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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4 20: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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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查德·马特森

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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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传奇

我是传奇试读:

我是传奇

作者:理查德·马特森排版:辛萌哒出版社: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04-01ISBN:9787532745050本书由上海译文出版社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我是传奇第一部:一九七六年一月第一章

每逢阴天,罗伯特·内维尔老是算不准什么时候会天黑,有时候,他还来不及回到家,“它们”就已经出来了。

要是他肯多用点脑袋去分析,或许就能够大略算得出来,“它们”什么时候会来。只是,这大半辈子他还是改不了那个习惯,老是看天色来判断什么时候会天黑。只可惜一到阴天,这一套就不管用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每到阴天,他就会只在住家附近活动,不敢跑太远。

午后的天色一片阴沉灰暗,他沿着自家屋外绕了好几圈,一根烟叼在嘴角一抖一抖的,一缕细细的烟丝在肩头盘旋袅绕。他仔细检查每一扇窗户,看看钉在上面的木板有没有哪一片被扯松了。通常在一阵猛烈攻击之后,木板都会裂开,要不然就是被撬开了一角,如此一来,他就得换上新的木板。他痛恨这种差事。没想到,今天居然只有一片木板松掉了。他心里想,这真是太神奇了,不是吗?

接着,他到后院去检查温室和水槽。有时候,它们会把支撑水槽的架子扯得摇摇晃晃,或是把接雨水用的圆盘漏斗扯弯,甚至整个扯掉。他在温室四周筑了一道高高的篱笆,并且在上空搭了一面防护网。每当它们从外面丢石头进来的时候,偶尔会有几颗石头变成漏网之鱼,穿过网孔砸中温室的玻璃。这样一来,他就又得换玻璃了。

没想到,今天不但水槽没有被扯烂,连温室的玻璃也奇迹似的一片都没破。

他走回屋子里去拿铁锤和铁钉。一个月前,他在前门上装了一面镜子,过没多久,镜子就已经满是裂痕。此刻,他推开门的时候,看到龟裂的镜面上反射着自己歪歪扭扭的身影。过不了几天,那些背后贴着银纸的玻璃就会开始一片片掉落。他心里想,管他的,随它们去掉吧,这是他最后一次在门上挂他妈的镜子了,根本没个屁用。接下来,他会在门上挂大蒜。大蒜永远最管用。

客厅里静悄悄的,一片昏暗。他慢慢越过客厅,然后向左转,走过那条短短的走廊,然后再向左转,走进自己的房间。

他的房间曾经是一个布置得温馨舒适的小天地,只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如今,这个房间已经变成一个纯粹睡觉休息的地方了。由于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和一座梳妆台,占据的空间很有限,整个房间看起来空荡荡的,于是内维尔就把一大堆工具都搬来放在房间的另一头,堆得琳琅满目,看起来简直像一间工作坊。

墙边摆了一条实心木工作台,几乎有整面墙那么长,上面摆着一台沉重的带锯机,一座木头车床,一座磨砂轮机,一座固定夹台。墙壁上钉满了乱七八糟的挂钩和架子,上面摆满了罗伯特·内维尔平常用的工具。

他从板凳上拿了一把铁锤,然后再从一个乱七八糟的箱子里挑了几根铁钉,接着就走到屋外去,把木板紧紧钉在百叶窗上。后来,他顺手把那几根用剩的铁钉丢到隔壁的废墟里。

他在前院的草坪上站了好一会儿,眼睛扫视着长长的西马隆街,沿着街头看到街尾。街道上一片死寂。他身材高大,今年三十六岁,有英国人和德国人的血统。他的长相看起来并不怎么显眼,不过他的嘴巴很宽,乍看之下会给人一种刚毅果决的感觉。此外,他那双湛蓝的眼睛显得炯炯有神。此刻,他正环顾左右,看看左邻右舍烧得焦黑的断垣残壁。就是他放火烧掉了隔壁两边的房子,免得“它们”从那里爬上去跳到他家的屋顶上。

过了一会儿,他缓缓地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就走进屋子里。他把铁锤丢在客厅的沙发上,然后又点了一根烟,喝了一杯酒。每天早上十点钟左右这个时间,他都会喝上一杯。

接着,他心不甘情不愿地走进厨房,把堆积了五天的垃圾倒进水槽的绞碎机。其实他心里明白,他应该还要把纸盘子和餐具烧掉,把家具上的灰尘拍一拍,清洗水槽、洗脸槽和马桶,然后再换上干净的床单和枕头套。只可惜他根本提不起劲。

何必那么麻烦呢?他是个大男人,现在又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所以对他来说,这些杂七杂八的家务事根本毫无意义。

快中午的时候,罗伯特·内维尔在温室里采了一整篮的蒜头。

蒜头的数量如此惊人,起初他闻到那股气味的时候,差一点就吐出来。有好一会儿,他一直觉得反胃。现在,那股气味弥漫了整间屋子,连衣服上也是。有时候他甚至觉得那股味道已经渗进他体内。他先前几乎完全没有注意到。

采够了蒜头之后,他走回屋子里,把蒜头倒在水槽的风干板上。他打开墙上的电灯开关,电灯闪了几下,然后才整个亮起来。他咬牙切齿,很厌恶地嗤了一声。发电机又在找麻烦了。这样一来,他又得去把那本使用手册翻出来,检查发电机的线路。如果修理起来实在太麻烦,他就只好再搬一台新的发电机出来用。

他怒气冲冲地把一条高脚凳扯到水槽旁边,拿了一把刀,嘴里咕哝着,坐下来,一副筋疲力尽的样子。

首先,他把一整球的蒜头剥开,变成镰刀状的一小瓣一小瓣外皮坚韧的粉红色蒜瓣,然后再把每一片蒜瓣切成两半,露出汁液饱满的蒜头心。刹那间,空气中立刻弥漫着辛辣刺鼻的麝香味。后来,他实在受不了了,赶快把冷气机打开。空调开始吸气,那股浓浓的辛辣味总算渐渐变淡了。

接着,他伸手到墙壁的架子上拿了一把碎冰锥,开始在每一瓣切开的蒜头上钻洞,然后用线串起来,变成一串项链。他总共做了二十五串蒜头项链。

起初他把这些蒜头串挂在窗户上,只不过,“它们”可不笨。“它们”站得远远的,拿石头丢窗户,后来,玻璃破光了,他被逼得没办法,只好拿一些碎夹板把窗户封起来。后来有一天,连碎夹板也不管用了,他只好把夹板拆掉,钉上一片片完整的硬木板。这样一来,屋子里变得不见天日,从早到晚一片漆黑,有如阴森森的墓穴。不过,再怎么样也比窗户被砸破强多了。每次石头砸破窗户飞进房间的时候,碎玻璃总是四散飞溅,宛如狂风暴雨。接着,他又打开了另外两部冷气机。三部冷气同时运转的威力果然发挥了作用,室内的味道比较没有那么难闻了。当一个人被逼到没办法的时候,什么事都有办法忍受的。

蒜头全部串好之后,他拿到外面去,钉在窗户的木板上,并且把旧的蒜头串拿下来。旧蒜头的味道已经差不多都散掉了,失去功效了。

他每隔两个礼拜就要换一次蒜头串。除非他能够找到更有效的武器,否则蒜头就是他的第一道防线。

防线?他常常在想,他在保护什么?

整个下午他都在忙着做尖木棍。

他用车床把粗木桩削成圆木棍,用带锯机切成大约二十三公分长,然后把棍头压在高速旋转的磨砂轮上,磨到像剑一样尖。

那是一种枯燥乏味的工作,令人厌倦。空气中飘散着木屑粉尘,有一股木头磨到发烫的味道,粉屑沾满了他的皮肤,渗进毛细孔中,并且吸到肺里,害他一直咳嗽。

只不过,尖木棍制作的速度似乎永远赶不上消耗的速度。无论他做了多少根木棍,总是转眼间就消耗殆尽。而且,圆木桩也已经越来越难找了,到后来,他只好找四方形的木条来代替,千辛万苦地用车床削成圆形。这可真是好玩,不是吗?他越想越火大。

这种情况令他十分沮丧,逼得他下定决心一定要想出一个更好的办法来对付“它们”。只不过,“它们”从来不让他有机会停下来喘口气,好好思考。在这种情况下,他怎么可能想得出办法呢?

房间里的音响正在播放唱片,喇叭传出阵阵音乐声——那是贝多芬的交响曲,第三号、第七号,还有第九号。他一边操作车床,一边听着音乐。他暗自庆幸,还好小时候妈妈就教会他欣赏这种音乐。漫长的时间仿佛巨大骇人的空洞,音乐可以填补这种空洞,舒缓漫长时间的煎熬。

四点过后,他眼睛就开始不时瞄瞄墙上的时钟。他闷不吭声地干活,紧抿着嘴唇,嘴角还是叼着一根烟,眼睛盯着车床的刀刃,看着刀刃把木屑削得满天飞,扬起漫天的粉尘,飘落到地板上。

四点十五分。四点三十分。接着,再过十五分钟就五点了。

再过一个钟头“它们”就要来了。等到天一黑,那些恶心的混球又会开始包围他的房子了。

他站在巨大的冰箱前面,犹豫了半天,打不定主意晚餐要吃什么。他一脸疲惫地浏览着冰箱里的东西,有一堆堆的肉,有冷冻蔬菜,有面包和酥皮点心,还有水果和冰淇淋。

最后他终于决定拿了两块羊排,一些四季豆,还有一小盒柳橙果冻。他把那盒果冻从冷冻库用力扯下来,然后用手肘去顶冰箱的门,把冰箱门关上。

另外一个房间里堆满了罐头,已经快堆到天花板那么高了。罐头堆得参差不齐,像山岭一样高低起伏。他走到罐头堆旁边,拿了一罐蕃茄汁,然后就走出去了。那个房间原先是凯西住的,如今已经变成堆食物的仓库,用来供奉他的五脏庙。

他慢慢走过客厅,一边走一边看着后面墙上的壁画。画中的景象是一片碧蓝的大海,海上巍然矗立着一道悬崖,汹涌的海浪冲击着黝黑的岩石,激起漫天的浪花。天空如紫晶般清朗蔚蓝,成群的白色海鸥迎风翱翔,有一棵树孤零零地挂在右边的崖壁上,在蔚蓝天空的衬托下,纠结扭曲的黑色树枝看起来格外突兀。

内维尔走到厨房,把手上抱的那堆食物丢到桌上,眼睛瞄向时钟。再过二十分钟就六点了。时候快到了。

他在一个小锅子里倒了一点水,然后哐啷一声把锅子放到炉口上。接着,他把羊排解冻,放进烤箱里。这时候水已经滚了,他把冰冻的四季豆丢进锅子里,然后盖上锅盖,心里想,说不定就是这个电炉把发电机的电力榨干的。

他走到餐桌旁边,切了两片面包,倒了一杯蕃茄汁,然后坐下来看看时钟。钟面上的红色秒针正缓缓地绕着圈子。那些混球大概快来了。

他喝掉了蕃茄汁,然后走到大门口,打开门走到外面的门廊上。他一步步走下门廊,走过草坪,走到路边的人行道。

天色越来越暗,外面也越来越冷了。他左顾右盼,看看西马隆街的两头。一阵冷风迎面吹来,吹乱了他的一头金发。每到这种阴天,问题就来了。你永远猜不透“它们”什么时候会出现。

呃,不管怎么说,“它们”毕竟还不至于像要命的沙尘暴那么可怕。他打了个哆嗦,回头走过草坪,走回屋子里,把门锁起来,拉上门闩,把那根又粗又重的挡门杆架起来。接着,他走回厨房,把烤箱里的羊排翻个面,把煮四季豆的电炉关掉。

他正要把食物倒进盘子里的时候,动作忽然停住了,眼睛飞快地看向时钟。“它们”来了,今天的时间是六点二十五分。本·柯特曼已经在门外大叫了。“滚出来吧,内维尔!”

罗伯特·内维尔坐下来,叹了口气,开始吃他的晚餐。

他坐在客厅里,试着想看看书。他在吧台那边用威士忌加汽水调了一杯酒,然后手上端着冷冰冰的杯子,边喝边看书。他看的是一本生理学教科书。隔着走廊的门,他可以听得到里面的喇叭在播放勋伯格的音乐,音乐很大声。

只不过,音乐好像还不够大声。他还是听得到它们在外面的声音,听得到它们喃喃嘀咕,听得到它们走来走去,听得到它们叫喊咆哮,听得到它们互相打斗。他偶尔会听到砰的一声闷响,那是它们用砖头或石头在砸房子。有时候他会听到狗吠。

它们到这里来,都是为了同一个目的。

罗伯特·内维尔闭上眼睛,闭了一会儿,紧抿着嘴唇。后来他睁开眼睛,又点了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

他真希望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把房子隔音。就是因为他根本躲不过这种疲劳轰炸,他才会觉得日子这么难过。尽管已经整整五个月了,一听到它们的声音,他还是浑身不自在。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他就再也没有亲眼看到它们了。起初,他在前面的窗户上钻了一小洞,偷看它们的动静,可是后来那个女人发现他在偷看,就开始做出一些充满诱惑的动作,想把他从房子里引诱出来。他不想再看到那种东西。

他把书本放下来,低头看着地毯发愣,听着音响的喇叭播放出勋伯格的《升华之夜》。他本来可以拿个塞子把耳朵塞住,把它们的声音挡住,可是这样一来,他就连音乐也听不到了。他不喜欢那种感觉,不喜欢自己仿佛被逼得走投无路,像乌龟一样缩进壳里。

他再次闭上眼睛,心里想,害他日子难过的,就是那些女人。每到夜里,那些女人就会摆出各种淫荡撩人的姿态,仿佛成人玩偶一样。她们大概认为他可能会看到,然后就会走出来。

他浑身打了个冷颤。每天晚上都是一样的戏码。一开始,他会看看书,听听音乐,接着,他就会开始想要把房子隔音,再接着就会想到那些女人。

潜藏在他体内那股莫名的燥热又开始蠢蠢欲动了。他紧咬着嘴唇,咬到嘴唇都泛白了。他很清楚那股燥热意味着什么。那种感觉是他很熟悉的。他发现自己根本没办法压抑那股火热的欲望,忍不住火冒三丈。那股欲望越来越炽热,到后来他根本连坐都坐不住了。他站起来,绕着客厅走来走去,双手垂在身旁,拳头捏得紧紧的,捏得指关节都泛青了。也许他应该把电影放映机拿出来,看看电影,或是吃点东西,或是喝个烂醉如泥,或是把音响的音量开到最大,大到足以把耳膜震破。接下来可能会越来越难熬,他得想想办法了。

这时候,他突然感到腹部的肌肉一阵紧缩,仿佛一团被扭得越来越紧的线圈一样。他又把书拿起来,试着继续往下读。他千辛万苦地慢慢念出书上的每一个字。

然而,过没一会儿,他又把书放到大腿上了。他看看对面墙边的书架。就算把那些书上全部的知识加起来,也无法浇熄他体内的那团热火。那累积了千百年的无数文字,也无法平息他肉体的渴望。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渴望,一种不需要经过大脑的本能冲动。

他明白这种渴望是压抑不了的,因此心里十分懊恼。对男人来说,这实在是一种羞辱。没错,这是一种本能的冲动,只不过,如今再也没有纾解的管道了。现在,他被它们逼得只能孤家寡人过日子,所以说,他必须想办法熬下去。他问自己,你不是有脑袋吗?既然如此,那就好好用你的脑袋吧!

他伸出手去调整音响,把音量开得更大,然后强迫自己读了一整页的书,完全没有停。书的内容正好提到血球如何被迫穿越薄膜,提到苍白的淋巴液如何经由淋巴管输送体内的废弃物,而淋巴结如何阻断淋巴管。书中也提到淋巴球和噬菌细胞。“……清空,然后在左肩区域靠近胸部的地方并入血液循环系统的大静脉。”

看到这里,他砰的一声把书阖上。

它们为什么不肯放过他呢?难道它们认为他一个人的血够它们全体享用吗?它们真的笨到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它们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来?已经过了五个月了,你一定以为它们早晚会放弃的,早晚会到别的地方去寻找别的猎物。

他走到吧台前面,又调了一杯酒,然后走回椅子那边。这时候,他听到有石头滚过屋顶,咚的一声掉在屋子旁边的灌木丛。在一阵嘈杂声中,他同时听到本·柯特曼的喊叫声。就像平常一样,它喊来喊去永远都是那一句。“滚出来吧,内维尔!”

他喝了一大口又苦又辣的酒,心里想,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收拾那个混球。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拿一根大木棍,对准那个混球他妈的胸口刺进去。我一定会特别为他量身打造,做一根特大号三十公分长的,上面再绑一条缎带。混球。

就等明天。明天他一定会想办法把房子隔音。他又握紧拳头,握到指节都泛青了。他真受不了自己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些女人。假如可以不要听到她们的声音,也许他就不会再想她们了。明天。就等明天。

音乐停了。他把一整叠的唱片从老式电唱机的转盘上拿起来,塞进封套里。音乐一停,外面的声音就听得更清楚了。旁边还有一堆准备要听的唱片,他拿起伸手可及的第一张,放到转盘上,把音量钮转到最大。

刹那间,震耳欲聋的音乐弥漫了整个房间。那是罗杰·莱尔的“瘟疫的年代”,嘎嘎吱吱的小提琴声仿佛要刺穿耳膜,叮叮咚咚的定音鼓仿佛心脏垂死的搏动,长笛平平板板的旋律听起来阴森诡异。

刹那间,他心头燃起一阵狂怒,猛然扯掉转盘上的唱片,往右膝盖上一砸。他老早就想砸烂这张唱片了。他撑着僵硬的双腿走到厨房,把破碎的唱片丢进垃圾桶。然后,他站在黑漆漆的厨房里,紧闭双眼,咬紧牙关,双手捂着耳朵。放过我吧,放过我吧,放过我吧!

没有用的,一到晚上,你是不可能跟它们斗的。你根本连想都不必想,一到夜晚就是它们的天下了。此刻,他发觉自己的举动实在蠢得可以,竟然想跟它们斗。他心里想,要不要放一部电影来看看呢?不要,他根本不想把电影放映机拿出来。他要上床去,拿塞子把耳朵塞住。到头来,每天晚上最后的结局总是如此。

他不让自己有时间胡思乱想,飞快地走到房间,脱掉衣服,换上睡裤,然后走进浴室。他从来不穿睡衣。当年大战期间在巴拿马服役的时候,他就已经养成了不穿睡衣的习惯。

他一边洗脸,一边看着镜子。镜中的自己,胸膛宽阔,乳头四周和胸口中央长满了拳曲浓密的黑毛。他看着自己的胸口。胸口文了一个十字架,文得很花哨。那是当年在巴拿马当兵的时候,喝醉了酒糊里糊涂文上去的。他心里想,当年竟然会蠢到干这种傻事。嗯,也许这个十字架曾经救过他的命。

他很仔细地刷牙,然后用牙线把牙缝清干净。他必须设法好好照顾自己的牙齿,因为,以目前的状况,牙痛的时候可是找不到牙医救命的。他只能自力救济。他心里想,有些东西坏掉没有关系,但身体绝对不能出问题。接着他又想,既然如此,你是不是应该停止把酒精灌进肚子里了?然后他又想,能不能麻烦你闭嘴?

接下来,他在屋子里绕了一圈,把所有的灯关掉。到客厅的时候,他站在那边,站了好一会儿,看着那幅壁画,努力想像那是一片真正的大海。只可惜,每到夜里,整间屋子四面八方总是传来砰砰的撞击声,嘎吱嘎吱刮东西的声音,咆哮嗥叫哀嚎的声音。他被那些声音团团围住,又如何能够沉浸在那美好的想像里呢?

他关掉客厅的灯,然后走回房间。

当他看到满床都是锯屑的时候,很嫌恶地嗤了一声。他猛拍床铺,把锯屑拍掉,心里想,最好在房间中央加一片隔板,把床铺和工作室隔开。这个最好如何如何,那个最好如何如何,他一肚子不高兴地想着。要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可是,他还是没办法解决真正的问题。

他把耳塞塞进耳朵里,那一刹那,周遭的世界立刻陷入一片寂静。他关掉电灯,然后钻进被窝。他看看夜光闹钟,时间才不过十点多。他心里想,也罢,那就早点睡吧,这样的话,明天就可以早一点起来干活。

他就这么躺在床上,置身在一片黑暗中。他深呼吸了几下,希望自己能够赶快睡着。只可惜,尽管已经听不到外面声音了,对他来说还是一样没什么实质帮助。它们的影像依然在他的脑海中萦绕。他仿佛看得到那些脸色惨白的家伙在屋外绕来绕去,不屈不挠地想尽办法找找看有没有漏洞,可以冲进屋子里抓住他。也许有几个家伙像狗一样蜷伏在地上,炯炯发亮的眼睛死盯着房子,牙齿磨得嘎吱嘎吱响,一直磨,一直磨。

还有那些女人……

他又开始在想她们了。一定要这样吗?他诅咒了一声,猛然扭转上半身,把脸埋进热烘烘的枕头里。他躺在床上,喘着气,在被窝里翻来覆去。赶快天亮吧,他心里呐喊着。他每天晚上都是这么呐喊着。老天慈悲,赶快天亮吧。

他梦见了弗吉尼亚。睡梦中,他哭喊着她的名字,十指宛如爪子一般疯狂地猛抓床单。第二章

早上五点三十分,闹钟响了。在晨曦的微光中,罗伯特·内维尔感觉自己的手臂有点麻麻的。他伸手把闹钟的铃声按掉。

他伸手去拿那包烟,点了一根,然后从床上坐起来。过了一会儿,他下了床,走进昏暗的客厅,打开大门上的监视窗。

一尊尊的黑影站在外面的草坪上,静悄悄的,仿佛正在执勤的卫兵。就在他看着它们的时候,有几个黑影已经开始要走开了。它们低声咕哝着,互相抱怨,仿佛对空手而回感到很不满意。终于又熬过了一个晚上。

他走回房间,打开灯,穿上衣服。他正在穿衬衫的时候,听到本·柯特曼又在大喊:“滚出来吧,内维尔!”

只不过,除了叫嚣,他也没有别的能耐了。他很清楚,接下来,它们就会开始一个个走开。除非它们攻击某个自己的同伴,否则,它们就会越来越虚弱,无法再像刚来的时候那么精力充沛了。它们经常干这种事。它们没有组织,没有纪律,完全凭自己的需求本能行事。

穿好衣服之后,内维尔坐在床缘,嘴里咕哝着,手上拿着铅笔写下今天的工作:

到席尔斯百货搬一台车床

饮用水

检查发电机

粗木桩(?)

例行公事

早餐吃得很仓促草率:一杯柳橙汁、一片吐司,还有两杯咖啡。他匆匆吃完,心里却希望自己有那种耐性能够慢慢吃。

吃过早餐之后,他把纸盘子纸杯子统统丢进垃圾桶,然后就跑去刷牙。他安慰自己说,至少我还有个好习惯。

当他走出门外,第一件事就是先看看天空。天空晴朗清澈,真的可以说是万里无云。今天可以跑远一点了。太好了。

他走过门廊的时候,感觉鞋子踢到了几片碎玻璃。嗯,他心里想,不出他所料,这鬼玩意儿果然破了。待会儿回来再收拾吧。

他看到两具尸体,一具摊在人行道上,另一具被塞在灌木丛里,半截露在外面。两个都是女人。倒霉的永远是女人。

他打开车库门的锁,坐上他那辆“威利斯”吉普型休旅车,把车子倒出车库。外头是干冷料峭的清晨。接着,他下车把车背车门拉下来放平,戴上又厚又重的手套,走向那个躺在人行道上的女人。

他拖着那两个女人越过草坪,把她们丢上后车厢,摆在一片帆布上。当时他心里想,当然,到了白天,那些女人看起来可就毫无吸引力可言了。她们身上的血都被吸得干干净净,皮肤看起来像被抓上岸的鱼一样苍白。然后,他把车背门拉起来,用锁链锁紧。

接着,他在草坪上绕来绕去,捡了一堆石块砖头,塞进一个布袋里。然后,他把那个布袋丢上休旅车,脱掉手套。他走回屋子里,把手洗干净,准备午餐。午餐是两份三明治、几片饼干,还有一整个保温瓶的热腾腾的咖啡。

午餐准备好之后,他走进房间去拿那个装满尖木棍的袋子。他把袋子背到肩上,甩到背后,然后把一副枪套扣到腰上,上面插着一把长木锤。然后,他走到屋外,锁上大门。

这天早上,他懒得花那个工夫去找本·柯特曼。还有太多别的事情要做。有那么一刹那,他突然想到,昨天晚上他下定决心要想办法把房子隔音。嗯,他心里想,管他的,明天再弄吧,要不然就等下回阴天的时候再弄。

他钻进休旅车,看看那张清单。“到席尔斯百货搬一台车床”,这是第一件工作,不过,当然还是要先把那两具尸体载去丢掉。

他发动车子,飞也似的倒车,倒退到马路上,然后朝坎普顿大道的方向开过去。到了坎普顿大道,他向右转,往东边开。夹道两旁的房子一片死寂,停靠在路边的车子空无一人,死气沉沉。

罗伯特·内维尔低头瞄了一眼油量指针。还有半桶油,不过他心里想,还是到西街的加油站把油箱加满好了。储存在车库里的汽油根本没有必要动用,除非万不得已。

他把车子开进静悄悄的加油站,停好车,拉起手刹车。他把汽油桶装满,然后灌进油箱里,一直灌到油箱口溢出淡淡的琥珀色液体,流到底下的水泥地面。

接着,他又检查了车子的机油、水箱、电池液、胎压。车子的状况一切良好。车子的状况通常都很好,因为他很宝贝他的爱车,很用心在保养。万一车子抛锚了,他就没办法在天黑之前回到家里了……

唉,何必杞人忧天呢?干嘛操那个心?万一真的出了这种事,一切就了结了。

他沿着坎普顿大道继续往前开,经过钻油井巨大的铁架,穿越坎普顿市区,穿越一条又一条静悄悄的街道。所到之处都是空荡荡的,看不到半个人影。

然而,罗伯特·内维尔知道它们在哪里。

火焰从来没有熄灭过。车子已经越来越靠近那个地方了,他开始戴上手套和防毒面具。隔着面具上的镜片,他可以看得到地面上冒出浓浓的黑烟,弥漫了整个天空。他们在这片辽阔的地面挖了一个巨大无比的坑洞。那是一九七五年七月的事。

内维尔停好车,然后跳下车,迫不及待地想赶快把事情处理掉。他解开车背门的锁链,猛力把门板往下扳,然后拖出一具尸体,拖到大坑洞边缘,把尸体竖立起来,往前一推。

尸体沿着陡坡跌跌撞撞地往下滚,掉进坑底那一堆巨大的灰烬里。灰烬的残火还在闷烧着。

罗伯特·内维尔匆匆忙忙地跑回休旅车时,猛喘了好几口气。每次到这里来,即使戴着防毒面具,他总是有一种仿佛快要窒息的感觉。

接着,他把第二具尸体也拖到大坑洞边缘,照样推下去,然后把那一整袋的石块砖头都倒下去,然后就迫不及待地跑回车子里,飞也似的开走了。

开了将近一公里之后,他把面具和手套脱掉,甩到后座,然后张大了嘴,猛吸了好几口新鲜空气。他从前座的置物箱里拿出一个小酒壶,往嘴里猛灌,喝了好几口又烧又辣的威士忌。然后,他点燃一根烟,深深吸了一口。有时候,接连好几个礼拜,他每天都要到那个火坑去。每次去他都会觉得很不舒服。

凯西就在坑底的某个角落里。

开往英格坞的路上,他停在一家超市门口,打算拿几瓶饮用水。

超市里一片死寂,他一进门,一股腐烂食物的臭味立刻迎面袭来。他推着一台推车在走道间飞快地穿梭,绕来绕去。走道静悄悄的,地上积满了厚厚的灰尘。那股强烈的腐臭味实在令人难以忍受,他被逼得只好用嘴巴呼吸。

走到后面,他找到了瓶装水,并且发现一道阶梯,阶梯上有一扇门。他把所有的瓶装水都堆进推车里,然后走上阶梯。超市的老板可能在上面的房间里,也许他可以开始动手了。

里面有两个。有一个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一个女人,大概三十岁左右,身上穿着居家长袍。她就这么躺在那里,胸部起伏着,闭着眼睛,双手摆在肚子上。

罗伯特·内维尔把手伸到背后摸了半天,拿出一根尖木棍,然后又抽出腰间的木锤。它们还活着的时候,他总是很难下得了手,尤其是面对女人的时候。他感觉得到那股莫名的欲望又开始在体内蠢蠢欲动,肌肉又开始紧绷。他努力压抑那股冲动。这实在太荒唐了,本能的冲动真的不是大脑控制得了的。

她没有惨叫,只是突然猛吸一口气,发出一阵嘶嘶的声响。他走进房间的时候,听到一阵类似水流的声音。嗯,他问自己,还有别的办法吗?他必须说服自己,现在要做的事情,道理上绝对站得住脚。

他站在房间门口,眼睛盯着窗户旁边那张小床,猛吞口水,喉头咕噜咕噜起伏着,呼吸的时候感觉得到胸口在颤抖。接着,他硬逼着自己往前走,走到小床旁边,低头看着床上的小女孩。

为什么她们看起来都这么像凯西?他一边想,一边用颤抖的手掏出第二根尖木棍。

在开车前往席尔斯百货的路上,他开得很慢,脑海里寻思着,为什么只有尖木棍能够杀死它们?他想借此引开自己的思绪,忘掉刚刚那一幕。

他皱着眉头,沿着空荡荡的大道往前开。整个世界鸦雀无声,只听得到车子轰隆隆的引擎声。他简直不敢相信,过了整整五个月之后,他才开始想到这个问题。

一想到木棍,他脑海中又浮现出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他总是千方百计把木棍敲进它们的心脏?因为布什医生说过,一定要刺穿心脏。只不过,内维尔根本就不懂解剖学。

他眉头深锁,心里想,这种可怕的事他已经做了这么久,居然都没有停下来好好想想这个问题。想到这里,他心里有点懊恼。

他摇摇头,心里想,不行,我应该好好想想这个问题。在寻找答案之前,我应该先把所有问题都找出来。做事情应该要用正确的方法,科学的方法。

是啊,是啊,是啊,他心里想,老弗里茨阴魂不散。弗里茨是他爸爸的名字。内维尔从前很讨厌他爸爸。他遗传了他爸爸在逻辑和机械方面的天分,只不过,他却想尽办法不去发挥这种天分。他爸爸坚决不肯承认吸血鬼的存在,到死都不肯承认。

到了席尔斯百货,他把一台车床搬上休旅车,然后在店里绕来绕去,搜寻它们的踪影。

他在地下室找到了五个。它们分别躲在阴暗的地方。内维尔在一台展示用的冰箱里找到其中一个。内维尔看到那家伙把那台珐琅材质的冰箱当成棺材,躺在里面,忍不住笑起来。躲在这种地方,看起来实在很滑稽。

后来,他忽然想到,看到这样的画面居然也会觉得好笑,可见这个世界无趣到什么程度。

两点钟左右,他把车子停下来吃午餐。每一样东西吃起来好像都有大蒜的味道。

这时候,他忽然又想到,它们为什么会怕大蒜呢?一定是那股味道把它们吓跑的,可是,为什么呢?

它们很奇怪,某些特性很奇怪:它们一到白天就躲着不敢出来,它们怕大蒜,它们会被尖木棍杀死,它们怕十字架是出了名的,而且,它们应该是很怕镜子的。

就拿最后一项来说吧。根据传说,从镜子里是看不见它们的,不过,他知道根本没这回事。同样的,有人相信它们会化身为蝙蝠,这也是子虚乌有。这纯粹是迷信。只要用点逻辑思考,再加上实际观察,轻而易举就可以瓦解这种迷信。有人相信它们能够化身为野狼,这种想法也是同样愚不可及。当然,确实也有一些狗真的变成了吸血鬼。夜里,就在他家屋外,他也曾经看过那些变成吸血鬼的狗。只不过,那也只是狗,不是野狼。

罗伯特·内维尔突然咬住自己的嘴唇。算了吧,他告诉自己,别想这些了,你还没有准备好。等时候到了,他会好好试着去思考这个问题,仔细思考每一个小细节,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此刻,头痛的事情已经够多了。

吃完午餐后,他挨家挨户去搜索,把身上的尖木棍用得一干二净。他总共带了四十七根木棍出来。第三章“吸血鬼的力量就在于,没有人相信世上有吸血鬼。”

他放下手上那本《德拉库拉》,心里想,谢了,范海辛博士。他闷闷不乐地凝视着书架,听着勃拉姆斯的第二号钢琴协奏曲,右手端着一杯威士忌加苏打,嘴上叼着一根烟。

真的,那本书根本就是大杂烩,怪力乱神加上八点档连续剧的大锅炒,不过,那句台词倒是千真万确。没有人相信世上有吸血鬼,然而,既然他们不相信那些怪物的存在,又怎么能够跟它们斗呢?

目前的情况是:那些恶名昭彰、夜间出没的怪物,本来是属于中世纪的,如今却活生生出现在眼前。那些东西虚无缥缈,令人难以置信,那些东西纯粹属于文学家天马行空的幻想世界。吸血鬼已经过时了,仿佛只是桑莫斯写的田园诗,或是布莱姆·斯托克的奇情小说,或是大英百科全书里的一篇短文,或是廉价小说杂志作家粗制滥造的产物,或是电影公司三级烂片的题材。吸血鬼早已沦为一种空洞贫乏的传说,千百年来代代相传。

然而,没想到传说却变成真的。

他端起杯子啜了一口酒,闭上眼睛,感觉那冰冷的酒液沿着喉咙滑下去,到了胃里感觉热辣辣的。他心里想,传说是真的,然而,再也没有半个人类有机会知道真相了。噢,大家都知道吸血鬼是怎么一回事,然而,他们绝对想不到吸血鬼真的存在——不可能是真的。吸血鬼只是天马行空的想像,吸血鬼只是一种怪力乱神的迷信,天底下不可能真的有吸血鬼这种东西。

然而,人类还来不及用科学去粉碎传说,传说却已经抢先吞噬了科学,吞噬了一切。

那一天,他找不到半根粗木桩,没有检查发电机,没有把门前那些镜子的碎片清干净。他也没有吃晚餐,因为他忽然没了胃口。没胃口倒也不至于会有什么不舒服,他没胃口的时候居多。一整个下午干了那些勾当之后,回到家里他怎么可能还会有心情大快朵颐呢?已经过了整整五个月了,他还是没办法适应。

他想到今天下午那十一个小孩——不对,应该是十二个才对。一想到这个,他又猛灌了两口酒。酒杯空了。

他眨了眨眼睛,眼前的房间仿佛有点摇摇晃晃。他自言自语地说,爸爸,你快要喝得烂醉如泥了。然后,他又自言自语地回答,那又怎样?还有谁比我更应该喝酒吗?

他把书用力一丢,丢到房间远远的另一头。滚你的吧,范海辛,还有米娜,还有乔纳森,还有那个红眼睛的伯爵,全都给我滚得远远的!你们全都是编出来骗人的,全都是小说家借题发挥瞎掰出的,全都是阴阳怪气的鬼东西!

他干笑了起来,边笑边咳嗽,喉咙发出咯咯的声音。本·柯特曼又在外面呼唤他了,叫他出去。他心想,本、本尼,别急,我马上就出来了。等我打扮一下,等我穿上燕尾大礼服,我很快就出来了。

他浑身发抖,咬牙切齿。马上就出来了。嗯,有何不可?为什么不出去?只要一走出去,绝对可以摆脱它们的纠缠。

只要变成它们的同类。

这实在太简单了。想到这里,他又不自觉地咯咯笑起来。他双手用力往椅子上一撑,猛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到吧台那边。有什么不可以?他认真思索着。只要用力把大门推开,往前走几步,一切就结束了,那么,为什么要这么麻烦,千辛万苦跟它们搏斗对抗?

是为了自己一个人活下去吗?他不知道。当然,也许某个地方还有像他一样的人,他们也在挣扎搏斗,希望有一天能够和其他还活着的人再度团聚,虽然那种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了。然而,如果他们距离太远,从他家出发开一天的车到不了的话,那么,他又怎么能够找得到他们呢?

他耸耸肩,又倒了更多威士忌到杯子里。打从好几个月前开始,他就不再用小酒杯了。他改用大酒杯。他把一串串的蒜头挂在窗户上,在温室上空搭了一面网子,烧掉那些尸体,用推车把它们丢进来的石头载去丢掉。此外,他还一点一滴,仿佛想舀干汪洋大海一般,设法减少那些邪恶怪物的数量。何必骗自己呢?他永远找不到其他人的。

他重重跌坐在椅子上。小子,这里就只有我们了,就像地毯里的一只小虫子,被一整个军团的吸血虫团团围住。它们垂涎的,无非就是突破层层防卫,无拘无束地吸一滴我的血,那百分之百高纯度的血红素。喝一杯吧,老兄,这一杯真的要让我请了。

他的脸忽然扭曲起来,露出一种类似憎恨的表情。混帐东西!我不会投降的。我会把你们全部宰掉,该死的王八蛋!他忽然握紧拳头,仿佛铁钳一般,手中的玻璃杯应声碎裂。

他低头一看,眼神呆滞。他看到地板上有一些玻璃碎片,手上还握着那个碎掉的玻璃杯残骸,露出尖锐的锯齿状边缘,手上涌出鲜血,混合着残余的威士忌,滴在地板上。

他心里想,怎么样,想不想来点新鲜的血?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忽然有一股冲动,差一点就想把门打开,把手上的血甩到它们脸上,听它们疯狂咆哮。

接着,他闭上眼睛,浑身起了一阵哆嗦。他心里想,老兄,别糊涂了,去找绷带吧,把那只要命的手包起来吧。

他跌跌撞撞地走进房间,小心翼翼地把手洗干净。他把碘酒涂到皮开肉绽的伤口上,那一刹那,他整个人倒抽了一口气。接着,他笨手笨脚地把绷带缠在手掌上,随着每一个笨拙的动作,宽阔的胸膛也一起一伏,额头上冒出一滴滴的汗珠,心里想,我需要一根烟。

后来,他又走回客厅,把勃拉姆斯的唱片换成伯恩斯坦的唱片,然后点了一根烟。他看着烟头升起一缕盘旋袅绕的青烟,忽然想到,万一香烟抽光了,该怎么办?嗯,可能性很低。他囤积了将近一千条的香烟,就放在凯西的衣柜——

想到这里,他忽然咬紧牙关。在储藏室的衣柜里,储藏室,储藏室。

凯西的房间。

他双眼无神,坐在那里愣愣地盯着墙上的壁画,房间里飘扬着《焦虑的年代》那首音乐。焦虑的年代,想到这首曲名,他忽然有点想笑。蓝尼小子,你也懂什么叫焦虑吗?蓝尼和本尼。蓝尼小子,你实在应该跟外面那位本尼老兄打个照面。一个是作曲家,一个是僵尸。妈咪,我长大以后也要跟“把拔”一样当“西鞋鬼”。为什么呢?亲爱的。老天保佑,你一定会的。

威士忌琥珀色的液体汩汩倒进玻璃杯。拿着酒瓶的右手忽然感到一阵刺痛,他皱了一下眉头,把酒瓶换到左手。

他坐下来,啜了一小口。他心里想,什么喝酒要有节制,要保持头脑清醒,像破酒瓶的锯齿状边缘一样锐利,去你的,懒得管了,迟钝一点比较好。什么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什么要保持温和平静,算了吧,模模糊糊比较好,越快喝醉越好,十万火急。我恨死了头脑清楚,我恨死了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时候,他感觉整个房间开始有点晃动了,仿佛陀螺仪般绕着中心旋转,围绕着他的椅子起伏摆动。那是一种很舒服的迷茫朦胧的感觉,他的眼睛开始看不清楚,每样东西的轮廓边缘开始变得雾雾的,一团模糊。他看着手上的杯子,看着电唱机。他的脑袋开始不自觉地左右摇晃。此刻,它们正在屋外穿梭徘徊,窃窃私语。它们在等待。

他心里想,虎视眈眈的吸血鬼,一群遭到诅咒的怪物,它们是多么的饥渴。被世界遗弃的一群,它们是多么孤独凄凉。

他脑海中忽然浮出一个念头。他把食指举到眼前,左右摆动。

伙计,我来跟你聊聊吸血鬼,聊一种少数原理,如果有这种原理的话。其实,真的有。

不过,为了简单扼要,我要跟你说明我的论点的理论基础。我的论点是:我们对吸血鬼一向怀有偏见。

对少数族群怀有偏见,这个论点的主旨是:我们憎恨吸血鬼,是因为我们害怕吸血鬼。因此……

他又喝了一口酒,很大的一口。

曾经有一个时代,说得更明确一点,中世纪的黑暗时代,吸血鬼拥有巨大无比的力量,大家对吸血鬼的恐惧是超乎想像的。它们是遭到诅咒的怪物,至今也还是。社会大众痛恨吸血鬼,莫名其妙的痛恨。

然而,吸血鬼的渴望需求真的有那么令人惊骇吗?跟动物的需求、人类的需求比起来,真的有那么可怕吗?有些父母亲渴望摧残自己孩子的心灵,跟他们比起来,吸血鬼的渴望真的有那么残暴吗?吸血鬼或许会令人心跳加速,寒毛直竖,然而,那些父母亲的所作所为,却是创造出一群精神有问题的孩子,帮这个社会养出一批政客。跟他们比起来,吸血鬼真的有那么糟糕吗?有些军火商生产炸弹和枪械,把那些炸弹枪械卖给种族狂热的恐怖分子,让他们用来做自杀式攻击,然后用贩卖军火赚来的钱设立基金会。这种假慈悲的基金会未免设立得太晚了。跟这种人比起来,吸血鬼真的有那么差劲吗?有些酒厂用劣质的谷类酿酒,然后卖给那些意志消沉头脑不清的人,害他们的脑袋变得更迟钝。跟那些酒厂比起来,吸血鬼真的有那么差劲吗?(不对,我不应该批判那些酒厂,我应该道歉。灌进我肚子里的,就是他们酿的酒,我怎么可以乱骂呢?)有些出版商发行色情刊物,出版歌颂死亡的书,在全国各地泛滥成灾。跟那些出版商比起来,吸血鬼真的有那么差劲吗?说真的,亲爱的,扪心自问——吸血鬼真的有那么坏吗?

它们也不过就是会喝人血罢了。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友善的偏见呢?为什么会有这种莫名其妙的歧视呢?为什么吸血鬼就不能随心所欲,爱住什么地方就住什么地方?它们躲在没有人找得到的地方,你为什么非得挨家挨户搜索,非得把它们揪出来不可?你为什么想要消灭它们?噢,你看吧,你把那些无辜的可怜虫当成恶魔般的怪物。它们孤立无援,没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甚至没有投票权。难怪它们被逼得只能夜间出来觅食,寻找猎物。

罗伯特·内维尔自言自语地咕哝着,一副想通了的样子。难怪,难怪,他心里想,只不过,你愿意把妹妹嫁给吸血鬼吗?

他耸耸肩。被你逮到了,伙计,被你逮到了。

音乐停了。唱针在唱片最内圈的沟纹上来回刮擦,发出刺耳的尖锐声响。他坐在那里,感觉一股寒意从脚底往上蔓延,窜到大腿上。这就是酒喝太多的缺点。酒喝多了,喝酒的快感就麻痹了。酒缸里是找不到慰藉的。你还来不及尝到快乐的滋味,整个人就已经醉成一摊烂泥了。这时候,客厅已经不再摇晃,开始恢复正常了,门外的喊叫声也开始钻进他的耳朵里。“滚出来吧,内维尔!”

他的喉咙起伏着,发出咕噜咕噜的声响,嘴里吐出的气会颤抖。滚出来吧。那些女人就在外面,衣衫不整,要不然就是脱得一丝不挂。她们诱人的躯体正等着他激情的抚触,她们湿润柔软的嘴唇正等着……

我的血,我的血!

他看着自己紧握的拳头,看着自己泛青的指关节,仿佛看着别人的手。他的手颤抖着,慢慢举起来,然后往自己的腿上用力一捶。他感到一阵剧痛,倒抽了一口凉气。空气中有一股怪味道。那是大蒜的味道。整间屋子里到处都是大蒜的味道,衣服上、家具上、吃的东西,甚至连喝的饮料里也全是大蒜的味道。怎么样,要不要来一杯大蒜汽水呢?他努力想幽自己一默,可是实在不怎么好笑。

他猛站起来,开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现在该怎么办?每天固定的戏码又要再上演一次吗?不用那么麻烦了,我都会背了。看书—喝酒—决定把房子隔音——还有,那些女人。那些女人,那些令人血脉贲张的女人,那些嗜血的女人。想像她们全身一丝不挂,温热光滑的躯体紧贴着他的身体。不对,她们的身体可一点都不温暖。

他感觉到自己的胸口在颤抖,听到自己的喉咙发出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那些该死的东西。它们究竟在等什么?它们真以为他会就这么走出去,自动送上门吗?

搞不好真的会。搞不好真的会。他发现自己真的已经站在大门口,正在把横杆抬起来。来了,姑娘们,我来了。准备献上你们湿润柔软的嘴唇吧,准备迎接我吧。

外头那些东西已经听到横杆被拿掉的声音,一阵嗥叫声立刻响彻了夜空,声音充满了期待。

这时候,他忽然猛转身,拳头用力打在墙上,一拳又一拳,一直打到墙上的灰泥整个裂开,打到自己的手皮开肉绽。然后,他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由自主地全身发抖,牙齿猛打颤。

过了一会儿,他慢慢恢复平静,把横杆架回门上,然后走回房间。他整个人往床上一摔,头埋进枕头里,发出一阵呻吟。他举起左手又打了床罩一拳,只不过已经没什么劲了。

噢,老天,他心里想,这种日子还要过多久?还要多久?第四章

闹钟一直没有响,因为他根本没有设定时间。他睡得很沉,身体仿佛雕像一般,连翻个身都没有。等到他张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十点了。

他咕哝着咒骂了几句,挣扎着坐起来,两腿伸下床,坐在床沿。他的头开始一阵阵抽痛,仿佛整个脑子胀起来一样,头壳都快撑破了。这下子可好了,他心里想,宿醉。你真是自找苦吃。

他双手用力一撑,站起来,一边呻吟,一边摇摇晃晃地走到浴室去,捧起水往脸上泼,另外又泼了一些到头上。这下子不妙了,他心里嘀咕着,不妙了,还是很不舒服。他看着镜子,看着镜中那张憔悴消瘦的脸,满脸胡碴,看起来很像一张四十几岁的脸。他脑海中忽然闪过一个空洞愚蠢的念头,仿佛一张湿答答的床单在风中飘扬,拍到他的脑子。爱神,你的魔力真是无所不在。

他慢慢走到客厅去,打开大门。又有一个女人瘫倒在人行道上。看到这一幕,他恨恨地诅咒了一声,气得全身僵硬。那一刹那,他忽然感到脑袋一阵剧烈的抽痛。他得让自己平静下来,不能动怒。他心里想,我生病了。

灰暗的天空阴沉沉的。他心里想,太好了!今天一整天又要被困在这里了!这个钉满了木板、密不透风不见天日的老鼠窝!他恶狠狠地用力把门一甩,门板砰的一声猛关上。听到那一声惊天动地的声响,他的头忽然又是一阵抽痛。他皱起眉头,嘴里嘀咕着。他听到门外那面镜子破裂掉落的声音,本来镜子上还有一些玻璃碎片,现在大概都掉光了,掉到门廊的水泥地面上,摔得粉碎。噢,太好了!他紧咬着嘴唇,咬到嘴唇都泛白了。

他猛灌了两杯热腾腾的黑咖啡,没想到一喝下去,他的胃反而更难过。他放下杯子,走回客厅,心里想,管他的,还是喝酒吧,喝个烂醉。

只不过,酒一喝下去,那个味道喝起来却像在喝松节油。他发出一阵刺耳的咆哮,拿起杯子往墙上一丢。他站在那里,看着喝剩的酒沿着墙壁往下流,流了满地毯。真该死,杯子已经快被我砸光了。一想到这个,他的火气又来了。他大声喘着气,气从鼻孔里猛喷出来,听起来会颤抖。

他跌坐在沙发上,坐在那里缓缓地摇着头。没有用的。他被它们打败了。他打不过那些邪恶的怪物。

他又开始感到烦躁不安了,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正逐渐膨胀,而房子却越缩越小。他感觉自己仿佛随时会爆炸,把房子炸得稀烂,碎片四散飞溅,碎木头、灰泥、破砖头……他站起来快步走到门口,手一直发抖。

他走到外面的草坪上,站在那里深深吸了好几口气,那清晨湿润的空气。他撇开脸,不肯去看那栋他痛恨的房子。然而,附近的房子他也同样痛恨。他还痛恨马路,痛恨人行道,痛恨草坪,痛恨西马隆街上的一切。

那种烦躁不安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突然明白,他得赶快离开这个鬼地方。他已经顾不了今天是阴天还是晴天,他只想赶快离开这里。

他把前门锁起来,打开车库的锁,把厚厚的门板拉上来,沿着铰链往上推平。他并没有打算要把车库的门关起来。他心里想,反正我马上就回来了,我只是要出去一下子。

他把休旅车从车库里飞快地倒出来,沿着车道往后退,退到马路上,然后把车子猛甩个头,用力踩下油门,往坎普顿大道的方向猛冲过去。他还没有想到要去什么地方。

到了转角,车速已经高达六十公里,到了下一个路口,时速已经跳到九十公里。他用僵硬的腿把油门踩到底,踩着不放,车子往前猛冲,风驰电掣。他的手像两根冰棍一般,紧紧抓住方向盘,面无表情,仿佛一尊雕像。时速已经将近一百四十公里,阴森森空荡荡的大道上一片死寂,万籁俱寂中,只听到汽车引擎的隆隆怒吼。

他缓缓穿越墓园的草坪,心里想,野草已经泛滥成灾,占领了整个墓园了,这里已经快变成蛮荒之地了。这是很自然的,没什么大不了。

野草已经高到撑不住自己本身的重量,垂弯到地面上,被他那双又厚又重的靴子踩在底下。墓园里万籁俱寂,只听得到他的鞋子踩在野草上的声音,还有阵阵的鸟鸣。只不过,他已经感受不到鸟鸣的美妙旋律。他心里想,我还以为这个世界还是昔日正常面貌的时候,鸟儿才会啼叫。现在,我终于明白我错了,鸟儿啼叫是因为它们根本没长脑子。

他在路上横冲直撞了将近十公里,把油门踩到底,却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他完全没有意识到,他的大脑和身体居然潜藏着某个意念,那种感觉实在很奇特。他只感觉得到自己很不舒服,很沮丧,非得赶快离开那栋房子不可。他没有想到,自己会不知不觉跑来探望死去的弗吉尼亚。

他用最快的速度横冲直撞,不知不觉就一路开到墓园来。他把车子停在路边,走进锈痕累累的大门,此刻,他在浓密的草丛中穿梭,把野草踩在鞋底,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他已经多久没有来了?至少一个月了吧。他真希望自己有带花来,不过,他并没有想到自己会来。当他意识到的时候,人已经到了墓园门口了。

昔日的伤痛霎时又涌上心头,他不由自主地紧抿着嘴唇。他为什么没办法把凯西和她妈妈葬在一起,让她们母女团聚?当初瘟疫蔓延的时候,他为什么要那么盲从,听那些笨蛋的话,遵守那些愚蠢的规定呢?他多么渴望此刻凯西也在这里,长眠在她妈妈的身旁。

他提醒自己,别再想了。

他一步步走近墓穴,这时候,他发现墓穴的门没有关紧,露出一道缝。他立刻紧张得全身僵硬。噢,他心里呐喊着,糟了。他立刻冲进去,穿过那片潮湿的草地。他暗暗发誓,要是它们胆敢侵犯她的遗体,我一定会放火烧了整个城市。我对天发誓,只要你们碰到她一根寒毛,我会把整个城市烧得片瓦不存。

他哗啦一声用力拉开墓穴的门,门板撞上大理石墙,发出砰的一声空洞的巨响,回荡在整个墓穴里。他瞪大眼睛飞快地扫视着大理石基座,密封的棺木就安置在基座上。

后来,他总算放心了,深深吸了一口气。棺木还好端端的在基座上,没有动过的痕迹。

接着,他一步步走进去,这时候,他忽然看到墓穴里的一处墙角有一个男人,整个身体蜷曲成一团,躺在冷冰冰的地板上。

罗伯特·内维尔火冒三丈,低吼了一声,冲向那具尸体,十指紧绷,抓住那家伙的大衣,拉着他的身体一路拖过地板,然后很粗暴地摔到外面的草地上。那具尸体翻滚了一圈,仰面朝天躺着,惨白的脸朝向天空。

罗伯特·内维尔走回墓穴里,胸口剧烈起伏着。刚刚的动作太剧烈了,累得他直喘气。接着,他闭上眼睛,双手放在棺盖上。

他心里呐喊着,我来了,我回来了,不要忘了我。

他把上次带来的花丢到外面去。由于墓穴的门没有关好,地面上有几片被风吹进来的落叶。他把那几片落叶捡起来。

然后,他坐下来,坐在棺木旁边,额头靠在棺木侧边的金属板上。

无边的寂静仿佛一双手,冰冷而又柔和,环抱着他。

他心里想,多么渴望此刻就这样死去,死得平和安详,没有激动,没有哭号。多么渴望伴她长眠于此,多么渴望有一天真的能够和她厮守在一起。

他慢慢握紧十指,头慢慢往下垂,垂到胸口。

弗吉尼亚,带我走吧,把我带到你的世界去。

他的手纹风不动,一滴泪,如水晶般晶莹剔透,沿着他的手缓缓滑落……

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在这里多久了。只是,时间久了,再深沉的悲哀也会逐渐冲淡,再锥心的伤痛也会逐渐消散。他心里想,就连那些喜欢鞭笞自己的狂热教徒,也会慢慢习惯鞭打的感觉。

他挺身站起来,心里想,我还活着,我感觉得到自己无意义的心跳,感觉得到血液在血管里无意义地奔流。他的筋骨肌肉,他全身的细胞组织,都还是活生生的,只不过,它们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维持机能。

他就这么站在那里,低头看着棺木,又站了好一会儿。然后,他叹了一口气,转身走出墓穴,悄然无声地把门关起来。睡吧,弗吉尼亚,但愿关门的声音不会吵到你。

他几乎忘了那个男人还躺在地上。他刚刚差一点就被那具尸体绊倒。他站到旁边,喃喃诅咒了几句,然后从尸体旁边绕过去。

那一刹那,他突然转身。

那是什么东西?他一脸狐疑的表情,低头看着那个男人。那家伙已经死了,真的死了。可是,怎么可能呢?那具尸体产生变化的速度如此之快,那副模样,那种味道,仿佛已经死了好几天了。

他突然兴奋起来,内心一阵激动。那个吸血鬼被某种东西杀死了,某种威力很强的东西。他根本没有去碰那家伙的心脏,也没有用大蒜,然而……

那个东西似乎轻而易举地发生了作用。对了——阳光!

自责的念头仿佛雷霆般触动了他的思绪。已经整整五个月了,他知道它们白天的时候一定要躲在室内,而他居然没有联想到这一点!他闭上眼睛,心里想,我竟然会愚蠢到这种令人震惊的地步。

阳光;红外线和紫外线。一定是红外线和紫外线的作用。可是,为什么呢?该死,他居然什么都不懂。当初为什么不多念点书,多了解一点阳光对人体系统的作用呢?

接着,他又想到:那家伙已经是真正的吸血鬼,所谓的活死人。不过,有些人虽然受到感染,可是却还活着,那么,对于那些还没有完全变成吸血鬼的人,阳光也会产生同样的作用吗?

过去这几个月来,此刻是他第一次真正感到振奋。他拔腿狂奔,冲向那辆休旅车。

他砰的一声把车门猛关上,那一刹那,他忽然想到,是不是应该把那具尸体带走?那具尸体会不会引来他的同伴?它们会不会进去骚扰墓穴?算了,不必了,反正它们不会靠近那具棺木的。整具棺木都被他用大蒜封死了。更何况,那具尸体的血已经不能喝了。那——

接着,他的思绪突然中断了。他脑际忽然闪过另一个推论。阳光必定对它们的血液产生了某种作用!

那么,是否所有的事情都跟血液有某种关联?有可能吗?大蒜、十字架、镜子、尖木棍、阳光、泥土。有些吸血鬼会睡在某种特殊的泥土上。这一切都跟血液有某种关联吗?他想不透那个道理,然而……

他得赶快去读一大堆书,做一大堆研究了。或许这正是他所需要的。他已经计划很久了,早就打算读点书做点研究了,可是最近,这一切似乎都被他抛到脑后。此刻,这项新发现又燃起他的求知欲。

他发动车子,沿着马路疾速狂奔,开进一个住宅区,然后在第一栋房子前面停下来。

他沿着走道跑到那一家的门口,发现门锁着,他根本闯不进去。他很不耐烦地大吼了一声,连忙跑向隔壁那栋房子。门开着,他迫不及待地穿过昏暗的客厅,冲向楼梯。楼梯上铺着地毯,他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上去。

跑到卧室,他发现一个女人。他毫不迟疑地一把扯掉棉被,抓住她的手腕。她被拖下床撞到地板时,呻吟了一声。他拖着她经过走廊,开始拖下楼梯,一路上,他听到她的喉咙发出一种微弱的声音。

他拖着她经过客厅的时候,她的身体开始动了。

她抓住他的手腕,身体开始在地毯上扭动挣扎。她的眼睛还闭着,可是,她已经开始在喘气,开始喃喃低语,身体开始扭动,想挣脱他的手,她那黑色的指甲掐进他的肉里。他大吼了一声,挣脱她的手,然后揪着她的头发继续往前拖。每当他意识到这些人其实跟他一样都是人的时候,他总是会感到有点内疚,不过,基于过去某些惨痛的经验,他实在不懂这些人怎么还能算是人。然而此刻,一股做实验的狂热已经盘踞了他的脑袋,他已经没办法考虑太多了。

尽管如此,当他把她丢到外面的人行道上,看到她忽然喘不过气来,发出一种恐惧的叫声,他还是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颤。

她无助地躺在那里,全身抽搐扭曲,双手一下张开一下握起来,嘴唇忽然失去了血色。他很紧张地看着她。

他咽着唾液,喉咙起伏了几下。他觉得自己很残酷无情,不过他告诉自己,那种感觉很快就会消失的。他看着她的时候,不自觉地咬着嘴唇,内心开始陷入挣扎。好吧,她正在受折磨,不过,她跟它们是同类,而且,只要一逮到机会,她会毫不迟疑地杀死他。你一定要这样想,你只能这样想。他咬紧牙关,站在那里看着她逐渐死去。

过没几分钟,她不动了,不再呻吟了,双手慢慢松开,仿佛水泥地上绽放出两朵白花。罗伯特·内维尔蹲下来摸她的心跳。她的心跳已经停了,身体已经开始变得冰冷。

他站起来,脸上泛起淡淡的微笑。这么说起来,果然没错,从此以后,他再也不需要用尖木棍了。经过这么长的一段时间,他终于找到一种更好的办法了。

突然间,他倒抽了一口气。他怎么知道这个女人是不是真的死了?那必须等到天黑才有办法确定,可是,他能够在这里等到天黑吗?

一想到这个,一种前所未有的不安忽然袭上心头,搞得他火气更大。为什么每次想到新的问题,就会推翻前面那个好不容易找到的答案?

他的车子停在一家超级市场后面。他跑进超级市场里拿了一罐蕃茄汁,坐在那里一边喝一边想刚刚那个问题。

他要怎么确定呢?他好像没办法守在这个女人旁边,在这里等太阳下山吧?

你怎么这么笨呢?你不会带她回家吗?

他又闭上眼睛,心里一阵懊恼,浑身又打了一个冷颤。今天不知道怎么搞的,答案那么明显,他居然想不到。现在,他得要大老远跑回去找她,而且,他甚至没把握还能不能找得到那栋房子。

他发动车子,驶出停车场,低头瞄了手表一眼。三点。时间还很充裕,趁它们还没有出来之前,他还来得及回去。他轻轻踩下油门,休旅车开始加速。

他花了半个钟头的时间才又重新找到那栋房子。那个女人还是躺在人行道上,躺在原来的地方。内维尔戴上手套,把休旅车的车背门拉下来放平,然后朝那个女人走过去。他一边走,一边盯着那个女人的身体。老天,你又来了,不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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