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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09: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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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国家林业局 编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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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史话

林业史话试读:

总序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化历史的古老国度,从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从来都没有停止过探寻、创造的脚步。长沙马王堆出土的轻若烟雾、薄如蝉翼的素纱衣向世人昭示着古人在丝绸纺织、制作方面所达到的高度;敦煌莫高窟近五百个洞窟中的两千多尊彩塑雕像和大量的彩绘壁画又向世人显示了古人在雕塑和绘画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还有青铜器、唐三彩、园林建筑、宫殿建筑,以及书法、诗歌、茶道、中医等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们无不向世人展示了中华五千年文化的灿烂与辉煌,展示了中国这一古老国度的魅力与绚烂。这是一份宝贵的遗产,值得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珍视。

历史不会永远眷顾任何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当世界进入近代之时,曾经一千多年雄踞世界发展高峰的古老中国,从巅峰跌落。1840年鸦片战争的炮声打破了清帝国“天朝上国”的迷梦,从此中国沦为被列强宰割的羔羊。一个个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不仅使中国大量的白银外流,更使中国的领土一步步被列强侵占,国库亏空,民不聊生。东方古国曾经拥有的辉煌,也随着西方列强坚船利炮的轰击而烟消云散,中国一步步堕入了半殖民地的深渊。不甘屈服的中国人民也由此开始了救国救民、富国图强的抗争之路。从洋务运动到维新变法,从太平天国到辛亥革命,从五四运动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国人民屡败屡战,终于认识到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一道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倒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从此饱受屈辱与蹂躏的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古老的中国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摆脱了任人宰割与欺侮的历史,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每一位中华儿女应当了解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史,也应当牢记鸦片战争以来一百多年民族屈辱的历史。

当我们步入全球化大潮的21世纪,信息技术革命迅猛发展,地区之间的交流壁垒被互联网之类的新兴交流工具所打破,世界的多元性展示在世人面前。世界上任何一个区域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两种以上文化的交汇与碰撞,但不可否认的是,近些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大潮,西方文化扑面而来,有些人唯西方为时尚,把民族的传统丢在一边。大批年轻人甚至比西方人还热衷于圣诞节、情人节与洋快餐,对我国各民族的重大节日以及中国历史的基本知识却茫然无知,这是中华民族实现复兴大业中的重大忧患。

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中华民族之所以历数千年而不分离,根基就在于五千年来一脉相传的中华文明。如果丢弃了千百年来一脉相承的文化,任凭外来文化随意浸染,很难设想13亿中国人到哪里去寻找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大力弘扬优秀的中华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弘扬中华文化的爱国主义传统和民族自尊意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价值体系,光大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业。

当前,我国进入了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的历史时期。面对新的历史任务和来自各方的新挑战,全党和全国人民都需要学习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打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这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保证。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国家社会科学研究的机构,有责任为此作出贡献。我们在编写出版《中华文明史话》与《百年中国史话》的基础上,组织院内外各研究领域的专家,融合近年来的最新研究,编辑出版大型历史知识系列丛书——《中国史话》,其目的就在于为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提供一套较为完整、准确地介绍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的普及类系列丛书,从而使生活在信息时代的人们尤其是青少年能够了解自己祖先的历史,在东西南北文化的交流中由知己到知彼,善于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中国与世界各国愈来愈深的文化交融中,保持自己的本色与特色,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精神永远发扬下去。《中国史话》系列丛书首批计200种,每种10万字左右,主要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哲学、艺术、科技、饮食、服饰、交通、建筑等各个方面介绍了从古至今数千年来中华文明发展和变迁的历史。这些历史不仅展现了中华五千年文化的辉煌,展现了先民的智慧与创造精神,而且展现了中国人民的不屈与抗争精神。我们衷心地希望这套普及历史知识的丛书对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发挥应有的作用,鼓舞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新一代的劳动者和建设者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不断阔步前进,为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贡献更大的力量。2011年4月

出版说明

自古至今,始终坚持不懈地从漫长的文明进程中不断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从中汲取有益营养,从而培植广阔的历史视野,并具有浓厚的历史意识,这是我们中国文化独有的鲜明特征,中华民族亦因此而以悠久的“重史”传统著称于世。在整个人类文明史上独一无二、系统完备的“二十四史”即证明了这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史知识普及工作被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20世纪五六十年代,著名历史学家吴晗主持编写的《中国历史小丛书》,90年代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胡绳组织编写的《中华文明史话》和《百年中国史话》,成为“大家小书”的典范,而后两套历史知识普及丛书正是《中国史话》之缘起。

2010年年初,为切实贯彻中央关于“做好历史知识普及工作”的指示精神,同时也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我们对《中华文明史话》和《百年中国史话》两套丛书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增补,重新设计框架,以“中国史话”为丛书名出版。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陈奎元亲任《中国史话》一期编委会主任,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武寅任编委会副主任。正是有了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诸多学术名家的积极参与,《中国史话》一期200种图书得以顺利出版,并广受好评。《中国史话》丛书的诞生,为历史知识普及传播途径的发展成熟,提供了一种卓具新意的形式。这种形式具有以通俗表述、适中篇幅和专题形式展现可靠历史知识的特征。通俗、可靠、适中、专题,是史话作品缺一不可的要素,也是区别于其他所有研究专著、稗官野史、小说演义类历史读物的独有特征。

囿于当时条件,《中国史话》一期的出版形式不尽如人意,其内容更有可以拓展的广阔空间,为此2013年4月我们启动了《中国史话》二期出版工作。《中国史话》二期分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大系列,拟对中国各区域、各行业、各民族等的发展历史予以全方位介绍。我们并将在适当时机,启动《世界史话》的出版工作。史话总规模将达数千种。

我们愿携手海内外专家学者,将《中国史话》《世界史话》打造成以现代意识展现全部人类历史和人类文明,集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万有文库”;并将承载如此丰厚内容的史话体写作与出版努力锻造成新时期独具特色的出版形态。

希望史话丛书能在形塑民族历史记忆、汲取人类文明精华、培育现代国民方面有所贡献,并为广大读者所喜爱。史话编辑部2014年6月序

森林是人类文明的摇篮。早期人类祖先大都过着“树叶蔽身、摘果为食、钻木取火、构木为巢”的生活,在逐渐认识和利用森林的过程中,踏上了文明之途。林业是百业之母,人类的原始活动都是在森林中进行的,从采摘及狩猎等简单劳动,逐渐演进为耕种及驯养等较为复杂的生产活动,进而衍生出林林总总的行业。

中国文化历史悠久,林业发展源远流长。早在新石器时代,我国林业就开始萌芽,诸多林业相关内容不仅在许多文献典籍中有所记载,而且在现代考古发掘中也屡有发现。相传神农氏“斫木为耜,揉木为耒”,开启了森林利用的先河。夏商周时期,先民已能辨别许多树木和野生动物,并给它们命名,开始形成了原始的植物分类思想。春秋战国时期,《诗经》中对树木的歌颂,《尚书》中对林产贡品的记载,《周礼》的“土宜之法”,《孟子》的“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管子》的“十年之计,莫如树木”,《荀子》的“草木繁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种种记载和论述,从山林植物的图腾崇拜到野生动植物的地理分布,从树木种植技术到林业的经济价值,从原始生态保护思想到林业经营方法,无不折射出这个古老而传统的行业自萌芽时期就蕴含的绚烂多彩。

中国林业几千年的发展演替,不仅为人们提供了赖以生存的食物、材料、能源等物质产品,而且留下了宝贵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和资源永续利用等思想萌芽。在漫长的进程中,我们的祖先依托独特多样的自然条件,创造了灿烂的林业文化,诸如树木文化、花卉文化、中国古典园林文化、森林山居旅游文化等,这些都是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传统哲学、政治经济思想、文学艺术、审美心理、民俗文化,都或多或少、直接或间接地与林业相关联。可以说,一部林业史,也是中华文明崛起和发展的见证史。

由于中国古代社会重视经世致用之学,林业和林学长期未能形成完整的体系,丰富的林业历史文化遗产并不为世人广泛了解。古代和近代传统林业发展,人们倾向于关注木材生产,重视林业的经济功能。随着欧美和日本等国林业经营理念的传入,我国林业学科逐渐形成,森林的生态功能日益为人们所认知,林业也开始由单一的木材生产逐步向生态建设转变。

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林业建设被视为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林业发展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科学谋划,作出了一系列加快林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明确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必须把林业作为重要途径。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林业与生态文明建设,指出“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顶层,是人类生存的根基,关系生存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外交战略大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林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举措”;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入人心。立足新形势和新任务,林业面临着更为重大的历史使命和艰巨任务。因此,以挖掘古代林业文献、呈现重要林业史实、借鉴古人得失为目的的林业史料整理,是一件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事。《林业史话》是《中国史话》系列丛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史话》的出版发行,有助于普通读者走进森林、感知林业文化、了解中国林业的发展脉络、体会时代赋予的特殊责任,同时也为林业历史研究者提供了有价值的史料文献参考。2016年10月20日

一 原始的森林利用

中国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国家之一。早在上古时期,中国的大地上就已有原始人居住。人类的进化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悠久的岁月,它是人类不断劳动、与大自然不断进行斗争的结果。同时,人类经历了由完全依赖大自然进而逐步利用大自然从而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在这段岁月中人类渐渐脱离了动物界,完成了由猿到人的伟大转变,开始登上了历史的舞台。这一时期,从林业史角度看,属于原始的森林利用阶段。

1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

上古时期,森林茂密,森林是人类的摇篮和最初的活动舞台。先民们生活在森林中,天天同森林打交道,过着采集狩猎的生活,那是一个衣食住行皆仰给于森林的时代。在与森林共生共存的过程中,先民们逐渐增加了对森林的认识。

中国古籍中关于古人生存环境和生存状态的记载颇多,《路史》一书中记载:“有圣者作,楼木而巢,教之巢居以避之,号大巢氏。其为民也,登巢椓蠡、惰食鸟兽之肉。若不能饱者,饮其血、嘬其臑、茹其皮毛,未有火化。捆橡栗以为食,草栖木末。令之曰:有巢氏之民。”《韩非子》一书中记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者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有巢氏。”这些记载,多是春秋战国时代学者根据民间传说所记述,描绘了先民们的生存状态。先民们的食物,主要是“橡栗”,同时还有“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为了生存的需要,他们从森林中索取食物,森林成为生活之源泉。草木作为食物之一,主要是木类的果、汁、皮、叶,草类的根、茎等可食之物,故可食其果、衣其皮。

旧石器时代,先民们的食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野生植物的果实、茎叶和块根等;另一类是野生动物的肉。起初生食,后来才熟食。在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北京人洞穴里的灰烬层中,曾发现烧过的朴树子,这是目前所知道的最早的“采集”的证据。到了新石器时代,采集仍然是获取食物的手段之一。在距今约7500年的河南省新郑县裴李岗遗址,发现了枣、栗和核桃。在距今7000多年的河北省武安县磁山遗址,发掘出了榛、核桃、小叶朴等炭化果实。在距今约5000年的黄河流域仰韶文化遗址中,也出土了榛子、栗子、松子、朴树子和植物块根以及蜂蜜等。为了取得食物和解决衣着问题,先民们除了采集草木以外,还猎取野生动物。森林中的一些体形较小、性情温和的动物,如鹿、羚羊、野兔等就是他们狩猎的对象,而体形大的猛兽则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安全,狩猎时常常是集体进行的。

在解决了食物问题的同时,其居住主要是“楼木而巢”,登高巢居于树上,主要是为了逃避野兽以保自身安全,同时又可以“登巢椓蠡、惰食鸟兽之肉”,即便于向野兽进攻,当战胜野兽后,还可以食其肉、饮其血、嘬其臑、茹其皮毛,一举多得。

石器时代可以说是一个木石并用的时代,无论是渔猎采集还是后来农业的出现,都离不开木制武器、工具、器皿的制造,《周易·系辞》记载:斫木为耜,揉木为耒……刳木为舟,剡木为楫……断木为杵,掘地为臼……可见人类的生活都离不开木材,先民们当时已经知道木材不仅可以燃烧,还可以用来制造舟车、弓矢及其他器物。他们不断积累木材利用的经验,才进而识别林木的种类。

最早人类生存于森林之中,森林中的植物、动物是他们生活的来源。森林又孕育了文化、艺术,从古至今,森林始终是人类相依为命的“伴侣”。森林作为人类的摇篮,同人类生存始终存在密切的关系。

2 火的发现与利用

在自然界,由于雷击、火山爆发、木石摩擦、树木互相摩擦等原因可引起树木、森林着火燃烧。经过反复观察,先民们逐渐对火有了认识,知道树木可以燃烧起火。他们偶然经过火烧的森林或草原时捡拾到烧熟的草木茎叶、块根及野生动物的肉等,发现熟食比生食好吃。他们还逐渐发现了火的其他作用。就这样,先民们开始尝试用火,起初是利用自然火,以后学会保存火种,再往后能人工取火。

火的发现与利用是人类进化的一个重要标志,火的出现,可以使生食变成熟食、烧火御寒,可以放火驱散或捕获野兽,还可焚毁林地,建造房屋居住。因此人类逐渐开始原始的农业生产。古人用火始于“燧人氏”。《韩非子·五蠹》中说:“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由于火的发现和使用,木材才被有意识地作为燃料。

考古发掘中曾多次发现上古先民用火的遗迹。西侯度文化遗址中发现有鹿角、马牙和动物肋骨。这些动物遗骨呈黑色、灰色和灰绿色,化验表明是被烧过的。同时还发现有石制品,包括石核、石片和经过加工的石器。石器主要用石片加工而成,有刮削器、砍斫器、三棱大尖状器等。由于在同一地点发现了被烧过的兽骨和石器,因此可以推知,这些兽骨不是偶然被野火烧过的,而可能是人们用石器捕获了兽类,有意识地用火烧食后遗留下来的。这大概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中国先民用火的痕迹。在北京房山县周口店发掘的“北京人”距今已有50万年至40万年,在他们居住的山洞村,曾从土石的地层里发现烧过的木炭和灰烬,以及烧过的土块、石头和骨头,而且这些烧过的东西,并不是普遍地分散在地层里,而是堆积在一起。这种情形清楚地说明:这些堆积不是天然野火留下的痕迹,而是有意识地管理和使用火的痕迹,因此,科学家们断定:“北京人”已经能够使用火了。

火的发现推动了人类的进化,同时给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带来了人为的压力。虽然森林中的天然火时有发生,自生自灭,但这也是森林自我更新的手段。由于没有人为的干预,尽管大片森林年年被野火烧毁,却仍能保持自然界的平衡状态。人类发现火之后,开始利用火的威力进行生产活动。先民盛行“火猎”捕捉野兽,将大片森林点燃,烈火卷着浓烟,迫使野兽自林中逃出,人们用各种武器将其捕获。这种火猎的方法,被认为是古代森林狩猎的主要方式,并且延续了很长时间,史籍中称为“燎猎”或“火田”。

中华民族使用火的代表人物除了传说中的燧人氏外,还有炎帝。炎帝是上古时期姜姓部落的首领,这个部落以火为图腾。《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

农业文明的出现,是以森林消失为代价的。中国“火田”之法的产生离不开火的使用,因为人们发现整田种植需要用火烧掉林木灌丛,而这是一举数得的事,可以驱赶野兽,可以平整土地,可以除害虫,还可以施肥。这是火田法实用的一面,因此古代农林官吏的主要职责就是管理火事。这种“刀耕火种”的传统和于山地开垦农田的做法,将大量的林地转化为农田。

由于古人认识的局限性,先民们在上古时期盲目地焚毁森林,其目的是为自己的生存创造条件。不可否认,森林是能再生的天然资源,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在适当条件下可以毁而复生,这是大自然自我调节的功能。但是反复地、过度地破坏,则将出现荒芜无林的后果。由于上古时期人群稀少,活动范围有限,所以对繁茂的原始森林还未形成重大威胁。

3 人类走出森林

在中国古代传说中,“神农氏”的出现,是人类走出森林、走出洞穴,进入平原地区,驯化野生动物,开始原始牧业和以野生植物为种植业而开始原始农业的必然结果。

神农氏,是上古时期氏族社会的部落首领。在集体智慧的创造下,氏族社会不断累积生产经验,火焚或砍伐树木,在平原地区建造原始房屋,定居下来,在土地上播下种子,开始了原始农业的生产,同时结合狩猎和捕鱼,不断丰富生活内容,提高了生产力。神农氏亲自采集植物、品尝百草,如《淮南子·修务训》中所说的“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辟就”。他还在实践中认识到草根树皮可以治病,是以草木入药的发明者,中国传统的本草学亦源于此。他又“斫木为耜,揉木为耒”,教民耕种,“古者民茹草饮水,采树木之实,食蠃蠪之肉,时多疾病毒伤之害,于是神农乃始教民播种五谷”,这意味着人类的经济活动由渔猎时代进步到定居一地的农耕时代,一个开发林地、发展农牧的社会逐渐形成了。

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是已经发现的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最早的遗址,其文化遗存距今约7000年,出土有骨耜、木耜和稻谷、稻壳、稻秆的大量堆积,渔猎工具有骨制箭头、鱼鳔、网坠、骨哨等,动物遗骸达50多种,其中包括猪、狗等家畜。还有成堆出土的橡子、菱角、酸枣、麻栎、葫芦等果实的果壳和果核。还出土了一只独木舟残骸和7只木制船桨,被认为是我国舟楫之源,也是早期木材利用的例证。

距今5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晚期,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以及辽河、大凌河流域、珠江流域等地区的氏族部落,已较普遍地形成了以原始农业为主,兼营家畜饲养和渔猎采集的综合经济。

我国黄河流域的原始居民由渔猎畜牧经济进入农耕经济较早,故出现了“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等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这些文化遗址充分说明氏族社会的人群已经走出森林,形成村落,定居在平原或坡地上,并广泛分布于我国各地,他们根据当地的资源特点,从事原始农业、牧业以及狩猎、捕鱼等各种经济活动。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资,除食物之外就是木材,烧煮食物、取暖御寒、修建房屋、制造生活用品、制造生产工具等都离不开木材,而木材又取之于漫山遍野的森林。不少地方开始采伐森林,同时还有毁林开荒、纵火焚林狩猎等活动,各地的天然森林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原始农牧业的发展,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这是以毁掉森林为前提而取得的进步,一方面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另一方面则破坏了森林,对大自然的外力干扰加强。无论是神农氏传说还是考古发掘,无论是植物采集还是林产品的利用,尽管此时我国先民还没有跨入文明社会的门槛,但他们已经逐渐走出森林,开始向文明社会迈进。炎帝神农氏遍尝百草图

注:本图选自梁启德《古代神话人物白描画谱》,广西美术出版社,2001。

4 山林植物图腾与崇拜

上古时期是一个原始自然宗教盛行的时代,也是一个多神崇拜的时代,一切自然现象都被人们奉为神灵。森林是人类的摇篮,作为森林资源的动植物也被奉为神灵。这种原始自然宗教起到了对森林资源保护的作用,成为该时期林业文化的内容之一,其中包含古代哲学思想的萌芽。

在生产力极端低下的情况下,面对变化莫测的世界,人们产生一种对自然现象和超自然力量的崇拜以及对征服自然的幻想,认为万物皆有神灵主宰。为了趋福避祸,人们则需要乞求神灵庇佑,于是进行各种祭祀活动。

自然宗教意识所崇拜的对象主要是自然力,除了太阳、火、云、月亮、星辰、风雨、雷电之外,还有土地、山川和森林,包括树木和动植物。先民们为了生存和延续,除了进行有限的斗争外,更多的是对自然的依赖、祈求和幻想。图腾崇拜是一种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相结合的原始宗教,主要特征为迷信和崇拜本族祖先或与本族有特殊关系的保护神,并以此为本族的标志。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因此也被作为崇拜的对象,成为图腾文化的主要发源地。上古时期,环境良好,植被覆盖率高,因此森林动物繁衍活跃。鸟兽等野生动物,或因为力量强大、爪牙锋利而为人类所敬畏,或因与人类关系密切、能庇佑造福人类而为人类所肯定,因此它们被赋予了图腾的神话色彩。以常见的鸟类为例,据《史记》记载,商朝和秦朝的先祖都来自玄鸟。《殷本纪》记载,商朝的先祖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喾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秦本纪》记载,“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修织,玄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大业取少典之子,曰女华。女华生大费,与禹平水土”,“大费拜受,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舜赐姓嬴氏”,“大费生子二人:一曰大廉,实鸟俗氏;二曰若木,实费氏”,“大廉玄孙曰孟戏、中衍,鸟身人言”,“中衍之后,遂世有功,以佐殷国,故嬴姓多显,遂为诸侯”。这些玄鸟图腾,实际上与当时部落制度有着密切关系,同时也与农耕生产所依赖的季节性气候有关。《左传·昭公十七年》还记载了少昊氏部落的鸟图腾崇拜:“秋,郯子来朝,公与之宴,昭子问焉,曰:‘少皞氏以鸟名官,何故也?’郯子曰:‘吾祖也,我知之。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故为鸟师而鸟名。’”郯子所说的“纪”与“名”都是图腾标志的意思。大皞一说伏牺,伏牺氏“因龙马负图而出于河之瑞,故官以龙纪,而为龙师……命栗陆氏为水龙师,繁滋草木,疏导泉源,毋怠于时”。“水龙师”可能是传说中以龙为图腾的氏族官员,也可看作最早的林业职官。

上古时期,山林不但是人类获取生产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也因其神秘莫测而被赋予神奇的作用,例如降雨、降福等。因此,人民对山林中树木有着特殊的感情,森林植物往往被赋予图腾的意义加以崇拜。例如《左传·昭公十六年》记载:“郑大旱,使屠击、祝款、竖柎有事于桑山。斩其木,不雨。子产曰:‘有事于山,蓺山林也,而斩其木,其罪大矣。’夺之官邑。”这种祭祀山林以降雨抗旱的认识,属于山林崇拜的内容。人们对砍伐林木造成祭祀失败的认识,暗含了人们保护森林植被的可贵意识。此外,我国是世界上最早饲养家蚕和缫丝制绢的国家,人们长期将桑与蚕并奉为神明,桑树也因此成为先秦人民崇拜的树木之一。《山海经·海外北经》云:“欧丝之野在大踵东,一女子跪据树欧丝。”郭璞注:“言瞰桑而吐丝,盖蚕类也。”《中山经》云,“又东五十五里,曰宣山”,“其上有桑焉,大五十尺,其枝四衢,其叶大尺余,赤理黄华青柎,名曰帝女之桑”。这些都属于典型的桑蚕图腾。同时,人们还将桑林视为兴云致雨、解除旱灾的神明之所,《吕氏春秋·顺民》曾记载“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商汤桑林祈雨,也是植物图腾崇拜的明显例证。

中国古代是多神崇拜的时代,各种自然现象包括森林动植物都曾被视为神灵。人类社会先有狩猎经济,其传说中代表人物为伏羲氏,后有采集经济,其传说中代表人物为神农氏,故对森林动物的崇拜略早于对森林植物的崇拜。山林植物图腾与崇拜:民社图

注:本图选自(明)王圻《三才图会》。

5 五帝时期的森林利用

上古之世,森林茂密,栖息着众多猛兽,有碍民生,因此林业的重要任务是摧毁森林,以排除生活障碍。如焚烧森林,以扩展耕地;砍伐森林,以利居住等,都是破坏森林的例子。《越绝书》中记载,黄帝时“烧山林,破增薮,焚沛泽,逐禽兽,以益人,然后天下可得而牧也”。这种烧山林、破增薮、焚沛泽、逐禽兽的事,非仅黄帝一人,其他帝王也是如此。如《管子》中说:“至于黄帝之王,谨逃其爪牙;有虞之王,枯泽童山;夏后之王,烧增薮,焚沛泽,不益民之利;殷人之王,诸侯无牛马之牢,不利其器;周人之王,官能以备物。”意思是不论黄帝之平定四方,虞舜之断水、伐林,夏后氏之焚草薮,不准富人取得财富,商朝限制诸侯经营畜牧,以及周人之集中物资管理有才之人,都是便于统治,方法虽然不同,但其目的则是一致的。由此可见,伐林、烧草、驱逐野兽,排除生活上之威胁,以保人民之安全,也为治术之一种。

尧时洪水泛滥,用鲧治水,结果“用鲧九载,功用不成”。舜即位,以禹为司空,以益为朕虞。《史记》中记载:“舜曰:‘谁能驯予上下草木鸟兽?’皆曰益可,于是以益为朕虞。”于是“益主虞,山泽辟”,益是如何辟山泽,逐禽兽,以造福百姓呢?“益烈山泽而焚之,禽兽逃匿”,百姓得安。

夏禹继承父亲鲧的治水事业,疏导洪水并综合整治国土。“居外十三年,三过家门不敢入”,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足迹遍及九州。具体工作“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傅土就是理九州之土,进行了我国第一次国土整治。表木就是砍木以为标志,随山刊木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林木砍伐之后,视野清楚,可以规度土功,不迷道路;禽兽逃匿,可以安居;树木可用,且可防治洪水。禹同时也注意到各地森林资源分布广泛,规定各州的贡赋,其中包括林产品。据《尚书》记载,天下九州之林产各有特色,兖州,树木生长的情形是“厥草惟繇,厥木为条”(草类生长茂盛,树木枝干修长),出产的是“厥贡漆丝,厥篚织文”(进贡的是漆、丝和用筐包装的丝绸);青州出产的是“岱畎丝、台木、铅、松、怪石”(泰山山谷出产的是丝、麻、铅、松和怪石);徐州的贡品是“峄阳孤桐”,即峄山南坡之桐;扬州的森林“涤荡既敷,厥草惟夭,厥木为乔”(大小竹类遍地,草类幼嫩美好,树木高大);荆州的贡品是“厥贡羽毛、齿革、惟金三品”。禹贡山川地理图(宋 程大昌)

总之,这个时期是一个森林资源丰富、人类与森林结为一体的时代,人类的衣、食、住、行都与森林不可分割,人类对森林有着无尽的依赖、无尽的利用、无尽的破坏,以使人类居住安全、生活安定,从而逐渐迈入农业时代。

二 夏商周时期林业的萌芽

夏商周时期的历史,起自夏王朝建立,历经商、西周以及春秋、战国,止于秦王朝统一。

夏商时期(前2070~前1046)是中国古代林业的萌芽时期。这一时期人类主要活动的黄河中下游区域气候温暖湿润,降水丰富,土质肥沃,到处都是森林与草原,因此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业、采矿冶炼业等都与林业有着密切的关系。但由于没有历史文献传世,只能依靠甲骨文的少量内容、历史传说以及后世文献记载,有关林业的史料匮乏,因而无法准确勾勒出当时林业发展的清晰面貌。

西周与春秋、战国时期(前1046~前221)是中国古代林业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国家疆域扩大,人口增多,人类社会对丰富的森林资源产生了更多需求。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冶铁业的发展和铁器的广泛应用,社会生产力水平提升,人类对于森林的开发利用进入一个新阶段。与其他行业一样,林业在森林培育技术、造林规模、木材采伐运输、木材加工利用、木工兴造技术等方面,都有很大进步。在林业管理方面,据《周礼》记载,当时已经有多种机构设施、职官,职责明确、分工详细且编制庞大。在这一背景下,林业思想在诸子百家争鸣中得以发展,达到了新的水平,无论是后世尊奉的《诗》《书》《礼》《易》《春秋》等文化经典,还是儒、墨、道、法等诸子百家,都包含丰富的林业思想,这些成为后世林业文化的重要源头。

1 重视造林的传统

我国重视植树造林的传统由来久远。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之西安半坡遗址中,有榛、栗等树籽的发现,间接地佐证了古人植树造林的历史久远。此外,随着桑蚕业、林果业的发展,人工培育栽植树木成为传统农业的组成部分。我国古代重视植树造林,大致分为以下几类。边防林的营造

上古时期,部落之间战争成为边防林出现的重要起因,这从我国早期文字中的“封”字可见一斑。古代的“封”字,据汉代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为“爵诸侯之土地”。分封制之下,各国之间的边界多以山林为划分界点,这就是最早意义上的边防林。

秦汉以来,国家疆域扩大,对边防林的需求继续增强。人类社会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使营造大面积的边防林成为可能。大规模的边防林建设,在秦代、宋代、明代等对抗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斗争中,都曾有过。例如,据《史记》记载,秦统一六国之后,于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西北斥逐匈奴”,并且在军事战争的同时,修筑城堡巩固边防,为了防卫的需要,种植榆树以为屏障,由大将军蒙恬负责,“蒙恬为秦侵胡,辟地数千里,以河为竟,累石为城,树榆为塞,匈奴不敢饮马于河”。陕西省的榆林等地名均源于此。墓地植树的文化

我国古代素有墓地植树的传统,常与社树相通,以表示哀悼与怀念之意。《周礼·春官宗伯》记载,周代有墓大夫、冢人之官职,墓大夫主管墓地所有权的纠纷,冢人执掌公墓之地,按照爵位等级的高低,规定坟墓尺寸、高低、大小及种植树木的种类。具体来说,根据《白虎通·崩薨》记载,天子坟高三仞(周代一仞为八尺;西汉为七尺;东汉为五尺六寸),树以松;诸侯半之,树以柏;大夫八尺,树以栾;士四尺,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杨柳。

墓地植树的一个典型案例,就是曲阜孔林。孔子去世后,弟子们遵照其遗愿将其葬于曲阜城北泗水之上,“墓而不坟”。到秦汉之际将坟高筑,但只有少量墓地。自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儒学为历代统治者所推崇,孔林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东汉桓帝永寿三年(157),鲁相韩勅修缮孔子墓,当时孔林“地不过一顷”。到北齐时,孔林已有树木600余株。北宋宣和年间,又在孔子墓前修造石仪。明洪武十年(1377)将孔林扩为3000亩的规模。清雍正八年(1730)大修孔林,并派专官守卫。据统计,自汉以来,历代对孔林重修、增修13次,增植树株5次,扩充林地3次。整个孔林周围垣墙长达7.25公里,总面积2平方公里,比曲阜城还要大很多。作为中国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孔林内现有各类树种总计10万多株。孔林大门风水纪念林的传承

人类早期的树木崇拜,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演进而有所变化,树木逐渐被赋予寄托某种感情的文化色彩。先民们往往通过某些树木的栽植,来表达对家乡的热爱和对亲近之人的怀念,以及对风水的重视和对美好生活的祈祷。“甘棠遗爱”的典故,就反映了这种美好的祝愿。

据《史记·燕世家》记载,周武王死后,召公与周公共同辅佐周成王。召公以德治国,体察民情,得到人民的支持和爱戴。召公在巡查地方民情之时,就在一棵大棠树下审判案件、处理政事,上到贵族下到百姓都受到公正对待,没有失误之处。召公去世之后,地方百姓怀念召公的德政,因而对于召公曾经处理政事的那棵棠树十分爱护,自觉保护,严禁砍伐毁损,并且以此创作歌谣歌颂召公的德行,这就是《诗经·甘棠》之诗的由来,并且形成了“甘棠遗爱”的美好典故。甘棠遗爱,其实就是我国古代纪念林的开端,此后民间沿袭成俗,形成了民间植树以为纪念的美好传统。列树表道的传统“列树表道”为中国古代林业文化的传统之一,种植行道树的历史由来已久,最早可以推溯至周代。据《周礼·秋官司寇》记载,周代种植行道树已经成为国家的制度,政府中有专门的官员“野庐氏”,其职责就有负责管理公路、驿站、水井和行道树,“掌达国道路,至于四畿,比国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树”。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为驰道于天下”,进行了大规模的以松树为主要树种的行道树的栽植工程。

可见,种植树木“列树表道”有益于国家和民生,有利于改善环境,因而受到王朝的重视与应用,形成了悠久的行道树栽植传统,对后世影响深远。时至今日,“列树表道”仍然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得以体现。

2 最早的树木分类

夏商周时期,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开发利用自然能力的提升,人类对森林资源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晰。这一时期,在实践的基础上,中国古代最早的树木分类初步形成,并且在历史文献记载中得以体现。《诗经》《周礼》《尔雅》等文献均有记载。《诗经》是我国最古老的诗歌总集,也是中国林业史的重要文献,最突出的是《诗经》中出现了大量关于古代动植物种类及名称的记载。据统计,《诗经》中有草名105个、木名75个、鸟名39个、兽名67个、虫名25个、鱼名20个,这些动植物名称成为后来经学家名物研究的重要内容。《诗经》中很多篇章都有关于森林风物、森林文化的内容,其中提到的植物有松、桧、桐、梓、杨、榆、漆、栗、桑等多种乔木,杞、楚、榛等灌木,桃、李、梅、苌楚(猕猴桃)等果树以及竹子等。《周南·汉广》有:“南有乔木,不可休思。”《周南·葛覃》又有:“黄鸟于飞,集于灌木。”这是文献中关于树木分类中的乔木、灌木两个名词的较早记载。此外,《诗经》中还提及森林采伐,砍桑条养蚕,打枣,利用椿树作柴薪,利用树木建筑宫室、制造乐器等众多林业活动。《周礼》又名《周官》《周官经》,世传为周公所作,大部分学者认为成书于春秋战国时期,为研究先秦政治制度的重要文献。《周礼》以职官编排章节,分“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考工记”。其中,《周礼·地官司徒》中有大量关于林业官署、官职的记载,也有中国古代生物分类系统理论,将动物分为毛物、鳞物、羽物、介物、蠃物,将植物分为皂物、膏物、核物、荚物、丛物,并且概括了它们的主要特征,奠定了中国古代动植物分类法的基础。《尔雅》是我国古代第一部训诂专著,共19篇,其中《释草》《释木》《释虫》《释鱼》等专章解释古代生物名称的含义和性状,开创了我国古代生物学研究之先河,积累、保存了大量的生物学资料。书中对动植物鸟、兽、虫、鱼、草、木的划分与现代划分法基本一致。据当代林业史专家张钧成先生统计,其动植物类涉及物种草类220种、木类92种、虫75种、鱼62种、鸟84种、兽58种。《尔雅·释木》指出“小枝上缭为乔”“无枝为檄”“木族生为灌”,明确提出了乔木、灌木的树木划分标准;书中所收植物按照现代分类学来看,包括伞菌科(菌类)、竹亚科(竹类)、鼠李科、杨柳科(柽柳)、桃李属、梓属、槭属、桑属、槐属、枣属等。

可以说,《诗经》《周礼》《尔雅》等文献中关于中国古代树木分类理论的记载,推动了古代动植物研究的发展,也为研究古代林产动植物资源以及林业利用提供了重要史料来源。

3 林业管理体制及林业法制的形成

自出现国家政权开始,历代大都设有专门负责管理山川林泽等自然资源的官吏;而且历代政府颁布的法令之中,也有诸多关于林业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内容。

殷人基本上是一个半耕半牧的民族,经过几代的发展,逐渐走上定居耕作的生活方式,在政府组织上,有“六府”“六工”机构,“六府”包括“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司货”,与有关自然经营的各种官吏都有配备;“六工”包括“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其中“木工,轮舆车卢匠车梓也”,乃建造车辆、房屋、武器及农具之人,在木材利用方面有非常详细的分工。由这些木材利用之官,可见当时林产之丰富。

西周时期,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林业职官。据《周礼》记载,典型的林业管理职官主要有三类。

其一,负责森林防火的职官,主要有司烜氏、司爟。其中,司烜氏侧重于森林防火的立法,司爟侧重于森林防火的执法。《周礼·夏官司马》记载:“司烜氏……中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军旅,修火禁”;“司爟掌行火之政令……时则施火令……凡国失火,野焚莱,则有刑罚焉”。

其二,负责林木培育的职官,主要有遂人、封人、掌固、野庐氏、冢人、场人。据《周礼·地官司徒》记载,遂人管理邦国的野外,负责所在地的水渠道路的植树;封人管理王城的社坛,并在其周边植树造林;场人管理国家的园圃,负责林果特产的守藏与进献。《春官宗伯》记载,冢人负责公墓之地,以及监督百姓坟墓的尺寸和墓地植树的种类和数量。《夏官司马》记载,掌固管理沟渠堤岸的修建以及道路植树;司险执掌国家的地图,了解山林川泽的分布,在山川险要之处植树造林,加强防御。《秋官司寇》记载,野庐氏负责四通八达的道路,以及道路旁的休息住宿场所、水井和沿途的行道树。此外,还有《天官冢宰》中记载的兽人和《地官司徒》中记载的囿人,负责管理周王苑囿与邦郊野外的野生动物,以及田猎、祭祀、进献等事宜。

其三,负责林木利用与管理的职官,主要有大司徒、山虞、林衡、柞氏。据《周礼·地官司徒》记载,大司徒是地官之长,掌管土地与社稷、人民及其教化,负责税赋等经济事务,“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而辨其邦国都鄙之数,制其畿疆而沟封之。设其社稷之壝,而树之田主,各以其野所宜木,遂以名其社与其野……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山虞和林衡是专业化色彩较为突出的林业职官,山虞的职责主要是执掌山林之政令,掌管林木砍伐的日期和数量,并对盗窃林木的行为进行处罚,“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凡服耜斩季材,以时入之,令万民时斩材,有期日。凡封工入山林而抡材,不禁。春秋之斩木不入禁。凡窃木者有刑罚”。林衡属于护林人员,主要负责执掌山林的禁令,进行巡守保护,并定时巡查林木数量而据此进行赏罚,当采木时节到来时,则辅助山虞进行木材的采伐利用,“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计林麓而赏罚之。若斩材木,则受法于山虞,而掌其政令”。《秋官司寇》记载,柞氏负责采伐草木山林,应当是执掌对木工人员的管理,“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夏日至,令刊阳木而火之。冬日至,令剥阴木而水之。若欲其化也,则春秋变其水火。凡攻木者,掌其政令”。

在林业管理机构与职官逐步形成的同时,也出现了与之相对应的林业法制。夏商周时期的林业法制有两类,一类是基于原始宗教观念和帝王的专制观念,所规定的封山和禁伐林木的法规。如天子封禅的名山大川要“封山”“禁山”,山上的草木土石都是神圣的,如《史记·封禅书》所述“古者封禅为蒲车,恶伤山之土石草木”。各地的社树也是神圣的,例如兵书《六韬·略地》规定“社丛勿伐”。周景王十九年(前526),郑国大旱,郑相子产对在桑山求雨过程中破坏森林砍伐山木的官员进行了惩处,这是林业法制的一个案例。这种以封山为代表的林业法制,在漫长的传统社会一直延续着。

另一类林业法制是基于农林生产的需要,结合“阴阳五行说”的理论,规定以时禁发和保护自然资源。例如,《礼记·王制》提出,“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礼记·月令》厘定了一年四季林木禁发的时间,如孟春之月禁止伐木,仲春之月毋焚山林,季春之月毋伐桑柘,孟夏之月毋伐大树,仲夏之月毋用火南方,季夏之月命虞人入山行木、毋有斩伐,季秋之月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季冬之月收秩薪柴等。《吕氏春秋》进一步阐述了“四时教令”,归纳了“以时禁发”的思想,重申了一年十二个月中有关森林保护、限时采伐、狩猎的规定,如季夏之时“树木方盛,乃命虞人入山行木”、季秋之时“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仲冬之时“山林薮泽,有能取疏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道之”等。

由此可见,以“四时教令”中以时禁发为代表的林业法制,是夏商周时期人们在长期农林生产实践中形成的,对于当时的农林生产具有调节和约束作用,对于森林资源保护和持续利用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也对后世林业发展影响深远。

4 诸子关于林业的论述

老庄崇尚自然

春秋战国之际,道家是重要的学术流派,典型代表人物是老子和庄子,具有代表性的主张是“道法自然”。道家学说中有很多关于林业的认知。

老子,姓李,名耳,亦称老聃,为春秋末年思想家,做过周朝的“守藏室之史”,有《老子》(亦称《道德经》)一书传世。老子将“道”视为事物本源、本质和规律,提出“道生万物”“道法自然”。他观察树木的生长和死亡,看到“合抱之木,生于毫末”;看到“万物草木之生也柔弱,其死也枯槁”,“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兵”,认识到了植物的自然演进规律;还提出了“将欲取之,必姑与之”,认识到人对自然资源不能无限制地索求,要用辩证的方式看待与获取。

庄子(前369~前280)名周,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曾做过漆园吏(管理漆树园的官吏),有《庄子》一书传世。在自然观方面,他继承和发展了老子哲学的唯心主义部分,提出万物一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思想;他向往“禽兽成群,草木遂长”的自然状态,主张人类社会最理想的状态,应当是回到与禽兽同居、与万物和谐共处、人类对自然不施加任何影响的原始社会,“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他主张绝圣弃智,反对人对自然的任何干预和改造,这样才有利于万物的繁衍生息。

老庄哲学崇尚自然,对后世林业和林业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也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往往于战乱之后,为了恢复被破坏的经济,一些君主奉行黄老哲学,对人民实行宽松的政策。汉代经过战乱之后,黄老无为的思想流行于朝野,对森林的恢复和林业政策有较大的影响,反映在林业政策方面,或颁布诏书鼓励民间广植树木;或颁布弛山泽之禁的政令,将皇家园圃假民种植;或开放禁山,允许人民入内采伐捕猎;或减轻人民的林业赋税。中国本土宗教道教,秉承了道家学派的诸多思想主张,且在全国各名山大川兴建道观,把周围林木看作风水龙脉,对中国古代的森林保护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墨子节葬节用

墨子(前468~前376)名翟,春秋末战国初著名思想家,木工出身,后做过宋国大夫。其所开创的墨学与儒家并称显学。其主张节用、节葬、兼爱、非攻、明鬼等,对后世林业有一定影响。

墨子针对当时大兴土木、滥伐森林,在建筑方面主张节用木材,提出“其旁可以圉风寒、上可以圉雪霜雨露、其中蠲洁,可以祭祀,宫墙可以为男女之别则止”;针对当时“国弥大,家弥富,葬弥厚……题凑之室,棺椁数袭,积石积炭,以环其外”的厚葬奢靡风气,墨子主张节葬,提出“朽骨”“朽肉”“深葬”“有标志”的原则,认为丧葬简约即可,“棺三寸,足以朽骨;衣三领,足以朽肉”,反对追求奢华,浪费自然资源。云梯图(北宋《武经总要》)

墨子主张非攻,反对“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牷,燔溃其祖庙,劲杀其万民”的非正义战争。墨子认为战争“春则废民耕稼树艺,秋则废民获敛”,使百姓饥寒交迫,给百姓带来深重灾难。据《墨子·公输》记载,战国时期著名木工公输班(鲁班)为楚国制造了云梯,准备攻打宋国,墨子听说后,立即长途跋涉十天十夜赶到楚国都城郢,以理说服公输班;继而劝说楚王放弃战争,楚王命他与公输班进行攻城战的模拟演习,“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公输班最终处于下风;墨子还告诉楚王,他还安排大弟子禽滑厘带领三百名精壮弟子,带着他所制造的守城器械,已经前往宋国助防。最终,楚王放弃了攻打宋国的计划。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墨子是一个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木工专家,所著《墨子》一书中有“备城门”“备高临”“备梯”等篇章,其中有许多关于木工工艺的记载。墨子在木材加工利用方面有很高的技术成就,甚至有“削竹木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的惊人技艺。

墨子关于节用、节葬、非攻的主张,对后世保护农林生产、节约利用森林资源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孟子主张保护自然

孟子(前372~前289)名轲,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孔子之孙孔伋的再传弟子,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与孔子并称“孔孟”。

孟子所处时代,正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大变革时期。孟子顺应时代趋势,向执政者积极建言发展农林生产。在其言论中,主张以时禁发,合理保护、利用农林资源,并且将林业视为国家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稳定统治与充实民生的重要途径,即“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林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孟子提出要让百姓有恒产,他主张的园圃经营模式,“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在孟子的园圃主张中,林业生产扮演着重要角色。

孟子重视农林资源,强调农林资源保护,并以其居住地附近的牛山之林为例进行论说。据《孟子·告子上》记载,孟子生活的齐国都城临淄(今山东淄博)附近的牛山,就遭遇了从植被茂盛到濯濯童山的过程。孟子慨叹说,牛山之树本来长得很好,但因为牛山在齐国都城的郊外,人们每天都拿斧头去砍伐树木,这样的话山林还能美好吗?牛山的树木本来也能日夜生长,在雨露的滋润下,并非没有萌芽的枝条,但是刚刚发出一点芽,放牧的人就放任牛羊去吃掉它,结果牛山变成光秃秃的样子。人们见到它光秃无物,便以为牛山从来不会生长树木,这难道就是牛山之本性吗?孟子以牛山的森林作比喻,实际上是告诫人们,保护牛山树木与保护自我善心的道理是相通的,杜绝肆意的斧子砍伐,防止肆意的放牧啃食,牛山才能够变得更美好。这也是孟子自然保护思想的一个重要体现。管子以法治林

管子(前723~前645)名仲,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曾担任齐国相,在任内辅佐齐桓公,大兴改革,富国强兵,使齐国成为春秋五霸之首。管子及其代表的法家学派的思想,集中体现于《管子》一书,这本书篇幅宏伟,内容复杂,思想丰富,包含了哲学、政治、经济、军事、法律以及农林等方面的理论和学说,其中关于林业政策、林业经济管理的思想中不乏真知灼见。

首先,管子将林业生产视为强国富民的重要途径。

管子把富民放在治国理政的首位,“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并将农林生产视为富民的最重要手段,“辟田畴、制坛宅、修树艺、劝士民、勉稼穑、修墙屋,此谓厚其生”。他指出,林业生产对于国家富强作用重大,提出了著名的树木、树人论断:“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在管子看来,林业与农业、教育一样重要。只有把教育、农业和林业搞好了,才能达到国安、食足和民富的目的。他认为,“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把养桑麻(即发展林业)作为实现人民富裕的一项措施,也是达到国家安定的一条根本大计。

其次,管子主张设立专职官员督管农林生产。

管子指出,保护森林等自然资源是执政者的职责所在,“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管子·立政》指出王者执政中要有五大注意事项:第一,山泽不能防止火灾,草木不能繁殖成长,国家就会贫穷;第二,沟渠不能全线通畅,堤坝中的水漫溢成灾,国家就会贫穷;第三,田野不发展桑麻,五谷种植没有因地制宜,国家就会贫穷;第四,农家不养六畜,蔬菜瓜果不齐备,国家就会贫穷;第五,工匠追逐刻木镂金,女红追求彩花文饰,国家就会贫穷。所以说,使山泽能够防止火灾,草木繁殖成长,国家就会富足;使沟渠全线通畅,堤坝中的水没有漫溢,国家就会富足;田野发展桑麻,五谷种植能因地制宜,国家就会富足;农家饲养六畜,蔬菜瓜果能齐备,国家就会富足;工匠不刻木镂金,女红也不求纹彩花饰,国家就会富足。对此,管子提出设立专门官员负责推进农林生产:设“虞师”“修火宪,敬山泽、林薮、积草,夫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负责制定防火的法令,戒止山泽林薮之处堆积枯草,对自然资源的出产要按时封禁和开放,以使人民有充足的房屋建筑用材的柴草储备;设“司田”观测地势高下,分辨土质肥瘠,查明土地宜于何种作物的生长,按时做全面安排,使五谷桑麻得以种植;设“乡师”巡行乡里,察看房屋,观察树木、庄稼的生长,视察六畜的状况,并能按时做全面安排,并劝勉百姓努力耕作。

再次,管子主张以法护林,加强森林保护,以时禁发。

针对当时火田、火猎等滥用火而烧毁森林的教训,管子认识到“山林不救于火,草木不殖成,国之贫也”的严重危害,于是极力主张“修火宪”,加强护林防火的立法,“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针对违法行为一律严惩不贷。同时,管子借天子的名义论述春、夏、秋、冬的禁令,“天子……发号出令曰:毋聚大众,毋行大火,毋断大木,毋斩大山”,突出强调春、秋干旱季节注意森林防火。对于违背时令、滥伐山林的行为,依法严加惩处,“谨封而为禁,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可见其依法治林主张之严格。对于国家的山林,管子主张“以时禁发”,有节制地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山林虽近,草木虽美,宫室必有度,禁发必有时。是何也?曰:大木不可独伐也,大木不可独举也,大木不可独运也,大木不可加之薄墙之上。故曰,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国虽充盈,金玉虽多,宫室必有度”。

此外,管子还主张利用树木保持水土。为了对水旱灾害做到有备无患,管子建议齐桓公设“都匠水工”,兴修水利工程,并提出在堤防上“树以荆棘,以固其地,杂之以柏杨,以备决水”。同时,他也主张在城墙上“树以荆棘,上相穑(勾连)著者,所以为固也”。这是关于将植树造林与巩固堤防、水土保持联系起来的较早论述。

总之,以管子为代表的法家学派重视发展林业、积极提倡植树造林、以法治林等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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