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伊登(双语译林买中文版送英文版原著)(txt+pdf+epub+mobi电子书下载)


发布时间:2020-08-13 02: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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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杰克·伦敦

出版社: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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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伊登(双语译林买中文版送英文版原著)

马丁·伊登(双语译林买中文版送英文版原著)试读:

中文版

译者序

十九世纪末,美国阿拉斯加发现金矿,这不啻在沉闷的下层社会响起一声震雷,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传遍了全美国。在社会底层苦苦挣扎的人们,心里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尽管这种希望对他们来说无异于海市蜃楼之于沙漠中的求生者。于是,破产的农民、失业的工人、城市的流民,这些形形色色、做着各式各样发财梦的人们为着共同的目的聚到一起,化作大小、长短、粗细不同的人流,朝着遥远的北方蠕动着。

年仅二十岁的杰克·伦敦也夹裹在人流中。谁也不知道这个青年是怎样上路的。时至今日,他阿拉斯加之行的真正意图早已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湮没了,我们只能凭借遗留在历史上的雪泥鸿爪进行揣测。首先,他此行的目的不能判断为淘金,似乎应该认定为探险或者猎奇。从史料中我们得知,杰克·伦敦出身贫困家庭,小小年纪便开始做童工。他曾在美国各地流浪,目睹了各种社会怪状,对当时的社会本质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二十岁之前结束了流浪生活,以惊人的毅力发奋读书,同时接受马克思及尼采的思想,接受了人类一种全新的理想——社会主义的熏陶。他毕竟是读书之人了,有修养、有志向。他要用自己手中的笔,描绘今后美好的生活,而不愿成为一夜发财的暴发户,他的这种理想主义的思想,在其代表作《马丁·伊登》中有所流露。在杰克·伦敦的心目中,暴发户除却散发铜臭,还与粗俗、贪婪同名。因此,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文学青年,断不会像其他淘金者那样,千里迢迢来到阿拉斯加,乞求《天方夜谭》中阿里巴巴再现,口诵咒语,黄金洞现。如果说杰克·伦敦是在作家的好奇心理驱使下踏上阿拉斯加行程,虽然听上去有些浪漫,却是令人信服的。阿拉斯加之行,艰辛万状,险象环生。一路上,山峦叠嶂,河谷相连。他穿过荒原,翻过雪山,风餐露宿,啼饥号寒,以生命为代价完成了一次艰难的生活体验。

打阿拉斯加归来,杰克·伦敦创作出了《野性的呼唤》《白牙》等描写狼与犬的小说。前者描写一只有着狼血统的犬,这只犬为了生存与其他的犬进行了殊死的搏斗,最后在狼群的召唤下恢复了野性,逃进原始森林变成了狼。而《白牙》则是描写狼变犬的故事。一只狼崽被人相救并被养大,它克服了野性逐渐驯化。最后,在主人危难之时它舍身相救并咬死了主人的宿敌。这些小说惊险离奇,有时显现拟人化特征,作者自己称之为“北方故事”。当时,“北方故事”深受广大读者喜爱,杰克·伦敦由此获得文学事业上的成功。但他并不以此为荣耀,就像当年他不会企盼成为一夜发财的暴发户一样,今天他同样不会把“北方故事”当作自己的文学成就。他要创作出系统的、理想化的、有传奇性的、近乎完美类型的、经历了人世间的痛苦和幸福并受人崇拜的文学形象,以实现自己多年的夙愿,他把这一夙愿交由《马丁·伊登》付诸实现。

杰克·伦敦的代表作《马丁·伊登》,取材于作者早年的生活经历和个人的奋斗过程。前半部分有明显的自传体例,后半部分以及主要情节有虚拟之嫌。书中讲述的是青年水手马丁的文学生涯及其爱情经历。马丁出身社会下层,自选择了水手这一职业后只能与船随伴,长年在海上漂泊。特殊的职业和丰富的生活经历造就了他豪爽、开朗的性格和强壮的体魄。他才智过人,有进取心。自从与富家小姐露丝邂逅,两人相互产生爱慕之心。马丁在露丝小姐鼓励下,劳作之余刻苦学习,以求言谈举止文雅风趣,博得小姐的芳心。一个偶然的机会,促使马丁走上文学道路,从此他从自己丰富的生活经历中汲取素材,刻苦写作。久而久之,他撰写的故事既生动感人,又有文采。自己每每读罢,觉得十分满意,遂向报社、杂志社投稿。可是,杂志社的编辑们对马丁的文章不屑一顾,经常连看也不看便随手退稿。马丁不顾一切地忘情写作,稿件却屡屡被退回,导致他生活拮据,经常靠典当衣物来填饱肚子。房东催要房租,食品商拒绝赊账,正当他焦头烂额的时候,女友露丝又迫于家庭的压力要同他分手。他绝望到了极点,心中的五彩人生瞬间变得丑恶无比。马丁精神即将崩溃了,完全心灰意冷了。谁知此时此刻,幸运之神突然降临了——他的书稿和文章被多家杂志社选用出版了,他的境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房东对他笑脸相迎,食品商对他毕恭毕敬,原先瞧不起他的人们纷纷表示祝贺,露丝也前来要求和好。马丁经过一阵热闹的周旋后,冷静了下来,这才发觉全是金钱在作祟,一切都是虚伪的。这次,他的精神真的崩溃了。他用投海这一简单而古老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小说以生动感人的形象揭露二十世纪初美国社会金钱至上的腐朽、虚伪的社会现实,马丁经过自己超乎寻常的努力取得文学事业上的成功后,才发觉一切都如同幻化的梦境。当他撩开上流社会表面那层温情的面纱,才发觉里面竟然充斥着奸诈和冷漠,他实在经受不起这等精神上的打击。作者借此流露出对社会悲观失望的情绪。而马丁艰难而辉煌的经历,是杰克·伦敦竭力推崇和刻意营造的,从中不难看出尼采哲学对作者有着深刻的影响。甚至,尼采“个人奋斗”的思想可以说是作者的精神支柱。

我愿在沸腾的热血中了此一生!

 我愿一醉方休,长梦不醒!

千万别让我目睹这灵与肉的殿堂

  倒入尘埃,化为乌有!

第一章

那人用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身后跟着一位小伙子。小伙子笨拙地摘下帽子。他穿着粗布衣裳,浑身散发出海洋的腥味,与眼前这宽敞的大厅格格不入。他不知把帽子往哪里放才好,于是便要朝衣袋里塞,可对方却伸手接了过去。那人做得不动声色和从容不迫,真是叫这位尴尬的小伙子欣赏得很。小伙子心想:“他能体谅人,会对我照应到底的。”

他走在那人的身后,肩膀一摇一摆,深一脚浅一脚的,就好像平坦的地板正随着大海的波动而起伏。他的步态摇摇晃晃,使原本宽敞的厅堂显得异常狭小。他忧心忡忡,生怕宽厚的肩膀会撞上门框,或者把低矮的壁炉架上的古玩给碰下来。在各种各样的陈设之间,他东躲西闪,结果使实际上仅存在于他脑海中的危险感愈加强烈。在一架大钢琴和厅堂中央一张堆着一厚摞书的桌子之间,空着好大的地方,足够六七个人并肩穿行,可他走过时仍是胆战心惊。他粗壮的胳膊松松地垂吊在身体两旁,真不知怎样处置自己的手脚。他忐忑不安,眼看一条胳膊快要碰上桌子上的书本了,便如受惊的马儿一般跳到一旁,结果差点把钢琴前的凳子撞倒。看到前面的那人走路不慌不忙,他平生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走路的样子与其他人不一样。想想自己野里野气的步态,内心不由顿感羞愧,脑门上沁出了细细的汗珠。他停下来,用手帕擦了擦紫红的脸颊。“等一等,阿瑟老兄。”他说道,想用开玩笑的语气掩饰心里的不安,“来得太突然,叫我措手不及。给我一点时间定定神。你清楚,我本来是不愿来的,再说你家里的人也不一定愿见我。”“没关系,”对方安慰道,“在我们家你不必感到惊慌。我们可是平平常常的人家——哈,这儿有我一封信。”

他走到桌子跟前,拆开信看了起来,这就给新来的客人一个稳定情绪的机会。客人心领神会,十分感激。他天生富于同情及理解之心,所以这当儿尽管外表惊慌,仍能体会到别人的好意。他揩干额头上的汗水,控制住脸上的表情打量着四周,不过眼睛里却露出一种惊慌的神情,像是野兽害怕掉进陷阱一样。他置身于一个陌生的环境,唯恐会发生不测,对自己该干些什么心里没底,只知道自己的走路和举止都非常笨拙,生怕自己的一言一行均会同样叫人尴尬。他极端敏感,同时自惭形秽到了无可挽救的地步。所以,对方在看信时偷偷向他投来的好奇的目光,像匕首一样深深扎入他的心坎。他瞧见了那目光,然而却声色不动,因为在他所学到的本领中有一项就是控制自己。那只匕首也刺伤了他的尊严。他怪自己不该到这儿来,不过在同一时间又做出决定:既然来了,不管情况怎样,都应该坚持到最后。他脸上的线条开始绷紧,双目投射出战斗的光芒。于是,他比较轻松地将目光扫向四周,注意观察着,把美丽的大厅内每一个细小的物品都刻入脑海之中。他的两眼间距很宽,任何东西都逃不出他的视野;当这双眼睛欣赏面前的美景时,战斗的光芒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温和的亮光。他对美是敏感的,而这里正有能引起他共鸣的东西。

一幅油画吸引住了他,使他留住了脚步。惊浪拍天,冲上高矗的石岩;低垂的雨云遮盖住苍天;大浪的旁边有一只领航帆船被风儿吹得东倒西歪,甲板上的每一个物件都清晰可见,行驶在落日的余晖下,头顶风雨欲来的天空。画中的美景对他产生了无法抗拒的吸引力。他忘掉了自己走路时的笨拙相,来到油画的跟前,凑得很近很近。可是,画面上的美消失了。他露出困惑的神情,呆视着这幅看起来像是随意涂抹的画作,后来走到了一旁。但所有的美顷刻间又回到了画面上。“这幅画会变戏法。”他暗忖。油画给他留下了杂乱的印象,同时又令他不胜愤慨,因为他觉得不该为了变一个戏法就牺牲这么多的美。他不懂油画,从小看惯的只有五彩石印画和石版画,而这些画无论是近瞧还是远看,总是线条清晰、轮廓分明。以前在商店的橱窗里,他的确看到过油画,但橱窗玻璃挡住了好奇的他,使他不能把眼睛凑到跟前欣赏。

他回头去望正在读信的朋友,却瞥见了桌子上的那些书。他的眼睛里闪出期望和向往的神情,像是一个饿着肚子的人看到了食物一般。于是,他不由自主地一个箭步,膀子左右摇晃了一下,来到桌子前,开始爱不释手地翻阅那些书。他浏览书名和作者的姓名,读上几段文字,手和眼都忙个不停,而且发现了一本他以前看过的书。至于其他的书和作者,对他来说都是陌生的。他偶然翻到斯温伯恩[1]的一部诗集,便一直看了下去,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脸上散发出红光。他两次用食指按在看到的地方,把书合上去看作者的名字。斯温伯恩!他要记住这个名字。这家伙有眼光,一定体验过五彩缤纷的生活。可斯温伯恩是谁呢?是不是和大多数诗人一样,死了已有百年之久了呢?或者现在还活着,仍在写作?他翻到了书名页……不错,这人还写过别的书;就这样,明天早晨第一件事就是到公共图书馆找几本斯温伯恩的书看。接着,他又翻回到原来的地方,出神地读了起来。他没留意一位年轻女子走了进来。直到听见阿瑟的声音,他才转过神来。阿瑟介绍说:“露丝,这位是伊登先生。”

伊登按住书页,将书合起。还未扭过身来,他便被一种全新的感觉弄得心潮激荡,这种感觉不是由那女子引起,而是由她弟弟的言辞所导发。在他那肌肉发达的外壳里,裹着一团跳动着的敏感神经。外界对他的心灵哪怕是稍加触动,他的思想、情绪和感情都会活跃起来,如火焰般燃烧。他异常聪颖和出奇地敏感,丰富的想象力每时每刻都在区分相同之处以及不同的地方。令他激动不已的是“伊登先生”这个称呼——在他的一生中,人们一直称他“伊登”,“马丁·伊登”,或者仅仅把他叫作“马丁”。而这一次竟有人称他为“先生”!他从内心觉得这是了不起的称呼。他的大脑好像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巨大的照相机暗盒,他看到在自己的意识周围排列着无数生活中的情景——锅炉房、船甲板、营地、沙滩、监狱、酒馆、传染病院和贫民窟的街道。在各种场合中,人们对他的称呼犹如一根线,把这些情景串联在一起。

接着,他转过身,看到了那女子。一见她,他脑海中的幻象便一齐消失了。她面孔白皙、身段轻盈,有一双灵秀的蓝色大眼睛和一头浓密的金发。他说不出她的穿戴究竟怎样,只知道她的服饰和她本人一样美。在他的眼里,她宛若一朵结在细嫩枝条上的苍白色金花。不,她是一个精灵,一个天仙,一个女神,因为这样圣洁的美在人世间是找不到的。要不,书本上的话也许是对的,在上流社会她这样的人儿比比皆是。她应该得到那位诗人斯温伯恩的歌颂。诗人在刻画桌子上那本书中的姑娘伊索尔特时,脑子里或许想的正是她这样的人。刹那间,他眼花缭乱、感情复杂、思绪万千,周围的现实一刻不停地变换着。他看到她向他伸出手来,一边直视着他的眼睛,一边大大方方地像男士一样同他握手。他所认识的女人可不这样握手,其实,她们大多就不跟人握手。种种联想,以及种种他和女人结识的情景一齐涌入了他的脑海,大有淹没一切的可能。但他把所有的念头都抛至一旁,把眼光投向她。这样的女人从未见过。他以前的女相识不能与之相提并论!立刻,那些女相识在她的两旁排列成行。在这永恒的一瞬间,他仿佛置身于一个画像陈列馆里,许多女人的画像如众星捧月般将她围在中间,等待他用巡视的目光去测量和估价,而她就是测量和估价的标准。他看到了脸色憔悴、病容满面的工厂女工,看到了市场街南端的那些叽叽嘎嘎地又笑又闹的姑娘,看到了牧区的姑娘们,还看到了皮肤黝黑、抽着烟卷的墨西哥女郎。随后,这些女人的形象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穿着木屐、走路扭捏作态、长得似洋娃娃一般的日本女人;眉清目秀,但打着堕落烙印的欧亚混血儿;身材丰满、头戴花冠、棕褐色皮肤的南部海岛国女郎。这些幻影渐渐变得模糊了,而接着出现的是一类奇形怪状、噩梦一般的女人——其中有在白色教堂区的街道上徜徉的邋遢婆娘,有喝得醉醺醺的卖春妇,也有满口脏话、横行霸道、令人作呕的母夜叉,她们都具有女人的躯壳,可怕地猎取着水手、港口的下等人以及人类社会的渣滓。“你请坐,伊登先生,”姑娘说道,“阿瑟把你的事告诉给我们后,我一直盼着能见到你呢。你可真勇敢——”

他不以为然地摆了摆手,喃喃不清地说他所做的事根本算不上什么,碰上任何人都会那样干的。她发现他的那只摆动的手上有几处新划破的尚未愈合的伤口,再瞧瞧另一只垂吊在一旁的手,也是一副同样的情形。她飞眼又仔细打量了一下,看到他的腮帮子上留着一道伤疤,还有一条疤遮在前额的头发下,而第三道伤疤顺颈而下,消失在了硬领里。一看到他紫铜色的脖子上那条被硬领磨出的红痕,她就忍不住想笑。显而易见,他不习惯穿硬领衣服。而且,她还用女人的眼光审视了一遍他的穿着,发现他的衣服缺乏美观,属于廉价品,隆起的二头肌把肩部顶出一道横向皱褶,而袖子也因此显得皱皱巴巴。

他一边摆着手,喃喃地说自己什么也没干,一边则听从她的吩咐,想坐到椅子上去。他羡慕地望着她从容落座,然后跌跌绊绊地向她对面的座位走去,心里为自己的笨拙相感到无地自容。这对他是一种新的体验。以前,他从不知道自己的举止是优雅还是笨拙,因为他从未思考过这类事情。他谨小慎微地在椅子边坐下,被自己的双手搅得心烦意乱。不管把手放在哪里,都觉得碍事。此时,阿瑟走了出去,而马丁·伊登只好用遗憾的目光送他离开。和这位白皙的仙女单独待在房间里,他感到手足无措。这儿没有侍者端酒,也没有小厮到街角为他买酒,所以不能靠这种社交场上的饮料交流友谊。“你脖子上的伤疤真怕人,伊登先生,”姑娘说道,“是怎么落下的?我想其中必有一段惊险的经历。”“让一个墨西哥人扎了一刀。”他抿了抿干枯的嘴唇,清清嗓子说,“我们不过是打了一架。我夺过了他的刀,而他恨不得一口咬下我的鼻子。”

他虽然说得轻描淡写,但眼前却闪现出一幕热闹的场景——那是萨利那·克鲁兹[2]的一个布满星光的闷热的夜晚,在白色的海滩上,停泊在港湾里的蔗糖运载船上闪出点点灯火,远处传来酩酊大醉的水手喧闹的声音,周围的码头工人挤作一团,那位墨西哥人的脸上怒火燃烧,用钢刀扎入他的脖子,顿时血如泉涌,人群里爆发出呐喊声,墨西哥人的躯体与他的紧紧扭在一起,滚来滚去,扬起一阵白沙,而远处的某个地方却传来令人陶醉的吉他弹奏声。当时就是这样一种情景,至今回想起来他还觉得激动不已,心想如果那个把领港船绘制在墙上的画家能把这样的场景表现出来就好了。他以为,那白色的海滩、闪烁的星光、蔗糖船上的灯火,以及在沙滩中央把两位打架的人团团围住的黑压压的人群,可以构成一幅壮丽的画面。他觉得,将那把刀展现在画面上,在星光下刀光闪闪,看起来一定精彩。不过,这样的想法一丝一毫都没有掺入他的言谈之中。“他还想一口把我的鼻子咬掉呢。”他最后说道。“啊!”姑娘失声叫道,声音既微弱又遥远。他注意到她那表情丰富的脸上露出一丝吃惊的神色。

他自己也感到有些吃惊,被太阳晒黑的脸颊上微微泛出困窘的红晕,腮帮子火辣辣地发烫,就好像在锅炉房里面对着敞开的炉门似的。像持刀斗殴这一类乌七八糟的事,显然不适于作跟小姐交谈的话题。书中的人物,以及她生活圈子里的人是不谈这种事的——这种事也许他们闻所未闻。

在他们刚刚开始的谈话中出现了短暂的停顿。随即,她以试探性的口吻问起了他腮帮子上那道疤的来由。一听她的问话,他就明白她在竭力谈他所熟悉的事情,于是便决定把话题引开,转向她的领域。“那是在一次事故中落下的。”他用手摸着腮帮子说,“一天夜间,虽然没起风,但海浪汹涌,把主帆桅吊索打断了,紧跟着索具也掉了下来。吊索是用钢丝拧成的,呼呼地飞舞,像条蛇一样。值班的人都想抓住它,我也冲上前去,结果给拍了一下。”“噢。”她这次说话时用的是一种会意的语气,可实际上她对他的解释有许多地方都听不懂,弄不清什么是“吊索”,也不知道“拍一下”意味着什么。“斯万伯恩这个人……”他开始实施自己的决定,然而却把“温”拖得过长,发成了“万”字。“谁呀?”“斯万伯恩,”他又重复了一遍,但还是没有把音发对,“就是那位诗人。”“他叫斯温伯恩。”她纠正说。“不错,正是那伙计。”他期期艾艾地说,同时脸上又发起烧来,“他去世有多长时间啦?”“哦,我没听人说起过他已不在人世了。”她以惊奇的目光望着他,“你是在哪儿和他认识的?”“我从来就没见过他,”他答道,“不过,就在你进来之前,我在桌子上的那本书里看到了他的几首诗。你觉得他的诗写得怎么样?”这个话题一经提出,她便口若悬河地讲了起来,他感觉好了些,把身子从椅子边朝后稍微挪了一下,但两手却紧紧抓住椅子扶手,仿佛椅子会从他的屁股下溜掉,将他摔到地板上似的。总算使她扯上了自己熟悉的话题。当她滔滔不绝往下讲时,他竭尽全力地侧耳倾听,陶醉地望着她那张如花似玉的白皙面孔,不知她那颗漂亮的脑袋里怎么装着这许多学问。她虽然流利地说出一些陌生的字眼,使用一些他不知道的绝词佳句和思维方式,使他感到困惑,但他仍然能听懂她的意思,觉得那些词句和思想刺激着他的大脑,令他兴奋不已。他暗忖,这就是美,热烈而奇妙,是他以前做梦都想象不到的。他忘掉了自我,以饥渴的目光呆视着她。他要为了她而生活和奋争,努力赢得她的青睐。书本上说得对,世界上果真有这样的女性,而她就是其中的一个。她给他的想象插上了翅膀,于是一幅幅场面恢宏、绚丽多彩的画卷展现在他眼前,上面描绘的是一些朦朦胧胧、充满爱情和浪漫色彩的巨人,他们为了一个女性——一个白皙的女人或金色的花朵创造着英雄业绩。透过这种摇晃和颤抖的幻象,犹如透过神奇的仙境一般,他呆呆地望着这位坐在他跟前高谈阔论文学艺术的有血有肉的女人。他也在倾听,但他紧紧盯着对方,全然不知自己目光逼人,不知自己本质里的男性全都聚在眼睛里闪闪发光。她对男人的世界知之甚微,但作为女人,她却强烈地感觉到了他火辣辣的目光。从没有男人这般凝视过她,这令她发窘,使她说话结巴,思维失去了连贯性。她害怕那目光,但同时又莫名其妙地喜欢这样被人盯着瞧。她的教养在向她发出警告:有危险,要出错,但那是一种微妙、神秘和诱人的错误。她的本能却吹响了传遍她全身的号角,怂恿她越过等级、身份和利益去接近这个来自于另一世界的旅人;接近这个手上带着伤、脖子上因不习惯穿硬领衣服而被磨出一道红痕的粗鲁小伙子;接近这个显而易见在粗俗的生活中沾染了满身污点的年轻人。她喜欢洁净,这种天性使她萌生了厌恶感;可她是女人,而且刚刚开始懂得女性的矛盾心理。“正如我所说——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她突然收住话头,想到了自己如此困窘,不由得大笑起来。“你刚才说,斯温伯恩不能成为伟大的诗人,因为——哦,你刚才就说到这里,小姐。”他提醒道。与此同时,他似乎突然产生了一种渴望,随着她的笑声,一股股微微的电流在他的脊梁骨爬上爬下,给他以甜美的感觉。他心想,那笑声宛若叮当的银铃声,顿时把他带到了一个遥远的地方;他坐在那儿的粉红色樱花下,吸着烟卷倾听尖顶塔上传来的钟声,那钟声召唤着足蹬草鞋的信徒们去做礼拜。“不错,谢谢你,”她说,“斯温伯恩之所以不能成为伟大的诗人,是因为他有些粗俗,他的许多诗作根本就不值得一读。真正伟大的诗人所写的每一行诗都包含着美好的真理,能唤起人性中一切崇高和圣洁的品质。伟大的诗作,每删掉一行,世界就蒙受一份损失。”“我只看了几句,还以为他了不起呢,”他迟疑地说,“没想到他竟然是一个——一个卑鄙的人。我猜想,他在别的诗作中就原形毕露了。”“你刚才看过的那本书中就有不少诗句可以删掉。”她说,语气郑重、坚决和武断。“我八成是把那些诗句漏掉了。”他声称,“我所读到的都是真正的地道诗,都是闪闪发光的诗句,犹如太阳或探照灯,把我的心里照得亮堂堂。我的感受就是如此,不过,我想我对诗歌是缺乏鉴赏力的,小姐。”

他有气无力地住了口。他被弄糊涂了,痛苦地感觉到自己说话有些语无伦次。他觉得自己刚才读过的作品蕴含着伟大和辉煌的生命力,然而他的话却说得很不恰当。他无法表达内心的感受。他暗自把自己比作一个水手,在一条陌生的船上,于茫茫的黑夜里,在不熟悉的活动桅杆间摸索。他心想,现在完全得靠自己了解这个新的世界。以前,他无论想掌握任何事情,都一定能称心如意。而现在,他必须设法学会表达心里的思想,让她能够听得懂。她在他心目中所占的位置愈来愈大。“再谈谈朗费罗[3]吧——”她说道。“嗨,我读过他的作品,”他冲动地插话说,急于展示和卖弄他那一星半点的书本知识,想让她知道他不完全是一个草包,“如《赞美生活》、《精益求精》,还有……哦,我想就是这些。”

她嫣然一笑,点了点头。不知怎么,他觉得她的笑隐含着宽容,而且是怜悯性的宽容,他真是太愚蠢了。不该不懂装懂。朗费罗那伙计撰写的诗集恐怕多得数不胜数。“请原谅我这么打岔,小姐。其实,我对这类事情了解不多。这不是我的专长,不过我一定会把它变为我的专长。”

他的话让人听起来像是恫吓。他声音果断,两只眼睛里燃烧着火焰,脸上的线条绷得紧紧的。她觉得他的下巴都扭得变了形,给人以好斗和咄咄逼人的印象。他的体内迸发出强烈的男子气质,如海浪般冲击着她。“我认为你能够做得到——把它变为你的专长,”她笑了笑说,“因为你非常强壮。”

她的目光在他肌肉发达的脖子上逗留了一会儿。他的脖子肉筋隆起,粗得和公牛脖子一样,被太阳晒成了紫铜色,溢涌出旺盛的精力和强健的力量。尽管他红着脸傻坐在那儿,一副没出息的样子,但她又一次感到自己被吸引了过去。此时,她产生了一个荒唐的念头,这使她大为吃惊。在她看来,如果她把两手放在这脖子上,脖子里蕴含的力量和精力便会一股脑儿流入她的体内。她被这个念头吓坏了。这念头似乎揭示出:她的本性里有一种意想不到的堕落品质。再说,力量对她意味着粗俗和野蛮。她理想中的男性美历来都是纤弱和文雅的美。可是,这个念头怎么也摆脱不掉。她感到困惑不解的是,自己竟然渴望把手放在那太阳晒黑的脖子上。其实,她根本算不上健壮,她的肉体和精神需要的就是力量,可她当时不明白这一点。她只知道,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这个人一样对她产生这么大的作用,他的言谈不合文法,时时叫她吃惊。“我并非一个弱不禁风的病人,”他说,“遇到难解的问题,就是生铜烂铁我也消化得了。可这次我却患了消化不良症,你说的话我大半都消化不了。你知道,我从未受过这方面的训练。我喜欢看书和读诗,一有空就阅读,但从来没有像你那样思考过问题。因此,我讲不出个所以然来。我就像一个航海者漂流在陌生的海域,既无航海图也无罗盘。我想弄清自己的方位,也许你可以为我指点迷津。你所谈到的这些,都是从哪儿学来的?”“我想是从学校以及通过自修学来的。”她回答道。“我小时候也上过学呀。”他反驳说。“不错,可我指的是中学、讲座和大学。”“你上过大学?”他问道,丝毫不掩饰自己诧异的心情。他觉得他们之间的距离更加遥远,起码又远了一百万英里。“我现在正念大学,修的是专科英语。”

他不知道什么叫“专科英语”,但在心里记下了这一点空白,随后又继续进行谈话。“得念多长时间的书,我才能够上大学?”他问道。

看到他有这样的求知欲,她笑了笑以示鼓励,然后说道:“这要取决于你已经念了多长时间的书。你上过中学吗?不用说,你没上过。那么,你小学毕业了吗?”“我离开校门的时候,还差两年毕业,”他回答道,“但我上学的时候,学习成绩一直都是优秀。”

一转眼,他就生起自己的气来,怪自己不该自我吹嘘,于是便狂烈地牢牢抓住椅子扶手,把每个指尖都弄得发痛。此刻,他发现一位妇女走进房间来。只见姑娘离开座椅,脚步轻盈地迎了上去。两人相互吻了一下,接着便用胳膊勾着对方的腰,朝他走过来。他心想,来人一定是姑娘的母亲,她身材细长,一头金发,显得端庄美丽。她的服饰在他看来十分适合于这样的人家,优美的线条令他觉得赏心悦目。她以及她的装束,使他想起戏台上的女人。随后,他回忆起往事来——他见过这等高贵的女士穿着这等华美的服装步入伦敦剧院看戏,而站在一旁观看的他却被警察推入遮篷外的雨幕之中。接着,他的思绪又飞向了横滨的大饭店,他站在人行道上,曾看到过华贵的夫人小姐出入于饭店。随即,横滨市区和港口化为一千幅画面,一幕幕开始从他的眼前闪过。但由于当下有紧急事情要办,他就不得不把记忆中千变万化的情景迅速推至一旁。他知道自己必须站起来等待人介绍,于是便艰难地挣扎起身来。他伫立在那儿,裤子的膝盖处鼓起两个大包,可笑地垂着两条臂膀,绷紧面孔准备迎接即将来到的考验。

[1] 19世纪英国著名诗人,作品为广大青年所喜爱。

[2] 墨西哥东南部一海港。

[3] 19世纪美国著名诗人。

第二章

走进餐厅的一路,像是经历了一场噩梦。他忽而停步,忽而绊跌,忽而猛冲,忽而蹒跚,有时似乎寸步难行。不过,他最后还是抵达了目的地,而且在她身旁坐了下来。一排排的刀叉充满了不可知的危机,吓得他胆战心惊。他出神地望着这些刀叉,后来刀叉发出的耀眼光芒转变成一种背景,衬托出一幅幅轮船上的场面——他和伙伴们坐在一起,用出鞘的刀子和手指头吃腌制的牛肉,或者用烂铁匙从小锅里舀稠稠的豌豆汤喝。他鼻子里闻到的是牛肉发腐的臭味,耳朵里听到的是船板的吱嘎声、舱壁的呻吟以及吃东西的人响亮的咀嚼声。他望着伙伴们吃东西时的样子,觉得他们和猪相差无几。如今到了这里,他可得当心点,千万别弄出声响,时时都得留意才对。

他把餐桌旁的人扫视了一圈,看到对面坐的是阿瑟以及阿瑟的弟弟诺曼。他们是她的亲弟弟,他提醒自己,于是心里对他们产生了一股温情。这个家里的人是多么相亲相爱啊!他的脑海里闪现出她母亲的形象,闪现出母女俩相互亲吻并相互挽着对方的胳膊向他走来的情景。在他的生活圈子里,父母和子女之间缺乏这种亲昵的表现。这说明,上流社会的人过的是一种崇高的生活。而在这个上流社会的小小一隅,他所看到的最美好的东西就是这种爱。他为这种爱深受感动,心里产生了亲切的共鸣。他一生都渴望得到爱,因为对爱的追求是他的天性,是他生活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可是他始终未能获得爱,从而逐渐变得冷酷和麻木。他以前不知道自己需要爱,现在也不知道。他只是看到了爱的表露,并为之兴奋,觉得爱是美好的、崇高的和圣洁的。

令他感到高兴的是,摩斯先生不在座。他跟阿瑟虽说已经有点熟了,可是和她、她的母亲以及她的弟弟诺曼交往绝非轻而易举之事。他觉得,做父亲的要是也在场,一定会叫他难以招架。他认为,自己一辈子都没这般劳累过,连最繁重的工作与这相比也只能算是儿戏。一下子要干这许多自己所不习惯的事情,累得他心力交瘁,额头上沁出细细的汗珠,衬衣都被汗水湿透了。以前他可从未这样吃过饭:得使用陌生的餐具,得偷眼四瞧,学着别人的样做每一桩新的事情,得接受潮水般涌来的种种印象,还得在心里对这些印象进行注释和分类;他感受到自己对她产生了一种欲望,而这种欲望搅得他心神不宁,令他迟钝和痛苦;他觉得自己渴望进入她的生活圈子,并耽于沉思,朦朦胧胧制定了接近她的计划,可他得不时地敦促自己不要去胡思乱想。还有,当他偷眼看对面的诺曼或其他人,想弄清在哪种情况下使用何种刀或叉时,他会记住对方的相貌特征,不由自主地对他们进行评估,以此推断他们是哪一类人——这一切都和她联系在一起。另外,他还得讲话,倾听别人对他说的话以及大家的言谈,还得在必要时回答提问,时时约束他那个惯于信口开河的舌头。乱中加乱的是那个不断对他造成威胁的仆人,此人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的身旁,活似提出谜语和难题,要人马上解答的可怕的司芬克斯[1]。这顿晚餐从头到尾他总是想到洗指盆,搅得他心烦意乱。他的思绪支离破碎,但持续不断,有好几十次他都在思量着洗指盆何时会端上来以及它们是什么样子。他听人说起过这种东西,现在迟早不出几分钟他就可以亲眼看到,可以和这些高贵的人坐在一起,观看他们洗指——啊,他自己也要用用那洗指盆。而最为重要的是:在这些人面前,应该怎样表现自己,这个问题埋藏在他的心底,但总是浮现在他的脑海里。自己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呢?为此他绞尽脑汁、苦思冥想。怯懦的想法是装模作样,扮演一个戏中人物;而更怯懦的想法是:这样做会一败涂地,因为他的天性与这样的行为格格不入,结果只能见笑于人。

晚餐的前一半时间,他苦苦琢磨应采取什么样的态度,所以沉默寡言。谁料想他的沉默却驳斥了阿瑟在前一天所说的话——她的这位弟弟曾宣布要把一个野蛮人带回家吃饭,并让家里人不必惊慌,因为他们会发现这位野蛮人相当风趣。马丁·伊登毫无察觉,压根没想到她弟弟会如此忘恩负义——要知道,正是由于他帮忙,这位弟弟才得以摆脱一场令人不快的争斗。他就是这样坐在餐桌旁,为自己的格格不入感到不安,同时又对周围发生的一切感到心醉神迷。他生平第一次意识到,吃饭的作用不仅仅局限于实用的目的。他不知自己都吃了些什么,反正全是食物。在这张餐桌旁,吃是一种艺术活动,他对美的热爱在此处得到了满足。而且,吃饭也是精神活动,使他的心里难以平静。他听到了自己所不懂的话以及在书本上才能看得到的话,他以前认识的男男女女都愚昧无知,讲不出这样的话来。他听到这些话从这个了不起的家庭——她的家庭成员的口里随随便便地讲出来,高兴得心花怒放。书本里描绘的传奇故事、美,以及充满生气的场面,在此处变成了现实。他欣喜若狂——这是一种少有的心情,是一个人看到自己的梦步出幻想的裂缝而转变成现实时所产生的心情。

他从未遇到过如此崇高的生活气氛,于是退居幕后,默默地聆听、观察和欣赏,答话时只使用单音节词,对她说“是,小姐”或“不,小姐”,对她母亲说“是,夫人”或“不,夫人”。他克制住冲动,没有按船上训练的那一套,对她的弟弟们说“是,先生”或“不,先生”。他觉得这样说话不得体,等于承认自己低人一等——如欲赢得她的芳心,就绝对不能这样做。再说,这也是他的自尊心所不允许的。他曾在心里喊叫过一句:“上帝啊,我和他们是同样的人,如果他们的确懂得一些我不懂的东西,那么,我也有一些东西可以教给他们!”一转眼的工夫,她或她的母亲叫他一声“伊登先生”,他就会把他那咄咄逼人的自尊抛到九霄云外,心里感到乐悠悠、暖烘烘。他是一个文明人,事情原来就是如此,正和自己在书本上看到的人物们坐在一起共进晚餐。他本人也是书中的人物,游历于书本的字里行间。

他的形象与阿瑟的描绘是不相符的,因为他不是野蛮人,倒像一只温顺的小羊。但与此同时,他正在挖空心思寻找一条行动的方案。他不是温顺的小羊,他那争强好胜的个性绝不容许他充当配角。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才开口讲话,而他的话语和他来餐厅时的步态一样,忽而急促,忽而停顿。他在自己杂乱的词汇库里搜索字眼——有些词他明知很恰当,可又害怕发不准音,于是便斟酌再三;有些词怕别人听不懂,或者过于粗俗、刺耳,他便舍弃不用。同时,他始终有这样一种感觉:这般斟词酌句只会把他变成一个呆子,使他无法表达内心的感受。再说,他喜欢无拘无束,这就跟条条框框起了摩擦,情况非常类似他的脖子和硬邦邦的浆领所起的摩擦。而且,他敢肯定,这样的做法不能持久。他天生富于思想和情感,心里骚动和冲撞着创造精神。心中的想法和感触在经历分娩的痛苦,急于寻找表达的方式,这时他很快会失去控制,忘掉自我,忘掉自己身在何处,于是,那些古老的词语——他所熟悉的语言工具,便悄然溜出口来。

一次,那个缠在他身边、给他带来干扰的仆人递过来一些东西,他拒绝不要,便简短而重重地说了声:“波奥!”

席上的人一下子都支棱起耳朵,期待着解释。仆人暗自得意,而他却羞愧得无地自容。不过,他很快就稳定住了情绪。“这是卡拿加[2]语,意思是‘吃完了’,”他解释道,“就那么自然而然说了出来。这个单词的拼法是P-a-u。”

他注意到她在以好奇和疑问的目光紧紧盯着他的手,而他解释得正带劲,于是便又说道:“前不久我在一艘太平洋邮轮上工作,沿海岸线行驶。轮船误了点,在普吉特海峡那一带的口岸上,我们拼命地干活,往船上装货——那是些杂货,也许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结果,手上被碰掉了点皮。”“哦,我不是指这个。”她连忙解释说,“根据你的身材,你的手似乎显得太小了些。”

他觉得脸上发烧,认为她的话揭出了他的又一个缺陷。“是的,”他自卑地说,“这双手是不够大,经不起磨炼。我的胳膊和肩胛健壮有力,撞起人来像骡子一样有劲,可是用拳头揍人家的腭骨,手也会被弄破的。”

他对自己的这一席话并不满意,不由恼恨起自己来。他放松了对舌头的控制,讲出一些难登大雅之堂的事情来。“你和阿瑟素不相识,然而却那样帮助他,真是见义勇为啊!”她看出他有些狼狈,但不知是什么原因,于是便非常体贴地说。

他体会到了她的好意,心里油然升起一股温暖的感激之情,也就忘掉了自己信口开河的舌头所带来的苦恼。“那根本算不了什么,”他说,“任何人都会那样做的。那几个流氓是在找麻烦,因为阿瑟并没有惹他们。他们推搡他,而我也推搡他们,并打了他们几拳头。我手上的皮掉了一些,但那帮家伙的牙齿却让我打掉了几颗。不管怎样,我不能放过他们。当我看到——”

他讲到半截,却觉得自己过于庸俗,实在不配和她相处,于是便停了下来,嘴巴还张得大大的。阿瑟接过话头,把自己在渡轮上和那帮喝醉了酒的流氓如何发生冲突,以及马丁·伊登如何冲上前搭救他的经过又讲了一遍(这件事他已讲了足有二十遍)。这时的马丁紧皱眉头,思量着自己简直是当众出丑,同时更加绞尽脑汁地考虑起在这些人面前应该有怎样的行为和举止。当然,截至目前他做得并不成功。他自认为不属于他们的阶层,讲不了他们的语言,而且伪装不了他们的同类。弄虚作假是会露馅的,再说,这也不符合于他的天性。他心里根本容不下欺骗和诡计。不管发生什么样的情况,他都必须保持本质。现在还讲不了他们的那种话,但最终他一定能学会,这就是他的决心。可此时此刻,他得讲话,得讲自己的话,当然措辞要缓和些,好让他们听得懂,同时不至于使他们过分吃惊。另外,对不熟悉的事情他绝不会硬说自己熟悉,甚至连默认都不会。根据这项决定,待那兄弟俩谈起大学经、三番五次提到“三角”这个名词的时候,马丁·伊登便问道:“‘三角’是什么?”“即三角学,”诺曼说,“是一门高等数理学。”“什么叫数理学?”这第二句提问不知怎么使大伙儿都笑起诺曼来。“即数学、算术。”诺曼说。

马丁·伊登点了点头。他瞥到了一眼显然是无边无际的知识领域。他所看到的都是可以摸到的实物。在他非凡的眼光里,抽象的概念拥有具体的形态。他的大脑可以点石成金,把三角学、数学以及它们所代表的整个知识领域转变成辽阔的景色。于是,他看到了绿叶和林间通道,一景一物都散发着柔和的光泽,或闪烁出耀眼的光芒。远处的紫色雾霭遮住了视线,使一切都显得模模糊糊,可他知道,就在那片紫色的雾霭之后有着未知数和浪漫的故事,这些在吸引和诱惑着他。对他来说,这就宛若美酒一般。他要去冒险,靠头脑和双手干一番事业,去征服一个世界——他的意识深处涌出一个念头:征服和赢得这个坐在他身旁的白皙的百合仙女。

这幅朦胧的幻景由于阿瑟的插话破碎了,随即便消失了。阿瑟整整一个晚上都在处心积虑地想使他露出野蛮人的本质。马丁·伊登记起刚做的决定,第一次恢复了自我。起初还是左思右想,但很快便陶醉于畅所欲言的喜悦之中,把他的生活经历一五一十展现在周围的人眼前。当走私船翠鸟号被缉私艇扣住时,他是船上的一名水手,目睹了所发生的事情,因而可以把自己看到的讲给他们听,他给他们描绘了汹涌澎湃的大海,描绘了海上的人们及船只。他把自己观察事物的能力赋予对方,使他们能够以他的眼光看待他目睹过的情景。他采用艺术家的手法从大量的素材中筛选出细节,描绘出一幅幅五光十色的生活画面,而且讲得活灵活现,以粗犷的语言、热情和力量感染听众,令他们随他一道沉浮。有时,他的生动叙述以及他的言辞会叫他们震惊,但暴烈的场面之后旋踵而至的往往是一种美感,悲剧之中总是穿插着幽默,穿插着他对水手们离奇古怪心理活动的形容。

当他侃侃而谈时,姑娘向他投来惊诧的目光。他的激情使她感到温暖。她不由想到,她以前的岁月都是在冰冷中度过的。她渴望紧偎这个熊熊烈火般的男子,这个像火山口一样喷发出力量、野性和勃勃生气的男子。她觉得她必须向他靠拢,费了很大的劲才克制住了自己。同时,她也感受到一阵相反的冲动,想躲开他。他的双手伤痕累累,皮肤里深嵌着辛勤劳作的生活留下的斑斑污垢,肌肉高高隆起,这些都激起了她反感的心理。他的粗野吓坏了她,他每一句粗野的话都是对她耳朵的侮辱,每一个粗野的生活片断都是对她灵魂的亵渎。可他一次又一次地吸引着她,使她觉得他肯定掌握着控制她的邪恶的力量。她头脑中根深蒂固的观念正在全面瓦解。他的传奇经历和冒险生涯在冲击着传统的惯例。他把冒险视为家常便饭,而且动不动就开怀大笑,这样看来,生活不再是严肃认真的事情,不再需要自我克制,而变成了一件任你玩来玩去的玩具,待你轻轻松松玩够了、娱乐够了,可以随随便便将它扔到一边去。“因此,尽情玩吧!”这种声音在她的心里鸣响,“只要有这个愿望,就靠上前去,把双手放在他的脖子上!”这种轻率的念头一经出现,她真想大喊出声,她考虑到了自己清白的生活和教养,权衡了她和他在地位上的悬殊,可这些都无济于事。她四周瞧瞧,发现大伙儿都在着了迷似的望着他;要不是看到母亲的目光中含着恐惧,她一定会绝望的。不错,那是一种陶醉般的恐惧,但不管怎么说也是一种恐惧。这个来自于黑暗的外部世界的男人是个恶人。母亲看出了这一点,而且绝不会看错。平时她事事都依着母亲,这一次她也相信母亲的判断。于是,他的激情对她不再散发出暖意,而她对他也不再感到那般胆战心惊。

后来,她坐到钢琴前为他弹奏,同时也是对他的一种蔑视,因为她有个朦胧的意图,想以此强调他们之间横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她弹奏的乐曲犹如当头狠狠一棒,打得他头晕目眩,栽倒在地,但同时他又为之感到兴奋,他敬畏地凝视着她,他心里的鸿沟和她心里的一样,变得愈来愈宽,而他逾越这道鸿沟的野心却以更快的速度膨胀。他过于敏感,情感过于复杂,不可能望着一条鸿沟整晚上呆坐在那里,特别是在有音乐的时候。他对音乐有着异乎寻常的感受力。音乐犹如烈性酒一般,使他热血沸腾,感情奔放;音乐又似麻醉剂,操纵着他的想象,令其腾云驾雾,直刺青天。它驱散了污秽的现实,把美感和浪漫的想象注入他的心房,给他的思想插上飞翔的翅膀。他听不懂她弹奏的乐曲,因为那曲调与他以前在舞厅里听到的呼呼响的钢琴声及呜啦呜啦的铜管乐迥然有异。然而,他在书本上看到过一星半点有关于这种音乐的知识,于是主要靠着一种信念去领会她的弹奏。起初,他耐心期待着轻松活泼、朴素明快的旋律,可过不了多久,这种旋律便会中止,使他陷入迷惘之中。一旦他抓住旋律的起伏,感到心情激动,任想象展翅高飞之时,这种旋律总会在一阵听不懂的杂乱无章的声音中消失,把他的想象和内心的情感抛回到大地上。

他一度闪出一个念头,认为这是在有意嘲弄他。他觉得她怀有抵触情绪,于是便努力分析她的双手按琴键时所表达的含义。后来,他却觉得自己的想法既卑鄙又荒唐,便打消了这种念头,更加陶醉于音乐之中,重新沉湎于刚才的那种欢快的心境。他的双脚脱离了大地,血肉之躯化为灵气,眼前和身后都闪耀着灿烂的光芒;随即,面前的场景骤然消失,他开始游历于一个对他说来十分亲切的世界。他所看到的是梦幻般的壮丽景色,熟悉的事物和陌生的事物交融在一起。他来到阳光普照的奇特港埠,混身于闻所未闻的野蛮人中间在市场上溜达。香料岛的香味扑鼻而来,他航海时曾在温暖无风的夜晚嗅到过这种香味;或者,他迎着东南贸易风行驶,在热带海域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漫长的日子,身后碧绿色的海洋上棕榈丛生的珊瑚岛逐渐隐去,而前方的碧绿色大海上又涌现出座座长满了棕榈树的珊瑚小岛。一幕幕情景飞快地交替闪现。他忽儿骑着野马,疾驰在具有神话色彩的五彩沙漠[3]上,忽而透过颤抖的热浪垂首俯视白色坟墓般的死亡之谷[4];或者在结冰的海洋上划船,那儿耸立着巨大的冰山群,于阳光下闪闪发光。他躺在珊瑚海滩上,那儿的椰子林一直延伸至柔声细语的海浪跟前。一艘古老船只的残骸在熊熊燃烧,发出蓝色的火焰,火光中有一群人在跳草裙舞,而伴唱的歌手却和着叮咚的四弦琴和隆隆的锣鼓声高唱野蛮的情歌。那是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热带的夜晚。一座火山口于星光映衬下呈现出黑色的轮廓,组成了背景,头顶上飘浮着一弯苍白的新月,南十字星座[5]低悬在天边,发出燃烧的光焰。

他犹如一架竖琴,而他所体验和感受到的全部生活则是琴弦;阵阵乐声宛如清风,拨动着琴弦,带来回忆和梦幻。他不仅仅是在感觉。他的感觉已经有了具体的形式、色彩和光芒,把他想到的景物以神奇和升华的方式展现出来。过去、现在和未来交织在一起;他在这个温暖而辽阔的世界上不断地闯荡,历经艰险,屡建功勋,终于来到了她身旁——啊,他赢得了她的青睐,用胳膊搂着她,带她一道在他的心灵王国里飞翔。

她侧首望了望,从他的脸上看出了几分他的心思。那张面孔改变了形状,闪亮的大眼睛穿破声音帷幕,看到幕后有跳跃、搏动的生活以及巨大的精神幻影。她不由吃了一惊。那个野蛮和笨手笨脚的粗人不见了。不合体的衣服、伤痕累累的手以及太阳晒黑的面孔虽然犹在,但这些却像是监狱里的铁栅栏,透过栅栏她看见一个伟大的灵魂在张望,那个灵魂寡言少语,因为它拙嘴笨舌,说不出话来。这仅仅是短瞬间的一瞥,随即她又看到了那个粗人,于是不由为自己的胡思乱想哑然失笑。不过,那短暂的一瞥却留下了久久不散的印象。待他起身告辞,跌跌绊绊朝外走时,她把斯温伯恩的那册诗集借给了他,另外还借给他一本勃朗宁[6]的书——她所上的英语课程正在研究勃朗宁的作品。他看上去活像一个小男孩,红着脸站在那里,结结巴巴地向她道谢。她心里油然涌起一股母性的怜悯之情,忘掉了那个粗人和那个被囚禁的灵魂,忘掉了那个以男子气十足的目光凝视着她,既给她带来喜悦又使她感到恐惧的男人。她眼前所看到的只是一个小男孩。这孩子在跟她握手,手上的老茧像是豆蔻擦子,折磨着她的皮肤,口里还在语无伦次地说着:“这是我一生中最伟大的时刻。你知道,我不习惯这里的……”他不知所措地望了望四周,“……不习惯这里的人和房子。一切对我都是新奇的,叫我喜欢。”“希望你下次再来。”当他跟她的弟弟们道晚安时,她这样说道。他戴上帽子,深一脚浅一脚地、狼狈地出了大门,接着就不见了。“喂,你觉得他怎么样?”阿瑟问。“他非常有意思,像是一缕新鲜的空气,”她说,“他有多大啦?”“二十——快满二十一啦,今天下午我才问过他,我当时没想到他会这么年轻。”

她跟弟弟们亲吻道晚安时,心里则暗忖,我比他大三岁。

[1] 希腊神话中的狮身人面怪兽,给路人出谜语,要求解答。凡是答不上来的,就被它杀掉。

[2] 夏威夷群岛上的土著人。

[3] 在著名的大峡谷以东,沙土呈红、白、紫、棕等色,故得名。

[4] 加州东部一盆地,气温颇高,寸草不生。

[5] 由四颗明星组成,在南半球可以看得见。

[6] 19世纪英国著名诗人。

第三章

马丁·伊登走下台阶,把手插进上衣口袋,掏出一片棕色卷烟纸和一撮墨西哥烟草,然后熟练地卷了一支纸烟。他将第一口烟深深吸入肺部,再徐徐吐出。“上帝保佑!”他出声地说道,声音里带着敬畏和惊异的成分。“上帝保佑!”他又说了一遍。这还不算完,他最后又咕哝了一句:“上帝保佑!”接着,他伸手把领子从衬衫上撕下来,塞进衣袋里。天空中飘着冷冰冰的蒙蒙细雨,但他摘下帽子,光着脑袋淋雨,还解开背心上的扣子,摇摇晃晃地走着,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沉浸在狂喜之中,只迷迷糊糊觉得天在下雨,心里做着一个一个的美梦,构想着刚才发生过的情景。

他终于遇上了这个女人——他不喜欢老去想女人,所以很少想到这样的女性,但他隐约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碰上。吃饭时,他就坐在她的身旁。他曾感觉到自己握住了她的手,曾望过她的那双眼睛,看到了一颗美丽的灵魂——而充当灵魂窗口的眼睛以及表达和体现灵魂的肉体也是同样的美丽。他没有把她的肉体视为肉体——这是一种新鲜的思维,因为对于以前结识的女人,他只是把她们看作一具具肉体。她的肉体则有所不同。在他的心目中,她的血肉之躯不再是肉体,因为肉体会有种种疾病和弱点。她的肉体不仅仅是灵魂的外装,也是灵魂的延伸,是她那神圣本质的纯洁和奇妙的结晶。这种关于神圣性的感觉吓了他一跳。他从梦境中惊醒,开始冷静地思考。以前他未受过这方面的影响,哪怕是片言只语或任何启迪和暗示他都没往心上放过。他一直都不相信有什么神圣性,也不信仰宗教。他曾经毫无恶意地嘲笑过牧师以及他们关于灵魂不朽性的说教。他认为根本就没有什么来世,生命只存在于现世,而后便是永恒的黑暗。然而,他在她的眼里却看到了灵魂——永不消亡的不朽的灵魂。在他以前结识的人当中,无论是男是女,没有一个人给过他关于这种不朽性的启示,而她却给了他。她向他投来目光的第一个瞬间,就同时把这一点悄然无声地告诉了他。他走着路,眼前浮现出了她的面容——白皙、严肃、甜美、敏感,挂着一丝只有灵魂才具有的怜悯和温柔的微笑,其纯洁性是他以前做梦都难以想到的。她的纯洁对他犹如当头棒喝,使他大吃一惊。他辨得清善恶,但纯洁作为人生的一种美德,却从没有进入他的脑海。而现在从她身上,他看到纯洁是善良和清白的最高境界,二者的总和便构成了永恒的生命。

顿然,他野心勃发,企图赢得永恒的生命。他连为她打水都不配——这一点他很清楚;今晚他之所以能够见到她、接近她以及跟她交谈,全靠的是神奇的命运和美妙的侥幸。事情是出自于偶然,不包含有人为的因素。他不配交这样的好运。论思想本质,他是诚实的。他谦卑和恭顺,怯生生的,打心眼里瞧不起自己,罪人们到忏悔室去的时候就是怀着他这样的心情。他也是罪人。不同的是,那些唯唯诺诺、恭恭敬敬的罪人在忏悔室看到的是未来高尚生活的美景,而他看到的则是占有她后他将要抵达的辉煌境界。可是,这种对她的占有是虚无缥缈的,完全不同于他以前的占有。野心鼓起疯狂的翅膀,直冲九霄;他看到自己跟她一道攀登高峰,一道思考问题,一道追求美妙和高尚的理想。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那种灵魂的占有,纯净得不夹杂丝毫粗俗的成分,属于一种他无法具体想象的无拘无束的精神友谊。他没有苦思冥想,其实他压根就没动脑筋去想。感情代替了理智;他浑身颤抖,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过的激动情绪,陶醉地漂浮在情感的海洋上,那里,感情得到升华和神圣化,超越了生命的顶点。

他步履蹒跚,活像个醉汉,口里狂热地一个劲低声喊:“上帝保佑!上帝保佑!”

街拐角有个警察怀疑地打量着他,注意到了他那一摇一晃的水手步态。“怎么喝成了这样?”警察问。

马丁·伊登又回到了现实中来。他好比流动的有机体,能够迅速地适应环境,不管是凹角还是缝隙都能够流得进和充得满。听到警察的吆喝,他立刻恢复了平时的样子,清楚了是怎么回事。“这很奇怪,是吗?”他哈哈笑了声说,“我没留意到自己竟然把这话讲出了声。”“你还会喝出声呢。”警察断言道。“不,这倒不会。劳驾,借个火,我要搭辆车回家去。”

他点着烟。道过晚安,然后继续朝前走去。“你说这事让人糊涂不?”他低声叫了起来,“那警察还以为我喝醉了呢。”他暗自一笑,不由乱想起来,“我想我是真的醉了,”他又说,“没料到一个女人的脸蛋竟能让人如醉如痴。”

在电报大街,他搭上了一辆开往伯克利的电车。车上挤满了年轻人,他们唱着歌,而且一遍又一遍喊着大学啦啦队的口号。他好奇地打量起他们来。这些年轻人都是大学生,和她上的是同一所学校,社会地位与她相等,可以同她结识,只要愿意,每天都可以见到她。他不理解,这些人为什么晚上不愿意待在她身旁,崇拜和爱慕地围她而坐,和她一起聊天,而是自己跑出来寻欢作乐。他的大脑不停地胡思乱想。他注意到有个小伙子眯缝着眼、耷拉着嘴唇,便断定他是个恶人。那家伙要是到船上干活,肯定会行窃、发牢骚和搬弄是非。而他马丁·伊登却比那家伙强。这一念头使他感到振奋,似乎把他和她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他开始将自己和那群学生作比较。他觉得自己身体强健、肌肉发达,坚信在体格上他要胜那些学生一筹。但一想到学生们的脑袋瓜里装着知识,能够和她有共同语言,他就泄了气。他在心里情绪激动地问:一个人的头脑是派什么用场呢?他们干的事情,他也会干。他们从书本上了解生活的时候,他则在忙于生活。和他们一样,他的脑袋瓜里也装满了知识,只不过他的知识属于另一种类罢了。他们当中有多少人会打绳结,有多少人会操纵舵轮或充当瞭望员呢?他的一生以一幅幅惊心动魄、英勇壮烈、艰苦卓绝和辛勤劳作的画面展现在他眼前。他仍记得自己在学习生活的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以及所遭受的失败。起码,在这方面他是强者。总有一天,那些大学生也得置身于生活,像他一样经受磨炼。好啊!待他们忙于生活时,他可以从书本上了解生活的另一侧面。

电车穿过奥克兰和伯克利之间那片疏落散布的居民住房时,他留意寻找一幢熟悉的二层楼房,楼房的门面上挂着一块招眼的牌记:希金波森零售店。马丁·伊登就是在这个角落下了车。他抬头先把那块牌记瞅了一会儿,因为牌记上的字对他有更深的含义,似乎有一个卑鄙、自私和狡诈的人从那些字眼里跳了出来。伯纳德·希金波森娶了他的姐姐,所以他对这个人非常了解。他用钥匙打开前门,爬到了二楼。他的姐夫住在这一层,而楼下开着食物杂货店,空气中都弥漫着蔬菜腐烂的气味。为数众多的外甥和外甥女,不知是哪个把一辆童车丢到了过道里,使他在摸路时绊了一跤,“砰”的一声撞到了一扇门上。“这个守财奴,”他心想,“真是吝啬到家啦,连破费两分钱点盏煤气灯都不肯,非得把房客的脖子摔断不可。”

他摸到门把手,推门走进一间亮着灯的屋子,看到姐姐和伯纳德·希金波森正坐在那里。姐姐在为他补裤子,而姐夫把骨瘦如柴的身体横在两把椅子上,两只脚穿着破旧的便鞋,悬在第二把椅子的边沿上。他正在看报,此时从报纸上端露出他那双阴森、奸诈和咄咄逼人的眼睛,瞧了瞧马丁。马丁·伊登一看到他,总会产生一种厌恶的感觉。他不理解姐姐究竟看上了这个人的哪一点。他觉得这个人简直是条害虫,总是让人忍不住想踩死他。“总有一天,我会把他的脸揍得稀巴烂。”他常用这样的话安慰自己,以容忍这个人的存在。那双黄鼠狼似的恶毒的眼睛,此时正用抱怨的目光观望着他。“有话就讲吧。”马丁说。

试读结束[说明:试读内容隐藏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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