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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4 02: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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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北

出版社:时代华文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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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小小酒馆

一个人的小小酒馆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一个人的小小酒馆(深夜情感治愈室、600万读者聚集地“一个人的小小酒馆”公众号原创故事集。)作者:小北设计:李洪达排版:郝禾出版社:时代华文书局出版时间:2018-07-01ISBN:9787569923896本书由北京时代华文书局有限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序遇见你,在每晚零点零一分小北1

巴黎时间的零点零一分,国内的你们大部分还在睡梦之中。

我坐在电脑前,敲下了这些字,现在的心情就好像今天晚餐喝到的第戎酒庄的红酒一样。

有些微醺的快乐。“小酒馆”出书了,这个在最开始就在我心中存活了很长时间的“小酒馆”,仿佛一下子鲜活起来,我还记得我拿到新书封面的时候,封面上的那家小酒馆和我记忆中的如出一辙,温馨的小屋子,坐落在浮躁而喧嚣的城市之中,推开门进去,店里放着我最爱的歌,或者偶尔也会放我的晚安节目。

酒馆里,还有一只灰色的英短猫咪,我取名叫九爷,还有我的四位风格不一致但颜值很高的守夜人。

我们等着你,零点零一分,推门而入,进来暖一杯酒,送一个睡前故事。

其实“小酒馆”的号,创立之初,要追溯到2016年的冬天。那年冬天仿佛格外的冷。我们在苏州的工作室更冷,我们每天要裹着厚厚的大衣才能够勉强支撑过冬,可是那天当我蜷缩着身体坐在沙发上,有了做“小酒馆”的想法,我突然觉得,一下子热起来了。

我们从出创意到最后确定内容,大概用了半个月的时间,成立一个公众号很简单,但把内容做出新意其实很难。

我们试听了很多主播的声音,然后又发布了投票,就为了找出最适合的声音,你们现在听到的一哥、三叔、小五和小七,他们的声音各有特色,风格迥异,当初真的是经过各种推敲的。

在故事的选择上,我们也很看重可读性和共鸣性,我们希望听到的故事是值得分享的,所以你们听到的每一个故事都是我们从上千个故事中挑选出来的,每一个故事都是珍宝,都表达了感情里的不同状态,有太多次,我看他们的故事都红了眼眶。2

2016年11月9日,“小酒馆”发了成立以后的第一篇文章,那一天我的心情特别忐忑,深夜还在工作室里盯着后台,想第一时间看到大家的反馈。当我们看到大家肯定的反馈,我们打开了提前准备好的啤酒,开心地碰杯。

现在回想起那个时候,还是觉得,格外美好。那种心无旁骛做一件事情的感觉,这辈子都不会忘。“小酒馆”对我来说,意义非凡,因为我在“小酒馆”那里有了除了“情感主播小北”之外的第二个身份——掌柜的小北。哈哈,一直都有开店的想法,我一直相信自己有一天会真的把小酒馆开起来,然后当上名副其实的掌柜。

当然,那个时候我希望能够在小酒馆遇到更多有趣的人,听到更多难忘的故事,我更希望能够让更多的人知道这家小酒馆,然后把它当成情感的寄托,可以在烦闷的时候来小酒馆里坐坐,喝上一杯。

来到北京之后,我每天都像是一只陀螺,每天除了录音,还有出不完的差,处理不完的琐事,有时候微信里有百条消息都没时间打开,其实有那么一阵我是惶恐的,怕因为忙碌而丢失了我当初的赤诚之心,更害怕找不回我当时做“小酒馆”的热情。

如果说当初是我成立了“小酒馆”,那现在不如说,是“小酒馆”成就了现在的我。

我们都说要保持初心,可是有太多人走着走着就失去了方向,我太害怕出现这样的结果,所以我把“小酒馆”第一篇推文发出去之后,我们举杯庆祝的样子刻在了脑海里。3

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

那就像是踽踽独行的人,突然找到了志同道合的同伴,那种欢欣雀跃是生命里很少有的感动。就是那晚的热情,一直在鞭策着我要做一个对待梦想简单纯粹的人,无论生活发生了怎样的改变,我都不应该忘记,当初那个一腔热血的自己。

所以,我才有了把“小酒馆”的故事从线上搬到线下的想法,我总觉得,把它出成一本书,离我真的开一家小酒馆的梦想更近了一步。我到时候可以把这些书摆在我的酒馆里,然后像最初承诺的那样,请每个故事的主人公来酒馆里坐坐,我为他们免单,但他们要交换一个新的故事给我。

这样的场景,只是想想,就能让我笑出声了。

我们每个人都想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光芒万丈,有些人做到了,有些人没做到,但我觉得,能有自己故事可以说的人,其实都是了不起的人。我们最害怕把生活过成一潭死水,也害怕失去了本该有的生机勃勃,所以我们才拼命去制造很多场遇见,拼命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厚重起来。

我很感激,“小酒馆”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或者说,我的很多观念因为“小酒馆”,重塑了。丝毫不夸张地讲,我在这成百上千的故事里,看到了自己,看到了不同的人生,也看到了未来的无数种可能。

当然,我更加感激,每一个讲故事的你,以及每晚零点零一分守候在屏幕前的你们,希望我们这次纸墨的相遇会让你觉得更有温度,也希望你们会喜欢这个有点啰唆的掌柜的小北。

我相信,山高水长,我们一定会在我的小酒馆里重逢,到时候请你带着故事来,然后我们一起喝一杯,好吗?

零点零一分,期待你的光临。 01 你一直是我最大的野心一哥:

今天早餐是遇见

晚餐是别离

我们一起用了午餐

你做了一道诉说

我为你做了一道聆听

和一杯用笑声和泪水调制的故事

明天早餐

我为你准备了一道幸福小北你  

人一旦错过,接下来只能是马不停蹄地错过,大多数人都未能逃离这个定律。都是红尘中人,免不了俗吗?

王家卫的电影《花样年华》中有这样的一幕:

周慕云回国,去看望顾先生,却是旧时场景,人已非。路过隔壁的时候,他在门前静默了半晌,还是离去。他终是不肯相信,这扇门里会住有旧相识的人。

一场感情在他心底发酵了四年,他再也承受不起。他只能在吴哥窟的石壁上,对着洞口倾诉,然后一把泥土,封住了全部的秘密。

十六曾经说,她很像周慕云。

我其实很害怕写校园故事,总觉得写不好会让人觉得矫情。

那时候的我们啊,都有特异功能。在一群穿着一模一样的校服的男孩子当中,只有那个自己喜欢的人,看起来就像发光一样,即使隔着几百米,也能一眼看见他。

更厉害的是,我们当时还患有不同程度的近视眼。

这世上所有的路,

大概还是要和爱的人一起走,

才是最幸福的吧。

而现在我常跟十六说,那个藏在我心里到处乱窜的小鹿,大概早就撞死了吧。所以,我很羡慕她。“25号啊,大忙人,这个日子你务必给我空出来,不然我死也不会原谅你。”十六又给我强调了一遍。

25号,还早吧,这才刚过五一,但是照我这种一个月有半个月都在出差的节奏,我还真不确定那个时间的自己到底在哪里。

不过,十六是谁,她说的日子,我就算在联合国,也得赶着飞机奔回来。

十六是我的旧友,她跟我完全不一样,一直都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她没有什么远大理想,宏伟夙愿,她只要喝到了自己喜欢的珍珠奶茶,就觉得人生无憾了。

她说,人生最开心的事情就是犯懒和睡觉,所以她讨厌认识人,也讨厌无聊至极的聚会与社交。

那时候,我们经常聚在一起讨论未来,几个姐妹都在暗自较量着谁的未来更有前途,谁的梦想更值得赞颂。

而她却说,我没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也没什么野心,我只希望多年过去,我还能平静安稳地活着。

我们也以为她可以平静安稳地活着,一直到她遇见了社长。

社长,是我们新生入校的时候,一起遇见的学长。十六对他大概可以算是一见钟情,我们都以为她只是一时起意,谁知道她却动了凡心。

她说:“见他第一面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很差,很丑,很平凡,我想我大概是喜欢上他了。”

他是学校配音社的社长,但他很明显打破了玩配音的都长得不好看的定律,优秀且帅气,名副其实的校园男神,当年他所在的配音社新入团的社员达到了历史新高,其中就包括了十六和我。

十六是因为心怀不轨,而我,纯粹是被殃及的池鱼。

说真的,当年的十六不能算作漂亮,顶多可以称之为可爱,也不是那种能和所有人都打成一片的人,所以在社里,也只能落个小透明的位置。

社里有定期的默片配音的活动,就是那种将电影片段消音,然后重新配音。

社里选了一个《花样年华》的片段,是周慕云和苏丽珍分离的情节。

为了练习分离的那一段,这部电影十六看了很多遍,很多台词早已背得滚瓜烂熟,但是她依旧没有勇气上台。最后参与配音的,是社长和另一个姑娘。姑娘长得非常好看,片子配得也好,结束的时候,很多人都鼓掌吹哨,仿佛他们就是电影中的男女主角。

看着社长和姑娘站在台上,台下热闹得不行,十六“噌”的一声站了起来,吓得我以为她要去跟社长表白,但是下一秒,她头也不回地冲出了教室。

我急忙追了出去,问她怎么了。

她瘪瘪嘴说:“看着心里难受。”

就算你看起来像是披着铠甲一样无坚不摧,

但有那么一个人,

就是你的软肋,

无论你怎么拼尽全力,

都没法摆脱。“难受,你就去追啊,你这样躲来躲去,猴年马月才能拐跑社长,你要知道男人都喜欢性感小野猫,你这种纯情小透明顶多只能当配角。”我看不惯她的软弱。“我知道,只是我一直都觉得自己不够漂亮,不够优秀,性感对于我而言太难了。”她继续哭丧着脸。“谁让你性感了,那是比喻,你得积极一点,知道吗!”我恨铁不成钢。“好,积极!”

我们还是在配音社待了下去,我经常翘掉社团活动去别的地儿混,十六却一次不落,积极向上。有时候我们会接受一些理论和技巧的训练,我总是应付了事,十六却铆着劲儿地练习。

有时候她会把社里剪辑好的片段拷回来,戴着耳机不断地重复看,重复听,重复讲。

我说的积极,她这全用在学习上了。

我发现那个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十六彻底不见了。

我终于看不下去了,跟她说:“你要是真的喜欢他,就朝着有他的地方努力,不要总是拿自己撒气好不好。”

她摘下耳机笑笑说:“我没有拿自己撒气,我就是为了他努力的,我想在退社之前,和他演绎一段,他是男主角,我是女主角,而且,你不知道,学着学着我真的爱上配音了。这种感觉很好,以前我总觉得什么事情都无所谓,我也不在意,但是现在我有自己在意的人和事情了,这可能是很多人都找不到的。”

我看着她认真的样子,突然就觉得有点开心。好在,后来十六的努力并没有让人失望,她从最开始连普通话都说不标准的状况,变成了现在可以胜任很多角色的优质配音师,在社团五周年的时候,她获得机会和社长一同出演。

社长从来不夸任何人,好与坏他都是淡淡的样子。唯独那一次演出结束,他夸了十六,他说十六是一个有能量的姑娘。

后来的故事没有朝着我们希望的方向前进,他们之间还是没有后续。

后来,那个长得好看的姑娘,跟社长走得很近又离得很远了。

后来,社长将自己的位置交给了别人,慢慢淡出了社团的活动。

后来,社长毕业离校,走之前我们所有人一起吃了散伙饭,唯独十六缺席。

那天晚上,十六一个人在寝室里又看了一遍《花样年华》。

丽珍走后,周慕云拿出那粒随身携带的樱红的扣子。丽珍的扣子,遗落在贴着蓝花壁纸的房间里。那是他的房间,曾经有过她的身影。

这几年的周慕云一直患有后遗症。就像他刚到新加坡时,一度爱上那里的榴梿。爱吃榴梿的新客不会回到唐山。

周慕云的心中有一个秘密,没有人可以承担。

十六说,我不想当周慕云了。

你是我慌乱不已手足无措时想要依赖的人,

我是你关爱焦虑永远放不下心的人,

那我们就应该在一起。

毕业后的第一件事情,十六去了社长所在的城市,她说想用最原始的方式,走进他的生活。

那段时间,十六和我的聊天永远都是围绕着他。“你知道吗,北京很干,他总是会流鼻血,我很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帮到他。”“还有,他吃肉太多,不爱吃蔬菜,我要给他多补充一点维生素。”“你不知道,他单位那个女同事居然约他看电影,真怪他长得那么好看,真的好想冲上去把他毁容了。”“哈哈哈,他昨晚喝多了,居然给我打电话了,让我接他回去,你不知道我当时扶着他的那个小心脏啊,怦怦直跳的。”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十六兴致勃勃跟我讲这些的时候,我都莫名地觉得她傻,似乎每一次看见社长满脸笑容,身体健康,活蹦乱跳,对她来说就是一种特别了不起的成就。

每次我都会问:“那你们之间的进展呢?别光顾着对人家好,你对他再好,等到他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还不是一样被别人拐跑了啊。”

十六信誓旦旦地说:“拐跑就拐跑,那我就把他追回来。反正我觉得,现在没有人比我更适合他了。”

十六很像《摆渡人》里面的小玉,但又绝对不是小玉,她一直在努力着,为着一个人,拼了命地努力着。没爱过的人,怎么会知道幸不幸福。我喜欢看到爱情中美好的样子,哪怕是备胎的付出,也是一种美好,我不喜欢成年人在爱情里面保持冷静和算计的样子。

再后来,我真的得到了十六和社长在一起的消息。

可能连老天都看不过去了吧,所以在背后推了她一把。她一直以为自己对他的好,他是因为感动才选择在一起,可是后来社长说,其实他是真的看见了她绽放光芒的样子。

我们似乎都忘记了,十六早已不是当年的十六了,此时的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小透明,她渐渐在网络上,在配音圈里崭露头角,她慢慢地成了圈子里面的大神。她越来越瘦,越来越美,她不再只是可爱,而是变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漂亮。她已经足够优秀,优秀到能够与那个人并肩而立。

他们在一起之后,社长请我们一起吃饭。

我问他:“既然你们都在一起了,我就不怕说了,你当年真的不知道十六喜欢你吗?”

他说:“你们不会不知道吧,十六早就跟我表过白了。”

我们都一脸蒙圈,盯着十六,让她老实交代。

原来当年,散伙饭结束之后,社长就收到了十六的一条短信。

短信的内容写着:虽然我知道你很优秀,站得那么高,可我还是想试着踮踮脚尖造出梯子去够一够。

究竟有多喜欢,才能将自己改变得面目全非?面目全非是一个贬义词,可是用在十六的身上完全合理。

我们温柔的,没有追求的,小透明的十六决定从那一刻手持屠龙宝刀,翻山越岭,开荒辟谷,与凶恶的怪兽恶龙决斗,受伤流血苦苦支撑的时候一想到他的王子就满血复活,继续披荆斩棘,无所畏惧。

2017年的5月25日,我受邀去参加他们的婚礼。

结婚致辞上十六看着对面的社长说:

说起来又有点难为情,我啊,依然是那个没有多大宏愿的女孩,一心只想过得平静安稳,与世无争,直到遇见了你,你啊,我心中最完美的你呀,是我这么多年,最大的野心。让我谢谢你 伴我空欢喜有故事的蒋同学

收到征谷谷微信的时候,我正在用他送给我的卡通陶瓷杯冲茶,热水在杯盖上凝结了一排密密的小水珠,像极了十五岁的征谷谷刚从篮球场回到教室时鼻尖上细细的汗滴。征谷谷发给我的,是一个婚礼纪的链接,他和一个女孩的名字整整齐齐码在一起,名字上边是一张结婚照。农历腊月廿八,这个我暗恋了14年的男人将要结婚了。

这种无能为力却又忍不住遗憾的感觉我曾经有过,在我二十刚出头的年纪。那时候征谷谷在德国做交换生,他和一帮哥们儿一起做着一个“二十挂零”的电台,一群人时不时在电台里唠着身边的事。在一期节目里,征谷谷策划了一场表白,一向吊儿郎当的他一本正经讲着他和那个女孩认识的经过。当时他的哥们儿在电台里操着一口京腔问他:“征谷谷,你爱这个姑娘吗?要不然今儿就跟小姐姐表个态呗!”电台里的征谷谷说:“小陆,我发誓我爱你,德国的红灯区虽然多,但我会守身如玉,请你等我回来。”那句话我来来回回听了很多遍,二十刚出头的征谷谷散发着和这个年纪不太相符的成熟和幽默,我爱死了这种成熟和幽默,也恨死了这种成熟和幽默不属于我。

二十刚出头的我是征谷谷唯一的女生朋友,我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喜欢他,不知道他知不知道我从未错过他的每一期节目。我就这样隔着遥远的地域吃着最遥远的醋,暗恋着这个我豆蔻年华就认识的人。

好像每个女孩的青春里都默默喜欢过一个穿着白衬衣,酷爱打篮球,高高帅帅的男孩子,可是我世界里的征谷谷,最初却是一个瘦瘦小小的调皮孩子。那一年我们都13岁,一米六的我高了征谷谷整整一头。小小的征谷谷很喜欢欺负女孩子,常常把班里的女孩惹得哇哇大哭,但奇怪的是,他从来不欺负我。我虽然个子比同龄人高,但却只有70斤,瘦弱到怪异,话也不太多,几乎没什么朋友。那时候的值日是每个人轮流打扫的,每次轮到我的时候,征谷谷都会留下来帮我擦干净黑板,再把椅子都落好在桌子上,然后从教室后门冲着害羞的我大喊一声:“拜拜啦!”

我对他最初的心动,大概都来自于那声稚嫩的“拜拜”吧。后来我有问过他:“为什么欺负其他女生,单单对我那么默默无闻地照顾啊?”征谷谷大大咧咧地说:“因为你太瘦了啊,我也总得有点同情心吧!”这场藏在我内心的小小悸动,大概都只是我一个人的多情。而征谷谷给予我的,只是他世界里最开始的心软,和演变成后来的温暖的友谊。

读初二的时候,有天放学征谷谷递给了我一张皱皱的纸,上面写了几行他张牙舞爪的字。他一直夸我字写得好,要我替他重抄一遍。那天我把纸捏在手里,到家匆匆吃完饭,郑重其事地坐在书桌前铺展纸张:“长大以后 现在的我 常常会寂寞

偶尔缱绻 星星闪烁 剩最亮一颗

往事如风 划过夜空 你的歌

跳动音符 熟悉旋律 谁来合……”

那个晚上我花了很久的时间,把这些丝毫没有逻辑关系的句子改顺口,抄了一遍又一遍直到满意为止。第二天递给征谷谷的时候,他一脸气急败坏地问我:“你改了?谁让你改的?这是歌词啊!”直到很多年以后,我还记得那一晚我抄写歌词的心跳,记得在征谷谷面前我的脸红,也记得13岁的那个夏天,征谷谷迷上了一个叫许飞的歌手,也爱上了一首叫《那年夏天》的歌。

在一起的时候,就好好爱吧。

吃最美味的甜点,喝最香醇的咖啡,

看结局最圆满的电影,

走一段比人生还要长的路。

十几年后的某一天,我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许飞唱的《父亲写的散文诗》。征谷谷在下面评论:“怎么样,我小时候的偶像贼棒吧!是不是很有眼光?”我回复了一个笑脸,想问问他还记不记得《那年夏天》,想告诉他,后来我成长的这些年,一直是沿着他的步调在往前走,我喜欢着他喜欢的歌,了解着他居住的城市,直到后来连他自己都遗忘了的喜好,我都还一一记得。可是最终,我什么都没有说,我怕打扰了这个多年的老友,怕从此再也没办法坐在一起吃一碗家乡的特色长面,我怕他拒绝我,更怕他心疼我。

对了,忘了说,那样调皮的征谷谷,成绩却一直出奇的好。高中的时候,征谷谷考到了省里最好的中学,而我勉勉强强上了中考的分数线,留在偏僻的镇上读书。那时候他每个月都会回家一次,每次回来都会请我喝奶茶,问问我还偏不偏科,有没有早恋。16岁的征谷谷个子突然高了起来,而我却还是老样子,一点没变。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依然是班里的捣蛋鬼,但在我面前,他好像一下子变成了老大哥,替我分担着压力,也偶尔跟我分享着快乐。

高考前的两个月我接到了征谷谷的电话,他气急败坏地说:“喂喂喂!你快去帮我把街头篮球的游戏账号密码改了吧,我都发你了!马上高考了我得学习了啊!你也要好好学啊!”那之后的时间一晃而过,征谷谷吊儿郎当考上了北航,我运气好,在分数线突降20分之后,用三本的分数上了个省内二本。

我和征谷谷的距离,就这样变得更远了,但联系却从未间断。我总能隔三岔五收到他的QQ消息,后来身边很多人都开始用微信,我用的依然是QQ,直到有天征谷谷跟我说:“你快下载个微信吧,快加我啊!”那之后我才注册了一个微信号,注册的名字是ZGGNH。傻气的“征谷谷你好”,这么多年过去了,一直改不了也不想改,不知道这个小小的表白他有没有发现。

也是在北京读大学的时候,征谷谷和他的一群好哥们儿做了“二十挂零”。电台总共做了178期,依然没火,可是发生在征谷谷身边的178个零碎故事,我都一次不落地参与了。我偷笑着听他在第一期里说着“哎哟喂,真别说我还有点紧张”,担心地听他用哑哑的嗓音说“今儿我重感冒,少说几句话,你们说就成”,高兴地听他振奋地说“马上要去德国读书啦”,也边疑惑边猜测地听他说“最近心情有点不好”……这些年,征谷谷就是我的理想,我沿着他的路踏踏实实读了几年书,平平淡淡地熬到了研究生毕业,然后和他一样,努力工作,努力生活。我用最愚蠢的默默努力的方式来追逐着他的脚步,缩短着和他之间的距离,但我从来都知道,我只是他一个最为牵挂和心疼的朋友。

征谷谷在电台表白那个他偶遇的女生那天,我发了一条朋友圈说:“让我谢谢你,伴我空欢喜。”配图是一个穿着校服的女生,蓝色的校服和我们初中的校服很像很像。很快,征谷谷的头像冒了出来。

他问我:“怎么了?谁欺负你了?”“没有,就是突然有点失落。”我悻悻地说。“是不是有喜欢的人啦?有事要跟我说啊!”他一本正经地问我。

还好微信看不到表情,听不到声音,我压制住内心的忐忑,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复他:“没事啦,是有喜欢的人了,也因为这个人觉得有点失落。”

那天征谷谷回复我:“怎么办呢,总觉得除了我以外的男人都是图谋不轨。

我老是操着嫁女儿的心对你。”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

我知道我是你世界里小小的一朵花,你怕我受伤帮我挡住风雨,但我却妄想让你变成我世界的太阳。我知道我是你唯一的女生朋友,你把我当作一个需要保护的好朋友,提供给我力所能及的帮助,但我却妄想拥有你的全部。我知道你心里深深地爱着我,就像我一直深深地爱着你,但你的爱就像爱一个家人,而我的爱却像爱一个伴侣。

我知道,我都知道。

所以对征谷谷,我一直没讲实话。我开始编造一个我心里住着一个人的谎话,其实也不算是谎话,只是没告诉他那个人就是他。

时间一晃而过,“二十挂零”已经过去了好几年,眼看就快“三十而立”,我和征谷谷依然是最好的朋友。27岁那年,我们初中的班主任老高得了癌。从朋友圈里转发的捐款消息看到了这个噩耗之后,征谷谷发微信问我:“咱们叫几个老同学,去看看老高吧。”十几年前六十多个人的大集体,如今只凑到了7个老同学。医院里老高躺在病床上,已经叫不出我们很多人的名字,但是却记得最调皮的征谷谷。

老高老了很多,一脸憔悴,却看着我们止不住地高兴,一个劲儿问我们现在的生活。当着老高的面儿,我们夸大吹嘘着各自的生活,那一刻我的眼前突然闪过那个意气风发的夏天,老高站在讲台上,穿着笔挺的藏蓝呢子大衣,放下书本给我们唱了首《十年》。那一年陈奕迅的《十年》大火,那一年我们初中毕业,那一年老高还一心一意爱着他的职业,那一年我们还穿着校服不计较未来,那一年我们以为十年很长很遥远,谁知道这一天说来就来。

看完老高的那天,我们7个老同学一起吃了顿饭,我故意喝了些酒,借着酒劲儿哭了出来。后来是征谷谷送我回的家,他扶着我的胳膊,一直送我到家楼下,那是我暗恋征谷谷十几年来,离他最近的一次,可哪怕是喝多了酒,我还是不敢牵住他的手,或者是假装来一个站不稳的拥抱。

那天酒醒后手机里多了一条征谷谷的消息,他说:“在某一天,回到从前,让他们都出现,但他们没改变。让时钟停在那年的夏天。”还是许飞的《那年夏天》,很多年后的今天,我们都过了那个“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过了那个懵懵懂懂的时刻,才真的听懂了这首歌。可是时钟停不住,过去的人没法都出现,我们也没法不改变。

漫长的陪伴里,我不知道征谷谷是否对我有过哪怕一刹那的心动。可是后来,好像都不重要了。我最终也会婚纱席地,也会有人手捧鲜花对我微笑。而在人生的道路里,能有你陪我走过这么长的一段,赠予我欢喜,已然知足。所以,征谷谷你好,让我谢谢你,伴我空欢喜。

对爱情还是有期待,

但对待爱情的态度越来越佛系,

不勉强不爱自己的人,

不纠结爱多或爱少,

也不过分贪恋一个人的好。晚点遇见你 余生都是你沉水的鲸鱼

2015年的时候我来到了绍兴,在堂姐的帮助下,天上掉馅饼一般找到了一个虽然是老房子但我至今仍很满意的住处。

平常周末的时候养养盆栽,看阳光穿过巷子从窗户打到地板上,读一会儿书或者小憩一阵,也算得上是生活对于一个上班族莫大的厚待了。

我的房东是一对性格极好的老夫妻,儿子一家去了英国很少回来,至今我都没有见过。

有时候想,我大概也得感谢他们这个忙于工作久未归家的儿子,否则二老不会把房间租给我堂姐,然后让我捡了一个大便宜。

周末在家的时候,偶尔陪同这对老夫妻去菜市场买菜。和他们在一起生活让我知道,大概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双方都带有交好的心思,这关系啊,其实就可以很温暖不用那么复杂。

房东奶奶本姓周,婚嫁后冠夫姓,人们都叫她李奶奶。那个年代好像和现在不一样,那个时候还兴“以我之姓,冠你之名”,是车马时光都慢,一生刚好够爱一人的年代。

说起李奶奶和她家老爷子的故事,我也是偶尔听李奶奶零零碎碎地说起回忆时,将他们感情的发展串起来的。01

听说李奶奶家是书香门第,从小在深宅大院里奔跑,这在我见识到她娟丽秀气的毛笔字的时候就深信不疑,只是后来在经历了新中国成立之时的动荡时期便落寞了。

但李爷爷不是,李爷爷是外地人,那时的他没钱没地位,按李奶奶的话讲,就是衣服裤子都要用稻草捆的人。

这样在当时门不当户不对的爱情,想要安安稳稳地在一起,经历一番波折似乎是必然的。

奶奶和老爷子相恋后因为家庭的阻挠分开了三年,这三年里老爷子不知去向,而李奶奶安心守在家里把自己从一个黄花大闺女等成了一个被催婚的未嫁人。

想来这三年对李奶奶来说是最艰难的,在那个时候,一个女人要承受多少舆论,多少压力,才能拿自己的岁月去等一个不确切的未来,等一个人完成他许下的承诺。

我听过古代男人考中状元后娶了丞相之女便抛弃糟糠之妻,也在当今看过一个女人放弃一切扶持男人到他事业如日中天,而后成了下堂之妇。

对比之下,这样踏踏实实,以一心一意为标准的感情,让人觉得,这对老夫妻真是痴情之人,而痴情的人,最终也一定会是有福之人。

后来老爷子成了救死扶伤的医生,听说回来后在村头的那棵柳树下见到李奶奶时竟流下了眼泪。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这样的眼泪至今我是少见人流过的,也从未觉得丢人。02

有一次跟房东奶奶去买菜的时候,看她一直挑的都是房东爷爷爱吃的菜。

想起以前有人跟我说:“他知道我爱看电影,于是请我去看电影,但我拒绝了,因为我知道他不喜欢看电影。”感情甚笃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双方都甘愿为彼此委屈自己。

那时我八卦地问奶奶,是什么原因让她愿意嫁给当时一穷二白的老爷子。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时李奶奶笑着看了我一眼,说:“我家老头子人好,有上进心,关键啊,他年轻的时候长得可帅了。”那目光充满了这一生对她自己丈夫的崇拜感。

但可能是人老了,就开始害怕一些小病小痛的。老爷子生了一场病后,奶奶平日里就总是把他放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干家务活的时候看不见老爷子也会叫唤两声,直到老爷子搭理她为止。

起先我对于这每天必上演的戏码并不理解,直到后来陪老爷子喝茶,老爷子极不耐烦地附和李奶奶的点名之后,像小孩般得意扬扬地跟我说:“你看她就是舍不得我,怕我比她先走呢。”然后神情满足地笑着端起了一碗茶。

人到暮年,身边的朋友、亲人越来越少,你是陪我走了半生的人,是我这世上最大的财富,是我的余生。

再叫你名字的时候,声音都变苍老了,你会不会嫌难听呢?但我还是想确认你在我身边,因为你在,世界就在。03

有时候觉得现在想好好地谈恋爱很难,两个人在一起啊,也是不容易。一帆风顺的故事固然很多,但因人因事变成此生所爱隔山海的结局也不少。

能好好在一起,就不要总是彼此伤害吧,一生太短,遇到喜欢的人就要认真喜欢。

近来天气阴沉沉的,周末出了太阳。睡到十点多钻出被窝,披了件大衣推开窗户想看看阳光好不好,探出头却发现站在不远处台阶上的夫妻两人。

阳光下的他们相对而立,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们在猜拳,赢的人往台阶上走。看他们玩着小孩子的游戏玩得不亦乐乎,就觉得那一瞬间房东奶奶的笑好像比这天的阳光还要暖。

每遇到一处风景,每尝到一道美食,每听到一段笑话,都会想要有你在。不管闹多少次别扭,最后还是会因为舍不得而和好如初。“让你幸福一辈子”,这句话听起来总觉得怪怪的,“我们一起变得幸福吧”,这才是,我想对你说的话。手机扫一扫听酒馆故事你有没有 奋不顾身爱过一个人肥猫

临沧的冬天已经进入了最冷的阶段,但湛蓝的天空中还是挂着遥不可及的太阳,它依旧用自己博大的胸襟包容着这座四季如春的小城以及在这座小城里生活的我们。

十三以一种慵懒的姿态斜靠在门边,午后的阳光正好打在她短而乱的刘海儿上,有一种不真实的美感。我看了她一眼说:“你挡到我的太阳了。”

她挪了挪位置,很久以后才小声地说:“西藏现在应该很冷很冷了吧?”我合上手中的书,站起身,看着她的眼睛说:“那和你有什么关系?过好你自己的生活就好了。”

她迎上我的目光,怯生生地说:“可是,我总是在担心他过得不好。”我愤怒地把手中的书扔在地上,指着她的鼻子骂:“活该你过得这么难受。”十三抬起头看着我,苍白的脸上挂满泪水,哽咽着说:“你知道的,我有多想他。”

我看着眼前咬着嘴唇努力压制哭声的十三,一时之间竟然开始为自己刚才的失态而觉得歉疚万分,最后我还是妥协地说:“如果真的想念就去见一见吧!”

她平静地点点头,把地上的书捡起来放到我的手里,转身进了屋里。她单薄的身影,就像门外那棵刚刚生长起来的小树苗,经不起任何摧残。

十三口中的“他”是给了她无数次希望又让她不断失望,她却还一心一意爱着的许先生。01

十三和许先生是在参加“大理义工旅行”活动的时候认识的。我没有亲眼见证他们相识的那一瞬间,也不知道十三怎么就会那样义无反顾地喜欢上一个突然闯进自己世界里的陌生人。

我只是听十三说:“我一个人蹲在墙边哭的时候,是他给我递了张有茶香味的纸巾。”他们在大理共事二十天,结束义工旅行,许先生回到他的四川,十三回到她的临沧,两个人就通过手机或者手写书信一直保持着联系。

那段时间的十三开心得就像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终于得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毛绒玩具。我问她:“你们是在一起了吗?”她落寞地摇了摇头,但立马又无限憧憬地说:“以后会在一起的。”

可是,感情里哪来那么多以后。十三忘了,如果他真的喜欢她,就不会让她一直心怀希望又爱而不得。这样一段不对等的关系,总是有人要不停地付出和等待,也要不停地失望和流泪。

许先生来学校看过十三两次。他是那种标准的阳光暖男,能够懂得十三所有的小心思,看起来他是真的对十三好。

吃饭的时候他会记得十三最喜欢的菜,过马路的时候他会走在十三的外侧,喝酒的时候他会贴心地为十三挡下所有的酒,他会在每个月的那几天提醒十三注意饮食,他会纵容十三所有的小脾气。他们都喜欢旅行,许先生每到一处都会记得给十三寄明信片,有时也会带上十三去她想去的地方。

他们看起来那么像情侣,可他们真的只是朋友。

我让十三和许先生讲清楚他们的关系。那天十三鼓足了勇气在电话里对许先生说:“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可是许先生说:“我们现在这样挺好的,谁也不会阻碍谁。”十三带着哭腔说:“可是,我喜欢你啊。”

许先生沉默了很久才回她:“十三,我们是不一样的人。我无牵无挂,潇洒自如。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虽然在漆黑的午夜,也会为这种孤独感到稍稍的痛楚,但我从未想过要驻足。你不一样,你向往安稳的生活,我做不到。”

十三近乎乞求地说:“我们试一试,好吗?”许先生回她:“就这样吧,你好好过你的生活。”然后就决绝地挂断了电话。02

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十三陷入了一种失去的痛苦里无法自拔。我以为他们就那样结束了,许先生继续过他流浪的生活,十三继续过她平静的生活,他们不会再有交集。

但是,有一天我无意间在十三的桌上看到许先生从拉萨寄来的明信片,他说:“十三,我来西藏了,这里的太阳很刺眼。”我拿着明信片去质问十三:“为什么还要和他联系?”

十三像犯了错的孩子一样,说:“我真的很喜欢他啊。我也想各自安好,再无联系,可是只要他一来找我,我就无处可逃。我知道我们不可能在一起,可是只要能和他有一点点的联系,我就什么都无所谓了。”

十三和许先生纠缠不清的关系里,不停寻找希望的是十三,不断被伤害的也是十三,可是她还是愿意追着许先生跑。

感情很多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和任何人无关,爱或者不爱都只能自行了断。伤口是别人给的耻辱,同时也是自己坚持的幻觉。

我没再劝她,我想:等囤积够了失望,她也就不会再爱了吧。

后来,十三和我说,许先生去了西藏,现在在墨脱当志愿者。许先生走的时候对十三说:“十三,记得给我写信,你知道的,我最喜欢看你写的信,每一个字都是跳动的精灵。”

许先生去了西藏以后,给他写信成了十三想念他的唯一方式。一封又一封,蓝色的信纸都已经堆满了一个纸盒,可是十三没有寄出去一封。她说:“我知道,即使我把信全寄出去他也不会回来。”03

许先生去了那么久,寄来过两张明信片。一张说:“十三,我来西藏了,这里的太阳很刺眼。”另一张说:“十三,冬天来了,这里变得很冷,但可以看到银装素裹的雪山。你那里冷吗?我很想念你。”十三看到那句“我很想念你”又萌生了希望,决定去西藏找许先生,所有人的劝告她都听不进去。

她总是这样,一遇到许先生,明知道会失望,却还是愿意选择盲目。

我问十三怕不怕这次的追逐依旧是一无所获,她说:“我只要想到他在那里,就什么都不怕了。也许,他已经厌倦了漂泊和孤独,突然想要一个归属,我愿意陪着他。但如果他还想继续流浪,我也会继续等着他。”

我们都无法预知十三的这趟西藏行会不会把许先生带回来,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十三说:“在这样的年纪里,遇到一个能让我愿意为他翻山越岭的人,我会选择义无反顾。即使结局仍旧是花开两朵,天各一方,我还是愿意跨越人山人海去拥抱他。”

十三拒绝我的陪同,一个人订了去西藏的火车票,她说她想为许先生最后勇敢一次,以后可能再也遇不到一个能让她翻山越岭去寻找的人了。

许先生发了条朋友圈说:“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能得到最为真实的快乐,我在这里等你一起看一场雪,然后一起回家。以后换我为你翻山越岭。”手机扫一扫听酒馆故事陪伴与懂得 比爱更重要尘宴

小风上完培训课从高安大厦走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了。只好瞎挥手,看看有哪辆的士停下来载她,没等来的士,倒是招来了摩的。

白衬衫、牛仔裤、帆布鞋、平头,干干净净的样子,不算好看,却浑身散发着自然的亲切,是一个看起来不像是开摩的的小伙子。

夜风温柔惹人醉。男孩的衬衫被风吹得鼓鼓的,后座的小风闻着舒肤佳的味道,忍不住地和他搭起话来。

这才知道男孩白天在4S店当销售,晚上有空就出来当摩的司机。一听就觉得是个积极努力的人,小风不由得心生好感。

两人聊着聊着,不知不觉目的地就到了,小风下车付了钱,道谢。刚转身走进小巷里,“咚”的一声闷响,跌进一个突如其来的黑洞。小风被吓得叫出了声,摩的男孩闻声赶来,蹲下身来,双手用力拉起井里的小风。

见到小风头发凌乱,衣服被磨破,裤子被污水浸洗。哪有人长这么大了还冒冒失失的,这么大的洞都看不见就跌进去?两人对望了两秒,摩的男孩先笑了,小风忍不住也笑了,昏暗的小巷里回荡着两个人爽朗的笑声。“你家在哪儿?我扶你上去吧。”

要不要告诉他呢?还是告诉他吧,会跑过来救自己的估计也不是什么坏人。小风心想着,脱口而出:“前面和安居三楼。你……叫什么名字?”“徐航。”

小风借着要感谢徐航的相救要到了他的微信,联系不断。在家休养期间,徐航也来看过她几次,带的东西一次比一次多,停留时间一次比一次长。一来二去,两个人的故事就正式开始了。01

在咖啡馆里,小风和我讲起这件事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单身多年谨慎如她竟然这么轻易地就被摩的仔泡走了。要是被当年那群买早餐、送情书、赠玫瑰也没能攻陷她的男人们知道,估计是想跳楼的心都有了。

结果她是这样回答我的:“爱情就是这么莫名其妙啊,让人来不及反应就做出了最直接的回应。我和他一起完全是跟着自己的心走。”

小风的恋爱谈得既高调又甜蜜,时常在朋友圈里见到她晒幸福:

情人节的西餐厅,徐航用玫瑰花在餐桌上围成一个爱心,爱心中间摆着一只卡西欧的手表,附上卡片“我爱宝贝”;冬天的大街,徐航脱下外套给她穿,冷得发抖还说小风暖了他就暖了;春节的花街,热闹非凡,徐航和小风相拥着自拍,人比花娇;夏日的电影院里,两人双手比成心形,在电影票上画出了爱;三楼小公寓里,徐航的腿上是小风架着的脚,小风的脚上是趴着的猫咪,小风说生活的幸福不过如此……

小风的幸福和甜蜜成为朋友圈里大家习以为常的风景。

所以,我没有想到有一天我见到小风,会是在那样的情景之下。

酒吧里五颜六色的灯光在头上转着,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像重锤一样砸在人的心上。如果不是朋友婚礼的下半场约在酒吧里,我是打死也不会三更半夜不睡美容觉还出现在这里的。

我居然在这里见到了两年没见的小风。她穿着背心和热裤,脸上化着大浓妆,手上拿着烟,时而吞云吐雾时而和旁人说话大笑,身边却不见徐航的身影。我差点不敢认她,但她眉间的那颗痣告诉我真的就是她。

我和朋友打了声招呼先离开,出门后我打了电话给小风:“我在苏菲酒吧门口,我们去走走吧。”

化着浓妆的小风在路灯的阴影下,有点女鬼的既视感,不过仍是好看的女鬼。以我对她的了解,她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事。

我突然想起好久没有见到她朋友圈的更新了,她和徐航的恩爱动态好像是一期明星八卦的杂志,过了热度就没有人关注了。02

甜蜜的日子夹杂着小吵小闹,谁也没有想到小吵小闹导致的负面情绪会有那么严重的后果。

有一天她和徐航吵架了,徐航赌气上班,在替人试驾的时候把刹车踩成油门,撞上了路边的防护栏,防护栏插穿了车窗玻璃,他躲闪不及遭到重创,右耳鼓膜直接破裂,轻微脑震荡,脸部外伤。

小风赶到现场的时候,看到满脸是血的徐航,悔得肠子都青了,哭得差点背过气。

徐航是单亲家庭,父亲去世早,母亲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当清洁工。徐航住院期间,徐妈来看他,一直掉眼泪说自己命苦。徐航有时沉默不语,安静得像一个没有情绪的机器人,有时则像一个暴怒的狮子,好像随时可以吃掉人。

现实像一把锋利的剪刀把小风的心剪得稀巴烂。但她已经没有时间去顾及自己的心了。她忙着照顾徐航,忙着安慰徐妈,忙着努力赚钱,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到酒吧做大堂经理,说是经理,不过是陪人喝酒的小妹。

或许已经过了最难熬的时刻,小风和我讲起这些时,没有哭泣没有抱怨。我在她淡淡的语气里听出她的坚韧和伟大。

我听得心里隐隐作痛。我责怪她没有早点告诉我,我可以帮她的。但我知道,其实更应该责怪的是我自己,知道她幸福就不闻不问,这样的态度直接造成我对她的痛苦也一无所知。“不要再来酒吧工作了!你不是会平面设计吗?我们公司正好缺兼职,可以在家办公,你来试试吧。”我想,给她实质性的帮助才是我目前最该做的。

之后的日子,小风辞去酒吧的工作,继续着之前的生活步调,一边照顾徐航一边努力赚钱。我借着工作之便常去看她,看她过得怎么样,徐航有没有恢复,两个人的感情能不能像以前那样好……03

幸好上帝怜爱每一个好姑娘,不忍心一直亏待她。

徐航因右耳失聪结识了一群身残志坚的朋友。他们在小城的电台里做了一个残疾人的电台节目,叫作“与你同在”,邀请徐航加入他们,组织策划电台每期节目内容,给更多的残疾人送去心灵的安慰。

小风的平面设计做得越来越有个性,不少杂志都慕名前去邀稿。她还是那么的忙,还是那么的美。

生活步入正轨以后,她的朋友圈继续晒着恩爱和幸福,就像那段灾难时光从未光临过他们的生命一样。而我看到时不再是刷过去就算,而是真心点赞用心评论。

前两天刚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婚礼上,新郎新娘互相说着动人的誓言。我在贵宾席听得泪流满面。

小风说:“爱情就像一个夜盲症在黑暗中小心翼翼地走着,突然被一只温暖的手掌牵起,你没有害怕,也没有退缩,就知道是他了。眼睛看不见的,心都看得见。亦如过去的我们,未来不管是晴天还是雨天,我都陪你。”

是啊,前面的晴天雨天他们都坚持下来了,未来对他们来讲又有何惧呢?我知道,这温暖的手掌不止是徐航给小风的,也是小风给徐航的。

对了,忘了告诉你们,小风这个人有夜盲症。那天晚上就是因为看不见才跌进没盖好的井里,也顺势跌进了这份牵绊一辈子的爱情里。手机扫一扫听酒馆故事不好意思 刚认识就喜欢你尘宴

我走进地铁里,点开微信就收到可可发来的消息:“我要结婚了。”

我几乎可以想象她站在我面前讲这句话的神情,一定是满脸的笑意,掩不住的幸福。

我按了几个庆祝的表情,回了她:“恭喜你呀,终于修成正果了。”

可可的爱情故事,我是知道的。她和三木之间就是一场命中注定的相遇。

小时候,可可和三木生活在同一座城市,但三木的父母在广东发展,年幼的三木也被父母接到广东去生活。直到三木读高三,因为需要回生源地参加高考,才回到老家。

班主任带着三木走进教室,可可连头都没有抬,周围的人在干什么她都不理会,她正忙着做她的数学题呢。等她解答完最后一道数学题,放下笔时,三木刚好从她身边经过,不小心碰到了她的手肘,笔掉了。两人同时低下头去捡,可可动作快些,起身撞到了三木的下巴。全班都哄笑成一团。

三木面无表情地走到班主任安排的角落里坐着,可可这才发现,班里来了转学生,一个高高瘦瘦的大男孩,冷漠不多言。

三木有个好朋友叫四宝,就住在可可家的对面。三木刚回到老家,父母不在身边,经常会跑去四宝家蹭吃蹭喝。放学回家的可可,要是看到对门多了一双球鞋,那一定是三木的。

四宝和可可从幼儿园开始就同班,总是像跟屁虫一样黏在可可的身后。升入高中后,更是在全班面前扬言要当可可的护花使者,对此,可可的态度是一脸嫌弃加上一句:“你又忘记吃药了吧四宝。”四宝就会阴阳怪气地回应:“是啊,你还不赶紧来喂我吃药。”可可懒得理他,转身拉着小伙伴去走廊看风景。01

高三课业繁重,连一贯嬉皮笑脸的四宝也变得正经了许多。可可还是一如既往地认真备战高考,闲来无事就逗逗四宝。至少在三木出现之前,他们的状态是这样的。

三木一来,可可的注意力就放在他的身上。她明里暗里都在打听关于三木的事,知道他数学成绩很好,吃洋葱会过敏,不喜欢和生人讲话……关注得越多,她就越着迷。每次知道三木在对门的四宝家,她都会借故去四宝家串门,有时是问一道数学题,有时是借一本练习册。就连在教室里扔垃圾,都要绕个弯从三木的身旁经过。

四宝看出了可可的心思但没有告诉三木,而是密谋了一次行动,自己先向可可表白。可可拒绝了。她说:“四宝,你就像哥哥一样。”

四宝说:“可可,我知道你喜欢三木,如果你真想和他有结果的话,就像我一样勇敢表白吧,大不了就是被拒绝而已。”

可可在四宝的鼓动下,决定勇敢一次。

她约了三木在网球场旁见面,大胆地说出了自己对他的爱慕。三木眼神忧郁但语气诚恳,说:“可可,四宝是我的好兄弟,我不想伤害他,所以就算我对你有好感,我也不会向你靠近。”

在三木和她擦肩而过的那一刻,可可像泄了气的皮球瘫坐在地,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现在都被三木的这番话烧成灰烬。

高考后,四宝去了哈尔滨,可可去了浙江,他们继续上学。而三木选择回到广东创业。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路要走,故事讲到这里,似乎就要走到了尽头。但可可不甘心,她和他之间的故事还没开始就要结束,她不接受这样草率的结局。她决定要为爱勇敢到底。02

她不间断地和三木保持联系,穿了好看的衣服就拍张美照发给他看;看见微博上推荐的干货好帖,都会第一时间分享给三木看;知道三木创业的不容易,鼓励他要越挫越勇不能轻易放弃。

春去秋来,一年过得比一年快。他们就这样联系着,谁也没提到谈恋爱。

三木开了一家花店,步入正轨后变得很忙碌,有天忙到深夜,回去的时候因为楼道太暗没看清,摔断了脚,要卧床休息两个月。正愁着不知找谁来帮忙看店好,可可提着水果篮就出现在他面前,她说:“三木,你好好休养,花店我帮你看。”“不行,你赶紧回学校上课去。”三木不同意。“没事,反正这学期我也得出来实习了,你就当我是来你这儿实习的呗。”

三木拗不过可可的坚持,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只好由着可可替他忙前忙后。可可白天忙花店的事情,晚上就到医院陪他说说话,等到适合走动了,就扶着他到医院的楼下散步。

三木出院了,可可也该回学校去办理离校手续了。三木送可可去车站。

傍晚的天色灰灰的,站前都是来来往往的人。三木走路还不是很自然,却坚持帮可可提行李,可可就跟在他的身后慢慢地走着。突然,有只手掌伸过来拉着她的手,可可抬头一看,是面不改色的三木。

三木停下了脚步,用极其认真的表情看着可可:“你听好,有些话我只说一遍。”“嗯,我听着。”可可点点头。03“六年级暑假我去四宝家里玩就喜欢上你了。高三的时候转去你们学校是我要求我爸妈让我去的,因为要看着你我才能在高三的压力下有勇气继续。四宝向你表白实际上是帮我了解你的心意。你向我表白,我拒绝了你,是想让你高考考个好成绩。知道你也喜欢我,我真的很开心,所以我高考完就决定创业,希望快点有能力给你好的未来。现在你就要毕业了,我也有自己的花店,我就想问你,毕业后来我花店当老板娘,好吗?”

三木从来没有一口气讲过这么多的话,显得有些不好意思,但他是清楚的,这番话他在心里排练了无数遍就等今天。

可可先是震惊,然后惊喜,接着是生气。她抡起拳头就往三木的胸膛捶:“你这坏蛋!藏得也太深了吧?你就不怕我被别人拐跑了吗?万一我没有来找你怎么办?”“就算你没有来到我面前,我也会去到你身边,把你拉进我的未来。”三木说着抱住了可可。

可可曾经无数次想象着三木可以牵起她的手,温柔地看着她,对她说情话,竟在这一刻,都变成了现实。喜欢的人原来也一直在喜欢着自己,这是命运给可可最大的惊喜。

可可趴在三木的肩膀,止不住地流泪。三木在耳边呢喃着:“可可,不要去太久!赶紧回来当花店老板娘,好吗?”

可可郑重地点了点头。

街道两旁的路灯在这一刻被按下了开关,像变魔法一样,全都亮了起来。他们站在一起,不约而同地看着眼前这一幕,都笑了。

故事讲到最后,可可对我说:“勇敢地去追你想要的爱吧,说不定你喜欢的,也正偷偷地喜欢着你。”手机扫一扫听酒馆故事等待你到来 我们就相爱啊李

很久以前陈思就喜欢林复。林复有个外号叫胖子,体贴温柔,幽默诙谐。下雪天会帮陈思撑伞,提沉重的画包,吃水果也会多买一份给她。

当年18岁的陈思不会化妆,也没有各种色号的口红。唯一的特点就是喜欢跟男生一起扎堆儿吹牛,喜欢和他们在一起吃饭喝酒唱歌压马路。

陈思从来不敢跟林复说喜欢他,她害怕会失去一个朋友。

2012年1月,正逢艺考,那个时候同班同学都一起住在考场附近的酒店。林复就住在陈思的隔壁。

最后一场考试结束,陈思跟林复还有另一个同校女生一起坐电梯回房间,陈思轻声地问他:“晚上要去哪儿聚餐?”

林复看了旁边的女生一眼,低头笑着说:“去哪儿都行,你们定。”

陈思突然觉得林复跟那个女生很般配。她第一次发现一个女生化妆打扮是多么重要。那天那个女生涂了橙红色的口红,脸蛋红润,显得整个人迷人又高雅。

陈思不知道当时他们已经在暗送秋波,艺考结束后的一个多月林复就默认了这份感情,可陈思如鲠在喉,只能扯着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对林复说:“恭喜啊恭喜。”01

高考后,林复一个人请陈思吃了饭。他们在一家饭馆算是完成了简单的告别。陈思想林复自然不明白她的心思,也不明白为什么她不再像以前那样话多,不再温柔地问他未来和远方。

吵闹的饭馆里两个人的话却并不多,林复想张口对陈思说些祝福的话,陈思大口喝完面前的啤酒,挺直了身板,声音有些颤抖地说:“林复……我求你什么都别说,我讨厌告别。”林复的嘴巴张张合合,最后只能点头说:“好……”

后来,陈思留在了南京读书,而林复去了天津。

自此一别,陈思换了所有联系方式,再没有给彼此见面的机会,也没有再打听他的消息。

四年里陈思谈了一次恋爱,对方也是不错的人,可她心里始终有一个特殊的位置,那里再也容不下别人。后来陈思便结束了那份感情。

她想自己对林复的暗恋太过小心翼翼,太过执着倔强。

陈思的好朋友现在是个作家。她曾经问陈思:“如果世界静止了,给你十分钟的时间,你最想做什么?”

陈思看着窗外的风景思绪飘向了远方,说:“回到当初的18岁,对他说一句我喜欢你,亲吻他的脸颊,然后静悄悄地离开。”“他是谁?”“一个不会再有什么交集的人。”

后来听许久不见的同学简单地提了一句,林复跟那个女孩在高中毕业没多久就不欢而散。他曾试图找过陈思,可后来一番打听知道当时陈思已经谈恋爱便没有再打扰她。

好朋友还说林复如今已经是一个不错的创业者,听到这些陈思真心地为他感到高兴。说实话,陈思数不清有多少次在梦里梦见林复,梦醒时分会喃喃自语他现在改变了多少呢。02

王家卫曾经说过:“世间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毕业后陈思留在了南京一家设计公司上班。

七月份,陈思跟同事在一家餐厅跟客户谈业务。上厕所的时候,裙子却被迎面来的小朋友手里的冰激凌蹭上了巧克力,陈思俯身看着小朋友惊慌失措的小眼神,笑着捏了捏他的小脸蛋:“调皮的小鬼,大姐姐擦一下就好了,不过下次记得要好好走路咯!”小朋友甜甜地笑着嘴里喊着:“谢谢姐姐!”

裙子已经脏了,陈思想这样跟客户见面实在是不礼貌,就想着先拜托同事跟客户谈着,自己回家换衣服。

没等起身,就听见一个熟悉的男性的声音:“擦一下吧。”有些茧子的手指夹了一张带着绿茶清香的纸巾递给了陈思。

她猛然抬头,看到了那双温柔又明亮的眸子。

几年不见,陈思以为自己的心早已练就了波澜不惊,可再次相遇的时候,那种密密麻麻的感觉不停地侵蚀着,她的心防又一次崩塌了。“胖……林复?”陈思起身开口想喊胖子,觉得不妥,赶紧改了过来。“是我,胖子。”他的眼神多了一份坚定。“你……你怎么会在这儿?”

林复穿着天青色的休闲衬衫,变得更加有绅士气息,头发理得干净利落,俨然已经是带头者的气派。“跟你一样,来跟客户谈业务的。”林复扯着嘴角微微地笑着。“裙子不要紧吗?”林复看着陈思轻声提醒她。“嗯……要回家换一件。”“我送你吧,刚好我那边的工作结束了。”“好。”

陈思面上羞涩,心里却有着说不清的感觉,不自觉地就答应了。

跟客户和同事解释道歉了之后,两人便出了餐厅,林复开车送她回家。

林复边开车边解释因为公司刚刚起步,南京的客户比较多,所以会经常来南京出差。

陈思点头轻声附和。

闷热的空气里夹杂着呼吸声让两个人变得有些尴尬。

到了家林复留了陈思的联系方式,然后目送她上楼才驱车离开。

陈思换好衣服,手机上多了一条新信息:“很高兴能再见到你,Miss.Chen。”

陈思小鹿乱撞一样的心再也忍不住了,在床上翻来覆去开始痴痴地笑。然后回复:“还请多多指教,Mr.Lin。”“后来呢?”好朋友问陈思。她笑了。03

后来林复约她出去看了一场画展。他们边看画边聊天,画廊的尽头,有一块幕布遮了一幅画。林复拉着她的手缓缓地走过去,用力扯开了幕布,是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长发女孩在餐厅里笑着捏着小朋友脸蛋的画像。

那一瞬间,没等林复开口,陈思已经泪如雨下。

林复握紧了陈思的手,轻轻地擦去她的眼泪,说:“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多年。”

陈思霎时间泣不成声,仿佛多年种在沙漠里的树终于开出了花。她在心里为林复留的一块地,终于不再有荆棘,开满了玫瑰花。

陈思哽咽着问林复:“你怎么知道的?我从没跟别人说过喜欢你。”“可一个人的眼神和行为不会欺骗人对吗?爱情也许是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我更后悔从前没有看清自己的心。我后来找过你但听说你有了男朋友,那时候我不优秀,不能给你承诺些什么,我想等我足够优秀的时候再站在你面前,希望不会晚。所以才跟你的朋友打听了你去的餐厅……”“那小朋友的冰激凌难道也是你故意的?”“那倒是个意外!”林复露出狡黠的笑容。

陈思哭笑不得地娇嗔:“原来是个阴谋,林复!”“林复是给别人叫的,我更习惯你叫我胖子。”

林复轻轻吻了她的额头,呢喃着:“陈思,余生请多多指教。”

陈思上前紧紧抱住林复,这辈子都不想再放开。《晚秋》里有一句经典的台词:“你以为的巧合,其实不过是另外一个人用心的结果。”

愿你的用心良苦,终有一人懂得。手机扫一扫听酒馆故事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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