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01 16:5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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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囧叔

出版社:中国华侨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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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

我讲个笑话,你可别哭啊试读:

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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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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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夏天的早上,我妈来电话说:“你爸队里要给他做一个退休相册,让选25张照片,你来帮着拷一下吧。”并用炸酱面作为诱饵。我自然欣然咬钩前往。我问我爸:“这个相册是干吗用的?”我爸吐了口烟,说:“大概跟你们那会儿的同学录差不多吧。”

于是我开始挑照片。我爸有云南、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藏等地的旅游照片。我一张一张选下来,挑他最精神的,拷进卡里拿给他看。“诶?”他把烟蹍死,皱着眉头看着,“怎么都是我啊?”“你的相册不放你放谁啊?”我往面条上整齐地摆黄瓜丝。“我的队友呢?”他问。

我呆住了大概15秒。我完全没考虑这个问题。我是说,我完全没考虑到我爸还有队友,我更没考虑到他会想要在退休相册里放队友的合影。我甚至没想到他真的会在意这相册里放的是什么。我把摆好黄瓜丝的碗放下,怯生生地看着他。“先吃饭吧。”他叹了口气。他很生气。我于是又端起碗来,但不太敢出声吃。你知道,吃炸酱面时不能出声,真是生不如死。

我爸是一名万恶的城管队员。一般老百姓都这么说城管。但他其实是一个好人。他这一辈子从没抄过一个小贩,没掀过一个摊,没抓过一个人,没扣过一辆车。我有一次跟他们队里喝茶,趁我爸上厕所的当儿,问一个叔叔:“我爸这么干,怎么在队里立足啊?”

叔叔啜了口茶说:“一来呢,他从绿化科转来的时候年纪已经大了,活儿都是年轻人干。二来嘛——”说着他突然自顾自地笑了起来,笑了足有半分钟,“二来你爸长得实在太凶了,小贩看见他望风而逃,谁敢跟他对抗啊?”然后一屋子的老老小小都狂笑起来。从他们的表情里我看得出,笑归笑,但恐怕真就是那么回事儿。

高考前夕,为了让我上学方便,一家三口住在队上的一间库房里。院子由绿化队和城管队组成,都是和善的人儿,我从没觉得有一个凶神恶煞,除了我爸。而我爸却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是队里唯一读过《十日谈》《红与黑》和《牧羊少年奇幻之旅》的人。

我亲历过几次。三口人吃完饭上街遛弯,他嘱咐我们别跟着他,然后噌噌噌紧走几步,再转入慢悠悠的散步节奏。我们之间拉开了一段微妙的安全距离。这可能是世界上唯一让人不舒服的安全感。肯德基门口有几个卖盗版盘的,见了我爸就点头哈腰叫“张哥”,却也不跑,有时候还递上几张盘来,我爸一般摆摆手。有时也拿。

有一回经过一个地下通道,他背着手,盘着珠子,在前面缓缓地走。通道两旁的小贩像被注射器推了一样,捏起摊布四角,整整齐齐跳了脚往东跑。跑到一半,呼啦啦地又都回来了,后面跟着对面辖区的城管。这条地下通道以中间为界分两个队管。那城管三两成群,吆五喝六,好不威风。小贩抱着包袱往回跑,到我爸面前,迟愣一下,看他微微一点头,便又继续往后蹿去。那时候我看我爸的背影,觉得有股噼啪爆响的气流在周身环绕,四边的空气都扭曲了,连地下通道的灯都明灭起来。

我爸的队友说:“有你爸这样的人,我们还需要打砸抢吗?”其实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没有我爸他们也不会打砸抢,这我是知道的。如今这个凶神恶煞突然一退休,他们是有点儿不知道如何是好。他们队里有好几个大学毕业生,还有几个转业军人。这支队伍很不好带——有贾家楼的,也有瓦岗寨的;有穿长衫的,也有光膀子的——他们需要我爸这个读过书的凶神恶煞来中和他们的气场。以后只好靠他们自己了,我想。

吃完饭,我重新挑了照片。在庐山的石碑前,老老少少十几口子围成一个扇面,我爸一脸政治不正确地站在正中,好像按快门的人是他的死仇,眼里恨不得冻出冰来。我觉得这张很合适,就把文件名改成了“封面.jpg”。在此之前,我没怎么认真想过退休是怎么回事。退休就是他们还需要你,你却要解甲归田了。你还活着,却变成了照片儿。

不过这也好,这么一来,接下来的几十年里,我爸就从老张变成了纯粹的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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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晚上,加班到11点时饿得不行。找遍公司发现了一盒快餐,拿出来热了热便要吃。事情就是这时候发生的:掰筷子的时候,一根竹刺斜斜插进了食指肚。

当时我想:我是不是有二十几年没扎过刺了?

小时候玩冰棍里面那根竹棍,常常被木刺扎手。我最怕扎刺。刺不可怕,我甚至都没觉得疼过;真正可怕的是挑刺。奶奶把老花镜往下一拉,从镜框上面露出黑眼珠和抬头纹,然后像黑社会一样曲两下手指示意我过去。在她从线轴上抽出针的一瞬间我确定听到了宝剑出鞘的声音。接着就是挑。奶奶有很多技巧,深浅横竖,挑大刺挑小刺,出手稳准狠,往往一招毙敌。但挑刺的过程真的很疼,虽然没流过血。

后来奶奶老了,戴着老花镜也没法给我挑刺了。更可怕的事来了:她也没法给自己挑刺了,所以得我给她挑。她干了一辈子活,手指硬得像枣木一样。每次我攥着她的手,就哆里哆嗦不敢下针。奶奶总是不耐烦地说“挑啊看花儿呢你”,我于是就一狠心——血出来了,当然一般刺也出来了。奶奶更不打话,翘着伤指,把其它四指往我脑袋上一拂,出门干活去了,临走还不忘了收好针线。宝剑还匣。

这事儿没发生过几次,我就离开奶奶回北京了。住进楼房了,人也大了,不玩土不玩冰棍筷子了,扎刺的机会也就少了。二十几年像某种滑不溜秋的底栖鱼类,倏地没了。我三十多了,在公司加班,快撑不住了,还被筷子扎了手。这让我觉得是件大事儿,因为你不知道还有什么像扎刺这件事一样二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都没发生过——但这不代表它永远不会发生,而你还没学会怎么应对。

我找了根曲别针,掰直了开始挑刺——学着奶奶的手法。滑拿崩拔轧,拨打盖挑扎。全用完了,刺好像更深了。这种疼很讨厌:疼又不是很疼,想无视它又办不到,因为它总在那儿一剜一剜地疼。我怀疑就算我回了家也找不到针。我总不能看着自己被刺扎死吧?本公司产品总监因手指扎木刺一根,感染后引发败血症,不治身亡,因此公测推迟一周。——这可不行。最后我一发狠,用裁纸刀把指肚切开,用自来水把刺冲出来了。当时的心情跟《电锯惊魂》里锯腿的那哥们儿大概相同:一边割一边从牙缝里滋出一个×来,却不知道要×谁。

然后我一边吸着手指一边想:我干吗不回家让老婆帮我挑?/

爷爷的塔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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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一生有三件大作。

一件是星空仪。这东西直径两米,连架子立起来估计有三米高(也可能是因为我当时还太小而留下了过大的印象)。它由一层镂空的带刻度的面板,一层可旋转的深蓝色星空板和一层布满发光二极管的电路板组成。开动起来,星空板在刻度板下缓缓旋转,到了你所在的位置时,对应的星座就会亮起来。我爷爷完成这东西时,我大概五岁,一个如此巨大的东西能够旋转,给我留下了一种很特殊的印象。这造成了两个后果:一、我开始有巨大物体恐惧症;二、我除了北斗以外不认识任何星座。

这东西没有获任何奖。

另一件是大风车。这风车比星空仪还巨大,简直像一棵长着可自旋的圆形树冠的千年怪树。一转起来,它就哗啦啦地响,其旋转机制非常复杂,因为上面有千百个零件,每一个都在以自己的方式旋转,看上去眼花缭乱,没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很快就会呕吐。它的声音和复杂的结构,都是因为此物乃是用数百个易拉罐拼成的。

我到现在还记得我爷爷制作它的一些方法。例如,怎样在易拉罐上打一个上下对称的中心孔?翻过易拉罐,在罐底的凹面上投一颗滚珠,用锤子一砸,就获得了中心点;而正面的中心点就是拉环的轴。插入一根剪成规定长度的自行车辐条,就成了轴。怎样保证罐体不在轴上前后跑动?用一截圆珠笔芯充当热缩套管,它们跟自行车辐条配合得天衣无缝。此类方法非常之多,你看到时也许觉得“啊,太简单了”或是“这谁都知道嘛”,可对我来说它们就是爷爷发明的,是爷爷的财宝。

这个东西当然也不可能获任何奖。

我爷爷因为制作这种东西,经常被后世的人称为“民科”。我虽不知道“民科”的全称是什么,但我知道这不是什么好词儿,因为我在网上看到过一些关于其它“民科”的报道。那些人总是想发明永动机,或是自制一辆跑车。我爷爷与他们不同,他非常尊重基础科学,因为他就是教这个的。他是小学自然教师,不知道现在的小学还有没有这么一门课了,我小时候还有,非常有趣。它包含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教起来很不简单。我爷爷为了教好课,自己动手做教具。前面说的那两件东西都是教学用的,虽然它们对孩子们来说太巨大太恐怖了,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我爷爷的第三个宝贝是一架塔吊。就是工地上用来吊水泥板的那东西。这架塔吊配有轨道,能左右移动,可以升降、旋转吊臂,以不同的速度收放吊钩,这一切都由一组开关控制。塔吊上层结构里有复杂的动、定滑轮组,多个功率不同的电机和齿轮组,整架吊车移动时还带有触壁倒转和阻尼制动的功能。这是给高年级学生讲课用的,但后来不知怎么到了家里,成了我跟弟弟的玩具。你要知道,在七八岁的年纪上,一个男孩子获得这样一台功能齐备、运转精良、无比精密的机器,是一种令人寝食难安的体验。我吃饭睡觉都在想那个塔吊,想弄明白它是怎么工作的,能吊起多少东西,从哪儿获得的力量。

而且它是全世界唯一的一架。当时我跟弟弟有这么个共识:我们的班上都有那种家里很早就有彩电、顿顿都能吃肉的同学,有的还住在楼房里,冬天穿一种叫羽绒服的难看的衣服上学,即便是这种同学也不可能拥有这样一架塔吊。

后来全家回了北京,这架塔吊成了唯一带回来的大件教具,放在爷爷的阳台上。那时爷爷已经得了食道癌,经常扶手站在阳台上,听着《失·空·斩》,看着塔吊吊起一盆吊兰,挂在晾衣竿上,又吊起另一盆,如此能看一个下午。有时他会翻开一个红皮笔记本,在上面写几笔。写完就收起来,从不让我们看。

塔吊在我手里,就是一台机器。我推前,它就往前走。我拉上,它就往上提。但是等到我爷爷操纵它时,它就像是个机器人。爷爷只管喝茶,它自己就会完成一整套复杂的操作。爷爷有时候摇头,有时候点头。可能爷爷觉得它实在太蠢了而摇头,可能觉得它还可以挽救而点头。有时候它摔了东西,爷爷就会对它动上几改锥,我想这大概是家法处置。但是它能吊的分量越来越轻了。起初它可以给鱼缸换水,但后来只能吊起一把小茶壶了。爷爷去世后,它不动了,换电池也不行,我们都不会修,只好由它去了。于是它就一直保持着指向西方的姿态立在那里。

爷爷去世后,我们回学校办理报销之类的麻烦手续,一并处理原来的房子。我见到了跟爷爷共事的其它一些老师,他们大多也退休了。我讲起爷爷的塔吊,说后来那东西不转了,大家抚掌大笑,说:“那太正常了,你爷爷做的东西你们可玩不了。”据他们说,我爷爷年轻的时候看见什么都想做一个,而且八成都能做出来,只不过只有他自己会用。刚流行收音机的时候,我们家第一个有了一台大型立式收音机;流行唱片机时,我爷爷又打造了一台带转角拉门的柜式音响,能放黑胶唱片,后来因为我把唱片当飞盘扔干净了而告终。爷爷养鱼,家里有三个大水泥池子,他听说要用加氧泵,不想去买,就用手头的材料做了一个。这一组材料中的变压器是从我的电子琴上换下来的残品,被他修好了,后来又坏了,他一生气,就用漆包线自己缠了个变压器。有一次他看公审死刑犯,回来竟然想制作一把自动步枪,被大家制止了。

听老师们讲爷爷的事,越听越觉得我跟爷爷之间的距离有如天渊。虽然我在他身边生活了那么多年,但都是作为一个孩子,而不是一个具有完整人格、能跟他真正交流的人。等我具备了这种交流能力,却已经风不止亲不待了。现在,经过几次搬家,连那塔吊都不知道去哪儿了。爷爷做东西从不画图纸,都是直接动手,图只存在于他的脑袋里,他走了,那东西就成了无法复制的孤本。长大以后,我凭记忆复制过一些爷爷做过的东西,有几样成功了,比如用牙膏盒改造的潜望镜,我还对它进行了升级改良,能多段折射,弯成C形依然可用。我还做过一个证明热空气上升冷空气补充形成风的小东西。但是爷爷的塔吊我是做不来的,那里面有机械传动,有程控,有电路,有金工,有雕刻艺术,繁复无比,想想就头疼,让它去吧。

爷爷走后,收拾遗物时当然会发现那个笔记本。我拿在手里摸了好久,才深吸一口气打开。里面没有任何图纸或令人振奋的东西,只是凌乱地写着一些“坚持”“信念”“勇气”之类的字眼。我爷爷是个无神论者,至死没有任何宗教信仰。我想,他信仰科学。

老师们告诉我:当时,学校给我爷爷很高的待遇。他们给了他一个很大的院子,专门摆放这些大家伙,并在院子里盖了一间大房子,名曰“科技宫”。这些事我当然是记得的。我小时候抱着科技宫的院子里一个正在敬礼的少先队员雕像想爬上去,结果那个雕像竟然是摆在上面的,没有任何固定,于是我就跟雕像抱成一团摔了下来。所以我当然记得这个院子。有一天我在院子的大铁门里玩,来了几个高年级的孩子,举着一个长耳朵的怪虫,非要见我爷爷。现在想想,那东西就是幼年的蝙蝠。但当时我吓坏了,觉得他们是坏人,必须保护爷爷,我就说他不在,不给开门。他们问我是干吗的,我就大喊:“我是他孙子!”他们就大笑着跑开了。我一头雾水,心说孙子有什么奇怪的,你们没有爷爷吗?你们的爸爸都是茅坑里捞出来的吗?

几年前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在那个院子门口骑车,忽然摔倒了。这段记忆大概是因为我确实是在那里学会的骑车,全程只摔了一次。当时爷爷搬一把躺椅,坐在两排平房教室之间的拱廊里笑,也不扶我。梦里,我摔倒之后慢慢地爬起来,透过铁门,看见爷爷正在院子里锤锤打打地做什么东西。他还是我小时候那个样子,戴一副琥珀色边框的眼镜,手指贴满白色的橡皮膏,干活时嘴唇总是抿得很紧。我抓住铁门的栅栏,恨不得钻进去,我想喊他,却发不出声音,而他当然也看不见我,只管低头干活。这便是逝去之人。/

昂贵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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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的一个周六,我送一位朋友离京,再一次宣誓这是今生最后一次熬夜之后,又被抓去参加了一场婚礼。其实并没有怎么熬,快六点找个床一扑,就睡着了,一睁眼就十一点了。算算也睡了五个小时。新郎来了个电话催快点过去。感谢上苍,我还是第一次接到新郎亲自催阵的电话——此刻他难道不是应该在走红毯吗?

婚礼上,我坐的那一桌,都是圈里的同行。大家有个两三年没见面了,有的得有六七年了,但面目依稀可辨。我挨个看着他们的脸想名字,甚是尴尬,正当此时,两个妹子居然问我:“你认识我吗?”真是太不给面子了。可是到了新郎新娘靠近我们这一桌的时候,大家一抹脸,眼中射出二十二道凶光,彼此交织,火花四溅,扫过之处连凉了的菜都冒起热气来,我赶紧吃了两口。

接着妹子们开始紧张有序地准备一些恶俗而又喜闻乐见的节目。什么调和油啊,胸口碎番茄啊,裤裆揉鸡蛋啊,尽是些平时一说就会让人觉得“我×真无聊”但婚礼上又玩儿得极尽兴的玩意儿。看着姑娘们天衣无缝的配合,我不禁出了神。你们这也太默契了!只见妹子们低着头,款式各异的刘海和长睫毛遮住了她们的笑脸;几双巧手碰在一起,用牙签扎透西红柿,再往里灌芥末。各种酒水调料很快混合成一碗碗看上去十分可疑的液体,再用红包架着叠成壮观的金字塔。壮小伙们搬桌子摆椅子准备点烟的戏码。他们交谈时声音很低,有时突然开心地笑起来,笑得眼犄角都开了,然后齐声止住,又开始工作。

他们就像一个出生入死三十余载的突击班,分工明确,配合紧密,逻辑清晰,手法细腻。他们并不怎么交换意见,我递给你这个,你拿给我那个,就立刻知道怎么用。时而有人吩咐服务员拿来什么东西,我的乖乖,连服务员都跟他们是一伙的!还能举一反三!让拿两个鸡蛋,拿来了四个,有个破了还给换了一个。那场面真让人胆寒,幸亏我已经结婚了。此一役,总结出一个经验:没结婚的人,将来结婚的时候一定要跟掌柜的打好招呼,客人要鸡蛋和芥末千万得说没有啊。

末了,新郎新娘精神抖擞地来了我们这最后一桌。只听得新郎大吼一声:“来吧!”虽然只两个字,但竟有抑扬顿挫之感,吐气之铿锵,生生将此二字在墙上砸出两个阴文来,白灰溅了一地。不愧是高手过招!气场太足了,知道这边是龙潭虎穴又跑不掉,输人也不能输场子对不对?!

决赛开始了,新郎表现得非常敬业。这里说的敬业很微妙,是一种欲拒还迎的贱兮兮的表情。他一边发怒咒骂,一边笑出屎来,浑身上下都是西红柿、芥末和鸡蛋黄。怎么说呢,这小子太清楚观众想要什么了:我们要的抵抗和顺从、欢乐和悲壮、羞涩和幸福,全都出来了,满分!妈的,你结过几次婚啊?我正想这个问题时,伴郎出手了。有一碗调和物,上面漂着一层半寸厚的透明的油花,看上去要是喝了非得当场蹿稀不可。新郎已经高潮了太多次,实在搞不动了,伴郎仗义出手,喝的过程里,新郎抚掌感慨道:“你们知道我为什么找他当伴郎吗?不是他形象好呀,是因为如果让他留在席上,实在太危险了!”

后来伴郎解说道,新郎这小子,以往在朋友婚礼上出的馊主意最多,出手狠辣不留余地,是以有今日之惨。而伴郎正是他多年的战友,年底也将在迈向爱情坟墓的路上修成正果,现在是用生命在陪练。我才知道,这种罕见的宾客之间、新郎与宾客之间的默契是经历了多少场恐不亚于当日的惨烈战局才磨炼成的。那是多少桌昂贵的残席、多少厚实的红包锻打出来的火红发烫的默契啊!

出得酒宴来,宿醉未醒,摇摇晃晃地在地坛里走了一圈,遛了一趟《剑阁闻铃》,觉得清醒了几分,又跟两个头天通宵party (其实就是通宵看着中央六台喝酒扯淡)的朋友找地方吃饭。吃饭时,其中一人突然贼忒兮兮地对他老婆说:“媳妇儿,我能干一件特别屌丝的事情吗?”只见他媳妇儿伸出一只妙手,把桌上印着可爱图案的餐巾纸抄起来折了折,装进了包里。当时我就震惊了!你们是用脑电波沟通的吗?正想着,我老婆来了个电话:“你还来不来接我了!老娘买了一吨的东西等着拎回家好吗!”我一缩脖子,赶紧驱车送两位朋友回家,然后奔赴沙场。

晚上,老婆开着车,等红灯。突然她说:“嗳,老公,哀家问你——”“那个是后视镜上的大视野,”我托着腮,看着半圆的明月。天气真棒!“镜子上的线里面是平的,外面是球面镜,看远处的。”“你怎么知道我要问这个?!”老婆惊道。

我也不知道。这可是用老子多少年的心血和薪水熬制而成的绵密无比的昂贵的默契。/

炒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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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三十岁那年才学会做饭的。当时妻子长期出差,如果不做饭,我就会把自己饿死,或穷死。我对做饭并无特殊感情,也不讨厌,就像我对多数窈窕淑女的态度一样。我第一次做饭前,找到一个经常在网上展示厨艺的大哥,问他初次下手做个什么菜好。大哥略一沉吟,说道:“你炒个蚝油生菜吧。”我问为什么是蚝油生菜,答说因为生菜即使没炒熟也能吃,这一回答使我对中年男人的人生智慧顿生憧憬,恨不得一下子老上十岁。由此可见,无论是我自己还是我的亲友,对我做饭的要求就是能吃就得,不要把自己毒死便是了。

所以每当我听到旁人眉飞色舞地谈论如何做一盘色香味俱佳的西红柿炒鸡蛋,并为西红柿炒鸡蛋应该是甜的还是咸的之类的问题几乎动起手来时,就觉得天空一片灰暗。妈的,西红柿炒鸡蛋无论怎么做不都是那个味儿吗?甜的和咸的有很大区别吗?能吃不就行了吗?而且科学地讲,其营养成分的区别简直可以忽略不计,除了放糖的所含能量更多一些。作为一个做饭的外行,我以为要争论一道菜的做法和流派,那这道菜怎么也得上点档次吧!譬如,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烧仔鹅之类。

纠正我这个观点的,乃是一种平常之极的食物。这事说起来非常传奇,传奇之处有三:第一,我并没有吃到该食物,光是听一遍它的故事就足以让我对做饭的印象改观了;第二,该食物甚至都称不上是一道菜,而是一种菜和主食的合体——炒饼;第三,烹饪此食物的主角乃是一位妙龄少女,是以此事传开之后,朋友们都亲切地称之为“炒饼公主”。

我和这位公主殿下相识经年,并不知道她会做饭。不但我不知道,连她家炒饼驸马都不知道,因为在她家,饭一直是这位驸马公做。驸马是一位面目狰狞的中年人,年轻时曾经开过西餐厅,当然中餐做起来也是一把好手。此人不但善于做,还善于说,一道普通菜肴经他把选料、刀工、火候、装摆一通讲,会让人顿生“虽然不明白但是觉得很厉害”之感,忍不住鼓起掌来。你听他讲过一两回,就会相信做饭的人之间存在着那么一个江湖,该江湖非常缥缈虚无,道上的人见了面,提鼻子一闻就能闻出彼此的流派风格;所做的菜,下一箸便能分上下论高低。不但如此,还能给你讲出你选的料有什么问题,用的油如何不纯正,火候稍稍大了两分,最后大火收汁的时候内功没有使足,等等,非常邪乎。他们这些人谈做饭,就算说出“年兄这道拍黄瓜略有腥膻之感,想必是入庖之时没有焚香吧”这样的话来也不会让人觉得奇怪。这便是江湖。

公主跟这样的奇男子生活在一起,自然是蜜里调油的相仿,得宠还来不及,怎么会让她下厨做饭?所以其江湖高手的真面目一直没有暴露出来。逻辑推理和实际案例都说明,一位妇女要想在家里不做饭,最好的办法不是对丈夫施以淫威,也不是诱之以色利,而是告诉他“老娘不会!你若不信,我便切几个黄瓜墩子肉轱辘给你看”。当然,公主殿下的家务事,我们平头老百姓是无从得知的,就连炒饼的事情也是驸马爷在喝酒时叹着气跟我们这些不会做饭的下等人说的。至于公主殿下是不是真的把黄瓜切成了黄瓜墩,我可不知道。

炒饼的事情是这样的。据说有一天,公主夫妇去菜市场微服私访,准备买一些食材。驸马爷在肉摊儿前弯着腰看了看,指着一块后臀尖跟掌柜的一点头。事情就发生在这电光石火的一刹那。你们知道,做饭的大师傅,眼神耳音都是上佳的,任何细微的变化都逃不过他们的耳目,这也是掌握火候的必备基本功之一。驸马爷以三十年积淀之功力,在那一瞬间感受到了一声轻蔑的冷笑。这声笑微乎其微,在嘈杂的菜市场几不可闻,但他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

循声望去,冷笑竟是发自公主殿下的。“你笑什么?”驸马爷问。“没什么。”公主轻声答道。声音轻得像一个醒来便已经忘光的梦。驸马追问:“你对我挑的肉有意见吗?”你们看,这纯属夫妻之间微妙的默契,公主殿下的冷笑,完全有可能是对掌柜的笑,对其它买菜的笑,对架子上的猪头笑,他怎么就能想到是在对他笑?这简直是最不可能的情况。要命的是,公主并不解释,也不回答,只是耸了耸肩。

驸马生气了。“你给我站住。”他说。公主转过身,淡淡地看着他。驸马问:“你说,你这个外行,对我挑的肉有什么意见?”讲到这里,我觉得有必要把各位的视野往现实世界拉回来一点:虽然我们称之为“公主”和“驸马”,但他们只是穿着大背心和邋遢的连衣裙,趿拉着拖鞋,在普普通通的菜市场里买菜的年轻夫妇而已。所以这并不是江湖奇谈,而是某一天会发生在你家门口菜市场的故事:一对年轻人买菜,逛着逛着吵了起来,原因是女的说男的挑的肉不好,男的说女的外行,搁谁也得打起来。

两人对视了半晌,最后公主抱臂笑道:“好,我外行。老娘今天晚上就让你知道知道谁是外行。”

这便是炒饼事件的前奏。书要简短,驸马爷赌着气,跟在公主后面看她买了完全无法用烹饪学常识理解的肉和菜。肉带着二两皮,圆白菜又大又老,看上去一点儿也不新鲜。末了,还在面铺买了烙饼。驸马知道,好的烙饼要用鸡油,烙出来外皮焦脆,内里泛着薄薄的油光,白里透黄,能分出十数层;入口咸香,细嚼有回甘。这面铺买的饼哪能吃啊?要说公主买的东西哪比自己强,那就是真便宜,连砍价都省了。两人一言不发,大踏步往家走,越走越快,路过的人还以为是竞走队在体罚学员呢。

到此为止,便是驸马爷当天全部威风的终结。每讲至此处,驸马爷定要长叹一声,然后摇头道:“威名扫地啊!”

公主开始做饭了。虽然说只是要炒饼,但从打公主在楼下买了烙饼,驸马就不敢小瞧她了。因为她买的是烙饼,而不是现成的饼丝。把烙饼切丝这一关立刻就能见功夫。只见公主抽刀在手,气定神闲,左手把烙饼一抖,饼就以绝好的角度平铺在案板上。公主下刀时,更不多言,刀起不过三分,刀落之处,绝不拖泥带水;所切之丝,长短粗细无一不谐,切速之快,白光一片,令人咋舌。光是看切饼丝,驸马就出了一身的透汗。

接下来是切肉和切菜。驸马做了这么多年饭,中西烹饪各种技法不说样样精通,看总是看过的,却没有见过这种刀法。公主使切肉刀,左手按肉皮,右手持刀由左臂下穿过,反亮刀刃向右片出,所过之处,皮肉分离,简直匪夷所思。切菜时,去根去蒂,两刀四块,然后竟双手持刀,双刀齐下地切起圆白菜丝来,切得既快且齐,不用手扶,也并不像常人切菜时叶子帮子乱溅一番。

至于怎样点火,怎样架锅,驸马爷说他记不清了,我看他是不愿意回忆了。他只说,公主以一条纤弱的左臂,端起炒勺毫不费力;动作大气磅礴,纵横捭阖,一股霸气源源不断地涌出,逼得人节节后退。普普通通的煤气灶,也突然变得像鲁菜馆后厨的大灶一样赤焰翻飞;在那腾跃的火苗之上,一把炒勺搂、挑、翻、盖,各色作料以精准的时机下锅,转瞬便激出一股令人感佩得快要落泪的香味来。

不多时,一盘殿堂级的炒饼出锅了。

细看这盘炒饼,饼丝柔韧而有焦香,肉丝细嫩而不丢原味,圆白菜爽脆而不失其形色;整盘炒饼均匀地裹着一层不腻人的薄油,如同上了厚润的包浆的玛瑙。饼菜均有肉香,而肉不柴不焦,菜不塌不烂,通体散发着一种令人眷恋的味道,使人联想到落日、炊烟,和孩子们回家的急切跑步声。这盘炒饼,无论从技法上,难度上,工序条理上,烹饪逻辑上,营养科学上,品鉴口味上,都是令人老泪纵横地忍不住大喊“太牛×了!!!”(必须是三个感叹号)之无上圣品。

更了不起的是,公主做完饭,气不涌出,面不更色;台板上整齐有序,没有一丝一毫浪费多余之物、残丝败叶之流。就连那块儿整体分家的肉皮都有用,肉用来擦案板,据说是为了取其自然之味。“挑带皮之肉,”公主说,“必须看皮肉之间有没有黄点。有黄点的,谓之‘夹汗猪’,腥臊不可用。”整个烹饪过程,只用了两把刀,一把大勺,一个碗。驸马回忆说,同样的菜色,他做完则需要摆一桌子碗,这是他们江湖高手的臭毛病。

后来,公主家里依然是驸马做饭。驸马每问时,公主必答“不会做!”便斜斜地往沙发上一卧,嗑瓜子去了。那一场如梦似幻的炒饼,再也没有重现过,驸马也没能再吃上一顿。

我虽然说得这样热闹,但并没有领教过炒饼公主的厉害。我本人,如前所述,对炒菜做饭并无嗜好,所以所谓“领教”,就是吃的意思。由于驸马爷心灰意冷(据说那盘炒饼,驸马只吃了一口,便哭得吃不成饭了),在他面前,这件事似乎是少提为妙。所以如今要想领教炒饼公主的高妙,必须由公主本人处下手。作为一介草民,别无长技,只好把公主的神迹写进书里,传扬四方。说不定哪个电视台的老师读了,请公主做个节目,我作为介绍人,怎么也得陪同参加。我别的不图,节目组的盒饭我也看不上,只求作为节目现场品尝炒饼之第一人,足慰平生。/

笑的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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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一周时间观察笑。其实这个想法已经产生很久了。

第一个观察对象是周二下午散步时遇到的小姐妹。一年前来这里上班时就看到过她们,当时其中一个脚受伤了,缠着厚厚的绷带,另一个每天都陪她散心。那天下午遇见她们时,其中较胖的那一个正讲一个简短的笑话。讲完,另外一个女孩开心地大笑起来。与我认识的许多女孩不同,她笑得十分爽朗,不用手掩嘴,也不低头弯腰,想怎么笑就怎么笑。一笑,云彩就裂开一道缝让阳光投射下来。

我开始观察她笑完之后的样子。人在大笑之后总会回到平常的表情,不管笑得多开心。但是这需要一个过程,而不是像机器一样从“笑”的状态跳转到“不笑”的状态。我不失时机地按下手表上的按钮计时,一面用眼角看着慢慢走过的两个女孩的脸。

7秒之后,她的笑容变换到一个可称为“微笑”的状态,眼睛弯成两条好看的黑线。大概因为心情好,这个表情一直保持到她们走出我的视野。

第二个观察对象是公司的保洁阿姨。我上完厕所出来,在洗手池的镜子里看到她靠着墙在打电话。不知另一端说了什么,她突然呵呵笑了起来。我洗完手,尽量自然地从镜子里看她的脸,心里默默数着。7秒之后,她换上“微笑”状态,继而恢复到正常的脸。

接着我又在开会时观察了一个同事。开会时为了让气氛不像因为遗产纠纷闹得不可开交而走上法庭的亲兄弟那样紧绷绷的,我们常常会开一些其实非常无聊的玩笑。放在平时根本不值得一笑。但是在会上,大家对此都有着十足的默契,一个人说完,所有人便开怀大笑起来,我赶忙计时。4秒。4秒之后,几乎所有人都恢复了常态,甚至没有经过“微笑”的过程。就像揪住鬓角的短发横向一扯那样换了张脸。

在咖啡厅看书的时候我又观察了邻桌一位老总模样的中年人的笑。他的笑声刚劲有力,哈哈几声笑罢立即收场,恢复到沟壑纵横的一张老脸。那是一张经常向许多人发脾气的脸。大概因为太常发脾气,他的笑只能持续3秒钟。而坐在他对面的年轻人——我估计是个销售——则可以持续17秒。在我看来,7秒的笑既不做作又不谄媚;4秒的笑太过敷衍;10秒以上的笑要么是太开心控制不了,要么是谄媚。

最后我在家里观察了妻子的笑。“我现在在韶关。”她在电话里说,“南华寺门口,这儿很吵,一会儿再说吧!”如此一来,我当然只能观察墙上的照片。照片里她把嘴角向上提起5毫米,艰难地保持着那个表情。她的眼睛大而明亮,笑的时候,下沿水平,上沿则弯成一条圆润的曲线,整个看上去像某种常见的草叶。

她的笑持续了很久很久,一直不消失,让我无从分析。我把擦鼻涕的纸巾揉成一团扔到她脸上,她依旧嫣然微笑。/

一个人吃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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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有家面馆,我一个人吃晚饭时,大多在此打发。便宜,面很一般,但灯光着实透亮,让人心里舒服,所以常来。来得多了,发现来吃面的有不少是独自一人。一个人来吃面,俨然一种仪式,似乎吃面的流程、内容、姿态、表情都是规定的。“服务员来碗小炖肉海带卤的不要香菜!”往桌上拍出十块大洋,然后从筷子笼里抽出两根在桌上戳齐,或左顾右盼一会儿,或看手机,接着面来了,闷头便吃,吃完就走,连餐巾纸都很少用。大抵如此。

一个人吃面的人,很少点凉菜。就是一碗面。但凡三两人一桌,除了面总会点些姜汁松花蛋、五香豆腐丝什么的,而一个人吃面则不点,活像苦行僧。不是吃不起,不是不爱吃,也不是吃不下,就是不点。这是仪式的一部分。

另一部分是结账。仔细看来,一个人吃面的,包括我在内,很少用大钞,亦绝少把钱好好交到姑娘手里,都是扔在桌上,这个动作总是气鼓鼓的,好像吃这碗面的钱要了谁的命。其实我们都知道是在生谁的气,没有人想一个人吃面,尽管习惯了以后也可以说服自己这是一种享受。面里即使有根头发,拣出来扔了便罢,多的话一个字都不想说,就是吃。因为一旦说话,就不是一个人了。说穿了,一个人吃面的人,大概认为自己——至少在今晚——必须是一个人。

这心理其实跟在胳膊上举刃自残的小女孩差不多。——我很惨,这是你造成的,因此我必须对得起我的惨,但我又不能让你知道。于是我一个人吃面,不点凉菜,不要啤酒,不吃烧烤,不跟谁说哪怕一句多余的话,以保证彻头彻尾的孤单,不然怎么对得起你辛苦抛下我一个人吃面?但这一切只有我知道,你是不知道的,你这时正在大吃大喝,或刷信用卡,或举着麦克风大唱“想你时你在吃面”。如同小女孩不会给你看胳膊上的伤,只是沉迷其中。

圣诞前夜,我一个人去吃面,邻桌有个大爷也是一个人。他违反教义,公然点了一桌吃的:酸辣笋尖、芥末黑木耳、酱牛肉、老醋花生,削面一碗,米酒两坛。因为是陆续点的,他没有像教义中要求的那样点完就把钱扔在桌上,而是默默地吃干喝净,然后叫来服务员结账。

这时服务员说:“有人给您结了,刚才出去的那个小伙子。”大爷惊道:“为什么?”服务员告诉他,小伙子觉得他圣诞节一个人吃饭很可怜。大爷一拍桌子:“开什么玩笑!”抓起帽子就追了出去。

在我看来,大爷可能不太习惯这种古典浪漫主义的剧情;此外,他觉得自己辛苦经营的一个人吃饭的孤独氛围被破坏了——有人替我结账算什么一个人吃面?看他点那么多东西,又没扔钱,显然是个新手。所以这第一次对他的意义非同一般,也难怪他把手套丢在桌上就去追人了。

我吃着小炖肉海带卤刀削面,产生了一丝孤独上的优越感。/

格物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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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在《我们仨》中讲到钱钟书带着她跟女儿在饭馆吃饭时“格物致知”的事,说连圆圆头都懂得格物致知了。所以在饭馆吃饭偷听邻桌说话就是我对这四个字的全部肤浅理解。王阳明什么的我可不认识。如果我拿出足够的坦诚,即使我把我理解的“格物致知”解释成听窗根儿也并不夸大。因为我就是这么理解的,而且发自内心地热衷此道。在公共场合若无其事地偷听他人谈话,本质上跟农村妇女和坏小子在窗台底下偷听小夫妻聊天没什么区别,且更安全。我每到饭馆酒肆,尤其咖啡厅,都必“格”上一番(即偷听一通周围人的谈话),乐此不疲,并从中获得了大量的知识、故事,以及——用时下流行的说法——负能量。这是无法可想之事。农村妇女听窗根儿时,听到小夫妻正好在背后骂自己的可能性极大,而在咖啡厅偷听陌生人聊天则没有这个风险,已经算好得多的待遇了。所不同的是,陌生人的生活轨迹自然也是陌生的,要想听得兴味盎然,还得格物致知,进行一番推理分析才行。

举例来说,当隔壁的桌上坐着一位眼睛小得令人联想到深海怪鱼的男士时,我便产生了格物致知的兴趣,这是因为我经过极快速的推理得出:长成此等相貌之人,对面又坐着一位妙龄少女,且正以无限崇敬的眼神看着他,想必其谈吐阅历相当不凡。我觉得,光凭长得像深海鱼是泡不到姑娘的,我有个朋友,长得简直像一种带有拟态功能而变成了礁石的深海鱼,他今年三十了,依然单身。于是我便把耳朵转向这位男士,听他在谈人生时谈些什么。

这是一个冬天的下午,咖啡馆的玻璃上蒙着一层如梦似幻的雾,外面的一切都像是大光圈镜头下的焦外散景,给人温暖舒适的印象。但实际的感觉并非如此。这位先生一开口,室内的温度就持续下降。这是因为他在讲佛法。我开始听时,他正在讲冥想的意义;接着讲到了佛珠,说着举起手腕给女孩看,手腕上戴着一串红木手串。经过格物致知,我确认此物绝非佛珠,但女孩茫然不觉。后来又讲到皈依佛门之人的清规戒律。讲至此处,只说完了一个杀戒,便卡住了,真让人着急。不过他的应变能力不错,没有冷场,因为他马上就接着开始讲吃肉的问题:“吃素若能成佛,牛羊皆可成仙。”这两句话我在郭德纲微博上看到过,看来他还上微博。接着他开始说他不吃鸡肉,除了炸鸡;不吃羊肉,除了羊肉串;等等。这时他的手机响了,挂掉之后他对女孩说:“这铃声是现在最流行的,叫‘江南死带偶儿’。”那个儿话音非常微妙,令人自愧不如。

遇见这种对象,我其实并不想格出什么知来,只是单纯对人类的多样性感到好奇。每当此时,我都假装看书,而我的目光实际上总在一行之内来回扫视,因为我根本看不下去。每过几十秒我还得翻一篇,否则遇见反侦查能力较强的对象容易被识破。咖啡馆是个格物致知的好地方,因为这里能将人的多样性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又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为来咖啡馆的人多少都带有一些表现欲,喝咖啡的过程也或多或少掺杂着表演成分(或曰在表演成分中掺杂着别的,比如看书)。表演中的人都敏感脆弱,要是被他们发现你在偷听,笃定恼羞成怒。这种恼羞成怒十分微妙:他们其实希望你在听,但又都不能表现出来。所以如果你手里有书,你得翻页;你面前若有电脑,你得打字:此乃游戏规则。

咖啡馆里的人,相比他们面前的谈话对象来说,可能(至少在潜意识中)更关注咖啡馆里的其它人是怎么看的。这一点从他们打电话时便能看出:表情丰富,肢体语言夸张,内容炫酷万状,不是投资就是上市。挂电话后,除了向同伴道声抱歉外,往往还要摇摇头,表示根本不想接这么无聊的电话。

另一侧的四人桌坐着三个人,一听就是同行,搞IT的。这便容易格得多了。其中一个人是甲方,另两个人一个是设计师,一个是做产品的。这个做产品的长得特别像秋田犬,十分和善,但谈起话来完全相反,铿锵有力、咄咄逼人,越说声音越大。我特地上网了解了一下,果然发现秋田犬只是看起来和善,其实攻击性非常强。他们要做的产品是一个在手机上玩的俄罗斯方块。“秋田”手舞足蹈地讲述俄罗斯方块的前生今世,以及它为什么有永远挖掘不完的魅力。大部分内容来自大约十五年前我在杂志上看过的一篇文章。奇怪的是,他讲到后半段,话锋一转,开始讲在现今这个时代做一款俄罗斯方块是多么愚蠢,并举出大量的证据,把对面的甲方训得坐立不安。

这三人是我在咖啡馆格物致知时最常遇到的一类组合,我称之为“普通逻辑课都他妈白上了”类。试想,每个人坐在咖啡馆里,喝一杯几十块钱的咖啡,消磨一下午的时光,或多或少都有点目的。比如我的目的就是赶稿与格物致知兼有。甲方约见乙方,目的是花钱请他们做一款值这笔钱的产品;乙方的目的则是拿到这笔钱,而不是给甲方上课。现在,甲方想花钱做一款俄罗斯方块,而乙方已经给甲方上了一个小时的课,告诉甲方他是个傻×,双方竟然还其乐融融。

在“普通逻辑课都他妈白上了”类中更常出现的是投资人和小老板。我认识的创业者都不会穿西服打领带去咖啡厅,而我认识的投资人也不可能屈尊大驾跑出来跟小老板喝什么咖啡。所以咖啡馆里的投资人和小老板是另一个世界的投资人和小老板。有一回我听见一个老板给投资人讲他的项目,差点儿报警了。因为那是一个“意念力培训班”,收钱教给学员如何用念力拧勺子,后面还有刀枪不入云云,听起来简直是传销和邪教的结合体。而那个投资人看起来活像房地产中介里常见的那种临时工。他的西服太不合身了,肩膀明显宽出了许多,从后面看令人无法不联想到《傀儡主人》里面被外星生物寄生的地球人。他跟意念力大师的谈话,基本上是我说我的,你说你的。两人保持着一种令人敬畏的默契:我先听你说完,并微笑点头,然后我再说。尽管我说的跟你说的完全没有联系,但在必要的时候我还是会用一些连接词,比如“但是”“即便如此”,或是“我完全赞同您的观点”。这种一以贯之的礼节令一切英国绅士失色。我说的都是真事儿,你只要去咖啡馆格物致知一下就能碰到这样的人。享受这种奇妙的乐趣,成本就是一杯咖啡。

在咖啡馆里格物致知,所遇的无非是逻辑崩坏类、表演欲无处排遣类,以及二者的组合。比方说,那位像深海鱼的先生带走了他的姑娘之后,换上了一对年轻的情侣。女孩留比我还短的短发,男孩则梳了一个马尾,为此他特别喜欢摇头。两人就坐没多久便开始吵架,气氛极为紧张。为什么会有人专程来咖啡馆吵架?我猜是问题实在太严重了,不坐下来好好沟通一下不行,而只有在咖啡馆沟通才不至于演变成激情戏。吵架前,两个人竟然还各自要了不同的茶点。俄顷,茶点上来了,女孩愤怒的炮火戛然而止,换上一种拉家常的口吻,问男孩子:“你点的是这个?你不是不爱喝这个吗?”而男孩也回了一句:“你喝凉的没事吧?”双双确认之后,服务员一走,两人马上又开始交火了。说是交火,其实根本是女孩周身闪着火光和杀意的光芒,以王者之姿持续不断地轰击着可怜的小男孩。(此等在两种情绪状态之间无缝切换的工作状态,我只在电视节目的录制现场和电影片场见过。)男孩面对“某年某月某日你跟谁谁吃饭说了什么还花了多少钱”这样的轰击毫无招架之力,只好频频摇头,马尾一甩一甩,活像一只边境牧羊犬,而女孩则可以比作一只面貌娇好的罗威纳,假设世上有那种东西的话。前些日子我在网上看到一个日本的什么情书大赛,有个五十多岁的参赛者写得颇为传神——我脑袋不好,失其原文——大意如下:假设长了尾巴的话,说来虽然不好意思……但跟你在一起的话,想必会情不自禁地摇起来吧。这情书写得虽妙,却已经拾人牙慧了,因为钱钟书先生在《围城》里对狗尾巴的描述更妙。看到这对小情侣,我立刻想到了这些绝妙的狗尾巴。

我想,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己。一个是真实的自己,一个是自己想要成为的自己。后者总是给人一种狗一样的印象,不管人们怎样包装和修饰它。大家忙了一周,无可奈何、精疲力竭地扮演完真实的自己之后,周末总得找个地方把另一个自己放出来遛遛。这件事需要一个对象和一个有观众的场所。场所自然是咖啡馆比较合适,因为在这里你怎么表演都不为过,毕竟有很多同类和见怪不怪的服务人员在这里。对象嘛,则需要慎重选择,最好能找到一个心有灵犀、需求跟自己相契合的,这样一场演完,两个人的目的都达到了。这不失为一个释放压力的绝佳方式。

这种方式又有点像是小女孩玩儿的过家家:每人扮演一个角色,该角色甚至还带有比较完整的背景设定。大家再商量出一个剧情来,这个剧情只需要有开头,后面就是大家顺其自然地表演下去了。我小时候,街坊的小女孩非得要跟我扮演夫妻,但我觉得窝在父母都不在的家里头玩儿这个蠢极了,我作为一个男孩,就算要玩儿也得有人看着才有趣,否则就好像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而女孩则认为这事儿当然得没人的时候玩儿,具有相当的私密性,是两人可以坚守一生的秘密,否则还玩儿个屁呀。而我当时则在想:既然没人看,何不干脆就做些见不得人的事好了。——可惜年纪太小,不知道能做些什么。可见,过家家和喝咖啡唯一的区别就是你现在需要观众了。

前几天我在微博上看见两位咖啡馆老板讨论开店心得,一个说人们去咖啡馆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另一个说人们去喝咖啡是因为想要减压。这些人活在天上,开店,却不来听听好顾客(指我而言,笔者注)的真实声音,反而在那里大谈哲学层面的经营心得。要我说,人去咖啡馆只有两个目的:一是演戏,一是看戏。前清有一种子弟书馆儿,八旗子弟自愿交钱上台唱岔曲儿或者八角鼓什么的,下面听的亦要掏茶钱。店主东两头赚钱,但是得提供场地、伴奏和安保等服务,因为常常有唱得太难听的引起斗殴。这大概是卡拉OK的前身,但开咖啡馆的也不妨研究研究,怎样针对这两种用户需求提供个性化、人性化的服务。像我常去的这家就很好,因为他们在六张四人台和两人台所环绕的一个角落里放了一张单人桌,坐在这里,大半个咖啡馆尽收眼底,且有着奇妙的收音效果:在嘈杂的人声中,你看向谁,就能立刻清楚地分辨出他的声音,真是棒极了。

我在南城的一家很大的咖啡馆坐过一次,简直糟糕透顶——他们竟然给客人提供一种可以推拉的屏风,这不是疯了吗?客人来这里就是想让别人听见他们聊什么,我拿人格担保——尽管我的人格也不怎么值钱。你若不信可以去观察:假设你们是开门第一桌客人,则第二拨客人来了肯定在你附近选一个桌子,最多隔一桌,而不是去偏远的角落拣个齐楚阁儿坐下。此乃本能驱使,不然他们来干吗呢,喝四十块钱一杯的袋泡茶吗?而那家店竟然提供一个推来推去的屏风,里面的人一下子没了观众,外面的人也没法格物致知,还会忍不住把里面想象成一个切痔疮手术的血腥场面。想到此处,笔者写不下去了。

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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