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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3 04: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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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读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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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下的中国外交启蒙

刀锋下的中国外交启蒙试读:

内容简介

而今,曾经弱小的人民军队已经成长为令人生畏的国家武力,过往的屈辱也已不可能重演。然而,在这样的日子里回望中国近代史,无疑更令人感慨。鸦片战争之后,由于国力所限,中国的百年外交史几乎变成了一部订约、修约的屈辱史,而不平等条约也成为国人心中的一根刺。但是,一条条的条约对弱国何尝不是一重秩序性的保护?那一重重以掠夺为目的的“圈套”又给固步自封的老大中国带来了多少“开眼看世界”的契机?自然,这种言论说不得会被“爱国者”口诛笔伐,可历史就是历史,不会因任何人的情绪而有半分的改变,而非理性的爱国带给这个国家的,也只能是伤害。列宁曾经说过:“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有否提供现代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作为后人,作为近代历史的观察者和思考者,我们对于近代外交家的种种努力不应该以意识形态的差别,或是新朝旧国的立场局限而做出种种并不公允的简单评判。然而,时下的现实却并非如此。经过灌输式的宣传放大之后,国人对近代各个政权的外交努力,往往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便斥之外卖国,而对于现实中的对外交往,则秉持着简单粗暴思维模式,仿佛任何事情只要大炮一响,便百鬼辟易了。当然,这份爱国激情确实值得赞赏,可令人遗憾的是,这份激情显露出的无知与我们一百年前的义和团前辈相比,其实并无二致。

第一章 揭开近代中国的疮疤

一、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知多少?

不平等条约研究是近代中外关系史研究的重要领域,也是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重要领域,某种程度上,一部不平等条约史就是一部中外关系史。虽然不平等条约对近代中国影响重大,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专著系统地探究什么样的条约属于不平等条约。在论述到不平等条约问题时,学者们直接对条约进行分析,每人头脑中自然有了一个确定的标准,但是这个标准是什么?有没有科学的根据?

由于没有标准,大家对不平等概念的认识也莫衷一是,因此在统计时得出的数目往往大相径庭,以至于近代中国究竟与外国订立了多少个不平等条约,也一直没有形成一个各方认同的约数。有人认为是1182个,另外一些人则认为是1100多个。有研究人员指出,1100多个不平等条约的说法是对《中外旧约章汇编》的误解,“汇编”所收录的1182号文件并非全是条约,即使是条约也并非全为不平等性质。

研究近代中国的不平等条约,有两个概念需要厘清:条约与不平等。基于这种考虑,研究时应首先根据国际法关于条约的定义,对近代的“约章”做全局性考察,然后对“不平等概念”详加探讨。在区别“条约”与“非条约”的基础上,将不属于条约的涉外文件排除在研究视野之外,继而依据“不平等”概念,对所有条约一一分析,最终得出不平等条约的标准与数量。

研究条约离不开国际法,条约本身就是国际法的重要渊源,而且是愈来愈重要的一个渊源。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二条规定,“称‘条约者’,谓国家间所缔结而以国际法为准之国际书面协定,不论其载于一项单独文书或两项以上相互有关之文书内,亦不论其特定名称为何”。在此以前的众多条约法和国际法著作中,都对条约的定义有所涉及,虽然观点并不完全一致,但核心意思基本相同。总起来说,条约应该包含三个要素:(1)条约的主体必须是国际法主体,即主权国家或国际组织,且当事者至少必须两个;(2)条约的客体是依据国际法创设缔约国之间的权力与义务关系;(3)条约应该是书面协议。王铁崖先生把条约称为“约定”,并且认为“约定”一词从来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精确性。

结合近代中国百年外交的实践,考虑到构成条约的三个要素,理论上我们就可以把不具有条约性质的文件排除在不平等条约范围之外。但清政府长年闭关自守,对近代国际交往的惯例所知甚少,很难用严格的条约法规定来看待清政府最初与西方的外交行为。正是在近代外交的转型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特殊案例,这些案例需要区别对待。

在近代中国,国家与法人之间界限模糊,不易区分。有时候,为了扩张的需要,有些国家故意模糊公司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区别。如满铁、东省铁路公司。实质上,这些公司就是其国家外交政策的具体执行者,远远超出一般意义上的商业行为。例如,东省铁路公司竟然获得了铁路沿线一定范围内的司法会审权,满铁竟然拥有在中国境内收税的特权。用一般的观点无法解释这些现象。这也就增加了判定近代中国具有缔约资格的国际法主体的难度。

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在近代110年间,中国历遭战争之劫,各种规模的内战与抵抗外来侵略的战争接连不断,战争的结果之一是出现了与中央政府并存的地方割据政权,以及有外国扶植的傀儡政权。这些地方割据势力和傀儡组织也同外国签订了很多外交文件,其中不乏条约。例如阿古柏分裂势力订立的条约,例如伪满洲国和汪精卫傀儡集团订立的条约,这些条约得到了“有效执行”,虽然这些条约是有效的——我们这里的有效指的是条约的具体执行——但是能否把他们划归到中外条约里面却应该另当别论。

所谓近代中国的对外条约,这里的“中”指的是中国,限定于能代表中国国家的中央政府,而并不是所有中国版图内的政权。只有中央政府签订或授权签订的对外条约才是要研究的文件。虽然武装叛乱团体也可以签订对外条约,而且此类条约也是有效的,但由于它不能代表中央政府而且也不可能得到中央政府的承认,所以这类条约不属于本文探讨的中外条约的范畴。实际上,割据政权和傀儡组织对时局施加的影响有限,仅仅局限于他们能够控制的地域,因此他们所签订的条约并不具有全国性意义。在这里之所以要对此问题作一个单独说明,原因在于国际法上的相关规定。国际法规定,作为部分国际法主体的武装叛乱团体具有一定范围内的缔约能力。三研究不平等条约,还要涉及到的问题是“不平等”概念。国际法对“不平等”的阐释是我们界定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的法律依据,是否平等不能凭感情决定,必须找到法律上的依据。是否可以抛开国际法,不以国际法为研究的概念设定,而是从别的领域寻找关于“平等”与“不平等”的概念阐释?笔者以为对于研究近代中国的条约来说并不适宜。条约是国际法的一个重要渊源,研究条约,虽然不等同于研究国际法,但离开国际法的条约研究是不可想象的。国际法上的平等与我们通常理解的平等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在具体定义“平等”这一概念之前,我们必须给这两个层次的“平等”以充分的认识。

在判定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时,有两个原则可以遵循:一是缔结形式和程序是否平等;二是条约是否对等,内容是否损害了中国的主权。所谓形式与缔结程序是否平等,强调缔结过程中是否有强迫行为的发生,是否有直接或间接的威胁——这种威胁既可以体现在武力方面,也可以体现在其他方面,但主要是武力方面——若是则为不平等条约。约文是否对等,条约的内容是否侵害了中国的主权,是条约形式和实质上平等与否的主要根据。

在划定近代史上条约的性质时,必须避免一种倾向,即泛道德的倾向。所谓泛道德的倾向是指判断一个条约是否平等,其根据不在于条约本身是否平等,而在于条约的签订者,以签订者的道德品格来断定他所签订的条约的平等与否。泛道德的倾向还涉及到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只要是同几个主要的帝国主义国家签订的条约,都是不平等的。这样的国家包括美、日、英、法、俄等。由于这些帝国主义国家曾经侵略过中国,在中国拥有条约特权,所以他们与中国缔结的所有条约,目的都是为了掠夺中国的财富,保护他们的在华特权。动机不纯,居心叵测,当然不会和中国签订平等的条约了。

依据我们对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的定义,通过对《中外旧约章汇编》所载文件的逐个梳理,我们得出的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的数目是343个。这一数目不是最后的数字,但却是一个有根有据的统计结果,基本上可以反映出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的数量。得出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的数量,可以从一个方面客观反映近代中外关系的特征。统计近代中国不平等条约的数量并非仅仅为了一个数字,数量是个基础,在此基础上可以展开更为深入和广泛的研究。

二、国弱之痛:近代中国究竟向列强赔了多少款?

众所周知,由于1840年后清政府在对外战争中屡战屡败,被迫签订大量丧权辱国的条约,并根据条约对外支付大量战争赔款。这些赔款到底数量有多少?后来是怎样赔付的?最终赔付了多少?带着这些问题,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现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历次战争后清政府的对外赔款数额(1)第一次鸦片战争赔款,含《广州和约》规定的赎城费600万银元,英国商馆损失费62372银元;中英《南京条约》中规定的鸦片烟价600万银元、商欠300万银元、军费1200万银元。(2)第二次鸦片战争赔款关平银1600万两,含中英《北京条约》中规定的英军军费银600万两、商亏银200万两;中法《北京条约》中规定的法军军费银700万两、商亏及抚恤费银100万两。(3)1874年琉球事件赔款①库平银50万两,含中日《北京专条》中规定的日本修道筑房费40万两、抚恤费10万两。(4)1876年马嘉理事件赔款②关平银20万两,含中英《烟台条约》中规定的军费、商欠、抚恤费。(5)1881年伊犁事件赔款900万银卢布,含中俄《改订条约》中规定的军费、商亏、抚恤费。(6)1895年甲午战争赔款库平银23150万两,含中日《马关条约》中规定的军费2亿两、威海卫驻军费150万两;《辽南条约》中规定的赎辽费3000万两。(7)1901年庚子赔款,含《辛丑各国和约》中规定的偿付诸国赔款关平银4.5亿两;地方赔款16886708两。(8)1906年拉——萨事件赔款,含中英《续订藏印条约》中规定的250万银卢比。

以上共计八大笔。

二、近代中国主要战争赔款的实际支付情况(1)第一次鸦片战争赔款。在中英《南京条约》中,规定全部赔款于4年内分做7次全部偿清,“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元加息五元”。结果,清政府在1842——1845年如期偿付了这笔赔款。(2)甲午战争赔款。在中日《马关条约》中,规定2亿两军费分8次交清,第1次5000万两于批约后6个月内交清,第二次5000万两于批约后12个月内交清,其余分6次交清,自第2年起每年交一次。条约还规定,“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3年之内,能全数清还,除将已付利息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条——约并规定,第一、二次赔款付清之前,日本军队暂行驻守山东省-威——海-卫。中国每年支付其军费50万两。为了筹集偿付日本的赔款,也出于免交利息,并尽早撤除驻威海卫日军的考虑,财政困窘的清政府被迫先后于1895年、1896年和1898年订立俄法借款、英-德借款和英-德续-借款合同,共借债约库平银3亿两。(3)庚子赔款。在1901年《辛丑各国和约》中,规定中国偿付诸国赔款关平银4.5亿两,以“保票”的形式,按比例数字,交给各国收执。年息4厘,摊还期39年。条——约规定的赔款值与分期摊还本息之和为关平银982238150两。因赔款的支付时间长,过程复杂,庚子赔款的实际支付值与应付本息值出入很大。据江海关档案和旧海关“债赔各款专账”,以及《辛丑各国和约》“附件十三·还本息表”(1905年7月至1911年)等资料逐年核算,庚子赔款的实际支付值为关平银668661220两。内含赔款原额、实际补息数额、镑亏数额等项。不少文章将按条约推算出的应付本息值作为庚子赔款值,夸大了许多。

综上所述,近代中国战争赔款总值约为库平银956814007两,合关银941375451两,合1326323847银元。相当于1901年清政府财政收入的11倍。

三、晚清悲情中的曾国藩和李鸿章“我觉得晚清史的确是十分精彩的一段:政治风云变幻,社会急剧动荡,新旧杂陈,光怪陆离,宛如一个巨大的旋转舞台。只可惜没有人能够撇开意义世界不管,仅仅以这种审美的眼光来阅读晚清史。人们可以嘲讽‘读三国掉眼泪’,那是因为对于三国时代的一切我们已没有切肤之痛。可是晚清史却仍在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我们至今无法走出‘晚清悲情’。”

时光荏苒。

上面这段话,摘自我电子邮箱里的一封邮件,是整整七年前的夏天,我一位虽然才华横溢虽然博闻强记但一直评不上副教授职称的大学老师给我推荐晚清史必读书目时说的。七年过去了,我认为他当年对晚清史热潮的解释仍然有效,仍然可以用来描述坊间近几年晚清史图书的热销。晚清史图书之热,让我不忍心把它和民国史图书的热销合在一起简简单单就述说完了。

晚清史中,有师生之谊的曾国藩和李鸿章是众多论者欲说还休的人物,也是我比较感兴趣的人物,近期就有不少书尝试着对他们进行“同情的了解”。《晚清三十人》(李扬帆著,世界知识出版社,2008年4月)的作者是执教于北大国际关系学院的副教授,因此能更多地从外交的全球化的视角来考察晚清史和曾国藩、李鸿章这样的重臣。作者在自序“青春的末代帝国”中有一个说法让我很惊喜:“西方冲击到来之时的晚清帝国,人们在古老的土地上沉思。的确,土地是古老的,但是,真正快速做出反应的,仍然是末代帝国的青年人。戏剧和电视剧中多半把晚清名人扮演得或胡子拉碴,或老态龙钟。其实左右了晚清乾坤的许多著名人物,无论是造反派,还是改革派或革命派,无论在朝还是在野,大多年纪轻轻,就已经创立了一生之大事的根基。而且其中多人,竟然是没有取得进士功名,甚至连举人、秀才都没有取得的‘白衣’(古时未仕者常穿白衣,故代称无功名之人)。可见,那是一个并不年迈的年代。”《历史给谁来酿酒》(刘绪义著,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12月)虽然是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的一位博士后专门来评点他的前辈同乡曾国藩的,但在体例设计上特别周到地设了一章“敌友共依”,分别讲述左宗棠、胡林翼、曾国荃、刘蓉、郭嵩焘和李鸿章等与曾国藩有关系的同时代人物。

道光十四年(1834年)秋天,24岁的曾国藩参加乡试中了第36名举人,是年冬天进京准备会试途经长沙岳麓书院时结识后来成为他终生至交的刘蓉;两年后,恩科会试再次不第的曾国藩自京城返乡途经长沙时与刘蓉、郭嵩焘在湘乡会馆“桃园结义”两月之久。多年以后,刘蓉和曾国藩合请彭玉麟做媒,把刘蓉的女儿嫁给了当时丧妻的曾国藩长子曾纪泽——李扬帆博士在《晚清三十人》中特别提到他,“光绪三年(1877年)承袭一等勇毅侯,时年37岁。次年即充出使英法大臣,补太常寺少卿”,“其后在与俄国人的谈判中,凭三寸之舌收复伊犁,为晚清唯一的一次重大外交胜利。”

刘绪义和李扬帆两位作者没有太过细致地去描述曾国藩、刘蓉和郭嵩焘三结义及至后来结为亲家时的意气风发,但我们完全可以想象这些帝国的精英人物当年聚合在一起时是何等豪迈。无奈的是清帝国所代表的农业文明遭遇了更为强势的工业文明的挑战,“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注定了曾国藩、曾纪泽和李鸿章这样的精英也挽救不了他们誓死效忠的老大帝国。

李扬帆推定,“曾国藩实际上死于处理天津教案(1870年)导致的精神打击。在如履薄冰的对外关系处理中,他的忠、信、笃、敬四字秘诀,未能挽救自己的名声乃至生命。”在李扬帆眼里,天津教案这样一个群情激昂的刑事案子导致的对外交涉——法国领事丰大业对天主教堂的武断庇护激发天津普通民众焚烧教堂、殴毙十余名传教士——本身就是很难处理的事件。曾国藩既要照顾国内的民族情绪,又要根据刑事案子本身的性质,根据事务的是非曲直和国家之王法处理,这是他面临的困境。杀人抵命是古今中外的基本法则,况且此案完全在中国法律体制内处理,“是集体的非理性影响了此案的处理,以及百年后对曾国藩的评价。”《李鸿章与晚清四十年》(雷颐著,山西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的副题是“历史漩涡中的重臣与帝国”,作者雷颐是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的研究员,在论述上的专业性是要胜于《晚清三十人》和《历史给谁来酿酒》的两位作者的。“在曾国藩幕,李鸿章办理行文、批阅公文,起草书牍、奏章。曾国藩最负盛名的参折《参翁同书片》,即出自李鸿章之手。”同治元年(1862年),时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指责曾任安徽巡抚的翁同书对曾参与地方镇压捻军、但后来又割据一方抗清的苗沛霖处理不当、弃城而逃、谎报军情等数条罪状,请求朝廷严加惩处。目标直指咸丰皇帝和恭亲王的老师,曾国藩极其慎重地从多份奏折草稿中选出了李鸿章的。这位年轻的幕僚在区区六百字里连连追问:“……岂宜逍遥法外?应请旨即将翁同书革职拿问,敕下王大臣九卿会同刑部议罪,以肃军纪而昭炯戒。臣职分所在,例应纠参,不敢因翁同书之门第鼎盛瞻顾迁就……”

雷颐选择了一个特殊的角度,从给朝廷写的奏折里检视李鸿章的晋升之路和话语策略、表达智慧:“早想建功立业却屡受挫败因而大发‘昨梦封侯今已非’之叹、以‘书剑飘零旧酒徒’自嘲、在无奈之中托人介绍才加入曾国藩幕府的李鸿章,终于志得意满,从‘替别人’写折变成‘为自己’写折,其一生事业,便由此‘隆隆直上’”,“在不少有关国家大政及一些与他本人利益相关的事情上,他与朝廷的主张并不一致,但多数情况下,他却能迂回曲折达到目的,并在奏折中列举种种理由说服朝廷,使其不能不或不得不接受自己的主张”,“曾、李在与朝廷的博弈中为了地方、自己利益彼此的私下商议、协调与呼应,表明了地方势力在晚清的崛起……”

曾国藩与李鸿章虽有师生之谊,但随着李鸿章在晚清政坛的崛起、随着他与曾国藩逐渐成为同级,二人的关系就变得微妙。雷颐有专章论述“曾李联手:‘地方’派的崛起”、“晚清时局中的曾李关系”,比如李鸿章曾经反对曾国藩弹劾有恩于曾的部将李元度,读来还是比较生动的。

当历史研究者和爱好者从社会史、政治史和思想史的角度来谈论曾国藩和李鸿章时,《大时代中的知识人》(许纪霖著,中华书局,2007年7月)的作者尝试了他称之为“心态史研究”的中国知识分子个案研究,曾国藩就是许纪霖开篇第一个解剖的标本。“偏偏到了中华帝国的末世,在儒家文化大江东去的前夕,却回光返照地出了一个曾国藩。”在许纪霖看来,曾国藩之所以能吸引和网罗胡林翼、左宗棠、郭嵩焘、李鸿章、沈葆桢、薛福成、容闳等晚清帝国精英,既和他事业的号召力、识才擅用有关,也得益于他的人格魅力。

但是,曾国藩促成的“同治中兴”又是短暂的,“在推进政治变革方面,曾国藩也远不及秦朝的李斯、唐朝的魏征、宋朝的王安石和明朝的张居正”,“曾国藩开洋务运动之先河功不可没,但论功行赏,洋务的最大功臣不是曾,而是他的弟子李鸿章”,“倘若纯粹以德性论,即使在曾国藩的同代人中亦不乏盖过他之佼佼者。”

1995年以47岁的年纪英年早逝的前《文艺研究》编辑吴方,在《追寻已远——晚清民国人物素描》(吴方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8月)中专门写过一篇《传送思想的能量与局限——由曾国藩看历史的来龙去脉》。他对曾国藩思想资源的复杂性有深入分析:“以‘王霸杂术’持身、用人、施政、御军,曾国藩的成功主要在于他把握住了传统政治文化的精髓,有原则也有灵活性,亦即宗经而不舍权变。他有‘两手’、‘三手’而不是只有‘一手’”,“降及晚清,这种‘两手’式的格局(儒学法家化或者儒法合流一表一里),又由曾国藩来实践了一回。说他那理学姿态是假的也罢,情况确实坏到‘不假不成’的地步,因此曾国藩又可以说‘真诚的伪饰’。这大概是中国政治思想史的一种尴尬的真相。”

四、历史谜团:清朝为何连续三代皇帝都绝后

光绪帝前朝皇帝载淳,十九周岁死去,身后没有留下一男半女。认为皇帝死时皇后阿鲁特氏已怀有龙种的,只是野史之说,信史未见确凿材料。清代皇子、皇帝大多正式结婚前已有性生活,娶嫡福晋之前就生有子女的也有不少先例。同治帝于同治十一年九月(1872年10月)举行大婚典礼,死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1875年1月),单从大婚之日算起,他与众多的后妃宫女生活了两年零三个月时间,居然没有留下一点骨血,已属不可思议。

光绪帝本人三十八周岁死去,身后竟然也没有留下一男半女。这太不正常了!

光绪帝娶有一位皇后,有名分的妃子两名,身边还有成群的妙龄宫女。他于光绪十四年十月(1888年11月)大婚,至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囚禁瀛台,近十年时间,虽然政治上难以伸展手脚,基本上是个傀儡皇帝,但性生活还是有较大自由度的,尤其与他宠爱的珍妃,婚姻生活堪称甜美。

光绪帝被幽禁在瀛台期间,皇后叶赫那拉氏还是伴着他。光绪帝住涵元殿,皇后住在对面的扆香殿。叶赫那拉氏入主后宫几十年,光绪帝对她几乎没有兴趣,但也绝不是没有碰过半个指头,史家说“承幸簿”很少留下光绪帝与皇后的性生活记录,“很少”不等于没有,尽管极有可能这是皇帝受“亲爸爸”所慑的逢场作戏。不幸的是,皇后也未能为皇帝生下一男半女,虽然她为此想得心酸,想得发狂。

光绪帝,他的后妃们,慈禧太后,都渴望得到龙子,或者得个凤女也好,然而心都盼酸了,希望终于变成绝望。

爱新觉罗氏皇族悲哀连连。据史料记载,光绪帝继位人宣统帝溥仪,活了六十一周岁,也是绝后。

接连三朝皇帝都没有留下一男半女!是不是忘了记载?相信史学家们不至于疏忽到这等地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入主中原二百余年,已被儒家文化浸透了的爱新觉罗氏皇族,必以皇帝有生育能力为荣。如果没有长大成人的皇子,即使曾经有过夭折的儿子,哪怕有过夭折的女儿,史学家们都会不吝笔墨给予郑重记档的。皇帝有生育能力,这是至尊皇帝全部尊严的重要组成部分,史官胆敢将其疏忽,他有几个脑袋?

同治帝—光绪帝—宣统帝,三朝皇帝个个绝后。人们不禁要问:爱新觉罗氏皇族到底怎么啦?大清国到底怎么啦?

对此,广泛涉猎有关史书、传记,未见研究结果。探讨这三位皇帝为什么没有生育能力,虽然对研究清史,尤其对研究大清国皇权统治具有重要价值,但难度显然很大。主要是皇帝本身早就过世,那个时代的御医不敢探究此事,没有留下直接的医学资料,研究很难下手。于是,为何连续三位清帝都未生育,成为一团疑云,浮悬于史海上空。

从现代医学角度对其透视分析,能依稀看到相当重要的缘由。

可以说,清末三朝皇帝都未生儿育女,与满洲皇族的婚姻习俗有关。

按照满洲皇族的婚配习俗,丈夫死后,允许妻子转嫁丈夫的弟弟,甚至可以转嫁儿子或侄辈。这种原始的婚俗,把女人当做一种财富和交配工具。清太祖怒尔哈赤死前曾嘱咐:俟我百年之后,我的诸幼子和大福晋交给大阿哥收养。大福晋是指努尔哈赤的嫡妻,大阿哥是指努尔哈赤的长子代善。有人认为,努尔哈赤所说的“收养”,是指自己死后将嫡妻归儿子代善所有。皇太极时代,莽古尔泰贝勒死后,他的众多妻子分别分给侄子豪格和岳托;努尔哈赤第十子德格类贝勒死后,其众多妻子中的一个被第十二子阿济格纳为妻。肃亲王豪格是皇太极的长子,多尔衮是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是皇太极的亲弟弟,论辈分多尔衮是豪格的亲叔叔。但豪格娶的嫡妻博尔济锦氏,是叔叔多尔衮其中一个妻子(元妃)的妹妹。侄子豪格死后,其嫡妻博尔济锦氏在叔叔多尔衮逼迫之下,被多尔衮纳为妻子。

大清国开国皇帝皇太极及其儿子顺治帝的婚配,都是典型的近亲婚配或乱伦婚配。建州女真的领头人努尔哈赤,为统一女真各部落,娶蒙古科尔沁贝勒明安的女儿为侧妃,开与蒙古部落联姻之先河。后来,他的四个儿子都娶蒙古女子为妻。尤其是他的第八子皇太极,为了对付强大的明朝,积极推进满蒙联姻。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后,册封的五宫后妃都来自蒙古博尔济锦家族,其中三位漂亮的后妃论辈分乃是姑侄。

先是姑姑博尔济锦氏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嫁给时为贝勒的皇太极,后尊称为孝端文皇后,生了三个女儿;接着,天命十年(1625年)春,她的年仅十三岁的侄女又嫁给当时仍为贝勒的皇太极,后被封为永福宫庄妃,生了顺治帝福临,还生了三个女儿,后被尊为孝庄文皇后;之后,天聪八年(1634年),她的另一个二十六岁的侄女,也就是庄妃的亲姐姐,也嫁给了继承汗位多年的皇太极,被封为宸妃,生过一个两岁即夭的儿子。

有人统计,皇太极在位期间,满洲贵族仅与蒙古科尔沁部联姻就达十八次之多。皇太极之子顺治帝与其父亲一样,也是近亲婚配或乱伦婚配:孝庄文皇后的两个侄女,都嫁给了顺治帝,一个封为皇后(即孝惠皇后,后被废降为静妃),另一个封为淑惠妃,顺治帝娶的这两个妻子,是他同一个亲舅舅的两个女儿,都是他的表妹;后来,孝庄文皇后的一个侄孙女,又嫁给顺治帝为妻,后被封为孝惠章皇后。这就是说,顺治帝不仅娶了两个表妹,还娶了表侄女为妻。而从蒙古科尔沁部首领莽古思的角度来讲血缘伦理,他将女儿(孝端文皇后)嫁给了皇太极,又将两个孙女(孝庄文皇后、宸妃)嫁给了皇太极,后又将两个孙女(静妃、淑惠妃)、一个曾孙女(孝惠章皇后)嫁给皇太极的儿子顺治帝福临。

为了增进与强大的蒙古部落的联盟,金国大汗、大清国皇帝、王、贝勒等贵族不仅娶蒙古女子为妻,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蒙古王公贵族。清国初创时期,大清国第一帝皇太极,将长女至四女几个十二三岁以上的女儿,都嫁给蒙古各部落的王子王孙。其中,三女固伦端靖长公主、四女固伦雍穆长公主,嫁给孝端、孝庄两位皇后的娘家子孙。其他几个女儿在皇太极死后出嫁,多数也嫁给了蒙古王孙公子。至清政权入关中原后,北不断亲,加强与蒙古各部落的政治联姻,仍为历朝清帝奉行的基本国策。这里边,也存在着近亲婚配甚至乱伦婚配。

清政权入关后,受中原伦理观念影响,对皇室的近亲婚配和乱伦婚配逐渐限制。康熙朝规定:阅选秀女时,秀女中属后族近支或母族属爱新觉罗之女的,应当予以声明。嘉庆朝规定:挑选秀女时,属皇后、皇贵妃、妃嫔亲姐妹的,加恩不予挑选。规定归规定,实际上近亲婚配和乱伦婚配依然存在。顺治帝娶一等侍卫佟国维的姐姐佟佳氏为妻,佟佳氏所生第三子即康熙帝玄烨,她后被尊为孝康章皇后。后来,康熙帝娶佟国维的女儿为妻,她就是孝懿仁皇后;孝懿仁皇后的一个妹妹也嫁给了康熙帝,后被尊为惇怡皇贵妃。这就是说,康熙帝娶了两个同父表妹为妻。佟国维对于康熙帝来说,既是亲舅舅,又是岳父大人。到了晚清,光绪帝同时娶原任侍郎长叙的两个女儿他他拉氏为妻,姐妹俩分别被封为瑾嫔和珍嫔。此类现象还有不少,上述仅是其中两例。

女真(满族前身)初兴时期仅三万人,蒙古则有四十万铁骑。弱小的满族要实现扩张雄心,奉行满蒙联姻,不失为高明之举。金国大汗、大清国皇帝、王、贝勒等贵族娶蒙古女子为妻,又将自己的女儿嫁给蒙古王子王孙,其间夹杂着严重的近亲婚配甚至乱伦婚配,如此相袭,亲上加亲,有的因姑侄同嫁一人,亲到了扯不清伦理的地步。满蒙联姻的结果,带来了灭亡明朝、入主中原的辉煌胜利,同时,近亲和乱伦婚配又伏下了满洲皇族毁灭的因子。

综观清代皇帝,总体上越到后来生育能力越差,所生子女早夭比例越高。

开国皇帝皇太极(崇德帝),享年五十一周岁,可查的有名分的后妃十五位,仅以此十五位后妃为计算依据,她们和皇太极生了十一个儿子、十四个女儿。十一个儿子中长到十六虚岁以上的成人共七位,四个早夭;十四个女儿中十三位长到十六岁以上,只有一位十五岁死去,子女早夭的比例为20%。

第二位皇帝福临(顺治帝),患天花而死,终年二十四周岁还差一个月,可谓短命,但娶了有名分或生有子女的后妃共十八位,生育子女数量不少,共八个儿子、六个女儿。可能与其近亲结婚和乱伦婚配有关,其中四个儿子早夭,六个女儿中超过十六岁的四人,但只有一个女儿出嫁,其余都在未出嫁前就夭折了,子女早夭比例为43%。

第三位皇帝玄烨(康熙帝),享年六十八周岁,据不完全统计,生前拥有后、妃、嫔五十五位,共生了三十五个儿子、二十个女儿,其中长大成人,封有爵位的儿子十二人,长到十六虚岁以上的女儿八人,子女早夭折的比例为51%。

接下来几位皇帝生育能力有所下降,但不算太弱。第四位皇帝胤禛(雍正帝),享年五十六周岁,自称“清心寡欲,自幼性情不好声色。即位以后,宫人甚少。”据《清史稿》记载,他娶有后妃七人,共生了十个儿子、四个女儿。第五位皇帝弘历(乾隆帝),享年八十七周岁,生前册立的后、妃、嫔共三十一位,生有十七个儿子、十个女儿。第六位皇帝颙琰(嘉庆帝),享年五十九周岁,共有后、妃、嫔十四位,但只生了五个儿子、九个女儿。其中,长子只活了三个来月,未取名就死去;七个女儿未成年早殇,出嫁的皇三女和皇四女也很短命,分别于三十一岁和二十八岁时死去。儿女的早夭比例高达57%。

第七位皇帝旻宁(道光帝),享年六十七周岁,有名分的后妃二十位,共生了九个儿子、十个女儿,第二、三子婴儿时就死了,十个女儿中只有五个女儿长大成人,其中最长寿的一位仅活到三十四虚岁,其他四位二十出头都相继夭折,子女早夭比例高达37%。而且,论医学条件,道光时代要比皇太极时代好得多,皇太极常带着妻子和儿女浴血征战,有时连性命都难保,根本谈不上优越的生育条件和医疗保健;道光帝旻宁则是拉开架势当皇帝的,后妃的生育保健与儿女的医疗条件绝对天下一流,但与先祖开国皇帝皇太极相比,所生子女数量要少得多,子女早夭比例则要高得多。

第八位皇帝奕(Zhou)(咸丰帝),一生风流成性,有名分的后妃十九人,却只生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出生不久来不及取名就死了,女儿仅活到二十虚岁,幸存的儿子就是后来的同治帝。

咸丰帝的生育能力还不是最糟糕的,其后同治帝载淳、光绪帝载湉、宣统帝溥仪,接连三位皇帝均未生育子女。爱新觉罗皇族代表人物的生育能力,如同他们崇尚的武功那样彻底废了。

就光绪帝而言,由于当傀儡皇帝,政治抱负得不到施展,婚姻又非常不幸,一生“未尝一日展容舒气也”,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加之受祖辈近亲婚配和乱伦婚配的影响,身体很差,遗有遗精、头痛、痨症、脊骨痛等多种疾病。尤其是长期所患的遗精病,是他丧失生育能力的重要原因。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也就是光绪帝死前一年,他曾亲自探究并写下自己的病原:“遗精之病将二十年,前数年每月必发十数次,近数年每月不过二三次,且有无梦不举即自遗泄之时,冬天较甚。近数年遗泄较少者,并非渐愈,乃系肾经亏损太甚,无力发泄之故。”光绪帝生于同治十年六月(1871年8月),写病原时三十六周岁,这就是说,他从十五六岁青春发育期起就患了遗精之病,每月多达十几次。三十岁出头,便到了几乎无精可泄的地步。患有如此要命的疾病,无论怎样刻意播撒龙种也就成了徒劳。光绪帝能将如此超级隐私写出来是很有勇气的。同治帝、宣统帝也都未生育龙子凤女,是不是也有此类超级隐私呢?

封建时代,皇帝绝后不仅是皇族的不幸,也是整个国家的不幸,常常因此引发政治灾难。载漪、荣禄之辈,正是钻了光绪帝绝后这个空子,伙同慈禧太后立溥仪、废光绪,惹起一大堆政治麻烦的。

三朝皇帝连续绝后,大清国一派末世征兆。就在这股子灰暗晦气之中,曾经辉煌于世的封建王朝急剧走向衰败。

五、李鸿章死前拒签卖国条约离世时死不瞑目老泪横流

秋风宝剑孤臣泪,李鸿章一辈子辛辛苦苦的把半壁江山支撑下来,最后弄到这个局面,刚刚把辛丑(条约)这边弄完,死前几小时沙俄还逼着他签中东铁路条约,他坚决不签。最后他死不瞑目啊,死的时候停止呼吸,眼睛睁着,眼泪出来,周馥就在旁边摸他这个眼睛,就说你放心去吧,未了事我们会帮你了的,摸了一两个时辰,才把眼睛慢慢合上。

朝廷在7月3号和6号两次催促他立刻北上,接着在7月8号任命他为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大臣,恢复了他从1870到1895年担任的官职。这个时候他才慢吞吞的乘船在7月21号到达上海,在那儿,他接受了英国政府的忠告在上海等待局势发展。8月7号,朝廷任命他为全权代表和列强谈判,但是他还是不想北上,他究竟在犹豫什么呢?

1900年五六月间,坐镇上海的大清电报局督办盛宣怀、两江总统刘坤一曾先后请李鸿章领衔奏请剿办拳匪,俄国公使也向总理衙门施压,请求让李鸿章北上主政,于是朝廷在6月15日第一次命李鸿章迅速来京。此时义和团闹得正凶,慈禧也被她身后的满清权贵集团端郡王、刚毅等人所挟持。李鸿章回电说,先定内乱,如有眉目,即行企程,言外之意是我去了也无能为力,那么各方为何一致认为乱局非李鸿章梳理不可呢?

李鸿章,安徽合肥人,早年因率淮军剿杀太平军,登上政治舞台,后在一线主持了三十多年洋务运动,建兵工厂、办海军、开煤矿、修铁路、通电报、派留学生。

因为我们知道李鸿章后来他提出是这个千年变局,三千年一大变局,他的变局观是他处在上海这样一个五方杂处、中西交汇的地方得出的切身感受,和洋人打交道,对吧,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各色人等,穷则通,通则变,所以呢认为我们面临着千年变局,首先是要顺应西方的物质文明,要寻找制器之器和制器之人。

在担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期间,李鸿章几乎参与了清政府所有的外交折冲的处理,天津教案、马嘉理案、琉球冲突、中法之战、甲午之战,他柔软而不失原则、圆滑而务实的外交风格获得了西方政治家们的尊重。

所以梁启超说,外国人眼里只看到李鸿章,看不到清朝皇帝,他们也确实很少能见到清朝皇帝,而跟李中堂打交道是特别多,所以当时很多外国人,包括后来研究的汉学家、史学家评价就是李鸿章是当时最具有国际眼光的一位清朝大臣,你是强人,能够外交打交道。其他人不是强人,就是外国人不把你作为谈判对手。

但李鸿章常有孤掌难鸣之感,1897年他访问德国期间,曾对铁血宰相俾斯麦说,我现在天天和女人与孩子共事,“女人”指的是慈禧,“孩子”指的是光绪,俾斯麦回答,那你什么也做不成。

所以李鸿章说他是裱糊匠,是被朝廷逼的,他本来不想做裱糊匠的,他要做改革者,但怎么办呢?朝廷就是就说,你给我补一块就行了,哪漏你给我补一块,哪漏你补一块,旧的不去,新的你加上一块,那最后时间长了呢,新的也变成旧的了。

果然,李鸿章一人支撑不了腐烂而瘫痪的帝国大厦。甲午兵败日本,梁启超评价李鸿章是以一人敌一国,全国诟怨竟集矢于李氏一人,拳变前,李鸿章又因为同情维新派被下放避祸于广州。

那李鸿章这个时候也是很可怜的,自从甲午战争之后,李鸿章就是先是到总理衙门的大臣上行走,当时叫办事宰相,坐冷板凳的。到戊戌变法第九十八天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太后的主意还是光绪的主意,连这个办事宰相都不让当了,光丢了一个大学士的一个虚名,这个冷板凳更冷了,但是老太后想,立储的时候突然想起来,李鸿章是不是还有用呢?然后李鸿章做了两广总督。

李鸿章走后,北方大乱,他一再拖延北上,是因为他明白被满清权贵挟持的朝廷不会听从他的劝告,除非镇压拳民,解除对公使馆的包围,不然和平便没有希望。

维新派打掉以后,开明一点的大臣,有的哑口不言、有的装糊涂、有的就跑掉了,那么它这种极端排外的、极端保守的东西在朝廷里聚集了很大能量。

1900年6月,北京的对外电讯已断,但北京与济南之间的八百里加急快马仍可照跑,往返一趟需时六日。而济南在李鸿章的亲信袁世凯治下,李鸿章派遣自己的儿子李经述驻济南,观察京津并监管电讯,因此李对国内外讯息的掌握都相当完备而正确。

那么李鸿章在当时,他就非常清楚,因为当时北方开始呢,他的儿子没出来,后来给他发信,最后他是依靠袁世凯和盛宣怀给他做沟通嘛,电报的沟通,经常给袁世凯和盛宣怀发电报,他们都是他老部下嘛。

李鸿章很快与满清权贵中较为务实的奕劻、荣禄等人建立起了秘密管道,奕劻、荣禄原是李的政敌,但此时救命要紧,他们两人对太后的私语、影响力亦不在端郡王载漪和刚毅之下。

因为催他去当全权公使啊,但是没有恢复他的爵位,也没有恢复他的什么任何职务,他不干。

1900年7月8日,朝廷恢复了李鸿章直隶总督北洋大臣的职务,这是慈禧在向李鸿章恳求,李鸿章遂于17日奉诏,离粤前往上海,李离开时,华南震动,万民拥至道边挽留。

他去了以后呢,当时那个盗匪很多,到了广州缉盗缉得很厉害,就是保平安,这是他在北方,在直隶他就干这个,再在广州保了一方平安,而且他对于广东的维新派的康梁影响的人很多,他一律采取保护措施。

李鸿章7月21日来到上海,又止步不前,观望联军行动,此时八国联军正与清军在天津激战,北上前,李鸿章已看清了列强的形势。

当时,八国联军大概分为三个阵营,最穷凶极恶者为沙俄,它志在并吞东北,因此它在国内要尽量示好中国,它首先自京津撤兵,为各国示范,并最支持李鸿章抗拒列国;另一阵营则为德法日意等瓜分派,它们对中国领土的野心远大于商业利益;最后一个阵营是英美两国,两国要的是市场,要和中国做生意,其中英国在华利益最大,它最担心别人进来分一杯羹,主张维持现状。

在甲午战争之前,英国就已经占了中国对外贸易的70%,所以从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英国对中国就再也没有采取过高压政策,它所有的政策就是扶持中国政府,帮助中国进行改革,英国的利益在于中国的安定团结、在于中国主权的完整,英国当时在华的最大利益就是贸易,所以在那样的情况下,英国它是不希望中国发生大的波动。

美国视中国为太平洋的盟友,它害怕欧洲国家瓜分中国。7月3日,美国国务卿海约翰就照会列国,请与之保持和好,使中国获得永久安宁。

一个国家有一个国家的文化,美国有一个理想主义,它的理想主义就是推广它的文化,这是它跟日本俄国这些国家,像英国就是经济利益,它不想那么多啊。

当时的美国也不希望中国被瓜分,所以美国政府施压了足够的压力。

列强挤兑英美两国是中国的看门狗,法国殖民部长当时提醒西方诸国要提防李鸿章的挑拨离间,他说,李鸿章的分化政策已经有了成效,他与俄国秘密交涉,对美法请求调解,向德国道歉,对日本以种族情感相召,对英国诱惑以长江的商业利益。

以夷制夷是中国的传统,远交近攻、以夷制夷,那么对清朝来讲,最先提出以夷制夷的是林则徐,但是真正施行者是咱的李鸿章,那么里后长这个以夷制夷也有成功之处,但是我认为所谓的以夷制夷根本不是你个人主观能动性的结果,而是人家列强人家博弈的结果。

李鸿章到上海之初,列强外交官都很提防他,他们深知这个老头儿是个挑拨离间的高手,都避而不见。美国驻沪领事古德纳,试探性的见了李一次,嘴上就先吃了亏,李鸿章称美国公使康格和他的夫人为你们的康格和康格他老婆,古德纳略通中文,认为李鸿章的措辞很不礼貌,翻译也颇感尴尬,将李鸿章的话翻译为“康格公使夫人”,谁想李鸿章听懂了,并立刻用英文纠正,“wife wife”,李鸿章是在有意倚老卖老、阴阳怪气,给美国人一个下马威。

他是说跟洋人要用痞子腔去打交道,但是他骨子里面,他还是一个传统型的士大夫,就是在那种人的心目当中,中国知识分子的价值,他不是效忠于一个王朝,他效忠的是一种理念。

此时,李得到了令他宽慰的消息,列强并不认为他们和中国处于战争状态,他们只是为了镇压暴乱才派出远征军的。俄国占领东北后,急于等待李北上承认既成事实,于是提出把它的军队撤到天津,以便准备谈判,并秘密的表示,它将会为会议定下一个温和的基调,以预防其他列强提出更过分的要求,北上的时机也许到了。

但沙俄它是希望能够乱中取胜,所以它在背后是捣鬼,但是它的利益,当时它的利益不在于中原地区,它只在于东北。

流亡的朝廷依然受到端郡王和刚毅等顽固派的支配,他们提倡打一场长期的消耗战,为了牵制他们,李鸿章要求朝廷任命庆亲王奕劻和荣禄协助他谈判,因为荣禄参与国进攻公使馆,列强不接受他为谈判代表,最后李鸿章和庆亲王奕劻成为特使。

这时,李接到朝廷的罪己诏,承认此次祸变“罪在朕躬,悔何可及”说李鸿章此行不特安危系之,抑且存亡系之,旋乾转坤,这不只是慈禧自己在认错,简直是在哀求李鸿章。9月18日,李鸿章坐招商局的轮船到达天津,德国人见挑拨离间的人来了,竟不许他上岸,幸亏他挑拨有道,俄国人护送他登了陆。

向他表示友好的,甚至护送他一路进北京的都是俄国人,俄国派军队护送他。

10月11日,在俄兵护送下,李鸿章来到北京,这是英国司令官迎接他的照片,这是李鸿章刚到北京时的影像,也是他生前唯一的影像。

他也是中国这些重要(的人)唯一有影视的人,外国人给他拍电影了,确实是很不容易,他自己也知道,等于他最后一件事,他的一生中最后一件事就是签这么一个条约。

但是最关键的时候,他还是来下地狱,因为谁都不愿意下那个地狱去,那些高喊着抗战的人、高喊着要扶清灭洋的人,洋人枪炮一响,他们跟他们比慈禧还快地就逃走。

对西方人来说,李鸿章的到来只是签订一个投降文件,而对于占领区的百姓来说,他则是一个安定的象征。当时家住北京的国学大师齐如山先生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整个北京城都在盼望李鸿章的到来。

你知道那些办义和团的人,就是跟着起哄那些,尤其很多是那个旗人,就是满人,非常高兴,当年他义和团的时候,他骂李鸿章,骂李鸿章的特别多,李二先生是汉奸那绝对是,绝对是一个定论。但到议和的时候,他一听说李鸿章来,大家都欢欣鼓舞,都非常高兴,说这回可有救了,很奇怪,齐如山说,你们还骂他不是汉奸吗?怎么,还是指望人家,说还是指望人家。

最后一个烂摊子就要留给他们最看不起的卖国贼,要杀了以后只要杀了李鸿章、杀了奕劻、杀了光绪,一龙二虎,中国就救了,但最后中国就得靠他们要杀的两个人来救下它。

你说这帮人,你说这事,你说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说,我现在我也觉得,就是这个愤青是根本靠不住的。

李鸿章进京后到处吃闭门羹。

但是到了北京以后,李鸿章老头子发现这西方公使、联军头头,都没有人表示见他,德国说了不惩罚罪魁祸首不谈,然后呢英国和日本说,两宫不回京我们也不谈,所以李鸿章是很头疼的。最后的结果还是俄国帮忙了,俄国带头表示,你们都不跟李鸿章谈,我跟他谈,而且我是无条件谈,然后呢德国、英国、日本一听,又知道这俄国人不怀好心,那咱赶紧开谈吧,所以李鸿章开谈其实也是西方博弈,俄国帮咱踢了一脚。

李鸿章在天津展开外交斡旋,但是呢俄国,其他的列强代表都拒绝在清廷回銮之前开始和谈,他们意在还政于光绪皇帝,慈禧当然拒绝返回北京,理由是她担心遭受不测。坐镇山东的袁世凯也对这样一个要求感到有点紧张,因为戊戌年正是他把光绪要政变的信息出卖给荣禄的。

由于这一要求背后牵扯的过于复杂的政治利益,李鸿章采取了转移注意力的办法,比如说先惩处那些排外的大臣们,这时候列强当中就有人提出,应该承办的第一号战犯就是慈禧太后本人,而李鸿章将如何维护太后的权力呢?

李鸿章当时是荣禄给他拍电报,首先第一点就保护太后,包括那个西方列强,尤其是民间代表,还远远千山万水写过来一封信要求慈禧太后下台,叫光绪上台。但是赫德,老中国通,他认为目前的情势下,我们要瓜分它那不更乱套吗?那我们这个破船还得给它,我们还得给它维护这个政府,那么最大的权威是谁呢?就是慈禧太后。所以说整个来讲,英国民间很同情光绪的,但是最后呢政府呢,为了这个通盘考虑,最后的结果就慈禧太后免予这个任何责罚。

经过无休止的争吵,列强最后开出了一份战犯名单,并强调,以此为基础再进行谈判。

因为议和的一个前提就是惩凶,惩凶呢一开始呢,英国跟俄国对立,俄国呢它是权贵皇亲国戚不要杀,但英国是必杀,但最后呢就是刑不上懿亲。

朝廷最后决定,庄亲王被赐死,端郡王父子被发配新疆终身监禁,毓贤被处决,董福祥被革职后发配甘肃,已死的刚毅、徐桐、李秉衡身后受辱、夺回原官,共一百一十九名官员受到了惩罚。关于中国赔款的具体数额,各国仍相争不下,德国要求七万万五千万两,俄、法以为多多益善,英、美、日认为,须顾及中国的负荷力量,不致使中国政府破产。

就是他们刚开始提的那个简直是天价,但是咱要知道,又要马儿跑的快、又要马儿少吃草,这个均衡你得搞到啊。

这时,大清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的意见至关重要,他对清政府的年收入一清二楚。

他因为他管这个总税务司管了很多年,他对中国的税收形势,他相当地了解,那么他就帮助这个列强来计算,这个清政府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这么大的一个穷国,一年能够有多少税收,那么这些税收当中又有多么大的一些比例可以作为战争赔款,用多少年的时间,积累多么大的一个数字,就是更加合适。

他就反复强调,中国这个赔偿的能力是有限的,外国人要求的赔款过多,那么中国有可能崩溃。

我觉得赫德基本上他是在为中国挽回权益,他是新教徒嘛,他有一种就是新教,就是我们讲的职业伦理,这职业伦理在外国就是工具理性,这就是很强的。

所以最后还是咱的老中国通赫德算了一笔账,所以最后订了一个数字是四点五亿两。

这是李鸿章在《辛丑条约》谈判现场的照片,坐在他身旁的是庆亲王奕劻,环坐着的是十一国外交公使。最后各国达成了一致,中国要付战争赔款四万万五千万两白银,这是对目无上帝的异教徒四万万五千万中国人的罚款,每人罚银一两,这个数目相当于中国五年的收入,赔款的86%归于各国政府,其余为对民间补偿,各国所得大致在实际损失的十倍到二十倍之间。

除此之外《辛丑条约》还规定,就德国公使和日本书记员等外交人员遇难一事,中国派使节赴德国、日本道歉,使馆可以拥有一支永久性的卫队,拆除大沽炮台和北京至海通道之各炮台,拆除天津城墙,中国两年内禁止进口武器,暂停义和团肆虐的四个城市的科举考试五年,北京至海道的重要地点,列强可以驻军。

1937年爆发了卢沟桥事变,日军之所以能够驻军北平郊外,就是引用了以上最后一条条款。当只赔款不割地的消息传到西安时,慈禧凤颜大悦,她说出了一句著名的话,“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慈禧是只管,她只要权力不管政见的人,她只要她自己这块儿权力能够保证它合法化,至于用什么样的政治方式、什么样的政权形式、用什么样的政治思想、政治主张,次要的。

为了捍卫她的权力,她可以玉碎,天下打烂了,破罐子破摔,她不在乎,看到这个外国人对她的权力这一块没有什么这个企图,她可以马上可以变,在这个中间的话,一个要“玉碎”到这个,一个要“结与国之欢心”之间,对她来说没有任何障碍,你不要说这个道理那个道理,对她来说没有那个道理,她唯一的道理,这就是一个政客的一个最基本的东西,我始终就要这个权力,她在利害关系中衡量,她里边没有政治观点。

在《辛丑条约》的签字栏上有一个让人辨别不清的签名好像是一个“肃”字,这是李鸿章太过屈辱,再也不愿意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卖国条约上,成心将“李鸿章”三字写在了一起。

他已经承载着一个民族的这种都往他,就罪责吧,或者是投降都往他身上来的,在这种情况下《辛丑条约》的时候,他还是出来了。

但是李鸿章何尝不知道这个事不能干,他当然知道,但是他没办法了,这个时候他已经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他当然明白,你只要签这个和约,你就是大汉奸,千古骂名,谁愿意签,不签行吗?我们拿什么抵抗。

当然了,我觉得他可能在那种情况下已经无所谓了,就是我到了这个年纪了,那我再接着那个来,再挨一次骂也就这样了,反正最后就是说,确实是这种鞠躬尽瘁吧,应该是这样子。

悲痛欲绝的李鸿章在签字回来后,大口大口地吐血,“紫黑色,有大块”“痰咳不止,饮食不进”,医生诊断为胃血管破裂。李鸿章在病榻上上奏朝廷,臣等伏查近数十年内,每有一次构衅,必多一次吃亏,上年事变以来尤为仓促,创深痛剧,薄海惊心,今议和已成,大局稍定,仍希朝廷坚持定见,外修和好,内图富强,或可渐有转机。

七十八岁的李鸿章尽瘁国事,内外交煎,生命已至末日,这时,俄国希望李鸿章与之单独缔结一条满洲条约,承认俄国在已占领的东北享受唯一的投资权、筑路权,最大的耻辱是规定中国支付占领费、支付铁路与中东铁路公司的财产损失,禁止中国未经俄国同意向满洲派出军队,并授权俄国建筑一条从中东铁路朝北京方向通往长城的铁路。

在李鸿章辞世前几个小时,俄国公使一直站在一旁,逼他在出卖东北的条约上画押,李鸿章闭目拒绝。

最后站在他的这个病床边逼死他的就是俄国大人,他就是俄国人,要让他签字,你这个答应的、这个土地你得给我割让,李鸿章他就是坚决不签字,那不能再签了,他宁可死他也不签这字了。

临终前,李鸿章知道大限已到,他挣扎着全部力气作诗一首。劳劳车马未离鞍,临事方知一死难,三百年来伤国步,八千里外吊民残,秋风宝剑孤臣泪,落日旌旗大将坛,海外尘氛犹未了,请君莫作等闲看。1901年11月7日,李鸿章在北京贤良寺魂飞魄散。

他这个非常清楚,秋风宝剑孤臣泪,就是一辈子,一辈子这么辛辛苦苦的,这个半壁江山支撑下来,最后弄到这个局面,然后是前门拒狼、后门进虎,就是刚刚把辛丑(条约)这边弄完,接着沙俄就逼着他要签那个中东条约,中东铁路条约,他坚决不签,这个时候遗书念完以后,最后他是死不瞑目啊。他死的时候停止呼吸,眼睛是睁着,眼泪出来,周馥就在旁边摸他这个眼睛,就说老者你放心去吧,你的未了事我们会帮你了的,很长很长时间摸了一两个时辰,才把它慢慢合上,眼睛才合上,死不瞑目啊。

慈禧逃亡到西安之后,挥霍如故,声色歌舞如故,联军退出北京后,1901年10月6号,慈禧离开西安回銮,当年出逃的时候,一身之外无长物,而此时装载箱笼的车辆,据说却多达三千,所过之处修筑御道,缮治行宫,这时候,李鸿章病死的消息传来,慈禧得知之后也流下了眼泪。

第二章 谁废除了不平等条约

一、北洋政府:外交拼死抗争世界终于正视中国

满清政府自鸦片战争以来,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些不平等条约的主要特点如下:1.势力范围;2.驻扎军、警;3.设置邮政及电报局;4.领事裁判权;5.租借地;6.租界;7.掌管关税。随着中国国民的日渐觉悟,与外国的交往逐渐增加,特别是东邻日本经过明治维新之后,明确提出废除与西方列强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并且获得相当成果。有样学样,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尚在满清时期就发出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呼喊。而腐败的清政府也因为这些条约的逐渐增加,感到不堪重负,对此类要求与呼吁采取容忍甚至暗中支持的态度。于是这个呼声也就越来越响亮了。1902年中英条约、1903年中美、中日商约改定时,就有“整理本国律例,期与各国一律”之后,三国都同意废除治外法权的条款。

治外法权的产生,除开侵犯中国主权的一面以外,也有特定情况的另一面。即,中国当时的法律显然与当时国际通律有根本差别。中国并无独立司法机关,完全由行政长官判案;而且刑律中肉刑、砍头、凌迟处死等原始野蛮的刑罚比比皆是。以坚船利炮打开中国大门的列强,要求治外法权也不奇怪。如果仅以改变旧律法看,治外法权无疑有促进作用。但因此便侵犯中国主权,确实是一种简单而且违背国际通则的粗暴行为。

1911年10月10日,爆发了辛亥革命,清朝政府被推翻。因为实在事出意外,就连孙中山本人也无任何准备。政权落入实力派袁世凯手中。在中英关于西藏、中俄关于蒙古的谈判中均以中国退让告终。接着于1914年8月日本借向德国宣战之机突然在龙口登陆,次年1月向袁世凯提出“二十一条”,除顾维钧拒绝第五条,结果因为顾病住院被改成“容后再议”,条约签字。也称“民四条约”,为民国四年签订。顾维钧气愤之余,发表声明表明其保留意见。

1917年,北京政府利用第一次世界大战对德断交宣战之机,废除了与德国和奥匈帝国的不平等条约,总算是突破了不平等条约的防线,开了先河。接着北京政府乘十月革命之机,派徐树铮率军开赴库伦(乌兰巴托),迫使外蒙古政府取消自治,废除《中俄蒙协约》。然后北京政府期盼再继续利用战后瓜分胜利的机会继续取得进展,最著名的案例莫过于1919年的巴黎和会。

1917年4月,美国参加欧战。中国驻美国大使顾维钧立即判断协约国必胜,力促北京向德奥宣战。同时设立专门小组搜集材料并予以分析,为在战后和平会议上争取废除不平等条约做准备。顾称:“自十九世纪中叶,中国与西欧列强开始交往以来,中国对外关系中始终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从那时起,中国一直受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约束。由于在对欧洲列强的战争中屡遭失败,被迫割让领土作为赔偿,中国的领土完整早已遭到损害,由于接受了强加于中国领事裁判权和其他各种特权,中国的主权早已被侵犯。”“现在正是时机,中国应该在即将召开的和会上向各国鸣不平,以争回某些失去的权利。中国所不满的不仅仅是欧洲列强的帝国主义政策,而且还有十九世纪后期使中国蒙受苦难的日本侵略者。日本侵略的最近事例便是日本提出的臭名昭著的二十一条要求,以及于提出最后通牒后强迫中国缔结的中日条约。”

1918年1月,美国总统威尔逊发表著名的《十四条宣言》,规划战后世界新秩序。其中直接关系中国的有:第一条,“公开之和平条约,以公开之方法决定之。此后无论何事,不得私结国际之盟约。凡外交事项,均须开诚布公执行之,不得秘密从事。”第五条,“对于殖民地之处置,须推心置腹,以绝对的公道为判断。殖民地人民之公意,当与政府之正当要求,共适权衡。此种主义,各国须绝对尊重,不得丝毫假借。”第十四条,“确定约章,组织国际联合会。其宗旨为各国交互保障其政治自由及土地统辖权。国无大小,一律享同等之利权。”接着他又发表了四项原则、四个目标、五点具体要求。这些条文主张“将来议和,应以无偏倚之公道为原则,以组织万国协会为维持公道之方法”。这些原则的提出,在强权当道的时代简直是闻所未闻的。不仅震动了世界,对于中国这样的国家和人民而言,更是扬眉吐气的希望之所在。

1918年12月,中国代表抵达巴黎。列强首先对于中国南北分裂状态提出置疑,要求南北方两个政府取得共识而且代表团同时有南北双方的代表。在这个压力之下,中国国内筹备南北议和大会;代表团也增加南方代表王正廷,其随员为郭泰祺、陈友仁。团长为北洋政府外长陆徵祥;另三位代表为顾维钧、魏宸组、施肇基。正式成员63人,连同以私人名义赴会的梁启超、叶恭绰等,中国代表团总计将近百人。这次和会所以如此隆重,盖因它是中国进入国际社会的首次亮相,而且因为美国总统的宣言,中国人对它的期望值很高。

但巴黎和会并没有令中国人如愿。1919年1月27日,日本代表宣布:英、法、意三国1917年与日本秘密签订协定,保证战后“援助日本要求割让德国战前在山东及各岛屿之领土权”。28日日本又公布了北京政府与日本在1918年9月25、28日秘密签订的山东境内日本驻军协议和两铁路借款合同,显示中国政府在已经参战后出让了山东的权利。原来积极支持中国代表团的美国代表称:“这些协议使美国支持中国发生困难。”

1919年4月中国代表团提交了《山东问题说帖》、《废除二十一条说帖》以及《中国希望条件说贴》,要求废除本文开头所列7个方面列强在华特权。强调:“和平会议之目的,固不仅与敌国订立和约而已,亦将建设新世界……此次所提交问题,托不亟行修正,必致种他日争持之因,而扰乱世界之和局。”

4月30日,美国总统威尔逊、英国首相劳合,乔治、法国总理克里孟梭(意大利首相奥南多缺席)在“四巨头会议”上秘密决定把德国在山东的利益转让给日本。详细内容载入《凡尔赛和约》,具体如下:

第156条:德国根据1898年3月6日之《中德条约》,及其他关于山东省之一切协约,所获得之一切权利、特权,如胶州之领土、铁路、矿山、海底电线等,一概让与日本。德国所有胶济铁路权,及其他支线权,及关于此项铁路一切财产、车站、店铺、车辆、不动产,又矿山及开矿材料、与附属一切权利利益,让与日本。自青岛至上海至芝罘之海底电线,及其附属一切财产,无报酬让与日本。

第157条:胶州湾内德国国有动产、不动产、及关于该地直接间接之建筑与其他工事,无报酬让与日本。

第158条:德国于和约实行后3个月内,将关于胶州之民政、军政、财政、司法等一切簿籍、地券、契据、公文书,一概让渡于日本。同期间内,德国将关系前两条所记权利、特权之一切条约、协约、合同等,让渡于日本。

这三条条款事实上拒绝了中国的三个“说帖”,也就是否决了中国的提案。消息传回国内,引发了以“五四运动”为代表的“国民外交”浪潮,中国人民获得了从前未有、以后又失去了的权利:他们可以对中国的外交说三道四,并且直接影响了政府的外交决策。各派政治力量都向社会展现自己的主张,从而出现了一场对中国内政、外交都有深远影响的思想启蒙运动。打破了只为高官垄断外交的禁戒。北京政府对是否在和约上签字发生分歧,无奈之余任由代表团自行决定。中国代表团拒绝在这个和约上签字,成为27个参会国中唯一拒绝签字的国家。而曾经支持后又屈服于英、法、日等国的威尔逊总统,也遭到美国代表团的反对。接着美国国会拒绝批准对德和约和美国加入国联。

这次因巴黎和会引发的“国民外交”运动,使中国首次站了起来,再也不被当成殖民地国家一样看待。它奠定了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基础。曾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的王正廷评价:“世界由此认知中国外交主权在于国民全体,非复政府中少数人所能愚弄;各国知中国民族既有自决之心,足为外交后盾,不可再加轻侮,各国渐悟不平等条约伤害我国人感情过甚,应有设法疏解之必要……变其强权压迫之态度,而为亲善之态度。”目睹这个运动全过程的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PauiReinsch)也评价道:“一个政府若没有国民公意与帮助作为一个基础,决不能做一个强有力的政府。”中国舆论“在历史上第一次奋起,并且迫使它的政府屈服”,这是“一大进步”。“这一次中国的大觉悟,总括看来,可以使我们断定中国将来的重要国事必须要先得国民的意见,必须要合乎国民的需要。”

中国代表团拒签对德和约之后,1919年7月25日,正处于完全孤立状态的苏俄政府试图在远东打开缺口,由副外交人民委员加拉罕发表《第一次对华宣言》,宣告将放弃帝俄在中国侵略所获得的一切土地,无条件归还中东铁路,放弃领事裁判权。这个声明无疑鼓舞了“国民外交”运动。但北京政府却没有立即抓住这个机会,坐失良机。直至一年以后,1920年月,苏俄政权基本巩固,北京政府才派出军事代表团访问苏俄。27日加拉罕发表《第二次对华宣言》,提出八项具体建议,但已经从原来的立场大步后退。1921年,苏联红军以剿灭白匪为由,出兵蒙古,成立“蒙古人民革命政府”,接着与苏俄签订《俄蒙修好条约》,更直接践踏了它自己的宣言。1923年9月,苏俄政府发表第三次对华宣言,虽然逐步后退,但北京政府从1920年起,陆续取消帝俄在华的许多特权,这对中国还是有利的。

中国参加巴黎和会以及参加制定第一个世界政治组织的纲领;并获得非常任理事国的地位;进入国联行政院处理世界问题;王宠惠被选入国际法庭;改变了中国过去无资格适用国际法,非国际社会之一员的、孙中山认为的“类似殖民地”地位,无疑是巨大成功。

巴黎和会代表团于1919年9月10日签字对奥和约。废除了奥匈帝国在中国的一切特权;10月13日,顾维钧签署航空专约,使中国领空权得以维护;11月27日签署对保加利亚和约;1920年1月15日签署对匈牙利和约。这两个国家均无在华特权,但中国以战胜国身份签约,脸上也添了些光彩。6月15日,中国拒签对土耳其和约。理由是该和约有侵害土耳其国家领土、主权之嫌。开中国主持世界正义之先。1921年5月20日,中德友好通商条约签订,德国继奥国之后第二个以条约形式明确宣布放弃在华一切特权的国家。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可算取得第一波成果。

顺便说一句,中国拒签对德和约乃巴黎和会之首创,后来罗马尼亚、塞尔维亚也仿效中国,拒签对奥和约。这多少显示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的。唯独不可思议的是,这一系列重大外交举措,北京政府竟然是任由代表团自行决策的,而以顾维钧为代表的中国外交家们果然不负民族与国家的嘱托,出色地完成使命,有一个真实的故事,已经被电视剧表现过了:顾维钧在中国被压得抬不起头之时,以一个精彩发言使全场掌声雷动。美国总统威尔逊为首,五大国代表纷纷离席争相与顾氏握手祝贺,日本首席代表西园寺公望也不禁鞠躬致敬。法国总理克莱蒙梭事后评价道:“顾维钧之对付日本,有如猫之弄鼠,尽其擒纵之技能。”

巴黎和会之后,北京政府开始了废除不平等条约的高潮。1921年8月,美国为了挽回巴黎和会遭挫折的世界目标,发起召开华盛顿会议。在答复是否参加华埠会议时,中国便明确表示要在华埠会议坚持废除不平等条约,并要求解除英日同盟,以利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11月,华盛顿会议召开,除租借地问题外,中国其他提案均以签署条约或协议书形式形成文件,日本不得不吐出部分“战利品”:中日民四条约、对德和约关于山东的条款被推翻!会议还签署了《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从文字上规定“尊重中国之主权与独立,以及领土与行政完整”。问题还在于,华盛顿会议限定了日本军事力量,这对于受日本威胁最严重的中国,无疑是有利的。这次会议扭转了巴黎和会拒不讨论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傲慢态度,西方列强首次全面而且具体地讨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问题。这次会议也是中国第一次没有丧失反而挽回了某些权益的外交活动。

到此,世界终于要正视中国了!

1922年8月,北京政府任命顾维钧担任外交总长,并开始与苏俄代表越飞谈判中苏(俄)条约。越飞是苏俄谈判老手,也是苏俄主要外交家。顾开门见山要求苏俄首先从外蒙古撤军,越飞却百般狡辩,不同意撤军。不但与加拉罕宣言背道而驰,也显示了苏俄支持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声明何等虚伪。顾并且要求苏俄根据第一次加拉罕宣言的表态,无条件归还中东铁路。越飞却否认苏俄有过这个声明,认为这条铁路是苏俄的合法财产。越飞还抗议北京政府宣布自1923年1月起,停止支付庚子赔款的俄国部分。顾严正指出,根据加拉罕宣言,这个问题早已不复存在。另外警告越飞,苏俄与日本的长春会议,不得涉及中国的领土与主权。越飞却不置可否。至9月2日,越飞赴长春参加苏日会议,谈判暂停。

越飞10月3日从长春返回北京,谈判继续进行。双方在外蒙古撤军和中东铁路、庚子赔款问题上僵持不下,越飞便频约各界人士并四处讲演,宣传布尔什维主义,阐述苏俄政府主张,以图在中国造成影响,迫使北京政府让步。他甚至威胁不与北京政府谈判,南下另与孙中山开谈。其实他已经派马林秘密联络孙中山了。1923年1月16日,眼看北京政府拒绝妥协,越飞以养病为由南下上海,同孙中山会谈,并发表《孙文越飞联合宣言》。在宣言中,孙中山表示在中东铁路问题上,目前只能维持现状。而“孙博士因此以为俄国军队不必立时从外蒙古撤退。”并且“中国最要最急之问题,乃在民国的统一成功,与完全国家的独立之获得。”而越飞则代表苏联支持并援助孙统一中国。这给北京政府造成巨大压力。中国的内讧使外人得益,而所有革命党为了夺取政权,在弱小之时,往往打出国家民族的旗帜,以获取同情与支持;当他们略有实力,国内的同情与支持也渐近极限,是不惜牺牲国家与民族的利益的。越飞满意地离沪赴日然后回国,有“孙越宣言”他已经大获全胜了。

而北京政府方面,内阁同议会发生矛盾,内阁总辞职,外交总长改由施肇基担任。1月30日,1922年年底成立的苏联提议把谈判地点改到莫斯科。2月7日,北京政府首脑吴佩孚镇压了铁路大罢工,并通缉陈独秀、李大钊,甚至没漏下越飞的副手马林。13日北京政府拒绝变动谈判地点,并要求越飞尽快返回“或另派人开议”。还设立中俄交涉事宜公署,任命前外交总长王正廷出任署长。而苏联有《孙文越飞联合宣言》在手,且越飞称病滞留日本,拖延至9月2日才派出加拉罕抵达北京重开谈判。加拉罕下车伊始就宣布:“我们决不放弃我们在中国的利益”。诡辩曰:这些利益不破坏中国人民的主权。我们的实际利益可以很容易地同中国人民的利益与主权一致起来。摆出了一付无赖嘴脸。

10月13日,王正廷提出13点意见草案。加拉罕全部驳回,反建议要求首先建立外交关系然后再讨论其他。谈判因此陷入僵局。至1924年初,英国、意大利、挪威等国与苏联建交,苏联摆脱了在国际上的孤立地位,对中国的建交也不显急迫了。同时,根据“孙越宣言”,苏联派出鲍罗廷帮助孙中山重整党政军务,准备北伐。2月21日,北京政府急召王正廷回北京,同意先建交后谈判。王会见加拉罕,提出可以先建交但需议定交涉大纲。加拉罕表示同意。3月14日王与加在《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和《中东铁路暂行管理协定》以及七项声明和照会的草案上签字。

外交总长顾维钧认为:1.王正廷未经内阁授权擅自签字;2.协议未提及苏俄与外蒙签订的《俄蒙修好条约》,留下隐患;3.苏联撤军必须双方商定条件,必将给苏联以决定权;4.在中国的东正教房产必须交给苏联政府,而中国无法律允许外国教会等拥有此类房产,故无法履行。3月16日苏联政府紧急照会北京政府,限三日内批准签字,否则苏联将不受任何约束。19日又照会重申上述立场。充分暴露了苏联政府的帝国主义嘴脸。但它也引起中国国内一片哗然,某些学生激进分子甚至警告顾维钧:“倘先生执迷不悟,则敝会一息尚存,誓必力争。赵家楼故事可为殷鉴!”北京政府不为所动,坚持修订意见。苏联政府宣称:“协定大纲应速批准,如中国不察实情,将协定大纲推翻,则中国将迫使苏联在外蒙之地位及中东铁路权利之扩张。”加拉罕则扬言不以北京为对手,另与孙中山“协商及互助办法”,甚至电告孙中山:“北京军阀专图私利,中俄邦交难臻妥当,愿移一切档案来粤,与帅开诚办理。”北京政府采取针锋相对的措施,命令驻莫斯科代表李家鏊向苏联政府另派代表取代加拉罕。

最后,苏方终于同意修改原草案,经过数十次谈判,5月30日,在顾维钧住处开内阁特别会议,通过修改方案。同日,曹锟发布第882号总统令,授权顾维钧全权签署《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等。次日协定正式签字,并互换照会,即日起中苏恢复正常外交关系。这样中国终于经过不懈努力,并不屈服于内、外强大压力,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凭借外交途径废除不平等条约,依据平等互惠原则,通过谈判缔结新约的开始。北京政府尽管风雨飘摇、政局动荡,却不为所动,坚持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尽心尽力,可钦可敬!

1925年5月30日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国内掀起强烈抗议浪潮,收回租界的呼声极其高涨。6月24日,北京政府向各国政府发出要求修改不平等条约的照会,北京政府要求召开华盛顿会议时早已确定的关税会议和法权会议。同年10月26日,关税特别会议在北京召开,北京政府代表向大会提出中国关税自主的提案,并要求在未实行中国国定关税之前,开征临时附加税。与会各国代表不反对中国关税自主原则,但却提出各种理由加以限制。例如日本代表提出,中国国定关税条例必须裁撤厘金后方能实施。而当时中国处于军阀割据状态,各地军阀的重要财源就是厘金,要裁撤厘金显然必须首先消灭割据状态,如此就变得遥遥无期。

消息传开,各地反对之声骤起,国民强烈要求无条件收回关税自主权。北京政府顺应,11月14日,中国代表强硬表态:1.关税自主必须明白地规定于条约内;2.裁撤厘金属于中国自动提议,绝非关税自主的交换条件。对于中国代表的强硬态度,显然出乎各国意料。他们反应强烈,对中国代表提出种种质问,在中国代表毫不妥协的情况下,列强被迫做出让步,基本接受中国提案,同意不把裁撤厘金与关税自主挂钩,而由中国自行宣布。19日,关税会议第二委员会通过决议:各国声明“承认中国享受关税自主之权利,允许解除各该国与中国间现行各项条约中所包含之关税束缚,并允许中国国定关税率条例于1929年1月1日发生效力。”北京政府同时宣布,裁撤厘金将与中国国定税率同时于1929年1月1日施行。这表示北京政府也作出某些妥协,使厘金问题与关税自主有变相挂钩嫌疑。这使八十年来丧失了关税自主权总算看见了尽头。

在关税自主权问题有决议之后,会议继续讨论实施国定税则前的过渡时期的附加税税率和用途问题。此时军阀重开战,局势动荡不安,中国代表常常不到会,致使会议处于停顿状态。1926年夏,会议宣告暂停,此后再也没有恢复。1927年1月,北京政府决定不等会议复开,立即开征二五附加税。担任中国总税务司的英国人安格联(Francis glen)的反对。这个担任了17年的税务司极其傲慢地对待北京政府。当时署理内阁总理的顾维钧认为:安不过是中国政府的雇员,“无权使自己处于可以对政府施加压力的位置上。”于是断然宣布解除安格联的总税务司职务。

中国单方面罢免历来位高权重的洋人总税务司,尚无先例。西方七国公使联合质询顾维钧,顾谓此乃中国的权力,无须解释。此举在政界、外交界、经济界都引起巨大震动,大长中国人的志气,打杀了洋人的威风,国人终于感到,中国是中国人的!

1926年1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法权调查会,与会的依旧是《九国公约》签字国以及西班牙、丹麦、挪威、瑞典等13国代表。中国代表王宠惠提交《对于在中国治外法权现在实行状况之意见书》,指出“在今日民智发达,重视国权之时,若仍持当日之态度,实为绝对不可能。”

从5月10日至6月16日,各国代表分批到外地参观各省的法院、监狱、看守所,考察司法制度实行情况,行程累计4200英里。回北京后经过两个多月的讨论,写出数万言的调查报告书。确认中国司法制度的很多进步之后,大量描述了种种不足。指出当时中国行使审判权的有三类机构:新式法院;过渡性法院,即衙门里设立司法公署;县衙门。调查数据表明,第三类有1800处,占绝大多数;第一类仅139所,其中一审法院91所。按照中国当时人口计算,平均440万人才有一家法院。批评最多的就是衙门,县知事既是行政长官,又是检察官,还兼法官,掌握了行政官员不应该掌握的司法权。指责最严厉的就是军人干涉司法,例如山东省高等审判厅厅长张志就是夜里被省军政长官命令逮捕,次日上午未经审判即执行枪毙。报告书指出:“数年来,中国各地司法多受军人干涉,本委员会以为在中国现时状况,军人任意行动,所有人民生命、自由、财产所应受民政与司法之保障皆无切实有效之拥护。”

调查报告所揭露的黑暗足以说明,中国司法状况远未达到西方国家之水准。结论是显而易见的:废除领事裁判权的时机尚未来到。报告书表示,当中国司法制度改进到相当程度时,各国可商议撤销治外法权。

唯一的收获便是,北京政府采取了条件成熟一块收一块的做法,首先提出收回上海会审公廨的要求。先由北京政府与外交团谈判,未能实行。接着由江苏省与上海领事团交涉,1926年8月31日签署了《收回上海会审公廨暂行章程》,收回了过去丧失的很大一部分权利。1927年1月1日交还会审公廨仪式正式举行,上海公共租界临时法院宣告成立。未几,法租界会审公廨也作了相应改组,但继续保留公廨之名。

1926年10月26日,不平等的中比条约60年期满。根据条约规定,每十年可以修改。当年4月16日,北京政府外交总长胡惟德利用此条款,援引“情势变迁”的国际法原则,照会比利时驻华公使华洛思:中国政府决定终止旧条约并愿意谈判,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缔结新条约,建议在这六个月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比利时复照同意,但要求谈判期间旧约继续生效。北京政府拒绝,遂僵持。10月5日,代总理兼外交总长顾维钧提议,27日,即旧条约满期后双方订立为期6个月的临时协定,如此协定期满,新条约仍未签订,自行失效。中国政府将依据国际法准则对待比利时侨民并处理同比国之整个关系。

23日,比国政府备忘录通知北京政府:临时协定可以互与最惠国待遇,但有效期必须延至新条约生效。如遇不测,比国将依据《辛丑条约》并以九国公约签字国资格,恢复旧条约之效力。28日北京政府答复:若6个月新约尚未完成,经双方同意可延期。但经任一方在3个月内预先通知,可以废止。比国拒绝中国建议,并向海牙法院提起诉讼,还照会英、美等国,以《九国公约》为依据要求各国对中国施加压力。11月4日,北京政府再次照会比国,敦促尽快开始新条约缔结。次日,比国公使以比国在华事业应与其他国家同等,美、英、法、日各国日后与中国规定新办法之后,比国依照同样办法。企图与其他国家同步,仍不放弃在华特权,根本不想谈判新条约。6日,北京政府首脑张作霖发布废约令,宣布废除1865年中比条约。此乃中国第一次在另一缔约国反对的情况下,单方面废除不平等条约。顾指出:“中国有必要这样做,不仅因为中国根据情况变迁原则在国际法面前有充分理由,而且中国有必要开创一个先例,证明中国决心行动起来,以结束一个世纪以来不平等条约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灾难。”

中国政府宣布废除中比条约后,立即训令内务部,筹备接收天津比利时租界。25日,公布《管理无治外法权国人民民刑案件审判条例》,命令各省交涉署对于比人案件适用上项新条件。1927年1月7日,比国公使只好向顾维钧送达比国政府关于改订《中比商约》的意见,表明比国政府决定以平等及相互尊重领土主权为基础,缔结新条约,并在海牙法院撤诉。14日,北京政府答复比国政府,建议17日开始中比新条约谈判。该日,中比在北京开始谈判,比国公使华洛思表示,比国决定将1902年获得的天津租界一切权力交还中国;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等。20日,比国商务参赞南下武汉,拜访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陈反对比国与北京政府进行任何谈判,于是中断。

当北京政府眼看就要取得废除中国的不平等条约之时,号称革命的国民政府却设法阻挠。目的无非是只有自己才能代表中国,所谓民族大义在革命利益面前总是渺小的。1928年8月至11月,在延宕了将近两年之后,比国政府与国民政府签订了《中比通商友好条约》及其附件。条约虽然规定比国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但其附件却规定:1929年1月1日之前,中国尚未规定对比国人行使法权的具体办法,则比国人要在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国家半数以上承认放弃该享权力以前才能接受中国法院及法律的管辖。在关税自主权方面同样,既规定同意中国关税自主,又规定只要其他国家保持关税特权,比国就继续享受这个特权。如此,国民政府在北京政府取得的进展上大步后退了,造成一种恶性循环的局面。

北京政府在中比条约采取坚定立场之后,1926年照会西班牙政府,要求签订平等新约。类似比国,西国政府也采取不配合的态度。1927年11月10日,北京政府宣布废除1864年的中西条约。

对日本、法国的修约则属于软弱状态,毕竟有强大军事威慑力量的国家,北京政府没有轻举妄动。只是在外交途径上作最大努力而已。

北京政府的修改不平等条约运动总的说来还是有声有色,而且取得巨大成功。它开创了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新纪元,甚至在北伐战争即将胜利,政府即将垮台之际,仍能“站好最后一班岗”,继续依据国际法准则坚决维护国家与民族的利益,这是值得我们敬佩的。

二、国民政府:关税终于自主法权收回进二退一

在北京政府进行修约外交的同时,在中国南方,随着北伐战争的进行,出现了群众性的反帝运动高潮。在这一高潮中,列强在中国获得的特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不得不作出较大的退让,这主要表现为部分租界被中国收回。

1927年1月初,武汉民众举行庆祝国民政府迁都武汉的活动。英国水兵与民众发生冲突,造成民众死伤。激愤的人群拥入英租界,英工部局无法维持租界秩序,不得不向国民政府外交部请求派军队进入租界保护。4日晚,中方派兵进驻英租界。5日,由于英租界的巡捕及其公务人员逃避一空,租界管理机关已告瘫痪,武汉政府决定建立“英租界临时管理委员会”,接管租界内一切行政事宜。在九江,中国民众和英国水兵也发生了冲突。1月6日,英水兵退回军舰,英领事和其他官员也纷纷逃避而去。7日,武汉政府派员至九江,成立九江市民对英行动委员会,接管了英租界。此后,国民政府又组织了“九江英租界临时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租界事务。

汉浔英租界事件发生后,英国驻华公使即派参赞欧马利(O.C.Malley)到武汉交涉。欧马利起初要求中国军警先从汉口英租界撤出,但被中方拒绝。经过多次艰难的谈判,中英双方终于在2月19日达成了《汉口英租界协定》。英方承诺,英租界市政机关于3月1日即行解散,租界内的行政事宜于3月15日起由华人新市政机关接受办理。在此之前,租界内的警察、工务及卫生事宜由主管的中国当局办理。3月4日,武汉政府公布《汉口第三特别区市政局条例》,规定将原汉口英租界改为汉口第三特别区,直属国民政府外交部。这样,中国正式收回了汉口英租界。

大体根据汉案处理办法,2月20日,中英代表又签署了关于收回九江租界的协定。国民政府在该协定中承诺,对在九江骚乱中一些英国侨民的直接损失,有条件地给予赔偿。这引起了九江民众的强烈不满,他们要求无条件收回九江英租界。于是,武汉政府与英方再行交涉,迫使英方再作让步。3月2日,欧马利致函国民政府外交部长陈友仁,声明:“英国政府决定将英工部局章程悉行取消,并自3月15号起,将九江租界区域行政事宜无条件的移交国民政府办理。”九江英租界无条件收回,并取消了英人对该区行政事宜的参与权,完全归中方管理。这比汉口特别区仍然保留英国人的部分参与权来说,解决得更为彻底。

北伐军所到之处,对租界当局形成了强大压力。在江苏镇江,当北伐军3月23日占领该城后,中方即于次日应英驻镇江领事要求接管了英租界的巡捕岗位。6月,镇江市公安局在租界设立特别区署,租界事实上由中国收回。在江西牯岭,有一外人避暑地,原系私人租借,但外国人自行在这里组织行政机构——牯岭公事房,并设立巡捕。长期以来,这一避暑地俨然成为一个租界。1927年3月,牯岭公事房致函庐山警署,请其接管该地。7月,中方接管该区,设立了管理牯岭特别区临时办事处。厦门英租界在北伐军的压力之下,也于6月将租界的行政权交还中国。

1927年5月11日,南京政府外交部长伍朝枢发表了《国民政府将采取正当手续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之宣言》。

南京政府决定先从废除协定关税入手,自行宣告中国关税自主。7月20日,南京政府发布关税自主布告,宣布自本年9月1日起,将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6省境内的各种通过税,全部裁撤,同时宣告关税自主,将进口货物改照国定税率征税。同日,南京政府公布了与此相关的法规,如《裁撤国内通过税条例》、《国定进口关税暂行条例》等。

南京政府的立场受到列强的抵制。各国驻华公使团决定,不对南京政府的布告做正式表示。同时,有关国家还进行武力威胁,调集军舰分驻中国各海关。而此时,南军在与北军的作战中也遭到挫折。在此内外均遭不利的情况下,国民政府于8月29日发布布告,决定暂缓实行《裁撤国内通过税条例》、《国定进口关税暂行条例》等,同时宣布“关税自主为独立国家主权之行使”,因此,关税自主的政策仍然不变,自本年9月1日起,全国陆海关税一律自主。

1928年6月,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南北政权互相对立状态的消失和中国基本统一局面的形成,使国民政府在对外交涉中比此前历届政府拥有了更大的权威性。修约进程由此而进入了一个全面展开的时期。

7月7日,南京外交部就重订条约事发表宣言,宣布三条原则:“一、中华民国与各国间条约之已届满期者当然废除,另订新约。二、其尚未满期者,国民政府应即以相当之手续解除而重订之。三、其旧约业已期满而新约尚未订定者,应由国民政府另订适当临时办法,处理一切。”9日,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与各外国旧约已废新约未订前适用之临时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在华外人之身体及财产应受中国法律之保护”,“在华外人应受中国法律之支配及中国法院之管辖”。

废除不平等条约从何着手,外交部认为:中外间所订条约,内容繁复,综其不平等之要点,主要为协定关税、领事裁判权、租界租借地、内河航行权、陆海军驻屯权五种,其中最关重要而足制中国命脉者,为协定关税和领事裁判权。因此,国民政府首先就关税自主展开了交涉。

其时,中国与比利时、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丹麦、日本等国的商约先后期满。中国外交部乃于1928年7月中下旬分别照会上述各国驻华使节,通知其与中国订立的商约已告期满,中国现声明废止,并提议各国即派全权代表与中国另行商定平等互惠的新约。对此,比、西、意、葡、丹五国在复照中均表示愿与中国早日议订新约。外交部长王正廷遂代表国民政府分别与这五国驻华公使进行谈判,经过数月磋商,终于在年内与五国订立新约。

五个新约的内容基本相同,只是个别条文略有差异,条约都包含了关税自主的内容。以中比条约为例,该约规定:“对于关税及一切关系事项,彼此根据完全平等之原则,并根据此项原则约定,关于此类事项彼此完全以各本国之国内法规规定之。”但是,新约所获得的关税自主权又是不完全的。如中比条约规定,两国在对方领土内享受之关税待遇,不得次于任何他国享受之待遇。这是互惠待遇条款,与从前的片面最惠国待遇比起来,就形式而言,应该说它是平等的。但是,由于其他一些国家尚未放弃关税协定权,根据这一条款,这五国实际上仍可获享低关税的好处。

对于条约期限未满的国家,中国也积极进行交涉。7月25日,《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条约》成立。该约第一条规定:从前中美两国所订条约内有关关税事项的各条款,“应即撤消作废,而应适用国家关税完全自主之原则”。但该约同样保留了应与他国人民所享待遇毫无区别的规定。随后,中国陆续与德国、挪威、荷兰、英国、瑞典、法国等国驻华公使或代办签订了新的关税条约。至1928年年底,与中国有商贸关系的主要国家,除日本外,均与中国签订了关税条约,承认了中国的关税自主权。

然而,根据无差别待遇条款,只要日本不放弃协定关税权,其他国家实际上仍可获享这一利益。因此,与日本的交涉便成为中国争取关税自主运动的关键。日本政府对中国的修约要求持强烈的敌对态度,曾指责前述国民政府颁布的临时办法“为蔑视国际信义之暴举,帝国政府万难容认”。迟至1929年6月,日本才开始与中方谈判修约。经过近一年的漫长谈判,到1930年5月,中日间终于签订了关税协定,日本宣布放弃协定关税权。至此,中国终于实现了关税自主。不久,南京政府便首次自主地修订颁布了《海关进口新税则》。

废除领事裁判权是中国希望达到的另一主要目标。中国与条约期满国家之间的交涉首先取得了进展。中国在与前述比利时等五国的商约中规定,“此缔约国人民在彼缔约国领土内,应受彼缔约国法律及法院之管辖”。然而,这种放弃也是有条件的。如中比两国外长的换文约定,“比国人民应于现有领事裁判权之国半数以上承认放弃是项特权时,受中国法律及法院之管辖。”而意、丹、葡、西等国的承诺是,当华盛顿条约的各签字国取消领事裁判权后,这些国家的在华人民将与各签字国人民一同受中国法律和法院的管辖。

中国外交部认为,欲废除领事裁判权,最为关键的是那些条约期未满但有着重大影响力的国家。1929年4月,中国外交部向英、美、法等国驻华公使发出同文照会,提出了废除领事裁判权的要求。8月,外交部再次照会有关国家,要求各国立即派出代表与中国磋商废除领事裁判权问题。有关国家中,只有墨西哥明确宣布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英美等国均采取了拖延的态度。对此,中国政府于11月25日分别致电驻美、英公使,令其促请英美政府尽速派人来华讨论撤废领事裁判权办法,并表示,英美如再延宕商讨,中国将于1930年1月1日起,自行宣布废除列强在华特权。

但英美等国仍未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12月28日,国民政府遂公布撤废领事裁判权特令。特令指出,“领事裁判权一日不除,即中国统治权一日不能完整”。为恢复中国的固有法权,自1930年1月1日起,“凡侨居中国之外国人民现时享有领事裁判权者,应一律遵守中国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依法颁布之法令、规章”。从内容看,国民政府的这一特令,显然是一个单方面宣布废除领事裁判权的重大举动,其中不存在需要与有关国家协商的意味。这一举措对美英法等国产生了很大的冲击,遭到强烈反对。在特令颁布的当天,美国国务院远东司司长亨贝克(S.K.Hornbeck)便对中国驻美公使伍朝枢表示,希望从1930年1月1日起,采取步骤逐步废除领事裁判权,任何无视这一原则的行为,将会引起美国政府的“极端遗憾和强烈反对”。

于是,在国民政府特令发布仅仅两天后,外交部又发表了一个关于废除领事裁判权的宣言。宣言在重述了特令的内容后表示,中国政府深信各国“对于现由政府准备之办法如有意见,亦愿于相当期内与之审议。固国民政府12月28日之命令,实系一种步骤”。这一声明显然对两天前国民政府的命令作了修正性的解释,即并不是从次年元旦(即两天后)起立即无条件地废除领事裁判权,而是从此开始与列强会商废除这一特权。

尽管国民政府作出试探之后又在各国的反对面前作了退让,但特令的公布毕竟促进了有关废除列强在华特权问题的交涉。1930年,有关改组租界法院问题的交涉首先取得了进展。如前所述,租界临时法院虽较会审公廨有所进步,但仍保留了不少有损中国司法主权的内容。经过艰难的28次谈判之后,1930年2月17日,中国代表徐谟与英美法等国驻华公使及代办终于签署了《关于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之协定》。

新协定与原暂行章程比较,有较大进步:1.完全适用中国法律,原临时法院的特定诉讼法就此取消;2.取消外人的观审、会审权(在临时法院中,列座法庭的外国官员,常与中国法官抗衡);3.废除外国书记官长制(以前书记官长权限很大,实际上把持了院务,新协定取消了这一职位,由中国任命检察官、承发吏,负责办理具体事宜)。但司法主权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如关于司法警察问题,外国代表以法警问题事关租界的行政权力为由,坚持不肯让步。双方最后妥协的结果是:“各该法院之司法警察员警由高等法院分院院长于工部局推荐后委派之”。根据同样的精神,7月28日,中法代表签署了《关于法租界内设置中国法院之协定》,取消了法租界内的会审公廨。

在此前后,中国政府还正式收回了一些租界和租借地。1929年8月,国民政府收回天津比租界。1929年10月及次年9月,中国与英国互换照会,正式收回事实上已收回的镇江和厦门的英租界。1930年4月,中英签订《交收威海卫专约及协定》,收回威海卫租借地。

但在废除领事裁判权问题上,列强仍坚持渐进地逐步放弃其特权的立场。英方在谈判中提出了放弃领事裁判权的四项条件:1.保留移审权,即外人若对中国法庭的判决不服,可向本国法庭上诉;2.民事诉讼可立即放弃领事裁判权,刑事诉讼的领判权待保留若干年后取消;3.中方任用外国法官会同中国法官审理案件;4.上海、广州、天津、汉口四处50里周围区域的领事裁判权保留若干年后再取消。英美两国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了协调的立场,3月20日,两国驻华公使共同拟就了一份草案。

4月,中原大战爆发,中外关于领事裁判权的交涉一度处于停顿状态。9、10月间,英美先后向中国外交部递交了各自的草案。美国方案仍旧保留了在区域和法权种类方面的限制:如在上海等地继续保留领事裁判权;其他地区的民事案和轻微违警案可由中方处理,但须在12个城市的法院中设立“特别法官议事室”,聘请外国法律顾问,他们有权使法官的判决无效;必要时美方可行使移审权。

国民政府不同意列强在华保留过多的特权。12月7日,中国外交部长在向美国国务院提出的对案中强调,所有在华美国公民无论在民事还是在刑事方面都应服从中国的管辖权。中方同意成立特别法官议事室,聘用外国法律顾问,但这些法律顾问不得干预法官的判决。

废除领事裁判权的要求也遭到了日本的顽强抵制。日本驻华代办重光葵在谈判中表示,日本可以放弃对上海等五口岸的民事诉讼及轻微刑事诉讼的领事裁判权,但条件是:对于中日混合案,中国应于各口岸设立特别法院,聘用日籍法官与中国法官会审;在上述五口岸,日本人民应与中国人民享有同等权利;对日本在东三省特别区域的利益,中国应予承认。显然,日本的这一方案,其所得并不少于所失。对此,中国政府表示完全拒绝。

1931年初,英美陆续在一些问题上作了让步,如同意放弃移审权等,但仍未能满足中国方面的基本要求。5月4日,国民政府自行公布了《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自1932年1月1日起实行。其主要内容为:所有享有领事裁判权的外国人,均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在有关地区设立特别法院,受理涉及外人的民、刑案件,外人的逮捕及其房屋或办公室的搜查均应依中国刑法典规执行。《条例》取消了领事裁判权。此后,有关这一问题的交涉步伐明显加快。数月之中,中国与英美之间先后达成了大致类似的妥协:中方同意将英美在上海的领事裁判权保留10年,将英国在天津的领事裁判权保留5年(美国在津领判权的放弃仍待协商),英美则将其他各地的领事裁判权立即取消。

正当中外交涉进入关键之时,日本在东北发动了九一八事变。形势骤变,迫使中国外交的重心随之转变。如何对付日本的侵略成为当务之急,修约之事便降到了次要的位置。1931年12月29日,国民政府公布命令,宣布“兹因本年各地天灾变故,所有应行筹备事项,尚未就绪,该项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应暂缓施行。”有关领事裁判权的交涉,至此半途而废。此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修约进程处于停滞状态。

三、抗日战争:牺牲终有价值条约枷锁一朝尽卸

1941年,日本与美国矛盾日益尖锐,美国为中国被日本侵略可以说近乎两肋插刀。5月上旬,国民政府外长郭泰祺与美国国务卿赫尔会晤,郭正式提出希望与美国商谈中美平等条约问题,也就是废除不平等旧约的问题。

赫尔明确表示,美国希望中国恢复完全主权,建议协议可以采用换文方式确定。接着郭泰祺致函赫尔,表示中国政府希望“在和平恢复时”通过谈判,调整以往中美间不平等条约,重签平等新约。5月31日,赫尔复函,声明同意于和平重现时,以谈判方式,将美国及其他各国在中国仍享有的若干特权全部放弃。

同年8月12日,罗斯福与邱吉尔发表《大西洋宪章》,这个划时代的历史文件规划了战后世界的外交准则,事实上已经明确了所有不平等条约失灭的前景。1942年1月1日,中国作为世界四大国之一,与其他25国共同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从法理上支持了中国的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1942年4月19日,宋美龄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如是我观》的文章,强烈谴责列强在中国的特权,敦促有关国家尽早予以放弃,以结束中国国家和人民的屈辱状态。

这篇文章不能说没有蒋介石的授意,它立即在美国激起轩然大波,美国舆论界对此文共鸣强烈,更造成美国民间极大反响。但美国政府仍旧打算在战后处理条约问题,这使蒋介石极其不满。10月5日,蒋致电在美国的宋子文,要他敦促美国政府“做一件能够转移世界视听,彰明盟国道义权威的大事”,带头自动声明放弃“对华条约中包含的不平等条约”。7日,宋复电:“关于从速取消不平等条约,原则上美方当无问题,最好俟文回国面陈后再进行。”蒋介石迫不及待,马上致电宋子文:“如美政府能提前讨论取消不平等条约,则我方应立即与之开始交涉,不必待兄回国也。”

出乎意料的是,没等宋去争取,美国政府于9日正式通知宋子文和驻美大使魏道明:“美国政府准备立时与中国政府谈判,缔结规定美国政府立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解决有关国际问题之条约。美国政府并望在最近期内完成上述目的之草约,提交中国政府考虑。”美国同时通过驻英国大使把这个意见通知英国外交部。英国非但欣然接受,而且抢先一步,于9日发表声明:“帝国政府愿于最近将来与中国政府进行谈判,并将以规定立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解决问题之草约,提交中国政府考虑。”

三天后,中美签订新条约的谈判便在华盛顿开始。24日,美国方面把“中美关系条约草案”由国务卿亲自交给中国驻美大使。几乎同时,英国与中国的谈判也在重庆开始。30日,英国驻华大使将新条约草案面交中国外交部部长傅秉常。国民政府对两个草案分别提出了修正案。1943年1月11日,中美平等新条约在华盛顿签字、中英平等新约在重庆签字。美国和英国同时放弃在华一切特权,英国更多了一条放弃任用英籍臣民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的一切权利,从而彻底否定了外籍税务司的制度,完善了已经签订的中国关税独立的相关条约。

美国和英国的此项举动,给其他西方国家造成极大震动。于是,1943年,比利时、挪威、加拿大、瑞典、荷兰、法国、瑞士、丹麦、葡萄牙等九国相继与国民政府签订了相似的新条约,而日本也为了表示它的公正并不低于美国等国家,也对汪伪政权做出类似举动。

至此,骑在中国头上的不平等条约,总算有了一个彻底的了结。为了实现这个伟大目标,中国人民和他们的忠诚儿女在国家贫弱的状态下作了不懈的努力。我们不应该忘记我们这些前辈,诚如列宁所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有否提供现代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列宁全集》第二卷,第150页。)

四、新中国:不要“平等权利”遗留问题慢慢解决

在1945年2月的雅尔塔会议上,为了争取苏联出兵对日作战,美英在未征得中国同意的情况下,便对苏联作了有损中国主权的许诺。在7月开始的中苏谈判中,尽管中国方面作了努力,但实际上已无回旋余地。

8月14日,中苏基本按照雅尔塔协定的框架达成《友好同盟条约》及有关协定。中方不得不同意:如战后外蒙古公民投票希望独立,中国政府当予承认;长春铁路归中苏共同所有,苏方人员担任铁路局局长;大连港为自由港,所有港口工事及设备之一半无偿租予苏方30年;中苏共同使用旅顺口为海军基地。很明显,中国的领土和行政主权受到了公然侵犯。因此,把这个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称为不平等条约并不过分。而且,它大抵还是一种旧形式的不平等条约。

战后,中美于1946年11月签订的《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则从另一方面说明中国所处的地位,有人称之为新形式的不平等条约。中美商约在文字上从头到尾并没有不平等之处,双方所赋予对方的权益都是相等的。如果这一条约是在两个实力相当的国家之间签订的,自然无可厚非。然而,中美是两个经济实力悬殊的国家,商约所赋予对方的巨大的权益和便利,美国可以在中国享受,而中国实际上没有可能去美国享受。

关于这种互予平等权利的结果,有人把它形象地比做是给予一辆汽车和一辆黄包车使用马路的同样权利,谁是实际受益者一目了然。中美商约是否是不平等条约,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在最低程度上,把它称为一个形式上平等而实质上并不对等的条约,应是毫无疑义的。美国此后在中国各个领域的大举渗透,明白地向人们展现了这一条约的结果。因此,我们可以说,中国人民仍然处在一种不平等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彻底改变了这一状况。当以坚决反帝而著称的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的执政党后,中国政府一反民国历届政府的软弱,决意彻底扫除不平等条约的残余。作为新中国临时宪法的《共同纲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彻底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值得注意的是,新中国对于旧约的立场既是坚定的,处理方法又是灵活的。《共同纲领》规定,“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一方面,新中国政府第一次站在自主的立场上,毫不隐讳地声明自己对旧约拥有修废之权,另一方面,又没有断然宣布废除所有旧约,而保留了分别对待灵活处理的权利。

当时,在中国享有带有不平等性质的权益的国家主要是美、英、苏三家。在具体实践中,中国政府采取了不同的对策。美国是当时与新中国最为敌对的国家。中国政府对中美商约等一系列条约采取了不予承认的立场,美国此前在中国所享有的特权至此在大陆全部丧失。这种处理干脆利落。苏联是中国最重要的盟友。对于中苏友好条约,中国政府并没有断然宣布废除,而是积极地与苏联政府重新谈判。1950年2月,中苏订立了新的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有关协定。协定规定在不迟于1952年末之前,苏联将中长路的一切权利及一切财产无偿移交中国,苏军从旅顺口撤出,大连行政完全由中国政府管辖,苏方临时代管或租用的财产,应由中国政府接收。至此,可以说中国已经完全挣脱了百年之久的不平等条约的束缚。

然而,历史在这里还拖了一条细长的尾巴,这就是中英间的香港问题。基于历史已经造成的现实,并考虑到当时所面临的国际处境,中国政府采取了暂时维持香港现状的灵活态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中国政府未就香港的前途问题发表正式声明,但是,中国政府的立场是明确的,周恩来总理在1957年曾明确表示,“香港的主权总有一天我们是要收回的。”40年后香港回归,周恩来所预言的这一天终于到来。

第三章 蒙昧不是谁的专利

一、悲哀:无知的“明白人”也干糊涂事

林则徐禁烟的事略已为多种书籍记载,本文不再赘述,概言之,他1839年3月10日作为钦差大臣到广州禁烟,至5月21日共收缴2万零291箱鸦片,并于6月中逐日全部销毁。这次禁毒的成绩与效率,在今天看来,仍是相当了不起的。

关于林则徐,我们长期将其作为一个“高大全”的历史英雄来看待,因此,他在“高大全”意外的一些侧面,也有意无意地被人们忽略了。

傲慢与偏见

林则徐曾被誉为近代中国“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他也确实担得起这个称呼。在广州期间,他组织人手翻译外文新闻纸,节译政治、军事等书籍,甚至首次选译了当时通行的《国际法》。

林则徐并且相信西医,1839年,他曾向广州教会医疗协会求助,看有没有根治鸦片瘾的药物。但是这所协会也许不是最好的求助地方,因为其第二大董事查顿,就是当时英人在中国最大的鸦片贩子。后来,林则徐提议,对在18月内无法戒除鸦片瘾的中国人,处以死刑。

林则徐自己还使用西医疗法。也是1839年,他因小肠疝气而拜访了一位叫彼德·帕克的传教士的诊所。这位毕业于耶鲁大学的医师给林则徐安了疝带,缓解了他的痛苦,而且送给他5条疝带——这是彼德的全部存货。

但任何人都难免有时代局限,相对开明的林则徐也不例外。

比如,他认为洋人士兵因为脚上有绑腿而无法弯曲膝盖。1839年9月,他给皇上的奏折中说:“夷兵除枪炮之外,击刺步伐俱非所娴,而腿足裹缠,结束严密,屈伸皆所不便,若至岸上更无能为,是其强非不可制也。”这实际也是当时通行的一种荒谬见解,洋人腿不能弯曲,故只长于海战,一登岸就无可作为。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定海沦陷后,林则徐鼓励军民奋勇杀敌,仍然认为英国人膝盖不能弯,“一仆不能复起”,可任大家宰割。对洋人的坚船利炮,林则徐也有着奇怪的幻想:“英国要攻中国,无非乘船而来,它要是敢入内河,一则潮退水浅,船胶膨裂,再则伙食不足,三则军火不继,犹如鱼躺在干河上,白来送死”。

基于这些偏见,林则徐相当小看英军的陆战能力,他在官涌主持修建的两座炮台,也根本没有防御敌方从侧后发起地面攻击的措施。结果,战事一起,英军很快就在港口战舰和登陆部队的夹击下,陷落炮台。事后,英军一位官员还很纳闷地在一封信里告诉友人:“真奇怪,这些炮台完全没有防御地面攻击的设施,就像是欢迎我们回家的摆设”。

更奇特的是,林则徐认为洋人嗜吃牛羊肉,若无从我国进口的大黄、茶叶以辅食,将会消化不良而死。在与道光的一份奏稿中他写道:“况茶叶大黄,外夷若不得此,即无以为命。”而在一份拟交英女王的文书中,他又再次强调:“大黄、茶叶、湖丝等类,皆中国宝贵之产。外国若不得此,即无以为命。”

这些偏见,难免会使林则徐自信心“爆棚”,加上对国际外交惯例的不熟悉,从而做出一些莽撞的事儿来。

无知与莽撞

有个中国船夫仅仅因为身边带着一封欧洲文字的信件,就被处死。

在林则徐广州禁毒的行动中,部分海外史家对其两个做法略有微词,认为实在莽撞了。

一是他在禁烟初期,对广州外国商馆进行封锁,严密隔离一切外侨。这种做法实在是一竿子打倒一船人,被隔绝的人中,不少并未染指鸦片贸易。以今天的眼光来看,林则徐此种做法,实际上已酿成了一个不小的外交事故。这就好比如今广州有一些外人从事贩毒,政府却直接把各国大使馆封查,并软禁所有人员。当然,在林则徐那个时代,中国连专门的外交部门都没有,更别谈外交准则了,林则徐做出如此强项的举动,出于禁毒心切,也可以理解。

当时的广州外国商馆可谓弥漫着“林氏恐怖”,有个中国船夫仅仅因为身边带着一封欧洲文字的信件,就被处死。同时,食品,甚至于一桶水,都不能被带进商馆。封锁中途,交涉到矛盾激化时,林则徐还找工人去商馆周围砌墙,彻底将商馆变成监狱。直到英方商业代表义律妥协,才解除封锁。

林则徐禁烟主要只针对英方商人,而不太注意扑杀中国方面的鸦片走私势力,对吸食鸦片者也只有惩戒而无引导之术,结果虽然缴获了大量鸦片,但并未使鸦片走私绝迹。1839年6月的《澳门月报》记载,就在同年9月,鸦片贸易又再度活跃,且有上万箱鸦片已经运到中国海面。

禁毒是一个系统工程,而林则徐的禁毒手法则显得相对单调、粗暴,没能取得哪怕暂时的成功,也在情理之中。

林则徐另一个莽撞的做法在查缴鸦片后,要外商写保证书,以后永不夹带鸦片,违者处死。起先,外商愿意个人写保证书,但是林则徐要求,保证书不但对签署者有效,对其船上所有人都有效。换言之,船主若签署这个保证书,等于是替将来所有在他船上的人都签署了“生死状”。结果对方拒绝,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

现在看来,林则徐的想法比较朴素,他在一个奏折中称,外人重信用,所以要求他们签署“具结”,也就是保证书,可以一劳永逸。他那个时代,当然考虑不到立法的问题,只能做出如此要求。但其时,外交沟通毕竟不如安琪儿的皮肤般润滑,一边是固执到如石头的地步,一边是倔强到如牛头的地步,且各按自己国家的法律条规,风俗习惯等来思考、处理问题,结局自然只有一拍两散。

顺便说一下,我在这里使用的“莽撞”形容词,丝毫没有贬义,只是一种客观形容。事实上,林则徐当年的莽撞,也是出于一腔爱国热忱,以及对鸦片的痛恨。正如早年对林则徐颇有微词,但晚年已经有了谅解的历史学家蒋廷黻所言:“……英国虽不反对禁烟,但反对中国再用林则徐用过的方法。这样一来,禁等于不禁,因为以中国的国力及国情,用文忠的方法尚有一线之望,不用则全无禁烟的希望”。

二、愚蠢:外交官像杂耍艺人一样滑稽

国学大师王国维治古史创两重证据法,即地下出土文物与中国既有文字材料二重证据相较,而真相自明。这方法在近代史上不很实用,但仍可凭其原理修正后应用,那就是新的“两重证据法”:取彼外人著作、文件材料与中国既有著作、文件材料相对较,而真相自明。

在近代史方面,读老外的著作不可谓不是一种享受。首先他们态度比较端正,一般很少修改历史来适应意识形态(当然有时候也会为己类开脱一二,比如在下面将提到的著作中,英人就喜欢将在中国强奸抢劫的罪行都推到“素质更差”的印度人身上),其次他们比较注意大局观,空间及时间上均注意其相互起转关系,很少割裂,读起来流畅,明白,视野宽,最后他们很在乎细节问题,讲究历史中的趣味与严谨并存,甚至不惜笔墨描写一些在我们传统中决不登大雅之堂的场景或故事,但正是这一点,使外人的历史著作更有生气。

下面我就要摘录一些细节,而这些细节,在中国著作里头相对稀缺,因此尤显可贵。这些细节来自美人著作《鸦片战争——一个帝国的沉迷和另一个帝国的堕落》(三联书店2005年版,国内容易买),这书实际上是本通俗著作,所取材多来自杰克·比钦1975年的著作《中国鸦片战争》,道格拉斯·赫尔德1967年的《弓箭战争》,彼得·费伊1975年的《鸦片战争:1842-1844》,亚瑟·维利1958年《中国人心目中的鸦片战争》。遗憾的是,后四本第一手性更强的著作在国内目前似乎均没有译本。不过,从《鸦片战争——一个帝国的沉迷和另一个帝国的堕落》中,已可窥出其余著作的不少材料。

1816年,英国第二次派往中国的使者安赫斯特同其前辈马戛尔尼一样,遭遇到厄运。上一次,因为叩头问题,乾隆没有理会马戛尔尼代表英国的外交及贸易请求,还把后者的礼物堆到厕所里去。这一次,嘉庆的手下则展开了更有中国特色的处理办法:

中国官员主动提出,可以让安赫斯特向皇帝的空椅子磕头。但后者拒绝把脸放在地上,当然也不愿意磕头9次之多。中国官员决定再想点办法。像歌剧中的喜剧场景一样,他们在半夜叫醒大使,陪他来到皇帝的空椅子前,希望大使能因为睡得昏头昏脑而不再拒绝。在大使半睡着弯下一条腿时,中国一位大臣按住他的头,希望能迅速放到地面上去。大使还很困,眼看就要磕头,可是一位随从及时将他扶住,头最终没磕成。当然,英国第二位中国大使安赫斯特也就没能见到嘉庆。

1834年虎门战役,虎门60个炮台在短时间内被全部摧毁——由于大炮固定在水泥台上不能瞄准,发射的炮弹要靠运气很好才可能落到英国战船上。当时一位英国人事后回忆:那更像烟花而不是大炮。

林则徐相信外国人的戒烟方法,他在1939年向广州的教会医疗协会求助,看有没有根治鸦片瘾的药物。但是这所协会可能不是最好的求助地方,因为其第二大董事查顿,就是当时英人在中国最大的鸦片贩子。

后来,林则徐提议,对在18月内无法戒除鸦片瘾的中国人,处以死刑。

林则徐始终相信西方医学。他在1839年患上疝气,拜访了一位叫彼德·帕克的传教士的诊所。这位毕业于耶鲁大学的医师给林则徐安了疝带,缓解了他的痛苦,而且送给他5条疝带——这是彼德的全部存货。

1840年,外交大臣巴麦尊击败了反对党议员格拉斯顿的道德谴责,后者反对鸦片战争的提案在下议院以262对271票落败。

1840年7月,舟山定海之战,中国死亡2000多人,英国只死了19人。但是随后,英国人遭遇了他们最大的死亡使者。

这个死亡使者是他们的自己人,英军定海战队的首领,中校乔治·布勒尔。他担心军队入城会破坏居民的房子,所以驻扎在一个充满瘴气的稻田里。此外,当时温度已经高过30多摄氏度,这位严于律己的中校却命令士兵必须扣紧厚厚的毛哔叽制服最上面的扣子。因此,英军驻扎期间共有500多人死于痢疾或疟疾。

后来,一位军官在家信中写:我们在战争中游戏,可是,随后我们又在游戏中死亡。

1840年,在广州,英法教士常会在街头拉住中国老百姓,进行一番即兴说教。中国人会礼貌地停下来,但是会转换话题,询问西方服装的价格,并且评论说,和中国人比起来,西方人的鼻子太大了。

1840年9月,一艘英船在宁波一处沙滩搁浅,船上28名人士被中国俘虏送往监狱。

俘虏受到区别对待,欧洲俘虏可以在走出笼子的时候除去镣铐,印度人则始终带着。这是因为,中国狱吏很看不惯印度人用手抓米饭吃。

不知为何,中国方面坚持认为被俘虏的船长夫人是维多利亚女王的妹妹,于是给她安排了仆人与华贵的卧室。中国人对于等级制度的尊重即使在监狱中都充分体现。

被俘虏的船长则利用自己的幽默与画画特长赢得中国官员的好感,他们都追着让这位画家为自己画像,作为报酬,每画一张给一打猪肉饼。

1841年《穿鼻草约》签署当天,皇上命令琦善停止谈判,因为内地增援部队在杨芳的指挥下正开往广州。但是这个70岁的大元帅是个不合时宜的选手,他已经完全失聪,只能靠文字下达命令。(此外,杨芳还崇拜巫术,相信狗血和秽物能使英军的大炮爆炸。后来,广东有剧名“琦侯爷痛哭龙亭,杨参将广收马桶”正是歌咏此事)

三元里大捷的神话,实际上只有4名英军死亡,20多人受伤的成绩。而且主要原因是当时突发大雨,英军该支队被困稻田中枪支受潮不能开火。了解到情况后,英军总司令传话给当地长官余葆纯,如果不解除义勇包围,主力英军将攻打并尽屠广州城。余葆纯清楚双方实力,也知道英军的枪炮不会永远受潮,于是劝退义勇,避免广州被屠,从此担上卖国贼的恶名。

之后,名声扫地的余葆纯担任一次主考时,被爱国考生将墨汁泼到脸上,于是他提前退休,郁郁而终。

1842年,在宁波战役中,有人建议清朝官员找来猴子把鞭炮送到英军船上,点火烧船,因为猴子不好找而没有实行。又有人想出办法,让商人们向英军出卖感染了天花的肉,可是将军奕经反对这个计划,认为如此太不道德。

1842年7月,镇江沦陷,守军首领海龄坐在所有的朝廷文件上,点燃火把自焚。他死之前,无法发泄对英军的仇恨,就发泄到汉人身上,有种族屠杀的味道。他在沦陷前聚集全城百姓,指控其中许多汉人叛国,论罪处死。他所杀戮的“叛国贼”人数超过英军所杀死的中方军队人数。

1842年9月,英军在镇江贴出一份告示,建议居民到SUI-SHAN去看看,“那里鸦片大减价,机会不容错过”。

1842年8月7日,《南京条约》签订,足足4卷纸,用丝绸捆好。接着是丰盛的午宴。饭后甜点时间,中方使者耆英坚持要按满洲的风俗,让英方全权大臣亨利·璞鼎查的嘴里塞满蜜饯,以象征和解。

在场的一位英国人后来写道:“我永远不能忘记亨利爵士脸上明显的顺从表情”。

三、薄凉:外交大员的命运是镣铐和死亡

1858年1月,广州城被英法联军攻破,到处是断壁残垣。两广总督府在烈火中熊熊燃烧,兵丁衙役忙不迭地搬物扑火,英法联军发射的炮弹不断地在督衙中爆炸,枪声、炮声、尖叫声混成一片,空气中弥漫着那么多令人不祥和使人窒息的气味……

就是这幢燃烧着的两广总督府,曾经是清政府在两次鸦片战争期间设在广州的外交总部。从这幢中式建筑的府衙中,曾经诞生出了中国近代首批外交大臣们。

按照近现代外交惯例及其实践,外交部应设立于一国的首都,外交部长们也应坐镇于该国首都。但朝贡体制下的历代中华帝国却并无上述“外交”观念。与现代外交部有些相似的礼部仅仅是处理与属国或藩国关系的机构。而进入帝都的“外国”使节也理所当然地被视为朝贡国的使臣。“外国人进京,皆系朝贡陪臣”。但在鸦片战争之后,争得与清政府平等地位的西方国家不再满足于中国这种传统外交体制,而此一时期的清政府也无力将西方国家纳入传统的朝贡体系中了。清政府只得创设“五口通商体制”来应付与西方国家之间的外交关系:由清廷派遣的外交大臣(时称办理夷务大臣、五口通商大臣)驻扎广州城处理与西方国家间的关系。因此两次鸦片战争之间的广州成了中国“外交部”所在地,两广总督也成了这一期间的“外交部长”。

这一体制的出笼,一是出于鸦片战争之前广州一口通商时代与西方国家打交道的历史传统,“中国与外国往还,总在边界”。二是出于战后要把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交往限定在远离帝国腹地的遥远南方。从1839年林则徐到达广州并于1840年2月以两广总督身份入住两广总督府算起,到1859年1月最末一任两广总督黄宗汉为止,其间的琦善、耆英、徐广缙和叶名琛,都先后以钦差大臣兼两广总督的身份办理过对西方国家的外交事务。

现代的外交部长们,大多面对的是礼炮、鲜花和红地毯,在职时和卸任后的命运一般不会出现跌宕和波澜。但1840至1860年间中国历任办理“夷务”的外交大员们最终面临的命运却是镣铐和死亡。在其任内不管执行何种外交政策,他们的结局基本上是悲剧性的:流放、革职、受弹劾、被外军所俘或被自己的主子赐死。林则徐因“启衅端”被撤职流放新疆;琦善因订立《穿鼻草约》而在1841年8月被定为斩监候,带着镣铐离开广州;耆英在1858年被咸丰帝赐死;叶名琛在1858年被英军俘获。最后一任两广总督、钦差大臣黄宗汉在1859年1月被革去办理各国事务之权。其中最能代表这些“外交大臣”悲剧命运的,当属这一时期主持外交事务最为长久的耆英和叶名琛。

耆英是1842至1848年间办理西方外交的钦差大员。他于1842年4月、1843年4月和1844年4月被三次颁给钦差大臣关防。第一次钦差大臣任内,耆英负责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第二次任内签订了中英《虎门条约》;第三次则与美国和法国签订了中美《望厦条约》和中法《黄埔条约》。作为清廷与西方国家谈判的最高官员,耆英几乎参与了战后奠基中西关系的全部条约谈判。而其他诸如赔款交涉、收复舟山和鼓浪屿失地事宜以及中外民夷冲突事件,也无不浸透着耆英的心血。我们这里姑且对耆英办理西方外交事务的成败和绩效不论,但无论如何,从1842至1848年,可称得上是耆英外交时代。

1848年之后,耆英奉旨内招入京。1850年咸丰登基之后,耆英开始为其所执行的外交政策付出代价,最终被降职为五品候补。后来在1858年大沽口被英法第一次攻破之后,惠亲王绵愉等会奏:“已革大学士耆英,熟悉夷情,请起用。”5耆英重被“弃瑕录用”。咸丰随即赏耆英侍郎衔,与大学士桂良和吏部尚书华沙纳同赴天津与西方国家谈判。但因在中西谈判中被“夷人”看破底细,并被外国使者当面羞辱,耆英羞愧难当,“未及候旨,踉跄回通州,为王大臣论劾,赐自尽”。

关于1858年耆英被赐死一案,大抵而言是冤枉之极。1858年1月,英法联军攻破广州城之后,在劫掠叶名琛的督府之时,缴获了装有耆英、徐广缙和叶名琛在广州办理夷务期间的奏折、谕旨和皇帝对外交条约的批复原件等外交文件的“黄匣”7。正是这些“黄匣”所含的内容,使西方外交官洞悉了清朝官员办理夷务的具体做法。美国代表在天津曾向中方谈判代表问及“黄匣”一事,称“条约印册,应藏京师,何以存在广东?耆英告以想因质对要事,奏请发出备查”。黄匣中保存有耆英于1844年1月“驾御夷人情形”的奏片。英国人在阅读之后,对耆英两面三刀的做法非常厌恶。

耆英1858年首次在津与英国代表会晤时,“英夷威妥玛于座前呈出一件,即系当年耆英具奏驭夷情形摺,语多贱薄夷人,且有宣成宗皇帝朱批”。西方国家外交代表对耆英先前办理夷务的做法怀恨在心,英国翻译李泰国和威妥玛当场就拿此奏片奚落耆英。本来清廷欲以耆英的“亲夷”好名声作为在桂良和华沙纳与英法谈判失败时的另一张王牌来再次笼络英人,但英国谈判代表一上来就点破了耆英的算盘和伎俩。桂良和华沙纳害怕耆英妨碍和局,上奏咸丰称:“连日闻人传说,谓英夷因从前受其愚弄,有欲报复之意,祸且不测。”最后向咸丰帝建议赶快让耆英回京。

但咸丰帝坚持让耆英“仍留天津,自行酌办”。但在这道圣旨到达天津前,耆英已经离开了天津。耆英因在天津颜面尽失,加之天津又兵荒马乱,七十多岁的耆英大概老来惜命,在天津被辱不久便急奔驻通州的僧格林沁军营。僧格林沁把耆英将到军营之事上奏咸丰帝,咸丰帝以擅自离职有违圣旨为由,命令僧格林沁派军将耆英押回北京。经过几次会审之后,咸丰帝命耆英在颂读谕旨后,在专门处理拥有宗室血脉案件的宗人府自尽。至于耆英是仰药自尽,还是一绢白绫魂飞去,史料未作记载。

叶名琛是另一位办理夷务的钦差大员。他是鸦片战争后期(1852~1858年)主持清政府对西方外交的五口通商大臣。其任内因执行鸵鸟式的外交政策,在1858年1月广州城破后被英国掳至印度的加尔各答。英军认为,叶名琛在广东经营十多年,旧部无数,影响深远,如果把叶囚禁于大陆附近,不仅广东地方有可能派出营救小队,而且东南亚的华侨和华人也可作为内应从旁协助。1858年1月,额尔金在写给葛罗的信中,谈到了这种顾虑:“不少人……对我谈及一个不能掉以轻心的问题……他们都说,叶留在广州会使人心不稳,给重新回复秩序和信心带来困难。”“其实,英国人在此已经犯了萨义德所称的东方主义”的毛病,以欧洲人的“小人之心”度清政府的“君子之腹”。实际上,咸丰帝在得知叶名琛被俘之后,不仅没有任何营救或者通过实行交换战俘来搭救叶名琛的行为,反而因为害怕英法联军把叶名琛作为要挟清朝政府的人质而随后罢免了叶的一切职务,并让广东当局通知英方说叶名琛现在已为一介草民和罪人,其生死无关乎清政府的任何利益。“叶名琛办事乖谬,罪无可辞,惟该夷拉赴夷船,意图挟制,必将肆其要求。该将军署督等可声言:叶名琛业经革职,无足轻重。使该夷无可要挟,自知留之无益。”同时命令清军不要因顾及叶名琛而延误收复失地的行动:“著即传谕各绅民,纠集团练数万人,讨其背约攻城之罪,将该夷逐出省城。倘该夷敢于抗拒,我兵勇即可痛加剿洗,勿因叶名琛在彼,致存投鼠忌器之心。该督已辱国殃民,生不如死,无足顾惜。”叶名琛变成了无人拣拾的一堆垃圾。

专制王朝帝王的薄情寡义、流氓无赖和视人臣为刍狗的做法可见一斑。最后,叶名琛搭上了开往加尔各答的军舰,上船前命仆人从家中自带干粮。途中虽因海晕呕吐不止,但他仍然正襟危坐,坚持不哼一声。从上船一直到抵达印度后,叶名琛一直自命为“海上苏武”,以明不忘祖国之志。叶名琛在印度一年多的日子里,常常通过翻译从印度报纸中获取有关中英战争的信息。每当有不利于清朝的战况时,击节叹息;若有中国获胜的信息,则喜形于色。在食完从家中携带的食物之后,于1859年因不吃异乡粟米绝食而亡。英方在叶名琛的木棺外裹以铁皮之后,将之运回广东。

四、蒙昧:打不过你的军队我就杀你的使臣

1860年8月1日的第二波入侵,英法联军选择了前次僧格林沁给他们规定的北塘路线。有备而来的侵略者凭借强大的火力和先进的战术,夺取了津门海防。直隶提督乐善战死于大沽口北炮台。

连侵略者也不得不哀叹,“鞑靼人,帝国的最好的军队还想抵抗并寸土不让地保卫领土”。“鞑靼守军打得非常积极,非常勇敢,甚至在法军深入炮台内部后,他们还继续进行抵抗”,“在炮台内找到了……成千具鞑靼人的尸体”。

这次僧格林沁一败于津门。他成了咸丰的替罪羊,被“夺三眼花翎,褫领侍卫内大臣及都统”。

僧格林沁的蒙古马队和万名步兵,退守通州张家湾——八里桥一线,准备再战。奈何上头见形势不对,执意议和。初,议和破裂,联军紧逼北京。怡亲王载垣等到僧格林沁军驻地通州与英法谈判。经过四天的反复辩论,在中国方面几乎完全接受了联军代表巴夏礼等人提出的条件后,谈判碰到了中方坚持的体制问题:英国人提出进京向中国皇帝亲递国书。载垣认为“此事关系国体,万难允许”。

中国当时礼制所限,洋人必须按照贡使模式进京并须向皇帝跪拜。巴夏礼执意不肯:“我非中国之臣,怎能解袍跪拜?”清廷乃训令:“必须按中国礼节,跪拜如仪,方可许可。”对方坚持不让步。

巴夏礼此人早就为清政府记恨。因为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导火索之一的“亚罗号事件”即是此人导演。继叶名琛(被英军俘虏后自杀于印度加尔各答)任两广总督的黄宗汉曾经上奏咸丰帝说:“天生巴夏礼,所以祸粤也。不去巴夷,粤难未已。”所以,咸丰帝一定记得这个侵略头子。这回送上门来,看尔如何逃脱!

所以,在通州谈判前的9月14日,咸丰皇帝在给钦差大臣载垣的谕旨中,明确地表示:“巴夏礼、威妥玛等系(该夷)谋主,闻明常亦暗随在内,即著将各该夷及随从等,羁留在通,毋令折回,以杜奸计。他日战后议抚,再行放还。若不能羁禁巴夏礼等,令其全数回河西务,亦无不可。断不准去留任意,有碍战局。”

于是有了载垣令僧格林沁扣留巴夏礼一行39人的事件发生。事后载垣就有奏折说:“该夷巴夏礼能善用兵,各夷均听其指使。现已就擒,该夷兵心必乱,乘此剿办,谅可必操胜算。”但人质外交并未收到效果。巴夏礼并非统帅,夷兵的战斗力也远远超过了朝廷的想象。清政府的计划全盘皆输。

英法联军发起进攻。僧格林沁败于张家湾,向八里桥撤退。

9月21日,僧格林沁再败于八里桥。八里桥在通惠河上,扼京东咽喉要道。

此役,僧格林沁率本部马队穿插冲杀于敌南路与西路之间,抗击英法联军。旋因联军西路一部抄袭僧格林沁军后路,僧格林沁遂撤队而逃。洋人记录了战争的惨烈:“八里桥之役,中国军队以少有之勇敢迎头痛击联军……他们顶住了使之惨遭伤亡的强压火力……还是宁愿一步不退,勇敢坚持,全体就地阵亡。”

次日,咸丰携皇太子、两宫皇后、肃顺等大臣从圆明园启銮到热河作“木兰秋狝”,逃跑了。一个烂摊子交给了他的六弟恭亲王奕訢。

僧格林沁被夺爵、职,只留钦差大臣一职。蒙古主力丧失殆尽。10月6日,圆明园被焚。此后,巴夏礼等8人被归还,英法联军代表多人被报复性杀害。

第四章 开眼看世界的艰难

一、郭嵩焘:开眼看世界却成“名教罪人”

郭嵩焘仕途坎坷,虽然在1837年20岁时考中举人,但其后两次到北京会试都名落孙山。经过几年游幕生涯,终于在1847年考中进士,正式步入仕途。不久又因双亲去世,依定制只能回家居丧。由于曾国藩的举荐,1856年到京城任翰林编修,深得咸丰帝赏识。咸丰帝派他到天津前线随僧格林沁帮办防务,因为他的刚直,与僧格林沁积怨很深,终遭排挤,黯然归乡隐居。

1875年年初,闲居多年的郭嵩焘又作为懂洋务的人才任福建按察使。几乎同时,云南中缅边境突然发生英国教士马嘉理在与当地居民冲突中被杀的“马嘉理案”。郭嵩焘不会想到,这一事件最终会影响他自己晚年的命运。“马嘉理案”发生后,清政府手足无措,只得答应英国的种种要求,其中一条是派钦差大臣到英国“道歉”,并任驻英公使。清廷决定派郭嵩焘担此重任,因为他向以懂洋务著称。

中国派驻出使大臣的消息,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中国传统观念认为其他国家都是蛮夷之邦的“藩属”,定期要派“贡使”来中国朝拜,决无中国派使“驻外”之说。19世纪后期,中国虽然屡遭列强侵略,但这种对外观并无改变,认为外国使节驻华和中国派驻对外使节都是大伤国体的奇耻大辱。所以,郭嵩焘的亲朋好友都认为此行凶多吉少,为他出洋“有辱名节”深感惋惜。更多的人甚至认为出洋即是“事鬼”,与汉奸一般。有人编出一副对联骂道:“出乎其类,拔乎其萃,不容于尧舜之世;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何必去父母之邦。”当时守旧氛围极浓的湖南士绅群情激愤,认为此行大丢湖南人的脸面,要开除他的省籍,甚至扬言要砸郭宅。

郭嵩焘在强大压力下,曾几次以告病推脱,但都未获准,终在1876年12月从上海登船赴英。行前,朝廷应总理衙门之奏请,命郭嵩焘将沿途所记日记等咨送总署。次年1月到达伦敦,他立即将几十天极为详细的日记题名为《使西纪程》寄回总署。从途经十数国的风土民情、宗教信仰,到土耳其开始设立议会、制定宪法的改革,苏伊士运河巨大的挖河机器,“重商”对西方富强的作用……全都作了介绍。但总理衙门刚将此书刊行,立即引来顽固守旧者的口诛笔伐,痛斥他“极意夸饰……凡有血气者,无不切齿”。“殆已中洋毒,无可采者”。有人以郭嵩焘“有二心于英国,欲中国臣事之”为理由提出弹劾他。由于找不到合适人选,清廷未能将他召回,但下令将此书毁版,禁其流传。

郭嵩焘的副手刘锡鸿也不断向清政府打“小报告”,列出郭嵩焘的种种“罪状”。如有次参观炮台中天气骤变,陪同的一英国人将自己的大衣披在郭身上。刘锡鸿认为“即令冻死,亦不当披”。巴西国王访英,郭嵩焘应邀参加巴西使馆举行的茶会,当巴西国王入场时,郭嵩焘随大家一同起立。这本是最起码的礼节礼貌,但刘锡鸿却将其说成是大失国体之举,因为“堂堂天朝,何至为小国国主致敬”!更严重的罪状是说郭嵩焘向英国人诋毁朝政,向英国人妥协等等。在郭、刘二人“内耗”日甚一日的情况下,清政府于1878年8月下令将二人同时调回。

郭嵩焘回国后,心力交瘁,遂请假归乡。回到故乡长沙,等待他的却是全城贴遍揭贴,指责他“勾通洋人”。就这样,他在一片辱骂声中离开了政治舞台,终不再被朝廷起用。1891年7月18日,郭嵩焘在孤寂中病逝。

二、斌椿:走出去才能看到“西洋景”

今天的中国,已有了世界的眼光,西方的生活方式不再引起国人的惊诧和新奇。然而100多年前,当清朝派出的第一个官方旅游团首次接触西方现代文明时,兴奋伴随着仰慕激发了自强的热情。

1860年初,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要回国休假,行前他向清政府建议,带几名同文馆学生到英国开开眼界,以培养同英国打交道的人。洋务派人物恭亲王奕诉早就想派人到欧洲各国考察,于是便选定山西襄陵知县、63岁的满人斌椿为首席代表,率团赴欧,名义上是旅游观光,实际上抱着考察西方社会的政治目的。1866年3月7日,斌椿一行从北京出发,先后游历了法国、英国、荷兰、丹麦、瑞典、芬兰、俄罗斯、德国、比利时等11个国家,历时4个多月,开了中国官方旅游团赴欧洲的先河。

法国马赛是这次考察的第一站。初到马赛,这里高楼耸立,街巷相连,令斌椿等人大为惊讶,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繁华的街市。当晚,斌椿等人被安排在一家酒店的七楼下榻,上上下下的电梯,令他们大为感慨,西方文明的“奇巧”果然名不虚传。第二天,他们坐火车前往巴黎。这是斌椿平生第一次见到并乘坐火车,让他兴奋不已。到达巴黎后,他与人多次谈到乘坐火车的奇妙感觉,当地华侨商人见他如此喜欢火车,特意购买了一个火车模型送给他。结束了17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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