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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8 08: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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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军山

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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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

金融学试读: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业的核心地位日益突显。当今时代,金融已成为世界经济领域内最活跃、最有能量的要素之一。金融创新与发展,在深刻改变着自身面貌的同时也对整个经济格局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后,金融业的发展不仅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整个市场体系的发展与完善起着催化、促进和巩固作用。

金融学是经济类学科中的前沿学科,是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活动和运行机制及其各主体行为规律的科学。我作为一名财经类高校讲授金融学课程的专业老师,通常选用国外教材或者国内经典的教材。随着高校培养计划的不断调整,课时压缩,教材内容不适宜当前教学需求的情况日益突显。本书根据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要求,系统化设计金融学的内容,力求突出以下特点。

• 基础性。根据金融学理论的基本框架,强调基础知识、基本原理的掌握。

• 实用性。根据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的特点和要求,将理论基础与金融实务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 通俗性。根据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学时安排确定内容,力求简洁明了,在把握合理的理论深度的同时,减少抽象、艰深的理论推导,强化生动性、可读性。

• 本土性。力求贴合我国国情,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对金融学理论进行阐述时尽量与国内金融的发展和改革相联系。

本书的编撰完成有赖于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诸位同仁的努力和支持,各章节分工如下:第1章、第5章由黄正新教授执笔完成,第2章、第3章由赵建群副教授执笔完成,第4章由王向荣副教授执笔完成,第6章由李亚青博士执笔完成,第7章、第8章、第11章和第12章由段军山教授执笔完成,第9章由王少林副教授执笔完成,第10章由郭红兵副教授执笔完成。同时,杨佳、郭子强、陈月雯、吴逸云和王杰分别参与第7章、第8章、第11章和第12章的编写工作。全书由段军山教授审稿并定稿。段军山2017年6月于广州第1章 货币与货币制度【学习目标】(1)了解货币的历史起源。(2)理解货币的内涵。(3)理解货币有哪些职能,对经济社会有什么样的影响。(4)了解货币形态发展的历史与现状。(5)理解货币本质观的多重定义及发展演进。(6)理解货币层次的划分、标准及其经济意义。(7)了解货币制度及其构成要素、货币制度的类型及其演进。

货币俗称钱,几乎是人人都熟悉的东西。然而,往往是人们最熟悉的东西恰恰是最不了解的东西。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曾经引用英国国会一个议员的一段话:“受恋爱愚弄的人,甚至还没有因钻研货币本质而受愚弄的人多。”西方经济学家也曾经说过:“在一万个人中,只有一个人真正懂得货币问题。”尽管这样的描述不免有夸张之嫌,但客观现实告诉人们要了解货币的奥秘的确要下一番工夫。1.1 货币的定义

货币的定义是什么?或本质内涵是什么?它有哪些层次和类型?这些都是货币理论的最基本问题。东西方学者长期以来一直在深入地研究和探讨这些基本理论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果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的争议。研究货币及定义必须从货币的起源开始,而揭开货币起源之谜则应从商品交换开始,并进一步从价值形式的发展进程中来揭示。1.1.1 货币的起源

人类社会衍生于100多万年前,但货币出现在人类经济生活中却只有几千年的历史。它是随着人们的商品交换而产生的一种媒介,也是一种错综复杂且不断演变的社会经济现象。

1. 交换是货币之母

根据马克思的价值学说,货币产生于商品交换,是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要说清楚货币的产生与发展,首先必须追溯到商品交换。商品交换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分工与私有制。人类的生存与进化依赖于生产劳动;不劳动,不论什么社会,都不可能生存。在远古的原始共同体中,人们的劳动是直接根据整个共同体需要并在共同体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的,劳动产品则归整个共同体所有,并由共同体统一分配。这时,既不存在商品,也不存在货币。由于人们主客观条件的差异和提高劳动效率的需要,人们在劳动中逐渐形成了自然分工乃至社会分工。劳动分工的出现使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剩余产品出现了,随之产生了私有观念乃至私有制。在社会分工的条件下,每个生产者只能从事某种特定的具体劳动,生产一种或有限几种产品;而每个生产者又都是消费者,并且消费需要多种多样的产品来满足。而生产资料和产品的私人占有制制约了每个人占有他人劳动产品的权利: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产权清晰、泾渭分明,我不能随便占有你的,你也不能随便占有我的。但由于劳动生产和产品所有的单一性同生活对商品需求多样性之间的矛盾,使得“我必须要得到你的,你也必须要得到我的”,那么解决矛盾的唯一途径就只有交换,就是用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来交换别人所生产的产品。如果交换成功了,说明私人生产产品所投下的劳动为社会所需要,是社会分工体系的必要构成部分,从而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通过交易取得了别人的劳动产品。这又同时实现了从社会总产品中分得一定份额的权利。与原始共同体的共同生产、共同消费不同,这时的产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这种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构成了一个新的经济范畴,即政治经济学中所说的商品。

2. 价值形式的发展与货币产生的过程

根据马克思的货币学说,价值形式起源与发展经历了以下4个阶段。(1)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交换在不断发展,商品价值表现出来的形式也相应地不断变化。在原始公社阶段,每个公社的共同体内部虽然不存在交换关系,但一个公社对其他公社来说,则是可以让渡物品的所有者。所以,共同体相互之间的交换是可能的。由于那时生产力甚为低下,不会经常有剩余的东西可用来交换,同时也还没有出现社会分工,所以,交换的发生非常偶然。不过,只要发生交换,就有了价值表现的问题,例如两个共同体之间偶然地发生了一只羊与两把石斧相交换的事件(W-W)。马克思把这个阶段称之为简单的、偶然的价值形式。(2)扩大的价值形式。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共同生产逐渐被个人生产所代替;而私有制的出现,公社与公社之间的交换,一步一步地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换所替代,交换日益发展成为经常的现象。这时一种物品不再是非常偶然地才和另外一种物品发生交换关系,而是经常地与另外多种物品相交换(W-nW),即扩大的价值形式。(3)一般价值形式。物物交换的矛盾不断凸显出来,是由于进入交换的物品越来越多,交换行为越来越频繁;但是当日益增多的物品进入频繁交易的过程中,必然会有某种物品进入交换的次数较多,其使用价值较多地为进入市场的人们所需要。当各种物品都频繁要求用这某种物品表现自身价值时,这某种物品就成为其他物品价值的表现材料,成为较多交换物品的等价物;而这某种物品一旦成为较多其他物品用来表现价值的等价物,那么它就具有了可以与较多其他物品直接交换的能力(nW-W)。这样,直接的物物交换就让位于通过媒介的间接交换:物品要交换时先要换成媒介品,即先要求媒介表现自己的价值;而一旦这个过程实现,就可方便地用媒介换取自己所需要的其他产品,所以,只要交换成一般等价物,那么这种物品生产劳动的社会性就已得到了证明。这个用来表现较多物品价值的媒介称之为一般等价物;用一般等价物表现较多物品价值,就称之为一般价值形式。(4)货币形式。从扩大价值形式阶段过渡到一般价值形式阶段,说明为交换而生产的关系,也即商品生产关系在经济生活中日益确立。而随着商品生产的继续发展,从交替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几种商品中必然会分离出一种商品经常起着一般等价物的作用,它能同所有物品相交换。等价形式同这种特殊商品的自然形式社会地结合在一起,这种特殊商品成了货币商品,或者执行货币的职能(W-G-W)。当价值都用货币来表现时,则称之为货币形式。1.1.2 货币的定义

目前多数学者一般将货币定义为:在购买商品和劳务或清偿债务时被普遍接受的东西。

马克思认为: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核算社会劳动的工具,并体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其本质内涵包括以下两层意思。

1. 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

货币首先是商品,具有商品的共性,即都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都是价值的凝结体,同时又都有使用价值。货币作为商品,是在交换过程中由个别等价物、特殊等价物、一般等价物逐渐演变成货币的。如果货币本身不是商品,即没有普通商品的共性,那么它就失去了与其他商品相交换的基础,也就不可能在交换过程中被分离出来充当一般等价物。但是,作为一般等价物商品的货币,其价值和使用价值较普通商品又有所特殊。第一,普通商品的价值要通过和货币相交换才能表现出来,货币作为人类劳动的产品,其本身直接体现社会劳动,作为价值的直接代表而存在。第二,普通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特殊的、具体的,用自身的自然属性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而货币商品的使用价值则是双重的(指实物货币):一方面,它作为商品而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它又因发挥一般等价物的社会职能而产生一种形式上的使用价值。

正因为货币既有着普通商品的共性,又有着自己的特性,所以它充当一般等价物就具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货币是表现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在货币出现以前,一种商品的价值要通过同另一种商品相交换来表现;在货币出现以后,商品的价值不再直接地由另一种商品来表现,而是通过与货币的交换来表现。在货币价值形式中,一种商品只要能交换到货币,就使生产它的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具体劳动转化为抽象劳动,从而使商品的价值得到了表现。因此,货币成了表现、衡量一切商品价值的材料。第二,货币具有直接同所有商品相交换的能力。普通商品只能以其特定的使用价值去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因而不可能同其他一切商品直接交换。货币则不同,它是价值的直接体现,是社会财富的直接代表。因此,货币成为每个商品生产者所追求的对象,货币也就具有了直接同一切商品相交换的能力。

2. 货币是核算社会劳动的工具

在商品货币关系中,商品价值的实现,具体劳动、个别劳动向抽象劳动、社会劳动的转化,是在市场竞争中进行的,并以能否实现向货币的转化为标志。因而在这里,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自发地起着核算商品生产者的社会劳动的作用。在价值规律作用下,市场上供不应求的商品、个别劳动消耗低的商品就能换回较多的货币,从而使生产得到发展;反之,则因换回较少的货币而使生产受到限制,以致被淘汰。货币的这种作用,自发地调整了生产结构,调节了社会劳动分配的比例,同时也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应当指出,在私有制商品生产条件下,商品直接是私人劳动的产品。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是在市场上盲目地进行的,因而,货币核算社会劳动的过程,完全是自发的、盲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存在个别生产单位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这决定了个别生产单位的劳动也有一个社会表现、衡量和实现的过程,从而货币同样也起着核算社会劳动的作用。

因此,货币也可以进一步定义为:在购买商品和劳务或清偿债务时被普遍接受的一般等价物。

专栏1.1历史上充当过货币的材料

许多东西都充当过货币的材料,从贝壳等实物到金银等贵金属,再到纸币,以至目前已经广泛使用的电子货币都被当作普遍接受的交换媒介。亚当·斯密在《论货币的起源及其效用》中提到:“在古代,据说曾以牲畜作为商品交换的通用媒介。牲畜无疑是极不便利的媒介,但我们却发现了,古代往往以牲畜头数作为交换的评价标准,亦即用牲畜交换各种物品。荷马曾说:“迪奥米德的铠甲仅值牛九头,而格罗卡斯的铠甲却值牛一百头。曾经,阿比西尼亚以盐为商业变换的媒介;印度沿海某些地方以某种贝壳为媒介;弗吉尼亚用烟草;纽芬兰用干鱼丁;西印度殖民地用砂糖;其他若干国家则用兽皮或鞣皮。据我所闻,直到今日,苏格兰还有个乡村,用铁钉作媒介购买麦酒和面包。”从这段描述可以看出,牲畜、贝壳、烟草和铁钉等实物都曾充当过货币。

17世纪,在印度的许多地方,贝壳与“巴达姆”(badam,一种不能吃的波斯硬果)被民众广泛使用与铜币争夺地盘。在印度和中国的许多地方,由于开采铜和铸造铜币的成本比开采白银和铸造银币,甚至比开采黄金和铸造金币的成本还要昂贵,因此当铜短缺时或铸币成本太高时,在最偏远的市场上,贝壳就取代了铜币。直到18世纪,贝壳作为货币在非洲的奴隶贸易中仍有很大的需求。同时,枪支、巴西烟草、亚麻布、法国白兰地和火药也被用于黑人奴隶交易。当时,购买一个奴隶的价格分别是100磅贝壳、12支枪、5包巴西烟草、25匹亚麻布、1桶(约40升)法国白兰地或15磅火药。与贝币同时使用的还有盐币。在中国明代,楚雄府就曾用人工加工好的盐块作为货币,一个盐块重2两。在南太平洋的雅普岛上人们曾经用石头作为货币,而“二战”期间的集中营和战后的德国,以及20世纪80年代的苏联都曾把万宝路香烟作为货币。1.2 货币的职能

由于货币本质观的不同,对货币职能的认识也就不同。货币的本质决定货币的职能,货币的职能是货币本质的具体体现。货币在交换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价值尺度、交易媒介、储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5种职能。1.2.1 价值尺度

货币的价值尺度,是指货币职能表现和衡量商品价值量大小的标准,也就是货币作为衡量和比较商品价值的质和量的大小的工具。它是货币的首要职能。

商品交换的基本原则是等价交换。等价交换的前提是不同的商品价值量可以进行比较和度量,但各种商品的使用价值难以直接进行比较,如绵羊、斧子和布匹等不同的商品我们无法衡量与确定它们的价值量及相互交换比例。就像尺子可以用来衡量物体的长度一样,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可以用自身的价值尺度来衡量一切商品价值量的大小,以便于比较与交换。

基于不同商品的价值量不同,表现为货币的数量也不同,要发挥货币价值尺度的职能,就必须比较货币的不同数量,因此需要规定一个货币计量单位。这种人为规定的货币单位及其等分称为价格标准,如人民币的价格标准为“元”。有了价格标准,所有的商品都可以直接标价以便交换。假如市场标价一只绵羊300元、一把斧子30元、一匹布100元,则一只绵羊可以交换10把斧子,也可以交换3匹布。

然而,商品价值量的大小是由凝聚在该商品中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所凝结的劳动时间越多,价值量就越大,因此劳动时间是商品的内在价值尺度。但是,劳动时间不能自己表现出来,必须借助于货币这种外在形式。从这一意义上说,货币只是商品的外在价值尺度,是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

但是,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只是想象的或观念的货币。这是因为,当货币发挥价值尺度职能时,商品的价值形式就转化为价格形式,而价格只是一种观念形态,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例如,我们走进琳琅满目的商场或热闹喧哗的集市,只要一看商标,一问价格便知商品价值几何,而不用出示现钞。商品生产者给予商品价值以价格形式时,他并没有把自己的商品转化为货币,而只是为了用货币来衡量众多商品的价值,并以此作为交换的依据。1.2.2 交易媒介(或流通手段)

货币在商品流通中充当交换的中介和桥梁时,就发挥着交易媒介或流通手段的职能。价值尺度与交易媒介是货币的两个最基本的职能。

交易媒介是货币最基本的职能之一(W-G-W),这不仅因为货币的出现克服了物物交换的困难,方便了商品流通,这因为其使商品实现价值成为现实,货币执行交易媒介职能具有两个特点:第一,必须是现实的而不能是观念上的货币。商品流通过程中,商品出卖者要换得现实的货币,商品购买者必须支付现实的货币,即所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第二,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物——货币,在商品买卖中“转瞬即逝”,其只是交换的手段,而不是交换的目的。只要货币能为大众所接受并具有购买力,至于货币是否足值无关紧要。因此,货币在执行交易媒介职能时,可用不足值甚至是毫无价值的符号如纸币等来代替。

货币出现之前是物物交换(W-W),以物易物的直接交换方式其交换成本高且交换效率低,其主要局限性表现为要使交换圆满实现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供需的双重巧合”。也就是说,要完成一项交易,首先必须使参加交易的两种产品恰好是双方互相需要的产品,即你的供给品恰恰是我的需求品,我的供给品恰恰是你的需求品。例如,羊的主人出售的羊必须是出售石斧的人恰好所需要的,而出售的石斧必须是恰好羊的主人所需要的。但是这种双方的供需同时彼此满足的情况很少见。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每一个希望能够达成交易的人都很难在市场上找到交易对象,他们需要反复在市场上寻觅合适的交易对象。这一寻觅过程,会使商品交换的效率大大降低,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第二个条件是“时空的双重巧合”。也就是说,一个人要想卖出商品时,恰好有人在同一时刻、同一地点需要这种商品,在时间和空间上双方应当是统一的。这一点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也是非常少见的,例如羊的主人尽管需要石斧,但是他不一定马上就要购买。在这种情况下,交易就不能随时进行。尤其对于一些季节性较强的生产过程来说,其产品的出售与需求之间必然存在不同步的问题。

时空的双重巧合问题可以通过市场来解决。如我国古书中记载:神农氏时“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即中午时分人们都带各自的劳动产品到一个约定的集市进行交易。而供需的双重巧合问题则只有通过货币才能解决。因为在物物交换中(W-W),两种物品都是特殊等价物,人们交换时既要考量交易品的价值,但更重要的是要满足交易者对使用价值的需求。而货币充当中介时(W-G-W),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是在购买商品和劳务或清偿债务时被普遍接受的东西,可以同任何商品相交换,所以人们可以先将自己的劳动产品同货币交换,然后再用货币去交换任何自己想要的商品。因此,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替代了作为物品的特殊等价物之后,成为人们在交换中普遍接受的东西,供需的双重巧合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商品交换的效率还取决于进入市场的商品的交换比率。在物物交换条件下,如果把进入市场的商品种类定义为N,那么人们在交换商品时,存在N(N-1)/2个交换比率,而在货币交换条件下,只需要N-1个交换比率即可。我们可以用表1-1来说明,只有在进入市场的商品极少的情况下,物物交换才是可行的。但是随着商品数量的增加,交换比率呈急剧增加的趋势。例如有1 000种商品,则交换比率多达499 500个。更何况在现代社会商品的种类何止千种,其交换比率之多将是难以计数。面对这样多的交换比率,在经济主体进行交换时,就必须花费时间和精力去收集交换信息,以便进行决策。这样所付出的各方面成本将会是相当大的,也使交换过程的不确定性增强。而在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市场交换经济中,由于从商品世界中独立出来一个特殊商品(货币),由它来单独表现每个商品的交换比率(交换价值),则交换比率的数目就会从物物交换经济的N(N-1)/2个减少为(N-1)个。这一数目比前者小了许多。结果使收集交易信息变得比较容易,因而使交易成本和交易的不确定性大大降低。交换双方因为使用货币作为媒介,可获得更多信息,很容易找到自己希望得到的商品,顺利地达成交易。这样会使交易双方节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并将这些时间和精力用于其增加社会财富和福利的经济活动之中。表1-1 物物交换与商品交换的效率对比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货币交易虽然是一种间接交换,但是,由于它能够免受供需“双重巧合”条件的限制,所以能够节省许多寻觅交易对象、搜集市场信息的时间和资源。这些节省的时间和资源可以用于生产更多的商品和劳务。

货币的产生不仅节省了交易费用,而且还使购买力一般化,从而为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提供了有效工具、市场经济从根本上说是资源按照市场的原则进行配置的一种经济形式。而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是与货币的运动分不开的。因为一旦货币作为交易媒介服务于商品交换,那么商品的所有者出售自己的商品之后,所获得的就是一般的购买力——货币。这些货币尽管也是一种商品,但它是一种特殊商品。由于它是人们普遍可接受的,所以它代表任何一种商品或劳务的购买力,持有货币的人可以享有购买任何自己所需要商品劳务的自由。这一点对于市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总之,市场是交换关系的总和,货币是交换的媒介和桥梁,商品经济实质上是货币经济:货币方便了市场交换,使交易者各得其所,提高了市场效率;货币保证了社会需求的实现,促进了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1.2.3 支付手段

当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作单方面的价值转移时,就执行支付手段职能。它是交易媒介职能的扩大和延续。

支付手段职能最初是由商品交换中的赊销和预付而产生的。在赊销的情况下,先有商品实体即使用价值的转移,在契约到期时才有货币作为价值的单向运动。在预付的情况下,先有货币作为价值的单一运动,然后才有商品使用价值的转移。在这两个环节中,货币都不是直接在流通过程中充当交换的媒介,而是在商品流通的起始和终止环节中直接代表价值独立运动、单向转移。这种由支付手段产生的借贷行为,同时成为信用制度产生的基础和前提。如果说货币的产生和货币交易媒介职能的出现便利了交换,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那么货币支付手段的出现则更进一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飞速发展。在货币发挥流通手段职能时,商品交换必须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否则,就不能成交。而各种商品生产时间有长短,季节有先后,销售市场有远近等,作为单个的商品生产者随时都可能因钱货在时空上的不均衡导致再生产过程终止。而货币支付手段职能出现后,没有钱可以先进货,没有货可以先收钱,在时间、地区、行业之间大范围地调节资金和货物的平衡,使社会生产得以顺利进行。特别是在当代社会经济中电子货币就是非常便捷地执行着支付手段的功能。但不能不看到支付手段所带来的新问题:由于赊销预付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互相影响互相制约的债务链条,赊销的人不能按期收到货款,预付的人不能按期收到货物,以及货币价值的变化,都可能使债务关系不能如期清偿,而债务链条中的任何一个环节断裂,都可能导致全社会再生产的麻烦和困难,甚至酿成经济危机。此外,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发挥作用时也要求市值稳定,否则会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造成财富不合理的再分配。1.2.4 价值储藏

当货币退出流通领域,被人们当作财富保存、收藏和积累起来时,货币就执行价值储藏的职能。货币储藏的重要条件是,必须是现实的货币,且具有实在的价值,否则就无法发挥这一职能。因为储藏货币的实质是利用货币积累和储存价值,没有价值的货币符号,就不可能发挥这种作用。因此,观念上的货币或者价值符号都不能执行价值储藏的职能。只有现实的、具有价值的货币,才能发挥价值储藏的功能,如金、银等,而纸币则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价值储藏的职能。

货币储藏最初是由交换的中断而强制出现的即W-G↓…W。货币所以会从流通中取出,并且作为储藏货币储存起来,是因为商品在出售以后,没有接着进行购买。在商品交换还不很发达的时候,人们通常是为储藏而储藏,如把剩余生产物换成货币窖藏起来。这是最原始、最朴素的价值储藏形式。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储藏渐渐变成了一种手段。这是由于市场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使商品生产者面临各种风险。为了保证生活不发生困难和生产的顺利进行,商品生产者必须储藏一定数量的货币作为交换与支付的准备金,以应付意外事件。此外,通过储藏货币还可以换取财富,提高社会地位和增加支配别人的权力。

货币价值储藏的职能对经济的主要贡献是:第一,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可以自发调节市场货币流通量。流通中的货币需要量随商品流通规模和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而变化。当商品流通规模收缩或货币周转速度加快时,一部分多余的金属货币会自动退出流通领域,被人们所储藏,从而减少了市场货币流通量;相反,当商品流通规模扩大或货币周转速度减缓时,被储藏的金属货币又会重新投入流通领域,从而增加市场货币流通量,货币储藏既像蓄水池,又像排水池,自发调节着市场货币流通量,使之与商品流通所需的货币量相适应。但必须指出,关于货币蓄水池的作用是需要有一定条件的特殊社会经济现象,并不具有普遍意义。第二,为扩大再生产提供物质积累。扩大再生产的前提是一定数额价值物的存在。由于实物储藏存在着价值难以长久保存和使用价值的固定性等诸多缺陷,因此,货币就成了储藏的价值物。货币储藏不仅可以随时与任何商品相交换,而且还没有数量上的限制,因而更能适应扩大再生产对价值物储藏的要求。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为了扩大再生产,生产单位需要积累和储存货币,个人为实现一定的消费目的或者为应付不时之虞也要储备货币,但是,金银已退出流通,以储藏金银来保存财富的现象已不再普遍存在,作为国际清算最后手段的金银,主要由国家集中储藏,而人们储藏的通常是价值符号。

价值符号本身并无价值或只有微小的价值。从理论上讲,价值符号不能发挥储藏的职能。那么,为什么人们乐意储藏价值符号以积累财富呢?这是因为价值符号是一般的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掌握一定数量的价值符号,也就拥有了一定的购买和支付能力。但是,价值符号储藏和金属货币储藏是不同的。金属货币因具有内在价值而不会发生贬值,而价值符号的储藏是有条件的。价值符号只有在稳定地代表一定数额的价值前提下,即以币值的稳定为前提条件下,才能发挥价值储藏的功能。1.2.5 世界货币

当货币超越国界,在世界市场上发挥一般等价物的作用时,其就开始执行世界货币的职能。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货币还有一个职能就是世界货币,即当一国货币脱下其自身的“民族服装”,走向世界时就成了世界货币。货币在充当世界货币时,其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作为一般的支付手段,用来支付国际收支差额。因为国际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会引起相互之间的货币支付关系。由于这种关系带有相互的性质,所以并不需要每笔支付都以现实的货币来支付,而只要对抵消后的差额用国际货币进行国际结算。第二,作为一般的购买手段,即用国际货币向外国购买商品。第三,作为国际之间一般财富的转移手段,即作为社会财富在国际间转移,如战争赔款、贷款、援助、赠与等。

最初,国际货币是由贵金属来充当的。在一国范围内,国家发行的货币凭借国家权利可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但一旦越出国内流通领域,便失去了在这一领域内获得的价格标准、铸币、辅币和价值符号等地方形式,又恢复原来的贵金属的形式。如今黄金已经由于其天然稀缺性的制约而退出流通领域,各国流通的大多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但只有少数经济发达、实力雄厚的国家的信用货币,才有资格充当世界货币。尽管如此,当今世界各国都仍然保持一定数量的黄金储备,作为本国国际清偿能力和经济实力的象征。

专栏1.2人民币首次纳入SDR货币篮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在2016年10月1日将人民币首次纳入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货币篮子,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和人民币在SDR的相对权重重新确定,IMF将固定每隔5年进行一次重新检查。IMF表示,因为复杂的舍入计算(Rounding Calculations)以及其他问题,此前计算货币权重的方法已经引发结果和目标权重之间的偏差。在2010年的再平衡计算中,原有方法导致美元权重超出董事会目标权重近0.5个百分点;新方法将采用更简单的舍入计算至5位有效数字,并有可能舍入计算至6位有效数字,以更精确地符合目标权重。人民币于2016年10月1日成为该篮子中的第五种货币。SDR篮子纳入人民币后,各种货币的权重将分别为:美元41.73%,欧元30.93%,人民币10.92%,日元8.33%,英镑8.09%。IMF认为,人民币纳入SDR货币篮子将使得货币篮子多元化,并更能代表全球主要货币,从而有助于提高SDR作为储备资产的吸引力。人民币纳入了SDR的一篮子货币,作为世界各国货币支付与储藏的手段,人民币真正成为了世界货币。

以上货币的5个主要职能不是相互孤立的,由货币本质特征决定的货币职能具有内在的有机联系。它们分别从价值的衡量、价值的实现、价值的转移和价值的储藏等诸方面进一步表现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征。1.3 货币的类型

货币形式的产生与发展过程有一个从金属币到纸币、从名副其实的价值到名不符实的价值符号、从真实价值到名义价值的演变过程。货币从金属到纸质、从实物到观念是货币发展史的一条基本线索。货币取材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具有普遍接受性,即必须被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和认同;第二,具有防伪性,即不被轻易地仿制、伪造;第三,便利性,便于携带、易于分割。

在现代社会的纸质货币,可以通过法律和科学技术来满足以上条件;但在古代社会人们就只能用稀缺性较大而不易得到和生产,具有较大而稳定价值的商品来充当货币,这就是最终找到贵金属的缘故,“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交换的不断扩大,贵金属货币在使用中的弊端逐渐凸显。第一,贵金属货币的稀缺性、生产制造的复杂性不能满足商品交换不断增长和扩大的历史发展要求,最终由商品交换的媒介转变成商品交换的桎梏。第二,每次交易中都要称量重量和鉴别成色十分麻烦。第三,流通费用较高,金属货币的制作、分割、保管、运输等都要消耗相当多的费用,交易成本较高。再加上进入近代社会,货币材料为社会普遍接受的问题逐渐通过国家法制得以解决,而货币的价值尺度只要是“观念上的”就可以,流通手段也只是转瞬即逝,人们只是关心所要交换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不在乎币材本身的价值。这样,纸质货币、电子货币替代金属货币就成了历史的必然。具体说,货币发展经历了实物货币、金属货币、代用货币、信用货币等4个阶段,并在逐步进入电子货币的新阶段。1.3.1 实物货币阶段

实物货币又称为商品货币,其是货币形态发展的最原始形式。在物物交换制度(W-W)不能适应交换的发展时,人们就会在商品世界中发现一种特殊商品,并将其作为交换媒介(W-W-W)。这种商品必须是交换者普遍接受的,自身也需要有价值的物品。那么,任何货币,假如其作为非货币用途的价值,与其作为货币用途的价值相等,都可称为实物货币。假定一种商品,既可以作为货币进行流通,又可以作为一般商品进行消费和交换,其价值都是相等的,那么这种商品就是一种实物货币。在人类历史上,各种商品如谷物、木材、贝壳、布帛、家畜等,都曾经在不同时期内扮演过货币的角色。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这些实物货币逐步显现出缺点,例如,一些实物货币体积笨重,不能分割为较小单位,携带运输都非常困难,无法充当理想的交换媒介。另外,实物货币一般都不是均质的,如果分割开就将出现价值与体积不成比例,而且有些商品质量极不稳定,这样就妨碍了货币发挥价值尺度和价值储藏的职能。1.3.2 金属货币阶段

金属货币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是实物货币的一个特殊阶段。但是,严格地讲,实物货币与金属货币有着明显的区别。这主要表现在实物货币阶段,由多种商品交替地扮演货币的角色,这些特殊商品往往是多变的和不固定的。而在金属货币阶段,扮演货币角色的特殊商品就集中到几种商品身上,特别是贵金属黄金和白银。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人们逐步发现黄金或白银具有稀缺性、单位体积价值高、价值稳定、均质而易分割、耐磨等特点,是作为货币的最佳材料,所以几乎世界各个国家都不谋而合地经历了贵金属货币阶段,而且这一货币形式成为古典意义上比较完美的货币形式:我们后面所分析的金本位制度,就建立在这个阶段的货币制度基础之上的。

从中国来看,从先秦到清代,铜一直是官方肯定的币材;但先是金,然后是白银与铜并行流通并大都为官方所认定。有时是3种币材同时存在,如宋的银、铜、铁的并行流通,不过铜、铁各有自己的主要流通地区。在西欧,则有很长一个金银并行流通的时期,当时政府明确金银都是法定币材。1.3.3 代用货币阶段

代用货币通常是政府或银行所发行的纸币,既可在市面上流通,也可自由向发行机关兑换相应的金条、银条或金币、银币。代用货币本身的价值,低于其所代表的货币价值。代用货币比起贵金属货币有明显的优点。一是代用货币的制造、运送、保管等各种流通费用远远低于贵金属货币。二是可以避免或减少贵金属货币流通所产生的一些问题,例如,在金币制度下,不法之徒往往将十足重量和成色的金币切削图利后,再将之推出在市面上流通。如果金币的法定价值和实际价值发生差异,则按重量、成色计算的实际价值较高的金币,势必为人收藏、熔解或运送出国,而实际价值较低的金币则继续在本国流通,造成货币史所谓“劣币逐良币”的现象。三是纸币较金属货币更易携带和运输。

代用货币代表着十足的金属货币,所以代用货币的发行数量仍取决于金属准备量。这虽然能防止货币的过度发行,却限制了流通中需要增加的货币量。另一方面,大量作为发行准备而闲置在仓库里的贵金属是一种浪费。随着金本位制的崩溃,代用货币便由信用货币代替之。

代用货币最早出现在英国。在中世纪后期,英国的金匠为顾客保管金银货币时,所开出的本票形式的收据可以在流通领域进行流通。这是原始的代用货币。在顾客需要时,这些收据随时可以得到兑现,美国于1878年建立金本位制度以后,为减少公众持有大量黄金或金币所带来的麻烦,发行了黄金凭单。这种凭单全值代表存于财政部金库中的足值铸币及等值黄金,并可在市场上流通。一直到1933年美国放弃金本位制度,实施黄金国有化,黄金凭单由财政部收回,代用货币才消失。1.3.4 信用货币阶段

信用货币就是以信用作为保证,通过信用程序发行和创造的货币。信用货币是代用货币进一步发展的产物,目前成为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采用的货币形态。可以说,信用货币是金属货币制度崩溃的直接后果。20世纪30年代,由于世界性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相继爆发,各主要西方国家先后被迫脱离金本位和银本位制度,所发行的纸币不能再兑换金属货币。在这种情况下,信用货币便应运而生。信用货币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信用货币完全割断了与贵金属的联系,其发行主要不是以黄金作准备的,国家也不予承诺兑现黄金或法偿货币。当然也有的国家在其纸钞上保留有关的承诺,但这已是历史的遗迹,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例如,在美国,10元或其他的美钞上都标明“可在美国财政部或任一联邦储备银行兑换为法定货币”的字样。问题在于现有的美钞已经是法定货币,用法定货币兑换法定货币没有任何意义。如果法定货币是指原来金本位条件下的金币,那么这种情况早已不存在。所以这种承诺实际是一句空话。

第二,信用货币的基本保证是国家政府的信誉和银行的信誉。根据经验,政府和银行发现,只要纸币发行量控制适当,则社会公众对纸币仍然能够保持信心,因此法定纸币并不真的需要金银准备。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现代信用货币完全没有任何发行准备,实际上,目前大多数采用信用货币制度的国家,均具有相当数量的黄金、外汇、有价证券等资产作为发行货币的准备。但是,政府和货币当局显然不再受充足金银准备量的束缚,甚至可以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发行货币。从银行业的角度看,无论是中央银行还是商业银行都从经验中发现,只要社会大众对银行的信誉保持信心,则在一定时间内,存款人不可能要求将存款全部兑现。所以,银行体系只需保留部分现金准备即可,其余存款可运用于放款或投资。这就是所谓的“部分储备制”。在这种制度下,银行发行的货币没有相应的现金准备,至少是没有全部的现金准备。这些货币在流通领域之所以被接受,完全是由于人们信赖银行,相信这些货币的支付能力将会得到银行的保证。

信用货币不仅包括流通中的现钞(主币和辅币),还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种银行承兑票据。因为银行存款和承兑票据也是通过银行信用程序创造出来的,其自身不需要任何贵金属作为保证。1.3.5 电子货币阶段

电子货币是当今货币形式发展的新趋势,信用货币进一步符号化、电子化。世界各国家的银行正在采用电子资金转移系统,利用电子计算机记录和转移存款。银行在各销售场所安装终端机并与银行计算机中心连接,顾客购货时,只需将其专用的货币卡插入终端机,电子计算机便会自动地将交易金额分别记入买卖双方的银行账户,这样现金和支票的使用便成为多余了。这种储存在银行计算机硬盘上和银行卡芯片上的信用信息被为“电子货币”,其具有转移迅速、安全和节约费用等优点。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一系列重大技术革命与技术进步的推动下,以电子计算机为基础的货币革新成为继纸币革命之后货币形式的又一次重大变革。这种革新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是银行的自动出纳机,它可独立地为客户实行24小时的自动存款和取款服务。这些机器的设置,可超出银行的局限而出现在任何需要的地方。计算机终端的运用,消除了现金支付的麻烦。这时,顾客购买商品以电子自动记账的方式支付货款。电子货币区别于纸币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它的流通不需借助于任何有形的实物,而是依靠光波、电波进行信息传递和处理。如果说纸币作为价值符号还保留着一个物的外形,看得见摸得着,那么电子货币就完全属于无形货币,虽然人们不能具体感觉到它,但它实实在在发挥着货币的种种职能。可以预期,在卫星和大规模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的帮助下,电子货币将造就全球一体化的金融市场。

专栏1.3中国货币史

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春秋时期,黄金已作为货币而出现,如子贡“家累千金”,越大夫范蠡“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都说明黄金已作为衡量财富的尺度、作为一般等价物而出现了。此外,春秋时出现了铜铸币。

春秋时期黄金与铜铸币虽已出现,但在实际生活中似乎普遍使用的还不够。《左传》中记载:“赏赐、馈赠、献纳、犒聘者二十九,或以器饰,或以车马牲畜,或以璧玉,或以帛锦,或以衣服,以生金者一,无以钱刀者”;“言掳掠盗窃夺者十四,或禾麦米粟,或木材,或璧玉,或实用之兵器,或马,或钟,夺币者一,不言为钱刀之币”。

战国时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普遍使用,但当时处于金属铸币、贵金属货币和实物货币并用时期。到战国时期,除了黄金是各国的通用货币外,铜铸币是各国民间的通用货币。

古代中国的货币体系以铜币为基础。更早的货币形式目前尚未被发现。最初的铜币形状多种多样,有刀币、布币、蚁鼻钱等很多形式。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下令全国的铜币以秦国的铜钱为标准。由于浇注铜币使用砂模,铸造好的铜币带有毛边,所以在钱币中央留有方孔,以便用木棍串联起来打磨修锉。这种特殊的形状使它被赋予很多象征性的神秘主义解释:有人认为铜币的圆形代表“天”,中央的方孔代表“地”。铜币上面通常带有铸造时的皇帝年号。

金币在古代中国很罕见。春秋和战国时期,长江流域的楚国曾经使用过金饼和金片。但是在其他的地区和朝代里,黄金主要用于装饰和保值用途。公元前二世纪,西汉的汉武帝曾经发行过白色的鹿皮货币,用于赏赐贵族和军中的将领。除了铜币以外,棉布、丝绸、大米等生活物资也曾经作为货币的计算单位(而不是实际的货币)用来支付官僚和军队的薪饷。唐朝以后,白银货币逐渐得到广泛流通。虽然国库和官方银库里的白银按照统一的成色与重量铸造成元宝以便存放,但是流通的白银却不是铸币,而是以零碎的块状流通,在市场上使用时要经过计算成色、秤量重量这些繁琐的手续。大块的银锭要用夹剪切割,零碎的小块银锭需要在银匠那里重新铸造成更大的银锭。中国古代不使用白银铸币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政治的不稳定性,官方无法为发行的银币提供担保,同时由于战乱频繁,民众经常将白银窖藏起来,导致市场流通额不足以支持银本位货币系统。

由于携带大量的铜币极其不便,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北宋时期,出现了交子的纸币。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之一。但是比起现代意义上的纸币来,它更像是一种汇票。元朝沿用了纸币,并将其视为解决经济困难的妙法之一。他们不顾实际的货币流通额和经济水平,发行了大量没有保证的纸币,造成了最早的通货膨胀。元朝被新建立的明朝取代,后者的开国皇帝朱元璋是一位保守的农本主义者。他认为纸币是异族的东西,应该加以摒弃。但是明朝自己也发行了名为“大明宝钞”的纸币。这种纸币在民间很少使用。

明朝中后期,白银开始大量流入中国,成为和铜钱一样普遍的金属货币。清朝时期,白银已经成为国家的主要货币单位。清朝末年,墨西哥的银元开始在中国大量流通。光绪皇帝在位时期,中国铸造了自己的银币,并设立了户部银行,用于发行正规的纸币。1935年,中国实行法币制度,正式废除银本位。根据1936年《中美白银协定》,法币一圆等于0.265美元。

我国的现行法定货币叫做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的单位是元,辅币是角和分。1元为10角,1角为10分。元、角和分有纸币,元和五角及分也有铸币。元的票面有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角的票面有1角、2角、5角,分的面额有1分、2分、5分。人民币元的缩写符号是CNY(¥)。1.4 货币的本质、层次划分及其度量

人们对于货币本质的认识是一个历史范畴,且随着货币形式的历史演进而不断发展丰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还需要依据货币的定义来确定货币的多种形式、具体范围及其度量方法。由于货币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与币材的不断更新进步,人们对于货币本质与货币职能的认识也不尽相同,但整体上是呈现出一种与时俱进的、不断地深入与完善的动态演进格局,也就是说人们对于货币的认识与定义具有历史性、多样性与发展性。1.4.1 早期的货币本质观

对货币本质的不同认识,实际上在货币出现之后便产生了。概括说来,20世纪之前,西方学者基本上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货币本质观:货币金属观和货币名目观。

1. 货币金属观

货币金属观是一种古老的观点,在早期资产阶级在经济学说中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这种理论发展于资本主义初期,并在19世纪初达到其鼎盛阶段,按其发展过程及其主要流派,大致可分为重商主义的货币金属观和古典学派的货币金属观两大类。重商主义以威廉·斯塔福德、托马斯·孟等为代表。他们认为,货币天然是贵金属,天然是财富,因此,货币必须具有金属的内容和实质价值,不能被其他所代替;货币是唯一的财富,而把流通看成是增加财富的唯一源泉的观点则是错误的;货币并不等同于财富,流通更不是财富增加的唯一源泉,财富增加的源泉在于生产,流通只是生产的条件。以威廉·配第、亚当·斯密等为代表的古典学派,为了维护新兴的资产阶级利益,他们在货币本质观上主张,货币必须是金银,必须有十足价值,反对伪造货币(降低成本和减轻重量)。威廉·配第不再把金银看成是“唯一财富”而看做是“一般财富”,他肯定了货币具有价值尺度的职能,同时还注意到金银作为购买手段和作为财富来保存即储藏手段的职能。亚当·斯密在其《国富论》中对货币的起源、货币的本质和职能等进行了较为集中的论述。斯密认为,货币是一种商品,其主要作用是媒介交换,其次是表现、衡量所交换的物品。关于货币的职能,他认为,货币主要有两种职能,即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斯密从货币是为了克服直接交换的不便而产生的观点,自然得出货币的基本职能是交换工具即流通手段。

2. 货币名目观

货币名目论者认为,货币不是财富,只是便利交换的技术工具,是换取财富的要素,是一种价值符号。因此,货币不具有商品性,没有实质价值,而只是名目上的存在。他们认为,虽然货币是由贵金属铸造的,但货币的价值不是货币本身所具有的,而是由国家权威所规定的。早期名目主义者是在对重商主义的理论基础——货币财富观进行批判的基础上产生的,其理论基础是: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时仅是观念上的货币,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虽然货币在执行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时必须是实实在在的货币,但它完全可以用不具有实质价值的符号来代替。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以后,国际金本位制崩溃,西方经济学家在货币本质观上大多接受了“管理通货论”形式的现代货币名目论的观点。但除约翰·梅纳德·凯恩斯以外,在他们的货币理论中,对货币的本质和职能的论述并不多,而是在货币定义上争论比较激烈。其实,早在19世纪40年代就发生过“通货学派”和“银行学派”之间的“通货论争”。通货学派认为,只有金属货币及其代表——银行券才构成一国的货币,而银行券以外的其他各种信用形态都不能算作货币;银行学派则认为,不仅金属货币和银行券是货币,而且由于活期存款等信用形态同样发挥着交换媒介的作用,因而也应该属于货币。这次关于货币定义的第一次大论争意义很大,受此影响,以后的争论再也没有停止过。20世纪60年代以后,金属货币已完全退出流通,流通中的货币主要是不兑现的纸币,同时,银行存款作为货币在流通中大量使用,金融创新在西方国家也开始涌现。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经济学家原则上同意银行存款也是货币,对货币定义之争的焦点放在存款的范围以及除存款以外是否还有充当货币的东西等问题上。这种争论大致可以归为两类:一是从货币只是支付手段或交换媒介的角度定义货币,形成交易媒介的货币本质观;二是从货币主要是价值储藏手段角度定义货币,形成价值储藏的货币本质观。从争论的进程看,价值储藏的货币本质观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4.2 货币定义的扩展

讨论货币的定义自然应该和货币构成结合在一起。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还需要依据货币的定义确定货币的具体范围及其构成形式。货币构成形式是货币定义的现实运用和表现。将货币定义为用来购买商品和劳务或清偿债务时被普遍接受的东西(一般等价物),表明货币的本质在于人们相信并运用它进行交换与支付,能够为别人普遍接受。长期以来,黄金、纸币直至存款账户等许多不同资产都具有这样的特征,所以它们都发挥着货币的功能。因此,货币定义的外延可以进一步由通货拓展至资产。

1. 凯恩斯的名目货币论

凯恩斯(Keynes)是个典型的名目主义者,其认为货币是用于债务支付和商品交换的一种符号,所以既无需有贵金属实体,也无需有内在的价值。这个符号关系是由“计算货币”派生出来的。所谓“计算货币”是一种观念上的货币,表现为一种计算单位,而这种计算单位用符号和称号来表示,如英镑、美元等。经济生活中的债务和一般购买力就是通过这种计算单位的符号来表现,货币本体即有形的货币,其作用主要是便利交换,如用于履行债务,在商品买卖中作为支付手段,或作为一般购买力的存在形式,但这一切首先必须通过计算货币的关系才能得以实现,没有计算货币,货币本体也就不存在,或者说即便存在也失去意义。所以货币本体是依赖于计算货币才成其为货币的。计算货币本身就是一种符号或称号,由它派生出的货币本体只能是相依于符号之物,所以货币不可能具有实质价值。正是因为通过计算货币可以完成买卖的分离,人们可以先在卖出商品持有货币,再进行未来的消费和投资,所以凯恩斯认为“货币之重要性主要是从货币现在与未来之联系这一点产生的”,货币之最主要属性在于“巧妙地联系现在与未来”。

2. 弗里德曼的储藏货币论

为了确定货币的具体构成,米尔顿·弗里德曼与H·A·施瓦茨考察了从南北战争到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100年的美国货币史,得出这样的结论:货币包括公众所持有的通货和商业银行的全部贷款,即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这一范围较广的货币同经济的关系最为密切,也最为稳定。弗里德曼与施瓦茨除了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货币的范畴,还根据货币的储藏功能,在理论上讲货币定义为“购买力的暂息所”,因为它将购买力行为从售卖行为中分离出来。

3. 拉德克利夫的流动性货币论

1957年5月,在英国财政部的领导下,成立了以拉德克利夫勋爵为首的“货币体系运行研究委员会”,来调查(英国)货币和信用体系的运行情况,并对此提出一份著名的“拉德克利夫报告”。该报告根据金融资产的流动性来定义货币,并确定货币供给量的范围。所谓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也称作“货币性”,其取决于买卖的便利程度和买卖时的交易成本,也就是指一种金融资产迅速转换成现金而遭受有限损失的能力,又称为变现能力。流动性程度不同的货币在流通中转手的次数不同,形成的购买力不同,对商品流通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影响程度也不同。例如,现金和活期存款可以直接作为流通手段和制度手段使用,直接引起市场商品供给的变化,因而具有完全的流动性。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的流动性较低,它也会形成一定的购买力,但需要转化为现金才能变为现实的购买手段,提前支取则要承受一定程度的损失,所以其流通次数较少,对市场的影响不如现金。

如果用流动性来定义货币,那么货币的定义范围,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货币供给,而且包括银行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所创造的所有短期流动资产。报告的另一个中心论点是,在大量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存在的情况下,真正影响经济的不是狭义的货币供给,而是包括这一货币供给在内的整个社会的流动性,因此,货币当局应该控制的不仅仅是这一货币供给,而且是整个流动性。这就是报告以流动性概念代替货币供给的逻辑延伸,也是报告强调流动性的原因所在。

总之,货币的定义可以进一步的概述为:货币是任何具有流动性或可以变现的资产。只要具有流动性的资产即可以变为现金的资产都是属于货币范畴。这是从传统狭义的货币定义转变为相对广义的货币定义,从货币的交换媒介职能拓展至价值储藏职能。1.4.3 货币的层次划分及其度量

根据资产主要是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划分不同层次的货币供给量,又产生了新的问题,即究竟流动性多大的金融资产才算作货币?经济学家们根据金融资产流动性强弱不同而将货币形式依次划分为多个层次,即通货M0、狭义货币M1、广义货币M2和拓展货币M3。(1)M0是现金或通货,即现实流通中货币。(2)M1是狭义货币,其主要职能是充当交易媒介,所以货币形式的范围只限于通货和银行体系的支票存款(银行卡存款)之和,只有通货和可以转账的支票存款才是人们普遍接受,变现成本最低、流动性最强的交易媒介。M1与M0的关系可通过如下等式表示。

M1=M0+支票存款(及银行卡存款)(3)M2是广义货币,不仅包括狭义货币M1,而且还包括商业银行体系中的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因为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也能夠转化为支票存款和现金,尽管其变现成本较前者要高些。因此也是货币形式,也应计算在货币的范围内。显然M2不仅具有交易媒介的职能还兼具有储藏价值的职能,其与M1的关系如下。

M2=M1+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和储蓄存款(4)M3包括M2加上其他各种短期的流动资产如国库券、人寿保险公司保单、兑现票据等。在金融市场高度发达的情况下,这些短期流动资产贴现和变现的机会很多,都具有相当程度的流动性,与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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