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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25 05:5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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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练明乔

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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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向野

大风向野试读:

大风向野练明乔 著中信出版集团致孤独不死的灵魂推开世界大门的少年柏林西郊行驶中的摩托车,像是公路上切断了根的浮木,任何外力带来的改变,都是致命的。10月29号,前行的第150天。从昨天晚上开始,德国北部就起风了,风声隆隆,响了整整一夜,到现在也没半点要停的意思。公路边,蓝色的路牌右侧写着“里兹湖,右转”,左侧写着“科隆,直行,500公里”。从北京到科隆,走航空不过10000公里。但现在,我走了24000公里,整整150天后,离科隆还有500公里。原来距离不是代表远近的数字,而是环境的变化中,人们做出的选择。对骑摩托车前行的我来说,500公里不过就是一天的行程,但完成它的前提是——天气允许。天气变化是影响前行速度的重要因素。雪天太冷,雨天太滑,还有像今天这样的大风,对驾驶摩托车来讲,都是不可挑战的危机。人在步行或乘坐汽车时,像根深叶茂的树,当然不怕风的侵袭,但行驶中的摩托车,却是公路上切断了根的浮木,行驶速度越快,它与土地的接触面积就越小,受地心力的牵引也越细微,此时任何外力带来的改变,都是致命的。“鬼风!”我抱怨了两句后,才开始收整行囊。150天公路生活的初期,我还有发现者的欣喜,看什么都是新鲜的,遇见谁都乐于聊一聊,但现在,我倦怠了。我每天几乎只做四件事:加油、吃饭、睡觉、朝科隆前行。不愿意和人接触,更不怎么说话,气息沉闷,五脏六腑都像蒙上了一层灰。而我从欣喜的旅行者变成沉闷蒙灰的年轻人,都是因为那个叫庞磊森的人,他离开了。就是那个突然出现在新疆北部的疯胖子,在他出现之前,我驾驶着一辆排量250毫升的摩托车,享受从沙漠来到高山,从城市来到原野的新奇,在广阔的世界里自在着,快乐着。“疯子!一无是处!”我在心里大骂。只要我的脑子里冒出“庞磊森”这个名字,我就会在心里用最恶狠狠的语气大骂。好像只有最凶恶的语气,才能驱散一张试图在我脑海中重现,成为侵略者的面孔。庞磊森,他当然不是会做出肮脏之事的恶人,但他却是无用之人,而人的无用,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恶。他的无用,不仅搅扰了我的快乐,还将我从一个年轻欢乐的旅行者,变成了沉闷又粗鲁、狼狈又可怜的人。现在,他离开45天了。准确来说,他已经“滚蛋”45天了。我曾多么希望他能立马从我身边滚蛋啊。我甚至在心里,用冰冷的声音诅咒过他。我想,只要他离开,我才算扔掉了一个无用又沉闷的包袱,重新找回在广阔世界中,孑然一身穿行的快乐。终于,在俄罗斯的鄂木斯克城,他离开了。可他的离开,却并没有像我渴盼的那样,让我快乐重返;相反,与他结识同行的记忆痕迹,成了另一种诅咒。45天了,这45天以来,我只住过五次旅馆,不是为了睡上一个好觉,而是为了洗澡。我带了很多电子设备,但它们被我收纳到行囊底部,偶尔翻找行李时瞥到它们,都能闻到一股沉闷无声的酸,像一场灾难之后的气息。还有我的帐篷,它也被压在了行李箱底部,很久都没有派上用场了。自从那个疯胖子庞磊森离开后,我就害怕睡在帐篷里。虽说无论何地,也无论在什么样的天气条件下,一顶帐篷都能为我撑起一方不受风雨侵蚀的庇护所,可庞磊森离开后,这间移动的庇护所就成了隔绝。车轮声,偶尔响起的脚步声,甚至围着帐篷边缘嗅上几圈的狗,任何的风吹草动都会让我绷紧神经。我害怕了。可我没有多余的钱住旅馆,也不愿意去敲响公路边的房门,因为那意味着,从人们为我打开房门的那一刻起,我就得做出照顾他们善意和热情的姿态,发出很多我根本就不想生产出来的噪声。可睡觉是天大的事,一个睡不好觉的人,目光是会变的,变得混沌不清,变得只看得到眼皮底下的事。我多想重新睡一个好觉啊。终于,我遇见了一条叫卡马的河,就在那里,我睡上了一个好觉。卡马河,俄罗斯中部,喀山城西郊,那是庞磊森离开的第8天,那天我去迟了,卡马河的摆渡船已经开走了。我把摩托车停在码头,找了一张椅子坐下。我感到很冷,便裹紧了睡袋,往嘴里塞了一些干面包和花生米。很快,血液集中到胃,供血不足的脑子变得困倦,我想,那就睡一会儿吧,就一会儿。睡着之前,我还记得卡马河的样子。河面不宽,河水很静,河岸两侧是树叶金黄的白桦。河道的风吹得白桦林层层涌动,哗哗作响,像叠进的浪,金黄色的浪,树叶纷纷飞落,像浪层里的金沙从天而降。我睡着了,就在那张椅子上,在卡马河的自然伴奏里。等我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了。实际上,我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意识到,我在一张长椅上睡了一整夜。但我记得,我睁开眼时,竟然听见了稀奇的声音,是我暴露在睡袋外的睫毛上霜花碎裂的声音。接下来,我又看见了卡马河。真是奇了,在我裹上睡袋,吃下一大块干面包、一小把花生米前,我所看到的卡马河,是水面平静的卡马河,是河岸两侧的白桦树像浪一样涌动,纷纷飞落的树叶像金沙一样飘的卡马河。可这一刻的卡马河,是水雾翻滚的卡马河,两侧的白桦树叶掉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我掏出手机,这是我唯一还在运行的电子设备,屏幕上的日期显示着:2013年9月23日。我这才确定,只是过去了一夜。我在一条河边,在一夜好觉的安眠中,见证了两个季节的分野变迁,这一夜突变的景象告诉生活在这里的人——俄罗斯的冬天,在这一刻,开始了。我还注意到椅子的一头放着几枚硬币。我拿起它们,径直装进衣兜,连蹭一蹭上面的霜气,都觉得是多余,更不会去关心好奇,是谁在卡马河边大发善心,施舍了我这个露宿在外的可怜人。不过,明显的是,就是在那一刻,我的恐惧被释放了。从那之后,我就再也不搭帐篷,不寻觅便宜的旅馆,更不用担心睡不好了。我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四海为家,我会睡在银行的房檐下,睡在松林边,沿着海岸公路前行,睡在沿途的灯塔里,或者废弃的哨所里,有时也会睡在停在路边的卡车车厢里……或者像今天这样,睡在公路边,一张被绿色常青植物包裹起来的长椅上。德国,柏林城以西大约70公里处。就像卡马河边的那张椅子一样,这张在欧洲的隆冬来临前,让我容身一夜的椅子,也让即便暴露在风中,暴露在霜雾里的我,得到了安稳的睡眠。我想起莫泊桑说:人的坚强和脆弱都难以想象。对,谁能想到,我这个看起来风尘仆仆的摩托车骑行者,在器械的轰鸣中,沿着公路向西而行,像逐日的夸父般,在数万公里的路途中,与数百个日出日落交替为伍,这样一个年轻人,竟然是一个只能倚靠外在的“暴露”,才能睡个好觉的胆小鬼?不过,享受这样的“暴露”,是要付出额外代价的。比如说,我变得狼狈肮脏、沉默不语、目光躲闪。我不想和人们交谈,特别是那些热情善意、满心好奇的人。他们每一次出现,都会像点燃的鞭炮,在一声还没落下时又响起下一声,喋喋不休地追问道:你从哪里来?要去哪里?出发多久了?途经什么地方?遇见了什么危险?我曾经喜欢过这些问题,就在我刚刚离开北京的时候,这些问题让我感到骄傲,就像决定减肥的人,当他们拒绝第一口肉的时候,就会产生瘦身成功的荣耀,并为之欢庆。我也是这样,会把下巴稍稍扬起,不能太明显,不然就会变成傻里傻气的耀武扬威。“我是6月1日从北京出发的,要去伊斯坦布尔,就是土耳其,但我要先去一趟科隆,在德国西部。”我这么告诉人们。现在,骄傲消失了,像是按下了静音键,我在厚重的衣服和斑驳的头盔里躲了起来,只有在夜晚入睡的时候,才会把自己暴露在外。我现在的想法是,我要在欧洲的凛冬真正到来前,赶到科隆城,完成和男孩陆远的约定。我又看了看公路边的路牌。“科隆,左转,500公里。”蓝色的指示牌上写着白色大字,这是最后的西行了。现在是早上8点,要是不停歇地前行,今天我就能到达科隆,见到陆远。我是说,在不出意外的前提下。公路上的意外,不单单是指灾祸,也包括引起热情善意的陌生人的好奇。现在,马路对面,一辆蓝色轿车停了下来。车窗还没有完全被摇开,半个头便挤了出来,是一位头发花白的中年男人,半长的头发立马被大风吹得挡住了脸。他拨开头发,费力地将目光送到我面前。即便隔着一条公路的宽度,我仍然看得见他的目光中,闪着惊喜。要想区分人目光中的惊喜和好奇并不难,好奇的目光像侵略,惊喜的目光却带着与你为伍的荣耀和快乐。“嘿!”男人大喊。我朝他摆摆手,顺便笑了笑,既像回应他的招呼,又像在委婉地让他离开。我希望他离开。但他已经关上了车门,朝我跑来了。他穿着橘色的冲锋衣,个子很高,却很消瘦,跑起来时,两条腿像筷子。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位亚裔女士,黑色的头发,娇小的个子。不出意外,他们会先问我从哪里来、要去哪里、途经什么地方。即便我已经厌倦这些问题了,但中国人是讲礼数的,而不让人从你做出的回应中读到,你是一个冷漠、难以接近,甚至令人讨厌的人,这就是我们学会的礼数。“北京来的,去伊斯坦布尔。”为了让自己的声音更符合友善的标准,我在说话前,吞下了一大口口水。话音刚落,男人便睁大了眼睛。“你是说你一个人吗?”他的表情是惊讶的,但他的声音,却有着掩饰不住的惊喜。我开始打量面前这身高差距巨大的二人。女人是中国人,说话带着南方口音,脸只有我的手掌大,鼻梁却很高,还架着一副无框眼镜。我小的时候,在大河山岭生活。大河山岭没有人戴眼镜,但不乏对“戴眼镜的人”的崇拜,他们叫戴眼镜的人“文化人”,就是和大多数人不一样的意思。“对。”我说。“我自己。”我补充道。以往人们这么追问的时候,我会满嘴瞎话,说我的同伴、丈夫,或者父亲就行驶在后面。但今天,我不想再胡编乱造了。把复杂的话说简单,跟他们保持礼貌,然后道别,继续向西行驶,去500公里外的科隆城。“那可不行!”听我这么说,男人提高了音量,突然就严肃起来。他朝摩托车走去:“你看,边箱架快断了……还有碟刹片,我打赌你就没有换过……”他围着摩托车打转,不停数着摩托车的问题。我频频点头,心里却不以为意。摩托车和人一样,在时间的审视中,没有绝对坚毅、不可摧毁的组成。现在,它的后视镜左右摇摆,离合器要在特定力度下才能启动,而那一点点往外渗的机油,是我用蛮力拧坏发动机底部螺丝导致的。但这些毛病,都被我归为“不具暴露性危机”。也就是说,只要摩托车还在继续行驶,我就懒得在乎它出现了什么看不见的小毛病。就像生活,若是没有太大的差池,也就懒得拆穿,将错就错了。“不不不,你不能忽视这些机器的毛病。”见我对他的警告并不在意,男人几近呵斥地说道。“我和摩托车打交道很多年了,这些日积月累的小毛病,总有一天会在悄无声息中质变,成为无法修补的核心问题。”他又说。“你说什么?”我听清楚了,但不确定是否真的听懂了,又问道。“来来来。”男人招呼着女人,拉着她的衣角,“你来告诉她。”女人告诉我,早一些的时候,他们路过这里,看到一辆来自中国的摩托车停在路边,我还在睡,也就没有打扰。不过,男人已经发现了摩托车有一些毛病,赶着办完事回来,就是想告诉我:我的摩托车,有问题了,需要整修。女人说完,男人就着她落下的声音,又说了一些,大多是关于摩托车的小毛病会如何质变,成为麻烦,我不太关心。为了让我更重视他所说的,男人还告诉我,自己是一名汽车修理师,也是一位摩托车爱好者,甚至拍着胸脯向我保证,他,以及他的中国妻子都是值得我信赖,并可以为我解决麻烦的好心人。麻烦?我当然不会怀疑二人的热情和善意,可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麻烦。“离科隆只有最后的500公里了。”我对自己说道。虽然,一开始我把伊斯坦布尔当作目的地,但现在,除了完成和男孩陆远的科隆之约外,我哪里都不想去,也不在意有什么麻烦。“听他的吧,他这个人……”是女人的声音,她耸耸肩,用食指在太阳穴处敲了敲,用中文说道。我突然感到轻松,甚至在心里发笑。很明显,男人不懂中文,更不懂这两个中国女人言语和动作里的那份戏弄。显然,我很久没有在一位陌生人面前感到放松了,但我对男人所说的仍然无动于衷。我真的不关心那些没有在根本上影响摩托车前行的毛病。我再次打量着眼前的女人,这个戴着眼镜的中国女人。她穿着一件尺码巨大的红色冲锋衣,衣摆盖住了半截腿,让她看上去更矮,也更亲切。我的意思是,这个出现在我面前的小个子中国女人,像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带着一股神秘的、滑稽的纯真。“跟我们回去吧。”女人又说道。回去?回哪里?除了科隆外,我哪里都不想去。可这只是我心里的想法。“好。”我说。我答应了下来。说完,就为自己总是陷入表里不一的矛盾,感到沮丧。要说麻烦,我自己的麻烦,比那辆摩托车多多了。口是心非就是我在这150天的旅途中,被揭露的毛病之一。特别是在与人交往时,这毛病会被放大。总是在心里几经建设,一张开口,就成了截然不同的另一个声音。而我对待这毛病的态度,就像我对待摩托车的毛病一样——视而不见。就好像没有办法去猜想,摩托车缺损的螺丝是在哪一刻悄悄松落了一样,我也没办法知道,这样的毛病是什么时候进入我身体,成为我的一部分的。总之,我的确有着一种被绑者的苦闷和难堪,因为,我正是自己的绑票者。上午10点,柏林西郊,我跟着夫妇二人去了他们的修车厂。一楼的墙面上,挂满了沾满油污的工具,整整齐齐的,像久经征战训练有素的卫兵。待作业的机床威严冰冷,仿佛一位从机械肚膛中发号施令的将领。而那几辆等待修理的汽车,则像医院里的病人,决定它们停放位置的不是身份和型号,而是各自的毛病。陌生的环境让我感到拘束,我半靠在一辆等待喷漆的银色汽车旁,试着轻声哼唱,因为我要看起来很随意才行。“要我说你这个人啊,不是个浑蛋,就是个胆小鬼。”女人半倚着二楼楼梯扶手,笑着说道。她的声音很大,机床冰冷的机械肚膛里响起不小的回声。浑蛋?我抬起头来笑笑。如果是我,会对刚来我家的陌生人说,你饿了吗?要喝热水吗?不然坐下来休息一下吧?用“标准的礼数”来限定自己:路要这么走,话要这么说,人要这么做,等等,这些都是世间多数人从不逾越的标尺。而像女人这么敞亮表达自己的人,才是不多见的极少数。我把摩托车交给男人,跟在女人身后,向二楼走去,没有多说。二楼是夫妇二人生活的地方,门刚打开,我就闻见了桂花的香味、煮熟的土豆留下来的味道,还有洗衣液弥漫不散的味道。屋子正面有一大扇落地窗,窗外还刮着大风,天上的云被吹得像海里的鱼,在空气中游动,落下来的光也在云层游动的节奏中变化万千,有时候是光束,像地皮上的裂缝,有时候天像被揭开了一个窟窿,形成了一扇巨大的天窗。我想起北京了。五环边,立交桥旁,一小片长势很好的白桦林中,有一间墙面是黑色的大屋,屋内涂着纯白色的涂料,300平方米,层高有7米。我曾以摄影师的身份,在那里免费住了一年半。哦不,如果算上这150天的行程,我搬到那里的时间,就快两年了。那时,我是不用奔波努力,也不会被风雨搅扰梦境的幸运者。每个月,我只用工作两天,拍几张照片便能获得不错的酬劳,足够让一个年轻人过上一身无责、闲散自由的生活。每天,我蹉跎到清晨才入睡,天快要黑了的时候才醒过来,脱离了时间轨道的同时,也脱离了年轻人生存的轨道——我的同龄人,他们努力、奋进,以此换得步入骄傲未来的权利,哪怕他们时常会感到沮丧、灰心,却也不会丧失真正的勇气。而我住在一间大房子里,却像一场海难中,抢着挤进了救生艇的无用之人。我望着沉船上的人竭尽所能求生的面孔,感到羞愧——在生存的磨难中,我这个率先放弃了去奋勇争取的胆小鬼,竟然抢占了生存的安全区。无用的愧疚,让我窒息。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勇敢一点,把这艘带着逃亡者耻辱的小船往回划,回到那场求生之战中,可那意味着,我必须率先接受自己的软弱和耻辱,那太难了。我必须,“朝相反的方向走”。我吃了一口土豆丝,又把女人夹给我的鱼肉塞进嘴里。10月29日,下午1点,柏林西郊。现在我离开那间大屋子20000多公里,150天了。我时不时会想:如果我没有在6月1日那天离开,来到这条公路上的话,现在我还会在那间屋里睡觉,睡到人们都下班时才醒过来。也许我会去吃点东西,或者在电脑前坐下来,或者,什么都不做。餐桌上,男人开始滔滔不绝地和我聊他曾以每小时300千米的速度驾驶着摩托车,行驶在德国的高速公路上。他说这些时,脸上带着骄傲,像逆转了时间,重返年富力强的少年。不过,在热切的诉说停下来后,他的悲伤便掩盖不住了。“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他笑了笑,头低了下来。“不要太在意时间,毕竟,决定一个人年纪的不是时间。”我说。就好像,决定距离的不是数字的远近,而是变化和选择。听我这么说,男人突然抬起头来,再一次,他的神色里充满了惊喜。像在荒漠中看到小树,在死寂的荒原中看到生命符号。他点点头,很用力。“说真的,我太羡慕你能在年轻的时候远行了。我喜欢摩托车,因为我只要跑上200迈,就有一种……”他顿了顿,凑近我一些,“像是冲破了时间的恒定,得到了掌控时间的超能力。”超能力?我在心里笑。“不,你是在开飞机,只不过飞在地面,也不能离开地面。”我说。他靠着椅背,哈哈大笑。“你呢?”他问。我?是指驾驶摩托车的速度吗?“对。”我低下头来。以往有人问我为什么要骑摩托车远行时,我会告诉他们,摩托车能让我在一点点前行中,看到更多的自然变化和风土人情。漫长的路,能够带给我很多的知识和见解。而当他们问我这辆摩托车能骑多快时,我会告诉他们,不要去追求速度,因为速度会让我们错失风景。我是一个在一场生活的争战中,率先抢占了安全区的无用者。我没有重返战场的勇气,还朝着相反的方向逃窜。沿途我遇见了很多人,他们都以为我是勇闯陌路的强者。人们艳羡的目光和不吝惜的赞耀,让我如获通往新世界的至宝,而我要做的,就是顺应他们的声音,让自己更符合这个新世界的标准。我放下餐具,又沉默了一会儿后,才告诉男人,我虽然驾驶摩托车远行,但摩托车前行的速度和冒险,都不是我的乐趣,我也会开到140迈,达到这辆排量250毫升的摩托车的极限,但那是因为我要赶路,我要赶在冬天之前到达科隆,找到陆远,完成我们之间的约定。在陆远心里,我是一个守诺坚韧的人,而他也喜欢我这些。由此,摩托车被我称为“匹配的同伴”。就长路远行来说,它自具动能,不像骑自行车和徒步那样艰苦,能携带我所需,更不需要我花心思去照料它什么。简单,便捷,可靠,又没什么耗费,是我这一类钱不多,但又想要远行的人最好的选择。不过,把它当作同伴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例如,我得承受骑行时比气温低10℃甚至更多的寒冷,以及事故发生时,几乎不可逆转的风险。所以,我前行的速度取决于需要和环境,而不是快感和享乐。我把这些都告诉了男人。我以为他会用嘲笑奚落我年轻理智的冰冷,没想到,他认同了我。他说,我们对待摩托车不同的态度,就像人们对待恋爱或婚姻的不同态度。有人追寻它的刺激,有人选择让它做伴,也有人把它看作一场匹配的交易。他在说“交易”一词时,还特意向我做出抱歉的手势。“我不是指你。”他匆忙解释后接着说,“还有人,他们好像知道自己要什么,又好像并不知道,他们的选择好像出于某种目的,又好像是莫名其妙,或者自然而然。但无论人们选择了什么,风险都难以避免。”“冒昧问一句,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呢?”见我低着头,既不说话,也不吃东西,男人换了一个话题,“如果涉及你的隐私,可以不用告诉我。”他又补充道。工作?“对,我也想远行,可我们没钱,但你看起来没有这样的烦恼。也许你家庭富有,这也说得通,毕竟,今天的中国已经不一样了。”他说着,望着一旁的女人,但女人没有理睬她。“你问了一个好问题,但又做了一个愚蠢的猜测。你看不到吗?那是一辆中国产的摩托车,她穿着不合身的灰色滑雪棉服,她是个穷姑娘。如果她家庭富有,她会驾驶进口车,穿着拉力服。”女人奚落男人。男人面露难堪。“你别介意,她没有恶意。”他解释道。我摇摇头笑了。“她说的对。”我说,“我是摄影师。”但我也不太确定,这是答案,还是人在对谈时,必须做出的回应。尤其是,在我以“退役拳击手”的虚构身份前行了近百天后,我发现比起躲在摄影器材背后,替付了钱的人塑造更迷人、更美妙,但并不完全属于她们的精致样子,我更喜欢“拳击手”这个带着强壮体魄的身份。就好像古时候的沙场,决定一个人身份的,是体能的博弈,是谁的腱子肉更扛得住拳头,谁的生命力更坚韧不倒。这让我感到更实在些。听到这儿,女人突然起身,从餐桌后的书架上,取出一本相册来。她抬起手,示意我可以翻阅。“你可真是让他羡慕啊,他也想做摄影师。”女人说着,指了指屋子另一头,那是一片没有开灯的区域,什么都看不见。“就是那里,堆满了摄影器材,加上楼下的机床,就是我们所有值钱的东西。他拍了很多照片,但人们依然只认修车的他,而不是拍照片的他。”女人在我身边坐下来,“他也想像你这样云游四方,但他没有机会。”云游四方?我?显然,女人对如今中国的年轻人已经不那么了解了。我可不是来云游四方的,我只是一个意识到自己的无用愧疚后,胆小又精明的年轻人。我来到这条公路上,不是为了冒险,而是为了逃窜。逃窜的路上,无论城市还是海洋,森林还是沙漠,我对它们真正的奇妙和伟大都漠不关心,但我喜欢与它们为伍。更准确地说,我喜欢与它们为伍时所产生的额外“荣誉”为伍。是的,时代发展到今天,“去哪儿”早已和金钱、身份无关了,但千百年来,人们对自然探险和精神探索的仰望,从来没有变过。年轻人仍然可以在远行中,获得建立在社会、职业、家庭成就之外的荣誉。他们愿意称呼这些远离生存规则的人为“勇敢的冒险者”。只要你看起来符合探路者的标准,那么,人们的目光就会暂时属于你。人的旺盛等同于另一种匮乏,这正是我当下的写照。我看起来风风火火,骑着一辆摩托车远行数万公里,这表面的旺盛背后藏着的,是另一种意义上,不敢迎刃而上的怯弱和匮乏。体能的挑战对我这么一个外表符合“退役拳击手”标准的年轻人来说,不过就是把咬肌绷紧些,硬着头皮,死不认输。可要把头低下来,承认自己的匮乏和虚妄,却是比天还大的难事。我拿起那本相册,一页又一页地翻着,没有说什么。“我早就劝过他,与其把时间消耗在琢磨自己想拍什么,想说什么上,不如去听一听别人需要什么东西。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人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就是率先满足别人需求的人。”女人说。“不是我功利,而是世界太公平。没有人会把机会让给无用者。”她又说,声音听起来依然是敞亮的,没有粉饰。女人的声音,让我有些慌,慌到手都忍不住发抖,就好像,我面前坐着的,不是一个才认识了半天的陌生人,而是一位知晓一切的目击者。为了掩饰我的慌张,我继续慌慌忙忙地翻阅起那本相册。欧洲各地的风光、小动物、形态各异的建筑,相册里的照片上大多都是这些。坦白讲,我的确不关心这些照片,倒不是说它们不好,而是因为,好看的建筑、猫狗、风光,对于我而言,都是无用。“拍得挺好。”我说。“呵,”女人在一旁笑道,“也许不错,可要让这个世界看到,你必须要学会一切才行。”女人说完,抬起头来,望着我。“你觉得呢?年轻人。”我?“我说了也不算。”我在心里笑道,但同样,我什么都不想说。我继续翻阅那本相册,感到有些乏味。直到我看到了一张人物照片后,神经才被点燃,停下重复翻阅的动作,把相册举起来,问道:“这是你?”照片里是一扇窗户,女人小小的身体只占了窗户的一小半,但她脸上的表情很凶,气鼓鼓的样子,有些滑稽。身后的玻璃上,写着一个巨大的中国字——“忍”,而她的手上,还拿着一把毛刷。男人大笑起来,他猛地站起身跑开,用力拉开餐桌后的一扇房门。随着“哗”的一声,房门被打开来,新的光线射进了屋,餐桌变亮了。窗外,天是深灰色的,还有些泛黄。大风萧瑟,能清楚地看见悬浮在空气中的树叶和灰。看起来,这西欧平原是要下雪了。而把这柏林郊外猖狂又凋零的临冬景象当作背景布的,正是刚才那张照片里,一个用红色油漆写在玻璃窗上的中文大字。“忍”。这个写在窗上的中文大字,像简洁有力的口号。寥寥几笔,就勾勒出生的荒诞和喜剧,还有那些无法避免的矛盾与麻烦。我对他人的矛盾和荒诞都没有兴趣,倒是那笔迹里的生疏,让我意犹未尽。不知道是女人离开中国太久,写字生疏了,还是她在书写自己的愤怒时,也有犹豫,便为自己的犹豫留下了余地。可就像我对自然的伟大漠不关心,我对她的犹豫也没有太大的好奇,倒是这个出现在柏林西郊窗户上的红色大字,让我再次想起了那片山岭——大河山岭。四川南部,千米大河缓缓东流,山岭四季常青,从未显露过寒冬的衰败和凋零。竹林成浪,大风吹起时,哗哗的响动像银河下凡,群星倾临。大河山岭生命在碧绿的世界中高歌,以为高歌会长存。“奈何桥上少喝水,来生不忘今生恩。”可能每个时代的人,都有自己的逃亡之路吧。我八十岁的奶奶,是一场时代逃亡的活化石。她不是大河山岭出生的人,今天也说不清楚自己来自哪里,但她清清楚楚地记得,她来到大河山岭是为了求得果腹的食物,为了活下去。那场生命的逃亡发生民国,她的父亲将仅有的十担谷子换成了“关金票”,可没想到,一夜间,那关乎一家性命的“关金票”,就成了粘草帽的废纸。饥饿的灾难冲袭人间,求生的本能促使人们推开家门,踏上了时代的第一场逃亡之路——求食之路。奶奶有九位兄弟姐妹,大哥带着弟妹奔走,踏上了这场时代的逃亡之路。男孩为人子,女孩为人媳,八岁的奶奶,正是以童养媳的身份,来到大河山岭的。和大哥别离时,她记得自己跪下来,求哥哥不要把她留在这里。去哪里都可以,吃什么也没关系,她想跟家人在一起。“日子好了,我再来看你。”大哥是这么说的。可后来日子好了,大哥也没有再出现过。如今,她八十岁了。在生命起头的时候,她在这里落了根,在时间的裂缝中生长、活着,见证过时代的裂变,也储存了太多的记忆。这些时间的记忆就像她的画廊,而和她一起生活的我,成了她记忆画廊的阅读者。时至今日,随着她生命力量的衰弱,我渐渐地,从一位“记忆的阅读者”变成了一位“记忆的继承人”。她的时代和故事虽然离我很远,但我一清二楚。我们一起,在大河山岭生活了十年,她会在睡觉前,将发生在她身上的故事,以及那个时代的故事向我一遍一遍地讲述。饥饿、战争、贫穷、旧时的迷信,还有少有音信的兄弟姐妹……这些时隔久远的记忆画像,会在一个被泛黄的蚊帐圈起来的世界里,乘着芭蕉蒲扇的凉风,蔓延开,钻进我的脑海。她告诉我,自己十九岁就做了母亲,一共生了八个孩子,不过只有四个孩子活了下来。她不喜欢穿鞋。除了冬天外,无论是穿行石滩、沙地,还是翻越山岭,她都是光着脚的。这样一来,不足一米六的小个子却长了一双41码的大脚,脚底的老茧,硬得像水泥。我感到好奇,问她为什么不穿鞋,她哈哈大笑,说起自己差一点就裹了小脚的事。她说,顺应着时代,她成了生命能接地气的幸运儿,当然要随便双脚生长了。她可没有胡说,不仅是她的脚,就连她的一生,都像是一片荒蛮,突然天降甘霖,肆意疯长几十年,与“忍”字的荒谬和戏剧性,扯不上半点关系。这并不是因为她一生智慧、平和、幸福,相反,战争、贫穷、饥荒、革命,这些时代的印痕是折磨过她大半生的。可即便如此,她的一生也从未因爱而忍,或因恨而忍。她爱我,但仍会扬起扁担追着我打,下手很重,就像在毒打仇人之子,而不是自己的孩子。她憎恶我的母亲,甚至害怕我的母亲,但这些都不代表她会就此低头。她会怎么做呢?她会用最脏的语言,最尖厉的声音和我母亲对骂,争不赢也不示弱的样子,有些荒谬,却是自然。她的情绪体系中是没有“忍”的,只有舒服。而一个长期保持着自我情绪舒服的人,会把这样的舒服写在脸上,让它长成骨肉的一分子。即便在生命即将落幕的今天,说她仍然具备少女的天真也不为过。难过就哭,生气就怒骂,开心的时候就哈哈大笑——什么悲情、苦难,这些人生几十年的亲身体验,好像从未进入她的皮囊,发生过后,一切就过去了。她虽然没有在时代的变迁中学会什么大道理,但也没有给自己的皮囊留下什么清不出去的垃圾。她毫无克制地活过,看起来张牙舞爪,却也让人没有办法。而我,这个她生命画廊的继承人,到今天才敢说自己不喜欢她那副把舒坦背后的矛盾,留给身边人的样子。记得有一年夏天,坡上的农作物要引水灌溉了,日头太毒,晚一天,一个小时,都可能会让那些等待生长的秧苗无法挽回地枯竭。即便它们长在大河边,也难以避免这样的生命危机。那个时候抽水机是个稀罕东西,农作物引水是要排队的。她被排到了后头,眼见自家的秧苗就要干蔫了,她急得与人起了争执,甚至大打出手。她当然打不过别人,便瞅着个机会跑了。人们以为她躲了起来,可没想到,她是跑回了家,抡起了伐树用的砍刀。她紧握砍刀,冲向与她打斗那人家里的竹林,一边骂着极为难听的脏话,一边砍伐着竹林里的竹笋,有时候刀砍不断,她还会用起脚。此时,她的大脚就成了最好用的刀,不用太费力,那竹笋便提前结束了生命。而她的脏话真是人世间最恶毒、最无羞耻感的语言,可她不会为此生羞,反而会因自己用了这最肮脏、最恶毒的语言诅咒仇人感到快乐。等她把那人竹林中的竹笋砍完,便跳上了竹筏,撑起竹竿,朝大河中央逃去了。确定自己逃到安全区后,她还不忘转过身,像庆祝自己赢得了一场了不起的战争似的,将手里的砍刀高高举起,用健硕的手臂用力挥着,朝着河岸高声呐喊:“气死你个狗杂种!”这样的事数不胜数。我当然爱她,但那并不代表我接受了她的“舒服”。我会在她和农人打架,或者难堪地骂战时,怯怯地扯住她的衣角,让她看在我害怕的份儿上,不要再与人纠缠了。但她会甩开我,毫不在意她的粗鲁给我带来了什么羞辱。这几年,她总说几十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也这么替她认为。在这漫长的时间里,她几乎学会了活着需要的一切。干农活、做饭,或是女人的针线活都不在话下,她活成了一把万能的钥匙。但她的万能也有破绽。她没有读过书,也不识字,第一个儿子出生后,她才在大女儿的教授下,在一张淡黄色的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罗文莲。歪歪扭扭的三个字,醒目得像忽略不掉的补丁。好在,她根本就不在意自己不识字这件事。在她看来,反正也没有几个同龄女人识文字,不丢人。我念书后,会替她记录日常的开销。不是因为她对钱财有多上心,而是因为她与我远在广州的母亲,总因生活费的去向,产生令我费解的争吵和仇恨。因此,她像一个愤恨委屈的小孩那样,要求我把她花的每一笔钱都清清楚楚地写下来,写在一个本子上。等母亲新年回来时,这本女儿亲手写下的记录,就是她没干丑事的证据。我给她写的账本有厚厚一摞,她都整整齐齐地收着,用塑料口袋封起来,码在柜子里。每一个小本子都写得满满当当,里面小到每一毛钱的去向,我都得替她记得清清楚楚才行。唯一一笔没有留下记录痕迹的钱款,是我们祖孙俩的秘密。都说人的亲密建立在血液和亲缘关系中,但实际上,亲密的建立,是从知晓对方的秘密开始。奶奶六十五岁那一年,爷爷病逝。她守在遗体前哭了整整六天。第七天入土时,她埋着头,一句话也没说,一滴眼泪也没有流,我甚至怀疑,她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过。我看见她半跪在坟前,将那山泥黄土,一捧一捧地,推进坟坑,掩住棺木。几天后,她早早开灶,为我在柴锅里预留了足够吃一整天的饭食后出门了。她回来得很晚,胡乱扒了两口饭后,便把小本子掏了出来,让我记下今天的账目。“现在就写,明天我会忘。”她一边命令我,一边口述。写着写着,端倪就被我发现了。这一次,她说了很多我根本就没有看到的东西,例如香蕉、味精。但我没有问她,我觉得这不重要。最后,她从衣服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新鲜的橘子给我。橘子热乎乎的,还带着她的体温。“贡献,吃了好。”她说。我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但我喜欢橘子。紧接着,她把桌子搬到墙角,再将长条板凳摆在桌面上。她找到小钉锤,带着一颗钉子爬上了桌凳,一边敲击着钉子一边说:“不要告诉你妈。”“嗯。”我答应着,但实际上,她用不着嘱咐或担心,我和我的母亲,没什么亲密可言。钉子钉好后,她掏出一个裹得紧紧的塑料袋,把它挂在墙上。隐隐地,我能看到塑料袋里装着一张相片。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去了几十里外的小镇,在一间久负盛名的寺庙皈依了。而她挂在墙顶的,是她花了170块钱请回来的“菩萨”,是一张照片。这笔有些荒唐的账目,当然不能出现在小本子上。而从那以后,她日复一日的农妇生活,就发生了变化。她会在晚上8点烧香,跪在草团上磕三个头。她磕头很认真:跪拜、叩首,每一个动作都像用标尺量过似的。她起床的时间变成了凌晨3点,但她不会下床,而是靠坐在床上,取下蚊帐一头挂着的佛珠,一颗一颗地数,一次一次地念——“阿弥陀佛”。每个月,她会在固定的几天里斋戒吃素,为了保证油污被去除干净,她会在素食日前,用大柴锅烧上一整锅沸水,把所有的餐具放进去,煮很久。她甚至会轻轻地将蚊子从蚊帐里赶出去,而不是像以前那样,一巴掌拍死它们。锄地时,她会对着被掘断的蚯蚓们,一声又一声地说对不起。更有意思的是,再与人起争执时,她依然会骂出全世界最难听的脏话,然后紧跟着,念上一句“阿弥陀佛”。终于,我忍不住问她为什么要跟蚯蚓说对不起,为什么要在骂人的脏话后面加上“阿弥陀佛”。她说:“菩萨听得见。”我又问她,你想让他听见什么呢?她想了想,然后眼睑垂下来,垂得很低很低。“奈何桥上少喝水,来生不忘今生恩。”她说。“哥,生活太难了,帮帮我,我要挣钱。”和我奶奶一样,大河山岭对我母亲来说,也是某种程度上的新世界。不过,今天的大河山岭已经是奶奶全部的世界了,她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她生命的根,已经在这条大河、这片山林里深深扎下了。可对我年轻的母亲来说,这片山岭世界的新,还远远不够。和只识得自己名字的奶奶不一样,母亲是时代的长河中,第一批打破性别的藩篱,得以走进学堂,学习文字的幸运儿。不过,她与文字之间的联系,在一场“黑色布西裤事件”中,戛然而止了。时代的幸运,是漫长的时间历演的结果。可生命太短暂了,稍不留神,就会与这时代历演的幸运擦肩而过。20世纪80年代,我的母亲没有考上大学,外婆还是给了她12块钱,让她缴费去复读。在那会儿,一个没有考上大学的女孩有再来一次的机会,已是幸运的极少数了。母亲当然珍惜过它。她拿着这笔钱,走了20里山路,无论是路过热气升腾的面馆,还是光怪陆离的录像厅,她都没有停下来。她需要美丽的未来,而不是这些。可是,在她路过那家裁缝店时,步子就再也挪不开了。那木板门上挂着一条美丽的“公尺布”西裤。天哪,她望着它出了神,丢了魂。她心里想啊,这裤子质地也太好,样式也太美了吧。天哪,什么时候自己才能穿上一条尺码刚好的黑色布西裤,而不是哥哥姐姐们穿剩的棉裤呢?不知不觉,她走进了这家裁缝店。她以为自己只是想凑近一些,看一看这条美丽的裤子,可她还是忍不住问了价格。“12块。”驼背的老裁缝说。啊,天哪!买到一条心仪的布西裤只要12块钱,不多不少,和包里装着的12块恰好一样。这是巧合吗?也许是这条裤子在告诉她:看,你有一笔刚好能带我走的钱,我就是属于你的。那一刻,我的母亲心里响起了旗鼓相当的争论:把钱带去学校缴费?还是,买下这条布西裤?她很快就做出了选择——她买下了它,那条价值一年学费的黑色布西裤。她做出选择的依据是,她可怜的母亲从小就教她:好好读书,只有读好书才能给一家人出路。所以,他们是不会让自己失去命运被改写的机会的。她在那一刻相信,自己会再得到一笔钱。这样一想,她也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她怀抱着心爱的西裤回家了,她的脚步轻盈,那是得到所爱后的欢庆。原来得到所爱的人,心是会飞起来的。她真希望,自己未来的一生,也会因为这条心爱的西裤起飞。可她的欢庆,在黝黑矮小的外婆面前,瞬间就被击碎了。在得知学费被用来买了一条西裤后,外婆突然大哭,哭声引来了在偏房干活的外公。不用多说,外公就知道发生了什么。平日温和的外公大怒,他把手臂高高扬起。那黝黑的手臂悬在半空,像受到大风侵袭的树干,颤颤巍巍的,好像下一秒,就会被劈断。“去退了!”终于,外公的手臂收了回去,他从来没有打过自己的孩子。母亲拼命摇头,这可是她的第一份心爱之物啊,她想拥有它!“老六,咱们先读书,以后有出息了再买,啊?”她可怜的母亲拉着她的手,在灶头蹲了下来,抬起头来的时候,扑簌落下的眼泪被燃烧的柴火点亮了。晶莹的水珠透着光,映在外婆的脸上,透亮的皮囊下,血丝和骨肉都暴露了出来。母亲心痛了,那一刻,她似乎明白了一个贫穷的家庭中,总要有人率先妥协的道理。痛苦的挣扎后,她交出了那条美丽的“公尺布”西裤。外公抓起那条裤子,一个用力的起身,就朝山岭市集的方向跑去。母亲望着矮窗外携布西裤远去的外公,慌张极了。她的心很痛,她不甘心!“人为什么不能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做选择呢?”她不明白。突然,她用力一跺脚,大喊了一声。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喊什么,那声音听起来像哭,又像是在与某一种不得而知的东西,做着难以言说的决离。她不再管炉火前扑簌落泪的人,踏着山土红泥上的脚印,追着愤愤的外公而去。她还是舍不得那条西裤,舍不得自己的第一份心爱之物。更重要的是,那时候的她,还不明白有关命运的选择,没有争取和优先,只有放弃和别离。可很奇怪,前脚才离开的外公,却像带着她的布西裤消失了一样。她追过田坎,追过山岭,追过了白天热气升腾的面馆、光怪陆离的录像厅,甚至追到了大门紧闭的裁缝店前,也没有看到自己的父亲。这时,天也黑了,她感到委屈,也疲倦到了极点,她靠在裁缝店门前,睡着了。后来,她成了那家裁缝店的学徒。很长一段时间过去了,她都没有再回家。她让赶集的同乡人给家里捎去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在裁缝店当徒弟,不要来找我,欠你们的,日后还。就此,我母亲与文字的联系结束了。几年后,她嫁到了大河山岭。长女出生时,大河山岭的人住的还都是黄泥堆砌的泥屋。母亲的脸上,没有初为人母的喜悦,她抱着我的姐姐,站在大河边上,听风吹树叶、竹林发出的声音。她眉头紧锁,似乎在担心什么。她那说不清楚的担心,在一个狂风肆起之夜,坍塌下来,成了一个漫长的,悲痛的诅咒。那一夜,狂风席卷山岭,大河翻滚,河浪击打着河岸,一层又一层地卷来,卷走河沙,卷走碎石,像噬人的海。竹林的响动,成了鼓,树木的颤抖,成了哨。大风像刀,拦腰折断了桉树,老桉树倒下来的时候,砸在了陈旧的泥房上。而那泥房里睡着的幼儿,是我刚满月的姐姐。稚嫩的命刚刚开始便消殒了,而未知的运,被埋进了一摊陈旧的,没有养分的泥。我的母亲才二十二岁,她平静地安葬了幼女,没有声嘶力竭地哭闹。后来,她就变了一番模样。听我奶奶说,母亲刚刚嫁来大河山岭时,为人有礼、温和,连话都没有大声说过。即便,人们能偶尔在她的目光中,看到一丝小狼一样的眼神,可只是转瞬即逝,让人以为那只是幻觉。安葬幼女后,她每天都会把头发梳得光溜极了,编成一条大辫子垂在身后。她穿上了自己缝制的西服套装,脱掉了胶鞋,换上了圆头高跟鞋。有时候,她还会抹一点儿口红,不多不厚,只是一点点。她收拾成这番模样,走在大河山岭的泥路上,踩着那枣红色的山泥,挨家挨户地借钱。她为什么要打扮成与大河山岭的女人们不同的样子去借钱呢?大河山岭的人说,母亲在夭折了一个女儿后,就打扮得极其“妖艳”了。她四处借钱的原因,是她要离开了,她要离开这个刚刚组建,却贫穷无望的家庭。她没有理会这些声音,也没有在人们的手里借到钱。她没有痛哭愤怒,而是让我爷爷把她的缝纫机就着一些雨布,一起放上了一辆拉煤的板车。板车咔哧咔哧地拖着它们到了城里。就在小城的街角,母亲搭起了棚屋,她把捡来的木板立在棚前。为了让木板更稳固,她将许多鹅卵石堆在木板底下。她讨来了红色的油漆,在那块木板上写下大字——“缝补,西装定制”。白天,她把缝纫机搬到棚屋前,在街头做起替人缝补衣服,定制西装的活计。晚上,她点着蜡烛,拉上塑料的棚帘,在城市惶然的声息中睡去。清晨的雾、正午的烈日、傍晚的夕阳都照在她的棚前,远远看去,那块插在鹅卵石上的木板,既是承载着希望的招牌,也像终结生命的墓碑。在那间棚屋里住了5个月,150多天后,她赚到了1500多元钱,那是一笔巨款。但她没有在这里停留,又带着钱,拖着缝纫机回到了大河山岭。母亲这才脱掉了脚上的高跟鞋,她拉着父亲一起扬起铁锤,将那间废弃的,埋葬了一个稚嫩生命的泥房,彻底推倒,又挑起箩筐,将河滩上的鹅卵石,一筐一筐地运到废墟前。那个夏天,他们从河滩挑来砌房的鹅卵石,有数百吨之多。那些坚硬的石头,每一块都乘在年轻的肩膀上,越过了沙,飞过了田,来到一片废墟前。又是半年过去了,它们才真正被厚厚的水泥包裹起来,成了一座房,一座青灰色的小楼房。青灰色的楼房,多么漂亮啊。可面对着一栋漂亮的小楼房时,我年轻的母亲却号啕大哭。她来不及为这座新建成的命运庇护所欢庆,就给远在南方的表哥写去了一封信,一封成了命运分岭的信。“哥,生活太难了,帮帮我,我要挣钱。”母亲字如其人:身躯健硕,步伐有力,眉目间锁着无声的、永不妥协的秘密。半个月后,回信就到了。她拆开信,径直阅读最为重要的信息:一串陌生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信的末尾处写着:“妹,你来吧,肯吃苦,能挣到钱。”20世纪90年代,大河山岭秋日的清晨有些寒意,河面起了雾,浮在空中。父亲背着母亲的行囊,他们朝码头走去。“看好丽娇。”母亲还是不放心我,这个刚刚足月的次女。“我必须去,贫穷会毁了我们一辈子。”别离前,母亲最后说道。父亲闷着头,什么都没说。突然,帆布背包的拉链崩开了,龇牙咧嘴的样子难看极了。父亲急急拆下自己的胶鞋鞋带,将帆布背包的裂口系得紧紧的,以此顾全我母亲在意的体面。轮船顺水而行,号笛声越来越远,浪层迭起的河面渐渐恢复平静。一场时代的寻金之路,开始了。离开大河山岭,南下广东那年,母亲二十三岁。现在,我在柏林西郊,屋里暖气充足,有一对善良的夫妻,为我修理摩托车,和我聊天,给我准备丰盛的食物。而今天,恰好是我的二十三岁生日。我望着窗外,傍晚了。窗外的柏林西郊仍然积云密布,飘荡的树叶在还没有着落的时候,又被另一阵风卷起。树和田野,花园和房屋,在灰暗天幕下的柏林西郊,像被切开的蛋糕。我把窗户完全推开,原本被玻璃隔绝在外的声音立马钻进了我的耳朵。“呼——呼——呼——”窗外,风声像轮船不息的号笛,它神秘莫测,模糊难辨,让人听不清到底是哪里传来了呼喊,传来了令人无法抗拒的吸引。在经历了时代的求食、求金之路后,一场蓄谋已久的浪潮,也在大河山岭悄悄蔓延。大河山岭沉寂的绿意和生命,复苏了。人的名字,除了是供人识别的符号外,还带着取名人对顺遂命运的渴盼,对孩子未来的祝福,甚至是一种对幼子成长的要求。总之,一个人的名字,不仅是他们生命初成时的滋养,也是他们顺应生长中的囚禁。我那位夭折在一场狂风中的姐姐叫生红。“生红”是字辈名,代表一个家族血脉传承的路径。就在我出生前,母亲花了一笔钱,请师娘子为我取了一个寓意“山川秀丽,未来生娇”的名字——丽娇。她拒绝长辈们为她的孩子安排家族的字辈名。“该守的道我守过了,但该选的命要重选一次。”她这么警告那些长辈,让他们在盛怒之下,还是把我不合规矩的名字,写上了族谱。我记得,我第一天上学念书时,她很早就从广州打来了一个长途电话。隔着电波,她声声嘱咐:好好读书,只有这样,你才会成为命运有希望的人。1994年,秋日清晨,山岭里还是起着薄雾。阳光照射下,谷杆焚烧后的灰尘飘浮在半空,空气中是河流和泥土的腥味,深深吸一口,便会弥散在喉咙和鼻腔里,让人感到清凉。那天,我坐在奶奶的箩筐里,她挑起担,箩筐的另一头,是要加工成米的谷子。我记得我们走过的路,也记得我望着箩筐外的山岭,心里想:谷子一旦进了打米机,就完成了成长的使命,接下来,它会成为食物,成为蠕动在肠道里的养分,然后变成排泄物,被粪瓢泼在泥里。可我对学校——一间命运的“加工厂”没什么兴趣。这不能怪我,毕竟,谁能要求一名智识未全的幼儿,在黑压压的,没有声音也不会动的文字中,去连接未来,去承担改变命运的使命呢?再看看那时的大河山岭,葱郁的稻田是清香的,竹林哗哗作响,大河里鱼虾成群,有时它们会跳上岸来,有时会钻进戏水的人的凉鞋里。孩子们光着脚在田间飞跑,他们挥手,高举着树叶制成的旗帜,尖叫着追逐同龄的伙伴。胆大些的,就去扒公路上的卡车;跑得快的,就去追天上的飞机;声音大的,就仰起头来大喊:“飞机,停下来!飞机飞机停下来!”他们的每一声呼喊,山岭都会给予回音,连平静的大河,也会为这些少年的欢庆一颤。生命在绿意的温柔中高歌,以为这高歌会长存。可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山岭变了。这些曾经高歌的欢庆变得平庸、无趣,变成了泥泞、肮脏,变得贫瘠,甚至让人难以启齿。孩子们仍然嬉笑追逐,可当他们停下来时,看着那树木茂盛的山岭,冷漠就会钻进他们的眼睛,侵蚀他们的心。千禧年,那是时间的长河中,时代崭新的起点。彼时,在经历了时代的求食、求金之路后,一场蓄谋已久的浪潮,也在大河山岭悄悄蔓延。大河山岭沉寂的绿意和生命,复苏了。大河山岭的一小部分人身上,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符号。拥有这个符号的人,会成为人们注目或畏惧的对象。不仅如此,他们还因为身上刺有这个符号,便摇身一变,拥有了某一种从未降临至他们年轻身体的神秘和威严。一个在身体醒目的位置,刺下的“忍”字,正是这个带着额外荣誉和威严的符号。“忍”。从它被人们刺在身体上开始,它就不再是一个中国字,而是能让原本平凡怯弱的生命变得夺目、变得威严的“巫术”。第一个敢把这一“巫术”刺在身上的孩子叫小四。小四是大河山岭生得最漂亮的男孩,他和我同年出生,生在夏季,比我大四个月。他的眼睛不大,可目光却内敛温柔,鼻梁俊秀,鼻根微微拱起,像平缓的山,让我忍不住想多看一眼。可在大河山岭,小四的好看却没有带给他什么优势。这是因为,在大河山岭,决定一个孩子身份高下的,是他有没有一个体面的家庭。体面,是大河山岭的人最看重的事,是祖祖辈辈行为的标尺。他们的体面,不外乎就是自己的一家要和邻里贫穷相当,祖上没有什么令后辈抬不起头的丑闻,家里也没有不得力的拖油瓶,或者一无是处的废物。但他们可以大声地吸痰,然后“啪”地吐在地上,再用脚尖把它踩进土里。他们也可以毫不羞涩地将那些最肮脏下作的词语拼凑成句,当作生活中的口头禅,没人会为此脸红。而令漂亮的小四蒙羞受辱的,正是他没有一个符合以上标准的——体面的家。小四的爷爷耳朵不好,几乎听不见自己的声音,说话的时候,声音像打雷。人们还没和他说上半句话,就会很不耐烦,时间一久,人们躲他就像躲灾。不过,真正令小四一家成为大河山岭人人都可以奚落的对象的,是他父亲年轻时发生的那件事。至今,大河山岭都流传着有关小四父亲的闲言碎语。不用刻意打听,有些声音是长出了手脚的,会自己跑到你的耳朵里。也不知道从哪天开始,人们说小四的父亲有偷看女人洗澡的下作毛病。虽然从来没有人拿出过确凿的证据,但如果有人质疑他们的快感,他们就会觉得,你怀疑我们,莫非是因为你也和小四的父亲一样下作?直到有一天,一位没有出嫁的姑娘哭喊着要跳河自杀。问她原因,她也不说,只是哭,好像河没跳成,河水却钻进了眼睛,怎么哭都哭不干。又一次,不知道是谁抢先喊道:“肯定是那个下作的杂种,他偷看了姑娘洗澡!”这下,大河山岭炸开了。顺应着那声高喊,人们纷纷把脸转向小四一家,一场名正言顺、毫不掩饰的奚落和辱骂,开始了。小四的奶奶是个硬脾气,受不了这些屈辱,就把事闹上了县城的法庭。她不仅告了那女孩一家,还把全村人的名字都写了上去。可这无从取证的事,怎么会有结果呢?倒是她自己因为这件事急过了头,疯掉了。老太的疯癫不仅没能制止流言,反而因为她疯癫后,总光着身子在路上唱歌,成了大河山岭的笑话。不仅成年人会戏弄那疯癫的老太,就连稚嫩的孩子,也会成群结队,一边哈哈大笑,一边拾起身边的小石头或泥块,朝老太砸去。老太也不知躲闪,她蹲下身子,把头埋进膝盖里,哪里被丢中了,感到疼了,就挠一挠,要是疼凶了,就呜呜地哭起来。我从不参与这场暴行,倒不是说我心怜悯,而是因为我喜欢小四。我喜欢他什么呢?我不知道。但我记得他为我带来的那股奇妙的香味。只要看到他,我的鼻尖下,就闻得见橘子的香。我求奶奶允许我留长一点儿的头发,并向她保证,我会经常洗头,自己洗,会想办法灭掉头上的虱子。头发留至耳根的时候,我走了20里路去了趟集市,从摊位上把那些漂亮的发卡和皮筋偷回来。我喜欢五颜六色的发卡和皮筋,等头发长到颈窝后,我每天早上就会用偷来的头绳,在脑门处扎上好多小揪揪,再编成辫子,盘到头顶,看起来像顶着一道彩虹。我每天都梳这个发型,带着彩虹出现在小四面前,它让我什么都不用做、不用说,就能得到快乐。幸运的是,我的小四,他也喜欢我。我的天,他也喜欢我!虽然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但我能听见,能闻见。他会把做好的泥玩具放在我门前,有时是一把观音泥做的手枪,有时是一辆泥汽车。我们一起割草的时候,他会先装满我的背篓,再割自己的。找柴火的时候,他会偷偷跑去别人的竹林,把那些还没干透的竹子弄断,一整根地拖到我母亲修起来的青瓦楼房墙角。竹林里没有橘子,他就跑去山上,脱下衣服当作背包,偷一整包回来,再从窗户里一个个扔给我。我家的水缸里,时不时会出现肥硕的大鱼,有时是草鱼,有时是黄辣丁。有一次,一条手臂那么长的黄鳝在水缸里游着,像一条蛇。我害怕得直发抖,但我知道,那是小四送来的。于是我就大笑,假装自己很喜欢他送来的礼物。还有一次,我和女孩们玩跳背,不小心摔断了手臂,皮肉下的骨头变形了,手臂上多了一个拐节,女孩们看到,尖叫着跑开了。我拖着变了形的手臂回家,路上遇见割草的小四,他欢喜地朝我跑来,凑近后看见我变成了三折的手臂,急得口水呛进了气管,眼泪直流。“你不要哭啊,我又不疼。”我这么说着,却也跟着哭了起来。第二天,我打着绷带回教室,发现我课桌的抽屉里,竟然放着四颗皮蛋,一包味精,还有一把面条。当然是我的小四放进来的!不久前,我们划着竹筏去河岸对面的集市上出售刚挖的鱼腥草。在大河中央,我坐在筏尾,一边用手划着河水,一边告诉小四,我讨厌吃米饭,尤其讨厌在冰冷的米饭上扣一小坨猪油,再淋几滴可怜的酱油,我都吃腻了。我喜欢吃面条,但在大河山岭,面条是稀罕物;还有那石灰黏着米糠裹起来的皮蛋,光是想一想,我都流出了口水;最后,不能没有放了味精的番茄汤,奶奶只买盐和油,只有在家里来客的时候,才会往汤里撒几粒可怜的味精。但就是那几粒,也能让我做出保证,那是我愿意喝一辈子的汤!“我给你整过来。”小四一边说,一边费力地划着竹筏朝河岸靠近。后来有一天,记得是正午,我还在睡觉,听见小四在屋外大喊我的名字。我睁开眼,正午的光线十分刺眼,光从窗户落进屋来,照得窗前的区域一片白色。我看到了小四,他小小的身体骑在一头健硕的黄牛背上。黄牛大块的肌肉,像山的脉络,我的小四,像一个驾驶着群山而来的人。“丽娇,快看!”他大喊着,把短袖掀到了脖颈处,动作很急,衣服里的灰扑了出来,弥漫在他周围,让他在耀眼的光里,有了一层温柔浮动的罩。“快看啊!丽娇。”他催促道。我朝窗前走去,可还是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他急着从牛背上跳下来,跑到窗前,挺起自己的胸膛,又凑我近了些。“看!”他得意扬扬地昂起脑袋。总算,我看到了他骨瘦如柴的胸口上,有一个笔迹笨拙的“忍”字,巴掌那么大,还带着没有干透的血痂。我皱起眉头。“你干社会了?”我问。“啥子社会哦,我这是在添砖加瓦。”他拉长音调,学成年人表现出一副不屑的样子,“以后这片竹林就是老子的天下了。”他昂起头来,稚嫩的脖颈透着光,像电视里,从波涛汹涌的海上一跃而起的海豚,光溜溜的身子反射着月光,将高鸣送给岸上的伙伴。突然,我羡慕起了小四,那寥寥几笔竟然为他带来了奇异的光。就在那天晚上,我躲在青瓦房中,拿起生锈的小刀,一点点割开皮肤,再蘸上蓝色的墨水,想方设法让它浸入我的皮肉。被割开的皮肤结痂后,蓝色墨水的痕迹便“烙”了下来。一个歪歪扭扭、笔画缺失的“忍”字,留在了我的手腕上。我带着这个和他一样的痕迹去找他,我以为他会因为我们身上有了共同的符号而开心,可没想到,他很生气,甚至哭了起来。我问他哭什么,他却什么都没说。那时候我想,他真是爱哭啊。十几年的时间一闪而逝,现在是2013年了。自从我改了名字后,那些与大河山岭有关的过往,就成了安静的小河,偶尔会在心里蜿蜒,但从未像今天这样,如同窗外柏林西郊上空,那密布游动的云。“那个字已经写了一年了。”不知何时,女人站在我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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