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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18 14: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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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龙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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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经典·大地飞鹰(上下册)

古龙经典·大地飞鹰(上下册)试读:

序幕

狂风,风声呼啸,漫天黄沙飞舞。

风沙吹不进这巨大的牛皮帐篷,铁翼正坐在一盏昏暗的羊角灯下,擦他的铁枪。

这场可怕的风暴已经持续了八天,他们的骆驼队也已被困在这里八天,连最倔强的骆驼都已开始委顿,但是铁翼看来却仍然像是他的枪一样,冷酷、尖锐、笔挺,干净得发亮。

他希望带出来的“铁血三十六骑”也能像他一样,绝不受任何事物的影响,绝不在任何一种恶劣的环境下屈服,绝对严守纪律,随时保持警觉。他们已受过他十三年严格训练,凡铁已被炼成精钢。

现在他又要去做他十三年来从未间断过的每日一次例行巡检,虽然风暴这么大,他对他们却还是绝不肯放松一点。

这次他的要求甚至比往常更严格,因为这次他护送的货物,正是千古以来对人类最大的诱惑之一——黄金。

三十万两绝无杂质的纯金,已足够将江湖中所有的巨盗、悍匪全都引到这一片无情的大沙漠上来。

他不能不特别小心。

帐篷外狂风怒吼,飞沙滚滚,沙砾打在帐篷上,就像是苍穹震怒投下的冰雹。

铁翼站起来,瘦削的身子仍如枪杆般笔挺,二十年前,他以掌中这杆七尺长的黑铁枪横扫绿林八大寨的三十二条好汉。永定河边一战,枪挑怒虎谭宣,他的精力和武功,至今丝毫不减。

他对他自己,和他那三十六骑子弟兵都同样充满信心。

就在这时候,狂风中忽然传来一阵凄厉的呼声,是一个替他们看守骆驼的藏人马鲁发出来的。“石米,柯拉柯罗!”

铁翼虽然听不懂他呼喊的是什么,却听得出他呼声中充满了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几乎就在这同一刹那,这个坚固结实的牛皮帐篷,忽然奇迹般裂成了碎片,眨眼间就已被狂风卷入了漫天黄沙中。

沙砾箭镞般打在铁翼脸上,他的脸色却一点都没有变,还是枪杆般站在那里。

他眼前一片飞旋的风沙,就像是一道从天上垂落的高墙,使得平常人连十尺外的帐篷都看不到。

他不是平常人。

他一双久经训练的眼睛,已看到他的三十六名子弟就像三排标枪般站在他对面,不管风沙多大,不管变化多惊人,他们都能保持镇静。

在灾祸来临时,在生死决战中,“镇静”永远都是一种最有效的武器。

何况他们每一个人都绝对可以算是江湖中的一流高手,他们在轻功、暗器和兵刃上都下过远比别人艰苦的工夫。

他确信,不管这次来的对手多可怕,他们都绝对有能力应付。

他自己身经大小数百战,从来也没有退缩过一次,更没有怕过任何人。

可是不知道为了什么,在这一瞬间,他心里竟忽然也有了种说不出的恐惧。

一种深入骨髓的恐惧。

凄厉的呼声已被狂风吞噬,飞卷的风沙中,忽然出现了一个人。

其实铁翼看见的并不是一个人,只不过是一条暗灰色的、幽灵般的影子。

这个影子的头上,仿佛长着两只角,猫耳一样的角,魔神一样的角。

铁翼咽喉中仿佛忽然被塞入了一团带着血腥气的冰雹。“你是谁?”他厉声问。

这人影忽然发出猫一般怪异尖锐的笑声,说出了六个字:“石米,柯拉柯罗。”

这正是马鲁刚才呼喊的六个字,这六个字中究竟包含着什么可怕的意思,听起来就像是一种摄人魂魄的魔咒。

铁翼挥枪,指挥他的子弟:“拿下来。”

他的命令一向绝对有效,他的子弟一向绝对服从,可是这一次他们居然没有动,连一个人都没有动。

头上有角的人影又发出猫一样的笑声,双手不停地挥动。

标枪般站在那里的三十六个人,忽然一个接一个,慢慢地倒下,就像是一串串被绳子拉倒的木偶。

铁翼冲过去,才发现他的铁血三十六骑呼吸早已停顿,连尸体都已冰冷僵硬。

他们刚才没有倒下,只因为每个人背后都支着一杆枪,每一杆枪下,都藏着一个人,每个人头上都长着猫耳般的角。

铁翼连呼吸都已停顿,忽然凌空跃起,七尺长的铁枪毒蛇般刺了出去。

这一枪比毒蛇更毒,比闪电更快。

这一枪已是“铁胆神枪”所有力量的精粹。可是这一枪刺出时,他对面的人影已飞跃而起,随着一阵阵飞旋的狂风在空中飞旋转动。

他本身似也化作了一阵飞旋的狂风。

风是杀不死、刺不中的。

铁翼忽然觉得有一阵狂风迎面卷来,千百颗尖针般的细沙忽然吹入了他的眼睛,然后他就完全没有感觉了。

这一天是九月十三。

九月十五,暴风已停止。

沙漠上的风暴,就像是善射者的箭、杀人者的刀,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

卫天鹏打马疾奔。

他的马鞍旁有一壶箭,他的腰畔有一把刀。

他的刀与箭也像是沙漠上的风暴那么可怕!

他是接应铁翼来的。

三十万两黄金,无论对谁来说,都是种很难抗拒的诱惑。

黑道上的朋友,本来就是禁不起诱惑的人。

他和铁翼都属于同一组织的人,他们绝不能让这批黄金落入别人手里。

跟随他同行的,还有他属下的“旋风三十六把刀”和一个叫苏玛的向导。

如果不是被这次风暴阻延,现在他一定早已接应到铁翼。

苏玛是马鲁的族兄,对这片大沙漠,简直比女人对自己的裤子还熟悉。

他也知道马鲁要走哪条路。

他当然能找到由马鲁带路的那一队驼队。

可是他找到马鲁时,马鲁的尸体已经变得像是枚风干了的黑枣。

他也找到了铁翼和铁血三十六骑。

他们的尸体,距离马鲁的尸体都不远,他们的尸体都已像最尊贵的喇嘛一样,大多都已被秃鹰啄食,受到了“天葬”。

幸好还有些人的尸身已经被黄沙掩埋,一层连秃鹰的利喙都啄不透的黄沙。

卫天鹏找到了铁翼的尸身,也找到了他惨死的原因。

他也跟其他十三具从黄沙下挖出的尸身一样,他们身上都没有什么明显的伤口,可是每个人脸上都有三条血痕,就像是被猫的爪子抓出来的。

他们的脸上,都带着一种恐惧至极的表情,一种比“死”更可怕的恐惧。

看到这三条血痕,苏玛脸上忽然也露出一种恐惧至极的表情,忽然跪下来,向天膜拜,嘶声狂呼。

卫天鹏虽然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却听得出来他每声呼喊都有同样的六个字。“石米,柯拉柯罗!”

这时候他们头顶上的蓝天又有一群鹰飞来。

食尸的秃鹰。第一章食尸鹰

鹰在盘旋,盘旋在艳蓝的穹苍下,在等着食他的尸。

他还没有死。

他也想吃这只鹰。

他们都同样饥饿,饿得要命。

在生存已受到威胁时,在这种威胁已到达某种极限时,一个人和一只鹰并没有什么分别,同样都会为了保全自己而伤害对方。

他很想跃起去抓这只鹰,很想找个石块将这只鹰击落,平时这都是轻而易举的事,可是现在他已精疲力竭,连手都很难抬起来。

他已经快死了。

江湖中的朋友如果知道他已经快死了,一定有很多人会觉得很惊奇、很悲伤、很惋惜,一定也有很多人会觉得很愉快。

他姓方,叫方伟,大家通常都叫他小方,要命的小方。

有时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实在是个很要命的人,奇怪得要命。

他已经在这块没有水、没有生命的干旱大地上挣扎着行走了十几天,他的粮食和水都已在那次风暴中遗失。

现在他身上只剩下了一柄三尺七寸长的剑和一条三寸七分长的伤口,唯一陪伴在他身旁的,只有赤犬。

赤犬是一匹马,是马啸峰送给他的。

马啸峰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主人,对于马,远比浪子对女人还有研究,就算是一匹最顽劣的野马,到了他手里,也会被训练成良驹。

他送给朋友的都是好马,可是现在连这匹万中选一的好马都已经快倒下去了。

小方轻轻拍着它的背,干裂的嘴角居然仿佛还带着微笑。“你不能死,我也不能死,我们连老婆都还没有娶到,怎么能死?”

烈日如火焰,大地如洪炉,所有生命都已烤焦了。几百里之内,都看不见人踪。

但是他忽然发现有个人在后面跟着他。

他并没有看见这个人,也没有听到这个人的脚步声,但是他可以感觉得到,一种野兽般奇异而灵敏的感觉。

有时他几乎已感觉到这个人距离他已很近,他就停下来等。

他不知有多么渴望能见到另外一个人,可惜他等不到。

只要他一停下来,这个人也立刻停下来。

他是个江湖人,有朋友,也有仇敌,希望将他头颅割下来的人一定不少。

这个人是谁?为什么跟踪他?是不是要等他无力抵抗时来割他的头颅?现在为什么还不出手?是不是还在提防着他腰畔的这柄剑?

他没有仔细去想。

有时饥饿虽然能使人思想灵活,现在他却饿得连集中思想的力量都没有了。

又挣扎着走了一段路,总算找到了一个可以遮挡阳光的沙丘。

当他在沙丘后的阴影中躺了下去,那只鹰飞得更低了,好像已经把他当作个死人。

他还不想死,他还要跟这只鹰拼一拼,斗一斗,可惜他的眼睛已经渐渐张不开了,连眼前的事都已变得蒙蒙眬眬。

就在这时候,他看到了一个人。

据说沙漠中常常会出现海市蜃楼,一个人快死的时候,也常常会有幻觉。

这不是他的幻觉,他真的看见了一个人。

一个很瘦小的人,穿着一件极宽大的白色袍子,头上缠着白布,还戴着一顶很大的笠帽,帽檐的阴影下,露出一张尖削的脸、一张宽阔的嘴和一双秃鹰般的眼睛。

小方揉了揉眼睛,确定自己绝没有看错。在这片冷酷无情的沙漠上,能看到一个同类的生命,实在是件令人欢喜振奋的事。

小方立刻坐了起来,干裂的嘴角又露出了微笑,这人却长叹了口气,显得很失望。

小方忍不住问:“你心里有什么难过的事?”“没有。”“你为什么叹气?”

穿白袍的人叹道:“因为我想不到你居然还能笑得出来。”

很少有人会为了这种理由叹气的,小方又忍不住问:“还能笑得出有什么不好?”“只有一点不好。”这人道,“还能笑得出的人,就不会死得太快。”

小方道:“你希望我快点死?”

这人道:“越快越好。”

小方道:“现在你应该看得出我连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为什么不索性杀了我?”

这人道:“我跟你无冤无仇,为什么要杀你?”

小方道:“你跟我无冤无仇,为什么希望我快点死?”

这人道:“因为你看起来迟早都要死的,不但我希望你快点死,这只鹰一定也希望你快点死。”

鹰仍在他们头顶上盘旋。

小方道:“难道你也跟这只鹰一样,在等着吃我的尸体?”

这人道:“既然你已经死了,你的尸体迟早总要腐烂的。这只鹰来吃你的尸体,对你连一点害处都没有。”

小方道:“你呢?”

这人道:“我不想吃你,我只想要你身上的这把剑。”

小方道:“反正我死了之后也没法子把这柄剑带走,如果给你带走了,对我也没什么害处。”

这人叹了口气,道:“这道理一向很少有人能想得通,想不到你居然想通了。”

小方微笑道:“有很多别人想不通的道理,我都能想得通,所以我活得一向很快乐。”

他忽然解下了腰畔的剑,用力抛给了这人。

这人很意外:“你这是干什么?”

小方道:“我要把这柄剑送给你。”

这人道:“你还没有死,为什么就先把它送给我?”

小方道:“因为我自己活着时很愉快,我也希望别人愉快。”

他笑得的确像是很愉快:“我反正都要死了,这柄剑迟早总是你的,我为什么不早点送给你,让你也愉快些?”

这人道:“我可以等。”

小方道:“等死绝不是件愉快的事。不管是等自己死,还是等别人死,都很不愉快,也不想别人做。”

这人用一双秃鹰般的眼睛盯着他,又叹了口气,道:“你这人真奇怪,怪得要命。”

小方笑道:“你说对了。”

这人道:“可是如果你想用这法子来打动我,让我救你,你就错了,我这一辈子从来也没有被人打动过。”

小方道:“我看得出。”

这人又盯着他看了半天,忽然道:“再见。”“再见”的意思,通常都不是真的还想要再见,而是永不再见了。

他走得并不快,他绝不会在没有必要的时候浪费一分体力。

剑还留在地上。

小方道:“你为什么不把这柄剑带走?”

这人道:“你若死了,我一定会把这柄剑带走。”

小方道:“我送给你,你反而不要?”

这人道:“我这一辈子从未要过活人的东西。”

这人又接着道:“你现在还活着。”

小方道:“活人的东西你都不要?”

这人道:“绝不要。”

小方道:“可是有些东西却是死人绝不会有的,譬如说,友情。”

这人冷冷地看着他,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友情”这两个字。

小方道:“你从来都没有朋友?”

这人的回答简短而干脆:“没有。”

他又开始往前走,只走出一步,又停下,因为他已听到远方传来的一阵马蹄声,听来就像是战鼓雷鸣,杀气森森。

然后他就看见沙丘后尘头大起,来的显然不止一匹马、一个人。

他尖削冷漠的脸上立刻露出种奇怪的表情,忽然也躺了下去,躺在沙丘的阴影下,看着那只盘旋低飞的食尸鹰。

蹄声渐近,人马却仍距离得很远,忽然间,一阵尖锐的风声破空呼啸而来。

鹰也有种奇异的本能,仿佛也已觉察出一种不祥的预兆,已准备冲天飞起。

可惜它还是慢了一步,疾风划空而过,它的身子突然在空中一抖,就斜斜地落了下来,带着一支箭落了下来。

一支三尺长的雕翎箭,从它的左翼下射进去,右背上穿出来,它的身子一跌下,就再也不能动。

人马还在三十丈外,射出来的一箭,竟能将一只秃鹰射个对穿。

小方叹了一口气:“不管这个人是谁,我都希望他来找的不是我。”

艳蓝的苍穹下一片死寂,蹄声远远停住,扬起的尘沙也落下,那只等着要吃别人尸体的秃鹰,只有等着别人食它的尸。

生命中所有的节奏在这一瞬间仿佛都已停顿,可是生命必须继续,这种停顿绝不会太长。

片刻后蹄声又响起,三匹马弩箭般转过沙丘,直驰而来,当先一骑马上的人黑披风、红腰带,鞍旁有箭,手中有弓,腰间有刀。

健马刚停下,他的人已站在马首前,人与马动作的矫捷都让人很难想象得到,他眼神的锐利也令人不敢逼视。“我叫卫天鹏。”

他的声音低沉,充满了威严与骄傲,他只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好像就已足够说明一切,因为每个人都应该听说过他的名字,无论谁听到这个名字后,都应该对他服从尊敬。

可惜现在躺在他面前的两个人却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卫天鹏刀锋般的目光正盯着小方:“看来你一定已经在沙漠中行走了很多天,一定也遇上了那场风暴。”

小方苦笑。

对他来说,那场风暴简直就像是场噩梦。

卫天鹏道:“这两天你有没有看到过什么可疑的人?”

小方道:“看到过一个。”

卫天鹏道:“谁?”

小方道:“我。”

卫天鹏的脸沉了下去,他不喜欢这种玩笑:“遇到可疑的人,我只有一种法子对付他。”

小方道:“我知道。”

卫天鹏道:“你知道什么?”

小方道:“遇到可疑的人你一定会先割掉他一只鼻子,削掉他一只耳朵,逼问他的来历,然后再一刀杀了他。”

卫天鹏承认:“你是不是还要说自己是个可疑的人?”

小方叹了口气,道:“我说不说都一样,像我这样的人如果还不可疑,还有谁可疑?”

卫天鹏厉声道:“你想要我用这种法子对付你?”

小方道:“反正我已经快死了,随便你用什么法子对付都没关系。”

卫天鹏道:“但是你可以不必死的,只要有一壶水、一块肉,就能救活你。”

小方道:“我知道。”

卫天鹏道:“我有水,也有肉。”

小方道:“我知道。”

卫天鹏道:“你为什么不求我?”

小方道:“我为什么要求你?”

卫天鹏道:“因为我可以救你的命!”

小方笑了笑:“你若肯救我,用不着我求你;你若不肯,我求你也没有用。”

卫天鹏盯着他,全身上下好像连一点动作都没有,但是忽然间他的弓已拉满,箭已在弦,“嗖”的一声,一支箭射了出去。

小方没有动,连眼睛都没有眨,因为他已看出这一箭的目标不是他。

这一箭射的是那尖脸鹰眼的白袍人,射的是他致命的要害。

卫天鹏好像始终没有看过他一眼,但却要一箭射穿他的咽喉。

卫天鹏“怒箭神弓”,百发百中,从来没有失过手。

这一次却是例外。

白袍人只伸出两根手指,就将这可以在四十丈外射穿飞鹰的一箭夹住。

卫天鹏的瞳孔骤然收缩,瞳孔内忽然闪出了刀光。

跟着他来的两骑劲装少年腰畔的旋风刀也已出鞘。

卫天鹏忽然挥手,竟以掌中的铁背弓击落了他们手里的刀。

少年怔住。

卫天鹏冷笑道:“你们知道他是谁?凭你们也敢在他面前拔刀?”

他慢慢地转过身,面对白袍人,冷冷地接着道:“但是你若以为你躺在地上装死就可以让我认不出你,你也错了。”

小方忍不住问:“你认得他?他是谁?”

卫天鹏道:“他就是卜鹰!”

卜鹰!

小方的眼睛睁大了。

无论谁看见这个人眼睛都会睁大的,因为江湖中几乎已没有比他更神秘的人。

在他多姿多彩的一生中有许多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充满了神秘的传奇。

小方轻轻吐出口气,道:“想不到今天我总算见到了卜鹰。”

卫天鹏道:“我也想不到。”

小方道:“你跟他有仇?”

卫天鹏道:“没有。”

小方道:“你为什么要杀他?”

卫天鹏道:“我只不过要试试他究竟是不是卜鹰。”

小方道:“如果他是卜鹰,就绝不会死在你的箭下,如果他死了,就绝不会是卜鹰。”

卫天鹏道:“不错。”

小方道:“如果他死了,死的只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人,‘怒箭神弓斩鬼刀’纵横江湖,杀错个把人有什么关系。”

卫天鹏道:“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冷冷地接着道:“为了三十万两黄金,就算杀错三五百个人也没关系。”

小方悚然道:“三十万两黄金?哪里来的三十万两黄金?”

卫天鹏道:“我只知道黄金是从哪里来的,却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这一天是九月十六,距离铁翼惨死、黄金失劫的时候才三四天,这件惊天动地的巨案,江湖中还没有人知道。

小方道:“你是不是认为他知道?”

卫天鹏冷笑道:“卜大公子是千金之体,若不是为了三十万两黄金,怎么会到这既无醇酒,也没有美人的穷荒之地来?”第二章怒箭

小方道:“对。”

卫天鹏道:“卜大公子挥手千金,视钱财如粪土,若不是因为常常有这种外快,哪里来的这许多黄金让他挥手散去?”

小方道:“对。”他想了想,忽然又道,“只有一点不太对。”

卫天鹏道:“哪一点?”

小方道:“三十万两黄金究竟有多少,我也不知道,我从来都没有看过这么多的金子,我只知道就算有人肯把这三十万两黄金送给我,我也绝对搬不走的。”

他笑了笑,道:“你认为这位卜大公子一个人就能把三十万两黄金搬走?”

卫天鹏冷冷道:“你怎么知道他是一个人?”

卜鹰忽然说道:“我确实是为了这件事来的。”

卫天鹏的瞳孔又开始收缩。

卜鹰道:“我的开销一向很大,这点金子我正好用得着。”

卫天鹏道:“是三十万两,不是一点。”

卜鹰居然也承认:“的确不是一点。”

卫天鹏道:“所以这批黄金无论落在谁手里,要把它藏起来都很难。”

卜鹰道:“的确很难。”

卫天鹏道:“既然没法子藏起来,就绝对没法子运走。”

劫案发生的第三天早上,这地区中已侦骑密布,就算要运三百两黄金出去也不容易。

卫天鹏盯着卜鹰,冷冷道:“所以我看你不如还是把它交出来的好。”

卜鹰忽然用帽子盖住了脸,不理他了。

小方却忍不住道:“你怎能知道这批黄金在他手里?”

卫天鹏道:“护送这批黄金的人是铁翼。”

小方道:“铁胆神枪铁翼?”

卫天鹏点头,又问道:“江湖中能杀他的人有几个?”

小方道:“不多。”

卫天鹏道:“你知不知道黄金失劫,铁翼和他的铁血三十六骑都已惨死?”

小方道:“不知道。”

卫天鹏道:“这位卜大公子怎么会知道的?”

小方不说话了。

卫天鹏一只手握弓,另一只手已握住了他腰畔的刀柄。

他的刀还未出鞘,可是他的瞳孔中已经露出了比刀锋更可怕的杀机。

小方实在很想把卜鹰脸上盖着的帽子掀起来,让他看看这双眼睛。

卫天鹏刀一出手,连鬼都能斩,何况是一个脸上盖着顶帽子的人。

何况他壶中还有箭,比雷霆更威、比闪电更快的怒箭!

帽子还在脸上,刀仍在鞘。

忽然间,沙丘后传来一声凄厉的惨叫声。“石米,柯拉柯罗!”

小方当然听不懂这六个字的意思,可是他听得出呼声中充满恐惧,一种可以将人的魂魄都撕裂的恐惧。

他听到这声惨呼时,卫天鹏已箭一般蹿了出去,转过了沙丘。

他本来已经连站都站不起来,但是他一向很好奇,“好奇”也是有限几样能激动人心的力量之一,也能激发人类最原始的潜力。

他居然也跳了起来,跟着卜鹰转过沙丘。

一转过沙丘,他就立刻看到了一幕他这一生永远都忘不了的景象。

如果不是他的胃已经空了,他很可能会呕吐。

马在狂奔,人已倒下。

卫天鹏的旋风三十六把快刀,已倒下了三十四个,倒在血泊中。

他们的刀还未出鞘。

他们都是江湖中极有名的快刀手,可是他们来不及拔刀,就已惨死。

他们看来竟不像倒在人手里的,而是倒在一只猫的爪下,因为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三条仿佛是猫爪抓出来的血痕。

一个装束奇异的藏人,一张久已被风霜侵蚀得如同败革般的脸,已因恐惧而扭曲,正跪在地上,高举着双手,向天惨呼。“石米,柯拉柯罗。”

苏玛今年五十一岁,从十三四岁时,就已开始做汉人的向导,除了他的族兄马鲁外,很少有人能比他更熟悉这片大沙漠。

无情的沙漠,就像是一个荒唐的噩梦,有时虽然也会出现些美丽的幻景和令人疯狂的海市蜃楼,但是最后的终结还是死。

对他来说,死已经不能算是件可怕的事,他已见过无数死人白骨。

他从来没有如此害怕过,他怕得全身都在抽筋。

恐惧也是种会传染的疾病,就像是瘟疫,看见别人害怕,自己也会莫名其妙地害怕起来。

何况名震江湖的旋风三十六刀,竟在片刻间几乎全部惨死,这件事本身就很可怕。

小方忽然发觉自己的手脚都已冰冷,冷汗已经从鼻尖上冒了出来。

他跳起来的时候,卜鹰还躺着,脸上还盖着顶帽子,等他转过沙丘时,卜鹰已经在这里了。

卜鹰的脸上连一点表情都没有。

卜鹰身上每根血管流着的好像都不是血,是冰水。

但是小方却听见他嘴里也在喃喃自语,说的也是那魔咒般的六个字:“石米,柯拉柯罗。”

小方立刻问:“你懂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卜鹰道:“我懂。”

小方道:“你能不能告诉我?”

卜鹰道:“能。”

小方道:“石米的意思,是不是用石头做成的米?”

卜鹰道:“不是,石头不是米,石头不能做米,石头不能吃,石头如果能吃,世上就不会饿死人了。”

小方道:“可是我听见他刚才说的明明是‘石米’,你刚才也说过。”

卜鹰道:“那是藏语。”

小方道:“在藏语里石米是什么?”

卜鹰道:“是猫。”

小方道:“猫?”

卜鹰道:“猫!”

猫是种很柔顺、很常见的动物,连六七岁的小姑娘,都敢把猫抱在怀里。

猫吃鱼。

人也吃鱼,吃得比猫还多。

猫吃老鼠。

有很多人怕老鼠,却很少有人怕猫。

小方道:“猫有什么可怕?连鱼都不怕猫,鱼怕的是人——抓鱼的人。”

卜鹰道:“对。”

小方道:“只有老鼠才怕猫。”

卜鹰道:“错。”

他秃鹰般的锐眼里忽然露出种奇怪的光芒,仿佛在眺望着远方某一处充满了神、妖异而邪恶的地方。

小方仿佛也被这种神情所迷惑,竟没有再问下去。

卫天鹏还在想法子使苏玛恢复镇静,让他说出刚才的经过,但是就连藏人最喜爱的青稞酒,都无法使他平静下来。

过了很久,卜鹰才慢慢地接着道:“故老相传,在大地的边缘,有一处比天还高的山峰,山上不但有万古不化的冰雪,而且还有种比恶鬼更可怕的妖魔。”

小方道:“你说的,是不是圣母之水峰?”

卜鹰点点头,道:“在峰上的妖魔就是猫,虽然它身子已炼成人形,它的头还是猫。”

小方道:“柯拉柯罗是什么?”

卜鹰道:“是强盗,一种最凶恶的强盗,不但要劫人的钱财,还要吃人的血肉。”

他接着道:“他们大部分都是藏边深山中的‘果尔洛人’,他们的生活和语言都与别人不同,而且凶悍野蛮,比哈萨克人更残酷。”

最后他又补充道:“‘果尔洛’在梵文中还有另外一种意思。”

小方道:“什么意思?”

卜鹰道:“怪头。”

小方叹了口气,道:“猫头人身的妖魔,残酷野蛮的怪头强盗。”

他看看苏玛:“难怪这个人怕得这么厉害,现在我都有点怕了。”

卫天鹏忽然拉起苏玛一只不停在抽筋的手,把他的手指一根根扳开。

他手里紧紧握着一面小旗,上面绣着的赫然正是一个猫首人身的妖魔。

苏玛又跪下来,五体投地,向这面旗帜膜拜,嘴里念念有词,每一句话中都有同样六个字:“石米,柯拉柯罗。”

现在小方总算已明白这六个字的意思——猫盗!

现在苏玛总算镇静下来,说出了他刚才亲眼看见的事。

这三十四名旋风快刀手,就是倒在“猫盗”手里的。

他们就像是鬼魂般忽然出现,他们的身子是人,头是猫,额上长着猫耳般的角。

他们都有种妖异而邪恶的魔力,所以久经训练的快刀手们,还来不及拔刀,就已惨死在他们手里。

他们留下苏玛这条命,只因为他们要他转告一句话给卫天鹏。

——杀人劫金的都是他们,无论谁再追查这件事,必死无疑,死了后还要将他的魂魄拘在圣母之水山根下的冰雪地狱里,受万年寒风刺骨之苦,永世不得超生。

天色已渐渐暗了,天地间仿佛忽然充满了一种邪恶肃杀的寒意。

小方很想找点青稞酒喝。

旋风快刀手的身上,就算没有酒,至少总带着水,现在对他们已没有用。

可是猫盗不但夺走了他们的性命,连他们的羊皮水袋都已被劫走。

卫天鹏静静地听苏玛说完,忽然转过身,盯着卜鹰:“你相信他说的话?”

卜鹰道:“我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说谎。”

卫天鹏冷笑,道:“你相信世上真有那种猫头人身的怪物?”

卜鹰道:“你不信?”

小方忽然说道:“我也不信,可是我相信那三十万两黄金,一定是被猫盗劫走的。”

卫天鹏说道:“无论什么人只要戴上一个形式像猫头的面具,就可以自称为猫盗。”

小方道:“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无论什么人都可以在一瞬间杀死你三十四个旋风快刀手?无论什么人都可以杀死铁胆神枪和他的铁血三十六骑?”

卫天鹏不说话了。

就算这群猫盗不是妖魔,是人,一定也是些极可怕的人。

他们不但行踪飘忽,而且一定还有种诡秘而邪异的武功。

卜鹰忽然道:“我只相信一点。”

小方道:“哪一点?”

卜鹰道:“如果他们要杀一个人,绝不是件困难的事。”

卫天鹏的脸色变了。

卜鹰冷冷地看着他,道:“还有一点你也应该明白。”

卫天鹏道:“你说。”

卜鹰道:“如果我是猫盗,现在你就已是个死人。”

卫天鹏走了。

在他临走前的那片刻间,小方本来以为他会出手的。

他已经握住了他的刀,每一个指节都已因用力而发白。

他的刀法绝对可以名列天下所有刀法名家的前十位,他的斩鬼刀锋利而沉重,而且特别长,他的人也远比卜鹰高大雄壮。

卜鹰却很纤弱,除了那双秃鹰般的锐眼外,其他的部分看来都很纤弱,尤其是他的一双手,更纤弱如女子。

几乎连小方都不信他能接得住名震天下的怒箭神弓斩鬼刀。

但是卫天鹏自己的想法却不同。

所以他走了,带着他的“旋风三十六刀”中仅存的两个人走了,连一句话都不再说就走了。

卫天鹏无疑是个极谨慎的人,而且极冷酷。

他走的时候,连看都没有看一眼躺在地上的那些刀手,他们虽然是他的子弟,可是对他已没有用。

小方却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不将他们埋葬了再走?”

卫天鹏的回答就像他做别的事一样,都令人无可非议。“我已经埋葬了他们。”他说,“天葬。”

卜鹰还没有走。

他又躺了下去,躺在沙丘后的避风处,用那件宽大的白袍将全身紧紧裹住。

沙漠就像是个最多变的女人,热的时候可以使人燃烧,冷的时候却可以使人连血都结冰。

一到了晚上,这片酷热如洪炉的大沙漠就会变得奇寒彻骨,再加上那种无边无际的黑暗,在无声无息中就能扼杀天地间所有的生命。没有人愿意冒这种险。

现在天色已渐渐暗了,卜鹰显然已准备留在这里度过无情的长夜。

小方在他旁边坐下来,忽然对他笑了笑,道:“抱歉得很。”

卜鹰道:“为什么要抱歉?”

小方道:“因为明天早上你醒来时,我一定还是活着的,你若要等我死,一定还要等很久。”

他已经找到了那只曾经想食他尸体的鹰,现在他已准备吃它的尸体。

他叹息道:“现在我才知道,到了不得已的时候,一个人和一只食尸鹰就会变得没有什么不同了。”

卜鹰道:“平常的时候也没什么不同。”

小方道:“哦?”

卜鹰道:“你平常吃不吃牛肉?”

小方道:“吃。”

卜鹰道:“你吃的牛肉,也是牛的尸体。”

小方苦笑。

他只能苦笑,卜鹰说的话虽然尖锐冷酷,却令人无法反驳。

赤犬还没有倒下去。

它能支持到现在,因为小方将最后一点水给了它。因为马虽然是兽,可是马的兽性却比人少,至少它不沾血腥。

它不食尸体。

卜鹰忽然又道:“你不但有把好剑,还有匹好马。”

小方苦笑道:“只可惜我这个人却不能算是个好人。”

卜鹰道:“所以别人才会叫你要命的小方。”

小方道:“你知道?”

现在天色已经看不见他的脸色,他的声音中充满惊讶:“你怎么知道的?”

卜鹰道:“我不知道的事很少。”

小方道:“你还知道什么?”

卜鹰道:“你的确是个很要命的人,脾气怪得要命,骨头硬得要命,有时阔得要命,有时又穷得要命,有时要别人的命,有时别人也想要你的命。”

他淡淡地接着道:“现在至少就有十三个人在追踪你,要你的命。”

小方居然笑了笑,道:“只有十三个?我本来以为来得还要多些。”

卜鹰道:“其实根本用不着十三个,只要其中的两个人来了就已足够。”

小方道:“哪两个?”

卜鹰道:“搜魂手和水银。”

小方道:“水银?”

卜鹰道:“你没有听过这个人?”

小方道:“水银是个人?是个什么样的人?”

卜鹰道:“谁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甚至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我也只知道他是个杀人的人,以杀人为生。”

小方道:“这种人不止他一个。”

卜鹰道:“但是他要的价钱至少比别人贵十倍,因为他杀人从来没有失手过。”

小方道:“我希望他是个女的,是个很好看的小姑娘,如果我一定要死,能够死在一个美女手里总比较愉快些。”

卜鹰道:“他可能是个女的,可能是个很漂亮的小姑娘,也可能是个老头子、老太婆。”

小方道:“也可能是你。”

卜鹰沉默着,过了很久,才缓缓道:“也可能是我。”

风更冷,黑暗已笼罩大地,两个人静静地躺在黑暗中,互相都看不见对方的脸。又过了很久,小方忽然又笑了:“我实在不该怀疑你的。”

卜鹰道:“哦?”

小方道:“如果是你,现在我已是个死人。”

卜鹰冷冷道:“我还没有杀你,也许只因为我根本不必着急。”

小方道:“也许。”

卜鹰道:“所以你只要一有机会,就应该先下手杀了我。”

小方道:“如果你不是水银呢?”

卜鹰道:“杀错人总比被人杀错好。”

小方道:“我杀过人,可是我从来没有杀错过人。”

卜鹰道:“你杀的人都该死?”

小方道:“绝对是。”

卜鹰道:“可是我知道你至少杀错了一个人。”

小方道:“谁?”

卜鹰道:“吕天宝。”

他又道:“你明明知道他是富贵神仙的独生子,你明明知道你杀了吕天宝后,富贵神仙是绝不会放过你的,你当然也知道江湖中有多少人肯为他卖命。”

小方道:“我知道!”

卜鹰道:“你为什么要杀他?”

小方道:“因为他该杀、该死!”

卜鹰道:“可是你杀了他之后,你自己也活不久了。”

小方道:“就算我杀了他之后马上就会死,我也要杀他。”

他的声音忽然充满愤怒:“就算我会被人千刀万剐,打下十八层地狱去,我也要杀他,非杀他不可!”

卜鹰道:“只要你认为是该杀该死的人,你就会去杀他,不管他是谁都一样?”

小方道:“就算他是天王老子也一样!”

卜鹰居然也叹了口气,道:“所以现在你只有等着别人来要你的命了!”

小方道:“我一直都在等,时时刻刻都在等。”

卜鹰道:“你绝不会等得太久的。”

无边无际的黑暗,死一般的静寂,没有光,没有声音,没有生命。

小方也知道自己不会等得太久,他心里已经有了不祥的预兆。

水银是无孔不入的,绝不会错过一点机会。

水银流动时绝对没有一点声音。

你只要让一点水银流入你的皮肉里,它就会把你全身的皮都剥下来。

一个人如果叫作水银,当然有他的原因。

小方受的伤很不轻,伤口已溃烂。一只鹰的血肉,并没有使他的体力恢复,在他这种情况下,他好像只有等死。

等死实在是件很可怕的事,甚至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卜鹰忽然又在问:“你知不知道搜魂手是个什么样的人?”“我知道。”

搜魂手姓韩,叫韩章。

他并不时常在江湖中走动,但是他的名气却很大,因为他是富贵神仙供养的四大高手之一,他的独门兵刃就叫作“搜魂手”,在海内绝传已久,招式奇特毒辣,已不知搜去过多少人的魂。

卜鹰道:“但是还有件事你一定不知道。”

小方道:“什么事?”

卜鹰道:“他另外还有个名字,他的朋友都叫他这个名字。”

小方道:“叫他什么?”

卜鹰道:“瞎子。”

瞎子并不可怕。

但是小方听见这两个字,心就沉了下去。

瞎子看不见,瞎子要杀人时,用不着看见那个人,也一样可以杀了他。

瞎子在黑暗中也一样可以杀人。

没有星光,没有月色,在这种令人绝望的黑暗中,瞎子远比眼睛最锐利的人更可怕。

卜鹰道:“他并没有完全瞎,但是也跟瞎子差不多了,他的眼睛多年前受过伤,而且……”

他没有说下去,这句话就像是忽然被一把快刀割断了。

小方全身上下的汗毛在这一瞬间忽然一根根竖起。

他知道卜鹰为什么忽然闭上了嘴,因为他也听见了一种奇怪的声音,既不是脚步声,也不是呼吸声,而是另外一种声音。

一种不能用耳朵去听,耳朵也听不见的声音,一种只有用野兽般灵敏的感觉才能听见的声音。

有人来了!

想要他命的人来了。

他看不见这个人,连影子都看不见,但是他能感觉到这个人距离他已越来越近。

冰冷的大地,冰冷的沙粒,冰冷的剑。

小方已握住了他的剑。

他还是看不见这个人,连影子都看不见。

但他已感觉到一种夺人魂魄的杀气。

他忽然往卜鹰那边滚了出去。

卜鹰刚才明明是躺在那里的,距离他并不远,现在却已不在了。

但是另外一定有个人在,就在他附近,在等着要他的命。

他不敢再动,不敢再发出一点声音,他的身子仿佛在逐渐僵硬。

忽然间,他又听见了一阵急而尖锐的风声。

他十四岁时就开始闯荡江湖,就像是一条野狼般在江湖中流浪。

他挨过拳头,挨过巴掌,挨过刀,挨过剑,挨过各式各样的武器和暗器。

他听得出这种暗器破空的风声,一种极细小、极尖锐的暗器,这种暗器通常都是用机簧打出来的,而且通常都有毒。

他没有闪避,没有动。

他一动就死。“丁”的一声,暗器已经打下来,打在他身旁的沙粒上。

这个人算准他一定会闪避,一定会动的,所以暗器打的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退路,不论他往哪边闪避,只要他一动就死。

他没有动。

他听出风声不是直接往他身上打过来的,他也算准这个人出手的意向。

他并没有十成把握,这种事无论谁都绝不可能有十成把握的。

在这间不容发的一刹那,他也没法子多考虑。

但是他一定要赌一赌,用自己的性命作赌注,用自己的判断来下注。

这一注他下得好险,赢得好险。第三章瞎子

但是这场赌还没有结束,他一定还要赌下去,他的对手绝不肯放过他的。

这一手他虽然赢了,下一手就很可能会输,随时都可能会输,输的就是他的命,很可能连对手的人都没有看见,就已把命输了出去。

他本来就已准备要死的,可是这么样的死法,他死得实在不甘心。

他忽然开始咳嗽。

咳嗽当然有声音,有声音就有目标,他已将自己完全暴露给对方。

他立刻又听到了一阵风声,一阵仿佛要将他整个人撕裂的风声。

他的人却已蹿了出去,用尽他所有的潜力蹿了出去,从风声下蹿了出去。

黑暗中忽然闪起剑光。

在他咳嗽的时候,他已经抽出了他的剑,天下最锋利的七把剑之一。

剑光一闪,发出了“丁”一声,然后就是一声铁器落在地上的声音。

这一声响过,又是一片死寂。

小方也不再动,连呼吸都已停止。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冷汗从他鼻尖往下滴落。又不知过了多久,就像是永恒般那么长久,他才听到另外一种声音。

他正在等待着的声音。

一听见这种声音,他整个人就立刻虚脱,慢慢地倒了下去。

他听到的是一声极轻弱的呻吟和一阵极急促的喘息。

人只有在痛苦已达到极限,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时,才会发出这种声音来。

他知道这一战他又胜了,胜得虽然凄凉而艰苦,可是他总算胜了。

他胜过,常胜,所以他还活着。

他总认为,不管怎么样,胜利和生存,至少总比失败好,总比死好。

可是这一次他几乎连胜利的滋味都无法分辨,他整个人忽然间就已虚脱,一种因完全松弛而产生的虚脱。

四周还是一片黑暗,无边无际的黑暗,令人绝望的黑暗。

胜利和失败好像已没有什么分别,睁着眼睛和闭上眼睛更没有分别。

他的眼帘渐渐阖起,已不想再支持下去,因为生与死好像也没什么分别了。

——你不能死!

——只要还有一分生存的机会,你就绝不能放弃。

——只有懦夫才会放弃生存的机会。

小方骤然惊醒,跃起。

不知道在什么时候,黑暗中已有了光。

光明也正如黑暗一样,总是忽然而来,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但是你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相信它迟早总会来的。

他终于看见了这个人,这个一心想要他命的人。

这个人也没有死。

他还在挣扎,还在动,动得艰苦而缓慢,就像是一尾被困在沙砾中垂死的鱼。

他手里刚拿起一样东西。

小方忽然扑了过去,用尽全身力气扑了过去,因为他已看到这个人手里拿着的这样东西是个用羊皮做成的水袋。

在这里,水就是命,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小方的手已因兴奋而发抖,野兽般扑过去,用野兽般的动作夺下了水袋。

袋中的水已所剩不多,可是只要还有一滴水,也许就能使生命延续。

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多么可贵的生命,多么值得珍惜。

小方用颤抖的手拔开水袋的木塞,干裂的嘴唇感觉到水的芬芳,生命的芬芳,他准备将袋里的这点水一口口慢慢地喝下去。

他要慢慢地享受,享受水的滋润,享受生命。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这个人的眼睛。

一双充满了痛苦、绝望和哀求的眼睛,一双垂死的眼睛。

这个人受的伤比他还重,比他更需要这点水。没有水,这个人必将死得更快。

这个人虽然是来杀他的,可是在这一瞬间,他竟忘记了这一点。

因为他是人,不是野兽,也不是食尸鹰。

他忽然发现一个人和一只食尸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有分别的。

人的尊严、人的良知和同情,都是他抛不开的,他忘不了的。

他将这袋水给了这个人,这个一心想要他命的人。

虽然他也曾经想要这个人的命,但是在这一瞬间,在人性受到如此无情的考验时,他只有这么做。

他绝不能从一个垂死的人手里掠夺,不管这个人是谁都一样。

这个人居然是个女人,等她揭起蒙面的黑巾喝水时,小方发现她是个女人,极美的女人。虽然看来显得苍白而憔悴,反而更增加了她的娇弱和美丽。

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怎么会在如此可怕的大漠之夜里,独自来杀人。

她已经喝完了羊袋中的水,也正偷偷地打量着小方,眼睛里仿佛带着歉意。“我本来应该留一半给你的。”她抛下空水袋,轻轻叹息,“可惜这里面的水实在太少了。”

小方笑笑。

他只有对她笑笑,然后才忍不住问:“你是瞎子?还是水银?”“你应该看得出我不是瞎子。”

经过水的滋润后,她本来已经很美的眼睛看来更明媚。“你也不是水银?”小方追问。“我只是听说过这名字,却一直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又在叹息:“其实我本来也不知道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只知道你姓方,叫方伟。”“但是你却要杀我?”“我一直要来杀你,你死了,我才能活下去。”“为什么?”“因为水,在这种地方,没有水谁也活不了三天。”

她看看地上的空水袋:“我一定要杀了你,他们才给我水喝,否则这就是我最后一次喝水了。”

她的声音充满恐惧:“有一次我就几乎被他们活活渴死,那种滋味我死也不会忘记,这一次我就算能活着回去,只要他们知道你还没有死,就绝不会给我一滴水的。”

小方又对她笑笑。“你是不是要我让你割下我的头颅来,让你带回去换水喝?”

她居然也笑了笑,笑得温柔而凄凉:“我也是个人,不是畜生,你这么对我,我宁死也不会再害你。”

小方什么话都没有再说,也没有问她他们是谁。

他不必问。

他们当然就是富贵神仙派来追杀他的人,现在很可能就在附近。

卜鹰已走了。

这个人就像大漠中的风暴,他要来的时候,谁也挡不住;要走的时候,谁也拦不住。你永远猜不出他什么时候会来,更猜不出他什么时候会走。

可是赤犬仍在。

旭日已将升起,小方终于开口。“你不能留在这里。”他忽然说,“不管怎么样,你都要回到他们那里去!”“为什么?”“因为只要太阳一升起,附近千里之内,都会变成洪炉,你喝下的那点水,很快就会被烤干的。”“我知道,留在这里,我也是一样会被渴死,可是……”

小方打断了她的话:“可是我不想看着你死,也不想让你看着我死。”她默默地点了点头,默默地站起来,刚站起来,又倒下去。

她受的伤不轻。

小方刚才那一剑,正刺在她的胸膛上,距离她心脏最多只有两寸。

现在她已寸步难行,连站都站不起来,怎么能回得去?

小方忽然又道:“我有个朋友可以送你回去。”

她没有看见他的朋友。“这里好像只有你一个人。”“朋友不一定是人,我知道有很多人都不是朋友。”

他走过去,轻抚赤犬的柔鬃:“我也见过很多有你把他当作朋友的人,都不是人。”“你的朋友就是这匹马?”她显得很惊异,“你把一匹马当作朋友?”

小方笑了笑:“我为什么不能把一匹马当作朋友?”

他的笑容微带苦涩:“我浪迹天涯,无亲无故,只有它始终跟着我,生死与共,至死不弃,这样的朋友你有几个?”

她垂下了头,过了很久,才轻轻地问:“现在你为什么跟它分手?要它送我回去?”“因为我也不想要它陪我死。”

他轻拍赤犬:“它是匹好马,他们绝不会让它死的,你是个很好看的女人,他们也不会真的把你渴死,我让它送你回去,才是你们唯一的生路。”

她抬起头,凝视着他,又过了很久,才轻轻地问:“你有没有替你自己想过?你为什么不想你自己要怎么样才能活得下去?”

小方只对她笑笑。

有些问题是不能回答,也不必回答的。

她忍不住长长叹息,说出了她对他的想法:“你真是个怪人,怪得要命。”“我本来就是。”

太阳已升起。

大地无情,又变为洪炉,所有的生命都已被燃烧,燃烧的终极就是灭亡,就是死。

小方已倒了下去。

赤犬也走了,背负着那个被迫来杀人的女人走了,也许它并不想跟小方分手,可是它不能违抗他,它毕竟不过是一匹马而已。

附近已看不见别的生命,小方倒在火热的沙砾上,勉强支持着,不让眼睛闭上。

可是大地苍穹在他眼中看来,仿佛都已变成了一团火焰。

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是真的要死了,因为他已看见了一种只有垂死者才能看得见的幻象。他忽然看见了一行仪从丰都来的轿马,出现在金黄色的阳光下。

每个人身上都仿佛闪着黄金般的光芒,手里都拿着黄金色的水袋,袋中盛满了蜜汁般的甜水和美酒。

如果这不是他的幻觉,不是苍天用来安抚一个垂死者的幻觉,就一定是阴冥中派来迎接他的使者。

他的眼睛终于闭了起来,他已死得问心无愧。

这一天已经是九月十七。

小方醒来时,立刻就确定了两件事。

他还没有死。

他是完全赤裸的。

赤裸裸地躺在一张铺着豹皮的软榻上,这张软榻摆在一个巨大而华丽的帐篷角落里,旁边的木几上有个金盆,盆中盛满了比黄金更珍贵的水。

一个身材极苗条、穿着汉人装束、脸上蒙着纱巾的女人,正在用一块极柔软的丝巾,蘸着金盆里的水,擦洗他的身子。

她的手纤长柔美,她的动作轻柔而仔细,就像是收藏家在擦洗一件刚出土的古玉,从他的眉、眼、脸、唇,一直擦到他的脚趾,甚至把他指甲的尘垢都擦洗得干干净净。

一个人经历了无数灾难,出生入死后,忽然发觉自己置身在这么样一种情况下,他的感觉是惊奇,还是欢喜?

小方的第一种感觉,却好像犯了罪。

在沙漠中,居然有人用比黄金更珍贵的水替他洗涤,这已不仅是奢侈,简直是罪恶。

——这里的主人是谁?是谁救了他?

他想问。

可是他全身仍然软弱无力,喉咙仍然干渴欲裂,嘴里仍然苦涩,连舌头都似将裂开。

这个陌生的蒙面女子虽然用清水擦遍了他全身,却没有给他一滴水喝。

所以他的第二种感觉也不是惊喜,而是愤怒。

但是他的怒气并没有发作,因为他又忽然发现这帐篷里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人,另外还有个人正静静地站在对面的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他。

一个有自尊的男人,在别人的注视下,完全赤裸着,像婴儿般被一个陌生的女人洗擦。

这是什么滋味,有谁能受得了?

现在这女人居然开始在擦洗他身上最敏感的部分,如果他不是太累、太渴、太饿,他的情欲很可能已经被挑引起来。

那种情况更让人受不了。

小方用力推开这女人的手,挣扎着坐起来,想去喝金盆里的水。

他一定要先喝点水,喝了水才有体力,就算还有别人在这盆水里洗过脚,他也要喝下去。

可惜这女人的动作远比他快得多,忽然捧起了这盆水,吃吃地笑着,钻出了帐篷。

小方竟没有力量追出去,也没法子追出去。他还是完全赤裸的,对面那个陌生的男人还在看着他。

现在他才看清这个人。

以前他从未见过这样的人,以后恐怕也永远不会再见到。

对面那个角落里,有张很宽大、很舒服的交椅,这个人就站在椅子前面,却一直都没有坐下去。

第一眼看过去,他站在那里的样子跟别人也没什么不同。

可是你如果再多看几眼,就会发现他站立的姿势跟任何人都不同。

究竟有什么不同,谁也说不出。

他明明站在那里,却让人很难发现他的存在,因为他这个人好像已经跟他身后的椅子、头顶的帐篷、脚下的大地融为一体。

不管他站在什么地方,好像都可以跟那里的事物完全配合。

第一眼看过去,他是绝对静止的,手足四肢,身体毛发,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没有动,甚至连心跳都仿佛已停止。

可是你如果再多看几眼,就会发现他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仿佛在动,一直不停地动,如果你一拳打过去,不管你要打他身上什么地方,都可能立刻会受到极可怕的反击。

他的脸上却绝对没有任何表情。

他明明是在看你,眼睛也绝对没有任何表情,就好像什么东西都没有看见一样。

他掌中有剑,一柄很狭、很长、很轻的乌鞘剑。

他的剑仍在鞘里。

可是你只要一眼看过去,就会感觉到一种逼人的剑气。他手上那柄还没有出鞘的剑,仿佛已经在你的眉睫咽喉间。

小方实在不想再去多看这个人,却又偏偏忍不住要去看。这个人完全没有反应。

他在看别人的时候,好像完全没有感觉;别人去看他的时候,他也好像完全不知道。

天上地下的万事万物,他好像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别人对他的看法,他更不在乎。

因为他关心的只有一件事——

他的剑。

小方忽然发觉自己手心湿了。

只有在势难两存的生死搏杀之前,他的手心才会发湿。

现在他只不过看了这个人几眼,这个人既没有动,对他也没有敌意,他怎么会有这种反应?

难道他们天生就是对头?迟早总要有一个人死在对方手里?

这种事当然最好不要发生,他们之间并没有恩怨,更没有仇恨,为什么一定要成为仇敌?

奇怪的是,小方心里却似乎已有了种不祥的预兆,仿佛已看见他们之间有个人倒了下去,倒在对方的剑下,倒在自己的血泊中。

他看不见倒下去的这个人是谁。

银铃般的笑声又响起。

那个蒙面的女人又从帐篷外钻了进来,手里还捧着那个金盆。

她的笑声清越甜美,不但显出她自己的欢悦,也可以令别人愉快。

小方却十分不愉快,也想不通她为什么会笑得如此愉快。

他忍不住问:“你能不能给我喝点水?”“不能,”她带着笑摇头道,“这盆水已经脏了,不能喝。”“脏水也是水,只要是水,就能解渴。”“我还是不能给你喝。”“为什么?”“因为这盆水本来就不是给你喝的。”

她还在笑:“你应该知道在沙漠里水有多珍贵,这是我的水,我为什么要给你喝?”“你宁可用这盆水替我洗澡,却不肯给我喝?”“那完全是两回事。”

为什么是两回事?

小方完全不懂,她的话实在让人很难听得懂。

幸好她已经在解释。“我替你洗澡,是我的享受。”“你的享受?什么享受?”小方更不懂。“你是个身材很好的年轻男人,从头到脚都发育得很好,替你洗澡,我觉得很愉快,如果让你喝下去,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她笑得更甜:“现在你是不是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

小方也想对她笑笑,却笑不出。

现在他虽然已经听懂了她的话,却不懂她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来的。

这简直不像人话。

她自己却好像觉得很有道理:“这是我的水,随便我高兴怎么用它,都跟你完全没有关系,如果你要喝水,就得自己去想法子。”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就弯弯地眯了起来,像一钩新月,又像是个鱼钩,只不过无论谁都能看得出她想钓的不是鱼,而是人。“如果你想不出法子来,我倒可以指点你一条明路。”

这是句人话。

小方立刻问:“我用什么法子才能找到水,到哪里去找?”

她忽然伸出一只秀白的手,向小方背后指了指:“你只要回过头就知道了!”

小方回过了头。

不知道是在什么时候,已经有个人从后面走入了帐篷。

平时就算有只猫溜进来,也一定早已被他发觉,可是他太累、太渴、太想喝水,只等到他回过头,才看见这个人。

他看见的是卫天鹏。

卫天鹏身材高大,态度严肃,气势沉猛,十分讲究衣着,脸上终年难得露出笑容,一双凛凛有威的眼睛里,充满了百折不挠的决心。

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他都能保持别人对他的尊敬。

他做的事通常也都值得别人尊敬。

今年他五十三岁。二十一岁时,他就已是关中最大一家镖局的总镖头,这三十年来,始终一帆风顺,从未遇到过太大的挫折。

直到昨天他才遇到。

黄金失劫,他也有责任。他的亲信弟子,忽然全都惨死。

但是现在他看来仍然同样威严尊贵,那种可怕的打击,竟未能让他有丝毫改变。

小方用软榻上的豹皮围住了腰,才抬起头面对卫天鹏。“想不到是你救了我。”“我没有救你。”卫天鹏道,“谁也救不了你,只有你自己才能救自己。”

他说话一向简短直接:“你杀了富贵神仙的独生子,本来一定是要为他偿命的。”“现在呢?”“现在你应该已经死在沙漠中,死在她的手里。”

他说的“她”,竟是那个蒙面的女人。

卫天鹏居然又问:“你知道她是什么人?”“我知道。”小方居然笑了笑,“她一定认为我已认不出她了,因为今天早上我看见她的时候,她还是个快要死了的可怜女人,被人逼着去杀我,反而中了我一剑,水袋里又只剩下两口水。”

他叹了口气:“因为她也知道未必能杀得死我,所以早就留好退路,水袋里的水当然不能带得太多,免得被我抢走,样子一定要装得十分可怜,才能打动我。”

她一直在听,一直在笑,笑得当然比刚才更愉快:“那时你就不该相信我的,只可惜你的心太软了。”

卫天鹏忽又开口:“可是她的心却绝不软,‘水银’杀人时,心绝不会软,手也绝不会软。”

这个女人就是水银,无孔不入的水银!

小方居然好像并不觉得意外。

卫天鹏又问:“你知不知道她为什么还没有杀你?”

小方摇头。

卫天鹏道:“因为吕天宝已经死了,那三十万两黄金却仍在。”

吕天宝跟那批黄金有什么关系?“只有一点关系。”

卫天鹏道:“那批黄金也是富贵神仙吕三爷的。”

水银道:“无论谁死了之后,都只不过是个死人而已,在吕三爷眼中看来,一个死人当然比不上三十万两黄金。”她吃吃地笑着,“否则他怎么会发财?”

卫天鹏道:“所以你只要帮我找出那三十万两黄金的下落,我保证他绝不会再找你复仇。”

小方道:“听起来这倒是个很好的交易。”

水银道:“本来就是的。”

小方道:“你们一直怀疑黄金是被卜鹰劫走的,我正好认得他,正好可以去替你们调查这件事。”

水银道:“你实在不笨。”

卫天鹏道:“只要你肯答应,不管你需要什么,我们都可以供给你。”

小方道:“我怎么知道卜鹰的人到哪里去了?”

卫天鹏道:“我们可以帮你找到他。”

小方沉吟着,缓缓道:“卜鹰并没有把我当朋友,替保镖的人去抓强盗,也不算丢人。”

卫天鹏道:“不错。”

小方道:“我若不答应,你们就算不杀我,我也会被活活地渴死。”

水银叹了口气,道:“那种滋味可真是不好受。”

小方道:“所以我好像已经非答应你们不可了。”

水银柔声道:“你确实已经没有别的路可走。”

小方也叹了口气,道:“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

水银道:“所以你已经答应了。”

小方道:“还没有。”

水银道:“你还在考虑什么?”第四章生死之间

小方道:“我什么都没有考虑。”

卫天鹏道:“你究竟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小方道:“不答应。”

他的回答直接而简单,简单得要命。

卫天鹏的脸色没有变,可是眼角的肌肉已抽紧,瞳孔已收缩。

水银眼睛里却露出种复杂而奇怪的表情,仿佛觉得很惊讶,又仿佛觉得很欣赏、很有趣。

她问小方:“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不答应?”

小方居然又笑了笑:“因为我不高兴。”

这理由非但不够好,根本就不能成为理由。真正的理由是什么,小方不想说出来,他做事一向有他的原则,别人一向很难了解,他也不想别人了解。

无论做什么事,他觉得只要能让自己问心无愧就已足够。

水银轻轻叹了口气,道:“卫天鹏是不会杀你的,他从不勉强别人做任何事。”

小方微笑,道:“这是种好习惯,想不到他居然有这种好习惯。”

水银道:“我也不会杀你,因为我已经答应过你,绝不再害你。”

她也对小方笑了笑:“守信也是种好习惯,你一定也想不到我会有这种好习惯?”

小方承认:“女人能有这种好习惯的确不多。”

水银道:“我们只不过想把你送回去,让你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等死。”

等死比死更痛苦,更难忍受。

可是小方不在乎。“我本来就在等死,再去等等也没什么关系。”“所以你还是不答应?”“是的。”

他的回答还是如此简单,简单得要命。

帐篷外又刮起风,吹起满天黄沙,白昼很快就将过去,黑暗很快就将带着死亡来临。

在这片无情的大地上,生命的价值本就已变得十分渺小,能活下去固然要活下去,不能活下去死又何妨?

小方又躺了下去,好像已经准备让他们送回风沙中去等死。

就在他刚想闭上眼睛时,忽然听见一个人用奇特而生冷的声音问他:“你真的不怕死?”

他用不着张开眼睛看,就已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这个人一直静静地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他,目光从未移动过片刻,眼睛里却绝对没有任何表情。

这个人在看着小方时,就好像一只猫在看着一只已经落入了蛛网的昆虫。

他们本就是不同类的。

生命如此卑贱,生死间的挣扎当然也变得十分愚蠢可笑。

他当然不会动心。

但是现在他却忽然问小方:“你真的不怕死?”这是不是因为他从未见过真不怕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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