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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4 02: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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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俟尘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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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时光是不散

最好的时光是不散试读:

Chapter 1 你好,亲爱的陌生人

1

2006年10月1日,晨,7点10分。坞瑶。

南方小镇的十月,依旧还是有些闷热。对于这座众山围绕之中的水乡小镇来说,它有着所有江南小镇该有的特色和平凡。狭长而迂回的街道,布满斑驳青苔的石板路上淌着水渍;拐角处冲冲撞撞的孩童,手上满是泥渍。杏黄的泥渍被他们擦拭在衣衫的袖口上,白色莲蓬裙的裙摆上,红扑扑的脸蛋上,甚至是被冲撞之人的胸口上。1元钱一碗的馄饨,皮薄馅多,配上少许葱花和油渣,加很多很多的醋,一勺特制的辣酱,多少看自己的喜好。天刚有些微亮,浓重的雾霭将整个山城包裹,远处单车清脆的铃声由远及近,雾气太重了,以至于叶素息无法判断自己同单车的距离。她险些和对面骑车的中年女人撞个满怀。素息轻声道着歉,给来人让出路,然后转过身去,站在原地等待。

叶素息今天穿着母亲昨日为自己买的过膝雪纺碎花洋装,一把漆黑的直发绑成一束,绑得不高不低。一双白色平底鱼嘴凉鞋,细细的带子绕过脚踝。脚踝细小,向上的小腿有着块状的肌肉,这是从小练舞得来的。

叶素息站在弄口等了一会儿,看见叶和拖着行李箱出现在拐角就接着转身向前走。叶素息和父亲始终保持着一米左右的距离。拉得远了,就停下来等一等,走得近了,就自然而然地加快脚步。坞瑶的车站并不大,破旧地挤在一些小商铺之间,很难被发现。时间尚早,赶早班车的人并不多,所以显得有些寂寥。三三两两的旅人背着行囊,提着麻布袋,坐在蓝色塑料椅上,耷拉着脑袋,时而看表,时而看车票。明明早已记住了发车时间,却还是习惯性地一再确认。乞讨的老人躬着背,常年未清洗的花白的头发结在一起,手里拿的破旧瓦罐里,有零星的硬币和纸钱。叶素息从口袋里掏出硬币,丢进罐子里,硬币和瓦壁相撞,发出清脆声响。老人用带着浓重坞瑶口音的普通话,艰涩地说着谢谢。素息微笑着点头,也同别人一样,下意识地望了望列车时刻表。

去丽溯的车还未开始检票,叶素息与叶和很沉默地并肩坐在一起,谁也没有说话。叶素息觉得对于表达的障碍,是会遗传的。父亲的沉默寡言,像是根植在她身上的一种符咒,被下蛊在她瘦削的骨骼深处,带着醒目的标签,标注出她同身边这个男人的关系。那是种无法否认和不容辩驳的关系。大多数的时候,他们之间都是疏离的,一般家庭的亲密无间,在叶素息和她的家人这里,显得稀少,因为稀少的缘故同时也就显得珍贵。上大学,这是叶素息离开坞瑶的原因。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长久的离开,实际上并未带给叶素息太多情绪上的波动。离别的不舍以及对于远方未知的可怖,这些都没有。相反地,这却是她期盼已久的离开,离开这座狭小如斗的山城,这座捆绑住她手脚甚至是心的地方,去开阔之地,另辟新径。

如果你凑巧在那个时刻从二楼拐角处经过,从这个蓝色的画着喜鹊图案的玻璃窗口望下去,你会看见远处这对坐在绿色长椅上的父女——他们肩并肩坐着,女孩拨弄着新买的手机,男人出神地看着墙壁上的挂钟。他们像是认识又像是不认识一般沉默长久地对坐。

似乎这样的沉默,他们早已习惯,也并不为此而感到有什么不妥。“还有二十分钟,会议就要开始,你一个人走,可不可以?”

叶和和女儿乍一看是不像的。可是细看之下又是像的。尤其是嘴巴。它们小而薄,不说话的时候都略微下垂,显得倔强而严肃。“嗯。”叶素息听见父亲的问题,下意识地点头。

叶和走得很快,叶素息知道,会议再有20分钟就要开始了。父亲是个极其守时的人。迟到,这违背叶和规整的性格。叶和在坞瑶县府的民族宗教事务科里任职,处理一些宗教事宜。当然,坞瑶那么小,小到连纷争都是细碎和不值一提的。在叶素息眼里,父亲的工作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他去参加各类宗教节日:万圣节、复活节、圣诞节,去观看某个孩子的洗礼仪式,拿回来很多苹果、面包、面条以及铃铛。他去寺庙查看斋饭的卫生情况,关心僧人们冬天是不是有足够厚的棉被过冬,甚至是香火垃圾归类后的去处。章思琪对叶和总是不满意的,她认为叶和的老实隐忍,让他错过了太多施展抱负的好机会。这样一个科长的职位,叶和一做就是满打满算20年。书房里的各类经文,几乎将一面墙壁填满,却换不到哪怕是一件新家具。叶素息觉得或许母亲认为一辈子做的最错的事情,就是嫁给了这个少言寡语的男人。在这一点上,叶素息和章思琪是不同的。

在这个世界上宣示力量感的人不计其数,他们往往声如洪钟、力如蛮牛,却心高气傲、浮躁又没有耐心,大多时候都是计划天衣无缝,行动却错漏百出。而叶和不同。她欣赏他的严谨和内敛,对待万事万物有着敬畏之心,不虚饰也不冷酷。叶素息相信,父亲远比她与母亲见到的要强大百倍。她其实一直都未和他说过,他是她成长道路上,最好的,也是最持久的天光。

叶素息这样想着,目光不由开始追随着父亲走出车站的背影。父亲的背影矮小,一旦走进人流就很难被辨识出来。她站在原地望着那远去的身影望了很久,在心里升起期盼。她期待着父亲可以回转过身子来和她挥手道别,甚至开口说那么一两句叮嘱。可是,父亲走得快极了。会议肯定很重要吧?叶素息这么想着。嘴角绽开几许笑意,冲着那个疾走而去的背影轻微地挥了挥胳臂。再见很小声,小声到连她自己都快听不见。

开往丽溯的车,小而拥挤。因为赶上开学高峰期,所以加了许多班次。坞瑶早晨里的空气湿润,且弥漫着各种各样的味道。水果和新鲜蔬菜的清香、早饭店里热气腾腾的包子味、摩托车开过后残留的尾气以及随意丢弃的垃圾中散发的隔夜菜的腐败味,通通混杂在一起。叶素息皱了皱眉,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快速通过检票口。发车时间渐渐逼近,上来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三两结伴出发的孩子,嬉笑打闹,声音大极了,像是在宣示主权;当然,也有同她一样独自出发的人。他们站在车门旁,和家人依依惜别。眼角噙泪,双手相交,像忐忑的雏鸟,第一次离巢,一步一徘徊,仿佛到了末日。最后得到素息注意的是一个三口之家:背着大包小包面露担忧的父亲;双手插口袋,头戴耳麦,吹着口哨,傲视一切的儿子;以及随着男孩一并走进来的脸色发白的母亲。那女人一刻不停地对着身边的男孩说着话,一旁的男孩却只当不觉。他照例吹着欢快的口哨,不愿低头看她,甚至觉得母亲的叮嘱让他觉得有些羞耻。于是他焦急地推着身旁的女人,催促着他们下车去。

那样的一个时刻,作为孩子的父母,他们理解不了孩子迫切想要挣翅高飞的自由的心。那样的心,蓬勃、汹涌、力量坚定、无知无畏、一心向前。而孩子呢,他们实在是太忙了。他们忙着憧憬远方,忙着计划未来,忙着做自己真正意义上的主人。他们根本没有工夫体会离别的滋味。至亲至疏的关系,可能就是如此。素息默默打量着上来的这个家庭,心里竟然生出庆幸之感。庆幸她的家庭和她的疏离,让他们三个人,都可以坦然地面对分离。

熟悉的哨子悠扬地划破黎明,那是发车的号角。车子随着口令,一点点向后退去。很多的人站在车站入口,不停朝着车子的方向挥动手臂,那是被留在原地的一群人。他们和离开的这群人进行着庄重的道别。起初这样的道别是有确切目标的。后来车子渐行渐远,这样的目标就变成了一截车厢的某一块挡风玻璃,然后是柠檬黄的车牌上的一串没有意义的号码,最后是扬起沙尘的巨型的黑色橡胶轮胎。叶素息下意识地将脸转向窗外,窗外熟悉的景致开始往身后一点点掠过去:汽车、摩托车、红色的人力三轮、面容模糊的人群、错落低矮的灰色平房、卖水果和特产的小摊位以及琳琅满目五颜六色的商铺广告牌……目之所及的地方都被拉出一条长长的尾巴,延展着她的视线。这时,车厢内原本嘈杂的欢乐气氛里,蓦地响起几声不和谐的啜泣。这样的啜泣被分别的情绪浸泡发酵,一下子就蔓延到了整个车厢。叶素息忽然觉得眼睛涨涨的,好像是要哭了。于是她努力地将眼睛睁大,一眨不眨地瞪着外面。她发现那些倒退的熟悉的不熟悉的人和物,渐渐变成了一些模糊的色块,红、橙、黄、绿,起初是彩色的,继而是黑白的,最后变得没了规则,无法辨识出形状。

绵绵的群山,横亘在雾霭朦胧的远处,像一座又一座城堡。坞瑶渐渐地远了,眼前展现的是从两山之间被人工挖掘出来的高速公路。它们笔直宽广,运载着无数的人从这里出去,回来的却寥寥无几。此时,坞瑶的指示牌嗖地从眼前飞了过去,很多的孩子开始转过身,跪在座位上往后看,看着黄色的指示牌消失在暮色深处。素息却执拗地不愿意回过头去。

她知道那是她的家乡,但她却从不觉得那会是她的长居之所。她知道她终将离开,无数个夜里的挑灯夜读,她和意志互相磨损消耗。舍弃的东西那么多,只为换取远走的一纸通知书。她并不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却也并不甘于平庸。这是母亲和父亲同时留在血脉里的两股势力。叶素息觉得很奇怪,她竟然会以这种方式想起他们。她爱他们吗?必然是爱的。就像他们爱她一样。只是,相比于爱别人,他们三个都更爱自己。所以,叶素息没有同别人一样,回过头去和故乡道别。

坞瑶,会出现在以后的梦境里吗?

她不得而知。2

丽溯并不是个大都市,开往南京的火车也只有晚上8点的一个班次。叶素息拖着行李箱,站在铁轨旁,和零星的人群一起等待。清冷的月泛着蓝光,人与人之间保持着陌生人应有的距离,互相打量但尽量装作毫不在意。鸣笛声响,打着大型探照灯的火车从远处缓缓开过来。它的速度并不快,就像一个暮年的老者,喉咙里发出干咳,骨头与骨头磨损得是如此厉害。所有的一切都透着一股陈旧的气息。叶素息运气将行李箱抬高以方便跨上火车。车厢里还亮着灯,迎面跑过来一个小男孩,嘴里喊着妈妈,睡眼惺忪,险些和她撞在一起。很多人早早地躺在了床位上,看见有人经过,下意识地抬眼打量。叶素息低着头快步寻找着自己的床位,十分钟后,走进7号车厢。下铺躺着的是一位中年阿姨,她看见走进来的姑娘年纪尚小,于是报以和蔼的笑,示意素息的床位在上铺,她可以踩着自己的床爬上去。陌生人的友善,让素息有些不习惯,她一边道谢一边腼腆地脱去鞋子。她爬得很小心,尽量不踩到下铺白色的床单。

入夜,叶素息睁着眼睛,将被子整齐地盖在胸前。熄了灯的车厢,安静又嘈杂:男人的鼾声,沉闷的呼吸声,女人的叹气声,孩子偶尔的啼哭声,乘务员每隔几分钟一次巡视的脚步声,都听得清清楚楚。车厢在有节奏地晃动着,温柔极了,像母亲的子宫。

梦境里,叶素息发现自己回到了两岁的年纪。她被外婆抱在怀里,向白色轿车里的父母挥手作别。母亲和父亲的嘴角都挂着笑,他们从车窗里探出头和外婆说着一些她不明白的话。接着引擎响了,父亲发动汽车。车子远去的辙痕压在山路的黄土地上,扬起高高的尘土,黄色的干燥的沙砾直扑到素息稚嫩的脸上,一下子就迷蒙了她的眼睛,她被呛得大哭起来。当年,素息的这番哭泣,在那个不足百人的畲族村落里是很出名的。不足岁的婴孩,却懂得分别的伤心。外婆由此断定,这是个会让他们整个寨子骄傲的婴孩,可以给他们带去希望和荣光。素息很早就想纠正外婆的这个错误,当年的哭泣,只是众多偶然因素造成的假象。她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孩子,她无法带给他们预期的未来。

次日,清晨7点。列车驶进南京火车站。

南京火车站可以用富丽堂皇来形容。玻璃包裹之下的外墙,反射着光线,半月形的棚顶被规则地切割成一个个菱形,四通八达的高架横亘在头顶,有一种极其摩登的感觉。南京的清晨,骄阳高悬,空气混浊而干燥,和坞瑶的截然不同。灰色天幕底下的阳光,爆裂火辣,没有遮掩,照得人两眼发晕。素息半眯着眼睛,觉得整个世界出奇的亮堂。这是她第一次和这座城市打照面。

唐莳彦后来跟叶素息说,他第一次看到她,就是她站在南京火车站出口的时候。他从川流不息的人群里,一眼就把她过滤了出来。她和其他人比起来是有些不同的。她的脸上有种难以描述的神情。她站在那里,不茫然也不急于寻找,她就是站在那里,站在那里仔细地看。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没有初来乍到的胆怯,却有一种自省自觉的思维之光。唐莳彦后来告诉她,那个时候,站在那挺着腰身抿着嘴唇的叶素息让他想到了一种植物——荒山上的狗尾巴草。坚韧、繁茂、野性,却兀自生长。他说,叶素息那种倔强冷硬的态度,就像名字不怎么讨人喜欢的山野杂草。“已到达,请放心。素息。”“收到,祝你学习顺利。”

大约站在原地5分钟后,叶素息给父母发了报平安的消息。看着手机上比自己发出去的简讯还要简短的回复,素息不由摇了摇头。惜字如金的传统被毫无保留地遗传到骨骼里,他们的对话还不如一对刚见面的陌生人来得热络。素息将手机放回口袋,深吸了一口南京的空气,向着一早就准备好的新生接待处走去。

叶素息远远地就看见学校里欢迎新生报到的横幅,在一溜的大学报到处里,招摇得有些突兀。叶素息跟在悠长的新生队伍后面,缓慢移动。来自不同地域掺杂着浓郁口音的普通话在陌生人之间来回寒暄,山东、湖南、哈尔滨、陕西、福建、新疆……叶素息走在最后,实际上并没有人要和她说话。手边的行李箱蓦地没了重量,起初吓了她一跳,她疑惑地向身旁看去,只看见一个身形高大的陌生男孩托着行李箱的下摆。他站在她的左手边,遮挡掉了直射而来的大部分阳光。因为来人背光的关系,素息无法看到他的真实面容,只有一大块一大块的光斑和阴影。原本就毛躁的头发在光影的参照里,显得尤为醒目。它们卷度夸张,质感粗糙,就像枫树秃的山野上随处疯长的杂草,在夏天里因为缺失水分,被艳阳烤得焦黄,近乎死绝。这让她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本童话故事,名字叫作《秃尾狮王》。那头没有了半截尾巴的狮子,就有着这么一个浑圆的脑袋。叶素息想到这里,觉得有些好笑,不由抿了抿嘴。

叶素息觉得即使再宽广的马路,也无法放下大都市里全部的车辆。它们头接头,尾接尾地粘合在一起。尖厉的鸣笛声此起彼伏,听的人心烦意乱。开校车的司机师傅是个面容普通,戴着墨镜,有些发胖的中年男人。素息不得不佩服司机师傅精湛的驾驶技术。他一面高声谩骂,一面见缝插针地寻找所有可以向前移动的马路空当。他似乎急于想要赶路,这样的迫切心情,让他一次又一次地按喇叭,直到喇叭再也发不出任何声响。叶素息觉得,这是都市生活所固有的节奏。这里的人们似乎从来不明白等待为何物,也没有什么耐心。他们总是急匆匆地低头赶路,按着喇叭,鸣着长笛,叫嚣宣告着自己时间的宝贵。谁也不愿意等待,觉得等待浪费时间,是种犯罪。

那个帮叶素息提行李的男孩叫作唐莳彦。他作为大三的学长,站在校车内,拉着手把,以主人翁的姿态欢迎着大家来校就读。他给人印象最深刻的依旧是那头像是狮子一样的乱发,其次是充满肌肉感的身体。他在原本愤懑的温度里透着燥热。这样的燥热就像是盛夏时分,你站在户外,吹来的一股热风让你浑身毛孔微张,渗出汗来。然后才是脸。叶素息觉得那并不是一张很好看的脸,可是却依旧夺去了她的注意力。唐莳彦所有的五官都带着一种上扬的弧度。嘴角也好,眼眉也好,颧骨也好,都是一样的。这是一种未经世事的弧度,呈现出来的是初入人世尚未削去的天真和最初的干劲。极其潇洒,极其乐观。和叶素息的截然不同。

学校坐落在整个大学城的最西端,离公交车的末尾站还有着长达一公里的距离。不过这是叶素息喜欢的距离,她曾经不止一次和宋喜宝说过,她最喜欢和她还有韶青楚走学校西门到公交站点的这段柏油马路。她们三个并排走在上面,冷峭的风不带任何遮掩地从前方吹过来,吹得她们睁不开眼甚至摇摇欲坠。她们必须牢牢拉住彼此,尖叫着往前奔跑,和冷风正面对决。每每在这个时候,素息就会觉得很快乐。

叶素息拖着行李箱徒步爬上四楼,用领到的钥匙打开402寝室的黑色铁皮大门。这是一个十分新式的寝室,一室一厅一卫一阳台,像个单身公寓。客厅宽敞,乳白色的瓷砖,被擦得一尘不染,白色的墙面上,一盏白炽灯,没有任何修饰。客厅的正中央摆放着一台20寸的老式电视机,和崭新的粉刷墙很不相称。素息打开电视,雪花点伴随着啸叫,吓了她一跳。听到声响,卧室的门忽然开了,探出一个小巧的脑袋。

如果唐莳彦是叶素息在学校认识的第一个人,那么宋喜宝就是第二个。宋喜宝有一个小巧的脑袋,一头黑色的短发,碎发底下露出一对小巧的耳朵。一双丹凤眼微微下垂,微笑的时候那原本小小的眼睛便会弯曲成一对月牙,牙齿整齐洁白。接近1米7的身高,和瘦弱的素息一对比就像个小巨人。如此伶俐的脑袋却配着一副如此高挑的身材。可是,这并不妨碍宋喜宝的好看,反而延伸出一种性别混搭的中性美。自然,叶素息知道喜宝不喜欢这样的评价,所以她从来没有跟喜宝说过。

宋喜宝最先注意到的是叶素息的眼睛。眼珠黑得发亮,像某种说不出名字的小野兽,它还没有被驯服,闪着机警的亮光。它们不加任何修饰地看着她,看得人心底发慌。在盯着喜宝看了一会儿后,对面的女孩渐渐露出了笑容。喜宝发现,叶素息笑的时候,面部的容貌在顷刻间就起了非常大的变化。原本那种坚硬的略带审视的表情消失了。她的笑容恬静,毫无侵犯性,似乎整个人都渗透出一种暖暖的温度。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像是和之前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宋喜宝判断着。

韶青楚比她们都要来得晚一些。她打开门的声音大极了,几乎是用脚踹进来的。正是炎夏,韶青楚穿着一件鹅黄色吊带衫配着一条热裤,一双宝蓝色高跟鞋足有10厘米。叶素息觉得叉腰站在客厅里的女孩像极了小时候母亲为她买的第一份生日礼物,那是个八音盒。站在玻璃舞台上,身穿白色裙子,随着音乐转着圈的小女孩和眼前的女孩那么相像。“素息,你看,只要你好好努力,以后你也可以像她一样,在舞台的中心旋转。”母亲充满希冀的声音似乎犹在耳畔。

即使踩着这么高的鞋,韶青楚依然徒手将硕大的行李箱搬上了楼。不过韶青楚似乎是太累了,她顾不上和屋里的两个女孩打招呼,只觉得两腿发软,索性一屁股坐在了行李箱上,迫不及待地将高跟鞋甩了出去,酸胀的脚踝为之一松。她不由长吁口气,总算再次活了过来。

陌生的环境、互不相识的距离,加上不算宽裕的空间,这都加剧了三个室友之间的尴尬。叶素息并不是个害怕尴尬的人,相反的,在那样局促的氛围里,她似乎比平时还要自得其乐。所以她没有打算做那个打破僵局的好人。“你们好,我是韶青楚,从成都来。以后叫我青楚就好。”

那个像瓷娃娃一般好看的女孩率先站了出来,叶素息觉得她不但长得好看,连心肠也是好的。3

叶素息读的专业,叫作广播电视编导,她们三个是最后被分配到宿舍的,所以就少了一个室友。

第一学期的第一堂课是电影赏析。授课的老师是个年轻女子。她自我介绍姓叶单名一个莎。

叶莎选择给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接触电影的学生们,看的影片是侯孝贤的《最好的时光》,几个演员,穿梭在镜头前,来来回回演的其实是一个故事。关于最好时光的追忆与不可得。她的作业很简单,她给每个人发了一张纸,希望他们写下在影片里,印象深刻的桥段、画面以及原因。

萤幕上,闪动着有些昏黄的影像,舒淇抱着琵琶抹着胭脂,以一张极其现代的面孔弹奏着古曲。侯孝贤的镜头,每一个都很长,时常让演员端坐在画面两侧,直面地同镜头对话。而观众呢,也变成了镜头的延伸点,你可以十分直接地走进侯孝贤构筑的画面以及故事里。可能很多时候,故事是割裂的,暧昧不明的,话语稀少,大段大段静默的等待,但是这样等待的情绪却蕴藏着某种抓心的魔力,你并不觉得它们长,你反而觉得它们是必需的,那样的等待给了你足够多的时间去思考。

叶莎在一年级学生众多的课堂作业里,找出了一份十分特别的。字迹很不好看,笔画生疏,不好辨认。纸上的字数不多,甚至没有达到她600字的要求,可是却足以博得高分。红色的旗袍:妖娆妩媚却又透着凄厉惨烈,似乎是某种预言,和结局相衬。昏黄阴暗的走廊过道:隐射着主角失意的生活现状,这可能并不是他一个人的写照,大部分徘徊在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年轻人都一样。撞球间里的歌——Smoke Gets In Your Eyes:柔美的爵士乐,舒缓洒脱也浪漫,是老台湾的感觉,可能来源于侯孝贤对于自己美好时光的回忆……

叶莎很认真地看完了这一份课堂作业,才想起来要去看看学生的名字。叶素息,安之若素的素,安息的息。

叶莎的课很受新生们的欢迎,她不苛责作业,放的片子独具一格。素息也和大家一样,很喜欢听叶莎的课,甚至会偶尔翘掉别的课,去任何一个年级任何一间教室。她总是趁着开课之后偷偷溜进去,坐在最后的空座上偷听她的讲课。盛夏时分的南京是很少下雨的,从10月初开始,将近半个月里未降过一场雨水。树杈上停着的知了叫个不停,在燥热的空气里,原本就刺耳的噪音以几倍的数值放大着音效,吵得人心烦意乱。大三的影视赏析课在201大教室里开课,叶莎主讲。四个小时的课程,放了一部台湾鬼才导演蔡明亮的作品《不散》。全片节奏缓慢,镜头悠长,故事情节单纯。讲的是一个影院散场的故事,的确有一种永不落幕的焦灼感,十分锻炼观看之人的耐心与意志。叶莎依旧布置了课堂作业,高年级的学生写起来要快很多,所以余出了半小时的点评时间。叶莎在众多的作业中反复查看了很久,然后从讲义里拿出另一张纸,放在了投影仪上。屏幕上出现的字迹飞舞,十分难看,叶素息一眼便辨认出了那是她的笔记。“这是一个星期前,大一新生递交的课堂作业,这一份得了最高分。它并没有长篇大论,甚至没有谈任何专业的视听语言,不过我觉得很有灵气。大家可以看一看。”叶莎说到这里,停顿了几秒,扫视着讲台底下众人的神情,接着开口,“其实,影像并不是一门有规律的课业。它不需要你背诵定律,不需要你引经据典,只是需要你用心去感受,就这么简单。但是,如果你觉得这是一门简单的课业,那你就错了。它又是不公平的,并不是你比别人认真一分努力一点就可以的。它可能更需要一种天生的本能,我把这种本能称作天分,也就是与生俱来的感知力。再过一个学期,你们就要面对专业定向的选择了,作为你们专业课的老师,我希望大家可以认真地从自身条件出发,选择适合自己的。不做电视电影,还可以做别的。”“素息,来,你的作业。”叶莎在说完专业定向的内容后,十分意外地当众点了叶素息的名字。

叶素息觉得所有人的目光都投到了她的身上,好奇的,轻视的,艳羡的,打量的……打量,这是叶素息极其讨厌的字眼儿。这样的眼神,让她觉得备受侵犯,让她觉得自己像极了陈列馆里的某具千年丧尸或者是某个瓷器瓦罐,被剥了皮囊,高挂在城头,反正与活人无关。

她原来叫叶素息。唐莳彦下意识地记了下来。4

叶素息和所有人都相处得不错,最要好的自然是宋喜宝和韶青楚。叶素息安静,宋喜宝活泼,韶青楚妖娆。她们三个人同进同出,几乎成了一年级3班一道很好的风景。唐莳彦起初很不明白,性格迥异的三个人为什么会这般要好。素息告诉他,这是性格缺失部分的天然相吸。她被喜宝的活泼感染,也同样被青楚的果敢吸引。这就像唐莳彦会注意到她一样。他的英雄情怀遇见她这般幽静怨毒的女孩,自以为欢喜,其实只是性格缺失的彼此吸引而已。他希望拯救她,也希望从她身上看见新世界,就是这么简单。唐莳彦每每听见素息用平静的语调叙述他对她的感情,心里总是禁不住产生疑惑。疑惑于这个女孩是不是从未对他有过感情。如果有,为什么会如此苛刻坚守。他有时候会觉得,自己似乎很卑微。他的存在,完全不敌喜宝或者青楚的十分之一。因为在他看来,素息冷硬倔强,心里的固有原则不容辩驳。从不会迎合他的喜好,也从不附和他的观点。可是她却事事都顺着喜宝和青楚,愿意替她们做许多事,愿意听她们说许多话,甚至也愿意陪她们去做她从不感兴趣的活动。比如说,逛街。

叶素息第一次和喜宝还有青楚逛街,是个没有课的周六。她们三个人都起得很早,从公交站坐南经线绕过大半个城市奔赴新街口。这是叶素息在来到学校之后第一次进市区。马路宽阔却极不平整。她们三个人坐在后排的位子上,随着公车颠簸的节奏,一阵阵泛着恶心。车子途经的马路两旁,有着许多新旧不一的房子。它们被马路一分为二:左手边是崭新的高楼大厦。玻璃反射着阳光,叫人晕眩;右手边是等待拆迁的破旧平房,瓦砾残缺,墙体剥落。窗户上悬挂着许多衣物:衬衫、胸衣、内裤、鞋垫……私密物品被毫无保留地暴晒在烈日之下,在众目睽睽里,没有半点尴尬,似乎很平常似的。这是这个城市最真实的部分,生活在平房里的人们做着这个城市最多的工作,负荷着这座城市钢筋混凝土的重量。起早贪黑,不分昼夜,却赢不到一个晒衣物的私密处所。他们在日复一日的营役里,觉察不出羞耻。

如果,你处在世界的低处,那么,尊严就是一件十分奢侈的贵金属。

南京的地铁在全国是很有名的。它干净,崭新,华丽,只有一来一回两条线路,却贯穿了整座冗杂的城市。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呢?它还在盈利。无数的店铺开在这里,小吃、饰品、服饰、书局,应有尽有。素息发现和适才经过的世界截然不同,这里的一切都是新鲜的,看不到时间在上面刻画的痕迹,里面和外面就像是两个异次元的独立空间。原来,在这座城市的地底下,竟然还掩藏着另一座新城。因为没有过去的牵绊,它更加自在轻盈,显得没心没肺。素息忽然产生一个有趣的念头。如果有朝一日,这座新城将上面的那一座取代,新的淘汰掉旧的,没有记忆储备的铁器将满目疮痍的旧城捏烂捣碎,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变得比较快乐和轻盈?没有所谓的记忆,你可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没心没肺,快乐度日,欢喜一辈子。

宋喜宝和韶青楚在一间又一间格子铺里,进进出出,淘出各色不同的衣服鞋子,试穿在身上,一次又一次,不亦乐乎。偶尔也会问素息的意见。叶素息是个不爱逛街的人,不爱买东西,也没有什么购物欲。她是个无法辨别美丑的人,对于好看和不好看的界限很模糊。衣服只要舒服,和身体没有什么抵触情绪的,她都愿意穿在身上。她喜欢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即使是夏天也不例外。过膝的长裙是最好的,不会束缚住身体,又有足够的安全感,她喜欢这样贴近自然的衣物,这让她觉得轻松自在。“素息,你看,这件短裤好不好看?很适合你。”

宋喜宝的手里拿着一条蓝色做旧牛仔短裤,款式简洁,没有什么别的装饰,只是裤脚的部分做了少许的流苏作为点缀。素息一看见就慌忙摆手。“青楚,你看好不好看,是不是很适合她?”

喜宝见说服不了素息转而去寻求同盟,显然青楚并不买账。“她不喜欢,就别勉强,你见过她穿短裤吗?”“你们要喝水吗?我去买。”叶素息找了个理由,暂时逃离了宋喜宝的攻势。

地铁站的地下二层是杂货区。你几乎可以买到你想要的一切物品。杯子、首饰、假发、图章、梳妆盒、汽车模型……每家店铺的店老板都很热情,笑容殷切,口生莲花。叶素息拿着三人份的饮料,在众多的店铺里来回闲逛,被一家名字很有趣的小店吸引了注意,它叫作马台街54号。

马台街54号的墙壁通体被刷成了苍青色,墙上有零星的涂鸦,还有客人留在上面的墨宝,骂人的,表白的,叩问人生的。笔记杂乱,龙飞凤舞。墙顶的灯光昏暗,昏黄的灯光在墙壁上投射出许多阴影。一家自顾自生存的店铺,完全没有讨好顾客的殷勤。素息注意到这里两面的墙壁上用木质隔板做成了一个个的小柜台,一面放置着影碟,一面放置着一些小首饰。影碟的构成很丰富,从黑白默片到各类获奖精品,从冷门导演到热播电影,每一张都是值得收藏的好片子,足以看出老板的不俗眼光。而另一面墙壁上,则随意摆放着一些首饰,成色普通,没有特色。老板是个喜欢电影多过首饰的人。“小姑娘,看上什么了?”

店铺老板是个年近中年的男人。蓄着胡子,一副黑框眼镜,头发很长,懒散地绑在背后,眼神慵懒,缺乏阳光照耀的煞白的脸,在昏暗的灯光底下,像个吸血鬼。他缩在靠墙的收银台电脑前,探头看了素息一会儿,并没有起身招呼的意思,素息觉得他只是象征性地问一问而已。于是她拿起手边的影碟问道:“论斤卖?还是论张卖?”

男人放下手里的烟蒂,挑了挑眉:“挑得好,十元一斤,挑不好,十元一张。”

叶素息只觉得有趣,歪头看了男人一眼,随即开始踮起脚尖挑选影片。她选了三张法斯宾德的代表作,《爱比死更冷》、《不莱梅的自由》、《恐惧吞噬心灵》。一套希区柯克的合集以及一张BBC宗教纪录片。男人静静看在眼里,默许着素息翻箱倒柜的越矩,最终决定按斤付账。

叶素息和杨柳的认识,带着极强的戏剧性。杨柳总说,如果是按照剧本正常的演绎,他们应该冲破重重阻挠相爱才对。素息每每听到这里,都会忍不住发笑。杨柳就是马台街54号的主人。原本是个大学教授。因为和学生恋爱,还让女孩怀了孕,东窗事发后被学校劝退了。这在南京当地是一件极大的事情。不过杨柳似乎毫不在意。他很潇洒地从学校走出去,用多年的积蓄开了这么一家小店。那个和他恋爱的学生呢?为他生了孩子,却忍受不了如此清贫困乏的生活,最终留下不足月的婴孩,出了国。

杨柳对于之前的感情,从来是直言不讳的。他曾经不止一次告诉素息,他对那个去了远方的女孩,从来没有怨恨之心。她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愿意为他与家人对抗,愿意为他放弃学业,愿意为他生儿育女。她对他的爱,直到现在都是他十分宝贵的财富。只不过,很多时候,人们抵得过风雪磨砺,却无法同生活本身较劲。有时候,你会发现,那些不被大家看好的情侣,往往会走到最后,那些全世界都不祝福的爱情,最终基本也都开了花结了果。其实,心怀勇毅地同世界对抗,往往是会成功的。这样的英雄气概在爱情的炮制之下,会产生强烈的幻觉。它让我们麻痹甚至沉醉,以为有无尽的担当和挥霍不尽的爱。这样浓烈不畏世俗的爱,足以让他们撑过短短一世。可是当困难尽除,前路平坦,褪下王子公主传奇的外衣,现实生活的琐碎和戏谑,宛如当头一棒。这时候你才明白,原来前面的考验都不是考验,原来日复一日的平淡才是终极BOSS。是它让你猛然惊醒,我们都是普通人,谁也无法突破自我局限,谁也不能战胜俗世生活,你以为你突破了,其实,只是缓刑。

叶素息和杨柳告别,拎着足有一公斤的碟片和三瓶水,重新回到服饰区。喜宝和青楚依旧在原来的店铺里没有挪动。素息走近一点,才发现她们是在同一男一女聊天。喜宝眉飞色舞地说着什么,青楚则是一脸无谓地站在一旁,盯着自己脚上的鞋子发呆。从背面看,这一男一女应该是情侣,女孩子穿得很亮眼,一双笔直白皙的腿,修长没有赘肉,一撮马尾,没有丝毫累赘。素息喜欢这样子的打扮,显得不刻意,可是却很利落清爽。“素息,你回来了,还以为你走丢了呢。”喜宝冲着素息挥手,素息以微笑回应她。

听见叶素息的名字,那对情侣转过身来。是唐莳彦和他的女友。唐莳彦有女友,素息是一早就知道了的。他是学校的风云学长,他的情史自然也是公开的。就连挽着他手臂站在身边笑容灿烂的女孩,身家也是透明的。她叫顾蔓菁,和他一个班,是文艺部的部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活泼美丽,平易近人。素息从未从别人嘴里听见过关于顾蔓菁的半句不是,她是近乎完美的女孩,家庭和睦,名门闺秀,自己又很争气。他们一同来自北京,相恋一年,已见过双方父母。素息和他们俩打了个招呼,就站到了宋喜宝的旁边。她和宋喜宝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余光却不由自主地瞥着唐莳彦和顾蔓菁。站在对面的这两个人,是和自己完全不同的。比之叶素息的暗淡,他们是那么惹眼,色彩浓郁。他们那么和硕完满,就好像从来没有过什么兜转,王子和公主一抬眼就碰到了对方。“你是叶素息吧?”顾蔓菁一眼就认出了对面的女孩,素息有些惊讶,不过还是极其温顺地点了点头。“那天叶莎的课我们都在场,近看,更好看。”

顾蔓菁的夸赞是从来都不吝啬的。素息知道,只有心底灿烂亮堂的女孩子,才会真心实意地赞美别人。因为眼到之处皆是美好,对人对事才会没有丝毫保留和忌惮。顾蔓菁就是那样的女孩,心如明镜,从来没有对不起什么人,也没被任何人辜负与伤害,活得十分理直气壮,这真叫人羡慕。

因为可以一同拼车回去,他们几个人决定一起吃顿晚饭。唐莳彦是那种很会调节气氛的人,话很多也有趣,会照顾到在场的所有人,绝不让任何一个人觉得受了冷落。很多东西是天生的,善于同人相处,这是唐莳彦的长处。从学校创建聊到电视电影,从旅游聊到音乐,什么都能蘸取一点。一顿饭吃了差不多两小时,不长不短,时间刚刚好。素息很多时候都在一旁点头附和以及沉默着将食物送进嘴里,偶尔说几句话串场。于是,他们几个算是真正意义上地认识了。

Chapter 2 不会因为时间消亡的爱情,那是什么?

1

接近第一学期期末,学校组织了新生一年一度的外出采风。这一次去的地方,叫作凤仙。凤仙,是一个坐落在安徽境内的村落,因为鲜有观光客,旅游业尚未发达,所以明清时代的古居得以完整保留。徽派建筑,清雅内秀,骨骼十分清洌。学校选择凤仙作为新生第一次摄影采风的目的地,自然是看中了它完整的徽派风情和与世隔绝的独特韵味。

宋喜宝来自宁波,韶青楚来自成都,一直身处都市的她们,对于可以去如此隐秘幽深的徽州古寨,感到兴奋异常。可是这些对于从小在坞瑶长大的素息来说,却并没有什么吸引力。她跟随着外婆在离坞瑶尚有数十里山路之遥的枫树秃长居多年。在那里,她看惯了山清水秀:田埂间的犬吠,溪水里的鱼虾,大片大片的松针,还有农妇们粗糙的双手以及混沌的眼眸,将暴力理解为丈夫对妻子深切的爱的愚昧无知,诸如此类。料想,凤仙,无论取一个怎样悦耳的名字,依旧逃不出这些琐碎光景。

去凤仙的队伍共分了三批,交错着时间前后而行。一年级一二三个班第一批先行,浩浩荡荡四辆校车,从南京一路向西。开了三个小时的高速,出了江苏省,跨进安徽境内。下了高速之后,道路变得迂回,高低不平的马路,扬起阵阵黄沙,两侧开阔的田地被密林山丘取代。一两户人家零星点缀,偶尔的几缕炊烟,提醒着你尚有活物。看见同都市全然不同的萧索肃杀,原本安静的车厢渐渐热闹起来。素息注意到大家都从蒙眬的睡意里醒过来,或坐,或站,或趴在窗前,好奇地打量着窗外飞速过去的乡间光景。“素息,看我做,抓住稻子,朝一个角度从下往上,这么用力一拽,瞧,就割起来了。”进行示范动作之后的外婆,将手里的镰刀递给素息。

你见过镰刀吗?就是那种江南农妇用来割稻子的自制工具。木制的刀柄,半圆弧度的刀身,刀背厚实,刀锋如锯齿,像某些猛兽的牙齿。叶素息依着外婆的指示,双手接过镰刀。只觉得刀身沉重,咬牙将它单手拿起,用尽力气,几乎憋红了小脸蛋。她依照着外婆的动作弯下小小的身子,张大左手,努力抓了一把稻子,然后颤颤巍巍地举起右手,学着外婆的模样,将镰刀的刀口对准稻秆,用力拽起。殷红的水,顺着垂下来的稻穗,一点点洒在有些干裂的土里,顺着缝隙渗进去,一下子就被泥土吞没。起初感觉不到疼痛,她有些痴傻地看着金色的麦穗变成赤红色,觉得那么神奇。直到被身旁之人抱起,大踏步跑出麦田,才感觉到了左手如锥的疼痛。“素息,不要害怕,一会儿就好了,素息要勇敢,不要哭,不要害怕。”

3岁的叶素息,哪里懂得勇敢的意思,她只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疼痛,镰刀冰冷的温度和尖利的刀锋,以及深可见骨的伤口。任凭外婆用了多少纱布来包扎,血水依旧汩汩地流出,像条小溪,想要汇聚成河。

深可见骨的刀伤,用消炎药包着足足花了一个来月才痊愈。

在叶素息的记忆里,外婆教会她的第一项本事,就是割稻子。小小地抓一把,看好角度,用力一拽。其实再简单不过。3岁时候制造的刀疤,如今早已变成一条横跨手掌的痕,比正常纹路深一些,将掌心一分为二。

时间似乎是在这个时刻,有了一种回溯的力量。渐行渐远的都市广厦,曲折蜿蜒的山间公路,起伏延绵的山丘以及山丘上密密麻麻的茂密树干,都和记忆里的枫树秃相差无几。叶素息感觉到自己的左手在口袋里渐渐抱成拳头,隐隐作痛。

终于,凤仙渐渐地近了。

十二月份的天气,已经凉得彻骨。雾霭朦胧里的安徽古寨,在曲折蜿蜒的山路尽头,隐约展现出了灰白色的轮廓。车子无法再向前走,只得在进村的梧桐林前停了下来。梧桐树大极了,像个巨大的蘑菇云,罩住了冬日本就稀少的阳光。它的叶子被风卷起,漫天翻飞着,在地上转着螺旋。原本红色的土地被梧桐叶铺满,目之所及,都是金色。清澈的溪水将山路和村落隔开,凤仙就宛如一个一直未曾被打扰的婴孩,在白雾里,静默得很,像是正在做着美梦。众人下车,素息一脚就踩在了成堆的梧桐枯叶上,树叶发出清脆的声响,宛如裂帛。

溪水之上横亘着一座独木桥,大约有十几米长,只容得下一人行走。他们依次过桥,从山底往山腰爬行。走了约莫30分钟,谷里的凤仙终于露出真实面容。成片的灰砖白墙,一时看不到边际,几条泉水横穿村落,已是晚饭时间,炊烟袅袅,升到半空,和白雾互相揉搓,你推我搡,最终在倾斜的夕阳里,变成天边嫣红的烟霞。素息识得那是火烧云。“外婆,为什么天是红色的?”“因为玉皇大帝的宫殿里着火啦。”

素息看着天边火红的云朵,取出相机,完成了第一张的构图作业。“外婆,你快看,今天,他们的宫殿里,又着火了。”2

学校将住宿安排在农家,一个班级和一个农家结对。女生男生各自睡一间大通铺。屋子很大,十分有规则地铺着一张张被褥。床单整洁,被褥甚至没有什么折痕,闻上去,有干燥温暖的阳光气味。足以看出农家为了这群城里来的孩子,着实花了些心思。晚饭很丰盛,鱼鸭肉,一应俱全,蔬菜因为是自家种植,所以十分新鲜。素息有些晕车,胃不是很舒服,所以吃得不多,其他人都吃得很高兴。

凤仙的晚上来得很早,皎洁的月色高悬在没有一丝乌云的夜空,十分美丽。素息和青楚站在天井里,抬头看着月亮发呆。刚过了十五,月亮看着还是很圆润。“不知道伦敦是不是也看得到这么美的月亮。”素息听着青楚沉寂的嗓音,不由转过头去看着她。

韶青楚海藻般的头发遮挡住了她大半部分的面容,在头发虚掩着的缝隙里,可以看见那双闪闪发光的眼睛,像是山野间飞旋的萤火虫,隐隐闪动。素息知道,青楚说的人,自然不是肖鹏。他叫谢廉,现在在英国一座高等学府里就读。青楚给她们看过他的照片。她偷偷登进谢廉的校内,带着她们从未见过的羞涩和胆怯打开相册,向素息和喜宝展示她心里真心中意的男生。

谢廉是那种看一眼,就很难忘记的男生。帅气温柔又很聪明,对所有人都和颜悦色,眼神里的情谊,总是很浓厚。每次回国,他们都会见面。看场电影,走一段路,亲亲抱抱,却都是点到为止。究竟他爱不爱青楚呢?素息觉得或许是喜欢的吧,毕竟青楚美丽、聪明、妖娆,是个极其有魅力的女孩,对于她的示好和爱慕,他没有理由拒绝。可是,也仅是如此而已。韶青楚在谢廉这里,至多是路过花园时,看见的一朵秋海棠,惊艳之余,心有怜爱,却远不会停留。而对于青楚来说呢,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儿了。这个男人是她心里的月光,隽永而美好。

这样的美好,足以在冰凉的现世里,照出一缕光亮来。让她仰望,跟随。青楚说,他就像是她航海时一直瞭望的灯塔。她依靠他来辨别方向,汲取勇气。在浩渺空落的无涯汪洋里,有所依托,不至彷徨和失望。

很多时候,你的人生也会遇见几朵秋海棠和一轮皎洁的月光。月光美好,因为触手不可及而没有了任何瑕疵。你总是抬头仰望,即使摔了跟头,磕了脑袋,依然不愿低头。直到有那么一天,你忽然发现,月光还是那样的月光,可是那份悸动的心早已不再。那么,你究竟仰望的是些什么呢?原来它们早已经什么都不是了,就像是夸父追日,精卫填海,嫦娥奔月,结果和目的地根本没有意义。你只是太习惯这个仰头企盼,拼命投奔的姿势。可是秋海棠呢?它相较于月光总是显得普通很多。你总觉得看见过这朵,那么再往前走走,也许可以巧遇上另一朵。或许下一回就不是秋海棠了,是牡丹、芍药、月桂什么的。世上的花朵成千成百,还怕遇不见一个称心如意的吗?于是你傲慢非常地扬起头颅,大步流星,直到走出花园,才发现两手空空。想要回头,已经没了时间。对啊,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儿。贪心总是会得到惩戒,相较于这世间的规则,爱情,反倒是最公平的东西了。“青楚……”“素息,我知道你要说什么。这些道理我都懂。我也想过重新开始,硬逼着自己去遗忘,和某个男孩在一起,过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们该有的生活。可是,心里的位子放久了以后,会产生倦怠感。你会懒得去清理,甚至也不愿意清理。其实这样挺好。谢廉变成心里一个期望的对象。这种感觉就像是在现实里你永远不会绝望。爱情似乎会一直存在,并不会因为习惯或者是时间而消亡。”3

因为要拍摄日出的关系,接近两点的时候,她们就被骆胤叫醒。骆胤是他们班的班长,是一个大个子男生,几乎没有脾气,说话中气很足,做事极有条理,而且十分细心。素息对这个男生没有什么坏印象,这是个无可指摘的人,无论是做同学还是做干部,都做得十分称职,只是很难叫人产生亲近感。队伍花了10分钟进行集合,40个人,无一人落队。骆胤将为数不多的男生分别安插在队伍居中以及首尾,规定上山之后每隔2分钟,报一次数。

凤仙的凌晨,比白天温度要低得多,阴冷的风直直地灌进领口,山间的小路崎岖,打着手电,只觉得树影幢幢,森然可怖。喜宝紧贴着素息的后背,一双冰凉的手在素息的手里微微发颤,素息感受到喜宝的惊恐,转过身冲着她做了个鬼脸,喜宝果真吓得惊叫起来。素息看着喜宝滑稽的模样,禁不住笑出了声。“叶素息!你想死呀!吓死老娘了!”

原本安静挪动的队伍经她们这么一闹,顿时欢乐了不少,骆胤走在素息的前面,转过身,对着她做了个感谢的手势,素息只当不见,和身后的喜宝继续打闹着往前攀爬。约莫走了一小时,脚下原本人工开凿的山路变得越来越狭窄,身旁树木的枝桠逐渐繁茂起来,再往前走了约莫十分钟,脚下的道路消失了。看来,半夜上山,没有做足地理功课的他们,在凤仙的众多山丘里迷了路。考虑到摸黑下山太危险,他们只得在原地等待天亮。

疲倦、寒冷、懊恼的情绪蔓延得很快,他们肩并肩互相依靠在一起,陷入了长久的沉默,远游的情绪在这个时候降到了冰点。偶尔有风,吹过耳膜,以及山林间猫头鹰的鸣叫。素息的手机在这时候忽然来了短信,是唐莳彦的。“我记得凤仙的晚上风很大,如果出去拍日出,记得穿一件防风的大衣。”

素息在寒风刺骨的山里,看见唐莳彦嘱咐自己穿防风衣的简讯,心里升起暖意。这是自他们上一回在地铁站巧遇之后,唐莳彦与她的第一次单独联系。素息可以觉察得出简讯背后的意思。在这个时间点发来的讯息确实太过暧昧,如果她回复了,那么就意味着某种默许。

Once I had sweetheart,and now I have none,

Once I had sweetheart,and now I have none,

She's gone and leave me, she's gone and leave me,

She's gone and leave me to sorrow and moan.

Last night in sweet slumber I dreamed I did see,

Last night in sweet slumber I dreamed I did see,

My own precious jewel sat smiling by me

喜宝清亮的嗓音,打断了她的沉思。“Once I had a sweetheart”,“昔有爱郎”,素息觉得词翻译得真美。原本沉默的众人,似乎也和素息一样,被喜宝动听的歌声以及温柔的歌词感染,纷纷加入了合唱。昔有爱郎 今已去,昔有爱郎 今已去,郎已离去 留我空守。郎已离去 留我悲痛和忧伤。昨夜甜美睡梦中,昨夜甜美睡梦中,又见郎君伴我而坐现欢颜。梦醒时分却非此,梦醒时分却非此。泪如泉涌溢难止。一路前行,一同前行 ,我说过物以类聚,所以,你我同聚。“我说过,物以类聚,所以,你我同聚。”很多年后,叶素息每每觉得疲惫,都会想起在凤仙山林里迷路的情景。每次想起那天的场景,她都会从心底里生出某种力量。而它的产生,并不是因为唐莳彦,而是因为那些清亮的合唱。他们的歌声透过寒冷孤寂的暗夜,在凤仙的山野里,循环往复,久久不息。朝阳在那样婉转低回的浅唱里,从云端爬上树梢,将每个孩子冻得通红的脸映衬得十分鲜活。

素息觉得,那可能是美好回忆带来的力量。那时候,她们都那么年轻,可以为了拍摄一个日出,半夜出游,也可以为了一句简单的歌词,而心驰神往。那是只有青春少女才有的特权。有足够的时间和单纯,可以挥霍,可以等待,可以骄傲,也足够美好。

来之前,叶素息就看过了凤仙的全部资料。作为安徽远离合肥的古村落,凤仙人几乎过着桃源式的生活。他们祖祖辈辈都在这里劳作,外面的世界,并不足以勾起他们的好奇。这里的砖雕、石雕、木雕,是百姓赖以生存的传统技艺。年轻的男女如果不读书,大部分都会同老师傅学习这几门手艺。行走在凤仙曲折的石子小巷里,到处都可以看见它们的身影。蹁跹的屋檐,栩栩如生的蟾蜍,风姿卓越的美人,低眉垂首的观音,以及看似漫不经心的门槛立柱。

不知不觉就和大部队拉开了距离,叶素息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大片油菜地跟前。早已过了油菜花开的季节,可是油菜地却还是很美。那些油菜长得很高,足有半人长。素息一下子就跳到了田埂上,像小时候一样张开双臂,保持平衡,然后大步往前,向着田地深处走去。她的指尖可以触碰到油菜扎实的梗叶,它们像是一个个等待苏醒的婴孩,被羊水充足的母体深深包裹,等待与这个世界见面的时机。素息转过身,看着自己适才走过来的道路:松软的黑色泥土上,两排脚印深浅不一,错落有致,那是时间的齿痕,咔嚓咔嚓,白驹过隙。你以为年幼无知,时间尚早,很多影响终将过去。殊不知,它们早已根植在柔软如水草的五脏之内,只要稍一触碰,就会破土翻新。

Chapter 3 你,怎么不闭眼睛?

1

从凤仙回来没多久,第一学期宣告结束。喜宝和青楚都回家过年,素息找了一份南京图书馆兼职管理员的工作,待了下来。来图书馆借书看书的人在过年期间其实是不多的,与其说是与人为伴,寒假的一个月,素息更多的是在与书为伴。她翻看了许多书,也做了许多摘录。

最近迷上的是阿加莎的小说。素息觉得阿加莎和柯南道尔在本质上最大的区别在于性别本身。女人感性的本质,决定了阿加莎的推理小说里,对话的使用占据了大部分的篇幅。人物之间的对话往往多而杂,你以为可以轻松忽略的章节,实则暗藏玄机。往往一句话就是破案的关键所在。阿加莎写小说,就像是在和读者玩游戏,它把打开迷宫之门的钥匙,藏在某一页的某句话里。她引诱你去寻找,又诱拐你离开。叶素息喜欢和她玩这个游戏,有时候是她输,有时候是她赢。

新学期伊始,宋喜宝告诉叶素息和韶青楚她恋爱了。男孩名叫徐永泽,是美术学院的学生,长喜宝两岁,他们是在去年凤仙采风时认识的。宋喜宝安排了新学期的第一次集体出游,打算将徐永泽介绍给自己的好友。出游的地点是说了多次要去都没去成的明孝陵。

明孝陵坐落在钟山南麓,茅山的西侧。坐上地铁,从安德门坐8站到明孝陵站下车,再转一趟公交,就可以看见它静默宽阔的门楣。徐永泽来得比她们早,他站在神道四方亭的底下,背着一个硕大的登山包,身材瘦小,长长的头发挡住了半边的眼睛。看见宋喜宝,十分欢乐地挥手。叶素息对他的五官印象不是很清晰,因为个子小,站在高挑的喜宝旁边,总觉得像个女孩子。他话语也不多,通常只是默默地做事,替她们买水,跑腿,拿重物,帮她们拍照留念。不过,徐永泽有一双很好看的手,纤细修长,白皙灵巧,指节细小,的确是一双画画的手。

今天的南京,天气有些阴沉,加之明孝陵在钟山半腰处,因此比别处的温度又要低上许多。他们四个人走在宽阔的步行道上,觉得四周雾气缭绕,参天的梧桐有着数百年的历史,显得肃穆而隆重。它们被修剪掉了枝叶,粗壮的树干保持着向上的一致性,宛如柄柄厉箭,直插云霄。展现在眼前的5000米神道,蜿蜒绵长,看不到尽头。脚下的青石路,高低不平,低洼处沉积着水渍。走一步,崴一脚,很艰难。神道两旁相向排列着12对石兽。分别是石兽狮、獬豸、骆驼、象、麒麟以及马,每种两对,一对伏,一对立,两两相望,彼此陪伴了几个世纪。

叶素息注意到,由于长时间的风化,石兽的面部样貌已经损坏得很厉害。从神道的这一头放眼望过去,它们一对对静默地端坐在那里,繁盛的松柏在冷冬里依旧翠绿,同时间蹉跎后的它们形成参差的对比,像是对旧日时光的某种敬礼。

穿过悠长的神道,便到了四方城。它的周身用大条石堆砌而成,东西长80米,南北宽40米,底部是须弥座,座上雕刻着青莲。因为时代久远,红色的墙体已经剥落,灰色的大条石上泛着发霉的白色菌类。而爬山虎却十分活跃,它们攀爬而上,将城墙层层包裹,从细缝里探出枝桠。旧王朝一去不复返,它们反倒在这些残垣断壁身上,找到了栖身之所。四方城的正中间有一个拱门,从拱门走进去,是条冗长的隧道。青石台阶上嫩绿色的青苔层层叠叠,是黑暗里唯一仅存的生机。

宋喜宝有些夜盲,一路上都紧紧拽着徐永泽纤细的手,徐永泽小心地带着喜宝一步步往前走,素息和青楚肩并肩走在后头。从隧道出来,抬眼就是埋葬明成祖的馒头山,上面用石锥刻着一行浅淡的字:“此山,为明成祖之墓。”

素息十分喜欢这里,从神道钻进隧洞,走百步的石阶,抬眼的不远处是光明的出口,而身边有水滴石穿的错落声响。他们仿佛是那些一步一叩首的臣子,走过寂静无声的时间,抬头就看见同样寂静无声的墓碑。不远处的随葬队伍,吹奏着哀乐,似乎犹在耳畔,她甚至可以看见那个命中注定的团聚。“我和肖鹏分手了。”

韶青楚看着馒头山旁边的石碑,没有任何征兆地开口。叶素息看着青楚平静的侧脸,她的嘴角微张,红色的风衣随着初春的风,微微飘着。在肃穆的陵寝里,这一抹红显得突兀又不失美丽。“为什么?他对你不好吗?”宋喜宝的反问带着几许苛责,素息知道,喜宝一向十分喜欢肖鹏,也为肖鹏愤愤不平。

青楚抬起头,拨了拨额前的头发,双手无意识地顺着石碑上的纹路来回轻抚:“是太好了。”

那时素息第一次知道,原来太好了,有时候,也是一种罪过。

后来,宋喜宝曾经多次询问过叶素息,她对徐永泽的印象如何。素息都没有正面回答。她对徐永泽的印象并不深刻,只是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可以长久托付之人。他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托起他与喜宝的未来。素息一直觉得,喜宝要找的男孩子,是那种可以给予她方向的人。他拥有足够的能力带给喜宝健硕的生活根基和完整的人生观。而徐永泽和她实在太过相似,如此善良纯真又显得单薄的两个人,如何面对变幻莫测的未来呢?

可是,爱情,或许不能用如此理智的想法去演算。可以算得精准的,从来算不得爱。只有那些明知不可为却仍旧不可控的情感,才算是爱。安之若素的情感,那么难得,他们似乎从来没有遇见过。2

学校依照惯例,举办了新学期的采风影展,展出的是上学期他们去凤仙采风的优秀作品。这次展出的作品多达数千张,密集地布满整个展厅。唐莳彦和顾蔓菁并肩站在一幅作品前,它是这次凤仙系列摄影作品里获得最高分的照片。照片并没有拍摄凤仙极具特色的建筑,也并不是人物肖像,而是一张极其简单的风景照。照片里是一片漫无边际的油菜地,映衬着远处模糊的白墙,田埂将画面一分为二,泥土上的脚印,由远及近,清晰可见。明明是很爽朗的色调,却因为太过明媚,透着些许不真实。《目光》,一个和内容看似无关的名字,旁边附着作者手札:一直在等待,等待我们的重逢。你看,脚印绵长,串成目光。请你原谅,我朝着梦境里的重逢飞奔而去,从未在意,身后驻守的,你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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