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待商榷的爱情(读客熊猫君出品。英国文坛三巨头之一巴恩斯拷问爱情本质之作。布克奖得主巴恩斯,写尽庸常人生的生存困境)(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7-12 07:5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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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英)朱利安·巴恩斯(Julian Barens)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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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待商榷的爱情(读客熊猫君出品。英国文坛三巨头之一巴恩斯拷问爱情本质之作。布克奖得主巴恩斯,写尽庸常人生的生存困境)

尚待商榷的爱情(读客熊猫君出品。英国文坛三巨头之一巴恩斯拷问爱情本质之作。布克奖得主巴恩斯,写尽庸常人生的生存困境)试读:

献给帕特

他撒起谎来就像一个目击者。——俄国俗语

第一章 他的,他的或她的,他们的

斯图尔特:

我叫斯图尔特。我什么事都记得。

斯图尔特是我的教名。我的全名是斯图尔特·休斯。我的全名全在这里了。没有中间名。我父母姓休斯,他们已经结婚25年了。他给我起名斯图尔特。一开始我不怎么喜欢这个名字——在学校里有[1]叫我斯都或斯都泡特——但我现在已经习惯了。我能忍受他们这叫我。我拿得起,放得下。

对不起,我这个人不太会开玩笑。别人当面对我说过,我不擅长事。但不管怎么样,斯图尔特·休斯——我想这个名字适合我。我想起圣约翰、圣约翰·德·维尔·纳齐布尔这样的名字。我父母姓斯。他们死了,我得到了他们的姓氏。等我死的时候,我还会被人叫作斯图尔特·休斯。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有太多的不确定,但这一件事是确定无疑的。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对不起,你没有理由非明白不可。我才刚刚开始呢。你还不了解我。重新开始吧。你好,我叫斯图尔特·休斯,很高兴见到你。握握手吧?好的,好的。说来说去,我想说的是: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改了他们的名字。这个想法了不起,甚至有点诡异呢。

哎,你注意到我刚才的话里“每一个人”后面跟了一个物主代词“他们的”吗?“这里的每个人都改了他们的名字。”我是故意这样说的,或许就是为了惹恼奥利弗吧。为了这个,我与奥利弗大吵了一场。这也可以说是一场争辩吧,或至少可以说是一个分歧。他的学问可大了——这个奥利弗。他是我结识最久的朋友,所以他允许我称他为大学问家。吉尔——就是我妻子吉莉安——见了他一面,就对我说:“你的朋友说起话来,活脱脱像一部字典。”

那个时候,我们在离弗林顿不远的海滩上,奥利弗听到吉尔的这句话,便滔滔不绝地说开了。他用一个名词来形容他的长篇大论——“重奏”。我不喜欢这个词。我无法描摹他说话的样子——你必须亲耳听他讲才知道——只听他的话在你耳边呼啸而过。他那时说了这些话:“我是什么样的字典?我有索引吗?我是双语的吗?”如此这般。他就这样说了好一会儿。最后一句是:“你们谁要买我?如果没有人要我,怎么办?被丢弃一边,我的书脊落满灰尘。哦,不,我要被降价处理了,我看得出来,要被降价处理了。”他开始猛击沙[2]地,对着海鸥哀号——真像《今日剧》里的场景。避风板后边一对正在听收音机广播的老年夫妇看到这一幕,不禁大惊失色。吉莉安大笑起来。

不管怎样,奥利弗是一个大学问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理解“每一个人”后面跟了一个物主代词“他们的”。或许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没有理由非理解不可。我记不得事情的起因是什么,总之,我们发生了争执。奥利弗、吉莉安、我,三个人吵了起来。我们各执一词。且让我细细道来各方的不同观点。或许我要做一个会议纪要,就像银行里的那种。

奥利弗说,像“每一个人”“某一个人”“没有人”这样的词都是单数人称代词,因此后面必须跟上单数的物主代词——“他的”。

吉莉安说,你不能这样泛泛而论,这样做你就把一半的人类排除在外了,因为这“某一个人”有50%的可能是女性。所以,出于逻辑和公平的考虑,你应该使用“他的”或者“她的”。

奥利弗说,我们讨论的是语法,不是性别政治学。

吉莉安说,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因为语法是语法学家制定的,而几乎所有的语法学家都是男性,其结果可想而知了。她说的大体上是常识。

奥利弗翻了一下眼睛,点起一支香烟,说道:“常识”这个词实际上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人类(Man)——说到这里,他假装感到非常难堪,马上纠正为男人或女人(Man-or-Woman)——如果男人或女人在过去几千年里依靠常识生活的话,那么,我们至今还依然住在泥做[3]的小屋里,吃着可怕的食物,听着德尔·香农的唱片。

斯图尔特想出了一个解决方案。“他的”要么不准确,要么具有侮辱性,要么两者兼而有之,而“他的”或“她的”,则颇具外交辞令的色彩,又显得累赘。很显然,用“他们的”最合适不过。斯图尔特很有自信地提出了这个折中方案,却被法定人数中的其他两位拒绝。

奥利弗说,比如这个句子:“某人在门口探出了他们的头。”听上去这人有两个身体、一个头,就像某一个可怕的俄罗斯科学实验那样。他还说起以前游乐场展示的怪人,长着胡子的淑女,畸形的绵羊胎儿……他正要说个没完没了,被主席(就是我)阻止了。

吉莉安说,依她看来,“他们的”这个词同样累赘,与“他的”或“她的”同样具有外交辞令色彩。何必一定要分出是男是女呢?既然多少个世纪以来,女人一直接受这样的教育:要使用男性物主代词来指代整个人类,现在又何必作出这迟到的修正呢?即使这个用法使得有些人(男性)的喉头不快。

斯图尔特继续坚持“他们的”是最合适的用法,认为这是中间道路的代表。[4]

这个讨论会无限期地休会了。

在此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想这场争论。我们这三个人,三个相当有知识的人,在为“他的”“她的”“他们的”这三个词的用法争论不休。对这三个无关紧要的小词,我们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我们还是朋友呢。我们却这样争论不休。这使我很担忧。

我怎么说到那上面去了?啊,是的,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改了他们的名字。这是千真万确的,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想法,不是吗?比如,吉莉安与我结婚之后就改了姓。她原来姓怀亚特,现在改姓休斯。她想改成我的姓的心情是很迫切的,这样说并非是为我脸上贴金。我想,实际上更为迫切的是,她想摆脱怀亚特这个姓。因为,你要知道,那是她父亲的姓,而她与她父亲不和。他抛弃了她母亲,而她母亲这几年依然姓着那个抛弃她的那个人的姓。别人称她为怀亚特太太或怀亚特夫人,是很不合适的,因为她原先是个法国人。我猜想,吉莉安是为了与她父亲断绝关系才想摆脱怀亚特这个姓的(顺便提一句,他甚至没有前来参加她的婚礼),还对她母亲说,她早就该这样做了。怀亚特太太没有接受这个暗示,即使暗示早就在那里了。

奥利弗说,这恰如其性格,结婚之后,吉尔应该称呼自己为吉莉安·怀亚特太太或休斯太太,如果她想显得有逻辑、符合语法、有常识、符合外交习惯和累赘的话。他就那样说话,这个奥利弗。

奥利弗。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并不叫这个名字。我们上同一所中学。在学校里,有人叫他奈杰尔,有时候叫他N.O.,或者罗斯,但是这个全名叫奈杰尔·奥利弗·拉塞尔的人,从来没有被人叫作奥利弗。我想我们甚至不知道字母O代表什么,或许这是他胡编的。不管怎么样,问题就出在这里:我没有上过大学,而奈杰尔上过。奈杰尔在大学第一学期结束回家时,就成了奥利弗。他把N扔掉了,甚至把印在他的支票本上的姓名N都去掉了。

你要知道,我什么事都记得。他走进银行,让银行的人印制新的支票本,他的签名不再是N.O.拉塞尔,而是奥利弗·拉塞尔。银行的人对改名的事竟放任不管,对此我非常诧异。我以为,他想改名字得通过单边契约或别的什么方法。我问他是如何成功改名的,他闭口不答。他只是说:“我威胁他们,说我要到别的银行去透支。”

我没有奥利弗聪明。上中学时,我的成绩常常比他好,但那是因为他不想用功。我的数学、科学比他好,动手能力比他强——在金属车间,你只要让他看一眼车床,他就会假装突然晕倒——但是,他什么时候想超过我,就一定能超过我。对了,不仅是我,任何人。他有办法。我们玩“学员旅”士兵游戏的时候,奥利弗总是“因腿受伤无法着靴战斗”。他想变成聪明人的时候,真的很聪明。他还是我认识最久的朋友。

他是我的伴郎,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伴郎,因为我的婚礼是在婚姻登记处举办的,并不需要伴郎。实际上,为了这件事,我们也愚蠢地吵过一架。真的是愚蠢。我以后找时间讲讲这件事。

那是一个美好的日子。是人人都应在这一天举办婚礼的那种日子。温柔的六月早晨,天空晴朗,微风和煦。六个人:我、吉尔、奥利弗、怀亚特夫人、我姐姐(已婚,但与丈夫分居,改过姓了——我刚才怎么对你说的?)和一位上了年纪的阿姨,是怀亚特夫人在最后一刻不知从哪里挖出来的。我没有记住这位老阿姨的名字,但我敢打赌,她没有改过姓。

婚姻登记官是一个很有尊严的男人,他的形式感拿捏得恰到好处。我买好的那枚戒指躺在天鹅绒材质的紫红色衬垫上,好像在对着我们眨眼。戒指戴到了吉尔的手指上。我大声说出了誓言,声音太大了一点,在淡色的橡木装饰的房间里发出阵阵回声。吉尔似乎为我的行为作了补偿,但补偿过头了,她的誓言轻声轻气的,只有我和登记官听得见。我们都很开心。几位见证人在登记证上签了名。登记官将婚礼誓章递给吉尔,说:“这是你的,休斯太太,与这个年轻小伙子不相干的。”市政厅的外面有一只大钟,我们在大钟底下拍了几张照片。第一张照片是在12:13拍的,我们结婚三分钟了。最后一张是在12:18拍的,我们结婚八分钟了。有几张照片的角度很不好,因为奥利弗在捣鬼。然后我们来到一家餐馆,吃了烤三文鱼,喝了香槟,喝了很多香槟。奥利弗说了一大篇话。他说他本想给伴娘敬酒,但今天没有伴娘,所以就要给新娘敬酒。大家都大笑,拍手。奥利弗使用了一大堆长长的单词,他每用一个长单词,我们就大叫一次。我们的房间差不多是一间密室。这时奥利弗用了一个特别长的单词,我们的叫声也就特别响,弄得服务生以为我们在叫他,探头进来问有什么事,见没有事就走开了。奥利弗讲完话,坐下来,大家都过来拍拍他的背。我转过身去,对他说:“对了,有一个人刚刚在门口探出他们的头。”“他们想干什么?”“听我说,”我重复了一遍,“有人在门口探出他们的头。”“你喝醉了吗?”他问我。

我想他一定忘记了。但我记得,你知道的。我什么都记得。

吉莉安:

听好了,我认为我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无关。我真的这样认为。我是一个普通人,我很内向。我没有什么事要对别人说。这年头,你一出门,就总有人追着你要把他自己的人生故事讲给你听。打开报纸,就有这样的栏目:《快进入我的生活》。打开电视,在一半节目里都有人在谈论他或她的问题,他或她的离婚,他或她的非婚生地位,他或她的疾病,酒精依赖症、毒品成瘾、性侵、破产、癌症、截肢、精神疗法,他的输精管结扎术,她的乳房切除术,他或她的阑尾切除术。[5]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看看我》《听我说》。他们为什么就不能随遇而安、好好自处呢?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喋喋不休?

我天性不爱向人倾诉,但这不是因为我记性不好。我记得放在深紫红色衬垫上我的那枚结婚戒指,我记得奥利弗翻着电话簿寻找稀奇古怪的名字——我记得我那时是什么样的心情。但是,这些事情不是供大众消费的。我记得的事情,都是我自己的事情。

奥利弗:

你好!我是奥利弗·拉塞尔。来支烟吗?我知道你是不抽烟的。我抽一支你不介意吧?是的,我当然知道抽烟对身体不好,但那正是我喜欢抽烟的原因。上帝啊,我们才刚刚认识,你就像一只松鼠那样咄咄逼人了。这跟你到底有什么关系?50年之后,我就死了,你就成了一只快乐的蜥蜴,用吸管吸着酸奶,啜饮着泥炭沼水,穿着健康拖鞋。对了,我喜欢这样。

我给你说说我的理论吧?我们到头来都会得病,要么癌症,要么心脏病。这个世界只有两类人:一类人将感情闷在心里,另一类人将感情发泄于外。如果你喜欢,也可以说成内向型和外向型两类人。内向型的人,众所周知,往往将自己的各种情绪、愤怒、自我鄙视等内化于心,这种内化,同样众所周知的是,会导致癌症。另一方面,外向型的人将快乐、愤怒都发泄给世界,将自我鄙视引导到别人身上,这种情绪的外泄,通过其逻辑过程,导致心脏病的发生。非此即彼。我碰巧是一个外向型的人,所以,我要吸烟,这样就会使我成为一个完全平衡的、健康的人。这就是我的理论。最重要的是,我现在有尼古丁瘾,这样我吸起烟来就不怎么难受了。

我叫奥利弗,我记得所有重要的事情。这就是记忆的意义所在。我注意到大多数40岁以上的人不断抱怨自己的记忆力不如以前那么好了,或者不如他们希望的那样好了。说实在的,我一点儿也不吃惊:看看他们脑子里储存了多少垃圾。想象一下,这个可怕的废料库里塞满了多少无关紧要的东西:无数个有关童年的千篇一律的记忆,20亿个体育比赛的结果,他们不喜欢的人的面孔,无数电视肥皂剧的情节,如何洗去洒到地毯上的红葡萄酒的各种窍门,国会议员的名字,诸如此类。这么多空洞的垃圾塞满你脑子,你的记忆力怎么会不堵塞?想象一下,在轰隆隆的终点站的失物招领处工作的保管员,他为你保管着那些不值钱的物品,等待你下次来取。想一想,你请他保管的是些什么东西?他能得到的保管费这么少!得到的感谢这么少!难怪这柜台上一半以上的时间里是没有人的。

我处理记忆库的方式是:只存放那些在保管过程中会让你感到自豪的东西。我永远不去记电话号码。我只记得我自己的号码,这样就不必大费周章地在电话簿上查找奥利弗·拉塞尔了。有些人——思维领域里的那些冷酷的专家——说什么记忆要靠训练,训练之后记忆力就会变得十分敏捷,像运动员那样身手不凡。唉,我们都知道运动员是怎么回事。年轻时训练得厉害的划桨手,一到中年,身体就完蛋。足球运动员呢,得上了关节炎,走起路来关节吱嘎吱嘎响。肌肉拉伤,椎间盘粘连。看看老运动员的聚会场面吧,活脱脱一则养老院的广告。假如当年他们没有过度损耗肌腱就好了……

所以,我相信,对记忆要娇惯一点儿才好,让我的脑子里只留人生的精彩片段,比如,婚礼之后的午餐。我记得,我们喝的是斯图尔特点的口感极好的无年份香槟(牌子?我不知道。忘了名字的葡萄[6]),吃的是。我是不会酒厂的瓶装酒烤野鲑鱼加秘制西红柿酱点这样的菜的,但他们当时没有征求我的意见。菜是极好的,只是缺少想象……怀亚特夫人,她坐在我旁边,好像吃得很开心,至少很享受这盘鲑鱼。但是,她将鲑鱼周围的那些粉红色的透明小方块推到一边,转过头,问我:“你说这些可能会是什么呢?”“西红柿。”这个我知道,“去了皮,带着芯,去了籽,切成丁。”“真有趣啊,奥利弗,你通过特征认出了这个水果,我却把它扔到一边。”

你不觉得这了不起吗?我抬起她的手,吻了一下。

而另一方面,我恐怕记不起那天婚礼上斯图尔特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是中黑灰的,还是深黑灰的?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清楚记得那一天天空的样子:白云翻滚,就像大理石般的衬纸。风有点大,走进结婚登记室的门,大家忙着捋好吹乱的头发。我们围坐在低低的咖啡桌边,等了10分钟。咖啡桌上放着三本伦敦电话簿和三本黄页。奥利弗努力在电话簿里寻找离婚律师和橡胶制品经销商的号码,想以此逗乐大家。但是没有人发笑。不一会儿,我们就进到里面,见到了那个坐在昏暗之中,个头矮小、满面油腻的登记官,肩膀上落满了头屑。一切都按常规进行。那枚戒指躺在黑紫色衬垫上闪闪发光,犹如一个宫内给药器。斯图尔特大喊着说出婚誓,好似在军事法庭回答法官审问,好像不最大声回答就会被法官多判几年一样。可怜的吉尔的声音却很小,几乎听不见。我猜想她在哭,但是不敢去仔细看,那样做就太俗气了。后来,我们走到外面,照了几张相。斯图尔特看起来特别神气,我这样觉得。他是我认识最早的朋友,这是他的婚礼,但是我看他的神情太镇定,太扬扬自得了,所以就悄悄夺过相机,对大家说,结婚相册需要几张艺术照。我昂着头走了几步,然后躺到地上,将镜头转了45度,取了一个特写镜头,连毛孔都能照出来。其实我真想做的,我真想拍到的,是斯图尔特的双下巴。他可只有32岁。说双下巴也许有点过头,就说是一块猪腰嫩肉一般的下巴垂肉吧。但是到了虹膜镜头后面的大师手里,这块肉就能被放大,发光。

斯图尔特……不,等一下。你刚才一直在与他说话,对吗?你一直在与斯图尔特说话。我提到他的双下巴的时候,感觉到了你脸上掠过一丝迟疑。你的意思是你没有注意到?是的,在他背对光的时候,在阴影中,你是看不到的……他或许故意拉长下颌以消去双下巴。依我看,如果他的头发再长点,他短矮的脖子也就不会那么明显了,但是他从不给他那灰褐色的粗糙毛发以任何生存空间。他长着一张圆圆的脸和一双圆圆的温和的小眼睛,从那并不时兴的眼镜后面望着你。我的意思是,他的长相足够温顺,但是他还是需要修整,你说呢?

什么?他不戴眼镜?他当然戴的。从他只有小学校长膝盖那么高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对了,有时候他偷偷戴了隐形眼镜,试试你能不能看出来。好吧,这是有可能的。一切皆有可能。或许,他一直在追求一种更有气势的外形,这样,等他走进城里的肮脏的小屋,盯着他那个神经质地闪烁的小屏幕,对着他的手机大叫着买下新的一单期货(或者别的什么)之后,他出来就变得更有男人气魄了——大大出乎我们的预料。不过,自我们一起上学开始,他可是养活了一大拨眼镜商——特别是那些备足了老式镜架的眼镜商。

你为什么偷偷笑?我们一起上学……哦,是这么回事。斯图尔特一直在说我改名字的事,是吗?你知道的,他对那种事总是不能释怀。他的名字可真是乏味——斯图尔特·休斯。我要对你说,布艺装饰业有一个职位可以提供给你,不需要别的要求,只要求你有一个完美的名字,先生,你正好有这样的名字——他一辈子只有一个名字,他为此感到十分满足。而我,奥利弗,过去叫奈杰尔。我的过错,我最[7]伤心的过错。不对——我不叫这个名字。不对——谢谢,妈妈。不管怎样,你不能让别人一辈子都叫你奈杰尔,不是吗?你甚至不能在一本书里从头到尾都叫奈杰尔。过了一段时间,有些名字就显然不合时宜了。比如,你原来叫罗宾。这个名字在九岁以前是一个很好的名字,但是很快你就得作些改变,对吗?通过将你的名字改为萨姆森,或者哥利亚,或别的什么名字。而有些名字的情况则相反。比如瓦尔特这个名字,你坐在婴儿车里就不能叫作瓦尔特。在我看来,你到75岁才适合叫这个名字。所以,如果有人为你洗礼,准备给你起瓦尔特这个教名,最好让他们在瓦尔特前面加上几个名字,一个供你坐在婴儿车里使用,另一个在你正式成为瓦尔特之前的漫长岁月里使用。所以,他们可以给你起这样的名字:罗宾·巴塞罗缪·瓦尔特,我看这个名字是有点笨拙,但是毫无疑问,它适合你人生的各个阶段。

所以,我把奈杰尔换成了奥利弗,自此,奥利弗一直是我的中间名。奈杰尔·奥利弗·拉塞尔——你看,我不用把脸颊涨得红红的就可以说出这个名字。我到约克去上大学的时候还叫奈杰尔,上了一学期回来我就成了奥利弗。这有什么奇怪的?这就像你参军去了,第一次休假回家,人家看你脸上长了胡子。这只是一个人生过程。但不知为什么,老斯图尔特就怎么也想不通。

吉莉安是一个很好的名字,这个名字适合她。这个名字她会一直用下去。

奥利弗这个名字适合我,你没看出来?这个名字与我这一头黑发,与我象牙般的牙齿(吻起嘴来一定很舒服),与我的纤纤细腰,与我的这个做派,与我这一身亚麻色的西服(上面的黑皮诺酒渍是怎么也洗不掉了)非常相配。这个名字适合于透支,适合于在普拉多博物馆一带闲逛。这个名字适合于想让我乖乖就范的那些人。就像我在大学第一学期末去见的那个银行经理,那个深居洞穴的类人猿。就是那种一听到银行利息上涨了千分之一就会情不自禁勃起的家伙。不管怎么样,这个类人猿,这个……瓦尔特让我进到他办公室,那个墙上镶着木条的手淫窝。他认为我的支票本改名请求——从N.O.拉塞尔改为奥利弗·拉塞尔——不符合本银行20世纪80年代的政策,并提醒我,除非我赶紧弄来钱将我的透支黑洞补上,否则,我就得不到新的支票本,即使我改名为圣诞老人都无济于事。一听这话,我坐在椅子上笑个不停,这笑中带有神奇的奉承假象,然后在这个老迷死人面前来回晃悠,挑逗了他好几分钟。突然间,瓦尔特就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哀求我给他。于是,我给了他一个莫大的荣幸:同意他为我最后一击改名。

以前叫我奈杰尔的所有朋友好像都被我弄蒙了。当然,斯图尔特除外。你应该让斯图尔特讲讲以前我们一起上学的事。我当然绝不会让我的记忆受辱,让它记住那时的所有破事。斯图尔特有时候没事找[8]事,会念叨“亚当斯、艾特肯、艾帕特德、贝尔、贝拉米,等等”(这些名字都是我杜撰的,你懂的)。[9]“你在念叨什么?”我问,“你的新曼特拉?”

他一脸迷茫。也许他以为曼特拉是一个汽车牌子,奥兹莫比尔的曼特拉。“不,”他答道,“你还记得吗?5A班。老比夫·沃金斯是我们的年级主任。”

我不记得。我不会去记。记忆是一个意志的行为,忘却也是。我想我已经把我人生的头18年的事情都抹去得差不多了,把它们净化为无害的婴儿食品了。还有什么事比受到这些东西的纠缠更糟糕的?第一辆自行车,第一次啼哭,一只耳朵被咬掉的泰迪熊。这不仅是一个美学问题,这也是一个实用性问题。过去的事你记得太牢,你会因此责怪眼下的生活。看看他们是怎么对待我的,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全是因为这个,那不是我的错。请允许我纠正你的说法:那或许是你的错。请原谅,细节我就不说了。

有人说,你年纪越老,过去的事情就记得越清楚。其实,他们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陷阱:衰老的复仇。我给你说过我的人生理论吗?人生就像一场入侵俄罗斯之战。闪电般地开战,无数高筒一样的军帽聚在一起,羽毛乱飞,就像身临一个鸡飞狗跳的鸡舍。敌人溃败,战报飞传我们长驱直入的消息。接着,开始了艰难跋涉,士气低沉,配给不足,而这时第一片雪花落到了你脸上。敌人烧掉了莫斯科,你只得屈服于“一月大将”,这位大将的手指甲就是连天的冰柱。痛苦地撤退。烧杀抢夺的哥萨克。在波兰的一条甚至没有标记在你的将军的地图上的河流前,你正欲渡河过江,却终于倒在一个少年枪手的霰弹之下。

我不想变老。不要让我变老。你有这样的魔力吗?没有,连你都没有这样的魔力,啊哈。再来支烟吧。来吧。啊,好吧。随你便。各有各的喜好。[1]斯都(Stew),意为炖汤;斯都泡特(Stew-Pot),意为炖锅。[2]《今日剧》(Play for Today),为英国BBC一台在1970年至1984年播出的剧集。[3]德尔·香农(Del Shannon, 1934—1990),美国著名的摇滚和乡村音乐家,歌曲作者。[4]Sine die,原文为拉丁语。[5]电视栏目名。[6]原文为法语,如无特殊说明,后文楷体字皆指原文为法语,不再逐一说明。[7]Mea culpa, mea maxima culpa,原文为拉丁语。[8]Adams, Aitken, Apted, Bell, Bellamy ...[9]Mantra,来自梵语,指能够“创造变化”的音、音节、词,此处意为咒语。

第二章 借我一英镑

斯图尔特:

真是没想到!《爱德华人》杂志居然活到了今天。但我很高兴,这份杂志至今犹在。圣爱德华中学也活到今天,这又是一个惊喜。他们把英国的所有文法学校都裁掉了,把它们变成了普通中学和高中。学校合并来合并去,不知怎的,就是没有把圣爱德华中学给合并了。好像没有人管我们。所以,这所学校至今还在,靠各地的毕业校友供稿的这份杂志至今还在。在毕业之后的头几年里,我不怎么关心这些事。现在毕业差不多15年了,我对母校的事却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你在杂志上读到某一个熟悉的人名,记忆的闸门就哗地打开了。校友们从世界各地寄去文章,讲述各自的近况。天哪,我怎么也不会想到,贝莱现在竟然负责整个东南亚的生意!我记得当年老师在课堂上问他,泰国的主要农作物是什么?他回答,晶体管收音机。

奥利弗说,学校里的事,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他说——他怎么说的来着?——他说,即使把石头扔进他记忆的井里,也不会溅起任何水花了。每当我把《爱德华人》杂志里写的人和事告诉他的时候,他总是哈欠连连,问,谁啊?语调极其无聊,但我不相信他不感兴趣。只是他没有主动说起过这个学校的事情罢了。在别人面前,他或许在吹嘘他上过更牛的学校——伊顿或别的什么学校。他这样做,我并不奇怪。我一直以为,你本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应该去伪装成别的。但是,奥利弗以前一直说我的想法不对,还说你假装什么,就是什么。

我与他太不一样了,你也看出来了吧。有时候别人真的奇怪我们俩怎么成了朋友。他们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我能感觉到。他们觉得我与奥利弗交了朋友,是我的幸运。奥利弗让人难忘,他能说会道,他去过远方,他会说外语,他熟悉艺术——岂止是熟悉——他即使穿上一件并不合身的衣服,他的朋友们也都会说穿在他身上就是时尚。这些我都不会。我总是词不达意,当然在工作场合除外。我去过欧洲和美国,但我没有去过尼尼微和遥远的奥弗;我没有多少时间去搞什么艺术——确实没有时间——但是,你要知道,我没有任何反对艺术的意思(有时候我也在汽车的收音机里听一场不错的音乐会,与大多数人一样,假期里也会看上一两本书);我不太在意穿着,上班的时候只求利索,回家的时候只求舒服。我以为,奥利弗喜欢我,就是因为喜欢我本来的样子。我去学奥利弗的样,是毫无意义的。啊,对了,我们俩还有一大不同:我有很多很多的钱,奥利弗却几乎身无分文——至少没有任何知道钱为何物的人称作钱的那种东西。“借我一英镑。”

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我们的座位挨得很近。那时我们都是15岁。我们在同一个年级已经两个学期了,却没有真正说过一句话,因为我们有各自的朋友。再说,在圣爱德华学校,座位是按照上一学期的期末成绩排定的,所以,我们不可能坐得那么近。不过,或许是前一个学期我的成绩上去了,或许他的成绩下降了,或许两种情况兼而有之——总之,这次我们总算坐在一起了。奈杰尔——当时他叫奈杰尔——开口向我借一英镑。“借钱干啥?”“太无礼了!你为什么想知道这个?”“不了解贷款的用途,审慎的财务经理是不会批准发放贷款的。”我答道。这句在我看来完全在理的话,不知怎的,却引发了奈杰尔的一声大笑。坐在讲台上的比夫·沃金斯先生抬起头来——这是一节自习课——满心疑问地瞟我们一眼。说实在的,这眼神不只是带着疑问。这一看不要紧,却进一步触发了奥利弗的笑神经,笑了好一会儿,他才想到应该给老师一个解释。“对不起,先生,”他终于对老师说,“我向您道歉。真没想到维克多·雨果竟然会如此滑稽可笑。”说完,他又大笑了几声。我感到这一切都是由我而起的。

下了课,他对我说,他在商店里看到一件漂亮的衬衣,很想买一件。我问他这件衬衣二次转让的前景如何——我想着如果他破产了,也好回收我的贷款。这一问让他更乐了。我提出了我的贷款条件:四周内还清本金,加上5%的利息;否则,第五周开始利息升至10%。他说我是一个放高利贷的,这是我第一次听别人这样叫我。四星期之后,他还给我1.2英镑。每到周末他就穿上新衬衣到处显摆。之后,我们就成了朋友。朋友:我们的主意已定,就这样做了朋友。在那个年纪,你们不用纠结要不要做朋友,自然就做朋友了。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不少人对此很是吃惊,我记得我们就故意做朋友给他们看。奈杰尔假装是我的老大,我假装很笨,竟然觉察不到他在做我的老大。他更装出一副爱出风头的样子,而我则装得更为呆板木讷。我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们是朋友。

我们后来一直是朋友,即使他上了大学,我没有上;即使他去过尼尼微和遥远的奥弗,而我没有去过;即使我进银行上班,有了一个稳定的工作,而他不断跳槽,最后在埃吉维尔大道边上的一个小巷里做了一名英语教师,教外国人学英语。他教书的这所学校名叫莎士比亚英语学校,校门外,一面霓虹灯做的英国国旗闪烁不停。他说,他之所以接受这份工作,就是因为这面霓虹灯国旗总让他热血沸腾。不过说实在的,真正让他热血沸腾的是钱——他太需要这份工资了。

接着,出现了吉莉安,我们就成了三人了。

吉尔与我说好了,不对任何人说起我们相识的真实经过。我们对外的一致说法是,我办公室一个叫詹金斯的同事下班后带我去附近的酒吧喝酒,我们巧遇了他的某一个前女友,而吉莉安碰巧与她在一起,其实她们也不甚相熟。我与吉莉安一见如故,之后很快又约会了一次。“詹金斯?”奥利弗听完我用不甚肯定的语气讲述的这个故事之后问道。其实我紧张的是,怕他问及吉莉安。“他是套利交易员吗?”奥利弗喜欢假装知道我的工作情况,嘴里不时蹦出这个奇怪的词,以显示他对一切都了如指掌。现在我一般不理他那一套。“不是,”我说,“他是新来的,不过他年纪很大了。他没干多久。干不了。”这是实话。我之所以挑选了詹金斯来说事,是因为他刚刚被炒了鱿鱼,以后不会有人碰到他。“好了,他在那里上班的时候,至少给了你。”一份幸事“一份什么?”我问道,一脸的愚笨。他笑了一下,一脸的老练。

说实在的,与人打交道,我从来不在行。有些人天生善于与人交往,有些人就不行。我的家庭不像别人家,不是什么大家庭,没有那么多兄弟姐妹,也不会有各种各样的表妹堂哥“冒出来”,我在家里的时候,这个家就一直冷冷清清的,没有多少亲戚来往。我20岁的时候,父母过世,姐姐搬到兰开夏郡,做了护士,结了婚。这个家也就散了。

现在我一个人住在斯托克纽因顿的一间小公寓里,按部就班地上班下班,有时也熬个夜,形影相吊,十分孤单。我不是别人所说的那种外向型性格的人。即使我遇到我喜欢的人,我也不会在他们面前多说两句,多问几个问题,以表示我喜欢他们,相反我会闭嘴歇声,好像我不指望他们会喜欢我,好像我不觉得他们认为我很风趣。结果,他们也就看出我确实不是一个很风趣的人——这倒没冤枉我。以后我对此一直耿耿于怀,但并不下决心加以改正,让自己变得善于交际,相反我还是麻木不仁,一如既往。在这个世界上,有一半的人总是自信满满,另一半的人则自卑不堪。我不知道如何从自卑的世界一跃进入自信的世界。为了做一个自信的人,你首先就得有自信: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广告不错,标题是:“年轻有为的专业人士?25~35岁?工作太忙碌,社交无起色?”这个广告,做得真不错。没有鼓动大家一窝蜂地赶往度假胜地,进行无上装狂欢。也没有流露这样的信息:缺乏社交,全是你自己的错。缺乏社交,这甚至也是发生在最优秀的人士身上众多事情中的一个。一个明智的补救做法是,花上25英镑,坐到伦敦的一家酒店里,喝上一杯雪利酒。即使事情不见得有起色,但是保证不会让你受到侮辱,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觉得,他们应该给我们每一个人发一个姓名牌别在胸前,就是某个大型会议上常见的那种。但是我又觉得,他们会认为,那样一来就暗示我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说。有一个人,应该是主办方的人,在分发雪利酒,每见一个新到的人,就领着这个人与大家见面。因为来的人太多了,他记不住所有人的名字,所以我们只好自报家门。或许他是故意不记我们的名字的。

我正在与一个有口吃的男人说着话,他在接受培训,准备做房地产经理。这时,主办方的人带着吉莉安进来了。这个家伙口吃,这个情况倒让我增添了几分自信。这话说起来有点残忍,但是以前我经常遇到这样的事:你觉得自己口才平平,说出的话平淡无奇,可边上的家伙突然慧根大开,口吐莲花。是的,我经常遇到这样的事。这差不多成了一个最原始的生存法则:找一个比你差的人在身边,这样你就心花怒放了。

或许,“心花怒放”这词有点儿夸张,但我还是给吉莉安讲了一两个奥利弗给我讲过的笑话,我们两人都说见到这么多人真是不自在。聊着聊着,我发现吉莉安有一半的法国血统,这下我有话说了,而那个房产经理想说说德国的事,但我们没有任何兴趣。我还没有太弄清楚这里的情况呢,就把半个肩膀转过去,将房产经理撇到一边,对吉莉安说:“瞧,我知道你刚到这里,但你不想找个地方吃晚饭吗?我的意思是,如果你今晚没空,下次也行。”不瞒你说,我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都感到不可思议。“你觉得我们这么快就离开这里合适吗?”“有什么不合适的?”“不是必须先与所有人见面吗?”“不是必须这样的。”“那好吧。”

她对我笑笑,低下了头。她很羞涩,这我喜欢。我们出了门,来到一家意大利餐厅吃晚餐。三星期之后,奥利弗从某一个充满奇光异彩的地方回来了,于是我们就成了三人。整个夏天,我们仨,就像那部法国电影。电影里的几个人成天在一起,骑着自行车兜风。

吉莉安:

我不羞涩。我只是紧张,不羞涩。这不是一回事。斯图尔特才羞涩呢。一开始就看得出来,很明显。他手拿雪利酒杯站在那里,太阳穴都微微沁出了汗,显然一副无所适从的样子,但努力地想克服这种不适,看他那样真是痛苦。当然,在这样的场合没有人会感到轻松自在。那一刻,我觉得,这真有点儿像人口市场,我们没有受过这种培训,我们的社会不提供这样的培训。

斯图尔特一上来就讲了几个笑话,但一点儿也不好笑,因为他太紧张了,而且我觉得这些笑话本来就不好笑。然后我们说起了法国,但他说的仍是老一套,说什么光闻气味都能分辨这是法国的什么地方,即使蒙着眼睛也能分辨。但重点是,他很认真,无论对我,还是对他自己,都很认真。你知道的,这太感人了。真的感人。

我在想,那个想聊德国的口吃男人不知后来怎么样了。希望他找到了人。

我在想,詹金斯不知后来怎么样了。

奥利弗:

别告诉我,让我猜猜。让我把我的心灵感应全部集中在我朋友斯[1]图那可爱的、有点儿打皱的肥臀上。肥臀?我的意思是,他的臀部[2]非常突出:霍屯督人的臀部。《祖与占》?我记得没错吧?我想没错。以前他提过一次,但只是向我,从来没向吉莉安提过。《祖与占》。奥斯卡·威内尔,那个家伙身材矮小,一头金发,另外——真还说不准——或许也有个肥臀;让娜·莫罗;还有那个个头高大、一头黑发、举止优雅、长相迷人的家伙,满口的牙齿长得真好,直叫人想亲吻(他叫什么名字来着)。唉,演员倒没问题,唯一的问题就是记不住情节了。他们整天一起骑车,过桥,一起嬉闹,对吗?我想是这样的。《祖与占》这部电影是不错,但远非二战后电影史上最重要的一部,斯图尔特挑选这部电影作为他学习法国文化的参考资料,倒是他的典型做法。我最好提前给你提个醒,斯图尔特是这样一种人,他竟然把莫扎特的《第21钢琴[3]协奏曲》与《艾尔维拉·麦迪根协奏曲》混为一谈。说起古典音乐,他最喜欢的就是弦乐队模仿鸟叫或钟鸣,要不就是模仿小火车爬过山岗的轰鸣声。这难道不是老土得太可爱了吗?

或许他修过一门法国电影课,目的就是为了钻研泡妞的技法。你要知道,泡妞可从来不是他的强项。我经常帮他,为他安排四人约会,但是到最后往往是这样的局面:两个女孩都为了我而吵起来,斯图尔特则躲在角落里生闷气,展现着一个老顽固的全部魅力。哎呀,那真是令人伤心的场面。我担心我的斯图尔特日后会指着我的鼻子骂我。“你应该多帮我。”有一次,他非常难过地向我抱怨。“帮你?帮你?我找来女孩子,我介绍给你,我还费劲地推动晚上的气氛向上走。而你呢,枯坐一旁,怒视远方,活像《众神的黄昏》[4]里的哈根——请原谅我用了这个典故。”“我有时候觉得你请我来,只是让我来买单。”“我当年要是在股票牛市里抽了身,”我这样提醒他,“而你,我的好朋友,失了业,带了两个这么棒的女朋友来,我一定会荣幸之至地买单的。”“对不起,”他说,“我只是觉得你不应该对她们说我在女人面前没有一点儿自信。”“啊,原来你对这一直耿耿于怀哪。”现在我开始明白了,“约会最终的目的是让每个人都舒心。”“我觉得你不想让我得到一个女朋友。”斯图尔特悻悻然,下了这个结论。

这就是为什么当我看到他找了吉莉安时感到非常吃惊。谁会相信这事?还有,谁会相信他是在一个酒吧搭上她的?请你想象一下这个场景:吉莉安,穿着齐臀缎子裙,坐在吧台凳上;斯图尔特,一边用腕上计算器算出当前日元无比坚挺,一边漫不经心地滑动他的领结;一个男招待,不问也知道休斯先生想要一杯刚出窖的1918年的舍西亚尔,必须倒在可以集聚葡萄酒特有气味的特殊杯子中;斯图尔特,悄悄移到吉莉安旁边的凳子上,不经意地散发出带有他男性性感的微妙麝香;吉莉安,向他借火;斯图尔特,从他凌乱的阿玛尼西装口袋里轻轻取出登喜路玳瑁打火机……

哎呀呀,我的意思是,得了吧。我们来看看实际情形吧。我已经听人轻声细语地讲过这个令人心跳的故事。说实话,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脏。一个设法使自己在下星期被炒鱿鱼的神经错乱的银行职员(真的,你必须神经错乱了,才会被解雇),一天晚上与斯图一起去乡绅[5]酒吧喝一杯下班后的饮料。我让斯图尔特向我数次重复了这个店名:乡绅(Squires)酒吧。“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我问道,“这家酒吧的拥有者是一个自视为乡绅的人?或者,这是一个像你这样的乡绅想要开怀畅饮的地方?”

斯图尔特想了好一会儿:“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么说吧,撇号放在哪里?”“撇号?”“是e一撇s(Squire’s),还是s一撇(Squires’)?这可是大有差别的。”“我不知道,我觉得没有这一撇。”“肯定有这一撇,即使是下意识的。”我们互相盯着对方看了几秒钟。我觉得斯图尔特根本没有弄明白我在说什么,看他那样子,好[6]像他认为我在有意破坏他的现代版《保尔和维吉妮》。“对不起,你继续讲。”

就是这样,他们俩,温克尔考夫特和斯图,在这个酒吧——不管是Squire’s酒吧,还是Squires’酒吧——大享其乐之时,进来了一位小姐,不是别人,正是温克尔先生的一个,紧随着这位老情人小姐进来的,竟然是我们亲爱的吉莉安。这约会四重奏接下来的进程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预料的了,不可预料的只是:这四人当中的一个人是斯图尔特,而在四人约会中的斯图尔特总是愣头愣脑,就像没有打开包装纸的面包棍。他是怎么从这昏暗的地下密牢的的默默无闻状态中突围的呢?我把这个难题抛给了他,当然用了一种更为得体的方式,你懂的。“我们差不多谈起来了。我们差不多相互熟悉起来了。”

啊,那就是我的斯图尔特。我听到谁在说话?特里斯坦?唐璜?卡萨诺瓦?淘气到无法形容的侯爵吗?不,我听到的是我的伙伴和朋友,斯图尔特·休斯。“我们差不多谈起来了。我们差不多相互熟悉起来了。”

哦,亲爱的,你又用那种眼神看我。你不用说,我明白。你以为我是一个自认为高人一等的下半身动物,不是吗?事实并非如此。或许你没有理解我的语气。我用这种口气说话,只因为斯图尔特是我的朋友。我的老朋友。我爱他,这个斯图尔特。我们的友谊一直可以追溯——一直可以追溯到很早很早的时候,那个时候你还可以买到单声道唱片,奇异果的名字还没有发明,穿着卡其布衣服的汽车协会代表会向经过的每一个汽车驾驶员致敬,一包金薄片香烟只要四个半便士的银币,你的零钱可以买到一大壶蜂蜜酒。我们就是那样,斯图尔特和我。铁哥们儿。我得说一句,你不要低估我的朋友。有时候他的动作是有点慢,上边的那台老涡轮机不像兰博基尼那么突突地飞转了,但他能成事,能成事。有时候不见得比我慢。“我能借一英镑吗?”在学校里(那学校叫什么名字?斯图尔特知道,你问他吧)我们坐在相邻的座位上,我向这个迄今为止智力平平,不过经过艰难跋涉,终于登上了一个差强人意的学业高地的男孩抛出了这个问题,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有礼貌的可以打破僵局的开场白。结果你猜怎么着?他并没有乖乖递上钱来——任何一个暂时被允许呼吸高层空气的识相知趣的小喽啰都会这样做啊。相反,他开始背诵各种贷款条件。利息、百分比、股息、市场运行、市盈率……诸如此类。我想要的不过是区区一英镑,而他差不多要我在《欧洲货币体系》上签字。接着还问我拿钱干什么!好像关他什么事似的!好像我知道似的!我不屑地咯地笑了一声,这一声笑就让那个管理教室纪律的老壁虎很不高兴地朝我抖动了一下他的环状领子。我用一句俏皮话使他平静下来,然后与我这位胖乎乎的、对钱物异常谨慎的新朋友继续谈判。几个月后,我还了钱,丝毫不理会他嘴里利率什么的那一套,因为,说实话,我也弄不懂。从那以后,我们就成了好伙伴和好朋友。

他有过一个女朋友。我的意思是,在吉莉安之前。那是在四个半便士的银币就能买一包金薄片香烟这样的东西的日子里。你知道吗?我给你说说这个,我想他不会介意的——他不愿与她上床。听清楚了,他们没有干那事。他不愿对她窄窄的腰胯为所欲为。这种斯达汉[7]诺夫式的贞洁一连保持了几个月,那个女孩终于忍不住,做出了孤苦的示爱举动,但他正色告诉她,他想更进一步了解她。我说这女孩一直在暗示他,笨蛋,但是斯图尔特不吃这一套。是的,没错,他不吃这一套。

当然,我认为他是在说谎,不过他要走到那一步,那将是需要想象力的。此外,我还有别的证据。科学家已经发现了性与食物之间确定无疑的对应关系,对性的兴趣,与对食物的兴趣密切相关。(你不[8]相信?那么请看这一条:人类最重要的费洛蒙,学名异丁醛,在强大的脉冲碳链中,与……豆芽的气味极其相近!好好琢磨这句话,朋友。)如果你以前没有发现,那么你很快就会发现,斯图尔特竟然相信食物之所以存在,其最主要的理由是为了掩盖食物下面的这个碟子上的隐秘图案。但是,用古老的筷子夹菜,那速度,没有几个人能比[9]得过我——年轻时的奥利。这可不是吹牛。

因此,在人类行为的相关方面,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太多麻烦。我从来不让家庭来妨碍我。可能我风流种的名声使斯图尔特男子气概全无。在莎士比亚英语学校的这个工作毫不妨碍我往那个方向发展。课后的单独辅导,即一对一面对面教授。斯图尔特一定打过我房间的电话,知道了我的电话到目前为止是用差不多15种语言应答的。他现在万事大吉了。他得到了吉莉安,不是吗?

说实话,在他悠然地走进乡绅酒吧,然后与吉莉安一起双双出来的那个时候,我还没有一个固定的女朋友。我的情绪有点儿低落,而这低落的情绪总让我对什么事都看不惯,嘴里总会冷不丁地冒出来古怪的酸话。不过我为他高兴。我怎么可能不为他高兴呢?他们俩第一次一块儿到我家里来的时候,他实在是太可爱,太小狗模样了:摇尾乞怜、叼骨讨好,连我都差一点儿要抚摸他的耳背帮他挠痒了。

我好好布置了一下公寓,否则真会把客人吓跑的。我拉上摩洛哥窗帘,窗帘下摆不那么规整地盖住了沙发,把《奥菲欧》第三幕的唱片放到唱机的旋转垫上,点上一炷埃及线香——这样就算收拾好了。颇有一种的效果,我想。噢,我本来可以把欢迎来到奥利家房间布置得更好一些——挂上一张斗牛海报,让斯图尔特觉得轻松自在——不过我发现,一个人不能完全掩盖其个性,否则他的客人来了之后,不会留下什么印象。听到门铃响起,我赶紧点上一支高卢香烟,准备迎接我的末日。说不定是斯图尔特的末日,且看事态发展。

她没有问我为什么大白天还紧闭窗帘。近来,我对这一怪癖的解[10]释已经变得越发巴洛克化了:从一种罕见的眼疾到对早期的奥登致以永不消退的敬意,我发现现在我可以做到话在嘴边张口就来。也许,斯图尔特早就对她打过预防针。“你好,”她说,“斯图尔特老跟我说起你。”[11]

听了这句话,我做了玛卡洛娃在芭蕾舞剧《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一个动作,好让大家都放松下来。“啊,上帝,”我站在摩洛哥窗帘旁边,说道,“他没有泄露我战争受伤的秘密吧?说真的,斯图尔特,我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阿尔巴尼亚佐格一世国王的后裔的,但这也用不着到处吹嘘啊。”

斯图尔特碰了碰她的胳膊——我以前从来没有看到他表情自然地做过这个动作——然后低声地说道:“我对你说过,他讲什么你都不要信。”她点点头。我突然奇怪地感觉到我不在多数人的那一边。那的确很奇怪,因为他们只有两个人,而通常有需要更多的人,才能让我产生少数派之感。

让我来重构一下她那天的模样。我没有在记忆的行李寄存员那里存下她的面容和外表的精确模样,但我觉得,她当时穿了一件颜色介[12]于鼠尾草与拉维纪草之间的衬衣,一条灰色的501s 水磨石洗牛仔裤,脚穿一双绿袜子,一双荒唐可笑毫无美感的运动鞋。的头栗色发梳向后面,夹于耳际,自由地背在后面;不施粉黛的脸一色白净,突出了她棕色的大眼睛;樱桃般的小嘴和挺括的鼻子处于锥形的椭圆脸庞的较低位置,使她傲慢的额头更加醒目。我不由自主地发现,她的耳朵几乎没有耳垂,毫无疑问,这种现在越来越多见的遗传特征连达尔文都无法解释。

是的,我想那就是她打动我的地方。

我不是那种在外围费劲地啰唆了一圈之后才最后说到紧要的私人问题的人。我不会大谈特谈当下的新闻事件来转移鸟巢里的一只凤头麦鸡的注意力:东欧的政治骚乱,非洲的最新政变,鲸鱼的生存概率,[13]当前悬挂在格陵兰岛的衣钩上的令人讨厌的低压涟漪。我把台湾乌龙茶端给吉莉安和她的“乡绅”之后,马上问她多大年纪,做什么工作,她的父母是否健在。

斯图尔特看上去就好像兔子抽搐的鼻子,但她心情愉悦地回答了所有的问题。我弄清楚了:她28岁;父母(母亲是法国人,父亲是英国人)分手多年,当年她父亲与一个荡妇私奔了;她自己呢,是一个勤劳的艺术女仆,她的工作内容是让往昔暗淡的颜料重新鲜亮起来。什么?哦,她是古画修复师。

在他们离开之前,我忍不住将吉莉安拉到一边,凑近脸告诉她我的一个金光闪闪的看法:运动鞋配501s牛仔裤,说实在的,绝对是一场灾难;这大白天的,就她这身打扮,穿街走巷一路走到我的公寓,不招致别人的公开嘲笑才怪呢。“告诉我,”她问道,“你没有……”“什么?”我催她把话讲完。“你没有……你没有化过妆吧?”[1]斯图尔特的昵称。[2]The Hottentot,南部非洲的种族部落,他们自称科伊科伊人,主要分布在纳米比亚、博茨瓦纳和南非。在体形特征上,该种族的妇女大多臀部肥大,为其他人种的三四倍,医学上称之为臀脂过多。历史上,欧洲猎奇者曾将她们作为“动物”到处展览,牟取暴利。[3]《第21钢琴协奏曲》,是莫扎特1785年创作的作品。1967年,大获成功的瑞典电影《艾尔维拉·麦迪根》(Elvira Madigan)使用了该协奏曲的第二乐章,使得该协奏曲的第二乐章也被称为《艾尔维拉·麦迪根协奏曲》[4]哈根是瓦格纳创作的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第四部《众神的黄昏》的主要角色之一,以邪恶、狡猾著称。[5]post-Arbeit,原文为德语。[6]法国作家伯纳丁·德·圣皮埃尔(Bernardin de Saint-Pierre, 1737—1814)所著的爱情小说,讲述的是发生在法属毛里求斯岛上的一段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7]指苏联煤矿工人阿列克谢·斯达汉诺夫(Aleksey Stakhanov),社会主义劳动英雄。苏联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全国开展名为斯达汉诺夫运动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运动。[8]Pheromone,信息素。个体分泌到体外,能被同物种的其他个体通过嗅觉器官察觉,并使后者表现出某种行为、情绪、心理或生理机制改变的物质。[9]奥利弗的昵称。[10]威斯坦·体·奥登(Wystan Hugh Auden, 1907—1973),诗人,被公认为艾略特之后最重要的英语诗人。[11]娜塔莉娅·玛卡洛娃(Natalia Makarova, 1940—),俄罗斯芭蕾舞女演员,当代芭蕾史上的传奇人物,同时也是一位极具天赋的音乐剧和戏剧表演艺术家。[12]美国服装品牌李维斯的一款著名牛仔裤。[13]从地图上看,格陵兰岛的不少海岸线形状酷似衣钩。

第三章 那个夏天我光彩照人

斯图尔特:

请不要那样排斥奥利弗。他做得是有点儿过,但本质上他心地善良,待人和气。很多人不喜欢他,有些还很厌恶他。但我们也要看他好的一面。他没有女朋友,几乎身无分文,做着内心非常讨厌的工作。他常常冷嘲热讽,其实不过是虚张声势。如果我能忍受他的嘲讽,你就不行吗?多往好处想他。看在我的分上。我很快乐。别让我烦心。

16岁那年,我们一道住青年旅舍,一路搭便车去苏格兰。我对每一辆路过的车子都做出搭车的手势,但是奥利弗只对他真正想搭的那些车子伸手示意,有些他不喜欢的车子停下来了,他还对那些司机怒目相向。所以我们这一路搭车搭得并不很顺。但是我们还是到了目的地。这里老下雨,白天我们不能待在青年旅舍,只好四处瞎逛,坐在巴士候车亭里躲雨。我们两个都穿着厚夹克,但是奥利弗从来不戴上兜帽。他说那样使他看起来像个僧侣,而他不想做出任何赞同基督教的举动,所以他总是淋得比我湿。

有一天我们待在一个地方——我想应该是皮特洛赫里附近的一个电话亭里,玩儿了一整天的舰队游戏。这是一种在一张画着格子的纸上跳格子的游戏,每个玩家有一艘战舰(走4个方格)、两艘巡洋舰(走3个方格)、三艘驱逐舰(走2个方格),以此类推。你必须击沉对手的舰队。我们玩儿了一局又一局,一个人只能坐在电话亭的地上,另一个人站着,靠在电话亭里放电话簿的架子上。我整个早上都坐在地上,下午则靠着架子。我们在村庄的商店买了受潮的燕麦饼,当中饭吃。我们玩儿了一天的舰队游戏,正巧也没有人来打电话。谁赢谁输我都记不得了。傍晚时分,天放晴了,我们走回青年旅舍。我戴着兜帽,所以我的头发是干的。奥利弗的头发则湿透了。太阳出来了,奥利弗拉着我的手,我们并肩而行。我们在一位女士面前走过,她正站在自己的门前花园里。奥利弗对她鞠了一躬,说:“看!夫人。一个干僧侣,一个湿罪人。”她听得莫名其妙。然后我们继续朝前走,步调一致,手拉着手。

我与吉莉安认识几星期之后,就带她去见奥利弗。我得向她先说明奥利弗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你认识了我,但不能就此推断我最好的朋友是什么样子的。奥利弗常常让人讨厌,他有各种略显古怪的习惯和爱好,但是如果你见怪不怪的话,你就能很快认识奥利弗的本性。我对她说,他的房间可能窗帘紧闭,处处弥漫着线香的味道,但是如果她不表现出大惊小怪,那一切就没有问题。她的确没有感到大惊小怪,而我倒觉得奥利弗可能因此有点儿不高兴。不管怎么说,奥利弗是一个喜欢搞事的人。他确实喜欢给别人出其不意的惊喜。“你的朋友不像你说的那样古怪。”我们离开的时候,吉莉安说。“那就好。”

我没有对她说奥利弗今天的表现一反常态地好。“我喜欢他。他很好玩儿。模样也不错。他化妆吗?”“不化妆,据我所知。”“那一定是光线的缘故了。”她说。[1]

接着,在唐杜里风味的晚餐上,在我喝第二杯啤酒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件事——现在我记不清是什么事了。我觉得有几个问题想问她,我觉得她不会介意的。“你化妆吗?”我们一直在谈论别的事情,突然之间我抛出了这个问题。我脑子里觉得我们一直在谈论奥利弗,而她的回答——好像她也觉得我们一直在谈论奥利弗,尽管那时我们谈到了好几个不同的话题,但整个谈话似乎都在围绕奥利弗转——让我非常开心。“不化妆。你难道分辨不出来?”“我不会分辨。”[2]

她的面前是吃了一半的提卡鸡肉,喝了一半的白葡萄酒。在我与她的中间,立着一支粗短的红蜡烛和一枝塑料做的非洲紫罗兰,烛火已经浸到一摊蜡油之中了。透过烛光,我第一次好好端详了吉莉安的脸庞,她……对了,你亲眼见过她,不是吗?你注意到她左脸颊上的那个小雀斑了吗?你注意到了?那天晚上,她把头发拢过耳后,后面用两个玳瑁发卡夹起。她的眼睛似夜幕一般漆黑,我的眼光根本离不开她。我一直盯着她看。烛与蜡在不断地争斗,在她的脸上投下一片跃动的光影。我的眼光无法离开她。“我也不会。”我最后说。“也不会什么?”这次她没有自动接上这个话头。“化妆。”“很好。那你介意我穿运动鞋来配501s吗?”“就我而言,你想穿什么,就穿什么。”“这话有点儿轻飘飘的。”“我真感觉有点儿神魂颠倒了。”

后来,我送她回到她与人合租的公寓,倚在生锈的栏杆上看她找钥匙。她让我吻她,于是我轻柔地吻了她,然后我看着她,又轻柔地吻了她一次。“如果你不化妆的话,”她耳语道,“脸上这个就盖不住。”

我将她拥入怀中,双手环绕着她。我没有再吻她,因为我觉得我几乎想哭。接着我又拥抱了她一下,把她推进门去。我觉得如果再多亲热一秒钟,我真的会哭出来。我独自站在门口,闭上眼睛。吸气。呼气。

我们谈到了各自的家庭。我父亲几年前心脏病发作去世了,我母亲看起来应对自如——说实在的,她似乎有点儿兴奋。接着,她得了癌症,癌细胞到处都是。

吉莉安的母亲以前是法国人——不,我得纠正,现在是法国人。她的父亲曾经是一名中学教师。他去里昂接受了一年的培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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