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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28 01:2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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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明斗

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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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新型城镇化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试读:

前言

新型城镇化作为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这是对新型城镇化的认识定位。多年来,中国的城镇化在取得发展成效的背后也累积了一些顽疾,某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搞政绩工程,将城镇化简单等同于造城运动和房地产化,导致出现城市摊大饼式扩张、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城市发展缺乏产业支撑等问题突出。此外,雾霾、交通拥堵、房价高企等大城市病开始困扰中国城市居民;逃离北上广现象折射出青年人对大城市爱恨交加的复杂情结,也透射出人们对城市环境改善的期待。针对这些现存的问题,就需要推行新型城镇化战略,着力聚焦人的城镇化,努力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城镇化体制机制,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以此达成改善民生和居民幸福指数提升的根本初衷。

本书尝试着沿用“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和战略途径一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可持续性一城市可持续发展及其运行模式—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土地利用—可持续性的新型城镇化效率机制—可持续性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题分析—新型城镇化中的可持续性体制机制创新”这么一种思路链条展开探讨。总体包括七章内容,首先,从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提出背景、基本内涵、战略途径和实现标准四大层面对新型城镇化进行全面剖析,使其形成宏观性的认识蓝图,并为下文的顺利开展提供基础支撑;其次,从可持续性探索中的城镇化实践模式、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模式和城市可持续性的社会机制三大层面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可持续性进行深度分析;再次,透彻清楚地梳理出城市可持续发展及其运行模式,并指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核应实现发展方式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等四个维度的转变,慢城和两型城市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模式,这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指明了主体方向;紧接着,对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即土地利用和城镇化效率机制展开分析,前者主要对土地利用的历史状况及演变趋势、现存问题、影响因素、调控路径等方面进行论证说明;后者主要对效率的形成机制、现实状态及成因分析、提升策略等方面进行阐述分析,为未来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关键要素提供了参考依据;最后,通过新型城镇化包容性发展中的农民工市民化、病变表现及治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城镇化与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关系等专题性的分析,及阐述论证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及多重动力选择的前提下,从城镇化运行模式转变与城乡收入差距收敛、城乡一体化两大方面提出新型城镇化中的可持续性体制机制创新思路,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健康协调运行和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出针对性强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策略。

本书综合运用城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土地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及社会学等原理进行研究,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多尺度的复杂系统研究方法,围绕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相关问题,展开探索性研究,力求实现一定的创新。首先,在提出可持续性探索中的城镇化实践模式的基础之上,提出包容性城镇化、民生型城镇化和均衡型城镇化三大城市可持续性的社会机制,力求实现城市经济和城市化经济运行的理论创新;其次,分析城市土地利用和效率机制等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并对其进行实证分析等实践性检验,力求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创新;最后,在分析新型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及多重动力类型选择的基础之上,从城镇化运行模式转变和城乡收入差距收敛、城乡一体化等层面制定新型城镇化中的可持续性体制机制创新思路,具有政策针对性和政策创新性。

因此,本书尝试着对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问题展开探讨,通过新型城镇化内涵和战略途径的认识,可以引导未来城镇化的合理发展和高效率前进;通过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模式和社会机制分析,为城市发展指明主题方向,有助于实现全体社会居民幸福指数的提升;通过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为城市土地的集约化和有序性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城镇化效率成因的分解,为城镇化效率的提升和投入水平从而社会成本的降低找到根源。1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和战略途径

新型城镇化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大战略,在扩大内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助推中国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方面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推进新型城镇化不仅是顺应世界各国实现现代化的普遍规律、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理性选择,也是解决城市自身问题和达成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因此,研究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1.1 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提出

城镇化属于现代化的必经途径,也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依托。未来的发展路途中,若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进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现实目标,必须合理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积极稳妥的贯彻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1.1.1 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提出背景

新型城镇化作为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趋势所提出的战略模式,成为诸多城镇所追求的新目标和发展的新体制。如何通过新型城镇化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效果,对于把新型城镇化战略放在更为突出位置的中国而言正当其时。

当前我国城镇化运行中,由于受到各种空间约束,质量和效率相对低下,非可持续性明显突出,如城市增加的空间资源日益下降与城镇化发展的绝对空间限制并存;城市土地利用粗放和利用低效率与城镇化发展的相对空间限制并存;城市自然资源紧张、生态足迹强度降低与城镇化发展的资源生态空间限制并存;等等,这将不利于城镇化的可持续运行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不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模式。特别是在决策层的想法未能有效传递到执行层的思路中去和对城镇化概念内涵理解错位的前提下,导致多数城市以房地产业的发展来代替城镇化,唱空城计,以致出现空城、睡城、累城甚至鬼城的异常局面,尽管从表面来看,城市是气派十足,高楼大厦琳琅满目,大广场、宽马路不断涌现,但就内部运行机制来看,这给人们一种假象,城市规模是否有序?城市道路是否拥堵?城市环境承载力是否饱和?城市资源负荷力是否过度?等则不予考虑,城镇化的软肋已暴露无遗,城市病已是屡见不鲜,城镇化的发展也往往演化成是内部格局与外在表现不匹配的运行过程。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我国的城市何谈可持续性,需要做出深刻的反思。

同时,我国传统的城镇化运行中,多会出现各种基本公共服务非均等化的现象,这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在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的现象依旧明显,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的供给能力相去甚远;在区域之间,供给差异性大也已成为事实,东部沿海所具有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在社会成员之间,城市原住居民所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远超于进城农民工。这些特征性事实已由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历程所验证。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要求城镇化发展所取得的各种成效应当由全体社会成员来共享,而现实情况却出现较大的反差,在我国表现的尤为突出,诸如用工制度的同工不同酬、土地制度的同地不同权、公共服务的同城不同等;两栖式制度短缺的半城镇化矛盾、土地城镇化超前于人口城镇化的尴尬局面,等等;这都对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带来诸多不利,某种程度上阻碍着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协调发展。最终结果却是城镇化的成效由社会强势群体或城市原住居民来分享,而城镇化的代价却由弱势群体或半城镇化人口来买单,这不是均等化的体现,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倒逼机制。《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出台,为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参考依据,对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的实现具有积极意义,应当是各城市追求的新模式和发展的大战略。新型城镇化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下,能够有效实现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的美好画面,实现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联动发展,这恰是对现有的城镇化发展中所出现问题的及时应对。新型城镇化的健康运行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对现有城镇化运行政策的有力调适及与国际城镇化接轨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经济社会的均衡协调发展,实现城镇化由重城轻乡向城乡一体化转变、由城市建设的面积扩张向改善民生转变、由偏重数量的单线推进向质量和数量双线均衡转变,等等;这样的城镇化能够全方位落实城镇化的本质内涵,体现城镇化的精髓所在,为城镇化未来的发展提供理念指导,也成为未来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战略取向和目标类型,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首次把城镇化战略和工业化战略进行结合,通过提升老工业基地的城市功能,促进整个产业、工业基地的发展,通过对下游产业的分散发展来促进县、镇一级的城镇化建设,这是对1999年我国城镇化战略提出以来的重大转变,工业化战略和城镇化战略不再是独立,各施其职,而是有机联合,完善城市功能,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及区域经济协调化发展;《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如何发展新型城镇化也做出了明细的规定,为未来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指明了方向;这些规划的出台及政策的制定也能够从整体上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居民幸福指数的提升。

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为解决城市发展自身的约束问题和解决城市发展外部性因素的被约束性问题,就需要扭转城镇化的发展思路,坚持走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战略,进而实现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1.1.2 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形成过程

城镇化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源泉,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对于新型城镇化战略,可以追溯到中共十六大报告所提出的“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概念,该报告首次将新型城镇化的雏形——“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明确提出,并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作为最初内涵;而后,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将新型城镇化作为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新四化”主要内容郑重提出,将新型城镇化摆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奠定了新型城镇化的地位。伴随着理论的成熟和时间的推移,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新型城镇化列入“新五化”范畴,全国新城镇建设进入崭新阶段。该报告明确出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内涵,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与建设路径,在新型城镇化的提出与发展的道路上达到了理论的集大成。这些阶段,城镇化经历着由快速发展向科学发展逐步转变的过程。

2012年11月的中共十八大报告深刻提出我国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重点,“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同时,该报告也重点强调出新型城镇化的全国一盘棋行动,肯定了新型城镇化、信息化、新型工业化及农业现代化的“新四化”道路,并为未来新型城镇化与信息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综合协调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使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形成一个有机的网络体系,从而推进大行政区域内、经济区域内的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

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出台对未来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指明了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标志着新型城镇化正式由概念变为行动,新型城镇化将进入全面建设阶段。该规划8篇31章分别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及改革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五大方面对未来城镇化做出明确安排与布局,这为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新型城镇化的推动基础。

目前,对于新型城镇化的推进,由于我国各地情况差别较大、发展不平衡等现实特点所决定,国家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中,确定省、市、县、镇不同层级、东中西不同区域共62个地方开展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来进行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具体来讲,在省份层面包括江苏省和安徽省,计划单列市的宁波市和青岛市,省会城市中的河北省石家庄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和广东省广州市等;同时,也包括地级市中的山东省威海市、广东省东莞市和浙江省嘉兴市等,县级市中的河北省定州市、河北省张北县和山西省介休市等;最后还包括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等建制镇。这属于新型城镇化的具体实践行动。1.1.3 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现实意义

新型城镇化战略是对现有城镇化运行中非可持续性的有力回击,既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需求,也吻合于新常态的经济发展理念;既能够确保在充分尊重城市调节模式和城镇化运行规律的前提下,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方向不改变,也能够在破除城镇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制度性障碍的基础上,促进体制机制的创新,实现包容性发展引领下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有着更为积极的现实意义,具体来看:(1)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助于实现城镇化运行模式的转变。在传统的城镇化运行模式下,我国的城镇化明显具有政府主导的色彩,无论是在户籍管理还是在土地管理制度都表现十分突出,这种政府主导型的城镇化模式,表面来看的确是实现了大批量的乡村人口向城市的空间转移,也推动了城镇化数量的提升;但从深层次分析,可以看出城镇化的发展质量和运行效率却并没有因此提升,而是始终处于低水平的运行状态。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在户籍、土地、社会保障等管理制度方面的创新,能够扭转城镇化现存的城镇化运行模式,促使政府主导的外生型城镇化向市场主导的内生型城镇化转变,这是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内在功效,也是战略意义的重要表现。(2)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助于强化提升城镇化的经济发展效应。城镇化经济运行具有集聚和扩散效应,前者倾向于空间向心力,后者注重空间离心力,均对城市经济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在我国地方政府的传统治理行为下,空间向心力明显大于空间离心力,甚至诸多城市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只注重集聚效应,而轻视或忽略扩散效应,各种经济社会资源均集聚到城镇空间中去,导致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城市核心区与周边区域的发展水平也逐步拉大;而且城镇化的经济发展效应也没有得到提升。这也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加深的原因所在。新型城镇化战略通过对城镇化集聚和扩散行为的适当引导和政策创新,能够寻求到两者间的内在均衡机制,并强化提升城镇化的经济发展效应。(3)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助于推动城镇化的深度发展。只注重城镇化发展速度、忽视城镇化发展质量是诸多城镇一贯的做法,地方政府治理观点偏颇和行为失策,注重的只是每年迁移到城市空间的人口数量,而对如何提升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却没有想法,导致出现同工不同酬的现存格局,这在前文已述及。未来新型城镇化的发展不能继续沿袭传统城镇化的发展老路,要规避并破解传统城镇化发展的固有弱点和缺陷,有效修正地方政府的治理行为和治理措施,进而实现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和发展数量双线均衡的深度发展的政策目标。1.2 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和属性

对于新型城镇化内涵和属性的理解首先要明确城镇化的内涵,城镇化作为工业化的产物,与其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机制,然而,工业化进程中对城镇化概念的理解,各学科没有达成共识,均持有不同的观点,人口学认为城镇化就是农民变市民,地理学认为城镇化就是农村变城镇,社会学则认为城镇化就是农式生活变城式生活,经济学认为城镇化是自然经济变社会化大生产,而综合来看,城镇化则是指非农产业优势及其相伴随的要素集聚与扩散导致的劳动力及其人口的非农化引起的土地、空间和居民由农村变为城镇的历史过程。那么,在此基础之上,新型城镇化可以暂定为在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下,在经济层面、社会层面、制度层面来消除农村病、城镇病及城市病等各种病变,实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人文的协调发展,农村、中小城镇、大中城市的协调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下的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的运行过程,最终达到改善民生和经济社会结构转变的根本目标。具体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2.1 改善民生和经济社会结构转变的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的根本目标就是实现民生的改善和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变,这是宏观层面新型城镇化内涵的具体体现,重点侧重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机制。当前的城镇化运行模式往往呈现为以土地和产业为代表的“物”的迁移过程,而对“人”的迁移却较少涉及,由城镇化向新型城镇化的转变则需要回归城镇化的本位,实现由物向人的转变。改善民生和经济社会结构转变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一是要厘清城镇化的主体到底是谁,是物还是人,其正确的转变对新型城镇化目标的实现具有关键意义;二是城镇化的对象是全体人们,并非政府少数精英,也并非是部分城市居民,这就要求城镇化进程中应实现以农民工为代表的贫困阶层参与城镇化的均等机会和权力,分享城镇化的发展成效,达到覆盖的全民性;三是满足人们对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特别是对处于供小于求的失衡态且关系到人们切身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四是实现城市空间承载和服务能力的增强,区域规模扩大、职能和设施的完善及人们生活方式和社会文明渗透等社会经济结构的转换。1.2.2 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人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要走出一条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人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是微观层面的新型城镇化内涵体现,侧重于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人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符合我国当前城镇化发展的新要求和新战略,鉴于城市作为社会发展的空间载体和主链条的特有属性,造就我们必须对城镇化进行合理规划,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人文则是典型表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人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一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土地要实现利用的效率化和集约化,避免土地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二是建立智能型城市,确立城市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生长点和制高点地位,把城市打造成为集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集合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辐射中心;三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绿色发展,保护环境,贯彻绿色理念,提升环境的承载力,突破环境脆弱和城镇化发展的矛盾;四是节约资源,减少单位资源消耗的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建设低碳都市,和国际社会接轨,坚决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城镇化发展模式,突出发展的可持续性,构建全球可持续发展体系,走资源节约型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五是要尊重历史传统、留住人们的记忆,强化人心归属性,突出城镇化中的人文关怀。1.2.3 农村、中小城镇、大中城市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

实现农村、中小城镇、大中城市的协调发展成为新型城镇化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焦点内容,这是中观层面的新型城镇化内涵体现,侧重于城市群和空间结构的发展。原有的城镇化发展中由于政府过多的参与,把城镇化完全看作是城市空间的扩张,或者城镇化就是城市的发展,致使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愈演愈烈,这也成为实现三者协调发展的动力机制,此处的协调发展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一是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要对小城镇、中小城市和大中城市进行科学的规划,特别是要扭转城镇化就是政府少数精英对城市空间规划的认识误区,达到空间布局的合理性和高效性;二是要坚持以大城市和城市群为主体,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规划理念,因地制宜,以带动腹地和周边农村的发展;三是要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城镇化的发展并不是单就城市发展,也囊括了农村的建设和发展,要发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双轮驱动优势;四是注重各发展空间的产业布局,实现优势互补、转型升级,达到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和空间功能提升的特色。1.2.4 “四化”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

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四化”协调发展成为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内容和属性,这是综合层面的新型城镇化内涵体现,侧重于城市发展战略和措施的制定。属于典型的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模式。之前的城镇化发展过多的注重于城市发展,而对农村发展却回避或忽略,导致重城轻乡的发展态势,而“四化”协调则有助于利用城镇化发展来带动农村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四化协调发展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一是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建立高效节能的新型工业化体系,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根本动力和后续源泉,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工业支撑;二是发展信息化,建立智慧型城市,实现经济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提供全面的信息支持;三是实现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以科学技术为先进动力,打造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特色品牌,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四是要实现四化的联动,缺一不可,注重协调四者之间的发展关系。1.3 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途径

新型城镇化作为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如何更好地贯彻并实现新型城镇化战略,体现以人为本的核心要求和质量提升的关键步骤,并着力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市、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等问题,这都需要遵循基本的战略途径。重点包括有序转移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形态和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推进城乡一体化四大层面。1.3.1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新型城镇化首要的战略途径,这既符合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基本现实,也是提升城镇化质量和强化城镇化运行效率的关键性环节,更是践行以人为本的本质要求。具体的实施进程中必须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城市间异地就业人员和城区城郊农业人口,促进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要针对不同规模的城市类型进行适度调整落户条件,如对城区人口100万—300万的大城市应放开落户;对于300万—500万的大城市应合理确定落户标准;严格控制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对于小城镇则要全面放开。同时,也要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和城市原住居民一样,享受到城市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同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效果。只有完成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才能高质量高效率的推动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现,也才能为城市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1.3.2 优化城镇化形态和空间布局

优化城镇化形态和空间布局侧重于从城市建设的角度出发,来考虑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其目标就是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在实际的优化过程中要继续提炼东部地区城市群,培育并发展壮大中西部地区城市群,诸如川渝城市群、兰西城市群等,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城市群和节点城市为依托、其他城镇化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要在继续提升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现有特大城市群整体功能和国际竞争力的基础之上,在其他适宜开发的区域,引导形成若干新的大城市群和区域性城市群,如呼包鄂榆城市群和宁夏沿黄城市群,这也符合国家发改委力争大力再造十个区域性城市群的政策导向。另外,在构建城市群主体空间形态的同时,要合理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强化其产业功能、居住功能和服务功能,最终建立以大城市为依托、城市群为主体、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紧凑型、高密度和集约型城镇化道路。城镇化形态和空间布局得到优化,也才能更好地形成与新型城镇化的耦合协调发展,也才能为全面实现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奠定坚实的基础。1.3.3 强化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新型城镇化战略的贯彻和实施能够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带来推动力量,而城市可持续发展也能够拉动新型城镇化的高效发展,因此,这里将强化提升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看做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途径,符合集约、智能、绿色、低碳、人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内涵要求。在具体的操作中,要增强城市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资源环境对人口的承载能力,达成经济、社会、环境、生态的高度协调性。努力做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其合理化和高级化,强化城市产业支撑,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以此增强城市经济的内生活力和竞争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和建设强度,特别是对于供不应求的部分应加大投入水平,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利用的均衡性和效率最大化,增强对人口集聚和服务的支持能力;提高城市规划科学性,健全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和建筑质量;同时,还要优化提升资源环境的承载空间,推进绿色城市和人文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的内在品质,切切实实地将绿色、智能及人文等关键点纳入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中去,印证出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功效和实际意义。1.3.4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推动城乡一体化作为城镇化发展的目标,也构成了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途径,对于这里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多指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制度一体化。对于前者,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应当通过区域性道路统一规划建设与城市道路与区域道路有机衔接实现交通设施及交通管理一体化;通过水资源统一管理和城乡水资源统一调配实现水资源配置与供排水一体化;通过整体能源的网络布局和能源输配网络体系化建设实现能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规划;通过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邮政一体化实现信息共享与通信基础设施一体化;这样就会加速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步伐。对于后者应该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通过深化地产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土地结构的一体化;来全面推进制度一体化。同时,还要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步伐,最终使得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这便实现了具有改善民生和经济社会结构转变意涵的城乡一体化效果,也能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实施献计献策。1.4 新型城镇化的实现标准

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为确保达到高质量的发展效果,在其运行中需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之上,把百姓满意作为实现新型城镇化的最高标准,用心把握、精心组织,注重顶层设计和坚持科学规划相结合的政策体系。然而,如何甄别评判出效果的好坏,就需要依据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和目标导向制定出一整套的实现标准。1.4.1 由重物的城镇化向重人的城镇化转变

以人为本是新型城镇化的本质要求,这也是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战略方向。所以,未来新型城镇化的首要实现标准就是由重物的城镇化向重人的城镇化转变。注重物的城镇化一直是我国传统城镇化所坚持的发展路径,这背后却引发了城市间的同质化和城市发展的外表化等系列性的城市问题和城镇化问题,在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强制性拆迁和迁移,导致城镇化率的虚高性和城镇化质量的低迷性并存,既造成社会不公平,也带来社会不稳定的隐患。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要求必须实现由重物的城镇化向重人的城镇化转变,体现以人为本的战略性思想内核,打破传统城镇化的思维模式,厘清城镇化发展中人与物的前后位序;具体做到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注重保护农民利益,不再是单纯地追求城镇化的发展速度,更应当关注的是城镇化进程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要以提高“人”的生活质量造福百姓、富裕农民,使其安居乐业有保障。只有这样,才能扭转传统城镇化的思维框架,人的城镇化才有可能会有所起色,也才是真正地贯彻了以人为本的战略要求,新型城镇化自然也是得到高效开展和高质量推进。1.4.2 由城市市民—农民工的二元结构向居民待遇一体化转变

城市市民—农民工的二元结构一直是传统城镇化中存有的社会问题,也是阻碍城镇化高效率推进的重要原因。为此,未来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实现这种二元结构向居民一体化待遇转变,促进包容性发展的运行效果。受制于严格的户籍制度,城镇化进程中明显形成城市市民和农民工两大阶层高度分离的社会群体,农民工无法和城市市民一样,享受到同等化的待遇,二元结构体制越发显现;外加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导致城市发展的稳定性偏弱,这将不利于城镇化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对于新型城镇化发展必须实现由城市市民—农民工的二元结构向居民待遇一体化转变,深度革除二元结构体制背后的不平等和不公平问题,使得农民工群体和城市市民均等化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达成城市常住人口的全面覆盖。但是这种转变的程度如何,可以采取部分城市的试点形式,通过相关政府和部门建立完整的监督机制来进行全程监督,并进行阶段性考核,对于实现程度较高的城市和较差的城市采取配套的奖惩和激励措施,进而从点到线再到面,实现更大范围的居民待遇一体化。这种情况下,二元结构时代将会终结,居民待遇一体化时代也将开始,标志着新型城镇化得到真正的实现。1.4.3 由数量增长型城镇化向质量提高型城镇化转变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镇化走的是数量增长型的发展路径,而新型城镇化若要继续坚持此种发展路径,那么,新型城镇化将不会达到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因此,未来的进程中一定要把质量提高型的城镇化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实现途径,切切实实地推动由数量增长型城镇化向质量提高型城镇化转变,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城镇化推进模式。数量增长型的城镇化模式虽产生一定的发展成效,诸如我国已跨过50%的城镇化拐点,首次实现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促使我国由农业型社会向非农业型社会的转变;但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城镇化模式下,带来一连串的城市问题和城镇化问题,前者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后者如非均衡的城镇化、非包容的城镇化等,延缓了城镇化质量的增效提速进程,这属于我国城镇化发展的重大弊端,也是数量增长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后果。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需要的是质量提高型的城镇化类型,这就需要政府采取有效手段来根治数量增长型城镇化背后的各种城市病及各种城镇化问题,合理引导和分流农村转移人口,不再是单纯地去加速追求数字意义上的城镇化率,而应是更加注重城镇化运行质量和效益,脚踏实地地推动城镇化高质量运行,稳妥实现新型城镇化进而城市可持续的发展。1.4.4 由粗放式城镇化向集约型城镇化发展方式转变

高物耗城镇化发展方式在我国大多数区域表现明显,属于典型的粗放式的城镇化运行模式,而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还应当是关注低碳绿色的城镇化道路,实现由粗放式城镇化向集约型城镇化发展方式的转变。我国传统的甚至当前的城镇化仍旧属于高成本投入低效益产出的低效率状态,追逐的是投入数量增长下的城镇化发展,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要素资源,部分城镇化发展较快的区域,在很大程度上是靠能源资源的高投入、高消耗来拉动,甚至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达成其目标要求,结果却呈现出低产出的运行结果。此种发展背景下,城镇化的质量和结构被忽略,导致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性越发增强。而新型城镇化要求把调整优化要素投入结构看作一项重要任务,努力改变现存的发展格局,要向集约型城镇化要质量、要效率,用集约型城镇化来实现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加快城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并从战略上把握好城镇化的发展方式,构建发展绿色城市、低碳城市和智慧城市,实现城镇化投入要素结构的合理性。这样,粗放式城镇化才会有效向集约型城镇化发展方式转变,才能为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1.4.5 由四化“分离”向四化“同步”转变

健康城镇化要有坚实的产业支撑,要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城镇化的四化“分离”现象我国表现突出,工业化和城镇化缺乏协调性,城镇化和农业化脱轨严重,信息化在工业化中的运用力度不强,不利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所以,必须实现四化“分离”向四化“同步”转变。我国大量的剩余农业人口,需要靠工业化来进一步消化;传统工业发展要依靠信息化来提高效率;城市要合理容纳参与工业化的大量农村人口,让农民工变成市民;农业产出必须从“强调数量、解决温饱”转向“强调质量、满足品位”。这些决定了四化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新型关系: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是扩大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生产能力关键所在;而城镇化又需要产业来支撑,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反过来又是推进城镇化所必须依赖的产业所在。同理,信息化与工业化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孪生子”,其深度融合是产业升级的方向与动力;农业现代化又是信息化和工业化可以大发展的基础所在。四化之间的内在联系强度和同步发展的现实功效决定城镇化发展必须实现由四化“分离”向四化“同步”转变,只有四化得到同步发展,新型城镇化才能实现健康持续运行,城市可持续发展才能展现曙光。1.4.6 由关注单体城市发展向关注城市化区域转变

城市化区域作为由一到两个大城市为核心辐射有多个中小城市的腹地而形成的遍布城市生活方式的人类生活区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特别是京津冀一体化战略提出之后,这种城镇化发展模式和空间经济特征成为城市发展中的热点议题。这也意味着,未来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必须更加关注城市化区域,来提升城市有效空间的规模容量,并非单纯的关注单体城市。关注单体城市发展,简单地扩张其物质空间,这是传统城镇化发展遵循的可选择性路径,在这样的发展路径下,忽略或轻视了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联系密度和联系强度,城镇化基础设施在城市内部发展,不能向城市外拓展,无法形成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城市要素的集聚与扩散也在单体城市内进行,不能达成要素的共享性和互利性,集聚效应和扩散效应尚未实现最大化。单纯关注单体城市所带来的弱点和缺陷也映照出,新型城镇化不能继续沿袭传统城镇化老路,要实现由发展专业化城市向发展综合性城市转变,城市化基础设施由城市内向城市外发展,进而为实现由关注单体城市发展向关注城市化区域转变奠定基石。反过来,也能够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2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可持续性

中国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高速推进,既有其经济社会发展客观的需求,也有部分由于扭曲的激励机制所造成,其结果就是带来城市发展的非可持续性。新型城镇化作为城镇化运行的新模式,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内涵要求下,注重的是城市的可持续性。这也就意味着要把实现城市可持续性作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核心关注点,不容更改。2.1 可持续性探索中的城镇化实践模式

新型城镇化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之后,多数城市和省市开始展开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工作,这是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念的战略部署。而可持续性探索中有多种新型城镇化的运行实践模式可供选择,如成都模式、天津模式、广东模式等等,这些实践模式的推出能够较好的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结构转变;也为助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良方妙药。2.1.1 成都模式:大城市带大郊区发展

成都模式是一种典型的大城市带大郊区发展的模式。土地作为城镇化的主要依存物,要完成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征程,首先要对土地进行合理的规划使用,鉴于此,成都模式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通过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来明确土地的使用权;建立相应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保证了农村集体土地的可流转性及参与到城镇化进程中的权力;设立建设用地增减指标挂钩机制,有效规避了城镇化进程中对土地资源的过度浪费,对提升土地的利用效率和集约性,以及为稳保十八亿亩耕地的红线做出重大贡献。同时,成都模式中,以发展较好的区域作为起步点和重点培育对象,确立优势产业,最终形成市场导向的产业集群,以此发挥城镇化的扩散效应,来带动周边大郊区的发展。此外,也为农民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步骤。成都模式的实行全面贯彻了新型城镇化的基本理念,能够把全体社会成员都纳入到城镇化的发展当中,为广大社会成员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奠定了基础,成为未来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可供选择的具体模式之一。2.1.2 天津模式:宅基地换房集中居住

天津模式是一种以宅基地换房集中居住的发展模式。这种做法和新农村建设有着相似之处,目前已在多数省份推出,而天津市城镇化发展主要呈现为整体推进型、都市扩散型、开发拓展型和“三集中”型等四种模式。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由当地政府主导来进行,在合理有序地安排搬迁农民安置问题的基础之上,通过这些宅基地的规模化来实现联合增效,以此发展当地产业,通过发展产业来为新市民提供就业机会,而不是依托房地产来唱“空城计”,这既能为农民收入的增加带来新的源泉,为城乡收入差距收敛提供新模式,助推城乡一体化的实现,也能将农民的集中居住与城镇化和产业化有机结合,让农民享受到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新型城镇化的实现贡献力量。以宅基地换房集中居住的天津模式更适合我国小城镇发展的趋势,成为未来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可供选择的重要模式。2.1.3 广东模式: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

广东模式属于典型的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的发展模式。鉴于广东省区位的特殊性,主要通过两条逻辑主线来完成新型城镇化,一是珠三角模式,以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集中发展的中心镇为依托,通过发展这些中心镇的优势产业,来实现产业集聚推动下的人口集聚,进而完成城镇化进程,也能够全面体现城镇作为就业高地的特有属性;二是山区模式,即围绕着县城发展专业镇,充分展现专业镇的特色产业与相对优势,特别是对具有特色产业的专业镇给予全面的人、财、物支撑,最终达到发展的产业化,带动农村人口向专业镇的空间转移,以此更好地引领周边区域的迅速崛起,达到农村、中小城镇、大中城市的协调发展。各城镇在新型城镇化的道路中应充分挖掘其产业优势,在汲取广东模式有益经验的前提下,来实现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的新型城镇化,也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四化联动寻找到空间载体。2.1.4 苏南模式:乡镇政府为主组织资源

苏南模式是以乡镇政府为主组织资源的发展模式。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政府作为组织者,出面组织土地、资本和劳动力等各种生产资料,出资办企业,并由政府指派所谓的能人来担任企业负责人。苏南模式的主要特征在于农民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的所有制结构以集体经济为主;乡镇政府主导乡镇企业的发展。以乡镇企业发展来实现城镇化的发展路径和珠三角模式有所相同,是政府和市场相结合推动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这种以产业发展来实现的城镇化能够展现产业发展在城镇化进程中的作用地位,也能够帮助农民实现享受到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因此,以乡镇政府为主组织资源来实现城镇化的发展模式成为可持续探索中新型城镇化的实践模式选择。2.1.5 温州模式:个体私营企业为主体

温州模式是一种以个体私营企业为主体的发展模式。在温州,当地政府扶持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利用本地区可利用的资源,发展地域经济的方法来实现城镇化。家庭经济以及商品市场的发展,使剩余劳动力转向家庭生产专业市场的经营,从而促进人口向小城镇聚集,使小城镇规模得到扩大,促进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这种推进方式使个体私营企业迅速发展成为推动城镇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这也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必然结果。和苏南模式明显不同的是,温州模式中,个体私营企业成为推动城镇化的重要动力,更能够体现城镇化的内生性。因此,我国未来可持续探索中的新型城镇化路途中,在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相对成熟的区域,实行市场推动下的内生型城镇化道路未尝不是一种很好的模式选择。2.2 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模式

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新型城镇化的一个建设任务。然而,在缺乏具体的新型模式及其微观操作方案的同时,单纯的从宏观层面来探讨城市发展的新机制进而达成环境、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可持续性效果,则不具有可行性。因此,未来新型城镇化进程中需要在全面掌握宏观意义上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上,提出具有实际操作性的新模式,方能实现城市可持续性的初衷。依据国家政策的导向需求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这里重点提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三种新型模式,即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以期为未来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各城市发展提供可供选择的具体路径。2.2.1 绿色城市

绿色,象征着生命、健康、美好、安全、生态……它已不仅仅是停留在人们对事物外在感官上的颜色,而具有了更多的丰富具体内容和深刻哲理内涵。绿色城市的建设也越来越多地进入我们的视野和话题,顺应着现代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成为提升城市品质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模式。这也是为何诸多城市不断提出要进行绿色转型的原因所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指出了加快绿色城市建设的总体思想和具体的策略步骤,如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市发展,构建绿色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和能源等资源,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控制总量,提高效率;等等,为我国绿色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参照方向。对于绿色城市的具体发展形态,我们可以试着推出花园城市、低碳城市和海绵城市等建设类型。

花园城市作为们能够生活在既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且又有美好的自然环境的新型城市,成为诸多城市追求的绿色城市新模式。其中心目标就是创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1992年以来,我国绿色城市建设行动开始进行,到目前为止,已有厦门、杭州、珠海、深圳、威海及大连等12个花园城市诞生,建设力度和强度明显不足。这就需要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在充分借鉴已有花园城市的成功经验基础之上,在城市生态环境、城市景观与城市风貌保护与建设等方面合理规划,突出园林绿化,为绿色城市的建设进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低碳城市作为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及方向、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公务管理层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的城市,也称其为绿色城市新类型,且备受关注。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型模式,低碳城市也有其自身的恒定标准和建设框架,在具体的运行中,以开发低碳能源为基本保证,以清洁生产为关键环节,以循环利用为有效方法,以持续发展为根本方向,并取得良好的建设效果。目前,国家已基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着试点工作,推出6个省区低碳试点,36个低碳试点城市。今后的发展中仍需要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基本要求,加快建设可再生能源体系,注重节能减排,推动分布式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多元化、规模化应用,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来大幅度、广范围的建设低碳城市。

海绵城市作为绿色城市的新方向,在城市可持续发展中将会展现自身的优势和突出自己的特色。在其建设中,海绵城市突破传统的“以排为主”的城市雨水管理理念,以城市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建设为载体,统筹配合城市规划、设计、施工及工程管理等各部门、各专业,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生态化技术,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实际上,海绵城市是将人类侵占自然界的地盘退出来,使城市中的水循环恢复成自然状态。它的建设和实施能够在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作用优势,且具有关键性的理论和现实价值。未来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把海绵城市作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型样本进行推广,为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新型的运行机制。2.2.2 智慧城市

伴随着农村大量转移人口流入到城市中去,城市空间的承载能力将会逐渐增大。城镇化快速推进的背后,势必带来系列性的城市问题和城市病,为有效解决城市发展难题,促进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必须构建智慧城市发展战略和发展体系,这既符合国家经济新常态的宏观走向,也顺应城市发展的主流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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