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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07 15: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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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宏建,王明哲

出版社: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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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业道德:服务人民

公务员职业道德:服务人民试读:

前言

为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关于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要求,国家公务员局于2011年10月17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务员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印发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通知。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通知指出,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政府和公务员队伍的公信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把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大规模培训、认真选树公务员职业道德楷模、持久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文化养成、不断强化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监督评议等有效载体和抓手,增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

通知还要求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与健全公务员管理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将职业道德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监督约束的重要手段,不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夯实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制度基础。《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的指导思想和目标: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全面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的培训对象: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重点加强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基层一线、窗口部门等直接服务人民群众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的培训要求: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列入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作为每个培训班次的重要内容。“十二五”时期,将全体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培训时间不少于6学时。同时要求建立培训长效机制,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作为长期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推行案例教学、现场教学等有效方式,使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更具吸引力、感染力,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为系统准确地解读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满足全体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需求,进一步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我们以《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为依据,结合中央有关精神,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编写了本套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教材,包括《公务员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公务员职业道德:忠于国家》、《公务员职业道德:服务人民》、《公务员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公务员职业道德:公正廉洁》、《公务员职业道德:典型案例》共六册,以供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使用。

第一章 人民群众观概述

本章学习重点1.深刻理解毛泽东的人民群众观2.深刻理解邓小平的人民群众观3.深刻理解江泽民的人民群众观4.深刻理解胡锦涛的人民群众观5.掌握践行人民群众观的方法6.了解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要求7.深刻理解人民的社会管理主体地位8.深刻理解人民的社会文化主体地位9.学习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法10.理解在为人民服务中实现人生的意义

第一节 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

人民群众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践主体、创造主体和价值主体。我国发展的新思路来自人民的集思广益,改革的新突破来自人民的实践探索,开放的新格局来自人民群众的建设创造,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来自人民群众的发明创新。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之所以取得成功,最根本的就在于我们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与人民群众同心同德、同心协力、同呼吸共命运。

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发展的进程中,在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某些公务员的人民群众观在渐渐淡化。有的严重脱离群众、伤害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极大危害。因此,大力倡导人民群众观,强化党的根本宗旨教育,在现阶段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人民群众观说到底是人生观的问题。从这点出发,我们各级公务员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抵制和克服实用主义、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等错误思想的诱惑。

一、人民群众观的基本内涵

所谓人民群众观,就是对人民的地位、作用和所持态度的总的看法。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人民群众观在很多时候表现为一种民本思想。从殷周时期《尚书》的“民为邦本”,到《诗经》的“宜民宜人”;从先秦时期孔子的“仁政”、“爱民”,到孟子的“民贵君轻”;从汉唐时期贾谊的“民为政本”,到柳宗元的“吏为民役”;从明清时期张居正的“知人安民”,到乾隆的“以民为本”,这种民本思想在我国传统治国之道中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

我国当代的人民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群众观,是无产阶级的人民群众观,是共产党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浓缩、凝练和沉淀。我们中国共产党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为整个人类的彻底解放而奋斗的政党。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在批判地继承我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基础上,确立的一种崭新的人民群众观。

对于我们各级公务员来讲,强化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人民群众观,践行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人民群众观,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价值取向和最高价值定位,是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所在。

那么,我们所坚持的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主要内涵有哪些呢?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方面。(一)人民群众观是我党宗旨的基本体现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的性质确定了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也是毛泽东人民群众观的本质。早在1944年9月,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利益工作的。”

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作《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又再次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唯一宗旨。无论从政治思想的角度看,还是从思想理论的角度看,“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都充分体现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民群众观。而要实现这个宗旨,必须时时刻刻、事事处处装着人民、想着人民。

在《党章》总纲和《党章》第一章,都谈的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可见其重要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使然;二是党的性质所定;三是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和现代共产党人的时代使命决定,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巩固领导核心地位的重要保证。

作为公务员,要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就必须始终坚持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和为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原则。党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就是党的利益。我们党的最终理想是带领全体人民群众实现共产主义制度。现阶段的历史使命是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公务员任何时候都必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更不允许凌驾于群众之上。我们党之所以不断取得胜利,正是因为党代表人民的利益,依靠人民的力量,履行人民赋予的神圣责任,有群众路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作为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

实践证明,我们党的事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正是我们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如果忘记群众,脱离群众,我们党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水之鱼,最终也将一事无成。我们各级公务员要体现党的性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就不能没有人民群众观。(二)人民群众观是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必然要求

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被恩格斯称作马克思一生中在理论上最伟大的两大贡献之一,它结束了唯心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而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根本分歧,就包括怎样看待人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其焦点就在于怎样认识不同的人的不同作用。换言之即谁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庶民百姓、人民群众,还是才子佳人、英雄豪杰?不同的回答分别形成了群众史观和英雄史观。历史唯物主义的结论是前者。它认为,任何时候人民群众都是社会居民中的大多数,其主体都是劳动人民。这就体现了“人民群众”在质和量上的规定性。历史唯物主义同时认为,任何时候人民群众都是推动社会历史向前发展的决定力量。其主要表现就在于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更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基于这些基本原理,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及其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就不能不在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人的作用,推动社会历史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中,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自己的心中。

马克思、恩格斯早就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与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也从一开始就一直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路线作为自己的生命线,使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成为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

历史证明,相信和依靠群众,顺应群众的要求和历史发展的潮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实现正确领导的基础;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是党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保证。

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尤其是新世纪,如何正确认识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如何更好地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以及一切爱国力量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带领他们甘心情愿地在党的领导下,为中华民族和世界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努力奋斗,这些都通过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及政策和各项工作来决定,通过党的执政作用来实现。而党的执政作用又是通过全体公务员和全体党员的作用来体现的,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公务员要经得住执政的考验,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政为民,为人民的利益努力工作。因此,提倡每一位公务员都要坚持人民群众观,无疑是十分重要的。正如某位中央领导说过一样,要得到人民支持和拥护,一是靠理论的力量;二是靠人格的力量。

二、人民群众观的重要意义

所谓人民群众观,包括对待什么是人民群众的正确理解;怎样看待人民群众的地位和作用;怎样对待人民群众的利益,怎样为人民群众利益努力奋斗等十分丰富的内容。就像邓小平一生不忘自己“是人民的儿子”一样,我们各级公务员都应坚持人民群众观,这是十分必要的。(一)人民群众观是检验公务员是否合格的试金石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原则问题。看一名公务员的人民群众观树得牢不牢,就要看他是不是真心实意地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有没有热爱人民的思想和感情;看他是否真心实意地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如果在这个根本问题、原则问题上过不了关,他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公务员。

我们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目的,也是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要解决人民群众观的问题,首先要心中有人民。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就是这样的楷模。

值得指出的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发展的进程中,在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历史与现实的原因,我们一些公务员的人民群众观在渐渐淡化。有的严重脱离群众、伤害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给党的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因此,大力倡导毛泽东的人民群众观,强化党的根本宗旨教育,在现阶段有着十分显著的价值。

人民群众观说到底是人生观的问题。从这点出发,当前首要的任务是引导公务员努力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抵制和克服实用主义、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二)人民群众观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道德基础

人民群众观的确立,绝不仅仅针对公务员这个层次。人民群众本身也存在一个确立人民群众观的问题。只有这样,才可能形成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氛围。而这正是建设全面小康所需要的。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曾提出过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是集体主义。

集体主义原则的实质是什么,就是人民群众观。在集体主义原则下,人民内部的各种关系都能得到妥善地调整,人与人之间产生的一些矛盾都能很好地化解和消除,从而增进相互彼此间的信任和团结,形成强大的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

事实上,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具有双重身份:他既是别人服务的对象,同时又是为人民服务的主体。这就对全社会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每个人都要有一种奉献精神。这种奉献精神,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他人服务。(三)人民群众观是党巩固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

古人说的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纵观历史,人心向背,事关执政者的生死存亡问题。中国共产党多年实践的成功经验和失误教训,也足可以证明“老百姓心中有杆秤”的道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作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得到人民的真心拥护。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这是我们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并领导全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和建设成就的根本保证。

虽然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表现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但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这一根本点是没有变的,也不会变的。正是这一根本点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过去的成功靠这个,今天的胜利仍然要靠这个,将来的胜利也必定靠这个。

人民群众是党的执政之基,党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走群众路线,必须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党是真正代表他们的根本利益的。党的领导就是服务人民,反映人民利益,并领导和帮助人民实现自己的利益。我们各级公务员做得越好,人民就越拥护,我们各级公务员做得越好,群众就越爱戴。

在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中,我们各级公务员尤其要处理好同人民群众的利益关系,既要保证他们的既得利益,又要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保持与人民群众水乳交融的关系,而绝不能出现曾经出现过的个别地方党群、干群关系的“蛙水关系”、“油水关系”甚至“水火关系”。所以,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只要我们各级公务员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心中永远不忘人民,一切永远为了群众。我们就可以获得人心,就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而这一切要得以实现,每位公务员都不可缺少人民群众观。

三、人民群众观的主要内容

我们支持的人民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群众观。人民群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源泉,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始终深深地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人民群众为党提供了不竭的智慧和力量。那么,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呢?(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的重要的观点,是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建立其上的坚实基础。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而且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物质财富,是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保障。人民群众的这一创造作用同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这一原理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因为作为人民群众主体的劳动群众,乃是生产力的体现者。

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首先,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是科学、文化、艺术的唯一源泉;其次,劳动群众为人们从事精神文化活动提供了一切物质手段和物质条件;再次,劳动知识分子在精神财富的创造过程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总而言之,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是社会变革的主体,同时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我们党取得的所有成就都是依靠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我们各级公务员永远不能忘记这一点。(二)向人民群众学习

这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深入群众、联系群众的基础,深刻揭示了党的群众观点的基本实现途径。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群众有伟大的创造力,我们各级公务员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

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甘当人民的小学生,拜人民群众为师,恭恭敬敬地学,老老实实地学,不懂就是不懂,不要装懂。所以,我们各级公务员要从人民群众那里学得知识,制定政策,然后再去教育人民群众。所以我们各级公务员要当先生,就得先要当学生,没有一个教师不是先当过学生的。而且就是我们各级公务员当了教师之后,也还要向人民群众学习,了解自己当学生的情况。(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共产党就是要奋斗,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为人民服务。从我们党登上历史舞台的那一天起,就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的,除此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

因此,我们各级公务员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各级公务员放在心上;我们各级公务员只有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各级公务员当亲人。这充分阐明了一切为了群众、情系群众的极端重要性。(四)权为民所赋

这深刻揭示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核心,也是我国根本的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是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和主张。毛泽东曾经指出: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人民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

作为公务员,必须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绝不能用来为我们各级公务员自己牟私利,要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五)一切向人民负责

这是我们正确处理同群众关系的一个基本观点,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我们的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还认为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

这深刻揭示了党的群众观点的本质,揭示了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这也深刻指出了我们各级公务员的工作目的就是要向人民负责、对我们党负责。(六)相信并依靠群众

这深刻揭示了党的群众观点的实践方法,揭示了我们党所承担的依靠群众与教育引导群众的双重任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坚持教育群众和服务群众相统一,既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又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共产党基本的一条,既要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一切依靠群众;又不能在理论上忽视、在实践中放弃自己对群众的政治上的引导和思想上的教育。

我们各级公务员只有相信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才能获得胜利之本、力量之源;我们各级公务员只有站在群众的前列,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凝聚和带领群众前进,才能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胜利。这就是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与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相统一的观点。(七)人民利益至上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江泽民强调:我们党是立党为公的,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是我们最大最重要的政治。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观点中,第一位的是群众观点。胡锦涛指出: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是对人民利益至上观点的细化深化和延伸,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基本内涵。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在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的今天,我们各级公务员要切实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当作大事来对待,凡是群众提出的意见都要真心实意地去听取。(八)党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

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鱼水关系”和“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一条根本优势和优良传统。

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一个政党,如果不能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果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会失去生命力,更谈不上先进性。

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无往而不胜的法宝,也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法宝。我们各级公务员能否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最根本的考验。(九)群众拥护为最高标准

我们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我们要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我们工作价值的最高裁决者。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同样,我们各级公务员要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十)执政为民的观点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各级公务员最根本的执政理念,也是与时俱进的执政理念。

我们各级公务员坚持执政为民,就是要以实现公众利益和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执政为民,就是要紧紧依靠人民,切实造福人民,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根本利益而奋斗。

三、人民群众观的基本原则

新中国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形成了正确的人民群众观。正确的人民群众观是共产党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高度概括。是党执政为民理念的集中体现。我们各级公务员牢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人民群众观,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人民至上原则

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要正确理解两种关系:一要正确理解党和人民的关系。伟大的人民养育了伟大的党,伟大的党领导伟大人民。党的领导权是人民赋予的,党的执政地位是人民选择的,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人民群众是我们党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二要正确理解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共产党员是从人民群众中产生的具有先进觉悟的优秀分子。

对于我们各级公务员来说,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我们各级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儿子,什么时候都不能把自己摆在特殊的位置。(二)为人民服务原则

共产党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们党坚持这个崇高原则,一切忠于人民、奉献人民。对于公务员来说,也是如此。目前,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又处于改革开放的关键期、攻坚期和战略机遇期。人民群众会有更高的物质文化上的要求和新期待,这一时期凸显出各种错综复杂的人民内部利益矛盾。

只要我们各级公务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诚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把各项民生工作落到实处,新时期的人民各种内部利益矛盾最终都可以有效解决,并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三)密切联系群众原则

我们必须牢记,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

我们各级公务员要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进对群众的思想感情、增强服务群众本领。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各级公务员放在心上;只有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各级公务员当亲人。(四)向人民学习原则

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观点。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推动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目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们各级公务员在实践中会遇到许多新矛盾、新课题。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的好方法从哪里来?归根到底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实践。(五)人民监督原则

各级公务员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各级公务员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自觉接受人民的民主监督。

我们要有效地接受人民监督,就必须继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人民民主权利。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具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我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是防范与减少腐败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有效方略。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是执政党跳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周期律,不会出现人亡政息的根本途径。

四、马克思的人民群众观

马克思的人民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一定要认真学习。马克思的人民群众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马克思认为,历史的主体和创造者的确定依据在于生产劳动实践。只有从事生产劳动实践的人,才是历史的推动力。这些从事生产劳动的人在马克思那里称之为“人民”或“人民群众”。马克思有时称之为“人们”、“我们”,有时称之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等。列宁在介绍时还特别指出:“人们即人民群众。”

马克思对历史进行了分析,认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整个历史过程是由活生生的人民群众本身的发展所决定的。

历史是由“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历史,而不是其他人,即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的历史。但是,人民群众能否随意创造历史呢?当然不能。

马克思认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这是马克思在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对人民群众历史作用的科学肯定,反驳了过去的英雄史观。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创造了整个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与享有者却是分离的。创造了一切财富的人民群众倒身无分文,与贫穷、卑贱、不自由为伍。这令马克思大为吃惊。为了揭开这个谜,马克思把目光投射到了劳动分工身上。

马克思从分工出发,认为分工提高生产效率继而带来剩余产品的出现,而剩余产品又导致私有制的出现。历史证明,马克思的论断是正确的。

对于阶级范畴,列宁更是做了详细的论述。在阶级社会,生产资料不是归人民群众所有,而是被极少数人的特权阶级所占有。这部分特权阶级利用独占社会生产资料的优势,强力地驱使人民群众生产社会财富,继而霸占这些社会财富。

因此,在阶级社会地位上,人民群众总是处于被统治地位,而那些剥削阶级总处于统治地位。贫穷、卑贱、不自由,也就随之与人民相伴。在这个阶级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更为重要的关系是阶级关系。

但是,在这种社会地位极不平衡的阶级社会中,被统治阶级不可能始终认同这种身份。为了争取自身的利益,被统治阶级发动了对统治阶级的斗争。人民群众作为生产力的主体,代表了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剥削阶级建立的社会关系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势必受到人民群众的反对。这也正是社会基本矛盾在社会发展中的表现。对这种阶级斗争,马克思不仅不厌恶,相反还持十分赞赏的态度。在马克思看来,阶级斗争构成了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是历史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当然,“人民群众”的内涵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阶级斗争的发动者和革命力量也是因时而异的。在资本主义时期,“人民即无产者,小农和城市贫民”,无产阶级,即工人阶级成为最主要、最坚定的革命力量。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是人民群众反对剥削阶级的最后一个形式。可是,资本主义作为私有制发展的最后形式,也是最发达的形式,势必对工人阶级的革命产生极大的阻碍。

然而,马克思并不对此感到为难。马克思相信,无产阶级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以公有制代替私有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无产阶级需要做的是组建自己的政党共产党,作为自己利益的代言人,从而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消灭所有的剥削阶级。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时期反对资产阶级以及其他一切剥削阶级的斗争,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共产主义革命”。共产主义革命所要建立的是这样一个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社会我们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以上的分析,就是马克思人民群众观的形成过程。

马克思的人民群众观从实践出发,确立历史的唯物性和客观性,探究人民的社会历史作用,进而呼吁人民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实现全人类的终极利益。马克思人民群众观所具有的强烈的现实性和紧密的逻辑性,论证了马克思人民群众观的科学性。(二)人民利益观

马克思、恩格斯的人民利益观,是无产阶级政党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马克思、恩格斯就在《共产党宣言》中深刻地论述和庄严的宣告: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或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共产党人为工人阶级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他们在当前的运动中同时代表运动的未来。这些精辟的论述深刻地阐述了共产党的根本性质和唯一宗旨是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

一切剥削阶级政党为夺取政权而奋斗时,总是标榜自己代表人民利益,并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人民的某些利益要求。而一旦获得政权,成为执政党以后,其为某一阶级政党谋私利的本质就暴露无遗。比如原本是无产阶级政党的苏联和东欧各国共产党,在执政以后,本能始终如一地解决好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问题,在党内形成一个既得利益集团,使党成为少数领导集团谋取私利的工具。背弃了代表本国人民利益的初衷,最终失去民心、失去执政地位也不足为奇。

因此,在执政条件下的无产阶级政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利益观,关键要解决好“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问题,使所有公务员必须真正代表好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而绝不允许以权谋私,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

马克思、恩格斯的人民利益观认为一切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人。即社会发展的最高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马克思把人的发展概括为三个阶段,即从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拥有人身强制的人对人的依赖的阶段发展到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阶段,再到既不依赖于人,也不依赖于物的自由的全面发展阶段。后一个阶段指的是共产主义阶段,它以两点为前提:一是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能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二是人民的素质极大提高,人人都为他人而工作。而前者又是后者的基础。这就是说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民,应该围绕人民的需要、人民的自由来推进发展,同时选择发展的内容和道路。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是:一方面,在无产者不同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马克思、恩格斯的人民利益观,还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才能不断提高执政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推动党的事业向前发展。跳出剥削阶级政党难以逾越的“人亡政息”周期率的怪圈,为我国人民谋取更大的利益。(三)党群关系

对于任何政党来说,都存在着如何处理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关注着党群关系,正是他们提出的一系列理论观点,为确立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基本关系奠定了基础。

然而,把党群关系的好坏、亲疏与党的执政地位相联系,却是在无产阶级即将夺取政权以及成为执政党之后。在此期间,列宁曾经把人民群众比作大海,而共产党人和党的干部只是沧海一粟;斯大林把人民群众比作大地母亲,把布尔什维克党比作安泰,这说明密切党群关系,对于党夺取政权、巩固政权并长期执政,具有决定意义。关于党群关系,马克思主义革命导师的观点主要有:

第一,革命导师都把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同党的政权意识和执政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

政权意识,就是指尚未执政的无产阶级政党,把夺取政权、执掌政权、使人民摆脱受剥削受压迫的地位作为自己的基本追求。执政意识,是指已经执掌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把巩固执政地位、为人民带来利益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无论是在争得执政地位,还是在巩固执政地位的过程中,人民群众对于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获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赢得胜利并且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决定性因素。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开宗明义地讲无产阶级政党不存在自己的特殊利益,反复强调无产阶级政党最能代表运动的方向,就是为了说明党作为共产主义运动的领导者是合理的,是必然的、是得到广大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赞同的。在当时那样的历史条件下,在人民群众没有得到民主选举权利的时代,马克思、恩格斯的这种证明是非常重要的。无产阶级天然的革命性,以及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无产阶级自己的历史责任,使无产阶级政党最终赢得了领导者的地位,成为社会主义运动的先锋。巩固政权是政党执政之后的首要任务,虽然巩固执政地位的方法有多种,但对于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民主执政是唯一的执政方法,也就是说,无产阶级政党不能选择专制的执政方法。而保持良好的党群关系,紧紧依赖广大人民群众,是民主执政的内容之一。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良,就是不合格的执政,与人民群众关系恶劣,就有丧失政权的危险。

第二,革命导师都把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的核心

对于人民群众来说,利益问题是非常敏感、非常重要的问题,他们通常以此为标准来决定对政党的选择。革命导师深知这一点,他们都没有回避利益问题,并且恰恰是从利益问题入手,讲明了无产阶级政党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他们公开表明无产阶级政党没有任何的集团私利,它只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以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为党的最高标准。也正是因为这个特点,党才能够在地下状态时,深深地吸引广大人民群众义无反顾地跟着党。

第三,革命导师都指出党群关系是一种辩证关系,党与人民之间存在着有机联系,共同构成了执政的整体

关系就是事物之间的联系,而联系的含义指事物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互包含的关系。在考察马克思主义党群关系理论时,我们发现,革命导师把党与人民群众二者置于这种辩证的关系之中。党群关系是一系列相互对立统一的概念的集合,无产阶级党群关系的基本内容应该包括:无产阶级政党是人民群众事业的推动力量和领导者,人民群众是无产阶级政党的社会基础;无产阶级政党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人民群众是无产阶级政党行为的监督者;无产阶级政党是科学思想的唤醒者,人民群众是无产阶级政党智慧和力量的源泉。这些关系表明了无产阶级政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联系。并不是党把自己强加给人民群众,也不是人民群众要百依百顺地服从党。党与人民群众是有机相连的整体,二者都是政党政治中的必要因素,二者共同构成了执政的整体。

第四,执政党必须同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分析,党的产生与发展是有时限的,人民群众则是永远的;党群关系出现裂痕,责任不在人民群众,而在手握重权的执政党。正是从政党自身来反思,革命导师做了两个方面的探索:一是针对党执政后出现的官僚主义等弊端,提出体制改革的思想。比如列宁的《给代表大会的信》、《宁肯少些,但要好些》,就体现了共产党克服执政体制弊端的决心;二是下大决心治理脱离人民群众的消极腐败现象。为此,列宁提出加重法庭对共产党员的判罪的要求。

马克思主义党群关系理论告诉我们,要密切党群关系,就要清醒地认识人民群众不满意的是什么,反感的是什么,对人民群众造成伤害的是什么,从而以改革的精神建设党。

五、毛泽东的人民群众观

我国20世纪的历史,与毛泽东的名字紧密相连。他的精神品格,曾是时代与民族的人格化身;他的思想,曾塑造过一代乃至几代中国人的心灵。他的一生与我国人民的切身利益连在一起,在他人格和思想的闪光之处,正是他心中装着人民,想着人民,并为人民献出了他毕生的精力。

毛泽东的人民群众观至今仍有极大的教育和指导意义。从人民创造历史、与人民打成一片、向人民学习、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等五个方面,概括了毛泽东人民群众观的思想内涵。

1949年10月1日,当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时候,就标志着我国人民从此以当家作主的姿态,走进了一个新的时代。同时也确定了毛泽东在我国人民心中的崇高地位。

毛泽东,这个从偏僻的小山村走出来的一个农民的儿子;这个曾经改写我国近代历史的巨人;这个影响了中华儿女几代人的人民领袖。涉足他成长的轨迹,追问他成功的秘诀,品味他人格的风范,纵贯他人生的魅力,得出的结论竟是这样的简单明了。那就是铭刻在毛泽东脑海里,溶化在毛泽东血液中,体现在毛泽东言行上的,只有两个字:人民。可以这么说,毛泽东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全部,都源于人民群众观、融会于人民群众观。关于毛泽东的人民群众观,公务员主要应该掌握以下方面。(一)关于人民的范围“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国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容,但是始终构成居民的绝大多数。

我国人民中最先进、最革命的阶级是工人阶级,工农联盟是人民力量的基础,广大的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也属于人民。在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并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二)人民创造了历史

没有人民,就没有人类历史。毛泽东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和主人。因为社会是人民的社会,人民大众代表着社会生活的主流。

历史活动是人民自己的事业,人类社会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归根结底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是人民创造了人间奇迹,写出了人类发展的历史,纵观我国五千年的历史变迁,从四大发明到都江堰、大运河、万里长城,都闪耀着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正如毛泽东指出的,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人类的一切智慧都是人民群众实践的结晶。

毛泽东的对人民的这种认识和态度,付诸在他所从事的中国革命实践活动中。1927年初,随着北伐战争的展开,农民运动蓬勃兴起,当时站在敌对阶级一边的人指责农民运动“糟得很”。毛泽东则不然,他态度鲜明,认为农民运动“好得很”。为了驳斥那些错误的、反动的论调,他深入农村调查,发表了长篇文章《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用大量的事实,来肯定农民运动的功绩。由于毛泽东坚定地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因而使他对我国革命的前途命运充满了乐观主义的态度,“它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艘航船,它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阳,它是躁动子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

可见毛泽东已看到了这个国家的希望,而这希望就是人民的力量,并由此发出了惊天动地的呐喊:“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正是这种人民创造历史,人民决定我国命运的思想,支撑他在艰难困苦,曲折复杂的斗争环境中,出生入死,百折不挠,勇往直前,带领着中国共产党和我国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的胜利。(三)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毛泽东明确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在求学期间,就思考着一个问题,为什么读了很多的书,这些书中却不写种田人的故事呢?他表示:假如自己有时间写出一本小说来,一定要把作田的、打铁的、挖煤的都写成英雄豪杰。

以后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特别是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工作期间,接受马克思主义以后,毛泽东的思想观念得到了升华,认识到只有“唤起工农千百万”,才能达到改天换地的目的。并明确指出:人民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

事实证明,中华民族万众一心,终于推翻了压在身上的几座大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千秋伟业。而反动势力最终以失败告终,究其根本原因,则总是低估了人民的力量。

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成功的秘诀,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离不开人民的参与和支持,否则,将一事无成。如果把历史比作奔流而下的江河,那么,人民便是滔滔东去的江水。而我们每个人则只是沧海一粟,人民中的一分子。所以毛泽东率领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因此,我们对1959年6月毛泽东到韶山写下:“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的光辉诗篇,对人民改天换地,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极大热情给予讴歌,就不难理解了。(四)相信人民,依靠人民

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认为,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他又指出:战争的伟大之雄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这里说的是战争。我们党之所以要领导革命战争,其原因完全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使人民群众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解放出来。

依靠什么人去进行革命战争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毛泽东揭示的真理,在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进行革命战争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正是以相信人民、依靠人民的群众路线。因而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支持、支援,在解放战争短短的三四年间,打败了靠美国装备起来的国民党八百万军队。陈毅在讲到淮海战役的胜利时,曾深有感慨地说,我们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推车推出来的。

纵观毛泽东毕生的革命实践,就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带领群众,集中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去实现人民群众获得自身的利益。过去,我们党之所以办成一件又一件大事,是因为我们党所做的事情,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办成一切大事的法宝。

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改革发展的今天,我们党要想有更大的作为,就更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如果说毛泽东把历史唯物主义关于劳动人民创造世界历史的思想,具体化为共产党人的人生观。毛泽东自己就是这种崇高思想的体现者。(五)人民解放靠自己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中国是中国人民的,不是反动派的。中国必须独立,中国必须解放。中国人民是勇敢的,有骨气的,中国的事情必须由中国人民自己来主张,自己来处理,不允许任何帝国主义国家再有一丝一毫的干涉。

党的指示和政府的法令是领导和帮助群众,而不是给群众以恩赐。恩赐的观点是不对的。菩萨是农民立起来的,到一定时期,农民会用自己的双手丢弃这些菩萨,无须旁人过早地代庖。

中国人民绝大多数其政治觉悟甚高,他们能够判断是非曲直,决不会盲目跟随反动派走。中国老百姓受苦难,他们是想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要依靠群众,不能再走回头路。民主是一条新路,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人人负起责任来,才不会人亡政息。

帝国主义敢于欺负我们,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民众的无组织状态。中国各民族不团结,是旧中国统治者统治的结果,也是帝国主义挑拨离间的结果。党的基本任务,是宣传群众和组织群众。

共产党员每到一地,都要深入群众,根据群众的觉悟程度,启发和帮助群众提高,在群众内心自愿的原则下,帮助群众逐步组织起来。首先要使先锋队觉悟,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还必须使全国广大人民群众觉悟。

动员了全国的老百姓,就造成陷敌于灭顶之灾的汪洋大海。组织起来,将自己由利于反动派剥削压迫的散沙状态改变为团结状态,实现人民的大团结,是我国人民长期斗争的一个成果。(六)和人民打成一片

第一,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毛泽东曾形象生动的讲述过党和人民之间的关系,他认为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共产党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离开了人民,就好比种子离开了土地。他用通俗的语言,浅显的道理告诫我们,脱离了人民,我们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早在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开创时期,毛泽东时常教育红军指战员,对老百姓的一草一木尤其要珍惜爱护。如果部队借住群众的房子,出发前一定要打扫干净,门板要上好,柴火要捆好,缸里的水要装满,吃了老乡的米、油、盐,都要按市价算钱。每次队伍出发,都要督促检查给老百姓的钱付了没有,无论何时、何地,不能侵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并亲自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没有全党的吃苦耐劳,不能领导民众;没有领袖的吃苦耐劳,不能领导全党。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患病,跛子疟疾折磨得他起不了床,还是同士兵和工作人员吃同样的饭和菜,硬着拒绝被服厂多发他一套衣服。

正如他的亲密战友周恩来所评价的:“我们的领袖是从人民当中生长出来的,是跟中国人民血肉相连的,是跟中国的大地、中国的社会密切相关的,是从中国近百年来和‘五四’以来的革命运动,多少年革命历史的经验教训中产生的人民领袖。”

第二,与人民建立深厚的感情

毛泽东对人民的真情实感,出自于他对人民的热爱,这种爱戴是毛泽东在长期的实际生活中,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锻炼培养的结果。他坦率地介绍过他自己的感情变化的经验,参加革命后,他同工人农民和革命军的战士在一起了,并逐渐与他们熟悉了。这时,他才根本地改变了资产阶级学校所教给他的那种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感情。

毛泽东还认为,知识分子出身的文艺工作者,要使自己的作品为群众所欢迎,就得把自己的思想感情来一个变化,来一番改造,没有这个变化,没有这个改造,什么事情都是做不好的,都是格格不入的。

据毛泽东身边工作的同志回忆,毛泽东最快乐的时候,就是与老百姓在一块的时候,在延安时,无论他住在杨家坪、枣园,还是王家坪,逢年过节总将左右邻居、老乡请来一起欢度佳节。在毛泽东看来,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只有多与人民大众多接触,才能使自己的思想符合我国社会的实践和存在,才能顺应社会发展的趋势。

1959年6月25日,毛泽东回到阔别三十二年的故乡韶山。在短短的两天中,他接见了三千多名群众,占韶山冲当时总人口的百分之八十。而且与大多数人都握了手,期间还特邀请五十多位烈属、老地下党员、老农协会会员和赤卫队人员共进晚餐,再现了与人民的悠悠深情。

第三,和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密切的联系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更是注重与人民的联系,和人民打成一片。

1959年底,毛泽东考虑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暂时困难,便郑重其事地向工作人员宣布:不吃肉,不吃蛋,吃粮不超定量。毛泽东不喜欢吃牛羊肉。只喜欢吃猪肉。但是,在国家最困难的日子里,他曾经七个月没吃一口猪肉。有时工作一天只吃一盘子马齿苋或炒菠菜。无论是在国家最困难的时候,还是经济发生好转的日子里,毛泽东都始终保持着生活简朴,他穿的衣服、鞋、袜,补了又补,缝了又缝,以身作则,不搞特殊。不仅如此,毛泽东为了掌握了解人民群众的真实的生活现状,还时常派身边的工作人员回家乡调查走访,并要求写出翔实的报告。他自己外出视察,也总是礼贤下士,注意广泛接触人民群众。

在家乡韶山、在浙江绍兴东湖、在湖北武钢、在东海舰队、在祖国的大江南北,都留下了毛泽东的足迹,再现了他与人民群众接触,交谈的动人场面。可见,毛泽东因心系人民而伟大,因赢得人民的拥戴而成功。

一位外国友人这样写道:“对毛泽东的崇拜与对斯大林的崇拜在起源,特别是在社会政治功能方面,还是有根本上的不同。对毛泽东的崇拜是围绕人民革命公认的领袖人物形成和发展的,这位领袖无论在革命胜利前还是在革命胜利后,都在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七)向人民学习

第一,甘当人民的小学生

毛泽东用非常形象的比喻,强调向人民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认为要有知识,就得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亲口吃一吃。

毛泽东与人民血肉相连、鱼水相依的情意,也出自于他对人民的尊重。向人民学习,贯穿于他一生的革命实践。在红军初创时期,部队转战,每到一地,他都要教育红军指战员,要放下架子,当群众的小学生。干部到群众中去,不要带传令兵、秘书。如果你摆官架子,群众就不愿接近你,更不会同你谈心里话。共产党员、革命干部都是人民的儿子,是群众中的一分子,什么时候不要把自己摆在特殊的位置。

毛泽东在延安结识的美国朋友是这样介绍他的,在他领导下,党里知识上骄傲的知识分子,被派到乡村里去向人民学习而土生土长,从斗争中成长的、能干;然而常常是不识字的领袖们,则被派到延安,以获得一般的教育和政治理论。

向人民学习,也是毛泽东对子女的要求,1946年2月,他的大儿子毛岸英从苏联学习回国。他对爱子说:你在苏联的大学毕业了,但是我国的劳动大学你还没有上过,你应该去学习学习。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又将在农村经过几年土地改革工作锻炼的毛岸英,下放到北京第一机器总厂去工作,让他去体验工人的生活。抗美援朝战争爆发后,毛泽东又把毛岸英送到朝鲜,让他在军队里战火中经受锻炼和考验,最后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第二,在人民群众中吸取营养,增长才干“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毛泽东倡导的我们党的领导者的工作方法,并把它确定我们党的路线,即群众路线。他特别注重要在实践中向人民群众学习,强调要“拜人民群众为师,恭恭敬敬地学,老老实实地学,不懂就是不懂,不要装懂。”他自己则身体厉行。

不论在战争中、行军路上、还是战争间隙,毛泽东都置身于群众中,把它看作是领导者的基本功,他总是把人民群众作为“丰产”的“试验田”,这也就是当时红军中广为流传的“毛委员有办法”的原因所在。

在毛泽东的革命生涯中,他虽然都是谋划着国家和人民的宏图大略,但他时时处处都能去虚心向人民学习,在实践中,在与人民群众的接触中,去吸取营养。在他的文章著作中,虽然都是讲述的是革命大道理,但他的语言、词汇生动、朴素、丰富、简明,深受人民的喜爱,引起人民的共鸣,震撼了人民的心灵。最后化为巨大的精神力量,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在他的教育培养下,我们党的老一辈各级公务员中,不少人文化程度不高,但是有很多办法,组织能力很强,诀窍是他们善于向人民群众学习,善于在实践中摸索,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因此,一个聪明的领导者,要经常向人民群众请教,与人民群众多交朋友,多和人民群众商量办事。特别是遇到困难的时候,更要注意深入群众,在群众的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八)对人民负责

第一,人民拥护、人民满意是我们党工作的唯一标准

把我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为我国人民谋幸福,作为自己的职业生涯的毛泽东,以对人民负责当作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成中国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目标。

毛泽东指出:“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符合人民的利益。”他告诫全党同志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

1942年8月的一天,参加边区政府征粮会议的延州县县长被雷击死。街上老百姓有人说怪话:雷公为什么不劈死毛泽东呀?保卫部门要追查讲这个话的人。可是毛泽东没有让追查,而是派人了解情况,后来调查发现,陕北这个一百三四十万人口的地方,一年征收十九万大担公粮。公粮征多了,人民负担重,他们不满。于是毛泽东提出不能再这样办了,决定把公粮减为十六万大担,同时开展生产运动,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减轻了群众的负担,受到群众的拥护。

1960年春,毛泽东到浙江绍兴东湖农场考察时,了解到办公共食堂的许多弊端,当即决定中央办公厅派人分别到湖南、浙江去调查。后来。党中央作出了停办农村公共食堂的决定。

第二,注重倾听人民的呼声

毛泽东对待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包括一些尖锐的意见,甚至错误的言论,都能认真听取。正确的,并改正接受;不正确的,引以为戒,不打棍子,不扣帽子。

毛泽东认为,听到群众有一点议论,就要速查所谓“政治背景”、所谓“政治谣言”,就要立案,进行打击压制,这种恶劣作风必须坚决制止。这种状况实际上是软弱的表现,是神经衰弱的表现。毛泽东所倡导的是要真正在革命队伍中,在实际工作中,营造出一种“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民主气氛。

1941年底,在陕甘宁边区召开第二届参议会,民主人士李鼎铭等提出一个有关财政的提案,建议政府实行精兵简政。毛泽东看到后,非常重视,并指示在全党立即推行。

1951年8月下旬,北京石景山电厂和石景山钢铁厂有群众分别写信给毛泽东,反映当时厂内工资不合理的状况,并提出解决的建议。负责收信的同志把信压了几天,未将这两封信反映上去。

毛泽东知道后,严厉地进行了批评。他认为,共产党员不为工人阶级办事,还算什么共产党员!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的对,我们就改正。你说得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第三,注重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为了对人民负责,毛泽东特别强调调查研究,提倡把理论和实践,把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地的具体情况,更好地结合起来,从而进行创造性的工作。

毛泽东曾经生动地、形象地批评过那种:中央画图样,省市抄图样,地县走图样,基层没图样,这样一种不调查研究,不结合实际,只是照抄照搬的领导方法。其结果必然使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能正确地贯彻执行。

毛泽东多次教育我们的各级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要坚持下到基层,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呼吸新鲜空气,不仅是走马观花,而且要下马看花。他指出,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党的出发点。(九)为人民服务

第一,当人民的勤务员

毛泽东把为人民服务确定为我们党和人民军队的唯一宗旨,作为他毕生的追求。早在青年学生时代,毛泽东就给自己起了一个叫“子任”的名字。即把拯救中华民族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那时,毛泽东与人民大众的心已紧紧地贴在一起了。

1921年春,毛泽东参加党的“一大”回到韶山,在自家的厨房里大炉边召开了一个家庭会议,为了我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他教育全家人,舍小家,为大家,舍自己为人民宽裕的家庭生活。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毛泽东的夫人杨开慧、他的弟弟毛泽民、毛泽覃、他的儿子毛岸英等,一家共有六位亲人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显示了毛泽东为了人民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人格风范。

新中国刚刚诞生的日子里,有这样一件事情,毛泽东夫人杨开慧的哥哥杨开智,得知毛泽东当了中央人民政府的主席,便写信联系,要到北京,找其解决工作生活问题。

毛泽东当即写信给时任湖南省军政委员会委员、长沙军管会副主任,要求不要让杨开智来京,要按其能力在当地分配适当工作,任何无理要求都不允许。

第二,做人民大众的“牛”

在毛泽东看来,那些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为党、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的人,是最值得他学习,最使他欣慰和尊重的。

毛泽东曾参加张思德的追悼会,并发表了题为《为人民服务》的著名演讲,充分肯定了张思德为人民利益而死,重于泰山;他曾撰文赞扬我国革命文化战线上的旗手鲁迅,号召全党同志像他那样做人民大众的“牛”,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曾抱病出席陈毅同志的追悼会,崇尚他为了人民的利益手“莫伸”的高贵品质。

特别是1963年3月5日,毛泽东的“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不仅是他对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发出的号召,更是他出自内心的那种对雷锋同志“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的这种崇高精神境界的赞赏,以及值得他学习的一种认可。

毛泽东身为人民的领袖,但他从不高居于人民之上,而是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为人民办实事。广大人民群众也就拥护他、爱戴他,忠实地执行他的主张。这是毛泽东几十年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并正确领导我国人民解放事业的结果,也是人民群众从自己长期的亲身体验中得出来的结论。

外国友人是这样评价毛泽东的:“我从未做到使毛泽东说出中国共产党将赢得胜利的话,他仍总是说我国人民将赢得胜利;只要依靠人民,中国共产党将获得成功。他认为各个政党,只要为人民服务,就能长期存在下去。”(十)人民必须管理上层建筑

我们的文化是群众的。基本的问题是为群众的问题和如何为群众的问题。要站在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立场,歌颂一切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暴露一切危害人民群众的黑暗势力,把颠倒的历史再颠倒过来,使帝王将相老爷太太、少爷小姐统治的舞台恢复历史的真面目。共产党获得政权,一草一木归人民。

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如果没有这些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就没有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问题,首先是劳动者有没有权利来克服各种敌对势力的影响的问题。

像报纸、刊物、广播、电影这类东西掌握在谁的手里,由谁来发议论,都属于权利问题。人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不能把人民的权利问题,理解为国家只由一部分人管理,人民在这些人管理下享受劳动、教育、社会保险等权利。(十一)正确认识人民内部矛盾

社会主义社会存在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矛盾。大量存在的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除了对抗性的一面,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一般说来,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应该采取民主的方法来解决。所谓民主的方法,就是讨论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

从以上可以看出,毛泽东关于人民群众历史地位、关于党同人民群众关系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独创性见解。这些要点所显示的,不是若干互不相关的观点,而是一种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理论体系的大厦。

对于毛泽东和他的战友,对于忠诚的共产党人来说,在任何意义上,“人民群众”都不是一种政治标签、文件术语、竞选口号和表演姿态,而是渗入血液和神经的安身立命的根基。事实上,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的每一次胜利,都来自人民群众的支持、信赖、智慧和英雄主义。

六、邓小平的人民群众观

人民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一个基本的理论观点。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争取解放的学说,主张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在我国社会发展的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作为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不仅以其赤子之心和丰富的理论诠释着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群众观,赋予人民群众观以浓厚的时代气息,而且导引着人民群众观的与时俱进。

邓小平的人民群众观是其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务员掌握和运用这些观点,对于在新世纪正确处理党群关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对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邓小平的人民群众观,公务员需要掌握以下方面。(一)群众动力观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的观点,在邓小平理论体系中,位置很高,并且根深蒂固。他认为: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工人阶级必须依靠本阶级的群众力量和全体劳动人民的群众力量,才能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解放自己同时解放全体劳动人民。

邓小平在《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一文中进一步强调: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如果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历史时期,邓小平把广大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这一人民群众的主体作为党的依靠力量,特别是在实现祖国统一的问题上,他敢于打破意识形态的壁垒,消除“资”、“社”信仰上的观念差异,把那些只要是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动员起来,最大限度地壮大群众队伍,形成整体合力,顺利成功地解决了香港、澳门问题,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充分显示了邓小平群众动力观的巨大威力。(二)群众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在承认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的同时,也就承认了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朱德认为,革命是群众干的,没有群众什么也干不成。邓小平深谙此理,他始终把人民群众视为实践的主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在邓小平主持制定的党的基本路线中,首先就是要“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来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他认为:一个党和它的党员,只有认真总结群众的经验,集中群众的智慧,才能指出正确的方向,领导群众前进。不断地同群众商量,不断地研究群众的实践,这就使党有可能少犯错误。因此,邓小平在设计改革开放的蓝图时,总是特别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正如他指出的:“联产承包是农民提出来的,乡镇企业也是农民创造的,我的功劳是把群众创造的经验进行理论概括。”

有人把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群众的实践为基础制定出来的政策,称之为“富民政策”,这正是广大人民群众对邓小平领导哲学群众实践观的首肯。(三)群众英雄观

对群众的认识和态度问题是领导哲学的根本问题。毛泽东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邓小平始终遵循这一教导,特别注意摆正与群众的关系,从而形成了他的一整套群众英雄观。

第一,群众是有能力的英雄,能够自己解放自己

他认为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正确地给人民群众指出斗争的方向,帮助人民群众自己动手,争取和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因此,党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和依靠群众,而不能脱离群众,不能站在群众之上。

邓小平指出: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的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官僚主义的主要表现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成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我们必须向这些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的现象进行经常的斗争,顺从群众的意愿,让群众自己解放自己。

第二,群众是有胆略的英雄,特别敢闯、敢试、敢冒

在革命战争年代,人民群众为了民族的解放,曾经展示过“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雄才大略和英雄气概;在改革开放的前夕,农民群众冒着坐牢的危险,搞起了家庭联产承包。

邓小平南行看到深圳的发展后指出:“深圳的重要经验就是敢闯。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没有一股气呀、劲呀,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这是对他的群众英雄观的最好诠释。

第三,群众是有智慧的英雄,永远是我们的老师

向群众学习的观点也是邓小平领导哲学群众观的重要内容。向群众学习本当不成问题,然而,邓小平却清楚地看到,党处于执政地位,有一些党员,稍稍有点工作成绩,就自以为了不起,就看不起别人,看不起群众,看不起党外人士。似乎当了共产党员,就比非党群众高出一个头,有的人还喜欢以领导者自居,喜欢站在群众之上发号施令,遇事不和群众商量。邓小平认为,这实际上是一种狭隘的宗派主义倾向,也是一种最脱离群众的危险倾向。

邓小平指出:只有首先善于作群众学生的人,才有可能作群众的先生,并且只有继续作学生,才能继续作先生。群众永远是老师,在群众面前,我们都是没有毕业的小学生。这正是邓小平领导哲学群众观的彻底性。(四)群众是非观

用什么样的标准来判断事物的是非,这是领导哲学必须回答的问题。对此,毛泽东在他的著作里已有过不少论述。他认为任何一种东西,必须能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才是好的东西。只要我们为人民的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的利益改正错的,我们这个队伍就一定会兴旺起来。

邓小平在继承这些光辉思想的基础上,根据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明确提出了以群众好恶为是非的观点。他在主持制定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时,总是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为标准。

邓小平在南行讲话中讲到发展科技时,也是持的这种观点。他认为:“搞科技,越高越好。越高越新,我们也就越高兴。不只我们高兴,人民高兴,国家高兴。确立了这样的群众是非观,我们就既能争取群众,又能坚持真理,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五)群众监督观

对于执政党来说,失去监督必然滥用权力,就不可能实施正确的领导。邓小平认为我们大量的干部居于领导地位。在我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会脱离群众,犯大错误。

邓小平指出,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无论是党内的监督和党外的监督,关键都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发扬我们党的传统作风。

邓小平认为监督的重点,主要是党的各级领导人。因为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如果党的组织把群众的意见和利害放在一边,不闻不问,怎么能要求群众信任和爱戴这样的党组织的领导呢?如果党的各级公务员自己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党纪国法,违反党的原则,搞特殊化,走后门,铺张浪费,损公肥私,不与群众同甘共苦,不实行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服从组织决定,不接受群众监督,甚至对批评自己的人实行打击报复,怎么能指望他们改造社会风气呢?

邓小平主张建立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各级公务员。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

邓小平一方面强调群众监督,一方面又坚信党和党员在群众的监督下,一定能够把我国的事情办好。他认为:只要党和党员不脱离群众,只要党和党员接受监督,只要党和党员虚心学习,只要党和党员不断地进行工作,我们就一定能够同过去领导革命取得胜利一样,顺利地领导国家建设,学会管理经济,把我们国家由落后的农业国建设成为先进的工业国。

七、江泽民的人民群众观

从《江泽民文选》中可以看到,江泽民围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一个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关于群众观的完整体系。这些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丰富和发展。关于江泽民的人民群众观,公务员需要掌握以下方面。(一)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

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就是要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作为创造历史的动力之本,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胜利之本,作为巩固和加强我们党的领导地位的力量之本。“以人民群众为本”的观点,是江泽民在1994年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来的。他希望公务员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为本,抛弃一切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不良习气,真正在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方面取得新的进步,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方面创造出新的气象。“以人民群众为本”的观点既是江泽民群众观的基本前提,又是贯通江泽民群众观思想体系的一条红线;既同毛泽东、邓小平关于全心全意代表和依靠人民群众的一贯立场相承接,又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关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相连接,是我们必须着重把握好的一个根本观点。

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就是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作为创造历史的动力之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和群众工作的理论前提。

江泽民结合新的实践对这个基本原理进行了新的阐发。他多次指出,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是推动社会历史前进和进步的根本动力,人民群众是我们国家的主人,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决定性因素。江泽民一再强调,要在全党范围内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教育,在群众问题上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江泽民深刻总结了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经验,指出,我们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之所以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他强调,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我们就有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胜利之本,就有了吸取智慧和力量的最深厚源泉,就有了正确决策、减少和防止失误的可靠保证。

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就是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作为巩固和加强我们党领导地位的力量之本。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我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这是江泽民关于我们党的性质和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精辟概括。

江泽民在总结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社会主义出现严重曲折的深层原因时指出: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共产党失去了执政地位,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他们的路线方针政策严重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失去了最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我们党要经受住长期执政、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就必须抓住并切实解决好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个问题。

由此,江泽民得出了一个重要结论,这就是: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性因素;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是决定我们党能否长期执政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

江泽民认为,党取得执政地位以后,既获得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增加了脱离群众甚至腐败变质的危险。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能否始终保持和发展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盛衰兴亡。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核心问题就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党只有充分考虑和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又体现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才能真正成为我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

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江泽民群众观的核心内容。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江泽民强调,我们党进行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都是为了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

江泽民指出,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这里,江泽民不仅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而且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途径,为我们在新世纪新阶段更好地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指明了方向。

江泽民指出,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首先考虑和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

这就要求我们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都必须把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尊重最大多数人的意愿,考虑最大多数人的承受能力,以最大多数人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最高衡量标准,最大限度地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和凝聚起来,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必须体现和兼顾好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具体利益。早在2000年春天,江泽民就指出,要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把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放到既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诉求上来,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

江泽民特别关注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他指出:关心群众,首先要关心困难群体的疾苦;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首先要为困难群体谋好利益,因为他们眼前最困难,最需要帮助。他们的困难如果解决不好,就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而且可能产生影响人民团结和社会安定、甚至于影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种种问题。(三)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是坚持以人民群众为本和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途径,各级党组织、政府和各群团组织都要着眼于代表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益,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水平。

江泽民总是把群众工作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统一起来加以论述、结合起来加以阐发的。贯穿其中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做好党的群众工作。他指出,各级党组织、政府和各级公务员,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必须善于动员和组织群众一道奋斗,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方面,江泽民还特别强调,各群团组织是代表特定阶层群众利益并为他们服务的,绝不能脱离群众;群团组织要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不能等同于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江泽民这样讲,其实质就是希望群团组织一定要注意克服衙门化倾向,要坚持立足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深入群众做好群众工作。

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各种利益和合法权益,是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主要任务。把教育群众同造福群众结合起来,把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同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和权益诉求结合起来,这是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和重要方法,也是江泽民群众观的一个重要内容。

江泽民多次指出,要认真研究我国社会生活的新变化和群众工作的新特点,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贯彻到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他还反复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公务员,都要经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要求和意见,努力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努力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并依靠群众加以解决。

江泽民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科学态度和理论勇气,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的群众观,必须牢牢把握和坚持始终代表我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马克思主义立场,使我们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切实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奠定坚实群众基础,提供强大奋进力量。

八、胡锦涛的人民群众观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强调: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

在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胡锦涛在天安门城楼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多次提到“人民”这个词,除了再次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这句名言之外,他还在高呼了“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万岁”之后,喊出了“伟大的中国人民万岁”这句最响亮的声音。

把“伟大的中国人民万岁”放在最后的位置,显示出人民的地位高于党、高于国家,这绝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代表了我们党一贯以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宗旨。这是因为,国家、共产党的地位虽然非常重要,但是,国家代表的就是人民的利益,而中国共产党,则是一个始终为人民大众谋福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所以,人民是核心,人民的地位最高。胡锦涛的人民群众观主要有以下方面。(一)以人为本的思想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胡锦涛人民群众观的最重要思想。以人为本的人,是指最广大人民群众。在当代我国,就是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劳动者为主体,包括社会各阶层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以人为本的本,就是根本,就是出发点、落脚点,就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主体地位,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就要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关心每个人的利益要求,体现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和人文关怀,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的需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就要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指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国各族人民实现自己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是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创造性事业。广大人民群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是我们事业成功的保证。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营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形成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和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公务员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以人为本,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和代表人民的意愿,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一切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一切决策,把发展的目的真正落实到满足人民需要、实现人民利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

党和国家的事业,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能取得成功;各项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能切实贯彻执行。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中蕴藏着的巨大智慧和创造力,使我们的改革和建设事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的群众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要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把全民族的意志、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伟大事业中来。

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竭诚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要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总结人民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坚持和完善联系群众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各项办事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利。(二)以为人民服务为荣的思想

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深刻内涵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我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是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重要内容。

我们各级公务员都要树立这样的荣辱观,始终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把服务社会和奉献社会作为每个人永恒的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了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无论历经多少沧桑巨变,我们的民族总是坚守着一份对于真善美的崇高而纯粹的追求。多少公忠体国、为生民立命的志士仁人,多少死而后已、舍命为人的忠义之士,多少温良恭俭、勤劳质朴的苍苍蒸民,都成为古老传统的化身!(三)执政为民思想

2003年7月1日,胡锦涛在赴西柏坡参观调研时就发表了重要讲话,其中阐述了他的“人民群众观”,核心就是一个执政为民思想。首先是“两个树立”、“四个做到”,即: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装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其次,就是他那著名的“三民思想”,即: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最后,要达到“三为”,即: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四)人民最高的理念

胡锦涛在国庆六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虽然没有系统重新阐述他的“人民群众观”,但一句“伟大的中国人民万岁”,已经重申了人民最高的理念,在当前很有针对性。因为我们国家发展了,物质条件丰足了,钱多起来了,于是,有的干部就居功自傲,追求物质享受,不是“人民最大”而是个人聚敛财富最大,追求谋私的权力最大,不少干部甚至走上腐败末路。所以,胡锦涛重申人民最高,是在向全党发出警示和提醒,教育广大干部不要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胡锦涛国庆讲话虽然简要,但内容丰富,涉及各个方面,我们看到,他的“人民群众观”思想,却体现在整篇讲话的最重要位置。回味胡锦涛“伟大的中国人民万岁”的呼喊,全面回顾学习胡锦涛的“人民群众观”思想,我们将会获得更多有益的启示。(五)反腐倡廉的人民群众观

胡锦涛在党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总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科学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中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对于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指导思想中,胡锦涛强调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在工作目标中,胡锦涛强调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我们必须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党同志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使我们的事业经得起任何风浪、任何风险的考验。

在主要任务中,胡锦涛讲了六大工作任务,其中有四大任务直接与群众有关。如教育、引导公务员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完善中央惠民政策落实保障机制;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利益。

在工作重点中,胡锦涛在强调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发生的腐败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的同时,还强调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深化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在工作要求中,胡锦涛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

九、认真实践人民群众观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的是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群众观。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在理论上有科学的论证,在实践中得到了反复证明。然而,如何把马克思主义人民群众观应用在改革开放的新实践中,落实到广大公务员的实际行动中,仍是一个有待研究和解决的现实问题。解决得好,党群干群关系就会顺利发展;解决得不好,党群干群关系乃至改革开放的事业就将招致挫折和失败。

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人民群众多样化的价值取向和多层次的利益诉求,我们各级公务员要自觉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具体来说,我们各级公务员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从人民群众观的基本问题入手

在当前新形势下,我们少数公务员群众观念淡薄,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简单粗暴,有的甚至见利忘义、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这些问题任其滋生蔓延,我们党就有变质的危险。因此,我们各级公务员是否坚持党的群众观,绝不仅仅是公务员个人是否亲民的问题,更是事关党的性质宗旨是否变成现实的根本性问题。

面对国际国内形势不断出现的新变化,我国改革发展不断遇到的新挑战,以及人民群众对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我们各级公务员只有树立为群众服务的观念,树立向群众学习的观念,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善于从群众中吸取智慧和力量,才能不断提高治国理政的能力水平,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风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体来说,公务员需要弄清以下问题。

第一,人类历史由谁创造的问题

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从不否认个人在历史上的特殊作用,承认个人活动对社会实践的影响。但是不能颠倒个人作用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关系。作为一名公务员,任何时候都要坚信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这一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善于向人民群众学习,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第二,改革和建设依靠谁的问题

正确解决改革和建设依靠力量问题,是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的一个根本性问题。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一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改革需要人民群众来支持,发展需要人民群众来推动,稳定需要人民群众来维护。无论何时,人民群众都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我国改革和建设的实践印证了这一历史唯物主义观点。

第三,干部的权力来自于谁的问题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共产党人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人,在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权力、公务员的权力,本质上是人民的权力,是社会的公共权力,它不是来自上级的“恩赐”,而是来自人民的赋予。

第四,公务员为谁服务的问题

公务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就理应把自己摆在人民公仆的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体现和根本要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特别是作为一名执政党的公务员,一定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强烈意识,最重要的是要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牢牢记住“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

第五,公务员受谁监督的问题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因此,必须对权力进行严格有效的监督,防止权力异化和走向腐败。各级公务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必须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而不能高居于群众之上,游离于约束之外。

要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党内党外,自上而下的监督网络,切实防止干部权力的滥用。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让人人来参与,人人来监督,从民主制度上建立起权力监督的堤坝,才是最根本、最有效的监督。(二)从群众观的时代特征与现实意义入手

群众观点作为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的理论依据,是与不同时期的具体实践密切结合的,从而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提出了具有鲜明特征的群众路线,并把它确立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这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邓小平牢牢把握这一根本路线,并赋予它新的时代特征。他强调指出:党只有紧紧地依靠群众,密切地联系群众,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才能形成强大的力量,顺利完成自己的各项任务。邓小平认为:我们必须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想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要求党的一切工作和方针政策,都要以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衡量标准。

江泽民更是高度重视党群关系问题,一再强调要从政治上看待党群关系。他指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他要求党的各级公务员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老老实实地向群众学习,真心诚意地为群众服务,不要犯脱离群众的错误。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和发展的根本目的,提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著名论断。这是站在新的时代高度对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的新认识。这些体现着不同时代特征的群众观点,是我们党在不同历史阶段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继承、运用和发展。

理论来自实践同时又指导实践。在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之所以高度重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不断地改进群众工作,其意义不仅在于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更重要的是现实的需要。

第一,不断地改进党的群众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

党以民为本,国以民为基。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就一事无成。

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推进,出现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和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由此逐步形成了具有不同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和不同利益特点的多层次社会阶层。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看到不同人群、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巨大差距,心里就会不平衡,其愿望和要求就会发生改变。这不仅对新形势下实践党的群众观点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给党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

邓小平当年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强调的实际有两点:一是勤劳致富、合法致富;二是调动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才能保证绝大多数人共同致富;只有正确处理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加强与各阶层群众的密切联系,才能有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既是改进党的群众工作的需要,也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

第二,不断地改进党的群众工作是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是人民群众参加的、为人民谋利益的事业。

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分析,只有人民群众才是承担和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事业的主力军,只有亿万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投身这一事业,才能推动它的发展,保证它的实现。

与此同时,也只有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和基本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发挥,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激发他们投身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事业的巨大热情。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可以毫不含糊地说,在新的形势下,我们党能否始终代表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能否不断地改进党的群众工作,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败兴衰。因此,我们只有加强和改进党的群众工作,不断地改进党的群众工作,才能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最终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三,不断地改进党的群众工作是不断满足和引导群众各种需求的需要

新时期人民群众的生存条件、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群众的需求也在不断调整、变化。要把群众工作做到实处、痛痒处,就要与时俱进,努力创新,不断地改进群众工作,以适应这种需求的变化;就要认真研究解决满足需求与引导需求这个现实矛盾,通过及时有效的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来引导和启发群众不断进步。

目前群众的需求主要有六种,即致富的需求,安全的需求,文化的需求,民主的需求,平等的需求,和谐的需求。实际上,群众的需求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的物质文化需求,诸如生产生活物质供给的需求、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求、城市化进程中农民生产生活安置的需求、弱势群体的扶助需求等。在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面临着消除贫困、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艰巨任务。

但是,满足需求与引导需求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相辅相成。这就是说,我们既要通过改革和发展,积极主动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又要通过不断地改进党的群众工作,建立了解社情民意的调查制度,及时快速反应社情民意的变化和真实情况,来引导这种需求,使人们树立正确的需求观。(三)从新形势下内部矛盾入手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我们要深刻认识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从这个意义上讲,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科学把握这一矛盾的特点和规律,是群众工作改进的一个重要方面。

当前,受国际国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人民内部个体利益和群体利益之间,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之间,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暂时利益和根本利益之间,存在着复杂矛盾,并呈现多发、凸显的特征。

具体表现:一是矛盾的利益性突出,数量增多,范围扩大,人员主体多元化;二是矛盾的对抗性增强,特别是物质利益由隐性发展为显性,制约、影响着其他各类矛盾;三是矛盾的危害性加大,诱发矛盾的成因多样,人们的诉求多样,矛盾的表现形式多样,很多矛盾互为因果、相互交错、相互渗透;四是矛盾的群体性明显,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要求,往往以群体要求的形式表现出来;五是解决矛盾的复杂性增强,一些矛盾纠纷常常表现为现实问题同历史问题交织,经济利益同维权要求交织,多数人一定程度的合理性要求同少数人的无理要求交织,参与者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同反映形式的违法性交织等。

从根本上说,人民内部的这些矛盾是非对抗性的,但对党的群众工作的影响却是深刻的。究其原因: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相对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产生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的根本原因;二是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重要发展阶段,是产生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的社会原因;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些社会管理措施不当,是产生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的直接诱因;四是少数干部的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是产生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的重要因素;五是利益格局变化、收入差距拉大,是产生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的客观因素;六是部分群众的思想观念问题,是产生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的主观因素。

作为公务员,只有正确认识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的特征和其产生的根源,才能更加自觉地实践群众观点,积极地改进群众工作,有效地处理利益矛盾,真正地同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般的联系。

第一,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改进群众工作,必须真正解决好乐于去做的问题

是否乐于做群众工作,并在与人民群众的接触中充满感情、倾注真情,是一个立场问题。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人都是有感情的,共产党人感情的最高体现就是对人民群众怀有一颗赤诚之心。

只有首先在思想上与人民群众融为一体、打成一片,才会真正站在人民群众利益的基点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充满了感情,与群众的结合就会自觉,由衷产生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责任感、使命感;就会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切实维护广大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

当前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以及企业改制等引发的群体性利益矛盾,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这是解决群体性利益矛盾最基础、最需要做的工作。而要做好这些工作,就要乐于去做群众工作,就需要与群众多接触、多沟通,与实际多接触、多了解,与民情多接触、多体验,只有在这些方面接触多了、沟通到位、了解加深、体验真切,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才会减少,改进群众工作才有抓手,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才能真正得以解决。

第二,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改进群众工作,必须切实解决好敢于去做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社会生活正发生着深刻变化,各种思想异常活跃,诸多矛盾交织一起,群众工作的任务重、头绪多,一些干部往往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

对于纷繁复杂的矛盾和问题,只有具备良好的素质,靠学习养足底气,靠创新昂扬锐气,靠严格树立正气,才能大胆面对、主动触及、及时化解。有的干部遇到矛盾纠纷,之所以害怕靠前指挥,对一些问题处理不好、处置不了,除了思想上群众观念淡薄,往往与自身的能力偏弱不无关系,致使工作起来有些力不从心,甚至不愿应对,不会应对,不敢应对。

因此,各级公务员只有少应酬、多学习,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学技术,学与群众打交道的方法艺术,这样做起群众工作来才能得心应手,处理各种矛盾才能底气十足。

当前应从群众最紧要的事情做起,而群众最紧要的事情,往往也是较为棘手难办的事情,处理起来不可能一帆风顺。这就需要有一种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敢于去做的精神,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用新办法新思路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去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做好释疑解惑、提高认识、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让群众认识到自己的利益所在,并为其实现而努力奋斗。如果遇到矛盾和问题绕着走,甚至捂着、盖着,矛盾和问题只会越拖越大、越积越多。

第三,从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改进群众工作,必须努力解决好善于去做的问题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处理好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仅有热情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新方法、新招数,善于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

既要注意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又要兼顾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特别是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加大政府在分配中的调节力度,对困难群众给予更多关心。要善于把化解矛盾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把关心群众疾苦与多为群众谋利相结合,少些“锦上添花”,多些“雪中送炭”,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

群众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大多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这就要善于在法律的范围内、在说服教育的前提下,从“团结——教育——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思想政治工作,把问题处理好,把矛盾解决好;建立健全经常化、制度化的人民内部群体性利益矛盾协调机制,善于运用法制手段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善于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还要增强对群体性利益矛盾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善于做好预防性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单位。(四)从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入手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永恒的政治理念和行为准则,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为何立党、为谁执政的本质要求。怎样做到这一要求?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鲜明地指出:“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这“两个一心”说明了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对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基础是何等的重要,同时也说明了群众工作改进应从何着手和始终关注什么。

第一,应从深怀爱民之心着手,始终关注群众最关心的事情

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视人民为父母,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把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变为自觉的实际行动,这是改进群众工作的前提。

有些各级公务员做群众工作停留在机关内部封闭式循环,嘴里不离群众,身子远离群众;表面尊重群众,心里藐视群众;层层皆说群众,就是不接触群众。这样,怎么可能和群众沟通,又怎么可能具有群众感情呢?深怀爱民之心更无从谈起。

可以说,不愿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是“政治营养不良”的干部;不会做群众工作的干部,是不称职的干部;不能让群众叫好的干部,是不合格的干部。那么,怎样才能做到深怀爱民之心呢?这就需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

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生活富裕、幸福和美满。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实现人民的利益,满足人民的愿望,是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也是我们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不断增强综合实力。

要通过制定富民政策,增加人民群众的收入,使人民逐步富裕起来,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还要努力发展文化事业和社会事业,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创造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人际关系和谐的环境,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样,我们制定的政策、采取的措施才能真正为人民群众所拥护和赞成,人民群众才能由衷地感到高兴和满意。

第二,应从悉听为民之言着手,始终关注群众最关注的问题

从群众的需要和愿望出发,倾听群众呼声和建议,把握群众思想脉搏,正确对待群众提出的各种要求,并善于将群众意愿作为思考问题、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最基本的依据。民言如万籁,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只要想听就能听到。

我们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府。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了困难和问题,就会有话要说,有怨要发,有苦要诉,有冤要申。

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公务员虚心听取民言,想民所想,急民所急,办民所需,解民所忧。自觉把群众意愿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富裕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难题作为第一抓手,从人民群众最关注的事情抓起,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各级公务员的思想和行动中去。

人民群众最反对的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这两大主义的表现,一是虚,二是浮,三是粗,四是假。是妨害我们事业发展的一大祸患,也是人民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因此,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必须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第三,应从多办利民之事着手,始终关注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困难

坚持不懈地为人民办实事,实实在在地为人民办好事,特别是注意从一些群众最想办、最难办、并且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为民造福,在办实事、办好事中加深与群众的感情,让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

要千方百计加快经济发展,把“蛋糕”做大,努力增加群众收入,让群众走向富裕;改革完善分配制度,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和社会保障制度,把“蛋糕”切好;注意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益;努力克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从廉政勤政上争取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努力多办群众受益的事,坚持办好力所能及的事,切实办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事,下功夫安排好群众的就业、吃饭和穿衣问题。这就需要从人民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困难抓起,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五)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各级公务员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应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为群众服务,诚心接受群众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需求。

公务员要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衡量一切决策,决不能让鲜花掌声淹没群众意见、让成绩数字掩盖矛盾问题、让发展成就麻痹忧患意识。

公务员要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兼顾广大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既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又坚定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努力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事情再小都要尽力解决。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为我国最大多数人谋利益当作自身的使命和追求。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我们有了比较好的条件,就更要千方百计地使人民得到越来越多的看得见的利益。

一方面,中央要在大政方针的制定上维护广大工人、农民的利益,让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益,让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带来的利益;另一方面,要更好地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特别是要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为了群众的利益,公务员应该不遗余力,要深入贯彻胡锦涛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事情再小都要竭尽全力去解决”的思想。

在这个问题上,温家宝为我们作出了典范。2003年10月,温家宝到三峡库区视察,在重庆云阳县,一个叫熊德明的农村妇女告诉总理,自己的丈夫在县城打工,辛辛苦苦忙了一年,却拿不到应得的工资;孩子想上学,可交不起学费。熊德明没有想到,她的一句话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不仅为其丈夫讨回了工资,还随后在全国掀起了一场清欠农民工工资的风暴。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党中央对普通民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关注和维护!

实践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要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当前,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主要是就业、社会保障、就医、上学、司法公正以及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这些问题,引发的原因各不一样,解决的途径各不相同,解决起来也确实会难度很大,甚至是出力难出政绩。也正因为解决问题的难度大,才能更好地检验共产党人的群众观;也正因为难出政绩,才能正好地体现共产党人的价值观。对此,要进一步增强解决问题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解决群众最现实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抓住不放,直至抓出成效,让群众真正受益。(六)视群众的口碑

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就要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既要争取经济社会发展的“金杯银杯”,更要努力赢得和谐安康的群众口碑。我们如何才能赢得群众口碑呢?

一要勇于创新开拓。形势在不断变化,社会在不断发展,如果我们因循守旧,故步自封,满足于守摊子、熬日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最终将被社会前进的洪流无情淘汰。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克服只防出错、不求出新,只循成规、畏探新路的思维定势,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把握客观形势的变化,大胆创新,开拓进取,在继承前人的基础上突破前人,用新思维对待新问题,以新办法破解新矛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要提升能力素质。干成一件事,光有良好的愿望和满腔热情是不够的,必须具备成事的能力。各级公务员要把能力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努力成为破解难题的高手、勇于开拓的强手、善抓落实的能手。

三要自觉亲民爱民。各级公务员应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感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放下“官架子”,到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去,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真正把群众当成“知己”,做群众的贴心人。

四要真心为民富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各级公务员要紧紧围绕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开展工作,做到守土尽责,奋发有为,为加快发展、造福人民尽心尽力。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心头,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第二节 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

尊重人民群众,首先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人民是英雄,是父母,是载舟之水,所以我们各级公务员必须强化敬民、孝民、畏民的为民意识,并深刻理解这种为民意识的内涵,使之化为自觉的行动。

公务员要坚持群众路线,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多向基层问计,多向群众请教,使道德建设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要把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作为着力点,集中力量办好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让人们切身感受到道德建设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参与道德建设、推动道德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一、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基本内涵

人民群众具有历史主体地位是指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历史的活动是群众的事业,群众的历史创造性是推动历史的真正动力,因而人民群众具有历史主体地位。这个地位是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得到尊重。(一)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

人民群众是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第一,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因而从根本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要把自然资源改造成为社会财富,劳动者必须掌握适当的工具,进行艰苦的劳动。

劳动群众不断地积累经验,改进工具,提高生产力水平,从而创造了人类的物质文明。在社会财富的创造中,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的作用都是十分重要的。一切物质财富归根到底都是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的共同产物。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脑力劳动在创造物质成果中的作用会越来越突出,从而使知识分子的作用越来越大。

第二,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

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从而推动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劳动群众创造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实践,为人们从事一切精神生产提供了物质基础,任何人要从事科学、文化、艺术等精神活动,都要有一定的物质生活资料和一定的物质手段,这些都是劳动人民通过生产实践创造的。

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是一切精神财富产生的源泉,人民群众在生产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构成了人类精神财富的原料或半成品,科学家、艺术家、思想家对其进行概括和总结、整理和加工或由此产生灵感并形成精神财富。

劳动群众还直接创造了精神财富,劳动群众创造的物质成果总会凝结着人们的某种智慧,因此这种物质成果也是一种精神财富,劳动群众在实践中还创造了许多雕刻、绘画作品,它们是人类艺术宝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

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在社会变革中起主体作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而一切社会矛盾都是人与人的矛盾,社会矛盾只能通过人的活动去解决。

历史上一切社会矛盾的解决,实质上都是人民起来推翻旧的社会制度的斗争。人民对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突出地表现在社会变革时期。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以后,人民作为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它们所起的作用是通过改革、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来实现的。

总之,人民群众的需要、意志和行动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他们的生产生活实践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和主流。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最普遍、最持久、最客观的基本实践,他们也自然成为社会实践的主体,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体。我们党在奋斗历程中,始终把人民群众作为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主体,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最广泛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党的主张、决策和部署在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得以贯彻,创造了彪炳史册的伟业。(二)人民群众是认识的主体

实践出真知,群众生灼见。任何科学理论都源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脱离实际的谬误和空想都逃不过群众的眼睛。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意见看法、觉悟程度直接决定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和认知水准。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我们各级公务员必须充分尊重人民群众认识事物、探求真理、孕育智慧的主体作用,更加自觉主动地以人民为师,因而会向群众问计。

我们党在奋斗历程中,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观点,认真总结群众经验,善于集中群众智慧,把握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正确方向,领导群众不断前进。(三)人民群众是利益的主体

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人民群众创造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物质生产生活资料的过程,也是创造历史的过程。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财富的享有者。

我们各级公务员如果不尊重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体地位,就会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终将被人民抛弃。

我们党在奋斗历程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除了人民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四)人民群众是价值的主体

人民群众是价值的主体,具体包括三层含义:人民群众是价值创造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价值享有的主体,人民群众是价值评价的主体。

第一,人民群众是价值创造的主体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同时也是各项价值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价值创造的主体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民群众是物质价值的创造者。广大人民群众是社会生产方式的主体,是物质财富的生产者,也是物质价值的创造者。二是,人民群众是精神价值的创造者。广大的人民群众在自己的生产和生活中,创造了大量的精神财富,同时,人民群众所创造的物质价值,又是社会创造精神财富的物质基础,科学文化和思想道德的建设都离不开人民群众所创造的物质价值。

第二,人民群众是价值享有的主体

在任何社会中,人民群众都是价值创造的主体。既然人民群众是价值创造的主体,那么,人民群众也应该是价值享有的主体,也就是说,人民群众创造了价值,就应该享有价值。但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人民群众所创造的价值却绝大部分被剥削阶级所占有和享有。只有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既是价值的创造者,也是价值的享有者。社会主义的最大优点就是在不断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普遍地享有自己所创造的价值,过上富裕的物质生活和丰富的精神生活。

人民群众是价值享有的主体,主要体现在共同富裕这个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上。人民群众是价值享有的主体,这一点是社会主义与一切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重要区别之一。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创造巨大的财富和价值,但因为它所创造的价值主要归资产阶级享有,因此,广大人民群众永远也实现不了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个概括揭示了人民群众是价值享有的主体,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就是人民群众充分地享有各种价值。

人民群众是价值享有的主体,要求公务员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事实上,无产阶级的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而且,我们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人民群众是价值评价的主体

评价的主体就是谁来评价,不同的评价主体有不同的利益,有不同的价值观念,因而会作出不同的评价。

为什么人民群众是价值评价的主体?一方面,因为价值是人民群众创造,归人民群众享有,人民群众是价值创造和价值享有的主体,因为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所以,人民群众有资格进行价值评价,也就是价值应该由人民群众来评价;另一方面,因为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在亲身创造和享有价值,因此,“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有能力进行价值评价,也就是价值能够由人民群众来评价。

人民群众是价值评价的主体,意味着我们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成败得失只能由人民群众来评价,意味着我们党和国家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即每一项改革开放措施政策的出台,都要考虑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

人民群众是价值评价的主体,意味着人民群众的利益是评价标准。凡是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就是合理的;凡是违背人民群众的利益的,都是不合理的。因此,任何阶级、政党、团体和个人,要成为进步的社会力量,就必须站到人民群众一边,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性

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中国共产党所坚持的重要原则。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坚定不移地坚持好这一重要原则,对于我们各级公务员更好地代表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团结和依靠最广大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保持先进性的要求

马克思主义政党既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最高理想,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出发,我们党始终代表社会前进的正确方向;从根本宗旨出发,党自觉坚持以人民为本,始终着眼于维护、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方面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根本要求和体现;另一方面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根本要求和体现,两方面高度统一于尊重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的唯物史观和共产党人的生动实践。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人民群众始终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包括尊重人民群众在历史活动中所表达的意愿、所显示的智慧、所进行的创造、所发挥的作用等,既内在地包含着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也内在地包含着尊重人民利益需求。

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不仅通过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从最终意义上影响和决定着社会基本矛盾的走势,而且还以主力军的角色直接参与推动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参与推动社会形态的演进。人民进行历史创造活动的过程,始终是他们为争取自身利益而不懈奋斗的过程,是他们为实现和发展自身利益而不断进行新的探索和新的选择的过程。

我们各级公务员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就必然要按照人民的意愿并依靠人民的力量,坚持不懈地把人民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实际上就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的马克思主义真理观与着眼于实现人民利益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完全贯通起来。正因为这样,我们各级公务员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为本质的先进性要求。

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坚持党的先进性的一切努力,都应围绕贯彻尊重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这个最为本质的先进性要求来展开。由于人民始终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始终是实现他们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因而我们只有坚持贯彻尊重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这个最为本质的先进性要求,才能真正做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模范行动。

我们坚持与时俱进,就意味着要更加自觉地尊重最广大人民改造世界、创造幸福生活的现实实践,更加自觉地尊重他们在这一实践中所表达的时代先声。我们推进理论创新,就意味着要更加自觉地尊重最广大人民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更加自觉地尊重他们在实践中对理论指导提出的新需求。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意味着要更加自觉地尊重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的各种愿望,更加自觉地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各项权益。

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最为本质的先进性要求,对党的事业发展始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和影响。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我们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就能准确把握时代前进的脉搏,不断获得事业发展的新动力;就能从人民群众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中,不断获得事业发展的新思路;就能从最广大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中,不断获得事业发展的新源泉。(二)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在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以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为根本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可能脱离人民这个历史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存在。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不仅是先进生产力的创造主体,而且是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供制度保证的直接承担者;不仅是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认知主体,而且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直接实践者;不仅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创造活动的价值主体,而且是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直接推动者。

我们只有高度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使最广大人民的历史主体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下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政策的和法规的、现实的和潜在的积极因素才能竞相迸发,一切有利于造福社会和人民的源泉才能充分涌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全方位地展现出来。

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是以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为根本条件的。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按照人民的愿望拓展前进道路,是社会主义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根据人民的意志把握改革创新的契机,是社会主义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要前提;努力把人民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是社会主义赢得最广大人民拥护和支持的唯一途径。

20世纪90年代初,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重大挫折的深刻教训之一,就在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未能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结果导致社会主义严重偏离正确轨道,陷入无法摆脱的危机和困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能够在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中蓬勃发展,日益显示强大的生命力,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正确总结和吸取历史经验教训,自觉把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贯彻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始终按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去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新局面。

社会主义把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作为自己繁荣发展的内在根据和条件,不仅能从后者那里获得万世不竭的“能源”,而且还将随着人民这个历史主体的社会作用和社会影响力的增长,使自己赢得新的更大的优势。

必须看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城乡居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改善,由于社会多样化教育的不断发展,由于广大民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不断增多,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将日益得到提升,他们创造历史的社会作用也将日趋普遍地凸显出来,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趋势。(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具体体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决定历史发展的最终力量是每个历史时期的普通民众,他们既创造了那个时期的物质财富,也创造了那个时期的精神财富,而且还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具有优秀精神品质的是少数人,而决定历史结局的却是广大群众。

尊重不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承认不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是区别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重要分界线,也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观和其他形形色色发展观的显著差别。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尽管我们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在不断变化,但始终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群众作为党的基本路线予以遵循。

在新时期,我们党提出科学发展观,全面系统地回答了社会主义发展是什么样的发展、为什么发展、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和怎样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群众史观的继承和弘扬,是对人民群众的发展主体和历史创造者地位的进一步明确。

可以说,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体作用,是科学发展观源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基石,如果我们各级公务员不能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就不可能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

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要求

当前,我国的改革发展进入攻坚阶段,面对的困难和风险很多,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复杂,公务员只有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保障人民各项权益,才能凝聚起无坚不摧的强大力量,才能在应对各种挑战中攻坚克难,无往而不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地方,人民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得到充分尊重,替人民当家作主现象时有发生,损害群众权益,忽视群众诉求,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大决策不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该披露的信息没有公开,对群众疾苦、质疑和批评充耳不闻,引发群众不满、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这些都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少数公务员没有认清手中权力的本质,没有摆正主人与公仆的位置,没有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胡锦涛在2011年的“七一”讲话中对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工作讲得很多、看得很重,他强调“人民是真正的英雄”、“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人民当亲人”。深入领会中央精神,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落到实处,要求我们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真正把人民当英雄来敬畏、当先生来请教、当主人来尊重、当亲人来对待。

那么我们平时应该如何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呢?(一)坚定植根于人民的政治立场

江泽民强调党在执政条件下要解决好“两大历史性课题”,就是以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为基本着眼点的。胡锦涛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归结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也是鲜明地坚持了人民主体性原则。由此出发,我们各级公务员必须把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贯穿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全部理论和实践。

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我们各级公务员在任何时候都要把植根于人民作为自己最根本的政治立场,自觉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切实做到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愿望为第一取向,以群众利益为第一目标,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

公务员要始终坚持植根于人民的政治立场。政治问题,主要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说到底就是一个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党之所以把政治定位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因为这一崭新事业是我国各族人民创造自己幸福生活的事业;我们党之所以把经济建设作为当代我国“最大的政治”,是因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体现着我国各族人民的最大利益;我们党之所以强调大局就是政治,是因为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是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我们各级公务员要始终植根于人民的政治立场。

公务员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植根于人民的政治立场。我们党的根本性质所规定的,也是党的政治生命所决定的。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都在于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都要靠坚持植根于人民的政治立场来维系。

我们在为实现崇高革命理想而不懈奋斗的整个历史进程中,可以也应当随着客观环境和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或变更自己的政治主张、政治纲领、政治任务和政治策略等,但植根于人民的政治立场永远不可移易。

我们各级公务员必须毫不动摇地植根于人民的政治立场,具体反映在工作实践中,既有一个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的问题,也有一个坚持“一切依靠人民”的问题。只有做到“一切为了人民”,才能以“公仆”的心态甘当人民的勤务员,处处尊重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权益,不以“为民作主”的“父母官”自居,始终依靠人民的力量和智慧去办好人民的事情。

同样,我们各级公务员只有做到“一切依靠人民”,才能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基础上,形成符合人民愿望和要求的正确决策,使人民利益更好地得以维护和实现。因此,我们各级公务员必须自觉践行“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庄严承诺,以实际行动尊重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二)强化公务员的宗旨意识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强化宗旨意识,关注民生问题,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先进性的内在要求,也是当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广大公务员必须着眼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我们党是我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党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

为此,全体公务员要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要经常深入基层,到群众中去,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才能牢固树立起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思想观念。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是党的宗旨的集中体现和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党和人民血肉联系的结合点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聚焦点。

党的十七大报告把改善民生作为社会建设的重中之重,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突出表现。要把党的十七大这一要求落到实处,我们必须坚持抓好发展与关注民生的结合、对上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的结合、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结合,从而切实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

为此,必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出发,从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其中,要着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到这些,就能用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真正体现人民主体地位。真正做到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公务员必须切实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利益观,科学把握什么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从而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把党的宗旨和科学理论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干事创业的本领,提高领导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本领,增强应对复杂局面的本领。再一方面,要强化责任意识,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切实做到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做到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付的工作任务。

另外,人民群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不仅要靠自身的努力奋斗,而且要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人民群众之所以能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发挥主体作用,关键是有了我们党坚强有力的领导。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并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党的群众工作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特色,就是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与坚持党的领导有机统一起来。

在新形势下,我们各级公务员要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一方面要从群众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引导群众接受党的主张;另一方面要注意向群众学习,把当好群众的先生与当好群众的学生结合起来,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虚心向群众请教,善于吸取群众智慧,根据群众意愿制定方针政策。(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新形势下尊重和实现人民主体地位的重大举措。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并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以人为本提出并圆满解决了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主体的重大问题。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从发展的规定性上指明了人民的主体地位。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就是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政府的一切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用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来衡量一切决策。

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就是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始终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最充分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亿万群众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坚持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是要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把改革发展取得的各方面成果体现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上,体现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上,让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科学发展观强调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这从发展的方向性上指明了人民的主体地位。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做到既胸怀远大理想、又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既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需要、又着眼于促进人民各方面素质的提高,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项工作中,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目标和力量,靠经济社会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基础和保障。这种辩证的观点,从发展方向上指明了人民的主体地位。

以上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决定,在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把人民群众以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使人民真正成为科学发展的主体,就必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这是尊重和实现人民主体地位的重大举措,具有深远意义和重大现实针对性。(四)把人民当英雄来敬畏

多年来,我们党取得的所有成就都是依靠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人民是真正的英雄。这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也是我们党长期奋斗实践的经验总结。把人民当英雄来敬畏,就要对人民常怀敬仰之情、常有敬重之念、常存畏惧之心,常怀孝民之意。

第一,常怀敬仰之情

毛泽东认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他在党的七大闭幕式上还把全国的人民大众比作“上帝”,号召全党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感动上帝”;认为解放战争要取得胜利,除了多打胜仗外,最重要的是“感动上帝”。

现在,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所面临的环境与革命战争年代有了很大区别,但广大党员仍应充分认识到是人民创造了历史,对人民常怀敬仰之情。唯有如此,才能使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二,常有敬重之念

所谓“敬民”,就是敬重人民群众。古人说:“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只有敬重人民群众,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爱戴。在我国历史上,所有不敬重人民的统治者,没有一个能逃脱人亡政息的结局。夏桀王以民为虐,商纣王以民为敌,秦始皇以民为肉,汉灵帝以民为戏,结果都落得天怒人怨、群起诛之的下场。

人民群众淳朴憨厚,最可敬。你敬他一尺,他敬你一丈;你办好一件事,他记你一辈子;你把他放在心上,他把你捧到天上。敬重人民,就是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立场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相信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各项工作的目标和检验尺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英雄值得我们敬重,人民值得我们敬重。敬重人民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作为公务员,我们必须要做到:

要敬重人民群众的创造力。群众的智慧是不竭的,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看不起群众的人,自己往往是愚不可及的。家庭联产承包,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这些改革举措都是人民群众的卓越创造。我们要迈开双脚,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老老实实向群众学习,认认真真向群众请教,及时发现、总结和支持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

要敬重人民群众的劳动。人民群众的劳动往往是非常平凡的,而恰恰是这种平凡的劳动推动着历史前进的车轮,创造着人类社会的财富。我们要把这种平凡的劳动看成是一种崇高的事业,尊重人民的劳动价值,珍惜群众的劳动成果。吃一饭,当思农夫之苦;穿一衣,当思织女之劳。能如此,才不敢暴殄天物。

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要彻底破除上尊下卑的封建思想,能吃百姓饭,能干百姓活,能说百姓话,能交百姓友,坚持与普通群众平等相待,建立新型的党群、干群关系。

第三,常存畏惧之心

所谓“畏民”,就是对人民群众要有所怕。我国最早提出“畏民”思想的是西周初年的周公,他主张治国之道,要上畏天命,下畏百姓。《说苑·建本》中有齐桓公与管仲的一段对话,齐桓公问管仲:王者何贵?曰:贵天。齐桓公仰而视天,管仲曰:所谓天者,非谓苍苍莽莽之天也。王者以百姓为天,百姓与之则安、辅之则强、非之则危、背之则亡。《晏子春秋》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天齐景公到外地视察民情,适逢他过生日,许多人前来给他祝寿。其中一人的祝词中有一句:“君无得罪于民。”齐景公听了觉得好笑,说:“诚有鄙民得罪于君则可,安有君得罪于民者乎?”陪同齐景公的国相晏婴说:“不对,大王你只知道民众得罪了君王会受到惩罚,怎么就不知道君王得罪了民众会被推翻呢?”

一代明君唐太宗也曾发出过这样的感慨:“天子者,有道则人推之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诚可畏也。”

正是由于有了这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畏民思想,我国历史上这些统治者才成就了霸业,开创了盛世。历史是一面镜子,“历史经验值得注意”。作为我们各级公务员,必须树立“有所畏”的意识。

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伟力,因此人民群众最可畏。倘若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不管什么人都得垮台。邓小平曾说,共产党员要“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是好一些。”其中的“怕”,指的就是畏惧之心。

纵观世界各国政党的执政经验教训特别是一些大党老党的执政教训,往往是在取得政权之前不乏奉献和牺牲精神,与人民群众走得近、连得紧,在取得政权之后却把人民群众作为统治对象,对人民群众的畏惧之心荡然无存,执政危险由此产生。因此,在人民群众面前,我们必须永远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能忘记根本、忘记初衷、忘记使命。

具体来说,公务员要“畏”自己的工作经不起群众检验,坚持高标准、高质量为人民服好务;公务员要“畏”自己的作风经不起群众监督,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自律;公务员要“畏”自己的政绩经不起群众评说,真正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竭尽全力,鞠躬尽瘁。

第四,常怀孝民之意

所谓孝民,就是孝顺人民群众。古人说:“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孝顺人民群众,就是要以实际行动亲民爱民。毛泽东看到江西省余江县消灭了血吸虫病的消息,浮想联翩,夜不能寐;周恩来到邢台地震灾区视察,一下飞机悲痛万分,几乎哭出声来;江泽民视察贵州贫困地区后,食不甘味,数度停箸;胡锦涛担任总书记伊始,便带领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到西柏坡重温“两个务必”。这都是亲民爱民的范例。

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曾在大雪纷飞的时候走到一个瘫痪老人的床前,老人问他是谁,焦裕禄饱含深情地回答:“我是您的儿子。”人民的好干部孔繁森对敬老院的孤寡老人视若父母、关怀备至。优秀户籍民警邱月娥十七年如一日做孤寡老人的“孝子”。他们不仅在思想上视人民为父母,而且确确实实在履行着“儿子”的职责。

我们各级公务员孝顺人民群众,对群众的态度要有亲和感,对群众的事业要有使命感,对群众的疾苦要有责任感。要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坚持以情暖人、以情感人、以情化人,实现心到、身到、行到,真正把群众当成自己的父母亲人,当成站在自己身后的巨大支撑力量。要顺从人民群众的意愿,坚持把群众的要求和选择作为决策的基本依据,造福群众的事就办,劳民伤财的事就不办。要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多做雪中送炭的好事,多做扶贫济困的善事,多做排忧解难的实事。(五)把人民当先生来请教

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决定因素。我们党的智慧和力量来自人民群众。把人民当先生来请教,就要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第一,问政于民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在基层,对世情冷暖感受最深刻,对社会现实看得最清楚,对政令得失自然最有发言权。所以,党能否做到执政为民,关键在于能否坚持问政于民,使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如果不是这样,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就难以民主科学、难以体现民意,所想往往非民之所想,所干往往非民之所盼。因此,把人民当先生来请教,就要虚心向人民群众求教问策,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领导艺术的提高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沃土中,不断从人民群众中吸取营养和力量。

第二,问需于民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现实生活中,一些地方做了不少事,看似风生水起,但群众“不领情”、“不买账”,甚至怨声载道,缘由就是其所作所为与群众的需求相去甚远,没有充分考虑群众的愿望。

因此,把人民当先生来请教,就要下移工作重心,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零距离”倾听民声、“零障碍”了解民情,健全体现民意的决策机制,把群众参与作为重大决策的必要程序,从而使各项决策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需求。

第三,问计于民

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表明,改革发展每深入一步,都会有困难和风险相伴共生,而克服困难、战胜风险的许多办法就在群众之中。毛泽东曾指出,群众有伟大的创造力。我国人民中间,实在有成千成万的“诸葛亮”。我们应该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邓小平也认为: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

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因此,把人民当先生来请教,就要相信人民群众的智慧,在人民群众面前甘当学生,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激发起来。(六)把人民当主人来尊重

马克思、恩格斯曾说:“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翁。这决定了我们党必须把人民当主人来尊重,始终保持公仆本色,落实人民民主权利,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始终保持公仆本色。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广大公务员不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资格多老,都是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就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服务群众,而不是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当官做老爷。同时,公仆就意味着牺牲、奉献,把服务群众、造福百姓作为最大责任,真正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

落实人民民主权利。把人民群众当主人来尊重,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切实落实人民民主权利,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来,真正发挥主体作用。特别是保障和落实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表达人民群众的主张、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公务员能不能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实质是能不能真正践行党的宗旨、把人民当作国家主人的问题。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我们党具有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的优良传统和优秀品质。

早在建国初期,党中央就颁布过《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指出: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当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公务员更应该发扬和保持这种优良传统和优秀品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断提高自己、改进工作。(七)把人民当亲人来对待

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这就要求我们真正把人民当亲人来对待,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维护群众权益。

第一,密切联系群众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面临的最大危险。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曾“日穿草鞋干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党同群众之间的关系被比作“鱼水关系”、“血肉关系”。

如今在和平年代,特别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公务员对群众的感情淡了、距离远了,滋生了脱离群众的倾向。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影响极坏,很容易使人民群众失去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从而严重影响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认真了解群众疾苦,做到在群众家坐得下、粗茶淡饭吃得进、大事小事谈得拢、难题难事解得开,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二,热情服务群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把人民当亲人来对待,关键在于始终热情服务群众。

一方面,坚决克服官僚作风,切实改变“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把真抓实干、求真务实贯彻到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基础阵地,使公务员在同群众朝夕相处中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和本领。

另一方面,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更多的资源投向基层,多办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受益的民生实事,千方百计地帮助农民、农民工、下岗职工、城镇贫困人口等解决实际困难,使改革发展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

第三,维护群众权益

随着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增长,由此产生的利益诉求越来越多,相伴产生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也日渐增多。但总体而言,这些冲突和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通过耐心、细致、周到的群众工作来解决的。

把人民当亲人来对待,要求我们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既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又努力解决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的现实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

四、尊重人民的社会管理主体地位

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既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又是社会管理的客体;既是管理者,又是受益者。因此,我们进行社会管理,必须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积极探索和实践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突出位置,坚持“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管理主体”的理念,努力把创新社会管理与做好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提高了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为科学发展、富民强国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一)社会管理需要人民参与

2012年5月,因公布“吃空饷”者名单,浙江省永康市《永康日报》一时“洛阳纸贵”,观者云集。一份地方党报被争相抢购,其所释放出来的积极信号令人鼓舞。当地“自曝家丑”的勇气值得肯定,而最令人感慨的,还是公众和舆论的关注热情。之前永康也开展多次“吃空饷”清查活动,但只是在部门内部公示,结果都不彻底。此次向社会公示,一方面是希望进一步核实已公示人的信息,另一方面是希望有人举报有关情况。

面对公共事务,公众从来都不乏参与热情。近年来,从微博打拐到网络反腐,从价格听证到空气检测,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参与热情的高涨,折射了社会转型所带来的社会结构变迁。无论是2007年国家预防腐败局官方网站开通后,访问量过大致使网站几度瘫痪,还是2011年个税起征点征求民意、一个月收到意见超过二十三万条,都体现了现代社会对公共生活的“公共性”呼求,反映了权利时代公众主体意识的增强。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看待并引导公众的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就成为一个重要命题。

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不仅仅是管理部门管理人性化的表现,更表明了这一社会管理的民主性,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现代社会的公民也已不是封建时期的子民,他们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老婆孩子热炕头”,他们希望参与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去,尤其是对那些与他们的生活、命运紧密联系的社会活动,那些关系到他们生活质量、生活水平的社会问题,他们更希望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希望管理层、决策层能够听取、接受他们的意见和观点。

新《婚姻法》公布实施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各阶层人士的各种意见,引起很大反响,人们纷纷通过各种方式反映自己的观点。北京申奥期间举办的全民参与申奥活动,也受到了人们的普遍欢迎。北京申奥成功,人民的支持和参与不能不说是原因之一。铁道部门就春运期间火车票涨价的问题召开听证会,也是人民参与的一个例证。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按照宪法的规定,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利是非常广泛的,但在实践中,方式还比较单一,渠道也不够畅通,特别是在许多管理部门,人民的国家人民管的意识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些官员们仍在以“父母官”自居,依靠简单的行政手段进行自上而下的管理。

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城市的面貌可能会因市长的好恶而改变,而全然不顾城市原有的历史风貌;县长可以不管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强行推广“小康村”、“别墅镇”;乡长可以不问本地的气候土壤条件,强令农民种植不适宜当地生长的农作物……此类事情,如果我们的管理者注意倾听专家和人民群众的声音,重视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的参与,根本就不会发生。显然,这些做法已不适应社会进步的需要,也不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

我们常说,长官意志害死人,那么,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去欢迎人民的参与,去倾听人民的声音。要在有关的法律法规中逐步写进人民参与的内容,用法律的手段保证人民参与社会管理渠道的畅通,使我们的社会管理活动真正做到科学化、人性化,具有前瞻性,为我们的社会提供更完美的服务。(二)社会管理实际上是群众问题

社会管理本质上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我们对社会管理本质要有清晰和深刻的认识,并自觉从这一认识出发,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

社会管理实际上是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路线问题,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管理工作,首先要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三个认识问题。

第一,正确把握社会管理的目的,解决好“为了谁”的问题

我们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社会管理工作也不例外。中央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这说明,为了“人”,是社会管理的根本目的。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首先要解决好“为了谁”的问题,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努力做到三个“始终自觉”:

始终自觉地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社会管理的立足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给群众带来好处;始终自觉地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社会管理的着力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给群众带来信心;始终自觉地把营造安居乐业的和谐环境作为社会管理的落脚点,建立良好社会秩序,给群众带来幸福。

第二,正确把握社会管理的主体,解决好“依靠谁”的问题

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和决定力量,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和依靠力量。过去,在社会管理中存在一个误区,这就是把管理当成单纯的控制,把群众当成单纯的管理对象。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解决好“依靠谁”的问题,坚持把群众当成社会管理的主体,自觉做到以民为重、拜民为师、让民作主。

以民为重,就是在社会管理中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拜民为师,就是在社会管理中要虚心向群众学习,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群众中吸取智慧和力量。让民作主,就是在社会管理中要让人民群众作主人、当主角,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正确把握管理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解决好“我是谁”的问题

在社会管理中,管理者如何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决定着对群众的态度和工作的成效。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还要解决好“我是谁”的问题,切实摆正管理者与人民群众的位置,改变居高临下的态度,老老实实做好服务者、协调者,努力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广大公务员在社会管理中,要把人民群众当“主人”,倾听群众呼声,把握群众需求,努力提高社会管理的水平和实效;要把人民群众当“考官”,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评判,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努力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三)创新社会管理须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重大课题。切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检验我们党的各级公务员在新形势下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特点,科学引导、从善如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有效应对社会风险,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当前,在如何正确看待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这一问题上,不少公务员在认识和实践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有些公务员对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四个多样化”所带来的社会新变化往往是贬多褒少、被动应付多主动作为少、消极处置多积极引导少。

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重管理轻服务、重指令轻倾听,甚至重打压轻疏导,迷信专政工具,结果丁点儿的小事最终酿成不堪收拾的群体事件,造成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外地人与本地居民之间、企业与工人之间等的深度隔阂,有些伤痕是很难短时间弥补的。

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发展阶段,群众工作会有不同的具体特点。这就要求我们把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当看到,利益多元化、需求多样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必然带来的格局。对此,各级公务员要有清醒的认识。

如同改革开放初期,多种所有制经济充分涌流后,传统的一大二公的计划经济模式被冲破一样,当前社会领域也在发生重大变化。比如,传统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后,许多青年人没有固定单位,流动性很大,也没有传统意义上的一个“单位”去管理;不少企业的青年员工从过去的单纯维护个人基本权益,向希望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保障群体利益等方面转变。如果按照传统的思路和方法来看待,这些确实是一个个新难题,好像老百姓变“刁”了,不听使唤了。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种思路,换一个角度看待这些现象,得出的结论是不同的。人的自主、自立意识的增强,不正是我们老祖宗所倡导的人的解放学说的生动体现吗?改革开放的丰富实践,不正具体而形象地诠释着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强调的“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每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的发展的前提”的理论吗?从某种意义讲,人的解放是改革开放最大的成功,是我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多种所有制经济的蓬勃兴起,推进了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可以说,没有计划经济樊笼的突破,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绝无可能获得今天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同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多元化必然催生人的“四个多样化”。对此,我们应当以足够的心理准备,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有的各级公务员还留恋全国一片“蓝蚂蚁”的年代,梦想回到人民公社那样的管理体制,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倒退,也是和党的基本路线格格不入的,人民群众也绝不会答应。

当然,正确认识人的多样化的同时,也要对其形成的各种挑战和不适应症予以高度关注。正如中央领导所指出的,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我国社会管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政策、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既十分紧迫又需要长期努力。

市场经济带来的诸如唯利是图、个人利益至上等一些消极负面的东西,在侵蚀着一些人的思想;西方的一些错误思潮也在试图影响我们的年轻一代。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从创新社会管理的视角看,当前我们遇到的各类难题,恰恰是创新和突破的所在。挑战也是机遇,如果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出成功的经验,克服了这些困难,各级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必然上了一个新台阶。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相对于“管理”而言,人民群众更需要的是“服务”。只有细心倾听“草木”的叹息,才能真切地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期所盼。

需要注意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我们需要做的是促进社会活力的迸发而不能是简单粗暴地限制社会活力。各级公务员要注意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听取不同的利益诉求、包容不同的价值观念,学会在交锋交流交融中达成共识、取得一致。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体是群众,核心是方法,目标是和谐。要把民生置于优先位置,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我们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全面增强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全社会的文明水平。可以相信,我们在较短时间内学会了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我们完全有能力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大显身手。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在推动社会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用群众工作解决群众问题,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始终发挥人民群众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和决定力量,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和依靠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观点。必须始终紧紧依靠群众,真心向群众求教,从群众中谋取良策,用群众工作来解决群众问题。必须把主要工作精力向“忧民、急民、富民”上聚焦,设身处地为民众着想,把民生置于优先位置,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是核心。要运用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要运用好“老年说和团”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其维护基层群众和谐稳定的作用,让老年说和团成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经济发展的得力助手、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力军。

要运用好“三老”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在服务“三农”发展中参与社会管理,以服务促和谐。要充分发挥老龄委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作用,做到“和谐一个老年人,稳定一个大家庭”。要运用好各级公务员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组织广大公务员开展进百村、入千户、助万民、促发展、保和谐活动。

我们要始终把和谐稳定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目标。认真落实保护群众利益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做每件事情之前都要首先考虑群众利益,建立长效机制,使群众的利益真正得到保障。要以纠纷调处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平台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建设富庶和谐秀美康平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四)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首先做好社会管理

社会管理实质上是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的工作,只有将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将矛盾处置的关口前移,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源头治理,才是治本之举。为此,创新社会管理,要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首先做起,努力在改善民生、群众工作、化解热点、加强基层等方面取得突破。

第一,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永恒主题

民生问题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人民幸福安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息息相关,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础。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主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安排,处理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地区、城乡和行业差别,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只有这样,老百姓的民生水平才能逐年提高,才能进一步促进社会环境的优化、良好社会心态的培育和社会凝聚力的增强。

第二,把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途径

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和根本性的工作。我们要坚持把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根本途径,把群众工作贯穿到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我们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变“怕群众”为“亲群众”,变“重说教”为“办实事”,变“背靠背”为“面对面”。

例如,湖南省在公安系统开展的“群众接待日”活动,在信访系统开展的“开门接访”活动,长沙市开展的“听心声、调心态、解心结、暖心窝”活动等,都直接面向群众,真诚解决问题,受到了当地群众的普遍欢迎。当地许多公务员深有体会地说: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关键是要有“婆婆嘴、橡皮肚、菩萨心、毛驴腿”,真正把群众当亲人,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来群众的“幸福指数”。

我国许多地方积极探索在市、县两级成立党委群众工作部门,在乡镇(街道)设立群众工作站,在社区和村一级建立群众工作组,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稳控群众”为“服务群众”,变“劝阻上访”为“代理信访”,变“中转办理”为“就地处理”。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工作的重心下移,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值得全国推广学习。

第三,把化解社会热点问题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重点

社会热点问题是人民群众的关切点,也是社会矛盾的激发点。为了积极化解社会热点,我们要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把征地拆迁、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司法公正、干部作风等社会热点作为社会管理工作的重点,坚持综合施策保民安,畅通渠道化民怨,完善机制护民权,努力做到源头预防、源头排查、源头化解。源头预防,就是推行重大决策出台、重大政策调整、重点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决策偏差引发社会矛盾;源头排查,就是在完善基层信访首问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的基础上,定期开展苗头排查;源头化解,就是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三调联动”新机制。重点领域管理创新的突破,有效化解了社会难点,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第四,把基层社区建设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

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心在基层,社会稳定的根基也在基层。为此,我们要坚持把社会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努力做到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

为了夯实基层,我们需要着力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着力健全社区管理体系,坚持以基层党建带动社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积极探索“选聘结合、三位一体”以及“社区管理社会化”的管理模式;着力完善社区自治制度体系,稳步推进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稳步推进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全面实行村委会直接选举,探索建立村居民监督机构;着力健全社区服务体系,积极推进“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形成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市场服务相互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五)多种渠道倾听群众呼声

只有细心倾听群众的呼声,才能了解群众的需要和意愿。只有按照群众的需要和自愿,我们的群众工作才能做好。如何了解民意、结合民意,如何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社会管理创新中来,这也是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一个大命题。

善于听取民意,才能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服务从而获得他们的支持。只要真心地为百姓办事,让百姓利益得到维护,得到实惠,老百姓就会拥护。我们来看一个事例: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清江村是一个“城中村”,全部都是外来人口。原来那里是污水横流、乱搭乱建,后来整治得不错,百姓非常满意。以前那里只有黑诊所,后来取消了,代之以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现场还有为流动人口服务的医生。一个徐州的老太太祖孙三代都住在清江村,她说:虽然村里依然拥挤,但卫生、安全状况比以前好了很多,非常满意。这样的变化,和群众工作思路的转变关系密切。“脏乱差”是个大问题,可是从何入手解决,通过何种手段解决,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把解决脏乱差和“面子工程”联系到一起,而不是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在医疗等公共服务上真心为群众办实事,那么,社会管理就难以获得群众的支持,也难以成功。

显然,“真心地为百姓办事,让百姓利益得到维护”,这是群众工作的根本目标,坚持这一目标,才能吸引群众自觉投身到社会管理创新中去。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首先了解群众内心想的是什么,在实际生活中有什么样的困难或问题。

传统的调查研究方法仍然是我们了解民意的最重要方法。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更没有决策权。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才能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欢迎什么,反对什么。这样,在工作指导上才有可能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正切合实际。

当然,在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民意的表现形式很多,特别是网络已经成为民意的一个重要载体,可以说,无论是发帖跟帖,都有着当事人的现实诉求。从根本上说,不管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民意,接近群众,都是在向群众学习。我们要不断提高利用网络汇集民意、引导舆论的本领,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时代要求。

公务员利用互联网做群众工作,首先要把握网络发展的新趋势,学习并熟练运用网络发展常用的新技术。其次,要熟练运用网络语言,掌握网络沟通的基本技巧。最后,要注意掌握网民心理,适时引导网络舆论。“大嗓门”、“高调”、“极端化”的观点最容易出现在网民的言论中,这符合大众心理的一般规律。而这些观点未必准确,未必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意见。因此,公务员既要善于对网民的所思、所虑、所想进行正面回应,在经常性沟通中增加理解、增强互信;又要善于利用互联网,积极引导舆论。

应该看到,在网络上与网民进行对话,进行善意沟通,国家高层已屡有示范。而瞩目近年来的全国两会,网络交流的例子比比皆是,良好的网络对话语境,令民意得到了莫大的尊重,凝聚民心的力量也愈加突出。

毫无疑问,在目前,如果今天的公务员还对这样的一种民意表达感到陌生,甚至有距离感,或者对这种民意表达还存在顾虑甚至抵触,那就不是一个小问题了。当前,一些干部之所以远离群众,根本还是群众观出了问题。干部上微博,如果只是像个别干部,做些无聊的事情,又哪里还有心思去密切联系群众呢?又怎么能自觉到群众中去学习社会管理创新的经验呢?(六)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

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管理模式已经很不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要求,需要改革创新。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政组织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和重要任务。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中央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

我们要切实增强创新社会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社会管理创新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部署,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要像经常分析经济形势、经常分析社会形势那样,进一步完善领导格局,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努力在全国形成党委、政府领导、综治部门牵头、职能部门负责、有关单位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社会管理结构,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在更高层面上实现社会和谐。

要像天津市宝坻区那样,以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重构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乡镇街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和村居综合服务站建设,变“分散”为“集中”,变“民求官”为“我为民”,在服务中形成有力促进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有力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管理新格局。

当前,有些矛盾的产生和发展,就是因为管理不科学、服务不到位,没能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正,与群众期望值存在较大差距。下派干部沈浩在人民的期望中,为群众办事,为群众造福,为群众鞠躬尽瘁,让群众感到永离不开,就是因为他做好了全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管理服务。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各级政府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必须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贯穿到社会管理全过程,强化群众至上、服务为先的理念,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以维护民利为出发点开展工作,以幸福民生为落脚点做好服务,以群众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点检验工作服务质量。

各级公务员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必须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把心思用在为人民群众服务上,把工夫下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从理解人、关心人、体贴人的角度出发,采取人性化、亲情化的管理模式,从人民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最不放心的地方改起,尽最大努力惠及民利、维护民权、保障民安,以周到的管理服务去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社会管理与为群众服务是有机统一体,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必要的社会管理是搞好为群众服务的基本前提,而优质的为群众服务又是促进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社会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特别是“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与我们党的宗旨是完全一致的,与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符合新时期党的执政理念。

广大公务员要“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必须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做好“三个代表”,实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就必须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切实承担起掌握执政权力的责任,搞好公共管理,做好公共服务,为人民群众广渠道、全方位、宽领域地提供更多、更美、更好的管理与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公务员的管理服务中得到幸福,让公务员在为人民群众的服务管理中享受幸福!

五、尊重人民的社会文化主体地位

随着我国进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中央强调准确把握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新期待,实际上是重申了人民群众在文化生活中的主体地位。

人民群众是缔造历史的英雄。他们创造丰饶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以卓绝的首创精神与坚实的主体地位,当之无愧地成为文化的主人。我们文化的中心问题,是为群众和如何为群众的问题。

文化的主体是人,但文化主体是少数统治阶级还是广大人民群众,则反映了文化的性质与发展方向,也反映了文化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在传统社会,文化的主体是少数统治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文化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而这种文化主体的转换,只有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真正得以实现。

在当代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就其主要内容来说,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致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目的在于提高全体人民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有闲暇去享受自己创造的文化成果。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过程中,承认人民群众是生力军、处于文化主体的地位,并强调“创造主体”、“享有主体”和“表现主体”是人民群众文化主体的具体表现,这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建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前提。与此同时,我们更要采取必要的策略以巩固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我们要充分考虑到下述几个方面的“转变”,并认真做好相应的“推动”、“提升”、“导向”和“预防”工作,这是巩固人民群众文化主体地位的基本策略。(一)推动人民群众由不自觉向自觉转变

一个健康的文化主体必然能知觉自己所创造文化的走向和价值所在,从而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自觉自为地不断地进行着自己的文化创造活动。当我们说“人民群众是文化的创造主体”时,一定指的是这个文化创造主体必须是健康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并为这样的文化创造主体的形成而不断努力。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应该注意到人民群众在从事着自己的文化创造过程中尚存在着“不自觉”一面的实际。不承认或是避讳这一点也就不能很好地按照科学的文化创造观的要求来推进当前的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建设事业。只有实事求是地承认这样的一个客观存在,并努力促成其向文化的“自觉创造主体”转变,我们才能有针对性、有步骤地将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动牵引到自觉自为的境界。因此,强调做好人民群众在文化创造上的“由不自觉向自觉上转变”的推动工作,正是为了使作为文化主体的人民群众能不断地获得文化创造上的觉悟,实现对文化创造认识上的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转变,使其步入文化创造的科学轨道。

在推动这方面转变的过程中,加大对人民群众文化创造活动的适时“干预”和“引领”的力度,这是必要的。只有赋予人民群众在创造自己的文化过程中以适时必要的“定向干预”和“目标引领”,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动逐步地由不自觉提升到自觉的层面,而这一转变过程实际上就是人民群众文化创造品格境界的提升过程。(二)推动人民群众由粗放向精雅境界转变“价值甄别”和“境界提升”是文化享有者应该力求做好的一项必要工作。它是确保文化主体所享有的文化产品不断获得审美价值提升的关键环节。要巩固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就必须引导人民群众注意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如果人民群众仅仅将自己所创造的文化处在原始、毛坯状态,不习惯或不乐于将自己所创造的各样文化由粗放向精雅的文化境界转变,或是仅仅满足于自己所创造的这样的一些原始的、散漫的文化质料,那么即便这种“文化产品”所具有的潜质再优越,也不会拥有真正的文化消费市场,更不可能产生巨大的文化感染力、冲击力。

要做好人民群众在文化享有上的“由粗放向精雅境界转变”的提升工作,就必须培育广大人民群众在文化价值鉴别判断上的能力,不断提升这方面的审美认知水平。只有这方面的能力和水平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人民群众在进行自己的文化创造的时候才能目标明确,才能付出更加自觉的文化劳动,并使自己所创造出的文化产品具有更大的审美表现价值。

因此,当我们说“人民群众是文化的享有主体”时,首先要明确这个“文化享有主体”需要觉悟到为自己所创造并享有的文化在其内涵上的真正价值,也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文化主体具有判断自己所创造和享有的这种文化是工具理性的还是价值理性的基本能力,学会梳理和裁决为自己所创造和享有的这些文化具有何种性质和处于怎样的境界。(三)推动人民群众由盲目向理性选择转变

坚持遵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原则和发展方向,在强调人民群众文化主体在文化创造上的“独立性”、“自主性”的同时,还强调必须采取“兼容并蓄、吸收融合”的文化开放心态;但是,这种意义的“兼容并蓄、吸收融合”又绝不是盲目和没有选择的“随便拿来”,或是只着眼于文化的经济效益而不顾其社会效益的“片面拿来”。这种“兼容并蓄、吸收融合”必须着眼于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有利于夯实和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的根基和内容,也就是要做到用科学的理性来支配和统领人民群众的这种文化上的“兼容并蓄、吸收融合”过程。

对外来文化采取盲目的或是不加甄别批判地吸收融合不仅会造成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方面的一定程度的负面作用,而且还会动摇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尤其在当前各种不利于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发展的封建落后文化和资本主义腐朽文化依然处在强势的情形下,注重引导和做好人民群众在文化吸收融合过程中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工作,对保证文化建设上的独立自主地位是极其重要的。

那种因为引进外来的优秀文化产品而忽视或是否定来自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的价值,只强调人民群众对各样文化的“接受性”而感觉不到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主动的首创精神,不注重从人民群众的文化劳动中吸取、提炼和升华各种新文化产品,实际上也就否定了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因此,要求我们深入人民群众之中,体验人民群众鲜活的文化创造生活,做好人民群众在文化吸收上的“由盲目向理性选择转变”的导向工作,这是巩固人民群众文化主体地位的必要策略。(四)推动人民群众由主体向客体异化转变

当我们说“人民群众是文化的表现主体”时,首先要明确这个“表现主体”是对自己所创造文化的“享有”、“再现”和“持续创造”的“表现主体”,而不是对自己所创造文化的异化者,也就是要成为自己所创造文化的真正享有者、欣赏者和表现者。

如果作为文化主体的人民群众始终不觉悟于自己的文化创造,或是处在被动的文化创造之中而缺少对自己的文化劳动的价值鉴别、境界提升,或是忘记了自己的文化劳动的个性和价值,或是文化创造的“独立性”、“自主性”柔弱而只是依赖于对外在文化的“吸收”、“内化”、“表现”等,那么人民群众的文化劳动的异化就在所难免。在这样的一种情形下,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实际上也就被动摇抑或形式化了。

从这种意义上说,党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上所制定和坚持的诸如“双百”、“二为”、“三贴近”等原则性方针政策,对巩固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预防人民群众文化劳动的异化、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文化事业不仅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更显出了在文化建设上的战略意义。

做好人民群众在文化表现上的“由主体向客体异化转变”的预防工作,必须强化人民群众文化主体在创造自己的文化上的自信心、自强心,引导人民群众始终恪守“任何高品位的文化艺术作品其实都源自于人民群众鲜活的现实生活中”的信念,并保持“积极开放、虚心融合”的文化吸收心态,实现在文化表现上的主体性、开放性、兼容性和批判性的统一。

总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过程中,巩固人民群众文化主体地位的策略还可以进一步简述为对下面几个方面的文化品格的培养:“主动积极转变品格”的培养;“审美境界提升品格”的培养;“批判鉴别吸收品格”的培养;“独立表现个性品格”的培养。这几个方面的品格也是人民群众文化主体品格的具体构成表现,而注意这些“主体品格”的发掘和培养就应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文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六、尊重群众的网络文化主体地位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把“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作为加强文化建设必须遵循方针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网上思想文化阵地是文化建设四大内容之一,自然就要坚决遵循这一重要方针。但是,我国网络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文化素养的具备与发挥不是与生俱来,而是依靠培育和引导,要发挥他们在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就得加大对他们的培育力度,使他们具有能够担当起发挥“主体作用”的基本素质。就当前来说,我们应该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培育、引导和组织工作。(一)教育群众

网络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是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人民群众是最终享有者和受益者,当然也是建设决策的拥护者和执行者。因此,要发挥人民群众在网上阵地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首先要深入进行加强网上阵地建设的形势和意义教育,使他们加深对加强网上阵地建设迫切性的理解,切实打牢广泛认同的思想基础。

第一,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是实现我国先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迫切需要

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地看到,当前,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因特网的飞速发展,使人类社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网络时代。但是,我国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现状,与我国先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要求存在较大的差距。

主要反映在:网上阵地建设在国际所占份额与我国的国际影响力不对称,西方发达国家凭借其先进的网络技术,一直占据互联网传播的制高点,目前国际互联网上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网页是英文,中文网页只占百分之十二。

网上阵地建设的内容也十分薄弱,网络文化产业的内容制作力量十分薄弱,高水平的原创能力不足,网上淫秽色情、欺诈赌博等问题屡禁不止。

网上阵地建设的技术相对滞后,目前的核心技术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手中,我国网络硬件和软件产业发展跟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网上阵地建设的人才力量短缺,无论是网络文化建设人才队伍,还是网络文化管理人才队伍,不仅数量上不足,而且构成也不平衡,高端人才十分稀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积极抢占网上阵地,大力培育和传播先进思想文化,是实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战略目标的迫切任务。

第二,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是提高党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认识到,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文化建设已经成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近些年来,我国网络文化蓬勃发展,网络文化吸引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截至2011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到五亿,并且每年最低以百分之五的增幅递进。网络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获取知识、交流思想、进行娱乐的首选渠道,也已经成为各种思潮竞相交锋角逐的战场。

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加强网上阵地建设,才可以使党和政府进一步提高执政过程的三种能力:

一是对社会阶层的整合能力。通过网上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社会各阶层的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增强党对新社会阶层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二是对社会意识的主导能力。通过网上坚持加强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帮助人民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而且通过防止和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和各种错误思潮对人们的侵蚀,逐步缩小和铲除它们赖以滋生的土壤,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思想文化基础。

三是对社会风险的化解能力。通过网上建立多渠道的利益表达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和危机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群众的急迫困难、愿望需求和不满情绪,有效地预防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大力加强网上阵地建设,为在更高起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这是加强党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

第三,加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是抵御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公报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文化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任务更加艰巨。”

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意识到,自19世纪末以来,西方敌对势力以网络为主要渠道,大肆对我国推行意识形态渗透。主要内容有:在全球范围内借苏联、东欧剧变和冷战结束,极力宣扬“淡化意识形态”,企图让我国放松政治意识形态建设,放松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放松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利用我们少数公务员腐败堕落、工作失误,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某些问题,大肄丑化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企图让我国人民对共产党失去信任,对社会主义失去信心。利用冷战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处于低潮这一事实,大肄鼓吹“马克思主义过时论”、“马克思主义无用论”、“社会主义失败论”等论调,企图消除社会主义意识地位。恶意散布所谓“我国崩溃论”、“我国威胁论”、“我国黄祸论”等论调,对我国进行“妖魔化”,企图搞乱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削弱我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如果我们放松网上阵地建设,西方敌对势力的阴谋就有可能得逞,我们过去和现在为之奋斗的成果必将付诸东流。我们一定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占领好网上阵地制高点,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极大提高中华网络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对西方敌对意识渗透的抵御力。(二)组织群众

行业网络文化建设是全国整个网络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网络文化作为行业的价值观念和经营服务理念的内化体现,对行业的发展有着无形的巨大推动作用。因此,在充分利用和发挥党和政府主流网络文化的同时,进一步开发和建设好行业的网上阵地,组织广大群众参与到行业网络文化建设中来,用网络文化促进员工道德建设,推动行业全面建设的又快又好发展,这是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到实处的重要标志。

第一,增强群众积极参与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意识

要让群众参与行业网上阵地的建设,要强化他们的意识自觉。

一是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激发群众参加网上阵地建设的内动力。要通过不断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充分认识到群众是国家的公民,应该以国家事业为己任,积极对党的重大决策自觉认同、自觉参与、并为之自觉奋斗。

二是强化群众的参政意识,调动群众参加网上阵地建设的奋发力。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多种有效教育和引导措施,提高群众对发挥个人作用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关系的认识,实现从“要我参与”向“我要参与”的观念转变。

三是强化群众的责任意识,加大群众参加网上阵地建设的推动力。基层党组织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宪法》教育,切实使群众时刻想到加强党和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是每个公民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时刻把这种责任和义务转化为参与的动力,自觉克服“无关”思想,积极为党抓好网上阵地建设的科学决策献言献策。

四是强化群众的权利意识,筑牢群众参加网上阵地建设的支撑力。通过组织群众深入学习和贯彻相关政策法律,让群众明白参与网上阵地建设是公民的法定民主权利,是为加强国家民主政治建设出力的具体体现。从而使人民群众参与网上阵地建设的行为更加自觉,覆盖面更广。

第二,提高群众参与行业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能力

实践证明,群众素质和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行业网上阵地建设参与水平的高低。缺乏有深度的参与,只能是一种泛泛的举动,不但对行业网络文化的开展没有多大的帮助,反而会影响行业网络文化能动作用的发挥。因此,要从三方面去提高参与者的素质:

一是有针对性地对群众进行培训和培养,不断提高群众的综合能力。

二是对群众进行教育和引导,营造浓厚的网络文化知识和技术学习氛围,用正确决策引领群众行为的有效进行。

三是鼓励那些有特殊专长的群众充分发挥自身的技能优势,为行业网络文化的建设提供好的点子和创意,创造健康向上的高质量的作品,依靠群众的创造性不断把行业网络文化建设推向新台阶。同时,要努力提高群众对信息的获取、处理、利用、交流及分析与选择的网络信息能力和搜集、鉴别及获取网络信息的网络信息素养,为他们正确参与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网上活动提供能力保障。

第三,健全和完善群众参与行业网上思想文化阵地建设的约朿机制

网络系统的开放性和隐蔽性,给那些不安分的“网民”有机可乘。有的在网上任意发布和传播错误信息和不健康文化,制造网络文化污染和垃圾;有的恶意捏造虚假信息,随意侮辱、诽谤他人;有的非法窃取行业秘密信息,造成网上泄密,致使社会或行业利益受到损失等。政府各级部门应该以国家有关网络安全和网络管理的政策为依据,加强对人民群众进行道德自律教育和约朿。

一是行业网络首先要唱响主旋律,掌握主阵地,占领制高点,从技术、人才、题材、内容、形式上加大自己的创造,以更大的吸引力将那些噪音、杂音压下去。

二是始终坚持网络内容的针对性,联系行业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引导社会热点,倡导科学精神,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打牢思想道德基础。

三是确立网上道德规范,倡导文明行为,引导群众开展网上“环保”和“扫毒”工作,对不道德行为进行批判等。

四是限制非法信息的发布和传播。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实现对不健康网络内容实施有效控制,杜绝反动、有害和色情内容在行业网络传播。通过行业网络阵地的坚强有力,辅佐党和政府主流网络阵地作用的充分发挥,推动全社会网上阵地的全面成功建设。(三)依靠群众

当前我国的改革发展已进入攻坚时期,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社会矛盾日益突出,这对党的执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技术和交流工具,快速便捷等特点为新时期党坚持群众路线、搞好执政工作提供了新的方式。依靠群众充分利用网络阵地,协助党解决在执政中经常遇到的重要问题,这是我们巩固执政地位、推进事业发展、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

第一,要依靠群众利用网络收集社情民意。耳聪目明是执政者正确施政的前提

网络为党和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提供了新的窗口。当前,我国社会上存在的很多问题、产生的很多矛盾,大多是由于我们工作跟不上,没有做好工作引起的。在网络日益普及的今天,通过网络征求到存在问题的原因更加深刻、更加全面,通过网络征求到的民众意见更加广泛、更加直接,更加具有参考采用价值。

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加强基层群众工作网络建设,把利用网络网收集信息、了解社情民意作为必须掌握的一种工作方法,时刻畅通社情民意通道,及时了解民心所向、民愿所指,善于运用网络手段转变作风、改进社会管理方法,做到上网听民意、察民情、下网舒民心、解民忧,把各种社会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我们的各项工作顺利向前推进。

第二,要依靠群众利用网络搞好民主决策

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网络是了解群众意愿,实现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我们各级公务员应该认真学习新华网设置的《网民通过本网吐心声》、《我向部委建言》、《网评网谈》、《网言网语》等专门版块。

学习人民网设置的《有话网上说》,“可以对中央领导说,可以对国务院各部委领导说、对各地的书记省长说、对代表委员说、对知名企业说、对地方领导说,可以对党说、对发言人说”的经验。把依靠群众作为一切民主决策工作的支撑点,善于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向群众公开政务,发扬民主,问计于民,问智于民,群策群力,科学决策。

把各项决策过程都变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的执政常态,变成相信、依靠和放手发动群众的过程。用群众意见丰富发展完善党的方针政策,戒除主观性,防止片面性,使党的主张始终切合群众的实际,成为群众的自觉要求,实现困难在依靠群众中得到克服,风险在依靠群众中得到化解,失误在依靠群众中得到纠正,工作在依靠群众中取得成功的良好循环。

第三,要依靠群众利用网络加强反腐排“险”

人民是反腐除险斗争最强大的力量,也是夺取反腐除“险”斗争胜利的保证。要清除“四大危险”这个顽症,必须畅通群众参与监督的“联系渠道”、“举报渠道”、“话语渠道”、“巡察渠道”和“群众对查处案件的知晓渠道”,动员民众拿起民主权利和民主手段,以网络为平台,充分发挥网络举报的保密性、直达性和便捷性等优势,让更多群众参与到反腐败斗争中来,加大对官员的监督广度和力度,形成对党内消极腐败危险实施强力而长期的监督和惩除态势,让党的各级公务员处于群众广泛而严格的监督之下,以此实现“人人负起责来”,合力消除“消极腐败危险”给党执政造成威胁之目的。

第四,要依靠群众利用网络搞好干部的选拔任用

按照中央要求,我们要扩大广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要切实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在网络阵地上构建起四项机制:

一是公开透明的群众知情机制。不仅要变“封闭式运行”为“开放式运行”,让群众更多更及时地知晓那些与干部提拔相关的选任原则、标准方法、程序和班子职数配置情况、结构要求,知晓民主推荐、评议、年度考核的过程和结果,知晓提拔、交流、轮岗干部的资格条件、工作表现和任期审计等情况。

二是广泛民主的群众参与机制。从推荐后备干部这个源头上就让群众参与进去,配合组织部门把好“入口关”,凡多数群众网上表明不拥护的干部不能确定为提拔对象。

三是全面公平的群众选择机制。应把群众的推荐情况作为决定考察对象的“敲门砖”,把群众反映的真实意见作为选任干部的“解码器”,把大多数群众的愿望作为最后拍板的“定盘星”,实现“内部操作”向“阳光作业”转变。

四是多元开放的群众监督机制。有必要建立健全干部工作群众监督员制度,不断丰富监督的内容,把“面对面”监督与“背靠背”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程序性监督与实质性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既让群众监督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又让群众监督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使干部处于立体化的监督网络之中。(四)引导群众“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这既是《决定》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重要方针的内容,也是加强网络思想文化阵地的目的之一。而引导群众运用网络文化先进思想武装自己,增强网上思想文化阵地的育人实效,则是实现这个目的的根本渠道。针对当前基层群众思想道德建设的状况,应着重引导他们用网络文化的八种先进思想武装自己。

第一,用我国特色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我国特色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一个缺乏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不善于运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公务员,不可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的根本。

基层要把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群众头脑,作为加强网上阵地建设的首要任务,引导他们更好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适应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探索加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教育的新方法、新手段和新机制,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教育的效果。

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群众灵活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和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使他们提高知行结合的能力和素质。

第二,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我国人民的共同理想。要在开展网上阵地建设中努力用这个“共同理想”凝聚群众,打牢他们的思想基础,引导他们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为祖国的前途和民族的未来努力奋斗。

引导他们自觉地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在纷繁复杂的社会观念和社会思潮冲击中,把个人的愿望凝聚到共同理想上来,在政治上、道义上、思想上、精神上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共同致力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伟大事业;引导他们发展个性,在为民族振兴伟大事业奋斗中实现个人理想。

第三,用中华民族精神激发热情

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是中华民族的伟大精神。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基层党组织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加强网上阵地建设的重要任务,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全过程。

不断增强群众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中华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增强爱国意识、团结意识、发展意识和创新意识,使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保持永不满足的创新热情,不断增强开拓勇气和创新能力。民族地区的基层党组织,还要引导各族群众用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增强民族团结,为维护祖国统一作出新贡献。

第四,用社会主义道德修养指导实践

先进的思想道德是基层加强网上阵地建设的灵魂。基层要把引导群众从网络文化中增强社会主义道德修养自觉,作为坚持网络文化的前进方向来抓。胡锦涛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表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为全体社会成员判断行为得失提供了基本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强大的思想道德力量。面对日益严重的社会道德失范现象,基层党组织要在开展网络文化建设中,引导广大群众大力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道德文化氛围,为扭转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作出努力。

第五,用正确方式方法表达政治诉求

网络参与方式已成为我国公众表达民意、参与政治经济生活的新平台,网上大量的网民网络参与政治的成功事例,对基层群众很大的鼓舞。但从本质上讲,基层群众的网络政治参与是一种非制度化的参与,是群众个人或小群体自发的、松散的、非制度化的参与。因此引导群众提高网络政治参与的素质十分重要。

首先,要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网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根本目的是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党和政府更好地管理社会、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献计献策,并且这种参与是义务的。

其次,引导群众提高网络政治参与的能力与水平。注意研究群众政治参与的心理、方式与特点,有效地做好对他们的引导工作,通过理性的分析与探讨,培养他们全面、深刻看待问题的能力,逐步提升他们政治参与的正确方法与应有素质。

再次,引导群众严格遵守网络政治参与的规则,确保网络政治参与的有序运行,并学会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个人意识表达的结果。

第六,用核心价值体系抵制网络腐朽信息的侵蚀

网络文化是一个取之不竭的信息资源宝库,同时也是一个驱之不尽的信息垃圾场所,各种各样黄色的、暴力的、伪科学的、甚至是反动的信息混杂在学术、经济、娱乐等信息之中。为此,我们要切实做好抵制网络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的群众引导工作。

一要引导群众加强理论武装。面对各种敌对势力不断变换的渗透手法,每个群众一定要深入扎实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尤其是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思想,不断提高从理论上鉴别腐朽意识形态和区分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

二要引导群众自觉坚持正确的价值追求。每个群众一定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精神支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崇高的品质、高雅的情趣、高尚的追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影响,经受住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考验。

三要引导群众自觉追求健康文化生活。对各种淫秽出版物、淫秽网络、玄幻小说等腐朽文化保持清醒头脑,防止和克服猎奇心理,以免受其毒害、误入歧途,自毁前程。

第七,用网络信息促进社会稳定

当前,一些网站已成为叫嚣不良情绪、宣扬“三俗”之风的主阵地,成为引发社会问题、放大社会矛盾、激化社会事件的发酵粉和助推器。正如有研究文章指出:“百分之八十的危机从网络媒体爆发,百分之百的危机有网络媒体参与,来自网络的负面报道、负面传播已经成为导致政府危机的重要源头。”

正因为如此,每一个单位必须把利用网络信息促进社会稳定作为发展基层网络文化的一件重大任务来抓,平时要利用网上阵地宣传先进文化,播撒传统美德,了解社情民意,理顺社会情绪,努力提高公共突发事件的舆论控制能力。当公共突发事件发生时,切实做到能够抢占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主流信息,掌握主导权,并且关注事前、事中、事后等关键节点上的舆情走向,不断发布事件处置的新情况,及时回应公众的质疑和猜测,把公共突发事件的规模、扩散和危害降压到最低程度。

第八,用铁的事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

当前,国际政治斗争形势十分复杂,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战略,其中一个重要手段就是通过互联网等媒体渠道,宣扬各种错误观点、散布各种谣言,千方百计地妄图抹黑党的形象、诋毁党的影响、削弱党的领导。加上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关系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一些错误社会思潮泛起,这就对维护党的高度集中统一、发挥党的坚强领导作用带来了许多新挑战。

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必须引导群众高度重视意识领域里否定党执政地位的思潮,必须坚定立场、旗帜鲜明地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运用网上主流阵地传播的大量事实,对那些恶意诋毁党执政丰功伟绩的错误思潮进行有力反击,坚决彻底地粉碎国际敌对势力的图谋,积极主动地维护党的领导地位,凝聚强大力量在党的领导下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七、尊重人民依法治国的主体地位

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从党的十五大提出,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反映了新时期党和国家治国理念的更新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加速,是我国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专家学者和社会大众已经普遍而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完善法律制度,树立宪法和法律的崇高权威,并将其作为治理国家的依据和准绳,才能彻底摆脱几千年来的人治模式,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

然而,我们在关注法治国家中法的工具性的同时,却往往忽视了人民在法治国家中的主体地位,尤其是在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人民往往仅被当作被治理的对象,这是引发诸多社会矛盾的重要原因之所在。(一)人民依法治国主体地位的含义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民主的基本含义就是人民当家做主。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由此,人民在我国的主体地位在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得到确立。

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依法治国的科学、完整的表述。从此不难理解,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者”,而不是被“治”的对象或者“被管理者”。

人民是与公民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一国公民是指具有该国国籍,并依据宪法或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其范围相对广泛,所有具有我国国籍的自然人都是我国公民。而人民作为一个政治概念,是相对于敌人而言的,其范围与公民相比相对狭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的内容是相异的。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畴。我们可以一般地认为,只要不是危害、敌视和破坏国家统一、社会主义事业、社会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敌人,都是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是依法治国的主体。

人民的主体地位不是抽象的、虚无缥缈的,而是实实在在的。在贯彻执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基本方略的过程中,人民及其主体地位决不能抽象化,而要具体化到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法治工作的方方面面,并给予更加充分的保障。(二)人民在立法中的主体地位

立法,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民主立法是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所以立法应当“开门立法”,倾听人民的呼声,征求人民的意见,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确认和保障人民的利益;应当通过法律规定,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表达自己的意见,使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具有开放性和透明度,立法过程中要坚持群众路线。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通过选举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己行使各项权力。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主要的立法主体。

然而近年来,我们的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会议上,不断爆出“女性家务劳动工资化”、“医改成功是人民的悲剧”之类一个又一个“另类提案”或称“雷人提案”,引起全社会一片嘘声。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些提案代表了谁?提案者还是不是人民的代表?人大代表在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时,要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体现人民群众的诉求,使所立之法是真正的人民之法。这是人民立法主体地位的根本保证,是法为“良法”的根本保证,也是法律得以实施的前提。(三)人民在执法和司法中的双重地位

执法和司法是法的实施的两个重要方面,是文本上的法转变为现实中的法的重要环节。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分别是执法权和司法权的行使者。

人民在执法和司法活动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一方面,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是执法和司法的直接主体,人民作为被管理者而存在,这是人民守法义务的体现;另一方面,从权力来源上讲不管是执法权还是司法权,作为法治国家中的公权力都来自于成员权的共同让渡,从权力目的上讲为人民服务既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党领导下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的权力行使的根本目的,因此人民才是权力的最终享有者,是执法和司法的最终主体,是权力行使的被服务者。

各级公务员应该真正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意识到“权为民所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权力的行使决不能用来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不能只考虑自身工作的方便而漠视人民群众的方便和利益。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检察院是人民的检察院,这不仅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目的上,更应该具体体现为执法和司法工作中人民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在行政权的行使过程中,要贯彻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原则,不超越、滥用权力,不专横随意,不违反程序,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尤其在征收征用等关涉利益平衡问题时,为了公共利益而限制或剥夺私人利益,必须有法律依据,必须通过合法程序,必须符合比例原则,必须给予充分、完全的补偿。

在司法权的行使过程中,深入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统筹协调、依法推进,加强和完善审判与执行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和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改革完善司法救助制度,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四)人民在法律监督中的主体地位

在民主法治国家,以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为核心,依法对各种行使国家权力的行为和其他法律活动进行监督,是维护法制的统一的重要制度,是制约权力、防止腐败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不管是国家监督还是社会监督,其最终监督主体是人民。监督权是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国家机关监督、政党监督和社会组织监督,是人民监督权的间接行使方式。社会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是人民监督权的直接行使方式。

当前法治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尽快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健全组织法制和程序规则,保证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重点加强对各级公务员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一方面,我们各级公务员要树立“被监督意识”,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受得住批评,经得起考验,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也要树立“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积极主动监督权力的运行。

随着近年来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人民群众监督途径不断拓宽,尤其是互联网的普及,许多在现实中不敢发表的批评言论频频出现在网络空间,这是人民群众“监督意识”增强的体现。被监督者应该正确认识并认真对待这一现象,国家和社会也应该给予正确的引导,使其在权力监督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就是坚持认同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生命力的根本所在。

总之,尊重和保障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是历史发展和民主法治国家建设的根本动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八、发挥人民社会建设的主体作用

社会建设是面向全社会的,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不可分,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一切由政府包办,既不现实也不可行,最终群众也不会满意。

我们各级公务员要牢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在社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依靠人民共同奋斗,坚信人民是真正的英雄,努力形成美好社会共同建设、幸福生活共同创造、发展成果共同分享的生动局面。(一)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始终把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首位,不断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第一,遵循和运用客观规律,积极推动科学发展

在社会历史活动中,人们行动的后果不取决于主观动机,而是取决于实践活动是否符合客观规律。实现人民根本利益,仅有良好的主观愿望是不够的,必须探寻并确定正确的途径。只有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前进,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国的社会主义从经济文化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过渡而来。从生产力发展水平看,是在工业化、市场化、社会化都没有完成的条件下展开的,即使到了今天,我们还在为此而努力。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更好地满足物质文化需要,是全体人民的强烈愿望。

社会发展在不同阶段会提出不同的历史任务,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集中体现在这些历史任务的实现上。在我国现阶段,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符合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深切愿望。

这样的发展,必须是符合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人的实践活动规律的发展,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也就是科学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正确处理好和快的关系,坚持好字优先,又好又快地发展。

第二,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谋求发展,始终有一个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发展成果归谁所有的问题,正是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了发展的性质和方向,从而也决定了发展的不同结果。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规定了当今我国的发展性质和方向。

从精神实质上说,以人为本就是以人民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其中包括: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一切相信人民;尊重人民的价值主体地位,一切为了人民;尊重人民的实践主体地位,一切依靠人民。离开以人为本,发展就会走偏方向,就会失去动力,就不是科学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统一。人民群众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这是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保证人民群众享受发展带来的物质成果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权益,满足人们的发展愿望和多样性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关注人的价值、权益和自由,使广大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

第三,实现科学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追求幸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201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引起社会强烈共鸣,也带来对以往发展的深思,对幸福图景的热切审视。

总结改革开放的经验,放眼世界不同范围的发展教训,我们明白一点:不是所有情况下的经济增长都会转化为幸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财富极大增加,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但国民的幸福感并没有因此得到同比例的大幅度提高。住房、医疗、就业、教育等诸多民生问题,严重影响到国民的幸福水平。从世界范围看,有些地区的经济增长其过程甚至会带来痛苦。一般说来,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人们的幸福感,通常会明显低于生活在社会转型期前和转型完成后的人们。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从国家的角度看,个人的幸福并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国家和社会负有更大的责任。因此,在我国现阶段,需要科学分析发展动因、发展因素、发展效率,充分考虑自然发展成本和社会发展成本,形成人的发展与社会各方面发展的和谐统一,有效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从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角度来看待幸福感问题,需要注意:一是把如何实现国民幸福最大化,作为政府公共管理的最重要职责,找到国民幸福的“最大公约数”,最大限度地实现最多数人的幸福;二是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强化有助于人们产生幸福感的条件,消弭不利因素。这不仅包括帮扶弱势群体、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提供完善的社会服务,更包括更加合理的社会秩序和利益分配机制安排;三是更加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发展潜能,并为个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创造条件。(二)发挥人民新农村建设主体作用

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农民。广大农民群众既是新农村建设的建设主体,更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主体。党委、政府的努力,在于配置好公共资源,创造条件、营造环境,让农民群众用智慧的大脑去谋划新农村,用勤劳的双手去建设新家园。

反之,不管你有多少理由,不管你的理由多么动听,违背农民意愿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关键在把握好“尊重、引导、激励、支持”这八个字。

一是尊重。新农村建设说到底是农民群众自己的事,我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让农民群众自己去做主。这些年,无论产业发展、新村建设,还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各级党委、政府都坚持让农民群众自主选择、自主参与、自主评判,最终让农民群众得实惠、说满意。比如,在开展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中,从申报到建设,都先由村支部、村委会组织民意调查,让每家每户充分发表意见,并且白纸黑字,看绝大多数农民愿不愿意干。这正是衡量新农村建设成功与否的重要尺码。

二是引导。目前,农民群众的建设热情高涨,但热情容易盲目,必须切实加强引导。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注重教育引导,并且用农民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方式教育农民,让新思想、新知识在农民群众那里入脑入心,培育他们自立、合作、奋进的精神,提升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

我们要注重用规划去引导,强调规划先行,既编制总规、专规,还编制详规,讲究科学规范,照图施工。通过教育和规划,把农民群众的满腔热情引导到新农村建设上来,引导到农民自由全面的发展上来。

三是激励。当然,也要看到农民自身的局限性。受地理环境、二元体制、农耕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农民相对保守,需要政府激励。对农民群众最有效的激励,莫过于制定并实施符合市场经济法则的政策措施。

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建设美好新家园的积极性。在认真落实惠农政策的基础上,许多地方结合实际,研究新问题,拿出了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分类推进新村建设、积极探索建设新农村综合体等新举措、新办法,实施效果越来越好。

四是支持。应当看到,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村是薄弱地区,农民群众的生活相对困难。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工业反哺、社会关注、政府支持。我们各级公务员要重视农村工作,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急农民之所急,想农民之所想,给予农民以必要的支持。

同时,我们要积极引导金融单位在信贷资金投入上给予新农村建设必要的倾斜,动员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发挥优势积极献策、出力。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上,我们不应该做旁观者。

正是尊重、引导、激励和支持,有效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国新农村建设才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可以断言,只要坚持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今后几年,我国新农村建设就一定会取得更加可喜的成就。(三)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正处于一个快速变化、不断迈进的时代。在看到我们的城市正在一天天变大、变美的时候,我们不能忽视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城市中的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我们必须从以人为本、事关民生的高度,关心群众的呼声、重视群众的关切、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来加快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

第一,要贯穿一个基本理念——民生为本

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作为党委、政府和各级公务员,一定要顺应人民群众改造家园、改善环境的强烈意愿,始终坚持从以人为本、践行党的宗旨的高度,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关键在于人民群众愿意不愿意、主动不主动。我们要坚持统筹规划的思路和方法,保证群众利益优先,在安置补偿政策制定上做到既要最大限度地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也要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让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获得合法利益。

第二,要坚守一个基本准则——法治至上

在危旧房和城中村中,既有合法建设,也有违法建设。对合法建设、合法利益,再小也要维护和保障;但对违法建设,决不能容忍和迁就,决不能因少数人的非法利益阻挡大多数人合法利益的实现。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两条原则:一是坚持先拆违、后拆迁,严格区分合法建设与违法建设,对违法建设,要从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抱着“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法拆除;二是严格执行城市拆迁安置和农村拆迁安置规定,决不允许超出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无原则地开口子,更不允许搞特殊,有例外。

第三,要把握一个基本途径——群众路线

对于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一定要坚定地走群众路线,发挥群众自治作用,让人民群众成为主体。这要求我们各级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善于做群众工作,尊重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

一是在政策宣传到位的前提下,改还是不改最终由群众来决定。要相信群众,不要认为广大群众没有觉悟,关键是要讲清事实,敢于把所有真相告诉老百姓。

二是要严格坚持“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公开对干部是最好的“防腐剂”,对群众是最好的“安心剂”。“三榜公示”的目的,就是要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我们的公务员是真心为人民群众办事的,我们的公务员办事是公正公平的。在群众工作中,增强群众信任最重要。

三是要放手发动群众,让群众组织群众、让群众说服群众、让群众教育群众。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难在拆迁,难在少数人,我们要动员群众成立自拆小组,让拆迁户动员拆迁户,这不仅在行动上最有说服力,更有一股“公道”之力。这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一把金钥匙。(四)认真听取社情民意

一方面,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让群众能充分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另一方面,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公务员坚持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注重分析网络舆情,定期深入基层特别是经济落后、问题较多的地方开展调查研究,高度重视群众话语权,在重大决策中、改革方案出台之前都要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意见,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不仅要倾听呼声、重视话语权,而且要回应群众的呼声,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社会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群众利益是我们党的最大利益。胡锦涛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

在实践中,要完善群众利益维护机制,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群众权益保护机制、预防化解利益矛盾机制,有效防止与民争利的行为的发生,新闻媒体着重曝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促进问题加快解决。

表现在经济上,推动跨越性发展,为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物质基础,在精神上,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广大群众拥有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心态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政治上,要充分保障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不断提高群众的民主素养,引导和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在制度上,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由广大人民群众组成的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城镇重点培育公益性、服务性、慈善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引导群众组建志愿者组织,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在农村要依靠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村社会建设,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扶持和服务,使其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和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政府应当给予资质优良、社会信誉好的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优先权,使更多的社会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节 坚持为人民服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阐明了无产阶级的人生目的,概括了无产阶级对人生的根本态度,是我国化的集体主义价值观。以人民的利益为出发和归宿,作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命题的基本要求,既是无产阶级人生观的根本问题和共产主义者做人的标准,又是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标准和进行道德教育及修养的标准,也是我们广大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标准。

一、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内涵

为人民服务是最先由毛泽东提出,然后邓小平进一步发展了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他明确指出,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应当成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由此可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是有其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含义的。

第一,“为人民服务”是适应时代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新的道德思想

这句话原本是毛泽东在中央警备团追悼张思德会上的演讲。毛泽东在演讲中指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是完全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

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毛泽东再一次强调:紧紧地和我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为我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应当说,这是对革命军队新四军和八路军的要求,是对广大革命工作者的要求,是一个高标准的要求。

为人民服务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有着深厚的理论根基。首先,它继承和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列主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不仅是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宗旨,同时也是对无产阶级人生观、人生目的的高度概括。

第二,为人民服务批判地吸收了我国古代的“民本”思想

在我国数千年的文明史上,“民”一直是个永不泯灭的主题,成为先哲们思考和探讨的对象,并产生了源远流长的民本思想遗产。毛泽东曾借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比喻,教育党的公务员要“顺”而不要“逆”人民群众“那个水”。毛泽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很大层面上正是批判地吸收了我国古代民本思想的结果。

第三,为人民服务思想对我国劳动人民传统美德给予了升华

我国劳动人民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过程中,形成了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表现为乐善好施、济困扶贫、同舟共济等。这些美德一代一代地传下来,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巨大精神力量,也深深地影响了毛泽东。

当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是对我国劳动人民传统美德的简单继承,而是一种扬弃,是用无产阶级世界观对它进行提炼,是自发的阶级感情向自觉的阶级觉悟的升华。

新的历史时期,新的时代特点,新的客观条件,使为人民服务思想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增添了新的内涵,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公务员认真领会它的深刻内涵,提高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新时期为人民服务的主要内涵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为人民服务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社会主义价值观是一个丰富的思想体系,包含许多的具体内容和层次。作为国家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和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观,它的核心内容和最高原则就是为人民服务,决不应该偏离于此。

正如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因此,我们各级公务员价值观建设的关键,也在于结合新时期的条件和特点,从理论和实践上把为人民服务原则更深人全面地贯彻于各个方面,使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为人民服务体现了党的政治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这就决定了党的宗旨只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任何其他阶级政党的最显著的标志。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政党,始终明确地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宗旨和独特的价值目标,并体现在党制定和执行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上,从而与其他一切阶级的政党区别开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党领导的革命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活动以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目的。一方面,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要为群众指明斗争的方向,帮助群众创造新的生活;另一方面,党的工作路线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即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同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无产阶级先进性的集中表现,也是对每一位共产党员的政治要求。自觉地做到为人民服务,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党的各级公务员的行为规范,也是衡量一个公务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三)为人民服务体现了党的道德境界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是共产党人的行为准则和必备的思想品质,也是其人生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从人生价值取向来看,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价值取向与无产阶级的奋斗目标以及为人民大众谋利益的宗旨是完全一致的。

从人生价值标准来看,共产党人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认为只有为国家、为民族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样的人生才有价值、有意义。

再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为人民服务思想又是党的政治宗旨在道德观上的集中反映,是中国共产党崇高的道德境界。共产党人关于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关于进行道德评价、道德教育、加强道德修养等一切伦理道德的阐述和实施,都是围绕着“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而展开的,它准确而鲜明地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崇高的道德境界。(四)为人民服务体现了党的人权关怀

新的历史时期,党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作为判断各项工作成败得失的标准,充分体现着对人权的尊重和关怀。

我们党成立以来,经过艰苦卓绝的民主革命斗争,首先取得了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人民自由,解决和捍卫了我国人民的生存权和国家的独立权。

新中国成立后,我党又领导我国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了与我国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民的发展权。党和政府还积极地加强保障人权的法制建设,全面而充分地实践社会主义人权。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成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实质。使旧我国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获得了法定的民主权利。国家还采取人民代表大会制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以保障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权利,都表明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国家的最高价值观。这也从宏观方面实践着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五)为人民服务体现了党的创新意识

人民利益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决定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主题具有创新性的内涵要求。在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中,更多的包含着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物质生活的改善。但由于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强国富民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好。

邓小平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内涵,明确指出发展生产力,逐步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社会主义首要的和根本的任务,他把“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新时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新内容。

江泽民创造性地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发展了为人民服务思想。他认为,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要充分利用自己掌握的国家机器和生产资料,大力发展生产力,创造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的社会财富,用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党的十六大以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先后提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群众观、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等思想,体现了党的为人民服务思想不断创新。

由此可见,尽管由于不同历史时期党的为人民服务的主题有着特定的内涵和要求,但中国共产党人对为人民服务思想科学内涵的阐述中,都有着强烈的创新精神和质量意识,都把发展生产力和搞好经济建设看作是为人民服务思想中的突出内涵。(六)为人民服务扩大了服务的客体内涵

为人民服务的主体是共产党人,服务的客体是广大人民群众。然而,“人民”这个被服务的客体,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着不同的内涵,准确地把握这个内涵,对理解和实践为人民服务思想有着重要意义。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把“人民”的范畴定义在“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新的历史时期,“人民”这个范畴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尤其是把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准确地定位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行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明确阐述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内涵并突出强调了“最大多数人的利益”的决定性意义,精辟地指出,我们党要始终代表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要“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这就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指向和根本所在,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坚决维护、充分实现、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在今天,所谓为人民服务,就是为最广大的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实现服务;就是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社会和人民的劳动,使广大劳动者劳动能力的释放获得更广阔的空间,生产出越来越丰富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并在此基础上更高层次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内容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伦理精神,科学地回答了人生目的、人生态度和人生意义等人生根本问题,也为我们各级公务员进行人生修养提供了一个道德标准。为人民服务的内容至少包括这几个方面。(一)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这是集体主义价值观和个人主义价值的根本分水岭。但是,集体主义不是利己主义、个人主义,也不是排斥个人正当利益的利他主义。可见,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都是和集体主义不相容的。大公无私,公而忘私,先公后私这是集体主义价值观的不同层次。(二)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毛泽东指出,越是困难的地方越是要去,这才是好同志,有些人,把重担子推给别人,自己拣轻的挑,这是不好的态度。有的同志不是这样,享受让给人家,担子拣重的挑,吃苦在别人前头,享受在别人后头,这样的同志就是好同志,这是共产主义者的精神,我们都要学习。(三)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三心二意为人民服务,更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币服务。可见,为人民服务中心是一个“公”字,艰苦奋斗和安逸享乐是根本对立的,廉洁奉公和损公肥私是水火不相容的。只有永远保持艰苦奋斗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才会廉洁奉公,不会腐败。(四)一切为了人民群众

我们党从最初起,就是为了服务于人民而建立的,我们一切党员的一切牺牲、努力和斗争,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福利和解放,而不是为了别的,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最大的光荣和最值得骄傲的地方。因此,凡是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而损害人民利益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我们各级公务员,以及参加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一切人员,只要是忠于职务并多少著有成绩的,也就都是为人民服务的,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要在公务员和一切人员中,提高自觉性,使我们各级公务员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五)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

我们各级公务员为人民服务,就要对人民负责,就要在客观上使人民获得益处,获得解放,就要力求不犯或少犯错误,免得害了人民,引起人民的损失。凡是属我们党提出的任务、政策与工作作风,都应该是正确的,这样才于人民有利的;如不正确,即要改正。

就是说,我们各级公务员要善于为人民服务,要服务得很好,而不要服务得很坏。因此,我们各级公务员在人民面前,一切都不应该采取轻率态度,而应采取严肃的负责的态度。(六)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

毛泽东说:人民群众是真正伟大的,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我们只有依靠人民群众,才是不可战胜的,只有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真正的历史是人民群众的历史。

马克思早就说过:劳动者是自己解放自己。《国际歌》上说:不是皇帝,不是神仙,也不是英雄豪杰,全靠自己救自己。

这就是说,人民群众自己的解放,只有人民群众自己起来斗争,自己起来争取,才能获得,才能保持与巩固;而不是任何群众以外的人所能恩赐,所能给予的,也不是任何群众以外的人能够代替群众去争取的。所以恩赐的观点、代替群众斗争的观点是错误的。(七)向人民群众学习

我们各级公务员要很好地为群众服务,要去启发群众的自觉,要去指导群众的行动,那我们共产党人必须首先具备一定的条件,必须有预见,对于各种问题必须有预先的计算。

我们各级公务员除了完全忠实于解放事业,具有充分的热情和牺牲精神之外,还必须有足够的知识,还必须是十分有经验和十分机警,才能很好地去启发群众自觉和指导群众行动,才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

为了有知识、有经验和有预见,我们各级公务员就必须学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学习历史,学习外国人民斗争的经验,可以增加公务员的知识。向敌人学习,也可以增加知识,而最重要的,我们各级公务员就是该向人民群众学习。因为群众的知识、群众的经验是最丰富最实际的,群众的创造能力是最伟大的。所以,我们各级公务员必须向群众学习。

总之,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各级公务员的群众观点。

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法

坚持为人民服务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更重要的是落实在我们各级公务员的行动中,要有一定的方式方法。那么我们各级公务员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法有哪些呢?(一)公务员在思想认识上要“为人民服务”

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我们各级公务员应该与党的宗旨保持一致。唯有如此,才能明确作为一名公务员的使命,才能理顺“官与民”的关系,才能摆正“主人与公仆”的地位。

我国受两千多年封建文化的影响,古代的“官管民”思想影响深远。现阶段,在公务员队伍当中,许多人还存有这种想法,认为官就是管理老百姓的,民不能与官斗。所以,实现生活中,经常出现趾高气扬的以官自居者。这种思想的存在割裂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否定了党和政府存在的根基。

我们党的《党章》和《宪法》中明确指出,党员和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其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手中权力的过程,就是为人民服务、为主人服务的过程。而实际生活中,一些公务员由于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摆正“主人与公仆”的地位,不是认为自己是人民的公仆,而是认为人民是自己的公仆。这种“身份倒置”错误思想的存在必然导致权力观念错位,进而使“为人民服务”成为空谈。

因此,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才能明确自己的“身份”,才能理顺“官民”关系,我们各级公务员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进而为人民服务好。(二)公务员在工作理念上要“以人为本”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我们各级公务员在工作理念上就是要“以人为本”,反映在工作方式上,就是要体恤民情,急民所急,处处为民着想。

要为人民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只有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站在其立场上,设身处地为其着想,才能更好地理解人民群众,才能体其所难、知其所急、解其所需。这也就要求我们各级公务员在政策设计上要与民谋利,在具体工作上要兢兢业业,在工作态度上要热情谦恭。

近年来,党和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全局层面的“以人为本”;党和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富民政策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要求,这是在具体工作中“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我们作为公务员,我们中多数人所在的是基层单位,基层工作是为人民服务的第一线,也是人民群众认识党和政府的窗口。这就更加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把人民群众的需要反应到党和政府的政策中,把党和政府的政策落实在人民群众的需要中。

可以说,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是我们各级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服务好人民的一个根本方法。(三)公务员在工作目标上要“为群众谋利”

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我们党和政府的根本目标就是谋取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我们各级公务员,具体到个人身上,虽然我们代表不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只有我们各级公务员每个人都在为人民群众谋利,集合起来,我们的党和政府才能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公务员在工作目标上要为人民群众谋利。

另外,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看,政府是一个公共组织。公共组织的使命就是管理公共事务、谋取公共利益。我们各级公务员作为政府的一个成员,其根本目标也应该是为人民服务为群众谋利。

作为一名公务员,尤其是基层政府公务员,“为群众谋利”的工作目标应该更加明确。基层政府工作的主要内容就是直接与人民群众打交道,可以说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利益无小事”,关系人民群众的事情稍有处置不当就会产生恶劣影响,甚至引发群体事件。因此,要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群众谋利”的工作目标必须牢记。(四)公务员在工作岗位上要“敬业自律”

要做到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好,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就是要敬业自律,干好工作的同时,保持清正廉洁。

基层工作是国家政策和群众需要的结合点,能否落实好国家政策、解决好群众需要,关键就在基层工作能否做好。因此,在我们各级公务员岗位上就要敬业、勤业,任劳任怨。唯有如此,才能执行好国家政策,把握住民众需求,才能干好工作,受得住委屈,才能更好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辱使命。

在干好工作的同时,公务员还应该保持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我们各级公务员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行使手中权力的过程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如果我们各级公务员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把一些资源和机会据为己有,那就与我们各级公务员服务人民的宗旨根本背离,既遭民怨,也遭唾弃,更无从谈起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五)公务员在具体行动上要“脚踏实地”

要履行为人民服务的使命,落实到每一项行动上就是要脚踏实地,不好高骛远,也不妄自菲薄。

岗位上的每一项工作都是为人民服务的一个具体表现,我们各级公务员都要认真细致、脚踏实地去干。只有把小事、琐事干好,才能积少成多、集腋成裘,也才能实现“为人民服务”的大事。而且,各种所谓“大事”、“蓝图”都是由一件件小事琐事组成。每个工作岗位都承担着一定的为人民服务的职责,没有好坏高低贵贱之分。对待工作,我们各级公务员也不能好高骛远,妄自菲薄。因此,在日常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要脚踏实地,认真细致干好每一项工作,才能更好地完成为人民服务的使命。

总之,要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就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兢兢业业,廉洁奉公,从本职工作做起,脚踏实地,切实为人民群众谋取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为人民服务这一思想受到了挑战,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为人民服务的统一性就显得十分重要,只有搞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才能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方向,才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坚持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解决为人民服务的基本问题

为人民服务思想虽然无人不晓,但数十年来公务员官僚主义屡见不鲜。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警民关系日益紧张。可见,我们各级公务员为人民服务面临着新课题。要让“为人民服务”真正落实,党政部门以及公务员必须解决好下列问题。(一)基本前提

这是我们各级公务员把握为人民服务这一命题的关键点,也是我们各级公务员践行“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解决的根本性问题。对此,两个前提至关重要:一是精神前提;二是物质前提。

精神前提是必须要有强烈的、主动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具体讲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半心半意,三心二意,无心无意或假心假意;就是一切言行都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不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任何时候都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处处为人民谋利益;就是在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时,能够把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利益服从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就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相信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

物质前提是具备一定的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和素质,而且这种服务人民的本领能够经得住时间和实践的考验。

在保证上述两个前提的基础上,只要我们各级公务员坚持认认真真学习、扎扎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为人民服务自然而然就会成为整个社会一道最美丽的风景线。当然,我们各级公务员必须认识到,执政党践行为人民服务的示范作用对整个社会形成“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氛围至关重要。

对于我们各级公务员来说,实践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坚持把“代表我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我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把“办多数人受益的事、办群众最急需的事、办长远起作用的事、办能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事、办力所能及的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

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为人民服务没有固定不变的内容和形式,“与时俱进”应当成为我们每一个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座右铭。(二)“全心全意”的问题

如果说为人民是个质的问题,而全心全意是个量的问题,虽然是个量的问题,但关键是为人民服务的彻底性问题。

毛泽东说一种是全心全意,一种半心半意,一种是三心二意,大概还存在一种虚情假意,虚情假意不是真实的不可告人卑鄙目的。三心二意,是为人民服务不坚定,不彻底。毛泽东主张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有私心杂念。

全心全意是一种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情操。共产党人都要达到这种理想境界,要求每个人必须这样去努力。因此,毛泽东说,一个人能力有大有小,但只要有了这种道德精神,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从这方面来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要道德要求,首先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其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勇于牺牲、无私奉献。

为人民服务本质上就是为人民谋利益,牺牲个人的利益。而为人民谋利益,无非是向自然开战,进行生产斗争,但是生产斗争中存在着种种困难,人们不仅要付出辛勤劳动,而且完全有献出自身生命的可能。而为人民服务,就是不怕牺牲,不惜为人民流血流汗。

另一方面,为人民服务就要和社会作斗争。阶级斗争就是各阶级利益的斗争,为了人民的利益,必然要和剥削阶级发生利益冲突。这样,敌对利益集团必然为了自己利益而斗争,因为,在阶级斗争中,尤其在战争中,牺牲是不可避免的。

在革命战争年代里,无数革命先烈为了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不少人正在为了大多数的利益在贡献着自己的心血。可见,为人民服务不是一句空话,而是一种勇于牺牲、无私奉献的精神。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我们各级公务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一心一意替人民打算,设身处地为人民着想,丝毫不存自私自利之心。

总而言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一种公而忘私、大公无私的集体主义道德精神。除此以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身也包含一种民主精神。这同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是一致的,因为为人民服务,其主体是人民,人民是主人,人民当家作主就是民主,这就是大多数人的统治。

所以,为人民服务就是为大多数服务,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就是无产阶级民主政治的伦理精神,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是这种伦理精神的主体。可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中的民主精神是更深层的东西,其伦理精神是一种道德要求。(三)个人利益与为人民服务的关系问题

毛泽东提出为人民服务这个命题,并没有否定正当的个人利益,因为他提出过坚持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统一就包括对个人利益的兼顾。

1945年的《论联合政府》中指出:有些人怀疑中国共产党人不赞成发展个性,不赞成发展私人资本主义,不赞成保护私有财产,其实是不对的。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残酷地束缚着我国人民的个性发展,束缚着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破坏着广大人民的财产。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任务,则正是解除这些束缚和停止这种破坏,保障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能够自由发展那些不是“操纵国民生计”而是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一切正当的私有财产。

为人民服务不能三心二意,不能以追逐个人利益作为行为的出发点,而是要“全身心地”投入到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为人民服务的,不能将二者对立起来。时至今日,在如何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方面,还是存在着不少误区。(四)服务人民质量的评价机制问题

要做到为人民服务,必然需要服务人员,这样的人员我们习惯上称之为“人民的公仆”。那么谁有权决定使用哪些人为服务员呢?当然应当是被服务者,因为“当家作主”的是人民而不是服务员。

毛泽东说,公仆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公务员一定要用这种权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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