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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1 15: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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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吉卜林

出版社: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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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故事

丛林故事试读:

颁奖辞

瑞典学院常任秘书 C·D·威尔逊

对于本次最具资格获奖的人,有非常多不同的声音,也有许多实力雄厚的候选人。但这次,经过严格的筛选,瑞典学院把这项荣誉颁给了一位英国籍作家。几个世纪以来,英国文学界的发展态势呈现出百花齐放、争芳斗艳的良好状态。当丁尼生创作出的抒情诗歌成为千古绝唱时,世人为他的离去而感到悲伤,认为他所带来的诗歌盛世气象,亦即将随他的离去而成为过去,后人难以把这种辉煌发扬光大。事实上,当我们国家的诗人泰格奈尔去世的时候,国民们也曾经发出这样的哀叹。但是人们哀叹的只是诗人,而并非诗歌。诗歌并没有因此而丧失它本身所具有的崇高地位,不过是换了一种新的形式,来迎合这个新时代的潮流和趋势。

丁尼生的诗歌中充满着遐想的意境,让人一读就能够立刻感觉到这种情景。这一点,在和他风格不同的作家中也能够找得到。这些作家不仅仅追求文字层面的优美性,并且生动形象地描摹我们这个时代的面貌,特别以刻画各个阶层的人们为了生活而狼狈不堪地奔波劳累的场景见长。今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鲁德亚德·吉卜林就是这样一位作家。一位曾花了很大一番功夫来研究英国文学的法国作家在6年前就曾经断言道:“毋庸置疑的是,吉卜林是英国文学界近些年来最值得大家关注的一位作家。”

1865年12月30日,吉卜林在孟买出生。他6岁的时候,就被送到英国的亲戚家寄养,直到他17岁,才回到印度。之后,他在拉合尔出版社的《军民报》编辑部工作,并在他20多岁的时候来到阿拉哈巴德,在那里担任《先锋报》主编。他生性喜欢到处游览,加之工作需要,印度的各个角落都留下了他的足迹。通过游览,他不仅对印度人的生活习性和立场观点非常熟悉,对印度各个不同部落的风俗习惯和在印英国军人的生活方式,也有着深刻的认识和了解。这些深刻的认识,他都融入自己的作品中来,让人能够更近距离的触摸到印度、了解印度,这种功效甚至比苏伊士运河的开凿还要大。他早期的作品——讽刺诗歌《机关打油诗》,就以其暗含的大胆、清丽脱俗的格调受到读者的欢迎。1888年出版的短篇小说《山里的故事》和《三个士兵》也是他早期的代表作,他把分别代表了不同类型的士兵穆尔凡尼、奥塞里斯和李洛埃刻画得栩栩如生。他的这类作品,还有1888年的《盖茨皮一家的故事》《黑与白》以及1889年的《雪松下》,它们都是记叙关于西姆拉的社交生活的。1891年出版的短篇小说集《生命的阻力》涉及比较严肃的话题,而同年发表的长篇小说《消失的光芒》则较为晦涩难懂,不过仍有不少色彩鲜明、生动形象的片段。

当吉卜林于1892年发表诗歌集《营房谣》时,他已经是一个富有诗歌创作经验的诗人了。这个诗集里全是一些优美的军人小曲,既豪迈不羁,又风趣幽默,通过纪实的手法来描写汤米·艾金斯全心全意效忠“温莎寡妇”(维多利亚女王)以及她的继承人,并细腻地刻画了在为她们效命的过程中赴汤蹈火的各种艰难场景。正是通过吉卜林的诗歌,英国军队历经的千辛万苦得以用这种新颖独特、既悲又喜的方式展现出来。他还对军旅生活和工作进行了深刻描绘,通过这些刻画,将他对军队将士的崇敬之情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并没有一丝矫揉造作的成分。他在赞美水手和士兵的诗歌中,采用他们特有的语言,轻松愉快地把他们的所思所想表达出来,并受到他们的热烈欢迎。他们一有空,就会吟唱他的诗歌。这对于一个诗人来说,无疑是无上的光荣。

1896年,吉卜林发表了诗集《七海》,在这部作品中,充分暴露了他对帝国主义的狂热,期冀成为一个版图界限遍布全球的公民。从一个文学家的角度而言,他对于加强英国和其殖民地之间的联系,贡献是最大的。

1894年,吉卜林的《丛林故事》第一册出版,受到了瑞典和其他许多国家读者的喜爱。这部作品是他运用一种原始的想象力进行充分的想象后创作出来的神话般的故事。里面刻画了名为巴希拉的黑豹、力大无比而又阴险狡诈的蟒蛇、一条名叫卡阿的白眼镜蛇和叽叽喳喳的猴子以及操控这一切的莫格里。在这部神话故事中,有些场景刻画的非常有意境,比如,莫格里慵懒地坐在它的“活安乐椅”卡阿的身上,而在一旁的那条巨大的蟒蛇,历经世世代代花木鸟兽的兴衰更变,正在独自追忆过去;莫格里指使哈提象让“丛林开放”而延伸到人类的生活场所等。这些场景展现出大自然自身卓越的能力,也展现出吉卜林老练的写作能力和技巧,比起1898年出版的《识途的船》要成熟得多。《识途的船》讲述的是一个人格化的机器人身上发生的故事,非常怪诞但也非常有趣。无数的孩子因为吉卜林的《丛林故事》获得不少乐趣,很多成年人也因为孩子的原因而读这部作品,故事中清新优美的言语、丰富的想象力,让他们重温了自己的童年。

在吉卜林的作品当中,还有一部值得一提,便是1901年出版的《基姆》,它记叙了一个年老的僧人沿着圣河去朝圣,作品中的格调非常高雅,柔和动人,这一点在这位生性豪迈的作家的作品当中是非常少见的。作品中老僧人的弟子——基姆是一个小顽童,作者把他刻画得栩栩如生、机灵可爱。

当然,也有些人指责吉卜林的作品在有些情况下会稍显粗俗,特别是他在狂野的诗歌中运用军人之间的俚语更是显得低俗不堪。他们的这些指责并非没有道理,不过,比起他那雄浑有力的笔触和昂扬向上的精神,这些都显得微不足道了。他的文学成就,不但让他在印度文学界大受欢迎,在地域广博的大不列颠帝国扬名,也使他在美国、德国等国家赢得了崇高的声誉和尊敬。1899年,他在美国身患重病,美国的报纸天天追踪报道他的身体状况,连德国国王也亲自发来电报对他进行慰问。

吉卜林何以会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呢?或者说,到底是什么使得他能够获得如此崇高的地位?瑞典学院为什么认定他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奖?因为一位作家必定要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一种独特的理想才能够获此殊荣。

仔细分析,吉卜林能够扬名,并非是由于他的思想多么深邃、他的智慧多么过人。主要是他的观察能力也非常的细致入微,就连不入流的观察家都能够发现他那高超的观察能力,他能够把现实中极其琐碎的地方都描写得十分精准。但是,如果仅仅靠他敏锐的观察,即使他能把现实社会描绘的再生动逼真,也不足以让他获得如此高的声望。必定还有其他的原因让他的诗歌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他那丰富的想象力不但让他能够把大自然栩栩如生地描绘出来,还能够把他自己的内心世界呈现出来。他对万事万物的刻画,让人觉得是他从内心深处对事物的认知,就好像能够让人看到事物的灵魂那般。而在人物的塑造上,他总是巧妙地运用画龙点睛的技巧把一个人的个性特点展现出来,凭借寥寥数语就把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地塑造出来。创造,并不是只要把事物的外貌如实地记录下来,更要求能够超越事物本身,突破它的本质。吉卜林就是这样,他以这种创造特性作为写作基础,就像他说的那样,“我总是从上帝创造事物的角度来刻画万事万物”。这句话虽然简单,却也直接道明了他懂得作为一名作家,自己在创作时应该承担的责任。

他大多数的作品都属于豪迈、雄浑的风格,有的甚至还有一些不拘小节的粗俗,鲜有纤细柔和的笔调。不过鲜有并不代表没有,只不过吉卜林从来不在作品中刻意营造这种氛围。他的《玛哈默德·丁的故事》虽然故事情节简单,却处处流露出真情,让人感慨万千;在《山里的故事》中《攻陷伦滕彭》里谈到的那些小鼓手亦让人印象深刻,难以忘记。

勤奋的吉卜林不仅认真观察分析着人性,探讨着人生,他的内心深处也有着高贵的情怀。在《致真正的罗曼斯》中,句句诗歌都表明,每一个诗人内心都有一种渴望,渴望能够实现那永远不能够实现的梦想,而这种梦想是我们所能看到的世界中任何风景都不能够比拟的。

在梦里看到触摸到,你的衣衫就足够了;你已经靠近上帝,而我却追赶不上!

在吉卜林的人生态度中,他有着清教徒身上所特有的虔诚,既不装腔作势,也不重复啰唆,这是缘于他在内心深处坚信并奉行“崇敬上帝是智慧的源泉”,并且认为存在着一个

我们祖先过去所知道的上帝,在他严酷掌管下的我们,

行使着统治权……

如果从美学的观点来讲,他那诗人的直觉更富有理想主义的色彩,如果从道德和信仰方面来看,因为他的这种责任感,他也同样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这种责任感的产生缘于他有着坚定的信念和信仰。他深刻理解道,如果不是建立在群众恪守法律规则、理性自制基础上的稳定,那么,即使再强大的国家也会走向灭亡。在他的观点中,上帝是最初的、最高的、全能的主宰者,他在《生命的阻力》中称之为“伟大的观察者”。而这种宗教情怀恰恰是英国读者所喜欢的,因此,他成了一名国家诗人。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吉卜林之所以能够拥有这种成就,不仅是因为他那些广为流传的军旅诗歌,也是因为他在1897年创作的《赞美诗》,这首诗是为了祝贺维多利亚女王登基60周年而作的。诗歌中那虔诚而又谦逊的宗教感情特别感人:

动乱与喧嚣俱灭,

将士与君主逝去:

只留下对您的庆典,和一颗谦卑忏悔的心。《赞美诗》既表达出民族自尊自强的精神,又警示盲目自大的危害性。

当布尔战争爆发的时候,他坚决拥护自己的国家,但同时也赞赏布尔人的英勇,可见他那帝国主义思想并非是刻板僵硬的,也会考虑顾及他人的感受。

在英国文坛中,曾经盛行过多种不同思潮的文学运动,并产生出了大量优秀的作品,更有流传千古的大文学家莎士比亚。不过,吉卜林可能受斯威夫特以及笛福的影响要大些,而斯宾塞、济慈、雪莱以及丁尼生对他的影响则要小些。他的想象力和观察能力一样高超。虽然他的作品没有像史温朋那样辞藻华丽,但在内容上,他尽量摒弃那种无病呻吟的病态感伤;在创作格式上,也不再运用亚历山大诗歌的堆砌法。

吉卜林喜欢简明扼要的叙述,在他的作品中,找不到抽象空洞和重复啰唆的片段。他特别擅长运用直接而又恰当的名言警句,这使得有人拿他和哈代相比较,也有人拿他和彼埃尔·洛蒂相提并论,更有甚者,把他比喻为狄更斯。不过,虽然如此,他却永远不是别人,他的创作风格独树一帜,仿佛永远都有着无穷无尽的创作力。当然,这位富有想象力的诗人也推崇法律并强调纪律的重要性。纪律也就是宇宙的生存法则,但如果要问他这种法则是什么,他会简明扼要地告诉我们是“不断奋斗、尽职和服从”。因此,他不断鼓吹人要果敢、勇于自我牺牲和忠诚。对于没有骨气、没有自制力的人,他表示出十分的憎恶。僭越和傲慢必定会遭到上帝的惩罚,对于这一点,他有很深的认识。

虽然吉卜林的风格独树一帜,但这并不代表他没有吸收其他作家的长处,因为即使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家也要不断吸取他人的长处。吉卜林借鉴了哈代所独有的对多姿多彩的流浪生活的向往,学习了笛福那种对细节精益求精和字字必精心雕琢的风格。同时,他的作品中也有着狄更斯那种对广大贫困群众的同情、对人物小动作风趣幽默的描绘。当然,除此之外,他也有着自己特有的风格。尽管他的作品并非都是佳作,也并不是字字珠玑,但总的来说还是非常生动形象、风趣幽默。他在1899年发表的系列短篇小说《从大海到大海》可以称得上是记叙的代表作,无论是关于大懒神掌控的大象城,还是新加坡或是棕榈岛,或是日本的风俗习惯,都描写得非常典型。吉卜林在作品中运用的讽刺手法,尽管偶尔会显得非常辛辣,但对漂泊在天涯海角的大兵和英国荣誉的维护者——水手,却非常富有怜悯心。他的怜悯心也并非是盲目而浅层次的,而是有着十足的底气,因为他曾经经历过他们的一切,吃过他们吃过的面包,喝过他们常喝的酒水,经历过他们艰辛的生活,见证过他们的生死。

吉卜林年纪轻轻就已经名扬天下了,不过他成名之后,并没有停止创作的步伐,而是一直在创作的道路上孜孜不倦地探索着。一个曾经写过他的传记的作家对他的作品进行了分类,认为他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种语调:一种是嘲讽的语调,这主要表现在《机关打油诗》《山里的故事》以及用一种幽默的形式来颂扬单身快乐的《盖茨皮一家的故事》中;一种是怜悯和仁慈的基调,这主要在《玛哈默德·丁的故事》和人生的悲剧以及感人故事《没有教会豁免权的情侣》中表现出来;还有一种是道德的语调,这点主要在《生命的阻力》中体现出来。尽管这种分类并没有多大的价值,而且也不能够涵盖他所有的作品,但却有一点值得肯定,那就是:吉卜林所推崇的是忠心耿耿的工作、恪尽职守和忠心爱国。爱国,对吉卜林来说,不是仅仅爱英格兰,而应该热爱整个大不列颠帝国。他所希望的就是,整个帝国的国民都能够紧密团结在一起,为此,他呼吁:仅仅知道英国的人,对英国又有什么样的认识呢?从中,我们便能很明白地看出他的意愿。

他通过自己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示了很多国家的风貌,不过,他并不是为了向我们展示事物的奇特有趣,而是有着一个高尚的目的,那就是永远服从,听从自身职责的召唤;在离世时,像个士兵那样去见上帝。

瑞典学院在将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吉卜林的同时,谨向光辉灿烂的英国文学和英国当代最伟大的小说家致以崇高的敬意。

致答辞

(1907年12月8日,瑞典国王奥斯卡二世去世,当年诺贝尔奖颁奖后没有举行欢迎宴会,故吉卜林的致答辞无。)

1.莫格里的兄弟们

蝙蝠蒙放走了黑夜,

鸢鹰朗恩又把它带了回来——牛群吓得都躲进了茅舍,

因为我们要肆无忌惮直到天亮,这是炫耀武力与尊严的时刻,

请看我的尖牙、利爪和巨钳。

听那呼唤声——祝大家狩猎成功,遵守丛林法律的全体生灵!——《丛林夜歌》

在西奥尼山上一个暖和的傍晚,狼爸爸刚睡了一天,睁眼一看,已经七点钟了。他挠了挠痒,打了个哈欠,依次伸展开四只爪子,试图赶走残余在爪尖上的睡意。狼妈妈还继续躺在窝里,她那大灰鼻子埋在狼崽子中间,四个小家伙滚来滚去,互相打闹。月儿很亮,照进他们家居住的山洞。“哦呜!”狼爸爸说,“又该去打猎了。”当他正要纵身跳出山洞时,一个有着蓬松大尾巴的小个子的影子挡住了洞口,而且用一种幽怨、哀求的声音说:“大王,祝您好运。祝您高贵的孩子们好运,祝他们有一口既白又结实的牙齿,好让他们一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世界上还有我这样忍饥挨饿的豺。”

这个小个子叫塔巴克,是一头专门捡拾残羹剩饭的豺。全印度的狼都鄙视这个塔巴克,因为他爱耍小聪明,搬弄是非,常常在村里的垃圾堆里寻找破布及烂果子吃。但是他们也害怕塔巴克,因为塔巴克比丛林的任何生物都容易犯病,而且是疯病。一旦犯病,他什么都不怕,横冲直撞,见谁咬谁。就连老虎在遇到塔巴克发疯的时候也要赶紧躲开,因为发疯是野兽们最丢脸的事儿。人类称这种病为“狂犬病”,野兽称之为“狄沃尼”,遇上了得赶紧跑。“哦,是你啊!”狼爸冷冷地说,“可惜这里没有什么好吃的。”“对一头狼来说,的确是没有什么好吃的。”塔巴克说,“可是对我这一个小家伙来说,一块骨头就是一顿大餐了。我们是豺族,还有什么可挑剔的?”说完,塔巴克一溜烟钻进洞里,在那里他找到一根带着肉丝的鹿骨头,便坐在那里美滋滋地啃了起来。“谢谢您的款待!”塔巴克舔着嘴唇恭维道,“大王,您的孩子多高贵、多漂亮呀。看,眼睛多大啊。哎哟,这么年轻就长得这么英俊。说真的,我早就知道您家的孩子,从小就是男子汉。”其实,他完全明白,当面恭维别人的小孩是很不吉利的事,可是当看到狼爸和狼妈被他弄得浑身不自在,他心里可高兴啦。

塔巴克稳稳地坐在那里,为自己的聪明而得意。接着又别有用心地说:“谢尔汗大王要换狩猎场了,他告诉我,从下月开始他要在这一带打猎了。”

谢尔汗是二十英里 【注:1英里=1.609344千米】 。外韦根加河畔的一只老虎。“他没这个权利,”狼爸愤怒地吼道,“按照‘丛林法律’,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谁都无权改变狩猎场。他这样做会吓跑方圆十英里以内的猎物。我……我这阵子一个人得打两个人的猎物呢。”“他妈叫他瘸子是有原因的,”狼妈平静地说,“他一生下来就瘸着一条腿,所以他只能把耕牛当猎物。现在韦根加河附近的老百姓都恨透了他,他只好跑到这里来讨生活。他一惹下麻烦就躲得远远的,这里的老百姓一定会来丛林里找他算账,一旦点起火来,咱们和孩子便无处藏身,只好背井离乡。哼,我们真得感谢谢尔汗大王啊!”“需要我向谢尔汗大王转达你们的意思吗?我很乐意为你们效劳。”塔巴克说。“滚出去,”狼爸怒吼道,“滚出去和你的主子打猎吧,今天你干的好事够多了。”“我这就走,”塔巴克不紧不慢地说,“其实不用我给你们捎信,听吧,谢尔汗大王这会儿正在下面的丛林里呢。”

狼爸侧耳细听,他听到一只怒气冲冲的老虎在小河的河谷里发出粗鲁而单调的吼声。这个笨老虎什么也没逮到,而且,哪怕全丛林都知道这一点,他也不在乎。“傻瓜!”狼爸说,“一开始打猎就吵吵嚷嚷的,他以为这儿的公鹿像韦根加河的肥牛似的?”“嘘,他今晚要抓的不是肥牛,也不是公鹿,”狼妈说,“是人。”谢尔汗捕猎的哼哼声变成了低沉的呜呜声,仿佛从四面八方一起围拢过来。这种声音经常把露宿的樵夫和吉普赛人吓得迷失方向,有时还会有人撞到老虎嘴里。“人!”狼爸瞪大眼睛露出尖牙,“哼,池塘里的甲壳虫和青蛙还不够多,非得吃人不可?这可是在咱们的地盘上。”“丛林法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有原因的,它禁止任何野兽吃人,除非那野兽是为了教自己的孩子学习打猎。即使那样,他也必须是在自己兽群或者是部落势力范围以外的地方。这条规定的真正原因是:一旦杀了人,就意味着一定会遭到人类的报复,那时就会有骑着大象、带着枪支的白人,还有手持铜锣、火箭、火把的棕褐色皮肤的老百姓来这里。到那时,丛林里的野兽都得遭殃。兽类对这条规定是这样理解的:由于人是所有动物中最软弱、最缺乏自卫能力的,所以攻击人是不公正的。他们还说野兽不能吃人,一旦吃了人,他们的身上会长癞疮、褪毛,而且牙齿也会掉光。

呜呜声越来越响,最后是老虎扑食的吼叫:“嗷呜!”紧接着谢尔汗发出一声哀号,痛苦的哀号。“没抓住,”狼妈说,“他怎么搞的?”狼爸跑出几步,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结果只听见谢尔汗在树林里撞来撞去,嘴里嘟嘟囔囔骂个不停。“这傻瓜居然蠢得跳到樵夫的篝火里,活该把脚烫伤,”狼爸不屑地说,“塔巴克和他一起。”“什么东西上山了,”狼妈的耳朵忽闪了一下,“准备战斗。”树林里唰唰作响,狼爸伏下身子,准备捕猎。接着,你会看到世界上最了不起的一幕——狼爸向空中一跃,在半空中又收住了身子。原来他没看清目标就跳了起来,等看清目标后又设法让自己迅速停住,结果是他跳到四五尺高后几乎又落回原地。“人!是人的小娃娃,快看哪!”狼爸惊讶地告诉狼妈。

这是一个全身赤裸、棕色皮肤,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子。他拿着一根短短的树枝,微笑着站在狼爸面前。狼爸从没想到会有这么一个可爱的小生命在夜晚来到自己的家。“那就是人的小娃娃?我还从来没见过呢!把它叼过来让我看看。”狼妈说。

狼善于用嘴叼自己的小狼,他可以叼一只鸡蛋而不将其咬破。所以,当狼爸用嘴把小娃娃叼到四只狼崽中的时候,小娃娃的皮一点儿都没破。“多小啊,多光溜啊,他可真胆大。”狼妈温柔地看着小娃娃,小娃娃从狼崽中间挤过去,靠近狼妈暖和的肚皮。“哎,你看他跟咱们的狼崽一块吃起来了!这就是人的娃娃?谁听说过狼崽子中间会有个小娃娃?”“我听说过这种事,可是在我们的狼群里,在我们这一辈里,还真没有发生过这种事。”狼爸说,“你看他身上没有毛,我一脚就能把他踢死,可是你看他还直愣愣地看着咱们,一点儿也不害怕。”

山洞里暗了下来,原来是谢尔汗那方方正正的大脑袋和宽肩膀塞满了洞口。塔巴克在外面尖声尖气地嚷道:“大王,他是从这儿进去的。”“欢迎大驾光临,”狼爸嘴里说着客气话,眼里却满是怒火,“谢尔汗,你想要干什么?”“我来拿回属于我的猎物,一个人类的小娃娃跑到这来了,他的爸妈都跑掉了。”谢尔汗说,“赶紧把他交给我。”

狼爸说得很对,谢尔汗刚才为了抓人娃而扑到了樵夫的篝火里,本来腿就瘸,又把脚烫伤了,气得他要发疯。狼爸知道,自家的洞口很窄,大老虎谢尔汗根本进不来,所以一点儿也不怕。谢尔汗虽然想冲进洞去夺回人娃娃,可是肩膀和前爪已经挤得没法动弹,就像一个人塞在木桶里和人打架,那滋味,别提多难受了。“我们是自由的狼,”狼爸说道,“我们只听从狼群头领的命令,你这个身上带条纹的、专门猎杀牲口的家伙,别在这里指手画脚。人娃是我们的,我们有权利决定他的命运。”“人娃是我的,你们有什么权利?少说废话?凭我杀死的公牛起誓,你们敢让我把鼻子伸进你们的狼窝来找回我的人娃吗?听着,我是大王谢尔汗!”

老虎的咆哮像打雷一样,震得山洞嗡嗡作响。狼妈生气了,抛下狼崽跑到前面,她的眼睛绿莹莹的,就像山洞里的两个小灯笼,直瞪着谢尔汗闪闪发亮的眼睛。“我是拉克夏(魔鬼),这个人娃是我的,你休想杀死他!我要让他活下去,成为我们狼群的一员,跟我们一起奔跑,一起打猎。你,你这个连这么点的小娃娃都要吃的家伙,你这个吃青蛙的家伙,你这个杀鱼的家伙,等着瞧吧,总有一天,你会成为他的猎物!你现在马上给我滚开,否则,凭我杀掉的公鹿起誓(我可不吃挨饿死的耕牛),我会让你比出生时瘸得更厉害,找你妈去吧,你这个在丛林里挨火烧的笨蛋!滚!”

狼爸吃惊地看着狼妈。他似乎想起了过去的时光,那时,他很勇敢,和五头狼决斗之后得到了狼妈的爱。狼妈被狼群称为“魔鬼”,那可不是轻易就能得到的称号。谢尔汗也许能和狼爸干一仗,然而他没法对付狼妈。他很清楚,狼妈占据了有利地形,一旦打起来,一定会和他拼个你死我活。谢尔汗恶狠狠地低声咆哮,慢慢地退到了洞外,可他不甘心,于是又大声嚷道:“每一条狗都只会在自家院里汪汪叫,咱们走着瞧,你们狼群是不会同意收养人娃的。这个人娃迟早是我的,早晚有一天他会是我的点心,哼,大尾巴狼!”

狼妈气呼呼地回到孩子们中间,躺下看着小人娃娃。狼爸有点为难了,对她说:“谢尔汗说得有点道理。你打算收留人娃吗,那一定得带去让狼群看看。”“收留他!”狼妈肯定地说,“他是在黑夜里,光着身子、饿着肚子、孤零零一个人来的,可是他竟然一点都不害怕!瞧,他把我的小四挤到一边去了。如果不收留他,那个瘸腿的屠夫会杀了他,然后逃回韦根加,最后村里的人会来报仇,把我们的家翻个底朝天!我一定要收留他!好好躺着,不要动,小青蛙。哦,你就像个小青蛙。现在谢尔汗追杀你,将来有一天你会追杀谢尔汗。”“可是,我们的狼群会同意吗?”狼爸问道。“丛林法律”明确规定:两头狼决定结婚成家的时候,可以退出他们原先所在的狼群,等到他们的孩子长到会跑的时候,他们就必须把孩子带到狼群大会上去,让别的狼认识他们的孩子。这样的大会一般是在每个月的月圆之夜举行。经过相互认识之后,孩子们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在狼群的领地里玩耍。在孩子们第一次猎杀野兽之前,狼群里的大狼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杀死一只小狼,否则等待他的就是狼群把他处死。因为,狼群要想发展、延续下去,必须爱护小狼,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

狼爸等到他的四个孩子开始能跑的时候,决定带着他们和莫格里以及狼妈参加月圆之夜的狼群大会。那天晚上,他们一家来到举行狼群大会的会议岩。这是一个乱石丛生的小山头,足能容纳一百头狼。大灰狼阿克拉,独身,无论是比武艺还是比智慧,都是狼群第一,所以他做了狼群的首领。这会儿他正悠闲地躺在他的岩石上。四十多头大小不一、毛色各异的狼围坐在他的周围,有猎杀过一只公鹿、长着獾色毛皮的老狼,也有自以为能杀死公鹿的年轻黑狼,他才三岁。阿克拉做他们的首领已有一年了。他在年轻时曾经两次掉进猎人设下的陷阱,还有一次他被人狠揍了一顿,然后当作死狼扔在一边。所以,他非常了解附近村民的手段。在会议岩上,一般的成年狼都很少吭声,小狼崽们在他们父母围成的圈子里玩耍、打闹,滚来滚去。一头头老狼悄悄地走到小狼崽跟前,仔细地打量他,记下他的模样、气味,然后再悄悄地回到自己的位置。有时也会有狼妈把自己的孩子推到月光下面,让大家都看看,免得以后发生误会。阿克拉在他的岩石上不停地喊着:“大家都知道咱们的法律——大家都知道咱们的法律。仔细瞧瞧吧,各位!”有些狼妈也跟着叫嚷:“仔细瞧瞧啊——仔细瞧瞧,各位!”

轮到莫格里一家了,狼妈紧张得脖颈上的鬃毛都竖了起来,狼爸把莫格里——狼爸和狼妈都这样叫他——推到圈子中间,莫格里自由自在地坐在那里,一边笑着,一边玩着几颗闪闪发光的石子。

阿克拉趴在自己的爪子上,头也不抬,只是不停地喊着:“大家都知道咱们的法律。仔细瞧瞧吧,各位!”就在这时,传来一阵瓮声瓮气的咆哮。原来是谢尔汗在叫嚷:“那人娃是我的,把他还给我!狼是自由的兽民,要一个人娃算什么事?”阿克拉却无动于衷,连耳朵也没有动一下,继续说:“好好瞧瞧吧,诸位。自由的兽民只听自己的命令,谁也管不着。好好瞧瞧吧!”

这时,狼群中传来几声嗥叫,一头四岁的年轻狼重复谢尔汗的问题:“自由的兽民要一个人娃算什么事?”“丛林法律”有规定:如果因为某个孩子想加入狼群而产生争议,那么,仅他的爸爸妈妈要求还不够,至少还得有其他两个成年狼同意,他才能加入狼群。“谁来替这个人娃辩护?”阿克拉说,“自由的兽民们,谁愿意为他辩护?”群狼默不作声,没有人回答。狼妈早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她知道,如果这件事非得决斗的话,这将是她这辈子最后一次的战斗。

终于,褐熊巴卢说话了,他是唯一被允许参加狼群大会的另类。他后脚直立起来,咕咕哝哝的。老巴卢爱打瞌睡,只吃坚果、植物块根和蜂蜜,专门教小狼崽学习“丛林法律”。所以,他可以随意出入狼群。“人娃!人娃!”他说道,“我来替人娃辩护。人娃不会伤害我们。我笨嘴拙舌的,不善言辞,但我说的是事实。让他跟其他狼孩一块儿玩好了。我来教他学东西。”这时,一道黑影矫健地跳进圈子里,站在莫格里身边,他是黑豹巴希拉。巴希拉虽有一身黑色的皮毛,但在亮光下面就会显出波纹般的斑点。狼群里狼都认识巴希拉,而且都知道他是个厉害角色:他集塔巴克的狡猾和水牛的凶猛于一身,他还会像受伤的大象一样拼命。可是他的嗓音又像蜂蜜那么甜润,他的皮毛比绒毛还要柔软。“嗨,阿克拉,诸位自由的兽民,你们好。”他温柔地说道,“本来,我无权参加你们的大会,但是,‘丛林法律’也有规定:如果对如何处理一个孩子有争议,而又不必把他杀死,那么这个孩子是可以被赎买的。法律并没有规定谁可以买,谁不可以买。对吗?”“好啊!好啊!”几个经常饿肚子的年轻狼来劲了,“让巴希拉说说,这人娃可以赎买,这是法律规定的。”“我知道,我无权在此发言,所以,我请求你们的允许。”“你说吧!”二十头狼一齐喊了起来。“杀死这样一个光溜溜的人娃是可耻的。何况,等他长大了也许会给你们带来更多的猎物。巴卢已经帮他辩护了。现在,除了巴卢,我再加上一头公牛,一头刚刚杀死的、肥肥的大公牛,离这儿不到半英里,只要你们能按法律规定让这个人娃加入狼群。你们愿意吗?”

几十头狼都心动了:“让他加入狼群和我们有什么关系?他能躲过冬天的雨吗?他经得起太阳晒吗?一只小青蛙能把我们带得怎么样呢?让他跟孩子们一起玩吧。公牛在哪里呢?巴希拉?我们同意啦。”阿克拉看到这情景,又喊道:“仔细瞧瞧吧——仔细瞧瞧,诸位!”

大家为莫格里争论了半天,可是莫格里一点都不在乎,他还在自由自在地玩鹅卵石,一头接着一头的狼跑过来端详他。然后只剩下阿克拉、巴希拉、巴卢和莫格里一家了,其他的狼都去吃巴希拉的肥牛去了。谢尔汗十分恼怒,在黑暗中不停地咆哮,因为他没有得到莫格里。“哼,笨家伙,你先吼吧,”巴希拉甩甩胡子,低声说,“会有那一天的,这个柔弱的人娃会让你换一种吼叫的,人,我可是太了解啦。”“这样做很好,不错,”阿克拉说,“人和他们的孩子非常聪明。将来他可能是我们的好帮手。”“当然,到了必要的时候,他一定是个好帮手。因为,没有永远的头领。”巴希拉说。

阿克拉没有说话。他在想,每个狼群的头领都是这样的:从一头小狼长成大狼,打败原先的头领,坐上几年头领,衰老,被别的狼打败,杀死。新头领产生后,过了几年,又会更换新的狼群头领。想到这里,他对狼爸说:“把他带走吧,像对你的孩子一样对待他。”就这样,莫格里靠巴卢的好话和巴希拉的一头公牛加入了西奥尼的狼群。

现在,请你们跨越十年左右的时间,自己也可以去猜想一下,在这十年里,莫格里在狼群中是如何生活的。因为,如果把这十年的生活都写出来,那得写好几本书啊。莫格里和狼爸家的四个狼弟弟们一块儿长大,当然,当莫格里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狼弟弟就长成大狼了。狼爸传授莫格里各种本领,让他认识丛林里所有事物的含义,比如草丛的每一丝响动,夜里的每一股暖风,头顶猫头鹰的每一声啼叫,甚至暂时在树上栖息的蝙蝠的脚爪的抓搔、小鱼在池塘里跳跃发出的声音,他都能分辨清楚,就像商人熟悉自己办公室里的事务一样。不用去学习的时候,莫格里就待在阳光下睡觉,吃饭,接着睡。身上脏了或者热了的时候,莫格里就跳到丛林里的池塘去游泳。想吃蜂蜜了(巴卢说,蜂蜜和坚果的滋味不次于生肉),他就爬到树上去取。他是跟着巴希拉学会取蜂蜜的。巴希拉经常躺在树枝上叫他:“快来吧,小兄弟。”一开始,莫格里只能死死搂住树枝不放,不敢动弹。后来,他能在树枝间蹿蹦跳跃,像猿猴一样灵活。猿群开大会的时候,他也参加。他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如果他死死地盯着一头狼看,那头狼一会儿就会低下头,不敢与他对视。所以他常常一个又一个地盯着他们,以此取乐。可是他也经常帮助他的朋友们,因为狼经常被荆棘扎到,那滋味非常痛苦,而他能够从他们的脚掌心里或是其他地方拔出长长的刺。黑夜里,莫格里也会偷偷下山,穿过耕地,走进村庄,好奇地看着小屋里的村民。然而他并不信任村民,有一次,他差点走进一个方闸子,那个东西装着活门,非常巧妙地隐蔽在丛林里。巴希拉告诉他,那是陷阱。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和巴希拉一块儿,在幽暗温暖的丛林里懒洋洋地睡上一整天觉,到了晚上跟巴希拉学习捕猎。巴希拉饥饿的时候,不管遇到什么猎物都杀,莫格里也和他一样。只有牛是例外的,莫格里刚刚懂事的时候,巴希拉就告诫他,永远不要猎杀耕牛,因为,他的命是以一头公牛为代价换来的。“整个丛林都是你的,”巴希拉说,“只要你有本事,想杀什么都行,但是,看在那头公牛的份上,你绝对不能杀牛或是吃牛,不管它是小牛犊还是老公牛。”这也是“丛林法律”,莫格里便不折不扣地执行了。莫格里像村里的男孩一样长大了,而且长得比他们更结实。一个人活在世上,除了吃东西以外,不用为别的事操心,当然会长得越来越壮了。

狼妈曾经对他说过几次,一定要小心谢尔汗,她还说,他迟早有一天得杀死谢尔汗。如果他是一只年轻的狼,一定会时刻记住狼妈的忠告,可是莫格里不是狼,他只是个小男孩,所以他很快就把狼妈的话给忘了。如果他会说人的语言的话,不管是哪一种,他都会把自己叫作狼孩的。

莫格里经常在丛林里遇见谢尔汗。因为,阿克拉越来越衰老,对狼群的威慑力越来越小,一些年轻的狼便成了瘸腿老虎的朋友,他们跟在谢尔汗的后面,吃他剩下的食物。在以前,阿克拉绝不允许他们这么做。不仅如此,谢尔汗还不断地挑拨离间:“我感到很奇怪,你们这么出色的年轻猎手怎么会让一只垂死的老狼和一个人娃来做首领呢?我还听说,你们都不敢正眼看他,真的吗?”那帮家伙都气得竖起鬃毛,嗷嗷直叫。巴希拉由于耳目众多,所以多次听说这些事。他认真地告诉莫格里:“谢尔汗一直想杀死你,你要小心点。”“我有狼群,有你,还有巴卢。他虽然懒点儿,但肯定会帮我的。我还害怕什么呢?”巴希拉说过几回,可莫格里总是不在乎。

这一天,太阳暖暖的,巴希拉有了一个新主意,他是从豪猪伊基告诉他的一件事想起来的。当他和莫格里又来到了丛林深处,莫格里枕着巴希拉漂亮的豹纹衣服正要睡觉的时候,他说:“小兄弟,我对你说谢尔汗要吃掉你,说过多少回了?”“哎哟,得跟那棵棕榈树上的果实一样多了吧。”莫格里还是漫不经心地回答道,他才不会管他说过多少回呢。“怎么啦?我想睡了,巴希拉。谢尔汗也就是尾巴长点,说话喜欢吹牛,跟孔雀莫奥一个样,没啥了不起。”“现在可不是睡大觉的时候。这事儿巴卢知道,我知道,狼群知道,就连那傻得要命的鹿也知道。整个丛林没有谁不知道。塔巴克也跟你说过。”“哈哈!”莫格里笑着说,“前一阵子塔巴克还来找过我呢,他竟然敢说我是个赤身露体的人娃,连挖花生也不配;可是我一把抓住他的尾巴,在树上只摔了两下,他马上就懂规矩了。”“你可真笨,塔巴克虽然是个爱搬弄是非的家伙,可是他也能告诉你一些重要的事。瞪大眼睛仔细瞧着,小兄弟。谢尔汗不敢在森林里杀死你,是因为他怕你的朋友。但是,你瞧瞧,阿克拉已经老了,杀不死公鹿的日子就要到来了,到那时,他就不再是狼群的头领了。在你第一次参加狼群大会的时候,同意你加入狼群的那些狼也都老了。并且年轻的狼听了谢尔汗的挑拨后,都认为狼群里不该有你的位置。你,也该长大了。”“长大了又怎么样,难道长大了就不能和兄弟们一块儿捕猎吗?”莫格里说,“我生活在丛林里,遵守‘丛林法律’,不管是哪一只狼,我都帮过他,谁没找我拔过爪子上的刺?他们都是我的兄弟。”

巴希拉伸了伸懒腰,摇摇头,眯上了眼睛。“小兄弟,”他说,“摸摸我的脖子下面。”

莫格里伸出他的手,强壮的、棕色的手,这是丛林生活的结果。他摸到了巴希拉光滑的下巴底下,在厚厚毛皮那里,有一小块光秃秃的、没有毛的地方。“这片丛林里谁也不知道我身上有这个记号——戴过颈圈的记号。小兄弟,我自小生活在人群中,在人群中出生、长大。我的母亲也死在人群中,死在奥 徳普尔王宫的笼子里。因为这个缘故,在当年的狼群大会上,当我看到你还是一个光溜溜的小孩时,就用一头牛保住了你。以前我没有见过森林,我被人关在铁笼子里,他们用一只铁盘子喂我,隔着笼子看我。直到有一天,我认为我是黑豹,我是巴希拉,不是他们的玩物。我砸开了铁锁,离开了笼子,来到了丛林。因为我在人群中长大,懂得人的那一套,所以,我比谢尔汗更可怕。你说是不是?”“是啊,”莫格里说,“森林里谁都怕你。就是我莫格里不怕你。”“嗯,你是人的小娃娃呀,”黑豹温柔地说,“我终于回到了森林,你也一样,只要没有被杀死,最后也一定会回到人群当中,找到你人群中的兄弟。”“那,那他们为什么想杀死我呀?”莫格里迷惑不解地问道。“看着我,”巴希拉说,莫格里死死地盯住了巴希拉的眼睛。然而才过了半分钟,巴希拉就把头转开了。“原因就在这里,”巴希拉挪动了一下爪子,“我都没法和你对视,我那么爱护你,还在人群中生活了几年,小兄弟。其他兽民恨你,是因为他们不敢正面看着你的眼睛,因为你太聪明,因为你能替他们拔出脚上的刺,因为你是人。”“我根本就不懂得这些事情。”莫格里紧锁双眉,很不开心。“‘丛林法律’怎么规定的?先做了再说。他们都看出你是个人了,你不能再大大咧咧的了,可得聪明点啊。我知道,现在每一次打猎,阿克拉都要费很大的劲才能逮住一头公鹿,只要哪一次阿克拉失手了,狼群就有理由反对他和你了。他们就会在会议岩那儿召开丛林大会,那时……那时就有了……”巴希拉高兴地跳起来说,“你赶快下山,到山谷中的小屋里取一点人种在那儿的红花,那样你就会有一个比我、比巴卢、比所有爱你的伙伴们更有力量的朋友了。快去取红花吧!”

巴希拉说的红花,其实就是火。丛林兽民都怕火,而且怕得要命,于是创造了几百种方式来描绘它。它们不直接说“火”。“红花?”莫格里说,“就是天黑的时候他们在小屋外面种的花吗?我去弄一些回来种着。”“这样说话才是个人娃。”巴希拉觉得莫格里变明白了,“红花是种在花盆里的。赶快去弄一盆红花回来,就放在你身边,看好了,到时候有用。”“好!我马上去。”莫格里说,“巴希拉,真是这样吗?你有把握吗?”莫格里伸出胳膊,抱住巴希拉的脖子,有点不敢相信地盯着他的眼睛,“你确定这一切都是谢尔汗搞的鬼?”“我以我得到自由的那把锁起誓,我确信是他干的,小兄弟。”“好吧,我以赎买我的公牛发誓,我一定要跟谢尔汗算总账,他得为此付出代价!”莫格里说完就纵身下山了。“这才像个人呢,是个真正的大人了。”巴希拉躺了下来,又告诉自己:“哼,谢尔汗,十年前捕猎青蛙,带给你的厄运就快要降临了!”

莫格里飞快地奔跑着,越跑越远,他穿过了森林,他,心情急切。当傍晚的薄雾刚刚升起的时候,他回到了狼穴。他长出了一口气,向山谷下面看了看。几个狼兄弟都出去了。只有狼妈待在山洞里面。听到喘气声她就知道,她的青蛙有了愁事。“怎么啦,莫格里?”“谢尔汗说了些疯话,”他说,“我今晚要到山下耕地那儿去打猎。”说完他就冲了出去,他穿过灌木丛,来到山谷底部的一条小河边。忽然,他听到了狼群围猎的喊叫声,于是他就停住了脚步,想看看什么情况。他听到一头公鹿的吼叫,这头公鹿已经陷入困境,他喘着粗气,准备做最后的抗争。“阿克拉,我们的首领,该你一显身手了。”“让开,让开,让我们见识一下首领的威风。”“冲啊,阿克拉!”这是一群不怀好意的狼在嚎叫。

接着,莫格里听到了阿克拉的牙齿咯咯作响和痛苦的哀号。他一定是扑向了公鹿,但扑空了,并且被公鹿踢翻了。他再也听不下去了,继续向前赶路。背后的喊叫声越来越远,他来到了村民的耕地里,找到了一间小屋。“巴希拉说的没错,”他在离小屋不远的草堆上躺下,先休息会儿,寻找弄红花的机会。他长吁一口气:“明天,是我和阿克拉最重要的日子。”

夜里,他靠近窗户,看着炉子里的红花。他看见农夫的妻子夜里起床,往红花里添上几块黑乎乎的东西。早晨,大地笼罩在一片白茫茫之中,寒气逼人。他看到那家村民的孩子拿起一个里面抹了泥的柳条罐儿,放上几块通红的红花,裹在毯子里面,披在身上,然后去牛圈里喂养母牛。“就这么简单啊!”莫格里心里说,“那么点的一个小孩子都能摆弄红花,那我又有什么可怕的?于是他迈开大步,转过屋角,冲着男孩子跑过去,夺过红花,转身就跑。男孩儿吓得哇哇大哭,可是莫格里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唉,他们长得挺像我啊!”莫格里一边学那女人的样子吹火,一边想,“是不是我不喂点东西给它吃,这红花就会死啊?”于是他就往火红的东西上加了几根树枝和几块干树皮。到半山腰上,他就遇见了巴希拉,巴希拉正在找他。露珠在巴希拉的身上闪闪发光,仿佛一颗颗月亮宝石。巴希拉说:“阿克拉没有抓住猎物,他们昨晚就想杀死他的,可是他们又想连你一块处理掉。刚才他们正在山上到处找你呢。”“我去村子里找红花了。瞧,已经准备好了!瞧!”莫格里说着举起了装火的罐子。“好!我见过人怎么用它,把一根干树枝扔进去,一会儿干树枝的一头就会开出红花来。你怕不怕?”“我干吗要怕?噢,我想起来了——这是不是一场梦?我记得在我变成狼以前,我常常躺在红花旁边,那儿可真好,又暖和又舒服。”一整天,莫格里都坐在狼洞里研究他的红花儿,他一根根往柳条罐里扔干树枝,看红花是如何开放的,最后他找到了一根使他非常满意的树枝。天黑了,塔巴克又来了,傲慢地通知他去会议岩参加狼群大会。但他毫不畏惧,哈哈大笑,塔巴克吃了一惊,吓得赶紧溜了。接着莫格里一路笑着来到了会议岩。

孤狼阿克拉趴在象征着狼群首领的那块岩石旁边,这就是说,首领的位置现在是空的。谢尔汗和他的追随者——吃他的残羹剩饭的狼——得意扬扬,晃来晃去。巴希拉也来了,他紧挨着莫格里坐着。莫格里把柳条罐放在两腿中间,稳稳地坐着。狼群都到齐了,第一个发言的居然是谢尔汗——以前他从来不敢这么做的。“他无权发言,”巴希拉悄声地告诉莫格里,“你来说,你骂他是个狗崽子。他就不敢捣乱了。”

于是,莫格里跳了起来:“自由的兽民们,难道是谢尔汗率领狼群吗?我们选首领,关他一个狗崽子什么事?”“因为首领的位置现在空着,而我是被请来发言的……”谢尔汗傲慢地回应。“谁请你来的?”莫格里说,“难道狼群里都是豺狗,非得巴结你这个屠杀耕牛的家伙吗?狼群的头领,应当由狼群自己来决定。”

同时,吵吵嚷嚷,一片嘈杂。“闭嘴,你这人类的小孩儿!”“让死狼说吧,他一直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最终,几头老狼大声地嚷嚷起来,让“死狼”开口。(如果狼群的首领杀不死捕捉的猎物时,就算他还活着,大家也叫他“死狼”,因为这只狼命不久矣。)

阿克拉老了,他有点困难地抬头说:“自由的兽民们和谢尔汗的豺狗们,这些年,我带领你们进出捕猎,在我还是你们头领的时候,没有一只狼被困陷阱,也从没有一只狼受伤残废。是谁设了圈套让我没有逮到猎物?你们都明白。是你们!是你们存心让我出丑,把我引到那头风华正茂的公鹿那里。这真是个绝妙的主意!现在,你们在会议岩上杀了我,这是你们的权利。所以,我想知道,是谁要取走我这头孤狼的性命?‘法律’赋予了我权利,我可以让你们一个个地过来跟我单打独斗。”好长时间,大家都不说话了。谁也不想与阿克拉进行殊死的决斗。于是谢尔汗啐了一口,怒吼:“不要理这个老掉牙的笨蛋!反正他活不了了。反而是那个人孩儿一直活得好好的。自由的兽民们,原本他就是我的猎物,还给我吧,他不仅是人,也是狼,我太看不惯这事了!他已经给丛林惹了十多年的麻烦。把这个人孩儿还给我,否则,我会一直待在这里。要是这样的话,你们连一根骨头都捞不着!他是一个人,是个人孩儿,我对他恨之入骨!”

他的话音刚落,半数以上的狼都开始叫嚷:“他是一个人!一个人!人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让他滚回去!”“他会招来所有的村民来对付我们的!”谢尔汗咆哮着说:“别那么做,把他交给我!你们都不敢跟他正视!”阿克拉又一次抬起头来说:“他跟我们同吃同睡。他帮我们围捕猎物,他没有触犯‘丛林法律’。”这时,巴希拉说:“哦!对了,当初为了让狼群接受他,我还付出了一头公牛的代价!一头公牛倒无所谓,关键是我巴希拉的荣誉,说不定我应该为荣誉而战!”巴希拉的嗓音很温柔。“十年前的一头公牛?”狼群中有呼声,“十年前的牛骨头跟我们有什么关系?”“那么十年前你们发的誓呢?”巴希拉张张嘴巴,露出了一口白牙,“怪不得你们被叫作‘自由的兽民’呢!”“人崽子没法跟丛林的兽民一同生活!”谢尔汗吼叫着,“把他交给我!”“虽然他和我们不是一个种族,但是我们是兄弟!”阿克拉又张嘴了:“你们却想杀了他,在这儿!说真的,我确实够老了。你们中间,有的成了吃牲口的狼。我还听说,谢尔汗怂恿一些狼,趁着天黑到村民家门口偷走小孩子。所以,我知道你们胆小,我在对着胆小鬼说话,所以我躲不过去,肯定早晚是要死的。我的命不值钱,否则,我会替他去死!可是,这关乎狼群的荣耀,这件事情很小,你们没有领导者,好像已经把它抛之脑后了,我答应你们,如果你们放这个小孩回去,那么,到时候,我保证不动你们一个手指头,别的,我就没办法了。可是,如果你们听我的,我就能让你们不至于因为杀害一个无辜的兄弟而颜面扫地。因为有人为他求情,并且付出了代价将其赎买到狼群来,这符合‘丛林法律’。”“他是一个人,一个人,一个人!”狼群里有咆哮声。很多狼向谢尔汗聚集,他的尾巴开始摇晃。“轮到你表态了!”巴希拉冲着莫格里说。“好像除了开打,我们无计可施。”莫格里说。莫格里在那里站得笔直,双手捧着火罐。他伸了伸胳膊,冲着大会打了个哈欠。然而,他心里却满是怒火和忧伤,因为那些狼从没跟他说过,他们多么仇恨他,他们太狡猾了。“听着。”他喊着,“你们闹够了没有?今天晚上,你们一直在重复我是一个人——事实上,要是你们不说,我真想一直跟你们在一起,一辈子做狼——你们说对了,所以,从现在开始,你们再也不是我的兄弟了。我应该像人那么做,叫你们狗东西!你们想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可由不得你们了!这事全由我决定!为了让你们知道我的厉害,我,一个人,带来了你们害怕的红花!”火罐被他扔到地上,一簇干苔藓被烧红的炭块点着了,一下子烧了起来,火焰在跳动,所有在场的狼都惊慌地后退。莫格里点燃了手里的那根枯树枝,枝条燃着了,噼里啪啦响着。他高举树枝,在头顶上摇晃,周围的狼被吓得胆战心惊。

巴希拉压低了嗓门跟他说:“你现在征服了他们,救救阿克拉吧,他一直是你的朋友。”老狼阿克拉坚强了一辈子,从没向谁服过软,此时,他也乞怜地看向莫格里。莫格里全身赤裸地站着,黑黑的长发披散在背后。树枝在熊熊燃烧着,许多黑黑的影子映照在火光中,随着火光颤抖。“好吧。”莫格里沉着地环视四周,说:“看得出,你们的确是狗。我要走了,离开你们,到人那里去。这个丛林再也容不下我了,你们的话语和友谊已经不复存在,但是,我比你们更宽宏大量!既然我除了血统,其他还算得上是你们的兄弟,那么我向你们承诺——在我回到人群成为一个人之前,我不会像你们出卖我一样把你们出卖。”他用脚踢了一下火,迸出了几颗火星。“我们人绝对不会和狼群交火。但是,在我离开之前要清算这笔账。”他大步流星走到正对着火焰发蒙地眨巴着眼睛的谢尔汗身边,抓起他下巴上的一簇虎须。巴希拉以防不测,紧紧跟着莫格里。“站起来,你这只狗!”莫格里大喊,“我说话的时候,你必须站起来,否则,我烧掉你这身皮毛!”

熊熊燃烧的树枝离谢尔汗太近了,他的两只耳朵平贴在脑袋上,眼睛都不敢睁开。“这个专门吃牛的刽子手说,因为他没有在我小时候杀死我,就要在大会上杀我。看吧,吃我一记,再吃我一记,我们人就是这样打狗的。你要是敢动一下,我就把红花塞到你的嘴里。”他抄起树枝抽打谢尔汗,老虎吓坏了,呜呜哀叫。“去,烧掉毛的野猫——滚!不过你给我记住,下一次,当我作为人再来的时候,我一定披着谢尔汗的皮!至于其他的,阿克拉可以自由自在,随意出入,我不允许你们杀他,我也不想看见你们,不要伸着脖子,像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你们是我想要撵走的一群狗,看吧,就这么撵,你们都给我滚!”树枝燃烧得很旺,莫格里拿着燃着的树枝绕圈挥舞。火星燎到狼的毛皮并点燃了,他们哀号着逃离了。只剩下阿克拉和巴希拉还在,还有一头狼站在莫格里身边。

此时,莫格里心里痛了起来,说不上到底是哪里。他从没这么痛苦过。他哽咽了,抽泣起来,泪珠也滑落了下来。“这是什么?这是什么?”他问巴希拉,“我不想离开这里,我不知道我怎么了,我是要死了吗?”“不会的,小兄弟。这是眼泪,是人的东西。”巴希拉说,“你确实长大了,不再是个孩子了。从今往后,

你确实不再属于丛林了。尽情哭泣吧,莫格里,这只不过是泪水而已。”莫格里听了之后一屁股坐下来放声痛哭,他还从来没哭过呢。“好吧,我要走了。”他说,“但是我得先跟妈妈告别。”他来到狼妈妈和狼爸爸的洞穴,痛痛快快哭了一场。四个小狼崽也跟着悲戚地哭了起来。“你们不会把我忘了吧?”莫格里问。“只要有你的足迹,我们是绝不会把你忘记的。”狼崽们说,“你做了人以后,也要经常到山脚下来啊,我们可以跟你聊天。要是夜里,我们还可以到庄稼地里找你一起玩。”“早点回来吧。”狼爸爸说,“我聪明的小青蛙,我和你妈妈都老了。”“早点回来吧。”狼妈妈说,“我的光屁股的小儿子,听我说,小孩,我对你比我的小狼崽还疼爱。”“我一定会回来的。”莫格里说,“等我再回来的时候,一定要把谢尔汗的皮铺在会议岩上,一定要记得我,也转告我那些丛林的小伙伴们,不要忘记我啊!”天将破晓,莫格里独自上路,去见那些被称为人的神秘动物。

2.蟒蛇卡阿捕猎

豹子拥有一身斑点,水牛对自己的犄角引以为傲。

要遵守规则,因为那光亮平滑的兽皮告诉他,

猎手诡计多端。

如果你发现,犀牛能把你扔起来,大黑鹿能用犄角伤到你。

你不必跟我们说,因为十年前,

我们就都知道。

你只要继续奔跑向前。不许欺负陌生的小动物。要相互怜爱,就像兄弟姐妹、亲手足一般。

主动跟他们打招呼,

他们娇小可爱,他们是熊妈妈的宝贝。

谁能比得上我?人娃首战告捷,扬扬自得。

丛林很大,人娃还小,他需要多多思索。保持沉默。——巴卢格言

下面讲述的故事发生在莫格里离开西奥尼的狼群找老虎谢尔汗报仇之前,也就是跟巴卢学习“丛林法律”的日子。认真得有点刻板的大块头巴卢收了这么聪明的人娃做徒弟,高兴极了。狼孩子们只愿意学“丛林法律”中与自己的种群有关的东西,只要能把捕猎谣背下来,他们就不想学了:“四脚落地细无声,双眼夜里放光明;颗颗牙齿白又尖,大耳能听穴中风;以上种种我特征,鬣狗与豺不在中。”但莫格里可不一样,他是个人娃,他要学的东西可比这多多了。黑豹巴希拉经常会懒洋洋地穿过丛林来看他,看看他救下的宝贝学习进展如何。巴卢在检查莫格里一天的课程的时候,他会满意地靠在树上,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莫格里爬树跟巴希拉游泳一样快,游泳又和他奔跑一样快。于是老黑熊巴卢就教给莫格里有关树林里和水里的法律;腐朽的树枝和结实的树枝该怎么区分;遇到一个离地五十英尺 【注:1英尺=0.3048米】 高的蜂巢时如何有礼貌地对野蜂说话;中午,他惊扰了睡觉的蝙蝠蒙时,该如何道歉;跳进水里游泳前,怎样预先跟水里的动物打个招呼。丛林中的兽民都喜欢自由自在的日子,没有谁愿意被别人打扰,他们时刻准备好,一旦发现入侵者就立刻隐藏起来或者是发动攻击。后来,莫格里又学会了在陌生的地方捕猎的方法。不论是谁,在自己领地之外捕食,必须一遍遍地大声喊叫,得到回应的允许后才可以开始捕食。那喊叫的意思是我饿了,请允许我在这儿捕食;回答是因为饥饿而捕猎可以,但绝不允许为了好玩而捕猎。这一切都说明莫格里得在心里记住很多很多的东西。可是,简单的重复很容易使人心烦,莫格里也不例外,终于他学够了,不耐烦了,对着巴卢耍脾气,气得巴卢赏他一记耳光,莫格里委屈地跑开了。巴卢对巴希拉说:“人娃就是人娃,他必须学会全部的‘丛林法律’。”“哎呀,他才多大啊?”黑豹说,“他那小脑袋瓜,怎么能装得进你那些长篇大论呢?”“要是由着他的性子,一定会把他宠坏了,在这片丛林里,有没有什么东西因为太小而不会被杀死?没有!我为什么教他那么多东西?为什么他记不住的时候要打他?还不是为他好?再说,我打得多轻。”“轻?那还叫轻?老狗熊,”巴希拉不乐意了,“他的脸今天全都是青的了,还轻呢。哼!”“我宁可让他从头到脚都被我打青了,也不愿让他因为无知而受到别人的伤害。”巴卢很认真地说,“我现在正教他丛林密语。那密语能够让他从飞鸟、游蛇族和所有四条腿的猎手那儿得到保护,当然,狼群除外。要想得到丛林中所有兽民的保护,就必须记住那些密语。难道那一巴掌,不该打吗?”“好吧,好吧,你可当心点,他太小,还是个人娃,不是你磨爪子的大树干,别打死他了。唉,密语是什么?我来帮他学。”巴希拉没办法,他也希望莫格里早点学会丛林密语。“我来教莫格里,只要他愿意,他能学会的。来吧,莫格里,小兄弟。”“我的头嗡嗡直响,就像一棵有蜂巢的空心树。”莫格里在巴卢和巴希拉的头顶上闷闷不乐地说,接着他顺着树干滑落下来,看得出他还是气呼呼的,一肚子火,很不情愿。他来到巴希拉面前时还说:“我来找巴希拉,不找巴卢,老胖子。”“都一样,你把今天学的丛林密语告诉巴希拉。”打了莫格里一记耳光,巴卢也很心疼。“先说哪一种啊?丛林里有好多种密语呢,我全知道。”能在巴希拉面前炫耀一下,他还是很高兴的。“刚刚知道一点点就这么骄傲,看看吧,巴希拉,狼崽子从来不会感激自己的老师,没有哪一个小崽子回来感谢我老巴卢的教诲。先说说狩猎居民的密语,我的大学者。”“我们流着同样的血,你们和我,”莫格里学着巴卢的腔调说出了这句话,所有的猎手都用这种腔调说话。“好。再背背鸟族的。”

莫格里不仅背了一遍鸟族的密语,最后还像鸢鹰那样长啸一声。“背蛇群的。”巴希拉高兴地说。

莫格里的回答是惟妙惟肖、难以挑剔的咝咝声。背完以后莫格里得意地一跺脚,为自己鼓掌。接着噌的一声跳到了巴希拉的

背上,侧身坐着,双脚轻轻叩打巴希拉那漂亮的毛皮,又对着巴卢做了一个最难看的鬼脸。“看看,看看。这一巴掌多值啊。”巴卢满意地说,“总有一天你会感激我的。”然后他告诉巴希拉,教这些密语他费了多大的力气: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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