颁奖

论坛颁发了2014“影响中国”十大法商人物奖项,蔡崇信(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执行副主席)被评为十大法商人物之首,获得同奖项的还有阿拉木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曹伟(中道法商集团董事长)、戴伟(法律出版社应用分社社长)、刘晓松(A8集团董事会主席)、王迎军(中国国际法律文化交流中心理事长)、吴革(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信法网创始人)、吴坚(段和段律师事务所联席会议主席)、肖金泉(大成律师事务所全球副主席)、钟亚璋(澳中文化基金会会长)。

论坛立足中国实际,放眼亚太地区,以法律和商业融合之路为题,重点探讨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势下和互联网引发的新兴律师业务及新型市场需求不断涌现的条件下,律师如何乘时代东风、借互联网思维,将律师的专业素养和法律价值融入商事法律服务,助推中国企业,尤其是处于法律服务边缘的7000万中小企业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的转型和提升。法商时代需要法商思维

法商,不仅仅是遵纪守法那么简单。

遵守法律是每个人的本分,企业家也不例外。企业家与普通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还应该在创造法律过程中发挥作用。因为在社会进步过程中,企业家始终扮演着核心角色。市场并不是自然存在的,是企业家发现的;分工也不是自然出现的,是企业家创造的。以比尔·盖茨为例,他不仅创造了微软帝国,也创作了软件和硬件的分工,并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参与了一系列的企业与员工的、企业与企业的、企业与消费者的以及企业与国家的法律、法规与法则的实践与博弈。

中国近些年来经济腾飞,但过去30年,企业家所做的仅仅只是套利:跨市场套利、跨时套利、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间的套利。柳传志卖电脑是套利,乡镇企业家是套利,PE风投也是套利。而说到柳传志,众所周知,他仅仅为解决“联想是谁的”这个问题,前后就整整花了十几年时间。这一过程,其实正是他不自觉地参与规则重建的过程。类似的情况,在柳传志的女儿柳青身上体现得更加明显,以“滴滴打车”为代表的网约车企业,事实上正在倒逼着政府改革出租车行业。很显然,这仅仅是个开始,但是,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说到底,如何在新兴行业、新型模式、新的规则不断涌现,企业竞争和经营逐步趋向国际化的时代大背景下,提升法商智慧,创建法商企业,首先要解决的还是思维问题。链接企业家不但要有商业思维,还应具备规则思维

近年来,随着企业家犯罪风险的高发,对企业和企业家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同时为企业家敲响了警钟,一定要树立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的法商思维。企业家应提升智商和情商,更重要的是提高法商和对风险防控的能力。所谓法商,就是法律意识、法律思维。

商人更多的具备的是发展的思维、务实的思维、人情的思维,但对规范、诚信、风险、严谨、法律的思维基本没有。企业家不仅要具备商业思维,更要具备规则思维,树立法律服务消费的理念,把法律服务当做企业发展必备的一种行为,就像每天都要吃饭一样重要的行为。

只要企业家进一步加大风险内控的能力,正确认识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遇到的风险并及时规避,企业就可以健康发展,真正实现基业长青。从0到1,从1到N

2017年年初,百度迎来了一位新高管——集团总裁兼首席运营官陆奇。此人之前做到了微软全球执行副总裁,号称500强跨国公司中职位最高的华人。

与之相类似,腾讯于2005年上市初,从著名的投行高盛挖来了刘炽平,他后来担任了腾讯公司总裁及执行董事。再加上我们之前提到的柳青、蔡崇信,这些民企为什么都要招募拥有类似背景的高管?

这是由中国民营企业所处的特殊发展阶段所决定的。中国经济真正腾飞,不过20多年的时间,而时下最炙手可热的互联网企业更是最近十几年的事情,相比之下,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已经有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历史。比如高盛,它成立于1869年,迄今有将近150年的历史从这些老牌外企挖来优秀人才,远比内部培养省时省力。另外,国内企业有海外上市需求,挖来熟悉海外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业务的顶尖人才是必然首选,而这些人才一般只出自那些全球最著名的投行机构。

蔡崇信入职后即担任首席财务官,刘炽平、陆奇和柳青也都是担任公司的总裁或首席运营官,都是仅次于创始人的二把手。有他们负责公司运营和管理,创始人才能够脱身出来,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思考企业的发展方向。如果说上述企业的创始人是最初让企业实现了0到1的话,那么这些请来的高管所肩负的使命就是帮助企业实现从1到N的飞跃。

这样的人,显然不太可能通过普通招聘或猎头公司得来。因为一般人跳槽关心的是个人职位升迁和薪水待遇,而高端人才更关心的是企业未来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战略,是否能与自己的理想结合起来。另外,这些人是真正意义上具备法商思维的人,企业家的见识、立意、思维、人格魅力若不匹配,他们多半也会拒绝。他们的重要性对企业而言再怎么说都不为过,但一个真正识才、重才、惜才的创始人也是其重要性得以彰显的前提。法商时代呼唤法商领袖。以马云为例,遇到蔡崇信是他的幸运。反过来,对蔡崇信来说也未尝不是如此。链接乔布斯与斯卡利

百事可乐前总裁约翰·斯卡利的市场能力闻名于世,1983年,乔布斯为了让他加盟苹果公司,说出了那句极具煽动性的格言:“你是想卖一辈子糖水,还是跟着我改变世界?”斯卡利被打动了。不过,之后的故事极具戏剧性。斯卡利加盟苹果两年后,把乔布斯赶出了苹果!尽管后来乔布斯又回归了,而斯卡利黯然离场,但他给所有中国企业家上了宝贵的舶来一课:高端人才自带高度的危险性。企业家不具备高度法商,仅凭行业自律,过于天真了些。2015年,北京大学法商战略管理与融资上市发展战略课题组成立高度强老师担任课题组组长课04总裁律师是规则之师摘自高度强著《滳语录》法律的核心是确定规则

什么是法律?

什么是规则?

我们可以从传统文化中寻找其根源。“法”的繁体字——灋,左边三点水,右边上“廌”(zhì)下“去”。“水”,指法要公平如水;“廌”,是传说中的神兽,似牛,独角,懂人言,知人性,能辨是非曲直,忠奸善恶,见到理亏的人它就会用独角抵触,使其离去。

古籍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春秋时,齐庄公有个臣子叫壬里国,与另一大臣中里缴打了三年官司。案情复杂,难以判断,最后庄公让人寻来一头廌,让他们自读诉状。壬里国的诉状读完,廌没任何表示;中里缴的诉状还没读到一半,廌就用角顶翻了他。于是齐庄公判壬里国胜诉。

类似故事不必深信。但我们不难从中看出先哲造字的苦心,比如“灋”字,它代表了先哲及人民心底的向往:法应该对任何人公平如水,如遇不平,应坚决除去。“律”,就相对简单了。左半边的双立人,代表“行为”,右半边为“聿”,记录的意思;综合起来,即指记录下来的行为准则。“规”,从夫从见。“夫”是圆规的形象化,仔细看看“夫”这个字就能了然;“见”,呈现的意思。呈现什么?圆。综合起来讲,通过圆规才可以呈现圆,没有“规”就不能画圆。从而引申为制度、规范。“则”,左边为“贝”,看上去似乎与钱有关,尽管生活中涉及规则时往往牵涉到金钱,但此处的“贝”是个简化字,本意为“鼎”,因为最初的法律是铸在鼎上的;右边是个立刀,它的意思不是说不守法就要杀无赦,而是刀笔之意,指后来用来刻竹简或木简的刀笔。

无规矩不成方圆,总结起来说,法律的核心是确定规则。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对主体的意志行为发生影响,从而对主体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强制和教育的作用。其中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则,具有判断和衡量人们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作用。法律通过评价作用来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选择,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

最初,人间没有法律。后来慢慢有了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但弹性很大,总有人钻空子,总有些情况让人难以抉择。于是人们慢慢地把相应的规则规范化、标准化、神圣化,如铸在鼎上,便形成了严谨的法律。链接子产铸刑鼎

子产是春秋时郑国的国相。当时社会权力把持在上层贵族手中,他们认为刑律越秘密越好,绝不能让平民知道,这样有利于贵族随意处置百姓。子产决心打破这种状况,他对已有刑法加以修改,主持编订了三种刑法,并一一铸在鼎上,公之于世,让老百姓明白了法与非法的界限,知道犯了法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这无疑是进步的理念,但因为打击到贵族特权,所以遭到很多人的反对。但子产顶住了压力,坚定不移。最终效果很好,新法很受百姓欢迎,全国犯罪案件也减少了。加之新法打击了贵族的随意裁量权,客观上也促进了百姓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郑国农业和商业的发展。律师是最懂规则的人

提起法律,就不得不想到律师,而规则思维对于律师来说是必须要具备的一项基本功。作为一名律师,工作就是运用法律规则帮人解决实际问题。所以,让当事人不过低、也不过高评估法律的意义十分重要。

与子产同期,郑国还出了一个叫邓析的思想家。

邓析是名家学派的先驱,他比子产还激进,并且对子产推行的一些新法不满,还自编了一套法律刻在竹简上,人称“竹刑”。与此同时,邓析还承揽诉讼,报酬是一件衣服,相当于收取律师诉讼费。后来他又聚众讲学,相当于开法律培训班。人们觉得做律师收益不错,便纷纷参加他的培训班。无论是诉讼,还是讲学,邓析都敢于提出独到见解,并且擅长诡辩。受其影响,郑国出现了一股新思潮,“郑国大乱,民口欢哗”,当时的执政者已非子产,继任者应付不了这种情况,便诛杀了邓析,同时保留了他的竹刑。换言之,邓析的法律条文还是很符合当时社会所需的。

邓析之死给我们提了个醒:律师是懂规则的人。

这个“懂”字有两层意思:一是懂得、了解;二是懂得、了解并且做到。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提到某人“懂”规则、“懂”规矩等,言下之意是说某人不仅了解规则、知道规矩,而且践行了相应的规则与规矩。否则,就会指责他们“不遵守游戏规则”“不守规矩”,而不是“不懂”。因为很多规则、规矩都是做人的常识,所谓“不懂”,不过是装傻。

邓析的问题即在于此。史书上说他“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简单地说,他总是模棱两可、混淆是非。至于原因,显然是利益使然。

规则是干什么的?

规则思维应该是现代社会每个公民必须具备的思维模式,法治社会的形成也是以每个人的规则思维为基础。规则思维的第一个要求是要懂得规则、了解规则。这样才能知道规则是什么?如何遵守?底线在哪里?

而律师的存在便是规则的推行者,在这个社会里,其他规则你可以选择性地遵守,而法律规则你必须要遵守,因为它是全社会最普遍、最通用的规则,理论上它也最能保护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律师讲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正是这样才可以说,律师是懂规则的人。链接企业为什么要请法律顾问?

很多企业家都会想一个问题“公司为什么要聘请法律顾问?我们开公司都好多年了,都没有打过官司,请律师到底有什么用处?”其实,随着我国法律体系越来越健全,企业聘请法律顾问越来越有必要。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最大的目的是合法地谋取最大利润,而利润的首要构成就是交易、诉讼风险的避免与合理的避税。任何一个交易行为本身就是一个最实际的法律问题,而这个法律问题就很实际地让企业把一半风险悬在其不能控制的位置。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在还没产生风险之前,让专业律师把这个风险进行合理转化,使得企业最终避免了或最大程度上减少了这个风险。

律师是最懂规则的人,在社会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与企业经营的过程中企业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由于自身的处理不当,或效果不好,或作了错误的选择,以致产生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与潜在的问题,因此,法律顾问的作用是在问题还没产生之前就帮助企业给予解决。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在企业和律师之间建立了一种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律师的专业性是任何其他法律从业者无可替代的。律师长期只限于法庭之上

邓析被杀,萌芽中的中国律师制度也就相应被扼杀了。漫长的历史中,中国只有近似律师的职业,如讼师、状师,但无真正意义上的律师。而且二者有本质区别,尤其是讼师,因为利字当先,每每被人称作“讼棍”。

现代律师制度源于西方,至少可追溯至古罗马时期。古罗马人确立了复杂的成文法典,当事人在诉讼中,特别是在法庭进行辩论时,不得不借助熟悉法律的人协助,辩护人以及专职律师遂应运而生。但进入封建时期后,律师便形同虚设,因为很多欧洲国家废除了辩论式诉讼,改用纠问式。直到启蒙运动后,在伏尔泰、狄德罗、李尔本等人倡导下,律师制度才伴随着辩论式诉讼的恢复重新走上历史舞台。至于中国,直到清末(1910年), “律师”这个词汇才开始出现。

不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律师们都长期被“限制”在法庭之内,不得不说,这是极大的人才浪费。举个很简单的例子,美国44位总统中有26位出身律师。如果说每个律师都有做总统的潜质显然是鸡汤段子,但说每个律师都需要更大的人生舞台,当不为过。

在法庭上,律师是一个优秀的演员,扮演着正义的角色,滔滔不绝,据理力争,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更多的权益。但也正是这种原因,使得律师的工作性质出现了局限性,长期工作在法庭上,面对的都是法官、原告、被告,律师的思维也随之被限制于“打官司”层面,不知道变通。长此以往,对于外界所发生的市场变化毫不了解,只限于传统的诉讼业务,故步自封,不知道学习新的知识,开拓新的市场,长期得不到转型。

随着律师行业的不断演变和发展,律师传统业务红海一片,同质化非常严重,中国诉讼业务整体严重饱和,青年律师赚不到钱。律师数量每年递增,2016年已经突破32万人,而律师的收入却与职业的属性不匹配,律师全国年平均收入约为10万~12万元,约等于出租车司机。相较以前,律师这个行业不再那么吃香,随着律师数量的增加,人们在打官司的时候也会有更多的选择。链接一个“死磕律师”的收场——聚焦北京锋锐律所主任周世锋案庭审《人民日报》( 2016年08月05日10版)

8月4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国徽高悬。

经过3个半小时的庭审及合议庭评议,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被法庭认定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法槌落下,周世锋精心打造的一副“为民请命”面具被彻底揭开,藏在背后的真相也终于大白于天下。对此判决,周世锋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作为律师,周世锋本该坚定捍卫法律价值与尊严,却又如何一步步走到了被告席之上,受到法律的严惩?“招降纳叛”“死磕律师”和推手“各显神通”

近年来,在一些敏感案事件发生时,突然大量出现一种怪现象:“死磕律师”在庭内、网上公开对抗法庭,职业访民在庭外、网下声援滋事,内外呼应,相互借力炒作敏感案事件:

2015年1月,在云南省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为了给律师谢某东代理案件提供便利,吴淦等人驾驶贴着标语的车辆,围着法院高声叫骂,严重干扰法院正常工作秩序。

2015年3月,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代理的一起敲诈勒索案。案件审理期间,周世锋数次前往当地,授意该所律师拍摄照片,丑化检察官、法官形象,编造谣言。

所有这些敏感案事件的炒作背后,都不约而同地出现了周世锋以及由他担任主任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

4日的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周世锋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2011年以来以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纠集一些“死磕派”律师,专门选择热点案事件进行炒作,组织、指使该所人员,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

证据显示,周世锋不仅将别的律所不敢用的“死磕派”律师王宇、王全璋招至旗下,而且聘用“网络名人”吴淦、刚刑满释放的刘某甲为行政助理,作为炒作敏感案事件的推手。

黄某群在庭上作证时也证实,锋锐所里的吴淦、刘某甲两人,名义上是行政助理,其实是“文武”两个干将。“‘文’是刘某甲,专门找‘毛病’,如果需要炒作,就找吴淦,他在网络上有一套,在‘公民圈’里有影响力。”

法庭上所展示的周世锋自书材料节录中显示,其在律所经营中大力吸收“死磕派”律师和网络推手,就是“让他们在办理敏感案件中挑战法律、挑战政府,通过这些人在办理案件中采用侮辱诽谤人格、捏造事实,攻击政府、攻击司法体制”。“圈内圈外”相互勾结,“维权”“死磕”影响恶劣

周世锋为什么“精挑细选”这些人进入他的律所?法庭对“七味烧”聚会这一关键情节的质证揭晓了答案。

公诉人指出,2015年2月1日中午,周世锋在北京市朝阳区“七味烧”餐厅,参加由胡石根、李和平、翟岩民等15人参与的聚会,大谈“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周世锋对胡石根提出的“推墙”理论积极响应。“‘七味烧’聚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饭,而是一次交流、讨论‘推墙’思想的重要会议。”翟岩民的证言证实,这场聚会不过是“以‘饭局’为幌子,实际上是把周世锋、李和平这样的律师,胡石根这样的‘非法宗教组织长老’、我这样的行动派召集在一起谈论‘推墙’思想,目的就是推翻共产党”。

在一起起敏感案事件中,不法律师“打头阵”,网络推手造“舆论”,职业访民“闹现场”,仿佛达成一种“默契”。“‘教会圈’‘律师圈’‘访民圈’平时相对独立,但在遇到敏感事件发生时,就会融合在一起炒作。”刘某新的证言显示,各个“圈子”分工配合,并通过互联网勾结境外媒体制造舆论,共同目的就是给政府施压。“北京锋锐律所表面打着‘维权’旗号开展律师业务,其实只不过是颠覆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的犯罪集团,周世锋是这个犯罪集团的头目。”谢某东的证言提到。多项证据同时证实,周世锋等人正是这些“圈”里的核心,也是组织策划敏感案事件的“导演”和“主角”。

周世锋的“表演”和“导演”事实上也迎合了一些境外势力的需要。周世锋在自述中承认,他的“办案”手法很快引起境外媒体的注意,并多次接受了境外媒体采访。证据显示,2015年5月,吴淦因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周世锋此后便接受了台湾媒体的电话采访,将吴淦等人美化为“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采访中,周世锋还发表了大量诋毁国家机关的言论,污蔑、诽谤、诋毁国家政治制度。

公诉人指出,周世锋身为律师,不把心思放在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上,却把工夫用在法律和法庭之外,其以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与胡石根、翟岩民等人相互勾连,编造谎言,聚集滋事,诽谤、污蔑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抹黑司法制度,在代理案件和所谓“调查真相”过程中,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体制产生不满。这种行为不仅将当事人的权益和公平正义抛之脑后,更践踏了法律,损害了法治,危害了国家安全。

深深忏悔,法律工作者岂能肆意践踏法律底线

庭审中,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某群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面对自己的“老部下”,周世锋当庭表示:“我的违法行为,给锋锐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律师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我表示深深的忏悔,对不起!”

公诉人指出,周世锋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无疑给每一位法律工作者再次敲响了警钟:决不允许任何人指使当事人串供、伪造证据,干扰司法活动,混淆视听,掩盖真相,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司法制度;决不允许任何人利用个案煽动、策划、组织相关利益人员干扰、破坏正常社会秩序,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决不允许任何人纠集职业访民、网络滋事分子、非法宗教组织人员,以所谓“死磕”之名,行颠覆国家政权之实。“我为了律师事务所和自己的私利,造成社会不稳定,对社会带来了隐患,通过今天的庭审,我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罪行,自己的行为给党和政府带来的危害,表示深深忏悔。”周世锋说。

周世锋懊悔地说,他出身于一个极度贫穷的家庭,如果没有国家的恢复高考政策,没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他就不能成为一名律师并拥有自己的律师事务所,而此刻内心的悔恨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国现在正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可我却选择走了弯路。”周世锋说,他的所作所为深深伤害了国家利益和人民的利益,他为此表示道歉。

12时许,法院当庭宣判,认定周世锋犯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据周世锋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周世锋最后表示,该判决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公正性,“我服从判决,认真悔罪,不上诉”。

一个“死磕派”律师的代表人物就此黯然收场。律师只要稍微转换思维,将是规则之王

用“长期霸占公众视野”这几个字来形容万科前掌门人王石似乎并不为过。

作为一个标杆人物,王石的一举一动都令人印象深刻,其一言一语都被人视为座右铭。我们能从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比如他曾说过,“懂规矩,讲规则,永远是第一位”“一个企业在创办之初,跟谁一起玩儿,玩儿过之后,哪些人可以继续跟你一起玩儿,这个选人的过程,无疑是对自己很大的挑战。很多人的失败,很多事无法再走下去,原因其实都是在人上,无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企业、还是个人,想要有所成就的时候,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做事是很关键的,所以,我们要和懂规则的人在一起”。

问题在于,现实中充满了不懂规矩、不守规则的人。而商场如战场,具体到中国,商业界还在打乱仗,各种规则还在建立中,还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显规则、潜规则、元规则。最重要的是,中国的总裁律师还太少,中国的企业家还不知道自己要依靠总裁律师。就王石而言,如果他的团队中有蔡崇信这样的人物,怎么会被宝能系挤兑得进退失据、楚楚可怜?

中国的企业家们,对律师的理解还停留在“出了事情才需要找律师摆平”的程度,这是很低的水准。其实,上医治未病,企业出了问题再着手医治,理论上已经晚了。企业对律师的需求性不强,传统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竞争力弱,调查显示,中国7000万企业有99%的企业都不聘请企业法律顾问,只有不足1%的企业会聘请法律顾问。

反过来说,中国企业家不了解法律顾问的重要性,但律师也没有主动出击,积极地去开拓企业市场,真正地去帮助中国的企业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很多人都说,企业家不是在监狱,就是在去监狱的路上,如果当今的律师都能反辅为主,转变思维,主动帮助企业去规避一些问题,制定一些企业运营的规则与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将再好不过,而律师才是真正的规则之王,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延伸阅读只会打官司的律师将无法打天下

2017年4月7日至9日,由北京大学法商课题组为学术指导,滳慧商学主办的《股权激励与设计》课程在济南成功举办。本次会议采用第四代互联网直播教学模式,现场巨幅滳屏、全国50家滳慧商学分院同步直播,5000人同步在线学习。北京大学法商课题组组长、滳慧商学创始人高度强老师演讲中

会议现场,北京大学法商课题组主任、滳慧商学创始人高度强老师为与会人员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法商股权风暴,其深入浅出的授课风格引发现场高潮不断。

律师需转型,股权是机会。只会打官司的律师,将无法打天下,法律与商业结合,最佳的契合点就是股权。高老师讲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浪潮中,经济洗牌无处不在,中小企业死亡率日益提高,这种情况下,股权律师将会真正地发挥作用,成为真正的管理之师!课05总裁律师是管理之师摘自高度强著《滳语录》总裁律师是比企业家还懂管理的律师

乍看起来,律师,即便总裁律师,也不可能比企业家还懂管理。毕竟术业有专攻。

事实上,企业家从来都不是一个专业。很多成功的企业家从未上过一天工商管理课,全凭对商业的敏感和对命运的把握,就能把企业做得很好、很大、很强。这也是很多企业家在成功以后忘乎所以、找不着北的深刻原因所在。其实,万事万物皆有规律,有人没上过专业课就成功了,只能说明他们暗合了成功的规律,而不是命好那么简单。而总裁律师,就是要在熟练掌握法律的前提下,掌握并驾驭相关规律。

有人会说,律师学那么多东西,还是律师吗?会不会贪多嚼不烂,博而不专,产生消极影响?当然会有这种情况,但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多维度,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另外,我们知道,懂法律、懂外语、懂政治、懂经济、懂技术、懂管理,这是司法部对执业律师提出的要求。这里抛开做总裁律师仅仅做到“六懂”是否足够的问题不谈,事实上,这种提法已经多年,但能做到“六懂”的律师依然凤毛麟角。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在于,太多人只是为了应付过关勉强了解了一些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仅仅是“懂”而已,甚至是不懂装懂。这样的人,做一个普通律师都不及格,更不用说做总裁律师了。

好的律师,对当事人来说不亚于救星。好的总裁律师,则是现代企业家不可缺少的智囊。中国人并非不重视智囊,纵观历史,无论是群雄争霸,还是三国鼎立,或是战场上的两军对垒,外交上的舌枪唇剑,都离不开麾下智囊团的支撑。企业的生存与竞争也是如此,势必需要一个坚强的团队,而这个团队最不可缺少的就是律师。

但一则此前中国的总裁律师队伍尚未形成,更谈不上影响力,二来中国的企业家们还缺乏法商思维,他们宁愿高薪聘请一些所谓“点子大王”之类的人担任顾问,或者请一些离退休官员或大学知名教授装点门面,从内心里根本想不到聘请执业律师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专业服务。殊不知,中国人的“关系学”短期之内固然还会灵通,小聪明未必解决不了大问题,但市场经济归根结底是一种法治经济。在各类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的市场经济中,在公民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起关键作用的必将是具有专业知识的律师和其他各类人才。

律师,尤其是那些兼通商业知识、兼具企业运营能力的总裁律师,必将是未来最为紧俏的人才。链接黄宏生入狱记

黄宏生是一位难得的本土工业家、实业家,他的资本积累相对很多富豪来说干净得多,他的命运是这样被改写的:为了在香港顺利上市,公司做了账目处理,被香港联交所调查发现后,黄宏生补交了几千万元;但由于心理不平衡,感到吃亏(持有一半股权却为整个公司“埋单”),就采取“虚构业务”的方式,从公司“捞回”了那几千万元。公司内部举报引起香港廉政公署调查后,他又参与制造伪证(一份顾问合同),最终被判入狱6年。

黄宏生案提醒人们,今天中国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度已大大加强,还想浑水摸鱼,已很难行得通。那些与法律不相容的“武器”,越早丢弃越好!那些尚未配备总裁律师的企业,越早配备越好。黄宏生很喜欢一句格言,“胜利往往在坚持一下的努力中”。面对今天他的命运,我们想到的则是,“失败往往在随便一下的念头里”。黄宏生也很欣赏苏格拉底的格言:“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快乐的猪,一种是痛苦的人。”他多次说自己要“做一个痛苦的人,先痛苦后快乐”。而我们要说,这个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法律保障的人,一种是法律惩罚的人。作为一个总裁律师,我们可以允许他在某些方面比企业家稍稍逊色,但他必须随时知道并且告知企业家及企业的安全边界在哪里。如果说企业管理有重中之重的话,这点就是。总裁律师帮助企业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管理框架模式

前几年,所谓“中国式管理”颇为流行,这种以中国人的性格为参照,融合了情、理、法等种种因素、充满了狡黠的中国式“管人之道”备受推崇,给人不实行就断然活不下之感。但真实的效果怎样呢?

不能否认,“中国式管理”确实在创造和谐、平衡的公司政治和企业文化氛围方面颇有建树。但这种情况,也就是所谓“人性化管理”,人们同样可以在谷歌等西方企业找到,总不能说人家也是“中国式管理”吧?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找到更多因为施行“中国式管理”越管越乱套的案例。笔者从不盲目崇洋媚外,但现代企业以及企业管理文化归根结底是西方的舶来品,简单地打造一个“中国式管理”的外壳套在上面,只能是清末维新变法时所谓“中体西用,终无大用”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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