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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8 03: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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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米

出版社:新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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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中小姐

空中小姐试读:

版权信息书名:空中小姐作者:小米设计:李洪达排版:李洪达出版社:新星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11-01ISBN:9787513327947本书由新星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北京当当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制作与发行。— ·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 —献给姥姥我在陆地上等你空中小姐对我说但是她没有赴约——马里奥·贝内德蒂《俳句的角落》第一章  丝 迷5 :50

马特·席恩(Matt Sheen)在他的跨时代作品《丝袜狂迷》中说:“用丝袜蒙头的劫匪是单纯而性感的。”虽然印有这句话的广告曾经一度风行,但没有几个人知道,它其实出自一本印量稀少、传世仅百余本的画册。

我手中的这册珍本得自于朋友兼冤家老罗,他固执地在我家楼上开了一家规模与“莫须有”相当的旧书店,丝毫不顾及市场分配的合理性。当然他进驻二楼的时间要比我的小店开张早上那么十一二年,可那又怎样?

老罗曾经自印过一本叫《二楼更接近天堂》的小册子,看看这名字,多么有挑衅意味!结果这七个字成了谶语。年初他在清理库存时从梯子上摔落,被方形瀑布般倾泻而下的成吨精装图书压成了肉饼。

那天我收书回来得知消息赶去医院时他已经咽气,据说他最后一句表意清晰的遗言是把所有存书交我处理,得款却要寄给他苦恋了二十多年的远方情人。这种事儿当真只有“死”党做得出来。

从那以后,店里的天花板就莫名地吱嘎作响,书架也常常无故移动。正像伟大的曲艺表演艺术家刘三鞭在手稿中写到的:“你这无福的人儿索命的鬼儿,我那裤裆里吓丢的七两两魂儿!” 冤孽啊,我索性盘下了飘荡着老罗阴魂的二楼,卸去全部木质楼板,重新用钢架和加厚板材搭起楼梯和地面,还在木板中间夹上了老罗遗物中那位情人的照片,天天在一楼点上盘蚊香供奉着。

从此果然天下太平。

这本《丝袜狂迷》书角被血染透,也许就是它给了老罗致命一击。浸血最厉害的七十三页是张穿着顺滑黑色丝袜的长腿空姐照片。我太爱这张照片以至于自动忽略了那些淋漓的鲜血,结果林莫忘警官看到被抚摩到脱落的这一页时,咬定我就是那个手持凶器预谋杀死竞争对手的屠夫。

清晨五点五十分是残酷的时间,你撕扯掉残梦奔向洁白的餐桌,却发现座位掉落在沉睡的中央。

这是诗人托伊莱(Toile)从未发表过的作品,题写在某本旧平装色情小说的中缝里。

我明知道她今天不会出现,还是在这残酷的时间挣扎着向外看了一眼。回到梦里吧,梦里有她高跟鞋敲击道路的脆响,有她拖动行李箱发出的漫长告别,有她被合体制服包裹的肉体,当然还有她的黑色丝袜。每次从窗口目送她逆光远行,那双腿的曲线仿佛淡淡远山,携着一些不可告人的脱俗秘密,撩拨着少年心事。

某年某日,一张旧照片从窗台上的杂志堆里飘落,古戏楼台柱上的字迹勉强可辨:“十万春花如梦里”,从那时起,她就成了我五点五十分的心事。

空中小姐,我的空中小姐。“咚!咚!咚!”

说不清一个月中有多少天要被这种声音吓醒,像是森田一朗的成名小说《恐怖的清晨》中那个连续敲头犯的锤子不断砸在门上。

我十二万分不情愿地打开门,对门口健硕的身影说:“求求你,我不吃早餐了行不行?”

我的妹妹林莫忘小姐打着呵欠立在门口,身上穿着大概是七八年前买的质地已经接近抹布的浅绿色真丝睡衣,脚上却蹬着单位配发的警用皮靴。我拜托过她很多次不要这样前凸后翘地在家里横行,毕竟我也是个健康正常有性行为(DIY为主……好吧,暂时全靠左手)的单身男性,可除了制服和内衣,她衣橱里相对干净又能穿着下床的衣服大概只有这么一件。

林莫忘晃晃手里的一卷档案样的东西粗声大气地说:“别说我没给你机会!”

她算是摸准了我这个“字纸狂”的脾性,终日拿些无头无尾的案子来诱惑我,仿佛她的脑袋只能用来戴那顶高贵的警官帽,而我的脑袋却要充当多功能免费分析机的角色。

我呵欠连天地跟着这个情趣酒吧女招待一样的高大少女来到饭厅,一路上不自觉地回忆起书中格列佛的种种遭遇。

据说今天会有现成的早餐吃,但最近一个礼拜的经验告诉我,饥饿是上苍赐予善良人类的最大恩典。饿肚子的人不会腹胀、不会呕吐、不会中毒,而且依据《胡马新世纪年度数据》公布的调查结果,去年全市因饥饿毙命的人口只有个位数。

不会腹胀、不会呕吐、不会中毒——多么朴素的要求。然而在家中有早餐吃的日子里,上述情况几乎避无可避。厨房里把锅敲得像《午夜游戏》里那口寺庙大钟一样余韵悠长的那个人,正不遗余力地制造着某种焦煳与浓香之间的气味。我把每个月她张罗早餐的这几天当作一种历练,就像《身体腾空修持密法》里写到的那样:“观如不观,嗅如不嗅,食如不食”,只不过书上修行秘谱里提供的锥锤斧凿不得不换成桌上的杯筷碗碟。

在这场漫长的战前休息中,唯一有趣的事情就是眼前餐桌上这一堆摊开的档案。

林莫忘小姐扭动着她的柳腰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把一份档案拆成了十几堆,还不时俯下身来自以为是地说明几句。她的酥胸几乎要从吊带裙中掉出来,让我想起《亿万富豪》中马克思韦尔第一次进入鹰洲赌场的那个著名情景,在邻座豪乳女郎的挑逗下,他把家产随意抛掷在桌面上,结果因对手起内讧而因祸得福,赢得了亿万财富。稍有偏差的是,我面前的桌子上没有一只筹码,而眼前衣着暴露的美丽女郎不但是个风格强悍的警察,还是我妹妹。

我戴上眼镜,准备独自享受一下窥探陈年旧案的快感——其实我对此并不抱太大希望,因为林警官拿来的案件经常像《大声说》杂志的卷首语一样弱智。

提起《大声说》杂志,最近一期它的卷首语很短,全文如下:

只要你发自内心地呼喊,让这声音在四肢末梢中游走一遍,再从你的嘴巴中段果断喷出,那么请相信,你会成为征服整个

世界的君王。

且不说有没有人能搞清楚“四肢末梢”和“嘴巴中段”的具体位置,我倒是真的拿着一本《日日好体位》大声呼喊并畅快喷射了一次,结果隔墙传来了厌恶的敲打声。本以为温暖的洗手间是这个冷漠世界里最后的避难所,看来我错了。

林警官提供过最刺激的档案当属一起七尸八命惨案,惊到我的不是案件血腥的情节,而是当下她所效力的机构搞砸一切的卓越效率。案情很简单:某个夏夜,某单位租住于同一宿舍的七位女职员先后惨遭杀害,其中一名怀胎六个月的孕妇亦未幸免。七人死状各异,有两个交叠着死在床头,还有一个死于远离宿舍一百多米外的公用电话亭。现场极度凌乱,仿佛地狱血池,可怜一屋弱女子竟无一逃出生天。地上布满了赤裸的血脚印,但门卫和监控录像均证明,当日无可疑人员进出的迹象。案发后警方投入了巨大的警力排查线索,无奈七位看似普通的受害女子人际关系居然极为复杂,且大半两性关系混乱,整个侦破工作仿佛猛禽撞入了巨大的捕鸟网,无从发力。

林莫忘同学当时刚从警校毕业,居然也被编入某个小组充数。她凭借健康的身体和大无畏的精神不眠不休地调查着几位受害者的夜生活,出入于城中大小娱乐场所,撞破了三起逼良为娼事件,揭出了一起贩毒大案,全市的夜半球对她真是闻名丧胆,她本人也莫名其妙地屡遭嘉奖。但命案仍然毫无进展。

某日我瞅了瞅她偷偷带回家来的臃肿案卷,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那个门卫的询问笔录在哪里?”“那个,没有!”林同学很肯定地说。“至少……提取过他的脚印吧?”“肯定没有。因为小区出了这么大事儿,一周后连物业都换掉了。他们又不是排查重点!”

但深具坂口动尔所说“闷牛精神”的林同学还是受到我的启发,沿着这条线索追查了下去,最后的结果是,在南部某个山村里找到了躲回家乡的门卫,也就是案件的凶手。

从此林同学正式升级成为林警官,她后来那充满了悲剧性粗暴推理的从业道路基本上全靠我这个“三无”哥哥一次次地挽救,好像《残暴昆虫图鉴》中那些既要提供精子又要伸长脖子甘当营养品的雄螳螂,随时等待着用生命的最后一次高潮喂饱爱人。

可她是我妹妹,连交媾的合理性都不存在……

我的幻想太过投入,林莫忘已经用她的“玉臂末梢”拍打起了桌子。“我介绍一下这个案子,好好听!”她的眼神变得坚毅起来,仿佛《喀山红宝石》中女主角的那只假眼,幽幽地散发着红光。

我绝望地斜靠在椅背上,听着她自以为是的介绍。“案子中涉及的人物用字母代替好了。女空乘A……”

我眼前一亮,张大了嘴巴:“空中小姐?”

林莫忘歪歪鼻子:“看你口水都要掉下来的那副德行!就是空中小姐,S航空公司,天天在广告里穿长毛咸菜颜色制服不停鞠躬的那批!是不是很刺激?”

我傻乎乎地点头:“那叫青磁色,你不懂。”“切,乘务长、空姐和空哥都穿得像条搓澡巾,从胸牌上才能分辨出身份!女空乘A,男乘客B,乘务长C,女空乘D,女空乘E,男空乘F,男乘客G。大致就这么多主要涉案人员。”“这案子你怎么归类?”我随口一问。“密室。起飞后的飞机中,有人消失了。”林莫忘扭过脸来,逆着朝阳,看上去俏脸狞狰。“有点意思。”“当日,旅客全部登机后……”“没有迟到的人吗?”“没有。你能不能别打岔?倒是有九个人始终未到,估计是整体误机。”“麻烦你把这些关键细节说全。”“这也算关键细节?当日,除了九个人以外的所有旅客全部登机后……”“这九个人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没有。但他们订的座位都在整个机舱的最后一排。”“这种细节对你们没什么用是吧……你随便讲吧!”“所有旅客登机后,男乘客B从登机口冲来……”“再等等!你不是说没有人迟到吗?”“他没迟到啊,他只是回候机区取他忘记的皮箱而已。”

我彻底无语,决定像《贰臣全书》中的周某人一样,在被拷问到意志崩溃的前夕再开口说话。“B的皮箱甚大,但他坚持不办理托运手续,机场安检情况正常,且并未超出航空公司限制,于是就随他携带上去。B冲上机时皮箱不小心跌落地上,锁扣摔开,不少人目睹了他往里拣拾光鲜亮丽的衣服、各种发套和日常用品。B得意地说:‘见过魔术师的行李没有?今天你们算开眼了!’事后经调查,B的确是一名魔术师,但长期徘徊在国内三线水平,生活清苦。”

我觉得这个案件的开头相当三俗,但努力忍住没说出口。“飞机正常起飞,一个半小时后到达经停站N市。在发布广播后,乘客陆续离机。据机舱口的女空乘D和E回忆,此时机舱后部传来了一阵争吵声,远远看去是衣着张扬的B与女空乘A爆发了争吵,部分未下机的乘客隔在中间目睹了争吵实况。D将此情况报告给乘务长C,C从人群侧面挤过去迅速处理了问题。“据C回忆,B坚持要将其巨大的皮箱带下飞机,A告知其仅过半小时就将要登机继续航程,只需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即可,而B却像‘被打了鸡血一样’(C的原话)猛地打开了皮箱,拿出金色曲柄手杖、青铜面罩、貂皮囊等奇怪的物品和几件造型猥琐的成人玩具,表示这都是他作为著名魔术师赖以生存的名贵道具,丢失了哪一件都会‘给魔术界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B的原话)。在C的协调下,A默默蹲下帮B整理好了箱子。“B尾随着最后几位好奇的乘客一起下机,据E回忆,B身形高大,提上箱子后即使侧过身都能够将过道全部堵住。他口里一直像在念叨咒语一样含混不清地说着什么,但只能听清‘消失’这个词重复了几次。经过这一阵骚乱,预定的打扫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半,在C的安排下空乘们迅速开展工作,在乘客重新登机前勉强清理完毕。“半小时停泊时间刚至,乘客便陆续持牌登机。经C确定全员到齐后飞机顺利准时起飞。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登机过程中B大踏步冲在队伍前面,整个人看上去放松了不少,面带得意之色。据D回忆,他嘴里还哼着古怪的小曲,像是‘割断喉咙’之类的诡异歌词。”“有一天我会在墨绿的丛林中间/与那残暴的飞龙作战/若侥幸割断了它的喉咙/夹着尾巴我就上天成了神仙——出自《山民歌谣集》第一百四十七首,《狐狸的战争》。”“为什么我在网上搜索了好几天都没一点线索的东西你却能脱口而出?你脖子上面这座垃圾站里到底储存了多少乱七八糟的东西?”林莫忘正经说了半天话早已有点绷不住,借机挑衅我一下。

我毫不示弱地说:“你肯定查不着。这是部没出版过的手稿,是大青山班家的后人散出来的孤本,我这里有六册,里面记载了不少所谓的‘山民奇技’。按理说,不应该有人持有复本。”“你的意思是这个自称魔术师的B与这本手稿有联系?”“我不是垃圾桶,没那么耿直!我现在能够确定的事情是:这案子无聊得可以。”“你不觉得这个B的古怪行为很合你胃口吗?”“不过是个想借机炒作的跳梁小丑罢了。我猜这案子的结局就是他把同伙塞到箱子里,而他化妆后惊呼自己失踪欺骗了满飞机的傻瓜,结果顺利占据了当天报纸娱乐版的头条是吧?”“算你聪明!不过他占据报纸头条不是靠魔术,而是凄惨无比的死相。”“啊?他死了?”“你放明白点,妹妹我可不是片警,经手的都是大案子!”

她忽然蹦过桌子,挥舞着那对一用力便呈现出明朗肌肉线条的“玉臂”掐向我的脖子。“我可是正牌的重案刑警,正牌的!”

她从比我矮半个头时就爱玩这种充满了征服意味的游戏,短短几年时间,她穿上带跟的靴子后个头已经超过我,而我也经历了任她摆布也不痛不痒到不反抗就有被掐死危险的战略性蜕变,亏她还叫嚣着自己是个刑警,真正勒断了人民的脖子看她如何向国家机器交代。

在被她掐得七荤八素的同时,我的脑袋里还是不住地往外蹦跶稀奇古怪的念头,我觉得自己投胎的这个家庭一定有着某种“疯狂基因”。虽然这个名词在比波·芒肯博士的著作《上帝的毒矛》中首次被提出后的百余年间一直遭到口诛笔伐并被官方认定为伪科学,可我却认为书中许多伟大的阐释并非错误,而是超前于时代太多,遭遇了愚蠢的误解。其实换个角度想想,“整个家族中没有一个正常的人”只是我自设的一个待证命题,即使不被证伪,关键变量也不一定就是“疯狂基因”,说不定她们全都站在生物进化史的最前沿呢。

糟糕,这丫头还没松手!

我想给她来个完美的背摔,就像《地下之王》里雅各布王子摔晕美丽的女贼艾丽丝美拉达那样,可事实证明一个书贩子的体力和一个女刑警比起来还是有着不小的差距。

我只得选择下策。《新唐书》有云:“不计地势,不审攻守,为浪战,最下策也。”面对如此暴力的场景,我也只得“浪”一把了。女人毕竟是女人,体重上总是吃亏不小,当我不计较地形和攻守形式用尽全力向后仰去时,林警官也慌了神,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叫,就像一块肉饼一样被压倒在地板上。

许多发黄的档案纸从空中飘飘荡荡地散落下来,如果它们是花瓣而地面是柔软的床,那该是多么活色生香的场景啊,可当我被身下的她一脚蹬在腰眼儿上时,才发现刚才还一本正经地坐而论案的两个成年人此刻却像两个全情投入干完大架的熊孩子,满头肿包地躺在冰凉的地面,呼哧带喘地坦诚相见。“哥哥,你弄痛我了!”“莫忘。”我叫她时努力模仿着马龙·白兰度和梁朝伟的腔调。“哎?”她显然不适应我这种充满磁性的呼唤,半跪在地上呆傻地回应。“其实你叫‘哥哥’的时候,也挺可爱的。”“是吗……”她的脸居然微微一红。

我一直认为《人格的秘密》这本书最大的败笔就在于仅仅归纳出自恋、完美主义和侵略性这些人格类型,太普通了,完全忽略了有一种不知羞耻的“大条人格”存在,具体实例就是眼前的林莫忘警官。

这样一个强悍无脑的家伙在听到“可爱”两个字时居然也会脸红,年龄果然是扼杀一切天性的头号凶手。“还有,”我用手搔搔颈后,目光落向她起伏的胸口,继续努力颤动声带,“那里真的很软啊……”

啪!一只警用皮靴结结实实地抡到了我的脸上。第二章  早 餐7 :45

起床整整一小时后,早餐终于上齐。

其实作为一个社会“四缺”人员的代表(缺钱、缺女友、缺正经工作、缺觉),早餐这种可有可无的琐碎事情常常被我忽略掉。这种“特权”每个月总会被剥夺几天,这段时间我会像一个五岁大的孩子一样乖乖地坐到餐桌边,不情愿地嗷嗷待哺。

这几天,林阿姨会来给我们做早餐。

吃早餐的通常只有我们三个,想在餐桌边见到那位永远缺席的林大小姐比见总统还难。不过每次在餐桌边齐齐坐下,总让我有一种拥有美满家庭的错觉。

这个城市不是我出生的城市,这个妈妈我叫不出名字,

这个车站我等不来马车,

里面驮满我童年的镜子,

镜子里映着绿色的原野,

还有姑娘粗粗的黑色辫子,

我帮她解开头绳儿的那天,麦子熟落在田边,

那是细细的面和白白的馍,妈妈亲手摆上餐桌,

那是一只粗瓷大碗,

里面装满了滚烫的心事。

每次回家路上,听到天桥底下的流浪歌手弹唱这首无名的歌,我都会忍不住鼻酸嘴涩。人本质上是一种群居生物,漂泊只是一种生存方式,但绝非骨子里的本性,所以每次看到“波普范儿”流浪汉热爱生活之流的报道我都觉得是扯淡。

人到处游走的原因不明,我在一本童书里找到过最能接受的答案——要生存下去不能太宅。那本全彩图的《绝灭动物大全》告诉我们,但凡总是待在一个地儿不挪窝的动物,就算进化得再完备体形再魁伟种群再庞大也难逃脱灭绝的厄运:适应了环境天敌来了,抗过了对手天灾降了,熬过了灾变温度转了,好歹适应了温度,大时代变了,连弱不禁风的人类都掌握了大屠杀的本领。书里虽然没说,但人类最终也要面对与此相同的命运,避无可避。到时候,那些血腥的案件记录在后来者眼里不过是动物们之间一场场愚蠢可笑的自相残杀。“咔嚓!”

一声脆响打断了我跑马一般的思路。原来是林莫忘啃下一块排骨肉的声音。4

早餐吃排骨本来就是一件很不合时宜的事情,而这块排骨如果通体焦黑、状似《鉴证百科》插图中烧死之人的大腿就很有可能引发一场消化系统的惨剧。

并且这排骨的肉(而非骨头)居然硬到可以咬出声音。

林莫忘小姐现在正有滋有味地啮噬着这样一块排骨。

说实在的,除了体格棒运气好长相还算可以之外,林莫忘最让我佩服的是她与年龄和性别完全不匹配的强悍生存能力。对她来说,蹲点时半个月不洗澡什么的根本不在话下,对食物的要求基本上处于原始人的水平。我曾亲眼见过她如何在一分钟内就着浇花用的凉水啃掉两个点缀着轻柔绒毛的面包充饥。

她对任何食物的概念只有两条:吃起来是否方便,吃下去是否充饥。

带她去餐厅绝对是件痛苦的事情,她会用廉价的点心填饱肚子后对接踵而至的正餐不着一箸,也经常在等待上菜的过程中把各个盘子中的香菜叶萝卜花扫荡一空。

对于世间的美食家,她就是一个BUG。“咔嚓!”

又是一声。“有点硬!”她吞咽着满嘴的黑渣子嘟囔了一句。

我扭头惊恐地看看排骨制造者林阿姨绚丽花镜后面那双充满期待的大眼睛,低声嘟囔道:“我、我先去拿把餐锤。”

餐锤这种东西是否在历史上存在过我并不清楚,反正手里这把是仿照书上写过的形状自制的。那是本我很中意的科幻小说,名叫《僵硬的舌头》,写了一群寻找替代居住地的星际远征军被困于某个低温星球时想尽一切办法果腹的故事,其中敲击硬物的餐锤就像我们手里的勺子一样必不可少。

出于对书中大量生动细节描写的热爱,年少的我溜到朋友家的车库里自己试着做了一把形状古怪的小锤子,还在侧面车上了花纹,原本只想着掏出来砸个核桃什么的会显得很有性格,谁知多年以后,它竟然在饭桌上成功再就业,并且荣升为家居必备之餐具。

我就着齁咸的蛋花汤咽下几口扎嘴的排骨粉,好在锤得够匀,应该不会重现那次被肉茬子扎破喉咙入院急救的惨剧。

看到林莫忘已经用面包片卷起了香肠往嘴里塞,我果断决定更换目标。林阿姨及时发现了我的小意图,善解人意地将瓷碟子往我眼前推了推。

我用筷子夹起一截香肠,马上后悔。

我承认自己是个因阅读时间太长而联想力过剩的人,但这截香肠的形态实在是太过生动,也只有对面那位猛女才能将它视若人生初见。

受害者:细香肠一截

死因:煎炸过度

生命反应:无

现场:有挣扎搏斗痕迹

指压:不褪色

尸表:表皮呈对称状向两侧炸开,状如虫足内脏:焦煳,呈微黑色,有绿色辛辣物覆盖

我感觉自己的手上有一只被当作虫肉炸弹使用后挂满绿色分泌物的大蜈蚣在抖啊抖。这应该是林阿姨跟电视上学来的菜,俗称“香煎辣肠”,它出众的形态使我正式怀疑“O记厨房”是一档法医学节目。

我对自己说你是一只鸟你是一只鸟,你是腐尸鹦鹉乐园鹦鹉马岛鹦鹉,你不吃下这只大虫就会彻底灭绝,然后豁出性命把它塞在嘴里咀嚼了一下,味道竟还说得过去,过分的辣和过头的苦互搏后得到了中和,残存的一丝肉香变得无比珍贵。

最后一道菜“混凝土色拉”上桌的时候,我只能眼含热泪,默默地回忆着自己珍藏的那本《大饥荒实录》图册,默默地吃下眼前这成分难料而口感像泥土一般的东西。那些在社交网络上对赌吃土的大V实在太LOW了,不如赌一个我们家的早餐名额。

我说过自己把早餐当作一种修行,也当作一种寻找家庭感觉的寄托。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让我忍受这一切奇葩菜品,它被我埋在心底三万英尺的深处。“咣当!”

林莫忘把剩下的半截面包片扔在碟子里。对,就是那片曾经柔软的面包,差点儿砸碎瓷碟。

她打了个饱嗝,抬头看看表,大叫着“糟糕糟糕”冲上楼去。

我发誓自己只是无意识地抬起头来瞟了一眼,她淡绿色的旧真丝睡衣下摆扬起,春光一览无余。我迅速收回目光,林阿姨正赞许地看着我狂吞眼前的色拉,她难道不知道我吃定它只是因为它是桌上最软的东西?兵法云:胜于易胜。

我偷偷回味着刚才定格在脑袋里的美好瞬间,修长白皙大腿下蹬着黑色的战靴,的确有种夜店女王的感觉。

夜店女王,今早我已经两次把这个不相干的比喻强加在了野蛮女警的头上。

第一次见到这个词语是在一捆当作废纸收购回来的过期海报上,当时全城搞过一次名为“午夜情迷”的夜店女王大评比活动,各种海报让我窥见了一个从未进入过的世界,在书本上从来未曾领略过这类厉害女人,夜色的皮装、浓黑的眼影、张扬的文身、氤氲的烟气——这些我不喜欢的东西融在一起,居然成了一种魅。

我开始有意识地收集夜店女王们的故事,最诡异的一个恰恰与食物有关。

这城市里最出名的一家夜店叫作“Dionysus”。“Dionysus”中人气最高的一位夜店女王是“陶姑娘”。其实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实姓名,她总是戴着不同的狂欢节面具端坐在同一个位置,露出一身白瓷般雪嫩成熟的美肉,质地仿佛店内那具造型张扬的白陶女神像,于是她就成了众人嘴里的“陶姑娘”。“陶姑娘”这个名字并没有流传多久就被新绰号代替。

人们发现她是个“来者不拒”的女人。

当然她不拒绝的只是酒和食物这些能入嘴的东西,但是在“Dionysus”这种地方,大家都以为只要能撬开姑娘的嘴巴就能占有她的全部。于是有人请她喝酒,喝各色烈酒甚至劣酒,但她似乎千杯不醉并且身怀连接异次元的秘穴,连洗手间都不必去。又有人请她吃各种乱七八糟的食物,她一般不回避,但一次只尝一口。

后来店里传说若要“陶姑娘”离开她的神位,必须要捧出她没有喝过的酒或未曾品尝过的食物。这个传说太童话,但却极大激发了红男绿女们的征服欲望。夜店里最不缺少的就是寻求刺激的人皮空壳。

于是——更多的酒,更多的吃食端上来。

她仍然端坐不动。

她几乎成了“Dionysus”的一挂活招牌,凡驾临即免单不说,还配上专人保障安全。

她甚至有了一个全新的代号:“饕餮”。

饕餮是神话中的异兽,因为被后人用来形容贪婪无度而变得妇孺皆知。我曾在《龙图腾大全》中见过它的各种形象,无有不凶恶者。遍翻典籍,几乎找不到为饕餮说一句好话的人,更有《异兽志》上记载曰:“擒饕餮,斩颈仍劲嘶不休,食健马而无腹盛之,化肉骨血泥坠地,亡。”完全杜撰了一个人克神的意淫故事。

我一直认为饕餮之所以不停地吞吃东西只是因为没有遇到可以果腹之物而已,人的胃只是一只维持生存的肉袋子,而饕餮的胃却可能通向宇宙深处,那里充满了洪荒之力。

据说“Dionysus”的“饕餮”只要得到满意的食物或者饮品就会满足提供者的任何要求,但至今只有两个半人疑似得手过。

第一个人是个废人。

几乎没有人会比他废得更彻底。他头上稀疏的白毛扎成一条辫子,眼睛因为苍老而浑浊不堪,双手双脚都已经不能动弹,被人用竹椅抬着来到了店里。他的随从捧出一个砂罐,说他家爷爷用身上还能动的地方做了一道菜,现在听说姑娘是有名的吃主,特来亲眼见识。

没人看清罐子里盛的是什么,只看到“饕餮”掀开半截面具尝了一口,豆大的泪珠就掉落下来。随后她默默地随着竹椅消失在夜色里。店里众人傻愣了一会儿,开始发出不满的叫声,更有好事者开始编排残废老妖折磨美少妇的变态故事。但这些谣言很快便被有见识的玩主扑熄了。

那老头是高爷爷,前朝宫中的大厨,《老饕点将录》中位列前十的名勺中唯一在世者,算算也该一百多岁了,有那变态的心也没那活儿了,并且当年他可是净身入宫的。

第二个人是个肥人。

这人我本不认识,然而接下来的某个古怪场景当中,我见到了他。当然,那时他已经变成了一具比场景还古怪的尸体。

另外半次是一个没有露面的女人。调酒师按照她送来的一封信配制了看似普通的三杯酒水,不料“饕餮”饮过之后居然离开了座位,在舞池中发狂似的表演了一段舞蹈。当时的情形恰可用《暴君艳史》中某皇帝的一句话形容:“朕阅女千万,未尝见柔肌雪肤有若此女者!”

林阿姨刚刚将盘子收走,楼梯方向又传来熟悉的巨响。

时间只过去了一两分钟,我竟已经在思维的平行世界里游走了一大圈。这种情况最近愈发频繁起来,我会不会最终也像《不去异世界去哪都无聊到想死》里的主角那样分不清现实和虚幻的区别,最终彻底迷失在一片旁人无从拯救的荒凉区域里?

穿上制服的林莫忘的确英挺过人,一跃从傻乎乎的睡衣丫头变成了看上去颇具说服力的女警官。不过以她的这种个性,即使有一个加强连的男人追求恐怕也近不得身。话又说回来,除了我,除了善解人意的她老哥我,谁又能深层次体会她这种既自恋又不修边幅,既暴力又正义感十足的白痴个性呢?

从本质上来说,她们最先是人,是女人,我们没有理由认为披上了制服的她们就会变成冷硬的钢铁制品。

虽然这段话的来路比较不正(好像是盗版印刷的外国制服女优写真画册腰封上随便翻译过来的宣传文字),但我很喜欢,并且把它当作阅读林莫忘这个注定传奇的女警官的伟大指南。

她又一次掠过我面前,咚咚咚地跑上楼,姿势相当古怪。“看什么看,忘记穿内裤而已!”

我很镇定,因为从玛丽莲·梦露到莎朗·斯通,高不可攀的女神和男人们的低俗欲望之间,只不过隔了一块遮羞布而已。第三章  书 路8 :30

我是一个残缺的人。

我害怕许多莫名其妙的东西,比如香蕉、老鼠、雾和跳跳糖。

我记忆力好到令人烦躁,读过的东西会像复印般贮存在脑袋里,但在现实中却是轻度脸盲症加中度路痴。

我讨厌任何一成不变的事物,却经常待在书堆里整日不挪动位置。

我只真心爱过一个女人,她却一去杳无踪迹。

我唯一愿意坚持的东西就是每天早晨九点钟准时出现在书店门口,亲手打开挂锁摘下铁链,等到第一个客人进门再去做其他事情。这会让我心安。

书店门口的招牌是块木板,一个朋友用漆把甲骨文般的几个大字涂在上面。“莫须有书店”,很少有过客能顺利念出这五个歪七扭八的图形,这也正是经常有想到隔壁买烘焙点心的小妹或者到对门修炼瑜伽的白领美眉误闯进来的原因。

我怀疑如果把它们变成简体写得大而清晰,就不会再有这些奇遇。一家书店,可笑而危险的古董,行色匆匆的城市里还有几只需要阅读的人类呢?即使她们真的想找一家书店买一册菜谱或是爪哇语教材,可推门进来却只发现满满一屋子没有分类没有主题库存不详的旧书仓库和一个《西山经》里西王母一般“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而戴胜”的店主,恐怕当场就会捂着害怕灰尘的敏感鼻子转身逃离。万一,我是说万一有那么几个固执的人非要进来看个究竟,那么“莫须有”这三个字也会带来一种虚幻的印象:改天来退货的时候,这个小书店还会存在吗?“莫须有”的含义在历史上争议很大,但我只是随意借用而已。我必须拥有这么一家书店,它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真正拥有的东西,是我退到生活谷底时最后的寄托。鲁汉在《作品214号》中曾经把人生比作一张标满了地形坐标的靶子,标志你出生的飞镖扎在哪个小小的格子里完全随机,生在山顶的小小富饶区你也许就成了王子公主,最不济也是个富户,而不幸落到悬崖边缘就要穷尽一生与坠落的危险相搏。我倒没有这种高级烦恼,只是感觉自己直接被大头朝下扎在沼泽里,命中注定与绿毛水怪为伍,偶尔能见到几个选错了地方自杀的仙女。简言之,就是一个苦水里泡大的看戏人。

不过老罗死后,我的书店也升级为两层,似乎从崖底抬上去那么一块距离。也许一个人的离开真的会给另一个人解开一道枷锁?

不管怎么说,我还有想做的事情,暂且保佑我一段。

塞着耳机,慢慢蹬着破旧的自行车轧在被日光晒软的路上,开始放弃一切思考。

这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珍贵的一段时间,强力吸尘器般的大脑只在这时愿意自降身份,把转速调至飞鸟勉强能跟上的程度。

虽然并不想承认,但我知道这是种病。

我虽然时时为自己复印机般的记忆力而苦恼,然而一旦停止摄入信息,脑袋就会如被焦炭烧灼般滋滋作响。旁人以为我阅读成痴,其实大部分时间大脑是在补充冷却剂。放在别人身上这可能叫天赋异禀,可我倒宁愿自己真的变成一张伯尔尼德牌馅饼,实心儿的,没有馅,献身口腔后就再无烦恼。然而我不能。我只能拒绝阅读一切与所谓“超忆症”有关的东西。

误打误撞接手了这家小书店后,我的生活才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拯救。在收购与买卖的过程中我学会了敬惜字纸,并且把《文昌惜字功过律》里最显眼的那段写在随身背着的大挎包上,“平生偏拾字纸至家 香水浴焚者 万功 增寿一纪 长享富贵 子孙荣贵”。我开始相信永不止歇地阅读也是一种合理的存在方式。

当然这也带来了不小的副作用,比如说,头脑中日积月累的大量信息就像《紫色行星》中悄悄渗入人类生活每个角落的智能液体一样渐渐代替了独立的思考,我仿佛《键盘杀人狂》里那个完全倚靠网络和搜索引擎完成犯罪的凶手一样,凡事先从知识库中搜寻答案,失败和暴露的机会渺茫。

这一百三十个字中我就调用了两次小说实例,看来我的病况没有什么好转的迹象。“你无法仅仅以一棵树的手段来逃避树”,蓬热早就说过。

因此我开始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一些真实案件材料(当然包括林莫忘特供的那些漏洞百出的档案),每当一件比较有创意的“不可能犯罪”发生时,我就试图用脑海中贮存的一切信息去比对,当比对失败,结果又出人意料时,便将作案者的姓名列入犯罪艺术家的行列,在幻想中编织一场跨越时间与空间的史诗交锋。当然那种自发的感谢之情必须强压在心底,毕竟犯罪者在绝大多数时间里是危害世界平稳运行的异端。

不过从某个角度来说,整个世界都在向深渊沉落,而人类的集体癌变也许会将这个痛苦的过程尽量压缩。

耳机里传来的不是音乐,而是谁都无法了解的声音。

只有我清楚那是什么。

沉默如谜,沉默如谜。“咣——当!”

我必须承认刚才走神了。

这辆形状古怪的车我经常遇到,正常情况下一偏车把就能轻松绕开。我对私家车完全不了解,买车开车是我根本没有办法也没有必要扛起的一种负担。想不清楚为什么当下人们会对代步用的车子趋之若鹜。“人生中总有些地方需要用车轮去征服”,硕大的汽车广告天天闪烁在眼前,对,我知道,我这不正跨在两个轮子上征服世界吗?

这辆车看上去比奥拓矮点也长点,黑乎乎地像半只翻倒在地的可乐瓶,车尾巴上有个披头散发的“B”和土气的“GrandSport”。最糟糕的是,它居然只有两个座位。

我的自行车把准确地戳进它的车头灯里,使劲一晃荡,哗啦啦玻璃碎了一地。

一个女人——确切地说是一个贵妇——优雅地从副驾驶座上下来,水晶高跟鞋,修长的双腿半包裹在丝质裙子里,造型古怪的米黄色手纹丝巾搭在肩头,巨型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但形状姣好的下巴依然格外显眼。《黑色段子》里告诫所有男人切勿为戴着墨镜的女人着迷,因为她的年龄、欲望和凶残都被隐藏起来,除非她是一只熊猫。只有那种“毛墨镜”是露眼珠子的。

这个贵妇人当然不是熊猫。她招手让我上车,我望望驾驶座上那个韦陀般的巨汉,使劲摇摇头。

她说了一个古怪的词:“MATATA。”不知道是不是他的名字,反正巨汉打开车门挤下来,落地时我周身一震,身旁消防栓的链子叹息着掉落。

他伸出巨掌揪起我的后脖领,像丢小野猫一样把我扔进了副驾驶的位置,然后若无其事地骑上我的车先行离开。那一瞬间我想起了《金字塔之谜》里漫画家绘制的巨幅插图,一块黑色巨石放在几块木头搭成的山寨版小车上,被几条细绳拖着缓慢前进。

一种持续的车轮钢圈磨地的声音缓缓远去。

我坐在车里。

虽然我熟悉这辆车的模样,但真正坐进来还是头一遭。

套用卡不起挪小姐在轻小说《海生糖》中的一句口头禅:“舒服得让人想去死!”

车速一直保持在惊人的三十迈,旁边无数自行车和滑板少年掠过,有几个回头窥视时撞上了电线杆。她不为所动,安全驾驶。之前的某些早晨,这辆车也是以这样的速度跟在我车后。三十迈很难发生刚才那种碰撞事故,我不是傻子,猜得出自己摊上事儿了。

她的右手落在我左腿上方的左手上。

以她的车技居然还能空出一只手来做其他事情,女人当真是复杂而奇妙的物种。我没有抗拒,因为她的手只是静静地搁着,冰凉得吓人。记得《恶魔的右手》中,母亲那只右手因为种种原因渐渐变冷,直到脱离身体也没有得到一丝温暖的安慰。我觉得有义务做一次暖手炉。

但这毕竟是一只美丽的、洁白的、成熟而柔软的女人的手。

而我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单身的、成熟而坚硬的健康男性。

我开始有点心神迷乱。虽然这个年纪的女人能够给予的应该是慈爱和关怀,然而我还是感受到一种让人呼吸粗重的气氛。

她果然提出了要求:“去收这本书。”

收书?跟踪我这么多次,撞歪了我的破车,强押着我上车,还把手放在我腿上,说出的第一句话居然是“去收这本书”!没有请求,没有修饰,连个基本的称呼都没有!

去你奶奶家收!

我还没来得及骂出口——其实我怀疑自己根本不具备骂人的潜质。记得那本很恶搞的《世界粗俗语言大典》开头就写了一个老人游历世界多年,归来著书演说,立志向世人传达世界的美好。然而抑郁加狂躁病症突然降临到他头上,家人束手无策。弥留之际,他忽然清醒坐起,运用各种来路不明的语种狠狠地骂了一天零一个晚上,待他心满意足地咽气时,整座房子似乎不堪羞辱,垮塌下来。“编辑从废墟里爬出的家人口中辑录了所有珍贵的粗口”,这当然是鬼扯,但整本辞典般的厚书啃下来,我的确丧失了骂人的能力,因为这个领域实在是太过精深广博,寻常人根本难以掌握其精妙之处,遑论灵活运用了。所以现在我顶多在三代以内的伦理学上找找素材,“你奶奶”已经需要鼓足勇气才能说得出口。

我刚张开嘴,就看到了她伸过来的修长手指——上面戴着一枚巨大的骨瓷戒指,其薄如纸,几乎透得出光线。戒指上有一个奇怪的手绘纹样,像一只岩洞壁画上挥动的人掌。她的手指比骨瓷还要莹白,我的指头禁不住贴上去。

她的手迅速抽回去,我手里只留下一张卡片。卡片上印着三个橄榄灰色的古体字“密紋會”,还有网址。是家名字古怪的美体俱乐部吗?没听说过。卡片空白处有两行手写的文字,看来是地址和书名。

六面胡同一号,Dionysus《汉德大魔法全图鉴》“Dionysus”?魔法图鉴?我想象自己扛着麻袋在夜店迷幻的吧台前要上杯gimlet边啜饮边翻动黑魔法图册的情景,很蒙克,很寺山修司。“我,我没、没空!”这三个字被我说得夹枪带棒含糊不清。“去替我收来。”她不再看我,彻底收回了右手,专心开车。我用余光瞥见她墨镜下的小半截侧脸,被朝阳勾上了淡金的边,尖俏的下巴冰冷如卡瓦格博,神秘而高傲,只能膜拜,无法征服。“凭什么?我又不是你的奴隶!”这话出口我又后悔了。《人体素描》中的男孩说完这句话后就被比他母亲还要年长的老师踩在脚下玩弄,他心甘情愿成为奴隶的那刻又被她用更加另类的方式彻底抛弃。记得那本书漆黑的封底还用血红色的小字写着:“你也可以认为书中的记录全是想象的产物”。

她扶了扶墨镜,继续用没有丝毫感情的冰冷语气说:“我需要。”

她的小动作使古怪的手纹丝巾向两侧滑开,露出半截胸口,那里雪白的皮肤上浅浅地文着一只古怪生物。

最难沧海意,递与路旁花。愿为波底蝶,随意到天涯。

名叫《桃花鱼》的怪词我只顺序倒错地记着这几句。它们描写的就是这种一生处于“悬命”状态,飘浮无着落又倔强地妄图征服四海的生物。

生长在这座海岛之城,对于水母自不陌生,但把它文在身上的人这还是生平仅见。“下午三点,冰蓝大厦顶层见。”她甩来一个信封,摸上去钱不多,不过足够办张“Dionysus”的VIP卡片。

好吧,看来魔法书我是不得不坐上扫帚去收回来了,可惜大白天的“Dionysus”里肯定没有 “饕餮”的影子,不然也许有一窥芳容的机会。第四章  乌 有9 :30

我在“莫须有书店”的柜台里按照《龙象五行功》中记载的秘法头下脚上倒立着运了一会气,丹田没有什么异象,万幸今天的早餐里并没有过分不妥的材料。

忽然眼前出现了一截紫红色的小短裙,两只浑圆白皙的美腿因为倒挂在空中显得有些怪异,双腿尽头的隐秘部位高悬于头顶。有部电影叫《密阳》,本以为这个让人想入非非的片名是对女性用双腿之间的私密之处散布光芒照耀雄性大地的隐喻,没想到居然只是个小村庄的名字。“你疯了!”

腿的主人大叫着用手护住胸口和下身,倒立着的我受到惊吓精血逆流,一下子栽倒在地。当然还是要庆幸来者不是林警官,要不然我应该已经被蹬着腰眼踹进柜台深处了。

这个眼睛细长、脸上仿佛永远挂着笑容的女孩叫玫瑰,是“莫须有书店”的第三任店员。

史上最伟大的书店店员之一乔治·奥威尔说过:“打我一进书店做事起我就不再买书了。当海量的书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一次少了五千本,多了一万本,那书就变得有些讨厌甚至恶心人了。现在我只是偶尔买本书,不过也仅仅是在这本书我想读但是又借不到的情况下,而且,我再也不会把钱花在旧书上了。那些沧桑的书页所发出的迷人的香味已经不再吸引我了。在我脑海里,它们已经和那些妄想狂以及死苍蝇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

我曾经深以为然,不过自打“莫须有书店”开始雇用店员后,我才发现奥威尔先生叙述的是个人感想而非普遍真理,至少并不适用于“莫须有书店”的店员们。

我的第一任店员是个瞎子。

用一个瞎子做书店店员并非为了彰显个性,他的确身怀绝技。

他只在书店里待了三个月,那是书店开张以来丢书最少的三个月。

他的披肩长发、从来不摘的墨镜和耳朵上挂着的大黑耳机第一次出现在眼前时我疑心见到了被人追杀的丐帮长老,当他用手里的打狗棒敲着柜台告诉我想应聘店员时,我和当时跪在地上帮忙擦地板的她四目相对,张口结舌。“这个人不应该出现在这个地方,至少不应该在这个时间出现在这个地方,或者说,这个人在这个时间出现,这个地方就自行崩坏无形了。”这是刘小夏在《柳城暗杀录》中描写盲刺客的话,很适合用来描述当时的情景。

不过试用期仅持续了一天,我就觉得这世上不会再有人比这个盲眼大汉更适合做书店店员了,如果他有意长久停留,我甚至会把整个书店拱手交与他管理。他至少有四项明眼人也不具备的能力。随地搭帐篷睡觉和从早到晚哼唱不知名的苍凉歌曲权且算作怪癖吧,能够用独门语音软件操纵电脑也只能算他安身立命的手段,最绝的一项是超群的听力。他能凭脚步声判断来人的形貌、身份,甚至能分辨出重量差异。我亲眼看到一位穿着单薄入时的小妹空手出门时被他一棒挡下,羞红着脸从裙下掏出一本书口烫金的韩文版《圣经》扔掉逃走。后来他说他戴的不是播放声音的耳机,而是先进的收声设备,算是耳朵的延伸。这世上有太多东西的作用与外表相反。

我甚至没有问过他的真名实姓,大侠总无名。他穿的一件肥大黑衬衣背后大书“可汗”二字,我便叫他老汗。老汗说他是个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的人,就像一种会行走的植物,每次吸饱汁液只是为了积聚再次启程的力量。他临走时没要工钱,只拿走了店里仅有的几册盲文诗集,还唱了一首听上去很“荡漾”的老歌——

春风多情的徜徉 挽着嫩柳轻舞在飞扬这莫名欢快的心啊 像收到情书的姑娘无边无际的欢畅 像孩子一样放声歌唱那天真烂漫的笑容 像盛开的花儿一样

第二任店员的故事我始终没有勇气回顾,她带来的不只是一场库存损失三分之二的灾祸,也让我的生活在一段时间里钻入了一条幽暗、血腥的隧道,并且从此喜欢与怪奇凶险之物做伴。也许哪天我快要疯掉的时候才会把那事情写给蚊子般的猎奇者们。“那是你无法一耸肩就摆脱的负担。”

现任店员就是眼前的玫瑰,一个难以形容的女孩。

她第一次穿着无比清凉的短小衣服出现在书店门口时我指了指对门,说瑜伽班在对面,可她眯着好看的细长眼睛直接哀求我收留,说是她必须要成为“莫须有书店”的店员,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控制住日益膨胀的偷盗欲望。

后来我才知道,“偷书贼”大概只是她几十个怪异分身中最为正常的一个。

啤酒瓶盖收集狂、老下水井盖拍摄者、花纸头鉴赏家、指甲钳修理达人……她对一切看上去“无用”的事物和技能有着浓厚的兴趣并且勤加钻研。奇怪的是,这些东西居然都可以被她用于敛财。

玫瑰的另一项兴趣是男人。虽然从外表看去,她只是个穿着比较省布,胸部又丰满得有些过分的少女,但她有着把与男性的一切交集都转化成肉体关系的能力。不过我怀疑是不是真的有男人在她身上得手过。

我爬起来掸掸头上的灰,若无其事地指着她嘴角的一抹紫红色说:“女施主,难道只许对面小白脸放火,老衲点灯一观都不可以吗?”

玫瑰一点也不生气,还拍着巴掌笑得胸口乱颤:“哈,这句我知道,是那本《不成村夜谭》里的吧?”

夸张点说,现在每天来书店报到的乱七八糟人士有一大半是冲着她这阵汹涌“波涛”来的。蹩脚的心理学著作《哈拉罗拉》里唯一可取的一句话就是:“妄图在最柔软的胸口上如婴儿般嬉戏和休憩是每个男人的本能。”

我对玫瑰倒没什么非分之想。书店成立两周年的那次聚会上,她喝到迷迷糊糊之后对我说了很多很多话,可惜我也喝得太多,只隐约记得她说最大愿望是卖身填债,只是没有个靠谱的买主出现。我捏着她肉而不肥的脸说不用担心,你卖相不错,眼泪却吧嗒吧嗒地滴进她胸口的谷地。

有时候我觉得“莫须有”这三个字是一个巨大的安慰,路过的人看到会想象在这个蜗居城市一隅的小小书店里有个大大的乌托邦存在,每个携书而归的人都会面带一种神秘而满足的表情说上一句:“此间艳乐之事不足为外人道也。”

我躲在二楼“工作室”(其实就是用书架围起来的一个角落)里偷闲修补旧书,不料一阵警笛声响起,楼下围在玫瑰身边眉来眼去的几个笃信“书中自有颜如玉”的君子们刹那间踪影全无。不久,皮靴踹门声、玫瑰的惊叫声和咚咚的上楼声次第响起。

我脑袋里浮现出《最美好的一天》中党卫军忽然出现在小拉姆家楼下的情景。“告诉过你多少次,出场不要搞这么大动静,让人以为我这是贩毒窝点哪,天天招惹条子来!”

我指着林莫忘吆喝了两声,她毫不在乎,扬起黑超半遮的脸,大大咧咧地掐腰站在两排书架夹出的过道里。我发现自己气得手直哆嗦,仿佛一只被侵犯了领地的猫。“我也告诉过你别再叫我条子!”

这家伙又作势欲扑。我虽然恨得牙根痒痒,但早上那场“亲密接触”留下的乌青还疼得厉害,便赶紧用背绕口令的速度大声说:“我知道你有事找我没事不会在上班时间这么勤快跑来闲扯淡到底有什么事赶快说没事快滚开!”

林莫忘一愣,觉得我说的一大堆话里面好像包含很多意思又好像没什么意思,简直是在挑战她的脑容量,索性一屁股坐下说正事。

还是早上那卷熟悉的档案。林莫忘拍拍发黄的封皮说:“你尽情过你的侦探瘾,我只想要真相和结论。”

老是这一套,连个称谓都没有。

我戴上眼镜,摊开了档案。林莫忘识趣地起身下楼,她知道坐在这里阅读字纸的时间是我这个没正形的老哥唯一认真起来的时刻。

我与老汗不同,他用一个瞎子的双腿实际丈量着地球的细节,我却完全靠大脑与纸面上的虚拟世界神交。

楼下很快传来了两个女人嘁嘁喳喳的交谈声。

她们俩除了同样胸大实在找不出任何别的相似之处,但女人就是这样一种生物。“在没有男人的世界里,她们能够各司其职,一旦共同面临男人的选择,她们的关系就只剩下两种:同盟和仇敌。”闲极无聊的穆雷爵士在《谈话录》里瞎扯的这段话本来没什么意思,可用在楼下这两个女人身上显得无比贴切。

我晃晃脑袋,企图阻止它继续检索无用的信息。

正像林警官提示过的,与案件无聊的前半段相比,后半段才是洋溢着鲜血和死亡的精华部分。

飞机重新起飞后时近午夜,坐在后排的多位乘客在熄灯后均表示听到了B与“一个女人”低声的争吵。

据男乘客G(坐在倒数第二排)回忆,当时他欲去洗手间,但起身后发觉最后一排唯一的乘客B先他一步进入后舱(挂有半人高的门帘,右侧有吧台,洗手间位于左侧),手中似乎还提有皮箱状物体。不久后,后舱传出人声并有人影晃动,G看到门帘下方隐隐露出人腿,但由于灯光昏暗无法看清。

极短的时间(约几秒钟)后又是多位乘客同时听到了后舱传来“不同寻常的巨响”,仿佛重物撞击墙壁的响动,并伴随有类似动物吼叫的怪声。几位乘客先后按下头顶呼唤按钮。

G由于距离后舱最近,便起身去查看。据他回忆,在挑开门帘的刹那,“至死都难以忘怀的一幕”上演!

在后舱幽暗地灯的光线照射下,一个穿着当天机上空中小姐青磁色制服、系麻色丝巾的女人侧面朝向他,正对着紧闭的洗手间门,手中似乎持有某种物体。G正要开口相询,此人忽然转过头来。他看到了一张狐狸的脸!

据G回忆,那张脸虽然看上去有些平板和缺乏生气,但突出的尖嘴和颤动的皮毛分明勾画出典型的狐狸形象。它见到他后发出一种婴儿哭泣般的尖细声音,随后G的头部遭到重击,身体被一股不明方向的大力猛推出后舱,摔跌至走道当中。G再度清醒时,男空乘F正在其他乘客的协助下将其抬至最后一排空位上平躺,乘务长C边维持秩序边跑向后舱。

据F回忆当时后几排情况混乱,几位女同事均在前段客舱,距离较近的他赶到G摔跌的事发地点时乘务长C亦刚刚到达,给他下达救助指示后C先行跑向后舱,随后传来惊叫声和撞击地板的声音。

据C回忆,她来到后舱时踩到了某种湿滑液体摔倒但并未受伤,后经证实,她踩到的实际上是洗手间门缝下渗出的血液。C首先拍打洗手间门,无回应后试推,发现门被反锁。C冲出后舱呼唤F帮忙。F赶来后在C的授意下撞开洗手间门。

接下来F、C同时用了一个词形容当时洗手间内的情景:“血池地狱”!从后来档案中留下的现场照片看,机上的洗手间的确犹如微缩版的屠宰场:

乘客B(可怜的魔术师终于再次出场)的尸体呈“匕”字形侧倒在马桶上,巨大的身躯几乎占去了狭窄洗手间的大半空间。

B的脖颈被某种带刃利器割开,皮肉外翻,鲜血自不规则伤口中涌出,喉部软骨碎裂,整体看去像是脖子被利齿撕开后又被某种力量探入搅动过,单看档案中的照片都能感觉到现场的惨烈。

鲜血喷溅在整个洗手间的四壁和挂镜上,未发现死亡信息之类的东西。大量鲜血流经地面自洗手间门底渗出蔓延至后舱地板上。

另外,B的面部被一只仿青铜面具遮盖,但头部并无其他伤痕。后经证实,该面具为其皮箱内携带的魔术表演道具,事发前曾有多人在其与空姐A的争执中见到过。

B腹部有被蹬踹的痕迹,但外衣上留有的鞋印不清晰,无法进一步辨识。

后经尸检确认,B的死因确为颈部外伤导致的失血性休克。

据F回忆他当时受到惊吓,向后坐倒在地,此时后舱灯光亮起,他注意到自己和此前同样摔跌过一次的C制服上均有多处被鲜血浸染,此前可能由于灯光昏暗竟未曾发现。

据C回忆她当时的惊恐程度已达极限,但作为具备较高专业素质的乘务长,她仍强打精神告知F不要踏入洗手间,并要求其速至后舱门帘处阻拦已经闻声来到后舱外的个别乘客。C随后用机上的通信系统将情况报告机长并召集全体乘务组人员至后舱外待命。

空乘人员到齐后,作为乘务长的C立刻发现缺少一人(机上共10人,实到9人),并迅速确定空乘A未按时出现。C将人员分为两组遍寻客舱未果,至驾驶室询机长、副机长亦未在起飞后见过A。

此时距飞机再次起飞约25分钟,距前方终点站T市尚余616公里。

另有经后续侦查所提供的几条补充信息。

信息一:

经询机上所有人员,飞机自N市再次起飞后至案件发生直到搜索A行动结束的25分钟内,能够证实进入过后舱的人员只有乘务长C、女空乘D、女空乘E、男空乘F和受害人男乘客B。

信息二:

飞机落地后经警方进一步搜索(包括机上任何可能供人员藏匿的位置),证实女空乘A的确不在机上。经补充侦查,A之前独居住于T市,社会关系较为简单,相关人员自案发当日均未与A再有任何联系。

信息三:

洗手间的简易提拉式内锁被破坏前应为闭合状态,F、C均证明破门而入前门灯上显示“有人”,表示锁从内部被销上。

信息四:

B的手提箱被发现以打开状态放置于后舱角落,其中包含一件染有血迹的女空乘人员上衣(留有胸牌被扯下的痕迹)。A的胸牌后来在B尸体紧握的左手中被发现。

信息五:

经搜查,机组人员与乘客均未携带足以造成B颈部割伤的利器。

信息六:

经侦查发现,A数年前曾为杂技演员并曾与魔术演员B在同一时间段于同一地区演出,但没有证据显示两人曾经有过直接接触。第五章  笔 记10 :20

我被迫从不知名案件中寻找刺激和安慰,却受够了那些天花乱坠的推理小说,它们与现实世界如此格格不入,总是预先确定读者是一群傻子。“读者是不负责任的傻子,作者是含辛茹苦的保姆,他们不但要提供奶水和食物,还要承受无端被打骂甚至囚禁到地下室里的危险。”

作家老灰说完这段既自大又自黑的话后不久就销声匿迹,不知是不是被哪个狂热的傻子读者碾成了饲料。

不过我似乎没什么资格谈论现实。这颗项上人头终日被别人的思想和不相干的事件满满占据,就像《走错楼层的加百列》里的怪男,有眼难睁,有口难开。

有时候我企盼沉陷入梦境,因为那是专属于我的珍贵时间。然而在梦中我经常穿越一些纸房子,它们由各种厚书砌成,俯仰都是能够穿透眼皮的文字,空气中嗡嗡轰响,全是巨大的蠹鱼和碎纸机互相拼斗的声音。

尽管如此,我还是强迫自己生吞活剥了许多推理小说。

最令我感到压抑的就是被粉丝们奉为乐趣之源的“密室”和“不可能犯罪”,PLOT和TRICK中有一样编造得靠谱就该大烧高香,大多数时候,博闻强识的作者们都会不停地追逐前辈们留下的或浅薄或魔幻的诱饵,私心揣测着读者的兴奋点,结果真是极度糟糕,书中人物的性命就像纸一样薄,而侦探们的脑袋就像过年的花炮,开始时糊满了大黄泥巴,后来只要一点点火星,“嗵”,满天烟火,恶灵退散,名侦探诞生——“凶手就在我们中间!”当然还有所谓的“叙述性诡计”,头顶着“逗你玩”的大标语耍文字流氓,让人浑身恶寒。

这些思想源自一种奇怪的心态。对于一个经常分不清纸面上平滑虚幻世界和空气中肉欲现实生活的人来说,无力解决假想的谜题比摆脱不了现实的困境更加绝望。

“我飘飘无所适,不过幽幽一身影。”

当然,后来的经历还是让我感谢自己没有把这些硬啃下去的推理小说呕吐出来。现实中无法解决的案件往往比书中的更加不真实。

我倒是挺喜欢老布的马修·斯卡德系列,这个醉鬼与酒精对抗的漫长故事总让我想起自己。从本质上讲,过度阅读和酗酒、吸毒、滥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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