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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30 02: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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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弗兰西斯·培根

出版社:湖南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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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人生论(新)

培根人生论(新)试读:

新版序言

历史上确有永垂不朽之书,弗兰西斯·培根的这本《人生论》必在其列。四百年来,它已被译为几乎所有的人类语言,其格言足以永为垂范。

书乃是我青年时代的译作。我不能忘记在北大荒的那些雪夜的油灯下,摸索着阅读与寻求理解的一个一个夜晚。此书自1982年初版以来,已发行十多个版本,印而又印,至今仍在重印,可见还有喜读的人。这是令人欣慰的!

一直很想对此书译稿重新审读、修订一遍,但已困于脑疾目病,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竟难如愿。一叹!何新2003年2月25日记于京华九龙居中

前言世事洞明皆学问——谈《人生论》

本书英文版书名《随笔》,拉丁文版书名《道德与政治论文集》。中译本书名译作《人生论》,是根据本书内容,以及作者在本书献辞中所说的:“此书乃鄙人平生著作之中,最为大众所欢迎者,其主题均系关于人性及人生问题之研讨。”本书版本甚多,我这个译本主要根据Reynolds编,Clarenolon Press的本子,同时参照了其他几种译本译出。弗兰西斯·培根的这本书,虽然篇幅不大,但却是世界散文和思想史的一块绝世瑰宝。这是作者哲学智慧与人生经验的结晶,凝聚了文艺复兴以后欧洲古典人文主义者的价值观念和政治理想。四百年来这本书经久不衰,被译成了世界上的几乎所有文字,一直是世界上公认最受公众欢迎的不朽名著之一。英姿天纵宦途坷坎

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是莎士比亚的同时代人(甚至有一种见解,认为莎士比亚的剧作是培根的化名作品)。他是一位政治家,但他的政治事业并不成功。培根之所以名垂青史,主要因为他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思想家。他是近代英国思想史上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也是近代人类思想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杰出人物之一。与文艺复兴时代的那些光辉人物一样,培根也具有多方面的才能。

历史上的所谓伟大人物,其实就是开创或建树了一种新传统的人物。伟大的政治家革新了人类的社会制度,而伟大的思想家则革新了人类的价值体系和思维模式。培根正是这样一位人物。

1561年1月22日,培根出生于伦敦一个高级官员的家庭。他的父亲尼古拉·培根是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掌玺大臣。培根是父亲第二个妻子的最小儿子。

少年培根英姿天纵,智力超人,所以十二岁时(1573年)便进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Trinit College)攻读神学、形而上学,同时学习逻辑、数学、天文学,希腊和拉丁文。但大学中教授的大部分学问,却使他在精神上感到窒闷。这位当时不到十六岁的少年,已开始寻求一条革新之路。据同时代人的记载,大学时代的培根已经确信当时的正统学术是一种无益于人类的烦琐哲学,有必要从根本上作出革新,“因为它们对人类的生活和幸福毫无应用价值”。

当时英国思想界正受到文艺复兴以后在欧洲兴起的新文化新思潮的强烈冲击,少年培根极其敏锐地感受到了时代的这一脉搏。正是在这个时候,他已经产生了改造当代学术的抱负。之后他为这一目标进行了毕生的奋斗。

大学毕业时(1576年),培根只有十五岁。离开大学之后,培根开始修习法学,希望将来成为一名律师或法官。由于父亲友人的推荐,少年培根被派赴巴黎担任一名外交事务秘书,供职于英国驻法使馆。但在那里,他只待了三年。1579年2月,培根因父病辞职回英国,不久(2月20日)其父病故。

父亲的去世给培根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转变。因为根据长子继承的规定,父亲几乎没有给这个最小的儿子留下任何财产(培根有八个兄弟),培根从此由一个贵公子突然沦为一个穷人。在此后的十几年中,他不得不借债谋生。培根此后一生都难以从负债累累中摆脱出来。这一点对他的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造成了他的许多不幸。但在父亲去世后的十几年中,培根坚持自修完成了他的法学教育,终于获得了律师的资格,并且成为一名国会议员。只是他的收入很少,甚至不足以补偿所欠债务的利息。为了得到一个收入较高的职位,他曾写信给一个显赫的亲属,请求帮助。培根在这封求职信中叙述他当时的处境说:“我在政治上的抱负是有限的,而在哲学方面的志趣却汪洋无涯。”“我现在三十一岁。这已是一个不小的年龄,但是我仍然一无所成……我有幸生逢当今这样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时代,我希望效忠女皇和国家……然而我处境贫困(这并非由于我懒惰或挥霍所致),我的健康也受到了影响。”

在这封信中,培根表述了他的求职方向和抱负,他表示:“我无意于功名利禄,升官发财。我只希望能得到一个职位可以谋生,并有足够的业余闲暇让我从事我所热爱的科学研究。我的荣誉感正激使我走向一个新事业。我已经有了一些重要的发现。我想清扫那些无意义的哲学争论,而探索一种可以通过观察、思考和发现,去达到真理的新途径,使人类获得进步。”

培根这一早年的理想,通过晚年写作的两部不朽名著《学术的进步》(1605)《新工具》(1620),得到了实现。

在求职问题上,这位亲属并没有帮他的忙。但是青年培根作为一名议员和律师,在当时的一系列法律和政治事件中,已经有了优异的表现,因而名望愈来愈高。在1590年前后,他结识了英国女王伊丽莎白年轻的宠臣和情人艾塞克斯伯爵(女王比这位伯爵大四十岁)。艾塞克斯机敏多才,他十分欣赏培根的才华。他支持培根的理想并同情他的处境。为了帮助培根还债,他提供了一笔赠款(1800镑)。这笔钱虽然不够偿还培根的巨大债务,但还是给了他很大的帮助。艾塞克斯还曾努力向女王推荐培根,但是由于培根在议会中曾激烈批评女王的政策,他在伊丽莎白时代始终受到冷遇。直到1607年,四十六岁时,他才被新国王詹姆斯一世任命为司法部次长。在此以后,他一度官运亨通,五十二岁(1613年)时担任了法务部长,1617年出任掌玺大臣(这是他父亲曾担任过的职位);1618年,他就任英国大法官,并被国王授予维鲁拉姆男爵的称号,1621年又晋爵为圣奥尔本子爵。

但也正是在这一年,培根被卷入一件巨大的经济案件。这个案子直接牵连到国王詹姆斯一世,而培根作为法官,则被议会控告犯有受贿和包庇罪。

议会任命了一个专门委员会调查培根的案件。培根被确认有罪,但国王赦免了他。出狱后国王本来还想授予他新职,已看破红尘的培根辞而不就,从此闭门著书。培根的晚景颇为凄凉,在学术上却卓有成就。1626年初,他想发明一种冷冻防腐的方法,在风雪中做实验时受寒染病,就此一病不起,同年4月9日去世。知识就是力量

培根是作为伟大的思想家流芳千古的。如果说达·芬奇的名字是文艺复兴时代的象征,那么培根的名字就是近代新兴科学与技术的象征,所以马克思把他称做“近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

我们常常提到所谓“第三次浪潮”,就是说:农业的发明带来了人类社会的第一次技术和文化革命;而科学、技术与工业的结合,带来了人类历史的第二次革命;最近十几年来,由于信息技术与现代工业的结合,正在把人类推向社会与文化的第三次伟大革命。但是,恐怕很少有人知道,早在三百多年前,正是培根最早对人类发展作出了与此相仿的一种极其具有远见的历史概括。当时欧洲的资本主义产业还只是在萌芽的初期,中世纪宗教的枷锁还在严重地禁锢着包括英国在内的欧洲社会。而培根在《新工具》这部著作中却指出:“农业的发明是人类的第一次革命,而把科学应用于工业,正在导致人类文明的第二次革命。”

在评论培根时,黑格尔曾讲过这样一句话,他说:“培根所真正关心的是现实而不是理论。在这一点上,培根可以说是他的民族的典型。”这一评价是很深刻的。因为培根在学术上最关注的,是如何让知识在实践中产生效果,把科学的理论与工业相结合,转化为改进人类物质生活的实用技术。这种想法,实际上标志着近代学术方向的一个根本转变,也是中世纪脱离实际的抽象理论向注重应用技术的近代科学转变的枢纽点。所以在哲学上,培根可以算作英国实验主义和后来的实用主义的始祖。也正因为培根哲学的这一特点,他才能在一个工业革命的前夜时代成为领导思想潮流的先驱。我们可以从下面一段话看出培根对这一学术转变历史意义的自觉:“千百年来的一切学问,是否曾做出一个小小的发明而使我们的福利得到增进呢?在这点上,似乎学者的贡献还不如工匠的一些偶然的发明,那有时还使我们得到新的知识!而迄今为止,学者之间的一切争论却从未揭示过一个前人所不知的自然现象。”“目前为人们所熟悉的自然哲学,不是来自希腊人的,就是来自炼金术士的。希腊人的思想富于夸饰,热衷争论并且充满宗派,而炼金术士的理论不过是一些骗局和迷信;前者旨在增进词汇、后者旨在骗取黄金。”“我们现在已不需要这些学术上的流民。我们应当促进人类智慧与事物本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将产生什么样的美好结果,是妙不可言的。我们知道,印刷术是一件粗浅的发明,火药枪炮是一种并不复杂的兵器,指南针是人所熟知的器具。但正是这三件发明,在我们的时代给世界带来了非同寻常的变化。一个在学术上,一个在军事上,第三个是在贸易、商业和航海上,并由此又引起了无数的变革。这种变革如此之大,以致没有一个宗教教派,没有一个赫赫有名的人物,能比这三种发明对人类的事业产生更持久的力量和影响。而这些发明与其说来自人类的智慧,不如说是得自偶然的机会。但它们证明了,人类统治万物的权力是深藏在知识和技术之中的。”

在这里我们可以注意到,中国人所引为自豪的“四大发明”中主要的三项,其意义正是在这里由培根首次揭示的。培根还指出:“人的知识和人的力量是合于一体的,因为因果不明的地方,就不可能获得预期的结果。对于有待征服的大自然,恰恰首先必须服从它。”“人类统治万物的权力是深藏在知识和技术之中的。”“人的知识和人的力量是合于一体的。”这两句话后来被凝缩成为现在已为人类所共知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

综上所述,培根对于由中世纪形态的思辨形而上学向实验科学技术的转化,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他在学术上的贡献还远不止于此。总的说来,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大的方面:

1.培根试图为近代新兴的自然科学制订一套正确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的特点,就是从系统的观察和实验开始,通过逐级次的归纳,发现一般性的真理。这种归纳认识方法,对近代科学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这方面培根的代表作是《新工具》(新的方法论)。

2.培根试图开辟一个新的思想世界,构造一个新的科学理论体系,从而全面地革新人类的思想。为此,他对中世纪经院哲学和神学作了深入的分析批判。他认为,这些经院学者“专事编织一种学术的蜘蛛网。费工之大和编织之细令人惊叹,可惜都是空洞而无益于世的”。

根据培根的构思,这一新科学体系应包括如下六个部分:(1)科学的分类研究;(2)新方法论——或关于解释自然的新方针;(3)宇宙现象论——作为哲学基础的自然和实验的知识;(4)理智的发展阶梯;(5)新哲学的远景;(6)技术哲学——能动的科学。

这一计划的全名叫“伟大的复兴”——人类文明的伟大复兴。

3.培根希望把科学理论的成就直接转化为技术和生产力。他身体力行地从事了大量的科学实验(他的死亡即与一次冷冻实验有关)。就这一点来说,他是近代科学实验的先驱者之一。1623年培根曾拟制了一个将技术应用于科学的发展大纲,其中的主要项目有:

——机械学;

——天文学;

——科学的占星学,或关于天体对地球及人类影响的研究;

——医疗学;

——比较解剖学,比较人类学;

——扩大生产的方法;

——心理学;

——认知学。

这些学术项目,都与人类生活具有密切关联,这在科学史上是史无前例的。

关于对培根的评价,几百年来几乎没有什么异议。所有的近代思想史和科学史著作一致公认他是人类历史上最值得纪念的伟大学者和科学家之一。

至于培根的政治和法律活动,使他在生前就已获得巨大名望。据说他担任大法官后,曾迅速解决了积存几十年的大量陈案。虽然晚年的受贿案使他蒙上污点,但毕竟小瑕难掩大瑜。在西方法学界,作为法律思想家的培根至今仍然受到很高的评价。英国培养法官的格雷法学院,是培根研习法学时经常去听课的场所,这里至今仍矗立着培根的铜像。英国人民对培根非常崇敬,把他与莎士比亚一起看做16—17世纪英国民族的骄傲。18—19世纪,英国学术界甚至一度广泛流传过培根与莎士比亚是同一个人的猜测。坚持这种看法的人现在虽已不多,但由此可以看出英国人对这两个人视同一体的崇敬态度。此外,1662年英国建立了著名的皇家学会,这正是由培根的一群追随者根据他的遗愿设立起来的科学组织机构。《人生论》:一本划时代的名著

培根的著作是多方面的。在他的所有著作中,最为广大读者所欢迎的就是这部《人生论》。这部随笔英文名称是《Essays》,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此书初版刊行于1597年,篇数只有十篇。其后不断增订,培根生前最后一版(1625年)已增至五十八篇。培根这部书,在形式上很可能受到法国人文主义思想家蒙田(Montaigne,1533—1592)的同名著作《Essai》的影响(Essai一词兼有试验、尝试、经验、小品、随笔、散文诸意)。该书比培根这本书早出版十七年,培根在巴黎任职时曾读过此书。但比较这两本书可以看出,无论在所讨论问题的广度和思想的深度上,还是在文笔的优美方面,这本培根的《人生论》都高于蒙田的《随笔集》。诗人雪莱曾这样赞扬培根的这部散文集:“他的文字有一种优美而庄严的韵律,给感情以动人的美感,他的论述中有超人的智慧和哲学,给理智以深刻的启迪。”也有评论者把《人生论》与蒙田的《随笔集》、帕斯卡尔的《沉思录》,称做欧洲近代哲理散文的三大代表作。

黑格尔曾指出:“很多有教养的人,对人们所关注的种种对象,如国事、人情、心灵、外界自然等,曾根据经验,根据一种有教养的阅历,发表过言论,进行过思考。培根也就是这样一个有教养的阅世甚深的人,他见过大世面,处理过国务,亲手对付过现实问题,观察过各种人物、各种环境、各种关系,曾经影响过那些有教养的、深思的、甚至研究哲学的人。”“在我们看来,这是培根的特色。他对人的研究要比对物的研究多得多。”“他的著作虽然充满着最美妙、最聪明的言论,但是要理解其中的智慧,通常只需要付出很少的理性努力。因此他的话常常被人拿来当做格言。”(《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关于培根”。)

以这些话来评论《人生论》,是十分恰当和中肯的。

现代人读培根的这部书,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培根这部《人生论》中的相当一部分篇章,不仅体现了文艺复兴时代古典人文主义者的价值理想,而且许多教诲和论述就是在今天看来也毫无过时之感。这不仅是指那些久已脍炙人口的篇章如《论读书》、《论美》、《论爱情》、《论狡猾》、《论逆境》、《论死亡》等,而且也包括其中一些论述宗教和政治问题的篇章。例如本书中的《论迷信》、《论宗教信仰的统一》两篇,培根的议论,虽然当时是针对中世纪的宗教狂热和对基督教异端的迫害而发的,但对于经历了“文化大革命”那种丧失理性的时代的人,痛定思痛,仍然会有一种耐人咀嚼的特殊滋味。而《论改革》那篇短论,看起来仿佛是为所有时代的改革家写的。

以这部《人生论》所体现的思想观察培根,我们可以这样评价他:培根是一个乐观的、进步的人文主义者,是一位政治思想十分开明的君主立宪论者,是对人类进步和社会正义充满信心的一个理想主义者,在宗教上是一个自然神论者和理性主义者。我们应当注意,1600年布鲁诺由于鼓吹无神论而被焚死在罗马,这正是培根的中年时代。因此培根当时持有这样理智的宗教态度,固然与清教徒的英国宗教背景有关,但也是需要相当大的智慧和勇气的。

当然,我们从本书的另一些篇章中,也可以看到培根性格的又一个侧面——实用主义和无原则的机会主义。在《论野心》、《论韬晦》等篇章中叙述的做人之道,实际上是典型的市侩哲学。在《论帝王》、《论强国之道》、《论叛乱》、《论贵族》等篇目中,他完全站在宫廷御用政治家的立场上,旨在向君王介绍统治经验和权术。诗人布莱克曾把这种篇章批评为“贡献于魔鬼王国的嘉言和忠告”。还有的批评家讽刺培根此书中的那种市侩哲学是“登龙术的研究”(Studies in the moble art of getting ahead)。这些篇章,当然是糟粕,但对于研究17世纪思想史和培根思想的人,仍然具有其价值。所以本书一概不予删弃,深信读者自能作出鉴别和评论。

译者功力殊浅,早年初读此书时所参核乃水天同、玄风、高健诸前辈的文言译本。我解译的原则是,绝不袭用前人的任何成句,而要尽力准确地表达培根的原意。

近世英国文学家阿·蒲柏(A.Pope,1688—l744)论述希腊古典的英文翻译时曾指出:“固然,逐字的直译对于一部以高贵语言著称的优秀原作很难做到公允,但是很多人认为只消采用粗率的释义法便足以补救这个流弊的认识,也是一种绝大的错误。随处滥用今语表达,同样会使古代的精神丧失无遗。古文既有其艰深,亦有其明哲。这种地方在相当接近于直译的译文中反易得到保存。我以为,文字上的灵活自由主要取决于这样做对原作精神的传达与译品诗风的保持是否有其必要。一方面是陷入字面追逐、刻板拘泥、亦步亦趋的迷途的译者;另一方面是抱有提高与增进原作之狂妄不实的错误愿望的译家。应当相信,译家对于一篇诗作之最须着意处,恰是其中的灵火一点,稍稍处理不当,便有熄灭之虞;然而最稳妥的做法仍在译者能满足于把这种特质尽量保持于整个篇章,而不应费力于增益原作所无的东西,不过求正确于个别细节。”

我认为这也是对我可遵循的翻译原则的很好的表述。

自1982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第一个小小的选本后,近二十年来此书不断被重印。在不断重印中,译者亦不断参审原文而反复核校。因此每版译解与前版皆有不同。直到目前这个本子,似乎略为心安。尽管仍做不到最准确的逐词对译,但相信似比之前更符合培根原篇的本意。译文与前人或其他版本不同者均出自译者对原作的理解。不妥之处,深望方家予以教正。何新2001年11月4日补订参考目录:

Macaulay《培根传》(Francis Bacon)

C.D.Bowen《培根:一个真正的男子汉》(Francis Bacon:The Temper of Man)

Anderson《培根的哲学》(The Philosophy of Francis Bacon)

Frarrington《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

辞献

谨以此敬献于

英格兰海军大将巴金汉公爵公爵阁下:

所罗门有一句名言:英名自能流芳百世。尊敬的先生,您的英名必将流芳百世,正如此话所说。值此拙作《人生论》出版之际,请允许我将阁下的大名冠于书首,以炳盛德,并略表区区诚意。此书乃鄙人平生著作之中,最为大众所欢迎者,其主题均系关于人性以及人生问题之研讨。当此书新版付印之际,在内容和篇数上较前都有所增加,面目已焕然一新。

本书发行拉丁语和英语两种版本。拉丁语是通行世界的语言。所以我祝愿阁下的大名亦将伴随这一版本而远播大地。此前,鄙人曾将拙著《伟大的复兴》奉献于英王陛下,将《亨利七世传》(也有拉丁文版本)以及《自然及实验史》奉献于王子殿下,那么在这里,请允许我将这一部作品,奉献给阁下您。

尊敬的阁下,以上几部书的完成,首先自当感谢上帝赐我以灵感,但鄙人也曾为之付出了多年殚精竭虑的勤勉努力。

衷诚祝愿上帝保佑您!您最恭顺的仆人①弗兰西斯·圣奥尔本子爵

①培根1621年被授予圣奥尔本子爵的封号。01 论真理①“真理是什么东西?”彼拉多当年玩世不恭地取笑说,他提这②个问题是不指望得到答案的。世人们多数心随境变,认为坚持一种信念就等于自戴一种枷锁,会使思想和行为无法自行其事。虽然作为一种学派的怀疑论早已消逝,但持这种观点者仍大有人在——尽管他们的观念未必像古人那样清晰而透彻。

使人们宁愿追随诡言,而不去追求真理的原因,不仅由于探索真理是艰苦的,也不仅由于真理会约束人的幻想,而且是因为诡言更能③迎合人性中的那些恶习。后期希腊有一位哲学家曾探讨过这个问题,因为他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些欺世诡言竟能如此迷人,尽管它们既不像诗歌那样优美,又不像经商那样能使人致富。我也不懂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人们仅仅是为了爱好虚假而追求虚伪吗?也许因为真理好像阳光,在它照耀下人世间所上演的那种种假面舞会,远不如在半明半暗的烛光下会幻现而华丽。对世人来说,真理犹如珍珠,它要在阳光的照耀下才变得明亮。真理不是那种红玉或钻石,需要借助摇曳不定的烛光而幻化出五彩缤纷的浮光。

真真假假的诡言会给人带来愉快。一旦把人们内心中那种种虚荣心、虚妄的自我估计、各种异想天开的揣想都消除掉,许多人的内心将会显露出原来是多么的渺小、空虚、丑陋,以致连自己都要感到厌恶。对这一点,难道有谁会怀疑吗?④

曾有先哲责备“诗”,诬之为“魔鬼的迷幻药酒”。因为诗不仅出自幻想,而且其中总有着虚幻的成分。但其实诗又怎能比谬误更加诱惑人呢?真正可怕的,还不是那种人人难免的一念之差,而是那种深入习俗盘踞于人心深处的谬误与偏见。

尽管人世腐败,但只要人接触到真理,还是不能不被真理所征服。因为真理既是衡量谬误的尺度,又是衡量自身的尺度。神圣的教义——追求真理而与之同在,认识真理要敢于面对,更要信赖真理而对之皈依,这才是人性的崇高境界。⑤

首先是知觉,其次是理智,赐给人类以良知的心智之光。上帝把光明赐予混沌的物质世界,又在安息日以光明照亮了人类的心灵,并且至今他还把神圣的光辉赐予他所恩宠的那些选民。⑥

有一派感性主义哲学在许多方面是肤浅的,但其中一位诗人却由于向往真理而流芳于世。他曾说过:“居高临下遥看颠簸于大海中的航船是愉快的,站在堡垒中遥看激战中的战场也是愉快的,但是没有能比攀登在真理的高峰之上,俯视尘世中的种种谬误与迷障、烟雾和曲折更愉快的了!”——只要作这种俯看者不自傲自满,那么这些话的确说得好极了!是啊,一个人如能在心中充满对人类的博爱,行为遵循崇高的道德律,永远只围绕真理的枢轴转动,那么他虽生在人间也就等于步入天堂了。

以上谈了神学和哲学方面的真理,还要再谈谈实践的真理。甚至那些根本不相信真理存在的人,也不能不承认光明正大是一种崇高的德性。伪善正如假币,也许可以骗取到货物,但它毕竟不能体现真正⑦的价值。欺诈的行为像蛇,它无法用足站立,而只能靠肚皮爬行。⑧

没有任何罪恶比虚伪和背叛更可耻了!所以蒙田在研究“骗子”这个词为何如此可憎时说得好:“深思一下吧!说谎者是这样的一类人,他敢于狂妄地面对上帝,却不敢勇敢地面对世人!”

正是如此!曾经有一个预言,说基督返回人间的时刻,就是在大地上找不到诚实者的时刻——而谎言就是请求上帝来执行末日审判的丧钟之声。对于虚伪和欺诈者们,这实在是一个严肃的警告啊!

①见《新约·约翰福音》第18章。彼拉多(Pontius Pilate)是罗马委任的犹太国总督。他审讯耶稣,当耶稣说,我来到世间是为了传播真理时,他嘲笑地说了这样一句话。

②指古希腊的智者派,古罗马的怀疑派哲学。

③指古希腊哲学家卢西恩(Lucian,125—180)。晚期希腊哲学中怀疑主义的批判者。

④此语源于圣杰罗姆(St Jerome,347—420),圣奥古斯丁(354—430)亦责备诗歌是“魔鬼之诱饵”、“药酒”等。

⑤见《旧约·创世纪》第1章。

⑥指伊壁鸠鲁派哲学家卢克莱修(Lucretius,罗马人,约前99—约前55)。名著有《特质论》。认为感觉是一切的尺度。

⑦《圣经》中的故事,说蛇引诱亚当、夏娃犯罪,于是神诅咒蛇:“你必用肚子行走,终生吃土。”

⑧蒙田(Michel de Montaigne,1533—1592),法国名作家,著有《随笔集》,引文见该书卷二《论谎言》。02 论死亡

犹如儿童畏惧黑暗,人类对死亡的恐惧,也由于听信太多的鬼怪传说而增大。

其实,与其视死亡为恐怖,倒不如采取一种宗教性的虔诚,从而冷静地看待死——视之为人生必不可免的归宿,以及对尘世罪孽的赎还。

如果将死亡看做人对大自然的被迫献祭,那么当然会对死亡心怀恐惧。但是,在那种宗教的沉思中,也难免掺杂有虚妄与迷信。在一些修道士的苦行录中可以读到这样的说法:试想一指受伤就何其痛苦!那么当死亡侵损人的全身时,其痛苦更不知大多少倍。实际上,死亡的痛苦未必比手指的伤痛来得重——因为人身上致命的器官,并非也是感觉最灵敏的器官啊!①

所以,塞涅卡(以一个智者和一个普通凡人的身份)讲的是对的:“与死俱来的一切,甚至比死亡本身更可怕。”这是指将死前的呻吟与痉挛,惨白的肤色,亲友的悲号,丧具与葬仪,如此种种都把死亡的过程衬托得十分可怖。

然而,人类的心灵并非真的如此软弱,以至不能抵御和克服对死亡的恐惧。人类可以召唤许多伴侣,帮助人克服对死的恐惧——仇忾之心压倒死亡,爱情之心蔑视死亡,荣誉感使人献身死亡,哀痛之心使人奔赴死亡,而怯懦软弱却会使人在死亡尚未到来之前心灵就先死了。②

在历史中我们曾看到,奥陶大帝伏剑自杀后,他的臣仆们只是出自忠诚和同情(一种软弱的感情),而甘愿毅然为之殉身。而塞涅卡说过:“厌倦和无聊也会使人自杀,乏味与空虚能致人于死命,尽管一个人既不英勇又不悲惨。”

但有一点也应当指出,那就是,死亡无法征服那种伟大的灵魂。这种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也始终如一不失其本色。

在奥古斯都大帝弥留之际他唯一关注的只是爱情:“永别了,里③维亚,不要忘记我们的过去!”

提比留斯大帝根本不理会死亡的逼近,正如塔西佗所说:“他虽然体力日衰,智慧却敏锐如初。”

菲斯帕斯幽默地迎候死亡的降临,他坐在椅子上说:“难道我就将这样成为神吗?”

卡尔巴之死来自不测,但他却勇敢地对那些刺客们说:“你们杀吧,只要这对罗马人民有利!”随后他从容地引颈受戮。④

塞纳留斯直到临死前所惦念的还是工作,他的遗言是:“假如还需要我办点什么,就快点拿来。”诸如此类,视死如归的,大有人在。

那些斯多葛学者们未免把死亡看得过于严重了,以至他们曾不厌⑤其烦地讨论对于死亡的种种精神准备。而朱维诺却说得好:“死亡也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的恩惠之一。”

死亡与生命都是自然的产物,一个婴儿的降生也许与死亡同样痛苦。在炽烈如火的激情中受伤的人,是感觉不到痛楚的。而一个坚定执著、有信念的心灵也不会为畏惧死亡而陷入恐惧。人生最美好的挽歌,无过于当你在一种有价值的事业中度过了一生后能够说:“主啊,如今请让你的仆人离去。”

死亡还具有一种作用,它能够消歇尘世的种种困扰,打开赞美和名誉的大门——正是那些生前受到妒恨的人,死后却将为人类所敬仰!

①塞涅卡(Lucius Seneca,4—65),罗马哲学家、作家、道德哲学家。

②参见塔西佗《历史》第2卷49章。

③奥古斯都、提比留斯、菲斯帕斯、塞纳留斯均为古罗马皇帝及英雄人物。上述史事参见苏维托尼乌斯《罗马十二帝王传》。

④参见卡西斯《罗马史》第67章。

⑤朱维诺(Jurena,前155—前135),罗马作家。03 论宗教信仰的统一

宗教信仰是人类社会重要的支柱之一。如果宗教信仰是统一的,那么社会将是幸福的。

就异教徒来说,他们似乎从来不曾为信仰和见解的不同而陷于纷争。也许是因为他们的宗教虽有典仪却缺乏理论吧。只要想想他们的教长都是浪漫的诗人,你就可以理解他们的宗教到底是什么了。但是①我们的上帝却是一位“忌妒”之神,因此他既不允许有不纯的信念,也不允许奉祀异教的神灵。但是,究竟如何才能使信仰保持一致,这个问题值得深究一下。

保持信仰一致(这是追随于上帝的又一个目标)的意义有两方面,一是与教会内部的人有关,一是与教会外部的人有关。对前者来说,异教与其信徒是玷污圣灵的,是一切道德败坏中的最恶者。正如由人体伤口进入的异物导致腐败一样,精神上的腐败也会由此而来。

所以,再没有比散布对信仰的各种不同见解更足以导致宗教分裂的。这犹如有人呼唤——看哪,基督正在旷野之中!而另一些人也在呼唤——看哪,基督正在圣坛之上!那么让我们究竟追随谁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最好的办法恐怕只有一个,这就是基督自己说过②的那句名言:“你们既不要出去,也都不要相信!”

圣保罗(他的使命是要感召那些无信仰者)曾说:“如果一个异教徒听到你们这些各说各话的教义,恐怕只会认为这里有一群疯子。”对于本来就无信仰的无神论者,宗教之中的这种矛盾冲突,更会使他们远离圣殿,而高踞于“亵渎者”的座位之上了。

从前有一位幽默家虚拟了一套丛书,其中有一本名叫“异端教派③的摩尔舞”。在谈论如此重大问题时援引此例,也许未免不恭。然而它所嘲弄的却正是异端攻讦者那种可笑的嘴脸。

信仰的一致会给教徒带来和平。而和平就是幸福,和平树立信仰,和平培养博爱。这样,以前浪费于写争论文章的精力,现在就可以转移到写信仰和诚实忏悔的论文上了。

至于如何使信仰一致,也很重要。在这个论题上有两种极端的看法。对某些激烈分子而言,所有的调和妥协都是可憎的。正如《旧约》中所说:“和平不和平与你何干?使者你转回身去吧!”这一派人是宁可不要和平只要宗派的。与此相反的做法是,有些教派一味追求妥协折中,甚至不顾信仰的基本原则。这两种极端的态度都是应当避免的。协调信仰的最好原则就是:

——“凡是不帮助我们的,就是反对我们。”(凡不是我们的朋友者,就是我们的敌人)

——“凡是不反对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凡不是我们的敌人者,就是我们的朋友)

换句话说,只要在信仰的大前提上没有分歧,那些观点、教义和解释上的差别,就可以求大同存小异,而不应为之煽动分裂。

在这里我还略有一点小小的见解。

大家应注意,使宗教信仰分裂的原因,往往是两种性质的争论。

一种是所争论的论点本来分歧并不大,只是由于争论的态度激发了仇恨。圣奥古斯丁曾这样说过:“基督的服装是天衣无缝的,但是教会的衣服却有许多种颜色。”因此他又说:“可以允许不同的色彩,但是却不能允许它的分裂。”这就是说,和谐统一与专制划一并非一回事。

另一种争论本来是关于实质问题的,但愈争到后来,却愈陷于诡辩。一个有学识的人,常会遇到一些无知浅学之辈提出某种表面的异议。他理解他们,因为他们的意思在实质上和他并无分歧,虽然他们由于误解和浅见而在攻讦他。人对人尚能如此,那么全知全能的上帝,难道还不能超越世俗教徒那些表面的纷争,而洞悉他们信仰的实质吗?所以对此类争论,圣保罗曾这样警告过我们:“不要滥用新奇的名词,制造似是而非的新学问。”

某些人专喜欢那些新鲜的名词术语,不是让意义支配辞藻,而是让辞藻支配意义。

信仰的一致,还有两种虚假的情况。

一种是以盲从的愚昧为基础,正如在黑暗之中,所有的猫看起来都是灰色的。

另一种是全盘吸收本质上互相矛盾的一切观念和理论。结果将真理与谬误搅在一起,就像听任铜像的盔甲上沾满污泥一样。

我们要注意,真正的信仰一致,应当有利于巩固人类之间的博爱和社会的组织。基督徒手中握着两柄剑——一是用于灵魂问题,一是用于尘世问题。这两柄剑应该各有其用。但是,千万不要操起那另④一把剑——穆罕默德的剑。我讲话的意思是,绝不可以武力、流血和屠杀来强制地推行一种信仰。当然,这并不包括对付诸如有人用宗教信仰煽动武装叛乱那样的情况。

若试图以武力统一信仰,那是违背天意的,这是用上帝的一种训谕去否定另一种训谕。要知道上帝认为,人类不仅是基督徒,而且首⑤先也是人。所以当罗马诗人卢克莱修看到阿加门农王以亲生女儿向女神献祭时,他叹息说:“宗教信仰竟能使人犯下如此的罪恶!”

但如果他还能看到法兰西1572年8月23日巴托罗缪节之夜的异教徒大屠杀,以及1605年11月5日信徒福克斯谋杀英王和议员的阴谋,他就会更有理由兴发这种感叹,并且更坚决地反对宗教和主张无神论了!

所以那柄尘世之剑,还是不要为着宗教信仰问题而挥舞吧!而如果把宗教之剑交给庸众去操持,就更是最荒谬可怕的举动了!这种做再受洗教派,是18世纪欧洲的一种宗教狂热教派。法只有魔鬼和那些“再受洗派”的狂热迷信分子才会采用。当魔鬼说:“我要升临天堂与上帝并驾齐驱”,这固然是肆无忌惮的渎神言论,但是如果让上帝化为人身并让他说,“我将降临人间与魔鬼一样可怖”,那不就是更肆无忌惮的渎神之举吗?!但是,如果以宗教的名义谋杀君王、屠宰人民,颠覆国家和政府,把圣灵的徽识由鸽子变成兀鹰和乌鸦,把普度众生的慈航变作凶残的海盗之船。其所作所为不正是这种渎神之举吗?

①见《旧约·出埃及记》第20章第5节:“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②《新约·马太福音》第24章第26节:“若有人对你们说:看哪!基督在旷野里,你们不要出去。或者说,看哪,基督在内屋中,你们不要相信。”

因此,对于一切以宗教和信仰名义进行煽动的暴力行为,以及一切为这种行为辩护的邪说,君王们应当用他们的法律和剑,学者们应当以他们的笔——犹如天使挥动夺魂的金杖,最无情地将其投畀豺虎,投诸地狱!

在一切关于宗教的理论中,最高明者无过于使徒圣雅各的这句话:“愤怒的情感并不能体现上帝的正义!”

还有一位古代神学家也说过同样坦率的话:“凡施压强制别人信仰的人,肯定具有本身的目的和私利!”

这些话实在意味深长引人深思呵!

③古代英国的民间舞。多在5月1日举行。原文作:Morripanu.

④穆罕默德是伊斯兰教圣主,主张以武力传教。

⑤卢克莱修,古罗马诗人、哲学家,伊壁鸠鲁学派。生于前97—35年。

⑥再受洗教派,是18世纪欧洲的一种宗教狂热教派。04 论报复

报复是一种野蛮的裁判。人的天性愈是趋向于它,法律和文明就愈是应当剪除它。因为一种罪行只是触犯了法律,而私刑却是取消了法律。

其实,报复只能使你与冒犯你的人扯平。然而如果有度量宽谅别人的冒犯,就使你比冒犯者高明。这种大度容人是君子之道。据说所①罗门曾说:“以德报怨是一种光荣。”过去的事情毕竟过去了,是不能再挽回的。智者总是着眼于现在和未来,念念不忘旧怨只能使人枉费心力。何况为作恶而作恶的人是没有的,作恶都无非是为了利己自私罢了。既然如此,又何必为别人爱自身超过爱我们而发怒呢?即使有人作恶是因为他生性险恶,这种人也不过像荆棘而已。荆棘刺人乃是因为它的本性如此啊!

假如由于法律无法追究一件罪行而不得已自行复仇,那也许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也要注意,你的报复要避免违法,至少也要能逃脱惩罚才好。否则,你将使你的仇人占两次便宜:一次,是他冒犯你时,一次是你因报复他而被惩处时。

有人乐于采用光明正大的方式报复敌人,这是可赞佩的。因为复仇的动机不仅是为了让对方受苦,更是为了让他悔罪。但有些卑怯恶劣的懦夫却专搞阴谋诡计来报复,他们以暗箭射人,却又不让人弄清箭从何来。这就未免如同鬼蜮了!

对那种忘恩负义的朋友的报复,似乎是最有理由的。佛罗伦萨大②公卡西莫说:“《圣经》上教导我们宽恕仇敌,但却从来没有教导我宽恕背信的朋友。”但是《圣经》中约伯的话却高明得多,他说:③“难道我们只能向上帝索取好的而不要坏的吗?”对于朋友,岂非也可以这样提问呢?对于朋友,我们既然承受友谊,也要宽恕其过错。一个念念不忘旧恶的人,他的伤口将永远难以愈合,尽管那本来还是可以痊愈的。④

只有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才是正义的,例如,为恺撒被刺,⑤为波提那克斯和亨利第三之死而复仇那样。然而为私仇而斤斤计较却是可耻的。念念不忘宿怨而积心图谋报复的人,度过的将是一种妖巫般的阴暗生活,他们为此活着时有害于人,为此而死也是不利于己的。

①所罗门(solomon,前1015—前977)以色列贤王,以智慧著称。

②佛罗伦萨,意大利的一座城市,文艺复兴发祥地之一。卡西莫(cosmus de Medici,1519—1574),佛罗伦萨大公。

③语出《旧约·约伯记》第2章。

④恺撒(Julius Caesar),古罗马统帅,公元前44年被政敌刺杀。死后由奥古斯都大帝为之复仇。

⑤波提那克斯(Pertinax)是公元二世纪之罗马皇帝,为叛乱士兵所杀。死后由部下将领复仇。亨利三世(HenryⅢ)是16世纪法国国王。遇刺而死,而其子为之复仇。05 论逆境“一帆风顺固然令人羡慕,但逆水行舟则更令人钦佩。”(Bona renum secudarum optabilia,adversarummirabilia)这是塞涅卡效仿斯②①多葛派哲学,讲出的一句名言。确实如此。如果奇迹就是超乎寻常,那么它常常是在对逆境的征服中显现的。塞涅卡还说过一句更深刻的格言:“真正的伟大,即在于以脆弱的凡人之躯而具有神性的不可战胜。”(Vere magnum,haerefoglitatem hominis,secnrita tem Dei)这是宛如诗句的妙语,其境界意味深长。

古代诗人在他们的神话中曾描写过:当赫克里斯去解救盗火种给③人类的英雄普罗米修斯的时候,他是坐着一个瓦罐漂渡重洋的。这个故事其实也正是人生的象征:因为每一个基督徒,也正是以血肉之躯的孤舟,横渡波涛翻滚的人生海洋的。

面对幸运所需要的美德是节制,而面对逆境所需要的美德是坚韧,从道德修养而论,后者比前者更为难能。所以,《圣经》之《旧④约》把顺境看做神的赐福,而《新约》则把逆境看做神的恩眷。因为上帝正是在逆境中才会给人以更深的恩惠和更直接的启示。

如果你聆听《旧约》诗篇中大卫的竖琴之声,你所听到的不仅是颂歌,还伴随有同样多的苦难哀音,而圣灵对约伯所受苦难的记载远⑤比对所罗门财富的刻画要更动人。

一切幸福都绝非没有忧虑和烦恼,而一切逆境也都绝非没有慰藉与希望。

最美好的刺绣,是以暗淡的背景衬托明丽的图案,而绝不是以暗淡的花朵镶嵌于明丽的背景上。让我们从这种美景中去汲取启示吧。

人的美德犹如名贵的檀木,只有在烈火的焚烧中才会散发出最浓郁的芳香。正如恶劣的品质会在幸福而无节制中显露一样,最美好的品质也正是在逆境中放出光辉的。

①斯多葛哲学,有禁欲,苦行主义之称,故言。

②塞涅卡(4—65),古罗马斯多葛派哲学家。

③赫克里斯,希腊神话之大力士。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给人类者,因触怒宙斯而被缚高加索山。被赫克里斯所解放。

④《旧约》劝诫人类信仰上帝以获取幸福。《新约》则劝诫人类要承受因信仰而可能招致的痛苦。

⑤见《新约·约伯记》。所罗门(前975—前433),《圣经》中的古代著名国王,富有智慧。约伯,希伯来之族长。一生含辛茹苦而侍奉上帝。06 论韬晦

韬光养晦,乃是弱者或处于弱势时需要的智慧和策略。而强者则无须掩饰自己,可以一是一,二是二,面对现实,直言不讳。因此在政治中,韬晦或自我掩饰,乃是一种防御性的自全之术。①

塔西佗曾说:“里维亚兼有她丈夫的机敏和她儿子的深藏不露。机智来自奥古斯都·恺撒,而深沉正是提比留斯的优点。”塔西佗②又说,当莫西努斯建议菲斯帕斯进攻维特里乌时,他这样说:“我们现在所面对的敌人,既不具有奥古斯都明察秋毫的智慧,也不具有提比留斯那种含而不露的深沉。”

这些话里都区分了那两种素质——谋略与韬晦。对此二者,确实是应当认真辨别的。

一个人必须有深刻的洞察力,才能适时判断什么事应当公开做,什么事应当秘密做,以及什么事应当若明若暗地做,而且深刻地了解这一切的分寸和界限(这实际就是塔西佗所谓的那种政治的艺术),他也一定了解以退为进的韬晦之术。

而一个人如果不具有这种明智的判断力,他很可能掩饰得过分,以至在应该讲话时也不敢讲,从而暴露了他的软弱。

君子坦荡荡。强者往往具有光明磊落的精神,表现出能谋善断的作风。他们正像那种训练有素的马,善于识别何时可以速行,何时应当转弯;既能运用坦率的好处,又懂得在何时必须沉默。而即使他们因不得已而韬晦,由于人们对他具有一贯的信任也不易被识破。

韬晦之术有上中下三策。

上策就是沉默,沉默使别人无法得到探悉秘密的机会。

中策是施放烟幕,转移注意。这就是说,只暴露事情中真实的某一方面,目的却是掩盖真相中更重要的那些部分。

下策是散布谎言。即故意设置假象,掩盖真相。

关于第一点,经验表明,善于沉默者,常能获得别人的信任。这可称做牧师的美德。守秘密的牧师肯定有机会听到更多的忏悔。因为有谁会乐于对一个多嘴多舌的人敞开心扉披露隐私呢?

正如真空能吸收空气一样,沉默者能吸来很多人深藏于内心的隐曲。人性使人只愿意把话向一个他认为能保守秘密的人倾诉,以求减轻自己心灵的负担。因此可以说,善于沉默是获得他人隐秘的手段。

另一方面,赤裸裸的暴露总是令人害羞的(无论在肉体上或精神上),而一个善于沉默的人,则显得具有尊严。所以说,善于沉默是一种修养。我们可以发现,那些饶舌者都是空虚可厌的人物,因为他们不但议论知道的事情,而且议论他们所不了解的事情。还应当注意,沉默之术不仅应当节制语言,而且应当控制表情。通常在观察人的时候,最微妙的显露内心之处,莫过于观察他的嘴部线条。表情是内心的显露,其引人注意和取得信任的力量有时甚至超过语言。

再说第二点,掩饰和作伪有时是必要的。尤其在一个人对某事知情,却又不得不保持沉默的时候。因为对一个知情者,关心的人一定会提出各种问题,设法诱使他开口。即使他保持沉默,聪明人从这种沉默中也能窥见某些迹象。所以说某些模棱两可之词,有时正是为了隐藏真相所不得不披上的一件罩衣。

至于谈到第三点,即作伪或说谎,我认为,即使它可能发挥某种作用,但总之,其恶果也是远远超过其益处的。一个骗子绝不是一个高明的人而是邪恶的人。一个人起初也许只是为了掩饰事情的某一点而说一些谎,但后来他就不得不说更多的谎,以便掩盖与那一点相关连的一切。

虽然伪装有三点好处:第一是可以迷惑对手,麻痹敌人。第二可以给自己留有余地,掩护退却。第三可以用谎言为诱饵,探悉对方的意图。所以西班牙人有一句成语:抛出一种假的意向,换取一种真的实情。

但作伪也有三种害处:第一,说谎者永远是虚弱的,因为他不得不随时提防被揭露。第二,伪装使朋友也发生迷惑,从而失去合作者。第三,这也是最根本的害处,就是作伪将使人失去人格——毁掉人们对他的信任。

因此,比较明智的做法,就是努力建树真诚坦荡的形象,又善于运用韬晦之术。但不在万不得已时,不要行欺诈之术。

①里维亚(前58—29),古罗马皇后,奥古斯都大帝之妻,提比留斯之母。

②莫西努斯,罗马将军,公元1世纪人。菲斯帕斯,罗马皇帝。07 论家庭

在子女面前,父母不得不隐藏他们的各种快乐、烦恼与恐惧。他们的快乐无须说,而他们的烦恼与恐惧则不能说。子女使他们的劳苦变甜,但也使他们的不幸更苦。子女增加了他们生活的负担,但却减轻了他们对于死亡的忧惧。

虽然动物也能传宗接代,绵绵不绝,但只有人类才能有荣誉、功德和持续不断的伟大工作。然而,为什么有的没有留下后代者却留下了流芳百世的功业?因为他们虽然未能复制一种肉体,却全力以赴地复制了一种精神。因此这种无后继的人其实倒是最关心后事的人。创业者对子女期望最大,因为子女不但被他们看做族类的继承者,也是所创事业的一部分。

作为父母,特别是母亲,对子女常常会有不合理的偏爱。所罗门①曾告诫人们:“智慧之子使父亲欢乐,愚昧之子使母亲蒙羞。”在家庭中,最大或最小的孩子都可能得到优遇。唯有居中的子女容易受到忘却,但他们却往往是最有出息的。

在子女小时不应对他们过于苛吝。否则会使他们变得卑贱,甚至投机取巧,以致堕入下流,即使后来有了财富时也不会正当利用。聪明的父母对子女在管理上是严格的,而在用钱上则不妨略为宽松,这常常是有好效果的。

作为成年人,绝不应在一家的兄弟之间挑动竞争,以至积隙成仇,使兄弟间直到成年,依然不和。

意大利风俗对子女和侄甥一视同仁,亲密无间。这是很可取的,因为这种风俗很适合于自然的血统关系。许多侄子不是更像他的一位叔、伯,而不像父亲吗?

在子女还小时,父母就应当考虑他们将来的职业方向并加以培养,因为这时他们最易塑造。但在这点上要注意,并不是孩子小时所喜欢的,也就是他们终生所愿从事的。如果孩子确有某种超群的天才,那当然应该扶植发展。但就一般情况说,下面这句格言是很有用的:“长期的训练会通过适应化难为易。”还应当注意,子女中那种得不到遗产继承权的幼子,常常会通过自身奋斗获得好的发展;而坐享其成者,却很少能成大业。

①语出《旧约·箴言》第10章第1节。08 论婚姻

成了家的人,可以说对命运之神付出了抵押品。因为家庭难免拖累事业,使人的许多抱负难以实现。所以最能为公众献身的人,往往是那种不被家室所累的人。因为只有这种人,才能够把他的全部爱情与财产,都奉献给唯一的情人——公众。而那种有家室的人,恐怕只愿把最美好的祝愿保留给自己的后代。

有的人在结婚后仍然愿意继续过独身生活,因为他们不喜欢家庭,把妻子儿女看做经济上的累赘。还有一些富人甚至以无子嗣为自豪。也许他们是担心,一旦有了子女就会瓜分现有的财产吧。

有一种人过独身生活是为了保持自由,以避免受约束于为家庭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但这种人,可能会认为腰带和鞋带,也难免是一种束缚呢!

实际上,独身者也许可以成为最好的朋友,最好的主人,最好的仆人,但很难成为最好的公民。因为他们随时可以迁逃,所以差不多一切流窜犯都是无家者。

作为献身宗教的僧侣,是有理由保持独身的。否则他们的慈悲就将先布施于家人而不是供奉于上帝了。作为法官与律师,是否独身关系并不大,因为只要他们身边有一个坏的幕僚,其进谗言的能力就足以抵上五个妻子。作为军人,有家室则是好事,家庭的荣誉可以激发他们的责任感和勇气。这一点可以从土耳其的事例中得到反证——那里的风俗不重视婚姻和家庭,所以他们士兵的斗志很差。

对家庭的责任心不仅是对人类的一种约束,也是一种训练。那种独身的人,虽然用起钱来很挥霍,但实际上往往是心肠很硬的,因为他们不懂得怎样去爱他人。

一种好的风俗,能教化出情感坚贞严肃的男子汉,例如像尤利西①斯(Ulysses),他曾抵制美丽女神的诱惑,保持了对妻子的忠贞。

一个独身的女人常常是骄横的,因为她需要显示,她的贞节似乎是自愿保持的。

如果一个女人为丈夫的聪明优秀而自豪,那么这是使她忠贞不渝的最好保证。但如果一个女人发现她的丈夫是妒忌多疑的,那么她将绝不会认为他是聪明的。

在人生中,妻子是青年时代的情人,中年时代的伴侣,暮年时代的守护。所以在人的一生中,只要有合适的选择对象,任何时候结婚都是有理由的。

但也有一位古代哲人,对于人应当在何时结婚这个问题是这样说②的:“年纪少时还不应当,年纪大时已不必要。”

①尤利西斯(Ulysses),荷马史诗中的英雄。是远征特洛伊的希腊军团首领之一,足智多谋。曾被困于海岛上,为仙女克立普索所爱,许以长生不老。但他念夫妻之情,拒绝了仙女而回到了妻子身边。

美满的婚姻是难得一遇的。常可见到许多不出色的丈夫却有一位美丽的妻子。这莫非是因为这种丈夫由于不太多的优点,反而使他的优点更值得被珍视吗?也许因为伴随这种丈夫,可以考验一个妇人的忍耐精神吧?如果这种婚姻出自一个女人的自愿选择,甚至是不顾亲友的劝告而选择的,那么就让她自己去品尝这枚果实的滋味吧。

②指希腊哲学家泰勒斯(Thales)。卒于前546年,终生独身。此话出自普鲁塔克《论文集》(symposiac)《问答篇》第6章。亦见于蒙田《随笔集》。09 论嫉妒

在人类的各种情欲中,有两种最为惑人心智,这就是爱情与嫉妒。这两种感情都能激发出强烈的欲望,创造出虚幻的意象,并且足以蛊惑人的心灵——如果真有巫蛊这种事的话。

所以,我们知道在《圣经》中把“嫉妒”叫做一种“凶眼”,而占星术士则把它称做一颗“灾星”。这就是说,嫉妒能把凶险和灾难投射到它的眼光所注目的地方。不仅如此,还有人认为,嫉妒之毒眼伤人最狠之时,正是那被嫉妒之人最为春风得意之时。这一方面是由于这种情况促使嫉妒之心更加锐利;另一方面是由于在这种情况下,被嫉妒者最容易受到打击。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哪些人容易嫉妒,哪些人容易招来嫉妒,以及哪种嫉妒属于公妒,公妒与私妒有何不同。

无德者必会嫉妒有道德的人。因为人的心灵如若不能从自身的优点中取得养料,就必定要找别人的缺点作为养料。而嫉妒者往往是自己既没有优点,又看不到别人的优点的,因此他只能用败坏别人幸福的办法来安慰自己。当一个人自身缺乏某种美德的时候,他就一定要贬低别人的这种美德,以求实现两者的平衡。

嫉妒者必定是好打听闲话的。他们之所以特别关心别人,并非因为事情与他们的切身利害有关,而是为了通过发现别人的不愉快,来使自己得到一种赏心悦目的愉快。其实每一个埋头沉入自己事业的人,是没有工夫去嫉妒别人的。因为嫉妒是一种四处游荡的情欲,能享有它的只能是闲人。所以古话说:“多管别人闲事必定没安好心。”

一个后起之秀是招人嫉妒的,尤其要受那些贵族元老的嫉妒,因为他们之间的距离改变了。别人的上升足以造成一种错觉,使人觉得自己仿佛被降低了。

有某种难以克服的缺陷的人——如残疾人、宦官、老年人或私生子,是容易嫉妒别人的。由于自己的缺陷无法补救,因此需要损伤别人来求得补偿。只有当这种缺陷是落在一个具有伟大品格的人身上时才不会如此。那种品格能够让一种缺陷转化为光荣,让人负着残疾的耻辱,去完成一件大事业,使人们更加为之惊叹,像历史上的纳西①斯、阿盖西劳斯和铁木尔就曾如此。

经历过巨大的灾祸和磨难的人,也容易产生嫉妒。因为这种人乐于把别人的失败,看做对自己过去所经历痛苦的抵偿。

虚荣心甚强的人,假如他看到别人在一件事业中总是强过他,他②也会为此产生嫉妒。所以自己很喜爱艺术的阿提安皇帝,就非常嫉妒诗人、画家和艺术家,因为他们居然在这些方面超过了他。

最后,同事之间当有人被提升的时候,也容易引起嫉妒。因为如果别人由于某种优越表现而得到提升,就等于映衬出了其他人在这些方面的无能,从而刺伤了他们。同时,彼此越了解,这种嫉妒心将越强。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发迹,却不能原谅一个身边人上升。所以③该隐只是由于嫉妒就杀死了他的亲兄弟亚伯。

我们再来讨论一下哪些人能够避免嫉妒。

我们已懂得,嫉妒总是来自于自我与别人的比较,如果没有比较就没有嫉妒。所以皇帝通常是不被人嫉妒的,除非对方也是皇帝。一个有崇高美德的人,他的美德愈多,别人对他的嫉妒将愈少,因为他们的幸福来自他们的苦功。它是应得的。

所以出身微贱的人一旦升腾必会受人嫉妒,直到人们习惯了他的这种新地位为止。而富家的一个公子也将招人嫉妒,因为他并没有付出血汗,却能坐享其成。

反之,世袭贵胄的称号却不容易被嫉妒。因为他们优越的谱系已被世人所承认。同样,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做是自然的。

那种在饱经艰难之后才获得的幸福是不太招人嫉妒的。因为人们看到这种幸福是如此的来之不易,甚至产生了同情——而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所以老谋深算的政治家,当他们处于高高在上的地位时,总是在向人诉苦,吟唱着一首“正在活受罪”的咏叹调。

其实他们未必真的如此受苦,这只是钝化别人嫉妒锋芒的一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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