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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01 08: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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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塞谬尔·鲍尔斯

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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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动物

经济动物试读:

序言

任何一部花费近30年才完工的书籍都需仰仗很多人的帮助。本书部分内容是基于我在耶鲁大学的卡斯尔系列讲座整理而成的。经布赖恩·加尔斯滕、菲尔·戈尔斯基、劳里·桑托斯、史蒂芬·史密斯和克里斯·尤德里等多位前辈的指点,本书内容已有诸多改进。

这是我第二次受教于耶鲁大学,学习社会科学,第一次是我在学习伦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专业的时候。该专业同时也是我在卡斯尔举办讲座的赞助商。鉴于此,我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查理·林德布洛姆,他的课程给我以灵感,促使我积极思考和分析,向学术学科的既定界限发起挑战(林德布洛姆在耶鲁大学提出的观点仍为多个学科所接受,这些领域的学者都对我的卡斯尔讲座内容做出了评论,包括一位历史学家、一位心理学家、两位政治科学家和一位经济学家)。在此之后,我在哈佛大学师从亚历山大·格申克龙学习经济学史。他让我明白,社会如何才能实现更好管理、如何逐步演变等大问题值得研究,有时还能得出答案,尽管获得的答案并不是我当时想要的。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便开始从事这个项目的研究。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是仰仗九月研讨会成员的帮助逐步形成的,如普拉纳·布巴德汉、罗伯特·布伦纳、哈利·布里格豪斯,及已故的杰拉尔德·科恩、乔舒亚·科恩、乔恩·埃尔斯特、苏雷什·奈杜、菲利普·范·派瑞斯、亚当·普沃斯基、约翰·勒默尔、丽贝卡·萨克斯、西娜·谢夫林、希勒尔·斯坦纳、罗伯特·范·德·维恩和埃里克·奥林·莱特,圣菲研究所工作组在行为和体系的协同进化上给予了我支持(从1998年起)——拉瑞·布鲁姆、罗伯特·博伊德、赫伯特·金迪斯和佩顿·杨。金迪斯有关社会如何塑造我们取向的博士论文以及此后我与他的合作,对我思考这些问题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书中很多观点都是规范与偏好研究网在20世纪90年代首次提出的。我要向这一研究团队的成员致谢,包括其负责人罗伯特·博伊德和金迪斯,还有科林·卡默勒、马丁·达利、恩斯特·费尔、西蒙·加埃希特、爱德华·格莱泽、乔治·勒文施泰因和已故的马戈·威尔逊。(除上述我已提到的人员外)我还想特别向如下人员致谢,感谢他们为本书初稿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他们对研究做出的其他贡献——马扎林·巴纳吉、尤查·本科勒、朗希尔德·豪格利·布拉滕、胡安·卡米洛·卡德纳斯、温蒂·卡林、露丝·格兰特、乔舒亚·格林、乔纳森·海特、基兰·希利、贝恩德·爱伦布施、雷切尔·克拉顿、乌戈·帕加诺、伊丽莎白·费尔普斯、桑德拉·伯兰尼亚-雷耶斯、卡洛斯·西克特·罗德里格斯、达莉亚·洛斯迈尔、保罗·西布赖特,特别是伊丽莎白·让·伍德。

我的合作者黄孙和及桑德拉·伯兰尼亚-雷耶斯是本书部分章节的实际作者,我非常感谢二位允许我使用我们共同的研究成果。第5章使用的是刊登在《哲学与公共事务》上的文章,我为该期刊能允许我将此文章收入本书表示感谢。第3章和第4章中包含同伯兰尼亚-雷耶斯一起刊登在《经济文献期刊》(2012)上所用的材料。

苏珊·卡尔、奇亚拉·瓦伦蒂尼,特别是艾瑞卡·本纳帮助我更好地了解了马基雅维利。马基雅维利在我讲述的故事中是一个既出色又复杂的人物,他的意大利文著作《罗马史论》和《君主论》选段是由我独立翻译完成的。

圣菲研究所和锡耶纳大学的切尔托萨·迪·蓬蒂戈内诺为我的研究、思考和书籍的撰写提供了非常优越的环境。他们的员工使研究变成了享受,让一切成为可能,对此要特别感谢圣菲研究所图书馆的玛格丽特·亚历山大、乔伊·革力占耶、芭芭拉·金贝尔和苏珊·麦克唐纳。我还要感谢尼科尔·维拉尔·赫尔南德斯在研究中为我提供的便利。达维德·梅尔坎吉和萨伊·马杜扈利卡·马穆努鲁,感谢他们二人提供的数字和索引。借此机会,我想向麦克阿瑟基金会、圣菲研究所行为科学课程和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提供的金融支持表示感谢。最后,我还要向已故的乔治·考恩和阿黛尔·西蒙斯致以崇高的敬意,感谢他们在研究道路上给予我的信心和多年来的支持。

你也许感到奇怪,这样一本小书为何会花费如此长的时间才完成,简言之,是我有太多东西需要学习。这段故事我大概讲一讲。当我在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研究市场和激励措施的文化效应时,我发现自己研究的模型分外抽象,我无法在其中点出这一主题让我感兴趣的真正原因:即制定更好的政策、体系和原则时所面临的实证主义挑战。我只得在初始状态下进行模型的研究:我所掌握的数据无法佐证我提出的关于人类伦理、本质和其他非经济刺激的假设,以及它们如何受到激励措施、法律约束和其他公共政策手段的影响。同时还有更严肃的顾虑——不仅涉及经济学家和生物学家——此类动机是否可普遍应用以佐证研究的严谨性。

自20世纪90年代起,情况出现了转变。(先前提到的)规范和取向研究网络使我有机会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内(同约瑟夫·亨里奇以及众多人类学家和经济学家一起)开展一系列文化行为实验。我还积极地从其他实验中汲取经验(特别是恩斯特·费尔、西蒙·加埃希特、阿米·福克、乌尔斯·菲施巴赫尔及苏黎世学院)。由此,第3章、第4章、第5章的实证概览开始逐渐形成。

约在世纪之交,我开始研究所谓的下一个问题:如果按照实验得出的结论,人们的表现比经济学家或前卫生物学家想象的更加慷慨,更有公德心,那么便有一个难题随即产生。自然选择和当时任何一个文化演变模型都无法解释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

于是,我就人类社会行为展开研究,努力收集考古学、伦理学和人种学方面的理论依据。我同蔡荣荃、阿斯特丽德·霍普芬茨及金迪斯等学者一起开始塑造模型,使用计算机模拟,对文化和生物进化进行了描述。我和金迪斯在《协同物种》(本书已于2011年出版)中将其命名为人性。这一成果即可证明先前实验结果并无异常:由于基因和文化的原因,人类的行为动机时常表现为慷慨和具有伦理性。

所以,如今回归当初困扰我的难题正当其时。现有政策和体系适用于既利己又慷慨,既有道德行为又超道德的人类。借此机会,我也想了解这新得出的人类行为学实证结论会对政策和体系的制定产生怎样的影响。鉴于上述,我重新开始这一搁置了近20年的项目研究。

这本篇幅不长的书就是这一漫长“旅途”的成果。第1章经济人的问题

250年前,让·雅克·卢梭邀请一些他《社会契约论》的读者一起探讨“人类实际情况”中的“法律可能状况”。除他作品的语言带有浓厚的性别色彩之外,如上表述仍可引发共鸣。我们都知道,若要实现良好的治理,政府必须了解人民对治理体系的看法,如法律、经济刺激措施或道德诉求等。民众将根据自身意愿、目标、习惯、信仰,以及可能对行为产生促进或制约作用的道德因素来对政府的政策措施做出回应。

但我们该如何理解卢梭提出的“人类实际情况”呢?

让我们先从理性人——经济人说起。经济学家、法学家和政策制定者会普遍受自身观念影响。当前,在制定公共政策和法律体系,或组建公司和其他私人机构时,我们应普遍假设人们——无论是公民、雇主、商业合作伙伴或是潜在的罪犯——都是利己和超道德的。部分出于这一考虑,物质激励措施普遍应用在如启发学生学习、提升教师工作效率、减肥、投票、戒烟,敦促人们由塑料袋改用环保购物袋、金融管理中的信托责任和基础研究等方方面面。上述所有活动都未利用经济刺激措施,而是通过本质的、伦理的或其他非经济方式实现激励的目的。

此假设虽已在法律、经济和政策制定界颇为流行,但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无人真正相信人类具有利己和超道德的本质,而该假设本身是基于审慎考虑得出的,而非基于现实。甚至大卫·休谟都在为本书的题词最后向读者发出警告,该准则是“现实中的悖论”。

我希望能说服诸位,在制定法律、政策和组建商业组织时,最谨慎的行为模型便是让经济人充当市民、雇主、学生或借款人。得出上述结论是基于如下两个原因:第一,根据这一模式制定的政策有时会让超道德自私的普遍假设比在其他情况下更接近真实,人们有时在激励措施存在时会表现得比没有时更加自私。第二,罚款、奖励和其他物质诱因效用通常不明显,不管它们为利用无赖、贪婪的本性而设计得多么精巧(正如休谟所说),激励措施本身无法成为善治的基础。

如果我是正确的,那么善治所需伦理和其他社会动机的削弱会无形间对经济学家力挺的政策产生文化影响,包括覆盖范围更广、界定更为清楚的私人产权,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货币刺激措施更多地被用来指导个人行为。

我认为,这些和其他声称是市场经济运转所需的政策也将刺激利己主义的发展,并对市民文化中优秀品质的保持,如协作和慷慨造成阻碍。他们自身甚至会致使确保市场运作的社会规则做出妥协。所谓挤出效应引发的文化伤害也涵盖工作美德,如在申请贷款时如实上报个人资产负债情况、信守诺言以及在无人监督时还可以做到努力工作等。但这些或那些规则的缺失或让步会导致市场和其他经济体系无法正常运转。今天高效能的知识经济体比以往更需要来自社会规则的文化支撑。这其中,需要确保合作就是合作,如果有人质疑这一点,双方从交换中的获益将会因不信任的出现而大打折扣。

经济学家所持的矛盾观点仍然适用于市场外的领域,即采取“改善”市场运营所需的措施后将降低人们的工作量。而人的公德心、他们意图坚守社会规则的本质、意愿,在这些政策实施后将毫无用处,也许会不可逆地缩减未来制定更精细政策的空间。因此,尽管一些经济学家在过去曾幻想是经济人发明了市场,但情况可能恰恰相反:超道德利己主义的泛滥或许正是居住在经济学家认为的理想环境下所造成的后果。

政策制定者或宪法撰写者可能面临的问题是:激励措施和限制因素对任何一种管理体系都是必不可少的,若在设计的时候将“人类实际情况”等同于“经济人”,任由利己主义发展,并打算利用其为公共事业服务,则会促使激励措施产生出乎意料及事与愿违的结果。但如果“经济人”是“人类实际情况”的准确描述的话,问题则不会出现。在那种情况下挤出效应不会显现。但在过去的20年间,多个行为实验(参见第3章、第4章、第5章)都充分表明,伦理和涉他动机普遍存在于人类各个种群中。实验表明,这些动机有时会被特定政策和激励措施(萌生利己主义)挤出。举例来说:在海法一家六日制托儿所中,如果在一天下班的时候父母接孩子迟到的话,会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然而这一措施却毫无作用。罚款后,父母到达的时间比先前要晚2倍。12周后,罚款撤销,但父母还是一如既往地继续比规定的时间晚到(他们晚到的情况及同实验对照组的对比情况,请见图1.1)。图1.1 海法托儿所实施“迟到罚款”措施后的结果(数据来源:格尼兹和拉切奇尼)

设置罚款后所产生的结果表明,经济激励措施和道德行为之间存在特定的负协同效应。为迟到定价,就好比将其挂牌出售,父母履行伦理义务的能力被削弱,不再积极地避免给老师带来不便,他们甚至认为迟到是他们可以购买的另一种商品。

我并不否认如果罚款设定得足够高,父母会对此做出不同的反应。然而,即使为每件事情定价的事情可以办到且可以找到合适的价格,此亦非明智之举(我们会发现,上述两个条件能同时满足的概率其实很小)。

最近的一次实验表明,在看到钱和提及钱后,孩子们的利他行为表现得会更迟缓,在他们的日常交往中不会积极地乐于助人。

在另一项研究中,不足两岁的孩子在没有奖励的情况下会想方设法地帮助大人拿回自己够不到的东西。但当他们得知帮助大人会获得一个玩具作为奖品之后,“帮忙率”就下降了40%。这项研究的两位发起人,菲力克斯·瓦那肯和迈克尔·托马塞洛总结道:“孩子们刚开始有帮忙的意愿,但外在奖励出现后这种意愿就消失了。因此在社交行为中应关注这种现象,与孩子的天性相向而行,而非背道而驰,以便更好地展现孩子无私奉献的一面。”

这对于公共政策的制定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如今的情况是,经济刺激措施同伦理等涉他动机对有效施策都十分必要,但前者会削弱后者的作用。政策制定者将如何面对这一现实呢?如果将两种动机来源都纳入考虑范围的话,政策制定者则有理由在其一揽子政策中将经济刺激措施置于次要地位。如果激励措施妨碍了社会价值观的实现,而激励措施和社会价值观两者都是必需的话,那么在此排挤效应情境下,人们将不如以往那般积极地使用激励措施了。

类似的推理会使政策制定者采取措施限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转而大力支持政府或非正式市场之外的组织。这种情况与迈克尔·桑德尔在《金钱不能买什么:金钱与公正的正面交锋》一书中提出的主要论点相吻合:“为人类活动定价将削弱特定值得关注的道德和公民产品。”桑德尔在公众讨论“市场属于和不属于公共服务的情形”中举出了一个令人信服的事例。黛布拉·萨茨在她《总有一些东西是不能买卖的——市场的道德底线》一书中为此提供了政治解释:政治平等是民主文化和政治体系的基础,而限制一些市场发挥作用对维系这种政治平等非常重要。而(与政府或其他配置体系不同的是)我所关心的已不再是市场,而是转向经济激励措施在有些情况下的错误使用问题,如市场、公司或公共政策。激励措施会排挤伦理和慷慨动机的情况恰恰是对桑德尔和萨茨论证的有力补充。

但同时也有事例证明激励措施本身并非一无是处。挤出效应反映的主要是人类激励手段的使用与所希望达到的目标两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比如,雇主包含补贴和监督的激励措施极有可能让雇员认为自己的老板贪婪、控制欲强,或不信任自己。激励措施甚至可能在无意间传递出了完全错误的信息——比如,在海法事例中,罚款让父母认为“只要付款,迟到就没有问题”。

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政策制定者除限制市场和激励措施外,还可以采取其他的办法。他完全可以使挤出效应朝反方向发挥作用。基于此论证,一个新的政策范式出现了:传统的政策工具——如激励措施和惩罚措施——可以增强而非削弱公民伦理和涉他动机的作用,即可以提升法律约束和物质诱因的有效性。法律和道德可协同作用的观点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由贺拉斯提出:“如果犯罪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那么凄凉的哀歌还有什么用呢?没有道德的话,法律将毫无用处,那么还需要法律吗?”(《颂诗集》,第三部,第24首,《致贪婪者》)贺拉斯认为,法律和道德两者都是有序社会所必不可少的元素,应共同发挥作用。

我希望在此重申这一政策范式:即激励措施和限制约束同伦理及涉他动机之间具有协同作用。在贺拉斯之前,雅典公民大会曾对此范式的雏形进行过修正。另外,在前一部分中的海法事例提出后,我也解释了截然不同的情况出现的原因。

一个新的政策范式应建立在“人类实际情况”的实证基础上,替换“经济人理论”或许是个开始。我们应将支配人类行为认知进程的新结论补充纳入此政策范式中。理查德·塞勒、卡斯·桑斯坦、丹尼尔·卡尼曼、亚摩斯·特韦尔斯基和其他多位学者都在其作品中明确提出:人类在决策过程中根本不像经济学家普遍想象的那样有远见、审慎和有连续性。相反,我们对现状存在偏见,同时在挑选未来不同时间相应替代措施时也表现得毫无连续性。

即使懂得了如何避免偏见,我们还是在不停地犯经济学家口中的计算错误。比如,在不确定的情境下活动时,人们一般都认为会有事情发生,就算发生事情的概率再小,他们都不会笃定绝不会出现状况。卡尼曼——一位被授予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心理学家总结道:“人类在做出决定时往往目光短浅,在预测自身未来趋向时缺乏技能,会因对过去经历的模糊记忆和不当评估做出错误的选择。”

经济学家过去一直认为,选择行为在人类活动中居于核心地位,但现在他们发现,简言之,人们并不善于做出选择。

塞勒、桑斯坦、卡尼曼和其他学者已经就新论据在公共政策方面对认知处理进程的影响得出了结论。部分出于这个原因,在接下来的篇幅中,我将从我们如何做出决策转而更多地关注我们在做出决定的时候所考虑的因素,激励措施和公共政策的其他方面对我们的考虑产生的影响,以及其何以会对我们制定政策的方式带来改变等。

我首先会对“经济人”政策范式进行解释,叙述研究者的奇怪故事,即他们对自身力挺的政策会削弱伦理和其他社会动机一事是如何表现得毫无察觉或者毫不关心。第2章无赖的原则

波士顿消防队队长发现工作日期间告病电话过多,情况可疑,于是在2001年12月1日,他决定废除消防部门可以无限制请病假的制度。取而代之的是他设置了每人每年15天的病假上限,请病假超过这一上限的消防员要被扣工资。然后,他手下的消防员就是这样回应政策调整的:在圣诞节和元旦请病假的人数是往年的10倍。

之后消防队队长索性废除消防员的假期奖金制。他手下人员依旧无动于衷:下一年里,他们一共告病假13431天,比上一年多了6432天。很多消防员显然对新政策十分不满,予以消极回应,滥用请病假的权利,或是摒弃了先前他们坚持的伦理观——即使在受伤或感觉不适的时候也要服务大众。

我承认我对该队长的遭遇深表同情。我曾经也向我十几岁的孩子们递上过一份家务活的定价单,以此来增加他们每周获得的固定零用钱数量。结果却是,他们干脆不再帮忙做家务了,可先前在没有激励措施的情况下他们或多或少都乐意帮忙的。

消防队队长的困境和我在家政学中的失败实验都绝非个例。我们已经看到,设置明确的经济激励措施和限制来促使人们做出对社会负责任的行为有时是无效的,甚至会像波士顿消防队队长所发现的那样,呈现出完全相反的效果。怎样解决这个问题呢?我的猜想是更大力度的惩罚可能会见效。消防员在圣诞节和元旦出现大规模请病假的情况并不代表他们对金钱完全失去了兴趣。如果消防队队长制定更严格的惩罚措施,那么消防员定会有所回应,即使他们的愤怒和不信任感会最终取代他们的责任感,经济利益将取代他们为公众服务的自豪感。

但这些限制因素和激励措施都有局限性。高额的罚款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或许会制止虚假告假的情况出现,但会提升消防员的专业性和让他们更勇敢吗?消防员在更细微、更微观的方面可以得到关注吗?即使更严厉的惩罚措施可以帮助消防队长实现上述目标,但是在社会中它们也将毫无用处。与其让惩罚措施取代消防员的责任感,消防队队长应采取措施,更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他们为公民服务的自豪感。

不管你是否认为消防员对队长激励措施的回应是治理哲学中一个重大且有待解决的问题,它们大体上都可归为——无赖原则是否能够发挥作用这一命题。如果是这样的话,根据其进行管理是否可算作明智的选择呢?要解决这些问题,我将详细叙述无赖原则观点的产生,它们在那些试图将市场变为无道德空间的经济学家手中发生了怎样巨大的转变,甚至超出了我们日常在家庭、政治和社区中做出的伦理判断范畴。马基雅维利的共和国

从亚里士多德到托马斯·阿奎奈、卢梭、艾德蒙·伯克等政治经济学家都意识到,公民美德的培养不仅是政府施政出色的表现,也是其重要的基础。“立法者通过教育公民养成良好习惯来使其从善,”亚里士多德在其《伦理学》中这样写道,“正是在这一点上体现出了精华原则和糟粕原则的区别。”早在春秋时期,孔夫子就为如何做到这一点提出了建议,并告诫人们应规避某些陷阱:“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但从21世纪的视角来看,把美德和羞耻心视为有序社会存在的基础似乎有些奇怪,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害的。弗里德里希·哈耶克认为:“一个社会体系无法仰仗市场实现运转……所有的人都变得比他们现在更好,但市场会利用人们自身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做好事,也会做坏事。”在1987年股市崩盘之后,《纽约时报》头条刊登了这样一篇社论《禁止贪婪?不,利用它》。这篇文章中写道:“或许现在最重要的任务是要区分动机和结果。衍生证券对贪婪的吸引力就宛如生肉对水虎鱼那样。但是那又怎样呢?私人的贪婪可以产生公共利益。证券管理的合理目标便是要对贪婪行为进行引导,而非抑制。”詹姆斯·布坎南——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诠释了这一目标的实现途径。他讲述了去自己家附近农产品柜台的一次经历,地点是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的黑堡。“我不认识那位水果售货员,我对他的幸福指数并不特别感兴趣。”他也给予了我同样的态度。我不知道,也无须知道,他的生活状态是极度贫困、相当富有或是居于两者之间……但我们两个人能够……实现有效的交流,达成了交易,因为我们双方都认可彼此的产权。

法学家和经济学家都认可这种思维方式。“如果你仅想了解法律,再无其他,”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在1897年这样告诉他的学生们(同时,每一位在此之后进入法学院的人接受的都是这一观点),“你必须将人往坏处想,他们只关心物质结果,凭借这方面的知识进行推测;而好人的话无论是否有法律约束、意识是否清晰,都会利用自己的理智来做事情……在习惯法下,需遵照义务履行合同,如果你未能遵守,你必须赔偿损失——再无其他。”哈耶克提出了一个与亚当·斯密类似但有细微差别的观点:“毋庸置疑,斯密的主要关注点不在于人类处于最佳状态时偶尔能取得多大成就,而在于他处于最糟状况时怎样尽可能地少作恶上。”

从亚里士多德式的立法者向公民灌输良好习惯的养成,到经济治理体系和“坏人”法律的出现,经过了漫长的演变过程,始于16世纪的尼可洛·马基雅维利。和亚里士多德一样,他关注的是社会习俗抑制他所谓“腐败”的发展,但他却给出了一条完全不同的建议,这个建议比休谟提出的无赖的原则早了200多年:“任何希望建立共和国和实现法治的人都会假定人类是邪恶的,(同时)……除非必要,绝不会表现出色……据说,饥饿和贫穷能够让他们变得勤奋,法律能促使他们向善。”马基雅维利的“法律能使人向善”的说法似乎与亚里士多德式立法者的“教导公众养成良好习惯”的说法有些相像。但这里,就像他所说的“人类都是邪恶的”,马基雅维利用了“向善”和“邪恶”来形容人的行为,而非其性格特点。

政治哲学家利奥·施特劳斯将这种出现在20世纪经济学家和其他学者的思想观点追溯到了16世纪的意大利佛罗伦萨:“经济主义是在马基雅维利时期发展成熟的。”而在马基雅维利的作品中的确可寻到被施特劳斯称作“经济主义”的源头。他的观点与亚里士多德相同,但却与诸多现代经济学家相左。他不认为善治可在自私的(腐败的)公民中实现:“事实证明,法律和秩序都不足以遏制普遍存在的腐败。正如良好的风俗习惯需要仰仗法律来维系一样,法律本身也需要良好的风俗习惯来促使其能得以遵守。”

在马基雅维利看来,法律有两个功能:利用激励措施和限制因素能促使利己主义实现公共目的,同时又能帮助人们确立良好的风俗习惯,以便法律可以有效实施:“完善的法律孕育了良好的教育,良好的教育塑造了良好的市民。”所以,马基雅维利完全赞同我在上一章结尾提出的协同政策范式,即好的法律和好的风俗习惯是相互补充的,而非相互替代的。

马基雅维利,特别是在其作品《论李维》中明确提出,确保一个共和国可以实现善治的并非公民的道德,而是政客们“宣传法律”的能力。他写道,西班牙和法国比意大利管理得更加有序,但“人性本善与这些王国管理的方式有着显著的不同,当然在这里起作用的是后者,而前者恰恰是最缺少的”。他还提道:“在我们那个时期,法国是法治最成功的国家。”

由此传递出明确的信息:无特殊诉求的普通市民在他们的行为受到“法律节制”的情况下也能被很好地管理。这里的新观点就是社会的管理质量不仅仅是公民素质的总和。善治并不取决于社会由多少好市民构成,而是取决于社会机构如何引导公民间实现沟通和交流。

当代物理学家将马基雅维利的观点进行了改述,认为社会管理的质量是政体中新出现的特性,这一特性概括地讲不能直接被认为是由公民的性格特点所构成,而对马基雅维利来说,出色的政府才是有序社会新出现的特性。

200年后,这一观点的激进版则成为伯纳德·曼德维尔讽刺性作品《蜜蜂的寓言》中的主题。在这本书中,这位荷兰裔伦敦医生提出:要维持社会秩序,美德可有可无,甚至百害而无一利。曼德维尔的蜂巢基于无节制的贪婪和恶性竞争方得以构建。但是当蜜蜂变得善良后,蜂巢的无序和倾塌将接踵而至(曼德维尔可能并不知道,蜂属物种是大自然中最懂得团结协作的,基因就决定了它们不会彼此竞争)。曼德维尔的观点——抑制商品需求,节俭的美德将会成为经济崩溃的源头——被一些人视为节约悖论的先驱,即凯恩斯主义的基础。他在其1714年版的《蜜蜂的寓言》中声称,在自己的作品中“有几处论断都表明人类的脆弱……这可能成为公民社会的优势,填补美德的空缺”。由此,曼德维尔写道:“最糟糕的情况是,民众为公共利益服务。”

为防止读者未能领会《蜜蜂的寓言》的主旨,曼德维尔在一篇社评散文中做出了解释:“饥饿、口渴和赤裸是搅动心弦的暴君;在此之后,我们的骄傲、懒惰、淫荡和浮躁是促进所有艺术、科学、贸易、手工艺和欲望发展的大主顾;而必要性、贪婪、嫉妒和野心这些大监工……督促社会成员劳作,迫使他们顺从,但是他们大多数人还欣然地去从事那些苦差事;就连国王和王子也不例外。”对曼德维尔来说,马基雅维利“普通幽默”的良性结果并非人类社会中存在的一般事实。马基雅维利认为,出色政府存在的基础取决于人类宣传法律的能力,而曼德维尔却认为,应该取决于“娴熟政治家的巧妙管理”,以此来实现由“私人陋习”向“公共收益”的转变。

与亚里士多德所持的“优秀法律塑造好市民”的观点不同,曼德维尔的《蜜蜂的寓言》则指出:完善的机构会利用卑鄙的动机达到高尚的目的。之后,亚当·斯密对这一虚幻魔力的实现方式进行了解释,他在提及商人、消费者和农民的动机时做出了如下著名的论述:“他只为自身利益打算,此处,他就像在其他诸多情况下一样,由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着实现目标,而目标并非他想法的组成部分。这也不是总对社会有害,因为这并非社会的组成部分。通过追求个人利益,他会比自己主动打算促进社会发展时做出的行为更有效。”斯密解释道,有竞争性的市场和稳定、界限分明的产权,可确保一个社会有序运转,看不见的手可就此发挥作用:“并非出于屠夫、酿酒师或烘焙师的善心我们才有晚餐享用,而是出于他们自身的利益。”

因此,在正确的机构管理下,普通的动机也可以实现高尚的目的。无赖的原则

现在我们应将注意力转移到实现这一目标的体系构建上。在《学术论文:论道德,政治和文学》(1742)中,休谟推出了如下范式:“在组建任何政府体系时……每个人都应被视为无赖,除此之外再无出路,他所有的行为都是出于其自身利益。鉴于此,我们必须管理他,使其暂时放弃自身无休止的贪婪和野心,转而为公益事业出力。”在公共政策制定上,杰里米·边沁也提出了类似的论述——“责任和利益结合原则:让每个人的利益符合……他做事时履行的责任”。边沁在他的作品《道德和法律原则概述》中,列出了休谟准则在公共政策方面的影响,《道德和法律原则概述》的第一部分内容如今被称作“公共经济学理论”。

尽管上述以及其他古典经济学家将利用无赖作为主要目标,但他们却并不相信经济参与者和市民是超道德的,由此呈现出一种矛盾的状态。

休谟率先开始了对社会规则演变的研究,在引用上述关于无赖的叙述之后,紧接着他陷入了思考:“这看起来有些奇怪,而准则就应是政治学的真理,但却是现实中的悖论。”斯密在他的《道德情操论》中提出:“无论人们看起来有多么自私,但是从现有证据来看,他们本身所持的一些原则会使他们对别人拥有的财富感兴趣,认为别人的快乐对自己很重要,尽管他们无法从中获取一丝一毫,但只是看到就能感到很高兴。”事实上,古典经济学家在其提出的政策中从未忽视伦理和涉他动机的作用。我们也将看到,边沁认为惩罚应是“道德教化”。

全盘利己假设和人类复杂高尚动机现实之间同样存在着类似矛盾,但这似乎并未给支持休谟经济人范式的20世纪法律思想家带来困扰。霍姆斯在将法学院学生的注意力转至“坏人”之前,他提出了如下观点:“法律是我们道德生活的见证人和外壳。”如今的法律实践,就像古典作家的政策,广泛揭示了社会本质,而不仅仅是先前推测的坏人利己主义。比如市场规则,将处罚违规行为同公开披露恶行相结合,让那些应受谴责的人感到羞耻。

甚至连马基雅维利在提出“腐败公民”观点时,都引用了一段当时广为流传的言论作为审慎假设——“据说,所有人都是邪恶的”,而非将其视为有害的人性本质。在他的论述著作中,马基雅维利基于实证驳斥了这一假设:“我们的论证是基于那些生活在腐败并未广泛分布地区的人,在这些地方,好人比受到腐蚀的人更多,”他说,“很少有人知道怎样做到至善或至恶。”在这方面,亚里士多德的表态就要消极得多。“大多数人都是坏人而非好人,都是利益的奴隶……一般来讲,只要有可能,人类就会做坏事。”

因此,无赖原则的关注点并不在于市民是实际上的无赖。首先,同其他更具破坏性的“热情”相比,如争权夺利,追求自身利益已被视为一种良性或至少无害的活动;其次,从实证角度上来看,美德本身并不能为一个民主国家出色政府的构建提供坚实的基础。

贪欲在中世纪被认为是七大罪恶中最致命的一项,12世纪后随着商业活动的扩展,这一观点日益兴盛。所以让人感到吃惊的是,利己主义作为高尚的动机已获得认可,更让人感到吃惊的是,这种变化与经济学的兴起并无太大联系,至少是在刚开始的时候。在斯密提出“并非出于屠夫、酿酒师或烘焙师的善心我们才有晚餐享用,而是出于他们自身的利益”之前,詹姆斯·博斯韦尔在他的作品《约翰逊传》中便给予“经济人”一种不同的定义:获取金钱是少有的几个能够让人类心甘情愿接受使唤的事情之一。

上述斯密的话作为他关于“看不见的手”的几种叙述之一常被引用。但同时他也提出了“除了利己之外其他动机都是有害的”这一新观点:“通过追求个人利益,他会比自己主动打算促进社会发展时做出的行为更有效。”

17世纪,战争死亡人数在欧洲人口死亡率中占据了极大部分,数值已超过有历史记录以来的峰值,就算是在雷蒙德·阿伦声称的“战争世纪”刚刚结束时出现的情况也未曾如此糟糕。在英国保皇党人和议会党人近十年的战事告一段落后,霍布斯(在1651年)希望通过著书立说来找到“人们向往和平的力量”,包括“他们对死亡的恐惧,对舒适生活的渴望,对事业的进取心”。故而,人们可能更偏向于做无赖而非圣人。

无赖原则的赞同者还有马基雅维利,该原则与他所提到的政治理论中的实际效用更加接近。“比起我们推测事情的可能进展,我们直面现实显得更加合适。”他写道。150年后,巴鲁克·斯宾诺沙在他《神学政治论》的开篇就提出:“没有人……比理论家或哲学家……更适合管理他人……为人类本质唱着绝无仅有的赞歌……抱怨现状,引导人们摒弃自我而成为他们希望塑造的人。”曼德维尔作为斯宾诺沙的晚辈,在他《蜜蜂的寓言》中提出了实质相同的观点。

但放弃“美德是出色政府的必要条件”的论述也不仅是出于人类动机的现实情况。如果我们要管理的“其他人”是我们的亲属、邻居或朋友,我们对他们的福祉的关心和避免因违反社会准则而遭受制裁或报复的心理,都会促使我们在采取行动时先顾及他们的利益,从而以此实现善治。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单一民族国家的融合,将政体比作家庭或是世系的隐喻似乎有点站不住脚。治理的规模如今拓展得过大。国家规模逐渐扩大,市场覆盖能力也逐步提升,个人的社交对象也不仅局限于几个熟悉的人,而是成百上千的陌生人,间接交流的话,数量可突破数百万。

之前有人担心,交流在诸多陌生人之间展开之后,伦理和涉他动机将不足以成为出色政府构建的基础了,因此需要采用一系列限制因素和激励措施作为公民美德的补充。新的政策范式正是就此情况做出的回应。让马基雅维利感到担心的是公民美德的不足,而非缺失或不相关。塑造此新政策范式的古典经济学家了解到,在公民美德缺失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经济学和社会系统能够正常运转。在这点上,即使颇具讽刺风格的曼德维尔都安慰他的读者说:“我将其视为第一原则,在所有的社会中,无论大小,向善应是每个成员的义务;美德应受到鼓励,恶习应受到谴责,法律应被遵守,罪行应获惩罚。”

同样,斯密推崇的“本质自由”亦受道德所限。他的著名言论“每个人……都可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方式追求个人利益”被“只要他不违背法律的公正”这一附带条件所限。公正,他解释道,要求“每个社会成员(受到保护)免遭来自其他成员的不公正待遇或压迫”。曼德维尔也明确表述了同样的观点,将人类癖性比作因无人照料而疯长的葡萄藤。“所以当恶习被公正所抑制,它就会变成有用的东西。”

因此古典经济学家已充分意识到,之后被称作的“经济人”是一种简单化的说法,这与他们所了解的人类行为不同,但也能清楚阐明,经济激励措施调整政策是如何对行为产生影响的。约翰·斯图尔特·密尔,最后几位在世古典经济学家之一(1873年逝世),提出了经济学的边界和主要假设:“(政治经济学)论述并不是人性的全部……从意图占有财富的角度来看,这只与他个人相关……它只将……此类现象……定位为追求财富的结果,对其他人的热情或动机的彻底空想。”他将这称为“有关人类的武断定义”。

19世纪末,新古典经济学派的出现并没有撼动利己主义实用而又错误空想理论的地位。F.Y.埃奇沃恩斯,新古典范式创始人,在他的《数学心理学》中表达了这一观点:“经济学第一原则表明,大众行为仅会因个人利益而发生作用。”但在文中,他也同样意识到这样一个事实:“他人的幸福同行为体个人的幸福相比,既非一文不值,也非‘举足轻重’。”

但像密尔一样,埃奇沃恩斯认为,政治经济学可以在不考虑其他动机的情况下,对激励措施的效果展开研究。激励措施是促使个人实现财富最大化的途径,而其他动机虽已获得认可,但毕竟超出了学科范围。道德情操和物质利益的分离性

古典经济学家(和在此之后的经济学家)都普遍忽略的一点是,有关激励措施政策设计的初衷虽是利用利己主义,但可能会对道德以及其他助人利他行为产生或许是不利的影响。“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肯尼思·阿罗在他就理查德·蒂特马斯《礼物关系:从人的血液到社会政策》撰写的评论文章中这样问道,“血液交易市场的出现怎么会削弱旨在捐献血液的利他主义?”近年来,大多数经济学家才确信自己掌握了这一问题的答案,甚至都已不屑于再回答。但对阿罗来说,它“确实是实证问题,而非第一原则的问题”。

然而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不言而喻的第一原则是,激励措施和道德是具有叠加分离性的。“叠加分离性”这一术语从数学角度来讲指的是,一方变化的程度不受另一方变化的程度所影响。当两个事物处于叠加分离状态时,它们既不协同(任一方都与另一方的效果正相关,如二重唱,优于两者各自作用的叠加),亦非相反。

在后续章节中,我还会再次提到这一分离性假设,你应该已经看出其谬误所在。消防员对波士顿市民的责任感与他们对自身薪水利益的关注并不分离:针对后者实施的政策却似乎削减了前者的作用。该案例的整体效果小于各部分效果的累加,而这一基于个人利益的政策范式所忽略的恰恰是这种可能性。

分离性基本上不算作常用语,所以需要用例子予以说明。艾米·瑞斯尼斯基、巴里·施瓦茨以及他们的合著者研究了青年男女入读美国西点军校的动机。他们通过学院向9个每年都招录新士官生的步兵大队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新士官生加入军校是出于工具型动机(“找一份好工作”“西点军校的整体声誉”或许可为简历增光添彩)还是出于内源性动机(“想成为军官”“个人发展”)。然后他们追踪了11320名士官生,了解士官生他们毕业十年后,当初的录取动机与其未来发展是否呈相关性。图2.1 西点军校士官生毕业考核中工具型动机和内源性动机的替代作用(数据源自瑞斯尼斯基等,2014)纵轴衡量的是士官生成功成为军官的可能性估算值。因此,特定线上的点指的是每位士官生在横轴工具型动机值和线上指标内源性动机值共同作用下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工具型动机值衡量的是参加西点军校的私人原因指标。内源性动机值衡量的是文中提到的内源性动机。这一因素的高指标即是那些处于第九十五百分位的人;低指标即是那些处于第五百分位的人。

图2.1呈现的是参加西点军校的士官生工具型动机水平的高低,与成为军官(衡量成功的条件之一)这一结果之间的关系。数据说明了什么呢?

首先,结果表明,工具型动机处于平均水平(横轴上的0值)的士官生内源性动机通常很强,成为军官的可能性相对较高(从高内源性动机的直线可以得出这些士官生成为军官的可能性更大)。其次,对于那些内源性动机偏低的学员(向上倾斜的直线),若工具型动机较强,成为军官的可能性也会随之增强。

但值得一提的是观察到的第三种情况:中等或高等内源性动机的士官生(两条向下倾斜的直线),尽管工具型动机很强,但他们的表现却是最差的。内源性动机和工具型动机并非可叠加,两者是彼此替代的:一方作用的提升将会削减另一方发挥的作用。

那么军校将如何利用这一信息来培训学员呢?如果发现当下学员中普遍缺少内源性动机,军校就会参考图2.1中底部那条直线。校方会想方设法调动士官生的工具型动机,强调军队工作机会的重要性以及西点军校的声誉对在军界外找到工作的价值。但如果校方(正确地)发现很多士官生都是极富理想主义的男女,意图报效国家,就会以两条向下倾斜的直线为指导,弱化工具型动机的作用。

经济学家一般利用第一种假设——认为内源性动机缺失——即使是他们意识到除个人利益外还有其他动机,他们也假设(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经意间地)两组动机是分离的,但如果它们彼此当真分离的话,图2.1中的三条直线都应向上倾斜且平行。

分离性的隐性假设致使经济学家忽略了两个重要的可能性:第一,利用激励措施促使人们放弃个人利益从事公共事业,可能会削弱公民美德或其动机的突出性;第二,在特定条件下,伦理和涉他因素或许能实现共同发展,并协同提升社会效果。市场——无道德空间

对分离性情况的广泛(通常是含蓄的)认可,表明经济行为的假设不一定要同事实和人类心理的观察结果保持一致。18世纪末以来,经济学家、政治理论家和体制思想家都认同休谟的范式,已将经济人作为他们有关行为的工作假设。出于这个原因,部分20世纪后拥有竞争性市场、产权界定清楚、有效率和民主的国家都被视为实现出色治理的重要条件。良好的组织已取代优秀的公民成了出色政府的必要条件。在经济学中,价格可以充当道德的角色。

这样来看,我们很容易想到:对他人的道德素质做出评论、表现出关注应该可以证明其家庭成员或公民的身份,但在购物或谋生时却无法做到。路易斯·卡罗尔家的爱丽丝将经济学家的观点牢记于心。当公爵夫人大声说出“啊!是爱,是爱让地球转动”时,爱丽丝小声说道:“有人说这是因为每个人都关心自己的事。”

人们关心自己的事是如何取代爱的呢?这是边沁、休谟、斯密和其他学者提出的经典体制问题,迄今它仍然是神圣、理想化激励政策的组成要素,希望法律和其他公共政策既可立竿见影地简化人们追求个人利益的实现途径,又能使他们在这一过程中充分考虑自身行为对他人的影响。

在经济学语言中,如果每个行为体都内化行为的全部成本和收益,包括对他人的影响,这就成了一个可以实现的目标,而不是仅考虑个人收益和成本,即影响自身收益或亏损、快乐或痛苦的因素。

特意考虑自身行为对他人影响的情况称为有涉他偏好。黄金原则和其他伦理规范的改变是实现这一目标的一种方式(或如公爵夫人提出的“爱”)。

其他途径——布坎南对自己的邻居水果商贩的漠不关心显示出“每个人都在意自己的事”——是由于价格充当道德的角色。如果满足两个条件的话,这个情况大体能够实现。

第一,人们下决心要做事时,他们关心的是每件事物都要有价格。这个“每件事情都要有价格”的要求不仅适用于商品(同样的东西需要有同样的价格),在交易的其他任一方面中也同样适用,比如物品生产时的噪声对邻居的影响以及其碳排放量。

第二,影响价格的因素。如税收、补贴和其他政策,必须保证购买者支付的商品价格包含生产、使用中产生的所有成本,卖方的售价也应包含创造产品时的全部收益(来自买方和其他途径)。价格必须能够衡量所有商品在生产和运输中产生的社会成本和收益,而非仅是买者和卖者出于私人意愿所定的价格。第二个条件就称为“价格要准确”。

在上述条件下,“每个人都在意自己的事”表明仅关注价格,自私的人们会实施(尽管不经意地)此铁律:他们会充分考虑自身行为对他人的影响。这恰是曼德维尔心中所想,因此他的说法让他的读者大为吃惊,“杰出政治家的巧妙管理”会使“私人恶习”变为“公共利益”。

斯密的观点比曼德维尔还要深入。他的“看不见的手”这一经典论断背后旨在说明:在正确的制度下,或许都不需要“杰出政治家”的存在;市场竞争决定的价格可以自己发挥作用,完全不需要补贴、税收或其他政府政策的帮助。斯密强调,买者和卖者之间的竞争对上述情况是否能实现至关重要,他提醒说垄断和卡特尔的方式将会对“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造成阻碍:“处在同一行业中的人很少聚合,即使是欢乐或消遣,但却能基于打击公共利益,采取措施提高价格的阴谋而开展对话。”斯密还充分意识到,政策中的许多领域都在“看不见的手”所覆盖范围之外,比如公共教育的提供。

至此之后的经济学家都强调,“看不见的手”若想在竞争之外发挥作用,制度约束必不可少。对于每一个有合理价格的产品,所有的经济交易都应受到经济学家所谓的“完全契约”的管理。这就意味着,交易的每一个方面——定价是由交易方或是其他人完成的——都在管理交易的契约中包含价格。完全契约中对索赔和负债都做了说明,每个行为体“都掌握”由他或她的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和成本,即使是给予或强加给他人的那部分也涵盖其中。

如果契约是完全的,利己个体间竞争的均衡结果应能够满足“每件事物都要有价格”和“价格合理”两个条件。所以,竞争性市场应能够实现所谓的“帕累托最优”,这就意味着不再存在另一技术上可行的情形,即在别人境况未出现恶化的前提下不会有人的状况得到改善。

肯尼思·阿罗和杰拉尔德·德布勒都对上述被我称作“看不见的手”的定理进行了论证,并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奖。福利经济学中对此第一基本公理的叙述颇为经济学家所熟知。

完全契约的假设——指出了理想世界的本质,无须政府干预来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而不协调的交易活动或其他经济行为皆是因垄断厂商的出现而产生的。

更隐晦 但更重要的目标是,在这个世界中——正如哈耶克和布坎南所暗指的那样——出色的管理中美德似乎并不需要发挥作用。第一基本公理的确无视了人类偏好,包括完全超道德和利己的偏好。

市场因此获得了一种道德治外法权,就像东道国的主权和法律对驻外使领馆的约束力有限一样。当法律可以满足自身目的时,人们可以对疏忽的父母或违反法律的市民表示不满甚至责骂。但一位自私的购物者呢?或者,在同样情况下一位自私的银行家呢?只要每件事物都有正确的价格,人们在市场环境中追求个人利益就会受到(这些正确价格的)约束,不会再去考虑自身行为对他人的影响。这就是布坎南为何在表达自己对水果商贩的福祉漠不关心时表现得毫无羞耻心。

交易出于自愿的本质和有效率的结果(在这一定理的假设中)使竞争型交易成为一个特殊的领域,人们认为通常所适用于市民或家庭成员间关系的规范标准将无法发挥作用。哲学家大卫·戈捷将布坎南漠不关心的情形进行了概括并推而广之,把市场称作一个“无道德空间”,并指出“道德起因于市场失灵……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道德在市场交易中毫不适用”。

所以贪欲在加以限制后改头换面成了利己主义,从道德缺陷转变成了另一种动机,就像冰激凌一般。无赖经济学

但是,如果不像布坎南和水果商贩一般,两者未能就交易的产权达成一致,那又该如何呢?这种情况在契约不完全时就会出现,交易中有很多方面是无法定价的,例如,你吸入了我的二手烟;农民琼斯的蜜蜂在农民布朗的苹果树上授粉。当琼斯用自己的蜂蜜和布朗的苹果交换时,他显然不能向对方索要自己的蜜蜂免费提供授粉服务所产生的费用。蜜蜂为布朗和其他附近数不清的果园主人提供的帮助是一种溢出效应(术语叫作“外部经济”,或称“外部效应”),即经济行为体间产生的直接效果无法通过效益的契约条款进行定价或涵盖(“游离于之外”)。蜜蜂授粉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不包括在琼斯卖蜂蜜的所得中。所以,“每件事物都要有价格”和“价格合理”两个条件都将无法满足,琼斯卖蜂蜜的个人所得将少于他农场生产应获得的所有社会收益(蜜蜂的授粉服务未包含其中)。所以,未产生效用的少量剩余蜂蜜(和蜜蜂的授粉服务)将出现。

团队在生产过程中契约也是不完全的(或是不存在的),如研究和提供法律服务,或是志愿提供公共物品,比如社区便利设施或遵守社会准则。公共物品——如无线电台或观点——是不完全契约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因为(根据定义)这些事物既不具备竞争性(我拥有的数量并不影响你所能拥有的数量),也不具备排他性(公共物品享用数量不受限制,如果我有,你也可以有)。

在类似于琼斯的蜜蜂为布朗的果园授粉或是提供公共物品这样的事例中,利己行为体之间不受市场约束的交易自然未能实现有效交换(授粉量过少、公共产品过少)。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中的利己竞争就应该受到限制,这只表明公共政策应承担正确定价的任务。

在20世纪初期,阿尔弗雷德·马歇尔和亚瑟·皮古都从经济角度明确指出:即使在市场失灵的情况下,价格也能实现个人行为对他人影响的内在化。在契约不完全时,他们赞同向造成环境破坏的行业征税(外部不经济性),因为其将影响强加给了他人,同时他们反对为公司员工的培训活动提供补贴,因为当员工换工作的时候将会使其他公司受益。

琼斯的蜜蜂为布朗的果园提供授粉服务,因此琼斯将获得等价的补贴,这样琼斯的收入(含补贴)将会是他蜂蜜生产过程中的全部社会收益。所谓的最佳税收和补贴即指经济行为体帮助他人后获得的收益再补偿以及自身行为由他人承担时应支付的成本,而这些收益和成本却无法额外囊括至行为体的私人收入和成本中。“促使污染者为环境影响付款”的绿色税收就是一个例子。在可行状况下,这些最优激励措施恰可以践行边沁的“责任与利益结合”原则:在个人实施行为后调整物质激励措施,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目标之间的一致。因此,马歇尔、皮古和此后的经济学家提出的最优税收和补贴就成了完全契约的替代品,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拓展“看不见的手”的应用范围,覆盖违背原先假设的事例。从理想角度来看,此类税收和补贴可以为所有相关的事物定价,同时可以确保价格准确。

政策制定者的终极想法是试图了解清楚,政府需要用什么方式来促使公民做出善举,也就是说,要找到那种特定激励措施和限制因素,促使利己个人表现得似乎像那些真正受影响的人一样重视个人行为对他人的影响。从这方面来看,睿智的政策制定者应不再如同亚里士多德式的立法者一般——承担着让人民振奋的任务,而是如马基雅维利的共和国一样,要利用正确的法律促使公民如好人一般做事。

像琼斯的蜜蜂为布朗的果园授粉这样的事情,可以成为经济学家讲解不完全契约时选用的经典案例。课本上公共物品的案例则是灯塔,只要有人能看到它的光亮,则所有人都能够看到。但不完全契约的问题在经济学范畴内并不是一个独特的现象,我们应将此看作是市场的一种普遍特性,在劳动力、信贷、信息市场和其他资本主义经济核心领域无所不在。

不完全契约是规则而非特例情况,它的存在对激励措施的使用和限制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这值得我们停下脚步好好思考一下真实存在的原因。在交易中商品或服务提供的数量和质量等信息往往不对称(双方并非都知晓),或是不可被证实(即使双方都知晓,但不能在法庭上作为证明契约执行效力的工具)。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交易中定然有相关内容没有在契约中体现的情况,因此契约是不完全的。正如埃密尔·涂尔干指出的:“契约中的内容并不都是具有契约性的。”所以,市场失灵并非仅限于环境影响,还发生在对资本主义经济至关重要的日常交易中:劳动力市场和信贷市场。我们不可能写出一纸有效的雇佣契约,要求雇员必须勤奋努力、高质高效地工作。如果借款人破产,信贷合同照样无法执行。

劳动力市场和信贷市场的例子有着共同的形式:一主体(雇主或贷款人)希望促使行为体(雇员或借款人)以有益于主体,但损害行为体利益(努力工作,借走的钱要实现还款数额的最大化,超出借款人可偿还的数额)的方式开展行动。但因为工作努力程度或金钱的使用方式等信息要么主体不了解,要么无法获得法庭的许可,两者利益的冲突则无法通过明确且完全有执行力的合同条款来化解。

当契约不完全时,交易中的实际条款其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方的战略谈判,而非取决于法庭。谈判的成果取决于双方的议价能力和他们的社会规范。在农民向地主缴付农作物的租金时也会出现同样的问题。在这三个实例中,行为体(包括收益分成的佃农)并不对他或她的行为负责:如果借款方不能偿还欠款,贷款方要自己承受由此所产生的损失。

雇主享有雇员努力工作获得的大部分收益,但同样,如果工作未能完成,其也无法追回应付的薪酬。

因此,在所谓的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看不见的手”定理中的完全契约假设无法实现。从数学角度来解释市场经济运行方式,佐证“看不见的手”定理的最大作用只是为了明确斯密观点所需的条件。阿罗是这样形容这个定理的作用的:“从斯密迄今,有诸多经济学家……排着队,规模壮观,都试图证明,一个靠利己主义促进,受价格信号引导的分散型经济可与经济资源的一贯分配方式(从一定角度来讲,该方式优于其他多数替代分配方式)相适应……有必要知道除了确定它是否具有真实性外,还要了解它是否可为真。”

幸亏有阿罗和其他人,“它可为真”的条件——不仅包括竞争,还包括有关情况中的完全契约——现在证明都是极具限制性的,也表明完全放任政策是无法得到有效实施的。通过经验,我了解到基础经济学课本的作者都试图在现实中找到能验证该定理模型的市场状态。从马基雅维利到机制设计

或许按马歇尔-皮古案例提出的最优补贴和税收方式能够替代信贷、劳动力和其他市场中缺失的完全契约。如果是这样的话,价格尚不能充当道德的角色,“人们只管自己的事”成为一项好政策的覆盖面或许能够得到扩展。

许多严密的激励措施体系由此应运而生,甚至还出现了机制设计这一学术领域。简单地说,机制就是一系列产权、激励措施、限制因素或其他一些规定,指导人们如何进行交易。但我们也将看到(第4章),使这些严密机制得以成立的假设与基于福利经济学第一原理得出的定理一样,同实体经济相去甚远。机制设计尚未也不太可能提出能使人们放弃伦理和利他动机的激励措施,法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尚不可能完全放手让利己的人们以仿佛在意自身行为对他人影响的方式来采取行动。我在第4章中将详述原因。

除去在经济学课堂的白板上外,人们都试图避免同经济人打交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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