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肯定列表制度”的中国对日本蔬菜出口研究(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06 0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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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庞辉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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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肯定列表制度”的中国对日本蔬菜出口研究

基于“肯定列表制度”的中国对日本蔬菜出口研究试读:

前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蔬菜贸易发展迅速。根据UN Comtrade的数据, 2009年中国蔬菜的出口额已达到48.53亿美元,约占世界蔬菜出口贸易总额的12.52%,是世界第二大蔬菜出口国。蔬菜产业是中国加入WTO后农产品出口中为数不多的优势产品之一。然而,随着我国蔬菜出口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成为我国蔬菜贸易发展遭遇的重要贸易壁垒之一。特别是2006年5月29日,我国蔬菜的主要进口国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以后,我国的蔬菜特别是蔬菜初级加工产品受到了较为严重的影响。2006年中国对日蔬菜出口量为169.24万吨,首次出现负增长。因此,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及其深远影响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寻找应对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迫切解决的研究课题。

本研究立足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深入、系统地分析和研究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对日蔬菜出口的影响。从理论角度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进行深入分析,探讨“肯定列表制度”对中日蔬菜贸易作用机制;从实证的角度量化分析“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蔬菜对日出口的影响。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深入分析其发生根源,寻找应对措施,以期对促进我国蔬菜出口贸易的发展提出建设性对策建议。本研究具体的逻辑思路如下。

本书的第1章导论和第2章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是本研究内容的前期准备工作。第1章主要介绍本书的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目标、主要内容、研究数据采用说明、研究方法、研究的可能创新之处以及研究的不足与展望。第2章是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提出了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经典贸易理论、国际相互依赖理论、技术差距理论、技术性贸易壁垒理论等,回顾和评价了国内外学者关于“肯定列表制度”的相关研究和中日蔬菜产品贸易的相关研究。

第3章是“肯定列表制度”的产生及其理论基础。首先,对“肯定列表制度”的产生及其理论基础进行全面阐述。对日本于2006年5月29日起开始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进行概述,介绍了“肯定列表制度”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及主要特点,指出日本新近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比先前实行的制度覆盖面要广得多,要求也严得多,是最为严格的绿色标准法规之一;其次,介绍了该制度出台的政策背景和经济动因;再次,分析了“肯定列表制度”与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的相悖之处;最后,介绍了日本国内外对“肯定列表制度”的反应。

第4章借鉴博弈论和经济学理论对“肯定列表制度”进行分析。首先,建立了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的博弈模型,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若日本设置“肯定列表制度”,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能够作出的反应不同,发展中国家短时期内无法消除“肯定列表制度”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接下来,对“肯定列表制度”的静态和动态作用机制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可知,“肯定列表制度”具有数量和价格的双重控制机制,二者共同对进口产品发生作用,进而形成动态作用机制。该制度一旦实施后,将通过自身所具备的双重控制机制发生作用,阻碍相应产品的进口。然后,从消费者效应、产业效应和福利净效应三个方面对“肯定列表制度”对出口国产生的经济效应进行了分析。由于技术性贸易壁垒都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各种效应分析又分为短期和中长期两种情况,并且短期和中长期的效应并不相同。最后,从分析“肯定列表制度”导致出口商产生的附加成本和远期效益入手,在局部均衡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肯定列表制度”对出口商产生的附加成本和远期效益分析框架。

第5章分析中国蔬菜对日本出口竞争力的情况。第一部分对中国蔬菜产业的比较优势进行了分析,首先从生产特征、自然资源、劳动力资源、价格和产量等方面分析了中国蔬菜产业的优势所在;其次对中国蔬菜产业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出口占有率指数和显示竞争优势指数三个指标进行了测算,计算结果显示中国蔬菜具有较明显的竞争优势。第二部分对中国蔬菜对外贸易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包括中国蔬菜进出口总量情况和市场结构情况。第三部分首先介绍了日本蔬菜的进口概况和趋势,然后对中国及其主要竞争者在日本蔬菜市场的竞争力进行了比较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在2006年之后,除荷兰以外,中国蔬菜和其主要竞争者相比,在日本市场的市场份额出现下降的趋势,这表明中国蔬菜在日本市场的竞争力下降了。

第6章分析中国蔬菜对日本出口竞争力。第一部分对中国蔬菜对日本出口的总体进行了分析,首先对中国对日蔬菜出口的贸易现状进行了阐述,在对中国对日蔬菜出口的现状进行介绍的基础上,指出尽管日本是中国蔬菜的主要出口市场,但日本正在逐步加强对中国蔬菜准入标准的限定;其次从出口量、出口金额和贸易条件等方面分析了中国蔬菜对日出口的变动情况。第二部分对中国蔬菜对日本出口竞争力的测算方法进行了综述,主要包括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国内资源成本系数、市场吸引力-渗透率方法和等市场份额模型。第三部分根据等市场份额模型方法对中国蔬菜对日出口变化效应进行了分解,具体包括需求效应、结构效应和竞争力效应。

第7章针对“肯定列表制度”与中国对日蔬菜出口贸易展开分析。首先通过实证分析发现,“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后,中国蔬菜对日出口速度放缓、风险增加、出口持续下滑,并且蔬菜企业的出口成本增加、利润下降;其次通过建立联立方程模型,采用三阶段最小二乘法量化分析“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蔬菜对日出口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①从统计结果看,日本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向日本出口蔬菜产生了显著的消极影响;“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不是一个简单的外生变量,而是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中国采取的一种贸易歧视政策。②“肯定列表制度”对中日蔬菜贸易的影响具有短期效应,而长期影响不显著。短期上,“肯定列表制度”造成了中国对日蔬菜贸易量的大幅下降,但是“肯定列表制度”不会长期影响中国对日本的蔬菜出口。

第8章是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第一部分得出结论:“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作用不同,对于发展中国家构成实质性壁垒,短时期内不易消除其对本国经济损失的影响,对于中国蔬菜出口到日本的出口量和出口金额的影响都是负面的,但影响具有短期性效应,长期影响不显著。第二部分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与农户角度提出中国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政策建议。政府层面的建议主要有:改进检验监管模式;加强农兽药科学使用的宣传培训工作;加速推广无害化生产技术;制定落实出口蔬菜基地建设规划。行业协会层面的建议主要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信息传递功能;增强蔬菜生产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强行业协会成员间的互相监督;制定和推广出口蔬菜安全生产操作指南。企业及农户层面的建议主要是:合理规避制度条款;建立出口企业纵向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企业自律、规范用药;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业。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多方面专家和学者的指导和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但由于本人水平有限,难免出现一些不足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今后的研究中不断改进,日臻完善。作者2015年5月第1章导论1.1研究背景与意义

以世界贸易组织(WTO)为中心的多边贸易自由化和以双边协商为中心的自由贸易协定不断促进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使得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受到了严格限制。在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技术性贸易壁垒一直以其隐蔽性和合法化的特征,被国际市场中具有技术优势的发达国家所利用以保护本国的对外贸易。然而,由于农产品贸易的复杂性与敏感性,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当中,各国的贸易保护一直存在着,并顺应形势采取了相对具有灵活性、隐蔽性和针对性的非关税保护措施,特别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农业作为影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国计民生的基础性领域,成为各国实行贸易保护的重点。WTO规则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农产品贸易方面享有一些特殊待遇,发达国家为了维护其农业在世界范围内的相对优势,必然采取更隐蔽的手段,同时发达国家对农产品的保护必须符合WTO相关规则。发达国家由于在科技水平上具有明显的领先优势,所以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限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农产品能够在不违反国际规则的情况下对本国的农业实施有效保护。在农产品进口方面的一些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从传统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包装、标签、检验检疫措施、合格评定程序等基本措施,发展到了新型的以环保、绿色保护、转基因标准等更能体现农产品特征、更符合人类健康要求的新技术性贸易壁垒形式。一方面,技术性贸易壁垒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发达国家的国家安全与人类健康,提高人类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另一方面,在不断扩张的农产品保护措施和不断加深的农产品保护力度过程中,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给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对外贸易活动造成了严重的阻碍,经济遭受严重损失。

由于自然资源匮乏,耕地面积少,日本是世界上典型的食品、农产品进口大国。而中国作为日本的邻国,具有运输成本低、时间短等优势,加之我国资源总量大,劳动力成本低,存在成本优势,这些都促使中国与日本的农产品贸易额逐年增加,中国农产品在日本进口农产品中的份额不断提高。随着中日双方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不断扩大和发展,近年来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也在不断加剧。日本政府为了保护本国农民的利益,通过立法等手段限制中国农产品的进口。特别是从2006年5月29日起,日本开始执行“食品中残留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简称“肯定列表制度”(Positive List System)。该制度要求:食品中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订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一律标准”,即0.01mg/kg。这一新制度实施四年多来,对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的影响已经显现,而其中受到影响最大的产品类别就是蔬菜。

根据UN Comtrade的数据,2009年中国蔬菜的出口额已达到48.53亿美元,约占世界蔬菜出口贸易总额的12.52%,是世界第二大蔬菜出口国。可以说,蔬菜是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中具有比较优势的主要产品,但也是目前最容易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农产品之一。从出口的国家和地区分布来看,日本一直以来是我国蔬菜的第一大进口国。但从2007年开始,中国对日蔬菜出口额出现下降,比上年减少了11.27%, 2008年比2007年又下降了9.84%,2009年出口额开始回升,但仍低于2007年的水平。而日本进口中国蔬菜的份额在2006年前(除1999年)基本保持增长态势,2007和2008年连续两年份额有所下降,尤其是2008年比2006年下降了4.8%。也就是说,无论是中国对日蔬菜出口额还是日本进口中国蔬菜的份额在2006年之后都出现了连续两年的下降。可见,“肯定列表制度”作为一种制度性安排,它的实施对中国蔬菜对日出口有着重要的影响,而随之形成的扩散效应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在这种情况下,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及其深远影响进行深入地研究分析、寻找应对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迫切研究的课题。本书在基于“肯定列表制度”框架的视角下,分别从理论和实践角度深入分析该制度实施对我国蔬菜产品对日出口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应对措施,这对促进我国蔬菜贸易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2研究目标

本研究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层面上,全面、系统地分析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对日蔬菜出口的影响。本书拟从理论角度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探讨“肯定列表制度”对中日蔬菜贸易作用机制;从实证的角度量化分析“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蔬菜对日出口的影响,运用联立方程模型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从理论和实证的角度深入分析其发生根源,寻找其应对措施,以期对促进我国蔬菜出口贸易的发展提出建设性对策建议。1.3研究的主要内容

基于上述研究目标,本研究结构安排如下。

第1章,导论。这部分首先提出了本研究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技术路线、研究方法及可能创新之处和不足。

第2章,相关理论综述及文献评述。这部分回顾和评价了国内外研究情况以及提出了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经典贸易理论、技术性贸易壁垒理论、“肯定列表制度”的相关研究和中日蔬菜产品贸易的相关研究。

第3章,“肯定列表制度”及其政策背景。这部分首先对日本于2006年5月29日起开始实施的“肯定列表制度”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及主要特点进行概述,然后介绍了该制度出台的政策背景,并对其形成的理论基础和经济动因进行阐述,之后分析“肯定列表制度”与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相悖之处以及日本国内外对“肯定列表制度”的反应。

第4章,肯定列表制度效应的理论分析。这部分首先建立了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的博弈模型;其次对“肯定列表制度”的作用机制进行分析;然后从消费者效应、产业效应和福利净效应三个方面对“肯定列表制度”对出口国产生的经济效应进行分析;最后从分析“肯定列表制度”对出口商产生的附加成本和远期效益入手,在局部均衡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肯定列表制度”对出口商产生的附加成本和远期效益分析框架。

第5章,中国蔬菜出口竞争力分析。这部分首先对中国蔬菜产业的比较优势进行了分析,并对中国蔬菜产业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出口占有率指数和显示竞争优势指数三个指标进行了测算,计算结果显示中国蔬菜具有较明显的竞争优势;然后对中国蔬菜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量情况和市场结构情况进行了分析;最后对中国及其主要竞争者在日本蔬菜市场的竞争力进行了比较分析。

第6章,中国蔬菜对日本出口竞争力分析。这部分首先对中国对日蔬菜出口的总体情况进行了分析,包括中国蔬菜对日蔬菜出口贸易现状分析和出口量、出口金额以及贸易条件变动分析;其次对中国及其主要竞争者在日本蔬菜市场的竞争力进行了分析;最后根据等市场份额模型的方法对中国蔬菜对日本出口变化进行了效应分解。

第7章,“肯定列表制度”与中国对日蔬菜出口贸易。这部分首先从中国蔬菜对日出口的风险、“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前后中国蔬菜对日出口的情况以及中国蔬菜企业的成本和利润三个方面分析了“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对日蔬菜出口的影响;其次,在对量化分析方法进行综述的基础上,通过建立联立方程模型,采用三阶段最小二乘法对“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对日蔬菜出口的影响进行量化分析,从而对“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输日蔬菜的影响进行验证。

第8章,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这部分总结全书研究,得出相关研究结论,并从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与农户角度提出中国应对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政策建议。

研究报告的技术路线如图1.1所示。图1.1 技术路线Fig. 1.1 Technological Route1.4研究数据采用说明

1. 概念说明与界定

本书在对中国蔬菜产业比较优势的测度分析以及计量模型分析中关于蔬菜的定义采用的是WTO对农产品的统计口径,即HS协调制度第7章。在第4章分析中国对日蔬菜出口情况时考虑到需要贸易量和价格等因素以及数据获取的有限性,这部分借鉴陈永福(2006)的分类方法,将蔬菜分为保鲜、冷冻、脱水、调理加工和蔬菜汁5类。其中,保鲜蔬菜的关税号为0701-0709及071420、071490、0807、081020、091010、091020、091030;冷冻蔬菜的关税号为0710、081110、081120、2004;脱水蔬菜的关税号为0712;调理加工蔬菜的关税号为0711、081220、200110、200120、2002、2003、2005;蔬菜汁的关税号为200950、20098020、20099090。

2. 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于以下两个方面。(1) 国际组织的统计数据。主要包括:①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UN COMTRADE DATABASE)。本书在第5、6、7章分析中,所有的贸易数据均来源于联合国商品贸易数据(HS1992),这不仅可以免去汇率换算引起的误差,还可以保证数据来源的一致性。②联合国National Accounts数据库。主要获取了中日两国人口数量和实际GDP定基指数。③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库FAOSTAT。查询了中国和世界蔬菜播种面积及蔬菜产量等数据。(2) 中国官方统计数据。主要包括:国家统计局编写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海关统计局编写的《中国海关统计年鉴》、农业部编写的《中国农业年鉴》等。

另外,本研究还引用了笔者前阶段的研究成果及前人研究的相关数据资料作为有关实证分析的有力依据。1.5研究方法

在研究方法上,本书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以新经济状态下的贸易保护理论为依据,研究中国目前的蔬菜产品对日出口贸易现状,并针对“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对日蔬菜出口的影响展开分析,并在此研究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是文献分析法。文献分析法主要指搜集、鉴别、整理文献,并通过对文献的研究形成对事实的科学认识的方法。从教育科学研究的全过程来看,文献分析法在科学研究的准备阶段和进行过程中经常被使用。文献分析法的一般过程包括5个基本环节,分别是:提出课题或假设、研究设计、搜集文献、整理文献和进行文献综述。文献分析法关键是要进行资料的搜集,在获得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分析。本研究通过各种文献资料,对涉及研究题目的以往文献进行综合,得出研究问题的思路和建立相关研究分析框架的理论基础。

二是比较分析法。该方法按照特定的指标系对客观事物加以比较,以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作出正确的评价。比较分析法通常是把两个相互联系的指标数据进行比较,从数量上展示和说明研究对象规模的大小,水平的高低,速度的快慢,以及各种关系是否协调。在对比分析中,选择合适的对比标准是十分关键的步骤,选择得合适,才能作出客观的评价,选择不合适,评价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本书对“肯定列表制度”前后的日本农残标准进行了比较,另外,在分析“肯定列表制度”的影响时,数据更多的是注重“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前后的比较。通过比较分析方法,有助于表述清晰和重点突出。

三是规范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规范分析涉及已有的事物现象,对事物运行状态作出是非曲直的主观价值判断,力求回答“事物的本质应该是什么”。与之相对应的是实证分析法。实证,就是讲是什么,比较客观,就是我不做任何评价,只给你一个客观道理,客观描述事物存在的一个状态。 规范,就是做评价,有自己的主观观点,描述事物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着眼于当前社会或学科现实,通过事例和经验等从理论上推理说明,则属于实证分析。

在规范分析方面,本书主要采用微观经济学、博弈论和局部均衡理论等有关理论对“肯定列表制度”的作用机制和经济效应等进行分析。在实证方面,利用大量数据对中国对日本出口竞争力以及“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蔬菜对日出口的影响进行分析,实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四是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本研究报告在定性分析的同时,也进行了定量分析,主要是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和处理,采取了图、表、建立计量模型等方式,并运用Stata10.0软件进行相应分析和计量经济检验。定量分析可以提高准确性、科学性,定性分析可以使评价更加全面、系统。在实际研究中应当将两者相结合,才能作出恰当的评价。1.6研究的可能创新之处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有以下几点。

第一,本研究报告研究的出发点是以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出台前后我国蔬菜对日出口状况为视角,关注在促进我国蔬菜贸易的过程中,该制度所起到的分量与作用,以及研究其如何对我国蔬菜的出口产生近期与持续性的影响,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建议及对策措施。

第二,探索了“肯定列表制度”对出口商造成的额外“附加成本”和“远期效益”的主要构成,并在局部均衡模型的基础上,构建“附加成本”和“远期效益”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将其详细化,为进一步的深入研究“肯定列表制度”分析框架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三,“肯定列表制度”作为一种新兴的非关税措施,我国政府和企业在应对时尚缺乏经验,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和缺陷。“肯定列表制度”对我国蔬菜贸易和产业的影响如何,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应如何应对等问题尚缺乏全面、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本书的研究对我国企业跨越“肯定列表制度”,实现对外贸易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另外,由于许多与“肯定列表制度”相关的文献创作于2006—2008年间,相关数据比较陈旧。本书通过对大量资料的研究,掌握了最新数据,使得研究过程进一步延伸,对于“肯定列表制度”对中国输日蔬菜的经济效应分析也更加准确。1.7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由于“肯定列表制度”本身的复杂性以及本人掌握数据的有限性,今后还需对其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主要应侧重于:由于“肯定列表制度”的影响因素难以且不可能完全量化,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的话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甚至出现不同的结论。因此,需要在未来的研究中进一步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并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结合我国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更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

另外,由于篇幅、时间的限制,以及数据缺失,本书在计量方面做的实证分析并不全面,只把蔬菜产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而没有进行细类的划分。另外,由于“肯定列表制度”实施的时间并不长,所以该制度对我国对日蔬菜出口的长期经济效应,本书仅作出了粗略的判断,尚无法进行实证分析。计量分析具体每一类蔬菜产品受“肯定列表制度”影响以及对该制度长期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将是以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第2章相关理论及文献综述2.1经典贸易理论2.1.1重商主义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也称作“商业本位”,16至18世纪)分为早期与晚期两个发展阶段。重商主义的基本思想是把货币看成财富的唯一形态;财富来自流通领域,主要是贱买贵卖;只有对外贸易保持顺差,才能增加一个国家的财富;国家应实行干预经济的政策,以保证金银财富的流入。重商主义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前史,是对资本主义最初的理论考察。

重商主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即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阶段。(1) 早期重商主义。大约14、15世纪至16世纪中叶为早期重商主义阶段。其思想特点是:他们认为一切购买都会使货币减少,所有的销售都能使货币增加。主张尽量少买或不买,把多卖少买的原则绝对化。他们以为这样才能多积累货币,使国家致富;反之货币离开自己的手,国家就随之贫困。早期重商主义阶段,国家迫切需要增加货币。所以早期重商主义者极力提倡不断吸收国外货币到国内,禁止货币输出国外。早期重商主义被称为货币差额论,又称为重金主义或货币主义。(2) 晚期重商主义。西欧大约从16世纪下半叶到17世纪中叶为晚期重商主义阶段。晚期重商主义已开始认识到必须把货币不断地投入流通,才能使货币财富不断地增加。他们极力主张改变禁止货币输出的政策,要求国家允许货币输出,甚至采取有效措施鼓励货币输出,扩大从事外国商品的买卖,以获取大量货币财富。为了保证对外贸易顺利进行,从而获取利润,他们还进一步明确,在对外贸易中,必须保持顺差。晚期重商主义者比较重要的代表有英国的托马斯·孟,法国的让·巴蒂斯特·柯尔培尔,意大利的安东尼·塞拉。托马斯·孟提出了系统的晚期重商主义的观点和主张。晚期重商主义者虽然认为货币是财富的唯一形态,但是他们已开始用资本家的眼光看待货币。晚期重商主义被称为贸易差额论。西欧一些主要国家的晚期重商主义者,支持国家采取扶植和鼓励发展制造出口商品的工场手工业的政策,所以又把晚期重商主义称为重工主义。2.1.2 绝对优势理论

绝对优势(Absolute Advantage)理论是一个旨在阐明一个国家如何在国际贸易中获利的理论。这种贸易通常是出口其在成本上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进口其在成本上有绝对劣势的产品。

1776年,亚当·斯密出版《国富论》这部经典著作。在该书中,斯密批判了贸易的重商主义观,他认为自由贸易才是国家之间经济交易的最优政策,提倡自由贸易政策取代限制贸易的做法。斯密相信通过自由贸易,每个国家都能专业化生产那些本国具有绝对优势(比其他国家生产效率更高)的产品,同时进口那些本国具有绝对劣势(比其他国家生产效率更低)的产品。同时,斯密认为绝对优势是产生国际贸易的基础。

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说主要阐明了如下内容。(1) 分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国民财富。斯密认为交换是出于利己心并为达到利己目的而进行的活动,是人类的一种天然倾向。人类的交换倾向产生分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巨大进步是分工的结果。他以制针业为例说明其观点。根据斯密所举的例子,分工前,一个粗工每天至多能制造20枚针;分工后,平均每人每天可制造4800枚针,每个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几百倍。由此可见,分工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国民财富。(2) 分工的原则是成本的绝对优势或绝对利益。斯密进而分析到,分工既然可以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那么每个人专门从事他最有优势的产品的生产,然后彼此交换,则对每个人都是有利的。即分工的原则是成本的绝对优势或绝对利益。他以家庭之间的分工为例说明了这个道理。他说,如果一件东西购买所花费用比在家里生产的少,就应该去购买而不要在家里生产,这是每一个精明的家长都知道的格言。裁缝不为自己做鞋子,鞋匠不为自己裁衣服,农场主既不打算自己做鞋子,也不打算缝衣服。他们都认识到,应当把他们的全部精力集中用于比邻人有利地位的职业,用自己的产品去交换其他物品,会比自己生产一切物品得到更多的利益。(3) 国际分工是各种形式分工中的最高阶段,在国际分工基础上开展国际贸易,对各国都会产生良好效果。斯密由家庭推及国家,论证了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必要性。他认为,适用于一国内部不同个人或家庭之间的分工原则,也适用于各国之间。他主张,如果外国的产品比自己国内生产的要便宜,那么最好是输出在本国有利的生产条件下生产的产品,去交换外国的产品,而不要自己去生产。他举例说,在苏格兰可以利用温室种植葡萄,并酿造出同国外一样好的葡萄酒,但要付出比国外高30倍的代价。他认为,如果真的这样做,显然是愚蠢的行为。每一个国家都有其适宜于生产某些特定产品的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如果每一个国家都按照其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即生产成本绝对低)去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彼此进行交换,则对所有国家都是有利的,世界的财富也会因此而增加。(4) 国际分工的基础是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条件。斯密认为,有利的生产条件来源于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条件。自然禀赋和后天的有利条件因国家而不同,这就为国际分工提供了基础。因为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条件可以使一个国家生产某种产品的成本绝对低于别国而在该产品的生产和交换上处于绝对有利地位。各国按照各自的有利条件进行分工和交换,将会使各国的资源、劳动和资本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将会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物质财富,并使各国从贸易中获益。这便是绝对成本说的基本精神。

按照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原理,当两个国家生产两种商品,使用一种生产要素——劳动时,如果刚好A国家在一种商品上劳动生产率高,B国家在这种商品上劳动生产率低,则A国在该商品生产上具有绝对优势。两国按各自的绝对优势进行专业生产分工并参与贸易,则两国都能从贸易中得到利益。这种贸易利益来自专业化分工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2.1.3 比较优势理论

在中日蔬菜贸易中,最主要的指导理论就是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传统比较优势理论属于国际贸易理论的范畴,是以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论为基础,以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论为核心,经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论的补充和完善而形成的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李嘉图认为在国家之间技术水平和自然资源存在差异的假定下,国际贸易能够得以进行的基础不仅仅局限于贸易国之间生产技术的绝对差别,只要国家之间存在生产技术的相对差别,就可以开展贸易,相互获利,即使有的国家在任何一种产品的生产上都存在绝对劳动生产率劣势。赫克歇尔和俄林从要素禀赋差异的角度进一步分析了要素生产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即H-O原理。其基本思想是:因为各国资源禀赋差异和不同产品对资源需求比例差异的存在,使不同国家对不同产品拥有比较优势。一个国家生产和出口大量使用本国供给丰富的生产要素产品,其价格低,就有相对优势,相反则不利。因此,一国出口的是本国丰富要素生产的商品,进口的是本国稀缺要素生产的商品。

然而,由于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传统比较优势理论的缺陷也逐渐显现出来,因为该理论的适用条件发生了变化。其中主要的缺陷就是忽略了技术进步和时间等因素,使得传统比较优势理论对当代国际贸易格局的一些新情况和新变化无法作出合适的解释。二战后一些经济学家根据新的适用条件和环境,从新的视角和侧重点对当代国际贸易产生的原因、贸易得失及其效果等方面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从动态的角度解释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可以说是对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的一次挑战。这些新的挑战一个是把技术作为内生变量来研究国际贸易,一个则是依旧把技术作为外生变量,来探讨国际贸易的发展。

技术作为内生变量的贸易理论主要有:“干中学”与“技术外溢”、瑞丁模型和内生比较优势理论。“干中学”的概念最早由阿罗(1962)提出,是指落后的国家或行业可以通过在先进国家的技术外溢的过程中边干边学来获取先进的技术,而无须经过本国或本行业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技术。而“技术外溢”与技术创新不同,技术创新需要大量的研究和投资,而“技术外溢”则指国家之间进行贸易时,自然而然输出技术的结果。因此,“技术外溢”和“干中学”是发展中国家获取先进技术或者说技术进步的重要途径。瑞丁模型由伦敦经济学院教授史蒂芬·瑞丁于1999年提出。他在技术内生的假定前提下认为比较优势是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化,而不是恒定不变的。瑞丁模型的理论贡献就是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某些具有潜能的产业如果通过对外贸易、引进和模仿从而获得了生产率的快速增长,尽管目前还不具有比较优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出现比较优势转换的情况。内生比较优势理论强调的是比较优势的内生性和动态性。该理论认为比较优势如同人的技能一样,可以通过后天的专业化学习或经验积累人为地创造出来。这种后天的比较优势可以用来解释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国际贸易和落后国的产业升级等现象。

技术作为外生变量的贸易理论主要有:动态比较成本说、“雁行产业发展形态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比较优势阶梯论。(1) 动态比较成本说由日本经济学家筱原三代平(1955)提出。该理论的核心思想在于强调后进国家的幼稚产业通过扶持可以由劣势转化为优势,由此形成动态比较优势。其主要观点是:①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一国的比较优势或劣势是可以发生变化的;②动态比较优势的形成要借助于政府的力量,也就是说,如果要使某重点产业由比较劣势转为优势,需要政府的扶植和保护重点产业来促成;③一国的国际贸易比较优势应当与合理的产业结构保持一致。(2) “雁行产业发展形态论”(简称“雁行理论”)最早由日本学者赤松要提出。赤松要通过研究发现,一个国家的主导产业的发展一般要经历三个阶段,分别是从发达国家进口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和形成与先进国相同的本国产业以及向国际市场出口该产品。这三个阶段的推移进程在图形上酷似三只大雁依次展飞,因此得名。“雁行理论”除了对国际贸易对后进国的影响进行了探讨以外,同时还揭示了后进国家实现产业结构升级的途径以及参与国际贸易的模式。(3)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由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弗农创立。该理论认为,一种产品的生产要素比例在其生命周期中是会发生规律性变化的,一般是由技术密集型产品向资本密集型产品转变,再由资本密集型产品向劳动密集型产品转变。在这种生产要素比例变化过程中,比较优势也会随之发生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转移,一般是从技术水平高的创新型国家转移到其他发达国家,再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从动态的角度揭示了技术创新国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比较优势不断转化的过程。(4) 比较优势阶梯论由巴拉萨提出。他认为在国际贸易中国际分工的类型以及经济发展阶段之间排列着许多阶梯,在这一阶梯式发展格局中,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要不断发展自己的新兴产业,在发展新兴产业的同时由于发展重心的转移,就会使许多原来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丧失了原有的比较优势,而将这些产业转移给较低发展阶段的国家。该理论指出不同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尽管存在着比较优势的差别,但这种差别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后进国可以利用自己的比较优势,通过发展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转移的产业,从而进入更高的发展阶梯。这就是比较优势阶梯理论所要呈现的动态演变过程。2.1.4 幼稚工业保护论

幼稚工业保护论最初由汉密尔顿提出、经过李斯特全面发展而成为最早、最重要的贸易保护理论。幼稚工业保护论影响了19世纪的德国和美国,影响了20世纪的日本,使他们都能在保护主义的篱笆后面成长,强大之后又转而推行自由贸易。经过近半个世纪的修补与解释已经适用于现今的社会。

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论建立在三大理论基础上:国家经济学、社会经济发展五个阶段论及生产力理论,其中生产力理论是核心。在这三大理论基础上,他提出了如下基本观点。(1) 提出发展阶段论,批判比较成本理论忽视了各国历史和经济的特点。李斯特认为,斯密和李嘉图的理论尽管有其长处,但却只是适合英国的情况,或者说只是从全世界共同发展出发的,而没有考虑到各国情况不同、利益各异,这不是一种普遍适用于各国的理论。

李斯特特别强调每个国家都有其特殊的发展道路,并且从历史学的观点,把各国的经济发展分为5个阶段: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他认为,各国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采取不同的贸易政策,在经济发展的前三个阶段必须实行自由贸易;当处于农工业时期时,必须将贸易政策转变为保护主义;而经济进入发展的最高阶段,即农工商业时期时,则应再次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只有这样才可能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否则将不利于相对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

李斯特认为,由于英国已进入农工商业时期,它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是正确的,但绝不能否认保护贸易政策在英国经济发展史上所起的重要作用。至于德国,由于它还处在农工业时期,所以必须采取保护贸易政策。(2) 提倡生产力论,指出比较成本论不利于德国生产力的发展。李斯特认为,生产力是创造财富的能力。一个国家的财富和力量来源于本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高生产力是国家强盛的基础。他说:“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多少倍;它不但可以使原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李斯特正是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出发,主张在农工业时期的国家必须采取保护贸易的政策。

李斯特认为,在当时,如果英国的自由贸易学说不加区别地应用于各国,就会使先进的英国商品充斥落后国家,包括李斯特的祖国——德国。从短期来看,落后国家可以买到一些廉价商品,似乎占了便宜;但从长远看,落后国家的工业却因此发展不起来,社会生产力得不到提高,就会长期居于落后地位和从属地位。反之,如果德国采取保护贸易政策,从短期看,某些商品价格,特别是先进的工业品价格是高一些,但是,为了培育自己的民族工业,就应当作出暂时的牺牲。经过一段时期,民族工业发展起来了,原来依靠进口的商品——先进工业品的价格就会降下来。这样,看起来似乎开始时减少一些财富,但却通过保护贸易,发展了自己民族的生产力,即创造财富的能力,这才是真正的财富。李斯特说:“保护关税如果会使价值有所牺牲的话,它却使生产力有了增长,足以抵偿损失而有余。”(3) 主张国家干预经济,反对古典学派的放任自由原则。李斯特认为,要想发展生产力,必须借助国家力量,而不能听任经济自发地实现其转变和增长。他承认当时英国工商业的发展,但认为英国工商业的发展也是当初英国政府采取扶植政策的结果。德国正处于类似英国发展初期的阶段,应实行在国家干预下的保护贸易政策。

李斯特主张通过保护关税政策发展生产力,特别是工业生产力。他认为,工业发展以后,农业自然跟着发展。因此,他提出的保护对象有几个条件:①幼稚工业才需保护。②在被保护的工业得到发展,其产品价格低于进口同类产品并能与外国竞争时,就无须再保护,或者被保护工业在适当时期(如30年)内还不能扶植起来时,也就不需再保护。③一国工业虽然幼稚,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竞争者,也不需要保护。④农业不需要保护。

基于李斯特主张保护的是幼稚工业,并且主要是通过关税保护,所以,人们把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称作幼稚工业保护论或关税保护贸易理论。2.1.5 新贸易保护主义

新贸易保护主义(New Trade Protectionism)又被称为“超贸易保护主义”或“新重商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初才兴起的,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

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依据、政策手段、目标对象和实施效果都与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有着显著的区别。

1. 利用WTO规则,实行贸易保护

总体来看,在WTO规则的约束下,大多数国家都在向自由贸易的方向迈进,但由于现行多边贸易体制并非无懈可击,因而保护主义总是千方百计从中寻找“合法”的生存土壤。WTO允许成员国利用其有关协议保护本国的利益,反击遭到的不公平待遇。这就为各国以“公平贸易”为口实实行贸易保护留下了空间。WTO规则并不排斥各成员国的经济自主性,保留本国经济自主性的要求不仅来自发达国家,还来自发展中国家。因此,采取与WTO不直接冲突的各种保护措施,已成为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贸易保护主义的普遍形态。

2. 依据国内法履行国际条约

一般意义上讲,国际条约高于国内法。但现阶段由于各国对如何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缺乏统一标准,因而,如何对待已承诺的国际条约及其在国内的适用程度,各国仍存在一定差异。一些国家只执行符合自己国家利益的国际条约,很多时候将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条约之上。如根据美国贸易法案中的“301”条款,美国可以对来自国外的“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贸易活动采取单边贸易制裁。为维护本国的贸易利益,美国多次启动或威胁启动该条款处理贸易纠纷,公开向WTO的有关规则挑战,严重损害了WTO的权威性,并对其他国家处理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产生了负面影响。

3. 利用区域贸易组织保护成员国利益

区域一体化组织具有的排他性特征被视为对成员国的一种贸易保护。通过“内外有别”的政策和集体谈判的方式,区域一体化协定在为成员国创造更有利贸易条件的同时,却往往对非成员国构成了歧视。区域一体化组织具有的这种排他性特征,实际上起到了对成员国进行贸易保护的作用。

4. 保护手段更趋多样化

首先,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传统保护手段仍被频繁应用。其次,技术壁垒、绿色壁垒、知识产权保护、劳工标准等贸易壁垒花样翻新,应用范围更加广泛。发达国家利用自身在环保和科技方面的优势,制定更高的环保、技术、商品和劳工标准,以削弱发展中国家凭借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而获得的出口竞争力。由于这些新型贸易保护手段具有良好的定向性、隐蔽性和灵活性,其中一些技术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以提升技术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甚至可以视为中性的贸易标准,加之WTO对这些贸易措施应用的限制并不统一,因而,其保护效果更为突出,进一步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贸易摩擦。

5. 制定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

克鲁格曼等学者提出的战略性贸易理论认为,不论在促进本国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方面,还是在维护本国企业免受国外竞争对手的冲击方面,都需要国家的贸易政策发挥作用,从而为国家通过干预贸易,提高和维护本国产业的战略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并由此形成了战略性贸易政策体系。这一政策体系强调国际贸易中的国家利益,政府通过确立战略性产业(主要是高技术产业),并对这些产业实行适当的保护和促进,使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国际竞争力。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特别是发达国家在高技术领域的较量不断升级,战略性贸易政策被越来越多的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的政府所接受,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核心政策。2.2国际相互依赖理论

国际相互依赖理论是西方国际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理论产生于20世纪60、70年代。从概念上来看,国际相互依赖是指国家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关系,既包括国家之间在政治、军事、经济方面的相互依赖,也包括广泛的社会生活领域的相互依赖,其中尤其以经济方面的相互依赖最为突出。同时,这种依赖关系一般具有两大特征:敏感性和脆弱性。敏感性是指在某种政策框架内作出反应的程度,即一方对另一方变化所受到影响的大小及受到影响速度的快慢;脆弱性是指一方对另一方的应变能力的强弱及付出代价的大小。理查德·库玻的《相互依存经济学》(1968)是该理论的早期代表作。他提出的一个基本观点是:由于各国间的相互依存,国家间已形成了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在内的复合依存关系。因此,通过互惠互利的贸易及各国间经济相互依存网络的扩大,可以建立起世界各国间的共同利益纽带,从而共享和平条件下的既得利益。该理论说明,国家或地区间在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形成的相互依存关系,是开展经贸合作的重要前提。

必须强调,人们出于各自的需要和考虑,从不同的视角研究和阐述相互依赖理论,从而使其包含着有所不同的具体范围。倘若将激进学派的有关理论存而不论,那么,大多数学者涉及的内容主要有如下几个。

1. 相互依赖程度的具体衡量

有关学者常常使用比较复杂的数学模型对此进行定量的研究和分析。同时,人们还用一些具有关键作用的基本指标加以具体计量。它们主要有如下几个。

一是国际贸易增长率与GDP增长率之比。本来国际贸易作为GDP的一个函数是随着后者的增加而增加的。但是,如果国际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则表明国民经济对国外市场的依赖程度在不断加大,也可能提高了国内生产与消费对国外资源的依赖程度。

二是出口贸易额与GDP之比,即出口依存度。从某个时点来看,一国具有比较高的出口依存度,反映了它对国外需求有着较大的依赖性。就一个时段而言,如果这个比率呈现上升的趋势,则说明它与相关国家的相互依赖程度存在加深的趋势。

三是国际资本流动量与GNP之比。这个指标可以分别从三方面,即非货币部门私人资本长期流动总额、私人资本流动总额和总资本流动额各自与GNP的关系加以考察。总的说来,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和速度不断上升,则加速了国际经济的相互传递和依赖。

2. 各国经济贸易相互依赖的具体表现

世界各国经济贸易相互依赖可以表现在不少方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经济贸易结构的相互依赖。从大的方面看,发达国家的资本密集型产品和高科技产品占有比较优势,而发展中国家则出口资源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这就决定了这两类国家各自的经济贸易结构以及彼此的依赖性,因为双方要有效地、持续地发展本国经济,都离不开对方优势产品的大量进口。再就发达国家不同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思路而言,它们又进一步推动着发达国家之间经济贸易结构的依赖性。例如,美国早就在不少资本密集型产品领域(如家电产品)放弃了国际竞争,从而需要大量进口这类产品。(2) 经济贸易目标的相互依赖。有时一个国家实施自己的经济贸易目标还需要甚至依赖其他有关国家在经济政策上的配合和协调。例如,一国需要在外汇汇率比较稳定的条件下开展贸易活动,或需要努力实施国际收支的大致平衡,或需要防止国际通货膨胀影响进口,那么,它必然希望主要贸易对手的货币汇率也相对平稳,或同它们的贸易往来不要大起大落,或对方能把货币稳定作为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可见,这些愿望的实现就不能不依靠有些国家经贸目标的相互配合。(3) 经济贸易政策的相互依赖。上述两方面的相互依赖进一步促成了双方在经贸政策上的密切关系。这就是说,彼此经贸政策的内涵、运作方式乃至实际效果都会给对方带来各种经济影响,有时这种影响还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因而它们之间的协调和互动已必不可少。换言之,一方某些宏观经济政策一旦发生变动,常常会直接给另一方的经济活动带来变化,从而迫使后者也相应地调整有关政策。(4) 经济贸易干扰因素的相互关联。如果两个国家的外生干扰因素的联系程度比较密切,那么,它们之间的经济联系往往趋于比较紧密。例如,它们的经济都受到了国际游资的严重冲击,或者受到了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策略的同样影响,那么,这两个国家的经济联系程度就会逐渐加深。

3. 相互依赖的传导机制

许多国家在经济上的依赖程度往往因传导机制的推动而日趋加深,所以,有些学者针对传导的渠道或方式、作用机制和实际后果也作了一些理论探索。例如,两国不仅可以通过进出口贸易,而且能够经由直接或间接投资、金融往来、技术交换、劳务流动、经济援助、本币汇率变动等诸多渠道,提高相互的经济依赖程度。这从又一个侧面说明,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所有属于开放型经济体系的国家都会明显加深同外部经济世界的依赖程度。这也是本研究的基础理论之一。2.3技术差距理论

技术差距理论(Technological Gap Theory)又称技术差距模型(Technological Gap Model),是把技术作为独立于劳动和资本的第三种生产要素,探讨技术差距或技术变动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理论。由于技术变动包含了时间因素,技术差距理论被看成是对H-O理论的动态扩展。技术差距理论产生于1961年,代表人物为美国学者M. V. 波斯纳(Michael V. Posner)。他在《国际贸易与技术变化》一文中,提出了国际贸易的技术差距模型。该理论认为,技术实际上是一种生产要素,并且实际的科技水准一直在提高,但是在各个国家的发展水准不一样,这种技术上的差距可以使技术领先的国家具有技术上的比较优势,从而出口技术密集型产品。随着技术被进口国模仿,这种比较优势消失,由此引起的贸易也就结束了。

技术差距论认为,工业化国家之间的工业品贸易,有很大一部分实际上是以技术差距的存在为基础进行的。通过引入模仿时滞(Imitation Lag)的概念来解释国家之间发生贸易的可能性。在创新国(Innovation Country)和模仿国(Imitation Country)的两国模型中,创新国制造一种新产品后,在模仿国掌握这种技术之前,具有技术领先优势,可以向模仿国出口这种技术领先的产品。随着专利权的转让、技术合作、对外投资或国际贸易的发展,创新国的领先技术流传到国外,模仿国开始利用自己的低劳动成本优势,自行生产这种商品并减少进口。创新国逐渐失去该产品的出口市场,因技术差距而产生的国际贸易量逐渐缩小,最终被模仿国掌握,技术差距消失,以技术差距为基础的贸易也随之消失。

1963年,哥登·道格拉斯(Gordon Douglas)运用模仿时滞的概念,解释了美国电影业的出口模式,即一旦某个国家在给定产品上处于技术领先的优势,该国将在相关产品上继续保持这种技术领先的优势。1966年,盖·瑞·胡佛鲍尔(G. C. Hufbauer)利用模仿时滞的概念,解释了合成材料产业的贸易模式,即一个国家在合成材料出口市场的份额,可以用该国的模仿时滞和市场规模来解释。当他按照各国的模仿时滞对国家进行排序时发现,模仿时滞短的国家最先引进新合成材料技术,并开始生产和向模仿时滞长的国家出口,随着技术的传播,模仿时滞长的国家也逐步开始生产这种合成材料,并逐步取代模仿时滞短的国家的出口地位。对技术差距理论的经验研究,支援了技术差距论的观点,即技术是解释国家贸易模式的最重要的因素。

技术差距理论是由美国学者波斯纳在其著作《国际贸易与技术变化》(1961)中提出的,又称技术差距模型,是把技术作为独立于劳动和资本的第三种生产要素,探讨技术差距或技术变动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理论。技术水平差距和需求层次差距决定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技术贸易壁垒问题上处于不平等地位。该理论认为,由于各国技术创新发展速度不一样,如果技术创新国发明出外国尚未掌握的新产品或新工艺,那么就会出现国家间的技术差距,创新国可以说有了技术垄断优势,由于模仿国对该新产品或新工艺有需求,所以创新国就会出口该创新产品。而在产品国际移动的同时由于存在着技术溢出,因此模仿国就开始模仿该新产品或新工艺并逐渐掌握了该技术,这时技术差距就消失了,以技术差距为基础的贸易也随之消失。

技术差距理论的核心是当一国通过技术创新研发出新产品后,就可凭借技术差距所形成的比较优势向其他国家出口这种新产品,引发该产品的国际贸易。该理论证明了即使在要素禀赋和需求偏好相似的国家间,技术领先也会形成比较优势,从而产生国际贸易。这也较好地解释了实践中常见的技术先进国与落后国之间技术密集型产品的贸易周期。2.4技术性贸易壁垒理论

随着国际贸易自由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传统的贸易壁垒如关税、配额、许可证等逐渐被新的贸易保护形式所取代,而新的贸易保护形式则以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为主,技术性贸易壁垒提倡的是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消费者权益。世界贸易组织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Agreement on the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简称TBT协议)积极鼓励成员国制定技术法规和标准来推动技术进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中国的出口贸易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农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已经相当广泛。此外,也有较多学者对如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以应对我国输日农产品面临的“肯定列表制度”问题有所关注。对于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成果,本书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简要阐述:一是国内外关于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相关研究;二是关于“肯定列表制度”的相关研究;三是关于中日蔬菜贸易的相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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